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来形容女人的词语,褒义词贬义词都有。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形容女人的两字词语:
可爱 冷魅 外向 可人 靓丽 艳丽
倾世 文雅 丑陋 冰冷 妖冶 娇媚
靓丽 漂亮 玲珑 艳丽 甜美 倾世
可爱 淡雅 丑陋 秀气 平凡 文静
绝美 无邪 害羞 妖媚 清纯 倾城
优雅 内向 素雅 清纯 文雅 倾城
冷漠 娇艳 苗条 忧郁 高贵 冷漠
娇艳 娇美 娇媚 可人 率性 冷魅
绝美 倾国 靓丽 甜美 美丽 青春
邪魅 倾国 苗条 活泼 早熟 娇艳
苗条 甜美 率性 美女 忧郁 妩媚
素净 文静 美丽 漂亮 活泼 安静
单纯 素雅 清秀 萝莉 美女 外向
形容女人性格的两个字的词语:
天真:多指孩子天真无邪,或者人单纯、朴实、幼稚。
内向:心理学上是指气质中指向性的一种,人的言语、思维和情感常指向于内者为内向,表明神经系统的兴奋过程占优势。
形容女人漂亮的两个字的词语:
靓丽--指靓艳美丽,形容青春美貌的女子或美丽风景。
倾城--“倾城”一词,意义甚多。古以“倾城”为女主擅权、倾覆邦国的典故,后形容女子美丽或花色艳丽,又有全城出动之意。现有三毛散文、电影、游戏、歌曲、其他小说等以《倾城》为名。
描写女人气质的句子
一、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
二、 你像一片轻柔的云在我眼前飘来飘去,你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美丽的笑容。在你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里,桔红色的西服自然敞开,展现出红白相间的绒衣,湖蓝色的紧身长裤,衬托出修长的腿,既潇洒又富有美感。你的装扮是成功的
三、 温柔的女人,不会过多的去矫饰自己的容颜,她们把更多的时间献给自己身边的人。尽管不再年轻,尽管时间的巨轮残酷地在那平滑的脸庞上碾下凌乱的皱颜,但温柔的女人依然是温温情情,真真切切,精精致致,悄悄地关爱着身边的亲人,在细细碎碎的呢喃中越发娇艳欲滴。她们的温柔比鲜花还要触动人心,她们的细心比鲜花还要清新,她们的善良比鲜花还要圣洁。
四、 马嵬坡前含恨去,千秋万代笑昏君。
五、 名花倾国两相欢,常得君王带笑看。
六、 心下得意,不由得笑魇如花,明艳不可方物
七、 见到你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和你在一起是我最幸福的时候。离开你是我最难过的时候。没有你是我最寂寞的时候。我想你、好想你、想见你、想疯了!
八、 娥眉淡扫粉轻施,朱唇一点惹人痴。
九、 这少女十八九岁年纪,一张圆圆的鹅蛋脸,眼珠子黑漆漆的,两颊晕红,周身透着一股青春活泼的气息。
十、 双蝶秀罗裙,东池宴,初相见,朱粉不深匀,闲花淡淡春。
十一、 青翠的柳丝,怎能比及你的秀发;碧绿涟漪,怎能比及你的眸子;有时,我凝视床头你那张玉照,简直觉得整个世界都永远沉浸在明媚的春光之中。
十二、 来世,让我们做对小老鼠,笨笨的爱,呆呆的过,拙拙的依偎,傻傻的一起,即便大雪封山,还能窝在草堆抱着咬耳朵。
十三、 只见她一张鹅蛋粉脸,长方形大眼睛顾盼有神,粉面红唇,身量亦十分娇小,上身一件玫瑰紫缎子水红锦袄,绣了繁密的.花纹,衣襟上皆镶真珠翠领,外罩金边琵琶襟外袄,系一条粉霞锦绶藕丝缎裙,整个人恰如一枝笑迎春风的艳艳碧桃,十分娇艳。迎春髻上一支金丝八宝攒珠钗闪耀夺目,另点缀珠翠无数,一团珠光宝气。
十四、 与她相伴最长的是房子附近的落日。斜阳将她的影子印在地上,愈来愈暗淡,最终融于黑暗,灯火就从黑暗中陆续亮起。她在黑暗中的灯光下往回走,面不改色,但一颗心迷漫在整个黑夜当中,不安地漂浮,仿佛要升入更加寒冷的高空。她不由得瑟缩了一下双臂……
