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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里描写冥界的句子收集56句

时间:2017-07-14 16:04

1、血光冲天。无尽地血色雾气在缭绕,阵阵腥风闻之令人欲呕,猩红的`血水,汇聚成河。

2、遍地的残破肢体,内脏,手脚,头颅,到处都是……

3、一具具仙神的身体,挂在骨山上。吊在恶魔城堡前,死前遭受极刑地种种惨烈状态,还依然保持着。

4、血光蔽日,那是一片阴惨惨地血色修罗世界。一座座高大地魔像巍然而立。不过全部都沾染着猩红的血水。连绵成片的地恶魔城堡,形状和恶魔地头颅异常接近。矗立在这片阴森的炼狱中,无尽地骸骨在漂浮。七八座巨大的枯骨山高耸而立,滚滚而流的血河在雕像、城堡、骨山下呼啸而过……

5、一阵阵惊天动地的大响,宛如天雷一般突然爆发了开来,地狱内血光冲天,腥味扑鼻,血水不断翻涌,大地在剧烈摇动,仿佛要翻渡过来一般。

6、大地都猛烈摇动了起来。煞气充斥天地间。整片天空都不再明媚。天地间所有景物都笼罩上了淡淡地血色!

7、大地在剧烈的抖动,一声声若有若无地沉闷魔啸,在深层地下不断传出。

8、这里森然恐怖,充斥着无尽地阴森气息。

9、而整片大地也像烧红的铁块一般,透发出通红的光彩。所有巨大地石柱、岩壁都闪烁着骇人地血芒。

10、四周寸草不生,只有无所归处的孤魂。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会被认定为愤青,没多少人愿意去听,可余华把他装饰成亡灵的交谈,俗套中别具魅力。

其实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不是人间辛酸,而是死人也有一个世界。活着对我们来说很好,辛酸也好,痛苦也罢,都有一份独特的味觉,和值得我们珍惜并拥有的幸福。可死人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们身边逝去的亲人他们在冥界过着怎样的日子,这不得而知。当第七天到来,杨飞终于无话可说,他的见闻到此结束,最终向命运屈服。这预示着,即使死后,也不一定就是生命的解脱,没有哪个算命先生真的看过猪跑。

作品从亲近到疏远,从模糊到清晰的描述,环环相扣,详略搭配,在这个让你想丢下书本又好奇后面发展的故事里,时刻都用快要来临掩盖不会来临的真相,形成了弃之可惜的独特风味。写这本书就跟周星驰喜剧一样,给人铤而走险的感觉,但俗套中却将要表达的哲理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正是作者笔力的最好体现。当雕刻的世界凋零,死无葬身之地还是愤青的归宿,坚持原则的人似乎就该被潜规则破坏,而他们的子子孙孙似乎又随着坟墓,迎来正义的谴责。尽管作品只有乌云,却预示着一场暴风雨。

看完第四天,我就知道后面余华会讲什么,可我还是去看。因为他叙事和蓄势都很好,新奇带着些沉重的幽默,静悄悄的世界总为酝酿轰动埋下伏笔,看完第七天我才发现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迟早会走。至于我为何要深夜尝试写读后感,我想大概是怕明天会忘记。

作为一个不谙世故却整天幻想连篇的都市写手,我认为我写玄幻更好,在架空的世界总能有更悬念和入心的情节,如果我想告诉世人些悲剧不妨给他们讲个笑话,如果我想捅破些黑暗,不妨模仿水浒传。人内心都是内敛的,委婉的,说话做事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有残酷一面。不要说你开放我直接,开放和直接迟早有底线,而羞涩和避讳将会在那里对侵犯者体无完肤的否决。为了更好的做个问心无愧,而又始终如一的人,尽量不得罪大多数人,我们就要学会讲寓言故事,说另有深意的话,也要学会听寓言故事和深意的话。否则,行走世间不是踽踽独立就是臭名远扬。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我想我能够明白余华写这本书的寓意,从这些死的人看出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的死亡都很委屈,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金钱和权力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在现实的生活还是在死后的生活。有钱死后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不怕尸体被腐烂,不怕灵魂没有归宿。虽然没有钱死后生活的条件也没有很差,但是随时间的流逝,尸体日月腐烂,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最终的归宿。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

当我们还在嘲笑中国现代文学的作者在制度的压制下残缺的灵魂只能写出肤浅的文字,当所谓的世界享誉的作家也只敢触碰文革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很显然,余华专心的搜集了起码7年左右的社会的黑暗面的新闻,比如强拆,比如移民,比如刑讯逼供,比如媒体的不公报道,比如官方的不作为和很不作为,比如上访……等等,近些年发生过的能在网络上掀起批判的新闻基本在书里都能找到影子。魔法现实主义的手法让读者轻易的代入了角色,重新回顾了过去的社会进展,然后扪心自问,此时此刻,当下,社会进步了吗?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5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平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呻吟,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6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会不熟悉,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但陷入骗局自杀,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的挟儿子以令警察局等等。死后的`世界同样是分等级的。在殡仪馆里,有钱有权者享受vip待遇,普通人只能耐心等待,让领导先烧。没有墓地的亡灵们只能去往“死无葬身之地“。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亡灵们都带着悔恨或是遗憾,但在这里却抛开了这些,获得了真正的平和安宁,就连生前针锋相对的仇家也在这里结成了不离不弃的伙伴。这个地方让这部小说有了一些温暖的色彩。虽然是一部描写死亡的小说,我却觉得它是余华作品中最温暖的一部。作者似乎想借“死无葬身之地“告慰枉死者们的灵魂,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7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这是余华在《第七天》一书中的最后收尾,字里行间透露出了嘲讽与悲哀。《第七天》是一篇比《活着》更艰难的文章,是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像是在挑衅社会的底线,余华用他最锐利的武器——笔,再加上毫不掩饰的嘲讽,划开了当下那些看似光鲜实则腐烂的皮囊。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的长篇小说,他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做垃圾处理,冤假错案,刑讯逼供等等,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浑身发冷,也许是被作者冷峻的笔触所感染,以至于合上书时,还是久久不能自己。我不知道余华在写这本书时是不是也怀着这种情感。大都人都说《第七天》太过黑暗,把社会剖析的太过透彻,但这正是小说的意义啊,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最深刻的文章。有人说余华给这本书取名为《第七天》参照的是中国人死后的头七,他的这本书和其它的几部经典长篇小说相比,不足之处显而易见,但我却认为,这本书里说发生的故事却最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大部分事件我们甚至见怪不怪。

生不所致,死所长思。这本书连接了生前和死后的世界,我们用生前的视角去写死后的世界,死后的世界里依然有金钱权力的划分,但从中也有喜悦的分享,为寻见亲人永聚而喜,为死后世界清明和善不再污浊而喜,为得知真相不再误解懵懂而喜。也许社会有种种不公,种种不如意,但生活中总会有阳光温暖我们。

文章用杨飞在人间最后七天的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加入了太多太多有政治暗喻的事件,但如果余华只是写这些事件就结束,那余华便不是余华了,除了这些事件以外,他还写出了这本书得到的提升的关键——人性。而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便是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荒诞不经,冷酷残忍世界里存在的希望——爱。“我”是父亲在铁路上捡到的弃婴,却让父亲为了“我”而抛弃婚姻和自己的后半辈子去扶养“我”长大,“我”的妻子在现实世界里弃“我”而去,却在死后只承认“我”是她的唯一的丈夫,洗发妹并不是真的想要跳楼,她的男友为了给她一个好的墓地而去卖了自己的肾,小餐馆的老板听说了“我”父亲的故事而每次点餐时都多送一个果盘。这一个个的故事,都写出了我们的良心,所以这社会并不是只有黑暗,还有温暖和爱。

《第七天》展示了一个弱肉强食不公平的七天,也写出了乌托邦式的向往生活的七天,余华用大半本书构造了一个人道和平欢乐美满的世界。书很容易看完,合上书,我们开始向往另一个世界,那里人人死而平等——那是死无葬身之地。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8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9

我真的被《第七天》感动了。

虽然是在一片争议甚至是骂声中开始阅读的,但之前的所有想象和假设并没有霸占我的感受。从开篇第一段话开始,我就被那种冷澈绝望的忧伤,紧紧地攫住了。但止于此的阅读感受,成为作品遭诟病的重点,有人说这次的余华除了给读者带来浅表的感伤以外,都是新闻事件叠加起来的串烧,“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更高明的说法”。更有甚者说,“这是余华作品中最烂的一部”。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因为评价总有个标准和范围,是把余华放在文坛中评价,还是放在有些读者建造的神坛上来评价?是按照真实的余华评价,还是按照读者、公众眼中的余华评价?如果在前者中,《第七天》是目前长篇创作中依旧保持了作家水准的小说;但如果按后者来看,就失去了标准,因为神无所不能,余华的能力遥不可及。但这个神坛,也许并不是余华自己心甘情愿站上去的,他被公众推上了神坛。

