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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讲述三入魔窟的话整理70句

时间:2017-10-08 14:02

一、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女主人公苔丝生于一个贫苦小贩家庭,父母要她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结果她被少爷亚历克诱奸,后来她与牧师的儿子克莱尔恋爱并订婚,在新婚之夜她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却没能得到原谅,两人分居,丈夫去了巴西,几年后,苔丝再次与亚历克相遇,后者纠缠她,这时候她因家境窘迫不得不与仇人同居,不久克莱尔从国外回来,向妻子表示悔恨自己以往的冷酷无情,在这种情况下,苔丝痛苦地觉得是亚历克·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安吉尔便愤怒地将他杀死。最后她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女主人公苔丝出生于一个贫苦小贩的家庭,他的父亲约翰·德比有一天被人告知是古代贵族德伯的后代,他便得意忘形起来。约翰和他的老婆决定让女儿到一个富老太婆家去攀亲戚,以期在经济上得到帮助。

苔丝去了以后被老太婆的儿子亚雷诱奸,她怀孕回家,孩子一生下即夭折。过了几年,苔丝离家来到陶勃赛乳牛场干挤奶的活儿,在这里他与牧师的儿子安吉尔·克莱恋爱并订婚。苔丝对文质彬彬、颇有知识的克莱十分崇拜和热爱,几次想把自己曾被亚雷奸污的事告诉他,但都因种种缘故而没有办到。结婚前数日她曾写了一封长信将往事告知克莱,她把信从房门下边塞进克莱的屋子却塞到了地毯下面。新婚之夜她把自己昔日的这一不幸事件向丈夫坦白,但是克莱没能原谅她。这以后他们两人分居,克莱去巴西发展他的事业,苔丝仍在一些农场打工糊口。命运却让她再次与已经披上牧师黑袍的亚雷·德伯相遇。亚雷对苔丝的情欲顿时击败了他那没有根基的宗教信仰,他纠缠苔丝,不得到她决不罢休。这时候苔丝的父亲病故,为了母亲和弟弟妹妹们的生活,她被迫与亚雷同居。

不久,安吉尔·克莱尔从巴西回国,找到妻子并表示悔恨以往的冷酷无情。苔丝在这种情况下认为,是亚雷· 德伯使她第二次失去了克莱,又一次毁掉了她的幸福,她懊恼和愤怒到了极点,带着一种责任感,杀死了亚雷。在与克莱一起度过幸福、满足的最后五天之后,苔丝被捕并被处以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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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苔丝·德伯(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像游丝一样敏感,像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这一切悲剧性遭遇全由于无情命运所精心谋划和设计,安排世事的宇宙主宰通过命运的巨网毫无怜悯地将人伦道德意义上的好人、善良人笼罩于进退维谷的苦难陷阱。

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长度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首先,造成苔丝悲剧的性格方面的因素是大自然赋予她的纯朴,这本能的纯朴使她不能与人面兽心的亚雷相处,也使她不能向心爱的人隐瞒自己的“污点”,因为她没有沾染多少文明,所以也就缺乏功利的计谋。而且苔丝蔑视宗教,蔑视法律。另一方面,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她在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苔丝以失去自我为前提,对克莱尔极度崇拜,极度忠贞。正是这种思想,这种保守性,加重了苔丝命运的悲剧性。

亚雷·德伯(Alec d'Urberville)

亚雷的父亲是个有钱的商人,而后冠以贵族德伯的姓氏。这个阔少凭借父亲的金钱、权势在乡野称霸,为非作歹。他第一次见到苔丝,荒淫好色的嘴脸就暴露无遗。由于苔丝年幼无知,缺乏经验,而周围的环境又是那样黑暗,没有一个人帮助,没有一个人保护,因此,他趁人之危,设下圈套,蹂躏、玷污了苔丝,毁坏了苔丝少女的贞洁和一生的幸福。尽管后来他在老克莱牧师的帮助下一度改邪归正,自己也做了牧师并打算变卖家产到非洲去传教,然而几十年的恶习并未根除。当他再度碰见苔丝以后,邪念再生,几年的教诲前功尽弃,倒是苔丝看透了这个身着道袍的牧师的灵魂,拒绝了他。可亚雷又百般来纠缠、胁逼苔丝,”但是,苔丝宁可继续留在棱窟槐富农葛露卑的农场里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榨,承受超负荷的重体力劳动,也不愿意屈服于亚雷。然而父亲病死,母亲身体不好,弟妹失学,房子租赁到期,一家人被撵出村子无处安身,就在走投无路的时候,苔丝的母亲接受了亚雷的主动帮助,而苔丝也被迫作了他的情妇,成为亚雷放纵生活中的最大受害者。在克莱归来之后,苔丝认为是亚雷让他误以为克莱再也不会回到他身边,与亚雷发生激烈的争吵,亚雷最终死在的苔丝手下。

安吉尔·克莱(Angel Clare)

克莱是与亚雷完全不同的人。他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他虽然出身牧师家庭,却不愿意当牧师“为上帝服务”,更愿意从事实业——务农,克莱鄙视阶级偏见和等级观念,厌弃都市繁华生活,自愿到乡间务农。他不怕吃苦,和农工一样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力图掌握各种门类的农业技术,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一个大农场主。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和天真无邪的农家少女朝夕相处,使他更感到乡村生活的纯朴,也更向往着自然,纯朴、清新的生活,为此,他不愿意娶有钱人家的小姐,而要娶农家姑娘为妻。在他眼里,苔丝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纯洁的象征,完美无暇的杰作,“天地间没有什么象苔丝那样纯正,那样甜美,那样贞洁了。”然而,当苔丝诚实地向他坦白了自己过去所受凌辱,那么克莱心目中的偶像就崩塌了。克莱对苔丝不仅没有丝毫同情,甚至“不能优容苔丝”,他视而不见苔丝对他的一片深情厚意,冷酷无情地抛弃了她,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而且永远扑灭了爱情在她心中重新唤起的希望。克莱抛弃苔丝后,远涉异国来到巴西,饱受生活磨难之后,才真正了解人生,才认识到自己所固守的传统道德是何等的迂腐,既坑害了苔丝,也坑害了自己。内心的悔恨,对苔丝的思念,使他又重新去找苔丝,此时苔丝心中痛苦、悔恨、绝望之情达到顶点。丈夫的归来,两人的重逢,使苔丝看到自己再一次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复了仇。经过了五天的逃亡,苔丝和克莱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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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苔丝读书笔记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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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苔丝读后感34篇

篇1:苔丝读后感100字

这是我大三看书最狂热的时候看的一本书,记得当时还写了读后感非常的感慨,至今记忆犹新。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的作品,小说描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善良、质朴、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终拿起武器向仇人复仇的故事。

这部作品的人物刻画、气氛的烘托、主题的阐发、富于感染力描写向读者展现了女主人公苔丝短暂一生中恋爱、婚姻的悲剧,令人感同身受。

篇2:苔丝读后感200字

出生在英国的苔丝是一个多么可爱美丽善良的姑娘,但她的命运却被自称爱她的人们慢慢摧毁,甚至最后连命都被毁了。

为什么同是人,男子对女子用强就可以被原谅,而女子被人玷污了却不但不被同情还被人看不起。苔丝就是这么一个悲惨的人,她反抗了可是无效。

为什么适合的人一直犹豫不决,而不当的人却捷足先登。于是一直等待着爱人的苔丝正是因为爱人世俗的男女观念而开始走向命运的灰暗面。

为什么男子可以心里放着一个人而也可以随时在外面搂着其它女人,而女子要是心里有了一个人就至始不逾呢?苔丝,就是因为这样傻爱着不值得的人而面向了这样不值得的结局。

为什么她这么勇敢的追求生活拥抱生活却还被生活所抛弃……

篇3:苔丝读后感300字

看了托马斯·哈代所著的《苔丝》这本书,蛮有感触的!

就我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全书是贯穿苔丝的性格来写的。苔丝性格中最大的特点便是责任感。当然,她的悲剧也是由责任感所引起的。

苔丝是个责任感很强的人。如果她没有责任感、孝心,那么她便不会代着本来应该由父亲送的东西送到市区去,也就不会在半路上由于意外事故而导致她家唯一的马“王子”死掉,这令苔丝家陷入困境。苔丝看到这深感愧疚,认为一切都是由于自己的疏忽而造成的。于是她才会听从父母的建议去投靠那位所谓的亲戚——德伯世家,因此她才会被亚历克所奸污这样一个多么纯洁的女孩就这样失去了她生命中最为珍贵的东西。但是她无法改变这个事实,这是悲剧的开始。她遭受到了一个少女所可能受到的最悲惨最可怕的打击,并且弄得她无法自救,一步步走向最后的毁灭。

篇4:苔丝读后感400字

苔丝是个悲剧。我在想,到底是谁造就了她的悲剧。表哥诱奸了她,甚至都有了一个孩子,但她却决然的离开他并视他为仇人。这份勇气是我佩服的,作为一个贫贱的所谓古老家族的女儿,苔丝这一勇敢与不屈的做法让我感动。

可是我不能原谅她的克莱尔,她的丈夫,那个她真切爱着的丈夫,那个她用生命爱着的丈夫。 新婚之夜,克莱尔向苔丝坦白曾经放荡的行为以求得到苔丝原谅,天真的苔丝也同样将她悲惨的遭遇告诉丈夫以期得到同情。不幸的是克莱尔没有原谅她。我不懂,凭什么他克莱尔就可以放任自己却不能原谅她的妻子,她还是无心之失,他有什么资格这样做。在苔丝最困难的时候,他离她而去,可怜苔丝还苦苦等着他,候着他。但是在我心里,他们的悲剧都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自找的,是自己一手酿成的。我倒是同情德伯,那个表哥,只是因为一个错误和对苔丝的痴情,最后惨遭杀害。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可怜人们还对苔丝和克莱尔的爱感到惋惜,tmd有什么好惋惜的,那个苔丝,为了不值得的男人犯罪,那个男人才是杀人不见血的凶手。什么当初的海誓山盟,这样看来,根本不值得相信。

篇5:苔丝读后感600字

看久了卡通连环画,我想换换口味。于是在书架上拿了一本《德伯家的苔丝》看了起来。

暖人的友情!

喜欢哈代的抒情诗,其中不乏情节生动,语句隽永的作品。《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最着名的长篇小说之一。这是个美丽凄凉的爱情故事。当我合上书,苔丝对克莱尔忠贞的爱情故事确实令我感动,但令我温暖的是和苔丝一起挤牛奶的3个可爱少女伊丝、玛丽安与雷蒂。她们也同苔丝一样深深爱着那个英俊少年克莱尔,但也深知克莱尔只爱苔丝,于是就把爱恋深深地埋在心里,而把祝福送给他们。我喜欢她们三个的纯洁的友谊和坦率的言行。就是在克莱尔无情地抛弃苔丝时,善良的伊丝也没落井下石,与克莱尔有过一段话:

“你非常非常爱我,伊丝?”克莱尔问到。

“是的我非常爱你,我一直都爱着你!”

“比苔丝更爱我吗?”

“不!”伊丝摇摇头低声说,“不如她爱你!”

“这话怎么说呢?”

“没有人比苔丝更爱你了。”

“因为她可以为你去死,而我无法做的。”

读到这里我心中一阵激动,我仿佛看到一个高尚的灵魂,左右了她那质朴敦厚的天性,这真是一个真正善良、真心待人的好姑娘呀,真令人感动。在苔丝回到娘家又身无分文时,因为失恋而酗酒的玛丽安又帮她找到了一份工作,使苔丝的生活又有了一丝光亮。在那些阴霾的日子中,温暖着苔丝冰冷的心的依然是这份暖人的友情……

苔丝是不幸的,她的父母为了所谓的家庭荣耀,而让她去攀亲,而毁了自己。她最爱的人又无情地抛弃她,而她又是幸运的,在她短暂的一生中,在她遭遇爱情抛弃时,不离不弃的是那份温暖的友情。

为这份友情喝彩!

篇6:苔丝读后感1500字

Everyone should have a chance to be fogiven.

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被别人原谅的机会。

——题记

每天走在走过,何尝不向好的方向去向往生活?读完《苔丝》后,内心充满了惋惜和遗憾。苔丝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女孩儿,生活在僻远的山村里,因为在一个教士口中得知自己贫穷的一家竟然是杜伯维尔爵士的后裔,所以被父母逼迫去投靠远出的杜伯维尔家族,可是这家族很不幸只剩下了阿历克·杜伯维尔和他的奶奶,杜伯维尔看见苔丝青春美丽,便努力哄骗,夺去了她的童贞。苔丝在迷茫之下去一个牧场中做挤奶工,在这个农场中她遇到了一个名誉显赫的一位政治家的小儿子,安琪儿·克莱尔。他们一起度过了很快乐的时光,苔丝却因为失去童贞而心里十分忐忑不安,因为他们当时的生活很美好,使苔丝,这个一向现实主义的女子跌入了爱情的漩涡,但他们完婚后的第一天,苔丝小心翼翼地告诉了安琪儿这件事,导致他们分道扬镳。伤心欲绝的苔丝偶然遇到了阿历克又被其所欺骗而生活在了一起,等待安琪儿一切想通之后想要与她复合时却为时已晚,苔丝知道后悲痛欲绝,杀死了阿历克,与安琪儿度过美好的一天后,走进监狱承受法律的制裁……

通读之后,发现幸与不幸在结局都显得不重要,这些人物的悲惨也是如此,因为安琪儿克莱发现苔丝失去童贞后,他对苔丝彻底的失望了,他不再相信苔丝的深情,也不再听苔丝的苦苦哀求。而这一切仅仅是因为阿历克对苔丝的施暴。他难道忘记他之前的努力吗,他每时每刻对苔丝的爱都充满着初恋的炽热纯洁与真情,他对她的爱是柏拉图式的、带着田园牧歌的情调,遭到拒绝时的痛苦却总是耐心等待,尽力说服,当苔丝终于同意他时,我觉得那一定是他生命中最高兴的事情了,可是物极必反,他也遇到了毁灭性的痛苦。

他没有原谅苔丝,甚至是在苔丝苦苦哀求时说她是个不懂事的妇女。殊不知,苔丝的心里又有何作想,难道她失去童贞是她自愿的吗?可是如果换位思考,也是说得通的,但是英国封建的思想深入人心,很多事情在呆板的封建气势之前显得十分不近人情。而安琪儿克莱即使有天使般的心灵,却无法冲破那封建的教条,仍然是个习俗和传统的奴隶。个人观点是有些责怪安琪儿克莱的,虽然他们相爱,但是即使只有一次不同固执思想的撞击,总会有裂缝无法合愈。

每个人都有过去,可是过去和未来,我们总是要放眼未来。可能一个人不完美,甚至是过去有过很极端很不好的行为,甚至做一些并不符合自己意愿的不道德的事情,可是只要有悔改之心,只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也是很好的吗?肉体上的毁灭和精神上的重铸,我觉得还是后者更为重要。如果执意过去,那么我们可能真的对未来丧失希望,甚至产生深深地失落感,认为一个人从此就走上了不归路,可是亲爱的我们,亲爱的你们,这并不是一节可怕的事情,人与人只简单的关系错综复杂但也相当微妙,它是很灵活的,也不应该约束在条条框框中,它本来就是一种人性美的体现。所以我们常常因为执意过去,而忘记珍惜现在,我们也常常因为执意过去,错过身边美好的人与事。

这个貌似浅显的道理用在安琪儿克莱身上也是一样的,也正是因为他的放弃,让苔丝受到了巨大的崩溃。以至于在文末,她所疯狂的举动,无处不显示出她的害怕,害怕安琪儿克莱不要自己,害怕自己做的这些真正让自己成为一个封建的堕落者。

其中,很喜欢文中的这句话,是我所收集的话语中也许是最长的:“着意安排的计划实现起来往往背离原意,因而一意呼唤带来的却未必是意中的人儿。注定要爱的人在该爱的时候大多不能出现。”这句话写出来每个人多舛的命运,坎坷的爱情。最近热播的一部电视剧中说过的一句话记忆犹新“爱情的伟大实则是人类的繁衍。”即使这也许是最客观的看法,可是我希望这是一个有爱有血有肉的社会,虽然会有叛变会有伤痛,可是最终的最终,真正的有缘人还是会走在一起,然后幸福艰辛地生活下去……

苔丝的故事的确很悲惨,但不能因此沉浸到爱情不能圆满的悲伤中哀哀自怜。

毕竟人生之路十有八九的事不尽人意,我们该做的,而是我们最实际的需要去行动起来的,那就是——

做一个纯洁的人,然后原谅你身边的每个走向悬崖却善意的那些人。

篇7:苔丝读后感

不久前看完了这部英国作家哈代的作品,印象深刻,感人至深,并不曲折的情节、唯美的景物描写、生动细腻的人物神态及心理刻画为读者勾勒出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一种震撼人心的深情、一片百折不挠的纯洁、一种在艰难困苦中顽强坚持爱情理想的壮美,苔丝,作为爱情的化身,给读者以强烈深远的震撼。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农村,贫苦德伯一家被告知他们是当地古老显赫家族的后裔,贪恋财势的德伯夫妇便安排单纯善良的大女儿苔丝前去冒牌的祖先后裔攀富贵亲戚、找工作。不幸的是,那个本为暴发户发家而后伪装成显赫家族后裔的富贵亲戚家成了苔丝的梦魇,这个“亲戚”家的公子哥亚力克是一个贪淫无耻、虚伪险恶的人,将苔丝引诱后玷污,苔丝因此承受了名誉上的损毁和流产的伤痛,背井离乡去到一个牛奶厂做挤奶工,在这里她邂逅了善良仁爱、睿智渊博的牧师家庭出身的安琪儿,彼此相爱并坠入爱河,苔丝因为自身狭隘观念中的“自惭形秽”而一再远离安琪儿,但是安琪儿的一再坚持使得两人立下婚约,但是,诚实善良的苔丝在婚礼前一晚将自己波折的过去告知了安琪儿,可是安琪儿头脑中对于世俗贞洁理想的执拗导致他开始怀疑苔丝的纯洁和爱情,并开始蔑视并离开她远到巴西去创业。苔丝忍受着被心爱之人抛弃的巨大伤痛和亲朋的异样眼光艰难地生活着,去到一个农场从事着异常艰辛的体力劳动维持生计,忍饥挨饿、受冻挨寒,还要承受着农场主严厉的斥责和刁难,在无数次的泪水与异常苦痛的坚持中,她对安琪儿的爱情更加深沉坚强了,只是,面对一位不可知的爱人,她只有写着一封有一封饱含深情与呼唤的信来慰藉自己。然而,曾经的梦魇亚力克又出现了,在牧师的感召下,他一度缓解了自己的贪淫堕落,并开始四处讲道,然而亚力克虚弱的醒悟和孱弱的宗教信念没法避免他再次陷入黑暗,对苔丝进行再一次引诱和逼迫,利用安琪儿的远走他乡挖苦苔丝一厢情愿的感情,利用苔丝家庭的变故逼迫苔丝屈服于他自己的财势,甚至利用安琪儿教给苔丝的无神论的道德哲学来为自己抛弃宗教信念找借口,阴险的亚力克尽力扑灭苔丝的爱情信念,哄骗苔丝安琪儿不会回来了,在这种种明暗兼具的压力和引诱作用下,苔丝陷入了亚力克的黑暗中,成为亚力克的情妇。当安琪儿幡然悔悟并回国寻找苔丝时,悲痛麻木难当,然而怀有坚定爱情理想的苔丝却给了安琪儿绝决而震撼的回应,她杀死了亚力克并追随安琪儿,他们在一起享受了爱情的至美甜蜜与灿烂,几天后,苔丝被捕被处以绞刑。

这部名著是悲剧,悲剧往往毁灭美来教会人们珍视美,进而创造美、爱护美。苔丝在这一悲剧中正是一种震撼人心的美,她是作者对于真挚爱情、纯洁人格、坚强信念的寄托,她是作者的爱情理想的化身。这个爱情理想带给人的震撼来自于苔丝人格的力量,她为了安琪儿的声誉而几番拒绝求婚,但又感动于安琪儿的热忱;她忍受着爱人离弃的伤痛和迫于生计而必须从事的繁重劳动、艰苦环境却依然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爱情梦想;她为了证实自己的清白和对于安琪儿感情的真挚毅然将自己逼上绝路,和现实种种压迫与引诱决裂,杀死了残害她的亚力克;我们从这种种行为中看到了她对于爱情的坚定深沉甚至惊世骇俗的超脱信念。是的,爱情往往是让人捉摸不透难以看到的,爱情的甜言蜜语和山盟海誓在这些切实的行为坚持中显得苍白虚假,苔丝,她的一封封满含深情和泪水的信、她艰辛劳作时流淌的一滴滴咸涩汗水、她留下的一个个徜徉在山间地头间守望爱人寻觅爱人的孤寂身影、她最后为爱情而表现出来的绝决、勇敢与无畏,都是她心灵的诉说,都是她爱情的言语。

苔丝的悲剧来自于三个方面:自身观念的相对狭隘、爱人安琪儿的昏聩的舍弃、亚力克以及社会昏暗世俗的压迫。苔丝从众地将亚力克的罪恶、父母的贪婪恶果强加到自己的身上,自觉地罪过难当,也因此对安琪儿的感情的退缩表现出自责和惭愧,然而这是不必要的。安琪儿虽然观念先进、思想革新,但是在思想深处,他对于人性纯洁、深刻爱情的理解不够透彻,碍于人的过去、人的历史、世俗观念,而忽视了人的现在、人的行为、更深刻的人本价值,这导致了他遗弃苔丝,背叛感情;亚力克的胁迫引诱、乡邻对苔丝的鄙视贬低、农场主的心胸狭窄、安琪儿牧师哥哥的养尊处优狭隘冷漠等都是苔丝悲剧的客观现实因素。

另外,书中多处对于景物和人物神态的描写极具美感,与苔丝的爱情之美、两人的爱情之美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篇8:苔丝读后感

自上班之后,好像很少读书了,总觉得很忙。心里想了一千次去读书,但也找了一千零一个借口不读,比如工作忙,太累了,还要看孩子,哪有心思读书……来到咱们学校,被学校的同事们感染,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做一个满腹诗书的人。

在下决心后的第一周,我刚坐到床边拿起书,眼皮就开始打架。于是心里想着:“算了吧,我真的有点累,还是睡觉吧,休息不好的话,明天给孩子们上课精神该不好了。”就这样,一周过去了,我心里有一点点内疚,与气质女神的梦想渐行渐远。

第二周,春日的天气越发明媚了,内心丰盈美好。该是穿裙子的季节了,要锻炼了,不然怎么保持婀娜的好身材。于是夜跑被提上了日程。每晚8点左右就到楼下小广场跑跑步,或者在家练习40分钟的瑜伽。每次锻炼后心里说不出的轻松,但身体也是难以言表的疲惫。我的书,放在枕边陪我两周,默默无言,也让我的愧疚感与日俱增。

被拖延症坑的太惨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于是抱起这本《苔丝》读了下去。

书中讲述一个偏远小村庄的姑娘,还未成年,就被好吃懒做、嗜酒成性的父母送出去找一个所谓的同姓的富贵远亲。然而高贵门第,总有很多人趋之若鹜。苔丝到了之后被所谓的堂哥嘲笑,认亲不成,反被堂哥侮辱失贞,然后愤然离开回到自己的小村庄,才发现已然有孕。在那个贞洁大于天的时代,苔丝不顾家人的劝阻和邻居的白眼,坚持生下这个不被祝福的孩子。不幸的是,孩子生下一个月就夭折了。忍受着内心巨大的悲痛,苔丝离开家乡,带着失贞和生子的秘密。

在工作期间,认识了牧师的儿子,一个深情却虚伪的男人。两情相悦。很快,他们就商议结婚。纠结了很久,苔丝准备把心中的秘密告诉这个男人,奈何天意弄人,最终男人还是没有看到苔丝婚前的坦白信。“就这样吧,如果他真的爱我,这件事他一定也会接受。”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力排众议,结为夫妻。就在大婚当晚,男人坦白了他荒唐的过去,苔丝听了大喜,以为他有相同的经历,就更容易接受她。但是就如同苔丝母亲后来说的一句话:“再深情商量的男人,终究还是男人啊!”,他无法接受自己完美的妻子身上竟然有这样的污点,所以在新婚的第二天与苔丝告别,二人天涯相隔。

苔丝本以为找到幸福,却在遇上他后更加不幸。父亲过世,无家可归。为了生活,苔丝四处辗转,受尽苦难折辱。期间,她给丈夫写过很多信,不知为何,并没有到他的手里。男人在战场拼杀,伤痕累累的时候忽然原谅了妻子,在她决定放弃和他的爱情,接受她所谓的堂哥的时候。造化弄人,当身受重伤,身体羸弱的丈夫回到家乡,听到妻子的遭遇后决心找回妻子,善待他。而此时苔丝听信丈夫已经去世的消息,嫁给了那个恶魔“堂哥”。

当男人辗转找到妻子的时候,妻子一身华服,脸上再也没有初见时的风华,只有疲惫、沧桑和不甘。苔丝心里还爱着,却再也不想被爱的人侮辱,便拒绝了他。转身回到房间,看到欺骗他的恶魔,内心再也无法安然,她想起丈夫那句“你应该杀了他”,拿起水果刀,结束了地狱般的生活,却也将自己送到了另一间地狱。

以为生活是童话,但生活处处是魔窟。大学初看的时候感叹那个黑恶丑的时代,以为是时代造就的不幸。当然,至今也认为这是导致不幸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随着阅历增加,便渐渐知晓,所谓不幸,一半是时代所致,另一半是自己的性格所致。若不是太听父母的话,没有主见,便不会去认亲戚。去认亲戚时觉察到“堂哥”的暧昧,自知家势身份无力匹敌的时候便该及时抽身,也不会失去那个时代女人赖以生存的一切,更不会在最后的时刻委身恶魔,迷失信仰;在遇到旧爱时,若是足够理智勇敢,便不会一刀结束“堂哥”的生命,也让自己和爱人阴阳两隔。

当然,遇人不淑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事。生活不是童话,更不是小说。我们在遇到每个人、每件事的时候都动动脑子,不被情绪左右,知道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足够勇敢,足够坚强,才能遇到真正的幸福。

篇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听同学介绍,说《苔丝》这本书不错,便从图书馆里借来看看,不算很厚,只有300多页,但我用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看完了,因此,今天想写一下我看后的心情。

苔丝,是一个勇敢的、单纯的、坚强的、自尊自爱的女孩子,同时她又是一个傻孩子,但她的傻让人敬畏,让人赞美,让人喜欢她、爱护她、甚至崇拜她、羡慕她,渴求像她一样,可以轰轰烈烈的爱一场,拥有至死不渝的真爱!但即使她是那样一个让人喜欢的女孩子,仍免不了命运的捉弄。

悲欢离合,生离死别,误解诽谤,世间的是是非非,世间的酸甜苦辣,世间的人生百态,她都经历过,目睹过。都说善有善报,我不知道苔丝的结局对她来说是否画上了一个美丽的句号,但我却会时常为她感到悲哀,感到不值。原本美丽的人生怎可就这样早早的结束呢?原本灿烂的生活怎可就这样流逝呢?原本幸福的家庭怎可就这样没有了呢?原本单纯的性格怎可就这样变得陌生了呢?但,有时候又会觉得那已经很好了处于那样一个时代,拜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人们心中似乎只有利益没有感情,苔丝可以收获那样坚贞的爱情、纯真的友谊,真的不枉此生。

克莱尔,苔丝真爱的男子,那个没有贵族恶习,摒弃宗教,接近贫民百姓,从事农事的另类贵族,拥有绅士风度,而又博学多才,初次见面就捕获了苔丝那纯洁的心。但,出生于贵族的克莱尔,总免不了他的一些习气,大男子主义,有时头脑简单,办事不经大脑,当他听了苔丝讲诉16岁时的遭遇时,冲动的克莱尔,就那样毅然决然的抛弃了他新婚的妻子,独自一人去了遥远的巴西,寻找他的事业,不在关心那个他曾经深爱的,并一直都深爱着他的苔丝!

面对丈夫的离去,家庭的破败,假贵族的骚扰,苔丝没有选着放弃生命,更没有就此颓废下去,她反而勇敢、果断的担起了家的重担,就没有接受假贵族的救济,也没有屈服于众人的威胁,更没有向丈夫要求过什么,哪怕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克莱尔一家要过一分钱,她就是那样一个坚强的女子,自己默默承担一切痛,一切苦。

但命运总是喜欢与人们开玩笑,当苔丝感觉自己给克莱尔所写的书信仿佛都石沉大海时,当父亲离开人世留下孤儿寡母时,当自己没有房子可以栖身时,当一家人都需要苔丝一人养活时,这个感觉已经走到生命的尽头的女人,在那个名义上不是但实质上是她丈夫的假贵族的劝说下,决定把克莱尔永远的放在心底,忘记以前的自己,为了家人活下去的时候,远在巴西的克莱尔去突然出现在自己(苔丝)面前,她崩溃了,她的心在滴血,原来她又一次上当了,宛如16岁时失掉贞节一样,被同一个人骗了,可怜的人儿,忍够了,利刀起落,结束那个恶魔的生命,但也因此,使得她走上了逃亡的路上。

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日子,总是快乐的,即使那很短暂。他们又和以前一样了,彼此相偎,述说着彼此的无限的悔恨与无限的喜悦,他们感谢命运,因为这是他们懂得在彼此心目中,自己的位子是那样重要,自己是那样被深爱着。

当太阳在一次升起时,苔丝告别了这一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世界,带着那份他用心守候的爱情!

苔丝一生所经历的,无论苦乐,对她来说都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

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梦想是什么,不就是有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有一个肩膀可以依靠吗?但现在看来,她似乎可以生活的更安逸,更富裕,更轻松,那

便是选择那个假贵族,但她又会失掉自己,失掉精神,如同行尸走肉般,生活在没有爱情的世界里,相比一下,哪个更好呢?

有人说:"宁愿做在宝马车里哭,也不要坐在自行车上笑!"我不想对此妄加评论,但,我只想说一句:没有精神的活着,那和死没什么不同!人生在世,不能白白来这一遭,总要经历一些什么,那样的人生才够精彩!

篇10: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感人的就是苔丝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苔丝在对的时间遇到不对的人,或许她的命运本该这样,在所谓贵族家庭后代光环的后面,她那不思进取的爸爸和她那一心想要女儿嫁进豪门的妈妈,注定纯洁的苔丝要遭受捉弄。我同情苔丝,但我加懂得了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世界不是天堂,多一个处处留心的心眼,会让你的人生更加顺利。懂得爱护自己的人才会去创造财富,美化生活。

篇11:苔丝读后感

《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著称于世的“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力作。主人公苔丝是一位美丽的农家少女,因受东家少爷诱迫而失身怀孕。从此,这一耻辱的事实剥夺了她接受真正爱情的权利,致使新婚之夜遭丈夫遗弃。后来,万般无奈之中,她重回了少爷的怀抱,不料,就在这时她那有名无实的丈夫拖着病驱千里归来,苦苦寻觅。苔丝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毅然杀死同居的少爷,在与丈夫短暂欢聚后,走上了绞刑台。

父亲德伯的愚昧无知,对于金钱的贪婪推使苔丝跌下了社会的的深渊;而亚雷的邪恶无耻则将苔丝少女的所有美好梦想化为灰烬,促使她遇上了改变她人生的第三件事——与安玑·克莱相爱。而正是这个安玑·克莱,这个有着天使之名的懦弱男人——最终造成了苔丝的悲剧。有人会说安玑·克莱才是真正该批判的人,但是无疑他生活在那个时代,他需要时间来释放自己,不可忽视的是,安玑·克莱是爱苔丝的,至少那爱是真的,而不是像亚雷一 样,只有肉欲,把苔丝当做自己的玩偶。所以我认为苔丝的悲剧应该是当时的时代所酿成的,或许在现代社会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不过对于像苔丝一样的人来说,生存的机会就多了。合上书,我想鞭挞当时的社会,指责亚雷的无耻行径,藐视安玑的懦弱,同情苔丝的悲惨遭遇。

篇12:苔丝读后感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看的是这个版本。我前半部分看的电子书,后半部分看的这个版本的纸质书,有个别错误,可以接受。

先说翻译。总体上还是流畅的,但是还是有翻译痕迹,但是不较真读一读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我个人偏向归化的译法,所以一般有这种翻译痕迹我都会觉得多少有点不舒服,这个具体因人而异吧。

说回小说本身。苔丝这个人物真的太可怜了。美丽,善良,单纯,却经历了如此不公的命运。她好像什么都没做,但是却被命运牵着一步步走向悲剧。

她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造成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因素:

1. 家庭因素;

2. 社会因素;

3.个人因素。

先说家庭因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贪图虚荣,一心想让苔丝嫁给体面的有钱人,一心想让苔丝去认所谓的“亲戚”,苔丝就不会遇到流氓德伯维尔,也不会遭到德伯维尔的诱奸,使自己失贞。

社会因素或许是“罪魁祸首”。这不光是当时的年代,就连现在,也因为所谓的社会道德等因素使女性遭到不公平待遇。明明自己是受害者,为什么最终施害人可以逍遥法外,而受害者本身却要为自己遭受的种种不公平待遇买单?

