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对账户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事实上,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也对三类账户管理提出了一些规定。
Ⅰ、Ⅱ、Ⅲ类户有何区别?
根据央行有关规定,12月1日起,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Ⅰ、Ⅱ、Ⅲ类户有何区别,个人该如何利用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管理资金?
新规实施后,Ⅰ类户即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全功能账户,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
Ⅱ类户在原有功能基础上,新增可以限额存取现金、限额与非绑定账户转入转出资金(含绑定支付账户使用)、接受开户银行贷款和还款等功能。其中,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开户申请人身份的Ⅱ类户,才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以及配发银行卡。Ⅱ类户与其绑定的I类户或信用卡账户之间的转账、银行贷款和还款以及利用Ⅱ类户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不受限额管理。
Ⅲ类户在原有可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功能基础上,新增限额与非绑定账户转入转出资金(含绑定支付账户使用)功能。其中,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开户申请人身份的Ⅲ类户,才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需要注意的是,Ⅲ类户任意时点的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因账户计息或退款资金汇入累计余额超1000元的情况除外。
此前开立的多个账户用不用销户?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最新规定,除Ⅰ类户可配发银行卡外,Ⅱ类户也可配发银行卡,但Ⅲ类户不能。
新规明确,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开立的Ⅱ类户,也可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在配发银行卡后,个人可持Ⅱ类户银行卡办理银行柜面现金存取、ATM转账取现、POS刷卡消费等各类业务,与Ⅰ类户的使用差别就在于Ⅱ类户有限额控制。同时,为适应移动支付发展,个人可通过Ⅱ、Ⅲ类户开展移动支付业务,不需要绑定银行卡,也可不到银行柜面面签。
此前开立的多个账户用不用销户?
据了解,个人在今年12月1日前已开立的存量银行账户不受影响,仍可正常使用,无需进行任何操作。存量银行账户在日常使用中已经开通水电煤代缴、贷款和信用卡偿还、银证转账和快捷支付等支付和理财功能的,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以后也可根据需要开通相关业务。
银行业人士提示,个人如果有降低支付风险的想法和需求,也可主动到银行将一些与网络支付绑定使用的账户进行降级,对多年不使用的账户进行销户。并且,目前规定的内容主要是涉及个人开立的借记账户,也就是通常所称的'银行卡,不涉及贷记账户,即信用卡。因此,信用卡的开立和使用不会受到影响。
支付宝和微信账户的使用会有影响吗?
不少人关心: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后,个人使用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会不会受到影响?
据了解,此前一些银行已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大额转账进行控制,网上银行转账一定金额以上的必须使用Ukey等,手机银行转账也有限额规定,不得大额转账。因此,银行对已经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进行大额转账控制的,不会受到影响,但若银行未对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的转账作任何要求的,根据央行此前发布的规定,可能会受到影响。
支付宝账户和微信账户的使用会受到影响吗?
据了解,央行出台的文件没有调整支付账户的转账额度,支付账户转账额度仍然按照《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银行业人士表示,唯一产生影响的是,按照央行文件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支付机构在为客户新开立支付账户时,需要约定支付账户的日累积转账限额和笔数。但是,这种约定完全是支付机构与客户之间的自愿行为,约定多少由支付机构与客户自行决定,央行没有任何规定。同时,这也只针对新开立账户,存量账户不受影响。
央行此前发布的通知指出:“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其非柜面业务。”
银行业人士提示,这里的6个月是指开户第二日起计算的6个月,而不是开户后的中间任意时段的6个月,对于已使用过一段时间的银行账户,如果出现6个月无交易的情况,不会受到影响。同时,即便采取措施,也不会把账户冻结,只是暂停账户网银、手机银行、ATM等非柜面渠道的业务,账户在银行柜台还可以正常使用。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打击电信诈骗分子囤积账户用于诈骗活动。
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梳(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Ⅱ、Ⅲ类个人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个人开立Ⅱ类、Ⅲ类银行账户(以下简称Ⅱ、Ⅲ类户)可以绑定本人I类银行账户(以下简称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不得绑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二)个人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柜面开立Ⅰ、Ⅱ、Ⅲ类户。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的Ⅱ、Ⅲ类户,无需绑定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银行依托自助机具为个人开立Ⅰ类户的,应当经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审核开户人身份。
(三)银行开办Ⅱ、Ⅲ类户业务,应当遵守银行账户实名制规定和反洗钱客户身份资料保存制度要求,留存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影印件或者影像等。有条件的银行,可以通过视频或者人脸识别等安全有效的技术手段作为辅助核实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
