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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纱女主教育女儿的话细选100条

时间:2018-01-01 17:05

《面纱》读后感1

别掀开,被那些活着的人称之为生活的华丽面纱。

一开始想给这篇文章取个名字叫做“揭开面纱”,但是看完毛姆的《面纱》,很遗憾,我觉得我并没有揭开生活面纱的能力。书中的每一个人貌似都有一层面纱,或者说人性本就是多样化、多面性的。“横看成岭侧成峰”,你所身处的位置导致你只能看到人性的某一面或者某几面。

书中基蒂的情人:助理布政司汤森,渣男无疑。表面风流倜傥、高大英俊充满魅力,实则自私又虚荣,老于世故。对基蒂不是爱是欲望,对发妻多萝西不是爱是合适与需要,他最爱的可能只有他自己吧。

基蒂的丈夫沃尔特初看是可怜可悲的。他对基蒂的爱可能是一种疯狂的偏执吧,明明填不上基蒂心中的缺口,还是疯狂地越陷越深。可能就像他自己说的:“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他谨小慎微、煞费苦心地用自己的方式去爱基蒂,然而“你是我患得患失的梦,我是你可有可无的人”,这份卑微的爱在基蒂眼中甚至是令人厌恶和可笑的。沃尔特不善表达,也少了些虚伪做作,看文中基蒂视角下对沃尔特爱意的描述,我想应该是个能在眼里看到爱的人,他深沉的爱也值得更好的人。

沃尔特刻板“面纱”下有卑微的爱、扭曲的心,也有人性的光辉。湄潭府的日子是新的篇章。带基蒂前往湄潭府疫区的初衷可能是惩罚这个背叛他的女人,可能是在当时内心痛苦无法得到救赎的情况下选择去救赎他人,也可能是在寻求一种涅槃重生吧。

据说有种爱是“心里为你下着雨,手里却为你撑着伞”,不管沃尔特此行的出发点如何,他心里应该还是渴求一番生死考验后他和基蒂的关系能有所不同吧?在湄潭府他成为了“英雄”,却始终不能拥有基蒂心中的一席之地。最终他绝望了、幻灭了,选择把这种心痛与惩罚加在自己身上,“死的却是狗”,你伤害了我,我却囚禁了自己。

《面纱》读后感2

《面纱》,听书名就很毛姆。

书读到最后,有种喜剧却不流俗的欣慰。在这儿不想探讨面纱下的人性,况且也觉得“只可意会”。有人读小说会毕恭毕敬,斟酌人物形象,探索故事背后的人性思考;有的则只为读书,走进一个未知的故事,品尝读书的乐趣,或许会有不一样的思索,或许看到一段历史,或许仅仅是一览而过心底留下一段故事……我则是后者。

这本书描写很细腻,又没有其他很多小说冗长的故事背景,故事情节精彩紧凑,读来淋漓尽致。故事情节给人很真实的感觉。

似乎有不少人不喜欢女主人公凯蒂,认为其爱慕虚荣。其实这又只能怪凯蒂呢?有个爱慕虚荣的母亲,并一门心思想让女儿嫁个有钱人家,从小被灌输这样的思想。而不由得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难免会心有不甘。抛开道德舆论不说,一切合乎情理。而凯蒂看清查理真实面目后即使查理夫妇笑脸相迎,仍然毅然决然离开查理,并一口否认孩子是查理的(虽然孩子很有可能是查理的),这些足以说明凯蒂逐渐发现自我,渐渐清醒。并且,当瓦尔特质问凯蒂孩子是否是他的时,凯蒂明知可以因此获得瓦尔特的关爱,却直言不讳告诉他自己并不确定。错的不是凯蒂,而是凯蒂的命运。最后凯蒂,与父亲的对话也足以说明凯蒂并不自私自利。

男主人公瓦尔特,一个内向不善言谈的君子。个人很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虽然在开篇查理的伪君子形象下光辉全无,但越往后读越发现瓦尔特是个真正的君子。

其他人物不再一一列举。除此之外,书中有很多妙语,意味深远,又或许,作者无意,读者有心?

就这样吧,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是这样说的吗?

《面纱》读后感3

一个读来让人心痛却又无可奈何的故事,本以为,面纱后面是一张美丽绝伦的脸,美得惊世骇俗。然而,一层层揭开,露出的却是一张张扭曲的脸。起初,我以为这个故事很像《包法利夫人》,后来觉得“不”,不像!中间有一部分,凯蒂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故事场景仿佛忽然从阴暗的密室换到了明媚的阳光下,可是我差点忘了,这是瘟疫区啊,阳光再怎么明媚,也挡不住死神降临,我以为凯蒂会死,没想到死的却是沃尔特,这样的结果,沃尔特想到了吗?沃尔特很适合做一部小说的男一号,善良、高尚让人有些难以企及,这样的人凯蒂居然不喜欢他,也是理解不了。

但是,在我心里,这是一个故事,不是一部小说,沃尔特只是故事里的一个人,他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他在爱恨交织里挣扎,挣扎得那么痛苦。为科学献身也好,为爱决绝也好,究竟是不小心染上了霍乱,还是他始终在用自己做实验,在他最后闭上眼睛那一刻,已经都不重要了。他走了,走的是否安心,我不知道。凯蒂失去丈夫,要回家了,我以为故事即将结束,结果出现了香港那一幕,那一刻,在我眼中,两个人扯掉的不止是面纱,是连着面皮一同撕掉了,不知道查理是否会痛,应该不会吧,他习惯了,但是凯蒂痛了,她感受到那种撕裂的痛了,所以她逃开了,她要回家了。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也够了,然而并没有。母亲的离开,或许让凯蒂的心与父亲拉近了。经历了那么多,谁是谁非无所谓了,希望待在父亲身边的凯蒂,能够勇敢地开始全新的人生吧!

《面纱》读后感4

前几天刚看完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觉得这两本书情节上有一定相似之处。二位女主都年轻美丽而又天真愚蠢、耽于幻想,不识渣男真面目,肆意挥霍着丈夫对自己无私的爱。

相比之下,毛姆对女主可比福楼拜温柔多了。福楼拜决绝地赐给了爱玛极其痛苦绝望的毁灭结局,而毛姆却给了凯蒂掀开面纱、成长蜕变的机会。(当然,从某种程度上说,凯蒂也确实比爱玛要懂事一些。)

可毛姆依旧是残忍的,纵使他饶了女主一命。

他残忍就残忍在对人性血淋淋的剖析。瓦尔特曾给予凯蒂最无私最赤诚的爱,却也只能在感情的折磨中走向生命的终点。浅薄无知的凯蒂纵然知错悔悟,却依旧无法爱上瓦尔特。她最后也没能等来一句原谅。这也是再正常不过了,她本不可能等到原谅啊。

你瞧,多可惜。人们总是这样纠结。真实的痛苦,痛苦的真实。

人性总有不可避免的复杂、善变甚至肮脏。

她的自我救赎,是要在见过病痛与死亡、见过丑陋与畸零、见过世间众生百态的残酷现实后,才能在绝望与希望的交织中重生。

“She saw Waddington light a cigarette. A little smoke lost in the air,that was the life of man.”

《面纱》读后感5

电影就是这么的美丽,包括黄秋生、刘烨和吕燕。大家一定要去看一看。

来说说小说,典型的毛姆刀锋小说,总是不留情面的残酷与现实。

这不是爱情小说,是自私无脑女主的人生蜕变。

故事大致就是爸爸也没啥钱,妈妈也很无脑只想把她嫁出去,又不能比妹妹嫁的差的女主角,随便的嫁给了一个孤僻怪异的细菌学家,去了香港,爱上了大龄风趣幽默驻港大使,被丈夫发现后,一行前往霍乱内地小城,丈夫死在霍乱中,她回到香港,遇到老情人,受到所有人尊敬和怜悯,后又回到英国,寻求父亲庇护,最后自由成长安宁的故事。

整篇小说中印象最深的有两段话,一段是女主丈夫的尖锐告白,“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力、庸俗,然后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还有一段就是女主成长蜕变:有了自由,她也就有了无畏的面对未来的勇气。如今她明白了,假如她沿着眼前这条越来越清晰的小路前行,或许所有她做过的错事蠢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

面纱不能说是一部爱情小说,因为女主本身的爱情是失败的,她喜欢的有妇之夫是自私的,丑陋的,而她至始至终都没有爱上给自己带来荣耀的丈夫。

作为现实批判小说,毛姆冷酷,毫无留情的指出了所有人人性后的黑暗,包括丈夫,他来到霍乱小镇是有阴谋的,他临死前说,死的却是狗,足以证明,爱情啊,他会变质啊。

《面纱》读后感6

凯蒂最后敢于揭开面纱,面对真实的自己,踏上精神救赎之路。瓦尔特是爱她的,尤其是书中瓦尔特说的那段话,他对凯蒂的爱,从没期望过她会爱上他,他能爱她,已经是感激不尽了,着实令人动容。他带她去霍乱流行之地,也承认是要报复她,凯蒂也渐渐明白了瓦尔特所想。但也是在那里,她开始了精神上的提升。查理对凯蒂,不是爱,而且一种寻求释放的情人模式,他自始至终都不曾想和他的妻子离婚,更别提要娶凯蒂。

他自私自利,永远不会做伤害自己的决定,永远追求着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凯蒂沉迷于查理的“爱”之中,其实是沉迷于自己各种欲望之中。是瓦尔特让她看清了查理的嘴脸。她和瓦尔特进入婚姻,并不是因为爱情,她聪明的知道瓦尔特爱她,但她从未爱过他,但瓦尔特是不是自始至终,都想要凯蒂真心爱他?

