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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孝孺临死前说的话汇合100句

时间:2020-09-04 19:07

越巫文言文原文

作者:方孝孺

越巫自诡善驱鬼物。人病,立坛场,鸣角振铃,跳掷叫呼,为胡旋舞禳之。病幸已,馔酒食持其赀去,死则诿以他故,终不自信其术之妄。恒夸人曰:“我善治鬼,鬼莫敢我抗。”恶少年愠其诞,瞷其夜归,分五六人栖道旁木上,相去各里所,候巫过下,砂石击之。巫以为真鬼也,即旋其角,且角且走,心大骇,首岑岑加重,行不知足所在。稍前,骇颇定,木间砂乱下如初,又旋而角,角不能成音,走愈急。复至前,复如初,手栗气慑不能角,角坠振其铃,既而铃坠,唯大叫以行。行闻履声及叶鸣谷响,亦皆以为鬼,号求救于人甚哀。夜半抵家,大哭叩门,其妻问故,舌缩不能言,唯指床曰:“亟扶我寝!我遇鬼,今死矣!”扶至床,胆裂死,肤色如蓝。巫至死不知其非鬼。

——选自《四部备要》本《逊志斋集》

〔明〕方孝孺

越巫文言文注释

1.诡:欺诈,说假话

2.赀:钱财

3.瞷:窥视

4.角:一种动物的角制成的吹奏乐器

5.妄:荒诞,荒谬

6.幸:侥幸

7.恒:常常,经常

8.号:大声哭喊

9.稍:稍微

越巫文言文翻译

越地有个巫师谎称自己善于驱除鬼怪,有人生病就设立法坛,吹号角,摇铜铃,蹦跳腾跃,大声呼叫,好像跳胡旋舞那样来作法驱鬼。病人侥幸有了好转,吃喝一番,拿了人家的财物离去;如果病死,就用别的理由来推托,总归不让人相信自己法术的虚妄。他经常向人自夸说:“我善于惩处鬼怪,鬼怪不敢与我对抗。”有一个喜欢恶作剧的少年恼怒他的荒诞,探听好他夜里回家,约了五六个人分别躲在路旁的树上,相距各一里左右,等候巫师经过树下,便用砂子石块投击他。巫师以为真的是鬼,马上拿出身边的号角,边吹边跑,心里十分害怕,脑袋胀痛的越来越重,走路也不知道自己的脚踏在什么地方。稍为往前跑了一段路,惊慌略微安定了一点,树上的`砂石又像刚才那样乱掷下来,他再拿出号角来吹,却慌得吹不出声音,于是就更急忙地往前跑。又到了前边,还是像刚才一样,他害怕得两手发抖、呼吸屏塞,再也拿不住号角,号角掉了他就摇动铜铃,一会儿连铜铃也掉了,只好大声喊叫着赶路。一路上听到脚步声和树叶摇动、山谷回响的声音,他都以为是鬼,高声向人呼喊求救,音调十分悲伤。半夜里到家,大哭着敲门,他的妻子问他原因,他已恐惧得舌头僵缩,说不出话来,只是指着床说:“快扶我躺下!我碰到了鬼,要死了!”他妻子扶他上床,终于胆吓破而死,皮肤像蓝草一般颜色。那巫师直到死也不知道用砂石掷他的是人而不是鬼。

越巫寓意

文章通过越巫装神弄鬼,自欺欺人,最后自受其祸的故事。讽刺了社会上那些各式各样招摇撞骗、欺世盗名的越巫们,他们不仅害人,而且也必将害己。

越巫简介

方孝孺的《越巫》讲述了越巫假称能驱鬼治病,到处向人夸耀,骗人并取人钱财。而当别人装神弄鬼吓唬他时,他却被吓得“号求救于人甚哀”,最后胆裂而死的故事,说明了骗人者必害己的道理。作者方孝孺通过越巫这一典型形象,告诫人们如果不正视自身错误,认识其危害,那么后果将是严重的。方孝孺文章《越巫》在今天仍然有积极的意义。 此文被选入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

