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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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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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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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师: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篇新的课文,齐读课题。
生:(齐读)桥。
师:大声一点,再读一遍。
生:桥。
师:在生活中你见过什么样的桥?
生:我见过立交桥、平桥和拱桥。
生:我还见过斜拉桥。
师:现代科技!——你呢?
生:我还见过我们在游乐场玩过的吊桥。
师:非常好玩的桥,是吗?同学们,今天我们这篇课文里要学到的桥到底是一座什么样的桥?打开课文,大声地、自由地朗读一遍课文,注意读准字音,读通句子,难读的地方多读两遍,想一想,课文中的桥是一座什么样的桥?
(学生自由朗读)
【评】从生活中的桥,到文本中的“桥”,引发了阅读期待!这样的对话,师生关系更契合了,教学节律也随着教学情境和谐地跳动了!
师:好了,(多媒体呈现)这些词语认识吗?谁来读一下?
生:咆哮、狞笑、放肆、势不可当。
师:听出来了吗?势不可当(示范,把重音落在“当”的读音上),我查了一下字典,这里的“当”和带提手旁的“抵挡”的“挡”意思完全一样,但是在这里应该念“当”,请你再读一下。
生:势不可当。
师:完全正确。大家一起读。
生:(齐)势不可当。
师:发现没有,这些词语在课文当中都是描写什么的?你说。
生:都是表现洪水的。
师:大家同意吗?
生:(齐)同意。
师:都是描写洪水的,咆哮的洪水,两个字都带有“口”字旁,推想一下,张着大嘴,这洪水像什么?
生:像狮子。
生:像魔鬼。
生:像猛兽。
师:那猛兽发出来的巨大的声音就是——
生:(齐)咆哮。
师:那能不能想象猛兽大声怒吼的样子?想象一下,然后再去读这个词。你来读。
生:咆哮。
师:聪明的孩子一点就透,谁能接着往下读。
生:咆哮、狞笑、放肆、势不可当。
师:同学们,如果我们推想一个词的意思,然后再想象它的画面,就能把这个词读得有滋有味了。(多媒体)这组词,能不能用刚才的语气读?读一读,自己先试一试。
生:(齐)清瘦、沙哑地喊、冷冷地说。
师:这是描写谁的?
生:老汉。
师:谁愿意来读一读?
生:清瘦、沙哑地喊、冷冷地说。
师:没有感觉到“冷冷地说”,再读。
生:冷冷地说。
师:有感觉了,你也来试试。
生:清瘦、沙哑地喊、冷冷地说。
师:很冷了,大家一起读。
生:清瘦、沙哑地喊、冷冷地说。
师:(多媒体)这个词认识吗?不认识,不要紧。
生:祭奠。
师:祭奠是什么意思?
生:就是指的是人死了,他的家人来扫墓。
师:来纪念他,是吗?(多媒体)同学们来看这两个字,这两个字是“祭奠”的象形文字,古人来祭奠的时候要摆上贡品,其中有肉、有酒,大家看第一个字,“祭”字,多像一个人在伸开双臂,捧着三块肉,往一个桌子上放,像不像?右边这个就是一个大酒坛子,对不对?形象不形象?
生:(齐)形象。
师:所以叫象形字,继续往后看,随着岁月流逝,这些字发生变化。(多媒体)金文、小篆,还有今天的楷书。你觉得中国的汉字怎么样?
生:中国的汉字博大精深。
生:中国的汉字变化万千。
师:变化万千,这是世界上最有魅力的文字。拿起笔来,在课文后面生字表格的旁边端端正正地写一写这个字。这个同学的坐姿和执笔姿势非常标准。写字如做人,来不得半点马虎。写完了就坐端正,有的同学已经写两遍了,写一遍就可以了。
【评】多么扎实的字词教学!语文素养的大厦,是由基本词汇构成的。无论哪个年级,都要热化词汇教学。党老师的字词教学很有特点,一是把精力放在生字的 “生”上,如突出“势不可当”中“当”的读音,教学生不会的.或容易念错的;二是注意开发识字规律,如“咆哮”、“祭奠”的教学,透过文字追寻到它的“根” 及“根”的延伸;三是扩大认知单元,以词语组块的形式出现,一组写环境的,一组写老汉的,这些词语与课文内容有机联系在一起。从学生表现看,学生从对语词没有感觉,到有感觉,到还原词语的形象、情感、分量,课堂的学习生态发生着积极的变化。
师:那课文中是谁祭奠谁?
生:是一个老太太祭奠她的丈夫和她的儿子。
师:她的丈夫就是课文当中的?
生:(齐)老汉。
师:老汉的身份是?
生:党支部书记。
师:我们称他为老支书,可以吗?她还祭奠谁?
生:(齐)她的儿子。
师:也就是课文当中的?
生:(齐)小伙子。
师:那课文当中除了写到了老支书、小伙子,还写到了哪些人?
生:乡亲们!
师:(板书)同学们,一场洪水来临之后,在这唯一可以通过的桥面前,乡亲们、老支书、小伙子各是怎样的表现?谁能用自己的话概括一下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一件什么事?
生:这篇课文写了,在一个乡村,突然爆发了洪水,老支书让乡亲们赶快逃脱,他非要他的儿子那个小伙子跟在后面。
师:最后?
生:最后老支书和小伙子都牺牲了。
师:她说了这件事情的起因、经过和结果,如果再加上时间、地点是不是更完整,接着说,能不能加上?什么时间?
生:是在黎明的时候。
师:发生在一个?那是一个?
生:村庄里。
师:小村庄。坐下,同学们,概括能力的提高就来源于不断地练习。记住了吗?
【评】这一板块由“祭奠”一词引发教学波澜,先由这个词牵引出人物,之后聚焦在一个问题上:在恣肆的洪水面前,面对唯一通过的桥,老支书、小伙子、乡亲们各自表现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落点又回到“桥”上。“桥”作为线索,点染环境,聚焦人物,推动情节。党老师提出的这个问题,可谓“教学眼睛”。这篇课文是小说,小说最动人、最有力量的是情节。但从学生的发言来看,学生对文本还有些“隔”,活动没有充分展开,应让学生先说说老支书、小伙子、乡亲们的表现,最后再用“自己的话概括一下这篇课文主要写了一件什么事”。
师:这些人的命运都与座桥紧紧联系在了一起。课文中说,这是一座怎样的桥?最后一个男生。
生:窄窄的桥。
生:这是用血肉筑成的桥。
师:能不能联系上文看一下,这是一座怎样的桥?
生:这是一座挽救人们生命的桥。
师:你是从哪儿看出来的?
生:老汉沙哑的喊话:“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师:还可以从哪里看出是一个救命的桥?
生:还可以从本文的第四自然段看出,“东面西面没有路,只有北面那座窄窄的木桥”,这是一条通往可以让自己活下去的路。
师:这是一个救命的桥,但是同学们,一百多号人哪,惊慌失措的人们如果一起涌向这座窄窄的木桥,后果,怎样?
生:木桥肯定就塌陷了。
生:木桥顷刻间就会断裂。
生:木桥肯定容不下那么多人。
师:那就不是救命的桥。那就成了?
生:通往死亡之路的桥。
生:断桥。
师:夺命的桥,断桥,通往死亡之路的桥。但最后乡亲们都得救了对吗?是谁创造了这个奇迹?
【评】紧扣“桥”还原语境,为老汉的出场“蓄势”。
生:(齐)老支书。现在就请你拿起笔来默读课文的第七自然段到最后。用不同的符号划出表现老支书语言、动作、神态的词语或者句子。认真地读一读,静静地想一想,你从中读懂了什么?
师:圈圈划划专心批注的样子是最美的,也要注意速度。你划的哪里?
生:请大家看十五小节:“老汉突然劈手从队伍里揪出一个小伙子,骂道:‘你还算个党员吗?排到后面去!’老汉凶得像只豹子。”读完全文,我们知道这个小伙子是老支书的儿子,他对自己的儿子像豹子一样,可以看出,他爱他的儿子,更爱他的乡亲们。
生:我从二十小节,“老汉吼道:‘少废话,快走。’”他用力把小伙子推上木桥。我从“推”字看出,其实他也很爱他自己的儿子,他宁愿自己被洪水吞没也不愿意自己的儿子也被吞没。
师:两个同学找到了两个动作,一个是“揪”,一个是“推”,这一“揪”一“推”之间,你体会到了什么?
生:从这一“揪”一“推”我感受到了他对人民的爱和他对儿子的爱。
生:他是村党支部书记,他应该保护全村庄人的安全,因为他的儿子也是党员,也应该承担责任,所以他把他儿子揪出来。
师:那一“推”呢?
生:一“推”表现了他对他儿子的爱,因为他希望让他的儿子后一代活下来。
师:他也是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儿子,请坐。同学们找到了动作,有没有划到语言的?
生:大家请看第十小节,老汉的最后一句话是,“党员排在后边。”
师:你把这三句话完整地读一遍好吗?
生:老汉沙哑的喊话:“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这位人们都拥戴的老汉,在如此关键的时刻,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把党员放在最后,因为党员是为人民服务,他不愧是一个让人民拥戴的老汉。
师:先告诉大家桥窄,是要告诉大家过桥排成一队的——
生:(齐)原因。
师:又告诉大家要排成一队不要挤,这是告诉大家——
生:(齐)怎么过桥!
师:最后提出了一个特殊的要求——
生:(齐)党员排在后边!
师:在危难面前,把人民群众放在了前面,对不对?同学们再看这句话,仔细地看,看看它和其它的句子有什么不同吗?你说。
生:我发现这一句话里有三个感叹号。
生:三个感叹号说明老汉非常爱群众,要不然语气怎么会这么强烈呢?
师:那你读一读。
生: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师:多么关心群众啊,还能体会出老汉什么心情?
生:我能感觉到他十分着急,而且十分爱群众。
师:那请你着急地读出来。
生: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师:洪水就来了!谁能再急一点?
生: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师:再看看这三句话,你还发现了什么?
生:我还发现这句话的每一句话文字特别地少。
师:很短,是吗?说一下,为什么如此短?
生:因为老支书想让群众更好地脱离洪水,更快地脱离洪水,所以没有说很多句话,只是说很简短的话,让乡亲们都很快地能脱离洪水。
师:你发现了别人没有发现的,读懂了别人没有读懂的,掌声送给她。在那样的情况下,还容得去多说一句废话吗?斩钉截铁,读。
生: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师:镇定自若,读。
生: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师:不容商量,读。
生: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师:大家一起读。
生:(齐)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评】这一板块是文本细读。文本细读不是文本碎读,也不是文本深读。党老师从文本词句出发,删繁就简,紧紧抓住老汉的外表,通过外表指向人物的心灵。这里重点抓住三个细节,一“揪”一“推”以及老汉的一句话,这是进入文本的情感密码。对老汉的话的品味,没有停在表层上,而是引导学生关注语言形式:“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学生发现句子用感叹号、话语简洁、使用排比等特点,“言”和“意”真正统一在一起。正是因为体味到位,学生读出了不同的感觉:斩钉截铁的语气,镇定自若的语气,不容商量的语气……这是基于语言的个性感悟。萨特说:“阅读是一种被引导的创造。”党老师的教学生动地诠释了这样的理念。
师:同学们,我们抓住了人物的语言、动作,就能够走进人物的内心世界,就能够体会到老支书的心情,对不对?这是一种很好地写作文的方法,大家以后写作文的时候可以用上,记住了吗?老支书把小伙子用力地推上了木桥,可是,那座桥却“轰”的一声塌了。洪水淹没了那座窄窄的桥,(多媒体音乐)洪水也把小伙子吞没了,也把老支书吞没了。同学们,端起课本来,看到课文的最后几段,“五天以后,洪水退了。一个老太太,被人搀扶着,”你来接着读。
生:来这里祭奠。她来祭奠两个人。她丈夫和她儿子。
师:她来祭奠两个人。
生:她丈夫和她儿子。
师:她来祭奠两个人。
生:她丈夫和她儿子。
师:老人家跪在泥泞的地上,她早已苦干了眼泪,她失去了世界上她最亲的人,她的丈夫和她的儿子。那位老汉,那位老支书,我们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名他的姓,他留在我们记忆里的只是他清瘦的脸庞,还有他在这场洪水当中的语言、动作,那就让我们再来回味一下,(多媒体)在灾难来临的时候,他是一位镇定自若的共产党员,读。
生:(齐)老汉清瘦的脸上流着雨水,他不说话,盯着乱哄哄的人们,像一座山。
师:一座山呐,乡亲们的靠山啊。再读。
生:(齐)老汉清瘦的脸上流着雨水,他不说话,盯着乱哄哄的人们,像一座山。
师:在这危急的时刻,他又是一位果断的老支书。读。(多媒体)
生:(齐)老汉沙哑的喊话:“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师:“沙哑的喊话”,再读。
生:桥窄!排成一队,不要挤!党员排在后边!
