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词乐园(18分)
1、读拼音,在括号里填上合适的字。(2分)
xié ( )作 威( )( )助 和( )
2、根据拼音写词语。(8分)
guàn gài tián jìng zhàn lán tún bù
( ) ( ) ( ) ( )
cí ài zhàng ài biàn bié yǐn mán
( ) ( ) ( ) ( )
3、把下列成语补充完整。(4分)
寒冬( )月 银装素( ) ( )云驾雾 火眼金( )
( )然大悟 ( )羞成怒 如火如( ) 明察秋( )
4、在横线上填上合适的词语。(4分)
狞笑 哄笑 讥笑 冷笑
1、面对敌人的威胁、拷打,方志敏 两声,正气凛然地说道:“我无可奉告!”
2、看到赵本山的小品,礼堂里总是发出阵阵 。
3、林冲在山神庙里听到了奸人的 ,忍无可忍,就杀死了仇人,加入了梁山农民起义的队伍。
4、面对别人的错误,我们不能 ,而应真诚地指出。
二、句子天地(15分)
1、填上合适的古诗文名句(2分)。
春种一粒粟, 。 ,死亦为鬼雄。
2、结合事物的特点,把下面的句子写的生动有趣一些。(至少三处)(3分)
夏夜是迷人的,萤火虫飞来飞去,青蛙呱呱地叫着,风吹着柳叶,柳叶摇晃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要求写句子。(2分)
(1)我们不能辜负老师对我们的殷切希望。(改为反问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体会句式特点,仿写句子。
理想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理想是通往成功道路的铺路石,理想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综合改错。(错别字、标点、语病共6处) (6分)
“六一”庆祝会上,宣读了优秀少先队员的名单,特别发扬了刘华的先进事迹。听了这个消息,同学们纷纷向他庆祝,刘华十分激动极了,他表明自己的决心:今后一定要再接再励,刻苦钻研,努力攀登科学高峰。
5 你一定读过许多名著吧,请你仿照下面甲同学的发言,也用一两句来简述一部名著中的故事。(要求:写出书名、人物和有关情节等)(2分)
甲同学:《西游记》中,机智勇敢的孙悟空识破了白骨精的诡计,三次棒打不同化身的白骨精,最终打死了妖精,保住了师傅唐僧。他真不愧是一位降妖除魔的英雄。
你的叙述:。
三、课文内外(14分)
1、祖国浩如烟海的古代诗词让泱泱中华无愧于“文明古国”的美誉。瞧,张志和《渔歌子》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给我们展示了一幅浓郁江南风味的春景图;夏日,看到“锄头”,我们就会想到古诗“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 ,霜叶红于二月花”,点出了秋天的无限风光;在一片银装素裹的冬日世界里,我们更会由衷地赞叹“忽如一夜春风来,__ _ ___”。
2、社会和大自然是一本书,一本无字的书,所以说我们要,“ ,行万里路”。 ___ 的长江, ___ 的三亚落日,___________的烟台的海,让我们真正领略到祖国河山的无比壮丽。
3、眼前昏暗了,可是还能感觉 似乎 。我又感觉要是 ,准会 , 。这段话主要写了 ,体现了孔隙 的特点。
4、《三打白骨精》一文中妖精三次分别装作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都被孙悟空识破了。我从中认识______________的孙悟空,也知道了 ____________的白骨精。这部小说中还描绘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如__________的______ __,__________的______ __。(填四字词语)
5、吴国少年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八字成语)的故事巧妙地劝阻吴王攻楚,从故事中我们懂得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___
四、快乐阅读(23分)
(一)《烟台的海》节选(11分)
冬天,深褐色的海面显得很凝(níng nín )重。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经常气势汹汹地掠过这片海域。小山似的涌浪像千万头暴怒的狮子,从北边的天际前赴后继、锲(qiè qì)而不舍地扑向堤岸,溅起数丈高的浪花,发出雷鸣般的轰响,有时竟把岸边数百斤重的石凳掀到十几米远的马路中央。每到这巨浪拍岸的日子,许多烟台人和外地的游客,纷纷顶着寒风跑到岸边,观赏这(蔚 慰)为壮观的景象。还有的不顾被浪花打湿衣服,站在岸边,以那数丈高的浪花作背景拍照留(恋 念),形成一道壮丽的风景线。
1、用√选择正确的读音或汉字。(2分)
2、解释词语。(2分)
前赴后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锲而不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有时竟把岸边数百斤重的石凳掀到十几米远的马路中央。”从句中“数百米重”“十几米远”你体会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竟”你读出了作者的______________之情。(2分)
4、如果把烟台的海比作一个人,那么,春天烟台的海就像个顽皮的孩子,夏天的海宛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冬天烟台的海仿佛___________________。(2分)
5、这段话中把涌浪比作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2分)
6、烟台的海就是山东烟台北面的_________海。(1分)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12分)
小小的米兰花,细微得像碎玉米的米兰花。你总是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小小的米兰花,你(牵引、 牵扯)出我多少衷心的思念。看见你,我总是想起小学时第一个老师,那个美丽、和蔼,像大姐姐一样的老师。她总是把着我的手写字,她的手总是暖烘烘的。有一次我生病了,她把脸紧紧贴着我的面颊,轻柔的发丝抚爱着我,我心中(洒入、注入)了永存的暖流。在大雨滂沱的时候,她还送我回家,背着我涉过那条湍急的小河。至今,那条小河还常常从我心里流过,我分明看到小河的浪花飞溅到老师那美丽而和蔼的脸上。
为了山村小学的明天,她散发出全身的清香,飘进农家的幢幢木房,了解我们学习中的疑难,帮助我们攻下一道道难关,直至夜深人静。此时,她却压住阵阵发痛的腹部,拖着蹒跚的脚步(一步一挨、一步三回)地返回在乡间的小路上。啊,敬爱的老师,我多么想放声为您高唱一曲颂歌!
岁月的波涛冲走了我许许多多关于花的回忆,可是小米兰那淡淡的清香却永远(飘溢、飘洒)在我心中……
1、给短文加一个合适的题目(1分)
2、将文中括号内恰当的词语用“——”划出。(2分)
3、写近义词: 颂歌( )疑难( )(1分)
写反义词: 高唱( )细微( )(1分)
4、用下列词语造句:(2分)
(1) 蹒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滂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用“~~~~”划出文中前后照应的句子。(1分)
6、本文通过写_________________,实际赞美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分)
7、读完短文,你想起了哪些赞美老师的语言?请写两至三句。(2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习作表达(30分)
生活中,我们一天天在长大,懂得了孝敬父母,懂得了珍惜幸福请以《那一次,我懂得了________》为题,你写一写成长过程中懂得的某一种生活道理。注意字迹工整,不要出现真实的班级和姓名,字数不少于450字
一、内容简介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孩子还是成人,都会永远记得那只叫做柴斯特的蟋蟀,记住那嘹亮而韵律无穷的鸣叫。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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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形象
塔克:
它是一只有趣的小老鼠,他常常带着可笑又可爱的笑容,它就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站一个废弃的排水管中,家里乱糟糟的,全都是一些零钱,废纸,柴斯特和亨利猫都是它的朋友,塔克的性格十分开朗,也很容易激动。它曾经在柴斯特出名时做过它的经纪人,甚至用自己一生的积蓄,刚才提到的那些捡到的零钱,换回了柴斯特的自由。
柴斯特:
它是一只特别有音乐天分的蟋蟀,甚至可以说是个音乐天才。从前它居住在康涅狄格州,一次偶然事件,使它来到了纽约,从此便被一个叫做玛利欧的小男孩当作宠物收留了,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站,白利尼家的报摊里,曾经因为自己的音乐天分,让白利尼一家人兴奋了好几天。
亨利:
它是一只可爱的猫咪,同样在美国纽约的那个废弃的下水道居住,它遇事不易慌张,做事十分稳重,看起来就像一个绅士。即使塔克是只老鼠,它们还是成为了好朋友,它与柴斯特也是一对好朋友 ,它和塔克曾经一起想办法帮柴斯特解围,[虽然没有成功,但也是一片心意呀!]还邀请柴斯特到它们家吃饭。
玛利欧:
一个家庭贫困的小男孩,十分喜欢小动物,收养了柴斯特,还用自己的零用钱给柴斯特买了一个十分美丽的小笼子,曾经因为柴斯特无意中吃掉了半张两元钱,而要去打工,换回柴斯特的自由。当然玛利欧也是很懂事的,除非是特殊情况[妈妈要赶走柴斯特],否则,玛利欧是决对不会反对妈妈的。
玛利欧的妈妈:
她是一个矮胖的女人,而且比她承认的要强壮的多。是个典型的‘主妇’,除非玛利欧和爸爸一起背水一战,否则,战胜妈妈,嘿嘿,想都别想。因为老妈在家里的地位可不一般。妈妈很讨厌昆虫,不过很喜欢听柴斯特唱歌,妈妈偶尔哼上两句,声音还真不错呢。
玛利欧的爸爸:
他的个子很高,稍微有点驼背,但是他整个人总是能流露出一种和善的神采。在家里,爸爸是很公平的,谁做的对,他就把重要的一票投给谁,总的来说,爸爸还是很支持玛利欧养柴斯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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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代广场的蟋蟀读书笔记
who:蟋蟀柴斯特
when:春秋两季
where:纽约时代广场
what:蟋蟀柴斯特成为著名音乐家然后功成身退的故事
how:因为香肠的诱惑,柴斯特远离家乡,被带入纽约,被小男孩马力欧收留,并结交好朋友老鼠塔克和大猫亨利。吞吃纸币、引发报摊火灾,柴斯特和两个朋友不小心为马力欧一家带来了灾难,可会他没有逃跑,而是勇于承担责任,并充分发挥自己的音乐天赋,和马力欧一家成为好友,为马力欧一家带来了滚滚财富。在功成名就之时,柴斯特却选择了回到家乡,因为,那样才会有自由,演奏时间和创作曲目的自由,生命的自由。
自由与承担
why:至于作者写这本书的主要目的所在,因为看的书多了,听的讲座多了,正如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不想再受从小到大的语文荼毒,非要找出中心思想,只要从本书中有所收获即可。或者,你觉得,和动物交朋友,原来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即使它只是是小小的蟋蟀;或许你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小小蟋蟀竟然是天才演奏家;可能,你惊讶,音乐竟有如此的力量,可以平息人的怒火,可以把人带入美好的想象;或者,你也想做个勇于担当的人,这样,你才能心无愧疚;也许,你希望能有塔克这样的朋友,帮你出主意和赚钱,希望有亨利这样的朋友,什么时候都支持你的决定,希望有马力欧这样的主人,疼爱你,却不会强迫你;可能,你也明白了自由的可贵……唯有百家争鸣,才能碰撞更多思想火花。
百家争鸣,火花四溅
对于本书,忍不住一口气看完,特别喜欢书中的几个地方,带我一一道来。
其一,中国元素中的绅士
斗蟋蟀,是中国宫廷中的传统游戏,所以,马力欧才在唐人街上找到了蟋蟀笼子,还是宫廷专用七层宝塔用的。
说中国人会玩,也真不错。不过,现在还有多少人这样玩呢?听说北京还专门有人玩这个、收藏这个,在家乡,倒是碰到几个玩蝈蝈的,毕竟蝈蝈比蟋蟀大点,全身绿色,也非常漂亮。
其实,我最关注的还是下面这幅图中表现的中国绅士风度。
两位老人,穿上中国传统唐装,对小孩马力欧鞠躬行礼。
礼貌,礼仪,在这个急躁的社会,越来越难以发现的东西,碰到了就让我深深感动。
人,钱财越来越多,吃穿越来越好,脑袋越来越聪明,礼仪却越来越退化。礼仪,不是形式的东西,不止是外在的表现,他还代表了你内心对人的尊敬,代表了你的价值观,你所看重的是什么。对自然,对别人,你是要破坏,不理不睬,还是要尊重,敬畏?你穷其一生,苦苦追求的是什么?
钱财再多,如果你错过了孩子的成长,无法挽回;
钱财再多,如果你没时间看看夕阳,无法享受;
权势再大,如果你躺在了病床上,眼睛一闭,啥都没了。
外在与内在,你要如何选择?有舍必有得,如何取舍,值得每个人深思。
其二,支持而不代替
特别敬佩亨利说的一句话:“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他自己的,他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他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这是柴斯特成名后想回到家乡时,塔克不同意,亨利说出的一番话。
有了孩子,特别有感触。这不就是典型的父母吗?
我为你好,你要听我的,就像塔克。按照我说的做,你会少走很多弯路,还会更加有成就。
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宝贝,我希望自己能做到像亨利那样,对你的人生,支持,而不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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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86篇
篇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乡村的蟋蟀,在康涅狄格州自由的生活着,却被人带去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蟋蟀柴斯特在乡村呆久了,不熟悉城市的繁华和热闹,他被男孩玛利欧带回了家,接着,一连串稀奇古怪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在白利尼一家的身上。他还认识了老鼠塔克、老猫亨利,塔克和亨利热情地招待他。后来,柴斯特那美妙的声音让他在一夜之间成了名,但他却留恋故乡,坐着火车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城市里虽然繁华,但没有乡村美好;城市里虽然富饶,但没有乡村自然。
在乡村里的自由,永远比得上城市的约束。
如果是你,你是会象柴斯特一样回到家乡,过着平凡的日子,还是继续呆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成为大名人?
有人会说:“柴斯特真傻!如果我是他,肯定会继续留在纽约,一定可以享尽荣华富贵!”但如果我是柴斯特,我会和他一样。
城市和乡村的差距,是没有人能够说得清的。而唯独自由才是心灵最最渴求的。
篇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400字
这几个星期,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蟋蟀柴特斯从来没有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而不慎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特斯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喜欢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柴特斯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可是就在柴特斯音乐事业达到颠峰时,他却突然作出决定要从此“挂弦”隐退,回归康涅狄格州的乡下老家,要过从前那种虽然不知名却十分平静的生活。在故乡凉爽晴和的秋夜星空下,把歌儿唱给土拨鼠、雏鸡、鸭子、野兔和牛蛙听,还要用歌声止住狐狸追杀野兔的脚步。
一只蟋蟀、一只猫咪、一只老鼠之间的友情足够让这个冰冷的世界温暖起来,他们所拥有的正是我们所缺少的。我很喜欢这本书,希望它能让更多的读者知道作者乔治写这本书的初衷,要触动人类的心灵,让友情在和煦的阳光下传递吧!友情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友情不是一天两天就可以建立的,你要积少成多,积友情,攒友情。 友情是要自己体会的。啊!友情啊!
篇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500字
在这几天里,我和我们小组的同学已经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写得真好,在晚上的时候,都已经十点半了,可是,我还在读书。最后,每天都迷恋《时代广场的蟋蟀》,迷恋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了。最后,爸爸为了让我睡觉,就说,如果再看,就会伤害眼睛的。最后,我想了想,爸爸说的对,我要先保护好身体,然后再努力的学习,这才是学习的最好方法,生命是最重要的。所以,现在我的眼睛已经近视了,如果再不好好保护眼睛,恐怕真的会更严重的。现在,我就给大家说一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吧!
在草原上生活的很好的蟋蟀柴斯特,不小心被带到了纽约,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于是就结成了好伙伴。接着,亨利猫和塔克老鼠发现蟋蟀柴斯特是一个音乐天才,一个为音乐而生的天才,就这样,蟋蟀柴斯特成了全纽约最著名的音乐家。最后,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念自己的家——大草原,于是就回到了大草原。故事的大概就是这样,这本书写得真是十全十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的书,真是开心极了!
还有,这本书把柴斯特写的很生动,里面生动的介绍了柴斯特的勇敢和机智,还记得有一次,塔克老鼠不小心踢翻了火柴盒,所以引发了火灾,就这样,大火烧起来了,幸亏柴斯特让让外面的人赶来救火,所以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柴斯特才能死里逃生,不然,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就没有命了。
这本书里的人物都很不错,每个人都很纯真、善良,没有一个人贪婪,小气、品质不好,我想,写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有一颗善良、而又闪亮的心。
篇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600字
最近妈妈给我买来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里扉页上写着“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我在想:猫和老鼠也能做朋友吗?带着这个疑问,我开始读这本书了。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书里的内容还历历在目。这本书讲的是三个小动物之间的友谊,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里,被阴差阳错地带到了时代广场,在那里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还有忠诚的猫,机灵的塔克老鼠。它们成了好朋友,蟋蟀柴斯特的歌声吸引了每个时代广场地铁的乘客,很快成了大红大紫的歌唱家,但最令蟋蟀感到幸福的还是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给他的帮助和关怀。 读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三个小动物之间最真诚,最纯真的友谊。上学期,我认识了从别校转来的同学——傅磊,我们相识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们一见面就互相吸引。课余时间,我们俩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我们说学校的事,说自己的爸爸妈妈,说自己喜欢的事。他喜欢看书,我就从家拿来借给他看。他生病的时候不能来上课,我心里总在想,不知道病的怎么样啊。晚上回家请妈妈给她的妈妈发信息,问侯他。他呢,也特别关心着我。有一次,我和他在学校里犯了错误,老师通知了家长。回到家后,他担心我被妈妈责打,竟然让她的妈妈发信息给我妈妈说:“阿姨,今天的事是我带头去做的,是我的错,请你不要责骂都震宇。”看了这条短信我差点流下了眼泪。我为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动。你看,我们是不是也跟蟋蟀柴斯特,亨利猫,塔克鼠那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呢? 我想:友情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爱别人关心别人。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个人,去帮助自己能够帮助的人,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
篇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1000字
你觉得友谊是什么?是个礼物,是一首歌,还是站在你身边的不离不弃,默默的支持,尊重以及帮助?
《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讲了老鼠塔克,猫亨利以及蟋蟀柴斯特在时代广场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一个野餐篮中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在那里结识了老鼠塔克,猫亨利以及玛利欧一家。玛利欧为柴斯特做了很多事,像为它买蟋蟀笼子,为了解决柴斯特梦游吃掉2块钱的原因而带它去看冯赛先生,在柴斯特离开后向父母解释。柴斯特因为举办庆祝自己来到纽约2个月的庆祝会,而在店铺中失手将火柴盒打翻引起火灾,导致小店因火灾损失严重,更一步激发了玛利欧母亲的怒气。在暗自悲伤之余,柴斯特哼起了自己偶然间听见的歌曲,幸运的是,这首曲子是玛利欧母亲最喜爱的歌。他因此化解了危机并发现了自己在音乐方面的天赋,从而一炮走红。但它在自己事业的巅峰时,因为看见了飘进时代广场的落叶而触景伤情,想返回自己的家——大草原。最后,它报着自己对玛利欧的爱和对朋友的感激之情跳上了通向大草原的列车。
读完这本书,我不由得仔细思索起来,友谊是什么?
当我看到塔克和柴斯特分享他最珍贵的腊肠时,当塔克为了将柴斯特救出来而牺牲自己一生的积蓄时,当塔克鼓励柴斯特继续唱下去时,当亨利为柴斯特出谋划策,告诉他要听从自己的内心时,我明白了,这就是友谊。
友谊不是随随便便送给朋友礼物,不是随便讲哥们义气,不是出了什么事情就抛弃对方。友谊是尊重彼此,为彼此出主意但不为他做决定,讲原则讲法律,在对方有困难时,站到他的身边。
我的身边也有这样的朋友。
记得在我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出去秋游。我因为晕车,走到堵车的地方就感到不舒服。刚走出去就在车上吐了。当时因为大家都是小孩子,再加上堵车本来心里就不舒服。因为我这一弄大家当时都很惊慌,然后就在那里闹了起来。那些大一些的孩子们都在安慰小一点的同学们。但因为越安慰就越闹腾,后来都来责怪我。
但就在这时,坐在我旁边的一个朋友站了起来。她叉着腰,鼓着脸,喊道:“别吵了!人家都身体不舒服了,干嘛还怪罪人家呀!堵车又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自己心里不舒服就不要随便发泄到别人的身上!”
经她这样一喊,一下子就少了很多人在那里闹。就算有不起的也只是自己坐在那生闷气。我感激的对她道了谢,她对我笑笑,说:“不用谢,我们是朋友嘛!”
在我们身边,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朋友,在你骄傲时提醒你不要骄傲自满,当你遇到挫折是安慰你鼓励你。
朋友是一个人一审中最大的财富!所以我们一定要交朋友,交好友,拒损友,珍友谊。
珍惜眼前人,方得始终。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明白了做人要宽容大度,才又有了许多好朋友。 《时代广场的蟋蟀》真是一本好书,它教会我不要为一点儿鸡皮蒜毛的小事斤斤计较,要慷慨大方、心胸开阔地做人。若不是这本书,有可能我还是原来的那个“小气鬼”呢!
篇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令人难忘而搞笑的书。也是一本有魔法感觉的书。它能够让人们的快乐添加许多,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它的资料吧!
蟋蟀“柴斯特”从没有想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一点人情儿味儿都没有的纽约,幸运的蟋蟀遇到了聪明又可爱的老鼠“塔克”和为人忠诚老实的猫“亨利”,还遇到一个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蟋蟀和朋友们发生了好多不愉快的事,所以它用个性而美妙的音乐来回报了朋友们,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它自我也成为了纽约最引人注目的小演奏家。然而就在这时,它开始思念起自我深爱的家乡。在朋友们的帮忙下,它最后回到自我深爱的故乡。书中结尾部分写得十分生动,自然。如果你是一只小蟋蟀,你大概也会有这样的想法。当然,我也不能够把那些都写下来给大家看,大家只好去读这个故事吧!
我们先来说说这本书让我感觉如何,再说说我个人的道理。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蟋蟀和朋友们之间是多么的快乐呀!我也要学习它那样交好多知心朋友。这也让我明白友谊是很重要的。就像蟋蟀一样,透过了朋友们的帮忙才回到故乡。还有小男孩玛利欧是那么爱自我的宝贝蟋蟀,同样蟋蟀也是那么的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这让我懂得爱是相互的,只要你真心爱别人,别人也同样会很爱你。人与动物也是如此,“爱”让我们成为亲密无间的朋友,就像故事中的蟋蟀和“玛利欧”一样。
透过我给大家的介绍,你必须了解不少了吧!快去读读这本书吧!
篇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编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童话王国,使我感受到了悦耳的音乐,受益匪浅。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大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到人情冷漠的纽约。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忠诚的亨利猫。玛利欧的家庭是一个不太富有的家庭,有的时候连两美元都很难挣到。有一次,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把两美元的纸币吃掉了,纽约有名的老鼠地主——塔克老鼠把难以割舍的两美元送给拉了蟋蟀柴斯特,让玛利欧家不损失两美元。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劳的双眼。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因为我的爱好和它的爱好一模一样,不过学习其他课程也要有特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市民!读完以后,我浮想联翩。我一定要学习蟋蟀柴斯特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吧这种精神发扬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成为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亲爱的同学们,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这本书我一个小道理:懂得了我们每个人,每个同学都应该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篇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里能找到很多的情,友情、真情、热情、无情……很多很多,在这里面,也有很多的事情很感人,让你满脸的泪花。
这是柴斯特在练习跳的时候,忍不住跳到了别人的野餐篮里,吃了一点别人的腊肠,结果被别人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就是这样,开始了这次的惊险。
被玛丽欧抓到的那天晚上,它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个朋友“塔克”。听到了柴斯特的经历,它知道了柴斯特喜欢吃腊肠,便把自己明天早上的腊肠(早餐)分开了,多的一块儿给柴斯特。这就是友情。
在一开始,白利尼老妈无论如何也要把柴斯特扔掉,而且还总是和柴斯特闹变扭,尤其是晚宴到不祥之物,我真是为柴斯特担心啊,我感觉这里面有一点无情。
在玛丽欧刚抓住柴斯特的时候,还喂它了一点食物,让它吃的饱饱的,还让它住在了一个有温暖又舒适的火柴盒里,这让我感觉是热情。
还有塔克老鼠、亨利猫、蟋蟀柴斯特之间还有一些真情,让我们久久回味,一直不能忘记……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有很多很多的情,让我们有很多的感受,让我们还想再读一遍……
篇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刚开始读这本书,我心里想:一只小小的蟋蟀,有什么特别了?最后,我才知道这本书非常感人,是讲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还有一只奇怪的猫——愿意跟老鼠做朋友。
有一只蟋蟀,因为它很贪吃,被带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会有什么奇迹般的事情发生了?
在时代广场,有一个男孩叫玛利欧,他“收留”了一只蟋蟀,还给这只蟋蟀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柴斯特。在晚上,玛丽欧和爸爸妈妈回家休息了,老鼠特克和亨利猫一起陪伴蟋蟀柴斯特。他们在书报摊有过非常多的开心事:吃了两元钱、书报摊着了火。过了一些日子,他们三个就成为了很好的好朋友。柴斯特为了报答这两个好朋友,就用它的“小提琴”,演奏出了许许多多有名、好听的曲子。最后,柴斯特坐着赶往康涅狄格州的火车回去了······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这本书跟我以前看过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讲的都是非常感人的故事。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要齐心协力:蟋蟀、老鼠和猫咪一起灭火,可是最后,还是人们的帮忙才灭了火。
这本书,有两种感觉:友好、快乐。快乐是因为:柴斯特唱歌的时候,我觉得很快乐;而友好是因为:柴斯特和两个朋友说话的时候很友好。
同学们,读完这本书,你是不是也有很大的收获呢?
