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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抗战老人受伤的句子合集60句

时间:2020-03-29 19:07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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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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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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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一、书籍简介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创作的长篇小说,也是其代表作,创作于1863—1869年。

该作以1812年的卫国战争为中心,反映从1805到1820年间的重大历史事件。以鲍尔康斯、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库拉金四大贵族的经历为主线,在战争与和平的交替描写中把众多的事件和人物串联起来。

作者将“战争”与“和平”的两种生活、两条线索交叉描写,构成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战争与和平》的基本主题是肯定这次战争中俄国人民正义的抵抗行动,赞扬俄国人民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和英雄主义。但作品的基调是宗教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作家反对战争,对战争各方的受难并都给予了深切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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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1805年,在拿破仑率兵征服欧洲之后,法国和俄国之间也发生了战争。可是在俄国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把已有身孕的妻子交给退隐于领地“秃山”的父亲及妹妹玛丽娅之后,就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希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

安德烈刚刚留学归来的好友皮埃尔·别祖霍夫,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是社交界的宠儿。居心叵测的监护人库拉金公爵看到这一点,便企图把美貌但品行不端的女儿爱伦嫁给他,结果计谋顺利达成,可这桩婚事实在不幸之至。同年11月,安德烈所属的俄军在奥斯特里茨之役战败。安德烈历尽种种艰难后回到秃山。是日夜晚,妻子莉沙正好产下一名男婴,但她却在分娩时死去了。安德烈陷入孤独和绝望中,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告结束,便下定决心终老于领地。另一方面,婚后不久的皮埃尔发现妻子爱伦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存在暖昧关系,为了保护自己的名声,他与多勃赫夫进行决斗。在幸运地击倒对方后,皮埃尔即与妻子分居,他也陷入了善恶和生死问题的困扰之中。不久,皮埃尔加入了共济会,得出了一套生活的哲学。他又怀着宽宏大量之心,接回了妻子。

1807年2月,俄奥联军在埃尔劳与法军进行了一场残酷的鏖战,双方损失都很惨重。6月拿破仑与沙皇签署了和平协定,暂时的和平生活开始了。1809年春天,安德烈因贵族会之事而去拜托罗斯托夫公爵。在公爵家里,他立即为充满生命力、美丽动人的公爵的女儿娜塔莎所吸引,娜塔莎答应了他的求婚。但秃山老公爵认为她不够富有,年龄太小而加以反对。最后双方相约一年后成婚。不久,安德烈出国了。娜塔莎伤心地答应等待一年,却又无法忍受寂寞。她结识了爱伦的兄弟阿纳托尔。在他的诱惑下,两人决定私奔。至此,她与安德烈的婚约宣告无效。这对安德烈骄傲的性格是一次极其沉重的打击,为此他痛苦不堪。然而由于军务缠身,他对此事又渐渐淡忘了。

1812年,拿破仑率先撕毁原来的和平协定,指挥军队跨过涅曼河,俄法两国再度交战,年迈的库图佐夫将军决心阻止法军继续向前推进,但由于战术失误和其他原因,并未使俄军毕其功于一役。战役还不断进行着,双方损失都很惨重。最后,俄法军队在博罗狄诺展开了一场异常激烈的争夺战。显然,这是俄军所进行的最糟糕的战役。库图佐夫不得不痛心地宣布军队无力保卫莫斯科,拿破仑则作为胜利者进抵又一座空城。安德烈在博罗狄诺战役中身负重伤。罗斯托夫家将原本用来搬运家产的马车,改派去运送伤兵。娜塔莎意外地在伤员中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精心地看护他。彼此间又旧情重萌,但为时已晚。安德烈伤口恶化,不久即在睡梦中逝去。

皮埃尔留在莫斯科,决意做一名民族英雄。他化装成农夫,想伺机刺杀拿破仑,但在解救一位遭受法国士兵凌辱的俄国妇女时,他被捕成为俘虏。皮埃尔的妻子爱伦在战火中仍然难以抑止自己的放荡行为,最后,因误食堕胎药而死亡。拿破仑的军队在空城莫斯科完全分崩离析,他疲劳地等待着,寄希望于沙皇要求他签订和平协定。但是这一天迟迟不来,他只好放弃莫斯科回师法国。在通往斯摩梭斯克的途中,法军彻底瓦解,成为一群落荒而逃、恣意抢掠的乌合之众。在哥萨克人的不断骚扰下,大量俄国战俘被解救,皮埃尔也重获自由。俄国终于赢得了战争的胜利。

皮埃尔又回到了莫斯科,恢复了同罗斯托夫和保尔康斯基一家的友谊。娜塔莎吸引了他,而他也突然意识到娜塔莎已长大成人。于是时机一成熟,他就恭请她父母同意他们的婚事。与此同时,娜塔莎之兄尼古拉也正在考虑娶安德烈之妹玛丽娅为妻。皮埃尔与娜塔莎结为伉俪,生活幸福。这位曾经单纯而轻浮的女子变成了一个勤劳能干的妻子。他们结婚8年后,养育了4个可爱聪敏的孩子。娜塔莎完全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丈夫和孩子们。他们发现彼此的生活实现了他们过去的梦想。尼古拉虽然无法完全肯定自己对玛丽娅的爱,却懂得这桩婚事明智适宜。他们收养了安德烈的儿子尼古路什卡,生活也十分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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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1828—1910),俄国作家。代表作品:《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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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战争与和平》读后感30篇

第1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200字

《战争与和平》这个小说被评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它的作者是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

看着题目我心中就有很多问题:战争怎么会与和平牵涉到一起呢?我得去书里找答案。

整本书围绕华西里,保尔康斯基,罗斯托夫,别祖霍夫四大贵族写的。里面讲述了1805年俄国的重大历史事件。在国家的危急头,许多官兵同仇敌忾,浴血奋战,还有老百姓们主动起来保卫国家。里面有性格内向、意志坚强的安得烈公爵,有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埃尔,还有个性鲜明、生气勃勃的娜塔莎,所有人都为了得到和平而战争着。

读了这本小说,让我感觉到大海般的气势,不愧为了不起的世界名著。

第2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生动地描写了1805年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列宁曾说:“《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的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以前,我曾很天真的想,战争多好呀!战争既可以掠夺国土,又可以增加威名,真是一举两得!《战争与和平》使我明白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美好,和平是最可贵的,当和平的土地上硝烟袅袅升起时,也就意味着战争的开始——人们纷纷背井离乡,妻离子散,孩子眼中也都流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人们断水断粮,食不裹腹,一切都是那么的触目惊心,惨不忍睹,和平,多么神圣的名词!

我愿是一名和平使者,使各国都建立起友谊和信任;我愿是一只洁白无暇的和平鸽,带着和平的使命飞向四面八方!

第3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600字

如果说当我手捧《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是怀着崇敬的心情的话,那么,当我读完《战争与和平》这本书时,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在此之前,关于俄罗斯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我已经听说不少,今天,当我完整地学习了《战争与和平》这部小说后,对小说及其作者有了更深的认识。

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是世界上几乎无人能与之媲美的伟大作家。他的文学创作,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体裁丰富,被誉为19世纪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象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那个时期俄罗斯社会生活的一切矛盾和巨大的社会变动。

《战争与和平》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场面壮观,结构清晰,具有强烈时代感。

体会最深的是,这部小说人物形象非常鲜明、富有个性。如安得烈性格内向,意志坚定,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彼埃尔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更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气质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觉得,《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小说,对我来说,虽然有点深奥而新鲜,但通过这次学习,我对这样的世界名著有了初步的认识和学习欲望。

第4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800字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通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写,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党人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直在追求着索丽娅。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安德烈公爵不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己想过。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但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谢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第5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1000字

《战争与和平》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经典作品,它以九十年代初的俄国为背景,以有强烈的民族责任感的军人安德烈·包尔康斯基公爵与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缺少实际活动能力彼埃尔·别素霍夫为两个主人公,描绘了战争与和平交织、残酷与温情并存的一幅幅画面。

书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角色便是安德烈。他的形象是典型的“英雄”,在保家卫国和安逸的公爵生活之中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前者,就算在妻子难产而死后给他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一定也会再次投身于战争之中。他骨子里留的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而来、永不磨灭的军人之魂。保家卫国便是士兵最大的荣耀,即使是死神在向他招手,他也并不觉得有所遗憾“是的,这就是死。我死了——我醒了。是的,死——便是觉醒。”如同二战中当德军已经在用望远镜窥视莫斯科克林姆林宫的屋顶时,无畏的苏联士兵们却在进行红场阅兵。正是因为有这种看淡生死、以国家为最高使命的人去参加战争,我们才能得到今天的和平。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尊敬。

而另一位主人公彼埃尔应该更贴近我们现代大部分年轻人。怀着爱国的热情和对道德理想的追求,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对于自己的生活都难以处理。但彼埃尔却比我们更勇敢、更实际、更会付出实际行动去为国家做贡献,他虽然以私生子的身份得到了父亲留下来的遗产而成为了千万富翁,却在国家面临危机时毫不犹豫地放弃了自己糟糕但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将自己所有的资产全部奉献给了国家。敢问有多少人在得到一笔巨款后还能保持本心、还能在习惯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后再回到颠沛流离的生活中去?说实话,我觉得我自己也做不到。

而彼埃尔做的远不止这些,在变卖家产后,他还鼓励人民投入到战争之中,并带头参军,为了国家的和平还牺牲自我去刺杀拿破仑。他由始至终都没有因外界而改变自己的本心,无论是金钱的诱惑、婚姻的失败、上层社会的荒淫,亦或是军旅生活的困苦、敌人的虐待,他甚至在这种环境下不断地思考、反省,最后升华为最为伟大、所有时代的人们都共同追求的精神,就好像他的口号一样好正义的人们,联合起来把,让我们只有一个 旗帜——积极的美德。”

这本书如此吸引人的地方不止局限于它华丽而丰富的辞藻、生动而细腻的描写这些文字上的东西,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的它复杂而跌宕起伏的剧情与思想。就拿安德烈来说,从他的家长里短,再到残酷的奥斯特里战场,再到丧妻之痛,与娜塔莎的热恋又使他重新振作,这些剧情引人入胜。作者“不按照常理出牌”使得这部作品剧情尤为出色。并且作者描写的画面并不单一。他描写的主要背景是上层社会的人们,不像同时代的一些作品一样全篇写“精英政治拯救世界”,《战争与和平》中的平民百姓是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而主角也有一些“不符合贵族身份”的行为,就像作者自己表示的一样:在《战争与和平》里,我喜欢平民的思想。但即使作者喜欢平民百姓,但也不会像一些小说一样描写一个“废柴主角翻身成神”的故事,而是从上层社会的视角来体现平民的重要性,这便是作品的成功之处。

最后,“虽然这个国家和这场战争是由上层精英来引导的,但上层之所以能站这么高,高到能够到‘成功’,是因为下面有愿意为上层‘垫脚’的平民百姓。”这就是我对这本书最深沉的思想的看法。

一个作品写出来必定是作者想要传递给读者某种思想,而一百个人读同一个作品就会有一百种不同的思想。这也只是个人的看法,如果你自己去看看这本书就会有更深刻的体会也说不定。

第6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文学是一把通往知识殿堂的金钥匙,文学是一种富有神奇力量的精神食粮,文学是一双可翱翔于碧蓝天波的隐形的翅膀,文学是一座比彩虹还美的七色彩桥……

我常泛舟在浩瀚的书的海洋里,领略到了书的无穷魅力。

列夫托尔斯泰是俄国的著名作家,他的每一部作品都富有自己的思考、感情。他的《战争与和平》这一部名著,共分上下两册,主要记叙了拿破仑与亚历山大之间为争国土、输赢的持久战争。在这部书中,托尔斯泰是有爱有恨的,他并不单单表示自己对哪一路人马的支持,他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记叙并议论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切,也适时地做了一些批评,称赞,或只是一些简单的个人感受,但这所表现出来的令人振奋的感觉是极其巨大的。

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不仅描写了一个时代的转化过程,更添加了那个时代中人物的观念,拿破伦作

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所到之处无不受人们的热烈欢迎和爱戴,但与之相同的是,亚历山大也受到了他的国民的支持,这些足以证明,一个时代的成功或是灭亡,取决于这个时代的最高统治者的影响力。

记得托尔斯泰这样说过:“认为苹果之所以落下是因为细胞组织衰退分解的植物学家和那个认为苹果落下是因为他想吃而祈祷结果的树下小孩一样都是正确的。”这确实是一段极富寓意的话,如果将它与战争联系在一起,我们不妨可以这样理解它:说拿破伦去莫斯科是他愿意去,他的毁灭是因为亚历山大希望他毁灭,这二者同样无法判定谁对谁错。

其实,这历史上的每一个有名的人物,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的魅力而让人们记住的,而是由于在他们身上发生了一件或几件让世人为之振奋或震撼的事件,所以人们才记住他们的。从历史角度来看,他们都是不能自已的,因为他们的所有行为都与历史的进程紧密联系在一起,是早就注定的了,他们的自以为是通过世人允许而表现出来的。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给我们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敌对或友好的关系,展示了人性,它是本值得赏读的书!

第7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不仅描写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场战争,它还唤起我们对民族和世界历史的浓厚兴趣,唤起我们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深切关怀。这是任何专门描写和研究战争的论著代替不了的。而作为一部伟大而深刻的文学作品,它还是任何学术论著代替不了的,因为它还是一部人们心灵的史诗,一部生命的史诗。我们在这里不仅看到了战争和民族的历史,还看到了在战争与和平的转换中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的心灵,看到了他们深深的渴望、痛苦、欢乐和追求。

我把娜塔莎比做皎洁的明月,因为她美得像神话,有大美之形,像天赐。

当安德烈公爵遭受丧妻之痛和在惨败的奥斯特里茨战役的惨败之后,感慨于他之前一直所追求的名誉荣耀情感只是大梦一场,感觉受到了命运的欺骗和遗弃。安德烈的感情世界曾象是古拙的老橡树:“唯独它不欲屈从于春日的魅力,不欲目睹春季,亦不欲目睹旭日。”但他的难以言寓的绝望和痛苦敌不过少女的快乐。当饱经沧桑的安德烈到罗斯托夫家的庄园时,不是被清脆的少女的笑声吸引的吗?少女娜塔莎是多么快乐啊!

