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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同学艺读后感一年级汇聚70条

时间:2021-01-28 09:09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在5岁的时候,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哥哥看书的时候,我就会静静地坐在他的旁边,等哥哥看完了,我再慢慢地翻开他的书,似懂非懂地读起来。

上学后,我认得了不少的字,便疯狂地爱上了书。

有一次,哥哥在看《三国演义》。故事起于刘备、关羽、张飞在桃园三结义,刘备为了建立蜀汉,恢复大汉王朝的政权,三顾茅庐邀请诸葛亮出任军师。诸葛亮对刘备说:“孙权占据江南,曹操占据北方,主公又占据蜀中,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势。如果主公进攻刘璋取益州,那里粮食很多,又是兵家必争之地,主公要是取得益州,可恢复汉室。”刘备却回答:“军师,刘璋乃我刘姓宗亲,我怎么能够抢他的地盘呢?”听完这一段,我很替刘备惋惜,但是如果他听诸葛亮的话,恐怕早己恢复汉室的势力了。

当我听哥哥读到曹操率领大军去进攻刘备的时候,十分担心刘备的安危,害怕刘备被杀,没有想到当曹军来袭时,刘备他们早己走了,曹操得到的只是一座空城。原来,诸葛亮神机妙算,料事如神,早做了打算。我不禁对诸葛亮佩服得五体投地……

同学们,书确实是好东西。现在,我向大家推荐这一本书,因为它既可以让您了解历史,又可以让您变的更加既聪明又勇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常言道:“天道酬勤”,所以我也常用它们给自己补补。对于这些“营养品”,我家就有一书柜:《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海底两万里》······这些都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若问及我的最爱,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告诉你,它是明朝作家罗贯中的《三国演义》。

这本小说讲述了公元三世纪曹操、刘备、孙权为首的魏、蜀、吴三个政治、军事集团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当我沉浸在书中时,真正体会到“我扑在这本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有时候让我哈哈大笑;有时让我无比兴奋;还有时让我流下感动泪水……这部作品真让我爱不释手。

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还因为我喜欢这里的人物:有忠君爱民具有雄才大略的诸葛亮;奸诈多疑的一代枭雄曹操;仁慈善良,胸怀大志的刘备;勇猛、忠义的关羽,还有心直口快、鲁莽的张飞,还有忠勇双全的关羽。当他刮骨疗毒时我倍感震憾,华佗用尖锐的刀切开关羽皮肉,他帮若无事地下着自己的棋,疗伤完毕,血流一盆,他仍谈笑风生。当读到他夜走麦城被孙权抓获,囚赴刑场,孙权劝他投靠,他不失儒将风采,慷慨就义,让我敬佩不已。我终于明白今天的人们为什么那样敬仰他。

最让我惊叹不已的还是书上的各种计谋,比如:诸葛亮使用空城计骗了司马懿十五万精兵的那段精彩内容——当时诸葛亮城里就剩五千老弱病残的将士守城时,诸葛亮面无惧色、不慌不忙,让兵士把四扇城门打开,每扇城门仅派二十兵士装成扫地,洒水的样子,自己坐在城门上弹古琴。那琴声悠然,音律流畅,在天地间回响。司马懿见诸葛亮这般风采,恐有埋伏,无赖地带领大军撤退了。读到此处我对孔明先生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们要勤读书,读好书。听了我的介绍,相信你也觉得这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增长的才干。相信你读了也会乐此不疲,如果你也喜欢就和我一起来鉴赏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曾经有这样一个人在孤岛上呆了35年,但他克服重重困难甚至还建立一个小王国。

他,就是鲁滨逊。

他没有助手,没有工具,没有经验,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三四十天。没错,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有了一条船,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精力,付出了无数汗水、克服了许多困难才换来的。相比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的人来说,鲁滨逊是多么坚强啊。他是生活和精神上的强者,一个富有创造的人。

现在,很多人都是那些遇到问题便退缩,不敢勇敢面对困难软蛋。而且,现在很多孩子都是独生子女,那些家大都长视子女为掌上明珠,不要说冒险了,连小小的家务也不让孩子做,天天都说是说,我的小宝贝啊,你读好书就行了,其他的就等爸爸妈妈做就是了。读书固然有用,但生活却更为重要。想一想,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如果你连家务都不会做,你能生存得了吗?读完这部小说后,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像书中的鲁滨逊那样在大海遭到风暴,我能向他那样与风暴搏斗,最后逃离荒岛获救吗?恐怕我早已被那大海所淹没,喂了鱼;如果我漂流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我会建庇护所吗?会找食物做饭吗?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呢!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坚强,勇敢,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创造奇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喜欢读书,尤其最爱读《唐诗三百首》,细细品读时,每一首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我十分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朝有名的山水田园诗人,他的诗中充满了生活的美好怡然。他的诗句都是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每次朗读他的诗句,都能从能从他的文字中,体会当年的美好,生活之美。“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他的这首《过故人庄》用省净的语言,平平地叙述,几乎没有一个夸张的句子,没有一个使人兴奋的词语,但却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忍不住去窥探是什么这么吸引诗人爱上这质朴的农家田园生活。是农庄的环境和气氛,故人相待的热情,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让诗人把政治追求中所遇到的挫折,把名利得失忘却了,就连隐居中孤独抑郁的情绪也丢开了,什么都不去想,就只有朋友之间的敞开心扉交流。

一个普通的农庄,一回鸡黍饭的普通款待,都在孟浩然诗句中表现得这样富有诗意。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我们耳边。多么恬静秀美的农村风光和淳朴诚挚的情谊呀!

在纷繁的今日,就要多读《唐诗三百首》来领略其中的美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一本好书,就像一个窗口,带我们领略外面的世界。《西游记》也为我打开了一个窗口,让我看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路上的艰辛,让我知道了坚持就是胜利。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讲述了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我翻开这本书,就被里面敢作敢为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和任劳任怨的沙僧所吸引,更被他们曲折离奇的取经故事所震撼。

唐僧师徒取经之路的艰辛,我们都知道,但他们靠自己的坚强和勇敢战胜了九九八十一难。如果我也去西天取经,能像他们一样坚持下来吗?

这让我想起我和爸爸妈妈登山的经历。那一次,爸爸妈妈带我去登山。路上,我觉得实在太累了,总想放弃。在爸爸妈妈的鼓励下,我终于爬上了山顶。登上山顶后,我感到空气很清新,白云就在身旁飘荡。俯视大地,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隐隐约约听见几声鸟鸣。欣赏到这么美丽的景色,我一身的疲惫烟消云散。

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唐僧师徒取得真经的秘诀,就是坚持,坚持!他们路上遇到了那么多妖魔鬼怪,但临危不惧,坚持了下去。如果我不走过那崎岖的山路,哪能欣赏到山顶的美景。以后,我不会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一定要坚持到底。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西游记》。它让我知道:坚持就是胜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暑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几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宝葫芦的秘密》等,本来我并不是特别喜欢看“白字文”,看也是三分钟热度,一会儿思绪就飞到九霄云外了。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时就已经爱不释手了,它不仅讲得津津有味,而且绘声绘色。它就是——《宝葫芦的秘密》。

书中有一位叫王葆的初中学生,他无意中拥有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宝葫芦要飞机有飞机,要星星有星星。之后宝葫芦认王葆做它的主人。王葆每一次的想象都能变成真实的。王葆以为拥有了它就会很幸福,可谁知宝葫芦变出来的东西都是偷别人的,还给王葆带来了麻烦。甚至有一次数学考试,宝葫芦竟偷了同学的试卷给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各种烦恼都扑向了王葆,他也非常的懊悔。正当他伤心的时候,妈妈叫他起床了,原来是一场梦。哈哈,结局是不是很惊喜呀!

