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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来最好不过读后感摘录60条

时间:2018-03-29 08:08

《麦琪的礼物》优秀

麦琪是指基督出生时送来礼物的三贤人,是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这篇小说正是说了作者笔下所说的两个像“麦琪”一样聪明的人儿的平凡故事。

德拉为了为自己的丈夫吉姆买一份配得上他的圣诞礼物而每天积攒着那些零钱,甚至是从店铺的小贩那儿死乞白赖的硬扣下来的,但是即便是这样,却还是只能凑到一块八毛七分,要知道这点钱是绝对不够买上一份像样的礼物的。在这看着一穷二白的家中却有着两样最让这对夫妇引以为豪的东西,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还有就是德拉的头发,通过作者形象的比喻和描写:“德拉的头发可以与示巴女王的珠宝相形见拙;吉姆的金表可以让拥有大笔财富的所罗门王妒忌得吹胡子。”可以看出这两样东西对这对夫妇而言是多么宝贵的东西。

当作者开始用细节描写去刻画德拉看到自己美丽的头发,原本晶莹明亮的眼睛却黯然失色时,我开始有些猜到她下一步会干什么了,果然,她快速地跑入一家经营各种头发用品的店,将自己的头发以二十块的价格卖了出去。并且花了两个多小时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后找到了她心目中那个为她的吉姆专制的礼物——一条白金表链。

德拉忐忑地猜想自己的丈夫看到自己的头发不见了之后的反应一边准备好了一切去门口迎接吉姆回来。就在吉姆看到德拉的一刹那他站住了,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像一条猎狗修道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在作者用语言描写写出吉姆难以言明的疑问与德拉不安的解释时,我的心似与德拉同时悬了起来,吉姆真的会因为德拉没有了那一头漂亮的头发而改变了对她的爱。就在这时,笔锋转向吉姆送给德拉的礼物——那是一套德拉向往已久却从未想要占有的与德拉的一头秀发匹配完美的昂贵发梳,可是,佩戴这些装饰的头发却没有了,我开始理解吉姆当时看到德拉的反应为何如此激烈。

而这时德拉兴奋的拿出自己的礼物并让吉姆拿出那块让他们骄傲的金手表时,吉姆却没有照做,说实话我并没有马上意识到这是为什么,可转而我明白了,因为他用那块金手表换钱为德拉买了那组昂贵的发梳。这让我不禁赞叹欧亨利式结尾的美妙之处。

也许有人会想,他们两个真是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对方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是现今谁会想他们一样,为了自己最爱的人而放弃了最宝贵的东西呢,他们之所以聪明,就是因为他们知道,在这个世上,有着比物质上更重要和珍贵的东西,就是无形的爱,他们不正是有智慧的麦琪么!

《麦琪的礼物》优秀读书笔记2

这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的一部短篇小说,写的是一对年轻、贫穷的夫妇在圣诞节时想方设法凑钱买一件好礼物送给对方的故事。杰姆和德拉一贫如洗,但家中有两件十分珍贵的宝贝,一样是杰姆的三代祖传的金表,一样是德拉瀑布般的美丽长发。这两样宝贝根本无法估量它们的价值。然而圣诞节到了,他们却根本没钱给他们深爱的对方买一件像样的礼物,结果,为了得到钱,德拉横下心卖掉了自己的头发,买了一条正好配杰姆那块金表的表链。等杰姆回家后,她才得知杰姆为了能买给她一套渴望已久的,配她的头发再好不过的珠宝梳子,已经把他那宝贵的金表卖掉了。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故事,不过着实令人感动,可以说,他们两个的做法实在是笨得可以,将几乎是无价之宝的东西卖掉来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要知道,那一块金表,一头秀发是他们各自拥有的全部啊!可是他们都“只”为了给爱人一份圣诞礼物,而放弃了自己的所有的财产。望着那相比之下没什么价值,也用不上的梳子和表链,真令人哭笑不得。

然而,当他们得知对方的:“愚蠢行为”后,却彼此都没有生气、沮丧、发火。他们难道那么糊涂,他们可是白白丢了那么一大笔财产呀!不过,他们似乎都挺满意,挺满意。

我想,他们一定都觉得自己收到的礼物远远不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吧!设想一下,如果你挚爱的人可以为了自己而牺牲全部,一定都会感到欣慰的。可以说,他们得到的圣诞礼物,是看到的对方对自己赤诚的心。

我想,在这次圣诞节交换过礼物后,杰姆和德拉的生活一定会改变不少。收到了不但对他们来说十分昂贵、而且这么珍贵的礼物,他们之间的感情一定会更深吧?

可见,这次的圣诞礼物给他们两人带来了多大的快乐。用自己的那么一大笔财产换来无价的欢乐,也许,他们的做法并不笨。就像小说结尾说的那样: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接受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

《麦琪的礼物》优秀读书笔记3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了同名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以及《小偷的同情心》、《世外桃源的假期》、《为爱而牺牲》、《最后一片藤树叶》等。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小,故事性特别强,加上行文幽默,深受读者喜爱。他与莫泊桑、契科夫同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麦琪的礼物》中,一对年轻的夫妻,为了给对方买一份圣诞礼物而费尽心思,最后,妻子卖掉了秀发买了一条金表链,而同时丈夫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阴差阳错,他们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换来的礼物失去了本身的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的爱是无价的。夫妻间的纯情与对彼此的爱,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与辛酸,作者给予的深深的同情和祝福以及那闪烁着善良光辉的礼物令我动容。

基督诞生的时候,有三位贤人,——-我们称之为“麦琪”——-带来了珍贵的礼物。他们是智者,送的礼物当然也是聪明的,而这对夫妻却送给对方暂时用不到的礼物,或许有人觉得那是最没有用的礼物,但我觉得,他们的礼物同那三位贤人的一样,是最聪明的。

《最后一片藤树叶》中,作者对主人公贝尔曼的描写并不多,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曼在暴雨中画叶子的镜头都没有,但我仍能感受到贝尔曼老人火一般炽热的心。可以想象,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可怜的老人怎样冒雨爬到离地二十英尺的地方,颤抖着调拌黄色和绿色,在墙上画出栩栩如生的叶子。

琼珊的康复不仅仅是因为一片叶子,更是在生与死、抗争与屈服之间做出抉择。只有自己树立信心,作出努力,才能战胜困难。琼珊在一片叶子的鼓舞之下,走出了失望的低谷,迎来了生命的活力,这最后的叶子,着实让我为琼珊的命运而担忧,为苏的友谊而感叹,为贝尔曼老人的博爱而震撼。藤树叶子仍然留在古老的墙面,琼珊绽放了往日的笑容,伟大的画家贝尔曼留在了我的心中!