师:他同时也是一位深深爱着自己儿子的老父亲,读。(多媒体)
生:(齐)老汉吼道:“少废话,快走。”他用力把小伙子推上木桥。
师:一座窄窄的木桥消失了,可是一个老人一个共产党员却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里架起了一座永远的生命的——起立。
生:(齐、起立)桥!
师:下课!
生:谢谢客人老师,客人老师再见。
【评】课的结尾又从“祭奠”引发情感,一咏三叹。描写老村支书的语句渐次出现,学生在头脑中进行“意象叠加”,文本语言的力量、老汉的人格力量、同学们有感情朗读的力量,融汇成一曲生命之歌。课,上到这儿,“桥”的内涵升华了,人物的形象立在头脑中了!
一、创作背景
作者是在双腿残疾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的时候“走”进地坛的,从此以后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写这篇散文时的15年间,“就再没有长久地离开过它”。作者似乎从这座历经400多年沧桑的古园那里获得了某种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在《我与地坛》一文中,除了我们在节选为课文的部分里所见到的内容外,作者还写了在古园中的见闻和所遇到的人与事,述说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其中更多的还是抒发自己对于命运和生死问题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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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史铁生(1951~2010)男,汉族,1951年生于北京。1969年赴延安插队,1972年双腿瘫痪回到北京。1974年始在某街道工厂做工,七年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
1979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著有中短篇小说集《我的遥远的清平湾》、《礼拜日》、《命若琴弦》、《往事》等;散文随笔集《自言自语》、《我与地坛》、《病隙碎笔》等;长篇小说《务虚笔记》以及《史铁生作品集》。曾先后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鲁迅文学奖,以及多种全国文学刊物奖。一些作品被译成英、法、日等文字,单篇或结集在海外出版。
2002年,史铁生荣获华语文学传播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同年,《病隙碎笔》(之六)获首届“老舍散文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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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所写的散文集,他在双腿残疾的巨大困境下,他找不到工作,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走进了地坛,之后他便与地坛有了很深的羁绊,他连续十五年每天都会走进地坛,他在地坛中感悟到了人生和生命的真谛。
说实话,才开始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我初高中的时候,它出现在了我的语文课本上,当时我也只把它当作是一篇课文罢了,努力的学习其中的思想与感悟,也只为了应付考试罢了,并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刻的情感与人生感悟,甚至可以说我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不能切身地体会到史铁生当时所遭受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也不能明白他从地坛中得到的生命的启迪和人生的感悟。
直到今天,我将《我与地坛》拿了出来,重新读了几遍,不得不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所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对于某件事情的观点也就越发的成熟与全面了。所以我现在读《我与地坛》,是能够体会到史铁生当时的绝望,还有他对母亲逝世的愧疚与思念,以及他已经找到的对人生的感悟和生命的启迪,这些都与地坛密不可分,地坛不仅仅是靠近史铁生家的一处废弃的古园,地坛更是史铁生心中的那片净土,是他的精神支柱。
史铁生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写,他觉得他与地坛之间有着宿命的缘分,他感觉地坛等了四百多年,就为了遇见他。而他自己在他人生最意气奋发的时候,却突然的残废了双腿,他为了逃避一个世界去到另一个世界,无意之间来到了人际罕见的地坛,地坛是那么的宁静与美丽,就像是上帝苦心安排他与地坛之间的见面。
所以他就每天都摇着轮椅去地坛,他当时实在是太过于绝望了,所以他在地坛里想了好几年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生命的出生,他自己是不能够决定的,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了,而关于死的问题,这是必然的结果,大家不用太过于害怕或者是着急死亡,因为这是必然会发生的,只需要顺其自然就好,这样想着他觉得自己想开了一些并且轻松了一点。
在书中的第二部分,史铁生写到了自己的母亲,他写到了自己对母亲无尽的愧疚与思念。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反思到自己独自一人来到地坛,而且一待就待很久,这对于母亲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难题与担忧啊,母亲完全不知道他待在地坛干了什么,会不会想不开,但是对于双腿残疾的他来说,一切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所以母亲知道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母亲只能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为他准备好一切。
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幡然醒悟,他才感到后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在自己的小说获奖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活着,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为自己骄傲,但是一切都晚了。他没有让自己的母亲放心,也没有让母亲为他感到骄傲,母亲的一生可以说是伟大但却是苦难的。直到很久之后,他才能意识到,地坛里不仅有他的轮椅的印记更有母亲的脚印。
书中的第三部分写了用不同事物来表达四级,比如乐器、地坛中的景物或者心绪等等。通过与地坛的相处,史铁生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开始不再抱怨自己的命运,而是感激与它。他清楚地知道,他离不开地坛了,并且会想念地坛。
第四部分与第五部分史铁生不再将自己的视角执着于景物,反而在描写来到地坛里的人,他写了一对老人、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真正的饮者、一个中年女工程师、一个长跑者和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和她的哥哥。
通过对他们的观察,史铁生感悟到人生不如意的事情有很多,不会有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经历一些磨难,而我们在面对这些磨难的时候,可以抱怨,但不可以止步于抱怨,还应该为了克服困难而不停的努力。而且人生与命运生来就是不公平的,我们没有办法去让它们完全的公平,因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完全的公平,那么世界将不再存在差异,也就不再拥有生机。所以总有人是幸运多一些,总有人是苦难多一些,而人们什么都不能够改变,只能听天命,然后尽自己所能,让自己能够追求自由、享受生命。
史铁生在第六部分写到了三个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要不要去死呢,他为什么要活着以及他写作的理由,通过他不断的思考,也终于得到的答案。死是一件必定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必着急去死,不如活着试试,因为他不甘心,他还有好多想做的事没做,活着才有机会尝试自己想做的事,说不定就会有额外的收获,而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他写作就是为了活着,他还想活着,他还有自己想做的事,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他回去写作,所以他会好好地活着,他并不着急死亡。
最后一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他写出了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离不开地坛了,地坛不仅仅是一片地方,更是他心中的一片净土,也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能够活到至今的理由。他写了自己与一位老太太的对话,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爱、愧疚和思念。但是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够见到母亲,这是必定会发生的,所以不必着急,现在只需好好活着,将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也能够从容地面对生死,从容地去见母亲,去对母亲说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只需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知道我应该学习他对于人生的态度,那就是死亡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不必着急去追寻,生来不易,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给自己留有不甘,天命是改变不了的,不如尽人事,听天命。以及对于自己的亲人应该多多的关心,不要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积极的用语言和行动表达爱。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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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在 2002年5月发行的图书,作者为史铁生。
篇1:我与地坛读后感600字
苦难给予人的不仅仅是痛苦,对于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来说,苦难有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具有独特的价值。
几乎每个人都会受到挫折。因为对意义的寻求是人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由受挫之感。所以,承受苦难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又该怎样看待生命的苦难呢?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能力,他的生命是否还有意义呢?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及相信或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即使一个人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它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既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这就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以乐观的态度去看待生命的苦难。 人生就是一种不可捉摸的命运造就的,命运的造就也就决定了角色的分配和承担的方式,在苦难中默默的忍受命运的重压正如作者史铁生的母亲,他自己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的,而母亲却用碱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为所爱的人承受一切苦难,为所爱的人献出了一切,坚定的生活下去。母亲对待苦难的态度,母亲对儿子的爱,让作者明白了面对苦难应该怎样活下去。
就命运而言,我们无法去论公道。这是一个音克难而充满着差别的世界,如果你被选择去充任那苦难的角色,那么你还能有什么别的方式来度过你的人生呢?看来只好接受苦难,这样看来事情似乎变得非常绝望了,但实际不然,我们接受苦难并不代表我们要做苦难的牺牲品。如果我们像是铁生那样弄明白生死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人活着就应顺应自然,苦难是人生中要遇到的,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就能获得顽强活下去的信心,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幸福之路。
如果允许选择,人们宁愿要平安的生活,但克难的确是人生必含的内容,一旦遭遇。他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的某些特质,唯有借此机会才能得以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也就不会轻易丧失。
篇2: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
在九月的必读书目中,我最喜欢《我与地坛》。
书的作者叫史铁生,是个一双腿截瘫的人,文章写了作者在一座古园中度过的十五年的生活。作者二十一岁便失去了双腿,那时的他找不到工作,也看不到希望。他就这样走进了地坛,从中汲取生活的勇气和奋斗的力量。
在史铁生瘫痪后,他妈妈想尽一切办法,盼望史铁生能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所以除了古老的地坛,还有时刻呵护着他的母亲。母亲总是悄悄地来看他,又不让他发觉,然后又悄悄地离开。
等他母亲去世后,他才懂得那坚韧的意志和无私的爱。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留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后,他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豪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史铁生在经历了绝望过后,找到了上帝留给他的另一扇窗。他终于明白,虽然双脚不能动了,但还有双手!最终,他靠着超人的意志力,彻底走出了阴影,这是何等的勇敢和坚韧。
我发现史铁生对生死的见解深刻而独特。作者在苦难的磨砺下,给了生死一个简单的定义:生与死都是命中注定,都是事实。
是的,对生死不必有太多的追究。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想想“怎样活下去”“怎么活得更好”。“好”没有明确的定义,全是人们的主观感受,现实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不全是痛苦,幸福与痛苦之间,也许就是看待事情的角度的差异。
作者经常在地坛公园看到:小小的蜜蜂、微不足道的蚂蚁、不起眼的瓢虫、一丁点的蝉、小小的露水、令人不屑一顾的小草……它们都在追求生命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凡是自然界的事物,从不因为自己的渺小而销声匿迹,从不因为别人不重视而自我轻视,从而放弃生活的信念。而身为“人”的我们,又怎能因一个挫折就轻易地放弃自我?
即使生命只是昙花一现,我们也要把美丽的瞬间留下。所以,我们应该积极乐观地生活,不因挫折而自弃。
崇高母爱之美 子女若似山边草,在母亲心中也象珠宝。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了的。母亲对儿子是理解和尊重的。她理解儿子在特殊境遇中的烦躁、任性,用宽恕、顺从给儿子以尊重,心里却承受着超过儿子百倍的痛苦。她兼有痛苦与惊恐,祷求儿子能好好地活下去。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宿命的味道。但是命运的神秘与深奥,时常以无常的形式让人感到困惑迷茫。然而,命运却也洁白如水,一切本是如此,不必多想!