这虽然只是一场梦,但也让我们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自己也动手动脑,不能不劳而获。在我的生活中也有过不劳而获的时候,就说我小时候吧。那时我也可以称做为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因为我有一个绝招——哭。我一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就会给我买。后来爸爸给我送到了少林寺待了一个月。在那里哭也没有人会照顾你。在那个时候,我才懂得了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真正含义,懂得了靠人人会跑,靠山山会倒的道理,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我们不能向往不劳而获的生活,要让自己成为一个爱劳动,珍惜别人劳动成果,诚实的孩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书就是我的营养面包。当我一看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

前几天,老师推荐我们读一本《草房子》。买来后,我迫不及待地拿出书,看到封面上画着一间草房子,我想这本书是讲一个怎样的故事?又会有怎样的经历?于是,我翻开书,先看了简介: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度过了六年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校园生活,亲眼目睹或直接演泽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震撼人心的故事……读到这里,我已按耐不住想快点看下去的热情,打开书一页,两页……

其中,故事中最搞笑的是秃鹤。秃鹤因为头发秃了,为了不让同学用异样的目光去看他,就让爸爸去集市买生姜然后用来擦头,希望自己在七七四十九天长出头发来,并企图用帽子遮掩自己的秃头,结果受到了大家的嘲笑。

可秃鹤的演技,使我不得不佩服。油麻地小学开文艺汇演,需要一个秃子角色,原来柳三并演不好,当大家正打算放弃的时候,秃鹤说:“想来试试这个秃子又有点流胚子的角色。”没想到秃鹤从未演过戏,竟只用了一个上午就把台词背的滚瓜烂熟,到演出的那一天,秃鹤很有自信的把这个角色演得栩栩如生!还获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这本书很精彩,是值得去阅读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就有我自己喜欢的书,这是我这几天刚在姐姐的书桌上发现,这本书想必大家都知道,大盗贼一共有三本,第一本的书名是会唱歌的咖啡磨,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而第三本是危险的沼泽地,你们有没有看过,那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吧!

我先从第一本开始,会唱歌的咖啡磨,刚开始讲的是卡卡斯佩尔的奶奶坐在板凳上,而被大盗贼看见了,大盗贼走了上去,大盗贼看见了卡斯特尔的奶奶有一个咖啡磨,而且还会唱歌,大盗贼就很想要,就抢了卡斯佩尔奶奶的咖啡磨,卡斯佩尔的奶奶却晕了过去。然后经过警察的帮助,把大盗贼给抓住了。

第二本是奇幻水晶球。刚开始的时候,大盗贼就穿着警察的服装,找到了卡斯佩尔的奶奶,奶奶为了感谢警察,就请他吃了饭,而奶奶不知道的是那是大盗贼假扮的,结果大盗贼吃完东西,就绑架了奶奶。因为大盗贼骗了警察,还把警察用绳子绑住,拿上警察的制服,逃走了。而奶奶又找到了被绑着的警察,并且给他松了绑。经过警察和奶奶的努力,终于把大盗贼给拿下了。

第三本危险的沼泽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因为大盗贼一改邪归正,而且帮警察做事,做做坏事,也应该有停止的一次。就像大盗贼一样只要坚持放弃做坏事,人们都会原谅他的。

听了我的讲解,是不是很想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泼的想法。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个敢想敢做又很调皮的孩子,他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都记录在了这本书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桑桑把蚊帐当做渔网》这一章节了。

桑桑为什么要把蚊帐当做渔网呢?原来,到了秋季桑桑看别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鱼了,不过,人家都有渔网,自己却没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个遍,仍是没有找到渔网,他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家里的蚊帐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几下,一张新鲜的“渔网”就出炉了。接着,他就拿着自制的“渔网”高高兴兴地跑出去打鱼了。回到家后,虽然和妈妈、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当妈妈问桑桑渔网从哪里来的时,桑桑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妈妈并没有打他,而是不让他用蚊帐,结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许多大红包。每当读到这儿,我都会捧腹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写得栩栩如生。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这样,种种趣事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因为贪玩儿,把家里的东西弄坏……总之,这本书真实的想法深受我喜爱。

我非常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能喜欢上,并且去读一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最喜欢看《小寓言大道理》,这本书是张琳宇编写。

我认为这本书很有意思,我最喜欢看里面的《斑马换衣服》。

小斑马和小白马是好朋友,常常一起玩耍。一天,他们互相讨论自己的衣服。小斑马非常羡慕小白马的衣服,觉得自己的衣服一点儿也不好看,全是斑纹。小白马见好朋友非常喜欢自己的衣服,就借了件雪白的衣服给小斑马穿。小斑马穿上雪白的衣服可神气了!它得意地在草地上四处溜达,好让大家都看到它的新衣服。一头饥饿的豹子发现了小斑马,豹子张牙舞爪的冲向小斑马,于是小斑马躲进树林里。平时,小斑马只要一躲进树林,豹子都找不到它。而这一次,怎么躲也躲不开豹子。小斑马妈妈看见了大喊:快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小斑马听了妈妈的话,立即把小白马的衣服脱掉藏到树丛里,豹子怎么找也找不到它了。

看到这里,我有一个感想。《别人是别人而我是我》,我有我的优点,别人有别人的优点。在羡慕别人的同时,要学会发现自身的优点。

我认为这本书还可以让人变得很聪明,有个故事叫《乌龟拔河》。斑马、狮子和乌龟一起拔河。可是最后胜利的却是乌龟,因为乌龟趁它们不注意把绳子偷偷拴在一颗大树桩上,狮子和斑马怎么也拔不动。我的感想是《智慧产生的力量是无穷的》。

这本书对我们很有用,希望很多人来阅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书是一位朋友,充实了我们的生活,带我们遨游知识世界,让我们活得有意义。我是个小书虫,爱看形形色色的书。

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那就是《托莱摩斯的面包房》。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作家小仓明,绘图者是日本人石仓欣二,翻译者是侯鹏图。封面上画着主人公博鲁特,手里捧着一袋面包,似乎要给别人送面包。

故事内容有很大的吸引力,令人感慨万千:两家面包店老板的技术都差不多,为什么最终的结果不一样呢?原来博鲁特做面包只是为了得到“面包王”大赛的冠军。他太在乎做面包的技巧与烘焙的手法,认为自己的面包不需要再改良了,从而忽略了水的选材是面包口感改良的关键。博鲁特当初选择面包师这个职业是因为做面包让他感到快乐,如今的他被荣誉与虚名蒙蔽了双眼,只为冠军能带给他满足感而做面包。而对面面包房的老板用充满爱与真诚的双手去做面包,用心去体会面包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认真研究面包的选材,做出了香甜可口的面包,从而得到“面包王”比赛的冠军。我为博鲁特感到深深的遗憾。博鲁特原来是个优秀的面点师,因为缺乏创新精神,最终被赤路德先生击败了。

我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用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你会感到很快乐的,最朴素的东西才是最可贵的。学习和生活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去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地创新,不断地进取,才能不断地进步。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知识和人生道理。希望大家也能用心去读一读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书,被人们称为文明的“长生果”。这个比喻,我觉得十分亲切,像蜂蝶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阅读一本好书,就像同智慧而高尚的人对话,而不论时间和空间。许多成功人士,也正是从书中汲取了养分,才走上了成功之道。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我也读过许多书,印象最深的一本叫《秘密花园》。这本书是我的最爱,因为它影响了我的学习生活。

这本书,让我一生受用不尽。这本书,让我明白:快乐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快乐是奋发向上,而不是碌碌无为。快乐,离我们尽在咫尺。有些人觉得快乐离自己很近,是因为他们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有些人觉得快乐很遥远,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其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秘密花园”,只要我们积极向上,奋发图强,就可以找到开启这座心灵花园的钥匙,就可以让快乐永驻心中。从开始读那本书,我便若有所思!

