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雅典的少女——拜伦
了解了拜伦的生平事迹,不得不说他的一生也带有传奇色彩、充满挫折而艰辛。他有贵族身份而不耽于消受,他爱过几个女人,他坚持“叛逆”,他游历东方,作为英国人的他参与希腊的革命运动??或许真是“性格决定命运”,在拜伦的骨子就有那样一些特殊的气质决定着他人生行进的道路,让他愿意去做什么而不愿意做什么。随遇而安的人也许就会选择安然享受贵族生活,太过浪漫主义的人如拜伦者则始终与这个世俗世界格格不入,他的行动处处碰壁,他被现实的荆棘刺得遍体鳞伤,心灵受损。拜伦具备浪漫主义者的普遍性情:感情炽烈、易感孤独、追慕自然、崇尚自由、寻求正义??由此从他笔下蹦出了一个个“拜伦式的英雄”,产生了一篇篇抒发悲欢离合的爱情诗篇,读者确实容易被其痛不欲生似的心情密语、灼灼情话感动几分,但似乎除感觉到其极其强烈的主观情绪外,什么都没有留下,不知是不是因为激情的产物一般都比较容易流于肤浅。对于爱情,拜伦应有过很多深切的体验,他有时在诗中直洒伤心的“泪水”,可能会让有些读者感到过于矫情的“似水柔情”,但对于当事人,也许再多的情话也是不足的,诗始终是一种很好的宣泄方式。
可以看出拜伦对政治也有一种狂热,写有多首抒发政治情怀的诗。他歌颂工人运动,抵触英国的统治,每每对国家兴盛时景象的逝去表示哀叹,有爱情时,认为荣誉就是爱人眼中闪烁的光,失去爱情后,便认为活着的意义就是到战场上去,主张政治上的自由主义??自由是好的,但似乎现实的政治并不如此简单,而是充斥着权谋。浪漫主义者拥有的执念,他们奉行的“真理”,他们自己会认为很值得,然而我一时也不知道该赞成还是反对,我想正因为不同人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才使得这个世界缤纷多彩。
读拜伦的诗,也发现了他对《圣经》之熟悉,会在诗中运用到好多《圣经》中的典故,看不出拜伦有什么绝对的信仰,他只是一直保持思考的姿态,也许浪漫主义者真的是不安定的吧??
2、《该隐》
读后感领略了拜伦在诗中喷薄的激情和政治情怀,转而体悟他对信仰的怀疑和表白,感觉沉重了些。面对信仰问题,所有的思虑似乎都是理性思考,自觉地脱离浮浅的激情,往深里挖掘。拜伦对正统基督宗教进行尖锐质疑和反思的勇气刺激了很少思考信仰、无宗教信仰者我的神经。对于信仰,有不同的境界:有的是无信仰者,却纯粹对丰富多彩的宗教内涵感兴趣;有的是孜孜探索信仰,必定经历精神上的煎熬和斗争;有的是虔诚的信徒,在自己全盘认可的宗教世界里知足常乐。不管怎样,可以肯定地是“精神皈依何处?”是人类普遍关注的问题。那些爱思索、爱探索的人给人类带来了许许多多美妙的“精神之果”、“思维之花”。信仰问题没有最终以及确定的答案,这是一个可供永久追问的问题,或许正因为它的无解,才让它这么充满魅力。
拜伦在这部诗剧中借该隐杀弟的故事来表述自己对生存、死亡、善恶、知识和生命等重大问题的看法,在卢西弗的诱导下,思维变得愈发清醒和强烈。这正如《浮士德》中浮士德和靡菲斯特的对立关系。上次课堂讨论中,我们组讨论了诗剧中体现的对立诗学,其实,一切人物都是拜伦的代言人,他们的话语就是拜伦的话语,拜伦借不同的人的口将自己不同的思想分别表达出来,对立的观点显示了拜伦思想的矛盾性和复杂性,然而它们又都是统一的,因为这些观点都是在为拜伦思考信仰问题这一目的服务。拜伦也许在这种思考中体验到一点纠结,而读者能在这种纠结中体验到与拜伦思维交锋产生的快感。拜伦所想的很可能是读者自己想不到的,他的独特思维对读者来说是一种挑战。不仅自己在思考,而且促进读者去思考的作品我认为就有可以肯定之处。虽然《该隐》这部诗剧故事情节简单,主题形而上,语言朴素,但就贵在它的深刻。
3、《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但作者依然写下了洋洋洒洒的四十余万字。总体印象作品平铺直叙,没有多大的跌宕起伏。虽然感觉有些地方作者叙述的比较繁琐,但从另一面来看,丰富、旁杂的内容也是作者观察细腻、想象力丰富的表现。作者的叙事能力应比描写环境的笔力强,他对环境的刻画差不多简单地描绘、修饰一下,不如莫泊桑那样倾注大量心思。读者一般能够发现莫泊桑在《一生》等小说中以很多的