娜塔莎用她那强大和青春的生命力顽强的抵抗住了命运的挑战,忍受住了美的背后那巨大的担当;没有一遇苦痛,便忧怨、乞怜、颓伤,呈现败像,变成丑陋。在莫斯科即将沦陷之时,娜塔莎肯于舍弃家财,以救治、运送伤员为第一要务,谱出一曲高尚、美好人性的千古绝唱。

经历风雨屈辱、苦难煎熬之后,还能典雅迷人、唇齿留香,便是不朽。

书中总不乏悲惨而凄凉的场景,对于生活在那个战火连绵的时代的人,对死亡都有各自不同的见解。刚毅而有英勇的安得烈就几次触摸到死亡的底线。虽然他最后还是没有逃过死亡之神,但他的死伟大而令人敬佩。死亡对与这本书中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并不遥远的,也许今天躲过了明天还会在来,若又躲过了明天,总有一天死亡也会临近。但他们面对死亡的做法却可以深深启发我,也许这本书中还有太多的启迪,但对于我来说这的确是启发我最深的。

第8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文学史上第一步长篇巨著,它生动描写了19世纪前十五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生活画卷。

名著的主要内容是:在1805年,法国和俄国之间的关系恶化,即将发生战争。然而在俄国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爱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奔赴沙场院,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返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娜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这部名著再现了当时史诗般壮阔的社会风貌。

第9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在我看来无疑是整个十九世纪最大的史诗,是近代的《伊里亚特》,整个世界无数的人物与热情在其中跃动,在波涛汹涌的人间,矗立着一颗最崇高的灵魂,宁静地鼓动着并震慑着狂风暴雨。他思想的自然的动作,使他从关于个人命运的小说,引入描写军队与民众,描写千万生灵意志交融着的巨大的人群的小说。他在塞白斯多堡围城时所得的悲壮的经验,使他懂得俄罗斯的国魂和它古老的生命。

最初是一片静止的海洋,俄罗斯社会在战争前夜所享有的和平,开始的几章,以极准确的手法与卓越的讥讽口吻,映现出浮华心魂的虚无幻灭之境。直至这些活死人中最坏的一个、Baile亲王才发出一声生人的叫喊:

“我们犯罪,我们欺骗,而是为了什么?我年纪已过五十,我的朋友……死了,一切都完了……死,多么可怕!”

在这些暗淡的、欺妄的、有闲的,会堕落与犯罪的灵魂中,也显露着若干具有比较纯洁的天性的人——在真诚的人中,例如天真朴讷的RierreBesoukhoo,具有独立不羁的性格与古俄罗斯情操的MarieDmitriwna,饱含青春之气的Rostove;——在善良与退忍的灵魂中,例如Marie公主;——还有若干并不善良但很高傲且被这不健全的.生活所磨难的人,如Andre亲王。

可是波涛开始翻腾了,第一是“行动”。俄罗斯军队在奥国。无可幸免的宿命支配着战争,而宿命也更不能比这发泄着一切兽性的场合中更能主宰一切了。真正的领袖并不设法要指挥调度,而是如Koutouzoo或Bagnation般,“凡是在实际上只是环境促成的效果,由部下的意志所获得的成绩,或竟是偶然的现象,他们必得要令人相信他们自己的意志是完全和那些力量和谐一致的。”这是听凭命运摆布的好处!纯粹行动的幸福正则健全的情状,惶乱的精神重复觅得了它们的均衡。Andre亲王得以呼吸了,开始有了真正的生活,……至于在他的本土和这生命气息与神圣风波流离的地方,正当两颗最优越的心魂,Dierre和Marie公主受着时流的熏染,沉溺于爱河中时,Andre在奥斯丹里兹受伤了,行动对于他突然失掉了陶醉性,一下子得到了无限清明的启示,仰身躺着,“他只看见在他的头上,极高远的地方,一片无垠的青天,几片灰色薄云无力地漂浮着。”

第10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但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东西都不能够破坏它,它是心灵的体质。——题记

在拜读完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部著作——《战争与和平》,我觉得列夫·托尔斯泰不仅仅只是一位作家,从书中我仿佛也看到他对军事、哲学、历史等也有高度的透彻,对他的喜爱与崇拜使我对这本家喻户晓的著作有点感想。

小说从1805年奥斯特利茨战役写到1821年俄国专制加强潜伏危机的时刻,以法国和俄国之间关系恶化,战争一触即发为主线。但内容并不全是以战争为话题。故事的主人公青年公爵安德烈为了心中的信仰投身到“硝烟四起”的战争中去,把怀孕的妻子交给父亲与妹妹玛丽亚照顾,在军中担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而主人公二彼埃尔,他是安德烈留学归来的好友,身份高贵,由于继承了伯爵身后的全部遗产,也是莫斯科数一数二的资本家。居心叵测的监护人拉金公爵看上了彼埃尔的这一点,便计划把相貌美丽但品行不端的小姐爱仑嫁给了他。而同一时间在奥斯特里茨战役中战败的安德烈不幸受了重伤,身心也受到重创的他只好静静养伤。另一边的新婚后的彼埃尔,在不久后就发现妻子爱仑与好友多勃赫夫之间若有若无的暧昧关系,他为了卫护自己的名誉最终与爱仑分居,内心陷入了纠结当中,直到认识了互助会的领导后慢慢开始找到了新的信仰。而在战场上的安德烈回到家的那一晚,妻子正好产下一名男婴后逝世,这让安德烈顿时感到人生已走到尽头,直到遇到活泼漂亮,充满生命力的年轻小姐娜塔莎,可父亲的强烈反对,使得安德烈出国和娜塔莎无奈分开一年,娜塔莎最终奈不住寂寞与爱仑的哥哥阿那托尔私奔。后直到1812年的一次战争,娜塔看到了将死的安德烈,她向他谢罪并热诚地照顾他,可安德烈最终还是和死亡一起走了。彼埃尔化为农夫刺杀拿破仑却反被俘虏,其妻爱仑在这战火连连的环境下依旧放荡行为,最后因误服堕胎药而死。几番奋战后,俄国最取得胜利。像每个故事完美结局一样,大家过上了幸福美好的生活。

战争,充满着杀戮,为了所信仰的去战争,不去管生命的高贵。的确,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我记得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就是战争,我想大概没有人喜欢战争吧,它不能与一切美好的事物相提,战场不过是洒满鲜血的修罗场。帝王永远是冷漠无情的,战争在他们眼中不过是事关国家利益和荣辱的“打架”。

我厌恶战争,帝王永远是历史的奴隶。但在战争中我看到了俄国人民同仇敌忾,战争,必定会有牺牲者,为了和平,他们甘愿为保卫国家、人民流血。书中也有多处描写在战争这样的环境下,人丑陋的欲望是多么令人厌恶,像放荡的爱仑,示财权如命的拉金公爵,他们的时代终将过去,迎来的只会是和平。

和平的到来,是用铺满鲜血的花朵迎接,战争不会永远,因为正义存在。在这本书中,人间的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从生下的啼哭婴儿到白发老人的一生阶段,这本书中都应有尽有,斯特拉霍夫曾这样评价。我喜欢安德烈的单纯坚忍,娜塔莎的活泼善良,彼埃尔的温和并不懦弱……他们都不完美,各有各的人性欲望,但上帝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像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人。

结局,和平的年代真正来临,婚礼,生育,就像小尼古拉说的: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的人都感到幸福。

第11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俄国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一生笔耕不断,曾著有多部佳作,但就知名度而言,《战争与和平是》一部脱颖而出的鸿篇巨著,它被誉为“一部史诗级般的巨作”。托尔斯泰在最后对历史、民族的总结中,提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是一门关于各个民族和整个人类的生活学问。这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主题-——战争与和平深刻关系。

这本书一方面以虚构的瓦西里、罗斯托夫、别祖霍夫、博尓孔斯基四个家族的生活为主要线索,恢弘地反映了19世纪初期的俄国生活,构成了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壮阔史诗。作者歌颂了俄国人民抗击拿破仑入侵的英勇的气概,并将俄国社会各阶层的代表人物放置于战争这一特殊阶段,塑造出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另一方面小说中出现的四大家族以及和四大家族相关的贵族人物,被作者有意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趋炎附势、投机取巧为代表的瓦西里家族,他们不顾祖国的安危,在国难之时仍沉湎于享乐之中;另一类则是以国家为重、勇于在危难关头为国家排忧解难,甚至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为祖国献出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东西。作者在赞美这一类贵族人物的同时,也不忘描写普通人物中的杰出代表,这些普通士兵在战争中表现出的不畏牺牲、英勇果敢的高贵品质和那些身处高位却卑鄙胆小的贵族统治者形成鲜明的对比。而“战争”与“和平”这两个词则生动地展示了战争前后俄国波澜壮阔的社会生活画卷。

我读过许多的书,可从未读过以两个主题交织而成的作品,伟大的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让我开了眼界。《战争与和平》被誉为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真是名副其实!

第12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今天,我怀着崇敬的心情读了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写的长篇小说《战争与和平》。读完后,我思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战争与和平》是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他的这一本书中以“战争”与“和平”两条线索为主线,讲述了一八二二年俄法大战时,一个名叫安德烈。保尔康斯的青年,在战役中身受重伤,最后死亡。彼尔在刺杀拿破仑时不幸被俘,几经奋战后,俄国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后来,彼尔和娜达莎结为夫妇。小说中的人物都能在作者的亲人找到原型,正因为作者有原型,才把人物写得有血有肉、真实可信。

《战争与和平》作者描写的场面磅礴,人物众多,以独特的视角及其不同于凡人的见解生动地再现了俄法大战的起因、经过以及结果,可以说是整个时代的记录本,难怪被称为当之无愧的最伟大的史诗,被罗曼·罗兰称作《伊利亚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贵族在战争中的作用以及认识到了老百姓的力量,也感受到了作者创作时的心情,那种像是激动而又略含哀伤的感情,给人巨大的震撼。

第13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飞溅的血泪湿透你苍白的灵魂,飘摇的风轻轻地翻越沉重的黄袍。70年前抗日战争取得完全胜利,在历史的星空定格成永恒。

七十年前,狼烟动,寰球魅蝎。齐奋起,策镫张弩,护江征伐。谁能忽?1942年1月1日,中·苏·美等26个国家因对法西斯的不满,因为法西斯的种种恶劣行为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家宣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由此拉开帷幕。1943年2月斯大林格勒战役的胜利,促进了抗战的胜利,经过日日夜夜无休止的奋斗,战场上无一人不抛头颅洒热血。硝烟弥漫的战争就在美国向日本投下原子弹的那一刻正式结束。

这场战争给我们带来的灾难是巨大的,是毁天灭地的。20亿人口在战火中无辜牺牲,战场涉及到的许多区域都被摧毁。我国所遭受的劫难也最为惨重。战火纷飞中一双双渴望和平的目光在无情的屠刀下不暝,悲怆的哭喊,在血腥弹雨中戛然而止。这些记忆是痛苦的而也正是因为这些个悲惨的回忆才提醒我们要珍爱和平,和平来之不易。

在我们珍爱和平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当年日本法西斯对我们中国明目张胆的侵略,不要忘记国耻。21世纪是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奋发向上社会越来越繁荣,科技也逐渐发达。而我们青少年也肩负着重大的责任: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岁月的年轮沉淀了斑驳的痕迹,历史的记忆留下了悲壮的回声。历史告诉我们:战争和报复不会为我们赢得尊重,发奋图强。这才是我们庆祝胜利·铭记历史的好方式。

鲜血铸就了中华民族,也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得之不易的和平!我们的和平是用上百位战士们的顽强拼搏换来的,是用上百位无辜人民换来的。

第14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作为一位读者,爱一本书是多么自然的事。

《战争与和平》带给人无边的理想和希望,带给人信仰。是的,我想我是陷入了另外一种状态,不仅仅因为托尔斯泰那高超的艺术,而且因为他在书里所描述的那种广阔博大的情感世界与深远浩瀚的精神境界。它征服了我,影响着我,使我幻想自己也能够抛却卑微的尘世生活,融入到那样的世界——爱的世界,融入到永远明亮,永远纯洁,永远跳动着爱的温暖的火焰的世界。

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犹如在一个巨大的阴影里徘徊。良久,视觉范围闪现出一个模糊又清晰的印象,后来便豁然开朗了。其中描写了历史上真实的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也写了人们的理想和鼓舞人心的目标,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我感觉到,托尔斯泰不只想诉说这些,更重要的是要告诉我们一个真理:这个世界本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无论托尔斯泰自己,还是他的国度。他所描绘的战争,他笔下的人物,无论善的、恶的,甚至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个完整整体的一部分,都铭刻着这个整体的烙印。这个整体在他看来就是真理,就是爱。正如他在书中写到“是的,爱,但是,不是对某种东西,为了某种目的或者出于什么原因的爱,而是初次——就是我要死的时候,看见我的敌人,我依华考|zk168然爱他的那种我所体会到的爱。我体会到那作为灵魂本质的不需要对象的爱。我现在体会到这种幸福。爱邻人,爱自己的敌人。爱一切——爱上帝所体现的一切。”

这句话使我感受到爱弥散天宇,遍及四海。世界上没有比它更加有力的事物了,因为只有它,可以消除一切差别,包容一切苦难,消灭一切恶的根源。它使这个世界再没有个体的界限,再没有彼与此的分别,没有仇恨,互相平等。是的,我们都在里头,每个人,每个动物、植物,还有那些没有生命的事物。

托尔斯泰有一句名言:“人同河一样,每条河有时窄,流得急;有时宽,流得平稳;有时混浊,有时澄清;有时凉,有时暖。”人也是如此虽都有人类品性的根苗,但表现出的却各不相同,书中的各种人物也是因为爱而融合的。

由此不由使我想到战争的意义是什么呢?战争从来不能赢得它们想赢得的东西——真正的对于一切的占领,因为对于人的精神世界的占领和统治,无法通过战争这种方式来完成。

虽然战争能够使我们收获一点什么,但对于人民来说更向往的是和平、充满爱的境界。从这本书中我获得了很多,最令我感动的是托尔斯泰所带给我们的广阔博大的爱,他深深爱着这世间的一切。即使无法达到这样一种爱的极至、超脱、完美,但他使我们学着去拥有一颗博爱的心,我想这便是此书所赐予我们的宝贵财富。

第15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今天终于拜读完托尔斯泰的鸿篇巨着《战争与和平》,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太多太多:

首先我认为《战争与和平》超过了我原来读过的所有的小说,甚至包括我比较喜欢的《红楼梦》、《三国演义》、《百年孤独》、《瓦尔登湖》……

这本书好就在它的任何一个人物刻画、景物描写、战争场面描写、心理活动描写、人物对话描写等等,及至每一个段落、句子甚至标点都是那么恰到好处,完美无瑕:

玛丽亚的育儿日记也是我所崇敬的,我同样对她的那种崇高的道德世界感到惊异!

