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锁记》是作家张爱玲创作的中篇小说,发表于1944年上海《天地》上,后收入小说集《传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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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曹七巧家里本是开麻油店的,由于姜家二少爷是个残废,无法与做官人家结亲,便娶了七巧做正房。丈夫的残疾使曹七巧无法享受女性对爱情的渴求,并造成了她常年的性苦闷。于是她把姜季泽作为爱慕对象,但是传统封建礼教迫使姜季泽拒绝了曹七巧。现实的无情和对金钱的渴望,激起了曹七巧对钱财的无限占有欲,使她一步步陷入自己打造的黄金锁,也一步步走向心灵的扭曲。
曹七巧由于心理的重度扭曲,在分家之后转变为一个恶母和恶婆婆,做尽了极恶之事。
女儿长安是她手中的第一个牺牲品。七巧让长安裹小脚,沦为亲戚朋友的笑柄。当长安在学堂呼吸道新鲜空气时,却又在七巧的无理取闹后放弃上学。当长安好不容易和童世舫有了爱情,七巧却从中作梗,变着法让长安吸上大烟,败坏女儿名声。把长安推向无底的深渊。
长白也在曹七巧的诱惑下吸食大烟。母子俩讨论儿媳的秘密,使儿媳被逼绝望,悲惨地死去。而后扶正的娟姑娘,不到一年吞鸦片自杀了。曹七巧自身的不幸使她不能容忍别人的幸福,甚至是自己儿女的幸福。极度的内心扭曲使她做出各种的恶事,毁掉了儿女、儿媳和童世舫的幸福,也造成了更多人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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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书笔记
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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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读后感1
张爱玲的书,我读得并不多。但对她文字的迷恋就像是与生俱来一般,即使不读完全,也能在字里行间那呼吸的间隙,听见自己的心轻轻地停了一拍,而就因为这样几不可察的停顿,在第一句,或者第一千句,你便知道,这文字,是刻了骨,入了心的。
有人说过,读张爱玲的小说,一遍读不得,心太躁读不得,感情不温不火读不得,没有过去读不得……
就像这部《金锁记》,一遍读下来,还是云里雾里,甚至有些厌烦里面那些关于琐碎的描写。于是,潜心再读,跟着张爱玲,回到旧上海,在那隔了三十年才流泻下来的月光下,听那个没完也完不了的戴着金枷锁的女人的故事。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打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云朵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故事是早已知道的,但仍会看得心痛,尤其已不是初读。这好处就是可以不再急切。就像在月上柳梢头时漫步于来过几次的河畔,不可太熟,否则就会对很多美好的事物熟视无睹,失去了赏玩的那份心情;但也不可全然无知,否则匆匆前行中,总会因为对前面事物的好奇而错过了途中许多自然的小精致,也许就没有了因为偶然发现一朵彼岸花而产生的小惊喜,因为月光泛在微微荡漾的涟漪上而涌起的小感动。这坏处也不是全然没有的,因为那缓慢的心思,那文章带来的,情感的起伏也就像那荡开的水波,因着慢,因着缓,却反而荡得更远,动得更深,
因而那本来骤然而起的痛,也便不再有手起刀落那一针见血的刺激,却似一把不锋利的匕首,一点点地割着,时不时还得停下来欣赏一下自己的痛苦和抽泣,一如凌迟的折磨。
曹七巧,一个让人又怜又恨的女子。一个被沉重的、封建的、传统的枷锁捆绑、压抑而经受内心种种折磨而变得近乎变态的女人,传统的中国女人,一个时代的牺牲品。
她原本是麻油铺店老板的女儿,一个情窦初开、心花怒放、出阁在即的女子。长兄为父,长嫂为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彩礼为先。这是时代的悲哀——把即将走向败落的所谓的书香门第的姜公馆看待如进宫当妃般的高贵与荣幸。七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小家碧玉,下嫁于一位有痨病的姜家二少爷是绰绰有余。
偏偏在姜家人眼里,她只是一个姨太太,因为她名不正言不顺,因为她出身低贱,她被人瞧不起。她的丈夫是个不中用的人,他们的婚姻没有任何幸福可言,他们只是名义上的夫和妻,在他那里她找不到一丝美满的爱情生活的影子,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子来说,这样的摧残是毁灭性的。
或许从迈进姜家的门的那一天开始,她就像一朵鲜花,插在了浸满毒汁的土壤中。可她并没有枯萎,却长成了一朵诡谲怪异的恶之花,她的绽放让人心惊胆战,她的凋零又让人心有余悸。她的根茎是罪恶的,她的枝条是罪恶的,她的花瓣是罪恶的,她的幽怨的香气更是罪恶的。可是这样的罪恶仿佛是不可阻挡的,是一个必然的结果,是一个时代自虐的见证,那个时代切割着自己的动脉,鲜血滴在这朵奇异的恶之花之上,她贪婪的忘情的吮吸着,茁壮的畸形的成长着,完全忽视身边所有人颤栗的眼神和混乱的思绪。
她此生唯一一次关乎温存的记忆,是当初季泽半开玩笑的小动作。她跌跌撞撞地跑上阁楼,只为了最后看他一眼:“七巧扶着头站着倏地掉转身来上楼去,提着裙子,性急慌忙,跌跌跄跄,不住的撞到那绿粉墙上,佛青袄子上沾了大块的淡色的灰……”。她要在楼上的窗户里再看他一眼。无论如何,她从前爱过他。这一段不伦之恋给了她无尽的痛苦。“多少回了,为了要按捺她自己,她迸得全身的筋骨与牙根都酸楚了”。就这样,她的爱一点点萌芽,但对季泽的半信半疑,使她有点迷茫,因而又被永远陈封。无法分辨真假的唯一温存,让她强悍外表下的脆弱的内心更加抵触外界一切事物,她变得审慎与机智,变得不可理喻和令人厌恶,而她疯子般的作为,为的是发泄心中的苦,只是到了后来,成了习惯,成了生活,疯,就似一个自知要死的人,拼死地将所能毁灭的一切拉下来与她陪葬。
她叫嚣着埋怨着自己命运的不公,她怎么会甘心呢?她没有爱,所以她也要剥夺别人爱的权利;她无法控制自己的命运,于是她决心毁灭那唯一可控制的一点东西,比如儿媳的,女儿的,那可能有的微薄的不可预知的幸福。她用她那双销毁于他人的双手,又无情地摧毁了自己孩子的一生。她疯狂地聚敛财产,她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她疑心自己是哥嫂图谋钱财的棋子,她拒绝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无耻的狠毒至极的摧残儿媳致死,她折磨长白的二房吞生片自杀,她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烟而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
但她不可能快乐,“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狠她”,“她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七巧的悲哀,或者在于她的对自己的命运并不是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如果可以全然地茫然和麻木,只是默默忍受,便也罢了。但像七巧那样似有所感,欲有所诉,却又终无所表达,或者说找不到一个恰当的方式表达,这才是最大的不幸。
就这样吧,暂且。
就像张爱玲说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三十年前的月光下,上演着现在的故事……
金锁记读后感2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金锁记读后感3
在那个封建的时代,一切都显得如此荒缪。一个场景让我印象深刻。在姜家衰败后,姜家分了家。七巧带走儿子女儿另租了一栋屋子住下。长白的正房芝寿身体本不好,"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的两只手蜷曲着像宰了的鸡的脚爪。帐子吊起了一半。外面传进来说绢姑娘生了个小少爷。丫头丢下热气腾腾的药罐子跑出去凑热闹。……然而芝寿不再抗议了。"在那个封建时代,生儿子就奠定了一个女子在夫家的地位。这也反映了一个重男轻女现象严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那个封建家庭,芝寿自认为已没有资本去抗议了。她的心也死了。绢儿为长白生了儿子,就证明了她的婚姻就也只剩下一张白纸。
那个时代,充斥着是一片死寂。人们在封建制度、封建的礼教压抑下,如同被关进了监狱。被他人支配着自己的行为乃至意志。
而在整部作品中,塑造得最丰满的人物莫过于七巧。七巧的哥哥为了攀上高宅大院的姜家,也为了省掉一笔嫁奁,将亲妹妹曹七巧送进了姜家瘫痪少爷的新房里。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要遇见姜家三少爷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而嫁到姜家。然而在姜家,七巧受到压抑,不仅在情欲上,而且在精神上。她,一个麻油店的小姐,从市井来到一个充满繁文缛节的大家庭中。首先在行动上,七巧就失去了自由,她的行动受到了身边的人及封建礼教的监视限制。在市井的种种行为放在姜家,七巧则被身边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连丫环都在心底认为,二奶奶比自己都低等。
在姜家,折磨七巧的不仅是与地主大家庭的格格不入,而是情感的空虚与情欲的压抑。七巧因为爱嫁入姜家,却只能天天面对服侍着一个残废的丈夫。她对丈夫没有感情,通过作品中描绘的种种现象,七巧甚至对丈夫嫉恶如仇。她恨自己的青春时光就注定伺候这样一个丈夫。她爱季泽,却只能在同一个屋檐下天天望着他而不能向他表露自己的情感。只能从季泽的玩笑话语中来获取情感上的慰藉。作品正是通过故事研究了一个健康的生命在正常的情欲得不到满足后的形态。这个情欲得不到满足的少妇为了黄金,熬了半辈子,后分得了一大笔遗产。这黄金是以爱欲的禁锢换得的。
为黄金而锁住爱欲,结果却锁住了自己,爱欲折磨了她一生,也折磨了她一家。七巧畸形的爱欲最终导致了她的儿女长安、长白的苍白生命与畸形情感。
七巧的女儿长安,有过幸福,有过一段能让她从堕落生活中苏醒的恋情,让她能明白自己是一个女人,也有被爱的权利。但这段即将步入殿堂的恋情却因为七巧的作梗而夭折。女儿嫁给一位优秀的留洋生,本是一件幸事,况且长安也已三十,在那时已是黄花大闺女。能遇到童世舫,作为母亲本应欢喜。而七巧却不乐意。其实分析来,也不奇怪,七巧可能对女儿有种妒忌心理。七巧在年轻时代因为家里穷,为了钱财嫁到了姜家。她人生最美的时光中得不到向往的爱情,而女儿却可以在优越的环境中去追求自己的爱情。她不需要考虑经济上的困难,这些都是七巧年轻时代所不曾拥有的。所以七巧嫉妒,她在心理上想让女儿也去体会自己的苦。最终,她终于做到了。这时的七巧在心理上已经是畸形了。她在心理上获得的快乐是要以女儿幸福的失去为代价。
七巧为儿子取了两房妻子。一个是正房芝寿,一个是姨太太绢儿。然而在长白与芝寿的新婚夜晚,七巧却让儿子为自己烧烟,而让芝寿独守空房。这也就直接导致了长白与芝寿婚姻的不和。芝寿死后,绢儿扶了正,但不上一年,绢儿吞了生呀片自杀了。长白不敢在娶了,只在妓院走走。长白在婚姻上的侩子手也是他的母亲七巧。七巧畸形的婚姻也导致了她对儿子婚姻的心理不平衡。最终断送了儿子的幸福。
七巧在整个作品中就是一个悲剧的形象。作品结尾更是将七巧的悲哀描绘得非常凄凉"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试,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七巧的一生在渴求爱情。然而现实的真实让她的爱情变得虚假了。对爱情也逐渐死心了。转而投向对钱财的追逐与守护,乃至用自己儿女的爱情作为她爱情悲剧的陪葬品。
《金锁记》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了无生气的封建时代与七巧这个悲剧的人物。是时代导致了她的悲剧,同时也是她自己扼杀了自己的幸福。
金锁记读后感4
在社会大变革时期,曹七巧作为那个时代的负荷者,深陷在本我与自我冲突的旋涡里,一步步地走近黄金的枷锁,最终被套牢,进而变态,并用黄金的枷角劈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更进一步的加剧了其人生的悲剧色彩。
傅雷称《金锁记》是现代文坛最美的收获,曹七巧更是近代文学人物长廊中刺眼的形象。张爱铃曾说“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都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时代的负荷者。”曹七巧就是这样一个彻底疯狂、负荷着时代并逐步走向悲剧的人物。
金宏达在《平视张爱铃》中指出:“曹七巧的原型是李鸿章的第三代中的李国熊的安徽乡下妻子—三妈妈(张爱铃这样称呼她)”,把经过经过艺术加工的“三妈妈”—曹七巧的人生分成三个阶段来阐述其由天使变成恶魔的悲剧历程,即做姑娘时期、嫁入姜家至分家时期、分家以后,揭示本来单纯善良的曹七巧如何发展到被黄金的枷锁锁住,最后用枷角劈人的悲剧的过程。
傅雷在《论张爱铃的小说》中也指出:“爱情在一个人身上得不到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偿”。曹七巧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曹七巧自己没有得到幸福,就变态地去毁儿女的幸福。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是一种启示,可启示对这个家有什么用呢?家本来是心灵的港湾,而在曹七巧做主的家里,没有一丝的温暖的气息,不仅是给不了最亲近的人心灵上的安慰,反而是一张恐怖的大黑网,使在这个家里的人窒息,每一个家人都是她宣泄这么多年来在姜家受的委屈的对象。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不知道曹七巧的心里有没有后悔的念头,可她只能说我已经回不去了,劈死的,劈的只剩半条命的也回不去了。
转型中的洪流中,被吞没的又何止是一个曹七巧,虽已成过去,可我们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点曹七巧的影子,也许只是我们不再是以被黄金锁住,用金锁劈人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
金锁记读后感5
故事中的主角七巧,因丈夫是残疾,夫家不得已选了她做媳妇,却又认为她的家世背景低下,不屑与其往来,对她冷朝热讽,为了保护自己,七巧变得越来越尖酸刻薄,说话和刀子一样锋利,成天对人嫌东嫌西,在别人的眼中,或许七巧是个爱惹事端,蛮横无理的女人,但是,在我眼中,七巧却是最令人感到可怜的人。
她不能决定生在哪个家,她也不能决定要不要嫁给一残疾的人,父母也完全不考虑她的想法,就将她嫁给一个他不认识陌生人,她是中国传统社会制度下典型的受害人,对于别人的冷朝热讽,她只能默默的吞下,她一生都在追求金钱与利益,那看似能让她摆脱命运枷锁的唯一解药,他用尖酸刻薄的话语伪装,伪装她柔弱易碎的心,当锁越来越紧,伪装越来越深,她用力挣扎,却不小心砸到旁边的人,她只把伪装合理化,越陷越深,变得越来越让人嫌弃。
然而,七巧也可以不用变成这样的七巧,若是她能够坚强一些,抛开他人歧视的眼光,做好自己应有的本分,或许,那个被儿女恨毒了的七巧、被婆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娘家的人恨的七巧、被大家弃嫌的七巧就不会出现了。
时代的更迭,观念的改变,我庆幸自己活在这个时代,不需受身分地位的拘束,不需因金钱利益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如果我是七巧,我不会任命的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不会因旁人的眼光而改变自己,我不会为自己的家世背景感到惭愧,但是,若真嫁给我不爱的人,我也会尽本分照顾好丈夫、儿女,分家后,尽心尽力抚养孩子,回归正常生活,在当了婆婆之后,以将心比心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媳妇,而不是成天埋怨,活在过去的阴影,这些都是无意义的,不能够改变事实的。
七巧因身分地位而受人瞧不起,是那个时代的社会观念,虽然结局是不好的,但是,作者如此贴切的反映当时社会的面貌以及价值观念,对于人性的观察之细微,更让我们看见人性丑陋的一面,并且用他们的价值观提醒着我们,我们是否也矇蔽了自己的双眼,犯了同样的错误,是否也用一个人的家世背景来断定一个人,是否为别人的眼光让自己感到难过,这是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的。
金锁记读后感6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唯一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金锁记读后感7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通篇读完,也许大多读者和我一样,非但不会对七巧种种变态行经感到厌恶,而是会感到一种直彻心骨的苍凉的悲哀和同情。七巧其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子,年轻的时候,她也会和街上的走贩眉来眼去,享受着生活的快乐;同时她也是一个十分善良的女子,你看她,尽管大哥把她带到火坑了,她后来再见大哥,哭闹过后,一样塞了许多贵重礼物送给大哥带回,这时她仍然有温情的;她的情人季泽被她骂走后,她不也会躲在窗户背后看着爱人仓皇而去的背影吗?那时她心中还有爱情,就是到晚年,她在某一瞬间也仍然怀念年轻时候的温柔。这样,这个人物也活了,我们也对她丝毫没有世故的眼光,她是可爱的,也是不幸的。
张爱玲,确实是个奇女子。不但是她的经历,还奇在她的文章。愿一读再读,细细把玩,趣味无穷。
金锁记读后感8
张爱玲,她的本名叫张瑛,她是一代充满传奇色彩的才女,她的性格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却给人一种苍凉之感,但却充满了人性的主题。她这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例如《半生缘》《赤地之恋》《小团圆》等等。但在众多的作品中我却对《金锁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张爱玲的家世显赫,她的祖父是清末名臣,她的祖母李菊耦是朝廷重臣李鸿章的长女。而《金锁记》这部作品就是以李鸿章次子李经述的家庭为背景的。小说描写了一个在封建大家族中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对于这个女人我真的是又爱又恨,她的变态思想让我觉得可怕,但在读到最后的时候,我却对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产生了一丝怜惜。小说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那个时候的她十分纯真,有很多的追求者,但她却选择嫁到了姜公馆,是因为姜家出了很多钱,她的丈夫却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以及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度日如年的生活下她却对姜公馆的另外一位少爷,也就是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产生了情愫,但姜季泽只是和她开开玩笑而已。所以到了后来分到家产成为寡妇的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己带上了一套沉重的枷锁。后来她却为了钱,甚至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由于自己爱情的失败,她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最初读到这的时候,我觉得这样的七巧让我生厌。
张爱玲在空前深刻的程度上表现了现代社会两性心理的基本意蕴,她在她那创作年代并无任何前卫的思想,然而令人震惊地拉开了两性世界的面纱。作者笔下的七巧三十年来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锁也给许多人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痛苦。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对七巧也表示同情。像七巧这样的女人在当时社会中是具有普遍性的,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在封建社会,女人没有任何权利,她们只是男人的附属品,所以也注定了七巧的命运最终会是一个悲剧。曹七巧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欺凌。此时的七巧已经彻底的被当时的社会所害。我想作为一个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夫妻之爱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甚至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的,她也因此而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姜季泽却是她心中的最爱,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姜季泽也有自己的底线,他不可以也不能对自己的嫂嫂动情,我想这不仅是在封建社会不能,就是在当今社会也是不可以的。后来,七巧的丈夫去世后,分到家产的季泽终于来找七巧,但现在的七巧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对自己不是真情,所以把姜季泽撵走了。可以看出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不仅仅是想拥有爱情,最重要的是她想拥有真爱,但因为七巧过多的猜疑,她放弃了这种得到真爱的机会。在此后,她也抛弃了许多,而所获得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她在丈夫、季泽那里得不到爱,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以至于后来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了自己的亲身儿子长白、女儿长安的爱情。七巧的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
这个封建社会的女人因为与丈夫的结合使她获得了家产,也因为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季泽而备受爱情的煎熬。她的儿子长白也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在七巧的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但这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我觉得她的一生是可悲的。我为这个在封建社会有很多不可以的女人感到痛心。所以我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己愿意戴的,是封建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我觉得这部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留下一种苍凉的感觉。张爱玲将现代中国心理分析小说推向了极致,细微地镂刻着人物的心理,以及毒辣话语的述说,但却产生了令人惊心动魄的艺术效果。小说的语言简练、凝重,比喻新奇,注重制造典型场景和人物心理刻画,但它也存在不足的地方,在某些地方主观性太强,比如主人公曹七巧主观上为什么那么看重钱,交待得不够透彻,没有一个很深刻的过度,令读者推断起来就有些牵强。在刻画人物时也有这种缺憾,做不到不露痕迹地表现人物的内心和性格。我想,这也许就是现代小说的特点吧。
金锁记读后感9
我觉得读某个人的文字,常常像一场恋爱,最初颇觉惊艳,一读再读,便生出些许别扭。这正如和恋人日日厮守,总归会碰触到对方一些顽固的个性。然而唯有天才方能张扬出令我们不得不退避三舍的个性来。西川讲到李白说:“这就是你,不断误解着生活,而别人比你误解得更深。”这话用来形容张爱玲,亦是再合适不过。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但读过之后,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仿佛在久旱的土地上忽然看到黑云压城,大风闪雷激动地喧腾了好一阵,结果淅淅沥沥掉了几点雨,又安静地收晴了。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她的散文却往往有戏谑和随意的气氛。她写小说有些哀伤的快意,而散文却是在笑中露出一丝冷苍来。
一九二零年,正是疯狂的年代。九月,张爱玲出生,带着这个月份特有的冷静和犀利。她无疑有巨大的天才,但可悯的是她的天才无论怎么飞跳,也跳不出她那种逼得人发狂的理智。她说自己“是天生的俗”,正透露出这无奈的意思。她在十二岁的时候正为当画家还是音乐家犹豫不决,最后看了一张贫困潦倒的画家的影片,她哭了,于是选择了后者。她的父母离异时她仔细分析过,父亲虽然有钱,却未必是归她的,为了不耽误学业这才跟了母亲。她在香港沦陷的时候当过临时看护,有病人得了蚀烂症,整天哀嚎,她却能视而不见,后来那人死了,她还和同学欢呼庆祝。胡兰成也曾说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作为一个在浮华乱世中挣扎求生的女子,她是相当理性的。对于在五四反叛传统浪潮中的女性,鲁迅曾尖锐地提出“娜拉走后”在中国的现实中只会有两种结局:堕落,或者妥协。张爱玲写到:“走!走到楼上去!——开饭的时候,一声呼唤,她们就会下来的”。这确实道尽了当时民族资产阶级“新女性”矛盾尴尬的处境,她们既渴望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又无法获得经济上的独立。非常不幸的是,她把自己这类人看得如此透彻,以至于总不免有几分自嘲自怜的情绪。我分不清是她的高傲使得她有些自卑,还是她的自卑令她有几分高傲,这些个性她总十分用心地掩饰着。
然而张爱玲同样是分外敏感和多情的女子。“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她对身边事物的感受细致到一丝一毫,对人性的观察洞若观火。她想到“文官执笔安天下,武将马上定乾坤”这样的纯洁和光整便要落泪;看到床头叠得很齐整的蓝青睡衣便会很高兴。和张爱玲谈文艺,总要令胡兰成惊叹,更令我们惊叹。胡兰成曾对张爱玲赞到:“这书里的句子像是街上的行人,只与你打招呼,我倒真像是乡下人来上海,端得只有看的份了!”受过西方教育的张爱玲,其天才是诗意盎然的,无拘无束的,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的天才和理智似乎一直在斗争。天才不断地生出梦幻的花朵,这花旋而又被理智掐灭了,然而天才的梦却总是不屈不挠地继续盛开。所以她终究是个不彻底的人――既成不了彻底的天才,也做不到彻底的俗人。
这种斗争造就了她作品中的虚无色彩。理性洞彻了人生所能洞彻的部分,终于便触碰到了余下的荒谬。一切人生的美好、繁华、灿烂。在刻薄的理性面前,都会成为烟花过后的沉寂。理智这条盘踞在心灵王位上的蛇时刻提醒我们,欢乐的代价是痛苦,繁华过后是没落,人生的终点是死亡。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二近代中国在政治上遭受列强侵略的同时,传统文化也面临西方思想的冲击。旧有的伦理观念不断瓦解,而新的价值观却还来不及形成,这样精神上便出现了一片茫然虚无的地带,令人无所适从。一种价值观念的瓦解对个人而言既意味着解放和自由,同时又预示着人必须面对虚无和幻灭。人不能再将选择的责任交给某种伦理或思想。弗洛姆在《逃避自由》中说过,尽管大多数人向往自由,但是过度的自由却是常人无法忍受的。若说存在主义认为人在面对虚无的时候还可以靠自身来做出选择,那么,对于连“自我”都失去的人来说,自由就意味着失去安全感、相与感,意味着虚无和死亡。这种焦虑感导致“个人希望与自己不相干的某人或某事结合起来,以便获得他所缺乏的力量”,这种放弃独立自由的倾向就是逃避自由。
通常逃避虚无感的心理最明显的表现是企图服从和支配他人,也就是被虐待狂和虐待狂。虐待狂通过主宰他人,对人施加痛苦来感觉自己的重要性;被虐待狂则企图完全放弃自己来与更强大的对象结合为一体。弗洛姆认为每个人大都存有虐待与被虐待的个性,如果一个人的性格全部为这方面所控制则必走极端。《金锁记》中曹七巧和长安这对母女正是如此。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地主阶级经历了最后的挣扎,终于走向没落,民族资产阶级开始兴起。傅雷分析说曹七巧的悲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门户的错配,第二是老太太让她做了正室,令这个低贱女子有了被金钱刺激的环境和残害别人的能力。“巧姐儿”是开麻油店的商人,她出身贫寒,是镏铢必较的性格,总希望抓住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而她嫁入的姜家则是没落中的地主家族,凡事可有可无,醉生梦死。她和婆家的矛盾也就是这两个处于新旧交替之间的阶层矛盾斗争的体现。但斗争的结果既不是旧的把新的扼杀,也不是新的将旧的征服,而是一片令人压抑的荒凉。
金锁记读后感10
前几日读安意如的《看张~爱玲话语》,对那一篇《她和她的金锁记》感触颇深。那一段,她写她和她的外公。。。
眼神在文字中愈见迷离,连接那些情感的脉络,不觉自己也深入其中。如今远离家乡,我亦想起了那些陪伴在姥爷身边的日子。
岁月流转,不知要翻阅多少章节,才回到那一温情的页码。泛黄的灯盏悬挂在屋顶,古老的窗扉,变幻着一年四季的景象。我还记得院外的那一排杨树,夏季红绿相映的菜园。今年夏天又回那里,景物依然在,情感却再也找不回曾经的深意,和那一份寄存在年少的天真。
我读到那一处,她写,"这条马路上会出现一个清瘦慈和的老人和一个走路趔趄的小女孩身影。。。"想起曾经生活在姥姥家,每逢是集的日子,姥爷总会带上我。尤其是寒冬腊月,近年的时候,家家忙着准备年货,飘香的年味,和姥爷那张慈祥,温和的脸又一次显现在眼前。
姥爷喜欢听评书,至今还记得每天的傍晚时分要开收音机,收听评书。也是在那时,我知道了田连元,单田芳,并至今都不曾忘记!偶尔闲暇时会听听广播,那声响自然地会带动耳部的神经,回到那时,去感受一下曾经陪伴在姥爷身边听评书的场景。也于此,不免在多愁善感的自己心中,生出一些怀念的滋味,久久不曾远离。。。
姥爷是个向善,向佛之人,他听佛经,喜看道学,对诸多雅致,古典的东西颇为尊崇。我不知道,和他同辈的人,是不是同他一样。不知为何,总想许是他那个年代的人,是不是灌输孔子的思想很多,处处有着严谨的作风和不可逾越的教化。如今与他在一起,更多的是喜欢随他听有关佛经的静音乐,听他说那些古老的规矩讲究和伦理道德。听之入神,自然有一种超脱俗世的轻松,忘记了现实的那些心忧,也不觉感生一种清净和致远。
近于他身边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勤快人,又是急性子。眼中的活,身边的事,等不得,也慢不下来。所以,这一家的院子总是最干净的,每年地里的活,也是最先干完的。
写到这,蓦然想起那个小村庄的冬季。好几年都未曾去感受,不知道如今又有了怎样的变化,想是一定不似从前,却也依旧是怀念的原生点。
读着那篇文章,不由心生诸多的感慨,她和她的外公漫步在一座南方的小城里,我与我的姥爷也曾停留在一个北方的村庄。他让他读诗词经典,他教我背三字经,弟子规。
这一日,文字如水一样流淌,记忆的堤岸被冲破,即便在这个寒冷的冬日,也不会断流。。。
身至于它地,太多不可逃避的现实,却于那些有他的地点,有他疼爱的往事中,找到心灵的归属。。。
我无法想象他所受过的苦,他的累。辗转于世七十载。
那一年,他花甲,我十岁;这一年,他古稀,我二十!我亦知不可用我的十年,去度量他的十载。我这一杯加了可可的水,怎能与他的茶相提并论?
心有千千结,文蕴深深情!
想起那篇《金锁记》,读它那背翻译出的情深和感悟,只是,这时的我,不似安意如被金锁牢牢地套住了,而是有一把钥匙打开了那其中未曾表达的情感,让我祝他七十岁的生日,快乐!
金锁记读后感11
那是一个疯狂的年代,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从一栋民国初年典型式样的洋楼里传出来微弱的婴儿啼哭声,当然,也绝少人想到一个拥有“张爱玲”恶俗名字的女婴日后会巧妙地将文字写出花来,随即在中国文坛上以一个“美丽而苍凉”的姿态,华丽转身,留与后人无尽的论说、回味。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的标本,鲜艳而凄怅”。
曹七巧无论多么泼辣、粗野,但她毕竟是个女人,是一个有着正常人性的女人。虽然曹七巧嫁了个残废的丈夫,但是年青身躯中对感情的欲望并没有因之而变得残缺,越是压抑得厉害,越是要喷发出来。她等待着爆发的时机,让情欲证明她的健康、她的诱人的女性魅力。
她结婚五年了,有一对弱小的儿女,可是从未享受过婚姻的幸福。她的情欲受到压制,以前有过的美好憧憬,编织过的爱的美梦,希望过的找一个自己心爱也爱自己的男人……这些都随着她嫁到姜家而失去了美丽的光环,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这些都无疑给七巧的心灵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于是她经常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同时也透露出她对爱情的渴盼。某天姜季泽的出现给她带来了一线希望的转机,她爱那个“有鲜红的腮颊”、“水汪汪的眼睛”、生得“天圆地方”的结实小伙子,同时她也渴望得到三少爷的爱,有事没事就主动接近季泽。她先是“身不由己”地走近季泽,接着“斜瞅”着他,不冷不热地说着话,渐渐地“试着在季泽身边坐下来……将手贴在他的腿上……”她几乎是主动地将自己交到了季泽手上,等待他的占有。季泽与七巧叔嫂间的调情,真实反映了七巧内心的痛苦和对爱情的渴望。可悲的是平日拈花惹草的三少爷虽然荒唐,却对嫂子严守礼教,“看着她,心里动了一动。可是那不行,玩尽管玩,他早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一时的兴致过去了,躲也躲不掉,踢也踢不开,成天在面前,是个累赘。……他可是年纪轻轻的,凭什么要冒这个险?”风流成性的季泽不肯招惹她,不理会她的诱惑。和她的调情只不过是季泽无数游戏中的一种而已,而一旦触及到游戏的“规则”,他便怕了,他怕她的真情、深情,他不想“冒这个险”。而七巧也只能自怨自艾“我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我有什么地方不好……”。在这种长期的死一般的生活中,在长期的煎熬中,七巧的人性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摧残,她逐渐失去了正常女人的心理,最终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变态。
人活着,必须有各种欲望的支撑,当所有的欲望都遭到了破产,只剩下黄金的枷锁时,七巧就成了一出彻底的悲剧。这种彻底的悲剧终于让七巧成了一个彻底疯狂的人。当岁月无情地从她可以直推到腋下的手镯里徐徐地溜走了时她的生命已是一个徒具形式的空壳。她的性格被扭曲了,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这个人物承载了张爱玲心中一切由幻灭所铸就的痛苦和疯狂,这昭示着她的激情不停地渴望着、幻想着,而理性则不断将其扼杀。这是多么凄惨的人生,于是,《金锁记》带着这种残酷复杂的痕迹修饰着历史,成为了一个荒凉的传奇。
金锁记读后感12
张爱玲的《金锁记》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压抑的,整篇小说读下来,都很一种很沉很重的压抑感和漆黑感。偶尔露出的一两丝光,是黑夜中的萤光,冷冷冰冰的,斑驳离散,于无尽的黑暗中飘荡。
“月光是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开始就渲染了一种昏暗陈旧冰冷的气氛。
三十年过去了,月还是那个月,人过去了,事过不去。
七巧悲惨的一生从三十年前就注定了,嫁入姜家拨动了命运的转轮,流年轮转,转了三十年,依然舍不得止。转轮滚过的地方,留下一道深深的血印,有七巧自己的,也有其他人的,当然,也少不了长安的。长安那朦胧的爱,也是她唯一的爱,被无情地辗碎了,满地的碎片叮当地响,高亢而凄绝。
当“童先生”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装在水晶瓶里的爱就开始碎了。世舫消失了,只剩下童先生。那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世舫的水晶瓶也碎了,在七巧沉重的枷角劈杀下,轻呼一声“姜小姐”便跌散落地。
长安和世舫,一个是渴望爱情却感情受挫漂泊多年的浪子,一个是深宅大院情窦初开不谙世事的千金小姐。他们的爱情是那么的真,绚美华丽,熠熠生光。又那么假,冰冷得如萤火虫的光亮,纵使好看,却黯然神伤。
幸好,一切都在七巧的离去而有所改变,长安终于鼓起勇气,转动了自己的转轮。三十年前的转轮停了,而新的转轮是否会滚出鲜红的印痕,这谁能说得清,谁能说得完。
七巧是那个时代中悲催的人,虽然有认识到自己的悲哀,却不想去改变也无力去改变。
长安是夹杂在新时代和旧时代的人,渴望新生活,也努力尝试去过新生活,但却不敢也无力去反抗旧时代,能做的,只有等时间的流逝,等时代的改变。也只有到了那一天,他们才有勇气和能力去真正踏入新时代的门槛,迎接新的生活。
世舫也是夹杂在新旧时代的人,努力去学习新时代的知识,过新时代的生活。但在新时代中饱受挫折便想到了旧时代,幻想着旧时代的好,想重新去接纳旧时代的价值观,到后来才发现这一切都只是幻想,旧时代的价值观已经不适合他们了。徘徊在新旧价值观之间,旧时代土崩瓦解才重新迈向新时代。
金锁记读后感13
张爱玲的小说《金锁记》,写了一个大的封建家族中一个只有名份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大半生,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主人公的名字叫曹七巧,是麻油店小老板的女儿,之所以能够嫁到姜公馆这样的公侯之家,是因为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而且姜家又出了很多钱。但嫁到姜家之后,她因出身低微,倍受婆婆、妯娌乃至自已的丫环的蔑视和冷落,得不到起码的尊重。她心里喜欢小叔子姜季泽,但季泽却是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于是本来要强、泼辣的她就愈发口无遮拦,疯疯颠颠,别人也就愈瞧不起她。只有她的哥哥嫂子让着她,是因为向她要东西。十年后成了寡妇的她分到了自已的公馆,有了家产,她就把全部心力用在了护住钱财上,为自已带上了一套金色但沉重的枷锁。为了钱,她撵走了有意找她的姜季泽,病态地拆散了女儿的婚姻,故意在儿子、儿媳间制造矛盾。“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表面上看,曹七巧是被金钱迷乱了心性,变成了一个有着“疯子的审慎和机智”的狠毒、绝情、病态的人,但其实是她的人性被所处的环境逼迫、扭曲的结果,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普遍性,而这种普遍性是与封建社会的根本相联系的。作为女人(不仅是女人),除了生存必需的物质外,男女之爱是她们的基本需要。但身处没落公侯之家的七巧却连正常的生理和感情需要都得不到满足。她生命中有三个男人:丈夫、小叔子季泽、儿子长白。丈夫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4
张爱玲是一代才女,她的人生早熟、奇特、充满传奇色彩,她的性格聪慧、执着、特立独行、不受束缚,她对周围的事物有着敏感、深刻、独到的认识,她的作品凄幽、秾艳、苍凉,充满了人性的主题。《金锁记》是她的早期作品,发表时她不过只有二十三岁,但作品已经是相当成熟,从取材的视角、思想的深度和表现技巧方面,都有突破,当时及后世的评论家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这篇小说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叫“金锁”呢,我认为是女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为自己带上了黄金的枷锁,别个爱她,她爱钱,最后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就连她的孩子的前程和幸福都葬送了,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烟消雾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从先前的无理取闹而厌恶,到后面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15
说那曹七巧,一出场就是个悲剧身份,竟被个丫鬟看低了去。话说那个时候的阶级划分太过明显,连丫头片子都看人服侍,也让人愤懑。心想着长白与长安的一生被个老妈子白白的给耽搁了,委实觉得憋屈。及可悲的几个人物,张爱玲对人物心理的拿捏甚为到位,应该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文人,她的文字处处可以看到红楼的身影,似处处有珠玑。
曹七巧三十年来带着黄金的枷锁,于我们,谁身上没有背着各种各样的枷呢?说好听点那叫梦想,实现梦想的那叫扶摇直上,一辈子徒于空背着个梦过日子的,那梦渐渐的就成了枷,锁的人太紧,逼得人太急,终是害人又害己。
曾经被人问起,你的愿望是什么?我天真的回答道:很简单的,我只想要个幸福的家庭。提问者语重心长的告诉我,不简单啊,你的愿望其实是所有人愿望的最终归宿啊。不知从何时起,我就背着这个枷一直在人群中寻寻觅觅,总盼着能觅到一个可以给我幸福的人,我对幸福的定义并不高,开心才是硬道理,可是觅到了,却踽踽不敢再往前迈出一步,大抵是因为怕,怕,怕这么容易就实现了它,到显得我的梦真的就过于简单了吧。这个枷它锁不住我,我却也不愿将它放下,有梦想才会有希望,希望都没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金锁记读后感16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金锁记读后感17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烟土,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她七巧的母亲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烟土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烟土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烟土?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是个天生的软骨病人,在她看来是“没有生命的肉体”,“要是能有点人气就好了”,她无法得到爱欲的满足,甚至连她自已也弄不明白怎么会有了两个孩子。姜家只不过是让她来侍奉他,她因此最终分到了姜家的财产。季泽是她心中爱着的人,喜欢到了身不由已的地步,但季泽虽然在外面寻花问柳,可在家里却不敢太造次,只限于和她开开玩笑,他有他的原则。分家后季泽来找她,向她做了表白,但她却认为他是来骗钱的,不是真情,所以把他撵走了。可以看出她的渴望除了性爱之外,还有情爱,但因为猜疑,她放弃了这种机会。我不认为作者只想表现金钱的胜利。但此后,她抛弃了这么多所获得、保护的财产,就成了她生命的唯一依托。从丈夫、季泽得不到爱,她忍受着情欲的煎熬,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对所有男女之爱充满忌妒,包括儿子长白、女儿长安。儿子长白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她让已结婚的长白整夜陪着她通宵聊天,讲小夫妻的性生活,最后逼得儿媳妇自杀身亡。与丈夫结合只是使她获得了家产,季泽只给了她爱的煎熬,长白则在她的管教下成了一个浪荡子,连同女儿长安,都成了她病态心理的牺性品。她生命中的三个男人都不能给她爱,作为女人,她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更要说明的是,这个“黄金的枷”,不是她自已愿意戴的,是社会强加在她身上的。最后她被金锁压疯了,想摘也摘不掉了。
张爱玲关注人性,表现人性,《金锁记》写的就是人性受到压抑以至扭曲的故事,小说充满了“人生味。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金锁记读后感18
说到《金锁记》,其实我已经读过好几遍了,然而每一次的重读,都会让我有种像老牛反刍似的感觉能嚼出特别的滋味儿来,我想,这便是张爱玲作品风格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
出身贵族之家的大家闺秀张爱玲,看遍了三十年代大上海灯红酒绿的繁华与颓靡,带着一种悲凉腔调抒写:“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金锁记》里,一开头作者便以一轮月亮这个意象来大力渲染了整个篇幅的一种气氛,凄凉!
这篇小说里,一开始发生磁性作用吸引了我的便是这开篇与结尾对那轮月亮的描绘。人事早已灰飞烟灭,月亮却是依旧的。“我们也许没赶得上看见三十年前的上海的月亮”,作者把月亮写的有时间上差异,有历史,并且随之展开在年轻人与老年人想象中与回忆里不同的两幅月亮模样的画面,各自带有不一样的特点,月亮因了人们的情感的不同便也有了不一样的形象与象征。而结尾则以月亮的沉落来代替故事的尾声,余韵未了,三十年前的故事依旧没完——完不了。
作品中对曹七巧这位主人公名字的来由,作者对其是有特别涵义的,“是七月里生的,就叫七巧”,又古人有云:“妇女对月穿针,谓之乞巧”。七月里有七夕节,牛郎和织女要相会,当然缺少不了月亮。而七巧,这个与月亮有关的有着美好象征意义名字的人,却在故事的一开始便注定了她的一生将是一出悲剧。——这一点开始没想到,是参考的,但是确实觉得分析的非常深入,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的独具匠心。
作品中,作者对于主人公曹七巧的刻画真可谓是入木三分,惟妙惟肖。从语言上,举止上,神态上;从一位被聘了来做正头媳妇的少奶奶,到成为母亲,婆婆,老太太的过程中;各处都依着其个性特点进行个性化的描写,精心雕琢,在读者眼前展现出了栩栩如生的一位尖酸刻薄、守财如命、独断专行、心胸狭窄又自以为是的旧时代妇女形象,她是旧时代的牺牲品,一开始在旧思想旧道德旧礼教中挣扎,但是,最终被其淹没之后,自己也戴上了一把沉重的枷锁,“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生动地刻画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无情的摧残,正常人的意志被磨灭,扭曲,人生的方向被强行的拉进封建的牢笼里,最后是自我摧残,也摧残着他人——社会就是这样互相摧残着。
在对曹七巧的描写刻画中,我觉得最形象的莫过于是对她的语言描写了,那尖酸刻薄的话,一句句直啄到人的心尖上,叫人欲反驳却只感到胸腔里都换不过气来。听她的骂,简直是比坐在针尖上还难受,比如她对哥嫂说起自己丈夫时:“坐起来,脊梁骨直溜下去,看上去还没有我那三岁的孩子高哪!”在对女儿长安婚事的态度上,七巧当面怒骂道:“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火烧眉毛,等不及的要过门!嫁妆也不要了——你情愿,人家倒许不情愿呢?你就拿准了他是图你人?你好不自量,你有哪一点叫人看得上眼?趁早别自骗自了!姓童的还不是看上了姜家的门第!别瞧你们家轰轰烈烈,公侯将相的,其实全不是那回事!早就是外强中干,这两年连空架子也撑不起了。……”等等,无不显露出七巧的那种露骨和尖酸,更让我感到对在七巧干涉阻挠怒骂中失去自我,失去幸福的女儿长安的同情,“她觉得她这牺牲是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无尽的悲凉流露其中!
