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
描写整理书柜的作文1
放假了,妈妈让我把书柜整理,我满口答应。
星期五早上,我决定动手收拾好自己的书本,整理书柜。我把这学期读过的语文、数学、英语、美术、计算机、音乐等课本,一股脑地从书包里倒出来,然后分类放进书柜里,和以前读过的课本一起放好。这时,我看到书柜的一角,是我平时用过的作业本,被我塞得乱七八糟,我只好把它们全搬出来,放到地上,一本一本地挑着看着,把没用的扔掉,把还剩的没写过的纸页撕下来,可以做草稿纸。因为平时太懒了,用完的作业本和草稿纸废纸,我就随手丢进书柜的一角,这会儿收拾起来,可真是费了我好大劲,用了半个多小时才把那乱糟糟的作业本和稿纸整理好。整理好一堆作业本,书柜顿时空出了一块空间,显得空裕了许多,我又把那些倒得歪歪斜斜的课外书一本一本地扶正放好,再将被摆乱了的.几件小饰品——陶瓷小熊、小蜡烛等等摆好。看着整整齐齐的书柜,心情真舒畅啊!我觉得书柜的玻璃有些脏了,我又提了一小桶水,拿着布,把书柜的玻璃擦得干干净净。
妈妈下班回来,我拉着妈妈检查我的劳动成果,妈妈竖起大拇指,开心地说:"嗯,真不错!收拾得又干净又整洁!”我听了,也开心地笑了!
描写整理书柜的作文2
仿佛是一个早晨,阳光明媚,小区花丛中闪着一老一少两个身影,那个孩子就是我。我拿着羽毛球拍,兴奋地跃动在蝴蝶翻飞的花丛中,意在捕蝶。只只蝴蝶轻扇翅膀,在太阳下,闪着金光。忽地,几只蝴蝶停住,轻落在一朵花上,触角,在微颤着。
我跟上去,挥动球拍,一扣,几只蝴蝶就在拍下飞舞。我满怀孩童的得意,手一松,蝴蝶似水,轻柔地滑出拍外,流进花丛。我那急得直哭,这时,一双温暖的大手伸了过来,手心里是两只爬动的蝴蝶。我的心灵仿佛在发光,拨弄着蝴蝶。一旁是奶奶慈爱的目光。
六岁,我坐在椅子上,吃着一根棒棒糖,脚翘着,惬意地享受这宁静,美好的午后时光。奶奶在阳台,戴着老花镜,专注地翻阅着报纸。
吃完糖,止不住的倦意涌上来,拉低我的眼皮,让我不由自主地回首,瞄向温暖舒适的小床。我的心早已按捺不住,飘飞起来。我脚一蹬,准备起身。突然重心不稳,椅子向后仰倒,像是一匹不忠实的马,把我掀翻在地。经过几秒惊愕与停顿,我突感后脑疼痛,大哭起来。奶奶一抬头,见此情形,丢下报纸,飞奔过来,把我从地上扶起,把我扶到床上,抚摸着我的头,眼里满是慈爱在打转:“没关系,孩子,没关系…….”在奶奶的安慰声中,我止住了哭声,微笑入梦,梦里,我感觉阵阵暖流,涌上心头……
七岁里的一个下午,天空灰蒙,乌云在头顶翻滚着,压低着。一切沉闷,使人提不起精神。刚过4点,我的肚子里就锤起一阵响鼓。好想吃一个面包!奶奶看出了我的心思,出门去了。偏在这时,乌云腻烦了,一个滚雷后,暴雨狂风来临了。外面是一道道雨幕,一道道雨帘……一会儿,回来了一个水人------奶奶没带雨伞。为了面包,被雨淋了!吃着面包,似乎在吃着奶奶的爱!我吃的时候,奶奶在微笑。
就是这样一个慈爱的奶奶,让我在家里处处寻着温暖,让我的童年美轮美奂。
长恨歌读后感1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写,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语句方面通篇用着通感的修辞。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写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写“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现在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文明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直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
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后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希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希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
“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现在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爱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只有程先生对琦瑶的爱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写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该惊心动魄的激情都是冒着冷气的。
《长恨歌》已由关锦鹏改编成电影,郑绣文饰王琦瑶,梁嘉辉饰程先生,吴彦祖饰康明逊,胡军饰李主任,黄觉饰老克腊。
我先看的电影,后读的小说。电影的人情味要比书浓厚很多,爱情和友情都很丰富。郑绣文将琦瑶演得活色生香。梁嘉辉演的程先生,更是专情到骨头里,非常耐看。书中更多的是张爱玲式的冷冷的旁观,和略带调侃意味的冷静的叙述。
对王琦瑶这样的女人,作者作了个总结,是赞赏,是惋惜,也是慨叹-----“她们是彻底的女人,不为妻不为母,她们是美了还要美,说她们是花一点不为过。她们的花容月貌是这城市财富一样的东西,是我们的骄傲。感谢栽培她们的人,他们真是为人类的美色着想。她们的漫长一生都只为了一个短促的花季,百年一次的盛开。这盛开真美啊!她们是美的使者,这美真是光荣,这光荣再是浮云,也是五彩的云霞,笼罩了天地。那天地不是她们的,她们宁愿做浮云,虽然一转眼,也是腾起在高处,有过一时的俯瞰。虚浮就虚浮,短暂就短暂,哪怕过后做它百年的爬墙虎。”
电影和小说,总体感觉,电影是电影,小说是小说,不怎么搭调的。
长恨歌读后感2
看了《长恨歌》,只想说又好看又易读。读的过程中似乎又找回年幼时手不释卷的感觉,悠悠的感觉,有太多话要说。我首先百度了一下作家王安忆,我只想说长得没让我失望,很端庄很有内涵,可以算作一个美女。不像有些作家,读他的作品觉得感慨万千,想必其本人也一定侠骨柔情、英俊潇洒,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但是当见其本尊照片时,心里实在咯噔一下,长得平常也就算了,这长得实在让人无语。
其实,论“长恨歌”这三个字,之前我只知道白居易的《长恨歌》,至于王安忆的这部作品我是很晚的时候才知道的。我在大一读《围城》和《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时,邻专业的一位同学向我推荐了第三本书,就是《长恨歌》。既然能获得茅盾文学奖,就绝非肤浅的作品。只可惜,我事隔两年才能静下心来找到些闲时,而实际上我也是碰巧在书架上看见这本书,不禁往事尽来。
旧上海的味道在书中很浓,而里面的人物也个个性格鲜明。这是一本上海的专属书,而我也恰好在上海读书。或许选择来上海也是基于其纷繁而又精彩绝伦的旧岁月的感召。对上海这个大都市复杂的情绪让我做出了选择。与其说我选择了大学,不如说我选择了上海。
这本书我体会最深的一点,也是我一直坚信的一点是人的情感是复杂的。我以前想法很死,也很闭塞,认为爱情就像我家附近或者我所接触到的那些夫妻,他们只爱一个人,就是嫁给她爱也爱她的那个人。爱情没那么复杂,找个人家嫁了就是,没有自己私自的感情,然后安安祥祥地过一辈子。但实际上,这样的状况或许只属于贫苦的老百姓———社会的底层人,他们的选择太少,有配偶就不错了。又或者是,很多隐情或曾经疯狂的轶事只是我们表面看不到,人们也很少议起,至少不在小孩子面前议起。
我也是后来才渐渐开化明白的。就像我一开始傻傻地以为找了女朋友就要与其结婚一样,实在是我想太多,男女朋友随便的多了。而我也渐渐明白,其实有些爱情确实是适合成家的,但是有些只是一时的激情,你看中的那个人,即使你喜欢,可惜她不会长驻在你身边,更多的是压根不适合稳定的夫妻稳定的家,或者你在这个时间没这个能力促成这段情。现在这个时代是自由的,那种过往的束缚和迁就已太少太少。