(四)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Ⅱ类户,应当向绑定账户开户行验证Ⅱ类户与绑定账户为同一人开立且绑定账户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第三方机构只能作为验证信息传输通道。验证的信息应当至少包括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绑定账户是否为Ⅰ类户或者信用卡账户等5个要素。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已增加对手机号码和信用卡账户的验证功能(具体接口报文见附件),银行应当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接口开发和修改工作。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Ⅲ类户,应当向绑定账户开户行验证Ⅲ类户与绑定账户为同一人开立,验证的信息应当至少包括开户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账号(卡号)等4个要素。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Ⅱ、Ⅲ类户时,应当要求开户申请人登记验证的手机号码与绑定账户使用的手机号码保持一致。
(五)银行可以通过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变更业务。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绑定账户变更业务时,应当按照新开户要求重新验证信息,并采取措施核实个人变更信息的真实意愿。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且绑定账户为他行账户的,应当要求个人先将Ⅱ类户所有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赎回、提前支取定期存款,将Ⅱ、Ⅲ类户资金全部转回绑定账户后再予以变更。
(六)银行可以通过柜面或者电子渠道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销户业务。
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办理Ⅱ、Ⅲ类户销户时,绑定账户已销户的,个人可按照银行新开户要求重新验证个人身份信息后绑定新的账户,将Ⅱ、Ⅲ类户资金转回新绑定账户后再办理销户。
(七)银行在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运行时间以外办理Ⅱ、Ⅲ类户开户业务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开户申请人身份进行联网核查:一是银行可先为开户申请人开立Ⅱ、Ⅲ类户,该账户只收不付,在银行按规定联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后账户才能正常使用;二是银行可以通过公安部认可的其他查询渠道联网核查。
(八)银行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发布〈全国集中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接入接口规范——个人银行账户部分〉的通知》(银办发〔2016〕168号)要求,对Ⅰ、Ⅱ、Ⅲ类户和信用卡账户有效区分、标识,并按规定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报备(报备时间另行通知)。
(九)银行为个人开立Ⅱ、Ⅲ类户时,应在与客户签订的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长期不动户、零余额账户处置方法。
(十)社会保障卡、军人保障卡管理事项另行通知。
二、关于Ⅱ、Ⅲ类户的使用
(一)银行应当积极引导个人使用Ⅱ、Ⅲ类户办理小额网络支付业务,在移动支付中便捷应用,建立个人银行账户资金保护机制。
(二)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其中,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Ⅲ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其中,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银行可以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客户需求,在规定限额下设定本银行的具体限额。在确保支付指令的唯一性、完整性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的前提下,Ⅱ类户向绑定账户转账可以不采用数字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Ⅱ类户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是指购买银行自营或代理销售的投资理财等金融产品。
(三)银行可以通过Ⅱ、Ⅲ类户开展基于主机的卡模拟(HCE)、手机安全单元(SE)、支付标记化(Tokenization)等技术的移动支付业务。
(四)个人可以将在支付机构开立的支付账户绑定本人同名Ⅱ、Ⅲ类户使用。
(五)银行可以向Ⅱ类户发放本银行贷款资金并通过Ⅱ类户还款,Ⅱ类户不得透支。发放贷款和贷款资金归还,不受转账限额规定。
(六)银行可以在确保个人账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Ⅱ、Ⅲ类户向绑定账户发送指令扣划资金。
三、建立健全绑定账户信息验证机制
(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梳(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应当发挥协调作用,推动辖区内地方性法人银行积极利用小额支付系统或者其他渠道,协助建立辖区内地方性法人银行的绑定账户互验机制,实现对绑定账户的客户账户信息查验。
(二)除小额支付系统外,银行可以使用中国银联等机构提供的验证通道,实现Ⅱ类户开户银行与绑定账户开户银行间的信息验证,并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银发〔2016〕170号)规定,加强账户信息安全保护。
四、相关要求
(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督促辖区内银行全面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指导银行加快行内系统的改造,开办Ⅱ、Ⅲ类户业务,实现账户分类标识。
(二)银行应当以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为契机提升银行服务水平,加大对网点柜员的培训和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并积极利用Ⅱ、Ⅲ类户来满足多样化支付需求和资金保护需求。
(三)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存量Ⅱ、Ⅲ类户的开立和使用管理,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应当立即整改。对未按照规定验证绑定账户信息的Ⅱ、Ⅲ类户,自2017年4月1日起暂停业务办理。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梳(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2016年11月25日
2016年7月1日网络支付新规正式实施,那么新规定有什么值得我们关注的呢?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当前,微信红包、扫码支付、手机转账等网络支付已成为百姓日常消费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中国人民银行去年12月28日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新规则要求,实名制能否顺利落地成为公众及业内普遍关心的问题。
消费者为何犹疑不前?
