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
看完这本书之后,引发了我的思考:美好的爱情与婚姻是什么样子的,我们又该如何才能拥有幸福?同时也给我带来了一些感悟。
我赞叹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爱情,不仅是因为他们是主角。伊丽莎白活泼可爱,举止优雅,有主见,不俗气。她对问题对人常常能有精确独到的看法,能看到别人所不能看见问题的实质与人的本性,却也会陷入先入为主和偏见中。
误解一:达西每次出场都特别傲慢,不与人交往,连基本的问好都懒于表达,造成了大众对他的误解与厌恶。尤其是达西在第一见面就当着众人的面评价伊丽莎白的长相,使伊丽莎白对他有着先入为主的讨厌。
误解二:表面风度翩翩,平易近人,深得伊丽莎白好感的威克姆中伤达西,伊丽莎白相信了威克姆的说辞。
误解三:伊丽莎白知道了达西曾经从中阻挠了宾利与姐姐简的爱情,对达西更是痛恨。
误解四:达西求婚时一副自以为是的语气惹怒了伊丽莎白,她用了最无礼的方式拒绝了达西的求婚。其间还夹杂着达西对伊丽莎白门第等级和其家人素质教养的不满。求婚被拒绝这一打击使达西第一次认识到骄傲自负所带来的恶果,他反省并改变了自己,用朋友的身份关心着伊丽莎白,随着伊丽莎对达西有了更深的了解后,她认识到了自己对达西的偏见,她开始以一种新的态度重新与达西相处。最后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感悟:表面上极端矛盾的两个,随着了解的加深,却发现对方是最适合自己的人。用伊丽莎白的话说来说:她的性情活泼使他的思想不再那么刻板,言谈举止更加优雅动人;他见识练达,定会使她洞明世事,增长见识。这是归功于伟大的爱情,爱可以消弥一切不和谐的因素,使两人放下傲慢与偏见。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在潜移默化间,美好的爱情使人成长,变成更好的自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2
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曾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名著小说的行列,这样称确乎没有过甚其辞。奥斯丁的这部小说堪称得上是上乘之作,它以理性的光芒照出了感伤、哥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使之失去容身之地,从而为英国十九世纪30年代现实小说高潮的到来扫清了道路。
《傲慢与偏见》虽以青年男女的恋爱婚姻为题材,但从中也折射出当年严格的封建礼仪制度,提出了道德和行为的规范问题。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四起大起大落的姻缘,尤其以达西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的偏见为突出,但随着各自的完善,达西的傲慢收敛了起来,伊丽莎白的偏见也荡然无存,两人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无疑是小说中最精彩的喜剧之一。
初读这部小说,难免察觉有些许枯燥无味,作者的词藻并非十分华丽,但却平易见人;情节也并非跌宕起伏,但却处处伏笔。可毕竟是一部经典名著,总是少不了精彩过人之处,于是便按捺住性子读下去,越发地感受到其诱惑力的所在。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小说这句话的内涵表现得淋漓尽致。夏洛特与柯林斯首先走到一起,令所有人瞠目结舌。其实是夏洛特看上了柯林斯所拥有的财富罢了。两人虽过得安稳,但毕竟缺少了乐趣。在那时的社会甚至是当今社会,钱无疑成了每个人不可或缺的成分,人们无时无刻不在为着自己的利益着想,殊不知这样一来,“铁公鸡”、“守财奴”等这些词,倒给自己沾上了。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享受乐趣,而不是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如此做累,又何苦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莉迪亚终究还是没意识到这一点,她与威克姆的姻缘可堪称得上是最荒唐的结局,两人婚后的情淡意薄有力地证实了看人不能仅看外貌。一个人的外貌固然重要,但若克制不住自己,到处沾花惹草,结局想必是岌岌可危的了;亦或是被表面的假象所迷惑,没有深入了解他人的内心,可折射出此人是浅陋无知、缺乏主见的。我们希望有简一样的貌美如花,希望有威克姆一样的可爱迷人,但我们更需要有简一样的善良、沉着、冷静。
有时候的放弃,只是为了更好地得到。宾利与简的婚姻皆大欢喜,两人想见的曲折道路,都给彼此立起珍惜眼前人的标牌。简在得知宾利不辞而别之后,并未把痛苦之情溢于言表,而是学着去放下,这种可贵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放弃“芝麻”,才会得到原本想要的“西瓜”;学习上,学会放弃难题与纠结,才会顾全大局。正所谓放弃,你才会更好地得到。愿你能明白其中深意。
不要因为别人的一言一行而改变自己想要追求的。达西与伊丽莎白最后喜结良缘,这是令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事实。当初的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可称得上深恶痛疾,达西的傲慢也是显而易见的。但达西敢于向与众不同的伊丽莎白倾诉衷肠,出手帮伊丽莎白处理莉迪亚的事;伊丽莎白也敢于拒绝达西的心意,毫不留情指骂达西的过错,敢于反抗贵族的压迫。这是小说中最值得赞扬的一对角色,他们都不因别人的一言一行,而即刻放弃想要追求的。生活中,有些时候,我们不必因为别人的话语,而放弃自己的观点。有些事情,自己觉得正确,就大胆地做。毕竟,在那一刻,你没有后悔……
当然,书中的封建礼仪制度也是值得读者去了解,去深究的一隅,在此,就不多说了。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3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以这样一段话作为本书的开头,让人不由想到这会是一部清喜剧,来讲一个皆大欢喜的爱情故事。可是如果是抱着这样的想法而去读它,那么这部《傲慢与偏见》就不会有如此长久的生命力。
伊丽莎白的母亲以及妹妹们粗俗、无礼的举止,给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带来了重重阻碍,也使得达西力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即使简仍然对宾利一片深情,但宾利还是离开了简,去了伦敦。而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以及达西的傲慢都是这段感情的绊路石,在一连串的有趣的周折之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慢,伊丽莎白克服了偏见,有情人终成眷属!
