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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不祥之刃的句子细选100条

时间:2017-12-03 05:05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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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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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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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经历了风风雨雨,也遇到过阳光和彩虹,它们在我心里留下了一个个脚印,随着时间的流逝,许多脚印都被擦得干干净净,只有那个闪闪发光的脚印,永远铭记在我的心里。

记得那是一个寒冷的夜晚,电闪雷鸣,还夹着雨丝,而我还要去上课,家里人都不在,只有妈妈可以送我去上课了。当晚,妈妈还发着高烧,躺在床上昏昏欲睡。时间滴答滴答地催促着我,妈妈醒了,执意送我去上课。路上,我发现妈妈穿着薄薄的衣服,寒风刺穿她的衣服,我们顶风逆行着,妈妈直发抖,却始终不喊一声难受。我看着她,心里直发慌,可又不知该做些什么。

到了作文班,妈妈本该回去休息了,又怕我不会照顾自己,执意留下来等我,加上我自己写作速度慢了半个小时,她一共等了我两个半小时。我出来时,看到她默默地坐在那,我摸摸她的额头,有点哽噎,而她只是说:“只要你好好读书,我做什么都行!”我两颗好似珍珠的眼泪瞬间掉了下来,妈妈的话像一股暖流融化了我的心。回到家里,我把妈妈扶到了房间,喂她吃药、喝水……到了半夜,我还是放心不下妈妈,跑去看看。好不容易等到第二天,我发现妈妈好了,我开心极了。从那以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事情就要自己做,因为只有自己独立才能减轻妈妈的负担。妈妈开心地说:“女儿,你长大了!”

妈妈,是您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坚持,是您一路扶持着我,给了我幸福的生活。在这里,我想大声地对您说:“妈妈,从今以后,我成长的道路,将因自己而精彩!”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2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发生过很多事,但有件事是让我难忘的,他让我明白了失败乃成功之母这个道理。

那天是星期六中午,我们全家要一起做煎饼吃。做煎饼要和面水,和面水特别费劲,所以由爸爸做。我在旁边看爸爸一直顺时针搅面水,就问爸爸:“为什么不逆时针搅?”爸爸说:“逆时针搅也可以,但是搅面水必须往一个方向搅,要不然做出来的煎饼不筋道了”。这时,妈妈在厨房做菜,我便在旁边做煎饼,锅已经热了,我夹起一块油布在锅底上擦来擦去,然后舀一勺面水倒进锅里。顿时,锅里发出刺啦刺啦的响声,我连忙戴上手套,抓起过锅转时,煎饼已经“定型”了。我的第一张煎饼成了“三角形”真失败,再来一次吧!我又做了一次,但还是失败了,渐渐的我失去了信心,妈妈看见了对我说“失败乃成功之母,加油”听了这句话我又有信心,我吸取了前几次的教训,先把手套戴上,转了锅以后,我的煎饼终于安然无恙,我拿起铲子,先伸到煎饼底下,然后把煎饼抬起来,最后一扣,煎饼翻过来了,翻过来煎饼冒起了泡泡,此起彼伏,我再翻了翻,一张煎饼就新鲜出炉了。接着,我趁热打铁,一连做了十几张。一个小时后,我已经筋疲力尽,只好“下岗”。

我品尝着自己亲手做的煎饼,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同时我也领悟到失败乃成功之母的真谛。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3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故事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数也数不清。有让人笑肚子都疼的开心事,有让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傻事,当然,也有让人感动至及的事情。在我成长的道路上,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品味了无数酸甜。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有一个人我永远也不能忘记,她养育了我,给了我前进的力量,她——就是我的妈妈。自从我呱呱落地,妈妈就每天细心地照看着我,用她那甘甜的乳汁哺育了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我躺在摇篮里,总是在妈妈美妙的摇篮曲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在妈妈无微不至地呵护下,我像小树苗一样茁壮成长起来。

五岁那年,妈妈给我买了一辆崭新的小自行车,我见了爱不释手,高兴得手舞足蹈。我一下子上车就骑,刚上车我就摔倒在地。妈妈赶快扶起我,说:“不要怕,勇敢些,继续骑!”妈妈一句坚定、鼓励的话,让我增添了勇气,就这样,经过一次次的摔倒,我最终学会了骑自行车。

后来,我上了小学,在学习中我遇到了许多解不开的难题,在妈妈的帮助下都迎刃而解。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怎么写得这么快呀!”我又惊又喜地问自己。但是,最后一道题却难倒了我。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总也没想出来解决的办法。于是我转念一想,为什么不请教妈妈呢?

说时迟,那时快,我三步并作两步走到正在忙着做饭的妈妈面前,问:“妈妈,你能给我讲讲这道题吗?”妈妈放下手中的活,如此这般地给我讲解起来,然后我便茅塞顿开,深受启发。就是这样,在妈妈不知多少次的启迪下,我解题的思路越来越广,难题也越来越少了。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是妈妈关切的呵护,是妈妈不断的鼓励,我才茁壮成长,奋勇前进。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4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发生了许多事情,今天,我就来讲几件事情吧。

记得我上幼儿园的第一天,我是高高兴兴地去幼儿园的,可是,第二天早上,妈妈刚把我送到幼儿园门口,我就哇哇大哭起来,还对妈妈说:“妈妈,我不去幼儿园,我要去公园。”但是,妈妈还是强行把我从自行车上抱了下来,我便在妈妈的怀里挣扎起来,妈妈最终还是把我送到了教室门口。有经验的老师为了防止教室里的小朋友跑出教室,就在教室门口放了几个椅子。老师趁我不注意,一把把我从妈妈怀里抱了过去放在教室里,我想冲出教室去抓妈妈,却被门口的椅子拦住了去路,眼巴巴看着妈妈离开,我只好呆在教室里。到了第二个星期我便不再哭了,只是每天早上到了幼儿园门口都要对妈妈说:“妈妈,下午早点来接我啊!"就这样,在妈妈的坚持下,我终于慢慢适应了幼儿园的生活。到后来,我更是喜欢上了幼儿园的生活。

四年的幼儿园生活结束了,我便进入了小学的生活,走进了知识的海洋。刚开始,我握笔的姿势不正确,没多久,中指上就结了一个大大的茧子,写出来的字很难看,并且还写得慢。妈妈给我讲了一次又一次,我却老是改不了。一天,妈妈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怒火了,一气之下,拿起笔往我手上狠狠地打了一下。这是妈妈第一次这么生气,看到妈妈这么生气,我下定决心改掉这个坏习惯。从此以后,每当我拿起笔写字时,我都会在心里默默念着:注意握笔姿势。过了一段时间,我的握笔姿势便正确了,写出来的字就好看多了,速度也提高了。

时间过得真快呀,现在,我已经十岁,是一名四年级的学生了。我相信,以后,在爸爸妈妈的帮助下,我会一步步成长得更快乐、更健康!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5

如果说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妈妈的爱是一把为我遮风挡雨的伞,那么爸爸的言传身教就是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一直照亮着我前行!

