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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以上的话剧演员集锦80条

时间:2019-05-17 02:02

1936年出生于沈阳,24岁做话剧演员。演了30年的话剧后,又演了10年的哑剧。后来又演了10年的活雕塑,这是他的艺术追求历程。然而,这才刚刚开始。他的人生正在继续。

【王德顺:80岁,永远不会太迟】

有人说“认识他,你就重新认识了人生。”

也有人说“他教会了你:人生,永远没有太晚的开始!”

⊙44岁学英语

⊙49岁北漂研究哑剧

⊙50岁开始健身

⊙57岁创造“活雕塑”

⊙65岁学骑马

⊙70岁练成腹肌

⊙78岁骑摩托

⊙79岁上T台

⊙80岁精彩继续……

是的,这位80岁的高龄青年,正用他丰富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们——“一切都还来得及,只要你有态度!” 是高龄青年、是霸气大爷的他,因2015年中国国际时装周上的一场以“东北大棉袄”为设计元素的时装发布会火了,又被封为“时尚新宠”。

其实,这场T台秀来得很偶然。因为那场秀的音乐是他女儿做的,服装设计师偶然间从他女儿手机里看到他的照片,便说“这老头挺精神的,这谁呀”……就是这么个偶然一瞥,因为有着与这个年龄不相符的精神劲儿,他获邀走上了T台,光着膀子,下身穿着东北大棉袄,和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的背景音乐,大步流星地走了30秒。

就这30秒,火了!这也是王老爷子没有想到的事情。 倘若你去了解他的过往经历,你就会发现,他这种生活态度迟早是要火的!

【王德顺:80岁,永远不会太迟】

他是 王德顺。 44岁学英语, 49岁北漂研究哑剧, 50岁开始健身, 57岁创造“活雕塑”, 65岁学骑马, 70岁练成腹肌, 78岁骑摩托, 79岁登上T台。

今年他80岁,还有更多追求!

2015年一场走秀,他征服了很多人。

他说,没有谁能阻止你成功,除了你自己!态度决定人生,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晚!

当你的朋友圈被”葛优躺“刷屏时,

当你感觉自己浑身无力,身体快要被掏空时,

不妨相信,只要努力,一切都来得及!一切都不算晚!

80岁的王德顺凭借一场走秀中堪比小伙子的.肌肉走俏网络,粉丝暴涨,一夜爆红,有人叫人“最帅大爷”, 可是他说,这一天他等了60 年。

这60年的坚持与努力,才成就了今天的他。

成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这60年来21900天的坚持锻炼,从不言弃。

如果你觉得现在太晚了。你一定要谨慎。这可能只是让你退却的一个借口。

如果你没有在该炫自己的时候,对自己狠一点,那么错过了,就是永远。

如果你还在犹豫,请你相信,人的潜能是可以挖掘的!

这世上,哪里有什么懒洋洋的自由? 所谓自由是经过勤奋和努力实现的更为广阔的人生,那样的自由才更加珍贵,更有价值。

这世界是相信努力的 ,你可知道“一万小时”定律?

——“任何一个普通人在某一专业领域,只要经过1万个小时的锤炼,就有机会成为这一领域的专家。”

我想,80岁的王德顺用60年的坚持,告诉我们一切都不会晚,只要你愿意努力。

那么,你愿意吗?

【王德顺:80岁,永远不会太迟】

王德顺,49岁开始北漂,50岁进健身房,57岁创造“活雕塑”,65岁学骑马,70岁练成腹肌,78岁骑摩托,79岁上T台……

当然,80岁,他因为一场30秒的T台秀走红于大江南北。这也令他自己始料未及。他未曾营营役役的想要功成名就,但是不管他多大年龄,始终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敢探索,单凭这一点就非常打动人心。

看着他的满头白发,却精神矍铄的样子,我想起身边好多正值大好时光的年轻人,相比之下,我们会很惭愧对吗?

他的勇敢无畏,照亮了我们的虚弱无力;他的勇气行动力,更让我们汗颜。

想起一段话:“人们对未来充满忧虑,却忘记现在;于是,他们既不生活在现在之中,又不生活在未来之中。他们活着的时候,好像永远不会死去,但死的时候,又好像从未活过。”

白桦33年前写了一首诗,叫做《船》,他把自己的一生比作一条船,我们可以通过他这首诗感到,我们应该怎么样对待我们的命运,怎么样对待我们的人生。

……

只要我还有一根完整的龙骨,

我绝不驶进那避风的港湾。

把生命放在征途上,

让勇敢来决定道路的宽窄长短。

……

未来的诗人,会喟然长叹:

这里有一个幸福的灵魂,

它曾经是前进着的航船。

一、内容简介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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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但繁华之下,是贫穷和不幸。这种繁荣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和煤矿里。阶级冲突越发明显,终于在1836年到1848年中接连爆发。

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

《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就《雾都孤儿》一书中所揭露、描写的社会犯罪现象而言,狄更斯并不是严格按照以上准则来反映英国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的。具体说,当狄更期把笔墨从官僚机构的“济贫院”转向社会犯罪问题时,他不是从社会的真实现状出发,而在站在种族主义立场上,把以费金为代表的犹太人看成是扰乱英国社会秩序、毒害基督教儿童身心健康,逼迫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不能让犹太人在文学作品中以反面形象出现,而是说任何一个种族的人都可能犯罪,也都可以作为艺术形象出现在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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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那些厚厚的世界名著常常让笔者望而生畏,尤其是20世纪以前的作品,故事的年代久远,加之文化隔阂,每每翻几页就不想再读。

《雾都孤儿》就是这样一部一直被束之高阁的名著,笔者开始读感觉有点乏味,怀疑自己会读不下去,但越看到后面越觉得精彩,丝丝入扣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一幅生动的19世纪英国底层生活的画卷就在脑海中呈现。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小说家中的代表,《雾都孤儿》是其早期的作品,也是其第一部大规模地展示伦敦社会生活的小说。很多人对伦敦的印象,都是通过《雾都孤儿》得知的。

在这部小说中,狄更斯表现了一种浪漫的人文气息和理想主义的情怀,坚定地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通过讲述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作者大力痛斥了济贫院的腐朽和社会的阴暗。奥利弗屡遭磨难而不屈不挠,历经坎坷终获幸福,让人深受感动。

孟子说:“仁者爱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理想的人格都是以仁爱为基础。奥利弗正是这种理想人格的完美化身。奥利弗从小被人抛弃,生活在救济院里,除了要忍受饥寒,还饱受虐待和欺凌,后来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窟,每天挨打受骂。他的悲惨经历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尽管奥利弗生活在罪恶黑暗的社会中,经历了各种磨难,但他没有丢掉着善良的天性。在去伦敦的路上,赶了二十英里的路,没有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钱可以拿去换取口粮,他也没有去做恶事,而是选择沿路乞讨,直到遇见一位慈善的绅士和一位好心的老太太,给他吃了一些面包和奶酪,才保住了性命。

在小说的结尾,奥利弗去监狱探望贼首费金,这个曾经给自己带来痛苦的恶魔,奥利弗并没有怨恨,而是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原谅他。正是由于善良,最终使奥利弗也得以继承财产,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

小说中,奥利弗虽然是主角,但南希却是作者刻画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她的形象更加饱满和真实,她的遭遇比奥利弗更悲惨,但她却没有磨灭自己的初心,读后让人唏嘘不已。

南希在贼窝中生活了十二年,为了生存,南希不得不屈从于周围的环境 ,她一方面巧妙地应对周围人,另一方面又保持着自己的善良的天性,并没有同流合污。

南希无法忍受费金一伙对奥利弗的折磨。为了制止他们,她勇敢地与他们搏斗,当赛克斯抡起棍子要打奥利弗时,她冲上去把棍子从赛克斯手中夺下来。她扬言谁敢再碰奥利弗,她就和谁拼命。她非常后悔不该帮助费金把奥利弗带回到贼窝来。后来,当她听说受伤的奥立弗被赛克斯抛弃在沟里时,她却希望奥利弗死在沟里 。

南希的大义凛然,帮助奥利弗永远脱离苦海而舍生忘死的壮举,让人肃然起敬。

她将罗斯赠送的洁白小手绢珍藏在自己的胸口。“质本洁来还洁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赛克斯的魔爪扼住了她的咽喉,用拳头击裂了她的前额,她倒在了血泊之中。她在奄奄一息中挣扎着坐了起来, 举起了那条洁白的小手绢,这似乎是在向世人告白,她是清白无辜的。

社会是一所最好的大学,也是每个人成长的大染缸,身在其中很容易就会被浸染。主人公奥利弗历经磨难而仍能洁身自好,就像《爱莲说》中所说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然而,人的内心中都有一个天使,也有一个恶魔。南希为了生存也曾为虎作伥,她的内心也有过激烈斗争。但是当她面对不幸和痛苦的时候,心中的天使打败了恶魔。

如同小说中所的那样,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时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漫漫人生路,坎坷处处在,考验时时有。在人生之路上,难免会经历挫折痛苦,这时我们更需保持美好的希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直面考验。

纵然命运再曲折、境遇再凄惨,也要在黑暗中紧紧握住手中的火把,永远相信爱会拯救世界。正如狄更斯所说:“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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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雾都孤儿读后感100篇

篇1: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写的:孤儿奥立弗是他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然后就详细描写他的悲惨的命运……。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主人公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立弗不肯就范。此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从奥立弗的悲惨遭遇中,我认识到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内心的纯正和行为的高洁,不能因外界的环境的恶劣而放弃做人的本分。作品描绘出这样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比较当今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事情,人们往往以种种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辩解,而不去从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中完善自我:比如常常有人认为别人做错没事,我也可以那样做,随地吐痰、丢弃杂物、满口污言秽语等等,甚至于习以为常而不以为耻,走入歧途也会说谁不犯错啊?

我想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立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篇2: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

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

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还是乞讨而得到的钱,硬或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遇到善良的人。

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

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雾都孤儿读后感700字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小姐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小姐的善良,假如罗斯小姐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篇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 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5: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篇6:雾都孤儿读后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篇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篇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篇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篇10: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小说,一本让人读后充满感动的小说。我想所有读者都有一个幸福而又温暖的家庭,但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它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就没有得到家庭的关怀的孩子。他叫做“奥立弗”。

十九世纪初,在英国首都伦敦市附近的一个市镇上,又一个小生命诞生了,但她的母亲却在不久后去世啦。这个身世不明的小孩,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做过什么事;遇到过什么样的人;又能不能就这样活下去……

读了这本书让我真正了解到了家庭的温暖与幸福,我第一次体会到拥有一个家,拥有一些亲人,到底是多么的幸福!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400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当你拥有这东西时不知道它的珍贵,而当你失去了它才追悔莫及!”其实仔细回想,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却又为他们付出过什么呢?

童年是美好的,可是,在奥立弗的人生词典里,却没有这句话!他总是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他幼小的心灵,看穿了世间所有的邪恶与不公平。他没有要索取什么,只是能够安安心心的睡觉,把饭吃饱,穿得暖和!比其他,我们是非常幸福与快乐的!

让我们带着崇敬的心情,去祝福奥立弗,感谢恩爱我们的亲人与朋友吧!

篇1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篇1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篇1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助下,终于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这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只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篇14:雾都孤儿读后感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警察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后来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知道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案发后,费垠被判处了死刑,而布朗罗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最后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一定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篇15: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死在屋子里。终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篇1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正因为有了曾经的苦难,才有了后来狄更斯发奋努力,珍惜幸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才能创造出永恒的传世之作。伟大的奥里弗——伟大的狄更斯!