还有一方面便是作者所用的描写与比喻,深刻新颖而独到,像“酸梅汤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的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都是些鬼,多年前的鬼,多年后的没投胎的鬼……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对七巧说话声音的刻画是: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芝寿直挺挺躺在床上,搁在肋骨上的两只手蜷曲着像死去的鸡的脚爪”,在写七巧给世舫的印象时是: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峙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布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还有便是其对不同场景中月亮的描绘,对旧时代里各种封建贵族家里的种种奢华装饰、用品的描写,都充满着作者自己独特的色彩。我想,也只有张爱玲写得出这种有着自成一家风格的东西。
三十年代过去了,然而三十年代后的纷繁故事,还在上演,不变的依旧是那轮月亮,升起,降落。
金锁记读后感19
张爱玲笔下那个的纸醉金迷的旧上海,奢靡华丽,有着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还保留着旧社会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锁记》为反映其中现象的典型。
曹七巧,一个麻油店主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患“骨痨”残疾的世家大户姜家的二少爷,自身粗俗不堪,不得人缘,哥嫂又不争气,这一切使她时刻处于紧张和焦虑之中。文章围绕着她对于“黄金”和“情欲”的追求,就如她对女儿长安说的:“你自己要晓得担心,谁不想你的钱?”她将自己锁在那黄金做的枷锁中,也许这便是张爱玲“金锁记”书名的由来吧。
如果不是为省下那笔嫁妆,当她高高挽着大镶大滚得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时,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以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可因为家里贪财,她嫁给了身患“骨痨”的瘫痪少爷,正常的生理情欲的不到满足并为其所折磨。她试图勾引姜家三少爷,忍不住地哭诉着“天哪,你没挨着他的肉,你不知道没病的身子是多好的……多好的” 顺着椅子溜下去,蹲在地上,脸枕着袖子,听不见她哭,只看见发髻上插的风凉针,针头上的一粒钻石的光,闪闪掣动着。”“她的背影一挫一挫,俯伏了下去。她不像在哭,简直像在翻肠倒胃地呕吐。”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她的眼直勾勾的向前望着,耳朵上的实心小金坠子像两只铜钉把她钉在门上——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鲜艳而凄怆。
终于,她戴了丈夫的孝,又戴了婆婆的孝,等到了分家的那一天,那是她一切幻想的集中点。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却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但之后却没有什么改变,她仍然戴着那副黄金的枷锁,她不允许女儿长安跟她表哥玩在一起,郑重地告诫她:“表哥岁不是外人,天下的男子都是一样混账。你自己要晓得,谁不想你的钱?”当她先前唯一存着些感情的三少爷上门并对她调情时,“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她甚至觉得“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可她一转念“他想她的么——她卖掉她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随后,精明的七巧用计谋试探着姜季泽,在她自以为得戳穿后,将他赶出门外,季泽走了,那打翻的酸梅汁沿着桌子一滴一滴朝下滴,像迟迟得夜漏——一滴,一滴……一更,二更……一年,一百年。真长,这寂静的一刹那。落魄的七巧站在窗前,“淌着眼泪”目送着向外走的`情人,将她渴望爱情却又怕失去黄金的心情描写的淋漓尽致。
最特别值得一提的小说最前面月亮意向的运用和描写“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凄凉”,就是这个词,贯穿全文的基调,也是诠释书中感情的最好形容词。
金锁记读后感20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
这是金锁记的开头,故事发生在有着每个人都道不完的传奇的上海。
在人物的塑造上,张爱玲把七巧的特点描述得淋淋尽致。我对于七巧的印象首先来自于她的仆人小双对三少奶的仆人凤箫的聊天内容。凤箫问小双“你也是她陪嫁过来的么?”小双冷笑道“她也配!”连仆人也对她不尊重,可想而知她的为人是怎样的差了。张爱玲借仆人的口,说出了七巧在姜家的低下地位,也为故事的开展垫下了厚重的背景。
在我看来,七巧是一个心理极度扭曲的一个悲惨的妇女。故事写到七巧勾引姜季泽,但是姜季泽却不和她乱来。七巧那样做是因为她看到三奶奶兰仙和姜季泽的甜蜜生活而心生妒忌,进而上升为变态的痛恨。她自己一直抱怨没能得到幸福的生活,她也不能忍受别人得到幸福。到后来分家后,姜季泽竟利用她对他的曾经的爱意想骗她卖掉她的田地。可悲啊。她对她的女儿的婚姻的态度上也是如此。长安和世舫已经订婚了,她还骂长安说“不害臊,你是肚子里有了搁不住的东西是怎么着?”试想作为女儿,听到自己的母亲这样侮辱自己,你会不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她亲生的。然后悲剧又发生到她的儿子跟儿媳身上。七巧故意整夜叫长白帮她弄烟,好让她的儿媳生气。儿媳对她的痛恨反而让她觉得很有成就感。故事写到这里,七巧的形象基本清晰了,封建主义社会里一个贪婪的魔妇,极度的拜金主义者。从弗洛依德精神分析学角度来讲,情欲的压抑是曹七巧个体心理变异的动因,丈夫早逝,家人的冷漠,对她变态的性格有着很大影响。
故事中写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七巧的拜金主义毁了她自己,也毁了她的儿女。从侧面反映了当时拜金主义之风是如此的猖狂。然而,现在的社会,拜金主义之风丝毫没减。或者我们说是现实主义。女孩子结婚要有车有房,也就是有钱。这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停滞呢?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现实主义的出现凸显了社会激烈竞争的日趋明显。要是对方能使你衣食无忧,谁还愿意去拼个焦头烂额的啊?我想很少有人愿意。是残酷的现实让我们现实。
金锁记读后感21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和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而最爱的便是那读了千百遍的《金锁记》。
“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洪荒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她是一个被罪恶欺骗的少女,被一个封建的旧家庭和一个残废的男人无辜的夺去了一个女人最宝贵的的青春,可她仍得不到甚至是一个丫鬟的正视。于是,活泼动人的天性在绝望中窒息成一种乖戾,演变成一种粗鲁与泼辣。她在一个纸醉金迷奢靡华丽的旧家庭,亦是一个旧社会中的夹缝中艰难生存,愤怒到无力。分家是她最后的一点点希望,可命运仍不罢手。
走出大家庭,她终于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可对于她早已动了情弦的季泽,她仍惴惴不安的担心着他的意图。人心的恶在她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她自已亦是被命运的黄金网丝缠的无从挣脱。她强悍的骂跑了季泽,内心却确是那般空虚无助;于是,她越发疯癫了起来,可又有谁知道,她只是在掩饰内心最无力的脆弱。“她捏着自己的脚,想起了想她钱的一个男人;却又冷笑了起来……”
她自将堕落,却把命运的恐怖梦魇又带给了她的女儿;她本是一个善良而又胆怯的女人,可在宏大的宗理构架中储存着恶,见习着恶,只等时间一到便向着更年轻一代的女孩泼洒。她的女儿便是悲剧的延续。面对心爱的世舫,长安是渴望幸福的,可她却无力把握幸福,亦没有勇气去承受这份幸福;她向母亲屈服了,向这个丑陋的社会屈服了,只是将自己的爱情与青春,又托付给了曹七巧式的命运。在她的臆想中,也许七巧会因为她的自我牺牲这个“美丽苍凉的手势”而觉得感动、快乐,于是她便在这空虚的假想中获得了一种凄楚的甜味。
人的心灵就像是一面镜子,扭曲的心灵只会映照出一个扭曲的世界。
七巧的心灵就是一面被混乱的社会扭曲的镜子,映照出当时中国最时新的东西却也是旧社会最腐朽僵化的渣滓。金钱所带给她的抽象的、虚假的满足从未让她真正快乐,反而更深刻地让她感觉到可怕的空虚。这时金钱唯一能暂时地缓解她内心痛苦的作用,便是成为她奴役折磨别人亦是自己的工具。“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人性的旅程中,总有一份“恶”在心底悄然发芽,命运不公的浇灌,人性便渐渐滋养成一种邪恶。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可是总有人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没有了。像七巧。可怜得人没人可怜。而张爱玲,正是用这样细腻精致的笔调,揣摩珍藏了一颗在苦难中扭曲的灵魂,妩媚狰狞了人性一种别样动人却可怖的悲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七巧人性的扭曲与黑暗早已被时代风云变幻的浪潮掩埋,可又是时代铸就了这一切。时代在发展,然而人性这本善亦是恶的书还未读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22
对于张爱玲老师,我是久闻大名的,但一直没有读过她的东西。读《金锁记》也是因为疯狂的爱上了电视剧《金锁记》。
起初读觉得有点空洞,应该是受了电视剧的影响。而且,语言上有点《红楼梦》的味道,显的与当时的背景格格不入。好在大致的情节还是和电视剧一样的。
细读下来才发现,张爱玲老师的文笔是真的好。开场就用两个丫头的偷偷对话,把该交代的都交代了。不费笔墨,不重浓彩,更懒得絮烦。而七巧的一出场就把她的性格和家庭的矛盾,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大方向来说,《金锁记》的电视剧和书,所表现的中心不同。虽然都是通过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写了一个爱情故事,除了七巧的人物性格没变,其它的人物都变了。
电视剧中,我看到的,是封建社会对爱情的摧残,是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抹杀,是对封建社会的抨击。而书中的《金锁记》,我看到的,是人性最本来的面目,他们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但表现出来的却是人性最原始的一面。那么,之所以要把它改成电视剧那样,也就可以理解了。
一个龌龊的姜季泽让我觉得七巧可怜、可悲、可叹;而一个痴情的姜季泽让我觉得可惜、可感、可痛。书中的《金锁记》,找不到一个正面角色,所有的人,都以反面的表现为主。连主人公七巧也是从弱点出发去描写的。给全书增加了悲剧色彩。
从文学艺术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书版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有推陈出新的另类味道。从感情的角度上来看,《金锁记》电视剧版有更高的论说性,反映了大方向的社会问题。各中滋味,就只有自己细细品味了。
人毕竟是感情动物,我个人比较偏爱电视剧版,不是说书版不好。只是我觉得,人性的优点比人性的弱点更值得宣扬。
正如易中天老师所说:“人文学科的东西,它没有一个终极真理,也没有什么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看法,每个人都可以有每个人的方法,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读法,结论不重要。”
同样都是很好的爱情故事,都样都是很不幸的结局,给我带来的震撼却截然不同。也许,这正是这本书的不同之处。“原来文学艺术也可以这样的。”要看你怎么去塑造。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那句话:“冷静的缔结人生,客观写实的描写着灰色卑琐世界。”
我所能学到的,是张爱玲老师想表现的东西,和她的写作手法。
金锁记读后感23
一直觉得,张爱玲笔下的文字是活的,人物、景象都是动的,一句话便是一段光影,一个故事便是一部影片。
读《金锁记》,脑海中不断展现的,也是一幕幕文字生成的影像,或闹或静,或怒或欢,活动着的人,变化着的物,让人恨意中带了莫名的无奈,莫名的悲凉。
故事开始于旧上海一个平凡的月光下。这回忆中的月亮是感性的,再好也不免带点凄凉。
作者用笔尖将月光穿过眼前,透过夜空的云雾,引向三十年前的姜公馆,引向三十年前的那群人,那些物。于是画面活动了。
随着作者插着翅膀的笔,一场悲喜剧便悄然开演了。
深夜,公馆丫鬟小双, 凤箫 道出了公馆里是是非非的大概。这时的姜家正是鼎盛时期,家里有几个兄妹,三位媳妇儿,还有一位老太太。
这天一大早,媳妇儿婆子便在老太太那里热闹开了,瘫痪在床的二少爷的夫人,二奶奶曹七巧出场了,她与各人七嘴八舌,你来我往,她的话句句可气又可笑,心态扭曲、贪婪粗鲁的性格状态尽显。她谄媚长辈,挤兑兄嫂,排挤娘家人,处处计较,待人刻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反过来也一样,她也是个可悲的人物,让人同情可怜。
短短几幕,七巧表现出了她各种变态心理:首先在老太太面前给云泽胡乱说媒,得罪云泽,引得众人讨厌,自讨没趣儿。后来又与小叔调情,调情未果又百般诉苦,最终引诱不成。最后,面对自己的哥哥嫂嫂,尽情地发泄着自己的幽愤,那股泼辣,对金钱的贪欲劲儿更是展露无遗。
就这样,忍受着丈夫“死去”肉体的气味,曹七巧紧皱着眉,一天天过着日子。
画面模糊恍惚。再次明晰时,已经呈现另一番景象了。
窗外的翠竹帘子退色了,屋内镜子里的人已老了十年,还多了一副遗像,览遍屋内各处,便知世事变迁。镜头放大屋内的人,便知晓物是人非。
如今的曹七巧成了寡妇,身边只剩一对儿女。
不久后,所有人都到齐,等待着 九老太爷 来给他们分家。呼啸的风声,肃静的堂屋,为了金银,一场闹剧上演了,当然主角还是曹七巧。
分家后,经过曹七巧与小叔 季泽 的情爱纠结的对话,接着又是一场双方为了金钱撕破脸的较量,此处语言、动作、情绪从文字里抽出,勾勒,浮现,便成了丝丝入扣的画面,有了活动明快的影像。
七巧的俩孩子长白和长安已长大成人,然而在这位母亲的毒害下,俩人的命运都是悲哀的。
最后一幕:昏暗的灯光下,“七巧似睡非睡的横在烟铺上”,弥留之际,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画面转换,一个年轻姑娘 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 去了。 七巧这样回忆着,幻想着······这时,镜头定格在她苍老的脸上,一边脸颊流下的眼泪渐渐干了。
于是,三十年前的月亮随着幕布缓缓落下了。
金锁记读后感24
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金锁记读后感25
“年轻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妹妹在深夜里看天上悬着的那一轮月亮时,我都会想张爱玲该是有点近视的,但她又不戴眼镜,我也一样,每每想起都觉得弥足珍贵。那样一个如苍凉手势的传奇女子又是怎样诉说几十年前那一轮月亮下的悲剧的?
我是不喜欢曹七巧的,最开始的时候。因着她,读完金锁记的时候,我觉得如此疯狂,这个世界。是她把她身边的人——她儿子、女儿都带入悲凉的境地,我是不谅解她的,那样的拖累人。再读一遍,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她是典型的封建社会底下的女子,因着喜爱三爷季泽,她在姜家做了一个残疾人的妻子30年。最初,她是当垆卖酒的女子,和一般的酒家女一样有着如花的心事,却在财欲与情欲的迫害下,性格扭曲,行为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我最终谅解了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苦,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她失去了爱情,亲情。她只是没有在受到封建家桎梏——那把金锁时和其他人一样沉沦而已,她有何错。
只是我依旧不能喜爱她,她拥有着“一个疯子的谨慎和机智”,为了报复曾经伤害过她的社会,她用最为病态的方式,“她那平扁而尖利的喉咙四面割着人像剃刀片”,随心所欲地施展着淫威。她终究把她的家变成了炼狱,里面的受尽折磨,外面的人看着逃之夭夭。又报复了谁?徒留下读者的无奈罢了。
这样的故事曾发生过,并且曾一直发生。“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有完——完不了。”的确封建制度的压迫,只要封建思想还存在就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七巧存在,上演一个又一个的金锁记。那应该是张爱玲写作所想传达的。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人生在世上,从来是充满磨难的。如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如斯嘉丽经历的家破人亡。但人活在这世上,不应是沉沦在苦难中,与苦难一起成为苦难,而是向着一点希冀的光亮,勇敢而坚定地前行。曹七巧没有错,不能说我一定做得比她好,但我觉得放下才是解脱,永远存着希望,生活才会在阳光底下熠熠发光。
金锁记读后感26
小说的开篇,是一段短小而意味深长的序,三十年前的月亮,在年轻人眼中是模糊而陈旧的,但在老年人眼中是带著凄凉的欢愉的。或许月亮本身并没有任何的变化,但是对於年华逝去的人们来说,三十年前的月亮就代表了三十年前他们那青葱的时光——无论如何是要强过如今的。
主人翁曹七巧并没有急著出场,而是在下人和妯娌们的口中渐渐地显出了轮廓。七巧的夫家姜家是个在战乱中中落的名门望族,革命之后避兵到了上海,依旧行的是传统的封建家法。在下人的口中,她是个家里开麻油店的下等人家的姑娘,嫁了一个身有残疾的丈夫,谈吐粗俗没有忌讳,还因著自家舅爷手脚不乾净落了话柄被人后诟病。可见在姜家,连下人们都瞧不起她。
就在两个年轻丫头聊得正兴起时,赵嬷嬷厉声制止了她们,并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麼!”此举颇有弦外之音,似乎年纪已高的赵嬷嬷比起年幼的丫头们,更加理解和同情七巧的不幸,甚至有为七巧辩解开脱之意。
天亮之后,妯娌们开始出场,在她们的口中,七巧成了更加不堪的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却抽起了鸦片。
至此为止的段落描写,都让我有种深深地熟悉之感,实在是像极了《红楼梦》。张爱玲的笔法,充满了古典小说的味道,以旁人的言语行动烘托主人公的形象的描写,更是与《红楼梦》中宝玉的出场有著七分的相似。
而在此之中,还含著许许多多隐晦的讽刺。首先是七巧的名字的由来,乃是因她出生七月而来,而七夕正是牛郎织女相会的佳期,顶著如此美好的名字,七巧却嫁了一个残废的丈夫,不光如此,她更是被家中上下不待见,连刚刚陪嫁过来的凤箫也说:“怪道呢!我虽是初来,也瞧料了两三分。”本应是好姐妹的妯娌,也不体恤她的苦处,反而说:“年纪轻轻的妇道人家,有什麼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
作为文中重要意象的月亮,至此也出现了两回,一为序,二为时间的转换。在之后的文章中,月亮更是作为转场过度以及人物境况的隐射出现过多回。张爱玲如此热衷地描写月亮,并且描写得丝丝入扣细致入微,或许与她早年的经历有关——18岁时张由於与继母不睦而被父亲关入小黑屋受尽折磨,在小黑屋里,她常常透过窗户眺望月亮。所以在张爱玲的眼里,月亮是一样并不美好的象征,因此将月亮大量地运用於小说之中,似乎也传达了小说悲剧的结局。
千呼万唤始出来,在大量的铺陈之后,小说的主人公曹七巧终於出现在了读者面前——“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看著也是一副清丽佳人的模样,谁知一张口便是刻薄话,讲起荤段子也口没遮拦,本想和几位妯娌套套近乎,却也不受人待见,就连刚过门的兰仙,都一早对这位二奶奶没几分好感。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裏的人都瞧不起她,但她还是费心张罗著家裏的事,为二小姐蒋云泽操心婚事,可二小姐不但不领情反而恨透了她。
可是七巧并不是这屋子裏唯一不受人待见的人,姜家三少爷姜季泽是个十足的败家子,他自己曾说:“这一家子从大哥大嫂起,齐了心管教我,无非是怕我花了公账上的钱罢了。”可见他和七巧一样都是不得人心的人。
姜季泽出场时,作者颇费了些笔墨在他外形的描写上——“生得天圆地方,鲜红的腮颊,往下坠著一点,青湿眉毛,水汪汪的黑眼睛里永远透著三分不耐烦”。嫣然是个英俊的小夥子,可是那“三分不耐烦”却也透露出了他的玩世不恭和叛逆。
按理说,姜季泽本是七巧的小叔,但二人见面时的言谈举止,却颇像情人,七巧“掀著帘子出来了,一眼看见了季泽,身不由主的就走了过来”,然后“把兰仙揣著捏著,捶著打著,恨不得把她挤走了才好”。而季泽呢,则当著媳妇儿的面与嫂子斗嘴调情,还说出了“三字并没有留过我,怎见得留不住?”这种大胆的话。接下来两人更是在行动上坐实了暧昧关系,先是七巧“将手贴在他腿上”,接著季泽又“俯下腰,伸手去捏她的脚”。在传统的封建社会,中,脚对於女人来说是十分隐私的身体部分,从不轻易示人,何况给人捏上一捏,可见二人的关系实在非比寻常。
但是纵使两人是这般的关系,季泽也并没有为七巧悲惨的人生带来一抹亮色。当七巧疾声控诉自己那没有生气烂肉一般的丈夫时,季泽的反映非但不是去怜惜她、安慰她,而是轻浮地捏了她的脚。当七巧的真心换来的却是对方这样的轻佻的玩笑一般的反映时,她的内心就如同发髻上插的风凉针一般,在风中凉得冰冷彻骨。
亲人不亲,情人不情,七巧就像是“玻璃匣子里的蝴蝶标本”,而钉住她的,就是那黄金的枷锁。对於蝴蝶,张爱玲曾经说过:“我的朋友炎樱说:‘每一个蝴蝶都是从前的一朵花的鬼魂,回来寻找她自己。’”而七巧非但是个鬼魂,还是个被钉住了的鬼魂。
在七巧的夫家人出场完毕之后,她的娘家人便上了场。在此处作者又使用了大量的铺陈来引起读者的悬念,先是由小双“鬼鬼祟祟”、“嗫嗫嚅嚅”仿佛不敢告人一般地和七巧汇报了舅爷的来讯,接著玳珍和小双的谈话又显露出姜家人对曹家人的轻视,就连老太太,明知道亲家登门拜访了,却装作不知道。可见不光是七巧,整个曹家,都被人瞧不起。
然而曹大年夫妇作为七巧的兄嫂,是否为七巧带来了心灵上的慰藉呢?初见时,似乎是有的,嫂子为她带来了一笼字菜,兄妹二人更是泪目以对。但不多时,三人的一开口谈话,整个气氛就变了味道,兄嫂自北方来到上海来,本是不易,见了妹妹本想说几句体己话,可是七巧似乎认定了哥哥嫂嫂就是看中了她背后的钱,对哥哥冷嘲热讽弄得好不尴尬。饶是如此,兄嫂临走时七巧还是拿出了顶贵重的礼,看来在七巧心中,还是将亲情看得十分珍重的。
只是七巧的这份珍重,却并不能抵消兄嫂心中对她的不满,她嫂子刚出姜家的门,便道:“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得人心的地方。”至此作者第一次藉著人物的口中说出七巧“已疯”这件事。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七巧心灵开始逐渐地扭曲,她成为了一朵妖冶诡谲满身是刺的恶之花,她要把接近她的人全部污染然后摧毁,在自己最亲近的儿女身上复刻自己的悲剧,如同不灭的月光一样,故事在下一代的身上又重新延续,完不了。
张爱玲在最后写道“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金锁记》之所以有着极高的评价,不仅在于其拉开了两性关系温柔朦胧的面纱,以锋利的角度直面残酷阴冷的人性,更在于它深刻的社会性。七巧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悲剧,她的悲剧是这个病态的扭曲的社会造就的,七巧是这个黑暗社会的代言人,她的丑恶其实就是这个社会的丑恶。
金锁记读后感27
不是悲剧,却会让读者自内心里产生恐惧之情。
初见“七巧”这个名字时,以为会是一个美丽自强的女子,受命运的愚弄而生活不幸,就像张爱玲其他小说中的美丽女子一样。民国时期大概是一个怎样的时代,命运是如何捉弄其中或是之外的人群的。我喜欢“七巧”这个名字,所以我不会去评价她的好坏。她不是一个可悲的女子,她比其他许多女子有更多的机会去选择不一样的生活,她也从没有因为怯懦而去顺从她的娘家或是婆家或是其他人。总之,命运施加在她身上的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所以,她不可悲。所以,她不亏欠任何人,除了她自己。
于是选择以一种病态的方式去宣泄由于自己的怯懦而加之于身的忧伤的不满。我想,所有这一切都不应该归结为一个时代或是一个群体的共性,而只是个人选择的不同,这也是人性复杂的地方,每个人都是一个故事,许多不为人知的精彩画面都不过是一个平常普通的场景,只是因为一个人的存在才显得与众不同,而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进入那个人的世界。就像七巧,她在我心中依旧是一个有着美丽名字的神秘女子。
金锁记读后感28
张爱玲描写男权制度社会里女人的恶,女人的力量,这本已是她艺术创造中非常大胆的成分,可是她还有奇特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描写男权制的社会里男人的软弱。在传统的宗法父权社会中男性所占有的主体权威,在张爱玲的文本中却干脆地被作家的文学书写所暗中破坏、讽嘲与颠覆。张爱玲正是在感悟和思考女性命运与生存境遇之后,以清醒的女性意识观照这一特定条件下的父权变奏。在《金锁记》里“父亲”是缺席的,女性家长是作为说话主体出现的,男性家长的缺席和去势父亲的书写,可以看成一种反串历史、文化现象的女性书写模式,女性角色被作为安置在主角位置而非从属位置,这是个女人的世界。曹七巧的丈夫姜家二少爷是个骨痨,如同行尸走肉;她的小叔三少爷是一个风流败家子,靠祖上遗留的家业苟延残喘。七巧则代替父亲职责把儿子长白调教得懦弱无能。在这些去势父亲群体中,不难发现他们因失去权势而流露出来的阉割焦虑,他们不但被叙事主体推向绝望的处境之中,并被叙述者剥夺了他们作为象征男性宗法父权的主体身份。张爱玲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消灭了这些男性的暴力与霸权,颠覆了男权社会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张扬了女性的力量。
在男权中心意识的受述者(读者)看来,七巧依然摆脱不了“恶妇”、“**”的指责,如四十年代上海文坛对张爱玲作出最有分量评论的傅雷先生,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一文中,将七巧定位于“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从表面看,曹七巧不过是遗老家庭里一种牺牲品,没落的宗法社会里微末不足道的渣滓。但命运偏偏要教渣滓当续命汤,不但要做儿女的母亲,还要做她媳妇的婆婆,把旁人的命运交在她手里”,“门户的错配已经种下了悲剧的第一个原因”,“然而最基本的悲剧因素还不在此。她是担当不起情欲的人,情欲在她心中偏偏来得嚣张”。然而,对男性中心意识有着清醒的反省与认识的男性受述者却依然听出了女性立场鲜明的叙述声音,并对傅雷的男权倾向做出了批评指正:“傅雷对七巧的评价充满性别与阶级歧视的话语霸暴力,他称七巧为‘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将七巧的行为视为‘轻狂’,暴露了傅雷所执的道德标尺——不允许女性表达对情欲,尤其是对‘性’的要求。”傅雷的男权中心意识在文本充满理解与同情的叙述声音的干扰下,亦对七巧流露出有限度的同情,“就在一个出身低微的轻狂女子身上,爱情也不会减少圣洁”,“她战败了,她是弱者。但因为是弱者,她就没有被同情的资格了么?弱者做了情欲的俘虏,代情欲做了刽子手,我们便有理由恨她么!作者不这么想。”而对于具有现代女性意识的女性受述者,却从七巧的“疯狂”里感知到七巧做为一个健康自然的女人对生存、对情欲要求满足的天然合理性,读出了几千年宗法父权的罪恶与腐朽。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张爱玲对《金锁记》描绘的那个年代已离我们远去,可主人公曹七巧留给了我们无尽的思索,这正影射了中国传统家族制度下女性在男权社会中生存的实态。曹七巧有女权主义反抗压迫的强烈意识,但她这种反抗的方式是畸形的,从而导致她远离人道而趋近兽道。曹七巧是一个戴着金钱枷锁的女人,是一个戴着封建镣铐挣扎的女人。在中国宗法体制中,在女性丧失主体中,在父权政治利益基础上,在宗法体制的关系男女、君臣、父子、夫妻的主从身份的情况下,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大主轴中,无论七巧是循规蹈矩,甘于忍受自己被分配的角色,还是离经叛道,反抗命运,都注定要陷入金钱与身体、身体与法、性与爱情两相对立的艰难处境。
金锁记读后感29
喜欢张爱玲吗?或者,有没有注意到她的一篇小说,《金锁记》。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在西区那排整整齐齐的架子里找到它。封面是个凌厉的女人,看着很吸引人。可惜本子早已翻的破旧,厚厚地卷起边。我向来不喜欢卷边的本子,于是准备把它借去拿大本子压平整了,认真开始看。
第一遍细细看,涌上一股憎恶、鄙夷、恶心。觉得她是我所知道的所有人中最见不得别人好的人,她深深懂得如何从精神上去摧毁一个人,周围的人要是有任何的不幸,我甚至会觉得七巧要是在场定会高兴地笑出声来。疯狂的忘我的聚敛财产,挑唆老太太把二小姐嫁出去,疑心侄子是哥嫂图谋她钱财的棋子,阻挠儿子过正常的婚姻生活,无耻狠毒至极地摧残儿媳致死,折磨得长白的二房吞生鸦片自杀,给女儿裹脚,诱骗女儿抽大烟,硬生生拆散女儿婚事......
她疯了,说疯言疯语,做疯事疯人,最可怕的,是有着一个疯人的审慎与机智。
这种恶毒、自私的性格让我想起《半生缘》中的曼璐,一样的深宅大院,一样的将自己的痛苦压在自己最亲近的人上。然而后者害的是她妹妹,前者却让周围所有人恨毒了自己,也让自己在万种不幸中孤独死去。
同样是人,作为妻子得不到相应的爱情而扭曲也就够了,最不能忍的,是她作为母亲对孩子们的戕害。一位经受苦难的母亲总希望能将最好的一切给孩子们,不论自己有多难,总希望儿女幸福,不再受到任何的不幸和伤害。但七巧,刷新了我的观点,从受虐、到自虐、再到虐别人,她总将把自己的痛苦建立在原本应该爱他们的人痛苦上,让大家都在这痛苦中沉沦,自私而恶毒。
她,简直是个变态。
可是,我却反反复复地看了她病态的人生很多遍,每回,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最近一次的阅读,已然没有之前那股深深的怨气,不想说什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只能是理解,理解七巧在扭曲的社会中产生的扭曲的人生。
三十年前的月亮,在七巧的心里该是极美的,正如她滚圆雪白的手臂,年轻又有活力。
那时候的她还没有进姜公馆,还只是一个麻油店的女儿,十八九岁,高高挽起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衬袖,一副青春、麻利、泼辣的样子;
那时候,对她倾心的人很多,有喊她“曹大姑娘”的猪肉店伙计,哥哥的结拜兄弟,还有一位裁缝的儿子;
那时候,她一定不会想到,最终陪她的是那一块没有生命力的死肉,可以被撸到腋下的冰冷的翠玉镯子,以及渗透着各种尖利狠毒的回忆。
岁月太沉,命运太难,作为那时代的女人,想必有着许许多多的不愿意。她是甘心嫁给不中用的人么?没有兄嫂的贪财,也许最后的她是身着布衣安详地死在儿孙围绕的安乐椅上;她是向来都不信男人的吗?若不是姜季泽处处设计,以情为饵,对爱情,她也是有自己的幻想的吧;她是一直都尖酸刻薄么?啊!要是把你放在势力的大户人家,孤儿寡母,没几分刻薄泼辣怎么为孩子们挣得一份前程?
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年轻的女人,不幸的无爱的婚姻带给她太多的不幸,慢慢地,一点一点,在这罪恶的土壤中滋生出了人性的恶之花——但凡是七巧缺的,别人就不能有。所以,箍在她身上的那件黄金的枷锁,变成了一件凶器。她用这件凶器用力地劈向她的亲人和敌人,在他们的痛苦的呻吟中寻找自己曾经失落的快乐。她甚至不惮以最阴险的恶意揣测别人,平扁尖利的喉咙割着人像磨钝了的剃刀片,来去来去,又来去,直至血肉模糊让没死的也送上半条命来......而这个过程中,她,是最痛苦的一个。
我们总将眼泪和同情送给弱者,将所有能想到的坏话送给施暴者,但不是每件事都能用好坏对错来直截了当的做出评判。是非对错,总要在相对的大环境里才能更客观的做出评价,可能在我们眼中的疯言疯语,于当事者眼里,却是句句在理的大实话。曹七巧的一生,她用了自认为最正确的方式,别人或视为卑劣,或视为可笑,但终是七巧个人的岁月痕迹。我们对此的种种评价都是苍白无力的。
当然,这些终究是张爱玲清冷的、最刺骨文字塑造的,她只是把真相剥出来,不加修饰血淋淋地扔给人们看,这样的悲剧可能还有,只是换了个形式,换了张皮,正如文中的这一句:
“三十年后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金锁记读后感30
昨晚临睡前随便翻看了一下这本书,或许是太过匆忙,并不曾去细细推敲张氏的语句,也没有特意去把所有人物关系仔细梳理一番,只当是读了一个小故事。说实话,现在头脑里也只是留了一个梗概而已:七巧原是麻油铺老板的女儿,年轻时虽不人见人爱,但也被几个人喜欢着。后来嫁给有钱人家患有先天软骨病的二少爷做少奶奶,豪门的生活并不容易,丈夫残疾无人撑腰让她不得不通过自己的努力来维持自己在家庭里的地位,她怨恨于自己的丈夫是残疾想要委身于三少爷却被拒绝,她将自己的不满、委屈,甚至情欲转化为尖酸、刻薄。后来她残疾的丈夫终于死了,她与一儿一女相依为命,或许之前的悲剧只是她一个人,可是从此时开始,她开始创造新的悲剧,而这悲剧的主人公就是她亲生儿子、女儿。她把儿媳逼死、破坏女儿的婚事,她是这样可恨的一个人!
可是,我们真的能怪她吗,她原本就是一个可怜的人呀,分家后的她再也无法通过对别人尖酸刻薄来获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所以她只能够将目光转向她的儿子女儿,作为一位母亲,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过的好,可是作为一个可怜的女人,她不愿自己的儿媳会比当初的自己更幸福;作为一个母亲,她希望女儿能嫁出去,可是,她又害怕外人图谋她的财产。人性或许本来就是这样的,当你是不幸的时候,你便希望别人也是不幸的;当你千辛万苦得来某一样东西时,你觉得人人都在觊觎它,所以你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七巧固然可恨,可是或许那只是最原始的人性在她身上的复苏。
金锁记读后感31
我从高中就开始说自己疯狂地喜欢张爱玲,一直喜欢到大学毕业,也只是看过《倾城之恋》,甚至都没看完。不过有声小说我倒是都听完了。
记得曾经面试央视的某个外包节目,HR问我最爱谁,我说张爱玲,他问我读过几部张爱玲的小说?我就把有声小说听过的全说了出来,他问我最喜欢那部的时候,我说是《倾城之恋》。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大概就是当时没看其他小说的文字版吧~有声小说毕竟不深刻。
正式开始阅读张爱玲的小说,是从毕业之后工作开始的。北漂的工作之路太漫长,地铁上打磨时光的最好方式就是阅读电子书。那个时候我开始选择读《人性的弱点》,以此来缓解刚工作的我的心里不平衡。
之后,我开始看《金锁记》和《传奇》。
加上《倾城之恋》,我最爱的是《金锁记》。
大概对于我来说,《倾城之恋》太过完美,《传奇》却又太过破碎。《金锁记》正好处在平衡点,那么深刻地揭露人生的悲剧,却又用着及其调侃的故事情节。我所了解到的张爱玲,除了胡兰成、赖雅、她的母亲和她的姑姑,似乎其他的,都成了盲区。
张爱玲被文学化了。至少,在我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中,她简直就是文学的化身。但是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感觉她是一个渴望文艺与虚荣的普通女生。只是有一些自闭。
《金锁记》的原型我忘记了,大概又是她幼时读过的某些故事吧~啊啊啊,跑题啦~~~
其实我不喜欢曹七巧这个人,她总是会让我想起祥林嫂。我却又那么深刻地喜欢这个故事。
我以为自己是出生在20世纪末端的90后,小时候梦想着自己是改变世界的新力量。但是工作之后,忽然发现一切并不是这样。我的母亲,我的领导,我的一切一切,都有无形的绑架。
是的,生活中,原来这么多曹七巧。她们幸福也好,不幸福也好。她们都迫切渴望着自己身边的人不要重蹈覆辙,但是她们的行为,却导致悲哀继续延续在了别人的身上。
我们都是这样喜欢攥紧手中的东西,却发觉手中是那样细腻的沙粒。
我同情那个年代,就如同情现在。
自由是相对的,比起那个年代,我们的确自由太多。只是这份自由之后,我们又牺牲了什么?或许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妈妈那天说我拜金。
或许我也不是真的拜金,只是真正进入了曹七巧的世界。我开始讲她的想法告诉我妈。而我,其实并不是。
我看重爱情,哪怕让我散尽自己的钱财,我也愿意换一个真爱回来。
只是现实告诉我,真爱那么难寻。
曹七巧,到底是谁给了你金锁?到底是谁绑架了你的思想?
