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喜欢木浮生的小说,她的《原来我很爱你》《良言写意》《帝落繁花》都非常好看。想起当初看她的《世界微尘里》,真的超级喜欢,故事很温馨,很治愈。
这个故事讲的是艾景初和曾鲤两个人从陌生人到一个电话的缘分,再从医患到恋人的相识、相知,直到相爱、相守的故事。木浮生的这篇文没有那么多浮夸的描写,但是平平淡淡地很感人,感情非常细腻。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1、他是她的牙医,她只是一个低到尘埃里的普通人
这部小说的男女主角设定和其他的小说不一样,这部小说的男主角艾景初是一名牙医,冷漠寡言,但是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小说中没有过多地描写男主是不是英俊无双,也没有描写男主有什么样的`显赫背景。
而女主曾鲤相貌平平,家庭一般,妈妈从小告诉她不要嫁给三类人:老师、医生和警察。而曾鲤也从小就对这三种人有点恐惧害怕。
曾鲤有好多次去相亲失败,她妈妈就把所有的罪都推到她的牙齿上,说她牙齿不好看,把男人吓跑了,所以曾鲤就去矫正牙齿了,正是这时候碰上的艾景初。
2、世界上最令人心动的事情是,你原本以为没有机会靠近的人,竟然爱上了你
曾鲤和艾景初经过多次的接触后,曾鲤心里已经默默地喜欢这个艾医生了。但是她喜欢得小心翼翼,担心因为自己太差了配不上对方。其实艾景初感觉得到,他心底里也慢慢地喜欢这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子。
尤其是,当艾景初去山区坐诊,曾鲤克服对黑暗的恐惧,独自走了很长的一段夜路,妥善给艾景初送去衣服和药物的时候,艾景初是心生感动的。作为读者,我读到这里,也觉得眼圈泛红。
木浮生的小说没有那么华丽的修饰,但是每个场景、每段感情和每个细节都非常细腻,让人感觉这些事情没有脱离实际,而是在我们身边也看得到的,并不是从童话里截取的一个片段。
3、我问你,你的心还在不在。如果还在的话,我要把它取走了
曾鲤的胆小和自卑,其实都是情有可原的,她不敢去追求一段美好的感情,她害怕,她逃避,她觉得不现实。她对于初恋的执着让我心生佩服,对于艾景初的爱也让我感动。最后,是艾景初向她走近了一步,主动取走了她的心,两个人才得以在一起。
其实看到曾鲤的前男友于易约曾鲤出去见面的时候,曾鲤的内心是纠结的,而艾景初也看得出来。一开始艾景初表示同意,但是后来他又慌了,害怕会失去曾鲤,最后变成了哀求曾鲤不要去,这样的艾景初是少见的。
而曾鲤内心也非常明白,艾景初在她心里比谁都要重要,所以她回绝了于易的请求后出门远游了,也算是坚定了对艾景初的一片真情。对于曾鲤来说,艾景初可是她的整个世界啊。
这部小说真的非常真实感人,情节描写恰到好处,一切的文字都没有过多修饰,而是把最好的状态呈现给我们。不得不说,作者木浮生的写作功力是很强的。也非常谢谢作者,让我们看到如此美好的感情,认识了如此可爱的两个人,让我们相信世间美好感情的存在!