在霍乱流行之地,在别人的评价中,凯蒂才渐渐开始意识到,瓦尔特是一位优秀的人,但她以前却从未看到他身上的任何发光的地方。不得不说,瓦尔特的死亡,修道院的经历,帮助凯蒂开始了精神上的救赎,她开始揭掉自己的面纱,勇敢的面对真实的自己。

《面纱》读后感7

一口气看完了《面纱》,总要写点感想什么的,不然感觉像是没有度过一样。

首先要大力称赞一下这版的翻译,深得我心,言辞优美,意境悠长,把毛姆的本意都传达到了读者的心中,比我看的上一本《月亮与六便士》强的简直超过一个银河系。

也不得不说作者对人性的描写真的是入木三分,凯蒂前半生失意的根源是原生家庭,尤其是她母亲对她的教育,出发点就不是正经的,妄想攀高枝,又急于求成,殊不知她的目标人群都因为她的行为敬而远之,这只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然而凯蒂的母亲却把原因归咎于她的女儿身上,又比中国千万个催婚的母亲还没有道德,把年龄渐长的女儿看做是自己的负担。

正是这样的背景之下,瓦尔特与凯蒂相遇了。“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瓦尔特告诉我们,一个人的情操再高尚,也与他的眼睛毫无干系。人美丽的外表确是上天赐予的礼物,为它所吸引也无可厚非。

只是我很诧异一个品行如此高尚的人,对于自己的未来却没有很好的规划,这两个人的结合实是太大的悲剧。就如他在想那本书的某个段落是不是在哪本名著中看到过,而她却想着明天是不是自己爱豆的纪念日。

只是有些悲伤,自己的某些特质与瓦尔特有些相似,虽然自诩能看清很多人的本质,但又怕自以为是的看透会带来很多莫名其妙的偏见,也许自己一个人的确是会好很多。也曾不少反思在感情上的失败,好多是不敢揭开自己的面纱,而偏执的性格在我身上,伪装一辈子也是可能的。

《面纱》读后感8

凯蒂的成长之路,正如瓦尔特所说,她是个庸俗,浅薄,虚荣的女人。从小受到的教育是充分利用自己的美貌,与瓦尔特结婚只是为了不落在妹妹后面,婚后出轨了唐生还毫无内疚,甚至觉得与瓦尔特发现了大不了和他摊牌。可是瓦尔特太爱她了,即使知道妻子的本性及所有缺点还是深爱着她,发现凯蒂和唐生出轨后,给了凯蒂两个选择,要么唐生能够马上娶她,要么随自己去霍乱之城救死扶伤。

其实这根本不算是选择,让凯蒂看清了唐生,瓦尔特看的很透。最佩服的是瓦尔特始终理智的头脑,虽然他最初没打算和凯蒂活着回来。我想没有哪个男人能受得了带绿帽子,尤其是被深爱的女人带绿帽子。在霍乱中,他们经历了无数,也让凯蒂真正认识了她的丈夫瓦尔特,她始终觉得她不爱瓦尔特,现在也不爱唐生了,当她以为自己得了霍乱时,她第一个想到的是瓦尔特,她对这个男人还是依赖的。

瓦尔特离世,凯蒂住到了唐生夫妻家,我很不能理解,多讽刺啊。当唐生的花言巧语向她袭来,她发现她还是爱这个男人的。而此时她却不能安然接受,她这样如何面对刚刚逝去的瓦尔特,如何面对待她很好的唐生之妻。是的,凯蒂变了,她不在只为自己考虑了。

当凯蒂回到英国,她的母亲已经去世了,她的父亲也即将离开去开始新的生活。凯蒂不再是自私的为自己考虑,她理解父亲,也原谅了母亲对她所谓的教育。

在经历了种种,还有什么不能释怀的呢,关键是肚子里的孩子,又是新生的一代,相信凯蒂最终会将她教育好。

这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即使我觉得对瓦尔特十分不公平。

《面纱》读后感9

那描画的面纱,芸芸众生称之为,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有好多好多话想说。《面纱》是英国作家威廉·萨摩赛特·毛姆的作品,是以前比我年长的朋友推荐给我的“女孩最值得读的书”,直到上一星期我才想起来读它。我是一个不怎么读书的人,本学期我只读过两本书,如果你是个爱读书的人,那我要向你学习;如果你也像我一样不爱读书,那我建议你从情节更有趣的书读起,当你已经感受到了读书的快感,你就可以读一些更深层次的书,比如我这学期开始读了一本《暗杀大师》,它能帮助我习惯读书的感觉,让我可以过渡到对我来说更难理解的书目。但最主要的是要读完,只单单翻几页是感受不到著作的伟大的。很明显,读书能给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很多,只有亲身经历过你才能感受到。

回到书中的内容,书中对于“面纱”的解释是广义的,从我的理解,第一层面纱就是故事一开始凯蒂和汤森的婚外情。凯蒂冲动之下嫁给了沃尔特,却因为太过仓促,凯蒂并不了解自己的未婚夫,就连自己都不能说服自己嫁给沃尔特的原因,所以她更是想不到婚姻之后给他们带来的各种不和谐。凯蒂热情浪漫,沃尔特沉默寡言;凯蒂渴望幽默风趣,沃尔特生性腼腆无趣。凯蒂喜欢有风度有魅力的绅士,沃尔特长相一般不通人情,他显然完全不符合凯蒂的期望,所以凯蒂对他没有一点爱。但是作为他的妻子,她要勉强自己被他爱着,陪着他做她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假装对他的生活充满兴致。这便是凯蒂为自己蒙上的一层面纱,也是接下来种种不幸的开端。

第二层面纱来自于汤森,他在凯蒂的眼里是一个完美的情人,英俊绅士充满热情,事业很成功,而且也十分疼爱凯蒂,在他的眼里凯蒂看到了未来。然而他的表相却只是对他实质的一种讽刺,他爱慕虚荣,花言巧语,所谓的成功乃是依靠妻子得来的,他成天只顾将注意力放在自己的精致打扮上,从而用它来吸引女孩子,成为沾花惹草的资本。得知事情败露的汤森却只是丢下凯蒂,将自己置身事外,害怕这些丑闻会成为自己登上总督位置的绊脚石,他早已忘记了当初和凯蒂远走高飞的誓言,因为他不想失去妻子这跟稻草。汤森凭着他强大的哄骗技巧将凯蒂骗到手,满足了自己的欲望,却全然不顾这一举动强烈的影响了其他几个人的生活轨迹。这是一张很随意,却又十分有危害性的面纱。

第三层面纱是属于沃尔特的,沃尔特在这本书里是一个可怜的角色,即使是临死之前也没有得到妻子的一点爱或者一滴眼泪。但是沃尔特并不傻,他一直是最清楚的那个,她知道妻子嫁给他不是因为爱他,也知道妻子不喜欢他过于亲密的接触她,他可以容忍妻子不爱他,但是他绝对接受不了背叛。读后感当他面纱被揭开的那刻,即使他是多么的无情和残忍,至少对于我来说也只有惋惜和同情。他将妻子带到霍乱横行的湄潭府,从此以后他和她之间不再有爱,但这并不能说服他,他完全可以在这个时候借着疫情报复她,却没有继续他的计划,他说这是他“原本的打算”,其实又怎么会不是对凯蒂残存的爱呢?不幸的是最后染上疫情的却是他自己,就像他临终前说的:“死的那个是狗。”本来应该死去的那个人还活着,而他这个“疯狗”已经死了。表面上沃尔特是借助来湄潭府报复妻子,而实际上他真正的想法或许是将自己的生命作为霍乱的试验品,并且给妻子一个领会人生的真谛的机会。沃尔特讽刺般的悲剧让人十分引起共鸣。

人们头上的面纱是生活中笼罩的一层阴霾,凯蒂和沃尔特没有爱情的婚姻、汤森的虚假、凯蒂父亲失去妻子的解脱,种种假象,和外界的光鲜亮丽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

作为一个女生,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做重大决定应该谨慎,书中凯蒂的婚姻不幸始于仓促,她和沃尔特没有太多的交流过,也觉察不出自己有没有爱他,仅仅因为父母的“女人结婚要趁早”,“身份地位要合适”促成了这场婚姻,他们就像是在这场结局茫然的游戏里赌上了自己的青春。结婚之后二人却渐渐后悔与对方走入这场婚姻,因为他们之前对未来完全没有规划,而不幸的是他们的世界观截然相反,这场筹码他们没有赢。如果说凯蒂和沃尔特的婚姻不幸是因为没有爱情,听起来也不是很有说服力。书中凯蒂的另一段情感,和汤森之间的婚外情可谓充满了爱的热情,但由于违背伦理道德以及依旧的欠缺谨慎,导致的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悲剧。所以双方的热情、价值观、以及责任心应该结合在一起,才能促成一段幸福的婚姻。

故事结尾,经历过风雨的凯蒂终于成熟,懂得了婚姻与生活的真谛,将内心所有的话变成了对即将出世的“女儿”的呵护,避免她做出和自己一样的错误的选择,书中没有交代凯蒂的孩子是否安全出世,是男是女,这样开放式的结尾没有准确的告诉我答案,但我相信它是美好的。而我作为读者,也将凯蒂的经历和自己联系在了一起,她的故事会成为我十分重要的一课。