《傲慢与偏见》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注重实际的人们始终以金钱作为信条,金钱至上方为他们的圣经,为之不惜赌上一生的幸福。这样的做法才算理智、清醒。可悲的是钱成了地位的标志、有钱=有教养=有地位=有高尚品格=具备做丈夫的一切条件。
在本书中伊丽莎白一直是以一个正面人物来写的,她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书中常有她发表的见解和看法,作者通过她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观点,但表面上看来她是爱情的忠实追随者,直到最终获得真爱。可仔细想想伊丽莎白也难逃出金钱性婚姻的怪圈。伊丽莎白之所以对达西改变态度的转折点是在她看见了达西硕大的庄园之后,彭伯里女主人的称号无可避免的是一种诱惑。正如伊丽莎白所说,她是绅士的女儿,达西是绅士,他们是处在同一阶层的。而她和达西的婚姻不被达西亲友所接受,只因为达西原可以找一个比她富有得多的妻子罢了。
如此的婚姻悲剧在那一时代是很普遍的。究其根本原因,很简单——妇女地位低下。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这样的婚姻是一种悲剧,婚后所要面对的残酷现实是免不了的。夏绿蒂在尽力扮演好一位主妇的同时却一直怀念着深爱的昔日情人,韦翰与丽迪亚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生活是残酷的,拥有金钱的代价是失去跟多更为宝贵的东西,比如青春、爱情、幸福、快乐……
在《傲慢与偏见》中,奥斯汀还写了伊丽莎白的几个姐妹和女友的婚事,这些都是陪衬,用来与女主人公理想的婚姻相对照。如夏绿蒂和柯林斯尽管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他们之间没有爱情,这种婚姻实际上是掩盖在华丽外衣下的社会悲剧。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4
最近读完了英文原版的《傲慢与偏见》(Proud&Prejudice)。
不怕笑话,这是我长32年来读完的第一本英文小说。小说里的每一个情节都让我印象深刻,拜读的过程中我按照书中的描述在脑海里勾画出每个人物的形象。他们的形象不会像看电影那样,一下子出来,她们每个人都像罩了一层纱,鲜明但却无法看清楚,直到所有的文字都读完,那层面纱才会最终卸下,他们才神采奕奕地站在你的面前。或许这就是读小说区别于看电影带给人的快感之一,你就像导演在寻找合适的演员一样,在脑海中不断地修正、重塑、雕琢这些可爱的人物。这种快感是不能静心读书的时代(为升学、考试而拼搏的青春时光里)我无法感受到的,所以我想我沉浸于读小说的日子开始了,享受英文原版小说滋养的生活开始了。
我喜欢甚至可以说爱上了书中的达西,这种主人公如果在当代他就是所谓的“高富帅”,不过只是这样评价他过于肤浅,因为不是每个“高富帅”都会那么招人爱,至少不会持久的爱。更加可贵的是他的率直,和在为消除世俗的“傲慢”与“偏见”中做的努力。
但如果说一个富人、高阶层的人勇敢地抛弃“傲慢与偏见”是容易的–他们的财富和他们受到的别人的尊重不会因为他们抛弃“傲慢与偏见”就远离他们,反而可能得到更多。但是对于一个穷人、底层人士来说,抛弃“偏见”真的是有些难,谁不愿意攀附有钱有势的人呢,谁不愿意嫁给有钱人呢,抛弃“偏见”很可能让他们失去这种改变现状的机会。所以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言行就显得更加难得,也正是因为她没有受世俗毒害的女子,才显得那样独立、倔强、自信、智慧和迷人,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正好说到“幸福”,我倒是也极其欣赏书中的夏洛特,她决定嫁给科林斯虽然似乎理由并不充分–自己年龄大了,是父母的负担,同时自己不是很漂亮,并不富有,虽然科林斯并不那么优秀招人喜欢,但毕竟有些财产,而且还是老实的人,同时夏洛特本也对婚姻没有太高的expectation。其实现实生活中,“高富帅”“白富美”不常有,倒是不完美的人儿很多,能够认识清楚自己,同时享受自己选择的人,都会活的更加洒脱和幸福。夏洛特知道科林斯是有些无趣的人,但是夏洛特还是能在他们的婚后生活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并享受这样的生活。追求自己可以够得到的,并且知足常乐没有错。
生活会因为你的改变而变好或变坏,用心去感受。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5
第三起婚姻是伊丽莎白的姐姐简与阔少爷宾利先生的。宾利原先居住在英格兰北部,后再贝内特家附近租了一座庄园并举办了一场舞会,在舞会上他便对简有所欣赏并邀请简跳了两次,宾利给予简的印象也挺不错,随后在两人可以见面的场合都会洽谈好久,临别时也略显不舍之情,显然两人的感情正在逐渐升温。
故事的转折点发生在宾利先生的好友身上,宾利先生的好友是一名身家非常富有的达西先生,由于达西的身世和经历导致了他有些傲慢的性格,认为理应门当户对人们才会幸福,并且简是一位不太会表达自己情感比较腼腆的一个女孩,因此达西一直认为简对宾利是没有感情的,从而致使简与宾利有了一段比较长的分离与误会,后来达西在伊丽莎白那儿了解了情况并且进行了一些措施之后,简与宾利两人又重新在一起,并且最后有了圆满的婚姻。这场婚姻不仅有了经济基础,最重要的是结婚的双方之间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幸福的。
第四起婚姻是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的。他们两,一个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聪明机智,从而导致看待事物时存有偏见;另一个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从而导致对待以及处理问题时存有傲慢心理。他们的相遇是在宾利先生举办的舞会上,也是在那次舞会上,伊丽莎白对达西种下了深深地偏见,而达西却由刚开始的看不上眼到喜欢上伊丽莎白。
由于两人之间的性格弱点,使两人在后来每次见面时都会不知不觉的伤到对方,就像两只刺猬一样,一相互靠近就会彼此伤害。他们的关系开始缓和,是在伊丽莎白随同舅舅舅妈夏游德比郡期间,两人时不时一起散步,伊丽莎白开始觉得达西的性格或许不是她刚开始认为的那样,在达西向她求爱受到她的拒绝后,他们的争锋相对都使对方陷入了思考,在后来发生的事中,不论是达西搭救莉迪亚还是使宾利又回到简的身边,都使伊丽莎白真正看清了达西真正的为人,并且一点一点打动了她,在达西第二次向她求爱时,终于答应了。伊丽莎白对达西先拒绝后接受,中间经历了她自身对达西的审视并且考虑,也是理智和情感的并存,所以说,他们也会是幸福的。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傲慢与偏见》这本小说里找到自己的缩影,有可能是一句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更有可能是一件事,总的来说,我们自己的路,应该考虑好了再走下去,我们自己的幸福,需要自己去经营。理智与情感并存,才能走的更远。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6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读傲慢与偏见有感800字虽然,像达西和伊丽莎白这样的爱情只能是可遇不可求,但我们要做的还有很多,至少要多多的充实自己,使头脑清晰,理性,理智,在理智中能够感性的对待爱情,不做只有躯壳而没有实质的人,那样爱情会得到更过心灵与情感上的结合,也许走的会更长久。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7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十分熟悉。意思是:不能以貌取人,要看清楚人的内心,而海水也是不可以用斗来测量的。自从读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后,我对这句话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也让我更好地看清了整个世界。
这本书讲了一个中产阶级家庭里五个女儿的感情和婚姻。大女儿姬安,与富家公子宾利感情发展得很顺利,可是中间却出现了波折。二女儿伊丽莎白对达西村有严重的偏见,达西也很傲慢,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用尖锐的语言讽刺、挖苦着对方,最后,一切误会和迷团都解开了,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给书中的人物评价一番:大女儿姬安温柔美丽、楚楚动人,谈吐、举止落落大方,就是性格太柔弱,做事不果断,一直犹豫不绝。二女儿伊丽莎白是一个有主见、有个性的女孩子,身材苗条,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对于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不足的是爱凭第一印象去判断人,导致把坏人看成了好人。公子宾利天性软弱,在大事上举棋不定,需要别人的指点。他与姬安一见钟情,但是宾利姐妹看不起柏纳特太太的愚笨和姬安几个妹妹的无知,在宾利刚请方面予以阻挠。而家财万贯的达西,外表十分高傲,他第一次看不上伊丽莎白的相貌,所以对她很不礼貌,而伊丽莎白对达西不刻意迎合,一直在话语中讽刺和贬低达西,而达西不但没有产生反感,甚至还对她有了爱慕之情,在第一次求爱失败后,达西完全放下了架子,抛弃了人们的家世顾虑,最终赢得了伊丽莎白的芳心。