【原文】

越巫自诡善驱鬼物[1]。人病,立坛场,鸣角振铃[2],跳掷叫呼,为胡旋舞禳之。病幸已[3],馔酒食持其赀去[4],死则诿以他故,终不自信其术之妄[5]。恒夸人曰[6]:“我善治鬼,鬼莫敢我抗。”恶少年愠其诞,瞷其夜归[7],分五六人栖道旁木上,相去各里所,候巫过下,砂石击之。巫以为真鬼也,即旋其角,且角且走,心大骇,首岑岑加重,行不知足所在。稍前[8],骇颇定,木间砂乱下如初,又旋而角,角不能成音,走愈急。复至前,复如初,手栗气慑不能角,角坠振其铃,既而铃坠,唯大叫以行。行闻履声及叶鸣谷响,亦皆以为鬼,号求救于人甚哀[9]。夜半抵家,大哭叩门,其妻问故,舌缩不能言,唯指床曰:“亟扶我寝!我遇鬼,今死矣!”扶至床,胆裂死,肤色如蓝。巫至死不知其非鬼。

【译文】

越巫假称自己善于驱鬼,有人生病就设立法坛,吹号角, 摇铜铃,蹦跳腾跃,大声呼叫,好像跳胡旋舞那样来作法驱鬼。病人侥幸有了好转,吃喝一番,拿了人家的财物离去;如果病死,就用别的理由来推托,总归不让人相信自己法术的虚妄。他经常向人自夸说:“我善于惩处鬼怪,鬼怪不敢与我对抗。”有一个喜欢恶作剧的少年恼恨他的虚伪,在夜里偷看他回家,约了五六个人分别躲在路旁的树上,相距各一里左右,等候巫师经过树下,便用砂子石块投击他。巫师以为真的是鬼,马上拿出身边的号角,边吹边跑,心里十分害怕,脑袋胀痛得越来越重,走路也不知道自己的.脚踏在什么地方。稍微往前跑了一段路,惊慌略微安定了一点,树上的砂石又像刚才那样乱掷下来,他再拿出号角来吹,却慌得吹不出声音,于是就更急忙地往前跑。又到了前边,还是像刚才一样,他害怕得两手发抖、呼吸屏塞,再也拿不住号角,号角掉了他就摇动铜铃,一会儿连铜铃也掉了,只好大声喊叫着赶路。一路上听到脚步声和树叶摇动、山谷回响的声音,他都以为是鬼,高声向人呼喊求救,音调十分悲伤。半夜里到家,大哭着敲门,他的妻子问他原因,他已恐惧得舌头僵缩,说不出话来,只是指着床说:“快扶我躺下!我碰到了鬼,要死了!”他妻子扶他上床,终于胆吓破而死,皮肤像蓝草一般颜色。那巫师直到死也不知道用砂石掷他的是人而不是鬼。编辑本段寓意  文章通过越巫装神弄鬼,自欺欺人,最后自受其祸的故事。讽刺了社会上那些各式各样招摇撞骗、欺世盗名的越巫们,他们不仅害人,而且也必将害己。

【注释】

[1]诡:欺诈,说假话。

[2]赀:钱财。

[3]瞷:窥视。

[4]角:一种动物的角制成的吹奏乐器。

[5]妄:荒诞,荒谬。

[6]幸:侥幸。

[7]恒:常常,经常。

[8]号:大声哭喊。

[9]稍:稍微。

《豫让论》

作者: 方孝孺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hang杭)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译文】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称作知己,那就应当竭尽智谋,诚恳地加以劝告,巧妙地加以开导,在祸患还未显露时就消除它。在动乱发生之前保住社会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损害,主人没有危险。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后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册,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难于动乱之前,而在事情失败之后才去献身自尽,沽名钓誉,迷惑世人,夸耀于社会,这在君子看来,都是不足取的。