十五、 但见她一般的瓜子脸蛋,眼如点漆,清秀绝俗
十六、 那美丽的眼睛下面有一个微微上翘的小鼻子,还有两片红红的小嘴唇。
十七、 一绺靓丽的黑发飞瀑般飘洒下来,弯弯的柳眉,一双明眸勾魂慑魄,秀挺的琼鼻,粉腮微微泛红,滴水樱桃般的樱唇,如花般的瓜子脸晶莹如玉,嫩滑的雪肌如冰似雪,身材绝美,妩媚含情,宜喜宜嗔。
十八、 美女卷珠帘,深坐蹙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十九、 她是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孩,白净的瓜子脸,弯弯的眉毛下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她爱唱歌,更爱跳舞,还参加了校舞蹈队呢!她穿着那件红地白花的连衣裙,跳舞时,动作优美极了!
二十、 远远地,我目送你的背影,你那用一束大红色绸带扎在脑后的黑发,宛如幽静的月夜里从山涧中倾泻下来的一壁瀑布。你蹦蹦跳跳地走进来,一件红尼大衣,紧束着腰带,显得那么轻盈,那么矫健,简直就像天边飘来一朵红云。
二十一、 春花秋月,是诗人们歌颂的情景,可是我对于它,却感到十分平凡。只有你嵌着梨涡的笑容,才是我眼中最美的偶象。青翠的柳丝,怎能比及你的秀发;碧绿涟漪,怎能比及你的眸子;有时,我凝视床头你那张玉照,简直觉得整个世界都永远沉浸在明媚的春光之中。
二十二、 芙蓉如面 娇艳惊人 冠压群芳 风华绝代
二十三、 照片上的你托腮凝眸,若有所思。那份温柔、那份美感、那份妩媚,使我久久难以忘怀。瀑布一般的长发,淡雅的连衣裙,标准的瓜子脸,聪明的杏仁眼,那稳重端庄的气质,再调皮的人见了你都会小心翼翼。
二十四、 不要相信什么一见钟情,因为你不能一眼看出对方挣多少钱。
二十五、 犹如仙女一般,不禁看得呆了.那船慢慢荡近,只见那女子方当韶龄,不过十五六岁年纪,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不可逼视
二十六、 在风吹干-你的散发时,我简直着魔了:在闪闪发光的披肩柔发中,在淡淡入鬓的蛾眉问,在碧水淋漓的眼睛里…你竟是如此美丽可人
二十七、 头上金爵钗,腰佩翠琅?。明珠交玉体,珊瑚间木难。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远。顾盼遗光彩,长啸气若兰
二十八、 白马上乘的是个少女,二十岁上下年纪,白衫飘飘,左肩上悬着一朵红绸制的大花,脸色微黑,相貌却极为俏丽。
二十九、 他凝望著她,只见她凝脂般的雪肤之下,隐隐透出一层胭脂之色,双睫微垂,一股女儿羞态,娇艳无伦。
三十、 她那头短而密的秀发,真如一丛黛色花蕊。
三十一、 绝代佳人 一代佳人 一代容华 绝色美人 美若天仙
三十二、 甜如浸蜜,让人倍感舒适,心旷神怡。
三十三、 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
三十四、 ─肌妙肤,弱骨纤形。
《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2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3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4
如果现实之中,都能追随自己的灵魂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或许也就起码能知道,像她笔下的荒漠甘泉,延绵黄沙却烂漫着生命之花。希望你能幸福,遇见荷西,该是生命中多好的一件事吧。作者:林珊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5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6