最近几个月,北京市民王先生和他周围的朋友陆续收到支付宝发来的实名信息补录的消息通知。
“我知道实名制有好处,但现在信息泄露问题也很严重,补录个人信息让我不太放心。”王先生对实名制表示了担忧。
有专家认为,现有的网络支付环境的确存在较大风险,易滋生欺诈、洗钱、盗刷等风险。为尽量避免风险,网络支付实名制就显得尤为重要。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强调,坚守支付账户实名制,与买车要上车牌、住酒店要出示身份证是一个道理,可实现信息可追溯、责任可追查,这是社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正基于此,管理办法加强了实名制要求,并对个人账户实行分类管理,验证渠道不足5个的账户不能投资理财、交易额度只有10万元。“在选择实名认证渠道方面,权威性至关重要。”腾讯支付基础平台与金融应用线副总经理郑浩剑介绍,目前腾讯财付通正努力将认证渠道进一步扩大到十几个。
推进难点在哪里?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实名认证支付账户为13.46亿,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刚过支付账户总量的一半,实名制落实形势严峻。
据介绍,目前市场上拥有网络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有117家,像支付宝、财付通等机构实名制推进速度较快,甚至有的机构实名制已达到95%,而更多规模较小支付机构的推进情况却不乐观。
网络支付实名制是一个有利市场健康发展、有利百姓消费和支付安全的事,为什么推进慢,难点在哪里?
难点一:网络支付账户实名制验证牵涉机构较多,机构之间的沟通也差强人意。“外部验证的渠道比较丰富,主要难在支付机构后台交叉验证的支持上。”蔡洪波说。
难点二:移动支付发展迅猛,电信运营商对手机号码、SIM卡发放尚未完全实现严格的实名审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表示,这为实名制推进、风险识别留下隐患。
难点三:有央行人士告诉记者,一些规模较小的网络支付机构在技术风控领域的投入严重不足,系统存在漏洞,可能会给实名制后的消费者资产带来安全隐患。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介绍,在推进实名认证的过程中,提升技术水平和拓展验证渠道等费用,对于小型支付机构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成本开支。
难点四:许多消费者对实名制的重要意义认知不足。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助理所长、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杨涛表示,实名制对于一些习惯于非实名的消费者需要有个适应过程。
欠账太多难一蹴而就
由于之前网络支付实名制欠账太多,落实起来很难一蹴而就,因此,还需多方努力方可让新规“圆满”。
目前,市场上有牌照的117家支付机构中,规模列前十的占据了市场份额的80%以上。由于支付机构实力相差悬殊,专家认为监管不能“一刀切”。
蔡洪波表示,在严守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账户分类管理的作用,引导机构根据自身能力开展业务。给予支付机构中的“好孩子”更充分的信任,对实力不足的机构限制其业务种类和额度,让“好孩子”不吃亏。
管理办法在半年的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提出不少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和建议,网络支付管理办法较之前做了一些调整,如引入新的分类管理和正向激励的思路和举措,对实名制达到95%的A类机构和实名制达到90%的B类机构送上“大礼包”以及提供更为灵活的创新空间等。
实名制的落实是长期工作,需要相关部门相互配合。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实名制等支付新规的落地,需要公安、司法、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大合作,将手中的.权威信息转化为大数据。
其实除了实名制,网络支付新规的落地还面临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专家认为,要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必须加强对信息盗用及买卖、钓鱼欺诈、木马病毒制作买卖等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