书中还描写了三女儿丽迪娅,她追求外表英俊潇洒,但是好赌博、好赊帐的威肯中尉,不惜抛弃自己的名节与威肯私奔,早成了一段失败的婚姻。
在这本书中,让我懂得的的一个知识是:不要凭第一印象去看人,而是要深如她的内心世界,用自己的判断力来分辨出他是好是坏。比如伊丽莎白第一次见到达西,见他外表高傲就对他产生了厌恶之情。而她第一次见到威肯,就被他风度翩翩的气质和善于表达的言辞打动了芳心,最后才知道他是一个行为恶劣的伪君子。
其实在生活中,我们也遇到过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也像伊丽莎白一样,光凭着外表就来判断人的内心,这样做是不能的,我门一定要看清他的真面目,才能下结论。
我相信,书给我带来的知识不止这些,我要多读书、读好书,将书中的知识转化成自己的!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8
寒假在家终于读完了早就想读的《傲慢与偏见》。毋庸置疑,大部分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这本书主要表达了“感情是婚姻的基础”这一思想。正如简在得知妹妹伊丽莎白已经与达西先生时,告诫她:“什么都可以没有感情,唯独婚姻不能。”
我看过这本小说后,除了感受到大家公认的这一主题外,还萌生了些许零零碎碎的小感受,然而回想起来让我体会烈的一点,就是:人,惟优秀才可爱。
故事中贝内特家有五个女儿,最后有三个女儿出嫁了。大女儿简温和善良,相貌出众,与宾利先生结为夫妻;二女儿伊丽莎白伶俐可人,在经历了双方傲慢与偏见的种种曲折后,与英俊富有的达西先生终成眷属;小女儿丽迪亚放荡物无礼,与人品低劣的威克汉私奔,最后在达西的钱财相助下,威克汉才被迫娶了丽迪亚。当然,小说中不止这三桩婚姻,还穿插了贝内特先生的侄子柯林斯与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的婚姻。在这些婚姻当中,真正幸福美满的,无疑是简和伊丽莎白。她们的丈夫不仅能使她们过上富足无忧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她们获得了一份真挚的感情。简和伊丽莎白的婚姻在经历了重重波折后,最终都冲破了门第的差异,打破了当时社会中婚姻门当户对的惯例。但这并不能说明只要有爱情的婚姻就可以完全不用考虑门第的因素了。事实上,简和伊丽莎白在婚姻上遇到的阻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的身份地位和那些“粗俗的亲戚”。这一点,达西先生在第一次求婚时就很坦诚地说明了。
同样是贝内特家的女儿,最后的归属却截然不同。其实这些都不是偶然,而是个人的性格、特质所决定的。简和伊丽莎白在素质不高的亲友中显然是优秀的、突出的。“优秀”的定义并非固定的、统一的,它并没有既定的模式,也并非要取得多大成就才称得上优秀。正如简,除了拥有漂亮的外表,关键是有一颗善良慈悲的心,真诚地对待他人,总把人们朝好的方面去想。而我尤其喜欢伊丽莎白,让我想起《简·爱》中的简·爱的自信,她知道自己吸引罗切斯特的是她那“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能弯而不能折的性格”。这两者是何其相似啊。她们的共性在于拥有超出平庸之辈的品质和特性,她们良好的自我修养让她们显得与众不同。正是这些优秀的个性,让她们变得更加可爱。
我时常听到恋爱中的人说:我愿为你,变成一个更好的我。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爱情使人们想要变得美好,因为人惟有更优秀了,才能变得更加可爱。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9
《傲慢与偏见》主要讲述的是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和男主人公达西险因众多舆论所造成的误会而错过彼此的故事。这不禁让我们反思,世间纷乱多扰,成千上万的信息量涌来,欲做到到古人“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着实是一件难事。但更为紧迫的是,我们如何从中淘选那些真实的而非荒谬的信息?
在书中,女主人公还是非常喜爱威克姆这个军官的,因为他长着一张漂亮的脸蛋,说起话来儒雅而又健谈,更有甚者,他的由达西造成的“不幸”,更让人产生了恻隐之心,因而对达西更加地厌恶。然而,可笑的是这位“可爱的”先生竟然是一位无耻,贪婪的下流之徒。俗话说“相由心生”,的确善良的心灵会让人看起来更加的可爱,渊博的学识会培养人一种独特的气质,从而散发出迷人的魅力。可惜,有时“可爱的”人内心也会险恶,相貌丑陋的人也有一颗高尚的心,就像《巴黎圣母院》中的卡西莫多,既拯救了自己又拯救了他人。
有些人会觉得,如果仅有一人指责你的过错,那可能是他的嫉妒;如果有两人,三人,甚至更多的人异口同声地指责,那你就难辞其咎了。但是,这样的判断也会出现偏差。伊丽莎白便是如此,全小镇的人都说达西傲慢,目中无人,她便相信了。殊不知她生活的地方,与达西所生活的地方无可比拟。小镇有很多人目光短浅,只要有一些上流社会的新闻,便口口相传,不分青红皂白是非对错,只关注于它是否适合饭后的闲谈,这无形中便有一股力量,将小镇的人拖拽向更荒谬的深渊。于是当伊丽莎白逃出小镇时,她所听到的关于达西的评价是如此的大相径庭,在那里他是多么优秀啊!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囿于一种观点,一个地点,一类阶层,我们应该踮起脚尖去,触及更高的苍穹,那才是属于自己的!其实,“画多了浓妆,才能知道素颜的清新可贵;穿多了高跟鞋 ,才能体会帆布鞋的青春肆意;见多了形形色色的人,才能了解哪些人更值得去珍惜……”
董卿曾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世间的一切都是遇见……人遇见人,就有了生命。”如何使自己生命中的遇见恰如一片莲花之盛开,不被世俗所叨扰?那就使自己内心清净、慎重地选择,进而才能努力留下那些纠缠着的,值得为它活了一次的记忆……
一粒尘埃,可以透过钻石的光芒,使其光彩耀人;而一颗明星,也会因带着深灰色的眼镜而使其期黯然无光。只有摒弃了世俗的观念,才能获得一双洞察人世的慧眼。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0
这本小说吸引我的不仅是英国美不胜收的景色,更是因为它生动曲折的剧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的情感为主线,引出了其他三个爱情故事,由此来划定了婚姻好坏的标准。
首先说以说夏洛特和柯林斯。他们的婚姻是完完全全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是毫无感情可言的,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来分析一下两个人的情况变可知了。夏洛特是伊丽莎白的好朋友,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只因为家里没有经济基础,人也不够漂亮,所以到了27岁还未能够嫁人。而柯林斯呢?他虽然有伊丽莎白家庄园的继承权,但因为他矮矮、笨笨的样子而不受伊丽莎白一家人的认可,唯独贝纳特太太不排挤他,不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只是因为他有钱并且拥有它们房子所有权,所以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是她也是支持那人的,因为她的理念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有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但是终因为伊丽莎白的强硬拒绝与她爸爸的支持,才使这段婚姻没有成功。夏洛特只为了有个“归宿”,有个为自己提供金钱的“金柜”,也无所谓婚后是否能得到快乐,所以这是一场可悲的、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婚姻。
再来谈一谈莉迪亚与威科姆。他们只因跟人的美貌而相互吸引,因冲动而私奔,这差点毁了贝纳特一家的声誉与其他几个姐妹的幸福。幸好达西先生出手相助才没能使他们“一失足成千古恨。”可婚后两个人的感情便淡去,生活毫无幸福可言。所以只建立在美貌基础上的婚姻也是无法长久的。
简与宾利先生、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的婚姻则是建立在真正的感情基础上的,当然也不排除经济与美貌的因素。
简与宾利先生应该是一见钟情,一场舞会便将两个人的心紧紧相连,再加上一场大雨更是促进了两个人的感情。可是因为简的家人过于庸俗,达西先生为好朋友考虑,决定将两人拆散。两人饱受相思之苦,最终宾利还是回到了小镇,向简求了婚,获得了一份美好的婚姻。
伊丽莎白与达西先生的爱情就显得更为曲折。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与伊丽莎白的偏见导致了两人之间的误会,同时也有威科姆的献殷勤与对达西的无耻抹黑,使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更加深。后来那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去阻止伊丽莎白与她的外甥达西反而给了他们一个讯息,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此时伊丽莎白也因为看了达西的信后改变了对达西傲慢的偏见,于是才促成了这段美妙的爱情。
男女主角的对话也是精心安排,富有涵义,只有细细品味才能感受,所以大家还是亲自去看看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1
