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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中描写白菜的句子精选80条

时间:2018-09-02 07:07

引导语:文人做菜就像文人画一样,随性,却又有雅致的讲究。汪曾祺如此,下面是有关他的谈吃文章的美句,与大家分享学习。

有些东西,本来不吃,吃吃也就习惯了。也就是口味这个东西是没有定性的。有些东西,自己尽可不吃,但不要反对旁人吃。不要以为自己不吃的东西,谁吃,就是岂有此理。一个人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对食物如此,对文化或者其他的东西也是一样。

——汪曾祺《汪曾祺谈吃》

有毛的不吃掸子,有腿的不吃板凳,大荤不吃死人,小荤不吃苍蝇。

——汪曾祺《汪曾祺谈吃》

汪曾祺 一个“吃货”的修养

在汪曾祺众多的散文中,关于吃文化的文章占据了一大部分。如我们熟知的《端午的鸭蛋》、《蚕豆》、《豆腐》、《泡茶馆》……零零总总写了很多,专收汪曾祺谈吃的文章的书也日见增多,从书名上就可以一眼看出,如:《五味》、《寻味》、《四方食事》、《故乡的食物》、《汪曾祺谈吃》等。如果说以汪曾祺作为“吃货”的“典范”,那么至少应该具备会吃、会做、懂得吃这三个标准。

会吃

汪曾祺因生活的轨迹对于家乡、昆明、张家口、北京等地的饮食都有了解,常常谈起某一食物的吃法,能举出各地不同的饮食**惯。不仅如此,他还能说出一种食物最诱人的时候、最适合的烹调方法。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蚬子(注音:xiǎn)、野鸭、鹌鹑、斑鸠、鵽(duò)、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不仅吃的种类多,吃的地域还广,再用闲散随意的文字描述给我们,所传达的已经不是“口齿留香”能够涵盖的无穷韵味。在“会吃”这一点上,就已经令人望尘莫及。

他还好吃,从他诸多谈吃的文字来看,他简直是吃尽四方的人。从家乡高邮的鸭蛋到北京的豆汁儿,到湖南的腊肉,包括咸菜,酱菜,野菜,他都要追究,琢磨一番。而且时常要发出毫不保留的赞叹:我一辈子没有吃过昆明那样好的牛肉。(《老头儿汪曾祺》)

除了生嚼,扬花萝卜也能拌萝卜丝。萝卜斜切的薄片,再切为细丝,加酱油、醋、香油略拌,撒一点青蒜,极开胃。小孩子的顺口溜唱道:人之初,鼻涕拖。油炒饭,拌萝卜。油炒饭加一点葱花,在农村算是美食,所以拌萝卜丝一碟,吃起来是很香的。萝卜丝与细切的海蛰皮同拌,在我的家乡是上酒席的,与香干拌荠菜、盐水虾、松花蛋同为凉碟。北京人用水萝卜切片,汆羊肉汤,味鲜而清淡。(《萝卜》)

“吃遍四方”可以说是对于汪曾祺“会吃”的一个最为贴切的评价,而在其文中所展现的不同地域不同食物的吃法,投**的是对中国饮食文化博大深厚的侧面。

会做

安身之本,必资于食。凡事不宜苟且,而饮食尤甚。中国的许多菜品,所用原料本不起眼,但经过一番“讲究”之后,变成了人间至味。那么汪曾祺本人的“讲究”水平到底如何?

如果用专业厨师眼光去看汪曾祺的厨艺,那肯定是不太够的。汪曾祺自己在文章中坦率地承认:他所擅长的只是做家常菜,“大菜,我做不了。我到海南岛去,东道主送了我好些鱼翅、燕窝,我放在那里一直没有动,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做。”但是对于家常菜,汪曾祺则是得心应手。汪曾祺的`烹饪手艺在当时文艺圈子中很有名。所以每当有港台作家或者外国汪曾祺研究者来北京采访汪曾祺时,中国文联不安排来宾在宾馆就餐,而是直接让客人在汪曾祺的家中就餐。一次一个法国客人来采访汪曾祺,汪曾祺为其做了道盐水煮毛豆。那位法国人第一次吃盐水煮毛豆,竟然连毛豆壳都吃了下肚。

