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
书籍就像灰灿灿的瓦房,溜出了各式各样纯真的童年,有青绿色的荷叶,有为人遮风挡雨的黄雨伞,有飘扬在胸前的红领巾,还有妈妈那双牵挂的黑眼睛;书籍就像一首甜美的歌,常常带着一双想象的翅膀飞翔在蓝天上,让人总感觉到天上的星星会说话,让人总感觉到山间的小溪会唱歌,让人总感觉到山上的竹子会飞翔;书籍就像一把开启知识之门的钥匙,把朦胧中的孩子解脱出来,让他们在知识的殿堂里尽情地吸收,让他们在智慧宫里尽情地吸取,让他们在聪明海里尽情地摄取。天天看书已成为我的习惯。在一缕缕金色的阳光下,我坐在石头上,靠在大树旁,静静地阅读了《红楼梦》,读后,感受颇深,受益匪浅。
《红楼梦》的作者是清代著名文学家、小说家曹雪芹。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他的祖先为中原汉人,满洲正白旗包衣出身。索性放达,曾身条优伶而被锁空房。他的爱好研究广泛: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他出身于一个“百年望族”的大官僚地主家庭,因家庭的衰败饱尝人世的酸甜苦辣,后以坚持不懈之毅力,历经多年之艰辛创作出极其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书中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主线,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为背景,浓缩了整个封建社会时代的内容。《红楼梦》中出现了许许多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其中,性格叛逆的两人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王熙凤是一位机关算尽的人,人称“机关算尽‘凤辣子’”。王熙凤却害人终害己,最终含恨而终。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的爱情故事很感人、很悲壮、很值得让人思考,也让人觉得遗憾。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位有情人却未成眷属,就造成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在《红楼梦》中,最令人搞笑的人是刘姥姥,刘姥姥不止一次被人取笑,在她的心中,被有钱、有势之人取笑只是家常便饭而已。在贾宝玉成婚当天,林黛玉焚稿,作者曹雪芹用不同的环境描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是贾宝玉同房花烛热热闹闹,一个是林黛玉焚稿冷冷清清。写的多好啊!在《红楼梦》中,最有趣的情节是刘姥姥进大观园,最凄惨的情节是黛玉焚稿。
读了《红楼梦》,让我了解了林黛玉心中的悲凉,她渴望得到一份真挚、自由、美满的爱情,却只能在森严冷漠的封建家族中,凄婉的唱出“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让我了解了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是不合理的制度,是吃人的社会。当我读到王熙凤的机关算尽、善弄权术,毒设相思局、弄权铁槛寺、逼死尤二姐、破坏宝黛婚姻,但最终落了个卿卿性命的下场时;读到了刘姥姥进大观园被取笑的情景时,让我深思,让我开怀大笑。《红楼梦》真是一本百科全书,真是一本经典名著,让我百读不厌、爱不释手。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三位名人名言都告诉我们读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啊,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一定要好好读书,与书为友、与书形影不离。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
初读红楼梦,新鲜又新鲜,好一个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好一部写尽人间繁华、荣辱悲喜、沧海桑田的惊世奇文,不愧中国古典名著,洋洋大作,写作细腻、语句优美。真是多一句不好,少一句不能。读过一篇,犹如一幅优美的画卷展现眼前,好一处荣宁二府,一个繁荣昌盛的大家族,犹如天上人间,恰如仙境般的生活美景,真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繁华胜景,美不胜收。
但是,读了一段时间后,逐渐发现,书虽厚,笔且好,故事内容却是一般,文细腻,词丰富,却没有惊天动地的高潮起伏,都是一些芝麻绿豆的小事,不厌其烦的一一详述,就是一些繁琐杂务堆积起来的一叠厚纸。尤其文字浩瀚,犹如长江之水,没完没了,越读越多。逐渐使我似乎望而生畏,恨不能一目十行,快些知道结果方能如释负重。
如今,总算读完了,谈到感想,《红楼梦》只能算是有可取之处的小说而已。它迟缓,不干脆,笔墨浪费良多,有大量随手之处。篇幅浩繁,场景却狭小,又过分注目无关紧要的雅趣。更致命的是,它完全是一部生活流的作品,专注于写实又失之于写实,大量质量不错的细节堆砌起来,却演变成无修无止的唠叨。虽有精到的笔力,但大部分章节却像中国古代那平淡的生活一样,既缺乏情节上的、也缺乏文字上的应有的激越的魅力。倒有一句感慨,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人生处处是黄梁,美梦醒来腹更空。质本洁来还洁去,留下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古人有句话:万里长城今尤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联系到我们自己,也是广厦千间,居之不过七尺;山珍海味,食之无非一饱。到头来都不觉曲终人散还寂寞。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声韵凄惋,销魂醉魄的歌声从电脑中飘出,我的心仿佛也随着曲子飞到了那镜花水月般的伤痛里。
在初读《红楼梦》时,我就对这首曲子情有独钟,有哪一种情,比这旋律更感人;有哪一首曲子比这更引得众宾泪沾襟?
读罢《红楼梦》,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心酸,或许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兴荣到衰败而感伤,或许是为红粉佳人的香消玉殒而遗憾!
在《红楼梦》中,最完美的也最令人感慨的就是黛玉和宝玉两人的感情。从小时的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到长大的心生爱念,这是多么自然、纯洁、完美。然而,正因生不逢时,正因当时林黛玉的“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因此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爱他的。”因此外开孤立无援,无权无势的地位。又正因贾母与王夫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把薛宝钗嫁给宝玉,使得这段感情被无情地扼杀,最后他们的结局自然可想而知,落得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悲惨局面。
而从书中,我们也能够看出曹先生的惊世才华,那凄凉柔媚的葬花词,即使是百炼钢也能变成绕指柔。“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浊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无能为力的绝望与哀愁。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封建制度的黑暗和封建家庭的没落,这使我对封建制度的痛恨加深了一步,尽管《红楼梦》在中国古典文学里面,带来了一个全新的东西——尊重女性,但它既是女性的颂歌,又是女性的杯具。
我是个感性的人,为什么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呢,难道门当户对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难道权利和利益真的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连自己最疼爱的亲人也要出卖?我不懂,但我只期望宝玉和黛玉能在天堂相遇。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4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围绕事关贾府家事利益的贾宝玉人生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激烈斗争为情节主线,以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容,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而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现在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5
当我读完《红楼梦》时,几乎发了半天呆。书中红楼女儿的悲惨下场,令我悲痛万分,宁荣二府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屋”的惊天巨变使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真好似“呼啦拉大厦倾,灯惨惨黄昏近。”
想当初,宁荣二府车水马龙,繁华一时,极为奢华,到头来却陋室空屋、衰草枯肠。宁荣二府中的人物都曾拥有过金银珠宝,住着华丽堂,谁曾想沦为贱民,他人皆谤?宁荣二府从兴盛到衰败的过程,让我沉思良久。是人无止尽的贪婪和欲望,因为嫌弃乌纱帽太小,可却怎么料到枷锁扛身上,一些人妄想不劳而获,可是最终却被送进了铁窗下。
权力的争斗,社会的黑暗,导致了红楼大厦的倾覆。在这样一个封建社会,大观园中的男男女女们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虽然林黛玉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才情气质人人赞,可到头来,年纪轻轻就郁郁而死;宝钗凡事稳重,识大体,诗词赋会样样精通,原是金玉良缘,可偏只念木石前盟,可叹端娴处子,到底误终生;迎春才貌双全,可叹却遇中山狼,一味骄奢,叹芳魂艳质,一载去悠悠……
才情万种的红楼儿女们散的散,去的去,曾经的繁华人生如一场梦!《红楼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让人心酸,合上书本,我觉得我离红楼儿女的故事是多么的遥远。我沐浴在党的春风中,生活在新中国,我是多么幸福啊!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6
“桃花帘外东风软,桃花帘内晨妆懒。帘外桃花帘内人,人与桃花隔不远”这段话出自红楼梦第70话。《红楼梦》已成为我喜爱的书的一本,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娴静如娇花照水的林黛玉,在母亲去世后,被住在京城贾府的外祖母——贾母接过来和她一起住。黛玉和宝玉最亲近,他们互相喜欢。但不久后,林黛玉听闻贾宝玉要和薛宝钗结婚,就病倒了。后因王熙凤使用了掉包计,宝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满心欢喜的与薛宝钗举行了婚礼,但事后发现是薛宝钗,吵着要见林黛玉,可惜黛玉已经去世了。宝玉大病一场后,去做了和尚。故事也已悲剧结尾。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林黛玉的爱而不得,与被迫接受的心酸,虽是“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作“小肚鸡肠”,她除了一颗对宝玉的痴心以外,被无其他。对于的爱情的悲剧,我认为重要的因素是:林黛玉性格过于清高,她与世俗格格不入,难以融入整个家族,她的自卑却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人生悲剧的开始。林黛玉是那样的令人怜悯,而薛宝钗也是那样的无情。薛宝钗——堂堂千金大小姐,却以别人之名嫁给了一人不爱自己的人,她难道不怕宝玉掀开红盖头后因失望离她而去,这又叫她如何是好,她没想到一个“任情无情也动人”会落得独守空房的下场。
世俗之人恐怕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花落,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境,无法释怀,情不自禁的痛哭流涕。在金川投井后,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作为冤枉遮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只是一味的哭,将眼睛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而是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声援宝玉,才能使得爱的更深。
当我合上《红楼梦》这本书,一遍一遍的回想着黛玉和宝玉的不幸,真是“说不尽红楼梦啊!”这真是一个凄惨的故事。我想:若没有王熙凤阻挠,他们一定会很幸福的。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知两不知。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7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叙说着那些痴人痴事,感叹书中他们不伤不灭,却一遍一遍的上演着悲剧。《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道是只有那无情无欲的石头才能如此真实的作为旁观者叙述着这些点滴心泪。
作为主角之一的林黛玉在第二回就出场了,可是等待她的却是遭遇自幼丧母。
于是故事就这么展开了,林黛玉便进入了贾府。《红楼梦》总是用几大段文字描写着主角们的风姿神韵,如王熙凤,贾宝玉,从容貌的美到繁饰的衣装。而对于林黛玉却只是描写了她三分病态如西子的模样。是否注定了她内心的自卑和低人一等的心理,低调自卑到衣物可以朴素到忽略不计,生怕写出来与凤姐,宝玉对比起,让别人笑话了。留笔三分给了人无尽的深思,或许结局在这里悄悄种下了根。
不知林黛玉是何时喜欢上那不爱武枪爱颜色的少年。或是刹那的初见:贾宝玉因为如天仙一样的林妹妹没有携玉而要把他落草时含的宝玉扔碎,又或是贾宝玉总是宽容她的无理和冷笑。佛曰:“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夜为三十须臾。”虽不知她是否在一念之间恋上了如玉少年郎,却知道在无数的须臾中他们将这份美好无尽的展现。
记得书中林黛玉经常以泪洗面,说话总是有那么几分刻薄。对于别人的话,总是多心留意,比起小心翼翼的露怯,她则总是喜欢冷笑回答,好像当代有些人仇恨社会,认为世界上没有好人。而宝玉是她的知己,明白她那身刺猬装下脆弱的心,所以他总是劝着她,让着她,保护着她。爱之深,责之切。林妹妹却像是不知道似的,也许是潜意识知道了他的包容,才总是常常将自己的醋意暴露:“你怎么不去辞辞你宝姐姐呢?”“再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的是什么心?”
每每读到贾宝玉,林黛玉的言行时,我总是感叹幸好他们命运算不错,至少最初在贾氏家族中是少爷,小姐,不然让他们这种性格生于现代,必是两个娇命之人。先是贾宝玉,本就生于深院,大哥早年逝世,嫡系子孙中只有他一人,身边女子便多,且他居然喜欢胭脂,还是女子脸上的。要是在现代,必以他骚扰妇女几进牢房了。
其二他不喜欢四书五经,虽然本就不是什么十分好的书,但怎么也是经典,鉴古才能引今。他喜欢的总是那些艳书或是婉约感伤的诗词。他身为男儿应当自立自强,虽不能百战沙场,九死一生,也因顶天立地,有长剑走天涯的豪迈之志。都说字能反应人性格,而我却认为没有经过雕琢的诗才能体现人性格。
其三他对父亲不孝,贾政虽然作为一家之主确实是严厉而规矩的。我认为却是书中唯一能对贾宝玉指引正道的人,但贾宝玉却总是对贾政欺骗着他的学业,这厢贾政拉着不情不愿的贾宝玉向正路走一尺,那厢贾母凤姐儿却纵容贾宝玉向岔路走一丈。
次次读到这种时候,我只能望天长叹:“恨铁不成钢啊!”其四贾宝玉身边已经美人如云了,竟还是起过龙阳之好。我真不知道此人怎么想的,明明心属林妹妹,身有袭人,居然仍撞上了蒋公子。再说林黛玉,她身为小家碧玉,柔柔弱弱自小有病根,却不珍惜自己的身体。寄住在外可能思家,落落泪很正常,但她却把哭当饭吃,三天两头哭一回。眼泪可能引起别人同情,但次数多了,那些泛泛之交的人便不会再理会,伤的是自己和那些真正爱你,心疼你的人。
在当今社会,如果要不怕别人,不再自卑,第一点便是要笑对生活。其二林黛玉说话总是带几分讽刺意味,也许有时她是无心的,但大多数时候她都以嘲笑自己和别人的样子试图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却不知她这样既不能让人尊重她,又使别人远离她。这样的她就像是带刺的玫瑰,大家只愿意远观,不愿意为了了解她而走近伤害到自身。
也许她内心是嫉妒薛宝钗的,因宝钗的识大体,说话带三分笑,受别人的喜欢,还与贾宝玉有“金玉之合”。但林妹妹内心又是那么清高,自认为宝玉视她为知己,而薛宝钗不过只是头顶虚名而已,而且自己又博览群书,才华辈出,只是恨不得身为男儿,一展自己的全部才华。在现代做人一定不能像林妹妹,而要像薛宝钗。我最敬宝钗的一点就是她的大气,不会因小事而闹别扭。
我又时常想着,若不是在书中,在那个时代,他们不会是他们,也不会成长成那个样子。时代环境决定了一生,比如不能要求汉代深闺明白现代的短裙,不能要求长期吃肉的人理解吃素的美好。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书中的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他。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人写下的特定的他们,留给他们应有的结局。
宝哥哥和林妹妹的故事未能使我落泪,而是心中涩涩的,只想叹气,毕竟我在很早以前便知道了他们的结局。时下流行写同人文,很多人把一些没有明确结局和悲剧的文章写成了好结局,圆了书中人物一个梦,也是圆了自己一个梦。在我们小时候总是读着童话,读者“从此,公主和王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也听着父母说世界上有很多坏人,但是也有更多的好人。于是,我们总相信故事和生活会有一个好结局。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和我一样,读小说除了很经典的,好结局不记得讲了什么,甚至连书名都记不住,而悲剧却总记得那么清楚,主角们的名字,他们怎么相遇,经历了些什么,说过最刻骨铭心的话。他们总是有梦一般的前言,却最终明白那只是雾里看花。即使在书中挣扎,历险,却最终没有迎来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我想林妹妹和宝哥哥也是这样的,一个红颜薄命,一个皈依佛门。最后他们没有执手走过一生,我认为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毕竟在那个时代,那个岁月,留下曾经美好的回忆已是不错了。
记着林妹妹内心深处的憧憬,记着宝哥哥曾许下的誓言,宝黛忆藏与梦中······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8
在课本里学了《红楼梦》中林黛玉进贾府那一段,也看了关于课文的电视剧,来来去去,倒对这以前不怎么感兴趣的《红楼梦》生出些兴趣来。于是找书来翻了两翻,却也有了些感受。
听老师讲,《红楼梦》乃是四大名著之首,这倒是我所不知的,不由得吃惊,心下想不就是男男女女的悲情故事么,怎的如此重要了。不过话是这么说,回想起上学期那堂绘声绘色的“红楼课”,心里也就知道些大概了。光是一节“林黛玉进贾府”,老师就难得的讲了大半个星期,里面的人物给拆了个七零八落,形态,语言,动作分析了个透透彻彻,每个人里外都给赏析了一遍,心中不由得出了个结论——实在是些复杂的人啊!