我的爸爸知识丰富、博闻广记,闲暇时除了和我谈古论今,给我讲得最多的就是做人的道理。爸爸常常对我说:“要学会感恩。”刚开始,我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于是爸爸告诉我:“父母把你养大,会付出许多辛苦,所以你要懂得感恩,要孝敬父母;当你遇到困难,得到了同学的帮助,你要知道感恩,等下次同学遇到困难你也要去帮助他。”渐渐地,我懂得了“感恩”的含义,更从爸爸的一言一行中学会了感恩。

爸爸的工作非常忙,每天晚上看完新闻联播,就会来到书桌前投入到书海中。只要看见爸爸在书房台灯下工作的身影,我就能很快安心地投入学习。爸爸的勤奋对我是无言的鞭策,让我懂得人的一生都要不懈努力。

爸爸还经常说:“做人要有健康的人格和大气的人生态度,学会宠辱不惊。”爸爸就是个宠辱不惊的人,从我记事起就从没见过爸爸大喜大悲,从来都是沉稳平和,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在爸爸眼中似乎都算不了什么。当我学习中遇到问题时,爸爸总是停下手中的工作,耐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完全弄懂为止;当我考试没有考好,爸爸从没有呵斥过我,总是认真地帮我分析原因;当我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时,爸爸总能很快帮我化解不快。

爸爸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所给予我的教诲和爱,让我变得有爱心,变得坚强,变得快乐……

点评:“母爱”永远是人们歌颂的主题,但是小作者在这里却将伟大的父爱展现在我们面前。小作者写了爸爸知识广博,并通过言传身教为“我”树立榜样,他不顾工作的繁忙在人生的道路上给“我”教诲和爱,以及是如何影响我的成长,赞美了伟大的父爱。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6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充满了喜、怒、 哀、 乐 ,有一个“伙伴”伴随着我,让我在伤心时有人陪伴,让我在生病时有人照顾,让我在高兴时有人分享。

这位神秘的“伙伴”就是在我七岁时让我感到了一份浓浓的关爱的唐老师。

记得有一次,我们大家都在睡午觉的时候,忽然,我觉得我的头很痛,心里很难受,我就叫唐老师,唐老师连忙跑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着急地说∶“你发烧了,必须马上送医院。”说完,唐老师迅速地把我抱下床,背着我向医院的四楼奔去,我趴在她的背上,感觉她的肩膀好宽大,就像妈妈一样,亲切而又温暖。幸好医院就在对面,要不然我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唐老师一口气背着我奔到了对面,当时唐老师已经喘不过气了,我心疼极了,她的汗水一直往下流,把她的头发全都打湿了,那时我的心里非常的难过,我想安慰唐老师说∶“老师,你就休息一下吧,其实我的头也不怎么疼了。”当我被送到对面医院门口,看着唐老师焦急的脸上放松下来时,我知道唐老师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放了下来。看着唐老师累的气喘吁吁的样子,我的鼻子感觉酸酸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唐老师在我心中其实是位“严”老师,她经常向其他老师询问我们上课的情况,还要亲自检查我们的作业。那份严父慈母般的笑容,我也始终铭记在心中…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一直尊敬着唐老师,唐老师也时时刻刻无微不至地关心我们,你让我懂得老师就是一位辛勤的园丁,用你的汗水浇灌着我们这些未开的小花,长大后我也要像你一样用我的汗水浇灌“美丽的花园”。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7

如果说我们的成长是一条道路,那么我们身上发生的一件件小事就是一块块铺路石。它们有的色彩夺目,有的色彩昏暗;有的凹凸不平,有的平平整整……

闲暇时,我喜欢坐在书桌旁,仔细品味这些石头,其中一块光滑的石头总是让我爱不释手。看着它,我就想起了上次的运动会。我报考200米跑。前几次运动会我都没有取得名次,我非常希望这次能取得名次,所以我每天一到下课就去练习,有时累到汗流浃背还继续练,只有在累得脚麻了、腿软了,才歇一小会,再继续练。为了确认效果,我还和班里名副其实的“飞毛腿”比赛。刚开始,我总是跟他差一点点距离,却总是追不上。渐渐的,我能追上她了,有时还能比她跑得还快。……

终于运动会开始了,轮到我上场了,发令枪一响,我就拼命地跑,开始,我死死咬住前面那个同学不放,后来我加快速度超过了她,我怕她反超过我,就一直保持这个速度。跑了一圈,我累了,速度慢了下来,她追上了我,这时,我听到蔡老师、我们班的好多同学都为我助威,就连我爸爸也从单位赶回来为我加油,我感觉有了力量,也不觉得累了,“嗖、嗖、嗖”三步并作两步,追上了她,第一个冲刺到了终点。后来整体排名的时候,我得了第三名,蔡老师又恭喜我,还鼓励我下次得第一名回来。

这件事让我终身难忘,就像精美的铺路石都是切了又切,磋了又磋而做成的,只有这样道路才会平坦;一件件小事也是一样的:只有辛勤的付出,才有完美的结果,只有这样,成长的道路才会变得更加平坦。

不怕。因为,这就是成长。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8

时光如流水,渐渐的消逝了。回顾我成长的风雨历程,心中充满人温暖和感动。妈妈,这个重要人物,就会出现在我的眼前。因为他在我成长道路上添上了重要的色彩。

在我学习的道路上,妈妈给我我鼓励和帮助!记得有一次,在其中考试的前几天,妈妈每天晚上都让我复习功课,有一天,妈妈要我许个小愿望,只要考好,愿望就能实现。我许了吃肯德基。考试的时候,我前几题认真地做,但后来我觉得这次的题非常简单,就没有认真读题,写完也没有检查,就交卷了。

过几天,卷子发下来了。我看着这75分记中充满了恐惧感,小愿望也泡汤了。

我走在放学回家路上,天上的小鸟好像在嘲笑我,地上的花好像在批评我,我的心里好像有一大块铅球闷闷不安,踢着小石头悔回到了家里。刚踏进家门,妈就帮我放下书包,一边给我拿吃的,一边关切的问我:“成绩出来了没有?愿望能不能实现?〞我低着头,不敢大声说话。我说在妈妈面前,看着那充满了希望的眼神,说:“妈妈,对不起,我这次辜负了你的期望,考砸了。”妈妈没有批评我,从书包里拿出卷子,把我叫过去,分析错题。最后他说:“一两次失败不算什么,关键是下次你一定要认真读题,认认真真的对待每一题。失败是成功之母。”妈妈的话一直记在我的心中。在学习上不上进时、在比赛半途而废时、在考试没考好时一直都提醒着我。

在生活的道路上,妈妈给予我无微不至的关怀。每天按时来接,我不管刮风下雨也不例外。不让我渴着,饿着。

妈妈,一个在我学习上认真负责,一个在我生活上关心,热爱我一个在我成长道路上的引路人。她就像一盏明灯,有人母爱,我相信我的人生会更加美好!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9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品尝过成功的喜悦,我流下过伤心的泪水,我感受到亲人的关怀,我收获了许多的知识。而让我觉得最有趣的,就是星期四下午举行的护士节活动。下面,我就来说说我们的护士节活动吧!