笔墨去表现乡村环境的优美、极力去渲染气氛,并试图将环境与人物的心理、心情等相结合。我想这是现实主义的不同特色。
按照社会学角度的解读,一般说作品反映了一定的社会背景,苔丝的不幸是由她所处的经济、政治和阶级地位造成的,作品反映了“性格与环境”的矛盾等等。这种解读的角度当然无可非议,因为人本身都难以脱离社会环境的影响和束缚。但从作品来看,社会环境也不是决定苔丝的命运的唯一因素,在中国的环境里,苔丝的悲剧也有可能发生。个人认为苔丝有其自身的性格弱点,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道路选择,如果换一个不同性格的人,又可能会有不同的结局。在一开始面对亚雷的侵犯时,苔丝因为单纯、没有
大部分读者读作品应该都会不自觉地把作品看成现实或者倾向于关注作品对自身有所用的地方,把自己已有的体验与作品带来的体验相比较,汲取新的并且自己喜欢的“营养”。所以有时常把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一大意义定义为:从中获取生活经验和教训,避免犯同类错误。这部小说应该能有这一作用。素质较高的读者追求的或许就是能够纯粹为了艺术本身而受感染、甚至动容得流泪。有读者说看完有些小说会感动得泪流,也有读者会因为小说中的某个人物的影响而有所改变,而我个人似乎始终对虚构的事物缺乏那种狂热和沉迷。但应该也不妨碍我去鉴赏它们吧,我尚且会为作品的精彩之处献上一份赞美和微笑,为悲剧叹一声惋惜??对于哈代的这部作品,我感觉到作者对苔丝的美和男主人公对苔丝的美的赞美的语言表现有点生硬,有为了说美而强说美的痕迹。
读这部小说,也让我想起了小仲马的《茶花女》,两者都给读者呈现了一定意义上“不纯洁”的少女的另一种意义上的纯洁、可爱、可敬之处。这或许也告诉我们对人的品行不可妄下断论以及我们的某些观念应该变变了??
4、《罪与罚》
读后感:这部小说确实扣人心弦,看的时候我好似入了迷。作者将主人公杀人后的心理变化刻画得非常到位。故事紧密、细致、连贯又震撼人心。在主人公身上,精神上的折磨远比肉体来的更让他痛苦。思想的挣扎、变化本只有罪犯本人最清楚,作者却擅于揣摩,将人物刻画至此深度。这是我阅读完后首先反应出的几句感性话语。大家一般也都把这本小说定性为探讨人性和人类命运的哲理心理小说。
鲁迅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人的灵魂的伟大的审问者”,也说过“写强盗不一定要去杀人,写妓女不一定要去妓院。”能写好自身未见闻、未做过的、未感受过的东西的作家确实是厉害的,但我们似乎也似乎无法否认作家的人生经历和体验会对他的创作或多或少产生影响。优秀的作家也善于从现实中提炼出艺术。从《陀思妥耶夫斯基集》一书中了解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人生经历,感觉也是充满传奇色彩和众多苦难。被囚禁过、服过役、差点被判死刑、有癫痫病、婚情一波三折、沉迷赌博、依靠写作还债??这些丰富的体验对于《罪与罚》的写作应有很大的益处。
对于“罪与罚”这一主题的探讨,我想除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外,影响较大的还有《圣经》、莎士比亚等。《圣经》中赋予罪人以同情,宽恕,倡导以爱感化、原谅罪恶,认为犯罪是自我的污秽,是对犯罪者的惩罚,每个人都有原罪。莎士比亚则通过戏剧《哈姆莱特》等进行了深刻的探讨。陀思妥耶夫斯基最后是走向了基督教,他甚至说“如果真理离开了基督,他宁愿选择和基督在一起”。我也很认可基督教对“罪与罚”的理解,有时候人的心灵、信仰的力量真的无比强大,法律、规则似乎不能成为治疗社会问题“终极良药”。神秘的、无限的内在世界和有限的外在世界的矛盾始终存在着。
5、《包法利夫人》
读后感:《包法利夫人》是福楼拜的代表作,真不愧为作者用了几年时间雕琢出来的精品。这部作品的语言是我阅读过的所有作品中最精致、最简练的。以前看莫泊桑的《一生》,赞叹其文句的优美,感觉文字的简洁、出神尤其突出在自然环境、情景交融等的描写上。现在一经对比,发现莫泊桑的文字功力整体上还是不及师傅福楼拜,所谓“姜还是老的辣”。福楼拜对字字句句匠心独运,一方面可以看出他对艺