篇17:雾都孤儿读后感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生命总会眷顾那些为之坚守和付出的人。我想,这话应该不是妄语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一切迎合都是虚妄,一切附势都是表语。让心沿着充满花香的路前行,不管布眼的荆棘如何掩饰前方的美景,一切都可克服……

篇18: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咖啡的美味时,可曾想到贫民所的孤儿们正在默默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看而百般挑剔时,可曾想到有些讯肠轻朗的孩于们正痛苦地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心胸时,可曾想过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们还在流落街头?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接着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后,幸运的奥立弗终于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

篇19: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重温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还记得小时候用了一天时间废寝忘食地读完了这本书,虽是囫囵吞枣,但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如今再次品读,有了20多年人生阅历的我则更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额外得到两片面包,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但很多孩子活不过9岁就死了,奥利弗能活到9岁已经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

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人感动的是之后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不由得心生敬佩。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秀品德的坚守,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到我们的小朋友,很快也要与奥利弗一般大小,真希望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们也能把孩子培养的和他一样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优秀品质。

另一方面这本书也传递出了这样的正能量:善有善报。当年的社会环境固然十分严酷,但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却还是拼尽全力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最终得到了人世间的温情和关爱。

当年的我被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现在的我被小主人公优秀的品德所折服。我会向我的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也许他们还太小,不能完全吸收这本书中的营养。但是这本书会在他们幼小的心中留下一颗种子,只要我们一直用爱心和耐心浇灌,终有一天,这颗种子会长成一棵大树,茂盛孩子们心中那片纯净的森林。

篇20: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的十分快乐,谁能联想到当时旧社会时期的英国?那时候,当大官的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有钱人家里的孩子上学读书,获取知识。没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在街上流浪就是整天鬼混。

这个暑假我读了《雾都孤儿》,里面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下面我来点评一下这几个人物的特性。

奥利弗:一个胆小,天真的男孩,从小没爸没妈。刚出生时,奥利弗的妈妈就去世了,被送到了教会,那里的孩子全部都是孤儿。没过多长时间,奥利弗就犯了错,原因是他多要了一碗粥。当时正是粮食急缺的年代,在大人看来,孤儿院的孩子要一碗饭简直是十分可怕的事情。于是奥利弗被出售,几经转折,奥利弗没有到达主人家,而是累倒在了街上。有一个小绅士看到了他,就给他吃东西。当然,一路上那位小绅士偷偷摸摸地拿人家摊位上的食物给奥利弗吃。小绅士偷东西的技术真是不得了,一下子就偷了一堆东西。

他把奥利弗带到了老犹太费根的家里。到了那里,小奥利弗才知道原来老犹太每天都教孩子们偷东西,而且每天必须带回家给他。邪恶的老犹太每天都在给小奥利弗那纯洁的心灵里灌毒汁,可他并没有受到影响,仍是保存着心灵里的那一片净土。。。。。。 邪恶的老犹太虽然天天教坏小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却从来也没有偷东西的意识。这证明他的内心是纯洁的,不愿意去做一个坏孩子。奥利弗还是个敢于去反抗别人的孩子。有一次,他第一个女主人家里的孩子在吃早饭是趁机侮辱奥利弗的妈妈,他立即站起来与那个孩子打了起来。虽然最后他输了,被关进了烟囱里。奥利弗的童年十分悲惨,但他长大了以后,经过好人的帮助,找到了他的亲生哥哥。结局也算不错的吧!

老犹太:他为了他的利益而去害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每天往孩子们的心灵里灌输“毒汁”,每天教他们怎样去偷东西。等到孩子们都练了熟练以后,就交给他们每人一个任务:每天要给他带回来几件物品,看谁带回来的东西好,就给谁多一些奖励。于是孩子们就去偷东西,互相比着偷,谁偷的东西贵重,谁就算厉害。这是一种多么愚昧的表现啊!当然,这种愚昧的表现也都是老犹太教给孩子们的。最可恶的是,当奥利弗被赛克斯拐走而扔到了一个地方不管了时,老犹太急得不得了。看上去好像是担心奥利弗,实际上是担心他的利益。担心少了奥利弗,也等于少了一个为他偷东西得孩子,少了几样意外的“收获”。他是一个黑心的人,及其黑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感到愤愤不平,为孤儿们和奥利弗而感到愤愤不平。虽说是孤儿,待遇完全不一样,简直像猴一样地被人耍!其实我发现《雾都孤儿》这部作品与《简.爱》是有相似之处的。比如说:在当时旧时代的英国,那些贵族总是歧视孤儿,他们的孩子也无缘无故地虐待孤儿。他们以为这些孤儿没爸没妈了,就可以随便欺负的!总之,以前的事我们也无法改变。活好现在的每一天,想一想自己有多么的幸福,珍惜现在吧。利用好每一寸光阴,做好每一件事!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21:雾都孤儿读后感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教育,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文化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的。

篇22: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23: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24: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2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2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名为奥立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趋势了。从此他就被当成一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善良老先生——布朗罗先生,可好景不长,奥立弗不幸身陷贼窝,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终失败了,他挣扎在死亡的边沿上。但是他遇上了梅里夫人,梅里夫人不仅就了他还好心地收留了他。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立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的折磨,他还能坚持不懈地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日后用自己的智慧来报答社会!

篇2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2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2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3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着名的小说,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虐待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篇3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篇3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4: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3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小姐;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37: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3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40: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41: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4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4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4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4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lingru、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不禁为奥利弗的悲惨伤心,为卑鄙小人愤怒,更为奥利弗获得新生高兴。

篇4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47:雾都孤儿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篇48: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会多很多象奥里弗一样幸福的人,那该多美好呀!

篇49:雾都孤儿读后感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篇50:雾都孤儿读后感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 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 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 虐 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 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篇5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 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 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篇52: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 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 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篇5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5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5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欺负,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5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费这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出身就在习艺所生活。他那里环境十分恶劣,饮食也十分差。文中这么说道“一位大师傅系上围裙,由一两个女的作助手,好像要发什么珍贵的吃的呢。可事实却是每一个男童可以领到一小碗的“佳肴”,没有更多的了,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锃光瓦亮为止,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而当时的英国也是这样的场景:“孩子们总是半饥半饱,穿的破破烂烂,他们有一半人不知道什么叫吃饱,许多孩子一天只吃一个便士的面包;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连一点东西都不吃。他们常常衣不蔽体:许多孩子冬天还赤着脚。”

当时,作者在写这篇小说时,英国是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商店里充斥着大英帝国各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另一端,危楼破屋栖身的工人和城市贫民却十分艰苦地生活着,工人住宅住得拥挤不堪。家具的多少,那就随贫穷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最穷的连需要的家具都没有,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些破衣烂衫。食物基本很坏,往往是几乎不能入口的,在许多长河,至少是有时候,在量方面也不足,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就会饿死人。

那时,英国通过新的济贫法,取消一切金钱或实物的济贫,只承认把穷人收到习艺所这一种方式。

从书中看到,千百座这样的习艺所就是千百座穷人的监狱。仅仅是怕当倒毙街头的饿死鬼,失业者才不得不走进这人间地狱。英国政府对此了解得一清二楚,它正是指望穷人千方白鸡地逃离习艺所的命运,从而使当局可以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贫民习艺所是狄更斯笔下英国社会的一大脓疮。他指出:“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得还要差,工作却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然而年轻的狄更斯在本书中不局限于揭露贫民习艺所这种机构的本质,他还愤怒地去抨击对童工的残忍剥削,批评英国法律坑害哪些为一块面包卖命的孩子。

篇57: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

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 ,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

篇58: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篇59:雾都孤儿读后感

周六,我和妈妈到衡山电影院观看《雾都孤儿》。影片一开始,就十分阴暗,使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故事时常令人捧腹大笑,时常令人泪流满面,时常令人惊心动魄……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经过种种磨难,终得幸福的故事。影片不仅仅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黑暗与残忍,还想告诉我们善良的人终会幸福,而恶人是会得到报应的。

:南希,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人,为了帮助奥利弗而失去生命;贝茨,最终大喊“他(头儿比尔)在这的惯犯中的大哥;就连菲格再临死前也顿悟了……这一些都使我频为感动,是我懂得了善良能感化一切。

影片中的一些话也让我感悟到了大道理。忘恩负义是最大的过错,让我明白人背信弃义是最可恶的;勇敢地走下去,不要回头……使我知道了要勇敢,不要被过去的一切所吓倒;永远有多远?告诉了我谁也了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的场景多半是下雨的,充分体现了奥利弗的绝望、忧郁和悲伤的内心。影片末才晴空万里,不正是表达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吗?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题目为何叫”雾都“孤儿。但从中还是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郎落就是其中之一。

我十分喜欢此电影,不单是影片中巧妙的一些用语、背景、情节……但更多的是被奥利弗的纯真的善良所打动。

篇60:雾都孤儿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篇61: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 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 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 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 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 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篇62: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篇63: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本书虽然是描写资本主义确定早期,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很大的启示。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愤怒,被善良人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

本书以主人公奥利弗的生长过程为线索。开头便写了奥利弗的出生。虽然出生在孤儿院且其母落魄,但通过当时的状况便可隐约感到其身份不一般。这也可以勾起读者的兴趣。随着故事一步一步发展,奥利弗的身世也被慢慢地揭开。作者这种循循善诱,将我们一步一步带到答案面前这也非常人所能坚持的。读这本小说时,我们要像奥利弗因坚守信念而出淤泥但不染那样耐心的看下去。

在本书中,虽然最后奥利弗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在书中可以看出奥利弗经历了很多苦难甚至面临死亡。不过,奥利弗坚强地走了过来,实在令人佩服。

本书中,作者在奥利弗与费金等人相处处着了很多笔墨。奥利弗虽然在费金等人的诱惑或为威逼下仍保持着那颗善心。难道他不受环境影响吗?奥利弗自乡村来到这个大都市,从那个比较纯洁的地方来到这个复杂的城市,在和费金等人交往下,其已不再如此单纯,已能看出费金那伙人的一些小手段。而在布朗罗等人影响下,奥利弗的善心得以巩固升华,在做了很多好事以报答他们的同时自己也许到了很多本领——读书写字。总的来说,环境并不是不影响人的。我们要保持一颗善心,吸取环境之精华,弃之糟粕,遇事理智分析,善于学习,来壮大自己。

奥利弗出生于一个孤儿院,因不知父母为谁而生来可怜,便遭教会人士冷眼相待,在教会中吃尽苦头,总因其不听话,被人领走为学徒。后因其被老师重用而遭师兄嫉妒而遭陷害,因惨遭毒打而逃往伦敦。一路上虽偶有善人资助,但最后却被机灵鬼带进了贼窝。后因其伙伴偷盗致使其被误捉,但好心的布朗罗将其担保了出来并带回家精心照顾。但好景不长,他在外出时又被捉回贼窝。在贼窝受尽苦头后,他又被领走协助抢劫但幸得未遂。不过他受了伤,后被好心的露丝留在家中得以康复。再后在布朗罗等人的精心调查下他终于查明其身世,并使得费劲等一伙人得到应有报应。最后,奥利弗跟布朗罗住到农村,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有的学习条件,刻苦读书,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篇6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篇65:雾都孤儿读后感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篇66: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一个孤儿在漂泊流浪是最需要的是什么?没错,是世人的关心,是好心人的爱……有一个孤儿,就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得到了幸福。他就是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佛。

《雾都孤儿》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佛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辛福。书中有许多坏人企图伤害奥利佛,一些无情的人将他视为败类,然而更多的是好心人的帮助,罗斯小姐和女扒手南希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南希,为了让奥利佛脱离苦海,不惜被扒手头儿怀疑、监视,最后将奥利佛成功送回了他的家。

奥利佛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不只是靠自己的坚持努力,更重要的是靠好心人的帮助。

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沐浴着爱的阳光,享受着爱的洗礼,被爱与幸福包围着,生活中爱味浓浓,人们付出爱的例子比比皆是。

抗击非典时,多少医生护士为了抢救患病的人而牺牲?汶川大地震时,多少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将祝福送向远方?舟曲发生泥石流时,多少志愿者千里迢迢赶去安抚幸存的人?

