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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来回晃的话筒选录90条

时间:2017-10-27 03:03

第一章 花开的时节

花开的时节(1)

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

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

“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

“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的灯拧亮了一些。

“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天读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

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点,像白灰水似的,蒙眬了她的视线。

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它就跟她一样可怜。

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

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

“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

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高烧,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

花开的时节(2)

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

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

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也曾为一个人读书。

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

他把书翻开。他在昨天读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

花开的时节(3)

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

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

“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

“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

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

“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

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停了一会,她说: “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

“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

“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

“你长得很漂亮。”

“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

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

“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

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

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

“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

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

“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

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

“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

“没有。”他低声说。

“我闻到盐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

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吗?”

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

“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

女孩转脸朝向门的那边,声音里有着一种期盼和不确定。

“医生,这个世界是不是很美丽的?”她问。

门的那边没回答。

就在那一瞬间,女孩嗅到了眼泪的咸味和鼻水的酸涩,听到了发自一个男人的喉头的哽咽。

花开的时节(4)

徐宏志离开病房时,臂弯里夹着那本书和一只秃毛的玩具熊。这只绒毛熊挂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显得那么小而脆弱,就像眼泪,不该属于一个强壮的男人。

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踢到脚上松垂的鞋带。他蹲下去把鞋带绑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泪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流过指缝间,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气力,他再次站起来。

刚刚下过的一场细雨润湿了他脚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觉到有几只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惫的双腿已经无力把它们甩开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里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后,她将可以看到天空的蓝和泥土的灰绿,看到电影和人脸,也看到爱的色彩。不管她愿不愿意,她也将看到离别和死亡。

他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天。在比这一片青葱和辽阔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只迷路的林中小鸟,偶尔掉落在他的肩头,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块肉,给了他遗忘的救赎。

那时他并不知道,命运加于他的,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余生的日子,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的思念长相左右。

花开的时节(5)

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

游戏。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

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瞇起眼睛朝那个热毒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出卑微的报复。

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毒药般,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

花开的时节(6)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

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

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

“对不起。”他瞇缝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你为什么躺在这里?”

“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

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

“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

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

“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

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谁叫你躺在这里的?”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

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

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

花开的时节(7)

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

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

“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

“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

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

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

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

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

花开的时节(8)

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

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

花开的时节(9)

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

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

,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

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

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

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

花开的时节(10)

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

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

“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

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

花开的时节(11)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没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调转目光。

花开的时节(12)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药膏和吃点消炎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药膏和消炎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药是他在外头的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药。

他吞了一颗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

“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了过去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转系?”

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

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

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能确定。

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

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

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说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

花开的时节(13)

孙长康出去之后,他拉开了那条灰尘斑斑的百叶帘,把书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开。外面的阳光洒了进来,他把脖子伸出去,发现窗外的世界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就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那只掉落在他肩头的林中小鸟,披着光亮的羽毛,给了他一身的温暖和继续生活的意志。

有好几天,他带着一脸微笑醒来,怀着一个跳跃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为了去看她一眼,然后心荡神驰地回去。一种他从未遇过的感情在他心里漾了开来。他的眼耳口鼻会不自觉地挤在一块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个瞬间。

生活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学业,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边,溜出这种生活。

花开的时节(14)

隔天,徐宏志去了艺术系那个画展。食人族在那里,跟几个男生女生蹲在接待处聊天。他拿了一本场刊,在会场里逛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苏明慧的画。食人族的画倒是有一张,那张画,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画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装异服,用色颇为暗淡,风格沉郁,有点像蓝调音乐。

“连食人族都说她画得好,苏明慧的画一定很不错。”他想。

他翻开那本场刊,在其中一页上看到一张苏明慧的画。那张现代派油画占了半版篇幅,一头狮子隐身在一片缤纷的花海里,它头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斓的色块,左边耳朵上栖息着一只蝴蝶,天真的眼睛带着几分迷惘。

他不知道他是喜欢了画家本人而觉得这张画漂亮,还是因为喜欢这张画而更喜欢这位画家。

他拿着场刊朝食人族走去,问她:

“请问这张画放在哪里?”

食人族似乎并不认得他。她看了看他所指的那一页,咕哝着:

“这张画没有拿出来展览。”

穿了舌环的食人族,说话有点含混。他凑近一点问:

“那为什么场刊上会有?”

“这本场刊早就印好了,这位同学后来决定不参加画展。”食人族回答说。

带着失望,他离开了会场。

外面下着霏霏细雨,他把那本场刊藏在外衣里。那是一头令人一见难忘的狮子,充满了奇特的想象。她为什么要放弃画画?是为了以后的生活打算,还是为了他不可能知道的理由?他感到可惜。

花开的时节(15)

夜晚,他冒雨去了便利商店。他推门进去的时候,苏明慧戴着耳机,趴在柜台上看书。她蹙着眉,很专注的样子,似乎是在温习。也许是在听歌的缘故,她不知道他来了。直到他拿了一个杯面去付钱,她才发现他。

她站起来,把书藏在柜台下面,脸上没什么表情,朝他说了一声多谢。

他走到桌子那边吃面。雨淅淅沥沥地下,多少天了?他每个晚上都来吃面,有时也带着一本书,一边吃面一边看书,那就可以多待一会。这个晚上,店里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继续听歌,时而用手指揉揉眼睛,看起来很倦的样子。他发现她的眼神跟那张画里头的狮子很相似。到底是那头狮子拥有她的眼神,还是她把自己的眼神给了狮子?她用手指揉眼睛的时候,仿佛是要赶走栖在眼皮上的一只蝴蝶。那只蝴蝶偏偏像是戏弄她似的,飞走了又拍着翅膀回来,害她眨了几次眼,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她及时用手遮住了嘴巴。

一股幸福感像一只白色小鸟轻盈地滑过他的心湖。她所有的、毫无防备的小动作,在这个雨夜里,只归他一人,也将永为他所有。

她没有再看那本书了。每当他在店里,她都会把正在看的书藏起来。

花开的时节(16)

他走出便利商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刮着大雨。雨一浪一浪的横扫,根本不可能就这样回去。他只好缩在布篷下面躲雨,雨水却还是扑湿了他。

过了一会儿,接班的男生打着伞,狼狈地从雨中跑来。该是苏明慧下班的时候了,他的心跳加快,既期待她出来,又害怕她出来。

半晌,苏明慧果然出来了,手上拿着一把红色的雨伞。她发现了他,他腼腆地朝她微笑。她犹疑了一下。不像平日般绷着脸,她投给他一个困倦的浅笑。

那个难得的浅笑鼓舞了他。他朝她说:

“雨这么大,带了雨伞,也还是会淋湿的。”

她低了低头,没有走出去,继续站在滴滴嗒嗒的布篷下面,跟他隔了一点距离,自个儿看着雨。

“你的朋友莉莉是我邻房的女朋友。”他说。

“那你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啦?”她问。

他微笑朝她点头。

“那你已经调查过我啦?”语气中带着责备。

“呃,我没有。”他连忙说。

看到他那个窘困的样子,她觉得好气又好笑。

“我今天去过艺术系那个画展。”他说。

她望着前方的雨,有一点惊讶,却没回答。

“我在场刊上看到你的作品,可惜没展出来。我喜欢画里头的狮子。它有灵魂。你画得很好。”

她抬头朝他看,脸上掠过一抹犹疑的微笑。

然后,她说了一声谢谢,撑起雨伞,冒着大雨走出去。

他跑上去,走在她身边。

她把头顶的雨伞挪过他那一边一点点。他的肩膀还是湿了。

“你为什么要放弃?”雨太大了,他要提高嗓门跟她说话。

“这是我的事。”她的眼眸并未朝向他。

“我知道不关我的事,我只是觉得有点可惜。”

她把雨伞挪回去自己的头顶,一边走一边说:

“我不觉得有什么可惜。”

“你很有天分。”他说。

“有多少人能够靠画画谋生?”她讪讪地说,雨伞挪过他那边一点点,再一点点。

“你不像是会为了谋生而放弃梦想的那种人。”

“你怎知道什么是我的梦想?”她有点生他的气,又把雨伞挪回去自己头顶。

“呃,我承认我不知道。”他脸上挂满雨水,猛地打了一个寒颤。

她看着有点不忍,把手里的雨伞挪过去他那边。最后,两个人都淋湿了。

她没有再说一句话,两个人无言地走着。

雨停了,她把雨伞合起来,径自往前走。

她朝女生宿舍走去,右手里的雨伞尖随着她的脚步在路上一停一顿。她看上去满怀沮丧。

他后悔自己说得太多了,也许开罪了她。然而,这场雨毕竟让他们靠近了一点。一路走来,他感觉到她手里那把伞曾经好几次挪到他头顶去。

花开的时节(17)

他以为自己的身体很强壮,没想到竟然给那场雨打败了。半夜里他发起烧来,是感冒。他吃了药,陷入一场昏睡里,待到傍晚才回复知觉。

他想起他一位中学同学C。那时候,C为了陪一个自己喜欢的女生游冬泳,结果得了肺炎。他们都笑C害的是甜蜜病。三个礼拜之后,C康复过来,那个强壮的女孩子却已经跟另一个男生走在一起。

C悲愤交集,把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 X光片用一个画框镶了起来,挂在床前,时刻提醒自己,爱情的虚妄和女人的无情。

他呢?他不知道此刻害的是甜蜜病还是单思病。

他头痛鼻塞,身子虚弱,却发现自己在病中不可思议地想念她。

爱情是一场重感冒,再强壮的人,也不免要高举双手投降,乞求一种灵药。

他想到要写一封信给她,鼓励她,也表达一下他自己。他拿了纸和笔,开始写下他平生第一封情书。

起初并不顺利,他给自己太大压力了,既害怕自己写得不好,又很虚荣地想露一手,赢取她的青睐。最后,他想起他读过的那本书。

花开的时节(18)

他把写好的信放在一个信封里,穿上衣服匆匆出去。

他是自己的信鸽,忘了身体正在发烧,衔着那封信,几乎是连跑带跳的,朝便利商店飞去,那里有治他的药。

他走进去,苏明慧正在忙着,没看到他。他随便 拿了一块纸包蛋糕,来到柜台付钱。

他大口吸着气。她朝他看了一眼,发觉他有点不寻常。他的脸陡地红了,拿过蛋糕,匆匆把那封信放在她面前,没等她有机会看他便溜走。

回去的路上,他不停想着她读完那封信之后会怎么想。他发现自己的烧好像退了,身体变轻了。但他还是很想投向梦乡,在那里梦着她的回音。

花开的时节(19)

接下来的两天,他每天在宿舍房间和楼下大堂之间来来回回,看看信箱里有没有她的回信,但她没有。他决定去便利商店看看,说不定她一直在那边等他,他却已经两天没过去了。

他进去的时候,看到那台收款机前面围了几个人,有男生,也有女生。大家的眼睛盯着同一个方向看,似乎是有什么吸引着他们。

苏明慧背朝着他,在另一边,把一瓶瓶果汁放到冰箱里。他静静地站在一排货架后面,带着幸福的思慕偷偷看她。

人们在笑,在窃窃低语。等到他们散去,他终于明白他们看的是什么:那是他的信。

那两张信纸可怜地给贴在收款机后面。已经有太多人看过了,上面印着几个骯脏的手指模,纸缘卷了起来。

她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他。他难以置信地望着她。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身体因为太震惊而微微颤抖。

“你是说那封信?”她漫不经心地说,似乎已经承认这件事是她做的。

挫折感当头淋下,他愣在那儿,说不出话来。

“你还是用心读书吧。”她冷冷地说。

他不明白她这句话的意思。

“你不会想再留级的吧?”她接着说。

他的心揪了起来,没想到她已经知道。

“并不是我有心去打听。在这里,光用耳朵就可以知道很多事情。”她说。

他没料到这种坦率的爱竟会遭到嘲笑和嫌弃。

“因为我喜欢你,你就可以这样对我吗?”悲愤滚烫的泪水在他喉头涨满,他忍着咽了回去。

“你喜欢我,难道我就应该感激流涕吗?”带着嘲讽的口吻,她说。

他突然意识到她对他无可理喻的恨。

“你为什么要折磨我?”他咬着牙问。

“我就是喜欢折磨你。”她那双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

“你为什么喜欢折磨我?”

她眼里含着嘲弄,说:

“我折磨你的方式,就是不告诉你我为什么要折磨你。”

“你这个女人,你到底是什么人?”他吃惊地朝她看。

“是个你不应该喜欢的人。”她转身用背冲着他,拿了一条毛巾使劲地擦拭背后那台冰淇淋机。

他懂得了。他的卑微痴傻在这里只会沦为笑柄。她并不是他一厢情愿地以为的那个人,也不配让他喜欢。

他转过身朝外面走去。她再也没有机会折磨他了。

花开的时节(19)

回到宿舍,他感觉到每个人都好像已经看过那封信。他们在背后嘲笑他,或是同情他。这两样都是他不能接受的。

他想躲起来。但他可以躲到哪里去呢?除了他的床?

他躲入被褥里,成天在睡觉,把生活都睡掉了。假使可以,他想把青春虚妄的日子都睡

掉。他想起 同学那张肺部花痕斑斑的 X光片。他徐宏志,现在才拿到属于他自己那张好不了多少的肺部 X光片。他有点恨她,也恨所有的女人。他的爱可以被浪掷,却受不了轻蔑。她可以拒绝他的爱,却无权这样践踏他的尊严。

可恶的是,受了这种深深的伤害,他竟然还是无法不去想她。这是报应吧?遇上了她,他天真地以为可以从一种难以承受的生活渡到另一种生活,却把自己渡向了羞辱。

现在,他只想睡觉。他要用睡眠来堕落,希望自己更堕落下去,就像她出现之前那样。

花开的时节(20)

他不知道这样睡了多少天,直到门外响起一个声音:

“徐宏志,有人来找你。”

他懒懒散散地爬出被褥去开门。

那个来通传的同学已经走开了。他看到自己的父亲站在那里。

为什么父亲偏偏在他最糟糕的时刻来到?他睡眼惺忪,蓬头垢面,胡子已经几天没刮了,一身衣服邋邋遢遢的。

徐文浩看到儿子那个模样,沉下了脸,却又努力装出一个宽容的神情。他儿子拥有像他一样的眼睛,性格却太不像他了。他希望他的儿子能够坚强一点,别那么脆弱。

“爸。”徐宏志怯怯地唤了一声,然后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身上散发着一种他儿子没有的威严和气度。他穿著一套剪裁一流的深灰色薄绒西装,衬上深蓝色暗花丝质领带和一双玫瑰金袖扣,低调但很讲究。他五十七岁了,看得出二十年前是个挺拔英俊的男子。二十年后,虽然添了一头灰发,脸上也留下了光阴的痕迹,风度却依然不凡。他的眼神冷漠而锐利,好像什么都不关心,也好像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他是那样令人难以亲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寂寞的男人。

他一边坐到椅子里一边跟儿子说:

“没去上课吗?”语气像是责备而不是关心。

徐宏志站在父亲跟前,低着头说:

“今天有点不舒服。”

“有去见医生吗?”不像问候,反而像是审问。

“我自己吃了药,已经好多了。”他心不在焉地说。

一阵沉默在父子之间缓缓流动。徐文浩留意到一本画展的场刊躺在乱糟糟的书桌上,翻开了的那一页吸引着他。那一页登了苏明慧的画。

他拿起来看了看,说:

“这张画还可以。是学生的作品吧?”

徐宏志很诧异他父亲对这张画的评价。父亲是个十分挑剔的人,他说还可以,已经是给了很高的分数。

虽然他心里仍然恨苏明慧,为了跟父亲抗争,他偏要说:

“我觉得很不错。”

徐文浩知道儿子是故意跟他作对的。有时候,他不了解他儿子。他所有的男子气概似乎只会用来反叛自己的父亲。

“这一年,我知道你很难受。”他相信他能够明白儿子的心情。

“也并不是。”徐宏志回答说。他不相信父亲会明白他,既然如此,他宁可否定父亲。

他感到儿子在拒绝他的帮助,也许他仍然因为他母亲的事而恨他。

“剑桥医学院的院长是我朋友,我刚刚捐了一笔钱给医学院,你想不想去剑桥念医科?用你前年的成绩,应该没问题。”

“爸,我喜欢这里,而且,我想靠自己的能力。”他拒绝了父亲。父亲最后的一句话,使他突然意识到,他去年的成绩,在一向骄傲的父亲眼里,是多么的不长进,所以父亲才想到把他送去英国,不让他留在这里丢人现眼。父亲不会明白,分别并不在于此处或天涯。父亲也永不会明了失败的滋味。

徐文浩再一次给儿子拒绝之后,有些难过。他努力装出不受打击的样子,站了起来,说:

“你吃了饭没有?”他很想跟儿子吃顿饭,却没法直接说出来。

“我吃了。”他撒了个谎。

“那我走了。”他尽量不使自己显得失望。

他偷偷松了一口气,说:“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休息一下吧。再见。”那一声“再见”,不像是跟自己儿子说的,太客气了。

徐文浩走出房间,下了楼梯。

徐宏志探头出窗外,看到父亲从宿舍走出来。家里的车子在外面等他,司机为他打开车门,他上了车。

车子穿过渐深的暮色,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退回来,把窗关上。

那个唯一可以把他们拉近的人已经不在了。父亲和他之间的距离,将来也只会更遥远一些。

他溜到床上,把脸埋入枕头,沉溺在他残破的青春里。

花开的时节(21)

剧社的人在大学里派发新剧的宣传单,每一张宣传单都很有心思地夹着一朵野姜花。一个女生塞了一份给苏明慧。她把它揣在怀里,朝课室走去。

她选了课室里靠窗的一个座位,把带来的那本厚厚的书摊开在面前。那封信夹在书里。

她用一块橡皮小心地擦去信纸上的几个手指印,又向信纸吹了一口气,把上面的橡皮屑

吹走,然后,她用手腕一下一下的把信纸熨平。

已经没有转回的余地了,徐宏志心里一定非常恨她。

她何尝不恨他?

为什么他要在这个时候出现?为什么他的信要写得那么好?他在信里写道:

你也许会责怪我竟敢跟你谈你的梦想。我承认我对你认识很少。(我多么渴望有天能认识你更多!)

我以前读过一本书,书名叫《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书里说:“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当我们真心去追求梦想的时候,才有机会接近那个梦想,纵使失败,起码也曾经付出一片赤诚去追逐。

我希望你的梦想有天会实现,如同你眼眸绽放的笑容一样绚烂,虽然我可能没那么幸运,可以分享你的梦想。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神往,也许会令她觉得烦人和讨厌。那么,我愿意只做你的朋友。

第一次读到这封信的时候,她几乎醉倒了。然而,一瞬间,一种难言的酸楚在她心中升了起来。他以为她没读过那本书吗?她曾经真心相信梦想,眼下,她不会再相信所谓梦想的谎言了。

他喜欢的,不过是他眼睛看到的一切。

她恨造物主,恨自己,也恨他。

她只想要他死心,而他现在应该已经死心了。

有多少个晚上,她期盼着他来到店里。他出现的时候,她偏偏装作漫不在乎。他怀里经常揣着一本书,他和她是同类,都是书虫。

将来,他会看得更多,而她会渐渐看不见了。

花开的时节(22)

那朵野姜花的清香扑面而来,她把它跟徐宏志的信一起放在书里。

她朝窗外望去,看到了他们初遇的那片青草地。他有一把非常好听的声音。那把震动她心弦的声音仿佛是她宿命的预告。造物主夺去她的视力,却让她遇到这把声音,是嘲讽,还是用这把声音给她补偿?

终有一天,她唯一可以依赖的,只有她的听力。

花开的时节(23)

三个月前的一天,她画画的时候,发现调色板里的颜色一片朦胧。她以为自己只是累了。

过了几天,她发现情况并没有好过来。她看书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个鱼缸似的。

她以为自己患了近视,没想到这么大个人了,才有近视眼,谁叫她常常在床头那盏灯下面看书?

她去见了校医,校医要她去见一位眼科医生。

那位眼科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检查。复诊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将会渐渐失去视力。

“有人可以照顾你吗?”那位好心的医生问。

她摇了摇头。

“你的家人呢?”

“他们在别处。”她回答说。

花开的时节(24)

几个小时之后,她发现自己躲在宿舍房间的衣柜里。她抱着膝头,蜷缩成一团,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这里面,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都没有分别。她伸手不见五指,看不到一点光,只听到自己的呼吸。

过了许久之后,她听到房间外面响起一个声音,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她没回答。那人推门进来,踱到衣柜前面,自言自语地说:

“呃,她不在这里。”

那是莉莉的声音。

然后,她听到莉莉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的声音。留下来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静。

她再也?不住了,双手覆住脸,呜呜地啜泣,身体因害怕而颤抖哆嗦。即使刚才那个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声音,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召唤,都会使她的眼泪终于缺堤。

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够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

花开的时节(25)

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学生爱戴。

“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

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除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

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去?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

花开的时节(26)

那个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也是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它东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画过画一样。

把所有东西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里用松

节油和一把擦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

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她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

花开的时节(27)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不免会想念

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

花开的时节(28)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

花开的时节(29)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

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猪。

“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的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

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的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

“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

他很想告诉她,那张阔嘴把她的脸衬得很漂亮。但他实在没法若无其事地挤出一个笑容来认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

他失神地点点头。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

然后,她说:

“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

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药的星球上。

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的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

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

花开的时节(30)

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息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奸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

跟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

“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

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

花开的时节(31)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

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

在肯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

“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段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象自己今天会在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

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遥远。

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

花开的时节(32)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

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

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

她点了点头。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

“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

第二章 和光阴赛跑

和光阴赛跑(1)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

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摸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来。”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

和光阴赛跑(2)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

“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

“那就是啊!”

“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

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

“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

“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

“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

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

“但是,你会读什么书?”

“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

“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

他想了想,认真地说:

“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

“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摸着脸,说:

“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

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和光阴赛跑(3)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天读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

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紧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

和光阴赛跑(4)

到了医科三年级下学期,徐宏志已经为她读完了三部引人入胜的福尔摩斯故事。她的“华生医生”在朗读方面很出色。他的声音抑扬顿挫,还非常可恶的经常在紧张关头故意停下来,懒洋洋地说:

“我累了,今天到此为止。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那么,这件案到底是自杀还是谋杀呢?如果是谋杀,凶手又是谁?福尔摩斯到底是什么时候就了然于胸的?有好多次,她要奉承他、请求他,甚至假装生气,命令他继续读下去。

读书,是他们两个人之间最私密和幸福的时光。别的情侣是去跳舞、唱歌、看电影,他们却在树下、草地上、房间里,下雨天的某个楼底下,沉醉在不同的故事和文章里。她难免觉得自己亏欠了他。于是,有时候,她会提议出去走走。

两个人在外面的时候,无论走到哪里,他总是把她的手握得很牢,深怕她会走失似的。那一刻,她会抗议:

“我还没有盲呢!”

每一次,当她说到“盲”这个字,都立刻嗅得到他身上那股忧伤的味道。她岂不知道,她是在和时间赛跑?在失明的那天来临之前,她要尽量地贪婪地多看他一眼,把他的一切牢牢记住。造物主拿走了她的视力,却永远拿不走她的记忆。

她曾经在草原上追逐一群可爱的小斑马,这种无法像马般被驯服的动物,跑得非常快。她也曾在飞扬的尘土后头追赶一群羚羊,傻得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追上它们。

世上没有任何一种动物,跑得比时间和生命快。赛过光阴的,不是速度,而是爱情在两个灵魂之间的慢舞。

几年前,她读过白芮儿.玛克罕的自传故事《夜航西飞》,这位生于一九○二年,在非洲肯亚训练马匹,也是史上第一位单人驾驶飞机由东向西横越大西洋的英国女飞行家,在她的自传里就提到非洲寓言中一个和生命赛跑的故事。

改天,她要徐宏志为她再读一遍这本书。

和光阴赛跑(5)

一个阳光温煦的午后,在医学院旁边的那棵无花果树下,徐宏志为她读一本刚刚出版的《国家地理杂志》,里面有一篇关于肯亚的文章。

他们背靠着背,他拿着杂志,说:

“听着啦!是关于你的故乡的。”

他喜欢把肯亚唤作她的故乡。

对她来说,那个地方,既是故乡,也是异乡。

那篇文章说的是肯亚小犀牛的故事。成年的犀牛给猎杀之后,遗下出生不久的小犀牛。它们无法自己生存,志愿组织的保育人员会用奶瓶来喂哺这些可怜的孤儿。

“你看!是个香港女人!”徐宏志指着上面一张图片说。

她心头一震,转过身去,眼睛凑近那张图片看。图片里,一个女人慈爱地抱着一只湿漉漉而长相奇丑的小犀牛。就像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她用奶瓶给怀中的小动物喂奶。

不用细看说明,她也知道这是她继父拍的照片。她继父是拍摄野生动物的华裔美籍摄影师。

相片中那个四十出头的女子,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爱动物胜过爱她的孩子。不,也许她错了,母亲爱的是自由,胜过爱她作为一位母亲的责任。

她父母在她两岁那年分开。她父亲是个感情的冒险家,轻率地以为婚姻和孩子会让自己安定下来。结果,这段短暂的婚姻只能使他明白,还是单身适合他。于是,有一天,他提着行李,搭上一班飞机,再没有回来。

她的母亲在她四岁那年认识了她的继父,他是另一种冒险家:在非洲野外拍摄危险的野生动物。母亲深深爱上这位勇敢的摄影师,连他那个蛮荒也一并爱上了。她把只有四岁的女儿留给自己的母亲照顾,跟随她的情人奔赴肯亚。在那里,这个经过一次婚姻失败的女人,发现非洲大陆才是她向往的天地。

为了赎回某种歉疚,母亲在她七岁那年将她接到肯亚去。九岁那一年,却又把她当作邮包一样扔了回来。

她无法原谅的是:母亲为了后来那一场可怕的意外而无情地把她送走。

她慈爱的外婆再一次接住了这个可怜的小孙女。

直到外婆过身之后,母亲才从肯亚回来一趟。然而,亲情也有等待的期限,久等了,就再也无法修补。她和母亲在葬礼上总共说不上十句话,像两个陌生人似的。

她没有好好喂养自己的孩子,却温柔地喂养一头小犀牛。

她很想告诉徐宏志,这个拥有一双任性的眼睛的女人,正是她母亲。然而,也许还需要一点光阴,她才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

和光阴赛跑(6)

苏明慧的外婆出生于重庆一个大富之家。家道中落又遭逢战乱,外婆逃难到香港的时候,已是孑然一身。

外公早逝,外婆在国内取得的大学学历得不到承认,只能在公立图书馆当一名小职员,靠着微薄的薪水,把独生女养大。到了晚年,还要背起孙女儿这个小包袱。

同外婆相依为命的日子,图书馆是苏明慧的家和摇篮。外婆上班的时候把她带在身边,她会乖乖的坐在图书馆里读书和画画。书和画笔是她的玩具,陪着她度过没有父母的童年。

外婆很疼她。晚上回到家里,无论多么疲倦,外婆都会坐在床畔,给她读童话故事。她怎么会料到,许多年后,命运之手竟安排另一个亲爱的人,为她朗读故事?虽然读的不再是童话,却是更动人的故事。

她只是担心,徐宏志花了太多时间为她读书。三年级医科生要读的书,堆起来比他整个人还要高出一些。他哪里还有时间温习?于是,许多时,她会说:

“我想听你的医科书!”

他读的时候,她会很努力去理解,时而拿起一面放大镜认真地瞄瞄书里的图片。

那些艰涩的内容,由他口中读出来,竟成了诗韵。人体的各样器官、五脏六腑、复杂的神经,以至磨人的疾病,都化作一支为灵魂而谱写的歌。

她用以回报这种天籁的,是牢牢记住,别再在他面前提起“盲”这个单音节的字。

和光阴赛跑(7)

多年来,她一个人生活,习惯了独立,也很会照顾自己。同徐宏志一起之后,她总希望能够照顾他,为他做点什么。

两个人在便利商店再遇的那天,他傻呼呼地说:

“我是绊倒你的那个人。”

他并没有把她绊倒。刚好相反,他是扶她起来的那个人。她一向以为自己不需要任何人。即使在知道自己患病之后,她也冷静地安排以后的路,为的就是不需要依靠别人。

那天,她把所有画具拿去扔掉。回去之后,发现手里沾了油彩。她用松节油使劲地擦掉那些油彩。就在那一刻,她对镜一瞥,吃惊地发现,她像她母亲,同样冷漠无情。

我们都遇过这种情况:某人跑来,说: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她会毫不犹疑地选择先听坏消息。不是出于悲观,而是骄傲,同时也是对世情的愤怒。她从来没想过逃避,即使前面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徐宏志是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

医生说,她将会渐渐看不见。然后,他出现了,?她哭笑不得。

明日天涯,总有他在身畔。他治好了她的愤世嫉俗。遇上了他,她恍然明白,独立和有一个可以依赖的怀抱之间,并没有矛盾。

和光阴赛跑(8)

我们为什么渴望照顾自己所爱的人?那是爱的延伸,想在对方的生活中留下爱的痕迹。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在徐宏志的房间里,一边听音乐,一边替他收拾。她把洗好的衣服挂在衣柜里,顺便嗅闻一下刚洗过的衣服上面的、香香的洗衣粉味道。

她把他的袜子一双双卷好,放到抽屉里。一天,她发现他的袜子全是蓝色的,而且都是

同一个款式,她觉得不可思议。他笑笑说:

“全都一样,就不用找对另一只。”

她咯咯地笑了,没想到男生是这样的。

她舍不得花钱买衣服,倒是多买了几双袜子。她每一双袜子都不一样,都是有图案的,用最低调的方式来点缀她一身朴素的衣服。她现在倒是有些后悔了,她要把袜子凑近眼睛看,才能找出相同的一双。

他的书架乱七八糟。她把挂在书架旁边的那副骷髅骨头拿下来,放在床上,然后动手整理书架上的书。

过了一会,她转过身去,发现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门口,似乎已经来了一会儿光景。

她除下耳机,问:

“请问你找谁?”

“我找徐宏志。”

“他上课去了,你是?”

“我是他爸。”徐文浩说。他朝那张床一瞥,不无震惊地发现,躺在床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一具骷髅骨。

她没想到这个高大的,有一把冷静而威严的声音的男人,是徐宏志的父亲。她连忙拉了一把椅子给他。

徐文浩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发现他儿子的房间比他上次来的时候整洁了许多,似乎是有一双手在照顾他。

“世伯,你要喝点什么吗?”她问。

“不用了。”

“他应该快下课的了。”她朝他微笑。

他朝书架看了看,问:

“这些书,他都看过了?”

“嗯,他喜欢看书。”她一边收拾一边说。

“我不知道他喜欢福尔摩斯。”他留意到书架上有一套福尔摩斯。

“他喜欢读侦探小说,说是可以训练逻辑思维。他也喜欢描写法医生涯的小说,虽然他并不想当法医。”

“他想修哪一个专科?”

“脑神经外科。”她带笑回答,心里奇怪为什么他不知道。

徐文浩朝这个女孩子看了一眼。他对她有些好奇。许多人都怕他,觉得他高不可攀,连他的儿子都有点怕他。眼前这个女孩子,却把他当作一个普通人看待。现在,他甚至要从她那里才知道儿子将来想要修哪一个专科。多少年了?他和儿子之间,总需要一道桥梁。

他听到脚步声,是他儿子的吧?也许是,也许不是,他不太确定。

“他回来了。”她肯定地说。

果然,过了一会,他看到儿子怀里揣着书,神清气爽地爬上楼梯。

徐宏志看到自己的父亲和苏明慧待在一起,不禁吃了一惊。他没那么轻松了,笔直的站在门口,叫了一声爸。

“你找我有事吗?”他问。

“我经过这附近,顺便来看看你。”徐文浩说。

沉默了一阵,他问儿子:

“这位是你朋友吧?”

他点了点头,走到她身边,说:

“这是苏明慧。”

徐文浩锐利地瞧了她一眼,说:

“那张画,就是你画的?”

他记起那天来看儿子,在一本画展的场刊上见过她的画。他的记性一向超凡,也遗传给了儿子。

她讶异地朝徐宏志看了一眼。

“爸在画展那本场刊上看过你的画。”他温柔地告诉她。

她明白了,朝徐文浩点了点头,回答说:

“是的,世伯。”

“这个周末是我的生日,苏小姐,赏面来吃顿饭吧。”

她转过头去看徐宏志,征求他的同意。

徐文浩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对儿子下一道命令似的,说:

“八点钟,就我们三个人。”

徐宏志无奈地朝父亲点了点头。

“我走了。”徐文浩说。

“爸,我送你出去。”

“不用了,你陪着苏小姐吧。”

徐文浩出去了。徐宏志这才松了一口气。他放下书,在那具骷髅骨头旁边躺下来,头枕在双手上。

“你很怕你爸的吗?你见到他,像见鬼一样。”她朝他促狭地说。

“我才不怕他。”他没好气地说。

“是吗?”她笑了,说:“你们两个说话很客气。”

“他喜欢下命令。”他不以为然地说。

“我从来不知道我爸是什么样子的。我两岁后就没见过他。”她说起来甚至不带一点伤感。

他却怜惜起来了。我们爱上一个人,希望和她有将来,遗憾的是,我们无法回到过去,修补她的不幸。她从小就没有父亲,他告诉自己,要对她好一点。

“你不怕我爸?你真的敢跟他一起吃饭?”他笑着问。

她投给他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眼神,说:

“我连狮子老虎都不怕。何况,他是你爸。他又不会吃人。”

“他比狮子老虎可怕。”

“你不是说,你不怕他的吗?”她瞧了他一眼。

“我是不怕。”他揽着那副骷髅骨头,懒洋洋地说。

他不怕他父亲这个人,他是怕跟这个永远高高在上的人说话。

和光阴赛跑(9)

隔了一些距离,苏明慧只能看到徐文浩的轮廓。他突然到来,彼此初次见面,她不好意思凑过去看他。然而,因为变成了模糊的五官和轮廓,她能够把这两父子的身影重迭在一起来看。她发现他们有着几乎一样的轮廓,连声音也相似。唯一的分别是,父亲的声音冷一点,是中年人的声音;儿子的声音年轻温柔一点。

然而,她还是嗅闻得到,父子之间那种互相逃避的味道。儿子回来之前,父亲威严的声

音中带着几分关爱,问起她,他儿子将来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儿子回来了,关爱的语气倏忽变成命令,造成了彼此之间的屏障。徐宏志也拒绝主动去冲破这道屏障。在房间里荡漾的,是父子间一场暗暗的角力。

她的童年没有父母在身边。全赖外婆,她的亲情虽然有遗憾,却不致匮乏。她甚至不知道别的家庭是怎样的。认识了徐宏志,他告诉她,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她看得出他和母亲的感情很好。丧母之痛,几乎把他打垮了。一天,他朝她感激地说:

“幸好遇上了你。”

原来,连她自己,也是紧接着坏消息而来的好消息。爱情往往隐含在机遇之中,他们何其相似?在人生逆旅中彼此安慰。

他很少谈到他父亲。见到他们两父子之后,她终于明白了。

她想她爱的人快乐。一天,她问:

“我能为你做什么?”

他微笑摇头。

她以为自己可以为他做点什么。后来,她羞惭地发现,这种想法是多么骄傲和自大。她不仅没有将他们拉近,反而把他们推远了。

和光阴赛跑(10)

周末的那天,天气很好。徐宏志和她在石澳市集逛了一阵。她带了一份生日礼物给他父亲。那是一尊巴掌般大的非洲人头石雕,莉莉去年送给她的。莉莉做的石雕很漂亮,同学们都抢着收藏。这个雕像的表情,既严肃又有几分憨气,看着很令人开怀。徐宏志的父亲会喜欢的。

黄昏的时候,他们离开了市集。他牢牢握住她的手,沿着小径散步到海边。

“到了。”他突然停下来说。

浮现在她面前的,是一座童话中的美丽古堡。蜿蜒的车路两旁,植满了苍翠的大树,在晚霞与海色的衬托下,整幢建筑恍如海市蜃楼,在真实人间升了起来。

“你住在这里?”她吃惊地问。

“我爸住在这里。”他回答说,带她走在花园的步道上。

“你还说你不是公子哥儿?”她瞧了他一眼。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理直气壮地说:“这些东西是我爸的,我有自己的生活。”

“你在这里长大的吗?”她站在花园中央,问他。

他点了点头。

“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她调皮地说。

虽然比不上非洲的平原广大,然而,因为留下了自己所爱的人长大的痕迹,也就不一样了。她朝他看,心里升起了一份欣赏之情。他是那样朴素和踏实,一点也不像富家子。

他们走进屋里去。佣人告诉徐宏志,他父亲给一点公事拖延了,正赶回来。

穿过长长的大理石走廊时,她发现墙上挂着好多张油画。她凑近点去看,这些艺术品在在显示出收藏者非凡的聪明和精致的品味。

“他是一位收藏家。”徐宏志说。

来到客厅,挂在壁炉上面的一张画把她吸引了过去。那张画并不大,是一张现代派田园画。她凑上去看,画里的景物流露无穷尽的意味。

“这张画很漂亮。”她向往地说,眼里闪耀着喜悦的神采。

放弃画画之后,她已经很少去看画了。这一张画,却震动了她的心弦,是她短短生命中见过最美丽的一张画。她不无感伤地发现,她离开她的画,已经很远了。

“你也可以再画画的。”徐宏志在她身旁说。

她朝他坚定地摇头。

她决定了的事情,是不会轻易改变的。

“你固执得可怕。”他投给她一个怜爱的微笑。

“我是的。”带着抱歉,她说。

然后,她告诉他:

“能够看到这张画,已经很幸福。它真是了不起,是谁画的?”

“一位未成名的法国画家。”后面有一把声音回答她。

她转过身去,发现徐文浩就站在她后面。

“这张画是这间屋里最便宜的,但是,不出十年,它会成为这里最值钱的一张画。这个人肯定会名满天下。”徐文浩脸上流露骄傲的神色。

他带着胜利的笑容,赞美自己的眼光,同时也发现,在一屋子的名画之中,这个年轻女孩竟然能够看出这张画的不凡。他不免对她刮目相看。

和光阴赛跑(11)

这张描写欧洲某处乡间生活的油画,一下子把三个人拉近了。

徐文浩对苏明慧不无欣赏之情。她那么年轻,看得出并非出身不凡。她见过的绘画作品,肯定比不上他。然而,这个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眼光。

徐宏志很少看到父亲对人这么热情。他意识到,这一次,父亲是朝他伸出了一双友善的

手。这双手暖暖地搭在他的肩头,告诉他:

“你喜欢的,我就尊重。”

父亲看到那个非洲人头石雕时,也流露赞赏的神色,那不过是一件学生的作品,他深知道,他父亲收藏的,全都是世上难求的珍品。他的赞赏,并非礼物本身,而是对这份心意的接纳。

父亲这双友善的手感动了他。

苏明慧惊讶地发现,就在这个晚上,徐宏志和他父亲之间,少了一分角力,多了一分感情。

这一刻,他们留在客厅里。这个寂寞的中年男人,放下了平日的拘谨,跟她侃侃而谈,谈到了画家和画,也述说了几个关于交易的轶事。她由衷地佩服他对艺术品丰富的知识、超凡的口味和热情的追寻。他好像一下子年轻了许多,很想跟他们打成一片。待到他发现,不断地提到自己的收藏品,似乎有点自鸣得意。于是,他换了一个话题,问起她,她家里的状况。

“我爸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我是外婆带大的,她在我十五岁那年过身了。”她回答说。

他微微点了点头,又问:

“这个暑假,你们有什么计划?”

“我会留在学校温习。”徐宏志说。

她看见徐文浩脸上掠过一丝失望的神情。他也许希望儿子回到这间空荡荡的大屋来,却无法直接说出口。他们之间还需要一点时间。但是,比起上一次,已经进步多了。

“我申请了学校图书馆的暑期工。”她说。

“是不是我们家捐出来的那座图书馆?”徐文浩转过脸去问儿子。

徐宏志点了点头,回答说:“是的。”

她诧异地望着他,没想到学校最大的图书馆 “徐北林纪念图书馆” 原来是他们捐的。他从来就没有告诉她。

“是爸用祖父的名义捐赠的。”他耸耸肩抱歉地朝她看,好像表示,他无意隐瞒,只是认为,这些事情跟他无关,他还是他自己。

后来,话题又回到绘画之上。

“你最近画了什么画?”徐文浩问。

“我已经没有画画了。”她回答道。

“为什么?”

“我眼睛有问题,不可能再画画了。”

“你的眼睛有什么问题?”他关切地问。

“我会渐渐看不见。”她坦率地说,“我患的是视觉神经发炎,我的视力在萎缩,也许有一天会完全看不见。”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就在这刻,徐宏志牢牢把她的手握住,投给她支持的一瞥。

“那很可惜。”徐文浩朝她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和明白的样子。

然后,他站了起来,说:

“来吧,我们去吃饭。”

和光阴赛跑(12)

徐宏志把苏明慧送了回去,才回到自己的房间来。临走之前,他在床畔给她读完了福尔摩斯的《吸血鬼探案》。然后,他把灯关掉,压低声音吓唬她:

“我走啦!你自己小心点。”

她滑进被窝里,两条手臂伸了出来,没好气地说:

“我不怕黑的。”

刚才,离开家里的时候,他告诉她:

“我爸看来很喜欢你。”

“我的确是很可爱的。”她神气地说。

他笑了:“非洲热情的沙漠溶化了南极的一座冰山。”

“你看不出他很寂寞吗?”她说。

他耸了耸肩。

“也许他想念你妈妈。”停了一下,她说:“我要比你迟死,我先死,你一定受不了。”

他笑笑说:“你咒我早死?”

“男人的寂寞比女人的寂寞可怜啊!这是我外婆说的。我的外曾祖母很年轻就过身,留下我的外曾祖父,一辈子思念着亡妻。当年在重庆,他俩的爱情故事是很轰烈的。”

“我爸并没那么爱我妈。”他说。

两年前的一个黄昏,他在这里温习,突然接到母亲打来的一通电话:

“有兴趣陪一个寂寞的中年女人去吃顿饭吗?”母亲在电话那一头愉悦地说。

他笑了,挂上电话,换了衣服出去。

母亲就是这样,永远不像母亲。他们倒像是朋友、姐弟、兄妹。她跟父亲压根儿是两个不同的人。

母亲开了家里那部敞蓬车来接他。他还记得,母亲那天穿了一身清爽利落的白衣裤,头上绑了一条粉红色的图案丝巾,鼻梁上架着一副圆形墨镜,遮了半张脸。他取笑她看起来像一只大苍蝇。

她紧张地问:

“他们说是今年流行的款式。真有那么难看吗?”

“不过,倒是一只漂亮的大苍蝇。”他说。

母亲风华绝代,不需要什么打扮,已经颠倒众生。

车子朝沙滩驶去。在夕阳懒散的余晖中,他们来到一间露天餐厅。

“我明天要到印度去。”母亲告诉他。

“你去印度干什么?”

“那是我年轻时的梦想啊!那时候,要是我去了加尔各答,也许就没有你。”

母亲生于一个幸福的小康之家。这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子,从小就在天主?会办的学校长大。十七岁那年,她立志要当修女,拯救别人的灵魂。

外公外婆知道了独生女的想法之后,伤心得好多天没跟她说过一句话。母亲心都碎了,她想,她怎么可以在拯救别人的灵魂之前,就首先伤透了父母的灵魂?

一天, 外婆跟母亲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都还在疾病的痛苦之中,你为什么不去拯救他们?”

终于,母亲顺从了外婆的意思,进了一所护士学校。但她告诉自己,她会慢慢说服父母让她去当修女的。修女和护士的身分,并没有矛盾。总有一天,她要奔向她仁慈的天主。

天主在远,爱情却在近。

几年后的一天,祖母因为胃炎而进了医院。当时负责照顾她的,正是刚满二十二岁的母亲。祖母好喜欢这个单纯的女孩子,一心要撮合她和自己的儿子。

那一年,父亲已经三十四岁了。父亲一向眼高于顶。多年来,不少条件很好的女孩子向他送秋波,他都不放在眼里。

祖母为了让他们多点见面,明明已经康复了,还是说身体虚弱,赖在医院不走。出院后,祖母又以答谢母亲的用心照顾为理由,邀请她回家吃饭。

当时,母亲还看不出祖母的心思,父亲倒是看出来了。既出于孝顺,也是给母亲清丽的气质吸引。他开始约会她。

比母亲年长十二岁的父亲,没为爱情改变多少,依然是个爱把心事藏起来的大男人。他对女朋友并不温柔体贴,反而像个司令官,谈情说爱也摆脱不了命令的口吻。

“一年后,我实在受不了他。那时候,我决定去加尔各答的一所?会医院工作,那边也接受了我的申请。出发前几天,我才鼓起勇气告诉你爸。﹂母亲说。

就在那一刻,她看到这个男人眼里不舍的神情,在他脸上读到了比她以为的要深一些的爱恋。

回去的路上,他静静地朝她说:

“我们结婚吧!”

她本来已经决定要走,就在一瞬间,她动摇了。

发现她没有马上就答应,于是,他说:

“你不嫁给我,不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你的天国不在印度。”

“那天,我以为他这番说话是难得一见的幽默感,原来,他是认真的。他真的觉得自己是最好的。﹂母亲笑了起来,说:”但是,你爸真的很聪明。我好爱他。我崇拜他,就像一条小毛虫崇拜在天空中飞翔的兀鹰。”

他看得出来,母亲一直很崇拜父亲。她爱父亲,比父亲爱她多。她习惯了听命于父亲,把她无尽的深情,奉献给那颗过于冷静的灵魂。

“爸也许是一只孤独的兀鹰,但你绝对不是小毛虫。”他呵呵地笑了。

“幸好,你像你爸,遗传了他的聪明。他常说我笨。”

“妈,你不笨。爸一向骄傲。”他说。

“别这样说你爸。不管怎样,你得尊重他。你爸一直是个很正派的人。他也很疼你。”

“他疼爱我们,就像天主疼爱祂的子民一样,是高高在上的施予。”他说。

“他只是不懂表达他的感情。他跟你祖父也是这样的。他们两父子一起时,就像两只并排的兀鹰,各自望着远方的一点,自说自话。”

他灿然地笑了。母亲倒是比父亲有幽默感。

“男人就是有许多障碍。”母亲说,眼里充满了谅解和同情。

夜色降临的时候,露天餐厅周围成百的小灯泡亮了起来,与天际的繁星共辉映。那天晚上,母亲的兴致特别好,谈了很多从前的事。

沉浸在回忆里的女人,好像预感自己不会回来似的。她慈爱地对儿子说:

“每一次,当我看到你,我都庆幸自己没进修道院去。要是我去了,将会是我这辈子最大的损失。”

他没料到,这是母亲留给他最后的一句话。

第二天,母亲提着一口沉重的箱子,带着一张支票,搭上飞往印度的班机,去圆她的青春年少梦。那笔钱是捐给?会医院的。母亲还打算在医院里当一个月的义工。

恶劣天气之下,机师仍然试图在加尔各答的机场降落。结果,飞机滑出跑道,瞬间着火,机上的乘客全部葬身火海。

梦想破碎和坠落了,母亲在她半辈子向往的天国魂断。

那个地方真的是天国吗?

假使她没去,也许永远都是。

鲜活的肉体,化作飞灰回航,伤透了儿子的心。他的生命,星河寂静,再没有亮光闪烁。

在悲伤的日子里,他以为父亲就跟他一样沉痛。然而,父亲仍旧每天上班去,没掉过一滴眼泪。他甚至责备儿子的脆弱。

他不免恨父亲,恨他多年来把寂寞留给母亲,恨他那种由上而下的爱,也恨他冷漠和自私的灵魂。

直到今天,父亲突然向他伸出一双友善的手。他也看到了父亲的苍苍白发。兀鹰老了。

他爱他的父亲,也许比他自己所想的还要爱得多一些。假如父亲能用平等一点的方式来爱他,他会毫不犹疑地朝那样的爱奔去。

他记起来了,就在母亲离开之后半年。有一天,父亲在家里摔断了一条腿。他说是不小心摔倒的,并且以惊人的意志力,在比医生预期要短很多的日子再次站起来。

父亲真的只是不小心摔倒吗?还是由于思念和悲伤而踏错了脚步?

不掉眼泪的人,难道不是用了另一种形式哭泣?

两年来,他第一次意识到,他误解了父亲。假如他愿意向父亲踏出一步,母亲会很安慰。二十多年前,这个女孩子为了一段爱情而留在尘俗。她不会愿意看见她亲爱的丈夫和儿子,在她离去之后,站在敌对的边缘。

和光阴赛跑(13)

他是如此渴望回报那双友善的手。几天后,当父亲打电话来,要他回家一趟的时候,他几乎是怀着兴奋的心情奔向那羞怯的父爱。

经过这许多年,他们终于可以坐下来,放下歧见和误解,放下男人的障碍,说些父子之间的平常话。他会告诉父亲他将来的计划。也许,他们会谈到母亲。

父亲在家里的书房等他。书桌上,放着苏明慧送的那个非洲人头石雕。

这又是一个友善的暗示。他心都软了,等待着父亲爱的召唤。

这一刻,父亲坐在皮椅子里,脸上挂着一个罕有的、慈祥的笑容。

“你记得鲁叔叔吧?”父亲倾身向前,问他。

“记得。”他回答说。鲁叔叔是父亲的旧同学。

“鲁叔叔的弟弟是美国很有名的眼科医生,一个很了不起的华人。关于那个病,我请?过他。”

“他怎么说?”他急切地问,心里燃起了希望。

“视觉神经发炎,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任何药物或手术可以治疗。”

他失望地点了点头。

“你有没有考虑清楚?”父亲突然问。

他诧异地抬起眼睛,说: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有一天,她会失明。”

“也许不会。”他反驳道。

“你不能否定这个可能。”

“到那一天,我会照顾她。”他笃定地说。

“照顾一个盲人,没你想的那么容易。”

“我会尽力。”他回答说。

“她会阻碍你的前程。”父亲说。

他吃惊地望着父亲,难以相信父亲竟然说出这种话。

“爸,你不了解爱情。”他难过地说。

“但我了解人性。”徐文浩冷冷地说,“有一天,你会抱怨,你会后悔。爱情没你想的那么伟大。”

他沮丧地望着父亲,说:

“你不了解我。你太不了解我。”

“你这是医生泛滥的同情心。”徐文浩不以为然地说。

“爱一个人,并不只是爱她健康的时候,也爱她的不幸。”他说。

“一个人的不幸并不可爱。”徐文浩淡然地说。

他绝望地看着父亲。母亲用了短暂的一生,也救赎不了这颗无情的灵魂。他凭什么以为自己可以感化父亲?他未免太天真了。

“我决定了的事,是不会改变的。”他坚定地说。

徐文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

“你坚持这个决定的话,我不会再支付你的学费和生活费。”

他哑然吃惊地朝他自己的父亲看。他从来一刻也没想过,父亲竟会使出这种卑鄙的手段。

“我也不需要。我从来就没有稀罕。”他说。

眼看这番话没有用,徐文浩温和地对儿子说:

“你没吃过苦。”

“我会去克服。”

“别幼稚了!她愿意的话,我可以送她去外国读书,在那里,盲人会得到更好的照顾。”

“她也不会稀罕的,而且,她还没有盲。”他陡地站了起来说。

现在,他们面对面站着,横亘在父亲与儿子之间的,是新的怨恨和再也无法修补的旧伤痕。

“你会后悔的。”徐文浩骄傲地说。

“只要能够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其它一切,都不重要了。”一种坚毅的目光直视他父亲。

“我给你一天时间考虑。”徐文浩努力压抑着心中的怒火。他已经听够了儿子那些爱的宣言和?训。终有一天,这个天真的孩子会明白,他这样做是为了他好。

“一分钟也不需要考虑。”

那个回答是如此决绝,冒犯了父权的尊严,枉费了父亲的爱。徐文浩的脸一下子气得发白。

然后,儿子说了伤透他心的说话。

“她可以不说的。她敬重你,说了。你反而嫌弃她,我为你感到可悲。”

就在那一瞬间,一个响亮的巴掌打在徐宏志脸上。他痛得扭过头去,悲愤的泪水,很没出息地湿了眼眶。

和光阴赛跑(14)

父亲的那一巴掌,没有动摇他,反而提醒了他,男女之爱并不比骨肉之情大一些,而是自由一些。我们遇上一个乍然相逢的人,可以选择去爱或不爱。亲情却是预先设定的,这种预先设定的血肉之亲,是一本严肃的书,人们只能去阅读它。爱情是一支歌,人们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去唱出来。每一支歌都是不一样的,亲情却总是隐隐地要求着回报和顺从。他不想批评父亲,他也深爱母亲。但是,他对苏明慧的爱是不可以比较的。她是他自己选择的一支歌。这种全然的自由,值得他无悔地追寻。

和光阴赛跑(15)

这一天, 苏明慧要他陪她到一个露天市集去。那是个买卖旧东西的地方,有书、衣服、首饰、家具、音响和电器,都是人家不要的。

她停在一个卖电视的地摊前面,好几十台大大小小的电视放在那里。手臂上有一个老虎狗刺青的老摊贩,坐在一张小圆凳上读报,对来来往往的人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

“为什么不买新的?”他问。

“旧的便宜很多!这些电视都维修好了,可以再用上几年。”她回答说。

烈日下,她戴着那顶小红帽,在一堆电视中转来转去,终于挑出一台附录像机的小电视。

“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摊贩。

那个摊贩懒洋洋地瞧了瞧他俩,发现是两个年轻人,于是狡诈地开了一个很高的价钱。

“这个烂东西也值?”她瞪大眼睛说。

“那么,你开个价吧!”摊贩像泄了气似的。

她说了一个价钱,他摇着头说不可能。他还了一个价钱。她像个行家以的,一开口就把那个价钱减掉一半。

这一刻,徐宏志发现自己尴尬地站在一旁,帮不上忙。他从来没买过旧东西,更不知道买东西原来是可以杀价的。他看着他爱的这个女人。她像一条小鳄鱼似的,毫无惧色地跟一个老江湖杀价,不会骗人,也绝对不让自己受骗。他对她又多了一分欣赏。

母亲从小就不让他成为一个依赖父荫的富家子。她要他明白,他和普通人没有分别。他和同学一起挤公车上学。他要自己收拾床铺。他穿的都是朴素的衣服。母亲最肯让他花钱的,是买书。他想买多少都行。

直到他上了中学。一天,他带了同学回家吃午饭。佣人煮了一尾新鲜的石斑鱼给他,他平常都吃这个。

那位同学一脸羡慕地说:

“你每天都吃鱼的吗?”

