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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成最后一次说的话锦集60条

时间:2019-10-27 21:09

「吓咦呀!先不先,东西也是太多。」她声音一低,用串通同谋的口气。「也是这位老太,她自己的东西实在多不过。整桶的火油,整箱的罐头,压成板的咸鱼装箱,衣裳被窝毯子,锅呀水壶,样样都有,够赔嫁摆满一幢房子的。关卡上的人不耐烦起来了。后来查到她皮夹子里有点零钱,人民票,还是她上趟回来带回来的,忘了人民票不许带出来的。伙咦!这就不得了了。『这是哪来的?哈?』嗯,『你这是什么意思?啊?』找上我了:『你是什么人?啊?你跟她是什么关系,哈?你在这干什么,啊?』」房东太太虎起一张孩儿面,竖起一双吊梢眼,吼出那些「啊」「哈」。「嗳呀我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来送行的──心里嚜一直急得要死。」她皱着眉啧的一声,又把声音一低,窃窃私语道:「这位老太有好几打尼龙袜子缝在她棉袍里。」

「带去卖?」

「不是,去送礼。女人穿在长袴里。」

「──看都看不见!」

「不是长统的。」她向她小腿上比划了一下。「送给干部太太。她总喜欢谁都送到。好能干呵,老太。她把香港拍的电影进口。给高干看的。要这么些钱干什么?哈?七十岁了,又没儿女,哈?」她笑了。

这时候正是大跃进后大饥荒大逃亡,五月一个月就有六万人冲出香港边界。大都是邻近地带的乡民。向来是农民最苦,也还是农民最苦。十年前我从罗湖出境的时候,看见乡下人挑着担子卖菜的可以自由出入,还羡慕他们。我们火车上下来的一群人过了罗湖桥,把证件交给铁丝网那边的香港警察。拿了去送到个小屋去研究,就此音信杳然。正是大热天,我们站在太阳地里等着。这香港警察是个瘦长的广东靓仔,戴着新款太阳眼镜,在大陆来的土包子眼中看来奇大的墨镜,穿的制服是短袖衬衫,百慕达短袴,烫得折痕毕挺,看上去又凉爽又倔傲,背着手踱来踱去。中共站岗的兵士就在我们旁边,一个腮颊圆鼓鼓的北方男孩,穿着稀皱的太大的制服。大家在灼热的太阳里站了一个钟头之后,那小兵愤怒地咕噜了一句,第一次开口:「让你们在外头等着,这么热!去到那边站着。」他用下颏略指了指后面一箭之遥,有一小块阴凉的地方。

我们都不朝他看,只稍带微笑,反而更往前挤近铁丝网,仿佛唯恐遗下我们中间的一个。但是仍旧有这么一刹那,我觉得种族的温暖像潮水冲洗上来,最后一次在身上冲过。

我学生时代的香港,自从港战后回上海,废学十年,那年再回去,倒还没怎么改变,不过校园后面小山上的树长高了,中间一条砖砌小径通向旧时的半山女生宿舍,比例不同了,也有点「面熟陌生」。我正眼都没看它一眼,时间的重量压得我抬不起头来,只觉得那些拔高了的小杉树还有点未成年人的伶仃相,一个个都是暗绿的池中暗绿的喷泉向白色的天上射去,哗哗地上升,在那一刹那间已经把我抛下很远,缩小了而清晰异常,倒看的望远镜中人,远远的站在地下。没等这画面成形,我早已转身走开了。

这次别后不到十年,香港到处在拆建,邮筒半埋在土里也还照常收件。造出来都是白色大厦,与非洲中东海洋洲任何新兴都市没什么分别。偶有别出心裁的,抽屉式洋台淡橙色与米黄相间,用色胆怯得使人觉得建筑师与画家真是老死不相往来约两族。

想必满山都是白色高楼,半山的杜鹃花早砍光了。我从来没问起。其实花丛中原有的二层楼姜黄老洋房,门前洋台上被了漆的木柱栏杆,掩映在嫣红的花海中,惨戚得有点刺目,但是配着碧海蓝天的背景,也另有一种凄梗的韵味,免得太像俗艳的风景明信片。

这种老房子当然是要拆,这些年来源源不绝的难民快把这小岛挤坍了,怎么能不腾出地方来造房子给人住?我自己知道不可理喻,不过是因为太喜欢这城市,兼有西湖山水的紧凑与青岛的整洁,而又是离本土最近的唐人街。有些古中国的一鳞半爪给保存了下来,唯其近,没有失真,不像海外的唐人街。

这次来我住在九龙,难得过海,怕看新的渡轮码头,从前光润的半旧枣红横条地板拆了,换了水泥地。本来一条长廊伸出海中,两旁隔老远才有一张玻璃盒装的广告画,冷冷清清介绍香烟或是将上映的影片。这么宝贵的广告空闲,不予充分利用,大有谐星的throwingline的风度──越是妙语越是「白扔掉」,不经意地咕哝一声,几乎听不清楚。那一份闲逸我特别欣赏。