其实这《红楼梦》的大半个主角林黛玉我是颇有好感的,毕竟是个“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大美人,也还为97版红楼里林黛玉和薛宝钗谁更美跟同桌争论得不可开交,可黛玉这姑娘实在是娇弱无比,当真是一副“泪光点点,娇喘微微”的模样,这就叫我不怎么待见了,倒还想到一个广告,好像是一场足球赛,守门员太没精神了以致于足球射到门前时在大家眼中竟变成了林黛玉,摔在了地上不说,还被责怪了一番,后来吃了广告产品,突地有变回了生龙活虎的守门员,对手便如何都攻不进来了。回顾完广告后我不由得一阵莞尔,这倒也是有些形象贴切的,又想到,要是《红楼梦》中的黛玉姑娘也有这么个神丹妙药,也不会落到后面悲惨的黛玉葬花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9
林黛玉,这个大家所熟知的形象,也是我所为之倾怀的。在我的心目中,林黛玉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形象。
多愁善感,年少才高,貌美如花,天真率直。这位封建主义统治的叛逆者因性格之故,而常因感怀身世、自己的体质纤弱等问题悄然泪下。而这些泪,也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重点。
黛玉的泪,是贞洁的,是悲楚的,也是无与伦比的。当一滴滴晶莹的泪珠从黛玉白皙的脸庞悄无声息地划落,这世间最真挚的情感也随之流露。又言之,柔情似水之感,亦含其中。
黛玉的泪,是纯粹的,是忧虑的,是伤感的,有时,我们不得不承认,黛玉的多愁善感似乎太严重了些。从某种角度来说,不仅仅是我们,社会也不认为多流些泪有什么好处。若换做是我们现在,也就是当今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去做这些事情,都会和黛玉的行为截然相反。换句话说,在当今社会上,黛玉之行无论如何都会受到排斥。
黛玉的泪,是因感动而划落的泪,是对异端的崇敬,也是对自身的怜悯。这一切,都源之于黛玉的内心敏感,情感脆弱。加之宝玉、黛玉二人常为一些小事争吵,使黛玉抑郁忧虑之情一直未减。若是黛玉常笑,再加之她十分聪慧,或许就不会落得那个下场了吧。当然,这也只是一种无凭无据的猜测而已。究竟怎样,我们无法知晓。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黛玉,她犹一高贵春花,羞也;如一善感秋花,愁也;似一天真夏花,纯也;如一孤傲冬花,慎也。
好一个黛玉,为爱情熬尽最后一滴泪,终得死,且含恨,“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0
也许,看过《红楼梦》的大多数人都不明白黛玉,她也无需别人明白,正因不懂得她的人是不会了解她内心深处的向往的。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透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
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此刻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
黛玉至死不放下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理解世界,世界不理解人的世界上获得明白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1
中国四大名著分别是《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红楼梦》了。
十岁那年我第一次看《红楼梦》,黛玉给我的印象就是“水龙头”,动不动就哭鼻子,难怪姐妹们起诗社的时候,给她取了个“潇湘妃子”的雅号。刘姥姥又呆又笨又幽默,经常说出一些令人捧腹大笑的话来。实际上黛玉是一位多愁善感而又心细的姑娘,而刘姥姥说这些话的原因,是为了讨好贾母,多拿一点银子罢了。
《红楼梦》里有一百多回,每一回都精彩纷呈。比如最后一回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整本书的最后一句话:落了片茫茫大雪地,真干净!令人遐想。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元妃省亲这一段。元妃原名贾元春,是宝玉的姐姐,对宝玉关爱有加。贾政为了庆祝,建了大观园,园中的对联都是宝玉所写。等元妃进来后,贾政赶紧跪下,这个我就不明白了,元妃是贾政的女儿,应该元妃跪贾政才是,怎么反过来了?后来我才知道,贾元春被封为元妃,也就是贵妃,地位比贾政高,所以贾政要跪下。后来元妃在贾府没住上一天,就要回宫了,这哪里叫探望嘛,和没看过基本差不多嘛。不过元妃却让姐妹住进大观园,姐妹们起了诗社,快活极了。
最后,贾府并没有好的结果,死的死,逃的逃,就是宝玉也看破世尘,入了空门。
我想,真正使贾府一天不如一天的原因是贾府太铺张浪费,顾前不顾后的行为。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2
《红楼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金玉缘》。此书分为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种版本系统。新版通行本前80回据脂本汇校,后40回据程本汇校,署名“曹雪芹著,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后40回作者尚有争议,但是对于矮化甚至腰斩后40回的极端倾向也应保持警惕。
《红楼梦》是一部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人情小说作品,举世公认的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贾府的家庭琐事、闺阁闲情为脉络,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故事为主线,刻画了以贾宝玉和金陵十二钗为中心的正邪两赋有情人的人性美和悲剧美。通过家族悲剧、女儿悲剧及主人公的人生悲剧,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机。
《红楼梦》的作者具有初步的民主主义思想,他对现实社会包括宫廷及官场的黑暗、封建贵族阶级及其家庭的腐朽,封建的科举制度、婚姻制度、奴婢制度、等级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社会统治思想即孔孟之道和程朱理学、社会道德观念等,都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提出了朦胧的带有初步民主主义性质的理想和主张。
《红楼梦》以“大旨谈情,实录其事”自勉,只按自己的事体情理,按迹循踪,摆脱旧套,新鲜别致,取得了非凡的艺术成就。“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特殊笔法更是令后世读者脑洞大开,揣测之说久而遂多。围绕《红楼梦》的品读研究形成了一门显学——红学。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3
我又读了一本著名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著。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4
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考试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5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以荣国府为中心,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讲述了金领贵族名门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由鼎盛转至衰败的过程,以大观园的点滴琐事,还原了当时的社会生活,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在我国古代民俗、封建制度、社会图景、建筑金石等各领域皆有不可替代的研究价值,达到我国古典小说的高峰,被誉为“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我觉得,《红楼梦》中,最值得学习的,就是其中的诗句了,在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中,众人以白海棠来作诗,他们作的诗一首比一首好,一个比一个妙,尤其是林黛玉作的那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我觉得这个“偷”和“借”用得特别好。还有薛宝钗作的那句"珍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珍重芳姿昼掩门”让人感觉白海棠是贤淑而端庄的。还有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中,众人吟的菊花诗也是很妙,其中潇湘妃子的《咏菊》中那句“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特别优美。作者会写诗已经够厉害了,还会根据各种角色的各种性格来作诗,就更厉害了,作的诗还那么优美,蕴藏含义,真的是太厉害了!非常值得我学习。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了,虽然她有些多愁善感,谨慎多疑,但她坦率纯真,聪明过人,才学横溢,作的诗特别优美,引人深思,与宝玉同为封建社会叛逆者,我很欣赏、很佩服她的才华,也很喜欢她率直的性格。
《红楼梦》让我学到了许多知识,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了解到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生活。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6
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活,将其攫取、裁剪,再加以创造,《红楼梦》这幅画卷就这样展此刻我们眼前。一经问世就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是当之无愧的经典之作。
作者曹雪芹,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另外还有芹圃、芹溪、芹溪居士等字号。祖籍襄平。出生在贵族家庭,年仅十岁的他亲眼看到家庭遭受沧海桑田的变故,对封建统治的没落命运有了切身感受。从1752年起,他最终挥洒出一部不朽的现实主义巨著《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感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一样的身世命运,不一样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我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林黛玉,前世为三生石边的一株绛珠草,受赤霞宫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惠,愿跟其下凡还尽眼泪。她绝丽脱俗,雅若天仙,虽然她是寄人篱下的孤儿,但她生性孤傲,心思敏感,才华横溢,个性纯真灵净,说话率直有时却也刻薄。她常怀隐忧,感物伤情;暮春时节,见落花飘零,就锄坟葬花。最终黛玉泪洒百日,泣血而死,还了前世情缘,留下悠长的深思。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7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则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当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8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由盛到衰的生活。
在《红楼梦》中,我知道性格率真、聪明伶俐的晴雯,有着一种纯真无邪的美;我知道内慧外秀、温柔娴静,行动似弱风扶柳的林黛玉,有着一种病态的美。林黛玉天性喜散不喜聚,只因她清醒地知道,聚时欢喜,散时岂不更冷清。冷清则添伤感,倒是不聚的好。而贾宝玉只愿人生常聚,唯怕筵散花谢,悲伤不已。其实贾宝玉内心亦是醒透的,世间万物遵循自然规律,又何来朝暮花好月圆。他曾对袭人说过:“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
大观园散了,曾经在春天里艳丽的仿佛空气都为之烧灼的花败了,曾经争妍斗艳的群芳也散了,死的死,走的走,来不及道一声珍重。再无莺歌燕语,觥筹交错,再无诗词对答,嬉笑咿呀。多少功名恩情,清浅如风。冷雨敲窗,繁华过后,总是冷漠登场。记得在家庭聚会上,大家都是热热闹闹,笑容挂上了每个人的脸,爷爷奶奶也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然而聚会总有结束的时候,结束了,人也走完了。看着原来热热闹闹的屋子一下子变得冷清起来,不免有些伤感。
突然明白什么:人生就像一场华美的筵席,纵算你是最后一个离场,亦改变不了它散落的命运。人生犹如过客,一世繁华,也敌不过无情岁月。林黛玉的命运,我为她感到可惜。只因为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她清新脱俗不染污尘。但她的自卑情结是性格使然,也筑成了她红绡香断的悲惨命运。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大观园就像一场梦,但却表现出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于恶。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19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所有的这些人,都体现了一种落败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了没落,适当反抗也捍卫自己利益必须的。以悲剧做结尾的中国古典并不多见。
林黛玉和贾宝玉二人初见时,都在心中暗自衬度:这人好生眼熟,似在哪里见过?只是那宝玉快人快语不禁说了出来,引得贾母嗔笑。但他心中却再也按捺不住问黛玉,妹妹可有玉?黛玉只答道:那玉本就是件稀罕物,岂能是人人都有?宝玉竟登时跳了起来,上演了一场砸玉风波。现在想起来,心中一阵酸楚,这已经是一个悲哀了!两个一见如故,情投意合的人,竟没有什么可以相提并论的东西!黛玉怎会不痛呢?宝钗有金锁,湘云有金麒麟,她有什么呢?她多么想要一个可以和宝玉相配的东西啊!但是,偏偏,偏偏她什么也没有……她只是一个孤女,一个父母早已双双亡去的孤共啊!
一个从小寄居在舅舅家的孤女,谁会在意,谁会去安慰这个倔强,自尊又脆弱的女子呢?她开始变得小性儿,变得像小心翼翼又全副武装的刺猬,对一切有金的人敏感,金玉良缘已变成她挥之不去的梦魇。
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子要如何与整个封建的家庭对抗呢,只能亲眼看着贾宝玉离自己远去,娶了薛宝钗,而自己孤独的离开人世,这之中的故事可谓曲折复杂,也正是真正的悲剧——将美丽柔弱的林黛玉在观众眼前一步步逼入绝境,而这个故事之中,没有人是错的,令人不由的悲痛不已。
多说无益,这样的故事可谓真正的悲剧,充满了美与痛,给人以反思与启发。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0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她亦是心善却无闻。唯以绿色之和顺,柔和了这曲折分合的红楼美梦。
——题记
黛玉葬花,这抹蓝色敏感、细腻得令人心疼;凤姐泼辣,那抹红色精明、狡黠得让人佩服……几抹亮色鲜明地夺人眼球,光芒之下掩去了无数平淡素色,可
王熙凤的泼辣爽利、手段毒辣自是读者们有目共睹,可却难以想象平儿能够在她的身边安然处世,依旧存留着最初的善良。也许正是就此积下了福德,护佑着她在这场“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之戏中独善其身。
她只是一介丫鬟之身,偏偏又处于最危急之境地,可却正如其名——“平儿”,亦“屏”也,柔和、制约着贾府错综复杂、利益纠葛的人际
“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供应琏凤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这是书中宝玉对平儿的赞赏,难掩平儿的艰难处境和卑微地位,移易她的善良本性却也着实不易。
绿色美于平和,美于不争,只是默默地柔和着世间尖利色调。她朴素得让人在鲜明色调中无处寻觅,但仍为之温柔魅力而倾倒。
红楼美梦,一朝破灭,眼中只剩和顺如碧的她恬淡、真诚地笑。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1
早逝既是林黛玉的不幸,又是林黛玉之幸也!不是我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杯具,且听我细细述来。
如果黛玉还活着,以她瘦弱的身子骨,你能想像她看着宝玉与宝钗过着幸福的生活,在她面前炫耀时悲痛的模样吗?再者,她能理解贾府被抄的打击吗?我想,非也。
在宝玉拜堂成亲的那一刻,高鄂将高傲孤僻的黛玉写得那么微不足道,她没有笑着离开,而是指天哭地地走了,如果是那样的话,她还是我们所认识的黛玉吗?不是。我觉得曹雪芹本意非此。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给不了黛玉幸福。他连自我都保护不了,我们还指望他来保护黛玉吗?整天跟在一群女孩的后面,对她们温柔体贴。你怎样明白他哪一天看上了哪一个女孩,便抛弃了我们黛玉,嫌弃我们黛玉。就如紫娟说的那样:“你的花言巧语我们已经听腻了,就只会抠死人。”他与宝钗结婚后,在宝钗怀有身孕之时,弃她而去,做了和尚,让宝钗独守空房。他对宝钗如此,那么,他对黛玉也能够如此。再者,如果有一天,贾府重整旗鼓,你能想象黛玉洗碗下厨做汤的情景吗?到了数年之后,宝玉突然发现黛玉老了,脸上的皱纹多了许多,再看看,身边的袭人就宛如当年的赵姨娘,他怎得又不想起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呢?
现实世界本来就不应是非黑即白,也许历来许多人悲叹黛玉之身世,可谁又能确定黛玉不是世间的幸运儿呢,毕竟爱过、痛过、哭过、笑过便是人生,既然尝遍人生之酸甜苦辣,亦没有白走世间一趟。她的生命在故事最华丽之处结束,如昙花一现,留下世人的无限唏嘘,也是一幸事呀。
所以,早逝既是林黛玉的不幸,又是林黛玉的万幸啊。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2
红楼梦的一回讲了在大荒山青埂峰下,有一块无才补天的顽石。凡心大炽,想要享受荣华富贵,虽然会瞬间乐极生悲,物换人非,打扫偷来是一场梦,万竟成空,但也愿意前往。他于是被带到了昌明隆盛之邦。在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磅有一株降珠草,因为每一天以甘露灌溉,降珠草得以久延光明。之后受天地精华,又得雨露滋养,得以脱去草胎木质,换成女人形体。在下凡前,对警幻仙子说,要用一生的眼泪还他。
曹雪芹在第一回就写出了贾宝玉,林黛玉的由来,为之后的事情做铺垫,也描述了林黛玉爱哭的性格,贾宝玉颇为乖巧的性格。用僧人的话说出了贾家一时的兴盛,繁荣的景象。而之后物换人非,万镜成空,最终衰落,败亡的结局。给人以暗喻,不禁让人伤感。
在一些大致相同的事件上,作为情节,也写得各有特色,别有一番滋味。比如;贾家每人住的小院,每个人的穿着,外貌,行为举止,神态等。让我眼前一亮。
红楼梦还成功刻画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方法有两种;一是经过人物的一句话,一个笑,一个动作,点出了人物的心理状态,心里想法。比如;黛玉去看宝钗,遇到宝玉却数落下人,心里却想说宝玉而不好明说出口,便用这种方式。点出他娇惯,心重的心里特点。
二是把人物的内心独白与作者的叙述融合在一齐,来解剖人物的特点。在宝玉遇到黛玉也来看宝钗,笑着让了座,并且听出黛玉再说自我时,笑了笑并没还嘴,指出宝玉心里有一丝不满,但也毫不介意。
这些心理描述生动地写出了人物的心机,情绪,让人印象深刻。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3
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著名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4
今年断断续续的又读完了一遍《红楼梦》,掩卷而思,真有一种“云深不知处”之感,红楼中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儿,牵动着古往今来多少人的心啊。
曹雪芹笔下的人物都独具人性,千人千面,没有丝毫的雷同首先要说的就是黛玉,黛玉多愁善感,体弱多病,身世孤单,
第一次见到宝玉其人时,油然而生了一种亲切感。而宝玉眼中的黛玉,自然与众人眼中的不一样,“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所以当发现这个“神仙似的妹妹”没有玉时,竟摘下自我的玉,狠命摔去。
很多人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我也佩服黛玉的美丽才情,但总觉得大家闺秀就应当如宝钗般大度有气量,不要像黛玉般小肚鸡肠、尖酸刻薄。宝钗博学多识,深沉理智,端庄贤淑,然而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她的出嫁其实更多的是遵从母亲之命,嫁给了一个不爱自我、亦不被自我所爱的丈夫。
贾母说她的一段话我很喜欢;“大凡一个人,有也罢没也罢,总要受得富贵耐得贫贱才好。头里他家这样好,他也一点儿不骄傲,之后他家坏了事,他也是舒舒坦坦的。待他好,他是那样安顿,一时待他不好,不见他有什么烦恼。我看这孩子倒是个有福气的。”做人就应当这样,但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呢
红楼女儿们个个个性鲜明、美丽可爱,《红楼梦》这本书每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它真是一本值得我用一生去品读的好书。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5
曾经无数次试图看红楼梦,都是坚持了三回就看不下去了,所以前三回不知道看了多少遍。看之前怕又有放弃的念头,去知乎搜了一下,有人说从林黛玉进贾府开始看效果拔群,也有人说把初试云雨情当个索引的乐子看看。
我强迫症,所以忍不住还是从第一回看起来了,看得速度很慢很慢,依然不太建议从中间开始看,因为人物关系的介绍基本就在前三章,后面是不停在已知人物上新添人物关系,如果一开始闹不懂这个一头雾水地看,恐怕会更加无法进入状态。第五回警幻仙子那部分金陵十二钗的诗对照后面的结局,看得我一身鸡皮疙瘩,真的太妙了。
五十四回元宵节好像是最后一次真正的热闹了,到七十六回好不容易一家团圆过中秋宝玉和凤姐却不在,贾母说,天下事总难十全,看到这里的时候好心酸。贾母强撑着想让这种天伦之乐停留得久一点,但是这个家庭也和她一样在老去,就好像有预感贾府要衰败了一样,最团圆喜庆的节日最后却散的散走的走,黛玉和湘云作诗的时候还写出“冷月葬花魂”这样的句子。
“散了”是书里后半部分出现频率特别高的词,之前欢乐的场面很多,没注意到这个词,看到后面,诗社没有再聚齐过,凤姐小产后也再没讲过笑话,晴雯病了,每天都在查内贼还有抄家。想起五十四回最会话术的凤姐偏偏在热热闹闹的元宵节讲了聋子听炮仗的笑话,重复了好几次“散了”,现在这一切就好像一语成谶一样,以前所有欢快的场面都再没有了。曹雪芹真的太厉害了,每多看几页我的心都揪着,好像最可怕的时刻要到来了,而且还是循序渐进地来,这种强烈的冲击太可怕了。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6
没有读过《红楼梦》的时候,对“红学”的说法是有些怀疑的。那时候我没有办法想象,一本书可以成为一门学问。直到自己也品读过、学习过,才知道其中的深意。
《红楼梦》当中咏柳絮的词便是如此。古人写状物的古诗词,并不是单纯为了描述应该物件,而是为了托物言志,达到寓情于景、寄情于物的效果,因而同一个事物从不同的角度来写,便可以有多种多样的立意,寄托不尽相同的感想和寓意。大观园中的几次诗会都体现了这一点。
薛宝钗笔下的柳絮是坚强、积极、主动的,尽管柳絮没有根,但它“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不仅如此,柳絮不甘于被命运摆布,它要积极借助于外界的力量,做到“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词语之间的豪情壮志让人拍案叫绝,一改女子诗词中的哀艳。这种与众不同的寓意,也是宝钗性格的体现。
林黛玉笔下的柳絮是悲凉的,如同那些漂泊无依的女子,和她一样没有自己的家园。柳絮没有自主性,因而它“漂泊亦如人命薄”,那有如棉桃一般的白色又勾起了黛玉的愁绪:“韶华竟白头”,年纪轻轻的她,却是身体虚弱,自知命不久矣,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吧。柳絮嫁与东风,她的生命在风中消散。
作者能够将满腔热血与多愁善感拿捏得如此准确精到,且一人同时作出多首不同题材的诗词,这一方面就已经令人惊叹。而“柳絮”这个意象在全书中也有着明确的寓意,它指向着荣国府、宁国府当中美丽女子无依无靠的命运,覆巢之下无完卵的悲剧。这一意象与全书的主旨立意相契合。
如柳絮一般的人生,终究是无奈的悲凉。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7
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里,卿何薄命。——题记
《红楼梦》是一部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非常高的。比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姥姥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我有种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在桌子上哎呦哎呦;宝玉早滚到贾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写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姥姥的风趣幽默,以及贾府上下喜欢她的原因。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带着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只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了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何必假惺惺地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成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像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地落下,却没有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她悲惨的结局。
《红楼梦》不仅是我们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8
《红楼梦》,乃是一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文学著作。在这本书中,作者曹雪芹塑造了众多性格迥异的大小人物,而其中占大多数的女性角色,最后无一不是悲惨凄凉的结局。在这诸多人物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位冰清玉洁、才貌双全的贾敏之女——林黛玉。
“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这是林黛玉初进贾府时留给众人的印象——温柔娴静、体弱多病,与那外向泼辣的王熙凤形成鲜明对比。宝黛初见,两人都甚觉熟悉,宝玉评价黛玉“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总结来说,就是贾宝玉觉得林黛玉病弱娇美且聪明颖悟。
“病弱娇美”这点,我们应是在上文已深有体会,而“聪明颖悟”,则在作文《红楼梦》中多有体现。第三十八回中,黛玉、宝玉、宝钗、贾母、凤姐等人在藕香榭喝酒吃蟹赏桂,湘云取了诗题请各位创作,而后交给李纨等人评判。李纨曰:“今日公评:《咏菊》第一,《问菊》第二,《菊梦》第三,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恼不得要推潇湘妃子(即林黛玉)为魁了”,并赞她的诗:“巧的却好,不露堆砌生硬”。黛玉魁夺菊花诗,也就是说她竟将薛宝钗也比了下去,虽有许多人觉得黛玉与宝钗一般聪慧,但我个人认为黛玉略胜一筹。
在当时的封建社会里,能有如此多才的女子是很少见的,但即便林黛玉天资聪颖、自命清高,无奈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之下,受尽了“风刀霜剑严相逼”之苦,最后在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大婚之夜,泪尽而死,仍落得了一个如此悲惨的结局。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29
四大名著之首,《红楼梦》是著名清朝作家曹雪芹撰写的一部长
记得很小就开始读《红楼梦》,那时,印象中大观园里的打打闹闹是一本《红楼梦》,总之,这本书只记录了贾史王薛世家的兴衰史。
可再仔细品读,这本书不只是一个俗气的故事,这故事背后,有着不为人知的凄惨。
有着世外仙资的林黛玉,才华出众,却多愁善感。母亲早逝,她只得寄人篱下,与贾宝玉情意相投,怎料来了个宝钗,拆散了他们,黛玉最终也含泪而终。如果她自幼是个健康快乐的姑娘,那故事的结局定会改写。
常听人
除黛玉,《红楼梦》中其他女子的结局,又何尝不令人叹息呢?