那时他才知道,食物也有阶级。他们是多么富有。

然而,他一直也觉得,这一切都不是他的。父亲从祖父手里接过家族的生意。他们家的财富,在父亲手里又滚大了许多倍。但是,这些都与他无关,他有自己的梦想和人生。

他朝他的小鳄鱼看,高兴却又不无伤感地发现:她比他更会生存和挣扎。那么,会不会有一天,她不再需要他?他不敢想象没有她的日子。

和光阴赛跑(16)

突然,她转过身来,抓住他的手,说:

“我们走!”

他们才走了几步,那个老摊贩在后面叫道:

“好吧!卖给你。”

她好像早已经知道对方会让步,微笑着往回走。

她竟然用了很便宜的价钱买下那台电视。他不无赞叹地朝她看,她神气地眨眨眼睛。

就在他们想付钱的时候,她发现小圆凳旁边放着一台电视,跟他们想买的那一台差不多。

“这一台要多少钱?”她问。

“这一台不卖的。”摊贩说。

“为什么?”

“质素不好的,我们不卖。”那摊贩骄傲地说。

“有什么问题?”带着寻根究底的好奇心,她问。

“画面有雪花。”

“很严重?”

“不严重,就是有一点雪花。”

她眼珠子一转,问:

“那会不会比这一台便宜?”

那摊贩愣了一下,终于笑了出来,说:

“姑娘,一百块钱,你拿去好了,你看来比我还要穷。”

她马上付钱,这一台又比她原本要买的那一台便宜一些。

他们合力扛着那台旧电视离开市集。

回去宿舍的路上,他问:

“你买电视干吗?”

“回去才告诉你。” 她神神秘秘地说,头上的小红帽随着她身体的动作歪到一边。

和光阴赛跑(17)

“为什么不买好的那一台?”他问。

她朝他笑了笑,说:

“反正对我来说都没分别。我只要听到声音就行了。”

他把电视调校好,画面是有一点雪花,但远比想象中好。她将一卷录像带塞进去,那是一套由美国电视摄制队拍摄的野生动物纪录片。荧幕上,一头花豹在旷野上追杀一只大角斑羚。那头受了伤的大角斑羚,带着恐惧和哀凄的眼神没命逃跑,没跑多远就倒了下去。

“原来你要看这个。”他说。

“我要把英语旁白翻译成中文字幕。这套纪录片会播一年,是莉莉帮我找的。她有朋友在电视台工作。”她说。

“你哪里还有时间?”带着责备和怜惜的口气,他说。

“我应付得来的。我是很幸运才得到这份差事的。没有门路,人家根本不会用一个学生。”她说。

“我和你一起做。”他说。

“你哪有时间?你的功课比我忙。”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做。”他固执地说。

她知道拗不过他,只好答应。

片中那头花豹衔着它的战利品,使劲地甩了甩,似乎要确定口中的猎物已经断气。

“在动物世界里,互相杀戮是很平常的事。为了生存,它们已经尽量做到最好。”她盯着电视画面说。

再一次,他不无伤感地发现;在命运面前,她比他强悍。他曾经以为她需要他。他忽尔明了,是他更需要她多一些。

她为他分担了学费和生活费,现在,她又忘了自己的眼睛多么劳累,多接了一份兼职。

那个在地摊前面杀价的她,那个淌着汗跟他一起扛着电视穿过市集的女孩,他亏欠她太多了。

和光阴赛跑(18)

苏明慧从非洲回来之后,每逢假期,外婆会带她到郊外去。有时候,她们也去动物园。外婆可怜这个小孙女成天困在图书馆里,于是想到要在生活中为她重建一片自由的天地。

她并不喜欢动物园,她不忍心看见那些动物给关在笼子里,失去了活着的神采,终其一生要等别人来喂饲,甚至从不知道在旷野上奔跑的自由。这种自由,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但是,为了不让外婆失望,每次到动物园去,她都装着很兴奋和期待。

有一年,一个俄罗斯马戏团来到这个城市表演。外婆买了票和她一起去看。她们坐在那个临时搭建的大帐篷里,她看到了驯兽师把自己的脑袋伸进一头无牙的狮子口里。她也看到六头大象跟着音乐踢腿跳舞,赢得了观众的喝彩。

马戏团是个比动物园更悲惨的地方。这些可怜的动物经常给人鞭打,为了讨好人类而做出有如小丑般的把戏。当它们老迈的时候,就会遭到遗弃或是给人杀掉。

当生命并非掌握在自己手里,何异于卑微的小丑?

为了外婆,那一次,她装着看得很高兴,还吃了两球冰淇淋,结果,回去之后,她整夜拉肚子,仿佛是要把看过的残忍表演从身体里吐出来。

然而,人原来是会慢慢适应某种生活的。为了外婆而假装的快乐,渐渐变成真心的。后来,再到动物园去,她脸上总挂着兴奋的神色。她甚至为每一头动物起一个名字。她怜爱它们,同情它们。她也感激外婆,为了她最爱的外婆,她要由衷地微笑。

和光阴赛跑(19)

在她更小的时候,她还没到非洲去,一天,她从楼梯上摔了下来,两个膝盖的皮都磨破了。她痛得蒙上泪花,楚楚可怜的眼睛朝外婆看,心里说:

“扶我起来吧!”

外婆站在那儿,不为所动地盯着她说:

“爬起来,不要哭。”

她咬着牙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外婆朝她说:

“现在,笑一下。”

她忘记了那个微笑有多么苦涩。但是,她学会了跌倒之后要尽快带着一个微笑爬起来。她从没见过外婆和母亲掉眼泪。母亲不哭是无情。那外婆呢?外婆要她坚强地活着。

外婆在病榻上弥留的时候,她在床前,很没用的噙着泪水。外婆虚弱地朝她看,像是责备,却更像是不舍。她连忙抹干眼泪,换上一个微笑。直到外婆永远沉睡的那一刻,她再没有哭。

外婆死后,她要一边干活一边读书。她的母亲从非洲寄来一笔钱,她退了回去。她不想用母亲的钱。上了大学,她有助学金和贷款,又有兼职,要养活自己并不困难。她只是没料到会有这个病。

二年级的暑假之后,图书馆继续用她兼职,于是,她辞去了便利商店的工作。现在,她为电视台翻译一套动物纪录片。她还瞒着徐宏志,为出版社翻译一些自然生态的书。

医科四年级的功课那么忙,他根本不可能像她一样去兼职。他成绩优异,却不能申请医学院的奖学金。那个奖学金是他父亲以家族?育基金的名义设立的。接受奖学金,就等如接受父亲的资助。他的家境,也太富有去申请助学金了。现在,他每天下课后去替一个学生补习。回来之后,往往要温习到夜深,第二天大清早又要去上课。

他为她牺牲太多了。这种爱,就像野生动物一辈子之中能在旷野上奔跑一回,是值得为之一死的。

和光阴赛跑(20)

有时候,她会预感那一天来临,尤其是当她眼睛困倦的时候。

到了那一天,她再也看不见了。

他将是她在这世上看到的最后一抹,也是最绚烂的一抹色彩,永远留驻在她视觉的回忆里。

当约定的时刻一旦降临,我们只能接受那卑微的命运。

然而,那一天,她会带着微笑起来,和他慢舞。

和光阴赛跑(21)

每天下课后,徐宏志要赶去替一个念理科的十六岁男孩补习。这个仍然长着一张孩子脸的男生要应付两年后的大学入学试。他渴望能上医学院。

男孩勤力乖巧,徐宏志也?得特别用心,经常超时。

男孩跟父母亲和祖母同住。这家人常常留徐宏志吃饭。每一次,他都婉拒了。

并非男孩家里的饭不好吃,相反,男孩的祖母很会做菜。然而,只要想到苏明慧为了省钱,这个时候一定随随便便吃点东西,他也就觉得自己不应该留下来吃饭。

今天,他们又留他吃饭。他婉谢了。今天是他头一次发薪水,他心里焦急着要让苏明慧看看他努力了一个月的成绩。从男孩的祖母手里接过那张支票时,他不免有点惭愧。有生以来,他还是头一次工作赚钱。他从前总认为自己没倚靠家人。这原来是多么幼稚的自欺?

整天忙着上课,没怎么吃过东西。离开男孩家的时候,他饿得肚子贴了背,匆匆搭上一班火车回去。

和光阴赛跑(22)

火车在月台靠停,乘客们一个个下车。就在踏出车厢的一瞬间,他蓦然看到了一个美丽的身影。她戴着耳机,背包抱在胸怀里,坐在一张长椅上,满怀期待地盯着每一个从车厢里走出来的人。

他伫立在灯火阑珊的月台上,看着这个他深爱的女人。他与她隔了一段距离,她还没发现他,依然紧盯着每个打她身旁匆匆走过的人。

就在这短短的一刻,他发现自己对她的爱比往日更深了一些,直嵌入了骨头里。

火车轧轧地开走了,月台上只剩下他一个人。她终于看到他了。她除下耳机,兴奋地朝他抬起头来,举起手里的一包东西,在空中摇晃。

他迈步朝她走去。她投给他一个小小的,动人心弦的微笑。

他贴着她坐了下来。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声音里满溢着幸福和喜悦。

她脸上漾开了一朵玫瑰,说:

“你一定还没吃东西。”

她打开怀里的纸袋,摸了一个咸面包给他。他狼吞虎咽的吃了。

她用手背去抚摸他汗湿的脸,又凑上去闻他,在他头发里嗅到一股浓香。

她皱了皱眉,说:

“你吃过饭了?”

他连忙说:“他奶奶煮了虾酱鸡,她有留我吃,可我没吃啊!”

看到他那个紧张的样子,她笑了,笑声开朗天真:

“这么美味的东西,你应该留下来吃。”

“这个面包更好吃。”他一边吃一边说。

她带来了水壶。她把盖子旋开,将水壶递给他。

他喝了一口水,发现自己已经吃了很多,她却还是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着第一个面包。

“你为什么吃得这么少?”他问。

“我不饿。”她说。她把最后一个面包也给了他,说:“你吃吧。”

“我有东西给你看。”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张折成一个小长方的支票给她看,兴奋地说:

“我今天发了薪水。”

她笑笑从背包摸出她的那一张支票来,说:

“我也是。”

“我还是头一次自己赚到钱。”他不无自嘲地说。

她笑了:“那种感觉很充实吧?”

“就像吃饱了一样充实。”他拍拍肚皮说。

她靠在他身上,瞇起眼睛,仰头望着天空,问:

“今天晚上有星吗?太远了。我看不清楚。”

“有许多许多。”他回答说。

第三章 美丽的寓言

美丽的寓言(1)

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髅骨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美丽的寓言(2)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同的轨道上。

一天, 她在收拾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

,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翻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一点钱。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小眼睛随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气的邮票簿,说: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硕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美丽的寓言(3)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翻了翻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美丽的寓言(4)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美丽的寓言(5)

公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繁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

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翻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美丽的寓言(6)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摩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美丽的寓言(7)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

支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擞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美丽的寓言(8)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美丽的寓言(9)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美丽的寓言(10)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授病了,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美丽的寓言(11)

他四处去找她。一直到天黑,还没有找到。他责备自己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做错了什么?全是他一个人的错。他低估了生活的艰难,以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过这种日子。他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比他迟上床,也终于知道她有一部分钱是怎样来的。他凭什么竟对她发这么大的脾气?

她不会原谅他了。

美丽的寓言(12)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美丽的寓言(13)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忪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翻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美丽的寓言(14)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徕。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美丽的寓言(15)

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 ,白鹭成为 ,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美丽的寓言(16)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 ,也可以解作 。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

一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美丽的寓言(17)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

前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美丽的寓言(18)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翻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学医院里实习,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美丽的寓言(19)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棕色裤裙,棕色袜子和一双绿 色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她哆哆嗦嗦地窜进屋里去,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

“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你也来吃一点吧。”他说。

“我吃过了。”她回答说。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在家里?”他问。

“好像是的。你有用吗?”

“我想借给一个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怜。”他说。

美丽的寓言(20)

那个病人是个十三岁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发作。男孩个子瘦小,一张俊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那双不信任别人的眼睛带着几分反叛,又带着几分自卑。护士说,他父母是一个小偷集团的首领。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历。他这十三年来的病历,多得可以装满几个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凹凸不平的伤疤,是七岁那年给他父亲用火烧伤的。这个无耻的父亲因虐儿罪坐牢。出狱后,两夫妇继续当小偷,直到几年之后又再被捕。前两年,这两个人出狱后没有再回家。男孩给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从来没有其它人来医院看他。

男孩的病历也显示他曾经有好几次骨折。男孩说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尔摩斯的侦探头脑推断,那是给父母虐打的。至于后来的几次骨折,应该是在男童院里给其它孩子打伤的。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会变成什么样子?男孩难得开口说话,即使肯说话,也口不对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是不需要别人,却更有可能是害怕给别人拒绝。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时,并不顺利。

那天,他要帮男孩抽血。

男孩带着敌意的眼神,奚落地说:

“你是实习医生吧?你们这些实习医生全都不行的!你别弄痛我!”

他话还没说完,徐宏志已经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静脉,一针刺了下去,一点都不痛。

男孩一时语塞,泄气地朝他看。

以后的几天,徐宏志帮他打针时,明明没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说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尴尬。那一刻,男孩就会得意地笑。

有时候,男孩盯着徐宏志的那种眼神,让徐宏志感觉到,那是一个未成年男生对一个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种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觉无法马上长大,同时也是不幸的那一个。

妒忌和仇恨淹没了一个无法选择自己命运的男孩。

徐宏志并没有躲开他,也没讨厌他,这反而让男孩觉得奇怪。

美丽的寓言(21)

他们成为朋友,始于那个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个刚刚送上来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经过男孩的病房时,他看到一点光线。他悄悄走进去,发现男孩趴在床上,用手电筒的微光读书,读得津津有味。男童埋头读的那本书,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旁观的人哭笑不得。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美丽的寓言(22)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故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美丽的寓言(23)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魔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美丽的寓言(24)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拋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美丽的寓言(25)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场昏了过去,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过的事情;当你翻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过了一会,一头闪闪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美丽的寓言(26)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公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美丽的寓言(27)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美丽的寓言(28)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美丽的寓言(29)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子,给拴在笼子里。它有黄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的笼子,冲着她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颤,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颚垂肉流着口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

美丽的寓言(30)

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

第四章 一夜的谎言

一夜的谎言(1)

醒来绝对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每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能看得见,苏明慧不禁心存感激。

一天,她醒来,徐宏志已经上班了。洗脸的时候,她在浴室的半身镜子里瞧着自己。就像一个有千度近视的人,眼镜却弄丢了。她看到的,是一张有如蒸馏过的脸,熟悉却愈来愈模糊。

最近有一次,她在图书馆里摔了一跤。那天,她捧着一叠刚送来的画册,走在六楼的书架与书架之间。不知是谁把一部推车放在走道上,她没看见,连人带书摔倒在地上。她连忙挂着一个从容的微笑爬起来,若无其事地拾起地上的画册。

回家之后,她发现左大腿瘀青了一片。那两个星期,她很小心的没让徐宏志看到那个伤痕。

有时她会想,为什么跌倒的时候,她手里捧着的,偏偏是一套欧洲现代画的画册?是暗示?还是嘲讽?

是谁说她不可以再画画的?是命运,还是她自己的固执和倔强?

图书馆的工作把她的眼睛累坏了。一次,她把书的编码弄错了。图书馆馆长是个严格但好心肠的女人。

“我担心你的眼睛。”馆长说。

“我应付得来的。”她回答说。

她得付出比从前多一倍的努力,做好的编码,重复地检查,确定自己没有错。

她从小就生活在两极:四面高墙包围着的图书馆和广阔无垠的非洲旷野。眼下,她生活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那黑暗如同滔滔江河,她不知道哪天会不小心掉下去,给河水淹没。

那天,徐宏志下班回来,神采飞扬地向她宣布:

“眼科取录了我!”

他熬过了实习医生的艰苦岁月。现在,只要他累积足够的临床经验,通过几年后的专业考试,就会如愿以偿,成为一位眼科医生。

她跳到他身上,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明白自己要更奋勇地和时间赛跑。只要一天她还能看得见,他才能够满怀希望为她而努力。

一夜的谎言(2)

无数个夜晚,她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细细地看着熟睡如婴孩的他,有时也用鼻子去拱他。直到她觉得困了,不舍地合上眼睛,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当她张开眼睛,发现自己醒在光明这边的堤岸上,她内心都有一种新的激动。

是渺茫的希望鼓舞了她?还是身边的挚爱深情再一次、悄悄地把她从黑暗之河拉了上来

行将失去的东西,都有难以言喻的美。

一夜的谎言(3)

他们搬了家。新的公寓比旧的大了许多,他们拥有自己的家具,随心所欲地布置。这幢十二层楼高的房子,位处宁静和繁喧的交界。楼下是一条安静的小街,拐一个弯,就是一条繁忙的大马路。

他们住在十楼,公寓里有一排宽阔的窗子,夜里可以看到远处闹市,成了迷蒙一片的霓虹灯。早上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晴空。

附近的商店,也好像是为她准备的。出门往左走,是一间咖啡店,卖的是巴西咖啡,老远就闻到飘来的咖啡香。咖啡店旁边,是一家精致的德国面包店,有她最爱吃的德国核桃麦包。每天面包出炉的时候,面包香会把人诱拐进去。

面包店隔壁是一间花店,店主是个年轻女孩,挑的花和插的花都很漂亮。花店旁边是唱片店,唱片店比邻是一间英文书店,用上胡桃木的装潢,简约而有品味。书店隔壁,是一家花草茶店,卖的是德国花草茶。

光用鼻子和耳朵,她就能分辨出这些店。咖啡香、面包香、书香、花香、茶香,还有音乐,成了路牌,也成了她每天的生活。有时候,她会在咖啡店待上半天,戴着耳机,静静地听音乐。

徐宏志这阵子为她读的,是米兰.昆德拉的《生活在他方》。更好的生活,是否永远不在眼前,而在他方?她却相信,美好的东西,就在眼前这一方天地。

有时候,她会要求徐宏志为她读食谱。她爱上了烹饪,买了许多漂亮的碗盘。烹饪是一种创作,她用绘画的热情来做好每一道菜,然后把它们放在美丽的盘子上,如同艺术品。最重要的是,没有人会对这样的艺术品评价,不管她煮了什么,徐宏志都会说好吃,他甚至傻气地认为,她耗费心思去为他做饭,是辜负了自己的才华。

外婆说的对,她喜欢逞强。

可是,逞强又有什么不好呢?

因为逞强,图书馆的工作,她才能够应付下来。

一夜的谎言(4)

半夜里,徐宏志迷迷糊糊地张开眼睛醒来,发现苏明慧还没有睡。她一只手支在枕头上,正在凝望着他。

“你为什么还不睡觉?”他问。

“我快要睡了。”她回答。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永远像现在这么年轻。要为我年轻,不要变老。”她说。

她渴望永远停留在当下这一刻,还能看到他年轻的脸。一个跟时间赛跑的选手,总会回头看看自己跑了多远,是否够远了。

一夜的谎言(5)

他睁着半睡半醒的眼睛看着她。她也许不会知道,每天醒来,他都满怀感动。这些年来,他们一起走过了生活中的每一天。现在,他当上了住院医生,也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新车,比旧的那一部安全和舒适。他们很幸运找到这间公寓,就近医院,她回去大学也很方便。楼下就是书店。那副骷髅骨,也跟着他们一起迁进来,依旧挂在书架旁边。他忘了它年纪有多大。人一旦化成骨头,就不会再变老,也许比活着的人还要年轻。

再过几年,他会成为眼科医生。在他们面前的,是新的生活和新的希望,是一支他们共同谱写的乐章。人没法永远年轻,他们合唱的那支歌,却永为爱情年轻。

“嫁给我好吗?”他说。

她惊讶地朝他看,说:

“你是在做梦,还是醒着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醒着的,他从床上坐了起来,诚恳而认真地说:

“也许你会找到一个比我好的人,但是,我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好的人了,请你嫁给我。”

她心里一热,用双手掩住脸,不让自己掉眼泪。

他拉开她掩住脸的那双手,把那双手放到自己胸怀里。

她眼里闪着一滴无言的泪珠,朝他说:

“你考虑清楚了吗?”

“我还要考虑什么?”

“也许我再不能这样看到你。”

“我不是说过,要陪你等那一天吗?”

“那就等到那一天再说吧。到时候,你还可以改变主意。”

“你以为我还会改变主意吗?”他不免有点生气。

她怔怔地看着他,说:”徐宏志,你听着,我也许不会是个好太太。”

他笑了,说:”你的脾气是固执了一点,又爱逞强。但是,我喜欢吃你做的菜,喜欢你布置这间屋的品味,喜欢你帮我买的衣服,喜欢你激动的时候爱说 ‘徐宏志,你听着!’最难得的是,你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只有我。”

她摇了摇头,带着一抹辛酸的微笑,说:

“也许,我再也没法看见你早上刮胡子的模样,再看不到你为我读书的样子,看不到你脸上的微笑,看不到你疲倦和沮丧,也看不到你的需要。”

他把她那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脸上,笃定地说:

“但你可以摸我的脸,摸我的胡子,可以听到我的笑声,可以听我说话,可以给我一个怀抱。我不要等到那一天,我现在就要娶你。”

她的手温存地抚爱那张深情的脸,说:

“你会后悔的。”

“我不会。”

“你会的。我没有娘家可以回去,你很难把我赶走。”她淘气地说。

他扫了扫她那一头有如主人般固执的头发,说:

“我会保护你。”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她睁着一双疲倦的眼睛问。

“是的,直到很久很久之后。”

“以前在肯亚,那些大象会保护我。它们从来不会踏在我身上。”

“你把我当做大象好了。”

她摇摇头,说:

“你没秃头。大象是秃头的。”

“等到我老了,也许就会。”

“你答应了,永远为我年轻。”她说着说着,躺在他怀里,蒙蒙眬眬地睡去。

他难以相信,自己竟许下了无法实践的诺言。谁能够永远年轻?但是,他愿意在漫漫人生中,在生老病死的无常里,同她一起凋零。

一夜的谎言(6)

医院旁边在盖一幢大楼,他一直不知道那是什么大楼。一天早上,他开车回去医院,发现那幢大楼已经盖好了,名叫“徐林雅文儿童癌病中心”。是父亲用了母亲的名义捐出来的。

大楼启用的那天早上,他回去上班。他停好了车,看见大楼那边人头涌涌,正在举行启用典礼。他只想快点走进医院去。就在那一刻,他老远看到父亲从那幢大楼走出来,院长和

副院长恭敬地走在父亲身边。

父亲看到了他。他站在自己那辆车前面,双手垂在身边。他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父亲,更没想到他的父亲会送给死去的母亲这份礼物。父亲瞧了他一眼,没停下脚步,上了车。

车子打他身旁驶过,司机认出了他,减慢了速度。没有父亲的命令,司机不敢把车停下来。坐在车里的父亲,没朝他看。

车子缓缓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是想告诉父亲,他明天要结婚了。

一夜的谎言(7)

婚礼很简单。那天早上,徐宏志和苏明慧穿著便服去注册。他们只邀请了几个朋友,担任伴郎和伴娘的是孙长康和莉莉。莉莉身上那些环两年前就不见了,她现在是一位干净整洁的设计师。孙长康在医院当化验师,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

婚礼之后,徐宏志要回医院去。他本来可以放假的,但是,那天有一个大手术,是由总住院医生亲自操刀的,他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学习。

七点钟,他下了班,开车回去接苏明慧。他们约了早上来观礼的朋友一起去吃法国菜。

回到家里,灯没有亮,花瓶上插着他们今天早上买的一大束香槟玫瑰。

“你在哪里?”他穿过幽暗的小客厅,找过书房和厨房,发现睡房的浴室里有一线光。

“我在这里。”她回答说。

“为什么不开灯?”他走进睡房,拧亮了灯。

从浴室那道半掩的门,他看到穿著一袭象牙白色裙子的她,正在里面忙着。

“够钟了。”他一边说一边打开衣柜找衬衣。

“快了!快了!”她说。

他已经换过一件衬衣,正在结领带。她匆匆忙忙从浴室走出来,赤脚站在门槛上,理理自己的头发,紧张地问:

“好看吗?”

他结领带的那双手停了下来,眼睛朝她看。

“怎么样?”带着喜悦的神色,她问。

“很漂亮。”他低声说道,然后,他朝她走去,以医生灵巧的一双手,轻轻地,尽量不露痕迹地,替她抹走明显涂了出界的口红,就像轻抚过她的脸一样。

她眼里闪过一丝怅惘,不管他多么敏捷,她也许还是感觉得到。

他应该给她一个好一点的婚礼,可是,她不想铺张,就连那束玫瑰,也是早上经过花店的时候买的。

读医的时候,他们每组医科生都分配到一具经过防腐处理的尸体,给他们用来解剖,学习人体的神经、血管和肌肉。头一天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们几个同学,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人敢动手。

“我来!”他说。然后,他拿起解剖刀划下去。

毕业后,到外科实习,每个实习医生都有一次开阑尾炎的机会。那天晚上,终于轮到他了。一个急性阑尾炎的小男生给送上手术台。在住院医生的指导下,他颤抖而又兴奋地握住手术刀,在麻醉了的病人的肚皮上,划出一道口子,鲜血冒了出来。

终于,他解剖过死人,也切开过活人的脑袋。他是否与闻了生命的奥秘?一点也不。

当初学医,他天真地希望能够医治别人,使他们免于痛苦。然而,在接触过那么多病人之后,他终究不明白,为什么人要忍受肉体的这些苦难?何以一个好人要在疾病面前失去活着的尊严?一个无辜的孩子又为何遭逢厄运?

遗传自父亲的冷静,使他敢于第一个拿起解剖刀切割尸体。然而,遗传自母亲的多愁善感,却使他容易沮丧。

比起上帝的一双手,一个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何异于小丑的一件道具?

生命的奥秘,岂是我们渺小的人生所能理解的?

就在今天晚上,在一个善良的女孩脸上,那涂了出界的口红,是上帝跟他们开的一个玩笑吗?

她的眼睛正在凋零。他庆幸自己娶了她。

一夜的谎言(8)

“我想跟你买一张画。”徐宏志对他父亲说。

徐文浩感到一阵错愕。他的儿子几年没回家了。现在,他坐在客厅里,浑身不自在似的,没有道歉或懊悔,却向他要一张画。

“你要买哪一张?”

徐宏志指着壁炉上那张田园画,说:

“这一张。”

徐文浩明白了。那个女孩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见过这张画。

“你知道这张画现在值多少钱吗?”他问。

徐宏志摇了摇头。

“以你的入息,你买不起。”徐文浩冷冷地说,眼神却带着几分沉痛。

“我可以慢慢还给你。”他的声音有点难堪,眼神却是坚定的。他想要这张画。他已经不惜为这张画放下尊严和傲气了。

“爸,不要逼我求你。”他心里说。

徐文浩看着他的儿子。他并非为了亲情回来,而是为了取悦那个女孩。这是作为父亲的彻底失败吗?有生以来,他头一次感到挫败。能够挫败他的,不是他的敌人,而是他曾经抱在心头的孩子。

他太难过了。他站了起来,朝儿子说:

“这张画,明天我会找人送去给你。”

然后,他上了楼。他感到自己老了。

徐宏志站着,看着父亲上楼去。有那么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他没能力为苏明慧买一张画,但他无法忘记那天,当她头一次看到这张画时,那个幸福的神情,就像看到一生中最美丽的一张画似的。他们没时间了,看到这张画之后,也许她会愿意再次提起画笔。

外科医生的手术刀不免会让上帝笑话,一支画笔却也许能够得到上帝的垂爱,给他们多一点时间。

一夜的谎言(9)

第二天,父亲差人把那张画送去医院给他。夕阳残照的时刻,他抱着画,抱着跟上帝讨价还价的卑微愿望,五味纷陈地赶回家。

他早已经决定把那张画挂在面朝窗子的墙上。那里有最美丽的日光投影,旁边又刚好有一盏壁灯,夜里亮起的灯,能把那张画映照得更漂亮。

他把画挂好,苏明慧就回来了。她刚去过菜市场,手上拿着大包小包,在厨房和浴室之间来来回回。

他一直站在那张画旁边,期待她看他的时候,也看到那张画。

“你这么早回来了?”她一边说一边走进睡房去换衣服。

从睡房出来,她还是没有发现那张画。他焦急地站在那里等待,期望她能投来一瞥。

“你买了些什么?”他故意逗她说话,想把她的目光吸引过来。

她从地上拾起还没拿到厨房的一包东西,朝他微笑说:”我买了!”

她抬起头,蓦然发现墙壁上挂着一张画。她楞了一下,放下手里的东西,朝那张画走去。她头凑近画,拿出口袋里的一面放大镜,专注地看了很久。

她惊讶地望着他,问:

“这张画不是你爸的吗?”

“呃,他送给我们的。”他笨拙地撒了个谎。

“为什么?”她瞇着眼,满脸狐疑。

“他就是送来给我。也许他知道我们结婚了。他有很多线眼。”他支支吾吾地说。

她没想过会再看到这张画。跟上一次相比,这张画又更意味深长了一点,仿佛是看不尽的。她拿着放大镜,像个爱书人找到一本难得的好书那样,近乎虔敬地欣赏画布上的每一笔、每一划。

“他现在很有名了。我最近读过一些资料。”她说。

“你也能画这种画。”他说。

她笑了:”我八辈子都没可能。”

“画画不一定是为了要成为画家的,难道你当初不是因为喜欢才画的吗?”

“你为什么老是要我画画?”她没好气地说。

“因为我知道你想画。”

“你怎知道?”

“一个棋手就是不会忘记怎样下棋,就是会很想下棋。”他说。

“如果那一盘棋已经是残局呢?”她问。

“残局才是最大的挑战。”他回答说。

“假使这位棋手连棋子都看不清楚呢?”她咄咄逼人地问。

“我可以帮你调颜色。”

“如果一个病人快要死了,你会让他安静地等死,还是做一些没用的治疗去增加他的痛苦?”

“我会让他做他喜欢的事。”他说。

“我享受现在。是不是我不画画,你就不爱我了?”她朝他抬起头,睁着那双明亮的眼睛说。

“我想你快乐。我想你不要放弃梦想。”

“是梦想放弃了我。”她说。

他知道没法说服她了。为了不想她伤心,他止住话。

一夜的谎言(10)

她并不想让他难过,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倔强。她起初是因为喜欢才画画,后来却是为了梦想而画。

要吗就成为画家,要吗就不再画画。她知道这种好胜会害苦自己。然而,我们每一个人,即使在爱人面前,难道就不能够至少坚持自身的、一个小小的缺点吗?她是全靠这个缺点来克服成长的磨难和挫败的。这是支?着她面对命运的一根柢柱,连徐宏志也不可以随便把

它拿走。

一夜的谎言(11)

夜里,她醒来,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

她走出客厅,看到他坐在椅子里,借着壁灯的微光,满怀心事地凝望着墙上的画。

“你还没睡吗?”她走上去,缩在他怀里。

他温柔地抱着她。

她定定地望着他,说:

“你撒谎。你根本就不会撒谎。你爸不会无缘无故送这张画给我们的。”

他知道瞒不过她。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说过谎。

“我去跟他要的。”他说。

“那一定很难开口。”她谅解地说。她知道那是为了她。

他微笑摇首。

“你不该说谎的。”她说。

“以后不会了。”他答应。

“我们都不要说谎。”她低语。她也是撒了谎。她心里是想画画的,但她没勇气提起画笔,去接近那荒芜了的梦想。

她头埋他的胸怀里,说:

“你可以做我的眼睛吗?”

他一往情深地点头。

“那么,你只要走在我前头就好了。”她说。

一夜的谎言(12)

人对谎言的痛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谁敢说自己永远不会说谎?吊诡的是,人往往在许诺不会说谎之后,就说出一个谎言。

有些谎言,一辈子也没揭穿。

有些谎言,却无法瞒到天亮。

就在看过那张画之后的那个早上,她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发觉天还没有亮,她又沉沉地睡去。当她再次醒来,她伸手摸了摸旁边的枕头。枕头是空着的,徐宏志上班去了。那么,应该已经天亮,也许外面是阴天。他知道她今天放假,没吵醒她,悄悄出去了。

她摸到床边的闹钟,想看看现在几点钟。那是个走指针的闹钟,显示时间的数字特别大,还有夜光。她以为自己把闹钟反转了。她揉揉眼睛,把闹钟反过来,发现自己看到的依然是漆黑一片。

她颤抖的手拧亮了床边的灯。黑暗已经翩然而至,张开翅膀,把她从光明的堤岸带走。

是梦还是真实的?她坐在床榻,怀抱着最后的一丝希望,等待梦醒的一刻。

“也许不过是暂时的,再睡一觉就没事。”她心里这样想,逼着自己再回到睡梦里。

她在梦里哆嗦,回想起几个小时之前,徐宏志坐在客厅的一把椅子里,她栖在他身上,双手摩挲着他夜里新长出来的胡子。昨夜的一刻短暂若此,黑暗的梦却如许漫长。她害怕这个梦会醒,她为什么没多看他一眼?在黑暗迎向她之前。

当她再一次张开眼睛,她明白那个约定的时刻终于来临。

她要怎么告诉他?

她想起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她也能拖延到天亮吗?

一夜的谎言(13)

这些年来,都是徐宏志为她读故事。就在今天晚上,她也许能为他读一个长篇故事。

在远古的巴格达,国王因为妻子不忠,要向女人报复。他每晚娶一个少女,天亮就把她杀死。有一位叫山鲁佐德的女孩为了阻止这个悲剧,自愿嫁给国王。她每晚为国王说一个故事,说到最精彩的地方就戛然而止,吊着国王的胃口。国王没法杀她,她就这样拖延了一千零一夜。漫漫时光中,国王爱上了她。两个人白头偕老。

这个流传百世的故事,几乎每个小孩子都听过。山鲁佐德用她的智慧和善良制伏了残暴,把一夜绝境化为千夜的传说和一辈子的恩爱。

在黑夜与黎明的交界处,曾经满怀期待。虽然,她再也看不见了。她难道就不可以让她最爱的人再多一夜期待吗?期待总是美丽的,不管是对国王,对山鲁佐德,对她,还是对徐宏志。

一夜的谎言(14)

她听到声音。徐宏志回来了。那么,现在应该是黑夜。

这一天有如三十年那么长。她靠在床上缩成一团。听到他愈来愈接近的脚步声,她双腿在被子下面微微发抖。

“你在睡觉吗?”他走进来说。

她朝他那愉悦的声音看去,发现自己已经再也看不见他了。

“我有点不舒服。”她说。

“你没事吧?”他坐到床边,手按在她的头上。

她紧紧地抓住那只温暖的手。

“你没发烧。”他说。

“我没事了。”她回答说,然后又说:”我去煮饭。”

“不要煮了,我们出去吃吧。”他抽出了手,兴致勃勃地说。

“好的。”她微弱地笑笑。

“我要去书房找些资料,你先换衣服。”他说着离开了床。

他出去之后,她下了床,摸到浴室去洗脸。她即使闭上眼睛也能在这间屋子里来去自如。

一夜的谎言(15)

她洗过脸,对着浴室的一面半身镜子梳头。她知道那是镜子,她摸上去的时候是冰凉的。徐宏志走进来放下领带时,她转头朝他微笑。

他出去了。她摸到衣柜去,打开衣柜的门。她记得挂在最左边的是一件棕色的外套,再摸过一点,应该是一条绿色的半截裙。她的棉衣都放在抽屉里。她打开抽屉,用手抚摸衣服上面的细节。她不太确定,但她应该是拿起了一件米白色的棉衣。裙子和外套也应该没错。

她换好了衣服,拿了她常用的一个皮包,走出睡房,摸到书房去,站在门口,朝他说:”行了。”

她听到徐宏志推开椅子站起来的声音。他没说话,也没动静。

她心里一慌,想着自己一定是穿错了衣服。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裙子,毫无信心地呆在那儿。

“你今天这身打扮很好看。”他以一个丈夫的骄傲说。

她松了一口气朝他笑笑。

一夜的谎言(16)

徐宏志牵着她的手走到停车场。他习惯了每次都帮她打开车门。她上了车,摸到安全带,扣好扣子。她感觉到车子离开了地窖,驶出路面。

她突然觉得双脚虚了。她听到外面的车声和汽车响号声,听到这个城市喧闹的声音,却再也看不到周遭的世界了。她在黑夜的迷宫中飞行,就像一个初次踩在钢丝上的青涩的空中飞人,一刻也不敢往下看,恐怕自己会掉下去,粉身碎骨。

“附近开了一家法国餐厅,我们去尝尝。”他说。

“嗯!”她装出高兴的样子朝他点头。

过了一会,他突然说:

“你看!”

她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应该往前看、往后看,往自己的那边看,还是朝他的那边看。她没法看到他的手指指向哪个方向。

“哪里?”她平静地问。

她这样问也是可以的,她的眼睛本来就不好。

“公园里的牵牛花已经开了。”他说。

她朝自己那边窗外看,他们家附近有个很大的公园,是去任何地方的必经之路。

“是的,很漂亮。”她说。

他们初遇的那天,大学里的牵牛花开得翻腾灿烂。紫红色的花海一浪接一浪,像滚滚红尘,是他们的故事。

她没料到,今夜,在黑暗的堤岸上,牵牛花再一次开遍。她知道,这是一场告别。

一夜的谎言(17)

他们来到餐厅,坐在她后面的是一个擦了香水的女人,身上飘着浓烈而高贵的香味,跟身边的情人喁喁低语。

服务生拿了菜单给他们。一直以来,都是徐宏志把菜单读给她听的。菜单上的字体通常很小,她从来也看不清楚。

读完了菜单,他温柔地问:

“你想吃什么?”

她选了龙虾汤和牛排。

“我们喝酒好吗?”她说。

“你想喝酒?”

“嗯,来一瓶玫瑰香槟好吗?”

她应当喝酒的,她心里想。时光并不短暂。她看到他从大学毕业,看到他穿上了医生的白袍。他们也一起看过了人间风景。那些幸福的时光,终究比一千零一夜长,只是比她希冀的短。

玫瑰色的香槟有多么美丽,这场跟眼睛的告别就有多么无奈。他就在面前,在伸手可以触及却离眼睛太远的地方。她啜饮了一口冰凉的酒,叹息并且微笑,回忆起眼中的他。

“今天的工作怎样?”她问。

“我看了二十三个门诊病人。”他说。

“说来听听。”她满怀兴趣。

她好想听他说话。有酒壮胆,也有他的声音相伴,她不再害怕无边无际的黑暗。

她听他说着医院里的故事,很小心地用完了面前的汤和菜。

她喝了很多酒。即使下一刻就跌倒在地上,徐宏志也许会以为她只是喝醉了,然后扶她起来。

一夜的谎言(18)

她在自己的昏昏醉梦中飘荡,感到膀胱胀满了,几乎要满出来。可她不敢起来,只要她一离开这张椅子,她的谎言也就不攻自破。

正在这时,她听到身后的女人跟身边的男人说:”我要去洗洗手。”

她得救了,连忙站起来,朝徐宏志说:

“我要去洗手间。”

“要我陪你去吗?”

“不用了。”她说。

她紧紧地跟着那个香香的女人和高跟鞋踩在木地板上的声音往前走。

那个女人推开了一扇门,她也跟着走进去。可那不是洗手间。女人停下了脚步。然后,她听到她打电话的声音。这里是电话间。也许洗手间就在旁边,她不敢走开,也回不了去。女人身上的香味,并没有浓烈得留下一条往回走的路。

她只能站在那儿,渴望这个女人快点搁下话筒。可是,女人却跟电话那一头的朋友聊得很高兴。

“我是看不见的,你可以带我回去吗?”她很想这样说,却终究开不了口。

她呆呆地站在那儿,忍受着香槟在她膀胱里捣乱。那个女人依然无意放下话筒。

突然,那扇门推开了。一刻的沉默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你去了这么久,我担心你。”

是徐宏志。

她好想扑到他怀里,要他把她带回去。

“我正要回去。”她努力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

徐宏志拉住她的手,把她领回去。她用力握着那只救赎的手。

一夜的谎言(19)

好像是徐宏志把她抱到床上,帮她换过睡衣的。她醉了,即使还能看得见,也是醉眼昏花。

醒来时,她发现徐宏志不在床上。她感觉到这一刻是她平常酣睡的时间,也许是午夜三点,或是四点,还没天亮。她不免嘲笑自己是个没用的山鲁佐德,故事还没说完,竟然喝醉了。

一夜的谎言(20)

她下了床,赤脚摸出房间,听到模糊的低泣声。她悄悄循着声音去找,终于来到书房。她一双手支着门框,发现那低泣声来自地上。她低下头去,眼睛虚弱地朝向他。

“你在这里干什么?”她缓缓地问。虽然心里知道他也许看出来了,却还是妄想再拖延一下。

“公园里根本没有牵牛花。”他沙哑着声音说。

她扶着门框蹲下去,跪在他身边,紧紧地搂着他,自责地说:

“对不起。”

他脆弱而颤抖,靠在她身上呜咽。

“这个世界不欠我什么,更把你给了我。”她说。

他从来没听过比这更令人难过的说话。他把她拉在怀里,感到泪水再一次涌上眼睛。他好想相信她,同她圆这一晚的谎言。他整夜很努力去演出。然而,当她睡着了,他再也骗不到自己。

“我是服气的。”她抬起他泪湿的脸,说。

她的谎言?不到天亮。她终究是个不会说谎的人,即使他因为爱她之深而陪着她一起说谎。

和时间的这场赛跑,他们败北了。她用衣袖把他脸上的泪水擦掉,朝他微笑问:

“天已经亮了吗?”

“还没有。”他吸着鼻子,眼里充满对她的爱。

她把脸贴在他哭湿了的鼻上,说:

“到了天亮,告诉我好吗?”

一夜的谎言(21)

徐宏志给病人诊治,脑里却千百次想着苏明慧。他一直以为,他是强者,而她是弱者。她并不弱小,但他理应是两个人之中较坚强的一个,没想到他才是那个弱者。

他行医的日子还短,见过的苦难却已经够多了。然而,当这些苦难一旦降临在自己的爱人身上,他还是会沉郁悲痛,忘了他见过更可怜、更卑微和更无助的。

结婚的那天晚上,他们同朋友一起吃法国菜。大家拉杂地谈了许多事情。席上有一个人,他忘了是莉莉,还是另外一个女孩子,提到了人没有了什么还能活下去。

人没有了几根肋骨,没有了胃,没有了一部分的肝和肠子,还是能够活下去的。作为一位医生,他必须这样说。

就在这时,苏明慧悠悠地说,她始终相信,有些东西是在造物的法度以外的,上帝并不会事事过问。比如说,人没有爱情和梦想,还是能够活下去的。

“活得不痛快就是了。”她笑笑说。

因此,她认为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他望着他的新婚妻子,觉着对她一份难以言表的爱。她使他相信,他们的爱情建筑在这个世界之外。世上万事万物皆会枯槁,惟独超然世外之情,不虞腐朽。

同光阴的这场竞赛,他并不认为自己已经败下阵来。失明的人,还是有机会重见光明的。只要那天降临,奇迹会召唤他们。

为了她,他必须挺下去。

一夜的谎言(22)

徐宏志在她旁边深深地呼吸。她醒了,从枕头朝他转过身来,轻轻地抚摸他熟睡的脸颊。不久之前,她还能够靠着床头小灯的微光看他,如今只能用摸的了。

她缓缓抚过他的眼窝,那只手停留在他的鼻尖上,他呼出来的气息湿润了她的皮肤。她知道他是活着的。睡梦中的人,曾经如此强烈地唤醒她,使她甜甜地确认他是她唯一愿意依靠的人。

是谁把他送来的?是命运之手,还是她利用了自己的不幸把他拐来?就像那个吹笛人的童话故事,她用爱情之笛把他骗到她的床榻之岸。他的善良悲悯使他不忍丢下她不顾而去。

他为她离开了家庭,今后将要照顾她一辈子。他是无辜的。他该配一位更好的妻子,陪他看尽人间的风光。她却用了一双病弱的眼睛,把他扣留在充满遗憾的床边。她不能原谅自己看似坚强而其实是多么狡诈。

他在梦里突然抓住她的手。她头埋他的肩膀里,想着也许再不能这样摸他了。

一夜的谎言(23)

苏明慧眼睛看不见之后的第三天,徐宏志回家晚了,发现她留下一封信。那封信是她用手写的,写得歪歪斜斜,大意是说她回非洲去了,离去是因为她觉得和他合不来。她知道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她曾经渴望永远跟他待在一起,她以为他们还有时间,有时间去适应彼此的差异。她天真地相信婚姻会改变大家,但她错了。趁眼下还来得及,她做了这个决定,她抱歉伤害了他,并叮嘱他保重。

他发了疯似的四处去找她,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他知道她不可能回非洲去了。信上说的全是谎言,她是不想成为他的负担。

有那么一刻,他发现他的妻子真的是无可救药。她为什么总是那么固执,连他也不肯相信?他何曾把她当作一个负担?她难道不明白他多么需要她吗?

一夜的谎言(24)

他担心她会出事。失去了视力,她怎么可能独个儿生活?他睡不着,吃不下,沮丧到了极点。他给病人诊治,心里却总是想着她。

他不免对她恼火,她竟然丢下那封告别信就不顾而去。然而,只要回想起那封信上歪斜的字迹,是她在黑暗中颤抖着手写的,他就知道自己无权生她的气。要不是那天晚上她发现他躲在书房里哭,她也许不会离去。

是他的脆弱把她送走的。他能怪谁呢?

几天以来,每个早上,当他打开衣柜找衣服上班,看见那空出了一大半的衣柜,想着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都塞进几口箱子里离开,他难过得久久无法把衣柜的那扇门掩上。

每个夜晚,当他拖着酸乏的身体离开医院,踏在回家的路上,他都希望只要一推开家里的门,就看到她在厨房里忙着,也听到饭菜在锅里沸腾的声音。那一刻,她会带着甜甜的微笑朝他转过头来,说:”你回来啦?”然后走上来吻他,嗅闻他身上的味道。这些平常的日子原来从未消失。

然而,当他一个人躺在他们那张床上,滔滔涌上来的悲伤把他淹没了,他害怕此生再也不能和她相见。

一夜的谎言(25)

又过了几天,一个早上,他独个儿坐在医院的饭堂里。面前那片三明治,他只吃了几口。有个人这时在他对面坐了下来。他抬起那双失眠充血的眼睛朝那人看,发现是孙长康。

“她在莉莉的画室里。”孙长康说。

他真想立刻给孙长康一记老拳,他就不能早点告诉他吗?然而,只要想到孙长康也许是

刚刚才从莉莉那里知道的,而莉莉是逼着隐瞒的,他就原谅了他们。他难道不明白自己的妻子有多么固执吗?

一夜的谎言(26)

莉莉的画室在山上。他用钥匙开了门,静静地走进屋里去。

一瞬间,他心都酸了。他看到苏明慧背朝着他,坐在红砖镶嵌的台阶上,寂寞地望着小花园里的草木。

莉莉养的那条鬈毛小狗从她怀中挣脱了出来。朝他跑去,汪汪的叫。她想捉住那条小狗

,那只手在身边摸索,没能抓住它的腿。

“莉莉,是你吗?”她问。

他伫立在那儿,没回答。

她扶着台阶上的一个大花盆站了起来,黯淡的眼睛望着一片空无,又问一遍:

“是谁?”

“是我。”他的声音微微颤抖。

他们面对面,两个人仿佛站在滚滚流逝的时光以外,过去的几天全是虚度的,惟有此刻再真实不过。

“我看不见你。”她说。

“你可以听到我。”他回答说。

她点了点头,感到无法说清的依恋和惆怅。

“你看过我留下的那封信了?”她问。

“嗯。你以为我还会像以前那样爱你么?”

她怔住了片刻,茫然地倚着身边的花盆。

“我比以前更爱你。”他说。然后,他抱起那条小狗,重又放回她怀里。

“它叫什么名字?”

“梵高。”她回答道。

他笑了笑:”一条叫梵高的狗?”

“因为它是一头养在画室里的狗。”她用手背去抚摸梵高毛茸茸的头。

“既然这里已经有梵高了,还需要莉莉吗?”

她笑了,那笑声开朗而?气,把他们带回了往昔的日子。

“你为什么不认为我回非洲去了?”

“你的故乡不在非洲。”

“我的故乡在哪里?”

他想告诉她,一个人的故乡只能活在回忆里。

“你是我的故乡?”她放走了怀中的小狗。

他的思念缺堤了,走上去,把她抱在怀里。

“乡愁很苦。”她脸朝他的肩膀靠去,贪婪地嗅闻着这几天以来,她朝思暮想的味道。

第五章 花谢的时候

花谢的时候(1)

乡愁是美丽的。飞行员对天空的乡愁让他们克服了暴风雨,气流和山脉,航向深邃的穹苍。爱情的乡愁给了苏明慧继续生活的意志,也是这样的乡愁在黑暗的深处为她缀上一掬星辰。

圣修伯里,这位以《小王子》闻名于世的法国诗人和飞行员,一次执行任务时消失在地中海的上空。飞行员死了,小王子对玫瑰的乡愁,却几乎肯定会成为不朽的故事。

失明之后,苏明慧想到的是圣修伯里写在《小王子》之前的另一本书:《夜间飞行》。一个寻常的夜里,三架邮机飞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途中遇上暴风雨,在黑夜迷航。

当黑暗张开手臂拥抱她,她感到自己也开始了一趟夜间飞行。虽然她再也看不到群山和机翼,但星星会看到她。

她就像一位勇敢而浪漫的飞行员,决心要征服天空,与黑夜的风景同飞。她紧握螺旋机的方向盘,她的驾驶杆是一根盲人手杖。

徐宏志把这根折迭手杖送给她时,上面用宽丝带缚了一个蝴蝶结,像一份珍贵的礼物似的。他告诉她,这根手杖是独一无二的,因为他把手杖髹成了七彩相间的颜色。

“就像我们小时候吃的那种手杖糖?”她说。

“对了。”然后,他用清朗温柔的声音把颜色逐一读出来。

有红色、蓝色、黄色、绿色、紫色、橙色和青色。

她抚摸手杖上已经干了的油彩,微笑问:

“你也会画画的吗?”

“每个人都会画画,有些人像你,画得特别出色就是了。”

这支七色驾驶杆陪伴她在夜间飞行。但是,她的终点不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只要她愿意,她随时都可以降落在徐宏志的胸怀里。要是她想继续飞行,每个飞行员身上都带着一根耐风火柴。那火柴燃着了,就能照亮一个平原、一个海岸。

爱情的美丽乡愁是一根耐风火柴,在无止境的黑夜中为她导航。

花谢的时候(2)

以后,又过了一个秋天。

当她在夜之深处飞翔,她想象自己是航向一个小行星。在那个小行星之上,星星会洗涤每个人的眼睛,瞎子会重见光明。

那个小行星在黑夜的尽头飘荡,有时会被云层遮盖,人们因此同它错过。回航的时候,

也许晚了。

为了能在这唯一的小行星上降落,她要成为一位出色的飞行员,和生命搏斗。

到了冬天,她已经学会了使用盲人计算机。

拄着那根七色手杖,她能独个儿到楼下去喝咖啡、买面包和唱片。徐宏志带着她在附近练习了许多次,帮她数着脚步。从公寓出来,朝左走三十步,就是咖啡店的门口。但他总是叮嘱她尽可能不要一个人出去。

一天,她自己出去了,想去买点花草茶。来到花草茶店外面,她嗅不出半点花草茶的味道,反而嗅到另一种味道:那是油彩的味道。一剎间,她以为那是回忆里的味道。

从前熟悉的味道,有时会在生命中某个时刻召唤我们,让我们重又回到当时的怀抱。

然而,隔壁书店与她相熟的女孩说,这的确是一家卖画具的店,花草茶店迁走了。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带着她的惆怅,回到家里。

那天夜晚,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就在书店旁边。”

她是知道的。

这是预兆还是暗示?她的小行星就在那儿,惟有画笔,能让她再次看到这个世界的色彩。

花谢的时候(3)

然而,她更喜欢做梦。梦里,她是看得见的。她重又看到这个万紫千红的世界。有一次,她梦见自己回到肯亚。她以前养的那条变色龙阿法特,为了欢迎她的归来,不断表演变颜色。她哈哈大笑,醒来才知道是梦。

最近,她不止一次梦回非洲。那天半夜,她在梦里醒来。徐宏志躺在她身边,还没深睡。

“我做了一个梦。”她说。

“你梦见什么?”

“我忘了。”她静静地把头搁在他的肚腹上,说:”好像是关于非洲的,最近我常常梦见非洲。”

他的手停留在她的发鬓上,说:

“也许这阵子天气太冷了,你想念非洲的太阳。”

她笑了,在他肚腹上甜甜地睡去。

可后来有一天,她梦到成千的白鹭在日暮的非洲旷野上回荡,白得像飘雪。

是的,先是变色龙,然后是白鹭。

她不知道,她看见的是梦境还是寓言。

花谢的时候(4)

眼睛看不见之后,图书馆的工作也干不下去了,徐宏志鼓励苏明慧回去大学念硕士。他知道她一直喜欢读书,以前为了供他上大学,她才没有继续。

一天晚上,他去接她放学。他去晚了,看到她戴着那顶紫红色羊毛便帽,坐在文学院大楼外面的台阶上,呆呆地望着前方。

他朝她走去,心里责备自己总是那么忙,要她孤零零地等着。

她听到脚步声,站了起来,伸手去摸他的脸。

“你迟到了。”她冲他微笑。

“手术比原定的时间长了。”他解释。

“手术成功吗。”

“手术成功。”他回答说。

“病人呢?”