相形之下,新盖的较大的水泥建筑粗陋得惨不忍观。我总是实在非过海不可,才直奔那家店铺,目不斜视。这样□□,自然见闻很少。

但是看来南下的外省人已经同化了。孩子们在学校里说广东话,在家里也不肯讲任何其他方言,正好不与父母交谈,别处的十几岁的人也许会羡慕他们有这借口。

耶诞节他们跟同学当面交换圣诞卡片。社会上不是教徒也都庆祝,送礼,大请客。

报上十三妹写的专栏有个读者来信说:「我今年十九岁。」一年前她父亲带她从华北逃出来,一路经过无数艰险,最后一程子路乘小船到澳门,中途被射击,父亲用身体遮着她,自己受了重伤,死在澳门的医院里。她到了香港,由父亲的一个朋友给找了个小事,每个月约有一百元港币,只够租一个床位,勉强存活。「全香港只有我不过圣诞节,」她信上说。「请告诉我我是不是应当回大陆去。」

十三妹怎样回答的,不记得了,想必总是劝勉一番。我的反应是漫画上的火星直爆,加上许多「!」与「#」,不管「#」在这里是代表什么,当然也不值得这样大惊小怪,在封闭的社会里,年青人的无知,是外间不能想像的。连父母在家里有许多话也都不敢说,怕万一被子女检举。一到了香港的花花世界,十九岁的女孩正是爱美的年龄,想装饰自己的欲望该多强烈。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是真宁可回到「大家没得」的地方,少受点痛苦。不过一路出来,没有粮票路条,不靠亲友帮忙决走不了这么远。一回去追究起来,岂不害了这些恩人?

我觉得这是个非常好的故事,紧张,悲壮,对人性有讽刺性的结局。可惜我不会写。

(三)

临走我有个亲戚约了在香港饭店见一面,晚上七点半在大厅上泡壶红茶,叫了一盘小蛋糕。谈了一会,出来也才八点多。我得要买点廉价金饰带回去送人,听说就在后面一条街上就有许多金铺,开到很晚,顺便去一趟。在饭店门口作别,不往天星码头走,需要□□。表姑父听我说还要买东西,有点错愕,但是显然觉得我也算是个老香港了,不便说什么,略一点头呵腰,就在灯光黯淡的门廊里一转弯消失了身影。

我循着门廊兜过去,踏上坡斜的后街往上爬,更黑洞洞起来,一个人影子都不见。香港也像美国了,一到了晚上,营业区就成了死城,行人绝迹,只有汽车风驰电掣来往。这青石板山道斜度太陡,不通车,就一片死寂。

到底是中环,怎么这么黑?我该不是第一次发现我有夜盲症,但还是不懂怎么没走过几家门面,顿时两眼漆黑。小时候天色黄昏还在看书,总听见女佣喊叫:「再看要鸡茅(盲?)子眼啦!」「开了灯不行吗?」「开了灯也是一样!」似乎是个禁忌的时辰。只知道狗的视力不佳,鸡是天一黑就看不见了?也许因此一到晚上「鸡栖于埘」,必须回到鸡窝去。照理在光线不足的地方看书,只会近视。黄昏的时候看书就得夜盲症,那是个禁忌的时辰,仿佛全凭□想,不科学。但是事实是我傍晚下台阶就看不清楚梯级,戴着眼镜也没用。不过一向没注意,这下子好了──正赶着这时候壮着胆子不去想香港那些太多的路劫的故事,索性瞎了眼乱闯,给捅一刀也是自讨的。

都怪我不肯多跑一趟,怕过海,要两次并一次,这么晚才去买东西。谁叫你这样感伤起来,我对自己说。就有那么些感情上的奢侈!怕今昔之感,就不要怕匝颈路劫。活该!

道旁该都是匹旧式小店,虽然我这次回来没来过。楼上不会不住人,怎么也没有半点灯光?也是我有点心慌意乱,只顾得脚下,以及背后与靠近的一面随时可能来的袭击,头上就不理会了,没去察看有没有楼窗漏出灯光,大概就有也稀少微弱,而且静悄悄的声息毫无。

要防街边更深的暗影中窜出人来,因此在街心只听见石板路□□□的脚步声。古老的街道没有骑楼,□直,平均地往上斜,相当阔,但是在黑暗中可宽可窄,一个黑胡同。预期的一拳一脚,或是一撞,脑后一闷棍,都在蓄势跃跃欲试,似有若无在黑暗中像风吹着柔软的气球面,时而贴上脸来,又偶一拂过头发,擦身而过,仅只前前后后虚晃一招。

这不是摆绸布摊的街吗?方向相同,斜度相同。如果是的,当然早已收了摊子,一点痕迹都不留。但是那故乡气的市集,现在的香港哪还会有?现在街上摆地摊的只有大陆带出来的字画,挂在墙上。事隔二十年,我又向来不认识路,忘了那条街是在娱乐戏院背后,与这条街平行。但是就在这疑似之间,已经往事如潮,四周成为喧闹的鬼市。摊子实在拥挤,都向上发展,小车柜上竖起高高的杆柱,挂满衣料,把沿街店面全都挡住了。

