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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野蛮泼辣的句子锦集80句

时间:2019-07-18 22:10

《红楼梦》,中国古代章回体长篇小说,又名《石头记》等,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一般认为是清代作家曹雪芹所著。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以富贵公子贾宝玉为视角,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婚姻悲剧为主线,描绘了一批举止见识出于须眉之上的闺阁佳人的人生百态,展现了真正的人性美和悲剧美,可以说是一部从各个角度展现女性美以及中国古代社会世态百相的史诗性著作。

《红楼梦》版本可分为120回“程本”和80回“脂本”两大系统。程本为程伟元排印的印刷本,脂本为脂砚斋在不同时期抄评的早期手抄本。脂本是程本的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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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红楼梦》开篇以神话形式介绍作品的由来,说女娲补天之石剩一块未用,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茫茫大士、渺渺真人经过此地,施法使其有了灵性,携带下凡。不知过了几世几劫,空空道人路过,见石上刻录了一段故事,便受石之托,抄写下来传世。辗转传到曹雪芹手中,经他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而成书。

书中故事起于甄士隐。元宵之夜,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被拐走,不久葫芦庙失火,甄家被烧毁。甄带妻子投奔岳父,岳父卑鄙贪财,甄士隐贫病交攻,走投无路。后遇一跛足道人,听其《好了歌》后,为《好了歌》解注。经道人指点,士隐醒悟随道人出家。

贾雨村到盐政林如海家教林黛玉读书。林如海的岳母贾母因黛玉丧母,要接黛玉去身边。黛玉进荣国府,除外祖母外,还见了大舅母,即贾赦之妻邢夫人,二舅母,即贾政之妻王夫人,年轻而管理家政的王夫人侄女、贾赦儿子贾琏之妻王熙凤(凤姐),以及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和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宝黛二人初见有似曾相识之感,宝玉因见表妹没有玉,认为玉不识人,便砸自己的通灵宝玉,惹起一场不快。

贾雨村在应天府审案时,发现英莲被拐卖。薛蟠与母亲、妹妹薛宝钗一同到京都荣国府住下。宁国府梅花盛开,贾珍妻尤氏请贾母等赏玩。

沦落乡间务农的京官后代王狗儿让岳母刘姥姥到荣国府找王夫人打秋风。凤姐给了二十两银子。宝钗曾得癞头和尚赠金锁治病,后一直佩带。黛玉忌讳“金玉良缘”之说,常暗暗讥讽宝钗、警示宝玉。

贾珍之父贾敬放弃世职求仙学道,贾珍在家设宴为其庆生。林如海得病,贾琏带黛玉去姑苏,其族弟贾瑞调戏凤姐,被凤姐百般捉弄而死。秦可卿病死。

贾政长女贾元春加封贤德妃,皇帝恩准省亲。荣国府为了迎接这大典,修建极尽奢华的大观园,又采办女伶、女尼、女道士,出身世家、因病入空门的妙玉也进荣府。

元宵夜,元春回娘家待了一会儿,要宝玉和众姐妹献诗。宝玉和黛玉两小无猜,情意绵绵。书童茗烟将《西厢记》等书偷进园给宝玉,宝玉和黛玉一同欣赏。宝玉庶弟贾环嫉妒宝玉,抄写经书时装失手弄倒蜡烛烫伤宝玉,王夫人大骂赵姨娘。赵姨娘又深恨凤姐,便请马道婆施魔法,让凤姐、宝玉中邪。癞和尚、跛道人擦拭通灵玉、救好二人。

黛玉性格忧郁,暮春时节伤心落花,将它们埋葬,称为“花冢”,并作《葬花吟》。恰巧宝玉路过听到,深喜知心。王夫人丫环金钏与宝玉调笑,被王夫人赶出投井而死,宝玉结交琪官,贾政大怒,将其打得半死。袭人向王夫人进言,深得王夫人欢心,被王夫人看作心腹,并决定将来袭人给宝玉做妾。大观园中无所事事,探春倡导成立诗社,并各人起了名号。第一次咏白海棠,蘅芜君薛宝钗夺魁;第二次作菊花诗,潇湘妃子林黛玉压倒众人。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贾母在大观园摆宴,把她作女清客取笑,刘姥姥便以此逗贾母开心。贾母又带刘姥姥游大观园各处。在栊翠庵,妙玉招待黛玉、宝钗饮茶,宝玉也得沾光。由于行酒令黛玉引了几句《西厢》曲文,被宝钗察觉,并劝解她,二人关系好转。黛玉模仿《春江花月夜》写出《秋窗风雨夕》,抒发自己的哀愁。

贾赦垂涎贾母丫环鸳鸯,让邢夫人找贾母。鸳鸯不肯,贾母也不愿意,斥责邢夫人。贾赦母子关系更加不好。

薛蟠在一次宴席上调戏柳湘莲,被柳毒打,柳怕报复逃往他乡,薛蟠无脸也外出经商。其妾香菱(即英莲)到大观园学诗。薛宝琴、李绮、李纹等几家亲戚的姑娘来到,大观园中作诗、制灯谜,空前欢乐热闹。

袭人因母病回家,晴雯夜里受寒伤风发高烧。贾母给宝玉一件孔雀毛织的雀金裘,不慎烧个洞,街上裁缝不能修补。宝玉要为舅舅庆寿,晴雯带重病连夜补好。贾府戏班解散,芳官成为宝玉丫鬟,宝玉为其庆生,众姊妹抽花签行酒令,黛玉为芙蓉花,宝钗为牡丹花。贾敬吞丹丧命。

尤氏因丧事繁忙,请母亲和妹妹尤二姐、尤三姐来帮忙。贾琏见二姐貌美,要作二房,偷居府外。二姐和贾珍原有不清白,贾琏知道贾珍想把三姐玩弄,尤三姐将珍、琏大骂,三姐意中人为柳湘莲,贾琏外出办事,路遇薛蟠、柳湘莲。贾琏为柳提媒,柳答应。到京城后,柳先向三姐之母交订礼,遇宝玉闲谈尤氏一家而起疑,又去索礼退婚,尤三姐自刎,柳出家。

凤姐知道贾琏偷娶之事,便将计就计装贤惠,将二姐接进府。请贾母等应允。贾琏回来,因办事好,贾赦又赏一妾。凤姐借妾手逼得尤二姐吞金自杀。

黛玉做桃花诗,众人议重开诗社,改海棠社为桃花社。史湘云填柳絮词,黛玉邀众填柳絮词。众人放风筝,欲放走晦气,黛玉风筝线断,众人齐将风筝放飞。

傻大姐在园中拾到一个绣有春宫画的香囊,王夫人大怒,在王善保家的撺掇下抄检大观园。探春悲愤,认为抄家是不祥之兆。后又因王善保家的掀她衣服,大怒并扇王善保家的一耳光。

贾府中秋开夜宴,贾母邀大家一起到凸碧山庄赏月,众人击鼓吃酒。黛玉见贾府中许多人赏月,贾母犹叹人少,不似当年热闹,不觉对景感怀。湘云过来陪她,二人来到凹晶溪馆联诗,湘云联寒塘渡鹤影,黛玉对冷月葬花魂,湘云赞黛玉诗句新奇,妙玉听见亦夸赞,将刚二人的诗誊写出来并结了尾。

晴雯被王夫人以勾引宝玉为由,被撵抱恨而死。贾宝玉无可奈何,听小丫头说晴雯当了芙蓉花神后写《芙蓉女儿诔》祭她,后竟成黛玉谶语。薛蟠娶妻夏金桂后,在夏挑唆下,薛毒打香菱,薛姨妈不准,夏金桂和婆婆吵闹。薛蟠无法在家。只得外出。

迎春出嫁,宝玉心中伤感。贾政逼宝玉上课。袭人来潇湘馆探口风,婆子说了些造次之话,黛玉甚觉刺心,惊噩梦染上重病。元妃身体欠安,贾母、贾政等前往宫内探视。贾宝玉、妙玉走近潇湘馆,听得黛玉抚琴悲秋之音,后琴弦崩断,宝玉疑惑,妙玉从中预感到黛玉“断弦”的命运。宝玉见晴雯补过的雀金裘,心中悲伤并祭奠她。

黛玉听到宝玉定亲的消息,千愁万感,把身子一天天糟蹋起来,杯弓蛇影,一日竟至绝粒。侍书与雪雁说宝玉亲事未定,老太太要亲上作亲,黛玉听了病情转好。贾母知黛玉心事,主张娶钗嫁黛,王夫人、凤姐附和。金桂暗恋薛蝌,与宝蟾借送酒戏之。贾政、王夫人商量娶宝钗的事,宝玉来到潇湘馆,黛玉与其参禅。怡红院海棠冬天开放,贾母办酒席赏花。宝玉丢玉,全家忙乱,请妙玉扶乩。

元妃薨逝,贾家悬赏寻玉。宝玉变疯傻,老太太要给宝玉冲喜,凤姐献掉包计。黛玉从傻大姐那里得知宝玉娶亲后迷失本性,黛玉咳血病重,焚烧诗稿。宝玉、宝钗成亲。宝玉欲死,宝钗说黛玉已死,宝玉昏死做噩梦。贾府人去潇湘馆哭黛玉。

贾母祷天宽宥儿孙。主上宣旨革去贾赦、贾珍世职,发配边疆,贾政袭贾赦的世职。雨村落井下石,包勇醉骂雨村。王夫人将家事交凤姐办理。贾母拿出银两给宝钗过生日,宝玉中途退席经潇湘馆闻鬼哭。宝玉梦黛玉而不得,错把柳五儿当作晴雯。

贾母病重。迎春被孙绍祖折磨致死,史湘云丈夫得了暴病。贾母寿寝,凤姐办理丧事,可办事力诎,失去人心。鸳鸯自尽殉主。何三引贼盗来贾府,妙玉为贼所抢不知所终。赵姨娘中邪被折磨死。刘姥姥哭贾母,凤姐欲将巧姐托付给她。宝玉找紫鹃表白心思。凤姐死,王仁混闹给凤姐大办丧事,平儿帮贾琏筹钱。甄应嘉进京拜会贾政。贾宝玉与甄宝玉貌象而异,宝玉斥之禄蠹。

宝玉病重,和尚送来通灵宝玉,宝玉死而复生。宝玉二历幻境,看淡儿女情长。贾琏看望贾赦,将女儿托于王夫人。惜春出家修行,紫鹃陪伴。宝钗劝勉宝玉,与之辩论赤子之心。贾政回京行至毗陵,雪中见宝玉随僧道而去。香菱难产而死,袭人嫁蒋玉菡。贾雨村遇甄士隐,归结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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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

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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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1

四大名著,同为经典却留给我截然不一样的感受与想像。

诱惑与反诱惑延伸的《西游记》,义和忠蜕变的《水浒传》,分与合演绎的《三国演义》,情和泪交替的《红楼梦》。

一向以来,默默喜爱着这四部传奇,但最为刻骨铭心的还是《红楼梦》带来的淡淡的伤,朦朦的美。

《红楼梦》:家败了。一个封建大家庭的衰败,三个字便足矣。昔日的辉煌沦落为如今的苍凉,可悲是必然的,但留给我们的是更多的感慨与深思。

林黛玉,牵引着整个故事。《葬花吟》中的“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便是这位多情女子的淡愁与闲思。应对封建社会的压迫,这般柔弱的女子竟能够如此坚强,让人不禁心生爱怜。爱她的多才多艺,也爱她的叛逆顽强;怜她的纤纤若骨,也怜她的女子矫情。是的,花落人亡两不知,又有谁知她懂她。应对落花,她也许想到了自己逝后如落花飘落的情景,不禁潸然泪下于不经意间。

贾宝玉,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主儿,爱着黛玉却又连着宝钗。黛玉的调皮让他痴迷,宝钗的贤淑与知情搭理最让他舒心。但宝黛的爱却无可代替,相爱却不能在一齐,甚至还没开始就已结束,封建的教条注定了他们悲哀的结局。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呵,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是贾宝玉眼中的林黛玉。这样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却无视封建的礼教,反而背向其形,让我不得不佩服。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归咎于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它无情的扼杀了宝黛的感情。黛玉到死还问道“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一面是宝玉的喜事,一面是黛玉的丧事,宝黛二玉的二种不一样的人生成了显明的比较。这样一对相爱的鸳鸯就这样被封建礼教活活打散,怎能让人不悲哀,不思量。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真真假假,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一样,不,常人怎能与她相提并论。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成就了她的命运。也许,一切皆是命中注定。

由于身体上的先天虚弱,黛玉对事物的反应比较消极,也由此导致了黛玉在思维上的叛逆与被动。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唯美伤感的词句,带着朦胧的凄美,少女的情思。

不想为自己喜爱黛玉作太多辩解,发自内心的喜爱,不需要理由。《红楼梦》中有太多的冠冕堂皇与勾心斗角,太多的是是非非。每次读《红楼梦》都有不一样的感受。《红楼梦》中真真实实、平平凡凡的才叫生活。虽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就那生活小节,鸡毛蒜皮般的小事,正经不正经的情话,也足以拨动心弦。

与林黛玉相比薛宝钗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黛玉至少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实的感情,虽最终一死却也无所谓悔与不悔了。而宝钗“愚昧而不自知”,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到了很多,收获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不完美亦成就这完美。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个个痴情的女子,一个个多才的被无情的埋没,唉,这吃人的礼教。

“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读完《红楼梦》我到底学到了什么呢?静下心来想一想,似乎又很纠结于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道理,看来我还是要认真的研究它了,红楼的神秘与红楼的智慧都让我沉醉与其中啊!

《红楼梦》读后感2

宝钗一向都是封建社会里的完美人物,她识大体又不似熙凤般狠辣,有才气又不及黛玉般清高,淡名利又不如迎春般木讷,清性情又不像妙玉般极端。宝钗,能够用完美来形容。

黛玉的美是清,如芙蓉般脱俗,恍若仙子般倾城;熙凤的美是傲,她机关算尽太聪明,傲瞰人间,是可望不可即的存在;湘云的美是憨,是芍药花下的天真烂漫;而宝钗,则是那句“淡极始知花更艳”,她的美,是淡,是牡丹的倾国,默默独居一隅,却不知早已惊艳了满堂摇曳的春风。

一向在想,宝钗在乎的到底是什么?妙龄少女,黛玉有她的风露清愁,熙凤有她的机关聪明,而宝钗,似是无欲无求,真真“淡极”,却显得“更艳”。

宝钗是封建主义绝对的拥护者,她从来不喜像黛玉那样的伤春悲秋,从林黛玉重起桃花社一章中贾宝玉就说过,宝钗并不喜作闺怨诗,也不许宝琴作,可见她对闺怨是排斥甚至是不屑的,她不会去望着“花谢花飞飞满天”悲戚,更不会叹“红消香断有谁怜”,她心里的女子,或者说就是她自己要做的就是“珍重芳姿昼掩门”。她和林黛玉一样拥有倾世芳姿,却不像林黛玉一样想将来将何去何从,只想如何过好此刻,这是她“淡极”,更是她对封建制度的崇尚。

宝钗的“淡极”也与她的生平遭遇有关,自小父亲亡故,哥哥又愚笨无用,虽是女儿却也要持家掌事,宝钗早早便接触了人情世故,早早融入了这个封建的社会,她的性格也许是天生的,但我想更多的还是正因她要过得好而被修整过的。黛玉能明白现实的残酷,而宝钗却知道怎样去应对残酷的现实。不得不说,宝钗比黛玉要成熟得多,正正因此,她的“淡极”并非她无欲无求,是她已经有了潜质和气度去看淡所有的人间冷暖,她不去憧憬浪漫,正因她已经融入了现实,已经能让自己在现实里过得很好,甚至让自己完美无暇,淡极更艳。

宝钗“淡极”,但并非“无情”,她遵循封建制度,适应着眼前的一切,也用自己的一片真心去待人。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宝钗的“德”是让人赞叹的,可也是为她自己悲叹的,宝钗一心想让宝玉早日步入仕途,为他谋一光明前程而费尽口舌,不管她是否早就知道自己会成为荣国府的宝二奶奶,宝钗的一番心思也是完全建立于对宝玉的真情上的,正因她明白封建社会的定理,正因她遵循并信奉着封建社会的规则,她便把自己认为最好的道路告诉宝玉,于理,宝钗的一番苦心苦意着实令人赞叹。但是于情,这偏偏不是适合宝玉的路,宝钗有“停机德”,可宝玉却没有“悬梁悟”,宝钗的良苦用心也就适得其反,让宝玉心生厌倦。宝钗是理性的,她知道这样对宝玉有益无害,谁叫宝玉却如此轻视功名还骂其“禄蠹”,宝钗之德,也只能付诸东流了。

而对于黛玉,宝钗一向都是友善的,尽管刚进府中黛玉曾多次明着嘲讽,她也没有多说一句,在听到黛玉用《牡丹亭》里的句子作酒令时,宝钗反而句句真诚地劝了一番,连向来对他人言语极其敏感的黛玉也心服口服,懂得了宝姐姐的一片真意。得知黛玉病了,她又专程遣人送燕窝来;之后搬出大观园又独独写了四赋赠与黛玉。对于同为才女佳人的黛玉,宝钗是惺惺相惜的,但她们不是知音,黛玉的叛逆和反抗与宝钗的遵从和信奉水火不容,她们无法成为同道中人,却能做彼此怜惜的姐妹,是正因宝钗始终如一的友善和情谊。

正如湘云笑说的,纵是黛玉,也挑不出宝钗的一点短来。宝钗在这个波涛暗涌的封建社会里已经学会了如何处事应变,在荣国府里博得了众人的喜爱,只可惜她的良人不是宝玉,这是她信奉的封建制度迫害她的,她无法摆脱命运,也无法争取自己的幸福。宝钗的悲哀,是她从来不知道她的坚持一向就是错误的,她争取的东西并不是属于她的,只但是她的思想也由不得她改变什么。

叹只叹,如果宝钗遇到的不是宝玉,她必须能在属于她的社会里绽放她独有的风雅,一如倾国的牡丹,融了满院淡淡的香,诠释着她的完美。

《红楼梦》读后感3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因此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味道……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能够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说到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就不得不题,功名利禄。记得第一回中,士隐所解注的《好了歌》。“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甚切,就好像功名,不是得了功名,就不用死,到头来还是得死。下一世,谁理你是秦始皇,还是汉武帝。更别提其他人,“问古今将相可还存?也只是虚名儿与后人钦敬。”若不提,钦敬,从古至今,那些著名的贪官奸臣,吕不韦、秦桧、吴三桂、鳌拜……也是万古留名。其实他们的才智,胆识,以及那种不畏惧命运的胆魄,也有可取之处。命运最终给他们的安排终究是残酷的,死讯换来了呼天抢地的欢呼声,死后还招人恶骂,这是他们的悲哀,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哀。难道这就是正义与邪恶的标准吗?

其实,正义与邪恶的标准还是很模糊的。我能够说,“人各有志,只能说他们树立了不科学的人生观。”他们的所作所为不必须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可耻,也许他们像楚庄王,三年沉迷于酒色,是别有用心,我们也许只是让历史蒙蔽了双眼,虽然可能性极小,但我们不能排除这种想法,毕竟这些都已成过去,无从考证……

我甚是欣赏他们对于神说以及命运的无所畏惧,即使是现今社会,又有何人能真正做到不满命运的安排,能挑战命运。想想社会之中,大多数人们还期望圣人、神仙的出现,从苦恼将他们解救,以此说来似乎还不及这些贪官奸臣。

那这些贪官奸臣错在哪儿?失败在那儿?--我想就应是,想得不够长远。就好似吕不韦,得到了皇位又怎样?也许会更觉空虚,到头来终免不了一死。“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那如此说来岂不是什么都别做,做什么终究都还是在替别人做嫁衣裳。

其实不能这么想,人这一辈子,很多事是无可奈何的。我个人觉得,人这一生,概括起来就三字“活下去”。什么都不做怎生活下去?什么都是需要代价的,你学习,换来好的工作;你工作,换来生活需要的钱。钱让人过好日子,没有钱是活不下去的。突然想到,有些人自命清高的认为前乃污浊之物,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要用他?即是污浊之物,为何还需靠他活?我不觉得钱是什么污浊之物,钱只是一件物品,用它之人不堪,因此才让它蒙羞。“功名利禄”,只是换取钱的手段罢了。人生在世,只要赚钱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而贪污就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将别人用代价应换来的东西据为己有。若是用正当方式,让自己活得更好,没什么不对,即使在别人眼里显得奢华,又怎样,这是用代价换来的,是付出过后得来的,是一点点赚来的,本就为了让自己活得更舒坦,奢华点也是自愿的,没什么不能够的。因此为了活下去,要赚钱。如果总想着是为他人作嫁衣,索性都别活了。毕竟只有少数人能享受看破红尘的生活。既然有许多事都放不下,就别放下,糟踏了光阴。“圣人”也需“凡人”衬。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也是无法摆脱父母之命嫁于宝玉,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金簪雪里埋。”再说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

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那人还对我说,“做和尚的有两种,一种是为了逃避,还有一种就是为了应对。”我想逃避的那些就是“看错红尘”的,而应对的才是真正“看破红尘”的。

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感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感情杯具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杯具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以前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红楼梦》读后感4

《红楼梦》,它是四大名著之一。

它是一部千古不朽的人生大戏,《红楼梦》所呈现的,主要是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感情故事,这是一个不朽的人生杯具。

我从去年开始,就一向琢磨着《红楼梦》,虽然几个月就把它给看完了,但我还有许多看不懂的地方,便一句一句地理解。

《红楼梦》主要以宝玉和黛玉的感情杯具为主线,描述了贾家荣、宁国府之间,表此刻婚姻、建筑、文化、财产等各方面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其中最让我羡慕的则是塑造出的一大批栩栩如生、各阶层的人物形象。比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史湘云,就连作者寥寥几笔勾勒的晴雯、紫鹃、雪雁等丫鬟,都成为了我国文学画廊中的著名艺术典型。

《红楼梦》所讲述的,是一个令人称羡的大家庭,原本荣华富贵,之后因家庭成员获罪以致被抄家,逐渐走向没落,最后繁华成空的大杯具。

因此,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故事作为主力呈现,也适度传出了《红楼梦》的主要精神。

黛玉和宝玉的杯具,肇始于封建社会中,婚姻大事向来由父母决定,子女本身并没有资格决定。贾宝玉的父亲命他娶薛宝钗,他就非娶不可,尽管实际上他心里喜欢林黛玉。婚姻大事他无法自主,最终导致了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个人的杯具。

当我看完《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和《苦绛珠魂悲伤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时,听着悲伤的音乐。我实在控制不住自己激动的情绪,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那不争气的眼泪始终还是把那页给模糊了呢!傻傻的我本以为结局会是贾宝玉和林黛玉幸福地生活在一齐,是啊!王子与公主生活只是童话故事而已,然而,这么悲惨的结局我却怎样也想不到。

当黛玉听完傻大姐的话后,就直吐鲜血。不住地流泪。因为她理解不了这个事实,黛玉她恨宝玉,恨他为什么不理解自己。她把宝玉送给她的那绢子往火上一撂,顿时化为灰烬。熬了一天,黛玉已经奄奄一息。突然,她高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狠心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只见黛玉两眼一翻,一缕芳魂就这样随风而逝。

黛玉死的时候,正是宝玉娶宝钗的同一个时辰。只因潇湘馆离新房很远,听不到潇湘馆这边悲恸的哭声。

这真的是个不朽的杯具啊!

我为黛玉和宝玉感到悲哀,宝玉最后竟然出家当了和尚,因为他明白林妹妹是为自己而死的。便在灵柩前放声大哭。

一个风光显赫的大家族,就这么没落了!不知看过《红楼梦》的朋友们,是否都和我一样,为他们感到悲哀、痛心?

《红楼梦》读后感5

红楼总众女子中,我最喜湘云,喜爱她的率真,她的洒脱,她的豁达。雪芹先生让湘云第一次出场乃在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篇文字中,而在二十九回中,宝玉与钗黛三人斗口之间便已带出湘云其人。太君因见金麒麟眼熟,故问。钗曰“史大妹妹有一个”黛则讽曰“宝姐姐别的事情上还有限,惟有在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读至此,如不见后文,不知此文之妙,笔带双关,既活画出钗黛二人形象,又为后文打下伏笔,似此类之文,红楼中甚多,由此可见一斑,可知雪芹先生之胸中丘壑。

书归正文,呵呵,湘云第一回出场,人并不感其突兀,概因前之已伏之笔吧。而后由贾母,王夫人眼中写出湘云之衣着打扮,再由宝钗口中说出湘云旧事,至此,一个有血有肉的形象便跃然纸上了,丝毫不费笔墨,却有如此传神。

到宝湘在书中的初会便是有一番景象了。与宝黛初会比较看来,当真是妙极。如此文字,似犯而不犯,似重而不重,又有几多。而这位云妹妹当真是心直口快且俐齿伶牙,几个绛纹石的戒指换出的那一番道理,想来读者应记忆犹新吧。直到玉卿挨打,宝钗赶蝇,龄官划蔷,湘云才结束了她的第一次小住。此间数个故事,纷乱头绪,却从未有缺何人,象凭空消失一般,必在纷乱中有几笔点到,象宝玉挨打时,众人来看,便点了湘云一笔,宝钗赶蝇时,湘黛二人偶见,又是一笔。如此又生出多少故事,至龄官划蔷后,湘云来辞,一切就顺理成章,总在乱中添置几笔,让人看后觉得简单而又有绪。

湘云二次来访,便是海棠结社后了。若上一次雪芹先生要突出刻画湘云的性格,此一次则刻画湘云的才情。两首白海棠诗写尽多少故事,而其中“却喜诗人吟不倦,岂令寂寞度朝昏”,“蘅芷阶通萝薜门,也宜墙角也宜盆”两句我窃以为便是其真实写照,再看她的菊花诗“萧疏篱畔科头坐,清冷香中抱膝吟”,“数去更无君傲事,看来惟有我知音”,“隔座香分三径露,抛书人对一枝秋”倘若陶彭令再生,也比慨然菊有此咏者,不枉矣。再看红楼最精妙的一副百笑图中,也不乏湘云的身影,雪芹先生在刘姥姥二进大观园中写到“湘云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如此这般,红楼中的人物性格便全部展露在读者面前,如此文字,试问古今小说中非红楼而谁有?好一副红楼百笑图,如见如闻。

待到湘云第三,四次来,便应是整部红楼梦中最热闹非凡的文字了“琉璃世界白雪红梅”“怡红院群芳开夜宴”等,如果说从前那两次只但是是湘云的一个剪影,那么此两回中,湘云便得到了一个升华。在庐雪庵的联诗中,湘云的联句是最多的,在我看来质量也是最高的。雪芹先生以如此笔墨将新到的宝琴,李纹,岫烟都给了读者一个大致的交代,如此便不感陌生了。憨湘云醉眠芍药洇,在我看来是红楼中画湘云最美的一副图画,如黛玉葬花,宝钗扑蝶一般,湘云则是眠花了。试想红楼众闺阁中,除却湘云,还有谁会如此酣眠,无拘束,无牵挂的醉卧于花阴之间。在湘云的世界里,没有解不开的烦恼和忧虑,试问钗黛二人可有如此胸襟吗?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湘云便是这样的真名士。“英豪阔大宽宏量,从不将儿女私情略系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

也许是胜极必衰的原因吧,此等繁荣文字的背后便隐藏了无限的悲哀,此后逐晴雯,死金钏,尤三姐自刎,尤二姐吞金,大观园从此便笼罩上一层阴云,再也没有散开,湘云此后再来,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笑声了。红楼便真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湘云的结局到底如何,雪芹先生没有写完,“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就留下一个想象的空间吧。

《红楼梦》读后感6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杯具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感情杯具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主角,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

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爱,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红楼梦》读后感7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生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感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感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感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感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但是那里没有她能够依靠的亲人,没有她能够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杯具的起因,还不如把职责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感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能够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生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应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感情杯具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

《红楼梦》读后感8

曹雪芹的长篇小说《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也是最奇特的一部小说。

我读红楼,感悟最深的大致可分为两点。

第一,有感于《红楼梦》的艺术魅力。《红楼梦》之因此能成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并不仅仅仅正因它在资料上的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更重要的因素还取决于它巨大的艺术魅力。从小说的人物看,它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就有近五百人,而能够给人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数十人,例如林黛玉的尖酸刻薄,薛宝钗的温柔敦厚,贾宝玉的如傻似狂,王熙凤的诙谐幽默等,这些典型人物,各自都有自己独特而又鲜明的个性特征,早已成为人类艺术画廊中千古不朽的艺术典型,在银屏上盛演不衰。从小说的情节结构上看,《红楼梦》改变了以往长篇小说情节和人物故事单线条发展的单调模式,创造了一个完整宏大而又浑然天成的网状艺术结构,四大家族及众多人物,情节结构安排巧妙,虽然多条线索齐头并进,互相联结,却又有条不紊,层次分明。

从小说的语言上看《红楼梦》,曹雪芹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他在继承中国古典文学语言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加以丰富的发展,使小说的叙述语言更加生动形象,准确洗练,具有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小说中的人物语言堪称经典,作者往往只用三言两语就能传神地勾画出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例如林黛玉进贾府那段,王熙凤说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似嫡亲的孙女儿似的,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嘴里心里放不下。只可怜我这妹妹这么命苦,怎样姑妈偏就去世了!她这几句话,不仅仅夸奖了林黛玉,而且赞扬了探春姐妹们,还博得了贾母的欢心,充分显示了王熙凤圆滑世故的特点。

除此之外,小说中的超多诗词歌曲根据人物的不一样性格而作,更有较高的文学价值。第二,有感于《红楼梦》的主题,《红楼梦》是一部博大精深的文学巨著,关于它的主题,历来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诚如鲁迅所说的那样:“道学家看见淫,经学家看见易,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但我们细读原著,就会发现,作者所要展示的主题,其实就是人生有限,天地无情的痛苦和无奈,是留恋完美的人生而又对人生美中不足的哀惋与感叹:人生为何要生老病死、离合悲欢?

