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进老路,面前是半边的弯道,另半边被崔老爷子家的柴房遮住了。柴房是由红砖堆砌,头还顶着几把稀疏的茅草,墙砖已被时光挤压得扭曲破碎,茅草也同岁月一起变得腐朽发黑。那半边弯道的前方是一片荒凉的草地,草地的深处曾是姨奶家的房场。我还记得,姨奶家的老屋和我家的老屋一样,也是土培墙,茅草屋顶,院子里也有一棵从不打农药的沙果树。现在,果树被砍了,仅剩的枯根被野草淹没,往日的果香化作一粒尘,随轰然倒塌的老屋一起坠入故乡的土壤。
听着脚下沙石的碎语,转过野草环绕的弯道,就会看见老路以最卑微的姿态,沿着西边人家的篱笆孑然而下。这是一条斜坡,仿佛是书写乡村的人在此顿笔。
坡的东侧是几垄玉米地,夏天,葱绿的玉米长叶像一把把小扇,无风自动,下面传来阵阵虫鸣。坡的西侧是崔老爷子家的庭院,站在老路上头,透过被杂草掩盖住的篱笆,还可见到朝鲜族人常住的灰瓦砖房。走在老路的斜坡上,心不可太过放松,要时刻注意着脚步,听不得繁急,也要不得凝寂,老路弯着腰请你下来,自然要走出点韵味,品出点情致来。坡的下面,路又恢复平坦,但前边还有个弯,叫你不能一窥前路之景。站在平缓的老路上,会发现不知什么时候脚下的水泥变了,变成了一块块的红石砖。这段红石砖路出现得并不突然,相反,它到来得有些迟缓。它曾是我梦中最最怜爱的瑰宝。但在现实,在被风吹雨打百余年的老路上,红砖并不是鲜艳艳的砖红色,柔嫩的色调早已被雨水调配成深沉,平整光滑也被日光曝晒成憔悴,暗红色的褶皱下还被流逝的时光种下了一抹青苔,随和殷实。
西侧,姨奶家的新房子在阳光下显得清新俊逸,房子下面,一条沙土路一直延长到白色大门口,而后拓宽分散,汇入老路的筋骨。斜坡下端有一辆手扶拖拉机,从我见到它起,它就显得格外老旧。
每到夜幕降临,夕阳把西山的云朵烧成绯红,姨夫爷驾着手扶拖拉机从老路的尽头归来,手扶拖拉机行进缓慢,急促的柴油机声将老路的凝寂瞬间敲碎,还时而会引来几声犬吠。拖拉机息了火,姨夫爷褪下满身的疲倦,披上几缕清淡的月光,在依旧断断续续的犬吠声中,光着脚,朝夜色深处走去。
杨树是乡村的守护者,在村庄中几乎随处可见高大的杨树,老路旁边也有杨树,雨后初晴,翠嫩的杨叶含露清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与山林中飞来的啄木鸟邂逅。小时候,我曾见过两只啄木鸟从老路旁的杨树飞起,后来我满怀欣喜地对姨夫爷说:“咱们村也有啄木鸟啊,刚才我还看到了两只!”姨夫爷抻着满脸的褶皱笑着说:“肯定是一个公的一个母的!”那时,我不相信动物之间也有爱情,只是觉得新奇和诧异——这么偏僻的村庄也会有这么稀见的动物出没啊。除了父亲那天晚上带回来一只萤火虫一事,那次的经历使我对这条老路萌发了更深的情愫。
玉米地里,一条羊肠小径偷偷地探出半个脑袋像未更世事的孩子,恬然单纯地牵连着老路。我想它一定是有所求的,就像儿时的我拉着姨夫爷的衣角,不说话,眼睛紧盯着姨夫爷口袋。他总是能道破我的心思,所以露出满意而灿烂的笑容,背着母亲给我口袋里的糖果。而这条小路呢?也许是为了它身后的那户白墙农家吧。
石砖路紧接着水泥路,从前方弯道铺到又一个坡路,期间,绕过了东侧的老砖房,西侧的崔老太太家。老砖房坐北朝南,站在砖路正可见到其背面。墙根的白泥皮已经脱落了大半,露出了年久日深的红残砖,软泥从春风中挑出青靛,这青靛幻化成老街的肤色,向着夕阳无数次缓行的方向铺展,覆盖了一块儿半插进泥土的花岗岩。
灰沉沉屋瓦看不出是什么材料,在湛蓝的天空下泛着古老的气息,几个春秋更迭,屋瓦上凝成了几片新绿,像疾风骤雨后绚烂美丽的彩虹;像鹰击崖壁后坚硬鲜活的嘴角;更像被一把火烧尽后春风又生的广袤绿野。这是一次生命的涅槃,一场灵魂的绽放。老路的风采,全然在此展现,这里是老路的中央,也是“北斗七星”中最后的一个转着点。
前方的坡路矮而短,下了坡路便是略有崎岖的黄土路了。雨天,黄土路消了风尘的颜色,从轻浮转为沉寂,从干燥转为粘稠,于是偶尔途径这里的拖拉机,在湿润变黑的土地上留下深深的印痕。你可以想象,一个拖拉机,一条黑泥路,周遭是冷清淡墨的蓬蒿杂草。尚若是植被茂盛的夏天,泥路被蓬蒿紧夹在中间,蓬蒿极高,托拉机从纵横泥水的老路归来,那伫立在院子里的女人向老路的方向瞭望,亦徒闻急促的柴油机轰响,不见归来之人。雨后,黄土路上充斥着花样辙痕,辙痕被阳光曝晒,硬帮帮的,踩在上面只觉得硌脚。
再向前走,不出几步便可闻水声,两侧芳草碧绿,不用细品,也能体会出清凌的意境。眼前是半截环村路,跃过村路,先是广阔蓝天上的几朵白云,后是对面河岸的几群花草,村庄最温柔清秀的河流半露着娇颜,在老路沉稳的臂膀下,浮光溢彩。河床嫩草后,便是河南的风景农家了。但是水声并不来自河流,复行几步,一条碧翠的小溪从东侧的一片葳蕤中流出,穿过黄土路下的水泥管,向西面的草地深处奔去了。不知“奔”字用的是否恰当,但溪水确是从东向西流的,又不知是否扰了时光,但思绪却是渐落于尘埃中。那碧水西流,颇撩人心神,微波荡漾间,斑驳了几片叶影。溪边沙石细碎,一平整石板位于其上,留有沾衣斑痕。
再往前就是老路的尽头,回望老路,那座老砖房的院里长满荒草,陈旧的薄皮窗子闪着灵光,屋檐缄默,篱笆旁的李子树还略显青涩,心田里不觉有了复杂的感觉。东边篱笆外,一黑木烟囱,棱角分明地在如茵绿草上瞌睡,它曾经挺立于朝阳暮色里,流转于璀璨星河间,孑然一身,只有雨雪为它洗去风华。它在炊烟下悬浮飘荡,整个乡村在它眼中都摇晃飘渺,说不出东西,也辨不出朝暮,甚至,连自己是站还是倒也道不出个准来。事物的衰老也像这口烟囱一样吧,日出日落间,时间被慢慢淡化,一个转身,几片经年的故事无声凋落,终于,在某次长眠后,恍然自己真的老了,一生的沉浮荣辱都随着头顶炊烟,完完全全地飘散在淡墨天空里了。
一条老路,从水泥到红砖,从红砖到黄土,仿佛是一场古老乡梦的回归;一条坡路,从黄土到红砖,从红砖到水泥,更像是一次踏破红尘的征程。
崔老头子已年过花甲,两鬓染霜,面容苍老,最叫人难忘的是那一大一小,半张半闭的眼睛,总像没睡醒的样子,里头藏满了醉态。“睡”是假,“醉”是真,他可是村里有名的酒鬼,几乎是每顿都有酒,有酒必是醉。儿时,经常在老路上见到他摇摇晃晃的身子,他的步伐甚是混乱,踩得老路上的沙石“哗哗”作响。老路本就有坡,他独自蹒跚,时常让我担心他会倒地不起。老路可证,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寻得到自家的栅栏,还能把院门拉开,虽是一副费力的样子,但也平安顺利。如今想来,或许他是半闭着眼睛走路,因为这条路他已经走过千遍万遍了,又或许他没有费力地去开院门,因为那门栓早已被他事先拆掉了,甚至,他并不孤独,至少还有老路上的影子,斜斜地牵着他的脚,叫他少走些弯路。
初秋的夕阳最是唯美,不冷不热,不温不火,从西山顶峰倾泻,带着流水质感,有那么一段时间,整个世界都浸润在红黄时光中,而乡村独立于整个世界,成为一段美丽的童话。老路在夕阳中更显伸展了,仿佛要用最宽广的胸襟,去迎接黑暗的来临,又或是想要变成一块儿布,去缱绻一夜的流光画韵。
酒醉如梦,酒醒梦断,不知人醒否。
老崔只觉得眸间一阵温暖,边翻身边睁眼,一道金黄打在脸上,那褶皱的眼皮颤了颤,遂又慢慢地合上了。已是初秋的光景,躺在炕上,自然微有凉意,老崔仰躺在夕阳中,感觉身前暖意十足,身后凉意彻骨。在闭眼的黑暗中,他想:“怎么没在身下铺好被子?怎么没提前抱柴烧火?”老崔发出一声沉长低闷的叹息。
是啊,自从她走了以后,这个家就少了一份暖意。她走时,也是一头白发了,时光的脚步太过沉重,将她的腰压得很弯,同时也榨干了她满心的话语。她总是沉默着做一些相同的事——叠洗衣服,烧火做饭,铺被盖毯……有时,老崔酒醉急躁,见她行动迟缓就大发脾气,没少对她大声呵斥。而她呢,只是努力地加快动作,嘟囔几句当是反驳,声音里流露着疲惫。
也许朝鲜族妇女都是这般和善老实吧,她们懂得婚姻的不易,心怀对快乐的憧憬,懂得知足,善于从困境中寻得安逸甚至快乐。她就是如此,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老崔,怎么觉得他嗜酒如命,薄情寡义,她都不以为然,因为她也曾见到过老崔的勤奋,体会过老崔的踏实,并一直相信着老崔的担当与情愫。身为人妇,似乎要的只是丈夫的一点真心,这一点真心对她们来说,可能是一辈子的付出与牵挂的价值。
月华如练,树影斑驳,虫鸟安静入睡,老路上空,繁叶絮语飘扬,叨扰着夜的寂静。老崔已经很老了,对于一位老人来说,疲惫像一团蒸汽,没日没夜地缭绕身旁,叫他不愿过多行动。可是此夜,老崔显得格外精神,因为月亮圆得惊人,月光亮得刺眼。听姨奶说,自从他的老伴去世后,老崔时常在夜里失眠。透过姨奶家厨房的后窗,就可看到老崔家的院子,院子里没种蔬菜,只有几丛杂草,既没秩序又没颜色地突兀在飒飒秋风中,遮掩了半边家窗。夜里,老崔家的窗子没精打采,土黄色的灯光衬着满院的杂草,只觉得凄清荒凉。
姨奶说:“也不知那老头子睡没有,等我睡一觉醒了,那灯还亮着。”停顿了一会儿,又说:“看他是酒醉睡着了,忘了关了。”
这一天,老路上空聚了几只喜鹊,它们敛翅立于截空而过的电线,偏着脑袋,仿佛好奇的孩子。它们望着老崔家的破木门前停放的黑色轿车,眼里充满了惊讶与疑惑——老崔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大本事,让平时少有人过的老路迎来这么漂亮的轿车?