而我们,90后,不知不觉间,又戴着怎样的金锁行走?几十年后,会不会有人翻出《金锁记》,然后笑着说,瞧瞧21世纪,原来是这样子……
金锁记读后感32
看完话剧版的金锁记,发现了一条微博:你好,命运的棋子。你好,绝望的尘埃。
这句话形容曹七巧,甚是贴切。
从这出悲剧里,有人看到了门不当户不对,有人看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有人看到了偷偷摸摸的不伦恋,有人看到了为原生家庭所累而影响了婚姻幸福的广大子女。
不管看到了什么,曹七巧代表的是某一类女性的命运,无论时代如何更迭变迁,在人情社会里,这样的女性总是存在的。多少人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白天谋杀自己的幸福,晚上放纵自己的情欲呢?这也是这出话剧的布景简单的我原因,许鞍华导演并不想重现旧上海的家庭氛围布局,只是用两扇木栅栏随着情节变换而不断改变方位,栅栏代表牢笼,代表枷锁,代表横亘在七巧和命运中的一堵隐形的墙,每个时代,都有曹七巧这样的悲剧人物,换到现在,就是出身不好却不脚踏实地,硬要靠着婚姻跻身上流家庭,要么委曲求全,一辈子都戴着镣铐和面具舞蹈,要么离婚走人,看透之后做个明明白白的自由身。曹七巧是麻油铺家的女儿,哥哥贪财,为百两聘礼把她嫁进了官宦家庭的残疾富二代当老婆,由于出身不好,背后遭人歧视,她未低眉顺眼,只用嚣张跋扈来掩饰自卑自贬的内心。为了得到爱,得到性,她和风流败家,善于玩弄女人的小叔子好上。最后她变得乖戾,扭曲,变态......她是旧时代的女性,不像现在的婚姻不幸的女性,可以转移注意力,从工作中找到成就感,可以旅行,可以学习,可以发展爱好,可以拥有其他的除了婚姻能给她的东西,她是命运的一颗棋子,但勇于翻盘洗牌,选择反抗,陷入了疯狂的报复中,但时代和社会只会把她推向更深的悬崖。她的咄咄逼人,嚣张乖戾把整个家族搞得鸡犬不宁,众叛亲离,她逼迫女儿和自己抽大烟,拆散女儿的幸福。干涉儿子的婚姻生活,把媳妇儿折磨死......自己得不到的,别人也甭想得到,拉着下一代的命运作陪葬。等到周围的人一个个消灭干净了,最后消灭自己。
傅雷在《论张爱玲的小说》中提出“明知挣扎无益,便不挣扎了,执着也是徒然,便舍弃了。这是道地的东方精神:明哲与解脱,可同时是卑怯、懦弱、懒惰、虚无。“,傅雷借此来批评某些过于沉溺”寂寂的死气“的小说,从而突出《金锁记》里表现地有位突出的那种因为挣扎而产生的绝望的张力。曹七巧未能逃脱所谓的“徒劳”的命运,这样的结局和张爱玲其他小说的主人公没有本质的不同。唯一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曹七巧卑微的出生和市井底层的生活反而使她的身上带有一种强烈的原始欲望,傅雷更明确了这欲望指的就是“情欲”,那种有些风骚又有些泼辣的对爱与性的渴望。
150分钟的演出,女主角是香港的“话剧女王”,以大胆细腻的演绎风格著称,床戏是真演,激吻是真吻,全程绷着神经,台词功底令人惊叹,阴阳怪气的强调拿捏精准,甚至还能好几次变嗓。恰到好处配乐,大提琴一阵一阵挠着心肺,嘤嘤的女子的哭泣刺痛双耳,上半场是妩媚的、寂寞的、痛苦的但还心怀期待的姜家二奶奶,下半场就是裹着小脚的、乖戾的、堕落的、摇晃的、变态的扭曲的母亲。下半场的悲剧是以她女儿长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开,编剧王安忆对情节进行了删减,重点突出《金锁记》里的女性戏份,更有利于凸显人物命运。
月亮升起来了,干涸的、枯竭的、破碎的、千疮百孔的曹七巧不再喋喋不休,她没有力气了,点了火,颤巍地拿起烟斗,吸着鸦片烟,堕入榻中。悔恨吗?心满意足吗?不得而知。
这个版本的《金锁记》可以说是十分合格了,它呈现出在物质重压下仍能顽强挣扎的人物的强大力量,虽然这力量在小说中是以病态压抑破坏摧毁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但也印证了人存在本身不可回避的悲剧性。
金锁记读后感33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名篇,可能也是张爱玲笔下最凄厉的一个故事。 一个名叫曹七巧的女人,浮浮的三十年时光,囚在黄金的枷锁里,跌跌撞撞上演了一幕幕悲喜剧。 小小麻油店家的女儿嫁入富甲大族的姜家,面对的却是一个瘫痪在床的骨痨丈夫,她所触及到的只是一个华丽外表下的阴暗角落,这个叫曹七巧的姑娘命运从此被改写。她在姜家过得是“面上的日子”,老太太、哥嫂、姊妹和下人们面上对她和睦,背地里哪个不是戳着脊梁骨讥讽调笑。就连贴身的女侍小双也口不饶人,说曹七巧是麻油店的活招牌,站惯了柜台,见多识广。而”见多识广“颇识人心的曹七巧又怎会察觉不到姜家对她从里到外至上而下的”敌意“?她从一开始进姜家的门大概就成了泄气的皮球,相差悬殊的门第让她心虚疑虑,气就比姜家人短了一截,可是被捆绑在残废丈夫身上的这种牺牲又让她达到一种奇妙的心理平衡,畸形的婚姻让她无异于失去了正常女人爱与欲的权利,空缺的位置总需要东西来填补——金钱,终归是要回到这最庸俗又最迷人的角色上来。
曹七巧的出身让她不可避免的带着市井气,但在空壳似的婚姻和冰凉带刺的姜家的双重碾压里,她渐渐朝着一个不可控的方向驶去,娘家嫂子来探亲,背地里说,“我们这位姑奶奶怎么换了个人?没出嫁的时候不过要强些,嘴头子上琐碎些,就连后来我们去瞧她,虽是比前暴躁些,也还有个分寸,不似如今疯疯傻傻,说话有一句没一句,就没一点儿得人心的地方。”她刻薄多嘴,毫无教养可言,在矜贵的姜家姊妹像个可笑的小丑,众人不多言又皆了熟于心。
故事开头有个斥责小丫头们嚼舌根子的赵嬷嬷,还记得有段叙写“赵嬷嬷翻了了身,吱吱格格牵动了全身的骨节,她唉了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其后又是“天是森冷的蟹壳青,天底下黑粜什么了不得的心事,要抽这个解闷儿?”初读对这里不在意,再读却感觉赵嬷嬷是全书最有人情味的,起码对曹七巧而言。赵嬷嬷的斥责慨叹一部分是出于对主人家的尊重,但很大一部分也是同为女人又是更懂人情世故的长辈的怜悯,这一点点怜悯是书里人性的亮色。 熬过许多年,终于等到丈夫和老太太的死,三房瓜分了丰硕的家产。曹七巧在分财产上撒泼卖乖也终是无疾而终。
她带着一双儿女长白、长安在外面租下一幢屋子,这么一刻,该是她一生中最心满意得的时候,多年折耗的青春终于有了回报,一幢房子和大笔财产以及自此安定闲适的生活。 但沉寂的生活因为三爷姜季泽的一次来访而转变了轨道。这个姜季泽年轻时好玩挥霍了大笔家产以至于分家时所得寥寥,在外面养姨太太不干一件正事。轻佻风流的三爷竟然向七巧表露长久以来掩埋的爱意,这对于一个心几近干涸的女人犹如暴雨前的电闪雷鸣!“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然而这场”雨“并没有落下来,精明的曹七巧时时刻刻提防着,生怕有谁抢走她的财产,就连这一秒她都不曾忘。她愤怒地驱赶走他,可是还要上楼去看那个远去的被风穿过的褂子,还要淌着泪······ 其实,我也不相信姜季泽的情意,他曾经有过的也只是一点新鲜感和思之不可得的遗憾,何况他当初还有过一番要敬而远之的内心独白。可以想见这一事件对曹七巧的人生有多大的影响——她自此深深认定男人的虚伪狡诈,也成了断送一双儿女的姻缘的心理伏笔。儿子新婚,她却像高音喇叭一样宣讲儿子儿媳的闺中私事,妒妇般命令儿子来为她烧鸦片,种种酿成儿媳早逝的悲剧。如果说这是她对于自己不幸婚姻的报复和发泄,那对长安亲事的干涉阻挠是就是财欲和姜季泽事件双重发酵。
长安是另一个七巧,面容渐渐长成了她母亲的样子,就连命运的轨迹也渐渐印合着。长安思慕的童世舫被这个病态的家吓得离开了,她与其道别,“长安觉得她是隔了相当的距离看这太阳里的庭院,从高楼上望下来,明晰,亲切,然而没有能力干涉,天井,树,曳着萧条的影子的两个人,没有话——不多的一点回忆,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她的最初也是最后的爱。”有没有觉得惊人的相似?不正是曹七巧望姜季泽离开的重演。人失去爱和对爱绝望,就变成了残缺的瓷器。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曹七巧的残缺不仅割伤了她自己,还伤害着她周围的人。对曹七巧,我的情绪是复杂的,她是个立体的多层面的角色,让人怜让人恨,让人理解也让人怨愤。她的虚弱和强横交织,她畸形变态的人生又满目疮痍,膨胀的物欲填补着空洞的精神世界,她失去太多也扭曲太多。
曹七巧是悲剧的核心——她是靶子也是箭,三十年前的月亮尚好时,她便被众人瞄准着,这里面,有她娘家人,有姜家的老太太,还有那姜季泽和一众小姐丫头们,每个人似乎都高高在上,都把她当作理所当然的靶子,她是金钱买来的姨太太,是随时可以摆弄的小丑。可知箭中带毒,毒入靶身,最后也会化成更毒更厉的一把箭,疯癫地射向四面八方。毒性在累积,伤害在扩散,残酷的游戏却还在不知疲倦地上演。她滚圆的胳膊最终变成消瘦的能让翠玉镯子推到腋下的臂膀,被榨干的血肉和扭曲的人性正是曹七巧悲情的人生写照。我不能将一切罪责都推给她身边的人,但不能不说这些看客们的确起到了加速曹七巧疯魔的作用。
《故乡》里的杨二嫂年轻时是娇俏动人的豆腐西施,而终变成了鲁迅眼里一个”细脚伶仃的圆规“——一个爱占便宜的刻薄的农村女人。曹七巧当年若是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可能也是这番光景。她们同是旧时代里的女人,尖锐得让人生疼,在命运的挤兑下,撕下女性温情的面纱,赤裸裸地直面这个荒唐又荒凉的时代。 金锁,金锁,锁着一个女人的是金银珠玉。被锁着的是爱欲与情欲。这把锁直至死亡也没有卸下,曹七巧在墓碑下永远孤寂,被贴上某个标签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不知道她的女儿姜长安又会有怎样的人生,最后写道,三十年前的月亮沉下去,可是三十年前的故事却完不了。 读到这里,你才真的懂张爱玲有多残忍。
金锁记读后感34
更年轻些的时候,我是不大愿意读张爱玲女士的小说的,太过悲凉,所以囫囵读过几次《半生缘》与《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再没读过其它。但我心中是极敬重她的,论文字驾驭能力,现代作家几乎无人能出其右,还有她深刻入微的人性洞悉力,往往看得我一阵愤懑一阵寒凉。 隔了几年,心境不同了,我看的是人性中潜伏的种种丑恶如何在她笔下无处遁形,便是《金锁记》了。 《金锁记》写得颇有几分《红楼梦》的味道,开篇是已衰败式微的书香世家,一派虚掩的浮华作态与藏不住的颓唐之象。可我还是会错了意,毕竟不是"红楼一梦",写的不是梦中琳琅满目的奇女子。
"金锁记",写的只是现实中俗不可耐的刻薄女子。两者之间,好比从仙境跌落俗世。而金锁,那可不是什么携刻良缘的金锁,而是纯金打造的沉重的枷锁,上面沾染着的都是斑驳的血迹。 这是我头一回看讲述尖酸刻薄女子一生的传记,看到开头,我本应该逃走的,却好奇了,于是跌进曹七巧这暗沉无日的人生—— 命运待她不宽厚,麻油铺子的女儿,被卖去姜家嫁给身患重疾的二儿子做二奶奶,这辈子也就到头了。她苦她怨,她诅咒毁了她的娘家,姜家,她生恶,造孽。她若性子软弱,逆来顺受,也就没有这故事了,她若再厉害些,有学识有胆略,不要把终生景愿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也不失为另一种活路。可她不是,于是这些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自己挣脱不得,也用枷角劈死了几个旁的人,没死的,也送去了半条命。
看客茫然,恨她恶毒。可笑的是,到她临死前,她想要的也不过是寻常人家的生活,有儿女承欢,有个男人待她尚有几分真心而已。 在曹七巧嫁入姜家没几年的时候,她爱上了她的小叔子,姜季泽,一个并不好的男人,可是她是急需要爱一个人,在她看来,任何一个男人都好过她那患软骨病终日卧床不起的丈夫。她对着那活死人般的一个人,别说爱了,守着他就仿佛自己也成了死人。
后来,那不好的男人图着她的钱,拿仿佛情深意重的话哄她,她差点信了,却还是戳穿了他,所以也是彻底失去了他。曹七巧爱着姜季泽的时候还曾是一个女人,而自那一日起,她就只是萎谢了。一年滑作一日的,她就成了那"疯人"七巧了。 在她还年轻的时候,她还未完全泯灭人性,哥哥嫂嫂来探望她时,她尽管嘴上说着怨恨恶毒的话,把哥哥嫂嫂赶走的时候却忍不住呜咽,存着留恋之意。在丈夫老太太过世之后的分家之际,九老太爷去查考儿子长白的书,她说"他爸爸奶奶接连着出了事,他若还有心念书,也不是人养的!",心里怨恨着这两位,却也念着一点人之常情。更别说后来装疯撒泼争夺家产,尽为一双儿女筹划,还送长安去女中念书,也是为母之心。
但一个人在黑暗里待久了,心境早已变了万番,良知最后也消失殆尽了。 文中最妖异的一段,就是她对儿子生出的一抹病态的畸恋,"这些年来她的生命里只有这一个男人,可是,因为他是她的儿子,他这一个人还抵不了半个。"那一晚的月亮都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像只妖精施展着媚术竭力引诱着长白,哄他说出新媳妇种种不是,第二日她再把这些话添油加醋抖落出去,她媳妇儿也就臊得只欲寻死而不得了。她再给长白一个丫鬟做小,又变着法儿哄长白吃烟,他上了瘾也就不往外跑了,只在家守着七巧与新姨太太。不过这媳妇儿与姨太太最后也还是如她所愿被逼死了。
她儿子的一切都翻不出她的手掌心。 旧社会的女子命运总是更悲些,同为子女,女儿长安就比儿子长白惨得多。 七巧亲手断送了长安本可以不同的命运,长安的一生从挣扎到不复挣扎反反复复来来去去终于成了七巧的影子。她从有自我到失去自我再到被爱情唤醒的自我到最后放弃自我,漠然接受一切沦为一个永远的影子。 我私心里觉得她是个更可怜些的女子,她性子比较软弱乖觉,没有强烈的反抗精神,比起她母亲,更像是旧社会普遍活在水深火热中逆来顺受的女子。
她曾经是有过自我的,中间生生地被扭转成了"活脱脱的又一个七巧",而在我以为她将永远顶着她母亲的嘴脸直至死去的时候,她遇见了她那"将来是要装在水晶瓶里双手捧着看的,不多的一点回忆——她的最初的也是最后的爱",童世舫。也不是言情话本里多么懂爱的男人,不过是一个爱意在远洋已灭,归国寻求中式安慰的失意人,可长安却隐去了她身上所有沿袭自母亲的性情习惯,一心一意小心翼翼做她自己,含蓄地内敛地,与之前判若两人。
张爱玲女士这段写得极美,也极悲。书中唯一寥寥描写过太阳的情节安在了长安与未婚夫去约会的时候,太阳里摇着的梧桐叶像金的铃铛,太阳里的庭院明晰,亲切......还有星光,"隔着半透明的蓝绸伞,千万粒雨珠闪着光,像一天的星。一天的星到处跟着他们,在水珠银烂的车窗上,汽车驶过了红灯,绿灯,窗子外营营飞着一窠红的星,又是一窠绿的星。"不过是雨天里朦胧一点的寻常景色,竟也像一天的星,明明是纯情的描写,底下却透着一股子哀伤。 有些人注定永远活在黑暗中,长安知道自己就是这种人,所以她有过两次在我看来很决绝也很美的放手,她曾为了不让母亲去学校大闹主动放弃了求学,现在也为了不让她珍惜的爱情被母亲刻意抹黑而取消了婚约。
她觉得她这牺牲为"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我猜想,那只手一定伸在空中,想要徒劳地挽留什么,想抓却住不住,该放却舍不得放。长安心底一定有一片是极干净的,她宁愿得不到也不要那点干净的执着被玷污。 然而,长安究竟还是被七巧毁了,她的放手在七巧看来还不够,只是解除了婚约,她还能与她爱的男人朋友相处,怎么能够,疯子七巧三言两语在那男人面前揭穿了她女儿不堪泥泞的过往,一切便彻底结束了。
长安这辈子也不会再嫁了。 故事的最后,七巧终于死了,长安也终身活在黑暗里了,可是张爱玲说——故事还没有完,也完不了。 书中张爱玲反复用到的一个意象就是月亮,指代旧中国女子的处境。大约,那个时候的寻常女子操劳了一日待到月上树梢才得闲理理自己的思绪,更别提小姐夫人们终日闲暇却困在深宅大院中望的最多的也只是窗外那抹白月光了。圆满的残缺的,森冷的狰狞的,月亮即是心境,没有一处是让人快活的描写。她们的命运也就如此了。
长安是书中唯一正面描写的看到太阳的女子了——唯一得到过一点稀薄的爱的女子。这大概也是她母亲不能容忍她的缘故吧,所以究竟落不得好结局。 "三十年前的月亮已不同于三十年后的月亮。"可是半个多世纪后的中国大地上,依旧有多少戴着金紫青黄枷锁的女子,终身望着月,却不曾得到过一星半点温暖她的日光。
金锁记读后感35
"金锁”的“金”是明亮的金光灿灿的、“锁”则是阴暗的内心的象征;“金锁”的意象为“黄金的枷锁”。
曹七巧出身低微不受人待见,但她不肯吃亏,以言语、行动挑战保守的上层阶级——大家族中的其他比她出身好的大奶奶和三奶奶,也是对自己嫁于近乎残废的丈夫的抱怨;这一切都是为了金钱,虽然她被禁锢在封建、没有生气的遗老遗少家中,但等丈夫和婆婆死后能分得家产,这时会想到金色的锁,但是金锁的负面效应则是七巧没有美满的感情生活;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看得到却啃不到,等到她分到家产时,她的金锁仍然在她的脖子上、紧紧地卡住她,七巧的金锁并不会因为可以触摸、可以得到金锁,而她自己把它解开,反而被金锁卡得更紧,使她的灵魂、心灵完全地扭曲,甚至连最基础的亲子之情也完全地被牺牲。
三十年来七巧戴着黄金的枷锁,不仅锁住了她的身体,使她的心灵也变成了一个疯子,同时又祸延至下一代,使他们变成心灵的残废;“锁”,不仅仅是黄金的锁,而且是会锁住他们心灵的锁。
"三十年前的上海,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开头就出现了月亮、月色,是对于时间、感情、永恒不变的东西的向往,但是七巧的生活并不幸福,而是像这月色带着凄凉的感觉。
"她接不上气来,歇了半晌,窗格子里,月亮从云里出来了。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像石印的图画,下面白云蒸腾,树顶上透出街灯淡淡的圆光。"
长安得知七巧第二天要去学校兴师问罪,知道自己没脸再在学校待着了,于是看到的月亮都是残缺的,就像她的母亲七巧没有给她健全的身心,使她心灵残废了。
“隔着玻璃窗望出去,影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一点,一点,月亮缓缓的从云里出来了,黑云底下透出一线炯炯的光,是面具底下的眼睛。天是无底洞的深青色。”
长白陪着七巧抽大烟,并闲聊着媳妇的事,使媳妇成为了一个笑柄;七巧就像是黑云底下透出的炯炯月光,将儿子牢牢罩住,将儿子作为私有财产留在自己身边。
“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窗外还是那使人汗毛凛凛的反常的明月——漆黑的天上一个灼灼的小而白的太阳。......月光里,她的脚没有一点血色——青,绿,紫,冷去的尸身的颜色。她想死,她想死。她怕这月亮光,又不敢开灯。"
七巧就像是阴森的月光,让媳妇芝寿害怕,担心在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
结尾也出现了月亮,和开头相呼应;被金锁锁了三十年的七巧虽然如月亮沉下去一般已经死了,但被她已弄得心灵残废的儿女还要生活下去,所以故事还没完。
金锁记读后感36
《金锁记》,实在不负傅雷的盛赞,当真是“文坛上最美丽的收获之一”。
《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刻画了卑劣扭曲的人性。七巧嫁给姜家残废少爷,情欲被压迫,因出身被姜家人欺辱。三十年的折磨扭曲了她的性格,使她的行为越发乖戾霸道,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作者是张爱玲,一个玲珑剔透,极具才华的女子。我很少看她的书,因为忍受不了作品的悲凉。她的心是冷的,笔是冷的,笔下的文字透着残酷的理性。
她曾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也许正因为她看得太透,所以即便在描写最善变的人心,最丑陋的人性,最扭曲的欲望,她的笔触仍是冷的,美的,无悲无喜。她以一个美丽的苍凉的手势,冷静地揭露华美完满下的黑暗。这也许是她的悲悯吧,不是如观音般普度众生的慈悲,而是一种包容,一份理解。
《金锁记》也同样看得人心里发凉,而这与作品中有关月亮这一苍凉意象的描写是分不开的。文人骚客笔下,朦朦胧胧的月色像一袭飘逸轻纱,牵起人一腔的柔情似水。对故乡亲友的思念,对恋人的眷恋,对美人的赞叹思慕就在月色中发酵……
张爱玲则不同,她的笔下,月亮从来都美得苍凉,冷得瘆人。在《金锁记》中她写月亮写到了一种极致。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期看到的月亮都是不一样的,她不仅用月亮反映时间的流逝也表现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变化,同时渲染气氛。主人公七巧就像是一轮月亮,少女时明亮动人光芒四射;刚嫁进姜家时处处被排斥侮辱,光芒开始黯淡下来,但到底还是带着温情的;到最后她一点点被染黑,被扭曲,变得阴冷瘆人。芝寿眼中“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漆黑的天上一个白太阳。”,月亮圆满,她的心中却是惊惧绝望的,强烈的对比反映了一种悲剧性。再写“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了下去。”似是在预示着姜家这一封建贵族的没落腐朽又似是暗示七巧这一轮月亮命运的悲剧,渲染了凄凉气氛。
《金锁记》中同样让人惊艳的是服饰及色彩描写。在她笔下,服饰和色彩仿佛都有生命,有其隐喻性。她曾说,衣服是一种语言,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所以《金锁记》中就连服饰都能撑起一场戏,能够告诉你人物的性格,暗示你人物内心怎样变化,环境气氛如何。实在让人惊叹!
曹七巧刚出场时“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袖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显得与众不同。强烈且突兀的色彩搭配生动又引人注目,一个热烈且尖刻泼辣的曹七巧形象跃然纸上。分家产时,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揉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白与黑的搭配,香云纱衫的飘逸,胭脂似的脸色,曹七巧内心的快乐根本无法掩饰。“玄色花绣鞋与白丝袜停留在日色昏黄的楼梯上。停了一会,又上去了。一级一级,走进没有光的所在”这是长安听到七巧在恋人面前挑拨生事时候的绝望悲哀。
除了描绘服饰,张爱玲在《金锁记》中也极喜欢用繁复鲜明的色彩来刻画人物及环境。明明是没落腐朽的封建贵族,她却偏偏用着艳丽的色彩来描绘。但也许正是因为色彩鲜艳缤纷到了极致,反越让我觉得处处充满了诡异、冰冷和苍凉,毕竟盛极必衰啊。
从结构来看,《金锁记》极是巧妙。文章可分为两段。上段详细写七巧在姜家一天受尽欺辱压迫的生活,中间以“镜子里反映着的翠竹帘子和一副金绿山水屏条依旧在风中来回荡漾着,望久了,便有一种晕船的感觉。再定睛看时,翠竹帘子已经褪了色,金绿山水换了一张她丈夫的遗像,镜子里的人也老了十年”这几句过渡跳跃到十年后。可以想象七巧是怎样“十年如一日”地过着被姜家排斥厌恶,情欲物欲被压迫的日子啊!正是因为这样巧妙的处理,所以文章下段中七巧分家后的转变才显得合情合理。
从文学作品的主题出发,四十年代的文学大多以同仇敌忾,抗日救亡为主流。然而就像张爱玲的伯乐柯灵说的那样,“偌大的文坛,哪个阶段都放不下一个张爱玲”。相对于新文学的启蒙话语与革命话语,张爱玲更喜欢写住在里弄,石库门中的新旧市民,即所谓小市民的话语。
读《金锁记》,我也确是没读出什么红色爱国革命精神来,最多也只是新旧时代交替下的混乱对小市民的精神冲击罢了。比如七巧执意要为长安裹脚,惹人笑话;比如七巧约见童世舫时的混乱搭配:身上穿着旧式“青灰团龙宫织缎袍”,双手捧着现代产物“大红热水袋”;再说童世舫其人,接受了西方教育,却对未来充满了迷茫不安。感情受伤后,就想要找旧式温顺女子。他夹在新旧时代之间摇摆不定,左右为难。
除此之外,我认为《金锁记》的主题更多地表现了人性之恶和女性命运的悲剧性。七巧是可悲的。她小家小户出身,许配个普通人家,也许夫妻俩凑合着也能和顺地过完这一生。可偏偏她被迫“飞上枝头”,嫁给大家族残废的少爷。即便是这样,姜家仍认为是她高攀了。她的正常情欲被压迫,封建礼教叫嚣着女子只是男人的附庸,逼她妥协,退让,服从……没有背景,孤身一人在姜家的七巧知道,顺从只能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她开始所谓的“反击”,尖刻泼辣的话语下是她挣扎求生的卑微,是她厚厚的保护壳。金钱能带给她安全感,能满足她的物欲,是她付出青春,受尽三十年折磨才换来的。也因此,一旦抓住了她便再不能放手。是社会在逼迫她,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过多地责怪她呢?
那个时代的女子都很可悲。出身大家族的女子,从小就被要求三从四德,被当成“商品”,成年后“被估价”“卖“到婆家,接受所谓门当户对的家族联姻。就像兰仙,得不到季泽的宠爱要忍,面对季泽的风流也要忍,她何尝不是个悲剧呢?
新时代的我们是幸运的,能够接受教育,有更多选择的机会。也许是被压迫得太久,我们迫不及待地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想要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这样我们也许就能够理解七巧,理解她对金钱偏执的掌控欲,因为她实在太害怕失去,害怕一切回到原点。
不得不说,《金锁记》在现代社会仍具有社会意义。曹七巧被金锁锁了一生,毁了自己,毁了亲生骨肉,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人被锁了呢?“宁愿坐在宝马车上哭,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言论一度甚嚣尘上,不知快节奏高压力下的城市又会出现多少个“曹七巧”?
金锁记读后感37
张爱玲所有的作品中,《金锁记》是描写人性扭曲、人格变态最出色的作品。张爱玲出色地展示了曹七巧从一个健康单纯的姑娘变成一个丧失人性、为金钱所困的变态的疯子的过程。
曹七巧原是麻油商的女儿,有几分姿色,风流泼辣,敢在街上与卖肉的朝禄调情。虽是个平民阶层的女子,生活清苦,但也有自己的幸福。命运之神却把她推给了姜家,嫁给一个富家小姐不肯要的活死人一样的残废公子。七巧不但失去了爱情,而且在门第森严的大家庭中受到歧视,连丫头也鄙视她。按照一般人的想法,曹七巧可能会当一个身份低贱的姨太太。如果是这样的身份,她也不至于有太多的非分之想,她的正常欲望也不会压抑得这样厉害,或者她忍受不了寂寞可以一走了之。可是张爱玲不这样安排曹七巧的命运,她抬高了曹七巧的身份地位,让她做了堂堂正正的姜家二少奶奶,让她有了一双弱小的儿女,这使七巧压抑已久的对幸福人生的渴望重新抬头,在这种正常欲望长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她的黄金欲开始变相膨胀,终至人性彻底迷失。
如果说地位的提高使曹七巧的黄金欲被激发出来的话,那么小叔子姜季泽的出现使她干涸、麻木的心灵开始复苏,燃起了她内心深处熄灭已久的熊熊之火。可是这种爱情是注定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姜季泽对她若即若离,严于叔嫂之防,玩起了捉迷藏式的爱情游戏。七巧亦不肯亲自毁掉自己苦苦煎熬得到的一切,两人在各自的堡垒中相互对峙着,谁也不肯先越出雷池半步。经过十年漫长的痛苦历程,婆婆和丈夫都死了,七巧的苦难终于熬到了头,她分到了家产,搬出姜府自立门户。
“这些年,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可是连金子的边都啃不到,这以后就不同了。”可是悲剧并没有就此结束,七巧也没有如她所愿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曹七巧爱情逐渐麻木、热情日渐消退时,当年冷淡七巧的季泽上门来向她倾诉爱情了,七巧心中的喜悦和甜蜜自无法言喻。张爱玲极其敏锐、细腻地刻画了这一微妙的心理活动。“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是这种喜悦也仅仅维持了短短的一刹那。当季泽向她提出借钱的要求时,她立刻转而愤怒了。此时七巧心中直觉的念头就是:“他想她的钱——她卖掉一生换来的几个钱。”她的爱情梦瞬间化为灰烬,她认为什么都是假的,包括爱情,只有钱才是真的。在七巧的现实中,什么都是抓不住的,只有钱可以让她实实在在地抓在手里,为她所有。如果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七巧正常人性的表现,那么泯灭了那点爱,她便彻底套上了黄金的枷锁,变成了地道的疯子。更为不幸的是,她还是人母、是婆婆,她的疯狂不仅使自己走向了毁灭,并且还将身边的亲人拉来做陪葬。“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在她的生命中,儿子是她唯一不设防的人,可是她要时时刻刻将他牢牢抓在手中。当儿子娶上媳妇过上了一段幸福生活时,她立刻心理失衡了。新媳妇平凡的外表、软弱的个性,甚至她正常的夫妻生活都成了七巧攻击她的把柄,她用最恶毒的言语一寸一寸地摧毁她的自尊,在七巧长期精神虐待中媳妇被凌迟了。与此同时,她还哄骗儿子、女儿吸上了鸦片,她又用类似的手段破坏了女儿纯真的恋爱,摧毁了她的未来,使她年过三十还待字闺中。正是“黄金”这把无情的枷锁使七巧从一个不幸的被害者慢慢变成了一个自我迫害的疯子。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既是一个可恶可恨的害人者,更是一个可怜可悲的被害者。她对金钱有强烈占有欲,为了攫取财富,可以不惜牺牲美好的人性,甚至以黄金这一“金锁”摧残儿女的爱情和幸福,把金钱看得比儿女的婚姻更重要。这个被金钱榨干了青春和蚀空了灵魂的悲剧人物终于在临死之前流出了干涩的眼泪。
张爱玲以她独特的女性视角,将笔触深入到曹七巧这个人物的内心深处,去审视她的灵魂,因此曹七巧这一女性形象对于我们读者具有特殊的认识意义和审美价值。
曲黎敏说,在“活着”之外,还有爱和美。而且正是这爱和美赋予了活着无比绚丽的色彩和神秘的力量!每个人都曾有机会,去选择改写的方向和依据:向黑或向光;顺从外在的标准,抑或寻找内心的方向。
然而,对曹七巧而言,生活的刺已然嵌进了肉里,改写是需要内在的资源的。七巧原来生活的路径不足以给她提供内心成长所需的能量,让她得以建构自己的价值意义系统;她也无法看到当下生活的意义,不知道每一个“现在”,其实都在参与对“以后”的建构。无法得到滋养的灵魂,更易被暗黑蓄养,没有内心空间的人,很容易被环境裹挟而不自知。所以,她不会爱,因为她不懂爱。
所幸,我们是处在新时代的女子,可以读书,旅行,以各种喜欢的方式滋养内心,在精神的世界修篱种菊,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好友共同成长学习。所以无论我们面对何种境遇,总会在因缘际会中,做一个内心有光芒的人,照耀自己感染他人。用一颗感知美好的心,丰富对生活的想象力,摆脱无力感的纠缠,走出自己的“规定场景”,用自己的“性格”制造了另外一些场景,向暖而生……
一个真正懂爱的女子,首先会好好爱自己,悦纳自己,并以一颗包容之心对待周遭。当你具备强大的内心,丰盈的精神,你便不会被外界所裹挟。真正的富有不是对物质无休止的占有与攫取,让其成为枷锁,丧失对生命意义的感知,而是以积极的状态,努力过好每一个当下。当你具备精神独立、经济独立的能力,不依附于他人而活着,你的内心必定会富足而安定。
金锁记读后感38
在金锁记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人物一个是二奶奶七巧以及她的女儿长安。对于七巧我开始只觉得的她可恨可叹但看到最后也觉得她可悲起来。对于她的遭遇也会产生同情。故事的结尾写到七巧心想她当时如果嫁给哥的结拜兄弟丁玉根,张少泉,或是沈裁缝是否他们会给她一点真心,眼睛落下了泪水。但七巧内心的扭曲与自私劈杀了几个人,七巧的精神枷锁使长白的妻子绢姑娘和芝寿先后死去,并且都死的悲惨。让自己的女儿失去幸福,最终走向堕落。七巧为了让长安婚事流产。对童世舫的神经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刺激。最终让他放弃了婚事。很想不通七巧自己已经遭到了封建枷锁的毒害失去了婚姻的幸福,丈夫对她冷漠没有一点关爱,家中人都低看她瞧不起她,她不仅没有对自己的孩子更加关爱,反而是一种报复。只因为自己的孩子姓姜。
我觉得七巧实在是太可悲。书中我最喜欢的女子是长安,长安是个善良温柔的传统中国女子,虽然她抽鸦片,但不完全是她的原因。也因为她身处封建家庭所以导致了她接连的悲剧。从中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她的善良当七巧对她一次一次威胁,她都没有退缩这个婚事,当她的母亲以童世舫威胁她时,她退缩了。她知道她的母亲不仅会告诉他抽鸦片的事,还会想办法对付他。但这一切童世舫都不知道。他们两个解除了婚姻后两人依然交往,只是从以前的地上转入了地下,这时童世舫对长安的感觉产生了变化开始对长安喜爱,以前童世舫之所以想和长安结婚只是因为她是个传统女子有安全感,因为他曾经被新派女子抛弃。深受打击而已。因此想找个传统女子。对于童世舫的爱情,张爱玲可能觉得男人的爱都是有附加条件的,完美的爱是不存在的。当她听到长安抽鸦片后,便对长安再也没什么想法了。有的只是沉默。当他面对长安时不去问长安为何抽鸦片?只用无声来凝望他。童世舫对长安的爱也只停留在世俗大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而已。长安要得到真正的爱又谈何容易。当七巧死后。她的孩子长安和长白也只能悲剧收场。
金锁记读后感39
张爱玲擅长描写各种各样的女性。《金锁记》也不例外。这篇小说记录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初旧上海女子身上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地位低下的女子。她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给了当地的一户大户人家—姜家,七巧的丈夫从小就是残疾。七巧的为人十分泼辣、刻薄,再加上嫁了个废人,便特别不招姜人待见。于是她便不停地反抗,这样她在别人眼中可就算得上臭名昭著了。过了几年,她的丈夫、婆婆相继去世。姜家便分了家,七巧脱离了这个封建大家庭,带着儿女搬到外面住。然而她的生活并没有好很多,相反她的下半生过得十分悲哀:三爷姜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他骗钱的把戏,葬送了自己的爱情;儿子成家后,由于嫉妒儿媳,她把儿媳活活气死了;女儿在30多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她偏从中搅和,断送了女儿的一段好姻缘……最后,这个不幸的女人在郁郁中死去。
张爱玲的这篇小说用了许多写作技巧,其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要属侧面描写。在文章的开始,作者并没有正面介绍姜公馆的情况,而是借两个丫鬟的床头夜话将整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倒和《红楼梦》开头借冷子兴之口演说宁、荣二府的兴衰颇有些相似。接下来,作者又在两个下人的交谈中将七巧的身世向读者作了交代。再由大奶奶、三奶奶背后的闲言冷语说明了七巧的为人以及她在姜家低下的地位。
这一系列的侧面描写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使大家都迫不及待地想“亲眼”看看这七巧究竟是怎样的。别急,在这一系列的铺垫之后,七巧出场了——“瘦骨脸,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寥寥十几个字便活脱脱地刻画出了一个精明的妇女形象。接着作者便展现了七巧的语言及行为,她替二小姐说媒,气得二小姐直哭。短短四五千字,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形象,人物关系交代地一清二楚。
张爱玲的一枝生花妙笔着实令人佩服。我认为最妙的一个侧面描写在最后。七巧晚年的时候,作者并没有花费笔墨去正面描写她。而是通过童世舫的眼看了出来——“门口背者光立着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太太”,在童世舫心中“这是一个疯子”。
小说的题目叫《金锁记》,为什么要叫“金锁”呢?我认为是故事的主人公七巧被金钱套住了。别人爱她,她说那人是看上了她的钱;自己的侄子和女儿玩,她说是侄子欺负女儿,想霸占她的家产;女儿上学丢了东西,她便上学校找校长讨公道……就这样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害的自己没得到幸福,也害的自己的孩子前程被断送。当然这金锁也可以理解为封建社会的桎梏。
在这篇小说中曾多次提到了月亮。月亮是凄凉的象征。月亮的变化也折射出了人物内心的变迁。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像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时代的一个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像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彰影绰绰的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像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是七巧眼中的月;“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像是黑漆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七巧儿媳眼中的月。
从这篇小说中也可以读出一些封建社会的腐朽思想。过去结婚娶亲,大户人家讲究门当户对,小户贫穷人家想攀附权贵。七巧嫁到姜家,她大哥是高兴的。尽管七巧嫁的只是一个残疾人。姜家却是打心底瞧不起她这样一个出身卑微的人,连底下的丫鬟都敢对她议论纷纷。这样势力的思想在今天也是存在的。一个人当了官,底下便有许多人吹捧他,一旦这个人没落了,那些原先吹捧他的人便会做鸟兽散。有一句俗语说得好“富在深山有远邻,穷在闹市无近亲”。
读完全文,我七巧的感觉不是厌恶,更多的是同情与可怜。生活在那样一个没落的时代是不幸的,七巧所受到的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也不是她能逃避的,所以她只有选择反抗——以自己的方式。
金锁记读后感40
初读张爱玲,很难不为她的才华所震动,接踵而至的全是来不及的惊奇,唯有感叹。张爱玲的小说充满荒凉景致。似乎经由她随手拾掇的事物就能焕发出令人惊诧的美来。可是这天才一旦碰到她铁冰的理智,便被那种冷酷和哀戚渗透了,开始呈现出一抹青惨的色调。她越是想抛开一切痛饮生命的苦乐悲喜,越是要猛烈地撞上这面冰冷的墙。我觉得,正是这种碰撞产生了《金锁记》这样一部杰作。
张爱玲的小说里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只“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七巧是一家麻油店的女儿,年轻的七巧是店里的“活招牌”。“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的朝禄,他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无疑,那时的七巧是美丽的,像所有的少女一样,她也有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想象。然而,旧时的女人,若想改变命运,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嫁人。再加上父兄的自私贪财,于是就把她嫁给了有钱又有权的姜家二少爷。名为“嫁”,实为“卖”。那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的残废男人。姜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姜老太太想给儿子置一房姨太太,可有身份的人家不肯嫁,所以降格以求,万般无耐下接受了七巧,为了能使七巧死心塌地服侍二少爷,索性就让七巧做了正房奶奶。名为“少奶奶”,实为“高级丫头”。七巧人生的悲剧序幕就从此拉开了。
自从嫁到了姜公馆,七巧就像关进了囚笼,守着一个残废的男人朝夕相处。这个大家庭给了她巨大的压力。表面上是书香门第,内里却矛盾四伏。人与人之间没有同情,没有温暖,没有和睦,各自为了自身的利益和生存互相利用,勾心斗角。七巧卑微的出身使她在姜家处于极其尴尬的地位,到处受到歧视和排挤。她原来也有着正常人的人性,她也渴望被人认可、被人理解、被人尊重。七巧自己也知道这屋子里的人都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兰仙的手左看右手,夸赞了一回她的指甲。兰仙早看穿了七巧的为人和她在姜家的地位,微笑尽管微笑着,也不大答理她。七巧自觉无趣,转身到阳台上来,拎起云泽的辫梢来抖了一抖,云泽啪的一声打掉她的手,恨道:“你今儿个真的发了疯了!平日还不够讨人嫌的?”曹七巧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得到周围人的承认,在他们的眼里她依然是麻油店老板的女儿,依然微不足道,没有人瞧得起她,甚至连伺候她的丫头小双也看不起她。她忍受着人们的鄙夷,处处防范算计,用一种泼辣、放肆的嘲骂来维护自身“二少奶奶”的地位。慢慢地,她变得更加敏感多疑,尖酸刻薄了。置身于这样的大家庭,她感到孤独、无望,她多希望自己的丈夫能给予她精神上的安抚。但是她守在身边的这个男人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不能给予她一丝一毫的抚慰,用她自己的话说“连我也不知道这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越想越不明白!”丈夫的无能更让她产生一种彻底的绝望和难以言传的痛苦。生命的错位,使她承担起了自己无法承受的重负,姜公馆成了七巧青春的葬身之地,她的命运就如“玻璃匣子里蝴蝶。
《草房子》是作家曹文轩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7年。
《草房子》讲述了发生在20世纪60年代初江南水乡一个动人动情的童年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拼搏的悲怆与优雅,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
2019年9月23日,该小说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草房子》自1997年面世之后,畅销不衰。各个版本累计印次已接近300次,被翻译为英文、法文、日文、韩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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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痛苦的成长历程。
六年中,桑桑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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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书笔记
这些天,我一直在读《草房子》,这本书中的桑桑、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白雀,秦大奶奶等人,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抹不去的印象。
桑桑是一个很特殊的男孩,因为他的爸爸是当地唯一的小学的校长,他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他也住在这个学校。他的学习很好,是班上数一数二的尖子生,他也淘过气:碗柜改成鸽笼,蚊帐改成渔网,夏天把自己当成冰棍,穿着棉衣、棉裤,为人们制造风景……我觉得桑桑可爱,幼稚,富有同情心,敢于承认错误,他的作文写得很好,考试常常一鸣惊人,但他经常做恶作剧。
“秃鹤”是陆鹤的外号,顾名思义,他是一个小秃子,他为了自己的光头,用尽三十六计,但是光头仍然“毫发不见”,这颗光头,甚至让桑校长在一次汇操上大丢脸面。陆鹤是一个很内向的孩子,他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不撞南墙不回头的脾气,属于“老虎屁股摸不得”。
纸月是一个漂亮懂事的小女孩,她身世悲惨,学习优秀,刚生下便没了妈妈,在从板仓去油麻地的路上,曾受到坏小子拦路,最后,桑桑吓坏了坏小子。纸月很有表演才能,是学校文艺队的主角。
油麻地的邱二爷一家没有孩子,便从他大哥家领了一个最小的孩子回来了,他就是细马,他是江南人,口音与油麻地的口音大不相同,于是油麻地的孩子便叫他江南小蛮子,他喜欢放羊,在邱二爷死后,他用卖树的钱买了一百只小羊,要完成给妈妈买幢房子的任务。细马是一个很有个性的男孩子,他在学校里属于差生,因为听不懂老师讲课,就不读书了回家放羊。但回家了,他又想学校,每一次都在学校周围放羊。
杜家是油麻地首富,杜小康是他家的独生子,学习也很尖,各种班上的物品几乎都是他家杂货店的,他还有一辆让油麻地孩子望尘莫及的自行车,他用一个划船人欠他家杂货铺的钱的关系,让全班同学过了黄昏中的一条不长不宽的河。当他家倾家荡产的情况下,他辍学了,小自行车被卖了,因为还欠着别人的债,杜家老爷和杜小康到别处放鸭了。杜小康是一个很有心计的孩子,他用计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朋友。当发生失火事件后,他勇敢地站了出来,使桑桑在同学们面前颜面大失。
草房子中的桑桑、秃鹤、纸月,草房子外的细马和杜小康,他们或富裕或贫困的家境,或优秀或落后的学习,使他们都有着与众不同的一面,但是他们也有相同的地方,那就是他们都有一着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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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读后感1
那是一片怎样的油麻地?“美”“力”“真”的梦想在其中回荡。
那是一群怎样的孩子?在他们的身上刻映着天真、幼稚和善良,散发着优秀的民族情怀。桑桑就是这样的一个少年,他的淘气、富于幻想和不谙世事就像一轮旭日朝阳。他跳着、蹦着、笑闹着,简直就是精灵的化身。纸月不同于桑桑,纸月是一个美好的女孩,她是美的象征,她纯净如雪,飘逸如风,含着淡淡的忧郁,浅浅的酸辛。她神秘的身世与超脱世俗的书卷气使得更加的美轮美奂。
那是一群怎样的大人?当野风吹响着叶子散发香的苦艾,秦大奶奶的形象也就忽影忽现。秦大奶奶喜欢艾,她说,艾好,艾干净,艾有药味,夏天这儿没有蚊子,也没有苍蝇。秦大奶奶爱这块土地,她宁愿露宿也不愿离开它,那是她和她的丈夫秦大几十年的心血换来的。在这几十年里,他们没有白天和黑夜,没有阴天与晴日,没有炎热与寒冷,他们对痛苦变得麻木起来,但他们唯一的幸福就是做着土地的梦。几十年啊!他们终于在这片土地的中央盖了一幢草房,一地的麦子在和风中一日一日的绿着,未等到收获的五月,秦大在田埂上永远的睡着了。这块土地是秦大奶奶一生要保护的!当得知,这块土地要办学时,她不肯,不准,她不愿离开,死也不要,所以她倚着自己老眼昏花,拄着拐杖,横穿菜园,一路把菜苗踩倒了许多;她把学校的瓜、豆荚摘去扔到大河里;她养了一群鸡鸭鹅,让它们在学校里乱窜。她的行为举动很单纯、幼稚,她只想证明,这块土地是我的!当他被强行抬走时,她没有做任何挣扎,乖乖地躺在门板上,甚至连叫唤都不叫唤一声,秦大奶奶是被扶到椅子上的她的样子使人相信,这一回,她已经不得不接受事实了。可是晚上,艾地中央,秦大奶奶蜷曲着身子,卧在艾丛中,她是如此的热爱这片土地啊!当他救了一个女孩时,这一切都变了,油麻地的人们接受了她,她也接受了油麻地的人们。本以为这样可以相安无事的过日子,但在黄昏时分,秦大奶奶与油麻地的人们永远的分别了,而仅仅是因为捡一只落水的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剧情虽然诙楷和滑稽,但从中透露着人生的苦涩。老人的葬礼很壮观,是油麻地里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油麻地小学的老师和孩子们,一个挨着一个排着,竟有一里多长……
《草房子》就像一瓶陈年老酒,酒味甘甜像岁月一样绵绵流长,越品越香!
草房子读后感2
利用双休日的时间,看完了《草房子》。心里头有种什么感受,无法用什么词来形容。准确地说,应该是震撼,一种美的震撼,美的心痛吧。
说实话,这本书我买了很久了,一直没有认认真真的去看它,当初买的时候也是听了别人的话才买的,我把它搁在书架上,写完作业后,就去书架前看看,翻翻。不经意间,注意到了《草房子》,才想起,原来这书我还没有看完呢。所以就立刻捧读起来,两天就读完了。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编小说。
写了一个善良,天真的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让人从中不为人知的感叹,从中受到启发。
草房子,它本身就是那么原生态,纯自然的东西,根根乳白色的闪闪发亮的茅草全部来自于海滩的自然中,“受着海风的吹拂与毫无遮挡的阳光的暴晒”柔软,韧性,密实,“冬天是温暖的,夏天是凉爽的”,它是原始的,又透出一派古朴来。现在到处都是水泥钢筋混凝土速成的框架楼房,别说“冬暖夏凉”反而是“冬冷夏凉”,只能靠先进的空调来急救酷暑严寒,而窗外排出的热量,汽车尾气的热量又充斥在现时的天空,更加的燥热反常。
书中主要是萦绕于心中的是“草房子”的孩子在遭遇苦难时的默默承受苦难的坚韧的毅力美。
桑桑,小说中一个贯串始终的主人公,他的独特,他那种隐隐的普爱之心处处给苦难中的朋友以无形的力量。他,支撑起油麻地孩童世界的一片天空,注定他在“一大片金色”的草房子中走出疾病走出油麻地走向“那只巨大的旋转着的花环”……
纸月,一个很可怜的小女孩,和奶奶在一起孤苦伶仃的。但很坚强,一路坚持走了过来。
细马,虽然以前不找邱二妈的喜欢,但在经历了一场水灾之后,重新又回去了,扛起了一个家庭,自己则作了一个牧羊少年。
还有杜小康……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那悠然的笔调,那流水般的叙述。还有书中那一首首纯真的童谣。它们的出现,犹如在一幅画卷上添加了缤纷色彩。
小姑娘,快快长,
长大了,跟连长,
有得吃有得穿,
还有花不完的现大洋。
“咿呀……呀,……,哟……哟哟,哟哟……咿呀咿呀哟……”
这书中一切的一切,把我深深地打动了。
那么你呢?还不赶紧去读读!