小说中透过不一样人物之口,反复吟唱的这一旋律,正是作者历经世间荣辱后的人生感悟,也是《红楼梦》乃至历代文人所极力探索的永恒主题之一,例如,元春贵为皇妃,但却觉生活“终无意趣”;迎春误嫁中山狼,不久便被折磨至死;探春虽然“才自精明志自高”,但却“生于末世运偏消”,为了家族的利益被迫远嫁异域;惜春看破红尘,出家为尼,“独卧青灯古佛旁”史湘云虽然“英豪阔大宽宏量”,但最终却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的妙玉带发修行,结果“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其他诸如香菱、晴雯、尤二姐、尤三姐等等,乃至大观园“女儿国”中所有的女儿们,都无一不是以背剧结局而告终的,但是,曹雪芹的这种人生感悟是用心而非颓废的,他对人生乃至世间一切完美的事物都怀有深深的眷恋之情。当人生与世间的真善美被无情地毁灭时,他才在怜惜悲悯中发出了无奈的感叹,综观全书,《红楼梦》主要在“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这一既诗化又真实的理想世界中展开故事情节,以“无故寻愁觅恨”的贾宝玉为主人公,透过他的独特视角和亲身经历来感悟人生,探索自然,充分展示了青春少女及世间之美被毁灭的无情和无奈。

以上就是我对《红楼梦》的浅谈,自《红楼梦》诞生以来,就受到了普遍的赞赏和喜爱,红学各派各持己见,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然而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红楼梦》巨大影响和无穷的艺术魅力!

《红楼梦》读后感9

一百年有多久,没有必须人生阅历的人无法回答我。那么,三百年呢?

能在三百年内保存完好的东西并不多,就像金子,宝石,但《红楼梦》却是高于物质的存在,它是一部具有高度思想和高度艺术性的伟大作品,屹立于古典小说艺术领域的巅峰。

它,不仅仅仅是一个故事,它是曹雪芹用了十年时刻编织出的一个世界,虽然,这个世界并不完美,但却充斥着曹雪芹的爱、泪——宝玉、黛玉凄美的感情故事,四大家族由鼎盛逐渐衰亡的历史悲歌。“满纸荒唐言,十年辛酸泪。”谁知其中味?

三百多年前,曹雪芹一手创造了红楼梦的世界,三百年后,我捧着用新技术印刷而成的《红楼梦》,细细研读,依旧能够感受前人在故事中留下的思愁,聆听那隐没在故事最深层的倾诉,毫无间隙。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一个个主角跃然于纸上,不论好的还是坏的,他们都静静地在那个世界里上演一幕幕人生的戏剧,而我,置于一旁,只能默默惊叹着,做一个仰头观望浩瀚星空的远眺者,做着百万读者中的一员,关注着《红楼梦》的辉煌。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红楼梦》的字字句句就像是一根线,缠绕着编织出一个凄凉、腐朽、绝望的社会。主仆对抗、家族矛盾、经济危机缠绕着每个页脚,渗出压抑的窒息,那里纠缠着

多少生与死,爱与恨,眼泪与笑容。我们无法想象,曹雪芹是用什么样的情绪将那些日月轮转、凡尘沧桑、人间万物、爱恨情仇用文字在他手下流光溢彩的。唯一不可否认的是他做到了,他做到了将感情用文字表现的淋漓尽致,就像电影的预告片那般精美绝伦,带动人的血液为之感叹。

《红楼梦》的前80回是曹雪芹的心血,而后40回却让他留下了无穷的遗憾。那段奇葩写奇葩的日子,充斥着忧伤和悲痛,有人说,其中包含了太多对于旧社会的不满与怨恨。是不是不满,是不是怨恨,我无从得知。

或许是我的人生阅历不够丰富,又或许是《红楼梦》中包含了太多强烈的情感,我一时竟无法真正明白曹雪芹创作的目的,《红楼梦》的立意何在?此刻的我无法明白,但我绝不坚信,它仅仅是一个故事,仅仅是曹雪芹反抗旧社会的一种宣泄方式,它的背后必须还有更多的深层含意,但我,终是才疏学浅了。只能再一次翻开那部著作,再一次接触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语言,从早已熟悉的“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开始,再一次跟随曹雪芹的脚步,深入到那段悲凉的历史。

“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曹雪芹呕心沥血的用了十年,造就了古典小说上的传奇,当其他作家还在苦苦寻找龙角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巅峰高高擎起《红楼梦》这颗龙珠在三百多年前,光耀于世了。

三个一百年的轮回,《红楼梦》的精彩还未完全出世,“红学”的研究还在继续,《红楼梦》究竟会不会被真正揭秘呢?停在前方的,永远是下一个轮回。

《红楼梦》读后感10

俗话说得好,“男不看红楼,女不看西厢”。其意白见。但碍于《水浒》、《三国》等从牙牙学语起就阅读,再读已无多大好处。无奈之中,捧起那“石头”硬啃起来,倒别有一番“胭脂”味。下有几条真(天真)知拙(笨拙)见,以供茶余饭后消遣。

首先,我觉得这本书并不只是单单一本感情小说所能概括。作者为写此书,寒窗几十载,对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整部书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忙,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怪不得至今还有许多红学家专门研究此宝。此书所现之人情世故,官场是非,在这天都屡见不鲜内涵之深,可真谓看一遍两遍不少,读十遍八遍不多。对于我精读此书是对吾之文学素养起巩固、提高,以致于升华之用,大有相见恨晚之情。

其次,这也是一部杯具,我细读一些中外文学名著,大凡流传下来的,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杯具。从卡西莫多到宝玉,从羊脂球到阿Q,以致于今日泰坦尼克中的杰克和露丝,都是杯具人物。正义战胜邪恶只能在动画片中存在,没有哪朝哪代的赞歌流传下来。个性是中国的《水浒》、《三国》、《红楼》都遵循着开业艰难后,强劲攀升,之后平稳走势,最后直线下跌的原则。这又恰与工商管理硕士MBA教程中所描述的一般产品发展规律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人生的规律又仿佛与此紧密相连。一种礼貌当其跃上顶峰就必将走向衰亡。的确,照此刻的环境发展,人类终究有个尽头,难道这是宇宙亘古不变的定理吗?难道这是继柏拉图哲学中“事物模样的精神模式或抽象模式必须”理论之后,又一种新模式。待以后有时刻再细细思考此问题,作个中国的苏格拉低。

第三,我以为程伟元、高鹗的续写不成功。虽基本贴合上方的曲线原则,没有生搬硬套强加于前文之嫌,但终究是焊接产物。他俩根据原作的暗示,追踪前80回的情节,完成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杯具,安排了其他一系列人物的命运结局,使《红楼梦》成了一部完整的书,从而推动了《红》在社会的传播,扩大了它的影响。但是,后40回写了宝玉中举和家业复兴,违背曹雪芹的原旨;在人物描述和情节构思方面有一些歪曲和庸俗的笔墨,和曹雪芹的原著有很大距离,近来又有人写了后40回,竭力鼓吹完美,但再怎样样也只能阿里基斯追乌龟,红楼梦的后40回将是一个永远的迷。

第四,也就是《红楼梦》鲜明的人物形象。就拿王熙凤这个给人印象最深的人物来说,她“模样又极标致,言谈又爽利,心机又极深细”,目光四射,手腕灵活日理万机,指挥若定。宁国府秦可卿的丧事,特意邀请她去主持操办,她一去就看出宁国府的五大弊端,并提出一整套治理整顿措施。王熙凤威重令行,旁若无人,构成“脂粉须眉齐却步,更无一个是能人”的局面。这位王夫人的内侄女争强好胜、追慕虚荣,具有很强的权势欲。贾府这位年轻俊俏,素有“凤辣子”之称的女当家伶牙俐齿,处处讨贾母、王夫人的欢喜,曲意奉承,插科打浑,无所不至。

总之,王熙凤是一个集漂亮、聪明。能干、贪婪、狠毒于一身的复杂形象。作者还按照生活的逻辑,表现人物,阐发主题的需要,对众多的辅助人物作了精心的安排,使每个辅助人物不但具有自身的好处,而且能体现出多方面的好处和作用来。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就是这方面的一个范例。刘姥姥的一进大观园安排在小说的第六回,当时情节尚未充分展开,作者借刘姥姥这一辅助人物,从社会最底层这样一个视角,来写贾府的显赫气派。透过刘姥姥这样一个乡下的穷老婆子的眼睛,写出了凤姐的虚骄、矜持。刘姥姥第二次进入大观园的时候,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的关联正处在微妙的阶段,贾府在表面上正处于繁花似锦的时期。作者将刘姥姥和贾母这样两个地位悬殊的老太太作了巧妙的比较。贾母趁此机会极大的满足了自己的优越感;刘姥姥则为了讨得一些封赏,心甘情愿的出乖露丑,充当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的笑料。刘姥姥第三次进大观园时,贾府大势已去,刘姥姥救了巧姐。这样,刘姥姥无意中成了贾府盛极而衰的证明人。

最后,还是说说它的艺术成就,鲁迅以前指出:“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鲁迅所谓的“都打破了”指的是“敢于如实描述,并无讳饰,和以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因此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红楼梦》没有把人物写某种思想或性格的化身,更没有把人物当作说教的工具。作者以细腻的笔墨展现了生活本身所固有的生动性、丰富性和复杂性。《红楼梦》打破了传统小说的单线结构。它以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的恋爱、婚姻关联为中心线索,同时展开贵族大家庭的其他人物、事件的描述。在紧紧抓住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恋爱、婚姻杯具的同时,展开广阔的社会环境描述,从而写出了产生这一杯具的社会根源。

其实,关于红楼梦中可论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我才刚究出些皮毛而已。譬如今年《读者》第七期的丫鬟问题,还值得再好好深挖,但碍于自己阅历浅薄,知识贫乏,无奈只得就此搁笔。再不赘述,还恭请学姐在将来的学习生活中,循循善诱,多多指教,吴达自当感激不尽。

《红楼梦》读后感11

红楼,多么熟悉而又神秘的名字。自它问世以来,多少红学家前仆后继,倾其一生只为解得其中真味。对于这部自成学问的奇书,我早已慕其美名,值此寒假,有幸一探其奥秘。

当我拿到这本厚达九百多页的大“百科全书”时,我的心不得不为之惊叹,甚至有了打退堂鼓的念头,但读书本来就要舍得投入时间和精力,不然怎能领会其中奥妙?于是便下定决心,这个寒假,就纠缠上这本“顽物”,一定要把它看完。

初读《红楼梦》,困难就接踵而至。一张薄薄的纸页上挤满了令我眼花缭乱的文字,包括生僻字、文言文,许多诗词更是让我摸不着头脑,其中复杂的人物关系则是让我糊里糊涂,如置身云里雾里,难得其中真味。有时读着,竟睡意难忍,趴在书上睡了过去。

但这些并未阻挡我要将它看完的决心。我开始做笔记,自己手绘红楼梦中的人物关系图,切身体会到这个封建大家庭的复杂。我学会借助外物,无论是厚重的词典还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都在此过程中助我一臂之力。

最令我着迷的,自然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纠葛了。一次我读到一个场景:贾宝玉和林黛玉互表心意,用到“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以及很多我不知道的典故,便在网上查询,终于得知这是贾宝玉在向林黛玉表露自己的真心。在此过程中,我既收获了知识,又对书中的内容有了理解,那样一种心领神会的感受,更是生活中不可多得的,难以言喻的昙花佳境,让人回味无穷。这样读书的兴趣和快乐自然就如期而至了。

在长达二十多天的纠缠后,我终于将这本书“啃”完了。但我却不能就此满足,因为书中还有很多内容是我还不理解的,还有更多的深意和奥秘没有被挖掘。这样,我的感受和收获可能就很有限。于是我选择了在网上翻看别人的读书笔记和书评,以及一些著名红学家如周汝昌的著作,与他们的思想和心灵交流后,便有豁然开朗、拨云见日之感,《红楼梦》中的奥秘也才逐渐隐现。

随着进一步深入了解,我才真正感受到红楼梦的博大精深,也获得了更多的知识和兴趣。也许读书就是如此,只有肯花心思去钻研,才能真正领会其中的奥妙。采用不同的方式,得到的知识和兴趣也许就更多。最终,这本书一定会对我们的心灵产生巨大的影响,让我们受益无穷。

《红楼梦》读后感12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悲喜千般同幻泡,古今一梦尽荒唐。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一部怀金悼玉的红楼梦,一首暗示着兴败繁衰的荒唐诗,在这白玉为堂金做马的贾府中,在这光鲜的浮华后,又暗藏着什么呢?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从此,一块纷纷扰扰的石头陨落人间,牵系起一群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红楼女。在那浮华的贾府中演绎着“美中不足今方信,如花美眷空蹉跎”的凄美故事。浮华的悲剧,即将开幕。

贾元春,贾府第一个传奇人物,贾家嫡系孙女,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大观园真正的主人,可谓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享尽荣华的她用二十年的青春看清了这人间是非。一曲“恨无常”道出了她悲、美的一生。同时也说出了她那华丽的凤袍下掩盖的无限的悲伤和痛苦。可怜薄命女,生因浮华,死亦因浮华。

一个道金玉良缘,一个念木石前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孤高自诩,一个处事圆滑,一个肌肤如雪,一个娇花似水。一个薛宝钗,一个林黛玉。只可惜了两个薄命女,入了富贵家,却不知那浮华之门易进不易出啊。“可叹停机德,甚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富贵一生只落得个空劳牵挂,枉自嗟呀!败落的大观园,没有了昔日的繁华,潇湘馆在那几束翠竹的衬托下显得那样清幽,可是里面却没了颦儿的笑音和哀叹。宝钗啊,当你再一次看到这景象是想必也会为那“登上青云”的追求而后悔吧!

金银散尽,家业凋零,有恩逃生,无情报应,欠命命已还,欠泪泪已尽。食尽鸟投林,皆因浮华散尽!一卷红楼落幕,不禁慨叹:“陋室空堂芴满床,衰草枯杨歌舞场。金箱垠箱又怎样,只可惜你命不长。浮华门里唱大戏,那结局怎一悲字了得!莫要不舍富贵乡,浮华皆可抛!

《红楼梦》读后感13

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 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虐待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 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

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 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红楼梦》读后感14

《红楼梦》这本书以林黛玉和贾宝玉凄美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贾、史、王、薛四个家族从兴旺到衰败的过程。

放下这本名著,我沉思许久,我随着主人公的喜而喜,随着主人公的悲而悲,下面就让我来说说读后的感受吧!

走进熙熙攘攘的大观园,一个个形形色色的人物展现在我的眼前:有慈祥的贾母;刀子嘴豆腐心的凤姐;直性率真地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其中让我记忆最深刻、最难忘的,就要属林黛玉、史湘云、惜春和晴雯了。下面让我一一介绍一下吧!

“天下掉下个林妹妹”,这个“心比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女孩总是让我悄然泪下。她多愁善感,无论是悲欢离合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泪如雨下。她同时也是一个情感丰富的女孩。她不愿看花儿随风飘零,就给它们建造了一个花冢,让它们有了自己的家。

史湘云却恰恰和林黛玉相反。她是一个心直口快、乐观大方的女孩。虽然她只是贾母的远堂亲戚,很少来贾府,却和大家玩得那么开心,没有一点陌生的感觉。不仅仅如此,她还在诗社中勇敢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她的诗也是非常乐观的。

惜春是贾府的第四个姑娘。她性格温柔、随和。有一次,贾母要惜春将整个大观园给刘姥姥。要知道画整个庞大的观园要画差不多一年。可惜春还是微笑着点头答应下来,经过她的不懈努力,终于将整个大观园画了下来。我想:要是我,早就不耐烦了!没错,惜春不仅有着温柔的性格,还有着惊人的毅力。

一提起晴雯,很多人读后不理解地问:“这个不值一提的小丫头你为什么喜欢她呀?”我觉得晴雯是最有反抗能力的丫头。她敢爱敢恨。在抄捡大观园中其它的丫头都逆来顺受,只有她站起来反抗。虽然晴雯被赶了出去最后洒泪告别,但她永远活在我的心中。她使我明白了:做一天狮子也比做一辈子的绵羊强这个道理。晴雯你虽然是个丫头,但是在我心中是最勇敢的姑娘!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那形形色色的人物特征,引人入神的情节,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陶醉其中,爱不释手!

《红楼梦》读后感15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有人把莎士比亚比作高山,我认为曹雪芹是一个大海。山再高,终有人可以登上它的顶峰,而大海,要想探究她的深底,却非常之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用了“谐音寓意”的手法,他把贾家四姐妹命名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这是谐“原应叹息”的音;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姑让他饮的茶“千红一窟”,是“千红一哭”的谐音,又让他饮“万艳同杯”的酒,这酒名是“万艳同悲”的谐音,这样的手法几乎贯穿了全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有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腐败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这样的“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红楼梦》读后感16

“说到辛酸处,荒唐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随着宝玉了却尘缘,红楼一梦终于归结。也许是由于阅历过浅,在这一部绵长细腻的经典面前,我竟有些哑言,如同涓涓溪流无意间初入大海,《红楼梦》那高不可攀的艺术性与思想性,即便是在世界文学作品中,也理应首屈一指。

若是把《红楼梦》单纯地当作爱情悲剧来读,未免低估了其中的内涵。宝黛的爱情悲剧,固然反映了封建时代的专制和那时有情人难成眷属的无奈、痛苦,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曹雪芹对封建制度的抨击。而贾府上上下下所有的人物,是否都可以代表封建时代某些典型的人物?贾府的兴衰史,是否又可来影射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兴盛与衰亡?当然,这都是一些宏观的角度。就个人而言,贾府的命运是否也就是曹雪芹及其家族的命运?他思想的先进,又未尝不是隐含着对功名未就的抱怨?

这些的确是读过《红楼梦》之后应有的共识,但从那些华美传神的文字背后,我读出的则大多是曹雪芹对后人的谆谆教诲。

每每读到贾府丰裕的家产,诸如黄金几千两,白银几千两,绸缎多少匹,总会隐隐担心,如此富贵的家族到底能不能成功地延续下去,毕竟“富不过三代”的定律似乎很少被打破。果不其然,贾府中鲜见勤奋的身影,大多是笙歌不断,鼓乐不休,结果难逃败落凋敝的命运。这不免为我们敲响了警钟: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另一个生动的例子,就是曾经活跃于历史风烟中的那一群五陵少年。他们多是皇亲国戚的后代,大富大贵,衣食无忧,不必考虑学业,不必操劳生计,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让他们变得百无聊赖。为了打发难以消磨的时光,他们互相攀比,互相炫富,为非作歹,花天酒地,结果如何?终被世人遗弃,被历史遗忘。现今中国人常怀着一种暴富的心态,各式各样的奢侈品难以满足其欲千金散尽的胸怀,更为可怕的是,这种风气正逐渐蔓延至年轻一代的学生身上,并且就发生在你我身边。不难想象,这种无节制的享受最终将演变成国民性,让整个中华民族都失去前进的欲望,更难以完成复兴的使命。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巴西的一只蝴蝶挥动翅膀尚能引发美国一场龙卷风,一代一代的“耳濡目染”又何尝不会酿成不堪的悲剧!我不愿再进行痛斥,柏杨先生早已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我唯愿独修其身,却又不忍责任的折磨。整个社会的大风气,早已不是你我能够左右的了,保持住内心的一方净土,是周国平先生、余秋雨先生、王蒙先生等,以及所有有良知的读书人的心愿。我愿做这样的践行者,践行着心中永远简朴安静的生活,践行着美好的祈愿。想必曹雪芹先生也是这个意思,字里行间,他仿佛在对我们说,一切繁华都是红楼一梦,何苦为儿女情长苦苦纠缠,何苦为人情世故操劳奔波,何苦为琐屑小事争喋不休,何苦为追求金钱呕心沥血,何苦徒增无尽烦恼。心安即是归处。

虽然《红楼梦》只是一部文学作品,但它真是把“人”写绝了:人的美好,人的智慧,人的劣性,人的悲哀。读这样的作品,我们便懂得了自己,懂得了我们的家庭,懂得了我们的民族国家。向曹雪芹先生致敬,正因有了他,荣辱兴衰、人性冷暖尽收眼底。向那些努力修行品德的志士致敬,英雄造时势,唯愿不再是个传说。

《红楼梦》读后感17

风花雪月之事,假假真真之幻,有有无无之乱。或许没有战三国的雄伟壮观,或许没有水浒汉的忠义情深,或许没有梦西游的虚幻迷人,但红楼有着一种千古不变的发人深思。

《红楼梦》乃曹雪芹先生之心血之作——“批阅十载,增删五次”。本书贯用北京方言,看官可透过表面用心观测到曹雪芹先生极力反对封建思想,批判封建腐败。读红楼,令人叹为的可不仅仅是家族兴衰史,还有种种风流事,种种风流情。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这木石前盟,那金玉良缘,勾出了一段段风流俗事。林黛玉本就是多病身,幼年丧母,寄身于外祖母家中,少不得处处留心、小心多疑。而表哥贾宝玉又是个“只爱在女儿们身边的”。两人一见如故,更少不了些冤家琐事。她是一向娇弱的林妹妹,他是始终爱女儿之洁的宝哥哥。他们日夜相伴,情味相似,厌恶世俗。宝黛之恋缠绵辗转,可最后,也不过是“卿于新房花烛中,余则凄然焚稿末。”

身带金锁的薛宝钗是位极符合封建思想的女子。待人宽厚,不得罪他人,脾气和顺。可也正因为与林黛玉性格的反差,造就了一系列的悲剧。封建包办婚姻不仅没能为贾宝玉带来幸福,还让他经历了生死离别。薛宝钗从小灌溉封建妇女思想,时刻铭记着“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一场所谓的婚姻,亦是悲剧。

有的时候会产生一种错觉,《红楼梦》前几十回是一场美轮美奂的精神盛宴。元妃省亲建大观园,何不宏伟?元宵众人同乐猜谜,何不愉悦?林黛玉等人起诗社,何不自在?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衰弱往往都是从那最繁华的一瞬开始的。这一切都如一场梦,家族兴衰的梦,讲述封建礼教的梦。过眼云烟。烟消云散。最终,大观园的繁荣仅仅止步于过去。

张晓风曾说过,人生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鲥鱼有刺,三恨红楼梦未完。《红楼梦》不仅是一本讲述四大家族由兴到衰的经典之作,而且,在更多人眼里她就是对某一个时代的回忆,能触发人心底的温情。“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黛玉葬花,葬的不仅是桃花,还有她居人篱下的惆怅。红楼,梦一场,到头来,惹得那人憔悴。

辗转红楼,忘不了伊细泣独怜,忘不了伊焚稿断痴情,忘不了红楼一瞬却终究梦一场。红楼,梦。

《红楼梦》读后感18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19

曾经对于《红楼梦》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皆不过谈爱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

如今取下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如品茶一般细细品读,忽觉爱情不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

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

《红楼梦》读后感20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历的奇书,不同的人看它都定会有不同的收获。文学家获取了经典的诗词和巧妙的写作手法;医学家获取了大量的中医药方;历史学家获取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它留给世人太多的东西,以至不论哪个人读后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收获。

《红楼梦》中人物繁多,但我认为当以宝玉、黛玉、宝钗三人为最重要。因为这三人感情的演变是小说的主线。有一种说法是宝钗赢得了婚姻,黛玉赢得了爱情。我对此持肯定态度,而宝玉呢?他赢得了什么?仅是那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一走了之吗?不!他获取的是那段带有苦味的美好回忆。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古代经典文学名著,有关作者的生活背景和写作意向,后人有多种观点。曹雪芹从《红楼梦》所获取的是对当时政治生活的发泄,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在历史长河中文学领域内留驻的不可磨灭的一页。

对我这个中学生而言,从中获取的是大量的文学积累和生命体验。当读到林黛玉葬花时写得那句“试看春残花溅落,便是红颜老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知道了“少年不知勤学早,今日不搏待何时”。当读到“忆女襄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时,我惊叹于作者笔触的优美,品尝到了文学营养的甘甜。当读到“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女儿独处闺楼,杨柳依依,满面忧伤的画面。

而对于整个世界,它留下的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红学”研究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学问,它像一卷《清明上河图》,展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它也像李杜的诗篇给人以美的享受。

相信将来的人会从中获取更多更多的东西。唉!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完的曹雪芹。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历的奇书,不同的人看它都定会有不同的收获。文学家获取了经典的诗词和巧妙的写作手法;医学家获取了大量的中医药方;历史学家获取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它留给世人太多的东西,以至不论哪个人读后都会有或多或少的收获。

《红楼梦》中人物繁多,但我认为当以宝玉、黛玉、宝钗三人为最重要。因为这三人感情的演变是小说的主线。有一种说法是宝钗赢得了婚姻,黛玉赢得了爱情。我对此持肯定态度,而宝玉呢?他赢得了什么?仅是那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一走了之吗?不!他获取的是那段带有苦味的美好回忆。

对我这个中学生而言,从中获取的是大量的文学积累和生命体验。当读到林黛玉葬花时写得那句“试看春残花溅落,便是红颜老死。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我感到了时间的紧迫,知道了“少年不知勤学早,今日不搏待何时”。当读到“忆女襄生之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月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时,我惊叹于作者笔触的优美,品尝到了文学营养的甘甜。当读到“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女儿独处闺楼,杨柳依依,满面忧伤的画面。

而对于整个世界,它留下的也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红学”研究早已成为世界性的学问,它像一卷《清明上河图》,展现了那个时代中国的风土人情和社会面貌。它也像李杜的诗篇给人以美的享受。

相信将来的人会从中获取更多更多的东西。唉!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完的曹雪芹。

《红楼梦》读后感21

暑假里,我坐在床边,手不释卷地读着一本好书——《红楼梦》,书中的每个章节的内容都吸引着我。

我喜欢读《红楼梦》的这一章节,讲的是大观园姐妹悠闲于乐,吵吵闹闹的场面。

作者曹雪芹把这些人物写的栩栩入生,用对比的修辞手法,作者安排了鲜明对照的两个世界。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贾宝玉,贾宝玉是小说的中心人物,他聪明灵秀,是贾氏家族给予了重望的继承人。其性格平等待人,尊重个性,主张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生活。在他心里,人只有美丑的划分。

“开谈不说《红楼梦》,诗尽诗书也枉然。一曲红楼多少梦?情天情海幻情深。”作品塑造了悲剧人物:林黛玉为爱情熬尽最后一滴眼泪,含恨而死,贾宝玉,终于离弃了“温柔富贵之乡”当了和尚,薛宝钗当上了荣府的二奶奶,却没有赢得真正爱情。

好书伴我一生。谢谢你让我懂得了更多知识。

《红楼梦》读后感22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红楼梦》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刻画的很鲜明,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乖巧大方的薛宝钗、聪明能干的王熙凤等……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人物最令我回味无穷。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每当我读到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时,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一定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她令我产生了无比的怜爱。无论什么事情,黛玉都会黯然泪下。不过黛玉也有令我佩服的一面,就是她的才情。《葬花吟》、《秋窗风雨夕》……都是她写的诗,写的太好了。

还有,贾宝玉也令人印象深刻。宝玉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混迹于官场。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姐妹关系很好,因为他以为男女平等,对任何人一视同仁,这就是与众不同的贾宝玉。

《红楼梦》这部名著,非常感动人,催人泪下。我建议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也会沉迷于其中。

《红楼梦》读后感23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近十年完成的一部古代长篇小说。

《红楼梦》主要讲了金陵四大家族(史,贾,薛,王)从兴盛到衰败的全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贾雨村断案》,这篇讲的是:薛家的大公子薛蟠因抢夺一个侍女而打死了冯家的公子。冯家告到了官府,这时的县令是贾雨村,贾雨村听了大怒,立刻要惩治薛蟠。这时,有一个衙役阻止了他,给他了一个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并且说:“金陵的地方官如果不想失去官职就不能去得罪这四大家族,这次打死人的正好是丰年好大雪中的薛家。”贾雨村听了连忙问衙役该怎么办,衙役告诉了他办法,贾雨村照衙役的方法把冯家的公子说成是得急病死的,一桩人命案就这样匆匆了解了。揭露了当时社会腐败的现象。

希望大家能够多读书,读好书。

《红楼梦》读后感24

这个星期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原著版的《《红楼梦》》,这本书可深奥了,原先我还看不懂,可后来,越看,越想往下看。

