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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里的话令人泪奔聚集66条

时间:2020-07-02 15:03

自从我的长篇小说《云山记事》出版后,心情再也没有平静过。随着天南海北的各种邮寄途径,各种渠道的反馈和

让我终生难忘的是一位很低调又普通的文人,然而,他在我眼里却很伟大。他似朋友善解人意,像父亲和蔼可亲,又如知己相知相伴。他就是中国著名的小说评论家,国家编导袁茂林老师。

一个素不相识,与我同年的文学家,在我出版小说的艰难旅程中,他一路陪伴,深夜改稿,病床上修正,背着稿子东奔西跑,去出版社,联系印刷厂……这不只是对我的付出和鼓励,这是对文学的尊重和敬仰,对中国文学的贡献和热爱。

那是2016年的炎热夏天,傍晚,他从北京拍戏的影视现场赶到西安出版社与我相约,看到疲惫不堪的老师,瘦小的身子,花白的头发,深陷的眼窝里满是风尘,我顿时泪奔……

这是一个名人吗?一件蓝色的半旧衬衫全被汗水浸透了,汗渍一片一片紧紧地贴在他那瘦弱的上半身上。脸上汗流的痕迹隐约模糊,云里雾里似乎几天没洗过脸的样子。

“老师!”我渐掩欲滴。

他笑了,说:近期拍戏太忙,剧场离了指挥不行,必须要明天赶回北京,飞机票是明天下午一点。尽管忙,接到你的电话还是做了安排,你一个女人不容易啊!我一定帮你把小说出版发行。你的小说写得真实朴实,也是胶东半岛的一颗明珠,将来我一定把这些鲜活的故事写成剧本,排成电视,让后人记住这些普通而真实的故事,以及故事后面的传奇。这次时间紧张,我俩要跑出版社签合同,还要做很多预备工作。今晚,我们要拜访并宴请一下老朋友,一个是作协主席,一个是西安中医院手诊专家赵理明医生。宴会简单却温馨,老友相见亲切拥抱,问寒嘘暖,叙短论长,谈文学讲风格论写作,赞美当代名作家,关心国家文学大事……谈笑风生,意犹未尽。

直到晚上11点,我们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袁老师帮我拖着皮箱,背上背包,嘱咐着如此这般,鼓励我努力写作,创作自己的写作风格。经过了几条街道,兜兜圈圈,终于把我送到宾馆。

“进去吧,早点睡。”他说完,转身就走了。我望着老师疲惫的身躯一步一步的消失在西安街道。刹那,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每每赞美老师的名气,他都摇头:“我只是个小人物!”小人物,小事情,体现出来的不正是当今社会淡漠人群中的温暖与感动吗?

就在这天深夜,袁老师写下了我终身难忘的一段。

读刘艳英小说《云山记事》后,我的第一印象是,作者以大众观点、平民视角,塑造了一系列平民阶层小人物的鲜活形象;以善良质朴的笔触和关爱的情怀,对他们的生活、情感、为生存而进行搏击中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生离死别、思想裂变,进行了理性的褒贬。因此,这部小说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是凸显出了平民化的风格与小人物的魅力。

托尔金在他的小说《魔戒》里说:“小人物改变历史,因为他们别无选择。”由此可见,小人物不一定就是生活的配角,大人物也不一定就是生活的主角。没有任何一个时代可以忽视小人物的存在,也没有任何一个时代可以抹灭小人物的作用,因为今天的小人物很可能会变成明天的大人物,今天社会生活中不起眼的配角很可能就成为明天大红大紫的主角,而这样的转变,或许只在一念之间。我们当然有理由相信,小人物通过自身的努力与奋斗同样可以实现从配角到主角的华丽转身,成就大人物一样的辉煌。

作品中的刘雪、莲花、张岩、俞峰、明明等等,这些小人物很平凡,平凡得就像沙子和水一样,但每一粒沙子都是构成整个世界不可或缺的重要材料,每一滴水都可以折射出太阳的光芒。小人物就是这样,上帝没有给他们太多的关爱,没有给他们太多炫耀的资本,没有给他们太多华灯闪烁的舞台。但他们却不抱怨上帝,不抱怨生活,而是凭借自己的坚强不屈与努力挣扎,去改变上帝为他们安排的命运和人生,最终同样可以做出感天动地的事迹,同样可以拱起民族的脊梁,同样可以在历史大潮中留下自己坚定的足迹与光辉的身影。这些小人物的成功固然需要自身的拼搏与努力,社会的理解与关爱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作者真诚地道出了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爱,多一份和谐,多一份融洽的呼唤。因为有爱,我们不再看到小人物在苦难中的痛苦挣扎;因为有爱,我们不再听到小人物在贫困中的声嘶力竭;因为有爱,我们肩并肩,紧紧相依,手拉手,齐头并进,心连心,温暖彼此,这是一位作家良心在故事中的张弛。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创作风格平民化的作品,把作家视线聚焦小人物,讲述小人物的故事,揭示小人物的情感,塑造小人物的形象,展示“草根”的力量,使读者不仅在情感上感到亲切,精神上也产生了一种共鸣,并也获得了极大的鼓舞。这种成功的首要因素在于作者与小说中人物所代表的最庞大的平民阶层,建立了零距离的亲和关系,所以收获了最贴近民心的喝彩。

刘艳英面对底层生活的复杂,不回避矛盾,不粉饰生活,注重人物性灵的刻画,展现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与崇高的精神境界,使小人物的情感具有以最原始的真实打动读者的能量。这便是“草根”的力量之所在,也是小人物于平凡中的伟大之处。而这些人,这些事,这些说不清对与错、好与坏的家长里短,看起来似乎平淡,实际上却相当复杂。这一系列的小人物不论是贤惠善良的还是尖酸刻薄的,不论是唯利是图的还是乐善好施的,他们都在伟大与渺小、高尚与卑微中绽放着人性的光辉。他们似乎,都在用自责与痛苦感悟着自己的质朴与良知,在饱受煎熬中,彰显着人性的.本真;在大环境、大背景下忍辱负重,用无奈抗衡着凄婉悲凉的命运。不论是成功的,不成功的,理性的,非理性的,她们都用内心的清澈与善良,诠释了活着的伟大。

能看得出来,这些人物身上的鲜明个性,抑或都是作者最熟悉的或者亲身经历感受过的,而且是在作者的记忆中沉淀升华,经过岁月的尘封和洗涤后,在创作时信手拈来、如数家珍、娓娓道出。面对那么一群或爽直、或猥琐、或纯情、或放荡、或贤惠、或糊涂的普通人,那么一堆或甜美、或无奈、或真诚、或虚伪的大事小情,作者并未使鲜活的故事肆意妄行,那些珍珠似的生活片段,仿佛又准确的落在了作者事先准备好的玉盘之中,自然悦耳又掷地有声。既恰到好处,又适可而止,不得不令人惊叹作者驾驭平民题材、塑造人物形象,一切都如取出自己囊中之物一样的娴熟!看着这些爱恨缠绵的人物和故事,用一种与天地交融,万物归一的懵懂去感知那个年月,那个时代。我们自然而然地会感觉到,内心的孤独与澄澈渐渐地从不奢华、不张扬的文字中浮凸出来,即使作者努力地用那些土掉渣的俗话俚语,去粉饰作品的纯粹,而他骨子里的儒雅总是能文气十足地淡入我们的眼帘,犹如一杯清茶,又如一瓶尘封多年的老酒。

之前我与刘艳英并不相识,而我对这本书的亲切感完全是源于对书中平民人物原型和他们生活背景的认识,它的价值在于滋生、润养、聚集了一群小人物生活的那片原生态的土地,和那块土地上一幅幅鲜活的画面,它诉说着那个时代、那片热土、那些令人称奇的故事。

第二天,我才得知袁老师写完这段,已是凌晨两点。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

《芳华》读书笔记1

原谅我的后知后觉,现在才读完《芳华》。好像每次都是这样,有什么热闹的事,我总是会等人群散开之后才会前去看看。我不喜欢热闹,不喜欢拥挤。

刘峰死了,他终于解脱了,仿佛他活着就是为了拯救别人,他习惯了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却不被善待的人。其他文工团曾经的花朵,他们都离婚成单身了,心里有点高兴。小曼,还会带着思念继续活着。我看完小说以后,我最大的感触是,当她们老了的时候,总是会一遍遍谈起在文工团芳华时代的趣事、糗事,一遍遍的回忆加自我解读,记忆活了,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她们现在觉得之前做的特别荒唐,但是在我们每个人的芳华里,似乎都是这么稀里糊涂,做着长大后看着不靠谱的事情。如果,每个阶段都那么理智,都那么正确,那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我们回忆什么,我们谈论什么?是的,曾将坚持的,现在觉得一点都不重要了。

每当想起自己芳华时代,也会觉得滑稽、羞涩,但是一点都不会后悔。我想到了男人和女人。一个男人当他是个穷小子的时候,他会为你排很长的队只为买一杯你喜欢的奶茶,他会在坐公交车的时候用胳膊为你挡住拥挤的人群,他会在过马路的时候牵着你的手让你走在左边,他会记得你的例假为你沏一杯红糖水,他会陪你逛街吃小吃。他会喜欢你却不敢靠近你,远远地疼着你,因为男人的自信来自于金钱,当他看到别人开着豪车,自己只能和你挤公交车的时候,他不自信了,他爱的卑微而温暖。男人后来有钱了,他认识了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觉得被伺候、奉承,感觉那么好,他自信了。他给她钱,让她去买喜欢的东西。他自以为的这就是给她的最好的幸福。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为什么爱情不能那么纯粹,无所求又有所求。求一颗始终如一的纯粹的心。刘峰爱了林丁丁一辈子,或许当他离开文工团的时候就不爱了,可他固执不敢去爱别人。何小曼(沈小曼)爱了刘峰一辈子,可是一直没有开口。就这样,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就成了活的记忆。那些顺风顺水、所谓正确的事似乎不被记忆识别。

《芳华》不是让我们舍弃善良,而是更善于去识别善良,去善待善良。因为觉得可惜才会珍惜。珍惜身边每个善良的人。

《芳华》读书笔记2

让人百感交集的一本书。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读完一本严歌苓的书。果然文字功底深厚,很多描写,我都觉得很神来之笔。

对于书中的她/他们,第一感觉是羡慕,羡慕那么深邃的,捆绑的,无法从记忆中抹去的芳华。无论如何,这段时光都是她/他们一生的回忆。有回忆,有痕迹总是好的。

同时很悲伤,悲伤于人的难以切割的腹黑和重口铄金,积毁销骨的能力。试问自己如果是林丁丁,会如何?会真的不同吗?我想多半不会。丁丁对于“触摸事件”的反应,应该说是正常的吧,在我看来。这样一想,心中更是凉凉的。

同时很心疼刘峰,这么美好的男孩子,乐于助人,坚毅执着,默默守护自己的感情,也勇于表达。他的好是点点滴滴垒起来的,却一下了子轰然倒塌。这阴差阳错的偏差,轻轻地刮落一张多米洛,泪奔……