术的热忱和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使得作品凸显刻意雕琢的痕迹,可能得不到崇尚“自然”者的完全认可。普通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也可能会遇到一些阻碍,因为普通人在读小说时的思维没有那么缜密,极有可能是流水线式的,他们倾向于欣赏结构简单、脉络清晰、语言通俗的优秀艺术作品,而同样优秀但构造复杂、细节精致的优秀作品,则似乎更适合喜欢拿着显微镜去做深入调查和分析的人。说实话,我读《包法利夫人》时的心态是比较复杂的,一面想缩减时间,一面书中经过权衡的语言又无法在短时间与自己的思维顺利地契合,一面我又不忍心快速的线性扫描,我摆脱不了文中精美的文句的魅力,我想知道作者到底怎样独特地去描述。于是有些句子跳过后又禁不住回过头来一字一字浏览一遍。李健吾的翻译很好地把握了原著的精髓。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主人公爱玛。惊奇于作者赋予她的浪漫主义想象和追求风月经验的勇气。梦被福楼拜描写得极浪漫、迷人,可能无数少女读者都会忍不住跟爱玛一起沉迷于此。我想涉世未深的少女们或多或少拥有些感性、天真的气质。甚至可能无论男性或女性在潜意识里都曾存有像爱玛一样疯狂去追求爱情或情人的想法,只是敢不敢,做没做的问题,大部分人难以摆脱建立起来的文明、伦理、道德规范的约束。恪守传统家庭伦理道德的人绝对会对她嗤之以鼻,她一点也不适合为人妻和为人母。从另一角度来看,她却不失为一个好情人,美丽又有激情。但她的性情决定她做任何角色都不能长久固定,她想要的幸福也不可能在一个人身上持久拥有。似乎她从来不满足于结果,只有新的追求、新的过程才能让她获得极致但也短暂的幸福和快感。她仿佛陷入了一个无法自拔的魔圈,她已控制不了自己的行为。最近,看了一个英国青年作家阿兰·德波顿写的《爱上浪漫》一书,作者以小说的形式利用哲学、心理、文艺等多方面的观点对女主人公的想法和做法,对她和男友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其中他就有一段写到:“当女人爱上男人,爱上的往往不是男人,而是爱情。伴随埃里克的出现,爱情击中艾丽丝,她抛却独立,拥抱激情、甜蜜,和爱;她委屈自己,无视埃里克贪享受怯承诺的自我中心。可是爱情依旧,浪漫却终有透支的一天,这时,菲利普的出现又让她心荡神移??所以,爱上爱情,不如说爱上浪漫;这是每个女人的故事。”我觉得这段话用来理解爱玛倒也很合适,虽然不一定对,却也不一定错,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探索和分析的角度。福楼拜没有对爱玛做出道德评判,也没有加入自己的看法,排除了主观抒情成分,可他给出的爱玛的故事是那么的精彩和别致,对于此,人人可以发表观点,可以发现新东西。有人说爱玛就是“女堂吉诃德”,确实有些许相似性,但爱玛似乎要现实、真实的多,堂吉诃德是很夸张,极其不切实际的,他具有更高层次的意义。
6、《欧也妮·葛朗台》
读后感:《欧也妮·葛朗台》应是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中最为人所知的篇章之一,老葛朗台是众所周知的吝啬鬼形象,“铁公鸡中的铁公鸡”。巴尔扎克很明显地在文中给老葛朗台贴上了“吝啬、贪婪”的标签,他本身也意在塑造这样一种典型形象,将人物刻画类型化了,并一定程度上运用了漫画笔法,简笔勾勒,紧紧围绕人物的某点性格特征展开表现。老葛朗台的性格就是“视金钱于一切之上”,他的行为、语言、心理等都离不开“金钱”二字,或者说除了“金钱”以外就无其他。老葛朗台是吝啬鬼、守财奴、偏执狂,正如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笔下的“畸人”,他坚持的真理便是“人生的意义就只是积攒金钱”。对于老葛朗台的吝啬、贪婪如何表现,我不想详细陈述,因为大家应该都把这点阐述、理解得差不多了。巴尔扎克不如福楼拜等人的“纯客观性”叙述,有时也会加入自己的主观意图和议论,感觉有比较明显的引导倾向,一次次通过自己的一些定论逐渐从外在强化读者对人物或主题等的认识,如文中有诸如“大凡守财奴都不信来世。