《《红楼梦》》的第一篇,写的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闺秀。这篇具有古文的风度,比任何一篇都深奥,让我怎么也摸不透,曹雪芹真了不起,那么厉害。

《《红楼梦》》里写了一位叫黛玉的姑娘,她自幼多病,七八岁时,就丧母,后来,又移居到宁国府,与外祖母一起住,黛玉和宝玉很投缘。黛玉有一股自然风味,而宝玉却会说很多甜言蜜语,让姐妹们都喜欢他,宝玉天生喜欢与女孩玩,他认为女孩是水做的,走近点,就会闻到一阵轻爽味,这让宝玉的父亲很讨厌他,认为他长大后,一定是个大色鬼,因为宝玉的父亲为人忠心,铁面无私。结果被奸人所害,砍头。

后来,黛玉病死,宝玉当和尚,贾家就这样家破人亡。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四大名著之一,同学们,要想知识渊博,就来看《《红楼梦》》吧。

《红楼梦》读后感25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经常从妈妈的嘴里听到这首好听的歌,后来才知道这是电视剧《红楼梦》里的经典歌曲。被歌曲打动的同时,总想看看《红楼梦》究竟是什么故事,前一阵子,哥哥给我拿来了这部名著,我才有幸拜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子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

这部名著让我看的是眼花缭乱,摸不清头绪,光人物都让我难以记住,我决定要继续研究它,多读几遍,用心去领会古人的文采。

《红楼梦》读后感26

就在这个寒假,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部爱情小说,这部小说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线索,通过对历史兴衰的真实描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荒淫腐朽,广泛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末期的社会生活,表明封建制度走向崩溃和必然灭亡的命运。

其中,第二章贾母怜惜林黛玉让我回想起了一件事:那时,只有四岁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一进超市我就眼花缭乱,有许多玩具和吃的,接着,我就和妈妈一起开始采购东西,我和妈妈来到二楼买纸巾,我突然看到那边有好多玩具,好像去看看,于是,我就趁妈妈在挑纸巾时偷偷溜走了,去看玩具,看完了玩具后我就到处乱走。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妈妈不见了!于是,我非常着急,到处找,最后,我实在是找不到,就在原地哇哇大哭。突然,广播响了,说:“圆圆,妈妈在前台,快过来!”听到这个声音,我高兴极了,马上下楼,去前台找我的妈妈,我终于找到了,妈妈见到我后说:圆圆,你要记住,如果和妈妈走散了,就要到前台,叫工作人员帮你,知道了吗?“我说:”知道了。“

离开亲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就像我一样,才离开妈妈不到五分钟,我就已经很伤心了,所以啊,好好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红楼梦》读后感27

这周,我看了一本很了不起的书——红楼梦,这本书是中国古典文学宝库中的精品巨作,作者是清代杰出的小说家——曹雪芹,不过,这本红红楼梦并不是原著版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共有16个,如——贾宝玉、薛宝钗,林黛玉等人,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人就是——林黛玉和贾宝玉。林黛玉是林如海的女儿,林黛玉自幼聪明,言谈举止与众不同,所以,林黛玉的父母视林黛玉为掌上明珠,可不幸的是,林黛玉9岁时,林黛玉的母亲就因病去世了,我为林黛玉感到可惜,要那个时候,华佗神医还在世的话,那该多好啊,世人就不会因病去世了,后来,孤苦的林黛玉住到了贾府,才认识了贾政的儿子——贾宝玉,贾宝玉是个奇怪的男孩,按理说,男孩应该喜欢和男孩玩,可贾宝玉不一样,贾宝玉喜欢与女孩玩,并且,贾宝玉出生的时候,嘴里衔着一块美玉,上面刻着许许多多的字,正面有,反面也有,我正想亲眼看看这块美玉。

读了这本书后,我又知道了红楼梦原名石头记, 可能是因为时间的关系,才会使石头记改名为红楼梦的吧。

《红楼梦》读后感28

几年前,我曾在姐姐家看到过这本书,当时我好奇的拿起这本书,打开一看,不禁被这本书的内容吸引了。我不得不说曹雪芹的这本书写得太好了,它不仅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还展示出封建制度濒于崩溃和必然死亡的历史趋势。贾宝玉是那一时代面目全新的文学形象,也是曹雪芹着力最多,寄托最深的人物。贾宝玉在众多公子哥中是最憎恶仕途经济的,却又是最纯真善良的。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是林黛玉,常听别人说林黛玉心胸狭窄,爱耍小性子,各个方面都不如宝钗,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  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悲剧。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爱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黛玉最终是泪尽而逝的,她为自己的追求付出了太多的代价,她再也没有那么多的眼泪可以支付了。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该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红楼梦》读后感29

小说讲述了林黛玉爱上了贾宝玉,但是贾宝玉的长辈们不许他跟林黛玉结婚,林黛玉虽然长得好看,但是她体弱多病,而且非常娇气,一直要哭,到最后贾宝玉没和她结婚,结果黛玉忧郁而死。这篇故事也将了当时的人们是多么辛苦,暗示了作者晚年寓居北京西郊,生活贫困的生活现实。整个作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为主线展开,向我们展示了封建社会四大家族的由胜而衰的没落过程。作品令人深思,也让我们生活在今天文明富足年代的中国人庆幸生在好年代,由此也更加珍惜,并且提醒我们要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回报生活。  看完书,掩卷思考。我觉得林黛玉这个人不好,我不太喜欢这个人物。她动不动就哭,一直含着泪水。而且身体也不好,总是生病。她和宝钗是一个特别大的对比,宝钗遇事稳重,识大体,顾大局,诗词歌赋样样精通,对待生活有热情,有上进心。从某个角度上讲,她和宝玉是一对金玉良缘。但是,偏偏又碰上贾宝玉厌恶仕途,由此给这段姻缘增加了一层阴云。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身边也会有许多人,他们有抱负,积极进取,在权力名誉和地位的方向上坚毅地前行着,也有一些人,他们看到再多的财富,再高的权利和地位,到头来不过是一片浮云,生活在他们看来,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快乐。所以,这些人并不去追逐名利,只是在享受当下。对待生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的价值观是:无论我们的脚步到达了哪里,都不能忘记我们出发时瞄准的方向是快乐。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读后感30

《红楼梦》是一部感人的爱情小说。  “丢弃了不离不弃黄金锁,忘记了莫失莫忘通灵玉”-------多情潇洒的贾宝玉,娇嫩多病的林黛玉,共演绎了一场在封建时代大家庭中的动人爱情悲剧。本小说讲述了从小体弱多病、失去双亲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谢玉而生、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但是,两人的爱情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王熙凤有了掉包计,使贾宝玉误娶了带黄金锁的薛宝钗,林黛玉消玉殒,从此贾宝玉看破红尘,心灰意冷,遁入空门。  在封建时代,子女的婚姻往往全由父母做主,什么“指腹为婚”、“金玉良缘”、“门当户对”,甚至有些人从未见过面就稀里糊涂地结了婚。这种思想真是害人不浅,贾宝玉和林黛玉就是封建时代的牺牲品。像贾宝玉和林黛玉这样大胆追求自由爱情的人,在那个时代尤为可贵。他们也深深地进入了我的心中:读《红楼梦》,我实在为林黛玉而感到悲哀,也为书中众多女性悲惨的命运而惋惜。元春在深宫的孤寂,迎春被丈夫歧视,探春被迫远嫁,惜春削发出家。还有大观园中众多悲惨的丫鬟-----晴雯、司棋、金钏儿······  读《红楼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生也是这样。一部《红楼梦》,让多少人为他垂泪,让多少人为他感动啊!

《红楼梦》读后感31

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是18世纪上半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缩影。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谨,打破了中国古典小说传统的单线式结构方式。以贾宝玉和金陵一二钗为主线,以荣宁二府极而衰为副线,将众多的人物,事件,组成了一个有秩序的网状结构,为我们展示了广阔错综又高度集中的社会生活画卷。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要属《王氏抄检大观园晴雯受冤枉冤死》这卷了。  这卷讲了贾母房中的丫头傻大姐在大观园的山石背后拾的一个五彩“锦绣囊”,邢夫人恰巧遇上,认为这正是向王夫人宣战的好时机。贾府内部,矛盾重重,错综复杂,正向探春所说“一个个都想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贾赦。邢夫人为代表的不当家的“在野派”,对王夫人。王熙凤为代表的“当权派”,久怀不满。邢夫人认为“秀春囊”极有可能是贾琏。王熙凤之物,正好借此机会杀一杀王氏一派的威风。很快“锈春囊”转到王夫人手中,王夫人立时“气色变更”,心急火燎的来责问凤姐。而此时凤姐即使慌张却也不忘为自己变白,充分的表现了她能言善解。精明能干的性格特征。  紧接着由邢夫人幕后鼓动,王夫人作证指挥,王熙凤挂师出征,狗腿子王善保的推波助澜。抄检大军气势汹汹“兵发”大观园,展开了空前的大扫荡,大清剿。本来一个家族内部统治集团的斗争变成了对丫鬟下人的镇压活动。而晴雯无疑变为里面手镇压的一份子。当王善保家的正因道:“宝玉屋里的晴雯,仗着生的模样儿比别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天天打扮的像个西施一样,在人跟前能说会道。一句话不投机,她就立起两个骚眼来骂人,妖妖的,大不成个体统。”这番话让王夫人更加警觉起来,于是立刻唤晴雯到跟前来,可晴雯刚刚睡醒,所以并没有怎么装饰,王夫人见晴雯,衫垂带腿,不觉勾起方才火来,便冷笑道:“好个美人,真像个病西施……”  说不尽红楼梦,道不尽红楼梦每约一会《红楼梦》,变多生一种人生的体味。

《红楼梦》读后感32

今天,我捧着这本神圣的书,准备专心致志地研读。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去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去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命运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但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有些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见一个人要学会知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习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等,每个人的性格鲜明,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红楼梦》读后感33

校园一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写出了作者的辛苦与心酸,也表达出了知音难寻的无奈何苦闷。而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出自曹雪芹先生笔下的《红楼梦》。

《红楼梦》是一个悲剧,它不仅是曹雪芹先生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从而使一个繁荣的荣国府走向衰败。曹雪芹先生历时十年完成这部著作,用细腻和巧妙的文笔叙述了一个繁荣一时的荣国府。

当我看完了《红楼梦》后,我感到无比的心酸,我甚至有点怨恨作者为什么把这《红楼梦》的结局写得这么悲惨,这与《红楼梦》前部分的那生气、繁荣的景象一点有不符合。但后来我渐渐的明白了,当时的社会就是这么黑暗,这只不过就是社会的演变过程罢了。

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林黛玉,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那生性猜疑,多愁善感的性格,但我却似乎知道她的苦衷似的。她从小父母双亡,又寄人篱下,她感到自己的世界有多么的孤独,为了保护自己,她只能用刻薄的语气去对待他人,这也是她养成生性猜疑的情感的因素,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身边只有服侍她的一个丫鬟在默默的为她哭泣。这时我也想起了她那被预言的悲惨的一生。

贾宝玉,一个外表看上去柔弱带点天真的男孩子,其实也有刚强男子的一面,也许到最后谁也想不到他会去出家,是因为他看破了红尘吧,他是一个渴望得到自由的人,当姐妹们成家后都抱怨着生活中的事,他的内心渐渐的成熟了,更何况在这种"指腹为婚"的时代,对他来说更是一种水深火热。同时他又是一个痴情的人,他对林黛玉可以不顾一切,从这也可以看出林黛玉之死对他的打击有多大。我不禁替贾宝玉感到惋惜,美好的青春就这样被断送了。

《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几乎都是悲惨的,从王熙凤的"一从二令三休"到薛宝钗的"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再到林黛玉的"堪怜咏絮才,玉带从中挂。"都能体现出来。曹雪芹先生曾惨痛的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谴愚忠,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红楼梦》一书让我感慨万千,它是贾宝玉一生的·真实写照岁月流逝,生命的年轮在不停的轮转,但又有谁能读懂这曹雪芹的梦中泪。

《红楼梦》读后感34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红楼梦》读后感35

我都不知道自己读了《红楼梦》多少回了,但每读一次,就更喜欢它一分。在《红楼梦》中,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了。

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自小体弱多病,贾宝玉在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评价道:“娴静似娇花映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又因“两眉颦颦似蹙”,为其命字“颦”。也正因为身体的柔弱,注定黛玉的幸福渺茫。

传说黛玉前身为绛珠仙草,为了报答宝玉前世的浇水之恩,遂转生为林妹妹,向宝玉还眼泪,当最后一滴眼泪还干,也就是黛玉香消玉殒之时。虽说是传说,但在贾府的黛玉,眼泪似乎变得廉价,双眼常肿得如两核桃。有人说是黛玉小家子气,所以才会常流泪,但在我看来,最大的原因在于贾府这一大环境。“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这是黛玉对贾府的评价。贾府在黛玉看来,就如一洪水猛兽,充满污秽之气,而在这样黑暗龌龊的环境中,黛玉始终保持自己的内心不受污染,坚守“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宛如污泥中的白莲,一尘不染,洁白无瑕。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身在贾府,是黛玉的无奈,知心的只有宝玉一个,在黛玉心中,向往着自由,“愿奴肋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可惜不能如愿!黛玉是聪明的,她知道自己摆脱不了封建女子的命运,但她没有屈服,而是进行反抗,所以,她对于跟自己抱有相同想法的宝玉给予支持。

但命运是残忍的,宝玉因丢玉而疯癫,黛玉身子孱弱,遂有了新娘偷龙转凤这一招,也直接导致了黛玉的消殒,间接致使宝玉最后的出家····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女子最终都逃不过红颜色衰,黛玉的早逝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呢?也许,死,对黛玉来说是一种解脱,是悲剧的终结,也是一种幸福

《红楼梦》读后感36

读《红楼梦》时,我发现曹雪芹的文采真的很好。《红楼梦》涉及了很多当时的社会情况,简直是一部历史书。它揭示了很多当时的社会现实,很能引起读者的思考。

第一次读这部书时,由于我比较喜欢林黛玉,因此我最关心的是贾宝玉是否能和林黛玉在一起。看完后,我有一段时间都不是很开心,因为金陵十二钗的命运都挺悲惨的,而且里面的四大家族都衰落了,太悲剧了。我不喜欢太悲惨的结局,所以我会想如果是曹雪芹写完整本书,结局会不会不一样呢?我那时真的很想知道为什么要以这么悲的结局来为这部书画上句号。

第二次看《红楼梦》是因为我发现了一个不同的版本,我想看看这两个版本会有什么不同。当我拿起这部书时,我不像第一次看时那样觉得它无聊,因为我发现开始部分已经涉及到它的高潮,甚至能从中看出结局是悲伤的。我发现这部书真的不一般,因为它环环相扣,甚至可以说从每一个部分推测另一个部分的情节发展,真的很有研究价值。我发现了一部好书是不能只读一遍的,因为每读一次都会有不同的体会,不同的认识。如果我只读一次《红楼梦》,那我可以确定我会后悔的,因为我忽略了很多东西。而且带着个人色彩和片面想法去看一部书,我们会错过很多东西的,尤其会对很多问题缺乏思考,这对我们的阅读是很有害的,因此我总是反复的去看一部书,去看一部我认为值得看的书。

对于《红楼梦》,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和别人一起讨论过。从《红楼梦》中,我看到了很多有关当时的社会问题,看到了封建社会的腐败和下层人民的无奈与凄苦。我觉得作者能体会当时百姓的心情,同情他们的遭遇,或者说,在某个程度上也表达了他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对自己的遭遇的无奈。

读一部好书,值得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研究,去思考,因为我们能从中得到更多。对一部好书就如何一个作者在交流自己的思想。

《红楼梦》读后感37

第一次接触红楼梦是初中吧,看的电视剧。真正看书是在高二,当时用了整整一年才把它看完。而且当时兴趣也不是很大,就是偶尔拿出来看看。

当看完第一遍时,很多都没搞懂,就只知道宝玉、黛玉、宝钗他们三人之间的感情纠纷,而且里面的人物关系也不是很清楚。当时觉得黛玉很爱哭,真是典型的女人是水做的一样,哪来的那么多泪水,而且觉得太爱斤斤计较了,心眼儿小不能容人。宝钗这人不错,算是理想中的妻子形象吧,人和善大度,很会体恤下人,感觉没有多大心计。印象最深刻的是可卿,是一个温婉贤淑,待人热情,很会照顾人的人,是一个好妻子。最同情的是迎春,一个美丽的可人,就葬送在那个豺狼般的丈夫手里,当时看的我眼泪都掉了。宝玉的话,觉得比较叛逆,算是一种新新人类吧!很会讨女孩喜欢,也很会怜爱女孩,很会逗女孩开心的人,还有点粉面小生的味道,而且对自己的决定不够坚持,决心不够大。对凤姐当时就觉得泼辣有心计。晴雯也给我比较特别的感觉,是个心灵手巧的妙人。袭人就只是决定挺规矩的人。刘姥姥的身份特别,所以也留心了,觉得她胆子不小,面皮够厚,也很会讨好人,很会看人脸色做事。

到大学后,看了很多人关于红楼梦的评论。再次接触时,发觉自己当时的看法挺单纯的。在他人评论里看到可卿是我沉迷在个人欲望中的人,不是那么完美,也不是一个好的妻子儿媳,我很吃惊,就在我买的那本书里找证据。可是我没能找到确切的证据,只有焦大的醉语“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中,隐约的看到了些模糊的痕迹,最后在脂砚斋评石头记里明确看到了。我从中看到了人性丑恶的一面。

在宝玉不敢彻底反抗自己的婚姻,导致送走了为之流了一生泪水的林妹妹中,我看到了宝玉的软弱性,他也是个俗人啊,离不开贾府提供的优越的生活,所有叛逆之心,但在生活的压力之下,彻底的放弃了自己追逐一生的梦想,放弃了自己的本心,从而看破红尘,于此由色入空。使我看出,小说里的人物也不是完美的,何况现实呢。正所谓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看出人都是社会中的,不管你有多叛逆,最后也会被社会磨平,回到社会的大怀抱中。对于现代人来说:在这充满欲望的都市里,我们没有过多的消遣方式也没有更多的金钱挥霍,我们只能把有限的体力投身到忙忙碌碌的奔波中,抬起头来看人家吃肉,弯下腰来让自己干活。因为我们已经把原有的已被生活磨平的雄心和仅存的一点可悲的自尊均仍给了生活,出卖给了现实。我们只有热脸靠人家冷屁股的份儿,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以后生活的写照啊!

《红楼梦》读后感38

我又读了一本名著的书,它就是——《红楼梦》。看看它会带给我们哪些故事呢?

这本书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为主线,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作家曹雪芹花费了十年心血铸就的一部文学巨着。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这部文学名著对中国古典小说的创作水平,是一次巨大提升。因此,与《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一起,被誉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

《红楼梦》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还是研究中国古代官制、哲学思想、文化形态、民俗现象,因此历来备受各界人士关注。

《红楼梦》反映了复杂的社会问题。揭示了深刻的人性、世态炎凉、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哲理。

《红楼梦》读后感39

《红楼梦》是古典小说史上的巅峰巨著,它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大小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从小体弱多病,来到了荣国府,认识了住在大观园里的一群女孩,她们不但容貌美,而且心灵也美。贾宝玉是这起人中的唯一一个男孩。他不同于古代的其他男性,都自以为高出女性一等,而是把把自己和对方看作平等的人。

故事的中心地位,是贾宝玉和表妹林黛玉丶表姐薛宝钗之间的爱情纠葛。这样的问题,悲剧就成了不可避免的结果。

而整个贾府,则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外表之下充满了污浊丑恶的贵族家庭,只有门前的一对石狮子是干净的,并且和整个社会的污浊连成一片。

《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特别震撼人心,就因为它充分写出了被毁灭的女性不仅是外形美,而且内心是更美的。

《红楼梦》读后感40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一本我爱读的好书,里面主要写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一段爱情故事。

宝玉本是女娲补天留下来的一块玉石,黛玉本是一棵绛珠草,他们木石前盟后,就各自转世投胎了。

宝玉投胎到贾家,黛玉投胎到林家,最后他们又碰到了一起,彼此相爱了。

他们经过了凤姐、贾母、宝钗、贾政的重重考验和刁难。可是最后黛玉死了,宝玉也为了黛玉出家了,他们的爱情也就此结束了。

我觉得要是黛玉能相信宝玉,和宝玉一起守护他们的爱情,事情就不会那么糟糕。如果我可以穿越到古代,我一定会去告诉黛玉,让她不要这样的;并且我也会去古代劳动、做事的,亲自体验古代的生活!

《红楼梦》读后感41

翻开书页,闻着书香,阳光正好的日子,走进红楼,去感知那些梦!

红楼梦里,有太多的人物,而我却钟情于那个爱哭,又有点小性子的林黛玉。喜欢她的真实,喜欢爱与恨。她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有着自己的高贵,有着自己的诗情画意。在红楼梦中,林黛玉不及王煕凤的泼辣,没有薛宝钗的背景,她不懂仰人鼻息的活着,她不懂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她只是自己的世界里做最真实的自己。同样。我也欣赏她对爱情的执着,欣赏她那种唯一,更是叹息她的结局。爱情注定是她的劫数,而她却注定在劫难逃!在生活中,或许王煕凤、薛宝钗那样的人,才有所谓立足的市场,但是我跟欣赏林黛玉那样的人,不用去装,不用去娇柔做作!

做一个真实的自己,至少不会活的太压抑!至少不用活的太累!做林黛玉,做最真实的自己!

《红楼梦》读后感42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三年级,当时为了更快的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写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

黛玉很聪明,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都不一样而且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她的写作方法呀!

《红楼梦》读后感43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一曲红楼蕴含人间悲欢情愁,是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

以前,我一向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温柔的女儿乡,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此刻重读红楼梦的我明白自己错了。在那如此富裕的红灯绿酒生活下,竟掩盖了世界如此肮脏的一面。小说的资料很多,但令我最动容的贾宝玉和林黛玉那感情杯具。

或许吧,林黛玉是有些小肚鸡肠,是有些娇柔做作。但我们仍从她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她的温柔与多才。我也并不否认薛宝钗很完美,她的大方,孝敬是书的亮点。但是,她在完美,也只是封建社会的塑造品,没有自己的思想,如娃娃般只明白一味的服从长辈的命令。相比之下,叛逆的贾宝玉和孤寂冷傲的林黛玉却给我另一番体会。

“花飞花谢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也许有人会说花谢是自然规律,又那样假惺惺的葬花呢?你们不懂,黛玉这是把花比喻自己,感叹自己会不会这些花一样,等到花期一过,也会像花儿一样孤零零的落下,没人问?我只能佩服作者了,黛玉葬花已经暗示了最后她悲惨的结局。

当所有人都沉浸在与亲人团聚时的喜悦中,只有黛玉在哪独自一人悲哀。没人会懂她,自从她踏进贾府的那一刻,她务必留意谨慎,注意自己的言行,一不留意说错了什么或做错了什么,就会惹来人的嘲笑。寄人篱下久了,使她变成了在一些人看来小肚鸡肠的样貌。

当贾府一片喜气洋洋时,所有人都在为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婚事做准备的时候。潇湘竹院却是另一番景象,面色苍白的黛玉等着贾宝玉的到来,没想到等待的却是心上人要成亲的消息。哭,恨已经无济于事了,黛玉带着无奈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我们要有反抗精神。如果当时薛宝钗不答应嫁给贾宝玉,那故事的结局就不会这样了。所以我们在现代这个社会,要有反抗精神,不要到以后再后悔!

《红楼梦》读后感44

《红楼梦》这部巨著,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

它以宝黛感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个性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联,而是大家能够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能够一齐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应对不一样的遭遇,不一样人有着不一样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就应是比较灰暗的,正因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爱正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悲哀事,也总喜爱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爱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正因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应对不愉快的事情就应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用心的态度呢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就应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用心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情绪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悲哀流泪呢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一样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应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爱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就应是宝玉和黛玉感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最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发奋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个性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感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样读这样的书呢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真的好吗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但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那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留意,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捍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样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应对落花又怎样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明白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以泪来偿还前世的思债,流了二十年,有多少泪也要流干了,有多少债也该还完了。

她的命运是坎坷的。曹雪芹"一把辛酸泪"与她的泪流终日有太多的相似。林妹妹在还未享受人间的繁华时,就洒手离开人间,与宝玉的感情就这样成了泡沬。或许是该去了,债还完了,泪流尽了…

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的网,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向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齐,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

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不仅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应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留意,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爱,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联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生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杯具的女生!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诚然,这白转千回的惊世之作整个一副喜也女生,哀也女生;柔也女生,刚也女生;成也女生,败也女生…豪门世家倒不如是女生撑起的天下!

史老太君,刑王夫人,凤姐,尤氏,众姊妹,众丫头,众媳妇么么…荣宁府里头有名有姓的女生只怕不下四五百个。有头面的,管事的,厮混的,只听使唤的…什么样儿的应有尽有。话说这府第只恐是女生堆砌的倒不假。曹雪琴竟能把纸上的女生点化得如此有血有肉,棱角分明确实妙哉!就说那见花落泪,望月生情的林黛玉。人称她恰如"一池流过沁芳闸的活水",带着灵动"淌"入了贾府。是啊,正是她完美地诠释了何以谓"水做的女生"。伊人风流精致,怯弱不胜,目下无尘…着实惹人既爱又恨。恨她的感怀身世,恨她的怨天尤人…爱她的不世才情,爱她如同黑暗世界里圣洁炽热的昙花那样温柔而热烈地叛逆,抗争,演绎,燃烧。难道她也是一眼"百尺清潭写翠娥"的难老泉凭借矢志不渝的心志涌出"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掊净土掩风流""碾冰为土玉为盆,半卷湘帘半掩门""月窟仙人缝稿袂,秋闺怨女拭啼痕"这等绝句来…更有"冷月葬诗魂"!何只诗魂比起颦儿,更容易被赞扬的薛宝钗--品格端方,仪态万千,才思敏捷,艳艳冠群芳…一句"珍重芳姿昼掩门",一句"欲尝白帝凭清洁"…自是十足的淑女风范,与生俱来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懂事。也有这般评她的"蘅芜君实际是一条釜底游鱼,却把沸水当作浪花,处处迎上去,想获得富祉。"她爱宝玉又没有勇气

忤逆环境,即使有了婚姻还是把爱深刻地遗落在悔憾中,回报了一生的孤独。还有一位来不及孤独,来不及悔恨的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好一首《聪明累》囫囵了凤姐这雷厉风行的一辈子。聪明,漂亮,能干,狠毒…又如何

还有很多很多,"袭人""晴雯""妙玉""鸳鸯""湘云""迎春""探春""惜春""平儿"…悉数这一个个娟秀的名儿,一位位画册(司命册)里出落的女生,如何形容她们生活在同一个囚笼,一样的"有命无运",一样的任人摆布,时代掳掠了她们的自由。敢问浓缩事态万千的荣国府,大观园,可大得过棺材否无限风光但是锁住了一个时代的女生,锁住了无数受压迫的亡魂…

大观园的女生,荣国府的女生,那个时代的女生。都修得了怎样的正果林黛玉的为情而死,薛宝钗的孤寂终生,王熙凤的含恨长辞,贾惜春的青灯黄卷…我所领略过最完美,最彻底的杯具!仅仅是女生的杯具吗还是整个时代,整个历史,整个人类的杯具!折射的又是谁的思想

阅毕,竟无言以对,没了想法。欲哭无泣,实感空虚,好似被人将灵掏了去。曹雪芹究竟是何许人也,竟能写出此千古绝唱"还泪"之说,引出此风流孽帐。不知多少痴男怨女,梦断红楼,泪洒黄泉。曲尽人散,曲中所唱之人,又有谁逃出这宿命的安排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红楼梦》实是梦一场,噩梦一场。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因此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味道…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能够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此刻才发现,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觉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心的平静。

《红楼梦》读后感45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

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述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

《红楼梦》全书中关于打人耳光的描述有两处最引人注目:一次是王夫人打金钏,另一次是探春打王善保家的,两次性质不一样,在读者心中反映也不一样,但同样的迅雷不及掩耳。两个打人者打的都是“平生最恨者”。王夫人平生最恨会勾引男生的女孩,探春平生最恨不尊重她的人。探春得了曹公一个“敏”字,敏锐又敏感。王夫人又何尝不是呢?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

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状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

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

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

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一样。

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lz13)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

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

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述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述),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

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

林家虽不如贾家富贵,但林如海自立门户,没有公婆姑嫂约束,到任时携夫人同行,何等风光自由!而且林如海对贾敏一往情深(虽有几房姬妾也都是为了生儿子用,何况也没生出来),贾敏死后立刻对女儿表白绝不续弦。封建时代得此一老公此生足矣。总之,嫁给林如海可真令人羡慕!(说不定王夫人还暗恋过林如海,只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呵呵,我要是个恶俗导演,拍部《戏说红楼之红楼前传》必须会有这个情节!——玩笑。)王夫人对小姑子这番愤愤不平一生都无处发泻,如今她女儿倒来了,你说能放过她吗?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红楼梦》读后感46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向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一样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能够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红楼梦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宝典,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到高峰的代表。《红楼梦》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正因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红楼梦读后感:看红楼,含笑的杯具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爱看别人的杯具,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杯具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正因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因此,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但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就应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因此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因此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爱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样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好处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杯具吗?我一向疑心宝玉并不是正因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正因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最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能够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但是如此。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感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盼,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反弹琵琶晴雯篇“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能够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正因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正因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因此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述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能够将自己的哥哥也说进府,之后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能够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正因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一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但是就是能够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杯具就是正因期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因此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联,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正因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联,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此刻一般人也是不喜爱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爱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因此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以上是我读完红楼梦,对书中资料的一点肤浅见解,聊志事耳。红楼梦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书中的一个个大胆新奇的思想回一向影响着我,直伴终生。