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读后感《傲慢与偏见读后感》。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汀《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2
简·奥古斯丁的力作《傲慢与偏见》在将近200年的历史中,折服过众多的善男信女,经过解除傲慢与偏见给正常沟通造成的障碍,最终演绎出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世上传为佳话。
起初读了《傲慢与偏见》是为了消除人们对我的偏见,尤其是剩女们对我的偏见。
昔日的堂堂清华博士后怎样做起剩女的文章?沦落到这地步?鄙视之意溢于言表。
以往我从事水资源项目的时候也有不少人疑惑,为什么不为诺贝尔努力,做没有技术含量的水?我当时回答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能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多大的效益?我就算获得诺贝尔奖能够创造这么大的效益?
知识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给社会带来多大的益处,而不在于荣誉、科技水平等,虽然也有这种因素,但毕竟不是核心的价值。那么给国家带来1—2万亿直接经济价值的水问题的解决应当远远超过获得诺贝尔奖的价值了!如果研究间接价值恐怕怎样也有5—6万亿吧。所以,我当时就能够义无反顾的执着地追求。
对剩女的问题而言,虽然时代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也许妇女的婚恋早已经不是唯一的生活目的。可是在任何社会,尤其在此刻的我国,婚恋仍然是大多数女人的生活最主要的部分,甚至是全部。最少是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如果在很多方面很出色的女孩因为各种原因一时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那么能够肯定的说耽误她的终身。如果我能够帮忙找到意中人,过着美满的婚恋生活,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说挽救了她的一生。因为婚恋问题的解决不仅仅能够使她享受天伦之乐,也能够帮忙她在事业上更有信心。如果我解决一群人甚至一个群体的问题,那么这一事情的社会价值将是不可估量的。
当然,我相信绝大多数剩女是最终不会选择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的!那么在大多数剩女认识到婚恋在她人生中的价值的一天,客观的经济效益也是能够预期的。这样经过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不仅仅能够挽救我,也许还能够挽救我的事业。
在《傲慢与偏见》文中,我没有想到自我也受到很好的教育,原先我自我的傲慢也是沟通的主要障碍之一。虽然我也是时常告诫自我尽量避免无谓的错误,消除不该有的误解和损失,可是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最要命的是我自我有足够的理由并且确信我的观点的时候就是很难做到给人不“傲慢”的印象。我只好更努力学会倾听的艺术消减不良后果了。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3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它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及其高的地位。
我在同学的推荐下开始看这本书,书的开头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甚至几次我对它丧失了兴趣,差点让我错过这本书。直到一次看到电影版本,影片中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我这才重新捧起这本书,从头细心看了起来。果然感觉有所不同,从先前的平淡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地体现了人物的性格。
作者在书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态度,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以及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悲剧等,他们虽然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凡是可以看出作者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女主人公伊丽莎白酷似奥斯丁本人,她是那种对封建反抗、姐妹情深,以及不愿被父母和社会所约束的女性。她对当时对女性不平等的条约提出了反驳,打破了人们常规的封建思想。奥斯丁一生未婚,虽然母亲曾经同她介绍过一些地位、金钱很可观的男性,但他们拥有的这些东西始终无法打动她。奥斯丁追求的是自由、平等的婚姻,书中夏洛蒂一角的爱情悲剧就是她对这种婚姻的否定和批判的典型。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的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他们最终美满的结局却是作者所颂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要有自己的主见,房源眼光,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的美满生活。在女性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社会,她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此外,本书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文字的表达,自然而朴实的`文字充分体现了她绝不造作的特点,而诙谐又带有批判性的文字丰富了各种人物和作者的观点,使读者马上形成对人物的观点,奥斯丁的这种独树一帜的写法,很快就得到了众多读者的推崇,至今仍然如此,这种不朽的魅力实在让人感叹。
表面看来这是一本缠绵的言情小说,但是它深层的意义却不同凡响,这是一个女性的呼唤。奥斯丁的作品,在主题上,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批判当时上层社会以及哥特式文学作品的矫揉造作,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作家,在文学历史上,她是一个无法磨灭的里程碑式的人物。如此极具魅力的作家,怎能让人不为之倾倒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4
傲慢与偏见 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终身未婚,家道小康。由于居住在乡村小镇,接触到的是中小地主、牧师等人物以及他们恬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她的作品里没有重大的社会矛盾。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
达西是表面傲慢、实则心地善良的富家子弟,优越的环境令他对自己的傲慢浑然不觉;伊丽莎白是一位聪慧过人、心思缜密的姑娘,过于相信第一印象,自恃明察秋毫却往往身陷偏见的迷宫。
在一次舞会上,彬格莱对贝内特家的大女儿简一见钟情,贝内特太太为此欣喜若狂。参加舞会的还有彬格莱的好友达西仪表堂堂,非常富有,收入是彬格莱的数倍,许多姑娘纷纷向他投去羡慕的目光;但他非常骄傲,认为她们都不配做他的舞伴,其中包括简的妹妹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自尊心很强,决定不去理睬这个傲慢的家伙。可是不久,达西对她活泼可爱的举止产生了好感,在另一次舞会上主动请她同舞,遭到伊丽莎白的拒绝,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好感依旧未减。 附近小镇的民团联队里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军官威克汉姆(Wickham),人人都夸他,伊丽莎白也对他产生了好感。一天,他对伊丽莎白说,他父亲是达西家的总管,达西的父亲曾在遗嘱中建议达西给他一笔财产,从而体面地成为一名神职人员。而这笔财产却被达西吞没了。伊丽莎白听后,对达西更加反感。
再一次次误会中,偏见越来越深。
再一次次受挫中,傲慢越来越少。
“世事经历得越多,我就越发对这个世界不满。世人都是反复无常的,那种表面的优点或见识是很不可靠的。日复一日,我的这种信念更加坚定。”于是她就拿起反讽和喜剧这两种有力的艺术武器来批判那些不合理的传统道德观念和乡绅贵族阶层的保守人物,揭露他们的虚伪,嘲弄他们的愚蠢。正如她所说的:“我承认,愚蠢的行为、荒谬的事情、异想天开的古怪念头、前后矛盾的言行,都使我觉得好笑,只要有可能,我就要嘲笑它们。”在《傲慢与偏见》中正是这样做的,而且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跌宕起伏的情节,细致入微的描写。我们看到丑陋,贪婪,偏见。是可以消除的,因为心中有爱呢!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5