在这个活动之前,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任务,每组都练习了。那天下午,阳光明媚,天气晴朗,我也很开心。我们以热烈的掌声迎来了我们402班这次纪念日活动的两位小主持人——江熠、刘佳慧。第一组是小合唱《红蜻蜓》,很好听;接着吴昊和李静雅朗诵——《最可爱的人》,他们朗诵的有声有色,娓娓动听。还有小合唱《让我们荡起双桨》、《感恩的心》……有绘画展示、护士节的来历……,都迎来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最有趣的就是我们组了。

我们组先表演小合唱《阳光牵着我的手》,老师说这首歌我们唱得很动听、优雅、整齐。我们听了高兴极了!同学们都听得入了神。

最精彩的就是我们组表演的小品了!程玮是病人,低着头、江姚辉龙是医生,他戴上了口罩、听诊器,穿上了白大衣,还真像个医生。他正在给“病人”看病呢!可认真了。我是护士,带上了护士帽。“病人”经过“医生”的诊断,她发烧了,我拿起针头,给“病人”打针。终于,她康复了。王文清是同学,去看“病人”的。我们的小品逗得同学们哈哈大笑。王文清还逗我说:“马婧滢护士,你打针的技术可真差呀!”同学们又一阵轰堂大笑。这次纪念日活动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会继续努力,收获更多的知识和快乐!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0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品尝过成功的喜悦,也流下过失望的泪水,我感受过亲人的关怀,也收获了许多知识……今天我就来说一件让我难忘的事吧!

最近, 王老师组织了一次护士节纪念日活动,给班上的每个人都布置了任务:有的负责诗歌诵,有的负责画画,有的负责读报告,而我和刘佳慧则担当主持人的角色。

那天下午第三节课是纪念日活动的举行时间。随着王老师的一声令下,我和刘佳慧一起走上了讲台。刚开始我还有点紧张,不过当我看到同学们一张张熟悉的笑脸时就一点不害怕了,于是大声地读了起来:“护士是一份神圣而辛苦的工作,给病人带去了关怀和温暖……”

接下来的表演精彩纷呈。第一组的《红蜻蜓》委婉动听;第二组的《让我们荡起双桨》清脆嘹亮;第三组的《感恩的心》爱国深情;而第四组表演的《阳光牵着我的手》则充满了青春活力。各组的才艺展示也各有不同:吴昊、李静雅的诗歌诵声情并茂;姚远画的画栩栩如生;周子熙、胡静雯的报告条理清晰……

最有趣的就是小品《伟大的医生和护士》了。在这部小品中,江姚辉龙穿上白大褂戴着听诊器,一会儿给“病人”程玮听听心律,一会儿又给她摸摸额头,那模样真像一名负责的医生;再来看护士马婧滢、殷婷慧戴着护士帽,拿起大针筒给病人打针,那神情多像是认真有爱心的护士啊……他们一个个将自己的角色演绎得惟妙惟肖。不知不觉中,纪念日活动进入了尾声,我不禁想:这次纪念日活动即让我锻炼了自己的勇气,也让我收获了许多知识,真是一举两得呀!真希望以后能多开展一些这样的活动。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有苦,有甜,有辣,有酸,有欢笑也有泪水。我会继续努力,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的!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1

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会经历许许多多的事情,有好事也有坏事,正是这些经历过的事情,让我们一天天长大,一天天成熟。我在三年级的时候得了一次肺炎。现在回想起来,这个过程还让我记忆犹新。因为它使我得到了教训,教会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

住院的前几天晚上,我只是猛烈的咳嗽,我也就没把他当回事,依然在写老师留的作业,只是洗澡后吃了一点止咳药,就睡觉了。可是咳嗽不但没有止住,却越来越厉害了。我开始觉得胸部越来越痛,不得与去了海淀医院,那里的大夫说只是扁桃体发炎,吃点药就行了。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可是现在也只能听大夫的了。吃完一个疗程以后,疼痛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而且我的体温也越来越高,开始不停的发烧,妈妈只好带我去了儿童医院。医生说要拍片子,我们来到放射科,拍完片子,医生说:最近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吗?这时我心里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嗯,有我说到。哪里,我觉得胸痛。我心想医生叔叔问这些干什么,这时叔叔说:你可能得了肺炎,需要住院,这住院的时间嘛,就不好说了。那时候正好是流感流行期间,医院不允许家长陪护,爸爸妈妈只能陪我一会儿。他们都很不放心,可是我逐渐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和小朋友相处的也很好。我们每天在一起看电视、玩游戏,过的也挺好的,但是我还是很想爸爸妈妈。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治疗,我终于出院了。出院以后,我发现我的自理能力变强了,不用什么事都要大人帮忙了。但是,经过这次住院,我的功课落下了不少。但是我也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中国有句古话叫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如果不是我当时硬撑着,不去医院检查。也就不会因为,本来很小的一个事件,酿成这么大的祸害。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2

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人也难免会跌倒。但我们依然要坚强地站起来,无论是面对怎么样巨大的困难,我们也要把目光正视前方,勇往直前,为了让明天的自己变得更美好、更光明。

其实在幼儿园时的我,并不被人看好。有一次,老师抽到了我在讲台上讲一个故事,我就信心满满地站上了讲台。我脑袋一转,想到了妈妈前天给我讲的“一个数字8的故事”,于是我就

上了小学后,我的心理鼓足了一把劲,努力学习。老师要求课文要读三遍,我就要求自己把课文读五遍;老师说做预习时要多关注一类字,我要求自己不仅要多关注一类字,还要多关注二类字……,我不断地这样苛刻要求自己,学习成绩逐步上升。我不断地努力向前,才有今天优秀的我。时光渐渐流逝,再转眼看看上幼儿园时,受尽冷漠与嘲笑的我,这才让我明白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3

在成长的道路上,一件件往事汇聚成一条记忆的长河,有许许多多的事早已随波逐流,唯有一件事至今还在我脑海中徘徊。

记得那是三年级学校举行的田径运动会,烈日当空,小草低下了头,就连原本高昂的花朵也耷拉着,仿佛都在说:“热死我了,热死我了。”可就算是这高温天气,也丝毫影响不了运动健将们的热情!