有一位台湾女作家来北京,要我亲自做一顿饭请她吃。我给她做了几个菜,其中一个是烧小萝卜。她吃了赞不绝口。那当然是不难吃的:那两天正是小萝卜最好吃的时候,都长足了,但还很嫩,不糠;而且是用干贝烧的。她说台湾没有这种水萝卜。(《萝卜》) 美籍华人女作者聂华苓和她的丈夫保罗·安格尔来北京,指名要在我家吃一顿饭,由我亲自做。我给她配了几个菜。几个什么菜,我已经忘了,只记得有一大碗煮干丝。华苓吃得淋漓尽致,最后端起碗来把剩余的汤汁都喝了。华苓是湖北人,年轻时是吃过煮干丝的。但在美国不易吃到。美国有广东馆子、四川馆子、湖南馆子,但淮扬馆子似很少。我做这个菜是有意逗引她的故国乡情!我那道煮干丝自己也感觉不错,是用干贝吊的汤。前已说过,煮干丝不厌浓厚。(《干丝》) 汪曾祺做的全是家常菜,然而又全是具有中国民间风味的家常菜。汪曾祺说:招待外国客人,并不一定是规格越高越好。因为他们最希望吃的是有地方特色的菜,越是具有中国风味的菜,他们越是难忘。而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能够做好中国风味的家常菜,何尝不是对于传统饮食文化的继承呢?能够将这些感受转化为散文,让更多的读者感受这份文化的传承,也是汪曾祺散文的独特之处。

了解

光会吃,会做吃的还不能算上是个行家,还要窥得“吃”中的门道,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这对于一个人的文化底蕴要求较高,而这也是汪曾祺的散文具有“文化”特点的原因。汪曾祺在散文中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和融入,诗经、古人笔记乃至于中国地域的地方风俗,使得文字总是给人亲切感和共鸣感。

汪曾祺小时候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很为诗中的“真情”而感动,但他始终没搞懂“采葵持作羹”的意思。现在各地植物称作“葵”,如向日葵、秋葵、蜀葵,但这些植物叶都不能吃。那么古人“持作羹”的“葵”是什么?汪曾祺直到后来读到清朝吴其睿的《植物名实图考》,才知道吴氏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吴氏经过考证,激动地说“葵”便是南方几省还有种植的“冬苋菜”。“采葵持作羹”说白了,就是冬苋菜稀饭……

由此可见可见“葵”到清朝已经沦为无人知晓的地步,但是“葵”早在《诗经》就有记载,后魏《齐民要术》,元代王祯的《农书》都把它列为主要蔬菜。汪曾祺由此猜测可能是后来全国遍植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的位置。可见,“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

从平常的“吃食”中寄寓着人事的兴衰慨叹,这的确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表现方式和精深之处。汪曾祺说:“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注:汪曾祺:《随笔两篇〈葵·薤〉》。)

看麦熟 刘成章

①肥沃的关中平原,从头年冬到次年春,走到田野上,十有八九都铺着日渐加厚的小麦的绿毡。而到了清明节呢,农谚说:“清明麦子埋老鸹。”于是,田野处处,是厚可盈尺的绿绒被了。“清明时节雨纷纷”,一块又一块的绿绒被儿,绿光闪烁,好不喜人。从此小麦就可着劲儿长了,那绿绒被便膨起来,膨起来,一天一个样子,直至像隆起的海浪碧波,涛声震响。忽然有那么一天,麦梢儿迎风摇摆,一浪推着一浪,有了金子一样的颜色。麦梢儿的变化是一种信号,它触动了每一个庄稼人的心,而跳得最快最欢最美的,却是婆娘们的心。

②婆娘,关中农村特有的称谓,把自己的一颗心分作两半——一半在婆家,一半在娘家。婆娘负重最多、爱最多,最具人性美,最有人情味。

③这不,看见麦梢儿黄了,她们立即想到了娘,想到了娘家的麦田,都准备着看望辛苦了大半年的爹娘和兄嫂弟妹,同时分享娘家麦子即将成熟的欢乐。于是,她们都忙碌起来了:蒸馍馍,烙锅盔,采拔菜蔬……丈夫、公婆都理解她们,由着她们的心性。咱关中俗话“麦梢黄,女看娘”呀!这种风俗辈辈沿袭。她们小曲悄唱,加紧了手中的活儿。手疾脚快地找篮篮,装礼物,梳洗打扮——家家屋中大体都是这样。她们恨不得转眼间就能扑到亲娘的怀里。

