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中国古代小说中,《红楼梦》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小说艺术高峰,我抱着一种对经典尊崇的态度,沉下心来,逐步进入这部伟大作品的艺术世界……
《红楼梦》主要讲述的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但贾宝玉的祖母和她母亲为了家族的利益,宝玉的“前途“,让他与宝钗成亲,黛玉则在忧伤中死去。最后,这个贵族大家庭也慢慢地衰落……
造成这样的悲剧与他们所处的时代,以及他们各自的性格是密不可分的。而我最感兴趣的就是作者对人物不同性格的刻画。
就如“宝玉摔玉”这一细节,宝玉认为神仙似的妹妹也没有“通灵宝玉”,这不是好东西。于是他顿时痴病发作,把与生俱来的“宝玉”狠命摔去。“玉”是天命的象征,宝玉摔玉正表现他对天命的反抗,对世俗的
宝玉的性格不仅表现在“摔玉”中,又如《红月》中:“潦倒不通世务,顽固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富贵不知乐业”“于国于家无望”来形容宝玉,表面上用世俗批判贾宝玉,而实际上却反映了他不愿意受封建传统的束缚,厌弃对功名利禄的追求。因此,被人们看作是“潦倒不通世务,顽固怕读文章。”又体现了他独立不
再如作者笔下的林黛玉是一个美丽多情、体弱多病、生性敏感、言行小心谨慎的女子,“那种脉脉之情袅娜之态,那种欲说还休的柔媚,娇羞默默同谁诉的眉目,那聪明灵慧的谈吐。”体现其才情女子超尘拔俗的空灵感,她的淡而不俗,清新高雅与“潇湘妃子”自然洒脱的“风流态度”相比,更显得脱俗飘逸,空灵神韵。她的美不仅在外貌,更在精神气质——书卷气、灵秀气、孤傲气。她是集中国三千年文化于一身的理想的化身。
当置身于贾府这个豪门贵族中,林黛玉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刑夫人留她吃晚饭,她的婉言谢绝不仅表明了对刑夫人的尊敬和感激,又表明了自己顾全大局礼节,说明她待人接物处处留心,言行小心谨慎。
王熙凤的'性格特征在作者惟妙惟肖的描写下,显得
《红楼梦》博大精深,不仅达到了中国古代小说的顶峰,也堪称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
《红楼梦》第四回读后感1
《红楼梦》第四回主要讲的是贾雨村授了应天府,刚刚上任便接到了一个案子,乃是两家争买一婢互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详情乃是冯家小主人先从拐子那里买了一个丫头,已经付了钱说好三日后送到府上,而那拐子又将那个丫头卖给薛家,;两家互不相让以致薛家的薛蟠讲冯家小主人打死,而又因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冯家告了一年竟无人作主。贾雨村听了大怒欲发签拿人却发现一个门子使眼色阻拦其发签,于是贾雨村宣布退堂将门子叫入密室欲问其阻拦发签的原因。此门子本事葫芦寺的一个小沙弥,后因耐不得寺院的凄凉境况还俗做了个门子。
此门子告诉贾雨村,本地有一个“护官符”乃是当地最有权势极富贵的大乡绅名姓,若是得罪一家不只官爵,性命也难保。此四家乃是:贾、史、王、薛,四家互相照应皆不可得罪。贾雨村听了便没了办法,那门子便又出主意,那冯家一直告官无非就是为了些银两,而那薛家有的是钱,只需判些银两与冯家即可。果然次日升堂判了些银两给冯家,冯家便不再告官。而那贾雨村怕那门子说出自己以往贫苦之事说出,找了个过错将其远远的充发了。
读了这一回,我感触很深,同时也想到当今社会的一些官二代、富二代天不怕地不怕,认为有权有势有钱便能唯我独尊了,常作一些违法乱纪的事,而当地官员欺软怕硬,并不去追究其刑事责任致使社会风气败坏。还有些人因为现在自己高高在上便往了自己的贫贱之交,即使遇到了也不说话,令人可悲。
《红楼梦》第四回读后感2
首先,从门子的角度。“如今十二三岁的光景,其模样虽然出脱得齐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认”。想想十二三年前,那时的门子,还是个小沙弥,却天天哄着香菱玩,对香菱的模样格外注意,加之一颗朱砂痣,便可在多年之后认得,可见香菱是个天生的美人胚。门子是个俗之又俗的人,却是真正关心香菱,所以会“不忍其形景”,派自己的妻子悄悄去安慰她。小时候的门子,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小沙弥吧,是否也对这个长着朱砂痣的漂亮小妹妹有着朦胧的喜爱?倒让我想起了一休哥和小叶子。只是物非人非,小沙弥已经成长为门子,尘世的肮脏逐渐污染了他的心,他能够给予香菱的,只剩下了叹息。