王琦瑶,这样的女人其实是我最怕遇到的。漂亮又情感细腻,水性杨花形容她又显得太轻浮,她多情却明显要更复杂。爱情里,她注定是占据高位的,也只有李主任这种有权有钱的人是她的克星。我很相信我看人的感觉和评价,我在生活中其实遇到很多这样的女孩子。她们一开始往往追求危险却让人兴奋的爱情。她们给别人带来不幸,到头来,又往往自己以不幸收场。贱的命运但她们却依旧心高气傲的不悔。及时流泪也只是偷偷的夜深人静的。只是作品里可怜了老实却专情的程先生。
程先生是个理想的好男人、好丈夫,可惜他爱上的是一个不平凡的女人,这也就注定了他只是个备胎暖男。但我觉得他又是伟大而不自私的。一开始他、王琦瑶、蒋丽莉之间的三角恋,蒋丽莉这么喜欢他,但他眼里却只认定了王琦瑶。我在读的时候,让我感到他像极了《围城》里一开始时候的方鸿渐,同样是三角恋,同样喜欢一个自己可望却始终不可即的女性,又同样被一个敢爱敢恨的却自己又不喜欢的女人喜欢,而且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绝情地拒绝,宁愿自己最后遭受不幸的结局。但我又觉得程先生的人格魅力甩了方鸿渐好几条街。毕竟,明知王琦瑶跟其他男人乱来,怀着的是别人的孩子,却还是心甘情愿照顾怀孕的王琦瑶。还把自己的薪水绝大部分交给他爱了半辈子却始终不得的女人,现在的男女朋友,男方应该很少能做到把自己的月钱全部贴给女朋友的吧。不过也没必要,情深的人已很少,没必要做这种无谓的投入,来证明什么。很多的时候,相处久了,默契和直觉会告诉你怎么做。回到文中,程先生的爱算是上了一定境界而又无私的。但这注定他的不幸,老实的好男人值得成家,但很多的女人他们不要这种稳定,至少年轻的时候不需要。我个人觉得,我最像里面的程先生,像的是他的固执,但离他的境界,确实远远不及的,事实上,很难有人做到。程先生绝对算得上绝世好男人。只是好人不好命。
蒋丽莉,绝对是敢爱敢恨的女人。我曾经跟我同学说过,《何以笙箫默》里的赵默笙的活泼主动,是没有男生可以拒绝的。蒋丽莉可能并不天真,但她觉得值得去爱。她勇敢地追程先生即使明知道程先生爱的是王琦瑶,即使后来嫁给了不解风情的山东老张。她内心里依旧忘不了程先生,虽然这份情感可能大多数人都如此,但那个年代,她可是个有夫之妇。只可惜,她也是不幸的,稀里糊涂地过着人生,即使成家有三个孩子又如何,不幸福就是不幸福。她最后在病床上对王琦瑶的控诉,可见这几十年来,她的内心从未真正开心幸福过。
邬桥的阿二,我挺喜欢的,有理想,虽天真但热血方刚。同作为男生,他对王琦瑶的爱慕之情我很能理解。
康明逊,这个男人其实我是真不理解。文中前面他们几个经常打牌的时候,他所表现出来的风范和替他人着想的心思,让我很欣赏这个男人,不光我欣赏,王琦瑶也欣赏。但是等到他把王琦瑶肚子搞大后所表现出来的懦弱和逃避实在让人失望至极。怪不得王琦瑶母亲也不待见他。相比之下,程先生伟大得多了。还有一点我不解得的是,此处王琦瑶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她心里的确是喜欢康明逊,但她又对康说到时候康结了婚一定给他做伴娘。虽然说可以看出王琦瑶替康着想。但我觉得更多的是王琦瑶对自己其实也不负责。女人真的太可怕了,专情的男人,她们未必喜欢。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不是没有道理的。
至于萨沙,在这些男的当中,我是最讨厌的。一开始打牌那会儿,常贪小便宜不说,后来的那会儿,我甚至看出他有家暴倾向。你既然答应了王琦瑶做一回冤大头,那又何必跟一个女的计较,处处为难她呢!这里王琦瑶的行为我也不满,为了隐瞒真相,又去跟萨沙睡。她到底有没有廉耻感。虽说迫不得已,但还是让人不舒服。
但好歹,王琦瑶,这个命运曲折的女人,生活过的还算可以,并没有遭受过多的磨难。只是有点凄凄凉凉。
这本书读完后,内心肯定是平静不了的。作者刻画最好的就是每个人的复杂性格,读到一处,便深深认同,那描写真的是入情入理。其中穿插着岁月年代的变迁也透出一份沧桑感。
一个人或一段感情没有对也没有错。只是每个人有自己的人生际遇和生活选择。人们大多热衷八卦,我们没有必要去在意别人的评判。因为这是我的人生,我的选择,所有的恩赐和惩罚我一个人受,我对自己负责,无怨无悔。人生匆匆而过,到头来,回首往事,也只是感慨一声。
长恨歌读后感3
看完电视剧《长恨歌》真是欲罢不能,同事极力推荐我其书更好看,于是我就成了王安忆的《长恨歌》的忠实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长恨歌读后感4
对长恨歌三个字最早的印象来自于白居易的《长恨歌》,那几句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让年少时候的我感慨不已,很难理解这种感情。后来渐渐经历的事情多了以后,也慢慢体会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感同身受。想起多年前和一个朋友聊到数学,他说数学抽象,但不是最抽象的,比数学抽象的是人的感情。
王安忆在《长恨歌》里想讲的不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想通过女主人公王琦瑶的四十年的悲欢离合,一生的爱恨情仇来展现在历史的变迁。不过,个人以为,王安忆的文字功力比之同样以写女性主题的严歌苓,差了不少,更不用说民国的前辈张爱玲和苏青。虽然,对景物的描写很有画面感,但显得重复拖沓。
因为没有找到纸质版的书,只好读了读电子版的《长恨歌》,只是粗略地读了下,没有来得及细细品读,拖沓的语言使我无法细读下去。读书和个人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相比之下,展现女性主题的,我更喜欢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如果非要说从这部《长恨歌》里有什么体会的话,我想有一点是体会是最深的,就是:人生道路上,选择比努力也许更重要。头顶着上海小姐光环的王琦瑶,却也受限于上海小姐这个角色,歌哭于斯,亦死于斯。个人的命运反映了时代的背景,借用张爱玲的一句话来说:悲壮是一种完成,苍凉是一种启示。
长恨歌读后感5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读后感6
好一首凄凄切切的《长恨歌》!好一个凄怆悲凉的爱情故事!好一代风流倜傥的一国之君!二人的爱情远已超过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到达了常人无法到达的境界。
面对这唯美的爱情,怎能不令人发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感慨。“六军不发无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花钿委地无人收,翠翘金雀玉搔头。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 在刀刃上广舒长袖,轻歌曼舞,泪光潋滟。都羡一骑红尘妃子笑,谁怜一抔黄土掩风流。马嵬坡上那一别,红颜薄命,帝王之道,何以为堪?!“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睹物思人,物是人非的人间悲剧,该是怎样的一种心痛!“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钗留一股合一扇,钗擘黄金合分钿。但教心似金钢坚,天上人间会相见。”又包含了怎样的不舍与无奈。“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从古至今,撩动了多少文人墨客、边塞将领、帝王将相、大家闺秀内心的伤与痛!虽无磅礴的气势,却着实语出惊人。不愧为千古名句!华夏雄风在滚滚东去的黄河长江中,酝酿着扯天阔地,包罗万象的诗情画意。边塞军士与门前闺人执着的守望,高堂明镜额前已为风所缭乱的白发都化作滴滴泪水,却如潮流奔涌狂号,在历史与王朝的堤岸刻下了斑斑刀痕。
《长恨歌》的确已成成为唐玄宗与杨贵妃的长恨,也终究代表了世间凡人的长恨。问苍茫大地,谁主浮沉?“天若有情天亦老,月若无恨越长圆。”一代君王终不能挽留这段唯美的爱情,岂不是人间的悲哀!!