宝钗在宝玉出家后,只能空闺独守;
晴雯仅十六岁,被迫害而死;
香菱儿时被拐,最终魂返故乡;
妙玉被人劫持,途中又不从遭杀;
红楼梦,又如人生一出戏。
梦迷梦醒,戏里戏外,梦里是荒唐,戏外是荒凉。
正如小说本身收尾之词:
为官的,家业凋零。
富贵的,金银散尽。
有恩的,死里逃生。
无情的,分明报应。
欠命的,命已还。
欠泪的,泪已尽。
冤冤相报实非轻,分离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问前生,老来富贵也真侥幸。
看破的,遁入空门。
痴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尽鸟投林,
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0
在这个暑假里,我还读了另一本书——《红楼梦》,这本书写的事是皇帝统治的时期四个大家族由盛而衰的故事,这本书是一部具有高度艺术性的文学巨著,者描述当时了富贵人家的事情,围绕贾宝玉和林黛玉这条主人公爱情之路写了一系列感人的故事,塑造出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最吸引我的是这些人物形象的塑造,各有各不同的性格,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让人心酸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但是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过。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本书的女主人公林黛玉。我不太喜欢她的性格,因为她多愁善感,但是她富有写作才华,做出来的诗词简直无法比喻,读的让人如入仙境,这一点实在令我为之佩服。并且里面还有一个刘姥姥,她是唯一一个亲眼目睹贾家由盛而衰的人;令我感触最深的也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
《红楼梦》写出了封建大家庭由盛而衰的必然过程,并且让我们知道了那时贫与富的相差,人与人的地位悬殊,还有当时他们的婚姻自己做不了主,林黛玉就是为此而气死吐血,而贾宝玉也因为林黛玉的死出家做和尚,真是令人感触令人伤怀。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1
小时候看红楼梦总是走马观花,因而许多章节几乎是跳过不读,有点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之意,不过小说里的诗词却还是深深吸引了我。那清新可人,清雅婉丽的诗词,言简意赅,朗朗上口,每每读的时候得觉得赏心悦目,给我一种渐入佳境的感觉,读了之后又觉得韵味无穷,久久不忍释手,所以书里诗词直到今天我都是记忆犹新,并且对大部分诗词都能能够够一字不漏背下来,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知识的增长,在读了无数遍之后才算对红楼梦诗词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红楼梦》不仅是融哲学,文学、史学、社会学、医学、建筑学、美学等为一体的博大精深的古典小说,也是一部蕴含着饮食文化、茶文化,酒文化、娱乐文化等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还是一部表现封建社会的兴衰史,反映封建社会文化的浓缩史,同时更是一部堪称一绝的诗意化的艺术奇珍。一部红楼梦可谓是做到了诗中有画(话),画中有诗(事),诗情画意给后人留下多少想象的空间和思考的余地。
纵观红楼梦一书,诗词是琳琅满目、枚不胜举,佳作连
对于红楼梦这部古典小说来说,诗词就宛若呈现在夜空上的繁星,璀璨而灿烂;诗词就象点缀在这部奇书之中的一朵朵绚丽的小花,异彩纷呈。诗词就又好比散落在这部奇书中的一粒粒的珍珠,晶莹剔透,诗词就犹如在镶嵌这部奇书中一颗颗的明珠,华光璀璨。每一首诗和每一首词都闪耀着艺术的魅力和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2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以荣国府为中心,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凄惨剧为主线,叙述了金领贵族名门贾、王、史、薛四咱们族由鼎盛转至衰落的进程,以大观园的点滴小事,复原了其时的社会日子,展示了走投无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消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弯曲隐晦的体现手法、苍凉殷切的情感风格、激烈高远的思维见识,在我国古代风俗、封建制度、社会图景、修建金石等各范畴皆有不行代替的研讨价值,到达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被誉为“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我觉得,《红楼梦》中,最值得学习的,才调其间的诗句了,在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中,世人以白海棠来作诗,他们作的诗一首比一首好,一个比一个妙,尤其是林黛玉作的那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我觉得这个“偷”和“借”用得特别好。还有薛宝钗作的那句"保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保重芳姿昼掩门”让人感觉白海棠是贤淑而正经的。还有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中,世人吟的菊花诗也是很妙,其间潇湘妃子的《咏菊》中那句“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特别举办。作者会写诗审问够厉害了,还会依据各种人物的各种性情来作诗,就更厉害了,作的诗还那么举办,蕴藏意义,真的是太厉害了!十分值得我学习。
《红楼梦》中,我最喜爱的才调林黛玉了,尽管她有些多愁善感,慎重多疑,但她坦率纯真,聪明过人,才学横溢,作的诗特别举办,引人深思,与宝玉同为封建社会变节者,我很赏识、很敬服她的才调,也很喜爱她率直的性情。
《红楼梦》让我学到了许多常识,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了解到了其时封建社会的日子。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3
《红楼梦》是一部流芳千古的书籍,其中讲述的不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又不是“春风不度玉门关”;也没有同为四大名著《西游记》中“九九八十一难”的惊心动魄。
那么,《红楼梦》为什么可以受到数以万计的广大民众的喜欢呢?我觉得,因为它所讲述的是一时代人的爱恨情仇吧。
书中的他,是一个封建家庭中的不肖子。这个人随心所欲,集万千荣华为一身。但他不愿做温室里的花朵,“叛逆的性格”使他不同于普通人。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有他那样的优裕生活呢?
即使如此,如果可以把现代社会的生活比作大棚,那我们就像温室里的花朵,受到父母长辈的百般呵护宠爱。其实,我们应该做一棵野草,如春天的野草一般,像贾宝玉一样,做一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野草。
当然,我们还可以做一只雄鹰,翱翔天空的雄鹰。
当我从书中看到那个流芳千古的才女,仿佛感觉到她的笑看云卷云舒,静观花开花落,宠辱不惊去留无意,做出令人津津乐道的含泪葬花。
那么,我们是不是也要和林黛玉一样,读尽四书五经,玩尽琴棋书画呢?
我想,她那的好书精神这一点,就值得我们学习了。一个多愁善感,对万物保持着怜悯之心女孩,那是怎样的一种心境啊!
作为二十一世纪青少年的我们,是否也应该如她一般有着一颗“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的精神,对万物保持着爱的心呢?
读黛玉,但我们不能去做一个傻子,做一个只懂琴棋书画,安静的坐着的“傻子”,我们要做做一个遇到了老人,会去问他需不需要帮助“傻子”。
读《红楼梦》让我十分受益。从书中每一个人物间,似乎都能窥视到自己。愿我们如林黛玉一般聪慧,薛宝钗一样优雅,贾宝玉一般随性,宝黛一样天真!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4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林黛玉。”
后人百年揣测,或依诗文或依背景。
因为曹雪芹的不完而终,《红楼梦》便没有了结局。
也许就是如此,《红楼梦》更有意蕴。
高鹗的续写,大多数人都有所否定,而他只是写了自己心中的结局,仅为一本小说,我们又何能言其对错,从一开始这就无以深究,因为没有结果。
更不可深究的是其内容,文章每一处都步步牵引,字字相加。
以往读书,匆匆而过。
有些一旦知晓了开端,那结局也有些了然,余了那些穿插进的情节,有时也会让人有些唐突,但《红楼梦》却不会。
若有,则只能说明你未曾仔细的品,那如同一张早已织好的网,每一处都必不可少,前一笔都是下一笔的暗示。
早在开始,曹雪芹就埋下了引子,“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不算美好的隐示或亦说只是读之人感觉的隐示,可那就是清楚的一根线,所有的针都被系在其上。
细品每一个字义,似乎总有些道不尽的意味,然后所引发深层意思越来越多,每一种都有依有据,对立、矛盾观点的证据却都出自于《红楼梦》原文。
很多时候,也许刻意的暗示意义,都是我们的想象,可这所有的想象最后都又会变成“可能的”“不是妄谈的”,我想,这才是《红楼梦》的伟大之处。
越是深究,意味就越多,可以说是无尽。
曹雪芹的十年,又是多少人终生都究不透的“雾”。
“红学家”太多,“一百二十回”的章体被他们评了又评,他们本知没有结果,可总是致力于一生,这就是《红楼梦》所下的“毒”。
“任务解析”“背后意义|”、情节分析”……前人说的太多。
而我读后之感仅是:无以深究。
无以深究,这里,是褒义。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5
一棵小草要如何报答用清泉浇灌了自己的神者?唯有他化为人形,用一生的泪水报答。
她们出众的才华令人叹服,美丽的面容让人神往,然而她们的悲惨结局却让人悲伤,谁破坏了黛玉的梦想?两个恋人真心相爱却不能相守。
是王熙凤,一局偷梁换柱迎合了一些人却害苦了更多的人。
因为她的计策,贾母的“命根子”完婚了,贾家后继有人了,王夫人的宝玉有希望了,贾政可以放心上任了;因为她的计策,黛玉都不能再做梦了,带着遗憾把诗稿焚烧,让爱化作一缕青烟;因为她的计策,宝钗走上了一条凄苦,冷寂的人生之路;因为她的计策,宝玉失去了知己,没有了牵挂,奔青灯古寺而去……追根溯源,害死黛玉的不是王熙凤,而是贾府。
黛玉那么单纯,她只想要自己的爱情。
但是,豪门深似海,无论是贾母,王夫人还是胡道长那些外人,还是袭人,晴雯那些丫头,都盯着二奶奶的位置,她单薄的身子,如何能承受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贾府的那些人,那些事,带走了异乡的黛玉,害死了可怜的黛玉。
真的是贾府害死了黛玉吗?那又是谁害了贾府?林黛玉来贾府是投奔亲戚来了,贾府用礼仪接待了她,但是贾府根据当时的标准也为宝玉选媳妇当然不会选择体弱多病的黛玉,他们根据黛玉的性子,又爱生病大胆推测将来定是个活不久的人,他们不敢要,葬送了黛玉的爱情和生命。
从她住进“潇湘馆(消香馆)”那一刻就注定了她香消玉殒的悲惨结局。
在那些种种悲伤的背后,隐藏着无数古代女子的命运,无论是挣扎着的、反抗着的、还是接受着的,最后她们都带着深深的遗憾,离去……是谁害死了黛玉?到底谁是杀死他们的真凶?是谁?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6
以前,总是认为中国的古典小说不怎么好看,文字虽然比课文里的文言文要好理解,但还是觉得拗口,而且一部小说总要反映些什么社会现象,总觉得没什么趣味。
对《红楼梦》感兴趣纯粹是偶然。
有一次看电视,无意间把频道翻到百家讲坛,听到里面讲《红楼梦》,说林黛玉这一生只为“还泪”而来,印象中那个满腹才情女子的命运竟如此的可悲。
读了《红楼梦》但还总觉得对“林妹妹”不是很了解:说她小肚鸡肠,但她却又十分明事理;说她自卑,但她同时却又十分的自傲。
多读几遍后才发现,林黛玉真的是一个“可怜”的人。
她习惯性地将自己的自卑隐藏在自己的骄傲之后,她习惯性地让人们看到清高、孤傲、不近人情的自己,她习惯性地用自己的小心机,自己的尖酸刻薄去对待他人,即使这样的她得不到大家的喜爱。
不是她不愿与人亲近,是她的自尊心和寄人篱下无可奈何的辛酸与自卑逼迫自己如此。
但我认为林黛玉也有自己的幸福:小的时候父母疼爱她,让她学习普通深闺女子们很少接触的诗词歌赋;到了贾府后,贾府上下也都对她疼爱有加,先不说这疼爱是真是假,大家还是关心她的,她比同时代的女子要幸福的多,她体验了真正的爱情,虽然最后与贾宝玉没有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她也比薛宝钗要幸福,因为她体验到了两情相悦的爱情。
她的《葬花吟》让我印象十分深刻,每当看到那首词时,总觉得眼前会出现一幅画面,一位素衣女子,用锦帕将掉落在树下的花瓣小心翼翼的包起,再小心的将它们“埋葬”,这仿佛也是她自己的命运。
她是悲哀的,因为她最终还是还完泪化为一缕芳魂消失;她又是幸运的,因为她拥有了一段在那个社会别人不敢奢望的爱情。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7
《红楼梦》这部伟大的作品,不仅让我们见识了许许多多的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见证了宝黛的爱情故事,从中我们还可以学到许多为人处事的方法。
现在的社会越来越复杂,各种各样的形形色色的人物,所以人际关系很重要,沟通已成为了一门艺术,掌握好交往的艺术,已经成为了社会生存必不可少的条件。
从《情真意切释猜疑》这一节中就包含很多的待人处事的方法,薛宝钗与林黛玉之间有很大的误会,在这次的探病过程中,宝钗用自己的真心实意与恰当的交流方式让黛玉敞开心扉,坦诚交流。
首先,她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让黛玉喝药,而是从食疗方面入手,是药三分毒,可见她对黛玉的用心,后来又设身处地的为黛玉着想,把自己的遭遇同黛玉的作比较,让人感到很亲切很贴心,为黛玉送燕窝,虽然事情不大,但暖人心,彻底让黛玉敞开了心扉,两人从此成为好朋友,这交往的方式多么重要啊。
每天我们都要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做很多事,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但我们只要注意方式就可以让它变得更好。
在沟通上我就有切身感受,自己认为事这样做没有什么,但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就不一样;同样地说一句话,对于自己可能没什么,但每个人的经历不同,性格不同,同一句话的感受就不同。
说话做事之前想一想,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当然,前提是在与人相处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用我们真心真意。
在贾家这样的一个家族,说话很重要,同一句话意思相同,但表达方式不同,这话就变味了,细细品味慢慢读,你会发现其中蕴含的人际关系是多么的微妙!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8
造物何当作主张,任人禀受福修长。画蔷亦自非容易,解得臣忠子也良。贾母的命令贾政不敢不听,溺爱是害人的。小孩子还是要打的,长记性,有的道理说不明白,就得打。
宝玉的一番“歪理”辜负了宝钗的劝导。宝黛都是追随自己内心的人,他们的地位让他们可以做到不为外界而改变自己,多么羡慕的生活。凤姐这个时候怎么糊涂了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凤姐说他们不知足,想得到自己有多贪吗?大约凤姐会想:他们哪里能和我相提并论?
