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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刚刚说的话给我咽回去精选86条

时间:2018-02-13 11:11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

“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作者:张小娴

爱不像风筝,不能说收回来就收回来。写好信后不寄出,便不会后悔。然而,再想寄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难道,她只是送信的人,装饰着别人的爱情故事?还是她会在别人迟到的来信里,收回迟到已久的幸福?

真莉,一个即将走出校园的女孩,喜欢自由自在地疯,喜欢整年都穿着吊脚裤出门,喜欢像一颗颗青

初恋、失恋,重逢、邂逅,缘聚缘散,阴差阳错……一段未完的爱情故事,留下寂静无声的等待;一个时隐时现的人物和一把在深夜

第一章 初恋

沈真莉的一张鹅蛋脸粉嫩嫩的,身上白色

跟其他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生不一样,她不爱穿牛仔裤。牛仔裤广告老把牛仔裤吹嘘成野性和自由的代表,不过是谎言。她想,要是套一条紧身牛仔裤在一头野豹身上,它也别想再跑得快了,不过.她承认,要是她的大腿瘦一点,她不会介意多穿牛仔裤。

她低下头去,有点懊恼地看看自己踩着露趾凉鞋的双脚,刚刚走过一条沙尘滚滚的路,脚背有点脏。她腿往后抬,用手抹抹脚背的灰尘,然后又抬起另一条腿,扫了扫脚背,整个夏天她都穿这双平底凉鞋,喜欢脚下凉快得仿佛没穿鞋子的感觉。

这时,她觉得头有点痒,手指插进头发里抓了抓,完全忘了那只手刚刚抹过脚背上的灰尘,她不拘小节的个性像个男生,幸好她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和发育匀称的身体。但她还是嫌自己一头清汤挂面的黑发大固执,也嫌两条圆滚滚的大腿胖了点,十九岁的她,最美的其实就是那双杏眼。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黑的黑、白的白,像围棋棋子似的,摆着一个引人入胜的棋局。那双眼睛鬼灵精得很,倒映着眼睛主人满脑子的古怪念头。

真莉从小就爱做古怪的白日梦。她不知道人家都做哪些白日梦。她做过的白日梦可多了,她梦过自己的婚礼,新郎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穿上漂亮的婚纱。她幻想过自己的葬礼,就像爱情电影的年轻女主角那样,她死了还是很漂亮。

她也梦想过自己当上电视台晚间新闻的女主播。她一本正经、字正腔圆地面对观众念出以下一段新闻:“母鸡下蛋不是新鲜事,法国有一只公鸡下了一个蛋,它自己也感到相当惊讶和难为情,我们一起去看看——”不过,她最大的梦想还是拍电影。

这一天,她的梦想实现了。一九九五年九月中旬这个天气明媚的日子,真莉成了大学的新鲜人。她考上第一志愿——电影系。她下了巴士,从车站一路走来。这会儿。她背着米黄色的帆布背包。仰头望着面前那幢电影系大楼。她终于来了。她觉得自己是属于这里的。以后都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上学,不再是个中学生。

她班上有三十个学生,只有四个是男生,大家脸上都带着一副初来乍到的怯生生表情。她没有新朋友,课与课之间都落单。这天放学后,她舍不得走,一个人没事就在大楼里乱逛。来到二楼走廊的时候,她无意中听到左边一个房间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嘶嘶声。她走近些看,那声音好像是哭声。

“会不会是拍戏?”她心里想,又走近些看。

那扇门半开着。门缝里露出些许白色光线。她探头进去,看到里面摆了拍电影用的摄影机、聚光灯和一卷卷的粗电线,塞得满满的,连一扇窗子也没有。她看到陆子康。那是他们头一次相遇。他坐在房间中央地上一个用来放摄影机镜头的长方形银色铝箱上面,双手搁在膝上,眼睛湿湿的,红咚咚的鼻子嘶嘶地吸着大气,一边鼻孔还挂着一串鼻水,那模样好像很伤心。

“噢……他躲在这里哭?我当看不见好了。”真莉想道,悄悄把头缩回去。

“啊……”陆子康突然抬起头,他征征地看了她一眼。用浓重的鼻音问她:“你有纸巾吗?”

真莉连忙从背包里掏出一包纸巾,走上去。跨过地上的一卷电线,把纸巾塞到他手里,

“你没事吧?”

“只是……鼻敏感。”他抖开一张纸巾摸摸鼻子,大口喘着气说。

她偷瞄他,没法判断他是不是假装没哭。她知道男生都不爱承认自己也是会哭的。但是,她闯进来是她不对,为了表示她相信他是鼻敏感,她告诉他,她有青

“那比鼻敏感更糟,要是有人在我的食物里偷偷放些青

“有人会对青

“四岁那年,我吃了一片有青

“我只听说过有人对花生和香蕉敏感。”

“这个还好,有些人对好多东西都敏感,差不多啥也不能碰。我在报纸上看过一段新闻。说美国乔治亚州有个男人对任何布料都敏感,由里到外只能穿纸造的衫裤。要是哪天下雨,他就没法去上班了。”她咧嘴笑笑说。

突然之间,陆子康用手使劲拍了一下坐着的银色箱子,陡地站起来,喊了一声:

“啊呀!有了!我要拍一个青

真莉盯着陆子康。心里想:“青

“你是新生吗?”他冲她笑笑。

“嗯。”她咧咧嘴笑,问他:“你是不是陆子康?”

“你怎么会知道?”他征了一下。有一会儿,他还以为那是由于自己很出名,毕竟,他已经三年级了,自问十分有才气,作品参加过校外的一个独立短片展,还拿了个优异奖。他也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有一米七九高。男生只要长得高,就是不一样,也许系里的女生私底下都经常谈论他。

“哦……我刚刚在楼下通告栏看到一张通缉你的海报。”她看看他,撇撇嘴说。

“通缉我?”他呆了一下,很快就想到是什么一回事,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真莉听到陆子康奔下楼梯的声音,她看了一眼这个房间,兴致勃勃地瞧瞧这部摄影机,又摸摸另一部。

这时,陆子康手里拿着那张皱巴巴的海报跑回来,神情有点尴尬地向她解释:

“二年级的人在楼下拍戏,拿了我的照片当做通缉犯。电影系的人就是这么下流,你以后千万别把你的照片到处乱放。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她憋住笑,心里想:

“念电影真好玩啊?但他压根儿不像通缉犯哪!”

那天之后又过了两星期。真莉己经很熟悉这幢大楼了。这天午后,她坐在五楼学生休息室里埋头埋脑做功课。这个乱七八糟的房间代表的是浪荡和自由,靠墙壁的一列木架上堆满零食和杂物,角落里摆着书桌和电脑,电影系的学生都爱窝在这里;己经毕业的,也像回娘家似的,常常回来。休息室一角放着一张磨得已经有点发白的红色布沙发,大家都爱瘫在上面打吨。这天,真莉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个大块头脸埋椅背蜷缩着身体在那儿睡觉。那个男生的头发乱蓬蓬的。穿一件十号红色曼联球衣和一条短裤。光着脚。露出多毛的一双腿,时不时打

真莉想:“瞧他那副睡相,好像八辈子没睡过。他说不定还淌着口水呢。”

她抬起头,看到陆子康。他咧着嘴冲她笑,那样子好像是有求于她。

“找我有事么?”她怔了怔。

“我想找你演我那出短片,就是我那天跟你提过的那个青

“我?我没演过戏啊!”她皱了皱眉。

“演你自己就好了。我觉得你很适合。”他说着从黑色背包里掏出一张光碟来,塞给她,说:“你回去读读剧本。”

她没拒绝,电影系的学生互相帮忙对方拍片,是一种义务,他们都没钱找真正的演员。她不拒绝,也是有点虚荣心作祟,还从来没有人找她拍过戏呢。

“什么时候要拍?”她紧张地问。

“我会通知你。”

“哦……谁会饰演那个对大部分东西都敏感的男主角?"

“大飞!”子康朝沙发那边大喊了一声。

真莉转头望过去,心里不禁嚷了起来:

“天哪!不是他吧?”

沙发上那个十号球衣没有醒过来,陆子康索性走过去推醒他,问他说:

“喂!你什么时候来的?”

十号球衣终于挣扎着缩起双脚醒来,边打哈欠边伸了个大懒腰。他留到脖子的长发盖着脑袋,胡子没刮千净,颈上还有几处旧的刮胡须的伤口。他揉了揉困倦的双眼。坐直身子,把自己的一双球鞋从沙发底下踢出来,说:“昨天在附近开工,今天早上才收工,懒得回家。”

大飞毕业五年了,己经当上副导演,时不时回来这里指点一下师弟们。他有点不修边幅,但人很好,大家都喜欢他。爱听他说说电影圈的事。譬如哪个导演脾气最大、哪个导演最爱折磨人、哪个导演最了不起。大飞有种能耐,就是到哪里都能睡,再恶劣的环境也难不到他。可他对钱财又很浪漫,哪天有钱就会请大家吃饭,或是偷偷买几瓶红酒回来大家一起喝。

学弟之中,大飞最欣赏陆子康,跟他也最投契,把他当成弟弟似的。他认定陆子康大有潜质,他那出拿了优异奖的短片就拍得不错,当然,他还需要时间磨练一下,机会将来多的是。

“那个青

陆子康听了这话,嘴角轻

真莉礼貌地冲陆子康笑笑,心里却想:“噢!男主角真的是他!我可以辞演吗?”

“男主角找到没有?”大飞揉揉一张脸说。“还在找。”子康说。

“太好了!我就知道不会是他。”真莉心里嚷着。“女主角呢?”

“就是她。”陆子康带着得意的神色指着真莉,想让大飞看看他找到的女主角多漂亮。

大飞望向真莉,目光里满是赞叹,不禁咧嘴朝她微笑。

子康的短片在十一月中开始拍摄,那时己经踏人秋天,白天都有暖暖的大太阳,夕阳下山后秋凉如水,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真莉刚刚还只是大学新鲜人,却又胡里胡涂当上女主角了。她很认真,接到剧本之后便回家猛啃,把对白背得滚瓜烂熟。每次读剧本,她都不由得对陆子康生出多一些好感。

“他这段写得真好哦!”她心里赞赏道。

“怪不得他是系里的高材生!”她愈想愈仰慕。

十九岁的她,从没谈过恋爱。她以前念的是女校,身边那些女同学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她并没有很羡慕,她打心眼里看不起她们那些男朋友。她才不会为恋爱而恋爱。干嘛要接受一个七十分的男生呢?她要一直等那个一百分的人出现。

她知道,只要她肯等,那个人一定出现。她这个人是梦打造出来的,不是像肥皂泡沫的那种梦,而是像电影一样的梦。她爸爸是个影痴,真莉小时候常常跟着爸爸去看电影,要不就是窝在家里看租回来的旧片,两父女排排坐在沙发上看到半夜三更。她不奢求一段像《齐瓦哥医生》或《乱世佳人》那样轰轰烈烈的恋爱,要是有的话当然很好,可她自知并不是活在一个大时代里,而今也不是生死相许的战乱时期。

她想要的是一个小小生命里的大轰烈。她向往爱情,向往思念的甜蜜,也向往肝肠寸断。她想要个心上人,那个人的爱会比她的生命悠长,她到死也记得他。在爱情的世界里。真莉是挑剔的、也是虚荣的,只看得起那些很捧的男生。跟陆子康相遇的那天,她只觉得他好可怜、好沮丧,她还没见过一个人的鼻敏感这么厉害,她压根儿没想过和他有什么可能,他并不是她那一型。而后,她读了他写的那个(青

那么,他呢?他有女朋友吗?她没见过他在学校里跟其他女孩子一起,拍戏时,她也从没见过他走到一边放软声音讲电话。他是跟她一样没谈过恋爱吧?还是他刚刚跟某个人分手?真莉在班上跟曼茱最谈得来,曼茱是个包打听,在学生事务处兼职。

“没人见过他曾经在学校跟什么女孩子来往。他中学有没有女朋友便不知道了,他那间是男女校,那儿的女生是出了名的。”曼茱说。

“出了名什么?”

“出了名难看呀!”曼茱说。

真莉大大松了一口气。知道了子康十有八九没有女朋友。她高兴得仿佛刚刚中了一张二奖彩券。为什么不是头奖而是二奖?因为她对头奖是很严格的。

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她的女性直觉告诉她,陆子康对她是有点与别不同的。首先,他找她在他的短片里演出。这是他的毕业作,不容有失啊。他即使不是为了接近她,至少也是对她有好感吧?还有,那一次的事真是大明显了。

事情是这样的:她好喜欢他写的那个剧本,只有一场戏她一直觉得有点不舒服。那场戏要她和男主角在浪漫的夜色下紧紧相拥,他在她嘴唇上亲一下。虽然还没拍到那场戏,但是,真莉只要想到要亲嘴,都觉得汗毛倒竖。饰演男主角的是学校剧社的成员,那个男生很会演戏,也不讨厌,只是真莉还从来没跟男孩子亲过嘴,而且还要让他搂得紧紧的呢,他的胸膛更会贴住她的胸膛。她自问不算保守,但她暂时还不打算为艺术牺牲。她听说早几年学校有个女生替电影系某个男生的毕业短片演出,竟然愿意背部裸露出镜,轰动了一阵子,真莉可没这种勇气。

她想过跟陆子康说出自己的意见。问他会不会考虑改一下这场戏,但是,她怕他会觉得她这个人有点别扭,说到底。他们是念电影的,眼光应该和世俗的人不一样。她也害怕,陆子康根本就打算到时候用镜头迁就,男主角不会真的亲她。那么,她提出来就会让他笑话。因此,她始终没对他说出自己的想法。

等到要拍那场戏的那天晚上,她已经打算豁出去了。那时候快到圣诞,她对陆子康的好感与日俱增,甚至愿意为他的作品牺牲。没想到,陆子康竟然临时删掉那场戏。

那天,他们在中环天星码头准备拍摄,跟男主角拥抱的那场戏排到最后。当她准备就位时。陆子康把她和男主角叫到一边。

“这场戏我想改一下。”陆子康有点结巴地说。

真莉和男主角留心地听着。

陆子康飞快地

“我觉得两个人还是不拥抱的好……还没发展到那个阶段,好像有点突兀。”

“你觉得呢?”陆子康没问男主角,只问她一个人。

“我也觉得……”其实,到了这时候,她己经不太介意拍这场戏了。但是,听到陆子康这样说,她心里有点高兴。也有点意外,尤其是他结结巴巴,好像很怕给她识穿的样子。

“那么,我还要不要吻她?”男主角以专业剧社演员的口吻问。

“这个……这个……”陆子康撅着嘴,羞涩的目光投向她,然后清清喉咙,装出一副跟她讨论的口气,问她:

“真莉。你怎么看?"

“我觉得——”她本来想说,导演觉得怎样便怎样,因为她还没猜到他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我觉得还是亲亲脸颊好了。”子康抢在她前面说。

“我也觉得。”她连忙附和。亲亲脸颊毕竟比亲嘴好多了。

可陆子康马上又投给她一

“你会不会觉得亲亲额头会更好一些?"

“我也觉得……”她回答,心里想道:“亲亲额头自然比亲脸颊要好一些。”

然而,陆子康马上又改变主意,皱着眉问她说:“还是你认为亲亲头发更好?"

“我觉得你说得对……”她点点头,心里想:“我头发这么厚,给他亲一下也没感觉,是比额头好。”

“我看他根本不应该亲你,剧情还没发展到这个地步。你觉得呢?”陆子康突然又冒出一句。她浅浅一笑,说:

“晤……就是呀!而且戏里他可能会对我的头发敏感。亲我的话说不定会变成猪嘴。”

“对!对!对!他啥都敏感!就索性改成他不敢亲你吧!”

他们已经由亲嘴改成亲脸颊,再由亲脸颊改成亲额头,然后由额头移到头发,最后什么也不需要做,完全把身旁那个傻呆呆地站着的男主角忘记了,甚至忘记了他们身旁有任何人。他们眼中只有对方。

真莉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都会不自觉地摸着自己的心形嘴唇微笑。陆子康不能忍受她跟别人亲嘴,即使只是亲亲头发也会使他嫉妒。他不是爱上她又是什么?

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己经到了一九九五年圣诞节的前两天,那出短片还只拍了三分之一。每次拍完外景,扛着沉甸甸的器材回来,其他人都散了,陆子康依然会留下来重看一遍当天拍的片段。从十二月中旬某天开始,真莉也留了下来一起看这些毛片。那一趟是陆子康要她看看自己演得怎样,他说她那天演得很好。后来,是她自己要看的。她也要筹备自己的那出短片了。那毕竟是她第一出片子,她好想跟陆子康学习。他也给了她那个剧本很多意见,甚至答应替她当摄影师,根本他就是她那出片子的幕后军师。

这一天,他们看完了毛片,一起离开电影系大楼。圣诞假期己经开始了,他们走在大学外面那条长长的下坡道时,两旁那些房子的外墙都缀上了彩色的小灯泡,在夜色里亮了起来,一路绵延开去。

然而,看完毛片的真莉却有些沮丧。

“我今天演得很差劲,真想赏自己两个耳光。”她看了看陆子康,心里很是抱歉。

“千万不要,你演得很好啊。”他连忙说。

“你别安慰我了。”她口气不太相信。

“我是说真的,你愈演愈好,你对自己要求大高啦,根本我觉得每个女孩子都是天生的演员,都会演戏。何况,你那么上镜,很容易拍,你每个角度都漂亮。人长得漂亮真是没话说。”他投给她一个羞涩的微笑说。

她面上浮出红晕,默默地走着,心里却

“啊……大飞给了我两张明天子夜场的戏票,你明天有空一起去吗?”他紧张得连话都说得不大清楚。

“好哇。”她没等他说清楚就答应了。

到了第二天,他们看完了子夜场,陆子康送她回家。那时已经是半夜三点多了,来到她住的那幢公寓外面,他们还滔滔不绝地谈论着那出戏。陆子康舍不得走,真莉也舍不得回家。他们两个索性在公寓外面的几级台阶上坐了下来,继续讨论那出戏,那出戏并没那么好看,他们却谈得很仔细。等到那出戏实在没什么可以再说了,真莉问陆子康最喜欢哪一出电影。

“《教父》。”他说。

“男生都喜欢《教父》 啊!”她两手搁在身后支在台阶上,仰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星星说。

“你呢?”他问。

“《祖与占》。”她说着转过头去看他,却发现他的眼睛这时正定定地望着她,两个人目光相遇的一会儿,他突然抓住她两个肩膀,嘴唇落在她嘴唇上。真莉在戏院里就预感他会吻她,她也一直等着,要是他今天晚上不吻她,她才会觉得失望呢。她两个眼睛合上,撅起嘴唇迎上去,他把她的肩膀抓得紧紧地,生怕她会逃走似的。

一九九六年来临的时候,真莉压根儿没想过,她的初恋才刚刚萌芽,便接到了一个噩耗。爸爸妈妈两年前静悄悄申请移民,没告诉她。二月中旬,加拿大说出来,而且六个月内就要到多伦多那边报到了。

那阵子,真莉心里七上八下

日子仿佛一天一天地倒数着。自从她告诉子康她要移民的那天起,他们每次见面都好像是最后一次见面。他们都试着把事情想得没那么糟,她每年都会回来,他也可以去看她。多伦多跟香港不过十几小时的飞机,要是他们连这种考验都熬不过来,他们的爱情又算什么?

然而,当离别的号角遥遥吹响,真莉越发舍不得子康,她打死也不愿意走。到了五月初的一天,她告诉爸爸妈妈,她要留下来。她想先把大学念完才走。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她没有感到不舍,反而觉着一股沸沸腾腾的兴奋之情在心里燃烧着。她不是一直向往小小生命里的大轰烈吗?这个时代成就了她。她才不管一九九七年后香港会变成什么样子,她不要跟心爱的人远隔重洋。

她留下来了。六月中旬的一天,真莉在启德机场送别爸爸和妈妈,子康陪在她身边,

等到爸爸妈妈转过身去走进机场检查站,两个人的背影渐渐在她眼前消失,她再也忍不住了,大口大口喘着气哭出声来。

这时,子康楼住她,温柔地说:

“我会照顾你。”

子康这句话就像在真莉眼前投下了一枚催泪弹似的,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流到下巴。她咬紧了嘴唇,泪水却不断滚出来。爸爸妈妈走了,以后就只有她一个人,要是子康有天不再爱她,她便什么也没有了。

“别这样……”他的手卷成筒状凑到她耳边悄声说道:“我爱你。”

真莉看着他,嘴巴幸福地轻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子康带着些许得意说。‘

“什么事?”她瞪大好奇的眼睛看他。

“我接了一部戏。”

“真的?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哪个导演?是什么戏?你会做什么?什么时候开拍?" 真莉高兴得抓住他的手臂一口气地问。

“导演是新人,我还不知道拍什么片,今天早上接到大飞的电话时,我还没睡醒,大飞一开口就说:‘喂,我有部戏,你来做场记?明天开会?’”

“那你马上答应啦?"