作者:徐茂宾。西属撒哈拉变得不宁静,摩洛哥、西班牙……纠缠不清。惨死在睽睽众目下的沙伊达,裹挟着当地流氓和愚民的冷漠,针扎着三毛的心。每一天都不太平,摩洛哥还没有到达,时局已经乱成一团。三毛尽自己最大力气也没能救得性命,只能由着一闪而过的预言主宰着友人的命运。这种无奈,最能折磨人心,一刀一剐痛也喊不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7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8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9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0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看完心情是沉重的,但感觉转瞬即逝,这是我从小练就的过目即忘的本领,哈哈。所以用文字记录下来,不辜负这经典文学作品和我阅读的光阴。
这是一个少女的妈妈W推荐的。W从事HR,管理起来颇有章法。初高中女孩情窦初开,最易受到成熟男性的吸引。未雨绸缪,W不动声色、恰逢其时的推荐阅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给女儿。作家娓娓道来展开的世界使其身临其境,体验到主人公的酸甜苦辣,又可以跳出来,以局外人的视角悲悯地观察主人公的遭遇。结果她女儿读过后说,女主人公太惨了。有了这个体验,日后面对大叔时会多一份警惕,多一份自我保护,W的教育目的也不知不觉达到。
斯蒂芬·茨威格(StefanZweig,1881年11月28日—1942年2月22日),奥地利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传记作家。茨威格出生于奥匈帝国的首都维也纳,在维也纳大学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一战后在莎尔茨堡的一间山间别墅居住。2017年去欧洲游时到过维也纳和莎尔茨堡,主要了解的人物是茜茜公主的生平。现在回忆起曾经徜徉在茨威格曾经生活过的土地,涌起亲近的感觉。经典作品历经岁月洗礼仍然魅力不减,仿佛可以跨越时空和作者、和主人公对话交流。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小说以书信的形式讲述了一位女子在弥留之际,在她死去的孩子身旁,写下了一封凄婉的长信,向作家R诉说了她潜隐一生的激情爱恋和情感痛苦。一个郁郁寡欢的小姑娘被潇洒风流的男主唤醒并沉沦,走向死亡的故事。女主内心刻画细腻,从麻木到希望、痴迷、痛苦和绝望,但不放弃不怨愤,完美演绎了“我爱你,却与你无关”。
一个瘦小未发育、腼腆又胆怯的女孩子,和寡母生活在阴郁穷酸中,周遭都是同样贫困粗野的邻居,仿佛在蒙着灰尘、布满珠网、散发着霉味的地窖中,对生活毫无期望。13岁那年忽然通过邻居一位作家先生的入住,开启了窥探另一种生活的缝隙。尚未谋面的作家有仆人,富藏书和艺术品,仿佛身上围着一圈灵光,一道富贵、奇特和神秘的光华。
如果开始是物质的巨大差异吸引了注意和好奇心,后来单身作家R先生的温存儒雅、轻快生动、标致潇洒、风流倜傥把小姑娘从沉闷的生活中唤醒、使女主彻底沦陷。小姑娘敏锐地感觉到,这是一个具有双重人格的人,是个热情洋溢、逍遥自在、沉湎于玩乐和寻花问柳的年轻人,同时在事业上又是十分严肃、责任心强、学识渊博、修养有素的人。这种光明的和阴暗的,隐蔽的两面性着魔似的吸引住这个十三岁的姑娘,也开始一生的暗恋苦恋绝恋。