小说里描写男生外貌的语句1
1、淡雅如雾的星光里,优美如樱花的嘴唇,细致如美瓷的肌肤,摇椅中的他宁静地望着那张纸,仿佛希腊神话中望着水仙花死去的美少年。
2、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3、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4、男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左右,蓄著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
5、少年坐在盛开的樱花树下,头发黑玉般有淡淡的光泽,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6、他的肌肤美得就像院子里的樱花,眼珠象乌黑的玛瑙,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衬衣虽然有些破旧,但穿在他身上依然有种王子般的矜贵。
7、他绝美的面容,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8、一个半跪在地面上的紫发男子。那是一个极美的男子,长眉若柳,身如玉树,上身纯白的衬衣微微有些湿,薄薄的汗透过衬衣渗出来,将原本绝好的身体更是突显的玲珑剔透。长长的紫发披在雪白颈后,简直可以用娇艳欲滴来形容。一个男子能长成这样,也是天下少有。
9、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特别是左耳闪着炫目光亮的钻石耳钉,给他的阳光帅气中加入了一丝不羁。
10、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11、绝情峰。云海巅。狂风大作。走石飞沙。一群黑衣人中,一名白衣男子背手而立,看不清他的表情,但他临立风中,衣袂翻飞,丰姿如玉,仿若天人。
12、身姿英挺,仿若修竹。乌发如缎,由于年少,没有正规地束好,只随意用根紫色的带子扎起来。
13、尖削的下巴,有着完美的轮廓,真真是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人,而且绝对是站在正义那方的少年。
14、一双丹凤眼,平添了几分魅惑,但是,怎样都不过是少年的风姿,天质自然。一举手,一投足,骄傲而潇洒。
15、那人走进来,往藏书阁里面走去,背影翩然。
16、身姿婀娜,风韵斐然。
17、黑发蓝衣,孤傲疏离。
18、脑子里忽的就想起了自家那位王爷,一双似笑非笑桃花眼,一张明艳倾城妖精脸,兄弟间的差别,未免也太大了吧
19、端的那男子自有关爷之勇。浩浩中不失文雅秀气。九寸身躯足以顶天立地。令各位风尘女子望尘莫及。待字闺秀拂面难望
20、面若中秋之月,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21、今年三十八岁,身段高而修长,有一管笔直挺起的鼻子,唇上蓄胡,发浓须密,一身武士服,体型匀称,充满王族的高贵气度。唯有一对不时眯成两道细缝的眼睛,透露出心内冷酷无情的本质。
22、身材高大,面貌粗犷。皮肤粗黑不用说,双眼细长而常常带上一种病态的黄色,使人不欲久看。虽然外貌粗犷豪雄,但头发和指掌都比一般人来得纤细
23、冰蓝色的眼眸多情又冷漠,高挺的鼻梁,一身蓝色的锦袍,手里拿着一把白色的折扇,腰间一根金色腰带,腿上一双黑色靴子,靴后一块鸡蛋大小的佩玉。武功深不可测,温文尔雅,他是对完美的最好诠释。再加上整个人散发出一种迷人的王者气息,令人不舍得把视线从他脸上挪开。他美丽得似乎模糊了男女,邪魅的.脸庞上露出一种漫不经心的成熟,樱花不经意的缭绕在他的周围,不时的落在他的发簪上,如此的美丽,竟不能用语言去形容。
24、他似是充满缺点,偏又让人感到他是完美无瑕,这不单指他挺秀高颀的体格、仿从晶莹通透的大理石精雕出来的轮廓,更指他似是与生俱来的洒脱气质。
25、冰冷孤傲的眼睛仿佛没有焦距,深黯的眼底充满了平静,乌黑的头发,散在耳边,耳钻发出幽蓝的光芒。俊美的不得不使人暗暗惊叹,他的身边围绕着一股冰凉的气息。
