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园欺凌类型
典型欺凌者:
1、霸道和冲动,倾向使用暴力欺压他人。
2、比较自我中心,对受害同学缺少同情心。
3、得到部分同辈的认同。
4、行为上比起其他同学突出。
被动欺凌者:
1、看见欺凌者的暴力行为得逞,于是协助及附和欺凌者,有些则藉此保护自己,免受欺凌。
2、看见欺凌者欺凌同学后,则嘲笑受害者无用。
被欺凌者:
1、性格内向、害羞、怕事。
2、在同学间不受重视,只有很少朋友,在学校中十分孤单。
3、缺乏与同辈相处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学不满和反感。
4、有身体障碍者、有智力障碍者。
5、沉默、表达能力不佳者。
6、性格或行为上有异于他人。
校园欺凌对受害者影响:
欺负同学会对同学构成心理问题,影响健康,甚至影响人格发展。
1、身心影响:恐惧、消沉抑郁、创伤后遗症、忧虑、胃痛、吸毒、酗酒、自残、自杀,自己也成为欺凌者,可能是校园枪击案的原因之一。
2、其他影响:常常缺席、对老师不恭敬、诉讼。
校园欺凌欺负行为
1、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侮辱其人格等。
2、对受害者进行重复性的物理攻击。拳打脚踢、掌掴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使用管制刀具、棍棒等攻击受害者。
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
4、欺凌者明显地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
5、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
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她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
7、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
8、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体貌、性取向、宗教、种族、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
9、分派系结党:孤立、杯葛或排挤受害者。
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
11、画侮辱画。
中国尚没有针对校园欺凌的全国性调查
校园欺凌不是中国的独有现象,而是一个在世界青少年成长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1983年,挪威的全国性调查显示,7~16岁的学生中,15%的人与欺凌行为有关。
2011年,美国约瑟夫森青少年伦理品格研究所发表了一份关于美国高中校园欺凌行为的研究报告,结果显示,50%的学生承认在过去的一年里欺负过别人,47%的学生在过去一年里被以非常令人难过的方式欺负、取笑或者嘲弄过,10%的学生在过去一年里至少一次带武器到学校。
2015年6月5日,日本政府公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普遍,在为期6年的追踪调查中,近九成学生曾遭遇校园欺凌,形式包括集体孤立、无视、说人坏话等。调查显示,从2007年小学四年级到2013年度初中三年级的6年间,只有13%的学生表示从未遭受校园欺凌,从未欺负过他人的.学生也只占12.7%。
中国的校园欺凌整体现象情况如何?《中国新闻周刊》访问的近十位相关专业人士均表示,中国尚没有专门针对校园欺凌的全国性调查,现有调查多是学者或相关机构在特定区域内进行的,其目的多是为了针对一个项目和课题收集数据。
一个范围相对较大的调查发生在2002年,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张文新等人针对山东省9205名城乡中小学生作了校园欺凌现象的专门调查。调查显示,近五分之一的被调查者有欺凌或被欺凌问题,1371(14.9%)名学生自认为受欺凌者,227(2.4%)名学生自认为是欺凌者。研究还发现,在小学和初中阶段,直接言语欺负的发生率最高,其次是直接身体欺负,间接欺负的发生率最低;小学和初中男生受直接身体欺负的比例显著高于女生,直接言语欺负没有显著的性别差异。随着年级的增长,欺凌行为会有所变化。年级越高,采取语言欺凌的人数越多。
校园欺凌防范技巧
1、吃穿用度低调点:日常穿着要保持低调,不要盲目攀比,防止成为校园欺凌的目标。
2、按时回家不贪玩:对校园欺凌的易发时段(上学、放学,课间休息,室外活动课程时间等),易发地点(校园内的厕所,树丛后,围墙边,校园周边废弃房屋等)要有所重视,规避偏僻路段,按时回家。
3、无谓冲突要避免:平心静气,不惹事端。
4、出行带上小伙伴:出门时,应邀上三五好友一起行动,不要落单。
校园欺凌应对技巧
1、遇到侵害会说“不”:遇到侵害时,要挺胸抬头,表情坚定,目视对方,清晰而明确地正告对方,起到震慑作用,令其知难而退。
2、沉着冷静巧应付:对方人多势众,来势汹汹时,要沉着冷静,尽可能拖延时间。
3、缓和气氛少动怒:遭遇众人包围时,应从双方共同认识的人或知道的事情入手寻找话题,防止激怒对方。
4、保证安全多求助:不贪恋随身财物,以保障人身安全为第一要务,寻机向周边高年级的同学、老师、警察或路人求助,脱离险境。
对校园欺凌进行界定,即采取何种方式、达到何种程度、造成何等伤害才算校园欺凌,是校园欺凌相关问题的核心。下面是防校园欺凌手抄报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
有人说,校园有时比社会更残酷,因为那是一群有破坏力却无容忍度的少年。集体孤立、说人坏话、群殴羞辱、网络围攻……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校园欺凌就是空气,无处不在。”日本校园欺凌题材电影《胜者即是正义》中的这句台词,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校园欺凌现象的一个真实写照。其实,校园欺凌不是哪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独有现象,而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日本政府去年公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普遍,在为期6年的追踪调查中,近九成学生曾遭遇校园欺凌。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去年针对10个省市的5864名中小学生调查显示,有32.5%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校时会“偶尔被欺负”,另有6.1%的受访者表示,在校“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尤其让人担忧的是,学生之间发生冲突,通常不找学校处理,导致很多校园欺凌事件并没有浮出水面,被媒体曝光与公众围观的只是冰山一角。