前几天偶然又读了遍《傲慢与偏见》。
一说起《傲慢与偏见》里的夏洛特,总有人不免惋惜于她成了柯林斯太太,比如伊丽莎白的父亲贝内特先生。他一向把她当作难得的聪慧姑娘,得知她选了柯林斯做丈夫后说她简直比贝内特夫人还要愚蠢,因为柯林斯“天生一副蠢相,既不通情达理,又不讨人喜爱”。
然而,也许正是夏洛特的聪明让她选择了柯林斯。夏洛特的丈夫是她自己争取来的,她大约是早看透了柯林斯这个人,所以顺顺当当地用一些小计谋叫柯林斯被伊丽莎白拒绝还不满三天就向她又求了婚。他们同别的情侣一样口口声声地说着爱,虽然这“爱”或许只有柯林斯一个人相信。但依着斯滕伯格的爱情三元论,他们之间的确可以被称作“爱”,尽管这爱是空洞之爱。“空洞”二字本就带着几分悲哀,用作爱的修饰,这悲哀意味便不免更甚。
夏洛特在婚后的写给伊丽莎白的信里喜气洋洋地赞美住宅、家具、邻居甚至马路,却绝口不提她的丈夫——我总觉着夏洛特她嫁的是生活,至于那个男人是柯林斯还是科恩斯都并不重要,只要他是一位绅士且拥有足够维持绅士阶层生活的家产。夏洛特的婚姻太具有烟火气,伊丽莎白惊讶于“她居然会摒弃美好的情感,而去追求世俗的利益”,甚至断定她的婚姻不会给她带来多大幸福。幸福一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但在那个时代里,婚姻是受过良好教育又无太多财产的青年女性唯一的体面出路,而夏洛特确乎是没有除柯林斯之外更好的选择——且不论物质和身份上的好处,至少柯林斯没有聪明到可以违背夏洛特的意愿。
夏洛特不是伊丽莎白,她已经27岁了,而伊丽莎白还不到21岁;贝内特姐妹的美貌之名连宾利小姐都有所耳闻,伊丽莎白又仅次于公认的大美人简,夏洛特得到的评价却是“谁也不会对她感兴趣”;更何况,虽然伊丽莎白因着限定继承的缘故只有一千磅的嫁妆,可夏洛特的父亲卢卡斯先生有的却单单一个无法世袭的爵士爵位。夏洛特的聪颖秉性是不逊于伊丽莎白的,奈何她到底不是伊利莎白·贝内特。那年头的聪慧姑娘太少见,达西一样的男人更凤毛麟角。而难得出现的一个达西,情不自禁地爱上了伊丽莎白。
老姑娘夏洛特不是个浪漫主义者,她自认不大看重男人和婚姻生活,所求不过一个归宿。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她一样所婚非爱,太多的时候,爱情和面包难以两全,她不过是嫁给了生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6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描写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里面主要讲述四对男女的婚姻故事,分别是简和宾利,伊丽莎白与达西,莉迪亚与威克,夏洛蒂与柯林斯四种不同的婚姻现象。无疑,前两种婚姻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的理想婚姻,后二种则是建立在利益基础上的现实婚姻。作者奥斯汀于无形之中把四种不同的婚姻现象展现于读者面前,使读者在阅读中自行加以比较,从而达到批判与讽刺的目的效果。
通过阅读全书可以看过,书中的多数人物都梦想着靠嫁娶来换取衣食无忧的生活。爱情不是必需品,不如说婚姻更是一种机遇。人们的等级世俗观念极为根深蒂固,婚姻自然也要讲求所谓的门当户对。多数人为了所谓的优裕生活不得不委屈求全得以将就,这也以小见大地揭示了当时的社会不良风气与现象。本书以伊利莎白为主角,刻画了一个勇敢独立,追求自由,敢于反抗世俗的独立妇女形象。
简的婚姻无疑是最理想的,善良美丽的简与性情温和的宾利情意相投,一见钟情,可谓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即使如此一段美好的姻缘也差点因为世俗观念而夭折。被人视为傲慢无礼的达西先生,虽对伊丽莎白倾心已久,却一直犹犹豫豫。有关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心里印象转变更是刻画的百转千回。她开始时讨厌他的傲慢无礼,后来却渐渐了解到了达西先生的为人正派,以至于最后无法自拔地爱上他。达西先生的傲慢实则也是这个社会的不良产物,也正因为他的傲慢无礼,才使伊丽莎白一直对他存在于偏见。可以说,她们的婚姻一直处于努力地反抗斗争中。威克为人虚情假意,虽表面上是一个谦谦君子,实则却道貌岸然,与达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夏洛蒂的婚姻主要是为了利益,这也是大多数人生活的写照,于这些人而言爱情与婚姻不过是权衡利弊罢了。
奥斯汀深恶地批判了那些为了物质而委屈求全的不幸婚姻与门弟观念,揭示当时的社会风气。主张追求个性解放,独立理想婚烟的斗争精神。
婚姻不能仅仅为了利益而就得以将就,而应是两个人的心心相印。你来这人间走一趟,至少要去看看太阳,与心爱的人一起走在街上。而你,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便是与你心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篇17
伊丽沙白的爱情观是值的人们去信仰的,读完《傲慢与偏见》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象。她用文字培养的气质和内涵,她在那个现实的家庭中脱俗的想法,都值得我学习。
但是今天,我主要写的不是伊丽沙白和达西的浪漫爱情。我要写得是最平凡,最不起眼的夏落克特·卢卡斯的故事。
记得夏洛克和伊丽沙白在一次对简和宾利这件事的谈话中说:“我真心诚意希望简能成功,我认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也必定能获得幸福,着幸福不亚于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宾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差异越来越来明显,彼此烟卷。你既然决心和这个人过一辈子,那你最好尽量少了解读放的缺点。’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对。夏洛克没错。她或许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么多年的贫穷,她想要一次重生。就算没有爱情,她毅然选择了和柯林斯订婚,这样她拥有了房子,土地,金钱。不仅给母亲减轻了负担,还让自己蜕变了一次。而柯林斯呢,他只是一个最最最平凡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角色,他以为拥有房子,金钱,土地就可以获得爱情。当他来到班内特家的时候,最开始他想要向简求婚,但是班内特太太说简已经有对象了,让他跟伊里沙白求婚,在吃饭的时候柯林斯带着一颗没有爱意并庸俗的心向这位高尚的女子求婚,被拒绝之后,他貌似有一些失落并不是失恋。
夏洛克,柯林斯订婚了。
他们是一类人,一个想要得到,一个想要拿出炫耀。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即便没有爱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像极了夏落特,也像极了柯林斯。没有爱情的生活在一起,没有自我,没有刻骨铭心,没有痛并快乐着。
读完《傲慢与偏见》,我之所以选择了夏落特和柯林斯。是想对身边的人说,我们都要活出自己,都要像伊里沙白一样有所坚持,无论多么困难都不能做夏落特,即使一贫如洗,即使孤独终生。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1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2
现如今似乎已经很少有人去掂量‘活着’这个词的份量了!人们大都逐之以金钱名利、悦之以声色犬马,死死盯着与生命本身关系不大、与欲海情壑紧密相连的东西,使很多人都不再去思考活着的真正意义了!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世上仍有无数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他们心中所谓的幸福、爱情、金钱、做官!有的人觉得自己改变不了命运,对前途不抱有任何希望;有的人,碰到困难,就选择了后退,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
在《活着》一书中,主人公福贵也许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着,他也许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经历一下世间的酸甜苦辣,也许活着在他的心里真的就是如此简单。福贵是个含着金钥匙出生、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但由于自己没有思想和信仰,年轻的他无情地对待家珍,愚昧地赌完了家产,残酷地在一夜之间让自己殷实的家庭走向生活的底层。到后来,福贵还清了所有的赌债,他也因此变得一无所有,也不再赌了,也懂得了怜爱与珍惜家人,然而,生活是残酷无情的,现实没有因为福贵幡然悔悟历经沧桑就给予他平静和安宁的日子,他亲眼目睹自己的亲人一个一个离他而去,最后他一贫如洗、无依无靠,只能与老牛为伴。也不由得让我对他由当初的憎恶转而变成了同情。在这里《活着》就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告诉我们公子哥式的品行只会让人走向失败,余华写《活着》的初衷,也许也正基于这个原因吧。