“他根本没给我机会拒绝。”他耸耸肩。

“啊……你一定会答应的!”她冲他笑笑。

“哦……大飞还问你有没有兴趣来做暑期工。”

“我?好哇?”真莉高兴得嚷了起来。

这出电影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底开拍,故事是根据十年前一部畅销小说《收到你的信己经大迟》改编的。真莉十三岁时头一次趴在床上熬夜追看的爱情小说就是这一本,她一边看一边哭,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两只眼睛都哭肿了。当她知道这么多年后头一次拍电影竟然就是拍这本小说,不由得从心里叫了出来说:

“太好了!起码我看过原著!”

小说写的是一个凄美浪漫的人鬼恋故事。电影公司借了市郊一幢六层高的旧楼和旧楼外面的一条长街来拍摄。这儿很快便要拆卸重建,整幢旧楼都丢空了。街上的商户也都已经搬走。房子是五十年前盖的,就连鹅黄色外墙上伸出来的两盏铁皮绿漆街灯也都是古董,很配合电影里那种凄美荒凉的味道。

导演挑了一楼对着长街有大窗户的公寓作为戏里女主角的家。美术指导花了一个星期把空空的公寓重新布置成一个家的样子,工人们搬来了全是白色的家具、电器、吊灯、窗帘和所有一个女孩子家里该有的东西。

导演接着把公寓外面的长街来个改头换面,先是在公寓的铁枝缕花围篱上挂上一排排红的、黄的、绿的灯泡,点缀着夜色下的长街。然后又在长街上竖起一块“茉莉街”的路牌。

最后,工人们把戏里的主角——一个圆滚滚的红邮筒一嵌在茉莉街的拐角。邮筒是模仿真邮筒做的,颜色像大红花。沉甸甸的,要两个工人才抬得动。美术指导故意把邮筒表面弄旧,又刮掉上面一些油漆,造出斑剥和久经风霜的效果,使它看上去有些时日了,仿佛一直都在那儿。

这幢旧楼一个月后便要拆卸。男女主角也只能抽出一个月的档期,因此,电影每天都在赶。真莉有时候一整天都站在烈日下拍外景,她索性戴着一顶遮阳草帽,等到日落才把帽子从头上摘下来,但她一张脸己经晒得排红,一头黑发好像也烤焦了。

到了七月底的这一天,暮色四合,电影还有不到十个钟头就拍完了,所有的戏都集中在长街上拍摄。暮色里,真莉坐在那幢旧楼门前的几级台阶上。背后灯火通明,屋里有点闷热。街上还凉快些。她摘下了头上的草帽扇凉,发

“真莉,你要吃什么?”子康从一楼的大窗户探出头朝她喊。

“要是有叉烧饭,我要叉烧饭!”真莉仰起头跟子康说。过了一会,子康拿着两个便当从一楼走下来。他坐到真莉身边,塞给她一个便当。

真莉把草帽放到脚边,在膝头上打开她那个便当的盖子,她一边吃一边问子康说:

“你猜今天晚上会拍得完吗?"

子康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说:

“天一亮这幢旧楼就要拆了。今天晚上无论如何得拍完。快点吃吧。大飞说我们只有半个钟头吃饭。”

“哦。”真莉急急往嘴里塞了几口饭。

那天晚上,导演拼命追时间赶戏,每个人的神经都绷紧了,做什么事都又快又小心。谁都不想成为拖慢进度的那个人。半夜四点钟,最后一个镜头终于在公寓里完成。工人们连忙走进来把女主角家里的东西清走,又拆走写着“茉莉街”的那块路牌和铁枝围篱上一排排的七彩灯泡,装上两部大货车运回去电影公司的仓库。

大飞带着真莉和子康待到最后,确定没有留下任何一件贵重的东西在公寓里。到了清晨五点半钟,天已经亮了,真莉和子康才终于钻上大飞那辆车子离开。人去楼空,那幢公寓又变回当初那个荒凉的模样。

真莉困了,挤在后车厢里,一边身靠着车门,双脚缩起来搁在车厢底一个足球上。大飞的这辆五门车,就像个杂物室似的,他什么东西都丢在车里,衣服、鞋子、毛巾,就连拍戏的道具都有。大飞本来就不修边幅,一忙起来就更

“戏什么时候上映?”坐在前面的子康问大飞,他打了个呵欠,眼皮困得垂了下来。

“现在还不知道,暑假是赶不及的了,希望能拿到中秋节或圣诞档期吧。”大飞好像给子康传染了,也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真莉看见他们两个都打呵欠,也受到传染跟着打了个呵欠。大飞和子康接着又聊起有哪几部戏可能会跟他们打对台、哪几部戏会是他们的对手,到底中秋节档期比较好还是圣诞档期好一些。真莉想要搭嘴时,思绪突然又飘到一

“我听说五年前我们系三年级一个学生拍的一条短片里,那个女主角背部裸露上镜,是不是有这样的事?你那时也是三年级吧?到底是谁拍的?”

“就是我。”大飞咧开嘴笑着说。

“啊?是你!”真莉和子康都没想到竟然就是大飞。

“那个女主角是谁?”子康出于男生的好奇追问,他困倦的眼睛这时也睁大了,不免联想到那个光光的背脊。

“到底是什么人嘛?她为什么愿意啊?”真莉的好奇却是出于女生的好奇,她想着还在读书的女生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胆子,那会是个生活很放荡的女生吗?

大飞的神色这时有点腼腆,只是咧咧嘴没回答。

“是谁嘛?她漂亮吗?你到底用什么方法说服她的?”真莉几乎要爬到前座去了。

“我没说服她,她看过那个剧本,觉得很喜欢,自己提出的。就是嫣儿。”

“哦?是嫣儿,你们是同学吗?”真莉偷瞄了大飞一眼,心里想,要是她早知道郭嫣儿跟大飞是同学,她该猜到那个背脊就是她。嫣儿是大飞的女朋友,也是做副导演的,来探过几次班。

“不同系,她念英国文学的。”大飞说。

真莉闷闷地靠回座位上。她喜欢大飞。可是,她不喜欢郭嫣儿。她长得并不漂亮,不过她胸部很大,又不爱戴胸罩。每次她来探班时。那些男生都会不自觉把目光投向她。最让真莉讨厌的,是郭嫣儿只跟男孩子搭讪,对女孩子很冷淡。

那天,大飞介绍她们认识,郭嫣儿也只是点点头,敷衍地挤出一个笑容,一句话也没说,眼里充满了妒意似的。现在,她知道郭嫣儿就是那个读书时代己经大胆背部裸露拍片的女生,她又不免更觉得这个人也许有点随便。

子康还要同她一起飞去巴黎拍戏呢?那是上个星期的事。郭嫣儿那部新戏需要一个场记,大飞向她推荐了子康。那是一部大片,约莫在十月开拍,还会到巴黎拍外景。真莉简直有些妒忌,她学了三年法文,还没去过法国啊。

车子快到家了。大飞和子康都再也没说话。大家累垮了,真莉只想快点倒在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睡觉。她想起刚刚爬上大飞的车子,离开那条长街时,好像有些什么东西忘记了;到底是什么,她却怎样也记不起来了。

九月初的一天,大学开学了。真莉上完早上的第一节课。来到五楼学生休息室。坐在一张桌子上摇晃着两条腿。吃她上课前买的一份火腿乳酩三明治。她的头发长了许多,已经盖着脖子。电影拍完了三个礼拜,不用再在烈日下跑来跑去,她的皮肤也渐渐变回原本的粉白色。她身上套着一件新买的黄色汗衫和一条绿色的吊脚裤,脚上穿的是这个夏天都穿的一双咖啡色露趾平底凉鞋。刚才在走廊里,她碰到几张好奇又有点

“我去年大

不过一年光景,真莉觉得自己改变了许多。她有男朋友了。她也拍过一出真正的电影了。她看了一眼这个乱七八糟的房间,时间还早,等到下午,这里会挤满人。有的小声聊天、有的做功课,有的吃东西、有的跷谋躲进来做自己的事。真莉愈来愈喜欢这里。子康虽然毕业了,但他以后还是会回来,电影系的学生就是毕业了也不愿走,大飞就有一个纸箱的杂物依然搁在角落里,那己经是毕业前留下来的了。那个纸箱上放着一个他拍戏时用过的道具骷

真莉吃完最后一口三明治,从桌子上跳下来,走过去拿起那顶绿色的帽子,反过来看看。她的手机突然响起,她从背包里摸出手机,是子康打来的。他这阵子都跟着大飞做那部戏的后期工作。

“你记不记得我们那天有没有把邮筒搬走?道具部那边发现少了个邮筒。”子康问她。

“邮筒?”真莉努力回想那天的情形。差不多天亮的时候,导演终于拍完最后一个镜头,工人们匆匆把公寓里里外外和长街上的东西都装上两部大货车。真莉站在街上看着大货车开走,可不记得那个邮筒在不在车上。当时大家都太累了,并没有到长街上再检查。

一眨眼,真莉己经坐在大飞那辆脏兮兮的五门车里了,这回开车的是子康,车子正在往那条长街的路上。

“噢,你别开那么快!大飞为什么不来?"

“他昨天通宵剪片啊。”

“希望邮筒还在那儿吧?要是它不在那儿,天晓得它会在什么地方?”真莉说。

车子在一条大路拐了个弯,经过一排住宅区。真莉听到“砰!砰!砰!”的声音此起彼落,声音愈来愈接近。

“哦,到了!”真莉指了指窗外。他们三个星期前还在里面拍戏的那幢旧楼而今用木板围了起来,只留下一个出口。一群工人己经把旧楼里头的建筑差不多拆了个空,不时传来砖泥墙壁倒塌的声音,扬起了漫天灰扑扑的沙尘。

“他们拆得真快。”真莉说。

车子在工地外面经过,真莉和子康都禁不住伸长脖子看向长街拐角那几。

“噢!它在那儿!谢天谢地!”真莉高兴地嚷了出来。她看到那个邮筒孤零零地竖立在那几,模样看上去怪可怜的。原来,那天晚上,大家真的把它忘了。

天花板挑高,呈长方形的大仓库两边摆满了大件的道具,窗子都给遮住了,只有很少的阳光可以进来,所以仓库里有点昏暗。真莉和子康在中间的走道上用一辆木头车推着那个他们从长街上找回来的邮筒,眼睛四处张望。每部电影拍完之后,用过的道具都会集中起来放在一块,用粉笔写着那部电影的名字。他们细心在找哪件道具上面写着《收到你的信已经大迟》。

“你听到吗?”真莉问子康。她仿佛听到邮筒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听到什么?"

“里面好像有些东西。”真莉瞄瞄那个邮筒说。

“我没听到。”

真莉以为自己听错了。然而,当他们再往前走,她又再一次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从邮筒里传来,这一次她非常肯定。

“我真的听到声音。你有邮筒的钥匙吗?”真莉停了下来。她走到前面,弯下腰眯起一只眼睛从邮筒的寄信口看进去,看到的只有黑蒙蒙一片。

“我怎么会有?”他叉开双脚摇摇头。

“不是有把钥匙的吗?戏里那个邮差要用钥匙打开这个邮筒的。”

“不记得了!不知道在哪儿。”

“大飞的车上不是有个工具箱吗?"

“你想干什么?"

“撬开来看看啊!”真莉说。

“这么辛苦搬回来,你不是要把它撬坏吧?”

“我不是要把它撬坏,我只是要把锁撬开来。快去吧!”

真莉抬起头来冲子康调皮地眨了一下眼,哄他去拿工具箱。

子康无奈只好转身走出去,边走边咕哝:“说不定里面有许多蟑螂,待会全都爬出来,到时候你可别跳到我身上,我也怕蟑螂的!"

“我才不怕!”真莉口里说,却往后退了几步。

现在,她站到安全的距离,叉着腰望着躺在木头车上的那个邮筒,眼睛不时瞄瞄仓库的门口。她终于看到子康提着工具箱回来了。瞧他走路那个慢条斯理的样子,就知道他心里不情愿。真莉看着觉得好笑。

子康在邮筒旁边蹲下来,真莉也跟着蹲在他身边。子康打开工具箱,抓起一把螺丝起子,突然转头跟她说:

“我忘记问你,你怕不怕鬼?"

“干吗问这个?”真莉觉得奇怪。

子康歪嘴笑笑,阴森森地说:

“别怪我没提醒你,我们拍的这部可是鬼片,说不定引来了一个真的鬼魂,就跟戏里那个男鬼一样会寄信?现在这个邮筒里塞满了他写的信!”

“噢!你敢再说下去!”真莉嘴巴

子康咯咯地笑了,然后得意地试着撬开邮筒上的锁。他一边撬一边说:

“要是撬不开就算了!撬得开才可怕呢!”

“求你别说!”真莉抓住子康的手臂说。

“你别抓住我!”子康自己也没想到这么顺利,他才撬了两下,就听到“砰”的一声。他一只手抓住那个寄信口,借力一拉,把邮筒的门拉了开来。

“天哪,真的有信!”真莉惊讶地喊。邮筒里至少有几十封信。她捡起最上面的几封信,都贴上了邮票,一封是交电费的,另一封是交电话费的,哪里会是一个鬼魂写的?她不害怕了,得意洋洋地说:“我都说听到声音的啦!”她捡起了其余的信,邮筒里有几片枯干了的叶子,她随手拨开去了。

“竟然有些傻瓜以为这是个真邮筒,那儿本来就没有邮筒。”子康说。

“见到邮筒时不会有人怀疑的呀!”真莉扫走信上的尘埃,站起来说,“他们竟然都没发现这个假邮筒有个很大的破绽……”

“什么破绽?"

“你看看!”真莉指给子康看:“这个邮筒并没有写上每天收信的时间。因为镜头拍不到,但是,真邮筒会有的啊!”她拿着那叠信逐个信封看。她的心思给其中几封信吸引住,总共是四封,信封全是一样,银灰色长方形,外面再裹上一层半透明的纸,一摸上手就知道是高价品。信封左下角印着一朵微微凸起来的紫红色的玫瑰花,真莉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信封。这四封信全是寄去同一个地址给一个名叫“林泰一”的人。信封上的字体小而娟秀,看来是女孩子的字。

“这几封好像是情信!”真莉说着把其中一封举到头上,仰脸就着仓库里昏黄的灯光眯着眼睛看,只看到里面藏着一张薄薄的信纸。

“不如拆开来看看。”子康带着几分想要找个同谋的口气说。

“噢,不行!这样太缺德了!”真莉把那四封信跟其余的信全都塞进背包里。

他们离开仓库,回到车上时,真莉跟子康说:“待会见到邮局或是邮筒的话停一停车。我顺便把这些信寄出去。那么,所有这些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信曾经投进一个假邮筒里。”

车子从郊外的仓库开往市区,真莉和子康说着话,眼睛不时瞄瞄沿途有没有邮筒,说也奇怪,那段回去的路上有山、有海、有小村落,他们甚至看到相反方向有一辆邮车,却没有见到一个邮筒或是一间邮局。那叠信始终寄不出去。

“我明天拿去寄好了。”真莉心里想道。

真莉从电影公司的仓库回到学校时,离上课时间只剩下不到五分钟,她快步跑到电影系大楼外面的一排储物柜那儿,打开她一向和子康共用的那个储物柜的密码锁,想要拿她的笔记本。当她拉开柜门时,突然掉下几张唱片和几本书,险些砸中她的头。她狼狈地把唱片和书捡起来。柜里塞满了她和子康两个人的东西,她整个暑假都忙着拍戏,根本没时间清理储物柜。她找到了笔记本和待会要用的厚厚的一叠资料塞进背包里,顺手把那叠信拿出来,跟刚刚掉下来的唱片和书硬塞回柜里去。她使劲把柜里的东西往里塞,免得她下一次打开柜门时又有东西掉下来。接着,她重新锁上那个储物柜,匆匆跑去课室上堂。

那天之后,真莉一直忙这忙那,竟然把那叠信忘掉了。而且,她那天把信塞到最里面去,以后每次打开储物柜,她都没再看到过那些信,便也记不起来

到了十一月,她的心思给另一件事情占据着,就更把那些信忘得一干二净了。十一月中旬,子康要跟随大队到巴黎拍外景,一去就是一个月。打从那出电影在十月开拍以来,天天也在赶拍香港这边的戏,子康没日没夜地忙着,真莉有时候一个礼拜也见不到他一次。他们只能够尽量每天通电话,真莉有时会告诉他学校里发生的琐琐碎碎的事,但是,子康现在对这些事情不像以前那么感兴趣了。他现在身处的那个世界复杂许多。跟暑假时拍的那出文艺片不一样,他现在拍的这一部是大制作,用大导演、大明星、还有堂皇的布景。“导演在片场就是神!”子康告诉真莉。他告诉她,他将来要当导演、拍自己的故事。有一次,他跟真莉说:“大飞是永远没机会做导演的,他做副导演做得太好了,所有导演都想要这种副导演来帮自己。那么谁会肯提拔他做导演呢?只有他自己不知道这个事实啊!哈哈!”

真莉觉得子康变了,他变得有点愤世嫉俗,有点狂妄自大,也有点迷失。几个月前,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还是多么的单纯!现在她意识到,她和子康的生活起了变化,他就像一个本来放在她膝头上的毛线球,掉到脚边去了,愈滚愈远,她手指里勾住的仅仅是一条毛线。但是,她心里乐观地想:“出来工作就是不一样。等到我也出来工作。我就会理解!”

十一月中旬的那天,子康要出发去巴黎了。前一天,他叫她不要来送机。“到时候人很多。”他说。“那我就不来了。”真莉假装答应。其实。她约好了大飞一起去送机,想给子康一个惊喜。

当真莉在启德机场的大堂出现时,子康果然吃了一惊。

“不是叫了你不要来的吗?”他撅着嘴说。“给你一个惊喜嘛!反正大飞也来,他顺路接我过来。”真莉眼睛越过子康看到大飞和郭嫣儿站在一旁说悄悄话。真莉刚刚来到机场时跟她点头打了个招呼。郭嫣儿似笑非笑地朝她点头,她对女孩子的态度一向是那么冷淡的,真莉也懒得搭理她。

这会儿,送机大堂里闹哄哄的,电影公司派出了一支几十人的外景队,戏里几个主角的大批影迷来送机,还有大批记者,真莉背后的镁光灯闪个不停。

“啊…… 你回来的时候,帮我买巧克力好吗?我以前的法文老师每年回法国南部省亲时都带一种‘

“嗯。”子康应了一声,匆匆说:“我要进去了。”

她好想搂住他,跟他亲嘴,但身边太多人了,她稍微犹豫了一下,子康已经转过身走了。

一个月的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这一天,真莉在课室里,手支着头,闷闷地想着子康这一刻在巴黎做些什么。她想写电邮给他,可惜他根本没带电脑去。他们一个星期才通一次长途电话,电话费太贵了,她只能急急忙忙跟他说几句话。上一次通电话时,她本来想好要说的话结果却忘了说,他却匆匆挂了线。她觉得子康不像她那么想念他。电话费虽然贵了点,但他还是可以多打几次电话回来啊!他也用不着每次都匆匆挂上电话。她感到他变了,没以前那么在乎她了。

十二月中旬,第一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出来了,还有不到七个月,香港便会回归中国。北京天安门广场早在两年前己经竖起了一座巨型的电子跳字牌,倒数着回归的日子。但是,真莉不关心这些。她心里另外有一个倒数的钟,每天滴滴答答数着子康归来的日子。今天下午,他要从巴黎回来了。

真莉昨天就开始盼望着。早上起来,她涂上一个海底泥深层清洁面膜,轻快地在屋子里来回走动,忙着选衣服、挑鞋子,希望子康觉得她今天很漂亮。她又扯着

可恶的是,她今天没法去接机。她从早上到下午要帮曼茱出外景拍短片。上次她拍短片时,曼茱帮了她几个礼拜,她不能那么差劲丢下曼茱,曼茱也找不到别人帮忙。曼茱为什么偏偏要选今天?真是的!

下午五点钟,真莉还在天星码头拍片。她肩上扛着一部重甸甸的摄影机,不时望向钟楼上那个大钟,子康坐的那班机应该已经到了,但他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她?会不会是飞机误点了?真莉祈

“曼茱将来最适合就是拍动物或是昆虫纪录片了,她可以拍一部《蜗牛的一生》?"

幸好,冬天的天色黑得早,六点钟,太阳己经下山了,曼茱不情愿地宣布今天到此为止。真莉跟曼茱一起抬着机器坐上计程车回去学校时,摸了摸脸颊。她在街上站了一整天,唉,早上做的那个海底泥面膜看来是白白浪费掉了。她又检查了一遍她的手机,手机根本没响过。

“你今天有事吗?”曼茱好奇地问她。

“啊……子康今天回来。”真莉说。

“是吗?他那部戏拍成怎样?好不好玩?我在报纸上看到照片,巴黎好漂亮呢?他们在罗浮宫外面拍啊?听说男女主角好像恋爱呢?是不是真的?子康有没有告诉你?”曼茱一逸发挥她包打听的本色。

“其实……我知道的很少。”真莉尴尬地咬咬嘴唇。

晚上将近十二点钟。真莉窝在她那张乱糟糟的单人床上。以前妈妈在家里,会唠叨她不收抬床铺,妈妈去了多伦多,没人管她,她便什么都丢到床上一书、杂志、笔记、功课、睡衣、袜子、内衣裤,有时更在床上吃东西。直到自己都觉得忍无可忍,才会把东西收抬一下。这会儿,她从学校回来己经很久了,心里七上八下的。子康为什么还没回来?她神经质地检查过家里的电话几遍。拿起话筒听听又放下,确定它没有放歪了。她只差没有把电话拆开来检查。要是子康到了香港,一定会找她的。突然之间,她坐直了身子,想起什么似的。她为什么不问问大飞呢?要是郭嫣儿刚刚回来了,子康也应该跟她坐一班机回来的!对!她为什么没想起大飞呢?