草房子读后感3
我是城里的孩子,整日在娇生惯养中度过,不了解外面的世界,甚至有一点小脾气,总爱以自我为中心。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后,我才了解到乡下孩子的生活和最纯洁的友谊。
桑桑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是一个调皮、善良、具有同情心的一个小男孩,他叫了许多和他年龄相仿的好朋友:文静聪明的纸月、想获得别人尊重的陆鹤、家庭富有的杜小康、年事已高、善良的秦大奶奶、撑起家庭重担的细马,个个都是勇敢的。
乡下的孩子们都很淘气,动不动就要打架,来回抛砖头,在我看来非常危险,特别随便,但是,所有的孩子都是那么纯真,那么可爱。
用诗一般美丽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副百看不厌的江南水墨画: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
纯净的美。文弱、恬静、清纯、柔和的纸月,不仅学习好,而且生性善良、懂事,她是那么完美,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巨大的能量,感染和改变着周围的每一个人,仿佛是真善美的化身。
陆鹤是个秃顶的孩子,常常被人戏弄,陆鹤十分苦恼,孤独,常常坐在河边偷偷的哭泣,想尽办法掩盖自己的缺陷。但他从不放弃对自己尊严的守护,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
杜小康家曾经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活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但是一夜之间,父亲病了,为了给父亲治病,他的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一起到离家很远的大芦荡里去放鸭。
杜小康,他没有自己怜悯自己,更没有让别人来怜悯他。他用稚嫩的肩头毅然地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的故事告诉我,富有的时候,不能浪费,不能高傲自大,贫穷的时候,也不要自卑,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想尽一切办法渡过难关。
这就是人性之美散发出来的独特力量,《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爱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白昼和黑夜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草房子,洗涤人们身心的书本。
草房子读后感4
在这个美好的假期,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感动了我,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些都出自于曹伯伯的纯美小说《草房子》。
这本书叙述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最有趣的就属秃鹤那章了,他和桑桑是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同学。其实他叫陆鹤,只是,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油麻地小学的人都叫他秃鹤。秃鹤的头很地道,大家都想摸摸,可是必须用东西换。可是有一天秃鹤对自己的头很在意了,谁摸他的头他就和谁急。秃鹤的爸爸就给他买了一顶帽子,桑桑和几个同学拿着他的帽子到处扔,有一天学校要会操,秃鹤想参加,可他没带帽子老师不让他参加,最后秃鹤在台上闹,蒋一轮老师只好让他参加,可他却闯了祸,他去讨好别人,大家都不理睬他,直到有一次演戏,没有合适的选择,才让秃鹤来试试,这一试却让人对秃鹤刮目相看。
最让我感动的就属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强的一个,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费了很多时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大家的眼中,她是一个可恶的老婆子,经常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草房子读后感5
金黄色的麦地、充满古朴的房子充满回忆的艾叶、寂静清澈的池塘……这就是欢乐油麻地。那里生活着顽皮的桑桑、光头的秃鹤、富二代杜小康、舍命救人的秦大奶奶和文静朴素的纸月……他们给安静祥和油麻地小学带来了不一样的六年,也给桑桑的脑海里留下刻骨铭心六年的快乐经历可是他载着那十列火车也盛不完的友情告别了这座他朝夕相伴的草房子。告别了那个让他充满快乐的油麻地小学
桑桑是油麻地小学大校长桑乔的儿子,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爱搞小动作的男孩,他的小学六年,虽然得过一种非常难治的怪病,但他在那个充满酸·甜·苦·辣·的集体中长大,他懂得了除知识外好多好多东西。这一切,是他的启蒙,是他,小学六年快乐的时光
秃鹤是一位,光头男孩,他以自己的坚强和勇气一丝不苟不仅赢得了汇演的冠军,更让同学们信任了他认可了他。
纸月的家中只有一位年老多病的外婆,她的内向和优异的成绩,让老师和同学为之震撼,并让顽皮的桑桑改掉了自己的坏习惯。但她却突然消失在油麻地。
蒋一轮是一位年轻、受校长青睐的老师,他在与白雀姑娘演出时出现了迷离的感情,白雀的父亲反对,虽然他们暗地里写信并让桑桑传达,但两人最终带着遗憾和悲伤分开了。
艾叶在风中舞蹈,那苦味是否在怀念那位倔强的秦大奶奶呢?秦大奶奶与她的丈夫一生拼命地攒钱、买田、盖房、种田,但在即将就要大丰收时,她的丈夫死了,油麻地小学又要在这块金黄的地上建造教学楼,孤苦伶仃毫无依靠的秦大奶奶非要住在油麻地小学,并添乱于小学,老师、同学和校长都很讨厌他,但也没办法赶走她直到她舍命去救一个孩子时,人们才对她的人格敬佩。秦大奶奶的死源于要救一个幼小的孩子,我想大家都一定会怀念这位舍命救人秦大奶奶的。
厄运里出了一个不一样的孩子:杜小康。杜小康家非常有钱,他在油麻地像一个王者一样,功课好、人品好、家境好,男孩崇拜他,女孩喜欢他。但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杜家不仅一无所有,还欠了债,杜小康在逆境中长大,他与厄运奋力抗争。
满口江南话,笑起来露出大门牙的细马,他虽然不是邱二妈的亲生儿子,但却在邱二爷死后,为邱二妈顶天的细马,他那朴实的江南话透出一股对邱二妈的无私的爱。
药寮一篇讲述的是桑桑得了一种非常难治疗的怪病,校长桑乔不仅辞去了工作,还带他到处寻医,治病,几翻周折,他终于战胜了病魔。
最终十二岁的桑桑离开了那片闪着金光的油麻地离开了给他快乐的油麻地。
草房子读后感6
《草房子》里的桑桑是调皮的、是可爱的、是活泼的、是帅气的……但我却觉得他是一个勇敢的人。
纸月病好了以后,每天早上都会迟到,几乎每当大家上完一节课后才到学校,大家都觉得很奇怪,有一天,桑桑一大早就起来了,为了知道纸月是怎么迟到的,桑桑就故意给妈妈说自己去找昨夜未归的鸽子了。
桑桑使劲地划着船向板仓驶去。当到板仓时,太阳才探出了头,桑桑悄悄地躲在了一座桥下,他四处张望,见桥头来的不是纸月,而是三个男孩,他们在土路上晃荡着,并没有走开的意思,好像在等一个人,而让桑桑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在等纸月,桑桑仔细一看,原来是板仓小学有名的大坏蛋,连老师也没法管住他们,尤其是那坏蛋老大刘一水,人称“豁嘴大茶壶”,另两个是刘一水的“跟屁臭”,桑桑这才记起来,他们专门欺负纸月。读到这儿,我仿佛看见桑桑正朝着这几个大坏蛋咬牙切齿,他双手握成了拳头,双脚在地上跺来跺去,好像想报复他们一样。
过了一会儿纸月走了过来,见有人把路挡住了,便绕开在麦地里走,刘一水一边笑着纸月,一边唱着编的歌来嘲笑纸月,可纸月并没有管刘一水,她只惦记着上学,便飞快地往大堤上跑,准备划船到学校。刘一水见纸月向大堤上跑,便跟了上去,桑桑愤怒极了,他不能袖手旁观了,他连忙叫道:“纸月!往我这里跑!”纸月便跑上了船,桑桑捡起了一块砖,向跑来的刘一水使劲砸去,却没砸中他,只吓着了他,桑桑见刘一水马上就要追上了,便解开绳子向对岸划去,可刘一水却跑上了船,他给了桑桑一拳,顿时桑桑感到一阵锐利的酸痛,随机,鼻血便流了出来。读到这儿,我心里一酸如果是我的话,我早就哇哇大哭,回家去告状了。可桑桑呢?他却没有逃,刘一水一脚把他踢下了水,他见船开远了,便抢过船桨,往回划。桑桑忍着疼痛,趁他不注意,悄悄地爬上船,向刘一水的腿一头撞去,只听扑通一声,他便掉下了水,纸月立马使劲儿划船,才逃之夭夭,刘一水见让纸月上课迟到的计划失败了,只好游了回去……
后来,桑桑给爸爸说了,爸爸和地方政府向板仓小学警告了一番。从此,刘一水便不敢再欺负纸月了。
你们说,难道桑桑不勇敢吗?
草房子读后感7
前些天,老师推荐大家阅读曹文轩的纯美小说《草房子》,读后,我颇有感触。
金黄色的草房子,朴实中有一丝优雅。虽说它只是草房子,但它不是用一般的稻草或麦秸盖成的,而是用从三百里外的海滩上打来的茅草盖成的。就在这所用茅草盖成的学校里,故事的主人公桑桑,目睹和参与了一串串令人刻骨铭心的故事。直至十四岁那年,他才乘着一只小木船,走向了新的生活天地。
桑桑与秃鹤从一年级开始就是同班同学,他经常想出一些坏点子来欺负秃鹤。所以,在众人眼里,他不仅是校长桑乔的儿子,还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怪人”。他总爱奇思妙想地搞出一些令人大吃一惊的花样。如,将自家的碗柜进行改造——目的是为了给自己的鸽子做一个高级的鸽笼;拆了爸爸妈妈卧室里的蚊帐做鱼网去捕鱼;在烈日炎炎的夏天,裹上厚厚的棉袄……这似乎就是桑桑与别的孩子不一样的地方。但自从纸月来到油麻地,做了桑桑的同学后,桑桑变得温和起来,也学会了关心别人。
桑桑对纸月有一种特别的关心。最近,纸月接二连三的迟到,使桑桑百思不得其解,好奇心驱使他一定要弄个究竟。他只身来到板仓,躲到大河边,静静地等待纸月的出现。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使桑桑感到无比震惊——纸月之所以迟到,是因为她在上学时,碰到一些坏孩子,这些孩子的头儿叫刘一水。他们不欺负别人,单单盯上了纸月。桑桑很恼火,这一天,等到他们出现,就拾起两块砖头,砸向刘一水他们。正当桑桑转身向纸月跑去时,那几个孩子追上来,抓信桑桑痛打一气。只见他满鼻子都是鲜血,仰面朝天躺在船上,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欺负纸月,自己却无能为力。他很不甘心,吃力地爬起来,向刘一水他们撞了过去。虽说把他们撞到了水里,但自己又瘫倒在地上。蹲在一旁的纸月一边哭泣,一边拿起船桨,吃力地划船过了河。桑桑救纸月的义举,让我感受了他才是堂堂正正的男子汉。做为纸月的同学,他已经进到了一个朋友应尽的责任,这已经让读者为之动容了。
草房子这部小说让我深切地感受到:生活中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在那简陋而散发着浓郁稻草香味的草房子学校,岁月的老人,一笔笔记录下了桑桑以及他的小伙伴,小学六年美好而纯真快乐的时光。他们之间纯真质朴的友谊,令人感动而向往。是啊,人与人之间如果能象他们那样纯洁无暇,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温馨无比。
草房子读后感8
一直以来,读的最多的就是各类童话、科幻小说。今天天气不错,我坐在窗前,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第一次为书中的人物感动地哭了。
它魔力般吸引着我————那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那让人感动至极的油麻地小学的故事。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对孩子们好像是与朋友相处,无话不说,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藏在心中。油麻地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些乡村孩子开朗、温柔、可爱、活泼,没有人不被他们所感动。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他们农民的朴实善良、震撼人心。
我不仅仅被它的魅力吸引住了,还被故事里面的情节,深深感动了。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当看到桑桑生病时,我哭了,怕桑桑会死掉,我心里默默祈祷,保佑桑桑能够度过难关。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秦大奶奶奋不顾身跳下水“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只是一只渺小的南瓜,她却能把它当成人似的,不顾自己的安危,跳下水去拿。可惜,这么好的人就仅仅为了一只南瓜而不醒人世。我看到这,两行感动的泪水又从脸上淌下。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这难道不是我们提倡的雷锋精神吗?
〈草房子〉真是一本好书。它描写得那么催人泪下。如果有时间,我还会再读一遍,甚至第三遍、第四遍……
在去年的校园书市上,我买了一本《草房子》,刚开始回到家就把它扔在了一旁,过了一段时间无意间翻到,才渐渐被它所吸引。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桑桑,他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快乐、难忘而又发人深省的六年。在这六年里,他从一个天真、顽皮的小孩渐渐长成一个成熟、懂事的少年,在这难忘的六年生活里,他的朋友陆鹤、纸月、杜小康、阿刷细马;老师蒋一轮、温幼菊;以及自己的爸爸、妈妈、秦大奶奶、白雀姐姐等,都让自己有了人生的认识。他们或许让他知道了爱,或许让他知道了忍耐,或许让他知道了荣誉、快乐、痛苦、无奈……这有些是我们城市人永远也学不到的,它给了我新的视角、新的感受、新的人生观,所以这本书尤为珍贵。
第二遍看这本书,我从书里学到了陆鹤的雪中送炭,不记前嫌;学到了纸月默默无闻地奉献,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学到了杜小康能屈能伸,敢做敢当的高尚品德;学到了秦大奶奶做一件事要钻进去的拼搏劲……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的眼前总会浮动着他们的身影。
童年不只是有欢乐,桑桑也曾体会过痛苦和绝望。他得过一种怪病,叫鼠疮,脖子上有一个肿块,使人疼痛难忍。桑桑和他爸爸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医院与诊所,吃遍了无数的苦药与偏方。最终战胜了邪-恶的病魔。在这灰暗的几个月里,桑桑变得懂事了、坚强了,同时也不那么看重名利与得失。文弱的温幼菊老师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于是他终于坚强地活了下去。都说在生死边沿走过一遭的人,才会更珍惜生命中的点滴,桑桑就是这样。
读了这本书,我发现了人生中很多闪光的地方,如果你自己发现不了自己的优点,那么就很难取得成就。同时要学会宽容大度,欣赏别人,要学会为别人喝彩。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草房子读后感9
《草房子》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写过很多作品,有《根鸟》、《红瓦》、《细米》等,《草房子》这本书写了许多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事,如:将一轮与白雀之间毫无瑕疵的事,不幸的桑桑与厄运相拼时的悲伤与优雅。这本书主要写了主人公桑桑与父亲来到油麻地,桑桑认识了许多朋友,因没有头发而被人称“秃鹤”的陆鹤,、心地善良的纸月、美丽多姿的白雀,细条高个的细马,家境富裕的杜小康。主人公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可爱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对他的注意,他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爸爸的大棉袄,弄得满头大汗;把自我家里的蚊帐拿下来剪成鱼网;把家里的碗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
然在前面他很调皮,但在最后一章,他应对困难的坚强让我敬佩不已。
草房子读后感10
在这些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草房子》读后感--姚欣妍。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他用诗一般的的语言把那块麻油地描述成一幅美丽的画。
那里面主要介绍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这五个少年的小学生活,桑桑是一个很活泼的小男孩他能够把家里的蚊帐做成渔网,还把碗柜为鸽子做一个温暖的窝。他还十分勇敢,一次他的了一种怪病务必要用烧红了的针扎进去,桑桑却并没有叫。陆鹤是一个秃顶,班上的同学都嘲笑他但他并不记仇。纸月是一个漂亮的小女孩而且还很懂事。细马是个很有主见的孩子,在这个陌生的坏境里他选取了逃避但心里却很想交朋友。杜小康却是一个很傲慢的人。
草房子交给我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草房子读后感11
炎热的夏天,我闲着没事干,捧起这本《草房子》,心中荡起圈圈涟漪。
《草房子》是大作家曹文轩的作品。书中的主人公是生活在油麻地的一群孩子。他们天真活泼,离奇的事都发生在了他们身上。在那个年代,他们不玩电脑,不看电视,玩的是跳格子与捉迷藏,看的是戏。那些已被我们忘记的游戏出此刻了他们身上。作者在书中说道: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都有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远不变的,那就是美。”
是啊,美是人之本色,美永远也不会消失,不管你是美是丑,只要你还怀着一颗童心,那你就是美的。
放下书,我好像看到了那金黄的草房子,它们立在夕阳下,和阳光慢慢融合的样貌……
草房子读后感12
我读完了《草房子》讲了主人公桑桑上小学的故事。
桑桑是个很调皮的孩子,他把家里的衣柜做成了鸽笼,把蚊帐做成了渔网……经常挨打。
桑桑也很爱帮忙人:给将一轮和白雀送信,给细马放羊,给杜小康开小摊的钱……
最后,桑桑得了一种能死人的病,经过求医治疗,好了过来。过程中桑桑经常不想治了。都是温幼菊鼓励他。
我懂了坚强、坚持。还好多好玩的,我真喜欢这本书。
草房子读后感13
最近,我读了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书,名叫《草房子》。在书中,当我得知秃鹤(人名)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重新找回和同学之间的友谊,在一年一度的全乡中小学文艺汇演中,主动请求并成功扮演一个别人不愿扮演的主角―秃头伪军连长,从而给学校争得了荣誉时,我真为秃鹤高兴;当我明白细马为了给他爸爸治病而不畏辛苦、任劳任怨地放羊时,我不禁为自我感到羞愧;而当我得知桑桑为考中学,不得不离开这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时,我已经泪眼模糊了。
我就应像书中的杜小康、细马那样,做一个小小男子汉,勇敢的担当起自我就应担当的职责。
草房子读后感14
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小学——油麻地小学,故事就发生在在这一座座草房子里纸月扑朔迷离的身世、被迫停学的杜小康、天生秃顶的秃鹤以及纯真善良的桑桑,他们每个人,无不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数杜小康,因为杜小康他很坚强。原来杜小康家是油麻地最富有的,可是他的爸爸在一次进货的途中,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也因此停学了。但他很懂事,尽力地帮爸爸妈妈维持生活,在校门口卖东西,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同学笑话,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我觉得很了不起。从他的身上,让我学会了如何去面对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让我明白了应该怎样自力更生。坚强的杜小康,我喜欢你!佩服你!
读《草房子》的过程是快乐的,它让我收获很多,长大很多!
草房子读后感15
连着几天的阴雨绵绵,让我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历经了许多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在全书中,主人公桑桑,做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如:把蚊帐做成渔网;夏天里穿着棉袄到处跑等等。让人觉得他很好笑。也体现了桑桑的天真、纯洁。秦大奶奶,因为学校是开她家的地而建,所以她就和学校过意不去,常做一些不利于学校的事。就是这样的老太,之后在桑桑等人的影响感化下,也有所转变。还救了落水小孩。不幸的是在救一个南瓜时丢了姓名。作为一个老人有这样的变化真是不简单。
《草房子》中桑桑童年的乐趣和刻骨铭心的经历,让我感受到在情感淡漠的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显得多么弥足珍贵。
草房子读后感16
在老师的推荐下,妈妈给我买了作家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桑桑,他是油麻地小学校长的儿子,麻油地小学的教室在一片草房子里“草房子”。
桑桑非常顽皮,他把班上一个叫“秃鹤”的小秃子的帽子放到了学校里的旗杆上。在广播操比赛上秃鹤则故意捣乱。当学校排戏时,里面一个角色是秃子,没有人能胜任这个角色,秃鹤则自告奋勇。演出很成功,秃鹤又在同学们的心中恢复了良好形象。
纸月的离去,白雀和蒋老师的故事,秦大奶奶的去世,杜小康的辍学,细马的孝心,温幼菊老师的药寮......
一件又一件的事情让桑桑长大了许多。
六年的时间过去了,桑桑考上了一个好初中,桑桑的爸爸也因工作出色被调走了,他们就将离开麻油地了,桑桑向麻油地所有老师,及他们班的同学一一做了道别。
桑桑走了,但他的脑海里却有一串美好的记忆。我相信,他的心并没走,因为他对这片草房子有着深厚的感情!
草房子读后感17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里有精灵般的桑桑,有坚强的杜小康,有倔强的陆鹤……妈妈说这本书写的就是她的童年。那时的物质生活是那样艰苦,他们的心灵世界却是那样的丰富多彩。从这些孩子的身上我品味到亲情友情的甘甜,体味到团结奋斗的乐趣,更深深的理解了妈妈常常对我说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意义。
主人公桑桑淘气,富于幻想,当他得知自己生命垂危,毫无希望时,他没有抱怨,没有暴躁。这时“桑桑对谁都比以往任何时候显得善良”,享受地喝下苦药,他从这奇苦中获得那块“鼠疮”的消除。踏破生与死的界限,使他认识了生命夺目的美丽。
杜小康从小就显得与众不同。杜家突然一落千丈,他和父亲去三百里外的打芦荡放鸭,狂风、暴雨、孤独、忧伤、、、、、这一切困扰着他。直到厄运再次降临,杜家一贫如洗时,杜小康“他有父亲的悲伤,却没有父亲的绝望。”在挫折与较量中,他更坚强,他自己在学校门口摆摊,他成了生活的强者。我坚信桑校长说的“日后,麻油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
还有陆鹤、细马等都经历了太多太多的困苦、磨难,他们都以顽强不屈的精神展现出人生的精彩。
低头问自己:你有麻油地孩子那样顽强不屈的自信吗?有没有拼搏精神呢?从小到大,我可以说生活在“蜜罐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碰到困难就爱发脾气,想家人给我解决。难怪妈妈一遍遍地对我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缺少的正是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啊!
《草房子》教会了我很多,也像一座灯塔给我指明了方向。我决心随着这本书从新起航。“只有吃得黄连苦,才能品到蜜糖甜。”我们即将告别童年,未来的学习生活将会充满竞争,充满压力,但是我会像麻油地的孩子一样坚强地去面对,因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草房子读后感18
这个愉快的暑假,我读了《草房子》,心里深受感动。
主人公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经过了六年,在这六年中,他目睹到了许多事情 ,比如陆鹤老被桑桑捉弄,可是桑桑去道歉后,他再不捉弄陆鹤了货了发为纸月打报不平,治服了刘一水等人货了发为白雀姐姐送信,送给蒋一轮老师;学校他们后来把秦大奶奶当成贵客,结果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个南瓜而身亡,之后也讲述了细马,杜小康以及主人公桑桑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心里有着一阵阵感动。因为秦大奶奶当时不惜一切地去救南瓜,当时秦大奶奶耳朵也听不见,也听不见人的叫唤,身亡了。
还有桑桑那次把一刘一水打得再也不敢欺负纸月的时候,我心里不尽佩服他,因为他知道同学有困难,就出手相助,打报不平。他身上有一种助人为乐的精神。
不过,杜雍和的做法很是让我费解,他为什么要往卖的东西掺水,无非就是想多挣钱,可是后来被朱一世揭穿了,杜雍和不就是想贪点小便宜,最后,“聪明反被聪明误”。不过,我也非常可怜杜小康,不能上学,只能偷书看。
《草房子》那些感动的事情,已经印在我的心里。
草房子读后感19
这本书共有九章,其中纸月这一章我最喜欢。
在学校里,我就不喜欢调皮捣蛋的男生,也不喜欢有些开朗直接的女生,我喜欢像纸月这样平素十分文雅、害羞的女生,纸月的学习成绩也十分棒,有一手好的毛笔字,会背许多古诗词,会朗诵,还会写好的作文,真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小女孩。
我每看到这个章节,总会为纸月那不平凡的生命路而动情:纸月出生一个月妈妈就死了,爸爸走了,纸月的外婆是唯一能带给纸月爱与关怀的人。可是亲情的缺失一定让小小的纸月流了不少眼泪吧?她一定天天幻想母亲的样子吧?夜里做梦时一定常常梦见妈妈的微笑吧,一定在梦醒时发现枕巾已湿了一大片了吧……
记得我五岁时跟妈妈逛商场,在人群里跟妈妈拉散了手还急得哇哇大哭呢,一个人怎么能没有妈妈?
我还记得不久前看过的一个小说,上面说一个小女孩的父母离婚了,谁也不要她,她很委屈,以为是自己不够棒,她努力学习,让自己成为最棒的女孩子,可是待她长大后,她的恋人又欺骗她,抛弃她……
我们阳光少年的生活就像一条在小溪上行驶的船儿,无忧无虑地行驶,即使遇到点儿风浪,也不至于把船推倒;而这些少年的生活则像一叶独木舟,在狂风大作的海面上行驶,稍有不慎就会船破人亡,葬身鱼腹,要随时小心了。
草房子读后感20
这本书讲的是男孩桑桑在小学的六年:他欺负陆鹤,被妈妈打了一顿;蒋一轮喜欢白雀,他们互相寄信,让桑桑给他们传;他认识了秦大奶奶,帮助奶奶干活,陪伴秦大奶奶;学校来了“江南小蛮子”细马,桑桑不和别的同学一样欺负他,和他一起做朋友;杜小康家原来是最有钱的,就因为他们的轮船翻了,成了最穷的,还欠了人家很多笔钱,家里的那扇红门都赔给人家了;
白雀姐姐要走了,把蒋一轮和她的信全赠给了桑桑;桑桑得了鼠疮,桑乔找了好多家医院,才把他的病治好。读了这本书,我懂了我们看到他人需要帮助,就要帮助他们,我们不能欺负别人 ,要和被人好好相处。
草房子读后感21
读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又淘气又活泼的桑桑,孝顺父母的细马,因为头上光秃秃而被大家叫成秃鹤的陆鹤,作者曹文轩把每一个角色都写得和真实的一样,事情也是的。
我找到了一段关于景色描写的一段,位于第二百页的最后一段:夕阳正将余晖反射到天上,把站在砖堆顶上的细马映成了一个细长条。余晖与红砖的颜色融在一起,将细马染成浓浓的土红色……
这一段利用夕阳的景色去衬托细马的心情,我记得,在这段话的前面,说了邱二妈一直在那里抚摸那些红砖,就犹如像在抚摸宝贝似的。而且,景色的描写也十分优美。
在这一本书里,作者不仅仅写了景色,也写了很多对人物的描写,十分得生动,有趣,所以,我非常喜欢看这一本书。
草房子读后感22
草房子这本书讲的是油麻地小学小孩们发生的各种有趣的事,故事里有好多让人不忘的角色,如:淘气而正义的桑桑;虽然受同学冷落但演戏认真的陆鹤;非常孝顺母亲的细马;十分英俊的杜小康,他们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映像。
其中我喜欢的还是细马了,因为在他非常的孝顺懂事,连我都非常敬佩他。他在为他父亲挖柳树须子,但细马就要又白又嫩的,这也让我非常的敬佩他。
我最喜欢草房子是应为他的景色描写非常的`美,看看这一句:墓前,是一大片艾,都是从艾地移来的,由于孩子们天天来浇水,竟然没有一棵死去。他们笔直的站着,在从田野上吹来的风中摇晃着叶子,终日散发着它们独有的的香气。这一句让我知道了孩子们非常的敬佩秦大奶奶。
草房子读后感23
暑假,老师推荐我们看《草房子》,我以为草房子就是草做的房子,等拿到手以后,才知道这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
当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后,它所描述的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一个叫作油麻地的乡村小学给小男孩桑桑留下了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
桑桑是一个调皮、活泼、快乐的小男孩,他总是喜欢异想天开或做出一些出意料的古怪行为。他为了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像样的家,就把家里用的碗柜改制成一所鸽舍;他看到渔船上的人用网捕鱼,就把家里的蚊帐剪开做一张渔网,还真捕到了鱼;他在夏天的时候想到城里卖冰棍的人将冰棍裹在棉套里,就突发奇想地在大热天里穿上棉裤……
虽然主人公桑桑占了文章的大篇幅,但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这个人物。杜小康家住在油麻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麻地经商,是油麻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的。可就在他爸爸拿出家里所有的钱去购买一批货准备大攒一笔时,载货的船翻了,他们家就此破了产,导致杜小康停学了。懂事的他并没因此而颓废,反而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生计,在学校门口卖东西,没有感到一丝卑微,靠摆摊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假如我是书中的杜小康,我该怎么办?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面对生活吗?一个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从书中我学到了:当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不要感到自卑,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生活。
草房子读后感24
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奶奶……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奶奶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奶奶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奶奶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草房子读后感25
《草房子》,看着这个书名,脑海中便出现了一个淳朴的草垛子房子,理所当然,这本书描写的就是那自由自在的乡村生活。读完书后,随着作者的描写,我彷佛回到了那如童话一般的油麻地上,借桑桑的眼睛,看看每个人的悲欢离合。
在油麻地的草房子,见证了男孩桑桑刻苦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最让我敬佩的人是小男孩杜小康,他的童年,大起大落。富裕之家,因为向别人借钱买的一批货沉入了海底,从此一落千丈。但是,他却没有颓废落败下去。他坚持河中放鸭,过着艰苦的生活。虽然,这并不能让杜家富裕起来。有一天,杜小康和他的父亲没把鸭子管住,鸭子游进了一户人家的鱼塘,把这户人家的几百根鱼苗给吃光了,还被当地人扣留了。回油麻地后,杜小康计划在校门口摆一个摊子卖着七零八碎的东西,并且生意越来越好。有一天,有一个债主上门来讨债了,杜小康让债主将家里的红门摘走了……文中的杜小康不哭不闹,听爸爸妈妈的话,十分清楚家里的处境。拆除的红门,让我看到现实的残酷,让我读懂了少年的悲伤与坚忍。
读完书,满眼都是夕阳映照下折射金色的草房子:一个小小的院落,几只在空中不断盘旋划破空气发出响声的白鸽子,一排排整齐的教室,干净的校园,绿油油的艾地,两边长着绿树的河流……
合上这本书,回到自己的人生当中时,面对苦难与挫折,《草房子》让我们学习到了一种面对苦难的精神。
草房子读后感26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
当时,他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着上。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好少年。
草房子读后感27
桑桑是曹文轩先生写的《草房子》里的主人公。他的善良、诚实、坚强把我深深地感动了。
桑桑在油麻地小学读了六年书,六年中,他从与条件优越的同学杜小康暗中较量的得失并为之苦恼,到主动卖掉心爱的鸽子为杜小康筹得摆杂货摊的启动资金;从跟妹妹抢食吃的不懂事,到位了不是演,忍病带妹妹进城的负责中进行了成长的洗礼。
现在的孩子,要么娇生惯养,要么依赖大人,几乎很少有自强自立的。要说女孩子,脸皮儿薄,说她两句就难过的,还算正常,可有些呢?批评两句就要死要活的。最说不过去的是有些男孩子,说几句就哭,说好听点,你是内向、腼腆;说难听点,你就是懦弱、胆小!还有,他们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不会谦让,总以自我为中心,做事拖泥带水,比女生都要拖拖拉拉。哪里像桑桑,敢爱敢恨敢作敢当,会有虚荣心,会嫉妒人,也会认真改过,会谦让别人,会害怕,也会感恩。
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人没有了诚信,活着还有什么用?可是很多人都在欺骗别人甚至有些孩子都丧失了诚信,可桑桑不会,他做人光明磊落,言而有信,完全是我们的榜样、楷模!
桑桑,你真是个男子汉!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仍然要向你学习,因为你善良、诚实、坚强的品质,是值得每一个人用一生去学习的!
草房子读后感28
乡村,是美丽的;乡村生活,是无忧无虑的。而《草房子》就描述了这样一个境界。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目睹、参与了许多平常而又伟大的事情……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既清楚而又带着朦胧,使人扑塑迷离。
在这本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章《秃鹤》。而这,不仅仅是因为作者所写的美景,更让我心动的是作者描写的那件趣事:一天,桑桑看见有人在河上打鱼,他自己也想要试一试,于是就回到家,把爸爸妈妈房里的蚊帐给拆了下来,修剪过后,用来做成一张网去打鱼。当我读到这时,就不禁“扑哧”笑出声来。从这里,我体会桑桑是个淘气、想象力丰富的男孩;从这里开始,我就喜欢上了作者刻画的这个人物。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我不知不觉地把这本书给读完了,突然之间,我想起了自己……
我出生在贵州,那儿也是个乡村,现在,因为我的爸爸妈妈在这里,所以我来到了这里。记得以前在老家上学的时候,作业是很少的,我和几个小伙伴们每天都玩地灰头土脸的,可是自从来到这里后,作业整整增加了至少二至三倍。成堆的作业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使我失去了自己的空间。
还有一次,老爸给我看了以前在老家时,他帮我拍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我,两手插腰,脸上洋溢着笑容,显得格外阳光。可是现在,每次我拍照的时候都不会再笑了。
在学校里,现在有许多同学因为作业过多而导致无法及时完成,更严重的是许多同学还会成绩下降,不仅如此,回到家后,还要被父母责骂。
唉,我现在是多么怀念以前住在老家的情景啊!
《草房子》给我的太多太多,我领会不完,只希望,我们小学生的生活能像他(她)们一样无忧无虑……
草房子读后感29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咀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绪——突然间觉得生活也跟着有节奏的开始了;回味生活中经历,居然暗自窃喜,原来生活中正是有那么多的小插曲,才回忆起来那么的甜美,真的要感谢与我生活的所有人,以为有你,才让世界,才让我变得精彩,觉得自己在不断的成长!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父子师生间脉脉的真爱,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如过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那就是我读得还不够深入,应该说是更加有“爱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书籍中最认为顽固的老奶奶最早是被他所改化的,不是吗?
曾经在这片土地生活了几十个年头,在这几十年里,她与秦大没有白天与黑夜,没有阴天与晴天,没有炎热与寒冷,甚至没有穿衣、吃饭消解疲倦……的欲望。“用几十年的心血换来这片土,这是我们爱的结晶啊!而如今,唯一的心爱——丈夫离开了,只剩下他留下的这片土地以及看到土地而沟起的那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失去,不,绝对的不允许有人打这样的心思。”秦奶奶悲痛欲绝。
桑桑第一次见到秦奶奶,好象认识她似的叫了一声:“奶奶。”一直被人讨厌的“老太婆”,听到这样亲切的叫声,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但从她亲昵的行动中我们不难看出——她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桑桑的脑袋。所有的孩子都远远的躲着她,桑桑却可以从奶奶的艾地里要来一大束的艾,好令人佩服。当桑桑发现奶奶在艾地打滚时,它居然叫桑桑保守秘密。
看来她也并不是那样能的不可接近,原来爱是相互的,桑桑和奶奶不就是都用自己的爱的诠释吗?
这一切似乎都在情理之中,让我不明白的是怎么就会因为一个南瓜而落水呢!难道你从前的坚持,从前的抱怨……都烟消云散了吗?
起先,你是自动的离开校园,寻找自己新的生活,快乐,自由,舒坦……接着,你是情不自禁——那震撼的救人举措;用拐杖哄赶进校园的鸭子,在菜园边上守着;等待时机,你终于要离开学校了,而且是一件一件,自己漫漫的搬,谁都不需要帮忙。今天,你终于奋不顾身,为学校的一个南瓜而永远的离开了……所有的人因为你的离开而伤心,而自责。
人生无处不真情,在《草房子》里,我看到了另人落泪的真情。阅读着,品味着,我与文中的小主人公桑桑同乐同悲。只希望真爱开满人间。
草房子读后感30
下午,当我阅读完《草房子》这本力作时,我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
《草房子》的主人公是油麻地小学的学生——桑桑,在油麻地小学,桑桑度过了六年没齿难忘的小学生活,在这期间,他认识了光头“秃鹤”、善良纯洁的纸月、力大无比的细马、能屈能伸的杜小康。
当然,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桑桑,因为在他身上,有着许多与我相似的地方,他活泼、淘气、快乐,但后来,造化弄人,桑桑不幸患上绝症,他的爸爸桑乔带着他四处求医,但都无医可治,当桑桑得知自己将不久于人世时,他依然用笑容去面对疾病,对命运不屈服,乐观的去面对一切,还帮妹妹完成心愿。
患上绝症后,桑桑每天再苦的药也吃,再大的痛他也忍,当他恐惧时,温幼菊老师对他说了两个字:别怕!使桑桑又重新振作起来,终于在最后,他们找到治这种病的高手,使桑桑获得“重生”。
在生活中,我也和桑桑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记得有一次,我和表弟在沙地上挖陷阱,还得一些路人的脚陷进坑里,而我们却在一旁偷笑!还有一次,我发烧到39度,爸爸连夜带我去看医生,医生给我打针,开药方子,再苦的药我也吃,过了一个晚上,我的病情才得到好转。
我想,我们就应该学习桑桑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而现在,我们生在这么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年代,不正是缺少这种精神吗?
草房子读后感31
我在假期里新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草房子》。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桑桑的小男孩儿,作者以桑桑的视角,写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的故事。故事中桑桑的同学个个都很坚强,不管是受人欺侮的细马,还是家庭遭受不幸的杜小康,都能面对生活中的重重困难,表现出非凡的勇敢,顽强地接受命运的挑战。
桑桑在小学阶段六年里生活的有快乐也有痛苦。他有着普通小男孩儿身上都会具有的性格:调皮捣蛋、有好奇心但用不对地方……桑桑经常干出一些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比如有一次桑桑看见有一位渔夫下河捕鱼,他捕了好多鱼上岸去卖。桑桑突发奇想也要捕好多鱼,于是他回家准备拿渔网,可是家里没渔网,桑桑想起了蚊帐跟渔网差不多,就三下两下拔掉了父母的蚊帐,做了一个精致的渔网,用他的“渔网”捕了好多鱼,母亲回家一看挺高兴又挺纳闷儿:桑桑哪儿来的渔网啊?得知实情后,对儿子整天异想天开的“创举”已经习以为常的妈妈没有打桑桑,却把桑桑的蚊帐也拆了,桑桑被蚊子叮得浑身上下到处都是红包,左眼红肿得发亮!看到这里,我似乎看到桑桑的可怜相,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也不禁佩服桑妈对付儿子的“智谋”。这可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呀!
桑桑虽然调皮但也有别的男孩儿很少有的艺术气质。桑桑的老师蒋一轮爱吹竹笛,当蒋老师吹起竖笛的时候桑桑会听的入了迷。作为一个男孩子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他还会拉胡琴,拉得很好,当蒋老师的笛子吹的有漏洞的时候,桑桑就会用胡琴给蒋老师补上,这一点蒋老师很感谢桑桑没让他出丑。
桑桑也很爱帮助人。他为了保护纸月,敢和比他个子大的男生斗争;他老是帮助蒋老师递信,帮助细马(桑桑的同学)放羊……因为桑桑爱帮助人,爱交朋友(虽然有时他也嫉妒别人),所以才会和班上每个人都是好朋友所以朋友,我希望大家都爱帮助人,这样我们才会做到:天涯海角处处有朋友!帮助别人才会给自己带来快乐。比如:我帮帮爸爸递一递贴对联儿用的胶带,就可以让爸爸很快贴好对联,爸爸说没有我这个小帮手他得屋里屋外来回跑几趟,这多麻烦呀!我帮助老师收拾桌子,帮助同学剪窗花……大家开心,我也觉得自己很能干呢!
这本书的确是本好书,在这些故事人物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们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面对困难要坚强,做事要坚持到底。我要好好珍藏这本书,一遍一遍认真地读,会有更多的启发。
草房子读后感32
“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那就是美。”——这是本书的作者说的话,对我启发十分大。
这本书也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
文章中的桑桑喜欢这些草房子,这既是因为他是草房子里的学生,又是因为他的家也在这草房子里,桑桑就是桑桑,他与其他孩子不一样,他的异想天开让我都佩服,他总能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古怪行为。
他趁父母都不在家,就想给鸽子们弄个好住处。他把自己家的碗柜中的碗碟通通收拾出来扔到墙角里,把柜子的四条腿通通锯了,把玻璃也都敲了,还让人去他家偷板子,给鸽笼分层。
他看到人家在用网打鱼,每一网都能打出鱼虾,就在心里希望自己也有一张网,但家里并没有网,聪明的桑桑就将父母大床上的蚊帐拆下来,用蚊帐做渔网,用竹竿做成网架,撑了一条船就去打鱼了。
还有一次,在地地道道的夏天中,在水中泡了几个钟头的桑桑,上岸看见母亲在晒棉衣,好奇的桑桑就想在这种炎热的夏天里穿上它们,他觉的这样很引人注目,确实,人人都盯着他看。
桑桑很聪明,很好奇,可是每次因为他的淘气都会被母亲打一顿,不过我确实佩服他的异想天开。
桑桑对他的小学生活终身难忘。桑桑为了有些本子,竟把只有他父亲有权利拿的本子拿过来当自己的本子,这些都是他父亲几年的荣誉啊,桑桑看到那些本子上的红章太碍事,就把把些页撕下来。就因为他的好奇,虽然得到父亲的一顿毒打,但父亲发现了他身上的病,从此对他十分好,桑桑因此得到父爱,也算是桑桑的幸运。
这篇作品始终充满美感,也显得很感人,让人与人的关系更加亲近。
草房子读后感33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完了曹文轩的《草房子》。合上书本,回味着、品味着,好像喝了一小口茶,顿时觉得芳一香四溢。
《草房子》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一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令我映像最深的是桑桑与死亡擦肩而过的那段经历。虽然他不幸得了不治之症,可是他顽强地活了下来。他靠着自己的梦想与精神活下去了。他吸引我的,不是“帅气”的外表,而是他的那份那顽强。面对病魔,他争了;面对疼痛,他苦了;面对生活,面对前进无边的道路,选择了前进;他没有向病魔低头,而是把困难当成指引你前进路程中的航标,努力学习,学习,再学习!他迎着风雨,为着梦想,等待着与病魔作斗争。
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习桑桑遇到困难不低头,学习他无畏无惧,敢于与病魔作斗争,迎着风雨,不思进取,要知道每个人要把困难当成一把大锁,锁住了前进的道路,锁住了我们对困难的蔑视,困难也像弹簧,就看你是要强还是要弱,如果要强,它就会向你低头,如果要弱,他就会向你昂首挺胸,世上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胸怀梦想,希望之光就会绝望之云。
平时跌下来,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继续向前进。继续向着目标行进,心平气和地对待世界上的每件事。我相信,桑桑的梦想也一定会成真的,祝福桑桑!
草房子读后感34
挥指轻弹,我又一次翻开这金黄色的封面,那片金黄色的油麻地深深地印在脑海里。那是桑桑的童年,桑桑的回忆。
枫树下一个泛着红光的光头,是油麻地最美的风景。秃鹤却因这颗光溜溜的头感到难受,也许是他厌烦了大家对他的头的似有似无的笑。不过我想他最终在会操时脱下帽子的勇气是他的内心给予他的,那是真实的他,不是任性。勇气换来的却是小伙伴们的冷漠,孤独的身影。最后也因这光头,舞台上它轻盈地抖动终融化了冷漠。
孩子的心是纯朴的,他们眼中没有绝对的坏人,原谅也变成了最平常的事,他们只是孩子,却拥有着成人都没有的胸怀。
还有那片艾地,扑鼻的苦艾味,穿过去,一位佝偻着身子的老婆婆,她的一生都用在守护自己的丈夫,守护那片地了。丈夫走了,鸡鸭便是使她孤独的生活多点声音的唯一了。秦大奶奶,她孤独的生活没有人懂,也许在黑夜里她会一个人低声啜泣,看着月光下自己单独的背影也会回想往事。大人们,都觉得她可恶,殊不知,她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守住心底那一点点一点点的温暖。然而秦大奶奶在人们的怨恨下并没有恨意,她费尽力气去救乔乔,那个孩子。差点失了生命,到最后,她还是走了,却只是为了学校里的一个南瓜。
她的身体滑到了水里,没有挣扎,她再也不会醒来了。油麻地的人都懂了,却也挽回不了了??