凤姐猜对王夫人的心思了吗?好几家都收了礼,给谁也不合适。凤姐应该是猜到了王夫人的选择,他们爱送我就收,反正最后送礼的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没法分辨争论什么。凤姐一句“夫人定了的事,我也没法”就完了。
王夫人是不大管事,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权威,不时的过问,你必须得答上来。对凤姐来说还是轻松应答的。王夫人非正式地把袭人提升到姨娘的地位了,凤姐也早已认定袭人会成为宝玉的妾。
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夹批:忽加“我的宝玉”四字,愈令人堕泪,加“我的”二字者,是显袭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气又恨,宝玉罪有万重矣。
“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王夫人是真心疼袭人,比宝玉省心、安心十万八千里。是有人打小报告给王夫人,抱怨几句,这才问了许多。凤姐岂是好惹的。蒙府侧批:问情问景,随便拈来,便是佳文佳语。夏日的慵懒光阴,是让人怀恋的时间。宝钗和袭人关系是很好的。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39
开篇不谈红楼梦,读尽诗书是枉然。私以为红楼梦是古典作品中格局最大也最小的一本,曹公着眼于一个家族来描绘他的故事,却又在这个家族中彰显了太多太多他的理念与智慧。
红楼梦是值得一而再,再而三的翻读的书,我犹记得第一次读到红楼梦中的诗词时的惊艳。曹公到底是何等人物啊,他塑造了“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林黛玉,也塑造了“一从陶令平章后,千古高风说到今”的潇湘妃子;他打磨了“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薛宝钗,也打磨了“淡极始知花更艳,愁多焉得玉无痕”的蘅芜君……甚至还有蕉下客探春、枕霞旧友史湘云一众出彩的人物。他笔下的女儿花们个个与众不同,朵朵夺人眼目。是啊,人人都说,文章可见人品,曹公让我们知道,他笔下的人物,每个都是有血有肉同样也是细腻复杂的,我们说林黛玉多愁善感,但她同样也是以自己才情为傲的潇湘妃子;我们说薛宝钗是圆滑世故的,但她同样也有她的野心勃勃。红楼梦中的人物,都不是片面的,就如生活中的人物一般需要长久相处才可琢磨出来。我想,我们就是这样沉迷于红楼梦的吧。
红楼一梦,究竟是谁的梦呢?是曹雪芹的梦吗,他把他曾经的短暂拥有过的极其奢华的生活复刻在这本他的心血之作中。是贾宝玉的梦吗,这位神瑛侍者入世感受人间的悲欢离合,到底太虚幻境一游为梦,还是人世一遭为梦呢?是我们的梦吗,我们通过红楼得以窥见与现在截然不同的数百年前这个大家族的兴衰荣辱甚至当时社会的文化。
林黛玉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是啊,天尽头,何处红楼梦。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40
读罢《红楼梦》,虽然感慨结局之悲,但更加欣赏于其中之美。
红楼之美,美在凄美的爱情。黛玉,曾是湖畔中一朵孤傲的白莲,淡然高洁;曾是夕阳下一抹淡淡的红霞,嫣然而逝。她的美丽虽然短暂,却让人不可企及。两人初见便作相识之人,两人相处便心意相通,她也会在心中许下美好的愿景,惦念的情思,还有那“金玉良缘”一说,让她失去了笑靥,终日以泪洗面,可终究是曲终人散。大婚当日,红盖头下的不是她,红烛下的宝玉,也是精神恍惚。此时,在潇湘馆中,是一片凄凉,她将诗稿化做灰烬,含恨而终,黛玉短暂一生,恍若如梦。或许,贾府的荣华富贵,你只是匆匆过客;或许,这封建社会,你并不属于这里。你用毕生眼泪,还尽前世情债,可这爱情,却像是散落的花雨,随风而逝,不留痕迹......
红楼之美,美在青春的单纯。相比之下,大观园更像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这里没有封建制度的枷锁,少男少女们有了青春的活力。芍药茵中,史湘云醉卧,以帕为枕,以花为被,那红润的脸庞,挂着笑意,风吹过,更添了几分浪漫;海棠诗社,风庭月榭,帘杏溪桃,她们吟诗作对,以诗寄情;沁芳桥旁,桃花树下,宝黛共读《西厢记》,两人彼此欣赏,互为知己,亦都向往美好与爱情,亦都无视封建之约束。还有善解人意的袭人,敢于反抗的晴雯,冰清玉洁的妙玉.......她们不懂社会的黑暗,不懂封建的落后,她们憧憬与希望一切美好的事物。
可最终,贾府逃不过败落的命运,只留下白茫茫雪地,无一丝痕迹。红楼之美,也在这悲剧中消逝而去......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41
刚上三年级,我在爸爸的引导下读了两遍青少年版的《红楼梦》,人称“小红迷”,而且特别专注“研究”林黛玉姐姐。
在刚接触《红楼梦》一书时有点囫囵吞枣之味,认为林黛玉姐姐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弱女子,总是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一副总不见天日的忧愁面容。为了与青梅竹马、志趣相投的贾宝玉相恋,在封建社会里落到了一个悲哀的下场,我实在是为她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与此同时,我觉得林黛玉姐姐太过软弱了,虽然爸爸说是当时封建社会下造成的,但我认为不管怎样,人就要活得像自己嘛,人家宝钗不也是坚强地活着呀。而且她的身体也太弱了,书上压根没有提到她积极锻炼身体,只是不断重复提到她孱弱的身躯。可悲!
第二次读《红楼梦》,我读得特别认真,而且把描写林黛玉姐姐言行举止的一些语句画下来或摘抄,猛然发现林黛玉是个诗、琴、书、画样样精通的女孩,而且还耐心地教香菱吟诗。特别是在“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章节中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在爸爸的讲解与在
两遍读《红楼梦》,但对黛玉姐姐的感受却截然不同,相信我的第三遍、第四遍或有更大的收获。
红楼梦读书笔记 篇42
《红楼梦》以上层社会中的四大家族为中心图画,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红楼梦》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塑造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形象,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特点,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破绽。而从中又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民生国计,无不与此相关联。这不只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贾宝玉的主要性格特征是叛逆。他的行为“偏僻而乖张”,他鄙视功名利禄,不愿走“学而优则仕”的仕途;林黛玉是一个才华横溢而性格孤傲的女子,由于清高自尊的个性,,她多愁善感,常常为别人不注意的小事而悲伤流泪;薛宝钗人缘很好,能够了解别人的心中所想,为人比较圆滑,小心谨慎,受到了封建的束缚《红楼梦》一书,以生动的外貌、语言、神态、动作等展现了不同的人物性格,将出现在小说中的人物变得有血有肉,活灵活现。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姥姥,她的一句“老牛,老牛,食量大如牛”便将她的直爽变现的淋漓尽致,当鸽子蛋滚到了地上,她也赶忙去拣,表现了她的艰苦、勤俭,与贾家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了封建时代不同等级的人的生活差距之大。
读完了全书,我领略到了清朝末期的社会状况,透过曹雪芹栩栩如生的描写,我也感受到了那一段感人的情感。也终于体会到,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为什么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第一篇:好书伴我成长
小时候,妈妈经常读书给我听,上小学的时候,老师经常教育我们:“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要求我们多看书,我就更爱读书了,随着认识的字的越来越多,一本厚厚的书,我很快就看完了。利用课余时间,我只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就看完了12本《小屁孩
我爱看书,而且养成了好习惯,那就是每天睡前要看一小会儿的书,哪怕只有短短的几分钟也行。有一次,我做作业做得太迟了,妈妈叫我别看书了,直接睡觉,可是我怎么也睡不着,就等她走出我房间以后,偷偷的打开小夜灯,继续看起书来。
我爱看书,而且很容易入迷,有一次下课后,我拿出书来看,看着看着就入了迷,突然班上安静了许多,我就问同桌:“上课了吗?”“上课了啊,怎么了?”同桌回答,我大吃了一惊,上课铃声我一点也没听到,马上把书收了起来,做好课前准备。
我爱看书,看书时,我的情感也融入到了里面。看到搞笑的地方,我就会捧腹大笑;看到感人的地方,我的眼眶就有点湿润;看到紧张的地方,我的心情也会激动起来……
我爱看书,通过看书我学到很多知识,好书伴我成长。
第二篇:好书伴我成长
古人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没错,书中的知识总是新奇、有趣,让人经不住的想去探究。有的知识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所以老师叫我们要多看书,看好书,对我们的学习生活都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小时候,外婆就教我念各种古诗、三字经,虽然现在都有些忘了,但还是让我有了读书的念头。当时我只是因为觉得好玩,才和外婆一起背古读,但是现在长大了,就
在我长大识字之后,妈妈就给我买了各种童话书,如:《格林童话》、《365夜》……,每当看这些书的时候,我整个人就像是在童话的海洋中尽情的徜徉。看丑小鸭如何克服自己的自卑变成美丽的白天鹅;看白雪公主如何逃过恶王后的魔爪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看匹诺曹如何摆脱说谎的恶习成为诚实的孩子;看……,每当看童话故事的时候,我都有种不想停下的感觉,想一直在这片书的知识海洋里漫游。
现在,我看的都是各种各样的书。如:沈石溪、杨红樱、郑渊洁的……,特别是沈石溪的和郑渊洁的。沈石溪都是写各种各样动物的书,让我读的途中体会到动物们的各种生活、习性,让我增长了不少的知识;郑渊洁的《皮鲁鲁总动员》系列的书教会了我人与人之间的友情、亲情、正义、善良。
总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一个巨大的宝库。人没有了书藉,就像植物没有了阳光。
所以,我希望好书伴我一生的成长。
第三篇:好书伴我成长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爱看书,漫步在茫茫书海中,幸福伴我左右。书成为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我喜欢读充满奇幻色彩的童话故事,在这里,我与书里的童话人物畅游童话世界,放飞我那童真的梦想。
在书里,我开始追寻历史足迹。穿越时空,打开历史长卷,拾缀起散落在历史长河里犹如一颗颗珍珠般的记忆,倾听来自远古时代的声音。《世界未解之谜》中太阳神铜像失落背后的秘密,希腊古代巨人的真实面纱等神秘事件让我惊叹不已,激发着我的好奇心。在诵读《绝句三百首》中我感受到了中国有着五千年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在触摸文化的底蕴中,敬畏之情油然而生。
读书更是让我勇气倍增,奥地利作家托马斯。布热齐纳的作品《冒险小虎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三个主人公个个机智勇敢,从他们身上我不仅学到了缜密的观察与思考问题的能力,更学到了遇到困难绝不退缩,迎难而上的勇气。
现在我又爱上了黄培佳倾情小说系列。《我飞了》、《小船,小船》、《飘来的狗儿》……那一个个娓娓道来的故事,仿佛一部部流动的电影,那一个个活泼灵动的形象,仿佛从他们各自精彩的童年世界中跳出,带着快乐和温暖来到我身边,向我讲述他们成长的故事,告诉我--爱是成长的动力。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令我开心,让我感动。好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一路有好书伴我成长真好!
第四篇:好书伴我成长
一本书能改变人的一身,一本好书能让你走向成功的彼岸;一本坏书能使人走向犯罪的道路。
书陪伴我走过五年的学习生活,他让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成为一个拥有文化知识的学生。书改变了我,我要感谢它。他是我读了许多关于书的课文,如:《窃读记》讲述了一个关于渴望都许多书的小女孩,致使她放学后躲在书摊里看书。《别饿坏了那匹马》讲述一位残疾青年让作者看书的故事。《如果我去环游世界》……将关于书的文章数不胜数。书带我上天入地,穿越时空,探索不为人知的宇宙奥秘。
一天放学,我和林某惟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雨就像钢针一样插入大地,我和他拿起书包,顶在头上,向着“豪客来”进军,我们在大雨中冲刺。“啊!怎么这么悲!”我不小心被石头绊倒了,手被刮伤了,两道长长的伤口流出了鲜红的血液,林某惟扶我起来,带我去洗手间把伤口洗净,我把书包里的创可贴拿出贴上,我大喊道:“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诘惟笑着说:“因为爱情!”“真屌丝!”我们两走出“豪客来”继续往家中走去。但一想到一会还有8楼要爬,心一下就凉了……
回到家后,看见桌子上出现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心里十分激动,爸爸说:“开心吧?”“十分开心!”呵呵,我才开包装袋,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的看着《鲁兵逊漂流记》,爸爸在一旁给我消毒,《鲁兵逊漂流记》讲述了鲁滨逊漂流在一个无人岛上,靠自己的顽强毅力战胜了一切困难。
看了书后,我懂得一些人生哲理: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中国古代的伟大诗人杜甫也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名人赞扬书,由此可见书对于我们而言有多么重要呀!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
我有这样一位朋友,他无论在哪都带着一副黑框眼镜,喜欢弓着身子,脖子老是像母鸡那样伸出去,身体弱不禁风,似乎轻轻一推就会跌倒。可是他却有个充满仙侠意味的称号,“道长”。
“道长”这个绰号也别有一番来历,据班里的“情报贩子”相传,“道长”的起源是一位同学在叫我的这位朋友名字时,脑子一热,给叫成了道长。结果大家也跟着叫,久而久之竟成了他的代名词,有时同学们想到他的名字时,第一时间竟想的是“道长”二字。
“道长”虽身为学习委员,却喜玩手游,以王者,生死狙击为主。一到课间,他就与他的一群“道友”谈的不亦乐乎。“我都钻石了,你才铂金,哈哈。”“别得瑟,我后羿玩得比你好。”“切,有本事跟我单挑。”他们谈得眉飞色舞,兴高采烈,连上课铃响了都不知道。这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呦,谈什么呢,这么高兴。这上课都几分钟了。”瞬间,那几位“道友”就作鸟兽散,立即逃回了自己的座位上,假装无事发生。而我们的“道长”就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老师的怒火了。
别看“道长”这样,他的学习成绩可是无人能比的,每次期中期末大考小考,他都能领个奖状回来。对于我们来说,他就是“别人家的孩子”。然而,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他的缺点就是写得字如同甲骨文加楔形文字一般令人费解,每次老师批评那些书写潦草的人都有他。
“道长”也和那些经过历练才能成道的人一样凄惨,他的“历练”就是每次自习都会有一群女生围在他身边。别误会,这里的“围”,是指围殴,可能是因为他身材瘦弱的原因,班里的“母老虎”都喜欢来欺负他。被女生掐胳膊掐腿,丢文具丢钢笔的,简直都是家常便饭。有时他被惹恼了,生气的大吼一声,也马上会被那群“母老虎”给掐回去。唉,看来这“桃花劫”渡的比想象中的还要艰难啊。
我的这位朋友,是班级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要是没有了他,生活里不知要少多少乐趣呢。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
天上有个“扫把星”,可地上有个“拖把仙”,你听说了吗?
这“拖把仙”啊!今天就出现在我面前了,他可是真真实实的再我面前出现啊!
在玩 “红绿灯”的游戏中,最有趣的就是小蔡了,他就是今天出现在我面前的拖把仙。
只见他双眼被丝巾裹着,看不见任何东西,就像一个盲人再胡乱的在空气中抓着,摸索着。他蹲了下来,再距离地面约7厘米高的地方继续摸着,没有摸到什么东西,看来看来他只能感觉到一群人散发着的气息。他没有放弃,继续向前摸索着,眼看着他就要摸到陈浩男的腿时,陈浩男忙给小蔡递上一份报纸。小蔡这时看上去就像个老年痴呆患者,无聊地撕着报纸。可他又很快回过神来。不知他是怎么回事,突然说了声“绿灯”,这让快成了小蔡手中的肥肉的陈浩男大吃一惊。可是他,很快又转过神来,跑向了阳台。紧接着,我也跟着这群同学一起奔向阳台的一个角落。到他又说了声“红灯”,翁老师拿着一把拖把放在了小蔡的手中。在那一刻,我真的觉得小蔡是个真真正正的“拖把仙”,红色的拖把头,长长的拖把悬在空中,小蔡手中拿着斜了60度的拖把,还真像个标准的神仙雕塑。可是小蔡并没有上了上一次的当,他很快向我们这一边过来。他边走边向我这边说“红灯”!他离我们越来越近,我有点紧张了,双手紧紧拉着陈浩男的衣服躲在他身后。我的双手再拉着陈浩男衣服的同时,也因为惧怕小蔡会抓到我而颤抖。这次,小蔡好像百分之百确定前面有人了,他蹲下来,一把抓住陈浩男的叫不放。就像是古代的囚犯,紧抓着“官兵”的腿,双膝跪在地上,一直说着自己是被冤枉的,希望官兵能让县令放他一马。就这样陈浩男在这场游戏中输了。小蔡真不愧是“神仙”,陈浩男可真惨呐!