《警察与赞美诗》是一部悲喜剧,展示了警察对犯罪行为的容忍和对无辜行为的惩罚。这个故事令人感到可笑,主人公比索为了能在监狱熬过严冬而做出“努力”,想方设法让警察逮捕他,可是均未成功。正当他决定放弃原来的生活,重新开始时,却被警察抓了起来,“如愿”进入监狱。作者用轻松幽默的笔调描写了比索为了达到自己可笑的目的而作出的可笑尝试,到餐厅骗吃骗喝,砸商店橱窗,扰乱治安,行窃等,更可笑的是,警察先生对这些违法行为显示了宽容,当比索放弃原来的想法时,警察却逮捕了什么都没干的他,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由此,可笑变成了可哀、可怜、可叹……

幽默分两种,一种是白色幽默,让人笑过之后还想笑,一种是黑色幽默,被称为“含泪的笑”,大笑过后,便是泪水肆意流淌。而欧亨利的小说,就是这种黑色幽默。

欧亨利的小说构思新颖,语言诙谐,极具思想性,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却有丰富、引人入胜的情节,不读到文章的最后一句,你永远也猜不到最后的结局是什么,这种出人意料的点睛之笔博得了读者的喜爱。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令我受益匪浅。

《麦琪的礼物》优秀读书笔记4

圣诞前夕,贫穷的夫妻,真挚的感情…

想要给丈夫一个惊喜,却只有一元八毛七的德拉,剪去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漂亮的表链;而吉姆也想让妻子高兴,卖了引以为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让我觉得温暖。实话说,他们俩的行为真是笨的可以,卖掉自己仅有的宝贝,只是为了送给对方一件满意的圣诞礼物。然而他们都没有觉得生气,反而觉得感动、快乐、满意。他们真的得不偿失了吗?他们真的失去了最珍贵的宝贝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还收获了最真诚的爱!

瓦西夫在《情爱论》中表明过这样的观点:爱的最高境界是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他和她,在那个圣诞节收到的,比我们一辈子加起来还要多。其实爱是无声无息的,就好像,有些旋律从来没有被歌唱,有些火从来没有被点燃过,有些呵护和关心,从来没有惊天动地。可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有了爱。

最喜欢小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想起一句话来,不是每一份爱都许得起“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是每一份情都需经受“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的生死离别。“涸泽之鱼,相濡以沫”,这也是幸福。

这就是我们从其结果获得的最真实暗示,也不需要特别,有如我们失去的,只是很平常的东西。

《麦琪的礼物》优秀读书笔记5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有趣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可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有趣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助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美好的明天!

《麦琪的礼物》优秀读书笔记6

命运总是这样,你也许预料到了开始,却往往猜不到结局。

闲来无事,打算读本书来消磨时间,不喜欢长篇小说,因为长篇小说读起来很花时间精力,读完一篇长篇小说需要许多天,要花费许多精力。对我来说,短篇的小说是放松心情最好的选择,于是从书架上拿下了这本由欧?亨利写的短篇小说集合而成的作品集《麦琪的礼物》。这本作品的名字并不陌生,欧?亨利的大名更是早有听闻。但是很多事情从别人那里听来就失了一份真,少了一份感觉,万万没有自己去

于是整个下午,我畅游在欧?亨利创造的世界中,一不小心就陷入了那一个个温馨欢乐又带点讽刺哀伤的故事中去,犹如做了一场怅然若失的美梦……

很意外!当我读完每一个故事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真是没想到,原来是这样啊……我觉得意外的结局是整部小说的精髓,我不多说,虽然这些意外都是因为种种巧合,又因为小说的戏剧化而造成的。也许你会认为哪有那么巧的事啊?这是小说才会这样,现实中这种事根本不会发生的。你认为平平淡淡才是生活,但我觉得生活要远比你想的更精彩。生活到处充满了意外,突如其来的灾难,莫名其妙的好运,意想不到的逆转……看完《麦琪的礼物》后,我发现有时我们把事情都看的太简单了,主观的下结论,主观的看世界,主观地待人待物等。往往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片面,我们都以为自己猜到了结局,但可能我们都错了。有时错了是可以弥补,但更多的时候一旦你错了那就无法挽回了。由此可见我们都应该耐心点,谨慎点,三思而后行,永远不要过早的下定论,因为我们不是神,我们只能看到不完整的过去,而扑朔迷离的结局却永远都猜不到。

很感人又很悲伤!我喜欢看喜剧,但我却不知道《麦琪的礼物》算不算喜剧,喜剧的`定义是模糊的,每个人对喜剧的定义都不同。大多数故事都充满了爱,人与人的感情,人心中的善良并没有完全被残酷的社会和贫穷所磨灭。有卖掉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对方买礼物的年轻夫妇,有善良的最后还请同病相怜的男主人喝酒的小偷,还有那一片为了使病友重镇信心由身染肺炎的艺术家画上去藤树叶……这一切都向我们证明了这个世界上还有爱。但是那些故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年轻夫妇的礼物都没派上用场,小偷偶尔善良一次但小偷还是小偷,帮助病友的艺术家因为冒雨画树叶病情加重去世了……如同生活,有得就有失,看似完美却总有或多或少的遗憾。淡淡的欢欣,淡淡的忧愁,悲与喜的交错,矛盾的心情,复杂的情感。这就是人生吧,有惊喜也有缺憾,也许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却被这一个个短小精悍的故事所吸引,所左右……

一本很棒的小说,如一杯好茶,细细品完后,回味无穷!

《麦琪的礼物》优秀读书笔记7

从年龄的角度来评论,我已是一个理性而成熟的少了;但在爱情的世界来评判,我至多不过是个幼稚的毛孩。琢磨着《麦琪的礼物》这篇经典小说,似乎也领悟到了一点爱情的含义:朴实、体贴、甜蜜、伟大。也就像杰姆所说的:“不管是剪发、修脸、洗头,我对我的姑娘的爱情是绝不会减低一分的。”真正的爱情也就是:长久,永恒。

当男男女女随口挥洒一句:“我爱你。”便真以为已经拨起了爱情的琴弦。二十多岁的青年不一定真正领会爱情的真谛。双方打扮得花俏无比,女方亲热地为男方整整衣襟,男方也理所当然以一个热烈的拥抱来回报。二人口中尽是甜言蜜语,也不顾路人的惊讶、歧视,就勾肩搭背、亲密无间,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疯狂的青年男女”,他们所追求的只不过是一时的爱情的快感;少年时代的学生发生爱情关系也成为普遍,少男与少女在树影的斑驳下默默地散步,在被星光笼罩的幽暗的地面上,留下足迹,或是在海边的沙滩上,坐着双手抱住膝盖,闭起双眼,倾听着海浪的诉语,白沫的飞溅,与涟漪的搏动,这就是他们眼中的浪漫,爱的罗曼史。

但是,你能肯定这种热恋能像德拉与杰姆那样持之以恒?那样没有半点虚伪的杂质?那样愿意牺牲自己?那样平淡却无比崇尚?那种爱不会天长地久地保持,而是享尽了爱情的甘泉,便像耍小孩一样,把对方无情地抛弃。青年男女的爱情不懂得奉献与维持,当厌烦了,感到无趣了,便会撇下一句“我不爱你了“,就一走了之;初中高中恋的学生一旦被另外美貌的女生,俊俏的帅哥所吸引,也就和自己原来的男友女友一刀两断。爱情是不会因任何原因而摧毁,而改变的!爱情不求亲昵的举动,讨好的话语,而是向往一颗炙热,永远不变的真心,与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爱情最忌讳一瞬间的火热与过后的冷淡,爱情给予的是无限的幸福!