光头的秃鹤,娇羞的纸月,白雀和蒋老师,秦大奶奶,杜小康的孤独之旅,细马的羊群,这种都印在桑桑的脑海里。那是他的童年,他的专属。
明早,桑桑要带着它的童年离开油麻地,再看不到那片金色。
而那抹回忆,将永远在他的脑海里,抹不去,挥不掉。
我想不论是桑桑,还是蒋老师,或是纸月,他们都离开了油麻地,在这里虽有他们不堪往事,但这里给了他们温暖。只短短几年,却足够填满心底那柔软的一角。
“或许,我们谁都无法走出自己的童年”,走不出曾经的回忆。
草房子读后感35
经过三四天的认真看书,我终于把《草房子》的第一章《秃鹤》给看完了,《秃鹤》读后感。这一章让我感受非常深刻。《秃鹤》讲述的是一个在油麻地里叫陆鹤的小男生的故事。因为他是一个秃子,所以大家都叫他“秃鹤”。随着年龄的增长,秃鹤对自己的秃头在一起来了,谁都不许碰,谁碰就跟谁玩命。可是,同学们又接二连三地嘲笑他,他觉得秃头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他的爸爸用偏方给他治疗,不但没治好,更引来同学们的讥笑。为了遮掩,在夏天他戴了一顶白色的帽子。那纯洁的白色将孩子们全都镇住了。他们克制不住地将帽子从他头上摘下来,玩弄他,取笑他。结果五校会操的时候,秃鹤把帽子给摘掉,现实女生四肢发软,然后是男生将动作做得横七竖八。
陆鹤复了仇,但使学校的表演出了笑话,秃鹤换得的是众人对他的冷淡,大家都不喜欢他。但在一次文艺汇演演《屠桥》时,陆鹤为学校立了功,得到了大家的尊重……从秃鹤的形象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无缺的人,每个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有些缺点是生来就有的,就像秃鹤,而有些缺点是环境影响造成的。然而无论对待哪种缺陷,哪种人,我们都不能去歧视。因为歧视别人的人,他自己也并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有什么资格去歧视别人呢?况且他们的缺点有时候也会有用的。所以,我们不要去歧视别人,更不要抓住别人的缺点不放,要善意地给予鼓励,友好互助。
草房子读后感36
光头少年秃鹤,在《草房子》清新朴实的文字中第一个登场。
从三年级开始,因为光滑锃亮的秃头,陆鹤被同学们嘲笑、被村里人戏弄,甚至被老师排斥在汇操之外。孤单而倔犟的他,无法正视自己的缺陷,也不能坦然对待他人的眼光。无计可施的秃鹤用搅乱广播操比赛的偏激方式,来报复人们对他的轻慢和侮辱。但这种幼稚的的行为让同学们冷淡他,疏远他,使他陷入自责的黑暗深渊。柳三下的临场退出,《屠桥》伪军角色的空缺,就像一道曙光照进他的世界。他明白这是展示自己、获得尊重的大好机会。当他站上表演的舞台,当所有人都注视着他时,他愿意让别人指着自己的光头捧腹大笑,愿意利用自己的缺陷将光头伪军连长表演得活灵活现。因为他知道这是赞美的笑,欣赏的笑。他在这欢笑声中战胜了自己,成长起来,终于赢得了同学们的认可和赞赏。
秃鹤告诉我:我们不能决定自己的外表,却能改变自己的心态。笑对缺陷,像秃鹤那样将缺陷用在恰当的地方,制造出另类的完美。外貌是天生的,对于旁人异样的目光,唯有努力,用自身的价值弥补外在缺陷,才能赢得宝贵的尊严。
秃鹤在受挫中没有叛逆,没有沉沦,在表演中完美地成长,深深地感动着我。同时,我不禁在想:本应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却笼罩在嘲讽之中,秃鹤的无奈和愤懑真值得我们深省。对于相貌特别、身体有缺陷的人,我们随意的言语举动都会伤害他们脆弱的心灵,我们应该小心翼翼地给予同情,给予温暖,给予帮助。。《苏珊的帽子》
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温情的故事:苏珊在化疗后,为了遮挡光秃秃的头,只能戴帽子去上学。富有爱心的老师同学们希望她不必为戴帽子与同学产生距离隔阂,都带着各式各样的帽子上学。苏珊觉得自己不再显眼,很快重新融入了同学之中,轻松甜美的笑容未曾远离她的嘴角。如果陆鹤的同学老师都能呵护他,那么他还会做出汇操上异常的举动吗?我们也应该给自己的心灵戴上一顶美丽的“帽子”,来遮挡对外貌残缺者的残忍伤害。
秃鹤告诉我:我们要用善意包容他人外貌上的缺陷,用爱心发觉他们心灵上的美好。一个真正身修行洁的人,一定能给自卑者以信心,予残缺者以感动。
谢谢你——秃鹤,哦,陆鹤,是你让我明白:心灵的美好留芳 于世间,人性的光辉闪耀在心中!
草房子读后感37
秃鹤原名叫陆鹤,因为他从小不长头发,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所以大家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秃鹤。
三年级之前,因为秃鹤年龄小,所以并不在意自己秃头,但三年级之后,他开始在意自己不长头发了,谁要摸他的秃头他就和谁急。为了不让别人见到他的光头,他开始戴帽子,同学们觉得好玩,又都想看看帽子下面的头上有没有头发,他的同桌趁秃鹤不注意时把帽子摘掉了,秃鹤去抓,快要抓住时,帽子就传到另一个人手中,秃鹤急坏了,他跑过去,但没有抓住,同学们玩起了传帽子游戏,最终帽子被挂到了高高的旗杆上。又气又急,秃鹤哭子。
为了报复大家,在一次小学会操时,他上去捣乱,害得他们小学落得了最后一名。从此,大家开始讨厌秃鹤了。
所以同学之间相处一定不能因为好玩,就不顾其他同学的感受,而有时丑小鸭之所以做坏事,也是因为受到了冷落和孤立。
后来,学校要参加春节会演,要演一出戏,戏中最关键的角色是一位秃头的伪军连长。因为是秃子,还是个坏人,谁也不愿意演,因为没有主角,节目马上要放弃了。因为秃鹤被大家冷落了,又从来没有演过戏,所以大家都没有想到他。秃鹤犹豫再三决定毛遂自荐,要演这个坏人。老师和校长决定要让他试一试,秃鹤决心要演好这个戏。
秃鹤全心投入、刻苦排练、一丝不苟,最后把伪军连长演得活灵活现,可以说,秃鹤把这个角色演绝了。因为秃鹤的出色表演,学校在文艺会演中取得了胜利,老师和同学们更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丑小鸭也是很想证明他的美丽,也想回到鸭妈妈的怀抱。而有时我们自己就是那只丑小鸭。
草房子读后感38
秃鹤本叫陆鹤,因为他是个秃子,所以,油麻地的孩子都叫他秃鹤。
他是一个生理上有缺陷的孩子,这样的人在同学之间是很醒目的。他们的处境不是特别好。在孩子们的心里,他不是和自己一样的群体,而是弱势群体。而他们呢,总希望自己有力量、有智慧、有勇气能,替大人分担一些。想证明他们在世界上是有用的,有能力的。但却是这样一个孩子,他的心理却有着异样的想法,有时认为自己就是个秃子,不需要掩盖,有时有认为自己是一个秃头,很丢人,就用帽子挡住。他在会操时报复了那些对他讨厌的人,同时,他在汇演时,自告奋勇地演了汇演里的重要角色,为油麻地小学增添了一份荣誉。
秃鹤就是秃鹤啊!
草房子读后感39
秃鹤本叫陆鹤,之所以叫秃鹤,是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秃子。大家都很喜欢摸他的脑袋,他开始很乐意。但突然有一天他开始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因为他发现秃头成为大家嘲笑的对象。因为他的头,学校的广播体操比赛没让他参加,这使他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
春节来临时,油麻地小学要举行文艺汇演。桑乔校长决定演《屠桥》,其中有一个角色是伪军连长,他是个秃子,但选定的人选不是秃子,也不愿意把头剃光。无奈之下,决定让秃鹤试一试。结果秃鹤通过自己的努力表现,在汇演中取得了第一名,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在我们身边有很多其貌不扬的人,或者有缺陷的人,他们被别人嘲笑、起外号。可有谁知道那些玩笑会给他们身心带来多大伤害?有的甚至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一生。在我看来那些嘲笑别人的人才是最无知的人。
今年暑假我看到了一个叫《中国好声音》的娱乐节目,节目评委背对选手,当选手因为声音真正打动评委的时候,他就转身。很多歌手被采访来这里的原因都是因为之前他们由于身高、长相等原因四处碰壁,才能得不到发挥,于是他们来参加这个节目,因为这个节目只关注声音。每当这些选手说出自己的经历的时候都泣不成声,他们的经历让我非常感动,同时也让我看到了社会的现实,很多人只关注表面而不去看本质。
我觉着在这个社会里人人是平等的,不要低估别人的能力,要尊重别人,要学会体谅别人的感受。同时自己要有信心,要知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草房子读后感40
看完《草房子》的第一章《秃鹤》后,我对《草房子》已经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同时,我也深深喜欢上了可爱的陆鹤,这个涂抹了一头生姜汁,也没长出头发来的光头男孩。
陆鹤,大家都叫他秃鹤,原因很简单,他没有头发,正因为这个缺陷,让他从小成了大家戏耍的对象。桑桑,校长的儿子,小顽皮,但当我读到他和阿恕戏弄戴帽子的陆鹤章节时,让我有些厌烦他,还好,对他管教严厉的妈妈知道事情的经过后,狠狠地教训了他,让他认识到了自己犯下的错误,并向陆鹤道歉,但帽子事件让陆鹤和大家的对立情绪日益强烈。当学校要举行会操比赛时,由于老师做出了错误的决定,不给秃头陆鹤参加,这让陆鹤在争取到可以比赛的同时,选择了报复。他在比赛时,有意摘掉了棉帽子,让自己的光头突出地显露在赛场上的人群中,引起比赛场上的混乱,结果可想而知,由此引来了校长、老师和同学们对他的不满,陆鹤被大家冷落了,甚至开学了,都没有人愿意和他分在一组,我感受到了陆鹤的无奈和孤独。还好,文艺团要演出了,因为剧情的需要,必须要一个光头参加表演,关键时刻,陆鹤抓住了这个可以让大家改变对他看法的机会,提出要演秃头这个角色,他把台词背的混瓜烂熟,在舞台上的出色表演,使演出获得了巨大成功,大家又开始喜欢陆鹤了。陆鹤成功了,这时,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喜悦。
陆鹤,因为光头给他带来了很多烦恼,也正因为这样,让他变得更加坚韧。我喜欢陆鹤,他让我懂得:每个人都会经历很多磨难,只有不断磨砺后,才会让我们变得更加坚强。
草房子读后感41
今天阅读了草房子里面的两篇文章,一篇《秃鹤》,一篇《纸月》。我谈一下读《秃鹤》这篇文章的一些感受。
秃鹤的真实姓名是陆鹤。陆鹤从小就是秃顶的,在他上三年级前是感觉不到的,反而觉得好玩。但是当他进入了高年级后,就感觉到同学们看他不一样的目光。还有更重要的是同学们和老师对于他的态度。这使得秃鹤成了同学们中的一个异类。正常的活动他不能参加,有的同学也恶搞他。
秃鹤以自己的方式给予报复。在五个小学的汇操比赛中,他把戴在头上的帽子扔到半空中,使得汇操秩序大乱,油麻地小学遭受了耻辱。
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才气,秃鹤也不例外。在学校汇演比赛中,他把秃顶鬼子连长演的活灵活现,为学校争了光,也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读这篇文章,我们也想到了自己孩子的成长。每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是祖国的未来。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特长,也有自己的缺点。他们幼小的心灵都有自尊。家长和老师的教育,就像丝丝细雨,润物细无声。如何用更好的方法去教育孩子,感化孩子,是我们做家长和老师都在探索的课题。
读书,读书。在电子时代的今天,在人们日益繁忙的今天,我们更需要坐下来,读一本好书,或者读几篇好文章。书可以滋润心灵。孩子在成长,我希望他能多读书。大人也一样,读书使我们对生活的感悟更深刻。
草房子读后感42
今天,我读了《草房子》的第一章——“秃鹤”。
这一章里写了:一个叫陆鹤的男孩子,因为头上“寸毛不生”,被人们叫成了“秃鹤”。没有人不想去摸一下他的头,但因那时陆鹤还小,不知道人们是在嘲讽他,也就并不感到自卑,而且还把自己的头看的十分高贵。原本用给陆鹤东西就可以换来摸陆鹤的头的方法,却在后来因屠夫丁四的事件当中,让陆鹤明白了摸自己的光头就是对自己的一种嘲笑,随之引起了陆鹤开始害怕、不愿上学的情绪。虽然陆鹤的父亲用了许多办法但都没有成功,只能买了顶帽子给陆鹤戴。而同学们却故意找机会把陆鹤的帽子摘下,取笑他、玩弄他。结果就在五校会操的时候,陆鹤复了仇,使学校的表演出了笑话,大家都不喜欢他;但又在一次文艺汇演演《屠桥》时,陆鹤又为学校立了功……
读了这一章,我感到了人类里的歧视。我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完美无缺的人,但他们的缺点有时也会有用的,就像陆鹤一样,他虽然是个光头,受人嘲笑,大家都想方设法地取笑他,让他难堪,可是在一次文艺汇演时,演《屠桥》中的伪军连长就应是一个秃子,没人上时陆鹤不就因光头胜任了吗?反过来一想,如果自己有大家都没有的缺点,大家都嘲笑自己,这样,就不难想象陆鹤在受到大家嘲笑时的伤心了。
所以,我们大家都要向《检阅》这篇文章中的大队长一样,不要去歧视别人,而要善意地给予鼓励,友好相助,使其增强自信,得到温暖。
草房子读后感43
草房子的第一章节讲述了一个名叫陆鹤的男孩,因头上“寸毛不生”被同学嘲笑为“秃鹤”,同学们多少有点嘲讽的意思,陆鹤很讨厌人家叫他“秃鹤”,在一次主人公桑桑联合阿税整蛊”了一下他后,在他的心里就埋下了怨恨,体操汇演时他用他自己特殊的方式“报复”了每一个人,同学们也开始生他的气,终于在文艺演出时,秃鹤以成功的表演,瓦解了每一个人对他的气,每一个人都流下了泪水……
当读到这篇文章的最后一点时,随着文章的起伏,我也流下了泪水,是的,我被秃鹤感动了,但是我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份感动?从何而来!
首先读的时候,秃鹤这么一个冒里傻气的人物在我心中有点可笑,甚至我都有点想笑,想想呀!一个人头上“寸毛不生”,在一大-片枫树下,头上泛着点点银光,不失为“一道风景”。实在有点使人发笑!可是,慢慢的随着秃鹤年龄的增长,他有了自尊心,他不准再让人家叫他秃鹤了,但他周边的人还是没有变,依然有那种叫他秃鹤或摸一下他的头的欲望,他在迫不得以的情况下,他带上了帽子,却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惹怒了桑桑,随之而来就是桑桑的整蛊。我这时,不由的怜悯起了秃鹤,每一个人
都有他的致命的弱点,可秃鹤致命的弱点却又是人所皆知的不知情的人们偏偏一次又一次的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他还不大,却在心中要永远烙上这么一段痛苦的经历。但是,他也许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看,后面的文章就说明这一点,他没有再次“让步”,而是作出了一个不像是陆鹤做出的决定,他在体操汇演上报复了每一个嘲笑他的人。当那一顶黑色的棉,不,“乌鸦”飞出去时,我反复看了几遍,有点不可思议,呆呆的陆鹤会有这样的举动,不过,前前后后反复品味下,是不是人们做得真得有些过份,也难怪陆鹤会爆发了,不过他有点特殊,他是用全校人的“耻辱”让大家重新认识他,不过,他想错了,大家并没有由嘲讽转为畏视,未满足他的虚荣心,而是换成了对他的藐视。他明白了,这样做同学们不会对他改变看法,看得出来,他有一丝后悔,他也非常想补救,因为在后面他在看文艺演出时有个“秃子”的角色,他把最不愿意展现给人家看得一面“搬”到了舞台上,他在正视自己,他战胜了自己,取得了成功,换来了大家那一串串钦佩的泪水……
泪水呵,流到了我心里,经历了这么多坎坷,少年秃鹤战胜自己,嬴得了别人对他的认可,埋怨是不会战胜任何人,跟自己比,战胜自己,以德服人。
《草房子》,看着这个书名,脑海中便出现了一个淳朴的草垛子房子,理所当然,这本书描写的就是那自由自在的乡村生活。
草房子读后感44
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了一个叫桑桑的男孩,跟着父亲桑乔来到麻油地小学,桑乔是校长,他曾为了一点荣誉,而毒打桑桑,吓哭了柳柳,结果桑桑脖子上长了肿瘤,跟着父亲到处看病,桑乔满足了桑桑最后一个愿望——打猎,可是他脖子肿瘤在扩大,只好在带着他去看病,在父子俩的奔波中,又发生了怎样的事情呢?下面的故事马上告诉你。
桑桑有好多朋友:杜小康、细马以及纸月等,他曾经为纸月送给作业,板仓小学的同学欺负她,他就去教训他们,上次,他为了纸月,却被那些野小子打了一顿,在桑桑生病期间,杜小康送去鸭蛋,纸月送去书包,老师也对他很是关心,桑乔更是着急,到处带桑桑去诊断病情,还到处寻找治病的药方,温幼菊把桑桑请进了她的“药寮”,为他熬药,还安慰他:“别怕”!就这么两个字,桑桑便不怕了。
细马曾经为邱二爷刨柳树须子而冻破了手脚,他要白嫩的须子,但没有治好邱二爷的病,他还去放羊,保护他的羊,是个小牧民,杜小康也不上学了,但他们不一样,细马是不想上学,而杜小康是被迫停学,意思是他很想上学,但是给他父亲治病钱就是他的学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就能看到希望.
草房子读后感45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著作——草房子。由于是太喜欢这本书,我读了没多长时间就读完了。文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特点,比如说光头的陆鹤、调皮机灵的桑桑、笛声优美的蒋一轮、温文尔雅的温幼菊、美丽动人的白雀等等,让你一看就可以记下来,并且印象深刻。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数班长杜小康了。一开始,杜小康家的生活富裕,学习很好,被全票通过当上了班长,可是由于一系列的事故,杜小康家变得一贫如洗,而且由于一件事,桑桑对他的态度也不好了。由于家境贫寒,杜小康不得不辍学回家,虽然回到了家,但是他一刻也没有忘记读书,一直苦苦地央求爸爸让他回到学校。但一直没有实现,最后在很极端的情况下,竟然去学校偷了同学的书……
我被杜小康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杜小康虽然知道家境很不好,但是他仍没有忘记读书、忘记学习。因为不能读书,竟违背良心去偷别人的书,偷虽然不对,可是这一点可以体现出什么?体现的不就是杜小康对学习深深的渴望吗?我们有些孩子,很不喜欢读书,都希望一辈子呆在家中,永远不去学习。我们都应该知足了!和杜小康比起来,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杜小康想读书都不能读啊!
让我们也向杜小康学习,变成一个热爱读书的好孩子!
草房子读后感46
一直觉得,他营造的气氛很优美,很优美。
童真,在他的书中,被一笔一划,一字不漏地记录了下来。他让我们看到了,乡野的孩子们,油麻地小学,童年中鸡毛蒜皮的小事,乃至人命关天的大事,从勤奋自强的陆鹤身上,机灵聪慧的桑桑身上,灵秀善良的纸月身上,一对苦苦遥望的恋人——蒋一轮老师和白雀姐姐……全书以桑桑的眼光,友情,爱情,亲情……扩大乃至整个童年,充分描述出了那点小心思,小倔强,小自强,泡沫般的小快乐……还有那闪着光的生命活力。
作者曾说过,“我的空间里到处流淌着水,我的作品皆因水而生。”草房子,也可以说是一个关于水的故事。桑桑家附近有条大河,年复一年,波涛翻滚。“我家住在一条大河边上。这是我最喜欢的场景,我竟然在作品中不止一次地写过这个迷人的句子。”桑桑的父亲,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这让我不禁有一时的惊愕,也许,他描述的,就是自己的童年吧,不然怎会如此传神,逼真?“我的父亲做了几十年的小学校长,他的工作是不停的调动的,我们的家是随他而迁移的。”这句话,充分证明了我的猜测,可我究竟是一时有些伤感。
作者笔下的童年,如流水般,翻滚着,随着波涛,在浪花的拍打中,飘流至远……
草房子读后感47
我是杜小康,出生于红门,当然,红门是油麻地最富有的家庭啦。
我从小就很“大气”,经常用自己家里的钱和权利来帮助同学,同时,我也有很多普通小孩甚至大人都没有的东西。(嘻嘻,厉害吧!)
但在一次家庭经济破裂后,红门许久衰落了,以前的权利和金钱都没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我想读书,但无法读书,所以,我必须不顾一切的抬起头来,帮助父亲养鸭赚钱。
我很不情愿,渐渐的,我喜欢上这些可爱的小鸭了。虽然不能读书,但和这些小鸭在一起,也算是一种安慰吧。在鸭下蛋的时刻,我和爸爸高兴地跳了起来,我们的计划成功了
在这从中,我历经千辛万苦。鸭子丢了,我坚信,一定能找到,就真的找到了,这就是永不言弃的信念。虽然这次养鸭计划最后失败了,鸭子长大了,我也“长大”了。
我为了读书,不放弃,我向桑桑借了20元做最初资本,我开了一家小店,以这样维持生计。尽管债主已经把我们家的红门的大门给拆了。
这些日子,我和爸爸最大的敌人莫过于就是孤独了,我不能读书,不能和同学们分享快乐,只能在孤独和对小孩来说无聊的生意中度过。
在这次事件中,我体会到了人生的苦痛,也学会了人生。不过,有苦必将要有甜,只要抱有一颗乐观向上的心理,任何事情都击打不倒你,幸运女神迟早也会降临到你的身上。
草房子读后感48
今早真是一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早晨。在全班同学的掌声下,我们共同度过了2个小时的电影时光。而我们所看的电影,就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著作《草房子》所改编的电影。这也让我为《草房子》这本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让我看到了一部经典而又朴素的电影。
电影中的人物栩栩如生,把书上的各个人物变得十分真实,好像我们走进了他们的生活一般,这样一想,仿佛我又跟书中的人物亲近了许多。在这部影片中,有感动、有喜悦也有愤怒,其中留给我最印象深刻的主要是桑桑生病后的那一段催人泪下的片段。
桑桑生病后的那个巨大的疤痕一直印在我的脑海中。我想起当桑乔背着桑桑四处求医,不辞辛苦地赶路时,我真正感受到了一个父爱的伟大。而当桑桑得以治疗,父亲那种高兴的表情和桑桑那泛着红光的脸,也让我为桑桑松了一口气,这可算是在死亡的悬崖边上被拽回来了。当电影里出现桑桑在药寮喝药时,温幼菊老师那亲切的目光和那一句句普通而又带给桑桑无限力量的低语,让我感觉仿佛温幼菊就是桑桑的母亲一般。
草房子读后感49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草房子》这本书,跟随主人公体验了他这六年的小学生活,体会了桑桑的喜、怒、哀、乐。
桑桑从一个搞笑的调皮蛋慢慢变成一个成熟、坚强的孩子。他快要走的时候,向全校的人都一一告别了。桑桑无法告别的是纸月,因为纸月已经不再那所学校了。但是纸月在桑桑的心里,桑桑感觉到无论他走到哪,纸月仿佛在看着他。真所谓“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快乐的童年生活很快就过去。所以,我们都要珍惜现在,珍惜生活。
每当我读到“他吃力地背起柳柳,沿着台阶,一级一级的爬上去。不一会儿,冷汗就大滴大滴的从他的额上滚了下来”时,我既感动又惭愧,感动的是,桑桑身患重病,还坚持照顾妹妹,不叫苦也不叫累;惭愧的是,平时我一点小痛就叫个不停。所以,我们要向桑桑学习。
草房子读后感50
《草房子》刻画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其中秃鹤那篇令我深有感触,让我来给你讲讲。
秃鹤是一个没有头发的男孩子,因此经常被嘲笑。还有同学摘下他的帽子故意笑他,他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想有朝一日我一定要报仇!终于机会来了,学校要为其他学校表演,要求每个同学都参加,老师不让秃鹤去,但他坚决去了,导致学校给别人留下了坏印象。
我想,即使是再让人讨厌,再坏的人也有他的尊严。过分的让人生气,践踏别人的尊严,那结果一定是可悲的,别人一定会爆发出来报复你。
但秃鹤做的对吗?他故意让学校丢脸对吗?也不对!即使别人对你造成了伤害,你也不该报复别人,别人对你造成了伤害是别人不对,但你对别人造成伤害就是你的错了,要有一颗宽恕的心。
大家都来读读《草房子》吧,从中学会尊重他人。
草房子读后感51
《草房子》是当代作家李树松写的一篇故事。
故事的发生是这样的:有一天,姐姐要出去打草,弟弟跟在后面。姐姐非常喜欢弟弟,就照护着他,可谓是无微不至呀。在割草的过程中,弟弟遇到不会的事情就找姐姐帮忙。他们俩割草割得最高兴的时候,突然,龙卷风来了!姐姐拼死保护着弟弟,挣扎着跑向了一座难看的草屋,是草屋保护了他们,免受龙卷风的袭击!
读了这篇故事,我们应该想到两点。
第一点:我觉得亲人的感情是最重要的。就像书中的姐姐保护弟弟一样。因为恨什么,都不能毁掉亲人之间的关系,这样,你才会在社会上受到欢迎。
第二点:我觉得在任何东西上,都不要轻易的说它是好是坏。可能,在一定情况下,这种往往被人看不起的东西,就会充分发挥自己的重大作用的。那时,你就不会觉得这件东西是一个一无是处的破烂了。
这就是我理解的读后感。你们呢?
草房子读后感52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草房子》,作者是曹文轩,书中主要写了桑桑主人公在小学六年里的生活经历。文章当中有被人取笑的秃鹤,其实他的原名叫陆鹤,因为是个秃子,同学给他取了个外号叫秃鹤,他活泼开朗,调皮机灵,特别是在广播操比赛那场,让我哭笑不得,他的倔强、胆大的行为也让我很佩服。
还有桑桑,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他爱帮助人,爱打抱不平,特别是与秦奶奶的那一段,让秦奶奶找到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快乐,当看到秦奶奶为了帮一位小女孩捞水里的南瓜,最后没有上岸的那一段,我都感动的流泪了,秦奶奶是那么的善良、朴实,真的希望秦奶奶在天堂能过的开心。还有杜小康从富裕的生活到没钱上学还要带着爸爸到城里去看病,他的坚强、勇敢的精神感染着我。
在《草房子》里我感受到了快乐和悲伤,这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要经历风风雨雨,才能锻炼出我们的坚强毅力。
草房子读后感53
同学们,寒假里我读了《草房子》这本子,它是作家曹文轩的作品,非常好看。里面讲述了油麻地小学的孩子们:桑桑、秃鹤、细马、纸月、杜小康·····之间发生的故事。
学校的教室都是用草和水泥盖的,因此夏天屋里凉凉的,冬天屋里暖暖的。在《红门》这个故事中杜小康家里破产了,没有钱去上学,整天在家里玩还说:“不上学真好呀!”后来时间长了,他反而觉得整天玩没意思,又非常想读书。于是杜小康和爸爸妈妈一起努力挣钱才得已上学。这件事告诉我们应该珍惜现在读书的好时机。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他最喜欢的女老师是温幼菊,他最喜欢的男老师是蒋一轮。同时他也是个顽皮的孩子,有一次桑桑把爸爸年少时奖到的书本拿出来乱写,后来被爸爸发现了,就把他打了一顿。
桑桑后来得了绝症只能活半年了,正在大家无可奈何的时候,纸月千里迢迢地请来了老中医,结果奇迹出现了桑桑的病治好了,这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草房子读后感54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叫《草房子》。他讲述的是在我姥姥生活的那个年代的故事,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是个敢想敢做的小男孩,他甚至比我还调皮。有一次,桑桑为了能让自己养的鸽子有个家,他把家里的碗柜做成了一个大鸽笼,结果被妈妈狠狠揍了一顿。还有一次,他把蚊帐改成了渔网,虽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晚上被蚊子咬得全身大包。我也有很多奇思妙想,但多数不敢做,或在萌芽期就在妈妈的责骂中破灭了。书中还讲述了桑桑和秃鹤、桑桑和细马、桑桑和杜小康、桑桑和纸月、桑桑和他的老师们以及和秦大奶奶的一连串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桑桑的聪明、活泼、热情、勇敢、善良都让我喜欢。特别是桑桑得病时,我真为他担心,害怕他就这么死了。而桑桑在面对死亡时表现出的平静、乐观、勇气,以及想为他人做点什么的精神让我感动。
虽然曹文轩描述的不是我所生活的年代,但他好像钻进了孩子的心理,孩子们的快乐,孩子们的苦难让我产生很多共鸣。尤其他优美的文字,活灵活现的比喻,让我理解了生活中的轻松与沉重、欢乐与苦涩、希望与失落。
我喜欢这本书,我以后还要读更多曹文轩的书。
草房子读后感55
今年,我把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这篇小说主要介绍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和杜小康这五个优秀少年的小学生活。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陆鹤是桑桑的同班同学,因为长着一个秃顶,同学们都笑话他,叫他秃鹤。在嘲笑声中,他的性格变得很内向。虽然同学们瞧不起陆鹤,但他并不记仇,在一次表演中为学校争得了荣誉。在平常,我们不能以貌取人,俗话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别人身上有缺陷,他也是“迫不得已”。
我喜欢《草房子》,因为它赠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给我的启发太大了!希望大家都来读一读。
草房子读后感56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草房子》。这是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
这部小说写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从一年级一直到六年级之间发生的事。其中有桑桑、纸月、秃鹤、杜小康、细马……
桑桑是个调皮、聪明、善良、细心、勇敢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把蚊帐做成捕鱼的网;把碗柜做成了鸽子的家,结果挨了父母的打骂。桑桑帮纸月打走欺负她的坏同学。后来,当他得知自己患了绝症时,他并没哭,最后他的病被一名老中医治好了;而纸月是一个成绩好、漂亮、细心、乖巧的好孩子,但她很软弱,被三个欺负自己的孩子吓得连学都不敢上;秃鹤却是一个孤僻、心中充满仇恨的孩子,因为自己有一点缺陷而失去自信,变得十分自卑。但他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坚强,在一次演出中为学校争了光,从此变得自信起来,人也活泼开朗了,合群了,对人的仇恨也随之消失了;杜小康是个爱学习、聪明、善解人意的孩子,他家里十分富有,但因为一次失误,他家里一落千丈。从此,杜小康就没有去上学了,但他很想读书,就偷偷跑到学校,偷了一个小女孩的所有课本。当他看出桑桑很喜欢自己的脚踏车时,主动教桑桑骑脚踏车;细马凭借着执着的追求,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在桑桑六年级的时候为妈妈造一幢大房子;秦大奶奶是一个孤单、固执、善良而单纯的老人。她曾经两次落水:第一次是为了救护一个小女孩;第二次是拼了老命去救护学校的一个大南瓜。这奇特的故事在表面的诙谐和滑稽中透出一种人生的苦涩,令人惊奇的是那一颗饱经沧桑的灵魂居然还是那么无暇的纯净。
从这些故事中,我一次次的领悟到什么时人生的“沧桑”,什么是“善”,什么是对一种理想的执着……爱,无处不在!
爱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是沙漠里的一泓清泉,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藉;爱是一场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
草房子读后感57
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书,作者是曹文轩。主要讲了一个叫桑桑的男孩,跟着父亲桑乔来到麻油地小学,桑乔是校长,他曾为了一点荣誉,而毒打桑桑,吓哭了柳柳,结果桑桑脖子上长了肿瘤,跟着父亲到处看病,桑乔满足了桑桑最后一个愿望——打猎,可是他脖子肿瘤在扩大,只好在带着他去看病,在父子俩的奔波中,又发生了怎样的事情呢?下面的故事马上告诉你。
桑桑有好多朋友:杜小康、细马以及纸月等,他曾经为纸月送给作业,板仓小学的同学欺负她,他就去教训他们,上次,他为了纸月,却被那些野小子打了一顿,在桑桑生病期间,杜小康送去鸭蛋,纸月送去书包,老师也对他很是关心,桑乔更是着急,到处带桑桑去诊断病情,还到处寻找治病的药方,温幼菊把桑桑请进了她的“药寮”,为他熬药,还安慰他:“别怕”!就这么两个字,桑桑便不怕了。
细马曾经为邱二爷刨柳树须子而冻破了手脚,他要白嫩的须子,但没有治好邱二爷的病,他还去放羊,保护他的羊,是个小牧民,杜小康也不上学了,但他们不一样,细马是不想上学,而杜小康是被迫停学,意思是他很想上学,但是给他父亲治病钱就是他的学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就能看到希望。
草房子读后感58
当买来这本书时,我心里高兴极了,总想快点翻开书,享受一本好书给我带来的无限乐趣。
刚开始,我总想着曹文轩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取名《草房子》?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主人公桑桑和这片金色的草房子朝夕相伴,这些草房子承载了桑桑的喜、怒、哀、乐。
在小学六年当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或感人的,或兴奋的,或伤人心的,或愤怒的。书中,曹文轩把各个人物的性格都栩栩如生地刻画了出来,生活中遭遇的人物都截然不同,如桑桑、纸月,秃鹤,细马……在这些人当中,令我最难忘的就是主人公桑桑了。淘气的桑桑,时常沉迷与大人世界的桑桑,帮助别人的桑桑……但在最后一章中,我却看见了被病痛折磨的桑桑。
最后一章中,桑桑得了鼠疮,他和爸爸四处寻医,但那些医生都束手无策,但桑桑和爸爸依旧没有放弃,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位老医生,让爸爸和桑桑寻求到了生的希望。
可能是温幼菊老师的那句“别怕”,让桑桑从死亡的边缘走回来,从死神手中挣脱出来,这本书中的每一个字,都令我着迷,受益匪浅。
草房子读后感59
主要讲了桑乔痛恨打猎,重视荣誉,还曾经因为桑桑将他荣誉证书撕后,大发雷霆,毒打桑桑。并在晚上睡觉时发现桑桑脖子上起了肿块,桑桑感觉钻心的痛。第二天,桑乔四处寻医,可医生们都说没有希望。桑乔想让桑桑在最后的时光快乐地活着,带桑桑出去打猎。过了一个星期,纸月和慧思和尚都走了。就在这时有人告诉他,还有人能看好这个病,桑乔决定试一试。那个高手告诉他不过只是鼠疮,给他开了药没过多久就给治好了。
草房子写了让桑桑难以忘怀的六年小学生活,令我最感动的是最后一章药寮。
我觉得桑桑的父亲能在毒打桑桑后进行自我反省,丢下了重视荣誉的包袱。带桑桑去打猎时,还故意露脸给别人看,好知道他是桑校长。而且打猎也是当时最低贱的职业。在桑桑生病期间,桑乔在细心照顾桑桑,这一点体现出了父爱的伟大。让桑桑感受到父爱的温暖。所以爱是最伟大的药方。
在生活中,对做错的的事情要多多反省,并加以改正。不要不但不反省还推卸责任,桑桑在极其痛苦的状态下用奇苦的药来治病。所以我们遇到困难不要去逃避,而是面对战胜它。
草房子读后感60
在这个欢乐的暑假,我读了曹文轩叔叔的《草房子》。这本书令我印象十分深刻,久久不能忘记。
草房子的主人公叫桑桑,这部作品就是围绕他写的,写了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高傲的杜小康对命运的不屈。在其中,我感受到了杜小康和厄运抗争时的悲怆和优雅,更感受到了他对知识的渴望。
在这里面,令我感受最深的人是秦大奶奶,她总是受到学校里人的白眼,可是,最后却为了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献出了生命。这就是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所闪耀的人格光彩。
在里面,我觉得我很像里面的桑桑一样,非常的调皮,有时也会小肚鸡肠。在我上学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同学的朋友非常多,于是就很嫉妒他。他经常送些小玩具或糖果给其它小朋友,我觉得他是拿东西来收卖朋友。找出他不对的地方,我也开始效仿他并“忍痛割爱”,拿出自己的零花钱和“卡片”玩具去收买他们,让其他人不要跟他玩。其实我也知道这样的友谊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不是真正的友谊。这和桑桑与杜小康非常像,让我懂得了做人不要小肚鸡肠。真正的友谊是要对别人真心付出不求回报,别人也会真心对你。
读完了这本书之后,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童年时光,用真情去感受身边的人和事。
一、内容简介
英格兰北部,有一座几乎与世隔绝的“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主人欧肖(Earnshaw)收养了一个弃儿,取名希斯克利夫(Heathcliff),让他与自己的儿女辛德雷(Hindley)和凯瑟琳(Catherine)一起生活。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并萌发了爱情,但辛德雷十分憎恶他。老欧肖死后,辛德雷不仅禁止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接触,还对他百般虐待和侮辱,这加剧了希斯克利夫对辛德雷的怨恨,也加深了他对凯瑟琳的爱。
一天,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秘密外出,认识了邻近的画眉田庄(Thrushcross Grange)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Edgar Linton)。这个温文尔雅的富家子弟倾慕凯瑟琳的美貌,向她求婚,天真幼稚的凯瑟琳同意嫁给林顿。希斯克利夫知道凯瑟琳出嫁的消息,痛不欲生,愤然出走。
数年之后,衣锦还乡的希斯克利夫要向辛德雷和林顿进行报复。辛德雷是个生活放荡的纨绔子弟,酗酒、赌博,肆意挥霍家产,终至穷困潦倒。连剩下的家产都抵押给了希斯克利夫,并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经常拜访画眉田庄,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Isabella Linton)对他倾心不已,最后随他私奔。但希斯克利夫把她囚禁在呼啸山庄并折磨她,以发泄自己强烈的怨愤。
凯瑟琳嫁给林顿以后,虽然凯、林思想分歧巨大,但由于林顿的迁就,二人生活幸福。希斯克利夫的衣锦荣归,唤醒了她曾经对野性的爱的追求。激动中她病倒了,并很快就死去了,留下一个早产的女婴——凯蒂(Cathy)。
伊莎贝拉趁乱逃了出来,来到伦敦郊外,不久生了一个男孩,取名林顿·希斯克利夫(Linton Heathcliff)。辛德雷在凯瑟琳死后不到半年便酗酒而死,而他的儿子哈里顿(Hareton)落入希斯克利夫的掌心,希斯克利夫在孩子身上进一步实施报复。12年后,伊莎贝拉病死他乡,希斯克利夫接回儿子,却非常厌恶他的羸弱、娇气。
希斯克利夫趁林顿病危之际,将凯蒂接来,并强迫她与儿子结婚。几天后,林顿死去,希斯克利夫又成了画眉田庄的主人。小希斯克利夫婚后不久也悄然死去。
这时,哈里顿已经23岁了,尽管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缺乏人间的温暖,但他敦厚忠实,风度翩翩。凯蒂对他产生了爱情。这让希斯克利夫大为恼怒,他决心拆散这对恋人。然而,当他再仔细观察他们时,昔日的凯瑟琳和他相爱时的情景浮现眼前。此时此刻,他心头的恨消退了,爱复活了,他不忍心再报复。他要去寻找凯瑟琳。在一个风雪之夜,他呼唤着凯瑟琳的名字,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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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艾米丽生性寂寞,自小内向的她,
缄默又总带着几分以男性自居的感觉,诚如夏洛蒂所说的:“她的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少女时代,当她和姐妹们在家里“编造”故事、写诗的时候,她就显得很特别,后来收录在她们诗歌合集中艾米丽的作品总是如同波德莱尔或爱伦·坡那样被“恶”这一主题所困惑,在纯净的抒情风格之间总笼罩着一层死亡的阴影。在她写作《呼啸山庄》时,这种困惑与不安的情绪变得更加急躁,她迫切需要创造一个虚构的世界来演绎它,把自己心底几近撕裂的痛苦借小说人物之口淋漓尽致地发泄出来。因此《呼啸山庄》是饱含作者心血与情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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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呼啸山庄》读书笔记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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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呼啸山庄读后感50篇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是19世纪英国文学的代表作之一。
篇1:呼啸山庄读后感300字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
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
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篇2:呼啸山庄读后感400字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3:呼啸山庄读后感500字
当爱与恨交织,结局如何?当纯真的爱情面临金钱,名利的的诱惑,为何转眼变成了赤裸裸的背叛与恶狠狠的报复?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但心中却没有一丝报复了后的爽快,只有满心的难过和惆怅。当爱与恨交织在一起,结局谁人知晓?
看完整本书,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不禁想问,有什么东西能毁灭一段最美的爱情?金钱?利益?这些不过是表面的推辞,最大的凶手就是那颗被当时封建社会毒害的虚荣心。虚荣心是可怕的隐形敌人,它无处不在,它悄悄地藏在每个人的心中。人们潜意识认为,它一点也不可怕,就忽视了它的存在,但事实很坚定地告诉我们,它,不容忽视。
同许多名着一样,这篇故事同样发生在19世纪,我发现,那个世纪的人们,或多或少地有着很腐朽的封建思想和等级观念,那个时期的婚姻,大多为政治的婚姻?换句话说就是,有情人有多少能终成眷属呢?那时,有谁能很肯定地说,自己可以为了爱情抛弃名和利?