对于他们来说,现世就是一切。这种思想给金钱统帅法律,控制时尚,和左右风尚的现今这个时代,投下了一束可怕的光芒,金钱驾驭一切的现象在眼下比任何时代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等的大段论述。并且,在文章一开头作者就明确给出了所要描写的人物的典型特点(原文:由于吝啬和爱财,葛朗台在家中是个锱铢必较的人物),这样读者就有了基本的“先入之见”,接下来的阅读就是一步步跟随作者证明这个观念。对这种看似给读者权利,实则一定程度上已经约束读者阅读心理的写作手法的评判,也许因人而异,也可供探讨。但我们不得不承认作者塑造的这一形象是成功的。
《欧也妮·葛朗台》也应该无一例外地能引发读者对“金钱”的思考。钱财对人性的扭曲越来越达到可怕的地步。有多少人的人生意义近似葛朗台?恐怕绝大部分人得承认。我们不该为还没有达到葛朗台吝啬之程度而庆幸,而该记得在为金钱而偏执、扭曲自己的时候给自己提个醒。我们都太容易偏执,甚至更多的时候是我们意识不到自己的偏执和成心,并对别人的不义之举指指点点。
7、《汤姆·索亚历险记》
读后感:对于这样一部享誉世界的儿童小说,很多人应该早在儿童时期就在父母的指导下完成了阅读。我的童年太缺乏文学的熏陶,所以以至于在大学的殿堂里,才得以用几个小时的时间,陪汤姆·索亚历险了一番。现在的我再也不能以孩童的心态仿效汤姆如何去寻求刺激及玩的乐趣,而是带着回忆的、感慨世事已惘然的心态,更理性地想,对于作品,我应发挥自己已有的文学素养进行条条在道的专业鉴赏,或者,最好我能够学习伟大作家的写作精髓然后进行自我创作??这些的确都是我想做的,只是在进一步的努力中。儿童小说看似简单,但要创作出真正好的作品并不简单,大部分能写很高深的文章的作家不一定能写出优秀的儿童作品,或者他们根本对此不屑一顾。我始终觉得中国的儿童文学没有受到很大的重视,没得到足够的发展。
马克·吐温的儿童小说能让读者在轻松、愉快的心情下进行一次精神之旅,顽皮、聪明的汤姆·索亚被人喜爱,或许因为在他身上有自己的影子,很多人可能曾经都是一个“汤姆”。汤姆的那点小幸运也会让很多人羡慕加嫉妒。马克·吐温流畅、活泼的文笔把儿童小说把握得游刃有余,但我也冒犯地觉得小说带有“大人”的口吻,有些描述近似大人的理解,过于深刻,例如在第31页,作者对人物“买弄”的观察和点读,感觉是成人看事才有的理性,且“那位伟大的人物在那里坐着,脸上挂着堂皇的笑容,法官的庄严阳光般照耀着整个大厅,他自己也沐浴其中。其实,他自己也是在‘买弄’”一段带有一点讽刺意味。我个人还是更喜欢原汁原味、尽可能贴近儿童思维的儿童小说。
这部小说的语言并不艰深,我想我更应该读读英文原著,可惜没找到英文本。
8、《小城畸人》
读后感:不得不说意识流小说是神秘而难以捉摸的,总觉得接触这一类的作品需要足够成熟的心智,要不然便读不懂。意识这种无形的存在容易让人混淆真假,因为思维方式的不同,一个人更难以完全追寻到另一个人的意识流动,觉得每读完一篇,便留下一个或几个我的理解无法企及的深刻问题,最后堆积起来是“一头雾水”,多看几遍,才得以抓住点头绪。对于流动变幻的意识,用再多的文字去表现似乎都显得有点苍白和不足,且以有限追无限,是人类始终面临的困境,追求的过程极有可能伴随身心的煎熬。我不能确定这种探索是否真的有意义,也知个人的叫嚣是无用的或许也是幼稚的,现在的人类还不允许就停止对思想的探索和前进的脚步。
虽然我个人不喜欢现代派一贯呈现的深刻、阴暗、悲观、虚无感,有时却也感受到这特殊的另一种存在的魅力,且知要有足够的才力才能成就好的现代派作品。安德森一直被认为是现代美国文学的先驱者之一,他的《小城畸人》是我除《变形记》外接触的第二部意识流之作,看完倒生发对小说人物隐隐的感动和同情,也许是因为《小城畸人》的关注定位于普通、平凡的小人物,让读者容易有切身之感。它像其他意识流小说一样注重表现人物意识活动本身,忽略故事情节,着力描写人物心理的种种微妙的感受,开掘深层的意识来展露隐蔽的灵魂和内心世界。也正如译本序里说作者“凭借敏感的想象力和透视力,抓住一种气氛或是一种情调,一个地方或一个人物,一股狂热或是一种梦幻,加以描绘或点染”。作者更是把弗洛伊德所说的潜意识进行了发挥,使得小说更神秘、更具吸引力。