其实福贵不过是当时广大中国农民中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的身上,除了曾经的疯狂和为所欲为,还是遗存了不少的优良品德:比如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在苦难的背景下,福贵经历了人生中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时,他的心其实在滴血!但他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直面自己的人生,风烛残年之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他觉得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他曾经伤心哭泣、痛苦挣扎,但他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自己的人生,在他的脸上,你看不到他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他对世道有多少的厌倦,看不到一丝的沮丧,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的人生取向。
然而我们有的人遇到轻微的挫折就意志消沉、痛苦流涕,感叹工作的辛劳与生活的不易,感叹命运的不公,有的人选择了“混”,其实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我们所遇到的挫折就失去信心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不能!可是我们中间经常有人犹豫、彷徨、滞步不前!然而,我们生长的时代与福贵那个物质匮乏、荒唐无知的时代相比,是多么地幸福,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好好地生活,理性的生活,要懂得如何勇于承受困难解决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
其实即使在那样的时代里,还是有许许多多的勇士,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做着有意义的事情,他们勇于面对困难勇往直前,他们是社会进步的真正勇士,他们是中国革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改革开放一样都是源于农村的,是与农村老百姓密不可分的!当初正是因为及时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勇敢地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神奇般的胜利!当初的中国正是因为有着无数像福贵春生这样的百姓,正是他们坚强地活着并因此忍受了无穷无尽的痛苦和磨难!
福贵老人成长在解放前期,他一生的写照其实就是现代中国的一部精彩的演变史,让我们真实地见证人生的无情与战争的残酷。然而,即使福贵一生的故事是这样一幕人生苦难经历的人生悲剧,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但是在余华的笔下,他还是在向我们展示高尚!那一刻在余华的笔下,活着就是忍受,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他通过福贵的口,告诉我们人应该如何去承受苦难;告诉我们绝望之中总是会有希望;告诉我们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福贵牵着老牛渐渐远去,“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路粗哑而令人感动的歌声在空旷的田野里像风一样飘扬……从这样的文字里我们可以读出:他所叙述福贵的经历和感受,不是为了博取别人的同情和帮助!
当今社会,虽然有一部分人仍然一味地崇尚金钱与权力,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也以金钱与权力作为标准!这些都会使有些人的价值取向迷蒙也促使有人想一夜暴富,但是,我们仍然要选择坚强地活着,并且勇敢地从自身做起,勇于直面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和关爱他人、培养后代,我们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的压力,凭着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即使生活再艰难困苦,我们在很好地活着的同时,还可以了无遗憾地对世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也许这也是人活着的意义吧!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我们和书中青年时期的福贵又有什么区别呢?!因而,对于读到这本书的我们来说应该算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赋予了太多的内涵,读着它是一种享受,让我们明白作者的良苦用心,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自己,让我们知道应该了解并牢记中国的每一段历史,因为“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活着》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这样的文字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活着》不畏权贵,一切凭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用自己的文字真实、客观地反映和评价着心中的人和事。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3
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
——题记
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经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不会如自己所心仪的那般幸福,而它——《活着》,却让我们在别人完整的人生中找到了那份信念。
前些天,我一时兴起就翻开了那本黑漆漆封面的书——《活着》。起初还有些没有头绪,书中一开始讲述的内容看得我晕乎乎的,毕竟,这个
我记得起初是这样的,文章以第一人称“我”来
在整本书中,其实我感慨颇深。看着福贵从家里放荡不羁的富二代,到由于赌博输掉家产一无所有,再到经历离别与永别后的亲人再相聚,再到儿子离世女儿幸福出嫁,再到妻儿子女相继离开后自己与老牛相依为命的生命历程,看似三言两语的概括却蕴含了太多的意味深长。
看着福贵年轻时的放荡不羁,我总会想到现在的自己。年轻时的福贵没能光宗耀祖,染上了赌博,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就连对妻子都谈不上有爱,只认为那本该是作为妻子理应尽的本分,到最后赔光了那仅有的“一百亩田地”,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而现在的我,亦有年轻时候福贵的影子。
我在本该认真且努力奋斗与学习的年纪,把大把大把如金钱般的时间花在手机上,沉迷于那种
中年后的福贵,家道中落,没有了一百亩的家产,没有了舒适的屋子,没有了可以挥霍的金钱,一切都得从头再来。他没有因此怨天尤人,因为父亲让他挑铜钱还债使他恍然大悟,从头再来并没有那么好运,只是说,多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与常人的幸福。当他褪去光环后,母亲与妻子的陪伴其实是他最大的幸福。当我读到“他的母亲生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途中因帮助一调皮小孩敲门而被侮辱,最后与那家仆人争斗,最后被迫充军,无法为母亲请来医生,一别竟是好几年的光景。”内心竟有些难过。
每个人都知道,是父母把我们养大的,谈不上报答与否,但至少能做得到“孝”,也知道“你养我长大,我伴你变老”。当自己母亲离世,自己竟毫不知情,多年后回来了,竟在妻子口中得知,母亲在临死前还在安慰妻子“相信福贵,他一定不是去赌博了”,说起来,母爱真的很可贵,纵然你有千般不对,她也不曾怨你分毫,哪怕在生命的最后,牵挂的还是她的子女。
这让我想到我的母亲,我和母亲感情是极好的,但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争吵,有时候我总会和母亲发脾气,却在离家时特别牵挂母亲。我仍记得我刚离开家,在学校住校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特别的不习惯,在陌生的地方总是有些害怕,而母亲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我,一天好几个电话,我心里只要不舒服就会打电话和母亲倾诉,那时候母亲总会担
后来啊,福贵回到了家里,没见到等候他的母亲,但是妻子与儿女都在等候他,他们重聚了,可那个天真爱笑的女儿却再也听不见再也不能说话了,他们一家人努力的生活着,可生活没有一直眷顾他,十三岁的儿子因在献血丢掉生命,妻子换上软骨病,重担压在自己和女儿凤霞身上,而一个不过十六七的女孩子却要干那么重的活,看得我有些心疼那个女孩子,在那个家中,凤霞付出了很多,只是庆幸后来凤霞遇到了她的良人二喜,才有了些幸福的时光。
