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少功的作品读后感1
我不是一个会欣赏文学的人,可是韩少功的《我心归去》却使我产生了共鸣。上大学时,离开了我一出生就生活的地方,心里空空的,大学的生活就像在坐牢,每天按部就班的生活着,却不知道怎样打发闲暇时间。想方设法地找乐子,谈恋爱、旅游等,可是却无法填补内心的空虚。大学生活从来没给我留下美好的回忆。至今,我仍能感受到大学生活的无聊、郁闷。今天我看到了韩少功的《我心归去》,才知道为什么我那时是那么的痛苦。正如他说的,“这个城市不属于你,除了所有的服务都要你付钱外,这里的一切声响都弃你而去,奔赴它们既定的目的,与你没有什么关系。你拿起电话不知道要打向哪里,你拿着门钥匙不知道出门后要去向何方。电视广播以及行人的谈话全是法语法语法语,把你囚禁在一座法语的监狱无处逃遁。从巴黎带来的华文报纸和英文书看完了,这成了最严重的事态,因为在下一个钟头,下一刻钟,下一分钟,你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你到了悬崖的边缘,前面是寂静的深谷,不,连深谷也不是。深谷还可以使你粉身碎骨,使你头破血流,使你感触到实在,那不是深谷,那里什么也没有,你跳下去不会有任何声音和光影,只有虚空。”至今,我才明白,我之所以难过是因为那不是我的故乡。故乡有你的亲人,有你的血、泪和汗水。
我的家在乡村,有时也会报怨,它的偏僻、闭塞和愚昧,可是外出了还是想回去。回到家,才觉得心安。正如韩少功说的“我当然知道,我会对故乡浮粪四溢的墟场失望,会对故乡拥挤不堪的车厢失望,会对故乡阴沉连日的雨季失望,但那种失望不同于对旅泊之地的失望,那种失望能滴血。”失失望中饱含着深情。
今天我结婚了,这里有我的家人,有我的同事,我渐渐地融入了这个城市。这是我的第二故乡,生活在这里心里很踏实。
韩少功的作品读后感2
他的小说和散文完全不同的风格,他的小说在追溯以前的故事,那些真善美,那些民族的过去,有不幸又有幸。在一篇小说中用平淡的语气忧郁的叙述着那个写歌人。他的歌被剽窃,他本人在文革中受到打击,再也无力站起来。但是,他是一位优秀的作家。在灵与肉的拷问中,我们看到一些悲哀,属于我们民族的。
而他的散文却在拷问现实世界。我读他的文章,越来越发现他与我有那么多的相似点。我也是个叛逆的人,他也是。只不过,我叛逆家庭,他叛逆社会。真的我们真是气息相通。也算是找到一名知己。
虽然这样讲有些高攀。因为我的水平实在一般。我的世界观仅仅局限在我的地盘上,而 他却在为人类着想。他的血是为文学而流。他不稀罕现代主义,不稀罕 西方的名词。他认为好的文学是从自己的体内分泌出来的,而不是外加的。他甚至鄙视工业社会下的文学,因为有一群文学博士是这样产生的。他们从幼儿园开始念起,一直小学,中学,大学,硕士,博士,后来,他们从事文学事业。
其实我是无地自容。因为我就是在这样的`工厂下生产出的产品,而且不合格。
在他侃侃而谈时,我甚至不知好多名字,因为我的功课实在是不扎实。就算被这样圈养了,自己还甚是不争气。
面对大师,我很羞愧。在木木然的感觉神经的调配下感触这等丑事。发现不了细微的文学异常,写不出有任何价值的东西。
韩少功的作品读后感3
第一次知道韩少功这个人,是10年前,我刚看到一些关于国内有人大胆尝试现代主义写作方式的文学评论。知道韩少功写过的那些作品,比如《归去来》、《爸爸爸》等等。但是第一回看到他的作品,还是高中时看了一点我哥买的韩少功的译作《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高中时代,非常敏感多情但知识结构还显得单薄,所以就是没看懂。后来上了大学,心理学、哲学等等自己接触多了,凡事也考虑得多一些,才发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竟然是端详社会如此入木三分的杰作啊,于是开始景仰米兰·昆德拉,而对于翻译者,我也只是朦胧知道这韩少功好象有点不简单。
第一次看他自己创作的就是这本《暗示》了。我还是惊讶于那种感觉——他在翻译昆德拉作品中那种少有的、对语言把握精确和简练的工夫。抽象味道的阅读正在他的笔下成为难得的文化大餐
“一位客人来家里聊天。应该说我们谈得很好,所有观点都没有什么分歧,他用例子呼应我的看法,我用阐释扩展他的思路。我们还谈到孩子和足球,谈到天气和最新的流行笑话,保证了交谈的张弛相济和亦庄亦谐。最后他戴上帽子礼貌地告辞,并且没忘记跟女主人和我家的小狗摆摆手。(大家想想看,这样的描述,换成我们自己,应该要用多少笔墨?)
