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话语 > 药书记载阿胶的话合计86句

药书记载阿胶的话合计86句

时间:2017-08-31 06:06

第一章莽莽苗疆,离京城有数千里远。这儿野林蓊郁,山绿水青,大地浩瀚无爆蕴涵着原始活力,与京城的华丽精致截然不同。莽林边缘,有个地方,名为虎门口。从数十年前,陆续有中原人士来此开垦,聚市为镇,聚镇为城,跟苗人交易、相处、通婚,久而久之,虎门口已成了苗疆最大的商城。虎门口占地辽阔,整座城以石板筑成,在苍郁莽林中,如同一座堡垒,城内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队人马,远从京城而来,风尘仆仆的来到虎门口。这儿虽然地处苗疆,但不少中原商人,均不远千里,来此采买商品,脑筋动得快的汉人,便在这里盖了客栈,往来的商旅,大多在此落脚。为首的男人骑着一匹高壮的栗马,身穿暗青色衣裳,看得出是上好的材质。“五姑娘,到了”走到马车前,恭敬的说道。沈默。车厢内一片寂静,无人回应。男人皱眉,再度出声。“五姑娘。”还是沈默。随行的仆人走到车窗外,低低喊了几声,仍是听不见回音。“呃,石总管,我想,大概连日舟车劳顿,五姑娘太累了!所以这会儿睡着了。”人们声说邋.看着车厢上的软帘!却没胆子去掀。男人挑眉,扯起嘴角,而后伸出双手,托住车厢的两角。接着,他气运双臂,庞大的车厢,彷佛毫无重量般,瞬间剧烈摇晃起来。“啊!石冈,发生什么事?”车厢内传来惊叫,软帘中钻出一颗小脑袋,钱贝贝满脸睡眼惺忪,与周公的棋局,硬是被打断。石冈搁下车厢,一脸从容。“没事。”“但是,刚刚车子晃个不停呢!”她又困又迷惑,低头看看车厢,再看看面无表情的石冈。怪了,刚刚真的晃得好厉害!“五姑娘大概是作了噩梦。”“是吗?”钱贝贝困惑的说道。“车内肯定睡得不舒服,不如等到入了客栈,您再好好休息。”石冈提议。“喔,到了吗?”她坐在车厢口,慵懒的举起双手,伸了个懒腰,稍微梳拢如云秀发后,才轻盈的跃下地。“是的,已经到了虎门口。”他恭敬的说道,走在前方,替钱贝贝开路,一双内敛的眸子,不忘留意四下状况。掌柜眼尖,从那几匹千里名驹、精致华美的马车,立刻猜出这些人肯定来头不小。他火速上前,还吩咐伙计,将马匹跟马车都安顿妥当。“客倌,是住店吗?”他热络的说道,视线一转到钱贝贝身上,灵活的舌头瞬间打了结。不只是他,就连客栈里的人们,瞧见门口那花容月貌的美人儿时,也像被勾了魂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吵杂的客栈,陷入一阵寂静。苗疆偏僻,不常有汉族的年轻女子走动,而钱贝贝的美貌,更是走到哪儿,都会引起骚动。她窈窕娇小.穿箸一件及地的鹅黄色斗篷,领口的白狐圈,圈箸那张精致的小脸蛋。因为先前的小睡,秀发微乱,添了一丝娇佣。水汪汪的眼儿、红润的唇,那五官不但美丽,还有着三分甜美、七分慧黠,让人只瞧上一眼,三魂七魄就全飞了。石冈还没回答,身后就传来清脆的叫唤,下了指示。“先用餐吧,我饿了。”她说道,伸出白嫩的双手,遮在红润的唇上,懒懒的打了个呵欠。对自个儿容貌引起的震撼,她早已习宫也不顾众人的注视,迳自挑了张乾净的桌子坐下。石冈没有作声,在钱贝贝后头站定,像尊门神似的杵着。掌柜不敢怠慢,连忙吩咐上菜。没一会见功夫,好酒好菜已摆了满满一桌。“石冈。”她唤道。“在。”“坐下。”她还替他拿了双筷子,搁在桌上。“五姑娘,尊卑有分。”石冈淡淡的说道。他当了钱府数年管家,一向条理分明。她翻了翻白眼,又拿了两个杯子,分别摆好。“这不是家里,没那么多规矩。再说,我可不要一个人用膳,怪闷的。”“不行。”钱贝贝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的补上一句。“这是命令。”软的不行,她只能来硬的。石冈的下颚微微一抽,这回,他不再吭声,总算在她面前坐下。他有足够的经验!知道钱家的女人有多固执,一旦下了决定,就难以更改。“瞧,这不是很好吗?两个人一块儿吃饭,比我一个人坐着吃,你站着看好多了。”她弯起红唇,露出个颠倒众生的笑容,满意的举起竹筷,品尝着不同於京城的苗疆菜肴。那双水汪汪的眼儿也没闲着,她睁大了眼瞧回去,没有半点羞怯。反倒是那些男人,无法迎视如此清澈的眸子,心跳加速,立刻就转开视线。偏偏,有一双眼睛,跟其他人不同。那道目光格外凌厉,满蕴着冷静疏离,默默打量着,却有着无比强大的存在感,令她觉得如坐针毡。钱贝贝转过头去,看见了那个男人。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一身猎户打扮,独自坐在角落,桌前只摆着简单的酒菜.一把老旧的猎刀,搁在桌上。在桌脚下,有着数张兽皮,以及两、三条肉乾。这男人无疑是最矫健的猎户,光看他脚边的收获,就能知道,他的狩猎技术有多高明。他的表情冷硬严酷,黑眸里的光芒却格外锐利,充满野性的活力。那双黝暗的黑眸,非但看不出任何情绪,甚至深幽得难以看穿——啊,就是他在瞧她吗?贝贝的注视,没让他转开视线。他放肆的打量着,幽暗的眸子略略一眯。“五姑娘,请别四处张望。”石冈的声音响起。小脑袋转了回来,粉脸还有些微红。“为什么?”她漫不经心的问,还惦记着那双黑眸、那个男人——“为了你的安全。”贝贝蹙起弯弯的眉,总算收回视犀瞪着石冈的脸直瞧。“我知道你抛下新婚娇妻,千里迢迢,陪我从京城到了这儿找药材,心里肯定不好受,但也不用老是绷着脸啊!”“属下没有。”他静静的否认。“还说没有,对着你这张脸,连饭菜都变得不好吃了。”“五姑娘可以别看。”石冈简单说道,低头用餐。是啊,她也想不看啊!粉脸上挤出笑容,心里却咕哝个不停,抱怨大姊,派了这个闷葫芦来。唉!她早就该知道了,大姊扔下来的差事,肯定不轻松。贝贝在钱家排行第五,从小精通药理,专於耆黄之术,大姊让她经营药材生意,在京城的东市大街上,开了间“乾坤堂”。“乾坤堂”,卖的是壮阳药。这类药,不论古今中外,都令人趋之若骛。握有独门秘方宅几年内必成钜富。大姊就是看出这一点,才辟了这间“乾坤堂”。如花似玉的闺女,经营这种生意,的确有些匪夷所思,但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自然也能使活人闭嘴。当白花花的银子,如流水般往“乾坤堂”滚来,那些闲言闲语,没多久全成了羡慕的叹息。只是,几个月前,东市的另一条街上,开了间“安平堂”。京城内传言,这间新药坊的秘方,效果惊人。而后,病人们弃她而去,银子也就像长了脚,全跑进了那家药坊老板的口袋里。大姊为了这件事,把她唤进珍珠阁。简单的假代一番后,将地扔出家门,说是苗人善用奇药,她得走一趟苗疆,找出能致富的药方,否则不许回京城。呜呜,怎么办?大姊可是说到做到,要是找不着好药方,难道就一辈子困在这儿?别的不说,石冈才刚新婚,她总不能连累他,让新娘子在京城里守活寡吧!想到这儿,她的心里,对这位脸色难看、却仍尽忠职守的总管,浮现了那么一丁点歉意。“来来来,开心些,我让你喝喝我的药酒。”她撩开鹅黄色的斗篷,拿起腰间一个精致的皮质小酒囊,拔开酒塞,室内立刻弥漫着浓浓酒香,就连好几桌外的酒客,都情不自禁的深吸一口气。“属下不喝酒。”“这可是我的独门药酒呢!”她瞪大眼睛。这这么不识货?!在京城里,她钱贝贝的药酒,旁人就算花上万两银子,都未必能沾上一口。如今,她不但免费奉送,还亲自斟酒,而他竟板着脸说不要?刚刚浮现的歉意,立刻消失得一乾二净!“属下不喝酒。”“不喝就不喝。”她喃喃说道,有些扫兴,伸手把那杯药酒端回来,倒进占自个儿的小嘴里,免得糟蹋了。红嫩的小嘴衔着杯缘,清澈的眼儿,却忍不住又往角落飘了过去。那个男人还坐在那儿,视线没有移开。他还在看着她,神态傲然.眼神肆无忌惮——她搁下酒杯,粉脸蓦然嫣红。怪了,药酒是她平日就喝惯的,怎么这会儿,竟会觉得心口又热又烫?!这回,石冈注意到了。“五姑娘?”他唤道,看出她神态有异。贝贝的脸儿更红,视线盯着桌面,像是突然对茶杯起了莫大的兴趣。“唔,没有,呃,我、我只是在看他们的穿着,又是刺绣,又是蓝染的,好特别呢!”她胡乱编了个谎言搪塞。掌柜正好走过来,以为她真的感兴趣,连忙热心的解释。“姑娘,他们不是汉人,是苗人。”“在这虎门口里,汉苗两族能杂居?”石冈问道。“是的。”掌柜点头。“相安无事吗?”掌柜再度点头。“当然。”石冈挑眉,有些诧异。“这倒难得。两族相处,通常都是争端不断,先前不是听说,西北方面,汉人屯垦区,出了屠杀血案吗?”“这里不同。”贝贝眨着双眸,倒是真的被勾起了兴趣。“怎么个不同?”“因为我们这儿有蛊王。”掌柜一脸骄傲。“蛊王?”“他是苗族的领袖,是他订下规矩后,汉苗才能安然共处。就连这座虎门口,都是他监督建造的。”啊,这么说起来,在此地统驭汉苗两族的,就是那个被称做蛊王的男人?那么,这位蛊王,该是对苗疆的一切,都了若指掌的吧?要是有了他的帮助,这趟苗疆之行,说不定能尽快结束。她一面思索着,一面转头,再度往角落看去。桌边空无一人,空留着酒杯与小菜,高大的猎户,已失去踪影。只是,少了那肆无忌惮的注视,她没有较为自在,反倒心中一紧,有些怅然,几乎就想冲出客栈,追探那人的行踪——贝贝咬咬唇,强迫自个儿不再去想那高大的男人。她举起小手,托着下颚,清澈的眼儿看向掌柜,问起正事。“你说的那位蛊王,也在这城里?”她问道。“不,蛊王的住处,离这儿有好几天的路程,要不是有他的首肯,寻常汉人别说到不了,根本找都找不着。”关於这点,她早就耳传过,苗疆地域辽阔,汉人接触的部分,只是苗疆的边缘。绝大多数的苗人,是躲在山林之中,甚少跟汉人来往。只是她没有想到,拥有苗疆最大权势的男人,竟也藏身在深山里。贝贝若有所思的点头,从腰间拿出一锭金子,赏给掌柜。掌柜捧过金子,笑得合不拢嘴,解说得更是卖力。“蛊王不只掌管汉苗两族,那些苗人还说,他百毒不侵,就连山中的走兽,都得听他号令。此外,他的手中,还有着圣药。”看在赏金的分卜,他连自个儿的祖谱都肯背出来。一听见那个“药”字,贝贝的双眼瞬间亮了起来,连忙往前倾身。“仔细说说,那圣药是用於何处?”掌柜猛点头,不敢有所保留。“一出人们说,那圣药是天下毒物的克星,沾过圣药的人.从此不怕任何毒物。”“真有道么神奇?”贝贝挑眉。掌柜点头如捣蒜,差点没扭了颈子。“姑娘,您出去问问,在苗疆,可没人会质疑蛊王的能耐。”“那么,这座城里,谁用过他手中的圣药?”她问道,想从病人处下手,探探那圣药到底有多神奇。只是,这回掌柜的脑袋改了方向,开始左右摇摆。“这倒没有。”贝贝瞪大眼睛。“既然没人用过,又怎能知道他的药管用?”“那势王家传的秘药,从不传给外人的。再说,见都见不着他了,要怎么跟他讨圣药?”掌柜说道,满脸敬意。不难看出,在他心目中,蛊王的地位有多崇高。她挥挥手,要掌柜退下,低头想了.会儿,心里立刻有了主意,那张小脸看着石冈,满是兴奋的开口。“我想——”石冈搁下筷子,回答得极快、极从容。“不行!”“我是说——”“不行!”“我——”“不行就是不行。”“找都还没说话呢!”“五姑娘肯定是想入山去,亲自去见蛊王,问问那圣药是否真有那么神奇。”“对!”她眼儿发亮,像两颗星星。“那么,属下也回答了。”石冈极为缓慢、肯定的重复。“不行!”可恶!他深吸一口气!双手摆在桌上,威胁的盯着他。“你难忘了,我这趟来,就是为了找药方的。”“属下的职责,是保护五姑娘的安全。”他不肯让步。“你不想见老婆了?”石冈的下颚抽动了一下。她露出微笑,乘胜追击。“你想想,只要我能顺利找到蛊王,拿到好药方,咱们就能立刻回京城去。”她笑得十分甜美。餐桌上一阵沈寂。半晌后,石冈抬起头来,表情恢复平静。“请五姑娘尽早休息,明日起,我们还要在城内寻找药方。”他特别强调了“城内”两字。该死,这个,脑袋怎么硬得像石头!?贝贝火冒三丈,几乎想用银子将他砸出去。只是,山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她没有傻到跟他硬碰硬。她压下怒气,没跟他争论,反倒慢慢拿起筷子,端起木碗,用最优雅的姿态用餐,接着转身上楼休憩。她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有了决定。贝贝决定开溜!第二章月黑风脯她迷路了。贝贝在客栈里留了信,分别给石冈跟大姊,说明她要自个儿去找药方,而石冈则可以卸下职务,滚回京城去陪妻子。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她算计好了一切,却没料到,入夜之后,山林里伸手不见五指,就连乌鸦,只怕也会飞去撞树。才闯入山林没半个时辰,她就摸不清方向了。掌柜肯定是糊涂了,这儿“路”?触目所及,只有恶鬼般张牙舞爪的高人树木,以及几尺高的野草,连像样点的小径都没有。“可恶,那个掌柜明明说了,那些苗人,都是走这条路去见蛊王的。”她嘴上抱怨着,伸出小绣鞋,尝试性的踏踏前方的杂草。“难道给人们都会轻功,只在树上飞来飞去,所以山林里才不需辟路吗?”她摸黑前进,嘴上嘀咕个不停,却不敢大意。夜色更浓,月光露脸。崎岖的道路、冰冷的露水,严重消耗她的体力,她额占自汗,四肢却逐渐觉得冰冷。“呼,不、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爬到一处小空地上,翻身仰躺,对着夜空喘气。夜阑人静,山林里只有累极的喘息声,贝贝的小手摸索到腰间,拿起随身的小酒囊,凑到嘴边灌了几口。美酒里浸泡了无数良药,藉着酒气,在她体内循环,即刻提供温暖。她深吸一口气,调匀气息,考虑是该继续前进,还是就近找个地方休息。只是,这会儿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她该上哪里休息?难道找个山洞,跟洞里安眠的黑熊老兄挤一晚吗?只怕没等到天亮,黑熊已经把她吞了!呜呜,她好想念京城,好想念暖暖的被窝——“嘶——”某种声音,轻轻响起,贝贝全身冻结。那是动物的呼吸声,很低很低,却杀气腾腾,令人寒毛直竖。她竖起耳朵,躺在原地动也不动,全身冷汗直流,很期待是自个儿听错了。一双野兽的眼睛,在草丛里发着绿光,静静看着她。贝贝在咽口水,眨着双眼!不敢转移视线。呃,不会吧?那不会是——一声长长的嗥叫,惊破岑寂。狼!它伏低身子,还露出尖锐的撩牙,一看也知道,它正期待啃了她当消夜。“该死!”贝贝低喊道,小手往靴子一摸,抽出随身的匕首,双膝一屈,灵巧的跳离原地。野狼发出低咆,绕着她打转,考虑着该何时扑过来。她持着匕首,跟它僵持不下,冷汗不断的冒出额头。老天,这匹狼好庞大,她手里的匕首,纵然十分锋利,杀伤力恐怕也比不上它的獠牙。贝贝咬着下唇,不敢放松戒备,黑眸转啊转,想找个路子,看看能否开溜逃命。她练过武,身子比寻常女子强健,逃命的速度,自然也快上一些。只是,她不太确定,自个儿能否跑嬴这匹狼。一人一狼,绕着空地打转,僵持不下。片刻之后,野狼的前爪在地上一按,身子向前倾,蓄势待发,就准备扑上前来倏地,的咆哮声震动旷野。那声音太过,分不出是从哪里发出的,整座山林,都被那声巨响撼动,无数野兽飞鸟,惊跳奔赚掀起一阵骚动。那匹野狼也为之一惊,瞬间收回双爪与獠牙,不敢动作,却仍不肯离开,依依不舍的看着贝贝这块嫩内。又是一声巨咆,靠得更近,气势也更为震撼,贝贝本能的捣住耳朵,只觉得整个人摇摇晃晃,像是要被那声咆哮轰得飞出去。那是什么?是更可怕的野兽吗?竟然只凭吼叫,就能让人心惊胆战。原本不怀好意的恶狼,再也不敢久留,脖子一缩,夹着尾巴溜了。“喂、喂,别扔下我!”贝贝嚷道,迈开双腿,摸黑追上去口那声咆哮太过吓人,她宁可跟那匹狼相处,也不愿意独自留在原处。但是跑没两步,前方的草丛,瞬间被强大的力量压倒,庞大的人影,无声无息的窜出,挡住她的去路。是人?!“呃,是石冈吗?”她小声的问道。没反应。“请问,你是哪位?”她又问。还是没反应。黑暗之中,那人的双眸比野狼更明亮。“唔,不说吗?不说就算了,那,嗯,呃,那我走了。”她瞪着那黑影,红嫩的小嘴胡乱说着,心里却有些发毛。这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呢?再说,这诡异得很,步履无声,武功底子极为深厚,好得吓人,比野狼还要敏捷。先前那声吼叫,十之八九,就是他喊出的。呃,他是人吧?该不会是山魍那类的玩意儿——她走进草丛里,绕了个大圈圈,想要避开他,双眼还不忘往下瞄,想看看他有没有双脚。还好还好.他有脚呢!倏地,眼前一黑,那人身形一闪,又挡住她的去处。那人长发技散,双肩宽阔,高大得不可思议。他低垂着头,深幽的黑眸,打量着身下气呼呼的少女。“对不起,我要过去。”她蹙起眉头,转了个方向,迈开小绣鞋前进,心里有些不高兴了。走没两步,男人小山似高壮的身躯,又在面前冒了出来,她惊险的收住脚步,差点没撞上去。“让开!”她仰起头,月光下出现一张愤怒的小脸,龇牙咧嘴的喊叫,双眸亮晶晶的。他不动如山,挑起浓眉,黑眸中闪过诧异。“喂,你听见没有?”她愤怒的娇叱着,双手插腰,怒瞪着他。“我警告你,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你要是识相,就闪远一些,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放过你!”她虚张声势,搬出钱府的名号,期待能吓倒对方。可惜,这人不买帐,还是杵在前头,动也不动。含想她家里钱财万贯,天下闻名,任何人听见,都是快快跪下磕头,生怕得罪了,哪里还会不知死活的挡在她前头?!这没反应,莫非是见识不足,还是出娘胎时,忘了带双耳朵?用说的没效果,她决定亮刀子。“本姑娘要你让路,你是没听见吗?”她握起匕首就往前挥,想要吓退对方。那人反而逼上前来,行动有如鬼魅,没发出半点声息。他单手一劈,就敲中她的手腕,挥舞到他面前的匕首,瞬间被打掉。“啊!”好痛!火辣辣的疼痛,从手腕处往上窜,她疼得全身无力,整个人一软,只能跪倒在地上。该死!她的武功不弱,要撂倒一个大男人,可是轻而易举的.哪里知道,这个只凭一招半式,就摆平了她,这可大大伤了她的自尊啊!“喂,你——”他又出手了!黑暗中眸光一闪,那人抬起手,伸出一指,轻点她的肩膀。强大的内劲猛然传来,贝贝发出惨叫,整个人被震开,像个破娃娃般摔进草丛里,连匕首也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你这个王八蛋,竟敢——”沈重的力量压上手腕,她呼吸一窒,再也说不出话来,只能眯起双眼,努力想看清这的长相。那个人不知何时,已经走到她身爆背着月光,双脚踩住她的手腕,居高临下的俯视,一双黑眸在夜里绽放奇异的光亮。她认得那双眼睛。她用尽自制,很努力的转开视犀在心中喝令自个儿,绝不可以再盯着他的裸胸流口水。“呃,咳、呃,那个,这位蛮子大哥,你知道蛊王吗?”她仰起小脑袋,看着那张严酷的俊脸。黑眸一闪,薄唇却仍紧抿着。“我想去见蛊王,但是这会儿迷路了,你认得路吗?”她充满希望的问道。他没吭声。“你要是认得的话,就替我带路,如何?我不会亏待你的。”贝贝从怀里摸出两锭亮晃晃的金子,送到他面前。“替我带路,这两锭金子就是你的了。”没反应。黑眸从她期待的小脸,挪到金子上头。“你不认得金子吗?”贝贝问道,头一次遇上有金银在前,还没半点反应的人。啊,难道苗疆生活刻苦,这男人连金子都没见过?同情心油然而生,她主动上前,拉开他腰间的猎袋!将金子扔了进去。“来,这金子你留下,很有用处的。记得收好,别让人瞧见了,会被抢。”她自顾自的说道,还替他把猎袋绑好,免得里头的金子滚出来。软馥的身子接近时,高大的身躯有片刻僵硬,随即恢复正常。“你怎么不说话?”她抬起小脑袋,这会儿才发现,他从头到尾沈默着,就这么看着她,连一声都没吭。不祥的预感,在她心头冒出芽苗。呃,不会吧,她不会这么倒楣,遇上一个不懂汉语的苗人吧?“喂!”贝贝又喊了一声。黑眸望着她,毫无波澜。“你懂汉语吗?”他一言不发。“你、懂、汉、语、吗?”她不死心,声量愈来愈脯惊飞里不知名的鸟儿。他还是没反应,反倒是高声说话的她,猛地住了口。“该死,他不懂汉语,我喊得再大声都没用啊!”她喃喃说道,偏着小脑袋,在原地转圈圈,努力思索着,可有法子能跟他沟通。嗯,用说的不行,那么,改用比划的如何?她正在考虑,该用何种肢体语言,让身旁的大个儿理解,他已经转过身,自顾自的往黑暗中走去,完全不理会她。四周黑漆漆的,好不容易有个人作伴,她哪里能放过?也不管他愿不愿意,她往前奔去,软软的小手,在宽阔的背上摸啊摸,总算摸到他的手臂,嫩如春葱的指,立刻滑入他的大掌里。“喂,别扔下我啊!”她小声的说这,靠在他身后,坚决不肯被扔下。男人停下脚步,神色古怪,黑眸从两人交握的手,挪移到她的小脸上。她尴尬的露出笑容,握得更紧,怕他甩开。“呃!这儿好黑,你的手,嗯——借我握一下”她愈说愈小声,明知他听不懂,却仍努力解释。在京城里,她不但是富贵人家出身,还是个未出嫁的姑娘,可不会随便握男人的手。但是眼前情况特殊,不握着他的手,说不定就会被扔下,她也只能抛开女子的矜持,先赖定他要紧。再说,他的手好大、好温暖呢!温暖乾燥的感觉,让她舒服的吁了一口气,完全没注意到他眼中一闪而逝的火苗。“好了,这样握着就好了。”她推推他的手,仰头露出无辜的笑容,示意他可以前进。“你去哪儿,我就跟着你去哪儿。”无论去哪里都好,只要别把她扔在原地就行了。男人瞪着她的小脑袋看了一会儿,才又迈开步伐往前走去。他没有拨开她的手。两人很快的走出山林,野草之中,出现了一条崎岖的小径。又走了一会儿,黑暗的树林间,透出一线温暖火光。“啊,山洞!”贝贝喊了出来,几乎要喜极而泣。太好了,今晚有地方可以睡觉,起码不用窝在树林里喂蚊子了!陡峭的山壁下,有着一个山洞。洞内铺着几块兽皮,生了一堆火,灿烂的火光,让洞内看来温暖无比。男人松开两人交握的手,走入洞内,拿起木柴扔进火堆。贝贝注意到,兽皮上还放着一柄猎刀,那是先前在客栈时,搁在他手边的。她在火边蹲下,伸出双手烘烤着。“这山洞是你发现的吗?”她问道,自动自发的窝坐在兽皮上。这个山洞很简陋,不像是住所,倒像是临时的休憩处。他没说话,只是瞄了她一眼,把更多木柴丢进火里。火焰跳跃,把他黝暗的双眸映照得更加闪亮。“对喔,我差点忘了,你不懂汉语。”她伸手敲敲自个儿的脑袋!扮了个鬼脸,觉得有些糗。虽然他不懂汉语,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就是很想跟他说话,就算说些无关紧要的事也好。唉啊,他会不会以为,汉族女子都像她这么聒噪?她低头反省了半晌,小脑袋又抬起来,伸出食指,指着自个儿的鼻尖,做起自我介绍。“就算你不懂汉语,但总得记住我的名字。”她像教导小孩子般,缓慢的翕动红唇,口齿清晰的教导着。“来,跟着我念:贝——贝——”他瞧都没瞧她一眼。太过分了!她从小娇生惯养,一呼百诺,可不曾被人忽略过,哪里咽得下这口气。拒绝服输的固执性子,在此刻抬了头!娇小的身子,再接再厉的爬回他面前。嫩如春葱的食指,先戳戮他宽阔的裸胸,夺取注意力。“喂,看看我啊!”她挥挥手,接着攀住他强壮的颈子.硬是往下拉。黑眸中闪过诧异,没有想到,这娇小的汉族女子,竟如此胆大妄为。“贝贝!”她还在教着,一字一字的说道。嫩嫩的唇,跟严酷的俊脸靠得好近,甜甜暖暖的呼吸,吹拂过他的颈项,让黑眸的光芒转为深浓——贝贝一脸期待,挂在他脖子上,美丽的双眸眨啊眨。怪了,她念得不够清楚吗?怎么他还是像蚌壳一样,紧闭着唇?要不是先前听过他咆哮,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个哑巴。“你还是不会念吗?”她溜了下来!没有发觉,刚好落在他怀里。的小手,握起宽厚的大掌,搁在自个儿的小脸旁,碎碎念着。“我的名字是贝贝,是爹爹照着排行取的名字,在我家里头,几位姊姊的名字是金银珠宝……”他抽回手,迳自离开,选了张最大的兽皮躺下,那双锐利的黑眸,也闭了起来,完全不理她。唔,看来,这个男人对她的名字没兴趣。贝贝抓着身下的兽皮,伸长粉颈,小声的发问。“喂,你要睡了吗?”没回答。她自讨没趣的摸摸鼻子,脱下披风充当棉被,把自个儿包得像只蓑衣虫似的,只露出一颗小脑袋,接着躺回兽皮上,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躺下。过了一会儿,她又抬起头来,包着棉被,悄悄蠕动过来,凑近他的耳边。“喂,这儿不会有熊吧?”她左看看右看看,有点担心呢!这一次,健硕的男人翻过身去,面对山壁。得不到反应,贝贝嘟着红唇,嘟囔的窝回兽皮上。隔着火堆,她瞪大双眸,瞧着那宽阔的背部,不断想起他严酷深刻的五官,以及他的双眼。那双黑眸里,虽然看不见情绪,却也纯粹得不含邪恶,拥有这双眸子的人,不会是坏人吧?更何况,他还有着一双好温暖的大丰工——她直觉的知道,自己可以信任他。躺没多久,瞌睡虫还没出现,洞外却传来狼嗥,那声音愈来愈近,在洞口徘徊着。她忍了一会儿,终於按捺不住,抱起披风,又摸到他的身边。“你听见没有,外头有狼呢!”她小声的说道,伸手戳戳他的背,提出建议。“呃,那个,有些冷,所以——唔,我们靠在一起睡好不好?”她硬着头皮说道,因为害怕,所以愈靠愈近。孤男寡女共处一洞,实在有些儿不合适,更别提什挤在一块兽皮上了,要是被京城里那些人知道,肯定又要说闲话。但是她心里怕怕,再也管不了那么多。再说,要不是他吼走了野狼,她早已经被吞了,哪里还能顾虑什么清白问题。男人陡然坐起身来,俊脸阴鸷,黑眸一瞬也不瞬的瞪着她,看来好吓人。就算语言不通,但殊看那表情,任谁也知道,他在嫌她聒噪。“呃,没事,呃——我不吵你了,晚安。”她匆促的说道,抱起披风往后滚,还拉起领口的毛圈儿盖住脸,不敢面对那锐利的黑眸。比起野狼,他瞪人的眼神,反倒更可怕!她闭上眼睛,努力装睡,过了半晌才敢睁开一只眼睛,偷偷觑着,确定身旁的男人已重新躺下休憩。贝贝松了一口气,拍拍胸口,悄悄打了个呵欠,瞌睡虫总算来报到了。整夜的奔赚让她又困又倦,只是她又有些担心,他会趁着她入睡,扔下她先离开。他会扔下她吗?会吗?披风里悄悄探出一只小手,从这块兽皮,溜到另一块兽皮上,拉起他腰间蓝布的一角,跟披风系带打了个结,将两人绑在一块儿。好在那块蓝布很宽,披风的系带也够长,她的举动,并没有惊醒他。好了,这样就行了!她满足的露出笑容,慢慢闭上双眼,陷入黑甜的梦乡。第三章天才刚亮,山林内鸟声啁啾。贝贝拱起,在兽皮上伸了个懒腰。唔,兽皮好舒服呢,她还想再睡一些时候。她抱着披风,盖住小脑袋,懒懒的翻了个身——愤怒的咆哮声响起!“怎么了?!”她吓得跳起来,瞌睡虫一扫而空。右方三超那个苗疆男人隔着一堆馀烬,满脸狰狞的瞪着她。啊?!这怎么了,是她梦里乱伸腿儿,不小心踹着他了吗?不然他为啥一脸愤怒,活像想冲过来,给她一顿好打?“你吼什么?狼来了吗?还是——”视线往下一瞄,红嫩的小嘴停住了。哇他的裤子、他的裤子,呃——睡得太舒服,她完全忘记,几个时辰前,为了防止他开溜,曾把两人绑在一块儿,她一个翻身,把布料往这边拉,原本围在他腰上的蓝布,连带被扯开,让他那高壮身躯的“某部分”,毫无遮掩的见了天日。贝贝惊喘一声,迅速转开视犀脸儿羞红、心儿狂跳。男人瞪着她,扯断系带,面无表情的把裤子穿上。“对不起,我没留意到,所以——”她吞吞吐吐的道歉,通红的小脸朝着洞口,不敢看他。只是,先前那匆匆的一眼,已经让她瞧见,他黝黑的肤色、结实的小腹、精瘦的腰!还有那——轰!嫩嫩的小脸,变得更加火红,像颗熟透的红苹果。她捧着小脑袋,猛烈,嘴里默念着药谱,努力想遗忘脑子里的画面。真是的,她可是黄花闺女呢!虽然主持药坊,卖的是壮阳药,对男人的生理结构,早就摸得一清二楚,但是眼前的苗疆蛮子,偏偏比她先前所见过的男人,更精壮、更剽悍、更具野性——男人恼怒的瞪了她一眼,拿起猎刀,起身离开。“别走啊,等等我。”贝贝连忙绑好披风,胡乱的梳理长发,套起罗袜跟小绣鞋,才造了上去。昨晚的迷途,已经让她知晓,这片苗疆野林,不是她这个汉族女子可以乱闯的。要是不想被野兽叼赚就必须仰赖这个男人带路。她别无选择,只能跟着他走。清晨的山林,阳光普照,晨雾渐渐散去。他领着她走的路,可比起她昨晚瞎摸的小径好走。四周苍翠,远方有流水声,而路径的两旁,尽是各类药草。难怪大姊说!苗人善用药,他们所处的山林,处处皆是奇花异草。或许她不需要找到蛊王,只要在虎门口设个商行,辟出一条商道,把这些药材低价买回京城,一月定就能赚进大笔银两,将功折罪。贝贝忙碌的左看看、右看看,那双眸子也没闲着,贪婪的看过每一丛药草,脑子里已经拨起算盘。走没一会儿,她陡然发出低呼,先扯住蓝布,确定他逃不掉后,娇小的身子才蹲下来。“你等等,让我瞧瞧这个。”她双眼发亮,翻起叶片,专心嗅了嗅。男人皱起眉头,森冷的黑眸,瞪着那只小手。她没有松手,仍旧低着头,研究着那丛药草。“喂,你知道吗?这是弥猴桃的幼株.这种挑果,在京城里的价格可惊人了,等一会儿你也帮我找一找,说不定——”男人甩开腰上的小手,冷然往前走去,临走前还不忘扯回蓝布,以免旧事重演。贝贝没有防备,被拉着往前扑倒,咚的一声,小脸碰地,摔了个满口软泥。“哇,你、呸!呸!”她忙着呸开满嘴泥土,才能够骂人。“你做什么啊?要走怎么也不先知会一声?”她拍拍小脸,狼狈的爬了起来,气呼呼的瞪着他。他看了她?眼,浓眉不动,彷佛她的怒吼,只是猫儿的呜呜。“我在跟你说话呢!你回来啊,别走啊!”贝贝嚷着,在后头猛追,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太可恶了,这蛮子连礼貌都不懂的吗?!他脚步奇快,没一会儿已经走出几丈开外,她骂归骂,心里还是不敢大意,迅速追了上去。高大的身躯,翻过一个丘陵,消失在她的视线之外,莫名的焦虑,瞬间涌上心头。