她马上拨了一通电话给大飞。

“大飞,我是真莉,嫣儿回来了没有?"

“飞机误点了 。”

噢,她就知道是飞机误点了,不然子康不会失了踪。

“本来三点钟到香港的,结果七点钟才到。”大飞接着说。

那么说,子康己经回来了?真莉拿着话筒的手僵住了,她的耳朵仿佛

“真莉,有什么事吗?”大飞在电话那一头问。

“哦,没事了。”子康回来了,而她竟然不知道,还要问大飞,这让她多么尴尬?但她突然又想,子康说不定跟几个一起回来的同事先去吃顿饭填肚子,所以现在还没回到家里。

“我现在就打给他!”她想到就做。

电话接通了,她听到子康鼻音很重的一声:“喂?”

“你回来啦?为什么不找我?”她气上心头。

“太累了!回到家里一躺下来就睡着了!”子康半睡半醒的声音说。

她担心了他一整天,他竟然睡着也不打电话给她。她早上所有的好心.情都一扫而空了。

“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事呢!”她按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后,子康说:

“我帮你买了巧克力。”

听到他这么说,她的气一下子消了,温柔地问他:

“难找吗?"

“在机场免税店就找到。”子康的声音还是很疲惫。

“你很累吧?"

“明天一早还要开工。”

“刚回来就要开工?"

“香港的戏还没拍完。”

真莉不禁有点失望,她还以为明天会见到他。她本来有好多话要跟他说,可是,她现在提不起劲说了。

“你睡吧!”她幽幽地挂上电话,没精打采地坐在床上。

过了一会,她开了音响听唱片,脑子却空荡荡的。她不知道自己就这样坐了多久。她起来上洗手间,回来时看了一眼床头那个跳字钟。原来己经三点四十分了。她想起她今天一整天都不停看钟。她有气无力地趴在床上,不小心压着音响的遥控器,仿佛变

“选你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一把带点嘶哑和沉浑的男声说。真莉从没听过这把声音,她记得上星期这个时段还是个女孩子当主持的。

“《祖与占》?”真莉心里默默念着自己的答案。接着那个问题之后播的一首歌竟然就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祖与占》描写的正好也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一段三角恋。真莉微微一笑,把那个遥控器从肚子下面摸出来搁在床边。

那首歌播完了,男主持接着又说:

“现在选一种你最害怕的食物。”

“好像没有一首歌刚好叫青

真莉咯咯地笑了起来,青

“选一个你现在最想去的地方。”那首歌播完之后,主持人又说。

“我现在哪里都不想去?”真莉心里想道。她就是没想到他播的会是那首《恋人的怀抱》。

伤感的旋律和歌词抚慰了她。真莉蜷缩在被窝里。耳朵听着那首倾诉恋人的怀抱己经远去的情歌。

这个主持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他选的歌都好像是为她而选似的?插播广告的时候,她终于知道这个节目叫《圣诞夜无眠》,主持的名字叫“一休”。真莉咧嘴笑了笑,这个一定不是真名吧?一休是个和尚,是她小时候看过的一套日本动画《一休和尚》里的小主角。据说,历史上也真的有这么一个机灵又充满智慧的小和尚。这个主持人小时候大抵也看过那出动画吧?

真莉听着歌,渐渐觉得困了,依稀听到一休后来说:“选一个你现在最想念的人。”可他接着又说:“他们可能是同一个人。”

真莉正想弄懂他的意思,那首歌徐徐响起,凄美的旋律在她耳边回荡,唱的是《你伤了我的心》。真莉难过地想:“噢,是的,你最想念的那个人,也最能够让你伤心。”

她脸埋枕头里,缩成一团,疲倦的眼睛再也撑不开了。毕竟,一个人半夜三更不停做选择题是挺累的。她在街上拍外景又跑了一整天,还有子康让她那么沮丧。她抓起脚边的一条毛毯盖在身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清晨的阳光透过睡房的垂地窗帘漫淹进屋里,街上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夹杂着人的声音和狗儿吠叫的声音,真莉缓缓从床上醒来,左脸脸颊留着几条床单的

新的一天并没有带来新的希望。子康一整天都没给她一通电话。她心里想:“他真的有那么忙吗?也许……也许他明天会找我。”一个星期过去了,学校开始放圣诞假,子康只打过一次电话给她,那把声音疲惫又没精打采,只顾着说自己有多忙。真莉一边听心里一边忖着:“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他什么时候都可以过来找我。他以前也是这样,可现在却好像找借口躲我!"

真莉觉得这个星期的日子比过去一个月子康在巴黎的日子更难熬。那阵子,他们一个在法国,一个在香港,多么想见面也没法见面。可现在她明明知道他就在香港却见不着他。他刚刚飞走时留给她的那份甜蜜的思念早已远去,而今替代的只有苦涩的思念。沮丧和恐惧好像铅块一样沉沉压在她心头。她有一个不好的直觉。她觉得子康也许不爱她了。

“要是你爱一个人,即使是要跑一千英里路去见她五分钟,你也还是会飞奔去见她一面,然后又独个儿走一千英里路回去的啊!”她心里丧气地想。

然而,每当这个不好的直觉占据她的思绪,真莉就会打起精神对自己说:

“不,等他忙完了,只要我们见到面就会没事!”

这些孤单又晦暗的漫漫长夜,幸好还有一把声音陪伴她。她从不错过每个夜晚的《圣诞夜无眠》。她成了那个叫“一休”的人的忠实听众。从半夜三点钟直到清晨的六点钟,一休放的那些好听的歌,他那把感性又带点嘶哑、充满音感,间中有些调皮的声音,就像一条温暖柔软的羽绒被子,只要她把耳朵贴上去,仿佛就能暂时驱走爱情带给她的寒凉。

一休很会选歌。他播的歌是真莉平时很少听到的。即使有些歌她曾经在别的节目里听过,也比不上在一休的节目里再一次听到时那么深刻。一首歌落在一休手里,由他在某个瞬间、某种语调、某段独白之后悠悠流转开来,就都有了一种特别的味道。他说话幽默自己却不笑,有时候有一搭没一搭的,时不时天外飞来一笔,逗得真莉一个人在静悄悄的屋子里大笑起来。

一休每天晚上都会玩他那些选择题,那也是真莉最喜欢的。她听了几晚之后就尝试捉摸一休的思路,她知道他的答案往往出人意表。一天晚上。他说:“选一种你最害怕见到的车。”

“棺材车?哦,不,大吉利是!”真莉心里想道,但马上又觉得不会是答案。虽然每次在街上看到这种蓝色的灵车都会让她身上的寒毛倒竖,想起车上正躺着一个死人,那辆车却还在街上四处走。但是,一休老喜欢施小计误导大家,所以不会是这种车。真莉拼命想想到底有哪首歌是提到车的。她还没想出来,一休就己经播歌了。这会儿,真莉只能苦笑。那是整个晚上最轻快的一首歌——《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

她心里却轻快不起来。噢!这个一休有时候真讨厌。他好像认识她似的,知道她多么害怕圣诞节来临。她近来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和子康在圣诞节开始,也会在圣诞节结束。他对她那么冷淡,不就是个先兆吗?他连提都没提过要怎样跟她庆祝,就好像不知道圣诞节快到了。

她恨一休,恨他要她面对那个恼人的现实。那天晚上,是她唯一一晚节目还没完就把收音机关掉的。

不管真莉多么想把圣诞节往后延,她还是无奈地听到了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在她身后追赶时间的声音。这一天距离圣诞节只剩下五天了。真莉自从长大后就开始嘲笑圣诞大餐,那些味道像嚼纸皮似的火鸡肉有什么好吃?圣诞布丁的味道像块湿了水的海绵。可她今年多想跟子康一起去吃圣诞大餐啊!哪怕要她吃火鸡肉和圣诞布丁。

真莉这天夜晚在皇后像广场帮曼茱拍她那出短片。那儿的商厦外墙纷纷亮起了巨型的圣诞灯饰,其中一家银行挂的那一幅正好是圣诞老人坐在一辆鹿车上,笑得很慈祥。真莉不禁想起一休那个选择题和答案,都是他,害真莉现在觉得圣诞老人好像在嘲笑她似的。

曼茱照旧拍得慢吞吞的,为她几年后拍的那出《蜗牛的一生》做准备。曼茱教演员演戏时,真莉索性把那台沉甸甸的摄影机从肩膀上放下来,坐在广场边的几级台阶上。她双手丧气地托着脸,好想打一通电话给子康,但她还是按

“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从来就没担心过圣诞节会孤零零一个人过,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之后反而会担这种心?”真莉丧气地在心里想。

“可以开始了!”曼茱走过来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真莉连忙站起身,把那台摄影机扛上肩头,打起精神在心里跟自己说:

“明天吧!明天我才打电话给他。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

这样激励自己之后,真莉觉得好多了。

第二天早上,天气比前一天凉了许多,仿佛将会有一个寒冷的圣诞节似的。真莉把衣柜里几件她比较喜欢的衣服全都丢在床上,终于挑了一件卡其色的

她在镜子前面仔细端详自己,咧开嘴笑笑,使劲捏捏自己的脸蛋,好让她看来两颊排红排红的。接着,她搽上淡淡的杏桃色口红,抿了抿两片嘴唇,觉得自己今天的样子还可以。

真莉先到邮局去取包裹。她前天在信箱里收到一张“邮件待领”的通知单。邮差来过,她不在家。“一定是妈妈寄来的圣诞礼物!”真莉忖道。

真莉来到邮局,在柜台那儿拿到一个软绵绵的小包裹。她镖一眼上面的邮票,果然是妈妈寄来的。她一边走出邮局一边急不及待地拆开包裹来看。里面有一张小小的红色圣诞卡,一个大红色的安哥拉羊毛胸罩,一边乳杯上有一个脖子上缠着绿颈巾的小雪人图案,另外还有一条跟胸罩配成一对的三角裤,同样的雪人图案在后面中央。

“里面穿羊毛,就不怕人家会痒的吗?这儿又不是多伦多,妈妈真是的!”真莉心里想。她拆开那个信封,拉出来一张红色的圣诞卡,上面有个可爱的雪人和漫天的飘雪。真莉念出妈妈写在圣诞卡里那些祝福语旁边的几行字:“真莉,多伦多已经下雪了!要不是屋里有暖气的话,我和你爸爸都会变成人形冰雕!喜欢这份圣诞礼物吗?在香港从来没见过这种羊毛胸罩和内裤呢?何况还有雪人图案!红色也很圣诞啊!不写了,你爸爸现在要率领我到屋外铲雪去,这里的冬天,一天不铲雪大门就会给雪堵住,明天休想走出去?”

真莉看到最后一行后面爸爸妈妈歪歪斜斜的签名,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她从来没这么想念过他们,她不免苦涩又自嘲地想,一个人受到挫折的时候最想家了。

她揩了揩眼睛,她不能哭。她告诉自己:“不,我不能后悔,现在还不能,是我自己要留下来的。”

她把包裹塞进咖啡色的背包里,然后把背包挂在肩头。背包里面放着她前几天给子康买的一份圣诞礼物——一本厚厚的《爱在瘟疫

在我们一周年的日子,送你这本书。

圣诞快乐!

一九九六年圣诞”

有了这份圣诞礼物,真莉觉得今天就有个借口去找子康了。要是他忙,她把书交给他便走。她从背包里摸出手机,打到子康家里,而不是打到他的手机,真莉希望子康在家里。她把电话贴在耳朵上,当铃声响起,她的心也跟着怦怦跳.

“喂?” 电话那一头传来子康鼻音很重的声音。真莉又惊又喜,心里却又感到对他的一丝恼火,他在家里也不给她打个电话!“不,我今天不可以生气。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不生气,生气只会把事情搞砸。”她心里想,然后装着没事人似的一口气说:“是我啊!你在家里吗?今天不用开工吗?”

“不……哦……待会要开工。”子康有点结巴地说。

听到他结巴,她就更觉得可疑了。她马上接着说下去,不让他有机会拒绝她。“我在街上,我过来找你好吗?”

“家里有人。”他说了一句。

她就知道他躲她。但她不肯罢休,依然装出轻松的口吻说:“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你到楼下来拿好了?我交给你就走。我待会约了曼茱。”她才没约曼茱。她今天无论如何要见他。她不想再从早到晚等他电话。

“那好吧。”子康终于投降。

她松了口气,心里想道:“只要见到面就会没事?他很久没见过我了啊。”

真莉搭上一辆巴士,心里七上八下的,想着待会见到子康要跟他说些什么。她以前从来不用事先想个话题,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尽说些开心事好了?就当没事发生过!哦,就问他巴黎漂不漂亮!”她咧嘴笑笑,把那本用礼物纸裹好的书从背包里拿出来看了看,才又放回去。

巴士到站了,真莉下了车,朝子康住的那幢簇新的蓝色公寓走去。子康跟爸爸妈妈和两个姐姐两个月前搬来这里,真莉只去过两次。她在坡道上一边走一边捏捏脸蛋,觉得自己仿佛是上战场去,而不是去见那个说过爱她的`人。

她看到他了。他站在公寓外面的台阶上,身上穿一件深蓝色的防风衣和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她没见过的新球鞋,双手紧紧地插在防风衣的口袋里。她走上去,冲他咧嘴笑笑,他只是咧咧嘴,似笑非笑地。她瞧着他,自从他去了巴黎之后,她就没见过他。他现在看来仿佛有点陌生,脸上并没有她期待的那种热情。

“你看看是不是这个巧克力?”子康一只手从口袋里伸出来,递给她一包装在透明胶袋里、顶端绑上蓝宝石色蝴蝶结的巧克力,里面的巧克力绿色一小颗一小颗的像青

“啊呀……是这个‘

“我也有东西给你。”真莉把巧克力塞进背包里,掏出那本书给子康。

“提早送给你的圣诞礼物!”真莉满怀希望地朝子康微微一笑。她等着他拆开礼物,期望他看到她在书的扉页上写的东西时会感动。然而,子康接过礼物之后只瞄了一眼,说了一声:“嗯……谢谢。”

“你不想看看是什么吗?”真莉假装没有失望,她咧嘴笑笑,乘机凑上去亲昵地抓住他一条手臂。

“是书吧?”

“你拆开来看看就知道!快点拆嘛!”她捏捏他的手臂鼓励他。

子康撅撅嘴,仿佛只是为了敷衍她才把礼物纸撕开来。

“我好喜欢这个书名。我也买了一本。”

他看到她写在扉页上的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也没有真莉期待的那份感动,那是一本关于爱情的书啊?他却故意回避似的,看了一眼就把书合上。

“你……不喜欢这份礼物吗?”她撅着嘴问。

“哦……不是……只是……你用不着送礼物给我!”他口吻冷淡地说。

“你为什么说我不用送礼物给你!”一股恼怒与委屈不由得涌上心头,真莉听到自己的声音

“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从巴黎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你回来之后连见都没见过我?要不是我今天打电话给你,你也不会找我!你是不是打算以后都不找我?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到底为什么!你说呀?"

他那双细长的眼睛无奈地扫视她的脸,仿佛这件事己经困扰了他许久,现在是她逼着他说出来似的。

“真莉,我们暂时分开一下吧。”

真莉听到“分开”这两个字,脸上浮出愕然的神情。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为什么?”她嘴巴忍不住

“我们合不来的。”他陌生的目光

“你是不是喜欢了别人?”她努力克制自己的泪水。

“真莉,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问题!”他冷静又理性地说。

“我们……我们有什么问题?”她的眼泪再也憋不住涌出来了,但她同时也看到了事情并不无可挽回,因为子康不是有了第三者。他没有爱上别人。

子康揉了揉鼻子。说得很慢,很吃力,仿佛他的痛苦不会比她少似的。“或者我错了!你很好,是我的问题,我觉得……我不够好,我不知道怎么对你好,我很努力,但我做不到了,有些感觉跟以前不一样。我不知道怎样跟你说。”

“你说过你会照顾我的!你说过你爱我!你自己说过的话为什么不负责任!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真莉顾不了路人投来奇怪的目光,一边说一边喘着气哭出声来。

“别这样?我是说过,但这是你希望的吗?我不想因为我答应过你就不对你说出我自己的感觉……”

子康还没把话说完,真莉就扑到他怀里紧紧地搂着他,她思绪乱作一团,他说的话,她左耳进、右耳出,脑袋靠在他胸膛上哭得全身

她这副激动又凄凉的模样让他有点不知所措,他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说:“不要哭!不要哭!我们以后还是朋友的呀!又不是以后不见面!”他说着把她抱得更紧一些。

他抚触她的那双手还是像从前一样温柔,他的嘴巴甚至贴在她散乱的头发上。突然间,她看到了一丝希望。他舍不得她!他会改变初衷的,事情并没她想的那么坏。毕竟他是爱她的?她仰起头,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如饥似渴地吻着他,仿佛永远也不想跟他分开。

片刻之后,他放开了她,双手却仍然搭住她的肩膀,哄她说:“别这样!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过两天找你。”

真莉那一丝希望幻灭了,她以为己经雨过天晴,没想到他突然又会硬起心肠。她想扑上去。但他挡住她。

“你不会的!你不会再找我的了!”她哭着说。他静静地瞧着她,默言不语,仿佛在责备她不相信他似的。

“你……你真的会找我……平安夜?”她让步了。突然她又有点不放心,结结巴巴地说:“我打给你好吗?”

他放开她的肩膀,那双眼睛重新换上了冷漠的神色,仿佛她要是再逼他的话他就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会答应了。

她害怕了,抽着鼻子说:“嗯,我等你电话。”

真莉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回到家里的,也不记得脸朝下倒在床上哭了多久。她脑袋发昏,觉得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个梦,并不是真的。她好后悔自己沉不住气。为什么要逼子康说出来呢?要不是她向他发脾气,他也许不会提出分手。即使是听到他说要分手,她也该冷静一些,尽可能装出一副潇洒,甚至高傲的样子,干脆说:“那好吧!”要是那样的话,子康反而会舍不得她呢?她却像个买不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那样死命跺脚抓着不放。她那时候真该离开这里去多伦多,永远也不回来,那她就不用承受现在这种痛苦,那样子康也许一辈子都会,怀念她。

她在床上

真莉转过身来仰躺着,头昏昏地瞧着天花板,心里痛苦地想道:

“两天?两天还要等多久啊?"

就在今天之前,真莉多么希望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不要那么快来到。可她现在却巴不得一觉醒来就是两天之后。

真莉不记得她是怎么熬过第一天的了。她觉得自己好像会疯掉,到了第二天,也就是平安夜的早上。她一觉醒来之后就隐隐带着希望等子康的电话。想到他也许会约她出去,她甚至想好要穿什么衣服,又用冰袋敷过一双肿胀的眼睛。

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过了平安夜的十二点,真莉终于明白子康是不会找她的了。她多么傻!他那样说只是为了打发她,而她竟然相信他的话。

“他今天晚上一定是跟另一个人一起!”她伤心地想道。

她任由收音机开着,在被窝里缩成一团凄凉地

今天晚上只有一把声音是真莉还想听到的。午夜三点钟,她终于听到一休那把熟悉的声音在她耳畔萦回。就像他的节目叫《圣诞夜无眠》 一样,多少个临近圣诞的夜晚,真莉彻夜无眠,思潮起伏,苦苦地想着她的爱.清出了什么事,而她也许永远都不会明白。

“选一件最惨的事……两件吧……今天是圣诞节,就当作是买一送一的礼物。”一休带点嘶哑的声音说。

“还有比现在更惨的事么?”真莉苦涩地想道。“最惨的事,是一年有十二个月,偏偏要等到圣诞节才失恋。为什么不是在佛诞呢?没有人会因为在佛诞失恋而觉得特别难受的呀?”一休懒洋洋地说。

真莉忍不住噗哧一笑,笑得两个肩膀在被窝里不停地抖。要是有谁这会儿看到她头发乱蓬蓬、又哭又笑的模样,准会以为她是个疯子。

“第二件呢?第二件是什么惨事?”她

“……第二件事,是情人节晚上,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家里对着镜子,抱怨父母为什么没把自己生成一个万人迷!”一休又说。

真莉咯咯地笑了起来,她没想过这个世界上还有能够逗她笑的笑话,也没想过人在那么痛苦的时刻还能够笑。她的思绪飞开了,抓住被子,眼睛盯着天花板,心里忖着一休接下来会播什么歌。惨歌太多了啊!然后,一段优郁的旋律在她耳边响起。一休播的是那首《所有人都比我快乐》。真莉一听,眼沮再一次涌了出来。

她转过头去,趴在枕头上

突然,一个充满希望的念头从真莉脑子里冒出来。

“我要写一封信给他!那会比当着他面说的好,他看了信就知道我有多爱他!噢!天哪?到时候他也许会改变主意!”

这个希望鼓舞了她,真莉飞快地离开床,坐到床边那张木书桌前面。她拧亮桌上的一盏小灯。拿出一叠蓝色的信纸,抓起一根笔开始写。

“子康:

你说过今天之前会找我,我一直在等你。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己经不爱我了么?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比我好吗?”