苔丝因为自己的美丽和单纯而遭受诱奸。她认为这样的自己不配再拥有美好的爱情,于是她在二十岁的年纪决定再不做人妻子,可是她又偏偏遇上了她生命中最不该遇到的那个让她动心的人——克莱尔。他们一相遇便迅速相互爱慕并坠入爱河,这也是苔丝痛苦的开始。在想爱和不能爱之间挣扎,最终感性战胜了理性,却在新婚当晚又因为良心不安而吐露自己过去“不堪”的过去(而实际上是自己被害的过往)。由于道德上的原因,克莱尔无法接受自己眼中原本白璧无瑕的女人竟然有过这样一段经历,而完全不顾自己也曾经因为个人情绪的因素而与一个陌生女生度过48个小时的堕落时光。他认为自己与其他女人的堕落是可以被原谅的,但是苔丝的过去却是不可原谅的。而事实上,【克莱尔的过往是他主动发生的,而苔丝却是被动的受害人。】就因为这样,克莱尔离开了苔丝而远赴巴西,一方面看看巴西是否有发展事业的机遇,一方面也为了远离伤心之地,让自己可以好好考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

克莱尔一离开便似乎了无音讯,偶有几封信也无关痛痒。在等待中苔丝又遭遇了本来“皈依”了宗教,却因为遇到苔丝又暴露本来面目的德贝维尔的纠缠,而在家庭变故和克莱尔久久没有音信的压力之下,苔丝再一次屈从了德贝维尔的“诱惑”,成为他的妻子。

就在事情基本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克莱尔由于巴西旅伴的劝诫幡然醒悟并回国找寻苔丝,然而一切都为时已晚。极端痛苦之中,苔丝用刀子杀死了睡梦中的德贝维尔,并追上克莱尔投入他的怀抱。经历几天几夜的躲藏之后,苔丝最终被逮捕,并依法被执行死刑。

整件事情中,最具有讽刺意味的事情有二:

①克莱尔与苔丝如此相爱,当彼此得知各自“不堪”的过往时,苔丝几乎是不假思索选择了原谅克莱尔;而克莱尔却陷入了极度痛苦与纠结之中。按理说,克莱尔所犯之事,属于他的主动与享乐,而苔丝却属于被动与受害,应该被原谅的是苔丝才对,然而由于社会道德对于女性的苛刻和对男性的宽容,却使两个人的认知发生了这样可笑的转变——男性可以由着自己的欲望与女性发生苟且之事,且不必未必付出很大的代价;而女性即便是被动与男性发生了关系,即便是受害者,也应该被万夫所指,甚至终身为此付出代价;

②德贝维尔诱奸了苔丝,苔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内心一直备受煎熬,且终难得社会群体的原谅(世人有什么资格谈原谅);德贝维尔却可以因为受到点化,皈依宗教,然后穿上道服,给人们四处讲道(他又有什么资格讲道!)而被社会群体所原谅和接受。明明前者才是真正思想上精神上纯洁无瑕的人;而后者不过就是一个披着“皈依宗教”外皮的思想龌龊的流氓,而最终被社会群体接受的竟然是后者而非前者。再次可见当时社会道德对女性的苛刻以及男性的宽容。

虽然这种情况到今天已经得到好转,甚至有一些女性可能已经逾越了道德的约束而再无廉耻之感(我认为这是过犹不及,没有把握度),不过还是有一些女性仍受封建思想的困扰,也有一些人仍受着封建糟粕思想的束缚而作茧自缚,痛苦不堪。

再说个人因素。

①苔丝的美丽也许是一切事情的导火索。但是我们要怪她生得美丽吗?这是否太具有讽刺意义?因为生得美丽本应该是一个女人值得骄傲的资本,并且苔丝并没有想要利用自己的美貌去为自己获取虚荣和财富。真正不堪的,应该是心怀不轨的人和难以揣测的人心;

②无意间看到网上有人评价苔丝“人格独立”,但是我的认识恰恰相反——我认为正是教育的缺乏,见识的浅薄和性格中的犹豫与软弱,才使得苔丝一步步得将自己带入难以脱身的泥淖之中。如果在与克莱尔结婚之前,不顾克莱尔的屡次阻拦,不顾自己心中的情愫的阻挠,而选择理智地将自己的过往坦率地告诉克莱尔,并冲破道德的牢笼大声告诉他——如果你认为我是不堪的,那也只能说明你被这道德的外表迷惑了,你也不是一个真正具有独立思想的人,那么,不是我不配获得你的爱,而是你不配获得我的爱。但是,这样要求苔丝也太过苛刻了,然而,如果苔丝真的足够意志坚定,性格足够健全,人格足够独立,是不是结局真的会有所不同呢?

我忽然想起来《红字》里的海斯特,论人格独立,苔丝是不及海斯特的,同样有着非凡的美貌,但是最终的结果,也都是悲剧。也许性格再独立,再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美丽女人的命运,也只能是以悲剧告终。

哎,其实苔丝和克莱尔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可以很美好的,只可惜天意弄人。

除了以上内容之外,作者哈代也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幅英国乡村的自然景色画卷,我个人也是很喜欢英国乡村那种自然气息的,但是这也可能造成小说内容的繁冗。不过,其实名著在这方面有很多共通点,就是不厌其烦下重笔墨去描写人物所处的场景,且场景的描写也非常具体而细致。其实这也是很多通俗小说做不到的,大家之所以是大家,他们对生活,对自然,对人生的观察,对事物的敏感程度,多多少少还是超越常人的。

最后分享书里面的一段话吧:

什么样的男人才是一个有道德的男人呢?再问得更确切些,什么样的女人才是有道德的女人呢?一个人品格的美丑,不仅仅在于他取得的成就,也在于他的目的和动机;他的真正的历史,不在于已经做过的事,而于一心要做的事。

篇13:苔丝读后感

去年初秋时节看的《苔丝》,对于一个过目就忘的人,时隔半年再来写读书笔记,纯粹是因为今天难得有了一个空闲的傍晚时分,又恰好《苔丝》放在书桌上。

详细的情节不太能说得清楚了,但是看书时的心情和感受,记得很清楚。《苔丝》是托马斯·哈代在维多利亚时期的作品,也叫《德伯家的苔丝》。在维多利亚时期,社会对于女性的要求是婚前守住贞洁,婚后忠于丈夫。同时具备纯洁、贞洁、优雅、端庄等体现女性特色的美好品质才能被视作完美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期对于女性地位的定义与当时社会的性压抑有很大的关系。性如洪水猛兽,让人避而不谈,但又让人难以抗拒。于是这个时期的女性,一旦在婚前踩了性这颗地雷,就等于葬送了一生。但对于男性,却有着让人匪夷所思的宽容,男性在婚前的鬼混被视作理所当然。

在这样一个时代,纯洁的,不谙世事的德伯家的苔丝,被恶少亚历克诱奸。顺应时代的潮流,开始了不被原谅不得善终的人生。在失去贞洁之后,苔丝遇到了真爱克莱尔,一个有教养的年轻人。二人心心相惜,互相爱慕。失去贞洁的苔丝经历了无数番内心的斗争之后,终于决定答应克莱尔的求婚,并打算在婚前向克莱尔坦白一切。

然而一坦白爱情就成了泡沫,克莱尔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而后苔丝开始痛苦的治愈之旅,不幸再次被亚历克纠缠,在痛苦绝望之际,苔丝屈服于亚历克的纠缠。克莱尔终于回来了,苔丝对亚历克的恨集中爆发在一把刀。亚历克死于苔丝的刀下,苔丝在克莱尔的身边被捕。

哈代的作品分为三种:性格与环境的小说;罗曼史与幻想的小说;精于结构的小说。《苔丝》属于第一种。所以在这本书里,环境描写十分精彩,人物心情、性格以及命运走线都能在环境描写里找到线索。可以说很适合做环境描写的教科书。

比如克莱尔在夏日黄昏弹竖琴时,苔丝听到琴声后走向他的一段环境描写:

苔丝不觉来到了园子的边缘,发现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整治了,如今一片潮湿,长满了杂草。有些梗长花茂的杂草,散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它们那红色、黄色、紫色的颜色,构成了一幅多彩图,如同人工培植的鲜花一样绚丽。还有一些多汁的野草,用手一碰,就腾起一团团薄雾般的花粉。她就像一只猫似的,悄悄穿过这片繁茂的杂草,裙子上沾上了沫蝉的泡沫,脚底下踩碎了蜗牛壳,两手染上了蓟汁和鼻涕虫的粘液,裸露的胳膊也抹上了黏糊糊的树霉。这东西在苹果树干虽是雪白的,但在她的皮肤上却留下红色的斑点。她就这样走到了离克莱尔很近的地方,并且没有让他发现。

在这段里,颜色是绚丽的,气味却是刺鼻的,感受是潮湿和黏糊糊的。两个年轻人的互相吸引和互相欣赏,如这园里的多彩的杂草一般妙不可言,但这杂草的气味却是刺鼻的,两个年轻人的爱情是苦涩的。而潮湿和黏糊糊似乎是无法摒弃又让人恶心的过去所带来的感受。

在苔丝和克莱尔时常情不自禁地见面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黎明时分和黄昏时分,天都是灰蒙蒙的,但有不同。在朦胧的晨曦中,似乎光亮是活跃的,黑暗是沉寂的;而在朦胧的暮色中,黑暗却是活跃的,并在渐渐加深,光亮反而在昏昏欲睡。

在因某件事而拥有特别的心情时,周遭的一切,日光、蝉鸣、树叶、雨滴、云层、星光等等都将被赋予神的意志,拥有了情绪和思想,帮助你记住当下的刻骨铭心。很久之后,你见到日光不是日光、蝉鸣不是蝉鸣、树叶不是树叶,雨滴、云层、星光都是陌生的、无趣的存在,只因心情是无法粘贴复制,也无法孪生的。

关于苔丝悲惨命运的缘由:到底是她的性格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性格呢?说不清。

在苔丝所接受的聊胜于无的家庭教育,并没有教会她如何对付男人们的套路。以至于她在失去贞洁之后,抱怨她的妈妈没有提早告诉她男人不安好心,没有提醒她要提防什么,而她也没有机会像上等人家女儿那样通过看书长见识。

苔丝的妈妈说:“我是想,我要是对你说了他的痴情,说了这片痴情会引起什么后果,那你就会跟他摆架子,失去机会。说到底,这是人的本性,也是上帝的意愿。也罢,我觉得咱们总得往好的方面想。”苔丝的妈妈应该算是苔丝悲惨命运的原因之一。

再讲到克莱尔,他当真是一个新婚之夜发现妻子不完美的可怜男人。在我看来,他抛弃苔丝时恶狠狠的一面,完胜于他的可怜。而亚历克也不是个十足的恶棍。我认为他对苔丝有过真心,一次又一次厚颜无耻地出现在苔丝的面前,恳求得到她。当然,亚历克的占有欲表现得还是蛮明显的。

做一个十足的恶棍,就像把一百道选择题全部猜错一样,非常有难度的。

在女权逐渐崛起的时代,去看《苔丝》这本书,在女权的本质上,以及女权的意义上,或可有不一样的认识。前段时间去翻了一个“两性专家”的微博,这个专家表示智商145,阅读量也十分惊人,出了好几本书,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对不对?但是呢?她有个邪说:吞精可预防先兆子痫。

所以你们懂的,这个专家到底是不是专家。我要说的是她的一套关于两性相处的理论:女人要降低标准甚至改变自己去择偶或者迎合配偶,要找比自己长相低一分的男人,也有一堆什么降Pu,升mv的歪理。嗯…我要表达的是,在男女平等的现在,没必要去为了迎合男人而塑造自己。虽然两性相处中会有包容体谅,但这和刻意迎合,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也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可以搞定一个人的人生,随着生活的快节奏,人们从善变已经进化到瞬息万变阶段。理论是要靠实践积累、推理总结和反复验证之后才能得来,跟不上人类进化的节奏,不适合用来指导成长。当然,我主要不服她是因为,在她的理论里,我这种长相,是一辈子都泡不上吴彦祖的。

篇14:苔丝读后感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篇15:苔丝读后感

闲居无事,重温了一些经典名著,以后会试着写写书评,谈谈读后的感受。今天先来说说《德伯家的苔丝》。

《苔丝》描绘了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性毁灭,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美丽的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它是哈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也是一部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

苔丝出生于黑原谷一个贫苦的小贩家庭,醉鬼父亲懒散无能、虚荣愚昧,母亲浅薄庸俗、不谙世事,六个弟弟妹妹,最大的不过十二岁半,最小的则刚满一周岁。他们的一切:欢乐、健康、必需品、甚至生命都完全取决于两个成年的德伯的判断能力。遗憾的是,两个家长选择的却是一条通往苦难、灾祸、饥饿、屈辱和死亡的人生之路。

自尊的苔丝,为了拯救陷在生活泥淖中的父母,在母亲的安排下,扮了一回可怜的穷亲戚,到猎苑的德伯家做了养鸡女工,踏上了她短促一生的灾难之旅。在那儿,她受到了冒牌本家Alec的玷污,失去了所谓贞节。可她一旦明白自己的处境后就毅然离开,没有按母亲希望的那样屈从社会压力,和有钱的Alec结婚,顺理成章地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夫人。

美丽的黑原谷却给不了这个美丽的黑原谷女孩想要的平静和安宁。为了生活,也为了忘记过去,苔丝第二次离开了家,到较远的英仑谷的奶牛场当了一名挤奶工人。上帝并不总是严厉的,在这里,苔丝邂逅了帅气而体贴的拉着竖琴的Angle,开始了她一生中最初也是最后的一次甜蜜恋情,度过了几个月的美好时光。

只可惜最灿烂的花未必会结出最丰硕的果。短暂的欢乐之后,纯朴的苔丝一心想要坦白,以为Angle会和自己原谅Angle的年少轻狂一样原谅自己的过往。可是一意摒俗的Angle,却理性地用他曾经厌弃的社会道德来重估这个无辜的女孩,新婚之夜决裂后远走巴西,沓然而去,留下苔丝这个孤苦无助的女子,饱尝俗世的因果。

命运没有逆转,却用无情的现实把苔丝推进了更加痛苦的深渊。Angle音讯全无,苔丝最终在无望的等待中绝望了。上帝继续和这个可怜的女人开着玩笑,苔丝的母亲病了,天天做着复兴梦的父亲却在醉梦中先去见了祖先,农场主藉此收回了房屋和土地,一大家子人失去了最后的凭依。拒绝了Alec求婚的善良的苔丝为了一家人的生存,只有接受来自视若仇敌的Alec的帮助,做了Alec的情人。

我倒希望故事在这里打住,虽然滥俗,单就苔丝而言,好歹也可算是个归宿。毕竟她还只是一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子,有权享受一些世俗的欢乐。可是托马斯·哈代这位批判现实主义的大师,却用更尖锐的笔触,让Angle从巴西回来,重温昔日鸳梦。在精神上已经死去的苔丝在现实中又活了回来,在极度的愤怒中杀死了Alec,和Angle在逃亡途中被警察抓住,判了绞刑,走上生命的祭坛。

隔了一百多年的距离回视,悲惨的苔丝理应幸福。无论如何,我们不可能要求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强大到足以抗拒世间所有的邪恶,也不可能不像苔丝那样去追求一份“把激情本身当作恋爱的目的”的纯洁爱情,更何况还有意中人Angle的主动痴情!我倒觉得Alec虽然风流,但还是给了苔丝家人许多实质性的帮助,罪不至死。倒是苔丝苦恋着的Angle,除了给过她几个月短暂的爱情,更多的是无望的等待和迫人的痛苦,极少负过身为男人和丈夫的责任,最后还成了苔丝杀人的直接诱因,导致对他迷恋至深的苔丝杀身成仁。

被迫在自称撒旦的Alec和号称天使的Angle中周旋的苔丝,注定追求不到她想要的不含丝毫杂质的爱情。伪善的Alec一直就不是苔丝喜欢的人,可苔丝苦恋的Angle也只是一个失败了的资产阶级的反叛者,始终没有跳出他所反抗的旧的道德藩篱和摆脱他所鄙视的阶级偏见的束缚。苔丝看重的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爱情,只不过是无望世界里的一抹五彩幻影。在现实的世界里,出身于不受欢迎的家庭里的苔丝要想嫁得好需要成熟的机谋和心智,可是苔丝的爱情梦太过高贵,成不了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而只能谱就苔丝灰暗世界中一首凄楚的挽歌。只是苔丝对爱情的坚贞和执着,留给后世人一份永远的感动。

其实,对苔丝这样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来说,“人生便是一场受人欺凌的含辛茹苦的过程,全然没有道理可言。”一生追求真和善的苔丝,无时不遭到伪和恶的打击。短短二十多个春秋的生命,无时不是用欢乐包围着痛苦,用痛苦紧裹着欢乐。美丽灼人的苔丝,只为着一份朴实的爱情,却被虚伪的道德,窒人的习俗扼杀了年轻的生命。或许哈代就是希望通过美的被毁灭,在世人对苔丝的同情和怜悯中,为苔丝们做一方眠床,让她们安睡!

花儿一样的苔丝,莫奈何瑟缩在风前,一任狂风和暴雨吹打,蹉跎完季节的荣华,寂寞地凋零了。唯愿后世的苔丝们,能恒久绽放最纯美的笑靥。

篇16:苔丝读后感

一个纯洁的女孩走向了毁灭。是谁害了她?是阿历克?是克莱尔?是苔丝自己?是这个罪恶的社会?

苔丝,一个纯洁的女孩。纯洁,这个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词,蕴含了太多的东西,而用纯洁来形容苔丝那是最适合不过了。她善良、温柔、坚强、勤劳……在她身上能够感受到太多的真、善、美。她从来不利用自己的美貌,从来不耍任何手段,她只愿静静的生活,依靠自己的力量。可就是这样一位美丽的女子,命运让她承受了太多的不幸,逼迫她走上了毁灭之道。

苔丝生于一个贫穷的家庭,过着艰苦而快乐的生活。牧师带来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打破了苔丝平静的生活。“德伯”原是一个伯爵家族的姓,于是苔丝的人生出现了转折。德伯家四处打听,发现阿历克一家是他们的一个亲戚,就派大女儿苔丝去请求“亲戚”的支援。而其实,阿历克一家,这个暴发户为了声誉而买了一个落魄的伯爵家族的姓——德伯。为了帮助家庭解决生计问题,苔丝去阿历克家做帮工。苔丝的美吸引了她那个所谓的表哥,阿历克时不时地骚扰她,苔丝都以她的矜持、尊严,给予了冷冷地拒绝。可是这个可怜的女孩最终不是那个狡猾男子的对手,他强暴了她。但苔丝是高贵的,是坚强的,她没有屈服于他,几个星期后,苔丝依然了断了这段关系,独自回家。一个女子能如此冷静面对所遭受的一切,她的身上流露出太多的坚强、矜持、理智、高尚……

从此,苔丝过着被人鄙视的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人们尚且不能接受,而又何况在当时,她得不到公正的待遇。她的私生子不久夭折,而牧师却不肯给孩子施与基督徒的葬礼。苔丝忍受着冷眼旁观,忍受着讥笑与嘲讽,忍受着伤痛,忍受着贫穷……她忍受着一切,却始终没有屈服。阿历克曾对她说,如果你有困难,你只需写封信告诉我,我会尽一切努力帮助你。或许他是真的爱苔丝的。可是苔丝没有,她始终保持着那份高贵的尊严。

孩子夭折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无人认识的奶牛场工作,认识了克莱尔。克莱尔是天使的化身,他有着英俊的外表,善良的心灵,叛逆的精神。两人相爱了,苔丝用生命爱着克莱尔,或许此时的克莱尔也是如此。但是他们的幸福是如此的短暂。在结婚当天,苔丝向克莱尔坦白了曾经的一切。克莱尔,就是这样一位天使,他明知苔丝是受害者,却没有原谅她,他不能接受苔丝的过去,他选择了离开。难道这就是爱情?爱情就是那么的脆弱?

苔丝的心在滴血,但是她依然冷静地思考着问题。当克莱尔犹豫地问她“你能真诚的劝我留下么”时,苔丝的回答是“不能”。纯洁的苔丝,她只要稍稍用一手段,就能劝克莱尔留在她的身边,但是她没有。世上有几个人能像她这样?可怜的克莱尔却不懂得去珍惜!

克莱尔离开后,苔丝过着更加艰辛地生活,旁人的讥讽,工作的艰辛,心灵的痛苦,还有阿历克的骚扰。她宁可辛苦工作,啃冷面包,而不愿意接受阿历克的帮助,因为她觉得这样的帮助是带有屈辱的,她执著地坚守着一切。阿历克无数次跟她说,你理智些,有时候太多的固执就变成了愚蠢了。苔丝是固执的,但她并不愚蠢,或许很多人认为她傻、她笨,正因为她不像某些人为了物质的利益而丧失精神作为代价。多少次,苔丝感觉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可是,她还是忍受着一切,等待着克莱尔的归来。苔丝写了无数封信请求克莱尔的原谅,可是克莱尔却无情地一封信也没有回。这个天使的化生,这个善良的男子,这个牧师的儿子,就这样绝情,丝毫不管苔丝的死活,他把一切不公正的待遇都给予了苔丝,这就是那个“天使”。

父亲的死,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困境,也把苔丝逼入了绝境。为了这个家,苔丝作出了牺牲,她嫁给了阿历克。此时的她,可以说是圣洁的,她为了家人而牺牲了自己。从前的那个纯洁的苔丝消失了,她死了,在痛苦的等待中死了,在绝望中死了。

当克莱尔醒悟后,重新回来寻找苔丝,请求苔丝原谅的时候,已是物事人非了!“It’s too late!”苔丝面无表情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是的,太晚了,一切都太晚了!再回首,已物事人非,有些东西一旦错过,留下的只是无尽的遗憾与悔恨;有些东西,一旦失去,就不再有。珍惜所拥有的吧,不要怀疑,不要犹豫。或许你会因为你的犹豫而付出巨大的代价。

为什么克莱尔醒悟的如此之晚,当苔丝已彻底地绝望,当一切都不可挽回之时,他才醒来,才回来寻找苔丝,请求她的原谅? “It’s too late!”还有什么话语能够代表苔丝此时的心情呢?太晚了!她已经绝望的死去了!她的灵魂已经安静地沉睡了,克莱尔此时却来将它唤醒,试图重拾曾经的那份感情,他有想过苔丝吗?她还有力量去挣扎吗?

苔丝在克莱尔的爱情与阿历克的复杂感情中挣扎,挣扎,苔丝杀死了阿历克。苔丝穿着带有血迹的衣裳去找克莱尔。此时的克莱尔是爱着苔丝的,他企图帮助苔丝逃走,不顾一切,他接受她的一切。为什么此时他才能放下一切,接受她的一切?太晚了!苔丝最终被抓,死于绞刑。

篇17:苔丝读后感

《苔丝》是一本纯美的名著,整个过程很美很美。《飘》里面的思嘉和《苔丝》里面的苔丝都被作者塑造的很成功。两本名著,人物不同,风格也不同。在我印象中,苔丝是那么美丽,美丽得那么清秀脱俗,美丽得那么温柔朴实。我看过《珍妮姑娘》,但是我总认为幸福应该属于苔丝,属于这个纯纯的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苔丝的魅力无法阻挡,要说美丽,美丽的女孩很多很多,有一种美,叫忧郁,来自年轻的心灵,来自幽远的梦境,苔丝是

纯朴归真的象征,她的美丽恰巧融入自然界,是所得天成,她是一种美的造物。我只是喜欢别人写读后感,我自己来写太难太难了,我不喜欢动脑筋,不用动脑筋是因为故事的内容就是美的忧郁,其实我什么都写不出来,故事的内容就是悲伤,悲伤,是环境造就了悲伤,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一致印象,还用动脑筋吗,不用,不用,我想只要我会写字,我就能写上最简单的字符来代表我的读后感。我很可怜苔丝,她只是柔弱的女孩子,为什么要用

“林中小鸟”“怪异舞会”“四轮马车”“什么夫人肖像”“半夜鸡叫”“圣坛”来预示压迫苔丝,苔丝活在了逃不出的黑色阴影之中,比如故事开头苔丝替一个老太太养鸡,一个女孩子要向鸡整天打着口哨,真是莫名其妙,“怪异舞会”苔丝看到了怪异舞会,那些人荒诞,离奇,象游离的鬼魅,也许一般人看见这个舞会就只是个舞会,很正常,而苔丝,她不一样,她的命运是无助而暗无天日,在她身上在她灵魂中都被看不见的阴气所掌控,

“怪异舞会”是苔丝本身阴暗悲伤命运的呈现,她身处其中,阴暗,鬼魅,怪异。那是一个鬼的世界,苔丝并不知道,但是会尾随苔丝的命运而至,苔丝并不知道,那一群无聊晃动的人象受到鬼的咒语,而她身处其中,在鬼的时间交错中,自己变成了鬼的影子。我很佩服作家的洞察力,他对悲剧的刻画如此的准确,好象他对宿命有所研究,对悲剧命运遭遇如此高难度的理解,难道这是作家与身俱来的天才,以他幸运度不幸人之灵魂吗?故事里有纯洁的爱情,唯美的自然风景。

作为一个女人如果能安居乐业,不用提心吊胆的过日子,那真是幸福,那个坏人,苔丝命中的克星,突然出没,真惊扰了苔丝的精神,他真象一只饿狗,一个幽灵,苔丝命中的撒旦,讨厌他,他就不应该出现,杀了他,杀了他,那才叫幸福!我也逃过婚,我深刻知道被人纠缠的烦恼和痛苦,我也很无助,我也很不幸,那是折磨人精神和灵魂的事。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分开后,苔丝找的工作,时间,环境,地点,场合,被作家描绘的很有故事性,很有那里的风景心境,虽然苔丝很苦很苦,环境很差很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依然是一幅幅生活画卷,总是带着美感,比如白色的天,黄色的地,两个姑娘挖萝卜的时候,下起雨的时候,艰苦的劳动中,两个年轻人在天地之间的柔情,回想。故事中苔丝和安琪儿相逢在一起时,老太婆觉得他们是一对携手私奔的恋人,心中不免生起了一种怜爱,在这一段,我感觉挺浪漫的,年轻时的浪漫真好,女孩真漂亮,爱情真纯洁。我这个人很懒,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对《苔丝》的读后感就越少;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就越没有认真严谨激情劲儿;我越离纯真年代越远,我的生活如烟吐雾般地,我想我变成了妖怪。但是我承认我喜欢过《苔丝》《百年孤独》这是两本浪漫、唯美、忧郁的著作,我永远记得《百年孤独》里的黄蝴蝶,满天飞的黄蝴蝶,很美很美;我永远记得故事开头几页,一个人灵魂在雨中哭泣,那样的悲伤在雨中更显凄惨。这两本书都是我年轻时打小工挣的钱买的,我很庆幸在我二十岁时能看到苔丝这本书,和主人翁一样大;我很庆幸在当时,我学到了一个词“星星的哲理”就是美学,就是哲学了。关于安琪儿为什么娶了苔丝的妹妹?我认为很正常,这是苔丝死前的交代,也是妹妹完全可以取代苔丝,作者还有更深远的用意吗?我想不到,也不去想,苔丝死了,这是事实,她什么都没有了,她失去了一切,她的生命,她的灵魂,她自己死了。我时常在现实中呼吁不公平,什么就公平?什么叫命运?书中的故事完结了,当事人安息了。而活着的我,大呼小叫,硬想把公平不公平咬得粉碎。任悲伤的眼泪纵流驰骋吧!任我的心律失调吧!关于苔丝,我对苔丝的个性有另类的想法。我们的亚克雷,也许大家都不能接受“我们”二字,他是坏人,他是苔丝的克星,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他既然要娶苔丝,证明他是爱她的,她,苔丝,除了漂亮,她还有什么,她的生活有选择吗?上天对她不薄,她的第一次不管是给还是被掠夺,总之是落在了一个爱她的有钱人手上,次人品行歪歪的,说话吊儿郎当的,在一个风黑夜黑的夜里强迫了纯结的苔丝,是不可饶恕的。我想,男人就分正派和歪歪的,不管正派还是歪歪的,只要爱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幸运的!亚雷克强迫苔丝,很简单,因为她美,美得极致,一个年轻自私占有欲强歪歪的男人肯定有这种举动,在加上黑夜,歪歪的男人哪有那么多的理智,男人坐怀不乱柳下惠有几个?为什么不能理解呢?很多时候,女人是没有选择的,更何况苔丝是那样娇弱,爱情是纯洁高尚的,生活是残酷的,在苔丝身上,我看到更多的是辗转反侧,流离失所,我们可以夸她高尚,为爱执着,她得到好的名声,但是她付出了全部的生命。我很纳闷,她为什么不能爱亚雷克,作了他的人就应该顺命,更何况,他也能给她幸福,他也能给她生活保证,他也爱她!男人的爱是珍贵的,有钱男人的爱更是价值,在现实中很多漂亮朋友遇到个穷光蛋,得不到情也得不到钱,那才可悲呢,大家可以瞧不起我说的话世俗,俗气,我才不要那些高尚的头撷呢!我个人认为有钱的男人就是魅力的象征,没钱的男人就是穷凶极恶的标志!苔丝,老天给了她美丽,悲剧是她自己造成的!亚雷克是爱她的!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此刻,我很孤独,有一种丧心病狂的崩溃,我很羡慕苔丝,不是羡慕她的死,而是羡慕她的生!

篇18:苔丝读后感

如果说卡门具有野性叛逆的美,简爱具有倔强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无瑕的美。漂亮是上帝赐予的礼物,而纯洁的心灵则是人性本真的表现。

或许被杜伯维尔奸污是苔丝不幸的开始,她那纯洁的心从此被抹上污点,明亮的眸子也开始浑浊。在这之前,纯洁的苔丝和其它少女一样,都有着纯真的少女的梦,她幻想着白马王子来迎接她,她幻想着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这一切,却被这个肮脏的经历彻底打破了。

悲剧的高潮是安吉尔与她的新婚之夜。这一夜,是她人生不幸的顶点;这一夜,她遭遇了抛弃。或许在这之前,他还有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至少还有那微存的对新生活的渴望,但这一次,无疑对她是毁灭性的打击,她的理想世界彻底坍塌了,她的心也随之已死,只残留下一具毫无生气的躯壳。

安吉尔说过这样一句话:我原来以为,任何男人也会这样想的,我既然放弃取一个有地位,有财富,有教养的妻子的全部打算,我所得到的当然应该是娇艳的面颊和朴素的纯洁。这些话给泰斯的伤害无疑是难以想象的,这份痛,足以让她彻底绝望了。

她爱安吉尔,爱他的一切,不仅仅爱他的容貌,也不仅仅爱他的琴声,她连他所经历的痛苦也是那么钟爱。苔丝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包括他的音容笑貌,也都牢记于心。她喜欢听他唱歌,并且努力地学习他唱过的每一首歌。以至于安吉尔讲过的那些令她似懂非懂的理论,她也都牢记于心,奉若神明。他是她的呼吸,她的整个生命。

当纯洁的苔丝向安吉尔坦白过去的经历时,他犹豫了,他的不坚定令苔丝失望极了,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她那颗再也经受不起打击的心无时无刻的不在痛苦的深渊徘徊,她的身边,一个魔鬼游荡着,她掉入地狱了。

我发问:苔丝为什么不抗争,抗拒那虚伪的道德观,抗拒那个黑暗的社会?等待——期望——徘徊——失望,一次次的心碎再也唤不醒那颗已经凉了的心,她的纯洁早已逝去,无奈最后结局悲惨。

爱是伟大的。它足以支撑起一个脆弱的生命。爱是无私的,它可以让一个人付出自己的生命。但爱也是痛苦的,它甚至可以将一个无辜的人拉向地狱。

如果你深爱着一个人,那你就要包容她的过去,过去是她的一部分,你要与她一起承担,如果不能,那最好永远别走进她的内心,那颗深爱着你的心。

莎士比亚说,令人心疼地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脯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我可怜苔丝,但我不会因为爱情的失败而堕落,因为有一份情感比爱情更宝贵,那就是亲情。

篇19:苔丝读后感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篇20:苔丝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希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接着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篇21:苔丝读后感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篇22:苔丝读后感

01 一个美丽纯洁的女人

粉红的封面,上面写着一行小字——一个纯洁女人的真实写照,在仍残留着一丝寒意的春夜,读着《苔丝》这个凄婉动人的悲剧故事,让人唏嘘不已。

《德伯维尔家的苔丝》(通常称《苔丝》)是英国著名诗人、小说家托马斯·哈代(1840-1928)的长篇小说,一百多年以来,女主人公苔丝一直是小说中最动人的女性形象,感动着无数的人。

苔丝是一位美丽、善良、勤劳的农村姑娘,然而却屡屡遭受命运的捉弄。在年幼无知时,被纨绔子弟亚历克骗走了贞操,饱受世人非议,而后又与青年克莱尔相爱,却在新婚之夜因为不是处女,而被克莱尔抛弃,后者也远走巴西。为了让一家人生存下去,她再次沦为亚历克的情妇,饱受虐待的苔丝最后杀死了亚历克,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苔丝是美的化身、爱的象征,作者赋予了她美好的品质:心地善良、待人真诚、勤劳俭朴。

她的身上既有女性的温柔,又有男人的坚韧。

她出身贫寒,却有着强烈的责任心,默默为家庭承受着一切。

她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她有着一颗高贵的灵魂。

克莱尔,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懦弱又虚伪。正是他的无情抛弃让苔丝堕入深渊,彻底摧毁了她,可以说 ,他根本不配苔丝的爱。

克莱尔认为苔丝不纯洁,于是抛弃了她。苔丝真的不纯洁吗?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独自走出家门自谋生路,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克莱尔的爱是既专一又纯洁,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仍然保持独立性。

她是永远爱克莱尔的,爱着他的一切,克莱尔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所以,人的纯洁永远都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单纯与善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她就是纯洁的。

如果说简爱是一种顽强的美,那么苔丝就是那纯洁的美,一颗晶莹剔透的心是上帝赐予苔丝的礼物。

02 苔丝的悲剧原因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03 一首写给苔丝的诗

苔丝就是一首诗,有着诗一样的圣洁,有着诗一样的灵动:这首诗里交融着热烈的爱与恨;这首诗里洋溢着一种最自然的朴实。

你为爱而存在,

你因爱而毁灭。

舞会上的红色发带在熠熠闪光,

而你却早已沉入黑暗的命运之海。

你出生的那个地方,绿草如茵,花团锦簇,

然而冬日的英格兰原野上,

只有泥泞的土地,

只有冰冷的霜叶,

只有呼号的狂风,

还有一些鬼怪一般的鸟儿,

无情地撕扯着大地上最后一点绿色,

你的生命如同凄风苦雨,秋叶飘零,

偶尔一天有人路过农舍的庭园,

采下栅栏边一朵娇艳的丁香,

悲伤漫过我的双眼,

耳畔响起悠扬的风笛,

我一定会记起那首古老而又动人的歌谣。

篇23:苔丝读后感

毫无疑问,当看到一半的时候,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命运。一个单纯美丽的乡村姑娘,遭到了表哥的诱奸,痛苦和伤害成为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折磨着她,成为她怎么也摆脱不掉的原罪。

一开始她与中意的人相遇,在疏落狭长的村庄小道里,天真烂漫的少女趁着暮色起舞,眼里望着那个过路贪玩的少年,在烛火和期待中目送着他远去。

苔丝也没想过,这是她后来的爱人。命运在开玩笑,不知道该怪谁,压倒骆驼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根稻草,好吃懒做想入非非的家人,捉襟见肘的境况,古老落败的家族传说,圣母一般高洁美丽的面容,甚至是一匹死去的马,都成为把苔丝推向恶魔之手的罪因。

她被诱奸,生下孩子,孩子死去。这一场灾难太重了,我们想知道她如何面对它,如何接纳生命不友好的馈赠,于是她一走了之,去到一个谁也不知谁也不晓得的农场,在那里她仍是最动人的姑娘,日子静悄悄地滑过,足以让她忘记自己的过往。

故事情节就是这样,不能免俗地再次遇到那个少年,他们相爱,他不可救药地爱她,她怀揣不可告人的秘密爱他。在道德与爱情的双重煎熬下,她告诉了他,他离开了她。在那个动身去巴西的湖边,他想着算了吧,就找一个爱自己的人走吧,于是他向另一个爱他的姑娘伊茨邀约,要带她走,可伊茨说她的爱一点也比不上苔丝的爱,她是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

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我大概已经猜到了苔丝的结局,她会死的。可是奇怪的是,我为什么会觉得她会死。难道女性在遭遇了抛弃,伤害,诱惑之后注定了只有这一种结局吗?我想起了很早之前俞飞鸿演的那个电影,巧笑倩兮般释放出的危险信号,即便是她什么也没做,她们只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被命运挑选,被命运抛弃。

只不过出乎我意料的是,她会为了爱情超越道德,坚决地杀死那个诱惑她伤害她的人,她飞快地奔跑,飞快地奔跑,赶上那个再次离她而去的爱人,用颤抖的声音说着我一直在想你,我杀了他。再也不肯放过这一份失而复得的爱情。

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昏暗阴冷,一切都画上了句号。关于毁灭的一切,关于衰败的纯真,关于绝望的爱情。英国那片古老兴旺的土地里,平地升起一种哀叹,为那群因为爱上同一个人而抱头痛哭的姑娘,为暗自涌动不知所踪的心事,为每一个零落成泥碾作尘的灵魂。

篇24:苔丝读后感

Tess一枚美丽纯洁 善良且勤劳的农家姑娘,向往着自由 纯洁的爱情,对生活充满热情。这样的女子没有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

有些话跟女人说了无非是麻烦,而对男人说了,绝对是灾难。若Tess没有将自己的过去告诉丈夫Angel,抑或在结婚前告诉他,那么,故事的结局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若Tess心中装着一个“小九九”,那她就不是Tess了,不配得到“完美先生”Angel全部的爱。

细想来,Angel和Alec在本质上并无区别,虽说一个是粗暴的“暴发户”地主,一个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开明”少爷。但两个人所看上的不过还是Tess那美丽的外表,虽说Angel后来回心转意,但那时已不能拯救水深火热中的Tess了。判断一个人不是以他的语言而是以他的行动。苔丝天真的以为只要自己的灵魂是纯洁的,即使过去有污点,也对自己的尊严无碍。可是,男人却不能容许这些,即使是有学识的Angel,在得知后,就开始用各个阶层处理问题的不同,作为自己抛弃妻子的理由。若Alec是一个不懂礼仪廉耻的混蛋瘪三,那Angel就是一个伪君子。Alec步步逼迫Tess,将她送上绞刑架。而Angel不但要求Tess在肉体上纯洁,还要求她在精神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却把自己在婚后的离开作为报答。

Tess的父母在整部作品中完全就是一个恶魔,将自己的女儿一步步的推向深渊,Tess两次无奈的投入Alec的怀抱,全是为了父母,为了妹妹弟弟。Sir John贪图虚荣,为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让自己的女儿前去认亲。而自己的母亲Joan在女儿离家时并没有告诉女儿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而是一味的憧憬着女儿嫁给Alec成为富家太太的场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Joan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照顾家庭的责任,而是把这个责任给了Tess,走投无路的Tess只好同意与Alec同居。可是,Tess 你真的走投无路了吗?你为什么不向Angel的父亲求救呢?你说自己有自己的骄傲,那Angel在你的心目中,还是比不过你的自尊。

这个世界或许可以容忍一个美丽的外表和一个虚伪的灵魂,但是绝对不需要一个纯洁诚实的灵魂,假如这个灵魂还有一个美丽的外表,那只能是被蹂躏的助推器。Tess的悲剧不是个案,而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但是,我们又怎么能用现代文明去衡量历史的悲剧呢?

