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
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
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一、书籍简介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同时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造成纯真的人性的扭曲,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该小说入选初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级(上册)。
-------------------------------------------------------------------------------------------------
二、内容简介
那时,鲁迅回到了自己几十年不见的故乡,但是故乡的现状于过去发生了变化,鲁迅感到惊讶。过了几日遍看到了儿时的玩伴润土和卖豆腐的杨二嫂,以前可爱纯洁的润土变了一个样,有豆腐西施之称的杨二嫂变成令人生厌,现实的圆规。不仅是作者对当时中国农村生活现实的深刻的思考,也是对统治中国农民的思想的历史文化的不满,所以要“逃异地,走异路,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也希望年轻的一代有新的生活。
-------------------------------------------------------------------------------------------------
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
四、《故乡》读后感40篇
第1篇:《故乡》读后感300字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第2篇:《故乡》读后感400字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第3篇:《故乡》读后感600字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第4篇:《故乡》读后感900字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杀人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第5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第6篇:《故乡》读后感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是在鲁迅的《故乡》中认识他的。当时,这健康可爱、有着紫色的圆脸、颈戴银项圈的少年,留给了我很大的印象。他给作者,也给我们诉说了他的稀奇的见识: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他和作者一起开心的交谈,一起天真的欢笑,在一起肆无忌惮的玩耍。
但,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之前紫色的健康的圆脸,如今变作灰黄;红活圆实的手,如今变得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倒像是松树皮了。最重要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第一声叫出来的,竟然是“老爷”!
他们之前以兄弟相称,但现在却主仆分明,只是因为“那时是孩子,不懂事”么?二十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吧。是当时的种种压力,才使得一个天真无邪、自由快乐的少年变作一个目光呆滞、呆若木鸡的农民。闰土就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章的最后,鲁迅的侄子宏儿和闰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同二十年前的鲁迅和闰土一样,在一起欢乐的玩耍着。这不就是小时候的鲁迅和闰土吗!但等到他们长大之后,会不会也和现在的他们一样,中间相隔着一层可悲的身份的厚隔膜呢?
第7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第8篇:《故乡》读后感
今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细细地阅读了鲁迅的《故乡》……
这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闰土了,原因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时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的很多趣事,使鲁迅先生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
而鲁迅在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儿时的活泼了,甚至没有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
我依稀记得,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卑,他从心里明显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先生的差距,完全没有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后的闰土就是这样一个形象。
为什么人长大后会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这都是因为以前黑暗社会的封建思想所致的!鲁迅先生就是敢于把当时社会的黑暗通过文字的方法体现给大家,不畏强权,不畏旧势力,批判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在中国的天地间,不但做人,便是做鬼,也艰难极了。”这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之一。
通过《故乡》,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旧社会的黑暗与封建,同时;也为生活在这个幸福的新时代感到庆幸!
看完鲁迅的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第9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的《故乡》被人教版九年级上册选为课文,在教学中有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交流。《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中国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
第10篇:《故乡》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鲁迅(原名周樟寿)写的《故乡》。
这本书分散文集和小说集。散文集选编了《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中的八篇文章(原有十篇),这些散文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显示出鲁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的热情。主要讲了鲁迅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自己人生中重要的人和事的深深怀念:儿时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居住异国,却给自己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最终结局令人惋惜的范爱农,还有曾经带给自己无限乐趣的“百草园”、故事屋……小说集选编了鲁迅的七篇重要中篇小说,主要将了鲁迅对封建思想毒害人们的精神、头脑的猛烈批判、同情弱小,痛恨以强大欺凌弱小……但在本文中我暂且不谈。
看完了整本书,我想:要是5年、10年、15年……后,我也同鲁迅一样离开了故乡,我也会像他那样无比思念故乡吗?