从那时开始,我便以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记得那决赛般的期末考试,我考得十分不好,到家后,受到爸爸妈妈的批评,我变得十分沮丧,直到又一学期的第一次月考。在月考前,我想“以我这样的心态参加考试,肯定考不好。”我猛得想起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于是,我变得坚定,心里想“我要沉着冷静,积极向上,争取考个好成绩,加油!”你还别说,我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那件事后,我便立志让心中那座“心灵花园”开花结果,生气勃勃,让快乐永驻我的心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以前我因为贪玩,不喜欢阅读,但自从我读了《秘密花园》这本书以后我就开始爱上了阅读。

记得那一天我正闲着没事儿干。妈妈拿出《秘密花园》这本书对我说:“这本书可有趣了,让你一看就会停不下来的。”

“怎么可能?书是多么无聊,多么枯燥呀!我不想看!”

妈妈耐心地对我说:“你不想看,那是因为你没有认真地去读,用心地去感悟书中的人物、故事情节及作者的良苦用心。你不妨认真地去读一读这本书哦!”

我听了妈妈的话,捧起《秘密花园》这本书细细品读起来。

读完后,我掩卷沉思。《秘密花园》主要讲了任性、孤僻的小女孩玛丽因一场突如其来的传染病变成了孤儿,她被送往姑父克雷文在英国的庄园。庄园中有一片落了锁的神秘的花园,不准任何人进去。仆人玛莎告诉了玛丽有关秘密花园的事情。在有灵性的知更鸟的带领下,玛丽找到了秘密花园的钥匙。她和迪肯、柯林等几个好朋友一起进入了秘密花园种花、种草、种树、玩耍、游戏,使花园重现生机,柯林也因此恢复了健康和自信,玛丽也成长为一个懂礼貌的人见人爱的小姑娘。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做人、做事的道理:“只有乐观、积极、勇敢的人才能战胜一切困难。”我要向书中的主人公玛丽学习,用自己的智慧和坚持不懈、乐观进取的精神勇敢地克服生活中和学习上遇到的各种困难。《秘密花园》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我非常喜欢它。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读了这本《成语故事》以后,我有了很大的收获。我不但学会了很多成语故事,还懂得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我非常喜欢读这本书,书里面最吸引我的故事要数“掩耳盗铃”的故事了。

“掩耳盗铃”这个故事讲的是在春秋末年,一个人想要把一口大钟偷走,可是他又担心这口大钟发出的巨大的声响惊动了人们,使自己的丑行暴露。他冥思苦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把自己的耳朵堵上,这样就听不到声音了。结果,他的偷盗行为很快就被人们发现了。

读完这个故事,我忍不住笑起来了,一边笑一边想:“这个人怎么这么愚蠢啊,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以为别人也无法听到声音,真是太愚蠢了!”但是,仔细反思这种行为,我们又何尝没有过这种愚蠢的行为呢?

记得有一次老师留了一道数学题作为家庭作业,我读了读那道题感觉很难。于是为了偷懒,我就直接把后面的参考答案抄在了作业本上,还得意洋洋的认为老师根本不可能发现。结果,在第二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讲讲这道题的答题思路,我这才傻了眼不知道怎么回答了,那种尴尬的场面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从此以后,我暗下决心以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只有这样,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那些花拳绣腿和投机取巧的行为只能是自欺欺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由于一个特殊的原因,青铜和葵花走到了一起,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虽然贫困,但快乐又美好。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在葵花12岁的时候,被命运召回了自己的城市。从那以后,青铜天天坐在大草垛上,遥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睛湿润了。生活是痛苦而又冷漠的,命运活生生地把两个孩子分开。当青铜遥望着葵花时。我想:葵花也在遥远地回望着大麦地,回望着青铜。

这本书,写尽苦难,把苦难描绘到深刻,写尽美好,把美好描绘到极致,写尽大爱,把大爱描绘到充满生机与活力。这本书写出人性中的真善美,写出了孩子的纯真。人去了,但情还在。这里深得人心的美好悲剧吧。当葵花要被带回城市时,全村都震动了,其中有一段这么描绘‘’门外的人一起喊,你们不能带走孩子!‘’葵花走了,青铜一家人都难过至极,尤其是青铜,呆呆地望着葵花消失的地方……

这本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人物是葵花,她是一个纯真善良又懂事的女孩,她的童年充满了曲折,但每次的困难都让她更加坚强。她为给奶奶治病,甚至一个人跑去江南采银杏,要退学。青铜也让我不能忘掉,他和葵花一样,也纯真善良,但他美中不足是一个哑巴,他默默地为葵花奉献。

青铜葵花是两件不同的东西,但合在一起,是一件艺术品;青铜、葵花是两个不同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最好的童年。青铜葵花是一首诗,是一首歌,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提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淘气包马小跳》了,这本书幽默,搞笑,就像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一样。

书中马小跳是一个诚实,活泼,天真的人,在《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这本书里,更突出了马小跳的诚实勇敢的精神,毛超是一个废话超多的孩子,他要是说十箩筐的话,那么九箩筐都是废话。但是毛超也是一个敢于表现自己的人。唐飞是个除了吃还是吃的人,爸爸妈妈一直给他买减肥药吃,都不管用,唐飞的爸爸是一个很有钱的总经理,他一直给唐飞买各种好吃的。张达是一个说话结结巴巴,含含糊糊的人,所以,他老是不说话,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和汽车赛跑。

当然书中还有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但是,我还是喜欢马小跳,因为他总是那么有爱心,热爱小生命。当他看到受伤的流浪狗时,会精心照顾它;当他发现流浪狗一直念念不忘主人后,又想方设法为流浪狗找到主人。当主人不再愿意收留流浪狗的时候,他又发自内心用真诚的话语打动了主人,使狗的主人最终改变了态度,从而达成了流浪狗的心愿——回到主人身边。

整个故事当中,马小跳为流浪狗付出了许许多多,而马小跳那种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毅力让人佩服。如果我也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的话,那不管学习上碰到什么样的困难,我都不怕了。我一定要好好向书中的马小跳同学好好学习,马小跳,你是我的好榜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书有很多,我喜欢的是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有趣,里面人物的智谋、勇猛、忠心让我十分敬佩。

《三国演义》里最常用的智谋是火攻。有诸葛亮火烧博望、火烧新野。有周瑜火烧赤壁。有陆逊在猇亭火烧刘备连营七百里。火攻可以借助大火把大船、营寨烧毁,兵将烧亡。来达到以少胜多的战果。另一个经典的智谋是烧粮仓、断粮道。曹操与袁绍在官渡大战艰难时,曹操听许攸之谋,亲率军马夜劫乌巢,烧毁袁绍粮仓。使袁绍军心皇皇,最后大败。诸葛亮第一次伐魏时,司马懿有守有攻,攻占街亭,断了蜀军的粮道,使蜀军败回汉中。

《三国演义》里勇猛的将军有很多。常胜将军赵云赵子龙,为救阿斗,在百万曹军之中杀了个七进七出。大将关羽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斩彦良诛文丑,威震华夏。虎痴将军徐褚在渭口裸衣大战马超。燕人张飞张翼德,在葭萌关与马超大战几百回合。这些将军勇猛无比,胆量过人。

《三国演义》里忠心的人物很多。将军关羽降汉不降曹,过五关,斩六将,千里寻兄。对刘备忠心耿耿。东吴老将黄盖为破曹军,献苦肉计,被打五十军棍,鲜血直流。五虎上将黄忠,七十多岁,还上阵杀敌。诸葛亮鞠躬尽瘁,忠心复汉,六次伐魏,病死五丈原,葬于定军山。