那天,秋意清爽,老路很是热闹。先是下坡处的崔老太太拄着拐杖上来了,后是姨奶迈着不太灵活的步子赶了过来,还有那条羊肠小径,也走出来两位朝鲜族村民,他们带着微笑,都到老崔家做客去了。老崔的儿女住在城市,自从“阿玛尼”去世后,就想方设法地要老崔去城里生活。一方面是为了老崔的身体,一方面是为了自己的思念。而老崔总是“装醉”,连旁人都看得出来儿女的心思,他却在装糊涂。此次也不例外,但这次他要儿子女儿跟他到老路上散步。
他们说的朝鲜语就像树上的鸟雀虫鸣,我们这些汉族人是听不懂的,只记得老崔走在老路上的步伐比往常更稳健了。发黄的树叶从杨树枝头颗颗飘落,谁也阻止不了,仿佛是在顺随己愿,它们自由辗转于来路,或是归途。一片叶,最终落到老崔的发上。老崔停站在那段红砖路上,儿女也停下了脚步。老崔指向破旧老瓦房的屋顶,嘴上说着什么;指向老瓦房的墙根,嘴上说着什么;指向脚下的红石砖,嘴上说着什么;指向西侧的落叶秋杨,嘴上还在说着什么……我感觉,那一串串朝族发音,像是一种诡谲怪诞的古老咒语,在祈福、在向往、又在埋藏。
冬天,雪花款款而落,层叠出几分暖意。老路被它们从头到尾裹个结实,颇像小孩子玩闹累了匍匐在老人的怀里赖着不走。东面的那片玉米像被一阵大风卷走了,只剩下荒寒贫瘠的玉米地,地里还零落着几捆干黄的玉米杆子。雪花轻舞,覆盖了玉米杆,又给这沧桑了一冬的土地添上了新妆。
天还未明,周遭尽是凝寂,寒冷挂在黎明前的风中,被姨夫爷家的老木门“嘎吖”一声荡碎。满地新雪,未点灯光,也可见其银白。远处,家家的屋檐模糊着轮廓,宛如许多条曲线,参差错落地浮游于村庄上下,编织着无数甜美的冬梦。
姨夫爷带着一顶毡帽,裹着大衣,在黎明中行走。身前是一片裸露的陌生的银霜雪境,身后是姨奶平缓的恬然的睡梦呼吸。他睡眼惺忪地环视着周遭,眸子里却闪着坚韧的光,他在寻找一条路,一条可以连接老路与老屋,老人与远方的道路。
太阳刚刚爬上东山顶时,一抹密而丝柔的红晕普照大地,把乡村妆点出几分清新雅致,也点燃了被一片白茫枷锁住的隽永老路。老路上的雪从紧紧的覆盖变成了薄薄的飘洒,一人一影,缓步于摆脱束缚后的清隽老路,徒闻扫把声抑扬进乡村的老时光里。
那时,我喜欢捏着一块热腾腾的红薯,跟着姨夫爷走下坡路。回想起姨夫爷的背影,我总是不敢保证他的孤独。本来,家有妻子,外有儿子,小儿子在北京有了事业,大儿子在中学当了教师,身边还有爱人做伴,此等家景,说不上富裕骄奢,倒也该舒适心安。可是姨夫爷很少笑,脸上总透着严寒气,尤其在醉酒时,脸拉的老长,目光中充满了威慑,叫人不敢出一丝差错,生怕他会提声呵责。我的两位叔叔就是在这样的目光中长大,而后,在某一天,他们从这目光中走出,奔向了生活的更加犀利的目光中去了。有一次,他们问我:“怎么不愿意跟你姨夫爷问好啊?”我又怕又愧,憋红了脸小声道:“姨夫爷耍酒疯,很凶,害怕。”他们哈哈大笑了几声,而后小叔说:“你就当没看到他的表情,不用怕,等他喝多了以后,说的话你也不用信,都当空气就行。”
“空气”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你不刻意去想,真注意不到它的存在。或许就是因为这种“空气”对待,使一颗桀骜的心渐渐地归于平静,使当年的热血自然流淌尽最后的余温,无人问津。
老爷子喜欢上山打猎,没有抢,只下陷阱。冬天是很好的打猎季节,农事完了,稻香与玉米的浓香飘尽,几场雪下来就把大半年的辛劳困苦埋藏,等雪封千重山时,什么野鸡、野鸭、野猪之类的,都始出没在农人闲淡的目光中了。
姨夫爷套野猪很厉害,朝往暮归,手里拖着一麻袋,麻袋于雪路上滑行,到了老路的下坡处,滑得更急,碾碎了好几片残阳。老爷子给野猪开了膛,把肠子里的秽物和不能吃的“小腰子”淋巴结膀胱都剔除到一边,留下猪心猪肝小肠,再细心切下最好的里脊肉,然后是排骨,最后是猪头。野猪头在村子里是没人吃的,通常被姨夫爷秘密处理掉了。流出的血,和清洗的废液,都倾倒在老路旁的雪地里了,一时,老路上弥漫着血腥味,那味道大概被冻得僵硬,时而闻得到,时而闻不到,久不见散去。那无形状的血色与毛发,更给老路渲染上几许杂乱纷扰。
等到一切忙活完毕,姨奶就开始走街串巷了,东家二十斤肉,西家二十斤肉,南家一条排骨,北家一条排骨,从老路出发,又从老路返回,脚步声轻了又沉,沉了又轻,起起伏伏,不知增减。等到村里的路走得差不多了,姨夫爷就开始把目光投照到远方了,那被冻得硬邦邦的最好的里脊被他用塑料袋包好,又被装进结实的黑布袋子里,袋口再让他打个死结,等通向镇子的汽车经过老路的南面路口时,姨夫爷就把袋子往车上一扔,冲着司机咧嘴一笑,也不说话,司机便还了个满脸笑容,点了下头,一踩油门,就带着那袋鲜美的里脊肉,过了乡村的水泥桥。
其实他笑得毫无道理,说不上逢迎,因为他已经算是村中的长辈,说不上开心,因为大小儿子都不一定回家过年。可能是源自内心更深处的悸动吧,比如,此举让他想起大儿子用丝麻袋装行李上大学的情景,或是想起小儿子走歪了路被自己教训而改正的往事。
老路这边是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家,老路那边却是一辈子难以割舍的境地。走在冬风里的姨夫爷,两鬓已经发白,干瘪的皮肤暗藏着衰老,眼神有些迷离。
他颇好饮酒,酒醉七分时,他的话就开始变语调了,带着一种嘲讽与自嘲,忽高忽低地朝人嚷嚷。埋怨自己的儿子不孝顺,过个年都不回来。家里人生病了,伤到哪了,连问都不问。或是大声地叫道:“上次给他捎的鸡蛋苞米啥的,你猜怎么着,他一个没留都给媳妇儿家了!”
他这些话,别人是听进去了还是没听进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我更无从知晓。但那时的我确记得很清楚,毕竟他的样态看着很新鲜也很扰人。其实,他酒后的话与他真实的表现相矛盾。醉酒前几日,他还盘腿坐在暖黄炕席上,手里捧着个电话,满脸的欢愉。他露着黄牙笑着对电话那头说:“你妈我俩这儿都挺好的,不用你们管……过年没时间的话也不用特意回来了,车票还不好买,瞎折腾……又套着个野猪,我和你妈牙不好,也不愿吃那玩意儿……剩下的都给你捎过去。你弟在北京,太远,也照顾不到……”
父母对儿女的谎言总是很容地从嘴里说出,大概是太了解自己的孩子吧,懂得他们最相信什么样的语气,最愿听什么样的话,最想念什么样的结果……世间有一种奇妙的现象——酒后吐真言,人类有一种微妙的本性——难诉衷肠。
很多年后,小叔告诉我,当年姨夫爷什么事都瞒着他。姨奶腿脚不好,夏天雨路滑,摔了一跤,姨夫爷独自带着姨奶去市里看医,结果要做手术,打电话却说姨奶在炕头睡觉呢,不让吵醒她,不让跟她通话。后来,姨奶手完了术,出了院,才把这事儿告诉他们,为此姨夫爷与两位叔叔闹得很不愉快。其实,当时姨奶的腿并没全好,留下了病根,阴雨天还会隐隐作痛,但她已经习惯了咬咬牙挺一挺,而后如未经其事,满面慈祥。直到去年,小叔带她去北京又做了次手术,情况才见好转。
中秋夜晚,老路月色柔和静美,灰瓦白墙,隔着月光看起来古典雅致,栏杆树影,沾着月华描摹出点滴蹉跎。老房窗前,白泥台上,短而窄的影子,佝偻纤瘦的老人。
崔老太太不大注意月色的浓稠孤寒,只是习惯性地背手望远,远方,一条铁轨消失在山的后面。
对于一个老人来说,年青是一场冗长的梦,因有一丝朦胧,而倍加怀恋。从年龄上讲,老人终是不能够再次年青的,所以,很多时候他们喜欢和年青人在一起,尤其是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小伙子,他们身上有种神秘的气息,那种近乎成熟与青涩之间的面庞,是老人们怎么也看不够的。
“老太太”是我们在其背后的称谓,面对这样一位行动迟缓,腰弯成弓的老人,我们当其面必然会叫她一声奶奶,她也会展开褶皱而干净的脸,露出错落不齐的牙齿,长久地保持着笑意,如风定格。
小学时,崔老太太的孙子与我在一个学校,他念的是朝族班,我上的是汉族课,两座横楼相着隔一块广阔的操场,课间十分,两两从没见过面,因为横穿操场一个来回,下课也就成了上课。西风送斜阳,课晚梨花香,小镇里炊烟款款,几阵车鸣,唤醒了回家的路。一帮我们村和邻村的孩子,一帮高年级和低年级的孩子,一帮朝鲜族和汉族的孩子,坐着一辆俗气的通勤车,在稀薄的夜色里,共归乡梦。
车子到老路叉口时,常常会见到一位手拄拐杖的老人,或拿着一件外套,或举着一把雨伞,或深驼着背,暗淡的目光紧贴着车身,随它一同移动。每到这时,我会打量一下身边的白胖小子,推着他笑着说:“你奶奶又来接你了。”他也会笑笑,露出两颗皎白的门牙,尖声娇气地说:“知道啦,真是的。”等他下了车,我挪身坐在他的位置上,望着窗外暮色里的老人与少年,总觉心中暖流阵阵,仿佛要奔涌出来,沿着七星老路倾泻而下,流进天边的澄明月色。
我们这代村庄的孩子,就是在类似“晚路候孙”的乡村细节中长大的,正因为这些最本质的心灵感应,我们的性格品行才始终透着一股柔和清新气。崔老太太可不是得道高人,和乡村的农人一样,悲悲喜喜一辈子,为的就是一个“远离”。年年种地是为了远离贫苦,供孩子上学是为了远离农村。崔老太太作梦都想着自己的孙子能考上大学,有个好的前程。
那天大概是周日,我和一个朝族女孩儿去找小胖子玩,当时他正歪着脑袋趴在饭桌上学习,崔奶奶正把一捆苞米杆子扔到烧火坑里(朝鲜族特有的建筑结构)。他见我们进来,如释重负般地“唉!”了一声,后向崔奶奶投目示意。
崔奶奶从小待我如其孙,胖小子没来乡村时,她经常到我家做客,与母亲交谈的切入点十有八九是我。等交谈进入停顿期,她会在几声沉长的呼吸后,将目光盯向我,然后用十分蹩脚的汉语问:“你的饭吃了吗?外面冷呀啊,多穿点行啊。”一般我只会简单地答:“吃了,恩。”对于这样年迈的老者,真的很难主动想出什么话题来。一年夏天,姥姥告诉我,崔老太太来了,我赶忙起身,傻坐在炕上不知该作何反应。她带了一包熟透的李子,给我的,我无意地跟母亲说,我喜欢吃没熟透的绿李子,熟李子不好吃。母亲和她寒暄了几句,叫她进屋坐坐。她拉开拉门,与我对视了片刻,我轻“嗯”了一声,没憋出话来。她回头跟母亲说自己有事,便挪身离去了。第二天,她又带了一包青绿色的酸甜的李子,也是给我的。母亲说这是崔老太太自家的李子,听我昨天说喜欢吃没熟的李子,今天特意送来的。那次,她连门都没有进,便匆匆离去了。
这次她见我来,脸上很是惊讶,而更多的是欣喜。那天我们玩了很久,玩了什么已经忘记了,总之不枯燥无聊,小学生嘛,一个弹珠都能玩出花样来。崔奶奶开始烧火做饭了,她脸色不大好,声音也低沉,用朝语对小胖子说了几句话,只听小胖子猪嚎一声,不耐烦的回应了几句,崔奶奶便大声呵斥起他来了。我蒙在鼓里,不知何故。和我来的朝族女孩不满地对我说:“是奶奶要我们别老顾着玩,要我们学习。”
三年后,我们都迈出了家乡,到异地求学。皓月当空家以远,又话秋风寄婵娟。我家更是搬到了城里,村里的房子荒凉有些年,直到去年,姥姥姥爷到乡下独居,颇费力气地打理几日,才有了家的模样。如今,正赶上初秋晚雨戚戚,在百忙之中想起当年的梦,不禁内心宁静而怅怅。
如果一条路有生命,那一定是其上的人或物给予它的,比如春天滴绿娇嫩的草地,夏天截路而过的蚂蚁,秋天殷实厚重的黄土,冬天纯净洁白的雪珠,正因有了它们,路才得以显现清俊秀美、含蓄贤淑、老成朴实、高洁素雅……老路,在自然的流韵繁章中百转千回,在红尘的飞声碎语里情意悠扬。老路上的人与物,在很长的一段时光里慢慢磨合,有一种感觉油然而生,像川流转曲处的鹅卵,像大雨滂沱后的泥潭,像浩瀚天空中的星月,像稻浪黄昏下的心安。人到老了,什么事都看得开了,就是心里时常惦记着点东西,老伴儿也好,儿女也罢,他都留着一半心静静守候,仿佛是这辈子最耐看风景。老人把目光缩短,渐渐的,眼里只剩下了家人,直到生命的最后。
我不止一次地怀念那场美丽而幻奇的梦境,每当那时,自己就像一条醉汉,满脑子是被时光击起的“碎玉残花”,想留下一段近似真实的乱影,却身心阑珊,惆怅满怀。