《红楼梦》读后感47

恐怕许多人都读过《红楼梦》,但大众人士都很少书面评阅她,没有点儿丰厚的文化底蕴谁敢妄加评阅?鄙人拙识,可能是职业使然,我被《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深深吸引。

写作课上,让学生写人,尽管我使出浑身解数,大部分学生写人物外貌都是千篇一律,这让我大伤脑筋,也许悟一悟 《红楼梦》中的肖像描写,对我的教学有所帮助吧。

《红楼梦》的开篇,各样人物出场,便是通过人物眼光,在对比中各自亮相。宝黛初会,一见面便似曾相识,”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贾宝玉初见林黛玉,便抓住她于众不同的外貌特征:”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虽也用说书传统的肖像套话,却又不落俗套地勾画出了黛玉所特有的”笼烟眉“。正因黛玉”眉尖若蹙“,宝玉给她取字”颦颦“。正因黛玉”泪光点点“,宝玉觉得”久别重逢“。正因黛玉貌如”神仙“,却并没有”通灵“佩饰,宝玉登时发作起痴狂病,狠命摔去那”劳什子“。正因为运用了有特征的肖像为引线,从而带出了有个性的心理、言语和行动描写,显示了主人公心相通的痴情,拉开了《红楼梦》大悲剧的序幕。

曹雪芹描写贾宝玉的肖像,一次未能尽意,再次让他亮相,使黛玉感到他”外貌最是极好“,却又已”好皮囊“跟世俗所说的”腹内原来草莽“形成反差。这种”表里不一“的肖像,唤起读者的关注。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肖像描写中”眼睛“的描写甚是重要,我们经常说:他的眼睛会说话。要极省俭地画出一个人的特点,最好是画他的眼睛。我以为这话是极对的。倘若是画了全副头发,即使细得逼真,也毫无意思。画好眼睛,等于成功地描写了肖像。而成功的肖像,就等于在读者眼前,打开了认识人物的窗户。曹雪芹这样描写黛玉的眼睛:奇眉妙眉,奇目妙目,奇想妙想,真真写杀!那奇妙处,就在于会说话,能让读者透过它们看到内心。

生活中不存在容貌完全相同的人,人物外貌的独特之处,就在最能体现其人本质并且足以区别他人的地方。作者应该根据人物的性格,作品的需求,用精巧的笔墨把它们描写出来,力求外貌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特色鲜明。

《红楼梦》读后感48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

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

《红楼梦》读后感49

“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赚取了我太多的眼泪,可是她清灵秀丽而又多疑多妒的气质又吸引了我的目光。只能说黛玉的一生是个悲剧,而她与宝玉两小无猜的恋爱也注定是个悲剧。黛玉病弱的身体、孤傲的个性与自定终身的行为都不是贾母所喜欢的,所以敏感多病的黛玉注定无人可以依赖。于是,她怀着纯洁的爱可对世俗的怨愤离开了尘世间,实现了她:“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的誓言。

黛玉小小年纪,父母便先后离世,过着寄人篱下的孤单生活,她常听母亲说,外祖母家与别人家不同……因此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因此,她自矜自重,警惕戒备,用率真与锋芒去抵御、抗拒侵害势力。

黛玉的泪所表达的是世间最贞洁的情感,是对“异端”的崇敬,更是对自身的怜悯。黛玉葬花便是她这一性格的真实写照。她不忍看落花被玷污,希望它们“质本洁来还洁去”。她追问:“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于是她用锦囊收集落花,建立花冢,用“一杯净土掩风流”。一首《葬花吟》道出的是她一生凄凉的感情和冲破封建礼教的渴望。

我感受颇深的是黛玉“出淤泥而不染”的气质,从小便在荣国府长大,可是封建礼教和世俗功利对她并无影响,黛玉仍保持着纯真的天性从不顾及后果得失,所以很难融入到大观园里去,而且她从不劝宝玉追功求名,也不会逆着自己的性子做事,以这种性格在贾府这样声势显赫的家族中我行我素自然没有好人缘儿。

昨夜红楼入梦里,红楼梦里梦红楼。黛玉在“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严酷现实中香消玉殒,而贾府也最终归结红楼。

《红楼梦》读后感50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作品通过描写贾府的由盛到衰,揭示了封建社会必将走向没落的命运。小说中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正是对封建社会血与泪的控诉。

作为一部文学巨著,《红楼梦》的文学艺术鉴赏性是非常高的。比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中,写到众人被刘姥姥逗笑的情节就十分精彩,让读者有如置身其中的感受。“……史湘云撑不住了,一口饭喷了出来;林黛玉笑岔了气,伏着桌哎哟哎哟;宝玉早滚到祖母怀里,贾母笑得搂着宝玉叫心肝……”同是写笑,每一个人的神态动作却各不相同,描写生动、形象、具体,从侧面衬托出刘姥姥的风趣幽默,以及贾府上下喜欢她的原因。

《红楼梦》里的人物众多,出场的人物就有四百多个,许多人物的性格特点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其中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刘姥姥等都是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说贾宝玉吧,他表面上玩世不恭、顽劣、轻挑,内心却是善良纯真。他虽然出生贵族家庭,但他却厌恶自己所在的封建阶级,认为人只有善恶美丑之分,从没有贵贱之分,是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他的这句话充分体现了他同情女性,尊重女性,崇尚人权平等、男女平等的可贵观念。特别是他与林黛玉纯洁的爱情,更体现了他思想的成熟性。

再来看林黛玉,她性格纯真率直、清高孤傲、多愁善感,骨子里透出的对封建道德的叛逆,深深地吸引着宝玉。她的“侬今葬花入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入亡两不知”,寄托了黛玉凄凉的身世之感,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到中国古代社会闺阁中优秀的文学才女的风范。

《红楼梦》不仅是我们中国文学的璀璨明珠,更是世界文学的绚丽瑰宝。今后,它将一如既往地以无穷的魅力吸引更多的读者。

一、读后感的定义与写法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写读后感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要重视“读”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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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书笔记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道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

文中的主人公,充其量不过是两个“小人物”,然而反映初等推己及人,相濡以沫的人性魅力却是那些“大人物”,“权贵们”所无法匹敌的。

那位绅士身上散发着诚信的光芒,而那个穷人,尽管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受什么教育,但是他比任何受过良好教育的“权贵”都充满魅力——那是人性的魅力,也许这很可笑,可是却是不是多么伟大,多么令人钦佩。不求活得轰轰烈烈,但求真真实实,充满意义,有所追求!

欧·亨利的作品就是这样一个人性的舞台,各种人性的善恶美丑都会在这里展现得淋漓尽致。但欧·亨利的作品更多的是教会了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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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读后感48篇

篇1:高中读后感

最爱在炎热烦躁的夏天的午后,坐在茶桌上,随着柔和的调子,在那种特殊的宁静中独自品茗。慢慢将茶倒入杯中,看着茶叶慢慢的翻卷,缓缓的伸展,再轻轻端起茶杯,贴近嘴边,缓缓把茶水灌进口中,闭上眼睛,这时候先让茶水在口腔里停留,让味蕾充分感受茶的味道,几秒钟后徐徐咽下。你会觉得,外界的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你所能感觉到的就只是润润的茶味以及挥之不去的茶香,其实读书也是一样的。

喜欢在清晨或者午后,带上一本自己所钟爱的书,骑着单车,在公园的座椅上读书,将书放在腿上,慢慢翻开,闻着着淡淡的墨香,感受着书页翻动时与指尖摩擦,品读着书里的内容。此时便觉得少了一分浮躁,少了一分庸俗,多了一分儒雅,感到心灵充实丰盈,思想豁然开朗。读书对于我们来说,可以增知,获趣,致雅。看书让你仿佛置身书中,体味人生百态,咀嚼百变人生。

读书与品茗的魅力在于你深入了解的越多,就越欲罢不能。刚开始品茗时,茶水微浊,品时舌尖所感觉的只是淡淡的苦涩,第一口品到的并不是茶水的真味,当冲上第二杯时,茶叶开始变得舒展,茶汁变得有点浓厚了,此时再喝一口,满腹茶香,茶水变得不是那么苦涩。再冲上一杯,茶叶完全舒展,可以清晰地看清楚茶叶的脉络,茶水碧绿而清澈,此时慢慢饮啜,妙不可言啊,读书也是如此,刚开始读时,兴味索然,不得其解,感觉很苦,再读,感觉有点看明白了如同喝第二杯茶时,对书中所讲的内容大致已经明了,最后的时候再反复研读,你就会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理解又加深了,明白了很多以前你读这本书时所不能理解的内容,做同一样事情,却能产生这么多不同的理解,真是妙哉。

读书与品茗一般,都是一种艺术。

品茗,一种基于意境与想象的,一种讲究过程和心情的艺术,“高灯喜雨坐僧楼,共话茶杯意更幽。”饮茶是很讲究环境氛围的,也讲究水质,更讲究的是茶之香气、形状,甚至茶之来源产地,蕴含的历史典故也都是值得一品之事。因此,“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于山水也。”,更多的时候,品茗者品的不是杯中的茶,而是这茶外的事情。和尚喝茶是讲究禅,道士喝茶是讲究道,学者喝茶是讲究文化,商人喝茶是一种应酬,不同的品位道出人生的不同追求。有人喝茶言苦,有人品茶说香。品茗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反观读书,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书山有路勤为径,苦海无涯苦作舟。”每一本书,都有它独特的魅力,独特的见解,会让你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当你烦恼苦闷时,捧着一本好书会让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无所适从时,读书会让你宁静下来,拨开前方道路的迷雾;当你心情愉悦时,读书会让你发现生活中更美好的事情,读书是一种美丽的享受,每本书都有一个故事,每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一段人生就折射一个世界,读书何其不也是一种独特的艺术。

于是乎你便会发现读书与品茗往往是相伴的,在古代,于书室之内,点燃一柱香,煎起一壶茶,远处的是翠绿的青峰,指间流淌着的是翰墨的馨香,口唇尽是茗茶的甘甜。读书之味如品茗,乐在其中,正所谓“古书在侧,佳茗作伴”,茶可以使人守时、心静、戒躁。读书伴茶正得其妙,书中情、茶中味相互渗透、相得益彰。爱茶,因为它是淡然的,不似酒般浓烈,有着清新淡雅的本质。爱读书,因为它是高雅的,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两者本质上都是相通的。

一本书你要反复地读才能慢慢咂摸出其中的苦辣酸甜,才能体会其中的喜怒哀乐。一杯茶你并不是为了解渴,而是慢慢的饮啜,才能品到它的味,它的香。

读书如品茗。百读方得其精,百品才得其味。

篇2:高中读后感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不知为何,古人好像并不重视读书,这与现代人的想法是完全相反的。在古代,特别是战火纷飞的年代,军人才是世界的主宰,谁的家伙硬,谁才会有话语权,甚至君临天下的帝王也不得不乖乖服从大元帅的命令,否则,难逃下台的厄运。可怜那南唐的亡国之君李煜,发出“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千古愁绪,最后被人毒死,带着满腔的悲愤与世长辞。后人会记得那些失败者吗?不会!只会记得那些用鲜血做铺垫的丰功伟绩,一将功成万骨枯!那些被踩在脚下的人早已被忘记,顶多留下几篇悲伤的诗歌给后人感慨罢了。这就是战争的年代,想要生存,那就要踏着敌人的尸体往上爬,没有情感,只有杀戮!只有利益!

现代人似乎的确是更文明了,读书好像成为了成功的必经之路。父母们整天往子女的耳朵里灌输他们所谓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读书读好了,以后才会有出息,就可以找一份好工作,讨一个好媳妇。若是当个官,就可以拥有权力,金钱,亲戚朋友也能跟着沾点儿光,那真是积了八辈子福了!”真是可笑,读书就是为了这些吗?读书难道不是应该为了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吗?读书难道不是为了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吗?转念微微一思索,父母们的这些看法还不是因为这吃人的社会么?在这现代化的都市中,有钱有权才有话语权,为了这个,许多人劳其一生地学习,连未成年人都被逼得走上了这条路,这与蛮荒社会有什么区别呢?甚至还不如!蛮荒社会充斥着残忍,血腥。而当今社会却是人吃人的社会,阴谋,道德沦丧这些随处可见,孔孟之道早都被现代人抛到了九霄云外。富人越富,穷人越穷,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可怜那些穷苦人民,被压迫竟不懂得反抗,只会说一句“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屁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为什么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们的道德却在一天天地沦丧?!为什么没有人敢站出来主持公道?!为什么敢怒不敢言?

有时候,披露事实的人总是被唾骂的,呵呵,这就是我们的社会。

篇3:高中读后感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培根用这句名言道出了读书的快乐与哲理。因为读书,全民族的修养才得以提高。

说起提高素质,不得不提《范仲淹断齑划粥》《司马光警枕励志》,这两则故事道尽了人间读书开启心灵之窗,演绎了读书提高素质的楷模。范仲淹从小家境贫寒,为了读书,他省吃俭用。终于,他的勤奋好学感动了寺院长老,长老送他到南都学舍学习。范仲淹依然坚持简朴的生活习惯,不接受富家子弟的馈赠,以磨砺自己的意志。经过刻苦攻读,他终于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司马光警枕励志》司马光是个贪玩贪睡的孩子,为此他没少受先生的责罚和同伴的嘲笑,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下,他决心改掉贪睡的坏毛病,为了早早起床,他睡觉前喝了满满一肚子水,结果早上没有被憋醒,却尿了床,于是聪明的司马光用园木头作了一个警枕,早上一翻身,头滑落在床板上,自然惊醒,从此他天天早早地起床读书,坚持不懈,终于成为了一个学识渊博的,写出了《资治通鉴》的大文豪。他们都在向后人传递了读书提高全民族素质,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如果是死读书,失去了人性该有的道德观,那是多么可悲的现实啊!杭州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包括乞丐及附近的农民工,这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让全民共读书、共分享读书的快乐,却偏偏有读者向馆长投诉。“允许乞丐和拾荒者是对其他读者不尊重”。这些投诉的读者是多么没有人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读书是毫无高低贵贱之分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们都不懂,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地在图书馆里鄙视他人。

让我们齐齐参与:好读书,做高尚人吧!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吧!

篇4:高中读后感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简·爱》

轻嗅着书香,轻扫着文字,在哪个落叶纷飞的下午,我看到了傲视风霜的野菊,也一样看到了你——简·爱挺直的身躯。你自尊,你自强,你善于思索,你敢于追求······当你那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注视着我时,我胆怯了,我震惊了:在那个男尊女卑的19世纪,如果是我,一个平庸又卑微的女孩,我会低头,会认命,会叹息,会随波逐流。可我代表的是那个世纪的女性哪!而你,夏洛蒂·勃朗特的觉醒,希冀和缩影,注定是不平凡的,也注定是轰动全世界的!

在舅妈的嫌弃,表哥表姐的蔑视和毒打下,你不屈服!在8年孤儿院的围墙里,你不沉沦,渴望自由!在海伦和谭波尔小姐的熏陶下,你正直,懂得感恩!在发现自己所爱的人——罗切斯特早有妻子时,你断绝念想,毅然离开!在罗切斯特为救疯了的纵火的妻子残疾无助时,那时的你已富有,却又义无反顾地回到了他的身边······

你的一切品质都是我所缺失的。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数学难题,在看到它的第一眼,就想到了放弃。可毋庸置疑,要是你,肯定会不服输,抗争到底的!还有一次,在学旱冰时,我摔了几跤,便认为自己没有学旱冰的潜力。偿若是你,肯定会咬紧牙关不放弃吧!

你高尚纯洁,独立平等,不仅值得当时的女性学习,更是当今人们学习的典范!

在阳光下,在鲜花里,我分明看见你灰色的衣裙越来越远,慢慢地绽放成了秋菊、冬梅、夏荷、绽放成了沙漠里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多么希望有更多的你——简·爱涌出来,无论贫穷还是富裕,无论美丽还是平庸那个,都能自尊、自强,都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独立、坚强的生活!

篇7:高中读后感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渣滓洞难友团结奋斗,敌人丧胆;白公馆志士奋勇突围,迎来黎明……所有这一切展现在我眼前,那是多么让恩激动、崇敬、悲愤、感叹的画面。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面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试想一下,在那潮湿腐臭的渣滓洞、白公馆,近乎窒息的地牢,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咽着发馊味的残羹冷炙,拖拽着遍体鳞伤,强忍着旧脓新创袭来的阵阵裂痛……然而他们以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顽强地与反动派抗战到底!

对这些可敬可佩的战士,党反动派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丝毫,反而更使他们的斗争精神丰富起来!读到他们的事迹,我无法自已,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想起自己以前写英语作文,花了不少时间却只得低分,便泄气了;工作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小挫折,便想到放弃。没有对学习、工作完全充满热情的我易被摧垮,总找借口说自己是个女孩。可如今,在红岩英雄的光辉形象前,我明白了:越是在铺满荆棘的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开拓;越是困难的时候,就越需要坚定不移的精神去克服。

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篇8:高中读后感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篇9:高中读后感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

篇10:高中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篇11:高中读后感

曾经,我的内心悲观晦暗,那是温暖的阳光无法触及,一个被欢乐所遗忘的地方。我被囚禁在潮湿黑暗的心灵桎梏中,身边荆棘围绕,与世隔绝。我以为自己是天底下最不幸的人,对别人灿烂辉煌的成就总是又嫉又羡,他们绽放出来的光彩刺痛我的双眼,我不解,为什么他们能够拥有幸福,我却没有?老天爷为什么这么不公平?

我在怨天尤人的情绪中浑浑噩噩地走了近十年的人生,直到遇见一个人,她在我心中种下了名为“希望”的种子,教我用“梦想”的肥料浇灌,光明逐渐在我心中萌芽,它斩断荆棘、驱逐绝望、带来光和热,它让我不再着眼于自己的不幸,使我看见了整个世界,我才发觉,跟许多人比起来,我的痛苦竟如此渺小,不由得惭愧了起来。

她就是德蕾莎修女,一位将一生奉献给上帝与穷人的圣人。

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是,当我从李家同的《让高墙倒下吧》认识德蕾莎修女时,她勇敢坚强的生命精神深深撼动了我。

德蕾莎修女原本居住于加尔各答的修道院中,在高墙的保护下过着无忧无虑的舒适生活,真实世界的贫穷、不幸因为高墙的阻隔,形成了两个世界,在高墙中,痛苦彷佛不存在世上。然而德蕾莎修女走出了高墙,她执意为最穷的人服务,不顾他人的指指点点,坚定的信仰成为支持她的力量,她知道自己无法对受苦难的人们视而不见。

德蕾莎修女的故事带给我极大的震撼,我无法想像一个人牺牲拥有的一切,只为了奉献,在她无私的大爱面前,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们享受丰衣足食的生活,却遗忘这世上,贫穷依然存在,疾病依旧肆虐,我们只是挥挥手,将这些“扫兴”的念头抛诸九霄云外,却改变不了事实,我们用手里的面包催眠自己,在经济如此繁荣的今天,哪有人挨饿受冻?然而我们正与从来没吃过面包的人们共存于同一个地球上!

我终于体认到,自己是过着多么幸福的生活,以及自己过去是多么愚昧,我到底缺少什么?平日伶牙俐齿的自己竟一时语塞,我什么也不缺!我决定告别不知足的自己,以为人们奉献为目标迎向未来。

奇妙的是,当我决定付出的当下,我久违的快乐竟然回来了。

篇12:高中读后感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巴黎圣母院读后感800字高中。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年大革命的爆发。

篇13:高中读后感

在之前与古代文学打交道的过程以及从小受到的教育中中,我们更多接触的是唐诗宋词这一类的文学作品。唐诗大多是格律诗,语言整齐而精炼,字字珠玑,具有极大的音韵美。而宋词虽然少了一些形式上的约束,也讲究炼字,短短几十字,以简练的文字来表达深远的意蕴。()而本学期所学的元杂剧却与之截然不同,是融合歌舞的表演艺术,我们现今读到的元杂剧语言通俗易懂,情感明晰,是更直白生动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一种文学作品。

在粗粗了解元杂剧的体制后,我阅读了关汉卿所著的窦娥冤,它是传统的杂剧,沿用了四折加楔子的方式来叙述,楔子讲述窦端云如何来到蔡婆婆家,第一折作为开端写流氓张驴儿胁迫窦娥婆媳嫁给他父子为妻,第二折写窦娥因孝顺之心被太守严刑逼供,蒙受不白之冤,这是情节的发展,第三折是本剧的*,写窦娥受刑,血染三尺白绫,六月-飞雪,第四折是全剧的结尾,窦娥之父为其洗冤,制裁恶人。

其中,第三折窦娥临死前,爆发出的怒火成为了传唱至今的经典。她说:天地也!做得个怕硬欺软,却原来也这般顺水推船!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这一段气势汹汹的唱词对天地的指责大胆而惊人,唱出了对社会不公的愤慨,一反之前窦娥善良温顺的摸样,给予鲜明的对比效果,更突出了窦娥对于封建统治的控诉,是反抗意识的觉醒。窦娥指天发出三个誓愿,血飞白练,六月-飞雪,三年大旱,这些看似不可能的誓愿一一实现,以种种不可思议的迹象向全世界证明了她多么无辜。

最终,窦娥的冤屈被平-反,但以鬼魂的形态去倾诉而非人,这本身对封建社会不公平制度的一种讽刺,在官僚制度的层层阻碍下,不以鬼魂之身是不无法接触当权者的。以鬼魂诉冤在现实生活中是无法发生的。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窦天章不曾一举及第,不曾官拜参知政事,终其一生只是个庸碌无为的落魄书生,也许对窦娥的冤案就会投诉无门,反遭*,窦娥永远蒙受冤屈。平-反冤屈最终还是基于掌权者的意愿,而非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作为封建社会底层人民共同的无奈。

窦娥冤被称为我国古典悲剧的典范性作品,由窦娥悲苦的命运揭开了黑暗社会的面貌。窦娥的悲剧绝不仅仅只是她一人的悲苦命运造成的,更是整个封建社会加诸在她身上的。年仅七岁便被穷苦潦倒的书生父亲卖给蔡婆婆,年纪轻轻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窦娥恪守妇道,谨遵封建社会的*道德和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社会所推崇的女性形象,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女性,受到最多*,成为代社会底层善良、孝顺而走向反抗的妇女的典型,充分揭示了封建社会对人的毒害以及作家对现实的反思,这样一部作品,兼有极强的抒情性和深刻的涵义,值得我们去品味欣赏。

篇14:高中读后感

我最近在读一本书,名为《荒野的呼唤》。它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动物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与残酷生活做斗争的过程中一步步成长,顽强生存,最终为自己在复杂多变的丛林中争得一席之地,向我们展示了在一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关于生存的故事。

回想起小时候看的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大点时看的姜戎的《狼图腾》……我发现很多动物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表现动物的勇敢无畏,尤其是在与恶劣环境作斗争时那种原始的野性更是被展现得淋漓尽致,环境的力量的不可预估的。

而在这篇小说中的巴克是其吧本来的生活就很优渥,每天的日常就是陪主人玩或是一个人在太阳底下发呆,它只知道自己唯一的任务就是取悦人类。但是当他被偷卖给别人做运货工具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从前温饱问题从不是它该担心的,而现在它却不得不担心下一秒自己是否会被同伴咬死或累倒在冰天雪地里再也爬不起来,它会学着像其他狗一样用爪子刨出一个雪洞以防止自己被冻死,为了当首领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和对手战斗,它还会努力干好工作赢得主人信任,这一切都是为了生存,生活逼着他实现了许多不可能,活着比一切都重要,当一个人面对陌生的新环境时是否能很快适应,当这个新环境中存在之前从未有过的挑战是否能一一克服?

许多连人都做不到的事一条狗却做到了,在长期生活的磨砺中巴克逐渐变得坚毅果敢,它赢得了主人的信任,同伴的敬重,周围的人一提到它总会眼前一亮,没有谁不觊觎这个宝贝,而这一切靠的是巴克自己的努力,但当巴克再也不用担心活下去的问题时,它又有了新的追求,这种追求是真正为它自己的,在它的梦中常常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呼唤声,这呼唤似乎在指引着它去往一个神秘未知的境地,这是巴克一直渴望的,最后主人的死让他没了牵挂,他追随着那熟悉的呼唤和一群狼走入了密林之中。

达尔文早在几百年前就提出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个伟大的观点,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只有拥有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才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否则就会被时代淘汰,巴克面对环境的突变能很快调整自己,融入到新的生活之中,为自己赢得了活下去的尊严,我也看过许多富人一夕之间变得一贫如洗,曾经的骄傲与自信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有自怨自艾,在痛苦与埋怨中度过余生,能重新振作起来发奋努力的少之又少,我们不得不承认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许多无法克服逆境的人归根究底是不懂如何适应环境,认为环境是能被人为改变的就像曾经认为人可以征服自然那样可笑,直到今天在地震洪水等灾害面前人们依旧无能为力。

人只能自己去适应环境才能获得生存,巴克如果后来没有阴差阳错从优越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也许它一辈子都不可能意识到自己身上存在着祖辈们传下来的野性,它也不可能在一次次的挑战中逐渐激发出自己骨子里最原始的东西,它也许会一辈子认定自己作为一只宠物的身份,一辈子躺在小主任人的怀里思考明天要干些什么,野外的生存是残酷的,在那里没有任何人的庇佑,一切都得靠自己,为了生存只能去学着适应丛林法则,在小说中巴克为了争得狗群首领的位置一步步施计让对手失去大家的信任,而自己却在主人面前拼命表现,像极了当今社会许多欺下媚上的小人,但读者却不会认为巴克虚伪,反而会赞扬它的机智,大家都知道它的行为只是为了生存,身处那样的环境下只有动用所有智慧才能为自己争取到一线生机,相反很少有人曾经在生死缘挣扎过,社会生活中更多的人绞尽脑汁只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为的是一种物欲上的追求而不是为了生存本身而奋斗,同样是具有目的性的行为,高下也能立见了。

温室里开出的花朵虽然娇艳却经受不住一点风吹雨打,而大自然中野蛮生长的花在狂风暴雨沐浴下却更加芬芳,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如此,人亦如此,一个人如果没有经历过生活的百般折磨是不可能获得成长的,许多父母自己经历过贫穷,不愿让下一代再重蹈覆辙,于是起早贪黑,风雨无阻地拼命赚钱就是现如今许多中国父母的真实写照,比尔盖茨称死后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慈善机构,只给孩子留下一小笔基本的生活费,而国外的许多所谓富人区中大量中国富二代们整天醉生梦死,过着寄生虫般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着形形色色的不同人群,每一个人追求生活的方式都不一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好的生活,美好的前途是大家都追求的,然而明显的是那些相信生活中存在困难并勇于挑战的人生活得要比那些安于现状,不追求进取的人更有滋味,哲人说逆境本身也是一种财富,只有深切明白这一点的人在面对各种变迁时才能宠辱不惊,淡定自如,即使有一天什么都没有了也能以天为盖以地为庐,笑看世事变化。

在小说的最后巴克,终于跟着那声熟悉的呼唤走入了密林深处,被唤醒了原始野性的巴克是不可能适应与人一起的生活了,它不可能再淡然地与一群狗正常相处了,它只要出现在狗群中那与众不同的王者气息就会喷洒而出,就像强者只有遇上强者才能更强,我们有理由相信经历残酷命运洗礼后的巴克能很好地适应丛林生活,从它为了生存而努力与命运做抗争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它不可能属于平凡,它也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生活在继续,但更自由,更广阔的空间在等着它。

篇15:高中读后感

读了这本书之后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撼,我不太相信一个双腿残疾又换有诸多疾病的一个人能写出这样通彻的文章。去医院病房里我们常看到人们在病床上呻吟,说话语气也是那种垂死的叹息,感叹命运何其不公强加在自己身上。

但他是不同的,他是极少数对活着充满希望。二十一岁的他本该是意气风发,创造更多美好未来可能的时候,灾难却突然降临-双腿瘫痪。他也曾和常人一样想要一死了之,让一切苦难都结束但他没有想到过他的母亲:这个伟大的女性。她用她的生命阐释了对孩子的爱,要好好活着、“我俩在一起要好好活”。母亲因受苦而早日离开。也许是冥冥天意,也许是幡然醒悟,才能让我们在今天读到他的散文、学到他的精神。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用来形容父母对子女那种无私奉献最后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结果。“在静谧的地坛里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过我车辙印的地方,都有过母亲的脚印”她总是不放心,总要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还生怕被我发现。“去吧!出去看看也好”当时的我竟没听出那是她对自己的宽慰。母亲给了他极大的空间也一直怕伤害到他的自尊心,对于“跑”“跳”“踩”她比我还敏感。十年后,我、妹妹和父亲不约而同地来到母亲墓前。十年之间,我们谁也没有提起母亲,可这并没有阻止我们对母亲的思念越发浓重。我想这里面也有一丝丝忏悔吧!如果当时史铁生回头看到母亲焦急的样子,肯把她叫住是不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也许母亲就不会心力交瘁,整夜地大口大口地咳血,还不允许妹妹告诉我。母亲过早地离开,这也许是史铁生先生唯一的遗憾了,“一个没有母亲的人,无论他的年龄有多大就像草没有了根一样”。

也许是有某种联系,在静谧的地坛中他总能思考出许多问题,对存在的虚无的理论像:生死、鬼神、爱情。分别从不同立场解剖阐明出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他的思想比一般人奇特。他妙笔生花写出的散文好像是赋有灵魂一样吸引着我们产生共鸣。他看待问题就像他所说的并非“大彻大悟”,他所写的文章在生活中都是最为平凡的,用朴素的语言刻画出其中的纹理。他所写《信仰就是自己精神上的描述》打破了原有格局体香了他质朴无华的灵魂。

史铁生先生的文章给人带来启迪,里面的答案可以纠正我们误入歧途。任意从里面乱翻一页,读上一小段总会在心中心起一丝波澜。

篇16:高中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是我读的最认真的一部小说。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感悟了平凡和苦难,生活的意义。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是孙少平对苦难认识,对生活的理解,对精神世界的深刻追求。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我们成长的路上布满荆棘,无数次的头破血流,换来了一次次的成长。成长的越多,心也就变得越麻木不仁,忘却了最初的理想,忘记了最初的誓言,忘掉了最初懂得的乐趣。走在如今的路上,回首望去,再也没有回头路。连那些偷着乐的时光也不能重温,只有默默怀念。

每个人的成长都必定经历过流血,不管是身体上还是精神上。就如孩童学习骑车,无数次的跌倒,无数次的痛哭之后才学会骑行。他们经历过的痛苦有人看到,但他们的乐却深藏心中,不愿与人分享。正因为苦痛太多,乐来之不易,所以才值得分外珍惜,藏在心里偷着乐。

成长意味着蜕变,意味着经历。正因为经历了太多,所以才对风雨司空见惯,见怪不怪。正因为冲过了太多的荆棘,所以才对苦痛麻木不仁。对痛苦麻木是好事,但作为痛苦的反面——乐,却也被麻木的心给渐渐忽视了。最初我们读书,很新奇,别人看我们读书,看到的只有我们嘴角浅露的微笑,却看不到我们是因书而乐还是因读书而乐。最初我们读书开阔眼界,好奇的眼光透过薄薄的几张泛黄的纸眺望整个世界,心因未知激动欣喜,而现在我们的心比天高,走出了最初的几张纸,几具玩具,一间小 屋……所以现在的我们即使读再多的书,也只会在心里暗道:哦,知道了。再也没有最初的那种悸动。曾经我们以为是书变了,其实现在看来变的是我们的心。只因我们长大了…

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骄傲!