真莉用手擦了擦急涌出来的泪水,大口喘着气,接着写下去。

“我不知道这两天和这一个月我是怎么挺过去的。你几乎都不找我,跟我说话的口气也总是冷冷淡淡的。

你明知道我多么渴望看你一眼,见你一面,你却假装你没听出来。于是,我也只好假装你出外旅行去了。我告诉自己,旅行结束了,你会回到我身边。到时候,一切还是会跟以前一样。

这些日子,陪伴我的是一把声音。你听过一休的节目吗?当你不在身边,每个无止无尽的长夜,是一休和他的歌让我可以暂时忘记你,忘记思念你的痛楚。我多么感激这把声音啊!因为,寂静无声的独自等待,是漫长得无法想像的。

九五年的圣诞,我们开始。九六年的圣诞,你不再爱我了。你知道我从今以后都会痛恨圣诞,因为,只有跟你一起的那天才会是个节日。

也许你不会再找我了。我只想你知道一件事,要是从头活一回,我还是渴望与你相遇。失去了你,我不想过得幸福。”

真莉一边哭一边用手背擦着眼泪,她没法再写下去了。也不知道还可以写些什么。最后,她写上这一行:

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三点五十分

“噢!一定是他打来!”她心里快乐地想,伸手去抓起话筒。

“真莉呀,我是大飞呀……圣诞……快乐呀!”大飞结结巴巴地说。

真莉的心情一下子掉到谷底去了。她绝望地想:“他自己没法说,所以要大飞告诉我。”她

“大飞……你不用说……我……我什么都知道了。”真莉硬咽着。她不想听到大飞告诉她子康已经决定跟她分手。她不想听别人向她宜布那个残酷的事实。她抽着鼻子哭,把刚刚写的那封信塞进抽屉里去,找个地方藏起来。这封信现在已经用不着寄出去了。

“你……你早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大飞慢吞吞地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像喝醉了。

“他喝了酒!怪不得说话有一搭没一搭的。对啊!今晚是平安夜。他一定玩得很开心,说不定还跟子康一起。”真莉心里想。她觉得大飞是站在子康那一边的。她啐了他一句:“你既然知道… …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昨天在戏院里撞到他们两个一起才知道的!嫣儿骗我说要开工,原来是和子康去看戏!怪不得她近来神不守舍的?她认了,他们是在巴黎开始的。陆子康对得住我!”大飞激动地说。

真莉脸色变得煞白,僵呆在那儿,仿佛当头挨了一

“大飞,你说的是真的吗?”她嘴角有点发抖。“我也希望不是真的。”大飞的笑声醉

“我也是现在才知道的。”真莉再也哭不出来。她脸上的表情茫然又痛苦,说得慢吞吞。大飞没接腔,她忖道大飞也许太惊讶了,他没想到她根本不知道。

“谢谢你告诉我。”真莉挂上电话,愤怒和屈辱燃烧着她,反倒抵消了一些痛苦。她心里狠狠地想道:

“他可以不爱我,去爱任何一个女人,那样我会好伤心!我甚至永远也没法忘记他!但为什么偏偏是郭嫣儿!他出卖我,出卖朋友!他连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天哪!我根本不认识他!他只是个满嘴甜言蜜语的家伙!我竟然还为他留下来!"

她像散掉似地瘫在床上,直到她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直到窗外的天色如同她胸中的荒凉那样,灰蒙蒙地漫淹进屋里来,她才发现自己已经瘫在那儿很久了。她倏地走下床,在床边那把椅子上抓起两天前穿过的那身衣服套上。

真莉来到子康那幢蓝色公寓外面。圣诞节的大清早,街上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路人。她仰起头看上去,子康住在四十七楼,她看不到他那扇窗。她抓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打给她,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朝电话气呼呼地吼道:

“陆子康!你马上给我滚下来!"

真莉把这句话说得像命令。这道命令又下得那么突然,子康完全没法对她说不。

真莉挂掉电话,站在台阶上等着。她刚刚那样激动地朝他吼,现在一张脸都有些发抖。片刻之后,真莉看到子康从公寓里走来。他仍旧穿着前天的衣服,脚上却跟着一双人字拖鞋,仿佛是个接到命令马上跑来报到的士兵,连鞋子都来不及穿。

真莉两个眼睛瞪着他,无法相信她曾经多么爱他,多么害怕他会离开他。然而,他现在就站在她跟前,一双手插进裤袋里,想努力装出冷静的样子,那双细长的眼睛却滴溜溜乱转。她只觉得对他有说不出的恨。

“陆子康!我什么都知道了!你为什么把我当成傻瓜!你这个混蛋,你侮辱了我!你也侮辱了你自己!我看不起你!你下流!下流!”她朝他怒吼。满腹的痛恨无处发泄,她猛然挥手,使出浑身力气狠狠赏了他一记耳光。清脆的巴掌声在寂静的空气里回荡。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子康浑身晃了一下,本来插在裤袋里的那双手狼狈地抽出来,仿佛是想抓住些什么来稳住身子似的,一边脚上跟着的人字拖鞋也歪了。

真莉看到自己在他白皙的脸上留下明显的指痕,爱和恨顿时都消散了,只留下凄凉。

子康抬手摸了摸刚刚挨了一记耳光的那边脸,他沉默不语,震惊又恼火的目光瞪着真莉,仿佛受到了极大的侮辱。然后。那股恼火从他眼里渐渐消退,就好像他不再欠她什么似的。

“陆子康,我以后不想再见到你这个人!你这个混蛋!请你把学校储物柜里你那些东西全都清走!我见到任何跟你有关的东西都觉得恶心!”真莉冷冷地对他说,就像对一个她从不认识的人说话。她说完这句话,就转过头去,迈开脚步,以她仅剩的自尊心挺直背梁,昂起脑袋往前走,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第二章 深夜的声音

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凌晨的这一天,就像过去几天一样,真莉睡房里亮着一盏昏暗的床头灯,她穿着睡衣蜷缩在被窝里,一只脚穿着保暖的袜子,另一只脚却光着。一个枕头丢在床尾,那儿还散着几张唱片和两条她前几天换下来的睡裤。真莉消瘦了,那模样就像一件羊毛衫不小心在热水里泡过似的缩小了。她两边脸颊陷了下去,两条本来圆滚滚的大腿如今穿任何裤子都显得松垮垮,甚至胸脯也变小了。她从早到晚就那样瘫在乱糟糟的床上,任由自己头发缠结,有时连脸都懒得洗,反正她又没有什么人要见!她也不想见任何人!她醒来就睡,偶尔

这会儿是三点钟,电台里有一把声音报告新闻和天气,真莉等着她的床头歌——那不是一首歌,而是一休的声音、他那些游戏和他故的那些歌,只要每个孤寂的晚上还能够听到他,就成了她唯一的慰籍。

然而,在天气报告和一首开场歌之后,真莉听到的却是一把完全陌生的女声。真莉惊得从被窝里探出头来,望着书桌上那台白色的收音机,喃喃说:

“一休呢?为什么不是一休?他昨天没说会放假啊!噢!他怎可以放假!”

真莉失望地把头钻回去被窝里,思忖道:“天哪!他什么时候会回来?也许明天吧!”然而,片刻之后,她整个人茫然地拉下盖在身上的被子,坐起来,难以置信地瞧着那台收音机,真莉听到那把陌生的女声宣布,她将会是以后每晚这个时段的新主持,节目名称也换了。

“一休昨天晚上并没有说他不再做节目啊!他连再见都没说一声?不会的!不会的!我一定是喝醉了!” 真莉焦急地想道,又掀开被子四处找那个遥控器,终于在枕头下面给她找到。她神经质地不停转台,却始终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刚刚那个频道是对的。

“《圣诞夜无眠》!”真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在心里喊道。“现在不是已经过了圣诞节吗!所以一休的节目也做完了,那只是特备节目!”她沮丧地丢开那个遥控器愣愣地坐着。新的女主持喋喋不休地说着话,她放的那些歌真莉一点也不喜欢,可真莉舍不得把收音机关掉,她不知道会不会有奇迹出现。

“也许……也许……一休调到其他时间去了。他节目做得那么好,不会不做的?”真莉心里乐观地想道。

那台白色的收音机就这样从早到晚一直开着。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第三天也过去了。一月七号这天凌晨三点钟,真莉终于明白。她也许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了。真莉甚至想过一休会不会转到另一家电台去,她这几天不停转频道寻找那把陪着她大半个月的声音。却落了空。

这会几,真莉就像元旦凌晨那天一样,蜷缩在被窝里,却连最后的慰籍都失去了。她

真莉听到这个故事时觉得好害怕,每到夜里都担心自己会不小心撞到坐在收音机旁边那只鬼魂。事隔多年,这天晚上她又记起了那个传说,却不再觉得那么恐怖了,她觉得也许还有几分真实。她瞧着书桌上那台白色长方形两头连着扬声器的收音机,想起她那夭晚上不小心坐到遥控器上,收音机仿佛变

“也许一休的节目根本就不曾在地球上存在过!就像一出奇幻电影的情节,一休那个节目原本只向外太空广播,那天晚上,因为那只鬼魂作怪,他的节目给我无意中截听到。他留了下来,现在又走了!”真莉醉

真莉无法接受一休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只留下无边的失落。她把那台收音机关掉,把床头那盏小灯也关掉,脸埋枕头里,只有舌尖还留着白兰地苦涩的滋味。她心里茫然地想道:

“我以后的夜晚怎么过?那是失恋后无止无尽的长夜啊?”

几天之后的一个夜晚,真莉一个人来到中区一家戏院的售票窗口。她买了一张九点半的戏票进场。戏院里黑漆漆的,只有七成满,看戏的几乎清一色是情侣。真莉孤零零地坐在后排,她原本以为她会在首映礼上看到这出电影,至少也会是拿着赠券进戏院里看。她一直期待电影上映,而今她等到了,却又似来得太迟。《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这个戏名现在听起来多么讽刺?

戏看到一半,真莉就后悔了。银幕上的每一场戏、每一句对白,她几乎都会背出来,拍的时候,她也都在场。戏里的每一个小节都让她想起当时的情景。她记得女主角在家里写信的那场戏是最后一天才拍的。那天晚上,真莉坐在公寓外面宽阔的台阶上,子康从一楼的窗口探出头来朝她喊,问她想吃什么饭。这一切就好像昨天才发生。

真莉在黑蒙蒙一片的戏院里一边看戏一边

真莉瞧着大银幕,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她想,她还是不该来的,现实里的爱情永远也不会是电影,所有的约誓,所有的深情,都是留不住的:永远不会像电影那样,即使是遗憾,也近乎圆满;即使生死永诀,也今生不渝。

“根本就不会有今生不渝的爱情!”她心里苦苦地想。

真莉揩了揩眼睛,她尽量憋住眼泪,免得前面那双好奇的情侣又转过头来看她。他们看到她一个人来看戏,又哭成这个样子,说不定会以为她的遭遇就跟戏里那个女主角一样,男朋友出车祸死了!

“要是那是真的,该多好啊?”真莉恶狠狠地想。要是那样,她也许还会永远怀念子康,可她如今倒宁愿从来没认识过这个人。

后来,电影完场,真莉在片尾看到了大飞、她和子康的名字,可他们三个人不会再走在一起了!戏院里亮起了灯,所有出口的布幔都掀开了。真莉缓缓站起身,低下脑袋蹒跚地走出戏院。

“啊呀!那些信!”突然之间,她记起了那天在邮筒里找到的信。她己经拿去寄了吗?还是放在什么地方?还是交给子康去寄了?

真莉回到家里,衣服脱下来丢在床边,把睡房里每个抽屉都打开来,没找到那叠信。那天她和子康回去拍戏的那条长街,把邮筒扛回去仓库,她无意中发现邮筒里有一叠信。她后来是把那些信寄出去了还是放在什么地方没寄?她这阵子白兰地喝得太多了。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要不是今天晚上看了电影。她压根儿就忘记了这件事。

真莉找了一会儿就放弃。她记得那叠信里面好像有几封情信。

“情信写来干嘛!收信的那个人可能已经死了呢!要嘛就是写信那个人己经变了心,”真莉溜上床。幸灾乐祸地想道。她现在最讨厌的就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就在她这样想的时候,一阵怪风突然把睡房的窗帘吹开了,真莉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

真莉把露在被子外面的一只脚缩了回来,过了一会,那阵风静止了,她想起自己己经好多天没到学校去。曼茱前几天打过电话来,问她是不是病了。

“我和他分手了。”真莉当时有气无力地说。

真莉认为失恋就有权逃学、就有权自暴自弃、就有权什么人都不见。然而,看完那出电影,一路走回来的时候,一些她想不到的改变发生了。再精彩的电影也会落幕,再糟糕的电影也会有散场的时候,真莉突然觉得,她不想再喝白兰地了,那滋味太苦。她也不想无止无尽地放弃自己。她好想再拍电影,好渴望可以再次坐在课室里,即使只是在那儿做着白日梦。

“不管多么困难,我要克服它!”她心里想道。

第二天,真莉大清早起来挑了一身黑色的衣服离家上学去。她太久没回去学校了,黑色就像保护色,让她感到安全。她也看到自己憔悴了,除了黑色,什么衣服披在身上都好像不对劲。

真莉一回到学校,就走去储物柜拿她的笔记本。她拧开那把密码锁,柜门打开来的时候,真莉发现储物柜里空了一半。只留下一些属于她的东西。那天是她要子康清走他放在储物柜里的东西的,然而,看到他果然照做了,而且还做得那么快那么干脆,她心中不禁浮起一阵酸楚和恨意。她决定明天要换过一把锁。

“我不要再想他!”她心里想。

然后,真莉深呼吸一口气。在柜里找找有没有那叠信,但她没找到。她想了一会,记不起是寄了还是丢失了。

真莉关上储物柜,转过身来,刚好看到曼茱朝她这边走来。

“真莉。你回来啦?”曼茱咧嘴对她笑笑,一边跑过来打开自己的储物柜拿东西一边对她说:“你瘦了哦!还好吧?"

真莉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心里想:“我怎么会好呢!她现在最好别问我为什么跟子康分手。我怎么告诉她子康勾搭了大飞的女朋友?我说出来都觉得羞耻!”

让真莉感动的是,向来包打听的曼茱。此时此刻并没有问下去。真莉并不知道,那是因为她那咬紧了嘴唇的样子仿佛是在告诉曼茱: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

“真莉,你是不是学过法文?”曼茱识趣地转了个话题。

“我是学过啊,什么事?"

“那么,这份兼职也许适合你!一家法文书店想找个懂法文的兼职店员,时薪很不错。我留起来没贴出去。想着这几天要是见到你就交给你。幸好今天见到你,我不能一直藏起来啊!这个招聘电邮传过来学生事务处时,刚好是我值班。”曼茱一边说一边在储物柜里找到那张列印出来的广告塞给真莉,上面有书店的电话和负责人的名字,还列出了一些简单的要求。

“可我只学过三年法文,而且很多都不记得了。”真莉皱了皱眉头说。

“上面写着只需要懂一点简单的法文啊?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试试没关系哦。”曼茱一边锁上储物柜一边说。

中午的时候,真莉打了一通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是一把年轻的男孩子的声音。背后隐隐约约传来摇滚乐的歌声。他叫路克,是个中国人。真莉告诉他,自己学了三年法文,平时也有看法国杂志和法国电影,那个路克听完就直接问真莉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看来似乎很急着用人。

“曼茱把他的广告藏起来,我是唯一一个打过去应征的呀!”真莉好笑地在心里想。真莉跟路克说好了明天就可以到书店上班。她也巴不得找些事情做,这份兼职来得刚刚好。

真莉挂上电话之后,离开电影系大楼,到学生餐厅那儿买了一份火腿乳酩三明治和一包柠

真莉又吃了一口三明治。她今天的胃口很好;况且,她身上的脂肪这阵子跑掉了不少。她吃什么都不怕胖,可以尽情吃她最喜欢的乳酩。妈妈上星期打过长途电话来,真莉跟妈妈说话时尽量装出一把愉快的声音,还在适当时候顺便抱怨一下妈妈寄来的那套安哥拉羊毛胸罩和内裤在香港没机会穿。要是妈妈知道她和子康分手了,一定会劝她离开香港过去多伦多跟他们一起。幸好,妈妈在这方面一向不是很精明。没听出真莉的声音里有什么不对劲。

打从跟子康分手的那天以后,真莉无时无刻不想着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飞去多伦多。在那个遥远的他乡,几乎没有人认识她。她再也不要回来了。可她始终没走,仿佛这里还有什么让她留下来。

起初她以为是对子康的不舍之情,又或者是她仍然对他心存希望。然而,当她坐在这个看台上,享受着暖洋洋的日头,暗空万里,她遥望着大海那边偶尔经过的一两艘归帆,看着眼前深蓝色的池水在微风中吹皱,还有身边这些她有点眼熟却不认识的脸孔,她顿时明白她不走的原因。二十年来,这是她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虽然她曾经以为的那段倾城之恋最后一败涂地,但她不甘心就这样一走了之。即使有一天她要走,也不是像现在这样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垂头丧气地离开。爸爸妈妈刚走的时候,她很不习惯,一个人在家里时,甚至听到墙上那个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然而,她很快就爱上了一个人无人管束的自由。自由是她的选择,没有人能够夺去,尤其不能让那个使她尝到痛苦和屈辱的旧情人夺去。

“不管多么孤单,我会克服它的!”她对自己说。

那家书店在中环苏豪区一幢旧楼的一楼,店里有一面落地大窗可以望到楼下的长巷。那是一条没有车路的巷子,巷口有一间小画廊和一家卖各种蜡烛的小店,巷子里有一家法式咖啡小吃店和一家做新派越南菜的小餐馆,两家店到了晚上都会放些露天桌椅在门外。周五和周宋晚上特别热闹。

书店的面积很小,名字就叫“路克书店”,主要卖些法文书和法文杂志,也兼卖些英文杂志。店里平时只有老板路克一个人。路克有二十四岁,他没告诉真莉他的中文名字,所以真莉就直接叫他路克。

路克个儿瘦瘦的,蓄着直发,他那一头黑亮亮又柔软的头发三七分界,长度差不多来到下巴底下,右手手腕上戴着一条像锁链的银手链,那只手的中指和无名指各自都戴着一枚银戒指。他经常穿汗衫,外面罩一件黑色皮夹克和牛仔裤。路克嘴边有个小酒窝,真莉却从没见他笑过。他脸上老是带着一种优郁的神情,好像已经被女孩子伤害过三十次似的。

书店每天午后一点钟才开门,到夜晚十一点钟打洋,顾客主要是居港的法国人和一些本地人,周末和礼拜天的生意比较好,平时有点冷清。真莉觉得路克一个人就已经应付得来了,根本不需要找一个兼职。不过,上班几天之后,真莉便明白为什么了。路克根本不喜欢看店,他要么就躲在狭小的办公室里听音乐,要么就拿着一本杂志走过去那家法式小店喝杯咖啡,然后坐上大半天。路克不在乎书店赚不赚钱。他开这家店好像只是为了找点事给自己做。

真莉很快就爱上这里。那家越南小餐馆的春卷和牛肉河粉很美味,法式小店的三明治、咖啡和那种四方形的苦巧克力蛋糕都不错。在书店里,所有的书和最新的杂志,真莉都可以看,她的法文也进步了一些。她听过路克跟客人说法文,他那一口法文说得好漂亮。

真莉刚来书店的时候,曾经怀疑路克会不会就是一休。路克喜欢的那些音乐跟一休喜欢的有些相似。真莉觉得一休可能也是蓄长发的、喜欢穿黑色皮夹克、戴银手链、神情优郁、平时不爱说话也不爱笑的。虽然路克的声线听起来不像一休,但是,通过大气电波传过来的声音,也许跟真实的声音有点不一样啊!

然而,过了没多久,这种想法就让真莉感到有点傻。路克的声线压根儿就跟一休不像,他不可能是一休,只是真莉一厢情愿地希望路克就是一休罢了。尽管路克不是一休。但是,“路克书店”还是陪着真莉度过失恋后那几个月漫长的日子。她的生活好像分裂成两部分,一个部分是学校,另一个部分就是书店。她拿的是时薪,路克对她很阔掉,由得她喜欢每天在店里做多长时间都可以,所以,只要一有空她就会过来赚点生活费。法式小店那种四方形的苦巧克力蛋糕,她每星期要吃两片,那已经是很克制的了!失恋就有狂吃甜点的权利啊!有时候,她也会到巷口那家画廊看看有没有新的油画,那儿卖的主要是动物的画像,有狮子、北极熊、狗啦、猫啦。真莉喜欢研究动物。傍晚上班或下班时,经过那家卖蜡烛的小店,真莉也会停住脚步隔着店子的落地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的这一天,就像过去几天一样,成天下着滂

历史的一刻,真莉不免伤心地想起她那段短暂而失败的初恋。她曾经浪漫地相信,她为爱情留了下来,这个城市的这个历史时刻将会成为甜美的回忆。可是,她的告别仪式早就举行了,而且糟糕而响亮——她给了那个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真莉望着窗外,外面昏天暗地的,真莉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雨,仿佛只要她敢扫一开窗,雨水就会淹进屋里,把她和所有东西都浮起来。这时,一串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真莉伸手抓起话筒,以为是妈妈从多伦多打来的。她没想到会是子康。

“真莉吗?是我……你在家里吗……很久没见了……你好吗?”子康厚脸皮地说。

“多亏你!我怎么会好!”真莉心里狠狠地想道。“他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打来?他什么意思?他也想回归吗?还是七月一号良心发现,想向我道歉?”这个电话来得太突然,时间也太敏感了。她脑子很乱,一时说不出话来。

“真莉……你在听吗?"

