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
这部电影是我看到海报就要决定看的。因为打破了传统英雄人物形象的哪吒,自带黑化的烟熏妆,绝对有故事。
作为天生魔丸的哪吒,从问世第一天起就被人们视为妖怪。他说“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任你怎么努力也休想搬动。”所以他想交一个朋友也不行,哪怕后面帮助百姓降妖除魔,却也被反认为罪魁祸首。他被人误解,孤立,想要摆脱成见,却只能无力的把双手插在裤兜里。
电影中的两处情节让我感慨和热血沸腾:一处是龙王的一段情节。虽然说龙族在地牢看守当初大闹天宫的无数邪魔,但那铁链不仅锁着邪魔也同时锁着自己。和邪魔互相牵制,等同于坐牢,失去自由。想摆脱,所以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太子敖丙身上。一边是全族人的希望,一边是唯一的朋友哪吒,换做是我,我会如何?另一处是面对命中注定的天雷,哪吒和敖丙共同抵御,看得我热血沸腾,激动不已。
在生活中,我们时刻都在经历着不公、偏见、被欺负、设计、自暴自弃就会觉得这是命中注定的命运。
还记得《破冰行动》里林耀东对蓝毛小弟说:若被人欺负了,不要问他们为什么欺负你,而是要问自己为什么那么弱。
是啊,我为什么那么弱。
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
去你个鸟命,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说了算。——题记
“我是小妖怪,逍遥又自在,杀人不眨眼,吃人不放盐。”大大的黑眼圈,参差不齐的牙,两手插兜,时不时来个坏笑,还有一张厌世脸,这,就是哪吒。
这部影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除了哪吒,应该就是殷夫人了。她在哪吒小的时候,为他挡住了太乙真人的拂尘,尽管自己的脸上被拂尘划出了一道血痕,她还是对哪吒说:别怕,有娘在。”
触及到了我泪点的便是电影中哪吒对李靖夫妇的那一跪。“我的命,我来扛!”哪吒在得知父亲为救自己性命而偷换名符时,我想他也终于明白了父母一直以来对他的爱。哪怕他生来就是魔丸,但他的父母却仍努力为他撑起一方天空,始终不曾放弃。在他奋力冲向天空时,我觉得,我看见了一个不认输的哪吒。
“我说过,你是我唯一的朋友。”这句话,是哪吒的火尖枪马上就要刺进敖丙眼睛时,他说的。下一秒,他就放下了火尖枪。可以看出,哪吒看重他的每一个朋友,哪怕,成为了自己的敌人,也于心不忍。
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战斗到底!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3
《哪吒之魔童降世》让我非常感动,许多网友也是如此吧,哪吒的父母为孩子可以付出一切,并不在乎别人的各种看法,只要能让孩子开心地度过这三年。
在李靖去虚空之门,去找元始天尊解除天劫,在门口看守的小云云给出了答案:“你找天尊也没用了,这个咒是无解的。”李靖却失望极了,可想而知,李靖真是太关心哪吒了。
后来,小云云却说,可以用这两张换命符,把一张贴到血亲身上,就可以让另外一个人来代替受天劫的人,来扛了。李靖让太乙真人保密,不要把这事告诉夫人。哎,为了哪吒连性命都肯付出,这父爱可真是伟大,有多少父亲会有这么坚定不屈的信念呢?李靖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最后,哪吒知道了这事,立马从平安符里抽出了换命符,随后马上撕掉,烧成了一小些灰,并用混天绫捆住了父母,在这一瞬间,李靖夫妇撕心裂肺地喊着哪吒的名字,恨不得从这混天绫中逃脱出去,跟着吒儿一起扛这天雷,不顾一切地去和哪吒在一起。
哪吒想一想都流下了眼泪,同时,我也不住地流下了泪水。伟大的关爱,是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击破它,粉碎它的东西,关爱如同一个坚硬的盾牌,任何剑矛也无法把它的心扎碎掉,毁灭掉!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4
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历经66版剧本修改,片中许多看似“”的设定都富含导演饺子的深意。比如,影片特意把龙宫设定成“海底炼狱”,因为“炼狱”的存在更能凸显龙族饱受天庭偏见的委屈与不甘,也让敖丙拯救龙族的行为更具说服力;对于观众热议的“踢毽子”场景,导演表示,蹴鞠等运动的产生时间与哪吒所处年代不相符,没有确切产生年代的“毽子”,有趣又与情节相贴合,所以才选用了“毽子”。除此之外,包括说“川普”的太乙真人、没有“裤兜”的哪吒等,片中不少设定其实都与影片剧情、具体历史文化有着紧密的联系,经过导演饺子的反复研究和确认。
导演对于影片的考究,给观众呈现了更完美的作品,也成倍加大了影片的制作难度。导演饺子透露表示,影片制作后期找来一个执行制片,做过很多国产动画项目,直言影片绝不可能在上映日期之前做完。为了完成影片制作,可以说制作团队的每一个人“心里都憋着一口气,加班加点,不是996而是007地全力以赴”。被问及影片制作最困难的地方时,导演饺子感慨表示,“已经记不清哪一个最难了,整个过程都是硬挺过来的,每迈过一个坎回头看都是一个奇迹”。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5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看哪吒的3D电影,我觉得很好看,就给大家讲一讲吧!
天地灵气孕育出一颗能量巨大的混元珠。元始天尊将混元珠提炼成灵珠和魔丸,灵珠投胎为人,可堪大用;耳魔丸则会诞生出魔王,为祸人间。太乙受命将灵珠托生于李靖家儿子哪吒身上。
结果灵珠被掉包了,哪吒变成了魔童降世。他生下来全身是火,活蹦乱跳,把村民吓得直喊妖怪。太乙真人只能用乾坤圈套住了哪吒。
哪吒的父母用结界罩把哪吒关了起来,可是他还是想办法跑出去。有一次扮成一个小男孩,出主意收拾哪吒。第一步先把哪吒吓到桥上,桥上木头掉下来,跟着飞刀划下来,用锅挡住,锅使得大石头滚过来,只好跑到有毒蛇的树上,最后被引到有蜂窝的梯子上,不得已跳进泥坑逃命。结果哪吒把头罩取下来吓得其它小孩全中了机关。
哪吒最讨厌别人说他是妖怪,惹了很多事。他的父母让他跟太乙学习法术,修身养性。可是三年很快到了,天雷即将到来,申公豹告诉了哪吒真象,哪吒差点害了自己爸爸。幡然醒悟,说出了:我命由我不由天!勇敢与天雷抗击。
看完这部动画片我知道了不能乱发脾气,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命运。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6
偶然的因素去看了这部《哪吒之魔童降世》,出乎意料地感觉很赞,国产动画此刻真的是越来越有水平了。
片中冰、水、沙、火、草、木等各种元素都有涉猎,画面质感、3D效果等视觉体验都很不错。
虽然是改编,可是故事节奏紧凑不拖沓,每一帧都自有用处,全程无尿点;人物设计造型大胆,不一味卖萌讨好观众,风格自成一派:那个丑丑的哪吒,何不让你也代入到了对这个传闻是“魔童”的男孩有些抗拒和敌意呢
当观众也和剧中人融为一体时,每一个泪点和笑点都是实时共振的。
哪吒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并不是中国神话体系里的一线明星,毕竟“剔肉还母,拆骨还父”这样的情节实在太反叛,太暗黑了。
导演大胆地挖掘出了哪吒的市场价值,从宝藏山里挖出了新的璞玉,不再盯着改编到吐的孙悟空了,这会带来什么样的蝴蝶效应,我简直不敢想象。
整个中国神话体系里随便派出一个啸天犬白龙马,都能跟迪士尼打。
片中主题刻画的还比较有意思:个人对命运的掌控,突出自我意识。那个眼看着就要上天他比天要高,下海他比海更大的无敌英雄,应对世俗的敌意,是如何在成长过程中完善自我的世界观和人格定型的。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7
《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哪吒和父母拼尽性命去拯救陈塘关的故事。
这部电影在前作上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既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又加入了现代流行的元素,让其内容更让广大群众接受,它虽是一部动画当更吸引了一大堆成年观众。他既打破了常见,还兼顾着有隐喻的现实。在这部电影中有很多世俗丑陋的一面,比起真相更多人会去听信道听途说,然后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人。而哪吒面对俗世如此,他还是那个在我们童年记忆中的那个敢于与命运做出抵抗的哪吒正如海报上写的:不信,所谓命中注定。这部电影中令人开怀大笑的地方很多,让观众喜泪参半。故事一开始哪吒就以魔丸降世,因为他的魔性很大所以只有三年寿命,他在三年内有着与常人不同的经历,他的经历好似孙悟空逃出八卦炉的那一刻令人唏嘘最终他说出了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让人泪流三尺。
我们再来看看生活中有的人,一些人他们经常因为他人的眼光而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而让自己的一生错过了很多,我们就应该想想哪吒的那句“我命由我不由天”,就像哪吒的导演在创作这部动画的路上:被他人嘲笑,资金不足但他也像哪吒一样“我命由我不由天”最终创作了这部动画。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8
这一周我的表弟来了,我妈妈准备带我们去看哪吒之魔童降世,我和表弟开开心心的跑出去玩了。
我爸说先把票购了,我妈二话不说就把四个最好的座位给买了,到了电影院之后我们把购票码填到了购票器里,购票器慢吞吞的把四张票吐出来,我们还要了一份家庭套餐,是一个中份爆米花和三杯可乐,我们买的是四点五十五分的票,现在是四点四十四分正好开始前十分钟入场,我们拿着爆米花进入了场地,刚好是广告插播的时候,播完后才开始,买票时上面说前后中都有一个彩蛋,第一个彩蛋,应该是一个人骑在木马上,开始了起先是申公豹和太乙真人在捉拿一个妖怪他吸收了仙气和妖气,一边好一边坏,被他们的师父给收服了,妖怪被他的功力封在两个珠珠里一个是万恶的魔丸,一个是善良的灵珠,他们的师傅就把这两颗交给了太乙真人,并在魔丸上下了天劫咒,三年后的这一天将被天雷劈死,太乙真人一下去就找到了用灵珠的地方,一个三年还没出生的孩子,太乙真人就把两颗灵珠拿了出来,准备施法时一个人把壶酒拿了过来,他就不淡定了一口喝完了这壶酒,可是他不知这壶酒有毒,立马睡着了,醒来后只见魔丸在上面魔丸一下进入了妇人肚子里只见一个球从妇人肚子里出来了。
还有下章。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9
今天,爸爸带我和弟弟去看电影,名字是《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特别好看,讲的是魔王转世的哪吒刚开始不被村民接受,大家都很怕他,哪吒也就做大家所说的妖怪,经常偷跑出去捉弄大家。但是在村民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解救他们。
哪吒刚出生并不是很顽劣只是人们对他的偏见使他走向极端。其实做人不应该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要遵照自己的内心,做自己应该成为的人,不做别人眼中的自己。
当哪吒打败了敖丙,并且放了他,他告诉敖丙命运掌控在自己手中。其实我们的命运也掌控在自己手中,你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就要付出努力对目标不放弃。
敖丙本性不坏,但是有一个申公豹做师傅,因此他才走上了邪路。哪吒本是魔丸转世,但是在师傅和父母的教育下成为了拯救村子的英雄。这个事情说明后天的教育对人的影响也很大,在什么样的环境就会被影响。我们要遵照自己的内心,不要被外界所影响,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影片真是一部十分好看的电影。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0
今天,我观看了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心中感慨万千。
天地灵气孕育出一颗能量巨大的混元珠,元始天尊将它提炼成灵珠与魔丸。灵珠投胎成人,助周伐纣可大用,而魔丸则会诞出魔王,为祸人间。元始天尊使出了天劫咒语,3年后天雷就会降临,摧毁魔丸。太乙受命将灵珠托生于陈塘关李靖之儿哪吒身上。然而阴差阳错,灵珠魔丸竟被掉包。本应是灵珠英雄的哪吒成了混世大魔王,却徒有一颗英雄心。然而哪吒却不认命,与灵珠敖丙大战一场后,一同遭受了天劫。
在电影中,感动我的地方有两个,一是哪吒在得知自己的寿命只有三年后,在敖丙要活埋陈塘关时,仍顽强低抗,并凭着心中强大的信念,长出三头六臂。还对战败的敖丙说了这样的一段话:你到底是不是灵珠?我一个魔丸都比你活得像个人样!我告诉你,命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二是在灵珠与魔丸和好后,两人手牵手,竟产生具大的力量,挺过了天雷,可见团结的力量有多大。
这部电影改变了哪吒生来就是英雄的形象,塑造了一个混世魔王,并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命,永远掌握在自己手里!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1
《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可谓是国漫巅峰啊!幽默又不失感动,看完这部电影,我完全颠覆了之前对哪吒的印象。在这部电影中,一个个性独特,狂浪热血的哪吒活脱脱的展现在我眼前。
在这部电影中,哪吒因为是魔丸投世,所以被村里人讨厌,虽然他只有三年的生命,但他的父母都没有放弃他,把他送到他师父哪里去学习,在他师父和他父母的教育下,他决心为村子斩妖除魔。可他那狂躁的性情还是没有磨掉。尽管他救了一个女孩,但还是被全村人误会。但,到了结尾最后,村子的人都开始接受他甚至开始敬佩他了,因为他冒着生命救了全村人。
他,让我感动。在他与敖丙对决的时候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来决定。”是啊,命运虽不公但也要和命运斗争到底,别人说什么要他们说去吧,我们的命运不需他们来管!