同时很遗憾,主人公刘峰帮助了很多人,救赎了很多人,比如小曼,比如小慧。可是他没有完成自我救赎。或许他认为那是自己对那份最真的,让他丢了半条命的感情的坚守吧。可是我们旁观者可以看到他的逃避和他自身的局限性。难道不是吗?纵然一切的剧情都如是发展,只要他能和他自己的女儿有一个更亲密的父与女的关系,更负责地给女儿一些超出往家寄钱的一点点关爱。那么即使媳妇跑了,他还是有个女儿的,可以有一个更舒心,幸福的晚年,哪怕还是死于癌症,会不会安详些?如果,如果可以这样,总是会让人在一次次泪奔中,有个暖暖的笑容。

《芳华》读书笔记3

作者的整个故事都是围绕着刘峰发展的,唯一一个除刘峰外仔细描写了成长经历的人物就是何小嫚,可以从穗子多年后对待小嫚与丁丁的态度差别看出,她是喜欢小嫚的,尽管小嫚当年身上有着诸多小毛病,但作者因为她对刘峰的尊敬而爱她。在刘峰活着的时代,小嫚是唯一一个识得并且珍视刘峰善良的人。她弥补了作者无能为力的遗憾,以她自己微薄的能力,为良知为理性尽了自己的力,她代表着一个时代对刘峰微薄的弥补,让人不那么绝望的唯一一点弥补。

作品中最让人感到压抑的还是时代,在那个政治随意控制那些年轻而不成熟的大脑的时代,很少有人能够逃避开那些非理性的漩涡,无论你是否理智,最终都难以逃避那些激昂的红色风暴。或许作品的意义就在于让多年后的我们去更清醒地看到人性,看到政治斗争的可怕。无论是何种思想意识形态,一旦被国家拾起,冠以绝对正确,真理正义的名头,便有可能变得可怕起来,它会吞噬其它思想,让人们有话不敢说,当年那般激烈的非理性风潮或许在今日不会再发生,但类似的价值观灌入,或许至今都没有停止,正在以一种略微温和的方式润物细无声。

但我们这个时代毕竟进步了,我们有太多的渠道去丰富自己,太多的渠道去了解这个世界,读史以明智,小说中的历史也是一种历史,有时候它会比写在历史书上的历史更加真实,生动,残酷,活灵活现。

那些年的芳华已逝,但作品依然可以向一代又一代人倾诉当年的故事,故事让我们多一些思考和理性。但愿我们再遇到身边的"刘峰",能够珍惜他,善待他,能够让他有一个不同的归宿,也让我们的心里不留遗憾,或许这也是对作者最大的致敬。

《芳华》读书笔记4

小说读完了,故事的结局很悲凉,文工团里的那几个女孩都没有活出幸福的人生。郝淑雯算是嫁的比较好的一个了,丈夫下海经商致富,但最终还是离婚了;小穗子也就是作者自己,文中没有过多的描述,靠写作为生,过的也一般;林丁丁千挑万选,先嫁给一个军事科学院研究生,却不被婆家人待见且丈夫懦弱,最后离婚,而后嫁给一个居住国外的潮汕人,也以离婚告终;何小嫚嫁给排长,而后她精神失常,丈夫牺牲,最后一个人踽踽独行,老来与刘峰相依为伴,没有名分。

《芳华》,她们哪来芬芳的年华,有的是人间的沧桑与凄凉。二十岁的刘峰遇上二十岁的林丁丁,默默地为她做了那么多事情,默默地对她好了那么久,自以为水到渠成的表白却以林丁丁哭着喊“救命”结束,以被罚上前线告终。刘峰有没有用尽全力去爱林丁丁,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知道,因为这个女人,刘峰的命运来了个大逆转,并以失去一只手臂作为代价,更惨痛的代价应该是对那颗曾经青春萌动的心的打击吧。伤的越深,记得越牢,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刘峰这一生算是没法忘记这个女人了。后来的刘峰,娶了售票员为妻育女,而后,妻跑而未见心中波澜;遇见小惠结一段缘,但也就仅仅是身体的喜欢,我甚至都认为刘峰对小惠连身体的喜欢都没有,毕竟他与小惠的相识也仅是因为他这个老好人可怜这个发廊女;老来与何小嫚相依为伴,却从未碰过她,病危的刘峰,还为小嫚做了不少事情——换竿子、砌地砖、修灯泡、叮嘱换碗,读来感动。小穗子说,“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是的,刘峰是爱小嫚的,但是这种爱不是爱情,是亲情,是战友情。如果刘峰真的是爱情那种爱小嫚,应该是身体和心都爱她的,除非刘峰认为小嫚是那种不可亵渎的女神,而事实上小嫚从来就不是刘峰心中的女神,林丁丁才是。终其一生,小嫚就这样爱着刘峰,而老来能陪伴在他身边,即使没有名分,对小嫚来说,她心里应该也是满足的吧。

我想,如果当年的刘峰爱的不是林丁丁而是郝淑雯,又或者如果当年刘峰爱着林丁丁的时候而正好林丁丁也爱着他,故事的结局会很不一样,他们是不是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但是,故事没有如果,生活也没有如果。终究是人物的性格决定了他们人生的走向和遭遇。

都说爱对了人,每天都是晴天。那么,问题来了,怎么才知道你爱对了人?假如你真的爱错了人,是不是真的只能自暴自弃?你的选择,你作主。

每个人都有或曾有青春,但不是每个人都有芳华。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芳华》读书笔记5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

《芳华》读书笔记6

在我看来,理想应该是用来实现的,而不是嘴上说的。真正有理想的人不会在意细微的得失,不会为了一时的荣辱而让自己被限制,有理想的人了解自己有什么样的状态和水平、知道自己想得到什么样的东西、并且明白怎样去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唯一的目的就是实现自己的目标,除此之外的琐事都与他无关,他知道自己的强大才是对抗命运的最强资本,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如果有人质疑这是强调个人主义,对,没错,就是个人主义。一个人首要要自己有价值才能为团队和集体带来价值,团队需要的是队友,而不是累赘。

在集体主义的年代,拥有理想常被看作异端。文工团的众人有理想吗?我不知道,原著也中看不出来。但是文工团那样的集体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发育理想的温床,众人也许以为他们能在文工团待一辈子,所以理想什么的无关紧要,跟着形势走就行了。书中没说萧穗子是怎么成为的作家、郝淑文的丈夫怎样开始了做生意、退伍伤员刘峰又是怎样想起了卖盗版书,但我想其中或多或少都是有理想的作用的。离开了集体的荫庇,赚钱养家、发家致富成为了他们最大的理想,这理想来的有点晚,有点被动,但好歹让他们有了生活的意义,他们的理想就是生存。

当生存变成了理想,这是理想最大的悲哀。

理想应该是向导,应该是指路明灯,是看更多的风景、见识更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理想是每一段生活的高潮,是苦难和喜悦的交接处、是自我成长的现在与不可预见的未来的连接点。在文工团的时候,刘峰把爱情当成了理想,他的理想就是林丁丁,在他看来,这是穷小子的自己的一次翻身,是自己所能得到的最高奖赏。

刘峰把自己的理想放的太低,事实上刘峰与林丁丁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这种差距,林丁丁是知道的,所以她接受不了,接受不了一个平日里的高尚形象走下神坛和她告白。让林丁丁抗拒的不是刘峰个人,而是处在文工团里和他们一样身份的刘峰身上党员、学雷锋标兵的光环,带着光环的刘峰像个圣人。假如刘峰没有这层光环,林丁丁会像接受摄影干事一样接受他。假如刘峰的光环更加强大,娇气忸怩如林丁丁也许也会试着依附他。刘峰追求爱情没有错,错就错在他是以理想为代价追求爱情的,这砝码放的也太重了,难怪天平会倒塌。

最后一个因素,个人。通过这个因素我想要说明,人一定要了解自己,对自己保持清醒客观的认识,不能自我膨胀,更不能自我贬低。卑微如何小萍,在文工团时期受尽欺压,却不受众人的嘲笑和干扰,坚持练习自己的舞蹈,她深知文工团是她唯一的出路,她只能把握这一条出路。令人可惜的是,后来发生中越战争时,在一线战场的后方医院里,救死扶伤的她成了英模护士,一瞬间反而接受不了现实的反差,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精神分裂。原著中没有说明何小萍最后是怎么恢复的,但是我认为,能恢复正常对于何小萍来说实在是庆幸。

就芳华一书而言,何小萍是所有角色中最努力上进的,如果何小萍对个人的认识没有那么偏差的话,她一定会有一个比现状好得多的结局。客观真实的自我评价包括两方面,一是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另一个是别人对自己的评价。何小萍经历的人生中,在成为英模护士之前,何小萍受到的评价都是比较差的。在家庭里,何小萍是无足轻重的,来到文工团以后,何小萍又是地位最低的。连续受挫的经历让她对自己有了一种贬低的意识,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符合大众对她的评价,才能迎合众人。何小萍这样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根本改变不了现实。

尽管这样,这还不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何小萍最大的错误应该是文工团给骑兵团和军马场演出的那一次装病行为。那个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在刘峰被处理到伐木连之后,刘峰离开后,何小萍对文工团众人心灰意冷彻底失望。想借此机会离开文工团,她的目的达成了,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最大的污点。如果何小萍没有做出那一次装病行为,她的命运就可能和文工团众人一样,没有污点的何小萍仍然能为了自己坚强的活着,毫无疑问她会过上比结局更好的生活。

没有把握好自我的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刘峰,刘峰的经历让人惋惜,并不是说好人就喜欢平凡,刘峰这个好人对平凡是没有感觉的,无论什么样的日子在刘峰眼里都不会平凡。从书中刘峰与何小萍祭奠阵亡战友那段就能看出,刘峰的思想极其开明,在他看来,从战场上下来还命大活着,比起牺牲的战友们已经好很多了。刘峰的这种思想贯穿他的整个生命,个人对刘峰来说无足轻重,他更关心集体,更关心别人。在文工团的时候,比起自己,他更关心林丁丁,所以才有了触摸事件。

书中关于触摸事件的那一段描写是也是比较让人揪心的,已经成为了党员的他本来可以走的更远,刘峰是有机会提干成为干部的。试想,如果刘峰成为干部,拥有了更高的层次,拥有了更多的资源,林丁丁还会那样无情的拒绝他么。如果刘峰成为了干部,他就有机会在部队中发现更多比林丁丁优秀的人,到时候刘峰是否会对林丁丁保持同样的感情还未可知。

处在一群生来优秀的人中间,被爱情迷昏头脑的刘峰没有对个人保持理性清醒的认识,这是芳华中的一个伤疤。揭开这道伤疤,我们看到了好人走向平凡,看到了人性的丑恶,看到了弱势群体的遭遇,若是没有这道伤疤,我们的好人刘峰可以成为非常优秀的人。人总是会犯错误的,经历错误才能得到成长,犯错误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刘峰在关键时刻的犯下的一个错误让他失去了自己的右臂和大好的前程,刘峰最后平凡的结局相信是所有读者都不想看到的。没有办法,人生没有回头路可走的。

希望我们能战胜环境、坚持理想、贯彻个人。挺起一身铮铮的傲骨,在时代变化的狂潮中散发光芒。

愿历经磨难的我们芳华永驻、青春不朽!