篇25:苔丝读后感

苔丝在五月节舞会上系着的红色发带,还在美丽的布莱克摩尔谷熠熠闪光。这个羞涩灵巧的少女,却早已沉入黑暗宁静的命运之海。

可怜的苔丝,为爱而生存,因爱而毁灭。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那些所谓的爱,为什么就不能无私和包容呢?

“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将变作你的眠床,让你安睡!”——莎士比亚。

有人说,苔丝的悲剧是命运和时代的悲剧,而这种命运和时代的悲剧,外化为爱的残缺。没有完整的爱的能力的人,又何止亚雷或安玑呢?人类泱泱而存,又有几人能宽阔至此,把最伟大的爱播散于易碎的那些生命呢?

另外不得不提到的,是哈代的女性主义情结,在他的笔下,苔丝的几个女性工友,玛丽安、伊兹和莱蒂身上都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她们都深爱着完美的男子安玑,也从来对此毫不掩饰,当她们知道唯一有幸得到安玑的只有苔丝一人时,她们不但没有丝毫的嫉妒,反而深深地祝福苔丝。当安玑出走,苔丝被亚雷纠缠,她们化名写信,请求安玑快快回到苔丝身边。哈代完全把她们神圣化了。哈代的这种笔触,让我不禁想到曹雪芹:女儿是水做的,干干净净,男人和时代,用他们的肮脏玷污了这圣洁。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他有着纠结的爱情史:与表妹一见钟情,订婚之后却发现表妹是家庭乱伦的产物。也许爱情与伦理的挣扎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他悲天悯人的文豪气质。他借苔丝之口,表达了对幻灭的热烈迎接。

那时,苔丝还是纯真的少女,但忧愁已经早早的降临在她的身上。

有一回,她和弟弟谈起了星星。

你不是说每个星星都是一个世界么,苔丝?

是的。

跟我们的世界一样么?

我不知道。不过我想是的。它们有时像我们苹果树上的果子,

大多数都是好的,却也有几个是坏的。

我们住的这个星星怎么样,好的,还是坏的?

坏的。

真糟糕,天上那么多星星,我们偏偏住在一颗坏星星上么?

是的。

“是啊,对与苔丝,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我们与她一样,恰巧生在这个被损毁的星球上······”

篇26:苔丝读后感

故事是说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苔丝发现自己是败落贵族的后裔,然后被虚荣的父母去找近亲,却因此失身,后来为了避免舆论去一个奶牛场遇到了自己真心爱着的安琪儿,两人结婚后,苔丝向安琪儿述说了自己的经历,但安琪儿却不能接受而抛弃了他。两个人矛盾重重误会深深,一次又一次的误解,挣扎,却依旧抵挡不了他们内心的爱情火花。他们最终相见,可是太迟了,苔丝苔丝由于记恨阿里克,将他杀害。他们两个去逃亡,但依然逃脱不掉追捕人的脚步,最终,苔丝被处以死刑。 从人物角度来说,苔丝是一个善良,情感丰富,坚韧勇敢,自尊心强,并敢于牺牲的美丽女子。即使身在贫穷的乡下依旧抵挡不住自身的魅力。那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和值得人尊敬学习的精神。她可以为了家人牺牲,更是为了安琪儿的名誉,为了他的心情,忍受自身的情感身体上的折磨,只要他快乐,我就快乐,只要你幸福,我可以为你去牺牲一切的无私和崇高,真的是深深震撼到我了。她坚强不放弃,她可以忍受很多人的目光。只要不要伤害安琪儿,她最爱的人,比她生命还重要的人。在农场主的打压下依旧努力干活勇敢的去面对,真的是很强大。 但他身上依旧有人性的弱点,大概是她太善良了,于是当阿里克去诱惑她,她为了自己的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的情感,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但这个,大概真的是被逼无奈吧,那种绝境,她只能屈服了。 再说安琪儿,自由,有主见,有思想的青年,他在奶牛场爱上了苔丝,他爱他的纯真无暇,爱她的自由爱她身上的品德她的一举一动。而这些更多的是他后来才反应过来的,他最初爱的那个女人的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纯真吧,不然为什么他会接受不了她的历史而被迫离他远去?他是一个被理性道德观世俗所绑架的年轻人,所以他离开了苔丝。但最终真理和感性还是冲破了世俗的阻拦,两个人在一起了。 最后说阿里克,他大概是象征着广大的当时的人,自私,好色,冲动,不尊重不平等。他只顾自己的想法,他只爱苔丝的容颜,她的身段和美貌,对于她的思想和内外他一无所知,并不是他不知道大概是认为,不重要,这无意中就会有男女之间的不平等,没有思想之间的交流和共鸣,只有身体的交缠,而这大概是最最肤浅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欲望。 《苔丝》的结局是悲剧,造成悲剧的原因并不是阿里克,而是当时的思想绑架。他们认为无意失了身的少女是罪恶极深的,不能配拥有崇高的爱情。所以安琪儿不能接受,所以苔丝委屈自责无奈痛苦,所以阿里克趁机引诱她,借助她女性的软弱和痛苦。索性爱情力量太过于伟大,超越生死,冲破观念,因为那是精神上的享受与交流,是共鸣是唯一。这也是她悲剧的原因,但确实令人感动和为之扼腕叹息的。

篇27:苔丝读后感

我一直深信,人的纯洁源于心灵,无关于肉体。而苔丝显然败在了这一步,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有时候人的命运完全不掌握在自己手里,只是被命运的力量推着抵达悬崖,坠落,毁灭。

无言的悲剧,真是无言,好像在整个故事里找不到导致苔丝毁灭的真实原因,一系列的偶然摧毁了那个纯洁,勤劳,美丽的女人。从一开始知道了德伯维尔的贵族头衔,然后家里的马意外丧命,接着去攀龙附会,导致失身,到遭受丈夫无情而冷酷的背叛,最后二次失去克莱尔,冲动杀人酿成悲剧。我不经要问为什么这一连串的巧合都发生在苔丝的身上?也许这就叫天意。

在克莱尔的眼中,苔丝是一个大自然孕育的纯洁的女儿,是一位理想的妻子。可是在苔丝诚心坦白渴望求的原谅的时候,却被克莱尔传统的文化观念下认为是不洁的女人,导致了对苔丝的抛弃。苔丝不纯洁吗?当然不是!她善良,勇敢,坚强,面对亚历克的侮辱,她没有选择继续呆在庄园里,拒绝了他的援助的要求,她走出家门自谋生路,在艰苦的阿什农场里她日思夜想着克莱尔能回到她的身边,她对他的爱是纯洁而专一的,甚至在亚力克用优厚的生活的诱惑下依旧不动声色,她是一个坚强独立有人格的女人,她的爱也是圣洁的。至于失身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欺骗的。她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女,是无罪的。一个人不能够永远背着过失一辈子,何况还是在自己是受害方的前提下。一时的过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意识到它并及时纠正过来。人的纯洁永远都是指灵魂。指的是一个人内心的简单和单纯,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他不是邪恶黑暗的,都可以视为纯洁。由此可见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那么杀死她的是什么?是维多利亚时代落后愚昧的思想观念,简直又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是一出时代的悲剧,是一个完美的人性在偏见的巨石下被碾得粉碎的悲剧。

如果真要找一个凶手我认为凶手不是亚力克,当然他就是个流氓,是一个小痞子,他直接侵犯了苔丝,为苔丝未来的命运埋下了悲哀的种子。可是克莱尔呢?没有他无情无义的抛弃就不会有苔丝日后悲惨的生活和最终屈膝于亚力克的结局。亚力克虽然可恨,但他对苔丝依然有爱,他的爱偏重于情欲,在苔丝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克莱尔的爱过于理想化,过于空灵,导致严格到荒谬的程度。

我想如今的我们要好好吸取苔丝的教训,不要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依旧固守着那些无聊又可怕的偏见,毕竟每一个生命都需要我们用心去爱,在也经不起背叛和悔恨时无法弥补的遗憾。

篇28:苔丝读后感

在这个时候读哈代对我来说十分应景,因为中国当代热点就讲了底层写作,而作为《苔丝》这本书的主角苔丝也正是一个在遭受暴力之后将暴力报复到施加暴力者的底层人物的形象。

当然,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当时一个应景的乡土小说,它很大程度上是一个反抗宗教压迫又宣扬女性自由的一部小说。整个故事是发生在新教和天主教交错的时节,然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宗教的影响力不断没有减弱,反而密集化了。于是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便背负着沉重的贞节观(显然这种这贞洁观是全世界范围内的,并非亚洲特有)。当然这种贞节观很大程度上是带有社会性的。纵使不是宗教统治下的社会,也总会有一种近于禁欲的思想来通知(中国发展到后期的礼教同样受到五四时期作家的批判)。而这种强大的社会性,便促成了所谓的集体无意识的延续和顺承,并散步到个体上。

哈代选安琪儿这个人物显然有他的用意,作为一个德高望重的牧师家庭的小儿子,他拒绝看似荒谬的客观唯心主义,这正巧与他的两个木讷而世故的哥哥形成对比。然而对于苔丝受辱这件事,他却也是耿耿于怀,显然这种社会的无意识便被加注在这里。简而言之,安琪儿作为当时时代人物,其必然带着同样的对女子保守贞节的要求,他脱离不了时代。

而哈代在这里恰恰就批判了这种男女不平等。在新婚之后安琪儿和苔丝互相吐露出了自己的隐情。安琪儿说自己曾和一个女子有过放荡不羁的24小时,并兴高采烈地祈求苔丝的原谅,然而当苔丝说出自己被艾力克强暴的往事之后,安琪儿竟一下子崩溃了。这种对比很明显。文中苔丝无力地企求安琪儿的原谅,“看在我俩爱情的份上,原谅我吧!我已经原谅了你同样的行为。”,“你得到了我的原谅,希望你也能原谅我!我原谅了你,安琪儿。”

然而对于这样的渴求,曾热恋着苔丝的安琪儿说:“啊苔丝,这种情况太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你过去是一个人,现在却成了另一个人。我的上帝,对这种荒唐可笑的障眼法,怎么谈得上原谅呢!”

其实真正的点落在苔丝在婚前的隐瞒还是她之前已经失去贞节的事实我想读者一定各有各的看法,或许落在前者的是浪漫的乐观主义者,而落在后者的是现实的悲观主义者。在哈代的描写中显然两者都混杂在一起,最后安琪儿一年之后才回到了苔丝的身边,然而对于是他自己对贞节观的看开还是因为苔丝坚持的爱情感动了他,我更倾向于后者。从安琪儿甚至要带苔丝曾经的同伴伊兹去同居这种看法其实便可以看出。从天堂走出来的使者心中隐藏着同样黑暗的人性。

哈代的学识极其渊博,可以从他文中不断熟练地引经据典便可以看出。而圣经恰恰是他常用的经典。而对于艾力克和安琪儿这两个围绕着苔丝的男人,也有评论家根据哈代文中艾力克说的话指出,两人就是撒旦和天使的象征。艾力克也是疯狂地迷恋着苔丝,在面对苔丝的时候他就表明自己是伊甸园那由撒旦画作的毒蛇。然而实际他也是一个苦情者,当然他的暴行令人发指。然而在那个充满雾气的森林之中他爱的女子躺在地上睡着,他趁机而入着实是极为卑鄙的行为。但是他在之后却想要提出赔偿,并在之后重新遇到苔丝后,他更是希望能够“再续前缘”。虽然他在全文开头的行为令人发指,但是在后期追求苔丝的过程中,他完全像是一个坠入爱河的单恋者,默默地看着苔丝,并期望自己能够有保护苔丝的权利。倘若一开始他没有对她施过暴行的话,或许他会是一个合格而优秀的追求者,或许苔丝和他也会在一起最终过上虽然不是很幸福但至少美满的生活。

倘若没有开头错误的选择就永远不会有后面悲惨的结局。苦情的艾力克最终为自己的暴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血渗成一个红红的A字,其实《红字》里这便是代表通奸的罪行,而苔丝也最终在城楼上旗帜升起而结束了这场游戏。

生的人获得了现实,而死的人获得了爱情。其实艾力克和苔丝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上帝悲剧的两个端点。

篇29:苔丝读后感

小时候看的童话,最希望的结局是从此以后王子和魔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惜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版本,伊阿宋背叛了美狄亚,忒修斯丢下了阿里阿德涅,所有的王子总要选择弱不禁风的单纯公主来保护,而那些我所心爱的女子们,连同她们所侍奉的异教女神一起,被葬送在烟波浩渺的传说深处。

总觉得苔丝也是这样一个来自旧世的女子。那是在基督教文明传来之前,大地母神还主宰着这片土地,凯尔特的牧歌随处飘荡,亚瑟王桀骜不驯的姐妹们扬帆驶出圣岛的时代。当女神借她的面容在仲夏的迷雾中出现,如王后般威武而庄严的美丽,有沃特豪斯画笔下的夏洛特女子踏上亡灵之舟的悲戚凝肃,是伊索尔德将毒酒奉于特里斯坦唇边的苍白决绝。这种来自地母深沉而广大的自然力量,正是所有征服者与统治者所害怕的,千方百计企图抹杀的。千百年来,这力量在女性身上沉睡着,也只有最敏感的人才能准确地捕捉到,忆起在遥远传说中,男女曾如神祗般共同生活的时代。

哈代也许也是觉察到女性这种冥冥中的力量,才塑造出苔丝这个形象——纯洁、善良、美丽,却又充满力量的女人。她是旧世高贵的遗族——真正高贵的,不是让她沦入命运催弄的父系血统,而是源自凯尔特高原的母系血统。这个女孩拥有她自己都不自知的强大,潜藏在她温顺柔和的外表之下。正是这样源自自然的力量,使她在受到近乎毁灭的打击后,能一次又一次重生。她的心灵始终没有被玷污,被征服,因为她的天性是如此强大。然而这种自然的力却在文明社会中却成了毁灭性的异端,天性的高贵变成无束缚的野蛮,纯洁的少女沦为可怕的魔女。

苔丝的悲剧,说是命运的造弄,其实依然根源于男女的不平等。所以安吉尔可以轻易忽视自己放纵的过去,却无法原谅苔丝的失足。他想要一个全身心服从他的妻子,是一个纯洁完美的理想,却不是真实的人。因为爱情,苔丝错误地以为她可以与爱人平等,同样的错误可以得到同样的谅解。然而习俗的根深蒂固,远远超出单纯的她的估计。

哈代笔下的英国乡村,前基督时代的异教传统依然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开篇少女们在山野中跳的五朔节舞蹈,原本是迎接春之女神的祭典,在古老习俗中,年青的男女在自然中以圣婚的形式结合——被教会正统中却斥为野蛮淫秽的风俗。末尾巨石阵之夜,同样充满神圣悲戚的讽刺——正是在这块德鲁伊的圣地,在她的祖先祭祀太阳的神圣场所中,旧世的末裔苔丝落入追捕者手中,迎接她的死亡。

我深深怀疑,即使逃脱了追捕,那个被她称为丈夫的人,还能安心接受她吗?知晓了她可以造成毁灭的强大天性,男人还能爱上这样纯洁的魔女吗?

一个永恒的话题,女人想要什么样的男人?男人又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是不是因为注定的不平等,才造成这么多不应有的幻想?

当幻想遇上幻想,幻想只有破灭。

篇30:苔丝读后感

再次读《苔丝》,让我深深感叹的是苔丝的悲剧命运,一个美丽淳朴的乡村少女因贫困所迫被有钱人亚雷·德伯诱奸后,在当时社会习俗的重压下导致了她一步步走向毁灭之路。掩书静思,苔丝的命运自始至终都因了一个字“爱”,无论是对父母弟妹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还是对挚爱安玑·克莱的爱,可以说在她短暂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中,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

当苔丝的父亲一个乡下的小贩无意间知道了他们家是英国赫赫有名的武士德伯氏的嫡系后裔,于是让苔丝去投靠有钱的本家,本性纯洁坚强的苔丝宁愿靠自己的劳动去生活也不愿低声下气的去求人,但是当她看到父母期盼的眼神,当她看到身边一群弟妹挣扎在贫困中,特别是家中唯一的靠以生存的老马死于她的手中时,她心底里对父母对弟妹的爱和责任,还有难以言说的愧疚感让她最终还是走上了让她一生毁灭的不幸之路。

被亚雷·德伯诱奸后,苔丝毅然回到了家乡,不久产下了一个婴儿,这“罪恶的产儿”是不可能得到牧师应有的洗礼的,那么就意味着这小小的生命死后将只有下地狱永远上不了天堂,但是作为一个母亲让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说的……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于是她毅然决定由自己和她的弟妹们给婴孩洗礼,其内心的虔诚表现在脸目上“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暇的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孩子是无辜的,在即将到来的死亡面前,她要尽一个母亲的所能给予这个小生命以最后的爱。

苔丝整日生活在乡邻的一片鄙视之中,为了摆脱这种状况,为了让自己自食其力,于是她来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克里克老板的牛奶厂,作了一名挤奶工。陌生的环境、陌生的人群,让她逐渐淡忘了过去的阴影,在这里她幸运的遇到了让她挚爱一生的人——安玑·克莱——一个牧师的儿子。就像冥冥中天意的安排一样,安玑就是当初在她们的乡村舞会中没有和她跳舞的那位过客,而现在上帝却意外让他们相逢。他喜欢苔丝,他说“那个挤奶的女工,是多么鲜亮,多么纯洁的一个大自然的女儿哟!”她可以让他回到过去的时光里,那里没有黯淡、没有忧愁,唯有快乐。他爱纯洁的苔丝,因了她而爱简陋的牛奶厂,因了她而觉得生活有了新的希望,他说她“是个充满诗意的人……她的诗就是她的生活。”而且他还在母亲面前保证“她是个无暇可指的基督教徒。”而苔丝更是崇拜安玑,崇拜他“知道很多事,念过那么多书,见过那么多市面,想过那么多道理。”“崇拜他凡是哲人、导师、朋友所应有的学问知识,他没有一样不完备的。”“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甚至对他弹奏的并不高明的乐曲也是如醉如痴的用心聆听着,他在她的眼中,已是个完美的人了,她爱他,甚至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

苔丝就这样一边快乐的爱着,一边内心却深受痛苦折磨,过去的阴影像一个魔怪时时在啃噬着她的心,他是那么完美,那么优秀,她觉得自己不配受到他如此纯洁的爱,所以当安玑像苔丝求婚时,苔丝的心都要碎了,爱他,却不能做他的新娘。可是,她心中另一个声音却对自己说:你那么爱他,你难道要把他让给别人吗?哦,不,我要自己嫁给他!所以我要向他坦白,坦白自己不光彩、耻辱的过去,请求我心爱人的原谅。

相爱的两个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这对于历经磨难的苔丝来说,不能不是一个美好的开始,可是有时真的是造化弄人,新婚之夜,安玑向苔丝坦白了自己婚前的荒唐事,可是苔丝却高兴的原谅了他,因为这样在她说出自己内心的痛苦时,他一定也会原谅她的,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苔丝说出了过去被害的那段屈辱时,他却说出了:“我原来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你只不过和她有相同的外貌而已。”“我不娶有身份、有财产、通达事务的女人,我把那种野心一概放弃了,那我就不但可以得到一个天然美丽的女人,也一定可以得到一个质朴纯洁的女人了。”多么残忍的话语,这就是那个“有先进思想、善良用意”“有圣徒的灵魂、先知的智慧”的人吗?那么为什么在考验真正到来之时,他首先不能容忍的却是那些世俗习规呢?但是现在请听一位来自乡村的没有多少文化的少女对他所爱的人的一段告白吧:“我只要已经爱上了你,那我就要爱你爱到底儿——不管你变了什么样子,不管你载了多少跟头,我都要一样爱你,因为你还是你啊!”你吩咐我做任何事,“我一定像你一个卑微可怜的奴隶一样,绝对的服从你,就是你叫我倒底不起,舍身送命,我也不违背你。”这样诚挚的爱情表白,即使是心肠再狠的人也要回心转意的啊,可是这位安玑——可怜的苔丝深爱的人,到底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接受不了那个伤害苔丝的男人还存在这个世上,最后决绝的遗弃了痛苦万状的苔丝一个人去了遥远的巴西。

新婚就被丈夫遗弃的苔丝此后就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生活的困苦、艰难,被人鄙视、欺侮,爸爸的离世,弟妹们的无家可居,种种种种,很多次她想到死,可是她舍不得她心爱的安玑,她要等到他能原谅她的那一天,能接受她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的话,哪怕她不再做他的妻子而是做他的仆人、奴隶,只要能天天看到他,她也满心欢喜,所以她独自承受着一切艰苦,毫无怨言,唯一的祈愿只求心上人能原谅她的过去,快点回到她的身旁。

但是上帝并没有被她炽热的爱所感动,当她一次次用饱蘸的情汁写给安玑的那些信件,却总是石沉大海,毫无音讯,这些她都可以忍受,因为她有对丈夫坚强的爱的信念。可是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由于家中亲人的病故,年迈的老母和年幼的弟妹们的生计已到了走投无路的境地,而这时昔日侮辱她的仇家亚雷·德伯又适时出现了,他热心而又真诚的一次次帮助了她们,让她们绝路逢生,而她也在万般无奈以及丈夫一次次杳无音讯的绝望中轻信了亚雷说他不会再回来了的谎言。为了感激他对家庭的帮助,她最终又沦为了他的情妇。

如果故事最次为止,那么这虽不是很美满的结局,但至少还不至于让更多的人伤心。但是可悲的是,故事中女主人翁日夜思念的丈夫却在这时回来了,带着满身的病痛和大彻大悟后的悔恨回来了,当他再次面对昔日热恋的妻子时,他哑着嗓子说:“苔丝,我撇下了你,那是我的错,你能饶恕我那个错吗?你还能——再跟我和好吗?”可怜的苔丝,谁能理解你此刻的心情呢?你那么一分一秒思念的人,你认为今生再也得不到他原谅的那个人,你因他受了无尽的苦却没有一句怨言,你日夜都在想着他能回到你身边的人,此刻就站在你的咫尺之内,可是你却不能与他相拥而泣,因为,你的身边躺着的是另一个男人,他——不是你的丈夫。你还记得,当初丈夫说过,只要你曾经的那个男人还在世,那么他就不能容忍你的过去!想到这,她终于用冷酷坚忍的口气一遍遍对他说:“太晚了,太晚了!”说完转身而去,不再看他。

可以想象此刻的苔丝内心是多么的痛苦啊,对丈夫的爱转而变成对身边这个人无比强烈的恨!是的,恨他,恨他,一切都是他离间了她们的幸福,都是他破坏了她美好的一生,没有他,他的爱人一定会回到她身边的,没有他,她的生活将会一片光明,没有他,她就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恨,恨,恨,恨,如此强烈的恨,只有杀掉他,她的爱人才会永远的原谅她,才可和她和好如初,当初她们的爱是多么的幸福和甜蜜啊。被愤恨激怒的苔丝终于杀掉了她的仇敌。到此,她的心中反而一片宁静安详,是的,她该去找她的日夜思念的丈夫了,她要告诉她,她已经把他杀了,她们之间再没有什么让他难堪的事了。

自始至终,爱一直在主导着主人翁的思想,她善良、淳朴、美丽、充满爱心,即使一个小小的动物的生命她也从没有伤害过,她总是为他人着想,为她爱着的人着想,她的爱是那么的虔诚,那么的诚挚,那么的毫不造作,她敢爱敢恨,对自己所爱的人可以倾其生命去爱。在逃亡的最后几天,她和丈夫冰释前嫌,极尽缠绵,她对丈夫说,让他们来吧,在你的爱中死去,在我已是最大的幸福了。最后当她被抓时,她一点没有害怕,反而非常的安静、泰然,她甚至走在他们的前面对他们说:“我已经准备好了,走吧。”

篇31:苔丝读后感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篇32:苔丝读后感

托马斯·哈代(1840~1928)是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他的大部分作品,包括《德伯家的苔丝》,都是以他的故乡,英国南海岸的多尔塞特为背景的。

第一次读《德伯家的苔丝》还是在高中时,记得那是一本刻画女性内情感的动人小说,一位少女的生命被慢慢地、但确确实实地毁了,不是被她的敌人,而是被那些自称爱他的人,我不禁感叹,这是怎样的爱,何以摧毁自己所爱?如今重读《苔丝》,我同样为主人公的命运而不平,但我不禁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苔丝这样一个聪明美丽、勤劳善良的少女,最终却作为被害者被送上了绞架。

在这部作品中作家哈代通过设置许多偶然巧合的情节让人感到苔丝的一生好像都由命运作祟,是命运把她一步步推向悲剧的结局。但我认为并不是这样,因为偶然性与必然性紧密相连,偶然性是许多社会必然性与自然必然性的交叉点,是必然性的一种反映。生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苔丝,其悲剧命运是社会规律的必然反映。所以造成她悲剧命运的根源就是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

故事中的主人公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她虽然勤劳善良、聪明美丽;但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社会地位低下,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随着资本主义的入侵,那些自食其力的占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的农民,都不得不随之破产。苔丝家中的老马被邮车撞死后引起了家中经济生活的改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之下,她不得不委身亚雷。可见,苔丝的悲剧命运和她的经济贫困紧密相连。

苔丝的毁灭与伪善的宗教同样是紧密相连的。恰恰是亚雷这个伪善的人物为我们揭露了伪善的宗教。他是依靠商业致富的资产者和暴发户,一个“肉欲的人”。他设下圈套引诱了苔丝,却利用《圣经》的典故把责任推到苔丝身上,后来他还居然变成了一个劝人行善的牧师。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宗教只是反动统治阶级麻醉、欺骗和愚弄劳动人民的一种工具。

苔丝也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牺牲品。作品中安玑就是资产阶级虚伪道德的体现者,他虽然是个有开明思想的知识分子,但他心理深层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他自己也有过放荡行为,并得到苔丝的原谅,但他却不肯原谅原本无辜的苔丝。本阶级的印记仍深深地烙在他的灵魂深处:认为“身份不一样,道德观念也不一样。”他还用传统的贞操观来看待一个女人的纯结与否,对苔丝没有丝毫的同情,置苔丝于痛苦绝望之中,使苔丝又被迫回到亚雷的身边。安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虚伪的资产阶级道德最终把苔丝推向了悲剧的深渊。

苔丝的悲剧也与她的性格有关,苔丝是哈代塑造的一个全新的妇女典型。她有着双重性格。一方面她敢于反抗传统道德和虚伪的宗教;另一方面又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特别是后者与她的悲剧命运直接相关。

由于苔丝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残存于农民身上的某些旧道德和宿命观点使她在反抗传统道德时出现了软弱的一面。当她受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用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她老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在注意她的情形,不敢抬头见人”,她比别人更不能忘记自己的耻辱。苔丝正是这样用一张自己织成的道德罗网把自己束缚起来。其实,她的自我束缚意识有其深刻的历史基础,是整个社会意识的具体表现。苔丝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个人,必然会形成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社会意识和道德观念,她的思想和行动也必然会受到时代和社会意识的制约。

所以苔丝的悲剧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但这些因素都与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有着直接的联系,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反映。苔丝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

篇33:苔丝读后感

你应该感到幸运,你可以陪着我一起堕落。德伯的笑容里带着的是无尽的无奈以及疼惜。世界太复杂,因为太复杂,所以使得有着三个人的世界,就已经痛苦到无法再去有更多的时间去折磨和感受呼吸。

苔丝说,那时候的自己什么都不懂,你欺骗了我,现在又来引诱我,我恨你,你毁掉我一生的幸福。

也许没有人明白,“苔丝说”这番哀求却有苦同的理论,也许可以自流一派,成为一本新的难念经。

因为追求的太过完美,所以死的也无所。因为看的太透,抑或又看的已经高斯模糊。安奇尔因为容不得背叛,追求者无暇,所以,很快的应验了一句话,苔丝无错,克莱尔无错,如若德伯不死,伤的会是三人,甚至更多。安奇尔追求并娶苔丝。其实就像是在PS里很认真的做完一幅图,然后再认认真真的打上马赛克,使其失真。

你爱我吗?安奇尔问伊利,笑容落拓,却又充满了调侃的嘲讽。

我爱你,很爱很爱。伊利说。

那你陪我去巴西,好吗?看到这里,我对安奇尔心冷。

好啊。这就是伊利的选择,这两人可真是一唱一和呢,看到这里,嘴角突然勾起了一抹嘲讽的笑意。

你真的比苔丝还要爱我么?突然,我的心有了一丝希望。

不,我没有苔丝爱你。苔丝爱你可以爱到为你去死,而我却做不到。伊利的率真的话语,竟让人有一丝了然的恍惚。

苔丝赤着脚走路,却被黛西这种小肚鸡肠之人视为像乞丐一样的装可怜而博得同情。其实看到这里,突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突然就想起了陆游其妻唐婉的《钗头凤》的其中两句:“世情薄,人情恶”。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真的,谁也不知道,苔丝这个女人,只是舍不得穿那双安奇尔送给她的靴子,却被黛西这种人送给了乞丐。是的,现在她连鞋都没有了,她死在了过去,冻死在了那个名为寒冷的梦里。

曾经发誓一辈子都不会再结婚,可是,爱情却抵不过过去的恶禁。

因为偷食了禁果,所以才进不了天堂。明明都爱着,爱的痛苦,也爱的绝望。

为了丈夫,竟然可以杀死另一个深爱着自己的男人。为了,为了换那短暂五天的幸福。可以道貌岸然的生活在一起,又可以像没有防备的婴儿一样。可以毫不犹豫的杀死,其实在那一刻,苔丝可能已经恍恍惚惚地认为自己杀死了那不贞的过去。

露其实我感觉是不配苔丝,其实,她虽然和苔丝拥有相像的脸,拥有更纯洁的没有被玷污过的灵魂和躯体,但是她没有心。面对,绝望的苔丝,她可以冷到面无表情,在苔丝被处以绞刑后,却步了苔丝的尘缘,成了克莱尔太太。他们跪在那里,太阳不会怜悯,因为,实在是替不了,也成为不了。就算在堕落,要明白,其实有缺点的人比纯洁的人好的多。

太阳的光芒,还是沉睡在地下的野蛮的穿着武士装的身躯,这是始祖,暴力而又野蛮,数代后,自食恶果,尝到悲惨结局。

走得那么从容,已经看透。因为堕落了,孩子夭折进不了天堂,徘徊在角落。因为堕落了,所以张开了天使的翅膀。

突然,就想到了以前看过的魔鬼的一句话:你终于长出了天使的翅膀。(很美,但忘记是在哪一本书上看到。)

极痛楚,也极残忍,因为是堕落的救赎,所以太容易折断。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的湿润了眼眶。

篇34:苔丝读后感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六郎迅速整顿好兵马,点集部将,扯着‘杨六使魏州救驾’的金字旗号,一声炮响,便率军离开了太行山,向魏州进发。……”我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从耳边传来妈妈的一声“河东狮吼”:“一一(我的小名),你眼睛还要吗?”我一愣,心里想:啊,世上哪有不要眼睛的人?“你看你,天都暗下来了,看书都不知道开开灯。”妈妈火冒三丈来到我房间,我这才醒悟过来,乖乖地打开了台灯。没想到“死罪免了,活罪难逃”,妈妈拎起手,给我来了一下巴掌扇屁股,我尖叫一声,老妈呀,你竟然对自己的女儿大打出手,虎毒还不食子呢。我摸着隐隐作痛的屁股,心里很不服气,可又无可奈何。哎,谁叫我对书那么着魔呢。

原来,我今天买了《杨家将》这本书,一拿到书,我便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那时,天还亮着,而且客厅里的灯也开着(我的房间与客厅是玻璃隔开的),我一点也没察觉到光线很暗。天色渐渐暗下来,我竟然忘了开灯。不料被我的“告状大王”奶奶看见了,马上向妈妈汇了报,结果……

现在回想起来,我还真有点儿后悔。记得当初妈妈为了我的眼睛,又是为我按摩,又给我买促进视力的鱼油,甚至带着我到专家那里咨询这,咨询那。可我却总不领情,老是把保护视力的注意点抛至脑后,以至我的视力在逐步减退,惹得妈妈经常生气。这一次,妈妈对我“大打出手”,也出于一时的无奈呀。我后悔自己自讨苦吃,后悔自己为什么当初不开灯呢?哎,都怪我粗心,都怪我摆脱不了《杨家将》对我的诱惑。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前些日子,我阅读了一本关于战争时期名为《红岩》的小说。这本小说不仅赞扬了共产党的英雄们,也让我们这些身在和平年代的孩子们对以前的社会有所了解。书中的内容更让我感到深深地一震,那时的共产党英雄不向敌人屈服的精神是多么令我敬佩啊!