不论身份,做魔做仙都由自己!你的命运,就在于你!它也让我明白,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既然命运不公,就与他斗争到底!加油,让我们努力做自己。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2
这几天我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
里面有两个神奇的丸子。其中一个丸子是敖丙,另一个丸子是哪吒。太乙真人要把这两个丸子打开。但是有几个坏人,想得到他们。最后哪吒的丸子被这些坏人拿走了并打开了,另一个敖丙丸子被送到龙王那里。龙王把它孵化出来之后,对敖丙说:“你现在先带着顶帽子,把龙角藏起来,以免有人发现你是龙族的。”哪吒被放出来之后在村子里面破坏,太乙真人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用乾坤圈把哪吒套住了,让哪吒从三头六臂变成了一个正常人的模样。之后太乙真人教哪吒驱魔并给了他驱魔的武器。之后哪吒在行侠仗义的途中和敖丙相遇了,他们一起玩耍,并且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敖丙回到了东海之后,龙王说:“听说你和那个哪吒成为了好朋友,但是你知道你的身份是不能暴露的。”之后敖丙一直呆在东海里,认识了申公豹。申公豹把敖丙一点点的教坏。最后造成了敖丙和哪吒大战了一场,也没分出胜负。通过了太乙真人敖丙知道了申公豹是一个坏人,之后哪吒和敖丙又重归于好了。
通过了这个电影,我感悟到:人的命运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的。我在往后的日子里也要继续努力,发奋图强。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3
本打算在家看这部电影,后来还是有了去影院看的机会。电影票是值了,带给了自己快乐和感动。
角色设定。主角小哪吒外表丑萌丑萌的。配角敖丙帅气高大。两个师傅的形象反差挺大的,够刺激观众感官。
剧情方面可以划分成几条线。第一条是哪吒和敖丙两个孩子的成长线。哪吒魔丸附身,被公认为“祸害”,代表着现实生活中的熊孩子。看似顽劣不堪,实则内心孤独,难以融入普通孩子群当中。敖丙灵丸附体,被家族认定的天才。代表着生活中的天才孩子。天赋异禀,却被家族的责任重担压得喘不过气,也是孤单抑郁。第二条是父母家庭的教育线。尽管哪吒天性恶劣,但是李靖夫妇仍然没有放弃对孩子严慈并施的“关爱”教育。第三条是两位师傅的教育线。太乙真人看似有点不靠谱,然而也算是“因材施教”,对哪吒负责到底了。申公豹对敖丙的教育也是尽心尽责的,但是始终目的性太强,把自己学生当作自己成名的工具。第四条是电影喊得最响的口号“不认命”,也就是电影最直接传达给观众的人生观“要认可自己,别人的看法其实没那么重要”。
一部两个小时的电影让你有笑点有泪点,剧情丰满,画面配色生动,音效动作细节设计精细。
推荐大家去看。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4
最近有一部票房很高的电影,妈妈带我去看之后,我觉得啊,这部电影悟出了人生最大的道理——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说的才算。
这句话是全部电影中让人们感触最大的一句台词,而这句话为什么又是成为了一个道理呢?是因为在生活中很多人往往只会听取别人的意见,而不靠着自己的想法走下去。虽然听取别人的意见很重要,但是我们要听取的是别人正确的意见,而不要盲目的去听取别人对自己的意见。在这部电影中,哪吒一直被别人称为魔、妖怪,但他自己却觉得自己是一个正常人,他的父母为了让他开心的生活下去,就争取在三年时间内给他最大的欢乐。
在这里我想说,那些总爱听取别人意见,没有过自己意见的朋友们,希望你们多多来想想自己的想法,不要去盲目听取别人的意见,这样有可能会让你以后写毕业论文时还要去抄着别人的,因为这一个小小的东西可能就会影响你一生,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这样了。
看了哪吒这部电影后,我的感触非常深,希望以后有哪吒2上映。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5
今天,妈妈带我去看电影,这电影就是这两个星期最火热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为什么要叫哪吒叫魔童呢?是因为:传说在天上,有一只怪物,太上老君把它抓住并扔进炼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后,小怪物被炼成了两颗珠子,一颗叫灵珠,一颗叫魔丸。它们有着强大的力量,魔丸是破坏的象征,灵珠是保护的象征。灵珠附在了敖丙的身上,魔丸附在哪吒身上。哪吒附上魔丸后,人们都很怕他。有一次,哪吒在打妖怪的时候和敖丙成了朋友,可是龙王为了振兴龙族,让敖丙去杀哪吒。敖丙被迫穿上龙王为他准备的万龙甲,敖丙穿上万龙甲后,就出发了。敖丙因为不想亲自杀死朋友,所以想用水把陈塘关淹掉,哪吒为了救陈塘关,打败了敖丙,可是天劫咒在这时候发作了,哪吒快要撑不住了,敖丙想起了哪吒救过自己于是和哪吒一起抵抗,敖丙和哪吒还有哪吒的师傅一起抗,哪吒和敖丙终于保住了灵魂。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懂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出身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教育他。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6
哪吒,完全颠覆了以前英气十足的形象,取而代之的是邪恶吊儿郎当的样子。就光是哪吒的形象也是值得去看的。
他只是一个贴着标签的魔,过完了一段亦正亦邪的命。是混世魔王,也是救世英雄。人们只看到他翻天覆地的破坏和惊天动地的救赎。哪吒,申公豹,敖丙……似乎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对抗命运的不公。这不是鸡汤,也没有突兀的加进语言里,基本上是契合所有人物的关系价值观融合到他们子里。剧情的改编更适合当今社会的一些价值观,哪吒并没有吊打龙王三太子,也没有把骨肉还给父母的血腥场面。据说还有很多人感动得流泪,可以自备一包纸巾。可,他只是一个有人愿意陪他踢毽子就能坦诚相待的孩子,在母亲归来时能多陪他就会窃喜的孩子啊。 最后,即使前面一项你都不该片的剧情肯定能够吸引你。成见是一座山,哪吒一出生就被世人成见抛弃,甚至师傅,父母也或多或少对他有成见。我看到快结尾了,我都在想,到底谁是大BOSS?原来那不是别人,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己。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7
混元珠一分为二,太上老君将其炼成了魔丸和灵珠,魔丸降世终成祸害,三年后将遭天劫。太乙真人受太上老君之名将其灵珠投胎为李靖的三儿子哪吒,在哪吒降生的那一刻,与太乙真人同门的师弟申公豹 因嫉恨而将灵珠偷走,魔丸阴差阳错投胎为哪吒。
出生后的哪吒魔性狂发,唯有乾坤圈能抑制它的魔性 恢复理智。三年时间钱塘关备受哪吒的祸害之苦。
被申公豹偷走的灵珠化身为敖丙,这里的敖丙富有同情心 但背负龙族复兴的使命 师傅又为申公豹,一路忍辱负重。
在海边的一次机会 哪吒和敖丙结下啦友谊 成为彼此的唯一的朋友。
在哪吒三岁生辰那天,敖丙为了复兴家族,通过海水结冰之力想活埋钱塘关 哪吒在紧急关头幡然醒悟 与敖丙展开了厮杀,透过一人之力 冲破了敖丙的冰之顶 拯救了钱塘关 打败了敖丙却没杀他。
天劫的时刻来临 哪吒坦然接受。未曾想到敖丙借助万龙甲扛住了天劫之力 同时借助太乙真人的法器 就下了两人的元神。
只有自己能决定自己是什么样子,这就是提倡的思想吧。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8
中秋节那天,我去观看了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很受感动。
小哪吒是一个魔丸变成的娃娃,生命只有三年,一直被大家称为妖怪。由于他是魔丸变的,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而且很容易生气、发怒、闯祸。其实,他的内心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的力气太大了,而且他还不能好好控制,玩游戏的时候会误伤到他的妈妈,甚至在打坏人的时候经常会误伤其他人,因此,大家更认为小哪吒就是个妖怪,连小朋友也都不愿意和他玩踢毽子游戏。
后来,哪吒在救一个小女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名叫敖丙。敖丙是龙王的儿子,当他还在龙蛋里的时候,有个坏人为了当他的师傅,偷走了灵珠并“注射”到龙蛋里,然后变成了敖丙。按照约定,龙王就让那个坏人做了敖丙的师傅。最后,他们两个为了救大家,一起用生命去抵抗雷暴闪电。
电影中,哪吒知道自己是魔丸变的以后,说了一句名言:“我命由我不由天。”意思就是,自己的命运由自己决定,别人决定不了,所以,不要在意别人的眼神,做好自己,做最真实的自己,总有一天,别人会对你刮目相看的!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9
《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的意思大概是:有一位神童叫做哪咤,他有着神奇的功能,他的妈妈不管有多忙,都会陪他玩耍——踢毽子。哪咤踢毽子踢得很牛,但他妈妈为了陪哪吒,即使冒着生命危险,也要陪他玩个痛快,玩个高兴!
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哭了,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在我上三年级时,我上的是私立学校,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妈妈把我接回家,第二天的早上,妈妈送我去上学,妈妈看我穿的太厚了,就给我脱了一件衣服。不料上午就下起了鹅毛大雪,我在学校顿时感觉冷极了。因为路面结冰,不能开车,妈妈就步行去给我送了件棉袄。我的学校在褚河,从我家出发步行需要近两个小时。我见到妈妈时,妈妈已经冻的面红耳赤,牙齿直打颤,都说不出话来了。我心疼极了,我想到哪咤的母亲,母爱真的是无处不在,母爱是一种让人感动的伟大的爱!
从那以后,我懂事了许多,再也不吵妈妈了,也不会再耍小孩子的脾气惹妈妈生气了。我要尊重爱护妈妈,我想对妈妈说:“妈妈,这几年您辛苦了,我爱您!”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0
今天,又看了一次《哪吒之魔童降世》,我突然觉得我的眼睛湿润了,并且还是第一次为了看影片而哭。
电影的开头一个女人把一个男人给推开了,过了几天生出了一个毛懂的小屁孩,可是就因为申公豹这个坏神仙把灵珠抢走了,哪吒就是魔丸了。龙族,只为了振兴龙族而坏了别人的好事!
但是,只因为这件坏事让哪吒与敖丙相见、相识。哪吒就没有好朋友,敖丙自然也就没有。
最让我感动的有两个片段。一个是在哪吒为了陈塘关使用三头六臂把那一大冰块送还给了敖丙;第二个是哪吒说了一句:“今天是我的生辰宴,你们都不许哭哦!”
哪吒明白自己是妖怪,是魔丸,但还是为了老百姓的生命着想,若是我,我不可能会毫不犹豫地去顶那东西。哪吒,我命由我,不由天,我自己是谁,只有自己可以决定。
哪吒,我如果在那儿,一定会为你高兴。哪吒,为什么就是魔丸呢?为什么你就只有三年寿命呢?
哪吒的爸爸,李靖夫妇的爱子,像是块草地一样无比宽坦,哪吒,你是世上最幸福的。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1
星期六,爸爸带我去看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
故事是这样的:哪吒(陈塘关总兵李靖的三儿子)本该是灵珠转世,但灵珠被龙族偷去,哪吒便阴差阳错成了魔丸转世,降生来到人间。这天,哪吒坐在海边生气,他总被大家追打,大家都称他“妖精”。他并不知道他就是魔丸。突然一个海怪冲出海想石化所有人,哪吒也想试试捉妖,却被石化了左手,就在危急关头,一抹修长、潇洒的身影出现在哪吒身前,他的身手好似长蛇吐信般灵活,又如金龙般威风!一把拉起哪吒飞走了。
哪吒才注意到他头上有脚,龙角!原来他是一条龙所化,名叫敖丙。此事之后,两人便成了朋友。
在即将过三岁生辰时,父亲告诉了哪吒,他三岁生辰一到,就会遭受天雷,因为他是魔丸,从此他便会灰飞烟灭。当天雷降临时,敖丙却与哪吒共同面对了天雷。灵珠和魔丸力量结合,两人都平安无事。
电影结束后,我重新定义了友谊的含义。只要是朋友,那怕道路不同,那怕反目成仇,当你面对困难时,他/她也会竭尽所有帮助你。你就算被当成异类,他/她如果真的是你的朋友,不问你的身世,也会与你共同进退。当你无助时,朋友给你的信念与鼓励,会让你勇敢地走出无助,走向希望!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2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讲的是三位神仙,他们是师徒关系,太乙真人、申公豹和他们的师傅天尊,太乙是申公豹的师兄。师傅让他们把灵珠和魔王炼成丹珠,灵珠和魔王由太乙保管,申公豹非常不服气。灵珠要给陈塘关总兵李靖,他们家有三年没出生的孩子,把灵珠放在他身上,让他造福百姓。
然而,阴差阳错,灵珠和魔丸竟被申公豹调包,本应是灵珠英雄的哪吒却成了混世大魔王,但是调皮捣蛋、顽劣不堪的哪吒却有一颗想做英雄的心。
哪吒被关在屋里,很无聊,没有朋友,人们都认为他是妖怪,不和他玩。只有太乙教他法术,哪吒学得很快,拥有一身本领。有一次他跑了出去,交了一个朋友,可谁知这就是申公豹的徒弟敖丙,当年就是申公豹偷走了灵珠,给了龙族敖丙。
但是转眼三年到了,因为三年又有天雷劫,李夫人给哪吒办了一个生辰,请来了很多百姓。哪吒的朋友敖丙来了,但是他是来干坏事的。哪吒用尽全身的力量摆脱魔丸的控制打败了敖丙,抵抗了天雷,最后留下了灵魂。
这个电影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自己做主,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我命由我不由天。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3
自从我当了小记者,在暑假里每周都可以享受一次“一元看电影”活动。今天我和姥姥来到电影院观看“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电影院里人流如海,我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座位。
电影中的主人公是哪吒,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因为这个哪吒故事与在书上的不一样,同样也非常精彩。电影中有一段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哪吒为了不连累父母,决定自己担起遭受天劫的责任。哪吒与朋友——敖丙,他们一起并肩作战——抗雷击,最后,他们快坚持不住时,哪吒对敖丙说:“不要管别人说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自己想是谁自己就是谁,如果命运不公,那就和它斗到底!”最终他们联手发挥出最强大的力量,抗住了雷击。他们却化成了魂魄被太乙真人收进了宝莲座里。这一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不禁流下了眼泪!
电影结束了,但哪吒说的那句话让我永记在心!我不由想到了:人的一生都会有被人嘲笑和不认可的时候,我们不应该自暴自弃,怀疑自己,则应该勇敢面对挑战,更加努力地去面对,相信自己!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4
暑假来临之前,妈妈就说要带我和姐姐去看电影。我和姐开心极了。
8月4号那天,妈妈一下班回来,就骑车带着我和姐姐来到商业广场三楼嘉谊电影院。我们拿着票,买了爆米花和饮料,高兴地进去了。
这部电影名叫《哪吒之魔童降世》,主要讲天地灵气孕育出一颗能量巨大的混天珠,元始天尊将混天珠提炼成灵珠和魔丸。灵珠投胎为人,助周伐纣时,可堪大用;而魔丸则会诞岀魔王,为祸人间。元始天尊启动了天劫咒。3年后天雷将会降临,摧毁魔丸。大乙受命将灵珠托生于陈塘关总兵李靖家的儿子哪吒身上。然而阴差阳错,灵珠和魔丸竟然被调包。哪吒本应是灵珠英雄的心,却成了魔丸诞生的顽劣的小魔头。
在这部电影中,哪吒唯一的朋友就是龙王的儿子敖丙。他和敖丙一起抵抗天雷,灵魔合体的他们抵挡住天雷,保住了灵魄。哪吒和敖丙真挚的友情感动了我。“我的命运我自己扛!”哪吒坚韧顽强的精神打动到了我。“不信所谓命中注定”是哪吒的精神,“打破成见,倔强生长”是哪吒的荣耀。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总会遇到别人的不满和偏见,我们只要相信自己,不断努力,就能成为一个能主宰自己命运的人。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5
看完《哪吒之魔童降世》,我的心深深地被打动了,多么伟大的哪吒啊!多么爱子的父母啊!
大家都说:“爱子如命”,我从哪吒父母身上就可以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首先是殷夫人。哪吒刚生下来,就被世人认知为魔丸。开始的时候,哪吒快被太乙真人打了,殷夫人却跑过来保护哪吒,脸被石头割伤了,她却不管这些,哪吒在她怀中动来动去,想逃出来,他一口咬住殷夫人的手,她的手流出了血,可殷夫人不在乎这些,只是紧紧地抱着哪吒,不停地说:“不要伤害我的孩子。”李靖也一样,他站了起来,当着面与大家说:“仙长,大家,孩子也是无辜的,李某人实难下手,之后定将哪吒关在……”殷夫人和李靖是多么爱子啊!李靖他们是多么伟大呀!
哪吒也一样,本知道自己是魔丸,本来这一次可以嘲笑嘲笑自己的人,却还要去为了世人牺牲自己,最后一刻,他用自已的信任获得了世人的认可,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很多人和哪吒一样,为了别人牺牲自己,很多父母也像殷夫人和李靖一样,为了孩子付出一切,我们都要向这些人学习!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6
《哪吒之魔童降世》深受大人与小孩喜爱的电影,看这部电影时,有人哭,也有人笑,因为它真是既好笑又感动呀!
头扎“丸子头”,身披混天绫,脖套乾坤圈,脚踩风火轮,手持火焰枪。哪吒这个形象,已经刻在了中国几代人的心中。
这部电影写的是哪吒本应是灵珠,却因为太乙真人的大意,变成了魔丸。魔丸本应是会大开杀戒,而哪吒没有,他在最后拯救了陈塘关!