事实说,在封建的社会,在名与利面前,爱情不过是过眼云烟,不过是可以肆意挥霍的一样物品罢了,在这个年代,爱与恨的收尾。
篇4:呼啸山庄读后感800字
翻开《呼啸山庄》,我首先被故事中人物的家谱震惊了,欧肖家和林顿家后代的生命竟是如此的短暂,从十几岁到四十几岁,正值人生的韶华呀!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开始了《呼啸山庄》之旅。
老欧肖一家生活在一幢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古老房子里,这座房子因为是建在狂风肆虐的山丘上,因而叫呼啸山庄。凯瑟琳和亨德雷·欧肖是欧肖的一对儿女,老欧肖收留了在利物浦繁忙街头捡到的一个脏兮兮、黑头发的吉卜赛男孩,并为他起名叫希斯克利夫。一开始,凯瑟琳和亨德雷都不喜欢希斯克利夫,在老欧肖的坚持下,一家人还是渐渐地接受了希斯克利夫,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成了亲密的朋友,老欧肖对希斯克利夫也是异乎寻常地喜欢,这让亨德雷开始痴妒父亲对希斯克利夫的感情,视他俩为仇敌。
老欧肖的死改变了希斯克利夫的命运,他成了一个仆人。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造访画眉山庄林顿家正是悲剧的开始。富有的林顿家放狗误伤了凯瑟琳使得凯瑟琳在画眉山庄休养了五个礼拜,这期间,凯瑟琳认识了林顿儿子艾加。与长着蓝眼睛,浅色头发,举止得体,将来还可以继承一大笔财产的艾加相比,希斯克利夫产生了自卑和羞愧,而他对凯瑟琳的爱却深深地熔进了血液。此时的凯瑟琳因为交了艾加这个新朋友而忽视了希斯克利夫对她的感情,她希望通过嫁给艾加,用艾加的钱来帮助希斯克利夫的错误想法更加速了悲剧的进程。希斯克利夫在娶凯瑟琳无望的背景下夫踪了四年,奋斗了四年,当他再度回到画眉山庄时,他已成了一个绅士,而凯瑟琳已成了艾加的夫人,但希斯克利夫的归来,仍然使凯瑟琳极度兴奋,她真切地希望自己的丈夫能把希斯克利夫当作朋友,然而复仇的火焰此时已在希斯克利夫的内心燃烧,他决定要报复亨德雷和艾加,然后成为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继承人。
被复仇火焰烧得失去了理智的希斯克利夫一步步地实施着他的复仇计划,也一步步走向了“成功”,他让他的仇敌亨德雷、艾加都死在自己的前头,然而心爱的女人凯瑟琳却也成了他复仇计划的殉葬品。希斯克利夫终于实现的自己的愿望,可他的内心却无时无刻不被凯瑟琳的魂魄牵累着,他的生命早已不属于自己,生和死只是生命存在的一种形式。
为了爱,他选择了以灵魂的欢乐扼杀了自己的肉体。
篇5:呼啸山庄读后感1000字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艾米莉·勃朗特,她与《简·爱》的作者夏洛蒂,《艾格尼斯·格雷》的作者安妮是三姐妹,于是就被世人并称为勃朗特三姐妹。
这本小说向我们讲述了一个爱情与复仇相互交织的故事:男主人公希斯克利夫被原呼啸山庄的主人恩箫先生从利物浦大街上捡回。但是这却引来了恩箫先生的儿子辛德雷的仇恨,同时也与凯瑟琳·恩箫(恩箫先生的女儿)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们一天一天地长大了,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感情也越来越深了,可是有一天,希斯克利夫在得知凯瑟琳因为他的贫困和出生而不能嫁给他时,他就离家出走了,而凯瑟琳则嫁给了富有,温文尔雅的埃德加·林敦(画眉山庄的主人的儿子)。几年后,希斯克利夫竟然重新回来了,并且开始了一系列的复仇行动。埃加的妹妹伊莎贝拉喜欢上了希斯克利夫并且擅自和希斯克利夫结婚了,这让她的哥哥十分生气。几个月后希斯克利夫夫人,也就是伊莎贝拉,来信了。她的信中有一句话:“我要问你两个问题:我不知道当初你住在呼啸山庄时是怎样保持人性的?希斯克利夫是疯子还是魔鬼?同时我求你告诉我,我嫁了一个什么东西?耐莉(凯瑟琳的管家)吧!”从这句话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希斯克利夫对伊莎贝拉非常不好,所以伊莎贝拉十分痛苦。前面我们也说到希斯克利夫准备了复仇的行动,也许这就是他复仇计划的第一步吧!
当伊莎贝拉写信后没多久,希斯克利夫瑟琳了,当然是偷偷地来看望的,可是就在当晚凯瑟琳生下了一个婴儿,过了两个钟头,凯瑟琳就死了。他的女儿也叫凯瑟琳,不过为了区分,我们就叫她茜吧!
后来伊莎贝拉也生下了一个孩子,叫林敦·希斯克利夫,但是伊莎贝拉却离家出走了,并且把小林顿也带走了,过了不久,凯瑟琳的哥哥,辛德雷也死了,就这样,西斯克里夫变成了呼啸山庄的新主人。但是辛德雷也有一个儿子,叫哈里顿·恩箫。
一晃12年过去了,小林顿长大了,凯茜也出落得像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而埃德加想把小林顿接到自己家,可是没过多久就被希斯克利夫接走了,并且还想让小林敦与凯茜结婚,这也是希斯克利夫的一个阴谋!
凯茜结婚之后,就经常遭到小林敦的冷漠和希斯克利夫的谩骂。可是不久以后小林敦就死了,于是凯茜又和哈里顿慢慢成了朋友,这让希斯克利夫十分恼火,但是他阻止不了。他只好自己一个人每天晚上去凯瑟琳的坟墓,大概由于伤心过度,希斯克利夫也倒下了,在死之前他还找耐莉谈过,并表示再也不会干涉他人了。最后凯茜与哈里顿产生了感情,凯茜还当起了哈里顿的老师。总之这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呼啸山庄》这本书是我从《暮光之城》中看到的,《呼啸山庄》出世于1847年。当时的我很好奇,这到底是一本怎样的书能够这么吸引主人公?
《呼啸山庄》现实的永久艺术魅力,是仅仅包藏在书中的信息与谜,无论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叙述技巧,一直都成为了西方学者钻研的对象,众说纷纭,层出不穷。
艾米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传统而平静的叙述手法,而是采用了顺叙和倒叙,故事在谈话和回忆中展开,第一人称的“我”,只是作为一个听众,引出了故事的渊源和历史。更多的是开头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到了相当于故事的中下段情景。
开头这一段,是“我”来到呼啸山庄的目睹,也是一段带有人情味的叙述,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终年不断的北风,不容许山庄的树木向天穹延伸,强迫他们倒在一边。“树性”被狂暴的猛风扭曲。
这部作品里,树性就是人性的象征。呼啸山庄蔓延开的故事,人性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暴的压力,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
当看似主角的“我”闯进呼啸山庄,即从冰冷的自然环境闯进了同样严寒的人文环境。‘透过他惶惑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类世界会变得多么凄厉、痛苦和不能容忍——当人一丧失他们美好的人性’悲哀的是,山庄这一孤独的人家,“人性”已经堕落到它的低点,不能够继续往下沉沦。
艾米莉用一个艺术家特有的锐利目光,超越曲折复杂的情节,和一般世俗的观念,去探索她最为关心的“人性”,可以说,人性的探索是贯穿全书的主线。
希思克利夫表现出对人的冷漠,让我不能理解,但是他幼时无尽的容忍却令我佩服。他身为被收养的孩子,饱受其他两个孩子的欺负,但他从不还手,使得他赢得了老人的爱戴,在老人死后成为呼啸山庄的主人。
而凯瑟琳小时候的孤傲,起初她想到瞧不起希思克利夫,常和哈利顿一起欺负她。但后来因为可怜希思克利夫,进行了“倒戈”,帮助了她。
第二代哈里顿更像是希克里的翻版,却远没有那样可怕。希克厉被人称为魔鬼,他在通往地狱的路途中的确没有一次偏离过轨迹,这不同于《基督山伯爵》里的复仇,我们会惊讶的发现,本书的主题在爱与恨两个对立而并存的情感间盘旋着。希克厉的生命来源于没有爱的起点,复仇与堕落来源于对卡瑟琳由爱生恨的承接,结束于冻结的人性中一道宣告着复苏的光芒——亦是爱。
故事即将写到结尾,希克厉的爱复苏了,在第二代孩子的生命中寻找到了自己曾经踏过的足迹。由彼此态度傲慢到相爱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我们也可以发现,卡瑟琳嫁给哈里顿之后,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 卡瑟琳·欧肖。这正是生命周而复始,爱恨循环不已的暗示,仿佛小说只是从生命永恒中截取的环节。
故事的结尾是,希克厉离开了人世,去寻找早已死去,在原野上孤单游荡的魂灵 卡瑟琳,“人们看到,这两个幽魂透过月光,彼此凝望着”,艾米莉这样交待,而年轻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的故事,却没有终点和续接。也许女作家期盼这纯洁而深婉的爱永远没有终点,所以才保留了这样的结尾,没有终点的爱,往往亦没有山穷水尽得一天。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本文是以一个听故事的形式写的,由耐莉叙述,而房客洛则是听众。这样的形式是很少见的!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希斯克利夫对凯瑟琳深深的爱以及他的一系列阴谋,但是最后他还是改邪归正了。总而言之,《呼啸山庄》不失为一本名著!
篇6: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不像《简爱》那样以作家经历为蓝本,而是充满浓郁浪漫激情的虚构。它通篇像是带血腥气的恩仇故事,又像是交织激烈感情的爱情罗曼司。
小说更贯穿了一种对荒原和野性的歌颂。小说女主人公凯瑟琳在病中对保姆解说自己的梦境时说,天堂不是她的家,她一心只想回到荒原。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与荒原上的石南共生,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宣扬人向自然的归复。
读完整篇小说,我被那种粗犷而奔放的气息深深感染,一种野性的、未开化的精神交织在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之中。凯瑟琳在她的从小玩伴兼女仆心中,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孩子,无理取闹,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希斯克利夫,则表现的更为蛮横,粗鲁。
凯瑟琳自己也说,她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希斯克利夫比她更像她自己。他们是两块未被雕琢的荒原上的石头,锋芒毕露。
尽管希斯克利夫有种种不是,心狠手辣;凯瑟琳也是种种傲娇,无法让人忍受,但人不得不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深沉而强烈的爱情而感动和震撼,也被那种野性和粗犷所征服。
篇7:呼啸山庄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呼啸山庄》,感觉它是一部残酷的小说。它揭示出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主人翁之一希刺克历夫是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他的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
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欺凌后的扭曲。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忧郁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是她自我选择的结果……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8:呼啸山庄读后感
俗话说“闻名丧胆”。从《呼啸山庄》闻名就知情节曲折,迎面来了阵阵狂风。主人公希刺克里夫的童年是那样的温馨,虽说是孤儿,但也获得了老庄主倍加的疼爱。但往日不同今日,以前的那是无知与天真的孩子,现在是带满仇恨种子的成人。命运对他不公平,店主的儿子在小时经常辱骂他是野孩子,还因嫉妒而打他,但这时凯莉安慰,愿和他玩。但后来她追逐“钱爱”。让这位本有埋怨的少年,变得仇恨这儿。想抱复的愿望,一直到了哈利吨的身上,让他不学无术。
即使仇恨,也不要播采。要学会做一位能忍、脚踏实地的人。
在家里,我每天都会一到家就写作业,我认为作业是固定知识的零件。但作业在写时也不一定就会一帆风顺,有时海面上的狂风暴雨与海浪冲击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胆怯,也不可莽撞,要学会用机智的办法通过,而不是想也不想就拉警报,找人帮忙,那不是智慧,而是弱小。
在学校,同学们都十分喜爱拔河,这是一个比力气又是比毅力的游戏。在过程中,也许是自己太坚持,而手心变得伤痕累累。有的时候不出于弱小也出于减少对自己的伤害。
人要学会放弃,放弃了自己的担子不就更轻了吗?忍气吞声,忍了就会成功,不要一味的想报复,那么倒霉的是自己;人要学脚踏实地,不能像幽灵那样飘荡,而要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向光明走。计谋,永远是浮云,心灵要实,才会为自己再积攒些别人的另眼相看。
篇9:呼啸山庄读后感
最近,我无意中翻开了一本名叫《呼啸山住》的书。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
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_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_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篇10: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呼啸山庄,是个地方吗?在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些什么值得作者记录的故事呢?
我用积攒了一星期的零花钱买下了这本书,但是搬家时的慌乱使我遗失了这本书,而在语文老师的书柜里,我竟然又看到了这本使我充满疑问和失落的书。
我借来了它并第一次翻开了这本与《简爱》齐名的书,它是艾米丽勃朗特写得一个长篇爱情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从小的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却因为一些原因,凯瑟琳最终嫁给了林顿。因此希刺克厉夫就开始了的复仇计划,他娶了林顿的妹妹伊莎贝拉,这不幸的复仇棋子生下了小林顿后不久便死掉了,希刺克厉夫使小林顿与小凯蒂相爱,设法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最终因为抢走火而死掉。
这部作品十分生动地描绘出了爱情的痛苦、迷恋、残酷和执着。甚至使人吃惊。我仿佛深入其中,为小凯蒂的一顿毒打而整晚气愤,并将处在巨大压力之下的希刺克厉夫描写得淋漓尽致。
但是他们的爱情却得到了升华,就如《呼啸山庄》这本书一样在世界文坛上闪闪发光。
篇11:呼啸山庄读后感
林顿是整个故事中,唯一让人觉得比较正常的人。他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温文尔雅的人。在家里看惯了象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凯塞琳的出现让林顿眼前一亮:他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美丽、善良、个性强烈的女孩。他的爱像温暖的阳光,柔和而不伤人;象潺潺的小溪,虽然波澜不惊,但却始终如一。他无私地包容着凯塞琳,甚至当他觉察到了凯对希斯克利夫的强烈感情后,他依然牺牲自己的健康日夜守候在重病的凯身边,不离不弃。凯塞琳去世后,笃信上帝的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沉重的打击,将他所有的爱和希望给了他的女儿。也正是因为他给了女儿一个健康良好的性格和心态,才使他的女儿没有被希斯克利夫的残酷折磨压垮,最终争取到了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凯塞琳是幸运的,因为她这一辈子遇上了两个真正爱她的男人。但不幸的是她并没有处理好她自己和这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她的任性和自以为是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这两个深爱她的男人。
所以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我们的命运是自己决定的,无论这种选择是对是错。
篇12:呼啸山庄读后感
“他亲她的脸,小声说‘我要去他那儿了,你,宝贝孩子,以后也要到我们那儿去的’”那是埃德加最后的话语,说完后就不会动了,但他是幸福,他那狂喜的明亮的凝视一直延续着。那是一个被我误解的人物,不,应该说在这本书里,我的第一感觉都是错误的,曾经我以为是个好人的人,却是一个魔鬼,而我对他有偏见的人却是一个爱着妻子、爱着孩子的好人,他默默的忍受着妻子对他的折磨,他原谅了曾经伤害自己的妹妹,他一直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女儿,他真诚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记得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里,在一片血色的夕阳下,伊丽莎白安详的沉睡在圣克莱的怀里的那个画面,那个曾经一度的感动着我的,让我悲痛好久的画面,那个从此就在也没在我心中抹去的画面,如今看到这一幕却是那么的真切,那么的熟悉,那么的感动。这两个画面是多么的相似啊,只是一个是在女儿的面前幸福的逝去,而一个则是在父亲温暖的怀里安详的离开……
一本书读完了,我不想记住那丑恶的画面,我选择忘记呼啸山庄里的饿暴力与阴暗,而是把画眉山田庄里曾经有过的感人画面刻在心里,收藏在心中,好好的珍藏,珍藏……
篇13:呼啸山庄读后感
黑色的风灌满了整个山丘,暗色的雨击打着脆弱的土地,吞噬了一切光明与美好,吱呀作响的木质地板,空空荡荡的房间,希斯克利夫独掌烛台,眼神游移于窗外无边无垠的黑暗,黯然绝望空洞,似一只无底的黑洞,忘记了守望的理由……看《呼啸山庄》,始终是很压抑的,那个山庄,那些遥远的爱恨情仇,犹如一阵阴云在我心头不时下着苦雨。
看了书,也看了电影,虽然电影没有书中那样细腻深刻的传情与控诉,但很真实,特别是那种独特的眼神,一经触碰就似乎扎进了心里永远挥之不去。那是由于疯狂的爱的侵蚀,却更是由于受了爱的背叛而生恨的绵绵无期的折磨而造成的,总是生活在回忆的爱里,却用复仇来面对现实,从此这恨再无绝期。
“我爱他脚下的土地,他头上的天空,我爱他碰过的一切东西,他说的每一句话,我爱他所有的表情,他的一举一动,爱他的整个人,爱他的一切。”
这段话是当凯瑟琳。肖恩被丁太太问及为什么要答应埃德加。林敦的求婚时的表白,这看似感人的誓言却蕴含着所有罪恶的源泉,凯瑟琳无法克服的虚荣心使她自己得到了报应也害得身边无数的无辜者倍受煎熬。这便是她可怜可恨之处了。
“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即使别的一切全部消亡了,只要他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而要是别的一切都留下来,只要他给毁灭了,那整个世界就成了一个极其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再像是他的一部分了。我对林敦的爱,就像林中的树叶。我很清楚,当冬天使树叶发生变化时,时光也会使叶子发生变化。而我对希刺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它虽然给你的欢乐看起来很少,可是必不可少。”
这是凯瑟琳对丁恩太太说她对希思克利夫的爱时的表述,这一次我们可以相信她的话,这的确是她的真实想法,但为了物质上的虚荣她放弃了背叛了,那么她就只能在自己编织的苦网中挣扎着死去,在死之前,希刺克利夫悲愤的责备她:“你为什么欺骗你自己的心呢……你害死了你自己。……悲惨,耻辱和死亡,以及上帝或撒旦所能给的一切打击和痛苦都不能分开我们,而你,却出于你自己的心意,这样做了。”又说:“我爱害了我的人―――可是害了你的人呢?我又怎么能够爱他?”这就导致了他的悲剧的发生,只怪他的痴情与执着,他爱错了人,他开始承担自己的失误所带来的代价,又把它转嫁到别人头上,他是可怜的,也是可恨的。命运弄人,他为了他的爱情经历了人生百难,换来的只是孤独的灵魂和在那旷野上一口无人会去祭奠的苦坟而已。
只有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呼啸山庄》,是那埋葬爱与恨的地方。
篇14:呼啸山庄读后感
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呼啸山庄》很快就读完了。看着它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竟欲罢不能。再重读,却又是满怀遗憾地合上了书本,不论我再读多少遍,却都是同样遗憾地合上书本,恨不得自己为主人公铺设一条完美的幸福之路。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是起于平淡之中,又在疯狂中谢幕。可是,一曲终了,站在一旁谢幕的只有希斯克利夫一个。当舞台上显示全剧终的时侯,希斯克利夫在萦绕着凯瑟琳气息的环境中合上了他的双眼,而一对小的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甜蜜爱情又再一次上演。
也许,只是在狂风暴雨中的爱情才够激烈,才真正令人难以忘怀,可是平淡中的甜蜜又何尝不夹杂着淡淡的哀愁与彷徨?身份的悬殊,主人的阻挠,希斯克利夫难以与自己相爱的人过自由和无拘无束的生活。如果不是变故,如果不是爱情的挫伤,如果不是这仇恨的力量,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生长到这般强大?
也许是上天的造化弄人,让这对热恋中的情侣因误会而分开,却又在近似痴狂的爱与恨中艰难地找寻着对方爱的痕迹。希斯克利夫用自己自私的爱毁了凯瑟琳,毁了自己至爱的尤物,也毁了自己苦苦想要找寻的爱的足迹,毁了他用爱构筑起的仇恨而坚定的信念。他想向凯瑟琳复仇,但是,当凯瑟琳的躯体渐渐冰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是宁愿她痛苦地醒来。他蓦然回首,爱人已悄然远去,尽管明知生也不能在一起,因为她已是别人的妻子,但却远比天人永隔来的更好些。活着的时候,像刺猬一样竖起了全身的刺想要伤害对方,却在天人永隔的那一刹那选择原谅。对将死的人来说,死是一种多么大的解脱,死了,所有的爱和误会都不存在了。可是她有没有想过,死是对对方的一种最大的自私。而他啊,在她死了之后,没有顽强的抗击,永远只能寂寞地品尝着相思的味道,却永远无法触到自己的爱人。
这爱情啊,究竟是谁犯了错,当一切阻隔都黯然退去的时候,又不敢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的结局。爱像狂风来袭,涌入心底;恨却像骤雨,把梦击碎了一地。爱情,不在乎谁是谁非,谁对谁错,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再强烈的抗击也无法撼动既定的事实,岁月是最好的磨合剂,能够渐渐抚平人内心的忧伤,愈合伤口,但却永远消不了心中的那块疤,到恰当的时候,它还是会慢慢地裂开,给人以彻骨的痛。
可是,这都是为爱情所受的伤。尽管受伤,希斯克利夫还是不能放下对凯瑟琳的爱,可能这就是沉醉入迷的爱吧,唯有真爱才能做到如此。有人说,为爱情所受的伤都是甜蜜而难以忘却的,可能这就是希斯克利夫不断想着凯瑟琳,寻找着凯瑟琳,深受着它的折磨却始终不肯也不舍得放手的原因吧。
呼啸中,爱与恨交织,却,紧拉着不肯放手。
篇15: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篇16:呼啸山庄读后感
从来没有一本书会让我如此艰难地看下去2000年买的中英对照版的我先读完中文然后再看英文昨晚终于看完了五年时间看完一本书对我是从来没有过的晚上一个人看上几页特别是英文的如果看不下去了睡意就会来临睡觉前看书真的有催眠作用。
要看一本书首先得了解作者(转摘):
艾米莉·勃朗特生前寂寞和姐姐夏洛蒂一样她是个没见过多大世面的英国北部小郡牧师家的女儿凭着幻想与激情写作她也用一个男性化的笔名“埃律斯·贝尔”发表作品可是当她的《呼啸山庄》继姐姐的《简·爱》问世后却没能像《简·爱》那样得到热烈的回应相反它遇到了普遍的冷淡和几篇严厉贬抑的评论有一篇刻薄的评论甚至说:“是哪一个人写出这样一部作品来他怎么写了十来章居然没有自杀?”这是一本可怕的、令人痛苦、强有力而又充满激情的书这与它年轻的作者本身的性格与才华不无关系。
艾米莉自小内向缄默又总带着几分男性自居感诚如夏洛蒂所说的;“她比男人还要刚强比小孩还要单纯她的性格是独一无二的。”在少女时代当她和姐妹们关在家里“编造”故事写诗的时候她就显现出一种内涵更深的倾向收录在她们诗歌合集(此书初版仅售出2册)中艾米莉的作品总是如同波德莱尔或爱伦·坡那样困惑于恶这一问题在那纯洁的抒情风格之间总徘徊着死亡的阴影。到《呼啸山庄》动笔时这种困惑与不安变得急不可耐她迫切需要创造一个虚构的世界来演示它把自己心底几近撕裂的痛苦借小说人物之口倾吐放在我眼前的这一部《呼啸山庄》显得与众不同:
它狂放不羁的浪漫主义风格源自于人物“爱”与“恨”的极端的冲突而在希克厉和凯瑟琳这对旷世情侣身上极度的爱中混合着极度的恨失去凯瑟琳使希克厉成为一个复仇狂。加之作者把故事背景放置在一个封闭的小社会——两个山庄和开放的大自然——荒原之中整个小说的情境就格外地“戏剧化”阴冷而暴力神秘怪烈又隐含着神圣的温情。
其次女作家放弃了那种从头说起原原本本的叙事手法19世纪的女作家像她姐姐写《简·爱》奥斯丁写《傲慢与偏见》都采用的是这样一种易于为大众接受的传统手法艾米莉则为了讲清楚发生在两代人身上的复杂故事别出心裁地采用了当时少见的“戏剧性结构”借用了一位闯入呼啸山庄的陌生人洛克乌先生之耳目从故事的中间切入这时候女主人公凯瑟琳已死去希克厉正处于极度暴虐地惩罚两家族的第二代的时候这就设置了一个巨大的悬念使读者急于追索事情的前因又时时关注着人物未来的命运。当然对于当时读惯古典小说的人们来说接受这种叙事系统是有些吃力的以致于有人指责此书“七拼八凑不成体统”。
篇17:呼啸山庄读后感
有不计其数的人把《呼啸山庄》说成是复杂的心理悬疑小说或是探索人性和伦理的著作,而在我看来,《呼啸山庄》说的就是终归是一场爱和爱的呼啸。
年少轻狂的希斯克利夫与同样年少轻狂的凯瑟琳相爱,却在复杂的世俗背景下被迫分离。凯瑟琳的爱情苦果让希斯克利夫的情感世界崩裂,从此他尽余生之力实施一场灾难性的复仇,这场复仇之火几乎燃尽了一切温情、希冀和生命,而作为最后的赢家,希斯克利夫对也无法逃脱他死于爱的梦靥。
欧美文学界称《呼啸山庄》是一部“人间情爱的宏伟史诗。”的确,凯瑟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我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恰似脚下恒久不变的岩石,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而是作为我自身存在在我心中!”希斯克利夫则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凯瑟琳在希斯克利夫沸腾的灵魂里看到自己的倒影,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的爱视为生命。这种灵魂交叠的爱,光辉而壮烈。我们不能说这是最美好的爱情,但至少,它是最纯粹的,并且饱含着力量,正是这力量在背叛面前掀起疾风骤雨似的报复,毁灭生命同时升腾爱情。因此在我看来,书中所谓的仇恨、狂放、扭曲、残暴以及一切有悖于人伦道德的手段,都源于他们之间那场因为刻骨铭心所以山呼海啸的爱情。
《呼啸山庄》是一部漩涡似的小说。在《呼啸山庄》里,作者以全部的心血铸造的主人公希斯克利夫就是一个典型的漩涡中的矛盾结合体。希斯克利夫在漩涡里挣扎于生命和爱情,而我们,每一个读书的人,在这个漩涡里挣扎于对主人公的无限的热爱和仇恨。
《呼啸山庄》不是一部令人窒息的惨剧。在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残酷爱情的余味中保存了新生的希冀,那就是山庄的后代、哈里顿与小凯瑟琳的爱情,它幸存于复仇的火焰里并且健康茁壮、生气勃勃。我想这爱情的幼苗,是作者赐予读者的最后的美好想象,让我们在无尽的忧愤和挣扎里停下脚步,再次嗅到生命与爱的清香。
或许《呼啸山庄》要教给我们的有很多,譬如坚守尊严的崇高、信奉理性的高贵、恪守心灵的自由等等。然而当我们合上书之后,真正为之动容的不是这些哲思,而是故事本身以及它所引出的绵绵遗恨。
除了那些人生教训,《呼啸山庄》给我们的更多是一种感觉,那就是在你合上书低头沉吟的那一刻,或许你会在一瞬间突然觉得,那种撩人的璀璨的山呼海啸的爱正在书中所写的那种盛放着石楠的荒原上,萌生着、铺陈着、燃烧着、呼啸着,滚滚而来……
篇18:呼啸山庄读后感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呼啸山庄》,原著版本的。因为我以前读过简写版本的。所以对有个大致的了解。
这本书是由英国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艾米莉写的。这本书被认为是世界的文学经典名著,自从问世以来一直倍受称赞。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本书主人公希刺克厉夫与收养他的呼啸山庄的主人的女儿相爱,却因为社会地位悬殊而不能在一起。过了两三年,希刺克厉夫重新会回到山庄,对夺走他爱情与幸福的人进行了残酷的报复。报复虽然成功了,但是他却并不快乐。最后在痛苦中悲惨死去,留下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读到这里,我想问一声为什么恨,可以把白变成黑,可以把兔子变成狮子,把圣徒变成魔鬼。
为什么希刺克厉夫要报仇呢因为恨吗那恨到最后要悲惨的死去又有什么价值……收起自己的恨,也就是写《呼啸山庄》的目的。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篇19:呼啸山庄读后感
很多时候,回忆曾经的过往,天空总会是一片灰色。压抑的时候,并不觉出它的压抑,只是当压抑过后再回首,总觉得那时候的伤痛,隐忍着流传红色的血液,惨烈地撕扯着。
那座雪夜中鬼魅的召唤圣灵的呼啸山庄,那些挣扎在道德底线上痛苦却又畸形的快乐的人们。
每一次看到希斯克里夫这个名字,总觉得那字字都透着残忍,暴戾。还几分的又一张发黄的英文报纸上面的一句话:“一个在童年时代就遭遇不公的人,他的人格还能有多么积极向上呢?”仿佛法老的咒语,缚住了本应该高兴快活的小希斯克里夫,强硬粗鲁的将仇恨灌入一个幼嫩到甚至惹人怜爱的心。有的时候总是在想,到底是谁会了希斯克里夫,是老恩肖,是约瑟夫,还是亨德利?后来看到那一晚上的暴雨雷电,我懂了,在呼啸山庄,除了那可爱的她爱着的姑娘,希斯克里夫,他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可以被侮辱,可以被打压,却不能被此生最真实的爱所背叛。那高背椅子后,孤独而又冰冷的灵魂,隐隐的触伤人心。那是怎样的人啊,爱的时候,令人窒息,恨的时候呢,又叫人深深的恐惧。他就如同一座阴云,他离开了。仿佛一切都没有了阴郁,呼啸山庄依旧一如既往的麻木着,酒气熏人,可我们美丽的凯西·恩肖,却住在那好像永远都只有阳光的画眉山庄,与她优雅绅士的丈夫快乐依偎。但,那只是仿佛。
凯西的裙带纯净漂亮,“在整个教区里,就属她的眼睛最漂亮,她的微笑最甜蜜,她的脚步最轻盈。”看起来活泼快乐的小姑娘,她就真的活泼快乐吗?就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凯西是虚荣的,只是那虚荣遇上了希斯克里夫,她便害了两个炼狱中苦苦煎熬的人儿,生生拆散了一对明明爱另一个胜过爱自己的恋人。一个人可以逃脱命运的安排,可以逃脱每一个残暴的敌人,却万万逃不脱自己的心。真正理解着爱着凯西的,或许只有希斯克里夫吧?!我始终难以承认内莉是凯西的朋友。一个朋友,她不应该在看到朋友人格迷途时漠然以待,一个朋友,她不因该在朋友矛盾痛苦时冷言冷语。所以凯西,她是那样的可怜,不同于希斯克里夫的可怜。她的人生处处是矛盾,希斯克里夫早已对人生恨得彻底,他可以将全部的爱都只寄托在她的身上,爱着她,让她去感觉的每一寸心跳,虽然他不说,可是她会懂。而凯西呢,没有一个朋友,可以让她倾吐内心的压抑。她火一般的渴望着,渴望着可以向一个人敞开心扉。可是没有,没有一个人,包括希斯克里夫,包括她绅士优雅的丈夫---埃德加·林敦。凯西·恩肖,她本来是那么天真纯净的姑娘,即使生活在令人发疯的呼啸山庄,也都是那么的热情和善于爱。只是生活呵,它总是不住的用体面的生活来迷花了人眼。
在那些反着腐烂气味的子句中,在哪做氤氲漫步的山庄中,所有的人都期盼着,期盼着阳光降临,期盼着被宽恕,可是所有的人都不知道,遮住那阳光的啊,恰恰是他们自己。
凯西,它具有人世间最为高贵的品质……在绝望中爱。
只有爱才可以去感化,惨烈着充满着绝望的压抑。
篇20: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讲述了呼啸山庄的恩萧家族和画眉山庄的林顿家族之间的故事。
西斯克利夫是老恩萧收养的孤儿,遭到老恩萧的儿子辛德雷的仇视,但他女儿凯茜喜欢他。凯茜虽深爱着西斯克利夫,但由于地位的差异而无法表白。西斯克立夫愤然出走,发誓报复。
当西斯克利夫回来时,凯茜已嫁给了画眉山庄的主人埃德加?林顿。西斯克利夫先使辛德雷破了产,接着又骗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企图占领画眉山庄。
不久,辛德雷、凯茜、伊沙贝拉、埃德加先后去世,西斯克利夫就奴役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和埃德加的女儿凯瑟琳,甚至对自己与伊莎贝拉所生的儿子林顿也恨之入骨。
西斯克利夫虽然达到了复仇的愿望,但并不感到高兴,于是在一个风雨之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去和他魂牵梦系的凯茜相会。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四个阶段逐步铺开的:
第一阶段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
第二阶段着重描写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第三阶段以大量笔墨描绘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恨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
最后阶段尽管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突出地揭示了当他了解哈里顿和凯蒂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因此,希斯克利夫的爱一恨一复仇一人性的复苏,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作者依此脉络,谋篇布局,把场景安排得变幻莫测,有时在阴云密布、鬼哭狼嚎的旷野,有时又是风狂雨骤、阴森惨暗的庭院,故事始终笼罩在一种神秘和恐怖的气氛之中。
在小说中,作者的全部心血凝聚在希斯克利夫形象的刻画上,她在这里寄托了自己的全部愤慨、同情和理想。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凯瑟琳曾经是他忠实的伙伴,他俩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然而,凯瑟琳最后却背叛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埃德加·林顿。造成这个爱情悲剧的直接原因是她的虚荣、无知和愚蠢,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青春、爱情和生命,也毁了对她始终一往情深的希斯克利夫,还差一点坑害了下一代。艾米莉·勃朗特刻画这个人物时,有同情,也有愤慨;有惋惜,也有鞭笞;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心情是极其复杂的。
凯瑟琳的背叛及其婚后悲苦的命运,是全书最重大的转折点。它使希斯克利夫满腔的爱化为无比的恨;凯瑟琳一死,这腔仇恨火山般迸发出来,成了疯狂的复仇动力。希斯克利夫的目的达到了,他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呼啸山庄》出版后一直被人认为是英国文学史上一部“最奇特的小说”,是一部“奥秘莫测”的“怪书”。原因在于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呼啸山庄的读后感作文集锦吧!
篇21: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几天海拉尔的天气开始多风学校的事也开始多了起来。值班很无聊决定不去网吧开始阅读。记得上回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成吉思汗广场完我们几个侃大山聊到一些外国的名著大家了的不行回头想一想一本《红楼梦》百年名著居然养活一大帮所谓“红学”的专家。所以决定抽出时间去图书馆翻翻以前看过的或没看过的外国文学以度这多风的春天。
《呼啸山庄》以前看的时候是英文版的不过短而精。没有这么多的体会但严格的说这是部残酷的小说。
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人生爱恋的迷狂和仇恨的暴虐在书里奇怪的集合。披着山林野气的凯瑟琳心于浑身黝黑顽固不化的希刺克历夫却又听凭一点点的虚荣似的与上流社会的林少爷定婚招惹出几代人都无法偿还的灵魂债。
希刺克历夫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可以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
看到这里有种心寒《呼啸山庄》至此已被他建筑成了充满阴郁 凶残气氛的非人性 给理性的世界。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xx后的扭曲。
整个文学在当年席卷欧洲整整一个世纪的忧郁的情调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由于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自她自我的选择结果…。
忽然我的内心中由然而生:自己和某人格人也是…。
唉回到书上看看这段蛮喜欢——“尽管现象界杂器不断变动但生命归根结底是完美的。具有不可摧毁的力量宇宙的意志不容许任何事物静止不动它要求不断毁灭同时不断更生“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用世俗的生活画卷了他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这样我们在迈向文明生活和爱情社会的路上看到的正式新生命的不屈再生。
篇22:呼啸山庄读后感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唯一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篇23: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爱米莉。勃朗特,主要讲述了一个令人十分神伤的故事:一位吉卜赛少年希斯克里夫被呼啸山庄的主人收养。他与主人的女儿凯瑟琳情意相投,萌生了爱情,但是最终因地位悬殊未能如愿。于是希思克利夫愤而出走,而凯瑟琳则嫁给了画眉山庄的林顿少爷。数年之后,希思克利夫又返回了呼啸山庄,开始了它的疯狂的报复和复仇计划,最终如愿以偿的做了两家庄园的主人。但是复仇并没有带给他预期的快乐,他最终精神分裂,郁郁而终。
读《呼啸山庄》的时候我的感觉很深刻,故事的核心是复仇,故事里的主人公为生计而复仇、为爱情而复仇、为屈辱而复仇、为死亡而复仇。他似乎是一个为复仇而活着的人,而从作者为他安排的“黑得像魔鬼般的皮肤”和“遭透了的粗口”中也可以看出。但希思克利夫对凯瑟琳的爱是残酷的,但总有一种神秘感,我想如果为这种爱保留一点点空间会更好。
我想《呼啸山庄》给人带来的是一种恐怖感,很阴森,也很吓人,而与它并存的也仿佛有一种莎士比亚戏剧的忧伤和古希腊神话的神秘的气息,就像《罗密欧与朱丽叶》这本书虽然是个悲剧,却总有那么一种神秘感,《呼啸山庄》也是一样,感情也是那么的复杂。
我想作者也许只是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来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复仇,是永没休止的。其实面对那些所谓的“深仇大恨”我们到底需要复仇吗?复仇后,就能过得安心吗?看着复仇后的人们,他们的胸前都有一个印记,而他们的脸上,不会有快乐的表情……。这让我不由自主的想起47年前爆发的那一场让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刻骨铭心的战争,杀戮、流血、毁灭、血肉横飞、流离失所……我所能想到的属于那个时代的形容词永远都是那么的血腥,那么的残酷。那么如果有一天,我们把这种民族间的仇恨上升为再一次的战争,我想我们也就把自己也把人类引上了一条复仇的不归路。“冤冤相报何时了”这是古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和教训。
每个人,都有一段历史,一个人活着,在这个世界倔强的活着的目的也许只有一个——和命运挑战。暴风雨是会有结束的那一刻,退一步真的会海阔天空。所以,我们不能憎恨,因为仇恨,而让自己成为一个间接凶手,更不能为了复仇而活着,否则,我们也将会堕落,也将会成为一个精神上的失败者。
篇24:呼啸山庄读后感
一部让我感觉值得反复玩味的小说。个人喜欢吧,除了鲁迅的小说,我基本上很少看小说,但挺幸运的,《呼啸山庄》是唯一一部让我看了三遍的小说,只感觉,里面的情节就像是一部完整的精致的电影,似乎里面每一个人都是活生生,虽然有些地方因为当时社会的原因我到现在仍然不能理解,有一些难以理解的想法与做法出现于作品之中,但是整体错综复杂又富有时间节奏性的情节安排使人感触良多,挺耐人寻味,冷漠的基调充斥整篇小说,但是对白与情景结合的很好,不会使人感到语言苍白、单调,每一句都挺有意味,比如那些对白过后的冷冰冰的沉默,不会觉得缺少什么,在主人公思考的时候,读者也同时被引发进行思考,这就是她的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生动、现实的家族史的反应,主线失去爱情,受到贵族社会残害的主人公的报复过程,整部小说情调冰冷,充满暗地里的勾心斗角,却又包含着执着于爱情的精神。主人公西斯克里夫不惜以所恨之人的生命和后代作为代价为自己的报复计划铺垫,而他又一生执着于对庄园老主人的女儿凯瑟琳的爱,驱除抢走自己所爱之人的画眉山庄的主人,便是西斯克里夫的目标之一。而西斯克里夫一生要报复的对象,归纳便是使他从小受到压迫,从小被贵族看不起,从小被侮辱,被夺走的人身自由与恋爱自由的贵族社会制度。
不知道怎么表达,看完所有的篇章,你会感觉不知道怎么评价主人公,不管是一生只为报复不惜利用自己和仇人孩子做代价的西斯克里夫,还是怀着对西斯克里夫的爱意却嫁给画眉山庄主人,经常是对自己犹豫不定的凯瑟琳,还是对凯瑟琳万般爱护万般珍惜的画眉山庄主人,似乎没有词语可以评价她们的做法与想法。
例如:西斯克里夫有很邪恶的一面,而他这些邪恶又很合理地源于他曾受到的伤害和对凯瑟琳执着的爱,这不能简单的说他是坏还是好!!任何角色,不关事主角还是配角,都不能简单的定义是坏是好,看的还是那个社会那个时代,贵族的思想,阶级的分界,种种社会环境的总体原因造成。这样的小说,这样的角色,这样的人,这样的社会,各自都有各自的想法,希望大家去看看,可以交流交流!