《长恨歌》以“情”为中心的主旋律始终回旋激荡于全诗之中,李、杨之间缠绵悱恻、难舍难分的感情渲染,生离死别的悲痛、绵绵长恨的情思、宛转动人的传说、虚无缘渺的仙境完全将读者带进一个透明的纯情世界,它没有尘世间的喧嚣与龌龊,其中凝聚着诗人的理念,也层层积淀着历代读者的理想,一种对真情向往的共鸣使这首诗获得了永恒的魅力。
长恨歌读后感7
读书一定要读完,不然你不会读到书的精髓,读到书的精华。就像小时候读《水浒》,读的时候十分的吃力,捏着鼻子读下去,有一种要死的感觉,但是读到最后,读到李逵战死沙场依然对宋江大哥哥忠心耿耿的时候,幼小心灵突然有了一种震撼,一种凄凉人生,悲哀英雄的郁闷在心中流动,由此开始对水浒有了不同印象,从而重读水浒,再读水浒的时候感情开始夹杂其中,开始可以欣赏到其中的妙处。
《长恨歌》读的过程也是有种憋气的感觉,读起来十分的不爽快。书中处处存在着张爱玲的影子,对语言的雕刻,对剧情的设计,伏笔,对不相干内容的极尽详尽的描述,当然我慵懒昏睡。尽管这样,还是坚持着着读完,却没有预期的效果,在一种匪夷所思,甚至猥亵的情形下结束了整篇文章,让人有一种不爽快,不痛快,也可以说不理解地感觉。
解放前的上海对于我们来说相当的遥远,也许这也是无法了解作者对旧上海雕花般的描述。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的时代,而这个时代对于经历过他的人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故事的剧情就是从旧上海的繁华开始写起。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表面的日子平淡似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与几个男人的复杂关系,想来都是命里注定。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最终被失手杀死,命丧黄泉。
书中充满了复杂而又模棱两可的描述,故事情节缺少根基,人物性格特点不清晰,文章围绕主人公进行描写,过分强调主人公的特点,结果性格特点均没有表现出来。故事情节也有点半信半疑,年过50的人与20余岁的人保持着一种暧昧的关系,并因此让主人公结束了生命,让人哭笑不得。堂而皇之,狗肉上了大席。王琦瑶和女儿在一起的情节,比如相互嫉妒,就像一对姐妹一样,也让人难以理解,这样的事情怎会发生在一对母女身上?
书中弥漫了张爱玲的文学气息。然而却没有达到张爱玲对文字,对情节的把握。整个人就像真的经历过了一次人生般的。尽管也是描写了一段旧时代爱情故事,但又不是一味沉迷在男欢女爱的主题里,她很冷静,很敏感,她的特点是很会讲故事。书中对爱情的曲折与深刻用恰当的文字描述了出来,让人叹为观止。可惜悲哀的是,《长恨歌》把张爱玲当作跟怀旧、泡吧一样,成为一种故作的姿态了。所以尽管《长恨歌》也达到了一定的境界,并且对旧上海繁华及弄堂的装饰进行了极致的描述,使对此感兴趣的读者兴奋不已,但对我们这些不喜欢“花言巧语”的读者来说确是一种折磨。故事情节匪夷所思,人物描写不鲜明,性格特点不明显,甚至对主人公心理特点在读完后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把握,不是为该书的一大缺陷。
读完《长恨歌》不免心中有一种担心的感觉,是不是自己的能力存在问题,从而无法很好把握文章的内在与主旨,从而写下本文以做抛砖引玉用。
长恨歌读后感8
我十分的孤陋寡闻。最近才看到这本《长恨歌》。
光是喜欢喜剧的人,大概不会喜欢这本书。看完之后,一阵郁闷。深觉时光残酷,生命中很多东西竟是捉不住也留不住的。一切是那么现实,现实得难免令人失望。生活充满失望。
长恨歌这个名字,应该缘于白居易的那首唐诗。白居易的《长恨歌》说的是李隆基和杨玉环的爱情悲剧,这一早就给王安忆的这部小说埋下了伏笔。悲剧原本注定。
如果想在作品里找到一个理想的女人,十全十美,纯洁善良无暇的女人。那么恐怕是要失望的。里面有的,不过是一群现实的女人。作为女主角的王琦瑶,更是如此。
王琦瑶,一个弄堂里出来的上海小姐。她是一个很普通的女人。特别之处,她是位美女。有很多人说那是情爱史,我不赞成。在她一的一生中,她所强调追求的,一直都不是爱情。她选择某大员,也不过想过一些平顺、舒服的日子。就连最后选择同女儿平辈的男人,也是因着寂寞。
令人遗憾的是,要求如此之低,也要失望。有些人一早对命运妥协,命运安排什么,就接受什么。从没想过争取和抗争。可仍然还是要为命运所捉弄。不由得让人怀疑,命运是不是欺软怕硬?像我们小时候跟老妈要钱。不要,就什么都没有,一要,还得要多点,即使失望,也不过是老妈少给了,一般不会不给。这是不是也是对付命运的'方法?哈哈……
吃饭去。无论如何失望,生活却总要继续。这又是另一种失望了……
长恨歌读后感9
作家王安忆的《长恨歌》只有三部十二个章节,我却看了四个多月。每晚不忍多翻,只徜徉在那三四页间的细枝末节,合上书本时总要给我无尽的空间,萌发许多的遐想。阅读之始,一个女人的序幕就开始拉开,待到读完,一个生命已经在樯橹间灰飞烟灭,秋风萧瑟中再也没有她残存的世界。
王琦瑶,本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但纵观其一生,却从来没有完整过。这世界本是残酷,而王琦瑶年轻时就已经将恶果种下,美丽的容颜,再配上一颗虚荣浮华的心,已经为她日后的生活埋下了伏笔。须不知一切要命运来搭载,人生八字载不住,纵然是心比天高,终究是命比纸薄,想要的得不到,生活的琐碎花絮更是剪不断理还乱。在《长恨歌》里,王琦瑶是有两幅写真的,一幅在开头,一幅在结尾,一个是她生命的预兆,另一个是她沉寂消逝的丧钟,全是真实的她自己,别人想替也替不了的。
正如上海的弄堂,“从制高点看,也是一番颇为壮观的景象,点和线恰如中国画的皴法,然而一点一划又似乎细工笔一样。老式的天窗精致乖巧,木棂窗格也是细雕细做,屋披上的瓦也是细工细排的,连窗台上的月季花也是细心细养的。”王琦瑶就是生长在这样的弄堂,日照水洗,是岁月研磨成的小家碧玉,不管怎样摇身变化,底气仍然是上海弄堂里一般人家的女儿。且看弄堂里的景致也如王琦瑶的:花盆里栽的凤仙花、宝石花和青葱青蒜,屋顶上空着的鸽笼,碎了和乱了的瓦片,那沟壑般的弄底,有的是水泥铺的,有的是石卵拼的。那里的路面是饰着裂纹的,阴沟是溢水的,水上浮着鱼鳞片和老菜叶的,还有灶间的油烟气的。——就是这样的气息,这样的底蕴造就了王琦瑶,当通过程先生、蒋丽莉母女的努力使她的艺术照片登上了《上海生活》杂志的封面,并被评上“沪上淑嫒”,继而参加上海小姐竞选,众望所归地被评上“三小姐”时,她的心已经在浮华中膨胀,虚荣塞满了心中的每一个孔眼。尽管还只是铅华洗尽的三小姐,没有大小姐二小姐的雍容华贵,没有她们那样的应酬场面,也没有她们被人们拿来当偶像的魅力,而她王琦瑶却是最大众化的,也是最直接的,就这样的她,她的心也不属于自己了。自从认识了李主任,她的心再也返朴归真不起来,再也由不得她了,隔三差五的吃请,老凤祥的戒指,雕刻西班牙风格花纹的木盒,爱丽丝的公寓,她的心已在开始往外面滑。当她住进爱丽丝公寓的一刹那,她的身份已经更新——她从一个花季少女沦落成了二奶,这是她心甘情愿的,虽然有物质引诱的因素,却彻头彻尾没有一个人逼她。
也正如讲的上海弄堂里的闺阁:通常是做在偏厢房或是亭子间里,总是背阴的窗,拉着花窗帘。纸上的百合花,被面上的金丝草,全都像用细笔描画过的,清楚得不能再清楚。上海弄堂里的闺阁,也是白手起家和拿来主义的,贞女传和好莱坞情话并存,阴丹士林蓝旗袍下是高跟鞋,又古又摩登。“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也念,“当我们年轻的时候”也唱。它也讲男女大防,也讲女性解放。——王琦瑶正是上海旧弄堂人家的女儿,从小拥有的就是这样的闺阁,在这样的闺阁里梳头洗面,在这样的闺阁里略施粉黛,吃的不是鲍鱼燕窝,而只是居家过日子的青菜豆腐千张鱼肉家常菜。这样的闺阁本应是平常心的闺阁,这种环境里出来的王琦瑶也应该是淡雅无痕的王琦瑶。这闺阁养就的心,只要放入这个世界,不受红尘干扰也是无妨的,一旦干扰浸染,就再也洗不干净了。书中说“屋顶上放飞的鸽子,其实放的都是闺阁的心,飞得高高的,看那花窗帘的窗,别时容易见时难的样子,还是高处不胜寒的样子”,这就是王琦瑶的真实感觉。李主任把她安顿在爱丽丝公寓,成了金丝鸟,也成了笼中鸟,她不知道李主任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回来,当李主任在家的时候,她又担心哪天他会抽身而去,这是一个心里没有底的女人,一切由不得她。她把爱丽丝公寓当成了她的全部,而李主任却只当作人生的一点,是可有可无的一点,有需要就回来,没有需要就让她的心凉着,风干了晾干了全不管,公寓和金条就俘虏了王琦瑶的整座心。当李主任飞机失事后,一个新的局势来临了,一个新的黎明来临了,但王琦瑶的梦还没有彻底醒转,还有残留的痕迹和不灭的梦魇。