“你找我有什么事?”真莉回过神来,冷冷地问。

“是这样的……你有些东西在我这里……我刚好在附近。方便的话,我想现在就拿过来给你……”

“哼!这个混蛋!他要把我以前送他的东西统统还给我?”真莉心里升起一股恼火,嘴巴都有些

“好吧,在什么地方?我来拿。”真莉干脆说。“十五分钟后,我在你楼下等你好吗?”子康好像很高兴她答应出来。

真莉没应一声就挂上电话。子康上次挨了她一记耳光时,看来多恼火啊?她想不到他竟然还会再找她。难道他这么快就忘了吗?真莉从沙发上跳起来,慌忙跑进睡房打开衣柜开始挑衣服。外面的雨这么大,穿什么都会淋湿,她一点准备也没有,样子还那么憔悴。她突然很后悔为什么要答应见他。他们己经不是恋人,他没权利想见她马上就可以见到的啊!她该叫他改天再来,或者干脆要他把那些东西寄给她好了,她真不该那么容易就出去见他。可是,现在反悔就太婆妈了!她为什么怕见他?她沈真莉可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要是他只想找个借口来见我,那么,我就要他死心!”真莉禁不住抬抬下巴,痛恨地想。

她终于挑了一件黑色的长袖汗衫和一条黑色吊脚裤,让她看上去神情高傲一些。她往脸颊上擦了点胭脂,搽上淡淡的口红,抓了一把黄色的雨伞出去。

真莉来到楼下,站在公寓门廊的檐

她发现子康就坐在那辆车的驾驶座上,他调低靠近她这边的车窗,冲她说:“真莉,很大雨,上车吧!”

真莉惊讶地看了这辆车子一眼,是一辆簇新的车子。子康哪来的钱买这种车?她没时间细想,打开车门匆匆钻上车,坐到驾驶座旁边,手里还紧紧地抓住那把滴着水的雨伞。车上放着柔和的音乐,真莉一上车就噢到车厢里有一股新车的味道,铺在脚底下的车垫还没拆开胶袋。真莉在车厢昏暗的灯光下瞧了瞧子康,她发现他竟然在下巴尖上蓄了一

“他是故意装老成好跟郭嫣儿相衬一些吧,怎么看都像个色迷迷的淫贼?”真莉心里狠狠地想。

“这辆车是家里的?”子康神气地告诉她,又兴致勃勃地摸了摸那块亮着绿色灯的仪表板,仿佛担心真莉会看不出来这是辆新车似的。真莉知道他一向爱车,也渴望拥有自己的车,他那时就常常拿大飞的车去用,后来更索性连人家女朋友都拿去用了。

眼看真莉板着脸没接腔,子康望了望车外的雨,想找个话题似的,终于说:

“雨真大啊!”

“你有什么要给我?”真莉口气冷淡。

子康伸手到后车厢抓起一个白色的文件袋交给真莉,说:

“那天我在储物柜拿错了,本来应该早一点还给你……”

“原来他不是要把我以前送他的礼物还给我!”真莉一边想一边打开那个文件袋,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是几本书和几张唱片,原来在他那儿,真莉还以为不见了。文件袋里还有一叠信,就是那天在假邮筒里找到的那些。

“啊……原来在这里!”她心里想道,却发现其中灰色印有玫瑰花的那四封信的封口已经撕开了。“你看过这几封信?”真莉质问子康。

子康耸耸肩,说:

“好奇罢了,看看也没关系,说不定会是个可以拍戏的故事,是个女孩子写给以前男朋友的……”

真莉把那些东西全都塞进文件袋里,抓起脚边的雨伞,

“真莉——”子康叹了口气。神情痛苦地说:“我只是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听到他这句话,真莉心中涌起一阵酸楚。她憋住眼泪,冲子康冷笑一声,说:“噢!求求你别说这种话,别把我弄哭,我已经不会再为你哭了!你瞧你!那么痛苦千吗?好像你跟那个人一起是被迫的!"

“我一点都不想伤害你!”子康忧郁地撅撅嘴。

“但你己经伤害了!”真莉愤然道。她不禁想起那天她拿着书去送给他时,他是怎么对她的。他满口都是谎言,只想摆脱她。

“你以为我很好受吗?”他的眼睛试探着她的目光。

她瞅了他一眼,嘲笑他:

“你好不好受我不关心,但你很享受啊!”

子康内疚的眼睛瞧着真莉,嘴巴

真莉猜不透子康为什么等到现在才跑来跟她说这些话。这些书、这些唱片。还有这些信,他根本就不用急着今天晚上拿过来给她。要坐不列顺尼亚号走的又不是他!他为什么在大雨傍

哼!他以为她是什么?他以为她还是傻傻地等着他吗?真莉想到这里,不禁感到一丝恼火,但她装着一点也不在乎,挖苦他说:

“你为什么半夜三更跑来这里跟我说这些话?你不会是刚刚跟郭嫣儿吵了一架,想来找我倾诉吧?”真莉这样说只是因为心中恼火,想找些话来奚落子康,没想到子康听到她这么说,脸色陡然一沉。虽然他很快掩饰过去,但真莉还是看到了。

“哼!原来我说中了。”真莉不禁怒从心头起。她真后悔下来见他!瞧他那副装得余情未了的样子,她想再赏他一记耳光,就当作是庆回归吧!她一只手摄成拳头却又放开了,发觉他一点都不值得她两个巴掌。她的手再也不想碰到他。她望着他的脸,突然之间,她发现她对他最后的一丝感觉都消失了。没有伤心,也没有生气,也许只有失望。就在失望的时候,她的决心渐渐冒出来了。她发现她一点都不爱他了。

“既然你没话要说,我走了。”她看了他一眼,平静地说。他不解地看着她,觉得她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她转过头去开了车门,打开雨伞走下车,奔跑回去公寓大堂里,明白自己以后都不会为他难过了。真莉回到家里,用一条大毛巾抹着身上的雨水,她坐在床上,盘起一只腿,把文件袋里的东西倒出来,看到了那叠信。她

然后,真莉挑出了那四个灰色的信封,上面娟秀的小字全都写着同一个地址,收信人是林泰一。子康偷看过,说是一个女孩子写给以前男朋友的。

“以前男朋友……”真莉看着信封上的名字思忖。偷看别人的信让她有点良心不安,但是,既然子康已经偷看过,那就没关系了。事隔快一年,她只想看看里面写些什么,反正拆开了的信也没法寄回去了啊!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其中一个信封,把里面的信纸展开来,跟信封上一样的小字映入她眼帘;“亲爱的泰一”这封信头一句就问他有没有收到她前几天寄出的信。

“哦,这不是第一封!”真莉想道。然后,她把其余三封信都一并展开来,瞄了一眼信上的日期,决定顺着次序念。她又瞄到信上的署名是紫樱,真莉一旦开始念,就再也没有良心不安的感觉了。

真莉好奇地念第一封信:

“我们的房子卖了,暂时搬过来跟爷爷奶奶一块住,我不喜欢这里,房子很旧,屋里昏昏暗暗的,夜里常常听到狗吠声。前几天我问爷爷附近有没有邮筒。他说公园旁边有一间邮局,走路去要十五分钟。可是,昨天晚上我回来的时候,看到附近街口就有个邮筒。我告诉爷爷,他竟然说不可能。邮筒还有假的吗?爷爷真是的!我看他是老糊涂了!”

“邮筒是我们放在那里的呀?”真莉心里觉得好笑。她继续念下去,发现这封信写的都是紫樱和她爷爷奶奶的琐事,有点乏味。她决定念第二封信。“附近在拆房子,白天很吵。”

“是我们拍戏的那幢旧楼?”真莉心里说,又接着念下去。

“所以,我都在晚上写信。不知道为什么会写信给你,然后又等着你的回信。以前的我不会这样啊?我记得你有一本《爱在瘟疫

“哦。他也有一本《爱在瘟疫

“还没收到你的信,不知道要不要再写下去!你一定觉得我很无聊吧?三个礼拜之后,我就会跟爸爸妈妈一起去纽约。到了那边之后,我也许会再念书。临走前会见到你吗?"

“天啊!那她不是已经去了纽约吗?他不可能见到她,他根本收不到她的信啊!”真莉连忙接下去念第四封信。

“你好可恶哦,就是不回我的信。你是非常非常的恨我吧?不管我做什么,你也不会原谅我了。到现在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写信给你,也许因为我要走了,许多说话无法在电话里说得清楚,而且你也不一定会听我说。写信给你,即使没看到你的回信,至少知道你会读到我的信啊!我和小克已经分手了。“为什么会杀出一个小克来?”真莉心里想。“跟他一起,因为他是你最好的朋友。好想好想向你报复,看你有多爱我,因为我是曾经那么讨厌你好像一点都不在乎我啊!现在说出来,你一定觉得我很幼稚吧?

“也许,你最在乎的是蓝猫,蓝猫比谁都重要!”

“蓝猫是一只猫吗?没理由猫比女朋友重要的啊?”真莉心里想道。她又换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头靠在床背上继续念下去。

“所以,你是不会再理我的了!

“下星期我就要去纽约了。爸爸说,看看九七之后什么状况,才决定回不回来,不过,我们应该不会回来了,爸爸的生意在那边,妈妈的家人也全都在那边。

“离开也好啊!从今以后,你也许不会再那么恨我了。这几天都在收抬行李,要带走的东西太多了。临走前,可以见个面吗?八月二十号夜晚八点钟,我会在文华酒店的咖啡室等你。不管你来不来,我都会在那儿。”

“噢!他不会去!他没收到信啊!她是白等了!”真莉皱起眉头想道。她念这些信完全是出于好奇,本来打算念完就扔掉,可是,良心不安的感觉此刻又回来了。她感到一丝歉疚,她没想到是这么重要的信啊!要是她当天就拿去寄,也许还来得及让他们见上一面呢!

真莉一开始念这些信的时候,心里是同情紫樱的,紫樱并不知道自己的信全都阴差阳错地投进了一出戏的邮筒里,是寄不出去的啊!然而,念完最后一封信,真莉却同情起泰一来。泰一多可怜啊!女朋友竟然搭上了自己的好朋友。虽然郭嫣儿不是真莉的好朋友,但是,真莉觉得自己了解那种被出卖的痛苦和愤恨。

“他还不知道她已经跟那个小克什么的分了手啊!要是他知道,他那天会不会去文华的咖啡室呢?”真莉心里想着,假如她是泰一,她会怎么做?一阵内疚浮上真莉的心头。她想起泰一根本就连考虑去不去的机会都没有!他也没机会跟紫樱道别!他说不定以为紫樱仍然跟那个小克一起啊!

“我可以把这些信还给他!”这个念头突然从真莉脑子里冒出来。她搂着那四封信想道:“这些信上面有地址,我寄回去给他不就可以了吗?他不会知道是谁偷看过这些信,顶多会觉得奇怪。他一定还有办法找到紫樱的,或者写电邮。或者打电话什么的,告诉她,他最近才收到这些信!”

然而,真莉的良心再一次责备她。她皱了皱眉头想道:“不,万一这一次又寄失了怎么办?他住在

真莉把那四张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塞回去原来的四个信封里,然后放在床边的书桌上。她看看窗外,大雨一直下个没停,而且现在已经很晚了,她决定明天偷偷把信拿回去。那么,这件事以后就跟她没关系了!真莉甚至还开始觉得自己做了一

念完这些信,真莉觉得心情没那么沮丧了。她说不出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子康已经不像以前那么能够伤害她了,也许是因为她发现有个人和她一样,被身边的人出卖了。他是不是在家里养了一只蓝猫,但是,猫又不是热带鱼,才没有蓝色的?真莉想起,在刚刚业念过的信里。有一句“你最在乎的是蓝猫!”。指的似乎不是一只猫呢。

真莉打开床头那张书桌的抽屉,在里面找到一个长方形的米黄色文件袋,她把信封上的地址用笔抄在文件袋上面,最后写上“林泰一收”四个大字,然后把那四封信放进去,系上封口的红色绳子。她挑起眼眉,撅着嘴忖道:

“‘蓝猫’听起来多像一家无上装酒吧啊!”

到了第二天。倾盆大雨依然下个不停。真莉带上那个米黄色的文件袋,撑着一把伞,下了巴士,走在一条下坡道上。背后的雨水急冲下来,真莉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她感到背部全湿了,那件汗衫湿淋淋地乳着背脊,裤子也乳答答的。真莉开始后悔挑了今天过来,反正那些信己经迟了,也不在乎再迟一两天。

真莉终于走完了那条坡道,她拐了个弯,来到海边一条清静开阔的路,路的两旁都是些两三层高的房子。真莉逐个门牌找,终于来到一幢白色水泥与麻石围墙的古老大宅外面,围墙顶竖起了一排孔雀蓝色的铁栏栅,水泥墙上缕空了一个一个的圆圈。真莉把头凑上去,隔着那些圆圈往里看,看到一幢两层高的平顶大屋,旁边还有一幢小屋。那幢大屋和那幢小屋的外墙同样是白色水泥与麻石相间,窗子窄窄的,用的是黑色铁窗框,这种窗框现在己经没人用了。大屋外面是一个很大的庭院,屋前的门廊上有几级宽阔的台阶,然后才到达那扇通往屋内的木门。台阶两旁摆着几株矮矮的盆栽,花叶在大雨中摇摇晃晃。那幢小屋的地下看来是车房,停着两部车。真莉不禁在心中惊叹道:

“天哪?他住的地方真漂亮!要是我住在这里,失恋也没那么难受!”

她把头缩回来,躲到大宅那扇黑色缕花铁门旁边的一个凹位,那儿刚好伸出个水泥檐

真莉把目光收回来,抹了抹鼻子上的雨水,回身看到她躲雨的那个凹位的水泥墙上有个信箱口,窄窄长长的,上面有一块小铜片刻着“信箱”两个字。

真莉把那个米黄色的文件袋从背包里掏出来,核对了一追上面的地址。确定地址没错之后,她提心吊胆地四处张望,肯定一个人也没有,就蹑手蹑脚把文件袋塞进信箱里。突然之间,她背后响起一个声音。“喂!小姐,你在这里千什么?”

真莉吓得整个人抖了一下,一颗心几乎蹦出来,手里的伞顿时掉到地上。她惊魂甫定转过头来,看着面前的一个陌生人。只见他独自一个人,站在离她几步之外,目光好奇地打量她。他看上去有二十三四岁,个头高大,肩膀宽阔,穿一件深蓝色的连兜帽长袖汗衫,裹在那双长腿上的米色棉裤被雨水淋湿了。他肩上挂着个黑色背包,手里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拿着伞柄的那只手高举在头上,真莉觉得从来没见过男孩子打着伞的模样这么潇洒。

他一大步就敏捷地跨到檐

“你是不是找人?”他问真莉。

“不,不是,谢谢?”真莉从来就没这么惊慌过,她抓紧那把伞打开来,急匆匆走出檐

她慢慢爬上那条通往车站的坡道,一颗心仍然怦怦跳,想道:

“吓死我了!我刚刚那个模样一定像个疯子!”

她尽量让自己静下心来。信已经塞进那个信箱去了,她该做的都己经做了。除了那个男孩子,没有人看见她。他会不会就是林泰一?不会那么巧合吧?即使是他又怎样,他也不一定看到她把信放在邮箱里啊!

真莉慢慢走到车站,搭上一辆巴士。她坐下来,感到心跳没那么急促了。她想起那个男孩子问她说:“你是不是找人?”,他的声音有点耳熟,可真莉想不起在哪里听过,刚刚雨声那么大,她又慌张,并没有听得很仔细,她只觉得用了那么大的气力奔跑,她口好干,要是现在就能喝一口水多好啊!

雨水差不多淹没了整个七月和八月。路克书店那条长巷变得很冷清,人们怕淋雨都不来了。那家法式小店和越南小餐馆的露天桌椅已经很久没摆到街上。真莉起初有点担心路克会因为书店生意不好就减少她的工时,但路克还是跟以前一样,由得她喜欢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

到了九月初的那两个星期。路克书店的生意突然又好起来。戴安娜王妃在法国出车祸,死在艾尔玛隧道里。刚出版的杂志纷纷拿她的照片做封面,客人都涌到书店来买,连法国人都同情起这位英国王妃来。

真莉一九九七年的暑假,就在几乎不曾停歇的雨声和一片戴安娜的伤感中过完了。

大学九月初开学的这一天,天色难得放晴,真莉上完上午的几节课,匆匆跑去储物柜找她的学生证。她的学生证不在家里,不知道会不会是暑假前留了在储物柜里。现在,她的储物柜又塞满了东西,她找了很久,始终找不到那张学生证,觉得有点心痛。那张学生证是用三年的,她今年都要毕业了,偏偏这时才丢失了,要付钱补领一张。她叹了口气,心里想道:

“也许当我不找它的时候,它会突然出现,但是己经太迟了啊!”

真莉放弃再找那张学生证了,她找出她的游泳衣、毛巾和洗发精。曼茱约了她放学后去游泳,说是难得今天天气这么好。

自从跟子康分手之后,真莉和曼茱比以前亲密多了。曼茱是个聊天的好对象,她是那种你跟她聊完天之后不会记得自己聊过些什么的人。跟她聊天虽然没有什么深度,可也没有什么包袱。何况,曼茱很会做人,那张娃娃脸总是笑嘻嘻的,肯帮朋友开小差。真莉本来有点不喜欢曼茱包打听的作风,但是,后来她发现,那只是曼茱用来跟人打开话匣子的方式。曼茱希望别人都喜欢她,这跟真莉很不一样,真莉觉得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爱她就够了,哪怕会得罪全世界?要是得到全世界的掌声,堆独欠了那个人,那又有什么意思啊?

曼茱还有一点跟真莉不一样。真莉是只猫头

“是不是一休和尚?"

曼茱有个年纪比她大十五岁的男朋友,这也是真莉没法想像的。真莉见过这个叫李忠道的男人,人如其名,一副老实忠厚相,常穿西装,是一位工程师。真莉觉得忠道看起来就像曼茱的小爸爸。

这会儿,真莉穿一件绿色的游泳衣,身上披了一条大毛巾,跟曼茱排排坐在学校游泳池的边边上踢着水花,晒着五点钟温暖的斜阳聊天。

游泳池里人很多,她们只游了几圈就上岸了,然后开始讨论毕业作品有什么可以拍的题材。以往的三年级生都要独自拍一条短片,子康两年前找真莉演的那出《青

真莉和曼茱初步想拍的是纪录片,那便不用写剧本了,然而。拍什么故事,她们还没想出来。她们晒大阳晒得人都有点懒洋洋,又开始聊起功课以外的事情。

“那个路克怎么样?你跟他有机会吗?”曼茱问真莉。

“他?”真莉撇了撇嘴角说:“没可能啦!他上辈子一定是歌姬,成天唱歌说话娱乐别人,所以他这辈子不说话只听歌。”

“他真的可以成天不说一句话?很难想像啊!我最害怕就是不爱说话的人!”

“他只会跟我说公事,有时一整天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猜他根本从没留意过我穿什么衣服上班,他甚至没留意我有没有上班?”真莉说着也觉得好笑,她长得漂亮,从小就习惯了男孩子看她的赞赏目光,路克却是个例外。她摇摇头,又说:“他看来就像己经被七十个女人伤害过七十次了,所以觉得所有女人都是很可怕的!他那个酒窝真该让给我,他都不笑的,放着不用,白白浪费掉。”

“哦,我一直想有个酒窝?”曼茱说。

“你有哦!”真莉冲曼茱笑笑。

“我哪有?”曼茱摸摸自己两边脸颊。

“每个女孩子都有的呀?”真莉说着把手伸过去在曼茱的尾龙骨末节和臀部之间那两边凹下去的两个地方

“噢,是吗?”曼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连忙挺起胸伸手去摸摸自己背后那个地方,隔着游泳衣却摸不到。“那个地方叫什么什么来着?"

真莉仰头望着那片夕阳染红了的天空,咧嘴笑笑说。

“我也希望有人能够告诉我啊!"