“空气”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你不刻意去想,真注意不到它的存在。或许就是因为这种“空气”对待,使一颗桀骜的心渐渐地归于平静,使当年的热血自然流淌尽最后的余温,无人问津。
老爷子喜欢上山打猎,没有抢,只下陷阱。冬天是很好的打猎季节,农事完了,稻香与玉米的浓香飘尽,几场雪下来就把大半年的辛劳困苦埋藏,等雪封千重山时,什么野鸡、野鸭、野猪之类的,都始出没在农人闲淡的目光中了。
姨夫爷套野猪很厉害,朝往暮归,手里拖着一麻袋,麻袋于雪路上滑行,到了老路的下坡处,滑得更急,碾碎了好几片残阳。老爷子给野猪开了膛,把肠子里的秽物和不能吃的“小腰子”淋巴结膀胱都剔除到一边,留下猪心猪肝小肠,再细心切下最好的里脊肉,然后是排骨,最后是猪头。野猪头在村子里是没人吃的,通常被姨夫爷秘密处理掉了。流出的血,和清洗的废液,都倾倒在老路旁的雪地里了,一时,老路上弥漫着血腥味,那味道大概被冻得僵硬,时而闻得到,时而闻不到,久不见散去。那无形状的血色与毛发,更给老路渲染上几许杂乱纷扰。
等到一切忙活完毕,姨奶就开始走街串巷了,东家二十斤肉,西家二十斤肉,南家一条排骨,北家一条排骨,从老路出发,又从老路返回,脚步声轻了又沉,沉了又轻,起起伏伏,不知增减。等到村里的路走得差不多了,姨夫爷就开始把目光投照到远方了,那被冻得硬邦邦的最好的里脊被他用塑料袋包好,又被装进结实的黑布袋子里,袋口再让他打个死结,等通向镇子的汽车经过老路的南面路口时,姨夫爷就把袋子往车上一扔,冲着司机咧嘴一笑,也不说话,司机便还了个满脸笑容,点了下头,一踩油门,就带着那袋鲜美的里脊肉,过了乡村的水泥桥。
其实他笑得毫无道理,说不上逢迎,因为他已经算是村中的长辈,说不上开心,因为大小儿子都不一定回家过年。可能是源自内心更深处的悸动吧,比如,此举让他想起大儿子用丝麻袋装行李上大学的情景,或是想起小儿子走歪了路被自己教训而改正的往事。
老路这边是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家,老路那边却是一辈子难以割舍的境地。走在冬风里的姨夫爷,两鬓已经发白,干瘪的皮肤暗藏着衰老,眼神有些迷离。
他颇好饮酒,酒醉七分时,他的话就开始变语调了,带着一种嘲讽与自嘲,忽高忽低地朝人嚷嚷。埋怨自己的儿子不孝顺,过个年都不回来。家里人生病了,伤到哪了,连问都不问。或是大声地叫道:“上次给他捎的鸡蛋苞米啥的,你猜怎么着,他一个没留都给媳妇儿家了!”
他这些话,别人是听进去了还是没听进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我更无从知晓。但那时的我确记得很清楚,毕竟他的样态看着很新鲜也很扰人。其实,他酒后的话与他真实的表现相矛盾。醉酒前几日,他还盘腿坐在暖黄炕席上,手里捧着个电话,满脸的欢愉。他露着黄牙笑着对电话那头说:“你妈我俩这儿都挺好的,不用你们管……过年没时间的话也不用特意回来了,车票还不好买,瞎折腾……又套着个野猪,我和你妈牙不好,也不愿吃那玩意儿……剩下的都给你捎过去。你弟在北京,太远,也照顾不到……”
父母对儿女的谎言总是很容地从嘴里说出,大概是太了解自己的孩子吧,懂得他们最相信什么样的语气,最愿听什么样的话,最想念什么样的结果……世间有一种奇妙的现象——酒后吐真言,人类有一种微妙的本性——难诉衷肠。
很多年后,小叔告诉我,当年姨夫爷什么事都瞒着他。姨奶腿脚不好,夏天雨路滑,摔了一跤,姨夫爷独自带着姨奶去市里看医,结果要做手术,打电话却说姨奶在炕头睡觉呢,不让吵醒她,不让跟她通话。后来,姨奶手完了术,出了院,才把这事儿告诉他们,为此姨夫爷与两位叔叔闹得很不愉快。其实,当时姨奶的腿并没全好,留下了病根,阴雨天还会隐隐作痛,但她已经习惯了咬咬牙挺一挺,而后如未经其事,满面慈祥。直到去年,小叔带她去北京又做了次手术,情况才见好转。
中秋夜晚,老路月色柔和静美,灰瓦白墙,隔着月光看起来古典雅致,栏杆树影,沾着月华描摹出点滴蹉跎。老房窗前,白泥台上,短而窄的影子,佝偻纤瘦的老人。
崔老太太不大注意月色的浓稠孤寒,只是习惯性地背手望远,远方,一条铁轨消失在山的后面。
对于一个老人来说,年青是一场冗长的梦,因有一丝朦胧,而倍加怀恋。从年龄上讲,老人终是不能够再次年青的,所以,很多时候他们喜欢和年青人在一起,尤其是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小伙子,他们身上有种神秘的气息,那种近乎成熟与青涩之间的面庞,是老人们怎么也看不够的。
“老太太”是我们在其背后的称谓,面对这样一位行动迟缓,腰弯成弓的老人,我们当其面必然会叫她一声奶奶,她也会展开褶皱而干净的脸,露出错落不齐的牙齿,长久地保持着笑意,如风定格。
小学时,崔老太太的孙子与我在一个学校,他念的是朝族班,我上的是汉族课,两座横楼相着隔一块广阔的操场,课间十分,两两从没见过面,因为横穿操场一个来回,下课也就成了上课。西风送斜阳,课晚梨花香,小镇里炊烟款款,几阵车鸣,唤醒了回家的路。一帮我们村和邻村的孩子,一帮高年级和低年级的孩子,一帮朝鲜族和汉族的孩子,坐着一辆俗气的通勤车,在稀薄的夜色里,共归乡梦。
车子到老路叉口时,常常会见到一位手拄拐杖的老人,或拿着一件外套,或举着一把雨伞,或深驼着背,暗淡的目光紧贴着车身,随它一同移动。每到这时,我会打量一下身边的白胖小子,推着他笑着说:“你奶奶又来接你了。”他也会笑笑,露出两颗皎白的门牙,尖声娇气地说:“知道啦,真是的。”等他下了车,我挪身坐在他的位置上,望着窗外暮色里的老人与少年,总觉心中暖流阵阵,仿佛要奔涌出来,沿着七星老路倾泻而下,流进天边的澄明月色。
我们这代村庄的孩子,就是在类似“晚路候孙”的乡村细节中长大的,正因为这些最本质的心灵感应,我们的性格品行才始终透着一股柔和清新气。崔老太太可不是得道高人,和乡村的农人一样,悲悲喜喜一辈子,为的就是一个“远离”。年年种地是为了远离贫苦,供孩子上学是为了远离农村。崔老太太作梦都想着自己的孙子能考上大学,有个好的前程。
那天大概是周日,我和一个朝族女孩儿去找小胖子玩,当时他正歪着脑袋趴在饭桌上学习,崔奶奶正把一捆苞米杆子扔到烧火坑里(朝鲜族特有的建筑结构)。他见我们进来,如释重负般地“唉!”了一声,后向崔奶奶投目示意。
崔奶奶从小待我如其孙,胖小子没来乡村时,她经常到我家做客,与母亲交谈的切入点十有八九是我。等交谈进入停顿期,她会在几声沉长的呼吸后,将目光盯向我,然后用十分蹩脚的汉语问:“你的饭吃了吗?外面冷呀啊,多穿点行啊。”一般我只会简单地答:“吃了,恩。”对于这样年迈的老者,真的很难主动想出什么话题来。一年夏天,姥姥告诉我,崔老太太来了,我赶忙起身,傻坐在炕上不知该作何反应。她带了一包熟透的李子,给我的,我无意地跟母亲说,我喜欢吃没熟透的绿李子,熟李子不好吃。母亲和她寒暄了几句,叫她进屋坐坐。她拉开拉门,与我对视了片刻,我轻“嗯”了一声,没憋出话来。她回头跟母亲说自己有事,便挪身离去了。第二天,她又带了一包青绿色的酸甜的李子,也是给我的。母亲说这是崔老太太自家的李子,听我昨天说喜欢吃没熟的李子,今天特意送来的。那次,她连门都没有进,便匆匆离去了。
这次她见我来,脸上很是惊讶,而更多的是欣喜。那天我们玩了很久,玩了什么已经忘记了,总之不枯燥无聊,小学生嘛,一个弹珠都能玩出花样来。崔奶奶开始烧火做饭了,她脸色不大好,声音也低沉,用朝语对小胖子说了几句话,只听小胖子猪嚎一声,不耐烦的回应了几句,崔奶奶便大声呵斥起他来了。我蒙在鼓里,不知何故。和我来的朝族女孩不满地对我说:“是奶奶要我们别老顾着玩,要我们学习。”
三年后,我们都迈出了家乡,到异地求学。皓月当空家以远,又话秋风寄婵娟。我家更是搬到了城里,村里的房子荒凉有些年,直到去年,姥姥姥爷到乡下独居,颇费力气地打理几日,才有了家的模样。如今,正赶上初秋晚雨戚戚,在百忙之中想起当年的梦,不禁内心宁静而怅怅。
如果一条路有生命,那一定是其上的人或物给予它的,比如春天滴绿娇嫩的草地,夏天截路而过的蚂蚁,秋天殷实厚重的黄土,冬天纯净洁白的雪珠,正因有了它们,路才得以显现清俊秀美、含蓄贤淑、老成朴实、高洁素雅……老路,在自然的流韵繁章中百转千回,在红尘的飞声碎语里情意悠扬。老路上的人与物,在很长的一段时光里慢慢磨合,有一种感觉油然而生,像川流转曲处的鹅卵,像大雨滂沱后的泥潭,像浩瀚天空中的星月,像稻浪黄昏下的心安。人到老了,什么事都看得开了,就是心里时常惦记着点东西,老伴儿也好,儿女也罢,他都留着一半心静静守候,仿佛是这辈子最耐看风景。老人把目光缩短,渐渐的,眼里只剩下了家人,直到生命的最后。
我不止一次地怀念那场美丽而幻奇的梦境,每当那时,自己就像一条醉汉,满脑子是被时光击起的“碎玉残花”,想留下一段近似真实的乱影,却身心阑珊,惆怅满怀。
时光不老
每次回家,只要我一走上那弯弯曲曲的小路,就老远望见姥姥在门前那棵梧桐下静静地站着,总等我走近了以后,姥姥才望见我,轻轻地对我招手,咧嘴一笑,露出因岁月的风化作用而并不完整的牙。然后我便牵着姥姥那黝黑粗糙的手回家。每天,亦是如此。
我问姥姥:“为什么不在家等我呢?”慈祥地微微一笑,摸着我的头说:“放心哪放心!”这时我便想起了曾经,有一次放学时跟同学玩去了,直到傍晚才踏上那弯弯曲曲的小路,熟悉的梧桐树下依旧站着那熟悉的身影,只是那身影分外孤寂瘦小,姥姥看见了我,颤颤悠悠地朝我跑来,紧紧地便抱住我,嘴里呢喃着:“回来了回来了就好。”额头上感觉有水滴,我知道,那是姥姥的泪水,姥姥是个坚强的女人,还未曾流过泪水,但是我知道姥姥是那么担心我,害怕我出一点事儿。我静静地依偎在姥姥怀里,泪流满面……
从小我就是姥姥带大的,姥姥是我最亲的人,爸爸妈妈忙,姥姥便填补了我缺少的爱。姥姥用尽心血抚养大了我妈妈,本应好好享受晚年,现在却为了我继续吃苦受累,每每想到这里,我的心便阵阵酸楚。我长大了,姥姥却一天天衰老下去了。所以姥姥总是唠叨自己没用了,成为废物了,什么都不能干了。我说:“没哪,您还能活早呢,您还要看着我考大学呢!您可不能死!”说这话时我早已哽咽,姥姥却笑得脸上的皱纹全都舒展开来。
有空时我便给姥姥梳理那稀疏的头发,掺和着像风筝线一般晶莹剔透的白发,我想:这里面有多少是为我生成的白发啊!眼泪又溢满眼眶,我蹲下握住那饱经风霜、不知受过多少苦,干了多少活的手,静静的听姥姥讲那过去苦难的岁月……
我知道姥姥是以我为骄傲的,总是抓住一切跟在左邻右舍拉家常说:我家那丫头呀,学习可好了,又懂事、又听话……我知道,一放学,我就会回家,因为姥姥会在那熟悉的梧桐树下等着她的宝贝孙女回家。
时光不老,岁月静好。
时光不老作文2
二班,六二班,这些字在我眼前晃过。
一些画面在我脑海中拂过,如一缕清风,柔柔的。
一节体育测试课后,我晕倒了。是你们,扶起了无力的我;是你们,帮助了晕倒的我;是你们,让我感受到了六二班的友谊,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当我哭时,是你们,余儿,荣美,第一个跑来安慰我;当我不开心时,是你,老夏,第一个来逗我开心;当我有烦恼时,是你,瑞瑞,成为了我第一个倾诉烦恼的对象;当我有不会的题时,是你,张老师,教会了我;还有可亲可敬的包老师,徐老师,我们太多次惹您们生气了。
六二,神奇的班级,温暖的家庭,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六年级下册就要结束了,我们将要离开朝夕相处的同学与老师们,离开这个班,更离开这所百年老校——城西小学了。心中难免有一丝丝不舍。
六二,这个充满魔力的名字会随着岁月的变迁深深地刻在我的心中。
六二,我们青春不老,时光不散!’