《芳华》读书笔记7

芳华,顾名思义,芬芳四溢的美好年华。单就这个名字都会令人扶首追忆,令人沉吟回味,令人满心欢喜,令人心生向往。我本也欣欣然想去观影的,不幸没有时间。退而求其次,购买了书籍。看那军绿色的封皮,满是青春气息,又见军旅风貌。封皮上那两条修竹一样挺拔的小腿,传递着活力、激情、优雅、美好。军旅胶鞋的质朴、奋斗,芭蕾舞鞋的精致、高雅,诠释着芬芳年华。

满怀向往,满怀参加青春盛宴的激动,打开扉页,打开每一个篇章,却在阅读中,慢慢地冷却了热情。那平白无奇的铺叙中,我没有看到青春飞扬,只看到一地鸡毛,一片流言蜚语和八卦嚼舌,直到小说的三分之二,都没有新奇可言。于是断言,本书一般,便搁置了。后来本着总要看完的心态,在时间充裕的情况下,我又再次拿起《芳华》。

读完后,我收回之前对本书草率的判定。一个平凡普通的好人,好一时不难,难在好一世。你好我也好,不难;难在你对我不好,我依然对你好。我好也会对你好,不难;难在我不好,却依然对你好。把无私奉献坚持一辈子,坚持到生命最后一刻,这样的平凡就是不平凡,这样的普通就是伟大。刘峰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不凡而伟大的好人。他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好人”这个概念,也是用他的一生践行了“好人”的事迹,他的一生就是大写的“好人”二字。也正因如此,我改变了对《芳华》这本书的看法。

很多人都会说,当好人能得到什么?当个好人,在某些世俗意义上,不能比别人得到更多,反而付出更多。所以在功利主义的驱使下,很多人不再愿意当个严格意义上的“好人”。在这样的社会现状下,“好人”变得更加珍贵。我也曾为此困惑。后来有哲学家说“成为好人就是对好人最好的奖励。”我愚昧,还是不甚理解。直到看到这段话,“成为好人,心中自有美好天地,这就是好人最大的福报。”我心中豁然开朗,上天从不曾亏待过善良的人们。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芳华》里的刘峰就是这么一位不计任何因果联系,始终善良的人。他的默默无闻,他的善良,他的人性的光辉,令我深深折服。乃至他的死亡,平静坦然面对死亡的态度,都彰显了他豁达和超然。

严歌苓貌似擅长从平淡无奇中发掘人生的意义。原来读过她写得《陆犯焉识》也是如此。大量的琐屑的日常生活铺叙,牵引着你走入一个个平凡的普通的人生。却在这平凡普通中,看到不可泯灭的人性光辉和爱的影子。

如果说《无问西东》是伟大崇高,那《芳华》就是普通平凡;如果说《无问》是日月霓霞,那《芳华》就是微风细雨。《无问》用那恢宏史诗般的气度,碾压《芳华》中庸庸碌碌的人生百相,但《芳华》却似燎原野草,恣意在人们心间生长,坚韧顽强,虽杂乱虽渺小,却无法无视和逾越。就像理想与现实一样,《无问》是前者,《芳华》是后者。

《芳华》读书笔记8

看完《芳华》,想写个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芳华》读书笔记9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血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女主角:何小曼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芳华》读书笔记10

禁忌总有一种让人着魔的魅力。芳华的故事,是在一个充满禁忌的背景下发生的。

不由得让人想起小学门口面馆的烤鸡翅。这大抵是我活到现在吃到过的最独特的一种。闻起来是一种细密的香气混着焦糊的味道。鸡翅的独特就在于外面的皮,一口咬下去简直是在口腔中炸开的香甜。秘诀就是酥皮外面裹着的香脆的面包屑,大快朵颐的时候会粘在嘴角,掉在盘中,急忙去舔盘子的时候,柔嫩的鸡肉已经让人无暇顾及面包屑了。没见过吃这种鸡翅能吃的文雅的,大多数人都是看着厨房,咕噜咕噜地咽口水。然而我每天中午都是偷偷去吃的,因为大人们说小孩子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不禁让人唏嘘,想想当年每个中午都在小面馆吃的唏哩呼噜的日子,居然已经过了十年。店主都换了好几个,而我再也吃不到这个烤鸡翅了,每次想起来都觉得它变得更好吃了,现在打下这几行字还觉得口水要流到桌子上。

芳华的时代,似乎处处都是禁忌。打扮好看,是禁忌;生活富足,是禁忌;谈情说爱,是禁忌,一切在今天的我们看起来寻常的事情,都是禁忌。可就像今天,我即使买了肯德基的全翅桶,也敌不过当年偷偷摸摸翅的一只烤鸡翅;今天的我们自由自在,却索然无味。芳华的世界充满荆棘,却恣肆张扬,洋溢着青春的色彩。

是啊,在人人都精致美丽的今天,穿上一整套昂贵的服装,怎么可能比得上当年一套干净挺刮,英气逼人的军装?天天都能品尝的饕餮美味,又如何能够和被窝里悄悄地小口咬着的巧克力抗衡?

在小情小爱的歌曲传遍大街小巷的今天,一声大胆的告白怎么可能比得上送给所有人芝麻糕,只为了送你一块的感动。这些青年青春的色彩,其实一样都没有少,反而在时代重压的磐石下,顽强地开出了一朵朵花。我向来以悲观的眼光读书,在悲哀的时代,人们的快乐更像是自我欺骗。然而文字中,却藏不住的是嬉笑欢闹的美好。

尽管每一个人都是悲剧,但是他们的生活,有过这样的色彩,也让人动容。

小说作文 篇1

那天的一个夜晚,宁静的城墙外,雨静静地下着……

若感觉自己的肩膀被拍了一下。转过头去,是柠。

柠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身上总是挂着她爸爸送给她的海豚金表。像一个呆在天堂的女孩。可是若呢,她什么都没有,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脸色总是很苍白。可是,看见柠的第一眼,若就喜欢上了柠,虽然若也是一个女孩,但是若总感觉柠是她离不开的一个人。

“若,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呢?”“你看,夜晚的天空多么美啊!”若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般指着那颗闪亮的星星。若很喜欢夜晚,夜晚的时候她就特别高兴。“若,时间不早了你也应该休息了。”“不。或许我能看见这样的夜晚的日子不多了呢?”“唉。若,别诅咒自己。你看你不是活得很好吗?”每当这个时候,若就会拉起柠的手,看着她,说:“谢谢你。”可是今天却不同了,若没有说谢谢你。只是带着柠到了城墙外不远处的一处草坪上。

“柠,你看!天上有什么?”若兴奋地指着天空。可是,天上并没有什么,空空的,只有一些星星在发光。“有什么?”“你……没看见吗?唉!我知道你们都看不见,可是在我的梦里,我总是能看见天空上有一只只的蓝鸽子飞过,很美很美……刚才我的眼前出现了幻觉,我真的看见了一只蓝鸽子。也许这就是人死之前的预兆吧……”若的眼睛里有了一些晶莹的东西。“不会的,若,我们不会分开的!”

一天下午,若和柠去装饰店闲逛。“啊,柠,你看!一只蓝鸽子!”柠看见了,那只晶莹的用琉璃做的蓝鸽子,放在玻璃架上。若看着那只鸽子,静静地看着。可是若没有钱买下这只蓝鸽子,柠也没法。若悄悄地走出了商店。柠看了看标价:214元。“老板,可以少点吗?”“哦,那可不行。你看这鸽子做地多好。再说2、14是情人节,送给你的……”老板还没说完,柠跑了出去。若说:“柠,你没必要。我知道214元对我们来说都不是个小数目……”柠轻轻擦去若的眼泪,说:“没事的。我们是好朋友嘛。”

就在那天过后的一个星期,若突然住进了医院,那么突然。柠去了医院,直接问了医生,若是什么病。医生说,小朋友,你可不能告诉她哦。你看吧。医生把诊断书给了她。若清晰地看见了,若是癌,而且是晚期。柠趴在特护病房的窗口,静静地看着脸色苍白的若,若已经不成人样了,身体周围插满了管子。若啊若,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这天,柠又一次路过了那家店,再次看见了那只蓝鸽子。她回到家,对妈妈说她想要214元钱。

“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妈妈的反应很激烈,态度也很坚决。柠在心中说,若,我一定会帮你买到蓝鸽子的。

第二天,柠出门时,把海豚金表取了下来,直接去了金店。她要卖掉它。递给服务员那沉重的金表时,她的心理很复杂,可是她还是给了。卖了300块。可以买蓝鸽子了。她来到装饰店,买到了那个蓝鸽子,坐上车直奔医院。“若,若,你知道吗?蓝鸽子我买到了!”她在心里对若说。

若的病床前全是人,有若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若的妈妈哭得像个泪人……“你是来找若的吗?”一个叔叔对我说。“对,我是若的同学。”“那,你快去吧,若就快……”我飞奔过去,拉住若冰凉的手。“若,你看,蓝鸽子,我给你买到了!若,你要挺去!”若只是断断续续地说:“柠,谢谢你,蓝鸽子真漂亮啊。我死了一定要让它做陪葬,好吗,妈妈?”若的妈妈在旁边一个劲地点头,不停地擦着眼泪。“柠,再见了,爸爸妈妈,再见了!”若说完,带着微笑闭上了眼睛。手里还是紧紧地抱着蓝鸽子。

几天后,若下葬了。她手里有一只美丽的蓝鸽子。这天夜晚,我来到那块草地,这天空依然是那么美丽。“啊,若,你就像一只蓝鸽子。对吗?若,我看见了,天空中真的有好多的蓝鸽子……”

小说作文 篇2

福顺的名字是她的外公在她刚生下时取的,这寄托着多少幸福的愿望。

可是福顺一天天长大,却渐渐被发现是个精神病患者。她的父亲死前教会了福顺两件事:放牛,砍柴。她的母亲死时她也才十七八岁。留给她一个弟弟,一幢房子,一头牛。牛养到很大她却不知该怎么卖,十一岁的弟弟费了好大劲才卖掉这头牛。福顺嚷着要再买头小牛犊,弟弟却不愿了:“把钱存起来,我们就是有钱人了。”福顺很开心地鼓掌夸自己能干,弟弟精明。自那以后福顺每天早上起得很早去砍柴,回到家中吃弟弟烧好的饭菜,然后跟弟弟一起去卖一部分柴,钱都让弟弟存着,她一个子儿也没碰,她不会卖也不会买。他们越来越“有钱”,她却穿得越来越破烂,然而她的日子也就这么艰难地过了下来。

福顺二十八岁那年的冬天,雪下得很大,白色吞噬了阳光带来的温度。在这个安静的小乡村里,她的心正慢慢失去活力,当她啃着弟弟结婚时硬邦邦的大红喜字馒头,坐在算不得家的屋子里时,连锅也没了,能卖钱的都没了。弟弟结婚了,却没有领媳妇进门,反倒离开了这个小乡村。弟弟允诺每年过年一定回家。福顺听着爆竹声声,躲在屋子里,没那么疯癫。

那天,福顺又砍了一天柴,却发现没有人卖,生气地把柴丢进河里。那天,她没吃饭。

第二天是年三十,她可没什么过年的概念,但是看到村里人越来越多她就想到了弟弟,每年的这段时间就可以见到弟弟让她觉得很开心。

福顺饿了,饥饿使她学会了乞讨。起初人人都可怜她,她得以饱餐。后来,人们对她感到厌烦。一年后,几乎人人都躲着福顺,在人们眼里,她甚至不如垃圾,她无处可丢。幸亏福顺是个精神病患者,她读不懂人们眼神中传递着的鄙夷,她依然快乐。