不过,网络支付新规只是一个规范性文件,处罚层级较低。据介绍,新规对违规罚款最多不超过3万元。“除了网络支付新规,一些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还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进行处罚,这种裁量权就比较大,最高或达到上千万元的罚款。”一名支付机构人士告诉记者。业内专家表示,需要通过立法加大对泄露用户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否则不仅遏制不住乱象,还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
新闻链接:
7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网络支付新规正式生效,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所有网络支付账户必须实名制。《办法》还要求,7月1日之前,各支付机构实名率需达到95%。如未进行实名登记,支付宝、微信账户部分功能将受限。
记者发起的一项网络调查结果显示,截至7月2日,近八成受访网友表示已完成支付实名认证。调查结果同时显示,未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主要是担心个人身份信息泄露。当被问及是否会因为实名制而放弃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约68%的受访网友明确表示不会,但仍有约29%的受访网友选择继续观望。
89%网友通过外部渠道完成认证
对于目前实名制的完成情况,记者日前在问卷星网发起了一项随机调查。截至7月2日20时,共回收224份有效问卷。结果显示,约78%的受访网友已完成实名制认证。
有19%的受访网友表示,因为担心账户资金被冻结而选择认证,43%的受访网民则是基于担心账户部分功能受到限制。对此,支付宝方面在6月30日曾回应称,其实名用户已经超过4.5亿,本次受到新规影响的用户只是少数。而未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将不能接收来自他人的转账、打赏和红包,账户的余额支付也会受限。
个人身份信息安全仍然是用户关心的焦点,在未完成认证的受访网友中,有42%的受访网友因为担心个人身份信息遭泄露而未进行认证。此外,也有28%的受访网友觉得实名认证操作复杂而未完成。
认证方式是否过于复杂?目前,完成实名制认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到支付机构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一种是通过外部渠道如绑定银行卡,上传身份证,手机号码验证等。调查结果显示,89%的受访网友都是通过第二种方式进行验证。部分调查对象表示,完成实名认证很容易。
仅有2%受访者因实名制放弃网络支付
虽然有部分用户觉得实名认证操作繁琐,但用户认证之后,的确可以享受不少便利。例如,支付宝、微信支付中大部分人使用的免密支付,实名认证后不用输入支付密码即可完成。还有,若双方都完成实名认证,在转账付款时就可轻松校验对方信息,不容易转错人。
网友在享受支付便利的同时也对账户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实名用户占绝大多数,但是仍未实名认证的用户也大量存在。有用户告诉记者,网络黑客层出不穷使他们对信息安全存疑。
对此,腾讯方面曾表示,微信支付从产品、技术、运营、风控等方面全面保护用户信息安全,认证也是通过公安部、银行等权威机构,保证用户的信息安全。
而在被问及是否因为实名制而放弃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时,约68%的受访网友表示不会,约29%的受访网友表示会继续观望,而仅有2%的受访网友表示选择放弃使用。由此可以看出,在用户心中对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虽然存在,但因为目前支付习惯已经建立,很难舍弃。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来说,严格保障用户的支付安全将是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手机支付与生活作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电脑逐渐的走入了大众的视野,也让更多的人群能够有机会接触到电脑,而现在,手机网络的普及更是将科技发展推入了一个新的高峰,可以说,科技不仅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更是对于我们的生活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现在的我们可以足不出户的就了解世界的大事小情,现在的我们可以在家里手指轻敲键盘的尽享欢愉,现在的我们可以简单的通过网银就买到我们喜欢的东西,不得不说的是,改变我们生活的或许并不是那些没有感情的科技,而是我们那一刻不断进取的心。
