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话语 > 不禁摩的话电动车细选86条

不禁摩的话电动车细选86条

时间:2017-11-24 21:09

深圳禁摩限电什么类型电动车不能上路

1、对利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行政拘留

2、超标电动车,即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超过40公斤,电动机功率大于240瓦的电动车为超标电动车。

3、无号牌的电动车

4、无证驾驶电动车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以下

5、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将依法处罚,电动(机动)三轮车在限制路段行驶的,扣留车辆

6、加强快递业等特殊行业规范引导,杜绝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

加强对快递业等特殊行业的规范引导,支持合法合规使用电动自行车,坚决杜绝违规电动(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深圳禁摩限电:电动车符合国家标准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深圳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不得销售超出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功率不大于240瓦。

目前国内关于电动三轮车有什么规定?

此前,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邮政行业标准,明确了快递三轮车的车型、尺寸、车速等多项指标,今年初,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也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标准进行了公示,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车速限制、驾驶人员核定、箱体标识等。

有专家表示,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电动车缺少具体的管理规定,而电动车由最初的电动自行车,到现在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其速度、载重已超出了非机动车的范畴。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三轮车大都没有经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既不能注册登记上牌,也不能上道路行驶。

附:

为加强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采取措施限制电动自行车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驶,现通告如下:

一、限制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每日0时至24时,限制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城市快速干道。

盐龙大道,宝荷大道,丹平快速路,沿河路(含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布心路,泥岗东路,泥岗西路,北环大道,春风路高架桥,滨河大道,滨海大道。

(二)城市主干道。

深汕路,留仙大道,布龙路,笋岗路(含笋岗东路、笋岗西路),深南路(含深南东路、深南中路、深南大道)。

1.福田区:皇岗口岸片区(含皇岗口岸广场、福田南路滨河大道以南路段、百合路),皇岗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益田路以东、福强路以西、福强路以北),福田口岸片区(含国花路、裕亨路及福田口岸片区其他路段),福田保税区片区(含桂花路以南片区路段、福田保税区围网内所有路段、桂花路),新洲片区(滨河大道以南、福强路以东、福强路以北、益田路以西),华强北片区(华富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深南路以北,红荔路路以南),华强南片区(华强南路以东、上步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北、深南路以南),福虹片区(深南路以南、福华路以北、华强南路以西、福田路以东),中心片区(彩田路以西、新洲路以东、红荔路以南、滨河大道以北),上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下沙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泰然片区(深南大道以南,滨河大道以北,泰然一路以西,京港澳高速竹子林立交),沙尾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沙嘴片区(福荣路以北、福强路以南、新洲路以西、滨河大道以东),红岭路(含红岭北路、红岭中路、红岭南路),埔尾街,巴丁街,南园路(红岭路口至上步路口),东园路,同德路,上步路(含上步北路、上步中路、上步南路),会堂街,益民路,会堂路,荔香路,同心北路,同福路,荔香街,华强北路,华强南路,华富路,梅观路,皇岗路,振华西路,福港路,彩田路,莲花支路,雨田路,宏威路,金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明路,福虹路,福华路,福星路,福田路,福华三路(彩田路口至新洲路口),益田路(红荔路口至福强路口),福荣路,沙嘴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沙尾路,金地一路,新洲路,中康路,梅林路,凯丰路,梅康路,林丰路,林安街,梅丰路,八一路,梅华路,奥士达路,梅青路,梅秀路,梅华西路,梅北路,梅坳一路,梅坳二路,梅坳三路,梅坳四路,梅坳五路,梅坳六路,梅坳七路,梅坳八路,梅村路,梅中路,泰科路,梅丽路,梅亭路,龙尾路,梅山街,下梅林一街、下梅林二街、香梅路(含香梅北路),福龙路,香蜜湖路,侨香路(香梅路口至侨城东路口),香林路,莲花路,红荔路(含红荔西路),民田路,福华一路,中心三路,中心四路,中心五路,福中一路,福中路,福中三路,益田路(福强路口至福荣路口),福民路,福强路。

