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出处:
选自《孟子·告子上》(《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版),题目是编者加的。中心论点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或者是“舍生取义。”解题: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 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译文1: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译文2: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没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没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情,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可以生存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可以躲避祸患却不去做。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东西(那就是义),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那就是不义)。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什么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坚持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如果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万钟俸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万钟俸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一箪食一豆羹),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万钟俸禄)。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本来的思想——义。
赏析
(一) 整体感知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本文行文流畅,论证严密;引譬设喻,生动形象;排比铺陈,气势恢弘。体现了《孟子》一书的文笔特点。
(二)学法引导
读课文,借助工具书,在理解文句的基础上,抓住那些表述作者观点的语句和作者常用的术语加以分析,以此来剖析作者的“舍生取义”的思想,并逐步培养分析判断能力。另外,反复朗读,加深体会文章的内容和文章的气势,从而了解孟子善于论辩的特点。
(三)审美鉴赏
生动透彻的修辞美
本文在论说道理的过程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综合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使说理生动明白、深刻透彻。“舍鱼而取熊掌”的比喻,告诉人们择优而取的道理。“一箪食,一豆羹”的比喻,证明“义”重于“生”的论点,突出了主题。生和义的对比中突出了舍生取义之人的高大形象。“不食嗟来之食”与“不辩礼义而受万钟”的对比,赞扬了舍生取义的精神。排比更是通篇皆是,既有助于逐层深入分析,又能增强文章的气势和论辩力量。
文言文高频知识点分析:《鱼我所欲也》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东西,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难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躲避灾难,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斥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愿意接受。
对于丰厚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那么,丰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困的人感激我吗?以前,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以前,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以前,宁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困的人感激我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样做就叫做失去了本性。
重点字词
(一)通假字
1.故患有所不辟也。辟:通“避”,躲避。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辩:通“辨”,辨别。
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得:通“德”,恩惠,在本课是感激之意。与:通“欤”,语气词。
4.乡为生死而不受。乡:通“向”,从前。
(二)要明确
1.二者不可得兼:同时得到。2.故患有所不辟也:祸患,灾难。3.贤者能勿丧耳:不丢掉。4.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如使:假如;甚:超过。5.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高官厚禄。
6.万钟于我何加焉:有什么益处。7.蹴尔而与之:用脚踢。8.妻妾之奉:侍奉。
9.是亦不可以已乎:停止,放弃。10.此之谓失其本心:本性,天性。
重点语句翻译
1.舍生而取义者也。译: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
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译: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3.呼尔而与之。译: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
4.所识穷乏者得我与。译: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
5.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译:从前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在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
6.此之谓失其本心。译: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本性。
7.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译: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
理解性默写
1.文中能概括全篇大意的句子是:生,亦无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2.《鱼我所欲也》中出现的成语有:舍生取义、嗟来之食;由此我们可联想到与本文观点相关的孟子曾说过的三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3.《鱼我所欲也》中体现“性本善”思想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4.孟子认为能做到舍生取义的人是;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5.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6.不辩礼仪的接受万钟是为了: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7.文中与“嗟来之食”的意思相一致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阅读理解
1.文中所指的比生命更可贵的东西是什么?答:指道义,比死亡更可怕的东西是指丧失道义。
2.人的本心是什么?答:舍生取义。
3.本文使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
答:比喻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道理论证。用“鱼”和“熊掌”作比喻论证对生与死的抉择;用“一箪食,一豆羹”和“万钟”的事例论证“义”重于“生”的观点;用“乡”与“今”对待“一箪食,一豆羹”的不同做法进行对比论证;用讲道理来论证为何要“舍生”。
4.文章开端没有直接进入议题,而是先从生活中人们可能遇到的事情写起,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答:给所要论述的问题增加了通俗性,为下文论议正题作好了铺垫。
5.文中多次使用对比手法,请举例说明。答:鱼和熊掌对举生与死对举向与今天比较等。
6.写“鱼”和“熊掌”“不可得兼时,”取“熊掌'的用意是什么?
答:意在说明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需要选择的事,在两者不可兼得的情况下,人们会选取价值更高的东西,用此事情来比喻“舍生取义”的道理。
7.本文观点广为后人所赞同,请找出本文观点并写出与之一致的两句诗。
答:舍生取义。1.取义成仁今日事,人间遍种自由花。2.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夏明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