《面纱》读后感10

前段时间偶然发现在学习通可以阅读书籍,最近看完了毛姆的《面纱》,觉得很有意思。

初看以为这是一本讲述爱情的小说,但看到后面发现并不是这样的。毛姆塑造的人物形象并非十全十美,凯蒂虽然虚荣、不聪明,但是她善良、勇敢,瓦尔特哪怕再机智、理性、伟大,他也曾萌生过想要杀死凯蒂的念头。

印象很深刻的是这么一个片段:瓦尔特恰巧遇到凯蒂出轨,他没有破门而入,后来当凯蒂问他为什么的时候,他是这么回答的:或许是源于一种古老的品格,我因高傲而不屑武力。瓦尔特是如此高傲,可是他却从来不以高傲的姿态面对凯蒂。

在瓦尔特临死前,说了这么一句话:“死的却是狗。”它引自戈德?史密斯的诗《挽歌》最后一句。它的典故是:一个好心人领养了一只狗,起初相处融洽,后来结仇,狗咬伤了人,大家以为人会死,结果是狗死了。有人说,这类似于当下的舔狗,我并不这么认为。在我看来,瓦尔特对凯蒂,是一名绅士的爱,他尊重她,理解她,爱她。

书中凯蒂的转变是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她终于明白了:假如她沿着眼前这条越来越清晰的小路前行——不是诙谐的老韦丁顿说的那条没有归宿的路,而是修道院里的嬷嬷们无怨无悔地行于其上的路——或许所有她做过的错事蠢事,所有她经受的磨难,并不全是毫无意义的——那将是一条通往安宁的路。

《面纱》读后感11

看到最后,我才理解Walter临终前所说的话死的是狗。《挽歌》里的一句话,一个人救回只狗,养着它,有一天狗疯了,撕咬他,最后死的却是狗。瓦尔特带凯莉来这个霍乱肆虐的地方,初衷来是要她死的吧,但最后为了Kitty能离开这里,他又选择自杀式研究。面对深爱的人的无视,出轨,怀孕以及想要除掉她的罪恶想法,Walter将自已做为实验体。这样结束自己,既是原谅,也是解脱……所以,死的是狗。

Kitty喜欢年轻人的热闹宴会,不喜欢Walter沉闷死板的生活方式,但依旧在众人面前表现与Walter的相敬如宾;

唐生似乎充满魅力,总与别人和谐友善,情投意合,但实际上愚蠢至极、自私、贪慕虚荣且风流;多萝西·唐生似乎对于丈夫的风流韵事并不上心,永远一种正宫娘娘的做派(但谁会真的不在乎呢?)

贤斯汀迫于其夫人极强的掌控欲和威严,扮演了几十年的忠诚丈夫,在其夫人去世后,他的解脱犹如卸掉面纱展现出来,正如Walter的死亡使Kitty解脱一般。你看,认清自己的'代价,真是不小呢。

而贾斯汀夫人,为了丈夫能够加官进爵对上司极尽谄媚,为了给女儿挑选杰出丈夫大张旗鼓,一辈子攻于算计,勾心斗角,哪怕临终前给Kitty的信也是华而不实,临死都没能解脱。

每个人都戴着面纱,可敬,更可悲。

只有瓦尔特比较真实了吧。我爱你,无法言说,那便用行动来诠释;你背叛于我,那一起赴死吧;我恨你,但我更爱你,那便用我的死来换你的生……尽管,你不爱我。

Kitty从修道院开始自我救赎,回到香港和唐生再次纠缠时,我怒其不争。好在,前路可期。

《面纱》读后感12

在读面纱之前,我先读完了《在中国屏风上》,觉得后者像是前者的素材库,在对中国的描写中有很多熟悉的地方。

如果说《月亮与六便士》讲的是现实与理想的话,那《面纱》应该就是在说家庭与婚姻。我觉得我们都是通过与外界的联系,和他人的纽带中慢慢认清自己,所以所谓认清自己其实是相对而言。

原生家庭造就了凯蒂的性格,所以当帕尔特坦诚自己爱她并嘲讽她时,她坦诚自己就是个二流货色那一段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无奈和委屈,她也不喜欢被那样养育,但是父母是无法选择的。

而婚姻,理论上应当自己可以选择的后半段人生。但是当她可以选择的时候,她却不具有选择能力,也就是缺乏对婚姻和对对象的认知,非常随性的就结了婚。之后的出轨等等,不过是咎由自取,她总觉得自己应该被原谅被关怀,也是一种自以为是。

帕尔特死前说,不过是死了一条狗。得不到自己所爱之人的回应,自然就什么都不是了。于凯蒂而言,不爱就是不爱,不会因为你品德高尚,思想深刻而改变。所以即使帕尔特死,她对他死前的忏悔与请求原谅,是那么轻飘飘如同爱恋一只狗。但这也不能怪凯蒂,你可以谴责她不守妇道,但是你无法命令她去爱她不爱的人,给出她给不了的反应。我觉得就算她是个二流货色,也是个真实不作伪的二流货色,相比虚伪的唐生而言。

凯尔特死了,她得到解脱。凯蒂母亲死了,她父亲得到了解脱。婚姻,我没体验过所以说不出什么感觉,只觉得它意味着不自由和压抑。但是世间夫妻千万种,只是毛姆的小说中呈现出的只有嘲讽和不看好,大概,还是有,婚姻美满的,例子,的吧。

《面纱》读后感13

今天在阅读课上,我读完了一本来自于书架上的书,它的名字为《面纱》,作者是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我首先是被它简雅的紫色封面所吸引,看它的介绍与《月亮和六便士》是同一个作者,所以我认定是一本不错的书籍,索性在阅读课上拿来深入观看,的确是我受益颇深。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英国的殖民地香港和中国内陆一个叫“湄漂府"的地方。女主人公凯蒂。费恩是生活于伦敦名利场的一位富家小姐。她容貌娇美,但精神空虚;她向往爱情,但爱慕虚荣;她待字闺中,但处处受到母亲的责备与“逼婚”。面对这种种“危机"她决定给自己的爱情来一次“历险”:匆匆嫁给了性格孤僻,沉默寡言但却深爱着她的医生瓦尔特,并随其来到了英国殖民地一香港。冲动的历险为其婚后的出轨埋下了伏笔。她的丈夫在婚后刻板严肃,疯狂工作和乏味无趣,使她顿觉寂寞、孤独和失落,不久就被花言巧语,生性有情的有妇之夫查理。唐森俘获,坠入婚外情而迷失自我。被丈夫瓦尔特发现后胁迫她去了霍乱横行的湄潭府,最终瓦尔特不幸染病死去,凯蒂回到香港,重投查理怀抱后羞愧不已,最终回到英国和父亲和解,并和父亲同往巴哈马群岛生活。

从《面纱》一书中,读者能看到一个表面漠然中立的寂事者背后的模糊性和矛盾性,作为帝寂事的一分子,作者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东方主义的政治文化观;作为一个关注人性的个体作家,他的面纱之下隐藏着他对爱的怀疑和渴求,对人性的嘲讽和宽容。

这部小说虽高于生活却源于生活,女性对情感的追求是亘古不变的话题,所以,保持本心,勇敢去追求爱的人。

《面纱》读后感14

“我不会。我有希望,也有勇气。”

过去已经完结,逝者已然安息。这样是不是太过无情?她满心希望自己已经学会同情和博爱,即使不知道什么样的未来在等待着她,也感到内心有一股力量,无论将要发生什么,她都能带着轻松愉悦的心情去接受。接着,突然之间,全然说不清是何因由,那段旅行的回忆从她无意识的脑海深处浮现出来:她跟着可怜的沃尔特,两人一道前往那座饱受瘟疫摧残、让他丢了性命的城市——一天早上,天还没亮他们便坐上轿子出发。破晓之时,与其说她看到,不如说是凭直觉预见了那样一幅令人惊叹的美妙景致,一时缓和了她心里的痛苦,让尘世间的所有磨难都显得无关重要。

太阳升起来,驱散了一片雾霭,她看见他们循着的那条小径蜿蜒向前,直到目力不及之处,穿插于稻田之间,横跨过一条小河,越过高低起伏的大地——也许她的过失,她做下的蠢事,还有她所遭受的不幸,并非一概徒劳无益,只要现在她能够遵循眼前这条让她依稀可辨的路。那不是亲切古怪的老沃丁顿所说的无所通达的道路,而是修道院那些可爱的修女谦卑地遵循的路——那是一条通往内心安宁的路。

《面纱》读后感15

最经不起将就的永远是感情,与其跟不合适的人一起煎熬此生,不如让自己一个人或跟对的人活的自由安宁,彼此陪伴。查理·汤森爱凯蒂,但不负责任;凯蒂爱查理·汤森,但没有独立能力;沃尔特爱凯蒂,很负责人,又有能力,但凯蒂不爱他。

“要是一个人对任何事情、任何人都不感兴趣,心目中只有自己,自我克制也就很容易了。”,我觉得这最本质的是一个人缺少对爱的感知和付出的状态,把自己隐藏在面纱里,自我保护。

“如果对别人撒谎有时确有必要的话,对自己撒谎则在任何时候都是卑劣的。”我们每个人欺骗不了的永远是自己最真实的内心。即使做到了,那也会给自己带来隐形的创伤和愧疚,无法找回宁静的心。唯有敢于坦诚自己,接纳自己的本来面目,才能让自己活的有意义、有价值,活的自由而精彩。