再后来,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妻子也病逝了,就连那个善良的女婿二喜也在工作中丢掉性命,而唯一的孙子苦根到最后也去世了,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当我看到那一段的描绘“福贵筹钱买了一头只有三两年性命的老牛,与之相依为命并
无论我们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要记得: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4
故事一开始,作者以一个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旁观者的角度,聆听了福贵老人悲惨坎坷的一生。并坦言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他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从福贵父母的死,妻子家珍的死,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就可以改变一切。福贵说,像他那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上,他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可他还活着。活着才知道能够活着的艰难,活着才知道只有活着才有意义,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为赌博,败光了家产,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哀求福贵戒赌回家,从大小姐到一名困苦的农妇;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对于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一位想要讨好县长的狠心医生活活地抽血至死。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过残酷的世界。对于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不能说话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对于她,活着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却也只是在福贵悲惨的生活中增添几分苦涩,对于他们,活着是一种幸运。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却不曾放弃,不曾对生活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是平庸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活着,生活中,太多人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皆因没有真正领悟活着的意义,就现代社会而言,活着虽没有福贵那样艰难,但是想要活的有意义却并不那么轻松。人生需要奋斗,需要不停的翻山越岭去寻找下一个出路,人生需要坚强,需要不停的自我疗伤去面对下一个荆图,人生需要坚持,需要在一次次的摧残后站起来继续前行。活着,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有意义的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我坚信,只要不放弃,未来终可期。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5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6
这部书描写了作者听到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而讲述这个故事的正式这个老人。从地主家的阔少爷,到别人家的佃户,到被國民党抓了壮丁,再到解放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最后到一个孤零零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大悲大喜,大起大落,几种身份的交织,注定他普通却不平凡的一辈子。从解放前到文革后,福贵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当时中国所有的底层人的身份,去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县城,最高的身份,不过地主家的少爷,进城还需要把自己打扮办成有钱人的样子。青年时败光家产,父母先后去世,打仗时失去了战友,中年失去了儿子,文革时失去了兄弟,到老了又先后失去了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和一头买来的与他同样年迈的牛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是这样一个人,经历了底层人几乎所有的苦难,与其说他是那一代人的象征,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时代。
同《许三观賣血记》一样,书中鲜有关于时间节点的描写,所有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用主人公的经历表现出来的。解放战争时他进城请郎中被國民党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选择回家;回家后赶上了土改,原来的地主被枪毙,而他因为败光了家产免了一死;人民公社时,家里的地归了公社,大家一起到公社的食堂吃饭,家里的锅被砸了拿去炼钢,村里居然想用煮肉的方法来煮钢铁;公社食堂解散,村里开始记工分,三年自然灾害让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儿子也没了;文革开始,女儿出嫁,村长被拉进县城挨了三天打,女儿难产死了,妻子也跟着没了,外孙四岁的时候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了;包产到户后,祖孙俩一起干活,外孙生病,福贵心疼煮了半锅豆子给他吃,没想到外孙被豆子活活撑死。就这样,经历了所有的重大变革后,家里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反而到了此时,生活归于平静,用福贵自己的话说这辈子想起了也是跟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
有人说时代让福贵最后变得麻木、苟且偷生,我倒是觉得时代让他活的更加明白。垂暮之年的福贵没有自暴自弃,混吃等死,而是存够钱买了一头老牛,继续在田里耕作,对于过往经历,福贵也从来没有逃避过,相反,他乐于向别人讲述并且是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在耕作的间隙对别人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可是回看他的一生,这四样他那样没有错过?到老却可以用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正如作者对他的描述同事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一辈子走过来,回头看时能把自己的脚步看的如此清晰,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这需要何等勇气。
书名活着,作者没有用生活、生命、福贵的一生这类字眼,用的是最常见,最残酷的两个字。经历了各种苦难的福贵不止一次想死,输光了家产的时候想死,在軍队被包围没吃没喝的时候想死,可是正所谓临事方知一死难,每次都艰难的活了下来,他娘劝他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的战友老全劝他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那儿女,福贵活了下来,可是他爹娘死了,劝他的老全也死了,他最牵挂的妻子和儿女都死了,可他还得活下去。读书之前,活着这个词太过于稀松平常,可读完之后再看封面上的这两个字,好像挣扎一般想从书上逃出来却无可奈何的被锁住。
相比于故事本身,我同样也惊叹余华的语言,寥寥几句,可能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可能最后就是一个反转,可能把一两个人的神态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可能发人深省。比如在写他原来的家境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前面一大段说他们家如何有钱,他丈人家如何有钱,语言通俗的像一个没文化的暴发户,最后话锋一转,与其说在炫耀,倒更像是吹牛。福贵进城时候的打扮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的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他本来就是个阔少爷,为何要还要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恐怕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乡下有点钱的土包子而已,上不得台面。这些精彩的,引人深思的描写书中比比皆是,每一个人物性格、特点都是如此清晰,了然于胸。