我承认自己还是个少年,对爱情的研究不够深刻,但这也是小孩子对爱情的初步看法。我不禁感到惋惜:世界上有几对能像德拉与杰姆的圣洁的爱情呢?

《麦琪的礼物》优秀读书笔记8

作者欧·亨利是20世纪初期美国著名短篇小说家,一生困顿,而他平时所接触的又多属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不言而知,他的笔调,关于小人物生活的便会浓墨重采,故事情节也是以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路子起笔走调。然而其本人又有崇高的民主主义思想。故然,在一个爱好作品的读者来说,必须先了解作者本人的生活经历年代。从其本人之处有感而发,回味历史经典,瞻望未来世界,在欣赏中去感想,有想法就写随笔。一切都不拘泥,流露出真情实感既可。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爱情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句话有些人认为它是正确的,有些人认为它是现实中不存在的。因为当今时代,真正的爱情渐渐淡去了,大多数爱情都与金钱利益挂钩。利益蒙蔽了许多人的眼睛,使许多人在爱情方面丢失了平秤,本来纯洁的感情被各方面的因素制约着。有时,因利益而产生的“爱情”也控制着个人的自由。

然而本文《麦琪的礼物》主要讲一对年轻的夫妇生活拮据,为了互送圣诞礼物以表爱心,妻子卖掉引以自豪的一头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不料丈夫却卖掉了祖传的金表,买来一套精美的梳子来打扮妻子那已不复存在的美发。两个人的礼物都没有派上用场,而这对贫贱夫妻的恩爱却弥足珍贵。虽然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们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挚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变的微不足道,他们用自己美丽的心灵赠给对方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却是世间任何聪明或富有的人永远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一件平常如旧的小事,却给人出乎意料的结果,意念之外,情理之中。对于他们的遭遇,我只能深表惋惜,同情与理解,至于今天,我是觉得某些衣冠楚楚的人应该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深思。小故事,大道理,故事无所谓真假,现实常与我们擦肩而过,静思作者对周围环境的细致刻画及其家庭状况的详细描述,由感而发。仿佛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很多时候,我都以为自己不自觉中就充当了其人物雏形。

故事处处闪烁着人性的光辉,温暖亲情,至爱忠贞。那对年轻夫妇恰好生存在社会变更,发展帝国主义,资产阶级狂乱的年代。在如此艰难困苦之环境下小夫妻能够相亲相爱,用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去换取对方所心爱的礼物,悲剧性的结局让真情浮出水面,建筑光辉的浮雕,患难时刻见真情。纵然金钱万能而在小夫妻面前也是无能的痴呆儿,而在今天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世界上,20世纪与21世纪,美国与中国有距离,可能大相径庭,但是我断定,感情不会迥然有异,在某些时刻定会如出以后一辙。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依旧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完全以利益为重。道德,亲情,爱情被金钱冲散的支离破碎。这种现象确是随处可见,为了利益与金钱同夫妻分道扬镳,兄弟反目,朋友相互猜疑,仿佛只有功利才是第一位的,俨然有一种树倒猢狲散的意味。对于当今社会上的人,以金钱论英雄,用金钱买兄弟的事例,无不让人嗤之以鼻,恨不能写给某些人看。某些人也是情有可原,其实罪不容诛是他们拜倒在金钱的脚下,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荒淫无度,寡廉鲜耻,寄人篱下,仰人鼻息,怂恿他人,作奸犯科,类行尸走肉,纵斩草除根也会难解,社会上的败类,异像,给社会营造一个和谐,给家庭一个温馨的氛围,让人难解其中味呀!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直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

本文主写小人物的生活,详略得当,针针见血,淋漓尽致的写小人物怎么过生活,相反大人物不着一笔,却是独有辟解,启迪我们自由联想,写文章本不是给读者灌输某种思想,而是让我们在其中神经腾云驾雾,思想翩翩起舞,另有见地,读懂生活,反省社会,去努力推进一个新的社会,适合更多的人居家安户,舒享快乐幸福。在那个年代,美国社会,挂着“民主”的大旗,作为幌子,迎风招展,招摇过世,扛着大枪,开着贼船,横狂世界,专累及自己国家的巨大资本财富,充满各个大人物的腰包,发展工业,资本输出,对于小人物他们是不闻不问,置之一旁。所谓的大人物,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而我呢,以为那不过是得意之徒的丑陋行经,更为重要的是向读者暗示“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其不强加于人,然其人自然游思千里,当然了,本文却让我明白写作应有此种功效,放能成文。

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格是西方人所独有的,他们认为圣诞礼物是最可珍贵的。因而希望自己圣诞时获得爱的礼物是最有价值的。殊不知,既然彼此相爱,感情至深,相敬相宾,何必为了一个礼物而失去彼此的最爱,换取无用的东西,徒劳无益,如果现实是为了通过此种手段让彼此知道自己是有多么的珍爱感情,爱情无价,奉若神灵,只是委屈了他们,两无用处,这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风俗仅是人为而定的,用来表达一种情意,在现实中,完全可以变通的,不是吗?每当詹姆士-迪林厄姆-扬先生回家来到楼上的房间,黛拉一边喊着吉姆一边紧紧的搂住他,一切又都很美好。每次都是这样,岂不美好,不足以值得珍惜,虽然贫穷,只要每天平淡而安逸就好。闲愁少有亦是难得,圣诞节的社会也应当依据生活的现实去量身定做。生活拮据,倒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艰难中依然过着“大人物”的生活,那是绝对不可取的,顾此失彼,焉不祸哉。

另外,我们从中可发现两主人公缺少朋友,为什么呢,可能是作者巧意安排。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得学会处理人际关系,精于交流,建立宽广的人际局面,才能生活的游刃有余,困难时获得帮助。俗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为什么呢,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啊!多个朋友总是多份力量。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每个人不管是现在处于什么样的地位都应当学会交际处世,把握人情世俗,通用人力资源,为自己的成功之路做好准备。

男女主人公对爱情的忠贞令人感动,然而,爱情只能作为精神支柱,无法度过现实生活。做为穷人,该当怎样,有野心,有志气,安守本分,做自己,过自己的生活?穷人不要瞎折腾,更不要寻找那种虚无的浪漫,因为对你来说,填饱肚子是最重要的,追求精神层次的享受必须建立在良好的物资基础上。将赖以生存的钱换取两件无用的礼物,可谓本末倒置。

男主人公太固守残缺了,作为一个贫穷的小职员,在不能满足生活之余,何必妄想上流社会的浪漫与精神生活,应该把金表作为创业资金,未尝不是一种明智之美。女主人公也仁慈温柔过敏,完全可以帮助激励丈夫创业,摆渡那一头秀发,并不一定要换为圣诞礼物,将它作为生活费或者是丈夫的创业资金,才是穷人应该过的生活,才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枉人生。

《麦琪的礼物》优秀读书笔记9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感人的文章。它讲述了圣诞节前夕,一对住在公寓里的贫穷夫妇德拉和吉姆的故事,德拉想送一件礼物给自己的丈夫吉姆,送他一个惊喜,可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分,她知道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终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然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为自豪的金表,为德拉买了她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玳瑁梳子作为圣诞礼物。