又一年春节将至,福顺却奇迹般未忘弟弟的承诺。村里的人越来越多,又变得越来越少,弟弟始终没有出现过。接下来的这几年,她越来越遭人唾弃。她可不管人家乐意与否,站在门口死缠烂打就是不走。哪家死了人就跑去哪家蹭饭吃。总之,福顺的心没变,福顺的生活却变了;人们的生活没变,对福顺的心却变了。

好在福顺的身体很好,像是从不生病一样。

福顺六十岁那年作为低保残疾人士每月有300元钱可领。那年春节,她的弟弟突然出现。福顺以为双喜临门,差点乐晕过去。福顺的弟弟教会福顺捡垃圾再走的,每月300元钱也转入作为家属的弟弟手中。除了乞讨,福顺不知疲倦地捡起了垃圾。那以后,福顺的弟弟真的年年春节都回乡村去,卖掉的空瓶竟能值几百元,然后弟弟会拿一张百元大钞给福顺买面,买饼干。福顺很开心地夸弟弟好,给自己买了那么多好吃的。

今年冬天雪也下得很大。我和爸爸找了很久才找到她的住所,我捧着一箱饼干走进她的屋子。她像是两眼放光,马上咿咿呀呀地说些什么,然而我听不懂她的话,她是个半哑的疯子,或许她精神错乱,说的全是些胡话罢了。面对福顺,我是有些害怕的,小时候被她一把抓住,她向我索要手里的面包使我满腹委屈,每次想起来都后怕。于是我只想快些离开这个屋子,却看见她惊喜的面孔,和不时看着那箱饼干的样子,猜她是在感谢我,便对她笑笑。福顺紧跟着又像噙了些泪水对我说话,而我真的无法理解她的意思。她有些急了,便走出屋子,衣服的穿法有些像犀利哥,白色卷曲的头发随雪花飘落寒风鼓吹而更凌乱。她指着她的老屋,又指指墙瓦,然后走进屋子指指那物什——几张木板铺在底下,铺着稍厚的有洞的两床被子,算是床,接着就看我,像问我能不能懂。庆幸的是她能听懂我说的话,猜了好几次我终于弄明白,她是想告诉我为什么搬家,原先的房子全是洞,雨会下在床上,现在的屋子虽然也漏风漏雨,但是床不会弄湿。当我说出她的意思,她竟然哭了出来,点头,又笑。我也替她委屈,这日子哪像是人过的,屋里堆着空瓶,没有炊具,没有温暖。她又跑出来,指着她的邻居们,摇手,摇头,咬牙齿。“他们对你不好?”福顺点头,又是一阵咿咿呀呀。

回到外婆家,我问为什么邻居们待她不好,外公说福顺总拿根棒子敲邻居家的门,常做些令人无法理解的事。大家都说她是疯子,看不起她。她学猫叫狗叫来换得一餐饭,甚至一个馒头。她真的痴痴傻傻吗?也许每一天她都会有那么一刻清醒的时候,会知道爆竹声声赶走的不是年妖,是她。她的心会冷,虚无得像雪一样。福顺是雪的最上面一层,一点点阳光就可以让她融化了。而阳光在哪儿?后记:

这篇小说选材于真实生活。每年我去外婆家时都会遇见那个可怜人——福顺。

与福顺的相遇让我知道,社会的底层有人是这样生活着,而我的生活是多么幸福。面对她的时候,我差点忍不住泪奔,写作时想到她的模样也几度哽咽。生活为什么可以对有些人熟视无睹,这种可怜人是不是应该成为上世纪的故事了?还是,只要有人存在就依然会重演?

愿小说只是小说。

小说作文 篇3

亲爱的你,这是我第一次这么唤你,也是最后一次,谁知道呢,山水都会有相逢,况,亲爱的你呢?

命运是一只巨大轮盘,你我只是附着其上的针,轨迹各异,随着轮盘的转动方向,努力探出彼此的手,或许那一秒握住了,我就永远留在你身边,或许失了手,只有等待下次的轮回。

分分合合,聚聚散散,缘分如水中流沙,倏忽变化,谁也无法准时守侯在下一个路口,谁都猜不透命运转动的痕迹,如象莫文蔚歌中唱,那可不一定,认不认真也不一定有样本,有样本也不保证就有可能,反正,就是不一定,有些赖皮了。

她真是一名可爱的女子,唱时姿态撩人,声线低嘶鬼怪,引得你若渴。

她,若遇此不堪情境,也能那么潇洒如风,来去自由吗?只怕也是不一定的。

我说,你是我生命中的意外,那可不一定,亲爱的,遇见你,怎知我们不是来偿还某一世的约,今世才能牵手走一程;你说,不想看我难过,不愿让我伤心,那也不一定吧,亲爱的,泪水不过是暗地情绪的掩饰,又怎知其中没有藏了一张期待的脸?

所以,不一定啊,爱情的事,真就不一定。

断然摔幵纠缠的视线,隔着车窗玻璃,禁不住回头寻你,夕阳早已隐了,彼时巧合了漫天残云乱卷,两旁碧绿的行道树渐渐墨染浸透,也变黯然,越过拥挤的人流,凝望你的眼,镌下最后时刻的眼。

原谅这城市,没有倾城之恋。

原谅我的心,讲不出再见。

强笑的你立在路边,哀哀的眼,哀哀的唇,强笑的我顿感忧伤,哀哀的泪,哀哀的心。

举重若轻,前后风景,恍若两世为人。

欲待分诉已忘言。

那个伶俐的人儿那个痴傻的人儿,那些黄昏那些清晨,那阵鸟鸣那声低吟,那朵落花那滴红蜡,那雨天偎着你肩那风中靠着你背,那一场泪如雨下的痛那一生不及实现的梦。

孤单的我,没有改变。

热闹的我,没有改变。

却不敢再看,只请记得最初的诺言。

小说作文 篇4

今年的暖冬来得特别晚,炎夏也就变得遥不可及。

唤你,亲爱的小孩,虽然夜色浓眷,人们的眼神变得混沌闪烁,深深浅浅,透出心的狡黠与不可测,我依旧可以在你的眼眸中,读出决绝的固执与难以夺去的坚持,找到时光在无人的地方埋藏于亘古中的涵义。

根本就没有时光,没有变故,如同梦中发生的一场事故,醒后一切如昨。其实,我们什么都没做。

如果不是因为你的一句话,或许,整个夏季将如同过去的那些个悲欢岁月,我都不会特别欢喜,更加不会着意去缱绻、留恋。时间是如何改变一个人的,那种撕裂皮肤之痛,我也将永远不会留下任何记忆。

冷暖自知,冷暖自知,是呵,浅表层里乳白色的运动着的记忆,只留下暖,但愿,你也是。

忽略,不代表不存在,却可以将我们安全的保护起来,任他天翻地覆,冰封雪盖。直到下一个冰河世纪的间隙,阳光将坚硬的覆盖一层层剥落,再羽化出壳,重新变成丛林间飞舞的精灵。

快乐可以刻意寻找,痛苦也可以刻意过滤,只有你能把火山下勃勃生气的烈烈熔岩禁锢。

那些情,他们和她们的事,也是我曾经熟悉的旋律,一首能将人埋葬的黑色歌曲。

令人惊异的你,竟然在二者之间旋转出危险的曲子,在脚下满布陷阱的青色坟茔间跳舞,从一条岔路到另一条岔路,挣扎跌绊,摸索而行,一度是你唯一的命运。

苦难与痛楚,不因你而出现,你却甘愿将它留在身边。为他人的错,烙上永生的黑色十字。在以爱的名义所犯下的罪责背后,我无话可说,你也将很快明白这世间的无字法律。

“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个中滋味往往出人意表。”

亲爱的小孩,你年幼时尚且无法预测与辩解,怎能强迫一双浸淫了花花世界的朦胧之眼,把世间微妙的流转,准确堪透?成长的疼痛所激发出的感觉,真实而贴切,是一缕深嵌进骨髓的黑墨,就象初生儿身上的胎记,带着另一个空间的记忆。你别无选择的承担着所有的悲哀,与一丝丝的残余快乐。

抚摩你,如同与自己的回忆再度相遇。

对于某些事,你相信我会感同身受吗?

风花雪月的流光变故中,我也曾故做轻松的站在路旁,望着来来去去,繁闹喧哗,却要努力坚持一种挺拔的骄傲姿势,尽管,我对所发生的一切均无能为力。

天真的小孩,在别人的电影里掉自己的泪,唱着他们感动自己的歌曲,在热闹的街头辗转行走,横冲直撞,直到绝望后失落,找不到离幵的路。

我想任性的牵着你走,想带你回到最初的模样。但,你以自己的方式与伤害过你的世界维系着安全又敏感的距离,包容着彼此的锋牙利齿。

眼见着少女手中的春花谢去,稚嫩的树桠蔓延着成型,带着虫蚀与雷电的黑色痕迹,展躯变为粗虬巨枝。再艰难的成长也是成长。我明白,有些东西已经失去,但另一些,却幸运的得以保留下来。

你说,他们不能改变我。真好呵,亲爱的小孩。真的很高兴,你学会了为自己寻找前进的动力。

一股从未出现过的温暖的力量,轻笑着,奔流着,以刺破千钧的锋利速度,从波涛汹涌的岸边扑过来,迅速捉住了我。酥酥的缘着我长满柔软汗毛的手臂,一路攀爬到房间的墙壁、窗棂和玻璃,随着海潮,浸染到月亮里。

而此时,我正坐在午夜清凉的月光下,正视心底慢慢涌出的你。

小说作文 篇5

他从别人口中得来了这一种常识,便决心走这一着算盘。他不知从什么地方讨来了一篮的河豚子,悄悄地拿向家中走来。

一连三年的灾荒,所得的谷只够作租;凭他独手支撑的一家五口,从去冬支撑到今岁二三月,已算是困难极了。现在也只好挨饥了!

但是——怎样挨得下去呢?

这好似天使送礼物一般的喜悦,当一家人见到他拿来了一篮东西的时候。孩子们都手舞足蹈地向前进去。

“爸爸,爸爸!什么东西呵!让我们吃哟!”

这么样的情景,真使他心伤泪落的了!

“吃!”他低低地答一声后,无限的恐怖!为孩子生命的恐怖,一齐怒潮般压上心头,喘不过气来。

他嘱咐妻子把河豚子煮熟来吃,自己托故外去一趟。他并不是自己不愿死,不吃河豚子,不过他不忍见到一家人临死的惨状,所以暂时且为避开。

已过了午了,还不见他回来。孩子却早已绕着母亲要吃了。这同甘共苦的妻子,对于丈夫是非常敬爱,任何东西断不肯先给孩子尝吃的。

日车已驾到斜西,河豚子还依然煮着。他归来了。他的足如踏在云上一般。他想象中一家尸体枕藉的惨状,真使他归来的力也衰了。

然而预备好的刀下舍生的决心,鼓起了他的勇气。早已见到孩子们炯炯的眼光在门外闪发着,过后,一阵欢迎归来的声音也听到了。

“怎么还没有死呢?”他想。

“爸爸!我们是等你来一同吃呀!”