26、端的那男子自有关爷之勇。浩浩中不失文雅秀气。九寸身躯足以顶天立地。令各位风尘女子望尘莫及。待字闺秀拂面难望
27、面若中秋之月,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
28、那身穿水墨衣、头戴一片毡巾的,生得风流韵致,自然是个才子。
29、乌黑的长发一泻而下。 很奇怪的,寻常青年男子披头散发,总免不了要带几分疏狂的味道,可是他这样反而清雅以极,全无半分散漫,直让人觉得天底下的英俊男子合该都似他这般披散头发,才称得上是美男子
30、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
31、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
32、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小说里描写男生外貌的语句2
一、我的爸爸是远洋公司商船的大副。他高高的个儿,微黄的头发天然卷曲,白净的方脸上嵌着一双满盈智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双鼻孔显得分外大。小时侯,我常常望着他的鼻孔问:“爸爸,您的鼻孔为什么这么大?”他总是笑着回答;“选马就要选鼻孔大的马,因为大鼻孔的马跑得快。爸爸小时侯在学校便是短跑冠军,不信你问妈妈。”这时,我和妈妈就会望着他的大鼻孔哈哈大笑起来。
二、在我们班里我最喜欢的同学便是小帅哥耿豪了,你瞧!他的个子不高,但长得很敦实,他的胳膊和腿真像成熟的玉米棒。他喜欢穿外衣不扣他扣子,听他说:“那样会更显得威风。经典诗句”耿豪的头长得圆圆的,红扑扑的面庞是圆圆的,巧的是他那双乌黑发亮的眼睛也是圆圆的。我最喜欢他笑,他一笑那乌黑发亮的眼睛就变成两个弯弯的月牙了。他那红红的小嘴最爱谈笑话,他的笑话总是在我们没笑出声之前先把自己逗笑了,这时那弯弯的月牙又出现了。
三、一进园门,就有个男孩子粘上我了。他大约十一、二岁,穿着红背心、蓝短裤,腰带耷拉着一截;浑身是土,像个小土地爷。毛茸茸的小平头,衬着一张白皙的小圆脸儿,使我联想到蒲公英。他像飞蛾见了火似的,在我身前身后转悠,伸着脖子看我的镁光灯。描写男生外貌的句子
我的爸爸是远洋公司商船的大副。他高高的个儿,微黄的头发天然卷曲,白净的方脸上嵌着一双满盈智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双鼻孔显得分外大。小时侯,我常常望着他的鼻孔问:英语作文经典句子 经典的作文句子 “爸爸,您的鼻孔为什么这么大?”他总是笑着回答;“选马就要选鼻孔大的马,因为大鼻孔的马跑得快。爸爸小时侯在学校便是短跑冠军,不信你问妈妈。”这时,我和妈妈就会望着他的大鼻孔哈哈大笑起来。描写男生外貌的句子
四、我的弟弟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圆圆的脑袋,胖胖的脸,一对大眼睛乌黑发亮,一笑,嘴边另有两个小酒窝。他的个儿跟我差不多,有人还以为我们是双胞胎哩。其实,他才刚过十岁,比我小三岁。
傻爱
相知相爱又相守是每个人都渴望的一种感情,可遇不可求,可求不可及。有那么一种人,会毫无预兆的闯进你的世界,给你前所未有的温暖和心跳, 给你漫步云端的幸福 ,当你正享受这种感觉的时候,发现那是一场会醒的梦。
在我看来 ,活在爱情里的人其实都是傻子,傻傻的默默为他付出,傻傻的觉得他就是你全世界,傻傻在分分钟里思恋,傻傻的以为他一定可以懂你,傻傻的以为爱情真的可以克服一切,傻傻的等待他的突然出现……
木玉成约,与谁相约
“斜辉脉脉落霞飞,形如水,影亦相随。掠痕微褪芳红萃,剩几笔,晚晴眉。不恨天涯共卿醉,时虽暮,却有云杯。人生若永如初见,换千古,莫相催。”“从今天起,你是木先生,我是玉夫人。木先生和玉夫人,我们永远不分离,好不好? 因为木玉曾有约。”如此这般,木玉终成约。
我听到眼泪滴落的声音,在键盘上溅起圈圈的水珠,我知道这是心痛的声音。思绪总是在这样的情景里如炊烟袅袅升起,延绵不断,悄悄点开WPS,一点一点敲下蓄积于心的汹涌澎湃。