其实,自寻烦恼,远不如漫步夕阳下来得真切,来得美好。
篇3:我与地坛读后感2000字
近日,我常常在阳光大好的午后,细心品读《我与地坛》这本书。一向不喜欢读散文类书籍的我,竟然真真切切的把《我与地坛》这本书看在了心里,而且看的那么如痴如醉。这是史铁生真实的人生经历,是他在经历瘫痪后的所思所想,我想正因史铁生这样的另类人生,才能足够吸引每一位读者,以致使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它。
年轻的史铁生“在最狂妄的年龄忽的残废了双腿”,这对于他自然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他失望,他愤恨,他变得“暴怒无常”。“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这是史铁生残疾后的抱怨,他埋怨着命运的不公,想着凭什么在他本应奋斗的年纪承受着这样的厄运。其实,我们本不应奢望人生有绝对的公平,公平就如天平的两端,一端付出,另一端才能承载更多的希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上天选择用这样痛苦的事情来锻炼他的意志,必是知道他有能力担当大任。
如果说双腿瘫痪是上帝对史铁生的考验,那上帝同时又不忍心让这样一位少年去承受如此严峻的考验,她早在400多年前就派来地坛默默守护着史铁生,“我常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地坛从此成为了史铁生的一个重要的朋友,虽无形无声,但却给了史铁生创作的源泉,并为他治愈心灵,悄无声息的一直陪伴在他左右。我想这就是史铁生心灵的栖息地吧。
在与地坛相识的十五年中,史先生见证了地坛四季的变换,并由此常感恩自己的命运(尽管史的命运如此多舛),还相识了风雨无阻坚持来园中的一对夫妇,一位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饮者老头……这些曾在园中出现过的人们引发了史铁生对他们人生的思索,更加深了对逆境人生的理解。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存在差距,既然“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降临的节日”,大家终点一样,那么在人生的旅途中,不一样的路线只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那安静,如今想来,是由于四周和心中的荒旷。一个无措的灵魂,不期而至竟仿佛走回生命的起点。”作者常常会独自一人沉静的思索,想着从插队到现如今的各种事情,想着自己曾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想着病友们的千姿百态,想着朋友们真实的看望,这使得他在饱受病痛折磨的同时不至于太过消沉,甚至还会讨论起自己的梦想——喜欢体育与写作,愿来生有个好身体,以至于会延伸到对自己下辈子的好运设计,写出《好运设计》一文。但谈来谈去终究还是觉得太过容易得来的幸福会遭到贬值,必要的痛苦和磨难会让我们珍惜当下所拥有的一切,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生命的意义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当我读到这儿时,会情不自禁的点头,表示我对作者的完全同意。最终,在《好运设计》一文中,作者经过一系列的推想,会忽地发现,自己现在或许就是命运的宠儿,也许自己太多的遗憾正是很有分寸的遗憾。这又是多么明智的一句话啊。其实,在我看来,大多数人总会太过矫情,总是不满足于自己的现状,然而一旦环境改变又会感叹起经自己美化包装后的过去,终于使自己闷闷不乐了。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让自己无忧无虑,正如庄子所云,活在当下。这才是最重要的。
细细想来,这世上并不只有史铁生一人在饱受折磨,许许多多的人都在品尝着病痛、残疾、贫穷、衰老等等各种各样的人生滋味,这其中也包含着史铁生的母亲。看着双腿瘫痪的儿子,母亲的心无疑是最痛的,但是她却用一颗坚强的心为儿子撑起了一片天地。当看到儿子行动不便却执意要去那荒芜的地坛公园,母亲怎能不担心,可又能怎样呢,史先生的母亲毕竟不是那种愿意支配儿子命运的人,此刻的她,只能坐在房间里干等。
她知道,儿子去散散心也好,可是她又坐立不安,又只得默默的去公园守候着儿子,但又生怕儿子会发现。哦,这是一位多么慈爱的母亲啊。只可惜当时的史先生陷在痛苦的泥潭里太深,竟在没有发现母亲的爱。只得在母亲去世后才写下这样的话,“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我想,史先生最后悔的事应该就是不曾好好珍惜母亲的爱了吧。人生总是这样。再平衡的过程中总会让你拥有了这件,然后失去了那件。当史铁生渐渐从痛苦中觉醒,却发现母亲早已不在身边。
这一状况跟作家三毛的境遇又是何曾的相似,荷西的意外身亡让三毛终日失魂落魄,竟没有发现父母在那一时间也苍老了许多。或许,经历过悲惨遭遇的人在冷静下来时才能发现亲情的难能可贵吧。但是我希望每个人都不要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我常常想如果史铁生不发生这样悲惨的事情,他的命运又该会是怎样的。他会在工厂里做一名小职工,娶妻生子,然后为各种生活琐事所烦心忘记了生命的本真么?如果真是这样,想必又少不了抱怨。可是我知道凡事没有如果,而人生也不过是张单程票,所有走过的经历的,都会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事情既然已经发生,那就必须承受它所带来的后果,无论是史先生本人还是他身边的人。
人生漫漫,往事烟云如歌,也只能存在记忆的光盘中,而未来的时光,又如一条无声的河流,在浩浩荡荡地义无反顾向身后延伸。当年那个烦闷的史铁生已变成自信冷静的大作家。
他的人生也无疑堪称最美,起起伏伏方可构成优美的曲线,也终能发出这样的感悟“恰如庄生梦蝶,当年我在地坛里挥霍光阴曾缕缕诱惑怀疑:我在地坛么?还是地坛在我?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限,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卢梭曾经说过,生活的最有意义的人,并不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史铁生一样能够有些时间来完成对心灵的扣问,那我们也将会拥有最美人生!
篇4: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扶轮问路,那么好手好脚的人,你们可曾向前方迈出过脚步?
不是想说他对生有多么繁密的念想,也不是想说他对死有多么透彻的眺望,更不是想说他对命运有多么不屈不挠的挣扎,那些语句太泛、太虚,对每一个曾被上帝无情摆弄的人都适用。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希望”又有什么用呢?“希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达到的前提下才成立呢”?“希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X片。
我并不认为他是多么坚不可摧的“钢铁人物”,你以为谁都是保尔柯察金?现实的刀片一般的人生,就总是要人痛了,流血了,结疤了,又复痛,复流血,复结疤,只要这血还是温的,还能流动,那么便不必在意它会痛,会流出,这样孤勇,直至最后平静接受它的冰冷与枯竭。
正是由于这“写”,这比言语更为私密,更为透彻,更为生生不息的能力,才使得他的这生,在死的对立面上,永远存在。永远无力,但永远坚韧。
人老了,多靠回忆活着。可是还是一种情况,像他这样的情况,因着回忆随时有无可延续的悲哀,才需要这样提前透支回忆,透支情感,透支热情,若无足够幸运,幸运得不被亲友遗弃、淡忘,那么必将是春水东流的万劫不复。
其实这幸运,未尝不是取决于自己。这生,值得死来敬畏。这生,真实得让每一个健康的人震撼,不得不拷问自己:健康的自己,是否向前方也迈出过脚步?
那前方,便是路远山高,人亡马遥的“零度”。
他的勇气,是不畏惧这“回”,是迎向这“回”,拥抱这“回”。
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篇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5: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dong,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篇6:我与地坛读后感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篇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大家熟识的伟人。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需要做我们可以却偷懒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8:我与地坛读后感
初读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篇文章时,我发现,这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残转时,有一个人,正在沿着他的车辙苦苦地寻觅,有一个人,正在希求着苍天使她能够分担儿子的痛楚。但是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不懂得生活的意义,还不懂得一位母亲加倍于儿子的痛。于是,这一切,她只有默默地忍受,默默地藏在心里——这个人,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当他的小说第一次获奖时,当他的生活又一次点起希望的灯火时,她却猝然而去,仿佛她来到这个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正如作者所写到的,也许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了她每天早上早早地起来为我准备好早餐,想起了她周末时还不辞辛劳外出工作,想起了她四处奔波为我买回参考书……难道母亲来到这世上就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最近,母亲对我说他的心脏有些不好,我听了心中不由得大大的吃了一惊,连忙让她多多保重身体。母亲还年轻呀,不会有事的,我暗暗地安慰自己,但是看到母亲日渐憔悴的面庞,日益增多的白发,我还是明白了——她把自己最宝贵的精力都献给了她的儿子呀!
最后,关于“母亲期望作者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就我个人认为,这条路是一条通往幸福与快乐的路。不论做什么,只要能够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活着,这就是每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最大的渴盼啊!正可谓“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只要孩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快乐,实现自己的理想,母亲都一定会默默地支持着,无私地奉献着,这也正是“母亲”所最伟大之处!
篇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
篇10:我与地坛读后感
夜了,煮上沸开水,泡一杯香茗,淡淡的清香扑鼻,温润了我干涩的心,走到窗前,依窗远望,黑帷紧紧裹着我的视线。于是轻嗫一口,倍感温馨,母亲的心是我的世界,活在母爱的气息里,我感奋至及。那淡淡的景与缕缕清香交织重叠,再添上史铁生先生巧夺天工之作—《我与地坛》,读来颇有隽永深邃之气。
夜,愈见沉郁而朦胧,不知什么向我招手,带着我打开内心最柔软的情感之门。于是我想哭,可我没有,在这环境之下,只有淡淡如流水般的忧伤,像江南少女缠绵不断,跌宕起伏的情感化作音符在微风中飘散,飘散到内心最深的低谷……
曾记老师说过:世间最伟大的是爱,尤其是母爱。在得知史铁生少量背景资料后,我试着去按照老师要求赏析这篇文章,我怎么开始有能力来体会一个大作家的感情?是共同的感情,将我与作者拉得更近,原来还是感情成为我成熟的催化剂。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向我展露了一份沉郁与厚重的思想感情,深邃而透辟,文笔优美而坦诚,丝毫不乏一个作家的独特视角认识事物的共性。
作者在文中与地坛的关系渗透着看似简单实则极为丰富的感情,地坛中的风风物物,在作者感情的重染下仿佛变得灵气十足的感情,这里有人物与自然的对话;人的感情、思想间的相互碰撞,在第二部分作者贯穿的始终是对母亲诚挚的热爱,对往事的追忆,交织着作者对母亲的理解与对往事的悔恨,对亲情的感悟。
我只能用我乏缺的言语来描述作者复杂的心绪以及深刻的人生启迪。
杯中茶水早尽,唯留苦涩后沁人心脾的甘甜,还有杯子的余温。我静静地驻立在那里,如张爱玲一般的享受清风,还去享受扩大的爱。
也许我没有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那种对大众高尚的爱,也许我没有韩愈《左迁蓝关示侄孙湘》中那种忠贞;也许我将来没有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中那样的豪情壮志,但我有着对母爱的庄严肃敬。呵!我不失望。原来总期望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被自己占有,而现在已经不再奢求,因为我已经占有了母爱!
篇1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在读到第一、二节的时候,为作者和他的母亲所感动。看到作者的莫大悔恨与痛苦,领悟到平凡的文字中所饱含的深情。我被崇高而伟大的母亲、母爱所折服,同时也不禁联想到自己的母亲,仿佛许多相似的情节荡漾在脑海里,同样刻骨铭心地悔恨浮起在心中,仿佛作者心中的每一点波痕都能够与我产生共鸣,好像作者的每一点细微的思索都曾在自己的脑海中闪现过,平凡而朴实的文字中我看到了一幅幅图画、一幕幕情节。
在第三、四、五这三节里,作者统筹了十五年的光阴与时间,仿佛十五年这漫长、寂寞、充满了痛苦与迷茫的时间只是一个片断,在作者仿佛大彻大悟的平铺直叙下,哀伤更见哀伤、消魂更显消魂,十五年的寂寞的思索与最终的大彻大悟一同融入我的思想,让我悲痛、忧伤、为作者伤心。或许“我比作者更愤怒”,不是因为我没有漫长的时间来悟透这哀伤的平凡的事,而是我无法用平静的心去听作者用平静的心所讲出的故事。我可能永远无法注意到很多事,错过了很多美丽的故事,只我因为没有一颗平静的心,或是没有时间造就一颗平静的心。总之,作者十五的时光造就的感悟是无法被我完整地理解的,它给我的如潮水一样涌上全身的触觉是我无法描摹、无法道得出的。
在第六、七节里,作者叩问内心,对死与生作了艰难而又深遂地思考,作者想活,因为欲望,却非要给他一个理由,作者想要写作,却非要给写作一个理由,因为这理由,他又陷入苦闷与没有出路的思考,思考的最终,他却淡泊了这一切思考,决定随欲而行。作者发现他一直想要摆脱的东西就是——想要给一切找个合理的理由,以便让欲望实行“这思想本身,他终于知道他以往的思考,结果早就定下了,便是他的欲望。而其思索,只是为了让欲望在一个合乎逻辑的、自己能够认可的理由下得以实现的过程!即如此,何必陷入思考的循环,只需坦诚面对内心,面对自己的欲望便可,不需要在自己的内心前寻找掩饰物。
这篇文章的内涵非常深遂,我也只能尽我所能地去理解,但那埋藏的心底的余蕴,会在哪一天里被我突然发现,现在,我只能盼望它早日发芽。
篇1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13: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之所以能写出《我与地坛》这样一篇倾世绝作,我认为是他经历了太大的苦难。正如因癌症16岁就离开人世的轻狂少年子尤所说,人都应该到医院去住一段时间。只有经历了真正的苦难,在一个类似地坛一样清静的境地,人才有可能停下匆匆的脚步,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的遭遇,只有被命运逼到了生命的边缘,人才有可能真正思索人生的意义——生死有何区别,人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怎么面对苦难,怎么自我救赎。史铁生倒是应该感想命运为她安排的苦难,不然,他怎么会对生命的奥秘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怎么会拥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如此深邃的思想、如此隽永的文笔,怎么会活得如此清醒、坦荡?