这些大事件暂且不说,生活中的小事也能体现这些。

同学生病了,几个小伙伴会争着去探望;老奶奶摔倒了,年轻人会轻轻搀起,嘘寒问暖;自行车倒了,路人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当买东西视为一角钱而尴尬时,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递上一角钱,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

点点滴滴,无不浸透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我们再接受别人的爱时,也要学会付出自己的爱,去帮助别人。

一次,我骑自行车去影院,路上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男孩,一脸焦急,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我停下来问:“ 你怎么了?”“我妈妈突然胃疼,打我爸爸电话又打不通,我只好骑车去找他,半路上车又坏了。”说着,他似乎更急了,脸涨得通红,“附近的修车店要九点钟之后才开,我好担心我妈妈。”我听了,心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我捏紧了手中的电影票,一狠心,将自己的自行车推给了他,说:“快,骑我的自行车去找你爸爸,我推着你的自行车去xx修车铺,在那儿等你,快去呀!”他愣了愣,似乎有些不相信,然后骑上自行车走了。虽然,我没有看成电影,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帮助了别人。

小事见真情,每一个瞬间都会个人送去温暖。

数学课时,同桌没带三角尺,我悄悄递上一把;体育课时,一个同学在练习球操时不小心让球滚了出来,我一把拿住,将球抛给了他;放学路上,一个小妹妹被石头绊倒,我赶忙将她拉住,没让她摔着……

有人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付出小爱,将来才会付出大爱;只有付出了自己的爱,才有资格获得别人的爱。

因为有爱,天空才会湛蓝;因为有爱,云朵才会洁白;因为有爱,世界才会美好;因为有爱,生活才会幸福;因为有爱生命才有奇迹!只要我们每人每天献出一点爱,有困难的人就会没有困难,再难也会因爱而化解,世界才真的会美好!

篇67: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美味时,你可曾想到平民所里的孤儿们正在默默的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肴而百般挑剔的时候,可曾想过到有些正在忍受饥饿的孩子们正在痛苦的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全身的时候,可曾想过孤儿们正在流浪街头孤苦无依?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本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能一个人饱经痛苦,思虑过度,在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他来到人间后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的社会所谓慈善机构济贫院里的过着地狱一样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到了一家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他逃回了伦暾,却不想被小偷给骗了,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由于遇到了好心的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的片段让我感动,印象很深的是孩子们“吃过饭的碗从来就不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晶光发亮。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的望着粥锅……

这一细节刻画的淋漓尽致,将孩子们的吃不饱的生活完整的记录下来,也说明了那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吃过了饭,有人给你刷碗,衣服脏了、有人洗,时不时还要耍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待着你。害怕你饿着,害怕你冻着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在有孤儿,只有这样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人间呼唤关爱,人间需要关爱,因为有爱,人与人之间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收获爱心播种希望。

篇6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69: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在别人眼里,奥利费是一个具有悲惨的身世和遭遇的人。他们认为这种无辜的人就应该为别人做事,但就是这种人,他们的心中却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我们在一片乐地上生活,但有些人却在峭壁上挣扎。命运给予他们的是不公,但他们却用自己努力的汗水和顽强的斗志向命运示威。面对他们的是困苦,寒冷,嘲笑。他们的努力诠释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无论前进的到路有多艰险,成功是永远属于正直和善良的人的!

篇7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篇71:雾都孤儿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lz13)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之后,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正因,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发奋的去拼搏,正因,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篇7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述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完美期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能够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完美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必须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应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能够,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73: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必须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完美。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完美!

篇7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透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正因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99zuowen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

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篇75: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完美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完美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发奋。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忙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述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爱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忙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发奋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期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就应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篇7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忙了他的两个人。正因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正因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能够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向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下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就应持续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篇7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爱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悲哀,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杯具。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忙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向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正因他向往完美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就应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下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此刻十分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父亲母亲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之后,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父亲母亲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正因持续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下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7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7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篇80: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篇8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8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8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篇8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我国中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推荐书目之一,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部作品与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相似,本书也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当我读完此作品后,思绪主要停留在儿童成长教育与家庭和谐和睦方面,在那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下,将自我的感受抛出与大家共勉。

一、完整和谐的家庭是孩子基本保障

一个孩子来到世上,如果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嫩芽,是那么的娇弱、无知与易伤易逝。如果没有农夫、园丁的照顾,如果没有同类的协作与帮助,那么,一阵劲风、一场大雨、几天干旱、少许雪花都可能这让颗幼芽夭折。那失去父母的孤儿,就如没人照料的稚嫩幼芽,世人的谩骂、讥笑、凌辱、摧残就如同劲风急雨、酷日严寒,必将给那可怜的孤儿的成长带来无尽的磨砺与折磨,且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拥有原生家庭的父母要珍惜爱护自己倾注了爱情与柔情而建立的温柔小窝,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健康成长打下基础,给孩子的未来研好油墨。同时我们更要理解和体贴单亲家庭的孩子或者是孤儿们那无依无助的可怜可叹之处,多给他们以温暖、柔情、关爱、照顾……

二、不能轻易向多舛的命运低头

很少有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坦坦荡荡的。书中奥立佛的命运是坎坷多舛的:救济院的无情的圈养、被阴谋的出售、学徒时的蓄意加害、盗窃集团的欺骗、流氓团伙的蹂躏、病痛的折磨……啊,世上能有的苦难,为何都要无情的加载到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身上!但奥立佛又是顽强聪慧的,他从不向苦难的命运低头,而是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与无情的命运抗争:对协议官的求救、对蓄意迫害的决绝逃离、在盗窃团伙夹缝中可怜的生存、在威逼关头的坚强转身、在温柔照顾中努力的学习……最后,他终于成功的获得了幸福的生活。如果奥立佛屈服于命运,那么,他可能因成为一个贼、一个强盗而被吊死,只因他顽强的抗争,终于迎来的光明。所以,当命运的考验到来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转动自己聪明的头脑,去抗争、去战斗,胜利只会属于敢于战斗的人而不是屈服的人。

三、善良正直的品质才是获得帮助的重要前提

书中,帮助奥立佛命运实现重要转折的两次收留,均因为施助的人们看到了奥立佛那善良、正值的眼神,诚实无欺的行为,所以,他们才乐意施以援手,无求回报。诚然,世间你我他,当面对善良、正直、无私、真诚的人们时,我们是愉悦的,是乐于与其交往而成为朋友的。假若是邪恶、偏颇、自私、虚伪的人儿,你会去进行无私的帮助吗?我想很多人可能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净化并高尚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出榜样,让孩子看到高尚的情操并模仿,在他们的心底种植善良、正义、诚实的种子,并培育它们成长开花,而不是一味的看重对孩子进行知识的灌输,逐步培养成为一个有智无德之人,到时则追悔莫及。

四、相信因果、敬畏因果

书中,将各人的命运均认真详细做了阐述,真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果。是的,我们应相信今日果必定有昨日因,而且要敬畏因果的力量。当得到了不乐意之果实时,我们不应是恶语相加,而更应回忆寻找得果之因,主动改正调整自我的不足,勇于面对挑战,不有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所以,重要的是放下屠刀,拒绝恶因,那么,香甜的果实还会远吗?

五、名著有力量

读完此作,深感名著的力量。此书构思严谨,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作品思想深邃,语言优雅,深入浅出;描写人物个性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名著成了名著其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所以,建议多读名著,因为名著总是润物无声。

篇85:雾都孤儿读后感

狄更斯的早期作品还是充满理想主义的色彩。给所有善良的人美好的结局(甚至搬到了一起),给坏人应有的恶报。理想社会的积极向上在结局里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出来。有爱。

说它是半电视剧,我觉得狄更斯是个很好的编剧。一是因为极富戏剧性,不管是人物关系揭露,还是奥利弗坎坷的经历,让人感觉就在看电视剧。若有若无的小情节,一直在暗示奥利佛的妈妈有来历。二是因为他的每个人物似乎在电视剧里面都能找到一个相同的角色,毕竟是早期作品,虽然极力丰富人物,但不免落入平庸的怪圈。里面最出彩的人物角色算是南希了。痛苦纠结死都伴随着她。这样的女人不禁让人唏嘘。

但是只能算半电视剧,看书的人一定觉得比看电视剧好看多了。

总之小说给了四星,还是值得一看的。俗而不庸,人间有爱啊!

篇8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61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

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他不同于其他不敢违背济贫院管事的孩子们,不仅是出于本能,而且还是充满勇气地尝试“反惯例”的行为,那些象征残酷的管事们被这种行为所震慑,他们那猖狂恣肆的当时社会的典型黑暗心理第一次遇到了不和谐的音调。即使这种不和谐的音调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注定会一直存在并且继续斗争下去。之后,在棺材店里当学徒的小奥利弗受到诺厄的恶语诽谤,在强烈的怒火中他挥拳猛打这个大孩子,以至于老板娘等恶人诚惶诚恐,对这个瘦小孤儿横加毒打。这一事实体现了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随内心世界的逐渐成熟而不断壮大。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

独自偷逃到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就在插翅神偷的带领下住进了以费金为首的贼窝里。读者更多的会认为陷入贼窟是小奥利弗自己倒霉,其实不然,“根据亨利61梅休在《那些不愿工作的人们》(1862)的统计……英国工人队伍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找到工作……由于失业率高,犯罪率也高。据统计,仅伦敦一地,就有罪犯1.2万名。”也就是说,是英国当时的社会造就了这许许多多的偷儿们,小奥利弗的遭遇并非偶然,就像插翅神偷说得那样,“你不去偷,别人也会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即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小奥利弗还是人穷志不短。他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即使费金等人软硬兼施来唆使他去偷盗,小奥利弗也不会真的去那样做。而当他两次被好心人搭救(第一次被布朗洛先生所救,第二次被梅利太太和罗丝所救),他都顾不上自己虚弱的身体,急于向那些好心人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就这一点而言,小奥利弗是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被黑暗、肮脏的现实生活所污染,他还是守卫着心灵的那方净土,并想与那些仁慈、有爱心的好人一同生活。小奥利弗的善良天性贯穿着整部小说的始末。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当他弄清自己身世并被告知他能得到他父亲遗嘱中剩下的全部财产,布朗洛先生建议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时,小奥利弗“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常理,小奥利弗完全没有必要给时时想害死自己的人以恩惠,但事实上,他只是把蒙克斯单纯地看成是同父异母的兄长,并没有参杂丝毫的敌视心理,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只是一份亲情。他与蒙克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烘托了小奥利弗的善良形象;而就整部小说而言,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净化了读者的心灵世界。

如果说小奥利弗代表了人性中最光明的一面,那么南希这个角色就演绎了人性中矛盾的一面。在贼窟中长大的南希一方面受费金等人的控制——如一次冒充小奥利弗的姐姐,与同伙一起在大街上绑架了刚逃脱魔爪的小奥利弗;但另一方面,当费金与赛克斯毒打企图逃跑的小奥利弗时,南希又挺身而出,“你们现在弄到这孩子了,你们要把他变成一个贼,一个骗子,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弄死他吗?”她用几近疯狂的行为保护了可怜的小奥利弗。从这一对矛盾的举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南希的内心还是珍藏着没有完全泯灭的人性。只是无情的残忍的现实不停地折磨着她仅存的一点善念,她在堕落的环境中苦苦挣扎。也许是小奥利弗点燃了南希心中的光明之火,使得南希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危难中解救他。

当南希偷听到蒙克斯与费金的谈话,了解到蒙克斯为了独占全部遗产,要费金想尽办法把小奥利弗变成小偷,并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秘密后,便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一秘密告诉了好心的罗丝。但是,读者可曾注意到,在南希与罗丝等人两次秘密交谈中,都提到诸如“您还得像我保证另一件事——不做任何伤害这个我永远不能离开的男人的事”的话,她一直在竭力地保护着与费金同是一丘之貉的塞克斯。为什么?虽然塞克斯也像费金一样是个恶贯满盈的家伙,但南希对他的爱是像每一个善良女子对于丈夫所流露出的内心的真纯之爱,是绝不参杂任何外在的或者说是社会的因素。若把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种社会因素纠缠在一起,别人对他就会自然地进行价值判断,也就会用不同于原初情感和态度来加以对待。虽然南希所处的世界交织着痛苦与黑暗,她可怜、凄惨、悲苦,但她却无怨无悔地忠实于她所爱的人。所以南希的爱并不因为沦落在现实社会的最底层而变得污秽不堪,而是一切人们所共有的本能的真纯情感,甚至可以说是南希的爱的本能守护着她没有完全泯灭的那部分善良人性。虽然读者和南希都知道她自己的宿命逃不出“死亡”二字,虽然南希最终是死在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手里,但我们完全可以说,南希以自己本能的爱与那部分人性之善使自己的灵魂摆脱了这个悲惨世界,飞向那没有黑暗与死亡的天堂。