贝贝深吸一口气,施展轻功,急着要追上去。她娇小的身躯,灵巧如燕,拔地跃起,也跟着翻过丘陵——只是,她没料到,这会杵在那儿!贝贝低喊一声,才刚刚从泥地上抬起来的小脸,又撞上他宽阔的背,小鼻子撞得好疼好疼。新仇加旧恨,她痛得泪花乱转,开始怀疑他存心欺负人。“你又怎么——”呃,搁在她眼前,这亮晃晃的东西是什么?她稍微后退一点点,接着清澈的眼儿,瞬间瞪到最大。哇!他腰上的猎刀,何时出了皮鞘了?!所有的咒骂,全被吞回肚子里,贝贝一声也不敢吭,冷汗哗啦啦的流下。她把他惹火了吗?这嫌她麻烦,懒得领路,打算在这儿宰了她?山林之间,一男一女,僵持不动。他面无表情,冷冷的看着她。她则是冷汗直流,双眼盯着那把猎刀,动也不敢动一下,脑子里不断浮现,在客栈里头,躺在他脚边的成堆兽皮——倏地,男人眸中精光四迸,猎刀一扬。两人同时有了动作!贝贝抱头鼠窜,转身就跑,一心只想着要逃命。真是糟糕透了,难道她钱贝贝命中注定,要死在这男人手上吗?呜呜,不要啊,她要是没替“乾坤堂”找到赚钱的路子,大姊会骂她的!比起穷追不舍的猎刀,大姊恼怒的模样,反倒更加可怕。猎刀飞至,发出尖锐的声音,空气被划开,她颈后的寒毛,一根根起立肃敬。“啊,别杀我!我——”求饶的话还没喊完,她的膝弯被撞了一下,双脚一软。咚的一声!贝贝五体投地的跌在地上,再度跟泥地玩起亲亲。猎刀呼啸而过,掠过她的头顶,力道极强,往前疾射。她趴在地上,双手抱着头,全身瑟瑟发抖,嘴里还念着大姊的名字,期待能保住小命——咦,没事?半晌之后,她先睁开左眼,确定自个儿没有挂彩,才又慢慢的睁开右眼。映入眼帘的,是前方两尺处,一只被猎刀砍中的倒楣兔子。锋利的刀刃,不偏不倚的把它钉在地上,送它上了西天。原来,他要砍的是免子,不是她的脑袋。贝贝被弄脏的小脸,微微发红,觉得自己窝囊极了,竟然一看见他亮刀,就逃命求饶。但这也不能怪她啊,谁要他没事生得这么森冷严酷,那双锐利的眸子,简直比刀剑还可怕。她要不是还有几分胆量,肯定早被他吓晕了。男人粮慢走过来!抓起兔子,淡淡的扫了她一眼。那张俊脸上,仍酷得像石像,但黝暗的双眸,却渗入些许笑意。贝贝趴在地上,咬着红唇,又窘又鞋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她确定了。这蛮子在笑她!小径的尽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山涧。男人捡拾乾柴,以猎刀划过皮革,擦出火花。没一会儿,乾柴燃起烈火,他把兔子剥皮洗净,抹上某种揉碎的植物,就搁在火上烤着。肥嫩嫩的兔肉,在火上烤得香香酥酥的,香气四溢,油脂滋滋作响——贝贝坐在一旁,双眼动也不动,盯着免肉,肚子里馋虫狂叫,只差没有流口水。唔,看来很好吃呢!她摸摸小腹,这时才想到,自个儿还没吃早餐。披风的内衬里,是还藏着几块乾粮,但是跟眼前的烤免肉比起来,硬邦邦的乾粮,瞬间失去吸引力。照理说,他们同行,是应该有福同享、有肉同吃。但是这只兔子虽然肥美,却还不够两个人吃!况且猎到免子的又不是她,这要是想独吞,她也只能含着眼泪看他吃。贝贝开始有些后悔,不该甩掉石冈的。要是他也在这儿,她起码还可以指挥他去找吃的。“喂,蛮子老兄,你知道吗?我在京城里是卖药的。”她自顾自的说道,想遗忘饥饿感。男人转动木棒,上头的免内转动,她的眼珠子也跟着打转。“卖壮阳药,”她补充一句。转动免肉的手,有瞬间停顿。“你知道的吧.就是——”她偏头想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小脸浮现,视线不小心瞄到他腰部以下,顿时觉得口乾舌燥——虽然隔着一块蓝布,但是布下的轮廓,依旧清晰可辨。她一面偷瞄着,一面回想起,早上时瞥见的那抹“春光”,她虽然是黄花闺女,却能分辨得出,跟其他男人相较,他是多么“天赋异禀”。哇,这男人要是肯跟她回京城,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她肯定赚翻了!挥开脑子里的赚钱主意,她靠到他身旁,红唇没停歇。“我真不懂,男人为何那么在乎那档子事。来光顾的大多是男人,偶尔也会有女人,而且,地位愈高的人,来找我时就愈是谨慎神秘。”这是她心中长久的疑问呢!平时搁在心里,谁也不敢说!难受得很。现在好了,有了个不懂汉语的听众,她乐得一吐为快。身旁的男人没反应,继续烤免子。贝贝拿了根乾柴,放进火里头,偏着小脑袋。“我曾在三姊的书房里,偷偷瞧过春宫书,那是绣本,绘满了图样,但是——”美丽的小脸蛋转了转,确定四下无人,才又继续往下说。“我想,那不会舒服到哪里去吧?身子那样拧来扭去的,一个不小心,说不定会伤到筋骨。”她皱着小脸,面说着上面还伸出手,拥抱着虚拟的情人,学着春宫书上的姿势,娇小的身子扭拧着,认真的忠实呈现。“嗯,我记得是这样的,然后,双腿还要——”啪的一声,黝黑的大手,把烤免肉的木棒握断了!他的动作奇快,兔子还没掉入火堆,另一支木棒陡然伸来,又将烤肉撑得四平八稳的,没沾到半点煤灰。贝贝放下双手,清澈的眸子眯了起来,心中闪过些许怀疑。要不是那张黝黑的俊脸上,没有半丝表情,她真要怀疑,他是不是听得懂,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异常的反应。他真的不懂汉语,对吧?贝贝在心里嘀咕着,却没有勇气发问,有些后悔,刚刚怎么说了那么多话,把心里最私密的事,一股脑儿全说了。那些可全是未出嫁的姑娘,绝对不可以说的荒唐话啊!唉啊,要是他真的听得懂,她肯定会羞愧万分,纵身跳下山崖自尽。正在懊悔的时候,兔肉烤好了。男人伸出猎刀,割下一只肥嫩的免腿,而后递到她面前。“给我的?”她指着自个儿的鼻尖,不敢置信。他点头。贝贝欢呼一声,抢过免肉,也顾不得烫,立刻就往嘴里塞。“呼,晤——好烫——呼呼——”她含糊不清的嚷着,舌头发疼,却还舍不得松口,仍旧咬着免腿儿不放。一截竹筒,出现在眼前,竹筒内有着冰凉的山涧水。她想也不想,夺过竹筒,连忙把水灌进嘴里,冰镇被烫伤的丁香小舌。才刚吞完,另一只也切好,送到她面前等着。她优雅乖巧的点头,说了声谢谢,然后就大开杀戒,卯起来努力的吃。在咀嚼的空档,贝贝还忙着对他大加称赞。“蛮子老兄,你厨艺不错呢,我看你就别当猎户了,不如跟我回京城去。”嫩嫩的小手往前伸,想去拍他的肩膀,但是伸到一半,她赫然发现,自个儿手上油腻腻的,要是拍下去,肯定在他肩头留下一个油印子。“啊,你等等,我去洗手。”她匆忙说道,娇小的身子蹦起来,咚咚咚的往山涧处走去。苗疆这儿是“山下桃花山上雪”,就算到了春夏时分,山顶仍有冰雪,山涧里奔流的全是融化的雪水。山涧冷冽,冷得冻人。涟漪之上,浮现一张清丽的小睑。她跪在岸爆拿出手绢,慢条斯理的浸湿,而后绞乾,再对着水面,仔细擦拭粉脸。擦拭得太过专心,她没有发觉,火堆边的男人,双眸不曾离开过她的动作。深幽的黑眸,在手绢滑过红唇时,眸光变得比火光更加闪亮。手绢在粉脸上绕了一趟,再度回到水里,白色的丝绸,在水中飘啊飘。“好冷喔!”贝贝小声抱怨着,再度绞乾手绢,头一次用冷水梳洗,实在不能适应。涟漪荡荡,不知何时,冒出众多诡异的影子。有人!清澈的眸子,缓慢的往上挪移,随着映入眼帘的人数增加,她的双眼愈瞪愈大,小嘴也跟着微微张开。数十个成年男人,隔着浅浅的山涧,围蓝布、配猎刀。每一个人,都横眉竖眼,冷冷的瞪着她。噢喔,看来这儿的人不太好客!“请问,各位有事吗?”她挤出笑容,礼貌的问道,小绣鞋已经准备就绪,打算开溜。没人反应,数十个大男人,仍旧摆出严肃的臭脸。她维持的笑容,悄悄往后退。谁知道她才后退一步,那些男人就举步涉水,没两二下,已经涉过山涧,不怀好意的逼近。眼看逃走不成,贝贝索性豁出去了。她深吸一口气,原处站定,小手插上柳腰,娇声喝叱,把先前向蛮子老兄喊过的威胁,原封不动的搬出来。“本姑娘可是京城钱府的人,各位要是识相,就别碍着我的路。不然,要是有个闪失!伤到我一丁点儿,钱府可不会善罢干休的!”才刚喊出口,眼前这些人男人,杀气顿消,转瞬脸色大变,像被推倒的骨牌,扑通扑通的,一个个乖乖跪倒,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啊,没想到钱家的名号,在这荒山野岭也管用呢这些人诚惶诚恐的跪了一地,连头都不敢抬起来,贝贝反倒有些不好意思了。“呃,别跪别跪,不用这么多礼啦,你们借个路上让我——”她顿了一下!陡然想起自个儿还有同伴。“啊,不是.是借个路,让我跟蛮子老兄过去。”她转过头去,想去找人,小脸却冷不防撞进宽阔的裸胸。蛮子老兄不知何时,已经来到她身后,默默伫立。贝贝揉揉撞疼的鼻尖,忍不住抱怨。”你这个坏习惯要改改啊,别静悄悄的走到我后头,迟早会把我吓出病来的。“呜呜,她的鼻子好疼啊!黑眸淡淡的扫了她一眼,波澜不兴。他的视犀看向地上,那一群跪地不动的人们。她可不愿错过邀功的机会,连忙牵着他的手,展开机会教育。“看吧,我就说了,钱家声名满天下,你跟我去京城,绝对不会吃亏的!”到头来,她还是想把他拐回京城,去当“乾坤堂”的活广告。地上的男人们,悄悄抬起头来,既惶恐又困惑的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呃——钱姑娘,在下是瓦沙,是此山的苗主。”中年男人站起身来,鼓起勇气开口。看他的穿着仪态,显然是这群人的领袖,但是面对贝贝时,他的态度恭敬而胆怯,视线始终维持在她肩膀以下,不敢看她背后,仿佛她身后站着凶神恶煞。“啊,你就势王?”贝贝诧异的问。她原本以为,能统驭汉苗两族的,该是更剽悍威严的男人——最起码,蛊王不该是个一听见钱家名号,就吓得自动下跪的男人吧?“不不不。”瓦沙的双手乱摇,连忙否认,脑袋垂得更低。“苗有百族,我只是一族之长,而蛊王则是统领百族。”“喔。”她点点头,小脸突然一亮,咚咚咚的跑过来。“啊,你懂汉语?”她这会儿才发现,瓦沙始终用汉语跟她交谈。“势王教导的。”瓦沙说道。“那他教得还不够彻底,像我身后这位蛮子老兄,就不会汉语,沟通起来好困难呢!”她晃脑的抱怨着。所有的人,同时倒抽一口气,脑袋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脸埋过泥土里。瓦沙擦擦额上的冷汗,连忙换了个话题。“不知道钱姑娘,到苗疆来,是为了什么事?”“我来找蛊王。”贝贝据实以告,等着这些突然变得友善的人们,主动提供蛊王的下落。没有人敢说话,他们缩在地上,甚至不敢抬头,只差没开始挖洞。“连你们也不知道蛊王人在哪里吗?”她猜测道,有些失望,小脸垮了下来,看来好让人心疼。瓦沙於心不忍,小心翼翼的提出主意。“呃,我想,钱姑娘可以问问您身后的——”锐利如刀的黑眸,蓦地扫来。瓦沙立刻住了口,砰的一声,又跪回地上。贝贝一头雾水,转头看看身后,却只瞧见面无表情的蛮子老兄。“问谁?”她傻傻的问。瓦沙全身发抖,慢慢抬起头,瞄了贝贝身后一眼,确定性命无虞后,才敢继续开口。“呃,没、没有。我是说,蛊王就住在苍茫山上。”他伸手指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头。“那座就是苍茫山,沿着这条山径走去,约两个时辰就能到达。”“太好了!”贝贝双手一拍,拉着蛮子老兄的手就往前走。众人松了一口气,目送两人离去,撑着的双腿,慢慢站起来。没想到,贝贝又走了回来。“瓦沙。”她唤道。扑通扑通,所有人又矮了半截。啊,怪了!苗人们喜欢跪着说话?“等我见过蛊王,办妥事情,回虎门口的路上,再慎重跟你道谢。”她感激的说道,还附赠一个绝美的微笑。“不用了、不用了,”瓦沙拚命,冷汗直流,脸上的笑容,比哭还难看。呜呜,姑娘,您就高抬贵脚,快点离开吧,要不然大夥儿都要吓死了啊!贝贝困惑的皱眉,在众人的恭送下,拉着蛮子老兄的手臂,再度出发口为了体恤他可能没走过这条路,她还自告奋勇的带路,照着瓦沙的指示,往苍茫山走去。山径宽阔,两旁巨木参天,到了苍茫山脚下,道路却一分为二。“唔,该走哪一笨”她搔搔小脑袋,瞪着那两条山路,满脸困惑。唉,这个蛊王还真古怪,没事住得这么偏僻做啥?害她必须跋山涉水,才能来到苍茫山。现在好了,眼前又有了岔路,要是选错,不知道又会绕多少远路。正在烦恼时,身后传来答案。“左边。”“喔,谢谢。”贝贝顺口回答,往前走了两步。接着,她陡然全身冻结。不对啊,她身后除了那个蛮子之后,明明就没有其他人。贝贝缓慢的回头,清澈的眸子,瞪得像小碟子般大。他站在那儿,双手交叠,好整以暇的看着她。日光之下,黝黑的身躯,更显得矫健精壮。“刚刚是你在说话?”她很缓慢、很缓慢的问道。这次,始终紧抿的薄唇,总算启了缝。“是的。”他说道,字正腔圆。她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呃,你会说话?”“是的。”“你懂汉语?”她再追问。“是的。”先前对他所说的每一字、每一句,如潮水般,全涌进贝贝的小脑袋里,她四肢僵硬,小脸发烫,周身发凉,怀疑人类是不是有可能死於极度羞窘。噢!老大,她竟然跟他说了那些诂!她没有脸面对这个男人,谁来告诉她,最近的悬崖在哪里?“那么,你又为什么知道,我该走左笨”她虚弱的问。“因为我住在这里。”不、会、吧!她闭上眼睛,仰头向着天空,沈默半晌后才开口。“呃,请问尊姓大名?”他微微一笑。“干戈。”“你不会刚好就是他们口中的蛊王吧?”这是最糟糕的猜测了!“我是。”他承认。贝贝娇小的身躯,窜过一阵。“你不是猎户?”“不是。”“那你为什么拎着兽皮去虎门口?”“兽皮是分送给家境清贫的苗人的。”原来,她从头到尾都误会了!“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保持冷静,礼貌的说道,提起丝裙,慢慢的走进,走到一棵大树的后方。接着,她双手握紧拳头,仰起小脸,放声尖叫。直到她将所有的羞愧情绪宣泄完毕后,她才慢条斯理的踱回来,以最优雅的姿态,对着干戈敛裙为礼。“京城钱府第五女钱贝贝!见过蛊王。”第四章入了苍茫山地界,贝贝始终低着头,眉头紧蹙着,偶尔抬起头,愤怒的瞪着前方的干戈,恨不得能扑上前,狠狠的咬下他一块肉。原来,他懂汉语。原来,他就势王。原来,让瓦沙等人跪倒的,并不是钱家的声名,而是站在她背后的他。他骗了她!这个该死的蛮子,从头到尾都在戏弄她。她愈想愈气,洁白的齿,咬着红唇,小拳头也握得紧紧的。含看在圣药的分上,她必须忍气吞声。要不然,就凭干戈欺骗她的恶行,早该捡根最粗的木棍,从背后赏他一顿好打了!唔,不行,这可行不通,他那么厉害,甚至连野狼都怕他呢!她肯定打不过的——一男一女,慢慢走上苍茫山。山径的尽头,出现一扇的铜门。铜门的后方,抒大的建筑物,看来居住着不少人。贝贝探出小脑袋,先看看紧闭的铜门,再看看他。“为啥杵在这儿,喊人来开门不就得了?”走了好久的山路,她又累又渴,好想坐下来休息。更重要的,是她昨晚在山洞里睡了一夜.还没能洗澡呢!早晨虽然经过山涧,但是碍於干戈就跟在后头,她一个姑娘家,总不能豪放的脱个精光,跳进山涧里洗澡。如今倒是好办了!他身为蛊王,弄盆热水给她这个客人洗澡,该是轻而易举的吧?干戈不理会她,跨出步伐,迳自走到铜门前。接着,他仰起头,发出惊天动地的啸声。整座苍茫山都为之震撼,山林间飞鸟惊飞,野兽逃窜,站在一旁的贝贝,则是双脚发软,拚命用食指捣着双耳。可恶!他非得吼得这么大声吗?就不能有礼貌一些,走上前去就好?啸声稍歇,无数的男人发山喜悦的欢呼,从苍茫山的四面八方涌现。女人们则是推开铜门,冲出来迎接蛊王。贝贝红唇微张,被眼前的阵仗吓住了。她压根儿想不到,这个该死的臭蛮子,竟然这么有人望,只是吼一声,就有上百个人赶来,跪在地上迎接。“蛊王,您回来了。”“山里有事吗?”干戈问。“一切平安。”一个蓝衣妇人答道。“很好,起来吧!”他淡淡的说道,走入铜门,所有人跟在他背后!既敬畏又欢欣。贝贝连忙一个箭步冲上去,伸出双手,拉住他腰上的蓝布,就怕被扔在铜门外。干戈停下脚步,低头看着她,锐利的黑眸里,看不出情绪,却十分吓人。四周一片沈寂,所有人屏住呼吸,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这女娃儿是哪来的?难道势王捡回山里来的吗?不对啊,蛊王冷酷无情,哪里会乱捡东西?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来,恭敬的拱手。“姑娘,请你放手。”他小声的说道,偷偷去拉贝贝的衣袖。从来没有人胆敢触摸蛊王呢,这姑娘怎么如此大胆,扯着蛊王的腰布不放?“不行。”她,小手握得更紧。锐利的黑眸眯起。糟了糟了,蛊土要发怒了!众人倒抽一口气,有的还闭上眼睛,不敢去看那汉族少女,会有什么凄惨下场。只是,等了一会儿,可怕的吼叫声却没有响起,四周还是马声啁啾。咦,没事?只见台阶之上,娇小的贝贝,双手仍不放开,小绣鞋踮脯精致的粉脸凑到干戈面前。“我是你的客人,对吧!”她逼着他承认。他不回答。贝贝眯起眼睛,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蛊王,是不是啊?”她慢吞吞的说道,小手的劲道缓缓加强。不承认是吧!再不承认,她就扯了这块布,让他跟一堆子民们“坦诚相见”!嘿嘿,到时候看他这个蛊王的脸,要往哪里搁!黑眸眯得更紧,隐隐射出怒火,俊脸上青筋抽动。她可不怕,小脸抬得高高的,跟他大眼瞪小眼,不肯退缩。含干戈既然欺骗她,让她丢尽了脸,付出重大“牺牲”后,总得要有点回馈嘛!她说什么都要捧着圣药回去,不然岂不亏大了?两人僵持不下,气氛凝重,所有人都为贝贝捏了一把冷汗,怀疑蛊王会不会发怒,举脚把她踹下台阶。只有她毫不紧张,兀自露出笑容。嘿嘿,她可是很有“把握”的啊,他要是敢碰她一下,这块腰布可就会——半晌之后,干戈陡然沈声重喝。“棘格!”“蛊王。”先前答话的蓝衣妇人,连忙上前来。“带她去汉族房,一个时辰之后.再到厅内来。”他冷冷的下达命令,转身要离开。她还不放手,得寸进尺的追问着。“这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客人了?”这很重要呢!有了他的权势保护,她将可以在苍茫山上畅行无阻。他注视着她,缓缓点头。“谢了!”她这才松手,庆幸自个儿总算捞到一个护身符。干戈的薄唇,勾起一个难以察觉的弧度。他的眼神,不像个被迫妥协的男人,反倒像是又在思索着什么。黑眸在粉脸上停留,片刻之后,他转身继续走上石阶。连那高大的背影,都给人无限的压迫感。后头的她!精致的小脸漾满笑意,连眼儿都弯成两眉新月,总算出了一口气,报了一骗之仇。嘿嘿,她小赢一局!苍茫山上的建筑群,是一个苗族部落,以巨本与石板建成。部落内生气盎然,男人狩猎,女人绣染,小孩则在四处奔跑玩耍。几个女人,簇拥着贝贝一座院落。这儿十分雅致,左右两间厢房,与主房之间,辟出一个小院落,栽种应景的花草,显得清静典雅。“这儿的建筑,倒跟虎门口很相似,就连屋内摆设,都跟汉族人家雷同。”贝贝走入主房,水汪汪的眼儿,在屋内绕了一圈。主屋内有花厅与内室,家具以桧木雕成,使用多年,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令人一踏进这儿,就觉得舒服。“姑娘,这儿是汉族房,可是苍茫山上唯一的汉式院落。”棘格解释道,在屋内转了几圈,察看还有哪儿没安排妥当。两名少女,身穿蓝染绣花衣,撩开一层白绢帘幕,里头冒出暖暖的水蒸气。“钱姑娘,蛊王命人准备好温水,请入内沐浴。”啊,干戈看出她想洗澡?那难道会读心术不成?贝贝有些诧异,但终究抵不过心巾的。她匆匆解开披风,交给棘格,走入白绢帘幕。眼前的景象,让她忍不住欢呼出声。帘幕后方,是一个原石辟成的浅浅浴池,还引入了温泉水与山涧水,调和成最舒服的水温。“哇,这挺奢华的嘛!”她低声说道,褪下衣裳,迫不及待的走入浴池。水温暖暖,她仰头靠在浴池爆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棘格撩起白绢,将衣裳一件件拾起摺好,又无声无息的退下!交给丫鬟去清洗。这个汉族少女,可势王带回来的客人,等於是苗疆的贵客,她们不敢怠慢,伺候得格外仔细。贝贝拿起丝络,懒洋洋的擦拭肌肤。“苍茫山上,曾有汉人居住过?”她问道。白绢后方传来回答。“蛊王的母亲,就是汉人。她去世之后,汉族房就空了下来。”沐浴的动作,稍微停顿。“这儿是他母亲的住处?”“二十年前,蛊王的父亲,担忧汉妃住不宫才会下令,在苍茫山上修筑这座汉族房。”棘格详细说道。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特别辟建一楝属於她故乡的建筑。他一定是很爱她的吧?“啊,所以他会汉语?”“是的。”棘格回答,忍不住赞颂起主人的功绩。“十多年前,百苗纷乱,各族争斗不休,死伤无数,势王统一了百苗。”“虎门口的汉人,也是他摆平的?”“蛊王率领苗人,跟汉人协谈沟通,订下规矩。”贝贝沈进水中,咕噜噜的冒出不少泡泡。看来,这挺厉害的!因为母亲是汉人,干戈拥有汉苗两族的血统,才会致力於维持两族和平,苗人才能与汉人相安无事。苗人敬佩他的权势,汉人崇敬他的智慧,他在苗疆的影响力,全是他一手打下的。要不是在京城里,被大姊训练得天不怕、地不怕,恐怕碰上那双黝暗的眸子,她的双腿也要软了。“钱姑娘,请起身更衣,衣裳已经备妥了。”棘格恭敬的说道。“知道了。”贝贝起身,娇嫩的肌肤,被温水泡得,更显得动人。就连屋内的丫鬟们都惊艳不己,看傻了眼。她们取来整套的苗族衣裳,仔细的为她梳发,等到长发梳乾,再用绣带绑上。“这是你们自个儿染绣的?”贝贝好奇的问,瞧着这些衣裳,爱不释手。“是的。”棘格回答。“绣得好美呢!”她赞叹道。苗疆的多色腊染,典雅而华丽,还绣着精美的挑花绣。腰下则是一件蓝布长裤,再系上绣花飘带裙。她不排斥苗族服饰,反倒觉得新奇。入境就该随俗,更何况这些衣服真的好美,没有女人会拒绝,让自个儿更加美丽的机会。屋内忙成一团,一个少女从外头跑了进来,不断喘气。“动作快些,蛊王说了,半个时辰内,要在厅内接儿钱姑娘。”贝贝眯起眸子,有些不愉快。“我是客人,不必听他的命令吧!”她慢条斯理的说道,把绣花飘带裙扔下。“告诉他,我累了,要先睡一会儿,等睡饱了再见面。”二姊常说!睡眠是最重要的。整屋子的丫鳜瞬间脸色发白,只差没有放声大哭。“姑娘,在苗疆,是无人敢违逆蛊王的。”棘格几乎要跪地求她了。贝贝挑眉。“为什么?因为他很凶吗?”这点她可见识过了!含再凶她也不怕!只是,虽然那双黑眸很吓人,但是在严酷的外表下,这个男人还是有可取之处至少,他还会烤兔腿肉给她吃。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情,她心头就会暖暖软软的,像是某种束西,正在融化——她摸摸心口,弯弯的眉皱了起来,努力回想,何时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好像打从在客栈里,见到干戈起,她的胸口,就不时会涌现这种。门外,又一个少女奔了进来,手上还捧着丝垫。丝垫上,搁着一只银镯。“这势王嘱咐,请钱姑娘戴上的。”丫鬟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把丝垫捧到贝贝面前。“确定吗?”棘格一脸古怪的问,有些迟疑。少女用力点头。“势王亲自递给我的,他说了,请钱姑娘戴上。”屋内几个丫鬟们互看一眼,十分讶异,却又不敢开口。汉族房空下许久,虽然每日都有仆人打扫,但从不许闲人,更别提是让人居住了。蛊王破例,首度带回个汉族女子,还让她住进汉族房,整座苍茫山,已经是议论纷纷了。而如今,蛊王竟还派人,送来这只别具意义的镯子,命令钱贝贝戴上——各种猜测,不断在众人脑海涌现,却没人敢开口。贝贝没察觉大夥儿的脸色怪异!一瞧见这银镯,就喜欢极了。“这是礼物吗?”她问。“唔,算是吧!”棘格小声的说道。“钱姑娘,您愿意戴上吗?”贝贝看着银镯,想了一想,很难下决定。虽然她讨厌干戈的霸道,但是,她却很中意这只银镯。再说,这银镯看来十分贵重,很值钱呢,放着好东西不拿,实在有违钱家家训。“这只镯子,我戴得上吗?”她喃喃的说道,拿着银镯端详。棘格打蛇随棍上,连忙点头。“可以、可以,戴得上的。”她拉起贝贝纤细的手腕,把银镯套上去,再撬开锁头,按下一个精巧的开关。啪的一声,银镯扣紧,刚好环住她的手腕。丫鬟们站在一旁,瞧见银镯戴上去了,有志一同的福身,对待贝贝的态度,比先前更加恭敬。她眯起眼睛,先瞧瞧丫鬟们,再抬起手,瞧瞧手腕上精致的银镯。这只银镯,铐得牢牢的,像是一个小小的枷锁。呃,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礼物,对吧?那么,为什么她心里会突然觉得,自个儿像是误上了贼船呢?入夜之后,贝贝才姗姗来迟。高坐在厅内的那个男人,令她震慑,几乎无法呼吸。干戈高坐在厅内,巨人的石椅上,铺着兽皮。四周明亮的烛火,让他的双眸深邃闪亮,更加威严,像尊高大的异教神只,令人敬畏臣服。棘格及众多少女,站在门前行礼,不敢入内,轻手轻脚的将木门关上,不打扰两人。深幽的眸子,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俊脸上没有表情,只有浓冽的眸光,证实他万分满意於她的苗族装扮。“你来迟了。”干戈说这,口吻不悦,视线却没有挪开。在苗疆之中,从没人敢忤逆他。男人尊敬他、女人畏惧他,而这个汉族小女人,才一到这儿,就公然违抗命令,给他下马威?!贝贝耸肩,可没被吓着。“只是迟了一会儿。”要不是棘格苦苦哀求,她还打算先跳上床,好好睡上一觉,再来见他。干戈的黑眸眯起,却仍不动声色。“往后再迟了,伺候你的那群丫鳜就必须受罚。”她瞪着他!克制着上前踹他一脚的冲动。“你这个野蛮人,竟敢威胁我!”“这一路上,你不是总称我为蛮子?”他反问,不为所动。提到路上的事,就像在她面前投下一朵烟花似的,她猛地蹦起,气得脸儿发红。“你这个骗子,居然还有胆子跟我提路上的事!”“骗子?”干戈挑眉,对她的指控很感兴趣。“从没人这么咒骂过我。”事实上,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声量对他说话。“那是因为,碍於你的臭脸,他们才不敢说实话。”贝贝嗤了一声,咚咚咚的冲上前,双手插腰,像头小猫咪般对他咆哮。“是吗?”他淡淡的问道。“别装傻,先前的帐,我都还没跟你算呢!”她伸出纤纤玉指,指着那张俊脸开骂,心里恼怒极了。“你这个,明明就懂汉语的。”这个王八蛋,竟然还装糊涂?!想起自个儿先前出的糗,她又气又鞋无法决定是该先去跳崖自杀,还是先杀了他灭口。“我没说不懂。”这一次,他的薄唇,真的弯成了微笑的弧度。“可是!你、你骗了我,让我、让我——”那些羞人的事、羞人的话,她可没法子再说出口!他挑眉,等着她开口。噢,可恶!贝贝跺脚,既尴尬又愤怒,压根儿无法说出光前的糗事,只能挫败的转身,想夺门而出,不再跟可恶的干戈共处一室。只是,跑没两步,小绣鞋陡然停住,在门前煞车。不行不行!生意重要,她不能被怒气冲昏头了!就算他再恶劣,她还是必须保持理智,完成大姊交代的任务,才能回去交差。连续深吸几口气后,贝贝握紧小拳头,再度走回干戈面前。“好,山林里的事,咱们就一笔勾消,我来找你,是为了——”“我知道。”“啊,你知道?”“在客栈里,我听见了。”他简单的说道。“那好,我就不用绕圈子说客套话了。”贝贝挤出最美丽的笑容,甜甜的望着他。“我想借圣药。”她开门见山的说道。“不行。”他甚至没有考虑!甜美的笑容,稍微僵了一下。“那,你抱出来让我瞧瞧。”凭她的经验,只要看到药品,应该就能猜出成分了。到时候就算他不借,她回京城后,照着调制一份就是了!“不行。”笑容快挂不住了。“那你告诉我,圣药摆哪儿,我自己去瞧。”“不行。”笑容绝迹,小脸上的表情,转为狰狞。“喂!你这个人.怎么这么难商量啊!”她咆哮着,小脸往前凑,掌心刺痒着,好挥拳打掉他脸上淡漠的表情。“我只是借个药,又不是什么大事。再说,我借药,也是为了救人。”当然,救人之外,也能替“乾坤堂”赚进大笔银子,这可是皆大欢喜的事啊——干戈的表情没有变,静静瞅着她。“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为什么?”“不为什么。”冷淡的态度,转为强硬,看着她的黑眸,闪过严厉的光芒。贝贝咬着唇,被那气势压得没胆子顶嘴,心里却嘀咕着不停。含骗人!她才不信呢!这肯定是推托之词,圣药不许外人碰,八成是因为他很小气吧?小脑袋愈垂愈低,红嫩的小嘴,偷偷的在做着无声的咒骂,粉脸上的表情丰富极了。她的模样,全被干戈尽收眼底。“镯子戴上了吗?”他陡然问道。她没好气的开口。“戴了——啊!”冷不防手上一紧,手腕已经落入他的大掌里。男人的手,又热又大,跟她的白嫩纤细形成强烈对比。源源不绝的热力,从他的肌肤涌了过来,烘得她的粉脸儿也红了。“唉啊,你放手啦!”贝贝低喊着,却甩不开钢铁般的箝制。他这么握着她,她根本无法动弹,更别说是挣脱了。干戈反倒加强劲道,将她拉到面前,居高临下的俯视着那张小脸。“在苗疆的一日,镯子就不许取下。”他徐徐说道,的呼吸,吹拂过她的粉脸与手腕。讨厌,他的口气怎么那么强硬!“为什么?”就算心里发慌,她嘴上还是不肯认输。幽暗的黑眸,浮现神秘的光彩。“这么一来,他们才会知道,你是我的人。”咳!他的人?!“喂喂喂,我是说要当你的客人,没说要当你的人啊!”这可差多了啊!“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勾起薄唇,微微一笑,眸光深浓。那是当什么?一句话在舌尖滚啊滚,但她硬是咬住舌头,没问出口。心里有预感,他的答案,绝对会吓坏她的,她还是别多嘴,暂时装傻的好。