在这个神坛上,公众们期望余华写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而用这样的标准,《第七天》欠缺的太多,所以骂声四起。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是标准错了,余华只是他自己。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

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

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0

相信很多人都是看过这本书的,而我最近也用三个小时的时间把这本书给读完了。但是在读完以后,我的心是久久不能平静的。

因为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让我压抑了,甚至现在都没有缓过来,但是不可否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是值得每一个人去深思的书。

这本书在人去世以后揭示了人的幸福生活和不幸的生活,揭露了这个世界的残酷,很人与人之间的无情和贪婪。但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依靠的只有自己的亲人。

但是在这本书中也会让我感动的时候,比如说父爱的伟大,友谊的美好都是让我感动的。或许是因为在作者的笔下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残酷,所以这些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不太注意的东西现在却那么的立体吧。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真的是太大了,让我去感动,让我去流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她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了不幸的事情,她想要用死亡来解决自己的一生。

在这个时候她是有多么的无助,多么希望别人去帮忙。但是并没有一个人去阻止,甚至有的人给她想出了各种死亡的方式。

而他们的做法让我想到了键盘侠,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随便的打打字就可以让一个人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做法真的是太可恶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1

余华的《活着》写满了人间的艰辛和无奈,余华的《第七天》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阅读《第七天》的时候,有一种很好的阅读感受:就是里面所有的人说的话都是真实的,没有虚伪,没有做作。这些人已经死了,它们是灵魂,这种没有做作的对话,让人阅读起来不累,不善言辞的我很向往这样来互相交流。有些话,则给人以想象,更让人看清虚无和浮夸。

比如李青说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们在等我,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看到这句话时,心灵为之一振:都已经死了,盛大的葬礼能用来干什么?对于已经死去的李青的灵魂又有何用?

许多现实的画面:假意的微笑;须臾的奉承;同一桌酒但关系并不好的各种身躯;火急火燎地赶一个聚会;拿到一张奖状或一个头衔时的忘乎所以……

这些都是虚假的,如同李青说的“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一样,对于一个灵魂来说,毫无意义。

《第七天》写的是一个人死去之后,所见所闻。是以一个死去的人看人间事物的角度,来描写现实生活。人间的人常说,生死事大。是的,生死事大,如果都已经死了,也就放下了所有的包袱,说一些真实的话了。

里面一个灵魂说,“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么简单的文字,描述了真实的人间事情。及其丰富的语言,却在活人之间传递不了真实情感。说者有所掩盖地说,听者有过滤并猜测地听。丰富的语言又如何?在活人之间也不能完成真正的信息传递。如果彼此信任无我无他,几个字足矣传递。

比如,甲:你有骗我吗?乙:没有。很明确地传递了信息。但在人间,甲会信你个大头鬼。

里面有一句:“宽广的沉默里暗暗涌动着千言万语,那是很多的卑微人生在自我诉说”。很多时候的沉默,并不是我们很智慧。很智慧的沉默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沉默,大多数人选择的沉默,只是人微言轻或是没机会发声的沉默。

活着的时候,有太多的束缚,太多的放不下放不开,把人活的像个奴隶似的。“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和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分,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

里面的一段:“走过去吧,那里的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上面这一段话和释迦牟尼佛描述的西方极乐世界一样:

舍利弗。其佛国土,尚无三恶道之名,何况有实。是诸众鸟,皆是阿弥陀佛,欲令法音宣流,变化所作。

舍利弗。彼佛国土,微风吹动诸宝行树,及宝罗网,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闻是音者,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

所有的鸟,所有的树都会发出微妙的法音,连恶的名称都听不到,哪还有恶的行动。

古代文人陶渊明描绘了世外桃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李诞说了人间不值得,怎么看都像认真生活的余华讲了死无葬身之地。

这些人,有古有今。

只要不死就得活着,好过赖过都是要过,既然都过不好,那就好好过,像《第七天》里的灵魂,放下包袱,真实地过,不猜忌,不做作。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2

一个人死后的七天里,就像重新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一般,每个曾在生命里出现的人像是设计好一般一个个陆续登场,一个人的社交圈子也不过就是个小社会,不论在哪个社会里,生前或者死后,贫富的差距、小人物的心酸、现实的残酷都是会存在的,然而结局告诉了我们有一个美好的地方,那儿没有贫富贵贱,没有悲伤疼痛,没有仇与恨,人人生活的如同在世外桃源一般,但人人也死而平等,那个地方叫——死无葬身之地。

看到结局反而会轻笑出声,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讽刺?幽默?反讽?细想起来怎么会觉得无比正确呢?余华的文字很写实,在我看来有些文字可以说是流水账也不为过,但就是这些描述一个个故事的流水账,反而更会有一种:“啊对啊我们身边就是有这种现象啊”的强烈同感,文中的许多情节是作者虚构的,但衔接的也挺自然,在多个讽刺现实的故事中,反而那些暖心的情节更能引人注目,如杨飞的养父为了抚养他终生未娶却因为有过一次想要抛弃他的念头一生心里愧疚;鼠妹和伍超这对情侣一起吃苦打拼好几年不离不弃,结局却令人唏嘘,鼠妹自杀伍超错过了见她的机会,而在伍超死了来找鼠妹的那一天鼠妹去往墓地火化安息了,两人一直在生与死的边界擦肩而过。

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小人物,从小视角去看这个社会能看到更多的黑暗面,故事的主人公们大部分都是本本分分生活的小市民,不论是偶然的正义挺身还是想维护自身的利益都没落得个好下场。这个故事往小了说有亲情、爱情、友情的生活情感,往大了说也有社会现实、生存与死亡的深刻思想,而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有墓地的得到安息,没墓地的得到永生,到底哪个更好呢?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3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年代的荒诞与不公。字里行间,满目苍凉绝望。但是,我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感到无力和难过的同时,更多的却是思考我自己存在的意义。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书中描写的荒诞更胜现实中的荒诞,书中描写的真实更胜现实中的真实。每个时代都会有属于那个时代的伟人,他们或许才华横溢,名流千古;或许政绩斐然,长留青史;或许贡献卓越,永垂不朽。但是更多的,是普通人。毫无疑问,我也只是个普通人。那么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到后来,我看了为了祖国完整,义无反顾的将士们。看到了为了民族未来,甘愿隐姓埋名的科研家们,为了他人健康,甘愿奉献自己生命的最美逆行者们。作为当代医学生,要埋下头来认真学习,面对各项复杂的工作,都要保持一颗实干的恒心,苦干的决心,持久的耐心。时刻牢记使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所以没有人记得又如何,我们存在的意义不需要别人定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4

《第七天》讲的是一个人死后的事,描述了一个死后世界的世外桃源:死无葬身之地。讽刺的是,“死无葬身之地”这个现实中用于诅咒人的一个词,在书中变成了一个人死后的庇佑所。这个地方是死后没有墓碑、孤苦无依的人的唯一去处。它芳草鲜美,鲜花盛开,树木茂盛,溪流潺潺,是一块理想之地。这儿的人相亲相爱,不分亲疏,哪怕是生前的死对头,来到这儿也相处地其乐融融。与冷冰冰的现实相比,生前困顿窘迫的人在这儿找到了家人,找到了栖身之所。

虽然书里讲的是死后的事,但实际上还是用浓重的笔墨讲述了主人公杨飞活着时的事,以及对于他来说最为重要的一些人。这里面有他的前妻,他的养父,以及他的“妈妈”,还有他死前与他有过交集的人。看的时候我感动于书中出现的各种情感。首先是杨飞与自己前妻李青之间的感情。虽然两个人分开了,却还爱着彼此。因为两个人的追求不同,所以在相处了一段短暂的时间后,两个人还是离婚了。妻子因为遇到了一个有着好的创业想法并很欣赏她的留学归来的博士,离开了自己爱着的另一半。但是他们死后相遇时,她说,我结了两次婚,但是我只有一个丈夫(指杨飞)。其次是杨飞与自己的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厚感情。二十一岁的杨金彪在铁轨上见到刚出生脐带还没掉的杨飞,从此以后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来养,并因此一辈子没有结婚。杨飞的“妈妈”李月珍(杨金彪的邻居)对于杨飞的照顾和关爱,也让人看到了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情感。杨飞生前在出租屋的邻居,鼠妹李梅和她的男朋友伍超之间的爱情,也令人唏嘘不已。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如此真挚的感情却在现实的重压下而以悲剧结尾。书中有两对深深相爱着的情侣:杨飞与李青,鼠妹与伍超。在现实的诱惑下,杨飞与李青的感情走向了终结。而另一对,鼠妹与伍超虽然争吵不断,却并没有分开。然而,无论是选择分开的,还是坚持在一起的,他们最终的结局都是悲剧的。杨飞踏实真诚,但在现实中却缺乏一点上进的勇气,李青觉得自己和他在一起只会庸庸碌碌过完一生,所以当一个更闪亮的人出现时,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再婚后她发现,那个看起来才华横溢的留学生,并不像她想的那样。她最终沦为一个官员的情人,在这名官员东窗事发后选择了在浴缸自杀。而杨飞为了给养父治病,卖掉了房子,辞掉了工作,最终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因为饭店起火爆炸而身亡。而鼠妹与伍超,更是因为现实的蝇营狗苟争吵不断。在繁华的城市里,他们做着最低贱的工作,虽然想要改变,却总被现实拖住手脚。最终因为一个买来的山寨手机,鼠妹选择了自杀。她在意的不是山寨手机,而是伍超骗了她。而伍超,在得知鼠妹的死讯后,悲痛不已,选择卖掉一个肾来给鼠妹买一块墓地。这也使得鼠妹成了死无葬身之地唯一的一个选择安息的人。而伍超,也因为卖身后的感染身亡。这些悲剧的结尾是对现实的沉默控诉,它把这个世界的遮羞面纱一把扯下,把它的残酷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就像余华说的一样,“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第七天》揭露了赤裸裸的现实:强拆、物欲、贫富差距、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冷漠、官僚主义等等。同时,它也褒扬了一些东西: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人的善良,人的坚守。当然,揭露不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希望书中描述的理想之地,有一天不再只是一个虚构的世界,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5