在我们的交谈之外,一定还有大量的信息(请注意,韩少功对抽象语言运用的游刃有余,功底老到)在悄悄 地交流,表情在与表情冲撞,姿势在与姿势对抗,衣装在与衣装争拗,目光在与目光搏杀,语气停顿在与语气停顿嘶咬,这一切都在沉默中轰轰烈烈地进行,直到我的内心疲惫不堪伤痕累累,直到双方似乎圆满的微笑已经微不足道。也许我们 都没有注意到的一个发型,就注定了今天的见面将实际上乏味和尴尬。……”
漂亮的文字行云流水,气势见长,锋利的刀锋在字里行间游动,切割出匀称简洁的意韵。这样的功底,简直比诗歌还诗歌,让我不得不在凌晨1点的现在,打消倦意,开启电脑,把这点感受敲进来。
韩少功爸爸爸
听说一种“花咒”——后生看中了哪位女子,只要取她一根头发,系在门前一片树叶上,当微风轻拂的时候,口念咒语七十二遍,就能把那女子迷住,仁宝也试过,没有效果。
听说他挨了打,后生们去问他,他总是否认,并且严肃地岔开话题:“这鬼地方,太保守了。”后生们不明白,保守是什么意思,于是新名词就更有价值,他也更有价值。
不过众人觉得他穿着皮鞋壳子,总有沉思的表情,想必有些名堂。邀伴去犁田,倒树,干这一类庸俗的事,不敢叫他了。
话份也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初到这里来的人许久还弄不明白。似乎有钱,有一门技术,有一把胡须,有一个很出息的儿子或女婿,就有了话份。后生们都以毕生精力来争取话份。有话份意味着有人来听你说话。
“汽车算个卵”他说,“卧龙先生,造了木牛流马。只怪后人蠢了,就失传。”
想来想去,觉得没有了卧龙先生,世道怕是要败了,这鸡头寨怕是要绝了。
他捏着弯刀来的,要选一块好位置,砍出一个尖尖的树桩,坐桩而死,死得慷慨。他见过这样死去的人,前些年洞龙拐子就是一个,他咳痰,咳得不耐烦,就去死。死后人们发现树桩前的地皮都被十指抓得坑坑洼洼的,起了一层浮土,可见死得惨烈,死得好。载上了族谱。
附:爸爸与小孩
一般谈及儿童教育,多半是母亲首当其冲,而大量的事实证明,父亲如果愿意跻身于儿童教育事业,则孩子成功的几率更大。国外有:威尔,国内有:傅聪,钟婉婷。我自己认为父亲教育出来的孩子可能思维更加缜密,条理性更强。但是,父亲这种生物是怎样跟孩子接触的?他们怎样沟通?看惯了以母亲角度写的各种育儿书,猛一看到以父亲口吻写的育儿书,不由让我眼前一亮,并产生了翻阅的兴趣,这是我当时申请试读本书的初衷。
经过漫长的等待兼等待,终于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快递的包裹翩然而至,飞落我的桌前。剪开信封,静静躺在手中的是一本素雅的书,米白色的封皮,淡淡的父亲与儿子骑行的背影,腰封上,仿佛是儿子熟睡后,昏黄的灯光下,父亲凝视孩子睡颜的喃喃絮语:“儿子啊,你要相信,爸爸是你最好的朋友”。我迫不及待的撕开塑封,翻看起来。
果然不愧是三联的书,先不说内容,就书的包装、装订和书的风格上,就那么让人觉得服帖和赏心悦目。活动的封皮,打开后,内页可以看到线装订的书脊,除了蕴含有古香古色的味道外,更让人翻阅时,可以完全打开,极大地方便了阅读。内页,淡雅的水彩插图从头至尾,贯穿始终,这不仅能吸引父母的心,也同样浸润着孩子的眼。