“男孩子也有的吗?”曼茱问。

“我一不记得了!”真莉轻轻的说完就甩开身上那条大毛巾,“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溅起了许多水花。她像条鱼似的一直潜泳到冻凉的池底里去。她真的不记得了,现在关于子康的一切,都仿佛变成遥远的往事。

真莉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前一天上艺术课的时候,她和曼茱坐在课室里最后一排,前面的几排密麻麻地坐满了人。那是午后,真莉刚刚吃过饭,课室里正在放一批古代艺术品的幻灯片,灯光调暗了,真莉有点昏昏欲睡。曼茱这时凑过来小声跟她说:“我想到拍什么故事了 ! "

“拍什么故事?”真莉两只手支着头,懒洋洋地问。

“乐队的故事。”

“乐队?什么乐队?”真莉起初听到时觉得兴趣缺缺。她从来就没迷过乐队,也算不上是音乐迷。她比较喜欢听收音机和流行歌,听到好听的才会去买唱片。一休在节目里播过的那些歌,她就大部分都去买了唱片回来。那时她才发现,一休选的那首歌,是整张唱片里最好听的。不过,即使是最动听的一首歌,也还是听一休播的时候动听些。

“我想拍一支来成名的乐队的故事。”曼茱特别强调“未成名”三个字。

真莉开始觉得故事有些苗头了。未成名的故事都是好故事,包含了挣扎求存和满怀希望的过程,也许还会有泪水和失败。真莉喜欢朱成名的故事;况且,成名的故事也不会轮到她们两个电影系的学生来拍。“你己经找到乐队了吗?”真莉换了一只手支着头问道。她心里始终有些迟疑,那么多未成名的乐队,不是每一支乐队都有好故事的。

“我心目中己经有了哦!忠道和我去听过他们唱歌,他们的歌满好听的!曲词都是自己包办!忠道以前也组过乐队,不过,是念书的时候哦!”

真莉听到这里不禁咧嘴笑笑,没想到穿西装、架金框眼镜的忠道以前竟然组过乐队,实在看不出来他也浪漫过呢!

“忠道认识那个吉他手,忠道的妈妈以前是他奶奶的私人秘书。我和忠道前几天跟他提过拍纪录片的事,他没答应啊,只说了声‘再说吧!’,忠道说富家子就是这种脾气,所以别搞他,他不会帮我们做说客。他们一星期有两天都在那家酒吧唱歌,我们一起去看看,你再决定要不要拍这个故事吧担到时我们再试试说服他。”

“既然他们歌唱得不错。为什么没红起来?”真莉问道。

“他们大多坚持吧?”曼茱耸耸肩,其实她也不清楚为什么,只是听忠道这样说,就像鹦鹉学舌那样告诉真莉。

“就算我们想拍他们的故事,也不见得他们会答应啊?你不是说那个吉他手还没答应吗?"

“去听听他们唱歌也无所谓啊!你有没有听过乐队的名字?在他们那个小圈子有点名气的。”

“什么名字?”真莉憋住了一个呵欠没打出来。“蓝猫。”曼茱说。

“蓝——猫?”真莉几乎大声说了出来。

“嘘!”曼茱吓得连忙把一根手指比在嘴唇上。真莉用手捂住嘴巴,压低声音问曼茱:“你是说,那支乐队叫蓝猫,蓝色的猫?"

“对呀!”曼茱点点头,问道:“你听过这支乐队喽?"

真莉稍稍镇静了一点:“他们那个吉他手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什么一……”

真莉当下完全从昏昏欲睡中醒过来了。“是泰一!”她心里想道。她记起念过的那封信上说“你最在乎的是蓝猫。”,指的原来是一支乐队。曼茱说他是富家子,那准没错,他住在

她不禁想起去年当暑期工的那出电影《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虽然是出鬼片,但并不恐怖,挺浪漫凄美;但是,自从拍了这出电影之后,发生的事仿佛一

“你说什么诡异?怎么样?明天要不要去看哦?" 曼茱问道。

真莉点点头。她很好奇那个泰一是什么人?他有没有去纽约找紫樱?要是真莉见到他,她当然决不会跟他提起那些信的事。

这就是昨天发生的事。这会儿,九月底的一个晚上,真莉和曼茱来到这家叫“天琴星”的酒吧门外。她从来不知道中区有这么一家酒吧,在地窖里,地点有些隐蔽。真莉和曼茱前面排了二十多个等着进酒吧去的女孩子,她们打扮新潮,彼此熟稳。看来是蓝猫的歌迷。真莉和曼茱付了钱买票,沿着弯弯曲曲的长楼梯走下去之后,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天地。

长方形的酒吧共分两层,一盏盏枝形

“他们就是蓝猫?”真莉不禁失望地问曼茱。她想,这下她看不到泰一的样子了。

“不。这支乐队叫面具?他们宣称要唱到千禧年那一刻才脱下面具见人呢。”曼茱说。

“多远的事啊?”真莉拿着手上的饮料券到吧台那边要了一杯血腥玛莉。自从喝过白兰地之后,她有点爱上喝酒,也不那么容易醉了。

“你要喝什么?”她问曼茱。

“我要柠

“我以后都不喝白兰地。”她心里想道。

面具乐队愈唱愈狂野。主音和吉他手在台上跳来跳去,甚至趴在地上唱歌,后来更脱去上衣甩到台下,引来观众席上的一阵尖叫。真莉不喜欢他们的歌,她觉得太吵了。内容也很空洞。她己经换了第二杯血腥玛莉,又回到上层去,一心只等着蓝猫出场。

面具终于唱完了,真莉望着那四张涂花了的脸孔在灯光暗淡的台上消失,顿时觉得耳根清静了不少。“一定是他们长得很丑!”曼茱望着空空的舞台说。

“你是说蓝猫?”真莉没听得很清楚,只听到后面几个字。

“我是说面具,所以他们才会戴面具啊?”曼茱大声说。

“可他们却不介意露出两点呢?”真莉笑着说。“那两点谁都一样哪!我是说男生!”曼茱仍旧扯大

“嘘!” 真莉把手指比在嘴唇上。这会儿,台上的灯光亮起来了,后台走出来三个男孩子,其中一个长得特别高大。抱着电吉他的两个人站到台前,另一个坐到那套鼓后面,拿起了两根鼓

“噢!对了!那个吉他手叫泰一,好像是姓林的!”曼茱指着台上其中一个人说。

“真的是林泰一!”真莉俯视的目光望着他。她握着酒杯的双手抵住上层的栏杆。他长得很高,理了个小平头,穿一件

另一个吉他手这时站在那根直立的麦克风前,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真莉不知道他是山城还是柴仔,他比泰一要矮一些,长了一张讨好的孩子脸。

“泰一不是主音吗?”真莉问曼茱。

“山城才是,泰一是吉他手,但他也会唱啊?歌和词都是他写的。山城是不是长得很可爱?噢,打鼓那个是柴仔。”

真莉看了看柴仔,他打鼓打得很起劲。样貌和身材却像个发育不良的男孩,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的气力打鼓。

“他们只有三个人么?”真莉问道。

“好像是的。”曼茱边说边跟着歌声摇晃身体,一副她斤员陶醉的样子。

真莉静静地听着,双脚跟着音乐在地板上踏拍子。她觉得蓝猫的歌比面具好听多了。她一首一首歌听下去,不知不觉沉醉得忘了自己在何地何方。蓝猫没有夸张的身体动作,狂暴的旋律和细致的歌词却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唱到人的心里去。那是一首首倾诉青春、倾诉失落和挫败的歌。她心里不免对台上那个埋头弹着吉他的泰一另眼相看,觉得他挺有才华。这时,山城的歌声戛然而止,只剩下吉他声和鼓声。真莉看到泰一挪到麦克风前面。他身材修长,那根直立的麦克风显得矮了些。

“轮到他唱了。”真莉吸着酒杯里的血腥玛莉想。泰一嘶哑的

“怎么样?你喜欢他们的歌吧?”曼茱碰了碰真莉的手臂,打乱了她的思绪。

“他们有没有出过唱片?”真莉望着泰一的身影问道,他己经从那根麦克风挪开了,回身继续弹着吉他。她不知道是不是在唱片店听过他们的歌,所以觉得那把声音有点耳熟。

“没有哪!”曼茱说。

真莉有点迷惘,那么,她以前应该从没听过蓝猫的歌了。

“待会我们一起去说服泰一,希望他答应吧!另外那两个人看来都听他的。”曼茱说道。

真莉点点头,她没想到血腥玛莉的酒劲那么厉害。她现在觉得脸有些发烫,眼睛也有点醉。

等蓝猫一唱完,曼茱匆匆拉着她的手跑到后台去。她们在后台灯光暗淡狭长的走道上见到了泰一、山城和柴仔三个人的背影,看样子他们正要离开。曼茱连忙跑上去,挤到他们身边,那张娃娃脸露出甜美的笑容说:

“泰一!我是曼茱,李忠道的女朋友,念电影系的,你记得我吗?你们今晚的演出很精采啊!我跟你提过拍纪录片的事,你会不会考虑一下?”

泰一耸了耸,显出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他甚至没停下脚步,仿佛即使曼茱说破了嘴皮,他也不愿意。

曼茱急起来,眼睛四处找真莉,才发现她站在后面,她连忙挥手要真莉过去一起说服泰一。

“你再考虑一下嘛,我们不会碍着你们的。这是我同学沈真莉。”曼茱缠着泰一说。

泰一脸上的表情这时起了微妙的变化,他停住脚步扭回头,看到了匆匆赶上来的真莉,两个人目光相遇的时候,他迅速上下打量她一眼。

“天哪?我见过他!”真莉心里叫道,慌乱得拼命眨眼睛。这一刻,她跟泰一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比起他站在台上更近了。她想起那天在

“镇静些!镇静些!那天匆匆见过一面,雨又下得那么大,昏天暗地的,他不可能认得我!”真莉思忖道。她装出一副在今天之前从没见过泰一的样子。曼茱见她傻呼呼地站着不说话,只好厚着脸皮继续唱独脚戏。

“我们真的很想拍蓝猫的故事呢?这是我们的毕业短片啊!”

“我们可是要收费的呀!”山城在泰一身边咧开嘴笑笑说,又抓住柴仔笑呵呵地朝他肋骨捅了一下。

“就是啊?帮你们拍片有什么报酬?我们很贵的啊?”柴仔抓住山城那只捅他的手说。

“你们两个是不是一起拍?”泰一突然问曼茱。他说这话时,那双清澈的黑眼睛瞄了瞄真莉。

“对啊!”曼茱说。

“好吧!”泰一抬了抬下巴,爽快地答应。

“太好了!谢谢你啊泰一?”曼茱喜出望外地叫了出来。她几分钟前还以为泰一不会答应,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她相信也许是自己打动了他。真莉在旁边听着他们说话。终于想起在什么地方听过泰一的声音了。她那天在

“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曼茱急急问。“明天吧!”泰一说。

“明天?明天也好,不过,我想我们要跟你们聊聊,了解一下你们的生活,多点认识蓝猫,然后才正式拍摄,那会比较好。真莉,你说是不是?”

真莉傻呼呼地咧嘴笑笑点头。她喝了酒,这会儿有点昏昏然,觉得什么都好像轻飘飘的。泰一也让她感到有点不自在,她毕竟知道了他的一些私隐啊!虽然她在他面前假装不知道,却没法骗自己。她堆有尽量少谈话,让曼茱去说好了。

“那我们还有什么私隐啊!真的要拍么?”柴仔哭丧着脸说。

泰一伸手过去把比他矮了足足有一个头的柴仔抓过来,把他钳在臂弯下面。柴仔笑嘻嘻地挣扎,却挣不脱。

“明天还是来这里找你们吗?”曼茱问。

“明天来我家吧!我们三点钟开始练习。”泰一说。

“你住在哪儿?真莉,你有纸笔吗?”

“得了,我的地址很容易记。”泰一依然钳住柴仔的脖子不放,柴仔也依然挣扎着,可借就像老鼠想从猫爪里挣脱出来一样徒劳。

泰一朝真莉看了一眼,然后开始说。真莉觉得泰一仿佛是单单对着她一个人念出他

真莉写完了,抬起头来,发现泰一的眼睛还没离开她,好像他刚刚一直看着她抄下那个地址,一直在那儿观察她。

“那明天见。”曼茱说。

泰一似笑非笑地把目光收回去。他松开了柴仔,柴仔马上一溜烟地朝走道尽头那扇敞开的后门奔出去,泰一和山城在后面追着他,三个人很快就消失在那扇门后面。

真莉觉得泰一看她的眼神让她猜不透。他不会是认得她吧?“不可能的!我认得他是因为我知道他住那儿,我也知道他是谁。他没可能见过一眼就认得我!一定是我自己做贼心虚!”她思付。然后,她又想:“反正猜不透,千脆别去瞎操心了。”

“起初还以为他不肯呢!”曼茱把真莉的笔记簿拿过来看,望了望上面的地址说:“

“我当然知道怎么去!我去过啊!”真莉心里笑笑地想,朝曼茱说:

“噢,我会去,那边很静的,还要经过一个坟场。”

“天哪!坟场?幸好他不是要我们晚上过去?"

“那个坟场也没什么,过了坟场,就可以看到海。”真莉说,她还记得那天是七月一日香港回归,她给雨打得浑身湿淋淋的,没想到走了一圈,竟又会再回去。她己经不大记得那幢大屋的模样子,只记得它坐落在海边,像黑白电影那么古老。她很好奇,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也很好奇,泰一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的音乐那么出色,为什么就没有红起来呢?这个故事跟她前一天想的有点不一样。她没想到蓝猫是一支那么棒的乐队。泰一嘶哑的歌声依然在她心里回荡,那声音她真的只是在那幢大屋外面听过吗?她觉得好像也在什么地方听过。

“迟些我会想起来的!”她告诉自己。

到了第二天,真莉跟曼茱来到

幸好,曼茱昨天晚上己经从忠道和忠道妈妈那儿打听了一些林泰一家里的事,一路上转述给真莉听,真莉可以哲时忘记烈日和淌着细细汗水的颈背。“泰一的爷爷奶奶可是个人物呢!你一定听过他们的名字。”曼茱说。

“他们是谁?快讲给我听听吧。”

“他爷爷是五、六十年代的电影大亨林文宣。”

“噢!是吗?”真莉不禁瞪大了眼睛。林文宣在香港电影史上可是个响当当的名字,五六十年代许多粤语片都是他旗下那家艺影公司出品的。艺影拍了无数出经典电影,捧红了不少电影明星。这些电影今天偶尔还可以在电视台的深宵节目里看到。

“泰一的奶奶就是五十年代著名的电影明星苏玲,结婚之后就息影了。”

“噢,她很漂亮呢,”真莉记得电影里的苏玲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身材

“息影之后,她跟泰一的爷爷一块在电影公司里工作。直到七十年代粤语片式微,电影公司也结束了 。”

“那他们现在做什么?"

“退休了啊!他们那时候赚的钱够多了!听说

真莉饶有兴味地听着。五六十年代她还没出生。艺影公司、林文宣、苏玲这些名字对她来说就好像一段久远的历史般。她甚至没想过这两个人还活着呢!他们这些年来从没露过脸。她想起泰一那两道乌黑的剑眉和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原来有点像苏玲啊!

“忠道的妈妈当了林老奶奶的私人秘书十四年。她说林老奶奶人挺好!这么多年了,还时不时找她聊天!不过,林老爷爷的身体这几年倒是不太好。”

“泰一的爸爸妈妈也是做电影的吗?"

“不,他爸爸是做生意的,生意做得很大。泰一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己经不在了。”

“噢!为什么?”真莉惊得嚷了起来。

“病死的,是心脏病。所以,林老奶奶很疼泰一。她只有这个孙子,泰一小的时候,忠道的妈妈见过呢。她昨天跟我说:‘那孩子小时候很静,没想到他长大后竟会组乐队呢!’”

真莉心想:“这就是遗传啊!林老奶奶年轻时不就是能歌擅舞的吗?”

“他有女朋友吗?”真莉兴致勃勃地问,希望听他和紫樱的故事。

“忠道怎会知道!他一定有很多女朋友啦!假如我是他,我起码会有一打以上。”

“嗯!”真莉的希望落了空。

转眼间,真莉和曼茱己经来到那幢白色水泥与麻石外墙的平顶大屋前面。真莉觉得屋子比她上一次来的时候有些不一样。她想,也许是上次看它的时候下着倾盆大雨,她觉得它虽然漂亮却有点孤清清的。今天天明气清,才看出它的味道来。比起附近那些新盖的欧陆式豪华大屋。这幢古老大屋看上去有内涵多了。何况,真莉今天知道了大屋主人的身份,就更觉得这幢大屋别有气派,愈看愈有点时光倒流的感觉,愈看愈像回到了黑白电影的那个世界。

“噢,就是这里吗?比我想像中要古老许多啊!”曼茱走上去,踮起脚尖隔着那扇黑色镂花铁门往里看。

“也许就是粤语片那个时代盖的,说不定在电影里出现过呢!”真莉凑上去看了看,然后把目光收回来。她

过了一会,一个身穿短袖白衬衫、黑西裤和黑皮鞋。一头银发的大叔从车房那边走出来。他皮肤

“你们找谁?”大叔隔着铁门问真莉和曼茱。

“我们想找林泰一。”曼茱说。

“嗅跟我们约好了三点钟。”真莉插上一句。

“哦。两位小姐请进来。”大叔殷勤地打开那扇铁门让她们进去。“请跟我来。”

走进那扇铁门之后,一条宽阔的车道在她们面前展开来。一直延伸到屋前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中央有一片花丛,长满了花。真莉和曼茱跟在那位大叔后面,穿过草地上那条用扁石铺成的走道,来到屋前的台阶,台阶两旁整齐地排列着大大小小的盆栽花卉,有白兰花、凤仙花和沙漠玫瑰。

一路走来。真莉和曼茱紧挨着彼此,两个人就好像很有默契地为对方壮胆似的。她们都是头一回见到这种世面,有点不知所措,也有点害怕自己会出洋相。

那位大叔领着她们踏上门廊前面的几级大台阶。来到门厅。大叔拧了一下那扇大木门的老旧把手,大门没锁,她们两个跟着走进去。

真莉一踏进屋子里,那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就更强烈了。她脚下铺的是从前流行的柚木地板,那一道通往二楼的扶手长楼梯也是柚木造的,她数不清总共有多少级台阶,每一个台阶都很宽阔。她举目看上去。看到楼梯顶有一排栏杆一路延伸开去,然后在一堵墙后面消失。她猜那儿应该就是睡房了。

真莉的眼睛再往上看,一盏华丽古老的巨大水晶吊灯从挑高的天花板悬垂下来。落在大厅顶上。真莉想起曼茱说以前这里经常举办舞会。她心里想:

“许多大明星都在这盏水晶灯下面跳过舞呢!那场面多么像一出大电影!"

突然之间,“当”的一下钟声吓了她一跳,接着又是“当——当——”两声。真莉看过去客厅那边,米白色的墙上挂着一个胡桃木制的古老大摆钟,这会儿刚好是三点整,那个钟在报时。

跟这个古老大摆钟同样有些年纪的,是大厅中央那张靠背连扶手黑色皮革长沙发。两旁各有一张同款的单座位沙发,这套沙发的垫子有些陷下去了。沙发前面搁着一张长方形的木茶几,茶几上一只低矮的古董花瓶里插着一大束白兰花。那个花梨木电视柜看来也是古董,连那台电视都有点古老,机箱小小的。真莉心想,这家人以前是拍电影的。如今倒好像连电视也不大看了。

真莉没有再挨着曼茱壮胆了,她觉得这间屋子虽然大,可并没有唬人的气派,阳光从一列落地

这会儿,真莉听到音乐声停止了,那扇沉重的木门从里面拉开一道缝,泰一探出头来。正好跟真莉的目光相遇。真莉刚刚晒过太阳的脸蛋排红,容光焕发,那双黑眼睛亮晶晶的,像森林里的两涩清水,

“泰一,这两位小姐找你。”大叔一本正经地说。

“标叔叔。谢谢你。”

泰一把那扇门完全拉开来让真莉和曼茱进去,然后把门带上。她们两个一进去那个房间,两个声音同时朝她们响起。

“嗨!你们来了!”

“天哪!你们真的来了?真的要拍吗?我今天这身衣服不行!”

曼茱咧开嘴笑笑,凭着她不害羞的本事,先跟坐在一套鼓后的柴仔说:“嗨!柴仔,你好呀!”

曼茱接着又朝抱着吉他,坐在一把高脚凳上,穿一件粉红色衬衫和白色棉裤的山城说:

“我们不是今天拍!但你今天这身衣服挺好看啊!我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

宽敞的房间灯光昏暗,落地窗帘都紧闭,免得阳光射进来。这间改装成音乐室的房间里放着一部电子琴、一套鼓、一台专业的录音设备。一面墙前堆放着好几十支电吉他,窗前放着一张米白色的长沙发,柔软的布料看上去很舒服。真莉觉得这个房间跟外面的大厅仿佛相隔了三十年的历史,这儿才是属于九十年代的。

“泰一写了一首新歌,我们正在练习。”柴仔说。

“哦,那我们坐在一边听好了。”曼茱边说边坐到那张沙发上,真莉拉了一把椅子坐在曼茱旁边。

泰一重新拿起一支低音吉他,找了一把高脚凳坐下来。他叉开一条腿,低下头调拨弦线,然后朝山城和柴仔看了一眼,三个人就像昨天在天琴星表演那样,很有默契地开始了。

那段前奏带点淡淡的哀愁,山城的眼睛望着面前乐谱架上的那张歌词纸悠悠地唱起来。真莉静静地听着,她听着听着不由得惊了起来。那首歌说的是一个男孩子收到旧恋人写给他的信时己经迟了,他没赶上见她一面,只能想像她幽幽的身影从此远去。

“他把自己的故事写成歌了,可慢为什么要这个时候唱呢?”真莉装作镇静地听着,眼睛看着山城和柴仔,仿佛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然而,她眼角的余光这时却发现泰一正瞧着她。真莉慌得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心里想:

“他是不是望着我?还是我自己疑神疑鬼?这里只有我和曼茱两个观众,他当然是朝我们这边看!”