“病人没死。”他笑笑说。

开车往回走的时候,车子经过医学院大楼。他们以前常常坐在大楼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下面读书。时光飞逝,相逢的那天,她像一只林中小鸟,掉落在他的肩头。这一刻,她把头搁在他的肩头上。他双手握着方向盘,肩膀承载着她的重量,他觉着自己再也不能这么爱一个女人了。

“你可以给我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吗?”

“你不是已经读过了吗?”

“那是很久以前,我自己读的。你从没为我读过。”

“好的。”他答应了。

他想起了伊甸园的故事。亚当和夏娃偷吃树上的禁果,从此有了羞耻之心,于是摘下无花果树上的叶子,编成衣服,遮蔽赤裸的身体。他不知道,世界的尽头,会不会也有一片伊甸园,我们失去的东西,会在那里寻回,而我们此生抱拥的,会在那里更为丰盛。他和她,会化作无花果树上的两颗星星,在寂寂长夜里彼此依偎。

花谢的时候(5)

保罗.科尔贺写下了一个美丽的寓言,但也同时写下了一段最残忍的文字:牧羊少年跟自己的内心对话。心对他说:”人总是害怕追求自己最重要的梦想,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拥有,或是觉得自己没有能力去完成。”

发现这个病的时候,她觉得自己不配再拥有画画的梦,也没能力去完成。尽管徐宏志一再给她鼓励,她还是断然拒绝了。

她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她以为执着是某种自身的光荣。她突然明白,她只是害怕再一次失败,害怕再次看到画布上迷蒙一片的颜色。

现在,她连颜色都看不见了,连唯一的恐惧也不复存在。一个人一旦瞎了,反而看得更清楚。

她亲爱的丈夫为她做了那么多,她就不能用一支画笔去回报他的深情吗?假使她愿意再一次提起画笔,他会高兴的。她肯画画,他便不会再责备自己没能给她多点时间。

画具店的门已经打开了,是梦想对她的召唤。她不一定要成为画家,她只是想画画。她想念油彩的味道,想念一支画笔划在画布上的、纯清的声音,就像一个棋手想念他的棋盘。

花谢的时候(6)

她坐在窗台上,焦急地等着徐宏志下班。当他回来,她会害羞地向他宣布,她准备再画画,然后要他陪她去买油彩和画笔。

她摸了摸身旁的点字钟,他快下班了,可她等不及了。她拿了挂在骷髅骨头上的紫红色便帽戴上,穿了一件过膝的暗红色束腰羊毛衣,钱包放在口袋里,穿上鞋子,拿了手杖匆匆出去。

当他归来,她要给他一个惊喜。

花谢的时候(7)

她走出公寓,往左走三百四十步,来到那间画具店,心情激动地踏了进去。

她买了画笔,说出了她想要的油彩。它们都有名字,她早就背诵如流,从来不曾忘记。

一个拥有一把年轻声音的女店员把她要的东西放在一个纸袋里,问:

“这么多东西,你一个人能拿吗?”

“没问题的。”她把东西挂在肩上。

他们大概很惊讶,为什么一个拄着手杖的盲眼女孩也会画画。

她扛着她曾经放弃的梦,走了三十步,突然想起欠了一管玫瑰红的油彩。她往回走,补买了那支油彩。

那三十步,却是诀别的距离。

她急着回家去,把东西摊在桌子上,迎接她的爱人。然而,就在拐弯处,一个人跟她撞个满怀。她感觉到一只手从她身上飞快地拿走一样东西。这个可恶的小偷竟不知道盲人的感觉多么灵敏,竟敢欺负一个看不见的人。她抓住那只手,向他吼叫:

“把我的钱包还给我!”

那只手想挣脱,她死命拉着不放。

一瞬间,她明白自己错得多么厉害。那只枯瘦的手使劲地想甩开她,她的手杖丢了,踉跄退后了几步,感到自己掉到人行道和车流之间,快要跌出去。她用尽全身的气力抓住那只手。她的手从对方的手腕滑到手背上,摸到一块凹凸不平的伤疤。她吃惊地想起一个她没见过的人。

“我是徐宏志医生的太太!”她惊惶虚弱地呼叫,试图得到一种短暂的救赎。

那只手迟疑了一下,想把她拉回来。

已经晚了。

她听到一部车子高速驶来的声音和刺耳的响号声。她掉了下去,怀里的画笔散落在她身边。一支油彩给汽车辗过,迸射了出来,颜色比血深。

一条血肉模糊的腿抖了一下。她浮在自己的鲜血里,这就是她画的最后的一张画。

她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她何必梦想画出最好的作品?徐宏志就是她画得最好的一张画。他是她永恒的图画,长留她短暂的一生中。

他用爱情荣耀了乡愁。

花谢的时候(8)

徐宏志赶到医院。他走近病床,看到他妻子血染鬓发,身上仅仅盖着一条白尸布。医生对他说:

“送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

她告诉他,最近她常常梦见非洲。他明白这是她对非洲的想念。他买了两张往肯亚的机

票,准备给她一个惊喜。他们会在那里过冬。下班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旅行社。他回去晚了。路上,他接到从医院打来的电话。

眼下或将来,她都回不了非洲去。

白尸布下面露出来的一双黑色鞋子黏满颜料。她当时刚去买了画笔和油彩。是他告诉她附近开了一家画具店的。是他老是逼着她画画,结果却召唤她一步一步走向死亡。

他不能原谅自己。他凭什么认为梦想重于生命?他难道就不明白,一个人的生命永远比他的梦想短暂?

同光阴的这场赛跑,早已注定败北。

他望着她。她的眼睛安详地合上。她要睡了。她用尽了青春年少的气力来和她的眼睛搏斗,她累了。

他曾经以为最黑暗的日子已然过去。她眼睛看不见的那天,他们在地上紧紧相拥,等待终宵,直到晨光漫淹进来。

“天亮了。”他告诉她。

“又是新的一天了。”她朝他微笑。

这句寻常老话,现在多么远了。

他掀开尸布,那朵染血的紫红色便帽静静地躺在她怀中,像枯萎了的牵牛,陪她走完最后一程。

她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来到,在花谢的时候离去。他支撑不住自己了,俯下身去扑在她身上。

花谢的时候(9)

一个警察走过来通知他,他们抓到那个把他太太推出马路的小偷。这个少年小偷逃走时哮喘发作,倒在路旁。他现在就在隔壁,医生在抢救他。

徐宏志虚弱地走出去。他想到了少年小偷,想到了哮喘。

战栗的手拉开房间的帘幕,他看到了躺在病床上那张苍白的脸。他晕眩了,用最后一丝

气力把帘幕拉上。

花谢的时候(10)

醒来时,他发现自己在医院里,在她空空的床畔。

护士把苏明慧留下的东西交给他:一根手杖和一双鞋子。

天已经亮了,他走到外面,开始朝草地那边走去。

眩目的阳光下,他看见他的父亲匆匆赶来。

父亲那双皱褶而内疚的眼睛朝他看,说:

“我很难过。”

那个声音好像飘远了。他疲惫不堪,嘴唇抖动,说不出话。

他自个儿往前走。昨夜的雾水沾湿了他脚下的青草地。一只披着白色羽毛的小鸟翩跹飞舞,栖息在冬日的枝头上。

是谁把她送来的?是天堂,还是像她所说的,爱情和梦想是造物以外的法度,人要自己去寻觅?

她来自远方最辽阔的地平线,就在那一天,她滑过长空,展翅飞落他的肩头上,不是出于偶然,而是约定。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完)

书的名字唤作《情人无泪》,这段日子,我却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我不得不去面对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现实。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交稿的限期。原来,我也是在和时间赛跑。

今年初的一个夜晚,我脑海里浮现了《情人无泪》这个小说的腹稿。那时候,只是想写一个盲眼女孩和一个深情男孩的故事。原意是把它放在《Channel A》第五集里作为一个短篇。往后,想到的情节愈来愈多,一个短篇根本容不下,于是开始考虑把它化作一个长篇故事。

除了书中女主角逐渐失去视力之外,现在的故事,跟那个晚上闪过我脑海的故事,全然

不一样。

为女主角的病做过一些资料搜集,请教了一位眼科教授。最后,我选择了“视觉神经发炎”这个病,因为它会在年轻人身上发生。病人的视力萎缩,可能在几年之间完全失明。也可能“幸运地”保持现状。

但是,我始终希望能够跟一位失明或是渐渐失去视力的女孩子谈谈,了解一下她的生活。出版社帮我找到了一位患上黄斑性病变,七、八岁时就失去大半视力的女大学生。我和这个女孩子聊了一通电话。她为人爽快,声音开朗,而且很了不起地完成了大学,并准备今年往外国升学。放大器这种视障人士的辅助工具,我是从她那里知道的。

她毫不介意谈到自己的病。我们聊到爱情,她羞怯地说,她不想成为别人的负累。她不是我的读者,学校里要读的书,已经把她的眼睛累坏了,根本不可能再读课外书。我希望有一天,会有一个人为她读书。读我的小说也好.别人的也好。读书的时光是幸福的。

搜集了这些资料,便要开始我自己的故事了。我习惯了不到死线也写不出稿来。每年七月香港书展之前的两、三个月,往往才是我动笔的日子。这个故事,一直给我耽搁着,当我终于动笔的时候。身边却发生了一连串的事。可以说,这是我生命中最动荡的一段日子。我没料到,香港的时局也同样动荡。

我的压力大得难以形容,要处理的家事也一言难尽,而写作偏偏又是最需要集中精神的。在疲倦和心情沉重的日子,我告诉自己,要是我能克服这个困难,以后也就可以面对更大的困难。

书的名字唤作《情人无泪》,这段日子,我却不知道掉了多少眼泪。我不得不去面对老、病、死,生命由盛放到凋零的现实。我也不得不去面对交稿的限期。原来,我也是在和时间赛跑。

我得感谢我身边的亲人、朋友和同事帮我处理了许多繁琐的事情,让我可以埋头写作。写作的人也许都是疯子,痛苦和劫难反而成了创作的养分。和时间的这场赛跑,我终于在限期前冲刺。不过,觉得自己一下子苍老了三年就是了。那么,到底是谁赢了?是我还是光阴?

故事写完了,我觉得我好像是认识徐宏志和苏明慧的。我同情他们,我也向往这样的爱情。然而,就像小说的结局,纷纭世事,人们适逢其会,却又难免一场告别。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香港家中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作者:张小娴

爱不像风筝,不能说收回来就收回来。写好信后不寄出,便不会后悔。然而,再想寄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难道,她只是送信的人,装饰着别人的爱情故事?还是她会在别人迟到的来信里,收回迟到已久的幸福?

真莉,一个即将走出校园的女孩,喜欢自由自在地疯,喜欢整年都穿着吊脚裤出门,喜欢像一颗颗青

初恋、失恋,重逢、邂逅,缘聚缘散,阴差阳错……一段未完的爱情故事,留下寂静无声的等待;一个时隐时现的人物和一把在深夜

第一章 初恋

沈真莉的一张鹅蛋脸粉嫩嫩的,身上白色

跟其他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生不一样,她不爱穿牛仔裤。牛仔裤广告老把牛仔裤吹嘘成野性和自由的代表,不过是谎言。她想,要是套一条紧身牛仔裤在一头野豹身上,它也别想再跑得快了,不过.她承认,要是她的大腿瘦一点,她不会介意多穿牛仔裤。

她低下头去,有点懊恼地看看自己踩着露趾凉鞋的双脚,刚刚走过一条沙尘滚滚的路,脚背有点脏。她腿往后抬,用手抹抹脚背的灰尘,然后又抬起另一条腿,扫了扫脚背,整个夏天她都穿这双平底凉鞋,喜欢脚下凉快得仿佛没穿鞋子的感觉。

这时,她觉得头有点痒,手指插进头发里抓了抓,完全忘了那只手刚刚抹过脚背上的灰尘,她不拘小节的个性像个男生,幸好她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和发育匀称的身体。但她还是嫌自己一头清汤挂面的黑发大固执,也嫌两条圆滚滚的大腿胖了点,十九岁的她,最美的其实就是那双杏眼。她那双清澈的眼睛黑的黑、白的白,像围棋棋子似的,摆着一个引人入胜的棋局。那双眼睛鬼灵精得很,倒映着眼睛主人满脑子的古怪念头。

真莉从小就爱做古怪的白日梦。她不知道人家都做哪些白日梦。她做过的白日梦可多了,她梦过自己的婚礼,新郎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穿上漂亮的婚纱。她幻想过自己的葬礼,就像爱情电影的年轻女主角那样,她死了还是很漂亮。

她也梦想过自己当上电视台晚间新闻的女主播。她一本正经、字正腔圆地面对观众念出以下一段新闻:“母鸡下蛋不是新鲜事,法国有一只公鸡下了一个蛋,它自己也感到相当惊讶和难为情,我们一起去看看——”不过,她最大的梦想还是拍电影。

这一天,她的梦想实现了。一九九五年九月中旬这个天气明媚的日子,真莉成了大学的新鲜人。她考上第一志愿——电影系。她下了巴士,从车站一路走来。这会儿。她背着米黄色的帆布背包。仰头望着面前那幢电影系大楼。她终于来了。她觉得自己是属于这里的。以后都可以穿自己喜欢的衣服上学,不再是个中学生。

她班上有三十个学生,只有四个是男生,大家脸上都带着一副初来乍到的怯生生表情。她没有新朋友,课与课之间都落单。这天放学后,她舍不得走,一个人没事就在大楼里乱逛。来到二楼走廊的时候,她无意中听到左边一个房间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嘶嘶声。她走近些看,那声音好像是哭声。

“会不会是拍戏?”她心里想,又走近些看。

那扇门半开着。门缝里露出些许白色光线。她探头进去,看到里面摆了拍电影用的摄影机、聚光灯和一卷卷的粗电线,塞得满满的,连一扇窗子也没有。她看到陆子康。那是他们头一次相遇。他坐在房间中央地上一个用来放摄影机镜头的长方形银色铝箱上面,双手搁在膝上,眼睛湿湿的,红咚咚的鼻子嘶嘶地吸着大气,一边鼻孔还挂着一串鼻水,那模样好像很伤心。

“噢……他躲在这里哭?我当看不见好了。”真莉想道,悄悄把头缩回去。

“啊……”陆子康突然抬起头,他征征地看了她一眼。用浓重的鼻音问她:“你有纸巾吗?”

真莉连忙从背包里掏出一包纸巾,走上去。跨过地上的一卷电线,把纸巾塞到他手里,

“你没事吧?”

“只是……鼻敏感。”他抖开一张纸巾摸摸鼻子,大口喘着气说。

她偷瞄他,没法判断他是不是假装没哭。她知道男生都不爱承认自己也是会哭的。但是,她闯进来是她不对,为了表示她相信他是鼻敏感,她告诉他,她有青

“那比鼻敏感更糟,要是有人在我的食物里偷偷放些青

“有人会对青

“四岁那年,我吃了一片有青

“我只听说过有人对花生和香蕉敏感。”

“这个还好,有些人对好多东西都敏感,差不多啥也不能碰。我在报纸上看过一段新闻。说美国乔治亚州有个男人对任何布料都敏感,由里到外只能穿纸造的衫裤。要是哪天下雨,他就没法去上班了。”她咧嘴笑笑说。

突然之间,陆子康用手使劲拍了一下坐着的银色箱子,陡地站起来,喊了一声:

“啊呀!有了!我要拍一个青

真莉盯着陆子康。心里想:“青

“你是新生吗?”他冲她笑笑。

“嗯。”她咧咧嘴笑,问他:“你是不是陆子康?”

“你怎么会知道?”他征了一下。有一会儿,他还以为那是由于自己很出名,毕竟,他已经三年级了,自问十分有才气,作品参加过校外的一个独立短片展,还拿了个优异奖。他也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有一米七九高。男生只要长得高,就是不一样,也许系里的女生私底下都经常谈论他。

“哦……我刚刚在楼下通告栏看到一张通缉你的海报。”她看看他,撇撇嘴说。

“通缉我?”他呆了一下,很快就想到是什么一回事,一溜烟地跑了出去。

真莉听到陆子康奔下楼梯的声音,她看了一眼这个房间,兴致勃勃地瞧瞧这部摄影机,又摸摸另一部。

这时,陆子康手里拿着那张皱巴巴的海报跑回来,神情有点尴尬地向她解释:

“二年级的人在楼下拍戏,拿了我的照片当做通缉犯。电影系的人就是这么下流,你以后千万别把你的照片到处乱放。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

她憋住笑,心里想:

“念电影真好玩啊?但他压根儿不像通缉犯哪!”

那天之后又过了两星期。真莉己经很熟悉这幢大楼了。这天午后,她坐在五楼学生休息室里埋头埋脑做功课。这个乱七八糟的房间代表的是浪荡和自由,靠墙壁的一列木架上堆满零食和杂物,角落里摆着书桌和电脑,电影系的学生都爱窝在这里;己经毕业的,也像回娘家似的,常常回来。休息室一角放着一张磨得已经有点发白的红色布沙发,大家都爱瘫在上面打吨。这天,真莉进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个大块头脸埋椅背蜷缩着身体在那儿睡觉。那个男生的头发乱蓬蓬的。穿一件十号红色曼联球衣和一条短裤。光着脚。露出多毛的一双腿,时不时打

真莉想:“瞧他那副睡相,好像八辈子没睡过。他说不定还淌着口水呢。”

她抬起头,看到陆子康。他咧着嘴冲她笑,那样子好像是有求于她。

“找我有事么?”她怔了怔。

“我想找你演我那出短片,就是我那天跟你提过的那个青

“我?我没演过戏啊!”她皱了皱眉。

“演你自己就好了。我觉得你很适合。”他说着从黑色背包里掏出一张光碟来,塞给她,说:“你回去读读剧本。”

她没拒绝,电影系的学生互相帮忙对方拍片,是一种义务,他们都没钱找真正的演员。她不拒绝,也是有点虚荣心作祟,还从来没有人找她拍过戏呢。

“什么时候要拍?”她紧张地问。

“我会通知你。”

“哦……谁会饰演那个对大部分东西都敏感的男主角?"

“大飞!”子康朝沙发那边大喊了一声。

真莉转头望过去,心里不禁嚷了起来:

“天哪!不是他吧?”

沙发上那个十号球衣没有醒过来,陆子康索性走过去推醒他,问他说:

“喂!你什么时候来的?”

十号球衣终于挣扎着缩起双脚醒来,边打哈欠边伸了个大懒腰。他留到脖子的长发盖着脑袋,胡子没刮千净,颈上还有几处旧的刮胡须的伤口。他揉了揉困倦的双眼。坐直身子,把自己的一双球鞋从沙发底下踢出来,说:“昨天在附近开工,今天早上才收工,懒得回家。”

大飞毕业五年了,己经当上副导演,时不时回来这里指点一下师弟们。他有点不修边幅,但人很好,大家都喜欢他。爱听他说说电影圈的事。譬如哪个导演脾气最大、哪个导演最爱折磨人、哪个导演最了不起。大飞有种能耐,就是到哪里都能睡,再恶劣的环境也难不到他。可他对钱财又很浪漫,哪天有钱就会请大家吃饭,或是偷偷买几瓶红酒回来大家一起喝。

学弟之中,大飞最欣赏陆子康,跟他也最投契,把他当成弟弟似的。他认定陆子康大有潜质,他那出拿了优异奖的短片就拍得不错,当然,他还需要时间磨练一下,机会将来多的是。

“那个青

陆子康听了这话,嘴角轻

真莉礼貌地冲陆子康笑笑,心里却想:“噢!男主角真的是他!我可以辞演吗?”

“男主角找到没有?”大飞揉揉一张脸说。“还在找。”子康说。

“太好了!我就知道不会是他。”真莉心里嚷着。“女主角呢?”

“就是她。”陆子康带着得意的神色指着真莉,想让大飞看看他找到的女主角多漂亮。

大飞望向真莉,目光里满是赞叹,不禁咧嘴朝她微笑。

子康的短片在十一月中开始拍摄,那时己经踏人秋天,白天都有暖暖的大太阳,夕阳下山后秋凉如水,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真莉刚刚还只是大学新鲜人,却又胡里胡涂当上女主角了。她很认真,接到剧本之后便回家猛啃,把对白背得滚瓜烂熟。每次读剧本,她都不由得对陆子康生出多一些好感。

“他这段写得真好哦!”她心里赞赏道。

“怪不得他是系里的高材生!”她愈想愈仰慕。

十九岁的她,从没谈过恋爱。她以前念的是女校,身边那些女同学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她并没有很羡慕,她打心眼里看不起她们那些男朋友。她才不会为恋爱而恋爱。干嘛要接受一个七十分的男生呢?她要一直等那个一百分的人出现。

她知道,只要她肯等,那个人一定出现。她这个人是梦打造出来的,不是像肥皂泡沫的那种梦,而是像电影一样的梦。她爸爸是个影痴,真莉小时候常常跟着爸爸去看电影,要不就是窝在家里看租回来的旧片,两父女排排坐在沙发上看到半夜三更。她不奢求一段像《齐瓦哥医生》或《乱世佳人》那样轰轰烈烈的恋爱,要是有的话当然很好,可她自知并不是活在一个大时代里,而今也不是生死相许的战乱时期。

她想要的是一个小小生命里的大轰烈。她向往爱情,向往思念的甜蜜,也向往肝肠寸断。她想要个心上人,那个人的爱会比她的生命悠长,她到死也记得他。在爱情的世界里。真莉是挑剔的、也是虚荣的,只看得起那些很捧的男生。跟陆子康相遇的那天,她只觉得他好可怜、好沮丧,她还没见过一个人的鼻敏感这么厉害,她压根儿没想过和他有什么可能,他并不是她那一型。而后,她读了他写的那个(青

那么,他呢?他有女朋友吗?她没见过他在学校里跟其他女孩子一起,拍戏时,她也从没见过他走到一边放软声音讲电话。他是跟她一样没谈过恋爱吧?还是他刚刚跟某个人分手?真莉在班上跟曼茱最谈得来,曼茱是个包打听,在学生事务处兼职。

“没人见过他曾经在学校跟什么女孩子来往。他中学有没有女朋友便不知道了,他那间是男女校,那儿的女生是出了名的。”曼茱说。

“出了名什么?”

“出了名难看呀!”曼茱说。

真莉大大松了一口气。知道了子康十有八九没有女朋友。她高兴得仿佛刚刚中了一张二奖彩券。为什么不是头奖而是二奖?因为她对头奖是很严格的。

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她的女性直觉告诉她,陆子康对她是有点与别不同的。首先,他找她在他的短片里演出。这是他的毕业作,不容有失啊。他即使不是为了接近她,至少也是对她有好感吧?还有,那一次的事真是大明显了。

事情是这样的:她好喜欢他写的那个剧本,只有一场戏她一直觉得有点不舒服。那场戏要她和男主角在浪漫的夜色下紧紧相拥,他在她嘴唇上亲一下。虽然还没拍到那场戏,但是,真莉只要想到要亲嘴,都觉得汗毛倒竖。饰演男主角的是学校剧社的成员,那个男生很会演戏,也不讨厌,只是真莉还从来没跟男孩子亲过嘴,而且还要让他搂得紧紧的呢,他的胸膛更会贴住她的胸膛。她自问不算保守,但她暂时还不打算为艺术牺牲。她听说早几年学校有个女生替电影系某个男生的毕业短片演出,竟然愿意背部裸露出镜,轰动了一阵子,真莉可没这种勇气。

她想过跟陆子康说出自己的意见。问他会不会考虑改一下这场戏,但是,她怕他会觉得她这个人有点别扭,说到底。他们是念电影的,眼光应该和世俗的人不一样。她也害怕,陆子康根本就打算到时候用镜头迁就,男主角不会真的亲她。那么,她提出来就会让他笑话。因此,她始终没对他说出自己的想法。

等到要拍那场戏的那天晚上,她已经打算豁出去了。那时候快到圣诞,她对陆子康的好感与日俱增,甚至愿意为他的作品牺牲。没想到,陆子康竟然临时删掉那场戏。

那天,他们在中环天星码头准备拍摄,跟男主角拥抱的那场戏排到最后。当她准备就位时。陆子康把她和男主角叫到一边。

“这场戏我想改一下。”陆子康有点结巴地说。

真莉和男主角留心地听着。

陆子康飞快地

“我觉得两个人还是不拥抱的好……还没发展到那个阶段,好像有点突兀。”

“你觉得呢?”陆子康没问男主角,只问她一个人。

“我也觉得……”其实,到了这时候,她己经不太介意拍这场戏了。但是,听到陆子康这样说,她心里有点高兴。也有点意外,尤其是他结结巴巴,好像很怕给她识穿的样子。

“那么,我还要不要吻她?”男主角以专业剧社演员的口吻问。

“这个……这个……”陆子康撅着嘴,羞涩的目光投向她,然后清清喉咙,装出一副跟她讨论的口气,问她:

“真莉。你怎么看?"

“我觉得——”她本来想说,导演觉得怎样便怎样,因为她还没猜到他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我觉得还是亲亲脸颊好了。”子康抢在她前面说。

“我也觉得。”她连忙附和。亲亲脸颊毕竟比亲嘴好多了。

可陆子康马上又投给她一

“你会不会觉得亲亲额头会更好一些?"

“我也觉得……”她回答,心里想道:“亲亲额头自然比亲脸颊要好一些。”

然而,陆子康马上又改变主意,皱着眉问她说:“还是你认为亲亲头发更好?"

“我觉得你说得对……”她点点头,心里想:“我头发这么厚,给他亲一下也没感觉,是比额头好。”

“我看他根本不应该亲你,剧情还没发展到这个地步。你觉得呢?”陆子康突然又冒出一句。她浅浅一笑,说:

“晤……就是呀!而且戏里他可能会对我的头发敏感。亲我的话说不定会变成猪嘴。”

“对!对!对!他啥都敏感!就索性改成他不敢亲你吧!”

他们已经由亲嘴改成亲脸颊,再由亲脸颊改成亲额头,然后由额头移到头发,最后什么也不需要做,完全把身旁那个傻呆呆地站着的男主角忘记了,甚至忘记了他们身旁有任何人。他们眼中只有对方。

真莉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都会不自觉地摸着自己的心形嘴唇微笑。陆子康不能忍受她跟别人亲嘴,即使只是亲亲头发也会使他嫉妒。他不是爱上她又是什么?

时间过得飞快,一眨眼己经到了一九九五年圣诞节的前两天,那出短片还只拍了三分之一。每次拍完外景,扛着沉甸甸的器材回来,其他人都散了,陆子康依然会留下来重看一遍当天拍的片段。从十二月中旬某天开始,真莉也留了下来一起看这些毛片。那一趟是陆子康要她看看自己演得怎样,他说她那天演得很好。后来,是她自己要看的。她也要筹备自己的那出短片了。那毕竟是她第一出片子,她好想跟陆子康学习。他也给了她那个剧本很多意见,甚至答应替她当摄影师,根本他就是她那出片子的幕后军师。

这一天,他们看完了毛片,一起离开电影系大楼。圣诞假期己经开始了,他们走在大学外面那条长长的下坡道时,两旁那些房子的外墙都缀上了彩色的小灯泡,在夜色里亮了起来,一路绵延开去。

然而,看完毛片的真莉却有些沮丧。

“我今天演得很差劲,真想赏自己两个耳光。”她看了看陆子康,心里很是抱歉。

“千万不要,你演得很好啊。”他连忙说。

“你别安慰我了。”她口气不太相信。

“我是说真的,你愈演愈好,你对自己要求大高啦,根本我觉得每个女孩子都是天生的演员,都会演戏。何况,你那么上镜,很容易拍,你每个角度都漂亮。人长得漂亮真是没话说。”他投给她一个羞涩的微笑说。

她面上浮出红晕,默默地走着,心里却

“啊……大飞给了我两张明天子夜场的戏票,你明天有空一起去吗?”他紧张得连话都说得不大清楚。

“好哇。”她没等他说清楚就答应了。

到了第二天,他们看完了子夜场,陆子康送她回家。那时已经是半夜三点多了,来到她住的那幢公寓外面,他们还滔滔不绝地谈论着那出戏。陆子康舍不得走,真莉也舍不得回家。他们两个索性在公寓外面的几级台阶上坐了下来,继续讨论那出戏,那出戏并没那么好看,他们却谈得很仔细。等到那出戏实在没什么可以再说了,真莉问陆子康最喜欢哪一出电影。

“《教父》。”他说。

“男生都喜欢《教父》 啊!”她两手搁在身后支在台阶上,仰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星星说。

“你呢?”他问。

“《祖与占》。”她说着转过头去看他,却发现他的眼睛这时正定定地望着她,两个人目光相遇的一会儿,他突然抓住她两个肩膀,嘴唇落在她嘴唇上。真莉在戏院里就预感他会吻她,她也一直等着,要是他今天晚上不吻她,她才会觉得失望呢。她两个眼睛合上,撅起嘴唇迎上去,他把她的肩膀抓得紧紧地,生怕她会逃走似的。

一九九六年来临的时候,真莉压根儿没想过,她的初恋才刚刚萌芽,便接到了一个噩耗。爸爸妈妈两年前静悄悄申请移民,没告诉她。二月中旬,加拿大说出来,而且六个月内就要到多伦多那边报到了。

那阵子,真莉心里七上八下

日子仿佛一天一天地倒数着。自从她告诉子康她要移民的那天起,他们每次见面都好像是最后一次见面。他们都试着把事情想得没那么糟,她每年都会回来,他也可以去看她。多伦多跟香港不过十几小时的飞机,要是他们连这种考验都熬不过来,他们的爱情又算什么?

然而,当离别的号角遥遥吹响,真莉越发舍不得子康,她打死也不愿意走。到了五月初的一天,她告诉爸爸妈妈,她要留下来。她想先把大学念完才走。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她没有感到不舍,反而觉着一股沸沸腾腾的兴奋之情在心里燃烧着。她不是一直向往小小生命里的大轰烈吗?这个时代成就了她。她才不管一九九七年后香港会变成什么样子,她不要跟心爱的人远隔重洋。

她留下来了。六月中旬的一天,真莉在启德机场送别爸爸和妈妈,子康陪在她身边,

等到爸爸妈妈转过身去走进机场检查站,两个人的背影渐渐在她眼前消失,她再也忍不住了,大口大口喘着气哭出声来。

这时,子康楼住她,温柔地说:

“我会照顾你。”

子康这句话就像在真莉眼前投下了一枚催泪弹似的,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流到下巴。她咬紧了嘴唇,泪水却不断滚出来。爸爸妈妈走了,以后就只有她一个人,要是子康有天不再爱她,她便什么也没有了。

“别这样……”他的手卷成筒状凑到她耳边悄声说道:“我爱你。”

真莉看着他,嘴巴幸福地轻

“我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子康带着些许得意说。‘

“什么事?”她瞪大好奇的眼睛看他。

“我接了一部戏。”

“真的?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哪个导演?是什么戏?你会做什么?什么时候开拍?" 真莉高兴得抓住他的手臂一口气地问。

“导演是新人,我还不知道拍什么片,今天早上接到大飞的电话时,我还没睡醒,大飞一开口就说:‘喂,我有部戏,你来做场记?明天开会?’”

“那你马上答应啦?"

“他根本没给我机会拒绝。”他耸耸肩。

“啊……你一定会答应的!”她冲他笑笑。

“哦……大飞还问你有没有兴趣来做暑期工。”

“我?好哇?”真莉高兴得嚷了起来。

这出电影在一九九六年六月底开拍,故事是根据十年前一部畅销小说《收到你的信己经大迟》改编的。真莉十三岁时头一次趴在床上熬夜追看的爱情小说就是这一本,她一边看一边哭,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两只眼睛都哭肿了。当她知道这么多年后头一次拍电影竟然就是拍这本小说,不由得从心里叫了出来说:

“太好了!起码我看过原著!”

小说写的是一个凄美浪漫的人鬼恋故事。电影公司借了市郊一幢六层高的旧楼和旧楼外面的一条长街来拍摄。这儿很快便要拆卸重建,整幢旧楼都丢空了。街上的商户也都已经搬走。房子是五十年前盖的,就连鹅黄色外墙上伸出来的两盏铁皮绿漆街灯也都是古董,很配合电影里那种凄美荒凉的味道。

导演挑了一楼对着长街有大窗户的公寓作为戏里女主角的家。美术指导花了一个星期把空空的公寓重新布置成一个家的样子,工人们搬来了全是白色的家具、电器、吊灯、窗帘和所有一个女孩子家里该有的东西。

导演接着把公寓外面的长街来个改头换面,先是在公寓的铁枝缕花围篱上挂上一排排红的、黄的、绿的灯泡,点缀着夜色下的长街。然后又在长街上竖起一块“茉莉街”的路牌。

最后,工人们把戏里的主角——一个圆滚滚的红邮筒一嵌在茉莉街的拐角。邮筒是模仿真邮筒做的,颜色像大红花。沉甸甸的,要两个工人才抬得动。美术指导故意把邮筒表面弄旧,又刮掉上面一些油漆,造出斑剥和久经风霜的效果,使它看上去有些时日了,仿佛一直都在那儿。

这幢旧楼一个月后便要拆卸。男女主角也只能抽出一个月的档期,因此,电影每天都在赶。真莉有时候一整天都站在烈日下拍外景,她索性戴着一顶遮阳草帽,等到日落才把帽子从头上摘下来,但她一张脸己经晒得排红,一头黑发好像也烤焦了。

到了七月底的这一天,暮色四合,电影还有不到十个钟头就拍完了,所有的戏都集中在长街上拍摄。暮色里,真莉坐在那幢旧楼门前的几级台阶上。背后灯火通明,屋里有点闷热。街上还凉快些。她摘下了头上的草帽扇凉,发

“真莉,你要吃什么?”子康从一楼的大窗户探出头朝她喊。

“要是有叉烧饭,我要叉烧饭!”真莉仰起头跟子康说。过了一会,子康拿着两个便当从一楼走下来。他坐到真莉身边,塞给她一个便当。

真莉把草帽放到脚边,在膝头上打开她那个便当的盖子,她一边吃一边问子康说:

“你猜今天晚上会拍得完吗?"

子康狼吞虎咽地吃着饭说:

“天一亮这幢旧楼就要拆了。今天晚上无论如何得拍完。快点吃吧。大飞说我们只有半个钟头吃饭。”

“哦。”真莉急急往嘴里塞了几口饭。

那天晚上,导演拼命追时间赶戏,每个人的神经都绷紧了,做什么事都又快又小心。谁都不想成为拖慢进度的那个人。半夜四点钟,最后一个镜头终于在公寓里完成。工人们连忙走进来把女主角家里的东西清走,又拆走写着“茉莉街”的那块路牌和铁枝围篱上一排排的七彩灯泡,装上两部大货车运回去电影公司的仓库。

大飞带着真莉和子康待到最后,确定没有留下任何一件贵重的东西在公寓里。到了清晨五点半钟,天已经亮了,真莉和子康才终于钻上大飞那辆车子离开。人去楼空,那幢公寓又变回当初那个荒凉的模样。

真莉困了,挤在后车厢里,一边身靠着车门,双脚缩起来搁在车厢底一个足球上。大飞的这辆五门车,就像个杂物室似的,他什么东西都丢在车里,衣服、鞋子、毛巾,就连拍戏的道具都有。大飞本来就不修边幅,一忙起来就更

“戏什么时候上映?”坐在前面的子康问大飞,他打了个呵欠,眼皮困得垂了下来。

“现在还不知道,暑假是赶不及的了,希望能拿到中秋节或圣诞档期吧。”大飞好像给子康传染了,也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真莉看见他们两个都打呵欠,也受到传染跟着打了个呵欠。大飞和子康接着又聊起有哪几部戏可能会跟他们打对台、哪几部戏会是他们的对手,到底中秋节档期比较好还是圣诞档期好一些。真莉想要搭嘴时,思绪突然又飘到一

“我听说五年前我们系三年级一个学生拍的一条短片里,那个女主角背部裸露上镜,是不是有这样的事?你那时也是三年级吧?到底是谁拍的?”

“就是我。”大飞咧开嘴笑着说。

“啊?是你!”真莉和子康都没想到竟然就是大飞。

“那个女主角是谁?”子康出于男生的好奇追问,他困倦的眼睛这时也睁大了,不免联想到那个光光的背脊。

“到底是什么人嘛?她为什么愿意啊?”真莉的好奇却是出于女生的好奇,她想着还在读书的女生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胆子,那会是个生活很放荡的女生吗?

大飞的神色这时有点腼腆,只是咧咧嘴没回答。

“是谁嘛?她漂亮吗?你到底用什么方法说服她的?”真莉几乎要爬到前座去了。

“我没说服她,她看过那个剧本,觉得很喜欢,自己提出的。就是嫣儿。”

“哦?是嫣儿,你们是同学吗?”真莉偷瞄了大飞一眼,心里想,要是她早知道郭嫣儿跟大飞是同学,她该猜到那个背脊就是她。嫣儿是大飞的女朋友,也是做副导演的,来探过几次班。

“不同系,她念英国文学的。”大飞说。

真莉闷闷地靠回座位上。她喜欢大飞。可是,她不喜欢郭嫣儿。她长得并不漂亮,不过她胸部很大,又不爱戴胸罩。每次她来探班时。那些男生都会不自觉把目光投向她。最让真莉讨厌的,是郭嫣儿只跟男孩子搭讪,对女孩子很冷淡。

那天,大飞介绍她们认识,郭嫣儿也只是点点头,敷衍地挤出一个笑容,一句话也没说,眼里充满了妒意似的。现在,她知道郭嫣儿就是那个读书时代己经大胆背部裸露拍片的女生,她又不免更觉得这个人也许有点随便。

子康还要同她一起飞去巴黎拍戏呢?那是上个星期的事。郭嫣儿那部新戏需要一个场记,大飞向她推荐了子康。那是一部大片,约莫在十月开拍,还会到巴黎拍外景。真莉简直有些妒忌,她学了三年法文,还没去过法国啊。

车子快到家了。大飞和子康都再也没说话。大家累垮了,真莉只想快点倒在家里那张舒服的床上睡觉。她想起刚刚爬上大飞的车子,离开那条长街时,好像有些什么东西忘记了;到底是什么,她却怎样也记不起来了。

九月初的一天,大学开学了。真莉上完早上的第一节课。来到五楼学生休息室。坐在一张桌子上摇晃着两条腿。吃她上课前买的一份火腿乳酩三明治。她的头发长了许多,已经盖着脖子。电影拍完了三个礼拜,不用再在烈日下跑来跑去,她的皮肤也渐渐变回原本的粉白色。她身上套着一件新买的黄色汗衫和一条绿色的吊脚裤,脚上穿的是这个夏天都穿的一双咖啡色露趾平底凉鞋。刚才在走廊里,她碰到几张好奇又有点

“我去年大

不过一年光景,真莉觉得自己改变了许多。她有男朋友了。她也拍过一出真正的电影了。她看了一眼这个乱七八糟的房间,时间还早,等到下午,这里会挤满人。有的小声聊天、有的做功课,有的吃东西、有的跷谋躲进来做自己的事。真莉愈来愈喜欢这里。子康虽然毕业了,但他以后还是会回来,电影系的学生就是毕业了也不愿走,大飞就有一个纸箱的杂物依然搁在角落里,那己经是毕业前留下来的了。那个纸箱上放着一个他拍戏时用过的道具骷

真莉吃完最后一口三明治,从桌子上跳下来,走过去拿起那顶绿色的帽子,反过来看看。她的手机突然响起,她从背包里摸出手机,是子康打来的。他这阵子都跟着大飞做那部戏的后期工作。

“你记不记得我们那天有没有把邮筒搬走?道具部那边发现少了个邮筒。”子康问她。

“邮筒?”真莉努力回想那天的情形。差不多天亮的时候,导演终于拍完最后一个镜头,工人们匆匆把公寓里里外外和长街上的东西都装上两部大货车。真莉站在街上看着大货车开走,可不记得那个邮筒在不在车上。当时大家都太累了,并没有到长街上再检查。

一眨眼,真莉己经坐在大飞那辆脏兮兮的五门车里了,这回开车的是子康,车子正在往那条长街的路上。

“噢,你别开那么快!大飞为什么不来?"

“他昨天通宵剪片啊。”

“希望邮筒还在那儿吧?要是它不在那儿,天晓得它会在什么地方?”真莉说。

车子在一条大路拐了个弯,经过一排住宅区。真莉听到“砰!砰!砰!”的声音此起彼落,声音愈来愈接近。

“哦,到了!”真莉指了指窗外。他们三个星期前还在里面拍戏的那幢旧楼而今用木板围了起来,只留下一个出口。一群工人己经把旧楼里头的建筑差不多拆了个空,不时传来砖泥墙壁倒塌的声音,扬起了漫天灰扑扑的沙尘。

“他们拆得真快。”真莉说。

车子在工地外面经过,真莉和子康都禁不住伸长脖子看向长街拐角那几。

“噢!它在那儿!谢天谢地!”真莉高兴地嚷了出来。她看到那个邮筒孤零零地竖立在那几,模样看上去怪可怜的。原来,那天晚上,大家真的把它忘了。

天花板挑高,呈长方形的大仓库两边摆满了大件的道具,窗子都给遮住了,只有很少的阳光可以进来,所以仓库里有点昏暗。真莉和子康在中间的走道上用一辆木头车推着那个他们从长街上找回来的邮筒,眼睛四处张望。每部电影拍完之后,用过的道具都会集中起来放在一块,用粉笔写着那部电影的名字。他们细心在找哪件道具上面写着《收到你的信已经大迟》。

“你听到吗?”真莉问子康。她仿佛听到邮筒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听到什么?"

“里面好像有些东西。”真莉瞄瞄那个邮筒说。

“我没听到。”

真莉以为自己听错了。然而,当他们再往前走,她又再一次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从邮筒里传来,这一次她非常肯定。

“我真的听到声音。你有邮筒的钥匙吗?”真莉停了下来。她走到前面,弯下腰眯起一只眼睛从邮筒的寄信口看进去,看到的只有黑蒙蒙一片。

“我怎么会有?”他叉开双脚摇摇头。

“不是有把钥匙的吗?戏里那个邮差要用钥匙打开这个邮筒的。”

“不记得了!不知道在哪儿。”

“大飞的车上不是有个工具箱吗?"

“你想干什么?"

“撬开来看看啊!”真莉说。

“这么辛苦搬回来,你不是要把它撬坏吧?”

“我不是要把它撬坏,我只是要把锁撬开来。快去吧!”

真莉抬起头来冲子康调皮地眨了一下眼,哄他去拿工具箱。

子康无奈只好转身走出去,边走边咕哝:“说不定里面有许多蟑螂,待会全都爬出来,到时候你可别跳到我身上,我也怕蟑螂的!"

“我才不怕!”真莉口里说,却往后退了几步。

现在,她站到安全的距离,叉着腰望着躺在木头车上的那个邮筒,眼睛不时瞄瞄仓库的门口。她终于看到子康提着工具箱回来了。瞧他走路那个慢条斯理的样子,就知道他心里不情愿。真莉看着觉得好笑。

子康在邮筒旁边蹲下来,真莉也跟着蹲在他身边。子康打开工具箱,抓起一把螺丝起子,突然转头跟她说:

“我忘记问你,你怕不怕鬼?"

“干吗问这个?”真莉觉得奇怪。

子康歪嘴笑笑,阴森森地说:

“别怪我没提醒你,我们拍的这部可是鬼片,说不定引来了一个真的鬼魂,就跟戏里那个男鬼一样会寄信?现在这个邮筒里塞满了他写的信!”

“噢!你敢再说下去!”真莉嘴巴

子康咯咯地笑了,然后得意地试着撬开邮筒上的锁。他一边撬一边说:

“要是撬不开就算了!撬得开才可怕呢!”

“求你别说!”真莉抓住子康的手臂说。

“你别抓住我!”子康自己也没想到这么顺利,他才撬了两下,就听到“砰”的一声。他一只手抓住那个寄信口,借力一拉,把邮筒的门拉了开来。

“天哪,真的有信!”真莉惊讶地喊。邮筒里至少有几十封信。她捡起最上面的几封信,都贴上了邮票,一封是交电费的,另一封是交电话费的,哪里会是一个鬼魂写的?她不害怕了,得意洋洋地说:“我都说听到声音的啦!”她捡起了其余的信,邮筒里有几片枯干了的叶子,她随手拨开去了。

“竟然有些傻瓜以为这是个真邮筒,那儿本来就没有邮筒。”子康说。

“见到邮筒时不会有人怀疑的呀!”真莉扫走信上的尘埃,站起来说,“他们竟然都没发现这个假邮筒有个很大的破绽……”

“什么破绽?"

“你看看!”真莉指给子康看:“这个邮筒并没有写上每天收信的时间。因为镜头拍不到,但是,真邮筒会有的啊!”她拿着那叠信逐个信封看。她的心思给其中几封信吸引住,总共是四封,信封全是一样,银灰色长方形,外面再裹上一层半透明的纸,一摸上手就知道是高价品。信封左下角印着一朵微微凸起来的紫红色的玫瑰花,真莉还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信封。这四封信全是寄去同一个地址给一个名叫“林泰一”的人。信封上的字体小而娟秀,看来是女孩子的字。

“这几封好像是情信!”真莉说着把其中一封举到头上,仰脸就着仓库里昏黄的灯光眯着眼睛看,只看到里面藏着一张薄薄的信纸。

“不如拆开来看看。”子康带着几分想要找个同谋的口气说。

“噢,不行!这样太缺德了!”真莉把那四封信跟其余的信全都塞进背包里。

他们离开仓库,回到车上时,真莉跟子康说:“待会见到邮局或是邮筒的话停一停车。我顺便把这些信寄出去。那么,所有这些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信曾经投进一个假邮筒里。”

车子从郊外的仓库开往市区,真莉和子康说着话,眼睛不时瞄瞄沿途有没有邮筒,说也奇怪,那段回去的路上有山、有海、有小村落,他们甚至看到相反方向有一辆邮车,却没有见到一个邮筒或是一间邮局。那叠信始终寄不出去。

“我明天拿去寄好了。”真莉心里想道。

真莉从电影公司的仓库回到学校时,离上课时间只剩下不到五分钟,她快步跑到电影系大楼外面的一排储物柜那儿,打开她一向和子康共用的那个储物柜的密码锁,想要拿她的笔记本。当她拉开柜门时,突然掉下几张唱片和几本书,险些砸中她的头。她狼狈地把唱片和书捡起来。柜里塞满了她和子康两个人的东西,她整个暑假都忙着拍戏,根本没时间清理储物柜。她找到了笔记本和待会要用的厚厚的一叠资料塞进背包里,顺手把那叠信拿出来,跟刚刚掉下来的唱片和书硬塞回柜里去。她使劲把柜里的东西往里塞,免得她下一次打开柜门时又有东西掉下来。接着,她重新锁上那个储物柜,匆匆跑去课室上堂。

那天之后,真莉一直忙这忙那,竟然把那叠信忘掉了。而且,她那天把信塞到最里面去,以后每次打开储物柜,她都没再看到过那些信,便也记不起来

到了十一月,她的心思给另一件事情占据着,就更把那些信忘得一干二净了。十一月中旬,子康要跟随大队到巴黎拍外景,一去就是一个月。打从那出电影在十月开拍以来,天天也在赶拍香港这边的戏,子康没日没夜地忙着,真莉有时候一个礼拜也见不到他一次。他们只能够尽量每天通电话,真莉有时会告诉他学校里发生的琐琐碎碎的事,但是,子康现在对这些事情不像以前那么感兴趣了。他现在身处的那个世界复杂许多。跟暑假时拍的那出文艺片不一样,他现在拍的这一部是大制作,用大导演、大明星、还有堂皇的布景。“导演在片场就是神!”子康告诉真莉。他告诉她,他将来要当导演、拍自己的故事。有一次,他跟真莉说:“大飞是永远没机会做导演的,他做副导演做得太好了,所有导演都想要这种副导演来帮自己。那么谁会肯提拔他做导演呢?只有他自己不知道这个事实啊!哈哈!”

真莉觉得子康变了,他变得有点愤世嫉俗,有点狂妄自大,也有点迷失。几个月前,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还是多么的单纯!现在她意识到,她和子康的生活起了变化,他就像一个本来放在她膝头上的毛线球,掉到脚边去了,愈滚愈远,她手指里勾住的仅仅是一条毛线。但是,她心里乐观地想:“出来工作就是不一样。等到我也出来工作。我就会理解!”

十一月中旬的那天,子康要出发去巴黎了。前一天,他叫她不要来送机。“到时候人很多。”他说。“那我就不来了。”真莉假装答应。其实。她约好了大飞一起去送机,想给子康一个惊喜。

当真莉在启德机场的大堂出现时,子康果然吃了一惊。

“不是叫了你不要来的吗?”他撅着嘴说。“给你一个惊喜嘛!反正大飞也来,他顺路接我过来。”真莉眼睛越过子康看到大飞和郭嫣儿站在一旁说悄悄话。真莉刚刚来到机场时跟她点头打了个招呼。郭嫣儿似笑非笑地朝她点头,她对女孩子的态度一向是那么冷淡的,真莉也懒得搭理她。

这会儿,送机大堂里闹哄哄的,电影公司派出了一支几十人的外景队,戏里几个主角的大批影迷来送机,还有大批记者,真莉背后的镁光灯闪个不停。

“啊…… 你回来的时候,帮我买巧克力好吗?我以前的法文老师每年回法国南部省亲时都带一种‘

“嗯。”子康应了一声,匆匆说:“我要进去了。”

她好想搂住他,跟他亲嘴,但身边太多人了,她稍微犹豫了一下,子康已经转过身走了。

一个月的时间一天一天过去。这一天,真莉在课室里,手支着头,闷闷地想着子康这一刻在巴黎做些什么。她想写电邮给他,可惜他根本没带电脑去。他们一个星期才通一次长途电话,电话费太贵了,她只能急急忙忙跟他说几句话。上一次通电话时,她本来想好要说的话结果却忘了说,他却匆匆挂了线。她觉得子康不像她那么想念他。电话费虽然贵了点,但他还是可以多打几次电话回来啊!他也用不着每次都匆匆挂上电话。她感到他变了,没以前那么在乎她了。

十二月中旬,第一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出来了,还有不到七个月,香港便会回归中国。北京天安门广场早在两年前己经竖起了一座巨型的电子跳字牌,倒数着回归的日子。但是,真莉不关心这些。她心里另外有一个倒数的钟,每天滴滴答答数着子康归来的日子。今天下午,他要从巴黎回来了。

真莉昨天就开始盼望着。早上起来,她涂上一个海底泥深层清洁面膜,轻快地在屋子里来回走动,忙着选衣服、挑鞋子,希望子康觉得她今天很漂亮。她又扯着

可恶的是,她今天没法去接机。她从早上到下午要帮曼茱出外景拍短片。上次她拍短片时,曼茱帮了她几个礼拜,她不能那么差劲丢下曼茱,曼茱也找不到别人帮忙。曼茱为什么偏偏要选今天?真是的!

下午五点钟,真莉还在天星码头拍片。她肩上扛着一部重甸甸的摄影机,不时望向钟楼上那个大钟,子康坐的那班机应该已经到了,但他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她?会不会是飞机误点了?真莉祈

“曼茱将来最适合就是拍动物或是昆虫纪录片了,她可以拍一部《蜗牛的一生》?"

幸好,冬天的天色黑得早,六点钟,太阳己经下山了,曼茱不情愿地宣布今天到此为止。真莉跟曼茱一起抬着机器坐上计程车回去学校时,摸了摸脸颊。她在街上站了一整天,唉,早上做的那个海底泥面膜看来是白白浪费掉了。她又检查了一遍她的手机,手机根本没响过。

“你今天有事吗?”曼茱好奇地问她。

“啊……子康今天回来。”真莉说。

“是吗?他那部戏拍成怎样?好不好玩?我在报纸上看到照片,巴黎好漂亮呢?他们在罗浮宫外面拍啊?听说男女主角好像恋爱呢?是不是真的?子康有没有告诉你?”曼茱一逸发挥她包打听的本色。

“其实……我知道的很少。”真莉尴尬地咬咬嘴唇。

晚上将近十二点钟。真莉窝在她那张乱糟糟的单人床上。以前妈妈在家里,会唠叨她不收抬床铺,妈妈去了多伦多,没人管她,她便什么都丢到床上一书、杂志、笔记、功课、睡衣、袜子、内衣裤,有时更在床上吃东西。直到自己都觉得忍无可忍,才会把东西收抬一下。这会儿,她从学校回来己经很久了,心里七上八下的。子康为什么还没回来?她神经质地检查过家里的电话几遍。拿起话筒听听又放下,确定它没有放歪了。她只差没有把电话拆开来检查。要是子康到了香港,一定会找她的。突然之间,她坐直了身子,想起什么似的。她为什么不问问大飞呢?要是郭嫣儿刚刚回来了,子康也应该跟她坐一班机回来的!对!她为什么没想起大飞呢?

她马上拨了一通电话给大飞。

“大飞,我是真莉,嫣儿回来了没有?"

“飞机误点了 。”

噢,她就知道是飞机误点了,不然子康不会失了踪。

“本来三点钟到香港的,结果七点钟才到。”大飞接着说。

那么说,子康己经回来了?真莉拿着话筒的手僵住了,她的耳朵仿佛

“真莉,有什么事吗?”大飞在电话那一头问。

“哦,没事了。”子康回来了,而她竟然不知道,还要问大飞,这让她多么尴尬?但她突然又想,子康说不定跟几个一起回来的同事先去吃顿饭填肚子,所以现在还没回到家里。

“我现在就打给他!”她想到就做。

电话接通了,她听到子康鼻音很重的一声:“喂?”