《小城畸人》看是由几十篇独立的短篇小说构成,实则又有一个人物将每一篇串联起来,老师上课提到文学巨匠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也使用这种多维透视的“串篇人物”结构,布局给人新颖之感,或许安德森有受巴尔扎克的影响。观其内容,作者在开篇献辞里便说“谨以此书纪念我的母亲??母亲对周围生活的锐利观察,首先在我的心中唤起了透视生活表层之下的渴望。”由此我们可知作者写书的目的和观察的视角。此后作者便凭借他的梦、回忆、亲身体验、想象和直觉等给读者呈现了一批形形色色的小人物形象,有教师、医生、木工匠、农场主、平凡的母亲??作者把他们称为“畸人”,而对于“畸人”,作者在《畸人志》里给出了自己全新的解释,“使人变成畸人的,便是真理”,“一个人一旦为自己掌握一个真理,称之为他的真理,并且努力依此真理过他的生活时,他便变成畸人,他拥抱的真理便变成虚妄”。我的理解是:任何以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得出的观念可能都是片面的,但大部分人都固执己见,以为自己掌握的是绝对正确的,有社会心理学上所说的“自我服务式偏见”,这是心理上的畸形和阴影,容易让人产生“心病”。就此意义上来说,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一个“畸人”或者很容易就沦为“畸人”。曾经遭受的某次精神创伤很可能就在不预知的某个时刻迸发出来,突然给一个人的行为造成重大影响,甚至让人表现异常。安德森笔下的人物就常有某种“郁积”,这种难以名说、无形的创伤非常微妙地影响和改变了人物一时的举止甚至一生的命运。创伤里有被压抑的情欲、不愉快的婚姻、不被理解的人际交流、有老者对青春的追悔等等,这都是常人容易遇到的。如《小城畸人》之《手》里的教师阿道夫·迈耶斯爱抚学生的双手竟被误解为污秽的`淫手,因此,他被驱逐出校,被人唾骂,无辜、善良的阿道夫·迈耶斯便不自觉地自感有所过失,改性换名,终苦一生。阿道夫·迈耶斯的境遇也是我们在现实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好人受冤的故事不免引发反思和同情。每个人对人生都有自己的企求和观感,生活无不在摸索中前进,去找寻人生的真理不一定可得,而找到了又可能使人固守己见,陷入绝对的虚妄。作者有时也难以用文字确切地描述出矛盾的心理、寂寞的幻梦等抽象的存在,更多地以“某种东西”来代替说明,并尝试通过给出一些背景或当事人做出的行为让读者自己去领会和判断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潜意识里的感觉。在作者安德森的暗示和启示下,我觉得我突然离“意识流”更近了,慢慢地对某些感觉更加领悟了。细腻的文字滑过我的脑海,改变着我的“意识流”。
9、《变形记》
读后感:很多人对卡夫卡的意识流尤其不理解,甚至觉得《变形记》里的甲壳虫有点恶心,我曾经也是这些人中的一个,后来参考他人的理解,慢慢便有所懂得。尽管理解作者是用看似荒诞、奇怪的变形来表现人类生存可能遇到的一种状态,有时候又消极地想作家或读者真须这么“自虐”么?须要耗尽神力去直面和探究那样一些还没遇到却可能存在的可能么?米兰·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称小说家为“存在的勘探者”,把小说的使命确定为“通过想象的人物对存在进行深思”,“揭示存在不为人知的方面”,他也从“可能性”的角度来理解卡夫卡,可见昆德拉对作家的探索精神是极其赞许的。庄子说:“生有涯
而知也无涯,以有涯追无涯,殆矣。”我们会不会因为存在潜意识里的忧患和孤独感的潜滋暗长而终于让自己的生活受影响呢?卡夫卡对人生、人性思考得深刻,这点已毋庸置疑,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在卡夫卡的骨子里或潜意识里或许就经常存有孤独、矛盾、焦虑之类的阴暗因子。临终时他想把自己的作品付之一炬,我想可能是孤寂的他担心被人误读吧,倾向悲观或看得透彻的人很容易就相信人与人之间是难以沟通的。可是作品还是得以保存了下来,对于作者写作的每个真正的意图我们不得而知,误读或许总会存在,但对于文学作品,有多种解读的可能,能引发不同人的不同思考,这不也正是它的可贵之处吗?