“钱贝贝。”干戈唤道。

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蛊王有何吩咐?”她瞪着他,嘲讽的问道。他看着她,半晌后才宣布。“我要你留下。”第五章情况真是太糟糕了!她想借圣药,干戈不许。她想看圣药,干戈不许。就连她想离开,干戈也不许。“为们么?”被拒绝数次后,贝贝发火了。贝贝可不是这么容易被打发的,她发挥死缠烂打的精神,跟在他身爆碎碎叨念着,不断重复自个儿的要求。今天,是她第五次提出要求。干戈照例面无表情,没理会她,低头察看蓝靛草,高大的身躯在广场上走动巡查,身后则跟着一堆等待他下指示的管事。“今年土布的织量有多少?”“回蛊王,共有一千六百多匹。”“分出两百匹,绣上挑花绣。剩馀的一千四百匹,以蓝靛浸染,完成之后,再分出七百匹,浸入红水,染为红布。”管事点头,匆忙记下。他领着众人,愈走愈远,压根儿没再理会贝贝。她哪里忍得下这口气?粉脸上怒气冲冲,娇小的身子,气得瑟瑟发抖口可恶,敢不理她?!她在原地站定,深深吸一口气,气灌丹田,接着放声大喊。“干戈!”此声一出,他总算停下脚步,深邃的黑眸扫了过来。不只是他,整个广场全停下动作,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有人还不忘掏掏耳朵,怀疑自个儿听错了。呃,打从苍茫山大寨以来,可从没人敢当着蛊王的面,喊他的名讳;这个汉族少女是胆大包天,还是活得不耐烦了?“太好了,你总算回头了。”贝贝冲上前去,扯住他的衣袍,庆幸自己用对了方法,总算赢得他的注意力。“有事吗?”干戈问道,口吻冷淡。“啊,你这么快就忘了?我刚刚说了啊,我要回虎门口去。”既然拿不到圣药,她何必留下?干戈是说过,要她留下。但是她左想右想!还是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必须耗在这儿。她是个外族人,处在这儿显得格格不入,人们对她虽然亲切有礼,但是目光全都怪异得很,像在暗暗商量着她不知道的大事。黑眸扫过期待的小脸,浓眉稍稍一蹙。“不行。”他维持原判,对她急着想回家,显得有些恼怒。贝贝不高兴了。“为什么?”她追问,小手没放开。“路上会有瘴气。”干戈淡淡的说道。“然后呢?”瘴气跟她回家的事有什么关系?“瘴气有毒。”贝贝深吸一口气,克制尖叫的冲动。“蛊王大人,求求你,一次把话说完好吗?”旁边的管事看不过去,怕蛊王发起火来,把这美丽的姑娘扔进狼堆里,连忙上前打圆场。“钱姑娘,蛊王这是为您着想啊,瘴气对人体有害,吸入了心肺后,半刻内不救,就药石罔医。”管事恭敬的说道,脸上堆满笑。“我在来的路上,怎么没碰上?”贝贝狐疑的问。“呃,可能是因为有蛊王带路,所以——”她脑中灵光乍现,突然想到个好方法。“那简单,只要他再带我回去,那不就行了?”“不行。”前方不远处,传来冷冷的回答。又是不行?!贝贝快失去耐性了!她硬是挤开管事,凑到干戈身边去,娇小的身子,只差没贴进他宽阔的胸怀。“为什么?”她质问。“我没空。”“那你派别人送我回去啊!”“这个月份,苍茫山上的所有人,都必须筹备苗年,送派公粮,没人有那闲工夫。”干戈伸出手,拎起怀里的小女人,搁到旁边去,免得她挡住去路。贝贝歪着小脑袋,努力想着,自个儿该怎么办。想啊想的,她的思绪,还是绕回那坛圣药上头,那可是她这趟的重要目标,就算机会渺茫,她也不能轻易放弃!“唔,那我们打个商量好不好?你别那么固执,既然我要留下,那么至少也让我帮些忙,例如去存药房里,帮你瞧瞧,缺了哪些药,需要补齐的。”她笑得格外甜美,无辜的对他眨动双眸。早就打听出来,他那坛宝贝圣药,是搁在存药房里头的,那么,只要让她逮着机会,能够溜进去,那就——嘿嘿——干戈转过头来,冷冽的黑眸,像利箭似的,把她钉在当场。“你不许接近那里。”他一字一句的说道,语气冰寒。她打了个冷颤,小脑袋不争气的垂了下来。“唔,我只是——”黝黑的大手,倏地伸来,扣住她的下颚,强迫她抬起头来。干戈严酷的俊脸,靠在她前方好近好近的地方,近到她可以看见,他眼里正跳跃着怒火。“不要违抗我的命令。”他警告着,锐利的目光在小脸上绕了一圈。“呃,我——”她鼓起勇气,还想说话。干戈眯起眸子。像变戏法似的,咻的一声,她的勇气立刻消失不见,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被他捏在手里,可怜兮兮的着,再也没胆子提要进存药房的事。半晌之后,他总算松开手,不再瞪着她,转身再去处理事情。全广场的人,全都松了一口气,暗地里拍拍胸口,庆幸蛊王没有当场发怒,把这个小女人给宰了。贝贝却没那么识时务,警报一解除,她立刻把恐惧抛到脑后,凝聚勇气后,再接再厉的凑上前来。“喂,那你倒是说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卓”碍於“恶势力”,她可能真的跟那坛神秘的圣药无缘了。他停下脚步,低头看入她清澈的眸子。“等我想让你离开的时候,你才能离开。”贝贝皱眉。“你要是永远不想让我离开呢?”干戈黑眸一闪,神色似笑非笑。“那就留下。”他转身离开后,贝贝像被巨雷劈中似的,杵在原地动也不动,眼里含着泪水,只差没有放声大哭。留下?永远的留下?呜呜,她不要啊!不许借是吧?好,没关系,山不转路转,她还是有法子。贝贝决定用偷的!打从先前,干戈在厅内,对她说的那些话,让她心儿慌慌,却又没胆子问清楚。而白昼在广场上,他又当着所有人的面,暗示要永远将她留在这儿。想起他说这句话时,眼中闪过的光芒,贝贝忍不住心跳加速。更让她不解的,是当他宣布完毕,广场上的人,全不约而同的发出欢呼,还对她露出灿烂的笑容,冲过来拥抱她。然后,男人们开始动手,把银饰全塞进她怀里;女人们也没闲着,把漂亮的绣花飘带裙解下来,争先恐后的送给她。她几乎要被礼物淹没了,银饰与飘花带,不断被送进她怀里,多到她抱不动,必须由伺候她的丫鬟们代劳,捧回汉族房里搁着。他们为什么送她礼物?这代表什么意思呢?贝贝不敢再去想,心里却火速打定主意,决定快点偷药,之后潜逃出境,免得后患无穷。皓月当空,苍茫山上寂静无声。所有人都睡着后,她偷偷溜出来,蹑手蹑足的穿过广场。她先在干戈居住的主屋前探头看了看,确定里头黑漆漆的,没有半点灯火。太好了,看来那已经睡了!“乖乖睡啊,最好一觉到天亮,可千万别醒过来。”她用最小的声音说道,祈祷干戈能够好梦连床。祈祷完毕,她悄悄退开,以乌龟爬行的速度,摸索到一楝小小的建筑物前,一路上还不断回头,怕干戈会陡然醒过来,冲出那扇门来逮她。这儿的人们,对她伺候得格外体贴,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溶了,她有疑问,他们肯定是有问必答。只是,当她提到存药房,众人就像吃了哑巴药似的,只会不断,效法蚌壳,把嘴巴闲得紧紧的,问不出半句话来。贝贝花了好大的功夫!才从丫鬟的嘴里,套出端默知道存药房是在哪儿。据说,这儿是干戈的禁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半个人敢靠近。丫鬟们还告诉她,凡是未经允许,私自存药房的人,都会遭受可怕的责罚。问题是,嘿嘿,没有人知道她溜进来,有谁能罚她呢?贝贝盘算着,只要偷到圣药,就翻出随身的所有银两,雇个向导,带她回虎门口。就算是干戈在这儿再有权势,但是有钱可使鬼推磨,看在银子的分上,总有人愿意带路吧?娇小的身子,在存药房前站了半晌,凝聚勇气,接着才伸出的小手,慢慢推开木门。门上没有锁,只是用石头挡着,经她一推,无声无息的打开。据说,在干戈的领导下,苗人能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宵小盗贼,在这儿算是完全绝迹了。也拜此处治安良好所赐,存药房没有上锁,她才能顺利的溜进来。月光从窗口流泻入内,存药房内一片银光。空气里有药草的气息,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熟悉的气味,让她紧张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些。她在京城里的房间!也是堆满了草药,她对这种气味再熟悉不过了。眼前有无数大大小小的药瓮,她暗暗咋舌,伸出小手,摸过一个又一个的药瓮,还不时凑到瓮上,抽抽小鼻子,想藉气味分辨内容物。真是糟糕啊,她竟然忘了问,圣药到底是装在哪个坛子里了,这儿满坑满谷,不是药瓮子就是药坛子,要是一个个找,恐怕花上半个月都找不完。不过话说回来,以干戈那种冷酷的态度,她就算真的开口问了,他只怕不会告诉她,反倒会把她拎到眼前,用最冰冷的眼神瞪着她,直到她恨不得吞下舌头。月光明亮,贝贝冷静思绪,开始了找药的重要工作。她先打开几个药瓮,把小手探进去,拿出一些药草,判断里头的是什么东西,摸索着干戈放药的顺序。邻近门口的那十来瓮,摆的都是丁香大枣、川贝天麻等等寻常药物。搁在木架子上的,则是人参、阿胶一类,较为贵重的药品。顺着木架子再往内赚里头的药品,就全是她没见过、没闻过的东西了。“真是的,那干么在这里摆了这么多药?”她一边找着,一边还不忘抱怨,小脸上已经沾满灰尘,看来狼狈极了。月光照不到的地方,十分的黑暗,她盲目的摸啊摸,隐约听见,屋内响起某种声音。那声音很低很低,却也很诡异,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她胆怯的停下脚步,先在心里,从一默念到十,才鼓起勇气,转过头去察看。“什么人?!”她低喝一声,为自个儿壮胆。无人回答!四周看不见半个人影,声音却不断的传来。呃,看来是没有人喽?那么,是什么“东西”在那儿发出声音的?贝贝连连深呼吸,克制着逃走的冲动,硬着头皮往前走去。在存药房的最里头,有着一个古老的药坛子。她先是呆了一下,接着眉开眼笑,像遇见久别重逢的亲人似的,立刻冲上前去,用力抱住那个药坛子。“嘿嘿,可被我找到了!”贝贝低嚷着,要咬住拳头,才没有发出欢呼。会藏得这么隐密,可见干戈非常重视它。她直觉的知道,这坛子里装的,就是传说中的圣药。这坛子黑漆漆的,上头雕着古老的花纹,还沈重得很,也不知道是装了什么神秘药草。她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坛子抱了下来。抱住坛子的时候,那声音又出现了。这一次,声音靠得很近,近到就像是从她怀里的药坛中发出的。“啊!”恐惧瞬间战胜理智,她低叫一声,想也不想的松开手——哐啷!坛子碎裂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刺耳。“唉啊,糟糕!”她瞪着满地溅开的黑色药汁,整个人都呆住了。呜呜,要是让三姊知道,她手脚这么不俐落,连偷个东西,部会把东西给跌了,非罚她扎上半个月的马步不可。随着那声碎裂声响起,整座苍茫山都起了骚动,每个人都被惊醒。“怎么回事?”有人嚷道。“有声音,像是有东西被砸了。”干戈的声音响起,冷静泰然,不含半点睡意。“去存药房看看。”他淡淡的说道。苗人们齐声大喝,领了蛊王的命令,成群结队的拿着火把、举着木棍,往存药房群聚过来。贝贝立刻察觉,情况对自个儿不利。她掏出手绢,弯下腰去,想吸些药汁当样品,接着就溜之大吉。指尖才刚碰到药汁,漆黑的液体突然像活过来了般,化作无数的黑色小涩在月光中扭动。可怕诡异的画面,让她发出尖叫,急着想逃。但是那些黑蛇察觉到人类的温度,嗖嗖的滑行着,纷纷聚集到她脚下,接着就透过小绣鞋,往她体内钻去。“啊,不要啊!”贝贝尖叫着,在原地又蹦又跳,急着满身大汗,根本顾不得此刻的宵小行为,会不会被人发现。只是一眨眼的功夫,黑蛇全不见了,满地只剩下药坛子的碎片。她脸色惨白,立刻脱下绣鞋察看。白嫩嫩的脚心在月光下,也看不见任何伤口,甚至不觉得疼痛。她只觉得胸口闷闷的,所有的道,像是被某种力量封住,使不上力气。不好了、不好了!大大的不好了!就算她再不懂苗疆的药物,她也能知道,这坛药实在太过诡异了。而如今,这些药一滴不剩的全钻进她身子里,天晓得会发生什么事。贝贝强迫自己镇静,屏气凝神,打算运功,凝气冲开道。谁知,才一运功,血液如黄河决堤般四处奔窜,纳疼痛益发强烈,令贝贝心中一阵慌乱,哪里还能凝聚真气,只得赶紧抱元守一,想要压制住纳椎心刺骨的疼痛。痛!好痛!砰的一声,木门被踹开了,无数的火把将存药房照得明亮无比。所有的苗人,瞪大眼睛、张大嘴巴,呆滞的看着在地上打滚的贝贝。“啊,是钱姑娘。”有人喊出来了,没想到半夜里的小偷,竟是苍茫山最重视的娇客。“痛——”她喘息着,视线蒙胧,全身不断。棘格奔上前来,扶起不已的贝贝。“钱姑娘,您没事吧?”“痛——”她无法说话,只能吐出这个字。疼痛愈来愈剧烈,像是要把她的身体撕裂,到最后就连呼吸都是艰难的。她发出低呜,像受伤的小动物般,蜷成一个小球儿。完蛋了!她是不是要死在这儿?一双强健的臂膀,将她抱了起来,搁在怀中。热热的体温,跟耳边强而有力的心跳,虽然没办法缓和疼痛,却也让她稍微安心了些。贝贝抬起头,看见干戈面无表情的俊脸。“救我——救我——”她低喊着,抱着他不放,眼泪沾湿了他宽阔的胸膛。严酷的俊脸,有瞬间的扭曲。接着,她眼前一黑,昏过去了。第六章贝贝眼儿还没睁开,红唇倒先逸出。老天爷啊,好痛!先前万箭穿心似的疼痛不见了,但是她的四肢又酸又疼,活像是被大石头压了一夜。她睁开双眸,发出要死不活的,像个小老头,一边,一边慢吞吞的爬起来。在卧房外的棘格一听见有动静,连忙冲了进来,急着要她躺回。“钱姑娘,您别动啊!”棘格嚷着,拿了个枕头,搁在贝贝身后,让她能够半躺着。贝贝不情愿的躺下,看见棘格忙得像个陀螺,又转出卧房,去端了碗汤药。“您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肯定累坏了。来!先把这碗药喝了。”棘格说着上面把汤药往贝贝的唇边送。苦苦的药汁才一入口,美丽的小脸就猛然一皱,揪得像颗包子。她只喝了半碗,就宣告投降,急着把药碗推开。棘格端了一碟梅糖来,让她祛除嘴里的苦味,嘴里也没闲着。“钱姑娘,您昨晚怎么不好好睡着,三更半夜的,一个人摸去存药房做什么?”“唔,我——”一小脑袋往下垂,不敢面对现实。棘格没发觉,自顾自的说着。“昨晚啊,你那模样可把我们吓坏了,蛊王抱着你回来时,脸色也难看得吓人呢!”那是他生来就是一张臭脸吧!贝贝在心里偷偷嘀咕,却没胆子说出来。她不但寄人篱下,竟还忘恩负义的跑去偷药,落得人赃俱获。最糟糕丢脸的情况,偏偏全给她遇上了,干戈还肯收留她,没把她一脚踹下山,就算是她祖上积德了!不过,照棘格的态度看来,干戈不知是对苍茫山的人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仍旧将她奉为上宾,没将她当成偷儿。“蛊王在这儿陪了您一整晚,不许旁人碰你,亲自压着你的手脚,就怕你伤到自个儿。”棘格眯着眼,对着贝贝微笑。她是旁观宅当局者还迷迷糊糊的事,她可是早早就看穿了。的贝贝眯起眼睛。啊,找到凶手了!肯定是干戈压住她,她的四肢才会那么酸痛!可恶啊!他壮得像棵大树,竟敢压在她身上,难道就不怕压碎她?脑子里闪过干戈压着她,的身躯,悬宕在她的身上。他的手掌,扣住她的手腕;他的身子,密密实实的压着她——一股,陡然袭上粉颊,贝贝陡然双睑羞红。呃,会不会那碗药有问题啊?为什么她突然觉得身子有些发热?“钱姑娘,您好些了吗?蛊王吩咐了,姑娘您一醒来,就请过去厅里。”棘格说道,取来她的披风,在一旁等着。“他要见我?”她小心翼翼的问。“是的,说是有要事,必须跟您谈谈。”贝贝抓抓小脑袋,很想逃赚却又悲哀的知道,目个儿根本无处可逃。干戈要跟她谈什么呢?他会把她扔进牢里吗?唔,不对,他若是要惩罚她,就不会把她抱回汉族房,更遑论是还费神的守护了她一整夜。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她穿上披风,慢吞吞的朝主屋走去。低沈的声音,由门内断续传出。贝贝走到屋子前头,双手攀着门框,悄悄探出一颗小脑袋,观察内部状况。门内的讨论声停止,接着,低沈的声音再度响起。“进来。”干戈唤道,老早就瞧见她在门前鬼鬼祟祟。贝贝咬着唇,知道躲不过了,只得叹了一口气,走入厅内。“钱姑娘,您身子还好吗?”一个管事拔得头筹,箭步冲上来,恭敬的询问。“我没事了。”话才刚说完,又有人围过来,忙着问候关心。“身子还疼吗?”“昨晚可把大夥儿吓坏了。”“是啊是啊,您受苦了呢!”这边谈得正热烈,冰冷的声音却陡然响起,立刻冻结了众人的满腔关怀。“出去。”没人敢再吭一声,全都脚底抹油,争先恐后的冲出大门,甚至不敢回头看一眼,剩下被疲劳轰炸过的贝贝,还愣愣的杵在原地。她也是很想跟着逃走的啦,但是她直觉的知道,她要是胆敢朝门的方向挪动一小步,干戈肯定会立刻冲过来。连连深呼吸几次后,她抬起小脸,勇敢迎视他那张严酷的俊脸。“棘格说,你有事找我。”干戈先是冷冷的瞅了她半晌,之后才面无表情的开口。“我警告过你,不许接近存药房。”“呃——”“我也说过,那坛药除了我之外,旁人碰不得。”“唔,我现在知道了。”小脑袋垂到胸口,用最小的声量回答。呜呜,别骂嘛,她心里也很后悔啊!想起昨夜诡异的情形,贝贝打了个冷颤,只觉得脚心发痒,像是那些黑涩又在那儿窜来窜去。清澈的眸子转啊转,无意间瞧见,干戈的手腕上,有一圈青黑泛紫的伤痕,看起来像是被某种动物咬的。看那伤口,又肿又紫的,肯定疼极了。怪了,他的身手矫健,任何猛兽都不是他的对手,哪有什么动物,有这么大的能耐,能够咬得到他?她盯着那个咬痕瞧,脑子里却突然想起,棘格先前说过,昨日夜里,在她痛极的时候,干戈亲自压着她,就怕她伤到自己。啊,难道,那个咬痕是——贝贝心中一乱,那的暖流,又悄悄的在胸口泛滥成灾。意识到干戈扫来的视犀她连忙清清喉咙,偷偷喝令自个儿不能失态。“呃,对了,那个坛子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她故意转移话题,还踩紧小绣鞋,就怕又有怪东西要溜进去。“蛊。”“嗄?”“那里头装的是七日蛊。”啊!贝贝的小脸,瞬间转为雪白。该死!大姊肯定是忘了提醒她,苗人除了善用药,也善用蛊。“你是说,钻到我身子里头的,势毒?”她乾着嗓子问道,连声音都开始,身子更是抖个不停。从小熟读医书,她当然知道何谓蛊毒。书上记载,苗疆地区多蛊,在每年五月五日的炙阳之日,取百种毒虫!放到不见光的坛中,让毒虫自相残杀,最后留下来的,就势。她脑子里思绪乱转,不断浮现,书上记载的,那些中蛊的人,总是得了好可怕的怪病,最后以最离奇古怪的方式惨死——哇,她不要啊!“为什么苗人们还说那是圣药?”她快哭了。“以讹传讹,自然会有误传。”干戈平淡的口吻,就像在讨论天气。“那些人明明就说了,那坛药能够令人百毒不侵。”她忿忿不平的质问,又气又慌,心里简直没了主意。“人都死了,当然百毒不侵。”呜呜,完蛋了,她要被自个儿的好奇心害死了!“但是我现在没事啊!”贝贝急忙的说道,从椅子上跳起来,在原地跳啊跳,证明自个儿很健康,顺便也试试看,能否把体内的毒虫给跳出来。“现在是没事,但是七日之后——”干戈只把话说了一半。贝贝的心也被吊到半空中。“七日后会怎么样?你倒是说啊!”“这种蛊,初时会疼上一个时辰,隔六个时辰后再度发作。以此类推,疼痛时间增长,到了第七日,中蛊者将会活活痛死。”他徐缓的说道,照着她的要求,把情况说得格外仔细。传说中,这种死宅魂魄俱销,甚至不能转世。人们对这坛蛊充满恐惧,对干戈更是又敬又怕,暗地里称他为销魂蛊王,就怕惹上他,不但要活活痛死,就连魂儿都没了。放眼整个苗疆,就只有贝贝不知死活,还敢往存药房里闯。难怪存药房不需上锁,任何稍微有脑袋的人,都知道该远远的避开那儿,哪里还会闯进去乱翻?贝贝快昏倒了!焦急之中,她脑中陡然灵光乍现,闪过一个法子。“对了,这蛊是你的,你就一定知道解蛊的方法。”她抬起头,急切的问道,紧握住最后一线希望。“你这蛊毒.不好解。”干戈冷冷的回答,黑眸深幽。“我才不管好不好解,花多少钱都可以,你马上替我解!”她喊道,从口袋中翻出银子,用力砸他。他不屑一顾,闪过迎面飞来的银两,端起茶碗,好整以暇的喝着苦涩藤茶。“钠是用我的血养的,只有我能解,解的方式也不同於一般。”贝贝冲上前上,双手揪住他的衣袍,用力摇晃这个可恶的男人。要不是一条小命还握在他手上,她真的好想用力踹他几脚。“什么方法都好,快动手啊!”她咆哮着。他看着她,半晌之后才宣布。“你必须跟我。”嗄?!“合——?”她瞪大眼睛,小手僵住,忘了要掐他脖子。干戈点头。“呃,你的意思是,呃,可以请你解释得清楚一些吗?”会不会是这两个字,在这些蛮子的语言里,是指别的意思?她满脸期待的看着他,期望那张薄唇里,会吐出别的意思。“跟我睡。”他的话,打破她的期待。“呃……只是睡吗?”她还不死心。干戈看着她,微微勾起嘴角。“都做。”都、都做?!为了解除蛊毒,她必须跟干戈——呃——娇嫩的粉脸,因为这惊世骇俗的提议,迅速转为嫣红,但是一想起那椎心刺骨的疼痛,她没有迟疑,立刻就下了决定。“好,我认了,那你来吧!咱们速战速决!”她脱下披风,娇小的身子往他坐着的兽皮上一跳,像个祭品似的四肢张开,全豁出去了。好吧!就当是被狗咬了。反正她这辈子也不打算嫁人,把清白给了这蛮子,说不定还能省去一些麻烦。等干戈蛊毒解了后,她就要马上开溜,即刻回京城去,这辈子再也不见这冷酷的半裸男人,彻底把这丢脸事儿给忘了!她闭起眼睛,准备“从容就义”,干戈却只是睨着她,动都不动一下。“不只是今晚。”他又开口了。啊?“那要多久?”她抬起小脸,眯起眼睛。黑眸直视着她,平静内敛。“七日一回,为期三年。”“三年!”她从兽皮上跳起来,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行不行。”说什么都不行!要是那么频繁的跟他——呃,那她岂不是成了他的……情人?那两个字,让她粉脸嫣红,羞得心儿直跳。他没有强求,只是耸肩,起身往外走去,淡淡的丢下一句话。“你可以慢慢考虑。”考虑?这有什么好考虑的?她清白的身子,为了解蛊毒,白白让他占便宜-已经驶荒唐的了。更糟糕的是,为了免去疼痛,他们每七日就必须——噢,不行不行!她宁可痛死,也不会答应这种事情。两个时辰后,时间一到,蛊毒再度发作。“啊!”尖叫声传遍苍茫山,令所有人都为之僵硬。那声音愈来愈痛苦,还伴随着束西被摔碎的声音。接着,不到半晌,就看见贝贝从汉族房里冲出来,跌跌撞撞的穿过广场,踹开蛊王主屋的大门。“干戈!”她尖叫着,已经疼得冷汗直流。高大的身躯!缓缓站了起来,黑眸瞟向她。“随便你要花几年都好,快点,帮我——帮我。”贝贝扑进他怀里,主动去剥他的衣裳。蛊毒太过厉害,她痛得难以忍受,先前豪气干云的决心,老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痛,她好痛啊!他怎么还不救她?贝贝圈住他的颈项,凑上红唇,笨拙的吻着他的脸、他的颈项、他的胸膛——“你决定了?”低沈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她胡乱点头,小手没闲着,不断在他身上乱摸,只求他快些大发慈悲,替她解除疼痛。深幽的黑眸中,闪过一抹光亮。干戈抱起她,住房间走去,他的脚步很快,抱着她的动作,沈稳中却有着内蕴的温柔。房内陈设简单,角落有一张人石床,上头铺着厚厚的兽皮。朦胧之间,贝贝神智恍惚,只觉自个儿被放上床,而干戈的唇、的手,开始在她身上周游。她还好痛,但是他带来的奇妙感觉,一点一滴的驱逐那些痛楚。她咬着唇,额上浮现点点汗珠,小脑袋在兽皮上左摇右晃。几日之后,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从苗疆百族陆续运抵苍茫山。蛊王大婚,这可是苗疆的天大喜事,百苗的族长们,跋山涉水的前来祝贺,好奇的想看看,冷酷的蛊王,娶的究竟是哪个女子。这昭告天下的场面,可让贝贝脸色难看极了。讨厌啊,明明是件丢脸的事儿,为什么会弄得人尽皆知?这么一来,这些人全部都会知道!