哪吒生来被众人排斥,十分孤独,百姓们还没见到他,只听见他的`声音,就急急逃跑,不想看见哪吒。后来因为要抓捕海液叉,意外结识了敖丙,从此和敖丙成为了好朋友。后来敖丙想埋了陈塘关,哪吒奋力保护百姓,伸出三头六臂撑起了敖丙做的“冰天”,这种不怕被百姓排斥,还拯救他人的精神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最后哪吒即将被天雷劈死,敖丙站出来与他一起抵抗,最后太乙真人出手相救,他们的魂魄才被保留。
“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说了才算!”这句台词,就是哪吒在我心中的形象。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7
在美国的时候,中国的朋友都给我推荐《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美国看不了,我心里总是痒痒的,所以一回到中国,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电影院去看这部电影。
这部电影最让大家惊讶的是三太子哪吒出生就是魔丸;常常作为反派出场的敖丙,却成为了灵珠。哪吒是魔丸,但他本性很好,虽然他从小遭到村里人的歧视,在别人眼里,他做什么都是错的。而且天尊也下了天劫咒,三年后天雷会来夺哪吒的性命,人们都认为他的命就是这样,无法改变。但是哪吒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在太乙真人的指点下,他天天修炼,学习道法,斩妖除魔,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三年过去了,哪吒善良,不认命,敢于追求理想的精神感动了本来要夺哪吒姓名的敖丙,他一起帮助哪吒躲过了天劫,太乙真人保住了他们两人的魂魄。
我很喜欢哪吒珍惜友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认命的性格,我对他说的话:“我命由我不由天”感触很深。哪吒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命运,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8
有人说这是一份给畸形和残障孩子心灵的礼物。我认为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值得一看。
十个里有一个看了能体谅父母的苦心,一百个孩子里有一个能明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那这部电影就有他存在的意义了。
第一,不要在意别人心里的成见。如果别人影响到了你,你要做的是,要么远离这个人,要么打倒,千万不要想着改变这个人的成见,因为成见已经融入这个人整体的人生观里了。想要改变整个人太难了。第二,大众是盲从的。很多艺术家都告诫我们不要在意大众的看法,因为大众的看法毫无意义,对你这个人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大众的看法来自于个别意见领袖和盲从的大多数。不要在意,不管他们是敌视你还是赞扬你。
剧情里的申公豹,他一直不接受自己是妖,认不清自己身上的缺点,而错误得将得不到的地位和认可全部归于是自己出身问题。嫉妒为什么是太乙真人而不是技术高超的他。就好像巴拉拉小魔仙里的小月,嫉妒为什么选择小兰守护魔仙堡而不是能力在她之上的自己。
我是哪吒,不认命,便是我的命。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9
世人的成见是一座大山,可万一成不了英雄,又无力自救,那世人的成见可就不只是一座山那么简单了
看完之后才明白为什么导演选择丑化角色。大多数人喜欢凭着眼之所见,耳之所闻和顽固的认知来看待一个人。电影开始,哪吒一出镜,就听到后面传来大声的一句“好丑啊。”和周围的笑声,当时特别地震惊,而下一刻画风突变,哪吒突然就萌起来时,周围又是一片唏嘘声,以及最后陈塘关众多百姓朝着大坑下跪的那一幕,顿时觉得很嘲讽。或许这就是导演真正想要做的,直指人心。
这部电影,有人称誉也有人诋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欢,由不得。从《大圣归来》到《大鱼海棠》《大护法》《白蛇》再到现在的《哪吒》,真的很创新,打破了传统,打破了局限的认知,诚如李安所期待的。做别人做不出的,做别人能做却不敢做的东西!而也如李安所说的一样“其实你不重要,我也不重要,观众的想象最重要。”所以,评论称誉或诋毁由不得。
不得不说,自己对于国漫也是有不看好的态度,并且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在未上映之前,曾经将海报转发至群里,然后因为他人的一句“感觉不好看”而内心开始动摇,直到上映后看到各种好评心才渐能平缓并有想看的冲动,所幸这个冲动没被辜负。真好!希望国漫越来越好。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30
“哪吒”作为一部国产动画,他的动画效果已经到达了迪士尼这样的大公司的水平了。相比国内的同行,“哪吒”在动画特效上无疑走在了行业的前沿。
新版“哪吒”打破了大家心中“哪吒”的印象,新的“哪吒”被塑造成一个被命运诅咒的小孩形象,早早得戴上抑制他恶的乾坤圈,活在无知百姓的恐惧之中,活在城墙高深的缺乏父母陪伴的李府之中。
我认为“哪吒”是一部事业型父母必看的电影,哪吒的父母算不上真正意义上合格的父母,最终的无私奉献固然感动,可是如果平日多些陪伴是不是更好可是殷夫人从头到尾没有和哪吒欢乐的踢过一场毽子,也没有给孩子找到一个能够陪伴的朋友,每次一有妖怪来袭就披上战袍去风风火火地忙她的事业,空留哪吒在诺的布下结界的李府之中。现实生活中的父母们看完是否会反思自我平日给予孩子的陪伴太少了一些孩子的“熊”是不是因为想要父母的爱与陪伴
我佩服哪吒导演的坚持和不服命运的精神。导演没有安稳的选择自我学的专业,而是走出自我熟悉的领域,选择了自我的梦想遵循了本心。同时导演选择用真心来换真心,认真对待每一位观众是哪吒能够在众多暑假档脱颖而出的原因之一。
最终,期望大家以客观的理性的态度去评价他。国漫的健康成长需要我们的支持,在不断的实践中成长,期望我们的国漫会越来越好。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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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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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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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哥哥的作文 篇1
我的哥哥,他长的很高,起码也得有一米八多了吧,快将近一米九了。而我才一米六三,站在他的身边,简直就像看不到似的。但是,我的哥哥很宠我,他今年上高中,每天放学回来,都会给我带好吃的。有的时候,还会帮我补课。有好几次,我和妈妈去学校,放学接她,她竟然直接把我抱起来了。虽然我才一米六三,但是我在他的手里就跟拎小鸡仔一样,一点轻重都没有。
我的哥哥做饭特别好吃,我特别喜欢让他做饭。因为他做的饭既不油腻,还特别香,以后谁要是当我的嫂子,那就真的是有口福啦!而且我的哥哥还超级超级的的温柔,他会陪我和妈妈一起去买衣服,而且每次拎包的都是她,但是他都没有喊过累哦!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了。贪到了这么一个好哥哥,我上辈子是修了什么福气啊!还记得妈妈跟我说,小的时候,我在学校被人欺负了。回来第一时间没有告诉他,却告诉了哥哥。当时我的哥哥才十五六岁吧!他很护着我的,直接领着我去找到学校去了,并且跟老师说说,我被欺负了。问老师是谁干的?当时我真的被他的眼神有一点吓到了,他以前的眼神是那种温柔似水的,但是那时候的眼神就像一个猛兽一样,真的特别的吓人。老师告诉他,是一个比我长的高一点的胖胖的男生欺负我了,我的妈妈还跟我说,他当时还恐吓那个男生,说如果再欺负我的话,我就打你了。
我的哥哥,真的太喜欢你了。我上辈子是修了什么福分啊,这辈子才会摊到了一个这样的好哥哥。你们有哥哥或者姐姐吗?你们的哥哥姐姐是什么样的呢?也是这么护着你们的吗?反正我的格格我感觉是世界上最最最最好的哥哥了。没有之一哦。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2
我的美国哥哥出生在美国,他是我舅舅家儿子,中文名字叫王冉君,美国名字叫Zane Wang。
哥哥和我都是2001年出生,都属蛇,但他是五月份生日,我是八月份。虽然他仅仅只比我大三个月,但我妈妈让我必须称呼他为哥哥。
表哥学习很好,学习成绩在年级基本上是前几名,数学也在市里拿过奖;哥哥多才多艺,美术作品参加过全加州比赛,是校游泳队成员,每年圣诞节和万圣节的时候,都会上台表演;哥哥很勇敢,他从很高的山上往下滑雪,在海里背着氧气瓶潜泳,还和鳄鱼、蟒蛇一起照相呢。
哥哥生活在美国,但每年暑假都会随舅舅和舅妈一起回国,探望他在南京的爷爷奶奶和在北京的外婆。因为美国暑假假期时间基本与中国暑假假期时间相同,所以,每年暑假我都会和哥哥在一起度过大约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会去北京登长城、游颐和园,在南京逛夫子庙、品尝秦淮风味小吃,也会一起弹钢琴、游泳、轮滑。
哥哥虽然生长在美国,但他非常努力地学习中文。我俩常说,我们要一起努力,哥哥努力学习中文,我努力学习英语。还要比成绩,比勇敢。
我相信,中国妹妹、美国哥哥一定都很棒!
哥哥的作文 篇3
有一双小眼睛,笑的时候会眯成一条缝,不笑的时候,就像蒜瓣一样;鼻子不高也不塌;嘴巴大大的;头发没有什么特别的,只是前面有一缕形成一个圆弧。这就是我哥哥——王吉的写照。他可是我叔叔家的宝贝儿子。
他可爱臭美了。经常骑着弟弟是自行车,跑到电扇前面,用手把头发向后一抹,问我们帅不帅?我们故意摇头,让他下不来台。可他就装做没事的样子把话题挑开。
他也不老这样臭美,因为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玩电脑。好像在玩CS赛车、飞船一类的游戏,而且一玩就是一上午,只有吃饭的时候不玩。我和妈妈在大姑姑家住的时候,他一来姑姑家,连鞋都不换就直奔电脑屋。简直太迷了。
别看他老在玩电脑,学习成绩可不错,一直排在中上游,所以,叔叔对他也只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他对我还算可以,一些事情老让着我。我们在老家的时候可谓形影不离。我们但也有拌嘴的时候,不过,一会儿我们都把不愉快的事情忘记了。因为我们总是离多聚少,一年才能见一次面。
我对他的看法,如果是十分制的话,我琢磨着他怎么能得八九吧!
这就是我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4
望着哥哥所乘的汽车渐渐远去,我心中不知不觉有一种失落感,还有鼻子酸酸、眼睛涩涩的那种想哭的感觉。
哥哥今年18岁,上高一,是一个非常可爱、帅气、上进的阳光男孩。因为他比我大两岁,所以小时候总是欺负我。那时候我们俩走到哪里,哪儿就会“战火纷飞”,“炮声不断”,不幸的是,每次战败投降的总是我。
是什么时候发生变化的呢?让我想想……噢!对了!大概是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
那时候我还小,过生日还没有收到过任何礼物——除了妈妈的一顿丰盛饭菜,可哥哥偏偏给了我一个惊喜——送了我一张大约2元钱的贺卡。当时我高兴极了,差点没激动地上前亲他一下,而他则是一副“我就知道”的样子傻傻地笑着。从那一刻起,一切都变了。
变了,真的变了,而且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从此,哥哥从“敌人”变成了我生活中最需要的人。
可能是哥哥比我大,生活经验比我多,又没有与父母之间的那种所谓“代沟”,所以我有什么开心的、烦恼的事都找他谈,而他总是适宜地给我想出解决的办法。他说我经历的一些事他基本上都经历过,还说这都是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所不能缺少的。
一次我逗他:“哥,你说的这么好,都快成了人家偶像了耶!”没想到哥哥却露出他那迷人的招牌微笑,一副“死猪不怕开水汤”的神情说:“那是,也不看看咱是谁?展望未来,我就是璀璨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没等他说完,我赶紧闪,不然我的肠胃可要消化不良了。
躲在暗处的我偷偷地笑,边笑边想:“哥哥呀,哥哥,我的好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5
我有一个哥哥,他的名字叫杨平川,今年11岁了,在北京上五年级。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哥哥他中等身材,戴一付近视镜,他是他们班的班长。学习成绩很优秀,在年级排前三名,曾多次被评为他们学校的"学习大王"的称号。我很羡慕他!
他聪明机智,爱动脑筋,听他说有一次,上美术课,老师让每位同学画一张未来世界的鞋,我哥哥想了一会说:“既然是未来世界的鞋,就要有特异功能”,所以他画的鞋子上加了好多种特异功能,有除臭的、有翅膀按在鞋子上的、还有让自己跑步变快的,并命名为"快步器"。他说他画了好长时间是最后一个交的作品。老师专门为他的作品做了批阅,说:“这幅画最优秀!这孩子的想象力真丰富!”。在第二天的美术课上,美术老师向全班同学展示了他画的这幅画,同学们议论纷纷,猜想着,这是谁画的呀?后来同学们都知道了,是杨平川画的,都向他投来羡慕的眼光,这幅画被评为本周的优秀作品。
他不但自己学习好,还热心帮助同学们。有一次哥哥看到一位同学把腿摔伤了,他二话不说,背起那位同学奔向医院,并在医院帮助这位同学治疗伤病。这位同学家长知道后,让他好好谢谢我哥哥呢!老师和同学们知道后,对他给予了高度赞扬,被评为本周的升旗手。
今年暑假,我妈妈带我去北京,住在哥哥家,我俩又在一起了,我可以好好向他学习。有一天,我遇到一个不会写的‘懊’字,我哥哥告诉我这个字跟‘心’有关,要带‘忄’,右半部分就是奥运会的"奥"。我把这种方法用到了学习上,受益匪浅。
哥哥的大部分业余时间是在看书或复习,他有一个非常好的习惯,每次做完作业后,总是自己给自己出题,预习各科的下一课内容,他从不让爸爸妈妈监督,能够主动练习。在今年上半年,他们学校组织本年级一个月的军训,我哥哥积极参加了本次军训。他说:“我非常喜欢这次封闭式训练,教练要求每位同学,自己洗袜子、叠被子,早睡、早起,很累,主要就是锻炼意志品德和独立生活能力”。他还告诉我,他每天的饭量大增,从平时的一碗,变到现在的三碗。
这就是我的哥哥,他为我树立了好的榜样,我要好好向他学习!
哥哥的作文 篇6
我的哥哥在我家可是出了名的!瞧,那个带着黑框眼镜、大眼睛、大嘴巴和小鼻子的男孩就是我家出了名的“书呆子”了!我都奈何不了他……
我记得有一次,这个“书呆子”被骂了一顿,但他是一代男子汉呀!清晨一大早,我们正睡得舒服的,他就偷偷摸摸的爬进了书房,津津有味地看看起书来了!快吃早餐了,妈妈叫道:“豪仔,别再看了,出来早餐啦!”豪哥随口应了道:“哦,我回来的啦!”妈妈不放心地去叫爸爸。都快中午了,豪哥还不出来,妈妈便火冒三丈地说:“还不出来我就不把你拿五百多本书拿去卖掉它!”
豪哥就像火箭一飞过来,便求妈妈说:“妈妈大人,别呀,最多我一个月都不看电视喽!”妈妈无可奈何地走进了房间。哥哥用最短的时间吃完早餐,又回房看书了。我便跟他进去,我好奇地问到:“哥,你为什么那么喜欢看我呢?我却最讨厌看书了,别看了,免得惹老妈生气!”豪哥骂道:“这怎么可以呢!我的座右铭是‘饭可以不吃,但是书不可以不读’!明白了吗!”我只好离开了。
妈妈为了惩罚他早上的所作所为就叫他帮自己买菜。我告诉了豪哥,豪哥随口应了声,我不太放心就再叫了他几次。到煮菜时间妈妈发现哥哥还没买菜,怒气冲冲地走进书房,大声骂道:“豪仔你怎么还没去买菜呀!”哥哥完全忘记这件事,应道:“干什么?妈妈大人,该不会卖我的书吧?不要呀!”
妈妈迅速离开书房来到我面前,大声骂道:“小涛,你一定没把买菜的事没告诉你哥吧?”我急忙应道、:“有呀!妈妈,我不放心还叫了几次呢!”妈妈不信我,哥哥听到急忙过来替我解释道:“妈妈,弟弟真的叫我,我由于看过头忘记买了,我男子汉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这全不关弟弟事,要罚就罚我!”突然间,我对豪哥充满了敬佩!晚上我们吃饭盒,爸爸妈妈直骂哥哥是“书呆子”。
瞧,这就是我的男子汉哥哥!能为书而放弃娱乐的哥哥,我想书就是他最好的娱乐吧!
哥哥的作文 篇7
哥哥我的哥哥“翁文琦”他长得和和气气的,可是他脾气非常倔,经常动不动的就开始生气、发火。一双犀利的眼睛下面长着一只鹰钩鼻和一张椭圆的嘴巴,还有一个明星头型—分分头。脸上长满了痘痘,应该是早熟吧!
哥哥的性格不仅小气,而且他还是一个正宗的鬼胆小,就连门被风吹关上的声音也能让他虚惊一场。有一次,洗衣机坏了,发出了“嘎吱”“嘎吱”的声音,哥哥害怕的说:“什什什什么东东西?我可是一个不相信世界上有鬼的人,救命啊!”我进入了厕所,说;“什么吗?只是洗衣机坏了,何必呢?”