时光不老作文3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六年的小学时光转瞬即逝。纵然心中有万分不舍,不想离开一起生活了六年的同学,老师。但并没有办法,只能好好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
说起同学,最令我难忘的是马梅浈。
那一年,夏日炎炎,我和她便相识在这个夏天。我们来到了一个新教室。我在前排占了位,过了会儿便看到一个很腼腆的小女孩儿走进了教室。她坐在最后一排,我和同学有说有笑,她在那儿安静地看着同学们,同学们也很想和她做朋友,但谁都不好意思。不知怎么的,看到她,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我跑去,笑着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啊,交个朋友呗?”她高兴地答应了。我想,这也许是冥冥注定。
此后,我换了座位,我们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天天黏在一起。有什么快乐的事一起分享,有什么伤心的事,另一个人就给予安慰,变成了世界上最了解对方的人。她成了我生命中的小天使。我们性格十分相像,也有无数的共同话题,我们的话好像是说不完的。认识她以后,我才知道了什么是在熟人面前开朗,在外人面前腼腆。她在我面前毫不在乎形象,对我敞开心扉。
马上就要分别了,我们已经约定好了在什么时候见面,还要一起玩。长大后也要经常在一起。愿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时光不老作文4
“友谊如和煦的微风,闻不到它,尝不到它,?无法知道它何时光临,不过你总能感觉到它,而且总能意识到它的存在,它可能会来了而又走开,但你知道它总会回来。”
友谊,是一把雨伞下两个身影?
记得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也是我们友谊开始的夜晚。当初我们只是刚上中学憨态可掬的花季少年。那天晚上下了自习已经9点半了再加上狂风暴雨我两不由得打了个寒颤。正好那天晚上爸爸放假回来了。他来接我了拿了两把伞准备和我一人一把伞,但看到她时爸爸说:“这是你们班的同学吗”??我点点了头。爸爸又说:“你和同学撑上一把伞我看这姑娘好像没家长接,这么大的雨不要淋坏了。”他听后说:“谢谢,叔叔。”我爸爸笑了起来说:“不谢不谢,帮助同学人人有责嘛。”我都笑了起来笑声是多么的明朗。一路上我聊了许多。那晚天气虽然不怎么好,但我们却丝毫没有被这坏天气影响。渐渐地两个身影模糊了,看不清了,远了.....?
从那以后我们便成了形影不理的好朋友了。
友谊,是一张课桌上的两对明眸
才知道生命中的每一霎时间,都是向永恒借来的片羽,才相信胸襟中的每一缕柔情都是无限天机所流泄的微光。
岁月,对人来说,是一样人捉摸不到的东西。然而,就是这样东西,使人更珍惜自己的时光。如果,岁月可以给每一个人愿望。我希望,岁月可以倒转。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初二的学生了,我们的友情也维持了2年。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起来,同学们都急忙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着老师的到来。这节课是数学课,数学课对我来说就是天堂。老师提了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同学们都拿起笔开始计算一会儿有人已经算完了我也成功的算玩了这道题稍后他也算玩了我两非常默契的望向了对方微微地笑了起来.....眼睛是多么的明亮。
爱情像瞬间的繁华,友情却是永恒的星辰!?朋友,若我是那漆黑无比的夜空,你就是那千万颗星.是你把我的漆黑与空洞填满!?
塞.约翰逊说过:“一个人在其人生道路上如果不注意结识新交,就会很快感到孤单。先生,人应当不断地充实自己对别人的友谊。”
友情的真挚永远比不上真金。真金能卖友情不能。友情,就好比一条简单的线。无论你在什么地方,发生什么事情,它都会是把你从沼泽里拉出来,也会是一条牵引你走向未来的线。这线,是坚固的,除非是你亲自剪断它。别人的剪刀是剪不断的。
“时光不老,我们不散”这是我们友情的誓言。时光不老我们不散,年华不尽我们不分;时光不老我们不散,华发未生我们不离;时光不老我们不散,岁月不逝我们不弃。
天上有那么多星星,没有那个陪你看星的人,天空还是会黯淡的!我不喜欢交太多的朋友只要知心便可。
时光不老作文5
“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这是歌曲《时间煮雨》中的一句歌词。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句歌词的时候,我竟有几分想哭的冲动,脑海里浮现出的,是过去六年的小学时光。
我曾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条比喻:小学就像是一款只有六个关卡的游戏,只是每个关卡通关之后,就不能重来一遍了。曾经的我,看到那些毕业时那些哭的眼都肿了的人时,不禁觉得奇怪——毕业了而已,干嘛搞得和生离死别一样。可是如今到自己毕业时,却感觉这比生离死别更让人感到不舍。
小学一共只有六年,人生却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个六年,但是小学的六年,给我留下的回忆却更加的刻骨铭心。我不知道毕业之后,我们是否还能再次相遇,可是即使再次相遇了,我们,又是否还记得彼此呢?六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偏偏就让人格外的难忘、不舍。毕业后的我们,各自奔向天涯,小学的时光,也被淹没在了时间的长河里……
我并不奢求毕业后,还有人能够记住我,最大的满足,莫过于不论过了多少年,我依然还能回忆起,那些陪伴了我六年之久的你们。
我记得曾经有人问过我这样几个问题:“你爱小学吗?”“爱!”“为什么?”“因为它使我认识了一群陪我笑过,陪我哭过的挚友。”“你恨小学吗?”“恨!”“为什么?”“因为……它……它只有六年。”这些问题,每一个我都是哭着回答出来的。
以前的我们,一个个都巴不得早点毕业,可当我们真正毕业了的时候,却更加的不舍。当初的我们有多想早点毕业,如今的我们便有多么不舍。只有当我们真正将要分离时,才明白过去的一切有多么弥足珍贵。
学校里偏小的操场、各科老师的严厉、学校里的饭菜……这些都是我们之前不知道吐槽了多少遍的东西,可是,即将毕业的我们,却将这所有的一切,全部珍藏在了心底。
“大雪也无法抹去,我们在一起的痕迹……”《时间煮雨》这首歌唱完了,我对过去六年时光的回忆到此也便结束了。我抬起手揉了揉如酸痛的眼睛,抹掉了不知何时流出的眼泪。
愿时光不老,愿我们不散
时光不老作文6
惶恐,一直都围绕在我左右,进入这个新班级后,对我而言,一切都是陌生的,找不到方向的惶恐如挥散不去的阴霾显得格外清晰。我暂时坐在第一排,周围都是些陌生的面孔,很吵,可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现在,我只想远离这里,逃到一个没有喧嚣声的角落,逃开这有些令人窒息的惶恐感。‘选择离家较远的这里来上学不知道是对是错’这是我心里唯一存在的念头。
仿佛用一个罩子把自己和外面的世界隔了开来,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不想听见,只是执起笔,在纸上挥洒心中的感情。不知什么开始喜欢上了用文字来表达自己的情感了,记得以前我也是个容易伤感的人,最初伤感的时候,自己只会一个人看着某个方向静静地、静静地发着呆,后来伤感的时候会听上一首歌、会念上一首诗,一直到现在,伤感的时候会忧郁地写一篇文章。这是成长了吗?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自己便把写作作为自己的梦想,也许是现实的露骨,这个梦想仿佛真的成为了一个梦,我自己都有些恨自己,在梦想面前竟然成为了一个懦夫,但骨子里的不服输让我知道,未来又如何,追梦之路本就砂砾坑洼,荆棘装横,倒下了,那就爬起来,即使是匍匐前进,那又怎样。
在梦想这条路上总是避免不了风风雨雨,磕磕绊绊。没有可以遮雨的伞,没有可以挡风的檐,只有路旁那高的望不到头的围墙,伴着清冷色的砖,孤廖寂寞,一切只能靠自己摸索。也许你会在累的时候,抬头望天,凝视着远方,凝视着那有些不现实的蓝天,静静的蓦然发呆,也许你会在累的时候,杳杳望云,静静的想象,想象遥远的前方有一座未经的空城,傻傻的点墨成痴。
对于一些人来说,梦想就像那高高缀在空中的一颗明星,可望而不可即。但梦想对我而言,却仿若那黑暗中近在眼前的一盏灯苗,想要触碰到就必须忍着被灼烧的痛楚。
“梦想是注定孤独的旅行,路上少不了质疑和嘲笑,但那又怎样,哪怕遍体鳞伤,也要活的漂亮”就如这首歌所唱的一样,梦是一种妄想,而想却是一种行动,只有对妄想付出行动,未来就是最好的证明。
时光不老作文7
在这个青春期时,身边难免有两个骚年。我们每天一起吃饭,一起上厕所,一起听课。其中一个脾气很倔,但是大大的荷叶头却把她显得格外的可爱。另外一位绝对是条“汉子”,不论是说话还是做事,看不出来她是个女的。可尽管我们之间有很多的不同,但我们三个还是走到了一起。
我和小荷叶因为exo而相识,但并不代表我们之间的友情由exo牵连在一起,而是因为我们的友情我们才一起支持他们。他有时爱的痴迷,虽然我能够理解他,却仍有疑惑,我不会责怪他,只会心疼他为了买海报贴人而饿着肚子,但是他还有我们啊,这应该是他值得庆幸的。
而我和女汉子是在小学时就认识,那时我们都上五年级,每天一起检查,但是他总是少不了抱怨,我经常劝他,可是一点帮助都没有,我感觉她像一块顽石。可没想到exo却把它融化了,呵呵。现在我们在一个班,她还是老样子,自己有谈到exo他才会渐渐温柔。
感谢exo让我与他们两个相识,我们互相力挺,互相帮助,为彼此出头……虽然我们三个在一起才一年,但是这一年间的点点滴滴足以证明我们对彼此的心,和对彼此的依赖。我更加相信,这份依赖足以支撑我们的友情,足以让他保持不朽。
我们曾经说过,要永远永远陪伴在一起,我希望这不是随口一说,我们真的要做最好的闺蜜!Weareone!
时光不老作文8
人生困苦多,怪不得这岁月无情空蹉跎。人生执念多,怨不得花开花落人生几何?