“只有一种办法赢得人心,那就是让自己成为人们会去爱的人。”生活中,我们都渴望爱和被爱,无论处于那种状态,我们都需要先让自己变成自己想要和喜欢的样子,跟那个彼此欣赏、彼此尊重而又彼此相爱的人在一起,执子之手,白头偕老。

最后,祝福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

《镜花缘》读书笔记1

再读镜花缘上卷,读书中一众若干人物,比较之后,更是喜欢多九公和林之洋,不仅性格可爱,更是兼具传神,总之比起主角唐敖毫不逊色。

先说多九公和唐敖一行来到黑齿国,到了当地一间“女学塾”,两人因为好奇,不知当地女子究竟读何书?之后学塾里的先生把他两人一起请进,因为知道他两人来自唐朝,因为历来素闻唐朝为万国之首,乃是圣人之邦,想必人品学问更是出类拔萃,这番前提下,引出私塾先生的两位女弟子,红红,亭亭,两女子慕得唐朝学问人品,多九公当即拍胸说道:老夫于学问一道,虽未十分精通,至于眼前文义,粗枝大叶,也还略知一二。跟着,红红,亭亭两女子便从音律谈起,多九公这时看到唐敖说:我们两位都是抛开了书本,荒疏多年,诚惶诚恐,见识不到,还望指教。这“指教”两字,多九公当时听到,便鼻中一哼,口虽不言,心中却想:他们不过是些海外幼女,腹中学问可想而知,唐兄这样谦虚,未免把对方看高了!之后呢,说起音律,论起反切,谈谈说说,多九公竟然丝毫不占上风,谈到《周易》各种传本,九公听两位女子说有九十余种,他当即便吃一惊,自以为知道大概,也不过五六十种,接着又想管她呢,说不定对方有诈,随后九公便信口胡说,周易有一百余种,谁料那两女子步步为营,开口便谈所见九十三种,之后追问其余七种,此时的九公别所七种了,就像那女子要求,只说两种也怕仍是为难,到此处,九公汗如雨下,这种人物性格,虽然夸下海口,但也真实可爱,九公自负为唐朝学问正宗,没想到此番在黑齿国棋逢对手。

随后两女子你一言我一语,把多九公说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红,这时就连唐敖也根本插不上嘴,好不烦闷。正为难,这时只听到外面喊:请问女学生可买胭脂么?来人是谁,没错,正是林之洋,唐敖的妻弟。说道这个林之洋书中很多描述也很是可爱,就拿这次来说,他一介走物贩货的商人,毫不通文,各种情由一概不知,这时出现反倒帮了九公,大家乘此机会都得脱身。话说林之洋这人虽然各地走物贩货,但是人却极其聪慧,书中也有一段,话说他们一行人来到智佳国,正逢中秋,三人便去猜灯谜,林之洋常年海外走动,见识甚广,猜起灯谜来,更是不在话下,不一会便破了好几道。还有一处,他们三人来到女儿国,上岸之前,还在调笑,可别被女儿国国王招了去,更巧那林之洋卖货时便被那国王看上了,之后又是缠足,又是擦粉,百般折磨。此段描述,更是借了后来磨难结果,林之洋说:当日在女儿国,人家好财,日日给予金银财宝,我却不为所动;当日在女儿国日日被人家毒打,穿耳,倒吊,缠足,这些磨难最难熬,我却终能忍受;当日在女儿国人家好酒我历来好酒,但为了及早脱身,更是滴酒不沾。几段叙述下来,林之洋作为商贾之人的形象既丰满,又生动,不见铜臭气,倒是多了几分真挚,可爱。

说完多九公和林之洋,再来看看女主角唐小山,这个前世百花仙子,其实性格刻画的也极其有趣,百花仙子下世为人,经历凡间之苦,这段因有因何而来?原来当日瑶池盛会,各位仙班都旨在讨好王母娘娘,嫦娥先是提议请百鸟,百兽来此地歌舞一番,接着又说不妨也请百花一齐开放,同来庆祝。众仙听了,都说很妙,哪知这时的百花仙却说:各个花卉开时都因时节地域不同各有不同,今要令百花一齐开放,这番便是戏言。后更因为风姨在旁调唆,百花更是与嫦娥争执起来,随后才有了赌气说法:一旦下界人君有令,教百花齐放,我果然应允,情愿堕落红尘,永不翻身。哪知因缘凑巧,有武则天女帝,偏偏酒后便叫百花齐放,那天刚好百花仙人去别处下棋,神不知鬼不觉地各处百花便也齐放了,这之后呢,可怜的百花仙子只能下得凡尘,历经轮回之苦。这几章,仔细读完,明面上交待了百花仙子前世今生,暗里却也写明了百花的持才傲物,虽说此件事端,发于嫦娥多事,怨于风姨调唆,但是最后结局走向,还得说回百花自己。百花从一出场就清丽绝俗,一看就知道不是庸俗之辈,极不善于阿谀奉承,但是事体人情的分寸到底拿捏不稳。其实,看完这几个章回,我还是很喜欢百花,这样一个清清净净不为俗世所扰的女子,多么可爱,可贵?!就连广寒宫里自比天下无双的嫦娥,一比之下反倒俗气了,不仅俗气,还犯了器量狭窄之误!

《镜花缘》读书笔记2

李汝珍,是清的一位男小说家,他生性耿直,对八股文允满了不满,于是在作官的道路上尽遇坎坷,一直没有名气,只能做县官。他终于明白自己不属于这条路,用自己的才华和渊博的知识,花了20年的时间写完了《镜花缘》。

《镜花缘》这本书主要讲述林之洋、唐敖与多九公三位好友一齐出海游历,他们一共游历了三十二个国家,结识了不下十位的花仙。

在这三十二个国家中,最吸引我的就属“大人国”了。唐敖早就听闻大人国只能乘云能在地下行走,十分感兴趣,便在“大人国”中畅心游玩。在去往“大人国”的途中,唐敖和多九公遇到一位并不削发的僧,老僧告诉他们,“大人国”中的人有云雾护足并非自幼生的,是按人心决定的。云雾是五彩的,此人最为善良,黄色的仅次于五彩的,而黑色最为卑贱恶毒。在市内,唐敖和林之洋看见一位乞丐和酒肉和尚脚登彩云,心生疑惑。多九公告诉他们,脚登云之颜色在行为恶善,不在于富贵贫贱。心角宽广,光明正大的,脚登彩云;心胸狭隘,满腔奸私暗昧的,脚便登黑云。云由足生,色随心变。如果恶心痛改前非,一心向善,云也会随之改变。

林之洋听了,只骂道老天不公,云只生在“大人国”,不生在其他国和自己的国家。如果有了云,每人都可以轻易分辨此人的善恶,善于辨别,还让人自我监督,告诫自己心生善良。

这篇文章,林汝珍批判了当时黑暗与不公的社会,以及他对公平、美好的生活的憧憬与向往。这本书表达了林汝珍对现实社会的批判,以及对理想国度的描绘与建构。我们何尝不也想有个自己理想的、美好的国度呢?

李汝珍的耿直与对当时黑暗、不公社会的批判,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作者在书中运用了夸张的写作手法,利用讽刺的语气突出自己对社会的厌恶,也让语言变得更幽默风趣。使我们本应为他感到不公而又微微上场了嘴。

《镜花缘》读书笔记3

《镜花缘》是继《红楼梦》之后比较优秀的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它是清代作家李汝珍晚年的一部作品,共一百回。《镜花缘》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写武则天称帝,打败了唐室旧臣徐敬业、骆宾王的反叛。有一天醉后观花,令白花严冬齐放。众花神不敢违背圣旨,就齐聚皇家花园喷蕊吐艳。哪知违背了天规,被玉帝贬下凡尘成了一百个才女。众花领袖白花仙子被贬到岭南,托生为唐敖的女儿小山。唐敖殿试落第,心情沉闷,就随妹夫林之洋泛海出游,经舵工多九公导游,观览了海外异国风情,看到许多奇人异事。后来进入小蓬莱,求仙弃世,一去不返。小山思亲心切,让舅父林之洋带她出海,寻父回家,历经磨难后终于找到小蓬莱,却意外地在泣红亭中录下一卷“天书”,上面有一百名女子的事迹。并遵照父亲的意思改名为唐闺臣。

第二部分写武则天开科

《镜花缘》读书笔记4

《镜花缘》一书的思想意义十分突出,作者借书中人物之口,鲜明地表现了自己的一些社会观点,对嫁娶、葬殡、饮食、衣服、居家用度都提出了一些改革的办法。

他还通过对各国风土人情的描述,无情地批判了好吃懒做、说谎、奉承、不学无术等多种社会现象,对好让不争、待人宽大的“君子之风”、大人之度则给予赞扬和肯定。然而,书中的一个更重要、更鲜明的主题,就是要求提高妇女的地位,使妇女扬眉吐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中,虽然人们的观念较以前已经有了很大转变,但封建残余思想依然存在,有的还很严重,像男尊女卑的现象及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一位生活在两百多年前的封建社会中的作家都能打破世俗偏见,控诉封建制度,主张男女平等,这是否能引起我们这些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当代人深思呢?