娜塔莎,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描写跨跃很大: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写到多情美丽的少女、又写到完全献身家庭——丈夫与儿女而完全抛弃自己的所有——包括外交、爱好和女人的修饰等等,整个小说中人物娜塔莎的变化是最大的。

对老伯爵夫人的老年之后的描写是我非常喜欢的,奈何拙笔不能表达深意,准备全部作摘抄以享之。

当然还有安德来公爵、矮小的公爵夫人,发西利公爵、俾利平、索尼亚……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真不愧为大家手笔、神来之笔!

托翁在描写环境和心理相结合的水平着实让人叹为观止:如罗斯托夫第一次参加战争”他对死亡和担架的恐惧、对太阳和生命的爱惜,写得太传神了!安德来公爵第一次“死”:“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感谢上帝……”太让人感动了!

托翁的比喻也是信手拈来:“他和道黑图罗夫一样是一个不受人注意的齿轮,虽然这些齿轮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却是机器的最主要部分;全军的情形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的情形,它感觉到它自己的灭亡,却不知道它在做什么;他就好像一只被犬包围的兔子,缩着耳朵,在敌人面前继续躺着一样……

经过一个半月的《战争与和平》的阅读,思想上得到了一次深刻的启迪,灵魂上获得一次深刻的净化,真真切切地享受了一顿文化大餐!对这本书,我真是有些爱不释手。读过一遍后,又详细读了里面的精彩片断,并做了部分摘抄,从思想意识中竞有些不愿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

在此,我希望喜欢读书的人千万莫错过这本好书,不读《战争与和平》,枉称读书人!

第16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手捧一本《战争与和平》,仿佛置身于那个硝烟弥漫的时代。以往总是崇敬拿破仑的勇敢和智慧,从未想到从俄国的角度去看这一段历史是如此不同。托尔斯泰以其深刻细致的笔触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宏大壮阔而又生动逼真的历史画卷。我从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也看到了个人在历史洪流中的挣扎、探索。其中安德烈的形象最让我印象深刻。

安德烈一出场就是一个看似随和而又傲慢、冷漠的年轻公爵形象。他厌倦上流社会的虚伪、无聊,不愿意被这种生活所束缚,因此他积极参军作战,期望在战场上建立功勋,功成名就,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然而他却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统治集团的虚伪、无能,当他死里逃生回到家中又眼睁睁看着妻子难产死去。这一系列的打击使他灰心丧气,使他感到了生命的虚无。曾经渴望建功立业的他隐居农村,只想独善其身。在皮埃尔的热情劝说下,他渐渐振作起来,在自己的领地上实施了一系列改革并取得了成功,但他仍然决定自己“应该平静而安稳地度过后半生”。直到遇见美丽的少女娜塔莎,娜塔莎的美丽和无忧无虑激起了安德烈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于是他再次走进了彼得堡的喧嚣之中,加入了当时俄国的社会改革热潮。他赢得了娜塔莎的爱情,然而两人订婚后,娜塔莎的背叛又让安德烈落入了生活的低谷。战争再度兴起,安德烈身负重伤,最终在娜塔莎的看护下死去。

安德烈一生都在追寻着生命的意义和生活的价值。在起起落落中,他苦苦思索,寻求着一种超脱世俗生活的价值所在。安德烈的思索也启发我们读者的思索:生命的意义到底是什么?人应该怎样生活?这样的问题我想每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都应该曾经想过,也很可能像安德烈一样经过了一个反反复复、时而兴奋、时而落寞的痛苦的内心挣扎过程,甚至很可能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能够真正说服自己的明确答案。我想,这个我们苦苦追寻的、左右我们的生活态度的东西就是我们常说的人生哲学吧。每个人的人生哲学都不尽相同,然而每个人追求人生意义的过程却颇为相似。是也?非也?哪里有衡量的标尺呢?

千百年前,屈子立于汨罗江畔叹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直到现在每个人都还是一出生就在不断追寻,并且在这个追寻过程中成长、老去、直至死亡。或许,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就在于这如同夸父追日一般永不停歇的追寻吧!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然而人类怎能停止思考呢?虽然奥斯特洛茨战场上高远的天空依然飘浮着宁静、镇定的白云,老榕树依然岁岁枯荣,安德烈的心灵历程却不会停止。

第17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十九世纪初,历史在俄罗斯掀起了滔天巨浪;在欧洲所向无敌的拿破伦,开始把他征服的目标指向这里,于是一场残酷的战争爆发了。我读的这本书就是列夫·托尔斯泰利用这样的历史背景些出的最伟大的作品-《战争与和平》。《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

安德莱公爵之“死”是我认为全书中最感人的一幕。这段内容对我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使我从此一改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升华到人类的良心上来感觉世事了。庄严、蔚蓝色的、宁静而悠远的天空,超脱于人类所有痛苦、欢乐之上的永恒和安宁,只有它才是我内心深处真正的精神寄托。 作者在小说中也认真探索了贵族阶级的历史命运问题。小说的主要情节就是围绕着包尔康斯基、别素霍夫、罗斯托夫、库拉金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他用诗意的笔触描写了京城以外的庄园贵族罗斯托夫一家和包尔康斯基一家,指出在这些贵族身上仍保留着淳厚的古风,他们有爱国心,与人民的精神相通。

《战争与和平》不愧是一部宏伟壮丽的史诗,它不仅描写了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一场战争,它还唤起我们对民族和世界历史的浓厚兴趣,唤起我们对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深切关怀。这是任何专门描写和研究战争的论著代替不了的。而作为一部伟大而深刻的文学作品,它还是任何学术论著代替不了的,因为它还是一部人们心灵史诗,一部生命的史诗。我们在这里不仅看到了战争和民族的历史,还看到了在战争与和平的转换中活生生的人和他们的心灵,看到了他们深深的渴望、痛苦、欢乐和追求。今天几乎所有学术的论著都是题目有限的、分析的,因而也是片段的;而它是综合的、完整的。战争构成了历史的突出节点,而历史则不过是人的生命的展现。三者的核心是人的生命:肉体的和精神的生命。下面我仅就战争行为的伦理、历史的法则与责任,以及面临死亡对生命的认识来思考其中提出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在最后一点上我不可遏止地被其吸引。

第18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作者在这个长篇著作的尾声部分向我们这些读者阐述了人们对历史的看法,以及他对历史的看法。文中流露出的深刻思想和敏锐的洞察力,让我们不能仅仅用文学家这一词汇来概括作者的全部,他无疑是伟大的文学家,但他所展示的对历史的认识,表明了他更是一名理性的学者、历史唯物的研究者。正如他所说的,他是要用这种并非散文并非诗歌,而是长篇巨著的形式来展示他对历史的看法。

历史的进程由谁决定?历史的进程并非由英雄人物或集权者的言行所决定,而是要服从自身的规律。而这种客观存在的规律并不是显而易见的,需要在一些特殊条件下才能够被发现:第一,较长的时间尺度;第二,对事件的无数个原因的全面认识……距离这个事件的时间越长,越能够看到这个事件发生的必然性和事件发展的规律。对事件产生原因认识得越清楚,越能够看到事件是必然发生的,而不是由任意一个原因引发的。

我们之所以认为我们的历史是由集权者来决定的,是因为我们看到了集权者的自由,但却没看到他们的不自由。“英雄人物或集权者的言行不是历史的推动力”,这个观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发布命令的人,发出的命令往往得不到执行,也不可能完全按照他本人的意愿执行。这在战争时期表现尤为突出。

但从作者的叙述中,我们同时发现,一份战役简报,往往可以统一人们的言行,尽管这份战役简报可能是失真的,是捏造的。但人们会从混乱和自由的言论中逐渐趋于一致,不论这份简报的真实度如何,人们的言论都会趋于一致。因此可以看出,趋于一致的言论并不一定代表真实情况,只能是一种集权者主观思想的扩大的反映。

真正的历史规律是什么?如果你没有对事件有深入全面的了解,你是不可能认识到他的必然性。你会更多地看到一种自由的状态,看到一种偶然性。你会认为历史没有规律可循,你会无所依托,或者杞人忧天。

第19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宏伟巨著,它以战争问题为中心,以库拉金、保尔康斯基、劳斯托夫、别竺豪夫四家贵族的生活为线索,展示了19世纪最初15年的俄国历史,描绘了各个阶级的生活,是一部再现当时社会风貌的恢弘史诗。作品中的各色人物刻画精准细腻,景物如临眼前,虽是19世纪的作品,但流传至今,却没有任何隔阂感,其中流露出来对人性的悲悯情怀,穿越时空背景,仍旧撼动人心。以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在战争与和平年代里的生活为情节线索,生动地展现了1805年至1820年间,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精神和人民力量的伟大胜利。

我认为,以托尔斯泰的眼界之高、目光之远,他未必会把人类的所谓政治放在眼里。从根本上讲,托尔斯泰所关心的,应该是更广阔的精神与永恒。《战争与和平》里面,托尔斯泰曾不止一次地借皮埃尔、安德烈的大脑来探讨这个问题,探讨的最终结果,他没有告诉我们,这也正是其客观之处。他似乎希望我们去独立思考,并找出答案来。然而,人的思想是不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与见解,所以,凡是读过《战争与和平》的人,都在心里构造了一部属于自己的《战争与和平》。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皮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不过略显轻浮了些,所以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弃了对安德烈的爱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皮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所以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战争与和平》里面有很多精彩的片段,值得我们咀嚼回味,如罗斯托夫一家因战乱迁出莫斯科时娜塔莎与皮埃尔告别的场景。娜塔莎从车窗里探出头来,看到穿着邋遢匆匆走过的皮埃尔,就向他打招呼。他们简单聊了几句,皮埃尔因为痴恋娜塔莎又考虑到自身的处境而显得漫不经心,最后他向娜塔莎挥手道别:“明天,不!再见,再见了。”随即停下脚步落在了马车后面。娜塔莎则好一阵子还把头伸出窗外,对渐渐远去的皮埃尔露出亲切、快乐的微笑。这一段特别使我感动,虽然他们之间的谈话非常平淡,几乎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感觉到战争阴影下人与人之间的依依真情。尤其是皮埃尔那句:“明天,不!再见,再见了。”更加可贵。他似乎觉得这一分别,与娜塔莎将永无再见之日,战争逐渐临近,明天风雨不定,所以说出这么看似不经意却沉痛之极的话来。

第20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我很想谈谈那位性格深沉而坚毅的安德烈公爵,这位时常默默不语,时常又冷言冷语,深沉而坚毅的男人,与皮埃尔的宽厚善良形成巨大反差。但两个人却是至交好友,两人都愿望做对民众和国家有意义的事。区别在于皮埃尔希望做得好,但是效果不佳。安德烈从没说过希望,但是却在切切实实地解放着农奴。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位光彩夺目、散发人格魅力的安德烈公爵却突然间地死掉了。他死于战争时期的伤口感染,这个意外事故让我们这些拥有发达医学的现代人感到十分地不能理解。

我也很想谈谈那位性格随和善良的皮埃尔伯爵。他是位宽厚善良、乐于施舍、不修边幅的好人。我们看到了他婚姻的曲折,看到了他在内心深处的思考,看到了他贯穿始终对周围人和事的细微地观察。作者把他写得如此重要,让我一度认为这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我也很想谈谈那些几乎一闪而过的人物。杰尼索夫,骠骑兵军官,尼古拉的好友兼青年时期的榜样。是个意气风发的人物。冲动地向朋友的妹妹求婚,同样,又冲动地带领自己的士兵(为了不至于挨饿)抢夺军需官的粮食。于是,因为抢夺粮食这个原因他消失了,他在半途中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他可能入狱,也可能在医院中死掉。于是我们为他的命运感到十分不平,这绝不应该是这为平民英雄应有的命运。然而造化弄人,在抵抗拿破仑入侵的前夕,俄军总司令的府邸,又出现了这位英姿飒爽的军人的身影。

严厉的、正派的阿莫罗西莫娃,快乐、热闹的罗斯托夫伯爵一家人,克制内敛、温柔贤淑的玛丽亚公爵小姐,这些都给我们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

然而,我决不能忘记谈一下库图佐夫,这位指挥俄军抗击侵略者,一度败退于拿破仑的俄军总司令。他始终如一地认为看似失利的鲍罗金诺会战是促成敌人灭亡的胜利的会战,而并非像其他的当事人,仅仅因为俄军的撤退和古都莫斯科的被放弃就断定这是一场失败的会战。事实证明,法军在僵持几个月后莫名其妙地撤退了,随后又近似疯狂地溃败了,老将军库图佐夫终于如愿地,让“急于回家”的法国人不得不在严寒中“吃马肉”去了。

读到文章的最后,越发地感受到库图佐夫的人格魅力。他少有激动的一面(除了在战前激动地要侵略者去“吃马肉”这一段),大多数都是一种疲倦和接受的状态。他不参与谈话,也不发表意见,任何激昂煽情的言论在他面前都没有表现的余地。他不置可否,很少发表评论;但是他贯穿始终的言行,体现的是一个强大的坚韧的人格力量。