篇1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昨天晚上,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完了,我有很多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渥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猫亨利,还遇到了爱他们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功、成名以后,柴斯特觉得自己并不快乐了。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乔治。塞尔登太棒了。他是以一只蟋蟀的身份,以第一人称的语气来展开和描写故事的,就是蟋蟀柴斯特在写自己的日记一样,太美妙了。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无比感动。我为幸运的柴斯特而感动。因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我更为柴斯特的朋友们而感动。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们要更加关爱小动物,给小动物更多的自由;关爱我们生存的环境,我们一起创造更好的环境。
篇1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学期,我读了一本令人感到温暖的书,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刚刚翻起,我便被文中的小主人公蟋蟀柴斯特与他的朋友们——老鼠塔克和猫亨利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最让我难忘的是第八篇,这篇讲了柴斯特在梦游中,爬上钱箱,不留意吃掉了玛利欧一家的心血钱……妈妈发现了,怒不可遏地要让柴斯特的主人玛丽欧把钱补回来,否则不让柴斯特活动。老鼠塔克不忍心看自我的朋友受苦,便毫不犹豫地将自我积攒了一辈子的财产全部拿了出来,救出了柴斯特,柴斯特自由了,他们的友谊更深了。
读到这儿,我不禁赞叹塔克,它是多么的慷慨大方,他又是多么的善良,他们的友谊多么纯洁无私,塔克竟然能够把一生的财产一分不留,全给了柴斯特。这时,我想起了生活中的自我,想起了那些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自我以前连卷笔刀都不愿借给别人,可比较塔克难能可贵的无私精神,他那能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品质,我觉得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一本好的书,他不仅仅告诉我们许多道理,而且,他还像一面镜子,让我们看清自我,改掉自我的不足。而这本书让我们明白的,正是做人做事的道理。
篇1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原来住在乡下叫柴斯特的蟋蟀,无意之中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柴斯特遇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我大开眼界,一只小小的蟋蟀竟会演奏出一首首的高雅曲目,它的歌声竟会吸引车站里许许多多的人。这只蟋蟀一定拥有如此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和很深的造化。
同时让我对乡村自由、快乐的生活产生了无限的遐想。柴斯特宁愿放弃辉煌的人生,为了自由和快乐,却悄悄地隐退,去自己的家乡享受原来属于自己的快乐自由的生活。
读完此书,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一味地追求金钱和荣耀虽然能带给我们物质上的满足,但在精神上,只有自己感到自由和快乐,只有过属于自己的生活,那么我们才能真正地享受到了幸福和快乐。
篇1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合上《时代广场上的螅蟀》这本书,我对“自由”这个词又有了新的理解,这是一本关于小动物之间友情的故事,讲述了一只平凡并拥有陪不平凡的生活的螅蟀向往自由的故事。
小螅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而在不知不觉中离开了自己的故乡康涅狄格州,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结识了好朋友亨利和塔克斯,与他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日日夜夜,在一起过的十分快乐,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柴斯特成为了举世闻名的演奏家,这样的生活使它失去了自由,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它渴望拥有属于自己的自由,于是在好朋友的帮助下,它离开了纽约,重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柴斯特渴望自由,在高的名誉对它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可见自由是有多么的重要啊!小鱼在水里自由嬉戏,它喜欢游泳;小鸟在天空自由翱翔,它喜欢飞行;柴斯特与其他螅蟀一样,喜欢在草丛里欢乐,我们也一样,向往整个大自然,不喜欢被约束,被约束的生活是无趣的。自由使人快乐,因为自由就是干自己想要去干的事,所以当然是充满快乐的,快乐谁不想拥有呢?我想大家都想得到快乐,我也一样。我几乎整天都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因奖状、“头衔”等而为各种考试、比赛做准备,又总希望得到自由,也许天下所有的学生都会这样,很少有时间玩乐。
如果要写以《自由的一天》为题写作文,那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因为一个学生知道什么叫“自由”,根本没有一个学生体会过所谓的“自由”。要是有一天,可以在所有学生的脸上都能看得见快乐而又不虚伪的笑容,那社会上急缺的东西也就补回来了,社会就会更加美好了。
自由是很重要的,在学习之余,千万要记得给自己、他人一点自由,让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篇1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暑假,我看了乔治·塞尔登所创作的《时代广场的蟋蟀》
主人公蟋蟀柴斯特来自康涅狄格州,原本他过着快乐的生活,可因为贪吃,跳进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市。之后,柴斯特被男孩玛利欧当宠物养,柴斯特又和老鼠塔克、猫咪亨利结成了伙。每当玛利欧一家人睡着时,柴斯特、塔克和亨利都会听音乐取乐。之后柴斯特把纸币当柳叶吃了一半、不小心火烧报摊,玛利欧妈妈差点把柴斯特赶走。柴斯特唱歌,震撼了纽约市的所有人。最后柴斯特想回家了,塔克和亨利帮柴斯特完成愿望,和柴斯特回到了康涅狄格州。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柴斯特说的一句话:由我来承担!
当柴斯特把纸币当柳叶吃了一半时,塔克对柴斯特说:“柴斯特,你把另一半也吃了,再让我们把报摊搞的很乱,装成小偷来过,把钱偷走了。不然你会受到惩罚的但柴斯特说:“不,做错事了,由我来承担!”当柴斯特、塔克和亨利一不小心点燃火火烧报摊时,亨利叫柴斯特快走,不然会被赶走,但柴斯特说:我要待在这,承担错误。
回想我做错事是怎样的:一年级时,不小心碰到被人的铅笔盒,掉在地上,而我却和别人说:“不是我碰到的!”还有一次,我把尺子一不小心搞坏了,怕被妈妈骂就说:“不是我搞坏的!”现在我真后悔,假如那时我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一定会把铅笔盒捡起来放到他的桌上,对他说声对不起。对妈妈说:“是我弄坏的!”
现在,我读了这本书后,非常羡慕蟋蟀柴斯特和老鼠塔克、猫咪亨利有非常深厚的友谊,也使我懂得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勇于承认错误,《时代广场的蟋蟀》我真喜欢!
篇1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我去新华书店买的一本书,我今天是刚开始读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结局如何。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你也许会觉得这本书十分普通,其实这本书很精彩,还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的称号呢。想知道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
这本书讲的是,康涅地狄格州乡下的草原上,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蟋蟀柴斯特是一只非常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也帮助玛利欧家走出了困境。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出版社周刊》曾经说过: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是的,正是有了友情,世界才更加真实,更加美好。友谊是可以跨越时代,友谊是不会被时间带走的。一个世界充满了友谊,就等于人人之间充满善意;一个世界没有友谊,必定是充满了邪恶的。
友谊=忠诚+信任。一个人的一生决定于他的朋友,更决定于他的友谊是否长久。马克思曾经说过:“友谊之舟在生活的海洋中行驶是不可能一帆风顺的,有时会碰到乌云和风暴,在这种情况下,友谊应该受到这种或那种考验,在这些乌云和风暴后,那么友谊就会更加巩固,真正的友谊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放射出新的光芒。”每个厉害的人,都和品德高的人有过长久的友谊,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友谊是一个人一生中必不可少的东西,一个人如果失去了友谊,那就像鸟儿没有翅膀。
我觉得,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这三只小动物学习,懂得关心别人。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包容的心,理解的心对待每个人,去帮助自己能够帮助的人,在别人得到帮助的同时,自己也得到了快乐。《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三个小动物的友情感动了世界,成为了20世纪全球五十本最佳童书之一,是令人感动的一本书。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绘声绘色,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
篇1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偶然一次机会,使我翻开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位来自美国康涅狄格州的作家:乔治.塞尔登。作者展开丰富奇特的想象,以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为背景,展开了一个个风趣又好玩的故事,体现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讲述了3只小动物在这个冰冷的城市中的爱。
本书的主人公分别是小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以及他的家人白利尼先生和白利尼夫人。故事是这样的,柴斯特一次偶然的机会,坐着火车来到了纽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被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小男孩玛利欧收养了,住在他家开的报摊里,并结识了塔克鼠和亨利猫,也许是他们有缘份吧,这三只可爱的动物在这座冰冷的城市展开了爱的旅程。
就是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就是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这本书,真的让我很感动。本来,老鼠和猫在现实生活中是天敌,可在这本书中却成了好朋友。在老鼠和猫的帮助下,小蟋蟀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蟋蟀音乐家,同时,这也少不了小男孩玛利欧的积极奉献。
我喜欢文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拥有高尚情操的柴斯特,没有自私自利的意识,他用自己能给予的爱去温暖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勇敢,善良,虽然他一次又一次的在报摊为主人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他并没有逃之夭夭,一走了之,他更多的是留下来澄清他所犯过的一个又一个的错误,用最真诚的力量去挽回自己留下的可能。而且,他用自己嘹亮而优美的歌声去打动了在时代广场的每一个人,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直到柴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州,爱的温度并没有退缩。
就是这一个故事,使我明白了,爱有多么的重要,忠诚的塔克鼠,憨厚的亨利猫与拥有高尚情操的蟋蟀柴斯特,足以温暖着冰冷的世界,这就是爱的力量。在生活中,爱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有爱,再冰冷的世界也会被爱的力量所感染城最温暖的世界。读了这个故事,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班里的同学,我们都是兄弟姐妹,为什么就会因为一点点小事而闹得鸡犬不宁呢?为什么双方都不能退让呢?很多男女生,就因为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就吵个不停,回到家里也没有尊重长辈,在学校也不能做到尊敬老师同学这就是因为在我们的心中缺少了爱,没有感受到爱的重要性。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3个好朋友一样,友好相处,互帮互助,那么,世界不就不会再有那么多战争了?世界不就是一个幸福和平的花园了?大家都向一想,如果每个人都给予出一份爱,给予出一份真情,那么,世界就会沉浸在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境界里,多么美丽的境界呀!真的是足以温暖整一个世界,整一个家园没错,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我们都成为一个爱的天使吧,让爱在我们的心中荡漾吧,我们携起手,为地球家园贡献出一份力吧,我相信,这个世界一定会因为我们而变得更加光彩!
篇1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来自农村的蟋蟀,偶然间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去,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它遇到了一对知心朋友,老鼠塔克和享利猫成了它们的好朋友。后来,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一跃成为了纽约著名的演奏家,但在这样的环境下,小蟋蟀却逐渐想念起自己的故乡——农村了,最后,还是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回到了令自己魂牵梦绕的农村乡下……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小蟋蟀柴斯特。小蟋蟀柴斯特就像是个初次进城的纯朴的乡下人,都市的一切对它而言充满了新鲜感,但也同样叫它无助与害怕。它就像个可爱,守本分的乡下小男孩,让人发自内心地去欣赏它。其中有一个场景,我很喜欢。那就是他去吃中国晚餐的时候。因为这里把柴斯特写得非常的可爱的聪明。很讨人喜欢。
我喜欢的场景还有很多。比如说玛利欧哀求他妈妈把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留下的时候,塔克看玛利欧替他爸爸照顾报摊的时候……很多很多的。读到“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完美。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篇1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只蟋蟀与一只老鼠、一只猫在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的一个卖报店里的故事。
故事中那只小小的蟋蟀叫柴斯特,我最喜欢它了!柴斯特的家乡在康涅狄格州,而他为什么跑到了离家乡这么远的地方呢?我带着这个疑问去读。读完以后,我知道了是因为他太贪吃,跳到了野游篮里,被人运到了时代广场。他还有一个小主人,名字叫做玛利欧。而那只“财神”老鼠叫塔克,因为他的家在下水道里,如果有人掉钱时,他就赶紧跑出来,把钱捡起来,再放回家里,他就这样积攒,随后,他攒了很多钱。小猫叫亨利,它很温柔,长得很可爱,我也很喜欢它。
读完这本书时,我知道了自己想学好一样东西,就必须刻苦学,学到最后,你就是最棒的。明白了做人要谦虚,不能骄傲,如果骄傲起来,那就永远学不好任何一个东西。
篇1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曾读过《神秘岛》、《父与子》……可是,我最喜欢看《时代广场上的蟋蟀》了!下面我就给你们讲一下这一本书和我的感受吧!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这一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是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它被火车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老实的亨利猫。蟋蟀用美妙无比的音乐换来了人类的热情,帮助贫穷的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难,蟋蟀也成了风迷全球的音乐演奏家。柴斯特特别想念以前的日子,在朋友亨利猫和塔克老鼠的帮助下回到了家乡。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面的蟋蟀,因为蟋蟀拉出的音乐,是多么的美妙动听,是那么的优雅……蟋蟀的样子是墨绿相间的,头上还有两个触角。虽然蟋蟀的样子不过如此,但是竟能弹出这样美妙的音乐,让我悲震憾不已。蟋蟀朴素,不争名,不求利,不争地位,它是那样的默默无言,一直在弹着他那美妙无比的“摇篮曲”!
我读了《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感觉到朋友之间的友情和力量!
篇2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一直在读《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十分的有趣!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讲讲我的读后感吧!
小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到了野菜蓝,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他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柴斯特感到了一缕孤独和忧伤。但它没有退缩,而是用努力和真诚融入到了这个地方,不仅拥有了许多朋友,还用美妙的歌声赢得了人们的喝彩,打造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可是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并不留念这繁华的都市生活,却怀念着乡间自由自在的日子,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拥有它很多回忆的故乡。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各不相同,会遇到困境和坎坷,但我们要保持平衡的心态,勇于去迎接每一次的挑战。我们应该向小蟋蟀柴斯特学习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
这一本书到处都充满着友爱,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
篇2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题目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柴斯特和他的朋友塔克老鼠、亨利猫。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
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从来没有离开过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地。可他却因为贪吃跳进篮子,被带到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地铁车站。在这繁华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老实的亨利猫,还遇到了深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他绝妙而动听的音乐回报了朋友那深厚的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难。自己也成为整个纽约著名的演奏家。成名后的柴斯特仍然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伙伴的帮助和支持下,他终于回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故乡。
我相信读过这本书的每个人,不管是小孩还是成人,都会永远记住那只蟋蟀的名字----柴斯特,记住他那嘹亮动听的歌。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懂得:只要你努力面对事实,奇迹就会发生。
篇2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中午,我和妈妈一起看《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没有想到,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的真挚友情竟足以温暖这个冰凉的世界。
知道乡下蟋蟀是如何来到时代广场的吗?请听我一一道来:在康涅狄格州的一条小溪边,有一根老树桩。树桩里住着一只蟋蟀,它的名字叫做:“柴斯特”。一天,由于柴斯特吃了过多的腊肠,在一个野餐篮子里睡着了,结果被带到了时代广场地铁车站。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并且被帮助父母卖报的小男孩玛丽欧发现并做为宠物。
为了让柴斯特有个屋子,玛丽欧带着他的宠物来到中国城,认识了卖中国古玩的冯塞先生。在冯塞先生那里,玛丽欧买到了一个宝塔形的蟋蟀笼子,吃了许多非常美味的中国晚餐。
在柴斯特来到纽约整整两个月的时候,他们还举行了一场宴会,好好庆祝一番。可是由于塔克的疯狂旋转,踢翻了火柴盒,引起了一场火灾。还好大家没有受伤。
最后,柴斯特坐上了一辆火车,回家去了。我会永远记得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我看的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个充满感情的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所以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不过幸运的是,它在那里遇见了老鼠塔克,亨利猫,还有它的主人玛利欧。而且它们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它们的帮助下,柴斯特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一个轰动了整个纽约的音乐家。但是,柴斯特很快又想它的家了。于是塔克和亨利恋恋不舍地把柴斯特送走了。
我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写得非常生动,而且也非常好看,不妨你们也看看。
篇2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书中的塔克老鼠、亨利猫和柴斯特之间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一不小心被火车带到了远离家乡的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个人情冷漠的地方,柴斯特遇到了热心的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从此,在他们身上发生了很多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而他们之间伟大的友谊帮助他们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也温暖了这座城市。书中写到:当柴斯特被玛利欧的妈妈关进笼子后,一向爱财如命的塔克老鼠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为柴斯特摆脱了困难,重获了自由。朋友间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多么让人感动啊。
读过这本书后我想:三只小动物之间深厚的友情都足以温暖那个冷漠的世界,如果我们人类之间也能像他们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我们这个世界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和幸福。
篇2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本童话故事书。故事主要讲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
本书的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一天,它因为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遇上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的亨利猫,还有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最终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友谊很重要,友谊可以带给我们很多的快乐和幸福,还可以帮助我们战胜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像它们那样珍惜身边的好朋友,珍惜和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光。我爱我的朋友!
篇2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讲了:有一只老鼠叫塔克,蟋蟀柴斯特的家乡在康涅狄格州,有一次,他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野餐篮给带到了一个叫纽约的繁华明亮的城市里,幸运的柴斯特在地铁站遇到了亨利猫,塔克鼠,还遇到了他的主人,玛利欧,玛利欧在冯先生那为柴斯特做了一个蟋蟀笼子,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柴斯特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学了几首歌曲,柴斯特是只蟋蟀,每首歌听一遍就记下了,柴斯特的个越来越多,震惊了整个纽约,到了秋天柴斯特是只蟋蟀,他想在临死之前,回到自己的家乡,就这样,他离开了自己的同伴。
秋天是所有蟋蟀的祭日,我相信塔克和亨利一定会想念柴斯特的,因为它们是最要好的朋友。
这是一本好书,是一辈子要读的书。
篇2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一段我读了由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我觉得这是一本很不错的书,能让我们聆听大自然的音乐,感受心灵之旅。
书中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操场到了人情冷漠的纽约,和它的朋友一起度过的时光。
在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一家。它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
我想:柴斯特多幸福,有爱它的主人和两个要好的朋友一直帮助它。如果我们人间也像它们一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团结一致,互帮互助。那么,就不会再有不快乐的事了,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美好的家园吧!
篇2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1961年间的一只蟋蟀搭错了车从乡下来到了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不知怎么,这只蟋蟀竟然变成了演奏明星!来来往往的人们都不由自主地倾听蟋蟀演奏的优美歌曲,蟋蟀的主人家报摊卖报的份数也双倍激增。但在蟋蟀音乐事业到达高峰期时,它却想回归乡下,想在故乡秋夜星空下把歌唱给自己的小伙伴听,让优美的歌声止住狐狸追杀兔子的脚步。
出名的蟋蟀和塔克老鼠、亨利猫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主人又疼爱它,为什么它要回归乡下。我们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是啊!出名就要付出,付出你的快乐与自由,所以蟋蟀才隐退“江湖”,它需要自由和快乐。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那只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蟋蟀的名字)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并不了解自由、快乐与出名的意义,所以在我将来生活中好好思考这个问题。
篇2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大家好,今天我要写《时代广场的蟋蟀》这篇读后感。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蟋蟀柴斯特,因这它可以学人唱歌,而且每天都有好多人来纽约的地铁站来看它唱歌。
塔克老鼠、亨利猫、蟋蟀柴斯特都住在一根排水管里。塔克喜欢思考问题,比如说玛利欧为什么喜欢柴斯特这个问题就难不到它。亨利猫对它们两个起了保护作用,我一看到它的样子就很勇敢,跟在它们这一定很好。
它们三个在一起非常幸福,蟋蟀柴斯特有音乐天赋,塔克老鼠聪明机智,亨利猫又勇敢,但其实也很想念自己的家乡。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蟋蟀在纽约出了名,很快乐。如果没有了快乐,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塔克老鼠、亨利猫都有自己的本领,我相信,总有一天,它们俩能回到自己的家乡的。
篇2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童书,但最喜欢的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了。
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压在了三明治下面睡着了,当它醒来时,就已经到了美国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了。在陌生的地方,柴斯特认识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诚的小猫亨利,还有喜欢它的主人玛利欧。但是玛利欧的妈妈不喜欢它,直到有一次,柴斯特成了美国著名的演奏家,帮助玛利欧一家走出困境后,玛利欧的妈妈才喜欢上柴斯特。但是这时的柴斯特并不快乐,因为它很想回到自己的家乡,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个故事,我很感动。动物之间还能这样互相帮助,我们人类更应该互相帮助了。当别人有困难时,我要去帮助他们,当得到别人的帮助时,我要心存感激!
篇3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很喜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作者展开丰富奇特的想象,以美国纽约的时代广场为背景,展开了一个个风趣又好玩的故事,体现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讲述了3只小动物在这个冰冷的城市中的爱。
本书的主人公分别是小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小男孩玛利欧,以及他的家人白利尼先生和白利尼夫人。故事是这样的,柴斯特一次偶然的机会,坐着火车来到了纽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被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小男孩玛利欧收养了,住在他家开的报摊里,并结识了塔克鼠和亨利猫,也许是他们有缘份吧,这三只可爱的动物在这座冰冷的城市展开了爱的旅程。
这本书,真的让我很感动。本来,老鼠和猫在现实生活中是天敌,可在这本书中却成了好朋友。在老鼠和猫的帮助下,小蟋蟀成为了一名出色的蟋蟀音乐家,同时,这也少不了小男孩玛利欧的积极奉献。
我喜欢文中的每一个人,尤其是拥有高尚情操的柴斯特,没有自私自利的意识,他用自己能给予的爱去温暖身边的每一个人。他勇敢,善良,虽然他一次又一次的在报摊为主人闯下了弥天大祸,但是,他并没有逃之夭夭,一走了之,他更多的是留下来澄清他所犯过的一个又一个的错误,用最真诚的力量去挽回自己留下的可能。而且,他用自己嘹亮而优美的歌声去打动了在时代广场的每一个人,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困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直到柴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州,爱的温度并没有退缩。
就是这一个故事,使我明白了,在生活中,爱有多么的重要,如果有爱,再冰冷的世界也会被爱的力量所感染城最温暖的世界。如果,我们都能像文中的3个好朋友一样,友好相处,互帮互助,那么,世界就会沉浸在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境界里,多么美丽的境界呀!
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我们都成为一个爱的天使吧,让爱在我们的心中荡漾吧!
篇3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自从我读了老师推荐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之后,在看其他书就觉的这本书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来,我读过这本书以后觉得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真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
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乡下,可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自己的歌声回报了自己的朋友,自己也成为了纽约的演奏家,可柴斯特很想念自己家乡。
我喜欢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幅图片、甚至每一个标点,在柴斯特有困难时有塔克老鼠,当我想起“我们一起吃东西吧”这句话时眼前便浮现出它们一起吃东西时的画面,还有助人为乐的亨利猫,和一直关心照顾它的主人。
任何人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永远记得它们之间的友谊!同学们想知到里面的最精彩的内容赶快来买吧!
篇3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一段时间,松原发生了多次地震。考虑到安全的因素,我们这几天上午上课,下午放假。因为时间比较充裕,所以我和爸爸共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读完后,我深深地被老鼠塔克崇拜蟋蟀柴斯特的感情感动了,也被报摊的老顾客史麦德利先生教蟋蟀音乐的这一段深深地吸引了。书里面的每一个人都非常有特点,白利尼老爸的温和、宽容令我感到十分的崇拜;玛丽欧的朋友保罗,是一位列车长,他是一个非常大方的男人;冯塞,是一个中国人,是唐人街一家老旧店铺的老板,他热情、好客。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部分内容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蟋蟀柴斯特在报刊亭冯塞送的小笼子里,用它透明的翅膀,演绎着一首美丽的乐曲。这好听的乐曲,吸引来全纽约的人,他们都在倾听柴斯特天籁般的鸣奏。对蟋蟀柴斯特来说,这是对它最好的礼物,对我们来说,这是一场美丽的音乐会。
篇3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明月皎皎光,促织鸣东壁。”周日的"约读书房”课堂上,郝老师用这两句古诗引出当天要读的书目《时代广场的蟋蟀》。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他在1961年凭借这本书获得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的银奖。写作的契机源于他有一天坐地铁回家经过时代广场时,突然听到一只蟋蟀的鸣叫,唤起了他对故乡康涅狄格州乡村生活的怀念与向往。几分钟后,一个故事雏形便在他脑海中出现了……
郝老师古今中外,旁征博引,讲的娓娓动听,引人入胜。孩子们听得全神贯注,如痴如醉。我的心中则是无比的期盼,盼着将这本书一睹为快。
当晚,收拾完毕,等孩子读完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翻开来。很快我就被书中流畅优美的语言,生动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直到一口气读完最后一页仍意犹未尽。
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候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这是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偶然间从康州乡下来到了大都市纽约,最终落脚在了时代广场地铁站的一个报摊旁。报摊的小主人叫玛利欧,他循着蟋蟀的叫声从一大堆垃圾中成功发现了柴斯特,他非常喜欢这只蟋蟀,并且在白利尼爸爸的帮助下成功说服了妈妈将它留下作为自己的宠物。在这里柴斯特还结识了另外两个新朋友,坦克老鼠和亨利猫,它俩住在地铁站旁边一截废弃的排水管道里。三个好朋友常常聚在一起,分享美食、聊天、出去探索世界,非常快活。
篇3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可是好景不长,它们在一次忘乎所以的派对中,不小心引发了火灾,给白利尼一家的报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它们意识到大事不妙,塔克出了很多主意,让柴斯特逃走,嫁祸给他人等等。柴斯特没有接受,它认为自己必须要有担当,坚决不能连累他人。
于是,它选择留在原地面对一切后果。伤心欲绝又无比愤怒的白利尼妈妈坚决要扔掉这只给人带来霉运的蟋蟀。玛利欧除了焦急也无能为力。就在这时奇迹发生了,柴斯特用它那惊人的音乐天赋演奏出了无与伦比的美妙的曲调,深深地打动了白利尼妈妈,取得了她的谅解,还为这个一直不怎么景气的报摊带来了更旺的人气。因为它的歌声犹如天籁,不仅白利尼一家,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甚至整个纽约www.simayi.net都在倾听。这只小小蟋蟀的鸣叫,让人停下了行色匆匆的脚步,让人忘却了内心的焦灼与不安,唤起了人们对家乡的思念,惊醒了人们灵魂深处的向往……因为它是用心在歌唱。
合上书本,思乡的情绪蔓延开来。台湾诗人余光中的诗中也出现过蟋蟀。老先生说:“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在四川乡下听到的那一只。”我小时候也是生长在乡下,蟋蟀的叫声肯定听到过无数次。可是现在回想起来,都忘记了它的叫声是什么样的,甚至连它的样子都已经模糊了。难道是我离开家乡已经太久了?重温儿时的回忆还得借助百度,图片中那暗黑色小小的一只只,不知道哪一只会在今夜入梦来,为我鸣唱……
篇3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觉得特别的惊讶。一只来自康涅狄格州的蟋蟀,竟然会弹奏一首首歌曲,这实在是让我钦佩呀!