现在,我承认我还无法对卡夫卡的作品进行深刻、系统的理解,随着阅历的加深,以后读起相同的文字,或许与此时的感受会有很大的不同。在他的几篇短篇小说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判决》和《乡村医生》,这两篇小说带给我一丝触动,《判决》里的用刑被描写得触目惊心,极其残忍,揭露了执行官们对国家法律的盲目支持及国家机器对人的残酷迫害,作者以冷峻的笔调写出人至于残忍、麻木、无奈的可怕。《乡村医生》则似乎以一个简洁、精炼而精致的故事揭示人的自私性及不被理解的孤寂感。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医生就必须有救死扶伤的义务,被需要时,不管自身愿不愿意,最好还是得服从需要,否则招来非议。治疗后结果的好坏完全取决于医生的医术水平的高低,好则名传千里,坏则“遗臭万年”。其实,医生也只不过是一项职业,只是工作内容的特殊和重要性使得他们肩负着似乎不可违背而又超重的责任和使命。也如有些人往往理所当然地认为作家就应肩负社会责任,写出有质量,爱国、爱人民的“好作品”,支起精神的脊梁。想想这也是对作家不公平的待遇。放大到更广阔的领域,也许我们见到人还是同样的自私,许多人还是处在不被公平对待的境遇中。卡夫卡揭示着人类的种种困境,可对于揭示困境的理解成了我新的困境。人的困境总是在不断地重复着、不断被诉说着、不断被发现着??
10、《瓦尔登湖》
读后感:书的封面上说:“这是一本恬静的、充满智慧的书。”简单而又恰当的一句概括。我尽量平静着自己的内心,读这些一百多年前写下的文字。我很想回到家乡的某个山中,坐下来,静静体味这本书,然后也写下一些感思的文字。这样,我的心会更加静,我会获益更多。我完全有这个条件,可从来未去尝试。小时候在山头、田间、水边不知跑过多少回,留下过多少足迹,只是孩童有的全是单纯娱乐的心态。当我渐渐有了思想,走进大自然的机会便越来越少了,偶尔重走故地,有的只是陌生的感觉。记忆飞快地逝去,山、田、水变化了一季又一季,风雨吹洗的这片土地属于我的时候是在几世纪?远,很远,越来越远了??我怕杂草扫身,怕飞虫,怕走磕碜的乡间小道,便捷的城市生活竟然让我如此脆弱了,乡间的大自然是不是越来越被像我这样的人遗弃了?不再深究,最起码因为梭罗的《瓦尔登湖》让我在今天意识到并提醒自己注意这个问题,我的记忆猛然复苏,现在作为成年人的我如果有了可行的想法,该不会拖拉着不行动了。我会不会像梭罗一样去享受大自然,在自然中思考,谁说得定呢?梭罗说:“充满自信地追求你的梦想!去过你梦想中的生活。当你让自己的生活变得简单,宇宙的法则也会变得简单。”是啊,只要有想法了,我还怕什么呢?!
曾经我只知道有一个似乎专属于一个叫梭罗的人的湖叫瓦尔登湖,一切只知其名,如今通过真正的源头之书,而知其实——梭罗和“他的自然”的故事。全书由“我”来发言,让我感受到作者体验之真实,我也赞成作者的这种“不谦逊”。写“我”之所见所闻所感,写得并不俗气,而是精致、优美;外人看来是单调的生活,在“我”的笔下丰富而多彩、有趣而迷人;同样是写生活,“我”写出的却是哲思。梭罗的确是智慧的,从行文中感觉他是个动物学家、植物学家、地质学家、旅行家、又是思想家、诗人、农夫。从我标榜的这种种头衔,就知他的故事会多么独特。他真正是去享受生活,全面调动了听觉、触觉、味觉、视觉等各种感觉。他观察草、木、鱼、虫、鸟、兽、天、地、山、川这些大自然最富有的东西,因为用心,所以观察得细致、精妙、别致。当他以平等的、友好的眼光看待这一切的时候,他已与它们融为一体,领会了这一点,便不用问梭罗寂不寂寞。不知是景色使得梭罗的文笔美了,还是梭罗的文笔使景色美了,或许是相得益彰吧!瓦尔登湖在作者的描述下似乎能在我们面前现出原形,从形状、水的颜色、周边的景致到四季的变化甚至深度,我们都能一一得知。总之,借助梭罗的想象、渲染、刻画,瓦尔登湖变得神秘而迷人。透过许多描述,我们都不得不说作者的观察力是惊人的。同时,作者在叙述每一个主题时,无不加入自己的人生哲学,他有自己的推崇的生活哲理,颇有主见。他的想法可能一般超出世俗的常人的理解范围,更加深刻。会思考、勤思考的人一定不是懒惰的人,不能使自己的精神富足的大有人在,现在的人的确走的太快了,在不停地、贪婪地追逐外在的东西,忘记了停下来,静一静,想一想。体会着身心疲惫了而找不到原因的悲哀。