对于善良与爱这两朵开在鬼魅魍魉的恶魔世界里的人性善之花,费金和塞克斯、班布尔夫妇、蒙克斯等人却以他们各自的人性之恶来加以摧残。

费金和塞克斯是邪恶、残暴与欺诈的化身。读者可曾注意到,费金(Fagin)这个人名的英文意思是指(教唆儿童犯罪的)教唆犯,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用意。在《雾度孤儿》的序言里,狄更斯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照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来描写这样一群犯罪的人们,是十分有必要的;在他们的一切缺点和一切不幸之中描写他们;在他们的生活的贫困之中描写他们;如实地表现出他们在最污秽的生活之路上惴惴不安地潜行,最后,仍逃避不了被黑色的、怕人的绞刑架结束生命的命运。”所以,在作者笔下,不仅写出了伦敦阴冷、潮湿、污秽、紊乱的街道——藏污纳垢的场所,而且还以小奥利弗作为媒介,通过对于费金与赛克斯对其一次次的威逼利诱、棍棒相加的描述,刻画出了他们凶恶的嘴脸、邪恶的心灵和堕落的人生。成千上万像他们一样的罪恶灵魂就潜伏在伦敦的各个角落,以他们的手段让黑暗在整个社会里不断地滋生与蔓延——这是一个恐怖而严肃的现实。

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当时有更多的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如班布尔夫妇,散发着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像小奥利弗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当人看待。不仅不给孤儿们吃饱穿暖,还常常打骂他们,致使这些小孩子们的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这种摧残,并不亚于费金这些恶人;也正是这些自己生活还比较安逸的人们,很自然、很生动地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拜金主义者的画像:如班布尔因为不想错过五英镑的奖赏而急匆匆来到布朗洛先生家,告知其有关小奥利弗的一些“情况”(在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尽说些小奥利弗的坏话,等等)。

而谈及蒙克斯这个人物时,给人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他那令人惊悚的妒嫉心理和仇恨心理。蒙克斯为了能独吞全部的遗产收入,从而燃起了对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强烈的怨愤与妒嫉之火——如果小奥利弗活得好好的,他的贪欲就永远无法得到满足。于是,他就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让小奥利弗“体会”了现实的残忍可怕。直到最后向众人坦白真相的时候,还在对小奥利弗“不出声地暗暗诅咒着”。这种畸形心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

虽然很多评论认为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特别是在小说结构与人物塑造方面,作者还未完全把握得住。”“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而我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

“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得一样。”

篇87: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少真真正正读完过一本像样的书,《雾都孤儿》第一部。

狄更斯,不得不说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书中塑造的孤儿--奥立弗,在龌蹉肮脏的环境下出生、成长,却始终保留着人性的善良与纯真。

看这本书有点看电视剧的感觉,总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往下看,从奥立弗出生开始,就好奇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小男孩今后会有怎样的命运,特别是布朗洛先生和萝丝小姐追查小奥立弗身世那一段,心生许多疑问,跟看悬疑小说样的(虽然我没看过悬疑小说),想一口气读完看个究竟。

南茜,生长在一个贼窝里,却是一个心存善念的姑娘,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和讨厌却熟悉的生活环境放弃了重生的机会,最终却惨死在心爱的男人手上,不得不为她感到惋惜。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南茜这个人物的,她不畏恶势力,敢爱敢恨,很有范儿。

至于布朗洛先生、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就是书中塑造的老好人角色。数次救奥立弗于水火之中,给奥立弗带来温暖的春天。

书中的恶贼,老犹太费金和赛克斯,在狄更斯的笔下坏到了极致,就是欺诈、盗窃的化身,而奥立弗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更一直是书中的一个谜,直至结尾才弄明白为什么蒙克斯要那么想方设法地置孤苦无依的奥立弗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总的来说,《雾都孤儿》以直白略带夸张的语言,以雾都伦敦为大背景,围绕主人翁奥立弗从出生开始的境遇展开,以奥立弗的善良为线,讲述了一个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的故事。

篇88:雾都孤儿读后感

披星戴月的看完了《雾都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篇89:雾都孤儿读后感

你如何去理解那个时代的欧洲?

是奢华的舞会?身着晚礼服的贵妇人?还是白马上的prince charming?上流社会的贵族脸上堆着的高傲,虚伪的表情?

是冒着滚滚浓烟的大型工厂?嘈杂的机械声?贫民饥饿而贪婪的眼神,还是肮脏混乱的贫民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奢华与贫困尖锐对立在每一个专制的社会。剥削,压迫与嘲弄,在有钱的人眼中,穷人只是愚蠢的禽兽,没有感情,没有能力,没有思想,更没有尊严。

换个角度,你会发现更多。

主人公能在那个污浊不堪的社会里,却始终保持自己灵魂的高尚与纯洁,那种对真善美的执着,让人感动。

另外,狄更斯的语言是我非常欣赏的。他用愉快的语言描述那个不幸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反讽意味,语言是一种发自狄更斯内心深处的乐观的态度的反映。不是面对不幸时,都要用苦大仇深的语言的。

试着微笑着去读不幸的故事,狄更斯幽默的语句反而能带给人更深层次的心灵震撼。

篇90: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庆幸看到最后结局是美好的,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本书涉及到了很多人,涉及到了很多善恶美丑,不管你是否处于上层还是底层。文章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奥利弗,罗斯,布朗洛先生,费金,赛克斯和南希。

这本书的线索是奥利弗的身世。一开始他出生在贫济院,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被势力,欺软怕硬,怕老婆,懦弱的牧师欺负。被骗去做棺材铺的学奴,强迫奥利弗做自己不愿的事情,法律的公平下竟是如此的不公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能服从。后来奥利弗终于忍不住摧残,跑了出来,跑去伦敦,在伦敦遇到了最大的敌人犹太人费金,他们这一群犯罪团伙让奥利弗偷东西,盗窃,但是奥利弗是天性善良的,他不能做这些事情,他知道只要是做了就不会有回头路,每当要求他做这些事,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去死,奥利弗被打被骂,被强迫做过不想做的事情,甚至被枪打到过,他都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像刚出生那样,顽强。后来他遇到了好人布朗洛,罗斯等,他们把他带进了正常的生活。南希是个可悲的女子,他痛恨塞克斯将他带入这一行,但她无能为力,和无奈,她不能离开了塞克斯,她可能是爱他的,她羡慕罗斯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并且心地这样的善良,她告了密被发现,被塞克斯打死了,看到南希被打死的时候,心里是愤恨的,怎么能这样的残忍。罪犯们有时候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一出生就贫穷,没有人看管。

故事的最后描绘了很多美好的画面,和抢劫犯们最后受到处罚的画面,很美好。要时刻保持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不管生活多苦多累,都要回报以歌

篇91: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读过巴尔扎克一系列以“情欲”为主题的作品后,再切换到狄更斯的文笔,会让我有种措手不及的心理准备,因为惯常站在孩子的视角去写的作品,我认为难度系数更大。尤其是作者已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再去回味过往的童年生活,以一个纯真孩童的心理描写来叙说对社会上形形色色各类人物的解读,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敬佩不已。

本文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个孤儿奥利费,我们跟着他的足迹行走,可以看到在当时的英国存在种种不堪的社会问题:首先是救济院非人性的贫困扶持,接着是教区执事的残忍虐待,再者是童工雇主的不堪欺凌,紧接着又受骗误入了贼窝的圈套。如此诸多对下层人们无可奈何的生活描写,读来实在是令人心寒不止,幸而狄更斯提倡的是“仁爱”思想,小说中还设立了布朗洛老绅士和露丝小姐这样的善良化身,希望能借助他们的力量解救一部分的劳苦大众。

其实,读这本小说会让我产生一种太机缘巧合的奇幻感觉,因为文中的奥利费无疑是万分幸运的。第一次上街当小偷刚好碰到的是自己亡父的好友,而且这个老人是如此那般的疼爱于他;而第二次入室行窃时又刚好来到了自己的姨妈家,而这位露丝小姐更是十分的喜爱于他;最后当费金这伙贼寇精心计划要置他于死地时,善良的南希姑娘又再次不顾生命危险解救了他。所以结合种种情景,奥利弗无论身处何种水深火热之中,似乎总有人能够拉他一把,可惜他的好友迪克却逃不过魔鬼的手掌,在这样的对比下作者又不免撕开了现实的残酷。

看多了巴尔扎克对上流社会奢靡生活的描绘,再转换到一个充满罪恶与肮脏的贼窝环境,可能心理上多少会让我有点难以接受,因为美好的事实总是吸引更多的人去追求,而杂乱不堪的生活却是被很多人所鄙夷的。但在这两种不同的作者笔锋下相比较,似乎更能点醒我社会是以对立面而存在的,不管你处在何种环境下都会有美好与邪恶相伴为伍。甚至于平时的我们可能很少去关注底层贫困人们的生活需求,在这一点上是狄更斯在奋力呐喊: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爱的关注。

像文中南希姑娘这一人设的命运无疑是最悲惨可怜的,因为她虽然身陷贼窝却有一颗纯洁的心,如果从一出生就有人对她投以关爱的话,那她最后也不至于落得这样一个结局。可能有的读者难以理解南希为何不接受露丝小姐的解救,在这一点上我是这样分析的:首先她久经身处的环境已经让其产生了依赖感,一旦脱离这个贼帮会让她失去原有的心理“安全感”,以至于无论逃往何处都会无所适从;其次,作为女性的她对赛克斯是有爱存在的,感情对一个女人来说可以牺牲所有的一切,甚至这也刚好是一个机会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最后,她内心仍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直以来都是跟这帮贼寇相依为命,所以她也会有所不忍就此背离了他们。其实,南希这个人物的刻画是很实在的,因为她身上有人性的善跟现实的恶之间最真实的矛盾挣扎,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久居却还能保持清水般得品质,确实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

我看其他人的评价说,费金是最值得玩味的一个角色,无论从他的外貌特征、居住环境和营生方式来说,都十足的是一个龌龊的恶人形象,而狄更斯一直以“犹太人”的称谓来记述这个人物,从中也隐含着他对整个犹太名族的鄙视。这一点是我读不通的地方,也算是居于对作者的了解不够深刻,不过费金在文中教唆手下小孩的一些手段确实挺辛辣的,尤其是他用幽闭的方式让孤独忧郁去熏陶奥利费那幼小的心灵时,会让人觉得他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但不容否认的是,贼窝里也时常有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候,尤其是查理·贝茨少爷那种忘我的开怀大笑让我记忆深刻,所以有时不免幻想于费金要是一个温情的老翁形象那该多好啊,也算给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有了一个容身之所。

一般而言,令人动情的小说多是悲剧式的结尾,但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片美好。《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对于文中的恶人们,作者不厌其烦的一一给其安排了悲惨的下场,而对那些善良的救苦救难人物做了最为怡人天乐的幸福生活。可能这样的结尾有点偏向于童话式的美好,但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都寄托了狄更斯的美好愿望,希望我们更多人能抑恶扬善的维护好共同生活的环境。

篇92: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以奥利弗·崔斯特的悲惨遭遇描写出了处于19世纪下的英国穷苦人民的生活境遇,揭露了维多利亚盛世下英国繁华背后的贫困和阴暗面。善良与罪恶是贯穿小说的两大主题;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英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大;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原则使人们心生贪念,导致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扭曲。在小说中,因贪婪而走向犯罪的费金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他贪婪、残暴、吝啬,把偷来的东西私藏起来,留给自己用;身为统治阶级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对穷苦人民不但没有怜悯之心,而且还辱骂、鞭打他们……奥利弗在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成长,却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灵,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他在先后被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收养后,心存感恩之心,帮助这两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并且在被收养后,他还不忘迪克给予他的鼓励和关心,要求去教区看望他,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奥利弗难得可贵的仁爱思想。此外,代表着善良、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是狄更斯所弘扬的人道主义思想和仁爱思想的最高体现,与带给奥利弗悲惨童年的冷漠、残忍的费金、索尔贝里、甘菲尔德、邦布尔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另外,奥利弗与布朗罗、梅莱夫人一家最后的幸福结局和费金等人的悲惨结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旨在突出人们在堕落后,失去道德后的悲惨下场;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观达到了抑恶扬善和教育人的作用,告诫人们在物质利益至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要坚守自己的道德,要经得住诱惑,不能轻易动摇。不难看出,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是狄更斯所认为的可以拯救社会的一个方法,但这未免过于简单,只是狄更斯的一个幻想,他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方法。