我没有经历过史铁生经历的深重苦难,当然也不会得到以上他得到的一切。但是,有一种东西,我们共享,全人类共享,那就是欲望。
欲望,是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渴望游戏、渴望零食,是许多人工作后渴望业绩、渴望地位、渴望权力、渴望名声,是每个人渴望亲情、友情、爱情……欲望是对目标、理想实现的渴望,人们为了它而努力追求,它是人前进的动力,是人活下去的动力。
人们用“欲壑难填”形容人的自私、贪婪。确实,因为无限膨胀的欲望,贪官知法犯法,奸商不择手段。但这不是欲望的错,是实现欲望的手段有问题。只要不侵犯到别人实现其欲望的基本权利,追求自己的总没有错。我们不能说要扼制人的欲望,因为“消灭欲望的同时也消灭了人性”,因为人生就是实现目标以满足欲望的过程。
有多少人遁入空门后看破红尘,自杀升天,远至古代的君王,近至现今《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他们失去了人性的最本质——欲望,因此生死对他们而言并无区别。看破红尘的他们认为,人最终难逃一死,人生最终会变为一片虚无。可是他们只看到了人生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人生这个过程的精彩。每个人都在追求结果,但每个人都活在过程中。
目标是我们想象中遥远而美丽的彼岸,而欲望是我们的发动机,让我们有勇气、有力量、有意志与一路上所有的惊涛骇浪搏斗,同时创造出一次美丽的航行。即使彼岸遥不可及,即使彼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好,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欲望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提供强大的动力让我们创造一个人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过程,一旦产生,一旦被经历,就无法被抹去,无法剥夺了。这样,我们面对死亡也不必恐惧,因为人生之过程的精彩不会随着生命的逝去化为乌有,它已融入我们的记忆中,让我们无悔,让我们坦然。
篇14: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一直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作家。在《我与地坛》中,我可以感受到当他双腿瘫痪时,内心的痛苦和走出绝望,找到希望后的明朗、快乐。
如今,生活在大城市里的我们,看似幸福,却仍感到不快乐。学生们说是因为繁重的课业负担;毕业生们说是因为就业压力;工作者说是因为太过繁忙的工作、充满硝烟的职场。买房、买车、物价上涨这一系列生活琐事都让人们与不快乐搭上关系。那我们怎么在原本实苦的人生中寻找快乐?我想史铁生了解得最为透彻。在《我与地坛》中,我们所读到的便是史铁生寻找快乐的道路。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精神的寄托之处,可以让我们放飞思绪,放松身心。史铁生这样写地坛:“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地坛是史铁生的精神寄托之处,他在那里可以尽情的思索,理清纷乱的思绪,窥看自己的心魂。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更需要如此一个地方,让我们休息、思考。城市越发达,竞争也就越激烈,城市中的拥挤、喧嚣让我们越来越精明。可精明并不能让我们寻找到快乐,只有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从而找到快乐的道路。所以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可以寻一处宁静的公园或山清水秀之处作为我们的精神寄托之处。在那里,我们要撇开一切的烦心事,静静地放松,静静地思考,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当你想清楚后,快乐也就离你不远了。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地心态。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多想想快乐的,那人自然而然也会快乐起来。史铁生这样写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
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显而易见,不同的心态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所以,我们想要快乐,就要多想好的一面。我们可以将失败认为是走向成功的一个阶梯,即使是被人骗了,我们也可以将这作为一个人生阅历,它使我们成长、进步,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人都能相信。如此一来,我们似乎找到了快乐。
快乐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但它并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它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从绝望中找到了希望,用笔谱写出生命的动人乐章。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让快乐伴随我们前行,从而谱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动人乐章。
篇15:我与地坛读后感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因为儿子说需要我写读后感。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习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
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心底,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习性不能平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平等交流,在平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
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平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篇16: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整篇文章只能用很小和精炼这五个字来概括了,但却有着与看很多别的书不一样的心情,被史铁生先生对生命的感悟震撼了。
从《合欢树》开始,我已经能感受到史铁生母亲对他儿子的爱,尽管没有深情的说过一句类似“我爱你”很缠绵的话语,尽管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细心地观望,尽管只是在天黑之后会在地坛例出现一个急切寻找着什么的身影,我是真的被这样一句话所震撼“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颖,可那才是世界上真真正正存在的母爱。母亲的突然离世对史铁生的打击是意料之中的巨大,他从那时才开始学会珍惜,学会缅怀母亲对他所付出的一切,或许我应该从中获取些什么了吧,我似乎还记得不久之前我在电话里为了我丢了一本数学书的事情而跟母亲大吵说不关你的事,我似乎还记得母亲为我买回一双保暖但不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我头一甩说不喜欢不穿,我似乎还记得很多很多类似的事情,可是总在做过或者说过之后没有勇气去说一声对不起。
其实第一遍读过之后,我甚至觉得很多很多写景的段落没什么特别的或者说没什么重要的意义,譬如那些蝉鸣的刻画,那个唱歌的小伙子,喝酒的老人,一对恩爱的老夫妻,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弱智可怜的小女孩……但在第二遍读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或许是让他明白、体现他明白生命意义的事物或人物吧。史铁生先生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生与死,到后来掺杂进来的作者的角色三者之间的关系。他笔下富有灵动特点的蝉鸣从侧面也体现了他对生命有着积极向上、充满信心的态度。那个弱智可怜的小女孩好像就是史铁生先生的原型,他和她都有些生理上的残缺,可能他还比她幸运一点,或许作家这个角色让史铁生先生明白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仁慈地为你打开一扇窗的道理。当他又陷入作家这一角色的思考的斗争中时,那个长跑家可能又在适合的时候为他点亮了一盏明灯,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新的希望。
地坛是一个陪伴他走过15个春秋岁月的地方,是一个见证他即将放弃、又站起、再即将放弃、又再站起的地方,是一个让他思考人生意义的地方,是一个他永远会终身铭记的地方。
我想在漫漫的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如这些,如那些,坚持下去,未来很有可能就是有无限的阳光普照着你,生命将开出人生最灿烂最绚丽的花朵,若是放弃,可能永远就不会有翻身再一次站起来的机会,会永远沉沦在历史的长流之中。
篇17:我与地坛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为《我与地坛》的散文,作者是史铁生。对于史铁生,我并没有太多的认识,但读了《我与地坛》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者的不幸和艰辛。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己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己出生,又等到自己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己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后来,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么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己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非常痛苦。她知道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返回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己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终于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后来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篇18: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作者史铁生写的一篇散文。讲了他与地坛的故事。史铁生是一位残疾作家,因为双腿瘫痪而失去了自我,经常一个人摇着轮椅到地坛里,那是地毯就是荒芜的如同一片野地,很少人会来这儿。 史铁生把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在地坛里,在地坛待的时间视乎比家还要多。他那是因为失去了双腿对生活永远的热情渐渐变得绝望,甚至还想到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他,他的母亲会不会因为有个残疾的儿子而感到难过呢?! 事实说明他的母亲并没有这样子想。“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头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放在给作者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总能找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在这句话中,足够表明了母亲对儿子的在乎。 在作者待在地坛的时候,母亲总是远远地望着他,生怕他除了什么事,直到看到他的身影,母亲悬着的心也就落下了。那天,母亲如同往常帮儿子备好轮椅,看着他消失在自己能看到的范围,还是送作者走的姿势。就像刚刚看着他走时的目光,在家坐立难安,决定去看看(虽说是看,但她从不打扰到他)母亲在哪儿望。
篇19:我与地坛读后感
优良的家风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家风好似雄鹰的双翅,使其能勇敢地搏击长空;家风好似春日和煦的阳光,照耀小苗茁壮成长;家风好似一面明镜,能从你的言行举止中反射出你的个人修养。从某种程度上讲,优良的家风造就崇高的品质。
有许多在优良家风中成就崇高品质的名人的例子(删),林则徐就是其中的一例。林则徐从小就有较高的天赋,其父林宾日便把四岁的林则徐带到塾馆,抱在膝上开始进行启蒙教育。林宾日不但教学极有耐心,而且特别注重身教,据林则徐回忆,他小时从未受过父亲打骂,连大声呵斥都绝少。正是在这样优良的家风的熏陶下,成就了林则徐,使他认清了鸦片对中国国民的危害,发动了虎门销烟,也使它因此成为了民族英雄,林则徐的事迹也就深深地烙刻在了中华儿女的心中。优良的家风造就了林则徐崇高的品质。
吉鸿昌25岁时,父亲病重,即将离开人世。父亲临死时对吉鸿昌说:“当官要清白谦(廉)正,多为天下穷人着想,做官就不许发财。否则,我在九泉之下也不能安眠。”吉鸿昌含泪答应。父亲病逝后,他把“做官不许发财”六字写在瓷碗上,要陶瓷厂仿照成批烧制,把瓷碗分发给所有官兵,并请他们监督。吉鸿昌言行一致,一生清白谦(廉)正,处处为民众。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反对蒋介石的投降政策,奋起抗日。遭反动派杀害,牺牲时年仅39岁。是什么使吉鸿昌一身正气,两袖春风,最终为了自己的祖国而光荣牺牲?是他受到的良好的家风,铸就了吉鸿昌廉洁爱国的崇高品质。
是什么滋润了史铁生的合欢树?是他受到的家风。史铁生19岁无法行走,只能在轮椅上度过自己的余生,他几次想自尽,但他的母亲用乐观的人生态度鼓励史铁生要活出自己的精彩,这使史铁生“站”了起来,创作了《我与地坛》等脍炙人口的佳作,合欢树茁壮地成长起来,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史铁生受到的良好家教,使他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斗争。
费尔巴哈曾说“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是啊,家风能够影响我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就让我们继承家族优良家风,养成好的习惯,造就崇高品质吧!
篇20: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一个阴天里,和学生一起读《我与地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变得沉静了。
仿佛把心交给了史铁生,与他一起在那个不热闹的地坛旁边一待就是十五个春夏秋冬。自己仿佛看穿了什么,渐渐的身子正了,人却变得恍惚不定又庆幸着什么。他的故事占满我的脑子,时不时的就会浮现出儿子与母亲的情感纠纷,我有些乱了。
我渐渐的被大脑支配仿佛自己就是史铁生,悄无声息的进入了那个废弃的古园,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我一次次的和死神对话,站在那颗大树下,望到了母亲找我时脸上的焦急神色。是她用爱唤醒了我沉睡的记忆。而后,一对老夫妻,一位唱歌的青年,弱智女孩和她的哥哥,无数次给我鼓励,给我生命的海洋,给了我重生的机会,坚强地走了过来。
我想对人来说,人生仅此一次,我们难道要随意的去玩弄什么?还是要好好把握。人生难免多坎坷,但这不是能顺理成章认为是逃避的理由,人生何来风平浪静?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磨练,学会心疼自己。尊重生命是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最基本感谢父母的方式。
阳光下母亲与我们共同温暖,风雨中母亲为我们遮挡庇护,史铁生告诉我们人生短暂,珍惜每一份温暖和呵护,珍惜现在。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你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太阳熄灭着走下山去,余辉散满了傍晚的西天。你在朦胧幽静的沉沉暮色中,在野草荒藤肆意蔓延的古园中,看见了自己的心魂,看见了敬仰的园神。
你曾经在轮椅上失魂落魄狼狈不堪,你为着躲避一个世界,而来到另一个世界,古园在沉寂中等待你。
你来到这荒芜的园子里寻觅自己,你在老树下荒草边颓墙旁,静坐观想,窥看自己的心魂。
你在思考人生,思考死亡。对于为何被抛于这世界上来,你曾经疑惑不解,恐慌一圈一圈捆绑了你整颗心。
末了,你终于彻悟: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你的生命由生死组成,一半是生,一半是死。
从你呱呱坠地的一刻起,你开始向死亡迈进。你说了,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你所有的时间,都是从你的生命中剥夺而来,得到多少,也就失去了多少。活过一刻便死去一刻。
人,都是这样一点一点地,慢慢死去。
你知道,生死有别。死是一段路,生是一座桥。上了桥,始终会下桥;下了桥,始终会上路。
你看见园子中自己的车辙旁,竟都是母亲不张扬的脚印。你深知你的母亲爱你,可她猝然上了路时,你心中满是痛悔。
你的长跑家朋友一圈一圈一年一年周而复始地努力,眼见成功就在面前却无法触及,你望他绝望的身影,你是在为命运而叹息吗?
你看到那哥哥照顾着智障的美丽妹妹,你是在感慨生命。她满裙的小灯笼花洒落了一地呀,你的心碎了吗?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
你亦清楚,生死无异。想生是欲,想死是望。
你说,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那么,用你的欲去控制你的望,在那个园子里偷偷地写吧。把激情幻化成文字,以笔杆为武器,任你的心魂在自由的天穹下,畅快地吸取生命的养分,用你的欲去战胜你的望。
做个勇敢的人质,做个激情的演员,做个精明的观众。
园神看到的,是你自己用对生的向往救了自己。你还活着,你赢了。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福址
生死来来往往,岁月依旧。
你记得又忘了。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我亦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园神啊,这原来也是我的罪孽与福址。
篇21:我与地坛读后感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这是《我与地坛》的开始。这本书是史铁生的著作,讲述了史铁生在那园子里(地坛)所发生的事、所想的东西,以及对生活的感悟……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刻延伸,我们生来孤单,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刻国破碎面成片断。“这又是一句《我与地坛》里的话,在轻轻的、淡淡的笔墨中,它似乎轻如鸿毛,又似乎重于泰山。这一句句普通、简短的话语,好像不值得一提,可它们诉说了一个人的故事,一个悲伤中透着欢乐的故事,把它们串在一齐就成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人简单却艰难的一生。
“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而又喧嚣的光线里,我开始想写点什么……”,孤独,那里有孤独,也有期望,史铁生也幻想过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和我们一样有不可完成的心愿,就像一个瘫痪了的人突然站起来,开始跑步那样荒谬。但这个心愿从来没有破灭过,史铁生用自己的著作“走路”,他的成就足以让他“飞”上蓝天,看着人间的一事、一物。
“我期望即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好处的灵魂,前者能够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务必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正因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你的梦想是什么?这是简单又朴素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永远不一,我的梦想和史铁生一样当一个作家,感悟人生,为孩子们写出最美的故事,领着他们走上成功的道路。对于有些人来说,梦想是一个不足一提的事,在他们眼里梦想只是一个梦,一个不会实现的虚幻的梦。你们可曾想过,没有目标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在它身后发奋、奋斗,即使梦想最终没有实现,但你也成功了,回过头看去,在你流过的汗水、洒下血痕的地方,是否有你的成就?