校园欺凌事件是反映学校教育与管理水平的一面镜子,学生出了问题学校自然脱不了干系。学校教育观念的偏颇、生命教育的缺位、心理教育的不足、法制教育的滞后、安全管理的疏漏、惩戒功能的淡化,让一些学生缺乏是非、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缺少对生命的敬畏,通过欺凌弱者来哗众取宠,以极端方式寻找“存在感”。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成为专项治理的责任主体,不是没有道理的。
校园欺凌不只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校园暴力研究从个体研究转向群体研究,从生理学、心理学研究转向社会学研究,绝不是理论关注点的无意识转移。实质上,校园欺凌是成人世界“丛林法则”与社会负面情绪在学生身上投射而成的一种“镜像”。家庭、学校与社会对校园欺凌事件轻描淡写的处理,甚至把它当作一种无足轻重的“恶作剧”,或沉默以对,或“小事化了”,无异于放任纵容。而现行法律对校园欺凌的规定存在空白与缺位,所谓的惩戒往往停留在道德层面,对未成年欺凌者的惩罚过轻或过度保护有时会沦为一种“护短”,让恶行与伤害越走越远。
面对校园欺凌,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数据显示,有80%的男生和85%的女生至少遭受过一次校园欺凌。他/她也许是你的孩子,也许是你的朋友,也许就是你自己。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行为的伤害是普遍的,对于欺凌者、被欺者、旁观者而言莫不如此,只是伤害以不同的方式显现罢了。因此,治理校园欺凌,不只是学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事,每个人都不能袖手旁观。
去年,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引起全社会关注。群殴、羞辱以及烫烟头等恶性举动令人瞠目结舌。不少网友“人肉”出施暴者信息,散布开来,施展“网络暴力”。然而,治理校园暴力事件不能仅仅针对个人进行“口诛笔伐”,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疏导和整治。
据教育部网站5月9日消息,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学校针对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进行专项治理。
《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4月—7月,主要是各校开展治理;第二阶段为9月—12月,主要是开展专项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通知》强调,各地各校要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校园欺凌事件的屡屡发生,说明我们的教育有缺陷,当下教育过于注重文化的灌输,忽略了品德教育、心理教育和法制教育。
什么是校园欺凌?
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
手段方式:肢体攻击、语言攻击(如散播谣言、将被欺凌者排除在某个团体外);
行为目的:蓄意或恶意攻击,欺负、侮辱,对他人生理、心理造成伤害;
发生地点:学校及其合理辐射地域(如上下学途中,学校隐蔽地点等)。
校园欺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索要钱物,不给就威逼利诱、暴力胁迫、以大欺小 以众欺寡 、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同学间因“义气”之争,用暴力手段争长论短、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冲动报复 、带有犯罪性质的团伙等等,那么,暴力欺凌事件的后果将怎样?
公安机关根据其后果不同分为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属于治安案件;而故意伤害则是依据《刑法》处理,属于刑事案件。但无论哪种案件,最终的结果都是违法者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名誉受到影响,金钱受到损失;对违法人员的危害是巨大和不可挽回的。
第一、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受到拘留处罚的,要送拘留所执行。受到拘役和有期徒刑刑罚的,要在监狱或看守所服刑。
第二、金钱受到损失。金钱损失主要包括罚款和赔偿两部分。殴打他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最高可处1000元罚款,故意伤害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判处罚金。赔偿是指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罚款(罚金)加上赔偿就是打架的金钱成本。
第三、名誉受到损害。殴打他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情节的不同,违法人员要受到一日以上,十日以的下的.行政拘留处罚;犯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要受到拘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案底将留存公安系统,在全国任何一台接入公安专网的计算机都能查到,这样必然对升学、工作及从事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校园,本该是一方净土、文明的殿堂。然而,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的校园暴力给宁静的校园蒙上了一层阴影。对比,我们真诚的呼吁广大同学:涵养理智,莫让美好的青春蒙受冲动的惩罚!
相关刑事法律
据统计,北京昌平区近五年(2011年至2015年),共受理校园暴力犯罪案件48件,刑事被告人94人。涉及六种罪名,其中,寻衅滋事罪13件,聚众斗殴罪10件,故意伤害罪10件,xx罪9件,猥亵儿童罪4件,强制猥亵妇女罪2件。其中,三类典型校园暴力案件涉及罪名的刑法规定如下: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罪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聚众斗殴罪
刑法第292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34条: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