“你回来啦?为什么不找我?”她气上心头。

“太累了!回到家里一躺下来就睡着了!”子康半睡半醒的声音说。

她担心了他一整天,他竟然睡着也不打电话给她。她早上所有的好心.情都一扫而空了。

“我还以为发生什么事呢!”她按

彼此沉默了片刻之后,子康说:

“我帮你买了巧克力。”

听到他这么说,她的气一下子消了,温柔地问他:

“难找吗?"

“在机场免税店就找到。”子康的声音还是很疲惫。

“你很累吧?"

“明天一早还要开工。”

“刚回来就要开工?"

“香港的戏还没拍完。”

真莉不禁有点失望,她还以为明天会见到他。她本来有好多话要跟他说,可是,她现在提不起劲说了。

“你睡吧!”她幽幽地挂上电话,没精打采地坐在床上。

过了一会,她开了音响听唱片,脑子却空荡荡的。她不知道自己就这样坐了多久。她起来上洗手间,回来时看了一眼床头那个跳字钟。原来己经三点四十分了。她想起她今天一整天都不停看钟。她有气无力地趴在床上,不小心压着音响的遥控器,仿佛变

“选你最喜欢的一部电影……”一把带点嘶哑和沉浑的男声说。真莉从没听过这把声音,她记得上星期这个时段还是个女孩子当主持的。

“《祖与占》?”真莉心里默默念着自己的答案。接着那个问题之后播的一首歌竟然就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祖与占》描写的正好也是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一段三角恋。真莉微微一笑,把那个遥控器从肚子下面摸出来搁在床边。

那首歌播完了,男主持接着又说:

“现在选一种你最害怕的食物。”

“好像没有一首歌刚好叫青

真莉咯咯地笑了起来,青

“选一个你现在最想去的地方。”那首歌播完之后,主持人又说。

“我现在哪里都不想去?”真莉心里想道。她就是没想到他播的会是那首《恋人的怀抱》。

伤感的旋律和歌词抚慰了她。真莉蜷缩在被窝里。耳朵听着那首倾诉恋人的怀抱己经远去的情歌。

这个主持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他选的歌都好像是为她而选似的?插播广告的时候,她终于知道这个节目叫《圣诞夜无眠》,主持的名字叫“一休”。真莉咧嘴笑了笑,这个一定不是真名吧?一休是个和尚,是她小时候看过的一套日本动画《一休和尚》里的小主角。据说,历史上也真的有这么一个机灵又充满智慧的小和尚。这个主持人小时候大抵也看过那出动画吧?

真莉听着歌,渐渐觉得困了,依稀听到一休后来说:“选一个你现在最想念的人。”可他接着又说:“他们可能是同一个人。”

真莉正想弄懂他的意思,那首歌徐徐响起,凄美的旋律在她耳边回荡,唱的是《你伤了我的心》。真莉难过地想:“噢,是的,你最想念的那个人,也最能够让你伤心。”

她脸埋枕头里,缩成一团,疲倦的眼睛再也撑不开了。毕竟,一个人半夜三更不停做选择题是挺累的。她在街上拍外景又跑了一整天,还有子康让她那么沮丧。她抓起脚边的一条毛毯盖在身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清晨的阳光透过睡房的垂地窗帘漫淹进屋里,街上传来汽车驶过的声音,夹杂着人的声音和狗儿吠叫的声音,真莉缓缓从床上醒来,左脸脸颊留着几条床单的

新的一天并没有带来新的希望。子康一整天都没给她一通电话。她心里想:“他真的有那么忙吗?也许……也许他明天会找我。”一个星期过去了,学校开始放圣诞假,子康只打过一次电话给她,那把声音疲惫又没精打采,只顾着说自己有多忙。真莉一边听心里一边忖着:“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他什么时候都可以过来找我。他以前也是这样,可现在却好像找借口躲我!"

真莉觉得这个星期的日子比过去一个月子康在巴黎的日子更难熬。那阵子,他们一个在法国,一个在香港,多么想见面也没法见面。可现在她明明知道他就在香港却见不着他。他刚刚飞走时留给她的那份甜蜜的思念早已远去,而今替代的只有苦涩的思念。沮丧和恐惧好像铅块一样沉沉压在她心头。她有一个不好的直觉。她觉得子康也许不爱她了。

“要是你爱一个人,即使是要跑一千英里路去见她五分钟,你也还是会飞奔去见她一面,然后又独个儿走一千英里路回去的啊!”她心里丧气地想。

然而,每当这个不好的直觉占据她的思绪,真莉就会打起精神对自己说:

“不,等他忙完了,只要我们见到面就会没事!”

这些孤单又晦暗的漫漫长夜,幸好还有一把声音陪伴她。她从不错过每个夜晚的《圣诞夜无眠》。她成了那个叫“一休”的人的忠实听众。从半夜三点钟直到清晨的六点钟,一休放的那些好听的歌,他那把感性又带点嘶哑、充满音感,间中有些调皮的声音,就像一条温暖柔软的羽绒被子,只要她把耳朵贴上去,仿佛就能暂时驱走爱情带给她的寒凉。

一休很会选歌。他播的歌是真莉平时很少听到的。即使有些歌她曾经在别的节目里听过,也比不上在一休的节目里再一次听到时那么深刻。一首歌落在一休手里,由他在某个瞬间、某种语调、某段独白之后悠悠流转开来,就都有了一种特别的味道。他说话幽默自己却不笑,有时候有一搭没一搭的,时不时天外飞来一笔,逗得真莉一个人在静悄悄的屋子里大笑起来。

一休每天晚上都会玩他那些选择题,那也是真莉最喜欢的。她听了几晚之后就尝试捉摸一休的思路,她知道他的答案往往出人意表。一天晚上。他说:“选一种你最害怕见到的车。”

“棺材车?哦,不,大吉利是!”真莉心里想道,但马上又觉得不会是答案。虽然每次在街上看到这种蓝色的灵车都会让她身上的寒毛倒竖,想起车上正躺着一个死人,那辆车却还在街上四处走。但是,一休老喜欢施小计误导大家,所以不会是这种车。真莉拼命想想到底有哪首歌是提到车的。她还没想出来,一休就己经播歌了。这会儿,真莉只能苦笑。那是整个晚上最轻快的一首歌——《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

她心里却轻快不起来。噢!这个一休有时候真讨厌。他好像认识她似的,知道她多么害怕圣诞节来临。她近来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和子康在圣诞节开始,也会在圣诞节结束。他对她那么冷淡,不就是个先兆吗?他连提都没提过要怎样跟她庆祝,就好像不知道圣诞节快到了。

她恨一休,恨他要她面对那个恼人的现实。那天晚上,是她唯一一晚节目还没完就把收音机关掉的。

不管真莉多么想把圣诞节往后延,她还是无奈地听到了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在她身后追赶时间的声音。这一天距离圣诞节只剩下五天了。真莉自从长大后就开始嘲笑圣诞大餐,那些味道像嚼纸皮似的火鸡肉有什么好吃?圣诞布丁的味道像块湿了水的海绵。可她今年多想跟子康一起去吃圣诞大餐啊!哪怕要她吃火鸡肉和圣诞布丁。

真莉这天夜晚在皇后像广场帮曼茱拍她那出短片。那儿的商厦外墙纷纷亮起了巨型的圣诞灯饰,其中一家银行挂的那一幅正好是圣诞老人坐在一辆鹿车上,笑得很慈祥。真莉不禁想起一休那个选择题和答案,都是他,害真莉现在觉得圣诞老人好像在嘲笑她似的。

曼茱照旧拍得慢吞吞的,为她几年后拍的那出《蜗牛的一生》做准备。曼茱教演员演戏时,真莉索性把那台沉甸甸的摄影机从肩膀上放下来,坐在广场边的几级台阶上。她双手丧气地托着脸,好想打一通电话给子康,但她还是按

“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我从来就没担心过圣诞节会孤零零一个人过,为什么爱上一个人之后反而会担这种心?”真莉丧气地在心里想。

“可以开始了!”曼茱走过来从后面拍了拍她的肩膀,真莉连忙站起身,把那台摄影机扛上肩头,打起精神在心里跟自己说:

“明天吧!明天我才打电话给他。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似的!”

这样激励自己之后,真莉觉得好多了。

第二天早上,天气比前一天凉了许多,仿佛将会有一个寒冷的圣诞节似的。真莉把衣柜里几件她比较喜欢的衣服全都丢在床上,终于挑了一件卡其色的

她在镜子前面仔细端详自己,咧开嘴笑笑,使劲捏捏自己的脸蛋,好让她看来两颊排红排红的。接着,她搽上淡淡的杏桃色口红,抿了抿两片嘴唇,觉得自己今天的样子还可以。

真莉先到邮局去取包裹。她前天在信箱里收到一张“邮件待领”的通知单。邮差来过,她不在家。“一定是妈妈寄来的圣诞礼物!”真莉忖道。

真莉来到邮局,在柜台那儿拿到一个软绵绵的小包裹。她镖一眼上面的邮票,果然是妈妈寄来的。她一边走出邮局一边急不及待地拆开包裹来看。里面有一张小小的红色圣诞卡,一个大红色的安哥拉羊毛胸罩,一边乳杯上有一个脖子上缠着绿颈巾的小雪人图案,另外还有一条跟胸罩配成一对的三角裤,同样的雪人图案在后面中央。

“里面穿羊毛,就不怕人家会痒的吗?这儿又不是多伦多,妈妈真是的!”真莉心里想。她拆开那个信封,拉出来一张红色的圣诞卡,上面有个可爱的雪人和漫天的飘雪。真莉念出妈妈写在圣诞卡里那些祝福语旁边的几行字:“真莉,多伦多已经下雪了!要不是屋里有暖气的话,我和你爸爸都会变成人形冰雕!喜欢这份圣诞礼物吗?在香港从来没见过这种羊毛胸罩和内裤呢?何况还有雪人图案!红色也很圣诞啊!不写了,你爸爸现在要率领我到屋外铲雪去,这里的冬天,一天不铲雪大门就会给雪堵住,明天休想走出去?”

真莉看到最后一行后面爸爸妈妈歪歪斜斜的签名,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她从来没这么想念过他们,她不免苦涩又自嘲地想,一个人受到挫折的时候最想家了。

她揩了揩眼睛,她不能哭。她告诉自己:“不,我不能后悔,现在还不能,是我自己要留下来的。”

她把包裹塞进咖啡色的背包里,然后把背包挂在肩头。背包里面放着她前几天给子康买的一份圣诞礼物——一本厚厚的《爱在瘟疫

在我们一周年的日子,送你这本书。

圣诞快乐!

一九九六年圣诞”

有了这份圣诞礼物,真莉觉得今天就有个借口去找子康了。要是他忙,她把书交给他便走。她从背包里摸出手机,打到子康家里,而不是打到他的手机,真莉希望子康在家里。她把电话贴在耳朵上,当铃声响起,她的心也跟着怦怦跳.

“喂?” 电话那一头传来子康鼻音很重的声音。真莉又惊又喜,心里却又感到对他的一丝恼火,他在家里也不给她打个电话!“不,我今天不可以生气。不管他说什么,我都不生气,生气只会把事情搞砸。”她心里想,然后装着没事人似的一口气说:“是我啊!你在家里吗?今天不用开工吗?”

“不……哦……待会要开工。”子康有点结巴地说。

听到他结巴,她就更觉得可疑了。她马上接着说下去,不让他有机会拒绝她。“我在街上,我过来找你好吗?”

“家里有人。”他说了一句。

她就知道他躲她。但她不肯罢休,依然装出轻松的口吻说:“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你到楼下来拿好了?我交给你就走。我待会约了曼茱。”她才没约曼茱。她今天无论如何要见他。她不想再从早到晚等他电话。

“那好吧。”子康终于投降。

她松了口气,心里想道:“只要见到面就会没事?他很久没见过我了啊。”

真莉搭上一辆巴士,心里七上八下的,想着待会见到子康要跟他说些什么。她以前从来不用事先想个话题,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题。“尽说些开心事好了?就当没事发生过!哦,就问他巴黎漂不漂亮!”她咧嘴笑笑,把那本用礼物纸裹好的书从背包里拿出来看了看,才又放回去。

巴士到站了,真莉下了车,朝子康住的那幢簇新的蓝色公寓走去。子康跟爸爸妈妈和两个姐姐两个月前搬来这里,真莉只去过两次。她在坡道上一边走一边捏捏脸蛋,觉得自己仿佛是上战场去,而不是去见那个说过爱她的`人。

她看到他了。他站在公寓外面的台阶上,身上穿一件深蓝色的防风衣和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她没见过的新球鞋,双手紧紧地插在防风衣的口袋里。她走上去,冲他咧嘴笑笑,他只是咧咧嘴,似笑非笑地。她瞧着他,自从他去了巴黎之后,她就没见过他。他现在看来仿佛有点陌生,脸上并没有她期待的那种热情。

“你看看是不是这个巧克力?”子康一只手从口袋里伸出来,递给她一包装在透明胶袋里、顶端绑上蓝宝石色蝴蝶结的巧克力,里面的巧克力绿色一小颗一小颗的像青

“啊呀……是这个‘

“我也有东西给你。”真莉把巧克力塞进背包里,掏出那本书给子康。

“提早送给你的圣诞礼物!”真莉满怀希望地朝子康微微一笑。她等着他拆开礼物,期望他看到她在书的扉页上写的东西时会感动。然而,子康接过礼物之后只瞄了一眼,说了一声:“嗯……谢谢。”

“你不想看看是什么吗?”真莉假装没有失望,她咧嘴笑笑,乘机凑上去亲昵地抓住他一条手臂。

“是书吧?”

“你拆开来看看就知道!快点拆嘛!”她捏捏他的手臂鼓励他。

子康撅撅嘴,仿佛只是为了敷衍她才把礼物纸撕开来。

“我好喜欢这个书名。我也买了一本。”

他看到她写在扉页上的东西时,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也没有真莉期待的那份感动,那是一本关于爱情的书啊?他却故意回避似的,看了一眼就把书合上。

“你……不喜欢这份礼物吗?”她撅着嘴问。

“哦……不是……只是……你用不着送礼物给我!”他口吻冷淡地说。

“你为什么说我不用送礼物给你!”一股恼怒与委屈不由得涌上心头,真莉听到自己的声音

“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从巴黎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你回来之后连见都没见过我?要不是我今天打电话给你,你也不会找我!你是不是打算以后都不找我?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到底为什么!你说呀?"

他那双细长的眼睛无奈地扫视她的脸,仿佛这件事己经困扰了他许久,现在是她逼着他说出来似的。

“真莉,我们暂时分开一下吧。”

真莉听到“分开”这两个字,脸上浮出愕然的神情。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为什么?”她嘴巴忍不住

“我们合不来的。”他陌生的目光

“你是不是喜欢了别人?”她努力克制自己的泪水。

“真莉,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问题!”他冷静又理性地说。

“我们……我们有什么问题?”她的眼泪再也憋不住涌出来了,但她同时也看到了事情并不无可挽回,因为子康不是有了第三者。他没有爱上别人。

子康揉了揉鼻子。说得很慢,很吃力,仿佛他的痛苦不会比她少似的。“或者我错了!你很好,是我的问题,我觉得……我不够好,我不知道怎么对你好,我很努力,但我做不到了,有些感觉跟以前不一样。我不知道怎样跟你说。”

“你说过你会照顾我的!你说过你爱我!你自己说过的话为什么不负责任!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真莉顾不了路人投来奇怪的目光,一边说一边喘着气哭出声来。

“别这样?我是说过,但这是你希望的吗?我不想因为我答应过你就不对你说出我自己的感觉……”

子康还没把话说完,真莉就扑到他怀里紧紧地搂着他,她思绪乱作一团,他说的话,她左耳进、右耳出,脑袋靠在他胸膛上哭得全身

她这副激动又凄凉的模样让他有点不知所措,他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说:“不要哭!不要哭!我们以后还是朋友的呀!又不是以后不见面!”他说着把她抱得更紧一些。

他抚触她的那双手还是像从前一样温柔,他的嘴巴甚至贴在她散乱的头发上。突然间,她看到了一丝希望。他舍不得她!他会改变初衷的,事情并没她想的那么坏。毕竟他是爱她的?她仰起头,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如饥似渴地吻着他,仿佛永远也不想跟他分开。

片刻之后,他放开了她,双手却仍然搭住她的肩膀,哄她说:“别这样!给我一点时间好吗?我过两天找你。”

真莉那一丝希望幻灭了,她以为己经雨过天晴,没想到他突然又会硬起心肠。她想扑上去。但他挡住她。

“你不会的!你不会再找我的了!”她哭着说。他静静地瞧着她,默言不语,仿佛在责备她不相信他似的。

“你……你真的会找我……平安夜?”她让步了。突然她又有点不放心,结结巴巴地说:“我打给你好吗?”

他放开她的肩膀,那双眼睛重新换上了冷漠的神色,仿佛她要是再逼他的话他就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会答应了。

她害怕了,抽着鼻子说:“嗯,我等你电话。”

真莉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回到家里的,也不记得脸朝下倒在床上哭了多久。她脑袋发昏,觉得刚刚发生的一切不过是个梦,并不是真的。她好后悔自己沉不住气。为什么要逼子康说出来呢?要不是她向他发脾气,他也许不会提出分手。即使是听到他说要分手,她也该冷静一些,尽可能装出一副潇洒,甚至高傲的样子,干脆说:“那好吧!”要是那样的话,子康反而会舍不得她呢?她却像个买不到心爱玩具的小孩子那样死命跺脚抓着不放。她那时候真该离开这里去多伦多,永远也不回来,那她就不用承受现在这种痛苦,那样子康也许一辈子都会,怀念她。

她在床上

真莉转过身来仰躺着,头昏昏地瞧着天花板,心里痛苦地想道:

“两天?两天还要等多久啊?"

就在今天之前,真莉多么希望圣诞老人和他的鹿车不要那么快来到。可她现在却巴不得一觉醒来就是两天之后。

真莉不记得她是怎么熬过第一天的了。她觉得自己好像会疯掉,到了第二天,也就是平安夜的早上。她一觉醒来之后就隐隐带着希望等子康的电话。想到他也许会约她出去,她甚至想好要穿什么衣服,又用冰袋敷过一双肿胀的眼睛。

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过了平安夜的十二点,真莉终于明白子康是不会找她的了。她多么傻!他那样说只是为了打发她,而她竟然相信他的话。

“他今天晚上一定是跟另一个人一起!”她伤心地想道。

她任由收音机开着,在被窝里缩成一团凄凉地

今天晚上只有一把声音是真莉还想听到的。午夜三点钟,她终于听到一休那把熟悉的声音在她耳畔萦回。就像他的节目叫《圣诞夜无眠》 一样,多少个临近圣诞的夜晚,真莉彻夜无眠,思潮起伏,苦苦地想着她的爱.清出了什么事,而她也许永远都不会明白。

“选一件最惨的事……两件吧……今天是圣诞节,就当作是买一送一的礼物。”一休带点嘶哑的声音说。

“还有比现在更惨的事么?”真莉苦涩地想道。“最惨的事,是一年有十二个月,偏偏要等到圣诞节才失恋。为什么不是在佛诞呢?没有人会因为在佛诞失恋而觉得特别难受的呀?”一休懒洋洋地说。

真莉忍不住噗哧一笑,笑得两个肩膀在被窝里不停地抖。要是有谁这会儿看到她头发乱蓬蓬、又哭又笑的模样,准会以为她是个疯子。

“第二件呢?第二件是什么惨事?”她

“……第二件事,是情人节晚上,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家里对着镜子,抱怨父母为什么没把自己生成一个万人迷!”一休又说。

真莉咯咯地笑了起来,她没想过这个世界上还有能够逗她笑的笑话,也没想过人在那么痛苦的时刻还能够笑。她的思绪飞开了,抓住被子,眼睛盯着天花板,心里忖着一休接下来会播什么歌。惨歌太多了啊!然后,一段优郁的旋律在她耳边响起。一休播的是那首《所有人都比我快乐》。真莉一听,眼沮再一次涌了出来。

她转过头去,趴在枕头上

突然,一个充满希望的念头从真莉脑子里冒出来。

“我要写一封信给他!那会比当着他面说的好,他看了信就知道我有多爱他!噢!天哪?到时候他也许会改变主意!”

这个希望鼓舞了她,真莉飞快地离开床,坐到床边那张木书桌前面。她拧亮桌上的一盏小灯。拿出一叠蓝色的信纸,抓起一根笔开始写。

“子康:

你说过今天之前会找我,我一直在等你。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己经不爱我了么?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比我好吗?”

真莉用手擦了擦急涌出来的泪水,大口喘着气,接着写下去。

“我不知道这两天和这一个月我是怎么挺过去的。你几乎都不找我,跟我说话的口气也总是冷冷淡淡的。

你明知道我多么渴望看你一眼,见你一面,你却假装你没听出来。于是,我也只好假装你出外旅行去了。我告诉自己,旅行结束了,你会回到我身边。到时候,一切还是会跟以前一样。

这些日子,陪伴我的是一把声音。你听过一休的节目吗?当你不在身边,每个无止无尽的长夜,是一休和他的歌让我可以暂时忘记你,忘记思念你的痛楚。我多么感激这把声音啊!因为,寂静无声的独自等待,是漫长得无法想像的。

九五年的圣诞,我们开始。九六年的圣诞,你不再爱我了。你知道我从今以后都会痛恨圣诞,因为,只有跟你一起的那天才会是个节日。

也许你不会再找我了。我只想你知道一件事,要是从头活一回,我还是渴望与你相遇。失去了你,我不想过得幸福。”

真莉一边哭一边用手背擦着眼泪,她没法再写下去了。也不知道还可以写些什么。最后,她写上这一行:

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早上三点五十分

“噢!一定是他打来!”她心里快乐地想,伸手去抓起话筒。

“真莉呀,我是大飞呀……圣诞……快乐呀!”大飞结结巴巴地说。

真莉的心情一下子掉到谷底去了。她绝望地想:“他自己没法说,所以要大飞告诉我。”她

“大飞……你不用说……我……我什么都知道了。”真莉硬咽着。她不想听到大飞告诉她子康已经决定跟她分手。她不想听别人向她宜布那个残酷的事实。她抽着鼻子哭,把刚刚写的那封信塞进抽屉里去,找个地方藏起来。这封信现在已经用不着寄出去了。

“你……你早知道……为什么……不告诉我……”大飞慢吞吞地说,他的声音听起来像喝醉了。

“他喝了酒!怪不得说话有一搭没一搭的。对啊!今晚是平安夜。他一定玩得很开心,说不定还跟子康一起。”真莉心里想。她觉得大飞是站在子康那一边的。她啐了他一句:“你既然知道… …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昨天在戏院里撞到他们两个一起才知道的!嫣儿骗我说要开工,原来是和子康去看戏!怪不得她近来神不守舍的?她认了,他们是在巴黎开始的。陆子康对得住我!”大飞激动地说。

真莉脸色变得煞白,僵呆在那儿,仿佛当头挨了一

“大飞,你说的是真的吗?”她嘴角有点发抖。“我也希望不是真的。”大飞的笑声醉

“我也是现在才知道的。”真莉再也哭不出来。她脸上的表情茫然又痛苦,说得慢吞吞。大飞没接腔,她忖道大飞也许太惊讶了,他没想到她根本不知道。

“谢谢你告诉我。”真莉挂上电话,愤怒和屈辱燃烧着她,反倒抵消了一些痛苦。她心里狠狠地想道:

“他可以不爱我,去爱任何一个女人,那样我会好伤心!我甚至永远也没法忘记他!但为什么偏偏是郭嫣儿!他出卖我,出卖朋友!他连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天哪!我根本不认识他!他只是个满嘴甜言蜜语的家伙!我竟然还为他留下来!"

她像散掉似地瘫在床上,直到她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直到窗外的天色如同她胸中的荒凉那样,灰蒙蒙地漫淹进屋里来,她才发现自己已经瘫在那儿很久了。她倏地走下床,在床边那把椅子上抓起两天前穿过的那身衣服套上。

真莉来到子康那幢蓝色公寓外面。圣诞节的大清早,街上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路人。她仰起头看上去,子康住在四十七楼,她看不到他那扇窗。她抓起放在口袋里的手机打给她,一听到他的声音,就朝电话气呼呼地吼道:

“陆子康!你马上给我滚下来!"

真莉把这句话说得像命令。这道命令又下得那么突然,子康完全没法对她说不。

真莉挂掉电话,站在台阶上等着。她刚刚那样激动地朝他吼,现在一张脸都有些发抖。片刻之后,真莉看到子康从公寓里走来。他仍旧穿着前天的衣服,脚上却跟着一双人字拖鞋,仿佛是个接到命令马上跑来报到的士兵,连鞋子都来不及穿。

真莉两个眼睛瞪着他,无法相信她曾经多么爱他,多么害怕他会离开他。然而,他现在就站在她跟前,一双手插进裤袋里,想努力装出冷静的样子,那双细长的眼睛却滴溜溜乱转。她只觉得对他有说不出的恨。

“陆子康!我什么都知道了!你为什么把我当成傻瓜!你这个混蛋,你侮辱了我!你也侮辱了你自己!我看不起你!你下流!下流!”她朝他怒吼。满腹的痛恨无处发泄,她猛然挥手,使出浑身力气狠狠赏了他一记耳光。清脆的巴掌声在寂静的空气里回荡。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子康浑身晃了一下,本来插在裤袋里的那双手狼狈地抽出来,仿佛是想抓住些什么来稳住身子似的,一边脚上跟着的人字拖鞋也歪了。

真莉看到自己在他白皙的脸上留下明显的指痕,爱和恨顿时都消散了,只留下凄凉。

子康抬手摸了摸刚刚挨了一记耳光的那边脸,他沉默不语,震惊又恼火的目光瞪着真莉,仿佛受到了极大的侮辱。然后。那股恼火从他眼里渐渐消退,就好像他不再欠她什么似的。

“陆子康,我以后不想再见到你这个人!你这个混蛋!请你把学校储物柜里你那些东西全都清走!我见到任何跟你有关的东西都觉得恶心!”真莉冷冷地对他说,就像对一个她从不认识的人说话。她说完这句话,就转过头去,迈开脚步,以她仅剩的自尊心挺直背梁,昂起脑袋往前走,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第二章 深夜的声音

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凌晨的这一天,就像过去几天一样,真莉睡房里亮着一盏昏暗的床头灯,她穿着睡衣蜷缩在被窝里,一只脚穿着保暖的袜子,另一只脚却光着。一个枕头丢在床尾,那儿还散着几张唱片和两条她前几天换下来的睡裤。真莉消瘦了,那模样就像一件羊毛衫不小心在热水里泡过似的缩小了。她两边脸颊陷了下去,两条本来圆滚滚的大腿如今穿任何裤子都显得松垮垮,甚至胸脯也变小了。她从早到晚就那样瘫在乱糟糟的床上,任由自己头发缠结,有时连脸都懒得洗,反正她又没有什么人要见!她也不想见任何人!她醒来就睡,偶尔

这会儿是三点钟,电台里有一把声音报告新闻和天气,真莉等着她的床头歌——那不是一首歌,而是一休的声音、他那些游戏和他故的那些歌,只要每个孤寂的晚上还能够听到他,就成了她唯一的慰籍。

然而,在天气报告和一首开场歌之后,真莉听到的却是一把完全陌生的女声。真莉惊得从被窝里探出头来,望着书桌上那台白色的收音机,喃喃说:

“一休呢?为什么不是一休?他昨天没说会放假啊!噢!他怎可以放假!”

真莉失望地把头钻回去被窝里,思忖道:“天哪!他什么时候会回来?也许明天吧!”然而,片刻之后,她整个人茫然地拉下盖在身上的被子,坐起来,难以置信地瞧着那台收音机,真莉听到那把陌生的女声宣布,她将会是以后每晚这个时段的新主持,节目名称也换了。

“一休昨天晚上并没有说他不再做节目啊!他连再见都没说一声?不会的!不会的!我一定是喝醉了!” 真莉焦急地想道,又掀开被子四处找那个遥控器,终于在枕头下面给她找到。她神经质地不停转台,却始终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刚刚那个频道是对的。

“《圣诞夜无眠》!”真莉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在心里喊道。“现在不是已经过了圣诞节吗!所以一休的节目也做完了,那只是特备节目!”她沮丧地丢开那个遥控器愣愣地坐着。新的女主持喋喋不休地说着话,她放的那些歌真莉一点也不喜欢,可真莉舍不得把收音机关掉,她不知道会不会有奇迹出现。

“也许……也许……一休调到其他时间去了。他节目做得那么好,不会不做的?”真莉心里乐观地想道。

那台白色的收音机就这样从早到晚一直开着。第一天过去了,第二天、第三天也过去了。一月七号这天凌晨三点钟,真莉终于明白。她也许再也听不到一休的声音了。真莉甚至想过一休会不会转到另一家电台去,她这几天不停转频道寻找那把陪着她大半个月的声音。却落了空。

这会几,真莉就像元旦凌晨那天一样,蜷缩在被窝里,却连最后的慰籍都失去了。她

真莉听到这个故事时觉得好害怕,每到夜里都担心自己会不小心撞到坐在收音机旁边那只鬼魂。事隔多年,这天晚上她又记起了那个传说,却不再觉得那么恐怖了,她觉得也许还有几分真实。她瞧着书桌上那台白色长方形两头连着扬声器的收音机,想起她那夭晚上不小心坐到遥控器上,收音机仿佛变

“也许一休的节目根本就不曾在地球上存在过!就像一出奇幻电影的情节,一休那个节目原本只向外太空广播,那天晚上,因为那只鬼魂作怪,他的节目给我无意中截听到。他留了下来,现在又走了!”真莉醉

真莉无法接受一休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只留下无边的失落。她把那台收音机关掉,把床头那盏小灯也关掉,脸埋枕头里,只有舌尖还留着白兰地苦涩的滋味。她心里茫然地想道:

“我以后的夜晚怎么过?那是失恋后无止无尽的长夜啊?”

几天之后的一个夜晚,真莉一个人来到中区一家戏院的售票窗口。她买了一张九点半的戏票进场。戏院里黑漆漆的,只有七成满,看戏的几乎清一色是情侣。真莉孤零零地坐在后排,她原本以为她会在首映礼上看到这出电影,至少也会是拿着赠券进戏院里看。她一直期待电影上映,而今她等到了,却又似来得太迟。《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这个戏名现在听起来多么讽刺?

戏看到一半,真莉就后悔了。银幕上的每一场戏、每一句对白,她几乎都会背出来,拍的时候,她也都在场。戏里的每一个小节都让她想起当时的情景。她记得女主角在家里写信的那场戏是最后一天才拍的。那天晚上,真莉坐在公寓外面宽阔的台阶上,子康从一楼的窗口探出头来朝她喊,问她想吃什么饭。这一切就好像昨天才发生。

真莉在黑蒙蒙一片的戏院里一边看戏一边

真莉瞧着大银幕,泪水模糊了她的眼睛,她想,她还是不该来的,现实里的爱情永远也不会是电影,所有的约誓,所有的深情,都是留不住的:永远不会像电影那样,即使是遗憾,也近乎圆满;即使生死永诀,也今生不渝。

“根本就不会有今生不渝的爱情!”她心里苦苦地想。

真莉揩了揩眼睛,她尽量憋住眼泪,免得前面那双好奇的情侣又转过头来看她。他们看到她一个人来看戏,又哭成这个样子,说不定会以为她的遭遇就跟戏里那个女主角一样,男朋友出车祸死了!

“要是那是真的,该多好啊?”真莉恶狠狠地想。要是那样,她也许还会永远怀念子康,可她如今倒宁愿从来没认识过这个人。

后来,电影完场,真莉在片尾看到了大飞、她和子康的名字,可他们三个人不会再走在一起了!戏院里亮起了灯,所有出口的布幔都掀开了。真莉缓缓站起身,低下脑袋蹒跚地走出戏院。

“啊呀!那些信!”突然之间,她记起了那天在邮筒里找到的信。她己经拿去寄了吗?还是放在什么地方?还是交给子康去寄了?

真莉回到家里,衣服脱下来丢在床边,把睡房里每个抽屉都打开来,没找到那叠信。那天她和子康回去拍戏的那条长街,把邮筒扛回去仓库,她无意中发现邮筒里有一叠信。她后来是把那些信寄出去了还是放在什么地方没寄?她这阵子白兰地喝得太多了。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要不是今天晚上看了电影。她压根儿就忘记了这件事。

真莉找了一会儿就放弃。她记得那叠信里面好像有几封情信。

“情信写来干嘛!收信的那个人可能已经死了呢!要嘛就是写信那个人己经变了心,”真莉溜上床。幸灾乐祸地想道。她现在最讨厌的就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就在她这样想的时候,一阵怪风突然把睡房的窗帘吹开了,真莉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

真莉把露在被子外面的一只脚缩了回来,过了一会,那阵风静止了,她想起自己己经好多天没到学校去。曼茱前几天打过电话来,问她是不是病了。

“我和他分手了。”真莉当时有气无力地说。

真莉认为失恋就有权逃学、就有权自暴自弃、就有权什么人都不见。然而,看完那出电影,一路走回来的时候,一些她想不到的改变发生了。再精彩的电影也会落幕,再糟糕的电影也会有散场的时候,真莉突然觉得,她不想再喝白兰地了,那滋味太苦。她也不想无止无尽地放弃自己。她好想再拍电影,好渴望可以再次坐在课室里,即使只是在那儿做着白日梦。

“不管多么困难,我要克服它!”她心里想道。

第二天,真莉大清早起来挑了一身黑色的衣服离家上学去。她太久没回去学校了,黑色就像保护色,让她感到安全。她也看到自己憔悴了,除了黑色,什么衣服披在身上都好像不对劲。

真莉一回到学校,就走去储物柜拿她的笔记本。她拧开那把密码锁,柜门打开来的时候,真莉发现储物柜里空了一半。只留下一些属于她的东西。那天是她要子康清走他放在储物柜里的东西的,然而,看到他果然照做了,而且还做得那么快那么干脆,她心中不禁浮起一阵酸楚和恨意。她决定明天要换过一把锁。

“我不要再想他!”她心里想。

然后,真莉深呼吸一口气。在柜里找找有没有那叠信,但她没找到。她想了一会,记不起是寄了还是丢失了。

真莉关上储物柜,转过身来,刚好看到曼茱朝她这边走来。

“真莉。你回来啦?”曼茱咧嘴对她笑笑,一边跑过来打开自己的储物柜拿东西一边对她说:“你瘦了哦!还好吧?"

真莉嘴角露出一丝苦笑,心里想:“我怎么会好呢!她现在最好别问我为什么跟子康分手。我怎么告诉她子康勾搭了大飞的女朋友?我说出来都觉得羞耻!”

让真莉感动的是,向来包打听的曼茱。此时此刻并没有问下去。真莉并不知道,那是因为她那咬紧了嘴唇的样子仿佛是在告诉曼茱:

“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

“真莉,你是不是学过法文?”曼茱识趣地转了个话题。

“我是学过啊,什么事?"

“那么,这份兼职也许适合你!一家法文书店想找个懂法文的兼职店员,时薪很不错。我留起来没贴出去。想着这几天要是见到你就交给你。幸好今天见到你,我不能一直藏起来啊!这个招聘电邮传过来学生事务处时,刚好是我值班。”曼茱一边说一边在储物柜里找到那张列印出来的广告塞给真莉,上面有书店的电话和负责人的名字,还列出了一些简单的要求。

“可我只学过三年法文,而且很多都不记得了。”真莉皱了皱眉头说。

“上面写着只需要懂一点简单的法文啊?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试试没关系哦。”曼茱一边锁上储物柜一边说。

中午的时候,真莉打了一通电话过去,接电话的是一把年轻的男孩子的声音。背后隐隐约约传来摇滚乐的歌声。他叫路克,是个中国人。真莉告诉他,自己学了三年法文,平时也有看法国杂志和法国电影,那个路克听完就直接问真莉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看来似乎很急着用人。

“曼茱把他的广告藏起来,我是唯一一个打过去应征的呀!”真莉好笑地在心里想。真莉跟路克说好了明天就可以到书店上班。她也巴不得找些事情做,这份兼职来得刚刚好。

真莉挂上电话之后,离开电影系大楼,到学生餐厅那儿买了一份火腿乳酩三明治和一包柠

真莉又吃了一口三明治。她今天的胃口很好;况且,她身上的脂肪这阵子跑掉了不少。她吃什么都不怕胖,可以尽情吃她最喜欢的乳酩。妈妈上星期打过长途电话来,真莉跟妈妈说话时尽量装出一把愉快的声音,还在适当时候顺便抱怨一下妈妈寄来的那套安哥拉羊毛胸罩和内裤在香港没机会穿。要是妈妈知道她和子康分手了,一定会劝她离开香港过去多伦多跟他们一起。幸好,妈妈在这方面一向不是很精明。没听出真莉的声音里有什么不对劲。

打从跟子康分手的那天以后,真莉无时无刻不想着离开这里,离开这个让她伤心的地方。飞去多伦多。在那个遥远的他乡,几乎没有人认识她。她再也不要回来了。可她始终没走,仿佛这里还有什么让她留下来。

起初她以为是对子康的不舍之情,又或者是她仍然对他心存希望。然而,当她坐在这个看台上,享受着暖洋洋的日头,暗空万里,她遥望着大海那边偶尔经过的一两艘归帆,看着眼前深蓝色的池水在微风中吹皱,还有身边这些她有点眼熟却不认识的脸孔,她顿时明白她不走的原因。二十年来,这是她出生和长大的地方,虽然她曾经以为的那段倾城之恋最后一败涂地,但她不甘心就这样一走了之。即使有一天她要走,也不是像现在这样以一个失败者的姿态,垂头丧气地离开。爸爸妈妈刚走的时候,她很不习惯,一个人在家里时,甚至听到墙上那个挂钟滴答滴答的声音。然而,她很快就爱上了一个人无人管束的自由。自由是她的选择,没有人能够夺去,尤其不能让那个使她尝到痛苦和屈辱的旧情人夺去。

“不管多么孤单,我会克服它的!”她对自己说。

那家书店在中环苏豪区一幢旧楼的一楼,店里有一面落地大窗可以望到楼下的长巷。那是一条没有车路的巷子,巷口有一间小画廊和一家卖各种蜡烛的小店,巷子里有一家法式咖啡小吃店和一家做新派越南菜的小餐馆,两家店到了晚上都会放些露天桌椅在门外。周五和周宋晚上特别热闹。

书店的面积很小,名字就叫“路克书店”,主要卖些法文书和法文杂志,也兼卖些英文杂志。店里平时只有老板路克一个人。路克有二十四岁,他没告诉真莉他的中文名字,所以真莉就直接叫他路克。

路克个儿瘦瘦的,蓄着直发,他那一头黑亮亮又柔软的头发三七分界,长度差不多来到下巴底下,右手手腕上戴着一条像锁链的银手链,那只手的中指和无名指各自都戴着一枚银戒指。他经常穿汗衫,外面罩一件黑色皮夹克和牛仔裤。路克嘴边有个小酒窝,真莉却从没见他笑过。他脸上老是带着一种优郁的神情,好像已经被女孩子伤害过三十次似的。

书店每天午后一点钟才开门,到夜晚十一点钟打洋,顾客主要是居港的法国人和一些本地人,周末和礼拜天的生意比较好,平时有点冷清。真莉觉得路克一个人就已经应付得来了,根本不需要找一个兼职。不过,上班几天之后,真莉便明白为什么了。路克根本不喜欢看店,他要么就躲在狭小的办公室里听音乐,要么就拿着一本杂志走过去那家法式小店喝杯咖啡,然后坐上大半天。路克不在乎书店赚不赚钱。他开这家店好像只是为了找点事给自己做。

真莉很快就爱上这里。那家越南小餐馆的春卷和牛肉河粉很美味,法式小店的三明治、咖啡和那种四方形的苦巧克力蛋糕都不错。在书店里,所有的书和最新的杂志,真莉都可以看,她的法文也进步了一些。她听过路克跟客人说法文,他那一口法文说得好漂亮。

真莉刚来书店的时候,曾经怀疑路克会不会就是一休。路克喜欢的那些音乐跟一休喜欢的有些相似。真莉觉得一休可能也是蓄长发的、喜欢穿黑色皮夹克、戴银手链、神情优郁、平时不爱说话也不爱笑的。虽然路克的声线听起来不像一休,但是,通过大气电波传过来的声音,也许跟真实的声音有点不一样啊!

然而,过了没多久,这种想法就让真莉感到有点傻。路克的声线压根儿就跟一休不像,他不可能是一休,只是真莉一厢情愿地希望路克就是一休罢了。尽管路克不是一休。但是,“路克书店”还是陪着真莉度过失恋后那几个月漫长的日子。她的生活好像分裂成两部分,一个部分是学校,另一个部分就是书店。她拿的是时薪,路克对她很阔掉,由得她喜欢每天在店里做多长时间都可以,所以,只要一有空她就会过来赚点生活费。法式小店那种四方形的苦巧克力蛋糕,她每星期要吃两片,那已经是很克制的了!失恋就有狂吃甜点的权利啊!有时候,她也会到巷口那家画廊看看有没有新的油画,那儿卖的主要是动物的画像,有狮子、北极熊、狗啦、猫啦。真莉喜欢研究动物。傍晚上班或下班时,经过那家卖蜡烛的小店,真莉也会停住脚步隔着店子的落地

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的这一天,就像过去几天一样,成天下着滂

历史的一刻,真莉不免伤心地想起她那段短暂而失败的初恋。她曾经浪漫地相信,她为爱情留了下来,这个城市的这个历史时刻将会成为甜美的回忆。可是,她的告别仪式早就举行了,而且糟糕而响亮——她给了那个人一记响亮的耳光。

真莉望着窗外,外面昏天暗地的,真莉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雨,仿佛只要她敢扫一开窗,雨水就会淹进屋里,把她和所有东西都浮起来。这时,一串电话铃声突然响起,真莉伸手抓起话筒,以为是妈妈从多伦多打来的。她没想到会是子康。

“真莉吗?是我……你在家里吗……很久没见了……你好吗?”子康厚脸皮地说。

“多亏你!我怎么会好!”真莉心里狠狠地想道。“他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打来?他什么意思?他也想回归吗?还是七月一号良心发现,想向我道歉?”这个电话来得太突然,时间也太敏感了。她脑子很乱,一时说不出话来。

“真莉……你在听吗?"

“你找我有什么事?”真莉回过神来,冷冷地问。

“是这样的……你有些东西在我这里……我刚好在附近。方便的话,我想现在就拿过来给你……”

“哼!这个混蛋!他要把我以前送他的东西统统还给我?”真莉心里升起一股恼火,嘴巴都有些

“好吧,在什么地方?我来拿。”真莉干脆说。“十五分钟后,我在你楼下等你好吗?”子康好像很高兴她答应出来。

真莉没应一声就挂上电话。子康上次挨了她一记耳光时,看来多恼火啊?她想不到他竟然还会再找她。难道他这么快就忘了吗?真莉从沙发上跳起来,慌忙跑进睡房打开衣柜开始挑衣服。外面的雨这么大,穿什么都会淋湿,她一点准备也没有,样子还那么憔悴。她突然很后悔为什么要答应见他。他们己经不是恋人,他没权利想见她马上就可以见到的啊!她该叫他改天再来,或者干脆要他把那些东西寄给她好了,她真不该那么容易就出去见他。可是,现在反悔就太婆妈了!她为什么怕见他?她沈真莉可没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要是他只想找个借口来见我,那么,我就要他死心!”真莉禁不住抬抬下巴,痛恨地想。

她终于挑了一件黑色的长袖汗衫和一条黑色吊脚裤,让她看上去神情高傲一些。她往脸颊上擦了点胭脂,搽上淡淡的口红,抓了一把黄色的雨伞出去。

真莉来到楼下,站在公寓门廊的檐

她发现子康就坐在那辆车的驾驶座上,他调低靠近她这边的车窗,冲她说:“真莉,很大雨,上车吧!”

真莉惊讶地看了这辆车子一眼,是一辆簇新的车子。子康哪来的钱买这种车?她没时间细想,打开车门匆匆钻上车,坐到驾驶座旁边,手里还紧紧地抓住那把滴着水的雨伞。车上放着柔和的音乐,真莉一上车就噢到车厢里有一股新车的味道,铺在脚底下的车垫还没拆开胶袋。真莉在车厢昏暗的灯光下瞧了瞧子康,她发现他竟然在下巴尖上蓄了一

“他是故意装老成好跟郭嫣儿相衬一些吧,怎么看都像个色迷迷的淫贼?”真莉心里狠狠地想。

“这辆车是家里的?”子康神气地告诉她,又兴致勃勃地摸了摸那块亮着绿色灯的仪表板,仿佛担心真莉会看不出来这是辆新车似的。真莉知道他一向爱车,也渴望拥有自己的车,他那时就常常拿大飞的车去用,后来更索性连人家女朋友都拿去用了。

眼看真莉板着脸没接腔,子康望了望车外的雨,想找个话题似的,终于说:

“雨真大啊!”

“你有什么要给我?”真莉口气冷淡。

子康伸手到后车厢抓起一个白色的文件袋交给真莉,说:

“那天我在储物柜拿错了,本来应该早一点还给你……”

“原来他不是要把我以前送他的礼物还给我!”真莉一边想一边打开那个文件袋,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是几本书和几张唱片,原来在他那儿,真莉还以为不见了。文件袋里还有一叠信,就是那天在假邮筒里找到的那些。

“啊……原来在这里!”她心里想道,却发现其中灰色印有玫瑰花的那四封信的封口已经撕开了。“你看过这几封信?”真莉质问子康。

子康耸耸肩,说:

“好奇罢了,看看也没关系,说不定会是个可以拍戏的故事,是个女孩子写给以前男朋友的……”

真莉把那些东西全都塞进文件袋里,抓起脚边的雨伞,

“真莉——”子康叹了口气。神情痛苦地说:“我只是想跟你说一声对不起?"

听到他这句话,真莉心中涌起一阵酸楚。她憋住眼泪,冲子康冷笑一声,说:“噢!求求你别说这种话,别把我弄哭,我已经不会再为你哭了!你瞧你!那么痛苦千吗?好像你跟那个人一起是被迫的!"

“我一点都不想伤害你!”子康忧郁地撅撅嘴。

“但你己经伤害了!”真莉愤然道。她不禁想起那天她拿着书去送给他时,他是怎么对她的。他满口都是谎言,只想摆脱她。

“你以为我很好受吗?”他的眼睛试探着她的目光。

她瞅了他一眼,嘲笑他:

“你好不好受我不关心,但你很享受啊!”

子康内疚的眼睛瞧着真莉,嘴巴

真莉猜不透子康为什么等到现在才跑来跟她说这些话。这些书、这些唱片。还有这些信,他根本就不用急着今天晚上拿过来给她。要坐不列顺尼亚号走的又不是他!他为什么在大雨傍

哼!他以为她是什么?他以为她还是傻傻地等着他吗?真莉想到这里,不禁感到一丝恼火,但她装着一点也不在乎,挖苦他说:

“你为什么半夜三更跑来这里跟我说这些话?你不会是刚刚跟郭嫣儿吵了一架,想来找我倾诉吧?”真莉这样说只是因为心中恼火,想找些话来奚落子康,没想到子康听到她这么说,脸色陡然一沉。虽然他很快掩饰过去,但真莉还是看到了。

“哼!原来我说中了。”真莉不禁怒从心头起。她真后悔下来见他!瞧他那副装得余情未了的样子,她想再赏他一记耳光,就当作是庆回归吧!她一只手摄成拳头却又放开了,发觉他一点都不值得她两个巴掌。她的手再也不想碰到他。她望着他的脸,突然之间,她发现她对他最后的一丝感觉都消失了。没有伤心,也没有生气,也许只有失望。就在失望的时候,她的决心渐渐冒出来了。她发现她一点都不爱他了。

“既然你没话要说,我走了。”她看了他一眼,平静地说。他不解地看着她,觉得她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她转过头去开了车门,打开雨伞走下车,奔跑回去公寓大堂里,明白自己以后都不会为他难过了。真莉回到家里,用一条大毛巾抹着身上的雨水,她坐在床上,盘起一只腿,把文件袋里的东西倒出来,看到了那叠信。她

然后,真莉挑出了那四个灰色的信封,上面娟秀的小字全都写着同一个地址,收信人是林泰一。子康偷看过,说是一个女孩子写给以前男朋友的。

“以前男朋友……”真莉看着信封上的名字思忖。偷看别人的信让她有点良心不安,但是,既然子康已经偷看过,那就没关系了。事隔快一年,她只想看看里面写些什么,反正拆开了的信也没法寄回去了啊!

她小心翼翼地打开其中一个信封,把里面的信纸展开来,跟信封上一样的小字映入她眼帘;“亲爱的泰一”这封信头一句就问他有没有收到她前几天寄出的信。

“哦,这不是第一封!”真莉想道。然后,她把其余三封信都一并展开来,瞄了一眼信上的日期,决定顺着次序念。她又瞄到信上的署名是紫樱,真莉一旦开始念,就再也没有良心不安的感觉了。

真莉好奇地念第一封信:

“我们的房子卖了,暂时搬过来跟爷爷奶奶一块住,我不喜欢这里,房子很旧,屋里昏昏暗暗的,夜里常常听到狗吠声。前几天我问爷爷附近有没有邮筒。他说公园旁边有一间邮局,走路去要十五分钟。可是,昨天晚上我回来的时候,看到附近街口就有个邮筒。我告诉爷爷,他竟然说不可能。邮筒还有假的吗?爷爷真是的!我看他是老糊涂了!”

“邮筒是我们放在那里的呀?”真莉心里觉得好笑。她继续念下去,发现这封信写的都是紫樱和她爷爷奶奶的琐事,有点乏味。她决定念第二封信。“附近在拆房子,白天很吵。”

“是我们拍戏的那幢旧楼?”真莉心里说,又接着念下去。

“所以,我都在晚上写信。不知道为什么会写信给你,然后又等着你的回信。以前的我不会这样啊?我记得你有一本《爱在瘟疫

“哦。他也有一本《爱在瘟疫

“还没收到你的信,不知道要不要再写下去!你一定觉得我很无聊吧?三个礼拜之后,我就会跟爸爸妈妈一起去纽约。到了那边之后,我也许会再念书。临走前会见到你吗?"

“天啊!那她不是已经去了纽约吗?他不可能见到她,他根本收不到她的信啊!”真莉连忙接下去念第四封信。

“你好可恶哦,就是不回我的信。你是非常非常的恨我吧?不管我做什么,你也不会原谅我了。到现在还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写信给你,也许因为我要走了,许多说话无法在电话里说得清楚,而且你也不一定会听我说。写信给你,即使没看到你的回信,至少知道你会读到我的信啊!我和小克已经分手了。“为什么会杀出一个小克来?”真莉心里想。“跟他一起,因为他是你最好的朋友。好想好想向你报复,看你有多爱我,因为我是曾经那么讨厌你好像一点都不在乎我啊!现在说出来,你一定觉得我很幼稚吧?

“也许,你最在乎的是蓝猫,蓝猫比谁都重要!”

“蓝猫是一只猫吗?没理由猫比女朋友重要的啊?”真莉心里想道。她又换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头靠在床背上继续念下去。

“所以,你是不会再理我的了!

“下星期我就要去纽约了。爸爸说,看看九七之后什么状况,才决定回不回来,不过,我们应该不会回来了,爸爸的生意在那边,妈妈的家人也全都在那边。

“离开也好啊!从今以后,你也许不会再那么恨我了。这几天都在收抬行李,要带走的东西太多了。临走前,可以见个面吗?八月二十号夜晚八点钟,我会在文华酒店的咖啡室等你。不管你来不来,我都会在那儿。”

“噢!他不会去!他没收到信啊!她是白等了!”真莉皱起眉头想道。她念这些信完全是出于好奇,本来打算念完就扔掉,可是,良心不安的感觉此刻又回来了。她感到一丝歉疚,她没想到是这么重要的信啊!要是她当天就拿去寄,也许还来得及让他们见上一面呢!

真莉一开始念这些信的时候,心里是同情紫樱的,紫樱并不知道自己的信全都阴差阳错地投进了一出戏的邮筒里,是寄不出去的啊!然而,念完最后一封信,真莉却同情起泰一来。泰一多可怜啊!女朋友竟然搭上了自己的好朋友。虽然郭嫣儿不是真莉的好朋友,但是,真莉觉得自己了解那种被出卖的痛苦和愤恨。

“他还不知道她已经跟那个小克什么的分了手啊!要是他知道,他那天会不会去文华的咖啡室呢?”真莉心里想着,假如她是泰一,她会怎么做?一阵内疚浮上真莉的心头。她想起泰一根本就连考虑去不去的机会都没有!他也没机会跟紫樱道别!他说不定以为紫樱仍然跟那个小克一起啊!

“我可以把这些信还给他!”这个念头突然从真莉脑子里冒出来。她搂着那四封信想道:“这些信上面有地址,我寄回去给他不就可以了吗?他不会知道是谁偷看过这些信,顶多会觉得奇怪。他一定还有办法找到紫樱的,或者写电邮。或者打电话什么的,告诉她,他最近才收到这些信!”

然而,真莉的良心再一次责备她。她皱了皱眉头想道:“不,万一这一次又寄失了怎么办?他住在

真莉把那四张信纸小心翼翼地折叠起来,塞回去原来的四个信封里,然后放在床边的书桌上。她看看窗外,大雨一直下个没停,而且现在已经很晚了,她决定明天偷偷把信拿回去。那么,这件事以后就跟她没关系了!真莉甚至还开始觉得自己做了一

念完这些信,真莉觉得心情没那么沮丧了。她说不出来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子康已经不像以前那么能够伤害她了,也许是因为她发现有个人和她一样,被身边的人出卖了。他是不是在家里养了一只蓝猫,但是,猫又不是热带鱼,才没有蓝色的?真莉想起,在刚刚业念过的信里。有一句“你最在乎的是蓝猫!”。指的似乎不是一只猫呢。

真莉打开床头那张书桌的抽屉,在里面找到一个长方形的米黄色文件袋,她把信封上的地址用笔抄在文件袋上面,最后写上“林泰一收”四个大字,然后把那四封信放进去,系上封口的红色绳子。她挑起眼眉,撅着嘴忖道:

“‘蓝猫’听起来多像一家无上装酒吧啊!”