《红岩》这本小说主要讲了:在解放临近尾声时,蒋主席还统治着重庆。甫志高领导的书店被作为地下党联络站,可被敌人发现,捕捉了甫志高。江姐强忍失去丈夫的悲痛并到丈夫生前的地方工作。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刘思扬和江姐因甫志高告密被捕。面对敌人的毒刑,江姐没有屈服。敌人看**形势大好,就假意放了一些政治犯。郑克昌想刺探地下党秘密,被余新江等人识破,并除掉了特务。当解放军即将解放重庆时,徐鹏飞将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杀害。就在当晚,同志们冲出了魔窟,取得了解放。

我为江姐,为许云峰,为共产党的所有英雄们而感到骄傲,我们如今的生活,多亏了他们,才能够如此幸福,才能够有这样的和平年代。我要热情地为这些英雄们而歌颂,他们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精神和英雄气概值得我们多少人学习啊!江姐,她受尽了敌人的拷打,敌人把竹签刺入她的十指,可她仍然傲然地说,竹签是竹子做的,可是共产党的意志是钢铁!没错,这才是我们的英雄,这才是英雄的本色,在敌人面前不低头,为了祖国的明天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们是我们的英雄,他们是我们最值得敬佩的偶像。他们的死是重于泰山的,他们的死是具有价值的。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哑舍”,看到这个名字,就有一种沧桑之感,一种古色古香之感。而“哑”字,表示不会说话,让人有一种难以用语言叙述的无奈、凄凉,那是一种无人倾诉的悲哀。

在一个名叫“哑舍”的古物店里,陈列着许多古物。每一件古物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件都与众不同,甚至每一道裂痕和缺口都有着独特的历史。谁还能说,古物都是人家用过的器物,是没有生命的死物?

《哑舍》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也是令我最感动的就是第一章《古镜》,讲的是现代女孩阿瑶和西汉将军霍去病穿越了两千年时光的爱恋故事。他们的故事,轻轻地拨动着我的心弦。但我读完了后仔细地想了想,其实主角并不是那一对男女,而是

一面满是沧桑和历经世事的铜镜。若不是那面镜子,那一对男女就不会认识;若不是那面镜子,他们就不能倾听对方的心声;若不是那面镜子,两个时间的相思就不可能架起心灵的桥梁。那是一件古物的使命——为自己的主人效命。所以,它,才是这篇故事的主角。(.)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却无人倾听。”这是“哑舍”老板对“哑舍”的解释。这让我愈发觉得这里很神秘,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往事。

书中的主人公他,是这家古物店的老板。他实在是太神秘了。他一年四季总是穿着一件衣服,一件身上有一条赤龙缠绕的衣服。那是一条会动的赤龙……

读完《哑舍》这本书,我的脑海里不时浮现出一个个故事中的人物、场景。时光飞逝,没有人能拦得住它。生死轮回,谁又能真正知道,人生,究竟有多长……在时间的流走中,所有人都忘记了自己的前世,或者根本没有前世。所有人都忘却了自己最重要的人,忘却了自己最痛恨的事。

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小雁鹅》的作者,康拉德·拉轮兹,在写这一本书之前,还写了一本通俗的科学作品,《所罗门王的指环》。

我从来不把《所罗门王的指环》看作是科普读物,在我有限的阅读中,似乎没有哪本科普读物能够像他那样的吸引我。甚至,把它放在“本人所读过的最优秀的文学作品之列”,也没有什么不妥的。这是一本讲述关于“鸟兽虫鱼” 知识的书,更是一本传达着生命的爱和坚强的诗篇。

“为了能够确切描写动物的故事,一个人必须对所有的生命,都怀有一份发自内心的真感情。这点你们完全可以放心,我就是这样的人。”只要你打开这本书,就会知道作者的这番话所言不虚。这位奥地利著名博物学家常常让我想起爱因斯坦:头发雪白、胡子浓密、眼神洞穿世事又有些调皮,关键是,他们都是洞悉大自然秘密的科学家,但是他们又都是艺术女神之子,在文学音乐和童真之间 ,包含什么样的秘密?

对于一些平庸的、没有人情味的科学家而言,动物仅仅是他们的实验品。但是在康拉德·拉轮兹那里,动物本甚至是他的观察对象,但他确当成自己的孩子和朋友。

一只小雁鹅,仿佛刚刚出生的婴儿,稚拙可爱。一举一动都牵动着“母亲”的视线,这位母亲的麻烦和抱怨里其实都包含着一份浓浓的爱意,动物的本能在作者笔下变成了一种可爱的性格。

如果有人给我们讲述动物的语言和性情方面的知识,我担保没有几个不感到厌烦的。但是康拉德·拉轮兹的`刻画细致入微,生动幽默,并包含一着无限的爱心,让我们也爱上了这些动物。

如果可以,请你打开《小雁鹅》,和康拉德·拉轮兹一起享受动物之间的安稳与快乐。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以前人们总认为:师德高不可攀,师德遥不可及。所谓的师德楷模大多是让我们自愧不如和望而生厌的“苦行僧”,更谈不上什么优美和阳光。读过《修优美师德做阳光教师》后,才知道师德可攀,我们的教育实践就是攀登的阶梯;师德可及,它与我们的生活朝夕相伴;师德可为,它给我们创造的灵感、操作的智慧;师德可赏,它给我们心灵的感动、美的享受。

真正的师德更多的表现是植根于普通的、具体的、甚至是有些琐碎的职业生活,能够回答以人为本的显现实生活世界的种种拷问。真正的师德尊重和张扬个性人格,充满创造性。即使同为对学生的爱,在不同的老师那里,却有不同的理解和表现:有对学生生命的尊重和关怀,有对学生过错的宽容和理解,有对学生发展的责任和义务。好老师是形形色色的,他们的“好”以不同形式体现在职业生活的不同领域。

正像前苏联一位著名美学家所说的那样:付出与获得平衡是最高的境界,称之为“优美”,略高于则是“崇高”,付出大大高于获得则成为不折不扣的“悲剧”。因为这其中有许多我们应该尽力避免的无谓和不必要的牺牲,过分弘扬和宣传这样的师德会让老师们对师德望而却步。只有优美的师德才是阳光的、亲切的、有趣而有效的,因而也是充满快乐的。

对我感受最深的一点是:我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师德修养,我要做一个阳光教师,我要以我的快乐去快乐我的学生,我要以我的阳光去阳光我的学生,我要以我的品德去影响学生的品德。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尊严,是一个让人值得深思的词语,放弃小尊严,是为了捍卫大尊严。近日,我在语文书上看到了《嗟来之食》这篇文章,讲述了关于尊严的故事。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齐国有一年发生了大饥荒,富人黔敖在大路两旁摆满了食物,施舍给灾民,可有一个饿得奄奄一息的人,却不吃黔敖的东西,他说:“我不吃嗟来之食”。结果就饿死在大街上。

看完这个故事后,我想,这个齐国人何必那样固执呢,是自己的国人给食物,但这并不是为了羞辱他,而他为了自己的尊严死要面子活受罪,终因饥饿丢了性命。在有些时候,我觉得生命大于尊严,因为只有保住了性命,才能成就大事业呀!你才能活得有尊严!

正像当年的孙膑被庞涓陷害,挖去了膝盖骨,可是孙膑忍辱负重,甚至在猪圈和猪一起吃和睡,庞涓以为孙膑真的疯了,就放松了警惕,孙膑乘机爬回了齐国,重振旗鼓,一举击败了庞涓。

少年韩信为了保住性命忍辱负重,从欺负他的屠夫的胯下钻了过去,最后却成了人人崇拜的大将军,辅佐刘邦打败项羽,建立汉朝立下汗马功劳。

司马迁不惧汉武帝的淫威,在牢里忍受着宫刑的奇耻大辱,写下了《史记》,赢得了后人的尊敬!

这些故事都讲了大丈夫能屈能伸,才能成就大事业,才能真正捍卫自己的尊严。作文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我们班有书籍漂流了,我很期待每次的书籍漂流,因为不知道自己会拿到什么书,每一本书都会带给我一个不同的惊喜。

这次我拿到的是18号同学漂流的书,我喜欢《先左脚 后右脚》,故事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他爷爷的故事,小男孩出生了,年迈的爷爷非常喜欢他,照顾他,喂他吃饭,教他走路,陪他玩耍,和爷爷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搭积木,在搭完最后一块积木后,是他们最开心的时候。渐渐地,小孙子长大了,他爷爷却生病了,爷爷在医院住了好久,才回到了家,孙子发现,回来的爷爷像是换了一个人,变得不认识家里的人了,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孙子很难过,爸爸说爷爷得了病,这种病就是不认识任何人,不会走路,不会吃饭,不会自己照顾自己了。(我妈妈告诉我这种病叫老年痴呆症)小孙子于是学起了爷爷照顾自己的样子,爷爷不会自己吃饭,他就喂爷爷吃饭,爷爷不会走路,他就开始教爷爷走路,模仿着爷爷当初教自己的样子“先左脚,后右脚”,神奇的事情发生了,爷爷竟然在走路和游戏的时候,能发出和原来一样的笑声。小孙子开心极了,他爱自己的爷爷,无论爷爷是生病还是不生病,我想他爷爷应该也爱他的孙子,无论自己是生病还是不生病。

我喜欢这个故事,喜欢爷爷和孙子之间的互相爱护,互相给予。爱是相互的,爱是相互给予。我问妈妈,“妈妈会不会老了之后也会什么都忘记了,什么都不会了?”妈妈说,每个人都会老,也许也会得这样的病,妈妈又问我,“要是妈妈也得了这样的病怎么办呢?”我顿时觉得这个问题好残忍呀。我的妈妈不会老,我的妈妈不会得这样的病。

我希望我们的父母都不会老,都不会得忘记一切的病。

相传在古时候,中国西部的某城市里,有一户家境贫寒、以缝纫为职业的人家,男主人名叫穆司塔发,他与老伴相依为命,膝下只有一个独生子,名叫阿拉丁。

阿拉丁生性贪玩,他游手好闲,从不学好,是个地地道道的小淘气鬼。

老俩口一心一意盼着儿子学缝纫,以便将来能继承父业,并以此谋生度日。因为他们家境不好,没有多余的钱供阿拉丁读书或去学徒,更不可能让他去做生意。

但是,阿拉丁贪玩成性,从不愿意安心呆在铺中缝纫,总是跑出去找本地区那些贫穷、调皮的孩子们游玩鬼混,成天不回家。阿拉丁对此已习以为常,无论劝导、鞭打都不起作用。他既不听父母的话,为继承父业学好缝纫,也不肯学搞经营做买卖的本领,就这样一天天混了下去。他父母认为他的前途实在不堪设想,令人担心。

眼见儿子这种不成材的行为,穆司塔法大失所望,悲愤交集。

在阿拉丁十岁那年,他父亲终因忧郁成疾,一命呜呼了。阿拉丁不但不因为父亲之死而内疚,改变他懒惰放荡的性格,反而认为父亲一死,自己再不会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管教了,因此就更加放荡不羁,越发懒散堕落,继(

他母亲看到自己的儿子不成器,半点希望都没有了,深感前途渺茫,不得已,只好把裁缝铺里的什物全都卖掉了,然后以纺线为业。可怜不幸的母亲,起早贪黑,靠纺线谋生度日,还要养活那不务正业的淘气儿子。就这样一直把他拉扯到十五岁。

这一天,阿拉丁同往常一样,正与本地区一群与他一样不务正业的孩子们在一起无聊地玩耍时,一个远道而来、看上去像一个修道士模样的外地人,来到他们身边,他站在一旁,若有所思地打量着这群孩子。后来他的注意力集中在阿拉丁身上。他仔细地盯着阿拉丁,细心观察、研究阿拉丁。最后他暗自忖道:“哦,他就是我所需要的那个孩子。”

原来,此人是从非洲摩洛哥长途跋涉到这里来的。他是摩尔族人,专搞魔法,精通魔术,并且擅长占星学。他长期以来,孜孜不倦地钻研这类歪门邪道,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终于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魔法师。如今,他不惜离乡背井,不畏艰险地旅行到此地,当然是有其目的的。

魔法师从他们中拉起了一个孩子到一旁,向他打听了阿拉丁的情况后,便走到阿拉丁身旁,拉着他说道:

“我的孩子,你大概是裁缝穆司塔发的儿子吧?”

“不错。不过,我父亲五年前就去世了。”

魔法师听了这个消息,一下子扑向阿拉丁,搂着他的脖子,边吻他,边挥泪,一副悲痛怜惜的样子。

阿拉丁被这个陌生人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他诧异地问道:

“老爷,你哭什么呀?”

“我的孩子,”魔法师用颤抖的声音说,“你可能不知道,我是你的伯父,你父亲是我同母异父的兄弟啊。我在外长期流浪,如今从老远的外地归来,带着喜悦的心情,怀着满腔期望,想和你父亲聚首见面,借此消除多年以来郁结在心中的思念之情,可不曾想到,今天听到的却是他逝世的噩耗,这怎能不使我伤心落泪呢?话又说回来,我能在这群儿童中,一眼就认出你是我的侄子,说明你具备着你父亲也就是我们家庭的血缘。尽管我跟你父亲分别时,他还没有结婚。我长期在外流浪,一直盼着能见他一面。可是,我们兄弟俩远隔千山万水,这种宿愿一直难以实现。没想到你父亲如今先我而去,这怎不使我大失所望,悲痛欲绝啊!”

他说着又一把将阿拉丁搂在怀里,显得格外亲热,继续说:“好在你父亲为我们家族留下了你。亲爱的侄子啊!我已是半截入土的人了,因此,我们家族只能靠你往下传了。”

魔法师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掏出钱袋,拿出十枚金币递给阿拉丁,问道:“亲爱的侄子,你和母亲现在住在什么地方?”

阿拉丁把自己家的住处指给魔法师看。

魔法师嘱咐说:“亲爱的侄子,你快些回去,把这些钱交给你母亲,并替我向她问好,告诉她,你见到了我以及我明天要上你家拜望她。”

阿拉丁与魔法师分手后,打破惯例,第一次在未到吃饭的时间就回家了,还未到家门口,他就激动地大声嚷嚷:“娘,我给你报喜讯来了。我今天见到了我那个多年在外流浪的伯父了。他还嘱咐我问候你,并说改日前来拜访你。”

“儿啊!我看你大概又养成了说谎骗人的坏毛病了吧,不然怎么会钻出一个伯父来呢?”

“娘,你这是怎么说的!刚才在街上,我的确遇见了一位年纪与父亲差不多的老人,他从人群中认出了我,并说自己是我父亲的哥哥。真的,他不仅拥抱我,吻我,而且还流着泪打发我来问候你呢。”

“儿啊!据我说知,你原来是一个伯父的,不过他早已去世了。怎么会又钻出一个伯父来?”

阿拉丁听了母亲的话,将信将疑,茫然不知所以。

魔法师跟阿拉丁分手后,好不容易熬过了一夜。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急忙地外出寻找阿拉丁。只要见不到这个孩子,他心里就惴惴不安。他东张西望,见他又同那些淘气的孩子们在一起,便赶忙上前,把他拉到身边,亲切地拥抱他,然后递给他两枚金币,说道:

“你快回家去告诉你母亲,说我要去你家吃晚饭,不过在这之前,你要带我去看一看上你家去的那条路线。”

“行,跟我来吧。”阿拉丁欣然应诺,随即带着魔法师朝回家的路上走,边走边指给他看,一直到了家门前,二人才分手告别。

阿拉丁一口气跑回家中,把两枚金币递给母亲,兴奋地说:“娘,今天伯父要上我家来吃晚饭,这是他给你做饭菜的钱。”

阿拉丁的母亲很高兴,到市上买了各种食物,并向邻居借来杯盘碗盏,然后精心地开始烹调工作。待饭菜都做好了,她对阿拉丁吩咐道:“就怕你伯父不知道咱家的住处,你不如出去等他,见到他后,把他带来。”

“好吧!我这就去。”

阿拉丁听了母亲的话,正要出去接客的时候,突然听见敲门声。他赶忙出去开门一看,见魔法师和另一个携带酒和糕点水果的仆人站在门口。阿拉丁喜形于色地迎接他们。

魔法师带着仆人进到屋里,让仆人放下礼物,把他打发走了,才与阿拉丁的母亲相对而泣地寒喧一番,然后他突然问道:“我兄弟生前经常在哪儿起坐?”

阿拉丁的母亲指了指摆在一边的一条长椅子,魔法师随即走过去,伏在地上,边吻地板边喃喃祈祷,他泣不成声地说道:“我的好兄弟啊!和你生离死别,连最后见一面的愿望都不能实现,难道这是我命运太坏的缘故吗?”他埋怨着抽噎着哭个不止,此情此景,就是铁石心肠的人都会感动得流泪。

阿拉丁的母亲被他所表现的那种有声有色的情感所迷惑,心里真有些相信此人可能真是阿拉丁的伯父。于是她走上前去,把魔法师从地上扶了起来,安慰道:“人死如灯灭,你即使哭断了气,也无法让穆司塔发起死回生,不用这样伤心了。”

她一边好言安慰魔法师,一边请他坐下,并殷勤招待他。

魔法师坐在席前,渐渐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待恢复了常态后,他便同阿拉丁的母亲攀谈起来,说道:“弟媳啊!关于我的情况你大概一点也不知道,这也难怪,因为我与穆司塔发分手已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就离开了这座城市,从此开始过着流浪生活。我经过印度、信德,来到响誉世界的文明古国埃及,并在那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我离开那里,继续旅行到遥远的非洲西部,在摩洛哥内定居下来,一住就是三十年。由于我与穆司塔发彼此音讯不通,可能他以为我早已不在人世了。

有一天,我独自坐在家里,突然感到无比的孤单和寂寞,一时间想起了家乡,想起了我的骨肉兄弟,也不知他现在究竟怎样了。随着这些联想,我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要回到家乡与亲人骨肉团聚的愿望。我顾影自怜,想到自己远离家乡和亲人,孤身流落在异乡,禁不住失声痛哭。后来,经过一番琢磨,我决心不管有什么样的艰难险阻,我都要回家乡一趟,并期待着同我兄弟重新见面。于是我对自己说:‘你再不能离乡背井像个游牧的阿拉伯人一样过流浪生活了。应趁有生之年立刻起程回老家去,跟(

魔法师说完,便把视线移到阿拉丁身上。

他通过观察,发现自己的这番话已深深打动了阿拉丁的母亲。魔法师给她这些慰藉,旨在借此阻止她再提丈夫生前的事情,以便顺利地实施他的欺骗计划。于是他问阿拉丁:“我的孩子,你现在以什么为职业?能凭自己的能力和本事养活你自己和母亲吗?”

阿拉丁无言可答,一时羞得低下了头。

这时候,他母亲迫不及待地说道:“事实可不是你想像的这样。向天发誓,他呀,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整天游手好闲,消磨时间,跟那些顽皮无赖的孩子混在一起,使他父亲悲愤成疾,忧郁死去。现在我自己的境遇也非常悲惨,终日劳苦,从事纺线,一双手白天黑夜不离开纺纱杆,靠这,每天赚几个面包,母子二人得以糊口。阿拉丁每天除了吃饭时间,从来不归家见我的面。说真的,我正打算把门锁起来,不让他进家,由他自己去找出路,养活他自己。因为我已经老了,精力衰退,从事这样的劳动越来越困难了。照此继续下去也不容易了。”

魔法师听了阿拉丁母亲出自内心的话,装出一副同情的神情,对阿拉丁说:“我的孩子,你向来行为不端,对于像你这样一个出生于诚实正直人家的年轻人来说,不应让你母亲这样年老体衰的人来养活你,你已不小了,难道不感到羞愧和可耻吗?我的孩子,你看看周围的一切吧,人们都是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来养家糊口、谋生度日的。你已长大了,完全可以通过学习来掌握一门技艺,我保证大力支持你。等你出师时,我的孩子,你便可自立谋生了。如果你不太喜欢你父亲的缝纫手艺,就可以选择你认为理想的手艺去学,你看怎么样?我的孩子,告诉我吧,做伯父的当全力帮助你。”

魔法师花心思讲了一通之后,见阿拉丁还是无动于衷,默不作声,觉得这个孩子生性懒惰,只想过浪荡生活,可以说是不可救药,但为达目的,他还是耐着性子对他说:“孩子,你明白我所说的那些话的意思了吗?如果你不喜欢学手艺,那么我可以替你开个铺子,为你准备好各种昂贵、豪华的货物,让你去经营生意,掌握交易场中贱买贵卖的赚钱本领,将来成为闻名全城的名商大贾。”

阿拉丁被可以成为名商大贾这句话说动了。因为他知道名商大贾有身份,有地位,吃得好,穿得好。他抬头望着魔法师抿着嘴笑一笑,然后低着头露出满意的神情。

魔法师细心观察着,见阿拉丁脸上露出的笑容,便知他已被做生意打动了,于是趁势引诱他说:“我的孩子,看来你愿意做生意,这证明你并不是无用的人,而是能成大事的,只是苦于没有机会。如今我替你开设一铺子,让你在不久的将来,成为商界中有名誉有地位的人物。明天,我就带你上市场,先给你买一套合身的专门为富商巨贾所制的衣服,把你打扮起来,然后再着手准备开设铺子的事,以此实现我的诺言。”

开始,阿拉丁的母亲对这个自称为丈夫的哥哥的摩洛哥人还抱着怀疑,听他答应为自己的儿子出本钱办货物、开铺子,心中的疑惑随即消失了。她已完全相信此人确是自己丈夫的亲哥哥,不然,一个非亲非故的外地人,是绝不会为自己的儿子做这种好事的。于是她开导儿子回头来走正路,改变懒惰、贪玩的坏毛病,立志做一个规规矩矩、自食其力的人,尤其要以能干的伯父为榜样,把他当亲生父亲来看待,好好听他的话,并教导他要把以往跟那些游手好闲的顽皮孩子在一起所消磨掉的时光弥补过来。

阿拉丁的母亲这样教训了儿子,然后起摆餐桌,端出饭菜,请魔法师坐首席,母子二人陪他一起吃晚饭。

魔法师边吃喝,边跟阿拉丁谈关于做生意的事。他的谈话使阿拉丁听得出神,兴奋得脸上发光,毫无睡意。

魔法师见自己的一番口舌有了结果,便放心地津津有味地大嚼起来,他开怀畅饮,喝得醉眼朦胧,直到夜深才起身告辞。临行,他再一次嘱咐说:“明天早晨我来,带阿拉丁去买商人们穿用的衣服,按计划行事。”

次日清晨,魔法师如约来到阿拉丁家,他没有进屋,一直站在门口等待阿拉丁收拾完毕后,便领着他一块儿来到市场中。在一家服装商店里,他指着那些衣服对阿拉丁说:“我的孩子,你喜欢什么样式的,自己挑选吧。”

阿拉丁听了伯父的话,满心欢喜地挑了一套漂亮的衣服。

魔法师为他付了钱,然后带阿拉丁上澡堂去洗澡。阿拉丁穿上新衣服,激动地一再对伯父表示感谢。

离开澡堂,魔法师又带阿拉丁去逛集市。他俩兴致勃勃的在市场上转悠。魔法师带着他,一边观看那些热闹的交易场境,一边对他说:“我的孩子,你今后要跟这些人结识往来,通过观察,向他们学习买卖的本领,从而丰富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掌握经营的技巧。要知道,目前他们所进行的,将可能就是你自己的职业。”

逛过集市,魔法师带阿拉丁去逛城中的名胜古迹,并对他说:“通过参观这些神奇的建筑,你可以不断增长自己的见识,丰富自己的阅历,使自己尽快变得成熟起来。”

魔法师带阿拉丁去娱乐场所尽情玩乐的目的,是想借此打开他的眼界,以使他坚定想成为见多识广的富商的决心,这样他便会听话,而不至于随时变卦。

最后,魔法师带阿拉丁来到他住处——一所专为外地商人开设的大旅馆,并邀约各行各业的生意人和他见面,大伙在一起吃晚饭,他当着众人的面宣称阿拉丁是他的侄子。

天快黑的时候,客商们吃饱喝足,尽欢而散。魔法师这才把阿拉丁送回家。

阿拉丁的母亲见儿子身穿漂亮服装,完全变了一副模样,简直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激动得热泪盈眶。她千恩万谢地对魔法师:“好兄弟,你像亲生父亲一样对这个孩子关怀备至,我的感激心情是千言万语也说不完的,你对我们母子俩的恩情,我终身难忘。”

“弟媳啊!这不过是我的一点心意罢了,不值得一提,因为这个孩子等于我的亲生儿子。替兄弟抚养、教育他的孩子,对我来说,是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弟媳不必为此过意不去。”

“求上天保佑,哥哥长命百岁!从今以后,阿拉丁这个孩子将在你的庇护下过好日子了。我想他一定会听你的话。”

“弟媳啊!阿拉丁出身于善良家庭,本性是好的,只要我们好好引导他,在上天保佑下,我相信他能步他父亲的后尘,立志规规矩矩做人,以慰他父亲在天之灵。弟媳盼子成龙的心也就有寄托了。明天恰巧是礼拜五休息日,商界停业,因此,我打算带阿拉丁去城外逛公园。因为在那里,他可以同那些富商名流见面,借此增长他的见识,为将来在生意场上立足打好基础,这对他来说是有好处的。”魔法师嘱咐毕,便告辞回旅馆安歇去了。

阿拉丁在一天之内穿上了新衣服,又进澡堂,吃馆子,游集市、名胜,并跟许多商人见面,他的高兴快乐心情是难以形容的。又想到明天一早伯父带他出城去游玩,更是兴奋得整夜没合眼。

第二天清晨,阿拉丁一听敲门声,知道伯父已来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开门迎接。

魔法师一见阿拉丁,便紧紧地拥抱他,亲切地拉着他的手说道:“侄子啊!今天我要带你去一个奇妙的地方,你可以大开眼界了。”他还说些好听的话,逗得阿拉丁兴奋不已。就这样两人说说笑笑离开了家,向城外走去。魔法师为使阿拉丁格外快乐,带着他到处参观游览,喋喋不休地为他介绍各种名胜古迹,并带他在景致优美的公园漫步。

阿拉丁一直陶醉在大自然的美丽景色之中,他一面饶有兴趣地观赏,一面与魔法师一起谈笑,直到魔法师提醒他该休息一下,吃点东西时,他才感到的确有些饿了。魔法师解开腰带,打开盛食物的袋子,阿拉丁立即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魔法师也陪着他吃。他俩一面吃一面休息,一直沉浸在愉快和满足之中。

魔法师看阿拉丁吃喝、休息得差不多了后,便开口说:“侄子,现在已休息得差不多了,根据安排,我们应继续向前走,直到最终目的地。”

阿拉丁听了伯父之言,站了起来,随魔法师继续向前。他们不停地走着,穿过了一座又一座花园,越走越远,也不知走了多少时间,来到一座巍峨的高山脚下。

阿拉丁这个孩子,年纪不算太小,却从来没有离开过城市,到目前为止,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走那么多路,因此他感到有些吃力了,于是向魔法师诉苦,道:“伯父,我们这是要上哪儿去呀?咱们出来快一天了,现在来到这个荒芜寂寞的地方,如果要走的路程还远,我可有些吃不消了,并且看样子前面也没有其它可以游览的了。倒不如趁早离开这里,回家去吧。”

“不,我的孩子,还不能回去。我们并没走错路,现在半途而废就太可惜了。因为咱们今天要做的事,并不是以逛花园为目的,而是一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绝非任何帝王的事业可以与它相比的,你所见所闻的事物与它比较,简直微不足道。所以希望你能鼓起勇气,跟我继续走下去,用你的行动来证明你已经长大了。”魔法师一边耐心地给他讲道理,一边拿话安慰他,并讲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给他听,借此消除他因走路而产生的疲劳。魔法师利用这种骗术,带着阿拉丁一直往前走到目的地。

这便是这个西非魔法师不辞远道跋涉,从日落处的西方,奔到日出处的中国,几乎跋涉了半个地球的最终目的。

魔法师带着阿拉丁来到目的地,心里非常高兴,因为眼看他的计划就快实现了。为了不至于再出差错,他继续安慰着阿拉丁:“好了,侄子,我们已达到目的地了。现在你暂且坐下休息一下,待会儿,将有妙不可言的事情发生。这种奇妙景象,只有你我二人有幸看到。不过还需烦你稍微休息一下后,去替我捡些碎木屑、干树支,堆放在一起,让我将其点燃后,你便明白其中的奥妙,并完成我们此行的目的。”

阿拉丁听了魔法师的吩咐,渴望看到伯父所要做的事情,也就感觉自己不那么疲劳了。他稍微休息了一会儿,便站起身来,按魔法师的吩咐,开始四处寻找碎木片和干树枝,直到听到伯父叫他时,才带着木片、树枝来到魔法师面前。

魔法师一边把树枝点燃,一边从胸前的衣袋中掏出一个别致的小匣子,从里取出些乳香,撒在火焰中,对着冒出来的青烟低声吟起咒语来。他念些什么,阿拉丁一句也听不懂。就在这时,浓烟笼罩下的大地突然震动起来,随着霹雳一声巨响,地面一下子裂开了。

阿拉丁眼看这种恐怖景象,大吃一惊,准备拔脚逃避灾难。

魔法师看见他的举动,怒不可遏。如果让这个孩子走掉,他的全盘计划将功败垂成,因为他一心想要盗窃的地下秘密宝藏,除了阿拉丁外无人能够开启。所以他一发觉阿拉丁要逃跑,便举起手来,狠狠地一巴掌打在他的头上,打得他晕头转向,痛得昏倒在地。

当阿拉丁慢慢苏醒过来,朦胧中见魔法师站在他身边时,便因疼痛和委屈忍不住伤心哭泣起来,道:“伯父,我到底犯了什么过失,才受到这样的处罚呀?”