在人丛里挤着,目不暇给。但是我只看中了一种花布,有一种红封套的玫瑰红,鲜明得烈日一样使人一看就瞎了眼,上面有圆圆的单瓣浅粉色花朵。用较深的粉红密点代表阴影。花下两片并蒂的黄绿色小嫩叶子。同样花还有碧绿地子,同样的粉红花,黄绿叶子;深紫地子,粉红花,黄绿叶子。那种配色只有中国民间有。但是当然,非洲人穿的旷野原始图案的花布其实来自英国曼彻斯特的纺织厂──不过是针对老非洲市场,投其所好。英国人仿制的康熙青花瓷几可乱真。但是花洋布不会掉色。与我同去的一个同学用食指蘸了唾沫试过了。是土布。我母亲曾经喜欢一种印白竹叶的青布,用来做旗袍,但是那白竹叶上腻着还没掉光的石膏,藏青地子沾着点汗气就掉色,皮肤上一块乌青像伤痕。就我所知,一九三○年间就剩这一种印花土布了。香港这些土布打哪来的?如果只有广东有,想必总是广州或是附近城镇织造的。但是谁穿?香港山上砍柴的女人也跟一切广东妇女一样一身黑。中上等妇女穿唐装的,也是黑香云纱衫袴,或是用夏季洋服的浅色细碎小花布。□区与中环没有婴儿,所以一时想不到。买了三件同一个花样的实在无法在那三个颜色里选择一种──此外也是在这摊子上,还买了件大红粉红二色方胜图案的白绒布,连我也看得出这是婴儿襁褓的料子。原来这些鲜艳的土布是专给乳婴做衣服的,稍大就穿童装了。

在清初「十三行」时代──十三个洋行限设在一个小岛上,只准许广州商人到岛上交易──是唯一接近外国的都市,至今还有炸火腿三明治这一味粤菜为证。他们特有的这种土布,用密点绘花瓣上的阴影,是否受日本的影响?我只知道日本衣料设计惯用密圈,密点不确定。如果相同,也该是较早的时候从中国流传过去的,因为日本的传统棉布向来比较经洗,不落色,中国学了绘图的技巧,不会不学到较进步的染料。

看来这种花布还是南宋迁入广东的难民带来的,细水长流,不绝如缕,而且限给乳婴穿。

我从前听我姑姑说:「天津乡下女人穿大红扎脚袴子,真恶心!」那风沙扑面的黄土平原上,天津近海,想必海风扫荡下更是荒瘠不毛之地。人对色彩的渴望,可想而知。但看传统建筑的朱栏,朱门,红楼,丹樨,大红漆柱子,显然中国人是爱红的民族。──虽说「大红大绿」,绿不过是陪衬,因为讲究对称。几乎从来没有单独大块的绿色的──但是因为衣服比房舍更接近个人,大红在新房新妇之外成了禁条。

当时亲戚家有个年纪大的女仆,在上海也仍旧穿北方的扎脚袴。「老李婆的扎脚袴尿臊臭,」我姑姑也□□这笑话。老年人本来邋遢,帮佣生涯也一切马虎,扎脚袴又聚气。北边乡下缺水,天又冷,不大能洗澡。大红棉袴又容易脏,会有黑隐隐的垢腻痕。也许是尿臊臭的联想加上大红袴子的挑逗性,使我姑姑看了恶心。

唐宋的人物画上常有穿花衣服的,大都是简化的团花,可能并不忠实复制原来的图案。衣服几乎永远是淡赭色或是淡青,石青,石绿。当然,这不是说这些冲淡的色调不是适合国画的风格。从来没有。是否是有一种不成文法的自我约束?

中国固有的丝绸棉布都褪色,所以绝大多数的人在绝大多数的时候都是穿褪色的衣服,正如韩国的传统服装是白色,因为多山的半岛物产不丰,出不起染料钱。中国古画中人物限穿淡赭,石青,石绿,淡青,原来是写实的,不过是褪了色的大红大绿深青翠蓝。中国人最珍爱的颜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红男绿女」──并不是官员才穿大红袍的。后人作画墨守成规,于是画中人穿那种冲淡的颜色。

明末清初冒辟疆在回忆录中写董小宛「衣退红衫」观潮,众人望之如凌波仙子。我一向以为「退红」是最淡的粉红,其实大概也就是淡赭色,不过身为名妓,她当然只穿新衣,是染就的淡赭红,穿着更亭亭入画。

倒不是绘画的影响,而是满清入关,满人不是爱红的民族,清宫的建筑与室内装修的色调都趋向苍□,上行下效,一方面物极必反,汉人本来也已穿厌了「鲜衣」。有这旬谚语:「若安占,须带三分孝。」白娘娘如果不是新寡,也就不可能一身白,成了她的招牌。《海上花》里的娼妓大都穿湖色,也有穿鱼肚白,「竹根青」(泛背的淡黄褐色)的;小家碧玉赵二宝与她哥哥都穿月白。书中丧礼布置用湖色月白。显然到了晚清,上海的妓院与附近一带的小户人家已经没这些忌讳了。