昨晚我读《第七天》的时候,长期快餐式的阅读方式让我几度无法适应读它。期间我甚至想放下书,等自己静下来再拿起它,可是我害怕这又变成漫漫无期的浮躁和等待,并且现在的我在这山上,天时地利人和都告诉我我该去履行心中的想法了。于是,我逆风一样读完了它,《第七天》。

我深知自己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没有说去解析或者剖析它的资格,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我读过它以后拙劣以致肤浅的感受和看法。

《第七天》以另一种角度来把书中人物的故事娓娓道来,即便他们都是不幸死去和非正常死亡,但这种方式却让原本悲哀悲伤的故事似乎不知不觉中变得平淡,最后竟给我温暖美好的感觉。故事中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是那样的鲜活饱满,却又让我觉得他们独立起来,因为他们是那样的温柔善良!如同脑海中的海市蜃楼一般,真实美好却只能远远看着不能触摸,他们影响着你却不会决定你。一个又个故事,一个又一个人,在同一条路上,慢慢遇见甚至拥抱,他们孤独的来,来了之后却不再孤独。后世对前人的误解或者美化,在这条路上被平淡的讲述,却不再让他们产生波动。对现实的黑暗,冷漠,残酷,以及艰难也都是点到为止,没有深究。如同蜻蜓点水一样,轻盈浅淡却不失深刻的给我希望。

他们所有人,好像都失败在了现实里,但在这条路上那都不重要,我只要找到他,等到他,遇见她美好就会盛开。现实让我们孤独,我们依旧有对抗孤独的方式,是把你放在心上,这也是我们打败现实的唯一方式和最强力量。其实和《活着》一样,福贵的故事是那样让人绝望可是读完过后,我的心里除了沉重以外还有一种力量,不畏现实的力量,勇往直前直面困难的力量。至于《第七天》,它对现实依然有暗喻和讽刺,甚至每一个人都好像被现实残忍的碾压,政局,社会,人生百态,我们往往看不到真相,甚至不敢看也不敢说出真相。他们蒙上我们的眼睛,然后把刀架在我们的脖子前,往前一步靠近真相也接近死亡,往后一步从众如流麻木异常。然而读完以后留在我心里的,不是那些早已有准备的黑暗或者更黑暗现实现象的认识。而是不期而遇木椅青石的倚靠,是千山万水的艰难等待和寻找,是毫不犹豫的在怀里无微不至的哺乳,是27个婴儿夜莺一样的歌声,是无数空荡骨架用树叶为她净身的点滴河水,是无休止的悔棋的争吵和陪伴,是自奠的黑色袖带,是死无葬身之地……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们也许不是无处可去,是忘了要去何处。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6

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想说说自己对于“死”的看法。以前的我是一个对死趋之若鹜的叛逆孩子,可以这么说,我认为有很大一部分孩子在他们叛逆期的时候多少会有过死的念头,当时的我也是,因为家庭以及学校的种种原因,我自杀的想法已经不知道有过几次了,我甚至写信给我当时的班主任,告诉他我活得很不快乐,很想死。

其实我现在打出“死”这个字的时候,会有害怕的感觉,在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以及看到过身边熟悉的人们相继离开所带来的痛苦后,我慢慢发现活着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们尚且还得一口气,尚且苟活于这世间,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幸运了。后来的我也渐渐发现其实自己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害怕各种黑的地方,之前走过一条光线很暗的街道,街道边的小台阶投下了一小段深黑的阴影,那时候觉得踩上去就会被黑暗吞没,在我看来,阴影里藏了可能会随时冒出来的黑色鬼怪。连这么常见的事物都害怕的我,竟然会有过死这个想法,以至于现在认为那会不会是我的幻觉,只是个一触即破的噩梦罢了。

我是在初二的时候看的余华的《活着》,当时也处于叛逆后期,刚看完的时候觉得心里的大钟好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有某种不一样的东西突然从四面八方涌进胸口,让那时候的我被震撼到了,为此我还特地写了一篇读后感。现在重新再去读,发现那时候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也不过是停在表面而已,我也只不过是结合了书的内容做了一个概括,写了写大众们对书的理解,觉得很是幼稚。但那时候的我也对余华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这是一个能写出冲击我心灵的文字的作家。

《第七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死去的人在死后的七天时间里每日的所见所闻所感。就像是一个虚渺的梦境,活着的时候,你没有很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你活着,作为一个人存在于这世间,同样,死了以后,你也不能抹灭自己曾经的存在,作为魂灵或是死尸的存在。

那没有属于自己墓地的人会归属于哪里呢?他们回去到一个鸟语花香,树叶向你招手,石头对你微笑,河水向你问候,一个没有贫穷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人人死而平等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活着或者死去,真的会有明确的界限吗?不过是一场不知道从何时入睡何时醒过来的梦境罢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7

又读完了一本余华的作品,在读余华的作品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憋着一口气,不敢放松。每读几页都要没有目的地站起来走动一会儿,可能是书里的内容显得压抑,需要缓一缓才能继续。余华的作品体量不大,读得快一点,一个下午就能读完一个故事。

读完了《第七天》,印象最深的是其中的第二天和第三天。第二天讲了一个爱情。很佩服余华的细腻,将杨飞这样的人写得这么真实,文字的力量真是伟大。自卑就像一条看不见的尾巴,明明看不见,却怎么也摆脱不掉。第三天讲了一个亲情,杨金彪是个好人,杨飞遇到杨金彪很幸运。我认为这两天是全书中最精彩的两天,字字句句都值得反复体味。

书中还提了一些很敏感的话题,“市长蹊跷的死因”、“强拆事件”、“领导检查不到的柏油马路”、“公安的、消防的、卫生的、工商的、税务的”、“医疗垃圾事件”、“李月珍死亡真相”、“计划生育是国策”等等中国人心照不宣的事情。

每次都很庆幸自己花了几个小时读了一个很好的故事,之前看过一句话,“生活这么累,为什么还要读书,因为我们还有理想。”越到这个年纪,越觉得理想遥远。学生时代谈过的那些理想,被我们选择性地遗忘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理想和现实共同组成了一个沙漏,理想占一头,现实占一头,中间的细沙是我们。随着成长,我们慢慢地向着现实靠拢,一点一点。这么比喻似乎又不太贴切,因为在生活中谈理想往往意味着夸夸其谈,空谈误国;现实才是实践,实干才能兴邦。

夸夸其谈的理想让理想不是理想了,值钱的现实让现实成为了现实。人人都开始谈钱了,还谈什么理想,理想又不值钱。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8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9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这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第七天》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足够大的悬念,一个走向殡仪馆,将被火化的人,在死亡之后还能留给读者什么呢?这次余华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

无意间发现余华出了新书,打开看到了如上介绍,对余华的欣赏让我决定读了这本书。不巧的是打折季刚过,图书馆的那本也借出去了尚未归还,于是在网上搜了电子版,放在手机里把它读完了。原本余华的书我一般是不做摘抄的,也就没在意书签的问题,直到遇到想摘抄的,才发现UC浏览器看书不能加书签(没错我一定要吐槽一下),只能先暂停阅读,想着写了读书笔记,抄下再继续看。结果下一次打开时,却已经不知道当时想摘抄的是哪句,又想写些什么感慨了。果然看书的连贯性很重要,书签很重要,还是喜欢直接看纸质书啊。现在的结果就是忘了要摘抄啥,读书当时的心情,却又欲言又止。

书中的主线是“我”死后的七天里(头七?),去过很多地方,寻找以前的回忆,碰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整部小说由一个又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人的故事组成,每一个都让人感到“绝望”。