智谋胜过千军万马,勇猛如狮虎奋力杀敌,忠心为主保国安民。《三国演义》里英雄辈出,各位其主,最后晋帝统一全国。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我家的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有各种各样的书,有《三国演义》、《红猫蓝色》、《小可怜历险记》、《鲁滨孙漂流记》、《安徒生童话》、《七根羽毛变公主》、《成语故事》······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安徒生童话》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大街上走着,赤着脚丫,小女孩穿着妈妈的大拖鞋。突然,一辆马车从小女孩的身边的走过,把小女孩的拖鞋带走了,一个小男孩走过来了把小女孩的拖鞋捡起来,说:“等将来有了孩子,可以当摇篮。”小女孩只好光脚,她不敢回家,因为她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小女孩的脚丫青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痛。小女孩冷极了,她坐到墙角边,她点燃了第一根火柴,火柴点燃了,出现了一个火炉,小女孩把手放上去,当她刚想把小脚伸上去暖暖时,火柴灭了。她又点燃第二根火柴,她看见桌子上有蛋糕,苹果,梅子,还有一只香气扑鼻的烤鹅,烤鹅从桌子上跑到地上,正向她走来,正当她要吃时,火柴灭了。小姑娘又点燃了一只火柴,她看见了一颗圣诞树,上面有一百根火柴,老祖母出现了,祖母带着她飞到了幸福快乐的地方。

如果小女孩来到了我家,我要把好吃的都给小女孩,把温暖的杯子给她用,厚厚的棉袄给她穿,带她去旅游,给她玩具,让她过幸福的生活。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一定也喜欢上这个故事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我看过许多书,但是只有一本书让我过目不忘,那就是笑猫

哎,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本书我是在书店里看到的,当时我看到书名时疑惑不解,心想:一只猫怎么会唱歌,我带着疑问看完了整本书。接下来让我给你们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本书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他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会说话。二丫跟着八哥无时无刻地练习,还练出血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二丫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二丫梦见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病房,里面躺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女人。在出车祸时,她将自己的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自己却被车撞伤变成了一动不动的植物人。每天都为妈妈

二丫为了帮助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本书,起初它让我很生气,因为与我期待的礼物不同,于是我就把它堆在书桌的小小角落。在偶然的一个平静午后,我随手一翻,它就此成了我的良师益友,更丰富了我的心灵。

以前的我一遇到挫折,就只会摆一张苦瓜脸,埋怨这个,抱怨那个,成天只想为什么他比我聪明?为什么她成绩那么好?从不去想想他们背后的努力,直到我和 心灵鸡汤”这本书相遇,才知道原来会成功,是因为他们付出自己的心力比别人还多,花的时间比别人还长,所以才会有这么璀灿的成果。

这本书提醒了我,不要让自己整天都活在埋怨的世界,这会摧毁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人要往好处想才会有更美好,更光明的未来。这本书在我伤心时安慰我,鼓舞我信心勇往直前;在我失望时告诉我,振奋我精神继续努力。

书中有一篇令我印像很深刻的故事,有个小男孩,每次他遇到困难和挫折,就选择放弃,所以做事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但是直到有一天,学校来了位新的自然老 师,那位自然老师陪着他一起克服许多事,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仍笑着帮他加油,从此之后,他就重拾信心,懂得只有重新再来一次,努力的克服它,人生才有进 步的'动力。

因为有了这本书,我学会了许多人生的小道理,所以现在的我对未来的每一天都充满了希望,从希望中发现生活处处是美。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近来,我读了一本名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书,这是一本自传体的作品。这是一位又盲又哑又聋、从小体弱多病的弱女子。读过这本书的朋友们一定会被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永不屈服的精神所深深感动与震撼吧!如果你还想了解作者,那么就让我来做一下介绍吧。

海伦在19个月时,因一场重病而导致双眼失明,双耳失聪以及失语。这”三失“让海伦变得愈来愈暴躁、任性和孤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这样的过了六年多,海伦6岁零9个月时,她的生活有了截然不同的改变。那是1887年3月3日,一位充满爱心与耐心、曾经接近失明、当时只有20岁的莎莉文老师引导海伦走出了黑暗。她费尽心思的教海伦知识,使海伦感受到了语言的奥秘,领悟出了之中的道理。海伦凯勒从此如饥似渴,凭着自己顽强不屈的毅力再加上莎莉文老师细心、耐心的指导及帮助下,海伦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聋盲人。之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海伦凯勒渴望有三天光明,但这只是奢望,而我们已经有了四千多天的光明,但我们去感受那大自然的美丽了吗?没有。我们要从这一刻开始,走进大自然聆听乐曲的妙音,鸟儿的歌唱。

我们不要再埋怨上天,好好珍惜现在所有的,用微笑战胜一切,顽强不屈克服种种”拦路虎“,记住一句话:”忘我就是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生中可能会读过成千上万的书,可在我的记忆长河中只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让我钟爱。

最近,班里流行看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因为我好奇心强我就迫不及待就买来了。以前,我也是个“读书贫困户”,可直到遇上这本书就成了一个“读书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本书融入了许多童话因素,和一些科幻在里面。这本书主要更接近人类现在欲望的真实性,然而又会在里面加上一点“趣味”这一方佐料,让这本书变得好吃。

我在今年迷上了这本书那是因为,自己的童年时期总会有一些丑小鸭变白天鹅的美梦,就因为这些因素童年的生活才会变得无忧无虑,自由自在。而这本书就恰似童年时的那些美梦,每次都那么巧。这本书的语言也更接近自己平常的话,会让我们变得入情入境,尽管自己水平再低也能读懂。

这本书的内容恰似一本小朋友画的画,这本书把爸爸变成了1.8厘米的小人整天在儿子的口袋里度日,就形象的刻画了一个幽默,有趣,有责任心,乐于助人的爸爸和一个整天旷课,有趣,有时笨,有时聪明的儿子——杨歌。这本书也似几首不同的歌,有欢快,但有时又有点悲伤,并且有的情节也惊心动魄,弄的我看完一章又一章......

书籍虽说是进步的阶梯,但有的书也会把我们引入犯罪道路。什么年代读什么书,像我这样对童话的追求者,自然而然就选择了一本有趣而又有童话风格的——《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看书了,曾经读过这样的一个故事,书中的故事是这样说的,在所有教育过我的人中间,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表哥涛涛,到现在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他对我说的话,“姐姐要对自己的妹妹好,就算他打你了,惹恼了你,你也不能还手,要忍,这才有姐姐的样子 。” 那时我妹妹小,很可爱,也被家人宠得“唯我独尊”,她常常毫无道理的来烦我。刚开始,我没怎么在意,甚至还觉得好玩,一味纵容,结果她更加肆无忌惮。

终于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了,还了一次手。顿时,妹妹的鼻涕眼泪就下来了。 这件事被表哥知道了,他到我家,责问我:“你怎么能打你的妹妹呢?虽然她打了你,但是你作为姐姐,这点挠痒痒似的算什么?凡事要讲一个忍字。” 我听了觉得有些不服气,但我平时最佩服他,和他也最谈的来,所以只是看着别处翻了翻眼皮,不出声。 表哥好像没有感到我的不快,但是语气缓和了一些,接着说:“你看看她才几岁,她什么都不懂,你和她计较什么?你应该有姐姐的范,还是那个子忍!”我刚要辩驳,他竟料到似的不容我开口:“你看她多可爱,是你的妹妹,你对她还手,有失姐姐的范,更是以大欺小。所以你凡事都要想到那一个字……” 于是,我也大声说:“忍——”我们相视而笑。 很奇怪,表哥的开导,我也不感到委屈了,我向妹妹道歉,妹妹也原谅了我,我们和好如初,以后也没有再发生不愉快,从书里,故事里我学到了怎样做一个好姐姐,学到了很多知识,我最喜欢这本书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使人充实,又使人快乐。