我想会的。我曾经在一本书上读到一句话:“没有哪个民族会像我们一样那么怀念故土的。”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
要是哪一天,我也离开了我的故乡,我首先会怀念我以前的家。不论它是大是小,是好是坏,我都会思念着它。因为,他陪伴了我在那个地方一年又一年,那个家里充满着我的气息。家里的每一样东西,我的用惯了,就像我的小床。虽然它小的不能再小了,但我睡的舒服,睡的安稳,它一样比任何床好;就像家中的沙发,他虽然很旧,但很软,坐在上面一样舒适……
接着,我会怀念起我的学校(或工作单位),里面曾经住着我——这一“队员”,不论它带给我的是快乐还是悲伤,它都给了我永久、美好的回忆!就像在学校中快乐的学习场景;就像课间疯狂游戏的样子;就像比赛时你追我赶的场面……
然后,我会想起我的老师,不论是幼儿园、小学、中学还是大学老师,只要是教过我,帮助我成长过的任何老师,我都要去铭记!幼儿园老师让我学会穿衣服、帮助同学;小学老师让我学会许多基础知识,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中学老师……;大学老师……
最后我会思念我的老同学,无论是男是女,关系是否亲密,他们曾给过我帮助。在我遇到困难时是他们帮我解决;在我不高兴时是他们帮我解气;在我感到无聊时是他们陪我玩耍……他们为我的生活添加了一道彩虹!
“没有哪个民族会像我们那样怀念故土的。”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中闪现……
第11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通过闰土描写了“我”童年时美好的日子,又通过闰土描写了数十年后“我”的故乡的凄凉。
令我觉得印象最深的是作者对闰土的描写。少时的闰土是多么可爱,机灵又勇敢,讨人喜欢,与“我”是那样亲密无间,可长大后的闰土却变得苍老、忧郁,与“我”之间也砌起了一层厚厚的“墙”。他不再是那手捏钢叉,项带银圈的小英雄,不再是那个与“我”无话不谈的玩伴,不再是那个令“我”崇拜的偶像了。他以前是那么自在,无忧无虑,尽管有身份上的差距,他还是与“我”相谈甚欢,教“我”捕鸟,总给“我”带来惊喜。那一声声“迅哥儿”,带着孩童的天真,带着他与“我”的情谊。可是多年不见,他却已大变模样,整日鞠躬叫老爷,我想,如果换做是我,也会难以接受的。儿时的玩伴如今成了主仆,他不再与你谈天说地,不再与你自由玩耍,只因别人对他的冷淡,只因当时社会的冷漠与腐败。闰土因为巨大的压力,和封建社会思想的毒害,开始不相信“迅哥儿”,这曾经令二人都毫不在意的身份差距,现在却成了一道隔阂,一道永远无法消除的隔阂。
闰土为什么会那么在意身份?可以从他的外貌变化上看出,他已受尽了欺压。原来他的脸虽然是紫色的,却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可是现在他的脸却变成了灰黄色,不仅如此,还充满了苦涩之情。众多的子女让这个原本就并不富裕的家庭变得更加贫苦,官绅、贼匪的迫害使闰土已经不堪重负,再加上当时时局动荡,战乱四起,封建思想的压榨让他变得麻木,除了养活这一大家子人,已别无所求。
是啊,“我”心中美好的故乡、快乐的童年和那少年的闰土都变得,模糊、陌生了,兴许它们早就随着一排排白浪荡去遥远的地方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第12篇:《故乡》读后感
我读《故乡》得快十遍了——默读、朗读、略读、浏览、细读都试过,每次读都让自己收获新的体会。通常,人们都会对文章的结构脉络、语言风格、思想内涵等这些不同方面有着分类别式的认识,可是我更想把它们穿成一条线,攒成一个球儿,以此让自己对文章本身的东西认识得更通透、更立体。
鲁迅的语言总是深沉的,所以其思想也是深沉的,其情感更是深沉的,也是细腻的。他可以用客观冷峻的笔触将人物刻画得那么透骨,他亦可以让读者在客观冷峻中碰触到那些活生生有温度的人,他更可以让你在那些人物形象中体会到鲁迅记挂在他们身上的同情与哀叹。我仿佛感觉到鲁迅笔下的种种总是悲喜交加,到最后多是悲凉,然而又总不放弃添上些微茫的希望。正因为现实让他感到失望,他才更觉得希望的“木偶”不可或缺,不然路怎么走?不然怎么走出条条路来?这里的希望是真诚的,他是在为更多的人着想,为后辈们着想啊!
“我”作为鲁迅的影子,实际上就是鲁迅的代言人。“我”本不愿意和故乡隔膜,更不愿和故乡的人们隔膜。而现实中的“我”又却无能为力,“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于是,这真诚的希望返到使他害怕,害怕自己的心愿达不成。小说中的“我”还有点自欺欺人,明明说自己对故乡“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但“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那是故乡最美丽时候,因为曾有那么纯真的闰土给他带来一个新奇的世界,那时的他们不用考虑社会地位的高低,不懂得社会的暴风骤雨、风险漩涡,没有顾虑地沉浸在欢乐的友谊中,多么地可爱!那时的乡里人又是多么和善、淳朴!