无论世界多么拥挤,都要让自己的心自由的跳动,不改初衷,不忘本心,抓住当前,放眼未来。让我们在骄傲中成长,在成长中偷着乐。

篇17:高中读后感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富裕与贫穷,世事的变更,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到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它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命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黄土高原上的世界,这里生存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坚强的意志,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揽工汉”,他经历的都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哲学,佩服他对人生的历史,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对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的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他并没用因受到苦难而甘于平凡,而是以乐观的心态面对苦难,把其当作生活的历练。他相信,自己历经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认识啊?每当我们遇到困难时,也许这种挫折只有孙少平所遭受的苦难的百万分之一,但我们更多的只是怨天尤人。对于劳动的认识,说中这样写道:“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充实,或者说活的有无意义,主要取决于他对劳动的态度。”对于那些整日碌碌无为的人来说,孙少平给他们上了最重要的一课,如何对待劳动,这是人生最基本的课题。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的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心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带给我们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性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有位了不起的哲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他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严重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孙少平这样一个对生活意义有着更高追求的人,又怎能称之为平凡的人?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与那些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我们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在灯枯油尽之时,我们还在迷惘……

篇18:高中读后感

用温暖的笔触,描绘平凡世界中的不平凡。

-----题记

平凡的世界》由路遥执笔,展现了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社会的动荡,那个年代,当所有文学观念风靡时,路遥独树一帜。不仅给了所有读者心头一击,也让社会中所有人有了奋斗下去的信念。

贫苦的年代,荒凉的黄土高原。一代代儿女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劳动争着活下去。其实,贫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已失去活下去的信心。

见证了孙玉厚一家由最初被人指指点点唾弃,到最后风光的自己不好意思。之所以发生这么大的转变,是孙少安和孙少平长年辛苦的劳动;是他们在被人嘲讽时仍不放弃的信念;是他们在遇到挫折时不自卑的思想;是他们对美好生活的热爱。其实,生活是变化的。都觉得生活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只是你以自己的眼光来看待生活,渴求生活能满足自己。若用生活来看待自己,才发现自己才最需要做出改变。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在那个豪迈而粗犷的世界,每个人都应该为生活做出一点改变。尽管有多么不尽如意,只要有追求,能够通过自己双手去劳动,改变自己,就会改变自己的世界。

孙少安的世界

孙少安,这个从小就围着家里转,身上有重担的年轻人。母亲和姐姐会因为有少安而心里踏实,妹妹与弟弟会对少安崇拜。只是少安却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完全为了这个家而努力。在双水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守着自己的家族而勤奋耕耘。只是我对孙少平拒绝润叶的好意仍是不解。在那个年代,一个女孩可以不顾别人的眼光,勇敢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已实属难得,况且还是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子。少安在那刻是喜悦的,没有人会不喜欢润叶这样的女子,从正面来看,是因为孙少安强烈的责任感,不想拖累润叶,让润叶跟着自己受苦;从反面看,我觉得就是因为孙少安的懦弱,他不敢接受润叶的心意,不敢承担起对润叶的责任。为什么他与秀莲成婚,日子就可以过得红火,就不能和润叶成婚也让日子红火起来么?他只是看到了现状,却没有将目光放长远些,为未来打算。

孙少平的平凡

少平和少安截然相反,是不服于现实和上天强加给自己命运的青年。他会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离开家,去异乡奋斗。褪去稚嫩,渐渐成熟,认清人和事,看清这个社会。他的人生有自尊自信,有挫折无奈,更有坚持和奋斗。他身上的那种不屈于现实,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家族命运的气息,深深感染了我。他是当时中国年代奋斗青年人的完美化身。对于逆境中的嘲讽不在意,对于前途的未知而不畏惧,平凡的他活出了自己的不平凡。而少平对自己的爱情更是不同。因书结缘田晓霞,并与田晓霞相恋。这对恋人最不可能却又最让人羡慕,遗憾的是两人竟天各一方。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对方,所以可以互相理解对方。有这样一个人从自己的世界路过,天各一方又有何妨?

平凡的像颗星,却又是闪着点点微光的星。

篇19:高中读后感

《八十天环游世界》主要讲述了福克先生的牌友是一家银行的老总,丢了一笔钱,但是,福克先生这时想环游地球一周,福克先生并和朋友打了一个赌,要是他80天没有环绕地球一周的话,他就将他存在银行里的两千英镑全部给他的牌友,就这样,他的朋友很愉快地答应了。第二天,当他和他的仆人万事通一起去码头准备出游时,警察局怀疑大名鼎鼎的福克先生是偷银行的贼,所以,叫了一名大侦探去监视福克先生。在路上,福克先生二人遇到了很多困难,像在外地的邪教里救人,在火车上展开枪战等等……。他们历经了种种困难。那个大侦探想尽种种办法阻止福克先生,可是,每一次都没有成功,最后,福克先生终于成功了,整整80天,他完成了一个难以完成的任务-环绕地中学生的成长离不开球一周。

我与文章中的福克先生相比,我真是太惭愧了。几年前(我们每年都有军训),我参加军训。教官说:“军训前,最重要的是站军姿。”说完,教官立刻要我们站立三十分钟。我心想:三十分钟,现在骄阳似火,怎么站下去。果然,站了大约十分钟左右,一滴滴汗水往下流。我看了一下教官,趁教官不在意的时候,我用衣服擦了才擦汗水,接着我又若无其事地站着。不一会儿,又有几滴汗水流下来。我这一次没有看教官,所以被教官发现了。教官批评了我。这时,我想到了福克先生凭着自己的毅力与智慧克服所有困难,我只是站立而已。经过教官的批评,我吸取了教训。最后,我凭着自己的毅力坚持了下来。

福克的80天环游世界,对我来说是痴人说梦,但他却成功了,因为他不怕困难,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很难办到的事,但我们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该知难而进,去尝试,去拼搏。只要有一颗坚定和勇敢的心就一定能成功!大家可能在生活中看到这样的人,他面前有一座很高的山,山上有很多金子,都是他想要的,而前面没有路,只有悬崖峭壁而他,放弃了,他不知道,在他的面前有一条绳子,一条坚定的绳子,一条信念的绳子,他只要努力去看一看,试一试,他就能顺着这条绳子爬上去,而这条绳子就是不怕困难,我要试一试。的确,人生漫漫长路,怎会没有荆棘,但只要勇敢执着了,挺过了。回头望望,荆棘也就成了绿豆芝麻。乐观者利用它,可以刺破自己的怯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壮。相反,悲观的人,就只能俯首称臣的份了。这些难事,战胜了,幸福也随之降临到你的身边,让你真切的品味到不幸只是晴空中飘动的云朵,永远不会遮住你心底的阳光。

今后,我一定要学习福克先生的这种坚强的精神,学会遇到事情不要怕要坚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人,才能在当今这个浮躁的世界里立足,享有一片天地,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篇20:高中读后感

在暑假里,机缘巧合之下,我第二次细细品读了法国著名作家凡尔纳的名著——《八十天环游地球》,依旧为小说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和栩栩如生的人物而叫好,依旧被主人公福格先生的冒险精神和自信而感动,但是,这次深入我心深处的却是福格先生的仆人万事达,他睿智、勇敢,遇事冷静,善于思考,让他们的环球旅行中多次化险为夷,而且这些非凡的品质也令好运向他微笑,使他最终赢得快乐人生。

万事达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是在印度的一次智救行动。那一次,他们旅行到了印度的一片荒蛮之地上,万事达和主人福格先生碰巧遇上了当地土王寡妇殉夫的仪式。看到寡妇艾达的悲惨境地,福格先生决定抽出自己比金子还要宝贵的时间去营救这位可怜的女子,可是当时的形势非常不利,土王的卫兵太多了,仅凭他们几个人的绵薄之力,是不可能成功营救的。于是万事达便和他的同伴商量一番,决定天黑后再采取行动。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时间一分一秒的慢慢流逝,终于变得一片漆黑。万事达一行便悄无声息地向卫兵住的寺院走去,靠近后才发现寺院周围均有卫兵把守,无奈只好又悄悄退了回来。

怎么办?怎样才能成功营救?万事达坐在一棵树枝上,反复思考着。经过一番苦苦思索,他终于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此时天也亮了,卫兵们开始准备处决那位寡妇。当他们点燃了柴堆,想将昏睡中的艾达和死掉的老土王一起烧掉。突然,躲在旁边的福格他们发现,那群人发生了骚动,他们惊讶的看到,老土王“复活”了!惊讶和恐惧让在场的所有人呆住了。老土王如幽灵般的站立起来,双手抱起艾达,快步走向树林。走到福格的身边时,“老土王”却用急促的声音说道,“快走!”原来,他竟是路路通假扮的!路路通利用印度人迷信鬼神的心理,巧妙地将那女子救了出来。

在这次营救的过程中,万事达表现的足智多谋,临危不乱,最终化险为夷,铸就了他的成功之旅,也让他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向他学习,改变以前鲁莽、草率,做事不经大脑思考的不良习惯。

我便在生活中不断寻找着这样的机会,想和我心目中的偶像万事达那样,遇事冷静、沉着、善于动脑。后来还真有这样的机会让我得到了锻炼。

那是学校举办的心连心活动,在这次活动中有这样一个游戏:十三个人围成一个圈,手拉着手,在起始点的两个人手臂上分别放一大一小两个呼啦圈,然后按照相反的方向传递,哪个组最快传完,哪个组获胜。主持人刚说开始,有的组便手忙脚乱地进行传递,大小呼啦圈均是头脚并进,结果却不好往外钻,真是“欲速则不达”了。

看到这情形,我和几个同学根据大小呼啦圈不同的特点,便商量出了既快又好的方法,那就是大圈先钻脚,小圈先钻头,前后同学衔接要紧凑、配合要默契。后来我们小组按照这个方法,每个成员行动快速、敏捷,组员们一个个齐心协力,鱼贯而出,最终赢得了冠军,我们高兴的欢呼雀跃。

在这一次的实践活动中,我切身体会到了先思后行的快乐,这个习惯就是书中的万事达帮我养成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让我认识到,遇事要多动脑筋,目标明确,然后朝着这个目标去奋斗,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可能做不到的事情。这样,好运就一定会向你微笑!

朋友,相信你也会爱上这本书的。

篇21:高中读后感

读书,可以让我们和作者一起去感受那些永远无法涉及的人与事,带给我们的是一种经历,让我们得到历练。《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人公斐利亚·福格先生,他在那空前绝后的赌局当中,雷厉风行而果敢,他自信地说:“不管发生什么,八十天都包含当中,即刻动身。”当面对困难时,他用一贯的自信与坚持加以克服,坚决地营救陷入危难之际的艾娥达夫人,并毫不犹豫给予无私的帮助:“我还余下十二个小时,能用来救她。”我的眼前浮现出一个典型的英国绅士:他办事说话有条不紊,从容不迫,胸有成竹,因为他拥有自信、毅力。

我以前很胆小,有挑战性的游玩项目不敢尝试。后来妈妈带我去游乐园体验“黑洞隧道”。当我顷刻间滑进黑洞,并以最陡角度和最快速度顺势而下,好像在垂直跌落,又似在倒置翻转,那种强烈的失重感、紧张感使我大声的尖叫着“啊——啊——啊”。耳边是“呼呼”的洞穴来风,迎着呼啸的风,我只听到妈妈对我大声喊“要自信”!那声音在黑洞里伴着风回荡着,听着妈妈的鼓励,我努力稳定自己的呼吸,强迫自己镇静。一个又一个90度角风驰电掣般的急转,左摇右荡似乎将我要抛进黑洞,心脏仿佛要跳出我的嗓子眼。我告诉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拼命抓住把手,充满自信地迎接这样的挑战。当速度终于慢下来,我感受着光亮,意识到自己安全着陆时,我感谢这份自信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兴奋与快乐。现在我能接受各种有挑战性的运动,这些运动带给我协调力,以及准确、迅速的反应能力,这不仅增强了我的体质,更让我精力充沛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还要告诉你,我曾花了117天的时间,靠我的坚持,用我的观察记录了一颗向日葵花籽播种、生长、开花、结果的过程,认真写了31篇观察日记:第1天一颗黑黑的种子埋进舒适的土壤;几天后它扒开土壤伸出小脑袋窥探着这个充满阳光的世界;然后它开出了带粉红边的小葵花;第117天的时候,一颗黑亮的小葵花籽“欢快”地跳了下来……其中有一篇还登在富阳日报上。就是靠着这份坚持,我在获得了荣誉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的头脑、增长了自己的学识。

生活中自信和坚持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和坚持你可以去超越自我,不会打退堂鼓,所有的事情都有信心成功。福格时刻经历着充满变数的重重困难,不断与大自然和对手斗智斗勇。在面对铁路断修、脱缰野马般的暴风雨时,他淡定、冷静,自信不管发生什么都不会坏了他的事。甚至在险些失去生命的时候,他还是凭借着这自信、坚持,最终嬴得了胜利。怎么样,不妨你也来试试,当你拥有自信、坚持之后,会产生什么样的超能力吧!

篇22:高中读后感

中考后没有作业的假期,百无聊赖之际,我与你相逢。历经沧桑,饱受风霜的路遥,用文学和岁月的钥匙替我打开了你的大门,让我步入了你--《平凡的世界》。

我第一次遇见了你的子民--孙少平,他是一位初中生。我对他的第一印象:这家伙怎么穿的这么破啊,身上也脏兮兮的,太不讲卫生了!后来接触的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在学校吃饭时,我发现少平总是吃劣等菜。通过深入阅读,我才发现他是一个品学兼优、勤奋刻苦的好孩子。即使生活困难,但他在班里的成绩名列前茅。少平一家四世同堂,他尊老爱幼,时刻为亲人着想。我目睹了他的成长:如何在困难年代过五关斩六将杀入高中;如何经历早恋风波;如何确立远大志向,并为梦想拼搏奋斗;如何欣喜地得到爱情却又痛不欲生地失去它……总之,多么好的一个少年啊!

少平的大哥孙少安,自小机敏干练,身强力壮,有责任心,在家里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他长大后自主创业,建立砖厂,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但他就是不屈服于命运!上苍眷顾,赐给他一个美丽温柔又体贴的爱人--贺秀莲,他们夫妻同心,胸怀大志,不屈不挠,白手起家,将企业做的很成功。

我又熟识了善良懂事、博学多闻的孙兰香;不畏艰辛、恪尽职守的兰花;大大方方、助人为乐却惨遭洪难的田晓霞;为爱情所纠结却又乐观开朗的田润叶;心系祖国、热爱民众、大爱无疆的田福军;大义灭亲、识大局、顾大体的呼正文;关心孩子、通情达理的孙玉厚……

然而,一切并没有那么完美,书中还有游手好闲,吊儿郎当的二流子王满银;溜奸耍滑、鸡鸣狗盗的金富;坑蒙拐骗、蛊惑人心的刘玉升;风骚猥琐、心狠手辣的王彩娥;绵里藏针、世俗爱财的胡永州……这些令人嗤之以鼻的乌合之众,时常气得我咬牙切齿。

从中,我看到了真善美,人性之善,童年的欢愉,青春的绚丽,壮年的怅然,老年的感慨;又体会到了团队的协作精神,拼搏奋斗的激情,情窦初开的青涩;亦感到一种种如那“在世芳莲,于尘不染”般可贵的品质。还认识到种种与社会道德相悖的恶劣品行…… 你,给予我的这些,感召着我,激励着我,鞭策着我。我铭记于心,永生难忘!

合上书本,闭目深思,脑海中充满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中回荡的是对漫漫人生路的感慨。平凡的世界,让我领悟到了不平凡的精神。在我迷茫如孙少安的砖厂倒闭时,我会像他一样,用血汗作灯,照亮前程;在我无所适从如李向前双腿瘫痪时,我会像他一样,露出大白牙嘿嘿一笑,找些事情做,使自己的生活更充实;在我遇到急需帮助之人如田晓霞在洪难中遇见无助的小女孩时,我会像她一样,奋不顾身,慷慨的伸出援助之手;在我被贬低如孙少平被认为是一辈子农民工时,我会像他一样,昂起头说:“我有志向,我有梦想,我的人生将会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中描述了各自不平凡的人生,就像夜空中的小星星在闪烁着各自的光芒。我在反思:我,平凡吗?是的,我很平凡。我安于平凡的人生吗?不,我不甘心。周恩来总理教导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我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下去,用汗水换来光明的前程,用心血换来精彩的,不平凡的人生!

篇23:高中读后感

暑假里,我阅读了市教研室、新华书店推荐的《送给青少年的羊皮卷》,一书,收获了许多,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多了一份快乐!

假如今天是我们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我们要如何利用这最后、最宝贵的一天呢?也许就是开始学着微笑!

首先,我们要把一天的时间珍藏好,不让一分一秒的时间滴漏,不为昨日的不幸叹息,过去的已够不幸,不要再赔上今日的运道。 时光会倒流吗?我们能比昨天年轻吗?一句出口的恶言,一切造成的伤痛,能收回吗?

不能!过去的永远过去了,我们应该不再去想它,而是微笑面对世界。这便是《羊皮卷》给我的答案!

曾经有这样一个谜语:“它在家中产生,不能买,不能求,不能借,不能偷,因为在人们得到它以前,它是对谁都无用的东西。”

这是书中出现的一个谜语,说实话,不看书的下文,我应该不只是猜不出答案,而是找不出答案!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微笑”!

微笑就是我们疲倦时的躺椅,失意时的阳光,迷茫时的启明灯……

曾经读过这么一个故事:

第二次时间大战期间,在德国法西斯的集中营里纳粹分子甚至用恐惧杀死囚犯。他们把犯人关进一个漆黑漆黑的小屋子里,把他们的手臂从墙上的一个小孔里拉出来。

像古代处死犯人那样,把人绑在一个架子上,告诉犯人要放干他的血,然后用刀背在犯人的手腕静脉处来回划动几下。这时,旁边用水往下滴的声音,使犯人以为的确是自己的血正在不断的往下滴,就这样滴、滴、滴,最后犯人衰竭而死。实际上,他的手腕好好的,是对死亡的恐惧要了他的命。

世界上的一切困苦灾难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忧虑、恐惧、焦灼,是一切类似的这种烦恼,是人对自己的放弃!纳粹纵然残忍,但是更是犯人自己杀了自己,那便是恐惧与烦恼杀死了他。

试想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放弃吗?你如果可以坦然面对死亡,在行刑前送给自己一个微笑,结局是不是要重写呢?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不幸一个微笑!

你应该记住:创造快乐的是你自己,而不是别的人或外界的事物。生活中的我们往往不能很好的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常常沮丧,常常不满,使得烦恼的情绪不只影响了他人的心情,还影响到了自己的身心。

学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经常让不快乐的情绪充满了心田,被原本快乐的学习生活搞得苦不堪言,我们总会因为自己就不开难题,被不过单词而发愁,而不是尝试着用微笑去迎接学习的乐趣与满足感;我们既做不到欣赏所学到的知识,也不能欣赏学习本身,而是把原来丰富的生活先入为主的枯燥化了,那我们花季的年龄里,怎能再见到微笑?

我们中国人常常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心中种下一个微笑,你便会收获一份快乐,但是如果你种下一个荒谬,那你便会生出烦恼来。

所以,你应该试着给自己一个微笑,给烦恼一个微笑!

一个人微笑,是快乐;两个人微笑,便就是幸福。亲爱的你,如果你喜欢他人,并且你也希望他们会喜欢你,好哒,偷偷地告诉你一个秘诀啊:其实快乐就在脸上,幸福就在当下。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昂起头,给自己一个微笑,同时也送出一个微笑,用笑声点缀今天,用快乐来装饰世界!

篇24:高中读后感

《边城》一书是沈从文先生极著名的一本小说,他自己曾说, 他创作《边城》的目的,不是为了描绘一幅与现实隔绝的世外桃源图,而是要表现一种人生形式。并在这个人生形式里, 注入了自己在三十多年的人生旅途中所体验到的人生哀乐。

故事讲述了在湘西风光秀丽、人情质朴的边远小城,生活着靠摆渡为生的祖孙二人,外公年逾七十,仍很健壮,孙女翠翠十五岁,情窦初开。他们热情助人,纯朴善良。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邂逅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从此种下情苗。傩送的哥哥天保喜欢上美丽清纯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而地方上的王团总也看上了傩送,情愿以碾坊作陪嫁把女儿嫁给傩送。傩送不要碾坊,想娶翠翠为妻,宁愿作个摆渡人。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外出闯滩,遇意外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抛下翠翠出走他乡。外公因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风雨之夜去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着傩送归来.

文章写出了祖孙之间的亲情,人与人之间的同情,翠翠与滩送之间纯纯的爱情等等。在一幅风光秀丽的边城风景画中,用淡淡的笔墨添了无数浓厚纯朴的角色。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催人泪下的煽情,给我的感觉,字里行间透着些质朴,透着些凄美。

作者塑造了一个既单纯天真,又聪明伶俐 ,从来不懂人情世故的乡村女孩的形象。

她与滩送二人之间,没有任何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只是乡村年轻人之间纯朴的感情,可在社会背影的笼罩下,笔下他们之间的感情,变得不堪一击。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孤独的一个人,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我们与她相比是幸福的,至少我们还活在父母的关爱之下,还有那么多那么多在乎着我们的人。

作者赋予了每个角色感情,并将他们之间用一条真情的线紧紧地连着。1933-1934年正处于抗日战争时期,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恐惧着,提防着,而这时作者仍能描绘出这样一幅景,刻画出这样一些人,展现了作者意境中的“世外桃源”,描写这样一个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的世界,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其实我们都很明白在追求人生生命自主的过程中,总有一些难以跨越的障碍,现实主义逼着作者又将人物命运朝著悲剧结局上推。最后,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收尾。给人留下了无限遐想,让人既期待,又感无奈。

《边城》以它质朴无华的风格,在喧嚣的现代社会中,摇曳着,美丽着,如同一枝野菊花,勾起我们内心悠远的向往。

篇25:高中读后感

“静静山溪,溪如弓背。悠悠远山,路似弓弦。高高白塔,沉默无言。小小渡船,随波向前……”。湘西的边境,名为“茶峒”的边城,正诉说着人们的联系与纠葛。

这就是《边城》,沈先生的代表作。它通过描写乡土人物的生活,展现了湘西的淳朴民风,表达了作者对自己心目中至美的追求。文章文风憨厚纯粹,却带有自然的魅力,让人仿佛置身于桃花源中。

《边城》可谓是“集众美于一身”。首先是它的环境风俗之美。作者笔下的世界蕴含着鲜活的灵性,寥寥数笔,稍作修饰,一座边城,一个小镇就直挺挺地站起来了。这是一个湘西的小山城,城边有溪,溪边有塔,还有一户人家。过溪越山,便到了城边。

环境怎么美?“茶峒城方凭水依山筑城,近山一面,城墙俨然如一条长蛇,缘山爬去。”城边山峦相依,流水环绕,城墙爬在其中。景色宜人,空气纯净,为何不美?白河“深潭中为白日所映照,水中游鱼来去,皆如浮在空气里;山中多细竹,常年作深翠颜色,迫人眼目。”水清鱼浮,竹子纤细青葱,分外惹眼,为何不美?“春天时凡桃花处必有人家;位置永远那么妥贴,与四周环境及其调和。”繁花深处有人家,房屋合适地散布,令人愉悦,为何不美?

至于风俗,则更应为之心醉。渡船人尽职尽责,不幕钱财,可见其热情大方;涨水时大伙争相救人捞物,可见其敏捷勇猛;大人小孩,男男女女,妇人水手,各司其职,互不欺骗,可见其淳朴负责。掌水码头的顺顺更是慷慨洒脱,欢喜交友,正直和平,明事明理。这些都显示出边城里浓浓的人情味和暖人的爱心。这风俗使这里的人有了自由而不放纵的舒服劲儿。

如今,随着物质生活的逐渐丰富,一些人物欲横流,追利忘义,为了一己私利,以次充好,甚至做出假药、假奶粉等坑害百姓。生活的改变反而成了磨灭人心的武器。马克吐温说过:“人若能摒弃虚伪则会获得极大的心灵平静。”如果大家保持本心,诚实厚道,坚守原则,怀着善良乐观的心去生活,去工作,和谐的社会风气才能形成,人们才能安居乐业。

其次,这故事情节是凄美的。白塔边住着爷爷、女孩翠翠和黄狗。顺顺家两兄弟先后爱上了与他们身份悬殊的翠翠。两人以歌决斗,二老的歌带给翠翠一个美妙的梦,为了赢得她的爱情,二老甚至愿意放弃做王团总的女婿。大老放弃追求后在一次意外中失去生命。顺顺和二老开始误会爷爷和翠翠,二老远走他乡。爷爷担心着亲事,在一场大雨后死去。白塔倒了又被重新修好,可翠翠爱着的二老却迟迟没有出现。

哀伤的故事给我们带来了伤感和思考:怎样去追求幸福?主动?还是被动?如果翠翠能及时向二老倾诉衷肠,或二老能坚守自已的爱情,结局就可能有所改变。主人公的性格都温婉美好,但缺少了一种坚决。积极向上,敢作敢当,选定目标,不懈追求,这才是年轻人应有的气质,也会为成就内心的事业争取机会。

……

作者对自然美好生活的向往显露在字里行间。读了书就应有所收获。无论作者的追求是否实现,我们都应保留纯净的心灵和坚强的意志,给世界增添一方净土,一份美丽。

篇26:高中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是英国作家夏洛特。勃朗特写的《简爱》。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毫无地位的卑微名叫为简。爱的女生。她不屈于世俗的的压力,独立自足,积极进取并取得了幸福。

简爱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只有一个舅妈--里德太太和一些不知都得远房亲戚。他的舅舅在他不懂事的时候就去世了,他要妻子要善待简爱。可是里德太太却对简爱又打又骂,在这个家里就连仆人都可以轻易的使唤简爱。但简爱并不灰心丧气,他认真的读书,学习。有一天他终于忍受不了里德太太和他翻脸了。里德太太把简爱送到一个简易的慈善学校去上学,并在校长那里撒了谎,让校长对简爱的印象大打折扣。很快,简爱就到了罗伍德学校,他很认真学习。有一天校长讲话时,看到了简爱,他想起来了里德太太的谎言并告诉所有人,简爱被所有的老师给漠视了。简爱并不服输,他仍认真学习,并澄清了所有的谎言。几年以后,经过了他的努力,他成为也一名教师......