2.罗湖区:罗湖口岸片区(沿河路、北斗路以西、和平路以东、春风路以南),东门片区(人民公园路以东、笋岗路以南、东门中路以西、深南东路以北),南湖路,嘉宾路,友谊路,爱国路,翠竹路,布吉路,金稻田路,文锦路(含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田贝一路,田贝二路,田贝三路,贝丽南路,水贝珠宝园片区(翠竹路以西、田贝四路以北、文锦北路以东、布心路以南),布心路,太白路,太宁路,乐园路,童乐路,笋岗物流园片区(笋岗东路以北、宝岗路以西、泥岗东路以南、红岭北路以东),清水河一路,清水河三路,红岗路,金塘街,金碧路,宝岗路,东门路(含东门北路、东门中路、东门南路),解放路,向西路,晒布路,迎春路,人民南路,建设路,人民公园路,新园路,和平路,宝安北路,宝安南路(笋岗路口至滨河大道段),书城路,桂园路,松园路,红桂路,中兴路,南极路,华丽路,湖贝路,新安路,黄贝路,新秀路,凤凰路,莲塘路,聚宝路,国威路,鹏兴路,罗沙路,春风路。

广州对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实施五禁规定

1 创设“五禁”规定

条例草案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生产销售、供油、通行、停放管理、客货营运等方面设定了限制措施。

“禁售”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体经营店铺销售电动自行车,市内禁止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体经营店铺销售摩托车。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以及白云区、黄埔区行政街辖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实体经营店铺销售人力三轮车。

“禁油”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悬挂号牌和悬挂外地号牌的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禁止上路的车辆供油,市内摩托车限行范围内的加油站禁止向摩托车供油。

“禁行”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在本市特定区域内禁止上道路行驶,在可以通行的道路上依照规则行驶。

“禁停”

在广州禁止非机动车或者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禁止停放非机动车、摩托车。

“禁营运”

禁止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

2 对残疾人车作全面规定

条例草案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设专章进行规定,设立了统一车型制度和一人一车制度,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申购、登记、行驶、年检、报废、停放、牌证使用作出全面的具体规定。

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意见认为,根据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中有关型号编制方法,规定统一车型制度即等于规定了使用特定企业的特定产品。此外残联是人民团体,直接规定由其发售不妥。为此,修改意见稿中删去统一车型和直接发售制度,改为规定技术标准和依法组织有关销售机构发售。

3 快递可骑专用电动三轮车

如果全面禁行“电动车”,影响最大的人群莫过于穿梭在大街小巷的快递哥了。不过按照条例草案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在规定区域内从事社区配送服务。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规定区域范围、规定行驶线路、规定上路时间、统一车身标识、安装GPS等监控设备、配额备案管理等手段,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换言之,快递哥可以使用电动车配送快递,但是要用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并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下使用。

4 搭客处罚2000元至1万元

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一般情况下最高仅可处以50元罚款,非机动车违法成本过低,处罚不能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针对非机动车执法,现有的法律法规赋予管理部门的行政强制措施手段较为单一,主要是扣留非机动车,但其适用条件又十分严格,仅限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

为此,条例草案提出采取信用管理手段。当中规定,“市交通行政管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将从事非法拼改装、非法销售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利用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货运等违法行为人的身份信息和相关处罚信息纳入广州市有关信用信息系统”。

同时还提出加重处罚力度。当中规定,“对利用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或者货运活动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具有多次非法营运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没收非法营运的车辆”。

5 进一步明确“禁摩”范围

条例草案还明确了摩托车禁止行驶路段,除广州大学城禁止摩托车行驶外,东至黄埔区与增城区交界处;南至海珠区、黄埔区与番禺区交界处;西至荔湾区、白云区与佛山市交界处;北至北环高速公路(沙贝海至增槎路路口)、增槎路(北环高速公路路口至西槎路路口)、西槎路、石潭路、黄石西路、黄石东路、白云大道(黄石东路路口至同泰路路口)、同泰路、同宝路、沙太路(同宝路路口至中成路路口)、中成路、中元路、天源路(中元路以北)、广汕路(天源路路口至开创大道路口)、开创大道(广汕公路至广深高速公路路口)、广深高速公路(开创大道以东)也将禁止摩托车通行。

大学城要禁摩,摩托佬不以为然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摩托车禁止行驶路段,其中特别列明了广州大学城以及各区禁止的路段。

广州市于2007年1月1日起明确全面禁摩,但昨日记者走访广州大学城发现,摩托车还是随处可见,特别是在地铁口附近,更是成为了接驳交通的主要工具。

记者在大学城南、北地铁站看到,几个地铁口外均有摩托车司机在等客。记者发现,有不少等不及公交车到来的学生,选择了乘坐摩托车。

针对大学城禁止摩托车一事,现场摩的司机们有些不以为然。更有司机表示,如果遇到执法就躲一躲,“警察也不可能24小时盯着”。

可以用电动车,快递哥依然发愁

条例草案中规定,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可以使用符合标准的电动三轮车配送快递,并在规定的区域、线路、时间下使用。对此,记者昨日走访多家快递公司了解到,他们对这个规定依然感到发愁。