翻看书正文前的序言,让我唏嘘和动容的是作者妻子,文中小孩母亲的.作序。在她的笔下,本文的作者小孩的爸爸,是那样一个温暖的学霸少年,在田间对着尚是少女的未来妈妈,泯然一笑,于是,爱情就这样春暖花开、破土萌芽了。今后种种,虽历磨难,但是终于是挡不住两颗想往一起的心。就这样,直到一天:小孩呱呱落地。成就了幸福宁静的三口之家。或者如你我,又或者不似你我。
当然,本书所说定然不似你我,这也是我们迫不及待欲一探的究竟。
粗粗翻了一遍,与其说这是一本育儿书,()不如说这更是一本亲子读物。爸爸与儿子讲话不似妈妈跟孩子那般絮叨,总是启发引发孩子去发现,去思考,总是能在万千事物表象后解开内在的原因,也总是能在看见原因后去升华到人生的感悟。
我们常说:父爱如山,捧读此书后,眼前浮现:一起轮滑的父子俩,一起游泳的父子俩,一起骑自行车的父子俩……浮现:一起听雪声的父子俩,看风中幡动的父子俩,一起摆火柴棒的父子俩……浮现:儿子生气地上撒泼时父亲纵容他躺倒更舒服的样子……
或者今天儿子眼中的父亲是聪明的,是高大的,无所不会,无所不能的。也许终有一天,父亲会如朱自清笔下那微胖、蹒跚的背影。
但,这就是爱吧,岁月中相携的亲情,血脉中舔犊的传承。儿子终有一天会长大,也许有一天我还能收到一本试读书——《儿子与父亲》。
篇1:《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个让人伤心的美丽故事。阿米尔和哈桑,同父异母的兄弟,喝同一乳汁长大的两个孩子,却有着如此不同的对人态度与命运:一个是忠诚善良的“哈桑”仆人,一个是自私懦弱“阿米尔”少爷;一个为了主人真诚相待、死而后已,一个为了得到父爱不断的欺骗。两个人曾经有过那么美好的友谊,但是,不同阶级的两个人是根本不可能真正成为朋友的。毫无疑问哈桑却终其一生在做这份友谊的殉道者,是一个悲剧,善良的他却得不到命运之神的一丝眷顾,也许是他已被奴性的思想在作怪,这是何等的不公!他的身世和种族,注定他只能成为阿米尔人生中的,抑或阿富汗乱世中的一把打散的黑灰。他注定是那个为他人追风筝的人,随着风筝落地永远地飘逝了,仅留下那句刻骨铭心的话语“为你,千千万万遍!”。
本书是以风筝贯穿全文,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而这也是作者唯一与父亲相连的纽带,在作者心中,好想只有赢得了比赛,才能赢得父亲的表扬与赞赏。在我的心中哈桑和阿米尔的果敢正直的父亲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却有着为兄弟付出牺牲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怎能让人惊叹佩服?。
而本人对于阿米尔在内心充满了鄙视,他太懦弱,太不勇敢,太不懂得抓住机会,太不懂得如何去珍惜……其实我好像自己真的能回到书中,当着阿米尔的面问一句:“哈桑,一个卑微的、兔型嘴却有着无比纯洁真挚的情意的哈扎拉人,在你遇到危险时,不顾一切站出来保护你,对对方说,如果你敢动一动,弹弓会改掉你的花名,不再叫你‘吃耳朵的阿塞夫’,而是叫你‘独眼龙阿塞夫’;当他为你追那只你赢得为比赛的蓝风筝时,高喊:为你千千万万遍,一切都是为了你!而你却在他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默默的躲起来,只因为自己害怕被殴打,被牵连;而你最终因为心里上的逃避和避免内心的谴责,;对父亲说了谎话逼走了哈桑;你情何以堪?”