鲜艳的色彩只有保守性的乡农仍旧喜爱,沦为没有纪录的次文化。此外大红大绿只存在于婚礼中,而婚礼向来是古代习俗的废纸篓,「儿女□□□」中安志节的考据,也都是当时已经失传的□节了。「洞房」这名词甚至于上溯到穴居时代,想必后来有了房屋,仍旧照上代的习惯,送一对新人。到山洞中过夜。洞房又称「青庐」,想必到了汉朝人烟稠密,安全清静的山洞太少,就在宅院中用青翠的树枝搭个小屋,仿效古人度夏或是行猎放牧的临时房舍。

从什么时候起,连农民也摒弃鲜艳的色彩,只给婴儿穿天津乡下女人的大红袴子。附近有一处妇女画青楼为副业──我虽只知道杨柳青的年画──都是积习相沿,同被视为陋俗。原因许是时装不可抗拒的力量,连在乡下,浓艳的彩色也终于过了时,嫌土头土脑了。但是在这之前,宋明理学也已经渗透到社会基层,女人需要处处防闲,不得不韬光养晦,珍爱的彩色只能留给小孩穿。而在一九四○年的香港,连穷孩子也都穿西式童装了,穿传统花布的又更缩到吃奶的孩子。

当时我没想到这么多,就只感到狂喜,第一次触摸到历史的质地──暖厚黏重,不像洋布爽脆──而又不像一件古董,微凉光滑的,无法在上面留下个人的痕迹;它自有它完整的亘古的存在,你没份,爱抚它的时候也已经被抛弃了。而我这是收藏家在古画上题字,只有更「后无来者」──衣料裁剪成衣服,就不能再属于别人了。我拿着对着镜子比来比去,像穿着一幅名画一样森森然,飘飘然。是什么时候绝迹于中原与大江南北,已经不可考了。港战后被我带回上海,做了衣服穿,一般人除了觉得怪,并不注意,只有偶而个把小贩看了似曾相识,凝视片刻,若有所悟,脸上浮出轻微的嘲笑。大概在乡下见过类似的破布条子。当然没穿多久就黯败褪色了。像抓住了古人的衣角,只一会工夫,就又消失了。

共产党来了以后,我领到两块配给布。一件湖色的,粗硬厚重得像土布,我做了件唐装喇叭袖短衫,另一件做了条雪青洋纱袴子。那是我最后一次对从前的人牵衣不舍。

排队登记户口。一个看似八路军的老干部在街口摆张小学校的黄漆书桌,轮到我上前,他一看是个老乡,略怔了怔,因似笑非笑问了声:「认识字吗?」

我点点头,心里很得意。显然不像个知识分子。

而现在,这些年后,忽然发现自己又在那条神奇的绸布摊的街上,不过在今日香港不会有那种乡下赶集式的摊贩了。这不正是我极力避免的,旧地重游的感慨?我不免觉得冤苦。宁可冒身体发肤的危险去躲它,倒偏偏狭路相逢,而且是在这黑暗死寂的空街上,等于一同封死在铁桶里,再钟爱的猫也会撕裂你的脸,抓瞎你的眼睛。幸而我为了提心吊胆随时准备着被抢劫,心不在焉,有点麻木。

而且正在开始疑心,会不会走错路了?通到夜市金铺的横街,怎么会一个人都没有?当然顺着上坡路比较吃力,摸黑走又更费劲。就像是走了这半天了。正耐着性子,一步一步往前推进,忽然一抬头看见一列日光光雪亮的平房高高在上,像个泥金画卷,不过是白金,孤悬在黑暗中。因为是开间很小的店面房子,不是楼房。对街又没有房舍,就像「清明上河图」,更有疑幻疑真的惊喜。

货比三家不吃亏,我这家走到那家,柜台后少年老成的青年店员穿着少见的长袍──不知道是否为了招徕游客──袖着手笑嘻嘻的,在他们这不设防城市里,好像还是北宋的太平盛世。除了玻璃柜里的金饰,一望而知不是古中国。货品家家都一样,也许是我的幻觉,连店员也都一模一样。

我买了两只小福字颈饰串在细金链条上。归途还是在黑暗中,不知道怎么仿佛安全了点。其实他们那不设防城市的默契──如果有的话──也不会延展到百步外。刚才来的时候没遇见,还是随时可以冒出个人影来。但是到底稍微放心了点,而且眼睛比较习惯了黑暗。这才看到拦街有一道木栅门,不过大敞着,只见两旁靠边丈来高的卅字架。大概门虽设而长开。传说贾宝玉沦为看街兵,不就是打更看守街门?更鼓宵禁的时代的遗迹,怎么鹿港以外竟还有?从前买布的时候怎么没看见?那就还是不是这条街,真想不到,临走还有这新发现。