有时候自己受到别人误解和攻击的时候,想想书中的库图佐夫,便会觉得眼前的一切不过滑稽可笑。于是便能淡然处之。--因为真正实在的东西,不是那些表演,而是我们的作为;决定事态发展的东西,不是我们的意愿,而是事情本来就是那样。--这样的性格与命运,正印证了中国一句古话:“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

第21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是一本以俄罗斯人民抗击拿破轮的感人事迹为背景的文选学巨作,它的作者是俄国的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他生动地描写了当时的四大家族——别祖霍夫、保尔康斯基、华西里、那斯托里,抗击外敌的成与败、生与死。放弃安全和奢华的生活投入危险与困苦的战争,热爱祖国胜过爱自己的生命,花花公子成了护国英雄。那些在我们这和平年代无法想象的事例在故事里都成了现实。

《战争与和平》的第一卷,安德莱公爵之“死”深深地感动了我。“假使每个人只为他自己的信念去打仗,就没有战争了。”罗斯托夫伯爵夫人给了安娜·米哈洛芙娜钱时:安娜·米哈洛芙娜已经抱了她,并且哭了,伯爵夫人也哭了,她们哭,因为她们是朋友,因为她们有好心肠;因为她们从小是朋友,却为金钱这样庸俗的事烦心;还因为她们的青春都过去了但两人的眼泪都是愉快的。基督徒的爱,对于别人的爱,对于仇敌的爱,比起一个青年的美丽的眼睛在像您这样诗意的多情的少女心中所能引起的情感,更有价值,更甜蜜,更美丽。以上几段所表达的只有一个字:“爱”。但也明显地分类为两种类型,这是托氏思想的核心所在。一种是情感之爱,如两位夫人的爱以及日常我们一贯所宣传的那种类型;另一种则是我们生活中很少考虑到的,并且可以肯定地说,绝大多数人特别是很讲求实际价值的中国人所不承认存在这种类型的爱。即玛丽亚小姐所表述的这种类型的爱。这种类型的爱是高尚的,相信它的人也是高尚的,如迷惘的托氏、悲天悯人的雨果、热情澎湃的罗曼·罗兰等。尼考拉·罗斯托夫转过身来,好象在找寻什么,他望着远处,望着多瑙河的水,望着天和太阳,天是多么美丽、多么蔚蓝、宁静而遥远呵!夕阳是多么明亮而壮丽哦!而遥远的多瑙河里的水闪灼得多么亲切而灿烂呵!更美丽的是多瑙河那边遥远的蓝色的山峦,修道院,神密的峡谷,顶上弥漫着烟雾的松林那里又宁静又幸福“只要我能在那里,我便什么,什么也不需要了,什么也不需要了,”罗斯托夫想。“只在我的心中和这个太阳光下有那么多幸福,而这里呻吟,痛苦,恐怖,和这种不可知,这种匆忙他们又在这里喊叫了,又都向回跑了,我要和他们一阵跑,它,死亡,就在这里,在我头上,在我周围俄顷之间——我便永远看不见这个太阳,这个河水,这个峡谷了!”生命、生活,只有在这个时候才能被人感觉出它的美好的,在平时往往被人忽略的内涵。

其实生命的真正意义在于能够自由地享受阳光,森林,山峦,草地,河流,在于平平常常的满足。其它则是无关紧要的。在他头上,除了天,崇高的天,虽不明朗,然而是高不可测的,有灰云静静地移动着的天,没有别的了。“多么静穆、安宁、严肃呵,完全不象我那样地跑,”安德莱公爵想,“不象我们那样地奔跑、喊叫、斗争;互相争夺炮帚,——云在这个崇高无极的天空移动着,完全不象我们那样的哦。为什么我从前没有看过这崇高的天?我终于发现了它,我是多么幸福啊。是的,除了这个无极的天,一切都是空虚的,一切都是欺骗。除了天,什么,什么都没有了。但甚至天也是没有的,除了静穆与安宁,什么也没有。谢谢上帝!”以上内容我觉得是这本书最令人感动的内容了,这种体验并非仅仅是看破红尘,而是对一种永恒的礼赞。对一种宁静,安详,辽远的憧憬。是对幸福的终极定义。这段内容对我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使我从此一改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而升华到人类的良心上来感觉世事了。庄严、蔚蓝色的、宁静而悠远的天空,超脱于人类所有痛苦、欢乐之上的永恒和安宁,只有它才是我内心深处真正的精神寄托。

第22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其实不大想写《战争与和平》的,但《宇宙简史》是科学巨作,《世界是平的》是经济学的伤口写出来一定是一部科研报告或是一份市场分析。所以选了《战争与和平》,最喜欢的作品。

《战争与和平》记叙了俄土战争的始末,从黄帝写到贵族再到平民百姓,两本厚厚的大书,我选几个片断来写。

第一个是安德烈公爵血战后身负重伤,倒在血洗的大地上。是什么让他活下来?是天空,故土广阔壮丽的天空。

天空给了安德烈公爵如此强大的力量,让一个万念俱灰的人重拾信心。天空到处都有,也有很多人抬头仰望,不同的人看到不同的天空,伽利略看到的天空是他毕生追求的真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看到的天空苍凉悲壮,六王毕,四海一;秦始皇看到的天只怕是天下了。

那么我们看到的天空呢?说实话,我看天的第一反应是“看云识天气”,第二反应是“空气污染严重啊!”第三么应是祈祷明天有个好天气。偶尔,会有点诗意,也只是想到“小小的壳有大大的梦想,总有一天会找到属于我的天”之类的歌词,叫“歌意”也许更贴切些。

归根结底,第一反应是本能,第二反应是联系实际,第三反应是基于第一反应的条件反射。而偶尔——那是心情不好的时候,调节心情,音乐使人快乐。但安德烈他看到的天空只可能是一种信念,是忠诚是爱是不舍,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透过作者的笔可以看到作者本人。作者透过安德烈的眼睛,看到生的力量——不管出于何种信念。

和托尔斯泰比,其实,我们真的很幸福,而我们肩上的责任也更重。我们要让以后的人比我们更幸福。我们看的天空简单明快,是因为我们充满信心,而托老看到信念,是因为托老坚持的梦想。

第二个是战场写实,“看到法军后方的人说俄军一定能打垮法军,而看到俄军后方的人也这样说“。

战争是人类永远的主题,从刀剑到飞机坦克再到原子弹,还有不远的将来想必会出现的太空战舰。从几百个人到十几万大军再到百万雄师,谁知道。小说中上亿军人的战役会不会成真?一开始几个氏族,到村落,再到举国之一力,二次世界大战袭卷全球,哪一天,人类会用铁血一统宇宙。

一句话说的好:“战争是用牙解开舌头解不开的结”。人类的结太多太紧,宗教、土地、资源、民族……全用牙齿解开,不是要把太平洋都染红?托老在《战争与和平》中,写出了这样一种疑惑:民族与和平,哪个重要?

为了人类的未来,很多都应该放下,但通向未来的路太多,走不同的路的人都有,世界却只有一个。每个人都知道战争不好,但为什么总有人要战争?我不明白,难道,真的只为两个字:利益?

《战争与和平》太多太多的东西,只能写这么多。只是一些感想,写下来罢了,与你共享。

第23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在合上书的一刹那,闭上眼睛,有一股浩大而包容的清风久久拂过我身:风中没有战争的鲜血和硝烟,没有身体的伤痛和心口的疮疤,没有生与死的泪水,没有爱与恨的目光。唯有一股永恒生活的气息,从质朴的文字间向我吹来,以历史的面貌和丰富得难以猜透的本质,告慰了我的灵魂。

有人将托尔斯泰与陀思妥耶夫斯基进行对比,认为托尔斯泰是一名伟大的艺术家,却不是深刻的思想家。虽然我还没认真比较研究过二者的差异,也无此等功力;但我觉得,托尔斯泰作品的思想性也许较陀氏逊色,但比之二三流作家仍能做到俯视。他的作品不光折射了历史,更充盈着对于人民的同情与关怀,同时把人性中美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我想起了安德烈和娜塔莎的爱情,那样真切而易碎,美妙与不幸共存:如同一面镜子,反射着当时社会人们的生活与内心。如果是浪漫主义的写法,也许安德烈会不顾老公爵的阻挠,和娜塔莎私奔;也可能与她私定终身,最终双双走向悲剧的结局。但托尔斯泰描写的是生活本身。在那样背景与环境下,作为一名带有贵族荣誉感和责任感的公爵,安德烈必然会答应父亲的要求,与娜塔莎定下一年的婚约;而娜塔莎作为一位情窦初开却没有经验的小姐,也必然会投入到对其大献殷勤的阿纳托利的怀抱中。作者安排的只是波折的情节,而人物就像真实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做出必然的、最合理的选择。这让他们那样富有感染力,我读到他们时,忘记了作者而体验到生活本身带给我们的感动。

当安德烈在战场上负重伤时,历经磨难后成长了的娜塔莎来到他的床前:

“请您宽恕……”“宽恕什么呢?”“宽恕我的行为。”娜塔莎吻着他的手,颤抖着说。 安德烈看着她的眼睛:“我比过去更加爱你,爱的更深。”

这只是很朴素的一段对话,但在了解了二人过去辛酸的恋情以后,在了解了二人因为战乱,生活的改变引起的灵魂的成熟以后,我读出了一种真正的精神性的爱。安德烈经历了生死的一瞬,他终于觉醒,了解到“神圣的爱”的本质含义,也宽恕了所有伤害过他的人。他的人性也渐渐被金黄的神性所浸染,迈向了宗教所追求的一种完美的精神世界。如果说先前安德烈爱上舞蹈时美丽欲滴的娜塔莎有情欲的因素,那么现在他面对娜塔莎“消瘦,苍白,嘴唇肿胀的脸”,表达的则是对于一个美好心灵的热爱。使我们醍醐灌顶的这种爱之涵义的表述决非说教似的灌输,而是像一条温暖的河流,从安德烈或托尔斯泰那里直接流淌到我的心中。

读了这部书,我印象最深第一是这种“神圣的爱”,第二就是俄国农民的生活和思想。作为一名“忏悔的贵族”,托尔斯泰有着他关心底层人、体谅农民的一面。这不仅表现为力图还原他们的自由身份,他躬身垄亩,作为一名观察者和不完全的实践者,与那些农民呼吸着同样的空气,甚至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建立了一套思想体系。这种思想力图使俄国走向贵族与人民思想上的大同,结合为一个接近“同呼吸,共命运”状态的一种共同体。

在书中出现了普拉东这样一个农民的形象,他和皮埃尔同处在战俘营里,用他的乐观和淳朴感动了皮埃尔,使他重拾了信仰。作者将普拉东描绘为一个圆形的形象,说他身体的各个位置都是圆形的,说他是“一切俄罗斯的、善良的和圆形的东西的体现”。我想这是一种象征,象征着作者观察到的许许多多俄罗斯底层的农民:他们贫穷,落后,然而快乐、圆滑,可以在任何艰苦的条件下生存。我读到这里不由得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同样处于底层,同样以一种快乐的姿态示人,甚至连死亡都一样,被上位者所枪决。二者的共同点让我看到了普拉东本质的愚昧和低微,但割去了他的阶级属性,从人性的角度来讲,他又是那么单纯和快乐,以致我难以对他下任何干脆的断语。在当时的情况下,革命的火焰尚未燃起,农奴制难以被轻易根除:这种快乐的处世态度,究竟是该提倡还是反对?若反对,农民岂不是失去了幸福的权利?

也许信仰也是一方面,支持起被压迫的农民的是例行的晚祷,即使他们不知晓宗教的意义,但仍能感受到一种慰藉作用。我想,这可算做另一种精神胜利,但那个时代俄国的农民是没有条件进行反抗的,因此他们比阿Q值得同情得多。想到面对苦难却难以做出反应的这一人群,一种无奈之感会油然而生。就像当时的托尔斯泰,面对农民们的满足和乐观停止了物质上的施舍,开始痛苦地反思自己与他们的不同点以及改变的可能。

他反思的结晶我并不了解,但列宁评价说:“作为一个发明救世新术的先知,托尔斯泰是可笑的,所以国内外的那些偏偏想把他学说中最弱的一面变成一种教义的“托尔斯泰主义者”是十分可怜的。作为俄国千百万农民在俄国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的时候的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是伟大的。”这或许是一个革命者能给予他的最公允的评价了。

不管怎样,托尔斯泰伯爵尽管没有领导革命,甚至没有像陀思妥耶夫斯基一样预言到革命,但他的作品却成为革命的土壤,鼓舞着一代代的年轻人。他以自己贵族的身份,深入浸泡到农民“兄弟”的现状和心灵中去,并揭示出这些苦痛却不渺小的灵魂。这种行为本身就值得每一位人类赞美,他正是自己所写的“神圣的爱”最为深刻的践行者。

每一位伟大的作家,其人就像其作品一般崇高而令人钦佩。我想,即使不阅读这样的巨著,只要能理解托尔斯泰的行为,体察到他的生活,也足以为其所倾倒了。就如维特根斯坦所说:“他是一个真正的人,他有权写作。”

第24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战争与和平》,这是一本讲述战争背景的书籍,描写了四大贵族在战争中仍然享受着和平和宁静的生活,他们希望在战争中寻找机会建立自己的战功,获得荣耀,而底层的俄国人民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光是俄国,即便是发动了战争的法国,受害的也是底层老百姓,托尔斯泰用战争与和平的不同生活状态来表达在战争中遭受苦难的人民的深切同情,也让我们更加珍惜和平的生活!