小时候是爸爸妈妈读书给我听,后来学会拼音就自己看有拼音的书,到现在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就自己看,我最喜欢看《野生动物画报》。在我的要求下,妈妈给我订了一年,它是每月一期,每到10号的时候我就盼它早点到来。每当书拿到手的时候我就迫不急待地读起来。刚拿到书的几天,课间十分钟在操场根本看不见我的身影,我在津津有味味地读书呢!就连在家上厕所的时候,我都要看一会儿。这本书包括奇趣大自然、野性大地、真相实验室、森林故事会、超级冒险家几个部分。其中我最喜欢奇趣大自然和森林故事会。奇趣大自然讲的是一些大自然的奇趣的动物和植物,有一期介绍了隐居在马达加斯加丛林中,古怪又神秘的叶尾壁虎家族七兄弟,让我大开眼界。森林故事会的一则故事《落难公主重返鬣狗国》紧揪着我的心,让我一直期待下一期的故事内容,它运用拟人的手法,写出了鬣狗如何战胜狮子,夺得领地,又如何失去,之后又重新夺回王位的故事,故事内容引人入胜,优美的词句让我看了一遍还想看一遍。

同学们,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课余生活,又能开阔我们的眼界。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苍之涛》这本书,是在买电脑游戏的时候附赠的。在刚买这套光盘的时候,它并没有受到我的注意;但是,到了今天,光盘都已经丢了,这本书,我却还一直珍藏着。

这本书,虽然不到一百页,但是,它凝聚了创作人员的心血。每一个人物、场景,都被刻画得活灵活现;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都是经过字斟句酌写出来的。它虽然像游戏攻略,但是,却有一番独特的风味——

公元前六百二十九年,令狐国。

少女车芸正在研究木甲之术。但是晋国已经将令狐国的国都团团包围。车芸使用自己的木甲兽带着令狐国君从秘道冲出重围,但是没有能够成功。在狱中,车芸结识了慕容诗与桓远之。之后,他们三个人的得知了一个消息,如果得到了三件上古神器,就可以用昊天轮扭转时间,实现心中的愿望。

与此同时,“云界七使”为了完成一件任务,也开始收集上古神器。这两个团体,每一个都获得了上古神器的其中三样。他们,在昊天宫内进行了最后的决战。

到了这时,车芸才知道,原来慕容诗与桓远之都是千年之后的人。大决战之后,云界七使消失了,昊天宫也被关闭了。车芸因为与桓远之的战斗受了重伤,死在了昊天宫里。

千年之后,昊天宫的大门重新打开。桓远之,在慕容诗面前怆然一跪。

故事到此就戛然而止了,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没有任何一篇武侠小说或任何一篇攻略能像《苍之涛》这么有风味。

慕容诗与桓远之,在国家与友谊之间作出了选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今天中午,我找了一本书叫《狼王梦》,故事中讲了一只狼从小被欺负。

故事中主要人物有,双毛,紫岚,紫凤,还有狼王巨猛,《狼王梦》是主要讲了狼族之间的故事。

双毛和紫凤是紫岚的孩子,双毛从小就被欺负,连紫岚和紫凤都欺负他。

一次,双毛它们去捕猎,双毛找到一只鹿并把它咬死在地,双毛把它拖到紫岚和紫凤身边,让它们先吃,它们毫不客气的吃完之后只留鹿的骨头给双毛吃,双毛每天都吃不饱。

一天双毛没捕到猎,伤心的回到狼巢,回来后紫岚听到双毛没有捕到猎,便和紫凤扑去狂咬双毛,双毛到处都是咬痕,除了头部没事。

双毛在紫岚的养育下,逐渐成了一只真正的大狼。双毛捕猎时遇到了阿力,阿力是头棕色的狼,体型比双毛大而且还带来了狼群,双毛这次又被欺负,紫岚看到了跑到双毛面前并赶走了狼群,回到狼巢紫岚又咬了双毛,双毛又受伤了。

一次双毛大胆的要挑战狼王巨猛,并想得到狼王的称号,结果双毛被巨猛打的到处都是伤痕,落荒而逃,双毛走过的地方都是血。

回来紫岚把双毛打到石头上,并狂咬双毛的尾巴,双毛眼泪直流,之后双毛爆发出了自己的潜能,并把紫岚咬伤,原来紫岚在几年起就得知双毛有很大的潜能。

双毛到了阿力的地盘,阿力带着狼群向双毛冲去,狼群和阿力身上受重伤,双毛向狼王挑战并打败了狼王,成为了新一届狼王。

这本书既让人感到悲伤,又让人感到敬佩。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1

天生石猴做了美猴王,在花果山带着猴子们游山玩水,可谓是快活逍遥。如果就这么逍遥下去,恐怕就没有之后的孙悟空了。有一天,美猴王突然想去学一些本领。

他远涉重洋,历经艰辛,拜菩提祖师学艺,菩提祖师给他起名叫孙悟空。孙悟空不停地学,学会七十二变和驾筋斗云等本领,最后脱胎换骨,为之后的英雄业绩奠定了基础。正是孙悟空这种不满足现状,用心进取的精神,才造就了一代叱咤风云、惊天动地的英雄。这个故事启示我,要努力学习,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2

这天看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的孙悟空大闹天宫,真是痛快!孙悟空入龙宫探宝、去阴曹地府勾生死簿、上天宫搅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宴。挥舞金箍棒,威风凛凛,把天兵天将和玉皇大帝打的一塌糊涂。之后还是靠如来佛祖帮忙,才保住了玉皇大帝的位子。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3

《西游记》是一部长篇章回体神魔小说,它记载了唐僧师徒一齐去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师徒四人中,最忠厚的是沙僧,他为人忠厚老实,一心随师父去西天取经,他的决心实在让我赞叹不已。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想做成一件伟大的事情,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因此我们要学着勇敢,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断努力奋斗,只有这样最终才能取得成功。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4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深有感触。唐僧带领三个徒弟去取得真经,孙悟空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唐僧,他们四个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翻山越岭,跋山涉水,经历了千辛万苦,最后终于取得了真经。这本书是中国是大名著其中之一,也是中国很有名的一本书,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只要是坚持不懈就没有不到的事情。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5

孙悟空神通广大,有火眼金睛,猪八戒就明白吃,沙生生性多疑,唐三藏心地善良,妖怪诡计多端,想尽一切办法吃唐僧的肉,妖怪变成了人的模样唐僧看不出来,但是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能看出来,孙悟空把妖怪打死了,唐僧以为孙悟空打死的是人,于是将他赶走,唐僧要被吃的时候,孙悟空又来了,就这样他们就取来了真经。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6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第一回。我对吴承恩丰富的想象力非常佩服。在哪个信息不灵通,科技不发达的情况下,吴承恩能依靠自己的想象力和一些民间传说,把《西游记》写得如此精彩,也真令人佩服。第一章写了孙悟空的出世及称王,带领群猴独霸一方的情节。写出了孙悟空的性格:桀骜不驯,也为下文许多故事做好了铺垫,总起了全书。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7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8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唐僧他们师徒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可以驾筋斗云,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他有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三根救命猴毛,可以变出任何东西。他武艺高强,对自己的师傅很忠心。但是,他也很爱生气,因为他不理解唐僧。唐僧是僧人,不想看到别人杀生。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明白了一些做人、做事的道理。在学校里,同学之间要互相理解,做事遇到困难的时候,要理性的思考,努力客服困难,取得更大的进步。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9

《西游记》大家肯定都看过吧!里面的主人公是降妖除魔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心地善良的唐僧和老实巴交的沙和尚。这些人物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我也要学习孙悟空坚强的毅力和永不后退的精神,长大后做个有出息的人。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10

这个星期我了几本好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它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

《西游记》讲的是关于师徒四人经历了千辛万苦去往西天拳的故事。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它每次碰到妖怪都能妖怪打倒,化险为夷,不会被妖怪的鬼计所迷惑,特别勇敢,对师父特别忠心。

我认为做任何事情都要学会坚持不能半途而废,不怕辛苦,不能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只知道安逸。学习更是应该这样。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11

读完《西游记》这本书,我感受最深的是《收服红孩儿》这一章。这个故事讲了唐僧师徒离开乌鸡国,来到一座高山前,遇到了牛魔王的儿子——红孩儿,他利用唐僧师徒的善心,抓走了唐僧,带到了火云洞。孙悟空、猪八戒、沙师弟火速去解救他们的师父。由于红孩儿太厉害了,所以第一次解救失败了。中间受到了很多挫折,最后,还是观音菩萨帮助他们收服了红孩儿,解救了唐僧。