篇9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凌辱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说情节惊险离奇,跌宕起伏。人物命运大起大落,但是作者最后却给奥利弗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过起了小绅士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善良的愿望。

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光明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以及对奥利弗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警示人们要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充满黑暗的环境下,也要充满希望,坚定意志,才不会在黑暗中丢失自我,失掉心中的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和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将永远照亮人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篇94:雾都孤儿读后感

“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这样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要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已不再是简单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独自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盗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人们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始终在苦难的生活中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始终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盗窃行为,始终不屈服于黑暗势力。有人也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孩子,是什么让他如此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很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很少,但是,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受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生长在盗窃团伙里,自从遇见了小奥立弗之后,她觉得这样善良的孩子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助了小奥立弗,虽然最终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实现了。

在生活中,挫折是难免的,但是,只要你始终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我们要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很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我们见到彩虹的时候——只要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篇95: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96: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9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98: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也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性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存……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

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

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

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9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100: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着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着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他把具体的细节描写得充满生活气息与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在刚看完《雾都孤儿》我觉得很乏味没有了解其蕴藏的内涵。然而,经过反复思考与细细品味,我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9岁就当童工,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受尽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虐待。然后又因为被逼多要粮食而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可是却过着禽兽般的生活。不堪虐待的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由于他本性善良而得到罗勃特先生的帮助。奥立弗在罗勃特那里生活得很开心,自在。

故事看到这,看到奥立弗在荡秋千,看到他正被幸福包围着,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十分完美结局。但波折又起。

他被送去上学,可在上学的途中又被那可恶的贼窝抓了回去。见奥立弗久久不回,罗勃特先生不愿相信他朋友的话,(说那小子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背着这么好的书)不愿相信奥立弗会重回贼窝那。他一次又一次得叫仆人热菜,和爱他的人等待他回家……最后奥立弗终于化险为夷,和爱他的亲人们团聚。当然,其中的过程也是历尽艰辛。

故事到这,我也松了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是作者的期望,后者则是表现当时的世态炎凉,引人深思啊!

狄更斯的小说可谓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与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它将永久保持我们读者的鉴赏兴趣。

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名人之所以能成为名人,也是需要一个奋斗过程的,名人奋斗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1

萧敬腾

从台湾综艺节目“超级星光大道”成名,踏上歌唱道路,直至成为金曲歌王,萧敬腾在娱乐圈的发展可谓顺风顺水。在短短的几年里,他迅速成长为新一代唱作艺人的代表人物。有人说萧敬腾的身体里驻扎着一个猛兽,其实,他只是给青春找到了一个支点!

叛逆少年走出阴霾

萧敬腾出生在台北市万华区,青春的焦躁无处安放,沉溺在叛逆和暴力中,成了大人眼中的坏学生。抽烟、打架、翘课,不一而足。

在萧敬腾彷徨无知的时候,台北市少年辅导组织的义工将萧敬腾从悬崖边拉了回来。因为辅导员的一句“为什么不把打架的力气用到音乐上”,他找到了人生的目标。小学六年级时在家里偶然听到邦乔飞的专辑《Crush》,更让他有了学习音乐的念头。

15岁的时候,萧敬腾开始学习爵士鼓。虽然曾因为经济窘迫而终止,但是他仍然自学苦练,经常一天超过10个小时。16岁时的萧敬腾已经成了台北知名的爵士鼓鼓手。但是他并不满足,继续学习了钢琴、萨克斯、吉他等乐器,并开始学习声乐,叛逆少年因音乐走出阴霾。

给青春一个支点

为了拥有登台唱歌的机会,他走进每一个有演唱机会的店里毛遂自荐。17岁那年,他开始在西餐厅驻唱,成为全店年纪最小的驻唱歌手。此时萧敬腾仍是学生,只能在放学后背著电子琴和装满歌谱的背包,在台北县市及桃园、新竹之间骑着摩托车四处赶场奔波直到深夜,曾试过一周演唱50个小时,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一起驻场的同事回忆说,“有一次下大雨,看着萧敬腾夜雨中骑车赶往下一个演唱的地方,他真的很坚持”。两年多的驻唱生涯,给萧敬腾积累了丰富的舞台

萧敬腾说,他不喜欢讲苦,在还没有成功,在你还在努力的时候,不要告诉人家你有多苦,当你成功的时候也不需要你自己来说,他们会知道。在狂妄迷茫的青春岁月里,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目标,将其作为青春的支点,不懈努力,我们的青春将开出美丽的花朵,我们的生命也将因此获得新生。

奋斗的青春才精彩

2007年,萧敬腾在参加台湾电视歌唱选秀节目“超级星光大道”时,他以富有穿透力和感染力的声音,以及独特的个人风格一战成名。他驻唱的餐厅场场爆满,一位难求。2009年,出道未满两年的萧敬腾在台北小巨蛋举办“洛克先生Mr。Rock”个人演唱会,成为在小巨蛋开唱的最年轻歌手。2013年,萧敬腾拿下第24届金曲奖国语歌王,成为继王力宏之后第2年轻的金曲奖最佳男歌手。

如果说星光大道给了萧敬腾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那么多年来他在音乐上的不断学习积淀和不懈努力坚持,则是一切的源泉。萧敬腾说:“我爱音乐,我只要活着的一天,我就有做不完的事,做不完的梦想。”

青们,青春是人生中最美好的阶段。但就是要不畏惧挫折的考验,就是要不断的奋斗,才能在人生的长河中一次次的击起耀眼的浪花,因为奋斗,你的青春才会精彩!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2

雷军

雷军40岁生日的那天夜里,他和几位朋友到北京中关村当代商城附近的一家酒廊喝酒。酒过三巡,雷军感慨地说:“人是不克不及推着石头往山上走的,这样会很累,而且会被山上随时滚落的石头给打下去。要做的是,先爬到山顶,随便踢块石头下去。”

那一天是2009年12月16日,距雷军离开金山有两年。四个月后,他正式创立小米公司。

这一段感悟,后来演化成了一句更为著名的“雷军语录”——“站在台风口,猪也能飞起来”。与金山时代的雷军相比,小米时代的雷军确实飞了起来,从软件业的“老革命”一跃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炙手可热的新贵。

雷军在2011年7月回归金山软件(03888。HK),出任董事长。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最终奠定雷军江湖地位的是小米,而非金山。

“成功仅仅靠勤奋是不敷的”

创办小米时,雷军刚过40岁。“四十而不惑”,雷军自己也说,小米是他最后一次创业,是积累了20年的商业经验之后,“毕其功于一役”的一次全新测验

“前面16年在金山练基本功,后面几年练了一些无形的东西,直到感觉自己准备好了,出来做小米。”他说。

这些“无形的东西”,也就是雷军对人生的感悟——“任何时候都要顺势而为,不要逆势而动”。雷军的老朋友、雷锋网的创始人林军也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写到,“势比人强,即即是雷军这样的强人”。

雷军极聪明,年少成名。1969年出生于湖北仙桃,18岁考入武汉大学计算机系。雷军说,他用两年时间修完了所需学分,并完成了结业设计。大四那年,雷军和同学王全国、李儒雄等人创办三色公司,当时的产品是一种仿制的金山汉卡,在武汉电子一条街小有名气。但是,随后出现一家规模更大的公司把他们的产品盗版了,价格更低,出货量更大。很快,三色公司经营艰难。半年后,公司解散。清点资产时,雷军和王全国分到了一台286电脑和打印机,李儒雄分到了一台386电脑。

大学结业后,雷军只身闯荡北京,1991年年底在中关村与求伯君结识,随后加盟金山软件,成为金山的第六名员工。两年之后,雷军出任北京金山总经理。1998年,29岁的雷军升任金山公司总经理,堪称年少得志。

但是雷军在这个台阶上一待就是十年,直到2007年年底离开。这段时光,也是雷军“推着石头往山上走”的日子。求伯君立志让金山成为一家可以挑战微软的民族软件企业,理想之路步履维艰,金山历经从办公软件到词霸、毒霸,再到向游戏和网络的多次转型,几经起落。雷军带领金山五次冲击IPO,最终还是依靠网络游戏的业绩,在2007年10月成功在香港上市。但金山当年的上市估值,远不如同一年在香港上市的阿里巴巴,更不及早几年在美国上市的盛大、百度等互联网企业。

雷军担任金山公司总经理之时,马化腾、丁磊等人刚从学校结业到电信局上班,李彦宏还在美国念书,周鸿祎也才加入工作,马云筹办中国黄页在北京到处碰壁。

雷军的湖北老乡周鸿祎曾说,很长一段时间内,他对雷军都是仰视的状态,因为雷军出道早,江湖辈分高,是中关村里的元老。但是,短短几年后,这帮“小字辈”都成了赫赫有名的互联网大佬,丁磊、陈天桥、李彦宏更是先后成了“中国首富”。

风云幻化间,时势使然尔。多年之后,雷军回忆起这一段还颇为感慨:“金山在上世纪90年代还很火,1999年互联网大潮起来的时候,我们却忙着做WPS,忙着对抗微软,无暇顾及。到2003年时,我们再环顾四周,发现我们远远落后了。那一瞬间,我压力非常大,作为CEO,我后面两三年每天都再想,什么地方出问题了,是团队不敷好,还是技术不可,还是自己不敷努力?”

雷军说,最后自己想明利剑两点,一是成功仅仅靠勤奋是不敷的,二是要找到最肥的市场,顺势而为。在雷军看来,所谓大成,和大势高度相关。就像他的两个快乐喜爱,围棋和滑雪,讲究的也都是“势”。

金山错过了第一波互联网浪潮,不过有一件事情却在日后至关重要。2000年,雷军牵头了一个金山内部的创业项目——卓越网,四年多后,以7500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亚马逊。这次出售让雷军实现了财务自由,也为其后来的天使投资奠定了资本。

2007年年底,金山成功上市两个月之后,雷军以健康原因辞去总裁与CEO职务,离开金山。“那一阵他身心俱疲,离开是最好的选择。”雷军的一个朋友说,这让雷军从习惯的枷锁中解脱出来。

事后证明,正是这一次的离开,成就了雷军的脱胎换骨。

“不会因为我叫雷军,就不会死”

离开金山的雷军,转身成了天使投资人,开始从大势出发,以更大的视角来观察和思考互联网。雷军是最早投身移动互联网的一拨人。2008年,他在个人博客中写下:移动互联网是下一波创业的大机会。同时,雷军在移动互联网、电商、社交等多个领域连续投出多个业界知名的案子——拉卡拉、UCWeb、凡客诚品、YY、乐淘、多玩、多看等。其中,凡客诚品风靡一时,YY已在美国上市,目前市值跨越40亿美元。

做投资让雷军更加深入了解互联网,也获得了异常丰厚的回报。但他投资的这些公司很难说是雷军自己的事业。

在内心深处,雷军仍想做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事业,用一家量级庞大、甚至称得上伟大的公司,来奠定自己的江湖地位。凡客诚品CEO陈年说,雷军向上的力量或者说欲望,是不成预估的。雷军自己也说,他要做一家百亿美元级此外公司。

很快,雷军找到了自己的“势”——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大爆发。2010年4月,小米公司注册成立,第一个产品——移动操作系统MIUI在当年8月上线。2011年8月16日,小米手机1正式发布。随后,在一片质疑或赞誉中,小米在2012年卖出719万部手机,2013年卖出1870万部手机。在此过程中,小米完成四轮融资,估值迅速突破100亿美元。小米已成为业界的现象级品牌。