于我来说,也许是余华的书看得多了看的习惯了,也可能是我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也可能是有些人说的“对此麻木不仁才更令人绝望”,总之,只是静静地读完,静静地写读书笔记,有些麻木,没有痛哭的冲动,又或许是最深的绝望了吧。

关于这本书,不想写小说概述了,那种在网上随意能搜到的东西,不写也罢。印象更深的,也就是我曾说的余华的书总是能从绝望中读出温暖的力量,只是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而已。无论是父亲收养“我”的善良,父子相处的温情,还是“我”寻找父亲的急切,父子之情溢于言表。

李青死后忏悔,承认丈夫只有杨飞一人;鼠妹的男友伍超虽然最后死于卖器官,但他并未为了物欲而是希望圆满真爱;郑家夫妇无辜,不过他们有个最坚强懂事的女儿;饭店老板谭家鑫生前善良体贴,至死也没有夺走他快乐的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好”;说到最曲折离奇的李姓男子被扫黄警察张刚踢爆生殖器官而寻仇杀人的恩怨,两人死后也一笑泯恩仇,成了最好的棋友。

而且,“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像想象中一样凄惨,“孤苦伶仃”的自我悼念者也并没有多么孤独,“就像一片树叶汇入森林,一滴水汇入大海”。除了感慨世间不平事无穷无尽外,也给绝望者以安慰。

第七天,回到“死无葬身之地”,新生活开始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0

第一次看到余华当今时代的书,仍跳不出伤痕文学的特征,让人悲痛,愤慨,却又无能为力。在交通发达和通讯飞速的21世纪,一个刚刚死去的孤魂野鬼在头七中四处漂荡,遇到了许多与他生命有交集的熟人,回忆了他简短的一生及所在城市里荒唐的时事。记忆里的人有多温暖,回忆时就有多伤感,这本书里最动人的还是关于亲情的描写,没有华丽辞藻或过分拔高的文学形象,用朴实的文字平铺直叙每一个生活的细节,却让人泪如雨下。有些人批评余华将各种时事热点集合在同一作品之中,没有应有的文学素养。我无力反驳作者,因为这些事都曾真真切切在现实中上演,也无力吐槽他们故意找茬,普通人的挫折在热点的轰炸之下显得如此惊心动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不断轮回,是生命的自然规律还是我们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不会再写余华伤痕文学的书评了,这世间本就如此,哪里还有一块净土,哪里还有什么死无葬身之地?

史铁生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更好的活着。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1

想读这本书,是因为语文试卷上出现过。

老一辈说,人死后会有七天。杨飞的七天,缓慢叙述来,以一条不太明晰的线将许多人的生命流逝过程串起。让人感动地是养父对杨飞的爱,连临终时都在后悔曾抛弃过他,去追寻那块微青色的大石头。李月华的善良,我和李青的相恋分离,鼠妹和伍超对贫穷的抗争和不被磨灭的爱情,被称为“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弃婴……既有让人动容的真情,也有让人诧异仇恨的官场黑暗,机制腐败。

和以前看的《天蓝色的彼岸》写作手法类似,只是前者因为是外国作品,也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自己看见死后的世界,干净而温和。我永远记得到小孩很难过的说,原来我死后大家难过的只是一会儿,很快就把我忘掉了。后者是以一个历经沧桑的成年人叙述,更加贴切生活和反映社会。

书的最后描述了一个类似“桃花源”的地方,那里石头对你微笑,微风轻拂,溪水在唱歌,那里硕果累累,人们热情而善良,那里,也叫,死无葬身之地。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波西杰克逊》这一套书。这套书主要介绍了书中的主角海神波塞冬的儿子波西杰克逊与他的朋友们是如何历经千辛万险打败泰坦巨王克洛诺斯与恶魔堤丰的。

这套书分为5本,分别是:神火之盗、魔兽之海、巨神之咒、迷宫之战和最终之神。波西杰克逊最开始是从他的好朋友半羊人格洛弗那里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半神半人的混血者的,随后知道自己是波塞冬的儿子的。在后来,泰坦巨王克洛诺斯蠢蠢欲动,叫人偷了宙斯的闪电权杖、让独眼巨人拐走了格洛弗、叫他的将军拐走了安娜贝丝,让卢克进攻混血营,最后复活。破坏克洛诺斯的计划的任务交给了波西杰克逊的,多亏了波西杰克逊的英勇无畏与机智勇敢才能化险为夷,让诸神最终取得胜利的。

这套书全部讲得都是关于希腊神话的故事。看完这套书,我知道了许多希腊神话,知道了许多希腊神话里面的诸神,如:天空之神宙斯、海神波塞冬、冥王哈迪斯、大地之神盖亚、战神阿瑞斯等等。通过里面一些小神的故事,我还懂得了要保护自然,不要过度砍伐,不要过度杀戮。我还懂得了做事要用头脑,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勇无谋,也不能有谋无勇。

看完整套书,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邪恶是永远不能战胜邪恶的!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2

这本由希腊神话改编的故事挺不错的。虽然比不上《哈里波特》的新颖的世界观与魔法世界之神秘与奇幻,但它至少能使我们对希腊神话了解得更多。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问题少年杰克逊在意识到自己特殊身份后的成长故事,或者说是英雄传说。人物设定与哈里波特相似,一个是潜力巫师,一个是半人半神。借鉴了罗琳创意的精华。

整本书的开头部分很吸引人,毕竟希腊神话改编的小说相对出现频率极高的童话更让人眼前一亮。当然,文章中也出现了伏笔这一小说手法,布伦纳先生就是其中一处。就好像哈里的邻居费格太太,当时得知费格太太也是巫师时很吃惊,而布伦纳先生是半兽在意料之中。

书中有感人的部分。那是杰克逊与牛头怪的对抗中,他的母亲意外牺牲的情节。有一位孤儿英雄出现了,我的天啊!非得让双亲出点什么事故才能感人吗?还有,本书中对自然环境与打斗场景的描写引人入胜,细致详尽。也许是由于不是英语原版,就是读不出那个夏令营地上有何处与众不同。只有偶尔几个新词如“神食”云云才能让人提起精神。

关于打斗,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主人公在母亲死前与牛头玩躲猫猫,怎么也不愿速战速决,母亲一死,主人公就大吼一声“no!”然后如小宇宙爆发一般,轻易地将牛头怪置于死地。这是庸俗,还是为了表现主人公杰克逊的年少轻狂呢?

对了,文章对于亲情的描写也值得一提,杰克逊妈妈对于他的关爱真是温暖人心啊。其中,妈妈为了隐瞒杰克逊关于集中营的事,花了大量的笔墨,纠结得很,明明都给儿子猜个八九不离十了,她还在那儿绕圈子。美国人说话不是最直爽不过了吗?这位母亲又是怎么回事?搞得比东方人还要委婉啊。难道也是混血不成?太假了吧,以致让人感觉不到母爱。

其实,本文对于问题少年,问题少年的某问题老师,以及他的问题继父的描写才是真正的亮点。要是出本同系列的关于问题少年与绝望世界的书,一定不错。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3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波西杰克逊》。这本书很好看。当我在读书馆漫无目地走着的时候,一眼就相中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一下子就吸引了我的注意,这本书的封面很恐怖,可是越害怕越是让我好奇,于是便又好奇又害怕的翻开了书,这本书的作者是雷克·赖尓顿,当今超级畅销书“39条线索系列”的作者之一。

他早年是一位英文老师及小提琴演奏者,从事教育到15年之久,非常了解青少年的心里现实和生活现实,也很有教育经验,他同时是两个男孩的父亲。

了解完作者后,我便开始读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虽然有点吓人,可是内容并不是很恐怖,我喜欢主人公波西,因为他大胆,幽默,这本书剧情惊险,读着很是刺激,读完了让人还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此书一共四本,所以惊险的故事数不胜数。

这本书很好看,又刺激,大家不妨也来读读。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4

七子预言已经响起,神袛之怒遍布大地。波西和另外六位混血半神,能否拯救世界,修复希腊和罗马几千年的恩怨呢?