正如书中所说“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是的你后悔了,你想到了补偿你自己所做的一切:找到哈桑的孩子,将他抚养长大,你在向他重复哈桑为你而做的一切,你在兑现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可是我想问:“你何必当初?”在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欺骗真正对你好的人,要勇敢的站出来和你的朋友一起面对!不要做让我们将来会后悔的事,特别是对自己的朋友与亲人!
书中阿富汗的战乱,让我明白了和平的幸福,让我明白了战乱给我们带来的仅仅是伤痛与无助!
与其说,小说是在追风筝,不如说作者是在追回忆,追哈桑,追忏悔,追那与哈桑一起度过的幸福快乐的童年!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篇2:《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非常精炼的书,它讲述的是“我”与父亲、朋友阿桑之间的复杂情感。它细腻地勾勒出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让人明白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之间的脆弱关系。在文中,“我”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而哈桑却只是家中仆人的儿子,这地位的差异注定使他们有着无望的友谊,而这无望的友谊由追风筝开始……
追风筝是中东地区的一项传统,而哈桑则是一个追风筝的好手。文中追风筝的画面是两人共有的美好记忆。“‘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角的拐弯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后。”然而,曾经美好的友谊却注定如梦易散。正如文中的“我”所说——“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在一个宗教的阿富汗,在一个动荡的阿富汗,忠诚与血缘可以被摒弃,友谊当然也可以背叛。
“我”在目睹的哈桑被人猥亵而怯于施救时,悲剧已悄悄拉开序幕。在良心的挣扎之后,“我”终究无法面对哈桑,即便他并没有怪罪;而且若让父亲知道“我”未相救,那身具阿富汗人勇敢品质的父亲必然不会承认自己有一个懦弱的儿子。在经历了痛苦的抉择后,“我”选择了栽赃,将哈桑和他的父亲以小偷的罪名赶出家门,以进一步的罪恶来逃避现实。“我”在友谊与血缘中选择了血缘,选择了背叛友谊与忠诚。他心里道,“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入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湖怪。”
在后来,一个消息却如晴天霹雳击碎了“我”,哈桑居然是父亲的私生子。父亲高大的形象碎了,一同碎掉的还有生活美好的表象。像灯光褪去之后,生活露出了丑恶的本质。
“我”要逃避,像以往每次遇到问题一样。正在这时,战乱开始,无数有权有势的阿富汗人逃向他乡。这是一场极具宗教意味的战争,但战火下呻吟的确是普通人。“我”与父亲挤上一辆闷罐车,离开了故国,因为他不仅逃避战争,更可以逃避有着无数阴暗回忆的童年,逃避迷茫的信仰,逃避自己良心的谴责,去往美国,成为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普通人,与故国与民族再也不担上什么关系。结婚,生子,用文中的话说,“我离开很久远了,久远得足以遗忘,也足以被遗忘。”
可是,这一切旧事被一个电话唤醒——“来吧,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这是一条艰难的救赎之路,“我”再次回到故国,曾以为遗忘的土地却好像并没有把“我”遗忘。