瞧!操场的正中央,正在进行着800米的长跑比赛。裁判一声令下,运动员们个个像离弦的箭一般飞速向前奔跑着。一圈,两圈,三圈……随着时间的流逝,运动员们慢慢地拉开距离,比赛节奏也越来越快,观众席上,拉拉队的加油助威声响彻云霄,连绵不绝。

最后一圈,比赛到了白热化阶段,靠前的五名同学正你追我赶,一会儿你超我,一会儿我超他,大家都在为最后的冠军,放手一搏!眼看着我们班的彦君稍稍领先,全班更是沸腾了:“彦君加油,彦君加油!彦君必胜,彦君必胜!冲呀!”加油声!呐喊声!一波接一波。突然,彦君脚下一拐“咚”的一声摔倒在地,他四脚朝天,眉头紧锁,两膝盖马上冒出血珠。“嘘——”大家都不禁为他抽了一口气,可他稍微缓了一下,马上又爬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向终点跑去。

在场的同学们都被他这种精神所感动,大家不约而同地喊着“加油!加油!坚持到底,你是最棒的!你是我们心中永远的第一!”在大家的加油声,他终于艰难地踏过了终点线。

虽然他无缘这场比赛的冠军,但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感染了我和所有人。所以,他在我们心中永远是那个“第一名”!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4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父母、老师、朋友为我点燃了一盏盏路灯,照亮了我前行的方向。在众多帮助我的人中,是谁点亮了那盏最亮的灯?是梁老师。

梁老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兼任班主任。她中等身材,披着一头美丽的长发。脸上常常带着温柔可亲的笑容,有时还透着一种说不出的严厉。她可是同学们最喜欢的老师。

梁老师经常在班上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培养我们学习的兴趣。有一次,梁老师别出心裁,在教室里给我们表演了一个魔术,目的是培养我们的观察能力。梁老师在讲桌上放了三个杯子,随意请学生上来把福娃贝贝放在任意一个杯子里,孙家辉背对着讲台,每次都能准确地猜出贝贝在哪个杯子里。我们百思不得其解,难道孙家辉真的有特异功能?这时,老师提醒我们说:“大家一定要注意观察,要全面观察。就能发现其中的秘密。”说完,神秘地笑了笑。同学们七嘴八舌地猜测着,但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我把魔术表演的过程仔细地想了一遍,突然眼前一亮:对了,这个秘密就在老师身上!孙家辉既蒙着眼睛,又背对着讲台,肯定看不见,但是老师能看见,老师站在左边,贝贝就在左边的杯子里,老师站在右边,贝贝就在右边的杯子里,孙家辉是根据老师的位置猜对的。想到这里,我兴奋地举起了手,把刚才的发现说了出来。同学们都恍然大悟,梁老师也不住地称赞我:“高天祥观察细致,肯动脑筋,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从此,做事情更细心了,对学习更感兴趣了。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老师的鼓励使我终生难忘。梁老师的话就像一盏引路灯,指引我往成功的方向前进。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5

画画,是我的特长,也是我的爱好。小小的笔在洁白如雪的画纸上龙飞凤舞,千丝万缕的线:直线、折线、曲线,交错相连,绣出了一张美丽的彩画。我那灵巧的创造美的手是谁造出?那就是我亲爱的爸爸,他就是发明者!

或许我以前的手很笨拙吧!连简简单单的树木都被我折腾成了个阴险丑陋的老妖精。我苦恼,我烦躁,我失落,我像渴望回归祖国的爱国华侨一样渴望,渴望有一天,我的彩笔下,栩栩如生的世间万物会诞生!我准备放弃了,眼前茫无边际的绝望让我留下了悲痛的泪水。这时,重要人物——我亲爱的爸爸,在我黑暗的心中点燃了希望之光!

“儿子,成功是失败之母,失败并不可怕,可怕地是人因为失败而没有了自信心。努力吧,一定能成功的!”这句话好像一束温暖的阳光直射我的心田,抚慰了我受伤的幼小的心灵:这句话是失魂落魄的我重新站起,有了一颗不可抗拒的自信心! 从那一刻开始,我就一直在坚持不懈地努力着...... 晚上,工作回到家的爸爸终于可以轻松了。但是,他拒绝了自己悠闲的晚上,用来教我画画。他那温暖的大手,握着我幼嫩的小手,一步一步慢慢地一笔一画,画出秀丽的壮美山色:画出可爱的生灵动物:画出巍峨雄伟的高楼大厦......大手握着小手,流露出爸爸的认真与耐心,在爸爸的精心指导下,我这灵巧的手儿终于辉耀出炫目的艺术之光。 在我成长的人生大道上,坎坎坷坷、磕磕碰碰,数不胜数的失败。但是,我想告诉你: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因失败而没有了自信心!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6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看到了很多美丽的风景。有大自然中美丽的风景,还有生活中人与人和谐的风景。

我们在一天天一年年中成长,看过日出日落,走过春夏秋冬,这之间的美景不可胜数。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记住了日出时东边泛出的红潮,初生的太阳红通通的,在分秒之间朝着天的西边前进。我也记住了日落时,晚霞铺满天际时壮阔的景象,就算是日落,太阳也要以一种最美的姿势告别今天。

我同样也记住了春夏秋冬每一个季节里,那别具一格,充满特色的一景。就如春日里百花争艳,夏日里烈焰夺空,秋日里金满大地,冬日里雪花飘飞,这些美景都成为了我成长道路上最美的背景。而在这些背景之中发生的那些美好的事情,更是我成长道路上不可忘却的美好回忆。

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在我们遇到困难之时,总会有一些陌生人朝我们伸出双手,让我们知道世间的善良,其实无处不在。

你看,那一个搀扶着盲人老爷爷过马路的小孩,他是如此小心翼翼的走在老爷爷的旁边,直到走过了马路之后,他才松开了那双一直紧握着老爷爷的手。善良不分年龄,美好可以随时发生。

你看,还有那一个主动帮助大妈捡起掉落在地上果子的小伙子。他是如此自然而然的弯腰,如此自然而然的帮助陌生的大妈拾起掉落在地上的果子。

这些发生在我成长道路上的所有事情,都是如此的`美好。也许有人会说了,一个人的成长之路如此长,不可能只看到美好的事物。但我想说的是,当你本身就怀着一颗美好的心去成长的时候,你的身边处处都充满着美好。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7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我品尝过成功的喜悦,我留下过伤心的泪水,我感受过亲人的关怀,我收获了许多的知识,今天,我就来讲一讲其中的一件有趣的事吧。