“规定用车时间、范围,这个很难落实啊。”快递员潘先生告诉记者,快递行业因其自身经营和客户需求的特殊性,没有固定的.收件和派件时间,“一般接到收件电话2个小时内要到达客户家里拿件,如果我们不去,客户会投诉的。”同样,如果派件延迟,公司同样会收到投诉电话,“所以这个很不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

中通快递一名快递员王先生则称,政府制定用车标准是好事,但希望能尽可能多听取各方的意见,最终出台一个全面的执行标准,“不单是具体工作上,包括改装车辆,安装新设备这些,费用如何处理,如果都是我们自己出,那经营成本太大了。”

禁油引发矛盾,加油工左右为难

针对条例草案的“禁油”规定,昨日记者暗访海珠区的多个加油站,当被问到能否为摩托车加油时,加油站均说“不能”。在广州大道南敦和加油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时的确会有摩托车来要求加油,上级要求不给加,但有些车主不理解,骂人是经常的事。”

一名油站工作人员表示,广州市打击“五类车”的力度逐渐加大,但因摩托车加不到油,加油站成了夹心层,此前媒体报道摩托车主打砸加油站及员工的事件也偶有发生,“摩托车主软磨硬泡要加油,加油站左右为难受气,如此两难境地,如何处理?这同样是个问题。”

建言

禁和疏要结合 配套措施要跟上

“确定禁行措施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市民出行的便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周济光认为,要真正解决目前社会上交通出行难题,禁和疏要相结合。

他认为,针对法规颁布可能带来的问题,下一步,市政府应该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比如,条例中为了方便市民出行也相应设置了“便民服务车”的规定,但目前“站牌标识不清、运行时间没有保障、羊城通用不了”等问题还没有解决。周济光建议应该由市交管部门统筹管理,把便民服务车纳入公交管理体系,统一站点标识,统一使用羊城通。

4月1日起北京将禁止电动车与其他非机动车在禁行路段通行,下面是具体情况,欢迎大家阅读。

4月11日起北京禁行电动二轮车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

非机动车包括什么?

从市交管局了解到,此次禁限的非机动车主要指“电动二轮车”(电动二轮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的电动车)。

由于电动二轮车行驶中声音小,速度高于脚踏自行车,在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叉区域多的道路上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一些超标电动二轮车,其自身质量、行驶速度已具有摩托车的特征,这些车辆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特别是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危及着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影响着首都的城市形象。

为什么禁电动二轮车?

近年来,本市电动二轮车数量迅猛增长,据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市交管局等相关部门调查统计:目前,我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

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

对电动两轮车非法上路、违规使用、违法行驶的交通乱象,市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反映强烈。今年以来,仅交管部门就接到“122”报警投诉6000余起,意见信函400余件,纷纷呼吁加强对电动二轮车依法管理。要求尽早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整治违法行为、强力取缔非法车辆,确保市民们的出行安全,为建设国际一流和宜居之都,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哪十条大街禁电动二轮车?

为保障道路安全与畅通,交管部门调研确定十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路(路段),采取除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这十条大街是:

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上路了怎么处罚?

为确保《通告》的顺利实施,交管部门将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卡控岗,对违反《通告》禁限规定行驶的车辆坚决做到“逢违必纠”。对违法行为人按照“未按照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处罚20元罚款。对拒绝缴纳罚款的,一律扣留车辆。

相关阅读:

北京禁电动二轮车新规解读

市交管局日前发布电动车禁行新规:从下周一(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电动二轮车等非机动车通行。昨天市交管局 解释称,虽然电动二轮车在部分道路禁行,但可以借助禁行道路穿行。此外,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不符合规定的超速、超重电动二轮车,如遇交通事故纠纷,这些电 动二轮车往往会被鉴定为机动车。对此,市交管局解释称,这些超标电动二轮车也必须遵守禁行新规。

昨天下午晚高峰,京华时报记者探访了禁行路段中的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路段,府右街路段,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等路段,发现电动二轮车超速驾驶、闯红灯、逆行等行驶乱象多。多数电动二轮车主表示,禁行后会选择绕行。