《镜花缘》读书笔记5

《镜花缘》是清代著名小说家李汝珍写的,讲的是一位百花仙子在王母娘娘的寿宴上得罪了嫦娥仙子,被嫦娥和心月狐设计陷害,百花仙子被贬到人间受苦。唐小山便是百花仙子,她跟着林之洋寻父,直到小蓬莱山。尊父命改名唐闺臣,上船回国应考。唐闺臣二次去小蓬莱寻父未返。

作者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了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儒生,并批评了种种品质恶劣和行为不端的人,极尽讽刺挖苦之事。而与之相对的是,作品颂扬女性的才学,充分女子的社会地位,批判了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观念。

在《镜花缘》中,嫦娥虽然美丽漂亮,但她心胸狭隘,报复心重。百花仙子却是相反的,她耿直、善良、单纯,做事认真,讲原则。最终她之氢能够成功返回仙界,是因为她用自己的经历证明了自己即便身在纷杂的红尘之中,也不会迷失自己的本性和初心。

你们知道吗,在繁盛的唐朝,有一道亮丽的风景,这可不是一处景区哟,而是唐朝历史上的才女们。虽然唐朝的妇女受教育的程度不如男性,但是比起其他时代就相当高了,所以说,唐朝是才女辈出的时代。徐惠、上官婉儿即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我们也要多学些知训,才能够成为才女!

同学们,看完我的

《镜花缘》读书笔记6

《镜花缘》这本书里讲了百花仙子跟嫦娥仙子打赌,如果地上的皇帝要求开花,花全都听了,就不当神仙了。几年后,女王武则天要求开花,百花仙子也不在家,其他花仙害怕得罪女王武则天,就把所有的花都开了,因为没有经过百花仙子的同意,所以,所有的花仙都要到人间受苦。

唐敖梦见一位老先后,叫他去海外寻找十二个花仙。唐敖、多九公和林之洋一起去海外寻找十二个花仙。

唐敖他们来到了君子国,君子国里的人个个都很有礼貌,买坏的东西,价格很便宜,买的人非要那么贵,真是人人是君子。

唐敖他们又来到了大人国,大人国里的人长得高大无比,一个脚趾就能把唐敖踩扁,大人国里的人脚下都有一朵云,如果这朵云的颜色是彩色的,这个人就是好人,如果这朵云是黑色的,这个人就是坏人。

唐敖他们还去了劳民国、无肠国、犬封国、鬼国、玄股国、黑齿国、毛民国、毗骞国、深目国、小人国、长人国、白民国、厌火国、淑士国、两面国、翼民国、巫咸国、女儿国。

我最喜欢主人公唐敖,因为唐敖很勇敢、很坚强,永远不会向困难低头,我敬佩他这种毅力,我以后要向唐敖学习,学习他这种勇敢、坚强的精神和顽强的毅力。

《镜花缘》读书笔记7

读《镜花缘》的时候,最摸不到头脑的就是其中涉及音韵学的地方。李汝珍博学,众多才能之一就是音韵学,曾著《李氏音鉴》,亦把有关音韵的才华注入到这部百科全书式的小说中。可惜现代的非专业人士很难读懂了。

歧舌国的字母图已经让人如堕雾中,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齐庄中正”。

第八十四回中,玉芝被要求完成酒令,必须在四字中有三个双声,且包括“庄姜”中之一字。

所谓“双声”,指的是两字同声母;另有所谓“叠韵”,指的是两字同韵母。例如,“谷歌”就是双声,“淘宝”就是叠韵。四字中有三个双声,意味着四个字声母相同,这很难做到。

玉芝想了很久,终于想到一个:“庄姜《中庸》齐庄中正。

“齐庄”双声,“庄中”双声,“中正”双声,敬凤雏姐姐一杯,请教笑话一个,普席各饮双杯。”

这个小文字游戏的完成获得了酒席上所有人的喝彩。书上是这么说的:众人齐声赞道:“这句果然飞的有趣!难得四个字巧巧生在一母。今日大家飞觞之句,以此为最了。”

这跟“溪西鸡齐啼”五字中有四个叠韵,即五字韵母完全相同,都是很难得的。

但令人不解的是,“齐”字声母是q,“庄、中、正”声母是zh,四个字如何“生在一母”?

查《中庸》原文,是“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知,足以有临也;宽裕温柔,足以有容也;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

原来如此!进一步查文献,才明白古代的“齐”有两个读音,两个意思。读qi的时候,表示整齐之意;读zhai的时候,表示整洁身心,斋戒之意。后来分化成“齐(齐)”“斋(斋)”两字。在《中庸》此段中,当读zhai音。

所以“齐庄中正”中有三个双声是非常正确的。

之所以想起这个,是因为今天读章诒和写史良,就用了“齐庄中正”来形容她。史良曾是章诒和的父亲章伯钧的好友,却在反右时倒戈一击。而章伯钧之所以成为大右派,罪名之一就是反对简化字。

汉字的演变,有自然流变和人为修改之不同。“齐”字变为“齐”“斋”两字,属于自然流变;再变为“齐”“斋”两字,则是人为修改。其差别犹如江河之造湖泊,与人力之修水库。2010年夏洪水再席卷南中国,三峡水库告急,不知曾善河工的李汝珍九泉之下可有知乎?

《镜花缘》读书笔记8

《镜花缘》继承了《山海经》中的《海外西经》、《大荒西经》的一些材料,经过作者的再创造,凭借他丰富的想象、幽默的笔调,运用夸张、隐喻、反衬等手法,创造出了结构独特、思想新颖的长篇小说。书中写了君子国、女儿国、无肠国、犬封国、聂耳国、玄股国等等这些国家。

或是以人们形体的奇异,或是以人们生活方式的奇异,或是以人们特有的才学技能,或是以地方风土的特点,或是以地方特有的古迹文物,从各方面表现出作者极力扩张古人的幻想,要向中国之外发现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人们的愿望。在《镜花缘》文本的表层展示的是虚幻浪漫静谧的万般世相,而其深处却一度奔突、冲撞着由生命的热爱、执着与死亡的敬畏、疑惑的巨大张力支撑起的深沉悲痛的`宇宙意识,这种对人类生存根本性问题的追问才是小说最具魅力的部分。

通过对于《镜花缘》中几十个国家的叙述,包括了正面的议论和侧面的讽刺,不难看出,它所主张的和反对的,主要有这样一些:第一,它主张男女平等。它要求女子也应自幼读书,和男子同样参加考试。它反对男子对女子的压迫,尤其是对于缠足、穿耳这些摧残人类肢体的行为,表示愤怒的抗议。胡适称颂说:“这种制度便是李汝珍对于妇女问题的总解决。”

《镜花缘》第十一、十二回中“君子国”的一大段,这些段落中提出了十二个社会问题。其中第十条“妇女缠足”和十一条“用算命为合婚”:

吾闻尊处向有妇女缠足之说。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足哀号,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当此之际,夜不能寐,食不下咽;种种疾病,由此而生。小子以为此女或有不肖,其母不忍置之于死,故以此法治之。谁知系为美观而设!若不如此,即为不美!试问鼻大者削之使小,额高者削之使平,人必谓为残废之人。何以两足残缺,步履艰难,却又为美,即如西子、王嫱皆绝世佳人,彼时又何尝将其两足削去一半?况细推其由,与造淫具何异?此圣人之所必诛,贤者之所不取。

书中的女儿国,想象有那么一个以女性为中心的社会,“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不论是处理政治事务以及从事生产劳动,女子的智慧才能都无异于男子。并且用“易地而处”的方法来对照,说明作者所生活的当时中国社会上“男尊女卑”的许多制度的不合理。

作者又刻画了许多“才女”,集中写知识女性的才艺生活,虽然书中有关“才艺”的描写固然有过多过滥之嫌,但细心分辨,完全可以看出其结合人物的塑造,于经史子集、医卜星算、琴棋书画等等“古典才艺”的描述,既秩序井然,又倏然变化,大体可视为作品的有机成分。

第二,它反对某一些迷信制度,类如因为选择风水而置父母之柩多年不能入土,将子女送入空门,让三姑六婆出入家宅,以及风鉴卜筮,讲属相,算命合婚等等。

第三,对文化方面,它反对八股文,瞧不起科举中人,同情终身潦倒的秀才。它主张人人要读书明理,博古通今。它希望有“或以通经,或以明史,或以词赋,或以诗文,或以策论,或以书启,或以乐律,或以音韵,或以刑法,或以历算,或以书画,或以医卜”这样的分科考试。作者以君子国来表现他的社会理想。君子国是个"好让不争"的"礼乐之邦"。城门上写着"惟善为宝"四个大字。"国主向有严谕,臣民如将珠宝进献,除将本物烧毁,并问典刑"。这这里的人民互谦互让。

小说以此来否定专横跋扈、贪赃枉法的封建官场和尔虞我诈、苞苴盛行的现实社会,并且以辛辣而幽默的文笔,嘲讽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冒牌儒生。在"白民国"装腔作势的学究先生,居然将《孟子》上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读作"切吾切,以反人之切"。这样的不学无术之辈,又是视"一钱如命",尽想占便宜的唯利是图者流。"淑士国"到处竖着"贤良方正"、"德行耆儒"、"聪明正直"等金匾,各色人等的衣着都是儒巾素服。他们举止斯文,满口"之乎者也",然而却斤斤计较,十分吝啬,酒足饭饱后连吃剩下的几个盐豆都揣到怀里,即使一根用过的秃牙杖也要放到袖子里。作品以内外对照的手法揭露这些假斯文的酸腐气,淋漓尽致地讽刺了儒林的丑态。

第四,对生活方面,它主张朴素节约,反对铺张。反对日常饮食考究,弄得好吃懒做。反对盛宴待客。反对子女初生时的三朝、满月、百日、周岁的张筵设戏。反对“嫁娶、葬殡、饮食、衣服,以及居家用度”的“失之过侈”。