当然,也许是古□,不是古迹。但是怎么会保留到现在,尤其是这全岛大拆建的时候?香港就是这样,没准。忽然空中飘来一缕屎臭,在黑暗中特别浓烈。不是倒马桶,没有刷马桶的声音。晚上也不是倒马桶的时候。也不是有人在街上大便,露天较空旷,不会这样热呼呼的。那难道是店面楼上住家的一掀开马桶盖,就有这么臭?而且还是马可孛罗的世界,色香味俱全。我觉得是香港的临去秋波,带点安抚的意味,若在我忆旧的份上。在黑暗中我的嘴唇旁动着微笑起来,但是我毕竟笑不出来,因为疑心是跟它诀别了。

作者简介

张爱玲:1920年9月30日出生於上海,原名张煐。1922年迁居天津。1928年由天津搬回上海,读《红楼梦》和《三国演义》。1930年改名张爱玲,1939年考进香港大学,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投入文学创作。两年後,发表《倾城之恋》和《金锁记》等作品,并结识周瘦鹃、柯灵、苏青和胡兰成。1944与胡兰成结婚,1945年自编《倾城之恋》在上海公演;同年,抗战胜利。1947年与胡兰成离婚,1952年移居香港,1955年离港赴美,并拜访胡适。1956年结识剧作家赖雅,同年八月,在纽约与赖雅结婚。1967年赖雅去世,1973年定居洛杉矶;两年后,完成英译清代长篇小说《海上花列传》。1995年九月逝於洛杉矶公寓,享年七十四岁。

这座城,一座繁华的城,这里是上海滩。

静安寺路赫德路口一九二号公寓六楼六五室,这是她的处所。

“梁京,梁京……”我微张着嘴呼唤着这个让我烂熟于心的名字。手中拿着那本让我意犹未尽的《半生缘》。

梁京是她的笔名,《半生缘》亦是她用笔名出版的文章。她就是张爱玲,李鸿章的外孙女,她有着经常被父亲暴打的童年,她爱上了花心大汉奸,甘愿为他做第三者,却落了个被无情抛弃的下场。她临终前身穿赭红色旗袍,凄凉蜷地在地板上死去……

房间的门打开了,是张爱玲的姑姑张茂渊,姑姑已到了花甲的年龄。

“进来吧。”张茂渊用她有气无力的声音说到。

我仔细打量着她,眉目间和我从书中看到的张爱玲的照片有几分相似。

“哦,好。”

“吱——”门轻轻地被推开了,张爱玲坐在那里,静静地写着些什么东西。屋中有些不一样的感觉,有种恰到好处的别致,是一种现代新鲜的明亮。我迅速扫了四周,找到一个西式风格的椅子坐下。

“你这里布置得真好!”我不禁感叹道。

“这是姑姑和我母亲布置的。”

她抬起头,看着我,我陷入这幽深的目光中,温柔却又有一些凄冷,总让人感到莫名的悲伤。她站起身给我到了杯水,修长的素手端着刻有青花的茶杯,她一手拖着茶杯底座,另一只手握住杯子把放到我跟前,她瘦弱的身材将旗袍的美感展现到淋漓尽致。她回到书桌前坐下,书桌上有一沓稿纸和一根掉了漆的钢笔,这两个物件就是她成功的一切起源。窗帘遮挡住阳光的闯入,把阳光撕得粉碎。屋中有些昏暗,大朵大朵的牡丹花印在窗帘上,透过窗帘屋内是淡黄色的。这种环境下,一杯茶,一支笔,一张纸是创作必不可少的条件吧!

牡丹花是张爱玲最爱的旗袍上印的花,可如今她却身着一身素花,淡雅素装更有一番韵味。我顿时可以理解眼前这个并非绝美女子为何会使胡兰成为她如此神魂颠倒。初见时胡兰成曾写到:“我一见张爱玲的人,只觉与我所想得全不对。她进来客厅里,似乎她太大,坐在那里,又幼稚可怜相,待说她是个女学生,又连女学生的成熟亦没有……”此时的她是胡兰成窗前的明月光,心头的朱砂痣。

她长得很高,穿着似乎总和别人两样,这是我从书中了解到的她。我双手捧着茶杯,温热的茶气,徐徐升起,瞬间失散,留下淡淡的茶香。昏暗的光线下,她亦显得苍老。此时的张爱玲已经脱去繁华世俗,就如这清晨的上海滩,没有华丽灯光的点饰,却还是让人魂牵梦萦。

“您和胡先生现在还有什么来往吗?”说完我便开始后悔说如此伤人的话了。

“几年前和兰成有过几次书信往来,后来再也没联系了。”她平静的神情让人一点也看不出来她曾经和胡兰成有过无数的陈年旧事。我记得最后一次给胡兰成写信的时候,她把自己全部的稿费都寄给了他。此时的张爱玲就是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襟前的一颗饭粒。她曾对胡兰成说过:“你到底是不可肯,我想过,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

“您是如何放下这段感情的?”我小心地说,生怕触到她内心最柔弱的`地方。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又一次平静地回答。精简的几个字,让我领略到张爱玲庞大的内心世界。

即便如此她亦会有遗憾,她说:“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鲋鱼多刺,三恨曹雪芹《红楼梦》残缺不全,四恨高鹗妄改。”

看着这个曾经轰动上海一时的人物,如今又回到上海,我抱着种种疑问问道:“你去了香港,为何又回到上海了呢?”