这是源自《波西杰克逊》系列的故事。《波西杰克逊》是继《哈利·波特》之后最受欢迎的少儿科幻系列小说,由雷克·莱尔顿所撰写的希腊神话与现实生活完美贴合的故事。整本书围绕着波西和他的朋友们展开了叙述,七位混血半神游走在希腊和罗马之间,他们是波塞冬之子波西,雅典娜之女安娜贝丝,朱庇特之子伊阿宋,阿芙洛狄忒之女小笛,赫菲斯托斯之子雷奥,玛尔斯之子弗兰克,普路托之女黑兹尔。

每个人都有脆弱的地方,名叫阿喀琉斯之踵。雷奥脆弱在心灵,他的嬉皮笑脸都是为了掩饰心灵的脆弱。这让我联想起我的妈妈,生活中的每一处都有她的身影,平常用轻松的语调,努力掩盖住她的疲惫,其实她不用这样,哪怕让我安慰一下她也好。“世界将迎来风暴或火焰,最后的呼吸伴随着一句誓言”,七子预言的一部分,代表着雷奥。复仇女神曾对他说过:“你是第七个轮胎——备胎。”这让雷奥觉得自己永远是多余的那一个,心虚的他遇到了卡里普索,心中多了一缕阳光,让他坚持着完成任务。雷奥就说了预言中的誓言,发誓要带卡里普索离开那个地方。他,成功了吗?雷奥的故事永远是书中最震撼我的地方。幼年失母,是公认的“野孩子”。让我想起了曾经身边那些笑在外表,伤在内心的人们,我之前都没有想到他们的苦衷,觉得他们是无关紧要的人。他们在经历种种挫折,早已成习惯,我倒还觉得他们是轻描淡写的那种人。后来读完书后发现自己错了,大错特错。

人生是不是要经历些挫折才能成长呢?我想,没有人是天生的英雄。正所谓百炼成钢,成为英雄的过程中充斥着磨难与挑战。然而面对种种不可能,波西他们没有丝毫的犹豫。若是普通人,在面对些许困难,往往先是抱怨,若有一丝逃避的可能便会放弃。然而,波西他们却不一样,明知危险,却依然前行。我想,并不是他们不怕危险,而是他们对人生目标清晰而坚定,而普通人只关注事情难易程度。或许,这便是英雄与平凡人的不同之处:英雄不在意困难,勇往直前;平凡人只求安稳。当波西他们踏上征程,我们发现,那些困难也不是困难了,当我们不再畏惧不再退缩,困难便迎刃而解。

《波西杰克逊》的故事引人入胜,搞笑,冒险,誓言穿插其中,贯穿希腊神话和罗马神话,令人着迷。谁能想到,纽约帝国大厦里有直通神界的神秘电梯?谁能想到战神阿瑞斯骑着摩托车,而通往冥王哈迪斯掌管的冥界,居然要先经过洛杉矶的音像工作室?如果你想知道,就来看这本书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5

神话这个东西,非常神秘,但却十分吸引我们去探索。

《波西杰克逊》这套书的主角是一名叫波西的男孩,他患有先天性阅读障碍症,成绩总排在倒数第一。但他十分善良,一次离奇的博物馆之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是希腊神化中的波塞冬之子,并拥有水的力量。他妈妈是凡人,所以,波西是一个混血者,必须前往混血营,而途中他受到一只米诺陶的攻击,受了重伤。而此时,泰坦巨神之首克洛诺斯已开始复活,波西和其他混血者是否能拯救世界,让我们一起去书中寻找答案吧!

这套书的内容十分有悬念,让你爱不释手。作者巧妙地将科幻神话与现实生活完美的结合在一起,让你仿佛身临其境。在战斗中,作者着重描写人物心理,刻画出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

波西身上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他非常善良,善良到帮助死对头克拉丽丝,善良到替阿尔忒弥斯扛天。他非常坚强,坚强到遍体粼伤还在战斗,坚强到敌人拿铁片都撬不开他的嘴。他是永远忠于奥林匹斯众神的!而当他打败克洛诺斯后去宙斯那儿领赏时,宙斯说他可以变成一个神,长命百岁,高高在上,他说他不需要。宙斯当他不给自己面子,发怒了:“你还想要什么呀?”他只是平静地说了一句话:“我要让那些无家可归的混血者都有属于自己的家,让所有的众神都接受自己的孩子就行了”宙斯震惊万分。

波西的忠诚与善良是我们无法比拟的,虽然我们不能拯救世界,但可以改变生活!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6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波西杰克逊》第三册,我刚看完一本,便觉得这太疯狂了。谁能想到,一个经常被开除的小男孩竟然是天神宇斯的哥哥——清神波赛冬的儿子?谁能想到,一个在收集所有神小雕像的男孩,竟然是冥王哈迪斯的儿子?而通往哈迪斯的冥界,竟然要经过一个音响里?

这一本书最精彩的地方是,波西杰克逊打败了沉睡了前年的泰坦巨人,救出了神。这些地方让我明白了几个道理:强大不代表永远,弱小不代表短暂,邪恶不压正义,黑暗的地方一定会有光明。

在生活中,我要学习波西杰克逊乐观地做事,要朋友们、伙伴们团结一心,就可以解除麻烦,冲出困境了。而且我还要善待朋友们伙伴们,尽可能的减少冲突、碰撞,增加友情,因为只有这样,才会有更默契的伙伴们。当我的忍耐到了极限的时候,我也不能发作,我会学习波西·杰克逊一样,选择静一静,让自己的心平静下来。

波西杰克逊还有许许多多的优点等着我去学习。总之,快来看《波西杰克逊》跟波西一起去冒险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7

我最近在看一本小说,是我哥哥推荐给我的,他说非常好看,这本书风靡了他们全班,我觉得很好玩,所以急忙借了这一系列所有的书,一共5本。

这本书主人公的名字与书名相同,都叫“波西·杰克逊”。波西·杰克逊是个混血者,此混血非彼混血,他的母亲是位漂亮、温柔的凡人女子,但他的父亲可不是一般人,他是希腊神话中著名的海神——波塞冬。小波西的出生注定是个灾难,因为“三巨头”:众神之神——宙斯、海神——波塞冬、死神(又称冥神)——哈迪斯下过一个誓言:他们不得和凡人有任何一个孩子。所以波西的出现使得12众神为了杀不杀他而争执不休。因为波西的爸爸是比较厉害的神,所以波西从小就被怪物袭击,在他的记忆里就是“有奇怪的东西”。我虽然没有看完,但却被它深深吸引住了。我向来很喜欢看这种有幻想、语句现代化、有动作感还有战斗情节的书,再加上这本书里大胆的想象,我现在可称得上是一个“小书迷”了!

刚开始我认为波西很废柴,什么都不会,一问三不知。可到了后来,就越来越强,居然可以控制大海,这是因为他的爸爸是波塞冬。最让我佩服的就是波西控制海水攻击敌人的招式。有一个招式就是先让这一地区的海水停止运动,储蓄动力,当敌人靠近时,再一股脑把所有力量释放出来,这是会形成一个高几十米的水壁,冲向敌人,把敌人大个落花流失,并把他卷进海里,在海里,波西可是有很多优势的。这本书对人物表情、心理情况描写得很清楚,而且我读书喜欢看到好玩的表情就模仿一下,所以我看完这本书,比在操场上跑了几圈还累。

《波西·杰克逊》还被拍成了电影,乍一看非常像《哈利·波特》其实非也!它们之间是不同的,《波西·杰克逊》就是它自己,是谁也替代不了的!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8

《波西·杰克逊》这系列小说大家肯定知道。作者流畅、清晰的语言让我们了解了古希腊罗马神话。刚开始,我对着书没好感,可是慢慢的我便被引住了。

主角波西,在一次次危险可怕的战斗中胜出,他战胜了战神阿瑞斯、冥王哈迪斯和泰坦之王克洛诺斯。唉,中国要是那么厉害就不会有《不平等条约》和南进大屠杀了。

主角波西不仅英勇善战,而且聪明,在迷宫里,一个怪人故意为难波西,让他给食人马洗澡。但是,波西想到了在门下面打个小孔,让海水流进,等洗好了,关闭小孔就好了。

波西还善良,因为每次杀敌,他都不想杀人,可是迫不得已。

勇敢、聪明、善良,有了这三种元素,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这本书是该系列的第一本,主要讲了波西是一个在纽约上学的12岁孩子,他有严重的阅读障碍。他虽然并不完美,但是内心善良。在一次博物馆的奇遇中,他发现自己是海神之子。在通往神界的道路上,宙斯指控他偷取了闪电权杖,并限他10天之内必须归还。而此时,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让他用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骑着摩托车来为他们提供线索。为了找到真相,波西带着安娜贝丝——雅典娜之女和格洛弗——半羊人,开始了一场神奇之旅。最终获得了胜利,却发现盗取闪电权杖的人是卢克!