合上书,我便流涌出许多感想。和简爱比,我比他强,却又不如她。我现在的生活里:学校很好,卫生窗明桌亮,有老师教我们丰富的知识,教室里冬有暖气,夏有电扇。回到家了有父母的关爱、朋友的相互帮助,饭菜也是应有尽有,富有营养,比起简爱太强了。但是我却没有简爱坚强,有忍耐力,做一件事稍微做不好,就在意别人的眼光,无心做事,最后事态变得越来越糟。而且做事总是不够坚持,做到一半总是嫌麻烦而半途而废。我学习态度也不如简爱,在这么优越的环境下,还挑三拣四,讲条件,做作业总是不够主动。

今后,我要学习简爱,积极进取,独立自主。学习态度端正,做事坚持不懈,努力学习。

篇27:高中读后感

鲜花感恩雨露的滋润,苍鹰感恩蓝天的壮阔,大地感恩春光的温暖,我感恩书籍的馈赠。《感恩朋友》更是芬芳了我生命的行程,让我深深懂得了朋友是我一生的财富。

《感恩朋友》一书共选取了60篇大大小小的精美文章,篇篇文章如颗颗珍珠,镶嵌在人生这本大书上,熠熠生辉;个个故事如盏盏明灯,照亮了我的心灵,读来,是含泪的微笑,是误会消除的欣慰,是心酸,是同情,是悲伤,但更多的还是感恩,它让我认识到不管是陌生的朋友,还是熟悉的朋友,真诚相对,那么收获的必将是幸福的人生。

当我读到《杰克的圣诞柚子》中“它不是一只形状规则的普通柚子,而是一只非常特殊的柚子——用桔皮碎片拼接在一起的柚子皮里,包着九片大小不一的柚子瓣儿。”感动漫上心头,为小杰克拥有的友谊。是的,“那是孤儿院的其他九个孩子从他们自己珍贵的几瓣柚子中每人捐出了一瓣,组成的一只完整的、送给杰克做圣诞礼物的柚子!那一刻,杰克泪如雨下。” 我的泪也不自觉地流下来了。“那是他收到的最美丽也是最美味的一只圣诞柚子!” 艰苦岁月的分享,传递的是关怀与安慰。相信在杰克以后的岁月中,不管生活如何艰难,“那只圣诞柚子”会带给他前进的勇气和动力。

想想自己该是多么的幸福,没有杰克的艰难处境,却享有杰克拥有的友情。

记得那是一个飘雨的日子,面对一个个红叉的数学试卷,我有些崩溃了。且不说这段时间上课听讲我多么多么的用心,更不用说妈妈陪我度过的一个又一个夜晚,只做过的数学试卷就厚厚一摞了。自习后,我没与舍友同行,没有思绪,想来大概走到了操场上,自己在雨中一圈圈地行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的宿舍,只记得隐约有人跟着,朦胧中有人拿了我的湿衣服,有人给我到了热水烫了脚,迷迷糊糊就睡过去了。早晨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大大的笑脸,贴在我上铺的床下的。在我枕头边上,放着五张彩色的信笺,我一张张的看着,她们的话语如冬日暖阳照耀着我,冰冷的心得到了温暖,感激的泪水化作了学习的动力,最后的检测,我的数学试卷上写着红红的A,这是她们给我的多么贵重的礼物啊。

毕淑敏曾经说过:“在什么都是越现代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人们保持着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在漫长的一生中,朋友陪伴着我们度过每一个开心、痛苦的时刻,是我们生活经历的见证者。他是我们生活中最忠实的听众,是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一面镜子。他的每一句祝福、每一句鼓励、每一声问候、每一句批评,都温暖着我们,都使我们更加完美。

懂得感恩的心灵,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最美的心灵;懂得感恩的生命,是行走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值得敬重的生命。心怀感恩的人,所触到的,是人世的暖;所感知到的,是人世的美。感恩朋友,善待朋友,因为它是给我们自己架设的一座通往未来的桥梁!

篇28:高中读后感

羊脂球一直在哭,有时候在歌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黑暗里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悲啼。

匆匆将《羊脂球》翻了一遍,也许并未领略到其中的精髓何在,但仍感慨万千。小说通篇鲜见华丽优美的语段,却无时无刻不在勾勒一位身如残花却有着巨人般光辉形象的妓女:那淡淡的,忧伤的宿命。

有时,灰暗的季节似乎跨越了几个世纪,漫长无涯,坚信黎明会来,只是一个遥远而又不可及的未知数罢了。也就是在这个巨大屏障的笼盖下,在普法战争时,透过浓厚的漫天的战火的硝烟,故事就这样开场了。

羊脂球,小小妓女。我想,她的职业也许被其他人所唾弃不已。但在我的眼中,她却是一朵常开不败的水中花,有着如花似月的美貌,也有着别人千金难买的善良。

几匹破马,一辆马车,乘载着葡萄酒批发商人鸟先生夫妇、贝尔伯爵和羊脂球等人在鹅毛般大雪中如病蜗牛似的爬行,逃命,速度可想而知。由于大家对天气以及路程之间的错误估算,最后,大家居然沦落到了没饭吃的可怜地步,谁相信呢?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人们有丝毫怀疑。羊脂球不计前嫌慷慨的将自己的食物与他们共同分享,贵族们便没有理由的将她的美食一扫而光,并且居然对羊脂球有了“好感“。

今天是晴日,可谁又会去想明天能否看得到太阳呢。

最终,羊脂球虽曾断然拒绝,却还是不堪恶人的虎视眈眈与精心设计,最终将自己的身躯“奉献”给了德国军官,获得了离境的“呜咽”。

他们,那些将自己看的无比崇高至上的小人们,也许正感谢上帝给了他无穷尽的“智慧”,骗了羊脂球吧。还是那几匹马,只不过比以前更加疲惫;还有那可怜的羊脂球,只不过比以前更悲伤;还有那些卑鄙之人,比以前越发的得意张狂,尽显自己高贵丑恶的嘴脸去谩骂羊脂球,下流,无耻,下流。

没能忍住,是你,羊脂球的死穴。我想,前有悬崖,后有追兵的惨状下,还有没有路可走?假如是我,我定将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跳,拿自己的生命赌一把,毕竟这不是最烂的逃生方式。你着有忠贞爱国的锦丝,却来织就一生的悲惨命运,你有别人可望而不可及的天籁之音,却来浅唱自己的宿命。

也许冥冥之中,是神在操控这一切,是天意?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这一切,有没有流泪?有没有怪自己曾几何时的冲动?有没有?

《羊脂球》有力的鞭挞了那些怯懦自私、没有民族尊严的贵族资产阶层人物,他们连妓女都不如,不如。

命运由天定?宿命由己唱?不,人,人定胜天…,办法就是:“坚定信念,永不屈服。”我读懂了这八个字在我心中的分量。

篇29:高中读后感

一个人,天地间,于茫茫无垠中摸索前行;一个人,山水间,于海枯石烂中抛却悲喜。天地静寂,山水悄然,他一人上下求索。

历史是一条浑水河,蜿蜒久了才似乎透亮。也许罗马盛衰无常,可美第奇家族的符号依旧光亮;也许威尼斯的水道学会了自嘲,可佛罗伦萨的雕像犹然完好;也许庞贝古城的灵魂已经散去,可阿勒河河水仍然滚滚不息。我们从中看到了历史的欢笑与昂扬、冷清与孤寂,听到了历史的尖叫与悲啼、细语与欢歌。历史疯疯颠颠,充满嘲讽,既变也不变,只有它的离去,才能带给我们清晰的“模糊”和“模糊”的清晰。除了辛酸悲喜,我们更应该思考,如何在“模糊”的历史中追寻清晰,在清晰的历史中求索真理。漫漫征途上,我们不仅要学会求索过去,也要懂得求索现在、静待未来。

监狱和一战前局势紧张的德国,两者本应拼接出阴森与恐怖。但德国海德堡大学的学生监狱却十分不同。当初因顽皮被关押的学生,完全不像惩罚的施加者想象的那样悲伤、痛苦。相反,他们在这里挥洒热血与青春,任张狂的涂鸦紧紧黏在墙上。倘若开头太过严肃,也不妨喜剧收尾。曾经的瑞士人因贫穷而受雇打仗。两方交战,与自己厮杀的,可能就是邻家腼腆的男孩。他们是忠诚的,受雇于人就要坚持到最后一刻。欧洲大地被无数瑞士人的鲜血染红。历史心软了,终于让瑞士永远保持了中立、告别了战争。曾经受过的伤,也许就是不久后的宝藏。历史总是半边苦涩,半边蜜糖。神秘的手拨弄着世界,冷酷之中仍有温情。

我们应宽容地、诙谐地,用柔软的心去看待历史。经历过风雨跌宕的老人,往往是很平和的。历史也像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不需要同情、不需要哀叹。它是广袤无垠疆土上的一条大河,我们把握不了它的方向,却能触摸到它流淌的痕迹。要明白世界上没有强者,也没有弱者,无论是刽子手,还是白天使,都是我们所造就的。好与坏只是我们拟定的评判标准,但它们都有存在的理由。因此,同情每一个人、尊重每一个人、谨记每一个人,平静对待、平等对待。该走的已走,就别揪住不放。我们的怨恨与谢意,的确需要有一人一物去当容器,如希特勒、华盛顿,但真正该指责或赞扬的是我们自己。

历史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我们也应走自己的路唱自己的歌,过去的爱恨情仇知道就好,何必沉溺其中;面前的盛衰变化,模糊就好,何必忧患重重。“不在乎明日,不在乎观者,不在乎评论,一切只给自己看。”既然看不透过去与未来,就不如把握好现在。

历史是无垠,无疆却有路,但却只有一条路。我们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态,来面对这部悲喜剧,也应以不喜不悲的心情,来演好这部悲喜剧。漫漫无垠中,我们只有把握现在、静待未来,在历史的长河中求索。

篇30:高中读后感

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

——列夫·托尔斯泰

小时候学钢琴,喜欢贝多芬总是胜过莫扎特的。后者谱的曲子高贵典雅,然而像我这种凡夫俗子总是难以体会真谛。而贝多芬的作品却像面对着奔腾不息的大河,还没来得及抵抗便被那汹涌的情感卷了进去。那时我还并不晓得这位西方乐圣的生平苦难,却已经为他前无古人的才华所倾倒。

所以当我第一次翻阅《名人传》,看到“路易维希·凡·贝多芬”这个名字出现时,便深深地沦陷了。

英雄是孤独而痛苦的。贝多芬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他人生的命运大起大落,他饱受疾病困扰,尝尽世间凉薄,却从未低头。罗曼·罗兰精彩的描写和傅雷大师绝妙的翻译使这位西方乐圣不屈的形象再度鲜活,跃然纸上。

写贝多芬的这一部分始终是压抑的,不论他如何抗争,最大的敌人——命运还是主宰着一切。读完之后合上书,只觉得黑暗,黑暗,无尽的黑暗。

而终究有光芒,刺破罗网,挣脱束缚,砸开枷锁。而终究有英雄,来自地狱,目光坚定,高举火把。

贝多芬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矛盾的一个人。

他承认命运的黑暗,却成为荒夜里一束夺人心魄的光芒。

其实说到黑暗,米开朗基罗所处的环境远甚于贝多芬。只是相比贝多芬英勇冲动,米开朗基罗显得更为温和,也更为迷惘。

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正如《双城记》所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一方面,中世纪恐怖压抑的威压正盘旋在欧洲人民的头上;而另一方面,闪耀着人性光芒的飓风正在亚平宁半岛成型。米开朗基罗便诞生于此,他的一生注定不凡。

然而最初的他却是孤独而迷惘的,纠缠于各方势力的泥潭之中无法自拔,这与他人文主义的理想相差太远。他痛苦,他不堪。这位罗马天才陷入了精神与信仰的双重危机。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求索。

这注定是一场痛苦而危险的旅程,他却成功了。米开朗基罗在斗争中获得了胜利,西斯廷教堂祭坛上的那六年,上帝不知与他辩论了几百回,坚硬的大理石墙壁不知被他如炬般的目光贯穿了几千次。终于,他找到了,他发现了,他醒悟了——

《末日审判》!

这是米开朗基罗向世俗,交出的一份完美答卷,他完成了求索与斗争的旅途。他胜得骄傲,那画上面的衣服,只不过是历史余毒的遮羞布。而那灵魂,却已经完成了最伟大的人性之救赎。

把列夫·托尔斯泰归入到“作家”这个职业简直是对他的大不敬。他是个英雄。他必须要承受英雄所要承受的,无边的孤独。

贝多芬的孤独源自命运,米开朗基罗的孤独源自信仰,托尔斯泰的孤独则源自他的心灵。对于托尔斯泰,他的经历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思想和矛盾。罗曼·罗兰精确地把握到了这一点,笔墨不多,却将托尔斯泰的挣扎写进了骨子里。

托尔斯泰自己如同那个时期的俄国一样,是矛盾的——他有着平凡的外表和朴实的心灵,却生活在自己所痛恨的贵族之家;他所要抵触的是自己享受着的,所要反对的正是他自己成为的人。这使他与同时期的高尔基永远的划开了一条界线:高尔基无所畏惧,如同海燕一般;而托尔斯泰却始终在挣扎,在犹豫,在痛苦。

所以,托尔斯泰想到了博爱,想到了宽恕。

而在人生的最后,他也完成了自己心灵的宽恕。这个一直处在煎熬的,不屈呐喊的灵魂终于得到了永远的安宁。在秋天的车站里,托尔斯泰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孤独而生,宽恕而死,如悲凉之雾,遍披华林。

我是个英雄主义者,我相信螳臂当车,相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我敬佩这三位英雄,也敬佩人类数千年文明之间无数舍生取义的志士仁人。

托尔斯泰说过:“人生来并不是一场轻松的享乐,而注定是一场沉重的负担。”这句话可以看做是对《名人传》最好的解读。

贝多芬与命运对抗,米开朗基罗与信仰博弈,托尔斯泰与心灵斗争。他们的人生始终是充满苦痛的历练,是一场沉重的负担。因此这部《名人传》的基调也是深沉的,黑暗的。

然而生命最美好的地方就是黑暗,因为只要有黑暗,必然就会有希望。

这种希望来自灵魂,也会拯救灵魂。

因此,这三位英雄的人生在我们看来是恐怖的,是苦痛的。然而对他们自己而言,却是一次畅快淋漓的宣泄,一场血脉贲张的战斗,一首波澜壮阔的史诗。他们在不断的抗争中实现了自我,也为人类文明画下了浓墨重彩的、闪耀着光芒的一笔。

所以,去坚持自己应该坚持的事情吧。在你坚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虽然苦痛,却是救赎。

篇31:高中读后感

“一沙一世界,一叶一菩提。”我则从一本小小的《飘》之中看到了美国内战的各种纷争,也参透了一点道理。

战争乃生命之摧残,也像一种催化剂,逼人,锤炼人,改造人!国家可以在战争中兴亡,种族也可以在战争中存灭,小小的人更是如变色龙一般,千变万化。

作者玛格丽特将自己化为小说中的主人公思嘉,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造了一个美国的奇迹。小说的情节似生活中的情节一样,给人以感慨,其味如茶一般,值得细细品味。

不一样的经历,不一样的感受,小小范围让我身临其境。思嘉,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却深受奴隶制的影响,面对黑人,给以百般歧视。从她小小一人足可以看见美国南方奴隶制的危害。思嘉从小就追求自己的爱情,在和平中,在幸福中,她所爱之人却里有所爱,知道一切成为眼前的现实,她一生中对她很重要的两个男人:艾希里和瑞德(此处缺少谓语,应补加谓语)。艾希里是在和平中,瑞德则在战争中。思嘉爱艾希里,瑞德爱思嘉,何等纠结。但是面对战争,小小的思嘉却也变得坚强,不管什么时候她也不会忘记自己的家。面对战争,在脑中只有残酷,恐惧充满了每个人的心中。思嘉何尝不是,面对身边无望的一切,她该做些什么。但南方战败的时候,他们几乎快绝望了,谁都有可能死去,但是思嘉拿出自己被逼出来的勇气,去承担这本该承受的一切。

北方佬的残酷夺走了南方的一切,在这时思嘉受尽饿冷的考验,她身无分文,慢慢地,在时间的流逝中,她受尽了没钱的苦日子(应加“的煎熬”),于是她变得残忍,成了一个守财奴,利用欺骗周围爱她的人去获取所谓的“利益”。不顾一切的,同时又是那么的厌恶,最后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瑞德的心,因为思嘉糊涂她不知谁是爱她的人,直到真正失去了,才后悔。在分散的最后她又一次表现了她的可怜,却只换来了瑞德的一句话:“我是曾经爱着你,但你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已经使我的爱消磨殆尽。”瑞德走了,思嘉哭了!

《Gone withthe wind》玛格丽特的一生,用时间去换取她的经历,快乐,悲伤,遗憾。

在困境中,不要只为自己的生存,而不择手段的去达成目的。在最艰难的时刻,不要冷冰冰地伤害周围爱你的人,否则受伤的会是你自己。同样(“同样”应改为“同时”)学会用宽容,理解看、接触周围的一切,这样会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没有怨言的世界。现在在和平的世界,面对战争我们始终坚持保卫和平!在书中的战争中警戒自己!

美国内战也是一场种族之间的恶战,面对歧视,他们勇敢地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力,同样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不应该歧视任何人,换句话说歧视别人,就是在歧视自己。现在的我们看到那铁的历史“贩卖黑奴”也许会流露出一些同情。在当今社会,何尝不是受种族制度的影响,歧视也很严重。“地位”“势力”这些词历历在目,但这是自然法则,不可改变!在其中我们只能改变自己,把自己变为强者!可从《飘》中看出,在林肯的制度下翻了身的黑人,又是一种情况。恰恰符合了《非诚勿扰》中葛优说的一句话:“穷人翻了身,就会变本加厉的使唤人!”当时的黑人也一样,翻了身,变(加上“得”)残酷无比。这便可以让我们看清现实!

简单的说,从这本书中我学到的:追求自己所爱的,不放弃。面对该面对的,勇敢活着。保护自己周围的人,真诚相待!

篇32:高中读后感

南国的烟雨,铸就了她无与伦比的诗情,面对生活的坦然、平静、如一朵白莲清绝遗世。她-——就是林徽因,是爱、是暖、是希望、她是人间的四月天,她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

林徽因生于杭州,一座被誉为天堂的千年古城,有无数文人为西湖题词,沉醉与杭州独有的清韵,独有的诗情。

她与徐志摩相恋,或许是她人生当中最美好的时刻,伦敦,康桥,泛舟康桥,他们彼此都沉浸在诗意的美好,多年后,徐志摩写下了《再别康桥》,语句中透出对往昔的追忆,一去不返的时光,历经多年,早已是物是人非。

这本书以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林徽因的生平,或许每个人对林徽因,总有不可言传的倾慕,她作为那个时代独有的才女,在诗坛上显现出柔情似水,而她亦是建筑学家,为国家做出了众多贡献。文学是调配凡尘烟火的工具,而并非她的生活,她有着属于自己的追求,她曾经到各地游历,对古建筑的华美、威仪,有着独特的喜爱,以此为终身的事业,默默为之付出。

她的一生让三个人为她动情,一个是徐志摩他,她的心中一直有这个充满诗意、文采斐然的人,他们之间存在都不愿面对的现实。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康桥之恋,则是他们的内心尘封已久的珍宝,有时甚至依靠回忆曾经,来典当岁月。而梁启超的大公子梁思成,虽在文采上不及徐志摩,却在建筑方面与林徽因有共同的理想,志同道合,他将林徽因呵护一生。另一人则是学界泰斗金岳霖,他为林徽因终身未娶,每当林徽因、梁思成搬到哪里,他便搬到哪里,悉心陪伴,他与林徽因、梁思成终生为友。当林徽因过世后,有一年,他将朋友召集起来,默默的说,今天是徽因的生日,众人望着这位终身未娶的老者,默默流泪、叹息。

如果仅读她的诗,便以为她所拥有的只有轻灵与典雅,充满诗情、与明月为伴、雨与花茶为邻,在清风诗书中度过一生,但她有着渴望凡尘烟火的内心,想与世俗为伴,渴望红尘中的幸福,她愿为一生所热爱的事业献身,在徐志摩死后,她没有了挂念,一心为事业,但当夜阑人静,明月入户,又有谁知他的内心所想。

当那种风起云涌的年代到来,它携一身病骨各地观察古建筑,她本应享受安稳,却爱上漂泊,爱上旅程中的风暴,爱上旅途中得失消亡。

她亦有那份坚持,为了事业,她他带病参与国徽的设计,参与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拯救了传统景泰蓝工艺,从众多的学术专家中脱颖而出,她是战火纷飞年代最清纯动人的白莲,内心却有坚强信念,她本身好像就是一个谜,神秘而深刻,她以最优雅动人的姿态行走在红尘陌上,让世人仰望,却又不敢轻易追随,她永远是明净如水,好像不属于尘世的烟火,却又生于尘世,在人间四月,在清风小径中徘徊,在燕语呢喃中度过花开花落,而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它都有不会老去的美丽容颜。

不知她的一生是否有过孤独,当徐志摩乘飞机赶去听她的讲座时飞机失事,徐志摩走了,她曾经深深爱过、信赖过的人,许下山盟海誓的人,却首先背弃了誓言,与心中的康桥永远别离。当她静静休养时,是否时常怀念起那个儒雅的诗人,虽离去却让人追忆。林徽因从不会让自己一蹶不振,她是将自己的苦痛埋藏在心里,她他曾爱过三个人,却又将每一份处理得恰到好处。当初,虽不得已离开徐志摩,也是她心中认为的最好的选择,一意孤行的结果,她不敢也不想去设想。只在心里为他留出位置,仅此而已。

纵观她的一生,都以一种清绝的姿态傲立于世,将苦痛埋藏于心中,不轻易透出,所见到的只是她他所写的清新的诗词。每次见到都感觉仿佛是一朵一尘不染的白莲,经岁月的洗礼,洗净铅华,清绝明净,生于烟雨迷离的千年古城,在细细的光阴中走过青石小巷,在西湖旁静听燕语呢喃。不过每个人都无法体会她的内心所想,她要的不是诗酒年华的朦胧,应该是她所坚持用生命付出的事业,在建筑学上的造诣,她完美地用她斐然才情书写她的人生。

这本书用清新秀丽的文字,描绘了一代才女林徽因的生平,语言平静华美,用虚幻而实在的意境,写出了林徽因那份无与伦比的诗情,让每一人都为她陶醉,为她的坚持、执着所折服,而她却始终如一,不改如初时的美好,用她独有的诗情,去品味凡尘烟火,抒写清新的人间四月天。

细雨打湿咯花,走过一个又一个人间四月,那份独有的诗情在流年的光阴中不断传响,在月圆月缺中度过万水千山。

篇33:高中读后感

古往今来,历朝历代,在历史的长河中的有着属于自己的岁月篇章。仿佛一切的一切都在不停地朝着现在走来。纵观中国历史,无论哪朝哪代,也无论是强盛还是衰败都依然阻挡不了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我们中国人也正是在这脉脉相传中才成就了今天繁荣的中国文化。

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寻觅中华》,使我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与见解更加深入了一些。从黃帝到商朝,从汉朝到唐朝,再从宋朝到青朝以至现在,余秋雨,带我们遨游在中国的文化史上,被一个个故事所吸引,也曾为墨子感到佩服,也曾为屈原感到叹惜,曾为司马迁叹服……但我现在想写一下对于其中一篇的内心想法——《乱麻背后的蕴藏》。

宋代留给我们的印象大多是常年处于战乱之中,同时与好几个国家并存,国不安家不宁,但宋朝的文化是值的我们去品读去鉴赏去了解的。

也正是在那样混乱割据的年代。宋代的文明却蓬勃发展,逆风飞翔。

我首先了解到的是宋代的社会经济生活。相比唐朝而言,宋代的都城没有过多的限制,但全国市镇总量已接近两千。当时的商品流通量如果折合成现在的价格,差不多六十亿至七十亿美元。在宋优,还出现了许多科技著作。

宋代文化的蓬勃发展,与文官政治有关,宋代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优秀人才, 使大家都有平等的资格。在全国广办公私教育,使全国的文化资源获得更多的开发,焕发出文化的活力。本来朝廷是利用文化来统治国家,但实际上文化也利用了朝廷。

在宋朝也涌现了众多知识分子,例如苏东坡、朱靠、陆游等。这些知识分子同时也担任着执政者,如范仲淹、王安石、司马光。这些文官的加入,使得宋朝焕发出一种新的活力。文官政治是考文人来执政,所以他的本性还是君子政治。宋代哲学思想也是比较先进的,许多名家都涌现出来。朱熹,企图为中华文明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永恒体系,把理论与现实,相结合,把向自己的学说传播下去。从这一方面来讲,宋朝也是一个中国古典哲学灿烂的年代。

在朱熹去世后,也有两个重要的人相继去世,一位是陆游,另一位是辛弃疾。读了他们的诗,不禁让我们想起宋朝的军事危难。在他们的诗作中经常出现有关国家危难的诗句。也正是在那风雨飘摇的年代,才造就了这两位爱国诗人。

说起爱国诗人,就不得不说一说文天祥。时间是那么的快,南宋也灭亡了,一个在文化上蓬勃发展的国家即将陨落,化为茫茫宇宙中的一颗流星。但还有一个人,把宋代文化的余热用自身的人格力量展现的淋漓尽致。被元朝俘虏后,他宁死不屈,尽管元朝给他无比优越的条件和权力,但是在他眼中,那又算得了什么。宋代的文化已经渗透到他的信仰之中,所以才出现他这样舍身取义,大义凛然的伟大爱国者。最后,他给世人流下一句话——“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

宋朝最终虽然灭亡了,但是他的文明却得以传承。

文化总是在不断的发展着,乱世也不例外,而且它发展的却格为繁盛。也因在乱世,人们才急需一种精神寄托,心灵信仰。文化给人们慰藉,支撑人们在未知中前行。乱世中,一批批文人正已他们的人格魅力,展现这个时代的文化底蕴。如果你问我一个朝代留给后代的是什么?我会答,文化是他留给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文化不是盛世的点缀,而应该是黑夜的蜡烛。如果世人暂时不需要这蜡烛,那么,我们就让他先在自己的心底点亮。

篇34:高中读后感

近几周,我读了余秋雨的《寻觅中华》,在断断续续的阅读中,我跟随大师的脚步从我们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开始慢慢行进。猜测华夏文明的始祖—黄帝,探索商朝的神秘,感受汉朝的伟大。终于,我走进了我们引以为傲的唐朝。

大唐,如一座高峰,屹立在历史深处,也矗立在人们的心中。是什么力量缔造了巍巍大唐,创建了如此一个伟大的文化盛世呢?

北魏鲜卑族开凿的云冈石窟、龙门石窟,使中西文化精华相互化育,为大唐气象注入浑朴的旷野之力。说到北魏,总是想到孝文帝拓跋宏,他四岁即位,在位二十八年,只有九年时间独立施政,却在这九年中使中国改头换面。他主张“汉化”,这是一条血迹斑斑的改革之路。这条路,本来也许要走几百几千年,可是他,却把它压缩到了几十年。这次改革,不仅是汉文化对“胡文华”的濡养,更是“胡文华”对汉文化的输注。正是这种双向的交融,才让中华文化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生命力,打通了一条通向大唐之路。

唐朝时一个“诗的时代”,唐诗是唐代的灵魂。

唐诗标志着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高峰,是中国古代诗发展的全盛时期。其成就卓越,在封建政治、经济进一步发展变革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思想比较开放、艺术文化普遍高涨的推动下,诗人们继承和发扬《诗经》和《楚辞》以来的优良传统,广泛总结前人的创作经验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结果。唐诗的作者广泛,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上至老人,下至几岁的小孩,还有外国作者。唐诗的题材非常广泛。有的是从侧面反映当时社会的阶级状况和阶级矛盾,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有的歌颂正义战争,抒发爱国思想;有的描绘祖国山河的秀丽多娇;还有抒写个人抱负和遭遇,诉说朋友交情,人生悲欢等。

而在唐代的诗人中,我最喜欢的便是李白。

李白,字太白,晚年自号青莲居士,祖籍陇西成纪,天才横溢,被誉为谪仙人。其诗想象丰富,构思奇特,气势雄浑瑰丽,风格豪迈潇洒,是盛唐浪漫主义诗歌的代表人物。

李白是一个随性洒脱的人,他高度自负,傲岸不羁,而又热情豪放,天真烂漫。他的诗受到唐玄宗的青睐,却又因此受到小人的排挤。天宝三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在这里,他遇到了杜甫,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年,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彼此产生了深刻影响。

唐朝是一个自信的时代。

唐朝时期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透出一种自信的气度。这种自信从他的军事、外交、文化、国家治理、疆域版图等各个方面均有体现。这种自信是以国家的真正实力为后盾,内百姓安居,外四夷臣服。太宗被尊为天可汗,这也是后世历朝历代所羡慕和追求的一个圣境。

唐代地域不小,历时不短,“仅仅长安城就已经很大,比古代世界最骄傲的城市—那个曾经辉耀着雄伟的石柱和角斗场的古罗马城,还大了差不多六倍”。这是余秋雨对唐长安城的评价,而它不止面积大而且商业繁荣,走在长安街头,外国人多的是,还允许留学生参加考试,考取官员,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智慧啊!这也是源于唐朝的自信吧,他有自信心使外国惊叹于自己的时代,不担心外来的文明会把自己淹没,甚至也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淹没。他很明白,自己离不开别的文明,如果离开了,他就会索然无味了。所以,余秋雨说,“盛唐之盛,首先盛在精神;大唐之大,首先大在心态。”

今天的中国正在融入世界,我们就需要盛唐的胸襟。

唐朝是我们历史过程中的精华。

篇35:高中读后感

最近几天,风卷残云般读了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掩卷而思,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一部小说,更像一部纪录片,向人们缓缓诉说着在那个贫困年代小民的悲欢离合,那一 个个鲜活的人物,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的典型代表。内心的'不平静只能用一段段文字来诉说。

复杂之许三观

在我看来,许三观是五六十年代广大贫困人民的代表,他们贫困、卑微但绝不卑贱;他们身处黑暗年代却又向往光明。许三观心地善良,尽管生活的重担、生存的风尘可以埋没他的身躯,但绝对不会埋没他金子般的心。也许,有时候他有些尖酸、刻薄,但他的心是善良的。他对美好生活无比向往,但对现在的生活却又无比满足,以至于当物质生活足够丰富,不必再卖血维持生计以后,他手足无措的哭了起来。他老实、本分却又有些狡黠,即使面对一乐的无情表现也无法遮挡他人性的光辉,谁又能理解他内心的屈辱、生活的重担带给他的压力呢?