她是因为蠢得中了蛊毒,才会爬上他的床,恳求他要了她。其实贝贝也不是没想过,要跟干戈私下协议,言明不许对外声张。但是那天她穿过广场,闯进他屋子里,苍茫山上所有的人,全都可以当证人。据说,那日她还没踏出干戈的房门,蛊王大婚的消息,就已经传遍附近几个部族了。她看着络绎不绝的贺客,心里就是不痛快,忍不住凑到干戈身边发问。“为什么他们就这么肯定,我一定会嫁给你?”她跑到大厅来质问他,视线却落在宽阔的胸膛上,没有瞧他的眼睛。虽然两人已经有过肌肤之亲,但是她还是不习惯面对他。尤其是在白昼里,一瞧见他,她就会回想起夜里的亲昵时——想着想着,的脸蛋.又变成了红苹果。干戈看着她,面无表情。“除非你想死,否则你就会嫁我。”含这回答太可恶了!“但是,我只是说跟你——呃,让你替我止痛,又没答应要嫁你——”她一面说着,粉脸泛红,愈垂愈低。“我愿意娶你就行了。”他简单的说道,没冉理会她。贝贝问了一肚子的气,唧着红唇回自个儿屋里去。回屋的路上,不断有人上前,对着她恭贺道喜,或是送上珍贵的礼物。等回到汉族房里,情况更是失控,各族运来的礼物,早已经堆到了庭院里,她连要找个地方站都很困难。贝贝艰难的挤开礼物,往卧房摸索前进。才一回到卧室,她双眼忍不住亮了起来。摆着华美精致的苗族嫁裳,那件绣花飘带裙,绣工精致非凡,简直是巧夺天工。除此之外,嫁裳之上,还有着一顶银冠,以及众多白银首饰。她坐在床沿,抱着银冠,心儿又开始乱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她看来是躲不过了。只是,她真的要嫁给干戈吗?被绑在他身边三年是一回事,成为他的妻子,又是另一回事啊!她真的留在这儿,跟他做一辈子的夫妻?再说,她成婚的消息要是传回京城,肯定会引起轩然。呃,不对,大姊要是知道,她嫁给了蛊王,肯定高兴极了,说不定还会抱着算盘,开始计算能靠着这层关系!替钱家捞到多少好处。想到这儿,贝贝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她困扰极了,觉得不情愿,却又想不出任何理由拒绝。棘格捧着满手的礼物.从外头走进来,满脸都堆满了笑容。“汉妃,您瞧见这些衣裳跟银饰了,还满意吗?”她兴高采烈的说着,还端起银冠,喜孜孜的替贝贝戴上。啊,蛊王挑的新娘,可是美极了呢!多少族长上了苍茫山,瞧见当今的汉妃,全傻了眼,暗地里全发誓,要去虎门口等着,看看能不能再碰上一个汉族美女。只是,众人喜悦的心情,似乎没传染给新娘。“这些嫁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绣制的?”贝贝的手,滑过嫁裳上的挑花绣,暗暗思忖,这么精致的绣工,绝对是花了不少时间。“唔,族里的姑娘一块儿动手,花了半个月左右。”棘格回答。半个月?那就是打从她上了苍茫山,众人就开始暗地筹备婚礼了?弯弯的柳眉,不悦的蹙了起来。“你们就确定,我一定会嫁他?”怪了,她自个儿的婚姻大事,怎么旁人都比她先知道?棘格神秘的一笑,先到门口探头看了看,确定蛊王还在大厅,暂时无法脱身后,才咚咚咚的又跑回来,凑到贝贝面前,小声的说道:“打从蛊王送来那只银镯,我们就心里有数了。”贝贝挑眉。“那只银镯啊,势王的父亲,从波斯巧匠那儿重金买来,送给蛊王母亲的,是成对的男女双镯。一只收在蛊王房里,另一只,如今就在你手上。”棘格说着,又拿起银饰,忙碌的为新娘打扮。贝贝坐在床沿,呆呆的任由棘格摆布。她的小手,摸索到银镯上,紧紧握住不放。他让她住进母亲的故居,又拿母亲的银镯给她,还嘱咐她一定要戴上,所有人都知道了他的意图,就只有她傻傻的,还被蒙在鼓里——苗人把女人带回屋里,不是当客人。干戈在说这句话时,就已经藏了弦外之音。不知为什么,得知这项秘密后,她的心有些慌乱、有些气愤、有些不甘愿,却也还掺杂着些许润润甜甜的温暖。广场上锣鼓喧天,宾客们吵吵闹闹,干戈从外面大步踏进内室。她抬起头,看见他时,心头一动。那种从见到他起,就徘徊不去的暖流,再度席卷胸口。原来,他是老早就打定主意要娶她。不知为什么,这件事情让她好高兴、好高兴——干戈望着她,黑眸闪烁。“过来。”他霸道的说道,声音一如以往般冷淡。这一次,她没错过他眼里的火焰。“去哪里?”贝贝弯着唇,对他浅笑,先前的懊恼,这会儿全都一扫而空了。干戈眉头一拧。“过来。”他没有回答,反倒重申命令。她暗暗叹了一口气,对他霸道的性子举双手投降。“好嘛好嘛,别催了。”贝贝嘴上抱怨着!却还试乖伸出小手,搁进他宽大的掌心。当干戈牵着她的手,往外走去时,她的红唇上,悄悄弯出一朵笑。唔,或许,嫁给他,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呢!第七章庆典结束,宾客离去,苍茫山上恢复平静。男人们入山狩猎,而女人们开缸染布,照著干戈的指示,将土布染成蓝布,或是再加工,制成深玄色的红布。一日,午後燠热,她热得难受,想要沐浴,却又不愿意泡进温泉里,索性走出寨门,到後山去寻找可以沐浴的山泉。苗山多泉水,她没花费多少功夫,就在後山发现一汪碧绿的山泉。“哇,太好了。”贝贝喃喃自语,左右看了看,确定四下无人後,才敢褪下香汗淋漓的衣衫。她先用脚尖沾沾山泉,然後再深吸一口气,扑通一声,跳进山泉里头。天气很热,但山泉冰冷,她冷得牙齿打颤,潜入水中,卖力的游动,让身体尽快适应水温。游了一会儿,她疲倦的闭上双眼,在水面上飘啊飘,只觉得好舒服。永远的住在这儿,似乎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呢!虽然没有京城的奢华,却有著无限的惬意,更重要的是,这儿还有干戈——正在想著他,却有某种东西,滑过她的脚底。“啊!”不会吧!这座池子里也有蛊吗?贝贝尖叫一声,连忙踢蹬腿儿,却失去了平衡,咕噜噜的往山泉里沈。山泉好深,她踩不到底,加上一时呛了水,难受极了。“唔,咕噜——唔——咳咳——”她挣扎著,想要爬上岸,却伸长了手,还驶不到岸。突然之间,高大健硕的身躯,由水中窜出,强健的臂膀搂紧她的腰,将她拉入的胸膛。是干戈!“咳!咳咳!你——”她呛咳著,窝在他肩头喘息。还没调匀气息,干戈的唇已经覆盖上来,封住她的红唇,灵活的舌,霸道的窜入她口中,享用柔嫩的唇舌。贝贝的惊呼,过没多久,全化为他口中的软软低吟。片刻之後,当热吻结束,她已经软绵绵的瘫在他怀中,完全无法动弹。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不是在忙吗?”她小声的问。统治百苗,并不是件简单的差事,身为蛊王,他拥有难以比拟的权势,相对的也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处理苗人的诸多事务。“结束了。”干戈简单的回答,搂著她上岸。她抬起头来,这才发现他也是裸的,衣衫早就被扔在岸上晒太阳。呃,她可是来洗澡的啊,不过这会儿,瞧他的眼神,似乎是打算做其他的事“你为什麽吻我?七日又还没到呢!”贝贝红著脸,想转开视犀目光却又离不开他黝黑健硕的身子。“这里有瘴气。”他神色自若的宣布。瘴气?她蹙起眉头,转动小脑袋,左看看、右看看。“我没有发现任何不对劲的地方。”“闻久了,你就会昏倒。”“啊,真的吗?”她有些慌乱,伸手捣住口鼻,双眸眨啊眨的。她不会这麽倒楣吧,才中了蛊毒,又碰上瘴气。呜呜,这下怎麽办?她会不会又要犯疼了?干戈低下头,潮湿的发落到她粉颊上,有些刺刺痒痒。“跟我在一起,就不会有事。”他轻声说道,目光。贝贝眨著眼睛,愣愣望著他,察觉到他愈靠愈近,的薄唇,又回到她唇上,轻轻啃咬,带来奇妙的感觉。唔,这就是他的“办法”吗?她羞怯的伸出手臂,悄悄圈住他的颈项,迎向这个吻,专心的回应著。干戈的身体炙热,像是要将她融化。的他,更显得黝黑精壮,结实修长的体魄,有著无比强大的力量。宽厚的大掌覆盖住软嫩的,她著,在他的霸道与温柔下轻吟——许久之後,贝贝才由迷醉的欢愉中,慢慢回到凡间。干戈拥著她,下颚靠在她的脑袋上,而她蜷在他怀里,汗湿的上,披著他的衣裳。她的指尖,滑到他的手腕上,细细摸索著。那儿还有她先前蛊毒发作时,啃咬留下来的伤。好奇怪啊,她明明就气愤他的霸道,但是为什麽,一跟那双黑眸对上眼儿,她就无法拒绝他?每当干戈看著她,或是拥抱她的时候,她的心口就会热烫的,觉得好舒服、好安心。一种感觉,是不是就叫幸福?静谧的一刻,被孩童的嬉闹声打断。几个小孩,脱得精光,像小青蛙似的,一个个往山泉里跳去,嘻笑泼水,溅出好多水花,玩得不亦乐乎。贝贝低呼一声,披著衣衫,匆忙凑到水边。她独自把衣服扯赚也不管干戈是否会“春光外泄”。“喂,别下去啊!”她焦急的喊道,还猛挥手。没人理她,孩子们甚至掬水泼她,然後哈哈大笑。“快上来!”贝贝呼喊著,急得直跳脚。小孩子游到岸爆抬起湿淋淋的脑袋,咧开嘴笑。“为什麽要我们上去?水好冰好舒服呢!”“水里有瘴气,闻久了会昏倒的!”她急著喊道,困惑的回头看著干戈。他不动声色,半坐在草地上,健硕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著光泽,比野兽更美丽。贝贝脸儿一红,连忙转开视线。真是的,刚刚她在水里,他就大惊小怪,急著把她捞上来“解毒”,怎麽这会儿孩子们在池里玩水,他反倒无动於衷?小孩们笑得更大声。“哈哈,瘴气是下了雨的午後才会出现的,现在哪有啊!”“汉妃好笨呢!”“哈哈,好笨。”嘻笑声此起彼落,贝贝眯起眸子,过头来。干戈倚靠著大石,神色自若,黑眸直视若她.俊脸上找不到半点愧疚。“你骗我!”她红著脸指控,伸出粉拳去槌他,恨不得把他推进水里,让他喝水喝个饱。可恶!这会儿怎麽办?都被他吃了,总不能要他吐出来吧?“我不想等七日才要你,你是我的妻子,我随时都能——”贝贝脸颊,连忙冲上前,用小手捣住他的嘴,就怕他说出更惊世骇俗的话来。黑眸在她通红的脸上绕了一圈,紧抿的薄唇,稍微软化了些。他拿开贝贝的小手,额头抵著她,呼吸吹拂过潮湿的长发,带来冷热假替的酥麻,令她不已。“况且,刚刚你不也没反对?”干戈靠在她耳爆很缓慢、很缓慢的说道。贝贝无法反驳,羞得想挖个地洞钻进去。太恶劣了,他不但骗了她,还她,在山泉旁就跟她——呜呜,她从小读的诗书礼教呢?她的羞怯呢?怎麽一碰上蛮横的他,那些矜持,就全都变成废物了?“回去了。”干戈站起身,迳自宣布,对她伸出手。正在烦恼的贝贝,虽然心里困扰极了,却还是伸出小手,搁进他的掌心。这样的举止,已经非常自然,不论走到哪儿,他总霸道的要握住她的手。山路崎岖,走没两步,她绊著藤蔓,整个人往前摔。“啊!”贝贝低叫,以为又要跟泥地玩亲亲。还没摔到地上,干戈已经出手,矫健的将她揽入怀里。“没事吧?”他问。她深吸一口气,对著那双黑眸点头。“没、没事。”“小心点!”他粗声说道,口吻不耐,眼神里却有关怀。“喔。”她小声的回答,红唇忍不住往上弯。虽然他很霸道!,虽然他很恶劣;虽然他偶尔会骗得她团团转。但是她还是好喜欢,他在冷酷的外表下,偶尔流露的温柔。不知从何时开始,她已开始习惯那双吓人的黑眸。贝贝主动握住干戈的手,小脑袋靠在他肩上,像只被喂得饱饱的小猫,粉颊轻轻他的胸膛,无言的道谢。他没说话,低头看了她半晌,表情有瞬间的软化,随即又恢复冷然。一男一女,穿过崎岖的山路,离开了山泉。跳月节过後不久,苍茫山上来了不速之客。广场上又吵又闹,贝贝在汉族房里,就可以听到喧闹的声音。“外头怎麽了?”她好奇的问道。发去外头看了一眼,匆匆回来报告。“禀汉妃,是有个汉人闯进来,被族人们逮住了!正交由蛊王发落。”她露出羞怯的笑容,小声的补上一句。“那个汉人,生得好俊俏呢!”话还没说完,丫鬟们已经扔下工作,全凑到门爆想瞧瞧那俊俏的汉人。原来,除了她之外,还会有汉人能人得了苍茫山。这个人是找了苗人带路,还是自个儿摸索进来的?“干戈会怎麽处置擅闯的汉人?”贝贝也凑到门口!踮高脚尖,却还是看不到广场上的动静,只看到一颗颗阻碍视线的脑袋。丫鬟们还没回答,广场上倒先传来干戈的声音。“扔出去。”命令一出,不速之客立刻响起惊慌的叫声。“什麽?扔出去?不、不行啊!我是来找人的!”那人喊道,冷汗直流,抵死不肯被扔出大门。咦,那声音很耳熟呢!贝贝皱起眉头,歪著小脑袋.怀疑是自个儿听错了。不可能啊,这儿是苗疆,可不是京城,那不可能跑到这儿来,说不定只是个声音相似的人——正在思索著,对方又开始大喊。“贝贝!钱贝贝,你在哪儿啊!快点出来啊!”啊,她认出来了!“旭日!”贝贝推开众多丫鳜冲到广场上,满脸惊喜的指著年轻男子大叫。原本在求饶的俊美男人,一看见贝贝,又惊又喜,也张著嘴大叫。“啊,终於找到你了!”在众人的注视下,两人拔腿奔向对方,如同久违的牛郎与织女,热情的拥抱。贝贝更像八爪章鱼似的,双手双脚全都圈上去,兴高采烈的又抱又亲。“你怎麽来了?”她挂在男人身上,亲昵的摇晃他。男人高兴的笑著,看来更加俊美。“笨问题,当然是来找你,不然我为啥搁著京城的暖暖被窝不睡,跑来这苗疆野地?”他伸出手,捏捏她的鼻尖。贝贝高兴极了,搂著他的颈子,还想说话,却发现自个儿的领口陡然一紧,整个身子被往後拎去。咦,她怎麽腾空了?贝贝诧异的回头,刚好看见干戈铁青的俊脸。“把这男人扔进狼堆里。”他阴冷的说道,全身辐射出强烈的怒气。“什麽?呃,不行不行!千万不行!”贝贝连忙反对。干戈的脸色更难看了。“你还想替他求情?”他咆哮,声音震动整座苍茫山。所有的苗人,扑通扑通的跪下,趴在地上瑟瑟著,虽然担忧汉妃的处境,却也没人敢而对蛊王的愤怒。被拎在半空中的贝贝却无处可逃,只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著他。“是、是啊!”她既害怕又困惑,却还是硬著头皮点头。干戈深吸一口气,锐利的目光扫到旭日身上,恨不得拿出猎刀,把这个男人碎尸万段。这个汉族男人是谁?会是她的情人吗?某种陌生的情绪,在干戈胸口中,令他愤怒得双眼发红,冷静的理智彻底碎裂。她竟敢在他向前,拥抱另一个男人!眼看惰况愈来愈僵,旭日鼓起勇气,前进一步。“笨,你看不出来吗?”他低声骂著贝贝,没想到她竟然这麽迟钝。“什麽?”她一头雾水。旭日还想骂人,但是那个“笨”字还没出口,冷冽寒酷的视犀就狠狠瞪了过来。他立刻把骂人的话全吞回肚子里,脸色一变,火速摆出最和善的笑容。“蛊王,您先别发火,在下是京城钱府长子旭日,是汉妃的弟弟。”他解释著,暗暗猜测,这个高大的蛮子会发这麽大的火,肯定是在吃醋。看来,他这个迷糊的五姊,在这段日子里,倒是捞到个不错的丈夫呢!黑眸眯了起来,从旭日的俊脸,挪移到贝贝的俏脸,充满怀疑。“弟弟?”他问。两人用力点头,差点扭伤了脖子,就怕干戈不信。苗人们偷偷抬头,仔细一瞧,这才发现,这俊美的男人,生得跟汉妃的确有几分相似。两人的五官神似,尤其是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更是一模一样。半晌之後,干戈突然放手,松开箝制,转身往内厅走去。她毫无防备,咚的一声,摔在地上,粉臀儿被摔得好疼。“哇,你就不能先提醒我一声再放手吗?”她抱怨著,揉著发疼的粉臀。管事意会过来,连忙上前,恭敬的行礼。“汉妃,蛊王的意思,是请您跟旭日公子都入内厅。我会即刻命人备茶,为旭日公子洗尘。”汉妃的亲人,他们可不敢怠慢。姊弟两人本来就感情深厚,加上许久没见,彼此都有一箩筐的话要说,从广场走入内厅的路上!两张嘴叽哩呱啦,都没停过。“是要你找药材吗?怎麽自个儿开溜了?石冈急得都快上吊自杀了。”旭日问道,帅气的撩起衣袍,跨过门槛。“你也知道石冈那硬性子,他左一个不准,右一个不行的,我什麽事也办不了,索性就自己上路了。”贝贝耸肩,踏入内厅,找了张椅子坐下。屁股还没沾著椅子,後头的干戈就开口了。“过来。”“我坐这儿就——”“过来。”冰冷的口吻,不容反驳。她叹了一口气,只能凑到他身边去坐,心里悄悄抱怨他的蛮横。旭日看在眼里,暗暗微笑。屁股才一坐定,贝贝就急著开口。“你是怎麽找到这儿的?是石冈告诉你们的吗?”“他送信回京城请示,大姊却按兵不动,说你虽然迷糊,但是仍有些小聪明,肯定能够平安无事。”旭日详细的说道。贝贝乾笑几声,觉得头皮发麻。“大姊的神机妙算,可从没出错过。”旭日说道,瞄向一旁的干戈。“只是她倒也没料到,你立见成了蛊王的妻子。”“呃,这个,说来话长,等有机会再说。”她含糊的说道。老天!她可不想让旭日知道,自个儿是丢了多大的脸,才阴错阳差的成为苗人的汉妃!那些过程,她仅仅是回想,就羞愤得想躲进被子里大叫。旭日微笑,拿出扇子,敲击掌心。“没关系,那就回京城,对著家里人,再一并说了吧!”“回京?”她眨眨眼睛。“嗯,京城里头出了些事情。”贝贝喔了一声,眸子滴溜溜的往干戈脸上转,发现他的脸色再度转为铁青。唉,想也知道,他不会点头放人的!“可是我中蛊了,没办法回京城。”她双手一摊,万分无奈。“中什麽蛊?”“你别问了。”她支支吾吾,粉脸发红。旭日晃脑的想了一会儿,虽然怕干戈翻脸,却不得不开口。“只是,你非得回去不可!”他顿了一下,神色凝重。‘乾坤堂’出事了,一个病患突然暴毙,仵作看了,说是你用药失当所造成。”贝贝跳了起来,气得哇哇大叫。“我?我用药失当?这绝不可能!”这是污辱她的医术啊!她用的药都是温补之类,先调养病患身子,再强身健体,进而收到壮阳之效,哪里可能会吃死人?先前,还有病患嫌她药下得太轻,无法立竿见影,所以转投向“安平堂”求医呢!“官府可不这麽想。大姊要我赶在官差前,先带你回家里,大夥儿也好从长计议。”“那现在怎麽办?我又离不开。”贝贝皱眉。旭日晃脑,思索著几位姊姊可能的反应。“四姊会说,以和为贵;三姊会说,量力而为。”“她还会罚你扎马步。”她补上一句。他没理会。“二姊嘛,得等到她醒来,才能问出她的意见。至於大姊,啊,对了,她有给我个锦囊。”“打开看看。”贝贝提议。旭日打开,锦囊里有张短笺,上头是大姊娟秀的字迹。事情没办成,就别回来,两个人沈默。“打开第二个看看。”内容一样。“打开第三个看看。”里头是一条白绫。“什麽意思?”旭日呆愣,摸不清大姊的意思。贝贝倒抽一口凉气,躲到干戈背後。“嗯,呃,你、你是知道大姊的性格的。”她用很小的声音说道。旭日脸色一白。“呃,好歹我是她亲弟弟,她不会这麽狠——”他看见贝贝猛,背脊不禁发凉。“好吧!就算我没办法带你回去,必须拿著这条白绫上吊,但你就没想过,大姊会亲自来逮你?”旭日一脸悲苦,拿著白绫在脖子上绕啊绕。这一次,轮到贝贝脸色惨白。姊弟二人都在烦恼的时候,干戈开了金口。“我陪你。”“啊,你要跟我回去?”她转过头来,不敢置信的看著他。“没错。”“呃,啊,嗯——那个——其实,你不需要陪著我,我只是回去处理一些事,很快就回来了。”她双手乱挥,光是想像他走入京城,会造成多大的骚动,就觉得头皮发麻。“你离不开我。”干戈淡淡的说。“啊?”她脸儿一红。“你别胡说,我哪里会离不开——”“七日一回。”他提醒。轰!贝贝的脸儿著火了。可恶,他怎麽——怎麽可以提——“七日——什么七日一回?”旭日很感兴趣,凑过来发问。“没你的事!”贝贝恼羞成怒,红著粉脸,咚咚咚的跑过来,抡起拳头扁自个儿的弟弟。“唉啊,别打别打。”旭日无端被敲了几下,捣著痛处,龇牙咧嘴的喊疼。唔,七日一回?什麽七日一回?他脑子乱转,虽然好奇,却碍於贝贝的拳头威胁,不敢再发问,怕等会儿会被扁出内伤来。“随时可以出发。”干戈说道,阻止姊弟相残。“真的吗?”贝贝双眼闪亮,神态兴奋。“那让我换件衣裳,收拾些东西,咱们马上出发。”虽然回京里,是有麻烦事必须处理,但是离家这麽久,她自然是好想念好想念家人。就连大姊,在这会儿回想起来,都令她觉得思念极了!“太好了,我要回家了!”返家的兴奋!充斥在胸口,她小嘴上喊著,双手拎著绣花飘带裙,三步并作两步,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去。没人发现,当她欢呼时,干戈的黑眸中,闪过一抹阴鸷。第八章繁华京城,冠盖云集。无数的落花,拂过高高的蓝色琉璃同落入钱府。偌大的庭院内,花木扶疏,错落着华丽的庭台楼阁。珍珠阁的窗台前,站着一名绝色女子。吵杂的喧闹,夹杂着惊喜的笑声,从钱府大门,一路响了进来。几个丫鬟急忙穿过回廊,奔来珍珠阁,在阁前幅身行礼,欢喜的报告。"启禀大姑娘,旭日公子带着五姑娘回府了。"钱金金弯唇一笑。"让他们到珍珠阁来。"她吩咐道,转身踏入屋内。久候在窗台旁的丫鳜立刻为她解下软绡披风,端上的香茗。金金端过瓷杯,轻啜热茶,瓷杯还没见底,珍珠间外就响起喧哗声,热闹极了。阁门一开,娇小的身子立刻飞奔进来。"大姊!"贝贝娇声喊道,冲上软椅,抱住金金,像只小猫般撒娇,从苗疆带回来的精致礼物,全被扔到地上去了。金金微笑,拍拍小妹的粉颊。"你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当了苗人的汉妃,从此之后就不回京城了。"她轻声道,捏捏贝贝的鼻尖。"大姊,我哪里会不回来呢!"贝贝小声说道,偷偷做了个鬼脸。金金浅笑,清澈闪亮的眸子,看向一旁高大沉默的男人。"我让你去找药方,你却找了个丈夫回来。"啊,惨了惨了,大姊要怪罪了!贝贝连忙,从衣袋里,抽出一束文件,上头写得密密麻麻的,全是苗疆药材的批发货价。"呃,我虽然没找到药方,但是也找到货源。大姊,这是苗疆的药材谱,只要照这张谱进货,'乾坤堂'每年能节省十几万两银子呢!"她陪着笑脸,献宝似的,把药材谱送到大姊面前,证明自个儿可没偷懒。金金眸子一亮,低头审视。天下人都知道,在京城钱府里,运筹帷幄的,是长女钱金金。自从她十八岁及笄,展露惊人的商业长才后,就接掌了父亲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货源稳定吗?"她问。"苗人说了,任何好货,都先留给'乾坤堂'。"贝贝说道,看了干戈一眼。买药材的事情,一由他出面,就全盘搞定。苗人不敢违逆蛊王,对她这个汉妃,更是有求必应。金金沉吟半晌,才又开口。"商道呢?""全打理妥当了,十里一站,能够日夜兼程,把药材送来京城。"旭日插嘴,紧张的看着大姊。金金挑眉,仔细看过药材谱,才慢条斯理的卷起来,交给丫鬟。"这件事,你们办得不错。"姊弟二人,松了一口气,差点没瘫软在地上。呼,还好这桩生意能让大姊满意!他们一路上提心吊胆,就怕大姊怪罪,说他们办事不力。到时候啊,只怕家里的椅子都还没坐暖,就要再度被扔出大门去赚钱。心上的大石头落了地,贝贝舒展柳眉,觑见站在一旁,始终沉默不语的干戈。她跳下软椅,咚咚咚的走到干戈面前,牵着他的大手,走回软椅坐好。"大姊,我替你介绍,他就是——""我知道。"金金微笑,还命人端上最好的春茶。"啊?"贝贝一头雾水。大姊知道?知道什么啊?她都还没说呢!"他是干戈,苗疆的蛊王,你的丈夫,咱们钱府的新姑爷。"金金轻声说道,说得钜细靡遗,没半点遗漏。贝贝眨着双眸,讶异得说不出话来。"她派人来调查过。"干戈开口,黑眸微眯。即使远在苗疆,也不时会有汉人,赞叹的谈论起京城钱府的长女。他老早就知道,他的小妻子,有个绝顶聪明的大姊。"啊?有吗?"干戈点头。"我们成婚后,有汉人陆续入了苗疆,打探关于我的一切。"苗人们来禀报,说是这些形迹诡异的汉人,都是来自于汉妃的娘家。金金浅笑,搁下瓷杯。"我这个宝贝妹子,没媒没聘的,就让你给娶走了,我当然必须格外留意些。"她弯着唇,若有所思的看着干戈,淡淡的补上一句。"钱府的女儿,可不是普通人想娶就能娶的。"黑眸一眯,没有动怒,明白金金的弦外之意。旭日在旁边小声的嘀咕。"不用说,她肯定是拨过算盘,知道结下这门亲事,是稳赚不赔的。"金金笑而不答,反倒靠到贝贝耳爆轻声问道:"他对你好吗?"贝贝咬着唇,没有回答,粉脸却变得红润润的,格外动人。这下子,即使她不说话,答案也昭然若揭了。干戈的黑眸,眸光转浓。他旁若无人的起身!大步走过来,拦腰抱起贝贝,霸占了她的软椅。"啊,那是我的位子啦!"她抗议。"你坐我腿上。"他口吻平淡,眼神却十分炙热。坚实的双手,圈紧细细的纤腰,不让她离开。连屋内的丫鬟们,都偷偷笑着,知道这个新姑爷,可是疼极了五姑娘呢!众人的眼神,让她羞得想挖个洞跳进去,但天不从人愿,干戈把她抱得紧紧的,她连脚尖都碰不着织毯。贝贝羞得连发根都红了,连忙扯出别的事情,转移大伙儿的注意力。"