这本书里讲的是:一只老鼠的名字叫塔克,它住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车站的一个废弃的排水管出口上,这根排水管就是他的家。
每个星期六的晚上,玛利欧都替他爸爸照顾这个报摊。玛利欧哟喝着:“最新的报纸,最好看的杂志!”没有人停下脚步,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整整一个晚上,他只卖掉了十五份报纸和四本杂志。他一边叹着气,一边猛搔着自己的耳朵。
这时,玛利欧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么久了,纽约市里各种各样的声音都听遍了,听过火车隆隆的奔驰声,当它们转弯时铁轮子在轨道上磨擦所发出的尖锐叫声。还有汽车的爆胎声,披摁得震天响的喇叭声,还有猛踩刹车时发出的刺耳怪声。不但如此,他还听过车站里挤满人潮时,那种人声沸腾的吵闹声,狗吠声、鸽子展翅......他都领教过了。就是从来也没听过这种声音。
玛利欧觉得自己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就从书报摊后面钻了出来,站在那里等着。当他又听到了这声音时,他走了过去,空气里只有那种似有似无的呢喃声。于是玛利欧他走到了那一堆吹得贴在水泥墙边的废报纸旁,然后一张一张地检视着,再放到一边去。玛利欧终于碰到了地面,就在这堆垃圾下面,他看见了一只小小的昆虫,他把这只小昆虫放在了手心里,看了一会儿,“是蟋蟀,他惊叹着。
于是玛利欧把这只蟋蟀放在了火柴盒里,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叫柴斯特。
有一次,柴斯特和塔克正说话,来了一只猫,柴斯特吓的躲到了火柴盒里,塔克转过头一看,对柴斯特说:“别怕,它不会吃了我们的,我们是好朋友,它叫亨利。”柴斯特听了这才放了心。
过了几天,玛利欧去了中国,找到了冯赛,冯赛还给了玛利欧一个蟋蟀笼子,柴斯特很高兴。冯赛还给玛利欧讲了一个故事......最后冯赛马还加了一句:“这个笼子还是有个国王的呢!”这个蟋蟀笼子的上面一层比一层小,最上面的就是尖顶了。
有一个晚上,塔克睡在了柴斯笼子里,还拿了两张两元的钞票,一张当枕头,一张当被子盖在身上。柴斯特靠在钱箱上睡着了。
它做了一个梦,梦见了自己躺在一个大树桩上,吃着桑叶,桑叶的味道又苦又酸,当柴斯特醒来一看,它居然吃了两块钱,它吓得魂飞破撒。就因为这件事,玛利欧的妈妈把柴斯特罚了,罚的是禁足。塔克知道了这件事,把它在排水管的时候,自己冒着生命危险的积畜给了柴斯特当赔偿。
第二天,玛利欧的妈妈看见了两块硬币,柴斯特还正躺在两堆硬币的旁边。
下面就是我说柴斯特的历害了。
有一次,柴斯特和塔克还有亨利举办什么宴会,它们还弄了一些吃的喝的,柴斯特还用自己的翅膀演奏了一曲歌。塔克觉得太好听了,就转了一个圈,不知道打翻了一个东西,把报摊烧了起来,周围的人看见了就来到了报摊旁了。
第二天早上,玛利欧的妈妈看到了非常的生气,这时,柴斯特不仅用它的翅膀弹奏出了玛利欧的爸爸妈妈最喜欢的歌曲《重归苏莲托》,玛利欧的妈妈听了很开心,本来她想柴斯特扔了,现在她不想了。
从此以后,玛利欧的妈妈还给柴斯特送好吃的东西。有一次,史麦德利先生来了,他听玛利欧说:“史麦德利先生,您好,我的蟋蟀会唱歌!”刚开始,史麦德利先生还不相信,最后还让柴斯特登上了报纸。
过了几天,大家都来听柴斯特演奏会,一圈围着一圈,连马路上的警察都拦不住人们。这回,柴斯特可是大出风头了,它不仅给大家带来了美妙的歌声,还让白利尼一家赚了一大笔钱。
柴斯特给大家演奏了几天,它觉得太累了,就和塔克还有亨利吃了一顿大餐,就乘着火车回康涅狄格州了。
篇3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美国纽约市时代广场地铁车站一个废弃的排水管出口上,那是老鼠“塔克的家”。
在地铁车站的附近有一个报摊,玛利欧的家人在这里卖报纸和杂志。
玛利欧的父母有时会让玛利欧在这里卖报纸。有一天,买报纸的人很少,收入寥寥。班车上的列车长保罗和他们的关系很不错,夜很深了,保罗给了玛利欧一枚五角钱的银币,他要买一份星期天的时报,一份报纸的价格是2毛5分。保罗放下钱,没有拿报纸便走了。
深夜,整个车站空荡荡的,但空气中却又隐约充满了无声的喧闹。
玛利欧发现了一只蟋蟀,他很喜欢这只蟋蟀,希望作为自己的小宠物来养,但是他的母亲不同意,后来父亲在一旁打圆场,终于说服玛利欧的母亲留下了这只蟋蟀。但是蟋蟀只能呆在报摊的小屋子里,即便如此玛利欧已经很开心了。
他们离开以后,老鼠塔克,猫亨利从报摊小屋的缝隙中钻进去,和小蟋蟀聊起来。“柴斯特”是一只来自乡下的蟋蟀,它因为进入了别人的野餐食物箱,最后坐着火车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地方。
书中有一个有趣的人物“冯赛”,一个中国人,他有一个店叫中国城,里面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他是一个很热情的人。玛利欧在他的店里买了一个很漂亮的蟋蟀笼,并且听到了一个关于“西帅”的传说。冯赛热情的邀请玛利欧品尝幸运饼干。
有快乐就会有悲伤,一天夜里老鼠不小心咬坏了报摊抽屉里的纸币,甚至曾经一不小心酿成了一次火灾。好在这些事情终究过去了。
蟋蟀“柴斯特”是一个小小音乐家,它用翅膀拉小提琴,发出“娑娑娑”的声音,很动听。后来它还学会了用人类的音乐来歌唱,它成了报摊上的名人,人们争相聆听它的演奏。连音乐老师史麦德利先生也感到惊讶不已。
小报摊的生意越来越好,可是随着九月的到来,蟋蟀柴斯特开始变得有些忧郁。
后来柴斯特决定离开,柴斯特最后的告别曲演奏很成功:
在音乐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得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只见偏西的太阳照在那些人的身上,微风吹拂着他们,仿佛他们只是长得高高的野草。
读完这本书感触很多:
1、有趣的老鼠“塔克”。它是一只很有头脑的老鼠,它和其他的同类一样嬉戏玩耍,但是它还有一个特殊的爱好——储蓄。储蓄纸、食物、衣物、存钱。它已经拥有2元又93分了。可是这些钱它最终拿出来一大部分,为了救蟋蟀柴斯特,否则的话那些被咬坏的纸币就要由玛利欧一点点的偿还。
2、“亨利”猫。谁也不会想到它和老鼠“塔克”居然能成为好朋友,要知道在人的观念当中,猫和老鼠是天敌。但是它们的的确确在一起了,并且和小蟋蟀成为了好朋友。甚至最后与柴斯特告别的也是它们俩。不同的物种,不同的声音,在这个故事中有了交集。我很佩服作者的想象力。
3、柴斯特:一只特别的蟋蟀。它的特殊源自它奇妙的经历和美妙的演奏。其实它已经成为了“名人”,但是它最终却放弃了这样的生活,想要回到属于自己的乡下。我们其实也会面临这样的抉择,但是在成功时隐退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柴斯特的音乐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因此它会不停的学习新的演奏曲目,同时它也会按部就班的在每一个上午和下午为大家演奏,这样报摊的生意会很好。但是,歌唱的乐趣渐渐没有了。这种机械式的表演让它感到疲惫,它开始怀念乡下自由歌唱的幸福,因此它选择了离开。
4、故事中的列车长保罗、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午餐供应台的米奇、中国人冯赛,玛利欧一家,他们给我们展现了人类最真实和美好的一面,故事中因为有他们的存在让我们倍感亲切。
这是一个故事,但是却给每一个读者留下了无限的想象空间,故事中每个主人公的今后的生活又会怎样呢?让我们一起来想象吧!
篇3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看过很多书,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时代广场的蟋蟀》描写了家乡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紫斯特,无意之中被人带到了美国大都市纽约,被一个地铁站报刊亭主人的儿子玛利欧当做宠物,被和塔克鼠、亨利猫成了朋友。最后,它因为十分渴望在乡下的自由生活,回到了乡下。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第一感就是自由很宝贵。当明星多好呀,有钱赚、有人采访、能上电视、有粉丝……自由给了它什么让它回到了乡下?给了它快乐,只要它想,它就可以歌唱,但在纽约,每天的上午下午都得养一场,无论它想不想。有一个周末,爸爸妈妈本该带我去公园玩,但是,他们只让我在家写作业,不能出去玩,不能看书,不能….看着楼下的人们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我突然觉得很不自由。只是,我是大明星,也不会在舞台上了…….我知道了,柴斯特为什么要回乡下,因为它想要自由。柴斯特还是走红的大明星时,他竟然回家了,回答了永远不可能出名的乡下。为什么?因为他渴望自由,渴望想做就做,不做也可以的时光,渴望快乐的事。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自由十分宝贵,我们要珍惜。
篇3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懂得什么是友谊
这个主人公蟋蟀柴斯特原本在他的家乡康涅狄格州生活地很美好,但是有一天因为他的贪吃无意间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时代广场它交了很多朋友。分别是老鼠塔克,猫亨利,还有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这本书写出了浓浓的友谊。
让我最感动的是玛利欧给柴斯特买房子的情景节,从这我懂得了友谊是这样的,玛利欧想给柴斯特买个新家。玛利欧去冯塞的店里去看蟋蟀笼子,冯塞给他看的是一个非常贵的笼子。玛利欧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了一个蟋蟀笼子。有一天,柴斯特想回到它原来住的地方,他的小伙伴很舍不得她,所以他们拿出了各自藏了很久的食物,为柴斯特办了一个晚会为他送行,从这我感受到了友谊。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这份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我记得一次体育课回班之后,所有人都非常渴,好像班级要闹旱灾一样。正好今天我没有带水,我到处借水,这样的状况谁都很渴,怎么会有人借我水呢?这时我的好朋友看见了,就叫我过去。她一共就带了一杯水分给我半杯。我连忙对她说:“谢谢。”她说:“不用谢,只是我也希望我没有水的时候你也能借我”。
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朋友才是最重要的,失去了朋友就等于什么都没有了。
篇3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书给我启发是巨大的,所以我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读书,我看过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真本书给了我极大的影响力。她让我懂得了友谊与自由的重要。
在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中央车站”这篇章节,它讲了一只蟋蟀在大都市里,失去了自由,他想回到自己的家乡,他的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经过了深思熟路,还是决定为自己的朋友着想,把他送上了火车。当蟋蟀上了火车,并且火车已经开了,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依旧向那已经远去的朋友-----蟋蟀柴斯特挥手,我想他们的眼里一定含着泪。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亨利猫,塔克老鼠还有柴斯特,他们之间的友谊,这种友情是伟大的,是可以让人活动物忘记自己的感受,为朋友着想的。
他们三只小动物的友情令人震惊,令人感动。我懂得了友谊的重要。平常我不顾朋友的感受,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个故事让我改变了,我变得在乎朋友的感受与想法。我也为自己以前不顾他人的感受欣慰,感到惭愧。因为动物都知道朋友的感受有多么重要,我却不知道。
这本书也让我懂了以前不知道该怎么做的事情,应该怎么去做,如果我的朋友遇到困难,只要我能帮助他我一定会尽全部的力量帮助他走出困境。真正的友谊并不是在你开心,高兴辉煌时和你一起分享的,而是你有困难时候伸出援助之手雪中送炭的。“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当我们帮助朋友的时候自己也很快乐开心!
篇4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是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从中受到了一个启发,那就是朋友的友情。
《时代广场的蟋蟀》里主要讲了一只蟋蟀从乡下坐火车来到时代广场纽约,之后来它被一个小男孩玛利欧捡回了家,玛利欧给他找了一个温暖又舒适的一个家。玛利欧给小蟋蟀买了一个七层的蟋蟀笼子。柴斯特要回到乡下了,小伙伴们纷纷拿出自己最珍贵的食物和柴斯特一起分享,想方设法的把柴斯特送上火车。从这里我体会到了友情比金子更珍贵我以后打算不要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和朋友吵架。
小蟋蟀要恢复自由了,虽然老鼠和猫都不想让小蟋蟀回去,但是它们还是很努力得帮助蟋蟀回去。
我和我的同学还有一年的时间,我要珍惜这段时光,好好和他们玩一玩,又一次我和好朋友一起玩,我不小心让他摔倒了,他受伤了,我很对不起他。读书可以让我们怎么样写出你对这本书的感悟。
通过这本书,我懂得了朋友的友情很珍贵,一定要珍惜现在朋友的时光。
篇4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的是一只能拉著名音乐的小蟋蟀,和自己朋友一只猫和一只老鼠的友谊
记得有一章写小蟋蟀想念了自己的家乡,那一天的晚上老鼠和猫把所有的好吃的全拿出来,他们说这是和蟋蟀的最后一天了,他们不想和自己的朋友分开,他们开了一个演唱队欢送朋友。
第二天老鼠和猫把小蟋蟀送到了回家的列车,他们目送朋友到远方。虽然很不舍得让小蟋蟀走,但他们还是默默的祝福它活得更好,更开心,多么可贵的友情啊,当我们和朋友分开的时候,更多的是祝福,
在小蟋蟀吃了钱以后,他们用一生捡来的钱替他还清,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替他还清了钱,这一次又让我感动了,为了一只小蟋蟀不被撵走,这本书讲的是友情,但是我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和自己好朋友大吵一架,让自己和对方都很不高兴,
谢谢《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会好好珍惜这一份一秒的友情。
篇4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一书,这本书说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但是它有了一个喜爱它的主人——玛利欧,还交了俩个好朋友——忠实的老鼠塔克和憨厚的亨利猫。柴斯特用它美妙的歌声帮助玛利欧一家脱离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一个大名鼎鼎的演奏家。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返回了自己的的家乡。
我们要学习塔克老鼠对待朋友的真诚和热情。塔克刚和柴斯特交上朋友,塔克就愿意和它分享一块腊肠;柴斯特咬坏了一个两美元钞票,塔克就想方设法为它出主意(尽管都是馊主意),但最后他用自己一生的积蓄偿还了柴斯特咬坏的两美元。
这本书使我知道人生有几个最了解你的朋友是一件很好的事,因为你有一个真正的朋友你的生活才会珍贵无比!
篇4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围绕着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而展开的精彩故事。
蟋蟀柴斯特意外地从乡下来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地铁站。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柴斯特幸运地遇到了它的小主人——善良的男孩玛利欧,并结识了两个好朋友——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厚的亨利猫。柴斯特是一只具有音乐天赋的蟋蟀,它用美妙的乐音帮助玛利欧一家改变了生活,自己也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人”。然而被掌声包围的柴斯特并不快乐,它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思念的家乡。
在这本书中,柴斯特蟋蟀、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它们之间真挚的友情感动了我,我不禁想起了身边的好朋友。因为有了这些朋友的帮助和关心,我变得快乐而自信。平凡的生活才是最真实的,哪怕是放学途中一声不经意的招呼;操场上一次畅快地玩耍,都让我觉得:有朋友真好!
篇4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被这些动物之间真挚的友情所感动。
本书讲述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蟋蟀,它的名字叫做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篮子里,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聪明的老鼠塔克,又认识了憨厚的亨利猫,并且认识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玛利欧柴斯特买了一只笼子,可是后来的生活却并不平静,柴斯特一不小心在睡觉时啃掉了玛利欧一家辛辛苦苦挣得两元钱,还把玛利欧一家好不容易经营起来的报摊给烧了。白利尼妈妈认为她是一个不祥之物,坚持要赶这只“不祥之物”走,但白利尼妈妈听到柴斯特的“歌声”时,使她改变了主意,不赶他走,正因如此,他也一举成名。但是,他却要回家,回到那个平静而又安详的家园。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这三只动物的友情,就算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被感化。
篇4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蟋蟀柴斯特在人情冷漠的纽约,遇到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和不吃塔克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理解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
玛利欧用十五美分给蟋蟀柴斯特买了一个七层的蟋蟀笼子,然后老人冯赛又在蟋蟀笼子里挂了一个铃铛,又给玛利欧一盒饼干。
起初,白利尼一家的妈妈不喜欢柴斯特,爸爸和玛利欧却很喜欢。最后,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帮助了白利尼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老鼠塔克也当上了柴斯特的经纪人。
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怀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过上了自由快乐的生活。
当我们拥有荣耀时,不要忘了我们最初的快乐,当我们陷入困境时,我们还有朋友的帮助。不要小看任何动物,它们也有它们的厉害之处,它们也有它们的思想。
希望我们珍惜朋友,爱护动物,快乐成长。
篇4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人物是玛利欧和他的爸爸、妈妈,一只蟋蟀名叫柴斯特,有一只猫和老鼠,它们是好朋友,猫叫亨利,老鼠叫塔克。玛利欧在树叶下翻到了一只蟋蟀,后来塔克看到了柴斯特也想和他做朋友,晚上玛利欧在睡觉的时候,塔克带着亨利来找柴斯特玩,就这样它们成了好朋友。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柴斯特在玛利欧家演奏了很多曲子,所以围观的人非常多,它们都称赞柴斯特表演的曲子很好听,史麦德利先生也表扬柴斯特对音乐非常的了不起。每天晚上塔克和亨利打开录音机让柴斯特演奏音乐,就这样它们幸福的过着每一天。后来玛利欧一家在报摊做生意赚了很多钱,后来柴斯特要回乡下了,塔克和亨利帮他找了一辆火车,柴斯特带着玛利欧送给它的铃铛向塔克和亨利挥手,恋恋不舍的离开了。
塔克和亨利回到排水管,它们躺在有很多纸屑的排水管里怎么也睡不着,塔克翻过身来轻声地对亨利说:“我们以后可以去乡下看看柴斯特。”它们对柴斯特非常地想念。
篇4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书是人类的“朋友”,让我们明白道理。
这一次我看的是《时代广场的蟋蟀》。故事是这样的,一天小蟋蟀柴斯特因为想吃腊肠结果被压在了牛肉三明治下面了,就这样小蟋蟀柴斯特被带到了新的世界——纽约。一只乡下的小蟋蟀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在那小蟋蟀柴斯特认识了小老鼠塔克和小猫亨利,在纽约他们成为了好朋友。每天塔克、亨利与柴斯特都会开晚会,这时柴斯特认识了玛利欧一家。一开始小蟋蟀因为还不太适应,结果常常给玛利欧一家带来了不少麻烦,后来玛利欧一家就“用”小蟋蟀美妙的“歌声”来卖报纸和杂志,可怜的小蟋蟀上午8点和下午4点有1个半小时的演唱会,最后小蟋蟀又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出名与自由,最重要的是自由。如果我们生活的不快乐,出名又有什么意义呢?荣耀虽然是件好事,但不快乐的荣耀有什么用呢?我觉得老鼠、猫和蟋蟀的友情足以温暖世界。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都会记得那只小蟋蟀美妙的鸣叫。
篇4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给大家讲一讲《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主人公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猫亨利的故事。
柴斯特本来不想离开康涅狄格州,因柴斯特贪吃被带到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喧闹的城市中,柴斯特感到种种不适应。幸运的是它遇上了塔克、亨利,并成为了好朋友;它还遇上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美妙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一个伟大的演奏家!然而有所成就的柴斯特仍眷恋着家乡的自由和宁静,于是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及友情所带来的巨大力量。在生活中,当自己伤心或是遇到困难的时候,因为有朋友的关怀与安慰,所以能坚强的走下去;当自己快乐或取得成功,因为有朋友的喝彩和鼓励,所以相信自己,不认输。
这个世界,太多人在功成名就之后就忘记自己原来的本性,忘了人生追求的真谛,有多少人能像柴斯特一样呢,在有所成就的时刻,选择回归家乡,回归心灵的最原始。
让我们向柴斯特看齐吧!
篇4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聆听着自然的乐音,我不禁想起了我读过的一本书《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讲述了一只猫、一只老鼠和一只乡下蟋蟀的故事。猫的名字叫亨利,老鼠叫塔克。蟋蟀叫柴斯特。亨利和塔克住在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们是一对好朋友,而柴斯特呢?是因为有一次贪吃而钻进野餐篮被人们从乡下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的蟋蟀,还有它的小主人玛利欧。玛利欧对柴斯特十分好,精心照料着它,后来通过塔克的介绍,又认识了亨利。因为柴斯特会演奏许多乐曲而成了名人,但是它没有自由,最后还是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读了这些故事,我深有感触:我在亨利和塔克的身上得到了启示。猫和老鼠虽然是天敌,但也能成为好朋友,友好的相处。班级就像一个大家庭,同学们都是大家庭中的一分子,我们何必为了那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得不可开交呢,破坏了友谊。我们应该友好相处,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再看看柴斯特,它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它大方无私的为人们演奏各种各样动听的音乐,给人们放松心情。自己犯了错误能勇于承担责任,而不去推卸到别人身上。我不禁暗暗赞叹它。是啊!柴斯特的精神十分可贵。但它和其他动物们一样也需要自由,这样它们才快乐,愿意为人类做贡献,就像柴斯特那样,虽然它是一个大明星,许多人都很崇敬它,欣赏它演奏的音乐,但它却失去了在乡下的那种快乐和自由。所以他一直闷闷不乐并感到十分孤独。自由和快乐对动物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啊!
这本书对我有很大的启发,我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能走近这本书,去认识了解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去聆听自然的乐音,感受一次心灵之旅吧!
篇5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它讲述了一致康涅狄格州的蟋蟀柴利斯因偷吃人类的食品,所以被带到了纽约。便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
文章生动,有趣,只要你读过一遍,绝对想读第二遍。
当我读到“火灾时,塔克,亨利慌忙而逃。顿时,报摊里剩下了蟋蟀一个人。”读在这里我不禁这样想:它们在这时放弃了友情,顾记得只是自己的生命。现在剩下了什么,只是生命,那份友情早不知哪里去了。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友情,懂得了真理,懂得了心的感悟。
篇5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的蟋蟀讲的是一只从康涅狄格洲来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一只名叫亨利的猫、一只名叫塔克的老鼠,还有小男孩玛利欧一家的故事。
玛利欧的父亲开了一家书报亭,一个星期六的晚上, 玛利欧正在书报亭里,这时蟋蟀柴斯特来了,他将蟋蟀放好,过了几天,去给蟋蟀买了一个宝塔笼子。柴斯特在这里还认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它们三个成为了好朋友,一起帮助玛利欧一家做了许多事情,柴斯特在街头演奏,还帮助了他们一家取得名誉,赚了许多钱。但它们许多时候好心却办了坏事……
柴斯特成为了远近闻名的演奏家,但它一点也不快乐,总是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好朋友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它思念以久的家乡。
我读了这个故事,觉得一个人没有自由并不快乐。但是拥有很多朋友,却是非常幸福的。
篇5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学期,老师让我们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让我深深爱上了里面那只具有音乐天赋的小蟋蟀――柴斯特和他的好朋友们。
柴斯特本来是一只生活在乡下的小蟋蟀,过着自由自在的是生活。可是由于他的不小心,被带到了大城市纽约的地铁站,在那里他认识了小主人玛利欧一家,还有塔克老鼠和亨利猫。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柴斯特过了一段以前从没有过的城市生活,还吃了以前从没吃过的好东西。当然柴斯特也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帮助小主人玛利欧一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自己也成为了非常有名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忘不了的是在乡下过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又回到了自己的朝思暮想的乡下,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我觉得柴斯特是一只非常特别的小蟋蟀,他宁愿在乡下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也不愿在城里过那种有名的生活。
篇5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住在康湦狄格州的草场上,可是因为贪吃跳到了野餐篮里,被带到纽约在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
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帮助了马利欧一家,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
而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已深受的故乡。
有句话说得好“落叶归根,家乡最美”,一个人无论在外多么成功,心里始终装着家乡。这让我想到了春节,人们无论多么忙碌,都会放下手中的活儿回到家乡与亲人团聚。
新的一年又来了,我们都要好好学习,做一个热爱国家,热爱家乡的人。
篇5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看它。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比较贪吃,而不幸被人从康涅狄格州带到了豪华的纽约时代广场,跳进了野餐篮,被压在了一个牛肉三明治下面。但他十分幸运,在报摊上交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蟋蟀来到这以后,不断的给报摊带来厄运,比如报摊起火和吃掉了两块钱的纸币,但是后来,柴斯特蟋蟀也用歌声给报摊带来了好运。最后,柴斯特蟋蟀成为了整个纽约市著名的音乐家。但是,九月的时候,它想家了,于是他们在排水管里开了一个告别柴斯特派对,大家都很开心。最后,他们带着柴斯特蟋蟀去火车站,告别了柴斯特蟋蟀。柴斯特厌倦了城市生活,最终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看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他让我懂得了友谊很重要,只要你真心爱别人,帮助别人,别人也会真心的待你。
篇5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主要讲了亨利猫,塔克老鼠和蟋蟀柴斯特。柴斯特是一只有音乐天赋的蟋蟀。每天的白天,柴斯特就看着白利尼一家卖报纸。夜晚就和亨利和塔克聊天。《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就主要讲了他们晚上的聊天及一些宴会。有一次柴斯特吃掉了两块钱,因此不能出笼子了。在塔克老鼠的帮助下,他有重获自由。还有一次在举行舞会时,柴斯特弹了一首曲子,塔克太兴奋了,不小心碰到了火柴盒,烧掉了很多杂志,玛利欧的父母想扔掉蟋蟀,但是因为蟋蟀演奏出了玛利欧的妈妈最喜欢听的意大利曲,所以他又可以留下来了。后来因为他会唱各种各样的,人们熟悉的,意大利曲,所以出名了。但是后来在亨利和塔克的帮助下他又重新回到了乡下。
这本书让我明白,有些事情要弄清楚,不要轻易下结论玛利欧的妈妈就是因为保罗说了动物们逃走,而就认为是动物们放的火。如果蟋蟀不及时唱歌,白利尼一家也许就会错过一只会唱意大利歌剧的蟋蟀。
篇5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有一只蟋蟀,住在四根树桩里,他经常练习自己的跳跃,蹦来蹦去的,有一次,它贪吃的跳进了人们野餐篮里,但是还没吃完,就被人提到了繁华的纽约的时代广场。他慌慌张张地跳了出来。第二天,他幸运的遇到了一个叫马利欧的男孩,马利欧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柴斯特,柴斯特在那里认识了亨利和塔克,亨利是一只文静的猫,塔克是一只友善的爱收藏食物的老鼠,他们成为了要好的好朋友。一天晚上,柴斯特不小心引起了火灾,马利欧妈妈决定不要他了,但是柴斯特给妈妈唱了一首动听的歌,幸运的留了下来,因此他也成为了一个小小演唱家,他经常在时代广场的报亭那里演出,很多人来观看,亨利和塔克每天都给她快乐,和他排练歌曲。直到有一天,柴斯特想要回他想念的家乡了,亨利和塔克很伤心,为他准备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在他们的帮助下柴斯特顺利的回到了家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友谊有多么珍贵,我们应该学会善待身边的人,才能收获快乐。
篇5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乔治·塞尔登编写的,这本书获得了1961年纽伯瑞的银奖,这本书讲的是一件很偶然的事情,有时会改变人的一生,对于一只蟋蟀来说也是这样。
如果没有腊肠香味的诱惑,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就不会因一念之差跳进那只野餐篮里,来到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如果玛利欧没有听见他的名叫声,柴斯特就不会被带回报摊,认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如果三个朋友没有在晚宴上忘乎所以,火灾就不会发生,柴斯特也不会把自己的音乐天赋展示给世人—他想用自己无与伦比的鸣奏去的玛利欧母亲的谅解,同时也为这个一直不景气的的报摊带来更旺的人气。
于是,整个时代广场地铁站——不,是全纽约都在倾听,倾听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籁般的鸣奏。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要在平时多学习一些本领,这样在关键时刻就能用上了。
蟋蟀柴斯特和亨利猫、老鼠塔克的友情也让我非常感动,我以后也要向他们那样,用友善的态度交朋友,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友谊。
篇5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最近我读完了美国的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柴斯特是一只赋有音乐天分的蟋蟀,他住在康涅狄格州的草场,有一次他因为贪吃而被带到了繁华的纽约市,就在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旁边的一堆垃圾里,男孩玛利欧遇到了他,于是便收留了它。
他在这里还遇到了很爱攒钱的塔克老鼠和非常善良的亨利猫,一开始玛利欧的妈妈决定要把柴斯特赶走,经过两次很糟糕的事情后,玛利欧的妈妈就坚决要把柴斯特赶走。 虽然柴斯特受到了委屈,但它还是坚持演奏音乐,因为这样,每次人们来听柴斯特演奏的时候,玛利欧的爸爸妈妈都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卖很多的报刊,这使玛利欧的妈妈渐渐地高兴了起来。可柴斯特厌倦了城市的生活,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柴斯特乘坐着地铁,又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草场里了。
篇5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书是由美国的乔治.塞尔登所著,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亨利猫和玛利欧一家。
这本书讲述了蟋蟀柴斯特不小心掉到篮子里,乘着火车来到时代广场被报摊老板玛利欧收留,但是他的妈妈不愿意,后来柴斯特和朋友老鼠塔克的亨利猫一起生活,在这他们一起生活的几天内虽然三个好朋友给报摊带来了两次灾难让妈妈把玛利欧教训了一顿,但后来塔克发现柴斯特的翅膀可以唱出动听的歌就把柴斯特带到广场外去卖艺将报摊的生意重新变得兴旺最后,柴斯特觉得卖艺生活渐渐乏味,就把想退休的心事告诉给了朋友,塔克听完后就带着柴斯特和亨利来到他居住的排水管里为柴斯特的退休开一个派对,于是这三个朋友共享的一个愉快的惜别晚宴,晚宴后,他们把柴斯特送上火车和他道别后,火车也开了,柴斯特坐着火车,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也就是说遇到一个你觉得可以做你朋友的人,就应该抓住这个机会和他达成共识。如果等到下一次再想跟他交友的话,也只不过是为时已晚了。
篇6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的是马利欧,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的故事。马利欧的爸爸妈妈在纽约开着一个报摊。这一天,马利欧暂时在报摊值班,忽然听到了微弱的音乐声,他顺着音乐声走,在一摊旧报纸里找到了一只蟋蟀。马利欧说服了妈妈,让他养着只蟋蟀,并给他起名叫柴斯特。
到了晚上,老鼠塔克发现了蟋蟀,老鼠塔克是一只喜欢收集钱、纸和各种杂物的老鼠,他和好伙伴亨利猫一起去拜访蟋蟀。蟋蟀是从康涅狄格州到纽约的,有一次,有一些人到康涅狄格州野餐,柴斯特在野餐篮里找到了吃的,但是它被一块三明治压在了下面,被带了纽约。
后来,马利欧在唐人街冯赛的小店里给柴斯特了一个笼子,老鼠塔克睡在一元钱上,蟋蟀吃掉了两元钱,塔克把它的积蓄给了柴斯特······。一切都是多么有趣, 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历经了有趣的事一件又是一件,柴斯特通过一场晚宴当了著名的音乐家,最后柴斯特通过塔克的帮助回到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
篇6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讲述了男孩玛丽欧、老鼠塔克、蟋蟀柴斯特和肥猫亨利之间友谊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最后他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蟋蟀——柴斯特遇到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忠诚的亨利肥猫,以及它的主人——男孩玛丽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深厚友谊,并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就成为全纽约知名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柴斯特在梦游的时候,把梁美元的纸币吃掉了一大半,被玛丽欧的妈妈关进了笼子里。那时,老鼠塔克千方百计的为柴斯特想主意。最后,塔克拿出了它一生攒下的积蓄来为柴斯特弥补过错。这是一个较短的小故事,它给我的印象是极其深刻的。因为,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塔克与柴斯特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并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友谊是最棒的东西!因为,它会在你遇到困难时,伸出双手来帮助你走出困境。所以我说:友谊是最棒的东西。
当我阅读完这本书后,我已经被他们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在生活中,老鼠和猫是一对死对头,而蟋蟀、老鼠和猫也不可能平安相处。但是,在书中这三只小动物以及玛丽欧却成为了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的好朋友,不知不觉中已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篇6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的故事。
蟋蟀柴斯特从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被小男孩玛利欧收留,然后结识了好朋友亨利猫和塔克老鼠,一夜之间又当上了地铁站里的演奏明星!