“我的孩子,我是一心一意要培养你成才的,你怎么这样不争气,为什么还要违背我的意志呢?”魔法师装出一副慈祥怜爱的样子,安慰阿拉丁,“我是你伯父,也可以说是你的生身父亲,对于父亲吩咐的事,你应该照办才是。这样做,对你会有好处,你完全用不着担心和恐惧。”

这时候,从那裂开的地方逐渐显露出一块长方形的云石,中间系着一个铜环。魔法师面对云石,取泥沙占卜一番,然后转向阿拉丁,说道:“我的孩子,我要你做的事非常简单,如果你做到,那么你将会一下子变成比帝王还富裕的人物。而你却企图跑掉,对于你这种愚蠢的举动,我不得已才动手打你呀。告诉你吧,这个云石板下,埋藏着一个宝库,里面的宝物是用你的名义贮存起来的,是否取出宝物,必须由你来决定。刚才我就是为开启这个宝库而祈祷的。我的孩子,现在你听好,你现在下去,握着石板当中的那个铜环,再把石板揭起来,因为这件事非由你做不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完成它。石板揭开后,你要走进去。进去之前,我得把必须注意的事告诉你,你必须照我说的去做,切不可疏忽大意,更不能违背我而自行其事。你要知道,我的孩子,这个专门为你而准备的宝库中,宝藏之丰富,就是帝王们所聚敛的财富都比不上。你想都无法想像。当然,这里的宝物也有我一份。”

阿拉丁听了魔法师的这番话,顿时把疲劳、疼痛都忘了。他虽然头昏眼花,呆呆地望着魔法师,但同时也为命运将很快使他成为富人而感到非常高兴。于是真诚地对魔法师说:

“伯父,既然是这样,那你就尽管吩咐吧,我会按你的话去做的。”

“侄子,在我的心中,你比我亲生的儿子还亲呢。因为现在我除你之外,再没有其他的亲人了。也就是说,你同样也是我的继承人啊。”他这样说着,痛吻了阿拉丁一回,接着说道:“我这么劳累奔波,到底为谁?你现在应当很清楚,我做的这一切完全是为你呀。请相信马上成为最富有、最伟大的人物的。好了,现在你快过去,去握着铜环,把石板揭起来

吧。”

“伯父,那石板实在太重,我一个人怕是弄不动它。这样吧,让我们一起动手来揭开它。”

“不行,我的侄子,这样做反而会弄巧成拙。我刚才不是告诉过你吗,这个宝藏除你之外,别人是不能去碰它的。你别担心,只要握着铜环一揭,石板就会自动开启的。但你揭的时候,要不停地叫着自己和你父母的姓名。试试看,石板很容易被揭开,你勿需用多大的力气。”

阿拉丁按照伯父的指令,紧一紧腰带,走到石板前,伸手握着铜环,然后边喊他自己和父母的名字,边揭石板。出乎意料,竟不费劲一下子揭开了。他一看,原来石板所盖的是一个地道口,有十二级台阶通向地下。

这时候,魔法师赶忙提醒阿拉丁,说道:“孩子,你要集中注意力,不折不扣地照我的吩咐去做。现在你跨进洞口,小心谨慎地沿台阶走下去。到了底层,那里有很多间房子,每间房子摆着四个黄金或白银坛子,坛中虽然装着无价珠宝,但你千万不可碰它,别让自己碰着任何东西。你只管向前走,不要停下来,否则会立即变成一块黑石头。在你到达第四间房子时,会发现屋中有一道紧闭的房门。你要像揭石板时那样,喊着你自己和父母的名字去开启它,然后你可以进入一座花园中,像先前一样,你别管那些果树上结的放着奇光异彩的各种果实,只管沿当中的通道走下去。大约五十步远的地方,有一间富丽堂皇的大厅。大厅的天花板上挂着一盏油灯,厅中还有一架三十级梯阶梯子。你沿梯子上去,取下油灯,倒掉灯中的油,然后把它装在胸前的袋里带回来。那盏灯一旦掌握在你手中,整个宝藏中的宝物便全归你所有了。”魔法师嘱咐毕,从手上脱下一个戒指,替阿拉丁戴在食指上,接着说道:“我的孩子,告诉你吧,这个戒指保护你不受任何危害和恐怖的威胁,所以你不用顾虑,但

是你要牢牢记住我所嘱咐你的一切。好了,你鼓足勇气,快下去吧。如今你已长大成人,不要再像小孩子那样怕这怕那。当你胜利归来,我的孩子,你将赢得巨大的财富,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物。”

阿拉丁按照魔法师的吩咐,进入地洞,快步走下台阶,进入地道后,他小心翼翼地通过摆着金银坛子的那四间房子,来到花园,然后沿着通道向前,一直进入那间富丽堂皇的大厅,爬上梯子,取下吊在天花板上的那盏油灯,吹灭它,倒掉灯中的油,把它装进胸前的衣袋里,然后走下梯子,退出大厅,回到花园中。

此时,阿拉丁的心情放松了许多,不再像进来时那样紧张胆寒了。他从容不迫地漫步园中,欣赏园中的美妙景物。当他看到树枝上结满诱人的灿烂的宝石果子时,真有些心动。只见那些宝石果子个个发出灿烂耀眼的光芒,每颗宝石果子的体积都很大,就是帝王们所拥有的宝石也无法与之相比。

但阿拉丁毕竟还是个孩子,涉世不深,缺乏经验,对这些珍贵的珠宝玉石除了感到新鲜、稀奇外,并不知道其价值。在他看来,这些珠宝玉石不过是玻璃一类的制品罢了。甚至为这些果子不能食用而感到遗憾,但还是准备把这些东西当成稀有的物品,尽量收集一些带走。他暗自说:“我要摘些玻璃果实,带回家去玩。”

他摘了许多各类果实,除装满每个衣袋外,还解围巾来包,然后缠在腰间。他只把这些东西当作装饰品来看待,根本没有别的打算。

阿拉丁怕自己迟迟不归,受到他那魔法师伯父的责备,便不敢再逗留。于是他匆匆离开花园,沿着进来的路线,一口气跑到地道口。当他走上台阶,到达最上一级时,发现这一级台阶比其余的都高,由于身上带的珠宝果实太多,只身一人无法攀沿,于是他伸出手来,对魔法师说道:

“伯父,拉我一把,我无法跨上。”

“我的孩子,你先把油灯递给我,这样可以减轻你的负担,我看你身上负荷挺沉的,似乎拿了不少东西。”

“不,伯父!我拿的东西并不重,只是这个台阶太高了。你伸出手来,帮我一下,把我拉出去,我再给你油灯好了。”

魔法师一听这话,顿时心急火燎,面露凶光。

原来他不远万里,不辞辛劳从摩洛哥来到中国,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占有这个油灯,他帮助阿拉丁,并带他到此,也是为实现这个目的。阿拉丁并不知道这一切,他之所以没有马上把神灯给魔法师,完全是因为神灯揣在最下面,取出来不方便。实际上他打定主意,一出洞口就把神灯交给魔法师,并没有要将神灯占为己有的想法。可是魔法师却错误地以为阿拉丁察觉了自己的企图,不愿将神灯交给他。当他再三向阿拉丁索取神灯而无结果时,便怒不可遏地咒骂吵嚷起来。

此时,魔法师已被焦急和愤怒弄得失去了理智,以为神灯将要被他人占有,于是他心一横,索性念起咒语,把乳香往空中一撒,恶狠狠地施出报复手段。由于咒语的魔力,他身边的那块石板就动摇起来,慢慢滑到地道口上,恢复了原来的模样,成为地道的盖子。

阿拉丁就这样被埋在宝库的地道中。

原来这魔法师是一个土生土长在非洲西部的摩尔人,从小就醉心于巫术,经过四十年潜心钻研,认真实践,他广纳了巫术界各种流派的口授心传,终于成为巫术界的能手,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有一天,魔法师凭魔力的感应,从魔籍中知道中国有一座叫卡拉斯的山脚下,有一个巨大的宝藏,财富异常丰富,而宝物中最有价值、最奇妙的,就是那一盏表面普通的神灯。因为谁拥有了那盏灯,便可成为不可战胜的万能者,无论地位、财富、权力各方面都将天下第一。就是人世间威望最高、权力最大、财富最多的帝王,其威力跟神灯的魔力比较,也只不

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

魔法师根据他的巫术知识,深知那个宝藏只能由出生在当地某贫民家,名叫阿拉丁的孩子开启。于是,他仔细研究开启宝藏的步骤,希望能按自己的意愿顺利进行,不出任何问题地达到目的。一切都准备妥当后,他收拾行装,动身作中国之行。他马不停蹄地连续跋涉,终于来到中国,找到阿拉丁,对他施行骗术。

魔法师按照计划做了一切,以为能够获得神灯,成为神灯的主人,可是他万万没有料到,他经过长时间的精心策划和准备,艰难的奔走和跋涉后,在眼看就要成功的最后关头,受到了挫折,到头来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在绝望、愤怒之下,他决心置阿拉丁于死地。于是他施展魔法,把阿拉丁埋在地道里,让他慢慢死去,他认为采取这个措施,阿拉丁就出不了地道,神灯也就不可能被带出宝库,这样,他将来还有机会来实现其目的。

魔法师像做了一场白日梦,垂头丧气地离开中国,返回非洲老家去了。

阿拉丁被埋在地道里,大声呼唤魔法师,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求他伸手拉他一把,让他离开地道,回到地面上,但是不管他怎么嘶声力竭地呼喊、哀求,都始终得不到回答。这时候,阿拉丁才逐渐醒悟了,慢慢意识到此人不是自己的伯父,而是一个怀有罪恶目的、惯于撒谎骗人的妖道。

当感到没有摆脱危机的办法,没有活命的希望时,他苦恼极了,忍不住伤心哭泣起来。没办法,只得又沿台阶走去,指望老天爷给他一条出路,减轻自己的痛苦。由于魔法师用魔法将宝库中的各道门路全都封起来了,他只得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摸索着。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当然最终毫无结果。他知道生路已经断绝,在恐惧和悲哀中,除了嚎啕大哭外,没有别的办法。

最后,他一屁股坐在地上等待死神降临。

但是,天无绝人之路。在阿拉丁还未遇险被困的时候,老天爷已为他安排好一条绝处逢生之路。

阿拉丁在黑暗中也不知哭了多久,在活又活不成,死又死不了的情况下,不由自主地搓着自己的手。在搓手的过程中,他无意间擦着了戴在手指上的戒指,瞬间,一个威风凛凛的巨神出现在他面前,并用洪亮的声音向他说道:

“禀告主人,奴婢奉命前来听候吩咐,你需要我做什么?”

原来,在阿拉丁准备进入宝库时,魔法师曾给了他一枚戒指作为护身符,并对他说:“无论你遇到什么危险,这个戒指都能保你平安,能给你胆量和勇气。”这一切原来是老天爷在冥冥中借魔法师的手来保护阿拉丁的生命,以使他摆脱危险的巧妙安排。

阿拉丁听到说话声,仔细打量,才看清他面前站着一个魁梧的巨神,形貌酷似传说中所罗门大帝时代的妖魔。面对这可怕的巨神,他吓得魂不守舍,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巨神见此情境赶忙又对他说:“不用怕,你需要什么?只管告诉我。如今我是你的仆人了。可能你还不清楚,戴在你手指上的这个戒指,是我的主人。现在你既然拥有它,实际上你就是我的主人了,我就该听你的命令。”

阿拉丁听了巨神的解释,知道没有危险后,神色才逐渐恢复,心情也慢慢平静下来,同时想起魔法师给他戴戒指时嘱咐的话,便心里有数,马上勇气十足,高兴地说:

“戒指的仆人啊!我要你把我带到地面上去。”

阿拉丁刚说完这句话,大地突然裂开,他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自己便已经在地面上了。

由于他呆在暗无天日的地道中已整整三天,一下子不适应夺目的阳光,不能睁眼看东西,只好试着把眼皮慢慢微睁,直到眼球对强烈的光线有所适应了,才张开眼看周围的情况。

此时他的心情格外舒畅,同时又觉得惊奇诧异。他与魔法师开启的地下宝库的门道已经无影无踪,而且周围的地面平坦,完全没有任何变化,所有的痕迹都不存在了。眼前的情景,使他茫然不知身处何处。后来经过一番思索、观察,他终于明白:原来此地就是当初魔法师焚香、念咒语的那个地方,于是恍然大悟,确信自己还没离开原来的老地方。

他朝远处张望一阵,并能隐约辩论出那些景象和走过的道路。当初他已觉得自己已无生路,但转眼间,即重新回到大地上,因此,他对老天爷给予的这一切感激不尽。阿拉丁带着劫后余生的幸福心情离开那里,一个人在回城的途中跋涉。沿途的情景,依然跟来时一样,并不陌生。他一口气回到城中,径直向家奔去。由于死里逃生而欢喜过度,也由于受到的惊吓、磨难太多和饥渴的时间太长,当他来到母亲跟前时,终于支持不住,昏倒在地,不省人事。

阿拉丁的母亲从儿子离家的那天起,便惴惴不安。

由于孩子几天不归,她感到有些可怕,终日里长吁短叹,悲哀哭泣,在以泪洗面的日子中痛苦地煎熬。当看见阿拉丁归来时,她喜出望外,乐不可支,却想不到儿子突然昏倒。她颇为惊慌,赶忙起身急救,拿水洒在他脸上,向邻居找香料熏他,这才使他恢复了知觉。

阿拉丁慢慢苏醒过来后,顿觉腹中空空,于是他有气无力地对他母亲说:

“娘,我感觉非常饿,我整整三天没吃没喝了。”

他母亲赶忙端来食物,说道:“儿啊!你现在什么也别想,快吃些东西,好好休息。至于发生了什么,以后再对我说吧。”

阿拉丁听了母亲的话,支撑着坐起来吃喝。当身心从极度疲倦中恢复过来后,才对母亲说道:“娘啊,我有满腹痛苦、冤屈要向你诉说。那个口口声声自称是我伯父的人,没想到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大恶魔,为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他用最卑鄙毒辣的手段,想致我于死地。如果不是老天保佑,咱母子怕是这辈子再见不着面了。”

接着阿拉丁一口气将他如何跟魔法师来到郊外,如何开启宝库洞口,获得神灯,又如何被害,以及最终逃出苦难的整个过程,细细地讲给母亲听了,最后他愤怒地说道:“原来我所依靠差完全信任的这个所谓的伯父,竟是一个笑里藏刀、十恶不赦的大魔鬼,但愿老天会无情地惩罚他。”

阿拉丁的母亲听了儿子的叙述,得知魔法师危害他的始末,气愤地说道:“孩子,正如你所说的,让老天无情地惩罚这个专搞异端邪说、利用巫术来害人的恶魔。幸亏老天保佑,你才没被他害死。这个坏蛋,当初我还真把他当作你的伯父了。”

由于阿拉丁在地道中几乎三天三夜没睡觉,因此他困倦得要命,唯一的愿望是能尽快休息。

母亲理解儿子的心情,便让他躺下好好睡一觉。

阿拉丁因疲劳过度以,睡得很香甜,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才醒过来。他一睁眼便向母亲要东西吃。他母亲有些为难地说:“儿啊!现在家里没有什么现存的食物。这样吧,你先耐心等一会,待我把纺好的棉纱拿到市上卖掉后,再给你买些吃的。”

“娘,你纺的纱还是留下来,暂时别卖它。把我带回的那盏灯拿给我,让我拿去卖掉。我相信油灯总比纱值钱些。”

阿拉丁的母亲同意儿子的意见,把灯拿在手里,见灯有些脏,便对阿拉丁说:“儿啊!灯拿来了,可是很脏,我先洗擦一下,弄干净些,这样会多卖几个钱。”

于是她抓了一把沙土,刚擦了一下,一个巨神便出现在她面前。那巨神的形貌非常可怕,又高又大,简直是面目狰狞的凶神恶煞。他粗声粗气地对阿拉丁的母亲说:

“我应命来了,你要我做什么?只管说吧。我是这盏灯的仆人,也是你的仆人,会不折不扣地按照你的命令行事的。”

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可怕形象,把阿拉丁的母亲吓得魂不附体,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当场就晕了过去。

阿拉丁一见他母亲这种情形,赶忙跑过来,把灯拿在自己手里,从容地和灯神交谈。因为他已经历过类似的情况。他在洞中所遇到的情形,与现在几乎是一样的,所以他一点也不畏惧,轻松自如地对眼前的巨神说:

“灯神啊!你就给我弄些可口的食物吧。”

灯神听了阿拉丁的吩咐,转眼就不见了。

一会儿,灯神端来一席丰盛的饭菜,摆在一个精致名贵的银托盘中,总共十二种美味可口的菜肴。灯神摆好饭菜就匆匆隐去。

阿拉丁急忙抢救母亲,一边拿水洒在她脸上,一边用香熏她的鼻子,待她慢慢苏醒过来,他说道:“娘,老天爷可怜咱们,给我们送来了美味佳肴,你起来,咱们俩一起享用吧。”

阿拉丁的母亲看到那么讲究的银托盘、金杯碟和热气腾腾的丰富菜肴,十分惊奇、诧异,问道:“儿啊!这是怎么回事?谁如此慷慨,为我们送来这样丰富的食物?真不知该如何感谢他呀。”

“娘,先别管这些,咱母子都快饿死了,快来一块儿吃吧。”他把母亲扶到席前,陪她一起吃喝。

由于长期挨饿,如今得到这样好的饭菜,母子俩食欲格外旺盛,饭量也比平时增加了许多。一方面是饥饿过度的缘故,另一方面是这样的珍馐美味,以及如此精美的器皿,他母子生平从没见过,更不用说吃过了。

阿拉丁母子吃饱喝足,但无论如何也吃不完。

他们剩下一些饭菜,留作晚饭,估计还够第二天食用。母子两人洗了手,坐下来,母亲这才想起刚才发生的事。她看了儿子一眼,说道:“儿啊!现在你告诉我刚才发生的一切吧。那个自称仆人的巨神是如何对待你的?感谢老天爷!他为咱们提供美好充足的饮食,往后我们的生活就有着落了,我们也不会为此事再发愁了。”

阿拉丁回答了母亲的问话,把她见灯神惊恐过度而昏倒时,他跟灯神打交道的经过,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

她听了,感到十分诧异,说道:“鬼神出现在人类面前的事,我只是听说过,但从没有亲身体验过,现在我相信这是事实了。儿啊!这个巨神是不是把你从地下宝藏中救出来的那个?”

“不,娘,你所见的这个巨神不是出现在山洞中的那个,他是神灯的仆从。”

“儿啊!你是凭什么这样肯定的?”

“因为他们虽然都是巨神,但形貌却不一样。那个是戒指的仆从,而你所看到的这个,是你拿在手中的那盏灯的仆从。”

“哦,我明白了,那个在我跟前一现身就不见了的,把我吓得半死的该诅咒的家伙,的确和这一盏灯有关系。”

“不错,他属于神灯。”

“儿啊!看在我养育你的情份上,听我一次话,把这盏灯和这个戒指扔掉吧。因为把这样的东西留在身边,往后会给咱们招引灾祸的。我不愿看到类似的事情再发生。况且跟妖魔鬼怪交往,是犯禁的行为。”

“娘,按理我应照你所说的去做,但我却不能舍弃神灯和戒指。理由很简单,当我们最需要什么的时候,仆从为咱们所做的一切,你老人家已亲眼看到并亲自体会到。再说那个魔法师,他派我进宝库去,并不是为了获得黄金白银和其它任何价值连城的宝物。他一再嘱咐我,他所要获取的只有这盏神灯。这是他经过深思熟虑,仔细研究过的,他懂得其中的奥妙也深知这盏灯的价值,只不过还未证实它的作用罢了。他之所以忍受种种艰难困苦,不辞辛劳,长途跋涉,远离家乡,来到这里,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取这盏神灯。因此,当他没有达到目的而感到绝望时,便恼羞成怒地把我给埋在地道中,想致我于死地。这一切充分说明,这盏灯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由于它得之不易,因此无论如何必须留下它,并且要好生保护它,丝毫不能泄露它的秘密。咱们今后是要靠它过生活的,它会给我们带来富裕。至于说到这个戒指,它的作用也非常大,我要随时戴在手指上。你清楚,没有这个戒指,我不会活着回到你的身边,可能早已死在地下宝库的地道中了。如果我把这个戒指脱下来,万一时运不

好,突然发生什么意外,或者一理灾难临头,而戒指又不在身边,那我就劫数难逃了。不过我非常理解你的顾虑,为尊重你的意见,我会把灯收藏起来。从今以后,绝不让类似的事情再在你眼前发生,以免你受惊。”

阿拉丁的母亲听了儿子的解释,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不再坚持自己的意见,于是她对阿拉丁说:“儿啊!你觉得怎么好就怎么做吧,娘不阻拦你。我只希望不再看见仆从的形貌和那恐怖的情景就行了。”

阿拉丁母子俩靠灯神拿来的食物过日子。

食物吃完时,阿拉丁准备拿一个盘子到集市去变卖,以换回食物,但他却不知盘子是纯金的。

阿拉丁在集市上,碰到一个卑鄙、贪婪的犹太人,鬼头鬼脑地纠缠着要买那个盘子。他把阿拉丁带到僻静的地方,仔细一再估量,最后确信盘子是纯金的名贵物品,所以决心收买。但是他不知阿拉丁是否识货,他估计,阿拉丁还只是一个毛孩子,也许根本不懂这些,于是便直接了当地对阿拉丁说:

“我的小主人,这个盘子你打算卖多少钱?”

“它的价值,你自然非常清楚。”阿拉丁没有直接回答犹太人。

这样的回答,似乎是行家的口吻,犹太人便不敢贸然行动。他本来打算只花几个小钱将盘子买下,但怕阿拉丁真懂盘子的价值,而使生意不能成交。最终他抱着侥幸心理暗想:

“这孩子有可能是假充内行,不一定知道盘子的价值。”

他思索着从衣袋中掏出一枚金币。

阿拉丁看到他手中的金币,感到满意,立即把金币拿到手,然后转身匆匆走了。犹太人一眼看穿阿拉丁的无知和幼稚,相信实际上用不了一枚金币便可买到盘子。

阿拉丁卖了盘子,径直到面包店,买了面包,急忙回到家中,把面包和剩余的钱交给母亲。

“娘,还需要什么?你自己去买吧。”

阿拉丁的母亲拿着钱来到集市,挑选了一些日常必备的食物,满心欢喜地带回家,母子俩就这么一天一天过着日子。几天后,卖盘子的钱花光了,阿拉丁又拿一个卖给那个该诅咒的犹太人。每个金盘一枚金币,这已是够便宜的了,可是犹太人仍不满意,本来还想从中打折扣,但转念一想,认为由于上次没有把握好机会,用一枚金币买下了盘子,现在若不给这个数目,恐怕这个孩子会另找主顾,那就失去这种便宜的生意了,所以仍然只得照付一枚金币。

阿拉丁靠卖盘子过活,当把十二个金盘卖完后,就只得打那个摆在家中的银托盘的主意了。由于那个银托盘又大又沉,不便带往集市,所以他干脆带犹太商人到家中来看货,最后以十二枚金币的价钱把它卖给了犹太人。

就这样,阿拉丁母子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需要什么就买什么,根本不用为钱发愁。眼看手中的钱又要花光了,阿拉丁这才趁母亲外出时,抓紧时间把神灯拿出来,擦了一下,灯神便像先前那样迅速出现在他面前。

“请吩咐吧,我的主人!你要我做什么呢?”

“我要你袂按文茄?鸵蛔婪共死础!

灯神应声隐去,转瞬间,又像前次那样,端来一个大托盘,盘中摆着十二个更精致的盘子,盘里盛满各式各样的菜肴,另外还增加了一些面包和几瓶醇酒。

不多一会,他母亲回到家中,看见大托盘中摆着的各种好菜,嗅到香味,心里感到欢喜,同时她知道这必是灯神所为,又觉得害怕。阿拉丁察觉到这种情景,说道:“娘,你现在应该知道这盏灯的好处了。当我们需要时,它不折不扣地满足我们的愿望,因此,我们无论如何都不应该放弃它。”

“儿啊!我从心里感激这盏神灯,但愿老天爷多多赐福于它。但是我还是怕灯神在我面前出现,这一点你应该理解。”

阿拉丁和母亲坐在托盘面前,尽情享受这丰盛的饭菜,直至吃饱喝足。之后他们同样把剩余的饮食收存起来,留待下次食用。

又过了一天,阿拉丁见灯神送来的食品吃光了,知道又得出售盘子,于是他拿了一个盘子塞在衣服下面,径直去找那个犹太人,准备把盘子卖给他。可是说来也巧,他从一家古老的珠宝店门前经过时,被一个正直的珠宝商看见了,他叫住阿拉丁说:

“我的孩子,屡次见你从这儿经过,去和那个犹太人打交道,好像在跟他做买卖,彼此都成老主顾了。今天你大概又是去找那个犹太人,也许要卖给他什么东西吧?能告诉我吗?我的孩子,你要知道,那个犹太人可不是什么好人,而是一个奸诈的小人,一贯玩弄伎俩,贱买贵卖,牟取暴利,已经有很多善良之人在他那里吃亏了。见你和他打交道,我真怕你不明不白就上他的当了。我的孩子,如果你真有什么东西要出售,不妨先拿给我看看。你别害怕,我主要是怕你不懂市场行情,因此,打算替你估一下你的东西值多少钱。若你愿意,我会按公道价格购买,决不会叫你吃亏。”

阿拉丁听了珠宝商的话,见他诚心诚意,便把盘子掏出来。商人接过去仔细打量,并在秤上称过重量,这才问道:“你卖给那个犹太人的盘子与这个是一套吧?”

“是的,完全一样。”

“他买下一个这样的盘子,付了多少钱呢?”

“一枚金币。”

珠宝店的老板听了回答,大吃一惊,骂道:“这个该死的犹太人,如此贪婪,竟用一枚金币的代价收买一个价值几十枚金币的金盘,这样欺骗孩子,真不怕天打雷劈呀!”接着他对阿拉丁说:“我的孩子,那是个诡计多端无恶不作的犹太人,你上了他的大当了。你手里的这些盘子是纯金的,按市场的行情,估计它最少值七十金币。如果你愿意,我打算以这个价格买下它,你看如何?”

他说完,见阿拉丁表示同意,于是数了七十个金币给他。

阿拉丁高兴地收下老板付给他的金币,对老板的公道与正直,表示了由衷的敬佩与感激,同时也认清了那个犹太奸商的丑恶嘴脸,不去上他的当,为此阿拉丁感到庆幸。他告别了珠宝店老板,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回家去了。

阿拉丁母子俩虽然知道自己有花不完的钱,用不尽的物,但他们也毫不浪费,仍然过着节俭的生活,花钱办事很有分寸。因此,他们除了正常开支以外,还有大量剩余,钱财也越积越多。此时的阿拉丁已完全长成一个懂事的大人了。他改掉了少年时代的那种调皮捣蛋的坏毛病,断绝了与那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人来往,选择那些正直诚实的人做朋友,同生意场中大小商人接触,在频繁往来中,不断地充实自己,努力学习经营的决窍,提高投资求利的本领。

他还经常接近珠宝商和金银首饰商,学会了鉴赏名贵珠宝玉器,他留心观察商人们经营生意的方式方法。他把一切记在心里。随着鉴赏水平的提高和经验、阅历的逐步增长,他已清楚地知道那些他从花园中摘来的几袋果实,并不是玻璃一类的东西,而是名贵稀罕的珠宝,价值连城。因此,他感到自己是比帝王还富裕的有钱人了。他暗自估量,认为他自己现有的珠宝,跟古玩店中的比起来,数量虽然只有四分之一,但是价值不知要高多少倍。因为市场上那些珠宝中体积最大的,也无法跟自己最小的相比,更不用说质量的高低了。

阿拉丁善于利用一切机会向其他生意人学习,正逐步在生意场上出人头地。

这一天,阿拉丁照常穿得整整齐齐,去市场活动。

他正在大街上漫步,忽然听到当差的大声对老百姓宣布:“奉皇上圣旨,今日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将前往澡堂沐浴熏香,为避免干扰,特令城中各商家停业,城中居民也要闭户一天,任何人不得外,违者将处以绞刑。”

听了皇宫传出的禁令,不禁引起了阿拉丁极大的兴趣,一心要看看皇帝的女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到底是啥模样。他暗自想道:“朝中大小官员都称赞公主美丽可爱,我何不利用这次机会看看她呢?”

阿拉丁为了实现自己的想法,决定不顾危险,上澡堂去,以便能一睹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芳容。他打定主意后,毅然赶到澡堂,躲在后面,耐心等候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到来。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在奴婢、卫士的簇拥下,在城中主要街道上漫游,想借参观漫游的机会,四下走走,以求开心。最后她姗姗来到澡堂。她一进大门,便取下面纱,这时候,阿拉丁眼中便出现了一个窈窕活泼的美女。她光彩照人,简直像仙女下凡。

阿拉丁暗自称赞:“都说公主美丽,确实名不虚传!

阿拉丁从见到白狄奴·卜多鲁公主那一刻起,心弦就像受到撞击,脑海里从早到晚都萦绕着公主的形象,对周围的一切都毫无反应,像一个呆头呆脑的痴人。这天早晨,母亲陪他一起吃早饭,见儿子心事重重,便关切地问道:“儿啊!你最近是否碰到什么不顺心的事,能否告诉我?让母亲分担你的痛苦吧!因为见你这样,我心里也不好受啊。”

过去阿拉丁总认为天下的女人不外乎都像他母亲那样平凡,没有什么可称道的地方。虽然他经常听别人说起皇帝的女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是如何如何超凡美丽,如何如何具有荡人心魄的魅力,但是他并不真正懂得所谓“美丽”、“爱情”是什么。从那天他亲眼看见公主后,便一头坠入爱河,弄得他精神恍惚,不思茶饭,前后一下子判若两人。因此,当他母亲一再问他苦恼的原因时,他便不耐烦地摇着头说:

“你别管我!”

做母亲的总是心痛自己的孩子,因此,母亲不怕地安慰他,关心他的起居饮食,但阿拉丁对一切都没有兴趣,经常通宵失眠。这种现象一直延续下去,他母亲越来越感到困惑,一时间又毫无办法。最后,她认定儿子一定是害了什么病,便心疼地对他说道:

“儿啊!看样子你一定得了病,你感觉什么地方不舒服,赶快告诉我,我这就去请大夫给你治疗。听说最近有个阿拉伯大夫到咱们城中来行医,他精通脉理,医术高明,皇上都曾召他进宫去治病。我想,若请他来为你医治医治,你肯定会很快好起来的。”

阿拉丁一听要请医生来替自己治病,才不得不向母亲道出实情。他把那天有幸见到美丽绝伦的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并由此而陷入情网的事从头到尾细说一遍后,接着说:“公主的美丽可爱是绝无仅有的,难以用语言来表达,因此,苦恼不安也就随之而来。要说生病,也就是害了难以形容的相思病,医治的最好方法,只能是了却我的心愿,让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嫁给我。”

阿拉丁的母亲怎么也没想到儿子会有这种荒谬的念头,认为他的想法太天真,太幼稚,说道:“儿啊!对天发誓,在我看来,你已经失掉理智了,应该赶快恢复常态才对。你怎么能像着魔似的,产生样的想法呢?”

“不,亲爱的母亲大人,我并未丧失理智,更不是狂人。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美丽的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掠去了我的心。要使我平静下来,只有将娶到手。现在我正打算向公主的父亲——皇帝大人去求亲呢。”

“儿啊!用我的生命起誓,你这样说,会招人笑话的,大家肯定会说你已疯了。你千万别再谈这种无聊的话。这样的事,别人想都不敢想,更不会去做了。再说,就算你的想法行得通的话,可谁愿意为你去作媒呢?总不至于你自己去为自己作媒吧?”

“娘,我可不需要别人去替我提亲。对我来说,还有谁比你去替我向皇帝大人提亲更适合呢?”

“儿啊!你说什么呀?难道你天真地以为我也像你一样失掉理智了吗?你快放弃这个念头吧,可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了。孩子,不要忘记你是出生在裁缝家庭啊,像我们这样贫穷的人家,怎么敢妄想娶皇帝的女儿做儿媳妇呢?你应该清楚,皇帝只能同帝王将相们结亲,那样才称得上门当户对。”

“娘,你说的这些道理,我非常清楚。我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但这也不能改变我的主意。我是你唯一的儿子,而你又无微不至地关心、爱护我,因此我才把希望寄托在你身上,求你同意我的意见,并促成我的愿望。如果你不肯这样做,那就等于把我的一生给毁了。因为若不能同心爱的人结婚,我就无法生活下去了。娘啊!再次恳求您答应孩儿的要求吧。”

阿拉丁的母亲听了儿子的肺腑之言,不禁产生了同情怜悯的心情,她一边伤心哭泣,一边说道:“儿啊!你说得对,你是我唯一的心肝,为了你我愿意替你说这门亲事,不过我所担心的是,即使我去同跟咱们景况相似的人家提亲,对人家提出的诸如:你有多少财产,靠经商还是手艺来养家糊口等极简单的问题,我都穷于应付,叫我有什么勇气向大皇帝去求亲呢?他是如此高傲之人,对其左右的亲信都看不上眼,又怎么会理睬像我们这样的普通百姓。再说,有谁愿意将自己女儿下嫁裁缝的儿子做老婆呢?你应该清楚,去向皇帝求亲,不但是自讨没趣,而且肯定会惹怒皇帝,并招致杀身之祸呢。这可是性命悠关的呀!就算我老脸不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做这事,又用什么办法接近皇帝呢?即使我有幸能进宫,去见皇帝,我也不知该怎么开口。还有,我能给威严的皇帝献上什么礼物,才能使他哪怕是有那么一点点动心呢?因为凡是攀缘皇帝并希望获得恩赏的人,必须带着帝王喜爱的礼物去见他,才有实现愿望的可能。我不是没有告诫过你。我们若是拿不出皇帝感兴趣的贡礼,要实现你的愿望其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又何必冒风险去向公主求婚呢?”