“我已忘记前半生的纷扰,回上海重新开始,凡事牵涉到快乐的授受上,就犯不着斤斤计较了,较量些什么呢?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从她的骨子里透出一种傲气,让人遥不可及,可她的经历又告诉我她并非那么薄凉。

她是那么瘦弱,那么孤独,那么平静,那么傲然。

当我正观察她的时候,我陷入无底的深渊之中,黑暗吞噬着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我无力挣扎只能任身边的一切都不见了,唯有这本《半生缘》平静地躺在桌子上。

“梁京……”我又一次呼唤她的名字。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张爱玲作家曾经说过:“要想忘记一段感情,方法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时间和新欢。大家一起来了解她的感情吧。

张爱玲与胡兰成,一个是当时上海最负盛名的女作家,一个是汪伪政府的要员。在乱世之中,他们的相识、相知、相恋,及至最后的分手,都堪称是一场“传奇”.

1944年初春的一天,南京的一座庭院的草坪上,有一个躺在藤椅上翻读杂志的中年男人。当他看到一篇小说时,才刚读了个开头,就不由得坐直了身子,细细地读了一遍又一遍。这个男人就是胡兰成,他读的小说就是张爱玲的《封锁》。

胡兰成是浙江嵊县人,生于1906年。从小家贫,吃过很多苦,赤手空拳拼天下。他原有个发妻玉凤,在玉凤过世之时,胡兰成借贷以葬妻魂,却四处碰壁。对此,胡兰成后来回忆说:“我对于怎样天崩地裂的灾难,与人世的割恩难爱,要我流一滴眼泪,总也不能了。我是幼年时的啼哭,都已还给了母亲,成年的号泣,都已还给了玉凤,此心已回到了如天地之仁!”就是这个生活在社会底层只身闯世界的文人,在挣扎中淡漠了自己的人格、尊严、价值观。所以在汪精卫为组织伪政府而四处拉拢人才时,他们看上了胡兰成。而胡兰成也不顾是非黑白地应允,成了民族的罪人。

此时的胡兰成,已在汪伪政府中任职,正在南京养病。当他收到苏青寄来的杂志《天地》第十一期,读到《封锁》的时候,喜不自胜。文人与文人之间的那种惺惺相惜,使他对作者张爱玲充满了好奇。于是他立即写了一封信给苏青,对张爱玲的小说大加赞许,并表示极愿与作者相识。苏青回信说,作者是位女性,才分颇高。这更是让胡兰成对张爱玲念念不忘。不久,他又收到了苏青寄来的《天地》第十二期,上面不仅有张爱玲的文章还有她的照片。他越发想结识张爱玲了。胡兰成回到上海之后就去找苏青,要以一个热心读者的身份去拜见张爱玲。苏青婉言谢绝了,因为张爱玲从不轻易见人。但胡兰成执意见,向苏青索要地址。苏青迟疑了一下才写给他——静安寺路赫德路口192号公寓6楼65室。胡兰成如获至宝。虽然此时,他是个有妻室的人,而且,是他的第二次婚姻。

胡兰成第二天就兴冲冲地去了张爱玲家,她住的赫德路与他所在的大西路美丽园本来就隔得不远。可张爱玲果真不见生客。胡兰成却不死心,从门缝里递进去一张字条,写了自己的拜访原因及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并乞爱玲小姐方便的时候可以见一面。第二天,张爱玲打了电话给胡兰成,说要去看他,不久就到了。张爱玲拒绝他的到访,又自己亲自去见他,主意变得好快。其实早前,胡兰成因开罪汪精卫而被关押,张爱玲曾经陪苏青去周佛海家说过情。因此,她是知道他的。于是,就这样见面了。

真正见了面,胡兰成只说与他所想的全不对。他一是觉得张爱玲个子之高,二是觉得她坐在那里,幼稚可怜相,不象个作家,倒象个未成熟的女学生。但他两人一谈就是五个小时。从品评时下流行作品,到问起张爱玲每月写稿的收入。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小姐问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失礼的,但“因为相知,所以懂得”,两人已有了知交之感,所以张爱玲倒未觉得胡兰成的话很唐突。胡兰成送张爱玲到弄堂口,并肩走着,他忽然说:“你的身材这样高,这怎么可以?”只这一句话,就忽地把两人的距离拉近了。“这怎么可以”的潜台词是从两个人般配与否的角度去比较的,前提是已经把两人作为男女放在一起看待了。张爱玲很诧异,几乎要起反感了,但,真的是非常好。

次日,胡兰成去回访张爱玲。她房里竟是华贵到使他不安,胡兰成形容说,三国时刘备进孙夫人的房间,就有这样的兵气。那天,张爱玲穿了一件宝蓝绸袄裤,戴了嫩黄边框的眼镜。多年后,胡兰成对这些细节都有着清晰的回忆。此后,他每天都去看张爱玲。一天,他向张爱玲提起刊登在《天地》上的照片,张爱玲便取出来送给他,还在后面题上几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这一年,胡兰成38岁,张爱玲24岁。但很快,他们恋爱了。他们谈情说爱的.方式似乎是他们最初相识的延续。胡兰成在南京办公,一个月回一次上海,一住八、九天。每次回上海,他不回美丽园自己的家,而是径直赶到赫德路,先去看张爱玲。两人每天在一起,喁喁私语无尽时。但当时世人并不了解他们之间的感情,只觉得胡兰成的政治身份是汉奸,又有妻室,年纪大到几乎可以做张爱玲的父亲。世人都觉得这样的爱情似乎有些不可思议,都是为张爱玲惋惜的。她却不觉得.