乍一看,这个故事里,两个人在圣诞前夜都收到了各自无用的礼物,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可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送给对方的礼物已经不再适合对方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考虑自己的得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犯了这样一个美丽的错误,才有了这样一个感人的结局。

第一遍读完这篇文章,我笑这对夫妇的傻,觉得看了一篇冷笑话,是二个愚人在圣诞节前犯下的愚蠢的错误;可是第二次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因为我懂得了真爱,感受到了无悔的真爱。在这么凄凉、窘迫的生活中,这对天使般的夫妇却有着天使般的爱,宁愿为自己深爱的人付出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关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真正的温情和友爱,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才会变得如此得贴近。

一场大雨后,狭窄的街道上,因为坑坑洼洼而积成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水坑。一辆小汽车与一位骑自行车的老者在同一个水坑处停下了,几乎是“头顶头”的“车祸”。司机把头伸出窗外,不解地问那老者:“老伯,我特地把车开在水坑里,把旁边干的路面留给您,您为什么不走,偏偏要骑在水坑中呢?”那位老者却抱着歉意地一笑:“我是想把干的路面留给你,免得你走在水里,溅起污水,弄脏别人的身呢。”好一对差点酿成交通事故好心人,好一对始终为他人着想的好心人!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正如一首歌中这样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每个人都愿意把内心深处对家人、对亲友、对社会的关心和爱献出来,这就是博爱。南京人的“博爱”精神,其实正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关心和呵护!

愿天下感人的错误常犯,感人的爱常在!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

夜华的爱是深沉且隐忍的。身在帝王家,他身上有太多的责任和枷锁,逼得他不得不将自己的爱隐藏,然而,他们之间的信任太过薄弱,宛如晶莹剔透的水晶球,美丽却易碎。自古帝王家最重的就是门第观念,即使是九重天上神族亦不能免俗。此时是身为凡人的白浅,自是不能被天族所容。为了挽救爱人的生命,夜华用了最笨的方法,即伤了对方也苦了自己,然而始终还是逃不过命运的捉弄。诛仙台上决然而下的身影,结束了白浅的情劫,却也带走了夜华生的欢乐。看到这里突然想到了泰戈尔的名言,修改一下放这里很合适。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爱入骨髓却要装作毫不在意。夜华独自承受的痛苦太多太多了,然而最苦的却是自己最爱的人不信任、不理解自己。

白浅笑着对折颜说:“我记得你这里有一种药,吃了就可以把想忘记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此后,这世上再没有俊疾山的素素了,那不过是青丘白止帝君的幺女白浅上神做的一场梦,带着无尽的苦楚和微微的桃花色。梦醒之后,梦中如何,便忘干净。

忘记一切固然不会再有痛苦,但着实很残忍,因为它不仅清除了痛苦,连带的连曾经的幸福也一并抹杀了,这对夜华来说是何其残忍!明知铭记往昔是一件极痛苦的事,然而夜华仍是选择了铭记,因为,对夜华来说,那是他生命中最美的颜色,纵然带着微微的苦涩,依然无初读《三生》时,以为不过是一段爱与背叛,失去后方知珍惜的故事,看完后才知道自己错的有多彻底。虽然文中却有背叛,错过和悔悟,但更多的是讲述一段纠缠了三生三世的痴恋。三生三世,爱恨缠绵;沧海桑田,痴情动天。夜华的深情,令人动容,三生三世,我只爱你一人而已。倘若有人能给我这样的情意,我此生便也无憾了,哪怕是缩减寿命,我也毫无怨言!

法遗忘。对于白浅抉择的结果,我想到了赵灵儿与李逍遥。当灵儿知道逍遥将自己遗忘后,曾无限伤感地说“既不相见,何必不忘,既然无缘,何须誓言。今日种种,似水无痕,明夕何夕,君已陌路。”是何等的伤情,与此又是何等的相似!然而,夜华和白浅要幸运得多,虽经历了许多坎坷,毕竟他们最后在一起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再是空话。三生三世的纠缠,最终修成正果。

不过,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在爱里获得幸福的。“爱这种东西,有时候,会让人变得很卑微。”就好像素锦和缪清,用尽了一切手段,最终也不过是惨淡收场,甚至修为尽失、尊严尽丧。爱情是个很矫情的东西,不是你委屈就能求全,践踏尊严就能得到的,就算侥幸得到了,试问这样不平等的爱情,能坚持几时?强扭的瓜不甜,明明是很浅显的道理,却依然有那么多的人不懂,硬要去强求本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过是给自己徒增悲哀而已。

至于离境和白浅的纠葛,那真真是拥有的时候不知道珍惜,失去后却后悔不已的真实写照。“失去后才珍惜,还有什么意义……”当时看《爱在离别后》时,对这句歌词印象很深,以为我们总是犯这样的错误,而不自知。记得看过一句话,“当一个人爱你时,千万不要无限度的挥霍他对你的纵容”。因为每个人的爱或宽容都是有限度的!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遣词用句很有意思,本应是很幽默的,然而我看的时候却笑不出来,胸中一直充斥着一股酸涩,为夜华的深情和包容而痛。在爱情的拔河赛中,谁先爱了,也就注定输了一半。爱情里没有对和错,有的只是如何抉择!真正的爱,不是占有,而是成全!

三生三世,沧海桑田,十里桃花,依旧灼然。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读后感二

我是纠结了很久,闹书荒闹了很久才开始读这本小说。其实多年前就看过对这本书的各种推荐,但是我一直都不太喜欢仙魔鬼怪的题材,其实当真翻开了,也觉得不错。我对小说总是很挑剔,但是有如果一本小说能够让你看下去,打发地铁里面无聊的时间,也就挺好了。

我只记得当时看完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写的挺有意思的。虽然不是那么让人觉得很感动,很痴迷,但是仍然有点小温馨。但是对这本书的感觉也就仅此而已了,情节都忘记得七七八八,为了写读后感,我便到豆瓣读书里面看书评,发现喜欢它的人就特别喜欢,不喜欢的人就批评到了极点。我觉得两方面都挺有道理的,所以下面的感觉也受这两派的影响。

一开头,作者写了个很憋屈,很虐的一段感情,一下子吸引了我的目光。好吧,我承认我就是喜欢有点虐恋调调的文章。这段小篇幅的感情里面,夜华表现得冷酷无情,他误会素素,甚至挖掉了她的眼睛,还冷待她,很久都不过来看她。我很喜欢女主这段时间的态度,我什么都忍,但是我看得开,大不了一拍两散。当然真真么虐就有点变态了,背后实际是男主为了保护她。虐的本质就是这样,没有爱,哪来的虐。哎,作者情节设置地多么纠结!