到了第二天。倾盆大雨依然下个不停。真莉带上那个米黄色的文件袋,撑着一把伞,下了巴士,走在一条下坡道上。背后的雨水急冲下来,真莉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她感到背部全湿了,那件汗衫湿淋淋地乳着背脊,裤子也乳答答的。真莉开始后悔挑了今天过来,反正那些信己经迟了,也不在乎再迟一两天。

真莉终于走完了那条坡道,她拐了个弯,来到海边一条清静开阔的路,路的两旁都是些两三层高的房子。真莉逐个门牌找,终于来到一幢白色水泥与麻石围墙的古老大宅外面,围墙顶竖起了一排孔雀蓝色的铁栏栅,水泥墙上缕空了一个一个的圆圈。真莉把头凑上去,隔着那些圆圈往里看,看到一幢两层高的平顶大屋,旁边还有一幢小屋。那幢大屋和那幢小屋的外墙同样是白色水泥与麻石相间,窗子窄窄的,用的是黑色铁窗框,这种窗框现在己经没人用了。大屋外面是一个很大的庭院,屋前的门廊上有几级宽阔的台阶,然后才到达那扇通往屋内的木门。台阶两旁摆着几株矮矮的盆栽,花叶在大雨中摇摇晃晃。那幢小屋的地下看来是车房,停着两部车。真莉不禁在心中惊叹道:

“天哪?他住的地方真漂亮!要是我住在这里,失恋也没那么难受!”

她把头缩回来,躲到大宅那扇黑色缕花铁门旁边的一个凹位,那儿刚好伸出个水泥檐

真莉把目光收回来,抹了抹鼻子上的雨水,回身看到她躲雨的那个凹位的水泥墙上有个信箱口,窄窄长长的,上面有一块小铜片刻着“信箱”两个字。

真莉把那个米黄色的文件袋从背包里掏出来,核对了一追上面的地址。确定地址没错之后,她提心吊胆地四处张望,肯定一个人也没有,就蹑手蹑脚把文件袋塞进信箱里。突然之间,她背后响起一个声音。“喂!小姐,你在这里千什么?”

真莉吓得整个人抖了一下,一颗心几乎蹦出来,手里的伞顿时掉到地上。她惊魂甫定转过头来,看着面前的一个陌生人。只见他独自一个人,站在离她几步之外,目光好奇地打量她。他看上去有二十三四岁,个头高大,肩膀宽阔,穿一件深蓝色的连兜帽长袖汗衫,裹在那双长腿上的米色棉裤被雨水淋湿了。他肩上挂着个黑色背包,手里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拿着伞柄的那只手高举在头上,真莉觉得从来没见过男孩子打着伞的模样这么潇洒。

他一大步就敏捷地跨到檐

“你是不是找人?”他问真莉。

“不,不是,谢谢?”真莉从来就没这么惊慌过,她抓紧那把伞打开来,急匆匆走出檐

她慢慢爬上那条通往车站的坡道,一颗心仍然怦怦跳,想道:

“吓死我了!我刚刚那个模样一定像个疯子!”

她尽量让自己静下心来。信已经塞进那个信箱去了,她该做的都己经做了。除了那个男孩子,没有人看见她。他会不会就是林泰一?不会那么巧合吧?即使是他又怎样,他也不一定看到她把信放在邮箱里啊!

真莉慢慢走到车站,搭上一辆巴士。她坐下来,感到心跳没那么急促了。她想起那个男孩子问她说:“你是不是找人?”,他的声音有点耳熟,可真莉想不起在哪里听过,刚刚雨声那么大,她又慌张,并没有听得很仔细,她只觉得用了那么大的气力奔跑,她口好干,要是现在就能喝一口水多好啊!

雨水差不多淹没了整个七月和八月。路克书店那条长巷变得很冷清,人们怕淋雨都不来了。那家法式小店和越南小餐馆的露天桌椅已经很久没摆到街上。真莉起初有点担心路克会因为书店生意不好就减少她的工时,但路克还是跟以前一样,由得她喜欢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走。

到了九月初的那两个星期。路克书店的生意突然又好起来。戴安娜王妃在法国出车祸,死在艾尔玛隧道里。刚出版的杂志纷纷拿她的照片做封面,客人都涌到书店来买,连法国人都同情起这位英国王妃来。

真莉一九九七年的暑假,就在几乎不曾停歇的雨声和一片戴安娜的伤感中过完了。

大学九月初开学的这一天,天色难得放晴,真莉上完上午的几节课,匆匆跑去储物柜找她的学生证。她的学生证不在家里,不知道会不会是暑假前留了在储物柜里。现在,她的储物柜又塞满了东西,她找了很久,始终找不到那张学生证,觉得有点心痛。那张学生证是用三年的,她今年都要毕业了,偏偏这时才丢失了,要付钱补领一张。她叹了口气,心里想道:

“也许当我不找它的时候,它会突然出现,但是己经太迟了啊!”

真莉放弃再找那张学生证了,她找出她的游泳衣、毛巾和洗发精。曼茱约了她放学后去游泳,说是难得今天天气这么好。

自从跟子康分手之后,真莉和曼茱比以前亲密多了。曼茱是个聊天的好对象,她是那种你跟她聊完天之后不会记得自己聊过些什么的人。跟她聊天虽然没有什么深度,可也没有什么包袱。何况,曼茱很会做人,那张娃娃脸总是笑嘻嘻的,肯帮朋友开小差。真莉本来有点不喜欢曼茱包打听的作风,但是,后来她发现,那只是曼茱用来跟人打开话匣子的方式。曼茱希望别人都喜欢她,这跟真莉很不一样,真莉觉得这个世界上只要有一个人爱她就够了,哪怕会得罪全世界?要是得到全世界的掌声,堆独欠了那个人,那又有什么意思啊?

曼茱还有一点跟真莉不一样。真莉是只猫头

“是不是一休和尚?"

曼茱有个年纪比她大十五岁的男朋友,这也是真莉没法想像的。真莉见过这个叫李忠道的男人,人如其名,一副老实忠厚相,常穿西装,是一位工程师。真莉觉得忠道看起来就像曼茱的小爸爸。

这会儿,真莉穿一件绿色的游泳衣,身上披了一条大毛巾,跟曼茱排排坐在学校游泳池的边边上踢着水花,晒着五点钟温暖的斜阳聊天。

游泳池里人很多,她们只游了几圈就上岸了,然后开始讨论毕业作品有什么可以拍的题材。以往的三年级生都要独自拍一条短片,子康两年前找真莉演的那出《青

真莉和曼茱初步想拍的是纪录片,那便不用写剧本了,然而。拍什么故事,她们还没想出来。她们晒大阳晒得人都有点懒洋洋,又开始聊起功课以外的事情。

“那个路克怎么样?你跟他有机会吗?”曼茱问真莉。

“他?”真莉撇了撇嘴角说:“没可能啦!他上辈子一定是歌姬,成天唱歌说话娱乐别人,所以他这辈子不说话只听歌。”

“他真的可以成天不说一句话?很难想像啊!我最害怕就是不爱说话的人!”

“他只会跟我说公事,有时一整天连看都不看我一眼。我猜他根本从没留意过我穿什么衣服上班,他甚至没留意我有没有上班?”真莉说着也觉得好笑,她长得漂亮,从小就习惯了男孩子看她的赞赏目光,路克却是个例外。她摇摇头,又说:“他看来就像己经被七十个女人伤害过七十次了,所以觉得所有女人都是很可怕的!他那个酒窝真该让给我,他都不笑的,放着不用,白白浪费掉。”

“哦,我一直想有个酒窝?”曼茱说。

“你有哦!”真莉冲曼茱笑笑。

“我哪有?”曼茱摸摸自己两边脸颊。

“每个女孩子都有的呀?”真莉说着把手伸过去在曼茱的尾龙骨末节和臀部之间那两边凹下去的两个地方

“噢,是吗?”曼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连忙挺起胸伸手去摸摸自己背后那个地方,隔着游泳衣却摸不到。“那个地方叫什么什么来着?"

真莉仰头望着那片夕阳染红了的天空,咧嘴笑笑说。

“我也希望有人能够告诉我啊!"

“男孩子也有的吗?”曼茱问。

“我一不记得了!”真莉轻轻的说完就甩开身上那条大毛巾,“扑通”一声跳进水里,溅起了许多水花。她像条鱼似的一直潜泳到冻凉的池底里去。她真的不记得了,现在关于子康的一切,都仿佛变成遥远的往事。

真莉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前一天上艺术课的时候,她和曼茱坐在课室里最后一排,前面的几排密麻麻地坐满了人。那是午后,真莉刚刚吃过饭,课室里正在放一批古代艺术品的幻灯片,灯光调暗了,真莉有点昏昏欲睡。曼茱这时凑过来小声跟她说:“我想到拍什么故事了 ! "

“拍什么故事?”真莉两只手支着头,懒洋洋地问。

“乐队的故事。”

“乐队?什么乐队?”真莉起初听到时觉得兴趣缺缺。她从来就没迷过乐队,也算不上是音乐迷。她比较喜欢听收音机和流行歌,听到好听的才会去买唱片。一休在节目里播过的那些歌,她就大部分都去买了唱片回来。那时她才发现,一休选的那首歌,是整张唱片里最好听的。不过,即使是最动听的一首歌,也还是听一休播的时候动听些。

“我想拍一支来成名的乐队的故事。”曼茱特别强调“未成名”三个字。

真莉开始觉得故事有些苗头了。未成名的故事都是好故事,包含了挣扎求存和满怀希望的过程,也许还会有泪水和失败。真莉喜欢朱成名的故事;况且,成名的故事也不会轮到她们两个电影系的学生来拍。“你己经找到乐队了吗?”真莉换了一只手支着头问道。她心里始终有些迟疑,那么多未成名的乐队,不是每一支乐队都有好故事的。

“我心目中己经有了哦!忠道和我去听过他们唱歌,他们的歌满好听的!曲词都是自己包办!忠道以前也组过乐队,不过,是念书的时候哦!”

真莉听到这里不禁咧嘴笑笑,没想到穿西装、架金框眼镜的忠道以前竟然组过乐队,实在看不出来他也浪漫过呢!

“忠道认识那个吉他手,忠道的妈妈以前是他奶奶的私人秘书。我和忠道前几天跟他提过拍纪录片的事,他没答应啊,只说了声‘再说吧!’,忠道说富家子就是这种脾气,所以别搞他,他不会帮我们做说客。他们一星期有两天都在那家酒吧唱歌,我们一起去看看,你再决定要不要拍这个故事吧担到时我们再试试说服他。”

“既然他们歌唱得不错。为什么没红起来?”真莉问道。

“他们大多坚持吧?”曼茱耸耸肩,其实她也不清楚为什么,只是听忠道这样说,就像鹦鹉学舌那样告诉真莉。

“就算我们想拍他们的故事,也不见得他们会答应啊?你不是说那个吉他手还没答应吗?"

“去听听他们唱歌也无所谓啊!你有没有听过乐队的名字?在他们那个小圈子有点名气的。”

“什么名字?”真莉憋住了一个呵欠没打出来。“蓝猫。”曼茱说。

“蓝——猫?”真莉几乎大声说了出来。

“嘘!”曼茱吓得连忙把一根手指比在嘴唇上。真莉用手捂住嘴巴,压低声音问曼茱:“你是说,那支乐队叫蓝猫,蓝色的猫?"

“对呀!”曼茱点点头,问道:“你听过这支乐队喽?"

真莉稍稍镇静了一点:“他们那个吉他手叫什么名字?"

“好像叫什么一……”

真莉当下完全从昏昏欲睡中醒过来了。“是泰一!”她心里想道。她记起念过的那封信上说“你最在乎的是蓝猫。”,指的原来是一支乐队。曼茱说他是富家子,那准没错,他住在

她不禁想起去年当暑期工的那出电影《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虽然是出鬼片,但并不恐怖,挺浪漫凄美;但是,自从拍了这出电影之后,发生的事仿佛一

“你说什么诡异?怎么样?明天要不要去看哦?" 曼茱问道。

真莉点点头。她很好奇那个泰一是什么人?他有没有去纽约找紫樱?要是真莉见到他,她当然决不会跟他提起那些信的事。

这就是昨天发生的事。这会儿,九月底的一个晚上,真莉和曼茱来到这家叫“天琴星”的酒吧门外。她从来不知道中区有这么一家酒吧,在地窖里,地点有些隐蔽。真莉和曼茱前面排了二十多个等着进酒吧去的女孩子,她们打扮新潮,彼此熟稳。看来是蓝猫的歌迷。真莉和曼茱付了钱买票,沿着弯弯曲曲的长楼梯走下去之后,看到的却是另一番天地。

长方形的酒吧共分两层,一盏盏枝形

“他们就是蓝猫?”真莉不禁失望地问曼茱。她想,这下她看不到泰一的样子了。

“不。这支乐队叫面具?他们宣称要唱到千禧年那一刻才脱下面具见人呢。”曼茱说。

“多远的事啊?”真莉拿着手上的饮料券到吧台那边要了一杯血腥玛莉。自从喝过白兰地之后,她有点爱上喝酒,也不那么容易醉了。

“你要喝什么?”她问曼茱。

“我要柠

“我以后都不喝白兰地。”她心里想道。

面具乐队愈唱愈狂野。主音和吉他手在台上跳来跳去,甚至趴在地上唱歌,后来更脱去上衣甩到台下,引来观众席上的一阵尖叫。真莉不喜欢他们的歌,她觉得太吵了。内容也很空洞。她己经换了第二杯血腥玛莉,又回到上层去,一心只等着蓝猫出场。

面具终于唱完了,真莉望着那四张涂花了的脸孔在灯光暗淡的台上消失,顿时觉得耳根清静了不少。“一定是他们长得很丑!”曼茱望着空空的舞台说。

“你是说蓝猫?”真莉没听得很清楚,只听到后面几个字。

“我是说面具,所以他们才会戴面具啊?”曼茱大声说。

“可他们却不介意露出两点呢?”真莉笑着说。“那两点谁都一样哪!我是说男生!”曼茱仍旧扯大

“嘘!” 真莉把手指比在嘴唇上。这会儿,台上的灯光亮起来了,后台走出来三个男孩子,其中一个长得特别高大。抱着电吉他的两个人站到台前,另一个坐到那套鼓后面,拿起了两根鼓

“噢!对了!那个吉他手叫泰一,好像是姓林的!”曼茱指着台上其中一个人说。

“真的是林泰一!”真莉俯视的目光望着他。她握着酒杯的双手抵住上层的栏杆。他长得很高,理了个小平头,穿一件

另一个吉他手这时站在那根直立的麦克风前,一边弹吉他一边唱歌。真莉不知道他是山城还是柴仔,他比泰一要矮一些,长了一张讨好的孩子脸。

“泰一不是主音吗?”真莉问曼茱。

“山城才是,泰一是吉他手,但他也会唱啊?歌和词都是他写的。山城是不是长得很可爱?噢,打鼓那个是柴仔。”

真莉看了看柴仔,他打鼓打得很起劲。样貌和身材却像个发育不良的男孩,真不知道他哪来那么大的气力打鼓。

“他们只有三个人么?”真莉问道。

“好像是的。”曼茱边说边跟着歌声摇晃身体,一副她斤员陶醉的样子。

真莉静静地听着,双脚跟着音乐在地板上踏拍子。她觉得蓝猫的歌比面具好听多了。她一首一首歌听下去,不知不觉沉醉得忘了自己在何地何方。蓝猫没有夸张的身体动作,狂暴的旋律和细致的歌词却又配合得天衣无缝,唱到人的心里去。那是一首首倾诉青春、倾诉失落和挫败的歌。她心里不免对台上那个埋头弹着吉他的泰一另眼相看,觉得他挺有才华。这时,山城的歌声戛然而止,只剩下吉他声和鼓声。真莉看到泰一挪到麦克风前面。他身材修长,那根直立的麦克风显得矮了些。

“轮到他唱了。”真莉吸着酒杯里的血腥玛莉想。泰一嘶哑的

“怎么样?你喜欢他们的歌吧?”曼茱碰了碰真莉的手臂,打乱了她的思绪。

“他们有没有出过唱片?”真莉望着泰一的身影问道,他己经从那根麦克风挪开了,回身继续弹着吉他。她不知道是不是在唱片店听过他们的歌,所以觉得那把声音有点耳熟。

“没有哪!”曼茱说。

真莉有点迷惘,那么,她以前应该从没听过蓝猫的歌了。

“待会我们一起去说服泰一,希望他答应吧!另外那两个人看来都听他的。”曼茱说道。

真莉点点头,她没想到血腥玛莉的酒劲那么厉害。她现在觉得脸有些发烫,眼睛也有点醉。

等蓝猫一唱完,曼茱匆匆拉着她的手跑到后台去。她们在后台灯光暗淡狭长的走道上见到了泰一、山城和柴仔三个人的背影,看样子他们正要离开。曼茱连忙跑上去,挤到他们身边,那张娃娃脸露出甜美的笑容说:

“泰一!我是曼茱,李忠道的女朋友,念电影系的,你记得我吗?你们今晚的演出很精采啊!我跟你提过拍纪录片的事,你会不会考虑一下?”

泰一耸了耸,显出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他甚至没停下脚步,仿佛即使曼茱说破了嘴皮,他也不愿意。

曼茱急起来,眼睛四处找真莉,才发现她站在后面,她连忙挥手要真莉过去一起说服泰一。

“你再考虑一下嘛,我们不会碍着你们的。这是我同学沈真莉。”曼茱缠着泰一说。

泰一脸上的表情这时起了微妙的变化,他停住脚步扭回头,看到了匆匆赶上来的真莉,两个人目光相遇的时候,他迅速上下打量她一眼。

“天哪?我见过他!”真莉心里叫道,慌乱得拼命眨眼睛。这一刻,她跟泰一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比起他站在台上更近了。她想起那天在

“镇静些!镇静些!那天匆匆见过一面,雨又下得那么大,昏天暗地的,他不可能认得我!”真莉思忖道。她装出一副在今天之前从没见过泰一的样子。曼茱见她傻呼呼地站着不说话,只好厚着脸皮继续唱独脚戏。

“我们真的很想拍蓝猫的故事呢?这是我们的毕业短片啊!”

“我们可是要收费的呀!”山城在泰一身边咧开嘴笑笑说,又抓住柴仔笑呵呵地朝他肋骨捅了一下。

“就是啊?帮你们拍片有什么报酬?我们很贵的啊?”柴仔抓住山城那只捅他的手说。

“你们两个是不是一起拍?”泰一突然问曼茱。他说这话时,那双清澈的黑眼睛瞄了瞄真莉。

“对啊!”曼茱说。

“好吧!”泰一抬了抬下巴,爽快地答应。

“太好了!谢谢你啊泰一?”曼茱喜出望外地叫了出来。她几分钟前还以为泰一不会答应,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她相信也许是自己打动了他。真莉在旁边听着他们说话。终于想起在什么地方听过泰一的声音了。她那天在

“那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曼茱急急问。“明天吧!”泰一说。

“明天?明天也好,不过,我想我们要跟你们聊聊,了解一下你们的生活,多点认识蓝猫,然后才正式拍摄,那会比较好。真莉,你说是不是?”

真莉傻呼呼地咧嘴笑笑点头。她喝了酒,这会儿有点昏昏然,觉得什么都好像轻飘飘的。泰一也让她感到有点不自在,她毕竟知道了他的一些私隐啊!虽然她在他面前假装不知道,却没法骗自己。她堆有尽量少谈话,让曼茱去说好了。

“那我们还有什么私隐啊!真的要拍么?”柴仔哭丧着脸说。

泰一伸手过去把比他矮了足足有一个头的柴仔抓过来,把他钳在臂弯下面。柴仔笑嘻嘻地挣扎,却挣不脱。

“明天还是来这里找你们吗?”曼茱问。

“明天来我家吧!我们三点钟开始练习。”泰一说。

“你住在哪儿?真莉,你有纸笔吗?”

“得了,我的地址很容易记。”泰一依然钳住柴仔的脖子不放,柴仔也依然挣扎着,可借就像老鼠想从猫爪里挣脱出来一样徒劳。

泰一朝真莉看了一眼,然后开始说。真莉觉得泰一仿佛是单单对着她一个人念出他

真莉写完了,抬起头来,发现泰一的眼睛还没离开她,好像他刚刚一直看着她抄下那个地址,一直在那儿观察她。

“那明天见。”曼茱说。

泰一似笑非笑地把目光收回去。他松开了柴仔,柴仔马上一溜烟地朝走道尽头那扇敞开的后门奔出去,泰一和山城在后面追着他,三个人很快就消失在那扇门后面。

真莉觉得泰一看她的眼神让她猜不透。他不会是认得她吧?“不可能的!我认得他是因为我知道他住那儿,我也知道他是谁。他没可能见过一眼就认得我!一定是我自己做贼心虚!”她思付。然后,她又想:“反正猜不透,千脆别去瞎操心了。”

“起初还以为他不肯呢!”曼茱把真莉的笔记簿拿过来看,望了望上面的地址说:“

“我当然知道怎么去!我去过啊!”真莉心里笑笑地想,朝曼茱说:

“噢,我会去,那边很静的,还要经过一个坟场。”

“天哪!坟场?幸好他不是要我们晚上过去?"

“那个坟场也没什么,过了坟场,就可以看到海。”真莉说,她还记得那天是七月一日香港回归,她给雨打得浑身湿淋淋的,没想到走了一圈,竟又会再回去。她己经不大记得那幢大屋的模样子,只记得它坐落在海边,像黑白电影那么古老。她很好奇,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她也很好奇,泰一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的音乐那么出色,为什么就没有红起来呢?这个故事跟她前一天想的有点不一样。她没想到蓝猫是一支那么棒的乐队。泰一嘶哑的歌声依然在她心里回荡,那声音她真的只是在那幢大屋外面听过吗?她觉得好像也在什么地方听过。

“迟些我会想起来的!”她告诉自己。

到了第二天,真莉跟曼茱来到

幸好,曼茱昨天晚上己经从忠道和忠道妈妈那儿打听了一些林泰一家里的事,一路上转述给真莉听,真莉可以哲时忘记烈日和淌着细细汗水的颈背。“泰一的爷爷奶奶可是个人物呢!你一定听过他们的名字。”曼茱说。

“他们是谁?快讲给我听听吧。”

“他爷爷是五、六十年代的电影大亨林文宣。”

“噢!是吗?”真莉不禁瞪大了眼睛。林文宣在香港电影史上可是个响当当的名字,五六十年代许多粤语片都是他旗下那家艺影公司出品的。艺影拍了无数出经典电影,捧红了不少电影明星。这些电影今天偶尔还可以在电视台的深宵节目里看到。

“泰一的奶奶就是五十年代著名的电影明星苏玲,结婚之后就息影了。”

“噢,她很漂亮呢,”真莉记得电影里的苏玲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身材

“息影之后,她跟泰一的爷爷一块在电影公司里工作。直到七十年代粤语片式微,电影公司也结束了 。”

“那他们现在做什么?"

“退休了啊!他们那时候赚的钱够多了!听说

真莉饶有兴味地听着。五六十年代她还没出生。艺影公司、林文宣、苏玲这些名字对她来说就好像一段久远的历史般。她甚至没想过这两个人还活着呢!他们这些年来从没露过脸。她想起泰一那两道乌黑的剑眉和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原来有点像苏玲啊!

“忠道的妈妈当了林老奶奶的私人秘书十四年。她说林老奶奶人挺好!这么多年了,还时不时找她聊天!不过,林老爷爷的身体这几年倒是不太好。”

“泰一的爸爸妈妈也是做电影的吗?"

“不,他爸爸是做生意的,生意做得很大。泰一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己经不在了。”

“噢!为什么?”真莉惊得嚷了起来。

“病死的,是心脏病。所以,林老奶奶很疼泰一。她只有这个孙子,泰一小的时候,忠道的妈妈见过呢。她昨天跟我说:‘那孩子小时候很静,没想到他长大后竟会组乐队呢!’”

真莉心想:“这就是遗传啊!林老奶奶年轻时不就是能歌擅舞的吗?”

“他有女朋友吗?”真莉兴致勃勃地问,希望听他和紫樱的故事。

“忠道怎会知道!他一定有很多女朋友啦!假如我是他,我起码会有一打以上。”

“嗯!”真莉的希望落了空。

转眼间,真莉和曼茱己经来到那幢白色水泥与麻石外墙的平顶大屋前面。真莉觉得屋子比她上一次来的时候有些不一样。她想,也许是上次看它的时候下着倾盆大雨,她觉得它虽然漂亮却有点孤清清的。今天天明气清,才看出它的味道来。比起附近那些新盖的欧陆式豪华大屋。这幢古老大屋看上去有内涵多了。何况,真莉今天知道了大屋主人的身份,就更觉得这幢大屋别有气派,愈看愈有点时光倒流的感觉,愈看愈像回到了黑白电影的那个世界。

“噢,就是这里吗?比我想像中要古老许多啊!”曼茱走上去,踮起脚尖隔着那扇黑色镂花铁门往里看。

“也许就是粤语片那个时代盖的,说不定在电影里出现过呢!”真莉凑上去看了看,然后把目光收回来。她

过了一会,一个身穿短袖白衬衫、黑西裤和黑皮鞋。一头银发的大叔从车房那边走出来。他皮肤

“你们找谁?”大叔隔着铁门问真莉和曼茱。

“我们想找林泰一。”曼茱说。

“嗅跟我们约好了三点钟。”真莉插上一句。

“哦。两位小姐请进来。”大叔殷勤地打开那扇铁门让她们进去。“请跟我来。”

走进那扇铁门之后,一条宽阔的车道在她们面前展开来。一直延伸到屋前一片绿油油的草地,草地中央有一片花丛,长满了花。真莉和曼茱跟在那位大叔后面,穿过草地上那条用扁石铺成的走道,来到屋前的台阶,台阶两旁整齐地排列着大大小小的盆栽花卉,有白兰花、凤仙花和沙漠玫瑰。

一路走来。真莉和曼茱紧挨着彼此,两个人就好像很有默契地为对方壮胆似的。她们都是头一回见到这种世面,有点不知所措,也有点害怕自己会出洋相。

那位大叔领着她们踏上门廊前面的几级大台阶。来到门厅。大叔拧了一下那扇大木门的老旧把手,大门没锁,她们两个跟着走进去。

真莉一踏进屋子里,那种时光倒流的感觉就更强烈了。她脚下铺的是从前流行的柚木地板,那一道通往二楼的扶手长楼梯也是柚木造的,她数不清总共有多少级台阶,每一个台阶都很宽阔。她举目看上去。看到楼梯顶有一排栏杆一路延伸开去,然后在一堵墙后面消失。她猜那儿应该就是睡房了。

真莉的眼睛再往上看,一盏华丽古老的巨大水晶吊灯从挑高的天花板悬垂下来。落在大厅顶上。真莉想起曼茱说以前这里经常举办舞会。她心里想:

“许多大明星都在这盏水晶灯下面跳过舞呢!那场面多么像一出大电影!"

突然之间,“当”的一下钟声吓了她一跳,接着又是“当——当——”两声。真莉看过去客厅那边,米白色的墙上挂着一个胡桃木制的古老大摆钟,这会儿刚好是三点整,那个钟在报时。

跟这个古老大摆钟同样有些年纪的,是大厅中央那张靠背连扶手黑色皮革长沙发。两旁各有一张同款的单座位沙发,这套沙发的垫子有些陷下去了。沙发前面搁着一张长方形的木茶几,茶几上一只低矮的古董花瓶里插着一大束白兰花。那个花梨木电视柜看来也是古董,连那台电视都有点古老,机箱小小的。真莉心想,这家人以前是拍电影的。如今倒好像连电视也不大看了。

真莉没有再挨着曼茱壮胆了,她觉得这间屋子虽然大,可并没有唬人的气派,阳光从一列落地

这会儿,真莉听到音乐声停止了,那扇沉重的木门从里面拉开一道缝,泰一探出头来。正好跟真莉的目光相遇。真莉刚刚晒过太阳的脸蛋排红,容光焕发,那双黑眼睛亮晶晶的,像森林里的两涩清水,

“泰一,这两位小姐找你。”大叔一本正经地说。

“标叔叔。谢谢你。”

泰一把那扇门完全拉开来让真莉和曼茱进去,然后把门带上。她们两个一进去那个房间,两个声音同时朝她们响起。

“嗨!你们来了!”

“天哪!你们真的来了?真的要拍吗?我今天这身衣服不行!”

曼茱咧开嘴笑笑,凭着她不害羞的本事,先跟坐在一套鼓后的柴仔说:“嗨!柴仔,你好呀!”

曼茱接着又朝抱着吉他,坐在一把高脚凳上,穿一件粉红色衬衫和白色棉裤的山城说:

“我们不是今天拍!但你今天这身衣服挺好看啊!我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

宽敞的房间灯光昏暗,落地窗帘都紧闭,免得阳光射进来。这间改装成音乐室的房间里放着一部电子琴、一套鼓、一台专业的录音设备。一面墙前堆放着好几十支电吉他,窗前放着一张米白色的长沙发,柔软的布料看上去很舒服。真莉觉得这个房间跟外面的大厅仿佛相隔了三十年的历史,这儿才是属于九十年代的。

“泰一写了一首新歌,我们正在练习。”柴仔说。

“哦,那我们坐在一边听好了。”曼茱边说边坐到那张沙发上,真莉拉了一把椅子坐在曼茱旁边。

泰一重新拿起一支低音吉他,找了一把高脚凳坐下来。他叉开一条腿,低下头调拨弦线,然后朝山城和柴仔看了一眼,三个人就像昨天在天琴星表演那样,很有默契地开始了。

那段前奏带点淡淡的哀愁,山城的眼睛望着面前乐谱架上的那张歌词纸悠悠地唱起来。真莉静静地听着,她听着听着不由得惊了起来。那首歌说的是一个男孩子收到旧恋人写给他的信时己经迟了,他没赶上见她一面,只能想像她幽幽的身影从此远去。

“他把自己的故事写成歌了,可慢为什么要这个时候唱呢?”真莉装作镇静地听着,眼睛看着山城和柴仔,仿佛她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故事。然而,她眼角的余光这时却发现泰一正瞧着她。真莉慌得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心里想:

“他是不是望着我?还是我自己疑神疑鬼?这里只有我和曼茱两个观众,他当然是朝我们这边看!”

片刻之后,真莉发现泰一的目光从她身上移开了,她松了一口气,集中精神听歌。那首歌充满伤感的调子,他们唱了一追又一遍,歌声在房间里回荡。真莉偷

“这是首好歌,可我敢打赌慢一辈子也猜不透那四封信为什么会来迟了!可惜啊,可惜我不会告诉他。”

她回想整件事是多么荒谬,那些信投进戏里的假邮筒去了。任凭一个人多么有想像力也没法想像真相会是这样。要是有一天,她说出来,泰一也不会相信啊!真莉想着想着,嘴角不禁露出一丝诙谐的微笑。她忘形地抬起头,才发现音乐声己经停了,歌也唱完了,泰一高大的身躯耸立在地面前,仿佛他一直在那里观察她。她嘴角的笑容顿时凝住了,穿在露趾凉鞋里的十个脚趾头紧张得缩了缩。泰一却只是挑挑眼眉,似笑非笑地面对着她坐到那张沙发上。她猜不透他看到了些什么。

“他顶多会以为我没留心听歌!”她忖道。“这首歌叫什么?很好听啊!”曼茱问。

“还没有歌名。”泰一耸了耸。

“啊!不如叫‘旧情人的信’! ”柴仔从那套鼓后面探出身子说。

“你好土?”山城在那张高脚凳上转了个圈,挑起一边眼眉说:“有了!一封旧情信!”

“你见鬼去?这个跟我那个有什么分别!”

“你有什么好提议?”泰一突然问真莉。他靠在沙发背上,双手懒洋洋地枕在脑后,朝她送来一

真莉吞咽了一下,泰一为什么问她呢?仿佛他看出她的心有个想法似的。她眼珠子转了转,心里的确有许多想法冒出来,却不是在想歌名,而是她根本知道这首歌背后的故事,正想设法隐瞒自己知道的事实,因此才会费煞思量,反倒不小心说溜了嘴,就像神推鬼使地,她说:

“收到你的信已经太迟?"

“收到你的信己经太迟……不是出戏来的吗?山城,我是不是跟你看过?”

“还有泰一,我们三个一起看的!那出戏的配乐很不错,是吧,泰一?”

“噢!他竟然看过那出戏!”真莉心里好笑地想:“那么,他一定看到戏里长街拐角那个红邮筒!太妙了!不过,他根本不会留意的!”

“那出戏真莉也有拍!”曼茱兴奋地说。

“你演哪个角色?”泰一的眼神里带着好奇,似乎在努力回想那出电影的情节。

“真莉不是演员,她做幕后,那出戏是去年暑假拍的,对吧,真莉?”

“唔!”真莉点了一下头说:“只是暑期工。”

“我看过原著小说。”泰一搁下枕在脑后的一双手,翘起二郎腿说。“原著感人些……”

突然之间,真莉想起这把声音了!他的声音带点嘶哑而感性,听上去却又有些懒洋洋。

她一开始就觉得他的声音有点耳熟,昨晚她还以为是那天在这幢大屋外面听过他的声音。其实。当时她只听过一次,怎么可能会记得那么牢呢!

这是一休的声音啊!她怎么会笨得听不出来呢,大像了!她含笑的眼睛定定地瞧着泰一,就好像跟一个久违的老朋友相见似的。这一回,轮到泰一被她看得浑身不自在了。他避开了真莉的视线,搁下翘起的那只腿站起来,朝山城和柴仔拍了拍手掌说:

“再来吧!"

泰一拿回他的低音吉他,三个人又开始认真地练习那首没有名字的歌。真莉偷偷瞄了瞄泰一。她觉得脑子有点混乱,泰一怎么会同时又是一休啊?她在脑海里忙着思索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首先,去年八月,泰一只是个陌生的名字,寄给他的信阴差阳错到了她手上;然后,也是去年,一休的声音陪她度过了孤零零的十二月。到了这一年的一月一号凌晨,一休消失了。九个月之后,泰一突然出现。

“啊!这太复杂了!”真莉自忖。她一向不擅长分

真莉不期然望向曼茱的侧脸,曼茱正在摇摆着脑袋听歌。她想,要是曼茱也听过一休的节目,那该多好啊!她现在就可以问曼茱认不认得这把声音,用不着自己一个人瞎猜。她禁不住撅起嘴在心里骂了曼茱一句:“为什么她一到十二点钟就要睡觉啊!”

真莉把目光收回来,

有了决定之后,真莉就可以撇开那些混乱的思绪,专心听歌了。他们唱完了那首歌之后,接着唱其他的歌,房间里荡漾着歌声、鼓声和吉惺声。蓝猫的风格多变,时而伤感、时而狂暴,真莉听得出了神。

直到林家的佣人送来下午茶,这场随意的音乐会才哲时停下来。那些精致的小点心都盛在一个银盘子里。真莉还是头一回吃到文华酒店的纽约乳酩蛋糕,这种蛋糕用上义大利的马斯卡波涅乳酩做,浓香细滑,好吃得简直是罪恶。柴仔打趣说,他是为了吃这个才来练歌的。山城露出一口漂亮的牙齿说,用文华酒店的玫瑰花果酱来哄女孩子才厉害呢?柴仔连忙补充说,这个玫瑰花果酱最好涂在文华的松饼上。那才滋味呢。不过,提到面包,他最爱的还是香格里拉酒店拍翠餐厅那一篮子法国面包,那儿的面包好吃得让你想做法国人,林家有时候就用这个做下午茶。曼茱适时告诉大家:

“真莉的法文说得很棒呢?她在苏豪区一家法文书店兼职?"

真莉忙不迭更正说,她的法文只是一般。但山城说,会说法文的女孩子在男孩子心目中都会加分数,真莉乐得嫣然一笑。

“德文和意大利文就不加分数么?”柴仔偏偏跟他抬杠。

“好吧,也加分数。”

“捷克文呢?"

“唔,也加分数。”

“毛里裘斯呢?"

“你见鬼去!你有完没完呀!”

他们两个逗得大家呵呵笑,真莉和曼茱一边跟他们聊天一边问些蓝猫的资料。这些对她们日后拍摄很有用。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柴仔和山城回答间题,泰一很少说话。他难得开口,真莉会马上竖起耳朵听,想听清楚些他的

“蓝猫组成多久?"

“三年。”

“你们以前各自组过乐队吗?"

“嗯。”

“蓝猫这个名字是不是有特别的意思,为什么叫蓝猫?"

“猫样的男生?”泰一皱了皱眼角,露出一个好玩的笑容。

“唉!他不爱说话,真拿他没办法!要是一休,一定会多说些。”真莉想道。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本身有其他工作吗?为什么会一起组乐队?”曼茱接着问。

“其实……唉……”柴仔看了看泰一,又看了看山城,羞人答答地说:“我们三个是恋人!”

真莉和曼茱对望一眼,忍不住噗哧一声笑出来。山城两道眉拧在一起,装出一副吃惊的模样。柴仔把他从沙发上拉起来,两个人学着《春光乍泄》里的梁朝伟和张国荣在音乐室跳起贴身舞来。真莉和曼茱笑弯了腰。泰一一边笑一边抓起吉他弹那首《在一起》, 替他俩伴奏。直到他听见下一个问题,脸上的笑容才突然消失了。

“蓝猫一直都是你们三个吗?”曼茱问。

“本来还有小克——”柴仔说到这里连忙打住话。装着什么也没说过,继续跳舞。

真莉偷瞄泰一低下去的脑袋,心生同情,也有点同仇敌汽。她当初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把信送回来的。

“哼!”她心里咒骂道:“小克跟子康是一个样!好朋友的女朋友都在心中加分数,不尝一口不痛快!”

可是,真莉对男孩子的心思不解。既然紫樱用那种方式背叛了泰一,泰一又为什么会写出一首歌。怀念她幽幽的身影?她一向认为男孩子在这方面是挺小器的。

柴仔跟山城那支贴身舞又再跳了一会,大家笑得前仰后

其中一个很有名的经纪人,更毫不客气地指出柴仔的外形实在不行,说蓝猫该换一个鼓手,肯定能够大红大紫。柴仔那一趟受到深深的伤害。泰一和山城一再保证他绝对没有那个人说的那么丑,而且,谁的鼓也没呢打得好,柴仔才打消了退出蓝猫成全大家的念头。这又逗得真莉和曼茱咯咯笑。欢笑声在傍晚的空气中起伏,这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飞快。十月中旬,蓝猫的故事纪录片正式开始拍摄。真莉跟山城和柴仔熟络了一些。她发现山城比女孩子还要爱美,他会刻意在镜头前展露自己比较漂亮的那边脸。他喜欢打扮,对男装和女装的潮流都了如指掌,聊起时装和化妆来,他健谈得就像女孩子的手帕交。

这个发现不禁让真莉感到有点惭愧。她觉得自己压根儿就不像个女孩子。她不是不爱美,只是,美丽和懒惰之间,常常是懒惰这一方战胜。她把那头固执的黑发在脑后束成一条马尾,为的是方便打理。她平日连一把梳也不会带在身上,头发乱了就用十根手指拨几下。拍片的日子,她经常穿的是汗衫和吊脚裤,踩着一双露趾凉鞋或是布鞋。她甚至把一条毛巾搭在脖子上绑了个结,随时用来抹汗。当她为自己的随便感到惭愧时,她会在心里安慰自己说:

“等到我有时间,我会打扮得比较像个女孩子!”真莉也发觉柴仔是大家的开心果,他长得并不丑,笑起来满可爱,只是个儿实在太小了。一件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挂在一个稻草人身上似的,一阵风就会把那身衣服吹得鼓胀。但是,只要手上拿着两根鼓

然而,真莉始终对泰一摸不透。她发觉泰一似乎一直都在暗地里观察她。他看她的时候,那神情像谜一样。有趣的是,真莉其实也在悄悄地观察泰一。她不禁想起那句调皮话——‘要不是你在看我,又怎知道我在看你?”她思付:“是不是因为我在观察他,所以我觉得他好像也在观察我?”

有一次,泰一不在,真莉转弯抹角地问柴仔和山城:“蓝猫的歌有没有在电台节目里播过?”“蓝猫有没有做过电台访问?”“你们认识电台里的人吗?那会对蓝猫很有帮助的呀!”真莉嘴里说的是蓝猫,心里问的是泰一。但是。不管山城或柴仔,都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告诉她。电台从来就没播过蓝猫的歌,那些唱片骑师只会播流行歌。所以,他们己经好多年没听电台了。

“看来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假使泰一真的在电台主持过节目,没理由不告诉他俩的呀!”真莉心里失望地想。她多么渴望泰一就是一休啊!她想跟他说声谢谢,谢谢他陪她度过一九九六年的十二月。她还要告诉他,他的节目是她听过最难忘的。

“啊呀……要不是他老是在那里观察我,我会直接问他!”真莉心里不忿地想。

不过,真莉得承认,除此以外,泰一这个人还是挺好的。他答应让她和曼茱拍蓝猫的故事,蓝猫根本得不到什么好处。这出纪录片不会公开放映;换句话说,蓝猫不会因此赚到知名度。泰一这么做,纯粹是帮她俩的忙。

拍纪录片的日子,真莉和曼茱抬着沉甸甸的摄影机跟着蓝猫到处去,有时是天琴星、有时是乐队秀、有时又回到林家大宅的音乐室。

十一月初的一天,真莉终于在那几见到林老奶奶了。那天,真莉要拍摄蓝猫平日练歌的片段。她拍了一会,换了曼茱拍。真莉独个儿走到屋前的庭院散步,好消化刚刚吃下的那块文华酒店饼房的纽约乳酩蛋糕,没想到林老奶奶也在院子里,手上揣着一束刚刚摘下来的小黄菊。她依然是个美人胚子,体态轻盈。她该有七十岁了,看上去却比真实年龄年轻许多。真莉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腼腆地朝她咧嘴笑笑,不知道该说什么。

“啊!你就是来拍纪录片的那个电影系女生吗?" 林老奶奶首先开口说。

“是的,林老奶奶。”

“噢!叫我苏菲亚!泰一没告诉我你长得这么漂亮啊!”林老奶奶抓住真莉的手臂说。“拍电影最好玩了!你要努力呀?要为我们女孩子争口气,这个圈到现在还是男导演的天下!”

真莉有点受宠若惊,一味只会傻傻地点头。“泰一这孩子像我,喜欢音乐!”林老奶奶说,脸上带着几分自豪的神情。

“他长得也像你。”真莉说。

“噢!”林老奶奶那两道柳叶眉皱了皱,瞧着真莉:“该怎么称呼你?”

“叫我真莉好了。”

林老奶奶撅了撅嘴,说:

“真莉,泰一才没我这么漂亮!他像他爷爷和爸爸。林家的男人没漂亮这个遗传,他们只有高大的身材、聪明的脑袋和一颗善良的心。不过,对一个男人来说,这己经很足够了,对吧?啊,要是他们没那么固执和死心眼,我会更喜欢他们!"

真莉忍不住

“真莉,告诉我你最喜欢哪一出电影?我能够从一个人喜欢的电影猜出这个人的故事。”林老奶奶扶着真莉的手臂说。

真莉告诉林老奶奶,她最喜欢的是杜鲁福的《祖与占》。

“啊……”林老奶奶朝真莉赞赏地笑笑:“喜欢《祖与占》的都是爱自由的疯女孩。真莉,你将来会到处跑,我看没几个男孩子

真莉乐得笑出声来,她心里想:“没几个女孩子不喜欢听最后一句话吧?啊,林老奶奶还真会哄人呢?”

“真莉,你不相信吗?”林老奶奶突然问道。真莉吓了一跳,她没想到林老奶奶看出她在想什么。

“将来你会发现。我比算命师还准!”林老奶奶自信满满地说。

在林老奶奶眼底下,真莉不敢再笑了。她觉得林老奶奶扶着她手臂的那只手很温暖。五点钟的斜阳也很窝心。她不禁偷偷想:“做个疯女孩也不错啊?”

一九九七年的天气也真有点疯,六月到八月几乎没有一天不下雨,这年的秋天却又温暖得像仲夏。到了十一月中旬,真莉还可以穿露趾凉鞋。天文学家说,造成全球反常天气的,是厄尔尼诺现象。泰一写了一首新歌《像厄尔尼诺的女孩》,第一次公开演唱是在天琴星。

曼茱没法熬夜,一到十二点就几乎连眼皮都撑不开,要回家睡觉。所以,十二点后的拍摄工作一向都由真莉负责。这天,她离开天琴星己经是凌晨一点半了。她拎着那部沉重的摄影机,独个儿站在路边,想拦下一辆计程车。可是,一连几辆在她面前经过的计程车上都坐着乘客,她等了一会。一辆吉普车驶到她跟前停下来。她看了看。是泰一的车,车上只有他一个人。

泰一调低她那边的车窗,脸上挂着一个微笑,朝她喊:

上车吧,送你一程。你要去哪里?"

“回家呀?谢谢你。”真莉一边说一边打开后车厢的门,想把那部摄影机塞进去。

“我来吧!”泰一走下车,绕到她这边来,接过她手上那部沉甸甸的摄影机故到车里。

他关上后车厢的门,瞄了瞄真莉说:“这部机器真重,你平时都扛着它四处去吗?我猜你每夭天要吃八碗饭,举得起一头牛!”

“哼!我才没那么可怕?”真莉心里想,嘴里却还是说了声谢谢,然后爬上驾驶座旁边的座位。

泰一上了车,重新发动引擎,问真莉:

“你住哪儿?"

“坚尼地城……你会去吗?"

泰一点点头。踏下油门,他那手车快得像一阵风似的。

“坚尼地城有个屠房,你不是要去那儿吧?我说你可以举起一头牛,只是随便说的。”

真莉突然觉得很奇怪,她忍不住

“他为什么突然变得爱说话?而且,这种尖刻的作风简直像极了一休……晤……也许他今天的心.清特别好……这是个大好时机啊!”

车子驶上了海边的高速公路。夜阑人静,车上那台音响悠悠地转出一张抒情的唱片。真莉看了看泰一,探听地说:

“你的声音很像一个人。”

“像谁?"

“一休。”

“一休和尚?”他冲她笑笑。

真莉不禁满怀失望。要是泰一就是一休,他决不会这样说的。可是,他的声音太像一休了。连说话的语气都像。

“一休是个唱片骑师。”她说这话时静静地观察他脸上的变化。

“男的还是女的?”泰一显得满好奇。

“男的。”

“不是和尚?”

“不是。 ”

“怎么写?"

“休想否认的休。”

“他节目好听么?哪个电台?”

“没得听了,我是在去年圣诞节前后无意中听到的,那节目叫《圣诞夜无眠》,半夜三点钟到六点钟。”

“是播歌的吧?”

“不只播歌……啊……当然,他挑的歌都很好听……他爱跟大家玩一个游戏……”

“什么游戏?”泰一饶有兴味的问,那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

“他会问一个选择题。而答案就是一首歌。比方说,有一天晚上,他要大家选四个字,说是每个刚刚失恋的人身上都挂着这四个字。你猜到答案吗?”

四个字的歌名?”泰一摇了摇头。

“不是生不如死,不是肝肠寸断……嘻嘻……是《失物待领》啊!你也听过这首歌吧?”

泰一笑了笑,说:

“看来你很喜欢这个节目。”

“啊……我从来没这么喜欢过一个唱片骑师和他的节目,他陪我度过一段最灰暗的日子。可是,一过了除夕,他就跟那个节目一起消失了,我一直都再没听到他的声音。啊……你有没有听过一个传说?关于收音机和一只鬼魂的?”

“什么传说?”泰一挑了挑那两道乌黑的剑眉。“啊……你没听过吗……我还以为每个人小时候都听过呢!”

“说来听听吧!”

“传说每一台收音机旁边都有一只很爱听收音机的鬼魂,人是看不见它的。这只鬼魂会拿一张椅子坐在那儿,它有时会偷偷施法让人把收音机转到它想听的电台去。所以,当一个人无意中转到一个电台,就是那只鬼魂在作怪。当时我正是不小心压着遥控器,所以才会听到一休的节目。我想,说不定就是那只鬼魂作的怪呢!”

“那么说,除夕那天,你又不小心压到那个遥控器,所以,他消失了?”

真莉忍不住笑出声来:

“没有啦!是他没有再做节目了。”

转眼间,车子己经来到真莉住的那幢公寓外面。泰一走下车,把那部摄影机从后车厢里拿出来。真莉下了车,说:

“谢谢你送我回来啊!”

“我帮你拿上去吧……我可以顺便借你的洗手间用吗?”泰一脸上挂着一个尴尬的微笑询问。

“哦?好的。”真莉回答说,但她突然想起家里乱七八糟的像个狗窝。

上了楼,真莉从背包里掏出钥匙拧开门锁,她手抓在门把上,把那扇大木门打开一道缝,又转过身来跟泰一说:

“你可以在这里等我一下吗?"

泰一征了征,塔好奇的目光越过真莉头顶想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他什么也看不见,真莉老是挡在那儿,泰一堆有耸耸肩膀说:

“好吧!”

真莉从那道门缝闪身进去,飞快地把那扇木门在泰一鼻子前面关上。一进屋里去,她便匆匆丢下背包,跑进浴室里,收起晾在浴缸旁边的那些洗好的内衣裤,又检起早上掉在洗脸盆里的几根发丝。她冲出客厅,抓起沙发上的一条短裤和一只袜子,跟那些内衣裤一起全都扔到睡房的床上去。然后,她从睡房跑出来,整了整沙发上的两个抱枕,才施施然走去开门。

她发现泰一一脸无奈地在门外等着,那台摄影机搁他脚边。他一只手撑在门框上,仿佛己经等了很久。看到她,他马上松了一口气,以为终于可以进去了。

真莉开口要说:“你现在可以进……”可话到嘴边。一个有点乘人之危的念头突然从她脑子里冒出来。她一只手撑住门框。挡在门口,把那句话改成:“你真的不是一休?”

“天哪!”泰一露出一个求救的表情。

“但你的声音跟他很像啊!”她抬起狐疑的目光瞧着他,那双乌溜溜的眼珠子滴字断留地转了转,恐吓他说:“最就近的一个公厕也离这里很远呢!”

“噢……小姐……我真不该做好心送你回来。”泰一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他收回撑在门框上的那只手。两只手垂下来放在身体前面,几根手指交握着,就好像这个动作会让他涨满的膀肌好过些似的。

“要是你不想别人知道,我保证不说出来。”她竖起三根手指头发誓。

“唉……我没想到送你回家竟要受到这种待遇。”泰一显出哭笑不得的样子。他把身体重心从一只脚移到另一只脚,仿佛想要找个舒服一点的姿势。

看到他脸颊开始泛红,好像憋得很辛苦的样子,真莉心软了。她打开门.无奈地说:

“请进来吧!”

一听到她这句话,泰一连忙拎起那台摄影机进屋里去。

“浴室在那边。”她指给他方向。他把摄影机放在地上,匆匆走进浴室,把门带上。

真莉望着泰一在浴室那扇门后面消失的身影,她并没有为自己刚刚乘人之危感到惭愧,反而一边关门一边思忖:

“我总觉得他没有对我说真话。”

过了片刻,浴室里传来冲马桶的声音。泰一紧随着一片水声之后走出来。他看上去轻松了不少,脸也不红了。

他没有立刻离开,反而四处张望了一下。最后,他的目光停留在真莉身上。

真莉发觉泰一那双清澈的大眼睛在她全身上下打量。他双手交臂,叉开一条长腿儿站着,跟她只隔着一张沙发的距离。他站在那儿盯着她看,皱了一下眉头,仿佛她身上有什么让他看不顺眼似的。

她禁不住问:“我有什么问题吗?”

他望了望她吊脚裤下面露出来的两个纤巧的脚腕,问她说:

“你所有的裤子都是这种长度的呜?我从没见过你穿一条不吊脚的裤子。”

“这是吊脚裤呀… … ”她以为他不懂,没好气地说。而且,她一向觉得自己穿吊脚裤最漂亮了,因为她一双腿就数脚腕最瘦。只要把脚腕露出来,便会造成一个错觉,好像她的腿也很瘦。

“我知道这是吊脚裤。”他叹了一口气说。

“吊脚裤就是这种长度的呀!”她不自觉地也叉开一条腿站着。

他迅速扫视她叉开来的那条腿,嘴角露出一丝讥笑说:

“你不会是只有这双脚腕可以露一露吧?你有一双圆滚滚的胖腿?”

“太可恶了!”她气恼地想,正想开口骂他别以为自己有一双长腿就可以嘲笑别人的腿短。他却突然露出一副诚恳的样子说:

“你这样穿衣服,看上去起码比原本的高度矮了五公分。”

“啊?真的?”她惊了一下,心里急急换算一下,天哪!五公分就是两英寸!她本来也只有一六四公分,平白少了五公分,那还得了!她连忙请教他:“是因为裤子的缘故吗?”她说着把叉开的那条腿收回来,没刚刚那么有自信了。

泰一并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坐到沙发上,翘起二郎腿,看了看她脚上踩着的那双露趾平底凉鞋,才又说:

“你要穿这种裤子,就绝对不能穿凉鞋,这样又要减去三公分。这么一来,前后总共矮了八公分。”

“有这么严重吗?”她那个漂亮的心形小嘴惆怅地半张着。不禁为失去的身高而悔恨。

“另外,……”他接着说:“你不会是色盲吧?怎么会上身穿橙色,下身穿黄色,看上去就像一个新奇士柠

要是几分钟之前,真莉也许会不服气地回嘴,可她这一刻己经没剩下多少自信心了。她低下头,看了看自己这身今早赶着出去而乱穿的衣服,不得不承认泰一说得对。何况,他的品味一向不错,不会像山城那样过分讲究。在他身上,通常都只有灰色、蓝色和白色,低调得来又穿出了个性。她没法不服气。不过,她同时也自忖道:

“啊!当然了!他从小都穿漂亮衣服。”

“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泰一突然问道。

真莉指着睡房那扇半掩的门,说:“在里面。”泰一从沙发上站起来,朝那个房间走去。

“你要找什么?”她紧跟在惺身后。

“看看你的衣服。”泰一兴致勃勃地说。

真莉连忙跑上去,身子把门缝堵得严严实实,说:

“你在这里先等一下。”

泰一朝房间溜了一眼.皱了皱他那两道乌黑的剑眉,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

“又要等哦?"