片刻之后,真莉发现泰一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了,她松了一口气,集中精神听歌。那首歌充满伤感的调子,他们唱了一追又一遍,歌声在房间里回荡。真莉偷

“这是首好歌,可我敢打赌慢一辈子也猜不透那四封信为什么会来迟了!可惜啊,可惜我不会告诉他。”

她回想整件事是多么荒谬,那些信投进戏里的假邮筒去了。任凭一个人多么有想像力也没法想像真相会是这样。要是有一天,她说出来,泰一也不会相信啊!真莉想着想着,嘴角不禁露出一丝诙谐的微笑。她忘形地抬起头,才发现音乐声己经停了,歌也唱完了,泰一高大的身躯耸立在地面前,仿佛他一直在那里观察她。她嘴角的笑容顿时凝住了,穿在露趾凉鞋里的十个脚趾头紧张得缩了缩。泰一却只是挑挑眼眉,似笑非笑地面对着她坐到那张沙发上。她猜不透他看到了些什么。

“他顶多会以为我没留心听歌!”她忖道。“这首歌叫什么?很好听啊!”曼茱问。

“还没有歌名。”泰一耸了耸。

“啊!不如叫‘旧情人的信’! ”柴仔从那套鼓后面探出身子说。

“你好土?”山城在那张高脚凳上转了个圈,挑起一边眼眉说:“有了!一封旧情信!”

“你见鬼去?这个跟我那个有什么分别!”

“你有什么好提议?”泰一突然问真莉。他靠在沙发背上,双手懒洋洋地枕在脑后,朝她送来一

真莉吞咽了一下,泰一为什么问她呢?仿佛他看出她的心有个想法似的。她眼珠子转了转,心里的确有许多想法冒出来,却不是在想歌名,而是她根本知道这首歌背后的故事,正想设法隐瞒自己知道的事实,因此才会费煞思量,反倒不小心说溜了嘴,就像神推鬼使地,她说: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不是出戏来的吗?山城,我是不是跟你看过?”

“还有泰一,我们三个一起看的!那出戏的配乐很不错,是吧,泰一?”

“噢!他竟然看过那出戏!”真莉心里好笑地想:“那么,他一定看到戏里长街拐角那个红邮筒!太妙了!不过,他根本不会留意的!”

“那出戏真莉也有拍!”曼茱兴奋地说。

“你演哪个角色?”泰一的眼神里带着好奇,似乎在努力回想那出电影的情节。

“真莉不是演员,她做幕后,那出戏是去年暑假拍的,对吧,真莉?”

“唔!”真莉点了一下头说:“只是暑期工。”

“我看过原著小说。”泰一搁下枕在脑后的一双手,翘起二郎腿说。“原著感人些……”

突然之间,真莉想起这把声音了!他的声音带点嘶哑而感性,听上去却又有些懒洋洋。

她一开始就觉得他的声音有点耳熟,昨晚她还以为是那天在这幢大屋外面听过他的声音。其实。当时她只听过一次,怎么可能会记得那么牢呢!

这是一休的声音啊!她怎么会笨得听不出来呢,大像了!她含笑的眼睛定定地瞧着泰一,就好像跟一个久违的老朋友相见似的。这一回,轮到泰一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了。他避开了真莉的视线,搁下翘起的那只腿站起来,朝山城和柴仔拍了拍手掌说:

“再来吧!"

泰一拿回他的低音吉他,三个人又开始认真地练习那首没有名字的歌。真莉偷偷瞄了瞄泰一。她觉得脑子有点混乱,泰一怎么会同时又是一休啊?她在脑海里忙着思索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首先,去年八月,泰一只是个陌生的名字,寄给他的信阴差阳错到了她手上;然后,也是去年,一休的声音陪她度过了孤零零的十二月。到了这一年的一月一号凌晨,一休消失了。九个月之后,泰一突然出现。

“啊!这太复杂了!”真莉自忖。她一向不擅长分

真莉不期然望向曼茱的侧脸,曼茱正在摇摆着脑袋听歌。她想,要是曼茱也听过一休的节目,那该多好啊!她现在就可以问曼茱认不认得这把声音,用不着自己一个人瞎猜。她禁不住撅起嘴在心里骂了曼茱一句:“为什么她一到十二点钟就要睡觉啊!”

真莉把目光收回来,

有了决定之后,真莉就可以撇开那些混乱的思绪,专心听歌了。他们唱完了那首歌之后,接着唱其他的歌,房间里荡漾着歌声、鼓声和吉惺声。蓝猫的风格多变,时而伤感、时而狂暴,真莉听得出了神。

直到林家的佣人送来下午茶,这场随意的音乐会才哲时停下来。那些精致的小点心都盛在一个银盘子里。真莉还是头一回吃到文华酒店的纽约乳酩蛋糕,这种蛋糕用上义大利的马斯卡波涅乳酩做,浓香细滑,好吃得简直是罪恶。柴仔打趣说,他是为了吃这个才来练歌的。山城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说,用文华酒店的玫瑰花果酱来哄女孩子才厉害呢?柴仔连忙补充说,这个玫瑰花果酱最好涂在文华的松饼上。那才滋味呢。不过,提到面包,他最爱的还是香格里拉酒店拍翠餐厅那一篮子法国面包,那儿的面包好吃得让你想做法国人,林家有时候就用这个做下午茶。曼茱适时告诉大家:

“真莉的法文说得很棒呢?她在苏豪区一家法文书店兼职?"

真莉忙不迭更正说,她的法文只是一般。但山城说,会说法文的女孩子在男孩子心目中都会加分数,真莉乐得嫣然一笑。

“德文和意大利文就不加分数么?”柴仔偏偏跟他抬杠。

“好吧,也加分数。”

“捷克文呢?"

“唔,也加分数。”

“毛里裘斯呢?"

“你见鬼去!你有完没完呀!”

他们两个逗得大家呵呵笑,真莉和曼茱一边跟他们聊天一边问些蓝猫的资料。这些对她们日后拍摄很有用。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柴仔和山城回答间题,泰一很少说话。他难得开口,真莉会马上竖起耳朵听,想听清楚些他的

“蓝猫组成多久?"

“三年。”

“你们以前各自组过乐队吗?"

“嗯。”

“蓝猫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特别的意思,为什么叫蓝猫?"

“猫样的男生?”泰一皱了皱眼角,露出一个好玩的笑容。

“唉!他不爱说话,真拿他没办法!要是一休,一定会多说些。”真莉想道。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本身有其他工作吗?为什么会一起组乐队?”曼茱接着问。

“其实……唉……”柴仔看了看泰一,又看了看山城,羞人答答地说:“我们三个是恋人!”

真莉和曼茱对望一眼,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山城两道眉拧在一起,装出一副吃惊的模样。柴仔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两个人学着《春光乍泄》里的梁朝伟和张国荣在音乐室跳起贴身舞来。真莉和曼茱笑弯了腰。泰一一边笑一边抓起吉他弹那首《在一起》, 替他俩伴奏。直到他听见下一个问题,脸上的笑容才突然消失了。

“蓝猫一直都是你们三个吗?”曼茱问。

“本来还有小克——”柴仔说到这里连忙打住话。装着什么也没说过,继续跳舞。

真莉偷瞄泰一低下去的脑袋,心生同情,也有点同仇敌汽。她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把信送回来的。

“哼!”她心里咒骂道:“小克跟子康是一个样!好朋友的女朋友都在心中加分数,不尝一口不痛快!”

可是,真莉对男孩子的心思不解。既然紫樱用那种方式背叛了泰一,泰一又为什么会写出一首歌。怀念她幽幽的身影?她一向认为男孩子在这方面是挺小器的。

柴仔跟山城那支贴身舞又再跳了一会,大家笑得前仰后

其中一个很有名的经纪人,更毫不客气地指出柴仔的外形实在不行,说蓝猫该换一个鼓手,肯定能够大红大紫。柴仔那一趟受到深深的伤害。泰一和山城一再保证他绝对没有那个人说的那么丑,而且,谁的鼓也没呢打得好,柴仔才打消了退出蓝猫成全大家的念头。这又逗得真莉和曼茱咯咯笑。欢笑声在傍晚的空气中起伏,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十月中旬,蓝猫的故事纪录片正式开始拍摄。真莉跟山城和柴仔熟络了一些。她发现山城比女孩子还要爱美,他会刻意在镜头前展露自己比较漂亮的那边脸。他喜欢打扮,对男装和女装的潮流都了如指掌,聊起时装和化妆来,他健谈得就像女孩子的手帕交。

这个发现不禁让真莉感到有点惭愧。她觉得自己压根儿就不像个女孩子。她不是不爱美,只是,美丽和懒惰之间,常常是懒惰这一方战胜。她把那头固执的黑发在脑后束成一条马尾,为的是方便打理。她平日连一把梳也不会带在身上,头发乱了就用十根手指拨几下。拍片的日子,她经常穿的是汗衫和吊脚裤,踩着一双露趾凉鞋或是布鞋。她甚至把一条毛巾搭在脖子上绑了个结,随时用来抹汗。当她为自己的随便感到惭愧时,她会在心里安慰自己说:

“等到我有时间,我会打扮得比较像个女孩子!”真莉也发觉柴仔是大家的开心果,他长得并不丑,笑起来满可爱,只是个儿实在太小了。一件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挂在一个稻草人身上似的,一阵风就会把那身衣服吹得鼓胀。但是,只要手上拿着两根鼓

然而,真莉始终对泰一摸不透。她发觉泰一似乎一直都在暗地里观察她。他看她的时候,那神情像谜一样。有趣的是,真莉其实也在悄悄地观察泰一。她不禁想起那句调皮话——‘要不是你在看我,又怎知道我在看你?”她思付:“是不是因为我在观察他,所以我觉得他好像也在观察我?”

有一次,泰一不在,真莉转弯抹角地问柴仔和山城:“蓝猫的歌有没有在电台节目里播过?”“蓝猫有没有做过电台访问?”“你们认识电台里的人吗?那会对蓝猫很有帮助的呀!”真莉嘴里说的是蓝猫,心里问的是泰一。但是。不管山城或柴仔,都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告诉她。电台从来就没播过蓝猫的歌,那些唱片骑师只会播流行歌。所以,他们己经好多年没听电台了。

“看来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假使泰一真的在电台主持过节目,没理由不告诉他俩的呀!”真莉心里失望地想。她多么渴望泰一就是一休啊!她想跟他说声谢谢,谢谢他陪她度过一九九六年的十二月。她还要告诉他,他的节目是她听过最难忘的。

“啊呀……要不是他老是在那里观察我,我会直接问他!”真莉心里不忿地想。

不过,真莉得承认,除此以外,泰一这个人还是挺好的。他答应让她和曼茱拍蓝猫的故事,蓝猫根本得不到什么好处。这出纪录片不会公开放映;换句话说,蓝猫不会因此赚到知名度。泰一这么做,纯粹是帮她俩的忙。

拍纪录片的日子,真莉和曼茱抬着沉甸甸的摄影机跟着蓝猫到处去,有时是天琴星、有时是乐队秀、有时又回到林家大宅的音乐室。

十一月初的一天,真莉终于在那几见到林老奶奶了。那天,真莉要拍摄蓝猫平日练歌的片段。她拍了一会,换了曼茱拍。真莉独个儿走到屋前的庭院散步,好消化刚刚吃下的那块文华酒店饼房的纽约乳酩蛋糕,没想到林老奶奶也在院子里,手上揣着一束刚刚摘下来的小黄菊。她依然是个美人胚子,体态轻盈。她该有七十岁了,看上去却比真实年龄年轻许多。真莉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腼腆地朝她咧嘴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啊!你就是来拍纪录片的那个电影系女生吗?" 林老奶奶首先开口说。

“是的,林老奶奶。”

“噢!叫我苏菲亚!泰一没告诉我你长得这么漂亮啊!”林老奶奶抓住真莉的手臂说。“拍电影最好玩了!你要努力呀?要为我们女孩子争口气,这个圈到现在还是男导演的天下!”

真莉有点受宠若惊,一味只会傻傻地点头。“泰一这孩子像我,喜欢音乐!”林老奶奶说,脸上带着几分自豪的神情。

“他长得也像你。”真莉说。

“噢!”林老奶奶那两道柳叶眉皱了皱,瞧着真莉:“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真莉好了。”

林老奶奶撅了撅嘴,说:

“真莉,泰一才没我这么漂亮!他像他爷爷和爸爸。林家的男人没漂亮这个遗传,他们只有高大的身材、聪明的脑袋和一颗善良的心。不过,对一个男人来说,这己经很足够了,对吧?啊,要是他们没那么固执和死心眼,我会更喜欢他们!"

真莉忍不住

“真莉,告诉我你最喜欢哪一出电影?我能够从一个人喜欢的电影猜出这个人的故事。”林老奶奶扶着真莉的手臂说。

真莉告诉林老奶奶,她最喜欢的是杜鲁福的《祖与占》。

“啊……”林老奶奶朝真莉赞赏地笑笑:“喜欢《祖与占》的都是爱自由的疯女孩。真莉,你将来会到处跑,我看没几个男孩子

真莉乐得笑出声来,她心里想:“没几个女孩子不喜欢听最后一句话吧?啊,林老奶奶还真会哄人呢?”

“真莉,你不相信吗?”林老奶奶突然问道。真莉吓了一跳,她没想到林老奶奶看出她在想什么。

“将来你会发现。我比算命师还准!”林老奶奶自信满满地说。

在林老奶奶眼底下,真莉不敢再笑了。她觉得林老奶奶扶着她手臂的那只手很温暖。五点钟的斜阳也很窝心。她不禁偷偷想:“做个疯女孩也不错啊?”

一九九七年的天气也真有点疯,六月到八月几乎没有一天不下雨,这年的秋天却又温暖得像仲夏。到了十一月中旬,真莉还可以穿露趾凉鞋。天文学家说,造成全球反常天气的,是厄尔尼诺现象。泰一写了一首新歌《像厄尔尼诺的女孩》,第一次公开演唱是在天琴星。

曼茱没法熬夜,一到十二点就几乎连眼皮都撑不开,要回家睡觉。所以,十二点后的拍摄工作一向都由真莉负责。这天,她离开天琴星己经是凌晨一点半了。她拎着那部沉重的摄影机,独个儿站在路边,想拦下一辆计程车。可是,一连几辆在她面前经过的计程车上都坐着乘客,她等了一会。一辆吉普车驶到她跟前停下来。她看了看。是泰一的车,车上只有他一个人。

泰一调低她那边的车窗,脸上挂着一个微笑,朝她喊:

上车吧,送你一程。你要去哪里?"

“回家呀?谢谢你。”真莉一边说一边打开后车厢的门,想把那部摄影机塞进去。

“我来吧!”泰一走下车,绕到她这边来,接过她手上那部沉甸甸的摄影机故到车里。

他关上后车厢的门,瞄了瞄真莉说:“这部机器真重,你平时都扛着它四处去吗?我猜你每夭天要吃八碗饭,举得起一头牛!”

“哼!我才没那么可怕?”真莉心里想,嘴里却还是说了声谢谢,然后爬上驾驶座旁边的座位。

泰一上了车,重新发动引擎,问真莉:

“你住哪儿?"

“坚尼地城……你会去吗?"

泰一点点头。踏下油门,他那手车快得像一阵风似的。

“坚尼地城有个屠房,你不是要去那儿吧?我说你可以举起一头牛,只是随便说的。”

真莉突然觉得很奇怪,她忍不住

“他为什么突然变得爱说话?而且,这种尖刻的作风简直像极了一休……晤……也许他今天的心.清特别好……这是个大好时机啊!”

车子驶上了海边的高速公路。夜阑人静,车上那台音响悠悠地转出一张抒情的唱片。真莉看了看泰一,探听地说:

“你的声音很像一个人。”

“像谁?"

“一休。”

“一休和尚?”他冲她笑笑。

真莉不禁满怀失望。要是泰一就是一休,他决不会这样说的。可是,他的声音太像一休了。连说话的语气都像。

“一休是个唱片骑师。”她说这话时静静地观察他脸上的变化。

“男的还是女的?”泰一显得满好奇。

“男的。”

“不是和尚?”

“不是。 ”

“怎么写?"

“休想否认的休。”

“他节目好听么?哪个电台?”

“没得听了,我是在去年圣诞节前后无意中听到的,那节目叫《圣诞夜无眠》,半夜三点钟到六点钟。”

“是播歌的吧?”

“不只播歌……啊……当然,他挑的歌都很好听……他爱跟大家玩一个游戏……”

“什么游戏?”泰一饶有兴味的问,那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

“他会问一个选择题。而答案就是一首歌。比方说,有一天晚上,他要大家选四个字,说是每个刚刚失恋的人身上都挂着这四个字。你猜到答案吗?”

四个字的歌名?”泰一摇了摇头。

“不是生不如死,不是肝肠寸断……嘻嘻……是《失物待领》啊!你也听过这首歌吧?”

泰一笑了笑,说:

“看来你很喜欢这个节目。”

“啊……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一个唱片骑师和他的节目,他陪我度过一段最灰暗的日子。可是,一过了除夕,他就跟那个节目一起消失了,我一直都再没听到他的声音。啊……你有没有听过一个传说?关于收音机和一只鬼魂的?”

“什么传说?”泰一挑了挑那两道乌黑的剑眉。“啊……你没听过吗……我还以为每个人小时候都听过呢!”

“说来听听吧!”

“传说每一台收音机旁边都有一只很爱听收音机的鬼魂,人是看不见它的。这只鬼魂会拿一张椅子坐在那儿,它有时会偷偷施法让人把收音机转到它想听的电台去。所以,当一个人无意中转到一个电台,就是那只鬼魂在作怪。当时我正是不小心压着遥控器,所以才会听到一休的节目。我想,说不定就是那只鬼魂作的怪呢!”

“那么说,除夕那天,你又不小心压到那个遥控器,所以,他消失了?”

真莉忍不住笑出声来:

“没有啦!是他没有再做节目了。”

转眼间,车子己经来到真莉住的那幢公寓外面。泰一走下车,把那部摄影机从后车厢里拿出来。真莉下了车,说:

“谢谢你送我回来啊!”

“我帮你拿上去吧……我可以顺便借你的洗手间用吗?”泰一脸上挂着一个尴尬的微笑询问。

“哦?好的。”真莉回答说,但她突然想起家里乱七八糟的像个狗窝。

上了楼,真莉从背包里掏出钥匙拧开门锁,她手抓在门把上,把那扇大木门打开一道缝,又转过身来跟泰一说:

“你可以在这里等我一下吗?"

泰一征了征,塔好奇的目光越过真莉头顶想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他什么也看不见,真莉老是挡在那儿,泰一堆有耸耸肩膀说:

“好吧!”

真莉从那道门缝闪身进去,飞快地把那扇木门在泰一鼻子前面关上。一进屋里去,她便匆匆丢下背包,跑进浴室里,收起晾在浴缸旁边的那些洗好的内衣裤,又检起早上掉在洗脸盆里的几根发丝。她冲出客厅,抓起沙发上的一条短裤和一只袜子,跟那些内衣裤一起全都扔到睡房的床上去。然后,她从睡房跑出来,整了整沙发上的两个抱枕,才施施然走去开门。

她发现泰一一脸无奈地在门外等着,那台摄影机搁他脚边。他一只手撑在门框上,仿佛己经等了很久。看到她,他马上松了一口气,以为终于可以进去了。

真莉开口要说:“你现在可以进……”可话到嘴边。一个有点乘人之危的念头突然从她脑子里冒出来。她一只手撑住门框。挡在门口,把那句话改成:“你真的不是一休?”

“天哪!”泰一露出一个求救的表情。

“但你的声音跟他很像啊!”她抬起狐疑的目光瞧着他,那双乌溜溜的眼珠子滴字断留地转了转,恐吓他说:“最就近的一个公厕也离这里很远呢!”

“噢……小姐……我真不该做好心送你回来。”泰一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他收回撑在门框上的那只手。两只手垂下来放在身体前面,几根手指交握着,就好像这个动作会让他涨满的膀肌好过些似的。

“要是你不想别人知道,我保证不说出来。”她竖起三根手指头发誓。

“唉……我没想到送你回家竟要受到这种待遇。”泰一显出哭笑不得的样子。他把身体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仿佛想要找个舒服一点的姿势。

看到他脸颊开始泛红,好像憋得很辛苦的样子,真莉心软了。她打开门.无奈地说:

“请进来吧!”

一听到她这句话,泰一连忙拎起那台摄影机进屋里去。

“浴室在那边。”她指给他方向。他把摄影机放在地上,匆匆走进浴室,把门带上。

真莉望着泰一在浴室那扇门后面消失的身影,她并没有为自己刚刚乘人之危感到惭愧,反而一边关门一边思忖:

“我总觉得他没有对我说真话。”

过了片刻,浴室里传来冲马桶的声音。泰一紧随着一片水声之后走出来。他看上去轻松了不少,脸也不红了。

他没有立刻离开,反而四处张望了一下。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真莉身上。

真莉发觉泰一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在她全身上下打量。他双手交臂,叉开一条长腿儿站着,跟她只隔着一张沙发的距离。他站在那儿盯着她看,皱了一下眉头,仿佛她身上有什么让他看不顺眼似的。

她禁不住问:“我有什么问题吗?”