拿破仑是我非常崇拜的一个人,他有卓越的政治才华和军事才能,但他发动的战争也对人类带来了灾难,总之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身上,会体现出才华与罪恶。1805年,拿破仑发动了战争,俄国也引燃了战火,当战争来临时,俄国的贵族与底层人民都奋起反抗,只不过大多数贵族是为了荣誉和战功,老百姓则是为了保家卫国。战后不管胜负如何,上层人士仍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跳着快乐的舞步。但是在这场卫国战争中,俄国贵族的青年们也有了不同的思想观念,他们接触了欧洲文明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思想正在发生改变。

纵观全世界的战争,受伤的永远是底层的人民,他们付出生命去参加战斗,死后不过是一具枯骨,无人理会和纪念,时过境迁变消失在历史的场合中,而那些靠战争建立了功勋的人,世世代代享受着功绩和荣耀带来的便利和好处,这是不公的。

通过卫国战争的胜利,作文托尔斯泰也表达了对在战争中收到创伤的各方人民的怜悯之心,他是一位有博爱观念的作家。俄国人民在这场惨烈的战争中表现出来的英勇和和爱国热情,被史书称赞,也表现出了俄国人民这种顽强的性格和斗志,是任何民族都打不垮的。

在战争与和平的历史背景中,俄国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当西方文明的资本主义渗透进来时,他们遭遇了沉重的打击,一个大国仍然要被强大的小国冲击和压迫,当然这也给俄国的社会进步带来了契机。

我们珍惜和平,享受着和平带来了幸福生活,而我们也要为保护和平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25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用人间的爱去爱,我们可以由爱转为恨;用神圣的爱不能改变。无论是死还是什么都不能破坏它。他是心灵的本质。”近日,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俄国托尔斯泰著《战争与和平》。这一19世纪的显要巨著,敬仰了近20年,终于认真的细细品味了一番,感触颇多。

小说以俄法战争为中心,以包乐康斯基、别竺豪夫、罗斯托夫和瓦西里四个贵族家庭的任务活动为情节线索,反映了1805年至1820年间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以及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动态。

《战争与和平》很重视表现人民群众。它描写了俄国人民反抗侵略的战争精神,赞扬人民的爱国精神和英雄气概。作品的主题在于肯定人民是历史的主人和创造者。作者把前线和后方、军与民的战斗行动结合起来,反映了人民战争的宏伟规模,体现了反侵略战争必胜的规律,从而使小说成为一部波澜壮阔的人民战争的史诗。

托尔斯泰在这部长篇巨著里,着重刻画了两类人物:一类是以瓦西里公爵一家为代表的宫廷显贵,他们是作者揭露、鞭挞的对象。他们虚伪贪婪、腐朽堕落、追求名利、互相倾轧,甚至在祖国存亡的紧急关头,仍然表现出漠不关心、追名逐利。瓦西里一家集中体现了贵族社会道德沦丧和精神堕落。这类贵族的特点是远离人民、鄙视人民,接近宫廷。

另一类贵族是包乐康斯基、别竺豪夫、罗斯托夫。做作业和对他们在俄法战争中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给予了肯定和赞颂,小说以很大的篇幅着重描写了他们的生活道路和精神探索。

小说给了我很多东西,除了对于人物的描写,还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藉,有人说,托尔斯泰的那种僧侣式的不抵抗主义使他看起来像个可笑的懦夫,我要说,我们这个世界所缺乏的正是这种不抵抗主义,因为人类太好胜了,人类除了要超过自己的同胞,还要进一步征服生养自己的大自然,人们终将为此付出代价,酸雨、大气变暖、雾霾等等。无论是国家之间,还是人与自然,和平应该是永恒的主题。

第26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我们古今中外的许多名言警句都表示金钱乃身外之物,我们不能将它太重视,地主,贵族在人们心中从来都是丑恶无比,就应斩尽杀绝的人物。

看到《战争与和平》这本书的书名,很多人可能跟出国留学网一样觉得这是讲述一个有名战争,是一种战争反思的文章,但细读品味却发现这并未如此,剧中的很多人物令人印象深刻,比如说理想主义者,关心人民国家的大富人皮埃尔,命运悲惨的安德烈公爵,热情任性却单纯天真的娜塔莎,牺牲自我的玛利亚,惩奸除恶的尼古拉和不误正事,花天酒地的阿纳托尔等,在法国强力入侵之下他们有的怀着报国的梦想,参军战斗,有的落魄逃难,还有的深谋远虑,企图刺杀拿破仑……其中有的人幸存了下来,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比如说玛利亚和骑兵上校尼古拉战后结婚,经营田庄,获得巨大成功,过着意想不到的幸福生活,有的过着悲惨的单身生活,没有感情,没有钱财,就像索尼娅,她显示被罗斯托夫夫人逼得不得不跟深爱的尼古拉分手,同时也被迫失去了雇佣保姆的工作,最惨的是最后直接死了,再也见不到自己的亲人,安德烈公爵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战场上英勇战斗,最后负了重伤,离开自己的宝贝儿子死了,但在这本书的许多故事中,金钱似乎当了主人公。

索尼娅跟罗斯托夫家的任何一个人关联都相当要好,但是罗斯托夫家却面临着破产流浪的危险,索尼娅很爱罗斯托夫夫人的儿子尼古拉,但是一旦尼古拉一旦跟索尼娅结婚,那么罗斯托夫家就会彻底灭亡,正因本来就没钱的罗斯托夫家的儿子嫁给了比他们还没有钱的索尼娅,不仅仅不会在经济上给予援助,反而会加速罗斯托夫家的灭亡,而嫁给了富有的小姐起码还能让他们的吃饭生活不是问题,虽然罗斯托夫一家都很喜爱索尼娅,但她们不能正因喜爱就断送了罗斯托夫家的姓名,结果流着泪将索尼娅逼走,让她孤苦的度过余生,书的后面也几乎没有提到她了。如果不是金钱,索尼娅能被赶走吗??

罗斯托夫伯爵是个身份显赫的人,但是正因话费使他们的生活状况成了负数,从莫斯科的逃难,安德烈公爵的死,彼恰的战死,伯爵夫人的绝望等,一连串的打击降临到这个饱经风霜的老伯觉身上,而且他想挽救家庭经济危机的计划一向无法进行,逃难时一把大火又烧去在莫斯科的豪宅,这次真的到了无可弥补的程度,不久,原本身世显赫的老伯爵在一家简陋的出租房里去世,没有了金钱,生命也会受到威胁,要是罗斯托夫伯爵还有好多钱,他的生命会这么悲惨吗??

劫富济贫一向是许多英雄所做的手法,难道有钱有错吗???贵族有错吗?地主有错吗?我们看到的可恶地主有的只是虚构出来的,有钱反而是好事,金钱不能代表一切,但金钱却能让我们的生活充满幸福,你的生命有了保障,想想看,你有了钱,就能吃香的喝辣的,天天开宝马坐奔驰,吃的是满汉全席,你有了钱,喜爱你的人一抓一大把,就像重山中的碎石一般,你有了钱,当国与国只见要发生战争时,你见势不妙,迅速买机票逃到富国去,生命得到了保障,还能照常过幸福生活…

金钱是好东西,就应是我们的好朋友,但我们不能视金钱太重,正因哪怕你前世有多少金钱饰品,死去也带不走一个子儿。

第27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今天,研读了半年之久的《战争与和平》真的要划下一个小小的句号了,心里颇有依依不舍之情,伟大的著作总有这样的特点,那就是当你要离别它的时候,仿佛离别了亲近的人,而当你展卷重读的时候,又仿佛回到了过去的时光,当年读这部书时的心态与情味,又一一展现开来。伟大著作以开启一个鲜活的精神世界的方式,引领着人的灵魂成长,《战争与和平》正是这样的著作。

在这部巨著的最后一部分《尾声》中,托尔斯泰给了我另一个震撼。尽管这一部分是文学评论家认为写的冗长乏味的部分,然而我却觉得它写的精彩极了。《战争与和平》犹如一条巨龙,而尾声恰如点睛,托尔斯泰离开了具体历史的陈述,也离开了那些活生生的人物和情节,上升到了一个特别的高度——论述自由意志,而且论述得精妙、深刻、透辟。除了这样的结尾能承托起这阙宏大的史诗,我想象不出另一种结尾能如此完美。

在这个长长的结尾部分,托尔斯泰首先探讨了历史事件的“原因”,他认为,表面上看来是“权力”在起作用,而实质上,权力必须作用于“合力”形成的那个方向上,否则就如同向虚空中击掌,又如抽刀断水,得不到任何回应与实效。拿破仑远征俄国,表面上看仿佛是拿破仑在下命令,而实际上拿破仑有过诸多军事计划和命令方案,但远征俄国是真的变为了现实,不能不说是由于它符合了历史的某种必然规律。于是,从此出发,托翁以浓墨重彩探讨了自由与必然的关系问题。

托尔斯泰大致认为,在理性看来,自由意志是个幻觉,是一种“一瞬间无法确定的生命感觉”,然而在形上学(灵性)看来,自由意志则是生命的全部,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精髓之处。我们不能想象完全的自由,一个人无论如何想象不受外界的影响,我们永远不可能获得空间上和时间上的自由概念,在空间上的运动,遵循必然规律,在时间上的思考与判断,也受到一系列的制约。然而最关键的是:我们无法想象我们的行动没有原因,“理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假设和找到原因,因为没有原因我们就无法想象任何行动。我举手,没有任何原因,但我要做一个没有原因的动作,这就是我行为的原因。”多么精彩的论证啊!如果托尔斯泰沉溺于具体的科学知识(例如力学或生理学)的论述来反驳自由意志,那么他的论证可以被科学的发展所推翻,至少是牵连缠绕有不决断处,但是,他却顿挫一下,转入更高层次的概括,如太极之勾手引带,拨转自如,结论却难以撼动,实在可以媲美职业哲学家!

更重要的是,托尔斯泰并没有沉溺于一端而忽视了另一端,他接下来论证绝对的必然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千世界的规律无穷无尽,各种条件与原因亦无穷无尽,人不可能认识所有的规律与条件,于是,总是不会有完全的必然。“一个垂死的人、一个未出世的胎儿或一个白痴,他们完全没有自由,我们观察的人的概念也就不存在了,因为没有自由,就不成其为人。”由于超时空的、全知全能的人的不存在,于是,人总可以透出必然性的约束而得其自由。托翁在这里表现出的是不可知论的立场,由于我们对宇宙和人生的实质是不可知的,因此,自由就奠定在这不可知之上,这恰是二十世纪的自由意志论(古典自由主义者)的公论。可知论、唯物论的世界中,没有自由,只有所谓“微分方程”和“混沌”,然而来自“混沌”的自由并非自由,真正的自由源于意志的自主与自律。

然而,以上的论证仍然是“执其两端”的,托翁还论证了另一个重要的真理:自由与必然的共生性。自由意志恰恰是依系于必然规律而生的,一方面,没有物理与生理的过程,思想只能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即使我们认知到了千万条规律,我们总是可以说:我们当时可以这么做而不是那么做,于是,这种试图超越规律的约束的意志,即是自由意志。恰如我们即使做了一万件恶行,却总可以说:当时忍住就好了,我还是可以为善的。于是,人性仍然是向善的——分辨善恶即是根本善。人性中包含着自由意志——试图超越束缚即是自由之源。人的自由意志的最突出表现,即是人能意识到自由意志。在观察者看来,它与其他过程或许难以分别,但在行动者看来,它是最重要的行动之源。

接下来托尔斯泰论述历史学——如果历史学承认有不服从规律的自由意志的存在,并且认为它是历史事件发展的原因,那么就不可能有历史规律,也就取消了阐释历规律的历史学。于是,自由在历史学中的地位,应当让位于对规律的探索,我们可以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坚持这一看法就如同站立在坚实的大地之上,然而又是服从历史规律的(托翁所说的历史规律,实则是社会科学的一般规律),坚持这一看法,就仿佛认识到了大地在按照规律(万有引力)在不断运动。于是,贞定之志(自由,就其落实于长期生活计划的完成而言,确实是静定贞一的)与顺历史规律而动,是统一的而非分离的,从这一点上说,1812年的拿破仑恰恰是不自由的,而皮埃尔、鲍尔康斯基这些人,则在历史大势中保持了自由之心,于风云舒卷、大浪淘沙之时,深识彻见了人性的本源。于是,不盲目地推断因果链条中的原因,不狂热崇拜伟人的天才,肩负起自己的历史使命前行,同时也决不傲然得意、津津乐道于自己的“自由选择”,这正是《战争与和平》给予我们的最大教益。

第28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这本书阅读的时间跨度特别长,差不多俩月了,原因有二,书本身就是大部头,经典名作,不易读,其二,这段时间迷上美剧,阅读懈怠很多。

这本长长的战争与和平大名不知道是小学还是初中就听到了,反正真正的阅读是听到这本书的十多年以后,书中的内容说来也不复杂,复杂的是俄国作品中类似欧洲的人名地名让人头疼。很多时候除了关注书的内容本身,还要花心思去记和分辨这些人名。

这本书虽然不是历史书,(作者好像也不认为它是小说,但是我们归类还是会把他归为小说。)但是我阅读完感受最深的二点确实关于历史的,其一就是之前了解到的拿破仑进攻俄国失败因为资源短缺,这本书让我看到的正好相反,法国占有各种优势,一度让俄国首都迫使莫斯科的大部分人撤离莫斯科。其次,就是关于拿破仑的形象,通过作者的一些观点描述,让我了解到,拿破仑或者其他一切容易让人膜拜的形象,更多的可能是不断去强化其光辉形象的结果。我们了解的真实,未必是真实。(当然这两点是基于本书给我的认识。)

很难想象,书的收尾阶段,作者对于科学的开放态度,让我敬畏。原来,我们上学书中所给我们的托尔斯泰或者其他的人物形象,过于单一化。可能有些作家或者人物,比我们所了解到的更让人敬佩,当你更多的去认识他的时候。而托尔斯泰便是其中一位。