“这一次会快很多哪!”她说完这句话就闪身进去,把那扇门在他鼻子前面关上。她一关上门,马上把刚刚扔在床上的内衣裤塞到被子下面去,接着,她使劲扬了扬那条皱成一团的被子,重新铺开来,又拍松了枕头。她正想转身时,眼角的余光看到今天早上脱下来的睡衣就丢在床边的椅子上。她走上去,飞快地把睡衣藏在被子底下,然后溜过去打开房门。

泰一站在那扇房门外面,一只手撑在门框上,那副无奈的模样跟他刚刚站在屋外等着的时候一样。

“我可以进来了吗?”他那双大眼睛看着她。就好像他从没见过一个比她更古怪的女孩子似的。

她点点头。让他进去。她那个大衣柜挨在对着床尾的一面墙上。泰一走过去,把三扇柜门打开来。“哇!你衣服很多……”

“是吗?”真莉站在他旁边嘟嚷着说:“但我老是觉得自己没衣服穿。”

“你的衣服全是一个样… … ”

“不是吧?每一件都有分别的呀?”

“你没牛仔裤的吗?”

“我不爱穿牛仔裤!”

“你是觉得自己穿牛仔裤不好看吧?你只有一件白衬衫?”

“白衬衫很容易弄脏的。”

“总括来说,你的品味糟透了。”

真莉开口想要说些什么,泰一却抢先说:

“希望你将来拍电影的品味不会像你挑衣服的品味吧!要不然你的电影全都要列作第三级。”

“我的衣服不暴露啊!”她瞪了瞪他。

“我是说你的衣服儿童不宜……因为会扰乱小孩子对美的判断?”

她气得胸脯起伏,却又没法驳斥他。她恼火地想:“他是来嘲笑我的衣服呢,还是想嘲笑我?”

然而。他突然又说:

“也不是完全没救的?”

然后,他就像一个一流的指挥家跑来收抬一个不人流的交响乐团似的。抬起他那两条长

真莉看得目瞪口呆。她从来没想过衣服的颜色和款式可以这样配搭。酒红可以配粉蓝、

泰一接下来一边把配好的衣服指给她看一边告诉她:“这件外套跟这几条裤子都很衬,你可以交换来穿。”“这条裤子可以衬任何一件上衣。”他又把几件衫丢出来,说:“这几件就没救了,只好请你不要再穿。”

真莉俯身抬起给泰一扔出衣柜的衣服,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嘴里却说:“我挺喜欢这几件的呀!”泰一把她的品味批评得体无完肤,却又把一柜子的衣服配搭得那么好看,那就证明她的品味根本就没有他说的那么糟。

真莉心里想:

“可能他买衣服从来不用看标价吧!普通人可不能看见喜欢的、看见漂亮的就买啊!谁不知道品味是用钱培养出来的!”

泰一最后检视了一眼衣柜里的衣服,脸上的神情就好像嘎刚刚弹完一首自己满意的歌那样。他转身望着真莉,嘴角带着一丝嘲笑,摇摇头说:

“不是要有钱才有品味的!”

真莉气得眼睛眨巴着,她没想到泰一竟然看穿她的想法。然而,她转念又想,他这句话是不是也有称赞她的意思呢。他想说她买的衣服其实不太糟,只是她不懂配衬罢了。但是,她从他的眼神里分辨不出来。她看到一柜子重新衬过的衣服,只感到心情激动,她觉得自己己经朝品味跨出了一大步。从今以后都更会穿衣服。这全是泰一的功劳。所以,她也没费心去想泰一那句话是嘲笑她呢,还是赞许她。

泰一走了之后,她急不及待把他配衬好的其中几套衣服拿出来逐一试穿在身上。她站在镜子面前端详自己,又扭动身子看看自己的侧影。她满意极了,心情兴奋,不由得从心里发出一声赞叹:

“哎呀!好漂亮?原来衣服是可以这样穿的!我怎么没想到呢?也许他说得对,我以前穿衣的品味糟透了!”

真莉天真的头脑没想过不需要很多衣服就可以做出很多变化;她也没想过一个人往往并不只一面。她觉得泰一今天晚上好像换了个人似的。他一向多沉默寡言啊!山城平时滔滔不绝地跟大家讲打扮心得的时候,泰一从来不插口,她怎么会想到他懂的竟比山城多呢还有。他今天晚上也变得很活泼,那种悄悄观察她的目光不见了。反而耐心为她配衬衣服。他这人实在让她猜不透,她很快就把他这种行径解释作“富家子的怪脾气”。

真莉想想也觉得好笑,要是别的男孩教她穿吊脚裤就别穿平底凉鞋,又帮她把一柜子的衣服配得头头是道,她会觉得对方有点娘娘腔;可是,泰一做这些事的时候,一点都没让她有这种感觉。他反而显得雄赳赳,每一下出手和那份自信心,都像是君临天下般,甚至有点独裁呢。

真莉试完了,就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小心翼翼地挂回去,生怕自己会弄错泰一原先的配搭。她想走从来没有一个男孩如此这般收服了她的衣柜。泰一就好像拿着一卷红丝带在她的衣柜门上绑了一只漂亮又抢眼的大蝴蝶结,然后再当成一份难忘的礼物送给她,是钱买不到的。

真莉欢喜地望着她这份大礼物,不禁又想:“啊……泰一今天太像一休了!他那种尖酸刻薄又诙谐的口吻活脱脱就是一休的口吻。世上真的会有两把声音和说话的腔调这么相似吗?”

真莉嘴里虽然没赞许泰一的品味,可自从十一月中旬的那天晚上之后,她每次来拍摄时都穿上泰一替她配衬的衣服,渐渐地,她自己也摸出了一些窍门来,大胆地自行配搭。有时候,为了反叛,她故意乱

穿。譬如他嘲笑她看来像“一个新奇士柠

真莉也发觉,每当只留下她一个人拍夜班,她扛着那台沉重的摄影机在街上等计程车的时候,泰一总会巧合地开着他那辆漂亮的吉普车经过,停下来提议顺道送她一程。他从没一次例外,有时会早一点出现,有时会稍微迟了一点,不过,他通常都会在第四辆空的计程车经过前到达。于是,真莉看来就不像是故意等他的顺风车。只有几次,她等了好一会仍然不见他,一辆又一辆空车在她面前慢慢驶过,她总是先让给别人,要是没人可以让,她就装着没看见那辆空车。每当这些时候,她会在心里想道:

“坐泰一的顺风车可以省回车费啊?反正他顺路。而且他还会帮我把摄影机抬上楼去呢!”

他们同车的时候,话题可多了——有时谈音乐、有时谈电影,他出生的时候,林家的电影生意己经结束了,所有的旧片。他都是后来在家里的放映室里看的。真莉想起第一次造访林家那幢大屋时,看到客厅里那台古老的电视,还以为这家人己经不看电影了。没想到原来他们看电影是在私人的放映室里。

泰一知道她喜欢《祖与占》,真莉想,那一定是林老奶奶说的。一天晚上,她问起他喜欢哪出电影,泰一微笑的眼睛皱了皱,告诉她:

“《ET外星人》。”

他表情那么滑稽,她才不相信。他却看穿了她想些什么,撇了撇嘴角说:

“你觉得喜欢这出电影大肤浅了吧?我该喜欢一些比较有深度的?”

她笑着

“我也很喜欢这出戏啊?不过那是我很小的时候。”

她想起电影最后一场戏,盯踩着单车奔向月亮回家去,于是,她学着林老奶奶用电影算命的口吻说:“啊……喜欢ET 的,都是外星人!”

他们有时也谈打扮,他照旧嘲笑她的品味,她坚持说,穿吊脚裤是她的风格,她就是喜欢这么穿。他点点头表示同意,然后说:“你是对的,穿衣要有个人风格,迪士尼乐园那只唐老鸭就从来不穿裤子,要是哪天它突然穿上裤子,就没有风格了。”

他竟然把她比作不穿裤子的短腿唐老鸭,好端端的“风格”两个字,从他口里说出来,竟然带着讥讽的意味。她气得瞪了他一眼,他却接着说:

“唉,好吧,要是你一定要穿这种不长不短的裤子,那么,请你尽量穿一件低领的上衣,领口愈低愈好。”

“愈低愈好?”她羞红了脸,双手不自觉地按住胸口。

“这样可以把你整个人拉长一点。”他看了看她,没好气地说,目光倒是没有一点讨她便宜的意思。

他们有时也谈生活中的趣事,谈蓝猫,谈山城、柴仔和曼茱。泰一开车开得简直可以用俊美两个字来形容,嗅握着方向盘的动作、每一个急转弯、每一段直路的驰骋,都轻快流畅,又充满自信,就好像毫不费劲地驾驭了一首音域变化极广的歌。不管他们从什么地方回到她那幢公寓,真莉总觉得那段路很短很短,一晃眼就走完了,可大家才刚说到兴头上呢,于是只好把那个话题留待下一次见面再续。

自从跟泰一熟络了。真莉愈来愈不想瞒他。然而,每次想到要开口告诉泰一,她偷看过紫樱写给他的信,真莉就觉得难以启齿。偷看到人的信毕竟是不道德的,她担心说了出来泰一会讨厌她。她没有爱上泰一,他不是她那一型,他也太难捉摸了,可她并不希望泰一讨厌她。她有时悄悄观察他,听他说话,认定他是个爱恨分明的人。要是他知道她看过那些信,也许以后都不会理她。

有好几次,在泰一送她回家的路上,真莉几乎忍不住说了出来。她思忖:

“我可以解释我不是有意的,而且,全靠我看了,这些信才会回到他手上呢,”

但是,真莉不敢肯定泰一会不会相信她的说话。发现那些信的过程和后来的故事太传奇了,很难说服任何一个脑子正常的人。何况,提到这件事,真莉便无可避免要提到陆子康。她可是再也不想从自己嘴里说出这个人的名字。

她心里

一星期又一星期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十二月第二个礼拜的那天晚上,她只差一点儿就告诉他了。那天午夜,她坐在泰一的车上,车子在迷蒙的夜色里飞驰,他播给她听他新写的一首歌,还没谱上歌词,旋律带点伤感。

“你会写上什么歌词?”她问泰一。

“你有什么提议?"

“我?唔……这段音乐让我想起小时候养过的一只小黑狗。噢,你别这样看我,我不是说这首歌只有禽兽才懂得欣赏。我就是觉得好听才想起它。

“后来有一天,它走失了,我记得我当时很伤心。这么多年来,我偶然还会想起它,想想它现在在什么地方,过得好吗?噢!你可以先听我说完吗?我才没想过它现在吃哪个牌子的狗饼!我没想得那么仔细!

“我觉得它就好像离开我去了旅行。噢,你别这样说,它才没进天堂。我想是有人收养了它,它眼睛很漂亮,全身的毛松松的,四条小胖腿好可爱。什么像我?我才不是小胖腿?

“啊… … 那是我最长的一段思念。”

泰一瞄了真莉一眼,刚刚那种取笑她的表情不见了,皱皱眉头说:“你真可怜!”

“为什么这样说?”

“你最长的思念是跟一只狗!”

“那又怎样?爱情是很短暂的。”

“你这句话是从电影上学回来的吧?”

“嗯,这个嘛,我不记得了,也许是吧一反正也不会很长,一转眼就没有了。”

“是你遇到的爱情特别短命吧?”

“我不知道……我倒是希望那个人短命些……噢……不,我希望他活得久一些,然后变成一个糟老头。”

“好狠心啊!”

“我抽奖从来没中过奖,诅咒别人大

当我们坐在课室里准备上第一节课时,班主任带着一个新生和一个扛着大桌子的校工进来了。正在聊天的人马上安静下来。学生全都站起身朝老师行礼。

老师做了个手势要大家坐下来。

新生站在老师身后,那张精致无瑕的鹤蛋脸上带着些许羞涩的神情。她的年纪跟我们相若,约莫十一岁,蓄着一头清汤挂面的浅栗色直发,额上有个美人尖,一

老师示意她坐到后排我的旁边。

她乖乖走过来落座,把手上拎着的那个粉红色布书包塞到桌子底下。

“这位是新来的同学,告诉大家你的名字。”老师说。

新生这时有点窘地站起来,甜美的声音清脆地说出一个名字:

“刑露,露水的露。”

“坐下来吧!”老师说。

老师打开英文课本,开始读着书里的一篇范文。刑露从桌子底下拿出她的书,

我们之间只隔着几英寸的距离,我发现她的眼睛更黑更亮了,大得犹如一汪深潭,仿佛可以看进去似的。我咧咧嘴回她一个微笑,这时,我看到她细滑的颈背上不小心留下了一抹雪白的爽身粉,心想也许是她今天早上出门时太匆忙了。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在一张纸条上写下我的名字传过去。她飞快地

刑露来的这一天,新学年已经开始了将近三个礼拜,我猜想她必然是凭关系才可以这时候来插班,说不定她是某个校董的朋友的女儿。

我们这所学校是出了名的贵族女中,上学和放学的时候,学校大门都挤满了来接送的名贵房车,有些女生戴着的手表就是老师一个月的薪水也买不到。每次学校募捐的时候,她们也是出手最阔绰的。

我父亲开的是一辆白色的名贵房车,只是,他每天接送的不是我,而是我们的校长。父亲当校长的司机许多年了,我是凭这个关系才可以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插班的。虽然成绩不怎么样,这一年还是可以顺利升上初中一年级。

学校里像我这样的穷家女为数也不少。但是,穷女生跟有钱的女生就是有个不同的样儿,很容易可以分别出谁是大家闺秀,谁是工人的孩子。

当我第一眼看到刑露的时候,不期然联想到她是一个富翁的女儿,母亲肯定是一位绝色美人。她是个被父母宠爱着娇纵着的千金小姐,住在一座古堡似的大崖里,度假的地点是欧洲各国。

那并不光因为她长得美。她旁上有一股不一样的气质。即使是学校里最富有,论美貌也不会输给她的几个女生,都没有她那股公主般的气质。

我总觉得刑露不属于这里,她该属于一个比这里更高贵的地方。直到许多年后,我这种看法还是没改变,就是不管刑露在什么地方,她都不属于那儿,而是属于某个更高贵的舞台。

刑露很安静。她永远都是像第一天来的时候那么干净整洁。上课留心,读书用功,人又聪明,成绩一直保持在中等以上,从来不参加要付费的课外活动,仿佛她来这里只是一心要把书念好。

也许因为太安静了,大家对她的好奇心很快就消失了。班上那几个原本很妒忌她美貌的女生,也都不再紧盯着她。

我和刑露变得熟络是大半年以后的事。一个冬日的午后,上数学课时,我们全都有点恹恹欲睡,我发觉刑露在桌子底下偷偷读着一本厚厚的爱情小说。

我很高兴知道,刑露原来也有“不乖”的时候。我也早就注意到,除了刚改版的课本她用的是新书之外,其他的课本,她用的都是旧书。刑露并没有司机来接送,她上学放学都是走路的。我无意中看到她填给老师的资料,她住在界限街。

然而,我对刑露的看法并没有因此改变,反倒觉得跟她接近了些。我甚至私底下替她辩护,认为她是某个富商跟漂亮情妇生下来的私生女,那个男人没有好好照顾她们母女俩。

刑露和我两个都爱听英文歌,会交换心爱的唱片。不过,我们最喜欢的还是下课后一块儿去逛百货公司和时装店,只看不买,望着橱窗里那些我们买不起的漂亮衣裳同声叹息。刑露很少提起家里的事,我只知道她母亲管得她很严。每次当我们逛街逛晚了,刑露都得打电话回家。

那天,我们逛完街,想去看电影。我头一次听到她打电话回去跟她母亲说话。

“你跟你妈妈说什么?我一句都听不懂。”

刑露回答:

“是上海话。”

“你是上海人?”

“嗯。”

“刚刚那句上海话是什么意思?”

刑露那一汪深眸眨也不眨,若无其事地说:

“我告诉她,我跟同学在图书馆里温习,要晚一点回去。”

那几年的日子,我自认为是刑露最好的朋友。我简直有点崇拜她。在她身边,我觉得我仿佛也沾了光似的。刑露是不是也把我当作好朋友,我倒是没有去细想。她就像一位训练有素的淑女,很少会表现出热情来。除了必要时向她母亲撒谎之外,她是挺乖的。

然而,后来发生的那件事,对她打击很大。她绝口不再提,我也不敢问。

几个月后,会考发榜,成绩单发下来,刑露考得很糟,那对她是双重打击。她成绩一向都那么好,我不知道她怎样面对她母亲。

我的成绩不比刑露好,可我并不失望。我根本就不是读书的材料,巴不得可以不用再读书,早点出来工作,家里也没给我压力。

刑露也许是没法面对别人的目光吧。那阵子,她刻意避开我。我找了她很多遍,她都不接我电话。后来更搬了家,连电话号码也改了。

从那以后,我和刑露失去了联络。每次坐车经过界限街那一排旧楼,我总会不期然地想起她,想念那双如水的深眸。

刑露和我,直到差不多两年后才重逢。

那是一九八一年的秋天。

眼前的刑露出落得更漂亮了。她那头浅栗色的长发烫成波浪形,身上穿着一袭黑色西装上衣和同色的直筒半截裙,脚上一双黑亮亮的高跟鞋,露出修长的小腿。

那是我们店里的制服。

要是当时我们比如今再老一些,我们也许会觉得生活真是个嘲讽。刑露和我读书时最爱逛时装店,鼻子贴到橱窗上对着那些高级成衣惊叹。几年后,我们两个却在中环一家名店当了店员,天天望着摸着那些我们永远也买不起的昂贵衣裳,眼巴巴地看着它们穿在那些比不上我们漂亮,却比我们老的女人身上。

刑露比我早一年进那家店。我们相遇的那天,是她首先认出我的。

“明真,你头发长了许多啊。”她朝我咧嘴笑笑,那双大眼睛比我从前认识的刑露多了一份忧郁。

就像她第一天来到学校课室那样,站在我眼前的刑露,似乎并不属于这里。她该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而不是待在这种地方,每天服务那些气质远不如她的客人。

不管怎样,我们两个从此有聚头了。我看得出来,她很高兴再见到我。对于过去两年间发生的事,她却一句也没提起,仿佛那两年的日子丝毫不值得怀念。我猜想她大

那时候,我正想离家自住,一尝不受管束的独立生活。我不停地游说刑露跟我一块儿搬出来,却也没抱很大的希望。我知道她母亲向来管得她很严。然而,我没想到,她考虑了几天就答应了。

刑露和我去看了一些房子,最后决定租下来的一间公寓在浣纱街,是一幢四层高的唐楼。我们住的是三楼。虽然地方很小,可是,却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小小的客饭厅,墙壁还是刚刚刷过的。

刑露是个无可挑剔的室友。她有本事把房子布置得很有味道又不怎么花钱。她买来一盏平凡的桌灯,用胶水在奶白色的灯罩上缀上一颗颗彩色水晶珠儿,那盏桌灯马上摇身一变成为高价品。

她会做菜,而且总是把菜做得很优雅。她从家里带来了几个骨瓷盘子,

刑露和我那几件拿得出来见人的衣服是店里大减价时用很便宜的员工折扣买的。刑露很会挑东西。虽然只有几袭衣裳和几双鞋子,她总是穿得很帅,把昂贵和便宜的东西配搭得很体面。店里许多客人都知道她会挑衣服,态度又好,不会游说客人买不需要的东西,所以常常指定找她。

我们这些在名店里上班的女孩,只要有点姿色的,都幻想钓个金龟。大家一致认为刑露是我们之中最有条件钓到金龟的,可我们每次唧唧喳喳地讨论这些事情的时候,刑露都显得没劲。

那些日子,我交过几个男朋友,却从来没见过刑露身边出现男孩子。她工作卖力,省吃俭用,看得出手头有点

约莫又过了半年,刑露和我偷偷到一家高级珠宝店应征。刑露给录取了,她会说日语和国语,我两样都不行。幸好,珠宝店就在中环,我们有时候还是可以一块儿吃个午饭。

日子一直过得平平静静。一九八三年那个寒冷的冬日早上,我哆

我许多天没见过她了。那几天都有朋友为我庆祝生日,玩得很晚。我回家时,刑露已经睡着了。

“你没在珠宝店上班了么?我前天下班经过那儿,走进去找你,他们说你辞职了。”我说。

她那双大眼睛看了看我,说:

“哦……是的。”

“好端端的干嘛辞职?不是说下个月就升职的吗?是不是做得不开心?”

刑露说:

“没什么,只是想试试别的工作。”

我问她:

“已经找到了新工作么?”

刑露点了点头。

我又问:

“是什么工作?”

刑露回答道:

“咖啡店。”

我很惊讶,想开口问她为什么,刑露匆匆看了看手表,说:

“我迟到了。今天晚上回来再谈好吗?”

临走前,她说:

“天气这么冷,今天在家里吃火锅吧!我还没为你庆祝生日呢!下班后我去买菜。”

“我去买吧。”我说,“今天我放假。”

“那好,晚上见。”

“晚上见。”

她出去了,我仍然感到难以置信。卖咖啡的薪水不可能跟珠宝店相比,而且,她手头一直有点

等她走了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推开她的房门,探头进去看看,发现她床边放着一叠跟咖啡有关的书,看来她真的决心改行卖咖啡去了。

那天晚上,刑露下班时,带着一身咖啡的香味回来。我们点燃蜡烛,围在炉边吃火锅。她买了一瓶玫瑰香槟。

“你疯了耶!这瓶酒很贵的呀!”我叫道。

“不,这是为你庆祝生日的。”刑露举起酒杯,

说完,她静静地喝着酒,那的确是我头一回看到她喝酒。后来,那瓶酒喝光了,刑露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到厨房去喝水。我听到她不小心摔破了

我连忙走进去问她:

“你怎么了?”

刑露笑着把滴血的手指头放到唇边,皱了皱眉说:

“血为什么不是酒做的?那便不会腥。”

刑露和我虽然都是二十二岁。但是,不管从哪方面看,她都比我成熟。我从来没停止过仰慕我这位朋友。直到许多年后,我还是常常想起第一次在课室里见到她的情景——她在我身边落座时,颈背上那一抹没有晕开的雪白的爽身粉,依然历历如绘。

后来有一次,她告诉我:

“是蜜丝佛陀的茉莉花味爽身粉!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那股记忆中的幽香偶尔仍然会飘过我的鼻尖,仿佛提醒我,她是个误坠凡尘的天使,原本属于一个更高贵的地方。

我并未征得刑露的同意说出我所知道的她的故事,但是,我在这里所说的全都是真话,我相信我这位朋友不会怪责我。

一九八三年冬天,一个星期四的清晨,刑露从家里出来,朝咖啡店走去,咖啡店离家约莫二十分钟的脚程。寒风冷

她身上穿着一件带点油腻的黑色皮革西装外套,底下一袭低领的缀着蕾丝花边的连身黑色裙子,脚上一双黑色的短靴,风吹动她的裙子,露出纤巧的小腿。

她总是有办法把衣服穿得很体面。她知道鞋子最不能骗人,便宜货会毁了一身的打扮,因此,她这双皮靴是从前在时装店工作时狠下心肠用员工折扣价买的。皮外套是她三年前在一本外国杂志上看到的。她把样式抄下来,自己稍微改了一下,挑了一块皮革,给一位老裁缝做。那位老裁缝是在她工作的那家时装店里负责替客人改衣服的,他那双手很巧,店里的女孩都偷偷找他做衣服。刑露很喜欢这件皮革外套,她连续三个冬天都穿它,好不容易才穿出一种带点油腻的高级皮革才会有的味道。

她前几天去把头发弄直了。一路走来,那头浓密的浅栗色头发给风吹乱了些,她把一

她走着走着,经过一家花店,店里的一个老姑娘正蹲在地上把刚刚由小货车送来的一大捆一大捆鲜花摆开来,再分门别类放到门口的一个个大水桶里。

刑露的目光停在一大束红玫瑰上,那束玫瑰红得像红丝绒,刚刚绽放的花瓣上还缀着早晨的露珠。刑露伸手去挑了几朵,手指头不小心给其中一朵玫瑰花的刺扎了一下。她把手缩回来,那伤口上冒出了一颗圆润鲜红的血。刑露连忙把手指头放到唇边吮吸着,心里想:

“这是个不祥的预兆啊!”

那位老姑娘这时候走过来说:

“你要多少?我来挑吧!全都是今天新鲜搭飞机来的,一看它们这么容光焕发就知道。”

刑露问了价钱,接着又杀了一口价,她知道,这些花到了晚上关店前至少便宜一半,明天就更不值钱了。

老姑娘遇到对手了,她看得出来眼前这个小姑娘是懂花的,也爱花。于是,老姑娘说了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用白报纸吧刑露要的玫瑰花裹起来。

刑露付了钱,拿着花离开花店的时候,才突然想起咖啡店里不知道有没有花瓶。

咖啡店外面搁着两个胶箱。刑露俯身掀开盖子看看,原来是供货商早上送来的糕饼和面包,发出一种甜腻的味道,她闻着皱了皱眉。另一箱是咖啡豆。

她在皮包里掏出一串钥匙,弯下腰去,打开白色卷闸的锁。

往上推开卷闸,露出一扇镶嵌木框的落地

“这就是我的新生活!”

呈长方形的咖啡店地方很小,加起来才不过几张桌子几把椅子,倒是有一个宽阔的核桃木吧台和一个有烤箱的小厨房,墙壁刷上了橘黄色,有些斑驳的墙上挂着几张咖啡和面包的复制油画,脚下铺的是四方形黑白相间的地板,从挑高的天花板吊下一盏盏小小的黄色罩灯,很有点欧洲平民咖啡馆那种懒散的味道,跟外面

刑露在吧台找到一排灯掣,黄黄的灯火亮了起来。她盘着双臂,望着橘黄色的墙壁咕哝:

“这颜色多丑啊!改天我要把它刷成玫瑰红色!”

转念之间,她又想:

“管它呢!我不会在这里待多久!”

她看看吧台后面的大钟,七点三十分了,咖啡店还有半小时才开门营业,她在厨房里找到一个有柄的大水瓶,注满了水,把刚刚买的新鲜玫瑰满满地插进大水瓶里,搁在吧台上,心里想:

“有了玫瑰,才算是一天。”

随后,她脱下身上的皮外套,换上女招待的制服,那是一袭尖

她口里咬着两只黑色的发夹,把长发撩起来在脑后扎成一条马尾,凝视着镜子中的那张脸和完美的胸脯。从小大大,别人都称赞她长得漂亮。母亲总爱在亲戚朋友面前夸耀女儿的美丽,刑露觉得自己长得其实像父亲。

但是,妈妈总爱用上海话对听得懂和听不懂的人说:

“露露是我的心肝儿,我的小公主。”

刑露一度以为,自己天生是公主命。

她扎好了马尾,用发夹固定垂下来的几

过了一会儿,咖啡机不停地喧哗嘶鸣着,从沸腾的蒸汽中喷出黑色的新鲜汁液,咖啡的浓香弥漫。刑露自己首先喝下第一杯。

街上的行人渐渐多了,客人陆续进来,都是赶着上班的,排队买了咖啡和面包,边吃边走,也不坐下。

等到

刑露坐在吧台里,一杯一杯喝着自己调配的不同味道的咖啡,心里埋怨道:

“咖啡的味道真苦啊!”

于是,她把苦巧克力粉加进一杯特浓咖啡里,尝了一口,心里说:

“这才好喝!”

她爱一切的甜,尤其是苦巧克力的那种甘甜。这里的苦巧克力粉还不够浓,改天她要买含百分之八十可可粉的那一种。

她那双大眼睛不时

“只是咖啡喝得太多的缘故罢了。”

要是在珠宝店里,平日这个时候,那些

这世界多么不公平啊!

坐在门口边的一位老先生终于离开了。刑露拿起抹布和银盘子走过去清理桌子。这时候,寒冷的风从门外

他在刑露刚刚收

“看样子我来得正是时候。”

刑露

“是啊!那位无家可归的老先生刚刚在这张桌子坐了大半天。”

他觉得这个女孩很有趣,笑笑说:

“放心,我不会霸占这张桌子多久,我是有家可归的。”

“没关系,反正也只剩下大半天就打

“先生,你要点什么咖啡?”

“牛奶咖啡。”他说。

刑露那双亮晶晶的黑眼睛不禁皱了皱,重复一遍:“牛奶咖啡?”那语气神情好像觉得一个男人喝牛奶咖啡太孩子气了。

他腼腆地侧了一下头,为自己解窘说:

“牛奶可以补充营业……”

“所以……”刑露望着他,手上的原子笔在那本簿上点了一下。

“正好平衡咖啡的害处……”

“所以……”刑露拿着笔的手停在半空。

“两样一起喝,那就可以减少罪恶感!”他咧嘴笑笑说。

“这个理论很新鲜,我还是头一回听到。下次我喝酒也要加点牛奶。”

“你是新来的吗?以前那位小姐……”他问刑露说。

刑露

“她没在这里上班了。我调的咖啡不会比她差。你想找她吗?”

“呃……不是的。”

“老实告诉你——”刑露一本正经地说。

他竖起耳朵,以为以前那位女招待发生了什么事。

刑露接着说:

“她冬眠去了。”

他奇怪她这么说的时候怎么可以不笑。刚进来看到刑露时,他还以为她是那种长得美丽却也许很木讷的女孩子。他还从来没见过系上长领带的女孩子这么迷人。

他饶有兴味地问道:

“那么你——”

刑露偏了一下头说:

“我只有冬天才会从山洞钻出来。”

“那么说,你就不用冬眠了?”

刑露朝他撤撤头,终于露出一个浅笑,说:

“我又不是大蟒蛇!”

他憋住笑,礼貌地说:

“麻烦你,咖啡来的时候,给我一块巧克力蛋糕。”

刑露朝他皱了皱眉,摇摇头。

“哦,卖光了?那么,请给我一块蓝莓松饼。”

刑露又摇了摇头。

“既然这样,”他想了想,说:“请你给我一块奶酪蛋糕吧!”

刑露还是摇头。

“什么都卖光了?”他懊恼地转身看向吧台那边的

“有什么就要什么吧!”

刑露仍然皱着眉摇摇头。

他不解地看着刑露,心里想:

“这不是太奇怪了吗?”

刑露

“这里的糕饼难吃的要命!只有咖啡还能喝!”

他觉得刑露的模样可爱极了,探出下巴,也压低声音说:

“我也知道,但是,有别的选择吗?”

“明天这个时候来吧!”刑露挺了挺腰背说。

他好奇地问道:

“明天会不一样?”

刑露拿起搁在桌上的银盘子说:

“明天你便知道,要是你不介意,今天先喝咖啡吧。”

他笑着点头表示同意。

刑露托着银盘子,满意地朝吧台走去,动手煮他的那杯咖啡。热腾腾的咖啡送过去的时候,上面漂浮着一朵白色的牛奶泡沫花,总共有五片花瓣。他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牛奶咖啡。

刑露静静地躲在吧台里,不时隔着插满新鲜红玫瑰的花瓶偷偷看他。后来,他又再添了两杯同样的咖啡,一边喝咖啡,一边低头看书,有时候也放下手里的书看看街外,就这样坐了大半天。

刑露今天一整天

回去的路上,她经过一家酒铺,没看价钱,就买了一瓶玫瑰香槟,想着以玫瑰开始的一天,也以玫瑰来结束,反正以后的日子都会不一样。

她跟明真在窄小的公寓里边和香槟边吃火锅。明真问她第一天的工作怎么样,弄不明白她为什么辞掉珠宝店的工作而跑去当个咖啡店的女招待。在明真看来,咖啡店女招待是次一等的。

刑露敷衍过去了。后来,喝光了那瓶酒,她摇摇晃晃地拎起香槟到厨房里倒杯水喝,一不小心又把杯子掉到地上,那个杯像鲜花一样绽放。她蹲下去捡起碎片时,手指头不小心割伤了,正好就是这天早上给玫瑰花刺扎了一下的那根指头。

明真走进来问她:

“你怎么了?”

刑露吮吸着冒血的手指头,心里想:

“这是个不祥的预兆啊!”

到了第二天午后,太阳斜斜地从街上照进来,那个男人又来了,还是穿着昨天那身衣服。看见刑露时,先是朝她微笑点头,然后还是坐在昨天那张桌子上,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搭在旁边。

刑露走过去,问他:

“还是跟昨天一样吗?”

他愉快地说:

“是的,谢谢你。”

“我会建议你今天试试特浓咖啡,不要加牛奶。”

他那双黑眼睛好奇地闪烁着,说:

“为什么呢?而且,昨天你在咖啡里做的那朵牛奶花漂亮极了。我还想请教你是怎么做出来的。”

刑露抬了抬下巴,说:

“这个不难,只需要一点小小的技巧,我还会做叶子和心形图案。”

他的眼睛亮了起来,逗趣地做出很向往的样子,说:

“噢!心形!”

刑露憋住笑,说:

“但是,今天请听我的忠告,理由有两个——”

他一只手支着下巴,做出一副愿闻其详的样子。

刑露

“第一,你身体看来很健康,少喝一天半天牛奶并不会造成营养不良。第二,待会儿我给你送来的甜点,只能够配特浓咖啡。”

他点点头,说:

“第二个理由听起来挺吸引人!那就依你吧!”

过了一会儿,刑露用银盘子端来一杯特浓咖啡和一块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放在他面前,说:

“试试看。”

他拿起那块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咬了一口,慢慢在口里咀嚼,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

刑露紧张地问:

“怎么样?”

“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美味的蛋糕。你们换了另一家供货商吧?早就该这么做。”

刑露摇摇头,懒懒地说:

“是我做的。”

他讶异地望着她说:

“你做的?”

“你不相信吗?厨房里有一个烤箱,不信可以去看看。”

看到刑露那个认真的样子,他笑笑说:

“美女做的东西通常很难吃。”

刑露皱了皱嘴角,说:

“看来你吃过很多美女做的东西呢!”

年轻的男人脸红了,低下头去,

“吃这个蛋糕,咖啡果然不加牛奶比较好,否则便太甜了!”

这时候,邻桌那两个年纪不小的姑娘,闻到了香味,探头过来,其中一个,高傲地指着人家吃了一半的蛋糕,说:

“我们也想要这个蛋糕。”

“哦……对不起,卖光了。”刑露抱歉地说。

然而,过了一会儿,刑露替他添咖啡时,悄悄在他空空的碟子里又丢下一块香香的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他投给她一个会意的神色。她若无其事地走开了。

邻桌那两位姑娘,闻到了诱人的香味,两个人同时狐疑地转过头来,把椅子挪过去一些,想看看男人吃的是什么。他用背挡住了后面那两双好奇的眼睛。虽然吃得有点狼狈,却反而更有滋味,刑露美丽的身影有如冬日的斜阳,静悄悄投进他的心湖,留下了一缕甜香。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也是约莫三四点就来到咖啡店,喝一杯特浓咖啡,吃一块好吃得无以复加的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有一次,刑露还带他去厨房看看,证明蛋糕是用那个烤箱做出来的。

一天,刑露建议他别喝特浓咖啡了,索性罪恶到底,试试她调的苦巧克力咖啡,一半咖啡结合一半的苦巧克力粉。他欣然接受她的建议。

咖啡端来了,他嗅闻着浓香,闭上眼睛尝了一口。

刑露问:

“怎么样?”

他回答说:

“我觉得自己甜得快要融掉了。”

刑露皱了皱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说:

“是太甜吗?”

他发觉她误解了他的意思,连忙说:

“不,刚刚好!我喜欢甜。”

刑露要笑不笑的样子,说:

“从没见过男孩子吃得这么甜。”

他笑着文刑露:

“你的意思是,我已经够甜了?”

刑露没好气地说:

“那位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温莎公

他好奇地问道:

“哪一项?”

“永远不会有太甜的人!”刑露笑笑说,说完就端着托盘转过身朝吧台走去,脸上的笑容不见了,仿佛换了一张脸似的。她听到心里的一把声音说:

“是啊!永远不会有太甜的人,只有太苦、太酸和太辣的。”

这一天,他边喝咖啡边埋头看书,不知不觉到八点钟,一抬头才发现,其他的桌子都空了,咖啡室里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他起来,走到吧台那边付钱。

刑露坐在吧台里,正全神贯注地读着一本精美的食谱,两排浓密翘曲的睫毛在黄澄澄的灯影下就像蓝丝绒似的。他双手插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静静地站在那儿,不敢打扰她。过了一会儿,她感到好像有一双眼睛在看她,缓缓抬起头来,发现了他。

“对不起,你们打

刑露捧着书,站起来说:

“哦……没关系,我正想试试烤这个披萨。”她把书反过来给他看。那一页是蘑菇披萨的做法,附带一张诱人的图片。她问他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他笑着回答:

“对不起,我有约会,已经迟到了。下一次吧。”

刑露说:

“那下一次吧。”

他把钱放在吧台上,然后往门口走去。刑露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脸上一阵红晕,这都是她的错,她不该这么快就以为自己已经把他迷倒了。

“多么蠢啊!”她心里责备自己。

就在这时,他折回来了。

他带着微笑问:

“你做的披萨应该会很好吃的吧?”

刑露问:

“你的约会怎么办?”

“只是一个朋友的画展。”他耸耸肩,“反正已经迟了,晚一点过去没关系。他应该不会宰了我。我叫徐承勋,你叫什么名字?”

“刑露,露水的露。”

他笑着伸出一只手说:

“承前启后的承,勋章的勋,幸会!”

刑露握了握他伸出来的那只温暖的手,说:

“幸会。”

他念头一转。“你会不会有兴趣去看看那个画展?离这里不远。我这位朋友的画画得挺不错。”他看看手表,说,“酒会还没结束,该会有些点心吃。不过,当然没你做的那么好。”

“好啊!”刑露爽快地点头。她看看自己那身女招待的制服,说:“你可以等我一下吗?我去换件衣服。”

“好的。我在外面等你。”

刑露从咖啡店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件黑色皮革短外套,她里头穿一袭玫瑰红色低领口的吊带雪纺裙,露出白皙的颈子和胸口,脚上一双漆皮黑色高跟鞋,脸庞周围的头发有如小蝴蝶般飘舞。

徐承勋头一次看到刑露没扎马尾,一头栗色秀发披垂开来的样子。他看得眼睛呆了。

刑露问道:

“我们走哪边?”

徐承勋片刻才回过神来,说:

“往这边。”

刑露边走边把拿在手里的一条米白色缀着长流苏的羊毛颈巾挂在脖子上,她正想把另一端绕到后面去时,突然起了一阵风,刚好把颈巾的那一端吹到徐承勋的脸上,蒙住了他的脸,他闻到了一股香香的味儿。

“噢……天哪!”刑露连忙伸手去把颈巾拉开来。

就在这时,她无意中

徐承勋不知道刑露的手为什么突然停了下来,他只得自己动手把蒙住脸的颈巾拉开,表情又是尴尬又是销魂。这会儿,他发现刑露的目光停留在对面人行道上。他的眼睛朝她看的方向看去,却什么也没看到。

那个矮小的男人消失了。刑露回过神来,把颈巾在颈子上缠了两圈,抱歉的眼睛看了看徐承勋,说:

“对不起,风太大了!”

徐承勋耸耸肩说:

“哦……不……这阵风来得正好!”

“还说来得正好?要是刚刚我们是在过马路,我险些杀了你!”

徐承勋扬了扬两道眉毛,一副死里逃生的样子,却陶醉地说:

“是的,你险些杀了我!”

刑露装着没听懂,低下头笑了笑。趁着徐承勋没注意的时候,她往背后瞄了一眼,想看看那个矮小的男人有没有跟在后头。她没有看见他,于是不免有点怀疑自己刚刚是不是看错了。

“你的名字很好听。”徐承勋说。

“是我爸爸改的。我是在天刚亮的时候出生的,他说,当时产房外面那棵无花果树上的叶子,载着清晨的露水,还有一只云雀在树上唱歌。”

“真的?”徐承勋问。

“假的。那只云雀是他后来加上去的。”刑露笑笑说。

“你以前在别的咖啡店工作过吗?”

“我?我在时装店和珠宝店做过。”

“为什么改行卖咖啡呢?”

“时装、珠宝、咖啡,这三样东西,只有咖啡能喝啊!”刑露微微一笑,“我不喜欢以前那种生活,在这里自在多了。你是画家吗?”她指了指他身上那件

徐承勋暗暗佩服她的观察力,有点腼腆地点了点头。

刑露好奇的目光看向他,问道:

“很出名的吗?”

徐承勋脸红了,带窘地说:

“我是个不出名的穷画家。”

“这两样听起来都很糟!”刑露促狭地说,“我知道有一个慈善组织专门收容穷画家。”

“真的?”徐承勋问刑露。

“假的。”刑露皱皱鼻子笑了,“你连续中了我两次圈套啊!”

徐承勋自我解嘲说:

“哦……我是很容易中美人计的!”

刑露说:

“画家通常都是死后才出名的。”

徐承勋说:

“作品也是死后才值钱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刑露说:

“画家的宿命?”

徐承勋笑了笑,说:

“画家一旦变得有钱,就再也交不出画了!”

“除了毕加索?”

“是的,除了毕加索。”

刑露撇撇头说:

“可他是个花心萝卜呀!”

他们来到画展地点,是位于一幢公寓地下的狭小画廊,里面是一群三三两两大声聊天的人,他们大都很年轻。徐承勋将刑露介绍给画展主人,他是个矮矮胖胖、不修边幅的男人,五官好像全都挤在一块。然后徐承勋从自助餐桌给刑露拿来饮料和点心。这时,有几个男士过来与他攀谈,刑露径自看画去了。那个晚上,当她

“他自己知道吗?”

刑露并不喜欢矮胖画家的作品,他的画缺乏那种迷人的神采。这时,画廊变得有点懊热难耐,她不想看下去了。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我们走吧!”

几分钟后,她和徐承勋站在铜锣湾热闹的街上,清凉的风让她舒服多了。

“你喜欢我朋友的画吗?”徐承勋问。

“不是不好,但是,似乎太工整了……哦,对不起,我批评你朋友的画。”

“不,你说得没错,很有见地。”停了一下,他问:

“你住哪儿?”

“哦,很近,走路就到。你呢?”

“就在咖啡店附近。”

“那我走这边。”刑露首先说,“再见。”她重又系上长颈巾,裹紧身上的外套,走进人群里,留下了那红色裙子的翩翩身影。

一个星期过去了,刑露都没有到咖啡店上班。一天早上,她终于出现了。

看完画展第二天,她心里想着:

“不能马上就回去。”

于是,整个星期她都留在家里,为自己找了个理由:

“要是他爱上了我,那么,见不到我只会让他更爱我,不管怎样也要试试看。”

徐承勋一进来,看到她时,脸色刷地亮了起来,刑露就知道自己做对了。

已经是午后三点钟,斜阳透过落地

徐承勋径直走到吧台去,傻乎乎地,几乎没法好好说话。

“你好吗?”他终于抓到这几个字。

“我生了病——”刑露说。

徐承勋急问:

“还好吧?病得严重吗?”

“不是什么大病……只是感冒罢了。”

徐承勋松了一口气,眼里多了一丝顽皮,说:

“你那天晚上穿得那么漂亮,我还担心你是不是给人掳走了。”

“本来是的,但是我逃脱了。”刑露一脸正经,开始动手为他煮咖啡,“那天晚上忘了问你,你是画什么画的?”

徐承勋回答说:

“油画。”

刑露

“我在想,你会不会有兴趣把作品放在这里寄卖,一来可以当作是开一个小型的画展;二来可以多让一些人认识你,也可以赚些钱;三来——”刑露把煮好的咖啡放在他面前。

“好处还真多呢!”徐承勋微微一笑,就站在吧台喝他的咖啡。

“三来,”刑露看了一眼挂在墙壁上那些复制画,厌恶地说,“我受够了那些丑东西,早就想把它们换掉。”

“你老板不会有意见吗?”

“我说了算。这里的老板是我男朋友。”

“真的?”徐承勋脸色掠过一丝失望,酸溜溜地低下头去吸了一口咖啡。

刑露

“假的。我老板是女人——你第三次掉进我的圈套了!”

徐承勋笑开了:

“我早就说过,我是很容易中美人计的啊!”

刑露转身到厨房,把一块刚刚烤好的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放在碟子里拿给他。“你会不会考虑一下我的建议?”

徐承勋咬了一口蛋糕,说:

“凡是会做出这么好吃的蛋糕的女孩子,提出的任何要求我都答应。”

刑露憋住笑说:

“我认识一打以上的女孩子会做这个蛋糕。”

可是,第二天,当刑露看到那些油画时,她心头一

她心里说着:

“不该是这样的,他不该画得这么好!”

徐承勋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标价。”

那个黄昏,徐承勋带来了几张小小的油画,摊开在咖啡店的桌子上。刑露坐下来看画,她一句话也没说,狠狠地用牙咬着唇,咬得嘴唇都有点苍白了。看了好一会儿,她抬起头,那双大眼睛像个谜,说:

“先把画挂上去,我来标价吧!”

随后她问徐承勋:

“就只有这么多?你还有其他的吗?”

“在家里,你有兴趣去看看吗?”

“好的,等我下班后。”

刑露站起来,把油画一张张小心翼翼地挂到墙壁上。

徐承勋有点窘困地望着刑露的背影,他觉得她今天的神情有点扑朔迷离,然而,这样的她却更美了。

刑露把画全都挂上去之后,望着那一面她本来很讨厌的橘黄色的墙壁,心里惆怅地想:

“为什么会这样?现在连墙壁都变得好看了!”

徐承勋的小公寓同时也是他的画室,那幢十二层公寓有一部老得可以当作古董、往上升时会发出奇怪的声音的电梯。公寓里只有一个睡房,一个简单的床铺,一间小浴室,一间小厨房,厨房的窗户很久以前已经用木板封死了,家具看上去好像都是救世军捐赠的,一张方形木桌上散落着画画用的油彩和工具,一些已经画好的油画搁在椅子上,另一些挨在墙边。

刑露看了一下屋里的陈设,促狭地说:

“天哪!你好像比我还要穷呢!”

徐承勋咯咯地笑了,找出一把干净的椅子给她。刑露把外套和颈巾搭在椅子上,并没有坐下来,她聚精会神看徐承勋的画,有些是风景,有些是人,有些是水果。

当刑露看到那张水果画的时候,徐承勋自嘲地笑笑说:

“这我我的午餐……和晚餐。”

刑露严肃地说:

“你不该还没成名的。”

徐承勋脸上绽出一个感动的微笑:

“也许是因为……我还活着吧!”

他耸耸肩,又说:

“不过,为了这些画将来能够卖出去,我会认真考虑一下买凶干掉我自己!”

刑露禁不住笑起来。随后她看到另一张大一点的圆。

“这是泰晤士河吗?”她讶然问。

“是的。”

“在那儿画的?”

徐承勋回答:

“凭记忆画的。你去过吗?”

“英国?没有……我没去过,只是在电影里见过,就是《魂断蓝桥》。”

徐承勋问道:

“你喜欢《魂断蓝桥》吗?”

刑露点了一下头,说:

“不过电影里那一条好像是滑铁卢桥。”

“对,我画的是伦敦塔桥。”

刑露久久地望着那张画。天空上呈现不同时刻的光照,满溢的河水像一面大镜子似的映照桥

她脸上起了一阵波动,缓缓转过身来问徐承勋:

“我可以用你的洗手间吗?”

她挤进那间小小的浴室,锁上门,双手支在洗手槽的边上,望着墙上的镜子,心里叫道:

“天哪!他是个天才!”

随后她镇静下来,长长地呼吸,挺起腰背,重又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那双眼睛突然变得冷酷,心里想:

“管他呢!”

刑露从浴室出来时,看到徐承勋就站在刚刚那堆油画旁边。

“要不要一起吃个晚饭?”他问。

“你是说要吃掉这张画?”

徐承勋呵呵笑出声来。“不。我应该还请得起你吃顿饭。”他说着把她搭在椅子上的外套和颈巾拿起来,“我们走吧!”

他们在公寓附近一间小餐厅吃饭。

刑露吃得很少,她静静观察坐在她对面的徐承勋,眼前这男人开朗聪明,又有幽默感。她告诉刑露,他念的是经济,却选择了画画。

“为什么呢?”她问。

“因为喜欢。”他说。

刑露说:

“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呀!”

“那要看你愿意舍弃些什么?”

“那你舍弃了些什么?”

徐承勋咧嘴笑笑说:

“我的同学赚钱都比我多,女朋友也比较多。”

“钱又不是一切。”刑露说,“我以前赚的钱比现在多,可我觉得现在比较快乐。”她把垂下来的一

“很久以前上过几堂课。”

“就是这样?”

徐承勋点点头说:

“嗯,就是这样。”

“但是,你画得很好啊!你总共卖出过几张画?”

徐承勋嘴角露出一个腼腆的微笑。

“一张?”刑露问。

徐承勋摇摇头。

“两张?”

徐承勋还是摇摇头。

刑露把拇指和食指圈起来,竖起三根手指,说:“三张?”

徐承勋望着她圈起来的拇指和食指,尴尬地说:

“是那个圆圈。”

刑露叫道:

“一张都没卖出去?太没道理了!”

她停了一下,说:

“也许是因为……”

徐承勋点了一下头,接下去说:

“对……因为我还活着。”

刑露用手掩着脸笑了起来。

徐承勋一脸认真地说:

“看来我真的要买凶干掉我自己!”

刑露松开手,笑着说:

“但你得首先赚到买凶的钱啊!”

徐承勋懊恼地说:

“那倒是。”

他们离开餐厅的时候,天空下起毛毛细雨来,徐承勋拦下一辆出租车。

他对刑露说:

“我送你回去。”

出租车抵达公寓外面,两个人下了车。

“我就住这里。”刑露说。

“我送你上去吧。”

刑露看了看他说:

“这里没电梯。”

徐承勋微笑说:

“运动一下也好。”

他们爬上公寓昏暗陡峭的楼梯。他问刑露:

“你每天都是这样回家的吗?”

刑露喘着气说:

“这里的租金便宜。”

“你跟家人一块住吗?”

“不,跟一个室友住,她是我中学同学。”

到了三楼。

“是这一层了。”刑露说着从皮包里掏出钥匙,“谢谢你送我回来。”

“我在想……”徐承勋站在那儿,脸有点红,说,“除了在咖啡店里,我还可以在其他地方见到你吗?”

刑露看了他一眼,微笑说:

“我有时也会走到咖啡店外面。”

徐承勋禁不住笑出声来。

“你有笔吗?”刑露问。

徐承勋连忙从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递给刑露。

刑露又问:

“要写在什么地方呢?”

徐承勋在几个口袋里都找不到纸,只好伸出一只手来。

“写在这里好了!”

刑露轻轻捉住他那只手,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写在他手心里。写完了,她想起什么似的,说:

“外面下雨啊!上面的号码也许会给雨水冲走。”

徐承勋伸出另一只手说:

“这只手也写吧。”

刑露捉住那只手,又在那只手的手心再写一遍。写完了,她调皮地说:

“万一雨很大呢?也许上面的号码还是会给雨水冲走。”

徐承勋吓得摸摸自己的脸问道:

“你不会是想写在我脸上吧?”

刑露禁不住笑起来,因为喘着气爬楼梯上来而泛红的脸蛋闪亮着,听到徐承勋说:

“这样就不怕给雨水冲走了。”

她看到他双手紧紧地插在裤子两边的口袋里。

“那你怎么召出租车回去?”她问。

徐承勋看了看自己的腿,笑着回答:

“我走路回去。”

刑露开了门进屋里去,脸上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她在门后面的一把椅子坐下来,疲倦地把脚上的皮靴脱掉。

明真这时从浴室里出来。“你回来啦?”

刑露点点头,把皮靴在一边放好。

雨忽然下大了,啪嗒啪嗒地打在敞开的窗子上。

“刚刚还没这么大雨。”明真说着想走过去关窗。

“我来吧。”刑露说。

起身去关窗的时候,刑露站在窗前,往街上看去,看到徐承勋从公寓出来,一辆车厢顶亮着灯的出租车在他面前缓缓驶过,他没招手,双手在裤子的两个口袋里,踩着水花轻快地往前走。

刑露心里想:

“他说到做到,这多么傻啊!”

“刚刚有人送你回来吗?”明真好奇地问,“我好像听到你在外面跟一个人说话。”

刑露没有否认。

“是什么人?他是不是想追求你?快告诉我吧。”

刑露轻蔑地回答说:

“只是个不重要的人。”

那天夜里,刑露蜷缩在她那张窄小的床上,心里却想着那幅泰晤士河畔。

她心里说:

“他画得多像啊!泰晤士河就是那个样子!”

突然她又惆怅地想:

“也许我已经忘记了泰晤士河是什么样子的了。”

随后她脸转向墙壁,眼睛发出奇怪的光芒,嘴里喃喃说:

“得要让他快一点爱上我!”

第二天早上醒来,刑露经过老姑娘的那家花店时,挑了一束新鲜的红玫瑰,付了钱,听到老姑娘在背后嘀咕:

“长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却总是自己买玫瑰花!”

快要到咖啡店的时候,她远远就看到徐承勋站在咖啡店外面。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低下头去踢着地上的小石子。

刑露走过去,对徐承勋说:

“你还真早呢!”

徐承勋抬起头来,脸上露出有如阳光般的笑容,说:

“想喝一杯早上的咖啡!”

刑露

“哦……原来是为了咖啡。”

“哦……那又不是!”徐承勋连忙说。

“可以替我拿着吗?有刺的,小心别扎到手。”刑露把手里的花交给徐承勋,掏出钥匙打开咖啡店的门。

徐承勋拿着花,顽皮地说:

“我觉得我现在有点像小王子!”