——题记
于红尘中奔波,染了一身五彩颜色,数不清那姹紫嫣红中到底辜负了的多少无尽的良辰美景。掬一捧时光,携一人白首。于是这也成了心中不能言说的奢望,你到底还是成了时过境迁的一地白月光,自在的逍遥。我还是那个回忆橱窗外的守门人,执着在故事的悲伤中守望着一个不可能的重逢。誓言成了镜花水月的一场空梦。
都道人生莫如是,思不及这处处烟花。都说人生当如是,放不下这锦瑟繁华。于是内心有了执念,由先前的不确定到了现在的非你不可,你成了我心中的魔,沾不得碰不得。
如今,你在山山水水中开始一人的淡泊宁静。凭栏眺望,凝眸沉思,都不再因我牵动你的情绪。感受不到你胸腔里紧张的心跳,因心悸而羞红的脸颊变成了无情岁月里的落花,随水而下,随泥而掩。那一首动情的
不想愁眉对苦脸,相逢难为情。所以我假装坚强,不会将你打扰。不愿年年岁岁似年年,青春成灰掩红颜。所以我抽身离去,以朋友的名义在爱情以外的距离看你。我也想快马江湖醉花荫,闲时静坐细煮茶,朦胧月下雾看花。可惜我没那份超然。我也想不惹红尘是非事,只此茅屋野山中。可惜的我没那份自在。天无涯,海无角,情事随性惹人恼。生在红尘,怎会不染俗事。本是庸人,怎能不惹是非。而在这纷扰的世事中,尝尽百态除非了情爱。我不是入禅的高僧,学不会渡缘化劫,更不可能舍了这七情六欲。
这一点我做不到像你一般的洒脱,来的来,去的去。不期待相遇,不在乎别离。
你就是时光里飞逝的流星,在我的世界里出现了一瞬的精彩,却留下了太多关于天马行空的梦想,于是那一刻的炫目变得永生难忘。岁月常自笑,我们太多情,青春匆匆,愿心年少,时光不老。
我怕自己会老,记忆会断,终将有一天忘记了当初,忘记了自己曾经是谁。忘记了我爱你。我怕见到镜中的自己满目疮痍,面色如老树沟壑,我会恐惧这样的自己。鲜活的生命开始透支自己的生命力,年轻的身体开始变得不自信,我怕听到血液缓慢的流出自己的身体。这是一件令人作呕的事情,会在每每午夜梦回的时候惊出一身的冷汗。即使这样,也还是不如你的离开给我的震撼,同样的惊悚,不一样的绝望。
因为你就是我的时光,也是我的愿景。从来没有因为你给的悲伤而怨恨,当然也不曾感恩。我太过耿直诚实,找不到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安慰自己,我只能说,因为曾经拥有,所以我一刻都不曾后悔。只是遗憾,自己没有在最美的时光里遇见你,让你了解我的柔情似水。
现在我徒留记忆,在天涯浪迹,过了如花的年纪,便喜欢搜集一些事不关己的琐碎,在别人的故事里寻找自己的过去,用时光写一封情书,深深的埋葬在春日的阳光下,在山涧种一枝桃花,欣赏这随风的灼灼其华。一切都发生在未遇见你以前,这一刻我不曾想你,不曾寂寞,不曾悲伤逆流成河。
这一刻岁月静好,时光不老。
精致女子之鱼幼薇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喜欢柳,特别是四月的柳枝,在风雨中飘飘扬扬。刚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是因为那首《江边柳》,或许是因为喜欢柳的缘故,还是不忍心离别而想要留住,就像我想要留住关于世间精致女子一样的惶恐失去。
或许我们看多了大唐的雄风和繁华,因而忽略即使在那样繁盛的朝代里,在繁华背后也会有为生活奔波而忙碌的人。世间浮华起起落落,沉沉浮浮,世间冷暖也会有曲折,即使在事先安培好了的原本生活安乐,衣食无忧,也会尽享世间的荣华或是时代带来的碎碎时光。可是谁又能说得清楚呢?或许经历了生活的洗礼之后,人生会更让人耐人寻味。
鱼幼薇,一个本来蕙质兰心的女子,同样的拥有着父母全部的爱。家庭的变故或许是谁也无法预料到的结果。因此就是这样的女子,聪慧得像琥珀琉璃一样的美丽,却早早的要面对生活的冷暖,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而担心,即使还有母亲的呵护,可是这样伶俐聪明的怎能会将眼前的`艰辛置之度外呢?所以鱼幼薇早早的就懂得了人世间的冷暖和情感的真谛。她太渴望拥有平常人一样的天伦之乐。
风尘俗世的尘埃里,看惯了离散曲终。在那个年月里,不知道与多少个夜晚,她看着江岸的细柳,在夜深人静的月色中,轻拨红烛,对案诗卷到天明。也许是上帝往往都是会眷顾刻苦勤勉的人吧!小小年纪鱼幼薇就能写一手好字,吟得几首好诗词,或许是像有人说的那样:出名需趁早。青春年少的她的诗文就已传遍整个长安,已是是家喻户晓女童。
就是那样,爱好文字的人总是会惺惺相惜的同时会探个究竟。在一个天气方好的天里,温庭筠出现在了鱼家,怀着好奇的心态出了个“江边柳”为题。稍微片刻,略作沉思,诗文即成,或许也就在那一刻,主人公的命运就已经在冥冥之中有了难以言说的改变,不可说!
“翠色连荒岸,烟姿入远楼;影铺春水面,花落钓人头。根老藏鱼窟,枝底系客舟;萧萧风雨夜,惊梦复添愁。”苍翠柳色连着岸的两头,杨柳飞絮的烟姿早早的飞楼中之人的眼帘,激起阵阵的涟漪,枝叶繁茂,偶尔垂下江面将客船里的人的归思牵引着,潇潇的风雨声将梦敲醒,又是揪心的痛。如此情怀,如此内涵深刻者,足以证明她的生活的思考之深,对生命的领悟已不是同龄人所比拟的,意境之美,修辞毫不逊色。
有了这次的相遇,从此,温庭筠经常出人鱼家。为小幼薇指点诗作,亦师亦友又像长辈,日久生情,尽管他无意她无情,但是怎敌得过痴情男女文中情愫,俗士亦如此,何况如此多愁善感,诗情画意之人呢?
离别总是伤感的,千山万水远隔天涯,相思无度,只有一笺素纸几行诗文才可了却漫漫长夜。“苦思搜诗灯下吟,不眠长夜怕寒衾;满庭木叶愁风起,透幌纱窗惜月沈。疏散未闻终随愿,盛衰空见本来心;幽栖莫定梧桐树,暮雀啾啾空绕林。”忧思难定梧桐叶,只有燕雀绕着梧桐空徘徊。少女的情怀如诉如泣,既渴望那个人的出现,又害怕彼此无助的眼眸,所以愁添茫茫着荒野,莽莽之黄叶。
人生总是充满着戏剧,本来可以举案齐眉,共看夕阳和落日,可是由于某些原因,注定要相忘于江湖,空留绵绵之愁绪,寸寸之相思。
一首赠《邻家女》将那种愁与叹,哀与怨抒写得淋漓尽致,“羞日遮罗袖,愁春懒起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枕上潜垂泪,花间暗断肠;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千金易求,难得有情人。此诗词言志抒情,词情达意无不通晓世间之绝唱!
或许是心里的决绝,看惯了尘世烟尘,一遭远离俗世,剩下给她继续留恋生命的也只剩下寥寥诗行,最不怕离愁的也只剩下笔尖流淌的涓涓文字。
时间流逝,短短二十几个寒楚,灵动诗行,消管他人念念成词。留得几行心暖意,赋得数首相思愁,涟涟情谊也为精致。
——停云落笔20xx.6.17
作者停云的文集
四月的雨
四月,总是一个多雨的季节。那雨淅淅沥沥的声音,带给人一些莫名的惆怅。同样,四月又是一个让人怀念的日子。怀念所经历的点点滴滴,怀念所有的不平凡与感动。
习惯于一个人静静的坐在电脑屏幕前,看着电脑中的点点滴滴。隐身登录QQ,看看好友的动态,偶尔也稍作评论,平静又不失快乐。尤其在下雨时分,坐在屏幕前,听着能让人骨头都渗出水来的忧伤,那一刻竟是这般美好。
窗外,有雨,带着丝丝的凉意。
这是四月的雨,不同于盛夏的凶猛,赶不上深秋的悲凉。却能一丝一点的穿过整个身体,让人在一瞬间感到彻底的凉意。这便是四月的雨。
端一杯咖啡,静立于窗前,看着丝丝点点的雨穿破天空,又在地面匆忙的集合。突然想起一句话: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是天上的雨,起初谁也不认识谁,等落下来融在一起了,便成了兄弟姐妹,再也分不开了。此时,自己一个人站在窗前,看着这四月的雨,蓦然想起了陪自己一路走来的伙伴们。这是第一次,一个人离开家,来到梦里的南方。也开始了所谓的故乡情结,因为四月是一个让人怀念的季节,尤其在四月的雨天。
听,这四月的雨。点点滴滴、敲打着娇艳的花瓣。缠缠绵绵,仿佛恋人在耳际的斯磨,不明显却真实存在。而这时的天也是一片肃静,没有艳丽的色彩,没有过分的渲染,只是平静的看着这世间的一切,仿佛是置身事外的冷漠少年。我喜欢这样的雨,喜欢这样的天,喜欢在这样的天下静静的看这样的雨。这样的雨诉说着不一样的心事。
凝结于雨之上的仿佛是永远的忧伤。李易安写雨:细雨伴黄昏,冷清凄迷,怎一个愁字了得?试问有谁能承受这种孤苦呢?张爱玲写雨:忆昔繁华与耀眼,那其中夹着的几分落寞与沧桑。最后,让一切的留言、传奇,化成“沉香屑”,转身离去。假使过去的生活没有太多的无奈,就不会有太多的无奈,就不会有这样的感慨与抉择了吧。《雨巷》中的愁怨姑娘,丁香般愁怅。这究竟是雨巷的狭窄阴沉还是本人的迷惘感伤?终究,雨的记忆如此深沉。
我是佩服雨的,它总能轻而易举的侵入我们的眼中,潮湿我们的心,甚至醉了岁月。忘不掉过往,那些感动和苦难。在雨的淋浴中,不管多么胆怯,也要拼命去跑,并告诉自己还有力,还朝着那个方向。
四月的雨是冰凉的,是晶莹剔透亮的。但不妨借着这四月的晶莹,去冰凉浮躁的自己。
作者听说那时你哭了的文集
微风过处,淡淡嫣红拂面来
过去的城市,满大街的苍松翠柏,郁郁葱葱,昂然挺立,给人以悲壮、硬朗的感觉。最近,城市的绿化仿佛改变了主题,如今的道路两旁,栽种了大量的樱花树。随着春风的徐徐入驻,粉粉的嫣红在晚冬的消沉中迅速弥漫开来,城市一下子变得温馨起来。樱花的绽放让这个料峭单调了一个季节的城市,增添了些许温润而浪漫的色彩。
城市绿化变了调子,人们的心情也换了感觉,倔强的性格里不知不觉掺杂了一些柔软的部分,连平时火爆的脾气也弱了三分,面对满目粉嫩,谁的心里还能不柔顺几分呢?
倔强刚毅固然好,但娇俏可人也是别有一番味道,更觉秀丽养眼润心。成天忙忙碌碌在浮躁尘世间,阴阳搭配,干活不累,也是对人们紧张生活的一种视觉减压和心理调剂。刚刚还郁闷的不行,一路风景一路暖风熏,郁结的心里畅然了一些,心胸也豁然开朗,心绪绵柔平和了许多。
远看,樱花一束束一排排相当的招摇,花团锦簇似烟霞,满目葱茏秀色浓。贴近了看,那朵朵嫣红的樱花,像极了粉黛少女的小脸儿,粉妆玉砌的样子,含苞欲滴,欲说还休,惹人怜,惹人爱的,多么让人欣喜?走过去撩一支在面前嗅一下,扑鼻芬芳幽然如心,满身心的陶醉,哪还顾得上烦恼与悲伤,早被含羞的小花儿诱惑的忘乎所以了,只差一点没摘下来带回家里养着了。
看来在秀色面前,人都是“色鬼”,要不然春天里游玩的人们看啥去,干嘛折腾的那么起劲?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呀!秀色可餐、大快朵颐哦。
透绿窗纱暖暖风,廊桥明月又朦胧。隔栏依树谁家女,羞落樱花碧水中。你瞧那桥头的樱花,多像一位娉婷少女,羞羞答答,袅袅娜娜,凭栏幽思,一枝独秀探水面?池水如镜,娇羞少女对镜贴花梳晨妆!一阵风过,落花纷纷扬扬飘落水中,顿时,一池芬芳一池绿,绿肥红瘦两相柔,淡淡娇羞淡淡忧,扭捏作态俏枝头的感觉,随涟漪池水漾入心间。
走在城市的大街上,淡淡的芬芳弥漫在粉色的世界里,如芙蓉般的粉黛摇曳在微风的荡漾中,心情随着那满眼的粉而心旌摇曳,而神态迷离,而陶醉悠然,哦,这满目的嫣红该是多么的养眼养心啊,微风熏得人沉醉,错把庐州当东瀛了。
古人说:惜花常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一阵微风拂面,落英缤纷,满树的樱花纷纷凋零,难免让人伤感。看着满树的樱花绽放动人的姿态,再看看脚下满地的落花飞舞,内心多少有些失落,感叹樱花绚丽绽放后归于泥土的宿命。我不是悲观主义者,写不出怨女窗前淡淡愁,泪滴纷纷人消瘦,一身长叹落英苦,轻忧青春岁月短的意境,倒是一枝粉黛出墙来,娇俏动人惹人怜的感觉在心头牢牢扎下了根。
樱花仿若娇弱女,经不起风吹草动,更经不起狂风暴雨的袭击。但是她像温暖的太阳,静悄悄的吐蕊,悠然的绽放,用一点点柔弱的嫣红,汇集成粉色的海洋。用柔弱的生命装点咋暖还寒的世界,把爱的温暖驻入人们的心田,温暖着人们冷酷的心灵。初春的城市因了樱花而美丽、而缤纷、而芬芳四溢,这个城市因了樱花而充满朝气与活力,充满浪漫与温馨。你说她有多么伟大?