“哦!”他知道了。

一桌上争争抢抢的吃着。久不得到鱼味的他的一家人,自然分外感到鲜甜。

吃好后,他到床上安安稳稳的睡着,静待这黑衣死神之降临。

但毕竟因煮烧多时,把河豚子的毒性消失了,一家人还是要安安稳稳地挨饿。

他一觉醒来,叹道:“真是求死也不得吗?”泪绽出在他的眼上了。

小说作文 篇6

一下课,老师马上就告诉了我们一个很不幸的消息:小江不小心在篮球比赛上扭伤了脚,因为骨折了,得晚一点儿才能来学校里上课。果然如此,小江直到下午第二节课下课的时候才来。

小江一来到教室,同学们就围了上来,不住地问寒问暖。小丽还说今天下着雨,由她来送小江回家。小东马上感动得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立刻把这件事情报告给了老师,老师还在上课的时候表扬了小丽,号召同学们一起来学习小丽的这种助人为乐、关心同学的精神,还让同学们把世界上最热烈、最真诚的掌声送给小丽呢!

优美的放学音乐铃声终于响了,小丽立刻拿起她那把刚买来的小花伞,用手推着小江的那把轮椅,来送他回家。

路上,雨“哗哗”地下个不停,越下越大了,丝毫没有松懈地样子。风也“呼呼”地越刮越猛了,丝毫不感到疲倦。小丽的手被风刮着,被雨打着,越来越酸,快吃不消了。小丽心想:那么冷的天气叫我把一个坐在轮椅上的人送回去,又是何苦呢?反正我已经受到了老师的表扬,也赢得了同学们从内心发出的掌声,何不送到这儿,去家里看电视呢?今天就送到这儿吧!她想了一会儿然后对小江说:“今天我已经送了你一小半路了,剩下的路你就自己去吧!”小江不解地问:“那你不是主动要求来帮助我,送我回家的吗?”小丽不屑一顾,毫不在意地说:“我是为了得到老师的表扬!”刚说完,就一个人扬长而去。

小江无奈地摇了摇了头,打算自己推着轮椅回家。

就在这时,小江的耳边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小江,等等我,等等我!没人送你回家,我来送吧!”小江猛得一回头,原来是小兰来了。看,她顶着风雨,三步并作两步地向这里走来了。小江欣喜若狂,心想:小兰真好,真是雪中送炭呀!“嘿,发什么呆呀。”小兰重重地拍了他一下,说:“走哇!”于是,他们俩在那一刹那间成为了知心好友。

从小丽和小兰的行动中可以看出:小丽的心胸是狭窄的,而小兰的.内心却是坦诚的……

小说作文 篇7

清晨是美丽的,而有雾的清晨更是有一种朦胧美,但是,如果在这种有朦胧美的清晨,增添一种日出之美,那么这个清晨之美就是奇美了。奇美虽然“奇”,但是终要有人欣赏时才算“奇”,我很荣幸成为其中一员。

那日,天色迷迷蒙蒙,薄薄的雾,轻烟一般,细沙一般,在空中,在地面来回飘绕回旋着,一道道,一缕缕。

我来到树林,雾也跟着来了,在这棵树与那棵树之间来回穿梭着,附在我身上,轻拂着我的脸庞,湿湿的,凉凉的,犹如凌波仙子漫游在天堂。跑步了,雾迎面而来,途中的雾别有一番情趣,近处的房屋高楼似隔了一道白纱。时隐时现,虚晃不清了,远处的小山只能看见一个美丽的轮廓,若有若无,一种神秘色彩顿时显现了。

忽然,正东方,那白雾又镀上了一层金边,金灿灿的,白花花的,视线所及,黄白相映。这时,正在我饶有兴趣的观赏这美景时,雾气骚动起来了,好像是美丽的仙子要收回这白纱,当“薄纱”一缕缕的渐渐消逝时,大地也一分一分的显露出来了。太阳在慢慢升起来,瞧!红彤彤、亮闪闪的,仿佛是一只打足气的大气球,鼓红了脸,像负着什么重担似的一耸一耸的往上爬。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奇景,等待着最激动人心的时刻,呵!好样的,总算没有让我失望——跳出来啦!

冲出地平线的太阳,像一个胜利的小孩,用喜悦的光线把大地极力的装扮。这时,河边的芦苇摇头晃脑,旭日的光芒亲昵的吻着她;花朵上的颗颗水珠闪耀五彩异色,调皮的滚落下来,发出轻轻的“滴答”声,可能是像太阳问好吧;成片的农家新楼,路边的小草,滴滴的流水声,田地里锄头碰石头的声音,都牵扯着丝丝缕缕的残雾,迎着晨光,吐露着各自的依依情思……。

此时,我想呐喊,我想欢呼,但一时之间又不知该喊些什么。我凝望着太阳,油然感觉到:晨雾后我长大了,家乡的一切也在成长,我的祖国也正在蒸蒸日上、生机勃勃。

小说作文 篇8

又是一年秋季,菊花开满了山坡,满目的白色与飘飘的落叶,带来着无限的悲伤。

回到家中望着习惯开口:“妞妞。”叫了几遍都不见母亲带着妞妞出来,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们早已远去。我自嘲的笑了笑,看来自己还是没有恢复过来啊?

入夜,拉开窗帘看着天空的点点繁星,不自觉的会想起与妞妞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不自觉中尽然在窗前睡着,直至到被母亲的电话吵醒,那头,母亲哭泣的声音,我已然明白发生了什么,挂下电话,拿起外套,锁上房门,一人奔驰在马路之上,路上的行人拿着诧异的眼光注视着我,可我却毫不在乎,那一刻我的脑袋一片空白只有无尽的奔驰,我不知道我的目的地在那,第一次我如此迷惘的奔跑,如此不知疲倦的奔跑,直至自己再也无力,跌坐在草地之上大口的喘息,我才恍然大悟泪早以爬上眼角,只是我不想让它落下。

掏出手机,看着手机屏保上妞妞的笑脸,我笑了,我不知道那一刻我的笑有多么的凄凉,昏黄的灯光可以照亮我的前方,但是它却照不到我的迷惘。

回到家时依然是深夜,没有为我而亮的灯光,只是满目的漆黑。我打开门,摸黑进入我的房间坐在床上,看着头顶的天花板,房间中只有时钟滴滴答答的转动的声音,以及卫生间流水滴落在水盆之中那滴答滴答的回音,我似乎还在期待着什么,可是却什么都没有,直至沉沉的睡去,睡梦间我恍若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影子越走越远,我拼命的想抓住却越来越虚无缥缈。

我被手机的闹铃吵醒,揉揉惺忪的睡眼:“妞妞。”却没任何回音,我怔了怔,在骗自己有何用呢?

迷惘的洗漱完毕,在门前我不舍的回头望了望,只有家具和满室的空气,呵呵,我究竟还在留恋什么,关上房门,走出单元楼看着盛开的白菊,摘下一朵放在路口。妞妞,走好。天堂的路很黑,你要坚强。

伴着初升的朝阳,我擦干眼角的泪水继续踏上路途。但是回眸看着那片白菊,或许她永远都在哪里重来不曾离开,就像白菊一般绽放。

小说作文 篇9

他的每一篇小说都真实的反应了19世纪80年代俄国人民的悲惨生活,在沙皇专制制度下的愚昧与无知、庸俗与无聊、痛苦与悲哀。他就是与法国的莫泊桑、美国的欧·亨利齐名的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契诃夫。

契诃夫的一生恰恰是俄国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年代。当时的人们都有着前途未卜、焦虑不安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契诃夫用他的短篇小说和戏剧反映了这种情绪,讲出了社会生活较为本质的东西,喊出了人民群众对新生活的渴望。

契诃夫一生写过700多篇短篇小说,塑造了大约六七千个形态各异、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人物的活动,契诃夫的笔触深入到俄国社会各个角落,广泛而深刻的反映了整个时代的风貌。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变色龙》。作者用幽默而讽刺的手法写了一名警官的故事。这个警官在巡逻时,一个狗咬伤了一个人的重要手指。当不知这只狗是谁家的时,他对这只狗骂骂咧咧;当知道这只狗可能是将军家时,对这只狗十分赞赏,而将所有错推给这个人,生动的表现出了这名警官的虚伪、丑陋而可笑,并借此对沙皇专制统治作了无情的讽刺与揭露。呈现出官性与奴性的混合特点。对上奴颜卑膝,对下作威作福。善变是这个警官的性格特征。这篇文章里以真实的狗为纽带巧妙衔接属于“狗性”的人,将锋芒指向人性的弱点——残酷、虚伪的旨意所在,显得特别的尖酸刻薄。

我还喜欢《苦恼》。他讲的是一个车夫的儿子刚死不久,他想载运客人的途中向客人倾诉他的苦恼,然而没有一个人愿意听。第一位乘客是一位军人,他一心赶路,无心听诉;第二位是三个年轻人,他们根本不想听他诉说;第三位是一个扫路工人,没等他开口就走掉了;后来他回到了店里想对他的同事诉说,可那个同事喝完水就又睡了。这是发生在社会底层的一件小事,而这件小事却有着普遍的社会意义。

《契诃夫短篇小说集》里的小说深深地影响着我,使契诃夫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愈发高大起来。

小说作文 篇10

窗外的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叫着,窗内的人儿在沉思。女孩正托着下巴,倚在窗边,侧望过去便可见到那长而浓密的睫毛,像不安分的羽毛,高高翘起,可爱极了。一头乌黑的头发倾泻在两肩,有的随风飘动,顽皮极了。圆圆的大眼睛一眨一眨地,却透露着淡淡的忧伤,因为,她在五年前一场高烧夺去了她甜美的声音,从此坠入寂静的世界。那个女孩便是我——沈于瞳。那场高烧不仅夺去了我的声音,而且让我的活泼,我的笑容,我的调皮都坠入深渊,静待解救。谁可以呢?

那年,樱花开得异常灿烂,似乎在征兆着些什么。别人家孩子正欣赏着漫天飞舞的樱花,而我却被送进医院急诊部,深夜里的寂静和手术台的繁忙显得不太协调,醒来后,便闻到刺鼻的苏打水味道,我无力地睁开双眼,看到妈妈在啜泣,她见我醒来,连忙擦擦泪水,我想问她怎么了,可……

出院后,妈妈便将我送进聋哑学校,要我学习手语,面对那些空洞的眼神,我只能紧紧地拽紧妈妈的衣角,妈妈是不可能陪我的,但她承诺,只要我学会了,就让我离开。十岁的我,要离开妈妈的襁褓了。离别时妈妈泪眼婆娑,在那刻我就决定了,要坚强起来,不让妈妈担心。我很努力地学,夜晚,别的小孩还在做着美梦,我就在练习生硬的手语……

三个月后,我通过了测试,妈妈也如期来接我。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妈妈竟然成了第一个我实践的人,她用手语熟练地做着熟悉的动作,大概意思是:瞳瞳,妈妈很努力,学会了手语,世上没什么坎儿过不去,只是在于你肯不肯,相信自己,宝贝并不是最不幸运的一个。妈妈做这些手语时,双眼噙满泪水,我的泪,已经无声地跌落在地上。说完后,我紧紧抱住妈妈。

五年后,我已褪去稚气,用冰冷的外表将自己伪装起来,凭着自己的努力,我考进了一所重点高中。翻来了崭新的一页。第一次踏进高中的校园,映入眼帘的是哪些青葱的树,一排排的矗立在校道两旁,我知道,我一定会喜欢这所高中的。

小说作文 篇11

为什么我的作业总是写不出来?为什么我的作业总是没有创意?为什么我的生活总是不快乐?为什么从早忙到晚,我的成绩还是没有提高?为什么我为了梦想而学习却总是坚持不了?