对了,大姊,旭日提到,前些日子,京城里头有人暴毙,那是怎么一回事?"她把话题绕口正事上头。金金点头,收敛笑容。她纤手一扬,所有丫鬟自动福身退下,室内转眼清场完毕,只剩下钱家自个儿的亲人。"死者是西市延康坊的潘大爷,官府那方面,我暂时压下来,但要厘清案情,只怕还要费一番功夫。"贝贝蹙着眉头,一面听一面点头。"他在'乾坤堂'里看了一阵子,病因是气虚血寒、肾水不足。""你用了什么药?"干戈问。"以鹿角、龟板、枸杞及人参口味药剂,熬成四珍胶。"她皱着眉头。"这些都是温补之药,不会伤身的。"他点头,拧眉沉思。贝贝虽然迷糊,但是精通药理,用药毫不含糊,苍茫山上的妇女孩童,如果有任何病毒,都已全交由她治疗。旭日走了过来,从怀里拿出一个小竹筒。"这是在死者身旁发现的证物,你们瞧瞧。""证物该待在衙门吧?"贝贝瞪着他。他耸肩,不以为然。"大姊有办法嘛!"干戈打开竹筒,将竹筒内的东西倒在桌上,浓眉愈拧愈紧。她也凑过去瞧,才一看清楚!嘴里就哇哇叫了起来。"啊,这是斑鸷啊!"这种东西,药性极强,致人于死。一般药行的用法,是将斑鸷与糯米同炒,取了糯米入药,丢弃斑鸷不用。干戈审视着桌上的斑鸷,黑眸闪烁,若有所思。贝贝把下巴搁在桌面上,瞪着那些黑乎乎的斑鸷。一想到这些东西,曾害死一条人命,她就心里直发毛。"我记得,这种东西,能治疗皮肤方面的病症。"她小声说道。"也能用于壮阳。""这个我知道。斑鸷在壮阳上的确有奇效,但也有奇毒,所以我不用。"她是很努力在赚钱,但可从不做害人的勾当。"你不用,他们用了。""谁?"贝贝眨着眼睛问。黑眸一眯,射出锐利的光芒。半晌之后,他才徐徐开口。"四川唐门。"东市长街上,离"安平堂"几丈远的墙角,两男一女正在拉拉扯扯。"喂,这样不行啦!"贝贝小声的怀着。干戈没有理会,跨步便走。眼看用说的没用,她连忙往前一蹦,用尽全身力量!拉住他一条胳臂,妄想阻止他前进。该死,这怎么这么不可理喻?!"不行啦,'安平堂'虽然真的来自四川,但也不能证实,他们跟命案有关。"即使用上全身体重,仍难敌干戈的力气,她像个行李,被拖着前进,小绣鞋在地上滑出一道长长的痕迹。街上来往的人们,瞪大眼睛,好奇的观望。干戈抬眼,冷冷瞟来一眼。就仗着那比江洋大盗远吓人的气势,众人立刻脖子一缩,像被针刺着似的,迅速挪开视犀溜之大吉,不敢久留。十丈之内,除了夫妻二人,只剩正在考虑,是否要逃走的旭日。"旭日,还杵在那里做什么?快来帮忙啊!"贝贝还在嚷着。旭日站在原地,为难的搔搔脑袋。"呃,但是,姊夫说的也有道理啊,京城之内,除了'安平堂'外,没有第二间药坊的药来自四川,他们的确最有嫌疑。"班鸷的产量稀少,前几年曾听说,四川有人大量里培养,而要将活斑鸷制成可用的药物!又需要专门的技术。放眼四川,就只有惯于用毒的唐门有此能耐。更巧合的是,这间"安平堂"的主人,就是来自四川。"不行,咱们必须等官府查办!"贝贝喊道,又被拖了好几尺。"太慢了。""呃,啊,但是,你这么闯进去,反倒是打草惊蛇。"她极力劝阻。干戈露出狼一般狰狞的笑容,令人。"我会搜出证据来的。"贝贝忍住尖叫的冲动,深吸一口气。"你别急,我们换个方法去探探吧!啊,对了,我想到了,我们可以找个人!假装房事不力,亟欲求医,必须买些强力的壮阳药——"他的表情愈来愈难看。呃,事关男性"尊严",他肯定是不愿意了!况且,瞧他这么高大精壮,哪个人会相信,他有——呃——呃——"那方面"的问题——贝贝粉脸一红,连忙甩甩头,抛开脑中的胡思乱想。她转过头,脑筋动到弟弟身上。"旭日,你去。""我?"他的眼睛快掉出来了眼看旭日还杵在原地,贝贝双手插腰,俏脸一凝。"你去不去啊?""我——""姊姊说的话,你敢不听?""呃,我——"旭日我了半天,还我不出个下文来。要他上"安平堂"求壮阳药?这要是传出去,他这个京城第一贵公子的脸要往哪里搁啊?别的不说,只怕城里的姑娘,会哭湿好几条手绢呢!呜呜!他怎么这么命苦?别人家都是重男轻女,唯独他家例外。他这个钱家唯一的香火,总是被五个姊姊欺压得难以翻身。正在怨叹自个儿歹命,眼角却瞄见上个高大的身影,早已迳自朝"安平堂"走去。"五姊——""别罗唆,你去是不去?"贝贝龇牙咧嘴的嚷道。"我想,没那侗必要了。""为什么?"旭日缩缩脖子,伸手指向"安平堂"大门。"因为,呃,姊夫已经闯进去了。""您不能进去!"说话的人,被干戈一掌挥开,哀嚎的飞出大门!跌到街上。"这位客倌,你——啊!"更多的人围上来,更多的人,陆续往外飞去,咚咚咚的,在街上躺成了一片。高大的干戈,如入无人之境,一手挥开一个,没三两下功夫,原本热闹非凡的"安平堂"人数锐减。客人们见苗头不对,立刻抱头鼠窜,逃得不儿踪影。在店里招呼的伙计们,连反抗的力量都没有,全被扔出门,就只剩下柜台后方的掌柜,脸色惨白,瞪着这个暴戾危险的男人,不断。干戈伸出手,揪起掌柜,脸色阴沉。"交出来。""交——交——交什么?"掌柜的抖得连话都说不好。"鸷斑。"掌柜的脸色一变,却仍在装糊涂。"呃,这位爷,您说什么,我不懂——"黑眸眯起,迸射出不耐的怒火,干戈出手,挥出一道凌厉的掌风。砰!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发疼。整楝屋子剧烈摇晃,一整面的药柜,转眼就被轰掉,连屋梁都摇摇欲坠。掌柜的傻了,抖得更厉害。"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干戈的口吻仍旧冰冷。贝贝上气不接下气的跑进来,才一进"安平堂",就见一个大药瓮,笔直的飞来,轰向她的脑袋。"啊!"她大叫一声,连忙低头,惊险的闪开。药瓮哗啦一声,摔在地板上,瓦片跟里头的黑枣散了一地!满地滚啊滚。她拍拍胸口,安抚受惊的心脏,环顾乱七八糟的大厅。"老天,我才迟了一会儿,你就把这儿破坏成这样了!""啧,姊夫的手脚真快。"旭日在一旁感叹,一进大门,立刻挑了个安全位置躲好!就怕惨遭池鱼之殃。吵闹的声音,惊动了"安平堂"的老板唐舜。他皱着眉头,从存药房里走了出来,嘴上还在骂着。"做什么?这样吵吵闹闹的——"深邃的黑眸,冰冷的扫了过去。两个人才刚打了个照面,唐舜的脸色,立刻变得惨白。他先是全身僵硬,张着嘴直喘气,眼睛瞪得比金鱼还凸。干戈挑眉。"原来是你。"他扔下吓昏的掌柜,像发现新猎物的野兽,跨步走来。啊,这两个人认识?贝贝跟旭日愣在一旁,屏气凝神,满头问号。唐舜突然提气一喊,扯住桌上的布匹,往他们甩来。数十支针灸用的银针,笔直朝两人射来,银光交织成一片银网,躲都躲不过。庞大的身影,恍如鬼魅!瞬间就赶到面前!挡住尖锐的银针。她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就被干戈揽入怀中。的男性气息,包里了贝贝全身,她毫发无伤,胸口却狠狠一疼。"干戈!"她惊慌的喊着,俏脸惨白。他用身体为她挡了银针!"我没事。"干戈淡淡的说道,目光扫过她焦虑的小脸,冷酷的眼神,稍稍变得柔和。角落传来。"我有事。"旭日龇牙咧嘴的抱怨。他问躲不及,又没人搭救,手臂上挨了十几根银针,疼得好想哭。贝贝没理会,小手扯着于戈的衣裳。"快把衣裳脱下,让我瞧瞧!"他耸肩,刷的拉下衣衫,露出结实黝黑的上身。"转过去。"她又下了命令。他依言转身,宽阔的背上,赫然钉满了银针,看来怵目惊心。她倒抽一口气,小手抢着红唇,全身。"针上没毒。"干戈简单的说道,接着绷紧肌肉,发出一声巨喝。霸道绝伦的内力,凝为强大力道,全数的银针立刻被震飞。就听到嗖嗖的声响,银针转眼挪了位,全钉到墙壁上去了。贝贝眼中泪花乱转,虽然松了一口气,心头仍难受极了,被莫名的情绪揪得紧紧的。"你痛不痛?"她先伸出小手!试探的摸啊摸,接着靠上前去,小心翼翼的吹气,想为他上疼。他。"骗人!"怎么可能不痛?他都流血了呢!干戈回头,瞅了她半晌,眼神复杂。"你没受伤就好。"他粗声说道.转身往内走去。贝贝整个人呆住了,傻傻的看着那高大的背影,红唇微张,连泪珠滚下粉颊,也不晓得要去擦。那简单的几个字,让她胸口好热好烫,某种甜甜暖暖的涵义,虽然他从来没有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他的举动,她就能感受得好清晰。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好想抱住他,抱得紧紧的,永远都不放开——高大的背影,在药坊间转了个弯,踏进内室的存药房。她急忙跟上去,不想跟他分开太久。存药房内,百药杂陈,用的都是寻常的药材。墙上有着无数药柜,房中央还摆着一张红木大桌。干戈站在药材中,拧皱浓眉,仔细检阅。黝暗的眸子,落到红木大桌上。桌上空无一物,却飘着神秘的药味。他挑眉,黑眸一眯。"啊,唐舜怎么逃了?"贝贝凑过来发问,转着小脑袋,在屋子里看啊看,却看不见那的影子。那个卑劣的男人,大概是趁着干戈分神救她的时候,找机会开溜的吧!只是,这种反应也太明显了吧?他们只是找上门,唐舜立刻逃赚摆明了是心里有鬼!干戈勾唇,露出冷笑。"他认得我。"唐门善用毒,但是汉人用毒,终究比不上苗人。唐舜是用毒之人,对干戈的大名,自然是如雷贯耳。这会儿碰上祖师爷了,他这个小货色能不逃吗?没吓得尿裤子就不错了!"但是,那也不能证明,他跟命案有关。他拔腿开溜,说不定只是代表,全天下人都知道你很凶——"她小声说道,不断强调!证据很重要。干戈扫了她一眼,走到红木大桌前,举起右手。"啊!"这一次,她眼明手怏,立刻跳到他背后,把耳朵捣起来。轰!又是一声巨响,坚固的红木大桌,在他的掌力下,化为无数木屑。木屑之中,赫然出现了十来个黑色绸袋。小绣鞋才刚踏出去,她整个人就被干戈拎起来,腿儿腾空。直到被拎过了散落的尖锐木屑,他才松手。"别踏着了。"他面无表情的说道口她心头一暖,红唇弯起,露出甜甜的笑,小脑袋点得好用力。他的霸道,总隐藏着对她的关心。这个严酷又沉默的男人,其实很不懂得表达感情呢!干戈拿起一个黑绸袋,运劲一摸,绸袋碎开,一块毒性极强的蟾酥,赫然出现在他掌心。这种东西,通常用于麻醉,对壮阳有奇效,但是用量稍稍不对,就会致命。噢喔,看来证据确凿了!"你怎么知道桌里还有东西?"她蹲在地上,把黑绸袋一个个打开,才发现里头全是有剧毒的壮阳药品。"这是唐门的习惯。"他简单的说道,将一鸷整袋的斑递到她面前。她哇了一声,抢过来看。"把这个交给官府,就可以还你清白。"干戈说道,伸出手臂,又将她拎了起来,迳自往外走。"呃,我们要去哪里?""回家。"事情结束,他不愿久留。贝贝点点头,也很想开溜。经过大厅时,她抬起小手,把斑鸷扔给旭日。"把证物交给官府,再让他们派人来调查清楚。"她吩咐道。"但是,我手上的银针——"旭日一缩脑袋!委屈的接过斑鸷。"自个儿拿镊子夹出来。"她还在交代着,人已经被干戈拎出门外.两人愈走愈远,将旭日远远的抛下。他独自站在破烂的"安平堂"里,抱着发疼的手臂、拿着斑鸷,只觉得自己好可怜。呜呜,他的手很痛啊,怎么没人来关心他?呜呜第九章还没有破案,干戈的耐性已经用尽。在餐桌上,他搁下筷子,对满桌山珍海味视若无睹。「我要带她回去。」他简单的宣布。原本热闹的餐桌,转眼陷入寂静。贝贝坐在他旁爆双手捧着碗,正在喝着火腿春笋汤,小嘴里还嚼着嫩脆的笋子。「回哪里?」她傻傻的问,没察觉到气氛不对。「苗疆。」简单两个字,让可口的笋子,瞬间变得毫无滋味。她搁下汤碗,连忙抗议。「不行不行,我们才刚到了呢!」才刚见到几位姊姊们,连爹娘的面都没见到,他就这幺不体贴,立刻要拉着她回苗疆?黑眸一瞇,迸射不悦。钱府几位千金,也围在餐桌旁,室内美人群聚,蓬荜生辉。她们低着头,聪明的闭嘴不语,眼睛全看向大姊。金金接过手绢,擦拭双手,出来打圆场。「贝贝虽然洗脱嫌疑,但是案子到底还没破,官府方面,只怕不愿意让她离开京城。」她说得合情合理。几个姊妹猛点头,闪亮的眼儿望向干戈。他冷着脸,毫不考虑。「这些小事,你可以处理。」金金挑眉。「你倒是很看得起我。」眼看大姊被戴了高帽子,马上就临阵倒戈,贝贝主动上场,蹙着柳眉,像个小可怜似的,扯着他的衣袖摇啊摇,期待能捞到一点怜悯。「别那幺快赚好不好?京城里有很多好玩的事儿,是苗疆比不上的,我们留下,我带你到处去晃晃——」话还没说完,那两道剑眉,早已拧在一块儿。糟糕,看来哀兵政策无效!「我们明日启程。」他径自说道,端起酒杯,眉头没有松开,神色更凝重了些。贝贝深呼吸,被干戈的固执霸道一激,火气也冒上来了。她怒气腾腾,双手一拍桌子,猛的跳上椅子,小脸刚好对上他的视线。「干戈,你给本姑娘听清楚了,我、不、住」她喊道,重申立场。他下颚,气得头顶冒烟。「住」干戈吼道。「不要!」她不甘示弱,吼了回去。冷酷黑眸对上倔强明眸,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下下。「你必须跟我回去。」「为什幺?」「因为你是我的妻子。」「既然是妻子,不是你买的牲口,哪里能随你牵东牵西的?我当然有权决定要待在哪里!」干戈深吸一口气,重击桌面,满桌的好酒好菜,叮叮当当的乱响。屋内仆人、丫鬟们没胆子收拾,抱着脑袋,迅速逃离现场。「跟我回家去。」他瞪着她,黑眸闪亮,双拳紧握.强硬的命令,一字一句从牙缝中挤出来。骸她才不怕呢!贝贝伸出手,捧住那张俊脸,鼻子凑到他眼前。「这儿就是我家啊!」话才刚说出口,她双手下的身子,陡然一僵。那双黑眸深处,闪过一抹。干戈的脸色转为铁青。「是吗?热闹的京城才是你的家,偏远的苗疆,自然是比不上了。」他瞇着双眼,轻声说道,声音比腊月的寒风还要冷。她背脊一凉,惊觉自个儿说错话了。天啊,他误会了,她不是那个意思!京城是她的家,但并不代表,她就否认有他的苗疆,就不是她的归宿。所谓的家,该有能分享欢笑与温暖的家人;所谓的家,该有个让她在乎的人——他也是她在乎的人啊!「干戈,我——」贝贝急着想解释,舌头却打了结,脑子里乱成一团,当着众姊妹的面,她更是拉不下脸道歉。还想不出该说什幺,干戈已经起身,目光如冰。「你不赚我走。」「要走可以,解了我的蛊毒啊!」她虚张声势的喊道,有恃无恐,知道他绝不会放着她的生死不管。她体内的蛊毒,此刻反倒成了护身符。干戈回过头,冷冷的瞪着她,蓦地抽出腰间猎刀,拉开衣裳.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我解!」银白的刀尖,往胸膛刺去,在心口划出一道血痕,鲜血顺着刀刃,滴在酒杯里。「把这杯血喝了!你体内的七日蛊就能消解。」他冷淡的说道,高大的身躯踏出大厅,甩袖离去。室内岑寂,没人吭声,视线全落到贝贝身上。她瞪着那杯血,全身僵硬,直到胸口发疼,才发现自个儿打从他离开,就忘了该要呼吸。干戈走了,他真的不管她了——热热的液体涌上眼眶,杯子里红色的血,看在眼中愈来愈模糊。「贝贝,你不去追他吗?」最温柔的四姊开口,绝美的眸子看向门外,一脸担忧。「追什幺呢?他要走就让他赚我反倒落得轻松。」她故作坚强,声音却在。她把下巴抬得高高的,想要从容的退出大厅,脚步却晃个不停。直到走回房间,关上房门后!她深吸一口气,扑向床铺。「哇!」凄惨的哭声,传遍钱府每个角落。贝贝整个人埋在棉被里,哭得声嘶力浆眼泪沾湿了锦缎被子。她边哭边晃着脑袋,心里难受得像是被开了个大洞。呜呜,他走了!呜呜!他不要她了!呜呜!那个霸道的笨蛋蛮子!就不会把事情问清楚吗?她很在乎他、很爱他啊!解了七日蛊又怎幺样?他下在她心中的情蛊,她要找谁去解?哭得正伤心,棉被突然被人给掀了,一张哭花的小脸,顿时没地方藏。四个姊姊全凑在床爆将她团团围住。「别哭了,快出来。」金金伸出手,硬是要把小妹拉下床铺。「不要!」她哭叫。「你再不出来,可就真的追不上干戈了。」「我才不去追他!」贝贝咬着的唇,不断,就算心痛得要命,还是倔强极了。金金皱起眉头,在床边坐下。「你是当真想离开干戈?」她想要点头,眼泪却泄漏了心事,哗啦啦的住下掉。如果是真心想离开他,她哪里会哭成这样呢?「是他不要我的。」想到这儿,眼泪掉得更凶了。「傻瓜,你仔细想想,干戈若是不要你,又何必因为你不回苗疆,发那幺大的火?」贝贝抬起小脑袋,哗啦啦的流泉,因为金金的话,稍微停止流泻。这幺说来,干戈是在乎她的喽?她好想告诉他,自个儿不是不跟他回苗疆,但是爹娘远在四川,还没见过这个新女婿呢!她想等到爹娘回府,再郑重的告诉爹娘,日己嫁了个沉默严酷、却对她很好的男人——希望的火苗,悄悄在心中复燃,心口的疼痛,一点一滴减轻。金金拿了件披风,替小妹穿上,嘴上还在说着。「再说,钱家可从不做亏本生意,怎能赔了姑娘又折兵?干戈这个姑爷,无论如何,钱家是丢不起的,你自己想清楚!是要自个儿追上去,还是被五花大绑的送去?」贝贝被推着下床,虽然想去追干戈,心里却觉得有些委屈。「大姊,到底是钱重要,还是我的面子重要?」金、银、珠、宝一字排开!露出微笑,齐声回答。「当、然、是、钱!」月黑风脯小小的身子在郊道上奔跑着。贝贝喘息着,汗水浸湿衣裳,却怎幺也追不上干戈。漆黑的郊道上,没有半个人影。她手中的灯笼,在半个时辰前就熄了。她咬着牙,在夜里摸黑走了好久,却还是看不见他的人影。怪了,大姊不是说了,干戈离开没多久,她要是动作快一些,肯定能追上的吗?为川幺她追了那幺久,却连他的背影都没瞧见?呜呜,那个可恶的蛮子,没事走那幺快做啥?她的腿也没他长,追起来好辛苦呢!她蹲在地上,又冷又累,先前哭得酸疼的眼儿,又有些湿润了。要是追不上干戈,那该怎幺办呢?一想到从此都无法见到他,她的心更痛了些。他离开之后,她才赫然发现,自个儿已经离不开他。一个人影,悄悄靠近,阴影遮盖了月光。「干戈!」她立刻跳了起来,惊喜的大喊。啊,他回头来找她了吗?!面目狰狞的唐舜,居高临下的睨着她。「钱姑娘,找人吗?」贝贝倒抽一口气,连忙躲开数超跟唐舜隔得远远的。「你怎幺会在这里?」她咬着唇,心里浮现不祥的预感。「在下等在这儿,是为了等钱姑娘。」唐舜笑着说道,眉宇之间,有浓浓的杀气。啊,等她?!「唐爷找我有事?」贝贝眨着眼睛,悄悄挪动小绣鞋,只是唐舜一瞧见她后退,也欺身上前,阴魂不散的缠着不放。唐舜笑得更阴毒。「你这女人倒是厉害,生意上斗不过我,不知用了什幺法子,竟能雇了蛊王来撑腰,把我的药坊拆了。」「安平堂」被拆后,官府急着缉捕他,让他再也待不下去。但是,要他就这幺离开,白白放过钱贝贝,他又太不甘心!唐舜猜想,蛊王虽然不好惹,但终究只是受雇于钱家,若想报仇,自然也要等到难缠角色先离开。他在钱府外埋伏,耐心的等到蛊王离开,才敢现身。「唔!唐爷是来道别的?」她胡乱问着,冷汗直流,急着想找方法脱身。只是,这会儿天色昏暗,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她上哪儿去讨救兵?「是啊,临别之前,特地送了个小礼物来给钱姑娘。」唐舜拿出一个小瓶子,逼近贝贝,双眼闪烁。「呃,不需要这幺多礼了。」她瞪着那个瓶子,心里确定,那绝对不是啥好东西。「这可是我特别调制的『蚀骨露』,一旦沾上后,你那漂亮的肌肤,转眼就会侵蚀成白骨。」唐舜兴奋的说道,打开瓶子,一阵浓香立刻弥漫四周,让人闻了难以呼吸。贝贝连连后退,双脚都软了。她听过「蚀骨露」,这东西名堂古怪,能销融尸骨,寻常人绝对不敢使用。但她万万没想到,唐舜这幺歹毒,竟拿这东西来对付她。该死,要是碰上瓶子里的液体,她肯定转眼就被融化得一干二净,哪里还能去找干戈?唐舜愈走愈近,毫高举起瓶子。「呃,你别冲动——你——啊,干戈!」最危急的时候,她本能的喊出他的名字。来不及了!液体泼来,全数溅到她肌肤上,让她全身发寒。「啊——」贝贝在浓香中发出惨叫,双手抱着身子,狼狈的跌在地上。呜呜,她完蛋了、她死定了,她要融化了——咦?不会痛?绵长的惨叫声,以疑惑的单音作结。贝贝镇定下来,抬起小脑袋,瞪着自个儿的身子,困惑而不解。月光之下,湿润的肌肤一片莹亮,既没有腐烂,更没有见骨,她甚至不觉得疼痛!她抬起头来,呆楞的看着唐舜。他比她更震惊,还不死心的抖动瓶子,将剩余的「蚀骨露」往她身上泼。凉凉的液体,溅到她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却把她染得香喷喷的。「不可能,你怎幺会没事?」唐舜气急败坏,双眼圆瞪,想不出是哪里出了问题。蚀骨露是他亲出口调配,是天下至毒之药,为什幺却对钱贝贝无效?幽暗的角落里,陡然传来低沉的声音。「她身上有七日蛊,其它的毒伤不了她。」干戈踏山几步,高大的身躯、严酷的俊脸在月光之下。他一身黑衣,不知已在一旁看了多久。贝贝跳起来,连忙咚咚咚的跑过去,扯住他的手臂,抱得紧紧的,就怕他又溜得不见人影。唐舜脸色惨白,无法明白。「但是——但是——她为什幺没死?」中了七日蛊的人,会活活痛死,哪里还能像这个女人,活跳跳的到处乱跑?干戈低头,看着靠在手臂上的粉脸。「因为,她是我的妻子。」唐舜脸色惨白,恍然大悟。钱贝贝不是干戈的雇主,而是他的妻子!七日蛊是天下至毒,但是再可怕的蛊,也还是要受蛊王纵。干戈抑制了毒性,令妻子靠着七日蛊,能够百毒不侵,却又不为毒蛊所害。干戈勾唇冷笑,缓缓从袖中掏中一枚银饰。「你该知道,伤害我的妻子,是要付出代价的。」他运指一弹,银饰咻的一声,往前飞出。唐舜倒抽一口气,银饰已经在他腿边迸开,里头淌出黑色的液体。黑色的液体如同小涩寻找热源,唐舜转身飞奔,但它们的速度更怏,立刻追了上去。在唐舜的惨叫声中,黑蛇全窜入他的脚底。「啊!」唐舜逐渐远去的凄厉呼号,在幽静的深夜听来,更显得可怕。干戈将粉脸压在怀中,不让她瞧见。「不要看。」宽厚的大掌,压着她的小脑袋!熟悉的味道、暖烫的温度,源源不绝的传来。纵使看不见,凄厉的惨叫声,仍旧不断传来。她攀住他,直到惨叫声远去后,小脑袋才慢慢抬起来,粉脸上余悸犹存。「啊,那是——」「七日蛊。」她拍拍胸口。「你还留有这可怕的玩意儿?」干戈点头。「我事先留下的。」喔——等等,事先?贝贝皱起弯弯的眉,反复咀嚼这两个字。她沉静思绪,将来龙去脉,在脑子里仔仔细细的想过一遍。「你『事先』就知道,圣药会被我打破?」她问。干戈点头。她瞇起眼睛,戳戳他的胸膛。「你早就知道我会去偷圣药?」「你忍不住的。」他淡淡的说道,早就看出她急切的性格。好啊,她总算明白了!打从把她带回苍茫山,他心里就有了盘算。让她去愉圣药、让她中蛊、让她不得不成为他的妻子,这一切全是有预谋的。而她拗不过自个儿的好奇心,看不出他心怀鬼胎,一见他放了饵,就乖乖的跳上去咬。清澈的眸子瞇了起来。「好啊,原来,你从头到尾都在算计我。」她恍然大悟。知道了他的诡计,她并不生气,反倒偷偷的有些开心。以他冷漠的性子,会愿意大费周章的设计她,把她拐上手,不是更证明了,他很在乎她吗?干戈沉默半晌,然后点头。「我要你。」她的脸红了红,就算真的气他骗人,这会儿火气也消了大半。「从什幺时候开始想要我的?」「客栈里。」哇,打从那个时候,他就对她——贝贝心儿暖暖,却还嘴硬。「你拐了我、骗了我,就不怕我不想要你?」「我会让你想要我。」他肯定的说道。含这个,对自个儿的男性魅力,可是半点都不怀疑啊!不过,矫健骁勇如他,真正想要一个女人时,有哪个人能够拒绝?「霸道!」她戳着他的胸膛,却对他的狂妄束手无策。干戈握住她的指,额头抵着她,黑眸黝亮。「你为什幺跟来?」他慎重的问。贝贝看着他,脸儿嫣红,半晌后才鼓起勇气开口。「我不想离开你。」黑眸一亮,原先的阴鸷,因为她的坦承而褪去,喜悦取代了森冷。「你不是想留在京城吗?」他问。她用力。「我想跟着你.无论是京城或是苗疆,我都不想离开你。」干戈看着她,久久不语。他就这幺看着她,笔直的看进她的眼里,像是透视了她的魂魄,要将她的心意看仔细。半晌之后,他猛的出手,将她抱到怀中,双臂将她圈得,凶猛的黑眸,紧盯着不放。「先前,是我用计谋拐了你,如今,是你心甘情愿?」他质问道,表情严肃。她点点头,再也不怀疑了。的唇,凑在他的薄唇,主动印上一吻,宣誓对他一生的爱恋。干戈仰头,发出一声欢悦的呼啸,声动旷野。「跟我回苗疆去!」「不,先回钱府。」他的脸沉了下来。贝贝微笑,抚上黝黑的脸庞。「先回钱府,见过我爹娘,我要告诉他们,我嫁给了苗疆的蛊王,从此之后,有人会代替他们,疼我、宠我一辈子。然后,我就跟你回苗疆。」她终于明白,有干戈在的地方,就是她的家。干戈抚着她的脸,在红嫩的唇上印下结实短促的一吻。接着,他抱起贝贝,足尖一点,身形快如流星,赶回京城钱府。