我曾经因此评论过豫让。豫让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为他报仇,名声显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唉!豫让的死当然可以称为忠了,可惜,在怎样死的方式上还有不忠的表现。为什么呢?看他漆身吞炭,对他朋友说:“我做的事情都特别难,我是想用这种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这能说他不忠吗?等看到他连续三次跳起来,用剑来刺赵襄子的衣服,赵襄子责备他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的时候,豫让回答说:“中行氏像对待一般人那样对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样去报答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所以我就要像国士一样报答他。”就此而论,豫让就有不足之处了。段规侍奉韩康子,任章侍奉魏献子,并没有听说待他们如同国士,可是段规、任章却尽力劝说他们的主人顺从智伯的无理要求,割给智伯土地,使他志气骄盛。从而使他更快地灭亡。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没有待他如同国士。可是郗疵却能洞察韩、魏的企图来劝谏智伯。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意见以至于灭亡,但是郑疵的智谋忠告,已经是无愧于心了。豫让既然自己认为智伯待他如同国士了,所谓国士,是为国家济困扶危的人。当智伯对土地贪得无厌之日,放纵情欲,荒淫暴虐之时,作为像让,正应竭力来尽自己的职责,耐心地劝谏自己的主人说:“诸侯大夫应各自安心守着自己分内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夺,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如今,无缘无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给,就要产生忿恨之心;人家给了,就产生骄横之心。忿恨必然会引起争斗,争斗必然会失致;骄横必然傲视一切,傲视一切必然导致灭亡。’非常耐心诚恳地劝谏,一次不听,再来第二次,第二次不听,再来第三次,第三次劝谏还不听从,再把那伏剑而死的行动安排在这个时候。这样一来,智伯虽然顽固愚昧,但受至诚之心的感动,也许会重新醒悟,从而与韩、魏讲和,解除赵国的围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们能香火不断,延续不绝。假如这祥,豫让虽死犹生,难道不胜过斩衣而死吗?但豫让在那时,竟至连一句开导主人,使他醒悟的话都没说。看着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远远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样。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的报答竟然能像这个徉子吗?直到智伯已死,豫让才压抑不住愤怒的血气,甘心情愿地加入刺客的行列,这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

虽然这样,但用国士的标准来评价豫让,豫让的确是不配的了。可是同那些早晨还是仇敌,晚上就变成了君臣,厚着脸皮自以为得意的人相比,他们又都是豫让的罪人了。唉!

【赏析】

豫让在春秋末年曾做过晋贵族范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赵、魏、韩三家贵族合谋灭了智氏之后,他改名换姓,潜入赵襄子宫中企图行刺,未遂而被捕获。释放后,他又用漆身吞炭的办法改变了容貌和声音,再一次行刺,结果又一次被俘。于是,他要求赵襄子将衣服脱给他,他朝着衣服“三跃而击之”,然后伏剑自杀。

历来人们都称赞豫让是忠义之士。文章作者认为豫让的行为是不值得称道的。真正的忠义应该表现在诱导君主“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必要时以死进谏,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显然比豫让的行为高明得多,但立论的目的无非是更有效的'效忠于君主。文末,对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评,也是由此而来。

战国时的豫让因为舍身为主报仇而被视为忠义之士,历来为人所颂扬。作者做翻案文章,认为身为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让,应该尽到自己劝谏的职责,帮助智伯弭祸于未然。而充当刺客,在智伯因祸亡身后去为他报仇,并不值得称道,即所谓的小忠小义。

史论是比较难写的,它不但要有新意,而且要评论公允,以理服人,而不能失之偏颇。本文确实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豫让之死,曾被史书渲染为壮举,“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见《史记·刺客列传》),司马迁称赞他为“名垂后世”的义士。然而方孝孺却一反旧说,认为他“何足道哉”,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脚。全文的论证中心在于对知己的家主应该采取“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的积极的态度,而不应“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我们认为,他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从智伯的失败来看,可以说智伯是一个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他不能审时度势,而只知一意孤行,终于导致败亡,可称咎由自取。豫让在关键时刻既不能对他进行开导,而在智伯死后又轻率地以身相殉,实属不够明智之举。作者在这里只是就豫让之死这一历史事件进行评说,而不是全盘否定这个人物。所以在最后一段中,又把豫让和那些厚颜无耻之徒进行了比较,说明他们之间有着根本的不同,这样就使得作者的持论公允、客观了。

本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令人心服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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