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虽然波西有一些小缺点,但他勇敢、善良、坦率、讲义气,在战胜一个有一个困难的同时得到成长,最后找到自己,认同自己。这本书的作者是雷克·莱尔顿——当今世界最畅销童书作家之一,他的故事设计超级妙!谁能想到纽约帝国大厦的600层是奥林匹斯圣山?通往冥王哈迪斯掌管的冥界,居然要先经过洛杉矶的音像工作室?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的主角波西,一位在纽约读书的12岁少年,他虽不完美,但极富爱心,心地善良。在去了一次博物馆之后,他突然发现,原来自己竟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于是他又通过纽约的帝国大厦,来到了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取了闪电权杖,命令他必须10日内交还权杖,否则就和海神波塞冬大干一场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阿瑞斯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大战,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他带着雅典娜女神之女安娜贝丝和半羊人格洛弗通过洛杉矶的一个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他们能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吗?这就得有你自己去发现了。

看完本书,我简直不相信,作者竟可以把古希腊神话和现代纽约连接在一起,再配上生动的话语,简直是无与伦比。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9

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波西杰克之神火之盗。

它的剧情是这样的,波西是一个学生。因为有阅读理解困难的原因,他只能去一些,特殊学校上学。令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神话故事中的米诺陶,不仅将他的母亲抓走。还令自己重伤,令他不解的是,他还背负了偷取宙斯雷电账的罪名。于是波西和他的朋友,组成了一支3人小队,一起去,解救母亲,归还雷电杖。打破克洛诺斯的阴谋。然而,这只是克洛诺斯的一步棋子还有更大的危机等待着波西去拯救。

本书的人物本书的人物性格非常鲜明,其中,波西他勇敢机智敢于承担责任,也愿意为朋友付出,安娜贝丝,拥有的智慧在队伍中发挥作用很大。不仅仅是这些,还有很多这样的人物

其中令用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是作者的大胆创新想象丰富和扣人心弦的剧情。作者将希腊神话,给我们用了全新的方法体现出来。书中的波西就是我们生活中的影子。他也和害怕,就是因为这些,我对他爱不释手。

希望大家都看看这部别样的希腊神话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0

主人公波西·杰克逊是一个正义、勇敢,善良、坦率,愿为帮助朋友不惜一切代价的半神。他是海神波塞冬和莎莉·杰克逊的儿子。因为是半神,被魔兽追赶的他结识了雅典娜之女安娜贝斯·蔡斯和半羊人格洛佛·安德伍德,并踏上了我们凡人看来永远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本书作者是雷克·莱尔顿,是全球畅销童书作家之一,主要作品有“波西·杰克逊”、“埃及守护神”等系列小说,受到青少年读者的追捧和喜爱。

我最喜欢的是《波西·杰克逊与奥林匹斯之血》。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自从波西等人从地狱深渊逃出来后,更可怕的考验在等着波西他们:大地之母即将复苏,罗马军团围攻混血营,决战即将开始……

为了将智慧女神雅典娜的雕像送到混血营作为罗马对希腊表示和平的物品,罗马执政官蕾娜和冥王之子尼克死命保护雕像,可到处是拦路妖魔,还有俄里翁和他的手下的逮捕。

我喜欢的原因是故事情节内容精彩,语言生动形象,把人物的特点刻画得惟妙惟肖。

我积累的好词有:隐隐作痛、瘦骨嶙峋、伪装、如履平地、敬畏……

《波西·杰克逊》这一套书写得很精彩,所以我推荐大家买来看一看。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1

在暑假,我看了很多本书,在我看的书中,我最爱看《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这本书。它是部科幻小说。它让我懂得了许多古希腊的神话文明,也让我懂得了团结互助很重要。

故事讲述了:一个半人半神和他的朋友以及弟弟为了完成神给他们的任务,而来到了魔兽之海。在危急之时,他们团结起来打败了那个强悍的对手,赢得了胜利。

看完之后,我真正懂得了团结非常重要。在故事里,波西和他的弟弟闹矛盾,在紧急时刻弟弟泰森说服了波西,两个人团结一起打败魔怪。要是泰森和波西不团结而继续闹下去的话,他们两和波西的朋友可能已经死在战场上了。这让我懂得了一定要团结。

有一次,学校举行了一个月球探测的拼装赛。我和温健洋一对。起初我们意见不同,拼来拼去都拼不好,后来我们团结一心,经过努力终于把车拼好了。

经过了看这本书,我学会到了一个知识:团结力量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读了《波西·杰克逊》系列的第一本《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十二岁,有阅读障碍症和注意力缺陷多动症的小孩叫波西·杰克逊,他的身边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数学老师长出了蝙蝠的翅膀,为什么牛头人身的怪物会向他咆哮、发起进攻?闪电与风雨交加而来,逆转的命运将波西推入半神居信的神奇营地。在那里,波西第一次听说自己是海神的儿子,自己将关乎众神之战。

闪电权杖的丢失,让众神之王宙斯将怀疑的目光投向波西;阴晴不定的冥王威胁波西要将死人倾倒回活人的世界里,诸神之战一触即发,背负窃贼之名的波西能否承担预言的使命?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发现还有一些评论,我也是这样想的:其中<魔戒三部曲>的译者朱学恒评论道:作者将古希腊神话的纠葛和布局全部都搬到现实世界神人混血的青少年身上,让读者仿佛看到当代新英雄海格力斯的故事,透过作者之笔谱成新世代的史诗,读来畅快淋漓。

而我喜欢波西杰克逊的原因是因为他并不完美,因为他有这样的小缺点,并不是天生的大英雄。我从中学到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坚韧不拨的精神,我应该学习他的重情义,关心朋友,认识自己的短处,虚心的改正。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3

《波西·杰克逊》这一系列的书是以希腊神话作为背景,描写了主人公波西与好朋友一起对抗泰坦克洛诺斯的故事。波西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它是半人半神。在还没清楚自己的真正身份之前,他的母亲一直保护着他,但是他却没有因此依赖母亲。他的继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所以他经常会为母亲打抱不平。而波西只能在假期与母亲团聚。这使他十分珍惜与母亲相处的时光。

当波西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后,被送入混血营,与半羊人格洛弗,雅典娜之女安娜贝丝并肩作战。在这个过程当中,波西也变得越来越勇敢,越来越坚强。

与现实生活一样存在黑暗的神话世界,在这部书当中泰坦巨神克洛诺斯等人就代表着世界的冷暗面,为了一己私欲,他们要推翻宙斯,也不惜将西方文明一起推翻……但是这些冷暗面,虽然会出现,但是却是极少数的。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是存在公义与和平。

在这部书中,我看到的不止是波西从一个普通平凡的青年变成一位英雄,我看到的是过程。波西对亲情和友情的热爱,对男女之间的懵懂,对目标的执着,都让他成为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希腊神话仅仅为这部书创造背景,添加更多的神秘色彩,而真正成功的原因,是因为主人公波西一些见过的,经历过的是我们没有经历过,也无法经历的事情。但是,他的感觉是我们也会感受到的,体验到的。他的成功与失败,无数次地告诉他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勇气,什么是奋斗。

我相信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有幻想过自己拥有不一样的命运,或者幻想过自己是一位英雄。而我今天分享的这部书,就满足了大家当年的梦,在阅读的同时,我们也会感悟到生活中的真谛,创造生命中的奇迹。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4

在漫长的假期中,我闲来无事再次翻开了那本有着深蓝色封面的:“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看完这本书,我深有体会,到现在也仍记忆犹新。

宙斯的女儿塔莉奇迹般的复活了,使得波西杰克逊不再是关系 到希腊神界安危的唯一人选。他在寒假前夕收到好友格洛弗发出的紧急通知,与伙伴安娜贝丝和塔莉亚一同赶往校园现场支援。原来格洛弗发现了两个双亲身份不明的混血姐弟,必须将他们安全带入混血营,就在同时负责看管魔兽己经在等待他们的自投罗网。这场突来的危险让安娜贝丝生死未卜,连希腊十二主神之一的阿耳苡斯也忽然失踪了,而泰坦巨神克诺斯也而摆下最阴险的陷阱。木乃伊的神谕预示救援之旅凶险重重,波西他们与永葆青春的狩猎者若依等人组成的五人任务小队将有人死亡。

他们身上有无数的优点,当众人来到神的垃圾场,尽管爱神己经告诉众人,不可以拿走这里的每一样东西,但比安卡为了让弟弟集齐所有的众神雕塑,悄悄从这拿走了一个,引发了他们与铜像的战争。当波西看到铜像脚低有个维修通道时,她为自己做出的事负责主动进入了维修通道,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比安卡负责任,她自己承担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她没有把责任推给别人,而是承受自己的罪过。如果世界上人人都像比安卡那样,世上将没有替罪羊。可有些人,明明是自身的错误,却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不敢承担责任。敢做不敢当。

我们要学习比安卡那种一人做事一人当的精神,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5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是我看的第一本奇幻小说,所以我对这本书喜爱至极!