当下我们常常会说被生活所累,每天努力工作为的是将来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福贵的一生却是被活着所累,每天晚上他想的是明天如何活下去,对于他、他的家人、同村的人来说,有块田种,有口饭吃,就已经是美好的生活,而我们把这叫做活着。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7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2000字 篇8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齐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齐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以前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我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最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向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一样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我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个性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此刻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下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我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我恐怕不一样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张爱玲的小说经久不衰,常在评论界掀起热潮,她成功地塑造了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
在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文坛上,有一位不得不提的传奇作家――张爱玲。她自1943年在周瘦鹃主编的《紫罗兰》杂志上连载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后,一夜成名。继之而来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金锁记》等作品更奠定了张爱玲在中国文学史上不可取代的历史地位。
岁月流逝,时代变迁,张爱玲苍凉而绮丽的小说流传至今,非但没有因岁月的洗刷而失去魅力,反而在当代文学家园里大放光彩。笔者认为,这与张爱玲成功地塑造了许多类型迥异的女性形象有关。纵观张爱玲的小说,可以将这些女性形象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结婚求生型
在张爱玲的小说中,出现了许多以结婚来求生存的女性。对于这些女性来说,爱情不能成就婚姻,它只是女人谋生的一种方式罢了,即便爱情与婚姻相背离,她们也会孤注一掷,因为物质、金钱才是她们择爱的首要标准,结婚也只是为了生存下去。《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梁太太、《留情》中的敦凤等都是这一类型的女性。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梁太太,娘家是中产之家,她原本可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过着普通幸福的生活,但对钱财的过度艳羡改变了她的婚恋观。只要能嫁给有钱人,即便是做妾她也毫无怨言,最终她不惜与娘家闹翻,做了香港富豪梁季腾的第四房姨太太。在丈夫死后,她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一笔财产,这笔数目可观的收入是她用自己的青春、用自己的爱情、用自己的一辈子换来的。但她似乎从来没有对自己当初的选择后悔过,因为在她心里,是婚姻让她能够衣食无忧的生活下去,纵然生活是凄凉孤寂的,她也依旧知足。可以说,是金钱桎梏了她,让她甘愿在婚姻的牢笼里打转。
《留情》中敦凤,她的家族在当时的上海是屈指可数的大商家。苦命的她在二十三岁时死了丈夫,面对自己的第二次婚姻,敦凤可以选择的空间很大,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出身富足的小姐,最后也是为了生存嫁给了比自己大二十几岁的米先生,即便是当二房她也甘愿。敦凤的生活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寻找一个能给予她经济安全的男人,于是,从守寡到再嫁,为了生存她甘愿再次跨进婚姻的围城。
(二)狠心恶毒型
在张爱玲的小说中还有一些不能被众人理解的狠心恶毒的女性,张爱玲对这类女性的刻画,多集中在母亲这一角色身上。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母亲常常被描写为好意而无能的角色,她们善良、慈祥、温柔,为了儿女可以付出自己的全部。而张爱玲笔下的母亲却颠覆了我们对母亲的一贯理解,她把世界上最伟大的母爱作了反常的描写,她笔下的母亲深受环境的制约,她们或无情、或自私、抑或是冷酷,在她们身上,读者很难找到醇厚温馨的母爱,狠心恶毒成了这类女性的代名词,如《倾城之恋》中的白老太太、《金锁记》中的曹七巧等。
《倾城之恋》中的白老太太算得上是一位狠心的女性。流苏离了婚回到娘家,心里很难过,又常会有寄人篱下的感觉,而白老太太却从未给过女儿精神上的安慰。在流苏受尽了兄嫂的欺侮时,白老太太也没有站出来对他们的丑恶行为加以阻止,反而替他们说话。而当走投无路的流苏跪在她床前向她哭诉寻求帮助时,她非但没有表现出作为母亲应有的心疼与怜悯,反而给女儿指出了一条可怕的“出路”:“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你跟着我,总不是长久之计。倒是回去是正经。领个孩子过活,熬个十几年,总有你出头之日。”这根本就是要流苏牺牲后半生的幸福,这样狠心的母亲让流苏不再对母爱抱有任何幻想,所以,身心疲惫的流苏不得不离开母性缺失的母亲,不得不离开已经没有温暖可言的家,不得不再次选择婚姻。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则是恶毒女性的典型代表。她对子女非但没有正常的母爱,反而用子女的幸福来为自己的不幸陪葬。对于儿子长白,她纵容他吸毒、纳妾、逛妓院;她要儿子整夜地陪她抽烟;她探听儿子与媳妇的房事并当众羞辱儿媳,她的恶毒最终把儿子前后两任妻子都折磨至死,长白也不敢再娶。对于女儿长安,曹七巧怀着一种忌恨的心理,她看不得自己的女儿拥有正常的爱情,于是她咒骂女儿,讥笑女儿的感情、并想方设法破坏女儿的婚事,她的狠毒使长安近中年还困守在她的身边,最终彻底失去了作为一个正常女人的幸福生活。作为一个母亲,温情脉脉的舐犊之情在曹七巧身上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对儿女们的疯狂残害,其狠毒程度令人乍舌!
(三)软弱顺从型
这一类型的女性形象在张爱玲的小说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如《茉莉香片》中的冯碧落、《十八春》中的顾曼桢等。她们像提线木偶一样无条件地受人摆布,虽然她们也有过不满和反抗,但是顺从总是多于反抗,而且在反抗受到镇压以后,她们也就不再努力了。张爱玲是个进步的女性,对“社会顺从”有着强烈的不满,她正是通过展现这类女性在婚恋生活中一味妥协与退让的悲剧来表达自己的这种不满。
《茉莉香片》中的冯碧落,可以说是一个甘愿被男权摧残压制的软弱者的代表。她其实也进步过,她在父亲为她定亲之前,曾与言子夜自由恋爱,可性格懦弱的`冯碧落后来却违背自己的心意,放弃自己的爱情,而嫁给了父亲为他挑选的聂介臣。虽然她内心抑郁,却没有抗争过,而是慢慢的、卑微的蜷缩在了丈夫的樊笼之下。张爱玲在小说里对她的形容十分精辟到位:“她不是笼子里的鸟。笼子里的鸟,开了笼,还会飞出来。她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只白鸟。年深月久,羽毛暗了,霉了,给虫子蛀了,死也还死在屏风上。”
《十八春》中的顾曼桢,性格上的软弱使她在面对最亲最近的人的陷害时,没有勇气站出来与之作斗争,她选择了默默承受这一切,顺从地在祝家过了一段悲惨的生活。后来,她虽在他人的帮助下从祝家逃离出来,可心中却依然牵挂着孩子。在曼璐死后,曼桢竟会不可思议地和当年强暴自己的姐夫祝鸿才结了婚,这都是性格上的懦弱在作祟。曼桢是不幸的,她的不幸在于她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挣脱传统的女性思维模式,从而一度迷失自我,向责任低头,向生活妥协。
总之,张爱玲始终将关注的视角投注在各个类型的女性身上,她以独特的眼光透视乱世,塑造了一系列鲜活饱满的女性形象,并通过对这些女性的生活环境和价值观念的考察,向女性的精神世界进行挖掘,表现了鲜明的女性意识。张爱玲用苍凉的笔调把她眼中所见的形形色色的民国女子活画出来,为现代女性文学的人物画廊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