其次,从贾雨村的角度。香菱对于贾雨村应该是没有什么特殊意义的。门子说香菱是贾雨村的“大恩人”,贾雨村倒未必这么看。话说,贾雨村不是已经重谢过甄家娘子了么?以雨村为人之现实,不会把这笔债无休止的偿还下去的。雨村是个理智而冷血的人。凭着理智,他可以较准的说出香菱的结局,“这薛家纵比冯家富贵,想其为人,自然姬妾众多,淫佚无度,未必及冯渊定情于一人者”;只是,即便是做了徇私枉法之事,他所能想到的,也仅仅是对不起皇上,而不是对不起帮他走向光辉大道的甄士隐。
再次,从冯渊的角度。一个“酷爱男风,最厌女子”的男人,为一个女子丧命,可见此女子的容貌气质。而冯渊的容貌气质,从冯渊相看过香菱,并付了银子之后,香菱庆幸的叹道“我今日罪孽可满了”便可知一二。对照后文,说薛蟠的人“把个英莲拖去”,我想香菱并不情愿跟薛蟠走。对冯渊则是“庆幸”,对薛蟠则是被“拖去”,冯渊的形象,我们也可以大略估出。
最后,从薛蟠的角度。薛蟠一向被看作是反面角色,那么薛蟠到底做过几件罪不可恕的事情?想想后文书中,薛蟠调戏柳湘莲,其实是因为他把柳湘莲当成了轻薄人物,后来知道湘莲为人后,便不再有胡来的想法,而是与其结拜兄弟,并为其张罗成家;薛蟠不肖,却真心疼爱妹妹,外出归来也不忘给妹妹带礼物;薛蟠好女色,却没有像贾珍贾蓉父子,不顾伦理的糟蹋了尤氏二姐妹。如此看来,通篇,薛蟠让人无法原谅的,只有打死冯渊这一件事了——别说他抢走香菱,香菱是他买下的,他付了钱,而不是强抢。那么,薛蟠为什么会做下这种天理不容之事?为了香菱!因为他“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他,又遇冯家来夺人,因恃强喝令手下豪奴将冯渊打死”。有薛蟠这个大俗人眼中的“不俗”,再不用多余的笔墨描写香菱了。而薛蟠虽然在后文中没有做过不可恕之事,却在一出场就打死了人,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证明他本身的心狠手辣。
从他人的故事反衬香菱,再从香菱的故事照见他人,第四回这红绿相衬的写法让人越看越有味道。
《红楼梦》第四回读后感3
第四回作者写了一件人命案子,并由此引出了一张“护官符”。人命案写的是薛家公子呆霸王薛蟠喝令家奴把一个和他争买丫头的小乡宦之子冯渊活活打死。对这样一桩人命关天的大事,薛蟠却“视为儿戏”,事发之后,只管带了家眷扬长而去。新授应天府尹的'贾雨村,一上任就遇上了这件无人敢管的人命案件。开始他并不了解这一案子的原委,因而当他听了冯家的起诉之后,不禁勃然大怒,便要发签拿人,以此显示自己的威风,也为他日后“升迁”捞取资本。但是站在一旁的门子(衙役),却使眼色不让他发签,并告诉了他做官的诀窍:“如今凡作地方官的都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势极富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也难保呢!—所以叫做‘护官符’”。随之,就拿出一份说明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名单。当贾雨村明白了他要发签去拿的杀人凶犯正是“护官符”上所说的薛家公子时,就立即改变了态度,以至全然不顾冯渊的被屈死和他恩人甄士隐女儿被薛蟠所霸占,拘情枉法,胡乱地判了此案,事后又急急忙忙地向杀人凶手的姨父贾政和舅舅王子腾邀功,以博取他们的赏识和提拔。
第四回写的这桩人命案件和由此而引出的一张“护官符”,无疑是有它深刻的意义的。它向人们揭示了金陵四大家族的富贵和权势以及他们之间互相勾结、狼狈为奸;深刻地揭示了封建国家机器的实质:不过是封建贵族地主阶级肆意压迫人民的工具。
揭示了金陵四大家族的富贵和权势,它预示封建贵族阶级已面临必然衰亡的命运,更没有很好地触及到导致贾府趋于败落的各种原因,特别是封建叛逆者和正统势力之间矛盾冲突这一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红楼梦》第四回读后感4
我读“四大名著”之首的《红楼梦》,虽然有点力不从心,但从第四回中,我还是获得了不少的启迪:当时社会统治的黑暗,宁荣两府的奢华,以及男女婚姻关系的僵化与当今社会有巨大的反差!