可就在蟋蟀事业达到巅峰时,它却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从此“挂弦”隐退,回到乡下,要过从前那种恬淡平静的生活,把自己的歌声唱给小动物们听。
朋友塔克老鼠很是不解,好不容易盼来了大红大紫、出人头地的日子,在时代广场站稳了脚跟,柴斯特还有什么不满足?更懂它的另一个朋友亨利猫却非常支持柴斯特的做法:“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他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前显赫荣耀虽然是人人都渴求的,但每天两场音乐会,天天如此,周而往复的安排也同样让柴斯特感到非常疲倦和劳累。想想过去在家乡的草地上,只要太阳照得正舒服,或者是静谧的月圆时分,又或者它想与云雀来上一段音乐对话的时候,它就会放怀鸣唱一番,不为别的,仅仅是因为有那样一份想歌唱的好心情。但如今在这里,不管自己今天心情如何,都务必在八点和四点半时出场表演一番,这样的歌唱已经失去了太多的乐趣和意义了。
重温一下蟋蟀柴斯特的故事,能够激发我们对于昨天温暖的记忆,以及对可以自由选择时代的遥远感动。
篇6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乔治·塞尔所写。这本书主要写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掉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在那里,幸运的柴斯特遇见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有爱它的小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又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从这本书里面,我明白了:只要肯下功夫,万事都能OK。我爱《时代广场的蟋蟀》,她激励了我要多读书,多学本领,激励我今后要博览群书,丰富课外知识,要我像那位作家一样,长大以后也可以出书。即使十有八九我可能成不了一个文学家,但只要努力了,我还会有其他的成就,不管我是在怎样的境遇里,文学都在无声无息的照亮我前进的道路,会对我有很大的帮助。
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取长大了也当一个大名鼎鼎的文学家。
篇6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有一次,我有幸阅读了美国乔治。赛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此书讲了一只1961年间的蟋蟀,偶然搭错了车从康涅狄格州乡下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并且被玛利欧收留,还交上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这两个好朋友,柴斯特因为“嗓音”好听的原因,在时代广场地铁成了大有名气的歌星,但当它正红时却想起了家乡那自由的环境,给小动物们带来的一曲又一曲歌声。
我是分敬仰本书中的柴斯特,它不喜欢成名那样的拘拘束束,却喜欢不成名那样的自由自在。我觉得柴斯特会认为自由不是一天两次的演奏会,不是成千上万只眼球。而他想自由,不想拘束。亨利猫也曾说过:“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人们都想成名,但只有极少一部分人实现了自己的明星梦,所以,普通人就想去了解成名人的一切。那晓之以理,成名人就最好别出门。
不出名,有人会觉得自己很不起眼,其实不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但他们就这样想。而若出了名,那“自由”有是个什么东西?铺天盖地的繁忙和人们好奇的目光下。快乐早已被一点点吞没,“自由”就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烁着却难以摘到。
我觉得人只要有个稳定的工作,自信、积极向上的态度,做个快乐的对社会有用的人就好啦!
篇6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们大家一定对《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不陌生吧!下面我给大家讲讲《时代广场的蟋蟀》的故事。
柴斯特是一只住在康涅狄格州的蟋蟀,它因为贪吃而跳进了野餐篮,不明不白的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一个角落里,被一个叫被一个帮爸爸妈妈看报刊的——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回了当做宠物,并认识了住在排水管道里收藏家大王——塔克老鼠和可爱的懒惰大王——亨利猫(也住在排水管道里。),在它们三个之间发生了一个又一个有趣的故事,柴斯特做梦时把钞票当柳叶,啃坏了白利尼家一个星期都挣不来的血汗钱,塔克老鼠拿出它一生地积蓄来救柴斯特蟋蟀;为了庆祝柴斯特来的纽约已经两个月了,举行了一次盛大的宴会,柴斯特拉起了好听的乐曲,喝醉的塔克来了一个360°的大旋转,跌进了火柴盒里,引起了火灾,白利尼妈妈要把蟋蟀扔掉,悲伤的柴斯特鸿运当头,鸣唱起了白利尼妈妈最爱听的一首歌,就原谅了柴斯特,让柴斯特留了下来。
这,就是友谊!在《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的背面,有这样一句话“一直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既然动物们的真挚友谊都可以温暖这个世界,更何况我们人呢?
有嘹亮的歌喉不去展示,非要在低矮的丛林中唱给大自然;柴斯特不去炫耀,不去为出名而歌唱,出名,出名!自由,自由!这个问题骚扰着我,也骚扰这每一个人。如果你是一只蟋蟀,你会选择出名还是自由?绕我们人类携手前进,为我们的未来而奋斗吧!
篇6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完《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自由”一词。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从没想过会来到纽约,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热心肠的塔克老鼠,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有爱他的小主人——玛利欧。蟋蟀柴斯特为了回报他,它用自己美妙的歌声帮助玛利欧一家走出困境,它自己也开始名声大噪,就在它正在出名时,它却思念起自己的家,在朋友的理解与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离别已久的家乡。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自由是可贵的,如果看了的话,书中第135面的最下面亨利猫的话是最有道理的。
这篇文章是提倡自由的,与《红岩》里的“我的自白书”的意思有些相近,小蟋蟀柴斯特为了自由,连出名都不要了。可能有人会说:“这只蟋蟀太愚蠢了,竟然不要名声!”也可能有人会说:“自由是好,可有钱挣吗?有车开吗?有洋房住吗?”现在许多人都为此而特别纠结,而这本书就给了一个答案。书中也有这么一句话,“快乐”与“出名”像是三明治的两个外皮,而“自由”是中间的牛肉饼,柴斯特口小吃不了全部,只能吃一样。在外人心中他可能会选出名,但他却选了自由。
就这样一本优秀、十大童书之一、提倡自由的书,值得令人一看。
篇6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看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的书名时,就新奇的想:像时代广场这样人来人往的地方,怎么会有蟋蟀呢?于是,我好奇地走进了这本书。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它住在乡下,因为贪吃,被带到了时代广场,在这里,它结识了老鼠塔克、猫咪亨利,还有非常喜爱柴斯特的小男孩马里欧。蟋蟀柴斯特本以为猫咪亨利是老鼠塔克的天敌,可实际它俩是一对非常要好的好朋友。小男孩马里欧把自己爱吃的巧克力棒、汽水、圣代等等食物给了柴斯特品尝,柴斯特觉得不太适合自己的口味,最后还是吃桑叶了。为了表达对朋友们感激之情,柴斯特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唱歌,汇报了大家。当柴斯特思念家乡宁静、快乐的生活时,得到了朋友们的理解,并且帮助柴斯特重返家乡。
我觉得数中柴斯特和它的朋友们之间的温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想象现在:人们的同情心越来越多的被猜忌,担忧取代。现实中的天敌,在故事里是一对好朋友;现实中的烧、杀、抢,在故事里真诚、信任、微笑;现实中的人贪婪、自私,故事里大方、友爱、友好;现实中人们比较浪费,故事里节俭、节约;现实中懒人很多,故事里人人勤劳。我们生活的世界里千变万化,谁也无法预示以后会怎么样,但我觉得还是要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别人,要怀着一颗温暖的心,不求回报。
篇6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述了一只蟋蟀柴斯特被迫来到纽约的时代广场,与一只老鼠塔克、一只猫亨利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突然有一天,大家发现柴斯特会唱歌,从此,柴斯特每天上午八点和下午四点半的时候就在地铁出口的书报摊上为过往人们演出。
由于柴斯特是只蟋蟀,而且它的歌声十分动听,人们都跑来聆听他的演唱。柴斯特的名气越来越大,成了一只众人瞩目的蟋蟀。可是有一天柴斯特想起了自己的家乡——乡下的草场,再想想它自己每天演唱都很累,而且人们总是用惊奇的目光盯着它,让它总是心里感到不安。虽然拥有名气,但是关在笼子里没有了自由。于是,有天晚上,柴斯特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登上了回家的火车。
自由,包含着许多含义:有活动的自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唱歌——想什么时候唱就唱的自由,也有不想唱的自由。名气固然重要,可是它对于自由来说,它实在太渺小。
有谁不想成为一个整天被一群粉丝追来追去的明星?有谁不想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人?但是柴斯特更爱自己的家,爱生它养育它的草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不被名利所蒙蔽,拥有快乐。这也许是蟋蟀柴斯特想要告诉我们的!
篇6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康涅狄格洲乡下的草场,一只蟋蟀因贪吃而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从而开始了一段意想不到的奇妙之旅。
这是小说《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故事开端。后来,无家可归的蟋蟀柴斯特被男孩玛利欧收留,并结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玛利欧一家在报摊靠卖报维持生计,柴斯特便在报摊生活了下来。起初还遭到玛利欧妈妈的反对,但后来在玛利欧和爸爸的劝说下,妈妈也妥协了。可是,柴斯特不断捅出篓子,时不时地闯祸:先是因为半夜睡觉时磨牙,吃掉了主人家辛辛苦苦挣来的两块钱纸币;后来又和塔克以及亨利在报摊里开派对,结果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
在忍无可忍的妈妈铁下心来要赶它走时,它开始演奏起一首首优美的曲子。这优美的音乐是多么的忧伤!妈妈被感动了,回心转意地把蟋蟀留了下来。玛利欧一家也因此发现了柴斯特的音乐天赋。他们开始给柴斯特安排个人独奏会,让它在众人面前闪闪发光。后来,柴斯特的观众越来越多,报摊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每天都有成群的人们围在报摊前倾听柴斯特的音乐。可是,已经成名的柴斯特,愈发愈感到不快乐了。它每天都有两场音乐会,每天都要给人们唱歌;它渐渐感到疲惫不堪,不愿再受这样的约束…终于,柴斯特在一个晚上,在和塔克和亨利的送别下,在玛利欧一家不知情的时候,登上了回到乡下的火车…
这个温情的故事不禁引起了很多人的思考。在这个故事里,柴斯特收获了友情,收获了名气,最后却放弃了一切,选择了自由。有人会想:成名不是一件很好的事吗?为什么要放弃呢?这和种种因素有关,而这些是需要我们去深刻体会的。
柴斯特刚来到纽约时,人生地不熟,自己孤身一人,无依无靠。这个时候,它最需要得到他人的关心与帮助,去了解、去适应这个陌生的环境。有幸,柴斯特结识了一位人类朋友—玛利欧,以及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玛利欧想尽一切办法把柴斯特留在自己身边,给它住的、吃的,把它当作宠物来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而两位动物朋友也帮了它许多忙,为它找吃的,跟它一起玩,一起开派对,给它出各种各样的主意。在柴斯特成名之后,塔克还当起了它的“经纪人”;在柴斯特准备离开时,虽然塔克有些不愿意,但还是与亨利为它准备了送别派对,并把它送到车站去。
能有这样一群好朋友,柴斯特无疑是幸运的。一起疯,一起闹,一起哭,一起笑。还有什么事比这更加幸福的呢?如今还是学生的我们,能有一群同甘共苦的伙伴,已经知足了。就像俄罗斯伟大的哲学家别林斯所说:“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头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相互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能办到的事。”希望所有人都能很好的诠释这句话,都能找到哪个最适合的知己,就像柴斯特一样。
而后来,柴斯特为了找回自由与快乐,放弃了现有的一切都。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解脱和释放。的确,出名是件好事,可以住大房子,开好车,接各种各样的戏,有一堆粉丝追随和崇拜,有一堆记者采访,甚至忙得连家都回不了,连亲人都见不了。如果这是,让你毅然放弃一切回家,你会愿意吗?答案是必然的,谁会在大红大紫的时候前功尽弃,过上普通人的平凡日子呢?而有些人,恰恰在名声大噪的时候,忘记自己的初心,忘记了自己最初想得到的是什么。
书中的亨利猫说过这样一段经典的话:“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再多的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啊,如果做让自己不快乐的事,那再多的利益又有什么用呢?在众人关注的目光下逐渐暗淡那个快乐的自己,是对自己的约束,不负责。人存活着,快乐是最重要,这是人最基本的意愿。如果违背了这最简单的意愿,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柴斯特一直坚守着自己最初的梦想,即使大城市里有乐有苦,但还是比不过一颗在乡下执守的初心,一颗淳朴稚嫩的初心。我想,在回家的火车上,柴斯特的心情一定是畅快的……
篇7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这本由乔治·塞尔登写的书,这是一本可以抚摸你灵魂的书。当你陶醉于那只蟋蟀,老鼠和猫咪之间的友谊时,当你开始思考成名和自由孰轻孰重时,你就会明白,这本书真的是经典中的经典。
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柴斯特,循着香味跳进了一直野餐篮里,美美地饱餐了一顿。不料,乐极生悲,它被一袋牛肉压在底下,被带上了前往纽约的火车,从此,开始了一段传奇之旅……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无比感动。我为幸运的柴斯特而感动。因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我更为柴斯特的朋友们而感动。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我想,柴斯特之所以在音乐事业的高峰期退隐,回康涅狄格州,很可能是因为它失去了歌唱的自由,不再快乐,所以回了老家,但它是一只有情的蟋蟀,在离别时,柴斯特对玛利欧娜依依不舍的情形,使我的心深深震撼……
如果你爱读书,就请你品一品这本书吧!
篇7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晚上,我看完了一本让人回味的书——《时代广场的蟋蟀》。
一只乡下的名叫柴斯特的蟋蟀,从来没有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地,却因为贪吃而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时代广场地铁站。在这里,它遇上了一个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一只名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名叫亨利的猫。柴斯特、塔克、亨利三个好朋友一起享受幸福,一起把灾难共同解除。柴斯特因为邀请朋友们来参加生日聚会,却无意间点燃了玛利欧家的报摊,遭到玛利欧妈**惩罚。一个偶然的机会,柴斯特拉出来一首美丽动人的乐曲,一夜之间成为“明星”,吸引了无数的行人来欣赏,给主人家带来了不少金钱。玛利欧说了一句让人感动不已的话:“要是你觉得痛苦,你根本没来过纽约。”我很惊讶一个男孩可以说出这样的话。我看完后也知道他是一个希望自由的人,在处处约束你而可以赚大钱,和贫苦而自由自在愉快生活这两者之间,我想很多人会选择后者吧。最后,柴斯走了,三个好朋友的友谊实在很深,我不得不为它们而感动,因为这样的友谊实在不多见。为他人着想,有困难一起解决,而且总是朝夕相处,这样的生活真令人羡慕。
我欣赏“三个人”的友谊,但我更欣赏柴斯特那种不为功名的精神。
篇7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今天我们班发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它作者是乔治。塞尔登。
这本书的分批上画着一幅画,一只有着蓝绿相间的眼睛的猫、一只端着酒杯,拿着奶酪的老鼠,还有一只坐在米饭团上的蟋蟀。“咦,猫不是要吃老鼠的吗?”我想,“它们应该是朋友吧!”我猜这本书讲的是它们三个动物的聚会。
接着,我翻到了目录,我一眼就看见了第九章 中国晚餐。一看见那个标题,我的大脑就产生了许多问题。“难道是它们去了中国?或是它们在外国的中餐馆吃饭了?还是拿了许多中国的食物来吃?”带着问题,我把书反倒了内容简介。原来这只蟋蟀有很大的音乐天赋,全纽约都在听它的鸣唱。这是我猜它就是一只特别的蟋蟀。想到这里,我开始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来。
篇7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我感觉到了动物的世界也是十分丰富的,以前我总是觉得动物只是会吃、喝、玩、睡,从看完这本书以后我的观点就改变了。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它们也是有开心、和悲伤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柴斯特是一只蟋蟀,它从没有想过要离开涅秋格州乡下的草地上。可是因为它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老鼠猫和主人。当柴斯特用音乐天赋回报了主人。但自己也成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可能看过这本书的人会觉得很无聊。但我不会,因为我太喜欢动物了。有时看见我喜欢的小动物,我就会想追星族一样。
从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感受到动物是很有情感的,会比人还要丰富。它们的悲哀和人一样,十分难过,什么也做不好。如一只可爱的猫一下子换了一个环境,他一定会十分不开心。因为自己失去了家、朋友。而这只猫在朋友的爱护下熟悉了这一切的环境。并快乐的生活,这就像人一样。所以大家一定要爱护小动物。它们和人类一样都有喜怒哀乐,它们也是知道感恩的。
篇7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看过很多好书,《柳林风声》、《黑骏马》、《夏洛的网》等。但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这本书是一只猫咪亨利和蟋蟀柴斯特以及塔克老鼠之间的友情故事。书中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没想到被带到纽约时代广场。柴斯特幸运地遇到了聪明可爱的塔克老鼠和善良憨厚的亨利猫,还找到了新的小主人马力欧。柴斯特用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成为了时代广场一名小“音乐家”。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真正的友情是有苦同当,互相帮助!我很喜欢塔克老鼠,他不仅聪明伶俐,而且很可爱!我感觉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正像周刊评论的“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篇7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有一本书,叫《时代广场的蟋蟀》。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
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是孙老师四年级推荐给我们的,可是我二年级就看完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有一种关于友谊的强大力量。看完之后,我才知道友谊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我和小卓吵架了,我看完这本书,我要主动和她和好。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二遍了,再看就是第三遍了,但我还是百看不厌。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友谊是最珍贵的,比黄金还珍贵。
一个人如果没有任何朋友,他的生命就会变得没有意义。
如果故事中的蟋蟀没有老鼠和猫这俩个朋友,那它只能和老家说再见了。正是在这两个朋友的帮助,才让他回到了老家的。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谊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这时《出版者周刊》的评论。
是啊,这本书不但获得了纽伯瑞文学银奖,而且还是1900——1995年全球五十本最佳图书呢!
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孩子还是成人,都会永远记得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这就是这本书,怎么样,不防来看看,一定会让你受益非浅的。
篇7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三年级上学期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刚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对这本书给吸引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讲了一只蟋蟀名叫柴斯特,因为贪吃跳到人类的野餐篮中,被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纽约,来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市场广场地铁站,夜里小男孩玛利欧在报摊外面的墙角下找到了柴斯特,还给它准备了火柴盒小床,和一点吃剩的巧克力棒。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他们还发现柴斯特会唱歌。玛利欧还去中国城附近的一家小店买了一个小铃铛,因为柴斯特会唱歌,而且唱的很好,塔克老鼠亨利猫天天夜里陪柴斯特唱歌,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觉得《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很有趣,我喜欢这本书里的柴斯特,因为它能用翅膀演奏出美妙的音乐,还乐于助人帮了玛利欧一家的困难。这本书里的人物都非常爱帮助别人,这点大家要学习啊!
篇77: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昨天晚上,我把《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完了,我有很多感想。
故事是这样的: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渥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忠诚、憨厚的猫亨利,还遇到了爱他们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功、成名以后,柴斯特觉得自己并不快乐了。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它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这本书写得太好了,乔治.塞尔登太棒了。他是以一只蟋蟀的身份,以第一人称的语气来展开和描写故事的,就是蟋蟀柴斯特在写自己的日记一样,太美妙了。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无比感动。我为幸运的柴斯特而感动。因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我更为柴斯特的朋友们而感动。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
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们要更加关爱小动物,给小动物更多的自由;关爱我们生存的环境,我们一起创造更好的环境。
篇78: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在一个星期天上午,我在成千上万本书中找到了最后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回到家,我就拿起读,读起来朗朗上口。
我记忆中最深的是第十三章,《大出风头》。讲述了柴斯特出了名,他的歌声吸引了众多观众。起先人们不相信是真的,以为是在放唱片。柴斯特的小主人玛利欧把笼子拿出来,这时大家恍然大悟。就这样人越聚越多,玛利欧的妈妈从没见过这么多人,就拿起一捆时报去卖,为了不打搅音乐爱好者,她小声说:“来看看有关这只蟋蟀的报道,就刊登在这!”一下子,时报就卖完了,就这样,一捆捆的时报就卖光了。柴斯特成了纽约市著名的演奏家。没过几天,柴斯特突然生病了,大家都叫他多休息几天……
读完了整本书,我知道了老鼠塔克、猫咪亨利和蟋蟀柴斯特三只小动物之间的友谊。塔克大概是世界上最富裕的老鼠;亨利是唯一和老鼠交朋友的猫;柴斯特是纽约市最著名的演奏家。他们是一群好朋友。有一次柴斯特吃了半张2美元,塔克用了一生攒的钱给了柴斯特,果然是对好朋友呀!他们互相帮助;亨利从不象生活中的猫,她是与谁都交朋友的猫咪。当然还有老鼠。在生活中我也要像他们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宽容。
篇79: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荷兰画家伦勃朗说:“比金子更重要的是名誉,比名誉列重要的是自由。”
今天我看完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在康涅狄格州的的乡下,有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它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市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很幸运的是,它碰到了很爱它的男孩——玛利欧。柴斯特还结交上了两个好朋友,聪明又幽默的塔克老鼠和憨厚的亨利猫。一天,玛利欧一家偶然地发现了柴斯特极高的音乐天赋,这件事还被登上了报纸上。于是,柴斯特一夜成名,成为了一名演奏家,第二天有许多人来看它的表演,这件事马上传开了,蟋蟀会拉曲子?有人很怀疑,不过后来他们都相信了。
就这样,来听曲子的人越来越多,人们纷纷夸赞。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还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然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功、成名以后,柴斯特觉得自我并不快乐了。成名后的柴斯特很想家在朋友们的帮忙下,它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我。
它看完这个故事,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真是奇怪啊!当柴斯特立于成功的高峰时,却突然想过那种不出名而平平常常安静的生活,宁愿给乡下的土拔鼠,雉鸡,鸭子和兔子,以及所有住在草原上或是小溪旁的每一个生命演奏。想演奏就演奏,想休息就休息。对于柴斯特来说,这就才是他想要的“自由”生活。
我曾看过一则报道:讲的是一只麻雀,如果你抓住了一只麻雀,把它关在笼子里,想驯养它,照顾它,那是不可能的,它从来不肯吃你准备好的美餐。第二天,它已经饿死了。也许对于麻雀来说,能在天空中飞来飞去,就是“自由”。
正如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我们要更加关爱小动物,给小动物更多的自由;关爱我们生存的环境,我们一齐创造更美好的环境。
篇80: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是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的传奇。
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从康涅狄格州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儿,它幸运地遇到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有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帮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音乐家。可是,在这时,它却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实在是不可理喻!实在是想入非非!蟋蟀柴斯特想的是:自由快乐与出名之间,何去何从?而我们旁观者则满怀羡慕地想:难道出名不快乐吗?