哥哥的学习可差了,有一次,哥哥没有写完作业,第二天又补,发现这件事没人发现,就一直用这招。我发现后就暗暗发誓,一定要让哥哥成绩提升上去,
改掉一些坏习惯。
我有一个对哥哥最大的期望,就是让哥哥成绩提升上去,改掉坏习惯,十全九美。毕竟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
哥哥的作文 篇8
我们去外婆家接亮亮哥哥,让他来海门住几天。我一到他们家楼上,就看见他坐在椅子上打游戏,我问:“亮亮哥哥,你为啥不做作业,而要打游戏呢?”他说:“因为我的作业已经做完了。”
在车子上,亮亮哥哥还是在手机上打游戏,一打打了一路。我问:“你难道不头晕吗?”他说:“不晕啊,我在高铁上打游戏也不晕的。”如果我在汽车上玩游戏,我就会晕车,还会呕吐,但亮亮哥哥不晕车,我感觉很奇怪。
在我们家,亮亮哥哥一天到晚地玩游戏。他吃好早饭,就开始打游戏,打到中饭,吃饭的时候还要摸手机。吃好中饭,他又开始打,打到晚上吃晚饭。昨天晚上,爸爸说他11点了还在床上打游戏。
他最爱打的游戏是“王者荣耀”。他捧着手机,戴着耳机,一边打游戏一边跟别人聊天。他手忙脚乱的,还时不时地大喊一声:“啊!我操!”“你干什么打我啊!”“我很厉害的!”要是我跑过去看一下,他就会说:“都怪你,我又死掉了!”
他快要入迷了。
哥哥的作文 篇9
他高高瘦瘦的身材,挺挺的鼻子,浓眉大眼,一双眼皮、一单眼皮。开玩笑说:“我长龙凤眼,是的,是的。”这可真有趣!见过人对他是赞不绝口,都说他长得好帅,像大明星刘德华。
学习刻苦。记得有,我到舅舅家玩,也影儿。舅舅我:“他在书房复习功课呢。”我便轻手轻脚地推开书房门,进去,看见正地看书,丝毫我进来了。他可真专心!我便悄悄出去了,生怕打搅了他。“吃饭了!”舅妈大喊着。我蹦蹦跳跳地来到书房,对说:“吃饭啦!”他这才反应,便吃惊地看:“你进来的?”“天啊!我都进出两回了,你竟然才反应!”我捂着头说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呀!终于考上了重庆解放军后勤工程,人梦寐以求的军校。听说在军校可辛苦了,每天都要军训,个个身上伤,却叫苦。舅妈说:“有的军校同学,上了月就不了啦,闹着要回家呢!”
我真佩服,辛苦都能,真不愧是榜样,我的偶像!
哥哥的作文 篇10
记得有一次,我要参加学校的朗诵比赛,听说还要做PPT,可是哥哥在外地出差,家中没有人会做,这下可怎么办呀!周三就要比赛了,我已经感觉到失败正在向我慢慢靠近,我的鼻子酸酸的,好像马上就要流出泪来。我只能鼓起勇气,打电话到哥哥那里,并和他说明了情况。谁知当他接到电话,竟立刻推迟了业务洽谈,买了最近的一班飞机票,在周二时风尘仆仆地赶了回来。那天晚上,我们一遍又一遍地排练,我发现,哥哥的腰快直不起来了,眼睛也红了。他让我早早地休息了,自己却一直坚持到深夜才调整完PPT。第二天比赛场上,我专注地朗诵着,PPT上轻柔的音乐响起,精美的图片滚动着。我激情澎湃的朗诵,感动了在场的评委、学生,最后很顺利地拿了一个三等奖。这可多亏了哥哥的帮助。比赛一结束,我就飞也似的去找哥哥,可是却发现,他已经在观台旁睡着了。那一刻,我的眼眶红了,心里酸酸的。
还有一次,我去哥哥的书房玩。哥哥正在办公,见我进来就对我说:“你帮哥哥看着电脑,哥哥去楼下拿点东西。”说着就下楼了。我发现哥哥的电脑正在保存他忙了一个多小时好不容易才处理好的文件。出于好奇,我左点点右点点,一不小心,按到了一个删除键。呀!哥哥千辛万苦才弄好的文件竟然就这样被我给“毁灭”了,这下可惨了。哥哥平时最不喜欢别人碰他的电脑,可现在我既碰了他的电脑,还把他这么重要的文件给删了,哥哥肯定会很生气。我的心怦怦直跳,恨不得找个地洞躲进去,永远也不出来。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哥哥回来了,我只能硬着头皮和哥哥说了刚才的经过。哥哥沉默了一会儿,竟然心平气和地说:“没关系,只要下次改正就行了,文件没了就没了,能换你懂得知错能改这个好习惯,我再弄一次也值。”
有一个关心爱护我的哥哥真是我最大的幸福。他总会在我最危急的时刻帮助我,在我犯错的时候原谅我。我爱我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11
哥哥在卫生间里洗澡。
“轰”的一声巨响,是从卫生间里传出来的,把我们吓了一跳。
“怎么了?”妈妈急了,冲到了卫生间门口。
“没什么,洗手台垮了,碰掉我一块皮。”
妈妈更急了,猛敲门。
“等一下,我穿上裤子就出来。”
哥哥出来了,我们一看他的大腿:唉呀,惨不忍睹。好大的一块肌肉组织,直接就被削开了,口子起码有十厘米长。妈妈一边找纱布,一边要我去打电话:“快,120!”
用去了好几块纱布,好不容易才把血止住,医院的救护车也来了。我们陪着哥哥去了医院。
那么大的伤口,肯定要缝针。好大的一个弯弯的针,在哥哥的大腿上穿来穿去。我们看得好紧张,妈妈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哥哥好像没点事,还跟我们开玩笑:“你们也真是,缝针一点都不痛,你们哭什么呀?那个洗手台才可怜呢,摔得那么惨,你们不是为它哭吧?”搞得医生护士都笑起来了。
伤口缝好了,我们把哥哥接回家。在床上一躺,他发现不对劲了。伤口从大腿侧面一直延伸到背面,每天睡觉他只能侧在一边,吃饭只能站着吃,要坐只能坐半边。特别是上厕所最可怜,蹲不下去,站着又不能解决。好在他练过几天武术,每次上厕所,就摆出个马步冲拳。这几分钟肯定好难受,所以每次从厕所出来,他都是大汗淋漓,脸色大变。
这个伤口有蛮讨厌,搞得哥哥寝食不安,还得时时提高警惕。他害怕不小心碰到伤口,时刻都保持高度的警觉性。不管谁从他对面走来,他都要说一声:“小心,不要碰到了!”出门换药更是紧张,走在马路上,他总是提心吊胆,生怕哪个冒失鬼给他来一下,老是东张西望,精神高度集中,时刻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几天下来,哥哥明显地受不了啦,脸上都出现了黑眼圈。好在他的身体好,伤口恢复得比较快。
拆线那天一检查,伤口愈合得很好,他也很高兴。一高兴又开始胡吹:“我是谁?上个厕所都在练功,如果再来一次这种遭遇,没准我会成为天下第一的高手呢。”
妈妈给了他一巴掌:“伤一好就乱讲,你怕是不晓得痛吧?”
他还笑,还跟妈妈做鬼脸。
哥哥的作文 篇12
我有一个哥哥,他调皮贪玩,但学习起来可有蛮厉害哦!他长着神采飞扬的眉毛,他的眼睛里好像只有一线天,嘴巴能说会道,圆乎乎的脸蛋,每时每刻都是红彤彤的。他有时候活泼可爱,有时候他顽皮捣蛋。哥哥也非常牛,连爷爷、奶奶、舅舅、舅妈四个人都拿他没办法,牛吧!
哥哥学过写毛笔字,在学的过程当中他细心的听老师讲着,回家后天天练字,字也一天比一天有进步,老师都很喜欢哥哥,可是练了不久哥哥就半途而废了,但他免不了回家写字,他每天都自觉的写字,从这就能够看出哥哥的刻苦。
我的哥哥还很贪玩,每天只要一做完作业就请求大人出去玩,玩了很久我们都祈求回家,哥哥也祈求让我们再玩一会儿,我们生气了,哥哥还是若无其事的在玩,这时我们想趁机回家,可几下就被哥哥拦住了,我们气急败坏,把哥哥往边上一推就往家里跑,哥哥见我们回家了也就没心思玩了,就一边责骂我们一边回了家。这就是我贪玩的哥哥。
不要看哥哥这么贪玩,其实他也很细心,真是“张飞穿针粗中有细”,哥哥外表上看起来鲁莽做事也有些粗鲁,但并不止他没有细心的那一面。马上就要考试了哥哥不是很紧张,动笔之前总是要想好在写,以免总是写错,题目做完后哥哥就会细心的检查,检查不出错误就接着检查,知道检查到有错误才善罢甘休。看!我的哥哥是多么的细心。
哥哥有刻苦的时候,也有贪玩的时候,还有细心的时候,当然还有调皮的时候啦!哥哥不跟我们住在一起。上学时星期六,哥哥有时候会来我们家。一次双休假时,哥哥来我们家玩,这时爸爸妈妈都要出去,哥哥心里暗自高兴,送走爸爸妈妈后,哥哥对鱼缸里的鱼起了兴趣,站在沙发上拿着渔网,要不就是捉弄鱼,要不就是弄水草,把每一根水草都拔了出来。正玩得起劲时突然门声响了哥哥赶紧放下渔网假装看书。看着就是我顽皮的哥哥。
我的哥哥既是刻苦、细心的好哥哥,也是调皮捣蛋的坏哥哥。我爱我多面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13
妈妈问我:“你想要个哥哥么?”
我愣了一下,看向她,却没有做声。
“要的话,我再生一个给你?”妈妈接着道。
“我,想要个哥哥。”我平静的回道。
“噢。”她顿了下,“不想要就直说嘛!这孩子……”
我是真的想要个哥哥,并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样委婉的拒绝。只是,这永远只可能是个奢望。
作为独生子女,虽然有个比我小六天的表妹,我还是十分羡慕那些拥有哥哥的人。儿时看着那些被欺负了的同学哭喊着吼出“小心我哥揍你!”心底便油然生出一种敬畏,敬畏的不止是他们的哥哥,还有的则是那份可被依赖的亲情与信任。
父亲好似一个门派的扫地僧,兄长则不然,他更像是镇在门口的金人,于是很多时候,兄长就如同一面比父亲还要坚实,还要可靠的后盾。他永远伫立着,任你仰望、追赶。上面的压力几乎由他一力并抗,自己则既可以选择追随他的脚步,也可以超脱出他的阴影,与他并驾齐行。
有时,自己受了委屈,父母不敢讲,老师不想说,便可在暮色降临后,轻轻钻入他的被窝,微蜷着身体,挤在他的怀里,就像是一只受伤的小兽,感受着那丝丝从心底沁出的温暖,如蚕吐出的绢般,由内到外,将自己裹得无孔不入。也可与他秉烛夜谈,轻道出自己的不快,听着他的开解,甚至他可以什么话都不说,只要让我知道他在,我就不再会难过。
有了兄长,便也不会孤独,同根生的血亲,怎会不像伯夷、叔齐一样同心采薇,怎会不似伯牙、子期一般知根明性。
但,哥哥也曾不是哥哥呀!长兄如父,当兄长是件很辛苦的事,要牺牲自己的精力,要用意志强迫自己坚强,要改变性格使自己无私、宽厚、兄友弟恭……我不想要弟弟妹妹,也怕是有很多原因基于此吧!想要被人疼而不是疼别人,想要被爱,而不是主动爱人。呵呵,这么看来,自己还是有些自私的不是么?
只是,我是永远不会有哥哥的,我是哥哥,真心羡慕那个当妹妹的啊!
哥哥的作文 篇14
有弟弟的那一天是我最兴奋的一天,我记得那是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现在,我在小学五年级。我想回想起小学五年级开始的幼儿园中班。虽然已经很久了,但是真的很怀念!
第一次见到哥哥的时候,我很开心,因为终于有同伴陪我玩了。所以每一天,我总是希望哥哥能快点长大,这样我就能每天和他一起开心的玩。然而弟弟长大后发现我们性格有点不合。有时候在一起玩的`时候突然吵架,但是吵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不自觉的在一起了。我们真是奇怪的兄弟。
听了自然老师的讲解,才知道双子和双鱼是完全水火不容的,我是双鱼,弟弟是双子。我和弟弟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合不来。
就算我五年级了,我们也会经常吵架,有时候妈妈会脑残,真的说明我们没办法!
不过我还是很高兴有一个弟弟做我的伴侣,不然谁也不能吵架,不是很惨吗?
哥哥的作文 篇15
童年,有很多记忆的外壳。五颜六色,记录着那一刻的快乐时刻,阴郁,表达着悲伤的事情。而最,是哥哥的壳上刻了很多。现在,我想找到最华丽多彩的贝壳。
他相貌平平,并不出众。但他在我心里永远是最好的。他的名字叫张浩鹏。他身高只有一米五多,和我差不多,但是我从来没有因为他的身高而嘲笑过他。相反,因为我们身高差不多,所以形影不离。哥哥,他很瘦。他看起来脆弱,其实无所畏惧。
他今年六年级,在我班楼上。每次下课后,我都坐在窗前,看着窗外,总是看到他幸福的身影,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他是四叶草,带给我快乐。你不开心的时候,他会陪着你。你难过的时候他安慰你。开心的时候,让他陪你疯。我被欺负的时候,他第一个站出来。他并不特别,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但是,他总是带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他将于今年6月参加毕业考试。在这里,哥哥,我想告诉你,我希望你能考个好成绩,考个好中学,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你。记住,你永远在我心里,永远不会忘记。
哥哥的作文 篇16
我有过,现在依然有,很荣幸有一个好哥哥。
在我的哭泣中,他温暖的话语让我干渴的心湿润了;在我的笑声中,他的赞美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在我心里,他不会因为悲伤而失落,也不会因为贫穷而悲伤,因为——他乐观。
有一次,在我生日的前期,我在网上自由搜索快乐。我和大表哥QQ聊天,他说:“小龙,生日快乐。如果你想要什么,我哥哥会买的。”我找他要相机(因为我现在的相机很模糊),他说:“好吧,把你家地址打给我我就发。”我打了电话。他想了一下说:“我在郑州发的。不值得。我叫你买的……”我生日那天,他来了,亲切的对我说:“你要相机吗?下午吃完饭我哥给你买。”
不知道他是累了还是习惯了。他要睡在床上,对我说:“时间还早,请四点给我打电话。”于是,我怀着渴望的心情度过了一段“不舒服”的时光,去叫醒他。他说:“吃完饭去吧,我哥想睡一会儿。”于是,我在希望中度过了“无聊”的岁月。晚上去了期待已久的渔城电脑城,心像一块厚厚的铅块掉了下来。我看到的是,板着脸的卷闸门关上了路口。我们来了崇白电器,那里到处都是烟,大部分货物都搬到了其他地方。哥哥不耐烦的看我说:“你去步行街,出来别啥也得不到。”我们走到尽头,那里有一台苏宁电器。我们去看了,但是太贵了。哥哥说:“你早说了,我在重庆给你买一个。”我立刻表达了我的不快,但我不知道这会让我哥哥很难做到。“嗯,明天早上去电脑城。”虽然心里很失望,但并没有停止,因为我知道哥哥不会骗我,他对我一直那么好。
第二天,我的愿望被一个字打破了。我妈对我哥说:“别给他买。他很小就学会了聊天。最多就是和伟哥聊天。陈君,不要给他买。”
现在心里完全绝望了,但想了想,又为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被欲望淹没了。我清楚的知道哥哥还是给大学生的,经济负担完全由父母承担。而且我哥还有几个星期就要参军了,经济支持不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哥哥为什么给我买,是因为他想尽哥哥的义务,也是为了满足我的生日愿望。我想,等我长大了,小表弟们渐渐到了我这个年纪,我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那时候相机是其他物质或者精神的支撑,我也会这样做。
兄弟,希望你永远幸福。
哥哥的作文 篇17
弟弟10岁。他叫胡金河,是大姑父的孩子。他有点胖,比我高。黑色的短发,胖乎乎的脸又白又红,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水汪汪的大眼睛,大大的鼻子,红红的嘴巴,大金元宝一样的耳朵,看起来像个小女孩,真的很讨喜。
我哥哥非常喜欢学习,他非常专注于学习和家庭作业。有一次,他专心读书,我们请他吃饭,他没听见。还有一次,他在专心写作业的时候,他奶奶叫他休息,他不愿意,就说,等他写完作业再说。
我哥哥很健谈。他从不停止说话。没人和他说话时,他自言自语。他还有个外号叫“胡大”(东北话就是多嘴的意思)。这是他爷爷给他起的外号,因为他不会对陌生人或熟人感到陌生。
有一次,我和哥哥一起用麻将拼东西。累了就睡着了。听我妈说我睡着了,他开始自言自语,最后语无伦次,但还是在说。
哥哥对长辈很尊敬,对奶奶很好。每次舅舅舅妈想给他买小食品或者玩具,他都不肯用钱给奶奶买营养。哥哥是我学习和生活中的榜样。我想向他学习,做个好孩子……
哥哥的作文 篇18
自从我搬到城里上学,我和我哥哥见面的机会就少了。每当我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我总是想起我的哥哥。
我记得当我还是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时,我和我哥哥在一起。上幼儿园的时候,父母工作忙,所以我和哥哥上同一所学校,在一起的时间也多了。每当我被虫子吓哭的时候,哥哥总是笑着给我擦眼泪,说:“我不怕,看我踩这个大坏蛋!”说完就要踩死它。至于我,我总是笑得热泪盈眶。
在幼儿园的三年里,每次放学,无论多晚,都要等哥哥从教室出来,一起回家。上学的路上,哥哥陪我度过了几个春秋,我也不知道来回走了多少次。
我记得有一天早上,大雨狂降。我说:“兄弟,这么大的雨还不去上学?”哥哥一边撑着伞,一边说:“会下雨吗?来,上来!”说着,他蹲下身子背着我。我犹豫着说:“别背我——”哥哥笑着打断我:“你还怕哥哥背不动你?别说你现在这么小,就是到了100岁,你还是你哥的小哥哥!”我笑了笑,顺从地伏在哥哥结实的背上……
雨水落在地上,溅起无数小冰泡,路边的野花在风雨中颤抖,小路泥泞不堪。我把伞紧紧地撑在哥哥的背上。哥哥在风雨中摇来摇去,嘴里还在说:“把伞打回去,你的背会湿的。”但看到哥哥泥泞的脚和湿漉漉的裤子,我偷偷把伞往前挪了挪。虽然雨水湿透了我的衣服,我在寒冷中颤抖,但我的心是温暖的。终于到了学校,哥哥放下我,看到我衣服湿了。他生气地说:“不是让你把伞搬回来的吗?”“那你怎么办?”我问。“哥哥大了,没关系,你还小,湿了会生病的!”