书很长,很耐读。读这种书会有很不一样的感受,读完会有满满的成就感。

第29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以史诗般广阔与雄浑的气势,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战争与和平》恢弘的构思和卓越的艺术描写震惊世界文坛,成为举世公认的世界文学名著和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英国作家毛姆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罗曼·罗兰称赞它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两部小说之一”,“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史诗,是近代的伊利亚特”。在整个俄国文学的发展历史中,《战争与和平》是第一部具有全欧洲意义的小说。它刚一面世,便令欧洲和全世界的读者感到新奇、震撼。人们既津津乐道于小说中的人与事,也为小说所体现出的巨大艺术表现力所倾倒。《战争与和平》构成了俄国小说乃至整个俄国文学崛起的标杆。近千个人物,无数的场景,国家和私人生活的一切可能的领域,历史,战争,人间一切惨剧,各种情欲,人生各个阶段,从婴儿降临人间的啼声到气息奄奄的老人的感情最后迸发,人所能感受到的一切欢乐和痛苦,各种可能的内心思绪,从窃取自己同伴的钱币的小偷的感觉,到英雄主义的最崇高的冲动和领悟透彻的沉思——在这幅画里都应有尽有。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人一生其实不用读太多的书,有个七八本便足矣;但是,为了找到这七八本最值得读的书,则必须先读完两三千本。在数以千计的文学名著中,《战争与和平》这部伟大作家的伟大作品,无疑是我们最该读的那几本书之一。高尔基曾言:“不认识托尔斯泰者,不可能认识俄罗斯。”

第30篇:《战争与和平》读后感

有人说,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平》的契机是为了探寻俄国社会的出路,我却始终觉得这种观点过于片面。我认为,一部真正伟大的小说,应该是包罗万象的,而不仅仅局限于一个小小的目的。从《战争与和平》里面,我们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包括哲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军事学甚至宗教学等等,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庞大的思想体系。

结构安排方面,要处理好这样一部浩瀚的作品原本是非常困难的,托尔斯泰却能够凭借自己的艺术天才,在战争与和平之间穿来插去,井然有序,分毫不乱。而且,托尔斯泰似乎特别擅长描绘那种高难度的大场面,战争、舞会、宴席,他可以用极简短的话把每个人的性格及心理和盘托出,却从无顾此失彼杂乱无章的感觉,这是其他任何作家都望尘莫及的。

语言方面,《战争与和平》始终保持一种质朴大气且与众不同的风格,它并不旗帜鲜明,但内蕴深邃,使人一看便知是托氏文字,比起莎士比亚的雕章琢句来,要强出许多。

人物性格方面,《战争与和平》也有其高超过人之处。首先,书中几乎每一个人物,包括那些并不重要的配角,如伊波利特、莫特玛、小尼古拉等,都有他们自己的性格。其次,书中许多人物的性格,都在不断变化。如皮埃尔,从单身到结婚、从私生子到继承人、从海伦到娜塔莎、从雅各宾派到共济会、从战争前到战中到战后、从贵族老爷到俘虏再到释放、从初出道时的年轻气盛到后来的好学深思,他的性格一直处于一种无法停止的状态,每经历一件事情,他都会产生一些新的想法,并在不知不觉中完成自身的转变。再如安德烈,他的一生经历过很多大的变故,从军、负伤、丧妻、对娜塔莎的爱情及娜塔莎的变心、还有死亡。相比皮埃尔而言,他的性格的变化是比较突然的,这与他所处的环境及自身特点有关。娜塔莎的变化最大,尤其是与皮埃尔结婚后,她由原来那个活泼、快乐、爱唱爱跳的小姑娘变成了一位不修边幅、甚至有点吝啬的母亲,以至杰尼索夫再次见到她时,竟会大吃一惊。但,无论这些人物的变化多么不可思议,我们都会觉得它合情合理,提不出任何异议,似乎一切事情就应该这样。而且,无论他们怎样变化,皮埃尔还是皮埃尔、娜塔莎还是娜塔莎、安德烈还是安德烈,他们天生具有的根本性特点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这就是托尔斯泰的高明之处,他总是能够站在一个客观的高度,从客观上描述并观察人物的性格,而不因为任何主观因素来刻意创造。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曾经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内容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

在一次语文课上,语文老师带领我们学习了《芦花荡》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故事情节很长,但却充满诗情画意,在那种抗日战争的年代里,讲述了一个老英雄的自信和自尊。

夜晚,在那神经崩紧,阴森黑暗的大苇塘里,总会有一个勇敢的老头在淀里撑着小船来去自如,运输粮草,护送干部,在他看来都是一切保险,这都要归功于他对工作的自信。但是由于老头子的过于自信和自尊,也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在一次护送两个女孩子的途中,但是由于老头子的大意让其中一个女孩子受伤了,由于这个女孩受伤了,这使老头子的自信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老头子说:“一路上是多么的紧张,也没怎么样,谁知到了这里,反倒……一声一声像连珠箭,直射穿我的心,大江大海过了多少,为什么这一次的任务,偏偏没有完成。”

老头子觉得这件事让他在俩个小姑娘中丢尽了面子,于是,愤怒的说:“今天他们打伤了你,别怕,等到明天,我会让他们十个人受伤,流血。”于是,那一天早晨,老头子早早地划着船,在小鬼子经常出入的地方划来划去,正巧那天小鬼子们也在水中游泳,十几个鬼子在水里泅着,鬼子们忽然看见了老头子,于是,便冲老老子吆喝,叫他过来,老头子看了一眼,理都不理,于是,便又划起了他的船,这时,小鬼子感到非常生气,便追了上去,没一会儿的功夫小学生,小鬼子追上了老头子,正准备爬上船的时候,忽然一个鬼子尖叫了一声,就蹲到水里去了,他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咬了一口,原来是一只锋利的钩子穿透了他的大腿,接着,小鬼子们都被这锋利地钩子钩住了,这时,老头子举起篙来砸着他们的脑袋,像敲打顽固的老玉米一样。

老头子终于报了一口恶气,心里觉得爽快极了,便撑船回去了。老头子用这次英勇的行为,挺来了自己丢失的颜面,也让日本兵尝到了苦头。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2

孙梨是《芦花荡》的作者,《芦花荡》是孙梨的“白洋淀纪事之二”,“之一”是他的另一篇小说《荷花淀》这篇课文写的是在充满诗情画意的芦花荡里,整天自如地穿梭着,但是国为一次的太过于自信,护送两个女孩子,一个女孩受了伤,老头子感到很愧疚,为她报仇。

老头子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可是那晒得干黑的脸,短短的花白胡子却特别精神,那一对深陷的眼睛却特别明亮,很少见到这样尖利明亮的眼睛,除非是在白洋淀上。

老头子每天夜里在水淀出入,他的工作范围很广,里外交通,运输粮食,护送干部,而且不带一枝枪。他对苇塘里的负责同志说:“你什么也靠给我,我什么也靠给水上的能耐,一切保险。

因为他让日本鬼子感到胆寒,他自信,他自尊,他有柔情,有热血,有仇恨,他是一只勇敢的鱼鹰,是我的榜样,我们一定要向他学习。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3

这篇文章的主角并不是一位大家都熟知的英雄人物,而是一个无名无姓、普普通通的划船老人。他的工作既平凡又重要:运送食物、接送干部和伤病员到村里,全靠这只破旧的小船。一次,老人护送两名女孩儿到村里去,谁知,其中的一名女孩被日本鬼子击中了,老人痛苦地自责。他要完成自己对那个女孩的承诺,“他们打伤了你,留了这么多血,等明天我叫他们十个人流血!”。第二天,他立刻将十几个日本兵引到芦花荡去,与他们斗智斗勇,最终把日本兵全部歼灭。

看完后,我心里不禁为之一震:这位老人,他既是凡人又是伟人。他平凡在只是个运物载人的老船夫;但他伟大在诚实守信,有勇有谋。

他先把新鲜的莲蓬放在船头,借此来引诱那些在河里游泳的日本兵。日本兵看到新鲜的莲蓬,立即朝老人那里游过来。紧接着,老人假装很慌张,赶紧撑着船向前划去。可是船突然就停滞不前,原来到了大铁钩的埋伏区。要是那些日本兵再注意一下水里有没有障碍物的话,或许也就不会被活活淹死。可是他们的心里只想着:快些吃到这清爽香甜的莲子。所以,这些日本兵最后全都吊在大铁钩上。这时,老人“唰”将竹篙举起来,“啪啪啪”地打在日本鬼子的头上。不一会儿,那些日本兵全部死了。老人在完成了他对女孩的承诺之后,也满心欢喜的回去了。

这位划船的老人利用日本兵爱吃莲子,但却又不常吃的弱点,击败了他们,为那个受伤的女孩儿报了仇。这位老人是个有智慧的人,是个有血有肉的硬汉!他没有名字,是个无名的英雄!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4

都说冰心奶奶与朱自清的文章十分美,可我又觉得,孙犁的文章也并不逊色于他们,因为他写作有两点妙处。

最近我看了孙犁写的文章,什么《芦花荡》啊、《荷花淀》啊……简直是什么都有。它们都是写晋察冀边区和根据地人民的抗战生活,描述了抗日军民的形象,情感十分真挚。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芦花荡》了,《芦花荡》里描述景色与人的句子十分美,不仅仅是美,并且还很细致。

比如说这句话:夜晚,敌人从炮楼的小窗子里,呆望着这阴森黑暗的大苇塘,天空的星星也像浸在水里,并且要滴落下来的样貌。到这样深夜,苇塘里才有水鸟飞动和唱歌的声音,白天它们是紧紧藏到窠里躲避炮火去了。苇子还是那么狠狠地往上钻,目标好像就是天上。这句话运用了比喻、拟人的方法。"天空的星星也像浸在水里,并且要滴落下来的样貌"说明了星星要比往常要明亮,好像动一下就要从天上掉下;"苇子还是那么狠狠地往上钻,目标好像就是天上。"苇子一向往上钻,好似也受不了地面无休止的战争,想要到天上去享清福。

我认为这就是孙犁写作的妙处之一,他擅长运用修辞手法。在他的文章里,稍微加上一些修辞手法,好像他把没生命的事物写活了,把有生命的东西写到你眼前了。那么第二点妙处呢?别着急,听我慢慢说。

再来看这句:"乘船的是一个将近六十岁的老头子,船是一只尖尖的小船,老头子只穿一件蓝色的破旧短裤,站在船尾巴上,手里拿着一根竹篙。老头子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得想老了的鱼鹰。"孙犁为什么不直接说"人们都饿得皮包骨头,十分干瘦",他却描述了一下老人的外表和穿戴。这就是孙犁的妙处之二,他擅长运用一些描述,把事情给读者一个思索的空间,让我们读起来并不是那么死板,反而十分有意思。

原先我爱读童话,但读了孙犁小说后,我才发现,其实名人作家写的小说能够给人这么多的思索啊!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5

孙梨是《芦花荡》的作者,《芦花荡》是孙梨的“白洋淀纪事之二”,“之一”是他的另一篇小说《荷花淀》这篇课文写的是在充满诗情画意的芦花荡里,整天自如地穿梭着,可是国为一次的太过于自信,护送两个女孩子,一个女孩受了伤,老头子感到很愧疚,为她报仇。

老头子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可是那晒得干黑的脸,短短的花白胡子却异常精神,那一对深陷的眼睛却异常明亮,很少见到这样尖利明亮的眼睛,除非是在白洋淀上。

老头子每一天夜里在水淀出入,他的工作范围很广,里外交通,运输粮食,护送干部,并且不带一枝。他对苇塘里的负责同志说:“你什么也靠给我,我什么也靠给水上的能耐,一切保险。

因为他让日本鬼子感到胆寒,他自信,他自尊,他有柔情,有热血,有仇恨,他是一只勇敢的鱼鹰,是我的榜样,我们必须要向他学习。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6

“你什么也靠给我”这是他的豪言壮语。“在敌人眼皮子底下,竟像一个没事人”是他的英雄气概。“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的像老了的鱼鹰”的他却有着高涨的爱国热情。他,在抗日战争中凭借这自我薄弱的力量保护着家乡,保护着芦花荡!

一个年近60岁的老头子,有着短短的花白胡子和晒得干黑的脸。即使这样,他还是能够在敌人的眼皮底下自由的穿梭。按常理说,他应当到后方过着普通人的该有的生活,让我吃惊的是他却像青壮年一样,英勇善战,无所畏惧,浑身有着想打死小日本鬼子的劲儿。

他有着让人可歌可泣的爱憎分明的精神。他对素不相识的大菱二菱十分亲切,但因为自我的一时大意让大菱受了伤。他斩钉截铁地对女孩们说:“他们打伤你,留了这么多血,等明天我叫他们十个人流血!”老头子对女孩们十分亲切,却对冷酷无情的日本鬼子恨之入骨。张他的意识中:中国人才是白洋淀真真正正的主人,那里容不得其他人在这片土地上撒野!

他有着强烈的自信心。每一次执行任务,他都不带一枪一炮。他坚信自我有丰富的对敌经验和水上本领。但同样是因为这些,使自我过于自信,放松了警惕。在这次护送女孩进部队的任务中让大菱受了伤。“我没脸见人”,一句简单而真切的话,说出了他对大菱的愧疚。

鱼香、米香、荷花的香,编织着芦花荡的靓丽风景;像要滴落下来的星,白绸子似的水鸟,迎风飘撒的紫色芦花,这是芦花荡的色彩。这份美丽与娴静是属于中国人的,不是外人能够肆意剥夺的。孙犁的《芦花荡》是抗日战争时期的独特记忆。孙犁笔下的老头子是个没有豪言壮语的英雄,是那么的朴实无华,是那么的机智勇敢!在此之前,我一向认为战争仅有残酷与血腥,是不会像芦花荡这样的如诗如画,是芦花荡改变了我对战争的看法。

老头子他虽然过于自信,但我觉得他是个真英雄,毕竟“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7

《芦花荡》讲述的是一个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故事:一个平凡却肩负着运送粮草等重任的撑船老头,在运送两个小女孩到苇塘里的基地去时,不料被一向看守在那儿的敌人发现了。大女孩大菱挂了花,自尊心强的老头于是许下诺言——必须会狠狠地惩罚敌人。第二天,聪明机智的老头果然利用了鬼子的弱点,巧施妙计,让日本鬼子见了阎王。

八年抗战带给我们中国人太多的悲苦和伤痛,我们大多数人对于那场战争的理解是血腥和痛苦的。而《芦花荡》一文,让我们更多地看到:战争中乐观坚强的中国人,在残酷的战争中,他们运用智慧和本事,以弱胜强,最终打败了不可一世的侵略者。我们厌恶战争,于是文人就用喜剧来解读杯具,孙犁的《芦花荡》和战争是那个时代留给我们的特殊记忆。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8

《芦花荡》这篇战争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老爷爷护送大菱和二菱去找部队。途中,大菱被日本鬼子的枪打伤了,老爷爷很悲痛,他对这两姐妹深感愧疚。第二天,老爷爷为大菱去找日本鬼子报仇,他打了胜仗。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明白这个老爷爷是一位有爱国抗日的热情;有老当益壮的气概;有爱憎分明的强烈感情;过于自尊与自信;智勇双全的英雄行为。

这篇文章在写作上也有许多特点,比如动作描述、神态描述、语言描述、比喻等修辞手法的运用,用上这些写法更加形象的写出了老爷爷对敌人的痛恨。

在充满诗请画意的芦花荡里,一个干瘦的老爷爷,整天自如的穿梭着,他让抗日将军感到欢乐,让日本鬼子感到胆寒。

他自信,他自尊;他有柔情,有热血,有仇恨;他爱憎分明,英勇机智,他是一只勇敢的鱼鹰!