最终,像儿时追逐树顶上高高飘扬的风筝一样,“我”勇敢地去追,追逐属于自己的一份责任,追逐被背叛的友谊、亲情、信仰。“我”将故人哈桑之子索拉博带到美国,用真诚去化解孩子心灵上的创伤,最终带来了一丝春来的气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微笑。斜斜的。几乎看不见。但就在那儿。”就像儿时的哈桑一般,“我”对着哈桑的儿子说:“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挂着哈桑式的微笑、转身:“为你,千千万万遍。”当人生再次画出一个圆回到原点,事情是否还能回到从前?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在主角阿密尔心里,他已经追到了那只飘荡心头几十年的风筝。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着这么一个风筝。它可以是理想与信仰,可以是忠诚与羁跘,可以是亲情,可以是友情,抑或是一种飘荡的情结,如汪国真对未知,如三毛对远方,如韩少功对乡村,如梭罗对于自然,如托尔斯泰对人性。我们不断探索与追求,希冀能追上天际的脚步。
汪国真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在他心里,“到远方去,到远方去”便如一只晃悠在心底的风筝,荡荡悠悠,充满诱惑。
三毛说,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她为寻找“梦中的橄榄树”,到西班牙,到美国,到荒芜的撒哈拉。她的“远方”又何尝不是一直虚无的风筝?
韩少功在城市生活几十年后毅然抛弃这种他不喜欢的生活方式,去往偏僻的乡村,亲近自然,亲近质朴与原始,这是多少人想做却又做不到的,甘愿离开多姿的城市真正的追求理想,这种境界有几人可以达到?他的风筝紧握于手,紧收于心。
梭罗为了证明一个人,只有一屋一床一凳一枪也能生活的好,在瓦尔登湖边一个小木屋中生活数年,避开浮名与利诱,写出《瓦尔登湖》经典哲学。他的人生境界也正如一只风筝,引导他走往自己的路。在追风筝的路上,他了悟人生。“我宁愿坐在一个南瓜上头,也不愿坐在天鹅绒坐垫上头。我在天空垂钓,钓一池晶莹剔透的繁星。”这便是梭罗的人生境界。
一个人的追求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心中的那只风筝便是永远领航的指南。
我很庆幸,没有如《追风筝的人》主角阿密尔一样,在背叛了友谊、亲情与民族之后,才来追逐着救赎的风筝;我也只是普通人,没有高深的哲学思想,没有崇高的人生境界,不能如三毛、汪国真、梭罗那样,放飞的是那样高远的风筝。可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种模糊的追求吧!
就如阿密尔被父亲旧友点醒,走向“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们是否也需要一个人来启迪我们内心的渴望?
我们到底在追求什么?抑或压根就麻木地生存着毫无梦想?
让我们随着主角一起去探索内心,在纷乱繁芜的思绪中去倾听内心的声音,明白:到底我要的是什么,到底我为什么渴求他,我该怎样去抉择,怎样迈向我要的地方。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
篇3:《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旅美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追风筝的人》以回忆的方式讲述了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成长中的忠诚、背叛,以及一个错误的选择如何深刻地影响人的一生。而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对自己灵魂之中卑鄙丑陋的一面的无情揭露,和对自己行为的深深的内疚悔恨读后令人钦佩动容。
《追风筝的人》一书是讲故事的风格。能把故事讲好的人很多,但能讲述有关自己的故事,把自己不堪启齿的故事讲出来的人,却寥寥无几。毕竟,自己灵魂中的丑恶面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难面对,无法面对,无力面对的。哪怕一瞥,都太刺眼。
知耻,近乎勇。
今天在学校上课,教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同样感叹于一个敢于以讲故事的方式为自己赎罪的人是如何了不起。
另:原来对穆斯林精神世界的认识是刻板的,读到《追风筝的人》,折服于作者自我反思自我批评的勇气的同时,对穆斯林的印象也大为改观。进而又想到,敢于承认一个有缺陷的自己,更能够获得他人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