“《小王子》里的小王子只有一朵玫瑰啊!而且是住在小行星上的。”刑露把卷闸往上拉开。

“小王子很爱他那朵玫瑰。”徐承勋替她打开咖啡店的

“可惜玫瑰不爱他。”刑露一边走进去一边说,“而且,他爱玫瑰的话,就不会把她丢在行星上,自己去旅行了。”

“但小王子临走前做了一个

刑露拿起吧台上的一只

她带着微笑问徐承勋:

“你吃过早餐了吗?”

徐承勋回答说:

“还没有。”

“我正准备做松饼呢。有兴趣吗?”

“你会做松饼?”

刑露

“我不只会做核桃仁黑巧克力蛋糕。”

徐承勋说:

“那个已经很厉害了!”

“我还会做面包,今天我打算做一个核桃仁无花果面包。”

徐承勋露出惊叹的神色说:

“你连面包都会做?”

刑露笑开了,把刚刚冲好的咖啡递给他说:

“我可以做一桌子的菜。”

“哦……谢谢你。”徐承勋双手捧着咖啡,有点结巴地问道,“今天晚上一起吃饭好吗?”

那是美妙的一天,他们去看了一场电影,然后到一家小餐馆吃饭。徐承勋充满活力,总是那么愉快,那愉快的气氛能感染身边的人。他们什么都谈,刚刚看完的电影、喜欢的书,还有他那些有趣的朋友。他教会她如何欢笑,而她已经很久没有由衷地笑出来了。当他谈到喜欢的画时,那些也正是她喜欢的,她默默佩服他的鉴赏力。他又告诉她,有一种英国玫瑰叫“昨日”。刑露笑笑说,她只听过“披头四”和“木匠乐队”的《昨日》。

送她回家的路上,徐承勋说:

“《快乐王子》里的王子,没有玫瑰;不过,他有一只燕子,那只燕子爱上了岸边的芦苇,但是芦苇不爱它……结果,它没有南飞,留了下来,替快乐王子把身上的珠宝——送给穷人。我小时候很喜欢这个故事。”

这时候,徐承勋怯怯的手伸过来握住刑露的手。

刑露羞涩地说:

“最后,燕子冻死在快乐王子像的脚边啊!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王子。”

他们相爱了。是怎么开始的呢?仿佛比她预期的还要快,有如海浪般扑向人生,冲击人生。她躲不开。

后来有一天晚上,他们去看电影。徐承勋去买戏票,刑露在商场里闲逛着等他。那儿刚好有一家卖古董珠宝的小店,她额头贴在橱窗上,看着里面两盏小射灯照着的一颗胖胖的玫瑰金戒指,圆鼓鼓的戒面上头,镶着一颗约莫五十分左右的钻石。以前在珠宝店上班的时候,她见过比这颗戒指名贵许多的珠宝,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颗戒指却吸引了她的视线。她心里想着:

“是谁戴过的呢?好漂亮!”

突然之间,她在橱窗的

刑露扭过头去,却什么也没看见。

她心里怦跳起来,叫道:

“我明明看到他的!又是他!他打算一直监视我吗?”

她追出商场去,想看看那个人跑到哪里去。就在这时,一只手搭在她肩膀上,她整个人抖了一下,猛然回过头来。

“可以进去了。”徐承勋手里拿着两张刚刚买的戏票。看到她苍白着脸,他问她,“你怎么了?”

刑露手按着额头说:

“你吓到我了!”

刑露九岁那一年,父亲带着她飞去英国见一个她从没见过面的、垂死的老人。

那是刑露头一次搭飞机。机舱里的空服员全都跑来看她。大家围着她,说从没见过这么粉雕玉琢的一个小人儿,眼睛那么大,那么亮,像天上的星星,长大了不知道还会有多美。

她困了,蜷缩在父亲的大腿上,父亲

“你会爱上英国的,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刑露早就梦过英国了。

自从有记忆以来,每年圣诞节,刑露都会收到从英国寄来给她的圣诞礼物。那些礼物有穿深红色天鹅绒裙子的金发洋娃娃、上发条的金黄色玩具小狗、毛茸茸的古董泰迪熊、一整套硬纸板封面的童话书……有一次,她还收到皇室成员才能吃到的美味果酱和装在一个精致铁盒里的巧克力。

每年的圣诞,成了刑露最期待的日子。

这些礼物,全都是一个老人寄来给她的。刑露只见过他的照片。照片中的老人瘦削潇洒,目光炯炯。

老人是刑露素未谋面的祖父。

刑家几代之前是从上海迁徙到香港的名门望族,出于子孙不懂经营,加上挥霍无度,到了刑露祖父这一代,也只剩下表面风光了。

祖父的父亲一共娶了三房太太,三位太太总共为他诞下十四个儿女。从英国留学归来的祖父排行第十三,并不是最得宠的一个儿子。性格反叛的他,当年跟父亲吵了一架之后,拿着自己那份家产,带着妻子和独生儿子回英国去了。

祖父交游广阔,出身显赫,很快就打进了伦敦的上流社会。他断断续续在大学里教过书,也做过一些小买卖,但是从来没有一份工作做得长。到了后来,千金散尽,只得依靠妻子的妆

刑露的父亲是这样长大的。他是个美男子,由于母亲的溺爱,从来不知道忧愁为何物,也看不见家里已经外强中干了。他善良开朗、快活,书读得很随便,跟父亲合不来,却懂得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爱游历、爱好艺术,到处写生,留下了不少风流韵事,远至马达加斯加也有年轻的情人为他流泪。

他二十六岁那年,回英国去领了母亲留给他的一笔遗产,便再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三十三岁那一年,他就像候鸟回归那样回到香港,在到祖母家里邂逅了家中厨娘情

两个人租下界限街一间小公寓,匆匆结了婚。七个月后,一个晨光初露的秋天,刑露出生了。

妻子曾经对丈夫如痴如醉,为他显赫的家世和堂皇的仪容倾倒,夫妻俩有过一段甜蜜的新婚日子。然而,几年过去了,婆婆留下的遗产已经花得七七八八,她发现从来没做过事的丈夫竟然天真地决定当个画家,以为这样就可以养活一家三口。

结果,他那些油画一年到头也卖不出去,丈夫抱怨是别人不懂欣赏,妻子则认为丈夫是不切实际。生活愈来愈

其实,他早就被生活一点一滴地打垮了,那些浪迹天涯的轻狂往事已经束到记忆的高阁,就像酒变成了醋,只留下单调乏味的婚姻生活。每天离家上班,就意味着可以暂时逃离妻子的抱怨。于是,他以游戏人间的方式投入地画过《冲天大火灾》里的

为了

“永远不要爱光

“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

“只有嫁给钱才会有幸福!钱是可以买到幸福的呀!”

她把化为粉碎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期望她将来嫁个金龟婿。女儿是她的骄傲,长得美若天仙,温驯听话,聪明用功。她每天为女儿梳好那一头浅栗色的秀发,喂她喝牛奶和鱼油,把孩子打扮得像小公主似的,不会比任何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逊色。

她对女儿管得很严,生怕她走上岔路。刑露小学毕业后,升到一所男女合校的中学。母亲一听到女儿要跟男孩子一起上课,就吓得昏了头。拜托东家帮忙,终于靠着东家的面子把女儿弄进了一所贵族女中。

丈夫打心眼里瞧不起妻子的势力和肤浅。他教给女儿的是另一些事情:他教刑露画画,时常穿着衬里缀着补丁的西装和那双鞋底补了又补的皮鞋,像一位绅士似的,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去看画展,也带她到海运码头去看停泊在那儿的远洋油轮。他走遍世界,告诉女儿伦敦、巴黎、威尼斯、蒙特卡洛、布达佩斯的事情,从前的情人、见过的大人物、参加过的大宴会……女儿崇拜父亲,父亲也在女儿身上看到曾经年轻热情的妻子。父女俩渐渐成了同盟。

做父亲的,有一次因为一时高兴,把女儿的照片寄到英国给自己的父亲,用一个小人儿来打破父子之间多年的隔阂。祖父被那张照片打动了,那时刚好是十二月初。到了圣诞节,刑露收到祖父从英国寄来给她的一份精致的礼物、一张近照和一封写着寥寥几行字的信,大意是:

“我想念你们。”

那些圣诞礼物一共送了六个年头,到了第七年五月的一天,送来的是一封电报。祖父病危,电报上特别提到:

“想见见孙女儿。”

那一刻,刑露父亲看到的是再也没机会修补父子情和悔恨,刑露母亲看到的却是一笔遗产。

“那个自私的老人就只有这一个儿子,何况,他生活在英国啊!”她心里想。

于是,她咬着牙把积蓄拿出来,典当了一些首饰,才凑够钱买了两张飞往伦敦的廉价机票,满怀希望地把父女两人送上飞机。

刑露没见到祖父最后的一面。他们抵达医院时,老人已经在几个钟头之前安详地离开了人世间,把他带走的是淋巴癌。

老人留下的不是一笔遗产,而是一笔债务。儿子从律师那儿才知悉,父亲人生最后那几年的岁月全是建筑在债台上的。儿子听到了并不失望,反而觉得父子之间从来没有这么亲近过,他走了那么多的路,终于知道自己像谁了。

现在他思念起父亲来,对往昔的日子无比眷恋,于是,那天早上,他带着女儿离开寒

她指着在河岸上翱翔的白色海

“这些海

父亲笑笑说:

“全都是属于女王的!”

“女王的?那总共有多少只?”

“就连女王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她的侍宪每天都会替她数数看。”

上了岸,父亲兴致勃勃地跟刑露说:

“走吧!我们去吃饭。”

父亲带她走进一家古旧堂皇的餐厅,从天花板垂挂下来一盏亮晶晶的巨大吊灯,墙上镶着镜子,拼花地板打磨得光可鉴人,桌上铺着附有红色流苏的天鹅绒桌布,服务生全都穿着黑色的燕尾服,脸上的神情高傲得像贵族。她吃了奶油汤和牛排,一小口一小口地啃着盛在一个银杯子里的草莓冰淇淋。

吃完饭,他们离开餐厅,走上伦敦大街时,刑露在一家店的蓝色橱窗前面停下脚步,脸贴到橱窗上,目不转睛地望着里面一盒木颜色笔。她一直想要这么漂亮的颜色笔,装在一个金色的长方形铁盒里,每一支笔都削得尖尖的,总共有二十四种颜色。

父亲找遍身上每一个口袋,终于找到一张揉成一团的钞票,妻子给他的旅费就只剩下这么多了。这个乐天的男人潇洒地对女儿笑了笑,说:

“你将来也想当画家吗?好吧!我们就买下来。”

也许这个世上有比英国更美的国家,比伦敦更美的城市,然而,童年往事就像从高高的天花板垂挂下来的那盏水晶吊灯上无数的小切面,在记忆里闪烁生辉,永远也不会熄灭似的。

许多年之后,人脸模糊了,泰晤士河的河水愈来愈模糊了,那盒颜色笔也显得憔悴了,然而,每当刑露感到挫败和死心时,她总以为,美好的生活与无限幸福就在那儿等待着她。为什么不能奔向那儿呢?

为了回去她向往的那片土地,她甚至会不惜一切。

刑露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奢华的天性的呢?

十一岁那年,母亲把她送进一所

刑露不信宗教,却常常到学校的小圣堂去,双手合十,跪在阴暗中。她爱的是墙上的彩绘

但是,不久之后刑露就发现,在学校早会上为唱诗班钢琴伴奏的那位高年级学生是富商的孙女儿;圣诞晚会时,在台上跳芭蕾舞的是建筑师的掌上明珠。她那些趾高气扬的同学,全是非富则贵,开车送她们上学的司机,其中有几个是穿一身笔挺的白色制服、头戴帽子的,看上去就像电影里一艘豪华邮轮上的船长。到了中午,那些女佣一个个排着队送午饭来给她们的小主人,生怕娇贵的小姐们吃不惯学校的饭菜。

于是,刑露变得愈来愈安静了,免得露出自己的底细来。

填写家庭信息的时候,父亲明明是一名画户外广告牌的工人,她却在职业那一栏巧妙地填上“画家”,母亲明明是厨娘,她只填上“家庭主妇”。

每一次学校向学生募捐的时候,刑露总是拼命游说母亲多捐一点钱,撒谎说有个最低限额。游艺会的时候,老师发给每个学生一叠抽奖券,说明用不着全都卖光,刑露偏偏哄父亲替她全部买下来。她这些行为并不是出于慷慨或是善良,而是好胜和虚荣。

然而,刑露发现她永远不会是班上捐款最多的那个学生。她也没机会学钢琴和芭蕾舞。要是她能够,她难道不会做得比她们任何一个都出色吗?她不禁在心中质问上帝,为什么不能成为那样呢?为什么要贫穷呢?

贫穷并不是圣坛上的玫瑰花或者耶稣头上的荆棘冠冕,而是撒旦的诅咒。刑露不再去圣堂祈

她把好胜和虚荣改而投进书本里,她上课留心,读书用功,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最爱上英国文学的课,在家里跟父亲说英语,心中暗暗瞧不起不会说英语的母亲,觉得这个厨娘的女儿配不起父亲。

然而,学校那张漂亮的成绩单只能满足她心中好胜的那部分,虚荣的那部分却感到饥渴。

到了情

爱情不该是这样的吗?

华丽水晶大吊灯下的那支舞一直跳到永远,披着粉红色羽毛的多情小鸟在窗外

挂在刑露头顶上方一盏昏黄的罩灯,照亮着那个遥远而波澜起伏的世界,忧愁晚钟和痴情夜莺的歌声在那儿回响着,她苍白的少女时代是感情平庸的人无法到达的境界。

到了十五岁那一年,刑露爱上了一个男孩。

他跟她一样念高中四年级,是隔邻一所男校理科的高材生程志杰。程志杰是学校里风头最盛的运动健将,网球打得很棒,拿下了学界冠军的奖杯。他长得挺拔帅气,身上穿着雪白的球衣,在球场上奔跑的那个模样就仿佛顶着一身的阳光。

一个冬日的黄昏,程志杰在学校外面头一次看到刑露,从那天起,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时候,他总是找机会在她面前晃过。

其实,刑露早就风闻过他的名字了,她们学校的女生经常私底下讨论他,去看他比赛,为了他才去学习网球,故意在他练习的球场上出没。

一天,放学的时候,刑露发现程志杰坐在学校前面的栏栅上等她,身旁还围着几个小跟班。他看到她,连忙走过来自我介绍,匆匆把一张网球公开赛决赛的门票塞到刑露手里,满怀自信地说:

“你会来看我比赛的吧?”

刑露好奇地抬起头看了看他,收下那张门票。

比赛的那天,程志杰击败了厉害的对手,摘下冠军的奖杯,却赢得很寂寞,因为,他爱慕的那个女孩并没有出现在看台上。

第二天早上,刑露进去课室的时候,发现里面数十双眼睛全都看向她。她缓缓走过去,把放在她椅子上那只绑着银丝带的沉甸甸的金色奖杯拿开,随后若无其事地坐下来,把要用的课本摊开在桌子上,心里却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身边的几个小跟班不见了。他走上来拦住刑露,撅着嘴问她:

“你昨天为什么不来?”

刑露看了他一眼,冷着脸说:

“有必要这么张扬吗?”

程志杰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刑露故意气他,说:

“我宁愿要一个鸟巢!”

看到程志杰那受伤的神情,刑露心中却又后悔了,害怕他不再找她。

然而,第二天早上,刑露走进课室的时候,发现一个孤零零的鸟巢可怜地放在她的椅子上,里面还粘着几根灰绿色的羽毛。那几个妒忌她的女生脸上露出讪笑和幸灾乐祸的神情,以为程志杰故意放一个鸟巢在那儿戏弄她。只有刑露自己知道,这个喂她摘鸟巢的男孩子,也会为她摘星星、摘月亮。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在学校外面等她,看到她出来,他走上去,撅着嘴问她:

“那是你要的鸟巢吗?”

刑露

“你是怎么弄来一个鸟巢的?”

程志杰回答说:

“树上。”

刑露语带嘲讽地说:

“是你那几个跟班替你拿下来的吧?”

程志杰连忙说:

“是我自己爬上去的!”

他又不忘补上一句:

“我爬树挺快。”

刑露好奇地问:

“那棵树有多高?”

“约莫一层楼吧!”

刑露吓坏了,叫道:

“天哪!你会掉下来摔死的!”

程志杰耸耸肩,说:

“没关系!你还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刑露笑开了。“我现在还没想到,以后想到再告诉你。”

程志杰又问:

“你喜欢那只奖杯吗?”

刑露撅撅嘴说:

“你害得我很出名呢。”

程志杰怯怯地偷看了刑露一眼说:

“我想把它送给你。”

刑露看了看他说:

“那是你赢回来的,我又不会打网球。”

程志杰雀跃地说:

“我教你。”

可是,刑露想起自己没有打网球穿的那种裙子,母亲也不会买给她。她低下头去,望着脚上那双黑色丁带皮鞋的脚尖,幽幽地说:

“我不一定想学。”

随后她听到学校的小圣堂敲响了五点的钟声,那声音变得很遥远。两个人已经不说话了,不时看向对方的脸。她的脸像春风,驱散了寒冬的萧瑟,那双黑亮的瞳孔流泄出一种声音似的,弯翘的睫影在那儿

为了跟志杰见面,刑露编造了许多谎言,做母亲的自以为一向把女儿管得很严,因此丝毫没有怀疑那些要到图书馆温习和留在学校补习的故事,也没注意到女儿的改变。

而今,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刑露的眼睛不时偷偷看向窗外,因为从那些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隔壁那幢男校和那边走廊上的一排粉蓝色的栏栅,她的世界就封闭在那儿。

这双小情人一见面就互诉衷肠,离学校不远也竟然大着胆子偷偷牵着对方的手。志杰有时会带刑露回家,他跟父母和一个老佣人住在一幢两层高的房子里。两个人躲在志杰的睡房里一起读书、听歌、接吻,紧紧地搂抱。她有好几次推开他那怯怯地伸过来想要尝试抚爱的手,坚定地说:

“要是你爱我,你会愿意等我。”

她的贞洁是为他们的爱情而守着的,并且相信他会因此感动。

然而,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恨他的呢?也是在这个铺了厚地毯的房间里。

那天,贞洁结结巴巴地告诉刑露:

“爸爸要我去美国念书。”

“一定得去吗?”

“那边的学校已经录取了我,我这两个月之内就要去注册。”他不敢看向她。

刑露的眼泪扑

“你早就知道会走的!你早就知道的!”

志杰临走前的那个夜晚,刑露瞒着母亲,偷偷走到公寓楼下跟他见面。她紧紧地搂着他,哭着说:

“你会爱上别人……你很快就会忘了我……为什么明知道要走还要开始?”

志杰向刑露再三保证:“不会的……我不会爱上别人……我不会忘记你……”他抓住她两个肩膀,看着那双哭肿了的大眼睛,说:

“我想过了,等我在那边安顿下来,我马上叫爸爸出钱让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念书。”

刑露彷徨地问:

“你爸爸他会答应吗?”

“他很疼我,他会答应的!只要我把书念好就跟他说。而且……”他带着微笑说,“他很有钱!不成问题的!”

刑露那双泪眼看到的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无数幸福的未来。她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离开这里了。虽然舍不得父亲,但是,父亲会为她高兴的。其实,她根本就没想那么多,一心只想着志杰很快会把她接过去,两个人不会再分开。从此以后,他们会一起上学,几年后,他们大学毕业,说不定会结婚……还有梦寐以求的许多日子等着他们。

然而,他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她抓不住了。起初的时候,他每天写信回来,然后是每星期一封,随后变成了每个月一封,信的内容由当初的痛苦思念变成总是抱怨功课有多忙,信写得愈来愈短,也没有再提起接她到美国读书的事。

那时差不多要会考,刑露每天摊开一本书,想集中精神,脑子里却一片混乱,一时安慰自己说:“他在那边读书一定也很辛苦,所以没办法常常写信!”一时又悲观地想:“说不定他已经爱上了别人。”

她整天躲在房间里胡思乱想,母亲以为她太紧张考试了,特别弄了许多补品,逼她吃下去,她却全都偷偷吐出来。

她不断写些充满热情的信给志杰,志杰的回信却愈来愈冷淡,而且常常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信。

那曾经自脚踝边淹开来,她浸泡在当中过日子的爱情,已经退到遥远的他方了。

她受不了,写了一封长信质问他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骄傲地表示,要是这样的话,她会祝他幸福,她会永永远远忘掉他。她这么说,只是想扑上去用双手和双脚抓住那无根的爱情。

信寄出去了,刑露每天心慌意乱地来来回回跑到楼下去检查信箱。那两个星期的日子太漫长了,一天,她终于在信箱里看到一个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她手里抓着那封宣布她爱情命运的信,拼命爬上楼梯。信在她手指之间薄得像一片叶子似的。

她到了家,推开睡房的门,走了进去。

“我们这么年轻,还是应该专心读书的……我对不起你……你会忘记我的……你一定会找到幸福……”

刑露坐在床边,那双载满泪水的眼睛反复读着最后几行字,脑里乱成一团,整个人空了。她的世界已经化为粉碎,为什么不干脆死了算呢?为什么不能去美国呢?

母亲在外面叫她,刑露心烦意乱地把信藏起来,打开门走出去。

母亲给了她几件漂亮的衣服,是东家那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儿不要的旧衣服。母亲说:

“那孩子今年要去美国读书了。临走前要在家里开几个舞会呢!”

刑露砰的一声直挺挺地昏倒在地板上。

那段日子是怎么熬过去的呢?她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有时候倚在窗边,呆呆地看着街上,一看就是几个钟头,一句话也没说,吃饭的时候,只是勉强吃几口。

一天,刑露在公寓楼下坐了一个早上,为的是等邮差来。她心里想着:

“他也许会回心转意。”

邮差并没带来那种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刑露失望地爬上楼梯,回到家里。

走进睡房时,她发现志杰写给她的那些信全都拆了开来丢在桌子上,母亲站在桌边,露出吓人的样子。

刑露扑上去抓起那些信,哭着叫道:

“你为什么偷看我的信!”

“你好大的胆子!”母亲抓住她一条手臂,把她拉扯过来,咆哮着,“你有没有跟他睡?”

“没有!”她

“到底有没有?”母亲疯了似的,抓住她的头发,狠狠赏了她一记耳光。

五个指痕清晰地印在脸上,刑露挣脱了母亲,扑倒在床上号

可是,母亲不相信她,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一直拉到街上,拦下一辆出租车,使劲把挣扎着哭着的她推进去。

在那间苍白的诊所里,一块布盖到刑露身上。她屈辱地躺在一张窄床上,弓起膝盖,张开两条腿,让一个中年女医生替她检查,随后她听到那个人走出去跟母亲说话。

从诊所出来,母亲牢牢地握着她的手,眼里露出慈爱的神情。母女之间的恩怨化解了,仿佛她们是彼此在人世间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抹了抹眼角涌出来的泪水,喃喃对女儿说: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

刑露哭了,但是,她流的却是羞辱的泪水。

可是,母女之间不久之后又再起波澜。中学会考的成绩单发下来了,刑露只有英文一科合格。早在发榜之前,甚至是在她考试的那段日子,她已经想到会有什么结果了。然而,就像天下间所有心存

现实却有如冷水般泼向她,她踉跄着悔恨的脚步,这就是爱情的代价。为什么要相信那个人呢?为什么天真地以为那个甚至没能力养活自己的男孩会带给她幸福和梦想呢?

那天晚上,刑露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脑子里空荡荡的,回家的路多么遥远啊!还有母亲那张愤怒的脸孔在那儿等着她。

直到公园关门了,她踏着蹒跚

“你自己上去跟你妈妈说吧。”

刑露畏怯地一步一步爬上楼梯,那段路却像一千里那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父亲为什么不陪她走这条路呢?那天,母亲把她揪上出租车拉她去诊所的时候,父亲并没有拯救她。这个晚上,他依然没有伸出双手去拯救她,那就是出卖!曾几何时,父女俩是一对盟友啊。

刑露多么希望自己会昏倒,甚至滚下楼梯死掉算了,也不情愿面对母亲那张脸。

然而,当母亲终于看到她的成绩时,并没有骂她。母亲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那比责备,甚至发疯,都更让她难受,仿佛她踩烂的不是她自己的人生,而是这个家庭的人生和未来,还有那个摆脱贫穷的希望。

父亲在楼梯上等她回去的这个晚上,也是他失去工作的夜晚。他喝醉酒,跟老板吵了一架,给开除了。

然而,他们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

一家人后来搬到一家更旧更小的公寓,父亲借酒浇愁,母亲则像一尊高傲的雕塑那样,不跟刑露说话,也不看她一眼。

刑露想起已经逝世的祖父,她见过的只有老人的照片和那具留有余温的尸体,然而,她却在已经渐渐模糊的记忆中想象那张脸是慈爱的。要是祖父还在世,她会恳求祖父接她去英国,她会从头来过,她也许还能抓回那些有如小鸟般掉落在泥

如今却只好去找工作了。她其实有着母亲的现实和好胜。她知道,在贫穷的家庭里,谁赚到钱,谁就有地位。

由于长得漂亮,出身名校,英语也说得好,她很快就在一家时装店找到一份见习售货员的工作。每个月,她把大部分的薪水都交给母亲,为的是要封住那张势力的嘴巴。果然,母亲又开始和她说话了。

她本来是可以去当个小文员,过着朴素寒酸的日子的。是她虚荣的天性把她带来这家开在丽晶酒店里的高级时装店。

姿色平庸的人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工作。众所皆知,她们店里的售货员是这个行业中最漂亮和时

刑露是打败了许多对手,才跨进这个嵌金镶玉的浮华世界。

从前在学校念书的日子,她和李明真两个人最喜欢下课后去逛那几家日本百货公司,摸摸那些漂亮的衣服,许多次,她们甚至大着胆子把衣服拿去试身室试穿,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从试身室出来的时候,故意皱皱眉头找个借口说那件衣服不合适。然而,而今她每天随便摸在手里的衣服都是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薪水。

与其说这是一家时装店,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乐园。客人们在这里挥霍着金钱,买衣服的钱甚至可以买一幢房子。这些人也挥霍着生活,挥霍着短暂的青春,急不可待地把华丽的晚装和皮草大衣披在年轻的身体上,或是用同样的衣服来挽回已逝的青春。

进这片乐园的都是浑身散发着光芒的人物。刑露就接待过一位欧洲公主和一位女男

然而,置身于浮华乐园的虚荣,很快就变成了更深的空虚,就像吸鸦片的人,一旦迷上了这种麻痹感官的逸乐,也愈来愈痛恨真实人生的一切。他们回不了头,仿佛觉得那些从袅袅上升的烟圈中看到的幻影才是至高的幸福。

有时候,刑露也像店里其他女孩一样,过了营业时间,等主管一走,就关起门来随意从一排排衣架上挑出那些自己喜欢的衣服逐一穿在身上,然后站在宽阔的镜子前面叹息着欣赏自己的模样。起初的时候,刑露也尝到了这份喜悦,可是,到了后来,这些借来的时光和借来的奢华只是加深了她的沮丧。

她诅咒上帝的不公道。那些客人的样貌并不比她出色,体态也不比她优雅。上帝是不是开了个玩笑,把她们的身份对调了?

于是,刑露咬着牙回到现实了。接下来的日子,一切都变了。她默默苦干,参加公司为员工举办的那些培训班时,她比任何一个同事更努力去学习穿衣的学问、找数据、做笔记。她本来就拥有天赋的美好品味,成绩自然成了班上历年最好的,导师都对她另眼相看。她也去上日语班。

现在,每天上班,即使是面对那些最傲慢无礼的客人,她还是会露出微笑,她侍候周到,无可挑剔,再也提不起劲偷偷试穿衣架上那些昂贵的衣服了。

私底下,她变得沉默寡言、忧郁、平静,仿佛已经接受了这种宿命的人生。然而,愈是这样,她心里反而充满了欲望、愤怒和憎恨。她瘦了,苍白了,旁人都能感受她身上那种冰冷的魅力。她的顺从其实也是抵抗,她的沉默只是由于倦怠。日子的枯燥单调,让她更向往她曾经幻想的爱情和死心过的幸福。

一天,刑露在店里忙着整理衣架上的衣服,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对不起,我想找一件衬衫。”

刑露转过头来看着说话的人。他仪表堂堂,身上穿了一袭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笔挺西装,系了一条红色领带,脚上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眼睛在微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那张快乐的脸显得生动活泼,仿佛随时都会做出许多可爱的表情来。

刑露发现他身上衬衫的胸口沾了一些还没干透的咖啡渍。

他望着刑露说:

“刚刚在酒店咖啡室不小心弄脏了衬衫,待会儿要去喝喜酒,赶不及回家换另一件了。”

“好的,先生,请你等一下。我拿一些衬衫给你看看。请问怎么称呼你呢?”

他回答说:

“我姓杨。”

刑露问了他的尺码,随后从衣架上挑出一些衬衫,逐一在他面前铺开来,那儿有二十件。

“杨先生,你看看喜欢哪一件?”她问。

他溜了一眼面前的衬衫,皱皱眉头说:

“看起来全都很好!”

刑露歪着头,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看向他说:

“嗯……对呀!都很适合你。”

他瞄了刑露一眼,耸耸肩:

“我全都买下来吧!”

刑露神情平静,什么也看不出来。“谢谢你。杨先生,今天晚上,你打算穿哪一件呢?”

他回答:

“你替我挑一件吧。”

刑露看了看他今天的打扮和他身上的领带,拿起一件有直条暗纹的白色衬衫给他,微笑问他:

“杨先生,这一件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他说。

随后刑露带他进去试身室。他换上那件新的衬衫出来时,松开的领带挂在脖子上,那模样好看极了。

“要我帮忙吗?”刑露问。

“哦……谢谢。”

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刑露凑近过去,动手替他把领带重新系好。她的眼睛在弯翘的睫毛下注视着前方,专注的眼睛张得大大的,一张脸的轮廓在头顶的罩灯中显得更分明,抿着的两片嘴唇露出樱桃似的光泽。

她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香味,隐隐地感到他的鼻息吹拂着她头顶的秀发。她的头顶差一点就碰到他低垂的下巴,他无意中看到了她制服领口露出来的雪白颈子上留着一抹白色的粉末,看起来像爽身粉,散发着一股引人遐思的幽香。

两个人好一会儿都没说话。随后刑露松开了手,稍微挪开些许距离,说:

“行了。”

他摸了摸身上那条系得很漂亮的领带,说起了他其实不想去喝喜酒,他讨厌应酬。

刑露问:

“是朋友结婚吗?”

“不,是在斯坦福留学时的旧同学。”

刑露说:

“哦……是美国……”

“你去过美国吗?”

刑露回答说:

“我没去过,不过,我认识一个旧朋友,在那边念书。”

对方问道:“有联络吗?”

刑露想起了程志杰,她那双忧郁的大眼睛眨了眨,喃喃说:

“已经没有再联络了。”

刑露把衬衫上的标价牌一个一个摘下来,接过了客人的信用卡看了看,他的名字叫杨振民。她让他在账单上签名。

对方再一次说:

“待会儿得要找机会逃出来。”

刑露问:

“喜宴是设在这家酒店吗?”

对方点点头,笑了笑:

“听说差不多把香港一半的人口都请来了。”

刑露铺开一张薄薄的白纸把衬衫裹起来,笑着说:

“结婚总是值得恭喜的。”

她仰起脸时,发现对方凝视着她,她脸红了。

随后她把裹好的衣服放到一个纸袋里,送客人出去。两个人在门口分手。她看到他一个人朝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方向走去,那个穿着讲究的背影渐渐离她远了。

第二天,杨振民又来了。

看到刑露的时候,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笑说:

“昨天听你的话,一直坐到散席,吃得肚子胀胀的,得买一些新的裤子了。”

刑露问:

“你喜欢什么款式的?”

他回答说:

“你替我挑一些吧!你的眼光很好。”

像昨天一样,刑露挑的,他全都买下来。

三天两头,杨振民就跑来店里买衣服。他喜欢的衣服既随便也讲究,那种不协调却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他常常和刑露讨论穿衣的学问,他也喜欢古典音乐、喜欢歌剧、喜欢艺术。

有一天,杨振民谈起他去过很多地方,告诉她斯坦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在巴黎、东京、巴塞罗那和伦敦都有房子。

刑露强调说:

“我去过伦敦。我爷爷大半辈子都住在伦敦,不过,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问:

“伦敦是不是你最喜欢的城市?”

刑露嘴里虽然说:

“没有比较,不会知道的呀!”

然而,对她来说,伦敦已经升华成为一个象征,象征她也曾拥有

随后杨振民说:

“我可能有一段时间都不再来了。”

刑露的脸色刷地转为苍白,问他:

“噢,为什么呢?”

杨振民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凝视着她那双乌黑的大眼睛说:

“我这阵子买的衣服,够穿十年了!”

刑露看了看他,抿着嘴唇说:

“对呀!一个人根本穿不了那么多的衣服!”

杨振民点点头:

“虽然买了那么多的衣服,我来来去去还是穿旧的那几件。”

刑露想找些事来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于是,她在货架上抓起几件好端端的衣服,又再折叠一遍。

“新买的那些为什么不穿出来呢?”她一边折衣服一边问。

杨振民说:

“我这个人,喜欢的东西就会一直喜欢。”

刑露

“哦……有些客人也是这样。”

“而且,”杨振民说,“我下星期要去意大利。”

刑露问:

“是跟朋友去玩吗?”

杨振民雀跃地说:

“不,我是去参加赛车。”

刑露吃惊地问:

“你是赛车手吗?”

杨振民笑笑说:

“跟几个朋友业余玩玩罢了。”

刑露睁大眼睛说:

“赛车很危险的呀!”

杨振民脸上露出很有信心的样子:

“看的觉得很危险,其实不是的,只要试过一定会爱上它。”

然后,杨振民看了看手表,仰起脸来望着刑露说:

“你快下班了?”

刑露回答说:

“是的,快下班了。”

杨振民又问:

“下班后有空一起吃顿饭吗?”

那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刑露坐上杨振民那辆屁股贴地的鲜红色跑车。他的车在曲折多弯的郊区公路上奔驰起来。刑露不时用双手掩着眼睛不敢向前看。杨振民好几次拉开她的手,说:

“不用怕!”

车子像风一样奔向山顶,他们在山上一家餐厅吃饭。两个星期以来一直下雨,这天刚好放晴,夜空一片清亮,星星在那儿闪烁着。

杨振民叫道:

“我们运气真好!”

刑露说:

“就是啊!已经很多天没看到星星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双眼,说:

“不过,你的眼睛比星星还要亮。”

刑露笑笑:

“是吗?”

杨振民再度凝视她,说:

“一双眼睛这么大,是个负担吧?”

刑露皱了皱鼻子说:

“负担?”

杨振民咧嘴笑了笑:

“这双眼睛,还有这么长的睫毛,少说也有两百克重吧?怎么不会是一种负担?不过,倒是个美丽的负担。”

刑露笑了:

“你在斯坦福念数学的吗?怎么会一算就算出两百克来?”

杨振民回答说:

“我是念工商管理的。”

他说起他从美国毕业回来后就管理家族的生意,他家是做纺织业的。他本来想自己出去闯,但是,父亲需要他。吃完饭后,他们在山顶散步。他爱慕的眼光望着她,向她:

“明天还可以见到你吗?”

刑露揉了揉甜蜜的眼睛,朝他微笑。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他们每天都见面,在不同的餐厅吃烛光晚餐,餐厅里的乐队在他们桌边高歌。有几个晚上,他们还去跳舞,有时也跑到海滩,赤着脚散步。

有一天晚上,杨振民把那辆跑车开到海滩上,两个人在月光下谈心。

随后的两个星期,刑露却饱受思念的甜蜜和煎熬。杨振民去了意大利参加赛车。刑露一时担心他会出意外,一时又害怕他离开那么久,又去了那么远的地方,也许会发觉自己并不思念她,毕竟,他们之间什么事都没发生啊!

那天,杨振民终于回来了。刑露下班后,离开酒店,看到他那辆红色的跑车在斜阳的余晖中闪闪发光。他从驾驶座走下来,走向她,像个小男生似的,凑到她耳边,有如耳语般说:

“我很想你!”

刑露陶醉了,想起曾经溜走的爱情,而今又回到她的脚踝边,日常生活掉落在非常遥远的他方,漫长的梦想实现了。杨振民教会她如何享受生活,他懂得一切优雅的品味和好玩的玩意。他努力取悦她,像个痴情小男生那样迷恋她,一见面就像她细诉衷情,刚分手就跑回来说舍不得她。

现在刑露快乐了,她心里开始想:

“他早晚是会向我提出那个要求的,我该给他吗?”

这一天,杨振民带着刑露来到他们家位于郊区的一幢别墅。车子开上山径,经过一个树林,一座粉白的平顶房子在眼前出现,几个穿制服的仆人露出一张笑脸,站在通往大门的台阶上欢迎他们。杨振民把车停下,下了车,抓住刑露的手,没有首先进屋里去。

他对她说:

“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他们穿过别墅的回廊来到屋后面的花园,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映入眼帘,花园的边沿是两排茂密的老树,长长的枝丫在风中摇曳。

他们穿过草地,刑露那双漂亮的红色矮跟尖头鞋子踩在露水沾湿的草地上。

刑露问:

“你要带我看什么呢?”

杨振民没有回答,走了几十步,他们来到一片空地上,突然之间,刑露面前出现一头大黑熊。那头大黑熊困在一个巨大的铁笼里。

刑露惊得叫了出来,紧紧抓住杨振民的手,躲到他背后去。

“这是我爸爸的宠物,很多年前一个朋友送给他的。”

那个笼子用一条沉甸甸的锁链

杨振民转过脸去跟刑露说:

“你看!它不会吃人的!”

刑露探出头来。那头大黑熊懒懒地在笼子里踱着步。它看起来已经很老了,鼻子湿湿的,眼睛很小,身上的黑毛脏兮兮的,胸部有一块蓝白色的斑纹,好像根本没发现有人在看它。

除了在书上,刑露还没见过熊呢!而且是一头养在私人别墅里的大黑熊。她大着胆子从杨振民背后走出来,问他说:

“它是雄的还是雌的?”

杨振民回答说:

“雄的。”

那头大黑熊踱到笼子前面,傻兮兮地打了个呵欠。

刑露又问:

“它几岁了?”

突然之间,大黑熊整个挺立起来,粗壮的后肢垄着地,两只前肢抓住笼子的铁栏栅。刑露吓得掩面尖叫。杨振民连忙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说:

“别怕!我在这里!”

两个人离开花园,回到别墅里,吃了一顿悠闲的午饭,伴随着一瓶冰冻的香槟。杨振民带她四处参观,来到一个房间,房间的中央摆着一张豪华大床,铺上了丝绸床罩。斜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的纱帘斑斑驳驳地照进来。刑露和杨振民坐在床缘喃喃地说着话。

杨振民问她:

“你想喝点什么吗?”

刑露回答说:

“我不渴。”

他突然把她搂在怀里,她身上的黑色羊毛裙子跟他的蓝色衬衫上的纽扣纠缠在一起。她羞涩地闭上眼睛,一条腿悬在床边,碰不到地。那只红色的尖头鞋子挂在赤脚的脚趾上,在那儿

刑露在自己的欲望中奔流,那是个无限幸福与热情的世界。从前,母亲总是一再提醒她,男人只要把一个女人弄上床,便不会再爱她。她相信了母亲。为了她和程志杰的爱情而守住那脆弱的贞操,结果却挂不住他。

母亲错了,这种事情只会让两个人变得更亲近。刑露觉得自己仿佛从来没有这么爱过这个人,没这么爱过一双眼睛和那喃喃倾诉心情的嘴唇。

她太爱他了。有一次,她要他说出一共跟几个女孩子睡过。杨振民告诉了她,刑露却妒忌起那些她从没见过面的女人,开始想象她的“情敌”长什么样子。

刑露咬着嘴唇问:

“你爱她们吗?”

杨振民窘困地摇摇头。

刑露责备他说:

“男人竟然可以跟自己不爱的女人睡的吗?”

尽管杨振民百般辩解,刑露仍然恨恨地望着他。直到他凝视着她,发誓说:

“我从来没像爱你这么爱过一个女人!”

听到他这么说,刑露温柔地

这个游戏永远不会完。下一次,她骄傲地抬起下巴,向他:

“你以前那些女朋友……她们长得漂亮吗?”

她喜欢看到杨振民苦恼着解释的样子,喜欢听他说出赞美的话,这一切都让她相信,如今是她拥有他。

他们常常去跳舞,在烛光下纵声大笑,在别墅那张大床上

她现在向往的不也是一种浮华吗?她却把这种浮华当成是精神的愉悦,把用钱买到的浪漫当成是爱情的甜蜜。她追逐那种生活,却只看到那种生活的幻影。她常常想象有一天,她头戴花冠,披着长长的面纱,穿着比银狐还要雪白的婚纱,扶着父亲的手,高傲地踏上红地毯杨振民就站在地毯的那一端等她。

婚后,他们会住在比这幢别墅更漂亮的大宅。他们过着热闹

爱情不是需要这样的夜色的吗?

可是,一天夜晚,刑露下班经过酒店大堂的时候,看到那儿衣香

她从前经过这里都不看一眼,今天却不知不觉停下了好奇的脚步,向往地想象自己将来的婚礼。她溜了一眼摆在楼梯脚旁边的那块金属脚架,上面一块金属牌写着一双新人的名字。她发现新郎的姓氏和英文名字跟杨振民一样。

刑露心头一

“这个英文名字很普通呀!”

何况,杨振民正在美国公干呢!他前两天临上机的时候还跟她通过电话,她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说这一次要去三个星期,挂线之前还在电话里吻她。

大宴会厅里那个同名同姓的新郎,又怎么会是他呢?

然而,刑露还是不由自主地爬上那条白色大理石楼梯。她靠到一边,扶着扶手往上走,那儿回响着醉人的音乐和喧闹的人省,穿着华丽的宾客在她身边经过,她显得那么寒

她一直往上走,觉得自己一颗心怦怦乱跳起来,仿佛没法呼吸似的。她突然想起中学会考发榜那天,她孤零零地爬上楼梯回去见母亲。她已经不记得那段路是怎么走完的了。

这会儿,刑露已经站在楼梯顶。一个捧着鸡尾酒的侍者在她面前经过。大宴会厅外面挤满等待进去的宾客,大家三三两两地挤在一起聊天。她从那些人身边走过,突然发现几个穿黑色礼服的年轻男子,每人手里拿着一杯香槟,围着一个穿白色礼服和黑色长裤的男人高声大笑。

刑露看不见那个男人的脸,她走近些看,其中一个年轻男子看到了她,朝她看过来,这时,他身边的其他男子挪开了些距离看向她。刑露终于看到那个穿白色礼服的男人了,他衣服的领口上别着新郎的襟花,看起来容光焕发,正在放声谈笑。

刑露那双有如燃烧般的大眼睛凝视着这位新郎,他不就是那个两天前还说爱她,几天前还和她睡的男人吗?

而今他却站在那儿,想装着不认识她。他身边那几个年轻男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刑露转过身去,背着那些目光,蹒跚地走下楼梯,走到最底下的两级时,她飞奔了出去。

酒店外面停满了车,刑露从一辆驶来的车子前面没命地冲了过去,司机狠狠地响号。她头昏了,

刑露吼道:

“你认识我的那天,你已经知道自己要结婚了!你为什么还要骗我!”

杨振民那双手始终没离开她,生怕只要一放开手,刑露便会做出什么不顾后果的事情似的。他解释说:

“那时候……我并没想过我们会开始……”

刑露因愤怒而尖声脱口叫道:

“但是你也没想过不去结婚!”

杨振民依然抓住她的

“这

刑露看了他一眼,恨恨地说:

“是吗?你是被逼的!你很可怜!对方一定是一位漂亮的大家闺秀吧?我真是同情你……你没法不娶她!”

她的眼光落在他那身考究的礼服上。

“但是如果一个人是被逼去当新郎的,绝不会向你刚刚看来那么高兴,那么容光焕发,谈笑风生……我忘了恭喜你呢!杨公子!恭喜你和你的新娘子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刑露想要从他手上挣脱开来,杨振民把她搂得更紧,他红着眼睛说:

“你别这样,你不会知道,也不会明白……我是多么爱你呀!”

刑露仰起脸,那双模糊的泪眼静静地凝视着他。她

“你没骗我?”

她看来有如受伤的小鸟在雨中抖动着。那双悲哀的大眼睛漾着

突然之间,杨振民惨叫一声,把她推开来。她踉跄着脚步往后退,发出凄厉的笑声,用手背揩抹嘴角上的鲜血。

她在他唇上狠狠咬出了一个血洞,鲜血从那个血洞涔涔流出来。杨振民用一条白色的手帕按住伤口,愤怒地望着她。

她披头散发,慢慢站稳了,嘴唇哆

“现在去吻你的新娘子吧!”

他朝她大吼:

“你疯了!你这个疯婆子!”

她舐了舐嘴边的血,那双受伤的大眼睛绝望地看着他,说:

“假如是我的话,我不会说这种话……说我被逼娶一个我不想娶的女人……说我有多爱你……你把我当作什么了?你的情妇?你的玩物?然后嘲笑我的愚蠢和天真?整整六个月,你让我相信你,你说你爱我……如果没有认识你,我本来是可以幸福的!”

杨振民的嘴唇扭曲着,他低着头用双手去按住那个伤口,不让血弄污他身上白色的礼服,克制住怒气和想扑过去揍她一顿的冲动,说:

“是你自愿的!”

刑露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冲到外面去。她跑过马路和人行道,喘着气,觉得这一切仿佛都只是个幻影,她拥抱过的东西全都粉碎了,像粉末般从身边飞散。她想起程志杰曾经每天坐在学校外面的栏栅上等她放学的情景。她也想起笼子里那头大黑熊孤寂的身影、和杨振民跳过的舞、在郊区别墅那张床上喝过的玫瑰香槟、在白色丝绸床单上留下的斑斑血迹……她整个人给往事掏空了。

然而,隔天她还是回去上班,往苍白的脸颊上擦上蜜桃色的

一个月后,拿了年终花红,刑露离开了那儿,转到中环置地广场另一家时装店上班。

那是另一个浮华乐园。

在那里工作一年后,她重遇中学时最要好的同学李明真。她突然发现,只有年少时的友情还是纯真的。她离开了家,跟明真合租了一间小公寓。她没有对明真提起过去的事,为了赚钱,她默默苦干,仿佛身边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了。她的灵魂早已经随着那些她拥抱过又破碎了的梦想从身边飞散开去。

刑露从枕头上转过脸去看徐承勋,他睡得很酣。他们头顶上方那盏黄澄澄的罩灯,照着他那张俊秀的脸,他看来就像个孩子似的,毫无防备,任何人都可以在这时候伤害他。

睡着时,徐承勋的一只手仍然牢牢地握住她的手,仿佛是要这样一直握到永远似的。刑露突然想起,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么温柔地用手裹住她的爱情。她想凑过去吻他,差一点要吻下去的时候,她却被自己这种感情吓坏了。她把脸缩回来,小心翼翼地把手从他那只手里松开来。

她轻轻地掀开被子走下床,抓起床边一件羊毛衫套在身上,裸着双脚走到厨房去喝水。她渴了,倒了一大杯水,仰起头喝下去,水从她嘴边流出来,沿着下巴一直淌到白皙的颈子上。她心里说:

“我才没有爱上他……那是错的。”

然而,跟徐承勋一起,她的确度过了许多愉快的夜晚。就像今天晚上,她跟他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两个跟他一样的穷画家、一个潦倒的作家和一个等待成名的导演。这些人对她都很友善。他们聊天,说笑,畅谈理想和人生。徐承勋毫无疑问是他们中间最出色的,却那样谦虚留心地听着其他人滔滔不绝地发表意见。他有一股难以言喻的迷人魅力,每个人都喜欢他。

“他们根本不认识他!不知道他本来是什么人!”刑露看了一眼这个寒酸的厨房,唯一的一个窗子也被一块白色的木板封死了,就像她的内心早就封死了,是不该再有任何感觉的。

她把空的杯子放到洗手槽里,那儿搁着一个调色盘和一只铲子,调色盘里还有未用完的油彩。

她望了一眼那块用来封着窗子的白色木板,觉得它太可怜了。于是,她拿起铲子和调色盘,在木板上画上两扇半开的窗户,窗户左边是鳞次

这片风景就像是从这口窗子看出去似的,她看到了一片辽阔的天地。

这时,刑露感到背后好像有人在看她。她转过头去,看到徐承勋站在身后,只离她几步远,刚睡醒的头发乱蓬蓬的。

“你醒啦!”她说。

徐承勋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说:

“你没说过你会画画。”

“我乱画的。”刑露说:“这个窗口为什么要封起来呢?”

“我搬进来的时候已经封死了,房东说是因为刚好对着旁边那间酒家的烟囱。”

徐承勋走近些,看着刑露在窗口上画的那片风景惊叹着说:

“你画得很好!”

刑露把铲子和调色盘放到洗手槽里,说:

“你别取笑我了。”

“你有没有学过画画?”

“我?小时候学过几堂素描。”刑露淡淡地说。

“你很有天分!”

刑露笑笑说:“这我知道,但是,当然不能跟你比。”

徐承勋说:

“你该试试画画的。”

刑露毫不动心地说: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呀!”

徐承勋把她拉过来,搂着她的腰,望着她那双深

“有时我觉得我不了解你。”

刑露用指尖轻轻地

“因为……我是从很远的外星来的嘛!”

徐承勋吻着她的手指说:

“原来……你是外星人?”

刑露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说:“这个秘密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那么,原本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徐承勋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吓了她一跳。她镇静过来,缩回那根手指,放到那一头披垂的长发里,严肃地说:

“头发是没有的……”

随后刑露的手指移到眼角:

“眼睛是两个大窟窿,看不见瞳孔……”

那根手指一直往下移:

“鼻子是塌下去的,口里没有牙齿,皮肤长满疙瘩。”

最后,刑露把一根手指放在徐承勋眼睛的前方,说:

“就只有一根手指。”

徐承勋抓住刑露那根手指,笑着说:

“我很害怕!”

“好吧!”刑露做了个潇洒的手势。“我答应你,我永远不会让你看到我本来的样子。”她心里想着:“是啊!你不会看到。”

徐承勋突然问道:“那你为什么会找上我?”

刑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定定地看着他,柔媚地说:

“因为你是地球上最可爱的……一件东西!”

徐承勋望着她身上那件蓬蓬松松的深灰色开胸连帽兜的羊毛衫,说:

“但你也用不着穿了我的羊毛衫吧?”

刑露拍拍额头说:

“噢……怪不得我刚刚一直觉得有点松。”

“这可是我女朋友亲手织的,从来没有女人织过羊毛衫给我!对不起!我不能把它送给你。”

这是刑露花了一根夜晚不眠不休织给徐承勋的。那天收到这份礼物时,徐承勋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马上套在身上。刑露觉得袖子好像短了些,但是徐承勋硬是说不短,怎样也不肯脱下来,还开玩笑说,万一脱了下来,怕她会收回去。

那件羊毛衫穿在徐承勋身上很好看,是她花了一个夜晚不眠不休织给他的。那只是用来俘虏他的一点小伎俩,她没想到他会感动成那个样子。

刑露双手抓住身上羊毛衫的衫脚往上拉,露出了肚子,作势要脱下来,说:

“你要我现在就还给你吗?”

徐承勋把刑露拉过来,将她身上羊毛衫的帽兜

她背靠在他怀里笑着问:

“你要干吗?”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你先不要看。”徐承勋双手隔着帽檐蒙住她双眼。确定她什么也看不见之后,他把她带出去。

徐承勋的胸膛抵住刑露的背,把她一步一步往前挪。刑露想偷看,徐承勋的一双手却把她的眼睛盖得紧紧的,她只看到眼前漆黑一片,不知道他要带她去什么地方。

她抓住徐承勋两个手腕,笑着问:

“是什么嘛?”

徐承勋没有回答,只是继续把她往前移。周围一片寂静,刑露突然感到害怕,想起他刚刚说的那句话,他问她“你为什么会找上我”,难道他什么都知道了?他要把她怎样?

她一颗心怦怦剧跳起来,试着想要挣脱他那双手。他却把她抓得死死的,仿佛要把她推进一个可怕的深渊里活埋。她慌了,使劲扯开徐承勋蒙住她眼睛的那双手,指甲狠狠地掐进他的皮肤里,尖声喊了出来:

“放开我!”

徐承勋叫了一声,放开了手。

刑露从他手上拼命挣脱出来,头发凌乱,毛衫的帽兜甩到脑后,在发

徐承勋被她吓到了。他从没见过刑露这个样子,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受惊的野猫,全身的毛发倒竖,张大嘴巴露出两颗尖牙朝他咆哮,想要扑到他身上用利爪抓伤他,噬咬他。

徐承勋搓揉着被刑露弄痛的两个手腕,望向刑露背后说:

“我只是想让你看看这个。”

刑露猛然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

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她怔住了。

原来徐承勋要她看的是画架上的一张画。画里的人物是她。她身上穿着咖啡店的制服白衬衫,系上黑色领带,浅栗色的头发扎起来,站在吧台里,两个手肘支在吧台上。那儿的一个大水瓶里插着一大束红玫瑰。她仿佛冷眼旁观地看着外面的浮华街景,眼神中透出一股漠然和深刻的忧伤。

刑露直直地望着画,好一会儿都没说话。

这幅画多么美啊!

刑露做梦也没想到徐承勋仿佛看到了她的内心。她一直以为自己在他面前隐藏得很好。她总是显示出很快活和一副了无牵挂的样子,经常挤出一张笑脸去掩饰内心的秘密。徐承勋却看出了她的孤单和忧伤。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闪着泪光,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感动。

徐承勋不解的目光看着她,问她说:

“你刚刚怎么了?”

刑露朝他转过脸来,咬着嘴唇说:

“我很怕黑的。”

徐承勋笑开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刑露抿抿嘴唇,说:

“你会取笑我胆小的呢!”

徐承勋走过来,搂住她,用手背揩抹着她额上的汗水说:

“不,我会保护你。”

刑露仰脸望着他问:

“这张画你什么时候画的?”