拖把仙,拖把仙,不愧是“神仙”,给我们带来了快乐!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3
在漫漫人生路中,一位知心的朋友是一盏灯,照亮你前进的路,一位志同道合的朋友则是一个旅伴,陪你走过漫漫长路中的最艰难的,也许是最快乐的一段时间。
我也有一个与我志同道合的朋友,他姓李,名由,自幼与我相交。他个子不高,只有1.56米,精瘦的的两腮往里凹着,一副精致的眼镜架在鼻梁上,配上两只在眼框里打转的乌溜溜的眼珠和薄薄的嘴唇,他看去十分精明。
我与他发生的故事很多,虽然不惊天动地,点点滴滴,却都饱含着情谊。在军事博物馆,我与他是队友,一起驾驶战机模型;在海边,我与他是战友,一起挖沙造营;在家里,我与他是同行,一起为新型战舰模型绞尽脑汁,为了一个零件,一个结构争论不休……
其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那次在英语夏令营中我们结下的革命友谊。
那次夏令营的参与者几乎全是外国友人,他们的嘴里快速地蹦出一个接一个复杂的英语句子,这对我这样的英语初学者来说简直像是被一群巫师围着念咒语——头疼。好吧,不去听同学了,去听老师吧。可老师也是美国人,也只会说英语。于是当其他小朋友与老师同学愉快地交流时,我只能一脸无奈地与唯一会中文的李由同学交流,一起猜老师的指令,勉强在夏令里生存。
老师用手比划一个圈,几个小朋友突然冲出教室往外跑去。“难道是让我们绕围墙跑?”我问李由。“应该是。”李由回道。他迈开双腿“嗖”地向外跑去,我紧跟其后。跑到一半我们就感觉不对劲,怎么越跑人群越稀疏?难道跑错了?但我们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只能继续跑,一个老师看到了大声嚷嚷道:"Here stop!”我对埋头跑步的李申喊道:“停下。”然后老师就把一头雾水的我们拉到墙后说:“Stand here。”我们只好站在墙后面,对视苦笑。
在完全陌生的环境中,我如茫茫大海中的一叶孤舟,彷徨不安。直到我找到了李由,我的心灵陪伴者,是他,和我互相依靠,一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4
如果一个人一生中都没有一个知己或朋友,那么他的一生就等于虚度。假如你有许多知己和朋友与你共同分享你的快乐和悲伤,你的一生就会过得充实并且成功。所以,拥有朋友的友情才是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
升入初中,会结识许多新的同学,接下来,我向你介绍几位与我关系好的同学吧!
姚文涛,长得白白的,眼睛比较小,喜欢翘兰花指,说话的声音也十分娘,所以是个不折不扣的娘娘腔。说起他的爱好吧,似乎除了打篮球外,就只有搞恶作剧了。他特别喜欢在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偷偷扯下别人的鞋带,或者在别人桌子下贴上双面胶,把别人的鞋带粘下来等,仿佛别人的惊讶声和对他的责骂是他的笑料。
又一次,我的同桌唐晓璇正在冥思苦想一道数学题,似乎快要想到答案了,姚文涛深情地唱了一首《新贵妃醉酒》,把他的思路全打乱了。看着她抓狂的样子,看着杨文涛调皮的面孔,不仅是他自己,就是我们这些旁观者也忍不住大笑起来。
吴东航,是我初中后第一个朋友。自我们认识以来,他的头型好像一直是个小平头,一直那么短,似乎没长过。他的笑点很低,没事就喜欢傻笑。他长得还算端正,可不知为什么,人送外号“猥琐男”。跟风是他最大的特点,每当下课,他看周围人做什么学科作业,他也做什么学科的。在没换座位之前,他与姚文涛同桌。姚文涛没事喜欢唱《新贵妃醉酒》,他也跟着唱。他那五音不全再加上沧桑的嗓门,真是“迷倒万千美少女”啊。他还喜欢跟别人讲述他的悲惨生活,说他母亲怎样虐待他,他的命有多苦,给我们的印象是看小说看“走火入魔了”!
友情是无限的,需要你的不断发现和摸索。
同学之间,无论快乐也好,矛盾也罢,我们都应该好好珍惜这缘分,刚从小学毕业的我们深有体会。
希望我们的友谊长存!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5
在班里我最要好的朋友是高敏婕和黄楚情,虽然有时会吵吵闹闹,但我们还是好朋友。
高敏婕的个子很高,一头乌黑的长发披在肩上,给人留下的印象非常深刻,黄楚情的眼睛大,鼻子大,嘴巴也大,给人一种发笑的感觉。
高敏婕刚认识我是一年级在做眼保健操时,她对我做了个微笑,从此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最后成为朋友。而黄楚情时三年级才做了朋友:有一天我发烧没来学校,过了几天我回来时发现高敏婕居然和黄楚情说说笑笑,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你发烧那几天我有点无聊,就和黄楚情在一起玩。然后问我愿不愿意的她做朋友?
我嘴上答应,心里却不怎么答应。但后来我发现黄楚情很可爱,很好玩,就慢慢喜欢上了她。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好,连日记里也个写各的。
但是到了四年级,我们之间发生了一场误会,就因为这场误会,使我们的友谊分成两半。她们说这场误会是由我引起的,我一点儿也搞不懂是怎么回事?正当我困在疑惑之中的时候,她们两个已经把我当仇人看了。体育课不和我玩了,放学不和我走了,下课不在一起讲话了,甚至还在我送作业时把一封信夹在我铅笔盒里。当我看到这封信时,惊讶得差点摔个狗啃屎。里面写着关于绝交得一类事情。我看完后心里想着:我什么时候得罪你们了?切!一群忘恩负义的家伙!我们的友谊就这样破灭了。
到了暑假,我们平常有时间就在一起玩,可这次不一样,即使我有空也没找她们玩,偶尔几次她们会叫我,但不是来玩,而是怎样来报复
我,害得我没心情玩,有时只好悄然离去。
但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在黄楚情生日的前一天,她邀请了我,我当然事爽快地答应了,过了不久,高敏婕有来找我玩,说让我不要在生她的气了,让我和她们玩。也就是说,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是呀,交了这么多年的朋友,友谊应该地久天长。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6
我的朋友今年14岁了,是个初中生。她留着一头瀑布般的长发,脸上长着一双杏仁眼,戴着一副眼镜,还有一双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她平时喜欢穿着一件运动衫.一条牛仔裤,再配上一双布鞋,活像一个活泼的假小子。
虽然她的穿着与其它女孩不同,但她比其他人要细心,更可贵的是,她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有一次,奇趣作文班组织同学们到“大自然”游玩。由于一路上车子总是不停颠簸,加上我一向来都会晕车,所以没过多久,我就吐了。“哎哟,真臭!”“好恶心啊!”同学们一边不住地埋怨,一边捂着鼻子躲开了。只有她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把我扶起来,然后从口袋里掏出手绢,递给我。我惊讶地抬起了头,对她说:“这可是新的手绢,你舍得吗?”“我.....”她犹豫了一会儿,对我说:“我舍得!弄脏了,洗一洗就行,你快擦擦嘴吧!”说完,她又向老师那儿走去。不一会儿,她就端来一杯水。“来,喝点水吧,喝了会好点的。”她笑眯眯地安慰我。我一口气喝完了水,对她说:“谢谢你。”“不用客气。”她走回自己的座位上,从书包中掏出一盒口香糖,然后走到我跟前,把口香糖递给我,说:“你要是还不舒服的话,就先吃一粒口香糖,这样就不会吐了。”
大概过了十分钟,老师端来十几杯水,说:“同学们,来喝水吧!水不多,刚才喝过水的同学就不要再喝了!”我听了,心里酸溜溜的,只好拿出饮料。就在我想喝饮料的时候,她递给我一杯水,“你晕车怎么
能喝饮料呢?”她抢过饮料,“还是喝水吧!这饮料等下车后再喝。”“你不也是晕车吗?那你怎么办?”“没事!我不怕,你快喝水吧。”她拍了拍胸脯,自信地说。我听了,心里热乎乎的,就像一束阳光射进了我的心田。
大家一定会问:“你的朋友到底是谁呀?”让我来告诉你们,我的朋友是小颖。她那种助人为乐的精神,我一定会学习的!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7
他个子不高却胖胖的;他的脸两边鼓鼓的,像塞了两个大苹果;他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像一只企鹅。他是谁呢?他就是我的朋友赵涛。
赵涛长得又胖又矮的,远远看去感觉就像一个上细下粗的水桶。他摔倒时就像一个不洒水的水桶倒在地上。我们班甚至根据他这个特点编了一个谜语“水桶倒了,不洒水(打一人名)。同学们会异口同声地说赵涛。
赵涛有一个口头语,总是爱说“然后呢”。有一次,他上课走神,被老师训了一顿,老师让他站着听课,结果他的口头语又犯了,问老师,“然后呢?”老师没明白什么意思,他竟然胆大包天地说:“你让我站着,然后干什么?”老师非常生气地说:“然后你给我上讲台这里站着?”然后他就耷拉着脑袋走到讲台前面了,结果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竟然还问到:“老师,我站在这里,然后呢?”老师更生气了,吼道:“然后你现在马上给我上教室外面站着。”他回头看了看老师,又想说什么。”老师说:“马上出去,不要说话。”他垂头丧气地出去了。哎,这个笨家伙,口头语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了。
赵涛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有一次,我们叫他出去玩枪战游戏。他竟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边走边看。我们互相追逐的时候,他还不忘抽空瞅两眼,结果他一不留神,一头栽进了花坛里,摔得哎吆哎吆直叫唤。
赵涛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喜欢给别人没玩完了地讲知识。有一次我无意中问了他一个问题“蓝鲸一天吃多少吨食物?”他说:“据我所知”然后就讲了蓝鲸的祖先,鲸鱼的科目,人类为什么捕杀鲸鱼,蓝鲸最爱吃磷虾,蓝鲸为什么爱吃磷虾他快把进化史都给我讲了一遍了,讲的我都快睡着了,我几次想逃开,但是他死死地拽着我的衣服不放,继续给我讲。我就差给他磕头了,好容易找了一个机会,我就溜得远远的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问他问题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赵涛。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8
人常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最忠诚的朋友,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比如说奶奶家的狗。
奶奶家的狗全身金黄金黄,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像颗颗明亮的星星,一张标致的小嘴微微一笑美极了,可以说是倾国倾城。天啊!一只狗怎么能比人还漂亮!但它有一个很俗气的名字——老黄。当然我不管从哪个方面或哪个角度看它,都感觉无比的厌恶。
怎么说呢,最大的厌恶就是它和我们争宠!老黄和奶奶感情很好。每次老黄见了我们都不理不睬,还时不时对我们翻白眼,但是一见到奶奶,它就立刻换了表情,露出一副开心激动的表情,抖着金毛,咬着尾巴围着奶奶转来转去,亲昵的贴着奶奶的腿,当奶奶将它抱起时,它马上露出伤心的表情,"呜呜"地哭着并望着我们。这时奶奶就会一脸生气:"你们是不是欺负老黄了,我告诉你们再欺负老黄……"说完抱着老黄走了,老黄向我们露出轻蔑的眼神表示着"我赢了"。我当时又气又恨。
但是后来我改变了对它的看法。一次我和老黄去庄稼地里玩儿,想趁机报复它,于是我一会儿左跑,一会儿右跑想把它甩了。果然我把它给甩了,正当我窃喜时身后传来“嘶嘶"的声音,一条长长的东西在地上扭动着,带着杀气慢慢地向我爬来。哦,不!是蛇!我惊呆了,瘫坐在地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脑子里一片空白。心想这次死定了,我不知所措,想捡石头砸它,但周围什么也没有,只有泥土。这时一个身影唰的出现在我面前,它一口咬住蛇的身体,不管蛇怎样甩,它都不松口。突然蛇在老黄的背上咬了一口,老黄不知怎的将蛇使劲抛开,蛇逃走了,老黄疼得在地上打滚,我将它抱住,它微笑的看着我……
我喜欢这只狗,尽管它之前……过去就过去了,我将重新认识这条狗,了解关于它的更多更多,因为我喜欢它一一老黄。
渐渐的我还发现这是一只奇葩狗,它是一个大胃王,什么都吃,还会嗑瓜子,真是厉害!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9
我的朋友叫余展旭,因为我们都喜欢画画所以我们成为了好朋友。
她个子虽然矮,但是有着一张樱桃小嘴,有时候下课就找老师说些什么,总能让老师笑一笑。睫毛长是她的一大特征,把眼睛衬托的格外漂亮。她的头发是自然卷,走起路来头发一翘一翘的。
她展旭活泼可爱,性格开朗。不管怎么样,她说话还是大大咧咧的,想说什么说什么。我曾经对她说过:“余展旭,你说话忌讳一些行不?”
她也喜欢帮助人。有一次我找不到语文作业了,我着急的在书包里翻来覆去,余展旭见了,立马帮我找了起来。
她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特别是在认真方面。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每堂课她都是认认真真、一丝不苟地做笔记,从不间断,也从不厌烦,那认真劲实在难能可贵。她的认真处处都能体现。
有一次,我们在玩游戏……
“张洁,我们玩盖眼猜地吧!”余展旭兴高采烈的跟我说。我问余展旭:“啊,我不会耶,怎么玩的?”余展旭认真的回答:“是这样的啦,你先盖住我的眼睛,再扶着我走到某一个地方,然后让我猜出这是谁的位子或者在哪里就好啦。”“那可以摸一下东西,再猜吗?”我又发问了。“当然可以啦,我们玩的时候小心一点啊,”余展旭说,“扶好了,而且要指示猜的人哪里有台阶什么的。”“那我们玩吧!”余展旭为了示范一遍,让我当猜的人,结果教室太吵没有听见她说的“小心,有台阶”一下子就坐在了讲台上。我跟余展旭埋怨说:“疼死啦,你怎么不大点声啊?”“明明是你没有听见好不好啊。干嘛什么事情都怪我!”余展旭有些不愿意。“哼,我们绝交!”只听余展旭一声哄。结果,我还没有出班门,余展旭就拍了一下我说:“喂,朋友,我们和好吧!”唉,谁让我们拉钩说就算吵架也要和好呢?
我们友好相处,和睦相邻,我为有这样一个朋友而感到心悦。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0
他身上最为明显的特征莫过于他的头发和眉毛。头发不算长,但却精神抖擞地直竖着,远远望过去像顶了一只海胆。眉毛倒是十分的浓密,像是额头上的两道墨痕,让人一见就印象深刻。
他面上从不阴云密布,总是笑容满面。他笑起来很可爱,双眼眯成一条缝,身上散发着孩童般天真烂熳的朝气。而他在默思时,一只手支着下巴,一双发亮的眸子望着远方,眼里闪着智慧的光芒,俨然是一尊神圣不可侵犯的雕塑。他对别人偶尔的捉弄亳不在意,只是一笑了起。
但对那些不讲道理的人,他却毫不手软。
有一次,一位同学在放学后被留下来补作业,一脚踹翻了他的书包。他看见了,并没有动怒,只是要求对方把包放回原位。谁知那人不知怎么了,竟然骂了他一顿。他依然没作回答,只是沉思了几秒,阴下脸冷冷地对我说:“拿个扫帚来。"我不知所措,木讷地站着。“快!"他在催促。我把扫帚交给他,却不曾想到他径直用扫帚朝那个同学打去。那人眼中先是闪过一丝惊愕,脸上浮现出惊恐的神情。突然,他收手了,只是让那人道歉。随后他转过身来,对我说:“放回去",同时嘴角有着一丝冰水般的微笑。望着那丝微笑,我顿时感到阴森和恐惧像蛇一样盘在我颈部,让我几乎窒息。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残忍的人。其实,在有些人面前,他是个善良的人。
去年夏天,有一位同学在操场上吐了起来,满地都是污秽之物。许多人见了都娇滴滴地掩着鼻子或是大惊小怪地吵嚷着。而他却只身一人飞奔上楼拿下拖把,清理干净地上的脏物。在清理过程中,有许多脏东西溅了起来,沾到了他身上,但他自始至终从未抱怨过一句。
他是一个复杂的人。面对欺侮他的人毫不留情,对于弱小的人又总是竭力相助。他是谁呢?他是我的好朋友丁超。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1
甲鱼是我最好的朋友,“甲鱼”两字并不是她的名字,是她的外号,听起来既美味又亲切。
甲鱼长得不黑,很普通,典型的大众脸,却又十分容易辨认。原因是在她嘴的周边,布满了大大小小的青春痘,黄白的凸点围着一圈红色,还有些零零星星地分布在额头和鼻翼两侧。这些痘痘的出现还多亏她脸上总也洗不干净的油,看着有点一言难尽。常常有人对她说:“甲鱼,你以后少吃点油腻的东西。”而油油的甲鱼有点呆板,摇个头都规规矩矩的,跟我这个上课跷二郎腿的完全不一样。遇事也沉稳冷静,其实心里没一点办法。她不会变通,真诚,不作假,所以遭罪也多。
晚自习总共三节大课,其中一节老师还要用来辅导,留给我们自己完成作业的时间不多。甲鱼写字速度小学起就慢得像甲鱼在爬,方方正正的字迹,小小的,全是她一笔一画勾出来的。要改变她的字体真的很难,她曾经挑战过行书,后放弃了,只有方正的楷体适合她。这真是字如其人。
一次作业压顶,只剩了一节课的时间去完成。作业堆一块,足足七厘米高!甲鱼依旧云淡风轻,眉都不挑一下,好像没她什么事,淡定地做着计算量最大的数学题,真让人想拍拍她的脑袋,她是怎么想的!长久写字的手会很累,写端正字体的手更累,作业期间她要多次甩臂放松。
下课铃打响,该回宿舍了。别人都以“草书”或“道具”写完了所有作业,而她桌上还有一本作文本,一字未碰!而且作文本里还夹着张英语试卷!坐在她后面的老昝看不下去了,拿出了背着老师私藏的答案,第四排的同学大都靠着他的答案玩了一会儿,但甲鱼一口回绝,带着作业回了宿舍,不惜早晨三点起床补,真傻!