现在,我哥哥已经上了高中。我也上了小学,我们在自己的学校上学。每当我一个人走在上学的路上,总会想起和哥哥一起回家,我仿佛又听到了他慈祥的声音:“你100岁了,还是哥哥的小弟弟。
啊!哥哥,多好的哥哥啊!现在,虽然我们不在一起,但我们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让我们为这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我想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快乐地相遇。
弟弟动手能力很强,各种小玩意都能爬起来。
有一次,我不小心把电视遥控器摔在地上了。我很着急。突然想到了哥哥。他是不是有点专家?我找到哥哥,他笑着对我说:“没什么,让我修修就好了。”之后哥哥找了一把螺丝刀,一个弹簧,几个螺丝,几个电池,用手打开遥控器,把几个芯片固定在里面,用螺丝刀处理了几下,把两个外壳压在一起,用螺丝拧上,再压几下,然后把弹簧插进小孔里,把电池放进去,盖上盖子,装上螺丝,用螺丝刀拧上,遥控器就修好了。
我哥哥不仅会修理东西,而且喜欢做手工。省里又一次让学生做一些小手工。当我哥哥看到他的热情时,他想了一下,带了一些报纸、纸板、硬纸板、瓦楞纸和一些小装饰品。。。我一看就知道他要做小收纳架。他先把纸板切成三块大小一样的,然后在两端做两个小球,用报纸搓,然后用胶带固定,分成三个盘子。然后他在上面放了一些小装饰品,美化了一下,在一楼的楼顶绑了一根绳子。看,一个精致的小储物架完成了。几天后,他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而获奖。
看,我哥哥是个真正的专家!
哥哥的作文 篇19
他,一副瓜子脸,眉毛很有特点,又细又长,就像随风摇摆的柳叶,一头乌黑透亮的秀发蓬松舒展,一双大大的眼睛上面戴了一副大大的眼镜,高高的鼻梁下面是一张善于言辞的嘴巴,这就是我的哥哥。
哥哥上初中的时候不好好学习,几乎每天都在学校惹事,当然也惹爸爸妈妈生气。有一次哥哥跑到网吧里玩电脑,有人抢了他的钱,哥哥不给,他们就打他。哥哥偷偷的借了网吧老板的手机,给家里打电话,我们这个时候正在家里吃饭,爸爸接完电话忙报警。报完警便找来旺叔,我们一起到网吧的时候,那群孩子还在逼着哥哥要钱,爸爸当时愤怒极了,上去一下子把领头的那个孩子按倒在地。不一会,警察也来了,把那几个抢劫的人送到了派出所。回来后,爸爸也把哥哥痛打一顿,说他不好好学习,总让大人不放心。
到了期末考试,哥哥全部的科目加起来才考了一百多分,放假了,哥哥游手好闲,一个星期什么事都不做,只知道玩,爸爸妈妈都非常的伤心。一天,哥哥不知道发了什么神经,对妈妈说:“妈,我现在决定了,今年假期您给我找一个补习班补一补功课,开学的时候,再给我找一个好的初中,我一定给你考个好高中!如果你还让我在这个初中的话,我还考这个成绩!”看哥哥这样表决心,我们大家都不相信,好多人都在私下里跟妈妈说,别相信他啦,让他上学也是浪费钱,还不如让他在家给你干活呢。妈妈最终还是相信了哥哥,先给他找了一个补习班,又把他安排在另一所初中。从此哥哥像变了个模样似的,不仅在学校里努力刻苦,而且还乐于助人,老师每星期都往家里打电话表扬哥哥。哥哥星期天回来学习也非常的刻苦,他在屋子的桌子上,写满了自己的学习计划,和激励自己上进的话语。功夫不负有心人,哥哥考上了南阳八中。
哥哥对我非常好。记得那一次哥哥开家长会,妈妈带着我,因为只有家长参加,哥哥便带我去了他们学校的图书馆去看书。那里的书可多可多了,我正看得津津有味,这时哥哥不知道从哪里买来了许多面包给我吃,有吃得有看得,哥哥为我着想得真周到呀!家长会开完了,哥哥说我第一次来南阳,非要让妈妈带我们去南阳县衙参观,在那里我学到了课本中没有知识。在小吃街,哥哥又为我买了许多许多好吃的东西,哥哥真好!
这就是我的哥哥,祝愿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在期中考试考一个好的成绩吧。
哥哥的作文 篇20
我的哥哥今年12岁,是一个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我的哥哥瘦瘦的,六年级的时候才60斤!所以爸爸妈妈喜欢叫哥哥叫“电线杆”。我本来不觉得哥哥像电线杆,不过听到爸妈他们这么说,还真觉得有点像。
哥哥非常幽默,总是逗我笑,比如他说他要写一本书,我说书名叫什么,他说叫“自杀秘笈”,我听到他这样说,惹我笑得“鬼哭狼嚎”。
哥哥很喜欢玩电脑,一个星期至少玩五次电脑。玩的游戏花样翻新,比如这次玩植物大战僵尸,过几天玩洛克王国,再过几天玩Q宠大乐斗……
这就是我哥哥,一个瘦瘦的哥哥,一个幽默的哥哥,一个爱玩电脑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21
当然,这一切都只能趁妈妈不在的时候。自从小佳佳染病后,妈妈就再也没碰过她,也规定不许哥哥和佳佳亲近,似乎佳佳只是在家养病的一个“危险人物“……
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
佳佳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等待老师来报名
周围的同学们在三五成群地大声交谈,很吵。佳佳显然是“鹤立鸡群“,像是一群脱兔中的处子,很安静。
其实,她一直就是那么静的,佳佳明白。
静得可怕,静得吓人,静得不存在了。佳佳认为。
她习惯了自己和自己玩,左手和右手牵,玩“石头剪子布“,要不就是自己对自己说话。
没办法,“独生女“嘛,能有什么乐趣。佳佳有些自嘲。
“哇——COOL毖了——“刺耳的高分贝噪音。
佳佳皱起眉有些厌烦地看了那群浩大的“噪音乐队“,又抬眼寻找使“噪音乐队““合唱“的“指挥“——噪音引起源——佳佳呆住了——好漂亮的男孩!挺拔的“衣架子“,狂妄飘逸的长发,居然还染成眩目的黄色!单从侧面看就帅得让人窒息!
哥哥!佳佳马上想到她亲爱的哥哥,佳佳的眼泪马上断了线,一滴滴地掉落在桌上。
佳佳是孤独的。在七岁时哥哥和爸爸走后就一直彻底地孤独着。
佳佳从小身体就很虚弱,她天生贫血,需要定时输血。佳佳的爸爸在外地工作,一年才回来两三次。
在5岁的一次输血时,佳佳不幸染上了爱滋病,从那开始,每个人都像躲瘟疫一样躲着佳佳。除了哥哥。尽管妈妈不让哥哥和佳佳一起。
“没关系,传就传吧,我不怕。我要和妹妹在一起!我要保护她!“这是哥哥的话,他总是再跑到佳佳身边,搂住小佳佳,像个男子汉一样宣誓。在小佳佳看来,哥哥已经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
“妹妹,哥哥是你的守护神,有哥在你什么都不要怕!“哥哥常对小佳佳这么说。
当小佳佳被小朋友们说“你这有病的脏东西,我们不和你玩“,哭着跑回家找哥哥,小小的哥哥总是帮小佳佳擦掉眼泪,用大人的口气说:“来,妹妹不要哭,有哥哥在,哥哥永远陪你,来,小傻瓜,数三下就不哭哦!一,二小佳佳总会破涕而笑,哥哥也会笑,然后刮小佳佳的鼻子,说:“爱哭鬼!妹妹笑起来多漂亮啊!来,让大灰狼亲一个。“然后会绅士般地托起小佳佳的小手“叭“地在手背上亲一口。“哥哥坏蛋。“小佳佳总是笑着要打哥哥,哥哥会笑着溜了,小佳佳便去追。两个小小的身影逐渐消失在远方。
“她会把这种恶病传染给你的。“妈妈皱着眉像看脏东西一样看着佳佳,并把哥哥拉到身边。
当然,这一切都只能趁妈妈不在的时候。自从小佳佳染病后,妈妈就再也没碰过她,也规定不许哥哥和佳佳亲近,似乎佳佳只是在家养病的一个“危险人物“。
哥哥的作文 篇22
我的哥哥今年十五岁,上初三,长着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大大的眼睛,还戴着一副眼镜。
有一次,我去他家玩,一到他家,他对我说:“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叫水枪战。”我一听,答应了。
游戏开始了,我站在一个地方坚守我的领土。我哥哥想出了个鬼点子:“我乔装打扮一下,他不就不认识我了吗?”他一想到,便快速去做了。他一跑到家换了身衣服就出来了。
一会儿,他走到我面前,我问他:“你有看见和你一样大的哥哥吗?”他摇了摇头。
走开了之后,他心里暗暗自喜:呵呵!果真不出我所料,他真的上当了,哈哈,他在我背后射了一枪就跑了。突然间,我感觉到丝丝凉意,便向后看又向前看,没有一个人。
我哥哥得意极了,几分钟,他射了十枪。我想:是不是哥哥射的,左看右看,不是他射的!
一直到晚上,我肚子饿了,便回家了,一到家看见哥哥正吃得津津有味,我生气极了。
妈妈问我怎么回事,我讲述了一遍。引得他们哈哈大笑,笑声传遍了满屋。
哥哥的作文 篇23
我的哥哥叫陈晨,是昆山市第二中学初三的学生,今年15岁。他瘦高个儿,性格文静,长得白白净净的,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帅哥。?哥哥学习成绩常常名列前茅,让很多人羡慕。去年他去了美国半年,落了一学期的课,回来后他还是几次考了全年级第一,看我的哥哥厉害吧!?
在学习上哥哥非常踏实刻苦,做作业认真仔细,做完了还要从头到尾检查一遍,因此他做的作业正确率很高。在学习中他从不放过一道难题,不懂的地方他一定要弄懂为止,什么难题到了哥哥的笔下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所以他每次参加竞赛都能获得一等奖,上学期还被评为苏州市三好学生呢!
我真的很佩服他,要好好向他学习。哥哥平时话不多,体育成绩较差,经过自己的努力,现在已经进步多了。助人为乐是哥哥一贯的品质,有一个哥哥成绩不太好,我哥哥从三年级开始就帮助他到现在。每天晚上都有同学打电话来问题目,哥哥都会耐心的解释直到他们弄懂为止,因此他自己常常很晚睡觉,瞧!我的哥哥不简单吧!我爱我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24
“哗哗哗!哗哗哗!”是谁大清早的就霸占着厕所,一看那闪烁的“光芒”,就知道是我的哥哥在洗澡!我的哥哥极爱臭美,一天至少要洗两次甚至更多次的澡,而且一洗就是半个小时!他的外貌和我完全不同。你看看,我的哥哥高的一伸手就能摸到天花板,而我矮的站在床上,连蹦带跳都摸不到一丁点天花板!他胖的像只肥猪,我却瘦骨如柴!
他是单眼皮,我是双眼皮……别的先不说,就说他拍个照吧总是磨磨蹭蹭的,比女孩子还要麻烦,他把高高的鼻子上的眼镜摘了,把他那鸡窝似的头发藏在帽子底下,一会整理一下衣服,一会拍拍裤子,让我都快等睡着了!这还不是重点,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他时常把正陶醉于梦乡的我;正在辛勤写作业的我;正兴致勃勃看电视的我叫去给他拍照,拍不好了还要重拍,天那!他当我是机器人啊!就算是机器人也要有自己的时间吧!“妈,给我50块,我要去理发!”听,我哥又在和妈妈要钱理发了!什么?50元?