长恨歌读后感10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爱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己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己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己的心,让爱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终于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终于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爱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面对不发的六军,面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后来的后来,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不过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己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一定不会知道,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只有草木深。
他只知道,没有她,爱不像爱!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爱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只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离不开书的世界,更加离不开书的酸,甜苦辣。
书就像一首诗,能让你在普通的日子里读出韵隶;书是一阵鱼,能让你在枯燥的日子里湿润起来;书是一片阳光,能让你在阴郁的日子里明朗起来……书是飘飘洒洒的春鱼;书是脸上的笑影。
读书破忘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书,这个世界将变得烦躁无味。书不仅在生活中给我们带来乐趣,也给我们的知识增添了光彩。所以,读好一本书,必须走进书本里去,或者做一个梦,或者洗一个思想的澡,或者去寻找无价的人类的聪明才智。
书是无言的诚实者。书可以教我们如何做人,也给予了我们大量的知识。但有些书却是有强烈的血腥气味,我们不仅要从现实生活中注意到,还要加以包袱它。读书正如一个滔滔不绝的健谈者,在下夜的蓝天繁星之下,他为你叙述动人的故事,叫你笑,叫你落泪,几哦啊你拍手称快,叫你愤怒得犹如疯狂……叫你的感情薄住一根线,牵着他的手里跟他走。
书将使你在优美的文中享受书的馨香,读书吧,富在真理的书是万应的钥匙,什么幸福的门用它都可以打开!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2
莎士比亚说过一句话:“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句话一点儿都不夸张。
当你看到书上那些字的时候,你就会感到那些字是多麽的优美。
记得有一次,我读三年级,老师告诉我们说现在要开始写作文了,叫我们回家叫爸爸、妈妈给我们买一些作文书看看,这样能提高我们的写作知识。老师说完后同学们就叫我放学后和她们一起去买作文书,当时我就爽快地答应了。
放学了,同学们和我一起到了一家书店挑了几本作文书,我回到家时就抱着那几本书看,我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书中的这些小作者是怎么写好作文的呀”!我想呀想,觉得可能是他爱看书吧!所以我又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我看完啦这本又看那本直到奶奶叫吃饭时我才发现我已经读了四个小时了!
读书的魅力真大啊!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3
书是知识的源泉,许多人因为读书而闻名于世上。以此,书的魅力是无穷的。
在我上学前班的时候,书就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一开始,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本的连环画。一拿到书我就一头扎进这知识的海洋,游呀游,明白了一幅又一幅的画的意思,有的不懂就问妈妈。
后来,我上了一年级,老师教会我查字典。我认得字也多了,妈妈给我买了的书也多了,但都是有字的,插图很少,一遇到不会的字,,我就会查字典,从而弄懂它的含意。
自从我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我的问题也多了,经常问为什么。爸妈总是不厌其烦的回答,有时,连他们也弄不懂我的问题。有一次,我望着夜空,突然想:天空有多少颗星星?我问爸爸,爸爸说:“傻孩子,这怎么数得清呢?”后来,我在《十万个为什么》中找呀找,终于找到了。随着我年龄的增长,知识和书也都增加了,有《三国演义》、《西游记》和《安徒生童话》等。有时,我还会把书中的好词好句摘抄下来,运用在我的作文上。于是,我的作文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有一次,我听说书店有卖新出的《灰姑娘》,我便飞奔着去买,书店里是人山人海。我好不容易挤了进去,买到了这本书。一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知不觉过了六点钟,妈妈回来做好饭放在桌上,推了推我,这才把我从知识的海洋拉了出来。
她生气地说:“小书迷,看书没这种废寝忘食的读法,连饭也忘了吃。”我虽然挨了一次饿,但是我学到了知识,感受到了读书的魅力。
书教育了我,启发了我,激励着我之前不退和明白了永不放弃的道理。
读书的魅力是无穷无尽地,是读书让我翻开了人生的新一页;是读书让我的学习更上一层楼。所以我说:“读书的魅力是世界上最大的。”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4
古人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作为一种追求。因为读书能使人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提高能力。可有人却认为读书似乎是一件苦差事,不然,为什么有人头悬梁,锥刺股呢?读书似乎又是一件快乐的事,否则,为什么有人可以不吃饭,不睡觉,却不可以不读书呢?有人说:“读书好,书中有黄金屋,有颜如玉,有千钟粟,有车如簇。”看!有权有势又有钱,更有一位“颜如玉”来“红袖添香夜读书”。你说,读书好不好?诚然,名利声色确实吸引了不少沽名钓誉之徒。但除此之外,读书一定还有别的什么魔力,吸引着那些虽然清贫却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的莘莘学子吧?我爱读书,既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希望有“颜如玉”,只是从实践中体会到读书的无穷乐趣。首先,读书的一大乐趣在于随心所欲。主人是你,是你去读书,而不是书来管你。试想,一个大书架,塞满了书,古今中外,天文地理、侦探、言情、武侠……看哪一种都可以,不着急。而它们对你,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么多古圣先贤,在静默地等着你,为你述说他们的思想。你可以向孙子请教兵法,跟海明威谈斗牛,还可以跟司马迁谈天下大事——总之,当家的是你。慢慢的,你会觉得,世界如此之大,生活如此之多彩,大自然如此奥妙无穷,仿佛所有的知识画卷在你的脑海中一一展现。而你也已超然物外地掌握着历史。久而久之,这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感觉愈演愈烈。不变为“书痴”者鲜矣。
书趣之二,在于可以大发议论。凡著书立说者,必为一时之俊才。虽是俊才,有时也会有疏漏,而这疏漏偏偏被你看出来了,你高兴不高兴?杜甫《饮中八仙歌》中有句“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句是写李白的。但你想,如果把“臣”字写成“爷”字,不是更好地表达他的酩酊大醉之态么?一时间意得志满,好像杜甫都要来拜你为“一字师”。大发议论,使你与作者有并驾之感,精神上快乐无比。书趣之三,当你为一个问题绞尽脑汁百思而不得其解的时候,又或是当你对某一个问题小有心得时,打开一本书,发现已有人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充分的论述。正好解决了你的忧愁,于是一切都已明了,一切付出的辛劳都有了回报。这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是什么也换不来的。
书趣之四,当你看了一本好书,被它的内容所征服,在你与朋友交流侃侃而谈时,书中的妙语一句句往外跳。朋友们瞪着钦羡的目光:“士别三日,可得刮目相看啊!”只有你知道,这是看了书的缘故。你们说,读书好不好?