喜欢文字是从小到大形成的习惯,喜欢一首歌也是首先喜欢它的文字,文字对我总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灵魂一直是个孤寂的角色,只有文字陪伴时才不会那么感觉的强烈,文字懂我,我懂文字,彼此相伴,不寂不寞。朋友曾笑我,如此爱文字是否要寻一个同样爱好的另一位;犹记当时自己说,不用,我懂文字,他懂我,我爱文字,他爱我,这便好。懵懵懂懂直到寻寻觅觅,二十几年的光阴,真是应了歌词“喜欢的人不出现,出现的人不喜欢”。苏誉说,她很会跟我撒娇,偶尔耍耍小脾气,经常哭鼻子,但这是我在的时候,我不在的时候,她比谁都坚强。我很少撒娇、很少耍脾气、很少哭鼻子(当然被文字感动时除外),我在电话中问朋友,我是不是很坚强,她回我,你是没有遇到你的“苏誉”,电话这头,我很没出息的哭了,把朋友吓的哄了半天。是呢,原来女孩都是水做的,都可以撒娇任性的,没有流泪只是没有遇到我们的那个“苏誉”。
有句古今未皆准的名句---得不到的永远是让你难忘的,至少我至今未曾忘记那时的那个他,虽然不再疼痛,却永远成为心中一道背影。周旋于这个社会中,犹带着校园里的那份简单的心思,现实与想象的巨大落差,成为最初的我们所难以承受之重,直到渐渐转变,可是我仍愿意固守住心底处那份曾经的简单,那就如一片净土,使人虔诚、安宁而又无限美好。白天买东西时路过一家店,店里轻轻地播放着大悲咒,抬头便见老板娘坐在店里淡淡地微笑,淡淡地看着这个世界,彼时我便被小小的震撼了一下,我想这一定是一位虔诚的佛教教徒,看着她脸上淡淡的微笑,忽然间发现一切喧嚣都离我远去,徒留这安宁的一方土地,任是工作以来心里的辛酸与委屈也在这一刻消失殆尽,简简单单,从从容容,尘世间路过而已,何必执着,何苦纠结。
似乎是时候已到,身边人都开始纠结着各自的终身大事,一位一直私交甚好的男性朋友正被家人催逼着成就终身大事,频繁被要求去相亲,他甚是烦恼,每每聊天总向我抱怨“你说幸福是什么,我不愿和不爱的人结婚,那样彼此都不幸福”;我笑他“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怎么知道结婚的是不爱的,至少也可以婚后相爱”;半晌,他幽幽地来了句,“可是我喜欢了这么久的女孩不喜欢我,只把我当朋友,我现在还没有喜欢她以外的其他人,所以我不想接受他们的安排”;我正想八卦一下是谁家的姑娘,却发现他发来的一句话,怔忡之后,便匆忙下了线,因为他说,我喜欢你很久了。我不知该如何面对,只好逃避,因为一直以来,他,只是朋友,无法再是其他。有人说,这叫出现的人不喜欢。我点头,是的,很贴切,不想伤人,只好逃避。
相信一见钟情的美好,却一直以来没有心动的'感觉,如果不喜欢,纠缠久了,就会很厌倦。几年前,学姐告诉我,我一直相信总有个人在未来的某个地方等我,在某个时间与我相遇,共度一生。当时我笑她这是很适合写小说的句子,而今,我却似乎有些明白学姐当时的想法,是不是一直遇不到正确的人,就宁愿相信某年某地会有这么个人,等待与我们的相遇相识相爱?这亦是一种美好吧,我宁愿相信。我相信自己的心的感觉,也愿意期待和守护着这份美好,与谁相约呢,老天自有安排。
什么样才算对的人
喜欢明星应该是从开始看电视剧的时候开始的吧,记得那时是7岁左右,看的是马景涛的《东游记》很多年后就算记不清电视剧的内容,却还记得他在剧中白衣飘飘的样子。一尘不染,不似凡间。那应该是我喜欢的第一个明星。
后来几乎每看一部都有一个喜欢的人,例如黄晓明、冯绍峰、陈赫、罗晋。总是喜欢他们诠释的那个角色人物,觉得如果自己遇上了该有多好,只是可惜,现实中多情的不帅,帅的滥情,又帅又多情的瞧不上我,于是有种千里马遇不到伯乐之感。
后来大学时渐渐喜欢上了看小说,多是穿越和言情的,看了数十篇后的某一天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想起一句话“男不看毛片,女不看言情”,总结之,一看言情误终身,却有此感,言情小说看多了,对另一半的要求随之也提高了,我总是羡慕女主的好运,却忘了自己不是女主,不能要求男主为我如此,或者说不能奢望一样的男主会爱我。
后来的一段时间不看了,像戒烟瘾一样戒掉了,但是心里不禁在想,立身于现实中,我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什么样的人才是对的人,可以相知相守一生呢?