药品安全手抄报篇一:

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应为它帮助人们人类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挽救了不知多少个危在旦夕的人们。可是如今社会上出现了一批又一批的冒牌,假货。药品也不例外。当吃到这些冒牌药品的时候,轻时,呕吐,恶心。重时甚至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导致死亡。

我就有过这么一段经历。小时候,有一次,我生病了,奶奶说:“上医院麻烦,不如去药店买些药,省事。”过了一会,奶奶兴冲冲地回来了,一回到家,就说:“今天,我们可是占大便宜了,我在药店买了一些药,不仅包装漂亮,价格也便宜,喝了肯定能治好你的病。”喝了一天,两天。我的感冒不但没好,反而愈加严重,还发了烧。奶奶着急了,赶紧连夜把我送进了附近的医院。后来,经过医生诊断,打了一针,立马好了。医生说:“幸亏你送的及时,晚几天可就麻烦了。”之后又语重心长地对奶奶说:“购买药品时,应该到大医院购买。在购买药品的时候,一定要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字迹粗糙,破损和感官异常的药品慎重选购,不能因为一时贪图小便宜,而耽误了你孙女的病情。”奶奶长吁了一口气,说:“我下次一定会照你说的去做。”事后,我问爸爸:“为什么社会上会有那么多假药呢?”爸爸说:“现在的人们为了金钱,利润,把别人的生命不当回事,甚至有些大企业也是这样的。这段时间,电视里不是经常播放“毒药丸”事件吗?说那些药品的药丸有毒,喝下去不但不治病,而且还给人们带来致命的伤害。”我说:“那为什么没人去管它呢?”爸爸说:“只要消费者举报,不去使用它,还有监管部门认真,负责的管理,对违法的厂家进行处罚,警顿。”我说:“那我以后要当一名检验师,查处假货,使患者不在担心受怕,使社会上不再出现假货,假药了。”

药品安全手抄报篇二:

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好呢?”是啊!吃什么好呢?蔬菜中残留农药,火腿中有敌敌畏,生产泡菜使用工业盐,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出现早熟现象,喝黄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一条条鲜活的生命被扼杀;一颗颗善良的心灵被愚弄,被震撼。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面对这一切应该怎样做呢?我们应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做起,做好健康预防。俗话说:病从口入。只要我们把好食品药品安全这一关,就能减少疾病的发生,保证健康。

首先要买放心、安全的`食品。学会查看包装袋上是否有“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产品说明该企业没有取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生产合格食品的能力,这种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我们就不应该选购;查看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看是否在产品保质期内,如果临近保质期建议不要购买,若已经超出保质期,则不能食用;查看包装袋是否完好——如果包装袋破漏、或胀气、漏气,则说明内部的食品受到污染,极有可能带有致病菌,故不能食用。

再次不在路旁小摊、小贩处购买食品。路边小摊位不卫生,摊主没有经过健康体检无法确定是否携带病毒。路边的小摊大多出售的是油炸腌制食品,所用的油大多是反复使用,很容易产生致癌物质。路边的小摊、小贩的摊位流动性大,不固定,出了事无法找到摊主。

我们小学生还应少喝饮料、冷饮。因为饮料中都添加有防腐剂、香精等物质,长期使用对青少年的大脑发育有损害。冷饮中加入了大量的冰块,对人的肠胃有强烈刺激作用,容易引发肠胃炎等肠道疾病。如果生病了,不能自作主张乱吃药,要到医院由医生开药。乱吃药会对我们的身体造成伤害。

我们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是祖国的花朵,我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重任。安全的食品、药品才能让我们健康成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做食品药品安全的小卫士,共同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药品安全手抄报篇三:

现在,人们越来越关心自己的身体健康,大家常常在问:“到底吃什么好?”现在食品、药品不合格的比比皆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食品生产厂商为赚取更多的利润,以劣充好∶用死猪肉制成罐头;用地沟油生产食品,用工业石蜡制造火锅底料……他们不可能不知道这些东西对我们是有有害无益的,他们能忍心“摧残”自己的同胞吗?当人们质问他们时,他们却理直气壮的说:“这不关我们的事,谁叫你们去买的!”这是多么麻木,多么无知,目光多么短浅啊!这些人,破坏了道德水准与职业操守。

现在危害迭起,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难道就要坐以待毙吗?

不,我们不能,我们只需在生活中处处留心,发现有不法行为立即告知相关部门,协助他们严厉打击,让那些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作为群众中的我们还要监督有关部门,让他们办事高效率,高质量。不仅如此,我们在购买食品时还要看清标码,日期。进一步确保我们的健康,

药品安全也是一大问题,你可能会惊诧∶难道药品也有安全隐患?

是的,我们生病若不服用安全的药品,就会直接影响到生命的安危。现在存在的问题有两大点:药品生产商的偷工减料和我们随意服用药品。

有的药品生产商也为了利益的关系,把药瓶偷梁换柱:将驴皮制成的阿胶换成牛皮;将植物纤维素制成的胶囊壳换成皮革废料;将中药中掺加与其相似的“中药”……这样导致我们吃药不见效,花了钱白受罪,反倒钻出其他毛病。

有时,我们得了小感冒,怕麻烦,就服用阿莫西林胶囊,但这只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根本就不能治病,反而使体内病毒的抗药能力增强,所以才会有百病不治的原因。

我们不仅要严厉打击不良药品,也要有病找医生,不自以为是。

大家的健康不仅仅是我你他的呵护,还有生产商对消费者的责任心,相信,只有做到大家共同为生命护航,这世界才会变得美好!

冬至作文篇1

相传南阳医圣张仲景曾在长沙为官,他告老还乡那时适是大雪纷飞的冬天,寒风刺骨。他看见南阳白河两岸的乡亲衣不遮体,有不少人的耳朵被冻烂了,心里非常难过,就叫其弟子在南阳关东搭起医棚,用羊肉、辣椒和一些驱寒药材放置锅里煮熟,捞出来剁碎,用面皮包成像耳朵的样子,再放下锅里煮熟,做成一种叫“驱寒矫耳汤”的药物施舍给百姓吃。

服食后,乡亲们的耳朵都治好了。后来,每逢冬至人们便模仿做着吃,是故形成“捏冻耳朵”此种习俗。当时的“捏冻耳朵”也就是我们现在俗称的饺子啦!

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你说我能不照办吗?为了不冻耳朵,我也要下厨房包饺子喽!

至于剁肉、拌馅儿等麻烦的工序就只好麻烦老妈来帮忙了。只见妈妈快刀斩乱麻,不一会就把一大块羊肉剁成了富有粘性的肉馅儿了,我用手摸了摸,嘿!光溜溜的,捏起一点儿,还真有一种藕断丝连的感觉呢!接着还要进行第二道工序——拌馅儿。

妈妈把刚刚剁好的肉馅儿倒进一个盆子里,依次放入了盐、酱油、白糖(白糖提鲜的),十三香等调料,拿根筷子朝一个方向绞,不大一会儿,刚刚还是粉白色的肉馅儿已经是完全大变样了,而是呈茶褐色的样子,黏糊糊的,也没有刚才那么好看了,不过你若低头仔细地闻一闻,一阵诱人的香味便扑鼻而来。

马上要进行第三道工序了,也是最重要的一道工序——包饺子。我和妈妈分了工,我来擀面皮,妈妈则负责包饺子。大厨出场了,我捋捋袖子,穿上围裙,还真有一副大厨的味道呢!

我拿过一个小面团,在案板上使劲儿压了压,压出了一个不规则图形,再拿擀面杖在面皮上滚动,有好几次都粘到了擀面杖上,妈妈告诉我说:“这是因为你放的面粉太少了,所以导致黏在一起。”只见妈妈很快的在面皮上撒了一点面粉,带我再次去擀的时候,果然不是很粘了,就这样,我擀的第一个面皮就这样横空出世了,虽然它并不完美,缺胳膊少腿的,但这毕竟是第一次嘛,有情可原。

擀了几个面皮后,妈妈嫌我速度太慢,于是我又改行啦!摇身一变,变成了包饺子的主。我拿过一个面皮,小心翼翼的从盆子里挑了一点肉馅儿放进面皮的中央,接着是合口,不幸的是,我放馅过多,所以饺子先生的大肚皮上便多了几个小补丁,严重破相。

费时费力半个钟头,总算是包好了饺子,就剩下锅啦!水烧开后,我小心翼翼的把水饺倒进锅,只见饺子一个个如快活的小天鹅似的在锅里快活的游泳,不大一会儿,锅里泛起了白沫,饺子出锅喽!迫不及待的我不等火熄灭就迫不及待的捞了一大碗,再沾点准备好的调料,咬下一口,满口生津,真是色香味俱全啊!不然怎么说还是自己做的好吃呢?这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啊!

你瞧!还有各种各样的花样呢!

包好的饺子准备下锅喽!

你看!这可是我自己的劳动成果呦!

冬至作文篇2

冬至节蒸冬,是北方一些地方的老习惯、老传统。

虽然,民间流行着“冬至饺子夏至面”的习俗,但一个节日的庆贺和纪念方式从来就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种活动交叉在一起的,互相衬托,显得多姿多彩、丰富充实。

“蒸冬蒸冬,扬场有风。”就是农家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民谣,寓意冬至蒸了冬,明年夏秋两季扬场时就会有风,而风遂人愿,把辛苦劳动打来的粮食扬得干干净净。这样,粮食早日入仓,人们才能早日歇手,也免得遭遇了坏天气而糟践了丰收的成果,谚语蕴含祈祷来年风调雨顺之意。而“冬至不蒸冬,穷得乱哼哼”这句民谚,则提示人们冬至节不要忘记蒸冬。

蒸冬就是蒸窝头儿。虽然窝头儿是农家的家常便饭,基本上是日日蒸、天天吃,也没有什么新鲜奇怪的。但到了冬至节这一天,窝头儿就有说道了。首先,窝头儿的用料不太一样。平日一般都是用玉米面或高粱面蒸的,而冬至节这天蒸的窝头儿,家庭条件好些的,是用小米面,里面还掺着红枣泥儿。蒸出来的窝头儿黄里透红,黄亮亮、红扑扑,人见人爱,不要说吃了,看上一眼就让人咽口水。条件不济的,起码也要往玉米或者高粱面里掺上红枣泥儿。另外,平日蒸窝头儿随便什么时间。而冬至节这天,必须是早晨蒸窝头儿。

在冬至节的前两天,家家户户就开始在石碾石磨上碾高粱米、磨玉米面了。因为是为冬至节准备的,因此碾得烂一点、磨得细一些,特别费工夫。头一天晚上,家庭主妇就从瓦罐里倒出一些红枣,煮熟、去核,再揉成枣泥儿备用。

冬至那天,天刚刚破晓,全家人就开始忙碌了。男人去井台挑水;妇人则开始用瓷盆和面;而年龄稍大点的孩子,则被父母命令赶快起床去打扫院落。猫和狗也爬起来,抖抖身子,走出窝口。农家的冬至节,就这样拉开了帷幕。

此时,只见主妇先往面盆里挖上大半盆玉米面,再按一定比例放进去一些高粱面或红薯面以及枣泥儿。然后用温水和面,和到软硬合适后再醒一会儿,然后将面揪成馒头般大小的胚子,接着,就像变戏法一样,主妇的十根手指快速在面胚子上捻动着,一眨眼,便捏成一个黄金塔一样的窝头儿。只见窝头儿底部用大拇指旋出一个窝儿,而整个窝头儿的周边薄厚均匀。这样的造型受热均匀,熟得快。在主妇捏窝头儿的同时,婆婆或小姑子开始在灶房烧锅。待窝头儿捏好后,一锅水也就烧开了。把窝头儿放入蒸笼里,先烧大火,再换小火。待窝头儿蒸熟,日头也刚好冒红儿。揭开锅盖的一刹那,整个灶房立即被热浪般的蒸汽充盈了,一股香气扑面而来。这正是:冬至蒸冬热腾腾,香气逼退刺骨风。男女老少心欢喜,日子如同红日升!

冬至作文篇3

感觉你就在身边,可每天都与陌生人撞见,檫肩。我犹如永久的站台,在放弃相守的当初漫长等待。想见来不及期待,记忆潮湿成了海。自你悄然走开,回忆填充没有你的空白。昨曰已离开,多少个明曰反复袭来。

初次读到这段话,已是寒秋,那枯黄了的树叶在秋风中打着旋儿飘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像那个生机盈盈的夏天告别。脚踩在落叶上,传来树叶折碎成几瓣的声音,夏天便在这个清脆的声音中破碎了。我方才懂得夏日已逝,冬天将至,等待自己的,是憨了凄切了无生趣的隆冬。

那个夏天,真的离我远去了吧,留给我的是一串串被雨水打湿了的回忆在弥漫着幽幽荷香的阳光中飘散。这个肃杀的秋天,连,回忆,也溃不成军。

让过去过去,让未来到来,遗憾始终在心底,我可以绝口不提。

晴天便是这个时候出现的。我们有太多共同点,我们太像,晴天。

该怎么评论他呢?他像是一阵微风。我曾说过很多次,我的天空很蓝,偶尔有几朵乌云导致心情郁闷,也很快会有风儿将它们吹散。晴天,便是一阵风,每一次都赶走乌云。太阳那个大大的笑哟,晴天,晴天!

晴天他应该是把我当一个孩子的吧!对我的每次调皮捣蛋都只是淡淡一笑。这对我很是受用。我老说:“晴天啊,这样会吧我惯坏的!”之后却依旧我行我素。晴天很是细心的,我每一次不开心,每一次遇到麻烦,每一次生病,他那真切的关怀或是略带责备的语气,都像被人捧在手心里一样。

而我的脑袋却似少根筋,晴天总是成为被我欺负的对象,每次无中生有,鸡蛋里挑骨头后带给他的是一脸无奈,偶尔也会让晴天成为阴天。而我的无理取闹只是怕被忽视,真的,我发誓。

虽然他也喜欢坏坏地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敲打我的头,坏坏地把我当个冤家打击,但他应该算是个善良的坏家伙吧!球场上陪我打球,默默地为我这个球技差到家的笨蛋一次次地捡球;有好书能想到我这个小书虫,有好吃的能分给我这只小馋猫。晴天真不愧是晴天呢!

晴天,我的很多心事都可以和他一起分享。他的出现使我想起很久以前读到的一句让我眼睛有液体滑落的话语:“或许这个世上真的存在这样一种人,遇见的活即将遇见的,在遇上他的那一刻起便会发现,原来苦与乐并不都是要一个人自己承担的。”答应我,晴天,我们就这样一直笑这走下去好么?

今天冬至,寒冬的一半已逝,我也早在初冬戴上了暖暖的毛绒帽,天蓝色的手套一直放在包里随身携带,那条天蓝色的围巾——也不再压在衣柜底层。可是这个冬天,不冷,真的不冷,因为这个冬天一直是晴天吧!

后记:写到这里,一缕阳光从窗口散落撒在我身上,手上,脸笔尖也被晒得暖暖地哟。又是一个大大的晴天呵!抬头才发现,晴天,我们的天很蓝,蓝到透明。

“这是我有始以来吃到的最好吃的饺子!”我高兴地叫着。

这真是一个特殊的冬至,在饺子的陪伴下变的不再寒冷……

冬至作文篇4

今天是冬至,也是星期天。无霾晴冷,做完作业后,我无趣的不时来回在房间里跺着双脚取暖。外婆说我们今天吃饺子,因为是星期天不用上学,我可以尝试下自己包饺子,我听了可兴奋了。

妈咪买菜回来,边择菜边对我说:“张一,你有没有听说这样一句俗语呀?”我急忙凑上前问道:“是什么俗语呀?”妈咪笑着说:“冬至饺子,夏至面。”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看来冬至这天吃饺子是一个老传统了。

呵,这不,我要和外婆一起去和面了。外婆教我在面盆里放上面粉,倒上水把面和成团。可能是我力气小的原因老是揉不到一起,外婆看着我急得手忙脚乱的狼狈样儿,笑着拉过面盆帮我收拾残局,面团在外婆的手中三下五除二就光溜溜的成团了。外婆说:“好了,让它醒一会。”该拌饺子馅了,只见妈咪先把韭菜、大葱、生姜等洗净一起切碎,再拌上绞好的肉馅,最后放上些调料、盐和麻油。我赶忙跑过去放到鼻子边嗅了嗅:啊,真香呀!接下来就是擀面皮了,由外婆负责面皮的工作,妈咪和我负责包饺子。我用小勺挖上馅放到面皮上,在妈咪的指导下,沿边一点一点的把饺子捏在一起,一个饺子就包好了,样子虽然不好看,但我想,只要多包几个就会熟能生巧的。我和外婆妈咪三个人分工合作,很快饺子就包完了。该下饺子了,外婆在锅里添上了水,等着水烧开。外婆说;“饺子下锅的时候,一定要慢哦,要不然一不留神就会被开水烫伤的,下到锅里的饺子,要用勺子轻轻的从锅底托起,以免粘到锅底,等开锅后倒上三次凉水,再开锅后,饺子就可以出锅了。”我一边答应着一边端起包好的饺子,掀开锅盖,小心翼翼的把一个个小饺子放进锅里,水开了小饺子们像小精灵一样,一个个调皮的浮出水面,我照着外婆的方法向锅里依次放了三次水后,饺子煮熟终于可以出锅了。盛在盘子里的饺子,个个晶莹剔透、香气扑鼻。光是看看就非常诱人,吃到嘴里一定更香吧?我迫不及待的夹起一个咬了一口,啊,太好吃了。妈咪端着一个调料小碗走过来说:“小馋猫,别急嘛,还可以加上这个哦,是蒜泥和醋、酱油混合成的作料,蘸着吃味道会更好呢!”。我夹起一个饺子放到调料碗里蘸了蘸,放到嘴里嚼了一下,果然是美味呀!

外婆还说:冬至天里吃了饺子,这个冬天就不会被冻掉耳朵了。我听了开心的笑了。这话妈咪说过是为了纪念医圣张仲景的。其实我心里更在意的是这次包饺子的过程中,我体验到了许多快乐,也感受到了大人们做饭的辛苦。

冬至作文篇5

今天早上,我刚刚走下楼梯,就听见奶奶对妈妈说道:“要过冬至节了,得要吃糯米饭,今天一定要早点回家!”冬至节?我心里一阵纳闷,有这个节日吗?冬至只不过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呀,难道它也有个节?真是稀奇!这是怎么回事?我连忙问奶奶,奶奶回答说:“心宜啊,难道你不知道?冬至节是一年中最长的一夜,是从冬季到夏季的一条明显的分界线,要吃糯米饭,就是因为怕晚上肚子饿了,所以要多吃点,特别是像你这样的人!”“哦。原来是这样!”我若有所思,停!奶奶话中有话,竟然说我胖!我气极了,腮帮子鼓鼓的,满脸通红。

中午,爸爸问我:“你知不知道世上为什么有个冬至节?”我摇了摇头,接着,爸爸给我讲了个关于冬至节的传说:在江南水乡,有冬至之夜全家欢聚一堂共吃赤豆糯米饭的习俗。相传,有一位叫共工氏的人,他的儿子不成才,作恶多端,死于冬至这一天,死后变成疫鬼,继续残害百姓。但是,这个疫鬼最怕赤豆,于是,人们就在冬至这一天煮吃赤豆饭,用以驱避疫鬼,防灾祛病。老爸讲完后,停了一会,又接着说道:“可是,这毕竟还是一个传说,真正的冬至节由来是人们认为冬至是阴阳二气的自然转化,是上天赐予的福气。汉朝以冬至为“冬节”,官府要举行祝贺仪式称为“贺冬”,例行放假。《后汉书》中有这样的记载:“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所以这天朝庭上下要放假休息,军队待命,边塞闭关,商旅停业,亲朋各以美食相赠,相互拜访,欢乐地过一个“安身静体”的节日。唐、宋时期,冬至是祭天祭祀祖的日子,皇帝在这天要到郊外举行祭天大典,百姓在这一天要向父母尊长祭拜,现在仍有一些地方在冬至这天过节庆贺。”“哦,现在我总算明白了,原来在冬至吃糯米饭不是为了躲避灾祸,而是在这天里休息,祭拜祖宗。”又学到了一个知识,心里可真高兴。

晚上,妈妈如约早回家。奶奶在厨房中不停地忙碌着,烧了香喷喷、红白相间的糯米饭,便招呼我们来吃饭,虽然我还是对早上那件事耿耿于怀,但我还是在糯米饭中放了点糖,足足吃了两碗,吃的肚子滚溜溜的,因为吃饱了晚上才会做个好梦了哦!

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和家人过冬至节的经历,运用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等手法,语言幽默生动,富有生活气息。人物描写生动,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是一篇佳作!

冬至作文篇6

冬,悄悄的袭来,好像这个世界都是冰凉的一片,单调而又平凡,平凡而又有单调的美,纯洁一片,枯老的树枝好像要被风吹断似的,在风中摇摇欲坠,那刺骨的寒风啊!如恶魔一般的偷袭着我们,一次又一次吹乱了人们整齐的头发。

记得那年的那一个冬天,我真正地体会到了什么是友谊。回忆六年有多少个朋友陪我走过,在我伤心时,在我无住时,在我痛苦时,在我快乐时,都离不开她们。幼时的友谊充满童趣,而我们毫不顾忌地跑着,跳着,小学时还记得我们在冬至那天……窗外,下着淅淅沥沥的雨,天沉了许多,阴阴的,仿佛是乌云罩住了我的心。我走到走廊的尽头,雨时时飞到我的脸上,不一会雨打湿了我那件薄薄的外衣,她慢慢地走过来,不禁打了一个冷颤,雨下大了。她一下子撑起了一把伞,一下子温暖了许多,但是我的心一直有一种不安,结果让人难过的事还是发生了,你她一不小心摔倒了,但是手断了,从此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她一直是把手裹着来学校的,每节课下了都会有很多同学都围着她,关心她,终于她手好了又可以与我们一起玩耍了。

当时还有一年,大家都要分开了。可是她不一样,他是我们班第一个毕业生,因为她有某种特殊的原因要先离开。

这样的消息一传来,全班起了大轰动,很多同学都不敢相信,这么要好的同学怎么会走了呢﹗这太突然了,似乎像风吹来的,吹进了同学们的耳朵里。

最后在老师的组织下我们为她开了送别会,同学们都忍不住留下了眼泪,时间过得太快了,天太冷,我在这里,她在那里,我们被隔得很远很远……回眸过去,友谊如一缕清风,佛去你我心中的伤痛;友谊如炽热的太阳,照亮心中的阴暗;友谊如一团火把,驱赶冬日的寒冷。

当墨迹风干的那一霎那,你的名字已经深深得埋在我的记忆中,直到,直到——永远,对你的思念入天上的星星托着无数人的梦想,仿佛你出现在我的窗前。

如今,又来了一个冬至,但是这里却少了一个她,回想起离别的那一目,心中总泛起一丝波浪,总觉得那是昨天才发生的那样熟悉,让人记忆深刻。世间的一切都不会太长,随着时间的流走,友谊总要流逝,就像一句话很容易就被以往了一样,唯我们之间的友谊,永远铭记在你我的心里,友谊有时如心灵的点缀者,因为友谊的存在,所以才会美丽,人与人之间,如星星与星星一样,一次偶然的相遇就注定了美好的结局。

冬日的寒冷依然没变,风冷得刺骨。

冬至作文篇7

呀呀学语的小孩子,刚参加工作的大孩子,鬓角全白的老孩子,一提到冬至的饺子,谁不是嘴里生出阵阵肉香来。光看它们那玲珑的模样、闻着那肉香,就已经垂涎三尺了,更何况大口大口的吃呢?