我其实挺喜欢读者行文的语言的,有些人评论说不喜欢第一人称下笔,但是我其实对第几人称都无所谓。《三生》的语言有点小诙谐,小惫懒,小无所谓。就像女主的性格,惫懒,可爱,也似乎看开了一切。比如“可惜了临风玉树的一副好人才,年纪轻轻的,却终得同我这老太婆成亲,真是叫人扼腕长叹,天道不公,不公至斯。”整个文章都是这种风格,让人感觉很轻松,也挺有意思的。只是遗憾的是文中并没有什么特别经典的句子,没有让人一看就能想起当时的情节,一读就有共鸣,并且朗朗上口的段落。

有些人不太喜欢男主女主,其实我觉得挺好的。男主叫夜华,首先名字就挺好听的,刚看第一段以为是个霸气外露,冷酷无情的大男人呢,其实我挺喜欢这种风格的,比如甄嬛传里面我就喜欢玄凌多过玄清,虽然玄凌这种性格的人冷血了些,自私了些。但是读到后来,发现我们夜华小哥完全是个温润如玉的邻家大男孩呀,每天只喜欢在洞里面缠着女主,给女主做饭,有什么事都替女主扛。哎,那种霸气的男人喜欢倒是喜欢,最终还是会这种暖暖的爱感动滴。所以有些人评论不理解为什么女主不是一直喜欢墨渊吗?怎么后来就那么死心塌地爱上了夜华了。哎,别说夜华风度翩翩玉树临风又出身名门一身本事,就算是个什么都不是的毛头小子,女生又怎么抵得住这死心塌地的温柔。哎,这该死的温柔。女人都是水做的,太容易感动了。

我觉得女主也挺好的,有人说她自私冷酷,对身边的女人心太狠之类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最恨圣母一类的角色了,生而为人就要争取自己的权利和底盘,什么东西都拱手相让才不正常。我觉得女主首先是个很有意思的人,她也有很好的出身,年龄很大(好多万岁啦),有阅历,有地位,又对什么事情看得很开。心因历尽沧桑而变得慵懒疲惫,所以整篇文章以她的视角来看也变得很淡然,很通透。我喜欢有意思的人,喜欢那种因为我站得很高,所以你们这些蝇营狗苟我都不屑一顾的感觉。所以我挺喜欢她的。

但是整个情节设置,我觉得太多很牵强很牵强的地方,比如一开始,那是爱女主吗?简直是以爱为名行残忍迫害之能事,男主那是在保护她?理由就是为了天君放心?凡此种种,很多情节我都觉得有点莫名其妙,但是这不是一篇仙魔鬼怪的书嘛,我们允许作者有想象空间,有内生逻辑。

总之这是一本我看过一遍,基本就不会去看第二遍的小说。一部好小说会有让我们感动的情节,会有让我们共鸣的语句。故事会让人相信很真实,人物会让人感到丰满。然后行文流畅,行云流水般,让读者暂时忘记现实生活,投入到作者织起的一段段美好姻缘。而上诉几点《三生》多没有做到,所以我期待有更好的,让我感动的作品。

浅析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读后感三

唐七的文笔潇洒随意,言语词句之间,颇有道家风范,但那是属于女子的风骨,洒脱,却依然有女子对爱情的护佑,毫无寻常男子写就的爱情那般世俗污秽之感。

夜华和白浅三生三世的纠葛,被她云淡风轻地写出,我被撼得泪流满面,心中伤得不行,即使到了结尾处,也是惆怅不已,泪眼模糊间辨不清那人究竟是真实存在还是忆人成痴?

如果试过深爱而误解,在别离后被人点破,只是雪上加霜,痛不可数。偏那好事之人还要做出一番同情之态,说些凉薄的旁边话,让人倒吸一口冷气的同时,面上还要做得不动声色,以免被人看去了心里的脆弱,不单对挽回毫无意义,更是令人多些八卦话题。

坚强女人都讨厌扮无辜扮可怜的角色,可又奈何她不得。打骂会让人觉得自己在欺负弱小,但其实那样的'假弱小,内心九曲十八弯着呢~自己真的动手了,还不知道对方会借机又做出些什么来?所以只好不动手,静静肃立。

看着白浅对付仇人的手段,痛快,却也觉得心寒。

女人要自己动手才能收拾那祸害自己的,是我们太强悍,还是男人太自私?

现实里,坚强的总归比不过柔弱的,柔弱的比不过妖女,不管妖女有几多,坚强的总是被选择放弃的。

好在夜华由始至终坚守在白浅身边,无论她是素素,还是青丘上神。

夜华为白浅做的一切,只因为他爱她。

所以万花拂过,也只看得见她的笑颜。

白浅看来洒脱,其实实心眼得有点迟钝。

若不是很爱很爱,哪个男人会那么狠狠地等一个女人呢?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读后感四

我不知道,现实中是否存在着这样的爱,可以叫人如此生死相许

夜华,一个只懂默默付出的男人

他不求任何回报,若真要说有,也是白浅的爱

可当他误以为以得不到她的爱时,他还是一无反顾的付出着,甚至是付出自己的生命

在他眼里,自己的所受的苦,所受的伤,根本不值得一提

地位尊贵他,每天有那么多事,关系着茫茫众生

可却可以照顾得他和素素的孩子如此细致

也许素素不在的三百年,他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阿离身上

就像他不准素锦碰小孩一下

终于他和她再次相遇了,可是她不曾记起,她忘了

可他还是一样的爱着她,一样的烧饭给他们吃

在一次次被她的无知言语,行动所伤之后,他还是没变

他做所有事情的唯一冲动及其目的就是:保护她,不让她受到半点伤害,哪怕这份守护要倾注他的全部

终于他们相爱了

可造化弄人,他在凡间芸芸不知的时候,她却记忆起了她的前世

她恨,源自于爱太深

终于再次回来,可是她没有给他任何的解释机会

他一步未挪,等了不知多久,换来的却是她头也不回的走掉

没有关系,他只想保护她,只想不让她再受伤

于是他只能这样卑微的跟着她

得知她要去对付恶魔时,他没有任何思考,没有思考自己那时的神力根本对付不了恶魔

就困住她,代替她去迎战

终于,他即将死去,倒在她的怀里

此时,他无悔,他欣慰他的她没有受伤

此时他多么想让她不要忘了他,不要忘了他们的之间的情感

可最后,在他弥留的最后,他放弃了,他选择了让她忘记,因为爱,因为不想她再为他流泪

他死了,其实她早已随着他走了

也许苍天有情,在三年后,他的复活,让她开心,紧张,不知所措

看到这里,当时的我很好奇,他们再次重逢第一句会说什么话

终于她听到了,这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浅浅,过来!