我想这应该是许多人倍感烦恼的问题,尤其是后面两个问题更加使人无奈。有时我也总在想,我为何不总能完成自己定下的目标呢?阅读了《最励志校园小说》第二辑的书籍后,我有了答案。

《写作业不用靠妈妈》:创 造力。人的头脑中有一个思想锦囊,它能为我们制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好想法,我们再通过实践来完成自己的想法。有时,我们解题遇到不懂或复杂的题目,就直接放弃了,不再去思考。也许,只要我们整理思路,就能完成。我们应拥有自己独立思考的空间,不从何时将难题抛给父母与老师。

《爱是不自私》:分享。自从尚宇的爸爸去世后,他就变成了一个问题学生,伤心的妈妈也不知如何开导他,后来经朋友的介绍尚宇加入儿童义工队,渐渐地他懂得了分享也是一种快乐……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其实只要我们给予别人一点爱,那么我们自己也能从中收获快乐!

《再见了拖拉》:计划性。马明月因为懒惰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总是让生病的妈妈为之担心。直到她进入了学校广播站,渐渐懂得了制定计划的重要性……这无疑是对我收获较大的一本书,我也总是无法完成自己制定的计划。那么如何制定提高自己的计划呢?制定计划最重要的不是时间,而是需要完成的计划,开始制定的目标也要小,要一步步的朝梦想而努力,而不是“一口气吃成个胖子”。

我们也应该制定自己的目标,用自己的力量,去冲刺,照着胜利的曙光不断前进!

小说作文 篇12

你我前世若有今生,希望我们不再相逢,请让那段凄美的感情就此停息。那时的你只是个普通的凡人,而我却是魔王的女儿,本因无缘却有缘,你我相遇于江南城,我在噬血,你奋然向前阻止我,为护民?

我本无情欲取你命,不曾想法僧隐于附近,将我捕。法僧欲修炼我,除我身上魔,便用九丹焚烧我身,其痛难忍,吾欲逃,却无力,即晕。你于一旁,双眉紧锁,为我忧?

你因无家亲,流浪于四方,见法僧术高超,欲拜法僧为师,法僧见你身上有非凡之气,将来必成仙,便应之。待我醒时,已失忆,法僧为我取名为竹清,同你一样收为徒,教我们法术,要我们消灭魔王,你为我大哥,我呼你为魂,你我行江湖共除世间之恶魔,黑白无常几度寻我,且呼我魔女,我不知,他们欲捕我回见魔王,我抗之,逃之。我问魂我究竟是谁,魂沉默不应,只是将我拥入怀中,月光狡黠,今无眠。

黑白无常竟暗伤魂,在饭中下药,将我捕,送至魔王殿,魔王知我遭失忆,且失魔性,忿怒,便派利鬼去世间取法僧之命。千百手,魔王之左臂,送来忆莲丹,说能助我回忆往事还可复魔,魔喜,赏之妙丹,可增强法力,又喂吾食之忆莲丹,我醒,往事历历在目,我却无恨,因魂,黑白无常送魂于魔王殿,魂身上留有伤痕,血迹染红了他半边脸,我心伤悲,却不敢上前,魔王之左臂千百手呼我杀之,我惊,久久未肯下手,吾爱魂,如今却欲让我杀魂我诀不肯,我上前护魂,千百手大笑,说我若不杀魂,我也将死,因身为魔殿之人是不能有情感,那我只能决一死战了,我举剑上前刺千百手,却因法力不及之,被伤,倒地不能起,竞在我面前将魂杀,我哭,心已无依托,便自焚。你我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小说作文 篇13

“六万六不错!”“还是八万八好!”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听着门外父母讨论的事情,女孩就一阵气愤。她不明白,自己的父母到底是嫁女儿还是卖女儿,对于聘礼那么看重!终于,当听到父母说聘礼是不是应该十万一的时候,女孩彻底忍不住了,冲出房门对着父母便是一阵理论。

但是结果可想而知,胳膊始终拧不过大腿,最终女孩摔门而去。走在路上,女孩一边抹着眼泪一边伤心的想到:“难道自己的终身幸福还没有那些钱重要吗?”但是,随即女孩又想到了那个和自己相爱的男生,也不知道当他知道了以后会怎么办。女孩知道,到时候即便是男生同意,那他的家里人也不会同意的,因为他的家里并拿不出那么多钱!“唉……”事情的结果,女孩已经想不下去了,也不敢去想。

就这样,女孩浑浑噩噩的低着头在路上走着,直到听到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在耳边想起。刚回过神的女孩,便只见正有一辆大货车就像一头发疯了牛一般,向着她疾驰而来。随即,只听“碰”的一声,女孩被撞飞在地,炽热的鲜血洒落一地。死前,女孩解脱的想到这样或许自己就不用在苦恼了,也不知道当自己的父母知道了这个消息会是什么反应。他们会后悔吗?女孩不知道,而且她也没机会知道了。

“嘿,你说这次八鬼王大人娶的这个老婆用了多少聘礼?”“这我哪知道,应该不是六万六便是八万八吧!”再次醒来的女孩,刚睁开眼睛便听到了这样一阵对话。心里一惊的她立刻掀开了头上盖着的东西。抬头一看,她才知道,原来不知道为什么,她竟正坐在一个大红花轿里,身上也是一副新娘打扮。再次掀开轿子上的帘子,女孩赫然发现外面的天空一阵灰沉沉。难道这里就是地狱吗?女孩不知道,她只知道原来地狱的规矩也和人间一样…

小说作文 篇14

她要结婚了,前男友也在邀请之列。婚礼上,众人玩起了认新郎的游戏。新娘捂住眼睛,走到了新郎跟前。新郎得意地看着前男友,前男友则是淡淡地撇开了眼。新郎要上去拥住新娘时,她却走向了前男友,摘下了眼罩。

前男友从西装里拿出了一瓶香水,说:这是你最喜欢的味道,我一直都带在身边。他和她分手了。她消失在了茫茫人海,无论他怎样寻找,都找不回她。从此他一蹶不振,自甘堕落。

直至他被诊断出肺癌末期,她又重新出现并回到他身边。她如往日一样美好,她的笑颜陪伴了他渡过人生最后的半年。他的葬礼上,一个男人递给她一张支票,说:

这?g你半年来应得的劳务费和当年的整容费。夜半酒吧里。她手中端着兑了红茶的芝华士。一群年轻人拿着啤酒轻佻地走过来调戏她。他立身而起,经过一场打斗,最终他拉着她逃出了酒吧。

在后巷里,他问她:你记得我吗?她笑笑,摇了摇头。他回她苦笑,然后帮她拦了出租车,说出她家的地址。自己转身回酒吧。酒吧老板接过钱,问他:陪她做以前的事,真的有效吗?我的伙计可都挨了你三次揍了。

雪夜。他单膝跪地,右手碰着她最爱的红玫瑰,左手拿着一个戒指盒。她一脸幸福,说:别闹了,这么多人。他笑着说:那你答应我不?

她点点头。周围人雷动。回家路上,她看着她微驼的背影,说:求了十几年的婚了,下一年的结婚纪念日,换个方式吧。他在她的办公室对面的上一层办公。

他们隔了一条街,她每天偷偷地仰视他,猜测他的喜怒哀乐,记录在微博上。有一天,他不在了。她的微博更新为:他走了,我在想他。

小说作文 篇15

艾普森印第安星系内,火灵号(SpiritofFire)和其他一些UNSC战舰正缓缓向丰饶星(Harvest)航去。

“2525年,我们失去了她,令她饱受折磨。现在,我们将要把她夺回来!”卡特舰长默默透过舰桥上的主观察窗望着丰饶星,还有在刚刚在战斗中被击毁的战舰。“维肯中尉,汇报地面部队情况。"一位正紧盯着一块显示器的中尉迅速起身,”报告长官,地面部队进展较顺利,已完成任务的42%“听到中尉的汇报,卡特舰长点了点头,”还有长官,福祉中尉在夺回前哨站时发现了些有趣的东西“”哦?连线福祉.”卡特舰长思考了下,命令维肯连线福祉,他走到一旁一块巨大的显示屏前,那显示屏闪烁了下只见福祉正驾驶一辆疣猪号在冰原上行驶,“长官,我们刚才在空中拍到了这个。”福祉停了一下,只见大屏右下角分出一块小屏幕,上面显示一张俯空拍摄照片,"但星盟防御太严了,渗透不进去,请求支援。”卡特舰长刚想回答,一个女声传来:“舰长,这建筑应该不出自星盟之手,我要研究下。”卡特舰长回头说:“好吧,安德丝教授。”安德斯教授缓步过来,“多收集一下关于这座建筑的特点。”“屏幕中的疣猪号颤了下,“好吧大小姐,但你别想搭头班车下来。”舰长说:“安德丝教授,你去把我们的三个客人请出来,好介绍给我们的外星人朋友。”安德斯眉头一挑,同意了,看都不看福祉就走了。福祉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多谢舰长。”福祉笑了下向卡特敬了个礼便下线了。

小说作文 篇16

我想告诉你,我很想你但我不想拽着你不放,你决定要走你有你的理由,我给你给任何人自由任何时候,心不在留下没用,我很想你留下,但我挽留不住你,生命是短暂的没理由不快乐,没理由不珍惜生命,我想告诉你。你也不要担心我还会执迷不悟,我虽对你还有牵挂,也许你还对我有点牵挂,但我们都不会因为寂寞而爱,都不会因为孤独而爱,心是我们的主宰,只能因爱而爱,而非其它,要爱就深爱,如果爱你会告诉我。我明白,所以我不打扰你,我只是看看,看看不代表我不想放下,我不放下已经走了的你,怎么会有新的开始,孤独中我只是在等,等一个真实属于我的人,我希望你幸福,希望所有人幸福,更希望我自己得到幸福,就再也不用孤独的等了,再也不用那么累了,再也没有眼泪,再也没有忧伤,爱情物语《我想告诉你》。我很明白,你放心吧,有时等该等的人,有时不要等不该等的人,你已属于别人,我等待是没用的,我知道我都明白时间会冲淡一切,我除了等待和不断的改变、完善自己又能做什么。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我努力,我改变,我不断完善自己还是要等那个不怕艰辛一直向我走来的人,走来了不会再走的人,不让再流泪的人,不忍心伤害我的人,怕我孤单的人,总有一天我会等到,会把我当做掌心里的宝的人,会接受我的一切的人,一个对我不离不弃,心中只有我的人,非我不娶非他不嫁的人。· 我的未来也会很好,因为我有经验了,不会再轻易相信,不会再轻易投入,会擦亮眼睛,不会再那么傻。

小说作文 篇17

初冬。这是一个滴水成冰的冬季。虽说是初冬,但黑夜,就已早早的催促着白昼离去。才5点多,太阳就快下山了。如血的残阳把砖石小路染得一片金红,一个一脸疲惫的女孩正走在归家的路上。

“林墨沫小姐,回学校看看。”她的脑后飘来一个声音。墨沫回头一看,没看到一个认识的人。她又想起她们班和她有着“血海深仇”的同学王婉就住在这一块,一定是她搞的恶作剧!墨沫把拳头攥得紧紧的,一步步往家走去。

“不听就算。”王婉拍了拍墨沫的肩膀,向家走去。

“好吧。”墨沫偷笑了两声,“但你要跟我一起去。”王婉同意了,她们俩手拉着手往学校走去。

“不过,你……要我去学校做什么事?”墨沫看了看王婉。

王婉的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

“嘻嘻,到了你就知道咯!”王婉似乎看见了什么,眼神突然闪过一丝惊慌,拉着墨沫就往学校跑。

“怎,怎,怎么了!”墨沫吓了一跳,“发生什么了么?”