因为有梦想,才能够有力量飞翔。正是因为莱特兄弟渴望着像鸟儿一样的自由飞翔,才有了那个时代能够翱翔天际的飞机,正是因为有了第一个勇敢尝试螃蟹的人,我们今天才能够发现它的美味可口,所以说改变我们的,正是我们不断进取的心。思想是推向我们前进的动力,只有不断的攀登高峰才能够让我们
电子银行最初进入我们的生活,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社会化的服务于我们的生活,它采用的是通讯开放式的网络服务,以及配合特定的安全自助服务以网络的方式来便捷支付的目的。而电子银行又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主要是网上银行,自助银行服务项目,电话银行,还有就是手机银行,而我文章主要表述的就是其中之一的手机银行。手机银行作为一种快速的手机支付方式已经逐渐取代了网上银行成为了应用广泛,使用便捷的首选方式。也正是因为3G手机,智能手机的应用普及,让我们的电子银行APP应运而生的彻底火了一把,也真正意义上的实现了所谓的智能生活,便捷生活。相比以前繁重的电脑才能够让我们实现快捷支付,现在的手机支付可以说是改进颇多,更不需要下载专业的安全插件,就可以实现的支付方式。
手机银行作为一种利用手机终端最为支付接受引号的银行类服务,可以说是经历了人性化的发展之后的惊喜之作。手机银行不同于传统的银行类服务的繁琐,避免了网上银行的网络性质服务容易造成的链接错误,财产流失。手机银行是与自身的电话号码绑定,采用短信接收方式来作为接收信息的途径,也省去了很多麻烦的步骤,简易方便,更值得信赖。随着手机银行的.逐步发展,相信经过了瓶颈期,预热期之后,会迎来更高程度的发展和更多手机客户的青睐。但是如何增强客户的认知与了解方面就成为了必须面对的问题,比如一般的青少年的使用者比较多,而中年人的使用率却明显偏低,如我们父母年纪相仿的人群。基本对于手机银行了解甚少。所以现在手机银行的发展必须面对的就是如何能够在增加客户群的基础上,更好的带来便捷优越的服务,让我们的使用者,逐渐摆脱原来的繁琐,而选择和感受更加便捷的手机银行服务。另外,手机银行使用率不高的原因还有就是没有像支付宝一样的电子商务平台,难以兼容多家银行卡。
但是手机银行不同于传统的其他类银行服务,它要求使用者必须是掌握一定的网络手机服务知识,对于一些不太了解网络银行,手机银行方面的人们还是比较不方便的,基于使用主要是以短信的方式来使用,所以对于像我们这样的年轻人群来说还是非常值得尝试的。告别了传统的繁琐的服务,而迎来了手机银行的新时代,现在的我们,可以不必在等待在银行盲目的排队之中,不会因为简单的业务就跑银行,不必面对排队等候,这对于我们现代追求简单生活的人们来说还是非常必要的。
对于我来说,手机银行带来的惊喜改变可谓是非常之多,比如我不必再为了交手机话费而想要到底哪里有充值卡或者移动缴费的地方。更不必像以前一样要打开电脑,通过电脑作为终端的网络银行来交手机费,现在我们只要打开手机的应用软件。选择交手机话费的服务项目,就能够轻松的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真正意义上的做到快速缴费,从此让手机不再为停机而烦恼。
网上银行的延伸服务当然要属手机银行的发展势头最迅猛,也是在电话银行,网络银行发展之后最为广泛的服务方式,被称为电子钱包。它能够提供无时间限制的服务,这点来说也能够增加它的服务范围,脱离原本的银行服务,让手机银行称为具有自己特色的发展方式,也能够无时无刻的与银行服务接轨,可以说是全面发展的必然产物,能够真正意义的实现24小时无限制全天候服务,也能够无形之中增加银行的业务交流与沟通。
相比目前国内的手机银行业务,一般性质的还是大抵相同的,但是业务的快速更新,业务的提升,业务的便利能力也是很多人选择不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的主要决定性因素,对于我来说,节约时间就是节约成本,所以我们往往会选择与自己网络银行对应的手机银行进行服务,这样能够真正的起到方便的作用。
目前使用广泛的手机银行项目依然还是查询银行卡余额,转账,代缴水电费,电话费等比较简单的业务,我觉得如果手机银行的发展势头依然如此迅猛,完全可以进行一些高端服务的研究,比如真正的实现手机炒股,手机投资,还有就是在手机银行客户端订购专业的安全保障,以避免向网上银行造成的资金安全问题。安全是我们追求的前提,如果一个手机银行能够做到既安全又能够提高服务性能的话,基本上我们一定会选择它的,所以想要更广泛的发展手机银行,势在必行的当然要属确保使用者的账户安全,其次是提高服务的简便性。
很感谢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出现了真正能够方便我们生活的手机银行,因为手机银行的出现,我改变了原来的生活方式与生活态度,我真正的相信了只有更好的享受生活,才能够得到更加真实的快乐。