看看老爷爷,想想我自我,差距太大了。在日常生活中,我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就会想要放弃。有一次,我去爬山。爬到一半,我不耐烦地说:"到了没有啊?那么久。"又走了一会儿,我说:"怎样那么远?不爬了!不爬了!"看了这篇故事后,我感到十分惭愧。有时候,我放学回家,看到一条小狗,虽然很可爱,但我被吓得心惊肉跳,心里一点都不安宁,一向"怦怦"地跳着。

但《芦花荡》里的老爷爷应对敌人时很自信,并不怕敌人。而我在应对一条小狗都怕得腿脚直哆嗦。假如我就是故事中的老爷爷,当我应对敌人时我会怎样样呢?是投降,还是鼓起勇气跟敌人对抗。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会毅然决然地跟敌人对抗。

我要向老爷爷学习,做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9

在读《芦花荡》的时候,会发现老头子很自信和自尊,并且他驾驶船的技术的高超。可是他太自信了,才使得里面两个女孩中的大女孩子受伤了。老头子是一个将近六十岁的人,只穿一条蓝色的破旧短裤,他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的像老了的鱼鹰,那晒得干黑的脸,短短的花白胡子却异常精神,有一对深陷明亮的眼睛。

老头子在文章里说:“里外交通、运输粮草、护送干部,并且不带一枝。”他还对别人说:“你什么也靠我,我什么也靠给水上的能耐,一切保险。”那里说明了老头子技术高超,对自我十分自信,没有把敌人当回事……

文章里写:“那里的水却是镜子一样平,蓝天一般清,拉长的水草在水底轻轻地浮动。”那里突出了老头子想的计划很周全,让日本鬼子们放松了警惕,好让日本人中他的陷阱。

最终写:“老头子把船一撑来到他们身边,举起篙来砸着鬼子们的脑袋,像敲顽固的老玉米一样。”那里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表现了老头子对日本人的痛恨,把他们脑袋比成顽固的老玉米。想打死他们。

我们要学习老头子,学习他的精神。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0

一个十八九岁的老人,经常穿着一条蓝色的短裤,手里拿着一枚竹篙,站在一艘和他单独生活的船上。他肉不多,瘦得像只老鱼鹰。他留着短而浓密的灰色胡子,眼睛异常锐利。

在战争年代,男女老少都在灵巧地与敌人作战。这个不知名的老头一枪没用,却让一群日本鬼子踹了一脚,往西边去了。

他很自信。他不慌不忙地抱着小船,在夜间被敌人严密监视的芦苇丛中给队伍送米、油、盐,有时还从远处带一两个干部来。他对芦苇塘的负责同志说:“你们什么都靠我,我什么都靠供水能力。”他悠闲地穿梭在密集的炮火中,没有一颗子弹碰到过他的手指。

他有温柔。护送两个漂亮女孩到芦苇塘的时候,话语里充满了即将溢出的善意。他温柔地安慰着紧张的孩子:“没事,安心睡觉,去芦苇塘,吃米饭和鱼。”他真诚地称赞那个洗脸的小女孩:“好帅的孩子!”

他自尊心很强。把女孩带进芦苇塘,让大岭挂电话,她觉得见谁都丢人。本来大凌吊花是敌人的子弹,他没有打,但是他觉得好愧疚好自责,没有保护好受伤的孩子。

他机智,想着利用凶神恶煞的贪婪,在船头放一束芬芳聪慧的莲花,从容不迫的吃着莲花,引诱敌人中了埋伏。

他很勇敢,独自面对许多魔鬼。他灵巧地划着船,撑起扁担,让船转了一圈,假装措手不及,让鬼子毫无防备地“勾住”。

他有仇恨,大凌受伤时,他下了一张罚单:“他们伤害了你,流了这么多血。明天我要叫他们十个人流血!”这位勇敢的英雄韩用第二天的行动证实了前一天的承诺!

他自信,自尊,温柔可恨,机智勇敢。他是一只在火中悠闲自在飞翔的鱼鹰。

这个鱼鹰就是孙俪《芦花荡》里的老人。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1

这篇文章的主角不是知名英雄,而是一个没有名字没有姓氏的普通船夫。他的工作既普通又重要:就是这条破旧的船运送食物,运送干部和病人到村里。有一次,老人护送两个女孩去村子。不料其中一个女孩被日本鬼子打了,老人痛苦地自责。他想实现对那个女孩的承诺。“他们伤害了你,留下了这么多血。明天我要叫他们十个人流血!”。第二天,他立即率领十几名日本士兵来到芦花荡,与他们英勇作战,最终歼灭了所有日本士兵。

看完之后,我不禁感到震惊:这位老人既是凡人,又是伟人。他只是一个载着货物和人的老船夫;但他的伟大在于诚实守信,勇敢机智。

他首先把新鲜的荷花放在船头,引诱在河里游泳的日本士兵。日本兵看到新鲜的荷花,立刻向老人游去。然后,老人假装心慌,跟着船往前划。但是船突然停滞了,原来是在大铁钩的伏击区。如果那些日本士兵多注意水中是否有障碍物,他们可能不会被活活淹死。然而他们心里想的都是赶紧把新鲜香甜的莲子吃掉。所以这些日本兵最后都挂在大钩子上了。这时,老人“嗖嗖”地举起竹篙,“啪啪”地打在日本鬼子的头上。不一会儿,日本兵全死了。老人履行了对女孩的承诺后,高兴地回去了。

划船老人利用爱吃莲子但不常吃的日本士兵的弱点,打败他们,为受伤的女孩报仇。老人是个聪明人,也是个有血有肉的硬汉!他没有名字,他是无名英雄!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2

在人类历史上,血与火的战争频繁爆发。战争可以分为正义和非正义。阅读战争题材的作品,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历史,看到正义战争的力量和非正义战争的邪恶,看到真善美与谬误、恶与丑的极端,看到人类意志力、智力和体能的最大化表达,从中得到启示。

于是,我看了《芦花荡》战争故事。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个老人护送大岭和二岭去找部队。途中,大岭被日军一枪打伤,爷爷很伤心。他对两姐妹深感内疚。第二天,老人向日本鬼子报了大岭之仇,打了胜仗。

看了这篇文章,知道这个爷爷是一个爱国抗日热情;有老有强的精神;有强烈的爱恨情仇;过度自尊自信;兼具智慧和勇气的英雄行为。

这篇文章在写作中也有许多特点,如使用动作描写、表情描写、语言描写、隐喻等修辞手法。这可以用来更形象地描述爷爷对敌人的仇恨。

在满是诗画的芦苇丛中,一个瘦瘦的老人整天自由穿梭,让抗日将领们心情愉悦,日本鬼子们心寒。

他自信,自尊;他有温柔,有热血,有仇恨;他爱憎分明,勇敢机智,是一只勇敢的鱼鹰!

看看爷爷,想想自己,差距太大了。在日常生活中,每当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想放弃。有一次,我去爬山。走到一半,我不耐烦地说:“你到了吗?再见。”走了一会儿,我说:“怎么这么远?不要爬!别爬!”看了这个故事,觉得很惭愧。有时候,当我放学回家时,我看到一只小狗。虽然很可爱,但是我

吓得心惊肉跳,心里一点都不安宁,一直怦怦地跳着。但《芦花荡》里的老爷爷面对敌人时很自信,并不怕敌人。而我在面对一条小狗都怕得腿脚直哆嗦。假如我就是故事中的老爷爷,当我面对敌人时我会怎么样呢?是投降,还是鼓起勇气跟敌人对抗。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会毅然决然地跟敌人对抗。

我要向老爷爷学习,做一个勇敢、坚强的人。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3

老师为我们讲了《芦花荡》这篇课文,使我收益非浅。在课文的最后一个自然段中,有这样一句话:"在那苇塘的边缘,芦花下面,有一个女孩子,她用密密的苇叶遮掩着身子,看着这场英雄的行为。”这时,老师提问题了:第二天二菱目睹了老头子的英雄行为时会想些什么呢?之后,我们 就各自发挥了自己的想象……我认为这时她会想:老爷爷怎么这么有能耐,把他说的话怎么就当真了呢?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没有了粮食,人们怎么办啊?他不仅仅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人们的救命恩人啊!不过,好在老爷爷有抗日经验,也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打败了那几个日本人,替我们出了一口气。我真的想说:老爷爷,你的自尊自信,出奇制胜是多么地令人敬佩,多么地令人敬仰啊!学了这篇课文,我觉得老爷爷那充满活力,智勇双全,自尊自信,爱国精神真的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4

一个将近花甲之年的老人,时常穿着一条蓝色的破短裤,拿着竹篙,站在与他相依为命的船上。他浑身没有多少肉,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他有短短的、精神的花白的胡子,一双眼眼睛格外的尖利有神。

在战争年代,不管是男女还是老少,都在巧妙地与敌人作斗争。这位不知名的老人,就是没用一刀一枪,让一群日本鬼子蹬腿就去了西天。

他自信。悠闲地撑着船,在夜晚给被敌人严密监视的苇塘里的队伍运送柴米油盐,有时还会带来一两个远方赶来的干部。他对苇塘里负责的同志说:“你什么也靠给我,我什么也靠给水上的能耐。”他在密密的炮火中不慌不忙地穿梭,从没有子弹挨过他的一根毫毛。

他有柔情。在护送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去苇塘的时候,话语里灌着快要溢出来的慈爱。他温柔地安慰着紧张的孩子:“什么事也没有了,安心睡一觉吧,到苇塘里,还有大米和鱼吃。”他真心地赞美洗脸的小女孩子:“多么俊的一个孩子啊!”

他自尊心强。带着女孩进苇塘而让大菱挂了花,觉得没脸见人。本来大菱挂花是敌人的子弹,又不是他给打的,他却如此内疚与自责,觉得是自己没有保护好受伤的孩子。

他机智,想到利用鬼子们的贪婪而在船头放一捆清香而智慧的莲蓬,还自己悠悠地吃莲蓬,引诱敌人进埋伏圈。

他勇敢,单独面对众多的鬼子,他灵巧地划着船,一撑篙,让船溜溜地转个圆圈,装着张皇失措,七拐八拐地让鬼子毫无防备地“上勾”。

他有仇恨,在大菱负伤时打下包票:“他们打伤了你,流了这么多血,等明天我叫他们十个人流血作文!”这个铁骨铮铮的英雄汉,在第二天用行动证实了前一天的诺言!

他自信、他自尊,有柔情,又有仇恨,他机智,还勇敢。他是在炮火中悠闲而自由地飞翔的鱼鹰。

这个鱼鹰就是孙犁《芦花荡》中的老头儿。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5

越残酷的战争越需要有美丽的心灵。

战争的炮火熏乌了人的眼睛,穿梭的子弹制造着硕大无比的惊恐与焦虑。战争的残酷无情剥夺着人们脆弱的心灵,战争是难以抹去的污垢,让那个年代里的人们无法擦拭。如何让这样的人们在硝烟中找到生活的美好,如何让饱受折磨的人们在漫长的封锁中缓解心灵的苦痛,这需要有某些东西带给人们新鲜的气息。此时,文学就成了浸润心灵的一泓清水,而孙梨就在此刻创造了似水的文学。他用《芦花荡》洗着人们脸上的血污,抚摸着痛苦的心灵。在压抑与无奈中,在战斗与渴望中,《芦花荡》给战争一些诗意,给芦花荡一些风月,给心灵一些宁静。

芦花荡本不缺少优美的风月,但战争让人们忘记了注视身边的美景。《芦花荡》用轻巧的笔勾勒着清新的战争生活,淡化战争,制造轻松。这篇文章也确实让人们看到了另一种战争画面,改变了人们传统的对战争的印象,让人们有了另一种战争感受。这也就是孙梨要做的,而他也确实做得很好。

故事发生在抗战的岁月里,当然少不了战争的痕迹。只不过作者的目光更多地停留在了芦花荡的“景”上,写出了景的诗意,创造了诗意的心灵。

文章开头就以天上的星星驱赶着阴森的黑暗。“天空的星星也像浸在水里,而且要滴落下来的样子。”“浸”字透出了嫩、柔、润,而且要“滴落下来”,看在眼中怎舍得离开她,顿生爱怜之情。这是怎样的一个芦花荡,牵动着每一个饱受战争折磨的.心,让痛苦也随着天上的星滴落去,随着荡里的水静下去。这只是开始,还有“弯弯下垂的月亮,浮在水一样的天上”。“弯弯下垂的月亮”带着俏皮可爱之感,月本就有情,在这一片水天中似一个微笑的脸挂在天空,让人们在苦闷中找寻到了快乐,有童真,有幸福,这月下的人仰着的脸也应是笑的。“浮”字写出了轻盈、缥缈。水天都在这星月下朦胧起来,仿佛带着人们进入了梦境。悠悠的芦花荡,变幻出诗意的神情,让人们忘记了这就是战场,忘记了昨日的激战,忘记了身心的痛。

这就是战场上的画境,是芦花荡醉人的美景。孙梨用诗意的自然景色赋予了战争另一种氛围。作为故事,孙梨更用诗意的生活淡化着战争,制造温馨甜美的渔家气氛。

一老二小是本文的主要人物,也是作者选材的特定人物。一条小船编织出了一个个轻松优美的生活图景。

月夜行船:“一只小船从苇塘里撑出来,在淀里像一片苇叶,奔着东南去了。半夜以后,小船又飘回来……”最能营造诗情画意的莫过于小船,月色、清波、芦花、一叶小舟、一个“渔人”,营造出一个宁静清幽的月夜图景。“飘”字写出了小船行驶的轻松、欢快。似有微风浮过苇塘,一片苇叶随风飘过水上,飘在清幽的月夜,仿佛能听到船桨轻快的击水声,老头子带着“早出晚归捕鱼撒网那股悠闲的心情”,一桨一桨地向读者传递着热爱生活的喜悦之情。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6

子弹飒飒乱溅,穿破黯绿枝叶,款款残叶躺在湖面上。尖尖船尾犁过荡面,浮起阵阵涟漪。老头立船,白影斜映水,芦花,笑颜依旧。

深夜,隐在身后的无数双灌满杀气的眸子,不断地扫视2着周围。刺眼的探明灯,锐利地监视着。但一位老头却站在苇叶似的小船在监视区内穿梭自如,毫无畏惧。他年迈60,一条蓝色的破旧短裤在风中飘摇,身体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但却特别精神!在敌人紧紧的封锁的水面上,就像一个没事人,早出晚归,心情悠闲,编算着使自己高兴也使别人高兴的事情。他,乐观!