护士节快到了,王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作业,作业内容是:开展护士节纪念日活动,让我们分成几组,分别准备纪念节目。有的同学准备了唱歌,有的同学准备了诗朗诵,而我也准备了一首名为《让我们荡起双桨》的歌曲。

那天下午第二节课一上课,老师就让江熠和刘佳慧来主持护士节纪念日活动。只见他俩从座位上不急不慢地走上讲台。刚一上讲台,江熠大声宣布:“护士节纪念日活动现在开始!”我们听了,便高兴地鼓起掌来。接着,刘佳慧大声宣布:”下面请第一组的吴昊和李静同学表演诗朗诵——最可爱的人。”他们俩讲的娓娓动听,我们都听得入了迷。

他们说完后,该轮到我们小组上台了,我们高兴地走上讲台,我站在最左边的位置。虽然站在拐角,但是,我还是有点紧张,随着几个同学起了个调子,慢慢的,我们大家都跟着唱起来。当唱到“让我们荡起双桨时”,我紧张的竟然唱不上去,因为调子太高了,我心里暗暗地不停告诫自己:“别紧张,放松,我一定行。”这时,我看见王老师拿着一个照相机对着我们不停地拍照。我看着镜头,忍不住边笑边唱,不一会儿,就唱完了。其他小组进展的也都很顺利。这个纪念日活动在我们的欢歌笑语中不知不觉的结束了。我们都觉得这个活动既有意义,又有趣。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会继续努力,收获更多的快乐。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8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尝遍了酸、甜、苦、辣、咸,在父母、老师的呵护中我慢慢成长,收获了成功,也体验了失败。

有一天,我提出自己走路回家,执意不让父母接送。这次,我一个人走到十字路口,正好是红灯亮了,我跟身旁的行人一样,规矩地停下来,心里默念着:“绿灯快亮,绿灯快亮!”过了一会儿,绿灯终于亮了,我踏着斑马线走向对面,我心想:“其实一个人自己走不会很可怕呀!”这时,我身旁走过一位拄着拐杖的老人,我看到老人脸上慈祥的笑容,我想到了妈妈之前千叮万咛的一句话:“不要和陌生人讲话!”我就立刻警惕地盯着他,他开口道:“小朋友,刺桐公园怎么走?”我只是用手向刺桐公园的方向比了一下,他立马感激地点点头,继续向前走了,我后悔万分,我一定是太警惕了,人家一定是认为我是哑巴了!

在成长的道路上,父母是我的生活引路人,老师更是我知识上的引路人。

以前,让我最头痛的就是作文了,在纸上总是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字,就像挤牙膏似的,老师来教育我说:“作文不是练出来的,要多看书,文字会潜移默化的跑到你的纸上,平时要多做批注和摘录笔记,要加入自己的想法,多写日记,经过长时间的累积和背诵,作文水平会大大提高。”我按照老师的提议,作文比以前的好了很多,老师还说:“可以试着去参加比赛,可以提高写作水平!”我试着去参加比赛,为了证明我的努力,我经过一系列的比赛,得出的结论是我的作文已得到认可,作文水平大大提高。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从无知幼稚到成熟,都少不了父母的呵护,老师的悉心照料。在成长的道路上,处处都免不了遇到一些必要的挫折和坎坷,我们必须乐观面对,成功在向我们招手。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19

成长的路上,总是免不了披荆斩棘,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然而,只有拥有一颗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心,才有可能会走上成功大道!经历了那一件事,让我对“成长”一词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夜晚来临,母亲的叫喊声再次响起:“今晚自己睡知道吗?”我不耐烦地捂上耳朵,漫不经心地回答道:“知道了!”最终,“母老虎”生气了,我一看妈妈的脸色变得比天还快,便二话不说,关上电视,躲进房间。

躺在那一张冷冰的大床上,我立马后悔了,刚想出去和妈妈“讨价还价”,但又怕她那张愤怒的面孔,没办法,我从被子里抽出一只手,犹豫不决地关上了灯。

“一只羊,二只羊,三只羊……”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我翻来覆去,可却依旧没有一丝睡意!夜越来越静,“哗——”的一声,窗外竟下起了倾盆大雨。雨伯伯像是在与我做对似的,把刚要睡着的我再次惊醒。

窗户不停地发出声音,像是魔鬼的嘲笑,但我拼命地告诉自己——这只不过是风声罢了!树枝在风中不停地摇晃着,透过窗帘,映入眼帘的像是一只张牙舞爪的怪物,吓得我全身发抖。我闭上双眼,可脑海里总是浮现出一幅“可怕”的画面。就这样,白天的恐怖电影又在我眼前重演了一遍。

我的眉头紧皱在一起,活像一位“老太太”,嘴巴紧闭,最糟糕的是,我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口,手心更是冒出了冷汗。我弯着腰,在被窝里“缩成一个球形”,可想而知,我当时有多么恐惧!

渐渐地,我竟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清晨,我睁开惺松的双眼,回忆着前一天晚上的事情,我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总而言之,在生活中总会遇到许多困难,只有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才会更上一层楼——这段话,送给正走在成长道路上的我!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20

当我瑟缩在软绵绵的单人沙发上,自我催眠的,将自己放入无梦的睡眠中,却一点睡意也无,失眠的夜晚,暗自滑落下一滴眼泪。

今年,风雨未曾停歇,继续残害我仅有的好运,压力伴随风雨而来,一波风云未平,另一波又起,应付不完的考试、应付不完的爱、应付不完的友情,为何都在今年一次爆发?或许,或许上天不过是想测验我,好让我日后的日子不那么难过,也或许是自己的选择改变了原来的剧本,不管如何,今年的一切,只有“忙乱”可以形容。

忙,是因为升上六年级的我需要准备明年小升初考试而忙碌,数不清的考卷以光速发下,每个人都像赶火车般,火速写完考卷,对答案、读书,脑袋不停歇的转着,分秒不得闲,父母亲常跟我说:“顺其自然就好,但是要尽最大的努力。”这句话使得好胜心强的我,拼尽全力只为得到更好的成绩。

乱,太多的事需要处理、整顿,脑中装满许多需要操烦的事,之前持续的友谊在今年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因失信于朋友,而将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信任,一夕破灭,所有的一切重新来过,有时我们像陌生人,毫无交集;有时我们腻在一起,如同最亲密的亲人。也许是我多心,以为彼此之间有什么隔阂,只不过那感觉和从前不同,某些时候我都战战兢兢,也更加修饰自己的言词,或许是因为如此,我才多了更多需要烦心的事,脑容量不大的自己,正寻找一些方式能先放下这些乱麻,优先处理课业,现在的我,或许只能把它锁在抽屉里,等到解决考试的那天,再好好面对。