冬至是一年来最冷的一天。俗话说“冬至吃饺子,保耳朵。”东北人的家里冬至这天必不可少吃顿饺子,于是我找来三个靠背椅,一字排开,我们祖孙开工了。

爷爷拿手好戏是揉面、擀面。他先将和好水的面团使劲揉搓,分割好擀成面皮,那面皮厚薄适宜,闪现出白如凝脂的光芒。趁着醒面的功夫,他将韭菜洗净切碎,再把猪肉切成整齐的长方条,进一步剁碎,直至变得非常细腻。接着在一个大碗里放入酱油、料酒、鸡精和食盐,用筷子顺时针搅拌。他告诉我一个窍门:只要听到“哗哗”的声音就代表这馅湿度刚刚好,包进饺子皮里既不会流汁,又口感细腻爽口。很快这饺子馅就大功告成了,只等另一位主角上场。

奶奶包饺子真是一绝,只见她把饺子皮放在左手心,右手挑起一小块馅,双手的拇指、食指、中指合拢轻轻合力一捏,一个饺子就成型了,跟个元宝没什么两样,怎么看怎么漂亮。不一会儿,一个个皮薄馅大的饺子排好了队,整齐划一的在小桌上。我也来凑凑热闹,学着奶奶的样儿包,可包出来的大的大,小的小的,饺子们还不听话的吐着绿汁。我垂头丧气,气鼓气胀得跑出去玩了。

所有饺子包好了,开始煮饺子。我们把饺子放入沸水中,它们好似在游泳,浮上浮下,不一会儿就游累了,就鼓起了小白肚,浮在水面上休息,用勺子撮一撮,真Q弹。捞出来,个个都饱满匀称,色泽鲜丽。

欣许是等得有些久了,我一看热气腾腾的饺子出锅,就立即两眼放光,狼吞虎咽起来。还没尝出个味来,四五个就已下了肚,真是“猪八戒吃人参果——全不知滋味”。突然什么东西咯住了我的牙,原来是一枚硬币。爷爷奶奶看到了,开心地夸我有福气,大家笑声不断,其乐融融。

要回自己家了,奶奶腿脚不便,爷爷送爸爸、妈妈还有我到楼下。雪片如柳絮般随风轻飞,屋子顶、马路上都是白皑皑的积雪。爸爸为我裹紧了衣服,爷爷照例又给爸爸一个大大的拥抱,这次他的鼻头有点发红,眼中隐约有着泪花。我知道他又是舍不得我们离开,我说:“爷爷,我们会常回来看您和奶奶的。”爷爷舒展开满是褶子的脸,连忙应诺到:“好!”

低头看,雪地里是祖孙三代大大小小的脚印;抬头望,是奶奶在窗前挥舞的双手。一碗冬至的饺子里也许包的是爱的馅。

冬至作文篇8

冬至是24节气中最早被制订的一个,然而多数人并不知道,冬至的起源居然是来自于一次国家层面的都城规划。早在3000多年前,周公始用土圭法测影,在洛邑测得天下之中的位置,定此为土中,这在当时有着政治意义的举动,却成了影响后世几千年的节日之一。

周公到洛阳,用土圭法测得洛阳所处的地方即为“天下之中”,然后开始占卜国家社稷的吉地。《尚书·洛诰》记载:周公“朝至于洛师”,对洛阳周边的几个地方做了考察,最后确定涧水东、瀍水西、瀍水东皆“惟洛食”(都是兴建宗庙社稷的好地方)。周公通过“土圭测景”选定洛邑基址的史实,被载入了古代典籍,也被后人奉为封邦建国的成法。

土圭测影

“土圭测景”的目的是找出“土中”(中国的中心)。这种方法的要义是“树八尺之表,夏至日,景长尺有五寸;冬至日,景长一丈三尺五寸”(即竖起高为8尺的标杆,在夏至日观测,中午的日影是1。5尺,冬至日中午的日影是13。5尺),“测土深,正日影,求地中,验四时”。用这种方法测到的就是“土中”洛阳、“洛邑”的理论位置。

依周公测影所定的天下之中,周人详细规划了灭商后的第一座国家都城,《逸周书·作雒》载:“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邙山,以为天下之大凑。”。“定天保,依天室”,国家社稷(都城、宗庙)完成之后,周公在成周明堂制礼作乐,详细制订了国家礼仪制度,据记载,周代以冬十一月为正月,以冬至为岁首过新年,也就是说,周公选取的是经土圭法测得的一年中“日影”最长的一天,为新的一年开始的日子。

由周到秦,以冬至日当作岁首一直不变。至汉代依然如此,《汉书》有云:“冬至阳气起,君道长,故贺……”也就是说,人们最初过冬至节是为了庆祝新的一年的到来。

古人认为自冬至起,天地阳气开始兴作渐强,代表下一个循环开始,是大吉之日。因此,后来一般春节期间的祭祖、家庭聚餐等习俗,也往往出现在冬至。冬至又被称为“小年”,一是说明年关将近,余日不多;二是表示冬至的重要性。把冬至作为节日来过源于周代,盛于唐宋,并相沿至今。周历的正月为夏历的十一月,因此,周代的正月等于如今的十一月,所以拜岁和贺冬并没有分别。直到汉武帝采用夏历后,才把正月和冬至分开。因此,也可以说专门过“冬至节”是自汉代以后才有,盛于唐宋,相沿至今。

冬至作文篇9

冬至,晚八点,清冷的夜。

小雨走上街头,夜不深,寒意却浓郁,温暖小屋里带出来的暖意一瞬间被迎面的风吹散。

她向着广场走去,路上的人们行色匆匆,他们一定是要赶着回家吃饺子去的,因为小雨知道,今天是冬至节,他曾经给她讲过,北方的冬至节一定要吃饺子,如果不吃,冬天的寒冷就会冻掉人的耳朵,看着他那么正经地说着,她笑了,很开心,虽然知道这个说法,不过是老人们用来哄哄小孩子的,他并不老,但是他会像对孩子一样地哄她,小雨感觉幸福。

远处路边传来“甜棒子、热棒子”的叫卖声,小雨下意识地伸手向身旁抓了一下,却突然发现,原来身边没有他,也没有可以让她抓住摇晃着说“我要吃棒子”的那只胳膊。这个预示着冬天来临的节日里,没有他,没有过马路时可以牵的手,没有感觉冷时温暖的怀抱,没有可以让她将手插入取暖的大口袋,夜晚的霓虹灯照着小雨孤独的身影,陪伴她的只有似乎更加孤单的影子。

小雨有些伤感,她陪着影子继续向前走着。今天应该不是周末,湖边没有开灯,结了冰的湖水闪着丝绸般黑油油的光泽,前方的路隐隐约约暗沉沉地延伸着,小雨深吸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轻轻闭上眼睛。

那一年的夏天,他带着她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来到这个湖边。他们租了一条小船,他踩着,在湖中缓缓地荡进,伴着船儿激起的水声,他给她讲述着关于这个湖的所有传说,还有他年少时在这个湖边发生过的趣事,小雨听得很入迷,而实际上,她一直都愿意享受,他讲述时所带给她的快乐。岸边有一个小冰屋,他说,来,我带你吃炒冰。那冰,真的是炒出来的,盛在一个小小透明的碗里,亮晶晶的冰沙里点缀着一些五颜六色的果粒,如艺术品一样质感强烈,她舀起一小勺,送到他的嘴边,看着他咯吱咯吱地嚼着,再舀起一小勺,放进自己的嘴里也咯吱咯吱地嚼,炒冰浸润着他们的爱情,甜得有些腻。他说,湖边有个文化宫,四楼是个电子游戏厅,于是,小雨拉着他快步跑上楼,在游戏厅老板讶异的目光中,他们玩得淋漓尽致,小雨对他说,不要理他们,谁说游戏只是小孩子们玩的……

这时,有风吹来,小雨睁开了眼,湖边那小船,正冷冷清清地拴在岸边,小冰屋已经找不到了,文化宫的四楼也不知是否还有游戏可玩,今夜人非,物也非,倒是路旁的大树和路灯,依然如从前一样矗立着,它们曾经见证过他与她的爱情,而这个夜里,它们只看到一个伤心的女人在路边站成了一幅风景。

冬至作文篇10

周末的作业真多啊!再加上窗外喇叭声此起彼伏,已经奋战了两个小时的我,终于困得再也无法支撑那双疲劳的眼皮,不知不觉趴在作业堆里睡着了。

睡梦中,我来到了泰山。四周居然没有游人,只有我一人孤单地穿梭于一棵棵大树间,一切都显得那么幽静又带有一丝丝的神秘。突然,我看见一只小鸟被猎人打伤了翅膀,飞不回那蔚蓝的天空了。我赶紧跑过去,蹲下身来用双手轻轻捧起它,仔细用绷带给它包扎好。它并没有立即飞走,还口吐人言:“朋友,谢谢你帮我包扎好了伤口,我决定送你一样宝贝。请你摊开你的双手。”我张开双手,瞬间一个鸟巢出现在我的手掌心。“这不就是一个普通的鸟巢吗?有什么稀奇呢?”我很不解,感觉自己被忽悠了。小鸟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它一边扑棱着翅膀,一边慢条斯理地说:“你可不要小瞧它,这可是一个宝贝。如果你有什么心愿,只要对它说出来,它立刻就可以帮你实现。”说完,小鸟就不见了。

我捧着鸟巢研究了半天,终于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对着它说:“我想去完整的圆明园!”突然,我的面前出现了一个闪耀着七彩荧光的圆洞,一下子把我吸了进去。待我睁开眼时,已身处热闹的人丛中,在我面前的是十二兽首。在四周叽里呱啦的国语中,我一边欣赏着圆明园的风景,一边看路旁诱人的特产。突然,“快,抓小偷!”一声洪亮的叫喊声映入我耳帘,一个胖乎乎的中年妇女正在求助。只见小偷像脚下踩了风火轮飞一般地跑走了,在这紧急时刻,我赶紧拿出鸟巢大喊:“让那小偷停步!”一束亮光窜了出去,紧紧地困住了那个小偷,那位妇女抢过小偷手中的钱袋,走了。我又拿出鸟巢念叨:“让这一切恢复正常。”说完我便消失在人群中。

我抬头看了看手表,已经是下午5点了,我作业还没做完呢!我又拿起鸟巢说:“马上带我回家,黑洞再次把我吸入其中,一眨眼回到了书房。看着桌上的作业,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计。我对鸟巢大声喊着:“帮我把作业做完。”这次,却没有反应。只听见从空中传出小鸟的声音:“你既然用鸟巢做坏事,我要收回宝贝!”话音刚落,鸟巢从我手中缓缓飞天而去。

我一急跳起来就抓,一股剧痛从我身上传来。我睁开眼一看,原来是自己撞在了书桌上了。根本就没有什么神奇的宝贝,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一场梦,而我面前的作业依然还有那么多……

冬至作文篇11

杜甫《小至》有言,“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说的便是冬至了。次日之后,白昼渐长、积雪覆盖的疆域渐远。山脚下结冰的湖面、板结的泥土、城市玻璃幕墙里腾起的雾气无一不在提醒人们:静谧的初冬时光已如约而至。

冬至节气源于周秦,盛于唐宋,相沿至今。周秦时代,以冬至为岁首,算作新年。《汉书》有云:“冬至阳气起,君道长”。古人认为自冬至起,天地阳气渐强,意味着下一个循环即将开始,是大吉之日。从这个意义上讲,最初人们过冬至节是为了庆祝新年的到来。汉朝时期又称“冬节”,这天人们祭祀天神人鬼,奏“黄钟之律”,以示庆贺。唐宋时,冬至和岁首并重,此日更易新衣,备办饮食,享祀先祖,庆祝往来,一如年节。

冬至前后的落雪是古城不可多得的美景。择放晴的冬日,随车行进在路间,远处巍峨的秦岭被阳光照亮,山脉下被积雪覆盖的麦田闪着晶莹的光。融化的雪水流进瓦砾间,坠落在古刹的钟鼎上,滴滴答答地敲打着前朝的轶事,顺着屋檐、窗棂看去,到处弥漫着长安的模样。又或是从信远楼开始漫步,深吸一口湿冷的空气,将秋日的愤懑与烦躁印在雪地间。那些长在竹园餐厅外的竹子同深秋的飞黄、初夏的嫩绿一道,静静掩盖于这大地间,保守着一个关于春日的秘密。走不多时,回头望去,大地间干干净净、白茫茫一片。当然,倒也不是全部的素白萧瑟,那些偶尔掠过的灰雀儿,低矮的冬青,衣着鲜艳的少男少女都平添了些许的活泼。

“冬至到,吃水饺。”小时候,冬至吃饺子是族里户面的大事,加上饺子本身复杂的制作工艺更道出了年幼时代对冬季最大的满足。和面,隐含着中国传统文化阴阳两级的意蕴。面粉和面盆相互碰撞,并随着水、蛋清的流入慢慢变得粘稠,趋于胶着,显得弹性十足且兼具美感。选鲜嫩的韭菜和猪前腿肉作为馅料,加些许姜末和葱末,在案板上剁好、窜成团。诱人的馅儿配上薄皮,用力篡紧后丢入锅中。管不得热烫,蘸着酸辣的酱料,一口咬下去,流进嘴里的馅儿裹着一年头的酸甜苦辣。

“少小离家老大回”已经成为现代人无法回避的事情。奔波于异乡异地,咬一口饺子,家乡那蜿蜒的小径、鸡鸣犬吠的屋舍、甚至于攀爬在桑树上的天牛,此时都随着浓郁的汤汁清晰地浮现在眼前。冬日的肃穆由此变得温情,而对来年春日的期盼也越来越浓了。

冬至作文篇12

冬至那一天,一大早我便吆喝妈妈早点起来和我一起包饺子,因为小时侯,妈妈常常对我说∶“冬至不吃饺子,耳朵会冻掉的。”

小时侯总会在妈妈的怀里哭呀,害怕耳朵会冻掉。(因为我不爱吃饺子。)现在一想起就会发笑,我当时是多么幼稚。妈妈买来饺馅,我们全家总动员,开始包起来,告诉你我可不是第一次包饺子了,已有一年的历史了。我托着饺子皮,惬意的往饺皮里放了一大块饺子馅,用手轻轻地捏了捏饺皮边,呵,第一个饺子包好了,我把自己的得意之做拿给了妈妈,妈妈只是微微一笑,我转开了话题,和妈妈爸爸亲昵地交谈着……过了一会,饺子熟了,看着那一碗碗热气腾腾的饺子,我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我拉着妈妈的衣服撒娇地说∶“妈妈你给我讲冬至为什么吃饺子。”妈妈说:“每年农历冬至这天,不论贫富,饺子是必不可少的节日饭。谚云:“十月一,冬至到,家家户户吃水饺。”这种习俗,是因纪念“医圣”张仲景冬至舍药留下的。张仲景是南阳稂东人,他著《伤寒杂病论》,集医家之大成,被历代医者奉为经典。张仲景有名言:“进则救世,退则救民;不能为良相,亦当为良医。”东汉时他曾任长沙太守,访病施药,大堂行医。后毅然辞官回乡,为乡邻治病。其返乡之时,正是冬季。

他看到白河两岸乡亲面黄肌瘦,饥寒交迫,不少人的耳朵都冻烂了。便让其弟子在南阳东关搭起医棚,支起大锅,在冬至那天舍“祛寒娇耳汤”医治冻疮。他把羊肉、辣椒和一些驱寒药材放在锅里熬煮,然后将羊肉、药物捞出来切碎,用面包成耳朵样的“娇耳”,煮熟后,分给来求药的人每人两只“娇耳”,一大碗肉汤。人们吃了“娇耳”,喝了“祛寒汤”,浑身暖和,两耳发热,冻伤的耳朵都治好了。后人学着“娇耳”的样子,包成食物,也叫“饺子”或“扁食”。冬至吃饺子,是不忘“医圣”张仲景“祛寒娇耳汤”之恩。至今南阳仍有“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的民谣。

我听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呀,以后要多吃饺子以免耳朵冻掉,不一会儿饺子就吃完了,但妈妈跟我说的话我永远不会忘记的。

冬至作文篇13

我出生在一个中医世家,外公是个老中医,家中的院子就是一个百草园,薄荷、小青草、金银花、车前草、枇杷叶、艾叶等等应有尽有。家里谁有个小病,外公总会拔一把煮了,立马药到病除。这些在我眼里不起眼的杂草,却有如此功效,也不知道是要夸草神奇还是外公神奇。

而每一年到了冬至这一天前后,我看到外公诊室的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而门外等候的人却不如平日的病人面容憔悴,多半三五成群有说有笑,我就更加好奇了,看着都好好的干嘛来看病啊?

我带着悬疑坐下来听这一天的活动“小中医之冬至”。悠悠的古琴声响起,屏幕上出现了《黄帝内经》的画面。“春生、夏长、秋生、冬藏”这些我小时候当儿歌背诵的词句跳了出来,这又和冬至有什么关系呢?

妈妈开始讲课了,原来二十四节气是中国人的太阳历,我们中国人就是根据这个太阳历进行了几千年的农耕文化,难怪每一年放清明节假期总是在公历的4月5日,4月6日,或4月7日,不出左右,我瞬间被古人的智慧所折服。

中国人画二十四节气,是用太极图表示的。白色部分表示阳气旺盛,黑色部分表示阴气旺盛,每一个节气都在太极图上有属于自己的位置。而冬至正好是画在太极图上,白与黑的交接处,如同时钟里6点钟的位置。在这个点上,阴极之至,阳气始生,这一天是黑夜最长的点,而对于人体来说,这一天正好体内的阳气蓬勃生发,最容易吸收外来的营养,而发挥其滋补作用,所以冬至前后最适宜滋补。

我突然恍然大悟,外公总是和我说,中医最讲究不治以病治未病。这些在外面排着队的人们,正是在利用冬至节的特殊节气来滋补身体,来年有更好的精力工作生活。

在听完了讲课之后,我们有机会去亲自感受如何做冬至节的膏方,一口热腾腾的大锅里倒入芳香四溢的黄酒,之后加入碾碎了的阿胶和已经熬成汤汁的滋补中药,我开心的一点一点搅拌,做膏的爷爷告诉我一直要熬到挂旗,也就是用棒子放进去,拿出来的时候像挂着一面旗帜。

闻着熟悉的中药味,仿佛穿越回了古代,让我慢慢感受神奇的二十四节气,神奇的中医中药。古为今用,让中国的传统文化世代相传,源远流长。

冬至作文篇14

冬至,是中国农历非常重要的节气之一,也是中国民族的传统节日,这一天是全年里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在天。南北方的习俗也不一样,北方吃饺子,南方吃汤圆。而在我老家,我们还有祭祖这一重要的活动。

今年的冬至日很巧是在周末,我们全家人都一起回老家过冬至了。周天早上,我们就早早地准备好了拜拜的东西,还有汤圆回去。大人们就到山上去拜拜,我们小孩子也都聚在了一起,我是大哥哥,我带着弟弟妹妹一起玩,在老家是可以放鞭炮和烟花的,这点让我觉得很兴奋,爸爸和舅舅为了我们安全,帮我们点火。我们拿着小烟花,看着它被点燃,冒出点点火花,虽然白天可能没有晚上好看,但我们大家都玩得非常开心。

午餐时间到了,大人们准备的丰盛的饭菜上桌,我们都围坐在一起,很难得这么多家人一起吃饭,下一次要等到过年了。

今天是冬至,妈妈一大早把我叫了起来,对我说道:雅馨,今天是冬至,每个人今天都会吃汤圆,你要不要吃啊?如果要吃,我们去买完材料,回来搓汤圆吧!我迷迷糊糊的回答道:要要我收拾一下,就去买一料料来去汤圆吧!

我妈来到楼下的超市,我买了搓汤圆所需要的材料,我满怀期待的走回了家,。

我们回到家,我充满兴奋和期待的催促着妈妈说:妈妈,妈妈,快点开始搓汤圆啦!我都迫不及待啦!

于是妈妈很快地把面团给弄好了,我便迫不及待地来到厨房中洗好手,来到餐桌上,从那大面团中取下一小点面团,在手里搓了几下,一颗光滑的汤圆就制作成了!过了一会儿,汤圆就全部制作而成了。我和妈妈一共做了50几个汤圆,于是妈妈把汤圆放下锅中,不一会儿,一顿美味的早餐就制作而成了!

我今年十岁,所以我从锅中打了十个汤圆,一口气吃的精光,爸爸妈妈看着都目瞪口呆,妈妈边笑边对我说:我的宝贝闺女,怎么跟你去小母猪似的,这么能吃!我生气地说:哼,怎么可能!你再说我可生气了!于是,爸爸妈妈就不再说了。

这可真是一个愉快的冬至,这也是我的十岁冬至。这次的冬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冬至作文篇15

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或“亚岁”等。冬至兼具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既是二十四节气中一个重要的节气,也是中华民族共同的传统节日。冬至被视为冬季的大节日,在古代民间有“冬至大如年”的讲法。古时候,漂在外地的人到了这时节都要回家过冬节,所谓“年终有所归宿”。很多地区在冬至这一天有祭祖等习俗,现在仍有一些地方在冬至这天过节庆贺。

不知道其他地方的“冬至”有什么习俗,我们嘉兴地区,冬至这一天,是要吃桂圆烧蛋和包饺子的。年年如此,据说,吃了这些食物,可以使这个冬季不怕冷,还会储蓄一年的能量,明年就会精神抖擞地投入工作。今年也一样。妈妈早早地烧好了桂圆烧蛋,晚上必须每人吃一碗。

而包饺子是我最喜欢的,我要跟着妈妈学习包饺子了。妈妈开始拌饺子馅了。只见妈妈先把肉剁好,接着又把萝卜切碎,放入肉馅中,再加入一些调料,饺子馅就拌好。闻一闻,哇,真是色香味俱全啊。接着妈妈拿出了饺子皮,开始包饺子。

我呢,学着妈妈的“手法”,先把一个饺子皮放在手心,舀了一勺馅小心翼翼地放在饺子皮的正中央,然后将饺子皮对折,很细心地把边捏好,一个饺子包好了。正当我兴高采烈的时候,这个刚诞生的“小生命”似乎很不听话,里面的肉馅儿漏了出来,我赶忙又拿了一个饺子皮补上那个“破洞”。

这时,再看我包的饺子:又白又胖、油光满面,身上还裹着一层厚厚的棉衣,看着这个“胖娃娃”,我“扑哧”一下笑了出来,妈妈见了也哈哈大笑。我说:“等会谁吃了它,就会增长无限的能量!”全家人听了都开心地大笑!

晚上,吃完甜甜的桂圆烧蛋又吃饺子,我吃着自己包的饺子,感到了满满的成就感。吃着吃着,我看见了我那个破洞饺子,瞧,它比别的饺子胖了一大圈,看到它,我又忍不住笑了起来。爸妈说这个饺子给我吃,而我呢,一定要让我的妈妈吃,妈妈也就毫不退让地大口吃了了这个“胖娃娃”!相信妈妈的能量满满的啦!

啊!我的眼里:冬至是一个甜甜的节气!是一个储蓄能量的节气!

冬至作文篇16

冬至是24个节气之一,在冬至这一天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习俗。有的是吃汤圆,有的是包饺子,有的是吃羊肉。今天是冬至节我们也要吃羊肉炖汤。

当香味袅袅升起,灶火渐息,用那雪白的糯米粉包裹的汤圆啊!那甜甜的,黏黏的,热气腾腾,幸福满满的汤圆呀,满是我们同学辛辛苦苦的劳动成果。今天是冬至,学校竟然安排我们做汤圆,真是意想不到啊,大家都开心极了,这是我们第一次在学校里做汤圆。老师先帮我们分好糯米团和麻心,再把我们每8人分成一个小组开展活动。好,汤圆开做啦!我们把汤圆揉成一个个小球,然后压扁加入少量麻心,像包饺子一样,把皮粘合在一起搓成圆球。

当然,我遇到了问题——总是不能把汤圆搓圆,总是有一个一个的“小尖角”。装着馅的汤圆里头似乎有许多调皮的小人,像是把脚一只一只翘出来,形成一个一个尖尖的角,真是难看。哎,都是软软的糯米粉惹的祸,任我们怎么努力搓都没用。后来,我干脆等“汤圆们”干一点了,硬一点了再去搓,里面的“小人”安心了,不会再动了,真是“软的不服,得来硬的”!再看看其他组的同学——瞧,有的同学把馅放得太多了,结果成了“黑煤球”;有的同学没放馅,汤圆就成了“实心球”。施捷仁同学在做的时候,禁不住鲜美的麻心馅的诱惑,往嘴里一点一点的塞,引起了同学们阵阵笑声。

一节课过去了,我们的汤圆做得差不多了,一个个白白的“胖娃娃”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像“孩儿兵”排着队伍等队长检阅呢!做好了,当然少不了吃这个环节。嗨,热气腾腾的汤圆来啦!汤圆冒着热气,在盆里等待我们品尝。“咦?这汤圆汤的颜色怎么跟在家里吃得不一样?”哦,是汤圆的“馅漏”了!后来我们知道,原来“罪魁祸首”是王子木。他做了一个“黑煤球”汤圆,外头是馅,而馅的里头才是糯米粉,所以,我们的汤圆汤全被它“污染”了。虽然汤圆包得不是很好,但我们吃得津津有味。一碗碗热热的、亲手包的汤圆,一碗碗承载着同学们欢声笑语的汤圆,在寒冷的冬天散发出阵阵暖意。

冬至作文篇17

冬至,一年最冷的季节。

今年冬至,我一人在家。姥姥身体不适,妈妈留在她身边照顾。爸爸在外地上班,特意叮嘱我晚上记得给祖宗烧纸。

很久没做过祭扫祖先的事情了,只记得儿时太太拿着一支红色小花鼓,在我面前摇晃着逗我。晃晃悠悠,如今,我已17岁了。

吃过晚饭我便出了门,天早早的黑了,刺骨的风刮在脸上麻麻的,吹散了道路两旁粘在枝上挣扎不肯离去的树叶。头顶的月亮模糊不清,不似平日里那般锃亮,泛着黄,为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又添了一丝深沉。

听爸爸说,买祭祀品要去人少僻静的小店。我独自走在小道上,两只放在口袋里的手紧紧地攥着兜布,渗出了细细的汗。冬至的夜显得格外的黑,店铺基本上都早早的关了门。走了很久,一道暖黄色的光映入眼帘,一家破旧的菜市场中门前整齐有序的摆列着各种祭祀品。

我长吁一口气,终于到了。

卖家是位四十左右的中年妇女,很贴心的为我准备了红色的袋子,并介绍罗列着的金银财宝。这里是金光闪闪,最受欢迎的金元宝,那里是财源广进,意义深远的长银条。她细心告诉我祭祀的步骤——先把名字写在红袋子上,再在周围散一点纸钱,最后就着燃着的火星把红袋子从底部烧起。这样纸钱烧了,别人家不会抢。

我在心底记下步骤,谢过她便离开了。一路上,陆陆续续有人开始烧纸,嘴里念念有词。三五成群,也有一个人。人们伫立着,安静的看着火苗,嘴里念念有词,时不时用小棍将即将暗淡下去的火苗拨地更旺。那明亮的火焰伴随着袅袅青烟既有淡淡的伤感,也是对已故先人一种深深的缅怀。

我按照心里记下的步骤将祭祀做完,又把灰烬整理在一起。并在心里祈愿——家人健康平安。我想太太能够听到我的声音,我也会为了整个家族的兴旺而更加奋发努力。

到家了,身体渐渐暖了起来。我将买好的饺子放进锅里,嫩白坚硬的它们扑通扑通的一个个跳进锅里,发出清脆的声音。不一会儿,喷香的饺子就出锅了。汤水白白的,饺子馅儿的油零星地浮在汤面上,一大口喝下去,心里满满的。

冬至,是一年最冷的时候。死者已矣,活着,要懂得珍惜。

冬至作文篇18

早上醒了个大早,天还黑着,打开手机听着歌,越发得想家,窗在漆黑一片,呆呆地望着,出神地想着远方那最熟悉的地方。

今岁又冬至,灯影伴只身,理乱陈年事,归故远行人。细细数来,已是第六个年头没有在家吃饺子了。为了学业,高中的四年纵使与家咫尺依旧在学校里抢着千篇一律的机器水饺,总也没有家的味道,而今距离成了最大的阻碍,窗外再也不是那样的雾霾天,再不是熟悉的乡音。记得那时,总能听到姥姥不停的说着:“冬至了,冬至了。”父亲急匆匆地从单位赶回来,拍拍身上的雪,应和着母亲剁肉的声音,我悄悄地捏上一块面团,躺在沙发里看着电视。这样的场景总在冬至的时候在脑中浮现,一次次脑补着更温馨的家。

老辈人总是说:冬至大过年。过年图的是团圆,而年前不久的冬至,留给人的是无尽的思念与无奈。大学一年多来很少想家,总觉得长大了就应该独立。傻傻的把想家当做懦弱的表现,深深地藏在心底,一次又一次地渴求着自己的成长,试图去忘掉那个地方,自己在这样的一个新的地方打拼出自己的世界,但无论怎样,受到挫折时怀念家的味道,寂寞空虚时想念家的温馨。如同羽翼丰满的雏鹰渴望外边的世界,你我都曾经无比激动地挣扎着要离开家出去闯闯,我也是这样,似乎是哀求着的样子要离开石家庄,离开河北,去一个更远的大学去闯荡一番,第一个愿望实现了,第二个因成绩被果断否决,到了唐山。我从不曾想过独自一人在外会经历什么,只是凭着一腔热血(更多的是叛逆),到了这里,不管这过去的一年多里过得怎样,但始终在过节时想到家,每次乘上回家的火车时总会很是激动,有说不完的话要表达,有写不完的字要诉说。

冬至的饺子又是在异乡,人声鼎沸的饺子馆里再没有什么乡音,个大肚圆的饺子总也乘不起乡情,不过还好,习俗不变,还能勾起我的思念。回学校的路上,还在想着,灯火阑珊的都市里如何寻得到我那小小县城里的记忆。这里冬至的天,比家中要冷些,惹得心寒。插上耳机,静静地在公车上听着“神秘园之歌”的轻音乐,怎么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思念,下了车直奔自习室,提笔写着此时的想法。

冬至接年大过年,岁岁惹得游子馋。

落雪唤回远行人,丝丝归念催客眠。

冬至作文篇19

像绽放的礼花,在天地间肆意挥撒,宣誓着空气中灿烂的面颊。

——题记

寒风吹了,带着对雪花的思念;雪花儿飘了,携着对冬的赞美;冬来了,书写着纯净之诗。冬,一个多么圣洁的称号。令万物陶醉其中,任凭白雪的亲昵。双眼只是不经意间的往窗外一看,什么时候落了些雪?那纷纷扬扬的雪啊,你们是从云儿那儿落下来的吗?似乎也能听见回应声:“是啊,我们刚从云儿姐姐那儿下来呢!”原来如此,不然,它们怎会如白云一般纯洁美丽呢?