胡兰成是懂张爱玲的,懂她贵族家庭背景下的高贵优雅,也懂她因为童年的不幸而生成的及时行乐的思想。仅仅这一个“懂得”,也许就是张爱玲爱上胡兰成的最大原因。其实细细分析来,张爱玲本身就不是一个世俗之人,她不以尘世的价值观去品评一个人。她没有什么政治观念,只是把胡兰成当作一个懂她的男人,而不是汪伪政府的汉奸;对于胡兰成的妻室,她也不在乎,因她似乎并不想到天长地久的事。她在一封信中对胡兰成说:“我想过,你将来就是在我这里来来去去亦可以。”也许她只在乎胡兰成当下对她的爱,其他的,她都不愿多想。胡兰成的年龄比她大出很多,但这也许又成了她爱他的原因。

张爱玲从小缺乏父爱,便容易对大龄男性产生特别的感情,所以,年龄问题也不是障碍。于是,她倾尽自己的全部去爱他了,就这样在世人诧异的眼光中相爱了。爱得那样的超凡脱俗。

1944年8月,胡兰成的第二任妻子提出与他离婚。这给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一个升华的机会——结婚。他们就这样结婚了,没有法律程序,只是一纸婚书为凭。因为胡兰成怕日后时局变动,自己的身份会拖累张爱玲。没有任何仪式,只有张爱玲的好友炎樱为证。“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前两句是出自张爱玲之手,后两句出由胡兰成所撰。就这样,他们的感情有了一个踏实安稳的关系——夫妻。

这一段时间,也是张爱玲创作生涯中的黄金时间。胡兰成对她的写作是有帮助的,两人会一起讨论一些文学话题。而张爱玲的散文《爱》,在开头就说,这是一个真的故事。的确是真的故事,是胡兰成的庶母的故事。也许他是给她的创作提供灵感的吧。但,这样的时间,并不长。

时间已经接近了44年年底,时局明显地在变动。日军在中国的势力已经江河日下。而胡兰成作为汪伪政府的官员,也有了危机感。有一个傍晚,两人在张爱玲家的阳台上看上海的暮色。胡兰成对她说了当下的时局,恐自己将来有难。张爱玲虽对政治不敏感,但此刻,她知道,这个国,这一次是真真连到她的家了。汉乐府中有“来日大难,口燥唇干,今日相乐,皆当喜欢”的句子。而张爱玲此刻是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两句诗的含义。胡兰成说“将来日本战败,我大概还是能逃脱这一劫的,就是开始一两年恐怕要隐姓埋名躲藏起来,我们不好再在一起的。”张爱玲笑道:“那时你变姓名,可叫张牵,或叫张招,天涯地角有我在牵你招你。”

就是这样真实的期盼!但两人果真是要分别了! 1944年11月,胡兰成到湖北接编《大楚报》,开始了与张爱玲的长期分离。那是一个时常有警报和空袭的时期。有一天,胡兰成在路上遇到了轰炸,人群一片慌乱,他跪倒在铁轨上,以为自己快要炸死了,绝望中,他只喊出两个字:爱玲!这个时候,他还是全心爱着张爱玲的吧。

但胡兰成毕竟是个毫无责任感的人,来武汉不久,他便与汉阳医院一个17岁的护士周训德如胶似漆。他不向小周隐瞒张爱玲,但又向她表明要娶她——只有做妾了。但小周的生母是妾,她的反应是,不能娘是妾,女儿也是妾。于是胡兰成又进行了一次婚礼,似乎全然忘了张爱玲的存在。而张爱玲对此一无所知。她给他写信来,还向他诉说她生活中的一切琐碎的小事。她竟还是那样投入地爱他。

1945年3月,胡兰成从武汉回到上海。在张爱玲处住了一个多月。此时,他才将小周的事情告诉了张爱玲。她是震动的,因为她把自己对胡兰成的爱看作是那样坚贞不可动摇的,但又怎么会冒出来一个小周?此时,张爱玲的心已被刺伤了,但她仍是爱他的。于是她只有默默承受。两个人在一起,胡兰成倒是再也不提小周了。也许他就是这样一个只看见眼前的人。

可惜,5月,胡兰成又回到了武汉。一见到小周,就有回家的感觉——他又忘了张爱玲了。

时局大乱,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胡兰成末日也来了,重庆方面定会惩办他这样的汉奸。于是他逃到了浙江,化名张嘉仪,称自己是张爱玲祖父张佩纶的后人——果是姓张,只是不叫张牵或是张招,住在诸暨斯家。

斯家的儿子斯颂德是胡兰成的高中同窗,胡兰成年轻的时候就曾在斯家客居一年。斯家的男主人已逝,是斯家主母维持生计。斯家还有个庶母,范秀美,大胡兰成两岁,曾经与斯家老爷生有一女。在这样的乱世中,斯家人安排胡兰成去温州范秀美的娘家避难,由范秀美相送。只这一路,胡兰成就又勾引上了范秀美。未到温州,两人便已做成夫妻,对范家人以及邻居也以夫妻相称。刚离开张爱玲、周训德的胡兰成,此刻又与范秀美在一起,可见他的滥情!