篇25:呼啸山庄读后感
“难道爱一个人就要恨吗?”我读完《呼啸山庄》后,常常一个人坐在南湖岸边反思,《呼啸山庄》读书笔记1500字。每次读完一本名著,总是怀揣着复杂的心情纠结了很久。这次也不例外,读完《呼啸山庄》后,曾经何时,感动、震撼、惊讶、忐忑、困惑……都一下子涌现出了我的心头。而我整个人感觉就像爆炸了一番,内心同主人公一起纠结、郁闷、愤恨、爱……
枯草蓬飞,北风呼啸,山路崎岖,雾夜降临了呼啸山庄。如此安静,一个与尘世喧嚣隔绝的山头。如此凄凉,一个与阴冷黑暗拥抱的山庄。就这这间富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小屋里,艾米丽?勃朗特用她最尖锐的笔刻画出了一个刺痛着无数读者心的传奇故事。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改而爱上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小说在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中表现出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作者极尽笔墨刻画希斯克利夫的心理和人物形象。希斯克利夫由爱——恨——复仇——人性的复苏的转变贯穿整个小说的红线,又是小说精髓所在。
对于希斯克利夫,我每次读到他总是会怀有一种复杂的心情。或是同情,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憎,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而且就连他最忠实的伙伴凯瑟琳也离他而去,他学会了反抗。或是痛恨,他疯狂地复仇,不仅让辛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或是欣赏,他自始至终都表现出了对凯瑟琳至死不渝的爱实在让人感动。
其实,小说中的主人公希克斯利夫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走远。现代社会在物质利益的扭曲之下,很多人丧失了领略爱情的真谛天性。现实中的爱往往因为一点点小事或者矛盾而离心,越走越远,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那种执着”(希克斯利夫的执着是固执和扭曲)。经常在电视上或者身边听到很多家庭不和睦的故事,今个我要和你离婚,明个你和他分手之类的,往往经不起考验。因为爱转化成仇恨的,最终将尝到仇恨的苦酒。前些天在网上看到因为“小三”杀人的事情,反而没有希克斯利夫的忠贞。
《呼啸山庄》通过一个爱情悲剧,向人们展示了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可怖的事件。它一反同时代作品普遍存在的伤感主义情调,而以强烈的爱、狂暴的恨及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低沉的伤感和忧郁。它宛如一首奇特的抒情诗,字里行间充满着丰富的想象和狂飙般猛烈的情感,具有震撼人心的艺术力量。
篇26: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重要里程碑位置的《呼啸山庄》是以英国约克郡荒凉的原野为背景,作者艾米丽·勃朗特以其独特的想象力、沉着而冷静的性格、敏锐的观察力写出来的作品。
《呼啸山庄》是一个发生在两个英国家族(恩萧一家与林顿一家)之间的故事。故事发生很多年以前,英国北部一个风景优美,但却十分荒凉的荒野上。这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一次魔鬼的复仇,是一场跨越生死的爱情,是一段无法获得宽恕的人生。两位主人公是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他们之间的爱和希斯克利夫的恨共同摧毁了他们所有的幸福。
整个故事的情节实际上是通过三个部分逐步展开的。
第一部分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希斯克利夫被恩萧先生带回家,并成为这家的一员,除了恩萧先生和凯瑟琳,其他家人都不喜欢他。渐渐地,他们之间形成了难以割舍的感情:凯瑟琳想时时刻刻都与希斯克利夫在一起,而希斯克利夫也愿意为凯瑟琳做任何事情。恩萧先生死后,辛德雷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仇恨希斯克利夫,在他看来,希斯克利夫抢走了他应得的父爱,所以对希斯克利夫实行暴虐和压迫,希斯克利夫慢慢的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第二部分描写了希斯克利夫的复仇。凯瑟琳因为虚荣、无知和愚昧,无法降低身份忍受贫穷,同时又想帮助希斯克利夫脱离如此糟糕的生活,早日离开呼啸山庄,她背弃了希斯克利夫,嫁给了画眉田庄的她根本不爱但英俊、富有的埃德加·林顿。所以希斯克利夫带着一颗受伤的心,悄然离开了这个无可留恋的伤心之地。三年以后,犹如绅士但不乏野性的希斯克利夫回到呼啸山庄进行他蓄谋已久的复仇计划。他首先与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尔结婚;然后把自己的所遭遇不幸和屈辱强加给下一代,在这片野风肆虐的平原上,他把所有人的心冰封了;最后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占为己有。他的复仇计划已经完成了,但此时凯瑟琳早已带着遗憾离开了。
第三部分写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在临死前,希斯克利夫依然保持着对凯瑟琳的思念,嘴里念叨着“爱情……永远……”。最后作者给小说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在希斯克利夫死后,有人说看见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鬼魂在这荒凉的原野上散步,这对恋人在世上的时候没有过上幸福生活,死后终于永远的相伴在一起了。
《呼啸山庄》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爱与恨的反复纠缠,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用彼此的恨延续彼此的爱,用彼此的怨念维持彼此的思念。希斯克利夫的爱——恨——复仇——死亡,既是小说的精髓,又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线索。我们无法想象希斯克利夫是带着怎样的心情离开呼啸山庄,我们不知道希斯克利夫在离开的三年中经过怎样的曲折磨难和处心积虑来完成复仇计划,我们只知道当他回到呼啸山庄时,他要把对手的财产一步一步地占为己有,把曾经的仇人、情敌一步一步地地逼上绝路。在这惨痛的复仇过程中,是爱还是恨起了重要的作用?是爱,是对凯瑟琳发自内心的爱,是对凯瑟琳跨越生死的爱。由这种爱产生的恨使希斯克利夫从人转变成魔,使人性彻底冰冻、撕裂和堕落。这就是这篇小说最奇特、最神秘、最激动人心的核心——爱与恨的交织。
读完《呼啸山庄》,我的心绪久久无法平静,这个悲惨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希斯克利夫的遭遇告诉了我:对于世界的黑暗,对于人生的困境,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光明,驱散阴霾。凯瑟琳的悲剧告诉了我:如何面对真实的自我,如何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如何选择自己要走的路。
篇27:呼啸山庄读后感
如果要用两个字概括《呼啸山庄》这本书,那只能是“奇书”。这样一部如今被公认为英国文学史上的天才之作,被盛赞为“人间情爱最宏伟的史诗”的作品,却在出版后被斥责为“一部恐怖的、令人作呕的小说”,直到半个世纪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这部作品的内涵。可是它的作者,艾米莉·勃朗特却早在出版一年后就离开了人世。
继承了凯尔特人血统的艾米莉,长年居住在偏僻的山村,养成了外表沉郁、内心刚强的性格。她的反叛精神和悲观意识,从这本书的男女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和凯瑟琳——身上可见一斑。在那个城市文明大行其道的时代,人类最真实的感情都被包裹上一层风度的外衣,可是希斯克里夫确是个另类。希斯克里夫狂放不羁,爱起来不顾一切,恨起来不计后果。他曾说:“两个词就可以概括我的未来了:死亡和地狱。失去了她,活着也在地狱里。”听说了凯瑟琳的婚讯后,他愤怒的在雷雨之夜出走;凯瑟琳死后,他半夜去挖开她的坟墓,只为了见她一面;他买通了教堂执事,在他死后把棺材一侧撬开,和凯瑟琳的坟墓相通。就是这样深深的爱才产生了深深的恨。希斯克里夫对自己的儿子冷酷无情,设计欺骗凯瑟琳的女儿,最终把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都收入自己的囊中。可是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后,胜利的喜悦却未降临。他在茫茫的荒原上四处走着,盼望凯瑟琳能够魂兮归来见他一面,最终不吃不喝孤苦的死去。
希斯克里夫的爱,原始而狂热,如暴风骤雨般浓烈。他的生命仿佛只有两个部分:爱和恨。他曾至死不渝的追求真爱,也曾残忍冷酷的报复亲人。这样一个人物,充满了希腊史诗般的悲剧色彩,读来令人不由得感到一种悲壮和苍凉。
反观凯瑟琳,她毫无疑问是深爱希斯克里夫的,可她也爱埃德加,一个活在文明世界的翩翩君子。她说希斯克里夫“比我自己更像我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里夫的悲苦。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尽管这样,她却在到画眉田庄的五个星期后,由一个山村的野丫头迅速的被同化成一个文静的淑女,并且爱上了年轻英俊的田庄继承人埃德加。她虽然也为希斯克利夫的出走痛哭不已,但此时城市文明的光辉显然更吸引她。最终,她在病中深切的思念呼啸山庄,在临死前不顾一切的投入了希斯克利夫的怀抱。艾米莉通过这样一个悲凉的故事,表达了对维多利亚时代金钱至上思想的谴责。
篇28:呼啸山庄读后感
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了我至今读过的最悲惨的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呼啸山庄》。这是一个以悲剧结尾的爱情故事。
刚刚拿到此书时,我不知道作者为何用这个名字作为此书的题目,我的理解是“呼啸”在书中是指那山庄之外的狂风暴雨与那漫天大雪来得那么肆意与猖狂,是人们不能预料与阻止的,而山庄里发生的事情也正如那外面的天气一样,是没有人能够预料与阻止的,所有的事情都发生的那么顺其自然,让人们感觉到他们的故事是那么的平常却又那么的可怜与可悲让人对他们产生同情与可恶的心理,我想这是每一本书里面都会有的,有好人必定会有恶人,没有恶人的话那么又何来好人,只有在有恶人的地方才能体现出恶人的恶。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这本书中并没有谁是真正的恶人,没有起来与命运反抗,只是顺着一切的一切自然发展着,书中没有让人神经亢奋的地方也没有让人对此感到厌倦的地方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平静静。
但就是这样的平静,才造就了这样的一个悲惨的故事。
虽然整个故事里大多都是冷酷无情之中进行着的,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希望与爱缠绕在人们的四周,让人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都不可也不能忘记那份爱的真切与重要。
这个故事情节同样是我们现在社会中所存在的某些情节,人心是肉长的,可是同样有的人因为爱与恨而做出了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而有的人却是因为爱与恨而得到了更大的收获,其实爱与恨只是一念之隔,至于你怎么看待爱与恨都是在于自己是如何想的,不要因为爱而忘记了别人,也不要因为恨而输掉了自己的人生,人生常存善念会让自己活得更加精彩与美丽。
同事,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我们是不可能去掌控命运的,而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地把握住现在的一切,好好的珍惜现在的一切。
正因为有了挫折人生才会显得更加完美,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生长得更快,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有生的欲望,正因为有了挫折才会使我们感到彼此的珍贵,更因为有了挫折才会让我们更加努力地丰富自己,我们不要因为一次小小的挫折而放弃自己放弃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其实人都是在挫折中长大与生存的,正是因为这些挫折才会让我们感到生活有太多的乐趣,在我们的心中并没有完全的敌人,最大的敌人其实就是我们自己。
静静地,我慢慢的放下了这本书,细细的回味着这里的一切美好。
篇29: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看过艾米莉。勃朗特那三姐妹的作品,喜欢她们的作品,却对艾米莉。勃朗特有着另一种说不明道不清的感情。
旷野,西风以及远处的城镇折断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受世间无偿,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决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颗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我读了三遍,是有中英文互译的。它给我最大的感受——唯一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湮灭的杰出作品,也是一部有着永久魅力的光辉作品。
整个故事的情节叙述了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朝夕相处的童年生活: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在这种特殊环境中所形成的特殊感情,以及他们对辛德雷专横暴虐的反抗。之后因为凯瑟琳虚荣无知和愚昧,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接着写希斯克利夫如何在绝望中把满腔仇火化为报仇雪耻的计谋和行动。最后阶级只交代了希斯克利夫的死亡,却揭示了他了解哈里顿和凯瑟琳相爱后,思想上经历的一种崭新的变化——人性的复苏。从而使这出具有恐怖色彩的爱情悲剧中透露出一束令人快慰的希望之光。
在这本书中,我最同情希斯克利夫,尽管他坏,他把他们一辈的恩怨施在了我无辜的妹妹和凯瑟琳的女儿以及自己的儿子身上。但是这个被剥夺了人间温暖的弃儿在实际生活中培养了强烈的爱与恨。俗话说:爱得越深,恨得越深。他与凯瑟琳真挚的爱情使他充满了希望,而凯瑟琳嫁给了她不了解也根本不爱的林顿。辛德雷的皮鞭使他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
篇30: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不像《简爱》那样以作家经历为蓝本,而是充满浓郁浪漫激情的虚构。它通篇像是带血腥气的恩仇故事,又像是交织激烈感情的爱情罗曼司。
小说更贯穿了一种对荒原和野性的歌颂。小说女主人公凯瑟琳在病中对保姆解说自己的梦境时说,天堂不是她的家,她一心只想回到荒原。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与荒原上的石南共生,浑然天成,粗犷奔放,顽强对抗虚伪的世俗文明,宣扬人向自然的归复。
读完整篇小说,我被那种粗犷而奔放的气息深深感染,一种野性的、未开化的精神交织在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爱情之中。凯瑟琳在她的从小玩伴兼女仆心中,是一个顽固不化的孩子,无理取闹,从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而希斯克利夫,则表现的更为蛮横,粗鲁。
凯瑟琳自己也说,她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有多好看,而是因为希斯克利夫比她更像她自己。他们是两块未被雕琢的荒原上的石头,锋芒毕露。
尽管希斯克利夫有种种不是,心狠手辣;凯瑟琳也是种种傲娇,无法让人忍受, 但人不得不为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之间深沉而强烈的爱情而感动和震撼,也被那种野性和粗犷所征服。
篇31:呼啸山庄读后感
前一段时间读了《呼啸山庄》,感觉它是一部残酷的小说。 它揭示出短暂的欢乐只是永恒痛苦的回光返照。主人翁之一希刺克历夫是一个恶魔式的英雄,一种顽强力量的象征。他全部的坚毅勇猛和不屈不挠都附诸在对凯瑟琳无望的爱,以及对阻碍他的爱的现实的一切有关联者的疯狂的报复上。
他所有的动机和行为出于他生命本质的需要。可以说他的生命永远以自我为轴心,按照充足的个性化自由运转:就像是他得不到凯瑟琳的爱,就要付出一切来报复破坏他们爱情的人。
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在他身上更深切的让我感受到的是灵魂和肉体被伤害,被欺凌后的扭曲。凯瑟琳是一个典型忧郁的精灵,她在爱的狂喜和巨大的激动中忧郁而终,并保持贯穿一生充满无法挣脱的精神冲突。尽管这个冲突出是她自我选择的结果……
不可否认这一篇小说涵盖的东西远远超越了爱情的本身,它赞扬了人的美德,抨击了人心的黑暗表现了人们对美好的追求。我们从中学到的是如何把自我与他人对照来发现自己的缺点,洗却心灵的肮脏,同时也教给我们如何面对世界,如何以自己的爱来换取世界的光明。
篇32:呼啸山庄读后感
俗话说“闻名丧胆”。从《呼啸山庄》闻名就知情节曲折,迎面来了阵阵狂风。主人公希刺克里夫的童年是那样的温馨,虽说是孤儿,但也获得了老庄主倍加的疼爱。但往日不同今日,以前的那是无知与天真的孩子,现在是带满仇恨种子的成人。命运对他不公平,店主的儿子在小时经常辱骂他是野孩子,还因嫉妒而打他,但这时凯莉安慰,愿和他玩。但后来她追逐“钱爱”。让这位本有埋怨的少年,变得仇恨这儿。想抱复的愿望,一直到了哈利吨的身上,让他不学无术。
即使仇恨,也不要播采。要学会做一位能忍、脚踏实地的人。
在家里,我每天都会一到家就写作业,我认为作业是固定知识的零件。但作业在写时也不一定就会一帆风顺,有时海面上的狂风暴雨与海浪冲击都是不可避免的,不可胆怯,也不可莽撞,要学会用机智的办法通过,而不是想也不想就拉警报,找人帮忙,那不是智慧,而是弱小。
在学校,同学们都十分喜爱拔河,这是一个比力气又是比毅力的游戏。在过程中,也许是自己太坚持,而手心变得伤痕累累。有的时候不出于弱小也出于减少对自己的伤害。
人要学会放弃,放弃了自己的担子不就更轻了吗?忍气吞声,忍了就会成功,不要一味的想报复,那么倒霉的是自己;人要学脚踏实地,不能像幽灵那样飘荡,而要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向光明走。计谋,永远是浮云,心灵要实,才会为自己再积攒些别人的另眼相看。
篇33:呼啸山庄读后感
最近,我无意中翻开了一本名叫《呼啸山住》的书。
它讲述了在一座山上的一个山庄里的故事。弃婴赫斯克莱夫在山庄里长大,却因为心爱的人要出嫁而远走他乡。三年后,赫斯克莱夫再度出现,展开了一系列的复仇计划。
初读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很吸引我,但我还是觉得这本书有些丑陋。因为它涉及了太多的憎恶。可隐约中,我还是感到了它的美丽。尽管我这是在细细品味后发现的。这本书,这本十分吸引我的书。它的美体现在赫斯克莱夫那对爱情的不渝,体现在凯撒琳那段维美的爱情与凯撒琳的身世的不幸
赫斯克莱夫尽管在报仇时显得那么凶恶,但他也是因为爱。是因为当年他没有听完那半段话。他认为爱人违背了他,他悲痛欲绝才会这样。
凯撒琳是那么不幸,而又是那么幸运。她不幸的是,在自己刚出生的时候,母亲就因为难产死了。她的母亲也就是赫斯克莱夫的恋人。凯撒琳难逃魔掌,在一次偶然中撞倒了赫斯克莱夫,她被抢走了财产,被迫嫁给表弟,那个病得半死的人。幸运的是她碰到了赫斯克莱夫收养的,自己那个不争气的舅舅的孩子。比她大四岁的表哥_哈东。她和哈东坠入情网。后来,赫斯克莱夫也因过度思念凯撒琳的母亲_凯蒂而去世。凯撒琳收回了属于自己的一切,并和表哥结了婚,带上老仆人耐莉回到了画眉鸟山庄,再也没有去过呼啸山庄。
这本书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篇34: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部名著很早就知道,不过不知道具体的内容,以前,我以为这部书就是个出自女子笔下的爱情故事,同时我还经常把它的名字和我家乡那个]园林混淆,不怕您笑话,在我没读前,我有时候把它的名字当成了“寄啸山庄”,现在,在这俩天内,这个词在我眼前出现了不知道几百次,我想应该再也不会混淆了。
书中的希刺儿子小林顿,我真不知道他怎么就是这样一个孩子?为什么极度地自私、虚伪、而且自幼就是没有半点的人类最宝贵同情心,对待任何人的言行举止只是为了他自己而掩饰,包括对他的表妹,这个曾经一度喜欢他的表妹一味地作为利用的工具。他和他来自画眉山庄的妈妈伊沙贝拉独处了十几年,难道这会令他养成这样的性格吗?我真的很难理解,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性格,而是没法理解这个孩子思想和性格形成的过程,我只觉得这个人物形象有点不够自然。而小凯瑟琳则不同,感觉比较真实,继承了她母亲的自傲、坚强、任性,同时具备她父亲的柔弱的仁爱思想,就不再跟她母亲似的有时会野蛮。凯瑟琳在她那个父亲埃德加死后,在他所结识的人群中,唯有小林顿是她最为亲密的人。即使被逼,她也同意了和这个表弟结婚,她已经没有选择。虽然有个和她同心的耐莉,可是她只是个女仆人,不能给她以依靠,其实她也曾经梦想,小林顿能够奇迹般地和她站一条线。如果真的能够这样,我想笑凯瑟琳即使不继承她父亲财产,同时也被她这个公公希刺压迫着,她也会觉得满足,对于一个存在仁爱之心的女人,幸福的爱情比金钱来的重要。这一点和她的母亲有很大区别,她母亲思想中有一种虚荣,因而常常会主动出击,导致最终迷使自己;而小凯莉能够默默地承受,这并不代表她不会反抗,只是时候没有到。
读到后半部,希刺和耐莉或小凯瑟琳的对话和独白,看起来感觉是作者的旁白,因为这些话确实很对,而且切中要害。自从希刺出走并发迹以后,他的思想已经凝固了,就像《挪威的森林》中得直子和木月一样,他总是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不过与不同的是,直子他们采取的是与世无争的放弃,去自残,而希刺是把它自己所受的一切痛苦又倒回去了,因为他的思想中,只有这样才能抚平他那北撕碎的心。也许在旁人看来,导致他心灵被撕碎的原因可以慢慢忽略,但是希刺他做不到,因为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是希刺。
小哈里顿不象他父亲,反倒象是希刺和埃德加的综合,象埃德加一样的羞涩,却没有了希刺的专横;象希刺那样的执著,但又没有了埃德加那般犹柔。小凯莉对哈里顿上进心的嘲笑和讥讽,是她出于她的任性和自傲。她的评价是事实,哈里顿的确没有多少知识,小凯莉这样说符合她的性格,她是不是该这样做?这个问题的讨论对于小说本身已经意义不大,我们来引申到我们的生活中:因为别人的学识低下,就嘲笑他的无知,讥讽他的进取心,这样的态度足取吗?尤其是文化学术界。
到最后几章的时候,小凯莉对哈里顿的态度有所改变,这个变化有点突然,因为前后时间很短,作者没有明示因何产生这样的变化,看着这种变化,感觉有点类似她上一辈,就是她娘凯莉起初对希刺,因为自己的任性而伤害了对方,然后又因此而自责,而且还尽办法去补偿。凯莉和希刺不就这样吗?可惜,当时的凯莉和希刺被无情又专横的哥哥恩萧活活分开。而小说到最后的时候,哈里顿和小凯瑟琳的那个无情又专横的希刺,心中的那种的复仇心理已经开始疲惫。其实希刺20多年来的这种无休止的复仇心理,在他所痛恨的恩萧、埃德加死去后逐渐淡薄了,特别是埃德加的去世,画眉和呼啸俩个山庄,他确实得到手了,他已经没有了明确坚定的复仇目标。不过所有这些以后,他依旧那样活在自己的记忆中,他也感到了疲惫。
在这里,我只复制一段原小说的独白,希刺的话:“我那旧日的对头,并没有打败我,现在是我向他们代表人(就是子女)报仇的时候了,我可以这样做,没有人可以阻拦我。可是又有什么用呢?我不想再打人,我现在连举手也嫌麻烦。”显然,维持了二十来年的复仇心态已经转变了。在小哈里顿和小凯瑟琳身上,他看到了他和凯瑟琳的影子,他放下了举在空中20多年的手。
终于看完了这本书,看到倒数第2页的时候,我的眼睛有些湿润,因为我看到书上说,总有乡人说在黑夜中,在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附近,看到了希刺和凯瑟琳并肩走在一起。
在作者艾米莉笔下,一个对爱情怀着无比圣洁的心情的人,面对他失去了这种圣洁以后,他却采取了这人世间残酷的折磨,去报复他的对头,而且这种折磨居然伴随他度过了后半生,这个故事是多么的悲壮和凄惨?我们古代化碟的梁祝,或许能和他们比一下谁悲壮,但是又怎么能够比得上他们的凄惨?如果故事能够重编的话,失去凯莉以后的希刺,把完成了他为出人头地而出走的举动继续下去,再把这种执著和偏执的爱,脱离这个情感的怪圈中,那么,我想问:这样的希刺,在这个世间他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到?或许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够给我们读书的启示。
这则读书笔记名字应该是更长的:百合花在经历过盛夏、过深秋和寒冬后,终于在春天又开了。
篇35: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女作家勃朗特姐妹之一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此书描写了主人公吉卜赛弃儿希斯克利夫被山庄老主人收养后,因受辱和恋爱不遂,外出致富,回来后对与其女友凯瑟琳结婚的地主林顿及其子女进行报复的故事。
对于爱的理解,我仅限于对亲人之间,朋友之间的爱的理解,对于爱人之间的那种爱,我并不是很理解,但看完《呼啸山庄》之后,我感受到了那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感情,因为我感受到了主人公希刺客厉夫对凯瑟琳的那种深沉的爱。
因为希刺客厉夫是流浪儿的缘故,他的性格有点孤僻,但是凯瑟琳的天真开朗,让他渐渐打开心扉,他接受了凯瑟琳这个玩伴,甚至在长大一些后,他发现自己对凯瑟琳的深深的爱,并且毫无疑问,凯瑟琳也同样爱着希刺客厉夫,他们一起度过一段相当愉快的日子,当然要在辛德雷·恩萧不捣乱的情况下,这种愉快才能成立。辛德雷是凯瑟琳的哥哥,他讨厌希刺客厉夫,因为他觉得希刺客厉夫夺走了他父亲的爱,所以他欺压他,处处找他的麻烦,而就是这些点点滴滴,让希刺客厉夫对他产生了恨意,并且随着他的长大而一发不可收拾……
他为自己的身份地位感到懊恼,羞耻甚至是痛苦,因为他因为这个而失去凯瑟琳,虽然没有失去她的爱,他依然是凯瑟琳最爱的人,但是他却得不到凯瑟琳,娶不到她,因为凯瑟琳那可悲可怜的虚荣心,因为她顾及到当时社会强烈的等级观念,使她放弃了真爱,转而选择了画眉山庄的少主埃德加·林惇,她发誓她爱埃德加,我也相信她是爱他的,但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明白,她违背了她的心,她背叛了她的最爱——希刺客厉夫。希刺客厉夫为她的这个决定感到悲痛,所以他选择离开三年,用这三年的时间,他变了一个样,他变成一个带着绅士面具的恶魔,并且开始了他的复仇之计……
希刺客厉夫,他像魔鬼一样,伤害了几乎每一个人:他使辛德雷变得一无所有,使他失去了呼啸山庄,自己则取而代之地成为了山庄的新主人,使辛德雷在痛苦和悔恨中度过了自己的余生;他不顾凯瑟琳的坚决反对,热烈地追求已对他产生强烈爱慕之情的伊莎贝拉·林惇,并且带着她私奔了,但并不是爱她,而是为了自己的复仇计划,而伊莎贝拉则可怜地成为了希刺客厉夫手中的棋子,当她发现时,已为时已晚,最后可想而知,他毁了一个原本可以在家过舒适生活的贵族小姐,让她变成了一个要为生活拼命工作的劳作妇女,让她也在悔恨和恐惧中度过余生;他不计后果地一次又一次地见凯瑟琳,让凯瑟琳原本已经平稳的病情,出现了恶化,就这样,他的出现间接地导致了凯瑟琳的离去,终于在生下女儿凯瑟琳·林惇后,就永逝长辞了;他使埃德加失去了最爱凯瑟琳和亲人伊莎贝拉,甚至伤害了他唯一的亲人凯瑟琳·林惇,使他的性情变得阴郁而不再开朗;他残忍地利用了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儿子林惇·希刺客厉夫,逼凯瑟琳嫁给林惇,为的只是得到画眉山庄,但当他的儿子死后,他却一点也不难过;他使凯瑟琳度过了一段痛苦难捱的日子,并且对她拳打脚踢;他甚至害了辛德雷的儿子哈里顿,让他从一个绅士变成满嘴脏话的粗人……
希刺客厉夫的恨很极端,他将恶魔的手伸向了所有人,即使这些人中有一部分是无辜的。而他的爱同样也是极端,我想他的恨与他的爱是成正比的。他在凯瑟琳死后以及在他自己快要死的时候,他说他看到了凯瑟琳,并且在他的房客洛克乌德先生说做梦时看到了凯瑟琳是,他居然对着打开着的窗,哭着呼喊着凯瑟琳的名字,可想而知,他对凯瑟琳的爱已经深入骨髓,是任何情感都无法取代的,这也是为什么,到最后的时候那么孤单,没有人敢亲近他,因为他拒绝了所有人,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凯瑟琳,虽然凯瑟琳已经离他而去了……
希刺客厉夫将爱与恨当成了他的全部,但可悲的是,最后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他让他恨的人都得到了悲惨的代价,但是那一刻他却觉得空虚,他没有了恨,他失去了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意义,他的心中存在的应该就只有对凯瑟琳无尽的爱,所以他选择去找凯瑟琳,当他的生命开始倒数的时候,那四天有时他会展现出真心的笑容,也许那一刻他想到并且看到了他的最爱凯瑟琳,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希刺客厉夫停止了呼吸……
希刺客厉夫的爱是极端的,他的恨也是极端的,而这两种感情都是折磨他的源头,折磨了他一生,但是我觉得作者是仁慈的,在最后的时候,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葬在一起,这也算是对希刺客厉夫最后的安慰与救赎吧……虽然或许有很多人都会说,希刺客厉夫最后的下场是他的自食其果,但是我想没人能否认他对凯瑟琳的爱的执着,这也许就是他身上惟一的闪光点,虽然显得苍白无力,但是它是真实存在过的,这也成为了希刺客厉夫黑暗苦涩人生中的唯一亮点了……
当然在这本书中,除了希刺客厉夫和凯瑟琳苦涩爱情外,还有几段令人印象深刻的爱:埃德加终生爱着凯瑟琳,但是他的可悲之处就是永远的不到凯瑟琳完整的爱;哈里顿和小凯瑟琳之间那种年轻人之间简单的爱;以及在听完丁耐莉叙述的故事之后,对小凯瑟琳产生爱慕之情的洛克乌德先生的这种隐密之爱……
全文由见证所有事发生的老管家丁耐莉之口来讲述,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叙述,而听众就是房客洛克乌德先生,以一种讲故事的形式向读者展现这个跌宕起伏,情感复杂的成年旧事,整件事发生在几十年中,但是每一件事都让人印象深刻,每一段感情都让人为之唏嘘,这种细致的写作手法也许就是作者艾米莉·勃朗特的魅力所在。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爱是神圣的,不要让任何利益,金钱,权利这样的字眼去亵渎它,爱是需要好好经营的,因为只有坚持心中的真爱,无论结果是什么,起码过程是幸福的,并且你也曾真心的幸福过;而恨是邪恶的,但是我不能指望每个人心中都不存在恨,因为每一个人的内心都充满善意,那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恨有时候都能成为某些人心中的一种信念,但是我希望那些心中有恨的人,将你的恨压制住,不要让它一发不可收拾,因为到最后你就会像希刺客厉夫一样,内心变得很空虚,变得一无所有……
篇36:呼啸山庄读后感
在埃尔·格里科的那幅画上是一片乌云下昏暗的荒瘠土地的景色,让人感觉雷声隆隆。画中拖长了的憔悴的人影东歪西倒,被一种不属于尘世间的情绪弄得恍恍惚惚,他们屏息着。铅色的天空掠过一闪电,给这一情景加上最后一笔,增添了神秘的恐怖之感。
幼年的希刺克厉夫:一个肮脏的,穿得破破烂烂的黑头发的孩子。看上去比凯瑟琳还显得年龄大些,可是让他站在地上的时候,他只会四下呆望,叽里咕噜地说一些没有人能懂的话。
成年的希刺克厉夫:他已经长成了一个高高的、强壮的、身材很好的人。在他旁边,我的主人(埃德加。林淳)显得瘦弱,像个少年。他笔挺的仪表,使人想到他一定进过部队。他的表情,显得比林淳先生老成果断多了。那张脸看上去很有才智,并没有留下从前低贱的痕迹。一种半开化的野性还潜伏在那凹下的眉毛和那充满了黑黑的火焰的眼睛里,但是已经被理性克制住了。他的举止庄重,不带一点粗野,然而严峻有余,文雅不足。
老年的希刺克厉夫:希刺克厉夫先生像一个黑皮肤的吉普赛人,衣着风度却又像一位绅士。他身材挺拔,外观漂亮,总是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
小说以一个女管家丁耐莉的口吻开始叙述,给租住画眉山庄的房客洛克乌德讲的房主的历史。希刺克厉夫是一个吉普赛孤儿,被老恩萧先生收养。他受到了呼啸山庄的主人老恩萧的儿子辛德雷的排挤、虐待,他忍受辛德雷的拳头时眼都不眨一下,也不掉一滴眼泪,希刺克厉夫默默忍受着,安静阴沉的不像一个孩子,可是他深得老恩萧的喜欢,可以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在这个地狱般没有阳光的家里,凯瑟琳成了希刺克厉夫最好的唯一的玩伴。老恩萧去世后,辛德雷带着他的妻子进了门。希刺克厉夫被禁止和凯瑟琳讲话,剥夺他从副牧师那儿受教诲的机会,把他赶到佣人间去,强迫他在庄园里干活。仇恨是他心里的种子,可是当他和凯瑟琳在一起时,他所承受的一切不公平对待带来的痛苦和他们之间的欢乐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他的不幸没有因为他的隐忍而结束,凯瑟琳认识了画眉山庄的林淳兄妹,她在他们面前收敛起她的疯疯癫癫,穿起大方格子的丝长袍,提起裙摆,雍容华贵地走路,邀请他们做客,规规矩矩的享受上等人的生活,爱上了体面的日子。而希刺克厉夫意识到了他和凯瑟琳之间产生了距离,他开始打理从不梳理的头发,洗澡,穿干净的衣服,让凯瑟琳高兴。这却恼怒了辛德雷。凯瑟琳告诉管家埃德加。林淳向自己求婚而她已经答应了向管家讨主意和自己对希刺克厉夫不可替代的爱。
希刺克厉夫听到这些话后离开了山庄。
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凯瑟琳。恩萧已成为凯瑟琳。林淳了。凯瑟琳抑郁而终,生下了小凯瑟琳。希刺厉夫为报复林淳娶了林淳的妹妹伊莎贝拉,有了一个乖僻的儿子小林淳。他想方设法让小凯瑟琳和小林淳在埃德加病危时结了婚。当病泱泱的小林淳去世后,希刺克厉夫成为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两个山庄的主人。小凯瑟琳被囚禁在呼啸山庄。小凯瑟琳的表哥哈里顿一直被希刺克厉夫当仆人对待,这个本该是呼啸山庄的主人的恩萧家的子孙即使目睹其父与希刺克厉夫赌博输光了家产被希刺克厉夫殴打至死,却仍然尊敬希刺克厉夫,不愿辱骂希刺克厉夫半句。当希刺克厉夫似乎报复成功时,却没有预期的痛快。他更加的痛苦,同时他的心也疲惫了。他容忍小莱瑟琳和小哈里顿的爱情,只要求他们别在自己面前出现。因为他从这两个的眼里总人看到凯瑟琳的眼神。小哈里顿是希刺克利夫的化身,小凯蒂则传承了她母亲凯瑟琳的灵魂,而上一代人的爱,在他们身上又得到延续;希刺克利夫看到凯蒂和哈里顿眼睛里有凯瑟琳的影子,他的人性复苏了,他的生命也走到尽头,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里,呼唤着凯瑟琳在原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他们的爱以另一种方式延续,永不消亡;希刺克利夫的墓、埃德加。林淳的和凯瑟琳的紧紧挨在一起,有谁能想到这坟墓下长眠者,竟会有并不平静的睡眠。
小说叙述了一个受尽社会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故事。阿诺德"凯特尔所说:“希刺克厉夫的反抗是一种特殊的反抗,是那些在肉体上和精神上被这同一社会(指维多利亚时期的社会)的条件与社会关系贬低了的工人的反抗。希刺克厉夫后来的确不再是个被剥削者,然而也的确正因为他采用了统治阶级的标准(以一种甚至使统治阶级本身也害怕的残酷无情的手段),在他早期的反抗中和在他对凯瑟琳的爱情中所暗含的人性价值也就消失了。在凯瑟琳与希刺克厉夫的关系中所包含的一切,在人类的需求和希望中所代表的一切,只有通过被压迫的积极反抗才能实现。
我想我是带着震撼阅读完整本书的,震撼我的是希刺克厉夫扭曲的人性,报复所带给他自己的痛苦。他的一生是不幸的。或许,人就是这样为短暂的欢乐而痛苦一生。在呼啸山庄,他得到了老恩萧先生的宠爱,得到凯瑟琳的爱让他不去反抗他受到的歧视,侮辱和虐待。他心甘情愿地被繁重的体力劳动麻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不去在乎被剥夺受副牧师教诲的机会。他已没有信仰。他没有了祈祷的对象。他所能倚靠的只有自己和凯瑟琳带给他的和爱情有关的来之不易的快乐。但当老恩萧的去世和凯瑟琳答应埃德加。林淳的求婚后,他所受的痛苦就增加到之前的千百倍。他离开了呼啸山庄。希刺克厉夫与凯瑟琳的社会悲剧就在于凯瑟琳意识到他们的社会地位悬殊,却幻想借她所羡慕的林敦家的富有来“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使她哥哥“无权过问”。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从后来希刺克厉夫再度出现时,林敦建议让他坐在厨房而不必请到客厅里坐,就可以看得出来。这就铸成了大错,她陷入自己亲手编织的罗网。而在她已经答应嫁给林敦后分明还说:
“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刺克厉夫的悲痛,而且我从一开始就注意并且感受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他是我最强的思念。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我对林敦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我完全晓得,在冬天改变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改变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恰似下面的恒久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却是必需的。耐莉,我就是希刺克厉夫!他永远永远地在我心里。他并不是作为一种乐趣,却是作为我自己本身而存在。所以我们是不可能分离的。”凯瑟琳是爱希刺克厉夫的。我不知道该说她天真还是现实。如果她以为她嫁给希刺克厉夫就可以帮助希刺克厉夫脱离下等人的阶层,那她真的很天真,所以她失败了,埃德加林淳并未尊重他;在或许她很清楚选择希刺克厉夫后会过什么样的日子,她说的“乞丐”,她才嫁给了埃德加林淳。可是生活是残酷的,一切并未如凯瑟琳预测的那样发展。
在书上是这样描述到:“两个词可以概括我的未来——死亡或者地狱,失去她后,生存将是地狱”!希刺克历夫生命的本能在爱的名义下被扭曲,而死亡这种自毁力量接替而上…我想悲剧大约是基于对灾难的反抗,希刺克历夫在辛德雷的摧残和凯瑟琳的背弃后,在不能实现爱的欲望下,对于他生命的意义只剩下复仇。
复仇过后的他,在填平凯瑟琳的墓穴后他对丁耐莉倾诉:当我同哈里顿坐在屋里的时候,仿佛我一走出去就会遇见她;当我在旷野散步的时候,仿佛我一回去就会遇见她。当我从家里出来的时,我忙着回去,我肯定,她一定在山庄的什么地方;而当我在她的屋子里睡觉时——我又非出来不可。我躺不住,因为我刚闭上眼,她要么就是在窗外,要么就走进屋里来,甚至将她可爱的头靠在我的枕上,像她小时侯那样,而我必须睁开眼睛看看。因此我在一夜间睁眼闭眼一百次——永远是失望!它折磨我!我常常大声呻吟。现在,既然我看见了她,我平静了——稍微平静了一点。那是一种奇怪的杀人方法,像头发丝那样的一丝丝地割,十八年来她就用幽灵样的希望来引诱我。
或许因为我太过年少,我想我从理智上是不相信爱情的,或者说不相信一生一世的爱情,至少生活中我还没有看到。当一方去世,另一方依然能让感情保持深厚。时间是可以淡化一切的。刻骨铭心的爱让我对希刺克历夫的同情又多了几分。
十几年来,凯瑟琳的孤魂在旷野上彷徨哭泣,等待着希刺克厉夫。希刺克厉夫终于离开了人世,他们的灵魂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篇37:呼啸山庄读后感
是在暑假期间读完了艾米莉·勃朗特的呼啸山庄,有一种难以言表的复杂感受,或许出自于对艾米莉的深佩、或许也就是如同小说本身的主题,思想和艺术结构一般多元而耐人寻味,由此写下初次步入理解的读后感。
应该是在大约1847年左右,至今家喻户晓,世界文坛著名的勃朗特三姐妹中,年长的夏洛蒂·勃朗特和二姐艾米莉·勃朗特同时推出了各自不同寻常的小说。当时谁也没有想到,亲姐妹的杰作问世之后,命运却大相径庭。《简·爱》立刻受到热情地欢呼,是作者在一夜间留名于发展迅速的英国文坛,而《呼啸山庄》一开始就遭到评论界猛烈谴责。‘这部恐怖的,可怕的,令人作呕的小说,应改名为《枯萎山庄》’
将近半个世纪,《呼啸山庄》一直不为世人所理解,除了个别有见地的评论家外,一致认为小说的作者比起她姐姐夏洛蒂来说,差的太过于远。就连夏洛蒂本人对于艾米莉的非凡天才也不能说已有充分理解,1850年,在艾米莉依旧带着不被理解的寡言去世之时,她为妹妹辩护,语气中,仍略带歉意。
或许在当时的文艺领域,艾米莉早已远远走在其他人前头了。直到将近半个世纪以后,第一批刻薄的评论家大改观点“十九世纪,《呼啸山庄》是一位女作家所能写出最好的散文诗”二十世纪初,有人又开始提出“艾米莉的天才比夏洛蒂和安妮丝更高,而《呼啸山庄》是比《简·爱》及《艾格尼丝·格雷》更伟大的小说。”即艾米莉·勃朗特,终究获得‘三姐妹中最伟大的天才’这一殊荣。而声誉蒸蒸日上,。
我个人认为,问题并不在于去争论艾米莉·勃朗特在英国文学史上该站什么地位,而是究竟该去怎样认识他的作品:这是说,问题不在于给与多高的评价,更重要的是怎样去深入理解。
《呼啸山庄》现实的永久艺术魅力,是仅仅包藏在书中的信息与谜,无论小说结构,人物形象,叙述技巧,一直都成为了西方学者钻研的对象,众说纷纭,层出不穷。
艾米莉从一开始就放弃了传统而平静的叙述手法,而是采用了顺叙和倒叙,故事在谈话和回忆中展开,第一人称的“我”,只是作为一个听众,引出了故事的渊源和历史。更多的是开头以一个客观的角度看到了相当于故事的中下段情景。
开头这一段,是“我”来到呼啸山庄的目睹,也是一段带有人情味的叙述,具有高度的象征意义。终年不断的北风,不容许山庄的树木向天穹延伸,强迫他们倒在一边。“树性”被狂暴的猛风扭曲。
这部作品里,树性就是人性的象征。呼啸山庄蔓延开的故事,人性同样终年不断的承受强暴的压力,被残酷的扭曲和摧残。
当看似主角的`“我”闯进呼啸山庄,即从冰冷的自然环境闯进了同样严寒的人文环境。‘透过他惶惑的眼睛,我们看到了人类世界会变得多么凄厉、痛苦和不能容忍——当人一丧失他们美好的人性’悲哀的是,山庄这一孤独的人家,“人性”已经堕落到它的低点,不能够继续往下沉沦。
艾米莉用一个艺术家特有的锐利目光,超越曲折复杂的情节,和一般世俗的观念,去探索她最为关心的“人性”,可以说,人性的探索是贯穿全书的主线。
开头的三张,时间被划分为人性的冻结。真正的故事从第四章——“我”听管家纳莉讲述整个故事的时候开始,就是所谓的倒叙,然而在讲述的时候,故事还在渐渐发展,这种手法,称之为顺叙。