读了这篇故事,我想到了:万事都是一物降一物,我们在成功的路上,会遇到很多挫折,要想办法自己去尝试,遇到事情也要沉着冷静,不能像猪八戒一样用蛮力去解决问题,不然吃亏的`是自己。我们要学习孙悟空持之以恒的精神,不能怕吃苦。我们要做一个机智有胆识的人。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12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的感触颇为深刻,这本书的资料就像一幅画,妙趣横生,画中的人物感情,丰富多彩,有喜有怒有哀有乐。在感情丰富的故事情节中,又让我懂得了一些道理。

这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期望大家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步一步迈向知识的殿堂!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13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它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这四人分别是:唐僧、悟空、八戒、悟净。唐僧是一个很执着善良的人,但是有时有点傻,分不清人妖。悟空淘气、调皮、本领高强,勇敢、正义,但有时喜欢卖弄自己的本领。他非常明白:“妖精吃人本性不会变,你今天救了他,他明天也不会放过你。”

八戒贪吃贪睡,有妖精打就来精神,但本领不够高强。他迷恋女色,爱上了高老庄的翠兰。在取经的路上经常打退堂鼓。悟净忠厚老实,能吃苦耐劳,武功一般,能配合工作。

我最喜欢的是悟空了。因为他武艺高强。今后,我要认真学习本领,做一个有用的人。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14

本书是明代小说家吴叽承恩的著名小说,描述了唐僧师徒四人披荆斩棘,勇斗妖魔鬼怪,历经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

我感觉,我们要学习悟空永不言败的精神、唐僧的坚定执着的精神、猪八戒乐观的性格,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一年级西游记读后感100字15

暑假里,我又一次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资料丰富,故事情节精彩生动、引人入胜,令我百看不厌。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做人要像沙和尚那样忠厚老实、脚踏实地、吃苦耐劳。做事要像胆大包天、武艺高强的孙悟空一样勇往直前、契而不舍。

《西游记》是一本好书,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是经典中的经典。我要好好阅读它,推荐同学们也要多多阅读它。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你有什么

读书笔记1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成长胜经》。

妈妈神秘地对我说:“这是一本让你受益终身的故事书,你可一定要好好看呀!”半信半疑的我接过书,细细地看了起来。过了几天之后,我发现的确如此,这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虽然很短,但每个故事都告诉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好曲虽短,能激荡稚嫩的灵魂;故事虽小,能开启封闭的心门!”

这本书是由101个小故事组成的,每个故事都告诉我们一个做人的道理。有的告诉我们只有信守自己的承诺,才更能得到大家的尊重;有的告诉我们人在逆境时,一定要乐观,不能板着脸抱怨自己,抱怨生活,要保持向上的心态;还有的告诉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优点,而外貌只不过是一些外在的东西。

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小雷活泼聪明,乐于助人,可是他有一个很大的毛病,那就是不珍惜时间。别人批评他,他却不在乎。一次班会上老师提问:“一分钟能做些什么?”“写字”,“读课文”,“跳绳”……同学们争相回答。而老师却让小雷闭上眼睛,在这过程中,小雷有些耐不性子了。

时间到了,他听着同学们说了那么多话,心里十分惭愧。从此,他改掉了拖拉的毛病。说起珍惜时间,我也十分惭愧。因为我在做事时,总是一会儿去这玩玩,一会儿到那逛逛,,每次都有理由来浪费时间。妈妈看到了都会对我说;“王悦,快点!王悦,抓紧啊!”就这样时间一长,妈妈给自己起了一个外号———复读机。从上学到现在学过许多关于珍惜时间的东西,比如: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孙敬,苏秦悬梁刺股勤奋学习的故事……

说这些道理大家都会,但是能做到的很少。从现在起我要改正拖拉的坏毛病,在做每一件事时都给自己订一个时间,而且要注重质量,让妈妈少操点心才是啊!

书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它能让我们感受到人生中的真善美品质,激励我们完善自己的人格。一个好的品行能够促进一个人的人生发展,一个坏的品行能毁灭一个人的一生。让我们都成为善良,勇敢,正直的人,让我们都养成爱看书的好习惯吧!

读书笔记2

三国,一个战火连天的一个时代,处处上演着勾心斗角,没有人能逃过,大家纷纷投入到战争中,但我们能得到的又是什么呢。历史已经慢慢随着时间消逝,但里面的画面已经都深深的印在了人们的心中,在作者罗贯中的手中在以崭新的一面展示在人们面前,我悄悄的翻开了这盛名海内外的名著。

里面讲的是一轮轮的击杀,血腥在所难免。大家都勾心斗角,奸诈是躲不了的。我们书中人物众多,但能具备静、智、忠、仁的也只有一个名叫诸葛亮的大丞相。

诸葛亮(181-234),字孔明,人称卧龙先生,蜀汉丞相。早年隐居隆中,后刘备三顾茅芦,请出诸葛亮作军师,诸葛亮看到人们在水深火热中不能自拔,所以协助刘备,安抚天下。由于当时诸葛亮年纪很轻,所以关羽张飞等人看不起诸葛亮,但事实并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样,诸葛亮博望军事初用兵就全获大胜。刘备对他们说道:“孤有孔明,如鱼之得水。”关羽等人听了也就不再说什么了。

208年,曹操南下,大破刘备。诸葛亮和徐庶在逃跑中被曹操击溃。徐庶遂投奔了曹操。诸葛亮至江夏后,受刘备之托,前往东吴游说,联吴抗曹,想想当年他是费劲了多少心思才说服孙权。刘备入川后,诸葛亮镇守荆州,诸葛亮此时的治政能力初步显示出来。庞统中箭身亡后,诸葛亮作为二路援军,和赵云一起入川。此后,刘备基本上都领兵在外,诸葛亮一直留守成都,由于他出色的治政能力,使得西川的经济有了和很大程度上的恢复。这一成果不旦蜀国人人称道,就是魏国的钟繇、董昭等人也在给曹操的奏章中屡屡称颂诸葛亮的治政能力。曹操因此也给诸葛亮写过信,并送了一些礼物。

当然,这一切都是白费心机了,这也说明他对刘备是多麽的忠心。汉中之战后,刘备自封汉中王,封诸葛亮为军师将军。221年,刘备称帝,诸葛亮被封为丞相。后来刘备想伐吴,诸葛亮苦谏无用,结果刘备大败。 诸多的实例在此,他何不为当时的“谋圣”呢。

我们对先人的看法往往不同但在我的心目中,他们永远是历史长河中最耀眼的星光 。

读书笔记3

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她虽然长在富人家,却得不到他人的关爱;她虽然心地善良,却受尽他人的欺辱;她虽然得以读书,却只能在摸爬滚打和恐惧中学习;她虽然看到了幸福,却与其失之交臂。似乎命运关上她生命中所有的门,但最后——她获得了叔叔的遗产,追到了期待已久的幸福。是的,她是简爱,一个单纯又善良的女孩。

简·爱出生于一个穷牧师家庭,父母双亡,寄居在舅母家中。以后,简被送进了洛伍德孤儿院。简后来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不觉中,她爱上了庄主罗切斯特,而罗切斯特也爱上简。当他向简求婚时,简答应了他。但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有人指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圣约翰收留了她。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传教,简拒绝了他,决定再看看罗切斯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已是一片废墟,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大受震动,最终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有尊严和爱才能体现出人的价值。

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反抗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小说的主题是通过对孤女坎坷不平的人生经历,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形象,反映一个平凡心灵的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在简爱的身上,我看到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她虽然没有美貌,也没有地位,但她凭借一颗善良执着追求幸福的心,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港湾。那我们为什不也拥有这样一颗心?坚强,朴实,独立自主,积极进取。用这些美好的品质,显示出自立自强的人格和美好的理想。用顽强的生命力,坚持与命运抗争,决不低头。我也应该向她学习,她在恶劣的环境中都能获得幸福,为什么我不能在安逸的条件下努力成功!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拥有一颗永不停息的心,努力追求,才能攀登到成功的顶峰。

简爱是不幸的,同时她也是幸运的,因为她的心没有死,她没有放弃自己,放弃梦想,她在奋斗,她在反抗,她在用尽全力来扭转命运。是的,她做到了,她找到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幸福。而我更是幸运的,各方面条件远远胜于简爱;那么,我应该比简爱更努力,因为我不能浪费这样的条件,我不能对不起自己的心!