第五,对社会风气方面,它要求真诚,反对假道学、伪君子。它赞美好让不争,谦恭有礼,遇善争先。它反对嫌贫爱富。它主张与人为善,允许人“改过自新”。它反对争讼。它要求把生死看得透彻,把名利心看淡。它极力嘲笑那些“明明晓得腹中一无所有,他偏装作充足样子”的没有学识的人。

第六,它反对过分严重的剥削行为,例如无肠国的富户那样把在腹中通过的食物,“好好收存,以备仆婢下顿之用”,而且还舍不得让仆婢尽量饱餐,要他们“三次四次”地“吃而再吃”。

总之,李汝珍理想中的社会,并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镜花水月,结合一百年来的中国现实来看,有的理想已完全成为现实,有的理想在一定程度为现实,有的再经过一定岁月可能成为现实。应该承认,凡属李汝珍的理想,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性,是针对丑提出的真善美的构想,是引导人们除旧布新的火炬,是激发人们奋进奋剂。

《镜花缘》读书笔记9

读到镜花缘这部分,不能不记下。

因为直看到第七十二回才想起写此笔记,故之前皆是记忆片段,零散记之。

唐敖,多九公,林子祥三人出海,所见诸国甚有趣,有读书明理的君子国,有人人好学的黑齿国,有女儿国,凤凰国,大人国,双面国,各种各样的国家,极尽想象,凤凰乱飞,精卫填海,等等等等,真有西游记的感觉,这本书前面部分,几乎就是奇遇记一般,别有一番风味。到了后面,唐敖出走,留下悬念,唐闺臣寻父,众才女考试,风格陡然一变。变成了百花争艳图。

今日我看到唐闺臣,每每想起父亲,就默默流泪,真的好可怜的女孩,这种思念亲人的感情我也有

读到七十二回,“古桐台五美抚瑶琴,白蕶亭八女写春扇”,众芳游园,真是绝妙之笔,琴棋书画,各有高人,闺阁之中,也是有人在的,此中群芳,虽不及雪芹公笔下金陵十二钗之个性鲜明,然玩笑言语,下棋写字,也是更有一番风味的,真好,今日群芳游园,也算是高潮迭起了,看这一篇才看出点感觉来。

围棋,一直都没有学会,总是看到古时候的人痴迷围棋,自己按照棋谱下,很羡慕,连总理也说围棋要布势,要做活,有道理,很想有机会学学围棋,不求精通,但求理解体会其奥妙,还有打马吊,下骨牌,这些古时候的玩意儿我都不会,看着众小姐在凝翠馆里面琴棋书画,好不羡慕,我也很想玄想古人的趣儿。

她们行酒令,好好玩的感觉,可惜我没看懂,这里的女孩如同红楼梦里面的一样,她们玩的游戏估计今天已经没几个人会玩了。遗憾,可惜。

第八十八回,月姊,风姨来搅闹聚会,闺臣的一篇《天女散花赋》文采甚妙,作者真乃奇才也。轻视风月,赞叹百花,真是绝妙的笔。我很爱此文,想小说前后都是有所联系和暗喻的。看到最后,方佩服作者的笔力。

七个好兄弟投奔小瀛洲洛承志,七个人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如同七只猛虎一般。此处看的我十分欢喜。好汉们意气相投,真乃人生快事。

至最后一段,四大关,酉水,把刀,才贝,此四关真乃人生之关卡也,一关不通,人生难过也,真是人世的精彩写照,如此笔力,写的如此精彩,可谓妙笔生花也。方知酒色钱火,都是人生之机关也,若不过去,人生则无豁达的境界,细细想来,何尝不是如此呢。借着这个境界,借着这个镜子来修吧,何时修成正果,何时取得真经。路漫漫其修远兮。、

嗟乎!小说家言,何关轻重!消磨了三十多年层层心血,算不得大千世界小小文章。自家做来做去,原觉得口吻生花;他人看了又看,也必定拈花微笑:是亦缘也。正是:

镜光能照真才子,花样全翻旧稗官。

若要晓得这镜中全影,且待后缘。

《镜花缘》读书笔记10

自古以来,历史上就出现了许多才女。可在这本书中,却是百名才女一同欢聚,一片盛世景象。

这本神怪的《镜花缘》主要讲了一百位花神被贬红尘,成为才女的事。却先写了唐敖、林之祥与多九公出海游览的故事,在海外各式各样奇艺的国度中游玩。作者却运用讽刺手法,将白民国教书先生口中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改成“切吾切,以反人之切”,令人嗟叹他的不学无术,却也警示着世人。

而后五十回的才女齐聚一堂的内容更加使人惊叹,涉及吟诗作赋、琴棋书画、三传四课、斗草对花、猜灯谜,可谓是妙趣横生。其中我记忆深刻的人是紫芝,她口齿伶俐,反应极快,说话幽默还带着书卷气,真实作者所谓的“个中人”了。

《镜花缘》全书阐述了衣蛾主旨:男女平等。在女儿国,男女衣装调换,地位身份也调换了,反映出作者对女人同男人能有同等社会地位的良好愿望。

讽刺的手法在全书中随处可见。淑士国的穷酸书生,翼民国人好听奉承。最淋漓尽致的是两面国,UI儒巾绸衫者和颜悦色,对破旧衣衫者则话无半句,人们一旦揭开面纱,就能看见那张丑陋的面容。充分讽刺了当今世人嫌贫爱富、欺软怕硬以及两面三刀的特点。

本书经过作者丰富的想象与幽默的笔调,创造了结构独特、思想新颖的长篇《镜花缘》。

《镜花缘》读书笔记11

汝珍一生中,虽未得志,但其作品《镜花缘》实可谓之为巨作,可与《格列弗游记》相媲美。文中不仅充满想象之笔、使人仿佛身历其境,沉醉在仙境及各个奇妙的岛国中;也深具让人省思的空间。

《镜花缘》描述蓬莱仙岛中,天上的百花仙子因在王母娘娘寿诞时,与嫦娥吵嘴,一时之间说错话,玉皇大帝大怒,令她到人间受罚,转世为唐敖的女儿,名日小山。唐敖因考试名落孙山,心灰意冷之余便与小山的舅父林之洋一同出海游历,散散心。

在航行途中,到了许多奇妙的岛,如:人民好礼、不慕荣利、为善互让的君子国;爱装模作样、卖弄学问,肚子里却毫无墨水的白民国;根据人之心眼好坏而脚踏不同颜色云朵的大人国等,后来唐敖在途中尝遍仙草,因而得道成仙,从此一去不复返,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而小山年纪虽小,但十分孝顺,曾与舅父两度出海寻父。尽管沿途遭遇不少灾难,却都奇迹般的化险为夷,最后,百花仙子化身的小山,在受罚于人间的时间期满,重回小蓬莱,继续执行掌管百花的工作。

这部《镜花缘》看似在描写神话,实际上,在诙谐讽刺中也蕴涵着深刻的道理。故事中的岛国特色即在诉说当代社会的面貌、作者自己的期许,如:一、君子国:希望人人都能像君子国的人民般,不争夺、不强求,社会安乐祥和。二、女人国:显示作者关怀社会,对许多男女不平等制度的批判,想象女人亦可考科举,从事男人做不到的事。三、白民国:当时,有些人考取功名便洋洋得意,认为自己已是顶尖人物了,便卖弄自己所学。实际上,学海无涯,他们所学的不过是汪洋一瓢罢了,作者对这样气量褊狭的士大夫,也不放过揶揄他们的机会。

《镜花缘》虽然是描述作者对当代社会制度的不满,以及他个人向社会的反抗,但其中所包含的宝贵启示仍是现代社会中值得我们借鉴、警惕的。就如同我曾耳闻的一句话:真理是不会随着时代的变动,而有丝毫改变;人生最大的错误即是再犯相同的错误。但反观现代社会,为何人人不能少一点争利,而多一点施舍,像君子国般?为何有些人不能谦虚为怀?反而像白民国般喜欢卖弄?社会要进步,内心的改革其实是最重要的。如果世界上各民族和平共存、没有纷争,哪需要什么武器?但真实的情况又是怎样呢?