趁势之外,雷军对人也非常看重。在创办小米之前,雷军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找人,一旦遇上合适的人,他就穷追不舍,直到把人说服为止。他找来了谷歌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林斌、微软中国工程院开发总监黄江吉、谷歌中国高级产品经理洪峰、摩托罗拉研发中心高级总监周光平、北京科技大学工业设计系主任刘德、金山词霸总经理黎万强,七个人组成豪华的创始人团队。小米的初期员工告诉财新记者,很多国际技术巨头公司的员工,看到几个创始人名单之后,直接就跟了过去。

雷军自己做投资的原则也是只投资人,不熟不投,投资后只辅佐不添乱。雷军说,自己创业初期最大的担心是团队磨合和心态,“看到最肥的市场,找来最厉害的人,事情没有理由不成功”。

决定做小米之前,雷军给晨兴创投的合伙人刘芹打了一个极长的电话,打光了三块电池。事后,刘芹说,其实那晚主要是雷军在说,他在听。

“雷军做事情很周全,计划很缜密,他不需要被说服,只是在做决定前需要有人PK。”刘芹说,他和雷军很熟悉,一直觉得雷军会自己做一摊大事。整个过程,刘芹只问了一个问题,“你已经功成名就了,还需要跳下来拼一把吗?”雷军回答,“我对创业仍有敬畏之心,不会因为我叫雷军,就不会死。”

第二天,雷军带林斌和黄江吉去上海见刘芹。见面后,刘芹给他们每人上了一杯菊花茶,第一个问题是,“你们三个,一个来自微软、一个来自谷歌,一个来自金山,整个土洋结合,怎么合作?”第二个问题是,“你们怎么看待创业?”一个半小时之后,刘芹就敲定了投资,整个过程并没有聊小米具体要做什么。

2010年年底,小米完成A轮融资,金额4100万美元,投资方为晨兴创投、启明和IDG,公司估值2。5亿美元。

小米火了以后,一位业内人评价雷军:“他是错过了上一波(互联网),成于下一波(移动互联网)。”

“只要不让公司翻船,你就能去做”

一位投资人总结小米模式曾说,小米在思路上领先两年,产品上领先一年,传统的手机厂商很难追上。手机行业对小米的态度也经历了从“看不起”“看不懂”到“看不见”的几度演进。小米起势之后,几乎一骑绝尘。

很多人都曾问过雷军一个问题,市场和大势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为什么他人学不会小米模式?雷军说,小米模式的背后,是互联网思维的胜利,是先进的互联网生产力对传统生产力的胜利。具体展开,又是雷军常讲的七字箴言——专注、极致、口碑、快。

外界对小米的误读,会让雷军非常在意。在央视年度经济人物颁奖典礼上,马云说小米的核心是营销,下来之后,雷军特意找马云解释,小米的核心在于产品。雷军对外界贴在小米身上的“期货”“饥饿营销”等标签也感到委屈,甚至多次发文辩解,小米每个月的产能达到200万台,已经跨越很多传统厂商。为此,雷军还在今年年初承诺,2014年的供应量至少会达到4000万台。

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在雷军看来,最终还是落在产品自己。雷军也对财新记者说,当营销和产品并举的时候,就说明产品不敷极致了,“最好的产品就是最好的营销”。

一谈到小米的产品,他不由自主地就会音量上升,身体前倾。每逢有采访或其他公司前来交流参观,雷军总会拿出小米手机、盒子、路由器等产品进行展示。他会用小拇指的指甲小心翼翼地划开塑封,逐层逐件地讲解,对每一处细节了如指掌。好比,小米盒子塑封侧面的中线没有恰好对准中间,他也会找到王川(小米盒子负责人)埋怨一番。甚至,小米微博里发出去的图片都是雷军亲自定的。

雷军的勤奋,也是圈内知名的。金山时期,雷军就是中关村有名的“劳模”,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这个习惯也被连结到了小米。多位小米员工向财新记者证实,好几次在凌晨两三点时,看到雷军的司机在楼下等他。分歧的是,雷军在金山的时间更多花在管理上,而在小米,时间更多花在了产品上。在金山,他会要求员工穿正装上班,连结工位的整洁;在小米,他会用十多人的团队花一个月的时间修改发布会的演讲PPT,最多修改100多遍。

雷军将“让用户尖叫”作为衡量产品的第一准则——如果配置不克不及让你尖叫,那么价格就一定要让你尖叫。去年7月发布的红米,配置参数被提前曝光,市场预期价格是999元,最终发布的价格为799元,结果是红米手机持久处于供不该求。

所有行为都围绕产品之后,雷军的管理思路也发生了颠覆性转变。小米公司员工不打卡,不进行KPI考核。组织架构非常扁平,公司合伙人一层,团队带头人一层,工程师一层,会议也很少。雷军说,互联网时代,KPI容易被量化,也容易造假,所以小米选择去管理层、去KPI,目的是提高效率,专注于产品创新。

黎万强是雷军的金山旧部,对此感触颇深:“之前在金山,老大(雷军)会直接挑战你,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不那样做。现在,他还是很难被说服,但给了我们一个权限,这件事情只要不让公司翻船,你就可以去做。”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3

王宝强

一个地地道道农民的儿子,外表看上去与在城市打工的千千万万农民工没有任何区别,没有受过任何与演员这个职业有关的培训,也没有哪怕一点点在一般人看来是成功必须的一些“社会资源”,甚至没有一个“城里人”亲戚,唯一有的只是一个要靠演电影来摆脱贫困生活的梦想。他的梦想实现的几率有多大?

当许许多多都市青年沉迷于港台、韩国的那些胡编乱造到不食人间烟火的所谓“青春励志”电视剧,为剧中人物唏嘘长叹,继而感怀自己的时候,王宝强却用他的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演绎了一个真实的青春励志故事。

“以前大家看到我,都‘傻根’‘傻根’地叫,现在他们都改叫‘许三多’了———这是我最骄傲的事情,因为它说明我这几年的努力没白费。”王宝强特有的笑容中,带着些许自豪地说。

“我就是许三多”

让普通观众熟知王宝强的,是《天下无贼》中的“傻根”和《暗算》中的“阿炳”。在王宝强自己看来,“完全可以代表我王宝强”的则是“许三多”。

王宝强说:“‘傻根’、‘阿炳’只能说有我自己的一部分,现实生活中我不可能像傻根那样。而‘许三多’完全可以代表我王宝强,因为无论从举止还是内心,他是一个很丰富很现实的人,而且跟我很像。”

8岁那年,王宝强“决定不能在村里待一辈子,一辈子种地没意义,一定要出去闯。”于是他去了少林寺,因为深受李连杰电影《少林寺》的影响,王宝强以为去了那里就可以拍电影。

在少林寺当了6年的俗家弟子,除了练了一身“真功夫”之外,王宝强连“拍电影”都没有见过一次。这时,他才相信了寺里的和尚对他说的话:这里真的不是拍电影的地方。

16岁的时候,王宝强决定去“能拍电影的地方”——北京。当时,他的父母对他说:你这没头没脑的孩子能闯出个什么天地来?的确,一个农民的儿子,没有任何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和背景,也没有接受过任何演员的训练,想通过演电影来改变自己的人生,当时看来他这个理想的确有些不可思议。

“北漂”生活是极端艰苦的。那时王宝强每天生活的主旋律是在北影门口等待一个群众演员的机会。如果等到了,每天可以挣20块钱,还有剧组的盒饭吃。这个机会不是经常有的,为了生活,王宝强就在北京的各个建筑工地上做起了农民工。

让王宝强记忆特别深刻的是一个除夕。当时他口袋里只剩下2元钱,在这个举国欢度春节的时刻,他只能选择躺在工棚里睡觉,用睡觉来熬过那阵阵袭来的饥饿和孤独。王宝强说他那个时候从来不告诉父母他在北京做什么,只说自己挺好的,因为怕父母担心。

王宝强说:“我跟许三多的经历很像,他在当兵前被他爹叫‘龟儿子’,都不敢言语,我刚从老家到北京去做北漂时,也很懦弱,怕被别人瞧不起,因为俺家是农村的,没有背景,没有条件。我做武行,却又长了一个苦瓜脸,他们都嘲笑我,说我一辈子不会有什么出息。我很自卑,但也很好强,所以刚到北京那会,经常打架。”

一个偶然的机会,导演李扬在众多的试镜资料片中看到了王宝强,于是,18岁的王宝强被选中出演处女作《盲井》。这部电影于2003年获金马奖“最佳新人奖”,2004年获法国杜维尔亚洲电影节“最佳男演员奖”和泰国金鸟电影节“最佳男演员奖”。

王宝强说:“我很幸运,不光是因为我等到了机会,还因为这个机会是在我最单纯的年代降临的。我不敢保证,假如换了今天的我,我还会不会相信这个机会最终真的会到来。”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4

萧煌奇

1976年萧煌奇带着先天性的白内障出生,他来到这个世界,却不知这个世界的模样,四岁的时候他接受了眼部手术,开始可以看见朦胧的大千世界,如正常人一样地生活。

可上帝似乎很喜欢开玩笑,高一的一个下午,他和同学在专用篮球场玩着篮球,他站在篮球架下接到同学传来的球,投篮未进,他跳起来抢篮板时却发现原本很大的篮球变成了小黑点,世界变得昏暗,他伸出手,却再也接不到任何球。

从天生白内障,到见到光明,再到全盲,人生起落到了让他觉得荒诞的地步,一向乐观的他根本无法泰然地来面对这一切。

他害怕,无助,焦躁。幸好他读的是盲校,老师发现了他的不对劲,并开导他说,只要学会怎样生活,找到属于看不见的信心跟力量,眼睛就会无处不在。

他用一年的时间来让自己沉淀,学习盲人该学习的一切,当明白所有的悲惨都已成定局的'时候,他开始接受命运的安排,而不管他处在什么样的情绪里,始终陪着他的是吉他和那些饱含情绪的音乐。老师和同学,鼓励他参加歌唱比赛,就在这一年,他获得第八届残障人金鼎奖歌唱比赛第一名,他忽然明白自己抓住了老师所说的,那无处不在的眼睛。

2002年,他把心里所有的心思都写在一首名为《你是我的眼》的歌曲里,该曲荣登金曲榜,一跃成为KTV排行榜的冠军,没有大的宣传,刚出道的萧煌奇入围了金曲奖“最佳男演唱人”与“最佳作词奖”,音乐成了他的眼睛。

2010年,一首由黄小琥演唱的《没那么简单》在KTV里感动了许多人,也唱哭了许多人,而这首《没那么简单》便是萧煌奇为黄小琥量身创作的。

萧煌奇和黄小琥相交已经很多年。多年前,萧煌奇的爸爸为黄小琥家做装修工程,他把爱唱歌却无处施展才华的儿子介绍给黄小琥。听过萧煌奇的歌后,黄小琥非常欣赏,带着他去很多Pub驻唱,说服那里的老板,让他有工作机会。

在那段时间,小琥会鼓励安慰他,开车载他去自然美丽的风景区,并用她的眼让他的世界绚烂起来。当然她更欣赏他的音乐创作能力,所以从很早之前就开始向他邀歌,萧煌奇对黄小琥的感谢自然是不需用言语,于是他想用一首适合黄小琥的歌曲来报答她。

《没那么简单》,真实地写出了黄小琥的心态,也写出了将近三十岁女人的心情,这首歌在黄小琥出于真性情的演绎之下,席卷了华语歌坛,把他们送上了事业的高峰。

萧煌奇从不介意别人叫他盲人创作歌手,他的眼睛虽然看不见,可是心里很坚强很清晰,他是用耳用心去感受别人的感情。从小到大,从家人到社会,有许多的人都给了他无私的爱,他把这些感激化成歌声回报给所有的人。

从出道开始,萧煌奇凭借他充满真情的音乐年年入选金曲奖,2008年,2010年分别夺得金曲奖“最佳台语男演唱人”。而他全部创作的《真情歌》这张专辑获得了最佳台语专辑奖,拿奖的那一天,当主持人念出了“萧煌奇”三个字,这时他看见了无数双支持他的眼睛,这一刻世界就在他的眼前。

他获得了成功,找到自信,有了强大的力量,可沉静下来,他最大的愿望还是希望有一天眼睛能再看见,跟自己喜欢的朋友、家人一起环游世界,把我自己的音乐带到世界上每个角落,让更多人可以感受到不同的萧煌奇。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5

杰克·伦敦

1900年,24岁的美国青年杰克·伦敦创作的第一本小说集《狼子》出版发行后,不仅为他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一举挤进知名作家的行列。同时,也让他得到了一笔优厚的收入。这笔稿费让原本生活还处于贫困线上的杰克·伦敦稍稍摆脱了困境。

由于家庭生活一直非常清贫,杰克·伦敦自小就养成了勤俭节约的习惯。虽然现在获得了一笔可观的稿费,但他写作起来仍像以前那样节约:每次,在稿纸上写作时,在写完稿纸的正面后,再反过来写稿纸的反面,从不浪费一丁点地方。

一天,一位朋友来杰克·伦敦家里做客。当时杰克·伦敦正在进行小说创作。他抱歉地让朋友稍等片刻,等他写够1000字后,就立刻停笔过来陪他。

十几分钟后,杰克·伦敦写完字快步走了过来。朋友好奇地问他:“你天天都在写作吗,每天大概要创作多长时间?”