【支付与生活征文】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逐步构建自己的网上银行系统,最初为解决电子商务过程中信用问题而诞生的第三方支付也随着电子商务的崛起而发展壮大,这一时期是我国个人电子支付发展的黄金时期,过去一直垄断我国支付清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在互联网时代开始面临非金融机构的挑战。2010年后,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我国个人电子支付的重点从PC端逐渐前移至智能移动终端,也可以说重点是从网上支付向移动支付转移。这不仅是简单的我国个人电子支付方式的转变,也对整个个人电子支付体系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移动支付时代我国传统金融机构将会面临更多行业竞争者的挑战,移动支付产业竞争将更为激烈,只有充分了解适应移动互联网的企业、产品与模式,才能在未来的支付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
一、我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
2009年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家通讯运营商发放3张第三代移动通信(3G)牌照,标志着我国正式开始迈入3G时代。虽然移动通讯技术仍会不断进步,但是3G技术是我国移动数据通讯技术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里程碑,移动通讯不再只局限于通话、短信并附加简单低速的数据通信的功能,进入了高速数据通讯时代,3G技术是移动互联网的技术基础。随着三大运营商3G牌照的发放,我国相关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和3G、4G用户推广同步展开,2010年-2015年我国3G、4G用户数量快速攀升,根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我国3G与4G用户占全部移动电话用户的58.61%,考虑到部分用户一人具有2张甚至多张sim卡的使用习惯,我国3G/4G用户的普及率实际要高于58.61%这一数字,另外,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截至2015年年末我国手机上网用户使用3G、4G进行手机上网的比例已经达到88.8%。结合我国目前WiFi的普及,我国已经建设出了固定场所通过WiFi接入、动态时通过3G、4G网络接入的移动互联网环境,我国网民已经更加习惯于使用移动终端接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与互联网已经高度融合,截至2015年年末,我国已经有我国手机网民数量达到6.2亿左右,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到90.1%,数据显示,十二五期间是我国移动互联网加速建设普及的阶段,这为我国移动支付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基础的技术环境。
通过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互联网接入的主要方式,同时随着智能移动终端的普及,我国电子支付行业的服务商不得不面对个人电子支付由PC端向智能移动终端前移的趋势,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截至2015年末,我国网民当中手机支付的使用率已经达到了57.7%,用户规模3.58亿左右。根据艾瑞咨询的统计,2014年我国手机银行交易规模已达到32.8万亿,第三方支付的移动支付规模达到6万亿。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移动支付成为电子支付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移动支付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移动支付是指人们通过移动终端(主要是移动电话)发出数字化指令为其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单支付的行为。移动支付按照实现方式不同又可分为短信支付、网络远程支付与近场支付。