“娘,我再一次声明,我钟情于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爱情的火焰在我心里剧烈燃烧,我已不能再忍受这样的折磨,必须把她娶到手,才能摆脱这样的痛苦。至于你所讲的这些,有一件事提醒了我,它坚定了我向皇帝求亲的决心,并增强了我完成心愿的勇气和信心。因为事实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我们没有可奉献的礼物。我不但有耧,而且有最适合做贡礼礼物呢。这种礼物是帝王所没有的,也是中的珍宝所不能媲美的。娘,告诉你吧,当初我从地下宝藏中带回来的、曾被我当作普通物品的那些东西,都是无价之宝。即使最小的一颗宝石,也是皇帝所有的珠宝不能比拟的。近来我经常同珠宝商往来,学到一些知识,知道我装在袋中的宝石,其价值无法形容。若作为贡礼献上,它会使皇帝惊喜万分。这样事情就好办多了。你尽管放心,娘,记得我们家有个钵盂,现在请母亲按我的要求,去把钵盂找出来,我将装些宝石在里面,咱母子可先仔细欣赏宝石的灿烂光芒,这样你便会相信,用这样的物品作贡礼去敬献皇帝,是再适合不过的了。”

阿拉丁的母亲去取钵盂,心想:“他的话不太可信,待我找出钵盂,就可以证实了。”

她嘀咕着把钵盂搁在阿拉丁面前。

阿拉丁精心挑选了不少宝石,将钵盂装得满满的。母亲站在一旁耐心观看,她的眼睛已被那些璀璨的宝石发出的光芒刺得睁不开了。她想儿子所说的也许是事实。

“娘,这样名贵的礼物,定会使你受到皇帝热情的接待。因此你不要再犹豫,打起精神,带着这钵宝石,快去皇宫见皇上。”

“儿啊!看得出来,这礼物的确非同寻常,也正如你所说的是宝中之宝。但即使带上这样的礼物,要叫我在皇帝面前,要求把他的女儿许配给我的儿子,我还是感到难以启口,犹其是怕回答他提出来的这样那样的问题。”

“娘,我相信皇帝的注意力会被光芒夺目的宝物吸引住,他欣赏宝物都来不及,哪会有功夫去想别的事情,因此你的顾虑是多余的。你只要把宝石献上,便可以大胆地替我向他的女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求婚,别把事情想象得太困难。你知道,万能的神灯会供给我们需要的一切东西。这就使我们有足够的财产作保证,无需为这类事发愁。只是现在我们需要好好研究一下,如何应答皇上提出的问题。”

当天夜里,阿拉丁母子在一起通宵达旦地商讨如何办好这桩事情。

第二天早晨,阿拉丁的母亲虽然一晚上没休息,但仍然精神很好,一副充满信心的样子,因为她知道神灯的作用,它有求必应,既能供给她所需要的一切,也能帮她战胜困难,完成这件大事。

阿拉丁在母亲行前,特别嘱咐她道:“娘,神灯是咱家最珍贵最重要的宝贝,它的价值和用途千万不可让外人知道。否则那些无耻之徒会千方百计偷窃或抢夺。我们一旦失去了神灯,咱们所享受的这种幸福生活就会完全丧失,而我的希望、理想也就将付诸东流。因为咱们的希望和幸福,完全是建立在我们拥有神灯这个基础上的。”

“儿啊,这个厉害关系我是非常清楚的,你不必顾虑。”她说着用一块最好的帕子,把盛宝石的钵盂包起来,带着上皇宫去了。

阿拉丁的母亲匆匆来到皇宫门前,见早朝的将相、官吏们络绎不绝地进入皇宫,聚集在朝廷上,他们先行鞠躬礼,然后一个个把手臂交叉贴在胸前,垂头听命,待皇帝示意后,他们才各按等级就坐。接着按程序逐一上奏,并静听皇帝决断。

早朝完毕后,皇帝进入后宫,其他臣僚才顺序退下。

阿拉丁的母亲一动不动地站在一旁,观望等待。直至早朝完毕,官员们各自办事去了。她见皇帝没有要接见她的意思,这才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地转回家去。

阿拉丁见母亲提着礼物归来,知道她此行并不顺利,但他并不想追问缘故。

阿拉丁的母亲把礼物放下,把经过叙述一番,然后说道:“儿啊!今天我本来是鼓足了勇气,等待谒见皇帝的。当然也准备好了如何回答他的问题,但是由于今天求见的人太多,没得机会跟皇帝见面交谈。明天我再上皇宫见皇帝,相信会有结果的。”

阿拉丁听母亲这么说,并没有感到失望。虽然他很爱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希望尽快同她结婚,可是事情不是想像的那样顺利,因此他不得不抑制感情,耐心等待。

次日清晨,阿拉丁的母亲又赶到皇宫,见接待厅的门窗关闭着。她向旁人打听,才知道皇帝并不是每天都要接见老百姓的。他每周只接见老百姓三次。阿拉丁的母亲颇感失望,闷闷不乐地转回家,等接待日再去求见。

接待日这天,阿拉丁的母亲带着礼物,又来到皇宫。

她按规定站在接待厅门外,等待进谒。这天求见的人很多,而每次只放一人进入接待厅,其余的人继续在外等候。当先前进去的那人出来后,才放下一个人进去。由于时间限制,这天的接见还没轮到她就告结束了。

阿拉丁的母亲连续跑了一个月,次次都遇到这种情况。终于在月底的某日,她轮到了进见的机会,但关键时刻,她突然由于胆怯而犹豫了一下,就在她踌躇不前时,厅门已关上,宣告今天接见结束。

皇帝在宰相陪同下,离开接待厅,准备前往后宫。他突然感觉到阿拉丁的母亲好象每逢接待日都到场,但却从未进入过接待厅。因此,他回头对宰相说:“爱卿,这个老太婆在最近几次接待日,都来求见,但却从未进入过接待厅,她老是胆怯地站在那里,手里还提着一包东西,你知道她的情况吗?”

“尊敬的陛下,像她这样的人,会有什么事呢?不外乎是受了丈夫的虐待,或是受了家人的气后,到这儿来向陛下诉苦叫屈吧。”

皇帝对宰相的回答显然不满意,说:“我看未必如此。不过,她会再来求见的。到那时,你直接带她来见我吧。”

“遵命。”宰相回答道。

阿拉丁的母亲每次接待日都到场,在厅门前等候。

为了替儿子求亲,尽管吃尽了苦头,但她始终坚持不懈,为了让儿子的愿望得以实现,他任劳任怨地克服困难。这天,当她再次等候谒见时,皇帝看见了她,便对宰相说:

“这就是那天我对你提过的老太婆。你把她带来,我想了解一下她的情况,看看她到底有什么愿望。”

宰相遵命,立刻把阿拉丁的母亲引到皇帝面前。

阿拉丁的母亲向皇帝致敬,吻他的指尖,并拿他的指尖摸自己的眉毛,表示无上敬意。接着她祝皇帝万寿无疆,世代荣华富贵,最后拜倒在皇帝脚下,跪着聆听皇帝的吩咐。

“老人家,”皇帝开始跟她说话,“很多的日子里,我见你都上接待厅来,显然你是有话要说的。你需要什么,告诉我吧。看我能否满足你的要求。”

“是的,我是一直盼望得到皇上的恩赏。不过在我向陛下陈述情况之前,首先恳求陛下对我的安全给予保障,并允许我一个人独自在御前讲明我的希望和目的。”

皇帝由于急于想要知道她的要求,欣然答应了她的请求。他让左右的侍从离开,只留下宰相一人在旁,才对她说:

“好了,有什么你就快讲吧。”

“如果我说错了话,恳求陛下饶恕。”她再次强调。

“老天爷会饶恕你的。”

“尊敬的陛下,我有个儿子,名叫阿拉丁。有一天他在街上,听见宫中的差官传达圣旨,从而知道陛下的女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要前往澡堂沐浴。于是他在好奇心的趋使下,为看公主一眼,便设法溜进澡堂,想躲在大门后面窥探她。当公主进澡堂时,他看见了公主。他满心欢喜,感到无上荣幸。但是,他从见到公主的那天起,直到现在,生活失常,整日闷闷不乐,日子很不好过。因为他倾心公主,硬要我前来向陛下求亲,希望结为夫妻。由于他过份钟情公主,我简直没法打消他的幻想。爱情牢固地控制着他的生命,已经到了活不下去的地步。他曾对我说:‘娘,你要知道,假使达不到同公主结婚的目的,我就活不下去了。’所以我才冒昧前来求见,恳求宽大仁慈的皇上体谅我母子的苦衷,饶恕我们犯的罪过吧。”

皇帝听完阿拉丁母亲的叙述,先是哈哈大笑一阵,接着便控制住自己,显得十分慈详。他仔细打量着阿拉丁的母亲,接着问道:

“你手里拿着的那包东西是什么?”

阿拉丁的母亲心里明白,皇帝的笑脸转眼就可能成为怒目,但既然皇帝已发出询问,便只好打开帕子,心想:我先把宝石献上再说。

帕子打开之后,整个接待厅一下子闪烁着珠光宝色。皇帝十分惊诧,情不自禁地从座位上跳起来,大声说:“这样的罕世之宝,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继而他对宰相说:“爱卿,你的观感如何?如此稀奇的珠宝,你曾见过吗?”

“尊敬的陛下,连你都没见过样名贵的珠宝,我怎么会见过?据我所知,从我们皇宫里所有珠宝中,恐怕也选不出一颗能与这钵盂中最小的宝石相媲美的。”

“照此说来,贡献这些珠宝的人,是有资格做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丈夫了?”

宰相听了皇帝的话,一时张口结舌,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心里非常难受,这是因为皇帝曾答应将公主许配给他的儿子做妻子。宰相愣了一会儿,说道:“尊敬的陛下,当初承蒙你开恩,答应将令千金许配给我儿子,臣及家人感恩不尽。今见陛下有反悔之意,那么就恕我冒昧向皇上进一言,希望陛下看在臣的面子上,给我儿子三个月限期,以便让他筹措到一些名贵的礼物敬献给陛下,作为聘礼。”

皇帝明知这是不可能的事,无论宰相或其他公侯显贵都是绝对办不到的,但出于宽大、仁慈,便接受了宰相的要求,给予三个月的限期。同时,他对阿拉丁的母亲说:“回去告诉你的儿子吧,我发誓愿将公主嫁给他,不过现在他必须替她预备一份嫁妆,因此你的儿子必须耐心地等三个月。”

阿拉丁的母亲得到皇帝的肯定答复,万分感激,连忙叩首致谢,然后带着愉快的心情回家去了。

阿拉丁见母亲眉开眼笑地回来,而且没有再把那包宝石带回来,知道事情有了眉目,于是他忙问母亲:“娘,看你的神情,一定是给我带来了好消息,那些珍贵的宝石起了作用吧?你受到皇帝的亲切接待了?他是否仔细倾听了你的陈述呢?是否答应了你的请求?”

阿拉丁的母亲把她进宫的经过:皇帝如何叫宰相引见她,他对那稀罕、珍贵的宝石所表现出来的惊奇羡慕的神态,以及宰相的观感等,从头到尾,详细叙述了一遍,然后说道:“皇帝对我许下诺言,愿将公主嫁给你。不过,我的孩子,由于当初皇上曾允诺要将公主许配给宰相的儿子,因此,在宰相的提醒下,皇上可能是为了应付他,才答应三个月后替你和公主成亲。因此,我很担心宰相会从中捣鬼,千方百计地对这桩婚事进行破坏,从而使皇帝改变主意,真要出现这样的情况,那就难办了。”

阿拉丁听了母亲的叙述,得知皇帝允许将公主嫁给他,尽管要等三个月,但心里依然充满喜悦,他欣然说道:“皇帝既然允许我和公主成亲,三个月的限期固然难熬,但我心中的快乐仍然是无法形容的。”

他非常感母亲为他奔劳,对她说:“娘,对天发誓,今天以前,我是在墓中生活。幸亏你把我救出来,让我起死回生了。感谢上天!我现在醒悟了,我肯定人世间没有比我更幸福的人了。”

于是他耐心等待限期满的一天,好同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结婚,成为恩爱夫妻。

阿拉丁遵照皇帝的旨意,好不容易才等满了两个月的限期,但不料情况突然起了变化。

这一天傍晚,阿拉丁母亲上市场去买油,却见铺店都关了门,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整个城市装饰得焕然一新,官吏骑着高头大马,指挥部队站岗巡逻,烛光和火炬交相辉映,热闹异常。眼看那种反常的景象,她非常惊奇,急忙走进一家油店,边买油边向油商打探消息:

“大叔,告诉我,今天人们装饰门面,大街小巷张灯结彩,还有官吏巡逻,士兵站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老大娘,恐怕你不是本城居民,而是外乡人吧?”

“不,我是本城居民。”

“既然如此,怎么连这样一桩大事也不知道呢?告诉你吧,今天晚上是皇帝的女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同宰相的儿子结婚的吉日。现在宰相的儿子正在澡堂沐浴熏香,那些官吏和士兵奉命为他站岗巡逻,等他沐浴完毕,好护送他进宫去同公主见面,举行隆重的婚礼。”

阿拉丁的母亲听了油商的话,犹如晴天霹雳,一下子吓得六神无主。

她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儿子阿拉丁。她深知这个可怜的孩子,自从得到皇帝的允诺后,便充满希望,耐心地、度日如年地忍受着煎熬,眼看三个月期限就要到了,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于是她心急如焚地赶回家里,对阿拉丁说:

“儿啊!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这会使你感到无比的痛苦。当然我的心情也与你一样。”

“是什么不幸消息?快告诉我。”

“皇帝食言了,他把白狄奴·卜多鲁公主许配给了宰相的儿子,并决定今晚在皇宫举行结婚典礼呢。”

“不会吧。你是从哪儿听来的消息?”

阿拉丁的母亲这才把她刚才所听到看到的一切说了一遍。

阿拉丁不禁怒火中烧,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思考着对策。突然,他眼前一亮,精神振奋地对母亲说道:“娘,拿我的生命起誓,别以为宰相的儿子会如愿以偿地把公主娶到手。咱们暂不谈这件事。现在你快去做饭,待吃过饭,我将在寝室里休息一会。请你老放心好了,这件事会有美满的结果的。”

ADL按计划行事,吃过饭后进了寝室,把门关起来,然后取出神灯,用手一擦,灯神便出现在他面前,应声说:

“你需要什么,请吩咐吧。”

“事情是这样的,我曾向皇帝求亲,要娶他的女儿,而皇帝在收下我的聘礼后,欣然答应三个月后为我和公主举行婚礼。但没想到皇帝不守信用,中途变卦,竟把公主许配给了宰相的儿子,并于今晚举行婚礼,这使我非常愤怒。因此,我要你今晚前往宫中,待新娘新郎进入洞房就寝的时候,把他俩连床带人一起搬到我这儿来,你能办得到吗?”

“没问题,愿为你效劳。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要做的事吗?”

“目前没有别的事了。”阿拉丁快慰地说。

他走出寝室,若无其事地跟母亲聊起天来。过了一阵,他估计灯神差不多该回来了,便起身进入房内。又一会儿后,灯神果然将一对新人连同他们的床一起搬到这里来了。阿拉丁满心欢喜,接着他又吩咐灯神:

“把那个该死的家伙关进厕所里,让他在那儿过夜好了。”

灯神立即按吩咐把新郎弄到厕所里,同时向他喷出一股冷气,冻得他直打哆嗦,狼狈不堪地呆在那里。然后灯神回到阿拉丁面前,问道:“还有别的事要做吗?”

“明天早晨你再上这儿来,把他俩原样带回宫中去。”

“遵命。”灯神应诺着悄然隐退。

阿拉丁站起身来,眼见事情如此顺利,心里别提有多高兴。当他看见躺在那里的美丽公主时,心情又有些激动,但他尽量控制住自己,因为直到目前,他爱恋公主,敬重她的心情,丝毫没有因自己所吃的苦头而有所改变。他关切地对公主说:“美丽的公主啊!请不要误会,我决没有把你弄到这儿来毁坏名节的意思,因为这是上天的安排。之所以这样做完全是为了保护你,防止坏人玩弄你。另一方面,是因为令尊曾许下诺言,愿把你嫁给我。现在你只管放心,安安静静地休息吧。”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受到如此惊吓,早已惶恐不安,颤栗不已。她的心神完全陷于恍惚迷离状态,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阿拉丁从容脱掉外衣,扔在一边,随即倒在公主身旁睡觉。他很规矩,既没有亵渎的想法,也没有放荡的行为。他知道公主直到目前还是清白的,因此,他对公主与宰相的儿子结婚这件事,并不觉得怎么可怕。另外,就目前的处境来说,可能是太恶劣了点。这也许是她生平仅有的一夜,也是最难熬过的一夜。当然,对置身于厕所里的宰相的儿子来说,其境遇就更糟了。这个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由于灯神的压力,不得不整夜受惊挨冻。

第二天黎明,阿拉丁刚醒来,还未擦灯召唤,灯神便按主人昨夜的指示,出现在他的面前并请示道:“我的主人,把你要做的事交给我去办吧。”

“你先去把那个所谓的新郎带到这儿来,然后连同这个所谓的新郎一并送回宫去吧。”

灯神遵循阿拉丁的命令,转眼间就把这对新人送到了宫中,放在他俩的洞房里。公主和宰相的儿子察觉自己突然又回到宫中,不禁面面相觑。

由于惊喜过度以,两人突然便晕过去了。

灯神把公主和宰相的儿子安置妥当,便悄然归去。

过了一会儿,皇帝前来看望公主,并为女儿道喜。这时,宰相的儿子已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听到开门声,知道是皇帝来到洞房,他想下床穿衣服,迎接岳父,但由于昨夜在厕所冻得太厉害,现在手脚已麻木了,因而他力不从心,只得躺在床上。

皇帝来到白狄奴·卜多鲁公主面前,亲切地吻她的额头,向她问好,并询问她对婚事满意不满意。但女儿却用愤怒的眼光瞪着他,默不作答。皇帝一再重复问话,而公主始终保持沉默,不肯透露昨夜的内情。迫不得已,皇帝只得离开女儿。匆匆返回行宫,把他和公主之间发生的不愉快的情景,告诉了皇后。

皇后怕皇帝怪罪公主,便连忙解释说:“主上,这种情形,对一般刚结婚的姑娘来说,是不足为怪的,这可能是害羞,主上应多谅解她才是。过几天她习以为常了,就会谈笑自若的。现在就让她保持沉默吧。我想,还是我亲自去看一看她。”

于是皇后整理一下衣冠,匆匆来到公主的洞房,问她好,吻她的额头,眼眶里含着泪水。公主无动于衷,默不吭声。皇后暗自想:“毫无疑问,一定是发生了意外事件,不然她不会始终都是这个样子。”于是她关切地问道:

“女儿啊!你怎么了?我来看望你,祝福你,你都不理睬,我想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了吧?你快告诉我,让娘替你作主。”

“娘,原谅我吧。”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抬头望着皇后那双关切的目光,终于忍不住而开口了:“承蒙母后来看我,作女儿的应该恭恭敬敬地迎接你,不过当母亲听我讲明昨夜所发生的事,便会理解女儿此刻的心情了。”见母亲表示理解,她便继续说道:“昨晚发生的事是这样的:我与夫君正准备就寝时,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来路不明、面目可狰的家伙,他二话不说,把我们连人带床一起举了起来,一下子转移到一处阴森、暗淡的地方。”接着公主把后来的遭遇:她丈夫如何被带走,只留她一个人躺在床上担惊受怕,以及随后怎样出现另一个彬彬有礼的青年来代替他丈夫,躺在她一旁过夜等等,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最后说:“直到今天早晨,那个面目狰狞的家伙才又把我们连床带人一起搬运了回来。当父亲清晨驾临,并向我道安时,我还没有从昨晚的惊吓和恐怖中缓过劲来,处在神魂不定、心绪不宁之中,无法回答父亲的问候。我知道失礼了,可能大大伤害了父王。因此,希望你把我的境遇转告父王,求他原谅、饶恕,并请体谅我当时的那种混乱心情吧。”

皇后听了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叙述,感到震惊,她安慰公主道:“女儿啊!你好生镇静下来。至于昨晚发生在你身上的这桩不幸事件,应立即把它忘掉,可千万别在人前宣扬,否则人们会认为皇帝的女儿丧失理智了。你没让父王知道这件事,这是对的。现在你更需小心谨慎。”

“娘,我现在身体健康正常,神智也很清醒,我没有发疯,先前所讲的都是事实。你若不信,完全可以问我的丈夫。”

“女儿啊!你快起来,把昨晚的恶梦忘掉,换上新装,然后前去参加热闹的婚宴。在美妙的弹唱音乐声中,尽情欣赏歌女、艺人的歌舞,这样你会感觉到你的心情轻松、愉快。女儿啊!现在人们正在彩饰城市,备办丰盛筵席,以热烈庆祝婚礼,为你祝福呢。”

皇后吩咐毕,即刻召唤宫中最老练的侍女,替公主梳妆打扮,准备去参加婚宴,然后她赶忙来到皇帝面前,说明公主因在新婚之夜受到梦魇的折磨,身体不大舒适,才有早上那种失态的表现。最后说:“还望大王原谅女儿失敬的地方,对这事别过于认真了。”

随后皇后暗地里召见了宰相的儿子,私下向他打听:“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所说的昨晚发生在新房内的事是否属实?”

宰相的儿子怕说出实情,会因此而拆散他和公主的婚姻,因而胡扯道:“回禀母后,我可是一点也不知道这回事。”

皇后听了宰相之子的回答,便认为公主只是做了一个恶梦,那些事必是梦中的幻境,于是她放下心,高兴地陪公主出席婚宴。庆祝宴会整整热闹了一天。宴会场中,宾客满座,歌女翩翩起舞,艺人抑扬顿挫地引吭高歌,乐师敲击和吹奏各种乐器,发出铿锵悦耳的声音;这一切交织成一片喜气洋洋的景象,到处充满着快乐的气氛。皇后和宰相父子格外关心公主,一个个自告奋勇,尽情渲染宴会的乐趣,想这样来感染公主,使她触景生情,转忧为喜。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辞辛苦,不嫌麻烦,想尽各种办法,凡是公主感兴趣的事物,全都安排出来,他们认为这样便可消除公主的烦恼,从而使她愉快。然而他们的努力却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白狄奴·卜多鲁公主老是愁眉不展,一动也不动地默然坐着,始终被昨夜发生的事所困扰。

而宰相的儿子虽然昨晚整夜被关在厕所里受冻,所吃的苦头也更多,但现在他却对昨夜的事情不得不装作满不在乎,好像根本未发生什么一样。他怕一公开了昨夜的情况,会影响他的婚姻大事不说,还会对自己取得的显赫地位造成损害。他更怕失去他钟情的美丽的白狄奴·卜多鲁公主。

当天阿拉丁也出去凑热闹,看见那些不知情的人们所表现出的欢乐从皇宫一直延伸到城里的每个角落,他只是暗暗发笑。当听见人们对宰相之子发出的赞语、祝福,他嗤之以鼻,暗自说:“你们这些可怜虫,根本不知道昨夜他的遭遇,否则才不会赞叹、羡慕他呢。”

阿拉丁回到家中,若无其事地等待着,直到天黑,睡觉的时候到了,才走进寝室,把神灯拿出来,用手指一擦,灯神便出现在他的面前,于是他吩咐灯神像昨天那样,趁宰相的儿子同公主欢聚之前,就把他俩连床带人一起弄到他家里来。

灯神随即隐退。

一会儿后,他把宰相的儿子和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夫妇带到阿拉丁家中,并像昨晚那样,把所谓的新郎带到厕所中拘禁起来,让他受苦。

阿拉丁看灯神完成任务,这才脱下外衣,倒在公主身边睡觉。

次日清晨,灯神照例来到阿拉丁面前,按阿拉丁的指示,把宰相的儿子和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一起送到宫中,照原样摆在他俩的洞房里。

皇帝清晨从梦中醒来,一睁眼就想到他的宝贝女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决定马上去看看她是否恢复了常态。于是他驱散睡意,马上下床,整理一下衣冠,匆匆来到公主的洞房门前,呼唤她。

宰相的儿子吃了一夜苦头,冻得要命。他刚被送到房中,便听见呼唤声,只得挣扎着下床,趁皇帝进入新房之前,随仆人回相府去了。

皇帝掀起新房的挂毯,挨到床前,向躺着的女儿问好,亲切地吻她的额角,询问她的情况。结果却见她愁眉苦脸,一声不吭地怒目瞪着他,露出可怜又可怕的神情。

皇帝眼看那种情景,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疑心是发生什么祸事了,终于气急败坏地抽出腰刀,厉声说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再不告诉我,我就宰掉你。我好心好意地跟你说话,你却不理睬。这种行为,难道是尊敬我的表示吗?是我所期望的回敬吗?”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眼看皇帝手中明晃晃的腰刀和他非常生气的情形,明白父王由于误会而产生愤怒,这种愤怒已快到无法控制的地步了。于是她毅然排除胆怯、羞愧、畏惧的心情,决定把情况全盘托出,因此说道:

“尊敬的父王,请别生我的气,也不必动感情,关于我的事情,父王是会知道的,会让我有辩解余地并原谅我的。”于是公主把两个夜晚所碰到的一切,从头细说一遍,最后说道:“父王如果你不相信我的话,那么请去问我的丈夫好了,他会把一切情况都告诉你的。至于他本人被带到什么地方,受到什么待遇,这一切,我一点也不知道。”

皇帝听了公主之言,既愤怒,又难过,气得直掉眼泪,只得把腰刀插入鞘中,边吻公主边说:“女儿啊!你干吗不把头天夜里发生的事告诉我呢?如果你早说,我完全可以保护你,免得你第二次又受惊恐和虐待。不过今后不会发生意外了。现在你起来,抛弃杂念,别再为这件事发愁了。今夜,我派人守夜保护你,不让灾祸再降临到你身上。”

皇帝吩咐毕,离开公主的洞房,匆匆回到寝室,马上召宰相进宫,迫不及待地问道:“爱卿,也许令郎已经告诉了你他和公主所遇到的意外事件了吧?你对这件事是怎么看的?”

“尊敬的陛下,臣从昨天起到现在,还没见到儿子的面呢!”

皇帝只得把公主的意外遭遇,从头叙述一遍,然后说道:“你马上去了解一下令郎在这件事中的实际情况吧,也许公主在这次事件中所遭受的磨难,与令郎的遭遇不一样。但我相信公主所说的是事实。”

宰相立即告辞,急忙回到相府,马上派人唤儿子到跟前,把皇帝所谈的情况说了一遍,然后追问究竟,到底是真是假。

在宰相的追问下,他的儿子不敢再隐瞒下去,只得老老实实地说:“爹,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没有说谎,她所讲的全都是事实。过去的两夜里,我们应该享受的新婚之夜的快乐,叫那意外的灾难破坏了。我自己的遭遇尤其惨痛,不但不能和新娘同床,而且被禁闭在黑暗、可怕、发臭的地方,整夜担惊受怕,冻得要命,差一点送了性命。”最后他说:“亲爱的父亲,恳请你去见皇帝,求他还我自由,解除我和公主的婚约吧。本来么,能娶皇帝的女儿为妻,作为附马,这的确是再光荣不过的事,尤其我爱公主,已经达到不惜为她牺牲的程度。但是现在我已精疲力竭,像前天和昨天晚上那种苦难的日子,我再也受不了了。”

宰相听了儿子的叙述,大失所望,忧愁苦恼到极点,他所以同皇帝联姻,目的在于使儿子成为附马,使他平步青云,最终成为一国之主。现在听了儿子的遭遇,深感困惑,不知怎么办好。对他来说,婚约无效的确是一件痛心的事。因为儿子刚开始享受至高无上的荣誉,他还不愿就这么放弃了,于是他对儿子说:

“儿啊!你暂且忍耐一下,待我们看一看今晚会发生什么再说吧,我们会派守夜人保护你的。要知道,你是唯一获得这种地位和荣誉的人。有多少人羡慕你、敬佩你呀!别这么轻易地就抛弃它。”

宰相嘱咐一番,随即匆匆前往皇宫,据实向皇帝报告,说明白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所说的都是事实。

“事情既然如此,就不该再拖延下去了。”皇帝斩钉截铁地对宰相说,并马上宣布解除婚约,下令停止庆祝婚典的一切活动。

事情来得这样突然,人们都莫明其妙。宰相父子那种狼狈可怜相,使人们大感吃惊,并且议论纷纷,互相打听:“突然宣布公主的婚姻无效,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当然其中的真实情况,除了追求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阿拉丁外,谁也不会知道,因此,也只有阿拉丁一个人在暗中发笑。

皇帝一手解除了公主和宰相之子的婚约,但他把对阿拉丁母亲许下的诺言也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阿拉丁只能耐心地等待皇帝给他所规定的期限满,然后去正式提出与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结婚。

三个月期满的这一天,阿拉丁一早便催促母亲去见皇帝,恳求履行诺言。

他母亲果然按计划行事,心地坦荡地前往皇宫,等待谒见皇帝。皇帝驾临接待厅,一见阿拉丁的母亲站在厅外,便想起给她许过的诺言,随即回顾身边的宰相,说道:“爱卿,这是曾经给我贡献珍宝的那个老妇人,我们曾对她许下诺言:待三个月的期限到时,便请她进宫来,共同安排公主同她儿子的婚事。现在限期已满,我看还是先把她带进来再说吧。”

宰相听了皇帝之言,随即带阿拉丁的母亲进接待厅,谒见皇帝。

阿拉丁的母亲跪下向皇帝请安问好,并祝福他荣华富贵,万寿无疆。

皇帝一时高兴,问她前来要求什么。

阿拉丁的母亲趁机说道:“禀告皇上,你规定的三个月已经满期,现在是让我儿子阿拉丁和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结婚的时候了。”

皇帝听了阿拉丁的母亲的要求,感到震惊、为难,一时陷入迷惘状态,他对阿拉丁的母亲那幅穷酸、卑微的样子,实在看不顺眼,然而前次她带来的那份礼物,却是非常名贵的,其价值之高,远非他的能力可以酬答。于是他向宰相讨主意:

“你有什么办法应付这个局面呢?我的确有言在先,答应她的儿子同公主结婚,因此她的要求是有根据的,不过,要我的女儿下嫁这样穷苦贫贱的人家怎么行呢?”

宰相本来就因儿子的婚姻受挫而苦恼万分,并且他一直就嫉妒和憎恨阿拉丁,因此他心里暗自想道:“我的儿子都丧失了附马的地位,又怎能让你这种家境的人如愿地获得此地位呢?”于是他心怀恶意,悄悄地向皇帝耳语:“陛下,你要摆脱这个坏人并不困难,因为像他这样没有一技之长、地位低下的普通臣民,陛下本来就不该考虑把高贵的公主许配给他。”

“不过现在怎么办呢?”皇帝不明白宰相的意思。“当初我曾对这个老太婆许下诺言,而我对子民所说的话,等于彼此间订下的契约,怎能违背诺言而拒绝这门亲事呢?”

“主上,此事很简单,你只需在索取聘礼方面提高条件,便可在不违背诺言的条件下拒绝这门亲事。比如:要他用四十个纯金制的大盘,盛满像前次给陛下的那一类名贵宝石,再由四十名白肤色的婢女端着,在四十名黑皮肤的太监护送下,送进宫来,作为娶公主的聘礼。这样的条件,他是无法办到的。到那时再拒绝他,我想就不会有什么不妥之处了吧。”

皇帝听了宰相出的点子,非常高兴,说道:“爱卿,你的建议看来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了。当我们提出的条件他无法满足时,主动权就掌握在我们手中了。”

皇帝和宰相密商妥当,才对阿拉丁的母亲说:“你去告诉你的儿子吧,我对人说话是算数的,决不食言,不过要附加一个条件,就是送的聘礼,要用四十个纯金盘子,装满四十盘像前次献给我的那种珍贵宝石,由四十名白肤色的美女捧着,并派四十名黑肤色的太监护卫,一起送进宫来,作为娶公主的礼物。如果你的儿子能做到这一点,我就把女儿嫁给他做

妻子。”

皇帝的要求使阿拉丁的母亲大失所望。在回家途中,她不停地摇头叹息,暗自说:“我可怜的孩子,到哪儿去弄这样的盘子和宝石呢?让他再上那个魔窟似的地下宝藏去取吧,这无论如何是不可能的事。就算他带回来的那些宝石能拿去充数,可我们从哪儿去找那些白使女和黑太监呢?”

到了家中,她见阿拉丁正等待着,便说:“儿啊!凭你的能力,我看无法达到娶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愿望,因此我劝你还是下决心抛弃你那不切实际的幻想吧。因为我们无法满足皇帝提出来的那些苛刻的条件。”

“你快说一说新的情况吧,到底是什么条件?”阿拉丁催促他母亲。

“儿啊!皇帝这次接见我,依然表现出尊敬的神情,看来他对咱们是抱慈悲态度的,只是那个讨厌的宰相,可以看出他是你的冤家对头。因为当我要求皇帝履行诺言时,皇帝当面征求宰相的意见,他便悄悄地向皇帝耳语。他们嘀咕一阵之后,皇帝才答复我。”于是她把皇帝提出来的条件重述一遍,然后说:“儿啊!皇帝等待你赶快回答他,可是在我看来,咱们没有办法回答他呀!”

阿拉丁听了忍不住大笑起来,说道:“娘,你认为这件事太难,断定咱们无法办到,其实不然。这些条件算不了什么,母亲只管放心,不必焦虑,我自有办法应付。咱们先吃点东西,填填肚子,到时看吧,你肯定会满意的。皇帝之所以提出如此苛刻的条件,索取聘礼,其目的在于为难我,让我知难而退,以便拒绝我同他的女儿结婚。我看这份聘礼数量并不算大,比我想像的要少得多。好了,你不必忧愁,待我准备充分后,你再上皇宫回话吧。”

阿拉丁趁母亲上街买东西的时候,赶快回到寝室,取出神灯一擦,灯神便出现在他的面前,说道:“请吩咐吧,我的主人!你要我做什么?”

“我要娶皇帝的女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为妻,需按他的要求备办如下聘礼,分别是:四十个纯金盘子,每个盘子重十磅,盘中要装满珍贵宝石,并指定要咱们从地下宝藏中所获取的那种类型的,由四十名白肤色的美女端着,在四十名黑肤色的太监护卫下,一起送进宫去。你能按我所需要的这一切尽快置备齐全吗?”

“没问题,我的主人,你只管放心。”灯神答应着悄然隐退。

约莫一个小时,灯神再次出现,便按要求将需要的东西一件不少地备办齐了。他来到阿拉丁面前,说道:

“一切都照办了,还需要什么吗?”