杰克·伦敦微笑着回答道:“我每天规定自己只写上1000字左右。同时,每星期只写作6天。剩下的那一天,我会将自己前6天的稿子再全部进行修改,并反复推敲,决不容许文章里有半句废话。”

朋友好心地对杰克·伦敦建议道:“你现在的生活并不算多么富裕,为什么不多挥上几笔,每天写上四五千字甚至一万字,那样的话,不就能多换一点稿费吗?更何况,以你现在的名望和威望,还担心编辑会不刊登你的稿子吗?”

杰克·伦敦听后,严肃地回答道:“一个人如果只考虑填饱肚子,一定写不出好的作品来。须知,好的作品不是从墨水中流出来的,而是用心写出来的。写作好比砌墙,每一块砖都必须经过郑重选择,这样才能盖起富丽堂皇、风雨不动的宫殿来!”

确实有许多捷径可以使我们获得一时的鲜花和掌声。但要谨记一点,想要获得众人的认可,还需脚踏实地一步步走下去。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6

陈赫

耍贱、撒娇,是他化解冲突的方式。在《奔跑吧兄弟》里,一旦发现情况不妙,抱大腿、耍无赖都成了自保方式,这些方法被他形容为智取,跟李晨“大黑牛”似的横冲直撞截然不同。

但或许正是应了“撒娇好命”的预言,陈赫无疑是幸运的。第一部戏《爱情公寓》一炮而红,首次出演电影《微爱》就和顾长卫合作,客串《匆匆那年》票房轻松过五亿,甚至他拍的每部电视剧都能很快播出,没一部积压。这种好运并不是每个演员都能拥有的,而他也很知足:“我现在已经很好了,没有资格再去争什么了。”

录制《奔跑吧兄弟》时,总会引来不少群众围观,挨个叫着明星的名字,“邓超、李晨、王宝强……”到了陈赫,喊的却全都是“曾小贤”,陈赫每次只能无奈地转过身,把背后“陈赫”的名牌给他们看。

《爱情公寓》让“曾小贤”成了陈赫的代名词。他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摆脱,他曾接过一部正剧,扮演的人物甚至有点苦情,但反响一般,观众看惯了贱兮兮的曾小贤,实在不习惯他突然苦大仇深。就连客串《匆匆那年》,扮演的苏凯是个会打篮球的人气学长,但当大银幕上梳着中分头的苏凯回眸,慢镜头扫过,影院里的观众全在笑。在陈赫为数不多的出场时间里,爆笑始终是观众给予的最直接反应。

“我是真的很努力地去演帅哥,真的,但没有办法……”陈赫的辩白似乎没有说服力。不管是《微爱》里幻想女神的丝编剧沙果,还是《奔跑吧兄弟》里的吐槽小能手,抑或《爱情公寓》里被众人嫌弃的“曾小贤”,“贱”都是他们身上最大的特点。在当今语境里,贱代表乐于自嘲、幽默感,与吐槽和自黑的流行文化精神不谋而合,这正是陈赫深受大家喜爱的原因。

现在的他并不介意“贱男”的标签:“贱已经不是贬义词了,它可能代表善良、温暖。”他也并不急着摆脱谐星定位,“就像是周星驰,如果周星驰演苦情片,你们也好难接受吧?所以我没有必要扔掉曾小贤,甚至可以尝试在已有条件下去丰满他。”

陈赫如今的工作满满当当的,宣传完《微爱》之后,接着拍摄《医馆笑传》,然后是战线长达几个月的《奔跑吧兄弟》。他坦言自己不工作的时候是个话很少的人,有时候更愿意面对电脑玩游戏。但开工又会不一样,会让自己保持鸡血状态,会说话逗大家笑。他的身上似乎有个开关,action!那个贱兮兮的“陈赫”就来了,贫嘴、卖萌、耍贱都是一把好手。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7

吴士宏

1998年,微软为了进一步扩展在中国的业务,决定公开高薪招聘一名中国公司总经理。微软是世界软件巨头,加上优厚的报酬,一时间应者云集。

经过初试,又经过几轮面试,最后入围的只有三个人。一个是毕业于名牌大学的博士,有好多科研发明;另一个应聘者正在另一家大公司任要职;而第三个人则任职于IBM,但她的学历很糟糕,她甚至没上过大学。

最后的面试在一间很大的房里,微软中国区的几位负责人坐在一张大桌子后面,等面试快开始时,才发现少了一把供应聘者坐的椅子。工作人员正要去外面搬椅子,一位面试官说:“就这样吧,没有椅子也好。”

第一个进去面试的是那位博士,一位面试官说:“你好,请坐!”博士四周看看,并没有发现椅子,充满笑意的脸立刻转为尴尬和茫然。“请坐下来谈。”另一位面试官说道。博士更加不知所措了,“没关系,我就站着谈吧。”面试不到一会儿就结束了。

接下来是在大公司任要职那位,面试官还是要求坐下来谈,他谦恭地笑道:“可能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吧,没关系,我还是站着谈吧。”一位面试官似乎恍然大悟,“请原谅我们工作上的失误。那就委屈你一下吧。”面试只是谈了五六分钟。

最后面试的是那位女士。她四处看了一下没有椅子,微笑着说:“您好,我可以去外面搬一把椅子进来吗?”一位面试官笑着答应,“为什么不可以呢?”最后,面试进行了近一个小时。

三天后,面试结果出来了,出任总经理的是最后一位应聘者。很多人很不解,她没有什么显赫学历,又是一位女士,能胜任这样重要的职位吗?

微软中国公司负责人给出的答案很详细:连自己搬一把椅子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开拓市场?没有自己的思想和见解,一切的经验和学识都毫无价值。

事实也证明这位负责人的判断是正确的,这位女士就是仅用七个月就完成全年销售额130%、成功帮助微软打开中国市场的打工皇后吴士宏。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8

艾默里奇

2010年的地球刚跑上新的征程,就在电影《2012》里毁灭了。影片的导演说,我要把地球毁灭给人类看,让人们警醒。于是斥资两亿美元,掀起了好莱坞的最高浪潮。三天以后,世界影迷无人不知他的名字——罗兰·艾默里奇。

1955年,一场铺天盖地的大雪袭击了黑格尔的故乡,德国古城斯图加特。庄稼受害,房屋坍塌,小罗兰在这样的灾难里降生,注定了他对灾难片的情有独钟。那个年代德国很不太平,柏林墙还横亘在东德和西德之间。十来岁的罗兰在西德接受教育,学习雕塑和建筑。

但罗兰并不喜欢这门枯燥的艺术。每天跟死气沉沉的石膏打交道,他觉得了然无趣,只好海阔天空地幻想世界与未来。出于厌恶,他总希望那些雕像和建筑都统统碎掉,然后自己幸灾乐祸地踩上去“捡落儿”。如果当年罗兰只是在幻想里过一把瘾,那也就不了了之了。但20年后,罗兰的这一理想真的彻底实现了。自由女神、白宫、埃菲尔铁塔在他的科幻巨制里一次又一次地倒掉,而这些作品所带来的利润,足够罗兰盖一座货真价实的白宫。因为他的票房,比埃菲尔铁塔还要高。

那时候罗兰成绩很差,还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和斯皮尔伯格齐头并进。他放弃了雕塑,到广告公司做策划。这样的日子并不长。一天,公司老板把一摞文件狠狠地摔在罗兰的面前。这就是你愚不可及的构思?老板把腿搭在罗兰的办公桌上,怒气冲冲。罗兰看着老板肮脏的鞋底,无言以对。

罗兰离开了公司。天大地大,难道就没有我容身之处?第二天,罗兰又回到了学校。知识就是力量,总有一天我会把羞辱还给你的!罗兰心想。

那时已是1977年,22岁的罗兰在慕尼黑电影学院里“闭关修炼”,学习制片和导演。和其他

不幸的是,年轻的罗兰虽然天纵英才,口袋里却没几个钢镚。他在德国大手一挥,豪情万丈地建立了自己的电影制作公司,本打算大干一场,却被狭窄的市场和捉襟见肘的资金卡住了前进的齿轮。倔犟的罗兰不相信这是“天亡我也”,硬是咬着牙,扛住了自己的梦想。

苦心人,天不负。一年后,好莱坞向罗兰抛出了橄榄枝,在他最艰难的时候。此时的罗兰已经筋疲力尽,捉住这根救命稻草后,罗兰迅速恢复了元气,并在好莱坞登陆。1996年6月25号,罗兰的《独立日》破幕而出。从此,雄鸡一唱天下白。

他付出的太多,无论何时你都会看到他的汗水。2009年11月,罗兰的旷世巨著《2012》在三天内席卷全球,震惊世界。而真正所向披靡的,不是炫人的影片,而是他扛住苦难的肩膀,扛住梦想的奋斗。现在,他终于可以自信地指着自己的作品回答当年老板的嘲讽:是的,这就是我愚不可及的构思。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9

尼克·胡哲

在硬骨鱼类的腹腔内,几乎都有鳔。鱼鳔产生的浮力,使鱼在静止状态时,自由控制身体处在某一水层。此外,鱼鳔还能使鱼腹腔产生足够的空间,保护其内脏器官,避免水压过大,内脏器官受损。因此,可以说鱼鳔掌握着鱼的生死存亡。

可有一种鱼却是惊世骇俗的异类,它天生就没有鳔!而且分外神奇的是,它早在恐龙出现前三亿年前就已经存在地球上,至今已超过四亿年,它在近一亿年来几乎没有改变。它就是被誉为“海洋霸主”的鲨鱼!英雄的鲨鱼用自己的王者风范、强者之姿,创造了无鳔照样追波逐浪的神话。

然而究竟是什么让鲨鱼离开了鳔在水中仍然活得游刃有余呢?经过科学家们的研究,发现因为鲨鱼没有长鳔,一旦停下来,身子就会下沉。它只能依靠肌肉的运动,永不停息地在水中游弋,保持了强健的体魄,练就一身非凡的战斗力。

原来正是鲨鱼的天生缺陷,使它只能不息地奋力游动,反而造就了它的强大。鲨鱼无鳔,是它的悲,也是它的喜。

变幻莫测的人世也常常上演着一出出悲喜剧。

1982年的一天,澳大利亚墨尔本,一个新生命呱呱坠地。可他带给父母和所有人的不是喜悦,而是极度的震惊:他竟无手无脚,只有一个小小的左脚掌及其相连的两个脚趾头!童年,小朋友们的嘲笑、自卑和孤独成了他的家常便饭。10岁时的一天,他甚至试图在家里的浴缸自杀。

经过多少次艰难的抉择,他终于拾起了坚强与爱,并开始适应自己的生存环境。心之所愿,无事不成,他不但学会了刷牙、洗头、打电脑,甚至能像常人一样玩滑板、游泳、踢球、钓鱼、骑马,甚至是开快艇……而能做到这些,并不是靠练习一两百次就可以成功的,而是需要常人难以想像的坚韧和不停息的努力。

19岁那年,学校举办的一场演讲令他深受感动,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像阳光一样照亮了他的心:我也要学习演讲,给更多的人带去希望!他不断尝试,每一步都那么艰辛,但又是那么坚定!