本书的研究者大多把目光集中在第一代,卡瑟琳和希克厉身上,视之为小说的核心和精髓,的确,无论哪一个读者读了这部小说,都很难忘得了他们如同暴风雨般的感情。但如果把这段戏剧性的生死之恋搁在一边,就更能够发掘出小说本身的轮回性和艾米莉的精湛,严密构思。
第二代哈里顿更像是希克里的翻版,却远没有那样可怕。希克厉被人称为魔鬼,他在通往地狱的路途中的确没有一次偏离过轨迹,这不同于《基督山伯爵》里的复仇,我们会惊讶的发现,本书的主题在爱与恨两个对立而并存的情感间盘旋着。希克厉的生命来源于没有爱的起点,复仇与堕落来源于对卡瑟琳由爱生恨的承接,结束于冻结的人性中一道宣告着复苏的光芒——亦是爱。
而对于在希克厉眼皮下成长的两个孩子,哈利顿和小卡瑟琳·林敦,他们的性格确是希克厉本人和卡瑟琳·欧肖的另一面,尚未被发掘的另一面。哈里顿虽然无礼而粗鲁,但依旧保存着善良和腼腆,对于卡瑟琳·欧肖的女儿,小卡瑟琳·林敦更为可爱,善良,纯洁,她的爱的温婉而深沉的,同样透露着不服输的倔强。这又令我想起了《荆棘鸟》的主角梅吉,想必是同样清新而秀丽的姑娘。父母死后,希克厉全然不顾对其母亲深刻的爱恋,将这样不谙世事的少女囚禁在一片精神荒漠中,就算是如此,在全文的末尾还是有“爱”在黑暗中闪着光,微弱而霎那燃尽。即使人性经历过考验和鞭笞,终究不至于窒灭。
“小卡瑟琳跪在地上,把践踏成碎片的肖像一一捡了起来。”这个细节是富有象征意义的,希克厉的“恨”消灭不了“爱”,纵使恨是强大的,爱是微弱的,依旧夺不走,并得以永存。
小卡瑟琳愤怒的对她的压迫者无所畏惧的提出“你真苦恼呀,不是吗?孤零零的,像个鬼似的……谁也不爱你,你死了,谁也不会为你哭泣。”
希克厉的恨其实本质上是爱的异化,爱恨的复归,决定了人性的堕落与苏醒。在希克厉身体逐渐衰弱的时际,他由残酷转为绝望。
“哈里顿·欧肖,卡瑟琳·林敦。”他曾在山庄中厉唤正值年轻的两个并肩而坐的孩子,“霎时间,两张脸同时抬起头来,他怔在原地,因为他确定无疑的看到,他们两个长着和深爱的卡瑟琳一模一样的眼睛。”
从这一刻起,故事即将写到结尾,希克厉的爱复苏了,在第二代孩子的生命中寻找到了自己曾经踏过的足迹。由彼此态度傲慢到相爱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我们也可以发现,卡瑟琳嫁给哈里顿之后,她的全名又将恢复到母亲未出嫁的闺名卡瑟琳·欧肖。这正是生命周而复始,爱恨循环不已的暗示,仿佛小说只是从生命永恒中截取的环节。
故事的结尾是,希克厉离开了人世,去寻找早已死去,在原野上孤单游荡的魂灵卡瑟琳,“人们看到,这两个幽魂透过月光,彼此凝望着”,艾米莉这样交待,而年轻的小卡瑟琳和哈里顿的故事,却没有终点和续接。也许女作家期盼这纯洁而深婉的爱永远没有终点,所以才保留了这样的结尾,没有终点的爱,往往亦没有山穷水尽得一天。
“在这么安静的土地下,怎么会有长眠者不得安睡呢?”这样,挺立在风中的山庄,它取得了象征性的意义,像诗篇一样在你心中唤起了分至杳来的想象。这跟故事的真实性没有冲突,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诠释了极端,苏醒,堕落,冻结和爱存在的意义。
篇38:呼啸山庄读后感
读过《呼啸山庄》之后,会被艾米莉勃朗特那极赋有感染力的句子所打动。她刻画的人物,总让人有一种从陌生到熟悉的渐进感和亲切感;她更多的是让我们体会这个过程,而不是结果,而她自己也享受着这个过程所带来的感动。
人们都说,《呼啸山庄》与爱情有关。但在爱情的深层,却是一场关于青春的旅行。
《呼啸山庄》以凯西和希斯克利夫的成长为主线,讲述了两个家族兴衰成败的历史。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肖先生有一对儿女,儿子叫亨德莱,女儿叫凯瑟琳(昵称凯西)。恩肖先生在一次出差中收养了一个不明身份的男孩,取名叫希斯克利夫。但希斯克利夫在呼啸山庄饱受欺负,只有他喜欢的凯瑟琳愿意和他在一起玩耍。直到有一天,他离开了这个充满了可怕回忆的家。
几年之后,他再次回到家中准备复仇,但呼啸山庄却早已不同往昔:恩肖先生离世,亨德莱成了山庄的新主人,但他却终日酗酒,妻子在生下儿子哈瑞顿之后也撒手人寰,凯西嫁给了画眉山庄的主人埃德加·林顿,林顿和凯西诞下一个女儿,也叫凯西。希斯克利夫为了复仇,也为了得到凯瑟琳,想尽了办法,最终得到了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却失去了他的挚爱——凯瑟琳。
故事到了这里,基本结束。
被希斯克利夫悲痛的青春所打动。希斯克利夫的青春是沉重的,生活在社会底层,是同龄人中最卑微最下贱的,他只有强逼着自己比别人更成熟。多么痛的领悟。得经历多少磨难才能成长为希斯克利夫,又得经历多少个流泪的夜晚,才能体会到希斯克利夫?残缺的青春,终究会在雷电交加的夜晚变得更加强大;悲伤地往事如流水般不断在脑中循环。希斯克利夫,这个内心强大却心存怨恨的男子,终于在悲伤过后爆发,终于在无数次试着原谅之后释放——青春,就这样活活输给了怨与恨。
与书中的希斯克利夫不同,电影2009版《呼啸山庄》却竭尽全力去渲染一个让人心生怜惜的希斯克利夫。电影更注重希斯克利夫人性的一面,把凶残、吝啬的希斯克利夫刻画成了一个缺乏爱和同情的流浪汉形象。这部影片更加注重人性的描写,让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人自身的属性。
被凯瑟琳肆无忌惮地笑脸所打动。她是幸运的,在上流社会做着自己的公主,却又比同阶层的人体会到更多。她得感谢希斯克利夫,让她在阴云密布的时候得到快乐;让她在快乐的时候得到的快乐更多。想想凯瑟琳的一生,竟然觉得如此矛盾。同时被家人和两个男子深爱,却因为从小就生活在万众瞩目下而不懂珍惜,让人在心生羡慕的同时又为这个不成熟的女孩感到惋惜。她一直活在青春中,即使在结婚后,她还是没能把青春赶走。经典之所以被成为经典,是因为从不过时。于是,我们可以拿凯瑟琳的人生思考当下很多青年的人生——拿着青春来比喻青春,是在恰当不过的了。
青春,就像是一个承载着所有人表演的一个舞台,在一幕幕演出中不断呼啸前行。但一部好的舞台剧,也总少不了一些让人记忆犹新的路人甲。
于是不自觉的便想起了这部青春戏剧的牺牲品。
哈瑞顿,这个一生下来便注定要充当棋子的呼啸庄园继承者,却因为父辈的缘故被希斯克利夫利用,一生都没有接触过课本和学校甚至是一个朋友,从而与“优秀”无缘。他那双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只有儿童才有的天真和单纯,这是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的,命运到底还是舍不得让一个单纯的年轻人一生碌碌无为,于是便让他和林顿的女儿凯西生活在了一起。两个生机勃勃的年轻人,最终为已经许久没有经历过青春的山庄注入了一股新的力量。
与之相比,林顿的妹妹却没有那么幸运。也是因为青春的呼啸,让原本生活在画眉山庄的“公主”伊莎贝拉爱上了一心想要复仇的希斯克利夫。青春肆无忌惮,于是伊莎贝拉和凯瑟琳争吵,受了希斯克利夫的蛊惑为其离家出走——还杀死了那只陪伴她多年的小狗。不过,她显然没有做好当妻子的准备,也是啊,怎么能奢求一个公主一夜之间就变成主妇呢?于是,家暴便光临到了她的身上,她歇斯底里的呼喊,却没有人听见:绝望、孤独、迷茫……这个女孩的青春,才刚刚开始。不过正值豆蔻年华却经历这些,不禁会让人觉得残忍和心疼。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问:艾米莉勃朗特想告诉我们什么?显然,自由、反抗这些都不能满足作者的意图。作者要告诉我们,一个美丽青春的重要性。青春总是呼啸着,风风火火,让人快乐也让人疼痛,让人伤心也让人感动。因此,从来都不要说你的人生多简陋,你的生活多艰苦。因为青春路上从来没有茅草小屋,从来没有羊肠小道,他呼啸着,是风,是列车,是不可名状的幸福载着懂他的人一路高歌……
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希斯克利夫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和青春;如果当时亨德莱不酗酒成瘾;如果当初凯瑟琳没有嫁给林顿……如果没有这些,那这将是一部美丽的童话。我会常常思索:作者为什么一生只写了这一本书,而且写的的这么凄惨?然后得出了一个答案:青春总是呼啸着,如果上面的如果有一条成立,也许就不足以构筑青春了。青春是水到渠成的,是奋不顾身的,是独自突兀的,也是温馨动人的,因为青春总是呼啸着。
篇39: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一口气将《呼啸山庄》读了两遍,第一遍像读其他书一样草草,囫囵吞枣,云里雾里,不解其意。第二遍只得无奈的重新读过,一句一言,仔仔细细,这才读出了其中的滋味。在此,我不得不承认,埃米莉勃朗特的确是一位天才的作家,她的才华丝毫不逊于有文学以来的任何一位有名或无名的作家。尽管埃米莉只在这世上度过了简短的三十个春秋,可这是不平凡的。她从未踏出过出生的那个庄镇,但是她的天空比任何人都要广阔,深邃。作为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她无愧于这个姓氏。她的诗作是浩瀚的蔚蓝色,给人以勇气和力量,的小说《呼啸山庄》是纯洁的白色,安静祥和,而又会迸发出不一样的激情,走向狂热与躁动,就好似白色的那一个极端,但是两种颜色都是那么的干净单纯。
《呼啸山庄》里的爱情是那么特别,与至今一来的任何一部小说中塑造的爱情都不一样。这种“埃米莉”式的爱情是那么的真挚,坦率,从来没有半分的扭捏与娇柔做作。只有这样的情感,才是真正的来自于人的内心深处,是从人的本性中散发出来的。交织在这其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赤**,没有半分的禁锢,也从未想到过禁锢。这是人间最真实的情欲写照,埃米莉从未给它套上过那种所谓“文学的外衣”。埃米莉塑造的主人公们,爱的是那么的坚强,超脱出一切,哪怕是生与死的距离。
爱之深,痛之切。希斯克里夫的仇恨也是那样的强烈、真实与强大。这种复仇欲望,强大到可以摧毁他周围的一切。复仇之火,烧毁了两个家族的纠葛。凯瑟琳死时,他是那么的痛苦。凯瑟琳带走了他的爱,也带走了他的一切。尽管他还活着,却和死亡无异。他即使是得到了那么多,却还是不足以填补他的失去,他心灵的创伤。因为凯瑟琳死了,他的生活失去了意义。当他如幽灵般在日夜的呼唤着他的爱人的时候,他却也是再也得不到了。他折磨着他人的时候,也无时无刻不把自己伤的体无完肤。他的仇报了,他得到了那么多人的财产,然而他却失去了支持自己生存的最后一根支柱,所以,就在这一刻,他死了。
在希斯克里夫以及这一辈的主人公心里,爱永远比恨浓,情感永远凌驾与理智之上,所以,他们很容易疯狂,但是却让人尊敬。他们的下一辈——那种理智胜于情感的爱,较之他们,显得是多么的苍白无力,逊色的多。埃米莉那种超前的写作手法,加上这奇妙的文学思维,难怪会被别人将这部旷世奇书誉为“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篇40: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则像树下而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是必需的,永久的。”当我读艾米莉·勃朗行的《呼啸山庄》后,深深地被这段话所吸引,感受到了作者猛烈的情感,感受到了男女主人公激荡着的感情
小说描写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主要是围绕弃儿希刺克厉夫报复展开的,而作者是用激越的诗情,独辟蹊径的构思来处理这爱情和复仇的题材的。
巨著除了文字外,更是揪人心肺的情感,那是人对不平等的强烈的报复,没有谁是谁非,有的只是斑斑的血和泪,黑暗和火焰。
希刺克厉夫是书中的主人公,是倍受谴责和争议的一个人物,历来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反抗资产阶级社会的英雄,也有人把他斥为恶魔。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非疯狂报复的恶魔,他是海底深处最坚硬的礁石,忍耐得越久就反抗得越厉害。
勿庸置疑,希刺克厉夫所处的那个社会是一个阶级对立,冷酷无情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周围的人,这种不平等就像我们所必需的空气一样,我们虽然看不见,但它却时时刻刻地存在着,纵观希刺克厉夫的一生,他的爱和恨,复仇和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犁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印迹。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又是自己疯狂复仇结果的受害者。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复仇计划后,希刺克厉夫却并未感到满足,反而觉得空虚寂寞。从哈里顿身上,希刺克厉夫望见自己昔日的影子;从哈里顿和小凯蒂的眼神中,他联想到了凯瑟琳鬼魂的呼唤,这使他终日不得安宁。终于,他离开了人世,去寻找与凯瑟琳鬼魂重逢的欢愉。
《呼啸山庄》中另一个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就是凯瑟琳。她既是希刺克厉夫受*的非人生活的见证人,也是资本主义虚假文明的受害者。她把粗犷、阴沉的呼啸山庄和幽美、安谧的画眉山庄,把自己一代和下一代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凯瑟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她没有在暴力面前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的引诱,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她的反抗、背叛、悔恨和死亡,集中地提示出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文明道德的残酷性和虚伪性。
而书中的老恩萧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想营造一种平等。他想把自己的爱多给予那些可怜的人。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可敬的人物形象!对于一个捡来的孩子如此关怀,甚至甚于他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喜欢希刺克厉夫,不想让他受到一点点伤害,倡他又能保护他多久呢?他明明知道希刺克厉夫在他死后会受到伤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对于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无能为力。
篇41: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诗人和小说家艾米莉.勃朗特,这位女作家在世界上仅仅度过了三十年便默默无闻地离开了人间。这部小说刚问世时颇受冷落,但随着岁月的流逝,它以别具一格的艺术魅力征服了越来越多的人。
小说采取了十分独特的展开方式,作者并没有直接提到主人公,而是从外人洛克伍德的拜访开始的。洛克伍德在新房东希斯克利夫的家里无意间发现了一本神秘的日记,他对日记里的故事十分感兴趣,在家养病期间,他通过迪安太太的叙述了解了呼啸山庄的故事。小说讲述的是一段复仇的故事,希斯克利夫与凯瑟琳的爱情是全书的主线,而故事中其他配角的演出实际上反射出的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瓜葛。
凯瑟琳与希斯克利夫的爱情实际上是一场悲剧。两人身份的差异和当时的社会背景让两人的爱情只能成为令双方都痛苦的包袱,凯瑟琳的天真与幻想让一直深爱着她的希斯克利夫由一个默默忍受*的孩子成长为一个脾气暴躁,充满愤恨的人。希斯克利夫因凯瑟琳的背叛,把心中对凯瑟琳的爱转化成了报复的怒火,悲剧也就此开始。可以说凯瑟琳的虚荣心毁了她一生的幸福,也毁了爱她的两个人——希斯克利夫以及埃德加,这甚至差一点毁掉下一代人的幸福。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希斯克利夫是个粗暴残忍的恶棍,但是他的悲惨人生却是因为他对凯瑟琳超越人间的爱和对现实的无法接受。
整部小说都压抑在希斯克利夫伤感的痛苦和扭曲的人性当中,而呼啸山庄的故事展示出的正是一幅畸形社会的生活画面,勾勒了被这个畸形社会扭曲了的人性及其造成的种种痛苦。虽然说书中描写的社会现实和故事情节有一定的人工修饰,但这是作者所处年代的一种更加深刻的表现。也许在我们生活的时代里,很难看到像故事中主人公那样的爱情,也很难感受到久压在心中的愤怒,可是还是会存在畸形扭曲的心灵。
无论是其中强烈的感情还是由之而起的无情的报复,都是因为有着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呼啸山庄的故事不会在现实里重演,但它悲情的苦痛却会隐落在生活中的角落里。或许主人公之间的爱可以超越死亡的界限,时刻提醒着那些忽视了沉没在内心深处的愤怒的人们,让久远的悲情唤醒沉落在黑暗里的心灵。
篇42:呼啸山庄读后感
看完引言,同时也是一位名家的读后感后,再看正文,虽然思想有些被左右了,但还是有些自己的感想,写出来,勉勉强强算这篇名著《呼啸山庄》的读后感吧。
故事的最初还算是好的。这时的山庄里是亨德莱,一个脾气暴躁的家主的地盘,卡瑟琳和希克厉只是两个恶劣的,淘气顽皮的孩子。希克厉和邻居,羸弱而又高傲的林敦互看不顺眼。不算美满,但也不算太糟。转折是在一个晚上,卡瑟琳惊慌失措告诉纳莉自己已经答应了林墩的求婚,然后,希克厉消失了。
当他归来时,已是腰缠万贯,但也变得冷酷无情,人性泯灭,他报复林敦,扭曲了哈里顿的天性,将卡茜折磨的生不如死,甚至连他和卡瑟琳的爱情,都是那么的让人难以理解和疯狂,让人读来,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也许就是有些批评家指责作者艾米莉“怎么没有去自杀”的原因吧,毕竟,这样让人难以接受的人性的摧残,任何一个人看来,都是不可忍受的。
但如果只有这些,《呼啸山庄》可能就只是一本恐怖小说了,它的成就,也不可能这么大。关键在于最后一部分,卡茜与哈里顿冰释前嫌,互相帮助,希克厉也在临死前忏悔了自己,良心发现。故事以卡茜与哈里顿的婚礼结尾,更是让人心情愉快。泯灭后的复苏,比一开始的茁壮成长,更让人感到温暖,感受到爱的力量。就像心中流淌了一股暖流,身临其境一般,真正的沉浸在这本书的内涵中。我看的版本,因为比较老旧,书页的颜色是土黄色的,我沉醉其中,甚至在看完这本书后的几天,再看那些装裱精美的书,反而不适应。这可能是我反应迟钝,但更多的,也因为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太大。
不管怎么说吧,看完这本书,我还是有些精神恍惚。虽然语言不怎么激烈,但整个故事,跌宕起伏,激烈而又深刻,引人深思。
篇43:呼啸山庄读后感
爱,是黎明的开端,是那最初的一抹光芒,他将驱逐那片名为“恨”的黑暗,融化了哀伤的霜,唤醒了麻木的人性。
书中的希斯克利夫,却因为对凯瑟琳极端的爱,对埃德加萌生了名为“恨”的萌芽,再加上亨德莱的折磨与侮辱,使他的恨意无限放大。历练归来后,变成了一个冷酷无情,对人心狠手辣的,一心只为复仇的人。这种爱是扭曲的,这种爱的手段也是恐怖的。爱一个人,不能占有她,要学会包容她,支持她,尊重她的选择。希斯克利夫与埃德加都太极端了,不肯接纳彼此,若是他们能爱自己爱人之所爱,故事也就不会是这样了。
凯瑟琳,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是极为真诚的,但她却受铜臭影响,答应了埃德加的求婚。虽说她的初衷是为了希斯克利夫,但却极大地伤害了希斯克利夫,成为希斯克利夫离家出走的直接原因。但不得不说,凯瑟琳对希斯克利夫的爱是真挚的。在他回来后,凯瑟琳对埃德加说过:“现在的希斯克利夫谁都应该看得起。”
亨德莱与埃德加,两家族的家长,都早早地失去了妻子,留下一个孩子。只不过,亨德莱选择向黑恶势力低头,变得冷酷,放弃了对上帝的信仰,对自己的小哈里顿漠不关心,不但没有成为合格的好父亲,反而成为了一个心灰意冷、软弱无能的人;而埃德加却选择了坚守自己的信仰,更加信赖上帝,用自己的爱关怀小凯茜,拿出勇气做一个诚心诚意的人。埃德加的心态使他拿出了百分百的爱去爱他的女儿凯茜,但这仍没有使他放下对希斯克利夫的哀,是的,哀,埃德加也许从头到尾都没有恨过希斯克利夫,有的,只是对希斯克利夫心态与行为的哀伤罢了。
林敦,本书中最为可怜的孩子,其父亲希斯克利夫对其漠不关心,只是将其视为可利用的工具,就连快要去世时,希斯克利夫也不准别人为他找医生。林敦的一切都是希斯克利夫安排好的,只是一枚可怜的棋子。
哈里顿与凯茜,两个家族的年轻一代萌发了可以说是这本书中最美好,最纯洁的爱,希斯克利夫的恨,只能成为他们爱情的养分。这份爱,使哈里顿超越自我,变得温顺,而又耐心、好学;这份爱,使凯茜超越自我,融化了心上的哀霜,对哈里顿敞开了心。
这本书中充斥着各种极端的爱,这些爱,生于倾慕,终于仇恨,给我们以启迪,令我们深思。
篇44:呼啸山庄读后感
爱与恨永远是相互对立的,但有时候他们又是相辅相成的。虽然它们之中一个是人性最美好、最令人憧憬的事物,一个是人性中最扭曲、最堕落的产物,但是,有一点我们永远都相信,那就是,爱比恨长久!
《呼啸山庄》讲述的就是一个爱与恨较量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希斯克厉夫,是一个由爱生恨、并因此对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展开疯狂报复的人,这种报复给两户人家带来了沉重的灾难,然而,看似永远无法根除的恨意,最后却在年轻一代的爱情中烟消云散了……故事的结局虽然圆满,但全书却给人一种很压抑、很黑暗的基调和感觉,恨充斥着故事的每一段落,特别是对男主角希斯克厉夫的刻画最为丰满和生动。作者对希斯克厉夫的外貌没有什么作详细的描写,但对于性格的刻画却格外的生动传神。无论从外景到人物、从语言到心理……通过对他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行为直观而细致入微的描写,让我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到希斯克厉夫对于报复他人的快感,把一个活生生的被恨和报复主宰了的人物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仿佛看到了一个被扭曲的爱抓住了的奴隶——是的,希斯克厉夫就像一个奴隶,被扭曲失意的爱情奴隶,被恨控制了的奴隶,正是由于爱和理性的丧失,引发了他为心上人之死而展开的一系列复仇行动。
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在为让爱的人生活得更好而奋斗,但是在爱的人离开后,他们所采用的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人只是悲痛,悲痛过后成为更加善良的人;而有的人则是悲痛产生愤恨,变得更加暴躁、心狠手辣……正是这种不同的反应,导致了他们最终各自走上了各不相同的道路,也造就了他们各不相同的性格。但是,无论他们活着的时候做过什么,无论他们之间有过什么样的纠缠瓜葛,无论恨与爱,他们的结局却不免都变成一捧黄土,跟随着死去的人一起安静的长眠于地下,成为文章最后的三个墓碑,变成活着的人永远的回忆。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给自己留下更美好、更善良的回忆?为什么还是在自己痛苦时给他人心理留下不可磨灭的创伤?所以,尽管书中到处充满着绝望的迷雾,但作者还是在字里行间不时能透出几丝光明,正是那若隐若现的光亮让我们感受到爱的萌芽,终于,在经历了恨的长期冰冻之后,爱慢慢苏醒过来。书的名字叫《呼啸山庄》,这也显示了作者的颇具深意:《呼啸山庄》的呼啸是什么呢?很显然,是希斯克厉夫狂风骤雨般的复仇!而山庄正如饱经风霜的爱,尽管经受怎样的狂风骤雨也永不倒塌,永远在人类的情感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亘古永存!而这,就是作者想到传达给人们的东西:恨只会一时,爱却会天长地久!
《呼啸山庄》讲述了一个爱恨的故事,也告诉我们一个温暖的道理:恨也许会冻结人性,但是人性终会在爱的暖流中得到解放、温暖人生、温暖世界。
篇45:呼啸山庄读后感
“我对埃德加的爱像是树林中的叶子,在冬天变化树木的时候,时光便会变化成叶子;我对希刺克厉夫的爱则像树下而永恒不变的岩石;虽然看起来它给你的愉快并不多,可是这点愉快是必需的,永久的。”当我读艾米莉·勃朗行的《呼啸山庄》后,深深地被这段话所吸引,感受到了作者猛烈的情感,感受到了男女主人公激荡着的感情
小说描写的是错综复杂的人际矛盾,主要是围绕弃儿希刺克厉夫报复展开的,而作者是用激越的诗情,独辟蹊径的构思来处理这爱情和复仇的题材的。
巨著除了文字外,更是揪人心肺的情感,那是人对不平等的强烈的报复,没有谁是谁非,有的只是斑斑的血和泪,黑暗和火焰。
希刺克厉夫是书中的主人公,是倍受谴责和争议的一个人物,历来褒贬不一,有人称他为反抗资产阶级社会的英雄,也有人把他斥为恶魔。在我看来,他无疑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而非疯狂报复的恶魔,他是海底深处最坚硬的礁石,忍耐得越久就反抗得越厉害。
勿庸置疑,希刺克厉夫所处的那个社会是一个阶级对立,冷酷无情的社会。所有的人都戴着一副有色眼镜去看待周围的人,这种不平等就像我们所必需的空气一样,我们虽然看不见,但它却时时刻刻地存在着,纵观希刺克厉夫的一生,他的爱和恨,复仇和死亡,无不渗透出斑斑血泪,无不犁刻着资本主义社会残酷的印迹。他是他所生活的那个“文明”社会的受害者,又是自己疯狂复仇结果的受害者。在他完成了自己的复仇计划后,希刺克厉夫却并未感到满足,反而觉得空虚寂寞。从哈里顿身上,希刺克厉夫望见自己昔日的影子;从哈里顿和小凯蒂的眼神中,他联想到了凯瑟琳鬼魂的呼唤,这使他终日不得安宁。终于,他离开了人世,去寻找与凯瑟琳鬼魂重逢的欢愉。
《呼啸山庄》中另一个贯穿全书的关键人物就是凯瑟琳。她既是希刺克厉夫受虐待的非人生活的见证人,也是资本主义虚假文明的受害者。她把粗犷、阴沉的呼啸山庄和幽美、安谧的画眉山庄,把自己一代和下一代都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凯瑟琳的一生是悲剧性的,她没有在暴力面前低头,却经不起金钱、门第的引诱,背叛了自己为之骄傲的爱情。她的反抗、背叛、悔恨和死亡,集中地提示出道貌岸然的资产阶级文明道德的残酷性和虚伪性。
而书中的老恩萧无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想营造一种平等。他想把自己的爱多给予那些可怜的人。这是一个多么可爱可敬的人物形象!对于一个捡来的孩子如此关怀,甚至甚于他自己的孩子,他是多么喜欢希刺克厉夫,不想让他受到一点点伤害,倡他又能保护他多久呢?他明明知道希刺克厉夫在他死后会受到伤害,可是,他又能怎样呢?对于这一切的一切,他都无能为力。
《呼啸山庄》——这其中猛烈的爱和憎似狂风呼啸,扑面而来,辛酸、泪水……无不蕴藏于其中。读罢之余,我不禁要思考,我们该拿什么去拯救他们,拯救凯瑟琳,拯救希刺克厉夫,拯救那黑暗中的泪?
篇46:呼啸山庄读后感
恩肖家与林顿家距离4英里。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跨过那4英里,去偷窥林顿家的生活。埃德加跨过那4英里,来找凯瑟琳约会。希斯克利夫跨过那4英里,在林苑中等待得知凯瑟琳的消息。小凯瑟琳跨过那4英里,去跟小林顿约会。小凯瑟琳又跨不过那4英里,来照顾病重的父亲……
4英里的距离,拉起了爱恨,隔开了情网。4英里的距离,交织了两代人的情感。
呼啸山庄的故事是挺简单的。两家人的结合,与希斯克利夫的报仇,最后报仇的结果不过是止住了古老的两家人几十年的交往,却剪不断几百年的联系。所以,报仇的意义又何在呢?
书里的所有人物都没有特别讨喜、特别让人喜欢的,因此看书的过程中我无法将自己代入其中,而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的性格,也正是这样,也对于很多东西没有偏爱、看得更为清晰。奈丽的叙述定是带有个人的感情色彩,希斯克利夫有卑劣心思与沉挚的感情,欣德利看起来古怪又暴躁,林顿软弱但绅士,伊莎贝拉冲动执着但明理,凯瑟琳任性纠结但情感炙热,小林顿脾气乖戾懦弱,哈顿蠢笨但自尊心强,约瑟夫顶不招人喜欢,自私势力又奇怪,小凯瑟琳算比较招人喜欢的了,说明林顿整体的家教教出来的孩子本质还是不错的,有同情心、善良、热爱生活、对人文明有礼,但是也不乏任性和尖酸的成分。总之,让人看来,林顿家是经过文明洗礼开化了的家庭,懂得宽容、收敛、对人礼貌,但恩肖家是粗鲁的家庭,人人开口便是骂人话,人与人说话总是往他人的伤口上撒盐,不懂体谅他人的难处,当然,这并不是说恩肖家一无可取,否则他们也不会存在几百年。
艾米丽·勃朗特的结构看起来很有可取之处。她让一个房客听管家来述说这些年这片土地发生的故事,很是别有一番岁月变迁的味道。而几十年的故事,选取的也是有代表性的一些时刻来描述,使结构看起来较为紧凑,人物的心理描述也比较到位。正如上述所言,作者对人物的描写虽不够讨喜,但都有各自的特点,并且真实地表现出了人性里的另一面,尤其一些语言对话,那些吵架与冷言冷语,就像发生在身边一样清晰真实,这正说明作者对人性把握的深刻。
刚开始看书的时候,被洛克伍德先生的那个梦吓个半死,此刻请原谅我的胆小。但结尾处作者也说:何以有人想象出来,那些长眠者在如此安谧宁静的土地之中,却不得安谧宁静地沉睡。正是这样一句话,将我解脱出来,也因为这样一句话,让我想起《红楼梦》的“落得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一切归于平寂、归于尘土、归于风。
若说这本书对我的启示,那便是,要与人为善、要平和宽容、要懂得表达爱、不要戳人伤处、揭人短处,还有找对象还是要门当户对,哈哈。
篇47:呼啸山庄读后感
呼啸山庄向我们讲述的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作者把文章写的如泣如诉,让我仿佛也在那个可悲的故事里。
作者艾米莉一生不幸的遭遇,连接不断地命运打击,让她的心灵始终蒙蔽着一层忧郁的灰色。正因为命运不断地打击,她对生命、对人生、对自然的追问与思考,让她年轻的心因哲思而成熟,因沉淀而凝重。
《呼啸山庄》讲述的是一个爱情与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恩萧先生有两个可爱的孩子辛德雷·恩萧和女儿凯瑟琳·恩萧。在恩萧先生外出时遇到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儿,就把他带回家收养,并取名为希刺克厉夫。由于希刺克厉夫孤苦的身世与坚忍的性格,他获得了恩萧先生的疼爱,但同时遭到辛德雷的嫉恨在恩萧先生去世后,辛德雷的憎恨变化为行动他把希刺克厉夫降低为奴仆并百般折磨他。这样的举动让希刺克厉夫心里燃烧起复仇的火焰。而妹妹凯瑟琳却与哥哥相反,她与希刺克厉夫一起成长,心性的相似让爱意在两人之间萌生,并与日俱增。然而,画眉山庄的小主人埃德加·林顿以其风度与魅力吸引住了凯瑟琳,凯瑟琳嫁给了林顿,希刺克厉夫愤然离去,一走就是三年。三年以后暴富归乡时,凯瑟琳已为人妻。希刺克厉夫对凯瑟琳的爱转化为深深地恨,他决心要复仇。他已制定好一个可怕的复仇计划。
他通过赌博夺走凯瑟琳哥哥的遗产,他利用埃德加妹妹伊莎贝拉对他的爱意,引诱伊莎贝拉离家出走并百般折磨她。备受煎熬的凯瑟琳,在生下小凯瑟琳以后死去。十几年后,希刺克厉夫又施计让她嫁给懦弱多病的小林顿,终于,希刺克厉夫终于把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的财产搞到手,但他也追随凯瑟琳的爱而去。
这是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它让我懂得,人不能太贪婪了,要珍惜美好的爱情。
篇48:呼啸山庄读后感
无望的激情,它燃烧得如此厉害,完全能够将一个人烧成灰烬。
看完电影《呼啸山庄》后,我带着极大的想要知道更多的欲望到书店里去买了那本艾米莉·勃朗特的惊世之作,那是半年前的事情。现在,我听到了很多人以极大的乐趣讨论着这本小说,爱好文学的朋友们坚信这本小说所带来的久久无法平静的发生于读后的心跳、颤抖,是这本书带给他直接的震撼。于是我再次回忆起我之于这本书的阅读经历,并且同他一样的是,看完之后久未平息的震撼。这种震撼,不仅仅来源于作者对人性的从皮肤到骨髓的精确刻画,还包括对无望的激情的令人向往而恐惧的呈现。
对于角色的任何道德评判是毫无意义的,举起高高的道德鞭子抽打任何一个主人公都对我们深入理解人性毫无意义,我想做的是,追根溯源地去知道是什么构成了一时一地的特别背景下的任何一举一动的缘由、是什么让人们的理智在毫无希望的激情面前永远屈服于感性的冲动。在这一点上,艾米莉·勃朗特只向我们描述了被这种感性冲击的理性如何一步步走向毁灭,那么我们现在所要做的是去知道,为什么理性——尤其是爱情这一形式的激情前——会这么脆弱。
张贤亮的《灵与肉》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任何理性认识如果没有感性作为基础就是空洞的。在某些方面,在某些时候,感情要比理念更加重要。”这句话几乎为我揭开我上面的疑问一把绝好的钥匙,它要说的便是,当我们脱离感性、自身的渴望、迫切的现实需要而去探讨理性,那样的理性是空洞而不可靠的。我相信,在做任何报复行为的时候,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不会仅仅受感性或理性一方的控制,我们可以想象到的是,他会努力去选择理性来压制因为失败感、被欺骗感、报复欲带来的撕裂心痛,和灵魂被吞噬蚕食引起的必须用忧郁、冷峻来面对的绝望的深渊。
但是,感性的力量在此时没法服从理性,因为所有的理性所指向的是克制、忍受、心灵的平静,这几乎是佛家的境界。作为一个爱得猛烈而又恨得深沉的人,这样的理智他必然无法接受。这也是在面对希斯克厉夫和他所爱的凯瑟琳时,我会更喜欢前者接近本色和原始的疯狂(尽管小说报复部分的情节的确过于残忍),而去拒绝后者为了名利而去答应家境殷富的和雅致却柔弱的埃德加的求婚——正是她这一举动导致了希斯克厉夫的三年的远走他乡和后他半辈子爱恨交加的煎熬,几乎可以更苛刻地说正是她这一举动导致了后面的全部悲剧。
报复几乎是既定的情节,它将不停地掀动故事的波浪并一波波地引向可想而知的高潮。作者让希斯克厉夫出走,而且一走便是三年,这是一个狡诈的安排,因为在三年的时间内什么事情的发生都有合理的一面,浪子回头以及浪子一直浪下去都是可以令读者接受的。但是,这样的安排除了一方面说明希斯克厉夫的爱与恨深得三年时间都没法减色(事实上正好相反,这种沉重的爱恨已经积累到足以将一个人多次烧成灰烬的程度了)之外,却没法告诉我们,在这三年里,主人东的感性和理性究竟在如何斗争。这是我所认为的,在心理刻画上作者所达具有的一点不足,她早早地定了报仇的情节,却没有对人性的扭曲刻画得足够的生动,我们看到,在希斯克厉夫出走的三年里,主人公的人格几乎是静止不变的——所有的一切都被感情冲动都支配,而没有感性和理性斗争的影子。
在感性和理性上的描写上,我们不得不提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那本接近变态精神病人的病历《罪与罚》,作者不厌其烦地将全书的460000字中的400000来描写拉斯克尔尼科夫的每一点精神波动,一丝一毫的心理细节陀思妥耶夫斯基都不会放过,以致我们有幸了解到感性和理性的斗争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当然,我终究一位,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心理刻画脱离了动作,因而总感觉自己面对的是没完没了的《狂人日记》,因而最后也对这部小说不是那么钟爱。
我已经脱离一开始的思路太久了,现在回到无望的激情以及它是如何控制理性上来。然而经过长篇的评说之后,我又突然觉得没有话可以再往上添加了,是的,我想说的其实只是,无望的激情产生于狂热的以爱情为其最高形式的激情,激情的本质便是感性对理智的完完全全的抛弃和反而过来对理智的控制,因而我便可以这样说服自己:呼啸山庄的所有悲剧都缘于感性对理性的冲击,和理性在激情的感性面前毫无可为。
从头上面的文字,发现我想说的东西基本上没有说清楚。
篇49:呼啸山庄读后感
带着比较恐怖的心情我读完了《呼啸山庄》,我觉得我这几天失眠与这本书有着巨大的关系。
这本书本应该在初中的时候就看完,只不过当时我比现在更不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恐惧,所以便没有读下去,只读到“我”——洛克伍德先生在凯瑟琳 厄恩肖房里梦见鬼魂的那一段便合上也就再也没有翻过,对于这一点我印象深刻,我还记得当时是在晚上,我躺在床上看,心里还犯嘀咕,“怎么世界名著是恐怖小说?”于是,这本书直至今日我才得以将它读完,虽然在我读到那段“鬼魂”的时候依旧一度不想看下去,所幸现在似乎比以前成熟点了,相信看过去就没事了,看完了。
自从那一次艺术概论课作业交了对《简爱》的读书感受,我猛地爱上了这种做法;就如同自从给老师写信,就猛地爱上了写信,我愿意相信文字比记忆更牢靠,比语言更深刻,也更到位。而且,我发现每次要写文字时,头脑总是被强迫地去思考,去更进一步的思考,因为总期望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更有意义一些,更有道理一些。后来能力给朱老师写读书笔记,更是非常喜欢,我觉得这事是我加深对于曾经看过书的一种记忆和理解。
来谈谈《呼啸山庄》,来自艾米丽 勃朗特。基本上,感受不深。
基本上,作者为全文所营造的氛围很一致,也很成功,看的过程一直都比较压抑。不过我要说的是,艾米丽 勃朗特与其姐妹夏绿蒂 勃朗特所描绘的爱情故事基本风格很一致,都是非常调皮又非常炽烈的爱。但是,《简爱》中的爱更理性,更稳重一些;然《呼啸山庄》的爱极为跳跃,也很不让人信服。特别是那些女人的爱,让人无法理解,无从辨别。我非常不喜欢凯瑟琳母女,老凯瑟琳我始终未分辨出她究竟爱着谁,她 只是期待着获得所有人的爱,同时还不能放弃她一直所享受的物质生活,他需要希思克里夫的爱来给她精神上的放荡,又需要林顿的爱给她温暖和呵护,当然还有优质的物质生活。至于小凯瑟琳,是一个始终没有力量的女人,她与理性几乎没有关系,也正是如此,她毫无力量,如果她有力量也就是她的美貌。
相反,我倒是非常喜欢,当然也是小说中我唯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哈其顿。很讨人喜欢,默默地喜欢着自己的小表妹,努力改善自己,面对别人的羞辱用自己的方法强烈还击,最后在小表妹重新挑逗他之后又那么全身心地爱着他,相当之可爱,也是全书唯一不苦闷的一段对于希思克里夫,他是真诚的且忠诚的,希思克里夫之后,他是唯一一个真正难过的人。
基本上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并不特别好,在我看来比较不完整。对于希思克里夫的性格形成交代很不清楚,他来到厄恩肖家之前年少时的一切是一个谜,他期间重要的发迹史更是一个谜,这两个谜混搅在一起使人对于希思克里夫总有着种种的疑问。
同时,我也并不喜欢整个故事的叙述者——迪安太太,我总觉得许多事情都是由于她引起的,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但是总是不安分,我不喜欢不安分的人!当然,这个人小人物口中总能说出些比较富有意思的话。
其中有一段话说得很不错,对于强迫症比较准确地概括:“假如你一个人坐着,有只母猫在你面前的地毯上舔她的小猫,你会聚精会神得盯着看,若是小猫有只耳朵给漏舔了,你一定会大为之生气的。你了解这种心情吗?”
当然,不安分的女人的回话更为经典:“我想是一种懒散得令人可怕的心情。”
强迫症这种东西真的是因为一个人太闲了,太懒散了,懒散地一下子灵魂跑到别的地方去的感觉。如果一个人忙忙碌碌,有着那么多东西要去做和打理,强迫症这种东西是困扰不了人们的。
看网上一些对《呼啸山庄》的评论,好像都盛赞希思克里夫和凯瑟琳之间的爱情,额,令人遗憾,没有。如果希思克里夫的爱算得着深刻并且后来为之而变异的话,凯瑟琳的爱着实让我摸不着。如果仅仅是那几句确实深刻的爱情宣言的话,也终被其最后的抉择所掩盖。
篇50:呼啸山庄读后感
这本书就像是一条湍急的河流,急急地向前,一刻也不能停留。
这是我读完小说的第一感受。我像是驾驭者一批放荡不羁的驽马,因为马的猛烈奔跑而内心感到一次又一次的悬空感,又惊又怕,却像小孩子般更加努力的抽动鞭子,一刻也不想停下来。
开头时,随着洛克伍德去拜访呼啸山庄的那一段简直让我感到莫名其妙,我无法料想,这世界上竟会有这样一种藐视一切和有些无可奈何眼神的希斯克利夫太太,带有高人一等神气劲的身份不明的哈顿,还有听到凯瑟琳 林顿名字流下眼泪推开窗户喊着“进来吧,进来吧!”的希斯克利夫先生。我读时,这一整个山庄都弥漫着一个“奇”字。主子奇怪,仆人奇怪,屋子奇怪,这一切像是一双无形的大手推着我,推着我读下去。
然,过程中,艾米丽似乎并不急着像我们解释这一切。她娓娓道来三代人,直到结尾处,谜团才一个又一个的解开,一个又一个的展现。也正是这是,我对希斯克利夫的态度,从不理解厌恶可恨一下子突然的转变为深深地怜悯。
世人多说,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是同一个人,他们是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我则不然,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爱一个人,渐渐地吃他爱吃的饭,做他爱做的事,不知不觉中成为另一个自己,这是被影响的,这不是同一化。希斯克利夫是因为爱成为了另一个凯瑟琳,他对于凯瑟琳的爱带有强烈的主观性,这和浪漫的另一个我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和我有着同样的爱好,同样的内心,同样的世界观是不同的。
我们来看看刚被收养的希斯克利夫是什么样的?他和欣德利换马的这件事就可以看出,他对于一件事情的追求和执着有多么的惊人了,从威胁到受打到诅咒,他全都不在乎,他有着那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儿,而当他得到了之后,他不再去告状,也就是他不再去陷害别人,也就是所谓的只要能让我到达终点,你们往我去终点的那条路上扔多少臭鸡蛋都没关系!等我到了终点我照样给扔鸡蛋的各位鞠躬感谢大家捧场。这是最初的希斯克利夫,我想这是最真实本真的希斯克利夫。好了,我们再看看凯瑟琳,当她发现父亲带回来一个男孩而没有带回来允诺过的马鞭时,她是怎么做的呢?她对着男孩做鬼脸,啐唾沫,然后遭了一顿打。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很不明智的抉择,但相比她那个没用的只会哭的哥哥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这最多也是在成功的路上走着,被人忍了一根生菜然后回扔了一筐臭鸡蛋。这孩子从这里看就发现是玩不过希斯克利夫的。
然而, 他们后来的关系却好到不行,为什么呢?其中不乏有凯瑟琳本身的那种一天就折腾不下五十次的个性,我猜想她早就不想和她那个懦弱的哥哥相伴了,刚好来了一个新伙伴,除去当晚的利益冲突纠纷之外,这个伙伴还是很可爱的。而对于希斯克利夫,他是个外人需要融入新环境,有一个盟友当然是极好的,我们当然也从后来的小凯瑟琳对于小林顿刚来时的态度上不难想象她母亲当年看到希斯克利夫的态度了。最感人的是雪中送炭,希斯克利夫当然会记住凯瑟琳的恩情,也不排除发展成爱情了。
可是这两个人是不同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一模一样的两片树叶相同。但是他们开始相互影响,相互同化了,希斯克利夫从来时的坚韧克己渐渐在和凯瑟琳的相处中变得放荡不羁了。而当凯瑟琳从画眉田庄回来的时候,她学好了,她变得很希斯克利夫不一样了,希斯克利夫感到了一种深深地背叛感和不安感,所以他逃避,当然他也走出了和奈丽说:“把我打扮地像样点,我打算学好。”他羡慕林顿的长相和文明的举止,因为他发现可能林顿和凯瑟琳站在一起时是那样的般配。所以他还是努力要和凯瑟琳靠近,要变成凯瑟琳。
而女人总是比男人更早的成熟,凯瑟琳选择了林顿也就证明了这一点,,她的爱情,她的那个努力想要变成她的希斯克利夫。而这一点恰恰是希斯克利夫不能同化的,因为如果他也和凯瑟琳一样选择背弃了爱情,那这个故事就不会是扣人心弦的报复剧了!就没有卖点了。。于是他去其精华,取其糟粕,选择了学习凯瑟琳的这种自私,这种不顾他人的感受,这种对别人的心灵的报复。一步一步,走向了这条路。
他们太相同,他们又太不同。世界太乱,又有多少人能遵循自己的内心,走完自己想走的路。
大悲剧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