想改造这个社会,甚至这个世界,真非我一个十六岁的人做得到,但我想大家一起来努力一定能成功的!滴水可穿石;聚沙可成塔。而且,解决社会乱象最好的方法,关键在于生活在其中的人们。

《镜花缘》读书笔记12

对《镜花缘》最早的印象来自童年的一本小人书《百花仙子》,当时小小年纪的我便为那精湛的画风,更为那一段段紧扣着充满宿命论和神秘主义象征的情节而着迷。时过境迁,成年后只记得书里嫦娥的百般刁钻和百花仙子的无畏磐心,心月狐下凡化身作武则天,醉酒后在隆冬时节对百花仙行令令百花盛开,却让众花仙下凡受罚的情节,其他章节早已湮没在记忆深处,直到翻看新版的《镜花缘》之时,才又将儿时的记忆逐渐唤了回来。

上有百花仙子落入奸人口角后遭陷害,下有唐敖结拜叛丞不得志而周游列国。文人,手握最有利的武器便是笔杆子,对于深爱的人和事他们会竭尽所能去赞美,而对于深恶痛绝的不堪世俗也会用尽暗喻去批判。对景物细致入微的勾画,对人物深刻极致的描写,谈笑间穿插着古代传统风俗,深思中映射出进步思维,二十几年成就这一部啼血之作。

书本里描绘的三十多个异国他乡最为让人惊奇,后人总取其类似与《山海经》做比较,其中不乏有取经之处,也有对当时真实存在的异邦的写实速写。世上有多少种人性,在《镜花缘》中就有多少个国:礼乐之邦,惟善为宝的君子国;耳垂至腰,无享寿缘的聂耳国;只知吃喝,人身狗头的犬封国;参透生死名利,转世而生以土为食的无继国;一毛不拔,长毛加身的毛民国;面部无物,手生双目的深目国;通身如墨,崇尚文墨的黑齿国;行善积德,嫉恶如仇的大人国;阴阳颠倒,黑夜为昼的鬼国;心术不正,心离本位的穿胸国;善恶双性,善颜恶面的两面国;男子皆为妇人,朴素勤劳的女儿国…任思绪穿行在这一个个奇异的国,仿佛亲身经历着李汝珍那离奇的一生。

镜中之花,水月之缘,悲喜相随,虚实为伴。一切虽终为幻境,人人却终得其解。知识分子在现实末路间无法超脱,内在便映射出这如梦如幻般的一段漫长心灵苦旅。当故事终了,当落入凡间的百花仙子们历尽苦难齐聚一堂为国效力时,那积压于作者内心的不平得以释放,一切惆怅皆有所偿。《镜花缘》虽带有很强的女权主义色彩,但在武则天这位女皇的身份认同问题上,书中暗藏的意志却也带有几分强烈的男权思维,但能从女性视角着眼看待当时的社会问题在清朝来说却也显得十分珍贵。

《镜花缘》读书笔记13

百花争艳入仙尘,千境百缘入此间。镜花缘,多么诗意的名字,轻翻此书,恍如进入桃园仙境。那仙椅上飘飘欲仙的花神,又见三位误入此间的旅者,真乃愉悦至极。

翻开此书,目测可谓深奥晦涩,但当静心如水,指尖轻触,就似恍入仙境,与唐敖、林之洋、多九公身着素衣畅游异境,目见百奇。不需读至深解其意,就已是心中新奇,充满探索之感。有男女子相反的“女儿国”,也为林之洋心惊胆战;有整日杞人忧天恐梦中死去的伯虑国,其人可笑荒唐;有嫌贫爱富见风使舵的两面国人,恰讽刺了溜须拍马的小人……每经一国,必是新奇妙趣,又能恰时讽刺现实中与国人对应的人或赞扬社会中正直奋进的人。细读中不禁着迷于景色之,三人对话之趣,以及途中国家之鲜颖。

其中最爱一个“大人国”,里面着实有趣:但凡此国人脚下,总有一朵云。好人脚下是无暇的白云,功德突出之人,脚下则是七彩祥云,路过之处行人要停足瞻望称赞。而心怀不轨之小人,脚则常踏黑漆乌云之上,人人唾弃之。云的色彩会随着他们的品德而变。最可趣一点,当官之人脚下总一帘红纱遮盖,说是高贵好看,可人尽皆知,其不过为遮挡脚下一片云彩的不雅之彩罢了。那种国家可谓真情人品德高。恰恰也讽刺了高层人士不一定是品德高尚,实力雄厚的,他们大可能是借助心机诡诈上位的。

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游记,恰恰也暗喻了现实中与其极为相像之人。有赞扬、有谴责、有怜惜、有讽刺。反复研读,你会发现这是一种看透世界的角度,在古时仙境中妙视现实之影。也正是此种魅力,让人们沉沦其中,闲暇之时爱不释手。

这本书,妙境中透露着哲理和处世之道。云雾飘渺中走出迷茫,大雨滂沱中寻找真岸。闲暇之时,不妨打开它,去体会世界的真谛!

《镜花缘》读书笔记14

“女子无才便是德”,突然在一本书中看到,这句话让我很是“悲愤”。原来古代人都是这种思想,怪不得古代学堂里见不到女子。但在《镜花缘》中,我见识到了古代才女。她们的魅力是很多人想象不到的。

“苏氏蕙兰织锦回文璇玑图”,乍一看,全是字。但聪慧的史幽探用七种色彩把文字区分开。每色中的字都可以组成数十首诗。史幽探她满腹诗词,行诗如风,让人敬慕。

在《镜花缘》的后一部分是记叙百名才女相会的情景。她们阔谈“琴、棋、书、画、医、卜、星相、灯谜”,实话说,我确实是看不懂,但她们的浩博才学让我震撼。若不是武则天开放女科,这些女子的才华还得不到展示。

书中让我领略到了很多国家的怪异和有趣。如君子国,君子国里的人都是彬彬有礼,买卖东西都要谦让个半天;还有两面国,两面国的人遇到有钱有势的,就露出恭维、亲切的脸,而遇到没钱没势的,则露出丑恶、鄙视的脸:还有穿胸国,穿胸国的人胸上都有一个洞,他们都再胸中穿一根长竿,把东西都挂在上面。

然而,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在女儿国的游历,大概作者也和我有同样的想法吧,暗暗地在文中批判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女儿国,恰恰是“女尊男卑”。“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所以林之洋误被选为王妃。首先得缠足,所谓“缠足”,就是裹小脚,有“三寸金莲”之美。可怜的林之洋十脚趾都烂了,化为脓水。这只是夸张,但他所受的痛苦古代妇女没有受到过吗?有谁可怜过她们?作者在文中让男性从女性的立场去体会缠足等种种陋习的丑恶和非人道性质。

唐敖、多久公在黑齿国的女学塾中遇到红红、亭亭,这两名十四五岁的少女最引人注目的是她们极有才学,诗书礼乐无所不通,她们和多九公、唐敖讨论学问,涉及音韵文字、经书义疏、学术流派,口若悬河,咄咄逼人,弄得倚老卖老的多九公面红耳赤,汗流满面。

《镜花缘》若出在当时,定会改变一些人的观点。这本书中,各种珍鸟奇草,各国的风俗习惯吸引力极大,但其中着重表现对女子的尊重,值得一读。

《镜花缘》读书笔记15

全书一百回,唐敖随妻弟林之洋出海游历是《镜花缘》一书的精彩部分,作品对两面国,无肠国、翼民国等虚幻国度的描绘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表达了作者对封建社会的黑暗现象和种种恶俗的不满与憎恶。作者通过对五光十色的海外世界的描写,特别是对“君子国”、“大人国”的描写,表现了封建社会末世中先进的人们试图向海外寻求出路的思想。在关于“君子国”的描写里,李汝珍展示了一个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的蓝图:在这里,人们诚实无欺,好让不争,把“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买卖原则来了一个完全颠倒,这里不仅有和谐的社会制度,良好的社会风气,而且有勤谨俭朴的官吏和开明礼贤的国君。在关于“大人国”的描写里,李汝珍虚构了“胸襟光明正大”的人“脚下登彩云”而“满腔奸私暗昧”的人“足下自生黑云”的奇特情节,并且宜称:“所以富贵之人,往往竟登黑云;贫贱之人,反登彩云。”这就是说,人的价值不是取决于他的身份的高低,而是取决于他的如质的好坏。这种以人的品质而不是从财富地位来衡量人的观点,是与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相抵牾的,是一种新的价值观念。这些情节,都闪烁着民主思想的光彩。有一定的进步思想.

此外《镜花缘》的进步思想倾向还表现在对妇女的尊重和反对男尊女卑上。在作者所描写的“女儿国”中,“男子反穿衣裙,作为妇人,以治内事,女子反穿靴帽,作为男人,以治外事”,同情妇女、尊重女权的思想感情溢于言表,作者笔下的一百个女子都是巾帼英雄,她们或才情敏捷,或侠肠义胆,或深通医理,或长于数字,……对她们的热情歌颂是对“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论的否定。在写作上,由于作者采用浪漫主义的艺术方法,运用奇异的幻想和大胆的夸张进行创作,因而形成《镜花缘》别具一格的艺术特色。

这部书歌颂了女子的才华,反映出她们在社会生活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要求,表现出了作者尊重妇女地位的民主思想。

【篇一:《无声告白》

《无声告白》是我花一天时间读完的一本小说。看完之后,总觉得想写点儿什么。这本小说作者是居住在美国的华裔,不知道是不是华裔的骨子里面都有潜在的自卑感,因此特别渴望“成功”或者借由子女的“成功”来赢得别人眼中的赞许,从而肯定自身的价值。所以,这部小说在种族方面、男女平等方面、子女教育方面都充满了作者主观的感受,可能很多内容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小说中的母亲是美国人,但是其言谈和行为却十分中国化,以致我读的时候总会有点儿“出戏”。我甚至我觉得,如果忽略书中的美国背景,把种族差异换成城乡差异,整个情节放到中国,也十分合适。举个例子,家长们是不是都很喜欢送书给孩子作为礼物?