硝烟岁月中混沌一片,战火历史禁锢了整个芦花荡。蜻蜓无了点水之心,蝴蝶无了孕育之意,都远远地躲到深山老林。唯有这位老头,丝毫不在意身后的危险,就这样静静地完成他的任务,过他的日子。立在船头,飘在水面,早出晚归,怡然自乐。他的心,不被硝烟所玷污,不被战火所辱没。举着楫,打着水,尖尖船尾犁过荡面,望着初起的太阳,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7

在历史上,水与火的战争屡屡爆发。我们能从种种战争中看到正义的力量,更能看出在战争中感人肺腑的形象、惊心动魄的情境……

在《芦花荡》这篇课文中,我们就能很容易地看出老头子的机智、勇敢、伟大……的精神面貌。而作都也运用了巧妙的语言来描写老头子的自信与自尊。

在一个夜晚,老头子撑着一只小船在敌人所监视的区域划过,却没有被敌人发现。由此可见老头子驾船的技术有多高超。不过,因为老头子过于自信和自尊,每天夜里,在敌人紧紧封锁的水面上,好像什么事都没有。

有一天,老头子载了两个女孩来了。那两个女孩因为在炮火里滚了一个多月,都染上了一种急性的传染病。她们想在苇塘里休息休息,打打针。老头子十分喜欢这两个女孩。大的叫大菱,十五岁,小的叫二菱,十三岁。把她们接上船,老头子就叫她们睡一觉。这两孩子在炮火里一直都没安静过,神经十分紧张。只要有一点动静 ,她们就把闭上的双眼睁开了。而现在又到了这么新鲜的一个地方,就更睡不着了。

只见小女孩趴在船边淘水玩,那个大女孩轻声吆喝她:“这都什么时候了,还这么爱干净!”老头子说:“洗一洗吧,没关系的。”就在这时,在远远的地方有一片阴惨的黄色的光,突然间转到了她的的船上来,女孩尖叫了一声。老头子说:“不怕,小火轮上的探照灯,它照不见我们的。”不一会儿,就要过封锁线了。小船无声地,但又飞快地前进。按照灯突然照向他们,没有再转动了,两个女孩的脸照得雪白,紧接着扫过一梭机关枪。老头子叫女孩们趴下,自己跳下了水,推着小船前进。大女孩把小女孩抱在怀里,倒在船夜工上,用身子遮盖了她。子弹在她们的船边飞过,大女孩把小女孩抱在怀里,倒在船底上,用身子遮盖了她。子弹在她们的船边飞过,大女孩负了伤,虽然她没出声,可是她再搂不住小女孩了,她翻了下去。

老头子看着受伤的大女孩,心里难过极了。他决定去打日本鬼子报仇……

说到这里,大家一定很好奇,老头子一个人怎么找日本反子报仇啊!如果想知道的话,那就仔细去找找《芦花荡》这篇文章吧,它会给一个惊心动魄的世界的。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8

故事发生在抗日战争的岁月里,在充满着诗情画意的芦花荡里。有一个干瘦的老头子,整天来去自如地穿梭在其中。他让日本鬼子感到了胆寒,让抗日战士感到了快乐。但有一天,他因为过于的自信和自尊,在接两个女孩子——大菱和二菱回苇塘里休息的时候,一时大意让其中的一个叫大菱的女孩子被日本鬼子的机枪扫中了,受了伤,他因为没有圆满地完成此次任务而感到内疚、自责。他发誓要让鬼子们血债血还,同时还要二菱去看,给他作证。

二菱亲眼目睹了老头子英雄般的行为,她想着这位老同志在昨天所说的话可不是放的空炮,自己还真是小看了这位老同志呢。别看他这么大把年纪了,还真是个老英雄啊!你看他,面对着十几个鬼子,毫不畏惧的样子,而且他还足智多谋。原来他在船头放了一大堆又肥又大的莲蓬,自己还在有滋有味的剥着莲蓬吃,是为了引起鬼子们的注意,鬼子们哪里吃过这么新鲜的东西。他驾船的本领可真就神了,好像牵着鬼子的鼻子在转圈圈呢。鬼子在水里被驾船的老头子弄的转来转去,怎么不敢动弹了呢?怎么有一股一股血从水里冒了上来呢?老同志还没有动手啊,鬼子怎么就怎么哗哗的流血了呢?一定是水里设了什么机关,他可真有点子。原来他有他的本事,可以不用枪,一个人就能对付十几个鬼子,叫鬼子们只有挨打的份,没有还手的能力。老英雄砸得好,狠狠地砸!叫他们头破血流。大菱的仇算是报了,回去告诉大菱去,让她知道这位老英雄的故事,让她安心养伤,早日康复,向老英雄学习,打败日本鬼子。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19

天太冷,温度一下子降了好多,刚关了冷空调又得开热空调。天气越来越奇怪,想找找“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的绝好境界,却很难觅了。似乎有冬的萧瑟,街上到处是裹紧衣服匆匆走着的人。

教室里倒是出奇的暖和,没有风的肆掠。今天走进的是孙犁的《芦花荡》,没有弥漫的硝烟,也没有惨目的血腥。战争似乎在这里被荡涤了,月明风清的夜晚,苇塘里滴落的星星,稻米和着肥鱼的香味,白绸子样的水鸟,紫色丝绒般鲜嫩的芦花——能把战争演绎得如此具有诗情画意,看来也只有在白洋淀这地方,也只有孙犁了。

学生们听得很专注,眼神里更多的是详和。他们的身边没有大片大片的芦苇,更少见到扑腾而过的水鸟,可他们一下子喜欢上了孙犁笔下的芦花荡。可他们哪里明白,如他们一般大的孩子,在美丽的芦花荡里,每天是怎样惊恐地张望着这个世界,是怎样小心翼翼地打发着每一个日子,是怎样无奈地着着自己家乡一片片的被践踏,美丽的芦花荡不是世外桃源,而是充满了血腥的战场。

铃声响,我们把思绪从芦花荡中走出,外面还是呼呼的风,似乎还可看见满塘的芦苇。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20

在到处都弥漫着销烟的战争年代里,却有着一个弥漫着温馨之气的苇塘,就在这密密的苇丛里,这镜子般的水面上,上演了一段动人的故事,一段芦花荡的故事。

一个平凡却肩负着运送粮草等重任的撑船老头儿,在一次运送两个小女孩到苇塘里的基地去时,不料被一直看守在那儿的敌人发现了。大女孩大菱挂了花,自尊心强的老头儿于是许下诺言――一定会狠狠地惩罚敌人。第二天,聪明机智的老头儿果然利用了鬼子的弱点,巧施妙计,让日本鬼子见了阎王。

故事虽然简单,但他的主人公――撑船老头儿绝对不简单。他一个人单枪匹马同鬼子打交道,如果没有真本领,是谁也不敢去冒这个险的。这个老头子就是利用他的平凡,利用鬼子对他不设防,不起疑心,才使鬼子中了他的圈套,罪有应得。

自尊和自信是他的最大特征,在这样的年代里,也是最应具备的特征。因为对自己多年来撑船经验的自信,他冒着生命危险接下了这艰巨却关系到部队成败的重要任务。因为自尊,他使鬼子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是一个中国人扛起抗日卫国大任的体现,就在这片苇塘中,一叶小舟上,一位抗日老英雄奇迹般地诞生,为队伍运送来了救命的粮草,护送来了重要的干部,一切都在不知不觉中,在敌人的眼皮底下。只要稍有疏忽,都有可能丢掉性命。但是,一个英雄又怎会畏惧这些呢?

直至现在,我仍旧忍不住猜测在那个年代,真的有老头子这样的人或事存在吗?我想,不管是作者虚构的也好,听说的也罢,但是一个时代总会孕育出一个时代的人,在那样的艰难的抗日的岁月里,在那样美丽、恬静的芦花荡中,又怎会少了这群英雄儿女的身影呢?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21

文中像一片苇叶“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形象的写出小船在苇塘中的样子,也比喻主人具有苇子一样旺盛的生命力和顽强斗争的意志。

文中的飘”字形象的写出了木船的轻快,表现了老头子驾船技术的高超。

文中“敌人监视着苇塘。他们提防有人给苇塘里的人送来柴米,也提防里面的队伍会跑了出去。我们的队伍还没有退却的意思。可是假如是月明风清的夜晚,人们的眼再尖利一些,就可以看见有一只小船从苇塘里撑出来,在淀里,像一片苇叶,奔着东南去了。半夜以后,小船又飘回来,船舱里装满了柴米油盐,有时还带来一两个从远方赶来的干部。”写景物描写不仅渲染了故事的气氛,也给作品增添了一种战斗的诗情画意,构成了情景交融的艺术境界,同时,也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地点。“弯弯下垂的月亮,浮在水一样的天上”,景物描写,用诗一般的语言写出了夜晚的明亮。在如此明亮的夜晚,老头子竟驾着船在敌人的眼皮底下活动。

这是冀中区的女孩子们,大的不过十五,小的才十三。她们在家乡的道路上行军,眼望着天边的北斗。她们看着初夏的小麦黄梢,看着中秋的高粱晒米。雁在她们的头顶往南飞去,不久又向北飞来。她们长大成人了。把女孩子们逐渐成长的过程描述得富有生活韵味。庄稼的自然成熟,雁群的南飞北回,诗意傲然地暗喻着时光的流逝。在生活的道路上,由于“眼望着天边的北斗”,所以永远不会迷失方向。“北斗”,既是实在的景物,同时,他又暗喻党的光辉的指引。

一个鬼子尖叫了一声,就蹲到水里去。他被什么东西狠狠咬了一口,是一只锋利的钩子穿透了他的大腿。别的鬼子吃惊地往四下里一散,每个人的腿肚子也就挂上了钩。他们挣扎着,想摆脱那毒蛇一样的钩子。那替女孩子报仇的钩子却全找到腿上来,有的两个,有的三个。鬼子们痛得鬼叫,可是再也不敢动了。对斗争的描写表现出了老头子的智勇双全,他早在枯木桩上了一只只锋利的钩子,船头放一大捆莲蓬,引鬼子进入水区,让钩子把敌人咬住,然后痛击敌人。

芦花荡的读后感 篇22

我轻轻合上书,眼前仿佛浮现出书中那精彩的画面:在芦花荡中,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若无其事地撑着一叶小舟,悠闲自得地绕着圈,有一篙没一篙地撑着;而他身后,一大群的日本鬼子拍打着水追过来,可不久,他们的哀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来。原来老人巧妙地在水下暗设机关,消灭了一大群鬼子。

这正是孙犁笔下《芦花荡》里那勇敢的老人形象。每天他撑着船,为芦花荡里的人们送去柴米油盐。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中,他神态自若,在敌人面前,他毫不畏惧。在他眉宇间,深深的皱纹里都透着对敌人的无比憎恨。

我为老人的英雄行为惊叹不已。回想自己曾经胆小懦弱,我的脸红了。

还记得我的好友辉煌生日的那天,她骄傲地炫耀着自己的单骑,让我看着脸上就红一阵白一阵的。哎!谁叫我还不会骑呢?第二天我就嚷着去买了辆自行车,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和妈妈只好推着车回家。一路上,我总觉得所有人的异样目光都落在我身上,或明或暗。“瞧!都这么大了还不会骑!”我羞得连车把都不敢去扶一下,一个人低着头远远的跟在妈妈的后面。一到家就把门锁上,偷偷地在家里学骑车。我骑在上面左右倾斜,到处撞壁,身上红一块紫一块!出去骑吧,我都这么大了才学骑车,准会被人笑掉大牙。但这毕竟是家不是什么体育馆,还是出去骑吧,不行!如果不巧碰到什么朋友同学,一传十,十传百,到时候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不会骑车,我的脸往那儿搁呢?不行!绝对不能出去学!我不能成为别人的笑话。我继续艰难地左右撞壁。看着别人轻快地骑着车,我不知多少次暗下决心,可最终还是没有勇气。

《芦花荡》里的老人,虽然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却像青壮年一样,充满活力,无所畏惧,在敌人严密封锁下,出没苇塘,成为一名贡献卓着的英勇的交通员。想到这里,我的脸更红了,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少先队员,我怎么能为了面子躲在家里,如此胆小懦弱呢?从现在起,我要学习老人勇敢和无畏,骑出家门骑出一片勇敢的天地,做一只翱翔蓝天的雄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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