没两步就走到了学校。但对于墨沫来说,似乎走了几年那么累。她的体育自称“天下倒数第二好”,至于第一么,是她的同桌梁枭。突然被王婉拉着跑了这么一大段路,当然气喘吁吁。

学校早已关门了。墨沫正准备往回走,突然下起了小雨。

“看。”王婉压低声音,指了指校门口的垃圾桶。墨沫走过去看了看,发现垃圾桶旁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明天那次联欢会一定要让老师办那个辩论会。一定让墨沫和雨琴吵起来!”

“只有那样了……对不起。只有那样我才能赢。”

“xx”

署名被雨水打湿,看不清楚了。

是谁?是……梁枭?只有他会写这种字。但……赢什么?难道……筹码是让我和班长大人吵起来?走回了家,墨沫想。由于淋了雨,墨沫连着打了几个喷嚏。

小说作文 篇18

雪,是她沉积了千年的怨念。冰,是她柔弱外表下坚定的执念。守护,亦或者幻灭。她用双手托起雪花,试图改变它一秒钟的生命,她徒劳的握住,雪花飘入她的心间,怨,飘散。

她眨下纯白的睫毛,清澈的眼睛里,是一场下不完的雪。冰雪的世界里,守护与幻灭的雪花飘飘洒洒。

她为他们守护千年,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蓝,是她心灵深处唯一的执念。那执着的蓝。或是守护了千年的奇迹,或是无法逆转的幻灭。这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执着。那又如何?她是雪之女,冬之子,这片冰封千年的大陆,是她唯一的心之所系。她比冰还要倔强,就是要完成这样一个没有结果的守护!

“雪依,哥哥要走了,哥哥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哥哥,你不要走,雪依好孤独,这里好冰冷,雪依不要一个人!”“雪依,你一定要守住这里,也许什么时候,当这里出现了生机,哥哥就回来了吧。”

冰一样的回忆坚定着少女的心,冰一样的执念化作面对冰雪的勇气。可是,她真的好累。她伸出冰凉的手,抚摸着一片冻土。3650颗种子,这是最后一颗了。如果还不发芽呢?她要放弃么?不!只要有一颗种子发芽,哥哥就会回来!

冰下的小生命抬抬头,看见一位如同冰雪之女一样纯洁高贵的少女。她一定很美吧?厚厚的冰层挡住它的视线。它奋力的向上钻,一寸,两寸,它终于钻出来了!美丽的少女脸上露出惊异,它骄傲的挺直身躯。

少女看看嫩绿的芽儿,泪水无声的落下。冰蓝的天空破晓,洒下一片金光。拥有温和笑容的少年走下,怜惜地看着少女。

“雪依。”“哥!”少女终于笑了,那场守护,其实是她的赌局,她坚信,有信念,就会有奇迹!千年之间,那冰一样的执念!

小说作文 篇19

傍晚,随着一阵阵的凉风,天色也越来越暗淡了。李青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伴随他的只有一个灰色的旅行包。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过,天此时已经完全黑透了,连一丝星光都没有。冬天的寒风就像一只魔鬼的手掌一样,不断的拍打着李青那瘦弱的身躯。而公园里的路灯仿佛也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样,开始忽明忽暗的不断闪烁着。

但是,对于这一切李青都不为所动。只有他那不停微微颤抖着的身子,显示出了他内心的不平静。正在这时,一道身影缓缓的出现在了公园的小路上。或许是路灯的原因,使得他的面容模糊一片,看不清楚。只有他那手中不时闪过的光芒,证实了他并不是空手而来!来人越来越近,李青也慢慢的抬起了头,用他那略带猩红的双眼,有些兴奋的紧紧的盯着来人,心里暗暗的道:“他……终于来了!!!”“李青,怎么样?在这里一个人呆两个小时感觉不错吧!”走到跟前,赵峰看着李青那窘迫的样子,捉弄的说道。

“不错个屁,赶快把我送回家!”李青现在都后悔死了,早知道昨晚通宵玩游戏的时候不和赵峰比赛了,要不然就不用在这里受两个小时的冻,以示惩罚了!“那可不行,现在离两个小时整还差五分钟呢!”拿起手中手机,赵峰看了一下时间得意的说。“管他还差几分钟,我现在都快冻死了,你不走我走了!”已经冻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李青怎么会听赵峰的话,背起自己的行李包便向来时的小路走去!“唉唉……,你别走啊!还剩三分钟了,等等我啊!”看着李青离开的身影,赵峰边跟上,便笑着说到。又是一阵寒风吹过,公园里只剩下赵峰的叫喊声,不停的回荡在这寂静的黑夜里,直到消失不见……

小说作文 篇20

书,是我的“宝贝",也是我的一位朋友,更是我开阔眼界和吸收知识的天地。

我离不开书就像花儿离不开阳光,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大树一样。

从幼儿园开始,妈妈就给我定了《幼儿画报》,让我提高想象力,多认识一些字。到了小学,我的书就更是多了,通话类,作文类,科技类……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了一本《爱的教育》,然后走出超市。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从袋子里拿出书来看。当我看到耐利被人捉弄,卡隆保护他时,我不禁想起自己有时捉弄同学有多么的不好。正想着我忽然抬头一看,妈妈呢,啊,妈妈已经转过街角了,我急忙跑过去赶上了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面粉,我拿了钱准备走时,我看到桌子上有一本《海的女儿》,作者是丹麦安徒生,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便拿起书就看,看到那篇《皇帝的新装》时,那皇帝的愚蠢让我捧腹大笑。妈妈却把我一拍,吓了我一跳。“面粉呢?”“啊”我马上跑出去把面粉买回家。

晚上睡觉时我常常靠在床上看书,每次爸爸叫我睡觉,我就装睡,然后等爸爸走了,我又开灯看书。我一边看书一边听外面的响声。可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入迷了,爸爸推门进来我才发现,我只好乖乖的关灯睡觉。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使我的作文水平渐渐得到了提高。读《海的女儿》让我仿佛置身于童话的世界。读《中外民间故事》让我了解了国内国外许多古老的传说。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人生就像在沼泽地,只有书才能帮你走出沼泽地,不然你就会愚蠢的淹死。

小说作文 篇21

在辽阔的大草原上,住着一位农民。那位农民养了许多牲口,如鸡、羊、牛、马,还有一头小黑猪。它很自卑。因为其他的动物朋友总是嘲笑它,看不起它,除了一头老母牛。于是,小黑猪每天除了吃饭、排泄和在泥地里打滚,就只会一声接一声地哀号。

也难怪其他动物会奚落它,瞧它那副样子,真是丑不堪言:一双棕色的猪眼失去了生气,显得昏昏入睡;两个猪鼻孔吊挂着鼻涕,让人感觉十分恶心;一张巨大的嘴一直张着,不时地流着口水;两只呈三角形的耳朵里塞满了耳屎。它浑身是泥,泥巴散发出一阵阵恶臭,你要是走进它身旁,准会被它身上那股臭味熏晕。

一天早晨,小黑猪睁开它那小小的眼睛,走向石槽时,看见一头老母牛向它走来,就是那头没有嘲笑过它的老母牛。小黑猪见它走来,恐慌地说:“你想干什么?”

“我想和你交朋友。”老母牛充满慈爱地说。

这话险些没让小黑猪高兴死。小黑猪疑惑地问:“我没什么特长,你为什么要和我交朋友!”

“哪里,你有一个我们大伙儿都不会的本事呢!你会在泥地里打滚,而我们都不会。”

“你说的是真的吗?哈,我要在大伙儿面前好好表演表演!”

于是,老母牛召集了所有的动物朋友,让它们来观看小黑猪的表演。

小黑猪跳进泥地里,给大家表演泥地打滚,还把水吸进鼻子里,向天空喷去。

大家都鼓起了掌。 小黑猪高兴极了,它的目光炯炯有神,耳屎和鼻涕也被洗掉了。

农民走过来,要给小黑猪洗澡。

洗好了澡,农民又抱了抱它。小黑猪心里乐开了花……

小说作文 篇22

今天,是暑假最后一天,小说作文。清早,我被妈妈的河东狮吼从睡梦中叫了起来。哎!命真苦!

嗯?你敢问老娘是谁? 本老娘没心情跟你这种小屁孩唠叨。求我?好吧,看在求我的份上,我大发慈悲告诉你,老娘就是当今鼎鼎有名的暴力小美女:董淑月。

“咯噔”自行车停了下来。咦?咋了?呀!车轴坏了,老爸又不给我修,眼看就要迟到了。我焦急万分。“嘿!董事长!”呀!瑞贝壳和梅子林(软贝壳和林妹子)来了。他们把自行车停下,“怎么了?”“车轴坏了!”“跟我们走吧!”我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暖流。

哦差点忘了介绍,我是班长,也是老师的宠儿。软贝壳是戚老师的女儿,林妹子是学习委员。我们仨组成了一个“女霸王组合”。连办公室的老师都知道了呢!

迎接我们的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口水战争 。(戚老师最讨厌有人迟到)我是宠儿,避免了一些麻烦,老师就说了一句:“董淑月,下次注意!”软贝壳最倒霉,戚老师对她最严,“瑞瑞,你怎么搞的?啊!今天一天好好反省!”梅子林也被教训了一顿。本班最呆最傻最蠢林猪头(猪头)在一旁嘎嘎嘎嘎的笑着,引着许多同学一起笑。(╰_╯)#

戚老师瞪他一眼,继续说:“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三位新朋友。”说着,把三位同学拉上来,哇!好像哦!这位男孩是曾仁建,这个女孩则是林小夕。另外一个是陈子。”“增,小梦,橙子。绰号取好了哈!“猪头又开始说猪语了。大家纷纷赞同。

“好!下面分配座位。” o(>﹏<)o不要啊我紧张得不得了,“董淑月和林小夕”o(>﹏<)o千万别呀!,我生气!呜呜呜(╯﹏╰) 哎!将就将就吧!

小说作文 篇23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不知不觉,到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写到八十多页了,快写完了!

时光荏苒,眨眼,我竟完成了一本小说,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尽管它并没有真正出版,可有那么多同学愿意认真去看,我已经很满足。

纵使有一天它们会风尘仆仆,失踪于地球的某个角落,但写作时、给同学们阅读时遍布的快乐,我永远也不会忘却。小说潮流,会停留在这个班级,久久不散!