她真心待人,也希望别人真心待她,她朋友不少,但戏弄她的人也不在少数。
甲鱼真的很好,虽然她是老师眼中总完不成作业的“懒”学生,但却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2
我的学校在郑州郊区,所以我住在城市里,但我没有城市里的美丽和浮华。走进我们学校的大门。你看到的是一条笔直的水泥路,左边是一排生机勃勃的小树。树冠像一个厚厚的绿色蘑菇头,很可爱!
透过左边的小树,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最喜欢的操场——。我们的操场虽然没有塑胶跑道,但是有一种我们喜欢的球场氛围,因为地上有草坪,周围有小树。课间,同学们在操场上开心的玩游戏,有的玩叉跨步,捉迷藏,跳绳…
操场中间有一棵结实的梧桐树,一直陪我们玩。天气太热时,我们可以在它下面乘凉。这棵梧桐树不怕风,不怕雨,不怕太阳,不怕寒冷,就像一个高大的士兵,它永远保护着我们的校园。
操场右上角有门卫叔叔种的玫瑰和蔬菜。操场的右边是我们的教学楼。教学楼前有两个花坛,一左一右。教学楼的门在两个花坛之间。花坛里的花是月季花、月季花,五彩斑斓,美不胜收,给校园带来了芬芳的花香。
走进教学楼,就是我们学习知识的世界。教室宽敞明亮,老师不厌其烦的给我们讲解知识,为我们每个梦想插上翅膀;学校图书馆是知识的海洋。在这里,我可以让自己平静下来,看着书中的故事,被吸引,甚至忘记时间;电脑教室大概有50多台电脑。老师让我们了解计算机的世界,教我们学习编程,引导我们探索计算机的奥秘;音乐教室也很有趣。老师为我们演奏优美的音乐。我们坐在座位上,听着歌曲中的每一个音符…
学校还为我们组织了各种社团:有女同体操社团、音乐社团、电脑社团、五子棋社团……我参加了一个语言社团,在那里我学到了很多绕口令、童话、寓言、背诵,拓展了我用语言表达和回答的能力。我的学校虽然没有一些学校那么华丽,但是历史悠久,知识渊博,承载着几代人的梦想。我的梦想也诞生在这里。我很爱这个地方——我的智慧校园!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3
走过一段很长的路,身后早已是模糊的云烟,那些或深或浅的脚印,都是属于自己的,属于自己的努力,属于自己的胜利,属于自己的未来。
好久没登过山了,淡忘了那片被绿色包裹的海洋,清晨,和朋友一起去爬山,我们坐在车上,我睡了个回笼觉,风吹着我的脸,像针刺一样,慢慢的,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座硕大的山。
到了山脚下,我们先沿着山脚下的公路往上爬,走着走着看到了一座大门,门两边有两尊师狮子,像是看守这座山的卫士,进了门开始了爬山之路,我们先上木梯,我们一行人拍成一排,整齐地向上爬着,渐渐被“绿色的海洋”,淹没了。我们看到了一座亭子,就在亭子里休息了一会儿 ,休息时我们边吃东西边聊天,之后有围绕着山转了转。
山间的环境可真美好,有山洞亭子,树木又高又茂盛,花草新鲜芳香,这么好的环境原来是一位老爷爷在保护,我和朋友默默的看着他,他给花草浇水,还捡着地上的垃圾,瓶子罐头盒,我和朋友向前去问:“爷爷您累吗?”爷爷笑着说:“不累,只要环境好,我就开心。”我们给了爷爷一个面包,爷爷和我们都可开心了。
休息过后边又开始爬山,慢慢的中午了,太阳又大又热,我感到疲惫不已,朋友见状,鼓励我说:“加油,要坚持啊,不能半途而废。”看着和我一样疲惫不已的朋友还在坚持,我也默默坚持了下来。
没过多久,我居然又感到累了,便想起朋友告诉我的话语,又坚持了下来,朋友无时不刻的鼓励着我,我看到朋友脸上流下的汗珠,我感动不已,下定决心,一定要登到山顶!
终于在朋友的鼓励和坚持下,我们终于爬了山顶!再山顶向下望,这么高斗是一步步坚持下来的,一阵风吹过,感到舒服极了,这阵风与平时不一样的感觉……
人生就像爬山,在你休息时,总有一个目标在驱动着你向前进,去实现梦想,交一个好的朋友也很重要,朋友会影响你很多,我的朋友教会了我很多,在困难时也鼓励我,帮助我,我们平时在一起有很大乐趣。
这就是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4
我们三(1)班有个鼎鼎有名的小才子,《三字经》倒背如流,作文写得无人能比,绘画画得栩栩如生,这个“名人”就是我校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陆怡恒。在我心中,他如同一缕明媚的阳光,直照我的心房;他仿佛是一句温暖的问候,回荡在我的心间;他还犹如一朵飘飞的云彩,萦绕在我的心头……闪烁的繁星是我们美好友谊开出的花朵。
他那张白里透红的娃娃脸皮肤如婴儿幼滑,两条浓密的眉下长着一对散发着智慧光芒的大眼睛,如两汪纯净清澈的泉水。高挺的鼻梁使他显得十分神气。他的发型是个小平顶头,看上去非常精神帅气。身材有些偏矮,还瘦瘦的,但你别以为他瘦就没的力气,他的力气可大了,能单手拎起6公斤的玉米呢,并且不费吹灰之力。他是我见过的最酷的男孩,当他穿上簧色的T恤衫和深灰色的牛仔裤时,那样子简直帅呆了!陆怡恒不公是一位人见人爱的小帅哥,还是个对事物充满好奇的男孩。面对浩瀚的银河,他常常问自己,银河里真的有三五成群的鱼虾吗?也有葛洲坝那样的水力发电站吗?面对皎洁的明月,他又会时常问自己,嫦娥仙子在广寒宫中生活得好吗?玉兔还是经常在桂树下捣药吗?陆怡恒还是个风趣幽默又调皮的小伙子。一天,郑老师让我们做测试卷,成绩一发下来,我们
顿时傻了眼,全班除了张的妮全都考砸了,陆怡恒也不例外,只得了93分。郑老师十分生气,要揪他的耳朵,他一见就怕了,连忙边护住耳朵边一溜烟地跑下了讲台,一边跑还一边喊:“不,郑老师,不要”“哈哈哈!”顿时,教室里笑声如雷,同学们有的笑弯的腰,有的笑痛了肚子,还有的笑得使劲地敲桌拍凳,还一不小心从椅子上摔了下来爬都爬不起,郑老师也被他搞得哭笑不得,只有他自己十分委屈的样子,还不高兴地嘟囔了一句:“有什么好笑的嘛”。瞧,这就是他幽默又调皮的一面。陆怡恒这个朋友如春雨般滋润了我的心灵,是我生命中的最好的伙伴。我们一起在成长中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5
大拇指的样子在五指中不是十分漂亮,但它的作用却十分大,可它在五指中是最特殊的,别的手指都有两个关节,而它只有一个关节。可是在五个手指之中,他却十分勤劳,总是那么的任劳任怨,也是最能吃苦的。例如:在用一直手端碗时,其它四个手指都只是在底下端着,但是如果没有大拇指在旁边扶着,这只碗无时不刻就会掉落下来,变得五马分尸
经常与大拇指合作的是食指。她不是窈窕淑女,而是年轻的小伙子,可他的工作却十分危险、辛苦。例如:当我们在写作业时,食指总会无时不刻、不离不弃的帮助着他。可遇到困难时每次都是他先去探险,也有很多东西都是他经常接触的;在刀伤、烫伤、轧伤、咬伤之中,基本上他都会受伤,他也是消受机会最多的。
五指之中最吸引人的手指是中指。他居住于手指的中央,左右都有屏障,她的身材比其他的手指都好,而且身体也是最高的,无名指、食指贴身左右,仿佛就是左右邻居似的。每一次做事,名义上她都会参加,其实事实上他一点力也没有用。她因为身体最长,虽然他先接触到事物,可是她碰了之后就马上缩了回去,而不是一起干活。是让大拇指和食指去出力,他只是在一旁略为扶衬而已。
无名指和小指,体形虽然不是很高大,但样子很可爱,小巧。可是,他们的能力很单薄。无名指总是那么的秀丽或英俊,因为有很多人们都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而不是戴在别的手指上。小手指的用处则更飘渺,只是用来掏掏耳朵,抹抹鼻涕而已。但有很多舞蹈队员跳某些舞时,都不是使用兰花指吗?而这两只手指正是这朵花中最秀丽,舞姿最美的手指吗?他们除了这些风光事外,就没什么可干了。
我们手上的五只手指,我觉得姿态与性格,没什么很大的差异,无爱憎在其中。手指团结一致,就如一群人团结一体一样,五只手指要是能够团结起来,变成一个结实无比的拳头,那每一根手指没有一只是没有用的,每一根手指都有巨大的力量,再也没有美丑、高矮,什么强弱之分,就可以打败更多的困难。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6
六年是短暂的,记忆是漫长的。转眼间,时间飞逝。熟悉的面孔浮现在我的眼前,难忘的记忆让我想到…
这两天,星智阳光教育集团组织我们六年级的毕业生参加了以“我的毕业图画书”为主题的感恩励志训练营。在活动中,我和同学们一起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情。我们一起悲伤,吵闹,疯狂和欢笑。
在这次活动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闭幕式前的“团队浮桥”活动。
活动结束时,老师把所有的班级都聚集在一个房间里,准备开展“团队浮桥”活动。学生们先是又高又瘦地站着,强壮的学生们跟着老师的样子,两个人面对面地扛着木栅栏。我们这些体重较轻的人自然有责任攀登。
活动开始了,第一个学生小心地爬上木条,慢慢地跪在木条上,双手轻轻地支撑着,慢慢地爬。负责搬运木条的学生兴奋地喊道:“加油!来吧!”
轮到我玩了。虽然我心里充满了信心,但我想停下来。当我登上第一根木条时,我的手一直在发抖,因为我害怕会伤到同学的肩膀。透过木板之间的缝隙,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光滑的地板。尽管我爬在离地面一米多的木条上,我还是尽力向前爬,以减轻其他学生的负担。慢慢地,我的注意力从陡峭的地板转移到两边已经出汗的同伴身上。看着熟悉和陌生的面孔,我不禁想起过去的殴打,责骂,制造噪音和大笑。看看现在,他们咬牙切齿,但不说“苦”,“来吧”和“不要害怕”,并如此有力地呼喊。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爬到了尽头。当教练把我放下时,我又回头看了看。如果时间可以停止,我真的想低头看看和我一起经历了六年风雨的“亲人”。那一刻,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了。
一颗友谊的心,举起了良心的板子。有一滴泪深深地淌进我的心,那就是友谊和团结。这眼泪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深深地,深深地。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7
在六年级时,我转到了一所新的小学。在那里度过了小学最后一段时光。就在那一年里,我认识了我的朋友—杨。我们一起升入同一所中学。
杨长得胖乎乎的,个子很矮,大圆脑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嵌在那对浓黑的眉毛下面。她为人和善,性情温和,乐观大方。虽大大咧咧但粗中有细,也极为宽容。所以来中学的时间不长,她就结识了好多新伙伴,但依然维系着与我的好友关系。
中学考试特别多,而且考完还要排名次。杨入学考试成绩不佳,仅为十七名,而我则为第七名。然而在十月考试中,杨已冲到了班里排名第三名,而我则为二十二名。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如同打翻了五味瓶。从小争强好胜的我从未受过这样的打击,好几天一直闷闷不乐。杨似乎察觉到了我的变化,千方百计地来安慰我,而我把她的安慰当成是一种炫耀,所以置之不理。
期末考试将要来到,功课相继结束,在三次数学考试中,杨两次不及格,而我则稳居班级前十,我心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快感。又一次排名出来了,我冲到了她的前面,心里不禁洋洋得意。杨看到了我的成绩后,也赶过来给我道喜,称赞我、鼓励我,我有些惊讶,她怎么会这么宽容大度?
后来我在无意中听到了她和娇的对话,从杨的话里我听出了一份珍贵的友情—“我确实是真心祝贺雪的进步,她身上或许有缺点,但优点毕竟多于缺点。”听完后,我再次打翻了五味瓶,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是因为歉疚,也为有这样一位朋友而感到自豪。
从她身上,我看到了友谊的力量,她教会了我做人首先要会宽容。这件事似乎在无形中增进了我们之间的感情,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时常在一起开怀大笑,在她的带动下,我又交上了一些朋友,同学们羡慕我们这对形影不离的好姐妹。
愿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8
所有人都有朋友,哪怕是爱哭鼻子的我也不例外。
我有一个损友叫王玉泷,在五年级的时候我比他高,而现在却是比我高了半头。所以现在他每次见我都会喊一声“老彭,你怎么还没长高啊?”看到他贱贱的样子总是让我气的咬牙切齿,然后就是用拳头轻轻锤他几下胸口解解气。
我们到了青春期,“损友”脸上开始长满了痘痘。我们离远看他就像长了一张麻子脸,又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一个“泷”字所以我们经常会“亲切”的叫他“麻子龙”但是损友却是内心很强大,每次听到我们这样称呼他都会表现的很淡然,因为他的不以为然让我们很没成就感,所以“麻子龙”这个外号也就从我们的口中慢慢消失了!
虽然我的损友给人很皮的感觉,但他还是有很多优点的。他曾经是我们学校的校运动员最擅长的是短跑,每次在我们玩游戏老鹰捉小鸡的时候他的优势就会完全爆发出来,而且每次都是我被他最先抓住,然后我就问他为什么总是抓我不抓别人?然而他的回复是“谁让你长的这么胖!”听了这话后让我很没面子!之后为了不让自己再被他抓住我就想了办法,等到他一抓我,我就把他往厕所那里的台阶引,因为那里有三条路,无论他从哪条路上来抓我,我都会从其它两条路跑下台阶,然后在下面对他喊到“抓不着,就是抓不着!”每次都会把他气的满操场抓我。
虽然我的损友他很皮,但是他在每次运动会的比赛中都会表现的非常认真,而且从不退缩!有一次校运动会的前两天他发了高烧浑身无力,可是赛前训练他却从未缺席而且对待每次的高强度训练都在咬牙坚持!终于他的这种“疯狂”让他在比赛中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同时他的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也感染了每个同学!
现如今上了初中我和他已经不在一个班级了,但是我们的友谊却是一直在延续,不论将来如何他都会是我永远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19
坐在快餐店的落地窗边,下午渐暗的日光温柔地影在左脸上。我用力吸着杯子里冰冷的碳酸饮料,狂躁的气泡刺得舌头微痛,恍惚间,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记忆被莫名拉扯回许久以前。
对面是你,孤意在眉,深情在睫,丹凤眼带着几分锐气,而那样的笑却是温柔的。皓齿若开,定是真言。但我是怕你的,在你这里找不到任何台阶可下,仅有让人猝不及防的电梯,直转急下,让我一头撞在南墙上。我叫你外号“迅哥”,你便眉毛一拧,似乎要怒骂我,但那表情凝在脸上,又像在说“懒得理你”。我很怕她的性格,不是怕她脾气大,而是因为直来直往,不懂与人处世之道,怕她受伤害。但是反倒她来教训我:“你看你,胆小怕事,总怕得罪人,但是你要知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真理不能为之移动。”我们深谙对方的习性,看似两个永不相交的人,却能一直平行下去。
你是我的后桌,那天测试,我愣是想不出最后一句古诗,眼看时间快要到了,我一时头脑发热,就这一次!于是拉开了语文书。你的手不轻不重的捏了捏我的胳膊,咳嗽两声,我随即脸红了,午后的阳光也变得灼人,火辣辣的。待到下课,你凑过来,眨动着长睫毛,淡淡地只说了“下不为例”,此事在你我心中便石沉大海,再也没有提起。
你和我去吃饭,我点了一杯加冰的可乐,你突然瞪住我,随后要了一杯热奶。我大惑不解为何突然变脸,你就一把抢过我手中的可乐,留下风吹过的冰凉,又递上温热的牛奶,道:“感冒还不安分,喝凉的,有什么好?”我有些尴尬,但又觉得挺开心,在外面也有人关心我。从窗户窜进来的熏风吹得我们心情很好,似乎又捡回了什么遗失的美好。
当过往又浮现在眼前,我觉得空落落的,剩下的可乐,也苦涩难咽。是的,人与人之间竟会淡得十年不见,十年既见又淡得无一事可相谈,可对答如流又能淡得没有一件事可以称得上是事情,但即使是这样,仍然可以是不离不弃,生死相依的挚友。如今你还好吗,我的朋友?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0
暑假到了,我的老朋友妞妞又要从上海来看我了。他们家每年暑假都要回郑州一次,而且妞妞每次也要在我家住一晚上。
当我听到妞妞要来的消息时,我非常激动,也很开心。我在想妞妞现在是变胖了还是变瘦了?会不会一进门会比我还瘦呀?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她一下车,我就看到她还是老样子,胖乎乎的,还是那么可爱。一进屋,我们就跑到我的房间,妞妞说:“她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两个又能在一起玩了。”
我们到小区湖边的沙滩上玩沙土、堆沙堡、做沙土鸡蛋,玩的可真开心!玩的真是满身大汗,占得是一身沙土,回家后,每人冲了一个香喷喷的澡,好舒服!