简爱已经过去,她永不停息的心,她勇敢执着的个性,坚强瘦弱的身躯将永远令我铭记!

读书笔记4

《爱的教育》自二十年代被夏丐尊先生译介来后,被誉为著名的儿童读物。为教育界及一般人士所喜读。

这是一部小书,这是一部巨著。意大利的文学在中华的译介,除了但丁那部著名的《神曲》,多少华章,尚不及这部小书对无数人的益处。

我是在高中一年级读到这本书的,安立柯这个小孩子的所行所为、所思所想,让一个初经启蒙的少年胸中似乎有火焰在燃烧。那些书中的故事让我把它居为奇书一部,拿书中的章节向多少同学炫耀。

《爱的教育》其实包含了两个部分,即《爱的教育》和《续爱的教育》。前者是丐尊先生据日译本翻译,后者是亚米契斯的朋友所著,也是据三浦关造的译本来的,对前者是一个合适的补充。

这个补充体现在哪里呢?体现在二者的分别与心理进展的连续性上。《爱的教育》是安立柯做小学生的心理记述,主人公是安立柯及其父母,续集则是他做中学生时的记述,主人公是他的舅父白契。正像译者所说的,可以看到,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是感情教育,软教育,而续集所写的却是意志教育,硬教育、《爱的教育》中含有多量的感伤性,而续集中却含有较多的兴奋性。

这书一般被认为是有名的儿童读物,但我以为不但儿童应读,实可作为普通的读物。特别地应介绍给与儿童有直接关系的父母教师们,叫大家流些惭愧或感激之泪。”

然而就是这部能让大家“流些惭愧或感激之泪”的作品,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能仅仅作为一种儿童读物继续地广泛阅读下去。这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在我们的中小学教育中,“爱的教育”这四个字,说来容易,做起来又何其难!在教育的整体认识上,作为一个完整教育过程的学校教育,它永远不是也不可能是以儿童为目的的,它首先考虑的是现实社会中各种矛盾的存在和社会本身的发展,是一代代的儿童将成长为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教育不仅仅是自由的,也是强制的。集体教学的形式一经奠定,所谓“因材施教”只能是一个需要不断努力的目标。

从这一点上来说,《爱的教育》也在用成人的标准要求一种教育,我们毕竟不能与儿童一样生活在儿童的世界中,儿童也在成长,他们也不会永远地停留在儿童的标准上。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看到安立柯进入中学后没有任何的惊诧,而是觉得顺理成章的缘由。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写写这本曾经影响过很多人,但现在已波澜不惊的《爱的教育》的原因。不仅仅因为我短暂的教师经历,也因为在采访中我看到的那些贫穷的儿童和深受伤害的幼稚心灵。

读书笔记5

《边城》是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乡土小说。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刻画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生活中难以逾越的伦理桎梏。

说从茶峒小溪渡口的老船夫爷爷和孙女翠翠两个人展开笔墨,开始了对边城小镇的风土人情的叙述。作者以纯净的笔触谱写出一首爱与美之歌。湘西淳厚朴实的人情世态,健美古朴的风俗习惯,新奇幽雅的山光水色,情调爽朗明快,色彩绚丽清新,是一幅优美别致的风土人情画卷。青年男女的情爱,父子祖孙间的亲爱,人民相互之间的友爱,以及自然万物之爱与湘西之美糅合在一起,了无痕迹地融入了全部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之中。

翠翠是个生的美丽的女孩,翠翠从小与爷爷相依为命。茶峒城里的船总家有两个同样优秀的儿子——豪放豁达不拘小节的老大天保;少言寡语俊秀出群的老二傩送。翠翠去看龙舟赛,偶遇老二傩送,从此两人心中便生了情愫。不巧的是老大天保也喜欢上了翠翠,并先傩送一步托媒人提了亲。因为兄弟情深,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傩送是唱歌好手,天保自知唱歌敌不过弟弟,心灰意冷之下驾船远行去做生意,后因水船出事淹死。

船总因为儿子的死因,对老船夫变得冷淡,不愿翠翠再做傩送的媳妇。傩送也因为天保的死内疚自责不已,对翠翠和老船夫生了怨愤远走了他乡。老船夫带着对翠翠的归宿的牵挂,在一场雷雨中离开了人世,翠翠成了再也没有亲人依靠的孤儿。爷爷的旧识杨马兵为了照顾陪伴翠翠,接替了爷爷的位置,开始陪伴翠翠以渡船为生,等待着傩送的归来。傩送会不会来呢?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爱情是古往今来故事最多的话题,谁也无法注解每一次感情的对错。但是成长过程中缺失长者适时引导的翠翠,以及年老谨慎行事有心无力的爷爷,以及地方的婚嫁习俗,都是造成翠翠爱情悲剧发生的根源。站在成人的角度来说,年轻人的成长,无论是生活还是感情方面,为了尽可能地避免陷入悲剧境地,需要长者适时的加以指引。

读书笔记6

对十三岁的安妮来讲,这

安妮说过“没有日记,也就无我。”然而,安妮不再有机会回味这一切了,因为同时拉开的,是战争的序幕,随着警报的拉响,恶梦就开始了。而她面对死亡的阴影,她的心灵一直是和平与真挚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

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

所以,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将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贯彻始终。有一种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细节随处可见,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她可以说:“我必须承认,坐在天窗下面,感觉到阳光照在你的面颊上,拥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有什么比这更愉快吗?”

安妮经历了快乐,期望,隐匿,抑郁,意欲,悲愤,挣扎,死亡的人生历程。安妮在日记中如实记录了两年间隐秘、艰苦的生活状况,自己的寂寞、苦闷,对现实的恐惧、憎恶,对生的追求和期盼,对未来的向往和祝愿,对战争、人性的深入思考。她渴望用年轻的激情、勇气和天性的善良拥抱自然,拥抱世界,但是战争回报给她的却是苦难和死亡。安妮在写日记的两年多里,生活困窘,她多次写到阿姆斯特丹的被轰炸所造成的恐惧,也不断谴责种族歧视,而藏匿又充满了恐怖的日常生活,在平凡中深深地打动着人心。她在见证着战争与迫害。

1947年,幸免遇难的安妮的父亲,将安妮的日记整理后出版。迄今为止,日记已被译成55种文字在全球发行三千万册,成为一笔人类共同的精神遗产。安妮真正地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我希望在我死后,仍能继续活着。”“走入世界,为人类尽一份力量。”

我想一定会有许多孩子像安妮一样,在法西斯疯狂怒吼中,微笑着说,“我相信善良。”永远无法忘记安妮赤裸身体被削发的空洞眼神,永远……

希望类似的悲剧再也不要发生了。祈求和平。

读书笔记7

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

是的,一本好书会带给我们丰富的知识和无尽的快乐。朋友们你们喜欢看书吗?今天我想向你们推荐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著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直到现在,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可以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可以引发千万人的思考。这本书主要是写小学生安利柯的成长故事。

通过安利柯九个月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爱是整篇小说的主旨,就在最平实的字里行间,融入了种种人世间最伟大的爱:老师之爱、父母之爱、儿女之爱、同学之爱……

每一种爱都不是惊天动地的,但却感人肺腑、引人深思。这里有让安利柯深以为傲的好友卡隆的侠义之举,有品学兼优的班长代洛西的助人为乐;也有华梯尼的虚荣狭隘,诺琵斯的傲慢无礼;还有“小石匠”的朴实可爱,克洛西的坚强不息……完全在用爱去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篇文章是《勇敢的罗伯特》,故事讲述了:一次爸爸送主人公安利柯去上学时,目睹了一个小学生在上学的时候,跑到马路中间,正好有辆马车驶过,眼看小学生要被车子轧着了,罗伯特英勇地冲了过去把小学生抱开,小学生得救了,可罗伯特却被车子轧伤了脚,脚骨粉碎,从此残废了。罗伯特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们大家都应该向他学习。《爱的教育》这本书中还有许多这样感人的故事。如《扫烟窗的孩子》、《感恩》、《穷人》、《小抄写员》等等。

从我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每每被书中那些平凡人物的平凡事迹感动。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想《爱的教育》这本书将会把“爱”带给更多的人。让我们的爱无处不在!