真情之一乐二乐三乐

本书的主角是许三观,但我更关注他的三个孩子,他们的生活如同他们的名字一样简单,没有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殷切期盼,只是简简单单的快乐!

一乐应该是这三个孩子中命运最曲折,最复杂的,也是作者着力刻画的重点。最疼爱自己的父亲不是亲爹,从小在邻居的斜眼中长大。在我看来,他的性格应该是扭曲的,但他没有。他性格开朗,因为他有一位爱他的后爸。对于兄弟,他十分关心,为了三乐,他不惜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后面的情节更令人叹惋,得了肝炎,命悬一线。当我看到许三观沿途一路为之卖血时,我的心深深震撼了,我终于找到了一乐健康快乐长大的原因,那就是许三观的爱呀!当然,许三观与他时亲时疏的关系或许令他迷茫!他两次出入何小勇家,在众目睽睽之下不被待见。都说青春期的少年心思敏感,谁又能理解一乐那一颗滴血的心?

二乐应该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他聪明机智,情深意切:与方铁匠儿子争论一段,一个狡黠的小男孩跃然纸上;背一乐雪夜进城治病一节,一个重感情,有担当,敢付出的男子汉形象呼之欲出。

三乐是最孤独的。从小没人陪他玩,大家都不亲近他。和自己玩,是他无奈的选择!那个年代的孩子,又有几个童年时是多彩的呢?特别是给一乐看病时倾囊而出,请假照顾二乐一节,兄弟真情可见一斑!

绝情之何小勇

没有何小勇,就没有许三观一家的屈辱。但何小勇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过错而自责。面对两次找上门来的一乐,他的绝情令人愤怒!但在那个缺衣少食的年代,谁又能理解何小勇内心的无奈呢?

无情之李血头

单听名字,这就是一个霸道的冷血动物!以卖血为生的群体,还有几分油水可榨?可李血头雁过拔毛,他的巧取豪夺加重了这个弱势群体的苦难,但在那暗无天日的岁月里,又有谁能认清、去除这颗毒瘤呢?

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泼辣节俭的许玉兰,忠厚仁义的方木匠,慈祥仁爱的四叔,乐于助人、有情有意的来顺兄弟------一个个人物,如电影的慢镜头,一一在我的眼前浮现。

《许三观卖血记》,绝不只是一本小说。

篇36:高中读后感

矮墩墩的身材,胖乎乎的脸,嘴上总是挂着无比天真稚气的笑,一副乐呵呵,胸无城府的样子,这便是哈谢克笔下的《好兵帅克》中帅克的形象,亦是我眼中的“傻”兵帅克。

第一次注意到哈谢克的这本书,是因余秋雨在《行者无疆》中的一句话,“卡夫卡用认真的变形来感受荒谬,哈谢克却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曾拜读过卡夫卡笔下那令人向往又终生无法到达的城堡;那小职员变身甲虫明知无罪却逃避不掉的可怜,推销员变为大虫子的无奈与压抑。卡夫卡的变形已荒谬的令人惊叹。以佯傻得幽默来搞乱荒谬的帅克又是怎样的呢?这样的帅克能否化解卡夫卡式的阴郁呢?我不仅对哈维克的《好兵帅克》有了无比的期待。

初享《好兵帅克》仅用了一天的时间,掩卷回忆帅克的形象,只一个字“傻”。傻的滑稽可笑,傻的别样可爱。一个普通的喜欢喝啤酒的士兵,被送去为一个他所不屑的皇帝充当炮灰,对战争及结果却毫无兴趣。萨拉热窝事件后人人明哲保身,不对政治军事多评论一字,帅克却傻傻的在小酒馆高谈阔论,天真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后却被捕入狱。在监狱,面对狱警无厘头的提问,依然傻傻的极其认真的作答,最终被送往精神病医院;在那里,帅克满怀深情的向医生、护士打招呼,镇定自若的神态,头头是道的搭话,在被赶出精神病院后还对精神病院依依不舍。上了前线接二连三闹出乱子又光荣的败北。帅克的一切不懂得粉饰现实的行为在“大人物”眼里就是“白痴”的行为。我想,这便是帅克在当时的捷克能化开卡夫卡式阴郁的原因吧——他傻得天真。

但再读《好兵帅克》时,我发现自己错了。帅克是经法医鉴定的傻瓜,但他显然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他表现出的孩童式的的天真,貌似恭顺,然而对权威毫无敬意;他以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作弄长官,很谦卑地把到手的每件事情都搞砸,以心无芥蒂的行事风格把战争变为酒馆之间的闹剧;他看穿权利背后的虚伪,洞晓战争的荒诞和战争机器的虚弱。演示了一个小人物在逆境中求生存、用傻气和幽默对抗权利和体制的荒诞。帅克一直在念叨:疯人院里的美好生活已一去不复返了。这些世人眼里的傻瓜言论,无疑在嬉笑间颠覆了官方的疯狂与理智、自由与监禁的界定。反映的是当时的捷克背景下作者哈谢克的一种心声。一战前后,捷克一直都处在一个非理性的时代,人们尽管是被迫参加这场非正义的战争,但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崇高的伟大的,人们的生活很长时间都被笼罩在战争的情绪下。帅克有意无意的傻气和幽默,那种顺应时代潮流却又能保全自己的处事方法,看似荒谬的行为让人们看到了小人物生存的机智和灵活。我想,这种佯傻才是哈谢克写《好兵帅克》的真正意义所在吧——他傻的聪明。

反复的被抛入荒诞的境遇中,又奇妙的因错误的时间和言论走出困境的帅克;外表憨厚滑稽、屈从附和,内心却学识丰富、坚持准则的帅克,是哈谢克笔下复杂的矛盾体。“傻”兵不傻,这是一种“没有力量的力量”,这样的帅克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个成语“大智若愚”。正像世界级小说大师米兰昆德拉所说:哈谢克让我们看到的来自身外历史的“终极荒谬”,它不仅属于捷克的布拉格,它应属于全世界。的确,《好兵帅克》是我读的第一本捷克作家的书,相信这仅仅是我走进世界文学的一个开始!

篇37:高中读后感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何其有幸,我曾拜读了梁衡散文选集,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便是《读韩愈》。 ——题记

江流激湍,浪翻乳花,碧水自将青山绕;山峦叠翠,怒松插云,青山脚下碧水环。自岭南以南,焕烂流光,皆集于潮州。潮州之水,美不过韩江;潮州之山,雄不及韩山;而潮州之墨迹,妙笔皆生韩公祠。在梁衡笔下,我有幸来到了这山清水秀的地方。然而,韩愈一介书生,怎会使这山水易姓为韩呢?

众所周知,韩愈乃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章佳句至今被人们争相传诵。在文坛上,他是大唐的一块丰碑,但这尚不足以易姓河山。

在书中,我来到了唐宪宗时期,原本井井有条的市集却乱做一团,众人纷纷向法门寺赶去。然如此兴师动众的,却不是什么利国利民的大事,而是唐宪宗迎佛指舍利入皇城。一时间,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却无一人敢指出帝王的不是。此时,巷尾处一驾不甚华丽的车轿中,一位白发长须的老者,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

天子殿前,一位手持玉笏的大臣,颤颤巍巍地从群臣中走了出来——正是前日巷尾那位老者,他思忖良久,终于开口:“陛下,臣曾奏表上书,望陛下取消法门之典。陛下乃九五至尊,却要迎佛骨这朽秽之物入我大唐,置百姓社稷颜面于何地?若佛祖有灵,以为不敬,欲施行罚,便加之于臣身,臣万死不辞!”一翻言辞情真意切,感人甚深,却引得龙颜大怒,皇帝不顾众臣劝阻,把他贬至潮州。

这位老者便是韩愈。

朝为朝廷重臣,夕为左迁罪人,恐怕任何人都难以承受这种巨大落差。然而,韩愈却挺了过来。苏轼乌台诗案之悲释于对人生的超然,柳宗元被贬之苦释于对山水的眷恋,而韩愈的心灰意冷却释于他对百姓疾苦的操劳。当时的潮州因离京甚远,不似王土,更如蛮夷。韩愈见此心中大恸,忖道:我心中虽悲苦,但怎么比得上百姓的贫苦?于是,他重拾软毫,以文诛恶,驱鳄鱼,兴学堂,除奴制,修水利。八个月过后,潮州面貌焕然一新,潮州进士也由原来的三名升到了一百三十名之多。

此时,我不禁好奇:自古贬官只需要在被贬之处熬过一段时间即可,韩愈却为何如此卖力?也许,这都是缘于他的文人风骨,面对皇帝怒火依然不改儒家不屈不挠的风骨,身处困境难关依然不忘朝臣救世利民的风骨,遭受舆论指责依然不动圣者恪守本心的风骨。

韩愈曾倡导古文运动,废掉了华而不实的骈文,越过南北朝,越过魏晋,直承秦汉,将文章的“载道”作用发挥出来,立文、立业,后世苏东坡赞道:“文起八大之衰,道济天下之溺。”

常言道:“武死战,文死谏。”据史记载,韩愈出身贫寒,功名考取十分不易,但却数触龙鳞。我依稀看到,大唐汉白玉石雕琢的殿前台阶前,云雾缭绕中,一人托着他虽已衰朽却依然不折的风骨,心系天下百姓,志存黎明苍生,将一身刚正与不阿,献给了大唐盛世。历史等了千年,终于等到了他。

梁衡在文中说:“一个人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历史绝不会陪你哭泣,而它只认你的贡献。”潮州的韩公祠,韩山、韩水,并不是用来纪念韩愈的坎坷历程的,纪念的是他的以民为本,文以载道。

我想,这也是梁衡为何要“读”韩愈了。韩愈之于历史,之于后代文人,之于我们,都像是一本书,一本生动的书,一本严谨的书,一本经典的书,一本动人的书。他的行为,他的文章,无一不展示了他那高贵的文人风骨,他集儒家精华之大成,又加以自身改进,推动整个社会进步。即使他逝去,他的风骨依然如丰碑一般,在世间长留。

回望韩公祠中的凭吊之作,无一不是感韩公之大义风骨而作。此人,此景,此绩,怎能不教人心生感慨!于是,我心中也逐渐泛起一行诗句:

不畏君威斥荒诞,潮州河山尽姓韩。

上任八月兴四利,文人风骨留世间。

篇38:高中读后感

每一本书都有它唯美的旋律,每个人对这种旋律都有自己独特的感想,伴随着这种旋律在书中翩翩起舞。

《意林》它不像名著那样大本的让人看起来枯燥乏味,不像神话那样幻意让人神魂颠倒、思想却脱离了现实。它是通往成功的道路,教育我们成功的背后必定是被汗水浸透的,它讲的是人生的哲理,指导我人生走正确的道路,它讲的是崇高的品德,好让我们心里有个好的模范,能够时刻提醒自己做一个有素质的人。

俗话说‘‘万古长青,只有一真耳。’’在《意林》上完全能够感受到这种情感,读到令人震撼的画面,在脑海定格。那些感动人心的话语,有时使人潸然泪下。

你能随着它穿越时空隧道,去参观中世纪的秀丽,去领悦古代人做事的道德论则,去叹服新异的科技,这些它是玩转的多么巧妙。

它写尽了历史的沧桑与无奈、写了希望的曙光。

它写了许多人生经历、让我们参模、让我们学会理性看待事物。

它写了永不放弃者必将成功、得过且过者继续堕落。

里面有句话使我久久难以忘怀,它说我们这刚刚起航的

小船载得起父母那沉甸甸的爱吗?

我不得而知………

时光荏再,一转眼我已初中毕业了。也读了许多年的书了,问自己,有过热真学习吗?学到了什么吗?如果有没学懂的,有反思吗?我天天在意的,是发型吗,重要吗?这些在这本书上都找到了答案。

一页翻去,又是一个崭新的旅途,一路亮丽的风景让我们尽情赏阅。

篇39:高中读后感

翻开泛黄的纸页,浓浓墨香中,是家里流露出的真挚父爱。读罢全书,傅雷对孩子的谆谆教诲和他真诚直率的人格魅力,无不令人钦佩和感动。

《傅雷家书》就是这样一部苦心孤诣的教子篇,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严肃、一丝不苟的对待一切,做一个德才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作为父亲,傅雷教子极严,可他又具有令人感动的真诚和朴实。在送走将去波兰的傅聪后,离别之悲不由的唤起傅雷对往事的回忆。在家书中,他深刻的反省自己,后悔自己当初不近人情的教育“我良心上的责备简直消释不了,我永远补赎不了这种罪过。”父亲能够对儿子真诚的道歉,一切的爱,都在父亲的忏悔中彰显出来。

傅雷教子,始终保持着以德为先,做人为本的原则“做人第一,其次才是艺术。”很少有人教育艺术学生如此多的道德,傅雷在育人方面可谓呕心沥血。他告诉傅聪,永远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只有心灵无比纯洁才会将艺术表现的动人,这与傅雷的直率和坦诚是分不开的。父亲从小給予的爱国主义教育也没有白费,即使远在波兰,傅聪仍然热爱着祖国,坚持父亲給预的信条,始终没有背弃他的祖国。

当然,对于傅聪的努力换来的成绩,傅雷也是由衷的为他骄傲和自豪,在高兴之余也为傅聪的坚强,不为胜利冲昏头脑而安慰。“多少过分的谀辞与夸奖,都没有使你丧失自知之明,众人的掌声,名流的赞美,都没有减少你对艺术的谦卑!”傅雷就是儿子的良师益友,辛勤教育又不忘衷心赞美,衷心赞美不忘谆谆告诫,深沉无言的父爱,皆凝聚其中。

一封封家书,将相隔万里的两人的心连在了一起,一边是孩子勤奋的练习,另一边的父亲却殷切地注视着他的每一次心脏的律动,设身处地的预想他在前行道路上会遇到的各种情景,并替他做出预案,为他寄去各种书籍作为养料,在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傅雷高深的艺术造诣,也看到了一颗崇高的父亲的心。傅聪也从书信中吸收了丰富的精神养料,好像父母仍然在他身边,时时给他指导、鼓励和鞭策。家书给予傅聪成长的力量,让他去战胜各种困难和魔障,找准自己人生的方向。

傅雷就是这样将自己的爱与期望诉诸笔端,寄给远在异乡的儿子,从不间断。在一封封家书中,我读出了傅雷的真意:“我还不甘落后,还想事事、处处追上你们,了解你们,同时也想竭力把我们的经验和理智献给你们,做你们一支忠实的手杖。如果有一天你们感到这根手杖是个累赘的时候,我会销声匿迹,决不来绊你们的脚。”肺腑之言,舐犊之情,不经意间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掀开扉页那张照片,傅雷专注的给孩子写信的情景更平添一份感动,那份执着真挚的爱在心中挥之不去。

《 傅雷家书》读完了,而天下父母爱子之心是永远不变的。所以,珍惜与父母相处的每一分钟,用心感受父母的爱吧,这也是做为子女的最好报答。

篇40:高中读后感

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到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过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这是傅雷在给他儿子傅聪的信里说的一句话,当时读到这,还有些看不懂,就顺手做了下标记。当我看完全书是,再回到这里,我觉得这段话写得特别好,他要儿子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我想,这是任何一个父亲想对自己孩子的期望!

记得看到这个书名时,觉得这无非是一个叫傅雷的父亲写信给他的儿子,信里说些家常话,然后唠叨几句话。但当我开始阅读时,发现这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样。他同儿子一起探究音乐,将自己所经历的东西全部用信的方式传到孩子的心中。他设身处地地去预想孩子在道路上可能会遇见的困难以及各种各样的情景,然后为他铺好路,向他说明该如何去对待这一切。让孩子在真正遇见这些时,能够冷静、沉稳、游刃有余地去解决它们。

这是什么?这是一本充满父爱的书;这也是一个父亲对孩子的苦心教导。傅雷是一位严格、严肃的父亲,而我的父亲也是如此。他不苟言笑,对我的教育更是严格。所以我一直认为他根本不爱我,但是这个暑假通过一件事,通过这本书,我好像看到了另一些东西。

暑假开始,爸爸妈妈因为一些事情要回老家,而我因为补课只能待在杭州不能和他们一起走。那时,我正在看这本书,当时我还在想,我老爸会不会也这样做?但这个想法马上被我否决了。现在这个社会,打个电话不就好了,写什么信,再说,像老爸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这样做,早把我忘了吧!这是我第一次和爸爸妈妈分开,一个人好孤单,好无聊,很不习惯。当天晚上,我洗好澡趴在床上看《傅雷家书》,突然手机响了一下,那是信息铃声。我拿来一看,惊讶地发现是爸爸发来的。他在短信里询问了我的补课情况、作业情况、生活情况,然后还嘱咐了我一些生活细节,并且和我分享了他们在老家发生的事情。看完短信我好感动,然后立刻回了过去。但是却没有再次收到,我刚打算放下手机,手机来电了,是老妈打来的,我还确定了一下是不是老爸本人发的短信,老妈说,老爸一直很担心我,说我一个女生……

然后,每天晚上,老爸都会发短信来,老妈也会在短信后打电话来。而我也一直坚持着看这本书,边体会书中的爱,也体会着爸妈对我的爱。这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切切的感受到了父爱、母爱。当然我也回忆着和老爸的点点滴滴。我发现并不是老爸不爱我,而是我从来没意识到。爸爸的爱被我的潜意识里的严格遮住了,所以我只看见了表面,从未认真地去体会这其中所蕴含的浓浓爱意。

记得三年级刚开始学英语时,这门课我一点也不懂。当时连26个英文字母都不能完整背出,更别说默写了。所以第一次默写我之对了10几个。回到家,老爸非常生气,让我抄十遍,然后让我背,他在旁边看着我,然后再到他那背,我背了一边又一遍,默了一遍又一遍,终于到第五遍时,完整、无错误地全部默出,用了两个多小时。从那个时候我就会觉得老爸根本不在乎我,只在乎学习,看重学习。而现在想来,那晚后的第二天又进行了一次默写,我全部默出,还被老师再全班表扬。从那次后,我的英语成绩也慢慢提升,也有了现在的成绩。而这一切不是因为那晚么?因为老爸对我的严格,让我有了让别人羡慕的成绩。难道不是因为爸爸么?

我想,以后我会学着去体会爸爸妈妈对我的爱、同学对我的爱、老师对我的爱;我想,以后我不仅只会看表面,更会体会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我想,这本书对我的影响会给予我很大的帮助;我想,我会继续努力的!

篇41:高中读后感

“快写作业了,课外书可以等下再看的。”

“写完了作业就复习预习一下课本,都初三了,还让人不省心。”

“先来吃饭,吃完了再说。”

“……”外面阳光正好,微风不噪,可是妈妈又在唠叨,我生平最讨厌的就是别人在我耳边一直不停的嗡嗡地说,我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用一直不断的提醒我做这做那的。

而我伟大慈爱的母亲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唠嗑,她始终认为我是个小孩,什么都做不好。

我曾经尝试过去辩驳,但是只要我在那一尘不变的说话声中穿插了一句话,那么那种惹人厌烦的嗡嗡声就会变得更多。所以我果断的选择了噤声不讲话。

一般这样的独角戏会持续5分钟左右,然后我就有了大量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现在,我翻开了《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中作为父亲的傅雷用书信的方式告诉了傅聪自己对他的拳拳父爱,他深沉的父爱,如涓涓的细流一般滋润着每个看书孩子的内心。

为什么傅雷就能做得这么好?他懂傅聪的感受,他会循序渐进地表达出自己对傅聪的感想,让人看着心里舒畅。我羡慕傅聪,因为他拥有一个了解自己的父亲,那是多大的福分。傅雷讲的每一句话都耐人寻味,不像我的妈妈反复强调的只有那么几句。

心里又不免抱怨一番。但是当我看到傅雷在信中写道关于傅聪妈妈对傅聪的关心中,我好像看到了妈妈的影子。可能母亲永远做不到像父亲那般理智,她们会做的就只有不断殷切地提醒自己的孩子,她们不会说出什么特有哲理的话,但她们说的话平凡而又伟大。

岁月的河流缓缓地流淌,人们都喜欢坐在渡轮的前头,想去预料些未来的事情。我以前也是这其中的一员,然而现在我好像被《傅雷家书》,亦或者是被那几句短暂却深刻的话牵引着,我走向了船尾,细细品味着曾经发生过的那件小事。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喷嚏打个不停,脚像灌了铅一样,动都动不了。我的脑袋里好像就是一滩浆糊一样,好不容易回了家,看到床后立马倒下。

一阵铃声传来,但我丝毫不觉得悦耳,因为这意味着我需要再一次从温暖的床上爬起接电话。是妈妈的电话,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我说还没。

接着又打了两个响亮的喷嚏,果不其然,她再一次唠嗑起来。

我说这只不过是一个小感冒罢了,然而她却不信。她说要给我送饭过来,我说犯不着,自己买点吃就行了。拗不过她,只好随她了。

接着睡觉。梦里好像梦到了妈妈送了碗面过来,她摸摸我的额头说什么温度还挺高的。然后就是她把我带到了医院,医生说要挂盐水。这一次是被惊醒的,但我却在桌子上看到了那碗面,和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

“面已经给你带来了,吃好早点睡,等我回来再带你去医院好好看看。”原本对于她给我带面我觉得并不大可能,因为她不会将自己宝贵的上班时间腾出来。

我吃着那碗面,一碗再普通不过的面,清清淡淡的味道,并没有什么特别。我一口一口地吃着,感觉鼻子酸酸的,挺想哭。那是我生平头次将一碗面吃得这么干净。

一碗面中包含了多少的母爱。

妈妈回来以后,带我去了医院,是高烧,39.5度。配了一点药以后,回家了。幸好没有挂盐水。回家的路上,直到到家她一直在唠叨,但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厌烦的感觉,相反是满满的幸福感觉。最平淡的情,最真诚的意。

天下妈妈都唠叨,我的妈妈,傅聪的妈妈,但这些唠叨都是世界上最甜蜜的唠叨。我合上了书,走到正在打扫卫生的母亲身边,我将那句以前难以启齿的话说出了口:“妈妈,对不起。”

希望还不晚。我终于明白了你的良苦用心,曾经的偏激,胡闹和一意孤行暂且先都统统抛后,真的对不起。

篇42:高中读后感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生活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法布尔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我读得兴趣盎然,爱不释手。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

在法布尔的笔下,这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独特的一面:遂蜂的守门人充当着大门板和守门人的角色,同类来了就让开,异类来了就赶跑它;迷宫蛛的网像一个迷宫,昆虫掉进去就“走”不出来了;蝈蝈儿看起来好像是食素的,其实它们是一群“伪素食者”……这些小生灵在作者的笔下表现的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这几句描写遂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的时候,它曾经为了自己和后代们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它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它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看完这几句话以后,我被遂蜂“守门人”那对家里人深沉的母爱所震撼了。在它年轻的时候,它为了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在它老了后,它仍然用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守卫这个家。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人类的许多母亲不也是如此吗?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而操碎了心,在儿女长大后虽然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帮忙的了,可是心中却仍然装满了沉甸甸的母爱,想要再做点什么。

原来昆虫的世界和我们的世界有很多相似之处!

《昆虫记》让我了解了昆虫,更让我了解了生命;《昆虫记》虽然看起来平平淡淡,但却蕴含了作者对生命的无比尊重,对大自然的无限向往。

“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其实,美,无处不在。美,就在身边。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昆虫记》,走进大自然。

篇43:高中读后感

渐远﹒不必追

龙应台说,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亲人只有一次缘分,无论爱与不爱,下辈子都不会再见。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而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而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世不断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要学会放手。

选择﹒不回头

龙应台说,选择,就像过了河的“卒”,或动或静,都不能回头。

人生如戏,却又有别于戏。冯小刚说,人生远比艺术来的深刻。我想,也许是源于生活的真实和不可重来。他没有预演的机会,不管你如何怯场,都得演到曲终人散,因为选择了便不能回头。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暴风雨,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渐老﹒ 别吝啬

龙应台说,“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

当父母日渐老去,不能自己穿上衣服,请你有耐性一点。还记得,还记得他们曾花费多长时间教你这些事吗?

哪一天,当父母一再重复唠叨,说着同样的事情,请不要打断他们,听他们说,在你小时候,也许他们必须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相同的故事,直到你静静地睡着。

有一天,你终会发现,即使父母有许多过错,却总想给你最好的;有一天,很久很久以后的一天,你的头发也会在阳光下闪烁银光。当那天到来时,我们会不会想念他们呢?所以请不要吝啬你的爱,像他们待你一样待他们可好?哪一天,当他们的腿不听使唤的时候,请扶一把,像当初他们扶着你踏出人生的第一步。

相信﹒不相信

龙应台说,二十岁之前相信的很多东西,后来一件一件变成不相信;二十岁之前相信很多东西,有些其实到今天也还相信。

其实啊,相信与不相信又有什么呢?人生要学会边走边忘。拿得起是能力,放得下是智慧。舍看起来是给人的,实际是给自己。人生路上,应试着边走边看,边走边忘。

最后,有些相信变成了不相信,有些不相信的倒也信起来。也许这些改变来自于挫折,毕竟,人生路上不尽是歌舞升平。

唯一不变的,是我相信,母爱亲情的伟大。已成长的你,想没想过,生养你的两个人真的走了,再也不会说话了,再也不会喊你的名字了,再也不会睁开眼睛了,再也不会和你一起吃饭了……

《目送》不仅写小一辈的故事,也写老一辈的故事。龙应台说,我掠开了雨湿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得这最后一次目送。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额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一代又一代人,从最初的彼此依偎取暖到“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的愁怨与无奈要经历的太多太多。孩子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思想,他会在自己选择的那条路上义无反顾地走下去,他一路披荆斩棘,独自抵抗风雨。而老一辈人能做的,只是站在路的起点,目送孩子的背影。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路,无论多泥泞多坎坷,也没有人能够替他到达终点。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篇44:高中读后感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莉·勃朗特的代表作,在她短暂的一生中,能创造出如此精彩的小说,实在是令人敬佩 。这部小说以“我”——洛克乌德先生在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经历为主线,其中夹杂了女管家丁恩对往事的大量回忆,是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小说从“我”来到呼啸山庄想要把画眉山庄租下来,但却受到了呼啸山庄人的冷漠、粗鲁的对待说起,“我”为了弄清其中的原因,就询问了“我”的女管家丁恩太太。她将往事和盘托出。这些内容也在书中占了相当多的篇幅。呼啸山庄的主人原是老欧肖,有儿子亨德莱.欧肖与女儿凯瑟琳。一天老欧肖捡回来一个弃婴,就是现在呼啸山庄的主人希斯克厉夫,他的产业还有画眉山庄。可在刚开始,两兄妹对他并不好,尤其是亨德莱,对他更是百般虐待。而凯瑟琳对希斯克厉夫则逐渐产生了好感。凯瑟琳逐渐爱上了画眉田庄的小少爷埃德加,可是凯瑟琳又不舍得希斯克厉夫,可她觉得希斯克厉夫太过粗鄙。希斯克厉夫知道后之后,就默默地离开了。亨德莱继承了呼啸山庄以后,对希斯克厉夫的态度也并没有好转。最后凯瑟琳与埃德加结了婚。

过了半年,希斯克厉夫回来了。他是为复仇而来,他打破了本该有的宁静。他想要疯狂的报复那些曾经伤害过他的人。他利用亨德莱的堕落,用赌钱的方式赢得了呼啸山庄。又利用画眉田庄的伊莎蓓拉对他的感情,继承了画眉田庄的一部分。又在埃德加与凯瑟琳双双去世之后,吞并了画眉山庄。希斯克厉夫的心很冷漠、很黑暗。他不仅对那些伤害过他的人残忍,还利用他的体弱多病的儿子与凯瑟琳女儿凯茜的感情,从而达到占有画眉山庄的目的。后来他的儿子林敦死了,可是希斯克厉夫并没有悲伤,他只是将儿子当作了一种使他达到目的的工具。他是多么的严酷、多么的冷漠无情啊!这也反映了他在童年时受到的毒害极深。慢慢地,亨德莱的儿子哈里顿与凯茜相爱了。而希斯克厉夫此时也许是累了,也可能是忏悔了。他无时无刻不想念凯瑟琳。他开始绝食并将自己锁在房间内。过了几天,仆人才发现他死在了床上,面容热切而激动。我相信,在他临死的一瞬,他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死后被埋葬在凯瑟琳的墓碑旁。凯瑟琳墓碑的另一旁是她的丈夫——埃德加·林敦。这三个人就在一片宁静的绿地下长眠。书中的男主人公希斯克厉夫由于爱被无情的摧残,变得冷酷无情、心狠手辣。他的报复给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两户人家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但在年轻的一代哈里顿·欧肖与凯瑟琳·林敦之间,又建立了真挚的爱情,冷酷麻木的人性得到了复苏。恨永远消灭不了爱,爱比恨更有力量!