④于是,麦黄天,人们都惊叹关中路广漠的田野上,到处闪耀着看麦熟的婆娘的身影。她们的肌肤有的粉红,有的微黑,有的如春萝卜般的细嫩,有的如秋白菜般的健康,真是摇曳多姿、风情万种。于是,这麦黄天,田野是大片大片的黄的色块,她们是红的绿的花的荡漾的曲线。色块有了曲线喜悦的旋律,曲线有了色块成熟的神韵。而这一切是被馨香浸透。

⑤天那么蓝,那么纯,布满麦田的大地显得更黄了。大地焕发出我们民族的原色,它那么丰盈,那么辉煌。婆娘们就走在那原色之中。丰收在望,庄稼人被它所燃烧,田野上便此起彼伏地飘荡着吼唱的秦腔。在那原色中,婆娘们踏着秦腔的节拍:“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这是来自《诗经》的声音。婆娘们虽然不懂得《诗经》,但这声音,早就存于她们的心坎了。

⑥奔着爹,她们在走。奔着娘,她们在走。她们粘着轻尘的布鞋、皮鞋、胶鞋,踩下的脚印,千姿百态,南来北往地撒布在旷野,一如总也开不败的夏的花朵。

⑦一片胜似一片的麦子,常常逗引得她们停下脚来。她们被关中大丰收的景象撩拨得晕晕乎乎,竟至忘了此刻身在何处,以为自己嗅到的已是娘家麦子的芳香,等恍然大悟——这哪是娘家的麦地呢,便独个儿笑了起来,如歌似地灿烂。但绝不吝惜泼出去的情意,娘家爹和丈夫不都常说么,人不能太自私了,天下农民是一家。是的,也应该为别人喜欢喜欢。何况,娘家地土好,人又勤,麦子一定不会比这儿差,也应该提前为之开怀一乐了。

⑧满怀的麦香,满心的快活,满鬓角的汗珠,满眼睫的光。她们的身姿是大小雁塔上的风铃。正干农活的男人们都知道她们是干什么去的,都为她们而感到自豪和充实。婆娘们喜滋滋地迈开脚步。现在,娘正在做什么呢?是不是早站在村口的老椿树下等我了?爹又在做着什么?一定是风风火火地联系收割机去了,但他这两天会早早地赶回家的。爹娘都上了一把年纪了,女儿多么想这回多住上几天,好给他们凑一把力,把麦子颗粒不剩地收到囤子里头。这期间一定要尽量多帮爹娘干一些事情,比如缝缝补补呀,比如领着患老年病的爷爷上医院诊治呀。可是,爹又会厉声吼叫:“哪有这种情理?”娘也会柔声相劝:“听你爹的话,回去吧。麦忙天,谁家不是等着人手用哩?”而她们自己也放心不下婆家的'事啊!婆娘,婆娘,婆娘的心里有多少牵挂啊!

⑨脚下的这条路,已经走过百遍千遍了,却愈走愈亲切,愈走愈爱走。而且总是一边走一边在心里悄悄呼唤:娘啊娘啊,我回来了!无边麦田的金黄的底色,她们的脚步编织着一幅既古老又鲜活的关中农村的风俗画。她们望着麦子,她们也是麦子,装饰着田野。她们急匆匆地前行,她们心灵的麦芒在前行中,辐射出最亮丽最动人的光彩。

附注:鞠:养育。拊:同“抚”,抚摸。腹:名词作动词,抱抱。

15.赏析第一自然段中对麦熟过程的描写。(6分)

16.第五自然段,作者为什么要引用婆娘们并不懂得的《诗经》中的诗句?(4分)

17.文章结尾说,“她们心灵的麦芒在前行中,辐射出最亮丽最动人的光彩”,对这句话你如何理解?请简要作答。(5分)

18.简要概括本文的写作特点。(6分)

参考答案

15.要点:方式:

(1)以时间为序,突出麦子成长之快;