中国人特别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很多家长都会将自己无法实现的人生理想寄托到孩子身上。所以,这本书封面上的一句话很值得中国家长记住: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你是想让孩子重复一条你自己的道路呢,还是应该让他自我发现兴趣所在?遗憾的是,目前中国的教育体制和浮躁的社会环境都给不了孩子自我发现自身兴趣和特长的时间,家长们的集体焦虑直接导致孩子们脸上呈现日益凝重的表情。

我曾经坐在少年宫的大厅里观察过来来往往的孩子,年龄越小,脸上的笑容越多;年龄越大,表情越凝重。我很希望我的两个女儿脸上的笑容能够持久些。虽然在目前的环境下,快乐学习很难成为现实。但是,多陪陪孩子,多了解孩子真实的想法,应该还是能够做到的。从今天开始,少一点儿灌输,多一点儿沟通,给孩子们的成长多一点儿空间和时间。

【篇二:《无声告白》读后感】

买了电子版后我花了两天就读完了,是我读书最快的速度了,读的过程中,内心时刻充满着激动和恐惧,激动在于我心中的价值观被这本书很好的展现出来,恐惧是因为我怕自己会踏上莉迪亚的“不归路”。书本花了很多的时间描绘人物心理和细节,但总的内容这篇文章就可以涵盖,但是它带来的思考远远没有结束。

文章以女主莉迪亚的死亡拉开序幕,用莉迪亚死亡后家庭生活的变化和死亡前现实的生活交织描写。莉迪亚的父亲詹姆斯·李是一个美籍华人,靠着父母餐厅端盘子等不体面的工作把詹姆斯变成了美国国籍,但詹姆斯因为父母的工作深感自卑,他从不和别人谈论自己的父母,为了不让大家以他为话题点,他拼命的想要融入周围的人群,他只希望自己普普通通,不被人注目,但由于他的独特的外表,不管在哪里都感觉周围充斥着异样的眼光。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知名学府哈佛大学,他继续努力读研读博,他本以为可以留在哈佛大学任教,因为当时他的导师告诉他有个历史教职刚空缺出来,然后最后也许是因为他独特的外表或是不善于交际,他最终没能留在哈佛,而是去了一个普通的高校—海尔伍德任教。从那时起,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讨厌过去的一切,讨厌怯懦、独特、孤独,向往合群和普通。

同时由于詹姆斯的儿子性格软弱,这也让詹姆斯想起了年轻的自己,眼前的孩子似乎就是过去的自己。他讨厌过去的自己,自然也不喜欢现在的儿子。当他儿子告诉他他的梦想是去外太空,当宇航员的那一刻,他不知觉得打了孩子一巴掌,把他和孩子的牵绊打碎了。因此詹姆斯觉得莉迪亚很像年轻的玛丽琳,那么合群、惹人喜爱,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关爱给了莉迪亚,因为内心的自己多么向往自己年轻时可以像莉迪亚这样。

莉迪亚由于害怕母亲再度离开家,让家庭支离破碎。害怕父亲每天对自己失望的表情。因此她选择了妥协。虽然说自己会听从莉迪亚的`想法,她只是给她建议,但每次目前都带着强烈期待,也许她自己没有注意,但孩子全看到了心里,因此她只能每次用好的好的来回答。以至于让妈妈认为她就是想要与众不同、就是想要当医生。为了不让爸爸失望,她在没有任何朋友的情况下,选择拨打语言助手,自己则假装是在和好朋友聊天。

家庭和事业本身就无法分隔开,一旦产生它们势必会交融在一起。任何企图把家庭和生活分开的手段都是徒劳,因为梦想再大也逃不过人心。我记得毕业后不久面试了白鹭芳洲艺术基地的销售岗位,后来得知它主要是个性化婚礼策划的,而且老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工作,他老婆是他的助手,她已经有了培养孩子的根本是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这一切的基础是承认孩子是一个脱离父母的、独立的个体。他属于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梦想和性格。他不是承载我们未完成的梦想的器皿。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在孩子实现自己梦想的道路上提供成年人的帮助,知道孩子的兴趣和天赋,把枯燥的事情用孩子感兴趣的形式表现出来,比如他喜欢动物不喜欢英语,用动物组成英语字母的形式或许有帮助。我们需要的是找到孩子的天赋、引导他去做他可以做的很好的事情,慢慢的,做的好的事情就会变成他的兴趣。我的原则是,如果你本身足够厉害,你可以帮助孩子找到工作,那么你可以事无巨细的关注孩子。如果你希望你孩子超过你过上属于自己的生活,你什么都不需要做,无为而治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你只需要倾听孩子,给予指导和建议。学习生涯中有两个东西极其重要,兴趣和朋友。

生命无法回溯,现在的一切终究会连点成线,在你年老时刻,回忆起来,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

【篇三:《无声告白》读后感】

2015年7月30日,完成了对《无声告白》的阅读。这本被称为“横扫美国亚马逊排行榜”的书,与其说是悬疑类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有关爱和教育的杰作。

小说开篇便告诉读者,迪莉娅死了,就此埋下伏笔:她怎么死的?随着作者谋篇布局的深入,读者渐渐自己拨开了真相的面纱:这女孩活的好痛苦,那些爱她的人,那些在她生前对其百般关注、死后痛不欲生的人,实际上是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

书中提到,每一代人的言行往往都与上一代人有关。母亲是一个不甘平庸、希望与众不同的女人,最终却还是嫁人生子,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尽管中途她挣扎过,没留下只言片语离开这个家,希望继续完成搁置的梦想,但却因腹中孕育了第三个小生命——汉娜而再度放弃。她短暂的离去却在迪莉娅身上留下了童年的阴影。小姑娘阴错阳差发现了母亲保留的外婆的烹饪书,看着被泪水浸湿的纸张,误以为是母亲的眼泪。她暗暗发誓,只要母亲能回来,她会尽力去完成母亲的每一个想法,每一个希望。而母亲回来了,错误开始了,她这短暂的一生,承载了母亲不甘平凡的梦想,被压得喘不过气。父亲是一个中国人,在黄头发、蓝眼睛的美国人中间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遭到歧视和嘲笑是再正常不过的。自己的卑微弱小在儿子内斯的身上显露,“游泳事件”让他以为儿子也要重蹈覆辙。反而他却觉得迪莉娅是受欢迎的姑娘,有着和身边人一样的蓝眼睛,那么漂亮可爱。因此,迪莉娅短暂的一生承载了父亲“合群”、“要受欢迎”的理念,用一生,去弥补父亲小时候的阴影。

爱的重量把迪莉娅压垮了。这是爱吗?爱她,请给她选择的权利,让她能够对自己的人生负责。而不是在她生日的时候,母亲送解剖书、父亲送连衣裙,告诉她去实现长久以来她不喜欢的“梦想”,去融合长久以来她无法融合的“圈子”。

太多的爱给了迪莉娅,其他孩子呢?内斯的事情,父母已不怎么关注。汉娜?有时会被totally遗忘。或许内斯小时候会有些憎恨这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妹妹吧,不然也不会做出推她入水的举动。而当他把妹妹就上来,妹妹不撒开他的手时,读者就应了解了,内斯是迪莉娅在这个家庭中唯一一个可以依赖、求助的人了。内斯大了,也能体会到迪莉娅的不易,也会在饭桌上岔开话题,解救她于水火,但他毕竟还有自己的路要走,他要离开这个家,他要去哈佛。所以,当他要离开家的时候,迪莉娅是真的绝望了。当他承诺callback却食言的时候,迪莉娅真的伤心了。毕竟,内斯是一个心思没那么细腻的男孩子,他有自己的生活和梦,他不会一直关注妹妹的心理变化,毕竟他不是她,不能真正体会到她的痛苦。

一切的错,迪莉娅想,来自恐惧。恐惧母亲再次离开,恐惧自己不能让他们满意。需要纠正这个错误,从哪里开始呢?她一脚踏入了湖中心的水面。那个夜里,迪莉娅死了。作者描写的很美,读到这里,有种relieve的感觉,她终于解脱了。

关于文中杰克对内斯的暗恋、父母最初的相遇结合、父亲的出轨,不再赘述。迪莉娅这个从头就死的人物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她的死亡让所有人陷入悲伤,甚至歇斯底里,但文章最后,结束的很“暖”。母亲原谅父亲的出轨,二人拥吻,内斯揍了杰克,但和妹妹为他上药疗伤,随着迪莉娅完全地消失在这个世界,每个人似乎都渐渐地从悲伤中苏醒,让生活步入正轨,去接受事实。但每个人都不会忘记她,她给每个人都上了一课。

天下的父母,你们可知,孩子的许多告白是无声的,需要你们用心去发掘,不然可能会铸成大错,轻则误其终身,重则造成不可挽回的悔恨。一个人活在世上,有那么多无法掌控的事情,如果连自己的人生都不能掌控,还有什么意思呢?也需一个人不怕寒言冷语,但温柔的刀子怕是能让你痛不欲生,等回过神来,已无力挣扎回天乏术。

我会想,如果迪莉娅早早地跟父母沟通呢?早点告诉他们真实的想法,不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了吗?不,她不会。有一种心理畸形叫童年阴影,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叫习惯,当你习惯去迎合别人的想法,那你就很容易被别人掌控了。迪莉娅是自己投降了,从小到大的习惯驱使着她硬着头皮向前走,一旦路走不下去了,到了无法忍受、不得不解决、而又无人商讨、无法可解的时候,只好选择死亡,一了百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入戏了。在她身上,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我没惨到那个地步,也没勇气通过死亡来结束一切,但我很难过地看到自己与她身上的相似点,也再次敲打自己,如果一直以来在走别人的路,终有一天,我会手足无措,会走不下去的。也不要祈祷会有人拉你一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可能在你入水后会有人拉你一次、两次,但无法救你于水深火热,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学会游泳,让自己变得刚强。总去袒露自己的伤疤,展示一副可怜的样子,时间久了,只会招来人的嘲笑和瞧不起。但一定要有1—2个特别体己的朋友,让你的心事有个outlet,这样,不至于抑郁。

懂了很多道理,却仍过不好这一生。为什么?因为你不去按照道理去做,去行动。

去吧,去做正确的事,不要再为自己找借口,懒惰懈怠。where there is awill,there is a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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