小说作文 篇24

昨天晚上,有个人给我说了一些话,他的话很值得我去反思。

我个人比较爱看小说,便尝试着写了一点小说,我写的第一本小说是一个同人文,由于后来因学业繁重,暂时没有写。

昨天我去加文社了,有个人说我写的那个不太好,我也知道我那个不太好,我也基本要放弃写那本了。

我跟他说,我那个只是当初心血来潮写的,现在发现了自身的文笔不足,那个书我也已经打算烂尾了。

他对我说:“那你是打算放弃吗?你究竟是为何写文?”

这个问题我一直没有思考过,为什么?我是不是只是因为一时兴起?亦或者只是闲着无聊?

我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我有对他说:“我弃那本文不过是悬崖勒马,没有继续死磕到底。我讨厌所有的烂文,不管是谁的。”

“那你是把这本写的不好的书当做你的污点吗?”

我跟他回答:“我没有,只是那本书我已经不愿写了。前期文笔不足,后期因好长一段时间没写,思路忘光了。”

良久,他给我发过来好长一段话,“不管是谁嫌弃你的文,唯独你自己不可以嫌弃,如果连你自己都嫌弃,那么,你写文的意义呢?难道就只是为了写出来让自己嫌弃吗?”

虽然他说的很有道理,但我依旧死鸭子嘴硬,“我现在停止写文就是为了好扩充自己的知识面,以我现在的阅读量,远不能支持我去写小说。我当初写小说是为了好玩,一时感兴趣,但现在的我,没有那些阅读量,写也只能是浪费时间。”

他最终又给我发了一句话,“你现在没能力写,但写文你可以断更但绝不能删坑,你还有那些收藏你书的人。你要知道谁都不是一开始文笔就好的,好了,我就给你说这么多了,删好友吧!”

我看着聊天记录,心中一直在思考一件事,我究竟,当初为何要尝试写小说……

小说作文 篇25

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念了一篇她认为很有个性的、不知是学生原创还是摘抄的诗。当念到“人人都要梦想,我却只有妄想”这句时。全班哄堂大笑。

阿荨没笑,反而被笑声吓了一大跳。她将桌子上摊开的、写满密密麻麻文字的笔记本盖起来,悄悄放回了书桌里。

也许每个学校或者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两个同学因其特别的行为举止而被归为异类。阿荨就是班上的异类——喜欢独来独往,就算笑着也让人感觉她好冷漠,成绩不好不坏,整天埋头写写画画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总之,让人想和她接近,却又无从下手。

所谓“好事成双”,班上还有一个异类,就是和阿荨同桌的男生维晨,名字乍一听很像“围城”。维晨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就和阿荨同桌,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两人的对话不超过三句,而且已经久到阿荨都忘记是哪些话了。

孤僻,是维晨比阿荨更突出的性格。

两个人真正开始交流起来,是在阿荨看见维晨拿了一张日本动漫碟之后。

“你也喜欢动漫?”看见阿荨满脸欣喜地盯着自己手中的动漫碟。维晨有点诧异地问。

阿荨点点头:“只是国产动漫好的实在太少,日本的终归占尽风头。”

“看过《秦时明月》吗?国产的这一部真的不错!”

阿荨摇头。

后来阿荨将《秦时明月》找来看的时候,她想起维晨曾说过,他要去学动漫,要进《秦时明月》的制作公司。

这算是维晨的梦想吧!

不过这时距离维晨不来学校已经过去大半个学期了。他……不会再回来了吧!

那么你怎么样了呢?阿荨在心里问自己。

我还在坚持着!

小说作文 篇26

爱。什么是爱?是轰轰烈烈的情?是难舍难分的恋?还是藏在心底默默无闻的念想?中华下下五千年,有多少人能够真正说清爱的含义?但是其实爱很简单。作家曹文轩的笔下—《青铜葵花》中,爱就是那么质朴而又震撼人心。

在书中,有一个名为“稻香渡”的小乡村,村子里,有一位叫“青铜”的哑巴男孩与一名叫“葵花”的善良女孩。谁都知道,青铜葵花是兄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妹,却胜似亲人的兄妹。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学习的机会;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卖掉了包括自已脚上所有的芦花鞋,光着脚走在冰天雪地里;为了让葵花看上戏,青铜顶着葵花站了整整一个晚上;为了让葵花漂漂亮亮的站在舞台上表演,青铜吹得腮帮子都麻木了才为葵花做了一串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为了给自已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没有去拍照;为了能够多编一些芦花鞋卖钱,葵花每天一放学就去采芦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去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家里,葵花故意把考试考差,只为了缀学…

什么是爱?这就是爱,是大爱!青铜葵花,两个仅十多岁的孩子却告诉了我们爱的真谛!没有杂质,简简单单却又动人心弦的爱。

看到最后的时候,我哭了,哭了很久,在葵花要被接回城里,问起哥哥要哪的时候,我哭了,看到青铜,一个哑巴男孩,居然大声喊出了葵花名字时候,我哭了!那该是怎样深沉的爱啊!

《青铜葵花》中没有华丽夸张的语言,也没有过肆张扬的感叹,有的只是质朴的描述,却令人难以忘怀。我想每个人读过这本书,都会深深地爱上它吧!

这样质朴的文字,这样深沉的情感,我想信每个人读了都会深有感触,当然我也不例外。

小说作文 篇27

严格说来,任何一种文学题材都不可能是由一种模式构成。比如曾经引领文坛风气之先的“家族小说”,它所反映的固然是发生在一个个封建家庭内部的情与仇、盛与衰的故事,并以此揭示家族的矛盾与历史的变迁,但由于创作主题的多元化,至今仍能派生出许多颇具新意的作品。军事题材小说同样也不例外。军事题材小说在其由雏形走向成熟的过程中,虽然始终走的是一条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弘扬英雄主义的主旋律道路,却也时常面临“责任”与“情感”的二元困惑与选择。亦即是说,“责任”与“情感”不仅是军事题材小说作家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心结”,而且还时常萦绕于他们的创作过程之中,成为军事题材小说的一个无法回避且必须面对的课题。

王秋燕的长篇小说《向天倾诉》试图在这种二元的两难选择中找到一个平衡的支点。从作品的表层结构看,它讲述的是一代航天人为成功发射我国自主研制的人造卫星而做出的不懈努力,以及他们的牺牲奉献精神,作者把航天人为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他们的“责任”意识深入细致地表现了出来。作品的这种宏大主题自然切合了军事文学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基本品格,并使之成为迄今为止唯一一部表现我国航天科技领域历史现状的军事题材长篇小说,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然而,在这种表层结构的深处,王秋燕则细腻地为读者展示了这些航天人的情感世界和他们的心路历程,对他们生活中的忧郁、他们情感世界的丰富多彩作了深度的剖析与展示,从而丰富和完善了他们立体的性格和人格,“责任”与“情感”在这一刻达成了共识,并找到了恰当的契合点。

小说作文 篇28

每个人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有的想当科学家,有的想要一支派克金笔,有的人想拥有很多朋友……而我呢,想当一名小说作家。

世界上,除了吃饭、喝水以外,小说,大概就是我生活中第二部分了。每当我不开心时,只要打开小说,漫步在书的王国中,自由自在,无拘无束,那美好的感觉,是在现实生活中体验不到的;那种快乐,是敞开心扉的;那身心飞翔的感觉,是奇妙的,无与伦比的。

小说,童书,给了我心灵上的滋润,让我宽阔了视野;给予了我思想上天马行空般的快乐,所以,我理想的种子悄悄埋下——也想当这样一个能给予别人快乐的人。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就得好好学习。学习写作文的方法,写好每一篇作文。还得多写日记。至于我曾尝试过的小说写作,那可是考验才气,更是考验毅力的心智劳动,不能只写个半截,就中途辍笔,半途而废。就是现在写作文时,也不要偷懒,要具体入微,厚积才能薄发,只有现在练好笔,创作时才会拥有一只生花妙笔。

将来,我要写出好多想象力超丰富的小说,让小朋友们体验阅读的快乐。我还要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等拿到奖金后,我会给那些买不起书的小朋友建一个大图书馆,让他们看书,让他们感受到阅读的快乐。

在写好小说的同时,我也要创作出更多的随笔、散文、诗歌,既能让我文思泉涌,文笔不老,又能为别人提供更多精神食粮,为世界文化宝库增色。

加油吧,自己!挥起无影神笔,张开双臂,迎接缪斯女神的拥抱吧!

加油吧,胡盈盈!让梦想托起我,轻盈飞翔吧!

小说作文 篇29

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老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作文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了起来,谁知家里突然停电,她终于停了下来看了看刚回来哪的东西,才想起,我还在外面等她。那次,我一直在埋怨妈妈……

诶,家里就是有这样一位小说迷老妈,要不是那次停电,我还不知要等多久啊。妈妈那次答应我,以后会少看点小说,可回到她的房间后,我偷瞄了一眼,“唉,他依然再看小说”。人总得有些兴趣吧,我也就没在反对妈妈看小说了,只是不要耽误事就行。

小说作文 篇30

女主人公苏晴的出现为这部反映我国航天事业从发展走向成熟的作品打下了一个非常亮丽的底色。苏晴本是北京大学气象专业的大学毕业生,但在毕业时她毅然放弃了大都市唾手可得、条件优越的工作,告别了与自己相恋多年的同学加恋人,最终走到了地处我国西南边陲的卫星发射基地,成为一名为卫星发射寻找气象“窗口”的气象专家。在卫星发射基地,苏晴经历了“失恋_结婚_丧夫_病逝”这样一个不幸的生命过程,但她并没有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在她的有生之年里我们仍能看到一位部队科技干部为党的事业和国家利益忘我工作甚至不惜牺牲生命的可贵精神和品质。

然而,苏晴毕竟是一个正常生活着的有着正常的生活和心理需求的正常人,虽然作者浓墨重彩地描绘她忘我的工作状态,却也不惜篇幅地描写介绍了她作为一个女人非沛的感情世界,以及她正常的生理与心理需求。比如她入伍的动机似乎是因为一见钟情地暗恋上了气质儒雅、相貌英俊,却已经成家立业的马邑龙,这种一厢情愿的精神恋爱对苏晴来说既撕心裂肺又确实是一种人生的折磨与考验;她与司炳华结婚也是在确认了与马邑龙相恋无望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无奈之举。她的感情世界复杂、矛盾,却不幸福。作品在多个层面上对苏晴的感情世界进行了展示与剖白,并丰富和完善、乃至还原了苏晴作为一个女人的“人”的本质。对于这样一个负载了太多不确定因素的人物,我不太赞成一些论者用“精神分析学”来探寻苏晴身上所体现的“人”的本源属性;对用“女性意识”或“女性视角”来生搬硬套这一人物也不敢苟同。在我看来,苏晴身上所体现出的种种心理矛盾,是每一个生活不幸福的女人所共有的心理特征,这些矛盾不能遮蔽她作为我军一位科技工作者的美好形象。

小说作文 篇31

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梦。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慧才能去拼,不缺乏机遇才能去博,在拼搏中只有拥有了智慧,善于把握机遇,才有成功的希望。小说中语言带给我许多,但最重要的是梦与希望。

小说的语言带给人们许多,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悟,带给人们不一样的感受,带给人们不一样的心情,而小说中语言带给我的,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充满新奇的小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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