这都可以让我理五次发了!他理的是什么发啊!我哥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摆出一副讲道理的样子说:“这你就不懂啦!这理发是有讲究的!你看啊,这理发要选好发型,比如说刺猬头啊!西瓜头啊!学生头啊……”我哥又在讲他那涛涛不绝的”发型观了!这就是我的哥哥,一个爱臭美的哥哥!一个爱充分“利用”妹妹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25
说起小能人,嗨,我身边的小能人可真不少。就说我的这位年轻帅气的表哥吧,他烧的菜,色香味俱全,真不愧是烹调能手。
去年我过生日,表哥特地为我烧了一桌好吃的菜,那场景我至今难忘。
你可别看表哥是男生,其实他的手可巧了,他做的饭菜特别好吃。看!表哥正在烧“红烧草鱼”呢!他等水一开,就将买回来的草鱼放在切板上,迅速地用力刮去鱼鳞,剖开鱼腹,掏出鱼的内脏,再将鱼用清水冲洗干净,又在鱼皮上划了几刀,然后放在烧开的水里煮,这时,我突然问道“哥,你为什么在鱼皮上划了几刀?”表哥耐心地对我说:“这是为了汤汁能让鱼肉有味道,不划几刀,鱼肉就没有味道,口感自然不会好。”“原来是这样”,我笑着说。哥哥又把洗好的姜、葱切好,他 把姜切成片,把葱切成丝。待鱼眼翻白,哥哥立刻把鱼捞起,把烧开的水倒掉,又把锅里倒入少许油,将鱼放进锅里,再掉入姜片和酱油,放入白糖,盐,味精,随即又倒入了一些水。过了几分钟后,一盘红烧草鱼就好了。
接着,表哥还做了“小白虾”。这小白虾很小,壳也很软。哥哥先把小白虾放在水里洗干净,再放入锅中,倒入清水,放入盐,姜片,葱段,此外,表哥又在锅里倒了一些白酒,我又问道“哥,你为什么放白酒呀?”表哥笑着答道:“虾都很鲜,我倒一些白酒是为了去腥”。不久,一道“小白虾”就好了。就这样,哥哥做了一道又一道菜,不到一个小时,菜全端上来了。
一家人都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对表哥的厨艺更是赞不绝口。这个生日,我过得特别开心。
哥哥的作文 篇26
哲民是个优等生,但他很讨厌残疾的哥哥。一天放学后,哲民到朋友家玩,天黑了,哲民要回家了,但路上常有坏人出没,马上就要到家了。突然,几个20多岁的青年走了出来。
哲民想逃走,不幸又被坏人捉去了,突然传出奇怪的声音,原来是哥哥来救他了。这些坏人根本不把残疾哥哥放在眼里。结果,坏人对哥哥拳打脚踢。坏人们走了,哥哥被送进了医院。哲民第一次抓住哥哥的手说:“哥哥,对不起。你有哥哥弟弟吗?如果有的话,你们一周要斗几次嘴呢?住在同一层屋檐下兄弟之间自然免不了小吵小闹。爸爸妈妈也是这样成长的,其他人也一样。兄弟是最亲密的朋友,也是自己的竞争者。在父母面前争宠,想得到他人更多的认可,不可否认,竞争关系确实存在与兄弟之间。不过,与普通朋友不同的是,兄弟是亲密无间不可分割的。
兄弟两人拥有相同的父母,留着相同的血,分享父母的爱。请你仔细看看兄弟的脸庞,你会发现,就算长的并非一模一样,但在某些小习惯或者语气,思考方式上,你们比任何人都要相似。也许正因为这样,就算兄弟之间闹别扭,也能很快和好如初。就算曾经争吵曾经打闹,长大成人之后,兄弟间仍会亲密无间互相扶持总有一天,你会感到拥有哥哥或弟弟,其实是莫大的幸福。
哥哥的作文 篇27
雨夜的梦格外香甜。突然,窗外一声春雷,把我从睡梦中惊醒。我打开窗户,往外一看,哥哥变成了一个巨人!这下可忙坏了爸爸妈妈。哥哥原来的衣服不能穿了,妈妈请来裁缝,裁缝搭着梯子,给哥哥量身做衣服。哥哥不能去学校了,听着同学们的读书声,哥哥感到非常孤单。
哥哥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姚安晴的风筝挂在了树上,巨人哥哥替她把风筝取了下来。
刘一健的钥匙不小心掉进了江里,巨人哥哥帮她捞了上来。
劳动节,爸爸带我和哥哥去看球赛。中国队成绩优异,哥哥大声欢呼。这一声欢呼让中国队队员力量大增,获得了金牌。记者们纷纷围到哥哥身边,采访哥哥,闪光灯照亮了整个夜空。
哥哥帮助的人越多,他的身体长得就越快。渐渐地,我们只能看见哥哥的鞋子了。
重阳节那天,我和爸爸妈妈陪爷爷奶奶去黄山登高,历尽千辛万苦来到了山顶,可是我们才看见了哥哥的膝盖。我们非常失望地回了家。
一架飞机正准备环球旅行。机长的儿子杰克是我的好朋友,我打电话给他,希望看到哥哥时能够替我转达问候。
不久,杰克给我打来了电话。
对不起,卢天谣。你的哥哥实在太高了。我们的飞机只能在他的腋下飞行。杰克无可奈何地说。
是吗?那谢谢你了!我沮丧地说。
没关系。听说,神州七号可以看见你的哥哥!杰克说。
真的?那我一定要加倍努力,成为航天员。只有这样,我才能见哥哥一面。我高兴地说。
从今天起,我来给哥哥准备生日礼物。那是一个世界上最大的背包,把我心爱的奖章装点在上面,里面是世界上最厚的一本画册,那是我游历祖国河山拍下的珍品。等到我做完这份礼物,大概就是我成为航天员的时刻。
我的未来不是梦!
哥哥的作文 篇28
现在,你是在一个你陌生却又熟悉的街头咖啡店,拿着一杯香浓的咖啡,看着在你身边的行人走过吗?我想问你,你有想过我吗?还是你早已把我遗忘。就象是你人生中的一个过路人。哥哥,对不起,我不该这样问你的,因为你说过你永远不会忘了我,因为我在你心里建了一间小屋。
哥哥,对不起,你现在还在生我的气吗?气我没有在你转身的那一刻抓住你的手,让你停下那走向登机口的步伐,气我没有了最初的坚持,放弃了你和我的快乐,在你走向登机口的那一段路,你的心在流泪吗?哥哥,对不起。
现在,你是在一个你陌生却又熟悉的街头咖啡店,拿着一杯香浓的咖啡,看着在你身边的行人走过吗?我想问你,你有想过我吗?还是你早已把我遗忘。就象是你人生中的一个过路人。哥哥,对不起,我不该这样问你的,因为你说过你永远不会忘了我,因为我在你心里建了一间小屋。
听别人说,你在国外很辛苦呢,哥哥,现在每天我都在写日记,每天都写有关你的事,如果你回来,我一定会拿给你看,让你知道这几年我从来都没有忘记你,把你放在心的最深处,小心的呵护。哥哥,对不起,我又跟妈妈吵架了,你说过我不能和妈妈吵架的,但我忘了,对不起。
我多么想快点长大,然后坐着你最喜欢坐的飞机去找你,我要带上你和我最喜欢的巧克力饼干,以前,每一次我吃这种饼干,你都会跟我争的,我每次也不会给你,争不过,就大哭,你就会给我,不跟我争了。不过,我以后再也不会了,我会把它全部送给你,哥哥,对不起,这是我唯一能送给你的东西了。
哥哥,我会努力的,努力的长大,就算我知道时间会让许多人改变。
哥哥的作文 篇29
我有一个哥哥是个典型的“跟屁虫”,想知道为什么吗?听我细细到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常常羡慕那些不用爸爸妈妈送去学校的小朋友,于是,我跟爸爸妈妈说了我要自己去学校。看着我娇小瘦弱的身躯,爸爸妈妈坚决不同意,我就一哭二闹三上吊,还是不管用。我赌气不吃晚饭,其实我心里清楚即使我这样做爸爸妈妈还是不会改变做法,但我却没想到哥哥却给我送来吃的,还跟我说爸爸妈妈同意了。 我心里乐开了花,根本没有想爸爸妈妈为什么会改变主意。
第二天一早,我便独自一人去上学了。起初我特别兴奋,一路蹦蹦跳跳,哼着小曲儿,但越走我越感到不对劲,总感觉有人跟着我,但我又不敢回头看,只好一个劲的往前走。
过马路的时候,正好是红灯,我看了看四周没车,便寻思着直接过去得了。我左脚刚迈出,马上就被一个人给拉回去了。我还没反应过来,那人就说:“跟你说了多少遍了,红灯停,绿灯行,你怎么就记不住呢,我……”“哥?你怎么在这里?”哥哥有点不自然的说:“我,我当然是路过了,我可没跟着你啊。”我眼珠子咕噜一转,随即笑道:“哥哥是个跟屁虫!哈哈!”哥哥没说什么,只是一路把我送到了学校。
从此,哥哥一有时间就要“护送”我去学校,久而久之,“跟屁虫”这个称号已经完美地和他结合了。我就一直这样叫他,他也不生气,还是一直默默跟在我身后。
现在的我已经长大了,也终于知道哥哥当初是为了让我实现自己上学的愿望才跟爸爸妈妈保证一定跟在我身后的。现在哥哥不再跟在我身后了,但他还是以别的方式给我温暖,谢谢我的“跟屁虫”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30
“好球!又进了!”坐在电视机前的哥哥连声喝彩,拍手称号。“准是中国队又进了一球。”我连忙从小房间里走出来。果然不错,屏幕上出现了中国队7号古广明单枪匹马地“闯”入对方禁区,一脚“劲射”,球应声入网的镜头。
哥哥就是这样一个“球迷”。只要电视里转播足球赛,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他场场必看;《足球》、《足球世界》之类的报刊,每份必买,就连看《新闻晚报》也是先看“足球信息”。有时来了兴趣,他便像一位足球行家似的滔滔不绝地谈论足球界的新闻、大事。
有一次,我们全家人一起在看电视连续剧《阿信》。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哥哥看了看表,上前把电视转到5频道,顿时屏幕上出现了绿茵银的草地。“哼,足球,又是足球!”妈妈在旁边唠叨。哥哥说:“足球又怎么啦?何况这还是中国队呢!”妈妈不说话了。哥哥又说:“这场足球赛肯定是中国队嬴!”爸爸说:“呦!就中国队那点儿技术,肯定是香港队嬴!”一会儿,中国队就“大意失荆州”香港队又进了一分。爸爸开腔了:“你看,中国队又没进球!”不一会儿,中国队守门员又没有抵挡住香港队“刮”来的风暴,香港队又得一分。比赛结束了,香港队2:0击败中国队。“你看,你看,谁嬴了呀?哈哈哈哈。”爸爸在一旁笑嘻嘻的说,哥哥一气之下,回房间去了。
我悄悄地推开哥哥房间的门,只见哥哥正在凝视着床前挂着的那幅《腾飞吧!足球键儿》的画,久久沉思着......
我的哥哥就是这样一个“球迷”,他爱足球,但更爱祖国的荣誉!
哥哥的作文 篇31
秋天,意味着收获。在这样的季节里,我的履历有翻开了新的一页。我将离开原来那简陋的小学,到隔壁村的大学校上课。
哥哥脸上闪着异样的光彩,提着行李走在前头,步伐刚劲有力。我的心不禁一颤,哥哥啊!你不正是路边的大树,一棵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嘛?
我们步入校园。看着熙熙攘攘忙着报名的人们,看着呼爹喊娘的新同学,心头便多了几分黯然神伤。哥为了能让我读书,一次次踏上去异地打工的路上。每次临别,哥哥总留下这句话,“小鑫,不要担心,哥会供你上学你要安心学习。妈妈那有我哪?”
哥哥,他只是哥哥,然而他却尽到了父母的责任。在还需要父母抚爱的16岁花季,他就用自己瘦弱的肩膀挑起家庭的重担。学会沉默;学会把泪水往肚子咽;学会迁让不懂事的我;学会养家糊口。在我记忆中,哥哥很少对我发脾气。唯一一次,我看见邻居的小明偎依在父亲怀里撒娇,打碎了我幼小的心灵。于是我缠着他给我要爸爸,百般无奈,哥打我一下,捂着脸跑了。现在回想起来,当时哥哥一定比我更伤心,更痛苦。
哥哥喜滋滋地给我报完名,捧着新书整理好。又到小卖部买来了面包。“小鑫,你脸色不好,一定是饿了,快吃吧!”看着哥哥操劳的样子,我眼睛湿润了。要哥一起吃,他却说“我不饿,你吃吧!吃完好好休息一下。过会儿上课认真点。”说完转身就走了,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这时,泪水再也控制不住,像断了线的珠子纷纷落下……
我突然有一种冲动,一种激情,要有扑进知识的殿堂,采集知识的花蜜,献给我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32
老师曾经说,父母花这么多钱来养你,这就是对你的投资,而父母投资这么多钱是否能挣回来,就取决于你,有的父母投资赚了几倍,有的却一分钱都捞不着还弄得两袖清风。人人都说投资须警慎,而父母唯一的投资就是孩子,所以他们需要付出很多,才得以得到回报。
在人生崎岖坎坷的旅途上,是谁默默地付出。从我们出生的第一刻起,母亲就为我们默默地付出着,她为了我们的出生承受巨大的疼痛,即使你便有了生命,有了生存的寄托。她还要不辞辛劳的陪你玩游戏,教你说话,为你唱歌,给你洗澡,为你换尿不湿。好了,即使你有了自理能力,她却还要为你生活琐事烦恼,担忧你的学习,策划你未来生活的蓝图。
好吧,即使你有了一个好大学,她却为你即将到来的社会生活担忧,即使你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她却为你的结婚忧愁,诸如此类,母亲为我们所付出的,我们却无法完全回报。
当你过生日时,她显得多么激动,为你买生日礼物,生日日期记得都比你自己清楚,可当她过生日时,却未曾提起,或许忘了,或许在想提了页无用,脸上还是带着那抹淡然的微笑,从未抱怨。默默地接受你对她生日的淡忘与对她的漠不关心……
这就是母亲的付出,不求回报的付出。当你遇到危险时,她不顾一切地救助你,即使失去生命也毫无怨言;当你绝望迷茫时,她为你指点迷津,坚强的在你身旁劝慰你;当你欢心愉悦时,她会陪你一起分享心中的喜悦,为你感到自豪……
我相信,有付出必然会有回报,我不会让你的付出最终化成晶莹的泪珠,挥洒过天,最终化为无物。
哥哥的作文 篇33
我有好多哥哥,但最爱读书的要数二姨家的哥哥解一凡了,他可是未来的大科学家哦!
我的哥哥天生就喜欢读书,只要一拿到书就废寝忘食,眼睛连眨都不眨,别人喊他他也听不见,整个人都沉浸在书里,用俗话说就是个“书呆子”。
其实他一点都不呆。有一次,嘎子哥问我们:“解一凡,妞妞,你们知道每天晚上月亮旁那颗最亮的星星叫什么吗?”我顿时哑口无言,解一凡抢着说:“我知道,那颗星叫木星。”嘎子哥听了后连连“哇!你真棒,竟然连这都知道,这可是我们初二物理学到的呀!”这些话听得我悻悻的,心里对解一凡升起了一股嫉妒之心。不过,我转念一想,妈妈对我说过,女孩子的心胸不能太狭窄,应该放大气一点,何况他还是我最最亲爱的哥哥呢!于是,我心中的怒火渐渐平息了,然后由嫉妒变成了羡慕。
上个星期六,他家请客,我们匆匆赶到了,一看,哦?我们是第一到的,其他客人还没到呢!我大声欢呼起来:“哦!太棒了,我又可以和解一凡玩了!”咦?解一凡哪去了?“解一凡,出来玩啦!”我大声叫道。“噢!”解一凡在里面慢吞吞地回答。我等不及了,进屋一看,他果真还在看书!我拉着他就跑,他恋恋不舍地把书放下。我们就在外面玩起了“打仗”的游戏,游戏玩到一半,我的“士兵”不见了!作为将军的我,大声命令:“士兵解一凡请听命,立即回到本将军身边,准备打仗!”可过了半天也没有反应,我气得不打一处来!进屋一看,解一凡啊解一凡,你怎么又回来看书了!
这就是我哥哥解一凡——假“书呆子”真“书迷”!
哥哥的作文 篇34
时常会想起你,时常会梦到你。你还是那副结实的身板,你还是不停地说着我不怎么爱听的大道理。可当我一睁开眼,四周都是那样的静。是啊,没有你,真的很静……
你已经离开我们180天了,但你躺在舅舅家的阳台上,面无血色却仿佛还是昨天的事。其实我明白,那是最后一面,但我依旧没有勇气相信,你已经离开了。
嘿,哥,你看那么多人都在守着你,你还会埋怨我们总是批评你,不把你放在眼里吗?怎么这么小孩子脾气,快点醒来啊,再这样我就要生气了。
嘿,哥,以前你总是闲不下来,现在好了,没人再逼你了,我们一起回家好不好?这地铺可不适合你。
嘿,哥,你是累了吗?那么,换我来守护你,好不好?
最终,全家人还是没有挽留住你离去的身影。你看到的最后一个画面是大雨瓢泼,而你却痛苦到咬住自己的舌头吗?那时,你有没有害怕?现在的我,真真希望你能听到我们的哭泣,这样,你就会知道我们有多爱你。
哥,其实我还没来得及对你说,你长得做的很秀气。我曾无数次嘲讽你比我们家的任何一个人都丑。但我也无数次在同学面前说你长得多么多么帅,甚至小时候的我,希望我的初恋就长你这样呢!
哥,你知道你有多重要吗?儿子是一个家的希望,你的离去对舅舅是多么大的打击。但你又走的那么突然,以至于我们都无法接受,总以为这是一场梦。
在那个没有我们的世界里,也有一辆辆大货车吗?或许没有吧!现在我也会常常想起以前有你的日子,似乎很平淡但又很安心。
以前总是有人说,往往要等到失去后才会懂得珍惜,现在想想确实如此。以前你在的时候,我总觉得习以为常,以后有的是时间陪你,可直到不再拥有的时候,才恍然大悟:不是所有爱都可以重来。
哥哥的作文 篇35
我的哥哥可喜欢看球赛了,你问他任何关于球的事情都可以对答如流,只要一天不看球赛就全身难受,只有看了才消停。
他有着一双小眼睛,但已经近视了,他还有一张兴奋的小嘴,和一对“千里耳”,一旦知道有球赛消息,他一定会准时准点去放弃任何东西去看。当然,除了作业,而且他还有一句口头禅:怎么还不开始啊喂!?