很遗憾,这个问题像是“人为什么活着一样”想了好久没有得出答案。现实中不乏追求者,但似乎都觉得少了一点感觉。只是感觉对的人又恰恰欠缺了一点缘分,于是感情之路走的是一波三折,还没有找到笔直的阳光大道。
我曾想过我未来的他应该是什么样子,直到后来有一天在微博上看到的一句话戳痛我,也让我彻底清醒:你想找男朋友,有车有房,高大帅气、深情专一,不抽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对不起,这样的人没有。而这样的人恰恰是言情小说的男主再现,于是明白,现实就是现实,我不是女主,所以注定等不来男主。
我一直在想幸福的生活应该是什么样的。在我的梦想中,有一个漂亮的房子,不一定大,但是一定要干净,有一间书房,里面有个很大的书架,里面摆放着我喜欢的书。有个厨房,可以天天煲汤喝,房间有个大的落地窗,晚上可以靠在窗边看外面的景色。我不喜欢繁华的都市,我喜欢宁静的没有喧嚣的小城。在夜色如水的夜晚,身边有个人可以陪我静静的走着。我希望,我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能看见他,或者他能够在离开前给我一个早安吻,我希望晚上睡觉的时候能抱着我入睡,没有安全感的孩子,希望有个人能把我圈进他的怀里。我还想以后生个女儿,从小给她讲故事,给她穿漂亮的衣服,打扮的无敌可爱。我希望我们之间可以坦诚,可以相信对方,相信对方像我爱他一样爱着我。如果可以我希望这份爱情可以一直到白头,如果不能,我希望我不是最后一个知道坏消息的人。
我一直都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感情方面过于理智,我不会让对方成为我生活的全部,因为我怕一旦失去就一无所有,我希望能遇见那个人,可以让我相信,天长地久不是随便说说,让我相信,白头偕老不是小说里的情节。或许有一天我遇到了,或许有一天我发现我的生活和我想象的不一样,但我想,幸福总该是一样的。幸福的我希望遇到一个对的人两个人一起幸福下去。
什么算是对的人,或许可能真的要试过才知道,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我相信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等待那个对的人。
想念不再念我的你
没有你的夜晚,我在人来人往的操场,用月光来把你想念,那场离别仿佛已被他们遗忘,而我却依旧清晰如故,我听着音乐用很慢的脚步,来走曾和你走过的路,那个时刻真的很想回到过去,痛恨时光走得那么急促,让你我就这样泣别,犹记得那天,你的泪水湿了脸,为你拭去泪水,却免不了伤悲,你离开的那一刻,心真的痛了,走后翻着我们的照片,想让你回到我身边,相片上的你可爱的像个小孩,我在看着发呆,不知道说爱你该不该,曾经快乐的地带,没有你的身影,我也不会再去,我捻尽繁华为你祝福,被情史所记录,看着你留下的书,让我无法停止想念,不知不觉尝到了你的味道,那一刻真的很美好,现在的你是否还好,是否还在说说笑笑,是否是否是否……
逢场之时在做戏
冬已去,晚风倔强
春已归,寒意不常
苦衷此时很繁荣
模糊固然模糊
清晰依然清晰
西墙斑驳
往事似雨淅淅沥沥
呼吸已囚禁
翠湖带雨含烟
冷风如醉如痴
感慨无常
回忆凄凄
一个语言,两个世界
咽喉涩涩
熙熙攘攘,聚聚散散
单影飘飘
心已灰,意仍懒
过往还盘旋
不过逢场之时在做戏
只爱夕阳爱残月
夕阳下的世界、泛起小情绪、 其实夕阳一点也不美、 其实我一点也不爱夕阳、 其实夕阳一点也不伤感、 其实,我一直在说谎、 夕阳守望着天空另一处、 残月孤独与夕阳对视、 他们知道,一年两三次的相拥、 根本无法满足彼此的需求、 互相依恋、互相思念、
直到下一次的相见、 简单的几句关心、 之后继续分离、 各种不舍、各种无奈、 无法言表。 我不喜欢、一点也不喜欢、 这种比死还难受的一切。 因为我太爱夕阳。
身不由己,情非得已
因为感觉情非得已,快乐悲伤身不由己。
离开是遗憾,相处又太难,有些事道理说得清楚, 做起来总觉不安。
时间过得好慢,在想要遗忘时更觉难耐。时间又过的好快,来不及说再见就分散在人海。
每个人都曾看不清未来,理不清现在,忘不却过去。回忆无聊时翻翻,才知道多年前幼稚的自己有多纯真。
总以为会为了什么奋不顾身,到头来宁愿懦弱安隐于人海。
借口是被世界的风影响了飞行的方向,却其实连双翅膀都被束缚没有展开。
心乱了,随着喧嚣吵闹的浪潮在世界中化为尘埃。从此舍了妄想,丢了遗憾,忘了承诺,弃了情爱。就算身不由己,也假装握着勇气,或许情非得已,也好似许了真心。不去细究每一个决定,赌一场冲动之后能迎来一场天晴。
或许本来就天晴,却自怨自艾的太多心。假装微笑就好,在世界上永远有在意不完的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