(2)运用比喻手法描写了麦熟的过程;

(3)引用农谚,突出民俗气氛浓郁;

(4)短句子,快节奏,突出小麦生长快,以及人心情的欢乐。

作用:

(1)点出麦熟的文题,明确全文线索,开启下文对婆娘们看麦熟的描写;

(2)定下了全文的感情基调,表现了关中平原一派丰收的景象,衬托婆娘们喜悦欢快的心情;

(3)烘托婆娘们人性、人情之美,婆娘们身上具有的勤劳质朴、善良孝顺的人性之美,正是在关中平原广袤的大地上孕育出来的。

(以上7点,答到1点,计1分;答到2点,计3分;答到3点,计5分,答到4点以上计满分。)

16.(1)含蓄地表现了婆娘们虽不懂《诗经》中的诗句,但她们能理解父母的辛苦,懂得用孝顺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2分)

(2)《诗经》之歌融入《秦腔》,说明了中华民族孝顺的传统美德依然具有生命力,这声音能焕发出民族的纯朴本色;(2分)

(3)体现了“看麦熟”风俗的文化内涵和深厚底蕴,也增添了作品的文学色彩。(2分)(答好其中的2点即可。)

17.(5分)婆娘们身上所具有的孝敬善良、勤劳质朴等美德(1分,答“人情味、人性美”也可得分),在“看麦熟”的过程中充分彰显(1分),这也是我们民族传统美德(人情美、人性美)的传承、弘扬(1分),表达了作者对关中婆娘的赞美之意,也蕴含了作者对我们民族传统美德的讴歌之情(2分)。

18.(6分)

本文的写作特点:1.以.“看麦熟”为线索描绘民间风俗,融叙事、写人、抒情为一炉;

2.作者笔下的人物多姿多彩,婆娘们热情洋溢、充满活力,丈夫、公婆通情达理,娘温和善良,爹厚道慈爱;

3.本文善于调用各种修辞,语言质朴,包含深情;

4. 地方特色鲜明,关中婆娘看麦熟的情景,宛如一幅生动鲜活的风俗画,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充满了无限的诗情画意。(答3点即满分。)

百草中我最钟爱的是车前草。它实在普通得很,山沟里,小路旁,任意牛羊践踏,随便路人嫌弃。夏天,爷爷在骄阳里,一遍又一遍地扯路旁的车前草。“扯这些莫名堂的草干啥?”爷爷不回答我,把扯了的车前草拿到太阳坝里去晒。爷爷不说,含笑的眉目间隐藏着庄重和严肃,我还是说:“这是一味药哦?卖了可以换钱。”爷爷不说,把一束车前草放在我的手里:闻闻。我闻,青豌豆角的气息,深绿的色彩。

当时,我注意到了那从绿叶中抽出的花穗,独独的一枝花穗,绿白色。在原野上,它的花一点不惹眼,但很干净,就像乡村女子那间干净的闺房。秋天的时候,花穗就结蒴果,这时候它的心情很好,偶尔抿嘴一笑,果内细小,溜圆的种子就会一一滚出。哈哈,就像乡村在草丛里遗失的一颗颗绣花针一样,再怎么找,也是找不见的了。只有等第二年春天,新长的车前草会告诉你当年它遗落的地方。

我在这个城市能想起乡村的车前草。就一个下午,我从城市里的.边缘进入乡村,在那个乡村的一块菜地里,我看见了车前草,它和那些白菜、小葱相处在一起。我很感激菜农没有把车前草当野草一样除掉。我蹲在那棵车前草前,想起许多的心语。这么多年,我还不知道我心里对车前草还有那么多的牵挂。我以为,乡村铺油路了,水泥房子立起来了,车前草也就消失了。但车前草还在生长,它们仍然爆发出生殖的力量,见证着乡村的贫穷和富有。这么简单的一种草,遍地生长,伸手可触。当然,今天没有像《诗经》:“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①”那样歌唱车前草的了,但我们可以想象:在那些春天的旷野之上,风和日丽,成群的妇女一边欢欢喜喜地采着车前草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该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采完车前草,回家做一碗车前草汤,不加油,也不加盐,就那么一种苦苦的味儿,就那么一种涩涩的甘甜,让早春的阳光撒进汤里,让早春的晨露渗进汤里,然后,把这五彩缤纷的一碗车前草汤端给锄地的男人,那又该是多么含蓄和温暖的过程。