我想,其实,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很大的问题,便是:“快乐”“出名”是三明治外面那薄薄的两层,中间夹着一层叫做“自由”的牛肉馅饼。柴斯特的嘴太小,一口咬不下完整的三层。所以,它现在必须得好好地想一想,现在主要想咬什么?
但是,如果换成现在,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出名,当上歌星影星,好不容易人气旺旺,突然之间,让我们抛下一切,返回家乡,我们能愿意吗?那当然是不可能的!我们会说“乡间固然好,但是有钱赚吗?有记者采访吗?有洋房吗?”可是,“自由”又是什么东西?在铺天盖地的物欲挤压之下,“自由”早已像金子一样珍贵,属于个人的一点快乐早已消失无踪。
正如它的朋友——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自己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篇81: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讲的是在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子里,被带的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幸运的是遇到了爱它的小主人玛利欧和聪明的塔克,还有憨厚的亨利猫。柴斯特非常有音乐天赋,它不仅能学会经典的音乐作品,而且能演奏流行的曲目,它还能自己作歌作曲,成为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每当它奏乐时,所有的人都会安静下来,聆听它的演奏。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感到自己并不快乐,思念以前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特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读完这本书,其中一个故事情节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玛利欧为柴斯特准备了一个特别有中国特色的笼子后,柴斯特在其中美美地睡了一觉,但因为做美梦的缘故他在梦中把可怜的玛利欧的2美元的钞票给吃掉了一半,这可惹了大祸,这是玛利欧一家人辛苦卖报纸赚来的,当时塔克鼠跟亨利猫都劝柴斯特赶紧跑,但柴斯特认为既然自己做错了事情就必须要改正,它要用自己的努力补救自己犯下的错误,于是就有后来柴斯特震撼的演奏。在生活中我们都会犯下各种各样的错误,是用于面对,积极改正错误还是躲避推脱呢?柴斯特给我们树立了榜样,“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只有改错才能避免对别人的进一步伤害,才能树立正确的目标成为有所成就,就是过去的周处一样敢于改正自己的错误而最终成为有成就的人。
篇82: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我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我被书中的三个小动物: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小猫亨利之间真挚的友谊所感动。其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第八章,塔克一生的积蓄。柴斯特在梦游中不小心把2美元的钞票吃掉了一半,这可是白利尼一家的血汗钱!白利尼妈妈发现后很生气,不允许柴斯特出笼子,这时,塔克把自己一生的积蓄一大部分换来了柴斯特的自由。
中国有句古话,叫“患难见真情”,并习惯于把在遇到困难时结成的朋友称为患难之交,最具代表的就是三国演义中桃园结义的刘备、关羽和张飞三兄弟。而我在学校也有许多这样的朋友,比如:去年初夏的中午,我不小心摔倒在水泥地上,膝盖上钻心的疼,怎么也爬不起来,这时张柠柠跑了过来,伸出一双温暖的手,将我扶了起来,笑着问了一句:“没事吧?疼吗?”那种笑,很亲切,很和蔼,给人一种温馨的感觉,膝盖上的疼好像减轻了好多。接着她又扶我来到教室。回到教室,郑兰馨和贾欣欣也来关心地询问。我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喜悦和激动,觉得整个人被温暖包围着,再也感觉不到摔伤的疼痛。虽然这件事很小、很平凡,但患难见真情。我们平日一直在一起学习玩耍,只是感觉很快乐,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们伸出援助之手,让我感受到了朋友的弥足珍贵。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世界。而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爱惜友谊,都有一个宽容的心,学会互相关爱,互相帮助。那么人间将会是充满爱,充满欢声笑语的乐园。
篇83: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它讲述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地铁站里,它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并且先后交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聪明的老鼠塔克,一个是忠诚、憨厚的猫亨利。有一次柴斯特错把钱币当树叶吞进了肚子,让玛利欧的妈妈知道后关进了笼子,热心的老鼠塔克拿出了自己的积蓄把柴斯特救了出来。还有一次,它们举办舞会时,不小心闯下了大祸,烧了玛利欧家的报摊,玛利欧的妈妈生气极了,决定立刻把柴斯特扔掉,柴斯特愧疚地呆在笼子里,它情不自禁地鸣唱起来,想让自己的心情好一点儿,没想到鸣唱的曲子激起了玛利欧妈妈对往事的回忆,于是柴斯特又躲过了一难,被留了下来。它的歌声吸引了地铁站的乘客,消息传开,《纽约时报》也刊登了它的介绍,从此柴斯特名声大噪。它一遍遍地演奏,吸引了很多来报摊的人,让玛利欧一家的经济状况也得到了改善,玛利欧的脸上也露出了纯真的笑容。但是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不喜欢受别人的安排,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它开始怀念家乡自由自在的生活,最后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被塔克、柴斯特、亨利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特别是塔克和亨利,它们本来是天敌,可是在这个故事中,它们却相处得那么和谐、友好。它们两个伙伴,在柴斯特遇到困难时,帮它想办法,帮它解决。而柴斯特呢,闯了祸,没有躲避,敢于承担责任,接受惩罚。这本书告诉我们:动物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们人学习的品质,我们人之间也应该和睦相处,快乐地学习和生活。
篇84: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老师向我们推荐阅读的。这本是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蟋蟀柴思特因为贪吃跳进了野餐篮子,离开了它的家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这里,它认识了聪明的老鼠塔克,忠实的猫亨利和十分爱它的主人玛利欧。柴思特用它无与伦比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丽欧一家摆脱困境,但是出名后的柴思特却很失落,它开始怀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来了。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柴思特终于回到了自己心爱的故乡。
看完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柴思特和亨利、塔克的友情。当柴思特刚被玛丽欧收养的时候,塔克就和柴思特建立了友谊。柴思特孤独的时候,是塔克和亨利陪柴思特聊天。当柴思特因为闯祸要被玛丽欧妈妈仍掉时,是塔克发现了柴思特的音乐天赋,不禁使柴思特躲过一劫,还使它名声大噪。当柴思特想回到草场时,是亨利告诉它要坚持自己的想法,帮它回到了草场。柴思特遇到了两个改变他命运的知心朋友。在现在,根本找不到像它们三个之间那么真挚的友情,有的人说它们是好朋友,但却因为一些小事就拌嘴吵架甚至打架。在现实社会中,友情已经被慢慢淡化了,但是朋友使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我们一定要好好和朋友相处。
柴塞塔和亨利、塔克之间的友谊时最真挚的。
篇85: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时代广场的蟋蟀》讲了蟋蟀柴斯特因一时贪吃跳进了野餐篮,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一堆垃圾成了它的临时住所。后来,它被爱它的主人--玛利欧发现了,成为了他的宠物。在报摊里,柴斯特结识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老鼠塔克和善良、忠实的亨利猫。为了帮助白利尼一家,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吸引住了路人,白利尼一家也因此卖掉了许多报纸,摆脱了困境。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蟋蟀柴斯特,它向往自由,珍惜友谊,并且敢于承担,不推卸责任,这些都值得我们大家学习。此书中有一段让我十分感动:有好一会儿,这两个朋友就这样待在那里,依稀还看得见那只蟋蟀在和它们挥着手。但是随着火车渐行渐远,钻进黑暗的隧道里,一切也就消失不见了。但它们还是努力往那一片漆黑里凝望着。
这是一本充满友爱和温情的小说,告诉我们的还是那句老话:“友谊是最可贵的!”最后,我想提醒大家:黄金失去可再得,友谊却是千金难买的。
篇86: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这本书真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它住在康涅狄格州。它遇到了一只叫塔克的老鼠和一只叫亨利的猫,还有在报摊工作的男孩玛利欧。柴斯特从从玛赛那里得到了以前的中国皇帝养蟋蟀预备的笼子。也就从这一天正式开始了它在纽约的生活。蟋蟀原本是带好运的昆虫,可柴斯特却犯下了“梦游吃钞票”和“晚宴失火”的坏事。但它那美妙的歌声不是每只蟋蟀都会的。
最后它用自己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的友情,它帮助了玛利欧一家,但它想念起家乡的自由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我也想做一只像柴斯特一样的蟋蟀,像它一样从一次小小的演唱会,到一个全纽约的音乐家,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这真是一本充满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这本书想告诫我们:要懂得真正的快乐,自己也会快乐。我好想到时代广场的地铁站,找找看那只叫塔克的老鼠和那只叫亨利的猫,悄悄地看看它们的生活,看看塔克是如何在晚宴上准备好带冰块饮料的。
一、书籍简介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为《春》、《秋》。最早于1931年在《时报》开始连载,原篇名为《激流》。开明书局于1933年5月出版首本《家》单行本。
该小说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初期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腐朽,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家》被认为是巴金的代表作之一入选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第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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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巴金(1904—2005),原名李尧棠,字芾甘,四川成都人。现代文学家、翻译家、出版家,“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最有影响的作家之一,中国现代文坛的巨匠。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影响波及成都,巴金阅读《新青年》等杂志,受到新思潮的熏陶。1923年,巴金离开家乡到上海、南京等地求学,1925年毕业于东南大学附中。1927年远赴在法国创作了处女作《灭亡》,发表时使用笔名“巴金”。1928年底回到上海,主要从事创作和翻译。1929—1937年,创作了“爱情三部曲”(《雾》《雨》《电》)、“激流三部曲”(《家》《春》《秋》)等中长篇小说,有力地奠定了巴金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地位。抗战爆发后,巴金积极投身于抗战文化工作。创作转向对现实的理性审视和批判,显示出日益走向成熟的坚实姿态。主要作品有《寒夜》《憩园》《第四病室》等中长篇小说。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任《收获》杂志主编。“文革”结束后曾担任全国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主席等职务。从1978年开始写作《随想录》,对“文革”进行反思。2005年10月在上海去世,享年10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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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读书笔记
《家》的三位主人公:觉新、觉民、觉慧,是当时社会上各种人的代表。封建制度下的傀儡,礼教的牺牲品和具有批判与反抗意识的新青年。最终故事的结局暗示了我们,唯有看清封建礼教的腐朽与罪恶,唯有以上进的思想抵御旧文化的激流,才能避免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才能拥有光明、美好的未来。
其实整本书中,最令我心痛的角色不是含冤而死的钱梅芬,也不是为了所爱的人付出一切的瑞钰,而是那个在约束的痛苦中长大的高觉新。
我是无拘无束自由着长大的。但在高老太爷,或者说在整个社会冷血残酷的欺压下,觉新的成长犹如一棵被压迫者的树苗,黑暗的环境最终让他凋零了所有叶子。虽然文章没有明确提及三子的未来,我想结果也是不言而喻的。委曲求全,一味顺从的觉新注定要痛苦的死去。
有时我想,为什么不干脆让觉新变得麻木腐朽呢?沉浸在这样社会里的他不会被悔恨所侵扰,这或许还会是一种解脱。然而,只有在激流中挣扎,体会到水呛进喉管的痛苦,人才会有求生的欲望,才会想起要自救。不论什么时候,沉溺其中,永远都无法迎来明天。
追求——这是我从《家》中读到的东西。无论如何,现代社会已经很难再能找到封建的影子,但像封建一样的激流无处不在。生活是为了不断追求不断挑战,生活的激流依旧动荡,不会因为人们的犹豫而有所停滞。
保持一颗追求的心,征服激流,征服生活,更重要的是征服我们自己,不屈服,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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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读后感50篇
第1篇:《家》读后感600字
刚刚读完巴金的代表作之一《家》,感受很强烈,就想写些什么来表达此刻的情感。
《家》这部作品,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力量”与“激情”!固然在阅读的过程中,也有其他的感受,例如鸣凤与梅的死,令人悲痛与惋惜,瑞钰的死与觉新跪在门前的绝望的痛哭,仿佛也哭进我的心里,不禁眼睛湿润。固然这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们牺牲了,但是我也在作品中读出了希望,那就是觉慧、觉民、琴和黄存仁一类的新青年。我尤其喜爱觉慧这个人物,正如觉新最后所说,也正如巴金在序中所讲,“这个家需要一个叛徒,封建礼教需要一个叛徒。”觉慧这个性情古怪的、幼稚的却激进的独立的青年,用他的坚持与信仰反叛着一切。我印象很深的一句话是觉慧知道梅死后,对觉新说的一句话,“苦恼还没有完结!还会有更可怕的事情。”心爱的纯洁少女的死,亲人的死,都警告着觉慧,无论如何也要走出这个家!
这是一部充满激情与信仰的小说,正如巴金所讲,青春是美丽的,它是鼓舞人的源泉。面对书中的人物,虽然在纸上是虚幻,却是社会中存在的真实的人,他(她)们的生与死,爱与恨,悲哀与欢乐,种种情感,我在巴金所写的文字中也感受到一丝一缕。觉慧兄弟的青春与力量,激情与斗争,也可以在文字中感受的到。当我读到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想最要紧的,我是一个人,同你一样的人…或者至少我要努力做一个人…我不能相信大多数所说的。…一些的事情都应该有我自己去想,有我自己努力去解决!这类话,仿佛自己也充满了力量与信心。是的,我们也应该成为独立的人,成为坚强与乐观的人,做自己人生的主人!正如巴金先生所说,生活并不是悲剧,它是一场“搏斗”。生活的激流在动荡:爱,恨,欢乐,痛苦在动荡,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他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
第2篇:《家》读后感700字
这次寒假,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第3篇:《家》读后感800字
巴金笔下的《家》描述了一个五四时期封建的大公馆里。在这个大家庭里,有个三兄弟,姓高,名叫觉新,觉民,觉慧。高老太爷是这个家庭的权威。三兄弟都有着创新的的精神。
大哥觉新是一个忍受者,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他是这个大家庭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他被剥夺了学业与爱情。待父亲去世之后,家里的重担子都落到了他的身上。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忍受着家庭里任何命运的不公,忍受着自己心爱的梅表姐默默的守寡而不能陪伴在她的身边,忍受着爷爷的任性妄为……他只是一个忍受者,仅仅只是一个忍受者。
和觉新比起来,觉民就比较开放多了。他和弟弟觉新一起接受西方文化知识的熏陶,有着先进的思想、昂扬的斗志,是新时代的新青年。不久后,觉民爱上了张太太家的女儿,琴。琴是高家亲戚里面最美丽、最活泼的姑娘,她也是一个有着理想、有着抱负的勇敢的新青年。觉民白天忙着功课,晚上按时去琴那里教书。
觉慧是这三兄弟中最具批判与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也是当时社会进步青年的典型代表。他是一个“人道主义者”,平等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
最后觉新终于领悟到了是旧的制度、礼教和迷信夺去了他的青春、他的幸福和他的前途。他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他又不能够抵抗这一切,他只有绝望,只有痛苦,他就此醒悟了,同二弟觉民一起,助三弟觉慧终于逃离了这个家,使他们被束缚着的家,到上海去一面求学一面从事进步的革命工作。
我认为觉新,觉民和觉慧就是现在社会中三个不同的人群。觉新就相当于社会中刚刚毕业求职的大学生们,他们不停地去聘职,而他们只能听公司老板的命令。对于这些,他们只能默默地承受,他们不敢对老板倾诉,也不敢反抗,他们就像觉新,在这个大公馆里面,不敢说话,不敢反抗。觉民觉民就像现实中的中年人,非常稳重,成熟。而三弟觉慧就像冲动的青年,不顾后患地去追求。这样虽好,但是不顾后患未免表现得太冲动了。
《家》是巴金的著作,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封建社会中旧制度的无情,它给我的印象很深。
巴金说:“我不要单给我们的家庭写一部特殊的历史,我所要写的应该是一般的封建大家庭的历史,这里面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里常常见到的,我要写这种家庭怎样必然地走上崩溃的路,走到它自己亲手掘成的墓穴。我要写包含在那里面的倾轧、斗争和悲剧。我要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怎样在那里面受苦、挣扎、而终于不免灭亡……我写《家》的动机也就在这里。”
第4篇:《家》读后感900字
从小,父母的亲切呵护,悉心照料,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更是爱护有加,体贴到位,从不让我们受一丁点儿的委屈,事事都为儿女和孙子孙女着想。家人的爱护让我们懂得:家是每一个人舒适的摇篮,温馨的港湾。
然而,巴金的《家》却彻底颠覆了我对家庭的认识。这个姓高的大家庭充斥着封建思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都是长辈按自己的意愿和与亲戚的关系来安排儿女孙儿的婚配对象,不论他们喜不喜欢对方,都必须顺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
觉新与钱梅芬,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这三兄弟都有彼此真心爱的人,却因为祖父的决绝而拆散,只有觉民在觉慧的鼓励下取得了一定的胜利,觉新与梅表姐相见而不能相认,觉慧与鸣凤生死两隔,都是一大悲剧。可见,旧时的封建思想有多么可怕和令人憎恶。
人生病本应该好好医治,在祖父病了之后,陈姨太非要以鬼神压病,觉慧看祖父被吓得半死,气不过于是与众人据理力争,却没有挽回什么,祖父在临死前才退步,答应觉民不再纠缠与他人的婚事。
只恨封建的强大和觉新的懦弱,为了不与祖父的亡灵相冲突,在生产前几天不得不搬出城外,孤单寂寞,最后竟死去。这时候他才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数,整个迷信压着他,夺去了他的青春,夺去了他的前途,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作文他在挣扎,但他无力,懦弱,无法抵抗这一切。于是他绝望了,双腿一软,跪下,无力地哭泣。
觉慧自从鸣凤投湖自杀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反抗封建,高氏家族不断的在没落,却阻挡不了觉民觉慧对光明和真理的追求,最后,觉慧终于脱离了这个他憎恶的充斥着封建思想的家庭,在大哥的支持下到上海求学。他望着向前不停流去的绿水,轻声道“再见”,不知是该快乐还是悲伤。封建势力虽然充斥着这个家庭,但不意味着没有人在为光明和真理奋斗着,觉慧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这个家庭当然也有爱,人人之间都有真挚的爱,只恨封建势力过于强大,再真挚的爱也招架不了,悲剧还是在不断发生。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同情书中的不幸的人们,但也不免要谴责他们的软弱,如果多几个觉慧这样的人,说不定悲剧就会少一些了。生活在如此封建落后的家庭里怎么能像在现代一样,享受到专属于家的温馨呢?
这本书,这些令人心痛的故事深刻地向我们展现了封建思想的罪恶,好好的一个的家庭沦落到人人不合,四分五散的地步警醒着我们,封建是不能长久的,它只会造成一次次的悲剧,毁掉一个个本应该和谐幸福的家庭,最终毁掉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是世界。
家本就应该是温馨和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幸福,互相理解和帮助,与人为善,追求光明和真理,尽力让书中的故事不再发生,让家永远和谐幸福。
第5篇:《家》读后感1000字
读巴金的文字,你总能感受到一股暗涌的激情和深切的共鸣。《家》正如巴金自己所说的,是“一股由爱与恨,欢乐与受苦所组织成的生活之激流”的动荡。在这里,我不仅读到了随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垂死的封建统治力量如何疯狂地吞噬着年轻的生命,也读到了深为革命潮流所吸引的青年一代开始了觉醒、挣扎与斗争的悲壮历程。
《家》中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当时中国还很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在高老太爷的统治下,这个家庭内部充满着虚伪和罪恶,各种矛盾在潜滋暗长,逐步激化。于是,三个悲剧的爱情故事就在这“两个永远沉默的狮子蹲在门口。门开着,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是一个黑洞,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的高公馆里发生,而后凄惨地落幕。觉慧与鸣凤、觉新和梅表姐以及瑞钰,都成为那个巨大黑洞下的牺牲品。封建势力蛀虫般的对高家的腐蚀以及以觉慧、觉民为代表的对高家统治原则的公然反抗,如同两把各自向着相反方向撕裂的钳子,把高家温情脉脉的情感纱幕撕得粉碎。
在《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不是觉慧和鸣凤,反而是觉新。对于这个病态的灵魂,我给予了最多的同情和无奈。觉新原先是一个相貌清秀、聪慧好学的青年,思想进步、心地善良、正直、忠厚,应该说是很有前途的。但是实际上他却因为父亲的一句话,因为择偶时一次荒唐透顶的拈阄而把前途断送了。他的聪明才智被用来做三亲六故的婚娶、丧嫁、陪客、庆典的主持或帮手,必须依长辈的意志躬行他所反对的那一切。他的软弱动摇的性格完全是封建专制主义以及封建家族制度所造成的。他“长房长孙”的地位决定了他要来维护这个制度,这个他深恶痛绝的家庭机制。现实和理想的冲突,造就了他人格的分裂,这是怎样一种巨大的悲哀!冯乐山、高老太爷、还有克明、克安、克定等长辈就像高高的金字塔重重压在他的头上。他和瑞钰在不幸中相濡以沫的爱情是《家》中极为动人的篇章。读来使人深为叹息。
至于觉慧,他的形象是活生生的,富有真实感的。他身上的那些长处和短处都是那个时代的先进青年所特有的。他爱国,追求科学与民主,因而他不信神,反对专制主义。他平时不乘轿子,并能爱上婢女鸣凤,归根结蒂还是出于民主精神的指导。但是,他并不是已经彻底树立了无产阶级世界观,彻底背叛地主阶级的英雄,他的思想里仍然有少数剥削阶级的东西。比如,他对鸣凤的爱情就远不及鸣凤对他的爱那么坚定和忠贞。
有句话说得好: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正是千千万万这种腐朽的封建家庭的消亡,才有我们今天美好的生活和未来。子曰:“君子不器”。人并不是被控制的工具或机器,而是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思想特征。人应该充分发挥自己潜在的才能,才能不受束缚,获得全面的发展。
第6篇:《家》读后感
家像什么?如果把人生比做一次飞翔,那么家是一只小小的风筝。家是宽广的天空,家也是永远的线,如果把生命比做一次旅行,那么家是沿途最美的风景,家是旅行最后的终点。
阅读了巴金的著名作品《家》一书,给予了我更多关于封建家庭的看法,《家》主要讲的是在上世纪20年代的一个封建大家庭里高家逐渐腐败的故事。巴金透过对高家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诉了人与人交往中黑暗的内心和阿谀奉承,通过兄弟之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深层的分析,让人眼看一亮,感情交错纵横回味无穷。
《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黑暗的影子。而《家》的那些主人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的腐败,贪婪的官员。还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挑战权威的刚烈丫头鸣凤。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思想影响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生动形象的描写。巴金用那朴实无华却热情有力的笔风描写出了一个被封建社会压迫下任焕发光彩的革命青年的觉醒和斗争。
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又不敢而顶撞长辈,从小受到了教育。家族的种种,社会在不知不觉中对他的影响,造成了他在面对事情时过多选择了逃避,忍耐,顺从。同当时社会腐蚀下的大多数人一样,选择了逆来顺受去接受而不是反抗,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钰,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了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读完整篇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对觉新这个人物所描写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熏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钰的是“整个社会腐朽的礼教,整个社会的封建传统,整个社会的迷信,”但他无力挣扎抵抗,只能伤心的痛哭,忍受着内心精神上的痛苦。他是封建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背负上整个家庭的负担去应付各种的勾心斗角,渐渐变得不在稚嫩,不在激情,他已经不在是当初那个天真的怀抱着梦想着青年学生。他采取不抵抗主义,其实这并非他的意愿,而是他在复杂的家庭斗争中所做出无奈之举。而觉新的悲剧正是在着种种无奈中张开的。觉新的悲剧不只是自己的错,更多还是社会下的腐败高家带给他的苦难。这是新社会的交替不可避免的悲剧,也是觉新对封建社会懦弱下表现最终结果。觉新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而是这样腐朽的社会下从多悲剧。人物的缩影。他的矛盾,他的不幸,都必将成为那个的一个人物片段。由自己的懦弱而带来的一切的不幸,由时代带来的一切悲剧,造就人物的不幸。
觉慧是巴金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评价:“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就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来了。”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却被指婚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河自尽,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经历了多种的磨难,他有了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依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追求自己向往的生活。
总之,《家》这部作品是从思想作品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投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受苦,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给予了无线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支持。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的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家像一桌菜肴,一桌美味的菜肴,它包含着亲人们的喜怒哀乐。
第7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俄国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推翻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第8篇:《家》读后感
我喜欢看那些写大家族的书,从日常琐事里浮现出的一张张个性鲜明的脸庞,随着时间的推移经历着兴衰荣辱。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共性,而共性下或暗藏或浮于表面的个性,常将人深深的吸引。纵观整个世界史,不是没有声名赫赫的大家族,却无法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什么印象,因为他们虽为一家人,却特立独行得可以,每个人都能独立展开一段故事,家族就像“福布斯名人排行榜”一样,不过是个功过簿、记事本,在介绍某某家族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记录“XX君曾是XX国王的首席枢密大臣,XX君的母亲是XX伯爵的妻子之类”,难怪选修英国皇室史的学生会说他们的老师终其一生只在研究一堆的威廉和一堆的玛格丽特结婚生了一堆的伊丽莎白。这虽是笑话,不过也小小说明了为什么国外的家族不太能引起我探究的兴趣。
新中国成立以前的旧式家族其实是很有其独特的韵味的,中国人向来有尊老敬老的传统,也有极强的血缘观念,家庭是家族成员的凝结点,也是他们心灵的唯一后援,没有家族的旧时中国人,就像被驱除出地盘的狼群一样,下场是很凄凉的。所以有的女子一辈子只在两个家庭中活动,一个是娘家,一个是夫家;男子的处境稍好一些,他们活动的范围比较广泛,不过大多也基于家庭的基础,他们接触结交的对象不会超越所在的阶级和其家族凭借阶级背景可以扩展到的社交圈。上层社会里,与其说是一群群具有相同地位的人的交往,不如说是一个个有相似家庭背景的家族的交往。古老的家族,是打开中国人性格迷题的一把钥匙。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说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这套书陆陆续续看了半年才看完,其间虽然时不时冒出一些想法,总有写点什么的欲望,但始终觉得欠缺一些,现在想想,是少了对高氏家族最终命运的认知,虽然在字里行间可以找得出预示的迹象,却不是一锤定音的凄惶。当一幕戏曲曲折折走向尾声,总少不了一声教人心惊胆战的锣响,或是一刻灯火通明的落幕,我想我等待的就是那一声锣响和一个余音袅袅的落幕。这一套书的终了,落幕了大家族中众人的命运,也落幕了中国最后的封建式家族,一个时代至此结束,尽管它曾经辉煌过,但在某些人的心中,它只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这便是我们对整个中国历史的心态,痛恨旧的体制,又无法彻底割断彼此的联系,如果没有他们,就没有我们;因为有了他们,我们才有了反抗的理由,大的反抗是对抗整个陈腐的社会制度,小的反抗是对抗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命运,封建式家族就在这样内外的冲击下一点点土崩瓦解,支离破碎,祖宗们费尽心机保持了几千年的封建家长制在短短几十年里荡然无存,让你不得不惊异外来文化先进思想的异常旺盛生命力,也生出些许的担忧,我们的青年未经过洗练便直接从封建社会要走向共产主义,可能吗?即使可能,能保持多久?一切来得太快太迅速,根本不给人喘息的机会,所以我一边看着觉民们热血沸腾得办报社、搞社团、和自己的家庭做鱼死网破的斗争;一边心里悄悄认同觉新的说法:现在还不是时候,就是牺牲也轮不到你的牺牲。太热血太理想便容易轻言生死,被吃人的礼教逼死固然悲惨,毫无价值的牺牲更教人心痛。看着梅、瑞玉、惠这些温婉贤淑的女子毫无反抗得顺从长辈愚昧的安排一步步走向死亡,我觉得哀伤,却哀而不痛,我心里当她们是已死的人一样了,因为从她们顺着父母长辈的第一句话做起时就注定了悲惨的结局,我不是个冷漠的人,我只是认为有些人的性格决定了自己的命运,也许便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吧。
可若是觉民社团的成员们,黄存仁、张惠如、张还如他们就这样牺牲了,我是会感到深切的悲痛的,他们的觉悟经历了多少先天的后天的磨练,他们饱读诗书,他们出洋留学,他们带着一腔热血只为开创崭新的局面,随便牺牲哪一个都是莫大的损失,黑屋子里浑然无知的人就在睡梦中死去吧,至少给清醒的人一个重见阳光的机会。我们的青年热爱自己的国家,所以不顾及抛弃荣辱生命,只是那是多么的可惜……幸而巴金先生始终是仁慈的,他留给我们一个希望,他让这些可爱的青年继续奋斗着而不为他们标注一种命运,也许在他的心里,他们仍有无限的可能,纵然前方黑暗混沌见不到光明。
觉民们的命运掌握在了自己手里,高氏家族的其余人却无一例外得被命运控制住了,作揖主义的大哥觉新必将在无所作为中死去,尖酸刻薄的太太姨太们挥金如土之后只会堕落,更不需想象官宦老爷们和他们骄气的公子们的下场了,家财散尽,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我可以预见他们的行乞生涯。人是多么渺小的生物啊,既不拥有长久的生命,也很难在有限的生命里尽早得觉醒,许多人的一生就这样毫无意义的度过,在临死前都不曾了解生命的意义。曾经他们的家族挣来辉煌和荣耀,如果妥为利用,是可以让他们“好风凭借力,直上青云”的;然而在那样特殊时代背景下的家,苟延残喘着,被时间和岁月磨去棱角,更被子孙们一层层消耗,再不具有令人心醉的魅力,或者因为这样,支离破碎才在所难免。
我们总想保留一些东西,却在不经意间失去了更多。遥想当年意图打破一切旧物的“愤青”们,不知他们活到今天是否还会那样执着;如果觉民们尚在人世,“家”对他们会不会有不同的意义。。。往事以已,只是徒留一份感慨罢了。
第9篇:《家》读后感
读完巴金《家》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知道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第10篇:《家》读后感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个他一直维系的家扼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的生命,是他的懦弱害了她们啊!他的顺从扼杀了他自己,也摧毁了她们。然而,他却是最值得人同情的,前途失去了,美景幻灭了,一切都在黑暗中挣扎,没有幸福可言,更没有希望所在!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个人物!这是怎样一个吃人的世界!我诅咒这个黑暗的世界,但对于觉新,我就能够憎恨他吗?他是最大的牺牲者啊!我是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啊!