梭罗是特殊的,我们也许没有机会去体验那同样的生活,但我们似乎不应该拒绝如此的智慧。
中外名著人物动作描写经典片段精粹摘录
情绪动作
1 范进不看便罢,看了一遍,又念一遍,自己把两手拍了一下, 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 咬紧, 不省人事。 老太太慌了, 慌将几口开水灌了过来。 他爬将起来, 又拍着手大笑道:“噫!好!我中了!”笑着,不由分说,就往门外 飞跑,把报录人和邻居都吓了一跳。
吴敬梓《儒林外史》
2 他抬头一看,船头上站着好几个雄赳赳、深目高鼻的外国兵,更 把他吓得索索的抖,两只腿上想要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忙找了三四个 人, 拿他架着送到船上。 他此时魂灵出窍, 脸色改变, 早已呆在那里, 拨一拨,动一动,连着片子也没有投,手亦忘记拉了。李宝嘉《官场 现形记》 情绪动作 3 那野人喝了酒,又听见自己已经获救,不觉精神为之一振,居然 马上坐了起来。不料,星期五一听见他说话,把他的脸一看,立刻又 是吻他,又是拥抱他,又是大哭大笑,又是大喊大叫;又是扭自己的 两手,打自己的脸和头,继而又是高声大唱,又是乱跳狂舞,活像个 疯子。他那样子,任何人看了都要
感动得流泪。[英]笛福《鲁滨逊飘 流记》
贯穿动作
1 西凉兵来得势猛,左右将佐,皆抵当不住。马超、庞德、马岱引 百余骑,直入中军来捉曹操。操在乱军中,只听得西凉军大叫:“穿 红袍的是曹操!”操就马上急脱下红袍。又听得大叫:“长髯者是曹 操!”操惊慌,掣所佩刀断其髯。军中有人将曹操割髯之事,告知马 超, 超遂令人叫拿: “短髯者是曹操! ”操闻知, 即扯旗角包颈而逃。 罗贯中《三国演义》
2 那大圣双手捂着眼,正自搓揉流涕,只听得炉头声响。猛睁眼看 见光明,他就忍不住,将身一纵,跳出丹炉,忽喇的一声,蹬倒八卦 炉,往外就走。慌得那架火、看炉,与丁甲一班人来扯,被他一个个 都放倒,好似癫痫的白额虎,风狂的独角龙。老君赶上抓一把,被他 一捽,捽了个倒栽葱,脱身走了。吴承恩《西游记》 贯穿动作
3 萧长贵一听强盗二字,更吓得魂不附体,马上想穿裤子逃命。急 忙之中又没有看清,拿裤脚当作裤腰,穿了半天只伸下一只腿去,那 一只腿抵死伸不
下去。他急了,用力一登,豁拉一声,裤子裂开了。至此方才明白穿倒了,重新掉过来穿好。把长衣披在身上, 来不及钮扣子,拿扎腰拦腰一捆,拖一双鞋。李宝嘉《官场现形记》 贯穿动作
4 孙老者一屈腰已到了院中,把楼鸽都吓飞起去。拉开架子,他打 了趟查拳:腿快,手飘洒,一个飞脚起去,小辫儿飘在空中,象从天 上落下来一个风筝;快之中,每个架子都摆得稳、准,利落;来回六 趟,把院子满都打到,走得圆,接得紧,身子在一处,而精神贯串到 四面八方。抱拳收势,身儿缩紧,好似满院乱飞的燕子忽然归了巢。 老舍《断魂枪》 贯穿动作
5 当他确信无问题时,便全身用力地一收缩,然后猛一伸张,双脚 向石壁猛劲一蹬,全身一纵,他就像一粒小弹丸从巨石上射出去了, 飞在空中,飞向奶头山的树梢。战士们顿时全身一惊,还没来得及呼 出一口气,小弹丸似的栾超家已挂在奶头山伸过来的树梢上了。曲波 《林海雪原》 贯穿动作
6 古斯达夫像一个野蛮人在跳一个战争舞,他张开嘴巴,眼睛炯 炯发光,向前瞪着。草地上只有他一个,跳上跳下得象一个球,一忽
儿用脚跟踏着跳,两条腿替换着踢飞脚,踢到头那么高,每一踢就发 一声尖喊。 接着他又腾空跳起, 在空中转了一个大身, 掉下来的时候, 只停在一只脚跟上,随即象一个陀螺似的旋转起来。[丹]尼克索《征 服者贝来》
细节动作
瑜大笑,教取笔砚来,先自暗写了,却送与孔明;孔明亦暗写 了。两个移近坐榻,各出掌中之字,互相观看,皆大笑。原来周瑜掌 中字,乃一“火”字;孔明掌中,亦一“火”字。罗贯中《三国演义》