读书笔记8

亲爱的孩子,你走后第二天,就想写信,怕你嫌烦,也就罢了。可是没一天不想着你,每天清早六七点就醒,翻来覆去睡不着,也说不出为什么。好象克利斯朵夫的母亲独自守在家里,想起孩子童年一幕幕的形象一样,我和你妈妈老是想着你二三岁到六七岁间的小故事。——这一类的话我们不知有多少可以和你说,可是不敢说,你这个年纪是一切向前往的,不愿意回顾的;我们噜哩噜苏的抖出你尿布时代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时代的往事,会引起你的烦恼。孩子,这些我都很懂得,妈妈也懂得。只是你的一切终身会印在我们脑海中,随时随地会浮起来,像一幅幅的小品图画,使我们又快乐又惆怅。

这哪里是一个著名的翻译家、艺术家写的文字呢?这分明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邻家老者对孩子的喃喃细语、絮絮叨叨啊。但就在这些朴实无华的文字里包含着父母对儿女多少的爱恋和期盼。我读这些文字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的父母,想起天底下所有的父母,"可怜天下父母心"!同样的道理:做儿女的也只有自己做了父母之后才能真正体会做父母的这种感情。

儿女的婚姻大事历来是父母最关心最操心又最担心的事。傅聪英俊潇洒,身材修长,才华横溢,温文尔雅,更兼艺术家的气质和禀赋,多少女孩子对他表达爱慕之情。加之一个人长年在海外,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孤单和寂寞可想而知。做父母的深知这一点。但是为了孩子的事业,他们苦口婆心,循循善诱,一封封家书就像温暖的火种不仅安慰了异乡的游子孤寂的心,也照亮了他前方的`路:

其次我不得不再提醒你一句:尽量控制自己的感情,把它移到艺术中去。你周围美好的天使太多了,我怕你又要把持不住。你别忘了,你字誓要做几年清教徒的,在男女之爱方面要过几年僧侣生活,禁欲生活的!这一点千万要提醒自己!时时刻刻防自己!一切都要醒悟得早,收蓬收得早;不要让自己的热情升高之后再去压制,那时痛苦更多,而且收效也少。亲爱的孩子,无论如何你要在这方面听从我的忠告!爸爸妈妈最不放心的不过是这些。

读书笔记9

很久以前就对亦舒的《喜宝》有兴趣。那时候我就在想,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子,可以吸引一对千山阅尽的父子。而当我真正翻开那本书的时候,其实我一直是麻木的。直到喜宝对勖存姿说:“我要很多很多爱,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爱,我要很多很多钱,如果两样都没有,我就健康。”我才开始正视这个冷静残酷的女子。她总是那样清醒的认识这个世界。母亲近似抛弃的离去并没有攻克她的堡垒。聪慧的友情变成了仇恨憎恶,她也不以为然,只是以看一个孩子的目光看待她的挑衅。或许以道德的眼光看,喜宝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女人。可是我总执着的认为,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一个人的生活总会倒影出她的未来,环境就像花香,喜欢悄无声息的占领根据地,还让人为它寻找诚服的借口。喜宝就是这样。她将她的一切认为是生活为她准备的道路,因为她的父亲不是勖存姿。

无可否认,我有一些大女人的倾向。所以她说的每个女人一生中必须有许多男人做踏脚石对我来说印象深刻。坦而言之,女人有许多男人无法拥有的先天优势,许多男人也乐于为女人提供某些轻而易举的小便利。男人和女人总是在自以为是的扮演着上帝的角色,他们神乎其神的玩儿着对方。但是就像喜宝说的,到最后,他们都得到自己需要的了。先提出离开的那个,只是找到了更适合自己更吸引自己的猎物了。只有清醒认识的女人,在彼此比较的同时,手中始终提着把秤,严格残酷的称量彼此所得所失,始终将误差保持在自己的底线之内。

一直看到最后,喜宝终于得到了一切,也失去了一切。曾经最爱的苏格兰堡垒卖了,成对成捆的金钱在她看来只是另类的瓷砖和纸牌。还记得她和勖存姿达成交易的那天买的那枚粗俗恶趣味的戒指吗?那时候她还年轻,钱可以满足她的一切。然而五年过后,伦敦最大的珠宝店都无法使她开心了。时间是会使人苍老,但是世事更使人心苍老。拥着一颗苍老的心脏,如花容颜也尽显老态。

最后还剩些什么呢?真是落了个白茫茫真干净。大树倒了,寄生虫们都像蒲公英随风散尽。也许他们有钱,也许他们有爱,也许他们有健康,可是空有一直走下去的情侣火车票,没了走下去的欣赏风景的心,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读书笔记10

说句实在话,这本书作为职场教材,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真实范本,当然用职场来概括这本书的深度,不免有失偏颇了。

富二代韩昭阳,因为反抗父亲韩元清的专制跋扈,抛弃即将继承的家产,和女友一起奔赴美国。他通过一个中国人的视角,给我们展示了华尔街上演的不见血腥的刀光剑影。首先从找工作的猎头说起,从衣服到发型,细节处一丝不苟,得到一个工作机会,尤其是在华尔街得到一个工作机会,对中国人来说,依然十分艰难,他凭着双学位和金融专业著名导师的推荐信,才险而又险地得到这份职业。跻身华尔街。

在华尔街的早晨,从来都没有看到过仪态安闲的员工,大家都是步履匆匆,走路都带着一阵风,当我们在羡慕那些白领、金领的高收入的时候,不妨听听这里有关"地中海"发型的论断:华尔街的精英,很多都是秃头。

记得有富翁说过:"当你们羡慕我的豪车豪宅的时候,请记得看看我秃了的脑门。"这群主宰着世界各地经济走向的精英们,过的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悠然自得的日子,他们是在用自己的智慧和健康来换取财富和地位。

值得深入挖掘的是,这本书体现出来的爱国思想,即便全球一体化了,即便有了美国的绿卡,我们依然要记得我们贫弱的祖国。主人公韩昭阳,在华尔街亲眼见识了金融的巨大杠杆作用,他意识到了新时代的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不会再带有硝烟,而是一种看不见的、强势的财富掠夺!

以韩氏家族企业被金融巨头的爪牙陆达龙一步步地策划设计,走入并购上市的圈套来说,这就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掠夺战。一旦得逞,国有资产流失不仅仅让人痛惜,还会给更多的虎视眈眈的金融巨头提供新的经济侵略的机会。

在经济金融中起步较晚的中国,在新的历史时期,也很可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被世界级金融巨鳄侵凌而浑然不知的话,我们将重新面临新的时代屈辱!

庆幸的是,主人公最终回国,用自己所学的知识报效祖国,以守护祖国金融的高边疆。

这本书,应该作为一本立足高远的、爱国主义新时代作品来定位,让某些"居庙堂之高"者看看我们即将面临的新经济时代!希望这样的作品能有更多,以帮助普通民众了解金融经济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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