《我与地坛》讲述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平凡的人生。在字里行间中透着忧伤,在忧伤中有着另一种感情——欢乐。在它的指引下我们会向着梦想前行,过我们这简单而复杂的一生。
篇22:我与地坛读后感
每次看史铁生的文字总是不能自已地泪如雨下。也许是他对生命和生活的淡然处之打动了我,也许是他在撕心裂肺的绝望后燃起生生不息的希望感染了我,也许是他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深地震撼了我…… 史铁生,他的存在,总有一处渲染到我的生命。
看他的文章,就像是面对面地在听他在倾诉,很平淡无奇的语气,像是在讲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很久远的老故事。看着眼前的文字,似乎就像是看到他那张从容淡然的脸一样,内心平静却又无法平静地汹涌澎湃。他用平淡无奇的语气把我带进他的回忆里,又用戏谑动情轻松的把人从他的故事里牵引出来。然而,我却一次又一次地陷进他的过往里,难以走出。在他身上,我总是容易想到这样一句话“当我在抱怨我的鞋子不够漂亮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街角的小女孩没有脚。”看吧,这样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是备受上帝宠爱的。可是这样愚昧的自我安慰往往不能满足我贪婪的内心。我也想像他那样成功闪耀;我也想像他那样内心平和波澜不惊;我也想像他那样能用文字打动人,激励人……然,这些我都做不到,是不是太失败太不幸。这样的问题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答案。因为我还有爱我的母亲,她还能看着我闹,听着我笑。不管我有多糟糕,她依然不会否认我半句。她也一直是希望我能安然过生活,仅此而已。就像史铁生的母亲从来不指望他有多成功一样,只要他好好活着,所有的苦难她来承担。我常常想,比起他的病痛,他最大的遗憾,悔恨,悲痛,便是他母亲的突然离开。
他在很多文章里提到他的母亲。《我与地坛》、《合欢树》、《秋天的怀念》......那么多的文字里,除了描述他那不安分的内心,暴躁的脾气,虔诚的祈祷,安然地接受或不甘地挣扎,更多的就是对母亲的追悔。生病初期,他把对人生无望的茫然;对生命无常的绝望;对上帝不公的控诉变本加厉地把气撒在母亲身上。以至于母亲的突然离开让他更悲伤无措。他肯定恨极了他的母亲。因为她走得太早;因为他还没来得及淡然对母亲说话对她笑;还没来得及骄傲地对她说一句:看,我虽然没有了双腿,可我依然为自己碰撞出来一条路。他肯定也恨极了自己,为什么觉悟那么迟。为什么没有好好对她。为什么不能早一些让她看到自己可以好好活着。
尽管有那么多的悔恨,那么多的不甘,那么多的祈祷,他却不会再宣泄不满了。他学会了在被命运玩弄这一出戏里,反转演出,跟命运玩闹得很好。在他的《好运设计》里,他用诙谐的语句把人生设计得一帆风顺。健康的体魄,聪明的头脑,姣好的容貌,学业事业风生水起。这是不是我们所有人想要的美好人生。这样的幸福会不会使自己心灵安定。不能吧。因为不能,他又设计了种种小痛苦或小困难,克服之后,才有了苦尽甜来的踏实的幸福感。生活里是不是顺顺利利得到自己想要的才会有幸福感呢。很显然,并不是。在他能淡然接受这样的困顿之后,还能以这种积极乐观的诙谐来引导我们好好生活,好好看待挫败,不公,生活,生命。
“他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心……”像是在他的文字里得到了重生一样,我又在绝望的内心里生燃起了新的力量。我想这也是自己为什么那么留恋他的原因。
篇23: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一部平和而又富有哲理的散文集,这里面,有他对地坛细致入微的观察,有对母亲深切的怀念,有对芸芸众生的记录,也有对于生死的思考与感悟。“死是一件无须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在生与死的问题上,他看得比谁都透彻,无须纠结,无须着急。我们无法做到感同身受,却能从他的文字里不断汲取积极向上的力量。不管过去如何,前路如何,试着活下去。
史铁生的身世,相对是比较坎坷的,他生于1951年,1972年双腿瘫痪,1981年患肾病,1998年被确认为尿毒症,2010年因突发脑溢血去世。上帝仿佛跟他打了个赌,不断地试探着他能不能更坚强地活下去。他自己也说,“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最终他告诉自己,“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件必然会降临的节目。”这些话,饱含着常人所不可及的智慧。生不容辩驳,那就无须纠结;死必会降临,那就无须着急。在生与死面前,上帝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个人。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评价,就说以烧水来打比方,普通人可能也会去思考生命,但他们只能烧到五、六十度,顶多到七、八十度,而有那么多缺失性体验的史铁生,把这壶水烧开了,他烧到了一百度。但生死这个问题太大了,也太难以捉摸,感同身受是做不到的,仅靠想象也不可以。可能真的是,唯有真正走到那一步,才会有这样的思考,所谓“不平而鸣”、“发愤著书”,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而我们,只能用自己浅薄的语言来讴歌我们所能看到的史铁生的伟大。
人们喜欢用"向死而生"这个词来形容他,说一个人的身体若无法行走,那他的灵魂一定走得很远。但如果仔细读一读他的文章,看看他的经历,就知道他的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他只是用很平和很平淡的语言来记录生命,心里却也憋着一股劲,也在心底与生命作着抗争。但命运对于他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们不好说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但他却劝说着自己接受苦难: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每次读到这句话,心里就会“砰”地触动一下。很难从某种意义上对这句话做个阐释,但却总在冥冥之中从中得到一些鼓舞的力量。不是“算了吧”,而是“再拼一把吧”。生命的起点如何,已经摆在面前,我们无法改变,我们能做的,就是“怎么活”。至于要怎么活,需要时间来给出答案,也需要我们自己来给出一个结尾。
曾经看过一个小故事,我以前只把它当做鸡汤文。一位年轻人去找一位老人算命运,老人一一指出他手中的生命线、爱情线、智慧线、命运线,接着让他握紧了手,并问年轻人:你的命运在哪里?年轻人不以自主地回答:我手里握着啊。老人笑而不语,年轻人顿悟而去。以前总把它当做一篇鸡汤文来看,但日复一日,对这个故事的敬佩却越来越多。以后的我们,可能并不会一帆风顺,可能会遇到我们目前想象不到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在短暂的情绪失控后坦然去面对。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是赚的,为什么不好好地再活一活,为什么不精彩地过呢?
每读一次,便又获得全新的力量。
篇24: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之所以能写出《我与地坛》这样一篇倾世绝作,我认为是他经历了太大的苦难。正如因癌症16岁就离开人世的轻狂少年子尤所说,人都应该到医院去住一段时间。只有经历了真正的苦难,在一个类似地坛一样清静的境地,人才有可能停下匆匆的脚步,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的遭遇,只有被命运逼到了生命的边缘,人才有可能真正思索人生的意义——生死有何区别,人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怎么面对苦难,怎么自我救赎。史铁生倒是应该感想命运为她安排的苦难,不然,他怎么会对生命的奥秘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怎么会拥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如此深邃的思想、如此隽永的文笔,怎么会活得如此清醒、坦荡?
我没有经历过史铁生经历的深重苦难,当然也不会得到以上他得到的一切。但是,有一种东西,我们共享,全人类共享,那就是欲望。
欲望,是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渴望游戏、渴望零食,是许多人工作后渴望业绩、渴望地位、渴望权力、渴望名声,是每个人渴望亲情、友情、爱情……欲望是对目标、理想实现的渴望,人们为了它而努力追求,它是人前进的动力,是人活下去的动力。
人们用“欲壑难填”形容人的自私、贪婪。确实,因为无限膨胀的欲望,知法犯法,奸商不择手段。但这不是欲望的错,是实现欲望的手段有问题。只要不侵犯到别人实现其欲望的基本权利,追求自己的总没有错。我们不能说要扼制人的欲望,因为“消灭欲望的同时也消灭了人性”,因为人生就是实现目标以满足欲望的过程。
有多少人遁入空门后看破红尘,自杀升天,远至古代的君王,近至现今《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他们失去了人性的最本质——欲望,因此生死对他们而言并无区别。看破红尘的他们认为,人最终难逃一死,人生最终会变为一片虚无。可是他们只看到了人生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人生这个过程的精彩。每个人都在追求结果,但每个人都活在过程中。
目标是我们想象中遥远而美丽的彼岸,而欲望是我们的发动机,让我们有勇气、有力量、有意志与一路上所有的惊涛骇浪搏斗,同时创造出一次美丽的航行。即使彼岸遥不可及,即使彼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好,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欲望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提供强大的动力让我们创造一个人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过程,一旦产生,一旦被经历,就无法被抹去,无法剥夺了。这样,我们面对死亡也不必恐惧,因为人生之过程的精彩不会随着生命的逝去化为乌有,它已融入我们的记忆中,让我们无悔,让我们坦然。
篇25: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一直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作家。在《我与地坛》中,我可以感受到当他双腿瘫痪时,内心的痛苦和走出绝望,找到希望后的明朗、快乐。
如今,生活在大城市里的我们,看似幸福,却仍感到不快乐。学生们说是因为繁重的课业负担;毕业生们说是因为就业压力;工作者说是因为太过繁忙的工作、充满硝烟的职场。买房、买车、物价上涨这一系列生活琐事都让人们与不快乐搭上关系。那我们怎么在原本实苦的人生中寻找快乐?我想史铁生了解得最为透彻。在《我与地坛》中,我们所读到的便是史铁生寻找快乐的道路。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精神的寄托之处,可以让我们放飞思绪,放松身心。史铁生这样写地坛:“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地坛是史铁生的精神寄托之处,他在那里可以尽情的思索,理清纷乱的思绪,窥看自己的心魂。
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更需要如此一个地方,让我们休息、思考。城市越发达,竞争也就越激烈,城市中的拥挤、喧嚣让我们越来越精明。可精明并不能让我们寻找到快乐,只有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从而找到快乐的道路。所以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可以寻一处宁静的公园或山清水秀之处作为我们的精神寄托之处。在那里,我们要撇开一切的烦心事,静静地放松,静静地思考,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当你想清楚后,快乐也就离你不远了。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地心态。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多想想快乐的,那人自然而然也会快乐起来。史铁生这样写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
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显而易见,不同的心态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所以,我们想要快乐,就要多想好的一面。我们可以将失败认为是走向成功的一个阶梯,即使是被人骗了,我们也可以将这作为一个人生阅历,它使我们成长、进步,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人都能相信。如此一来,我们似乎找到了快乐。
快乐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但它并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它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从绝望中找到了希望,用笔谱写出生命的动人乐章。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让快乐伴随我们前行,从而谱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动人乐章。
篇26:我与地坛读后感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习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
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心底,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习性不能平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平等交流,在平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
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平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篇27: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整篇文章只能用很小和精炼这五个字来概括了,但却有着与看很多别的书不一样的心情,被史铁生先生对生命的感悟震撼了。
从《合欢树》开始,我已经能感受到史铁生母亲对他儿子的爱,尽管没有深情的说过一句类似“我爱你”很缠绵的话语,尽管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细心地观望,尽管只是在天黑之后会在地坛例出现一个急切寻找着什么的身影,我是真的被这样一句话所震撼“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颖,可那才是世界上真真正正存在的母爱。
母亲的突然离世对史铁生的打击是意料之中的巨大,他从那时才开始学会珍惜,学会缅怀母亲对他所付出的一切,或许我应该从中获取些什么了吧,我似乎还记得不久之前我在电话里为了我丢了一本数学书的事情而跟母亲大吵说不关你的事,我似乎还记得母亲为我买回一双保暖但不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我头一甩说不喜欢不穿,我似乎还记得很多很多类似的事情,可是总在做过或者说过之后没有勇气去说一声对不起。
其实第一遍读过之后,我甚至觉得很多很多写景的段落没什么特别的或者说没什么重要的意义,譬如那些蝉鸣的刻画,那个唱歌的小伙子,喝酒的老人,一对恩爱的老夫妻,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但在第二遍读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或许是让他明白、体现他明白生命意义的事物或人物吧。史铁生先生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生与死,到后来掺杂进来的作者的角色三者之间的关系。他笔下富有灵动特点的蝉鸣从侧面也体现了他对生命有着积极向上、充满信心的态度。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好像就是史铁生先生的原型,他和她都有些生理上的残缺,可能他还比她幸运一点,或许作家这个角色让史铁生先生明白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仁慈地为你打开一扇窗的道理。当他又陷入作家这一角色的思考的斗争中时,那个长跑家可能又在适合的时候为他点亮了一盏明灯,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新的希望。
地坛是一个陪伴他走过15个春秋岁月的地方,是一个见证他即将放弃、又站起、再即将放弃、又再站起的地方,是一个让他思考人生意义的地方,是一个他永远会终身铭记的地方。
我想在漫漫的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如这些,如那些,坚持下去,未来很有可能就是有无限的阳光普照着你,生命将开出人生最灿烂最绚丽的花朵,若是放弃,可能永远就不会有翻身再一次站起来的机会,会永远沉沦在历史的长流之中。
篇28:我与地坛读后感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我以往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我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我出生,又等到自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我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之后,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样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我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十分痛苦。她明白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回到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我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最终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之后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篇29: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的黄金时代很幸运的读到了史铁生的书,在我初中的语文课本上曾有过他的文章,可当时毕竟年少,没有读懂。此刻的我处于一个不懂愁却强说着愁的年纪,天天忧郁着,但偶然之间读到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猝不及防地被他深沉的情感所淹没。