二哥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他可以说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坚定,他最初与俾女鸣凤相爱,但无情的长辈把鸣凤迫得投湖自尽,这成了觉慧心中一道永远的痛!在这一点上,我比较讨厌觉慧,因为他的自私,连鸣凤向他诉说一切的机会都给扼杀了,他还曾想过放弃鸣凤,让这样一个十七岁的纯结少女嫁给六十多岁的老头做姨太太,任人糟蹋,然而,鸣凤为他牺牲了,她为他留下了一具清白的湿淋淋的尸体,和一个苍白的吻。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或许在那个时代,爱情的位置是何其次要的,但在今天,在我看来,没有爱情的人生是不完满的。
第11篇:《家》读后感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中国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第12篇:《家》读后感
在没有读过巴金的作品之前,我无法想象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我根本就没有想过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自从我读了他的作品《家》之后,对巴金我有了全新的认识。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在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家》是现代版本的《红楼梦》,因为两都都是记录封建阶级没落史的杰作。
《家》描写了高家三代人,即高老太爷一辈、克字辈和觉字辈。这三代人和鸣凤等一批下人大多性格鲜明,面目清晰。这三代人的活动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醉生梦死,坐吃山空,腐烂透顶的,他们为了继续腐化享乐的生活就拼命维护封建宗法制度,这些封建阶级的孝子贤孙象蛀虫一样蛀空了这个阶级的机体,再也不能有什么别的作为了。第二类人接受些资本主义的影响,头脑略为清醒,看到了家庭的危机。但他们仍受封建思想的束缚,只希望有些改良,使家适应新的环境,苟延残喘下去。第三类是受“五四”运动影响的觉慧觉民一类人,他们强烈要求个性解放,要求冲破封建家庭的牢笼,有较彻底的反封建思想。觉慧敢于与女仆鸣凤恋爱,最后离家出走,觉民也违背家庭意旨,实行抗婚。此外,《家》中还写了众多受污辱受损害者,主要是些女性。家族内部的有瑞玉、梅表姐等,女仆中有鸣凤,婉儿等,她们被封建阶级吞噬了。一桩桩血淋淋的吃人惨剧揭露了封建制度的野蛮凶残,是《家》最有批判力量也最动人的部分。一些优秀分子抛弃了黑暗的家,走掉了。于是剩下克明、觉新当然无力回天。倒了一个高家也就是倒了封建统治的一根支柱。《家》把高家的没落放在特定的时代背景前来表现,大大加强了它的现实主义的深刻性,这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表现,高家的败落不仅因为道德的沦丧,而更重要的是时代之使然。
《家》写了觉非战争性的出走,而至于他走到哪里,那不一定是一部小说所要回答的。不过巴金的一系列青年题材的小说,大概已经回答了觉慧走上社会以后的情况。巴金出生于一个封建官僚地主大家庭,他从小就爱和下人在一起,这让他有可能从受欺压者的眼光来看自己的家。一旦接受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便可能比较坚决地背叛家庭,开始追求新的光明之路。巴金的作品多是对不合理社会现实的控诉、讨伐,于是便有了这篇引发我诸多感想的《家》。《家》这篇文章可以称得上是一部巨著,我想我真是爱上它。
第13篇:《家》读后感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第14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最受欢迎的一部。《家》是描写“五四运动”之后,成都地区一个封建大家庭从繁荣走向奔溃的故事。故事情节集中发生在1920年冬天至1921年秋天这段时间里,揭露了封建社会的罪恶,撕开了封建大家庭里被温情、亲情所掩盖的勾心斗角与自私,暴露了“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荒淫无耻。同时,也描写了一批青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艰难的走向新的时代。《家》的主要人物有觉新、觉明、觉慧、琴、鸣凤,巴金笔下的这群年轻人拥有不同的性格特点,因而也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轨道。高老太爷是这个大家庭的权威,在虚无的世界里主宰着一大群人的命运。觉新向旧势力屈服,成为了他曾经所憎恶的人;觉明和琴在新思潮的召唤下勇敢但艰难的远离家乡,失去了父母和亲人的支持,包括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支持。
巴金言:在写《家》中的那群年轻人时,他仿佛和他们一起在魔爪下,和他们一起享受生命的欢愉,也陪着他们哀哭。《家》是巴金自我掘开思想坟墓里他曾经目睹的、耳闻的真实的存在。
巴金向那“垂死的制度”喊出他的控诉的时候,也深深的震撼着许多读者,那一群在阴影下生活的少年在心理上、身体上都备受折磨。从这一部小说看出,坚定的信念和新的思潮对一代人的改变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15篇:《家》读后感
家,对于我们来说是幸福的象征,温暖的标志。它给那些失落和悲观的人带来希望和光明。但是,在巴金先生的笔下,家失去了原有的温馨,被封建礼教束缚着,下面就让我们走进这本书的世界。
《家》描写的是高公馆的这个封建家庭,小说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还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小说中塑造了觉慧、觉民、觉新这三个性格迥异的兄弟在为自己的理想奋斗:觉新处于长房长孙的位置,有着较强传统观念的人,为了维护家庭,他凡事采取“不抵抗主义”,他处处表现出逆来顺受、委曲求全的性格特征。他希望这个大家庭能和平共处,每一个人都生活好,因此他一方面遵从祖父意愿,一方面又帮助觉民逃婚、觉慧离家;觉慧、觉民、琴三个受到新思想的影响的青年投身革命,用自己的笔去教化他人,传播新思想。
在那个社会黑暗的年代,有许多人遭到封建礼教迫害,觉新就是受它毒害的典型例子。他虽有一腔冲破旧礼教的热血,但却失败既而沉沦了。因为他受的毒害实在太深,在强大的势力下他无可选择,只能屈服。就因为他服从,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梦想,割舍了自己的爱情,最后又碍于压力致妻子惨死,这一切都表现出他的懦弱。
相比觉新,我更欣赏觉慧,在这样的环境下,他大胆地与旧礼教抗争,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接受新思想的洗礼。他勇于发表自己的看法,抨击旧社会,用自己的文章去影响更多的人。
在这种社会中,人们看不到光明,看不到希望,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觉新就是代表之一。但在这样的环境下,还是有拥有新思想的人们,他们带领人们走出了这个可怕的囚笼,一步步开导人们,就像主人公觉慧一样,挣脱了牢笼,舍弃了自己从小长大的家,远赴他乡去寻找自己所追求的光明,他这份敢于追求新思想、敢于探索、敢爱敢恨的热情与毅力值得我们学习。
《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生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进行了极度讽刺,对那些在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的人们给予了无限同情,对那些争取自由生活、新思想的人进行了大力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即使是在最阴暗的时候,也会有人去争取自由。没有什么可以阻挡时代的潮流。虽然在流经的途中,总会遇到艰难险阻,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和改变它的流向,因为这种水流具有排山倒海之势,可以轻易击倒沿途的阻碍,朝着那唯一的海洋流去。
第16篇:《家》读后感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题记
风刮得很紧,飘着雪花。路上走着一对年纪差不多的兄弟俩——是有着一样的身材,穿着一样的衣服,但弟弟觉慧的眼睛比觉新的眼睛更明亮。然而这两个看似差不多的兄弟俩却有着不同的思想,最终是两个不同的命运。
哥哥觉新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任何事情都一味的服从,从来没有抵抗过。虽然有的事情心里是不满的却从来都不说“不”。父亲帮他做亲、后来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让瑞钰在家里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去城外生产。最终,他虽然不愿意却还是服从了没有说“不”。结果,封建制度吞噬瑞钰的生命。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他的青春就在一味服从中结束了。
弟弟觉慧,却有着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塑造了觉慧大胆、叛逆者的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反帝反封建的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反抗。最后义无反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的青春是叛逆的、是反对封建等级观念的、敢于挑战封建等级观念的、是有滋有味的、也是无悔的。在当时他是一个进步青年,他反抗这个命运,他的思想、他的工作都是从这一点出发的。
然而得着这个不公平的命运的,你并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做了这个命运的牺牲者的,同时还有无数的人——我们所认识的和那一些我们不认识的。这样受摧残的尽是那些可爱的、有为的,年轻的生命。我爱惜他们,为了他们,我也应当反抗这个不公平的命运。
在这本书中单说愤怒和留恋是不够的。我还要提说的是信念。自然是先有了认识才有了信念。旧家庭是渐渐地沉落在灭亡的命运里了。我看见它一天一天地往崩溃的路上走,这是必然的趋势——这便是我的信念。
这些在文中的人物的青春有的是无悔的,我想觉新对于他的青春是后悔的吧?青春是属于我们这个年龄的也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它不属于任何人甚至我们的至亲。我们的青春因该有我们自己决定,而不是让一个人在前面引导,它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前提是你喜欢不喜欢、想不想,若不喜欢、不想去做就不要去做不然最终也会后悔的,甚至也成为这个社会的牺牲品。
我会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不会让我后悔,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第17篇:《家》读后感
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源泉。----题记
“家”,一个温馨、亲切的地方,一个一回忆起来就心头一门暖流的地方。在家里,我们可以尽情享受亲情的温暖,可以随意释放生活的烦恼。家,是一个港湾,一个充满爱的避风港,累了,困了,伤心了,委屈了,都可以躲进来,避过风吹雨打,等待云升日出,期许云淡风轻。
可是,在那个时代,在巴金的笔下,“家”,不再温暖,不再是避风港,而是一个牢笼,是一只无形的手。在这个“家”里,没有快乐,有的只是吵闹;没有温暖,有的只是离散;更没有民主,有的只是无谓的权威。高家是一个豪门,但在这个钱多,人也多的地方,没有原本应该存在的知足常乐,这里的一切都被封建礼教这只黑暗的大手所统治着。于是,在这里,上演了一出出摄人心魄、令人悲痛的惨剧,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让一对对情侣们不得不劳燕分飞,主人们之间的交易,葬送了一个个旖旎如花的生命······看着那些可爱的年轻的生命在痛苦挣扎的时候,我的心也不由得揪紧了,那可是充溢着青春活力的一代啊!
青春,想起觉新的青春。小说中觉新一直是一个被封建大家庭和新思想所困扰的人。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想的教育和洗礼,但又因为他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在专制和压迫下,摒弃了他宝贵的青春,无奈中选择了“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把年轻有为的自己活生生地断送了。
青春,想起觉明的青春。彷徨、犹豫的觉明,也曾在封建礼教与现代新思想的边缘徘徊着,一边是有着千年历史的封建旧土地,另一边是“五四”新思想的新土地。但是觉明在弟弟觉慧的影响下,在新思想的不断冲击下,毅然选择了与旧势力奋斗。他为了自己的爱情,为了琴,大胆的反抗了高老爷的意志,,拒绝了冯家的亲事,带着琴离家出走。也正是因为他的斗争,为自己、为琴博得了幸福,也让琴摆脱了像瑞钰、梅表姐一样的命运,成了高家最最幸福、最最美丽的女子。
青春,想起觉慧的青春。觉慧是一个新青年的典型,他热情、大胆、叛逆,追求着新思想。在奢靡的高家,觉慧敢于向各种封建礼教做斗争。在家里,他支持并且帮助了觉明逃婚,又大胆地向婢女鸣凤表达自己的爱情;在社会上,他积极地参加新青年所组织的各种活动……是觉慧,给他的哥哥们带来了精神的食粮;是觉慧,给这个高家大院带来了清新的空气。他发誓,他要做一个具有明主主义和人道主义思想的反抗者,于是,他也选择了离家出走。
青春,想起我自己的青春。对于高家三兄弟而言,我们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因为我们把握着自己的美丽青春。那我们该怎样去把握它呢?无疑的,读书学习是青春亘古不变的主题,怎样做人是青春永恒的必修课。我们需要接受青春赋予我们的知识文化,也需要聆听青春给予我们的教诲。可以说,人生是一个大舞台,我们自己既是导演,又是演员,是这个舞台上永远的主角,但,如何让我们的人生大舞台掌声迭起、星光闪耀?我想,这只有用我们的旖旎青春来打造,若这个大舞台星光黯淡、寂寞无言,那我们的青春也将不再美丽,不在充满活力。
雨果曾将说过:“青春是一年的青春,青春是生命的春天。”从我们呱呱坠地到我们升入天堂,漫漫几十年的人生路,青春,这个花样年华,无疑是最最美好、最最宝贵的,在这里,充满着对憧憬的追寻,洋溢着活力的交响曲。
看来青春真的是一个美好而富有诗意的字眼!
可是,郭敬明却说:“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仔细想想,这也对,在青春的岁月里,我们难免在选择长大和活力的时候,同时选择了惶恐与不安了,我们那颗敏感且脆弱的心虽然存储着美好的幻想,承载着我们乃至父母所有的希望和寄托。但在不易发现的一隅仍隐藏着一些细微有莫名的感伤,淡淡的抑郁和无穷的烦恼。有时,我们会把这份感伤埋藏的很深很深,但有时,我们亦会任意的发泄。但总而言之,不论是欢笑,亦或是泪水,使他们共同的构造了人生最绚丽的风景。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巴金先生在《家》的后记中这样写道。是啊,青春是美好的,她洋溢着希望与憧憬,她充满着活力与精彩,她弥漫着追寻与探索……“青春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身。”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用她来悉心点缀我们的人生。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悔恨终生。
“家”,缓缓落幕了,而青春,永不帷幕。
第18篇:《家》读后感
里面尽是残酷的刑具,杀人的器物。那是保守者的天堂,进步者的地狱。在那里,只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毫无家的温馨。在那里,只要你服从,绝对的服从,容不得争辩。家,家,家是什么?家是一个权力的试验场,家是一个争斗的火药库。
高家大院,这个千年的僵尸集中营。高老太爷无疑是那高高在上的“盖世太保”,他的那些保守的儿子,也许就是那残忍好斗的“纳粹分子”。而他的那些渴望自由与光明的孙子们就成了受苦受难的犹太人了。他们在经受了五四的洗礼后,俨然成了进步的细胞。可他们那些自以为是正统的卫道家长们,却把他们当成了腐蚀身体的坏细胞,想把他们用中国那数千年的包含着杂七杂八的枯草的中药治好,甚至不惜从身体中剔除出去,最后来一句大公无私。然而进步与保守是不可妥协的,犹如正义与邪恶一般。而正义终会战胜邪恶,进步终会打倒保守。他们唱着自由的歌,迈着豪迈的步伐,昂首挺胸,迎接那冉冉升起的光明。
高家大院,这个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缩影。折射出中国社会的苦难,一个民族的屈辱。也深深地印证着一个真理:当社会陷入苦难之中,青年才是真真的救世主。
高家大院,走近一步会压得人喘不过气来,仿佛是地狱修罗的道场。高老太爷,这个千年的僵尸,不死不生,不生不死,两只眼就是做梦也挥之不去的阴影,注视着自己年轻时所挣下的那一切,谁敢破坏,他可要用那千年的朽木吓死他,打已经不是他的所长了。他用他的余威使他的孙儿们颤抖不已,就是他死了,进入了坟墓,这种余威仍不可抹杀。但这种余威总有消失的时候,况胆大的人对它早已司空见惯,吓吓可以,但绝不至于死人。因而,光明是压不住的,黑暗总有消失的一天。这不,光明驱逐了黑暗,在我们的头颅上照耀。
读《家》,给人一种窒息的感觉,仿佛被什么东西压得喘不过气来。有人说,这是进步与保守力量斗争的激烈所致;有人说,这是黑暗的腐朽所发出的恶气。众说云云。至于什么理由,我也无从说起。只能说,《家》里的那种感觉,是生活在今天的我们所无法体会的,亦无发给出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理由。我只能说,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因为今天的我们真的很幸运。
今天,我们的自由,是我们的前辈用生命去争取的;我们的尊严,是我们的前辈用鲜血换来的。原来,今天这和平的环境,竟是我们的祖先用鲜血绘制的一件艺术品。现在我可以说,高家大院那令人发呕的味道不正是我们的前辈为了他们心中的梦想所留下的血与肉嘛。至于他们的梦想是什么?那就是“自由万岁”。
第19篇:《家》读后感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小说中的人物有七十来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道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其实,《家》一书是写在中国社会剧烈大变革时期一代青年走过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因为性格的不同所走的人生道路也就完全不同。
觉慧应该是巴金老先生笔下具有一个代表性的新青年的一个典型人物。巴金曾在他的这个第十版序中这样写到:“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看到了社会的弊端,他反对旧礼教。同时,他也很幼稚。但是,他敢于反抗,并且最终冲出了那个封建礼教的大家庭的束缚,乘着不停东流的绿水走入了他向往的新生活。
书中还有一个特别显著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
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政府机构中腐败、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第20篇:《家》读后感
在巴金的《家》这本书中,有一篇《舞龙灯》写得生动有趣,实则耐人寻味。
公馆里,一些人表演舞龙,锣鼓喧天,十分热闹,龙灯在舞动,一旁还有爆竹,更添了声势。不知什么时候,年轻的高忠点燃鞭炮,挑在竹竿上烧那条龙。一会儿,赵升、李贵又点了花炮烧玩龙的人。玩龙的人完全躲不掉,让他们烧,受不了了,便各自拿一截纸龙逃掉,可旁人得寸进尺,跟着放花炮,直至花炮没有了才罢手,耍龙人才得以排好队伍出公馆继续表演了。
这是一个只有3页的小故事,写了一个舞龙放炮、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场面,奇怪的是作者还插入一些其他细节与不同。巴金还写出,人们还用花炮烧那些舞龙人而达到悦己的目的。一个人应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吗?一个人怎么能如此自私,为了自己的情绪,自己的欢乐,而去侵占别人的利益呢。尽管他们已领过一点点赏钱,得到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但即使如此,那些贵人就有利用他们寻欢作乐,在穷苦人头顶上理直气壮坐着的理由吗?完全没有想到旧社会,那些自以为清高的上流人士骑在穷苦人民头上,只想着自己,不及其余,只注意到自己,忘了脚下,只觉得自我多么伟大,这种人是可怕的。
本文中还提到一个道理:别人有难,需要帮助,不要旁观,不要幸灾乐祸,一定要生出援手,尽力帮助。我人在思考,本文是否有更深的含义呢?
第21篇:《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的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一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
一家之主的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长房长孙觉新,为人厚道,去很软弱,原与梅表姐相爱,后屈从于老太爷之命而与李瑞钰结婚,觉新的胞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从而和冯公馆的冯乐山成了死对头。觉慧爱上了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取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他和鸣凤的爱情。即使鸣凤知道,婢女是不能和少爷相爱的,即使鸣凤知道,他们的爱是没有结果的,但她依然深深的爱着觉慧。她一直明白,做下人的便要好好侍奉主子,自己一辈子的命运也是掌握在主子手里的。下人的惯有思想操控着她,使她并不抱有反抗的念头。不,也许是在她的潜意识里还没有“反抗”这个定义,但当她和觉慧相爱时,这种情绪就产生了。“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愿意一辈子在公馆里头服侍你,做你的丫头,时时刻刻在你的身边”。鸣凤对觉慧如此深不可测的爱,给了她难以估计的勇气和力量。于是就在那一天,鸣凤带着觉慧轻轻的一吻和“再过两天”的承诺,在湖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就是鸣凤反抗的爆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她没有屈服,却把生命献给了真挚的爱情。她是为了追求幸福,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而死,她是为了反抗封建家长制而死!
有句话说得“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第22篇:《家》读后感
家是什么?家是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里的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中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里的九曲回肠;家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里的那夜半钟声。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也是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只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
再看看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
“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后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那样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顺从。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离,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夜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事事要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
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第23篇:《家》读后感
小说主要以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展开,他们生活在四世同堂,充满复杂关系的大家族公馆里。那里没有青春,没有幸福,没有温暖,也没有人情味,有的只要压迫、拘束与折磨,让人看尽了悲欢离合,各种的嘲笑,还有表面的虚伪、邪恶,背后的黑暗、腐朽,那是中国旧社会常见的封建大家族的缩影。
可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出现了叛逆者,觉慧三兄弟都有反抗意识,只是觉新由于身为长子的责任和各种原因,最终放弃了,而与觉民相比,觉慧显得更激进,反抗得更强烈。
或许因为觉民与觉新替他担当很多责任,觉慧无所顾忌地追求新思想,是进步的新青年,个性明朗、敢爱敢恨,从来都不愿做任人摆布的傀儡,和哥哥有共同的理想与事业,他常常贪婪地阅读《新青年》等新刊物,即使被祖父关在家里,也要通过诗报等了解时事,他参加反军阀请愿,也参与罢课、游行,还积极参与《黎明周报》的工作,写一些反封建的文章,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新时代的到来,无时无刻不走在通往希望与光明的道路上,且从未放弃过新思想,从未放弃过理想与追求。
他觉得人人平等,不应有等级之分,所以他从不乘坐轿车,并平等对待每一个下人,可是公馆里却是充满了不公,女人的地位总是低人一等,而奴婢又像物品一样被人给来给去,那里的人永远做着不避要的牺牲品,以致鸣凤投湖自尽,梅芬郁郁寡欢致死,瑞珏痛苦着分娩而死,这些疼痛都更加坚定了觉慧反封建的决心,也让他更清楚地看到旧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同时,觉慧也有不自信的一面,练习话剧时也曾感到紧张和不安,“我不晓得什么缘故,我一上讲台就慌了。好像有好多人在看着我。”他有时也会矛盾,会犹豫,他喜欢鸣凤,可她是丫头,婢女与少爷之间永远隔着一条难以跨越的鸿沟,他觉得爱情与理想不能两全,甚至会遗憾和抱怨她没有像琴那样的出身。他曾给过他鼓励、希望和勇气,他的爱也在黑暗中给过她光明,因而她爱得无怨无悔又不求回报。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她,她的爱终究比他的更坚贞。
“一个希望鼓舞着在僻静的街上走的很吃力的行人—那就是温暖、明亮的家。”可是觉慧却始终觉得家是一个狭小的笼,所以他不愿像大哥觉新那样惟命是从,持“作揖主义”“不抵抗主义”,面对拥有绝对权威又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他从未害怕,他敢反抗高老太爷的命令,他支持和帮助觉民退婚……他做了那样多,最后他做了别人没做过的决定,他早已对这个家感到痛恨,无奈而又厌倦了。他看到每个人都是那样的痛苦,那样多的眼泪,周围的悲剧是那样多,而“这个悲剧的受害者又往往成为另一个悲剧的制造者的帮凶”。他再也没办法忍受了,他已经忍了十八年了,他现在就要离开这个死气沉沉、布满乌云的家,去到上海、北京去,哪里有他的理想,他相信新的思想总会代替旧的,就像皑皑白雪,“上面留着重重叠叠的新旧脚印,常常是一步踏在一布上面,新的掩盖了旧的。”
所以,他独自一人毅然离开了他生活了十八年的家,怀着不知是快乐还是悲伤的心情到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去。
第24篇:《家》读后感
《家》这本书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一部,巴金中国四川成都人,百岁老人,现代小说家,散文家。
《家》长篇小说,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生命是用来征服的。“对于生活的信仰,生活还不会结束,我也不知道在前方还有什么东西等着我。”巴金说。
《家》的主角是围绕高觉惠写的,写述了在绅士家庭下的故事,这个家庭在和平的,爱的表面下,充满了仇恨和战争。觉惠是三少爷,二少爷高觉民和大少爷高觉新。《家》是一部想哭,有悲愤,有喜悦的书,明白了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
《家》不仅围绕了三个少爷,还写了梅、琴、瑞钰和鸣凤。梅初见时穿着“一件玄青缎子的背心”,她是这个家庭的远方亲戚;瑞钰是大少爷的太太;鸣凤是一位丫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牺牲的女人叫出一声:“冤枉”。
这个家庭里有许多人和事都是腐败的,许多人的思想还是保守的,正如女子不应和男子同班读书;女子不应剪短发;女子应照意结婚……许多不公平的事都在《激流三部曲》中展现。而觉惠正是一位充满正义感的少年,在这个悲欢离合,不稳定的家庭中你忍无可忍,直到一个你深爱和爱你的少女死后,你才毅然决然地打算,离开这个家庭!