阿拉丁看了,非常高兴,说道:“目前暂不需要什么了。”

一会儿,阿拉丁的母亲从菜市回到家来,一进门就看见黑人太监和白人姑娘们。她惊喜万分地大声嚷道:“承蒙老天爷开恩,这一切定是灯神的功劳。”

阿拉丁趁母亲还没脱披巾,便说:“娘,趁皇帝退朝回后宫之前,赶快把这些礼物及婢仆送到宫中,奉献给皇帝。让他知道,凡是他所要求的,我全能办到。即使要求再多一些也行;同时他会明白自己被宰相作弄、欺骗了;另外,也要让皇帝和宰相都明白,他们君臣两人别想为难我、阻挠我,因为那样做是徒劳的。”

阿拉丁打开大门,让他母亲带领婢仆们送聘礼进宫。

送礼的队伍在阿拉丁母亲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向皇宫进发。经过闹市时,行人都停下脚步,观看那种惊人的、奇迹般的场面:婢女们一个个美丽无比,身上的穿戴是镶金嵌玉、价值千金的锦缎衣裙。尤其惹人注目的是那些装在金盘中,虽覆盖有绣花帕子,仍放射出强烈光芒的珍贵宝石。

当阿拉丁的母亲率领婢仆们一行进入宫内,宫中上下便沉浸在一片羡慕与惊叹之中。那光芒四射的宝石,那犹如仙女下凡的婢仆,怎能不使他们目瞪口呆。

护卫官如梦方醒地赶忙跑去向皇帝报告送礼队伍的情景.

皇帝听了异常吃惊,但又大为欢喜,即刻吩咐引客入见.阿拉丁的母亲率领婢仆们,随护卫官来到接待厅,在皇帝面前一起跪下,同声祝福他世代荣华、万寿无疆.婢女们把顶在头上盛满宝石的金盘拿下来,依顺序摆在皇帝脚下,并揭开覆在盘上的丝帕,然后退到一旁,毕恭毕敬地站着听候吩咐.

皇帝眼看这些具有仙女般苗条的身段和美丽容貌的婢女们,激动得几乎发狂.他打量着金盘中的宝石,一时竟被那灿烂夺目的光芒弄得心神恍惚,呆若木鸡.

碰到这样的意外,皇帝简直不知该怎样应付才好,他一句话也说不出口.过了一会,他才清醒过来,意识到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求婚者居然能够收集这样多的宝物,实在是非同一般.这使他万分惊奇.

最后皇帝欣然接收下聘礼,并吩咐婢女将礼品送进后宫,献给白狄奴·卜多鲁公主.

阿拉丁的母亲乘机毕恭毕敬地对皇帝说:“启禀主上,我儿阿拉丁呈献的这份薄礼和白狄奴·卜多鲁公主那高贵、体面的身份比起来,可能有些不相称了.论公主的身价,再多几倍这样的彩金也不为过呀.”

皇帝听了老太婆一番谦虚话,回头瞧了一下宰相,问道:“爱卿,你怎样看待这件事?我想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筹措得这样一笔彩礼的人,是完全有资格被选做附马的.”

宰相对这份彩礼的惊奇、羡慕程度,决不亚于皇帝,但是他要陷害阿拉丁的嫉妒心也迅速膨胀起来.当他看到皇帝满足于彩礼,婚姻也成定局时,便不好正面反对,只得含糊其辞地说:“不管怎样,这是不太适宜的.”他以极卑鄙的手段,继续破坏阿拉丁和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婚姻,大言不惭地对皇帝说:

“陛下,就算宇宙间的珍宝全收集起来,也不能买公主的一片指甲.可是陛下却过于重视聘礼而轻视公主本身了.”

皇帝听了,完全明白宰相的这种言论,显然是出于过分的嫉妒,所以不屑理睬.他对阿拉丁的母亲说:“老人家,你回去告诉令郎吧,我收下聘礼,同意选他为附马,并告诉他立刻进宫来,今晚就让他和公主举行结婚仪式.”

阿拉丁的母亲高兴万分,欣然告辞出来,在回家的路上,步履如飞,一心要痛痛快快地祝贺儿子一番.她想到儿子的心愿就要成为现实,心里快乐得真是难以形容.

皇帝把阿拉丁的'母亲打发走后,立即在侍从在护卫下,来到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闺房中,吩咐奴婢们将聘礼拿给公主一一过目.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看了聘礼,感到震惊,叹道:“在我看来,这些珍宝真是人间罕有的啊!”她环顾身边这些形貌苗条美丽、举止伶俐活泼的婢女们,心里感到格外高兴.她知道这些婢女们和一盘盘珍宝,都是那位深深爱着她的那人儿的聘礼,便感到心旷神怡,虽然她曾一度婚姻遭到挫折,并为此而悲伤、苦恼,但此时,她已完全从痛苦中摆脱出来,终于眉开眼笑,精神焕发.

见此情景,皇帝心中的顾虑也消逝了,于是兴高采烈地对公主说:“女儿啊!这些聘礼,还合你的心意吧?我敢说,今日向你求婚的这个人,比宰相的儿子更适合做你的丈夫.你这桩婚姻肯定是幸福美满的.”

阿拉丁一见母亲眉开眼笑,满面春风地奔回家来,意识到这是个好兆头,便不由自主地大声说:“谢天谢地!娘啊,看你这高兴劲儿,一定是给我带来了好消息吧?”

“儿啊!高兴吧.你的愿望已成为现实.告诉你,皇帝已赏脸收下了我送去的聘礼,他非常满意,答应将公主嫁给你,并嘱咐我:‘叫你儿子立即进宫,今晚就给他和公主完婚.’儿啊,为你的婚事,我已尽了最大努力,今后就看你的了.”

阿拉丁高兴地当即跳了起来,他拉着母亲的手,亲切地吻着,不断地说着感谢的话.

过了一会儿,他走进寝室,取出神灯一擦,灯神便出现在他面前.他吩咐道:“你现在立即把我带到一座人间罕见的澡堂去,我要在那里沐浴熏香,同时为我预备一套古今帝王都没见过的御用衣冠.”

灯神欣然应允,随即带阿拉丁飞到一座无比富丽堂皇的、连波斯国王也没见过的澡堂里.澡堂四周是用花岗石和红玉石建成的,金碧辉煌,光彩夺目.大厅的墙壁上镶嵌着各种名贵的宝石,真像人间天堂.澡堂安静极了,空无一人,只在阿拉丁到来时,才有一个神仆前来伺候他,替他擦背、冲洗.

阿拉丁沐浴完毕后,便来到大厅休息,这是灯神按要求为他准备好的.神仆端出一些果子和一杯浓香的咖啡供他享受.待他吃喝、休息之后,一队黑肤色仆人便前来服侍他,替他穿衣整冠,并用香烟熏沐他,把他打扮得整整齐齐.此时的阿拉丁一下变成了仪表出众的人物.现在人们再不会把他当穷裁缝的儿子看待了,因为他即将成为附马,跻身皇亲国戚了.

阿拉丁穿戴齐全后,灯神又出现在他面前,说道:“主人,你有什么吩咐?”

“你听好了,我要四十八名仆人来做我的卫队,其中一半作为前卫,一半作为后卫,他们穿戴和装备必须是罕有的,还要一匹适合帝王身份的人骑用的高头骏马,马鞍应嵌满珠宝并由金银制成.再要四万八千枚金币,这样可以使每个侍从各携带一千枚金币.另外,还要为我母亲预备十二个美如天仙的婢女,当然她们的衣裙应是最考究的,以便陪老人家一起进入皇宫.”

“明白了.”灯神回答一声,并随即带他一起飞回了家,然后就立刻隐退了.

一会儿,当灯神再次出现时,便带来阿拉丁要求的一切.他牵着一匹闻名于世的,就是最好的阿拉伯骏马也不能与之媲美的高头大马,马身上配着金鞍银辔,鞍垫是用最名贵的锦缎制的,上面镶满珠宝,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阿拉丁跨上座骑.卫队分为前后两部分,排成整齐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向皇宫进发.街上的行人被他们威武的气势和整齐的装束吸引住,都停下来看热闹,他们既惊羡,又赞叹.阿拉丁在队伍中尤其显眼.他相貌英俊,举止大方,使人肃然起敬.路上,侍卫们按阿拉丁的吩咐,把金币一把一把地撒向人群.那派头和气势,完全就是王孙公子在出巡.人们对阿拉丁的敬佩之情溢于言表.他们中有些人虽然知道阿拉丁出自贫穷人家,是裁缝的儿子,但是没有谁嫉妒他,相反,人们却说这是上天的安排,他时来运转,应该享受他应得的幸福,并替他祈求福寿.

阿拉丁在卫队的护卫下,来到皇宫门前,正准备下马进宫,一位受皇帝吩咐专门在此迎候的大臣急忙上前阻止道:“主人啊!奉皇帝圣旨,请你骑马进宫,直至殿前下马.”

此时,皇宫门前文武百官已遵循皇帝的命令,按身份地位的高低,排列在那里迎接新郎.他们见阿拉丁来到了迎宾殿,便争先恐后地扶他下马.随后众人鱼贯进入迎宾殿.

早已等候在这里的皇帝立即离开宝座,来到阿拉丁面前,不但免他下跪、磕头,而且紧紧地拥抱他,吻他.随后安排他在右边坐下,亲密地和他攀谈.

阿拉丁非常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动作、应酬、对答都恰如其分,完全符合王宫的礼仪.他向皇帝行礼、祝愿,说道:

“皇上,尊敬的万民之主啊!由于陛下的慷慨赏赐,使我如愿以偿,与美丽无比的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结成夫妻,而成为今天天底下最幸福的人.我的感激之情是不能用语言所表达的.在此,我作为陛下谦恭、卑顺的奴婢,衷心祝愿陛下万寿无疆、国泰民安.现在切望陛下恩上加恩,赏我一块土地,让我替公主建筑一幢适合她居住的宫室,借此表示我对她的敬仰爱慕之情.”

皇帝看了阿拉丁穿的全是御用服饰,而且容貌英俊,随身有威武的卫队伺候,感到很不寻常,因而产钦佩的心情.同样,当阿拉丁的母亲穿戴着极其华丽的衣裙,打扮得像皇后一样,在十二名天仙般美丽的婢女簇拥下,到宫中参加婚礼时,也引来了阵阵赞叹声.阿拉丁口齿伶俐,他诗一般的语言以及恰如其分地引用那些优雅的词藻,给皇帝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此,不仅皇帝本人,就是在场的文武朝臣也都从心底对他表示钦佩.当然,这其中只有宰相例外.他嫉妒阿拉丁,内心燃烧着忿恨的火焰.

皇帝一时乐得抑制不住激情,把阿拉丁紧紧地抱在怀里,边吻边说:“我的孩子,你的言谈举止完全合我心意,此时此刻,这种愉快的心情,我还是生平第一次体会到.”

目睹这一切,宰相那颗仇恨、嫉妒的心就快要爆炸了.

皇帝亲切地拉着阿拉丁的手,脸上堆满了笑.他吩咐乐师奏乐,与阿拉丁一起,带着朝臣们,在欢快的乐曲声中步入宴会厅.此时大厅内已摆下了丰盛的筵席.皇帝拉着阿拉丁在自己右边坐下,其余文武百官、皇亲国戚也按官阶大小,地位高低顺序入席.

在热闹的鼓乐声中,一场阔气、隆重的婚宴大典开始了.

席间,皇帝和阿拉丁一直在亲切地交谈.

阿拉丁有问必答,彬彬有礼,殷勤谦恭.言谈、举止完全像一个从小就生活在宫廷中,熟悉各种礼节的公子王孙.在皇帝及朝臣的眼中,阿拉丁作为附马是当之无愧的.

宴会之后,皇帝随即召法官和证婚人,准备马上举行订婚仪式.此时,阿拉丁突然起身朝外走去.皇帝见此行动,颇感奇怪,立即制止,说道:“我的孩子,马上要举行订婚仪式,下一步便要举行结婚典礼,一切都准备妥当了,你却要离开,不知是什么原因?”

“启禀皇上,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必须现在立刻去做,那就是为我心爱的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建一幢适合她崇高地位和尊贵身份的居室,以此来表示我对她深深的爱意.在此之前,我是不能同她见面的.不过,请陛下放心,在你的关怀之下,依靠老天的力量和我自己的努力,这座举世无双的宫殿会在最短期限内建成.为了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一生的幸福,我必须这样做,这是我义不容辞的份内事.”

“哦,我的孩子,你的心意我完全能够理解.”皇帝说,“这样吧,你自己去察看一下.不过我看皇宫前面那片广阔平坦的空地,倒是一块理想的基地,不知你认为怎样?能否就在那里建筑呢?”

“正合我的心愿.能在皇宫附近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修建宫室是最好不过的了.”阿拉丁说完,便告辞了皇帝,骑上坐骑,带领卫队离开皇宫.

阿拉丁所表现出的果断言行,博得众人的称赞.

回到家中,阿拉丁立刻进入卧室.

他取出神灯一擦,灯神随即就出现在他的面前,问道:“主人,需要什么,请吩咐吧!”

阿拉丁立刻向灯神指示道:“我要你以最快的速度,在皇宫前那块空地上,建起一幢异常美丽、宏伟的宫殿.里面的陈设和物品要应有尽有,并且全是名贵的御用之物.”

“明白了,一定照办.”灯神应诺着,悄然隐退.

第二天一大早,灯神就出现在阿拉丁面前,说道:“禀告主人,宫殿已经按照你的设想和要求修建好了,现在请随我一块去检查一下,看你是否满意?”

阿拉丁欣然同意前往察看,于是灯神驮着他,转眼便来到新宫殿的所在地.

阿拉丁带着欣喜的目光,仔细观赏这座巍峨壮丽的建筑物,非常满意.整幢建筑都是用名贵的碧玉、花岗石、云石等材料,经过精雕细凿建成的.而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楼上那个有二十四扇格子窗的望景亭台.每扇窗户上都嵌有各种名贵的宝石,其构思之新颖,做工之考究,是凡人所无法想象的,但这窗户中显然有一扇是故意没有完工的,这是阿拉丁想借机考验一下皇帝的能力而留下的.

阿拉丁还想对宫内的装饰和陈设进行察看,于是,他在灯神的带领下,步入宫殿.

他们先来到贮藏室,见里面有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绫罗绸缎,数量之多,质量之好,无法估量.在一间间布置得美仑美焕的寝室内,摆放着堂皇的卧具、富丽的陈设和罕见的装饰品.他们步入餐厅,见摆放在那里的餐具非金即银,锃亮无比.最后他们来到马厩,那里饲养着一匹匹健壮的高头骏马,远非一般帝王拥有的骡马可以比拟.除此之外,在这幢新落成的宫殿中,还有大批供使唤的宦官、奴仆以及美若天仙的婢女.

阿拉丁心情愉快地看完整幢宫殿后,便迈着轻松的步子,向宫外走去.

走着走着,他忽然转过身,对跟在后面的灯神说:“哦,我还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请主人吩咐吧.”

“为了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从皇宫走到这儿来时,脚不接触地面,我需要一张纯金丝编的地毯,并把它从这里一直铺到皇宫.”

灯神领命而去,转眼间就回到阿拉丁面前,说道:“事情已办妥,请主人前去察看.”于是,阿拉丁随灯神一起走出宫殿.他仔细看了看铺在两宫之间那令人惊叹的地毯,才心满意足地离开那里,在灯神护送下回到家里.

第二天清晨,皇帝醒来后,便起身推开窗子.他一眼便望见皇宫对面那幢宏伟壮丽的宫殿.为证实自己不是在梦中,他揉一揉眼睛,再次仔细观察.最后,他确信那的确是一幢非常富丽堂皇的大建筑物.而当他看到铺在两座宫殿之间的,绝无仅有的地毯时,简直惊得目瞪口呆.

这天清晨,宰相进宫早朝,在皇宫面前停住了脚步,对眼前看到的这一切,他惊诧万分,茫然不知所以.稍时,他才回过神来,便匆匆进宫,谒见皇帝.君臣二人立刻便以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为话题,议论起来.最后,皇帝得意洋洋地对宰相说:

“我想你现在应该改变看法了吧.当初,我说阿拉丁有资格做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丈夫,你还不以为然.”

宰相对阿拉丁的忿恨、嫉妒之心始终没有改变,因此他回答皇帝说:“陛下,这么巍峨富丽的大建筑,世间即便是最有钱的大富翁和最有权势的帝王,也不可能在一夜间把它建成,我看这只是魔法师玩弄的把戏罢了.”

“你这是在诽谤阿拉丁.我看你那嫉妒之心显然又在作祟了.从阿拉丁打算为公主营建一幢宫殿而向我要一块基地起,到他实现诺言止的整个过程都是知道的,怎么还要怀疑一个能把帝王所没有的名贵珍宝作为聘礼的人,不能建筑这样一幢宫殿呢?”

皇帝的一番言论,使宰相明白他很爱阿拉丁,这就更激起了宰相的嫉妒和怨恨.但他没有其它办法,也不敢明目张胆同阿拉丁对抗,所以只得忍气吞声,不再吭气.他只能唯唯诺诺,惟命是从,跟随皇帝及文臣武将,在宦官、宫女簇拥下,等待着参加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婚礼.

这天早晨,阿拉丁一醒来,便想起了今天是他同公主结婚的好日子,他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立刻取来神灯一擦,灯神便出现在他面前,说道:

“我的主人,有什么事要做?请吩咐吧.”

“我马上要到皇宫去举行婚礼.你快去给我弄一万金币,待会我要用.”

灯神立即隐去,转瞬便带来一万金币.

阿拉丁带着金币,跨上高头大马,在前后侍卫的护卫下,往皇宫进发.一路上,他不停地把金币撒向人群,充分表现出他慷慨豪爽的派头,人群中传来阵阵赞扬和祝福声,无形中,他的地位声望显得更高贵了.

阿拉丁率领侍从浩浩荡荡来到宫门前,文武百官赶忙迎了上去.传令官立即向皇帝报告FS驾到.皇帝离开宝座,步出厅外迎接阿拉丁,热烈地拥抱、亲吻他,然后拉着他的手一起步入客厅,让他坐在自己身边.于是装饰得焕然一新的皇宫和整座城市便开始欢庆公主的结婚大典,乐师们吹奏起欢快的乐曲,艺人们随着乐曲翩翩起舞,到处都是一片欢歌笑语,全城上下欢声雷动.直到正午时分,皇帝才吩咐摆宴.

宦官遵循命令,立即指挥婢仆们迅速安排桌椅,端出饭菜,大宴宾客.皇帝与阿拉丁、朝中文臣武将、富商、名流等人愉快地步入宴会厅,随即按官阶的大小和地位的高低顺序坐下,然后大家无拘无束地尽情吃喝起来.

婚宴席上,宾朋满座,谈笑风生.大家都尽情享受那满桌的山珍海味.皇宫和阿拉丁新建的壮丽宫殿内外,人来人往,门庭若市,到处都沉浸在一片欢乐之中,皇帝的记忆中里突然闪现出当初阿拉丁的母亲前来求见时的那副寒酸模样,现在看来,前后完全是两回事.

宴会结束后,阿拉丁起身向皇帝告辞,然后跨上骏马,在侍从的护卫下,转回到自己的宫殿里去,准备参加下面的活动.

在新宫殿门前,阿拉丁从马上跳下来,步入客厅.侍从排成整齐的行列,恭候着他.见他进来,便小心翼翼地上前伺候他.婢仆为他端来果汁,阿拉丁一饮而尽,随即吩咐宫中的奴婢、宦官和各色人等,大家分头准备,届时迎接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到新宫殿中举行结婚典礼.

过了正午,太阳逐渐西斜,皇帝在武官、公候和宰相的陪同下来宫前的广场,观看骑术、武艺表演.

同样,阿拉丁也骑了一匹高头大马,在侍卫的簇拥下,来到广场参加表演.他在竞技场中大显身手,充分显露他高超的骑术和精湛的武艺.

此时,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正坐在闺房的阳台上,透过窗子,俯视广场.当她看见阿拉丁英俊漂亮的外貌和活泼矫健的身姿,便抑制不住爱慕的激情,从座位上跳起来,冲到阳台边上向他挥手致意.

参加表演骑术、武艺的人,各显身手,尽情表演后,便随着铃声各自归队,听候评比.结果阿拉丁被公认为出类拔萃的优胜者.表演结束后,皇帝率领亲信臣僚,高高兴兴地回宫去了.阿拉丁也在侍从的簇拥下,胜利返回.

黄昏时候,皇帝的大臣和贵族陪新郎阿拉丁前往皇家澡堂洗澡.阿拉丁沐浴、熏香后,穿戴华丽衣冠,跨上骏马,左右有四个手持宝剑的骑兵护卫着.官吏、贵族排成整整齐齐的队伍跟在他后面,浩浩荡荡向新宫殿进发.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有的抬着蜡烛,有的敲着铜鼓,有的吹奏着各式各样的管弦乐器,簇拥着把阿拉丁和陪伴他的官吏、贵族送到新宫殿门前.

阿拉丁请陪伴他的官吏、贵族到客厅就坐.婢仆们立即端来了果子露等饮料招待他们,同时也盛情款待那些前来欢呼祝愿的人群.新宫殿内外挤满了人,盛况空前.阿拉丁面对这样的欢腾景象,感到无比快慰,吩咐侍从站在宫殿门前,拿金币撒给他们,表示谒诚感谢.

皇帝从广场回到宫中后,即刻吩咐所有皇亲贵戚,为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组成送亲的班子,先在宫中举行各种传统的礼节和仪式,然后热热闹闹地送公主前往丈夫宫中,举行结婚仪式.皇帝的亲信属僚也奉命加入到送亲队伍中.宫娥彩女和宦官婢仆手持蜡烛走在前头,接着是文武官吏、大公、贵人和他们的妻妾,最后是当初阿拉丁打发她们送聘礼给公主的那四十名婢女.她们每人手中握着一只巨大蜡烛,插在嵌宝石的金蜡台上,散发出樟脑和龙涎香的气味.庞大的皇家送亲队伍浩浩荡荡,走向阿拉丁的宫殿,形成壮观的场面,一直把公主送到新宫殿楼上的洞房中.接着妇女们便忙着替公主重新梳妆打扮,给她穿上霞帔,配戴上美丽的凤冠,然后陪她到堂上行礼,新郎新娘便在人们的欢呼声中,共拜天地,正式结成夫妻.阿拉丁的母亲一直站在新娘身旁,当新郎伸手揭下新娘的面纱时,她才真正确信自己的儿媳妇的确像外界所传的那样,是位美丽无比的绝世佳人.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以惊喜的目光环顾四周,见房屋内灯火辉煌,一盏盏各式各样的烛台都是黄金制成的,嵌满了绿宝石、红宝石.她暗自想道:“我一直以为皇帝的宫殿是世间最富丽堂皇的了,现在看来,这幢宫殿才是独一无二的,古今所有帝王的宫殿都无法与之相比.我相信,即使集中全人类的力量,也不可能在一个晚上建成这样一幢宫殿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除了宫内的装潢陈设之外,整幢宫殿雄伟壮丽的外观,也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在心底暗暗赞叹.

这时,款待送亲队伍的筵席已经摆开,大家入席吃喝,满堂都是欢声笑语.

正当大家开怀畅饮,尽情欢乐时,由八十名手持管弦乐器的歌女组成的乐队来到席间,乐器在她们玉指的弹拨下奏出了和谐悦耳的美妙乐曲,大家都被优美的音乐所陶醉.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听了抑扬顿挫的音乐,感到心旷神怡,暗自叹道:“我生平还没有听到过这样美妙动听的音乐呢.”她索性不再吃喝,聚精会神地欣赏起音乐来.

宴会持续不停,宾客开怀畅饮,音乐和欢笑融成一片,直热闹到夜半三更,最后新郎站起来,亲自斟了一杯酒,递给新娘.公主接过去,一饮而尽.此时宾客们高兴的程度达到最高潮,大家认为这是最值得纪念的一夜.这样快乐的气氛,就是赫赫不可一世的亚历山大大帝也是不曾享受过的.

阿拉丁和爱妻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待宾客尽欢,筵席散后,才双双并肩进入洞房.

这一夜他们百般恩爱,共度鱼水之欢.

次日清晨,阿拉丁早早就起来了,他在仆从的服侍下穿戴,吃喝完毕,稍事休息,便吩咐备马,前往皇宫去.他刚进入皇宫庭院,宦官便急忙奔进后宫,向皇帝报告阿拉丁莅临的消息.

皇帝听说阿拉丁驾临,急忙起身迎接.一见阿拉丁,便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热烈地拥抱、亲吻他,让他坐在自己右边.

阿拉丁先向皇帝请安、祝福,然后向他说道:“皇上,我的主人,今天你能否赏光,率领满朝文武和皇亲贵族,前往令媛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家中,吃一顿午饭?”

“我的孩子,有何不可呢?”皇帝高兴地接受阿拉丁的邀请.

皇帝率领应邀的文武朝臣和皇亲贵族,同阿拉丁一起离开皇宫,来到阿拉丁为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建筑的新宫殿里.皇帝举目环顾,对这座金碧辉煌,造形别致,举世无双的宫殿赞不绝口.

之后,他回头对宰相说:“你觉得怎样?谈谈你的看法吧.”

“皇上,这的确是一幢富丽堂皇的宫殿,可它不是亚当的子孙中最有权势的帝王所能建造的,即使集中全人类的力量也不可能建造这样的宫殿.也就是说,它绝不是人力所为,而是魔法和巫术的产物.”

宰相的这通议论,显然出自他仇恨、嫉妒阿拉丁的心理,皇帝对此非常清楚.于是他直接了当的对宰相说:“你心里想些什么,不用说我都清楚,希望你别再发表这样的谬论了.”

阿拉丁带着皇帝及其僚属在宫殿内转了一圈后,便把他们领到最高层的望景台上.他们举目眺望,见亭榭的门窗,全是用祖母绿石、红宝石和其它贵重宝石嵌镶而成,美观华丽的程度为世间罕见,无与伦比.面对那样的景象,皇帝有些飘飘然,好像置身于仙境之中.他怀着陶醉的心情,漫步绕着亭榭兜圈子,仔细观赏.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那道阿拉丁故意安排没有完工的窗子,便惊奇地叹道:

“阿拉丁,对你来说,这可是美中不足呀!”接着他回头问宰相:“你知道,这扇窗子为什么局部还未完工呢?”

“主上,据我设想,这扇窗子之所以还未完工,可能是陛下催阿拉丁赶来办婚事,由于时间太紧迫而未来得及完工吧.”

阿拉丁趁皇帝和宰相谈话的时候,抽空下楼,来到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房中,告诉她皇帝驾临的消息.他再次回到皇帝面前时,皇帝问他:

“我的孩子,这望景亭的窗子,为什么局部还未完工呢?”

“皇上,我的主人,鉴于婚期迫在眉捷,我太忙碌,仓卒间来不及物色能工巧匠,因而造成部分工程未完工的情况.”

“这扇窗子未竣工的地方,我打算动用我的能工巧匠来完成它.”皇帝许下心愿.

“真能这样,老天爷会使陛下留芳百世的.”

皇帝决心用所有的力量来完成那扇窗子的未完工程.于是便马上布置下去,要下边的人,立即分头召集并挑选一批能工巧匠,打开宫内库藏,提供需的一切材料,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那扇窗子的工程.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姗姗前来迎接皇帝,眉开眼笑地向皇帝走过来.皇帝看见公主满面春风,便高兴地上前拥抱她,亲切地吻她的额角.他带领僚属,跟随公主,一起来到楼下的餐厅里.皇帝坐在为他设置的首席,左右有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和阿拉丁附马陪同,朝臣、大公、贵族和内侍的头目,则顺序坐在专为他们设置的座位上,一起共进午餐.

皇帝品尝了一点东西,便觉得菜肴格外芳香,味道特别可口,是他平生所未尝过的.他对烹调的高超技术和豪华的餐具羡慕到了极点.席间,有八十名歌女排队站在宾客面前奏乐助兴.那动人心弦的美妙乐声,使在座的人心情格外舒畅,他们乐不可支,胃口大开.

皇帝抑制不住奔腾澎湃的心情,由衷地叹道:“我从心里感觉到,这一切都远远超出一般国王和波斯大帝的权力范围之外了.”

皇帝和僚属们一个个无拘无束,大吃大喝,尽情享受这美味佳肴,直至吃饱喝足,洗过手,才转到客厅休息、聊天,品尝各种各样的水果.在愉快的气氛中,皇帝突然想起那扇窗子工程进展情况,于是忙站起来,准备亲自去察看.他走上最高层,来到工匠跟前,发觉工作几乎毫无进展.

他暗想:要求尽快完工,真是谈何容易.并且他们的技艺,跟原来的工程技术比起来,也太逊色了.

皇帝离开望景亭不久,工匠们便来报告,说放在小库藏中的宝石虽已全部搬来供他们使用,但跟实际需要相比,还差得多.皇帝听了,即刻下令开启宫中最大的库藏,取出其中的宝石,按工匠的需要供给,并且说,如果还不够,可以把阿拉丁贡献的那份宝石也拿来使用.

工匠们小心翼翼地从皇宫中取来全部宝石,拼命地埋头工作,但工程还没做完一半,宝石就又用完了.

为了实现自己许下的诺言,不得已,皇帝只好下令征用宰相和朝臣们私人的宝石.人们虽然按皇帝的命令来办,可是宝石的数量仍然远远不够.

次日,阿拉丁一早便去检查工匠们的工作,发现工程只完成一半,并且质量远远达不到要求.他一气之下,命令他们即刻停工,没必要再做下去,并吩咐他们把宝石物归原主.

工匠们按照阿拉丁的指示,赶快拆卸用上的宝石,归并在一起,分别归还物主.皇帝的归皇帝,宰相、朝臣的也归还本人.做完这一切,工匠们才向皇帝报告他们奉阿拉丁的命令停止了施工.

皇帝听了,感到不可理解,于是立刻吩咐侍从备马,跨上坐骑离开皇宫,上阿拉丁的宫殿去,以便亲自了解真实情况.

阿拉丁命令工匠们停工,并把他们遣走后,便回到房中,取出神灯一擦,灯神立刻出现在他面前,说道:“有什么吩咐,你只管说吧.”

“你去把望景亭中那扇未完工的窗子做完吧,注意要使它与整个建筑保持协调一致.”

“明白了.”灯神应诺着悄然隐退.

一会儿,灯神再次出现在阿拉丁面前说道:“我的主人,你吩咐我做的事,已经做完了,你去看一下吧,看是否符合要求.”

阿拉丁高兴地来到最高层的望景亭,见那扇窗子已修理完整,跟其它的窗子一模一样,毫无差别.当他正准备离开时,一个宦官急急忙忙跑到他面前,说道:“禀告主人,皇帝骑着御马前来看你,现已到了楼下.”

阿拉丁听了,赶快下楼迎接.

皇帝一见阿拉丁便说:“我的孩子,你不让匠人们做完那扇窗子的工程,而使宫殿中留下残缺不全的地方,是何目的呀?”

“主上,首先声明,留下这扇窗子并不是表明我能力有限,也不是要有意为难陛下,我的目的只是为让陛下参观时,能即时发现这其中的缺陷,并指出还应当添补些什么罢了.”

阿拉丁向皇帝讲明情况后,便陪着他再次上到望景亭.皇帝把所有的窗子仔细看了一遍,终于认为每扇窗子都完整无缺,全都一个模样,挑剔不出丝毫缺点.他骇然震惊,激动得热烈拥抱阿拉丁,亲切地吻他,说道:“我的孩子,你是从哪儿学来这种非凡的独特工艺?你在一晚上做成的事,那些能工巧匠花几个月工夫也无法完成.我敢说,世上再也找不出像你这样能干的人了.”

“承蒙主上的夸奖,我可不该受此赞扬.但愿老天爷赏赐陛下长命百岁,万寿无疆.”

“对天发誓,我的孩子,就你的能力而言,接受如此赞扬是当之无愧的.”

皇帝和阿拉丁彼此谦虚,互相恭维了一番,一起来到楼下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房中.公主见父王驾到,便立即起身迎接,让父王休息,自己在一旁小心伺候着.皇帝眼看自己的女儿生活在豪华、宏伟的宫殿中,过着极其安乐、舒适的生活,内心感到无限满足和快慰.他和女儿亲热地交谈了一阵,才高高兴兴地回宫去了.

阿拉丁新婚之后,过着甜蜜安定的生活.他每天总要在侍人们前呼后拥下,去城中巡游,借看热闹消遣的机会做好事,所到之处总是把大量金币撒给街道两旁的人群,用这样的办法广施博济.

阿拉丁的声誉、地位虽然日益显赫,但他仍未改变自己本来的面目,始终保持着过去的某些生活习惯,依然与原来的旧友交往密切.他坚持骑马,经常驰骋于宫前的广场,参加皇帝主持的骑术比赛.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活泼伶俐,喜热闹,爱玩耍.每当她看见阿拉丁矫健的身影和高超的骑术时,内心就充满了爱慕之情.她深切感到老天爷为她所安排的这一切

是如此的美好.想起当初她一度跟宰相的儿子发生纠缠的时候,是她的丈夫阿拉丁来保护她,使她保持了贞操.而如今她能如愿以偿地与阿拉丁相亲相爱,都是老天爷对她无上恩赐的例证.

阿拉丁的声誉越传越远,朝野上下爱戴他和信任他的心情日益增加.在一般老百姓的心目中,他已成为伟大非凡的人物,博得世人的敬仰和拥戴.

这天,A突然从边境传来敌人入侵的消息.皇帝即刻调兵遣将,并让阿拉丁挂帅,率领全副武装的部队,开往前线御敌.

阿拉丁遵命,统率部队,马不停蹄,日以继夜地奔赴战场,与强敌对垒.他在战火纷飞的阵地中,身先士卒,奋不顾身,英勇杀敌.战斗越打越激烈,双方都伤亡惨重.战场上,刀枪剑戟的碰撞声,人吼马嘶的喧闹声融为一片,汇成悲壮惨烈的景象.最后阿拉丁大显身手,冲破敌阵,杀得敌人丢盔弃甲,狼狈逃窜.

阿拉丁大获全胜,夺得很多的战利品.

阿拉丁战胜敌人的捷报传来,全城欢腾.

当他凯旋归来时,皇帝亲自出城迎接,亲切地拥抱他,吻他.老百姓也争先恐后地出来一睹他们心目中的英雄,向他欢呼、庆贺,整个城市都笼罩在节日的欢乐气氛中.