翻开《我与地坛》,我对自我说好好看吧。看看那些被时光所剥蚀的浮夸的琉璃,看看那些被风霜所淡褪的朱红,看看那些依旧苍幽的古柏……他的文字是如此的干净,而他的思想又是如此的坦荡,就像他所说的:“可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散烈烈朝晖之时。”
命运虽然是如此的不公,却没有击跨强者。我本无法想象,他怎能如此坦荡回望“生”的事实,又磊落地应对“死”的结果。而我又似乎明白,也许经历命运不公的打击,才能够变得坚强不屈吧。
我们谁不是带着一颗脆弱的心来到了这个世界呢,此刻的我们看一切都是完美的,经历了懵懂无知的少年,我们正处于热血的青年,在象牙塔中的我们不谙世事,读后感.看外面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春般的花红柳绿。当我们走出塔去,才发现命运的不公。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外面的世界是如此残酷,命运反复无常,人生路漫漫,荆棘密布,人生终会走向孤独,与命运抗争,你不必须干过上帝。可是我们不与命运抗争就会成为命运的奴隶。
与命运抗争,做一个斗士吧。正如史铁生所说的:“若这路不能再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这是属于他的抗争,我们也应当像一个斗士一样,不甘于平凡,不向绝望低头,追求人生的至真,追求超脱命运的梦想,就像我自我一样,种种原因来到了一个荒芜的沙丘,不甘于被风沙掩埋,所以去反抗命运让沙丘变成一个绿洲。不甘于命运,与命运斗争,或许仅有那些正在反抗的心灵才会明白,何谓斗士的意义。
向死而生,爱这个世界吧。不论这个世界做了什么,我们始终要爱这个世界一切完美的事物。爱这并不完美的人生,不论未来的路通往何方,珍惜当下,活在当下欢乐幸福也好,痛苦折磨也罢,认真享受这个属于你我的世界,拼命抓住生命那道微弱的亮光。
黄金时代的你我,幸运的生活在当下,我们青春韶华,我们经得住命运的磨砺,用我们的真诚和坦然去应对命运吧,至少我们行走在这世间,不畏黑暗,不觉羞愧。
篇30:我与地坛读后感
夜了,煮上沸开水,泡一杯香茗,淡淡的清香扑鼻,温润了我干涩的心,走到窗前,依窗远望,黑帷紧紧裹着我的视线。于是轻嗫一口,倍感温馨,母亲的心是我的世界,活在母爱的气息里,我感奋至及。那淡淡的景与缕缕清香交织重叠,再添上史铁生先生巧夺天工之作—《我与地坛》,读来颇有隽永深邃之气。
夜,愈见沉郁而朦胧,不知什么向我招手,带着我打开内心最柔软的情感之门。于是我想哭,可我没有,在这环境之下,仅有淡淡如流水般的忧伤,像江南少女缠绵不断,跌宕起伏的情感化作音符在微风中飘散,飘散到内心最深的低谷……
曾记教师说过:世间最伟大的是爱,尤其是母爱。在得知史铁生少量背景资料后,我试着去按照教师要求赏析这篇文章,我怎样开始有本事来体会一个大作家的感情是共同的感情,将我与作者拉得更近,原先还是感情成为我成熟的催化剂。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向我展露了一份沉郁与厚重的思想感情,深邃而透辟,文笔优美而坦诚,丝毫不乏一个作家的独特视角认识事物的共性。
作者在文中与地坛的关系渗透着看似简单实则极为丰富的感情,地坛中的风风物物,在作者感情的重染下仿佛变得灵气十足的感情,那里有人物与自然的对话;人的感情、思想间的相互碰撞,在第二部分作者贯穿的始终是对母亲诚挚的热爱,对往事的追忆,交织着作者对母亲的理解与对往事的悔恨,对亲情的感悟。
我只能用我乏缺的言语来描述作者复杂的心绪以及深刻的人生启迪。
杯中茶水早尽,唯留苦涩后沁人心脾的甘甜,还有杯子的余温。我静静地驻立在那里,如张爱玲一般的享受清风,还去享受扩大的爱。
也许我没有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那种对大众高尚的爱,也许我没有韩愈《左迁蓝关示侄孙湘》中那种忠贞;也许我将来没有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中那样的豪情壮志,但我有着对母爱的庄严肃敬。呵!我不失望。原先总期望所有完美的事物都被自我占有,而此刻已经不再奢求,因为我已经占有了母爱!
篇31: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读《我与地坛》时,我仿佛不是在读书,而是在倾听一位知己细细地讲述他的故事,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这篇散文给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母亲是伟大的,同时也是痛苦的。“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是加倍的。”她应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突然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在期待,期待自我的儿子能从困境中走出来,期待自我的儿子能像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她甚至为了自我的儿子在心灵上能有一份宽慰与自由,她不惜自我忍受心灵与肉体上的双倍痛苦。她对儿子的爱,也仅有天底下的母亲能够体会。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期望能给母亲一个小小的安慰,哪怕是让她有一个淡淡的微笑,也心满意足了。可是,她却不在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这让史铁生的心里是何等的失落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珍贵的东西叫幸福,它看不见,摸不着,却一向在你的身边。有的人认为幸福是荣誉,是金钱,是权力,而我认为,幸福是母亲对你深深的爱。
经过阅读《我与地坛》,我也深深的反思了自我对***种种不对。写作业时,妈妈让我身体要挺直,肩膀不要一高一低,我总是会反驳一句:这跟您有什么关系;暑假里,我每一天都吃冰条,妈妈说,女孩子冰条吃多了对身体发育不好。可我还是趁您上班了,偷偷吃。我还记得许多这类的事,可是在做过之后没有勇气对您说对不起。妈妈,我爱您!是您给了我一个充满爱与奇迹的世界;是您在我身边不断的督促,鼓励我去勇敢地放飞自我的梦想;是您给我自信,让我微笑着去应对生活。
篇32: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激信,他试图经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我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能够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我,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能够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那里,那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能够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能够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我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此刻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此刻,作者有了自我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我手中。
篇33: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几天抽空读了《我与地坛》。其实高中时候就读过几次,但是多年过去印象已经十分模糊,现在重读几乎和读一篇全新的文章一样。
人的命运的不可预测的。心与坟墓,生命最终的归宿。死的事情无须着急,来到世上,死是唯一确定的结果,也是迟早到来的结局,不能拒绝也无可逃避。剩下就是怎样活的问题,怎样活,活着干什么?作者说这不是一下子能想透的,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多久,就像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以前的我也曾经多次思考生活的意义,如蹒跚学步的儿童,在自己的脑中反复寻找一条不存在的坦途。沉迷寻找一个无解问题的答案,让内向的我变得更加木讷。发呆成了我经常做的事情,不是发呆就是假装发呆。假装发呆,逃避这谜一样的生活。专注于生活的问题而忽略了生活的本身,终于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幼稚的以为找到了生活的答案就是找到了生活,买椟还珠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吧。
作者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突然瘫痪,后数年又遭遇了母亲离世、恶疾复发,一次次打击几乎让他失去了生的勇气。生命中的魔鬼总会突然出现,让你的骄傲变成失落,让失落的你变得更加失落。无论是谁,遭遇这样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同情的。而那些能在不幸灾难后更加坚强生活的人,更值得我们敬佩。
读到这些我有一丝庆幸,自己三十多年来,虽然活得并不精彩,但好歹还没有碰到过什么灾难。在庆幸的背后,又十分惭愧。三十多年,一万多个日夜,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头脑空洞不接地气,双手孱弱缺乏行动。苍白太苍白。在一天天的重复中,消磨掉所有的冲动和憧憬。一生碌碌无为,到头又安慰自己平凡难能可贵。
读过《匆匆》,也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依然不知道人的一生改怎样度过。只是再也不想这样过。死亡不可避免,离开世界前,最好留一点痕迹在人间。
篇34: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35: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普希金(后记)
篇36: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为什么要活着?
这是整篇文章中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因为人的欲望,想要活着,不想错过那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但人不能消灭欲望,因为消灭人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欲望。
史铁生觉得,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有些人怕活着,但这并不代表不想活着。人是为了欲望而活。
我却有另一个观点。
我觉得,人是为了责任而活。
一个孩子的出生,往往会使一个家庭充满希望与欢喜,因为孩子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于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人就开始有了责任,一个回应家人期望的责任。
孩子渐渐长大,会有朋友,有老师,结交形形色色的人,在别人心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是许多人时间轴中一个转动的齿轮。如果有一天,这枚齿轮停止了转动,若齿轮是小的,就不会影响到整个时间轴的运转,若齿轮是大的,那么整个时间轴都会难以转动,若齿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整个时间轴就有可能崩溃。
所以,人是为了责任而活。为了不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伤心。
看到许多小说中,主角无数次面临险境,面临死亡,但总可以从死神的魔爪下逃出生天。每到这种情节,读者都会说咱有主角光环咱怕谁,可若真看到那部小说中主角写死了,就会觉得喉咙里像是哽住了一样,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期待着作者神来一笔,将死去的人物在写活过来。
读者尚是如此,那么那些小说中主角的朋友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一个主角死了,要不复活,要不整个故事就结束在一片压抑的悲伤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
篇37: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篇38: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篇3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4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41:我与地坛读后感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篇4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43: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44: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4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亲情的歌颂。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失去了双腿。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他头上,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让我想到母亲坐在灯下为我织毛衣,深夜里为我掖被子的情景,我们应该懂得亲情。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为了自己的孩子,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她为我们这些孩子做的太多了,而我们又能为母亲做些什么呢?
很多东西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但有时已经晚了。对待自己的父母更是如此。父母在身边的时候,对他们好一点,狼有反哺之事,何况人呢?父母在乎的也不是你对他们多好,而是希望你过得好。文中作者多次问到:“我为什么要活着?”我在自己内心深处回答的是:为了母亲,为了亲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未尽的责任。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
篇46: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
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
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篇47:我与地坛读后感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篇48: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学期,我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后,我才了解了著名的残疾作家——史铁生,虽然他遭遇了巨大的挫折,但是他最终战胜自我,重拾生活的信心。他是那么坚强,在他的笔下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悲伤与忧愁。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的坚强来源于何处,抑或是自己,可能是朋友,还可能是其他亲人。读了这篇《我与地坛》的文章,我才有了答案。
21 岁那年,正值青春焕发,阳光四射的年龄,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他不能站立,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跑跳,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行动自如,对于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这样的变故让他暴躁不安,经常想自寻死路,整日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是母亲在这片似乎贫瘠的荒凉的土地上播下了生命的种子,然后,是一对老人,一个唱歌的青年,一个弱智的妹妹和他的哥哥,一个饮者,一个长跑者……是他们让这个这颗种子发芽长大,是写作让他的这片荒凉的土地变得百花盛开,百草丰茂,生机勃勃,又是他自己细心呵护这片花园,使自己重燃对生命的渴望……
人生难免有挫折,可能是天灾也可能是人祸。生活中有无数遇到挫折困苦的人,因为意志的薄弱结束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留给亲人无数的痛楚。但我要说,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会盛开,太阳落下去了,明早还是光芒四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利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实现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去创造有意义的人生价值。当自己站在自己理想的山峰上时,我们是多么骄傲、自豪和快乐。海伦。 凯勒虽然失明依然写出了世界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贝多芬虽然晚年失聪,可是依然谱出了最美妙的音乐,还有张海迪、霍金等等。他们虽然身患残疾,但是依然对生命充满了向往,用他们坚强的意志战胜了一个个困难。生命是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我们都不能轻言放弃对生的希望。
正如高尔基所说: 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作者能够有生活的信心也要归功于他的母亲。史铁生的母亲是慈爱的,是坚强的,是伟大的。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牺牲自己,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付出一切,。或许不仅是史铁生的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也是这样,对自己的儿子充满了爱,这种爱无私伟大,这种爱柔情似水。生病时,守在你身旁,为你操劳,遇到挫折时,她给你安慰,犯了错误时,她严厉批评,乖巧听话时,她又给你温暖的微笑,在我们眼里她似乎是无所不能的,可却并不知道,为了我们她付出了多么大代价与痛苦……
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关爱着我们:亲人、老师、朋友、同学…… 难道他们不是我们生活的力量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受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坚强,让我懂得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知道了生命的宝贵。让我们珍惜时光,为了明天拼搏努力!