历数了这么多书的好处,那么你是不是觉得手痒痒,想翻开一本瞧瞧呢?书有很多种,有的要正襟危坐地钻研,有的只是一种消遣,还有一些会把人诱进死胡同里,再也出不来的。既然我们读书不是为了把书当作敲门砖去扣开那名利之门,那么,我们就应该去读好书,读那些不光是为了消遣,更能提高我们的书。比如说《唐诗三百首》,这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又再比如《三国演义》,日本人从中学到了企业管理,用人之道,我们能学到什么?再比如《沙翁戏剧集》从中又能领会多少道理呢?不光只看纯文学作品,还应看看人物传记之类的,看看别人是怎样为了理想不屈不挠地奋斗至成功的。
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辨。”总之,读书能造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但不读书,肯定是百害而无一利的——各位朋友,让我们一起来读书,一起来读好书吧!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5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的魅力非同一般。读书对我而言,则尤为重要。
儿时的我,最厌烦的就是读书。读书对我来说好像是最痛苦的事。每天一有时间,我就会跑到院子里同小伙伴一起玩耍,妈妈对此极为不满。
那天,我又要出门玩耍,妈妈却堵在门口,手里晃着一本书:“看完这本书才能走。”我抬头一看,原来是一本薄薄的《西游记》。我极不情愿的接过书,坐下来翻看着。刚翻开第一页,我就被那精美的画面所吸引。我仔细地看着插图,观察每个人物的动作、神态。我留心到下面有字,便好奇地读起来。我一页一页翻看着,享受着跌宕起伏的情节。
我的心早已飞到了书中,看孙悟空大闹天宫心中充满了豪情,看唐僧被捉心中充满了担忧,看八戒打趣心中充满了快乐......我畅游在着神奇的世界中,全然忘了时间,抬头一看,已经快六点了。
儿时的《西游记》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快乐,而它也逐渐让我喜欢上了读书。
又长大了一些后,我开始要求妈妈给我买四大名著,虽然还是青少版,但我乐此不彼。渐渐地,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书海中,我领略了汤姆·索亚的惊奇历险,懂得了苹果落地的奥秘,见识了岳飞的爱国情操……
而现在的我,则饱读名家之作《骆驼祥子》《呐喊》《朝花夕拾》等,四大名著也已读过文言文版本。我仍在书海中继续畅游,享受着读书的乐趣。
因为读书,我增长了知识,因为读书,我懂得了真理,因为读书,我享受了书的乐趣。我沉醉在这读书的魅力之中。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6
常言道“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自然,读书有它的魅力所在,有它的独特之处!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可以怡情,读书可以赋彩,读书可以修身养性,读书可以净化灵魂,陶冶情操……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看到此,你想必已经知道我的启蒙书了吧,对,就是《红楼梦》!刚开始读时,我只是囫囵吞枣的看一遍,只注意紧张动人的情节,哪些人做的哪些事,通通记不清。因此,当家长来问时,我就张冠李戴地乱说一通;看着表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说着里面的`故事,我既羡慕又面红耳赤,以后,我读书可不敢马马虎虎了。
几年后,我又重拾《红楼梦》这本书,兴味盎然地读起来,可感受却与以前截然不同。黛玉的抱憾而亡,宝玉的看破红尘,宝钗的夜对孤灯……都令我心痛不己。此时,我才领悟到:原来,年龄不同,读同一本书的感受也不同,只是,当时年幼无知,认为书给人的感受怎会不同?大概是他们庸人自扰吧。。。现在,我才意识到,当时的我是那么的无知,可笑……
当年,风光无限,热闹非凡的大观园,如今,早已是荒草丛生,渺无人烟的废墟,这世界的一切,皆如此的漂浮不定!“王,薜,贾,史”四大家族最终一败涂地,一切皆化为乌有!这正应正了当今的一句流行语:神马都是浮云!
一句“月盈则亏,水满则溢”诠释了“王薜贾史”四大家族哀败的原因。是啊,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可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儿时的书籍,让我明白了太多太多青涩难懂的道理,这应该便是读书的好处与魅力所在吧!
让我们和书一起相约:不论贫贱富贵,不论身老病死,都守在彼此身边,不离不弃!直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7
俗话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不错的。书是知识的海洋,带着你乘风破浪;书是美好的开始,带着你寻找结果;书是完美的结局,带着你创造历史;书又是乐趣的果实,带着你尝试酸甜苦辣……
在每时每刻,读书便成了我们各种各样的乐趣,像繁花的品种一样多。
人人都有自己的乐趣。大多数人都把读书当作最大的乐趣。有的在繁重的学习生活之余,捧起书钻研文化知识;有的在空闲时看书则是为了娱乐,为自己再多增添些快乐的空间;有的人看书是工作需要;有的人看书是为了赚钱……总之,人们看书都是有目的的,多数是为了学习文化知识。
既然书是那么重要,最红火的可算是书店了。在每一家书店里,都会围满男女老少。就拿我们学校周围的“华中希望读书”社来说吧,每到放假或者放学,那里都会挤满人,他们都在仔细挑选合适的书,然后当宝贝似的把它拿来读;还有“风雅颂书轩”、“三味书屋”等地方,孩子去看书,家长陪着,孩子看书入迷了便席地而坐,家长劝说都听不见了,碰到喜欢的书,孩子会要求家长给买下来,家长也会毫不犹豫的付钱,这就是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吧。
现在,老师都让我们学生写读书笔记,目的是让我们在扩大阅读量的同时,写出感受,从而使我们的作文水平得到提高,也就实现了“作文不发愁,出口就成章”的目的。
读书,一种扩展知识的重要途径;读书,会使我们提高作文水平、扩展知识面。总之,我们就要像冰心说的那样: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8
读书,似香茗,须要静下心来细细品尝,喜欢读书的人,才会感受到书的神奇魅力。一本好书,蕴含着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到晚上又依依不舍,害怕被老板只光顾而不买书的作家林海音;小时候偷偷看书的文学翻译家季羡林;会选择书来陪伴环绕世界旅行的作家尤安·艾肯;从小就喜欢读书作文写得好的叶文玲。书是激励好好学习的无声老师,书是给带来自信的好朋友,书更是人类的精神粮食!读好它,你就像一本百科全书。
知识,书,的生命就像了茫茫的沙漠,在荒烟,一无所知的沙漠里,你分不清方向,看尽头,只能盲目的向前走。书是你迷路时的指南针,是你饥渴难耐时的甘泉,是你生命的绿洲,给你走出荒漠的勇气和力量。书让认识了世界,了精神的粮食,使懂得了生命的意义,让感受到了生活的魅力!书是的良师益友,它将和一生结伴而行。它悄悄的和着的一生。 书可以使骄傲者变得谦虚,使娇弱者变得坚强,使贫穷变得富有,使平庸者变得高尚,它使拥智慧,拥力量,它使的世界美好和绚丽。
读好书,好读书,读书会让感受到生活的点点滴滴,体会到人间的“真”“善”“美”,走进阅读世界,感受心灵最纯洁的地方。同学们,让一起走进书的海洋,感受书的神奇魅力吧!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9
书可以使人聪慧,书可以使人进步,书还可以陶冶情操。书,强势地演绎出了社会中的善与美、正与邪。那么读书是什么呢?