在PC接入互联网的时代,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电子支付架构分为线上与线下,线上商业银行主要通过构建网上银行系统,让客户通过PC接入互联网完成电子支付业务,而在线下则通过银行卡收单业务为客户提供非现金支付解决方案,这一时期商业银行支付业务的主要竞争来自于线上的第三方支付。然而移动支付并不是将支付行为简单的迁移至移动终端,或是接入网络简单的由有线互联网变为移动互联网,移动支付较传统的网上支付有三个剧变:
第一,支付环节方式的转变。移动支付时代的支付不再仅仅是一个页面跳转的环节,而是将电子支付工具转化为一个APP(Application,应用程序的缩写)植入手机软件平台之中,这使得电子支付工具功能有了更大的扩展性,同时又对提供同质服务的类似APP产生了排他性,因为用户可能不会在乎一个他常用的APP提供的功能是否太多,而是会考虑我的智能手机是否已经有了太多功能类似的支付APP。这种支付工具账户性向平台性的转化使得移动客户端在满足用户支付的需求的同时可以为用户其它增值服务,这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有利条件,典型的案例有支付宝的“余额宝”业务,很多第三方支付和商业银行纷纷效仿“余额宝”推出自己的货币基金产品。
第二,移动支付对商业银行线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冲击。PC接入互联网的时代,你无法想象一个人搬着一台PC去商场进行支付,但是你不会觉得一个带着手机去购物的人有什么不妥。移动互联网与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用户带到商场的不仅是一部手机了,一同携带的还有他的第三方支付账户或是绑定了信用卡账户的Apple pay。根据谢平等人的研究:“移动支付是电子货币形态的主要表现形式,电子货币是移动支付存在的基础,二者具有网络规模效应。”这种网络规模效应的体现在于使用某种移动支付的用户数达到某一值时,移动支付的边际成本变得非常低。
较传统支付模式,移动支付的场景参与方更多。移动支付场景内除了商业银行与第三分支付机构在加速布局,其它的通讯运营商与手机软件、硬件提供商都具有规模庞大的用户基础,这些非传统支付机构都希望利用自身的用户群基础创造这种网络规模效应,通过不同的模式加入到移动支付市场的竞争中,这无疑加剧了移动支付市场的竞争,例如腾讯作为传统即时通讯软件服务商利用微信庞大客户群的影响力推出微信支付(财付通)在短时间内获得一定市场份额。在我国移动支付市场模式尚未彻底固定的时期,竞争的焦点聚集于对于市场份额的竞争,这种加剧的竞争迫使代表商业银行利益的中国银联不得不与苹果公司的Apple pay合作,以抗衡第三方支付巨头的挑战,这种利用NFC近场支付技术的模式可以看做是将银行卡的虚拟化,强调银行卡的账户功能,使得银行卡脱离卡片本身而进一步与手机融合,是银行卡通过另一种形态与第三方支付的竞争。第三,移动互联网拉近了互联网产业与银行业的距离。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仅影响的是电子支付产业的形态,其对多个互联网商业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互联网企业也不甘于仅为金融业或其他产业提供简单的技术支持与服务,移动互联网时代催生的多种商业模式,如团购、网络约车、在线外卖等背后都是互联网行业的资本在运作,在这些互联网新行业的支付方式接入上,具有互联网背景的第三方支付有着传统金融机构不能比拟的优势,例如团购大众点评与微信支付都是腾讯旗下的企业。同时移动支付的过程中伴随着用户消费的核心数据所产生的价值也日益突显,在这些大数据的挖掘、处理、利用上能力上,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也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移动互联网对我国电子支付的影响
移动互联网与互联网的加速融合,弱化了传统电子支付线上与线下的区别,也缩小了互联网与IT产业与金融产业之间的行业跨度,使得在支付领域金融机构不得不面对众多资本大鳄的竞争,在我国放开卡组织的境外资本准入后,境外的国际卡组织巨头等企业也必将加入我国支付市场的产业分羹中。总体来讲,移动互联网是我国电子支付向移动支付发展的基础,同时这种互联网接入方式的转变也在多个层次影响着互联网产业与支付圈商业生态环境,移动互联网时代我国电子支付领域竞争将更加激烈,与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兼容性、对支付数据的挖掘利用、线下模式的整合重组都成为竞争的焦点,仅专注于支付的金融属性已经难以面对这种新形势下的竞争,难免失去既有的市场份额。网络规模效应使得移动电子支付的竞争的集中表现是对市场占有率的竞争,我国由中国银联和商业银行垄断的电子支付行业的垄断已经打破,电子支付行业将逐步向寡头垄断甚至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发展,支付体系服务定价体系重构的可能性极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