书中让我感到最震撼的是希斯克厉夫。他作为弃婴被带到呼啸山庄,可是却受到了万般折磨。可是他在一开始也只是百般顺从,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但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悄然在他心底生根发芽。他离开呼啸山庄之后历经磨难,再回来时已是很成熟。他在两个家庭之间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完全破坏了呼啸山庄和画眉田庄的宁静,达到了复仇的目的。可这样他是不会感受到真正的快乐的。我觉得希斯克厉夫既可怜又可恨。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于童年时的阴暗,爱情的挫败,家庭的不公早已使他的心变得冷酷无情。“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并没有选择宽容,选择忘记,而是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也告诉我们,一定要拥有一颗豁达的内心,待人接物要友善。

篇45:高中读后感

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篇46:高中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畔回响时,《城南旧事》的故事浮现在眼前,那纯真的童心和那淡淡的美丽哀愁,浸润着人的心灵。读《城南旧事》,几多感慨浮现心头……

读《城南旧事》,总是被它所展示的老北京风情所深深的吸引,静谧的四合院充满了悠闲的时光,胡同中悠扬的叫卖声总是让人魂牵梦萦,西交民巷大街的驴打滚儿让人回味无穷,天桥的喧嚣热闹让人流连忘返,还有保姆口中低徊婉转的童谣不知唤醒了谁的梦……老北京的一切,缤纷的展现在人们的面前,如一股温馨的风扑面而来,唤醒了多少人的回忆,又勾起了几多人的乡愁。这是作家林海音儿时的北京南城,也是属于那个时代独有的老北京风情。《城南旧事》中最打动人的还是老北京人与人之间的温存、和善,还有那不疾不徐的日子。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抓住了那个时代的感觉,抓住了读者的心。

读《城南旧事》,更为它里面的人物深深的打动。这本书里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童年的骆驼队到爸爸的花落了,中间英子经历了许多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做疯子的姑娘秀贞,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常住在英子家躲风声的德先叔,被施家赶出来留宿英子家的兰姨娘,英子家的仆人宋妈,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中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秀贞的执着与不幸,妞儿的纯真与坎坷命运,兰姨娘的不屈抗争和对幸福的大胆追求,处处透露着人生的力量,催人在感慨唏嘘的同时不断奋进。

在《城南旧事》里,英子那颗金子般纯真的童心散发着最迷人的光彩。为了能使可怜的“疯子”秀贞与亲人破镜重圆,英子千方百计打探消息。当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她不仅仅帮助他们母女重逢,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在目送母女俩离去的那一天,寻人期间一直忍病不语的英子终于病倒了……是一颗童年的善心促使英子抱着病痛寻找秀贞的女儿;英子的善良最终使得秀贞母女俩奇迹般似的破镜重圆。英子的善良创造出了这样的奇迹。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唏嘘不已,但是那颗善良的心熠熠生辉。搬家后遇到为了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偷东西的“偷儿”,善良的英子与其交为朋友,并和他约下了“一起看海去”的美丽约定,目睹“偷儿”被警察局抓走,英子非常难过,在英子的世界,没有绝对的坏人,她始终用一颗平等纯真的心去看待周围的所有人,用自己的爱去关爱他人,而这一切,正是当今社会所最为缺失的东西。愿她善良的心在温暖那个时代的同事,能够给今天的人们带来光亮。

在《城南旧事》里,冬阳里的骆驼队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终消失在灿烂的夕阳里。而秀贞和妞儿最终没能摆脱命运的车轮,“偷儿”也只能无奈的被警察带走,兰姨娘最终也跟着德先叔远走他乡,爸爸的花儿落了,他的爱也一并带走了。所有的人和事都最终被改变,浸润在英子的童年里哀愁慢慢润开,最终化作一缕坚强深埋心底。

我们何其有幸,生活在这样幸福的时代,比英子少了那么多的别离与无奈。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拜读到《城南旧事》,冬阳里的骆驼铃声将永远回响在我们的生命里,浸润我们的一生。

篇47:高中读后感

“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至躲到你的怀里。”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从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依恋。母亲,在我们心中是唯一的避难所。“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一生为我们操劳,不思汲取母亲的恩情,我们无以回报!大千世界最平凡的是母亲,最伟大的确实母爱。母亲毫无保留的奉献了自己的一生。而我们呢?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力量,感恩母亲,回报母爱!

母爱,平凡的伟大的爱。如果要说与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咏颂了,一切萌芽新生事物的珍爱:

“万千的天使,要起来歌颂小孩子;小孩子!他细小的身躯里含着伟大的灵魂。”“弱草啊,骄傲些吧,只有你普遍装点了世界。”

儿童是最纯真的,因而也是最伟大的;草儿是弱小的,却装点了焕荣的世界。纯真的童心,新生的事物,不正表现出人世间的真善美吗?对于真善美的追求,不正是在黑暗中渴望光明的人们所追求的吗?

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小时候的所作所为,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确实,我们小时侯做的事是稚嫩不堪,然而每一个事情却没有谎言的背后,没有勾心斗角,更没有一丝恶意。童言最无忌,童心最美丽。

在小草中,我们可以看出,在描写自然之美的同时,也表现出她不同于他人的审美观:“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春何曾说话呢?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足以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人为的装饰与渲染,只用清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真正的人生,有意义的人生莫非如此!崇尚自然美观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短短的诗经当中了!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之所以宝贵是因为生命有意义,是“爱的哲学”!如果人们都能以诚相见,以爱相溶,社会的丑恶就会消解,人生就会变得美好!

但是,我们不得不怀疑,我们的理想是否真正实现。这种思想上的矛盾常使我们烦闷:

“智慧的女儿!向前迎住罢,烦闷来了要败坏你永久的工程。”

这是对生活的理解,他是黑暗社会现实和新与旧的斗争中,“深谷里的小花”所发出的叹为。但是,叹为归叹为,他仍能勇敢的“向前迎住”与“不懈的情绪”表现自己的真。

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表现出真正的一面,收拢起自己的虚伪,其实世界很美丽。

用平凡的眼睛看世界,其实世界就是一幅画,一副轻描淡写的画!

篇48:高中读后感

早就会唱《送别》这首歌,而且知道它是电影《城南旧事》的主题歌。至于《城南旧事》这部书和电影却都未曾欣赏。如今,小学语文课本上选编了《城南旧事》的序言部分,于是我赶紧找来读了一遍。读后,不禁被林海音那饶具魔力的文笔深深吸引。文中,主人公英子以童稚的双眼,透视着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倒进了人间的复杂情感,向我们展示了20世纪北京城南的风光人情。文中透出淡淡的忧伤,也弥漫着一股浓浓的诗意,让人无法忘怀。

合上书,闭上眼,书中的人物便一个个向我走来。

英子,聪明善良。别人都认为秀贞是疯子,没人跟他讲话,独独英子对她表示了友善,并和她成了朋友。为了帮助妞儿和秀贞找她们的亲人,英子偷偷拿出了妈妈的金镯子。别人认为那是个“小偷”,而英子说自己分不清好人坏人,其实她是用自己的标准在衡量着世间的人。为了供弟弟完成学业,供养母亲,而自己要冒着危险去做贼,这在英子看来可不是坏人,反而和他成了朋友。这不是她善良的本性使然又是什么呢!蓝姨娘尽管可爱,讨英子的喜欢,可当她发现兰姨娘和爸爸手拉手,而挺着大肚子的妈妈正在灶台便炒菜时,她心里难过,为妈妈不平,可又不知如何表达,最终,聪明的英子通过牵线搭桥,促成了兰姨娘和德先叔的婚事,却把爸爸蒙在了鼓里,读到这里,我不能不佩服英子小小年纪居然有这么多的心眼。真是个小机灵鬼呀。于是,我便再也忘不了那个扑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英子了。

妞儿,一个不该出生的、苦命的孩子,但却有着有着与命运抗争的顽强个性。她出生后便被抛弃了。被人捡去后,也无非是把她当作卖唱挣钱的工具,还要动辄遭受继父的毒打。为了摆脱苦海,她竟要偷偷去寻找自己的生身父母。没成想,生母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在英子的引导下,她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可是,这又能怎样呢?她的生母——秀贞,由于过度思念丈夫和孩子已精神失常。最终母女俩人双双葬身车底。读到此处,禁不住潸然泪下。

兰姨娘,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三岁时,生身母亲由于生活所迫便把她卖掉了,后又沦落为风尘女子。被人赎身后,作了一个七八十岁老头的姨太太,当然没有什么幸福可言。好在她敢于与自己的命运抗争,脱离了那个家庭,最终与进步青年德先走在了一起。

宋妈,同样是一个生活在下层社会的妇女。她为了养家,为了不遭丈夫的打骂,忍痛离开自己的亲身骨肉,而去给别人的孩子当奶妈。最终,自己的孩子死的死,散的散。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活,真实,再加上作者那朴实的、诗意的语言,使读者不自觉地被他们深深吸引,为他们哭,为他们笑,透过他们,了解了那个时代生活在各个阶层,尤其是社会底层的贫苦人民的生活状况。它就像一面小小的镜子,照出了20世纪北京城南,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现状。

1、秋风吹过,一湖的褶皱掀起沉睡记忆之底的往事,站立秋的深处将心灵释放,微闭颤幽的眸,秋是燃烧起来火焰的颜色,每一片颜色紧紧贴着秋的根部向遥渺的空际探寻。

2、秋风,你带来了迷人的秋色;带来了丰收的硕果;带来了火红的一切。我爱你,爱你粗犷、豪放的气质,也爱你轻柔、婉约的性情,更爱你默默奉献的精神!迷恋你啊!我的秋风。

3、秋风是一位慈母。她轻轻地吹着,像用梳子梳理着翠绿的秀发。稻子顺着风,娇柔地俯卧下去,风吹过以后,又撒娇似地直立起。那无形的巨大的梳子,轻轻地梳理,那么温柔,那么慈祥,让人觉得这里母亲在给就要出嫁的女儿梳妆。

4、秋风也是人们所盼望的。不是落叶漫舞的惊喜,也不是秋日凄美的遐想,而是收获时的甜美与怡悦。它带着喜悦攀上颗颗成熟的果实,拥着成功跳上填满果实的竹筐,伴随甜蜜,添上快乐。给果园呈现出无尽的甜美与芳馨,展示着“秋日果实遍地熟”的丰收景象。

5、秋风又是一位调色大师。她来到田野,将红色送给了高粱,高粱高兴地向她挥挥手。她来到果园将橙色送给了柿子,远远望去,柿子好像一个小灯笼。她来到森林里,把红颜料涂在了枫树上,看上去好像是火焰在滚动,她来到……

6、秋风是快乐的,只见它轻轻地弹奏着泉水,泉水发出清脆的音符,它愉快地拨弄着小溪,挥起一滴滴晶莹的水珠,水里的小鱼儿都被秋风的精彩表演所吸引,乐得蹦出水面,激起一朵朵美丽的水花。

7、秋风娃娃又来到了树林,她大口气一吹,杨树叶立刻成了黄色的,随后慢慢地落了下来。她又大口气一吹,枫叶变成了红色的,枫树林简直像一片火海,吓得鸟儿们直喊出救命。秋风娃娃看到了碧绿的松树,高兴极了,心想松树居然那么坚强,于是她对松树又吹了一口,松树更加绿了。

8、秋风来到森林,这里是虫儿的乐园,秋虫争相鸣叫。蟋蟀、蝈蝈、纺织娘、蚂蚱、知了,一声声,一阵阵,忽远忽近,忽高忽低,时长时短,时粗时细,犹如美妙绝伦的歌声,这些大自然的音符拼凑成了秋天的奏鸣曲。生机勃勃演奏厅里的所有作曲家、演奏家都为这秋天增添了无限生机。这大自然的乐谱,虫儿们的演奏,让森林更和谐,更生机盎然,自然的音乐也会使我们沉浸其中,陶醉不已。

9、秋风调皮的伴着秋阳,一路向前,拂过树梢,抖动枝条,将秋的浪漫和无情渲染在每一片树叶上。蹲下身来,捧起一枚已经舞者飞到地上的落叶。那浓绿的色彩还没有褪尽,夹杂着褐黄的色彩,清晰的脉络已变的有些模糊不清,嫣已到生命的终结。微微颓然的状态,已经失却夏日时的无限激情,随秋风翩然落下。不知道秋日里落叶的飘零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曾挽留?

10、雾儿缭绕着青山,大山脱去以往穿着的青纱,换上了一件白色的秋衣,但那也很单薄,衣服在秋风的吹拂下,时起时落,总有一种飘逸的感觉,大山始终屹立在那儿,用它那庞大的身躯抵御秋风的袭击,一切都是庄严的,一切都是坚强的。

11、校园中整墙的爬山虎也沉浸在秋风中。有一些爬山虎的叶子落地于秋风中,它们在秋风的指导下,学跳“旋风舞”,那看它们的“舞姿”是多么的优美!墙壁上的一大片的爬山虎或许受到“旋风舞”的感染,也跟着沙啦啦、沙啦啦地唱起了歌。正在熟睡的小鸟看到下面开着这么大的舞会,也禁不住斑唱着加入了舞会,上下显得多么和谐!

12、秋风骤起,满池原本亭亭玉立,碧绿袅娜的荷叶;如膏脂般丰润,带着一种欲说还羞情状的莲花,凭添了惨然的暗淡。田田如舞女的裙,莹莹似玉雕粉彻的优美,被时间的流水带走了,带到了遥不可知的天国,只把美好的记忆,留在了梦中。

13、学校中的金凤树沉浸在秋风中。瞧,那落下来的金凤叶,在地上显得十分休闲。这时,一阵阵秋风轻轻地将留在树上舍不得飘落的黄叶吹下来,地上的叶子可能是太寂寞了,见新朋友的到来,连忙打着旋儿向新朋友打招呼,秋风仍旧习习的吹动,而地上的小叶像一群无忧无虑的小孩子,显得来去自如。

14、树林里的秋风是顽皮的,它一会儿让树叶跳舞,一会儿让小树弹琴,一会儿跟小溪赛跑,一会儿跟小鸟嬉戏,一会儿……;城市里的秋风是沉静的,它很少唱歌,即使唱也是用极小的声音,不给这充满噪音的城市添加音符;草原上的秋风是悠长的,“哗——”它拖长音轻声喊到,好象在呼唤远方的朋友,那一浪接一浪的草波,好象是留给朋友的记号。

15、站在桥上,秋风用它那冰冷的手触摸着我,此时此刻离我最近的也恐怕只有它了吧!凉飕飕的风儿吹着万物,树儿,草儿,花儿。用它们的毅力抵抗着,胜利时便摆动它们既坚强又柔弱的身躯,它们跳起了舞,小河也哗啦啦地伴奏,一切都是欢跃的,一切都是乐观的。

16、秋风还是一个调皮淘气的孩子。她来到马路上,吹着树上的叶子,看到树叶像金色的蝴蝶似地跳舞才蹦蹦跳跳地离开。在马路上,她又拿着别人的帽子到处乱跑,看到别人不来追自己又生气地将帽子扔在地上。

17、秋风挥舞着涂满金色颜料的画笔,来到田野,霎时,田野成了金色的海洋。微风拂过,田野里腾起金色的波浪,麦香传四方;棉花地里,一片片白云随风舞动,秋风不忍心玷污这白云天堂便悄悄离开。

18、秋风透着习习凉意,钻进敞开的窗子,轻抚脸颊,带来几分凄美的感觉。它不比冬风的寒冷凛冽,也不比夏风的燥热慵懒,更没有春风的温柔细腻,只带着丝丝的凉意与寂寥,轻轻悄悄间,渗透人的心扉。

19、秋风来到茂密的森林,“呼呼”,秋风说出了咒语。于是,一片片树叶被染成了金黄色和红色。秋风来到了花园里,伸出有魔力的双手,抚摸了期盼她的花儿。你看!一簇簇芬芳的桂花和鲜艳的菊花在秋风的呼唤下盛开了。秋风又来到了她的果园,只见她熟练地挥舞着魔杖,把青青的果实变成熟了。桔子、柿子被变成了黄澄澄的小灯笼,一串串青葡萄被变成了耀眼的紫水晶……秋风赶到田野里,麦穗被风吹弯了身子,似乎向令人敬佩的秋风鞠躬。

20、秋风来到植物园,一片片落叶被秋风卷起,随风飘动,忽上忽下,不一会又飘到落叶中,好想在和我们玩捉迷藏哩!他们五颜六色,互不相识,却也互不相让,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无怨无悔的投向大地,报答养育他的母亲。

21、秋风萧瑟,那个夜晚,是那么的寒冷。独自推着单车,几番驻足,往日回家熟悉的路显得那么漫长,心中充斥着太多太多。

22、飒飒的秋风轻悄悄地牵起柔柳的手臂,伴着草丛里金铃子的歌声与蟋蟀的琴声,翩然起舞,夜来香和米兰幽然开放,散发出丝丝清冷的香味。

23、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桂花,一串串,一簇簇,那桂花千姿百态的,有的桂花做在树叶上,好象把叶子当成了沙发,有的桂花还是花骨朵藏在树丛中好象在和我门玩捉谜藏你不仔细找找都有可能看不到也有的在外面晒太阳,忽然吹来一阵秋风,树枝沙沙作响,桂花纷纷落下,似乎下起一场桂花雨,我在地上捡到一朵桂花,发现它一中香甜的气味。

24、怅秋风,憔悴天涯,美人芳草怨迟暮。

25、美丽的早晨,把压力释放,清凉的秋风,把欢乐吹响,温柔的阳光,把温馨点亮,轻松的心情,把幸福送上,早安!

26、爱,如花,花凋落;是雾,风吹雾散;永远握不住的,凉。

27、清新凉爽的秋风从江面上慢慢地吹来,江面上轻轻地荡起一层层涟漪。

28、秋风与秋雨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一对搭档。秋风吹着秋雨,秋雨伴着秋风。它们能让世上的一切反射出晶莹的光泽,反射出秋的高雅。也许它们能修剪出一幅美丽的秋的图画,看着它们的身影,我忍不住感慨到:秋风吹吹,秋雨飞飞;秋风爽爽,秋雨凉凉。

29、秋雨像一位害羞的小姑娘,总是迈着缓慢的脚步,姗姗来迟。来时,她或许会带了一袭秋风,雨中透着丰收的喜悦,偷偷的躲在云中,任由雨水滴到人间,看着大地喜悦的接受雨水的滋润。

30、蝉噪秋风满古堤,荻花寒渡思萋萋。潮声归海鸟初下,草色连江人自迷。碧落晴分平楚外,青山晚出穆陵西。此来一见垂纶者,却忆旧居明月溪。

31、秋花解秋语凝芳,秋叶吟秋歌翩舞,花落芬芳散依尘,叶落脉脉魂归根。听秋,秋姑娘吟唱着丰收的凯歌,秋月轻垂着一帘幽梦,深远的蓝天,如诗如画的秋韵,铺开一卷彩色的画卷,秋水幽弦,秋风谱曲,秋雨缠绵,在人间吟唱一曲秋歌婉转……

32、秋天的风,很凉爽;秋天的雨。很甜净;秋天的太阳很温暖;秋天的云,很白亮;秋天的天空,很明亮……秋天的一切都美不胜收。

33、瑟瑟的秋风扶动着凌乱乱了的发丝。

34、秋天,秋风外加中雨,让大家的全身感觉到一丝丝凉意。秋天的雨,和风一起来。秋天的雨,把成熟的果子打到了地上,如同阻击枪一样。

35、秋高气爽,这词语形容秋天,确实很恰当。天是那么的高,那么的蓝,像浩瀚的海洋。站在山上,凉爽的风,消去了我所有疲劳。举目远眺,整个城市尽收眼底。红色的枫叶轻轻地飘落下来,像几只翩翩起舞的蝴蝶飞翔在幸福的人间。黄色的落叶,把马路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地毯。秋蝉在草丛中幸福地弹唱,好象在歌唱收获的季节。远处金灿灿的稻田,在秋风的吹拂下,像一片金黄色的海浪在翻滚,十分壮观。柿子树上结满了红红的果实,淡淡的香甜漂浮在空气中。花园里,菊花有红的,有黄的,还有白的。有的昂首怒放,有的亭亭玉立,还有的羞羞答答,真是千姿百态啊!秋天是丰收的季节,也是使人最快活的季节。

36、秋天的风是凉爽的;秋天的山是焕然一新的;秋天的田野和果园是热闹非凡的;秋天的夕阳是带着希望的。总而言之,秋天的一切,一切,都是与众不同的

37、不要“悲落叶于劲秋”,抛开“自古逢秋悲寂寥”,呷(xiá)一口香茗,披一袭宁静,走进秋天,感受那丝丝美好吧。

38、人生境遇不同,听雨的感受也就各异。然而听雨却都是听灵魂的对话,听真情的奔泻,听年华的淙淙流淌。雨声所敲打的,除去岁月的回响外,还有昔日难再的痛惜与欲语还休的惆怅。似乎只有在这瓦屋轻灵的雨声中,心灵才得以喘息,生命才得以延续。

39、秋风一吹,吹红了柿子,吹紫了茄子,吹圆了柚子,吹弯了香蕉,把农民伯伯的嘴都吹弯了。瞧!今年的收成可真好。这一筐筐一箱箱的,重极了!瞧去,那田野里,颗粒饱满的稻子沉甸甸,随风起舞,秋风翻动着层层金波,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向农民伯伯传去收割的信息,好一片金色的海洋!麦浪一层接着一层,随秋风应和着,好像在为这田野唱着赞歌,为这喜悦的丰收情景唱着赞歌。

40、相会再别离,别离再相聚;秋风吹旷野,一期只一会。我会珍惜你我的友情,更期待相会的时刻。

41、都是秋风惹的`祸,都是宁静的深夜惹的祸。

42、走在路上,马路两旁的树木孤零零的伫立在那里,树叶随风而去,只留下光秃秃的树干。有时秋风吹过,它剧烈的晃动,仿佛在排斥;有时秋风吹过,它轻轻的摇摆身姿,仿佛在嬉戏;又是秋风吹过,它挺直了脊背,一动不动,仿佛在反抗。树木与秋风相伴,秋风一来,树木必定开始脱落树叶。它是秋风即来的象征。

43、秋天带着落叶的声音来了,早晨像露珠一样新鲜。天空发出柔和的光辉,澄清又缥缈,使人想听见一阵高飞的云雀的歌唱,正如望着碧海想着见一片白帆。夕阳是时间的翅膀,当它飞遁时有一刹那极其绚烂的展开。于是薄暮。

44、秋风一吹,诗人活跃了,那桐叶的飘零与花朵的憔悴是他们的形容词,那庄严的天空与鸟雀的稀少是他们的抒情处。诗人的心里总是多愁善感的,是华丽的秋激发了他们的创作灵感,使思绪如泉,在这个季节里,诗人的出现使秋风吹得更有希望了!

45、亲近大自然,你可以在叶落的季节,踽踽独步于白桦林间寻找落叶的残迹,品味落叶的余泽。萧萧的秋风会使你觉得这竟也是生命的绝美。顺手拾起一片落叶,就像拾起一份悄然隐匿的纯真。审视着它,就像在品味生活,体味人生的价值。走进白桦林,就像走进一个编织着的梦,塔响落叶,那种轻柔的感觉似乎将你与世隔绝,与自然融为一体,让你感受来自大自然的深沉的气息。

46、我永远记得夏天的风,它没有春风那么柔情似水,没有秋风那么多愁善感,没有北风那么泼辣凛冽。夏天的风,它那独特的魅力,就像一块磁石一般吸引住了我。

47、秋风里,一些叶子好像想和风儿一起舞蹈,便打着转儿飞下来,如同一只只金色的蝴蝶在翻飞。另一些树叶好像没晒足太阳,只是在枝头轻微摇晃。

48、秋风渐渐,满天飞叶坠落于土壤之中。夕阳将温和的余晖洒在它们的身上,叶子金灿灿的,绽放出最后的一道光芒。那是它们留给尘间不可磨灭的风景线。紧闭双眼,忽然想起:”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49、秋天的风,吹到了花园里,对花儿说了什么,花儿那么听话,欣然怒放。桂花金黄金黄,万里飘香。菊花五彩缤纷,雪白的,鹅黄的,淡紫的,十分美丽。

50、秋风吹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它一路欢呼:“秋天来了!”秋天的风,是一个调皮的孩子,它不时地亲亲我的脸,拨乱我的头发。它跑到马路上,那马路上飘落的黄叶厚厚的,像铺了一层地毯。它跑到草地边,枫树飘下的落叶像红蝴蝶在空中飞舞。

51、清晨,迎着清新的凉爽的秋风,洒落了一地的枫叶随风飘动,好似小天使挥舞着魔棒,在跳舞。枫树上的枫叶有的已经变红了,有的半红半绿。红透了的枫叶就向熟透了的红苹果。枫叶悄悄地飘落到地上,用脚踩去,枫叶会发出“支支”的响声。半红半绿的枫叶,像害羞的姑娘,遮着面纱,躲在屋里不肯见人。

52、一阵微风吹过,树叶纷纷飘落下来,有的在天空中表演杂技,翻了几个跟头才慢慢落下,有的树叶那着笔在天空中画了几座此起彼伏的山峦,又画了几条高低不平的瀑布才依依不舍地降落。

53、风悠悠地吹拂着大地。没有了夏天的闷热,这风使人更加清爽,还夹杂着一缕缕清香。让人不禁想到成熟的果实,秀气的菊花。然而这也是我进入中学的第一学年,第一个秋天便让我觉得秋风也如金子一般,沉甸甸的,饱含阳光下挥洒的汗水。

54、秋天是个五谷丰登的季节。田野里稻穗儿已经成熟了,沉甸甸的穗子压得穗秆抬不起头来。田野里一片金黄,黄得像闪着金光似的耀眼极啦!一阵秋风吹过,稻穗儿们就跳起了欢快地舞蹈,他们的姿态极其优美,动作整齐,美丽极啦!

55、随着秋雨的来临,一丝一丝的凉意涌入心头。秋雨没有春天的春雨的细腻。柔美,没有夏雨的粗犷。野蛮。它是平和的。雨里夹带着风这风是清凉的。树叶和雨点一起打着旋跌落在地面上:秋雨落在果子上,变得更香甜诱人。在秋雨的抚摸下,枫叶憋红了脸玉米和大豆也鼓起圆圆的肚子。

56、一阵凉爽的秋风吹来,成群结队的高粱粒站在顶端摇摆这多姿的身体,翩翩起舞,秋风过后它们也随之慢慢地停下舞步。在高粱旁边还有许多的农作物,地下成群的花生,地上犹如树林般茂密的甘蔗……

57、秋天到了,田里的农作物成熟了。高粱的脸红红的,好像喝多了酒;远方一大片金黄的稻谷像一大堆金光耀眼的金子;微风轻轻地吹着小麦,好像一片金色的波浪在田野里翻滚。漂亮极了!

58、我们来到田野里,沉甸甸的棉桃压弯了枝条,吐出雪白的棉花;涨红了脸的高粱红通通的,像一个高高举着的火把,一阵微风吹来,高粱东摇西摆,像一个喝醉了酒的醉汉;稻子一片金黄,宛如铺了一地的金子。正在收割稻子的农民伯伯脸上带着收获的喜悦,虽然他们很辛苦,但是很开心。

59、秋天没有冬日里刺骨的寒风,秋天没有春天午后的阳光,秋天没有夏日里闷热的空气。她悄悄地来了,迈着轻快的步子,在校园里静静地看着我们成长。

60、秋天总有一种宁静的感受,又带着些许的伤感。秋雨总会细细的打入我的心里,一种凉意痛彻全身,眼前看到的凋零和飘落,是这个季节独有的感伤。叶子,一片一片地飞散到被秋风吹得很干净的地面,静静地躺着,忍受着岁月的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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