每天早上第一句就是今天有没有比赛。呃——老哥又在叨叨了,妈妈来了,无可奈何地说:“阿努比斯对西班牙一场,巴西对英国,嗯——就这些了。”
“啊!”哥哥兴奋地叫道:“有俺最喜欢的巴西,喝彩!”
“不过——”
“不过什么?”
“巴西那场比赛你要上培训课。”老妈平静地说,但这句话似乎刺伤了哥哥的心,他大喊一声:“不!不!不可能,这不可能,调课!我要调课,啊……哥哥不停地在地上打滚。
“No,no,no,调课是不可能,这辈子都不可能。”妈妈说道。
哥哥搂着抱着妈妈的腿,死不松手,哭着喊道:“求你啦,求你啦!呜呜——”就这样他俩死缠烂打了20分钟,最终妈妈还是答应了,拗不过哥哥嘛!
哥哥松开了手,一蹦三尺高,果然,有了球赛,就有了动力。哥哥在球赛开始前十分钟完成了作业,到了球点时,他立马端起甜点和茶品津津有味地边吃边看起来。
“好球!”“真臭!”“传他传他传他”“干得漂亮!”哥哥在途中不小心打掉了妈妈的花瓶,“啪!”花瓶碎了,正巧这一幕被妈妈看见了,哥哥不得不强装笑脸,向妈妈赔“不是”。
这就是我的球迷老哥,不知你们喜欢看球吗?
哥哥的作文 篇36
我家有一个超级大书迷。他长得挺高,有1米8,快赶上篮球巨星姚明了,再长下去,可以申请吉尼斯纪录了。在班里,数他最高,可惜成绩并不高,成了反比例。长得高,体重也高,有120斤!他长得眉清目秀,视力却很差,别人三副眼镜才够他的度数。
为什么说他是书迷,而且是无药可救的书迷呢?因为他一有空余时间,常常一整天都泡在书店里,有一次到晚上8点才回家。而且他放在家里的书有几个书柜多,连床头柜上都放了一摞又一摞的书。注意,全是他的书!
如果这些还不足以震撼你,那好,我告诉你,上次我拿了他的一本书,他为了那本书与我对决了一场!那时老师推荐看《傅雷家书》,正巧家里有,我就拿来看了,并天真地以为拿一本书没事。结果他夜自修一回来,一眼就发现了“消失”的书,顿时,怒气油然而生。我偏又不识趣地不打自招了,惹得他追得我满屋子上蹿下跳,引发了一次“小地震”。他边追边吼:“还我书!立刻马上!还我书,从宽处理;不还我书,后果自负!”此时的他,已经被怒火控制,愤怒的像一头狮子。
我听见了转头喊:“别追了,书看完马上还。你追了这么久,不累吗?放心,看完马上还!”“好吧,但记住,看完要马上还否则我不客气!”他气呼呼地说完这句话,扭头走了。
“呼——”我松了一口气,要知道,刚才她那双眼瞪得比铜铃还大,眉毛竖得像两把甩出去的飞刀,就是从他的眼睛里我都可以看见那熊熊燃烧的怒火。可见他已经到爱书如命的地步了。
他,一个超级书迷,就是我的——哥哥——叶凯。
哥哥的作文 篇37
我有一个麻烦的弟弟,他经常给我带来麻烦。我真的帮不了他。有一次,我妈妈陆玉斌和她妈妈约好了去宝龙看电影《疯狂的外星人》。我爸爸带我哥哥去宝龙一楼的操场玩。过了一会儿,父亲给母亲打电话说:“孩子想睡觉。你什么时候看?”我妈妈说,“还有一个小时。”我父亲听到这个消息时非常焦虑。从电话里他能感觉到他想用大炮炸掉包龙。因为平时是妈妈哄弟弟睡觉,没人想睡。后来,我父亲不得不先带我哥哥回家。当我们看完电影准备回家的时候,天又下雨了。爸爸又打来电话,气急败坏地说:“这小家伙在家里一直吵吵闹闹,已经哭了一个多小时了。
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母亲也很无助,所以她不得不打车回家。当我到家时,我父亲说的第一句话是:“以后不要去看电影。”哼,为什么我们甚至没有看电影,因为他喜欢哭?真令人头痛!另一次,我的家人和宝龙一起去购物。当我路过我买玩具的地方时,我哥哥嚷嚷着要买变压器。没办法,如果他哭了,真的停不下来。所以,我们过去问过价格,天啊!它值299元。爸爸妈妈认为它太贵了,所以他们决定不买了。当我哥哥发现后,他开始把各种各样的东西捆起来,并把它们铺在地上。事实上,他弟弟的玩具已经堆在房子里了,但是他仍然买他看到的任何东西。最后,他的父亲威胁他说:“你可以买,但是家里所有的玩具都必须扔掉。”弟弟似乎明白了,想了一会儿才从地上站起来。然而,他在路上走的时候还是哭了,这让我们都心情不好。结果,我们忘了买任何东西。唉,我真想用鞭子打他,但我不能再这样做了。我真的帮不了这个麻烦的哥哥!这是我头疼的哥哥。你不知道你和他有什么关系吗?
哥哥的作文 篇38
什么?你的哥哥是疯子?当你看到这个题目时一定会感到惊讶,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
先说这位“疯子”的外貌。他有一双宝石般晶亮的眼睛,身高160厘米左右,长相还是挺帅气的。可是他只要一发“笑疯”,这些优点全都被冲出了九霄云外。
再说这位“疯子”的“发疯”状态。一次,我正在写作业,突然,这位“疯子”嘭的一声把门撞开了,跑到我面前,给我讲了一个笑话,可话音未落,他自己先捧腹大笑起来,一会儿跑到楼道上大笑,一会儿又跑到窗台上大笑……那声音震耳欲聋,几千里外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我无奈地捂着耳朵,突然那声音不见了,我刚定了定神,那“疯子”不知又从哪里穿了件女人的衣服扭到我面前,才做了几个动作,又开始笑起来。更可怕的是,我居然一时被他的“笑病”传染了,也和他一起傻笑,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好坐着。坐了一会儿,心平静下来后,抬头一看,那“疯子”还在笑,这声音堪比100头大象的吼声,真是震耳欲聋呢。
最后谈谈他的喜好吧。他喜欢“算命”,在他们班,他可是有名的“算命大师”,当然,没有一次算对的。一天,我在看一本书,突然,我的手被抓住了。“啊!今天晚上,北斗七星会闯入牛斗星的区域,看来,有不好的事会发生呀。”我一抬头,看见那位“疯子”正在拉着我的手“算命”呢。
“想知道化凶为吉的办法吗?”他问。
“什么?”我还没反应过来。
他把手向前伸了伸,“给钱,100元帮你趋吉避凶!”可话音未落他又大笑起来……
这位“疯子”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也带来了许多烦恼。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疯子”——童宗宸。
哥哥的作文 篇39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刘宇峰,高个子,白白净净的脸上戴着一副黑眼镜,看起来很有文艺范儿,他特别爱看书,我常常管他叫书痴哥哥。
我每次看到他,他的手中总是有一本书,文学小说、历史传奇、神话故事、科普常识……内容广泛。记得有一次,他写完作业就去看书了,他静静地坐在那里,一点声音也没有,许久之后,我抬头看见他时,只见他眉头紧皱,时而面带微笑,时而满脸严肃,完全沉浸在书中,我在他旁边玩乐高,他连理也没理我。甚至我常常对他做鬼脸,比划拳打脚踢,他都没抬头,看我一眼,又过了好久。又过了好久。直到厨房里香喷喷的饭菜吸引了我,我一下子蹦了起来,大声喊道:“哇,好香啊!”我立刻向厨房奔去。而宇峰哥哥依然纹丝不动,依然沉浸在书中。当餐桌都准备好了,我喊道:“宇峰哥哥吃饭!”没有回音,我又大声的喊,“宇峰哥哥吃饭了!”还是没有回音,我几乎喊破了喉咙道:“宇峰哥哥该吃饭了!”他才慢慢抬起头来,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哎,他根本没听见,我叫了他三遍,我已经绝望了,无奈的轻声说:“哥哥该吃饭了。”他竟然慢吞吞的说道,“好的,等我一下,马上看完啊。”我要崩溃了,他可真是大书痴。
还有一次,他捧着一本《哈佛家训》正津津有味的读着,我告诉他该去游泳了,他连忙的说:“还有三页,让我看完。”可是十分钟过去了,他还在看书,我连忙催哥哥快点,要迟到了。这时他才意犹未尽地放下书,到卫生间拿起泳兜就和我一起向游泳馆跑去,到了游泳馆才发现,他根本就没带泳具,泳兜里只有一个泳帽,孤零零的地看他笑话,而且他还是穿着拖鞋来的。这件事让我笑了好久。
我很喜欢书痴哥哥,是他教会了我知识,也让我喜欢上了读书,书痴哥哥,谢谢你!
哥哥的作文 篇40
我的哥哥是一个大学生,有一次,我和哥哥各自穿着雨衣,每人拿个罐头瓶去野地里逮“水牛”,我现在还是分不清水牛和屎壳郎的有什么区别,也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水牛这种生物,在一条很窄很窄的小路上,两旁是绿油油的玉米庄稼,至少有两个我高,哥哥在前边跑,我就在后边追,边跑边喊“哥哥,等等我”,哥哥却不耐烦的说“你别跟着我!”现在也忘了这一幕是记忆中的事,还是我想像出来的,总之很美。
有些事还是记得很清楚的,妈妈经常是平均分配好吃的东西给我们,有一次,每人一块巧克力,哥哥几口吃完了,然后转头问我“好妹妹,你吃的什么啊,好不好吃,让哥哥咬一口吧”我跑到一边,不给他吃,他就死皮赖脸的跟着我说“就咬一小口,你要不给我,以后不带你去玩了!”为了能跟他出去玩,允许他咬一点点,结果他抱着我的手,恨不得把巧克力一口全咬到他嘴里,结果咬到了我的手指,为了不让他把我的手指头咬掉,我只得放手,哭着去找我妈,哥哥却幸灾乐祸的跑了。
他还经常要挟我,晚上他在被窝里用手电筒看书,会要挟我说“不许告诉妈,否则我揍你!”哥哥也有很英勇的时候,有一次夏天,奶奶院里的大槐树上有个大马蜂窝,哥哥发誓要干掉它们,一天,他全副武装,穿上雨衣、雨靴,拿毛巾围住脸,让我们关好门窗,自己拿着竹竿爬到房顶上去捅马蜂窝,结果可想而知,他腿上脸上被咬了好几个包。还有一次,电视上放一个武打片的电视剧,哥哥激动的端着饭碗站起来,一出手把碗甩到了屋门外,……这就是我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41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不同的,然后男孩子们的童年或多或许都有点相同。在自家的家门口玩玩弹珠,抓抓小虫子,抓抓小鸡,在水里和同伴嬉戏。现在的每一个家庭都是单身子女了,不像上个世纪,一个家里有许许多多的兄弟姐妹可以一起玩。但是一当有和我一起玩的亲戚来我家,必定出一点事情……
在某年的暑假,那天正逢暑假高温天气,我的哥哥和阿姨一起来我家玩。由于大人们有事情谈,我们两个就到家门口玩。一开始我们只是玩玩弹珠啊,比比谁跑的快啊。一些很安全的游戏。我玩到后面觉得没有可玩性了,突然想起我妈给我新买的轮滑鞋。我和哥哥说了以后,他说那个轮滑鞋很危险的,没有大人在旁边最好不要玩,会出事情的……但是我一心想玩,就没听哥哥的话,直径走入家中,暗搓搓的把轮滑鞋拿了出来。
正当我在穿鞋的时候,哥哥还在劝我不要玩了。我一狠心,扔下一句话:你胆子小是你的事情,我胆子大,我敢玩!然后我就开始很顺利的滑了起来。因为家门口都是平地都没有任何刺激,正巧我家旁边有一个很陡的颇,我就想了想:正好让那个胆小的哥哥见识一下我的技术,这个简单的东西都不敢玩。
然后我艰难的爬上了坡,然后准备往下滑。哥哥大喊:不要滑!会出事情的!当时我假装没听见,顺溜溜的滑了下去。然后“哎呀”一声,我摔倒了,由于用手撑了一下,我的手骨折了……哥哥马上去家里把大人们叫出来,送我去了医院……我后来听说因为我受伤了,作为哥哥没有负起照顾好我的责任,被他的父母好好教训了一顿。我表示很愧疚。
但是通过这件事情,我从中反省,不应该不听哥哥的话。从那以后,只要哥哥一来我家,我就很热情的招待他,并且万事都听他的。哥哥,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哥哥的作文 篇42
每当我想起我那讨厌的哥哥时,我就呕吐。
我的哥哥吴浩两只眯成一条线的小眼睛,在眼睛下方有一个翘翘的鼻子,在鼻子旁还有一颗美人痣呢!虽然他长得很帅,但却很烦。
那天,我正在仔细的写作业。突然那讨厌的哥哥又来了,他见我正在做作业,开始急忙催促着我:“快做作业呀!”我便做起了作业。原以为我做完作业,他再罗嗦,没有想到,我刚刚伏笔,哥哥就开始唱起了那难听的情歌(注:那首歌原本很好听,被我的哥哥给唱难听得。):“求求你给我个机会,不要再对爱说无所谓……”那歌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可他却还装着一副明星的架子,拿着一个坏了的话筒,摇着头在唱歌,一边唱还一边跳着舞,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里冒出了一个神精病呢!听着他这‘动听’的音乐我哪里还有心思来做作业了呀!我急忙捂住了耳朵,嘴里还大喊道:“什么破歌,快停下!”没想到老哥还真听话,不唱歌了,直接给我讲起了故事。
我不听,他竟和我急了起来:“快听我讲故事,快听我讲故事!”“好,你讲你讲呀!”我心想:什么人那这是,哼,一边叫我做作业,一边又让我听他讲故事,敢情做作业的又不是他呀!好不容易他将他那又长又烦的故事给讲完了,结果我一句没有听得下,压根就不知道他讲的是啥玩艺,可他倒好讲完了故事,自己竟然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我二尚摸不着头脑,心想:白痴呀,我听你讲故事我没笑,你自己到笑了起来,有病哪!他笑完了之后,却又对我说:“你怎么还不做作业呀!马上我可就要出去玩了!”听了他这话,我莫名其妙。
我那讨厌的哥哥怎么说到前事就忘了后事呀!
哥哥的作文 篇43
在我心中,最重要的人就是我哥。
他的头很圆,像个皮球。耳朵很大,能听到千里之外的声音。有一次,哥哥把我的玩具玩坏了,我在旁边小声的嘀咕:“哥哥真是个坏蛋。”没想到哥哥气冲冲的走过来大吼:“你竟然说我是个坏蛋?”我吓得赶紧闭紧嘴巴。最好玩的,是他的两个大脚拇指盖上各有一颗黑痣。
他是一个热心肠。有一次,我和哥哥约好一起去打篮球,可到了后,发现我的篮球没有带。当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时,哥哥说:“你先用我的球玩,我骑车回去给你拿。”那一刻,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哥哥有时也打我。那天,我把哥哥的作业藏了起来,他急得到处找。后来,发现是我做的恶作剧,气的握紧拳头给了我两拳。不过我不怪他,因为这是我的错。
他有时很仗义。某天,我在外面玩,哥哥在旁边看着我。当时有个男孩想打我,他个子比我高,我很害怕。就在那千钧一发之际,哥哥跑过来,凶巴巴地说:“你谁啊?敢打我弟。?”那个人看了哥哥一眼,就灰溜溜的逃跑了。嘿嘿,被人保护的感觉真好。
哥哥有个口头禅,就是“随便”。有一次我和他一起去玩,我问他:“你想喝什么呀?”哥哥说:“随便。”我就给哥哥买了一个和我一样的奶茶,哥哥看了说:“天这么热,你给我喝奶茶。”我说:“你不是说随便吗?”还有一次,我问哥哥:“你想吃什么?”哥哥又说“随便”,我就买了蛋糕,哥哥一看,满脸嫌弃地说:“你怎么给我买蛋糕啊?好甜好腻。”我叹了口气,说:“刚刚问你了呀,你说随便呀!你的随便真是一点都不随便!”