《家》中的这个家庭,随处都可以找到,也许吧,现在可能不怎么找到,但在那时,可能是一抓一大把!那时的封建是难以想象的,你的兄弟依然在那个你憎恨的家庭里生活,有的绝望、有的乐观,他们都在为生活生存下去,而你,离开这个家庭,会怎么样?
《家》这部充满生机、封建的书,让许多人都深有感触,我也如此。
第25篇:《家》读后感
说起书的味道,它不仅仅拘泥于油墨的清香,也不仅仅局限于淡淡的纸香,书之味是生活之味,是书中的酸甜苦辣,是书外的雨露阳光,生活少不了书,书亦是生活。
我与《家》相遇是一个傍晚,夕阳的余晖洒在楼前一排杨树上,竟也闪着零星的光芒,秋风微拂,吹到正坐在书柜旁的我的身上,我亦如往常一样,挑选着书读。“《海底两万里》、《名人传》……”我随意地看着,指尖停在一本泛黄的书上。“《家》,会是写什么的呢?”随手翻开它那泛黄焦枯的书页,一种尘香拂面而来,夹杂着书柜里淡淡的木香,竟也让我觉得有一种洗去铅华之感。“啊!”我情不自禁地又仔细闻了闻,或许这就是《家》的味道。
翻开书页,开头就是描写:“风刮得很紧,雪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已是傍晚,路旁的灯火还没燃起”。我脑海中浮现出觉慧觉民兄弟两人的背影,他们亲切和谐的谈话,华美的大宅子,青年们的笑容……与其说是在读字,不如说我在读画,作者的文笔着实细腻,那一物一事的出现与发展,仿佛都在脑海中浮现,甚至于我能嗅到大宅古院里浮动的尘香。
每天晚上,或三五十页,或一二百页,我总是伴着明月读书。《家》的语言很美,很轻,很细,就如同月光洒在地上一样铺在我的心上。当觉慧参加报社,共同游行时,我听到了他们的呐喊,也感受到了拂面的细雨;当琴在灯下读信时,我能听见窗外的蛙鸣,也能触到纸的温度。每每抬起头来,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化了,头上的灯似乎泛黄,窗外的月似乎更清净了,我久久无法从书中回到现实。《家》的文字,一点也不浓,就如清风流水,月光白云,淡淡地,但一直都在心中回荡。书融入了生活,书中的生活亦是我的生活。
《家》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是悲剧,亦是一种客观的评述,为了时代的发展,总有些事要发生改变,而改变又难免带来痛苦。巴老说:“我和所有其余的人一样,生活在这世界上,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我也曾参加在这博斗里面,我有我的痛,我的爱,我的欢乐,我的悲伤,但我并没有失去信仰,对生活的信仰。”
有时候,望着窗外的月亮,我时常会想,觉慧那一代人的生活是多么矛盾。《家》中所描绘的场景历历在目,那文字也氤氲在心里。一想到《家》,就仿佛闻到那清雅的木香,就想起读书的日日夜夜,就想起书中人们的悲欢离合。这便是生活,这便是书。
第26篇:《家》读后感
《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不仅是巴金文学道路上树起的第一块丰碑,也堪称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之一。同时,《家》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描写封建大家族溃败的杰作。
《家》与《红楼梦》不单是内容主旨相契合,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取材源于作者本人的生活,有自传的性质。《家》中许多感人至深的情节,大都来自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字字句句浸透了作者青年时期鲜明的爱与恨。高觉慧像是巴金先生的影子,高觉新则是其因破产而自杀的大哥的映照。
作品中一个个丰满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原型多是巴金所熟悉的人,故而栩栩如生。巴金曾说过:“要是没有我最初十九年的生活,我写不出这样的作品。书中那些人物却都是我所爱过的和我所恨过的。许多场面都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由此可见,作者丰富深厚的人生阅历,细致入微地观察生活,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的重要先决条件。
除此之外,匠心独运的艺术手法对人物的塑造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某个特定时代中的角色往往有着一些相似之处,这是由社会背景所决定的。例如《家》中的青年们大都有见月伤怀、感花流泪的“时代忧郁症”,但他们的性情又因身份、阅历、教育的不同而有着多样的色彩。
在对比中刻画人物性格,是《家》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作品通过不同性格的反比,相近性格的类比,以及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况中的自比,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复杂性,以及人物性格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比如,写三兄弟都不相信“血光之灾”的鬼话,但觉新“担不起那不孝的罪名”,只好含泪依从;觉民要觉新去讲道理,对长辈还有所期待;觉慧态度坚决,主张不能屈服,“应该反抗”。于是三人的性格鲜明地展现在读者眼前。
同时,三兄弟对待爱情与婚姻的态度也有着巨大的差异。觉新爱的是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钱家表妹,却因长孙的身份无法自主婚姻,像傀儡一样,被支配着同意了李家的亲事,酿成一个爱情的悲剧。觉民与琴之间是新青年志同道合的爱情,他坚决抵抗高老太爷为他安排的冯家的亲事,誓要与心爱的琴在一起,也如愿以偿地有情人终成眷属。觉慧爱上的是丫头鸣凤,主子与仆人间的爱情较之于其他更加难以有完满结局。鸣凤被许给了冯家做小,她本性的刚烈让她在反抗无果后毅然决然地带着对觉慧的爱自尽了。可觉慧,一名新青年,却因鸣凤被许给冯家而选择放弃她,放弃爱情。可见觉慧的“新”,还是没有改到骨子里的。三人身上的纠缠与矛盾,由此被淋漓尽致地摆在了读者面前。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第27篇:《家》读后感
为了号召学校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旅游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同学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说说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同学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花园,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第28篇:《家》读后感
重新拾起巴金的《家》,翻开重温,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重回了我的脑海中。顺从的觉新,谦逊的觉民,激进的觉慧……他们在封建主义的黑暗中挣扎、反抗,在黑暗中寻找着那份渺小的希望……
《家》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写出了封建大家庭高家公馆从一开始的繁华直至最后的没落。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莫过于这部作品的主人公——觉慧。他是整部作品中最具有批判和反抗意识的典型新青年。他痛恨着自己大哥觉新顺从而导致自己与所爱之人分离的做法,与一帮跟自己志同道合的朋友开报社办报纸宣传新思想,与自己的爷爷——高老太爷对着干,并且爱着与自己的身份天差地别的鸣凤。当最终理想破灭时,无法忍受而离开了这个家。
觉慧是一个典型的“人道主义者”。他平等地看待每一个人,更爱上了与自己不同阶层的婢女——鸣凤。但在封建社会下,他们两人的爱情最后也无疾而终。当他们二人表述了各自的心意之后,高老太爷却要将鸣凤送给冯乐山做妾,鸣凤却始终心系觉慧,不愿做他人之妾。可当她来到觉慧的房中,觉慧却因赶稿为而让鸣凤改日再说。最后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鸣凤只能选择跳湖自尽来阻止自己嫁作他人之妾。自此觉慧一直活在对鸣凤的自责中。最后两人的爱情还是破灭了,虽然是意料之中,但却也让人感到无比惋惜。
鸣凤的死没有让觉慧从此堕落,相反的,让他更加痛恨这个封建的社会。他羡慕自己二哥觉民与琴表姐的爱情。而当得知觉民被高老太爷要求娶冯乐山的外甥女时,他亦帮助觉民离家出走来反对这个拆散觉民和琴的决定。最终也终于在觉慧的帮助下,觉民和琴的爱情得以延续。而此时看到这里,作为旁观者的我却又无比的心疼觉慧,当自己的哥哥与所爱之人得意相守,自己却已与爱人天各一方,此时的觉慧心中是否如同被蚂蚁啃食,心疼无比呢?答案显而易见。
觉民是个温和谦逊的人,若是没有觉慧的鼓动和帮助,他或许也会顺从高老太爷的意思娶了别人,那么他和琴可能也无法再延续他们的爱情。觉慧鼓动了自己的.二哥,救了自己的二哥,却没办法说服自己一昧顺从的大哥保住自己所爱之人和所娶之人。
在经历了自己所爱之人离自己而去的遭遇之后,当看到觉新的青梅竹马钱梅芬知道自己的爱情破灭之后郁郁而终,他开始劝说自己的大哥起来反抗,可是觉新依旧是那个懦弱的觉新。
高老太爷死后,以陈姨太为首的封建长辈借口在家生孩子有“血光之灾”,会冲犯高老太爷的亡灵,强迫觉新的妻子瑞珏到城外去分娩。觉新明知是鬼话,却不敢保护妻子,觉慧亦痛骂了觉新,劝阻大哥将自己的妻子送出城外,可是觉新依旧没有任何表示,无奈瑞钰搬到城外一个阴暗潮湿的院子待产。最终瑞珏难产,嘴里叫着“明轩……救我……”悲惨地死去。相信这时的觉慧也同现在的我一般,痛惜——痛恨着觉新的不争,怜惜着瑞钰的生命。对于觉新,我也只能用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在经历了爱人鸣凤、表姐梅和大嫂瑞钰的死去之后,觉慧终于忍无可忍,离开了这个令人窒息的高公馆。而此时没了高老太爷的高家,也终于成为了一具空壳,逐渐没落。
觉慧是一个大胆而幼稚的叛徒,并没有回避旧家庭和少爷的地位带给他的负担,而是令人信服地展现了他逐步摆脱这些负担,走向新生活的过程,从而塑造出一个深受青年人喜爱的勇敢背叛旧家庭和追求新生活的新青年的典型。他是“五四”时代封建家庭、封建制度的叛逆者和新生活的勇敢追求者。他始终是封建社会里的反抗者们的榜样和鼓舞的力量。
第29篇:《家》读后感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第30篇:《家》读后感
“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家》是巴金先生代表作“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控诉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一步步让我们目睹在封建专制制度的迫害下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横遭摧残,从鸣凤、婉儿到梅、瑞珏……她们的命运令人扼腕、叹息、无奈。她们做错了什么?落得个这样的下场!她们什么也没做错,错就错在这个腐朽、病态、封建的社会!表面上端着长辈架子却在外面养小老婆、赌博道貌岸然的克安、克定;公馆里看似个个都是孝子却在高老太爷病重时依旧到“金陵高寓”打牌与女人调笑;在因高老太爷病情加重陈姨太提出“捉鬼”的荒唐治病法后,克明,这个日本留学生、省城有名的大律师并不相信“捉鬼”办法的儿子,为了在外面博得个“孝顺”的名声,不曾为自己的父亲高老太爷的安宁着想,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捉鬼”;而在高老太爷死后葬礼上“哭”竟成了一种工作——“这时候哭已经成了一种艺术,而且还有了应酬客人的功用。”何其讽刺!所幸还有一些年轻人“睁开了眼睛”以觉慧为代表的新青年,他们敢于抗争、敢于为自己争取幸福。觉民和琴在坚定的斗争下把幸福给自己争了过来。他们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有朝气有理想的“新青年”。
但是今天我想谈谈觉新,这个被觉慧称为懦夫的大哥。觉新自小聪慧、懂事、听话家人庆幸有这样一个“宁馨儿”。是这一房的长子,又是这个大家族的长孙,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身份捆绑住了他的命运。他始终处在一个纠结、矛盾的境地当中,新与旧之间,梅与瑞珏之间。觉新悲剧的开始在于一个晚上父亲找他谈话,说高老太爷给他看定了一门亲事要他结婚。他的梦想他的幸福在这一刻破灭,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他想继续上大学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还有一个能够了解他两情相悦的表妹——梅,他对于未来无限憧憬,然而这一切在此刻化为泡影。他不会反抗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他自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什么“五行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是,在这个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大家族高老太爷就是权威,就是不容忤逆。觉新能怎么办呢他只能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他不反抗也想不到反抗。婚后他慢慢麻木自己以寻求一个安定的状态,可不过半年光景父亲去世了,这表示觉新身上的担子又重了作为大哥他要接过父亲的责任维持这个家这是他活着的目标。两年后五四运动发生了这些新思想唤醒了觉新被麻木的青春和梦想,点燃了他们兄弟三人的热情。他开始陷入一种矛盾当中他接受、信服新思想,可是在生活中却还是顺应着旧制度,不反抗、不作为。觉民、觉慧不能理解他这种一边看着新思想的书报一边继续过着旧生活的生活方式称他为“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可是他们又怎么会体会到作为长子作为他们大哥的压力所在呢?他肩上有父亲的担子,要与整个旧制度作抗争,要推翻现存的看似安定的生活谈何容易?他没有勇气去掀起一场腥风血雨,他只想维护好这个家庭的安定最好什么巨动都不要有。他为了这个家庭一直在自我牺牲,自他自愿从父亲的肩头上接过担子起就把扶助弟弟妹妹的事情放在首位。他不想要幸福吗?他当然想,可是他的处境让他可望而不可即,只能看着新思想过着旧生活,他用他的“作揖主义”小心翼翼地与大家庭的现实调和。
他以为这样便可安定可是一味不抵抗、不作为换来的是梅和瑞珏的死去,他眼睁睁地看着他最爱的两个女人在他的“不抵抗”下活生生的被封建礼教压迫致死。第一次不抵抗结婚间接导致梅的死亡,第二次不抵抗所谓“血光之灾”的荒唐迷信直接导致瑞珏的死亡。他终于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整个迷信。这一切全压在他肩上,夺去了他的青春、梦想、前途和最爱的两个女人。可是他依然无力抵抗不过最终他帮助了觉慧离开,他也在心中呐喊:“你们看罢。家里头并不完全是像我这样服从的人!”
他不懦弱吗?懦弱!始终无法鼓起勇气说:“不!”一味顺承。他懦弱吗?那么在战火侵袭的那天晚上是谁把众人安排去花园里头避难而自己独自在公馆内面对未知的恐怖?他不懦弱!说到底高觉新只是这个病态的、封建专制制度社会下的受害者罢了!
愈发感到如今生活的美好,这样的美好是多少前人奋力抵抗了多少个春秋的结果啊!
第31篇:《家》读后感
昨晚一夜终于把家的最后几章看完,很有想法,觉慧走了,在封建制度下,我佩服觉慧,他是迈向他的美好的未来,他自由了!
在这个封建礼教的家庭中,各人物我大致留下了这些印象:
觉慧:一个有着新时代思想以及敢于挑战权威心态的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从不坐轿子,因为他信奉人道主义,他不分尊卑,因为他和仆人鸣凤恋爱,他参加游行,他和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办报,正是这样的青年才为封建和现代之间架起了一座过渡的桥,敢想,敢干!
觉民:有着和觉慧一样的思想,却终日想着他的琴,他深爱着琴,甚至为了琴在觉慧的帮助下逃婚,幸好老太爷病重。
觉新:三兄弟的老大,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就是这两个主义,害了两个风尘女子,梅和瑞珏,因为父亲高克文死了,所以他要照顾整个家庭,他的这个公馆,好似一个小贾府,关系很复杂,所以觉新就像林黛玉进贾府那样,步步留心,听从长辈的一切吩咐,他因为听从长辈的要求,娶了瑞珏,害了梅,他因为听从了陈姨太的要求,把怀孕的妻子送到了又冷又潮湿的产房,结果连妻子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其实他心里也不好受,总是默默哭泣,尽自己最大努力承担一切,到最后,他终于醒悟了,帮助弟弟觉慧走向了光明!
琴:一个有着先进思想的女孩,却为母亲而牵绊,她热爱她的母亲,怕母亲被别人说闲话,所以连短发也不敢剪,她的家庭很不幸,只有她和她母亲相依为命。她和觉新相恋,是信任支持着这份荆棘丛中的爱。
徐倩茹:剪短发,有一个词概括,洒脱
鸣凤:命很苦,自幼沦为人奴,在高公馆伺候了七八年,最后还是被无情地抛弃,她因为秉持着觉慧的那份爱,所以几度抱有希望,但最后才明白,没希望了,她跳进河中,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老太爷:害人不浅,整个一封建老混蛋,为了面子,他害了多少人,整日做着四世同堂的美梦,年纪这么大了,还娶了个姨太,自己不够,还把鸣凤送给冯乐山这个王八蛋做姨太……陈姨太:年纪应该不大,却乐此不疲地伺候老太爷,做他的姨太,还整日胭脂水粉,把脸涂得红扑扑的,走过就飘过一股不自然的香气,还扭着腰,恶心死了,老太爷死的前后,她想透了脑筋,终于想出了请巫师驱鬼和把瑞珏移到过城门又过桥的鬼地方的办法,他大概整日跟着老太爷,思想也腐朽了。
剑云:印象不深,他很自卑,喜欢琴却不敢说
瑞珏:很贤惠的一个女人,身为人妻,她体贴丈夫,却不知丈夫心中已有别人,知道后,她也坦然面对,身为人母,她疼爱海儿,最终却只落得个死……
黄妈:一个和蔼的女仆,深受觉民觉慧两兄弟喜爱
整个故事应该是以觉慧为主线,诉说了一代人在封建制度下受到的压迫,他们有的崛起,有的却永远地倒下。
第32篇:《家》读后感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家》这部小说是巴金为他的哥哥写的,并且以他哥哥及他的事为原形,巴金的哥哥就是觉新的原形,懦弱和无奈,但他哥哥三十几岁就服毒死了。巴金的哥哥也曾爱过一个少女但父亲用抓阄的方法决定去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他爱他的妻子,但终因别人的鬼话不得不把待产的孕妇送到城外荒凉的地方,忍受着这一切不义的行为。他知道他已走到深渊边,但就是不愿意去走另一条新的路,只顾着向深渊走去,这和觉新是一模一样的。而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
虽然他哥哥是这样的不愿意死,因为他写了三次遗书,又撕了三次,但终于写了第四次,字里行间控诉着“我不想死”,但终究还是走进了深渊。与觉新一样,觉新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最后在压迫下痛苦的死去。
而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觉慧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进行的斗争。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此外《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其实,巴金写觉新、觉民、觉慧是想体现三种不同的性格,他写梅琴、瑞玉、鸣风,也是想体现那个年代,不同的女人、不同的思想,但都是同样的约束和封建。鸣风倒没什么原形,只是灵感来自于巴金家后来一个叫翠环的丫头,寄饭在他们家,当有一个远房亲戚要取她去做小老婆,被她严词拒绝,后来她快乐的嫁给一个农夫,虽然很贫穷,但只有无价的快乐和幸福。鸣风是从这迸发出的灵感从而塑造了这人物,由于封建礼节约束,湖水成了她的最终归宿,这是一个悲剧,也是美好的结局,没有屈服,而是自已选择归宿这就是很勇敢的,在那个年代来说。而最后出嫁的婉儿,也是这场悲剧是一个替代品。
可以说这整本书说的都是一个家庭悲剧,一个被封建礼教约束的悲剧。
第33篇:《家》读后感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受精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第34篇:《家》读后感
当我看到巴金老先生的《家》的题目时,我便想起了我的家,想到了那个让我温暖幸福的家,于是很愉快的读起这本佳作。读过之后才发觉,《家》这部小说是巴金老先生为朋友而写的,我被它动人的情节深深感染了。
《家》这本书让我感到无奈的是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却因为迷信而分隔两地。书中的觉新代表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不知道怎样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已经长大成人,却由着父母来为自己的婚姻大事做主。他爱的是他的梅表妹,但却要遵循父母的主张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觉新的心里虽然很不乐意,但却只是唯命是从,与自己心爱的人分开了,娶了那个父母指定的女人。而觉慧却是一个与觉新不同的人,他有自己的思想,不屈于封建的束缚,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反抗,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不满。即使他的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没有中断在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用另一种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
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兄弟中要数觉慧的思想最为先进。他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最终,他用离家出走来表明了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这个社会是一直进步的,它不会因为什么而停止前进的脚步,我们要像觉民、觉慧那样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永往直前。
第35篇:《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来。
第36篇:《家》读后感
《家》这部书是以中国封建礼教下的大家庭为背景,阐述了在那个时代的青年们如何被摧残。
巴金是以自己的大家庭为背景完成这部小说的。在高家这个大家庭中,主要人物有高老爷子,他是整个家庭封建礼教的主人,也是整部小说悲剧的创造者。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孙,是一个拥有现代思想的进步青年,无奈却因要继承家庭,顺承父辈的意思,而断送了大好前程,成为封建主义的奴隶,并在进步思想与封建思想中间夹缝求生。高觉慧是高觉新的同胞弟弟,他同样是爱国的进步青年,他厌恶自己的家庭,并且支持自己的二哥觉民逃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同时他也干预追求自己的幸福,大胆的同丫头鳴凤谈恋爱。或许这样的事发生在现代是很正常的,但在那个时代的婚姻都是讲究门当户对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便可看出高觉慧的确是一个用于冲出封建礼教的进步青年。
当然,高觉慧是一个正面的例子,但在封建社会下,更多的是悲惨的例子。比如高觉新,他的婚事原本可以很顺利,不想高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牌桌上发生矛盾,于是梅的母亲一气之下就退了这门亲事。而高老爷子居然用抓阄的方式来决定觉新的婚事。而觉新的人生悲剧并没有就此停止。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又遇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梅,觉新便在梅雨现任妻子瑞钰之间非常矛盾,结果梅却因为觉新而含恨而终,而瑞钰却因难产而死,他纵有万般无奈的怒火却不敢发泄,这一切都因为封建礼教与他自己的不反抗主义而造成的。
觉慧并不像他大哥那样软弱,他决定挑战象征封建主义的爷爷,支持并帮助二哥觉新逃婚,并在他的撮合下,他的二哥觉民终于反抗成功并能够与表姐琴在一起。他自己加入新青年的社团,与社团成员一起出版《新青年》这本杂志来指责所谓的政府军队对学生与百姓们的伤害。尽管他们到处受到政府的打击与排挤,还几次被警告必须要停止出版,但他们并没有停止与恶势力的斗争。继续想办法出版《新青年》,但命运似乎也与觉慧开了一个玩笑,他的恋人鳴凤要嫁给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为妾,而鳴凤因为觉慧而不愿嫁给别人为妾。无奈之下选择投河自杀。觉慧因为鳴凤的死,大受打击,一气之下决定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封建家族。所幸的是在他的大哥和二哥的帮助之下,他离开这个家,走向一个新的天地,上海。
巴金以自己的形象创造这个人物觉慧,我非常喜欢他,有自己的思想,敢于创造机会,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这才象我们现代人一样,有蓬勃的生命力。
第37篇:《家》读后感
“觉新在这一房里是长子,在这个大家庭里又是长房的长孙。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在他出世的时候,他的命运便决定了。”
巴金的《家》中,有着许多可爱而又鲜活的生命,他们却无一不受到来自黑暗封建思想的打击,但他们中一些人却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像觉民、觉琴和觉慧,他们最终站了起来,到达了光明的彼岸;而另外一些可怜的生命终究只能带着悲恨死去,如同鸣凤、梅、瑞珏一样,饱受折磨而未尝在最后得到解脱。而不在其中,位于中间,生活在夹缝中的觉新,则是最为煎熬,又是最为可恨的“大哥”了,因为他顺应了黑暗,而又不得不始终在黑暗泥潭的封建家庭和光明的进步社会间挣扎,为一生遗憾和悔恨。
“他的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慧,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到先生的赞美”小时候的觉新便已天资聪颖慧,上了中学“又名列第一”、“是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他的脑子里充满了美丽的幻想“。
可父亲在母亲死后的安排摧毁了他的幻梦,他被迫早早成家,而且未能做出反抗,而这便为他今后一次又一次的妥协埋下了伏笔,可想而知,为了封建礼教的家庭和谐,他竟放弃了自己最喜爱的表妹,在其他一些情感的选择上,他还有什么不能向黑暗的封建势力低头呢?
到了父亲临终前,他的嘱托迫使觉新又“卖掉了自己的前程”,这是封建礼教对他降下的又一道枷锁,从此以后,他的利益都属于他的“家”,封建的专制也剥夺了他的自由,短短一个月,他仿佛已然失去了自己的半生和未来,但父亲的临终便最终使得黑暗降临在了觉新身上,让他彻底消逝在了黑暗中,他的妻子瑞珏、深爱着他的表妹也随他一同坠入黑暗深渊。
“又过了一些时候,他的第一个婴儿出世了,这是一个男孩”、“把他的抱负拿来在儿子的身上实现。”觉新如此想到,可他的父母呢?他们不也一样,对觉新发出过“充满感激、希望与爱的语言”吗?
因此我们可以看出,觉新的命运不属于自己,而他的孩子海臣的命运,如果不是因为这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分崩离析,也必然无法掌控在自己手中。邪恶的封建制度就是这样,通过剥夺一个人的命运,进而剥夺一群人的命运,一代人的命运,几代人的命运得以苟延残喘的。这样封建制度的延伸就像滚雪球,雪球越滚越大,碾压一切,势不可挡。但幸运的是,新一代革命奋斗的光明足以与之抗衡,因为新青年为了未来,决心付出一切以打破觉新那般悲惨命运的轮回,让自己的命运得以由自己来掌控!