读书是一件美妙的事。每当你在古诗的世界里畅游时,你会发现有“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壮丽雪景;有“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的静谧月景;还有“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的长江气势都会让你大开眼界,从而感受到古诗的魅力。
读书是一次情感的训练。走入名著的人物中,你可能会被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所感动;会被爱丽斯的漫游奇境所惊讶;会被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所感慨,还会被小公主的坚强不屈而高兴……从此,你的情感气质也会愈发提升。
读书是一种乐趣。就拿《西游记》来说吧。想必孙悟空的神通广大英雄形象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吧!其中《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就最精神了!孙悟空以自己的智慧、勇气与白骨精打斗的场面真是激烈无比,给了我们巨大的天马行空般的想象。猪八戒的贪吃、沙僧的老实厚道形象也给了我们刻下了深深的“痕迹”,给了我们无时无刻地回味。
书的世界五光十色,书的知识成千上万,书的语言扣人心弦。这就是书的魅力、书的引力、书的动力!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0
我爱读书,爱读中外名著,爱读古典诗文。沉浸于阅读,我心潮汹涌,情绪波澜。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旅行的见识与经历中,我更深切地体会到了读书的魅力与益处。
那年我游历南京,乘车经过长江大桥。至扬子江段,江流不见奔涌,江面更显宽阔。那时我想起的,是“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的确,南京一千八百年建城史,七百年建都史,始于三国。《三国演义》中张昭临终谏言:“金陵有王气,龙虎之地也。”几十年后,吴末帝孙皓与晋武帝司马炎进行了一场决定两国生死的战争。王濬水师从武昌东下,直抵建业江面。诗豪刘禹锡《西塞山怀右》中吟咏道:“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旧时读过的诗文突然涌现时,我仿佛回到那个战火纷争的年代。古老的南京城披上文化的外衣,越发显得沧桑厚重。
漫步于中华门明城墙上,我想了很多。南京的古建筑毁于战乱的甚多,正所谓“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走在人生低谷中的李白,西北眺望,也曾发出过“长安不见使人愁”的悲慨。他是为了自己, 还是为了过去?李白因随永王举事被放逐夜郎,是个人的狂放招致祸患,还是因“时运不齐”而“命运多舛”?古诗文中留下无数问题,等待我们追随它的魅力。
苔藓爬上斑驳的城墙,文章写不尽兴衰的历史。时间的长河里,古城见证了历史的兴衰、朝代的更替。明代应天失守建文帝引火自焚,难道是顺应了“气数将尽,国祚北移”的天意?
徜徉于丝绸博物馆,铁划银钩四个大字“江宁织造”将曹雪芹带回今天。撰写,批阅《红楼梦》时,他后悔未曾预料“乐极生悲,否极泰来”未先“多置地于祖坟”,追忆似水流年,不免是“悲凉之雾,遍布华林”。他遗憾未领会“寒门生贵子,白屋出公卿”。以与“自古英雄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的道理。他曾想如贾兰一般中举而中兴家族,但现实使他的愿望难以实现。他的故事经千万人解读,留下了无穷的哲思,“寂莫青春少有,半世高枕无忧”。阅读他的书,处处拣拾人生的智慧。
我爱读书从生活与文学的结合中,我感受前人的思想,读书的魅力。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1
有人说:读书足以娱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读书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广阔的世界,书中有永世不朽的
书是无言的老师,它教会我许多人生哲理,教懂了我许多人生真谛。
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书,保尔那坚毅的脸庞,还有那烈焰熊熊的炼钢场面,缓缓地浮现在我的眼前。钢铁究竟是怎样炼成的?我从中得到了答案:人生就如同炼钢,没有什么东西是与生俱来的,“铁”蜕变成“钢”,只有唯一一个途径――炼!是啊,古今中外多少英雄、伟人,都是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锻炼出来的,正如人们常说的:“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与保尔相比,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我们有什么理由唉声叹气、裹足不前呢?
书中还写道: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生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就让我们的人生过得充实而有意义吧!
轻轻地合上《老人与海》,不禁思绪万千,我的心早已随着这本书飘到那波涛汹涌的大海。这本书,给了我生活的信心和面对困难的勇气。我经常会因考试的失败而失落,对自己没有信心;常因为碰到一点困难就不耐烦,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失去了面对困难的勇气。《老人与海》告诉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有这种坚持不懈的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永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迎接挑战,不断地超越自己,永不言败,自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读完朱自清的《背影》,仿佛有一双手触动我的心弦,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又仿佛有一双圣洁的翅膀飞过天空,在我的心中留下点点倩影。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啊,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亲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在需要时帮助。他为我们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片大海,一颗一粒堆积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
读完《繁星?春水》,我的心情舒畅至极,感觉是那么的柔和与平静。是啊,母爱是那么圣洁,如潺潺流水,浸润了我的心田;母爱如水,温柔细腻,无时无刻包围着我们,让我们沉浸在爱中;而父爱如山般深厚,他用坚实的双肩支撑起整个家庭,他那深沉的爱,即使用再华丽的语言也无法形容。
如今,我们的求学之旅充满艰辛与困惑。但有了母爱、父爱的担当,我们的旅途不再孤独,不再荆棘丛生。母爱父爱,为我们托起了一片光明的前途。
读书更是我学习生活的调节剂。读书让我在繁忙的学业中偷乐一把,捧腹大笑,遨游在快乐的海洋中。在休闲中,养精蓄锐,为更好地掬起知识的浪花,也为前行之路有更强动力。
一本好书使我爱不释手,一首好诗会令我如痴如醉,一
读书使我受益匪浅,也是我学习生活中的一大乐趣。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学习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而是学以致用,感同身受。读书,让我拥有开阔进取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勇于拼搏的英气;读书,让我懂得感恩。而感恩之情,也长存我心;读书,让我……
读书,魅力无穷,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2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里有很多知识,我喜欢读书,是因为它有一种独特的魅力,那种魅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更加喜欢读书。
时光过得飞快,转眼间,我从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长成了大姑娘,我喜欢画画和阅读,闲暇的时候,我不是画画就是看书,嘿嘿,告诉你,其实我也很喜欢看动漫哦!