微风拂面,阵阵芬芳袭来,又一次陶醉于那淡淡的嫣红之中,任思绪飘远……
漫步林间
大地在料峭的春风里悄然复苏,而我却依旧在冬天里尘封,不知道是身居异地,或许是思乡急切,再或许是眷恋童年,单单是其中的一条,就足以让我难以释怀,不过,只要脑子里,每每浮现出故乡榆树的影子,心中就会得到久违的宁静与慰藉。
于是,当夕阳快要亲吻远山的时候,我就独自漫步于校园的榆林当中。没有任何的目的,也不去刻意奢求,释然心中的纠结,只是任由自己飘飘荡荡,此时,无声的苦楚吞噬在渐渐模糊的晚霞里,暮色中,心中的迷茫难以说出,更难以说尽。
一步步拖着琐碎的步伐,就这样往前,漫无目的的走着,走着,而我此刻多希望这条小径能有足够足够的长,长到我可以无限的走下去,可是,却不能,而现在渺然迷惑则像影子,甩也甩不开,撵也撵不走。
昏黄里晚霞的殷红从西边照耀,将无言的美倾泻在榆树上,不觉间,我停下了脚步,把目光投了过去,投向了晚霞笼罩的榆树。顺着榆树,灵魂似乎也追到了远方,在刹那间,只见远处闪烁着既熟悉又陌生的背影,不知不觉,我的眼前浮现出了这样的场景:碧蓝的天空下,映衬着重重青山,在她的怀抱里一个小山村静谧的熟睡,村中无论是街头小巷,还是房前屋后,都散落着棵棵榆树,其间有一个少年,肩挎竹篮,手拿一柄锋利的银镰,灵巧地向一枝缀满榆钱的枝桠勾去,只见风一过,树一晃,满把的榆钱便纷纷溜出了少年的手心,向着大地虔诚的吻去,吻出了一地灿烂。
一阵风而过,满树的榆钱倾泻而下,犹如枚枚金币,洒在了我的头上,颈间以及身上。猛然间我恍过神来,伫足而立,静静的看着他们陨落,他们归根,他们谢幕。一时间,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树尚且可以归根,而我却像一池浮萍,孕育我的地方,从我一出生,就早已不在属于我,而身处的地方还始终将我当成看客。难道我永远都游离在两者之间吗?
突然一个脆脆的声音,从榆树里冒了出来,掷地有声,只听到:“你错了,孩子,你仔细想想,我们也不是天生就活在这里,昔时,当我们脱离母体,被风送到陌生的地方时,也不可逆转的成了孤儿,不管我们多么不舍,多么留恋,结果都还是离开,既然离开无法避免,那不如让离开变得有价值,所以,我们在这里生了根,发了芽,长了叶,慢慢的成长起来,虽然心中梦想的那一方圣土已经远去,但只要你心中永远将他怀揣,他就不会远离,不会割舍,默默地为你祝福,为你祈祷。
倾刻我释然了,欣欣然加快了脚步。这时故乡的一切犹如一张张底片重新洗了出来,不必讲树枝在微风中摇曳,喜鹊在枝头歌唱,也不必说蜂蝶在榆树间跳舞,松鼠安闲的在树洞休憩,也不要话顽童在树下嬉戏,农夫在树旁编着草绳,仅仅是炊烟缭绕的农舍中传出榆钱糕的美味,听着老奶奶讲着关于榆树的古老故事,就足以让人一生回味。
于是我拿起手机,朝榆树拍下,定格下了这一瞬间,将其冲洗了出来,在相片后写下了这样的句子:
春风在故乡遗留足迹
而我却被他送之远去
于是留念种在了心底
挥之不去
到底是谁独断的决议
是风是雨
或许故乡也有默许
不过无论如何
我都始终如一
因为不是留过的地方都叫故乡
所以不是踏过的土地都叫故里
要不为何|故乡的片片榆钱
为何单单为了我绿了又绿。
作者一生沧海的文集
雪里已知春信至
雪里已知春信至
北国雪花飘飞的季节,春天的脚步也跚跚地近了,正如李清照在《渔家傲》中所说的那样:“雪里已知春信至,寒梅点缀琼枝腻。”
漫天飞雪中,新的一年又悄悄来到身边。今年的冬天,少见的清冽寒冷,雪也比往年多些。有人说,这种天气,若有三五好友,围坐一隅,吃着火锅,喝几口小酒,该有多么惬意。也有人说,那雪地里着一袭唐装,放着鞭炮,堆着雪人,在冰雪上欢叫着滑过的稚儿,又是多么快乐酣畅。而我,却更愿意坐在温暖如春的斗室里,泡一杯清香绵醇的茶,默默地欣赏窗外银装素裹的绝美、五彩烟花的绚烂,静静地聆听新年钟声的回响、孩子银铃般的欢歌笑语。
寒凉如水的夜晚,静静地坐下来喝杯好茶,看几卷好书,听几曲琴声,是件多么令人舒心惬意的事。滚烫的水注入杯中,墨绿色的叶片儿在水中沉浮,渐渐变得柔媚、舒展,缕缕清香悄无声息地弥漫开来。端起茶杯,小呷一口,刹那间,醇酽绵香拂面盈颊、沁人心脾,令人倍觉神清气爽;闭了眼,用心去感知齿间、胸间那淡淡幽香,依觉酣畅淋漓、回味绵长。三水过后,杯中的茶味渐渐地淡了,思绪也如那飘渺的茶雾,似浅唱,如私语,袅袅地融入了心灵深处。
我喜欢在茶的醇香、水的清洌带来的安适与静逸中,静静地检视自己的过往与内心。岁月如茶,人生如茶,无论是绵甜、清淡,还是苦涩、醇酽,茶有茶的命运,人亦有人的定数,纵然有过和风细雨,也有过暖阳彩虹,浓淡、精采由己,甘甜、青涩自知,我想做的,就是轻轻拂去世俗红尘的几许尘埃,让自己学会记忆与收藏,学会感激与感恩,让心灵更加纯净,让心智更加成熟,将或浓或淡的期盼和憧憬一点一点聚集,随着新年的钟声,在未来的岁月里悠悠回响,温暖自己前行的脚步。
接下来的每一天,日子依旧会在举手投足间如风一般轻轻滑过,只希望,依然有着简单的心境、简单的快乐,当月白风清,天高云淡,有一个地方,能够让我“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沧海未枯,爱已断
红尘里的爱谁能把握,拥抱与转身只是一瞬间,眼中的深情还不曾散去,却已决定相忘于江湖。爱就像海市蜃楼,远看繁华,走进却是虚无。谁的心会像钢铁般坚韧,谁的爱里没有眼泪,不需要问原因,情深缘浅,谁都无能为力,爱不在了,缘就散了。
千年思慕,万年爱恋,也许换来的只是擦肩而过的缘分,红尘从此陌路。曾经走过的岁月,只能在记忆中寻找,那些清清浅浅的文字,像序幕般在脑海里显现,不经意间模糊了双眼。
已是春暖花开的季节,那浅蓝色的忧伤竟化为了蓝蝶,在荒废的空城之上飞舞,斑驳少年掩门而立,是在等待新人还是在期盼旧人,那一城荒芜的高草随少年一同沉默,一同沉默着……谁会在下一刻走进这荒芜的城池,在高草中开出一地浪漫的花朵。一段一段的花开,一次一次的消亡,伤了谁的心,疲惫的谁的爱。岁月静静的流逝,只有那一城荒芜的高草随着四季的转换疯长着。真挚的爱从来都不是坚韧的。就如同花开花落,无人可以改变它的结局。待曲终,何必再问尘世几深?
沧海未枯,爱已断,以后的路程请忘记我,这样你不会难过,我也忘记了回忆。让我们把忧伤沉淀下来,在我忘了思念你的时候,无人再会知道。像是飘落在枯萎的黄色高草里的雪,无声无息的融化在了黑色的泥土中,无人再记得它曾经的容颜。十指相扣,传递着温度的爱,最终在时间里湮灭。在转身离开的那一刻,便已决定相忘于江湖。曾经说着永不分离的人,最终散落在了天涯。
一直想用文字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心情,那些沉重那些无法讲述的苍凉和悲伤。怎奈一张素纸写不尽那红尘里的岁月皑皑?我该怎么让你明白?罢了……罢了……那些真正生活痛苦的人,都在笑脸背后流着别人无法知道的泪。那些痛疼会一点一点的刻在骨骼上,总有一天这些疼痛会随着骨骼一同湮灭在尘土里。等到那一天,会有人流泪吗?沧海可以变桑田,我们的眼泪会不会变为一地的相思,开出永不凋谢的花……从此世间只有花开没有花谢。从此我们不再有泪……
我始终是一个看一切的悲欢离合面无表情却心如刀割的人。一只孤单的飞鸟我会怜惜它的脆弱,一季的花开花落我会怜惜它的短暂,有很多时候看到大街上某个沧桑的背影就会突然流泪。我不知道他有怎么样的故事,只是岁月留给他的痕迹让我难过。仅此而已……
俗世里究竟谁比谁更坚强,谁比谁更脆弱,一滴眼泪的滑落,让伪装的倔强落幕。原来倔强的人更容易受伤。当我决定背起行囊开始我全新的旅程的时候,我知道,你的眼眸扔在对我凝望,像落日一样的苍茫,可我还是没有回头,我倔强的微笑过,难过的哭泣过,可是没有停止脚步的理由。我已经走了很远,我再也回不来了,也不愿意回来了。
时光不老作文9
书生意气的我们曾许下这样的誓言,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而十几年辗转,社会碾压,还记得曾稚气得不可收拾的诺言吗,站在时光的彼岸,是叹息还是嘲讽?
初中上三楼下三楼,初入校园,觉得九年级是遥遥无期,毕业更是遥远的代名词,当初的我们又怎能想象挥泪互相写留言的日子来的这样快,这样快。记得上届九年级毕业时,看他们提着大包小包走出校园,我们在三楼投去羡慕的眼神,恨不得变小钻入她们的包中被拖出去。如今我们也拖着大包小包,备受楼上楼下羡慕的目光,而我却想转身哀求时光,再给我一次机会吧,给我一个珍惜你的机会。 高中的生活节奏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快,每个人都一心想为自己构造美好的人生蓝图,于是身边每个人的接近,接近每个人都成了目的。当初的友谊可能只是一颗糖,一句话,一次你陪我上厕所,如今的友谊却只是以利益作为底色,失去了利用价值,谁还愿意理你。
我们又想起了单纯的友谊,想到曾经的誓言,时光不老,我们不散。可,当我们满怀希望与憧憬重聚时,我们叹息,痛恨,时光为何不眷顾,年少无知的我们不知何为珍惜。眼前的我们不再是先前一颗糖就能收买的孩子,或许,、从前的就只能是从前了吧。我们不由在内心质问自己,当初的誓言是不是太过幼稚,当初的友谊是不是太过纯粹,渐渐长大现实的我们,拥有不了也不配拥有美好。
于是,将这句话深埋在心底,写在青春的扉页里,谁也不提及,只当消散在时光里,默念,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现实的人们,别让钢筋水泥的房子让你遗失了这份最初的美好。
时光不老作文10
时光匆匆,在这艳阳高照,夏日炎炎的日子里,我们又将迎来一年毕业季,心中五味杂陈。即将告别这个熟悉的地方,告别这里熟悉的老师和同学,大家各奔东西,去另一个陌生的环境学习,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不禁回想起了这六年来,和老师同学在一起的点滴时光,那么清晰,那么美好。
我记得六年前开学第一天,我初次见到了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很兴奋,但又有些害怕,担心这些同学不好相处。没想到,老师的方法很特别,她组织游戏让同学们互相认识,在她亲切的引领下,我小心翼翼地和几个女生进行了交流,最初害怕立刻消失了,马上就结识了几个和我有共同语言的好朋友,那是多么快乐的日子呀!