我们两个还玩购物游戏,电脑放在我的腿上,妞妞就把头伸过来,我买漂亮的蛋糕,她买香甜的水果,我买华丽的衣服,她买可爱的皮包。她榨一杯可乐,我榨一杯桃汁,她又榨一杯酸酸的芒果汁,我又榨一杯甜甜的西瓜汁,好过瘾哦!
到了晚上,妈妈说:“你是姐姐,应该照顾妹妹,而且妞妞还是我们家可爱的小客人,你才更应该照顾她。”我说:“当然了,我是姐姐,就应该照顾妹妹。”然后我先洗澡,洗完以后,我又给妞妞洗。因为妞妞不会洗头,所以我帮她洗。洗完以后,我把妞妞和我的衣服都洗了,并且晾好。妈妈说:“干的真不错,真像个大姐姐了。”
妞妞睡在我的房间,我给妞妞安排位置,我们睡一张床,她睡右边,我睡左边。而且我也像妈妈给我读睡前故事一样,给她读故事,每当读到最精彩的部分的时候,妞妞总是被逗的哈哈大笑。故事读完后,已经十一点多了,我们两个打个哈欠,闭上眼睛进入了甜甜的梦乡。
第二天下午,妞妞就要走了,我们两个都恋恋不舍,感觉时间过得真是太快了。我们还互送礼物,妞妞送给了我一个水晶球和两版小贴画,非常漂亮。我送了妞妞两本好看的书,一本是妞妞喜欢的英文版的立体图画书,一本是王一梅老师的《兔子的胡萝卜》作为纪念。临走的时候我们俩还依依不舍的拥抱告别,而且,我们约好明年的暑假再见。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1
中午时分,下课铃一响,教室里立刻沸腾起来,那壮观的景象,犹如鲤鱼跳龙门。同学们以飞一般的速度奔出去,鱼贯而出,涌向食堂。就在食堂门口,突然听到了一声巨响——有人摔倒了!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立刻回头,飞奔了过去,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把受伤的同学扶了起来。
这个女孩就是谢芷言。此刻,受伤的同学像一只痛苦的小鸟,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情,眉头皱成了一座小山,强忍着眼泪,可是眼角还是泛起了点点星光。
许多同学看到了这一幕,都犹豫了片刻。“民以食为天,”看着越来越长的打饭队伍,大火纷纷听从了内心的呼唤,争先恐后地跑去排队了。只有谢芷言把吃饭这回事抛到了九霄云外,她立刻跑过去,立刻扶起受伤的同学,立刻温和地安慰着她。这个小天使像一阵微风,吹进了同学的心田,也吹进了我的心扉。
她让同学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肩上,尽量把重力承受过来。她扶着同学,一步一个脚印缓缓地前进着。她的身体那么瘦弱,可她的形象,却在我眼前越来越高大起来。看着她们远去的背影,我被深深地感动了,立刻跑去给她俩打饭。
她不仅关心同学的伤势,还时刻牵挂着同学的学习,她是我们的组长,每次分组,她都会把自己安排在最后一排。坐在前面的同学稍有不专心,都逃不过她的火眼金睛。下课时,她会微笑着提醒正在写小说的同学:“你是不是又控制不住你体内的洪荒之力,开始写你的‘惊世骇文’啦?”那位同学一听,连忙把本子收了起来,谢芷言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她低下头,在纸上一丝不苟地写下几道题,给同学做。如果做不出来,她还会耐心地为同学讲解,像一位细致的小老师。
当我们在课间愉快地玩耍,开心地画画,尽情地说笑时,她却在忙着给小组的每一位同学写总结。
她对我们真诚的帮助像春风,拂去了我们心灵的尘埃;像雨露,滋润着友谊的花朵,有这样一位朋友,我真开心!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2
我最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她也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我妈妈不会做饭。我想让她像其他孩子的父母一样在春游时给我做些东西。我控制不了,她做不到。我不得不要水果沙拉,所以我的父亲仍然盯着她,以免她割伤了手。
我妈妈,她非常害怕小动物。如果路上有一只毛毛虫,她一定会犹豫半天,是从毛毛虫面前走过还是跳到毛毛虫面前,还是从毛毛虫背后绕过去。如果我们买的螃蟹从盆里爬出来,她肯定会大叫并跳到一边。
我的母亲,她仍然困惑。她锁了几次车,没走两步,就不得不回去看看,说她好像没锁车。有时候,当我从学校回来,有一些我做不到的问题时,我打电话给她,却发现房间里响起了悦耳的铃声,她又忘记带电话了。
我妈妈,她还是有点懒。每次她去超市买东西,她从来不自己拿。她总是让我来拿。她甚至没有带自己的包。她还委婉地称自己背着包,因为害怕被抢。我没有带包,因为害怕被抢。事实上,她很懒。
我的母亲,她还是一个坏脾气。如果我做了什么让她不开心的事,第一秒钟她笑得像朵花,第二秒钟她就变得阴云密布。她就像个孩子。她会生气并哄着我,否则她会几天不理我。
我的母亲她不是超人,她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我仍然非常爱我的母亲。因为她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之一。不会做饭的她会小心翼翼地把为我准备的春游午餐串在一起,并把它们编成花。打开精致的午餐盒,你会看到充满惊喜和爱。她如此害怕小动物,以至于她会毫不犹豫地阻止狗向我扑来,并在她身后保护我。迷迷糊糊中,她能首先记住关于我的一切,而且她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对我来说,我的母亲能成为一个无所不能的侠客母亲,她能唱歌、跳舞、写作、画画和写作。她是我的朋友,是我最好的朋友,是我永远的朋友,她是我的妈妈夏!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3
我的朋友叫刘涵予,她可真的有着超群的情商。
说到情商,可能很多人都不怎么在乎,但是情商高的人,着实受益。所谓的高情商,就是会说话,但往往不止会说话。好比我的这位好朋友,刘涵予,她的情商高到出格。
有一次,我和刘涵予一起出门,同行的还有我另一位伙伴,我们三个走在街上,聊了起来。不知聊到了哪里,我和另一位伙伴的意见出现了不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两个谁也不让谁,关系也慢慢僵了起来。毕竟,我们都属于那种比较争强好胜的人。此时,刘涵予便发挥出了她高情商的作用调解矛盾。她说了一句话:“哎哟,大白天的就吵,咱也不嫌太热闹,反正又不是没人看,你们继续,继续。我倒也想知道谁输谁赢呢。”当时周围还是有不少人的,虽然都各忙各的,但由于心理作用,我总感觉他们在注意着我们。也出于刘涵予幽默的语言,我们都笑出声来了,更不好意思再争辩下去。于是握手言欢,这件事便了之。
还有一次,刘涵予来我家做客。用餐时,妈妈为她拿来餐具,她就说:“谢谢阿姨。”当刘涵予品尝到妈妈做出的菜时,她就会夸奖道:“阿姨,你做得这道菜太好吃了,我妈妈都没这个水平呢。”然后,她还会回馈给妈妈一个甜甜的笑脸。妈妈见了,高兴极了,做饭也更加用心。当我们出去用餐时,餐具少了一份,刘涵予又施展她的高情商了。她走向服务生,说:“姐姐,麻烦再帮我拿一份餐具,谢谢。”听了这礼貌的语言,服务生也很高兴,自然满足了她的需求。我也不得不承认,刘涵予真是一位高情商的女孩。
日常生活中,刘涵予常把“谢谢!”“对不起。”“您辛苦了。”“请”等文明用语挂在嘴边,她说得话,能给人带来温暖和愉悦,说得人心里甜滋滋的。因此,刘涵予便把“高情商”这三个字眼隐了,我们也都叫她为“小蜜糖”。
看了这些事例,你是不是也认为我这位朋友是个高情商的女孩呢?我一直都这么认为的。有些时候,我也要像她一样,学会说话,做一个高情商的人。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4
记得在去年秋季人的一生中有许多的朋友,有儿时在一起做傻事的朋友,有在一起学习互相进步的朋友,有一起游戏的朋友……在这些朋友里,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她,就是陪伴我度过,近五个春秋的,班主任老师——徐老师。
班主任,是我们的人生导师,它既肩负着自己的教学任务,还肩负着家长的希望、学校的重托,他更是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引导我的良师益友,她把她学到的知识悉心的传授给我们。
在校运会上,我们五(七)班在接力赛上获得了第一名,这是我们班级团结的力量,我兴奋不已,写了一首诗。她看了以后,给了我肯定,并把那首诗发到了班级群里。在班级元旦联欢会上,她,给了我鼓励,让我有勇气上讲台深情并茂地朗诵了那首诗,赢得了同学们雷鸣般的掌声,那种激动的心情,我永远也不会忘怀。
有一次,我偷懒没做作业,她就像慈母教导自己的孩子一样,把我叫到办公室,严厉的批评了我一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天才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灵感。只有勤奋才能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不能懒惰,否则就学不好知识,学不好知识,长大怎么能报效祖国呢?”从她的眼神中,我看到了她对我的期望,更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
在学习中,您是我的良师,在生活中,您是我的益友,在朋友中,您是我最受尊敬的朋友,正如主席写给他的老师徐特立先生的一封信中说的一样,“您是我二十年前的先生,您现在仍是我的先生,您将来必定还是我的先生。”也许再过十几年我会和您一样站在三尺讲台上,望着一双双渴望得到知识的眼睛,和您一起,分享这一神圣职业的快乐和艰辛,那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我的好朋友,您说是吗?
朋友是人生路上最美丽的景色,友谊是彼此相连的心弦,让我们用心灵的笔墨,点缀着人生路上的风景。用真诚的付出,收获人世间最感人的真情,祝亲爱的师长,我的好朋友——徐老师,开心快乐,永远幸福。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5
我有两个非常好的朋友,她们总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帮助我。我总是在开心的时候与她们分享,她们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其中一个朋友落落大方,分析事情有理有据,总能把事情处理的很好。而另外一个呢,她很活泼,每次我只要一不开心,她就会来逗我开心。所以,她们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还记得那是八月份吧,还没有开学,那时的我们都很期待开学后升入初中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的。几天后,下通知了,我和朋友拿着那张入学通知单别提有多激动了,正当我们有说有笑的时候,手里一松,通知单掉了,我刚想捡起来,风一吹,把它吹到草丛里去了。我找了好半天都没找到,我很无助,朋友说:“不要担心,咱俩一块儿找,肯定可以找到,说不定吹到哪个角落里了,你没有看到,咱俩再好好找一遍,肯定可以的!”果真,它就在栏杆下的角落里。我捡起了它,说了一声:“哎,可算找到了,要是找不到可咋办呢?”朋友说:“这不是找到了吗?别担心了,快走吧!”听她说完以后感觉心里有了着落一样,有这样的朋友真好。
这是开学以后的事了,有一次放学我忘记带家里的钥匙了,但是我妈那天有事,我又想着回家做作业,当时就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后面好像有人在叫我,我猛然回头,是她,我的另外一个好朋友,她说:“你干什么呢,怎么不回家啊?”我把事情跟她说了一遍。她说:“这样啊,要不然你先来我家吧,先把作业写了,然后一会儿给阿姨打个电话,问问她什么时候回来,然后再说,行吧?”我点了点头。然后就去了她家。直到现在,我对这件事情还记忆犹新呢!我很谢谢她。
有那么一个周末,我们家里人都出去了,就剩我一个人,特别无聊,随后一个电话就进来了,电话里面是我的两个好朋友,她们在电话里面问我:“你在干什么呀,要不要来玩会儿啊?”我说:“好啊,你们来找我玩吧!”她们两个真是我的知心好朋友呀!
我很喜欢跟她们在一起,我们总能玩的很开心。希望我们的友情永远不会变淡!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6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唐晓霜。她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就像一泓清澈的泉水。平时总爱穿一身雪白的衣服。她不仅漂亮,而且其拾金不昧的好品质更让我敬!,就说上周星期天发生的事吧。
那天,天气晴朗,万里碧空飘着朵朵白云。我和唐晓霜乘着这好天气,相约一起去通州商场玩耍。当我们走到商场的第二楼,在卖皮包的地方我发现地上有一个东西,便好奇地拾起来一看,是一个钱包。打开钱包一看,“啊,里面有七百多元钱。”我和唐晓霜异口同声地说。我忙把唐晓霜拉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对她说“唐晓霜,乘现在没有人,我们把这些钱分了吧。有了钱,我们就可以去吃德克士,还可以买好多的东西呢。”唐晓霜没有回答,她用生气的脸神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张嘉,你不能贪小便宜。”
过了一会儿,唐晓霜好像想出了好的办法,带我找到了楼层执勤的保安。唐晓霜对那保安叔叔说:“叔叔,我们捡到了一个钱包,你知道是谁丢的吗?”保安叔叔接过钱包,把钱包打开,翻来翻去,好像在里面寻找什么东西。过了一会儿,保安叔叔在钱包里找到了一张身份证,上面有失主的名字,地址。我们便跟着保安来到了失主的家门口。“咚、咚……有人在吗?”“谁呀!”失主一边说一边走过来开门。唐晓霜对失主说:“阿姨,您是不是丢失了一个钱包?”失主马上说:“是的,是的,我丢失了一个钱包,钱包里有我才发的工资七百多元钱呢!”保安叔叔把手里的钱包还给了失主,失主高兴极了,她问保安叔叔:“是谁拾到钱包的?”保安叔叔指了指唐晓霜。失主用感激的目光望着唐晓霜,对唐晓霜说:“谢谢你,小朋友,你真是一位拾金不昧的人呀!”这时,站在一旁的我脸不由得感到阵阵发烫。
我相信你读到这里,一定会觉得我的好朋友……唐晓霜很可爱吧!我也为自己有这样的一个拾金不昧的朋友而感到自豪。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7
人们说:“读一本书,写一本书,就有了神。”我小时候很爱看书。每当我走进书籍的王国,我都会感到非常快乐。每当我在书的海洋里游泳,我都会感到极度兴奋…
说到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海底两万里》,《稻草人》,《格林童话》……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厚厚的《绿山墙的安妮》,因为它有来之不易的体验。
那是我第一次自己买书。炎炎烈日下,我冲到以前去过的书店。到了之后,我眼巴巴地在书架上找《绿山墙的安妮》。“找到了!”我欢呼一声,然后迅速拿了下来,靠着书架坐在地上,刚打开来看。一个阿姨慢慢走过来对我说:“小朋友,这本书我已经订好了,你去别的地方找找吧!”之后,她从我手里接过书,走向收银台。
我不得不走到另一所房子。在烈日下,我看起来很瘦。
走进另一所房子,我的目光像雷达一样扫过一排排书架。“啊!只有一个多!”我一踮着脚伸手去拿书,一只大手滑过我的眼睛,然后那只大手把书离我越来越远。我心烦意乱,伤心欲绝,沮丧地走出书店。
挫败感在我心中滋长。我挨家挨户。最后,我在街尾的书店买了这本书。我紧紧抱着回家,迅速翻开第一页,立刻陷入了故事。我贪婪地读着,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这本书来之不易,也让我感触良多。“安妮工作非常努力,每天都要挤出一小部分学习时间来帮助养母玛丽拉。她学习也很勤奋。她几乎一整天都在看书,成绩突飞猛进。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被女王学院录取,并获得了阿贝尔奖学金。”“安妮放弃了在女王学院学习的机会,因为她必须照顾她年迈的养母……”故事的每一点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有些故事会让我哭,有些故事会让我笑。安妮和我分享快乐和悲伤,幻想,努力和成长。
"书籍是整个世界的养料。""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喜欢我朋友的书——!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8
一提到廖睿诚,我第一个想到他的特点绝对是“低调”,他干的哪些事能让我对他的“低调”有那么印象深刻呢?