小时候,我一点都不喜欢看书,因为不识字嘛!有时我都气得哭了,眼泪鼻涕的。姥姥就给我讲故事,晚上的时候,我听着听着,就睡着了。现在呢,我很喜欢读书,早上的时候,打开窗户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太阳光射进来,屋子里特别明亮。坐在书桌前,旁边还有一小盆绿萝,再放个轻音乐,一边听着音乐,一边看书,那可真是一种享受呢!书的味道是那样好闻,似乎有一种魔力,把我吸进了书的世界。不知不觉,就看的入迷了,妈妈叫我吃饭我都没听见。我可不光只看书,有时候也自己创作几
我喜欢阅读,阅读给了我极大的快乐,阅读给了我许多的知识,阅读给了我自由翱翔的羽翼。我爱阅读,希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3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的,书籍是知识的海洋,让我们在海洋里漫游。书籍是一盏明灯,引领我们从狭窄的地方到宽广的世界。书籍是知识的甘露。自从我爱上书后,便爱不释手,因此,在我的读书经历里,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从上幼儿园起,我就爱上了书。我的第一本书是妈妈送给我的《格林童话》,每天晚上,我都要央求妈妈给我讲一个故事才肯睡,因此,妈妈就说:“你呀,离开了书就像失去宝贵的东西一样,真拿你没办法!”妈妈说得没错,我惜书如命,完全沉浸在这书海中,无法自拔。爸爸妈妈见我如此沉迷在书海中,有时还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就着急了,便生气地把我正在看的书夺过去,说:“如果以后还是这样看书的话,就不给你看了!”说完,便走了,我想:哼!你不给我看,我就偏要看!可又转念一想:爸爸说得没错,看书是好的,可是,要注意读书习惯,不能一直沉迷下去。过后,我就去向爸爸妈妈恭恭敬敬地认错,他们也原谅了我,欣慰地笑了。
渐渐地,故事这一类的书已不能满足我对知识的渴求。我开始去图书馆借书来看,有时能在那儿待上一整天,直到爸爸妈妈找到我,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不舍地回过头来看一眼那琳琅满目的书籍,才匆匆离去。
一次,我在家中阅读高尔基写的《童年》,看到高尔基在童年遭到了种种不幸时,我不禁心酸落泪,当我看到高尔基最后考上理想的大学时,我为他鼓掌,妈妈听见了,以为我遇到了什么事,便跑过来,问我:“你在干什么?”我却没有听见,还跟着书中的人物同喜同悲,妈妈见了,不忍心打扰我,便走了。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如果世界上没有书,那么也不会有作家出现了。与书为友,与书为伴,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吧!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4
书,是人类知识的海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好伙伴。我爱读书,我爱读书的魅力。
今天,妈妈还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出发之前,坐在客厅里等妈妈,我心里说不出的高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我还是觉得太慢。一分钟过去,两分钟过去。妈妈总算忙完了手头的事。只是这两分钟,已成了我眼中的两个小时。
坐在妈妈的车里,飞奔去新华书店,我的心里有了一百种设想,怎么看,看什么书,坐在哪里看,我都想了一遍又一遍。
到了新华书店,好多书都是我没看过的,我随便拿了一本,一个字一个字地读过去,读得目不转睛,手跟着我读书的速度,舍不得离开一会。妈妈和我说话在,我都没有听见。
读书让我快乐,在难过的时候,只要我一看起书,所有的快乐都回到了我身边,可见一本书的魅力有多大啊!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5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离不开书的世界,更加离不开书的酸,甜苦辣.
书就像一首诗,能让你在普通的日子里读出韵隶;书是一阵鱼,能让你在枯燥的日子里湿润起来;书是一片阳光,能让你在阴郁的日子里明朗起来……书是飘飘洒洒的春鱼;书是脸上的笑影.
读书破忘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生命中的一部分,如果没有书,这个世界将变得烦躁无味.书不仅在生活中给我们带来乐趣,也给我们的知识增添了光彩.所以,读好一本书,必须走进书本里去,或者做一个梦,或者洗一个思想的澡,或者去寻找无价的人类的聪明才智.
书是无言的诚实者.书可以教我们如何做人,也给予了我们大量的知识.但有些书却是有强烈的血腥气味,我们不仅要从现实生活中注意到,还要加以包袱它.读书正如一个滔滔不绝的健谈者,在下夜的蓝天繁星之下,他为你叙述动人的故事,叫你笑,叫你落泪,几哦啊你拍手称快,叫你愤怒得犹如疯狂……叫你的感情薄住一根线,牵着他的手里跟他走.
书将使你在优美的文中享受书的馨香,读书吧,富在真理的书是万应的钥匙,什么幸福的门用它都可以打开!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6
说起读书,就让我想起了之前,不爱读书的我。
以前的我特别不喜欢读书,认为读书枯燥乏味,还不如动画片好看呢。直到有一天我竟然发现了读书的魅力。
那天我还是和以往一样,正津津有味地看着电视。忽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着成绩落后的我已经好久没看书了,就立马关了电视,顺手就拿起一本名叫《草房子》的书看了起来。
刚开始我对这本书没有一点兴趣,就像扫描仪一样无奈、无感情的扫描下去。结果一章读完了,没有一点收获。但高尔基的话还是一直在我脑边回想,使我不得不继续读下去。读着读着,我竟然对文章有一点兴趣了。后来我一遇到伤心的地方,就会情不自禁地把眉头皱起来,心情也随之难过。但一遇到高兴快乐的部分,我便又会哈哈大笑、前仰后合地高兴起来。文章的内容,人物的感情指引着我。最后在晚上我终于看完了这一本书。不知道为什么,读完书的我,意犹未尽、求饥似渴,似乎一本书的内容还没有结束,渴望再继续看下去。我想:这也许就是读书的魅力吧。
读完书的我对书的渴望更深,看完一本又想再看一本,似乎已经完全戒掉了电视。渐渐的,我的书越来越多,从一叠变成了一排,从一排变成了一书柜,最后直到连书柜都装不下了。书的魅力,真的势不可挡,我可算知道高尔基说的:“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的那种满足感了。
果然,在书的帮助下,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想象力越来越丰富。我现在真后悔,当时不早点读书啊。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7
记得刚走上“三尺讲台”的我,对书是那样的如饥似渴,我曾经与唐诗、宋词为伴,我曾被李清照的婉约、李白的浪漫而折服;我曾经与巴金的《家》、《春》、《秋》为伴;我曾经与矛盾的《子夜》为伴;我曾经与夏洛蒂〃勃朗特和艾米莉〃勃朗特的《简爱》和《呼啸山庄》为伴;我曾经与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为伴。我为他们彻夜未眠,我和他们一起感悟人生的真谛。
可是,不知是曾几何时,在日复一日的“传道授业“中,在繁杂的班级事物中,我成为了一个匆匆的行者,我不再与读书为伴,生活失去了诗意与激情,变得心浮气躁。
渐渐的我感到害怕,害怕我语文课堂将失去色彩,变得黑白。于是我又重新拾起书本,走进书里,感受着“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着”的孤独和“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自信;领略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豪迈气概。享受书籍带来的阳光、雨露,生活得到充实。读书支撑着我的生命,我的生命因读书而精彩,我的课堂也因为读书而重新焕发光彩。
是的只有教师自己有深度,才能让我们的课堂有深度。每次读到“上善若水”,心中就升腾起一种境界。这就是读书的魅力所在,他让思想把心填满。苏霍姆林斯基曾为孩子们被迫接受混乱、没有逻辑顺序、意思表达模糊不清的教师语言而深感痛惜和遗憾。作为教师,只有当我们声情并茂朗读课文时,在我们课堂上不在就课文讲课文时,我们就是语文,就是教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课堂中带领学生走进知识的海洋去尽情畅游。
我发现当我重新读书之后,我发现我变了,我的课堂变了,我的学生更加的改变了。我和学生在阅读积累中,读得更起劲了,那不再是难学的语文了,而是师生之间沟通的桥梁了。书籍的力量真大呀! 记得我所面对的这一群农民工子女,我曾经认为他们的生活是那样的无趣,他们只认识门前奔跑的那条街道,不认识专卖店,更别说能读上一本课外书了。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8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读书是一件很吸引人的事情。
比如说我,要么就不看书,要么就手不释卷。每一次看书都是没完没了地看。一般情况下,我看书时间少则30~1个小时,多则2~3小时。有一次甚至看了多达5个小时。我对书之类的东西似乎总是很感兴趣。看到了就会不由自主的接着往下看,每次都会被书中的内容所深深的吸引住住,就好像书和我是两块磁铁一样,分也分不开,即使分开了又会被吸回去。
前面曾说到过有一次我看书连看了5个小时,那是在暑假里,妈妈把?哈利·波特?的全套给买回来了,我便开始马不停蹄的看了起来。5个小时的事情发生在哈七这本书上。吃中饭后我便开始看。我完全沉浸在了书中,对书外的世界浑然不知,还在不停的幻想:要是现实生活中真有魔法就好了,杯子碎了可以重合,可以让东西飘起来,或者制造一个爆炸,而且还可以用扫帚飞。最让我羡慕的是,巫师有一种类似于意念移动的方法。我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都没反应。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天黑了,一看时间都要吃晚饭了,这时才发现我已经看得晕头转向,头晕眼花。
这就是读书带给我的魅力,读书其乐无穷。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19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对于知识的渴求越来越强烈,而阅读,正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书是智慧的结晶,是力量的源泉;书是不开口的老师,是常伴随的朋友;书是通向成功的桥梁,是走进梦想殿堂的台阶。读书的魅力无穷!