2 那胡八乱子想了一想,看看凤四老爹又不是个金刚、巨无霸, 怕他怎的?便说道:“凤四哥,果然如此,我就得罪了!”凤四老爹 把前襟提起,露出裤子来。他便使尽平生力气,飞起右脚,向他裆里 一脚踢去。那知这一脚,并不象踢到肉上,好象踢到一块生铁上,把 五个脚指头几乎碰断,那一痛直痛到心里去。顷刻之间,那一只腿, 提也提不起了。吴敬梓《儒林外史》
3 马之悦喜在心上,稳在脸上:他一只手捏着一把锡酒壶,另一 只手撩着拿酒壶那只手的袖子,轻轻慢慢的斟着,清亮的酒,在小小 的蓝花瓷盅里溅起微小的泡沫,散着热气和香味儿。浩然《艳阳天》
4 父亲的小狗到他饭碗里抢饭吃,他便和小狗一同吃饭。他咬小 狗的耳朵, 小狗啃他的鼻子; 他吹小狗的屁股, 小狗舔他的嘴巴。 [法] 拉伯雷《巨人传》
5 当她拿叉子的时候,手抖得非常厉害,以致于手中的叉子滑落 下来。饥饿折磨得她竟像老人一般颤巍巍地摇着头。她不得不用手指 拿起肉吃,当她把一块马铃薯塞进嘴里时, 忽然哽咽地哭泣起来。两 行大滴的泪珠顺着面颊流了下来,滴在了面包上。[法]左拉《小酒店》
6 忽然有一股青烟从嘴唇中央一个小小圆窟窿里直往外跑,随即 散开, 又向空中疏疏落落慢慢地挥发, 变成了许多不整齐的灰色线条, 一层透明淡薄的雾气,一些极象蜘蛛丝样的`气体。偶然间,她举起一 张张开的手,搅散那些清淡而又最静止的余痕;偶然间,她又伸起食 指突然一下去划开它, 然后十分沉着地望着那两段慢慢消散不可捉摸 的气体。[法]莫泊桑《俊友》
下意识动作
1 陪审员们刚刚坐好,庭长就对他们讲话,说明他们的权力、责 任和义务。庭长讲话的时候,不住地变换姿势:一忽儿用左胳膊肘倚 在桌上,一忽儿用右胳膊肘倚在桌上,一忽儿靠着他的椅背,一忽儿 靠着他的圈椅的扶手,一忽儿把一叠纸的纸边弄齐,一忽儿摩挲一把 裁纸刀,一忽儿摸一支铅笔。[俄]列夫〃托尔斯泰《复活》 习惯动作
2 一个保姆曾经用她的人格担保,对我发誓说,这种情况已成习 惯,只要一听到酒灌酒瓶的响声,他便乐不可支,放佛听到了天上的 仙乐一般。保姆们看到他这种怪脾气,每天早晨都用小刀对他敲打酒 杯,或用瓶塞敲打酒瓶,或用壶盖敲打酒壶,逗他取乐。一听见这样 的声音,他便浑身打战,晃脑袋,摆身子,手指乱抓象弹琴,屁股放 屁象放铳。[法]拉伯雷《巨人传》 传奇动作 1 玄德到溪边,见不可渡,勒马再回,遥望城西尘头大起,追兵将
3至。玄德曰:“今番死矣!”遂回马到溪边。回头看时,追兵已近。 玄德着慌,纵马下溪。行不数步,马前蹄忽陷,浸湿衣袍。玄德乃加 鞭大呼曰:“的卢,的卢!今日妨吾!”言毕,那马忽从水中涌身而 起,一跃三丈,飞上西岸。罗贯中《三国演义》
篇一:长恨歌读后感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篇二:长恨歌读后感
我似乎总是在写一些总结性的东西,例如:电影观后感、书籍读后感、事件评论等等,难道我是一个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呵呵,笑谈耳。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篇三:长恨歌读后感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长恨歌的读后感。“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篇四:长恨歌读后感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篇五:长恨歌读后感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篇六: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语句方面通篇用着通感的修辞。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