我还记得,三年级竞选班干部时,要上讲台去读自己写的
我更忘不了,五六年级时,我们慢慢走入了青春期,班中有几个同学也因此变得更加顽皮,甚至觉得自己本该是叛逆的时候了,情绪激动时也会父母和老师对着干,证明自己长大了。我们的班主任曹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管自己有多忙,几乎每天都要抽出时间,耐心十足地与他们进行沟通,如父母般操心,如朋友般用心,让他们明白更多的人生道理。渐渐地,老师头上白发多了,皱纹也多了,这一切逃不过同学们的眼睛,我们感谢在心!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六年的时光,转瞬即逝,六年,让我们从一开始的陌生,到慢慢的熟悉,到最后的密不可分。我们心中有太多的不舍,太多的依恋,但我相信我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活着读后感1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 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2
在人间有谁活着不像是一场炼狱。——题记
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经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自己这一生会不会如自己所心仪的那般幸福,而它———《活着》,却让我们在别人完整的人生中找到了那份信念。
前些天,我一时兴起就翻开了那本黑漆漆封面的书——《活着》。起初还有些没有头绪,书中一开始讲述的内容看得我晕乎乎的,毕竟,这个
我记得起初是这样的,文章以第一人称“我”来
在整本书中,其实我感慨颇深。看着福贵从家里放荡不羁的富二代,到由于赌博输掉家产一无所有,再到经历离别与永别后的亲人再相聚,再到儿子离世女儿幸福出嫁,再到妻儿子女相继离开后自己与老牛相依为命的生命历程,看似三言两语的概括却蕴含了太多的意味深长。
看着福贵年轻时的放荡不羁,我总会想到现在的自己。年轻时的福贵没能光宗耀祖,染上了赌博,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就连对妻子都谈不上有爱,只认为那本该是作为妻子理应尽的本分,到最后赔光了那仅有的“一百亩田地”,成了名副其实的败家子。而现在的我,亦有年轻时候福贵的影子。
我在本该认真且努力奋斗与学习的年纪,把大把大把如金钱般的时间花在手机上,沉迷于那种
中年后的福贵,家道中落,没有了一百亩的家产,没有了舒适的屋子,没有了可以挥霍的金钱,一切都得从头再来。他没有因此怨天尤人,因为父亲让他挑铜钱还债使他恍然大悟,从头再来并没有那么好运,只是说,多了些人间烟火的味道与常人的幸福。当他褪去光环后,母亲与妻子的陪伴其实是他最大的幸福。当我读到“他的母亲生病了,他去城中请郎中,途中因帮助一调皮小孩敲门而被侮辱,最后与那家仆人争斗,最后被迫充军,无法为母亲请来医生,一别竟是好几年的光景。”内心竟有些难过。
每个人都知道,是父母把我们养大的,谈不上报答与否,但至少能做得到“孝”,也知道“你养我长大,我伴你变老”。当自己母亲离世,自己竟毫不知情,多年后回来了,竟在妻子口中得知,母亲在临死前还在安慰妻子“相信福贵,他一定不是去赌博了”,说起来,母爱真的很可贵,纵然你有千般不对,她也不曾怨你分毫,哪怕在生命的最后,牵挂的还是她的子女。
这让我想到我的母亲,我和母亲感情是极好的,但是生活中难免会有争吵,有时候我总会和母亲发脾气,却在离家时特别牵挂母亲。我仍记得我刚离开家,在学校住校的时候,那时候刚开始特别的不习惯,在陌生的地方总是有些害怕,而母亲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我,一天好几个电话,我心里只要不舒服就会打电话和母亲倾诉,那时候母亲总会担
后来啊,福贵回到了家里,没见到等候他的母亲,但是妻子与儿女都在等候他,他们重聚了,可那个天真爱笑的女儿却再也听不见再也不能说话了,他们一家人努力的生活着,可生活没有一直眷顾他,十三岁的儿子因在献血丢掉生命,妻子换上软骨病,重担压在自己和女儿凤霞身上,而一个不过十六七的女孩子却要干那么重的活,看得我有些心疼那个女孩子,在那个家中,凤霞付出了很多,只是庆幸后来凤霞遇到了她的良人二喜,才有了些幸福的时光。
再后来,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妻子也病逝了,就连那个善良的女婿二喜也在工作中丢掉性命,而唯一的孙子苦根到最后也去世了,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当我看到那一段的描绘“福贵筹钱买了一头只有三两年性命的老牛,与之相依为命并
无论我们处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要记得: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3
故事一开始,作者以一个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旁观者的角度,聆听了福贵老人悲惨坎坷的一生。并坦言再也没遇到一个像福贵这样令他难忘的人了,对自己的经历如此清楚,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也许是困苦的生活损坏了他们的记忆,面对往事他们通常显得木讷,常常以不知所措的微笑搪塞过去。从福贵父母的死,妻子家珍的死,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的死,没有什么比时间更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就可以改变一切。福贵说,像他那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上,他认识的人一个个死去,可他还活着。活着才知道能够活着的艰难,活着才知道只有活着才有意义,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因为赌博,败光了家产,从阔少爷到佃户,一夜之间的身份改变成了他人生的转折点。在他的生命中,几个名字撑起了他的一生。
家珍,一个善良而坚韧的女人!富裕的生活没有让她变得慵懒世俗,反而愈加衬托出她的高贵。富裕的时候她并不高傲,转折时她并不惊慌,怀着8个月的身孕在牌场上哀求福贵戒赌回家,从大小姐到一名困苦的农妇;失去有庆的悲痛,凤霞走时的镇静,加上那让她难堪的软骨病,对于她,活着是一种沉重!
有庆,一个可怜而乐观的孩子!在城里出生半年就被母亲带回了茅草屋,也就那么短暂的生命却经历了几次的生死磨难。最真切的感受是他对羊的喜爱,赤脚走几十里从来不喊累,那么小的孩子每天就这样上学、割草、喂羊从不怠慢,最痛心的是他的夭折,一个这么可爱懂事的孩子却被一位想要讨好县长的狠心医生活活地抽血至死。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太过残酷的世界。对于他,活着是一种折磨!
凤霞,一个失聪而纯净的孩子!一场疾病夺取了她的言语,却夺不去她那颗天使般的心。优越的童年的背后是无穷的灾难,而一个柔弱的女子却支撑着一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于父母的理解和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她为了一段地瓜和别人争夺,仅仅为了给家人一点干粮;最让我痛心的是由于不能说话而遭受的欺凌;最让我惋惜的是幸福向她招手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对于她,活着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二喜和苦根,一对在书中短暂走过的父子,却也只是在福贵悲惨的生活中增添几分苦涩,对于他们,活着是一种幸运。
一个个走过的人,让经受了坎坷的福贵,最后近乎了麻木,对于他,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的自然到来,于是,那头夕阳下的老牛就和他默默相伴而行。
我想,对于福贵来说,没有什么美丽人生,活着才是他全部的力量,也是他唯一的希望。坚忍地活着,顽强地活着,苟延残喘地活着。我也默默地忍受过孤独,我也一个人承受过失意,我也独自地等在黑暗中,在伤心欲绝的时候,我也彷徨过,痛苦过,挣扎过,也感受过生活的无常。但是却不曾放弃,不曾对生活失去信心。因为我知道,人生下来便带有一种力量,不是与命运抗争,而是与命运为友。人是世界上最脆弱又是最顽强的生物。如果我们不能将人生过得完美,我们可以将人生过得完整。
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与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失意与痛苦,从来就不是消沉的理由,它们只是人生路上一块小小的石子,或许会硌脚,或许会绊倒,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向前走去。它们或许不能让人生变得更加美丽,但是这才是人生的意义。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为什么而活着,怎样活着,是平庸的活着,还是有意义的活着,生活中,太多人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皆因没有真正领悟活着的意义,就现代社会而言,活着虽没有福贵那样艰难,但是想要活的有意义却并不那么轻松。人生需要奋斗,需要不停的翻山越岭去寻找下一个出路,人生需要坚强,需要不停的自我疗伤去面对下一个荆图,人生需要坚持,需要在一次次的摧残后站起来继续前行。活着,不仅仅是活着,而是有意义的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我坚信,只要不放弃,未来终可期。
活着读后感4
一群淳朴而纯实的人们,为了活着而在奔波,为了活着而在努力奋斗。在夹缝“炼狱”中生存,本道生活太过不易,经历太多生生死死,经历太多喜悦苦痛,大喜大悲之下,最终萦绕在心头的是看清一切的淡然。合上书,抚平自己心中微微泛起的叫做“苦郁不平”的涟漪,认真思考起来。“活着”这个词的本身其实就是对于《活着》这本书最好的诠释吧。
活着,那到底什么才是活着呢?是一生璀璨辉煌,名利双收,就此走向人生巅峰?还是吃喝不愁,放飞自我,肆意挥霍?还是穷苦一生,茫然无助,默然忍受坎坷一生?不,都不是!活着,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是以活着为基本目的而产生对生命本身的一种要求。
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就去做了,努力的活着!翻看《活着》一书的评论,是微微有点诧异的。我并不喜欢去反驳别人的想法,但我真的不太认同“富贵的后半生是一种麻木的苟活”的这一类的想法。福贵只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有着去补偿他过去所犯下的错误的权利,同样,他也可以有着过一个平凡的生活的权利。前半生,福贵欺民霸市,目无尊上;后半生,他戾气全无,只想为自己的后半生而打拼。福贵想活着,于是他在经历了一次次伤心苦痛后选择了坚强去忍受。曼德拉曾经说过:“生命中最伟大的光辉不在于永不坠落,而是坠落后总能再度升起。我欣赏这种有弹性的生命状态,快乐地经历风雨,笑对人生。”所以,像福贵这种有弹性的承受生活的所有苦难,能接受自己从高处跌落下来的落差,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努力,他的奋起吗?难道就因为福贵在后半生并没有活出我们期待中的样子,就因为他的沉默忍受,而把他的行为看成是一种“麻木的苟活”吗?不,他能度过生命中的所有不幸,这是他对待生活的态度,一种始终不会出现“绝望”的态度。曼德拉不就这么说的吗?“你若不屈服,这世界又能把你怎样”?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而余华,就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残酷的本质从一层层的假象里剥离出来。记得余华在他《活着》一书中写到: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就是对感动深刻的理解。真正在苦难的拷打下刻画出的轮廓是坚硬与无奈的,更是无声的。因为习惯苦难,习惯到自己都不觉得它是苦难。福贵经历了太多的坎坷,习惯到最终把自己都当成了一位人生的看客。
福贵生活的时代背景可能就带有点灰色低沉色彩。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改运动,再到大炼钢铁运动,自然灾害时期……虽小说有意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但是这样反而更容易让我们看清楚福贵想挣扎却愈发挣脱不开的无力,看清苦难下一种最原始的生存状态,也因此,让我们更近一层地去感受福贵的忍耐之路的心酸历程。也许,一个人前半生的罪过要拿他整个后半生来赎还,也许一个人不能选择生活的因,一个人生活的果却可以去选择。所以活着的人本身就是伟大的,他战胜了太多的存在和不存在、发生和没有发生的意外。
活着又何必多言。余华在自序中说道:“‘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当我们学着去忍受,当我们学着去用乐观承受生命之重,当我们把活着当成一种责任,那么苦难和悲痛也就不再有刚提起苦难和悲痛的那般苦涩,自然生活中也就不再存在绝望。“千钧一发”大概就是在说这样一种对苦难的巨大承受力吧。活着,责任,乐观,坚持,所有的词汇合起来让我有了一层新的领悟。
淡然!是晚年福贵给我最大的感触。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一人一牛,乐的安然自在。
整个故事已经读完,人物的结局也已经了解,心中的涩然久久未平,但晚年福贵心中的淡然也算是给我们读者的一丝丝欣慰了吧!