看,这就是我可爱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44
我也不知道我该说我有一个幽默的哥哥好,还是说我有一个搞笑的哥哥好,总之,我的哥哥啊,是我们家的开心果,常常可以逗得我们全家哈哈大笑,也能把超级爱哭的小妹变成超级爱笑的小妹。
我家那开心果般的哥哥,比我大三岁,比小妹大五岁,可是性格却比我们大出了好多岁。我从小就像个林妹妹一般多愁善感,我的小妹则更是超级爱哭到谁人都不敢去惹她,生怕把她惹哭了,不知道如何哄好。开心果哥哥以前没有这么幽默的,自从他上了高中,他就像脱胎换骨了似的,常常逗得我们全家哈哈大笑,让爸爸问过他好几次,是不是长大了要去当谐星。每次哥哥都会说,“才没有呢!”但我们所有人都会怀疑哥哥否定句的真实性。
这一天放学,我的幽默哥哥又出来当“谐星”了,让我差点笑到地上打滚,让小妹则笑出了眼泪。哥哥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个包菜,盖在自己的脑袋上,回家的时候顶着回自己的房间,我们叫出来吃晚饭的时候,他还顶着那颗包菜。爷爷问他,“娃,你这是干嘛?”哥哥竟然回答爷爷说:“补充营养。”弄得本来要伸手给他拿下包菜来的爸爸一口饭差点没喷到坐在对面的妈妈脸上。我和小妹捂着嘴笑,妈妈又问哥哥:“这谁告诉你包菜可以这样补充营养的?”谁知我们家那开心果哥哥回答妈妈,没谁告诉他的,是他自己这样觉得的。
爸爸看着这跟个神经病一样的哥哥,忍住笑问他:“你就这么顶着包菜回家的?明天还要顶着去上学吗?”这一次哥哥反倒又正常了,他看着餐桌上的饭菜说:“回家是顶着回来的,但晚上吃了这么多好吃的后,明天我就不顶着去上学了。”幽默的哥哥全程都没有笑一下,我们全家却都已经笑趴下了。笑他这么可以把这么好笑的事情说得像是正经事儿似的。
哥哥的作文 篇45
也许对于很多有哥哥的人来说,哥哥就只是一个整天到晚都只会跟你抢电脑来用的人。但是……对于很多作为独生女儿来说,她们是多麽的希望自己在被父母骂的时候哥哥会站在自己那边支持自己,帮自己求情啊!
难过时,可以跟哥哥倾诉。因为通常作为哥哥的也不会像姐姐那样去告诉爸爸妈妈。而且,哥哥还会想尽一切的方法去哄你开心。让你去当他心中的小公主,不会让你受任何的苦。反正就是把你当成他心中的那块宝,疼死你。
在我心中的哥哥,是一个跟我读在同一间学校的"师兄"。他会每天跟我一起上学;放学时,会在课室门口等我下课的人。在学校裏被人欺负时,会帮我出头的人。会把我喜欢的东西買给我,会把好吃的留一半的我。最好就是学校裏的校草或学霸,好让大家知道我有个那么厲害的哥哥。
说了那么久,虽然我把这个哥哥写的完美无缺的,但我知道这个哥哥是无可能出现的啦!所以就只好一天到晚在那发白日梦来幻想一下这个哥哥咯!其实有时候被父母骂的时候真的好想有一个哥哥站出来帮你撑腰。有时候虽然说自己实个强壮的人,可是我想有了哥哥的出现,"女强人"会立刻变成了一隻伏在哥哥懐抱里头的小绵羊,在那温暖的懐抱里头放声的哭,让那个铁做的心也会瞬间变成了玻璃心,一边受着哥哥亲切的安慰,一边让那个冰冷的心融化掉。
这个哥哥会一直为你遮风挡雨,好让你风雨无阻。这就是那个居住在我心里的哥哥,作为妹妹的我,虽然说我看不到他,但我相信这个隐形的哥哥一定会一直伴于我左右的。
哥哥的作文 篇46
我的哥哥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脑袋圆圆的,长着一对大大的眼睛,他对什么事情都很好奇,爱动手钻研,经常助人为乐。
有一回,他来我家,看见了我的小汽车,翻来覆去地看,决定拆开看看里面的东西,花了一中午的时间拆了,刚拆完,他想:“糟了,我闯了大祸了!”为了让我看见我的车完好无损,他又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组装,他不会组装,把我的“宝马”变成了一堆零件,但他却装作不在乎的样子,把零件收了起来,还说:“放心好了,总有一天我会把他装好。”我气得一句话也说不上来。
还有一回,我的鼻子受伤了,在家必须冷敷,爸爸妈妈去上班了,哥哥就来帮助我,他帮我放冰块,还帮我拧毛巾,一直坐在我旁边给我讲故事,使我忘记孤单和疼痛。
这就是我的哥哥,妈妈老叫他“破坏大王”,可他却是我最喜欢的哥哥!
我的哥哥样貌不错,是个大帅哥。但他可是个十足的“大坏蛋”!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总是在搞小动作!“欺负我”!
他20岁,虚岁的话就21,我比他小9岁零2个月,他说是10岁,说我从计较这些,不就几个月的事吗?这那是几个月的?这是我的“尊严”!
他经常欺负我,说什么欺负我是一种性格说我爱吃零食,爱睡觉,哼!我还说吃饭睡觉叫是一种艺术,谁也无法阻挡我追求艺术的脚步呢!
可不是吗?他可坏了,不过他的的发光点也挺多的,就说上一次吧,妈妈去街上,带着我们俩,他看见一位老奶奶在那坐着,不停地捶着腰。哥哥走上去,轻轻的给老人捶背,我突然觉得哥哥变了,我静静地看着,我惊呆了,哥哥说:“老人身子不好,要多按摩,卖台机器,可以舒服些。”
我的哥哥很怪,你觉得呢?
哥哥的作文 篇47
我的哥哥有着黑黑的眉毛、有神的眼睛和高挺的鼻梁,长得很帅气。
哥哥喜欢打篮球。每次哥哥在操场打篮球,我总会乖乖地坐在旁边的石凳上看着。夏日的午后,阳光照射在哥哥身上,哥哥打篮球时跳跃的身影成了偌大的篮球场上最引人注目的风景线。树上的蝉吱吱吱地叫着,就像围观球赛的人的躁动的心。哥哥的发梢被汗水打湿,进球的时候,哥哥笑起来的样子就像吃糖的小男孩,浅浅的酒窝在嘴角浮现,亲切得就像燥热的夏日里一缕清爽的风。哥哥的笑容有一种魔力,可以让我忘记作业的烦恼,心情也变得晴朗起来。
虽然哥哥有时候像没长大的小孩,和我斗嘴,和我抢零食,嘲笑我是一个笨蛋,但是当我不开心的时候,哥哥总会想办法把我逗乐。当我遇到难题时,哥哥也会耐心地教我,有了哥哥的辅导,很多难题都迎刃而解了。
哥哥除了会打篮球,还擅长很多其他的体育项目,如游泳、骑行、爬山等等。可能是因为哥哥经常参与户外活动的原因,所以哥哥的身体很强壮,有着宽厚的肩膀和温暖的手掌,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每次妈妈出门买菜和购物,都会让哥哥帮忙拿东西。
受到哥哥的影响,我也培养了很多兴趣爱好,如打羽毛球、打乒乓球、踢毽子等等。到了周末,哥哥常常会带我到附近的公园晨跑,当早晨的微风拂过疲惫的身躯,我又充满了活力。看着哥哥高大的身影,我常常在想,我一定要像哥哥学习,以后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哥哥说要认真听课、要经常进行体育锻炼,要多帮妈妈做家务。现在哥哥已经到外地上学了,我们也好久没有见面,可是哥哥教会我的事情和说过的话,我都清楚地记在心里。
我一定会努力学习,去哥哥的城市,和哥哥念同一所大学。
哥哥的作文 篇48
我有一个哥哥,他比我高一点,方形脸,欠头领,眉毛浓浓的,鼻子很高,嘴很小最特殊的仍是他这单大眼睛,十分无比的大,圆溜溜的,还带点儿乌眼圈活像一个邦宝------大熊猫,所以尔很爱好跟哥哥玩。
哥哥在五八班,而我在五一班,所以天天放学都要去等对方。这一地,刚一放学,我的美术老师就让排队,我想:不言啊,我还得去等哥哥呢,差点忘了。哥哥还在上课他们正在上数学课,他们的老师怕我影响她上课,就把门关了讫来,我示意哥哥说让他抬学在他们班门口等我,我去了一下卫生间,哥哥清楚了我的意念,笑着点了拍板,我就走了,我刚走,哥哥们就放学了,他在和班上的共学玩闹着,吧我的事完整忘记了,就和同学一起回家了,我又回到了哥哥们班上,我认为哥哥们还没置学,由于门还在关着,里点的灯也还在明着,我就又站在门心等呀等,到了十二点十五,我看哥哥还没出来,就去听声音,面面悄悄的,一点儿声音皆不,我豁然开朗:哥哥们未经放学了,早就走了,我赶紧回家去了。
晚上哥哥又去等我,我一望哥哥来了,就气不打一处来真想找己来击哥哥,没门后,我就不理哥哥,哥哥睹我不理他就说:“佳佳对不伏,我昔早记了等你,和同窗先回往了,让你让我那么久才归野,我实不应当,请你谅解,我当前必定不会忘却等你了!”我又看了瞅哥哥,笑着说:“恶吧!我本谅你。”哥哥笑了,啼的那样甜,我也笑了。
从此,我和哥哥成了如影随行的佳敌人,只不外这个学期哥哥转学了,他回到老家读书去了,一年才上来一次,昨天他又来了,我俩在一起玩了一终日,入夜了,咱们俩都不想回家去,最后,我们商定每周至多通一次电话,把大家的喜怒悲乐都告诉对方,让本人感到我们没有离开!
哥哥的作文 篇49
胖胖的身材,方方的脸,大大的眼睛上戴着一副蓝色方框的眼镜,这就是我最熟悉的一个人——哥哥。
哥哥是一个大懒虫。一次,爸爸对哥哥说:“你也这么大了,是时候去打工了,要不然你去你二舅那里帮忙卖床单,既能挣到钱,又能体验生活。”妈妈也很赞同,可是哥哥说:“我不喜欢干轻活,像我这样壮的人,应该干一些重活才对。”妈妈一听就乐了:“你喜欢重活,那你不如回老家帮你爷爷奶奶种地去吧。”哥哥反驳道:“不行不行,那些庄稼活太重了,我是承受不了的!”平常在家里时,哥哥距饮水机不到一米,都要让我给他倒水喝。自己的脏袜子、衣服每次都是攒一大堆,没衣服穿了才去洗,妈妈让他拖地打扫房间,总是答应好好的,但就是不行动。微信和支付宝上却有许多的付款记录,这是为什么呢?还是因为哥哥懒。每天中午吃饭时,爸爸妈妈不在家,他不想做饭,也不想动身出去买,就会在美团上点外卖,既方便、又好吃。大家说,我的哥哥已经懒到什么程度了呢?
哥哥虽然懒,却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记得在六岁的时候,一次哥哥去理发,我也跟着,走到理发店门口时,我们看到一位老奶奶搀扶着一位老爷爷缓慢地走进去,老爷爷腿脚不便,走路一瘸一拐的,当时我还不懂事,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哥哥却二话不说地走上前去,搀着老爷爷放慢脚步走,直到老爷爷和老奶奶坐到沙发上后,哥哥才松开了搀着老爷爷的手。哥哥也喜欢帮助同学,每当他的同学没有地方去时,哥哥就会带着他们来我们家,并且热情款待。因此,哥哥的知心朋友非常的多。
我爱这个喜欢偷懒却乐于助人的哥哥!
哥哥的作文 篇50
“咣!咣!咣!”我们家健身房里又传出了各种健身器械碰撞的声音,准是哥哥又在健身了!
我有个哥哥,准确地说,我有一个胖哥哥……呃!算了,不多说了,说起来一把辛酸泪呀。哥哥啊!你必须减肥了呀!不然妈妈天天唠叨,叨得我都烦了。
一天晚上,我到哥哥房间里去玩,我们谈天说地,正说到NBA球星的体重问题,哥哥突然悄悄地跑进了他的卫生间。我看见哥哥那神神秘秘的样子,想,哥哥会不会是去称体重呢?哥哥的体重在我们家一直都是个未解之谜。“我偷偷去看看。”我心中暗想。于是我蹑手蹑脚地地走到厕所门外,偷偷摸摸地趴在门檐上,定睛一看,天啦!我眼睛出问题了吧!没有啊!我使劲掐了掐自己,啊!好痛!不是梦,那个数字太恐怖了,真是惨不忍睹啊!我必须给哥哥保密……
记得有一天晚上很晚了,我听到哥哥偷偷摸摸跑下楼。咦,哥哥要干啥?我悄悄地在后面跟踪,只见他轻轻地打开门,低声说了声:“谢谢!”然后拿进来一个口袋。那不是外卖吗?这么晚了,哥哥还偷偷吃热量那么高的东西,他不胖,谁胖?
今年哥哥的减肥计划和减肥态度我觉得特别值得赞赏。自从放暑假回家,他每天都坚持高强度锻炼,吃热量很低的食物,并且吃得特别少。我想,这次他肯定不减下来不会善罢甘休了。由于锻炼强度太大,哥哥经常叫我去帮他按摩身体,放松肌肉。为了哥哥的减肥大计,我也非常乐意帮助他。虽然哥哥的体重已经减下来了不少,但是我每次给他按摩身体时还是想大喊一声:“哥哥,你好Q弹啊!”
我真希望哥哥尽快把胖这个“特点”甩掉,这样哥哥肯定是个帅气、阳光、人见人爱的男子汉,对自己的健康有好处,也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更多的美好。
哥哥的作文 篇51
我的哥哥名字叫亮亮,他有一个虎头虎脑的脑袋,明亮的眼睛,中等的身材,一双灵巧的手,还有一双飞人的脚。他的双手双脚让我想起了一首歌,歌的名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首歌是一个动画片的开头歌,这个动画片叫《大耳朵图图》里面有这样几句歌词:“笨手笨脚,图图,图图,圆圆的脑袋,跑步像骆驼……”只不过哥哥与歌词刚好相反。哥哥的缺点也很多,比如:马虎,让姨妈生气,字写不好……不信你就听我说吧!
有一年夏天,哥哥来我们家过暑假。爸爸给他出了几道题,哥哥讲他做得来,爸爸要和他打赌,谁输了做180个下蹲。哥哥说:“没关系,这是我的强项。”可是,哥哥做着做着就开始抓脑袋了,还偷偷地问我。可我是铁了心的不帮他,哥哥也没话可讲了。一下哥哥像变小了一样,而我和爸爸像变成了巨人,两个相比,好比小虫子与大象。哥哥没办法只好认输,爸爸说:”你不是说你做的来吧,到头来还不是一个脑袋装豆浆。
还有一回,哥哥写作业,我们在他旁边,爸爸看着看着就生气的说;“你字写不好吗?”哥哥说:“是的。”爸爸用手指了几个字,便对哥哥说:“把我指的读出来。”哥哥读着读着就认不出来上面写的是什么了。爸爸说:这可是你自己写的啊!哥哥只好低着头,爸爸对哥哥说:“以后要把字认认真真的写工整,不要再乱画了”。哥哥惭愧地点了点头。
更让人气愤的事是,暑假来我们家玩写日记,日记里错别字连篇,比如日记里的“我和八姨抬板子,我上楼上拿鞋子”,而他写成“我和八姨抬板子,我上数上拿鞋子”。还有更让人气的,他写姨妈买四瓶水,写成买“四平水”,你说气不气人。
怎么样?我就是我马虎的哥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