又忙又乱的一年即将成为过去,明年,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21

“我是一个大苹果,小朋友们都爱我,请你先去洗洗手,要是手脏别碰我。”这是一本很小很厚的儿歌书里的第一首,而这本儿歌书大概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书吧。在这本书里还有《沙娃娃》《小白兔》等十几首儿歌,当时我都能熟练的背诵下来,这些儿歌现在看起来内容很幼稚,但却是我在读书阶段迈出的第一步。

后来,我又看《半小时妈妈》这本更厚更大的书,里面有很多好玩的题,我总是和妈妈认真的做,做对一题后,妈妈就会夸我:真棒,宝贝进步了!渐渐的儿歌书被我冷落了,甚至至今想不起来它被丢到哪里了,因为我长大了。

上小学的时候,我又迷上了童话,杨红樱的《笑猫日记》我已经有全套的了,郑渊洁的童话也有好多本了,现在我一捧起童话书,一下子就能看两小时,这些书带给我很多的快乐,我真佩服杨红樱他们写出这么好的书,这些书丰富了我的想象力,在这些书的陪伴下,我又长大了。后来《半小时妈妈》这本书给了妹妹,我有时还挺想念它的。

四年级时,我已经看了一些我原来不感兴趣的名著,比如《红楼梦》《水浒传》《安妮日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原来看不懂的书,现在也常摆在我的床头柜上。我还喜欢上了漫画,无聊的时候看上一篇也很不错。其实不论是漫画、童话还是名著故事,都有很多的知识在里面,像宝藏一样等我们去发现,而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了热气腾腾的包子上。

如今我已经舍不得把书轻易送给别人了,因为我更愿意把自己喜欢的书收藏在书柜里,这样可以时常拿出来温习一下。我还偶尔想象自己有个大大的书房,里面摆满了我的藏书,而我静静地坐在书房里,细细地享用着这些精神食粮。

书,伴我走过一年又一年,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书还将一直陪伴着我。

在我成长的道路上作文 篇22

成长是每一个人必须经历的过程,而每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是不同的。我的成长过程中有许多老师在为我点灯,为我照路,让我不迷失方向。

我第一个老师我的爸爸。儿时,我就像一颗刚发芽的种子,承受不起任何困难。那是,是他教我遇到困难要勇于克服;是他我要坚强地面对挫折;是他教会我着实要小心谨慎。他让我不再害怕道路上的风雨。

我第二个老师是叫我读书写字的老师。他耐心的教我写字识字,并把我带进了字的世界,书的海洋。他让我体会到字的神奇;他让我体会到书的魅力;他让我在书中找到了朋友。是他让我爱上了读书,是他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是他使我由无知的孩子,变成了懂事的姑娘。

我第三个老师是电视上,报纸上,那一个个无私的英雄。从袁隆平爷爷身上,我看到了为国为民的品质;从邓稼先爷爷身上,我看到了坚守岗位的高尚精神;从爱迪生身上,我看到了坚持不懈的精神。一个个英雄都成了我的学习榜样。

我第四个老师是带给我快乐与悲伤的书籍。他让我走进了他的世界,让我看到了中国的大好河山,让我体会到我从未有过的经历。他让我与唐僧师徒斩妖除魔,体会到什么是刺激;他让我看到了三国那激烈的战争,体会到战争的残酷;他让我看到了一个个英雄豪杰,体会到他们的英雄气概;他让我看到了一段悲惨的恋情,体会到生活的残酷。他给了我一个又一个深刻的体会。

成长的道路上虽有许许多多的挫折在防碍我们,但是他们也帮助了我们成长。无论前方的道路多么凶险,我么也不能放弃。让我们一起奋斗,一起前进,一起成长吧。

建安诗歌的主要代表是曹氏父子,即曹操及其子曹丕、曹植。还有“建安七子”: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玚、刘桢;七子中成就最高者是王粲。除“三曹”和“七子”外,还有女作家蔡琰(字文姬),她的《悲情诗》和《胡笳十八拍》均为建安诗歌中的上乘之作。

建安时期代表的诗人

东汉末年,曹操于建安元年迎汉献帝定都许昌,从此“挟天子以令诸侯”,以汉丞相名义号令天下,平定诸侯。同时,他外定武功,内兴文学,开拓了历史上著名的建安文学。几乎当时所有的著名文人,都在他的“朋友圈”中。

首先,他自己带头创作诗歌,用乐府古题抒发情志。他一共留下了二十多首诗歌,兼有四言、五言和杂言。最经典的,当然还是这首南征时横槊赋诗所吟的《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阔谈宴,心念旧恩。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当然,他还把他的两个儿子曹丕曹植培养成了一流的诗人。

曹丕是曹操次子,建安十六年为五官中郎将兼副丞相,建安二十五年嗣位位丞相魏王。这年冬称帝,在位七年,谥号魏文帝。曹丕在安定的环境中过着贵公子、王太子和帝王的生活,却与邺下文人融洽相处,一样热爱文学,留下了40首诗歌。他最擅长的是描写征夫思妇离别思念的诗,而且工于言情,描写细腻。最出名的是这首《燕歌行》: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群燕辞归鹄南翔,念君客游多思肠。慊慊思归恋故乡,君为淹留寄他方。贱妾茕茕守空房,忧来思君不敢忘,不觉泪下沾衣裳。援琴鸣弦发清商,短歌微吟不能长。明月皎皎照我床,星汉西流夜未央。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

想不到逼曹植七步写诗的曹丕自己也是个不错的诗人,而且还是言情诗高手。

当然,当时最牛的诗人,还是政治上不怎么得志却才高八斗的曹植曹子建。曹植留下诗歌80多首,还写了辞赋、散文40多篇。我最喜欢的是《名都篇》和《白马篇》。表现了那个时代豪迈的气象和精神,不愧是建安风骨的代表人物。

名都多妖女,京洛出少年。宝剑值千金,被服丽且鲜。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驰骋未能半,双兔过我前。揽弓捷鸣镝,长驱上南山。左挽因右发,一纵两禽连。余巧未及展,仰手接飞鸢。观者咸称善,众工归我妍。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脍鲤臇胎鰕,炮鳖炙熊蹯。鸣俦啸匹侣,列坐竟长筵。连翩击鞠壤,巧捷惟万端。白日西南驰,光景不可攀。云散还城邑,清晨复来还。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控弦破左的,右发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凌鲜卑。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建安时期的唯一一位大诗人蔡琰蔡文姬,还是曹操花了很多钱,从胡人手里赎回,并让他嫁人过上安定的生活,鼓励她整理父亲蔡邕的文稿,并从事文学创作。她的代表作应该是《悲愤诗》:

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志欲图篡弑,先害诸贤良。逼迫迁旧邦,拥主以自强。海内兴义师,欲共讨不祥。卓众来东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来兵皆胡羌。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男头,马后载妇女。长驱西入关,迥路险且阻。还顾邈冥冥,肝脾为烂腐。所略有万计,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语。失意几微间,辄言弊降虏。要当以亭刃,我曹不活汝。岂敢惜性命,不堪其詈骂。 或便加棰杖,毒痛参并下。旦则号泣行,夜则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无一可。彼苍者何辜,乃遭此厄祸。边荒与华异,人俗少义理。处所多霜雪,胡风春夏起。翩翩吹我衣,肃肃入我耳。感时念父母,哀叹无穷已。有客从外来,闻之常欢喜。迎问其消息,辄复非乡里。邂逅徼时愿,骨肉来迎己。己得自解免,当复弃儿子。天属缀人心,念别无会期。存亡永乖隔,不忍与之辞。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号泣手抚摩,当发复回疑。兼有同时辈,相送告离别。慕我独得归,哀叫声摧裂。马为立踟蹰,车为不转辙。观者皆嘘唏,行路亦呜咽。去去割情恋,遄征日遐迈。悠悠三千里,何时复交会。念我出腹子,胸臆为摧败。既至家人尽,又复无中外。城廓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白骨不知谁,纵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茕茕对孤景,怛咤糜肝肺。登高远眺望,魂神忽飞逝。奄若寿命尽,旁人相宽大。为复强视息,虽生何聊赖。托命于新人,竭心自勖励。流离成鄙贱,常恐复捐废。人生几何时,怀忧终年岁。

曹操还把当时颠沛流离的文人收罗帐下,甚至写过著名讨伐曹操檄文的陈琳都“宽大处理”,委以重任。这些文人被后代称为“建安七子”。当然,唯独杀了不听话的孔融。

最早提到建安七子的,是曹丕的《典论论文》。

他在提到文人往往相轻时说:“当今的文人,也不过只有鲁人孔融孔文举、广陵人陈琳陈孔璋、山阳人王粲王仲宣、北海人徐干徐伟长、陈留人阮瑀阮文瑜、汝南人应旸应德琏、东平人刘桢刘公干等七人。这“七子”,于学问是没有什么遗漏的,于文辞是没有借用别人的,在文坛上都各自像骐骥千里奔驰,并驾齐驱,要叫他们互相钦服,也实在是困难了。”

他还进一步评论诸人的优劣:“我审察自己以衡量别人,所以能够免于文人相轻这种拖累,而写作这篇论文。王粲擅长于辞赋,徐干文章不时有齐人的舒缓习气,然而也是与王粲相匹敌的。如王粲的《初征赋》、《登楼赋》、《槐赋》、《征思赋》,徐干的《玄猿赋》、《漏卮赋》、《圆扇赋》、《橘赋》,虽是张衡、蔡邕也是超不过的。然而其他的文章,却不能与此相称。陈琳和阮瑀的章、表、书、记是当今特出的。应玚文章平和但不够雄壮,刘桢文章雄壮但不够细密。孔融风韵气度高雅超俗,有过人之处,然而不善立论,词采胜过说理,甚至于夹杂着玩笑戏弄之辞。至于说他所擅长的,是扬雄、班固一流的辞赋。一般人看重古人,轻视今人,崇尚名声,不重实际,又有看不清自己的'弊病,总以为自己贤能。”

孔融是东汉末年一代名儒,继蔡邕为文章宗师,亦擅诗歌。孔融是鲁国人,孔子的二十世孙。孔融内心崇尚儒学,讲究忠孝,但他生在篡乱相替、儒学受到亵渎的时代,内心颇感失望,故“发辞偏宕,多致乖忤。”他位为九卿,却“不尊朝仪,秃发微行,唐突宫掖。” 他曾作《圣人优劣论》,称圣人犹如骐骥之于马,不过是人中的能人。他写的《难曹公表制禁酒书》,写的辩驳有力,神采飞扬:“酒之为德者久矣——尧非千钟,无以建太平;孔非百觚,无以堪上圣。樊哙解厄鸿门,非豕肩钟酒,无以激其气。高祖非醉斩白蛇,无以畅其灵。景帝非醉幸唐姬,无以开中兴。袁盎非醇醪之力,无以脱其命。定国不酣饮一斛,无以决其法。——由是观之,酒何负于治者哉!” 曹操破袁绍,曹丕私纳袁熙妻甄氏,孔融给曹操写信,称“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曹操认为孔融博学,一定是书传所记。后来见到孔融,问出何经典,答曰:“以今度之,想当然而。”

曹操虽然表面宽容,而内心却很不舒服。御史大夫郗虑明白曹操的意思,就找个理由把他免职了。过了一年多,又拜为太中大夫。期间,虽在家失势,而每天宾客盈门,爱惜人才,高饮不止,常叹息说:”坐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吾无忧矣。”孔融的许多议论迂阔不且实际。范晔在《后汉书》中评价他:“负其高气,志在靖难,而才疏意广,迄无成功。”孔融最后被曹操以干犯名教的罪名杀死。

王粲的曾祖父和祖父都在汉朝任三公的高位。汉献帝西迁,王粲跟着迁徙到了长安。左中郎将蔡邕见到后大感惊异。当时蔡邕才学显贵,位居上列,家里常常车骑填巷,宾客盈坐。听说王粲到了自家门口,鞋穿反了都不顾上,到门口迎接。王粲进门后,大家发现王粲年龄幼小,身材不高,一座的人都很惊讶。蔡邕说:“这是王公的孙子,有特殊的才能,我不如呀。我们家的书籍文章,我当都送给他。”后来王粲到荆州依附刘表,没有受到重用。刘表死后,王粲劝刘琮归附曹操。曹操辟为丞相掾,赐爵关内侯。魏国建立后,拜为侍中,在国家典章制度废弛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兴复造作工作。年轻时,王粲和人同行,读路边的碑刻。人问:“你能背诵下来吗?”王粲回答说能,并当场背了出来,不错一个字。看人围棋,棋局乱了,王粲为人复盘。下棋的人不相信,用东西把棋局盖上,让他在旁边的棋盘上复盘,不误一道。他强记默识如此种种。他还精于算数,并把道理研究的很清楚。当然也善于写诗文,举笔立成,无所改定。他一生共写作诗、赋、论、议共60多篇。建安21年,随军征伐吴国,在道上病死了,时年41岁。王粲最著名的作品是《登楼赋》和《七哀诗》,表达了生于乱世,怀才不遇的郁闷情绪;叙述了动乱中人民的疾苦。其中《七哀诗》中“出门无所见,白骨敝平原”的句子,已成为描写战乱的千古绝唱。其《登楼赋》曰:

“登兹楼以四望兮,聊暇日以销忧。览斯宇之所处兮,实显敞而寡仇。挟清漳之通浦兮,倚曲沮之长洲。背坟衍之广陆兮,临皋隰之沃流。北弥陶牧,西接昭邱。华实蔽野,黍稷盈畴。虽信美而非吾土兮,曾何足以少留!遭纷浊而迁逝兮,漫逾纪以迄今。情眷眷而怀归兮,孰忧思之可任?凭轩槛以遥望兮,向北风而开襟。平原远而极目兮,蔽荆山之高岑。路逶迤而修迥兮,川既漾而济深。悲旧乡之壅隔兮,涕横坠而弗禁。昔尼父之在陈兮,有归欤之叹音。钟仪幽而楚奏兮,庄舄显而越吟。人情同于怀土兮,岂穷达而异心!惟日月之逾迈兮,俟河清其未极。冀王道之一平兮,假高衢而骋力。惧匏瓜之徒悬兮,畏井渫之莫食。步栖迟以徙倚兮,白日忽其将匿。风萧瑟而并兴兮,天惨惨而无色。兽狂顾以求群兮,鸟相鸣而举翼,原野阒其无人兮,征夫行而未息。心凄怆以感发兮,意忉怛而惨恻。循阶除而下降兮,气交愤于胸臆。夜参半而不寐兮,怅盘桓以反侧。”

王粲在《登楼赋》中写景抒情结合,表述了自己去国怀乡、不被重用的心情,慷慨陈词,希望结束战乱,自己在统一大业中贡献力量,但又不知何时国家才能安定的忧愁。建安七子中王粲的创作成就最大,刘勰在《文心雕龙才略》中对他有全面的评价:“仲宣溢才,捷而能密,文多兼善,辞少瑕累,摘其诗赋,则七子之冠冕乎!”

陈琳开始做汉大将军何进的主簿。何进欲诛杀宦官,何太后不同意,何进于是召集守卫四方边疆的猛将,带兵奔赴京城,想要胁迫太后。陈琳进谏说:“大兵合聚,强者为雄,所为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功必不成,只为乱阶。”何进没有听从他的劝谏,最后自己被杀,还引起汉末大乱。陈琳避难冀州,袁绍任用典文章的职务,写了著名的讨伐曹操的檄文。袁氏败亡,陈琳归到曹操阵营。曹操问他说:“你开始为袁本初写檄文,只应写我的罪状就罢了,疾恶止于本身,为啥要上及我的祖父呢?”陈琳当面谢罪,曹操爱他的才华而没有追究。陈琳的诗作《饮马长城窟行》,通篇以夫妻对话的形式,揭示了普通群众被迫参加修筑长城的徭役所经历的苦难。语言明快生动,具有乐府诗歌的色彩:“饮马长城窟,水寒伤马骨。往谓长城吏,慎莫稽留太原卒!官作自有程,举筑谐汝声!男儿宁当格斗死,何能怫郁筑长城。长城何连连,连连三千里。边城多健少,内舍多寡妇。作书与内舍,便嫁莫留住。善待新姑嫜,时时念我故夫子!报书往边地,君今出语一何鄙?身在祸难中,何为稽留他家子?生男慎莫举,生女哺用脯。君独不见长城下,死人骸骨相撑拄。结发行事君,慊慊心意关。明知边地苦,贱妾何能久自全?”

阮瑀从小受学于蔡邕。曹操并以陈琳、阮瑀为司空军谋祭酒,管理各种文档,军政文告,多为陈琳、阮瑀所作。阮瑀《驾出北郭门行》,描写了后母虐待孤儿,悲切感人。

应玚、刘桢都被曹操聘为丞相掾属。应玚诗作多写流徙漂流之感。其《侍五官中郎将建章台集诗》 婉转回环,生动感人:“朝雁鸣云中,音响一何哀。问子游何乡,戢翼正徘徊。言我塞门来,将就衡阳栖。往春翔北土,今冬客南淮。远行蒙霜雪,毛羽日摧颓。常恐伤肌骨,身陨沉黄泥。简珠堕沙石,何能中自谐。欲因云雨会,濯羽陵高梯。良遇不可值,伸眉路何阶。公子敬爱客,乐饮不知疲。和颜既以畅,乃肯顾细微。赠诗见存慰,小子非所宜。为且极欢情,不醉其无归。凡百敬尔位,以副饥渴怀。”

刘桢诗歌风格遒劲刚健,赠从弟诗很有名:“亭亭山上松,瑟瑟谷中风。风声一何盛,松枝一何劲。冰霜正惨凄,终岁常端正。岂不罹凝寒,松柏有本性。”

徐干担任司空军谋祭酒掾属,五官将文学。有本《先贤行状》的书说,“干清玄体道,六行修备,聪识冾闻,操翰成章,轻官忽禄,不耽世荣。”徐干以情诗见长。其《室思》很有名气,“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间?”凄怨缠绵,一往情深:“惨惨时节尽,兰叶复凋零。喟然长叹息,君期慰我情。辗转不能寐,长夜何绵绵。蹑履起出户,仰观三星连。自恨志不遂,泣涕如涌泉。”“沉阴结愁忧,愁忧为谁兴?念与君相别,各在天一方。良会未有期,中心摧且伤。不聊忧餐食,慊慊常饥空。端坐而无为,仿佛君容光。”“峨峨高山首,悠悠万里道。君去日已远,郁结令人老。人生一世间,忽若暮春草。时不可再得,何为自愁恼?每诵昔鸿恩,贱躯焉足保。”“浮云何洋洋,愿因通我辞。飘摇不可寄,徙倚徒相思。人离皆复会,君独无返期。自君之出矣,明镜暗不治。思君如流水,何有穷已时。”

曹丕《与吴质书》对建安七子也做了总结:“观古今文人,类不护细行,鲜能以名节自立。而伟长(徐干)独怀文抱质,恬淡寡欲,有箕山之志,可谓彬彬君子者矣。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言,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德琏(应玚)常斐然有述作之意,其才学足以著书,美志不遂,良可痛惜!间者历览诸子之文,对之抆泪;既痛逝者,行自念也。孔璋(陈琳)章表殊健,微为繁富。公干(刘桢)有逸气,但未遒耳;其五言诗之善者,妙绝时人。元瑜(阮瑀)书记翩翩,致足乐也。仲宣(王粲)独自善于辞赋,惜其体弱,不足起其文;至于所善,古人无以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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