刹那,万物失色,在历经总总之后,他和她终于再次看到彼此

终于他们之间没有恨,没有遗憾,没有遗忘

有的只是爱

三生三世,那唯独不变的爱。

太阳照常升起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如果用一个短篇就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

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槍,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的狙击步槍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关于上面一点,没有人比福克纳看得最清楚。在海明威写完《老人与海》以后,福克纳写了一个短评,最后一句话是:"赞美上帝,但愿创造出、爱与怜悯着海明威的那个力量——不管那是什么——约束住海明威,千万别让他再改动这篇作品了。"这句话里包皮含的意思很明显,它就是想说这小说多一点则散,少一点则缺。

这篇《老人与海》既不是长篇,也不是短篇,而是正好介于其间的中篇。所以海明威的小说就是这样一种小说,这是一种既要写完整又要一句话也不多的小说,它的篇幅什么也不代表,仅仅代表着它就是恰恰应该成为的那个长度。

如果一个读者第一次看海明威的小说,而这个读者又是在听说了海明威的大名以后才开始读他的小说的,这个读者可能会遭遇这样一种事,那就是被海明威的大名和他的小说语言的平淡弄得一脸茫然。因为他在听到海明威的威名之后,他就会抱有期望,认为他的小说一定写得非常出彩,扣人心弦,惊险激烈,高|潮迭起。但是如果他是这样看的,那他一定在看了几页以后就失望了,然后,他就会从阅读变成浏览,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觉得小说寡淡无味,最后是再也读不下去。

造成这种原因的其实我上面已经说了,海明威的小说有一个洞穿全篇的主线,而这个主线在海明威的小说中又常常是隐敝的,如果你没有好好的把握住,不知道他的“冰山理论”,那就对小说的精彩之处视而不见。他的“冰山理论”所说的“看得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一,而看不见的部分是八分之七”,而这八分之七其实就是主线,或者更准确的说是人物的“心理主线”。而“心理主线”,只要思虑一下人说过的、做到的,和他心理曾经存在过、出现过之间的比例,你就会认为这个“八分之七”的比例其实划分的很有道理。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2

这本《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谁都有随便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能用一个短篇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那么普通所说的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仅仅是篇幅上的差别么?当然不是!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枪,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这样一说,其实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只有一发子弹的大狙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女人又天性风流 、热爱生活、向往自由 和享受,她叫勃莱特。勃莱特认为巴恩斯非常可爱,巴恩斯更是对勃莱特爱之入骨,他们很早就认识,但是现实却让他们无法在一起生活。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就已经离过两次婚,这是两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还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睁睁默许的,然后正想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首先从这个小说空空的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这里有内疚,有隐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独,有无奈,有苦恋,有空虚,有屈辱,有等等禁锢了精神并使之痛苦的东西,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读得懂就能保证人会喜欢他的小说了吗?其实我明白,你想问的是,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但是仅仅说他打不垮,那还不能完全解释他何以让人崇拜有加,其实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命运被一小撮人操纵。普通的人会认为,我们的命运仅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创造的,但是却意识不到它有时是被一小撮人操纵了的。意识不到的人会乐于向命运低头(又能怎么办)。但是一旦人意识到了,那他就会气愤难忍,而海明威的这个"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从这种认识中脱胎出来的。对上帝低头,对自己的选择认输,这无损真汉子的光荣,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才真的知道"自由 "和"独立"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是他对爱情和生活是不屈服的,但这是他的"败而不垮"。当然,仅仅是这一点并不能说明什么东西,但是只要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才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天意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彻底。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当然这仅仅指出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别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确实真实,太真实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就象是模特的眼窝越深画家才越能表现人脸的体积一样,正因为科恩怪异的行为怪得很所以才使这事更真实——当然,这也是这书最现实的趣味,其它说了都有点虚。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断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这也就是他的冰山理论的另一种表达。他的冰山理论包皮含太多的意义。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就是"极为真实",而要做到"极为真实",需要一些聪明才智,就象生活也需要聪明才智。海明威真正的迷人之处在于他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老男人(书里的巴恩斯也是这样的人)。而这种人在我们这里还暂时没有出现过,我们这里的人老了,总是变成一个个"天真的"匹夫有责的遣老们,那些干枯的人。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3

一直觉得海明威是个硬汉型的文人,也许和他的经历有关,参加一战,在欧洲当战地记者,喜欢看斗牛,打猎,航海,游历欧洲等等,没想到看完此部小说,才了解他并不是天生的硬汉,在自己生活的年代中的遭遇与经历造就了他后来的性格,也注定了他用饮弹这种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样性格的文人不多,我很是敬仰与钦佩……

与其苟且活着,不如自己了结,生命由自己主宰……

《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藉此成为“迷惘的一代”的代言人。小说中的主人公杰克。巴恩斯的经历,正是海明威在参加一战后的那段经历的缩影,他借此来表达战争给人类带来的创伤,主要是心灵上的创伤,这些创伤是永远无法愈合的。那个年代的这批受战争创伤的年轻人,心灵空虚,病态,桀骜不驯,没有明确的理想与目标,无精神支柱,所以称他们为“迷惘的一代”。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一代过去,一代又来,地却永远长存。日头出来,日头落下,急归所出之地。风往南刮,又向北转,不住的旋转,而且返回转行原道。江河都往海里流,海却不满。江河从何处流,仍归还何处。”—《传道书》

我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4

我们生活在一个看起来最好的时代,生活稳定,没有动荡,但大家所经历的时间都一样,千篇一律,毫无波澜,状如死水。你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可是没有办法,资讯的发达早就将世界的神秘感抹去。郁闷,无聊,每天上学放学,毫无以外的重复让我们厌烦,所以会感到迷茫,偶尔无助,许多想法不能实现,莫名其妙的忧伤会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与自己作对。有喜欢的女生,幻想和她去私奔。大脑里面每天就像上映一幕幕电影 。和父母吵架,和同学打架,和老师顶嘴,每个人都觉得没人理解自己,全世界最最独特的灵魂却裹在最难看的校服里。听最激烈的摇滚,看最艰深的书籍,总是试图寻找这个世界的真相……

时间慢慢流逝,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长大了,回想起十几岁的日子,会有一丝不舍,觉得再也回不去了——那美好的青春时光。

当我们被时间的洪流裹挟着前进,青春时光会慢慢变得像泛黄的老照片一样美好。可是还有一些人,他们的青春却夹杂着战争,动荡,杀戮,饥饿,歧视,恐惧还有死亡。

有一个美国青年,名字叫做巴恩斯,他生活的时代背景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他和他的朋友们厌恶这场帝国主义战争,却找不到出路。巴恩斯和朋友们一起,在zheng府"拯救世界民主 "口号的蛊惑下,怀着民主 理想,奔赴欧洲战场。他们目睹了人类空前的自相残杀,发现战争远远不是他们原来设想的那种英雄事业,所谓"民主 ""光荣""牺牲"等等,都是些骗人的东西。巴恩斯经过二十多年成长所形成的道德观念以及理想的生活目标在这场战争中土崩瓦解,而新的尚未建立起来。巴恩斯和周围大多数青年一样,用怀疑、否定的态度看待这场掠夺战争,他们憎恨、厌恶它,但又不理解战争发生的原因;他们心灵空虚,无所适从,乃至消极遁世,放浪形骸……

与巴恩斯和他的朋友们相比,我们的成长简直散发着遥不可及的光芒。老狼、朴树用歌声吟唱青春,许多人都在用文字记录我们的成长。

而他们,也有海明威用一部《太阳照常升起》来描绘了那一代人的青春与迷惘。

这部小说描述了一战以后,一批美国青年流落欧洲的生活图景,表达了一战以后一部分年轻知识分子对现实的绝望。女主人公勃瑞特是英国人,战争中失去了亲人;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是一名美国记者,战争中因脊柱受伤而失去了性爱能力。杰克和勃瑞特真心相爱,但无法结合。战争给他们生理上和心理上都留下了创伤,他们对生活感到迷惘、厌倦。两人和一帮男女朋友去西班牙潘普洛纳参加斗牛节,追求精神刺激。在西班牙,勃瑞特拒绝了犹太青年罗伯特科恩的苦苦追求,却迷上了年仅十九岁的斗牛士罗梅罗。然而,在相处了一段日子以后,由于双方年龄实在悬殊,而勃瑞特又不忍心毁掉纯洁青年的前程,这段恋情黯然告终。她最终回到了巴恩斯身边,尽管双方都清楚,彼此永远也不能真正地结合在一起。小说还描写了一个美国作家罗伯特,他自以为富有英雄气概,对生活抱有浪漫幻想。他追求勃瑞特,但是勃瑞特不喜欢他,觉得他的生活观念是陈旧的、虚妄的。