这第四回的故事真叫一个“冤”,女子英莲被人贩卖入冯家作了二房,原本是好事,但人贩子不守约定,后又和薛家公子签了卖契,真是贪得无厌,结果闹得人财两空。
为了一个女子,薛家豪奴不惜大打出手,将冯公子暴打致死。事后薛公子却无半点害怕,象没事人似的,带着妹妹宝钗和母亲去了荣府,继续当他的富家公子。自说贾雨村,因林如海的一纸推荐,补了应天府的缺,一上任就碰到了上面说的人命官司,正想到要铁面无私一番,但师爷关于“护身符”的“经验之谈”让他转了个一百八十度弯:宁可昧着良心办案,也绝不能得罪“贾王史薛”四家族。
事情的结果可以预料,贾雨村找了几个替罪羊,无罪释放了薛蟠,一起天大的刑事案件便轻松告破!这个情节反映了当时官官相护、徇私舞弊的黑暗现实,普通百姓的合法权益无从谈起,更谈不上为死者申冤雪恨了,这正应了那句名言“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抚卷长思,心中涌起一阵莫名的悲伤。
自古民不与官斗,因为那时的官位与财富是统一的关系,千里做官只为财。当权者代表的是封建集团的利益,他会不遗余力的满足统治阶级的各种利益要求,他们之间的关系像“生意合伙人”,利益共享,共同进步,是“双赢”的。四大家族遇到了什么棘手的问题,定会通过关系网找到贾雨村,贾雨村也定会为了其自身的利益和发展为其效劳,就算是个所谓的清官,也不会傻到拿自己的仕途作赌,为了小民百姓得罪四大家族的。反之,如果日后贾雨村仕途不顺,他一定会见缝就钻地动员他所有的关系进行修补,其中自然包含了四大家族的关系资源了。至于受伤害的无权无势的那一家,也只能知难而退,打断牙往肚里咽了。当然,这一家可能会因此获得一笔不菲的“赔偿”,以安其心吧!
读了这一回,我暗想:幸好我生逢盛世!若早生了几百年,类似的悲剧可能会感同身受了。想想那些血腥的掠夺和欺凌,人性的贪婪和扭曲,和世情的惨淡和无常,我心中一次次地不寒而栗起来。
《红楼梦》第四回读后感5
《红楼梦》这部巨著我一直想读懂,也试着一点一点的去看,但始终被里面的人物搞得一头雾水。这几天我又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学生版的《红楼梦》才对里面的人物有了一点明白,下面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吧!
薛宝钗:她是我目前最喜欢的人物。她大度大方,让人一看见就喜欢,要不贾宝玉怎么会觉得宝钗比黛玉“别有一翻滋味在心头”呢。
林黛玉:她的性格很像我们当中的一部分小女生,有一点小心眼,当别人在指指点点说话时,就怀疑别人是在说她,就生气。不过她的性格跟薛宝钗恰恰相反,因此老太太没让她和宝玉成亲。
王熙凤:她漂亮、能干、善于管家、不过对下人过于刻薄些,就是因为贪婪被抄家了,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
《红楼梦》中的贾府里生活着不同背景不同阶层的各类人物,读红楼给人印象颇深的是这里面的勾心斗角,绵里藏针。可见,身在富贵之中尤其是大富大贵的人,还有身具大智大才大勇的人,他们的精神更需要呵护,更需要求缺自警的心态,否则才智、地位都会成为追求完美人格和完美生活的巨大障碍。
金风送爽,桂子飘香,菊黄蟹肥,吟诗作唱。大观园的公子小姐们在海棠起社、初斗清新后,即由史湘云作东,按薛宝钗的意图,邀请贾母等人在藕香榭观赏桂花,并大摆螃蟹宴,然后赋菊花诗,作螃蟹咏……这是《红楼梦》第三十八回描述的一幅颇有趣味的画卷。
我以为,这一回文字,其趣有三:
首先,作者通过故事情节的叙述和凤姐、贾母之口,把二百多年前的“食蟹经”刻画的十分细致、周到。螃蟹味美,营养丰富,是我国传统的佳肴。但螃蟹性寒,有微毒,年老体弱的人不宜多吃。因此,凤姐在开宴前观赏桂花时就和贾母逗笑,讲“回来吃螃蟹,恐积了冷在心里,讨老祖宗笑一笑开心,一高兴多吃两个就无妨了。”贾母也嘱咐湘云:“别让你宝哥哥、林姐姐多吃了”,又嘱咐湘云、宝钗二人:“你两个也别多吃。那东西虽好吃,不是什么好的,吃多了肚子疼。”螃蟹有腥味,要趁热吃,并因其性寒,最好作佐酒菜肴。所以在开宴后,凤姐就吩咐:“螃蟹不可多拿来,仍旧放在蒸笼里,拿十个来,吃了再拿。”又说:“把酒烫的滚热的拿来。”“多倒些姜醋。”……这些都和我们现在吃法差不多。只是随着科学的昌盛,现代吃法更精细些。例如螃蟹成熟可分笼蒸、水煮两种。笼蒸时最好用绳子把每只蟹扎好,成熟后上盘比较整齐,其优点是味香,营养成分跑掉少;水煮必须用冷水,以防螃蟹脚断,水煮时放少量姜,其优点是可解部分腥气和微毒。又如现在我们用姜醋时还放进酱油、糖、味精等,使调料味更鲜美。现在市场上已有调配好的瓶装“蟹不离”出售,使食者更方便了。
其次,作者在此章中描绘了一幅祖孙、母女、姐妹乃至主婢同乐的图画。螃蟹宴主要摆了三桌:“上面一桌,贾母、薛姨妈、宝钗、黛玉、宝玉;东边一桌,史湘云、王夫人、迎、探、惜;西边靠门一桌,李纨和凤姐的……”同时,“令人盛两盘子与赵姨娘、周姨娘送去。”“又令人在那边廊上摆了两桌,让鸳鸯、琥珀、彩霞、彩云、平儿去坐。”后来,“因又命另摆一桌,拣了热螃蟹来,请袭人、紫鹃、司棋、待书、入画、莺儿、翠墨等一处共坐。山坡桂树底下铺下两条花毡,命答应的婆子并小丫头等也都坐了,尽管随意吃喝,……”这段大观园内上下、尊卑同乐的文字,写出了在贾府等级森严的另一面,特别是在主要是年轻人的聚会时,也还有着比较开明、随便的情景,表达了作者民主思想的.端倪。
再次,作者在此回中,还着重描写了众姐妹和宝玉赋菊花诗、作螃蟹咏的动人场面。史湘云和薛宝钗通宵达旦拟出的十二个菊花诗题目,林黛玉的《咏菊》、《问菊》和《菊梦》因“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夺取了一至三名,被推为魁首,充分表现了潇湘妃子的“咏絮才”。而在其后,宝玉、黛玉和宝钗三人作的螃蟹咏中,虽然薛宝钗的诗被说成是“食螃蟹绝唱”,但众人也认为她“讽刺世人太毒了些。”这对一向以雍容大度、贤惠温淑著称的蘅芜君来说,也表现了其性格的另一面,耐人寻味。
赏析
这回题目不难懂。螃蟹宴上的情景写得生动有趣,各个人物的言语、行动、声音、笑貌,都依各人的身份、性格和特定处境而异。妙文多多。所写菊花诗和螃蟹咏也各有特色。
回评
湘云无别号,若俟题诗时增起,未免生砌。于贾母口中说出"枕霞阁",后文即取为号,便觉自然。真一笔不苟。
叙吃蟹情事细密周到,又活动不板。
凤姐与鸳鸯戏言"琏二爷要讨你做小老婆",暗伏四十六回事。
合欢酒惟钗、黛二人各人一口,映照有情。
菊诗十二首,与《红楼梦曲》遥遥相照,俱有各人身分。《红楼梦》十二曲外,有首尾两曲作起结;《菊花诗》十二首外,有《咏蟹》三首作馀音:亦遥相照应。《咏蟹》三首,黛玉先即焚毁,亦是夭亡之兆。宝钗蟹诗,虽是讥刺世人,即谓专诮宝玉、黛玉亦可。宝玉说"我的也该烧了",又兆将来止剩宝钗一人而已。
作者简介
曹雪芹(约1715-约1763),名沾,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溪、芹圃,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作者,清代内务府正白旗包衣,籍贯沈阳 (一说辽阳 ),生于南京,约十四岁时迁居北京。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孙 ,曹顒遗腹子(一说曹頫之子)。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了一段锦衣纨绔、富贵风流的生活 。至雍正六年(1728),曹家因亏空获罪被抄家,曹雪芹随家人迁回北京老宅。后又移居北京西郊,靠卖字画和朋友救济为生 。曹雪芹素性放达,爱好广泛,对金石、诗书、绘画、园林、中医、织补、工艺、饮食等均有所研究。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历经多年艰辛,终于创作出极具思想性、艺术性的伟大作品——《红楼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