我蹲在城市边缘的一个乡村菜地里,看完车前草后,我顺手扯起它,想带它回家。在回家的路上,我把扯在手里的一束车前草,一次又一次地把它放在我的鼻尖下,平静地享受着那种气息。

我静静地享受着爷爷讲述的那个故事。知道车前草吗?那是当年汉将马武领兵伐匈奴,不料兵败被困,军中粮尽水竭,将士们患上“血尿病”,倒的倒,死的死。惟有三匹战马因常啃路上车辙边的无名小草,而幸免遇难。细心的车夫发现后,便挣扎着从车道旁扯来那种无名小草,生嚼吞食,不料腹泻竟然好了。他忙将此事禀告马武,马武即下令全军服用,几天内,患者全愈,终于杀出重围。后来马武为了纪念那种野草,就叫车前草。爷爷还说:人不分贵贱,草不分贵贱。车前草与百草有着一样的气息。

在爷爷的精神世界里,车前草是一种圣草。

每个夏天,他总要积攒着几麻袋干车前草。也不见他拿到街上去卖,就那么攒着。在缺草的冬天,爷爷就解开麻袋,在干车前草上撒些盐水,作为黄牛的饲料。一把干车前草,代替粮食喂养了牲畜的胃。每次爷爷到地里,看见车前草,他都会多望上几眼,甚至俯下身子拔一株放在手上,抚摸一阵子。有时,他会扯了车前草的叶子,放在嘴里咀嚼。脆亮的咀嚼,一股清香亮闪在那个乡村的早晨或者黄昏。哦,爷爷,现在回想起来,这些动作,就像一个幸福的人,闪烁着温暖质朴的品质,心怀感恩,平静如水。

也许我平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记住这些车前草,记住这些给我恢复体力的青草。我能活在这种记忆里,在某个早晨或者黄昏,回想一下车前草的气息,也许生命中难解的问题,会在那个早晨或者黄昏化作一掬微笑、一阵微风、一声鸟鸣或一款月光,也许这就是我一生的幸事了。

[注释]①芣苢(fúyǐ):车前草。薄、言:都是语助词,无实意。

1、文章题目是《车前草》,为什么叫“车前草”?描写的车前草具有哪些特征?(4分)(原创)

2、指出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在文中的具体内容。(4分)

①一次又一次地把它放在我的鼻尖下,平静地享受着那种气息。

②车前草与百草有着一样的气息。

3、下列句子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4分)

①秋天的时候,花穗就结蒴果,这时候它的心情很好,偶尔抿嘴一笑,果内细小,溜圆的种子就会一一滚出。哈哈,就像乡村在草丛里遗失的一颗颗绣花针一样,再怎么找,也是找不见的了。(原创)

②每次爷爷到地里,看见车前草,他都会多望上几眼,甚至俯下身子拔一株放在手上,抚摸一阵子。

4、文中最后一段写“也许我平生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记住这些车前草”,你认为作者记住车前草是平生最幸福的事情吗?(4分)(原创)

参考答案:

1、当年汉将马武领兵伐匈奴,不料兵败被困,军中粮尽水竭,将士们患上“血尿病”,惟有三匹战马因常啃路上车辙边的无名小草,而幸免遇难,后来马武即下令全军服用,几天内,患者全愈,终于杀出重围。后来马武为了纪念那种野草,就叫车前草。

不起眼(普通、平凡,不惹眼);干净;生命力强;不分贵贱(能治病);圣洁(写出2点即满分)

2、(1)青豌豆角的气息(2)不分贵贱的精神

3、(1)运用拟人和比喻的修辞,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车前草蒴果的细小,表达了作者的喜爱之情。

(2)用了“望、俯,放、抚摸”等词语,采用了动作描写的手法,表现了爷爷对车前草心怀感恩(珍惜,爱护)。(动作描写或摘录动词1分,表现爷爷的态度品质1分)

4、平凡但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告诉我不分贵贱的百草的品质(2分);见证着乡村生活的含蓄和温暖,带给我幸福和美好的回忆(2分)。(言之有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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