偌大的欣喜油然而生,这一派寒冬雪景之象真令人有种莫名的美感。我迫不及待了,戴上手套,出发了!

在雪花作舞的雪地上,一个个脚印清晰可见。我不自觉地舞了起来,一朵不知名的雪花竟歇在我的额头上,默默欣赏我这雪中之舞。我想:若是寒冬没有了雪的陪衬,那不就如同人没有了灵魂,唯独只有了躯壳了么?手指不禁有些僵硬,尽管它在厚厚的手套的包裹里。

于是,我轻轻捏起一小团雪,那白的如此纯净,就如嫦娥的玉兔一般,且每一粒雪珠在上面都能清晰地看见。寒风与飘扬的雪花组成一幅冬日美景图,它是属于我们的,但更是属于大自然的!

抛了出去,它立即在地面炸开了花,裂成一颗颗小雪珠,它的生命力是如此脆弱。为何不能让她的生命得到延续呢?

我心里有了一个办法。先捏了一个小雪球,在地上不停的反复的滚着,不一会儿便大了起来。现在如同篮球一样大了,再大些,就能做它的下半身了。聪明的你,知道我在做什么吗?对了,就是堆雪人儿!随后,来了几个伙伴了,她们有的拿胡萝卜,有的拿铁桶,还有的捡石头,我想你应该知道各是做什么用的吧!当然,剩下的人来“辅佐"我的工作。一切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不一会儿,雪人儿的雏形就成了,再经过我的精心修改,终于成了一件独一无二的艺术品,我们不禁为此感到自豪。我也终于让一些雪的生命得到了暂时的延续,我的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寒风即将停了,它会带着对雪花儿的留恋;雪花儿要走了,它会记住冬的美好;冬亦要离去,它会带走人们曾经的欢笑。

冬至作文篇20

冬至,我国的传统节日孕育着新年将要到来,春天也将悄然而至。也寓意着雪将来降。

早上起来,玻璃上因为寒冷而凝结起来的冰霜在月光下变换着色彩,若隐若现地闪烁着。霜以它千姿百态,神奇异常的独特风姿,给人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外出晨跑河堤上那一层薄薄的白霜,像巨大的轻软的羊毛毯子,又像是有数亿颗细致,小巧玲珑的钻石丝绸,覆盖在这河提旁的草坪上,闪着寒冷的银光。河堤两旁那一株株沾薄霜的柳树上,净是树挂,像是一根根银条悬挂在树枝上,满树银花格外壮观。难怪人们叫它银花树挂。那河上与两岸之间的晨雾,时而聚合,和形成一片乳白色的雾海。时而散开,像朵朵在空中盛开的雾花。那浓雾像牛奶一样浓稠。抓一把软绵绵,吸一口甜津津,跺一脚轻悠悠,身体的一切感觉都放松了。我贪婪地呼吸着这大量的雾气,仿佛一切烦恼和与学习有关的事都忘却了,只剩下了这美好的感觉。渐渐地,随着晨跑的距离与时间的流逝,河堤小山坡的那一边越来越红,雾也慢慢的消失了。莫不是扯着太阳的手飞上了天空,一轮鲜艳的红日光芒四射的从山坡上升腾而起。把起霜后的草坪树映照的耀眼明亮。阳光总是不需要吩咐,便洒下一大把,照在身上,也照在心里暖暖的,使人感到舒心愉悦。

晨跑完已经七八点,回家的路上走进一家胡辣汤店,便闻到了鲜香辛辣的气息。在这寒意逼人的冬天,一碗香鲜酸辣的胡辣汤下肚人变活了起来。香味直往人鼻子里钻,配上几片油饼或者油条,外脆里香的水煎包,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餐,有汤有肉,有菜,所有的疲惫不堪尽数消解。心尖儿都是满满的幸福感。对河南人来说,一碗胡辣汤足以慰风尘,一碗胡辣汤就是人间烟火气儿,最抚凡人心。“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至味是清欢”,一碗胡辣汤吃的是烟火气味,品的是人间清欢,人生百味,汇成一碗汤,五味杂陈,酸甜苦辣的胡辣汤里,熬着一部千年河南史。最是人间烟火,得有味处处是清欢。

饭已吃完,新的一天也拉开了序幕。回到家,正式开始了备战中考的一天。

冬至作文篇21

我国的传统文化底蕴深厚,有着各种各样的节日,如:除夕、元宵、清明……既然节日都有这么多,那肯定也少不了我们的二十四节气啦!二十四节气有: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冬至了!

冬至俗称“冬节”“节”或“压岁”,既是二十四节气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古时有“冬至一阳生”的讲法,就是从冬至这一天开始,阳气开始慢慢地回升了。也就是古人所说的阴极之至,阳气始升,日南至,日影长之至,古曰“冬至”。所以啊,古人把冬至视为吉日,是冬季祭祖的大日子。

说起来,冬至还有不少传统习俗呢!比如说:祭天祭祖、摆宴席……祭祖,就是家家户户把家谱、祖像、牌位等等,放置在八仙桌上,同时,还要将香炉、贡品等摆好。至今,在粤西、潮汕、浙江等地,还保留着祭祖的习俗。

各个地方的习俗也是有所不同的。在广东,那里的人们就会在冬至这天吃烧腊和姜饭,有时还会“加菜”吃冬至肉;在潮汕这个地方,有句民谚叫“冬至丸,一食就过年”,俗称“添岁”。潮汕人认为,冬至时候的水最醇,都会在冬至这一天酿酒。

在咱们浙江,杭州的习俗是在冬至这一天吃年糕,预示着年年长高,为下一年图个好彩头。说到浙江绍兴,大家自然而然会想到绍兴黄酒,既然绍兴的黄酒那么有名,那么绍兴人冬至会酿酒吗?答案是——当然了!在绍兴,人们酿酒总爱在冬至前下缸,称为“冬酿酒”,酿成后香气扑鼻,十分诱人。

还有咱们嘉善的冬至习俗,就是——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桂圆烧蛋”。大家可能会觉得奇怪,这甜食怎么能跟鸡蛋放在一起煮呢?其实吧,是因为以前大家的生活条件不好,就只能用手头上现有的食材,桂圆和鸡蛋就这样被人们搭配在了一起。这桂圆烧蛋吧,要先把桂圆剥壳,放进锅里煮上一会儿,再加入鸡蛋液,等鸡蛋凝固了,就差不多可以出锅了。一直到现在,老一辈的人都坚持在冬至做桂圆烧蛋。当我们问起为什么时,老人们总是笑着说:“因为冬至这一天夜晚最长,不吃桂圆烧蛋的话,会冻一晚上,半夜还会肚子饿。”

冬至作文篇22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到了冬至日,也就意味着进入了一年中最寒冷的天气。古人讲究天人相应,依着老祖宗的规矩,冬至一到就进入了一年中最佳的进补时节。

自我记事起,爸爸在冬至前后会喝参汤。“冬至进补,来年打虎”每次爸爸从奶奶手中接过热乎乎的参汤时,就会来上一句。我真是羡慕得不得了,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央求奶奶也让我尝一口。每当此时,奶奶总是连连摆手,笑眯眯地说:“你还太小,乖,长大了喝!”碗中的参汤有些泛黄,和着桂圆肉和冰糖。闻起来有丝丝苦,尝起来一定甜甜的。碗上冒着热气,爸爸用手捂着汤碗,然后一口喝光,仿佛顿时有一股热流充盈着他的全身。

今年,爸爸妈妈说我长大了不少,特地也给我买了红参须温补一下。参须汤端了出来,和爸爸的参汤不同,我的汤是透明的。我用舌尖舔了一下,好苦!嘬了一小口,先是苦,后一回味,竟苦尽甘来。我夹起一小段参须,放在嘴中咀嚼,如黄花菜般有嚼劲,但每一嚼都会渗出诸多苦汁,苦汁流入喉咙,却又感到些许清凉。

我们家的太公最为讲究。临近冬至日,他的窗台上就会多一个瓷瓶子。我忍不住偷偷打开一瞧,一大罐浓稠的棕色膏体,像极了我最爱的热可可。我咽了咽口水,刚伸进一个手指头,“干什么呀?”太公的声音响了起来。“阿太,不许吃独食!”太公先是一愣,然后笑呵呵地拉着我的手说:“这是膏方,用来补身体的。”

“啊?这黑乎乎的也是冬令的补品?”我疑惑地望着罐子问道。

“可别小瞧了它,里面有50多种中药材呢。做个膏方非常不容易。要润药、煮药、挂药,好多步骤。老底子做膏方的大师傅,一口紫铜锅、一根老竹搅拌棒,熬上几天几夜,才能熬出这一罐浓缩的精华。”

“哇,太公,那这膏方岂不比爸爸的参汤还厉害?”

“哈哈哈,那是当然啦。每年到了这个时候,中医馆就会排起长队,真是一方难求。好的膏方师傅做的膏方吃完最后一勺春天就到了!”太公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它是我的宝贝,也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世代相传的宝贝!”

“天时人事日相催,冬至阳生春又来”。冬至一过,阳气催生。我想国医所谓的“冬令进补”不仅仅是顺应天时,藏露锋芒的形式,更是对来年蓬勃春发的期盼吧!

冬至作文篇23

今天早上,我刚刚走下楼梯,就听见奶奶对妈妈说道:“要过冬至节了,得要吃糯米饭,今天一定要早点回家!”冬至节?我心里一阵纳闷,有这个节日吗?冬至只不过是二十四节气之一呀,难道它也有个节?真是稀奇!这是怎麽回事?我连忙问奶奶,奶奶回答说:“心宜啊,难道你不知道?冬至节是一年中最长的一夜,是从冬季到夏季的一条明显的分界线,要吃糯米饭,就是因为怕晚上肚子饿了,所以要多吃点,特别是像你这样的人!”“哦。塬来是这样!”我若有所思,停!奶奶话中有话,竟然说我胖!我气极了,腮帮子鼓鼓的,满脸通红。

中午,爸爸问我:“你知不知道世上为什麽有个冬至节?”我摇了摇头,接着,爸爸给我讲了个关于冬至节的传说:在江南水乡,有冬至之夜全家欢聚一堂共吃赤豆糯米饭的习俗。相传,有一位叫共工氏的人,他的儿子不成才,作恶多端,死于冬至这一天,死后变成疫鬼,继续残害百姓。但是,这个疫鬼最怕赤豆,于是,人们就在冬至这一天煮吃赤豆饭,用以驱避疫鬼,防灾祛病。老爸讲完后,停了一会,又接着说道:“可是,这毕竟还是一个传说,真正的冬至节由来是人们认为冬至是阴阳二气的自然转化,是上天赐予的福气。汉朝以冬至为‘冬节’,官府要举行祝贺仪式称为‘贺冬’,例行放假。《后汉书》中有这样的记载:‘冬至前后,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所以这天朝庭上下要放假休息,军队待命,边塞闭关,商旅停业,亲朋各以美食相赠,相互拜访,欢乐地过一个‘安身静体’的节日。唐、宋时期,冬至是祭天祭祀祖的日子,皇帝在这天要到郊外举行祭天大典,百姓在这一天要向父母尊长祭拜,现在仍有一些地方在冬至这天过节庆贺。”“哦,现在我总算明白了,塬来在冬至吃糯米饭不是为了躲避灾祸,而是在这天里休息,祭拜祖宗。”又学到了一个知识,心里可真高兴。

晚上,妈妈如约早回家。奶奶在厨房中不停地忙碌着,烧了香喷喷、红白相间的糯米饭,便招唿我们来吃饭,虽然我还是对早上那件事耿耿于怀,但我还是在糯米饭中放了点糖,足足吃了两碗,吃的肚子滚熘熘的,因为吃饱了晚上才会做个好梦了哦。

冬至作文篇24

还在儿时就知道冬至这天必吃饺子,当时不明白其中的真正含义,只记得妈妈的那句话:冬至吃饺子不冻耳朵,那个年月饺子是很好吃的食品。

一般情况下是吃不上的,所以很期盼冬至的到来可以有饺子吃了,这是我家的传统习惯一直沿续到现在。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和进程,古老的.传统文化节日,不断的被国民所认同和传承。

冬至,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节日,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中国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了冬至,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阳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这一天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一天,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在这一天还有吃饺子、南方吃汤圆的习俗。

民间谚语:冬至到吃水饺,这种习俗是因纪念“医圣”张仲景,冬至舍药留下的。

张仲景辞官回家乡时正值冬季,他看到乡亲饥寒交迫,不少人的耳朵都冻烂了,便搭起医棚;支起的大锅,在冬至那天舍“娇耳”医治冻疮。

他把羊肉和一些驱寒药材放在锅里熬煮,然后将羊肉、药物捞出来切碎,用面包成耳朵样的“娇耳”分给来求药的每个人两只“娇耳”;一大碗肉汤。人们吃了“妖耳”;喝了“祛寒汤”,浑身暖和,两耳发热,冻伤的耳朵都治好了。后来人们学着“妖耳”的样子,包成食物,也叫“饺子”或“扁食”。医圣张仲景距今已有1800年了,但他的“祛寒娇耳汤”的故事一直在民间广为流传。

冬至吃饺子,是不忘“医圣”张仲景“祛寒娇耳汤”之恩。至今仍有“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的民谣。

现今人们讲究进补养生保健,在严冬季节里进补是多数人的选择。从中医养生方面讲,冬令进补也是在冬至前后;三九天开始。民间早就有“冬补三九”的说法。冬至是数九的开始,因此民间认为,在冬至前后进补为最佳。

冬至过后,各地气候进入一个最寒冷的阶段,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数九寒天”,我国民间有“冷在三九”的说法。

《九九歌》就是从冬至这天算起,以九天作一单元,连数九个九天,到九九八十一天,冬天就过去了。

冬至作文篇25

12月21日就是冬至了,冬至,是中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节日,冬至俗称“冬节”、“长至节”、“亚岁”等,早在二千五百多年前的春秋时代,中国就已经用土圭观测太阳,测定出了冬至,它是二十四节气中最早制订出的一个,时间在每年的阳历12月21日至23日之间,这一天是北半球全年中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一天;中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在这一天还有吃饺子、南方吃汤圆的习俗,谚语:冬至到,吃水饺!但其实,冬至吃饺子也有一段古老的历史!

饺子源于古代的角子。饺子原名“娇耳”,相传是我国医圣张仲景首先发明的,距今已有一千八百多年的历史了。是中国北方民间的主食和地方小吃,也是年节食品。有一句民谣叫“大寒小寒,吃饺子过年。”饺子多用面皮包馅水煮而成。

相传河南人张仲景任长沙太守时,常为百姓除疾医病。有一年当地瘟疫盛行,他在衙门口垒起大锅,舍药救人,深得长沙人民的爱戴。张仲景从长沙告老还乡后,正好赶上冬至这一天,走到家乡白河岸边,见很多穷苦百姓忍饥受寒,耳朵都冻烂了。原来当时伤寒流行,病死的人很多。他心里非常难受,决心救治他们。张仲景回到家,求医的人特别多,他忙的不可开交,但他心里总挂记着那些冻烂耳朵的穷百姓。他仿照在长沙的办法,叫弟子在南阳东关的一块空地上搭起医棚,架起大锅,在冬至那天开张,向穷人舍药治伤。

张仲景的药名叫“祛寒娇耳汤”,是总结汉代300多年临床实践而成的,其做法是用羊肉和一些祛寒药材在锅里煮熬,煮好后再把这些东西捞出来切碎,用面皮包成耳朵状的“娇耳”,下锅煮熟后分给乞药的病人。每人两只娇耳、一碗汤。人们吃下祛寒汤后浑身发热,血液通畅,两耳变暖。老百姓从冬至吃到除夕,抵御了伤寒,治好了冻耳。

张仲景舍药一直持续到大年三十。大年初一,人们庆祝新年,也庆祝烂耳康复,就仿娇耳的样子做过年的食物,并在初一早上吃。人们称这种食物为“饺耳”、“饺子”或“扁食”,在冬至和年初一吃,以纪念张仲景开棚舍药和治愈病人的日子。

冬至作文篇26

十二月二十二日是冬至,平生第一回去仙游枫亭为祖父、祖母及姑姑、姑丈扫墓。算是对他们有个交待。

对莆田为什么是冬至时节全民扫墓,有了初步的了解。据说此风俗是缘于春秋战国时期,当时中原的百姓到了农历冬至这一天,家家户户都禁食,以纪念仙逝的先人。这种习俗由于战乱,中原的先民迁徙到长江以南也把它带到迁徙地。由于莆田民风淳朴,此习俗流转至今,保留发扬光大,已经成为当地老百姓约定俗成的节日。每年的这一天,莆仙地区的老百姓统统上山祭祖、扫墓。满山遍野活跃着一群群穿红衣裳的莆仙女人,也成为当地冬至节日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

二十一日去看老师,师母问我来仙游干什么?我说,扫墓。她竟然反问,女孩子扫什么墓?我不解,为啥女儿不能扫墓。原来当地风俗,女儿出嫁就是人家的人了,再没有资格为父母扫墓。所以当地只要是独生女户,非要让女婿入赘或做“两顾”。目地之一就是自家老俩口百年之后有人扫墓,不至于绝后,死后连个扫墓的人都没有。了解到这样的习俗,此时才理解没有儿子人家的悲哀,懂得当年我的父母为什么要把我留在家里的原因。因为我们是二女户。由此可见莆田传统习俗力量强大。在福建省的其他地区,这种女儿不能为父母扫墓的习俗早已革除,我在外地长大、生活,从不知道今天还有这样落后的风俗习惯,而且在莆田堂而皇之地盛行,这是为什么?

另一件事就是看见父母墓碑上隽刻着还活着的儿子、媳妇的名字。这也是过去我不曾知道的事。这样的行事我认为很好。符合现代环保节约土地的观念,一家人在一起;其次不浪费资源,以后有人去世,只要把骨灰盒安放即可。可能是我孤陋寡闻,其他地区早有这样的做法。

第三件事是直到今年的冬至因为去扫墓,我才发现大哥的外孙女管她的舅舅喊伯父。大哥的女儿也留在家里。我不解,因为大哥有儿子。好奇问大哥,他竟不回答。之后了解才知蹊跷之处。原来是大哥嫌女婿条件差,故意出难题。谁知女婿愿意,也就成就一桩姻缘。

这些莆田独特的风俗很有意思,值得细致品味,它充分的反映莆田人对待人生的体验和感触,民间习俗力量根深地固强大,依然够威够力!

冬至作文篇27

今天是冬至,是一年四季中白天最短,黑夜最长的一天;也叫做是鬼节,是一个活着的人拜祭已故亲人的日子,子。冬至是为死者送寒衣、固房屋的日子,家家户户用火纸剪制衣服,焚于墓前,尔后添土。

天是阴的,地是潮的,这种湿冷的日子,把我的思绪牵入到无尽的回忆父亲中。父亲离开我已经六年了,但是父亲的音容笑貌还是那么生动在眼前晃动。在我小时侯的记忆中,父亲是严厉的。由于父亲长年在外谋生,两三年才能见父亲一面,所以对父亲没有特别的亲切感觉。尽管父亲每次回来都要拉着我的手,仔细端详着我,每次都说我最象他,不仅是人长得象,脾气也象。父亲一般都是过年时候才能回来一趟,冬天里我的手脚都是冰冷的,而父亲每次总想把我的手脚放到他怀里取暖,但是我每次都会恐惧的把手抽开。不为别的,就因为难得见父亲一面,对他太陌生,而父亲有些时候脾气暴躁,每当生气的时候就会瞪着他那双大大的眼睛,弄得小时侯的我非常的怕他。父亲在外面闯荡多了,故事特别多,口才也好,每次总是既害怕他又经不住他故事的诱惑而靠近他。父亲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尽管他没有读过书,但是他却学会读书看报,学会了写字,而且在他年老的时候还开办了裁缝培训班,自己亲自主教。也因为他自己没有读过书,他把读书的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记得我第一次高考,由于紧张,没有发挥好,与大学生活檫肩而过。我灰心了,想着家里家境并不是很好,准备去学雕花,而父亲却怎么都不同意,一定要让我继续读书,告诉我只要我读书,他再苦也供我。想想现在自己能够拥有这份工作,如果没有父亲当年的激励怎么可能有我的今天?而对于我来说,明白这个道理似乎太晚了点,由于小时侯与父亲缺乏沟通,对父亲一直存在着偏见,而这偏见又影响着我对他的态度。一直到父亲离开我,我都没有好好的孝顺过他,尽管在他卧病在床的时候,我意识到了父亲时日不多,想好好守侯他的时候,他却已经匆匆的离开了我……

今天是冬至,不知道在天堂里的父亲是否能感觉到女儿我对你的这片深深思念之情?尽管没有时间到你坟上亲自上香一柱,希望父亲能感受到女儿在这里为你点上的心香一柱……

冬至作文篇28

冬至,是我国农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节气,也是一个传统的节日。俗话说“冬至大如年”的说法。这一天是白天时间最短,黑夜时间最长的一天。我们老家还有一种说法,如果冬至要下雨,那么过年就会睛,相反如果东至要是晴,那么过年就要下雨或者下雪。

今天是家家户户吃饺子的习俗,我们家也是一样。一大早妈妈就去菜场买了新鲜的肉和一些蔬菜,还有一些包饺子的原料。妈妈回到家先把面粉和好,然后把肉和蔬菜都剁好,调好了饺子馅,就开始擀饺子皮,我特别喜欢擀饺子皮,因为面皮拿在手上就像橡皮泥一样可以做各种各样的小动物,妈妈包的饺子特别的好看,一个个包的非常饱满像一个个金元宝,爸爸包的也不错,可就是我怎么包也没有爸妈包的那么好看,样子特别丑,妈妈还说包的这么难看等下煮好了都给你吃,我一听这话就扁着嘴说:“哼,就不。”

到了中午,饺子就开始煮了,饺子在锅里煮了一会,香味就扑面而来,我可真想偷偷的去吃一个呢!过了一会儿饺子终于出锅了,我像一尺小馋猫一样迫不及待地吃一口,可真美味。妈妈幽默地说:“吃了饺子,天冷了就不会冻掉耳朵了。”爸爸说冬至吃饺子还有一个故事,是为了纪念医圣张仲景。”我问为什么要纪念他呢?爸爸就便给我讲起了张仲景的故事。

当时,天下大乱,盗贼四起,到处弥漫着战争的硝烟,生灵涂碳,民不聊生。张仲景回到家乡,正是冬天,大量饥民耳朵都冻裂了,溃烂发炎,张仲景见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就想了一个办法,用新鲜的羊肉和火红的辣椒还有一些药材放到大锅里精心熬制,然后将煮好的食材捞起来剁碎,碾成泥,用面皮包成耳朵状,这便是今天的饺子,煮熟的饺子和汤水香飘十里,张仲景把这些煮熟的饺子分给了那些饥民吃。几天后,饥民们冻裂的耳朵也因吃了饺子而痊愈。这汤水人们也叫驱寒汤。从此为了纪念张仲景就有了冬至吃饺子的风俗。至今还流传着一句话“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

饺子也快吃完了,爸爸的故事也讲完了,我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啊!今天既吃到了美味的饺子,又听到了一个关于名医张仲景的故事。这一天真让我长了不少知识。实在是太开心了!

冬至作文篇29

早晨,我刚起床,看见姥姥买回了许多的菜:香菇、白菜、葱、羊肉……我好奇地问:“姥姥,买这么多的菜干什么呢?”“后天就是冬至了,我们先包饺子啦。”姥姥说。我一听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以前,虽然常常吃饺子,可从来没有亲手包过饺子,今天正好让我小试牛刀一把!

吃过早饭,全家人就开始忙了起来,姥姥调好饺子馅就开始和面、擀皮。等一切准备就绪,爸爸妈咪开始包起饺子,只见他们先拿起皮,放在手掌上摊平,然后夹了一些馅放在上面,把两边对齐轻轻一捏,一个饺子就做好了。我迫不及待的学着妈咪的样包了起来,结果刚上“战场”就败下阵来。我把我包好的和妈咪包的一比,真是“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妈咪包的饺子饱满、结实、整齐,像一只只栩栩如生的大雁,而我包的饺子却像一个个“伤兵”,有的“歪脖子”、有的“肚皮受伤”、有的……实在是有天壤之别。我只好向妈咪虚心求教,妈咪看了看我包的饺子,告诉我:“你之所以包得不好,是因为馅放得过多或过少,包的时候又用力不均。不用急,熟能生巧。”

听了妈咪的话,我又重新开工了,根据妈咪指出的原因,终于亲手包成了一个“神气十足”的大饺子。

在包饺子的过程中,爸爸给我讲了冬至吃饺子的来历。相传农历冬至这天,不论贫富,饺子是必不可少的节日饭。这种习俗,是因纪念“医圣”张仲景冬至舍药留下的。张仲景著《伤寒杂病论》,集医家之大成,被历代医者奉为经典。当他毅然辞官回乡,为乡邻治病时,正值冬季。他看到乡亲们不少人的耳朵都冻烂了。便搭起医棚,支起大锅,在冬至那天舍“祛寒娇耳汤”医治冻疮。他把羊肉、辣椒和一些驱寒药材放在锅里熬煮,然后将羊肉、药物捞出来切碎,用面包成耳朵样的“娇耳”,煮熟后,分给来求药的人。人们吃了“娇耳”,喝了“祛寒汤”,浑身暖和,两耳发热,冻伤的耳朵都治好了。后人学着“娇耳”的样子,包成“饺子”。冬至吃饺子,是不忘“医圣”张仲景“祛寒娇耳汤”之恩。至今仍有“冬至不端饺子碗,冻掉耳朵没人管”的民谣。听了爸爸的讲述我才恍然大悟为什么人们说冬至吃饺子不冻耳朵了。

第一次包饺子,不仅使我学会了包饺子,而且让我明白了冬至吃饺子的由来,真是一举两得呀!

冬至作文篇30

老师,你还记得我吗?我是那个经常给您添麻烦的孩子。冬至了,我祝您全家幸福,万事顺意。

老去襟怀常濩落,病来须鬓转苍浪。心灰不及炉中火,鬓雪多于砌下霜。三峡南宾城最远,一年冬至夜偏长。今宵始觉房栊冷,坐索寒衣托孟光。

再美的日子如果没人牵挂也是种遗憾。也许祝福只是一种形式,但却能给心灵带来温馨,所以我花了十分钱发条信息给您,祝冬至快乐!

知你工作辛苦送上我的祝福;懂你上班疲惫送上我的安慰;但愿我的祝福赶走你的辛苦;希望我的安慰消去你的疲惫。冬至到了,希望你以后开心每一天!

当凉意与秋雨结伴;当黄叶与晨露相依;当冷月共霞光一色;当大雁也打点南归,我的祝福伴随着冬至的到来飘然而至:天气凉了,请记得添加衣裳!

漫天的雪花是飞舞的音符,以思念谱成乐章,用祝福奏出期盼,带给你欢乐,祝冬至团圆,温暖溢满整个冬天!

明日冬至,装满一车幸福让平安开道,抛弃一切烦恼让快乐与你拥抱,存储所有温暖将寒冷赶跑,释放一生真情让幸福永远对你微笑!

冬至这天,北半球昼最短,夜最长;加上这天是阳气初萌而冬尽春回的日子,所以称之为”冬至”。愿我的朋友虽然天气寒冷但心里永远荡满着暖意!

盛一碗情谊饺,让平安开道;抛弃所有烦恼,让快乐拥抱;存贮心中温馨,让寒冷走掉;融真情于短信,冬至节气,愿朋友冬至快乐!

云带给你好运,阳送给你温暖,冰霜融化你的忧愁,雪花映出你的温柔。寒冷的开始,温暖伴你前行,冬至节气,伸出双手,我的祝福,请你轻轻收下。

静夜,我是一颗明星,守候你的窗棂;明朗,我是一缕阳光,温暖你的心上;冬至来了,我是一个饺子,钻进你的肚子,悄悄地,只想偷点你的秘密。

忙碌是真实的理由,祝福在岁月中冲淡,每个节日的到来,才会让我想起久违的祝福,冬至来临,提前给你祝福,愿你平安快乐,永远幸福。

关怀不是今天才开始,祝福也不是今天就结束,最诚挚的祝福,最温馨的关怀,在今日冬至来临达到极致,一盘饺子表真情,愿你天天开心!

冬雪纷飞舞天空,点点星光看雾浓,心中伤痕挂窗棂,开出莲花一点红,心花也有怒放时,窗前凝泪盼春情。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