作者海明威亲身经历了那个时代。他就是那些青年当中的一员。有人说《太阳照常升起》是一部自传体的小说,主人公有作者的影子。可我一直固执的认为,每一个大师不管写多少本书,故事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的人生。真实经历也好,从现实出发的想象也罢,每一个文字都是从作者的内心流出的。海明威所描述、记录的,是他眼中的时代,是他周围与他一样的年轻人的青春。

1924年夏天,在巴黎觥筹交 错的酒吧里,海明威曾被一位著名女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女士指着鼻头说:"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20世纪20年代出现的文学流派有了自己的名字。(它不是一个有组织和共同纲领的文学团 体,但它的影响超越了国界和民族,在世界文坛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随后海明威将这句话作为献辞写在了《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上。作者是迷惘的一代,书中描写的是一群相同经历、迷惘的青年。阅读到某些段落,真的很难区分现实与虚构的界限。如果我们读书之前不去想什么背景,主题或中心思想,我倒宁愿认为,这本小说就是海明威在纪念自己的青春。

"一想到我的生命消逝得这么迅速,而我并不是在真正地活着,我就受不了。"书中随处可见这样令人感慨的好句子。在海明威这部早期作品中,那种惜字如金的简洁风格,充满画面感的视角转换以及被人大为推崇的所谓"冰山体"写作,虽然表现得还不够充分成熟,但仍有着较为明显的个人印记。那种"八分之一隐藏在水面以下的冰山"文体,初读可能难以进入情境,但坚持读下去,紧凑的情节又会让你欲罢不能。

小说的结尾笼罩着浓重的悲观主义色彩和哀伤情调。巴恩斯唯有在幻想、彷徨和迷惘中,求得一丝安慰。

我们的生活千篇一律,没有意外的惊喜。青春的荷尔蒙使人躁动不安,充满幻想。平静如水的日子里不如去翻一翻书,读一读海明威笔下的青春,就让你的泪水或欢笑随着情节一起起伏。我们很难过上另一种生活,利用小说去体验不同的人生,不同的青春,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管原因为何,书中流露出的相同的迷惘,总会时不时地引起你心灵的共鸣。

或许合上书的一瞬间,你会豁然明白:一代人来,一代人去,青春会成长,迷惘会散去,惟有大地永存,太阳照常升起。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5

儿子昨天从西安经兖州乘坐高铁回来。春节时存了一点文汇报的文章。今天读了几篇。海明威的这篇文摘是从百度上搜的。

海明威在学生时代就显示了写作方面的才华,中学毕业后当上见习记者。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参加美国红十字会战地救护队,开赴欧洲战场。1919年海明威带着浑身伤痕返回美国。战争不仅在他身上留下两百多块弹片,也在他心上留下很深的创伤,使他充满了忧郁、空虚和茫然的情绪。为了排泄心中的郁闷,他开始写小说,试图用最简洁的语言写出最精炼最含蓄的作品。20年代,他先后发表了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里》,长篇小说《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等作品。

海明威这种个人情绪恰好反映了当时战后一代年轻人的心理。20年代的世界,刚刚经历了战争的磨难。人类有史以来最为残酷的战争,使世界变得满目疮痍,留在人类心中的创伤更是久久不能平复。仿佛是一个不变的规律:战争能使人意识到和平年代不被珍惜的东西,而战后留给人们的则往往是精神的幻灭。战争的恐怖、人性的践踏使参加过这场战争的青年人背叛了曾经有过的理想,沉溺在享乐之中,失去了生活的目标。

《太阳照样升起》在这样一种时代背景下出版,成功地描绘了杰克·巴恩斯这个人物形象,他在战争中失去了性爱能力,却努力在混乱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不幸之间保持人格的完整,他是海明威第一个所谓“准则”主人公,有一套个人的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这种经历战争仍然保持自我准则的`人物形象就成了青年人推崇的榜样。他们需要重建的正是一套价值观。这部小说被奉为青年人的《圣经》。使用海明威式的简短而厌世的语言成了人们交谈的时尚,而那种粗犷而敏感的叙事风格,同样为人们所喜爱。

美国前辈作家斯泰因为这本书题辞:“你们是迷惘的一代”,自此,海明威连同这部巨著就成了“迷惘的一代”这一文学流派的代表。迷惘的一代因为空虚而反叛,因为盲目而痛苦。海明威对传统价值沦丧的反应比本世纪中叶流行的批评意见所说的情况复杂,他不单单是形成一种行为准则,还包括玩世不恭的坚韧、男性的傲慢、一派正确无误的社会姿态以及酷爱见血的体育活动。他和笔下的主人公一样,通过一种姿态来阐明自己的立场。

《太阳照样升起》是海明威头一部、也可能是他最完美的小说,使海明威成为国际文坛上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作品故事情节简单而意境纯一,语言朴实无华,句子短小凝练,环境描写达到情景交融。作者最敏锐地捕捉到社会脉搏,以他所熟悉的包括作家、艺术家和需求刺激的社会名流的圈子为原型,写出了普通大众的真实的生存状态。他笔下的人物,无法投身于任何伟大的事业,而只能在英勇的、壮美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场景中寻求生存的意义。

作为一位自传性很强的作家,海明威本身就是那些在战争严重摧残的道德环境中成长起来的青年中的一员。他参加过那场令人刻骨铭心的战争,他目睹了军功章在战后市场上被廉价出售,他身边的年轻人整日寻欢作乐,醉生梦死。这使海明威更加迷惘痛心。然而迷惘并不代表混沌,正是有了思考,才会迷惘,这说明在社会的迷雾中,人们还在努力寻找前进的方向。纵观海明威一生作品中创造的主人公,也经历了一个由迷惘空虚到勇敢抗争的过程。

事实上,“迷惘的一代”中的绝大多数人在十几年后,又投身到了为正义和生存而战的反法西斯斗争中。《太阳照样升起》敏锐而准确地捕捉到了时代精神,其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文学。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6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可惜的是,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在其成名后就一一分解。窃以为,吃得太饱,钞票与老婆太多,往往与才华的枯竭程度成正比。这是后话。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7

打开《太阳照常升起》的第一页,赫然映入你的眼帘的是:“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这是引自美国老一辈女作家格特露德·斯坦的一句话。作者海明威把它作为本书的题辞。

从此,以海明威为代表的亲历了战争浩劫,关心战后欧美青年命运的一批作家被称作“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出生于一个医生家庭,中学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此时,第一次世界大战已经进入关键时期,美国ZF认为时机已到,于是放弃了“中立”,宣布参战。打着“拯救国家和民主”的旗号,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军国主义和沙文主义的狂热,十九岁的海明威志愿参加了红十字会救护队,开赴前线,不幸受重伤,先后经过十二次手术,终于捡回了一条命,但他精神上所受的巨大创伤是手术无法治愈和弥补的,这在他以后的作品得到了反映。