生活上、事业上他都逐步将自己磨砺成了强人。

如今,这个才28岁没有手和脚的年轻人拿到了两个大学学位,获得了澳大利亚“杰出澳洲青年奖”。同时是银行家、CEO、演说家。他已在20多个国家进行演讲,与数百万人分享了自己的故事、经历。他不但自己成为了一位“三尺巨人”,更激励无数身陷困境中的人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

他的名字像他灿烂的笑容一样深深刻进了人们的心里:尼克·胡哲。

心中有希望,脚下就有路。与其为上天的不公仰天长叹,不如做一条奋力游动的鲨鱼,化短为长,打造属于自己的强者之路,完成自己的人生跨越

名人奋斗励志故事10

王凯

电视剧《琅琊榜》的热播,让扮演“靖王”的王凯大红大紫。微博上成群结队的拥趸者,争抢着要当他的“靖王妃”。对于他的忽然爆红,很多人一开始很惊讶,而事实上,王凯为了自己的梦想,已经足足准备了十年。

书店“搬运工”,偏想做演员

其实王凯从小就对表演感兴趣。在高中学业最紧的时候,他看课本上有《雷雨》,就“不务正业”地组织同学们拍话剧。当别人都在刷题刷分的时候,他却袖子一拉,演起了周萍。“那时候心气比谁都大,表现欲特别强。”

虽然有个“演员梦”,但并非出生于演艺世家的他,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引导和培养。相反,从来没有人看好过他的表演梦想,包括其父母。

王凯的父亲是体育迷,希望儿子完成自己没有完成的愿望,所以5岁时王凯就开始踢足球。而老家湖北出了一批跳水冠军后,父亲又打算让儿子去学跳水。母亲则希望他好好读书考大学。王凯想学表演,他想像赵薇一样去考中戏!“我当时本来想考艺术院校,我妈不同意。恰巧,高三高考压力很大的时候,新华书店换老总,可以给内部职工造福,新华书店的工作当年算是不错的铁饭碗。母亲给做工作,我就直接去工作了。”

可是王凯不开心,工作稳定却无聊,女生负责站柜台,男生就负责搬书,好像一眼就看尽了20年后的生活。而那个本来就缥缈的演员梦,似乎更遥不可及了。但无聊的工作给了他很多的私人空间,不用像上学时再受父母管制。那段时间王凯参加了很多电视台的活动,终于有一天他有了一个去北京拍广告的机会。当时的广告导演看王凯形象不错,便问他是中戏的还是北电的。就是导演的这句无心之语,激发了王凯人生中全部的信心。

最后他瞒着父母,偷偷辞去了新华书店的工作,只身前往北京学表演。当时,他第一个知道的学校是北京电影学院,因为《还珠格格》红遍大江南北,知道赵薇还有这个学校;《永不瞑目》火了陆毅,让他知道上海戏剧学院;《将爱情进行到底》火了李亚鹏,让他知道中央戏剧学院。“虽然这些当时对我来说很遥远,但不去试一下怎么知道。”

后来他查到,中戏在北京教育学院租了一个地方办培训班,四个月。可一问,学费要一万多,还已经开课两个月了!怎么办呢?没钱呀!难道就这样灰溜溜回家?肯定不行。可人家说了,要来也可以,一万多的学费一分钱不能少。当时是2000年,一万多元可不是个小数目,王凯只能给爸妈打电话。父母也想通了,至少孩子还是想学东西,不是辞职在外面胡混。让王凯想不到的是,在关键时刻,竟然是一直反对他演员梦的父亲伸出了援手。

这短短两个月的培训,却让王凯受益匪浅,热爱+努力,2003年他就考上了中央戏剧学院,和张翰、张俪、马丽是同学。

从此王凯踌躇满志,“读大学的时候,觉得自己外形不差,专业出色,相当自信。”果然,刚毕业,就被当时国内最负盛名的一家经纪公司签约。同学艳羡,家人欣慰,王凯甚至把之后能拍什么样的角色,演什么样的戏,走什么样的路都欣欣然地规划好了,仿佛走红只是一夜之间。

2006年,公司12周年庆典上,老板将王凯、赵丽颖等7大新人介绍给冯小刚、徐克、张纪中等圈中大腕级人物,在台上被连连称赞,可现实的残忍却让人瞠目,下台后却将近一年基本没戏拍。签约公司名气大,艺人几乎每天都能参加大小晚会、走各式红毯。可是那些高额的制装费、化妆费都要王凯自己付。“走在红毯上笑脸盈盈,可是转念一想,兜比脸还干净呢。就是那种打肿脸充胖子的感觉,好像和我想当演员的本质越来越远。这应该是我人生最低谷的时候。”王凯说那段时间很消沉,他曾不分白天黑夜地打游戏,怀疑人生。

演“娘娘腔”

成了“黑历史”

快要走投无路时,2007年王凯在电视剧《虎穴》中饰演一个小角色,算是“正式进入娱乐圈”。

2008年他又接了部戏,叫《丑女无敌》,因为瘦削的外形,王凯在剧中饰演娘娘腔“陈家明”。红色框架眼镜是他的标配,搭配红色紫色等夸张配色的衣服,有时甚至还有豹纹丝巾等同样夸张的配饰。而且剧中的这个角色说话时翘着兰花指,妖性十足。尽管王凯非常不喜欢,但他还是咬牙坚持演了4季。“说实话,这个角色在当时的中国电视剧史上是开了先例的,那会儿大陆的电视剧哪有娘娘腔这样的人物呀!所以我是属于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觉得应该给自己勇气。”

就这样一拍就是两年,将近200集。一个大家印象中娘娘腔的角色,被他成功塑造出来了。但当时也有很多人搞不懂,王凯怎么会去演娘娘腔?其实他也是迫于生计,再说新人有戏演就算很不错了,根本没有选择权。

“娘娘腔”对王凯的福兮祸兮也只有他自己能够

由于被贴上“娘娘腔”的标签,“家明”简直成了王凯的“黑历史”。因为这部剧,让刚刚出道的他,完成了自己的一个人生目标:能留在北京,能有钱吃饭继续拍戏。但也曾一度遭到铺天盖地的各种非议……“家明”风波之后,王凯不想再演娘娘腔,于是他把同类型角色全部都推掉,但因角色深入人心,始终没有其他角色找过他。之后曾经有八个月时间,王凯根本无戏可拍,眼看着要山穷水尽。

就在王凯以为自己的演艺道路要到头的时候,2010年,导演张建新大胆启用他去参演一部年代大戏《知青》,此剧的制片人正是现在“山影”的大神级人物侯鸿亮。至此,好似新人身份,王凯才一步步积累起人气并摆脱了“娘娘腔”的形象。王凯说,如果没有张新建导演大胆起用他,他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挺多久。

在侯鸿亮眼里,王凯从来都不是什么小鲜肉偶像派。“他是个非常认真扎实的演员,很清楚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我和他第一次合作是《知青》,那部戏在冰天雪地里拍摄了七个月,不少年轻演员没撑住,走了,但他坚持了下来。”

当时为了这个难得的机会,王凯是真拼了。为了制造暴风雪的效果,在零下40摄氏度的天气里,他还让剧组搬了一台鼓风机对着自己的头吹!到后面一场戏拍下来,王凯刚躺到暴风雪中,脸上就立刻敷上了一层薄薄的冰雪,双手都冻得没有知觉了。“不夸张地说,拍这部戏,除了地震,什么自然灾害都遇到过,我被晒伤过,也被冻伤过。”同爸妈笑着谈起这些“小艰辛”时,儿子的努力和拼命令他们心疼得偷偷抹泪。但值得庆幸的是,天道酬勤,因为这部戏儿子总算遇见了生命中的贵人!

2013年,因为侯鸿亮,王凯得以进入《北平无战事》,终于迎来了事业新高峰。王凯在剧中饰演方孟韦,是刘烨饰演的方孟敖的弟弟,刚一开播就让人眼前一亮。由于七大影帝同台飙戏话题足,“北平”播完后大家只记住了“方孟韦”,没能让王凯大红起来。不过《北平无战事》成了他事业的转折点,王凯因结缘孔笙导演、侯鸿亮团队,之后才签约到山东影视,这才有了后来的《伪装者》等。

转型硬汉

《琅琊榜》一战成名

看完《北平无战事》之后,导演觉得王凯演技很棒,在筹拍《琅琊榜》时,认为他的形象和性格挺适合剧中的“靖王”。

后来王凯才知道,《琅琊榜》是根据海宴同名小说改编的一部大型古装传奇电视剧。靖王萧景琰和林殊之间的情义深深打动了王凯,而比起男女情,王凯更感动于兄弟情。当时他把这个剧本看完就哭了,“我看过那么多剧本,没有哪个剧本像《琅琊榜》一样让我哭了那么多次。你说现在这个社会,还有谁愿意为了一个不知死活的人拼命?没有,靖王是我的理想人格,所以能够在戏里完成这样的角色,有一种梦被实现了的感觉。”

其中有一场戏王凯记得特别清楚。他去“母妃”那对峙,说:“为什么你们所有人都知道梅长苏就是小殊,而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那场戏拍的时候,王凯拿着剧本走到孔导身边说,这场戏应该怎么表现?演员和镜头语言怎么结合才能把内心的那种痛苦、悔恨、各种特别复杂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因为两方面王凯都很头疼,没辙。后来孔导就对他说,“你先按照自己的感觉和想法走一遍。”

王凯把剧本念了一遍,没想到竟然忍不住哭了,眼泪噼里啪啦不停地掉,控制不住。导演说,先别有情绪,留着,不然一会儿拍的时候就没了。王凯就一直很难受地忍着。等正式开拍时,他从门口走到母妃面前,只有十来步,但感觉像走了上下五千年。事后大家都说他演得特别好!

鲜为人知的是,为改变自己瘦高的“娘炮”外形,早在《琅琊榜》开拍前,为塑造久经沙场的“靖王”这一硬汉形象,王凯就开始拼命健身。从简单的慢跑开始,到基础的立定跳远、俯卧撑,再开始接触重量训练,包括哑铃和杠铃卧推。在不断增重、塑造线条的同时,王凯也在挥汗如雨间找回了男人味。

《琅琊榜》中,王凯的形象帅气十足,不仅彻底甩开了曾经的“娘娘腔”形象,而且他诠释的靖王,十分注重刻画人物内心的坚定,通过冷酷眼神将靖王这个角色塑造得隐忍而又坚毅果敢。

2015年9中旬,《琅琊榜》播出后,收视率一路飙升。到10月上旬,创下了高达3亿3千万次的网上点击,在中国50个主要城市收视排行第一。接着,该剧还将陆续在美国、韩国、台湾、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地区播出。

与此同时,凭着精湛的演技,并非主角的王凯却一跃成了国内炙手可热的“小鲜肉”。微博上成群结队的粉丝,争抢着要当他的“靖王妃”,就连王凯自己也有些不适应,机场大规模的接机粉丝一度吓得他躲进了厕所。有网友说,王凯的经历可谓“十年磨刀,一朝成名”!

然荧屏外的王凯今年已经33岁。事业上顺风顺水,但生活中的他同常人一样,也有很多烦恼,比如每次回家妈妈都催他快找女朋友,甚至还介绍朋友家的女儿给他认识,王凯一听这个头就大了,立马叫停。父母被逼急了就说,“你先给我生个孙子出来行不行?”这让王凯啼笑皆非:“我不结婚,哪生孙子啊?”王凯有个妹妹,都已经结婚生子了,也难怪爸妈为他的婚事着急上火。

潜心修炼10年,如今终于成了人气偶像派,王凯说,很多人曾有过梦想,但大多数人不敢抛弃太多,不敢执著地为梦想努力,而他是一个敢于放弃很多东西的人。“如果没有当初坚定地离开,我可能现在还是一个书店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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