徐承勋用狡黯的眼神凝视着她说:

“秘密。”

刑露撅撅嘴问:

“画了多久?为什么我没看见你画呢?”

徐承勋还是狡黯地说:

“一切秘密进行。”

刑露望着那张画,想起徐承勋这一阵子都有点神神秘秘,好像想在她面前藏起些什么。有一天,她事先没告诉他就跑上来,用他给她的钥匙开门。她一打开门,就发现他好像刚刚鬼鬼祟祟地藏起些什么东西似的。她一直很狐疑,原来,他要藏起来的,是未画完的画,想给她一个惊喜。她怪错了他。

她抬起徐承勋的手,那双手的手腕上还留着清晰的掐痕。她内疚地问:

“还痛吗?”

徐承勋摇摇头,回答说:

“不痛了。”

徐承勋问她:

“你喜欢这张画吗?”

刑露喃喃说:

“你画得太好了!”

刑露凝视着那张画,画中那个看起来淡漠而无奈的女人是她吗?她觉得好像不认识自己了。她改变太多了。她想起她曾经对人生满怀

她仰起脸,望着徐承勋,有一刻,她心想着:

“他是爱我的。”

十一月的一个星期天,阳光明媚的午后,刑露和徐承勋坐船来到梅窝。徐承勋一个做陶艺的朋友在岛上的祖屋举办作品展。

那幢祖屋位于长沙的山腰下,经过一片农田和一条溪涧,抄小路就到。房子只有一层高,看来已经很老了,大门的两旁,挂着一副旧的新春对联和一对红灯笼,门

徐承勋牵着刑露的手走进屋里去,他们穿过一个宽阔的中庭时,几只懒洋洋的老黄狗趴在那儿睡午觉,看到陌生人,头也不抬一下。

许多朋友已经到了,三三两两挤在一起高谈阔论,其中有一些是刑露见过的。徐承勋把刑露介绍给女主人。她皮肤

女主人跟刑露握手,那个性感的嘴巴笑着说:

“我从没见过徐承勋带女朋友出来,还以为他是不喜欢女人呢!原来他要求这么高!”

刑露客气地笑笑。

这位女主人

“他是个好男人,要是你哪天不要他,通知我一声!他可是很枪手的呀!”

刑露心里想着:

“这个女人说话很无礼呢!”

不过,刑露还是露出一张笑脸。

然后,他们走入人群里,跟朋友打招呼,欣赏女主人的作品,也去看看屋后那个用来烧陶的巨大的土窑。

到了接近黄昏的时候,大家都有一点懒洋洋了,坐到一边吃着糕点喝着下午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徐承勋在刑露耳边说:

“我们出去走走!”

于是,他们悄悄溜了出去。

他们沿着一条小路漫无目的地往山上走。

刑露看了看徐承勋说:

“主人家好像很喜欢你呢!”

徐承勋笑开了,说:

“怎么可能?”

刑露说:

“人家都说得那么明白了,只有你不知道!”

徐承勋说:

“她闹着玩的。她这个人,性格像男孩子!”

刑露酸溜溜地说:

“是吗?”

突然之间,她不说话了,默默地走着。她为什么要妒忌呢?妒忌是危险的,就像一段乐章的留白,留白之后,必然是更激扬的感情。

徐承勋握住她的手,紧张地问:

“你怎么了?我跟她真的什么也没有!”

刑露淡然地笑了,说:

“你看你,用得着这么认真吗?跟你玩玩罢了!”

不知不觉间,他们爬到山顶了,一幢漂亮的白色英式平房出现在面前。只有一层高的房子,屋顶伸出了一个烟囱,是山上唯一的一座建筑物,房子用白色的木栅栏围了起来,栏栅里种满了花。一条傻头傻脑的黑色卷毛小狗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朝刑露猛摇着尾巴。刑露眯着眼睛笑了。

她停住脚说:

“奇怪!这里怎么会有一幢房子呢?”

徐承勋在她身边说:

“你看!”

刑露转过身去,在这里,可以俯

她以前向往的是月光下的大宅,铺上大理石的回廊和华丽的水晶吊灯下的

那头小黑狗朝刑露汪汪地叫。刑露低下头去看它,它撒娇似的趴在她脚背上,水汪汪的黑眼睛抬起来看她。她终于把它抱了起来。

有一个声音在他们身后响起:

“它最喜欢缠住美丽的女孩子!”

刑露和徐承勋同时转过脸去,发现一个慈祥的老人站在栏栅里,手上拎着一个浇花用的大水桶,看来是这里的花匠。

徐承勋首先开口问:

“老伯伯,这里有人住的吗?”

老人回答说:

“主人一家只有夏天来避暑。这里的山风很凉快!”

老人接着又说:

“你们要不要进来参观一下?”

刑露和徐承勋对望一笑,几乎同时说:

“好啊!”

老人领他们经过屋前的花园进屋里去。屋里的陈设很朴素,挑高的天花板垂挂着几把白色的吊扇,地板是木造的,家具全都是藤织的,墙上有一个古老的壁炉。穿过客厅的一排落地

刑露雀跃地坐到藤秋千里,荡着秋千叹息着说:

“这里好美啊!”

看到刑露那么快乐,徐承勋说:

“等我将来成了名,我要把这幢平房买下来送给你!我们一块儿住在这里!在这里画画。”

刑露抬起脸来,看着徐承勋说:

“你有没有听过一个穷画家和一幢房子的故事?”

徐承勋皱了皱眉,表示他没听过。

刑露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穷画家。一天,这个穷画家和他的妻子来到一个幽静的小岛,发现了一幢两个人都很喜欢的房子。

“那个穷画家跟妻子说:‘将来等我成了名,有很多钱,我要把这幢房子买下来,我们就住在这里,一直到老。’

“许多年后,这位穷画家真的成名了,赚到很多钱。他跟妻子住在市中心一间豪华的公寓里,不时忙着应酬。

“一天,妻子跟他说:‘我们不是说过要把小岛上那幢房子买下来,住在那儿的吗?’画家回答说:‘我们现在不是很好吗?谁要住在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小岛上!’”

徐承勋抓住秋千,弯下身去,凝视着刑露说:

“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刑露说:

“你真的从来没听过这故事吗?人是会改变的。”

徐承勋望着刑露说:

“我说到就会做到!”

刑露茫然的大眼睛越过他的头顶,看到天边一抹橘子色的残云,觉得有些凉意。于是,她把怀里的小狗放走,站起来说:

“太阳下山了,我们走吧!”

离开这幢白色平房时,那条小黑狗在她身后追赶着,刑露并没有回头多看一眼。

第二天,刑露生病了。这种痛楚几乎每个月那几天都来折磨她,可这一次却特别严重。从早上开始,她就觉得肚子痉挛,浑身发冷。她蜷缩在被窝里,额上冒出细细的汗珠。

她打了一通电话回去咖啡店请假,以为睡一会儿就会好过来。然而,她在床上

她虚弱地走下床,想找些药。但是,医生上次开给她的药已经吃完了。她走到明真的房间,想请她带她去看医生。床上没有人,刑露看看床头的那个钟,原来已经是午后一点钟,明真上班去了。

她本来想换件衣服去看医生,可是,想到要走下三层楼的楼梯,回来的时候又要爬上三层楼的楼梯,根本不可能做得到。

她回到床上,忍受着小腹的抽痛,屈曲着两条腿,在被窝里有如受伤小动物般发着抖。模模糊糊的时候,床边的电话响起铃声,她伸手去抓起话筒,说了一声:

“喂?”

“你怎么了?没去上班吗?”是徐承勋的声音。

刑露回答说:

“我……不……舒……服……”

徐承勋紧张地问:

“你哪里不舒服?严重吗?”

刑露发哑的声音说:

“我睡一会儿就好。”

徐承勋说:

“我过来带你去看医生!”

刑露昏昏沉沉地说:

“不……用……了。”

然而,十几分钟之后,门铃响了。

刑露从枕头上转过脸来。她脸庞周围的头发湿了,身上穿一袭白色的睡裙,汗湿了的裙子粘着背。她

“不能让他看到我这个样子,他会不爱我的!”

她想擦点口红,可是,她已经一点儿气力也没有了。

门铃又再催促着,她跋着床边的一双粉红色毛拖鞋,扶着墙壁缓缓走去开门。门一打开,她看到徐承勋站在那儿,他上气不接下气地,一张脸变得通红,一定是一口气从楼下奔跑上来的。

徐承勋扶着她,问她:

“你怎么了?”

她怪他说:

“不是叫你不要来吗?只是痛经罢了,躺一会儿就没事。”

她有气无力地回到床上,徐承勋坐到床边,抚摸她的双手,给那双冰冷的手吓了一跳。她披散头发,软瘫在那儿,怕他看到她苍白的脸,她背朝着他屈曲着身体。他看到她白色睡裙后面染了一摊血迹。

他吃惊地叫道:

“你流血了。”

刑露摸摸裙子后面,果然湿了一大片。她尴尬地扭转过身来,拉上被子生气地骂道:

“走呀,你走呀!”

徐承勋冲出房间,在浴室的镜柜里找到一包卫生棉。他拿着那包卫生棉跑回来,走到床边,掀开她盖在身上的被子,温柔地把她扶起来,说:

“快点换衣服,我带你看医生。你用的是不是这个?”

她看到他手里拿着卫生棉,心里突然觉得说不出的难过。

“你的衣服放在哪里?我替你拿!”他说。

她看了一眼床边的衣柜。徐承勋连忙走过去打开衣柜,随手挑出一件大衣和一条裙子,放在床边,对她说:

“我在外面等你。”

刑露虚弱地点了点头。徐承勋走出去,带上了门。

刑露禁不住用那条手帕掩着嘴巴

随后她抹干眼泪,换上了干净的内衣裤和他挑的裙子与大衣,趿着拖鞋蹒跚地走出房间找鞋子。

徐承勋抓住她的手说:

“别找了,我背你下去。”

刑露说:

“我自己可以走路!”

徐承勋弯下腰去,命令道:

“快爬上来!”

刑露只好爬到他背上。

徐承勋背着她走下楼梯,她头倚在他背上,迷迷糊糊地呻吟着。

徐承勋问:

“很痛吗?”

刑露咬着唇摇了摇头。

两个人终于抵达医院。医生给刑露开了止痛药。

徐承勋倒了一杯温水给她,看着她把药吞下去,像哄孩子似的说:

“吃了药就不痛了。”

刑露抬起依然苍白的脸问他:

“我现在是不是很难看?”

徐承勋

“你最漂亮了!”

回去的时候,他背着她爬上楼梯。

刑露说:

“我自己可以走。”

徐承勋说:

“不,你还很虚弱。”

刑露在他背上喃喃地说:

“不过是痛经罢了!看你紧张成这个样子!”

爬上那条昏黄的楼梯时,他问:

“这种痛有办法医好的吗?”

刑露回答说:

“医生说,生过孩子就不会再通了。”

徐承勋说:

“那么,我们生一个孩子吧!”

她凝视着他的侧脸,低声说:

“疯了呀你!”

徐承勋认真地说:

“只要你愿意。”

刑露没回答他。她心里想着:

“这是没可能的。”

徐承勋说:

“以后有什么不舒服,一定要告诉我!今天要不是我打电话过来,你也不说。”

刑露说:

“你说今天要去见一个画商,我不想让你担心啊!对了,他看了你的画怎么说?”

徐承勋雀跃地回答:

“我带了几张画去,他很喜欢,他说很有把握可以卖出去,还要我把以后的作品都交给他卖。他在行内名气很大的呀!”

刑露脸抵住他的肩膀说:

“那不是很好吗?”

“说不定我们很快就有钱把山上那幢平房买下来了。”徐承勋把她背紧了一些。

刑露双手搂住他的脖子,一句话也没说。

那天夜晚,刑露起床吃第三次药,那种折磨她的痛楚已经渐渐消退,徐承勋也听她的话回家去了。

她用枕头隆起身子,弓起两个膝盖坐在床上,拉开床边一个上了锁的抽屉,那儿放着一个文件袋。她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张已经发黄的旧报纸来。

有时候她会想:

“我现在做的是什么呀?”

跟杨振民分手后,她转到了中环置地广场另一家高级时装店上班,那只是另一个浮华世界。可她已经不一样了,以前爱看的那些小说,她如今全都不看了。她悔恨委身给他,却发觉自己对他再没有感觉。也许是心中的柴薪已经燃烧殆尽,化为飞灰了。

现在,她想要许多许多的钱,那是生命中唯一值得追寻的事物,也是唯一可以相信的。然后,她会离开这个使她绝望和痛苦的地方,跑到遥远的他乡。在那儿,没有人认识她。

于是,刑露拼命工作,没多久之后就升职了。后来,她为了多赚一点钱,转到一家珠宝店上班。然而,就在这时,父亲却雄心壮志起来,跟一个朋友合作做小买卖,结果却亏了本,欠了一屁股的债,刑露只得把她咬着牙辛苦储在银行里的钱拿出来替他还债。

刑露对这个她曾经崇拜,也爱过的男人突然感到说不出的厌恶。那天,她回到家里,把钱扔在饭桌上,恨恨地朝他吼道:

“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要是父亲骂她,她也许还会高兴些,可他却一言不发,走过去捡起那些钱。现实已经彻底把他打垮了。

刑露心里骂道:“真是窝

刑露不再跟父亲说话了。

一天,她无意中在报纸上一个不起眼的位置,看到一则奇怪的广告。

广告上这么写着:

一位富有而孤独的老夫人,想找一位年轻人陪她环游世界。

酬劳优厚,应征者只限女性。

相貌端正,中英文良好。

广告上只有一个邮政信箱的号码。

这则广告出现的时候,刑露正对自己的人生感到绝望。

因此,她把相片和履历寄出去了。

第二天醒过来后,刑露身上仍然穿着睡裙。她推开窗户,清晨的街道空荡荡的,只有一排瘦树的枝吖在风中摇曳。她仰望天上的云彩,一片澄蓝的颜色映入她那双清亮的大眼睛。

她不由得微笑了,沉浸在一种新的喜悦之中。

她踢掉脚上那双蓬蓬松松的粉红色毛拖鞋,在衣柜里挑了喜欢的衣服穿上,回头却又把那双拖鞋摆齐在床边;这双拖鞋昨天唯一踩过的只是医院急诊室的白色地板。

随后她离开公寓,在那位老姑娘的花店买了一大束新鲜的玫瑰花。

老姑娘说:

“你今天的脸色很好啊!平常有点苍白呢!”

刑露带着一个甜美的浅笑,说:

“你也很好看呀!”

她付了钱,老姑娘另外送了她一束满天星。她微笑着走出花店,抬起头的时候突然发现那个光头的矮小男人。他就站在对面人行道的一块路牌旁边,身上穿一套寒酸的西装和大衣,头戴便帽,口里叼着一根烟,怀里揣着一份报纸。看到她时,他转过身去背对着她,打开手上那份报纸,装着在看报纸。

刑露已经发现他许多次了,他一直在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但是,这一刻,她突然觉得忍无可忍了,她朝他冲过去。那个男人用眼角的余光看到她时,急急地往前走。她不肯罢休,追上去拦在他面前,生气地问:

“你为什么老是跟着我?”

那人逼不得已停下了脚步。他约莫四十岁,藏在粗黑框眼镜后面的那双锐利的小眼睛看起来愁眉不展,给人一种深藏不露的感觉。

他看了刑露一眼,歉意地说:“刑小姐,早!”

刑露没领情,有点激动地说:

“你干吗成天监视着我?”

男人眯细着眼,很有礼貌地说:

“我是来协助你的,不是监视。”

刑露瞅了他一眼,悻悻地说:

“我自己可以搞定!”

男人没回答,露出一副不置可否的神情,接着他说:

“他对你挺好啊!”

刑露吃惊地想:

“原来昨天他也跟着我!”

她冷冷地说:

“这不关你的事!”

男人恭敬地说:

“刑小姐,我们都有自己的职责。”

刑露一时无话。

男人又开口说:

“我得提醒你,你的时间不多了。”

说完这句话,男人嘴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走开了。

刑露茫然地站在那儿,看着那个矮小的背影消失在拐角。街上的人渐渐多了,天空更澄澈,她的心情却骤然变了。

这个男人的出现,就像给了她当头一

一个星期四晚上,徐承勋说好了会来咖啡店接她下班,然后一起去看电影。然而,等到咖啡店打

刑露走出去,在

刑露惊讶地问:

“你为什么不进去?”

徐承勋看到了她,抬起头,沮丧地说:

“那个画商把我的画全都退回来了。”

刑露又问:

“他不是说很喜欢你的画吗?”

徐承勋回答说:

“他说找不到买家。”

刑露气恼地说:

“这怎么可能?你的画画得那么好!”

徐承勋苦笑说:

“没关系,反正他也不是第一个拒绝我!他说了很多抱歉的话,弄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刑露愤恨地说:

“那些人到底懂不懂的!”

看到刑露那么激动,徐承勋反倒咧嘴笑了。他耸耸肩,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潇洒地说:

“我还可以拿去给别的画商,总会有人懂得欣赏的!我们走吧!去看电影!去庆祝!”

刑露瞪大眼睛看着他问:

“庆祝什么?”

徐承勋脸上露出一个迷人的微笑,说:

“庆祝我们仍然活得好好的!庆祝我们在一起!庆祝我会继续画画!我是不会放弃的。”

那天以后,他把作品分别送去给几个画商,送去之后就没有任何下文。随后那些画跟几封信一起,陆续退回来了。

徐先生:

不要气馁。自古以来,艺术家往往比他身处的时代走得快一些。

诚心祝福你找到更有眼光的画商。

艺轩总经理

顾明光敬上

亲爱的徐先生:

感谢你的信任,把大作送来敝店。

敝店私下做过一些推广活动,惜反应未如理想。

此事万分抱歉。

艺星轩总经理

白约翰敬上

徐先生:

敝店无能,

大作奉还。

云丰轩总经理

鲁光敬上

徐承勋把所有的信全都收集在书柜里。他对刑露开玩笑说:

“将来我成了名,这些信全都会变得很有纪念价值啊!”

刑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这个男人。他完全出乎她意料之外,永远那么快活,任何的挫败仿佛都没法把他打垮,只能让他眉头轻皱一下。

她咬着牙说:

“这些人太没眼光了!”

徐承勋豁达地笑笑说:

“即使这些人全都不买我的画,我还可以拿到街上去,摆个摊子卖画,也挺好玩啊!放心吧!我不会饿死的!”

刑露难过地看着他,徐承勋倒过来安慰她说:

“只有穷的时候,你不介意跟我一起吃面包,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刑露笑着问:

“是火腿鸡蛋面包呢,还是白面包?”

徐承勋微笑着回答:

“开始的时候应该还可以吃到火腿鸡蛋面包,然后也许要吃白面包了!”

刑露仰起脸看他,皱了皱眼睛,说:

“那么,不如先从排骨面开始吧!”

徐承勋咯咯地笑了。他把她搂入怀里,说:

“我不会让你挨饿的。你身体不好,以后要多吃点东西。”

刑露的脸抵住徐承勋的肩膀,那双乌亮的眼睛若有所思地凝视着窗外茫茫的黑夜。那个光头矮小的男人的脸仿佛突然出现在远方。

徐承勋说:

“每次到那儿看电影,你都会去看看这颗戒指。我想你一定很喜欢,所以买下来了。”

刑露有如做梦般仰起脸来凝视他,心里想着:

“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咬着嘴唇,问他:

“你哪来钱买?”

徐承勋笑笑说:

“我卖了一张画。”

刑露问:

“卖给谁?”

徐承勋回答说:

“就是姚阿姨啊!”

刑露狐疑地问:

“哪一张?”

她说完,转过头去看了一眼画室那边的画。突然之间,她想起来了,怪不得这几天她总觉得似乎少了一张画。

她缓缓回过头来,吃惊地说:

“你卖了那张泰晤士河畔?卖了多少钱?”

徐承勋笑着回答:

“刚好够买这颗戒指!”

刑露心痛地说:

“她占了你便宜啊!那张画画得那么好,不只值这个钱!况且你根本没钱!为什么还要买呢?”

徐承勋伸手过去温柔地握住她的手,望着她说:

“因为你喜欢!”

刑露止住话,身体

她凝视着徐承勋,想起她曾经追寻的爱情是怎么背叛她的,她曾经向往的温

她那双悲伤的大眼睛望着面前这个男人,他是那么想让她快乐,但她是不值得的!

她眼睛一热,倏地从椅子上站起来,

“我不要!你拿回去吧!”

徐承勋仰头望着她,惊愕地问:

“你怎么了?你不喜欢吗?”

刑露看着他,脸上凝固着一种让他猜不透的神情,回答说:

“是的,我不喜欢。”

徐承勋百思不解地望着她,拿起桌上的那个红丝绒盒子说:

“我以为你喜欢……”

没等他把话说完,刑露突然抓起了搁在门后面的大衣和皮包,冲出了那间屋子,奔跑到街上去。

她踉跄着脚步,一边走一边

“他是爱我的!”

这时,一只手从后面抓住她一条手臂,她猛然扭过头去,看到了徐承勋,他迷惑地望着她说:

“我是不是做了什么让你生气?”

她含着泪凝视他,心里说着:

“……趁着我还有良知……”

徐承勋问她:

“你到底怎么了?”

她断然说:

“我们分手吧!”

徐承勋愕住了。他问:

“为什么?”

刑露咬住嘴唇说:

“我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好!”

徐承勋摇摇头说:

“怎么会呢?”

刑露抬手推开他的手,歇斯底里地吼道:

“你走吧!我是不值得你爱的!不要再来找我!我是不会再见你的!我们分开吧!”

徐承勋吃惊地问她:

“发生什么事了?告诉我吧!”

刑露激动地抽泣着,想把一切都告诉他,可是,她仿佛看到那个矮小男人正躲在远处阴暗的角落监视她。她终究开不了口。

她流泪的眼睛看着他说:

“总有一天,你不会再爱我!”

徐承勋松了一口气,这才明白她担心的原来是这个。他紧紧地把她抱入怀里说:

“我会永远爱你。”

而后,他把那个装着戒指的红丝绒盒子放到她手里,说:

“送给你的东西,我是不会收回的。”

刑露的眼泪扑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这是命运啊!”

后来有一天夜晚,刑露在咖啡店外面碰到姚阿姨,她正带着一个瘦小的男人和一个更瘦小的孕妇去看房子。

一见到刑露,姚阿姨就很热情地拉着她,扯大

“真巧呀!刚刚下班吗?”

根本没等刑露回答,姚阿姨自顾自说下去。她告诉刑露,那一男一女是小夫妻,太太已经有了五个月的身孕,经朋友介绍来看她在街角的一间出租公寓。他们是在附近上班的,一个是秘书,一个是文员。那对畏畏缩缩的夫妻就像两只呆鹅似的站在一旁,很无奈地等着。

刑露想找个办法摆脱她。突然之间,她想起了一件事。她问姚阿姨:

“你是不是买了徐承勋那张泰晤士河畔?”

姚阿姨一头雾水地回答:

“什么泰晤士河畔?”

刑露心里怏怏地说:

“她买了那张画,却不知道是泰晤士河!”

刑露告诉她:

“那张画画的是英国泰晤士河的黄昏景色。”

姚阿姨回答:

“我没有买过他的画啊!”

刑露生气地想:

“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姚阿姨突然“哎”一声叫了出来,说:

“他说我买了那张画?我知道是谁买了!”

刑露问:

“是谁?”

姚阿姨继续说:

“我不知道是谁……”

刑露说:

“你不是说你知道的吗?”

姚阿姨又继续说:

“我的意思是我知道他把那些画拿到什么地方去了……我前几天碰到他……他要我别告诉你……你千万别说是我说的……”

刑露狐疑地问:

“你在哪儿碰到他?”

姚阿姨回答:

“不就是弥敦道吗……那天我去探几个旧姐妹,看到他在那儿摆地摊卖画……看的人多,买的人少……可不是人人都懂得欣赏的呀……而且天气又这么冷……挺可怜的……”

刑露

姚阿姨凑近她问:

“你怎么了?”

刑露说:

“没什么,只是觉得有点冷。”

姚阿姨又同情地补了一句:

“你见到他……就别说是我说的……他是怕你不喜欢……”

刑露点了点头。

姚阿姨终于带着那对呆呆地等了很久的小夫妻走了,一老两少的身影消失在街角的暗影里。

原来徐承勋偷偷瞒着她去摆地摊。刑露心里想:

“买戒指的钱是从那里赚回来的!他打算什么时候才告诉我呢?”

第二天夜晚,刑露来到弥敦道的地摊上,发现徐承勋果然在那儿。

她吃惊地躲在老远看他。徐承勋身上穿着她织的一件羊毛衫和颈巾,地上搁着一盏油灯,十几张画摆在那家已经关门的银行的台阶上。他一边卖画一边在画板上画画。天气严寒,行人都缩着脖子匆匆路过,只有几个好奇的游客偶尔停下了看看。

这时,起了一阵风,呼啸而过,更显得他高大的个儿衣衫单薄,他连一件大衣都没有,双脚在地上磨蹭着取暖,看上去那么寒

刑露想起他曾经戏言说:

“即使他们都不买我的画……我还可以去摆摊子……”

她没料到徐承勋真的会这么做。

她静静地来到他面前。徐承勋看到她时,脸上露出惊讶又歉意的神情。

他试探着问:

“是姚阿姨告诉你的?”

刑露抿着嘴唇说:

“那张画你说卖给她了。”

徐承勋咧嘴笑笑说:

“是一个英国游客买走了,那个人是在博物馆工作的,他懂画!”

刑露说:

“这里一张画能卖多少钱呢?买不到一枚戒指。”

徐承勋雀跃地说:

“他一口气帮我买了三张。今天天气不好,天气好的时候,生意挺不错的!”

刑露板着脸问他:

“为什么不告诉我?”

徐承勋深情地望着她说:

“我不想你担心。”

刑露仰起脸来,那双又黑又大的眼睛凝视着徐承勋,带着几分苍凉,也带着几分失望,眼前这个男人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了,永远也成不了名。

徐承勋

“回家去吧!这里的风很凉。”

刑露知道,自己再也不会留在他身边了。

第二天一整天,家里的电话不停地响,刑露坐在客厅的椅子上,静静地用手指

到了傍晚,铃声终于停止了。明真下班回来,一拧开灯,发现刑露一个人坐在黑漆漆的客厅里,苍白的脸上什么表情也没有。

明真“哇”的一声叫了出来,问刑露:“为什么不开灯?你吓死我了!他现在就在楼下!”

刑露抬起头来问明真:

“你怎么说?”

明真把带回来的几本杂志放在桌子上说:

“我说你今天一大早出了门,只说去旅行,三天后回来,没说要去哪里。”

刑露说:

“谢谢你。”

随后她拿起那几本杂志

“这是买给我的吗?”

明真回答:

“嗯,你看看是不是你要的那几本?你和他怎么了……他刚才的样子很紧张呢!”

明真说着走到窗子那边,从窗帘缝往下面看了一会儿,喃喃说:

“好像已经走了。”

刑露冷冷地问:

“他还说了什么?”

明真坐下来说:

“他问我你为什么会辞职。你辞职了吗?”

刑露点点头,又问:

“那你怎么说?”

明真双手托着头说:

“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嘛!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他对你挺好的呀!我还以为你很喜欢他!他长那么帅,你们很衬啊!有好几次我在楼下碰见他刚刚送你回来,脸上一径挂着微笑,甜得像块糖似的。说真的,那时候我还担心你会搬过去跟他住呢!”

刑露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看着杂志,什么也没说。

随后的三天,徐承勋的电话没有再打来了。到了第四天大清早,家里的电话铃声又再响个不停,刑露依然好像没听见似的,坐在客厅的椅子上,安静地读着手里的一本书。那是一本惊悚小说。

一直到了夜晚。刑露站起来,放下手里的书,换过一身衣服,对着镜子擦上口红,走到楼下,拦下一辆出租车。

车子开动了,她背靠在车厢的椅子里,脸上的神情冷若冰霜。

后来,车子停在徐承勋的公寓外面。刑露下了车,仰头看了一眼,十楼那扇熟悉的窗户亮着昏黄的灯。她咬着牙,走了进去。

上了楼,刑露用钥匙开了门。门一推开,她看见徐承勋站在画室里,正看向门的这一边。他憔悴了,脸上的胡子也没刮。

看到刑露时,徐承勋与其说是抱她,不如说是扑过来。他叫道:

“你去了哪里?为什么一声不响去旅行了?我很担心你!”

刑露站着不动,说:

“我什么地方都没去。”

徐承勋吃惊地说:

“但是,明真说你——”

刑露回答:

“是我要她这么说的。”

徐承勋不解地问:

“为什么?”

刑露从他的怀抱中挣脱出来,直直地望着他,抿着嘴唇说:

“我不想见你。”

徐承勋怔住了,久久地说不出话来。

“我是来拿回我的东西的!”刑露说完了,径自走进睡房里,打开衣柜,把她留在这里的几件衣服塞进一个纸袋里。

徐承勋急得把她手里的纸袋抢了过来,说:

“你是不是气我对你撒谎?你不喜欢我摆摊子,我以后都不去好了!”

刑露把纸袋抢回来,看了他一眼说:

“你连吃饭交租的钱都没有了,不摆摊子行吗?”

徐承勋说:

“你不喜欢我就不去!”

刑露瞪着他说:

“你别那么天真好不好!你以为生活是什么?现实点吧!”

她叹了一口气说:

“反正你以后做什么都不关我的事!”

她砰的一声把衣柜门摔上,冷漠地对他说:

“我们分手吧!”

徐承勋惊呆了,急切地问道:

“为什么,我们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分手?你到底怎么了!我不明白!”

刑露回答说:

“我们合不来的!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她说完,拎着那个纸袋走出睡房。徐承勋追出来,拉住她的手臂,近乎恳求地叫道:

“不要走!求你不要走!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吧!”

刑露拽开他的手说:

“你放开我!我们完了!”

徐承勋没放手。他使劲地搂着她,泪水在眼眶里滚动,说:

“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我不能没有你!不要离开我!”

刑露凝视着他,即使在生活最困难、最潦倒的日子,她也从没见过他像今天这么软弱。他的眼睛又红又肿,已经几天没睡了,那张曾经无忧无虑的脸给痛苦打败了。她鼻子发酸,带着悲哀的声音说:

“你根本不认识我!我们要的东西不一样!”

他感到她软化了,带着一丝希望哀求她说:

“我们再尝试好不好?”

她突然发现,徐承勋根本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不要离开我!”他把她抱入怀里,濡湿的脸

刑露别过脸去,终于说:

“你给我一点时间吧!”

徐承勋仿佛看到了一丝希望的曙光,他搂着她说:

“今天晚上留下来吧!”

“不!”刑露说。她从他怀里睁开来。“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吧。我会找你。”

她的态度是那么坚决,以致他不敢再说话了,深怕自己纠缠下去会让她改变主意。

刑露走了出去,没回头看他一眼。

她从公寓出来,

随后的三个星期,家里的电话每天都响,全都是徐承勋打来的。刑露总是由得它响。明真在家的话,就叫明真接电话,说她出去了。只有几次,刑露亲自拿起话筒听听他说什么。

徐承勋变得像只可怜小狗似的向她摇尾乞怜,结结巴巴地说很想念她,很想见她。每一次,刑露都用一把没有感情的声音拒绝了。

这个被悲伤打垮了的男人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有时哀求她回来,有时试探她最近做什么,是不是爱上了别人,有时好像死心了,第二天却又若无其事地打来,希望事情会有转机。他有好几次喝得醉

一天晚上,徐承勋在公寓楼下打电话上来,软弱地问刑露他可不可以上来见她。刑露回答说:

“要是你这么做,我连考虑都不会再考虑!”

说完之后,她挂上了电话。

半夜里她被一场雨吵醒。她下了床,从窗帘缝朝外面看,发现一个人站在对面灰蒙蒙的人行道上,被雨打得浑身湿透。他还没走,她看不见他的脸,看到的是那个身影的卑微和痛苦。

她对他的折磨已经到了尽头。

那场雨直到第二天夜晚才停了。徐承勋还没有走。她知道,看不见她,他是不会走的了。

刑露拿起话筒,拨了一个号码说:

“八点钟来接我。”

七点二十分的时候,刑露坐到梳妆台前面开始化妆。化完妆,她穿上花边胸衣和一袭胸口开得很低的黑色连身裙,在胸前洒上浓浓的香水。

八点二十分,她关掉屋里的灯,披了一袭红色 大衣,穿上一双黑色高跟鞋走出去。

她从公寓里出来,那部火红色的跑车已经停在路边等她了。她脸上露出妩媚的笑容,车上的一个男人连忙走下车。他是个高个儿,有一张迷人的脸,身上穿着讲究的西装,笑起来的时候有点像女孩子。他走过去替刑露打开车门,一只手亲昵地搭在她背上。

刑露上了车,她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徐承勋躲在对面人行道的一颗瘦树后面盯着这边看。

车子不徐不疾地往半山驶去,刑露不时靠过去,把头倚在那个男人宽阔的肩膀上,热情地勾住他的手臂。

随后车子驶进半山一幢豪华公寓的停车场。刑露和男人下了车,他搂着她的腰,两个人边行边说笑,乘电梯上了二十楼。

那是一间装满漂亮的四房公寓,可以俯

男人收下钱,恭敬地说。

“知道了。谢谢你,刑小姐。”

刑露走进宽敞的主人房,带上了门。她没开灯,和着大衣靠在床上,一动不动地坐着。房间里有一排落地窗户,她看到了远处高楼大厦五光十色的夜灯。她从小就向往住在这样的屋子里,睡在这种铺上丝绸床罩的公主床上,以为这样的夜晚一定会睡得很甜。

可是,这天晚上,她没法睡。她知道明天以后,一切都会改变。

第二天,早上的阳光照进屋里来,

十一点钟,刑露从公寓出来,脸上一副

徐承勋就站在公寓的台阶上。刑露已经三个星期没见过他了,他消瘦了,憔悴了,脸色白得像纸,一双眼睛布满了血丝,头发乱蓬蓬的,胡子没刮,身上穿着她织的羊毛衫——这件羊毛衫前天被大雨淋湿过,昨天又被风吹干了,今天已经变了样。

看到他,刑露吃了一惊,问他: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个可怜的男人甚至不敢骂她。他哆

“他是谁?你们……昨天晚上一起吗?”

刑露那双无情的大眼睛看着他,回答:

“是的!”

这句话好像有人宣判了他的死刑。徐承勋痛苦地问道: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刑露冷冷地说:

“这你不用知道!”

徐承勋红着眼睛说: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他觉得眼前这个女人是他不认识的,她变得太厉害了。

刑露激动地说:

“你没做错!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们想要的东西不一样!我二十三岁了,我不想再等!女人的青春是有限的呀!你以为贫穷是一个光环吗?你以为艺术是可以当饭吃的吗?我不想下半辈子跟一个穷画家一起!有些女人也许会愿意,但不是我!你那些画根本没有人想买!没有人买的画就是垃圾!”

徐承勋呆住了,他吃惊地望着她,说:

“我一直以为你欣赏——”

刑露打断他的话,冷酷的黑色眸子望着他说:

“你以为我欣赏你那些画吗?有几张的确是画得不错的!但那又有什么用?你以为现在还是以物易物的社会吗?你可以一直拿那些画去换饭吃!换屋住吗?你这个人根本就不切实际!我跟你不一样!我已经挨过穷了!我不想再挨穷!”

“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是这样!”他说。

“我尝试过的!但我做不到!我不想等到人老珠黄的时候才后悔。你可以一直画画,画到八十岁,但是我不想一直到死都住在那间破房子里!你到底明不明白?”

徐承勋震惊地说:

“我没想到你是这种人!”

刑露瞪着他说:

“徐承勋,我本来就是这样,只是你不了解我!”

突然间,他脸上的软弱不见了。她撕碎了他一颗心,把他的自尊踩得稀巴烂,然而,正因为如此,他反而清醒了。

他那双愤恨的眼睛看着她,好像正要抬起手狠狠地赏她一记耳光或者扑上去揍她几拳。

刑露害怕了,紧紧咬着嘴唇,仰脸瞧着他。

徐承勋静静地说:

“刑露,你长得很美丽,尤其是你的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亮这么深

刑露那双倔强的大眼睛瞪着他,傲慢地说:

“你尽管侮辱我吧!徐承勋!我们已经完了!”

她伸手拦下一辆出租车,头也没回,飞快地上了车。

车子离开了半山,离开了背后那个身影,刑露头倚在车窗上,大颗泪珠从她的眼里滚下来。

她知道回不去了。

三天之后的一个清晨,一辆出租车把刑露送来石澳道一幢临海的古老大宅。屋前的台阶上,站着一个身穿灰布长衫,身材瘦削的老妇人。这人头发花白,腰背挺得直直的,布满皱纹的脸上有一种充满威严和傲慢的神情,两个身穿制服的女仆恭敬地站在她背后。

看见刑露踏上台阶时,老妇人木无表情地对她说:

“徐夫人在里面等你。”

刑露抿着嘴唇点了点头,随那老妇人进屋里去。走在前面的老妇人昂起了头,脚上那双平底黑色皮鞋踩在地板上,不时回响着轻微的声音。刑露仰脸看了一眼屋里的一切。她还是头一次来这里,这幢大宅突然使她感到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片叶子掉进深不见底的湖里。

老妇人带她来到书房。门开了,刑露看到一个穿着翠绿色旗袍的窈窕身影背朝着她,站在临海的一排窗户前面。

老妇人对那身影毕恭毕敬,充满感情的声音说:

“夫人,刑小姐来了。”

那身影做了个手势示意老妇人离开。老妇人轻轻退了出去,把门带上,留下刑露一个人。

那个身影这时缓缓转过来,仿佛她刚才正陷入沉思之中。

徐夫人已经五十开外,不过保养得宜,外表比真实年龄年轻,染过的黑发在脑后挽成了一个

徐夫人打量了刑露一下,做了个手势,说:

“请坐吧,刑小姐。”

刑露依然站着,回答说:

“不用了。”

徐夫人脸上泛起一丝微笑,说:

“你做得很好,谢谢你。”

刑露那双憔悴的眼睛望着她,迟疑地问道:

“他现在怎么了?”

徐夫人说:

“多谢你关心。”

刑露知道,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与你无关,你不用知道。”

她又问:

“那些画廊商人为什么都不买他的画?是因为您吗?”

徐夫人只说:

“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

刑露恍然明白了,徐承勋画的画,是永远不会有一个画商愿意买的。

她直挺挺地站在那儿,没有再问下去。

徐夫人在书桌上拿起一张银行本票递给刑露说:

“这是你的酬劳。”

刑露没有伸出手去接。她咬着牙说:

“我不要了。”

徐夫人脸上露出诧异的神色,她望着刑露,静静地衡量她,怀疑她,想知道她到底要什么。

刑露鼓起勇气说:

“我爱上了他。”

徐夫人没说话,这样的沉默让刑露看到了一丝希望。她的心怦跳起来,那双患得患失的大眼睛想从徐夫人脸上看出一些端倪。

徐夫人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她看着刑露,慢慢地说:

“但是,你更爱钱!”

刑露无言以对。

徐夫人把那张本票递到她面前,冷冷地说:

“一千万可以做很多事情。你检查一下数目。”

刑露有点激动地说:

“你根本不了解你儿子!”

徐夫人反问:

“难到你会比我更了解他吗?”

刑露说:

“要是你爱他的话,根本就不会这样对他!”

徐夫人淡然说:

“你也一样。”

刑露语塞。

徐承勋母亲说得对,要是她真的像她自己以为的那么爱徐承勋,她早就应该收手了,为什么还要做下去呢?为什么不能向他坦白呢?也许他会相信。他还是可以当个穷画家,两个人还是可以过平凡日子的。但是,天知道到底为什么,她根本没有想要收手。

于是,她接过了徐承勋母亲手上那张本票。

“我希望你会遵守你的诺言,一星期之内离开香港。”徐夫人说。

“刑小姐,你别生气。事关重大,我们必须确定你是适合的人选。”

刑露冒火地说:

“就因为我穷!所以你认为我什么都肯做?”

徐夫人冷漠地说:

“每一样事情都能买,也能卖。”

刑露觉得这个女人简直是在侮辱她。她愠声道:

“这种事我不会做!”

“不如我们先来谈一下酬劳吧!”徐夫人说,“事成之后,你会得到一千万。”

刑露惊呆了。

她睁大眼睛望着徐夫人,压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徐夫人诚恳地说:

“刑小姐,我会很感激你帮我这个忙。而且,我儿子并不是丑八怪。你不用现在答应,三天之内,我会等你回复。”

刑露不禁问:

“为什么是我?”

徐夫人回答说:

“我可以找到比你漂亮的女孩子,但是,你是我儿子会喜欢的那种女孩子。今天见到你,我更肯定我不会错。刑小姐,你这么年轻,一千万可以做到很多事情。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刑露亦没有立即答应,离开侦探社之后,她在书店买了一本《徐浙生传记》。

那天晚上,她从头到尾

刑露放下书,愈是去想,脑海愈是乱成一团。一千万……一个女人给她一千万,要她爱上自己的儿子,然后抛弃他。她不会是做梦吧?

有了那一千万,她就可以做她想做的事。

她想要那笔钱。

第三天,她打了一通电话给徐夫人。

“我答应。”她有点紧张地说。

徐夫人感激地说:

“谢谢你。林亨是我管家林姨的侄儿,绝对可以信任。他会协助你。你有什么事,都可以找他帮忙。不过,我要提醒你,如果我儿子从你口中知道这个计划,到时候,我是不会承认的。”

刑露忐忑地问:

“徐夫人,要是他不喜欢我呢?”

徐夫人简短地回答:

“你得设法他喜欢你。”

事情就这样展开了。第二天,刑露从林亨那儿得到一份徐承勋的数据,里面除了有他的相片之外,还详细列出他各样好恶,喜欢的画家、喜欢的音乐、喜欢的书、喜欢的食物,比如说,他最喜欢吃甜品,尤其是巧克力。

他每天都到公寓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喝一杯咖啡。于是,店里原来的一个女招待给辞退了。林亨安排刑露代替那个人。

那时候,刑露正对有钱人充满蔑视和愤恨。第一次在咖啡店见到徐承勋的时候,她心里就想:

“这种人也能挨穷吗?说不定我还没抛弃他,他已经挨不住跑回家了!”

还没看到徐承勋的油画之前,她以为这种公子哥儿所画的画又能好到哪里。

但是她错了。

他天才横溢。

他也不是她想象的那种公子哥儿。

他是个好人。

他能吃苦。

她以为自己可以很无情,她的心早已经麻木了,甚至连爱情和身体都可以出卖,不料她一心要使徐承勋爱上她,自己倒深深爱上了对方,就像一个职业杀手爱上了他要下手的那个人。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徐承勋那样爱过她,他治愈了她心中的伤口,可是,他也是她唯一出卖的男人。

甚至到了最后,她还要林亨帮忙,找来那个男模特儿和那间豪华公寓,合演了一出戏,伤透了他的心。

徐承勋永远都不会原谅她了。

伦敦的冬天阴森苦寒。刑露记起九岁那年她第一次来伦敦的时候,父亲告诉她:

“你会爱上伦敦,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那时候,她为什么不相信呢?

她曾经以为,当她有许多许多的钱,她会变得很快乐,所有她渴望过的东西,她如今都可以拥有。

可是,来伦敦一年了,她住在南部一间出租的小公寓里,重又当上一个学生。她把长发剪短,现在她穿的衣服比起她在香港时穿的还要便宜,生活甚至比从前还要清苦。她舍不得挥霍银行户口里的那笔钱,不是由于谨慎,而是把它当成了爱情的回忆来供奉。

一年前离开香港的时候,走得太匆忙,她跟明真说:

“我到了那边再跟你联络。”

就在她走后的那天,一台黑亮亮的钢琴送去了。那是她静悄悄送给明真的一份礼物。读书的时候,她们两个都很羡慕那些在学校早会上负责钢琴伴奏的高傲的女生。明真常常嚷着很想要一台钢琴。这么多年后,她终于拥有了。

如今,刑露不时会写信给明真,甚至在信里一点一滴地向她透露往事。这本来有违她沉默和怀疑的天性,也许是由于她憋得太苦了,也由于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回去了,两个人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反而变得比从前更亲近,彼此交换着秘密,并要对方再三发誓不管发生任何事,也不会说出去。

时间并没有冲淡往事。多少个夜刑露在公寓的窄床上醒着,觉得眼前的一切是那么陌生,她仿佛是不属于这里的。她来到了她魂牵梦萦和神话里的“千洞之城”,却看不见金色的灯笼和有若

每当痛经来折磨她的时候,她总会想起那天徐承勋背着她爬上公寓那条昏暗的楼梯的身影,他说:“我们生一个孩子吧!”那是最辛酸的部分。她本来是可以向他坦白的。但是她没有。

二月的一天,痛经走了,她却还是觉得身体虚弱疲乏。一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她昏

“你的家人有过什么大病吗?”

刑露回答说:

“我祖父是淋巴癌死的。”

说完,她虚弱地走出医院。一个星期后,烟雨蒙蒙的一天,她又回来了,除了有点疲倦,她觉得自己精神很好。

那位老医生向她宣布:

“是淋巴癌,你要尽快做手术。你回去跟家人商量一下吧,明天再打电话来预约手术时间。要尽快。”

刑露蹒跚地离开医院,心里充满了对已逝的祖父的愤恨,是那个老人的圣诞礼物把她一步一步引来这里的,原来就是要把这个病遗传给她吗?那个自私的老人,她甚至不记得他的样子了。

回家的路,漫长得犹如从遥远的中土一路走到眼下茫茫的世纪。烟雨湿透了她的衣衫。她走进屋里,开了暖气,软瘫在客厅那张红色碎花布沙发里。窗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在她耳边回响着,渐渐消减至无。

要是她早知道会得这个病,她还会答应出卖她的爱情吗?她曾经那样渴望死而不可得,死神却在她措手不及的时候,有如惩罚一样降临。她诅咒上帝,咒骂宿命对她的不公平。还是她应该感谢上帝,给了她治病的钱?

这时,外面有人按铃。她以为是死神来访,蹒跚地走去开门。

门一打开,她惊住了。

徐承勋站在门外,他穿一套笔挺的蓝色西装,一头帖服的短发,脸上有刮过胡子的青蓝色,从前脸上那种快活开朗的神情不见了,变得严肃和稳重。

徐承勋首先开口说:

“是明真告诉我你住在这里。我可以进来吗?”

刑露点了点头,让他进屋里来。

她望着他的背影,在她枯萎的苦心深处又重新泛起了一度已经失去的希望,是明真把一切都告诉了他吗?

徐承勋转过身来,说:

“我来伦敦之前,在街上碰到她。”

随后他看了一眼这间局促的小公寓,狐疑地问她:

“你那个有钱男朋友呢?他没跟你一起来吗?”

重新泛起的希望一下子熄灭了。刑露用左手紧紧握住右手的几根手指,她右手西盟全本小说网指上套着他送的那颗玫瑰金戒指,分手后,她一直戴着。

“不能让他看见。”她心里想。

两个人沉默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徐承勋终于说:

“我本来是可以给你一切你想要的东西。”

刑露装作听不懂,说: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徐承勋踱到窗户那边,墙壁上一排古老的暖气管道在他脚边发出轻微的响声。他说:

“你认识我的时候,我很天真,想要当个画家,以为有人会无条件地爱我,不会因为我是什么人……”

刑露心里悲叹着:

“他好恨我!”

然而,她轻皱着眉头望着他,装作还是不明白他想说什么。

徐承勋说:

“你当然不知道,那也不能怪你。我是很有钱的。你想不到吧?”

刑露抿着嘴唇没说话。她把几根手指握得更紧了。

徐承勋朝睡房敞开的门里面

“生在一个这么有钱的家庭,让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就好像我们是拿走了别人应得的那一份似的,我甚至想过要放弃我的财产,只做我喜欢的事。像你说的,我以为贫穷是一个光环。”

刑露只说:

“你没有画画了吗?”

徐承勋耸了耸肩,冷淡地回答:

“我现在很忙,没时间了。”

他继续说:

“谢谢你让我知道,有钱并不是罪过,贪婪才是。”

刑露咬着

她是活该的。

徐承勋走了之后,刑露绝望地蜷缩在公寓那张窄床上,痛楚又来折磨她了,她觉得肚子胀胀的,比痛经难受许多。她很热,身上的睡衣全湿了,粘在背上,犹如掉落在泥

到了第二天,她打电话到医院。

那位老医生接电话,问她:

“你想哪一天做手术?”

刑露说:

“这个星期四可以吗?”

昨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星期四的清早,灰色的晨雾沉沉地罩住伦敦的天空。刑露带了几件衣服,出门前,她戴上一条樱桃红色级着长流苏的颈巾,在脖子上擦上了爽身粉。

那茉莉花的香味是她的幸运香味。

她离开了公寓,本来是要往东面的车站去的,那边不知道为什么挤满了车。她决定抄另一条路往地铁站。

她走进西面一条阴暗阅寂的巷子,地上布满了一个一个污水洼,她匆匆跨了过去。

猝然之间,一只肮脏的大手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使劲地抓住她的手臂。她猛地扭回头去,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流浪汉,那人紧张地朝她喝道:

“把你的钱给我!”

刑露想逃,那人扯住她脖子上的颈巾把她揪了回来,亮出一把锋利的小刀,贴在她肚子上,把她肩上的皮包抢了过来。

这时,一星闪烁的光亮映进他贪婪的眼睛里,他命令道:

“戒指脱下来给我!快!”

“不!”刑露哀求道,“这不能给你!求求你!”

那人没理会她,抓住她的手,想要把那颗戒指扯下来,刑露挣扎着喊道:

“不!不要拿走戒指,我可以给你钱!”

那把小刀一下就捅入了她的肚子,鲜血有如决堤的河水般涌了出来。

那人惊慌地丢下小刀逃跑了。

刑露双手惊惶地掩住伤口,想要走出那条巷子,却像中了箭的鸟儿,开始

她本来是想活下去的。

她这一生都努力过得体面些,而今,污水却浸湿了她散乱的头发,她瘫在那儿,浑身打

她直直地瞪着天空,雾更深了。一两颗不知道是雾水还是雨水的水滴,开始滴落在她那双曾经贪恋过人世间一切富贵浮华的眼睛,然后是因为说口茫而打开、由于悔恨而哭泣的嘴巴,接着是抚摸过爱人的胸膛的指尖,最后是脚踝,那双脚曾经跟幸福走得那么近。

她想起徐承勋那天背着她爬上那条昏黄的楼梯,他说:“我们生一个孩子吧!”她也想起和他在山上那幢白色平房看到的一抹残云,他说过要跟她在那儿终老。

她有如大梦初醒般明白,她走了那么多路,并不是来到了“千洞之城”,而是走进了“死亡沼泽”,这片沼泽是没有出路的,精灵和半兽人的灵魂四处飘荡。

可她为什么会走在这条路上呢?

远处的教堂敲响了晨钟。

巷子这边的一个破烂的后窗传来收音机的声响,一个女新闻报道员单调地念着:

已故船王之子今早到访唐宁街十号首相府,与首相共进早餐。

刑露的脸色变得惨白,嘴巴微微地张开着。

年轻船王挥军登陆,宣布入股英国第一银行,将成为第二大股东……

刑露突然笑了,是她让徐承勋回去继承家业的。他那么成功,应该是幸福的。伤口已经没有血涌出来了,她尝到了幻灭的滋味,不会再受苦,也不会再被欲望和悔恨折磨了。她头歪到右肩上,断了气。

船王同时表示,现正商讨入股英航……

几个钟头之后,雨停了,一条闻到死人气味的

不过,在喊警察来之前,她动作利落地把刑露手指上那颗玫瑰金戒指脱了下来,藏在身上破衣的口袋里。

刑露死后,母亲从律师那里收到通知,女儿把全部的钱留给她。她完全不明白,女儿银行户口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庞大的一笔遗产。

可是,她已经没法问了。

她心爱的女儿就这样走了,丢下他们两个老人。她想起女儿小时候多么乖、多么可爱,美得像个洋娃娃,她这个母亲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她。这孩子太可怜了,让她心碎。

女儿留给她的钱,她打算用一部分来买两间房子,一间自住,一间租出去,最近房子都涨价了。她那没用的丈夫如今喝酒喝得更凶,没有一刻是清醒的,可是,长久的相依已经成为习惯,而且,女儿已经不在了,他们两个人又像年轻时一样,互相厮守。

刑露死后一年,徐承勋已经把手上的船队数目大幅减少,成功进军地产和银行业,买下了大量土地,避过了世界航运业衰退的危机。

母亲很为他骄傲。

他温柔的母亲是世上对他最好的女人。他从前为什么会跟母亲吵架,让她伤心呢?跟刑露分手之后,他沮丧到了极点,一天,管家林姨忧心忡忡地跑来告诉他,母亲病倒了,病得很严重。

他赶去医院见母亲,母亲躺在床上,虚弱地握住他的手,说:

“孩子,你瘦了。你这些日子都好吗?一个人在外面习惯吗?”

那一刻,他哭了。

母亲恳求他回去接掌家族的生意,那时,他正对人生感到万念俱灰。他答应了。

他没想到他是可以做生意的。

如今,他已经不再画画了。

最后一次在伦敦那间小公寓里见到刑露时,他说了许多伤害她的话,却

他心里想:“她为什么还留着这张画呢?”

从英国回来之后,他才知道她的死讯。

他不恨她了。

那时候,他是想要为刑露放弃画画的,他可以给她许多许多的钱,满足她一切的欲望,只为了她的微笑,只为了看到她快乐。他知道她缺乏安全感。

他终究是爱过她的。

刑露死后第二年,徐承勋结婚了,娶了一个银行家的女儿。这个女孩子虽然没有主见,却温婉娴静,母亲喜欢她。

结婚的那天,新娘头戴珍珠冠冕,披着面纱,穿着长长裙摆的象牙白色婚纱,由父亲手里交给新郎。

婚后第二年,徐承勋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子。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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