释疑

穿行禁行的`十条道路不受处罚

根据此次市交管局发布电动二轮车禁行新规,电动二轮车受限的几条大街多集中在长安街、长安街延长线及周边部分道路。这些道路有很多垂直交叉的连接道路,很多电动二轮车骑行者担心,在穿行禁行道路到对面去的时候,会被交警拦截。

那么到底是否可以横穿?昨天市交管局解释称,虽然电动二轮车在部分道路禁行,但可以借助这些禁行道路穿行,交警部门查处的只是在10条大街上通行的电动二轮车,对于从路口经过的电动二轮车不会查处。比如,在东西向的长安街上,电动二轮车可以从南北向横穿长安街。

所有电动二轮车都须遵守新规

交 通事故中,电动二轮车被认定为机动车的案例,已经不在少数。根据相关标准,电动二轮车质量大于40KG,最大时速超过20公里,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应认 定为摩托车,也就是机动车。而根据此次市交管局发布电动二轮车禁行新规,所禁止通行的是非机动车,那么这些超重、超速的电动二轮车,是否也在规定约束范围 内?

对此,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被禁行的电动二轮车既包括质量和行驶速度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二轮车,也包括符合国家标准电动二轮车。同时,市交管局介绍,此次禁行路段都位于城区,这些地段的公共交通系统十分完善,市民可以选择公共交通,不会影响正常出行。

违章多

府右街路段

10分钟8辆电动二轮车违章

昨天下午5点30分,记者在府右街南口看到,10分钟内,共有209辆电动二轮车穿行于长安街和府右街之间,其中5辆是送餐的。其中,有2辆电动二轮车闯红灯穿行路口、3辆电动二轮车直接行驶到了机动车道上、3辆电动二轮车驾驶员骑车带人。

不少电动二轮车司机为了防风在车头加挂了一套棉衣,少数电动二轮车还在车尾加装了一截木板,捆绑货物。

一名送餐员告诉记者,他已听说了4月11日后部分道路禁行除自行车外的非机动车,“送外卖走这比较方便,以后只能绕行了。”

一名骑电动二轮车的市民经记者介绍了解新规后则称,会支持新规。“我骑电动车算慢的,但是我也见识过行驶快的,肉包铁出了事故太吓人。以后可能会因为新规选择骑自行车出行。”

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路段

电动二轮车禁驶区内等红灯

在长安街路口,几乎每隔约80秒的红灯都会有10辆到15辆的电动自行车通过。在等红灯时,有几辆电动自行车占用自行车禁驶区域。

记者采访了正在送餐的快递员庞先生。庞先生称,他是在一个快递公司注册的快递员,他主要接一些闪送的业务,经常在长安街和建外大街上骑着电动二轮车送货。 “我知道11号就不让骑电动车了,实在没办法我就不在这块送了,虽然这边业务量大,但是骑着自行车送货太慢了,慢了会被客户投诉。”庞先生说,骑电动二轮 车的人不少,有些人的车还经过改装,加装了架子,车被加大加宽,再加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确实挺危险的。

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路段

电动二轮车在机动车道穿行

昨晚5点多,在国贸桥西侧建外大街上车流量较大,加上路边有公交车站,公交车排队进站,出现了短时间的拥堵。

记者发现,虽然机动车道已经非常拥堵,在该路段每分钟还有约20辆电动二轮车通过,部分电动二轮车到达拥挤的路段会减慢车速,但有些驾驶者并没有减速,而是在机动

车的车流中穿行。部分电动二轮车在自行车车道行驶,而有些电动自行车则直接驶入了机动车道。

速度快

大多数电动二轮车超速行驶

昨天6点左右,记者在多个限行路段,用秒表记录电动二轮车通过百米距离使用的时间,以此方法测算电动二轮车的车速。

其中,在府右街百米距离内,记者随机测算了10辆电动二轮车驶过速度,发现这10辆车时速都超过了规定的20公里,有一辆电动二轮车仅花9秒通过了百米路段,时速达40公里。

在天安门广场西侧路,10分钟的时间内,共有12辆电动二轮车经过。经记者计时测算,这12辆电动二轮车中的10辆,时速都超过了规定的20公里,有一辆电动二轮车仅花8秒便通过了百米路段,时速达45公里。

在正义路百米距离内,记者随机测算了10辆电动二轮车驶过速度,发现10辆车时速都超过了规定的20公里,有一辆电动二轮车仅花10秒通过了百米路段,时速达36公里。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