说到这里,我开始感激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比起福贵的不容易,我实在幸福太多。就让我载着乐观的心态,且歌且徐行,去寻找活着的意义吧!
活着读后感5
这部书描写了作者听到的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而讲述这个故事的正式这个老人。从地主家的阔少爷,到别人家的佃户,到被國民党抓了壮丁,再到解放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最后到一个孤零零的老人,福贵的一生大悲大喜,大起大落,几种身份的交织,注定他普通却不平凡的一辈子。从解放前到文革后,福贵的经历几乎涵盖了当时中国所有的底层人的身份,去过的最繁华的地方不过是县城,最高的身份,不过地主家的少爷,进城还需要把自己打扮办成有钱人的样子。青年时败光家产,父母先后去世,打仗时失去了战友,中年失去了儿子,文革时失去了兄弟,到老了又先后失去了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最后和一头买来的与他同样年迈的牛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就是这样一个人,经历了底层人几乎所有的苦难,与其说他是那一代人的象征,倒不如说他就是那个时代。
同《许三观賣血记》一样,书中鲜有关于时间节点的描写,所有的变迁和重大历史事件都是用主人公的经历表现出来的。解放战争时他进城请郎中被國民党抓了壮丁,被解放军俘虏后选择回家;回家后赶上了土改,原来的地主被枪毙,而他因为败光了家产免了一死;人民公社时,家里的地归了公社,大家一起到公社的食堂吃饭,家里的锅被砸了拿去炼钢,村里居然想用煮肉的方法来煮钢铁;公社食堂解散,村里开始记工分,三年自然灾害让妻子的病越来越重,儿子也没了;文革开始,女儿出嫁,村长被拉进县城挨了三天打,女儿难产死了,妻子也跟着没了,外孙四岁的时候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了;包产到户后,祖孙俩一起干活,外孙生病,福贵心疼煮了半锅豆子给他吃,没想到外孙被豆子活活撑死。就这样,经历了所有的重大变革后,家里只剩下了福贵一个人,反而到了此时,生活归于平静,用福贵自己的话说这辈子想起了也是跟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
有人说时代让福贵最后变得麻木、苟且偷生,我倒是觉得时代让他活的更加明白。垂暮之年的福贵没有自暴自弃,混吃等死,而是存够钱买了一头老牛,继续在田里耕作,对于过往经历,福贵也从来没有逃避过,相反,他乐于向别人讲述并且是绘声绘色地讲述自己的故事。他在耕作的间隙对别人说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可是回看他的一生,这四样他那样没有错过?到老却可以用一个旁观者的姿态来看待。正如作者对他的描述同事那种能够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地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一辈子走过来,回头看时能把自己的脚步看的如此清晰,一个细节都不放过,这需要何等勇气。
书名活着,作者没有用生活、生命、福贵的一生这类字眼,用的是最常见,最残酷的两个字。经历了各种苦难的福贵不止一次想死,输光了家产的时候想死,在軍队被包围没吃没喝的时候想死,可是正所谓临事方知一死难,每次都艰难的活了下来,他娘劝他只要人活得高兴,就不怕穷。他的战友老全劝他只要想着自己不死,就死不了。心里想着自己的妻子那儿女,福贵活了下来,可是他爹娘死了,劝他的老全也死了,他最牵挂的妻子和儿女都死了,可他还得活下去。读书之前,活着这个词太过于稀松平常,可读完之后再看封面上的这两个字,好像挣扎一般想从书上逃出来却无可奈何的被锁住。
相比于故事本身,我同样也惊叹余华的语言,寥寥几句,可能是一个通俗易懂的比喻,可能最后就是一个反转,可能把一两个人的神态心理表现的淋漓尽致,可能发人深省。比如在写他原来的家境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我们走路时鞋子的声响,都像是铜钱碰来撞去的。我女人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来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这样的声音我有四十年没有听到了。前面一大段说他们家如何有钱,他丈人家如何有钱,语言通俗的像一个没文化的暴发户,最后话锋一转,与其说在炫耀,倒更像是吹牛。福贵进城时候的打扮我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的光滑透亮,往镜子前一站,我看到自己满脑袋的黑油漆,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最后一句话很有意思,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他本来就是个阔少爷,为何要还要打扮成有钱人的样子?恐怕对于城里人来说,他不过是一个乡下有点钱的土包子而已,上不得台面。这些精彩的,引人深思的描写书中比比皆是,每一个人物性格、特点都是如此清晰,了然于胸。
当下我们常常会说被生活所累,每天努力工作为的是将来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福贵的一生却是被活着所累,每天晚上他想的是明天如何活下去,对于他、他的家人、同村的人来说,有块田种,有口饭吃,就已经是美好的生活,而我们把这叫做活着。
活着读后感6
我是在和朋友的聊天中听到《活着》这本书的,聊天过程中,大家都诉说着自己喜欢的作家,看过哪些书籍。“你看过《活着》没有?余华写的。”“没有。”我不加思索的回答着,那一刻,我感到有些无知了,从他的语调中可以看出他的意思便是,“你竟然没有看过《活着》,你怎么可以没看过《活着》。”“很好看,是真的很好看。”而朋友给我传达的第一个《活着》的印象便是好看,至于为什么好看,好看在什么地方,到底有多好看,我全然不知。
我相信缘分,也相信在你内心中所期待的东西它是默默地靠近你,向你走来的。
有一天下午放学,我走在学校的过道里回宿舍,过道旁边有人摆了个长长地书摊,对于书摊,只要我遇到了,无论多忙,都会停下来看一下书摊里书的内容,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我看到了几天前让我想要一睹芳容的《活着》静静地躺在那里,黑色的封皮,就像是一个幽灵一样,在众多的书本当中透出一股诡异的黑色的光芒。我并没有像大多数买书者一样在买书前先翻阅一下,以确认书的内容是否是自己喜欢的,我毫不犹豫地给了钱,拿着书就走了。
回到宿舍马上翻阅起来,我承认,这是我二十几年来第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书。不是出于任何的目的,不出于任何的义务,仅仅是被书里面的情节给吸引着,余华用他那朴实的文风征服了我,采用第三者的诉说,娓娓道来,让我就像是在听一位老者在讲着他们那个年代的事情,诉说着那个年代的故事,我听的入迷,看的入迷。后来我也在我的小圈子里说着余华的《活着》,我也像我的朋友那样问着我的朋友,“你看过《活着》没?那是真好看,只要你一看就会吸引着你看下去的。”
我不会用语言形容一本书的好坏,就像我不会形容一个美女一样,我只会说,好看好看,真好看。我也有过冲动想仿写余华的《活着》,不过刚写了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因为经典是不可复制的。从《活着》开始,到《兄弟》,我渐渐地喜欢上了余华,喜欢上了他的文风,喜欢着他的作品。
我问一个朋友,问她有没有喜欢的作家?她说有,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她的作品悲,对于我来说,越悲越好。我说你这是虐心,那你得看《活着》,她说不,我只喜欢这一个作家的作品,别的我不想看。我说好吧,既然你那么专一。她莞而不语。我们结束了这次对话,别人不想看的,不需要强求的,因为每个人喜欢的东西都不一样,在你心目中像珍宝一样的东西,可能在别人的眼中就像是废品。
看《活着》的时候,我的心里是特别地沉重,在看的过程中,我的心里一直重复着“活着真不容易”这句话,无论生活是如何地艰难,生活还是得继续,人生下来了,就得想尽办法活下去。开始的时候我会对吃喝嫖赌的主人公福贵产生憎恶感,因为他已经结婚了,天天出去风流,趾高气昂地走在大街上,目中无人,当他把家产输光的那一刻,我在心里竟有一股高兴,心里想着“活该”。而我对主人公的同情也从这一句“活该”开始,因为他的悲惨生活也才刚刚开始。
当我看到福贵被捉去当壮丁打仗的时候,我才发觉战争离我是那么地近,那么地残酷,炮弹就在耳边嗖嗖地飞过,吃饭喝水成次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忍受着生命随时没有的恐惧。“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有庆为春生输血而死掉时,我心痛地不行,我恨那个抽血的护士,恨那个当官的春生,我不知道生命为什么这么脆弱,这么年轻的生命,没有做任何反抗地就死在了医院里,我木然地让眼泪打湿了眼眶,对一个隔了这么远的年代的读者尚有如此打击,对主人公福贵所造成的伤害更是不用多说了。“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又响起了这句话。
当我看到苦根因为吃豆子吃得撑死了时,我在那一页上呆住了,一个小孩子饿地头昏眼花,走路都没有力气,当好不容易地里的豆子熟了,能填饱肚子了,可是吃的撑死了。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死法,不过苦根的死法是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他的人生就和他的名字一样,生下来就注定了要苦,也注定了要归根。“活着真不容易”我的心里再次响起这句话。
家珍的病死,凤霞的难产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水泥块砸死,每个人的死都深深刺痛着我,也让我不断地同情着主人公福贵,在亲人都去世完,还能买个和自己一样上了年纪的老牛一起活着,并且平淡地活着,这让我同情的同时增加了许多的敬佩。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曾经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后来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大量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知道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知道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
作为年青人,是应该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知道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知道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应该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剩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可以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不过,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
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择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面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知道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希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活着读后感8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主人公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总之,通过读《活着》这本书,我从中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生命!好好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9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读越有沉重感。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来耕作。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10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读完时,屋外已是华灯初上了,不记得当时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不太喜欢悲剧,每每读完都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从那种心境中恢复过来。而今,再次读余华的活着,我却多了几分感动与思考。
文章作者是以第一人的笔触在记述的,仿佛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在向我诉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很平淡。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了生活,超脱地看待着这世界。
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少爷,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落为一介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又被人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福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面。虽然此时的福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当的日子,但这时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身体也因病而每况日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她的儿子有庆,因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时福贵内心该是多么的沉痛……始终觉得文章作者是有点残忍的,在描写生离死别时是那么轻描淡写,也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为悲痛不久就离开人世了,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心情稍转晴又来一场灾难,情绪不免又一次起伏。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料想,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而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福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纵观主人公的一生,如果非要评价他的命运的话,我觉得他既可怜又幸运。可怜在他身边的亲人最后一个个都离他而去,他年轻时的荒唐债,都在之后的生活中得到惩罚,要知道其实活着的人是比死去的人要承受更多的;幸运在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的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她,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着她,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文中最吸引我的人是妻子家珍,她是一个隐忍贤惠的女人。在福贵年轻时出去鬼混的时候,仍能包容他,小心的提醒他;在他沦落后,即使被自己父亲接回去过大小姐舒坦的日子,她还是拒绝了,她回到福贵身边,还偷偷带回来一袋米。她说:“即使再苦,一家人也要在一起。”在福贵被拉去打仗那几年,他辛苦操持着这个家,照顾孩子和生病的母亲,等到富贵回来;在她患了软骨病不能干重活的时候,仍想着要下地做事为多赚工分;即使在临死前还在想着要多纳几双鞋底,好让家人过冬。家珍的命运也是可悲的,他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种封建女性的三从四德、坚韧和隐忍,她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家珍代表的是许多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形象,虽然一生过得很苦却最终也获得富贵的爱。虽然他的那种隐忍我不是很赞同,但是却因她有这种坚贞而感到钦佩。
福贵的一生也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丝毫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不中用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嗓音放声唱着歌谣,他自始至终都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总是好的,活着就有希望!他那种对待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面对多么沉重的打击都活下去的勇气就是生命的真谛吧。是的,生活有时候是很无奈的,甚至是很现实、很残忍的,但关键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老病死是自然现象,这些我们无法左右,有时候也会有一些无法预测的突发灾难,但活着就是希望,希望就是活着的力量,无论遇到什么艰难困苦,只要心中信念的灯亮着,所有的绝境和困苦都算不了什么,逆境和磨难不是憾事,相反,只有经历磨难的洗礼,人才会懂得成长,懂得珍惜,去珍爱生命,去感受生活,就像文中的福贵一样!
经常有报道说某某重点大学学生跳楼自杀,某某学校一对情侣因分手闹得不快而闹得两相俱焚。现在的我们,也许没有品尝到生活的辛酸与苦辣,不懂得其中的艰难与无奈,一遇到点挫折就承受不住,所以会出现很多孩子的轻生现象。和福贵比起来,他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某一时刻他们把自己内心的痛苦放大了,认为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非如此。我们没有福贵的那般超脱,还没能做到只为活着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其他事物,但我们要去追求这活着的真谛。
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