多年前我看过徐静蕾自导自演的电影,没有什么印象了,只记得王家卫似的昏黄的,阴郁的慢镜头,灰尘,老房子,华丽的服装,谨慎的管家,从一个孩子的侧耳倾听,从一个孩子的眼睛,通过门上小小的黄铜窥视孔,恍惚地展现男主的生活片段,在孩子的心中重组构建出男主声色犬马、寻欢作乐和风流四溢的生活。
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心中满满都是新来的爱人,对外界和母亲毫不关心。因为拼命隐瞒心中的爱恋,畸形的爱更加疯长,占据了整个灵魂,把自己献在祭坛。即使母亲再嫁后经济优越,脱离了旧时贫困忧郁的生活。但女主自动自觉地隔绝其他的交流和爱、如母女之爱,继父之爱、同龄人的爱慕。自我放逐,自我折磨,把自己埋在晦暗的、寂寞的世界,只愿在想象有他的世界里感到幸福和快乐。
爱是双刃剑,使人奋进也可以使人堕落。女主开始注重
18岁女主脱离富裕的继父和母亲,又争取回到维也纳,第一站就夜晚乘电车到曾经居住的地方,在楼房外看到作家R家窗户透出昏黄温暖的光,女主徘徊在落叶,细雨中。屋内的温暖光亮和屋外的凄风细雨对比强烈,使人不甚唏嘘,世上最远的距离是我在您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您。
女主对作家R的爱恋,也从少时惶恐不安的爱恋,渐渐转变为成熟女性情欲的爱恋。几番徘徊,终于获得三夜恩宠。对,是恩宠,自卑的爱是低到尘埃里仍然开出艳丽的花取悦对方,在牺牲奉献中得到满足和幸福喜悦,所有的辛苦不堪期待绝望痛苦都算不了什么,因为爱的就是感情炽烈,生性健忘,一见倾心,爱不忠诚的您。
销魂荡魄的三夜珠胎暗结,男主已把心甘情愿祭献的女主抛却脑后,而倔强的女主无法和他倾诉,因为爱在心中呐喊,她怕炽热的爱会吓着他,给他负担,因为在她心里知道他可以和别人共幸福,而不愿和人共患难。
另一个链接着男主的'生命在身体内生长,女主未婚先孕,瞒着家人,在恶劣的环境下分娩的日子里充满恐惧和烦恼。痛苦的时候即使埋怨上帝,也不埋怨男主,即使事先知道要受的苦,也愿意再进一次,再进一千次!
为了抚养孩子,给孩子优越的生活和教育,女主做多人的情人,但拒绝婚姻,以保证自己是自由的,随时等待男主的召唤。又一次在舞厅邂逅,男主娴熟的勾搭和示意,女主立刻抛下一切跟出去。时隔十多年后,重又踏上这楼梯,女主双重的感觉,既感到流去的岁月,又感觉到现时的光阴,而这所有一切的中心都是作家R。
后来孩子生病死了,女主和世界生动的联系残酷地断了,仅剩若有若无,从没有从心看见她的作家R。女主的生活失去了意义,没有了等待的勇气,甚至因为男主的遗忘,女主对自己的离去不会引起男主的痛苦而让女主感到轻松。她把自己一生的爱恋诉诸笔端,活着不愿亵渎内心高贵的爱情,不愿把沉重加给男主,死后才把信送给男主。
女主在18岁重逢男主,只因共度良宵后男主随性从桌上花瓶中的白玫瑰,每年男主生日时,女主总会差人送上鲜花白玫瑰。内心无比渴望男主能够想起多年前邻居家的小女孩和现在的自己,看到她独一无二,忠贞不渝的爱。但男主从不打听她的事情,甚至姓名和住处,她不过是众多春风一度女人中的一个,无关灵魂,只关肉体欢愉。女主在信中盼望此后活在他的心中,每年男主生日的这天,一年只要一天,像每年她送他的白玫瑰一样得到他的供养。
男主从女主的世界走过,如同踏过河边,如同踏过石头,女主的生活对于男主来说是生疏的,没有一句话,没有一行字,没有一点回忆。作家R颤抖着放下信,模糊地想起一位姑娘,一位夜总会的女人,朦胧不清,飘忽无形,如薄雾如潮水,涌上来又淡下去。目光触到书桌上空着的蓝花瓶,多年来生日的时候第一次是空的,悚然一怔:感到另一个世界,一次死亡,不朽的爱情,开始思念那个看不见的女人,没有实体,充满激情,犹如远方的音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