即使到了今天,我们也应当始终不忘理想,为属于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第38篇:《家》读后感
阅读《家》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这本书能让我如此的震撼去,以至于我三天就已经将它阅读完毕。《家》是巴金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春》《秋》是另外两部,但是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决心将这个悲情的故事读下去。
《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的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外的过程。它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这本书中的这个“家”有些上上下下有三十几个人,书中的人物更多。在这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中,书中重点以觉新、觉民、觉慧为中心,展开了这个故事。
觉慧是整本书中有着被新思潮影响最深的思想、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的人。他在整个故事中一直走在前端。他痛恨自己所遭遇的,但却找不到出路去拯救这个现状。所有在书中的很多时候虽然头脑清醒,但行为上却无法逃出这个封建的大牢笼。觉民在这本书中虽然与觉慧一样有着这样的思想,但他有着自己与表姐琴的爱情,这让他有时候不理解觉慧过激的想要解脱的思想。我最可怜的并且无法解脱的人就是觉新。他不同于觉民和觉慧,作为长子他深知自己需要代替父亲接管这个家庭,他的痛苦与纠结并不能表现出来,他的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让自己的兄弟厌恶自己,造成他被迫娶妻,妻子惨死等悲剧。巴金在这本书中在觉慧身上倾注了他所有的心血,以娴熟的艺术手段,让觉慧这个人首先冲出了这个封建的牢笼。
在这个家庭中的四个悲剧直观地暗示了高家馆的悲剧。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的冯乐山让鸣凤死去,梅小姐在与自己所爱之人失之交臂后成为寡妇,最后得了肺病失去。后来高老太爷的死,使封建礼教的人们更加疯狂,最后让觉新的妻子含恨离开人世。这些让封建思想说害死的人们地位从一家之主到婢女,说明封建制度所危害的是所有的人,并不是只有低贱的人。在这个家中,只有到了最后一刻,连以往懦弱不反抗的觉新终于开始帮助觉慧的时候才能让人看到一点的希望,觉慧登上了那艘船去向远方,也许会带来什么转机呢?巴金在《家》的结尾中还是让人们无限遐想。
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向生活发起挑战,因为一味的懦弱不反抗会使自己死在不如意的生活里,我们还年轻,要向觉慧一样勇于去探索,勇于反抗,就算身边的障碍重重,但如果坚定不移地努力,也许一切都会有转机。
第39篇:《家》读后感
提到家这个字,现在的我们心中大多应该想到的是温暖、和睦而美好。或许平日里或多或少的纠纷不可避免,但纠纷过后,依旧温暖而和睦。然而回眸历史,在那黑暗的封建社会,在旧礼教观念的毒害下,家却并非是这样温暖和睦。
《家》所描写的就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高老太爷化身为封建制度,统治着这个腐朽的家。而他统治的手段,也正是封建统治的主要手段----专制。
在这样的统治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约束,权力收到了限制,家又怎能温暖、温馨?在这样的统治下,高老太爷人们肆无忌惮的理由。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打出“这是高老太爷的意思”的口头禅,便可通行无阻。这深刻的反映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腐朽,让我深刻的领会了封建制度的可怕。
有黑暗就有光明,即使是一点微弱的光明。书中描绘了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形象,在他们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先进的五四思想,然而因为地位和性格的不同,五四的先进思想在他们身上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觉新受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的悲剧命运,明白是就家庭和旧礼教夺取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单但由于他本人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被灌输了大量的封建思想,以致他养成了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的性格,因而五四新思潮的洗礼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通过觉新这个形象,我感悟到了行动要与思想共同进化,否则一旦两者矛盾形成,所要遭受的,将是原来双倍的痛苦。相比觉新,觉觉慧则将自己受到的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更加付诸实践,他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叛逆者的形象。热情、叛逆、只求自由的五四精神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
而现如今,本来先进的五四精神却被有些青年发扬的有些过火,他们对任何事物哪怕是不良事物都充满着热忱:叛逆也不是对待腐朽的事,而是对待家长和老师:过分槌球自由。他们的行为陷入误区,发人深思。《家》通过一系列美好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描写了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
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应该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第40篇:《家》读后感
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短暂的生命不应该逆来顺受,要伸出勇敢的双手把它剪贴得有意义。《家》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滞赛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
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空”,“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觉慧,觉民和琴是书中年轻一代的代表,他们敢爱敢恨,勇于反扩,试图冲破封建的囚牢,但现实并像想得那么顺利,在他们努力帜起“自由平等”旗帜的同时,不少人已因封建制度所陷害,但他们的牺牲更是激起了这群少年们的决心,他们不会因长辈的走阻挠与斥骂而退缩,他们勇敢地支起帆,在暴风雨的淋漓下远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并努力坚持着去实现。
觉慧,觉民等人因有信念支撑着,所以他们一直向前跌跌撞撞地闯去,但是他们的大哥学,觉新早已被封建制度折磨得深思筋疲力尽,成为旧时代的受害者,停在原地。觉新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又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自觉不自觉地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让他的一生陷入极度的矛盾痛苦中,在不满时也只能在无人时用泪水来一遍又一遍地洗刷愤慨。
他说不能那么做,他说没人理解,那么多双眼睛看着他,他能做的,只有强装着笑完成一件又一件不想干的事,一切都是他在维系着,他没办法像自己的弟妹一样再去追求改变些什么,这样的他总是让人又怜又恨。觉慧,觉民,琴等青年他们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激励,随落无望的深渊时,他们安慰,他们帮助,他们伸出双手,友谊让信念更加坚定,有了友谊,他们已经是幸福的了。而觉新在曾经最无助的时候,没有安慰,没有鼓励,更没有帮助,有的只是长辈无法妥协的坚定的命令,他的奋力争扎只是无法逆转的命运后绝望的毒药,他被逼迫地喝下了这致命和毒药,从此变得顺从,变得懦弱。不再抱任何希望的觉新面对弟妹们的新思想和大胆行为,只有更多的无耐和悲痛,他们的责备总是一再地刺痛他,曾经反抗失败的他觉得有点落寞。
勇敢不会是永远,信念不会是永远,但永远的充满温暖的关心,友谊会让一切破碎恢复成原样。大家手牵手一起克服重重障碍,一切会因过程而变得更美好,或许那时结果怎样也无所谓了,不会害怕失败,因为友谊让前方总是充满阳光。
第41篇:《家》读后感
通过阅读《家》这本小说,我的到了许多感悟。我觉得这本小说非常的不错,我了解了封建时期的家庭状况,明白了许多事理,所以我比较喜欢这本书。
家,在每个人看来都是十分温馨的,每个人的想法也会有所不同,对“家”的定义也有一定的差别。家,是冬日里暖心的阳光,给我们心灵带来温暖;家,是远去的人们良好的避风港湾,给劳累的人们带来安慰;家,是浩大无垠的海上的灯塔,给归来的人们指引方向!但巴金的“家”给我带来了别样的感受!
巴金的“家”鲜明的展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特色,生刻形象的描写了当时封建主义社会下,大官僚治本家的形象。高老太爷对我而言最为可恨,因为受封建主义文化的影响,他就是一个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在家庭中,对儿子粗暴打骂,并且还囚禁了觉慧。我对此感受颇深。觉慧是一个真正的敢于同封建专制势力做斗争的勇汉。他的勇敢果断令人佩服,他藐视长辈的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为了反抗封建势力,他毅然离家出走,冲出大家庭,大声呼喊。这是一位真正的爱国为国人士。觉新与觉慧虽然同样对封建主义不满,但是他的无抵抗主义向封建势力妥协,令人十分可惜,当时社会上却有许多像觉新一般懦弱的青年,不利于社会的进步发展。至于鸣凤,觉明等人的反抗和不辛遭遇,正完美的诠释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矛盾和黑暗!
在我阅读《家》之前,我本以为这部作品将会把我带入家温暖的怀抱,让我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快乐。但是,眼见为实,巴金的《家》体现展现出了封建爪牙下的黑暗,家庭内部的矛盾重重,旧文化,旧道德和封建迷信深深的镶入人民的心中,人们被迫害得十分悲惨!
放眼今日,家在如今的时代是一个人们向往的地方。家如此的舒适,如此的温馨,时代在进步,文化在进步,“家”的含义和内涵也在进步,越来越丰富。
《家》也许并不是巴金最好最优秀的作品,但绝对是最有人缘的一个作品,也是我感受比较深刻的,比较喜爱的作品!
第42篇:《家》读后感
封建,迷信,毒害,反抗,逃避,黑暗,这几个词在《家》的字里行间不断地穿梭着,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糜烂。四世,少年们的爱爱情悲剧,家族之间的纷争与利益,一个封建家庭的兴衰,让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种种的历史悲剧,仿佛清末的腐朽在《家》中重现。
高觉新与梅,高觉民与琴,高觉慧与鸣凤的悲惨经历我认为是这个故事的三条线索。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的束缚。新其实是个积极上进的人,也想跟民与慧一起接受新思想,但高老太爷却剥夺了他学业与爱情,他奉父亲之命娶了瑞珏,包括鸣凤最后没能与慧成亲,被高老太爷要她做冯老头子的姨太太等。封建束缚仿佛是一把牢牢地枷锁在当时小孩一生下来就被戴上了链铐,不但束缚了他们的行动也束缚了他们的成长。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的迷信。在高老太爷办梅死后的丧事时,陈姨太以避血光之灾为由把即将临盆的瑞珏赶到郊外生产导致瑞珏难产而死。说着是封建迷信不如说这是封建中辈分象征着权力,陈姨太就为了一时不满而要毒害人命,我在管中窥见了封建时期的人性泯灭。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封建毒害。梅和新相爱,后被迫嫁姓赵的人家,可惜一年后守寡,她回到城中和觉新之间的感情却始终不能泯灭。最后含冤死去。封建的漩涡中没有自由,命运总是被长辈控制,到长辈死后,自己也沦落为封建顽固的代表,这也让这个黑暗的制度没有光明。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反抗。民与琴的爱情和爷爷坚决斗争,离家逃婚,做了高家从来没有人敢做的事,可惜最终失败;琴看倩如把长辫剪了,她也想这么做,但遭到母亲的反对;琴想上男女同校;觉民弟兄的几个同学创刊了《黎明周报》批评和攻击不合理的旧制度和旧思想等都说明了青年学生是时代的领袖。
从“高”《家》中,我读出了逃避。最典型的代表是慧,因为他的自私,他没有把他心爱的人留住。他这时才发现自己也是一个胆小,懦弱的人,他对生活已厌倦了,他有了远离这个家庭的想法。并在哥哥的帮助下逃脱。
封建的黑暗自然不用多说,无论是从巴金还是鲁迅的文章中都有,想想自己因为青春期一点点矛盾而与父母意见不合,再想想与封建家庭中那种看不见的壁垒相比,我们是万幸的。
第43篇:《家》读后感
一阵寒风过后,我抬手关上窗户。望着刚和上的书,摸着冰冷的刺金书名,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就如刚洗完冷水的手放在火炉上取暖,犹如将刚煮熟的鸡蛋放在冷水中冷却。心中有如一股劲在不断的上升、上升……
看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车流,一左一右的车流,就像书中的两位主人公,觉新和觉慧两兄弟,虽在同一道路出发,却是朝着不同的方向行驶,宛如一对平行线,在思想上注定没有交集。觉新的“不反抗主义”和“作揖主义”使我愤懑不已;而觉慧的初生牛犊不怕虎,敢于追求自我,使我略感欣慰。
因为懦弱,因为封建礼教带来的传统旧思想的束缚,葬送了觉新这个有为青年。觉新虽然有过向往“五四运动新潮”的影响,但在封建家庭孝道日益的感染下,在全家不懈的思想的带动下,他放弃了,他不敢反抗。当父亲决定用抓阄的方法决定他的婚姻时,他默许了;当家里人要让瑞钰到城外生孩子时,他也默许了……当他意识到家庭内腐败的封建思想,正想去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梅却在忧郁中死去。不久之后,觉慧又离家出走,这不仅没使他放飞梦想,反而使他在腐败的封建家庭中更加讨好每一个人,更加的小心翼翼。因为他在懦弱中更加懦弱。
在觉新的镜面世界中,觉慧这条他的平行线,一个封建礼教的叛徒,这个胆大妄为的青年却在不平中走向光明的大上海。离开了这个桎梏了他18年的可怖的笼子。
正因为有了觉慧,才使这个死气沉沉的大家庭中带来了一丝朝气,一股清风。虽然他没有与鸣凤终成眷属,虽然他努力的想把腐朽的家庭变得充满朝气,但是他失败了,而他在失败中选择了离开和放弃,去追寻自己的理想。
我觉得他们两人就像当今社会的缩影,一种是妥协,而另一种是不言放弃,敢于拼搏,追寻真实的自我和理想。
第44篇:《家》读后感
黑色的雪夜……黑漆漆的门伫立在寒风中。像瘦口一样大开着,吞噬着无尽的黑暗……
你可曾想到旁边公馆里梅的心思?可曾想到她与觉新那段凄凄楚楚的感情?“日日思君不见君”的心情,何等悲凉?两人相见,却不能嘘寒问暖,而是含泪转身,扭头离去,不容得叙叙旧情,就因惧怕周围公子太太的诽谤。由于苦苦相思,知道自己永不能与觉新在一起,梅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即使有钰,旧情依旧牵引在她心头。哭干了泪,却又要慢慢的吞咽旧礼教的恶果,“此情无计可消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身体终于吃不消,亭亭的梅闭上了美丽的眼睛。撕心裂肺的哭声终究没有唤醒她,钱太太的悔恨没能将时光倒转。一个无辜的牺牲,没几天便被人用欢声替代了罢。还曾有谁记起呢?
你可曾记得鸣凤惨淡的哭声?可曾记得她最后一次来找觉慧时的样子——“极力忍住泪”、“声音异常凄惨”?可曾记得她抱着周氏的腿哭的昏天黑地?也许,鸣凤只是一个女佣,但她有尊严,有人格!她宁死也要维护自己的清白,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但又有谁会听她的话呢?曾经觉慧与她的那段往事真真切切成了往事,一个女卑怎么可以和公子少爷相提并论呢?这样一个刚烈的女子,却换不来旧社会统治者的半点同情,冷若冰霜的心,少爷少奶奶们除了觉慧还有谁会考虑到鸣凤呢?正如作者所说的——要为那无数的无名牺牲者“喊冤”,要从恶魔的爪牙下救出那些是掉了青春的青年!这样一个纯洁的女子,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女,就这样以一个宁可投湖自杀也不屈服的背影,给读者留下了深深的怀想。
还有觉慧。接受了“新思潮”的影响下的觉慧,显得独树一帜,他同情底层的工作者(如鸣凤),他向往自由平等,而不是像觉新一样对一切都懦怯顺从,他总是有很多的主意,他看到了旧社会的黑暗本质,唯有他,敢于反抗封建统治,在那样一个旧社会里,他觉醒了,“叛逆”了,是新青年中的一个,没有做一个时代的落伍者,而是做了一名开拓者。爽朗的性格,让他不会像大哥那样矜持,充满矛盾,又不会像梅一样多愁善感。他向往自由,敢于创新,大胆争取个性解放。他似乎什么都不怕,不懦弱,不胆怯,不肯服从,有自己的思想。我敬佩他,佩服他的骨气。这样的青年在当时真的是不可多得!陈腐的文化和嘈杂的社会没有玷污他的双眼,他有自己的打算,有对社会的新认识!
从《家》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当时旧社会的腐败与黑暗,男女交往的不平等,和所谓封建伦理“孝“道的熏染,这一切都加强了悲剧的氛围。
这一部传奇的着作,给予了我震撼,和对社会的感慨,还有对现在这难能可贵的和谐世风有了更深的了解。
第45篇:《家》读后感
“人的身体可以被囚禁,人的心却不可以。”这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在辛亥革命后的时期,那个时代人思想受封建社会的影响都是腐朽,但也存在着新青年。
觉慧的家族是封建旧家族,他家公馆有着悠久的历史不知经过几次更换门匾。里面究竟有着怎样的秘密,依旧不会为外人所知道。在觉慧印象里的家有着黑漆大门,好似关住了他;当门开着时,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像一个黑洞,这里面有着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
家是一个温馨的词,但在他眼里是“狭的笼”好似被密密麻麻的线缠住,无法挣逃开来。他常常想反抗束缚他的某个东西,可又不知反抗什么。在白天欢乐统治着公馆,在黑夜悲泣统治着公馆。
无论白天或是黑夜世界都有两个不同的面目,为着两种不同的人而存在。在封建社会中,中国青年们受到陈腐的封建道德影响,没有自我,而觉慧和他的家族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他是矛盾的。他想挣脱旧思想却又被束缚在其中,他自己也很迷茫自己在挣脱什么东西,因为大家都是“无抵抗主义”。“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是他的写照,也是唤醒自己和其他人的一场勇敢的斗争,在书里他做了先行者。
他想反抗这一切,他想要反抗这一切,他要反抗这一切。不止为了封建的旧制度的思想,更是为了自我,和无数受着折磨的其他人。
他是勇敢的,他反抗了,他离开了家,他挣脱开掉束缚着他的东西,一种新的感情渐渐抓住了他,他不知道究竟是快乐还是悲伤。但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离开家了。他离开了旧的家庭,就像甩掉一个可怕的阴影,没有一点留念。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和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是罪恶的。而觉慧的反抗也是代表大多数人觉醒。
“宁做沥血歌唱的鸟,不做沉默无声的鱼”,开始反抗命运的不公,寻求自我的反抗之路。
那怕前方有多少荆棘,我想苟活者在淡红的血色中,会依稀看见微弱的光芒;真的猛士,将更奋然而前行。
第46篇:《家》读后感
“我们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
生活好似一个巨大的工厂,我仿佛看见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娃娃,被传送带送进封建的机器中。这机器束缚他们的手脚,蚕食他们的思想,最终生产出一具具冰冷麻木的行尸走肉,步履蹒跚地爬向自己的坟墓。
但这一切改变了。五四运动像一股奔腾的激流,冲击着囚禁万千百姓的黑暗囚笼,冲击着这吃人的社会,冲击着封建毒瘤深埋的根基。旧制度如同腐朽的木乃伊突然接触清新的空气与明媚的阳光,必然分崩离析。《家》正是在这样的激流中诞生的小说。小说以成都首富高家为背景,描写了高家三代人的生活,进而反映出中国社会新思想与旧思想的斗争。
《家》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大致按照辈分分为三类:高老太爷一代,“克“字辈一代,“觉””、“淑”字辈一代。高老太爷和陈姨太是典型的封建家长的代表,他们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的意志与命令不容违背。这些人年轻时受长辈的指使,封建礼仪尊卑已深入他们的思想,所以当他们成为长辈后便认为指使年轻人是理所当然。“克”字辈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接受过资本主义思想,懂得如何持家,但也受封建长幼尊卑思想影响,贪图享乐,欺下瞒上。这类人是封建主义与资本主义妥协的产物,他们维持着这半封建社会的运行(这样看来,觉新更像这一代人)。最年轻的是觉民、觉慧这一代人,“家里没有人关心我的前途,关心我的命运”,但他们用一颗反抗的、自主的心去争取到自己的理想与爱情。他们在家庭中是最底层,在思想上却是最高层。当鸣凤含泪投湖时,当觉民严词拒绝冯家的婚事时,当觉慧毅然东向上海时,年轻人的自主与反抗精神无不体现得淋漓尽致。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家人为高老太爷“捉鬼”时,觉慧断然阻止巫师进入自己的房间。“他站在门口,好像把守住一道关口似的。”觉慧当然不相信这种迷信的办法,还怒斥长辈们的无能与胡闹,骂得克明和觉新自知理亏,哑口无言。觉慧用清醒的头脑,揭穿了长辈们为赢得“孝顺”的名声而闹出的丑剧,同时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作为比较,懦弱的觉新只能把拳头砸在那扇隔开他和瑞珏的门板上。
《家》的故事主要是从觉慧的视角出发的,而我也常常与觉慧感同身受。他看到这个用封建礼教维系起来的家庭是怎样的虚伪,看到暧昧的人际关系如何在危险面前灰飞烟灭。他无法理解人们思考的方式,无法理解长辈的所作所为有何意义。而我也常常联想到我的生活。封建制度的确早已被消灭,但许多落后的思想和成见仍然残存在现代人脑中。依靠人际关系攀附拉拢之风依然盛行,当官便威风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人与人间的感情用“份子钱”来衡量,这些成见不但影响了社会风气,而且不利于我们年轻人形成健康的人生价值观念。所以,年轻人必须要有自己的主见,必须明白自己真正追求什么,必须找到自己人生价值所在,而不是被社会的成见牵着鼻子走。这样,才能让我们短暂的一生变得充实。
《家》已经出版80余年了,尽管社会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书中一个个热血青年对自由民主的孜孜追求,将永远是我们年轻人的宝贵财富。
第47篇:《家》读后感
家是什么?家是李白《静夜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中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那九曲回肠;家是《黄鹤楼》中“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缕缕秋思;家是李白《春夜洛城闻笛》中“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夜半钟声。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亲切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就只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过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另一类则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唯命是从,最终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生活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放弃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以此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现在,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家人一起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唯命是从,和封建社会的那一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勾心斗角,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那些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家》向我们充分展现了封建社会的家庭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家》中那封建社会中不像我们这样开放,他们不敢创新,没有民主。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类文明在不断的进步着,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像《家》中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以为的盲目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会苦了自己,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长辈为我们日益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大部分父母事事征求我们的尊重和意见,宠爱并溺爱我们,在如此幸福的环境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回报他们,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更幸福,我们的生活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尽管现在的生活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好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第48篇:《家》读后感
“风刮得很紧,雪片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文章的开头就以环境描写开篇,“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有深意的结尾。读完《家》,我的内心十分沉重又复杂。
封建社会的种种恶意悲惨残酷与知识分子的无知、迷茫表现在种种方面。
对于大哥觉新的婚姻大事,父亲竟用草率简单的抓阄决定,从骨子里透露出冷漠、无情、毫无人性的感情色彩,如此愚昧、无知。我也“亲眼目睹”了一个有理想、有文化的知识青年被封建社会的纽带束缚,一步步被拉向深渊,没有半点挣扎,我的内心很压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想抓住他的衣领问他为何不反抗。在描写方面,作者也“动了手脚”,只用第三人称淡漠的形式“他想,他……”给环境笼上一层悲凉的社会面纱,与本文开头大不相同,开头以两兄弟互相对话而呈现,给开头充满活力,有积极向上的情感。现在看来,或许作者只是想欲扬先抑、以乐衬哀罢了。
在“梅表姐”一节时,“一切都是无可挽回的了。不管时代如何改变,我的境遇是不会改变的。”也充分体现了当时的知识分子的无知思想。时代、环境的影响虽大,但它们都是人造的,人可以通过斗争来改变环境,但也需要时间,我悲哀他们生活在这个战火硝烟弥漫、水生火热、黑暗封建的社会里,若到如今,知书达理、文化渊博的人(不分男女)总有让自己展示的舞台,而不是从前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也愤怒他们的无用哀悼,妥协,退让,我的情感十分复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最最让我欣慰的就是三少爷觉慧,透过纸书,我仿佛看到一个勇敢,敢于反抗的年轻知识分子,他比大少爷、二少爷更来得果断,比如最后的离家出走,对“捉鬼”的反抗,但,他也有朦胧迷茫的地方。或许怀着少女对爱情的向往,我很期待鸣凤与觉慧在一起,而不料鸣凤抗冯爷婚不成投湖自尽,在我眼里的鸣凤,是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聪慧的女子,在死前她还心心念念想着觉慧,而觉慧——在这个时段却不断地放下、重拾、放下、重拾爱情,不够成熟,表现彷徨、纠结。最后他们没有走在一起,吞噬他们爱情的不是湖,而是黑暗封建的社会深渊。
我为当时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们感到惋惜,也庆幸现在的我生活在如此开放幸福的时代,在黑暗中寻找光明,我是我的观音。这大概是我所学到的吧。
第49篇:《家》读后感
“我想有个家……”音律在跳动着,歌词道出了人们的心声,可到底什么才能称作“家”?
“家,应该是蜘蛛网的中心,连结着千丝万缕的情,不管你走得多远,你的喜怒哀乐只要有一丝丝的脉动就会震动着蛛网的中心”这句话,把家比作蛛网的中心,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家是我们遇到挫折后的避风港,家是安抚我们心灵伤口的创可贴,家是承载着我们喜怒哀乐的小船,当我们在黑暗中迷惘的时候,家是那一盏照亮我们前方的路的指明灯;当我们在寒冷中孤独的时候,家是那一张温暖我们的心的棉被;当我们在迷途中无助时,家是那一张指引我们回归正道的地图。家的作用是无法被取代的。
家同时也意味着爱与责任。萨克斯曲《回家》不知打动了多少游子的心,它的产生正是由于作者夜深回家时,发现母亲还坐在沙发上等他归来,真情涌动于是写成了这经典之作。一个人无论你长多大,长多老了,在母亲的眼里你还是她的小孩。母亲家中等小孩的场景,每个人都经历过,感觉不一样,有的温馨,有的激动,有的心酸。俗话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水,这些爱也只有在“家”的存在前提下才会呈现出来。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厚重如山的父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细腻如水的母爱;如果没有了家,哪会有触动人心的真爱。再如老舍在《我的母亲》里,就有心酸的叙述:“三姐结了婚。母亲对儿女都是一样疼爱的,但是假若她也有点偏爱的话,她应当偏爱三姐,因为自父亲死后,家中的一切事情都是母亲和三姐共同撑持的。三姐是母亲的左右手。但是母亲知道这右手一定要割去,她不能为自己的便利而耽误了女儿的青春。当花轿来的我们的破门外的时候,母亲的手就如同冰一样冷,脸上没有血色——那是阴历四月,天气很暖。大家都怕她晕过去。
可是她挣扎着,咬着嘴唇,手扶着门框,看着花轿徐徐的走去。不久,姑母死了。三姐已出嫁,哥哥不在家,我又住学校,家中剩下母亲自己。她还须自晓至晚的操作,可是终日没人跟她说一句话。新年到了正赶上政府倡用阳历,不许过旧年。除夕,我请了两小时的假。由拥挤不堪的街市回到请炉冷灶的家中。母亲笑了。及至听说我还须回校,她愣住了。半天,她才叹出一口气来。到我该走的时候,她递给我一些花生,“去吧,小子”街上是那么热闹,我却什么也没看见,累遮住了我的眼。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这一段文字,诠释了母亲对儿女该尽的责任和儿女对母亲应尽的义务,劝诫我们不要等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才想起在家中孤独地等待着我们回去看望、回去陪伴的老父亲、老母亲。不要等到我们后悔的时候,才发现能补救的机会早已逝去。不要让这种欲哭无泪的心痛,一直痛楚心扉。如果没有了父母对子女的责任,那么,家也就么有了其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那么,家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总之,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具体的地方所在,只是某时某刻在某地方有了安心的感觉,就算是到家。我们可以做和应该做的,只是使这种“心安”这种“心神合一”这种“神魂合一”的感觉尽可能地常在,那么不论一个人身居何地,都不算离家很远,或者干脆说就是身在家中了。
第50篇:《家》读后感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
《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玨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玨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瑞玨,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玨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玨,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