篇49:我与地坛读后感
江南的高温天悄然而至。街上行人似乎少了些,连楼下乘凉的居民们也不见了踪影。在盛夏的午后,翻开《我与地坛》,去寻一处清凉。
深蓝色的封面,给人以心旷神怡。手指触摸着封面上微微凸起的书名,觉出它对往事的述说。
书中讲述着史老先生的人生旅途。刚开篇,就出现了一座废弃的古园。这座古园历尽四百余年的沧桑,注视着史老先生的成长。也是在这里,他完成了对人生的思考,对生命的领悟,对未来的期待。
史老 先生的青年时期,因为一场病,双腿残疾。正值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史老先生却失去走路的机会,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会有抱怨,有不甘心,有失魂落魄。这样的时期,我们需要独处。于是史老先生找了一个宁静的去处,独自思考。正如他所说:“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他在这个僻静的地方静静思考各种事情。
一开始,他觉得整日呆在这样的地方是逃避,是为了把自己的世界与外界隔绝。他在这里一连几年,看书、写作,确实好受一些。渐渐地他会一连好几小时地想关于死亡的事。终于,他弄明白了,一个人的出生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死则是不必急于求成的事,那一天迟早会到来。除了生与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
所以,史老先生用了一生去诠释“如何活”。从双腿残疾到住院治疗、与死神垂死挣扎再到母亲的离世,最后他开始追逐梦想。他理解了“生与死”之后,便从病的阴影里走出来,活出了一片色彩。
他一生的经历归结为四个字“零度生命”,这就是他这一生精彩所在。生命本无意义,从零开始。但生命的到来并非平白无故,生命以它自己独特的方式向我们要求意义。我们应该活出意义,有意义的生命才有色彩。生命的开端确为零度,在生命中也常有零度。每前行一段,我们需要回头看看,是否偏离了梦想的轨迹。这样的每一次回头就是走回生命的起点,重新看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走。正如一叶孤舟在浩瀚无边的大海上行驶,漫漫长路,我们需要指南针的指引,一旦迷失方向,将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在人生路上,每一次零度的重温就是航海的指南针。即使我们走的每一步都很渺小,但每一次重回零度后再继续前进,就将离目标更近一步。
这是史老先生的人生。他用了一生的时间去感悟,这就是他生命意义的体现。
每个生命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历史上,成吉思汗的统一女真,秦始皇的统一中国,康熙、乾隆的“康乾盛世”;当今社会,最美妈妈吴菊萍的见义勇为,最美司机吴斌的恪尽职守,最美乡村教师吉思妞的无私奉献。甚至是植物、动物。每一草,每一木都为了生命的色彩而存在。毋庸置疑的是,每一个生命都从零点开始,又在无数次的回归零度中升华,去体现它的意义,描绘它的色彩。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飘洒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辰,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我们——平凡人,没错,但再渺小的生命也有它的意义。
唯一不变的,是“回归零度” 。
篇50: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讲述了作者在双腿瘫痪后,由于内心苦闷而逃到地坛思索。地坛里万物的竞相生长,地坛里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各种景象,以及常来地坛的人们给了他许多启迪。让他进一步理解了生与死的问题。整篇文章十分有文采,更可贵的是赋有深刻的哲理。
史铁生“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因此他突然间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什么都找不到了。也许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比他幸运得多,至少我们拥有健全的身体。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也同样在最狂妄的年龄忽然这段了翅膀——梦想的翅膀。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历高考的大浪淘沙,成为遗落在沙滩上最最普通的贝壳。虽然也同样来到另一个天地,见到另一个世界,可那毕竟不是贝壳的梦想。它多想成为上乘装饰品的原材料!我们失望、犹豫、踌躇。这条离梦想越来越远的道路应该怎样走下去呢?这大概类似史铁生所说的知道了“人不必急于求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并非容易得到答案的!这个世界太浮躁,身边的人都在尘世琐事中忙忙碌碌,看似充实,实则意义甚微。我们诚然不想坠入那个庸俗的深渊,却又时刻感到力不从心,一步一步走向堕落。
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前兆!我们开始不知道怎样填平理想与现实间的差距,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样继续下去?我于是想到史铁生所说的几句话“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成长的本身需要它”。所以当上帝偶然地选择我们为那承受“不幸”的主题时,不需要愤愤不平,更不能够止步不前。勇敢地接受这个现实,然后朝着原先希冀的方向继续下去。“你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哪怕偶尔你觉得自己像一个人质,那也没有关系。因为“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尽管演好你的戏就行,“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我们仍需要想到的是那双两双永远关切着我们的双眼。我们的双亲一直与我们同在,不管我们是幸福还是不幸!正如史铁生所说“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我母亲的脚印”。而在这个世界上,有过我们奋斗历程的地方,也都有我们父母的关怀和担心。史铁生曾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所以,当我们觉得自己承受了命运巨大的打击而痛苦不堪时,我们的至亲一定比我们更痛苦。我们要去理解他们的苦难与伟大。“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我们是否也应该有这种心态,承担起这份责任?
当明白了所有这一切后,大可不再悲观徘徊,再次拾起梦想,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吧!
史铁生说“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年”于是“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他第一次走进了地坛,他相信在那“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于是他推开耳边的嘈杂,窥见了自己的心魂!我们其实也应该在自己的心中保留一个古园,时时查看自己的心魂,成为人生大道上的一位勇者和智者!
篇51:我与地坛读后感
读到最后一篇,眼前倏尔出现儿时经常见到的一位年约二三十的叔叔,双手努力摇着轮椅的,我总是呆立原地望着他从远处来又去向远处。从未好奇他坐上轮椅的原由。
原由不过是下一过程的开始。想起小学好友的爸爸,意气风发时出了车祸,后来拄着双拐,迟缓地日复一日地独自压了近二十年马路。每次见到他,会凑上去陪着走几步,寒暄几句,但因为不知他成天胡思乱想些什么,找不到话题,匆匆告别。
史铁生若是还能走,也许宁愿用拐杖。幸运的是,他为胡思乱想找了个出口:写作。这个成天胡思乱想的人,周身都是敏感的隐形触角,皮肉之躯中藏着千回百转的真诚。置身于地坛中感受万物之存在,肉身之局限,生命之轮回,从缤纷的谜面慢慢思索到谜底:人生虚无。虚无的思考中出现了母亲小心来寻的身影,生出了尘世的羁绊。扶轮问路,在虚无的人生中寻一些趣味。
说来奇怪,今年看的所有影音书籍或多或少涉及命运,此前我完全不思考命运二字。
也许是人一旦发生点身心都触动不已的事,就会想到命运吧。臣服于强烈的命运感,反而会得到宽慰。这本散文集时不时透着对命运至此的臣服后爆发的生命力。有一篇看起来畅快至极,群山响遍回声,今夕何年?生死无忌。
篇52:我与地坛读后感
午后,有些阳光,也有一丝阴郁。在书店看到了这本书,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人民文学纪念版,喜欢这样的封面,淡雅的素描,干净的书名。其实,读了之后发现这正是书中文字的风格。
史铁生的文字就如印象中家乡的那条小河,静静的流淌着,它的欢乐、痛苦,在时间的长河中,既那么渺小,又那么鲜活…
对无私母爱的回忆“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限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听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
读来催人落泪,还有对生命的思索,曾是多么痛苦的生死拷问,在他的笔尖流露出来的,却静静的,还带着一丝淡淡的诙谐,但自有一种安静的力量在,让人肃然起敬。
关于写作,“写,真是个办法,油然地通向着安静。写,这形式,注定是个人的,容易撞见诚实,容易被诚实揪住不放,容易在市场之外遭遇心中的阴暗,在自以为是时回归零度。把一切污浊、畸形、歧路,重新放回到那儿去检查,勿使伪劣的心魂流布。”
斯人已去,“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现在我看虚空中便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经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
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 !。。
史铁生,一个静穆、丰厚的生命。
篇53:我与地坛读后感
只是粗略的读一遍就妄图对此书做以评论是不负责任的,看似作者只是在叙事在怀旧,但是平淡的行文间却不乏真理,这些真理是作者用数次与死神的照面、无数次的痛苦的挣扎中慢慢的悟出来的。对于这些我们只需要慢慢的领悟慢慢的消化,常读常新。所以,第一遍,不敢评论,只摘抄。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些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让我惊叹的是作者思考的高度。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里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任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篇54: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几天抽空读了《我与地坛》。其实高中时候就读过几次,但是多年过去印象已经十分模糊,现在重读几乎和读一篇全新的文章一样。
人的命运的不可预测的。心与坟墓,生命最终的归宿。死的事情无须着急,来到世上,死是唯一确定的结果,也是迟早到来的结局,不能拒绝也无可逃避。剩下就是怎样活的问题,怎样活,活着干什么?作者说这不是一下子能想透的,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多久,就像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以前的我也曾经多次思考生活的意义,如蹒跚学步的儿童,在自己的脑中反复寻找一条不存在的坦途。沉迷寻找一个无解问题的答案,让内向的我变得更加木讷。发呆成了我经常做的事情,不是发呆就是假装发呆。假装发呆,逃避这谜一样的生活。专注于生活的问题而忽略了生活的本身,终于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幼稚的以为找到了生活的答案就是找到了生活,买椟还珠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吧。
作者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突然瘫痪,后数年又遭遇了母亲离世、恶疾复发,一次次打击几乎让他失去了生的勇气。生命中的魔鬼总会突然出现,让你的骄傲变成失落,让失落的你变得更加失落。无论是谁,遭遇这样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同情的。而那些能在不幸灾难后更加坚强生活的人,更值得我们敬佩。
读到这些我有一丝庆幸,自己三十多年来,虽然活得并不精彩,但好歹还没有碰到过什么灾难。在庆幸的背后,又十分惭愧。三十多年,一万多个日夜,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头脑空洞不接地气,双手孱弱缺乏行动。苍白太苍白。在一天天的重复中,消磨掉所有的冲动和憧憬。一生碌碌无为,到头又安慰自己平凡难能可贵。
读过《匆匆》,也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依然不知道人的一生改怎样度过。只是再也不想这样过。死亡不可避免,离开世界前,最好留一点痕迹在人间。
篇55: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56: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普希金(后记)
篇5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为什么要活着?