他望了望她吊脚裤下面露出来的两个纤巧的脚腕,问她说:

“你所有的裤子都是这种长度的呜?我从没见过你穿一条不吊脚的裤子。”

“这是吊脚裤呀… … ”她以为他不懂,没好气地说。而且,她一向觉得自己穿吊脚裤最漂亮了,因为她一双腿就数脚腕最瘦。只要把脚腕露出来,便会造成一个错觉,好像她的腿也很瘦。

“我知道这是吊脚裤。”他叹了一口气说。

“吊脚裤就是这种长度的呀!”她不自觉地也叉开一条腿站着。

他迅速扫视她叉开来的那条腿,嘴角露出一丝讥笑说:

“你不会是只有这双脚腕可以露一露吧?你有一双圆滚滚的胖腿?”

“太可恶了!”她气恼地想,正想开口骂他别以为自己有一双长腿就可以嘲笑别人的腿短。他却突然露出一副诚恳的样子说:

“你这样穿衣服,看上去起码比原本的高度矮了五公分。”

“啊?真的?”她惊了一下,心里急急换算一下,天哪!五公分就是两英寸!她本来也只有一六四公分,平白少了五公分,那还得了!她连忙请教他:“是因为裤子的缘故吗?”她说着把叉开的那条腿收回来,没刚刚那么有自信了。

泰一并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看了看她脚上踩着的那双露趾平底凉鞋,才又说:

“你要穿这种裤子,就绝对不能穿凉鞋,这样又要减去三公分。这么一来,前后总共矮了八公分。”

“有这么严重吗?”她那个漂亮的心形小嘴惆怅地半张着。不禁为失去的身高而悔恨。

“另外,……”他接着说:“你不会是色盲吧?怎么会上身穿橙色,下身穿黄色,看上去就像一个新奇士柠

要是几分钟之前,真莉也许会不服气地回嘴,可她这一刻己经没剩下多少自信心了。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这身今早赶着出去而乱穿的衣服,不得不承认泰一说得对。何况,他的品味一向不错,不会像山城那样过分讲究。在他身上,通常都只有灰色、蓝色和白色,低调得来又穿出了个性。她没法不服气。不过,她同时也自忖道:

“啊!当然了!他从小都穿漂亮衣服。”

“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泰一突然问道。

真莉指着睡房那扇半掩的门,说:“在里面。”泰一从沙发上站起来,朝那个房间走去。

“你要找什么?”她紧跟在惺身后。

“看看你的衣服。”泰一兴致勃勃地说。

真莉连忙跑上去,身子把门缝堵得严严实实,说:

“你在这里先等一下。”

泰一朝房间溜了一眼.皱了皱他那两道乌黑的剑眉,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

“又要等哦?"

“这一次会快很多哪!”她说完这句话就闪身进去,把那扇门在他鼻子前面关上。她一关上门,马上把刚刚扔在床上的内衣裤塞到被子下面去,接着,她使劲扬了扬那条皱成一团的被子,重新铺开来,又拍松了枕头。她正想转身时,眼角的余光看到今天早上脱下来的睡衣就丢在床边的椅子上。她走上去,飞快地把睡衣藏在被子底下,然后溜过去打开房门。

泰一站在那扇房门外面,一只手撑在门框上,那副无奈的模样跟他刚刚站在屋外等着的时候一样。

“我可以进来了吗?”他那双大眼睛看着她。就好像他从没见过一个比她更古怪的女孩子似的。

她点点头。让他进去。她那个大衣柜挨在对着床尾的一面墙上。泰一走过去,把三扇柜门打开来。“哇!你衣服很多……”

“是吗?”真莉站在他旁边嘟嚷着说:“但我老是觉得自己没衣服穿。”

“你的衣服全是一个样… … ”

“不是吧?每一件都有分别的呀?”

“你没牛仔裤的吗?”

“我不爱穿牛仔裤!”

“你是觉得自己穿牛仔裤不好看吧?你只有一件白衬衫?”

“白衬衫很容易弄脏的。”

“总括来说,你的品味糟透了。”

真莉开口想要说些什么,泰一却抢先说:

“希望你将来拍电影的品味不会像你挑衣服的品味吧!要不然你的电影全都要列作第三级。”

“我的衣服不暴露啊!”她瞪了瞪他。

“我是说你的衣服儿童不宜……因为会扰乱小孩子对美的判断?”

她气得胸脯起伏,却又没法驳斥他。她恼火地想:“他是来嘲笑我的衣服呢,还是想嘲笑我?”

然而。他突然又说:

“也不是完全没救的?”

然后,他就像一个一流的指挥家跑来收抬一个不人流的交响乐团似的。抬起他那两条长

真莉看得目瞪口呆。她从来没想过衣服的颜色和款式可以这样配搭。酒红可以配粉蓝、

泰一接下来一边把配好的衣服指给她看一边告诉她:“这件外套跟这几条裤子都很衬,你可以交换来穿。”“这条裤子可以衬任何一件上衣。”他又把几件衫丢出来,说:“这几件就没救了,只好请你不要再穿。”

真莉俯身抬起给泰一扔出衣柜的衣服,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嘴里却说:“我挺喜欢这几件的呀!”泰一把她的品味批评得体无完肤,却又把一柜子的衣服配搭得那么好看,那就证明她的品味根本就没有他说的那么糟。

真莉心里想:

“可能他买衣服从来不用看标价吧!普通人可不能看见喜欢的、看见漂亮的就买啊!谁不知道品味是用钱培养出来的!”

泰一最后检视了一眼衣柜里的衣服,脸上的神情就好像嘎刚刚弹完一首自己满意的歌那样。他转身望着真莉,嘴角带着一丝嘲笑,摇摇头说:

“不是要有钱才有品味的!”

真莉气得眼睛眨巴着,她没想到泰一竟然看穿她的想法。然而,她转念又想,他这句话是不是也有称赞她的意思呢。他想说她买的衣服其实不太糟,只是她不懂配衬罢了。但是,她从他的眼神里分辨不出来。她看到一柜子重新衬过的衣服,只感到心情激动,她觉得自己己经朝品味跨出了一大步。从今以后都更会穿衣服。这全是泰一的功劳。所以,她也没费心去想泰一那句话是嘲笑她呢,还是赞许她。

泰一走了之后,她急不及待把他配衬好的其中几套衣服拿出来逐一试穿在身上。她站在镜子面前端详自己,又扭动身子看看自己的侧影。她满意极了,心情兴奋,不由得从心里发出一声赞叹:

“哎呀!好漂亮?原来衣服是可以这样穿的!我怎么没想到呢?也许他说得对,我以前穿衣的品味糟透了!”

真莉天真的头脑没想过不需要很多衣服就可以做出很多变化;她也没想过一个人往往并不只一面。她觉得泰一今天晚上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他一向多沉默寡言啊!山城平时滔滔不绝地跟大家讲打扮心得的时候,泰一从来不插口,她怎么会想到他懂的竟比山城多呢还有。他今天晚上也变得很活泼,那种悄悄观察她的目光不见了。反而耐心为她配衬衣服。他这人实在让她猜不透,她很快就把他这种行径解释作“富家子的怪脾气”。

真莉想想也觉得好笑,要是别的男孩教她穿吊脚裤就别穿平底凉鞋,又帮她把一柜子的衣服配得头头是道,她会觉得对方有点娘娘腔;可是,泰一做这些事的时候,一点都没让她有这种感觉。他反而显得雄赳赳,每一下出手和那份自信心,都像是君临天下般,甚至有点独裁呢。

真莉试完了,就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小心翼翼地挂回去,生怕自己会弄错泰一原先的配搭。她想走从来没有一个男孩如此这般收服了她的衣柜。泰一就好像拿着一卷红丝带在她的衣柜门上绑了一只漂亮又抢眼的大蝴蝶结,然后再当成一份难忘的礼物送给她,是钱买不到的。

真莉欢喜地望着她这份大礼物,不禁又想:“啊……泰一今天太像一休了!他那种尖酸刻薄又诙谐的口吻活脱脱就是一休的口吻。世上真的会有两把声音和说话的腔调这么相似吗?”

真莉嘴里虽然没赞许泰一的品味,可自从十一月中旬的那天晚上之后,她每次来拍摄时都穿上泰一替她配衬的衣服,渐渐地,她自己也摸出了一些窍门来,大胆地自行配搭。有时候,为了反叛,她故意乱

穿。譬如他嘲笑她看来像“一个新奇士柠

真莉也发觉,每当只留下她一个人拍夜班,她扛着那台沉重的摄影机在街上等计程车的时候,泰一总会巧合地开着他那辆漂亮的吉普车经过,停下来提议顺道送她一程。他从没一次例外,有时会早一点出现,有时会稍微迟了一点,不过,他通常都会在第四辆空的计程车经过前到达。于是,真莉看来就不像是故意等他的顺风车。只有几次,她等了好一会仍然不见他,一辆又一辆空车在她面前慢慢驶过,她总是先让给别人,要是没人可以让,她就装着没看见那辆空车。每当这些时候,她会在心里想道:

“坐泰一的顺风车可以省回车费啊?反正他顺路。而且他还会帮我把摄影机抬上楼去呢!”

他们同车的时候,话题可多了——有时谈音乐、有时谈电影,他出生的时候,林家的电影生意己经结束了,所有的旧片。他都是后来在家里的放映室里看的。真莉想起第一次造访林家那幢大屋时,看到客厅里那台古老的电视,还以为这家人己经不看电影了。没想到原来他们看电影是在私人的放映室里。

泰一知道她喜欢《祖与占》,真莉想,那一定是林老奶奶说的。一天晚上,她问起他喜欢哪出电影,泰一微笑的眼睛皱了皱,告诉她:

“《ET外星人》。”

他表情那么滑稽,她才不相信。他却看穿了她想些什么,撇了撇嘴角说:

“你觉得喜欢这出电影大肤浅了吧?我该喜欢一些比较有深度的?”

她笑着

“我也很喜欢这出戏啊?不过那是我很小的时候。”

她想起电影最后一场戏,盯踩着单车奔向月亮回家去,于是,她学着林老奶奶用电影算命的口吻说:“啊……喜欢ET 的,都是外星人!”

他们有时也谈打扮,他照旧嘲笑她的品味,她坚持说,穿吊脚裤是她的风格,她就是喜欢这么穿。他点点头表示同意,然后说:“你是对的,穿衣要有个人风格,迪士尼乐园那只唐老鸭就从来不穿裤子,要是哪天它突然穿上裤子,就没有风格了。”

他竟然把她比作不穿裤子的短腿唐老鸭,好端端的“风格”两个字,从他口里说出来,竟然带着讥讽的意味。她气得瞪了他一眼,他却接着说:

“唉,好吧,要是你一定要穿这种不长不短的裤子,那么,请你尽量穿一件低领的上衣,领口愈低愈好。”

“愈低愈好?”她羞红了脸,双手不自觉地按住胸口。

“这样可以把你整个人拉长一点。”他看了看她,没好气地说,目光倒是没有一点讨她便宜的意思。

他们有时也谈生活中的趣事,谈蓝猫,谈山城、柴仔和曼茱。泰一开车开得简直可以用俊美两个字来形容,嗅握着方向盘的动作、每一个急转弯、每一段直路的驰骋,都轻快流畅,又充满自信,就好像毫不费劲地驾驭了一首音域变化极广的歌。不管他们从什么地方回到她那幢公寓,真莉总觉得那段路很短很短,一晃眼就走完了,可大家才刚说到兴头上呢,于是只好把那个话题留待下一次见面再续。

自从跟泰一熟络了。真莉愈来愈不想瞒他。然而,每次想到要开口告诉泰一,她偷看过紫樱写给他的信,真莉就觉得难以启齿。偷看到人的信毕竟是不道德的,她担心说了出来泰一会讨厌她。她没有爱上泰一,他不是她那一型,他也太难捉摸了,可她并不希望泰一讨厌她。她有时悄悄观察他,听他说话,认定他是个爱恨分明的人。要是他知道她看过那些信,也许以后都不会理她。

有好几次,在泰一送她回家的路上,真莉几乎忍不住说了出来。她思忖:

“我可以解释我不是有意的,而且,全靠我看了,这些信才会回到他手上呢,”

但是,真莉不敢肯定泰一会不会相信她的说话。发现那些信的过程和后来的故事太传奇了,很难说服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何况,提到这件事,真莉便无可避免要提到陆子康。她可是再也不想从自己嘴里说出这个人的名字。

她心里

一星期又一星期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十二月第二个礼拜的那天晚上,她只差一点儿就告诉他了。那天午夜,她坐在泰一的车上,车子在迷蒙的夜色里飞驰,他播给她听他新写的一首歌,还没谱上歌词,旋律带点伤感。

“你会写上什么歌词?”她问泰一。

“你有什么提议?"

“我?唔……这段音乐让我想起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黑狗。噢,你别这样看我,我不是说这首歌只有禽兽才懂得欣赏。我就是觉得好听才想起它。

“后来有一天,它走失了,我记得我当时很伤心。这么多年来,我偶然还会想起它,想想它现在在什么地方,过得好吗?噢!你可以先听我说完吗?我才没想过它现在吃哪个牌子的狗饼!我没想得那么仔细!

“我觉得它就好像离开我去了旅行。噢,你别这样说,它才没进天堂。我想是有人收养了它,它眼睛很漂亮,全身的毛松松的,四条小胖腿好可爱。什么像我?我才不是小胖腿?

“啊… … 那是我最长的一段思念。”

泰一瞄了真莉一眼,刚刚那种取笑她的表情不见了,皱皱眉头说:“你真可怜!”

“为什么这样说?”

“你最长的思念是跟一只狗!”

“那又怎样?爱情是很短暂的。”

“你这句话是从电影上学回来的吧?”

“嗯,这个嘛,我不记得了,也许是吧一反正也不会很长,一转眼就没有了。”

“是你遇到的爱情特别短命吧?”

“我不知道……我倒是希望那个人短命些……噢……不,我希望他活得久一些,然后变成一个糟老头。”

“好狠心啊!”

“我抽奖从来没中过奖,诅咒别人大

那天,女友在深蓝咖啡厅当场扔了我的玫瑰扬长而去,留下我独自落寞地坐在那里。天色渐晚了,城市里的灯红酒绿却才刚刚开始。

她端了两杯咖啡过来,浅笑着说:“,我们聊聊吧!”她是这家咖啡厅的老板。虽然岁月给她留下了些许印迹,可是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来的优雅和成熟,仍让人醉心。放到平常,我肯定会很有兴致,只是今天……她也不多说,只静静地搅着咖啡。良久,缓缓地开口道:“和女朋友闹情绪了?”

许是满腔心事无人诉说,我把我和女友相遇相恋直到分手的点点滴滴都告诉了她。她听了,不置可否。我有一丝尴尬,怨自己太过轻率。为一点感情挫折如此在他们这些中年人眼里不过是少不经事的无知罢了!不想,她浅饮了一口咖啡,仍是缓缓开口:“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

那年,她刚上,为了筹集去丽江的旅费来了这家咖啡厅。那时候,这里的主人叫斯诺,是个中法混血儿,法籍。他身上看不出一点法国人的浪漫多情,更多的是的那种内敛。寒假的时候,她领到了工资和一张机票,他说是为了奖励她的优秀表现的。等她上了飞机,分明看到斯诺就坐在自己旁边。一丝诧异之后,她对他,微微一笑。从丽江回来之后,她依旧在深蓝打工,攒自己下一程的旅费。只是不同的是,人少的时候,他和她会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深深浅浅地说些话。她放假的时候,他便关了店门和她一起去旅行。她大学毕业之后,舍弃了更好的工作机会,留在了这里。每日下班后,总要来这儿喝一杯咖啡。而这里,总有一个人,默默地等着她来。

有一天,她跟朋友说她要和斯诺结婚了。朋友都惊讶:“你和斯诺??深蓝咖啡厅的老板”朋友都不相信,因为从未见过他们之间有什么过多的交集。可是她把大红的请柬放在他们手里,笑着说:“结婚的事哪有开玩笑的啊!”可她终究没等来那场婚礼。婚礼那天,斯诺在接她的路上出了车祸,生命无法挽回。弥留之际,他只说了一句:“凉,下辈子记得嫁给我!”她哽咽得点了点头:“好!下辈子,我等你来娶我!”

斯诺走了,只把咖啡厅留给了她。她平静地看着他的骨灰被掩盖,没有哭,没有闹,只是扶着墓碑淡淡地说:“诺,你一定要等我嫁给你!”朋友都说他俩太不像恋人,生离死别,在他们之间仿佛是一场早已知晓了结局的电影,不再有初看的波澜。她没反驳什么,只是辞了工作,专心打理咖啡厅。想旅行时,便把店关了,一个人带上行李静静离开。日子就这么一日日一年年的溜走,如清水般寡淡。

后来,她遇到了云锦年。云锦年是一家公司的老总,相比其他商人,少了些追逐利益的,更像一位学识渊博的学者。他总在有空的每个黄昏来深蓝,于窗边,品一杯咖啡,看一场夕照。只是她是他眼中最美的那道风景。看着看着,不仅看入了眼,更看进了心里。情人节的那天,他向她表白,告诉她想照顾她一辈子。没有受宠若惊的矫揉造作,她只是认真地回答说,她的一辈子早已许给了另一个人。他没多说什么,只是说了一句:“他不在的时候,我来照顾你!我想他也不会介意!”

往后,她再去旅行,他便来帮她打理深蓝。她不在的日子,每个周末他都会放弃休息去给她打扫房间,怕她出门久了房间会落了灰尘。本是要叫钟点工的,可是因为她不喜欢,所以便亲力亲为。她回来了,他便去接她,然后給她做一顿丰盛的饭菜。他从未要求过什么,直到现在仍一直一如既往地照顾她。朋友都说她太傻,放着这么好的金龟婿不要。她说她不能敷衍他的真心。

“凉,去巴黎的机票我帮你买了!”一个温润如玉的男子推门而入。

她转过去看了一眼,回头说:“他就是云锦年!”

云锦年也看到了我,向我伸出手:“你好!”我有些讷讷地伸出手握住:“你好!”

刚听说云锦年这个名字的时候,我想也许是同名。当见到真名,没想到真是我公司的老总。在公司里他虽也是笑容满面,君子如玉,可是终究少了几分什么。看到这样的云总,总算明白了。想想人生,或公平或不公平,总脱不去舍得二字。得失得失,有得终有失。云总那样的青年才俊,即使是我在商学院的时候就耳熟能详他在商场上的伟绩,不也有过不了的劫。这于我,又算什么,不过是女朋友瞧不起我没钱没势跟了别人罢了。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便会去一趟深蓝。一天,我看到云总又是一个人坐在窗边,想着已好久没见到老板了,便上前问问老板这回去那里了。他看了我一眼,良久,才开口道:“凉结婚去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结婚??我一愣,难怪云总这么落寞。心上人出嫁,新郎却不是自己,换谁谁不郁闷。于是便安慰他道:“虽然老板结婚了,但她不会不回来的,她说过,深蓝是她永远的归宿。”

“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她去世了!”

我一惊,继而又开始内疚。原想安慰人的,却没想到弄巧成拙。只能涩涩地说一句:“节哀!”

他依旧淡然,仿佛走得不是他深爱的。

想想他们三人,那些无法替代的人,那些无法磨灭的记忆,也许,最后的'最后,只有以死亡才能终结!我略带惋惜地叹了口气。

云总看了我一眼,如同讲故事一般说道:“你知道吗,她垂危的时候让我给她带去那件斯诺给她设计的婚纱。她穿着洁白的婚纱,打扮得那样精致。那时的她,那样的美,却对我说了一声‘对不起’。我知道她的美不是为了我,她的笑也不会是为了我,可是还是如同飞蛾扑火一般,就那样选择沉沦!”他停了一下,语音带着哽咽,“你知道她最后说了什么吗?”

我无声的摇摇了头。

“她说:‘斯诺,今天我终于可以嫁给你了!’”

不像那些因失去爱人而歇斯底里的人一样,他的悲伤带给人一种凝重的感觉。如水般的平静中又带着无比的绝望,恍若死海窒息的感觉。说的不煽情,却让人仿佛看到眼前人的心在眼前一瓣瓣碎裂。

她把咖啡厅留给了他,人却永远地离开了。

我和云总渐渐熟络起来。清明的时候,在她的墓碑上,我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叶微凉!

地球上的生命是那样得伟大,却又那样得脆弱!一场意外的飞机失事事件就那样走进了云总的生命旅途。我以为故事到这里就会结束了。然而,云总的律师过来找我,说他把深蓝留给了我。

后来的后来,我又交了一个女朋友。一天,女友说交往这么久我从未说过爱她,于是非要我说。我看着她,想要开口,却发现那三个字如同千斤巨石压在心口,恍若心跳都几乎停止。我在她的目光下仓皇离开。我爱她吗?从她认识我到在一起,我都是被动的。我发现我只是在接受罢了!

分手时必然的!

我想,终有一天,我会遇到对的那个人,不管是不是对的时候!

有人说,深蓝是最好的约会地点;也没人说,深蓝是最好的分手地点。有人问我:“老板,你觉得呢?”我笑着回道:“无论是不是恋爱中的人,都适合来深蓝!”

似乎,在哪一个瞬间,我沧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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