皇帝和阿拉丁翁婿二人喜气洋洋地并肩进城.在皇帝的陪同的下,阿拉丁回到他自己的宫殿中.A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早已等着迎接他,满心欢喜地吻他的额角,殷勤地让他和皇帝休息,并吩咐婢仆端出果汁、糕点,陪他俩吃喝.

阿拉丁歼敌有功,博得朝野的钦佩和爱戴.为了庆贺他的凯旋,皇帝发布圣旨,命令全国各城市张灯结彩,欢庆胜利.这样一来,阿拉丁一鸣惊人,扬名天下,上自官吏、部队,下至老百姓都另眼看待他.在众人心目中,阿拉丁被视为上帝,他们虔诚地为他祷告祝福.由于阿拉丁为人慷慨,本来就受人们的拥护、爱戴,再加上他高超的骑术、精湛的武艺,以及捍卫社稷歼灭敌人的功勋,使人们格外崇敬他.

此时的阿拉丁,名誉、地位已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再说非洲魔法师自从回到故乡后,一直不甘心自己的失败,总是耿耿于怀,想着自己为谋取神灯所经受的跋涉劳累,尤其是在经过多少艰难困苦后,就快要到手的神灯却不翼而飞的情景,就深感悲伤和愤怒.他咒骂阿拉丁违背命令,给他造成终身遗憾.他有时抑制不住悲愤情绪而狂叫大喊,但最后他还是自我安慰道:“那个小杂种现在已死在地道中,有机会我会再去谋取神灯,反正它仍安然地保存在那里.”

非洲魔法师的心中尚存的一线希望,在经过一些日子后,又重新恢复了.他决心重振旗鼓、行动起来.

这一天,他取出沙盘,仔细检查并作好一切准备,打算卜问阿拉丁的下场和神灯的去向.他摊平沙粒,布成平整的轮廓,并在上面弄出许多小点子,然后开始占卜.他将呈现在沙盘上的形迹,仔细转移到一张纸上,然后聚精会神地对它进行观察、研究,结果却不见任何反应.他不甘心,经过短时间的休息,便重新布置一番,把盘中沙粒的体形按主要和次要的秩序,更精确地固定下来,再作第二次卜卦,结果仍不知神灯的去向.这使他大失所望,怒火中烧.他为探听阿拉丁的下场,不得不耐着性子继续卜第三次卦.

这一次,他终于知道了阿拉丁并未埋葬在那个宝藏的地道中,这使他非常惊诧,愤怒到了极点.经过仔细观察、研究之后,总算把阿拉丁的去向弄明白了.原来这个小家伙已经溜出地道,还活在人间,而且他为人机警灵活,已成为神灯的主人.他不由自主地联想到自己的悲惨遭遇.他自怨自艾地说:“为了寻求神灯,我所经历的艰辛和所吃的苦头,是别人无法忍受的.可是那个该死的小杂种却不劳而获,坐享其成.他到底如何知道神灯的秘密,而一跃成为世间地位崇高、无比富有的人物的呢?”

非洲魔法师通过卜卦,知道阿拉丁目前的情况后,气得肺都要炸了.他咬牙切齿地说:“只有把他置于死地,我才会解恨呢.”

为达到报复阿拉丁和夺取神灯的目的,他强压怒火,收拾行装,作好了重返中国的准备.

魔法师怀着希望和仇恨的复杂心情,风尘仆仆,经过漫长的旅程,终于再次来到中国,并进入阿拉丁所在的京城.他来到一家旅店中住下,换了一身衣服,便走出旅店,到大街上遛达去了.他来到人群中,侧耳细听他们谈话.有的人对新建的宫殿的宏伟、壮丽赞不绝口;有的人对阿拉丁的高尚操行推崇备至;有的人欣赏其仪表堂堂;有的人模仿其言谈举止.魔法师来到一家茶馆,见人们一边品茶一边聊天,有低头细语的,有高谈阔论的,真是五花八门.魔法师挤到一个正在夸赞阿拉丁的年轻人身旁,插嘴说:

“小伙子,你所夸奖的这个人,到底是谁呀?”

“老人家,你肯定不是本地人,并且一定是从遥远的国度刚到这儿来的.但即使是这样,你也应该听说过赫赫有名的阿拉丁啊.他那幢富丽堂皇的宫殿已经驰名天下,成为人间奇迹了.他的荣誉和威望,几乎和上帝齐名,难道对他的情况,你一点也不了解吗?”

“听你这样说,我倒是很想亲眼看一看那幢宫殿,能劳你的驾,带我去看一看吗?”

“不妨事,我带你去吧.”年轻人答应魔法师的要求,他带魔法师一直来到阿拉丁的宫殿所在地.

魔法师仔细打量、观看一番,心里明白到这幢宫殿的建成,只能是神灯起的作用.他暗自嘀咕:“这个该死的家伙,我不置他于死地,决不罢休.”

魔法师此刻的愤怒已到了极点.

回到旅店,他取出天文历表和沙盘,卜了卦,寻找神灯的所在.当他发现神灯不在阿拉丁身边,而摆在新宫殿时,便喜不自禁地大声说:“现在我有办法了.阿拉丁,你等着吧!我能轻而易举地杀死你,并把神灯弄到手了.”

他打定主意后,便急急忙忙走出旅店,来到一个打铁的店铺,对店主说:“你替我做几盏油灯吧,我愿加倍付你工钱,只要你赶快把灯做出来就行了.”

店主正愁这两天生意清淡,便欣然同意替魔法师做灯,他马上动手,日以继夜地埋头工作,很快便按要求把灯赶做出来了.

魔法师付了一笔工钱,把灯带回旅店,装在一个篮子里.他提着一篮油灯,走出旅店,在大街、小巷高喊道:“谁有旧灯?快拿来换新灯罗!”人们听他这么叫喊,都嘲笑奚落他:“这人一定是疯了,不然,怎么会用新灯换旧灯呢?”因此围着他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小孩尤其好奇,老是跟在后面嘲弄他.魔法师却满不在乎地一个劲朝前走,终于来到阿拉丁的宫殿前.

他把叫唤声提高,孩子们也跟着放开嗓子大声嚷:“老疯子……”

说来凑巧,当时恰好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坐在望景亭中眺望景致,突然听到一阵阵叫喊的嘈杂声,便从窗户朝下看,见那种景象很奇怪,不知是怎么回事,便打发女仆下去了解情况.

女仆立即下楼,走出大门一看,便听见有人在喊:“谁有旧灯?愿意拿来换新灯吗?”同时一群孩子在后面,闹得非常厉害.

女仆赶快回去告诉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公主听了,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于是婢女们七嘴八舌同公主议论开了.其中有人说:

“我觉得这个人所说的,一定不是真话.”

“公主,我看见咱们主人房中有一盏旧灯.”另一个婢女说,“干脆我们就拿去与他换,这样便知道他所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了.”原来由于阿拉丁一时疏忽大意,竟忘记把神灯收藏起来,被那个婢女看见了.

关于神灯的秘密,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一点也不知道,当然她也不知道阿拉丁能一步登天而同她结婚,成为皇帝的快婿,当上FS,全是这盏神灯的功劳.因此,她同意婢女的建议,说道:“好的,去把你主人房中的那盏旧灯拿来吧.”

她所以这样做,不外乎是为了证实那个叫唤者是否真能以旧灯换新灯罢了.

婢女即刻把神灯拿来,递给白狄奴·卜多鲁公主.

公主根本不知道这是魔法师的诡计,毫不犹豫地就打发一个宦官把旧灯拿下去换新灯.宦官遵命下去,不一会儿,便带着一盏新灯来到楼上,小心翼翼地放在公主面前.当公主仔细看看换来的果然是一盏新灯时,才真正觉得那个换灯人的行为不可理解,不禁捧腹大笑起来.

非洲魔法师见换到的旧灯,确实是从地下宝藏中取出来的那盏令人心醉的神灯,万分高兴,立刻把它塞在胸前的衣袋里,扔掉作为交易使用的那些剩余的新灯,拔脚就走.他摆脱孩子们,一直跑到远离城市的郊外,才放慢脚步,继续向前,在荒无人烟的野外,耐心地等待夜幕降临.看见差不多是时候了,魔法师才掏出神灯一擦,灯神随即出现在他面前,说道:

“主人,奴婢听你的召唤,到你面前来了,要我做什么?只管吩咐吧.”

于是魔法师对灯神说:“你把阿拉丁的那幢宫殿,连同里面所有的一切人和物,全都给我搬到我的家乡非洲去,当然,别忘了连我本人也一起带走.”

“明白了,愿意效劳.现在你先闭上眼睛,等你再睁眼时,便可看到你自己连同宫殿一起都在你的家乡了.”

果然在转眼之间,灯神便把魔法师和阿拉丁的宫殿连同其中的一切,全搬到了非洲.

皇帝一向钟爱自己的掌上明珠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所以每天清晨起来第一件事,便是观望女儿的宫殿.

在阿拉丁的宫殿被搬走的第二天早晨,皇帝照常起得很早,他打开窗户,却发现皇宫对面的那座金碧辉煌的新宫殿不在了,只剩下那块空旷、平坦的基地.他异常吃惊,恐怖得浑身战栗.为证实自己没有看错,他揉了揉眼睛,再仔细观察了半天,终于证明自己没有看错,前面的宫殿的确已无影无踪了.他一下控制不住自己,泪水夺眶而出,顺着腮颊流下,浸湿了络腮胡.

他毫无办法,只得急忙召宰相进宫.

宰相谒见皇帝,看到皇帝哭哭啼啼的可怜相,暗自吃惊,说道:“请饶恕我,皇帝陛下!求老天爷护佑,使陛下免除每件灾祸.现在见陛下如此悲痛,我心里也非常震惊和难过,恳请陛下讲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你真的不知道我的遭遇,还是故意装出来的?”

“主上,对天发誓,臣一点也不知道.”

“那么,今天你显然没注意到阿拉丁的宫殿罗?”

“主上,臣确实没有留意那幢宫殿,想必是关锁着还未开门吧.”

“你既然没看到,怎能说这样的话,现在你站起来,从窗户往外看一看,你能说它关锁着还未开门吗?”

宰相走近窗前,朝外一看,这才看清,皇宫的对面已是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了.他感到茫然,默不作声地回到皇帝面前.皇帝问他:“现在你知道我悲痛的原因了吗?你能说出那幢宫殿现在何处吗?”

“主上,前些时候,臣曾一再提醒陛下,指出那幢宫殿非凡人所为,而是魔法、巫术的产物.”

皇帝一听,顿时火冒三丈,狂怒地吼叫着:“阿拉丁哪里去了?”

“他上山打猎去了.”宰相轻轻地回答一句.

皇帝急忙下令,派卫队出发,前去捉拿阿拉丁.

卫队、侍从一齐出动,上山寻找,在猎区他们找到了阿拉丁,诚恳地对他说:“阿拉丁,我们的主人啊!求你宽恕,别责怪我们.因为我们是奉皇上的命令来逮捕你的.我们可不敢抗命不从啊!”

阿拉丁听了卫士的话,不禁大吃一惊,由于不知是什么原因,所以不可能有任何心理准备.待他稍微镇定一下情绪后,才对卫士们说:“你们知道皇帝为什么要下令逮捕我吗?是我冒犯了他老人家,还是我有叛国行为?”

“我们的主人啊!我们只是执行逮捕你的任务,至于为什么,我们一点也不知道.”

阿拉丁从马上下来,坦率地对卫士们说:“既是皇帝的圣旨,你们就按其吩咐做吧.”

卫士们勉为其难地给阿拉丁戴上枷锁镣铐,把他押解进城.人们见被捕者是阿拉丁,简直不敢相信.由于阿拉丁平时对人谦虚、慷慨、善良,一贯同情普通的穷苦人,所以一向博得他们的拥护和爱戴.他被捕的消息一下子便传开了,人们闻风而动,都想亲自证实自己所听到的是否属实.沿途的人越聚越多,大家都流下同情的眼泪.有的怀着愤怒的心情,质问:为什么要逮捕阿拉丁?其中有的卫士也同情阿拉丁,打算为他求情.

卫士们把阿拉丁押至宫中,立即向皇帝报告了逮捕的经过.皇帝不问青红皂白,即刻下令将阿拉丁推出斩首.

刽子手奉命,赶快铺下皮垫子,让阿拉丁跪在上面,用布条蒙住他的眼睛,然后抽出宝剑,围着他绕圈子,等皇帝最后的处决令一下,便动手行刑.

皇帝要处决阿拉丁的消息刚一传出,人们便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他们把皇宫团团围住,并派人去见皇帝,陈述他们的意见:“假若阿拉丁稍微受到一点危害,我们立刻夷平你的宫殿,把你和其他的人通通埋葬在里面.”

人们对皇帝提出了警告,而宰相清楚,这些愤怒的人群说得到做得到.为了平息事态,他及时进谏皇帝,奏道:“陛下,你的这道命令会很快毁掉我们的生命,必须立刻收回成命,宽恕你的女婿,否则,人们的莽撞行为,会给我们带来极大的灾难.因为他们爱戴阿拉丁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我们.”

皇帝从窗户朝外一看,见百姓们蜂拥而至,人越来越多,来势汹汹,潮涌般势不可挡,大有推倒宫墙之势.见此情景,皇帝迫于压力收回成命.于是他一方面吩咐刽子手释放阿拉丁,另一方面赶快着人差人向人群宣布宽恕阿拉丁,恢复他的自由.这才使人群的骚动平息下来.

阿拉丁获得了自由,感到十分高兴.他抬头见皇帝在宝座上,便走到御前,说道:“主上,承蒙陛下开恩,赏我活命,我永生难忘.但我还是要了解,我到底什么地方触犯了陛下?由于什么罪过,才获得如此的待遇?”

“叛贼!”皇帝吼了一声,“犯了什么罪过,你应该比谁都清楚.”继而他又对宰相说道:“你带他过去,让他向窗外看看,再叫他告诉我们,他的宫殿哪儿去了?”

宰相遵命照办,随即带阿拉丁来到窗前.

阿拉丁朝外一望,只见皇宫对面那座自己的宫殿已不知去向,这才明白为什么会落得这样的结果.当然,对发生的一切他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只是感到震惊和不可理解.他恍恍惚惚地回到皇帝面前,听见皇帝质问:

“你的宫殿呢?我的女儿哪里去了?你难道不知道,我就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吗?”

“主上,我不知道宫殿和公主的去向,对发生的这一切我简直一无所知.”

“阿拉丁,你要知道,我之所以饶恕你,是为了让你尽快把我的女儿找回来.只有找到公主,才允许你再来见我.用我的头颅起誓,找不回公主,我非砍你的头不可.”

“明白了,不过恳求陛下给我四十天的期限.要是过了期限还找不到公主,那就随陛下处置了.”

“我可以答应你要求的期限,但你别想逃出我的手心.你即使逃到月亮上,我也要把你抓回来.”

“皇上,如期限已屋到还找不到公主,我会回来自首,并愿把头颅献上.”

人们得知阿拉丁受宽恕,恢复了自由,都由衷地为他高兴,默默地替他祝福.可是阿拉丁本人却因为这次重大打击而深感羞耻和痛苦.他无颜见亲友,在人们面前也总感抬不起头.他离开皇宫,神志恍惚地在大街上游荡,对目前自己的境遇和未来怎么办,都感到茫然.就这样迷迷糊糊地在城中游荡了两天,这期间,许多人都关心、同情他,不断地送些饮食给他充饥度日.

阿拉丁见这样流浪下去不是办法,丝毫不能解决问题,便索性离开城市,来到郊外.

这天,他来到一条河边,由于失望过度,使他几乎丧失了生存下去的勇气,一度产生投河自杀的念头.他站在河岸上,面对滚滚的河水,突然想起那次他埋在地道中遇险的情况.当时他并没有丧生,而且渡过难关,成就大业,现在怎能轻生呢?

他蹲下去用河水洗脸,想使自己清醒清醒,以便冷静地思考一下,下一步该怎么做.他刚捧了水在手中,双手一搓,便擦着手指上的戒指,戒指神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说道:

“我的主人,奴婢奉招前来,有什么事要做?请吩咐吧.”

阿拉丁一见戒指神,喜得跳了起来,大声说道:“我要你把我的宫殿和我的妻子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以及宫中所有的一切,都给我搬到这儿来.”

“主人啊!不是我不愿意,你要我做的事,我实在无能为力.因为这是灯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我不敢去尝试.”

“哦,原来是这样.好吧,我不勉强你.不过,最低限度你得把我送到宫殿所在地.无论宫殿在什么地方,我都非立即去那里不可.”

“遵命.”戒指神说完,便背着阿拉丁飞腾起来.

戒指神把阿拉丁送到他的宫殿面前,而他落脚的地点,正对着他妻子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寝室.此时已是夜深人静了.当阿拉丁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中,好不容易辩认出自己的住室时,他满腔的忧愁立即消逝了.他确信这是老天爷让他重见妻子的安排,戒指神在他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危急情况下,及时前来救援,给予了他生存的希望.

由于一段时间来阿拉丁遭受了沉重的打击,忧愁痛苦一直萦绕着他,他已整整四天没睡好觉,此刻他疲劳不堪,当他走到宫殿左边的一棵树下时,刚坐定就沉沉睡着了.

阿拉丁由于太疲倦,一觉就睡到大天亮.

当他被叽叽喳喳的鸟叫声吵醒时,太阳已经照在他脸上.他一骨碌爬起来,走到小河边洗手洗脸,然后合掌默默祈求老天爷援助他顺利救出妻子.他来到宫殿前,仔细打量一番后,靠墙坐了下来,心里思忖着用什么办法闯进宫去跟妻子见面.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受了非洲魔法师的欺骗,失去了神灯,如今跌在陷阱中.由于离别丈夫和父亲,心情万分痛苦,她茶饭不思,更无法安睡,整日里悲哀哭泣.她的亲信使女非常同情她,随时在她身边照顾她.恰巧这天清晨,在命运的驱使下,婢女伺候公主时,随手打开了窗户.本来是想让公主看一看树木、溪流,以使她放松一下,获得一些心理慰藉.可此时她却一眼看见阿拉丁坐在墙边,便迫不及待地嚷道:

“公主啊!你快来看,谁坐在墙脚下呀.”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听到叫唤声,赶快一骨碌站起来.

她到窗前向外张望,看见了阿拉丁.此时阿拉丁也抬头看见了她,于是两人的目光相对,互用眼神问好.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对阿拉丁说:

“你赶快从侧门进来吧.那个该死的家伙不在屋里.”

她立即打发婢女下去给阿拉丁开门.

阿拉丁快步来到白狄奴·卜多鲁公主面前,夫妻重逢,互相拥抱、接吻,高兴得热泪盈眶.阿拉丁说道:

“亲爱的!我现在急需知道的是,我有一盏旧油灯,原来摆在我的房间里,你知道它现在在什么地方吗?”

公主听了丈夫的询问,好像明白了什么,她长叹一声,说道:“亲爱的,我万万没想到,这盏油灯会使我们落到今天这种境况之中啊.”

“快告诉我油灯的去向吧.”阿拉丁忙着催问.

于是,公主把事情的原委从头到尾叙述了一遍.尤其把旧灯掉换新灯的过程讲得更详细,最后说:“第二天我发觉我置身于这里,才意识到我们彼此恐再难见面了.那个用欺骗手段拿走旧灯的人,还厚颜无耻地说,他干这种勾当,是凭其魔力趋使和那盏灯的作用而完成的.他是非洲的摩尔人.现在我们就在他的家乡呢.”

“告诉我吧,这个该死的家伙,除了骗走神灯,搬走宫殿外,还有别的什么企图吗?”

“他每天都要到这儿来纠缠我,向我求婚,叫我忘掉你.他还说,我父亲已经将你处死,说你的父母是穷苦人,你是靠他发财致富的.此外他还用许多好话来安慰我,可是我始终处在悲痛之中,整日里以泪洗面,一直没有答理他.”

“快告诉我,他把那盏灯放在哪里了?”

“他随时把灯带在身边,一刻也不离开.那天他问我对你还抱什么念头时,曾从胸前的衣袋中掏出灯来,让我看了一眼.”

听到这个消息,阿拉丁非常高兴,说道:“亲爱的,你听好了!我将暂时离开这里,换掉我这套衣服,然后再来见你.当你见我改装时,不要惊奇.你必须派个女仆守住侧门,待会儿为我开门.我会教你怎样除掉这个该死的贼人.”

他交代毕,立即溜出宫殿,迈开脚步,不停地朝前走.途中他碰见一个农夫,便上前对他说:

“你好!庄户人,能把你的衣服跟我的对换一下吗?”

农夫不知他是何用意,表示拒绝.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动手硬把农夫的衣衫脱下来,同时把自己的新衣脱下给农夫.他用农夫的衣服把自己打扮成庄稼人后,便来到附近的城市,花了两枚金币,从集市里买了一瓶烈性麻醉剂,揣在怀里,然后急急忙忙,一口气奔到宫殿门前,守门的女仆赶快开门让他进去.

阿拉丁立刻到白狄奴·卜多鲁公主面前,说道:“现在你马上去换一身最华丽的衣裙,精心打扮一番.待那个该死的摩尔人回来时,你要一改过去那种忧愁、苦闷的神态,眉开眼笑、落落大方地迎接他,显得异常亲切热情,与他倾心交谈.一定要让他认为你已把丈夫、父亲忘得一干二净了.然后,陪他一起尽情吃喝,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使他以为你已经钟情于他,从而让他对你失去警觉,待时机成熟时,你迅速拿出这瓶麻醉剂滴几滴在他喝的酒杯中,再斟满酒,想尽办法让他喝下去.只要这杯酒一下肚,他就会很快失去知觉,像死人一样倒下去.那时,你再放我进来,后面的事我自会处理.”

“要我对这个该死的无耻之徒笑脸相迎,哪怕是暂时的,我也会觉得很难受.但为了摆脱这个坏蛋,重新回到你的怀抱,我愿意这样做.”

阿拉丁同妻子商量好了后,一起吃了一点饮食,便匆匆和她分手.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按照阿拉丁的嘱咐立刻开始行动,她唤来婢女替她梳妆,换上最华丽的衣裙,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下凡的仙女一样美丽.这时候,那个非洲魔法师也回来了,于是她便笑容可掬地迎了上去.

魔法师见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梳妆打扮得这么漂亮,一改前几天那种愁容满面的样子,用和颜悦色的态度待他,使他喜不自禁,认为自己的愿望已有实现的可能了,求爱之心和占有欲也随之膨胀起来.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强装笑脸,从容大方地让魔法师坐在自己的身边,亲切地对他说道:

“亲爱的人儿啊!你是否愿意今晚到我这儿来,陪我喝几杯呢?这种孤单寂寞、度日如年的日子,我可不愿意再忍受下去了.我相信你昨天所说的话,家父肯定是为了我而一气之下杀了阿拉丁.因此,他不会再从坟墓中出来见我了.对我今天的这种突然转变,你一定不要觉得奇怪.因为事到如今,除你之外,我没有其他可依靠的人了,所以,我决心委身于你,让你代替阿拉丁,做我的终身伴侣.希望你答应我的请求,今晚上我这儿来,咱俩一起饮酒作乐.酒我这儿有,但都是家乡的.我希望能尝尝这里的美酒,因为听说非洲的酒是再好不过的了.”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一番甜言蜜语,说得魔法师心花怒放,忘乎所以,他欣然说道:“你所希望的和吩咐的,一切都能办到.我家里有一坛本地酿的醇酒,埋在地下已经八年了,保存得很好.你现在稍微等一会儿.我立刻回家去取酒,很快就回来.”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善于交际,长于应付,于是她进一步玩弄魔法师,说道:“亲爱的,何必你亲自去呢?你一走,我又会觉得孤单寂寞,倒不如叫一个宦官去取,你就留在我身边,一步也别离开.”

这些话,说得魔法师心里甜滋滋的,于是他忙说:“公主啊!那坛酒埋在什么地方,除我之外,别人是不知道的.我快去快回不会耽搁的.”魔法师说完就走了.

不多一会,魔法师果然带着酒回到公主身边.

公主表示感谢,说道:“亲爱的,你为我不怕麻烦,太辛苦了,我实在有些过意不去啊!”

“我的心肝啊!能伺候你,我感到万分的荣幸,哪儿有什么麻烦可言!”

二人相互客气一番后,便在桌前坐下.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端起一杯女仆为他们斟好的酒,顺手递给魔法师,自己同时端起另一杯,然后举杯向魔法师祝福,愿他长命百岁,随即一饮而尽.魔法师也赶紧祝福她,愿她永远年轻、漂亮、幸福,然后一口把杯中的酒干了.他哪里知道,从现在起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落入阿拉丁和公主为他张开的罗网中了.魔法师天真地以为,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已经完全屈服、顺从于他了,心里很是得意.他一边用色迷迷的眼光打量公主,一边飘飘然地狂饮,此刻他几乎把世间的一切都忘得干干净净了.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始终陪着魔法师吃喝,当见他有几分醉意时,便对他说:“在我的家乡,有一种风俗习惯,不知你们这儿是否也如此?”

“哦,什么风俗习惯?”

“相爱的双方在饮酒时,为表示爱意,应彼此交换酒杯,各干一杯,这称为交杯酒,就算双方已定下了终生.”

说罢,公主拿起魔法师的酒杯,斟了一杯酒摆在自己面前,并把自己的杯子递给女仆,让她按事先的布置,斟一杯有麻醉剂的药酒,递给魔法师.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从座位上站起来,拉着魔法师的手,娇滴滴地说:“亲爱的,这是你喝过的酒杯,那是我喝过的酒杯,现在咱俩交换,各干一杯交杯酒吧.”

她说罢,举杯一饮而尽.

魔法师被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甜言和举动弄得神魂颠倒,欣然学着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举止,举起他的酒杯,一口就干了下去.不想酒一下肚,他便头晕眼花,重重地倒在地上,昏迷过去.

见此情景,女仆们立即奔下楼,开了侧门,让主人阿拉丁走了进来.

阿拉丁急忙奔上楼来,见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坐在桌旁,已经把非洲魔法师彻底麻醉了.他激动地奔上前,一把将公主搂在怀里,紧紧地拥抱她,吻她,随后对公主说:

“你同婢女暂时退到内室去,让我来处理这儿的事.”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立刻和婢女们进入内室.

阿拉丁迅速地把房门关锁起来,然后来到魔法师身边,先从他的衣袋里取出神灯,然后

拔出腰刀,毫不犹豫地一刀结果了魔法师的性命.接着他拿起神灯一擦,灯神便出现在他面

前,说道:“我的主人,有什么事要做?请吩咐吧.”

“我要你把我的宫殿,从这里立刻搬回中国去,仍然把它安置在皇宫前面的那个老地

方.”

“明白了,愿意效劳.”灯神答应着隐退下去.

阿拉丁这才进入内室,搂着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脖子,亲切地吻她.夫妻相亲相爱,并肩坐在一起倾心交谈,并吩咐婢仆摆出饮食,愉快地吃喝,直喝到二人都感觉有些醉意,才从容上床,相拥着甜蜜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一大早,阿拉丁从梦中醒来,急忙唤醒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一起洗脸穿衣,婢女们替公主梳妆、佩带首饰,换穿华丽衣裙,打扮得非常漂亮.同时阿拉丁也穿戴整齐.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显得格外活泼可爱,想到就要同父王重逢,便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欢乐.

皇帝释放阿拉丁之后,便成天为自己的独生女儿、被他视为掌上明珠的白狄奴·卜多鲁公主的安危焦心.日子一天天过去了,却始终不见女儿的踪影,也不知她现在身在何处,是死是活.他日不思茶饭,夜不能安眠,整天都呆呆地坐着,像妇孺一样悲哀哭泣.每天清晨都怀着一线希望推窗眺望,当看到眼前仍是空空如也时,又不免伤心流泪.

这天清晨,他照例眺望窗外时,却发现那幢他已非常熟悉的金碧辉煌的宫殿又矗立在那儿了.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用手背揉了一下再仔细审视,终于看出那的确是他女婿的宫殿.于是他迫不及待,大声吩咐侍从备马,他要赶快前往阿拉丁的宫殿.

阿拉丁见皇帝扬鞭策马向他的宫殿跑来,急忙出门迎接.

阿拉丁搀扶着由于激动而有些站立不稳的岳父走进宫殿,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听说父王驾临,急忙奔到楼下迎接,父女彼此见面,立即拥抱在一起,喜极而泣.阿拉丁夫妻共同搀扶皇帝,慢步上楼.到了公主房中,皇帝才冷静下来,他关切地询问她的情况和遭遇.

白狄奴·卜多鲁公主便开始向皇帝叙述她的遭遇:“父王啊!多亏了我亲爱的丈夫阿拉丁把我从非洲魔法师的魔爪下拯救出来,你老人家才有再见女儿的机会.那个该诅咒的摩尔人,是绝无仅有的大坏蛋,世间少有比他更坏的人了.要不是阿拉丁机智勇敢地救我出魔窟,我难免要受那该死的魔法师的糟踏、蹂躏.接着公主把遭难的经过,如何受魔法师的欺骗、用旧灯换取新灯,如何第二天就不知不觉地被搬到遥远的非洲,过着度日如年的苦难日子,以及阿拉丁一起设计除掉魔法师的经过详细地说了一遍.

最后她说:”我丈夫终于把我带回来了,至于他怎样带我回来的,我一点也不知道.“

阿拉丁在等公主叙述完后,便接着把他在听到女仆告知魔法师已被醉倒后,再次进入宫殿,叫妻子、女仆离开房间,他又是怎样从死人般醉倒的魔法师身上取走神灯,怎样用腰刀结果了他的性命,怎样命灯神将他们连同宫殿一起搬回来的经过,详详细细地讲了一便.最后说道:”如果陛下对我所讲的有所怀疑,可亲自去看看还躺在那里的魔法师的尸体.“

皇帝果然随阿拉丁去看非洲魔法师丧命的地方,并吩咐把死尸搬走,放火烧掉,把骨灰撒在野外.

至此,皇帝才真正醒悟过来,把阿拉丁紧紧搂在怀里,亲切地吻他,说道:“孩子,原谅我吧!在该死的魔法师胡作非为的时候,我险些害了你的性命.我的孩子,我相信你是能原谅我的.当时我那样对待你,完全是由于一时控制不住自己愤怒的情绪所致.对我来说,失去女儿比失去江山还痛苦.做父亲的这种心情,相信你是会理解的.”

“主上,我完全理解你当时的心情和做法.这完全是在情理之中.如果真是我害了白狄奴·卜多鲁公主,毫无疑问应受到那样的处罚,但事实上这一切,全是那个该死的魔法师一手弄出来的.”

听了阿拉丁的话,皇帝顿感如释重负,于是派人四下传达圣旨,为庆贺白狄奴·卜多鲁公主和附马阿拉丁平安归来,全国上下举行庆典活动.

各地官民遵循皇帝的命令,把城市装饰一新,大摆筵席,热热闹闹地欢庆了一个月.

阿拉丁虽然除掉了作恶多端的非洲魔法师,夺回了妻子和宫殿,但他还没有真正摆脱危险.因为谁也没料到,这个已被烧为灰烬的魔法师,还有一个比他更坏的同胞哥哥.此人是一个本领高强,精通各种占卦的大魔法师.所谓“掰成两瓣的豆不会是两样”正是他们兄弟的写照.

他们分居两地,却都在利用妖法、邪术干伤天害理之事.恶贯满盈的弟弟结束了罪恶的一生,其情况他哥哥当时并不知道.只是这天,大魔法师突然心血来潮,想了解远在异乡的弟弟的近况,因此取出沙盘占卦,于是得知弟弟已死亡.这噩耗使他无比悲痛,为了弄清弟弟是如何死的以及现葬身何处,他又卜了一卦,这下他知道弟弟死在一个名叫阿拉丁的年轻中国人手中.

非洲大魔法师在弄清楚这个情况之后,便发誓要尽快替弟弟报仇.他准备了行装,随即动身出发,不辞艰辛,跋涉了几个月,才到达中国的京城.他知道这是杀他弟弟那个凶手居住的城市.在一家旅店中,他租下一间房子,进去躺在床上稍事休息后,便溜出旅馆,上街遛达,借此识别方向,熟悉环境,以便顺利完成替他弟弟报仇的任务.

这一天,他来到闹市中一座非常考究的茶楼,见里面挤满了人.他们有的在打牌,有的在下棋,有的听说书,有的一边品茶,一边闲聊,五花八门,热闹得很.

于是,他打算进去凑凑热闹,想通过别人的谈话了解一些情况.他挤进去,在人丛中找个位置坐下,细听周围的人谈天说地.听着听着,逐渐听出点什么来.因为,他们的话题中经常涉及到一个名叫菲图苏的道姑.说她终日呆在简陋的修道院中,埋头修炼.她神通广大,道法高深,而且廉洁虔诚.每月只进城两次,目的是为众人看病.她医术高明,且乐意救助那些无依无靠、贫穷可怜的人.

非洲大魔法师听了众人称赞道姑菲图苏的德行,暗自欢喜,心想:“我的愿望很快就能实现了.谢天谢地,我能从这个老婆子身上达到我的目的.”为进一步了解情况,他便有意与身边的一个人拉起话来:

“老伯,刚才听你们几位谈到道姑菲图苏的道行,实在令人钦佩,但不知她是谁?住在什么地方?”

“奇怪!”被问的人惊叫起来,“一个住在我们这座城市里的人,是决不会不知道关于道姑菲图苏的神奇事迹的.很显然,可怜的朋友,你不是本地人.”

“你说得很对,我的确是刚从外地来到这里的.刚才你们所谈论的关于那位道姑的事,我非常感兴趣,希望能全面了解她的事迹,并希望你告诉我她准确住址,以便我好专程去拜访她.因为我是幻尘中罹难而且有罪在身的人,要去求她救援,求她替我祈祷,若能靠她的慈悲,帮我渡过患难的苦海,我就终生有幸,感激不尽了.”

大魔法师的一席话使此人颇受感动,便把道姑菲图苏的品行和所作所为,非常详尽地向他叙述了一遍,并告诉他道姑菲图苏住在兵陵的窑洞中,然后不嫌麻烦地带他到城外,把去道姑居室的路指给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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