“低调”的拳击手。廖睿诚十分瘦弱,如果与高大的杨耀伟并排站,绝对是个文弱书生,而且白净的瘦削脸上总挂着那么一副眼镜。他还比较爱唱歌,感觉就更弱不禁风了,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是一名“拳击手”!就连我最怕的某某人,他也能三两下把他打倒。有一次,班上最爱欺负人的某某又开始发“飙”,无缘无故地惹怒别的同学,于是廖睿诚把外套一脱,跑到某某面前,五秒之内,三拳两脚就把某某给打倒了,简直人人称快,廖睿诚脸上也早已洋溢着得意的笑容。
“低调”的炫富。廖睿诚用的文具盒呀、钢笔呀、书包呀、衣服呀……跟我的价钱都差不多,可他却永远能从衣服里拿出我拿不出来的东西—一张百元大钞!我没想到他那么低调的一个人,竟能拿出让我惊叹得下巴着地的100元!这100元是他家长给的'一个月的零花钱。你猜他是怎样向别人炫富自己的100元的呢?学校对面有很多小卖部,这就是炫富舞台。有一次,路过小卖部,他对正在买东西的某某说:“哎呀,你好富啊,今天你请客吧!”。吓得某某连连摆手说:“不行不行,我只带了2元,准备买一条红领巾的”。廖睿诚笑了笑,拿出100元对他晃了晃说:“算了算了,开玩笑的,不会让你请客的。”然后扭头走了,只留下独自站在店门口发楞的某某,“别怕,廖睿诚只是在向你炫富呢!”我对他说,这样他才回过神来。
“低调”的与众不同。廖睿诚有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比如他看书喜欢从下往上看,他喜欢把书包放在椅子背上,他很幽默……。但就是因为这些与众不同的事让他在跳蚤市场与众不同,那次,我们班所有人都拿着成品叫卖,只有廖睿诚在卖自己做的三明治,大家都很感兴趣围了上来,围着的人不断增加,买的人也变多起来,于是他的生意特别地红火。
这就是我那“低调”的朋友——廖睿诚,你记住他了吗?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29
在我那认识的众多人当中,有一位,很是特别的朋友,关于她的记忆,我尤其难忘。
好似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大约三、四岁还是幼儿园的时候,我们就相识了。那时的记忆模糊,只是记录了两件事:一次我妈妈和她的妈妈一起从幼儿园接我们两个回家。再一次,幼儿园大班的时候,与她还有一个女孩在一个班上。小时候的她与现在的她差别很大的,听现在的她说,幼儿园的她常被人欺负呢。
现在的她与以前的她判若两人。
四年级暑假时,我和她都去参加了一个暑假的跆拳道训练,下午又去其它的班,当下午的班结束的时候,我便跟她去游泳。
虽然我们感情很好,但经常闹矛盾。有时训练的时候就坐着谁也不理谁,不过,一两分钟过去后就和解了。常是小我九个月零五天的她主动找我和解。
不是我不主动,是因为只有她才能和解。因为经常闹了矛盾,我找她,她不理我,只有等她来找我才和解得了。
一次休息时间,我们互相生闷气,不理对方,当我们正盘腿坐着,一副决不主动和好的情态之时,老天爷帮了我们,她一扭头,说:呀!你头发上有虫子!啊,什么?头发上有虫子呀,虫子,你为何偏偏认准了我呢?为什么要跳到我的头上呢?我帮你拿下来。她说,我便动也不敢动,等她小心翼翼地取下来后,才看清是一只陌生的虫子,虽说很可怕,还是谢谢虫子让我们重归于好。
还有一次,我和她相约去游泳。
中途,我们又闹了别扭,一个在这边,一个却在那边。她在水台边跳水,我无奈地躺在水中,头朝上,任由水的浮力托都我漂荡......几次,在水边我游过去找她,她转向就走,这下,气又重归我的心头,随之也漂走了。不久,她来约我去跳水,我又好气又好笑,也只好从了。
对于这样的人,我跟她约定,下次闹矛盾,我先道歉,再下次,她主动,这样轮回。可附加条件是:被道歉的人一定要原谅对方。
呵呵,她----是我的好朋友郑柒柒!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30
“喂!你不能这样,这样是作弊的,不能!”
他便一手抓住了那东西。这小玩意其实是个玩具,这玩具是个铁的,外面涂着金黄色的燃料,最底下记着一个红绳,这个铁东西的上面可慢了弯弯曲曲的花纹,尖尖的头儿……这便是我们俩捡到的小长枪。
真是太引人注意了,看着这个小玩意儿,我心里想:“这个东西这么美观,做的这么精致,让我拿走真是太配了,这次机会来之不易,我一定要拿走。”我看着我的朋友赵佳俊的眼神,是如此的坚定脸上带着严肃和笑的表情,好似在跟我PK,心里肯定没安好心。
他还没等我开口,就说:“你是不是也想要这个东西啊!那我们就来用比赛做决定吧!”我听了这句话,顿时慌了神,这可该怎么办呀,如果考智力的话,我比过他,如果比速度吧,我也比不过他,我不知该怎么办。
他的话让我松了一口气,他说:“我们就来比耐心吧!“我就说好,怎么个比法,”就是每人坐在一个凳子上,谁也不能出声,必须把眼睛闭住,把这个长枪放在中间,等时间到了,才能去抢。“我顺口答应了,谁知道后面……我最安静了,我觉得自己肯定能赢,就在这时,到睁开眼睛时,我却发现,他人不见了,玩具也不见了,我顿时恼怒了,心想:”怎么这么狡猾,你会耍诡计,我也会,下次你能等着。“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拿着一个好吃的去找他,说实话吧,这东西很小,等我拿到的时候,他一追我,我就赶紧撕开吃掉,到时候让他羡慕我。到了他家,我把吃的放在一旁,我就说:“我们看谁先拿到就是谁的。“我顿时感觉到他那种心态,心里有点害怕了,本来我是裁判的,却玩玩没想到,他一说开始,因为我没反过味儿来,一下子被他抢走了。我大声放话,说:“喂,你不能这样,这样是作弊,还我零食。”,我一追他,没想到他跟我想的一样,一追就吃。我立马感觉到,我不如他了。
哇,好一个朋友,真是一个会耍诡计的朋友啊!他的诡计真是无处不在啊。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31
真棒!爸爸捉来了一只小小的石板龟,放在一个铺满细沙的盛水的大盆里,盆里还有好多贝壳和鹅卵石,那是小乌龟舒适又干净的家。
有人说,这种野生龟不好驯养,很难与人相处。我把它放在阳台上。那儿阳光十分温暖,种植着许多植物。有吊兰、含羞草等。我将吊兰长长的枝垂在水面上,微风吹来,微微动摇,在水面上漾起一圈圈涟漪,小龟就像进入了一个幽幽的池子里一样安全。正午时也可以爬到鹅卵石上轻松地晒晒太阳,锻炼锻炼了。
阳光洒在水面上,在水面粼粼的波光与摇曳着的水草和浮萍,小龟黑色的身影悠闲地游着。不时见它小小的头露出水面往四周张望。我很少打扰它,只是静静地望着它,它便会伸出头瞅瞅我。渐渐地我们就有点熟悉了。
三年来,它越来越成熟了。乌黑乌黑,生气勃勃。瞧,它多可爱,多英俊,有一张白色的三角形嘴唇和血红色的嘴,十三块六边形的花纹印在壳上,充满了一身阳刚之气。以前我给它喂食时,如果将一整条鱼放在它面前,它总是不放心地往四周看看,确定没有危险才探下身,使劲地用前爪和嘴撕咬着鱼。
渐渐渐它胆子大了,在我拿食物喂蛇时,不再将头缩进壳里,反而友好地看着我的举动,看着我将鱼放到它面前,便迫不及待地吃起来。
我静静地看着它,它还是放心地吃着。但有时也抬头又看了看我,见我没有反应,就完全放心了,有一次我用手摸摸它的壳,它回过头,友好的轻轻咬我一口。
有一天,我用筷夹了一条小鱼走到它面前,没想到它一见我马上抬起头,仿佛就在恭迎我的到来。我将鱼夹着,刚到它头顶,没想到它两脚直立起来,张开嘴一下子将鱼捉住沉下水去,美美地吃着。它还怕人吗?它这样地淘气,对我那么友好。
是啊,只要你爱护动物,动物也会信任你,你付出了爱,得到的也许就是一个奇迹!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32
“时间是由分秒积成的,善于利用零星时间的人,才会做出更大的成绩来。”每当我读到这句话时,总是会想起那个特别会利用时间学习的小女孩。她就令我佩服的好朋友——聪明可爱的谭圃惠。
谭圃惠的小名叫“贝贝”,我喜欢叫她“圃惠”。她是一个阳光的女孩,脸上总是挂着灿烂的笑容,嘴角边的两个小酒窝别提多可爱了。她一笑起来,小小的眼睛就像两道弯弯的月牙。她喜欢扎一条马尾辫,显得充满活力。
圃惠是一个很会珍惜时间的同学,她对学习的认真劲儿,让我们很佩服。
那天午会课上,王老师把家庭作业布置了,让大家在教室里独立完成作业。王老师一走,就有不少同学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把记事本放到一边玩儿了起来,有的拿出绘画本画画,还有的叽叽喳喳和同桌说开了。我也有些忍不住想玩了,心想:不如把作业留到回家再做,反正王老师不在,干脆先找同学交流一下昨天在家发生的趣事。我决定找前排的圃惠聊聊天,便探起身来想招呼她。没想到,谭圃惠的动作真快,她已经翻开作业本刷刷地开始写起了作业。尽管教室里吵吵闹闹,可是她却旁若无人,专心致志地写着。看着她专注的样子,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了,不愿意打扰她,也自觉地坐下来,写起了作业。
下课了,同学们邀请她去玩儿“写大字”,这可是圃惠最喜欢的游戏啊!圃惠望望操场,有看看手中的作业本,有些犹豫,她想了想说:“我的作业还没有完成,你们先去玩儿,我等会儿再来。”罗丹茹拉着她的手,劝道:“作业可以回家做,先开心一下吧!”圃惠笑了笑,摆摆手说:“先完成了作业,才能放松地玩。”说着,又埋下头认真地写起来。
正是有了善于利用时间的好习惯,圃惠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也成为了大家学习的好榜样。我想,我会向这个好朋友学习,做一个珍惜学习时间的人。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33
从小到大,我的身边总是有许许多多的知心朋友,她们带给我欢乐,带给我幸福,带给我自信。不过,我最感激最亲近的还是她,一个最朴实最亲近的朋友——《绿山墙的安妮》!
在一个八月的早晨,是我认识她的第一刻。当我将她捧在手中时,心里充满了无限的遐想与期盼。书页在膝盖上轻轻地翻动着,嘴角漾着丝丝抹不掉的笑。书中那个天真可爱的安妮仿佛跃然纸上,每一个场景都在我的脑海中精彩放映。她开心,我也跟着大笑,将所有的烦恼都抛到脑后;她伤心,我也难过,并为剧情的变化而感到惊奇……真是一个让我牵肠挂肚的朋友!
她还是一个良师益友,教会我许许多多的人生哲理。有一段时间我和同学们的学习状况特别差,上课总是打不起精神,作文也自然写得一塌糊涂。我哭了,为我们自己的不良行为而默默流泪,为对不起老师而悔恨……我顿感心灰意冷。这时,我想起了安妮,想起了那个失去了亲人却依然乐观自信的女孩,她那甜美的声音仿佛对我说:“不要哭了,纵使脚下的路布满荆棘,你也要坚强勇敢地走下去,因为我坚信,终有一天它会开满幸福的花朵。总有峰回路转的时候!加油!”我开始变得自信了。不久之后,我和同学们共同努力,在学习上也有了进步,啊,《绿山墙的安妮》真是一个鼓舞着我,感动着我的朋友!
书中有太多的地方让我心中为之一震!她真是一个让我恋恋不舍的朋友!虽然我已经看了很多遍,但每当我又重新捧起她的时候,却又感觉与最亲密的朋友久别相逢,她总是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只要心中充满感情,充满爱,一切都会变得很温暖。她的爱,就像一张大网一样罩住我的心灵,温暖我的心扉。
继她之后,我爱上了阅读:历史著作《三国演义》、感人故事《爱的教育》、童话历险《爱丽丝漫游仙境》……她们都无时无刻不激励着我,感动着我,滋润着我,教育着我!不管何时何地,《绿山墙的安妮》犹如最亲密的朋友总是跟随在我左右。回味起来,朴实自然,弥久留新,直到永远……永远……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34
说起这个“牛板筋”呀你们可能不知道,而她就是我的朋友———刘经纬!
她很聪明,留着斜留海,一张能说会道的大嘴巴,还有一双有神的眼睛,你不要看她下课时嘴巴喳喳哇哇,可是在上课的时候却摇身一变,变成了认真听讲的乖学生。
这不,下课时,我们开始唱歌,可这个“牛板筋”却搞怪起来,一会学徐良,一会儿又学龚玲娜,那表情,那动作,真的是爆笑到极点。不过,不要看她平时那么“神经”,其实也很聪明。看到一题很多算式,很麻烦的数学题,她却思路清晰,很快就做出来了。但是她有时候也聪明反被聪明误,比如一道痕简单的数学题却因她一时犯马虎而做错了。
聪明的“牛板筋”胆子也比较大,有一次我们几个看恐怖的鬼片时,别人都吓的抱在一起,可“牛板筋”却说有什么可怕的。
不过胆大的“牛板筋”也有胆小的一面,那天她相约我到同学家里做客,我们欢欣鼓舞的走了一半,“咦,我们这是到哪了,好像迷路了耶!”“牛板筋”抚着额头笨笨的说,我悲愤地仰首望天,“不会吧,你又犯马虎啊,”最后在好心人的指引下,终于把我们两个大“盲人”带到了同学家的路口,正要进入路口,突然,“汪汪汪”旁边一家养的狗凶神恶煞地冲着我们叫着,“牛板筋”吓得立马掉头就跑,我连忙追上她,她喘着气对我说:“习之悦…我们…还是不去了吧!”我一听,便对“牛板筋”说:“我们不能就这样放弃,这样吧,我们去找人能帮帮我们的人。”突然,我看到一位老奶奶,便对她说明了情况。那老奶奶便把我们带了过去。后来,"牛板筋""""告诉我,那只凶恶的小狗的名字叫乖乖,我听后,有如晴天霹雳,雷倒了。
“牛板筋”,一个有聪明,有时犯点小马虎,又大方,爱唱歌的女孩就是我的好朋友——刘经纬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35
升到七年级,我们重新进行了分班,我幸运地被分到了七(12)班这个大家庭,并且交到了不少志同道合的朋友。
董老师是我们班所有人的好朋友。我们的班主任姓董,开学前两个星期,我们还称她为“董老师”,从第三个星期开始,她就成了我们的好朋友。为了表达对董老师的亲切之情,我们班所有同学都称董老师为“老董”。董老师似乎也不在意这个外号,反而每次听我们称她“老董”她都十分欢喜。但是这种亲切的称呼也要讲究一定场合,她告诉我们在别的老师面前还是要称她为“董老师”,我们也都一一遵守着。
老董平时对我们都很好,她性情温和,循循善诱,即使我们犯错误时她也会很耐心地引导我们改正错误。有一次,有同学在上课时扰乱课堂秩序,老董并没有单独惩罚那一个学生,而是很有耐心地对大家说:“有同学上课讲话,不是只有他的问题,大家都有责任,因为我们是一个大家庭,应该互相帮助,当别人讲话时其他同学要进行劝阻,只有这样才能给大家营造一个好的学习环境。”这就是我们班所有同学亲切而又友好的朋友,我们都很喜欢她。
在董老师的教育下,我们班营造了一种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我们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常常互相帮助,这使我们都很开心。在开学后的这一个月里,我交到了不少朋友,其中我的“铁哥们”就是蔺崇扬。我们俩的性格都很直爽,活泼开朗,并且还有许多相同的爱好,我们每天都在一起学习和玩耍。当我学习上有不会的问题时,他总是能耐心地帮我解答,而他忘记带橡皮时,我也会毫不吝啬地借给他。我非常幸运能交到这样的好朋友。
我们相处过程中也有过很多乐趣。有一次,我和蔺崇扬去上课,地理老师从门口经过,我们叫“老师好!”而地理老师却发出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呃!”我们瞬间就笑喷了,旁边的同学向我们投来了“你们还好吗?”眼光。从此,“呃!”这个声音就成为了我们两个人之间的“梗”。
这就是我的两个好朋友,希望我们友谊的小船永远不翻。
我的朋友初中作文36
我有两个朋友,他们是皮埃尔和爱尔兰。
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给我两只鹦鹉。一只羽毛是绿黄相间的,个头很大,眼睛小得像一条线,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他有眼睛呢。他胖乎乎的,是个男生,我给他起名叫“皮埃尔”。另一只的羽毛白中带灰,个头娇小可爱,眼睛大得像忽闪忽闪的黑宝石,非常漂亮的女生,我叫她“爱尔兰”。
空闲时,我喜欢拿着小木棍逗他们玩,喂他们食物和水,我还会把他们放出来,让他们呼吸自由清新的空气。爱尔兰喜欢乖乖站在我手上,充满友爱的眼神望着我,仿佛有许多话要对我说似的。皮埃尔则满屋子飞,看到哪里有吃的就停下来,难怪这么胖,原来是吃货一枚。
听爸爸说鹦鹉会说话,于是我每天努力教他们说话,和他们聊天,讲故事。终于有一天,爱尔兰突然说:“你好”!我兴奋得跳了起来。没过多久皮埃尔也不停地说:“再见”!“再见”!我高兴极了。自从有了他们俩,我的生活充满了乐趣。
放寒假了,我们一家人要去远在浙江的小姨家玩,我想把他俩带给我的表哥表姐认识认识,于是把他们放在车子的后备箱。一路颠簸到了小姨家,打开后备箱时我们惊呆了,皮埃尔软绵绵地躺在那,我以为他晕车,过会儿就好了,可是不管我们怎么叫他都没反应,爸爸告诉我他死了。我难过地哭了,是我的任性害死皮埃尔的。我们把他带回去,埋在了家门口的草丛里。
没过多久,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爱尔兰一直用自己的爪子抓眼睛,眼睛流了很多血,爪子和羽毛都是血,样子非常吓人,之前可爱的模样再也看不到了。我和爸爸准备明天带她去看医生,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发现她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我伤心欲绝。她可能是太想皮埃尔了吧?后来我把她埋在皮埃尔的旁边,这样他们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一天放学回家,我发现家门口草丛中有两朵花,一朵是黄色的,一朵是白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