此书讲述了少年波西是一位12岁的孩子,他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一次博物馆的奇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取了闪电权杖,并限他十天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阿瑞斯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开战,他带着雅典娜女神之女和半羊人通过洛杉矶的一个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和阿瑞斯大战几个回合,终于夺回了闪电权杖。

读完《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这本书,我佩服波西的勇敢和坦率,在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的同时得到成长,最后找回自己,认同自己;我敬佩他的孝顺之心,他可以放弃一切而选择拯救母亲;我欣赏他拥有的善良和正义。如果我在学习中具备波西的智慧与勇敢,在生活中和波西一样拥有一颗善良和孝顺的心,那我也将拥有无穷的力量,去改变和创造一个新世界!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6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本书的同名电影。不过,我要介绍的小说可是与电影有很大的不同哦!请听我娓娓道来……

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波西的男孩,他被诊断患有阅读障碍症,一直在各个学校之间转来转去,却没能找到合适的学校。直到一天,他的一位老师突然变成了妖怪来袭击他,这一切才发生了改变。他被守护者送到了混血者之丘――有一群和他一样小孩的地方,神衹与人类后裔的聚居地。在这里,他得知自己是海神波赛冬的儿子,并随后展开了一系列的冒险。

这本书里关于冒险的描写节奏紧凑,让你无时无刻不在为主角担心,仿佛恨不得钻进书里告诉他有危险。可是呢,波西又总有办法能化险为夷。于是,你悬着的心就象坐着过山车一样,一会冲向山峰,一会落入谷底,每次都欲罢不能。而且,书里还讲了大量的古希腊神话知识,例如希腊十二主神:宙斯、赫拉、波赛冬、阿波罗、阿耳忒弥斯、雅典娜……以及各位神衹之间的故事等等,正好可以给大家补补这方面知识,说不定有人还能因此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呢!

另外,整本书里我最感兴趣的就是“迷雾”了,因为它太神奇了!它能让书中这一切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变成真的。“迷雾”它可以处理图象,制造幻觉。如果你看到一头驼鹿在搞破坏,那说不定它就是只作恶的怪兽;也许在我们看来再普通不过的地方――树林、草坷,就是神界的入口;凡人看到独眼巨人也不会惊叫着逃开,因为他们可能认为那只是两只眼睛的大高个罢了。是不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呢?不过这么强大的“迷雾”仍然不可避免会被有的凡人看穿。所以,如果有人跟你说他看到了怪物,可别认为他疯了哦!

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个这样的人,拥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可以轻易看穿迷雾的伪装。这样,我就能看到各式各样的别人没见过的东西啦,什么半羊人、三头地狱犬、牛头怪,还有一头蛇发的美杜莎。而且,他们就生活在我们身边,光是想想就能让人兴奋得睡不着。我还可以和混血神之子交朋友,和他们一起去神界、去地狱,和这些有魔力的人一起去冒险。我打赌,不会有谁再有我这样丰富、这样刺激好玩的经历了,还有、还有……说都说不完呢!你们只要展开想象的翅膀,所有的一切都会变成可能。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已经迫不急待要冲向书店了呢?哈哈,破盘价,只要88喔,88就可以买波西·杰克逊系列啦!呃,开玩笑的,不过我可以保证,你读了以后绝不会后悔的。和我一起成为波西迷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7

我从小就喜欢看科幻小说。像《我捡到一条喷火龙》、《妖湖怪谭》啊,还有非常火的《哈利波特》,《鸡皮疙瘩》啊,等等。我对魔幻小说中各种美好的创意充满了向往,真想有一天成为书里的主人公。

这些书各有各的特色。后来我又读了《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它又给了我不同的新感受——充满史诗般而又贴近人心,亦梦亦幻的感受。

《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是《波西·杰克逊》系列的第一部。名叫波西的少年是一个在纽约上学的12岁孩子,他患有严重的阅读障碍和多动症。尽管波西一点也不完美,但是小小年纪的他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一次博物馆的奇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海神波塞冬之子,并且希腊神话中的诸神都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神宙斯指控他偷取了闪电权杖,并限他在夏至日之前,也就是10天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与此同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大战,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他和同伴们——雅典娜女神之女安娜贝丝和半羊人格洛弗通过洛杉矶的一个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从而展开了惊心动魄的战斗。最终,波西和同伴们凭着勇气、机智与执着,成功的找出了真正的神火之盗路克,平息了天神之间的大战。波西也回到了母亲身边,准备到下一所学校就读。

读完后,我从中感到了主人公一颗纯洁、天真又富有正义感的心。

我梦想也有波西那样的一支少年团队:同伴之间共患难同生死,互相协作、互相扶持。正是这种友谊的力量牵引着他们,才能躲过复仇女神、蛇女美杜莎等重重危机。尽管中途他们也有小摩擦,但关键时刻他们无一不展现出了舍己为人的勇气与决心。“你先走,我们能支持住的!”“我怎么能丢下你们不管!我要和你们一起战斗!”“傻瓜,他们的目标是你!快逃!”“可是,我们不是一个团队吗!”……同伴是什么?同伴就是那些会陪你直到永远。这群少年纯净无暇的友谊值得我们学习。

这是所有少年的故事,我从中知道了现实生活中我们少年应该如何面对挫折与挑战。

少年的故事并没有结束。《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的故事情节尽管不够真实,但是其中蕴含的启示与教义是无穷无尽的。值得更多的人去细细品味与琢磨。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8

这是一本科幻,冒险的小说。在学校里本来我很不在意,但一看起这本书就情不自禁想全部看完。于是我一部一部的看了下来,中途也约了两部。然后不知不觉中这《波西杰克逊》就被我看完了。

《波西杰克逊》一听起来很像《哈利。波特》但一看起来就完全不一样,虽然有很多不一样之处,但是有一点绝对不一样至少《波西杰克逊》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恐怖。剧情中主人公是一个神与凡人的孩子这样的孩子都称谓:“混血儿。”他就是波西。杰克逊。在他知道自己身份后的一段时间里,他都在混血营里训练,波西什么都不好就只有一项好,那就是滑舟。在他心里自己肯定成为不了一个战士因为一项滑舟并不是英雄项目,所以心里时常有几分悲伤。最重要的是,刚在混血营波西连自己的父亲都不知道,直到看见那一把三叉戟为止。在一路上,波西和安娜贝丝还有格洛斯去勇闯魔兽之海,来到死亡迷宫冒险遇见了潘神,也见到了时间之神的复活,最后经过一系列冒险他们开始挑战最终boss。那时结束落下时双方两败俱伤,当然邪不胜正boss还是死了。

这本书是我有史以来见过最好的书,让我上课想着,下课看着屁股一直贴在椅上在那认真看书。我觉得《波西杰克逊》这不错,那时间之神竟能减慢别人的时间,而自己依然速度太厉害了,并在加上那一把弑神的镰刀以一抵一个千军万马都木有问题,这样一个套装简直天下无敌了。我也时时想要一副。可最后“功夫再高也怕菜刀”就这样被一把匕首给灭了。

看完后,我真想喊一句:“以父亲波塞冬之名,请赐予我力量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19

海神波塞冬,战神阿瑞斯,智慧女神雅典娜……这些名字早就在我幼年的时候飘入了我的耳朵,经常在我入睡之前,妈妈就将希腊神话故事读给我听,神话实在太美妙了!偶然在书店,看到了雷克·莱尔顿创作的“波西·杰克逊系列”,惊喜万分,原本以为这是一部完全的神话故事,读完后发觉,故事的背景却是现代!而故事的主人公们是希腊神话里的诸神与凡人的孩子们!他们生活在混血大本营。

《波西·杰克逊与魔兽之海》是“波西·杰克逊系列”系列的第二部。本书章章险象环生!波西在美国纽约曼哈顿市区的实验学校读书,故事的开头讲述了波西原本去学校只是要打一场班级球赛,突然同学们不知怎么变成了一群丑陋的食人族巨无霸,球赛变成了一场死亡游戏。让人突然有些恐惧,却充满好奇!这时,波西突然接收到半羊人格洛弗的心灵电波,独眼巨人抓走了好友。于是立刻赶回混血大本营,发现花草枯萎,湖泊干涸。他听说,只有神话中的金羊毛可以拯救生灵。于是他与伙伴们踏上了寻找金羊毛并解救半羊人的`冒险旅程:前往魔兽之海,在海上等待他们的是无数的凶险。

接下来,是为了找到金羊毛展开的扣人心弦的一个个故事:收购道路可得阻拦,遭遇海上女妖,波西变成了小小荷兰猪,与独眼巨人的智慧战斗…...让我随里面的人物紧张快乐悲伤!

起初,我觉得波西·杰克逊好像哈利·波特”,仿佛从魔法学校走来,具备神奇的力量!后来我逐渐的体会到,波希就是波西,甚至就像我们身边的朋友,它既是凡人也是具备超能力的人!也有胆怯软弱,可是总是鼓足勇气战胜面前的困难!我喜欢这本书,也喜欢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波西,可能是因为他们更接近我们,让我们看见自己很多时候的弱点,并学会克服!