这是整篇文章中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因为人的欲望,想要活着,不想错过那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但人不能消灭欲望,因为消灭人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欲望。
史铁生觉得,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有些人怕活着,但这并不代表不想活着。人是为了欲望而活。
我却有另一个观点。
我觉得,人是为了责任而活。
一个孩子的出生,往往会使一个家庭充满希望与欢喜,因为孩子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于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人就开始有了责任,一个回应家人期望的责任。
孩子渐渐长大,会有朋友,有老师,结交形形色色的人,在别人心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是许多人时间轴中一个转动的齿轮。如果有一天,这枚齿轮停止了转动,若齿轮是小的,就不会影响到整个时间轴的运转,若齿轮是大的,那么整个时间轴都会难以转动,若齿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整个时间轴就有可能崩溃。
所以,人是为了责任而活。为了不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伤心。
看到许多小说中,主角无数次面临险境,面临死亡,但总可以从死神的魔爪下逃出生天。每到这种情节,读者都会说咱有主角光环咱怕谁,可若真看到那部小说中主角写死了,就会觉得喉咙里像是哽住了一样,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期待着作者神来一笔,将死去的人物在写活过来。
读者尚是如此,那么那些小说中主角的朋友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一个主角死了,要不复活,要不整个故事就结束在一片压抑的悲伤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
篇58: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篇5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篇6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6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62:我与地坛读后感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会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会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篇63: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64: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6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66:我与地坛读后感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会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会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篇67: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68: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6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7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代表作品,这篇文章有着作者对死亡的剖析,最终得出“死亡只是一个必将到来的节日,那么就安心来迎接”的结论;有着对亲情的讴歌,为母爱的无私奉献而赞美,因为母爱唤醒了他沉睡的心;有着对生命的向往:那一个永远无法得到荣誉的长跑女孩,那一对从中年相伴直至步入老年的夫妻,那一个对妹妹无比爱护的哥哥……一个个在地坛的故事是如此的美好与纯真让人向往。
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开头史铁生在地坛孤寂的思考死的事情,和他的没落与悲愤。是啊,一个人在青春的大好年华中折断双腿,只可以在轮椅上生活,这对一个有理想有梦想的人是多大的打击呢!但是在细细的思考中,他明白了很多。在母亲的关注下,他在一次次用心灵与死神的搏斗中,他放弃了死亡与没落,向着文坛进发,成功的成为一名作者。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如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正是一次次的挫折,才让这个世界充满乐趣。没有故事的世界是呆板的,所以,我认为,挫折即成长,《我与地坛》一书,正是对挫折与成长的诠释。
篇7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这本书非常好看,带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同时我也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了作者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
本文讲述的是在他21 岁时双腿瘫痪。在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 但在这种艰苦的情况下,他毅然选择拒绝死亡而选择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书中的那对每天散步去地坛的中年夫妇,非常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智障却又很乖巧的小姑娘,原来一直形影不离的L 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那些突如其来不可预料的困难就选择逃避,甚至会选择死亡,而作者却不一样,他虽然腿脚不健全,却拥有一份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读到了史铁生的作品,让我想到了一些身体虽然残缺但又有大志的人。就像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一样,耳朵聋了,但在晚年也创作了许多作品。
作者其中的有句话让我倍受感动:“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 ” 在每个父母的眼中,孩子永远是他们的心头肉,当孩子伤心的时候,父母其实更加伤心。虽然我的爸爸妈妈没有舍身救女儿的经历,但我也看得出父母会为了我放弃一切。
史铁生的作品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感恩。
篇72: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篇73: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篇74:我与地坛读后感
那天听老师讲史铁生《我与地坛》,我觉得史铁生生命力很顽强,文章也写得很美。但给我印象更深的是史铁生母亲对他的关怀与鼓励,他母亲对她肯定很重要。由此,我在不由的想在我生命中谁对我很重要,我想到了很多:双亲,兄弟姐妹,朋友,物质,但我更想起了毕淑敏的《我很重要》。于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很重要。
我很重要,我是从亿万颗细胞中挑选出来的最优秀的代表,它们牺牲自我选择了我,它们把它们的重任和所有的美好都交给了我,我要代替它们活着,做它们渴望却不能实现的事,完成它们的一切使命和愿望。
我是也仅仅是一个人,也许我对社会或者对谁都没有贡献。但我肯定的是,我对社会对某些人产生影响。我的花费对社会经济起了丁点促进作用,有人因我来到世界而快乐。对有些人来说,谁也不能代替我。世上只有一个我。哈哈,我该快乐,我对别人也是也用的。
因为有太多能说明我很重要,我不打算啰嗦下去,反正谁也不能否认最起码我对自己很重要。我大胆勇敢地说:我不伟大,但我很重要。
篇75:我与地坛读后感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脚。”这是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感触极深。史铁生在最有希望,也最有活力的年龄被病魔夺走了双脚行动的能力,每一个内心怀有梦想、冲动的人在变成一个残疾人时,内心都会崩溃而进入极端状态。
在作者的世界都呈现灰暗的时候,他遇到了好似在等待他的地坛。他在这里思考一切他不明白的东西,比如“生与死”,像“活着的意义”。在这里,他回忆以前,回忆年轻时不曾去想的东西,如“母亲的辛苦”像“对母亲的视若无睹后的痛悔”。坐在地坛,进行思想的升华,进行对于生命的重生,用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启。
其中很长一段对于母亲的描写,在淡如水的言语中透露着对母亲的留恋。当我看到这句“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招她回去。”这句话既是作者对母亲逝世潜意识里的愧疚,也可能是作者对自己内心惭愧的一丝宽慰。
地坛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散步的场所,仅供娱乐,可对于史铁生来说这是一个等待了他多年的老者,是一个可以倾述十五年的友人,这里给了史铁生重生的机会,给了他对于生命认知的升华。这里不仅是一座荒芜的古园,也同时是怀有史铁生浓厚情感的载体。
篇76: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他想着怎么***,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77:我与地坛读后感
人为何生而为人,却不是其他动物,这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但当我读完史铁生先生写的《我与地坛》后,似乎懂了。人就是一种即使再逆境中也会拼命活的精彩的生物,这就是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
史铁生先生在朝夕之间,从人间掉到了地狱,他也曾经对未来迷茫过,对人生失望过,日日思索人生的最终归途。“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豁达的人生观,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人在困境中,即使是无神论者,谁又能真正做到心中无喜无悲无怨。而此时神变成为内心的寄托。如书中所言“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忽略着科学,向虚暝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虔敬的期盼。”确实如此,有神无神又有什么要紧,人活一世,总要有一份寄托。
人在逆境之中,总要一份精神支柱。总有一个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她总在你背后,她就是母亲。“女子本弱,为母则钢”,在史先生遭遇巨大的人生变故之后,他的母亲总是默默站在他身后,不放过一丝可以治好儿子的病的机会。在史先生内心世界崩塌的那段时间里,他总是像个炸药桶一样,莫名其妙的发作,而母亲则默默承受他的暴躁,怒气。母亲总躲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哭泣,不是因为自己的委屈,而是她太理解儿子的委屈。但在史先生写作略有成绩之时,他的母亲已经不能同喜,因为母亲离去已有好几年。
他坐着轮椅坐过很多地方,而他的母亲走过来他轮子划过的所有地方。这就让我理解何谓“父母在,人生尚有归途;父母不在,人生只剩来处。”
我总以为人生是很深奥的,幸福是很难得的,梦想总是与现实背道而驰……但我现在明白了一点有关人生的道理。我们实在没必要将未来过于刻画,将死亡故意丑化。无论你过着怎样的人生,死亡都是你人生的节点,待万物归于烟土之时,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我们只要过程,过程就是我们的财富,我们的与众不同。
虽然这个在地坛玩耍的“孩子”永远的走了,但他的地坛也将会成为所有人的地坛。
篇78:我与地坛读后感
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篇79: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与地毯这本书,史铁生写的这本书从地坛开始写出了她母亲的后悔,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挫折和苦难以及在地坛的伤感。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唯一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去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会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间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最好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度过了挫折,所以他活了下去,如果你没度过挫折,你就会死,所以,郁闷又如何,愤怒又如何,伤心又如何,活下去才是正道。
篇80: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想必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史铁生。他是一个不幸的人,因为他双腿残废,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同时,他也是一个幸运的的人,如果换作其他人,也许早已放弃生的希望,而史铁生没有这么做,他在病痛的折磨下依然坚持写作。他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作者在这种情形下写出的文章,代表了此时此刻作者心中真实的想法。文章之中,作者描写了在古园中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 …… 作者讲述了自己心中最朴实的想法,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对生命的理解。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尊重生命,我们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假若我们不尊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就对不起你的父母,更对不起你自己!史铁生虽然十分的不幸,但是他知道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他选择了坚强的活了下去,写出了多部作品,令人敬佩。
篇8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深受启发。
起初,“我”认为上天对“我”不公平,将怨恨发泄在母亲身上。后来,母亲离开了人世,使“我”没了生活的依靠,慢慢体会到了母亲的用心良苦和无私的母爱。从此,“我”不再自暴自弃,而是选择了另外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最后,“我”发奋图强,写出了《我与地坛》、《法学教授及其夫人》、《一个谜语的几种简单猜法》等许多名著,然后对残疾和疾病有了新的看法,对世界充满了热爱,不再认为残疾人就是废人。
人的一生很短暂,会遭遇许多不幸与坎坷。不管你是否身心健康,只要勇与面对,勇敢克服,所有困难都是不足为惧的。史铁生的才华让人佩服,那热爱生命的精神更让人折服。
我觉得我所知晓的那些名人,没有一个的生活经历是一帆风顺的。这让我懂得了生活是无奈的,但同时是精彩的。我只想鼓励自己面对困难时会抬起头,只有坚强才会成功。
篇8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作品,是史铁生花十五年的结果,文章中作者写了对人生的感悟,在文字中作者有了很省的感情,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因为腿疼来到了北京的一个大医院,从此以后,史铁生再也没能站起来过,他在人生的最重要、最狂妄的时候不幸失去了双腿,这个疼痛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这个惨痛中,是他的母亲唤醒了他的意志,在这里史铁生有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下去。
然而,他打败了困难的挫折,每个人都不可能会一生都一帆风顺的,会遇到种种不可磨灭挫折,种种的抗拒不了困难,只要我们愿意去挑战、去克服。就不可能会有做不成的事。
《我与地坛》史铁生的文章中让我学会了坚强的意志,让我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解。
篇83:我与地坛读后感
总体来说,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给人感觉像淡淡地小雏菊的香,完全是安宁而沉静的,没有想象中的自怨自艾以及冗长的感慨,像秋天的下午,让人的心霎时间平静了,而那淡淡若有若无地伤感更美的令人心痛。
“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不必急,也不必恐慌。该来,就来了。史铁生眼里,死亡并不是一个沉重地话题。既然来时无法阻挡,不来是便不必慌乱。
也许是因为这场灾难,史铁生的内心变得非常细腻,敏锐。从被太阳晒干的蚯蚓到阶下的果皮,阶上被坐皱的报纸。感觉像草丛里初绽的小野花,清新而温暖。
一边看《我与地坛》一边写,恍惚间仿佛到了那野草荒芜都自在坦荡的地坛,看到那个用一支温暖的笔书写生活的史铁生——
不觉那份宁静早住进我心里。
篇84: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是一本真正安静的书:安静的文字,安静的叙述,安静的叹息。作者用那字里行间细腻的笔调让一幅幅画面展现在大家眼前。就在《我与地坛》这篇文章中,我仿佛真的看到了朱漆斑驳的地坛大门,只是不知大门开关时是否也会似寻常老楼大门般尖锐却不刺耳地“吱”一声;看到树干上留下的蝉蜕在风中摇摇欲坠,只是不知它还要负隅顽抗多久才会落下;看到在园中优雅穿行的女工程师、无奈而寂寞的长跑家,以及那落了一地的,颜色鲜艳却已失去活力的小灯笼 ……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篇《我与地坛》,他告诉了我,生命还在继续——你来了,来到这个世界并能够拥有生命,你可以哀叹、可以愤懑、可以抗争,生命还在继续。正如文中所说:“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也许这一活,便活出了精彩也不一定。枯叶落下,到明年依旧能绿得闪亮;夕阳西下,到了明天依旧耀眼灿烂。生命就是这样不断轮回,无穷无尽。万物喧嚣过后终归于寂,然而在万籁俱静之时,又会突然的响起一阵惊雷,激起世界的再次喧嚣 …… 周而复始,无穷无尽。我想,在作者在漆黑之夜独坐祭坛时兀自传来的破响天际的唢呐声就应该是生命的回响了吧,它是生命的召唤,也是作者自己内心对生命的呐喊。
篇85: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86: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8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88: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他想着怎么***,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8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带着一种淡淡的惆怅,《我与地坛》拉开了序幕。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家破人亡般的悲哀,但却如此震撼我。或许这个残废一生的人躲在和他一样的孤独的古园是那么偏执又平凡,但细读过文章,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已进中年的人对年少时故作悲伤的惭愧,是对这个不幸却也幸运的人生的豁然接纳。
我感触最深的是“快乐在细微处萌生”。在狂妄之年忽然残废的作者虽然无力看见波涛汹涌,但处在寂静的地坛,他看见了循者亘古不变的路途到来的太阳,飞的悠然自得昆虫,甚至被太阳照的金灿灿的空气。这些是多么平常的啊!平常到它们就静静的待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却无暇瞧他们一眼它们有多美好。我们总在抱怨着成绩不够好,零花钱不如别人的多,我们的父母为什么那么古板,生活的节奏怎么那么快,还有,我为什么不快乐。
合上书,我静静想,有多久没有独自在自然中慢慢走。还记得上一次是在初二,我放学一个人沿车的线路走回了家,那次,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路边有卖风筝、布鞋的小店,有古色古香的店面,还有一抬头能看见的片片绿荫。平时我大概不是在车上发呆,就是和同学谈天说地,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在车窗外一闪即逝,我从未发觉,也无心去寻找,自然也不会懂得更广的快乐。
快乐在细微处萌生。我想这世界上并不乏美好,只是我们那双本会发现美的眼睛闭上了,是太累了或是再也不愿睁开了,那么,沉下心读读石铁生的《我与地坛》吧,他虽然身有残疾,却因此更有暇在细微处体会到自然的乐趣,还有深沉的母爱,最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读后在感动的同时也去郊外走走吧,沐浴在干净的阳光里,好好地微笑吧。
篇90:我与地坛读后感
初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发现,这作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作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