很多与海明威一样从战场上归来的青年,受着残酷的战争印象的纠缠,始终摆脱不了彷徨的状态。他们失去了生活目标,没有理想,没有光明,灵魂空虚,他们感到前途一片茫然,这些都是战争摧残的结果,《太阳照常升起》描写正是这样一批“迷惘的一代”的典型。值得称道的是作者通过对人物外部言行的不加任何渲染地再现,却深刻地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其中的精妙要读者慢慢地去感悟。

正如海明威曾一度把自己的创作比喻成漂浮在大洋上的冰山:“看得见的部分只是八分之一,而隐藏在水下的部分则是八分之七。”

读了《太阳照常升起》让我深切地感受到战争带给人们的极大的痛苦和伤害。我们这一代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我们远离了战争的阴影,我希望这样的和平安宁、幸福和谐的生活永远地伴随着人类一直走下去。

全世界的少年朋友们,让我们联起手来为世界的和平,人类的幸福高呼呐喊吧!

太阳照常升起读书笔记8

《太阳照常升起》这本书我以前读过,只是隔了这几年,印象有些模糊了,故事几乎完全忘却,所记得的唯有书的末尾,女人对男人说“要是能在一起该多好”,男人回答说“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这段对话大概是很有名的,记得孙甘露在一篇随笔里引用过,而且那是用开玩笑的语气说的,因为《太阳照常升起》里那个男人没有性能力,所以他只能“想想”。

说实话,若不是孙甘露在书中提起来,我连这个情节也会忘记,因为以前我有一阵子把海明威的书都从图书馆中借来读了,一下子吃太多,囫囵吞枣,反而没有回味。

前些天我在扬州逛书店,看到译文出版社的《太阳照常升起》,就准备买回来重新读一下,但是买回来之后,细看这本书,首先就发现装帧设计很糟糕,居然是粉红色调的,有一条类似大红锦缎被面的花边(自从张爱玲的《小团圆》红了之后,上海出的文艺类书籍似乎都染上这种慵懒颓靡的媚俗气息了今天我看到一家服装店刚开张,标牌上居然也是大红锦缎被面,店的名字居然也叫“小团圆”)

还有呢,我不满意这个版本的译文,有些语气助词不很恰当,比如“那个罗梅罗还是个孩子哩”,类似的句子很多,破坏了作品中极重要的东西,语感。另外,这个译者的序文还要糟糕,一开始我读了两行就读不下去了,然后跳过直接读正文,正文读完了后,由于原作的魅力,我还不想离开这本书,就又翻到了卷首的“译者序”,“捏着鼻子”读完,简直都要吐了,这个译者用马列主义加上民族主义那一套评判方法来解读这本书,不仅仅是曲解,我甚至怀疑他根本没有读懂《太阳照常升起》……不过,看看序文的写作时间“一九八三年元旦于哈尔滨”,也就能理解一二了。

男主人公杰克。巴恩斯在大战中负伤失去性能力,这个是全书的引子,但是这会让读者误以为杰克就是因为这个不能和勃莱特在一起,而事实上,杰克就是有性能力,也不可能和勃莱特长久的在一起,因为像杰克、勃莱特、比尔、迈克……

这些人是一些没有家园的“流亡者”,他们过着波西米亚式的放荡生活,而精神上也确实是“迷惘”的,为什么“迷惘”?我绝不同意译者序中所说的什么“资本主义危机”“帝国主义战争”“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的废话,的确,杰克是在大战中受的伤,但战争只是一个表征,真正起到关键因素的,还是现代性到来之后(这个是不管你是资本主义还是什么主义都要面对的问题),人的命运被彻底改变了,人被迫离开了土地和家园,只能在世界上四处漂流,所以,当杰克这些人的“根”被现代之利刃斩断后,一些传统的价值观,生活状态,甚至是宗教信仰,也随之崩塌瓦解。

但是,在杰克的朋友之中,只有犹太人科恩是个特殊的例子,他对于女性的态度,对于恋爱和婚姻的态度还是比较传统的,所以在杰克一伙人之中,科恩才显得那样不合时宜,甚至是令人讨厌,而海明威之所以不惜笔墨描绘科恩这个人物,就是想用他的“传统”来反衬杰克这伙人的“现代”,当然,科恩也是非常痛苦的,因为他留恋的东西,正是杰克这些人抛弃的,或者说是刻意回避的。

另外,在海明威涉足文坛的时代,美国社会所流行的清教徒思想,包括后来的禁酒令,也是一个重要的背景,我个人觉得这其实也是现代性征象之一种,只不过它是从反面映衬出来的,在《太阳照常升起》里面,杰克,比尔,迈克这些人之所以宁愿漂泊海外,整日喝个烂醉,也与此有关,而海明威之所以不遗余力地描绘饮酒,美食,斗牛,旅行这些刺激的,享乐主义的活动,也不乏跟彼时国内那种氛围唱反调的意思。

书的后半段主要描写杰克一伙人在西班牙“圣福明节”的经历,两天前我在读到这里的时候,是在回家的长途车上,当时车窗外是一片春光明媚,而书中所描述的是那种狂欢节到来的气氛,尤其是这种气氛是通过一些异乡人,一些旅客眼中所看到的,这真让我着迷,所以当时我想,这本书在旅途的间隙之中阅读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我觉得海明威之所以那样迷恋斗牛,不仅仅因为斗牛活动里面体现一种猛烈的,阳刚的男性生命力之美,更重要的,是在斗牛活动中斗牛士和公牛之间的关系,一种在迷恋和伤害之间游移不定的关系,而这种关系,最高级的斗牛士都是很明了的,就像书中的罗梅罗,他爱公牛,但是他在场上却时时处在被公牛抵死或者主动杀死公牛的荒谬危险的境地之中,而斗牛活动最吸引人的地方也在于此,一旦斗牛士注意到了个人安危,刻意回避和公牛的危险距离,斗牛也就没有什么看头了。

另外,斗牛士和公牛也存在一个逗引和被逗引的关系。这一切都很像我们人类赖以繁衍生息的一种最重要的关系,男人和女人,逗引和被逗引,伤害和被伤害。这其实也就对应了杰克、迈克、科恩和勃莱特之间的关系,还有勃莱特和罗梅罗之间的关系。

海明威说过他的写作不过反映出“冰山一角”,而我认为要理解这句话,应该从他的写作技术这个角度入手,因为文字是一个抽象的表达方式,正因为如此,很多人的写作会同时包含叙述、描绘、思辨、评论等等的因素,比如托尔斯泰、昆德拉这样的作家。

而海明威仅仅是做到叙述和描绘,他对于生活场景、环境、对话、氛围的呈现也都是节制的,他不评论,也不去分析人物的所谓“心理世界”,但他想要告诉我们的内容却已经隐含在海面下的巨大冰山之中了,这种手法很像电影,这可能也是海明威作品大多被改编成影视剧的原因,另外说句题外话,王朔有些小说就是这样的,比如我很喜欢的《玩的就是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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