其实,我认为,真正爱这本书的人一定想做一件事,那就是,在混血大本营里预先给我留个位置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20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波西·杰克逊与迷宫之战》,觉得很有意思。

当我读到“听我说,我去引开他们的注意力,你趁机溜出去,让机械蜘蛛带路回去找赫菲斯托斯,把这里情况详细的告诉他。”不得不佩服波西的勇敢:他为了让安娜贝斯去找火匠之神赫菲斯托斯自己一个人来抵挡塔利金族魔兽的进攻,让我不得不佩服他。

我的目光又转移到了半羊人格洛弗和独眼巨人泰森身上,他们正在努力地寻找潘神,如果找不潘神的话,格洛弗的搜寻者执照将被吊销,以后要永远被关在半羊人营地里了……

当我读到最后混血者们与克洛诺斯的泰坦魔兽大军在进行殊死搏斗的时候,我的心情很紧张,如果打输了,混血大本营将不复存在,克洛诺斯将统治天下。正当紧要关头,格洛弗发出了恐惧之音,吓退了魔兽,取的了胜利!

波西的经历让我想到了我们学习上的困难:题目做不出来了,就嚷着让爸爸妈妈来告诉自己答案,自己都不思考一下这道题怎么做。在学习中,我们应该像波西一样勇敢,在生活中,我们更应该像波西一样勇敢!

看完这本书后,我很想学波西喊一声:“以父亲,海神波塞冬之名,赐予我力量吧!”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21

我有一个叫波西.杰克逊系列的书,这系列书的作者是【美】雪克.莱尔顿写的。这个系列一共有5本书,它的名字叫【波西.杰克逊与巨神之咒】。

这本书主要讲了宙斯的女儿塔莉亚奇迹般的复活了,使得波西.杰克逊不再是关系到希腊神界安危的唯一人选了。他在寒假前夕收到好友格洛弗发出的紧急通知,与伙伴安娜贝丝和塔莉亚一同赶往校园现场支援。原来格洛弗发现了两个双亲身份不明的混血姐弟,必须将他们安全带回混血者营地,就在同时,负责看管的魔已在等待他们自投罗网。这场突如其来的危险让安娜贝丝生死未卜,连希腊十二神之一的阿耳忒弥斯也忽然失踪了,而泰坦巨神克洛诺斯也已摆下最阴险的陷阱。木乃伊的神预示救援之旅凶险重重,波西他们与永葆青春的狩猎者若依等人组成的五人任务小队还九死一生的活了下来。

这个系列书告诉我们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天天在做白日梦的人一辈子也不可能成功,鲁迅曾经说过:“我只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来工作了”。我们应该把他当成标杆,像他学习,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22

最近几天,我在看《波西·杰克逊》的书,这类书共有五本,这五本书都荡气回肠,令人惊心动魄。

波西·杰克逊是海神波塞冬的儿子,他的朋友有:安娜贝丝、塔丽亚、格洛弗和泰森……其中泰森是独眼巨人,他的父亲也是海神波寒冬,不过他和波西·杰克逊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我最喜欢五本书里的《波西·克杰逊与魔兽之海》,讲的是:格洛弗被独眼巨人中最为凶狠的波吕斐摩斯抓去了,为了救回格洛弗并找回金羊毛,波西·克杰逊和朋友们开始了冒险旅程。他们先看见了一条僵尸开的船,上船后才知道是波西·克杰逊的死对头——克拉丽丝。等船开到一个小岛的时候,克拉丽丝告诉他们这里已是魔兽之海。波西·克杰逊、克拉丽丝以及其他人都登上了小岛,他们看见了食人羊,又听见了波吕斐摩斯的声音。波西·克杰逊朝着声音的方向走了过去。他们在独眼巨人的洞里奋勇抗敌,还差点被波吕斐摩斯吃掉。经过殊死搏斗,最后救出了好友格洛弗,并成功地拿到了金羊毛。

从这个故事里,我能看出波西·克杰逊是一个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的人。不过,他也有小小的不足,那就是阅读障碍症。如果我也有他那匹叫黑杰克的天马就好了,因为它疾驰如豹,快飞如鹰。

我喜欢《波西·克杰逊》这本书,也喜欢波西·克逊这个人!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23

今年寒假里,我读了《波西·杰克逊与神火之盗》,书中的主角少年波西是一个在纽约上学的12岁孩子,他有严重的阅读障碍。他虽然并不完美,但是心地善良。一次博物馆的奇遇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发现自己竟是海神波塞冬之子,他通过纽约帝国大厦里的电梯到达了600层——奥林匹斯神界,众神之王宙斯指控他偷取了他权力的象征——闪电权杖,并限他10天之内必须归还,不然就要与海神波塞冬正式开战。而在此时,冥王哈迪斯绑架了波西的母亲,并威胁他以闪电权杖来交换,战神骑着摩托车赶来为他们提供了线索。为了拯救母亲并阻止天神大战,波西决定要找到真正的窃贼,他带着雅典娜女神之女安娜贝丝和半羊人格洛弗通过洛杉矶的一个“doa音像工作室”进入冥界,最后在夏至日的最后一天——6月21日把闪电权杖还给了宙斯,把黑暗头盔还给了冥王哈迪斯,并阻止了这场不亚于特洛伊战争的天神大战。

这虽然是一个神话故事,虽然波西并不完美,虽然他有这样那样的缺点,虽然他不是天生的大英雄……但他确实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他为了营救母亲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前往众多混血英雄去了都没有活着回来的冥界。

我喜欢他勇敢、善良、坦率、孝顺、讲义气,在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之后得到成长,最后找到自己,认同自己。我想,看完这本书之后,你心中也一定会有一个波西·杰克逊在蠢蠢欲动。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24

希腊神话海神波塞冬的儿子是波西杰克逊,那一次宙斯的雷霆杖被偷走了,正当所有人都认为是杰克逊偷得时,杰克逊决定用自己的表现来证明,宙斯决定在一个星期后的12点与波塞冬进行末日之战。

杰克逊最亲的人就是他的妈妈了,因为他爸爸毕竟是神,在神界有一条规定,神不能与自己的孩子在一起。在有一次妈妈送他上学时遇到了一个妖怪,经过几番较量后他们获得了胜利,但是杰克逊的妈妈被抓走了,杰克逊晕倒了,被他的保镖带到了半羊人家族,认识了一位女朋友,就是雅典娜的女儿安娜贝斯,于是他们决定去找宙斯的儿子路克帮忙去救他的妈妈,路克给了他一个超级盾牌,把雷霆杖放在了里面,而憨厚的杰克逊却没有发现,于是他们到了地狱救出了母亲,找到了三颗珍珠,于是他们到了宙斯所在的奥林匹克山,在最后10分钟时,路克抢回了雷霆杖,而杰克逊利用超级飞翔鞋重新夺回雷霆杖,只有两分钟了,到了12点整门外突然传出wait、wait,杰克逊把雷霆杖交给了宙斯,挽救了世界。

这本书带给我们很多感悟,杰克逊那坚持不懈、顽强拼搏的精神使我难以忘怀。

《波西杰克逊》读后感 篇25

当我看到这本书的时候,电影预告片已经出来了,种感觉有点像《哈利波特》读了以后,才知道,这和《哈利波特》有天大之别,虽然都是讲魔法打来打去的,但是波西杰克逊就是波西杰克逊。因为他不是天生的大英雄,我们要是努力,不放弃,说不定那一天也可以像西杰克逊那样成为大英雄。

故事是这样的:本来波西-杰克逊的学校生活总是是不顺利,但这和他接下来面对的挑战相比根本不算什么。虽然现在是21世纪,不过奥林帕斯山的众神似乎从波西的希腊神话课本走进他的生活了。波西发现他的父亲是海神波塞顿,也就是说:波西是混血人:一半是人,一半是神。就在这个时候,众神之王宙斯指控波西偷了他的闪电火–最原始的毁灭性武器。波西得踏上了一生一次的冒险之旅,说是史上最危险的旅程也不过。暴风雨来临之前,天空密布不祥的云,波西身处极大的危难。他要前往一个叫混血营的秘密基地,在那里接受训练,学习驾驭他刚开发的新力量,试图阻止众神间一触即发的大战。波西在混血营遇见两个和他一样的混血人:一位是寻找妈妈女神阿西娜的安娜贝斯,还有他的儿时玩伴兼守护者格罗佛—他其实是个勇敢的羊男,只是还没通过测试。格罗佛和安娜贝斯加入了波西横越大陆的超现实苦难之旅,他们不但到了纽约市600层楼高的地方还去了著名的好莱坞广告牌,因为下面就是烈火猛烧的冥界。全世界的命运都取决于这趟旅程的结果,也关系着波西的妈妈莎莉的性命,波西得亲自下到地狱深处把她救出来。

看完这本书我记忆犹生,里面的各个场面惊险刺激,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我本身就喜欢魔幻小说,再加上里面这些惊细的描写我更加喜欢上了这部作品。虽然主人公讨厌读书,讨厌老师,讨厌学校,是一个平凡到不平凡的学生,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不服输、不放弃,就足以震撼千人,在众人帮助下终于还回了宙斯的魔丈,阻止了战争,拯救了地球。虽然是小鬼,但这样的勇气是很难拥有的,我们应该自己反审,为什么自己为了一点挫折就丧失信心?要是自己强大起来,只要努力,不放弃,那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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