然而,已有半年未曾见面的张爱玲,竟一路寻着来到了温州。这两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的三角关系,无论如何都只能是尴尬.因为怕范秀美的邻居对三人的关系有所猜忌,他们三人都是在旅馆见面的。一个清晨,胡兰成与张爱玲在旅馆说着话,隐隐腹痛,他却忍着。等到范秀美来了,他一见她就说不舒服,范秀美坐在房门边一把椅子上,但问痛得如何,说等一会儿泡杯午时茶就会好的。张爱玲当下就很惆怅,因为她分明觉得范秀美是胡兰成的亲人,而她自己,倒象个“第三者”或是客人了。还有一次,张爱玲夸范秀美长得漂亮,要给她作画像。这本是张爱玲的拿手戏,范秀美也端坐着让她画,胡兰成在一边看。可刚勾出脸庞,画出眉眼鼻子,张爱玲忽然就停笔不画了,说什么也不画了,只是一脸凄然。范秀美走后,胡兰成一再追问,张爱玲才说:“我画着画着,只觉得她的眉神情,她的嘴,越来越像你,心里好不震动,一阵难受就再也画不下去了。”这就是世人所说的“夫妻像”吧。张爱玲真的是委屈的,她的心里只有这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的心里却装着几个女人,叫她怎么能不感伤?

离开温州的时候,胡兰成送她,天下着雨,真是天公应离情。她叹口气道:“你到底是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这场雨,也冲刷了他们曾经的“倾城之恋”。张爱玲已经知道,她这一生最美的爱情,已经走到了辛酸的尽头,再有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此后的八、九个月时间,两人偶有通讯。张爱玲也会用自己的稿费接济胡兰成,只因怕他在流亡中受苦。

有一次,胡兰成有机会途径上海,在危险之中,他在张爱玲处住了一夜。他不但不忏悔自己的滥情,反倒指责张爱玲对一些生活细节处理不当。还问她对自己写小周的那篇《武汉记》印象如何,又提起自己与范秀美的事,张爱玲十分冷淡。当夜,两人分室而居。第二天清晨,胡兰成去张爱玲的床前道别,俯身吻她,她伸出双手紧抱着他,泪水涟涟,哽咽中只叫了一句“兰成”,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几个月后,1947年6月,胡兰成收到了张爱玲的诀别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的了。这次的决心,是我经过一年半长时间考虑的。彼惟时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小吉就是小劫的意思。此时的胡兰成已经脱离了险境,在一所中学教书,有了较安稳的工作。张爱玲选择他一切都安定的时候,写来了诀别信,随信还附上了自己的30万元稿费。自此以后,这二人一场传奇之恋,就这样辛酸地谢幕了。胡兰成曾写信给张爱玲的好友炎樱,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张爱玲没有理他,炎樱也没有理他。这段感情,真的是谢幕了。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我将只是萎谢了。”萎谢的不仅仅是爱情吧,还有文采,此后张爱玲的创作也进入了低谷。

然而,还有后话。

50年代初,胡兰成移居日本,与上海大流氓吴四宝的遗孀佘爱珍同居。而张爱玲也已离开大陆到了香港。胡兰成得到消息,曾托人去访她,但未遇着,那人便留下了胡兰成在日本的地址。半年后,胡兰成收到了一张明信片,没有抬头,没有署名,只有熟悉的字迹:手边若有《战难和亦不易》、《文明与传统》等书(《山河岁月》除外),能否暂借数月作参考?

后面是张爱玲在美国的地址。胡兰成大喜,以为旧情可复,又以为张爱玲还很欣赏自己,便马上按地址回了信,并附上新书与照片。等到《今生今世》的上卷出版之时,他又寄书过去,作长信,为缠绵之语。张爱玲一概不回,末了才寄来一张短笺:

兰成:

你的信和书都收到了,非常感谢。我不想写信,请你原谅。我因为实在无法找到你的旧著作参考,所以冒失地向你借,如果使你误会,我是真的觉得抱歉。《今生今世》下卷出版的时候,你若是不感到不快,请寄一本给我。我在这里预先道谢,不另写信了。

爱玲

胡兰成一见,便彻底断了念头。至此,这段爱情是真真地谢幕了。

张爱玲从未就这一场恋情说过只言片语,我们只有从胡兰成所著的《今生今世》中《民国女子》去考证。这段感情,究竟孰是孰非,也许真的并不重要。

就象张爱玲在《金锁记》的开头说的:

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应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纸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后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亮也不免带点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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