读书使人美丽。
妹妹捧起一本心爱的书,在暖暖的阳光下静读。当她读到书中的精彩情节而不由得会心一笑时,当她为书中人物的坎坷经历而不禁落泪时,她同时也变得很美丽。不是吗?那不经意间从眼角流露出的真情,是最闪耀动人的啊!那轻轻皱起的眉毛,是最真的情啊!那静静翻书的手指,是最有魔力的啊!
读书使人充实。
暑假很长,长得有些无聊。我在家里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电视。一天,妈妈终于看不下去了,冲上前去关掉电视,命令我:“去书店买本书看!”推开书店的门,一阵浓浓的书香扑鼻而来,我的心情顿时舒畅了许多。小小的书店里挤满了正在看书的人,我备受鼓舞,最后抱着一摞书回了家。之后的日子里,我竟被书中的文字牵掣得夜不能寐。遇到有疑惑的地方,我赶紧上网查询;遇到优美的片段,我翻开笔记本摘录;遇到幽默风趣的句子,我在饭间与家人分享……我每天和书泡在一起,书本带我走进了另一个世界,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
读书使人聪慧。
我的闺蜜小雨是个书迷。记得我们有一次一起出去玩时,看到公园长椅的下面有一张零零碎碎的蛛网。我看着正在网上张牙舞爪的蜘蛛,小声地嘀咕:“为什么蜘蛛能在网上活动自如呢?”小雨凑过来,轻轻地扬了扬嘴角:“因为蜘蛛脚上有一层油啊!”接着,她滔滔不绝地给我讲解蜘蛛是如何捕食的。我听了,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不止这一点,每次学校组织郊游,沿途看到的树,她都能麻利地报出树的名称、生长习性、分布范围、主要价值……看着小雨认真讲解的样子,我明白了,读书可以使人聪慧啊。
有人说:“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读书是我们精神的食粮,能对我们产生巨大的影响。只要用心去读书,用心去体会,就能感受到读书的魅力。
我拿起桌上的书,轻轻翻开它,嗅着淡淡的书香,走进了书的世界……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20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多读书!
一些不爱读书的人不禁要问:“读书到底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我想说:“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更多的知识,也能让我们在长大以后,多回报祖国,回报社会。多读书,能让我们的道德有进步;多读书,可以让我们学习做人,学习做真人。”
我看过一本书,书名叫做《感动童心的一百零八个亲情故事》,其中一则故事让我至今难忘:有个小孩子,妈妈去世了,爸爸负责照顾他。一次,爸爸出差,他一个人在家。几天后,他知道爸爸晚上会回来,于是,他亲自下厨,做了两碗杂酱面,一碗自己吃了,还有一碗留给爸爸。怕爸爸回来晚,面凉了,于是他把面放在被窝里。躺在床上等爸爸的时候,他不知不觉睡着了。爸爸回来,看见床上有一碗被打翻的面,便叫醒孩子,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了他两耳光。孩子伤心地说:“这是留给你吃的。因为我怕面凉了,所以就把它放在被窝里捂着。”爸爸听了后,抬起颤抖的手,轻轻地抚摸着孩子被打红的脸,眼中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从此,爸爸再也不出远门,不长时间离开孩子了。
看了这则故事,想必我们都知道了亲情的可贵,我们要像文中的小孩子一样多孝顺父母、体谅父母,用自己实际行动,力所能及地回报父母。
瞧,读书也是会让我们有所启发、有所收获的;多读书,我们也是会受益匪浅的!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21
橙色的木质书架,大概几年前起就一直静静地呆在那儿。不是特别大,却足以占据房间的一面墙。不知何时起,上面的书渐渐增多了,一直到现在,有时还会需要一两次的分类整理。大概也就是几年前,我的阅读生涯从这个书架开始。
已经不记得我第一次拿起的书是什么了。可是每次不经意地翻阅,却又勾起了我浅浅的回忆。记得大约四年级时,认识不多的字还不能够很好的帮助我去理解书的内容,再加上我不喜欢查字典的习惯,使妈妈总是在睡前捧着本书,读故事给我听,直在嗓子沙哑。和很多同龄小朋友不同,我是不会在妈妈的声音中入睡的。每当这时,我反倒来了精神,听得可起劲了,还时不时地问东问西。那时,我并没有真正领略白纸黑字中所蕴含的深意,只是在妈妈的讲述中蠢蠢欲动,渐渐推开了一扇书的门。
真正走进门内,是五年级的时候。那段时间,我近乎疯狂地看书,大约几天就看一本书。晚上被妈妈一遍遍催促着去睡觉,无可奈何中放下了书。等到外面没有了动静,就躲在被窝中,照个手电筒,继续我梦想中美轮美奂的世界。有时很不幸电筒没电了,到处找电池,拆过遥控器的电池,也拆过文曲星的电池。每次阅读时,都仿佛经历了一场视觉盛宴。虽然在书的表面只有黑白两种单调的颜色,可它带给我大脑的是许多幻影迷离的色彩,或许这就是它的魅力所在吧!
读书的魅力作文 篇22
书籍是活力永存的青春,点燃梦想的激情。给我们以蓬勃向上的勇气,永不言败的斗志;书籍是天使纯洁的心灵,洗濯真善美丽的世界,给我们以心灵的宁静;书籍是人类的灵魂,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能让我们的斗志永不停息!
读书,是一种享受。享受阳光的明媚,享受空气的清新,享受历练的深邃。如风,掠过千山万水,黄河黄山,长江长城;如燕飞翔在七彩家园,领略西双版纳与大兴安岭,倾听喜马拉雅与雅鲁藏布。读书是一种幸福。庄子的超越,陶行知的隐逸,岳飞的壮怀,路遥的奋力……
诗歌就像龙井,甘甜而不洌,啜之淡然,需细细体会;寓言就象苦涩的普洱,苦涩中带着香甜,馨香回味绵长;童话就像淡淡的茉莉花茶,把人带到梦的王国,给人灵的快乐……
越过诗歌,我感受到“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母爱;我感受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坚强;我感受到“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的激情;我感受到“九曲黄河万里沙,浪淘风簸自天涯”的澎湃,我感受“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豪情壮志……
我不曾到过西湖,但我知道“水光潋艳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的优美;我不曾到过江南,但我知道“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的景色;我不曾到过边塞,但我知道“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惊险;我不曾见过黄河,但我知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的广阔……
走进《伊索寓言》,感受披着羊皮的狼的贪婪,自私,把自己丑恶的嘴脸掩盖起来,欺骗善良的人们,给我敲响了警钟: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不要接受他人的物质和引诱。感受到了兔子的骄傲自大,低估别人。让我明白了娇兵必败。感受到放羊的小孩的谎言,最终导致村民们对他的不信任。让我明白了:一定要脚踏实地,老老实实地做人……
走进《安徒生童话》,我感受到卖火柴的小女孩大年晚上的孤独无助与失落的心情,我体会到旧社会的残暴无情,使我更珍惜现在的生活。我也感受到皇帝的新装里面皇帝的幼稚和爱慕虚荣,教我做人一定要实事求是,实实在在。同时,我也被白雪公主的纯真和善良感染了,更加痛恨巫婆的凶残,泠酷,让我明白:正义永远战胜邪恶,光明永远战胜黑暗……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理智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春天里没有花香……让我们都遨游在书的海洋,在书中探一方乐土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