闰土与杨二嫂被生活改变了,“我”也被生活改变了,同样是辛苦,他们在麻木、恣睢、辗转的领地上,早已经慢慢筑起无形的高墙,一点一点地遮望了彼此,再也看不到原来的模样。生活的负重,社会的黑暗,已经将他们的灵魂抽打得体无完肤。遗憾是深重的,悲哀是凝重的,而再渺茫的希望终究会照亮未来的路,由窄变宽,由泥泞变坦途,问问今天的我们,可以将历史里的希望实现吗?
第13篇:《故乡》读后感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第14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第15篇:《故乡》读后感
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期间的中国,日本的入侵,大革命的失败,新军阀的成立,把当时者处于动荡之中的中国,拽入了黑暗的深渊,而在这种黑暗之中,有的人在黑暗中沉沦,而有的人则想在黑暗之中找出一丝的光明,但这种人往往是徒劳无功的。
小桥,流水,人家,故时的好友,充斥着鲁迅对故乡的美好记忆,可是,当鲁迅再次回到故乡的时候,发现一切都变了,社会变得无情了,人与人之间也多了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富与穷的不同。使得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哎,人们的内心的变化人让鲁迅的那份对故乡的美好记忆破碎了。世界在变,人也在变。人们的内心中,少了份童真,多了份贪婪;少了份善良,多了份狡诈。
那朴实、勇敢的儿时好友——闰土,也消失了,那机智勇敢,见多识广的少年形象,被一个脸色灰黄,眼睛通红,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的中年人所代替。一句恭恭敬敬的“老爷”被封建礼教牢牢束缚,麻木不仁。那当时的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20年前的杨二嫂年轻美丽,因此她的豆腐店异常红火,人称“豆腐西施”;20年后,她成了“凸颧骨,薄嘴唇”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变成了自私、尖刻、贪婪、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的小市民形象。并想方设法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虚伪地吹捧、尖酸地嘲讽,还从中期骗我说闰土偷碗碟。
书中的鲁迅,从严冬中来,带来的是期待,带走的,则是悲凉。古往今来,人事沧桑,故乡在每一个游子的心底都是种最深的隐痛。而鲁迅先生心中这是一个“没有春天的故乡”故事的结尾,鲁迅离开了,对于这样的故乡,他难以再有美好的期待·······
第16篇:《故乡》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第17篇:《故乡》读后感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第18篇:《故乡》读后感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第19篇:《故乡》读后感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是《故乡》中的一段景色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五彩缤纷的神异图画,一个活灵活现、聪明伶俐、机智勇敢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第20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第21篇:《故乡》读后感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
第22篇:《故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使我鲁迅的《故乡》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离别家乡二十多年后,再次回到自己的家乡的深切的感受,以及所见所闻。这篇小说中多次提到了闰土这个名字,这是他小时候曾经陪伴鲁迅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的一个好伙伴,他让鲁迅增长了见
识。但正当鲁迅想再次回到故乡,和闰土一起重温一下美好的童年时光。但毕竟人与人之间是有等级之分的,尤其是那个年代。鲁迅万万没能想到,时隔那么多年,闰土已经完全变了。
闰土的一声“老爷”让鲁迅和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读到这里,我才感觉到旧社会主奴的差别竟是那么大!我不得不对生活在旧社会的人感到无奈。文章结尾的那句话,就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最佳心声: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世界上本没有差距,差距有时候存在于自己的内心!
第23篇:《故乡》读后感
最近,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
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第24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小的时候看到穷苦人缺医少药,饱受疾病之苦,立志学医,希望用自己高超的医术为穷苦人治病救命。然而,整个社会的腐败和没落,使他感到只靠自己高超的医术救苦救命远远是不行的。于是,他弃医从文,他要用自己的大声《呐喊》唤醒沉睡的国人,实现社会的革命和进步。
《故乡》就是鲁迅先生1921年通过自己“回故乡、在故乡、离别故乡”的亲身经历,描述了1921年前30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零,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现象,揭露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给劳苦大众造成的灾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历史现实。二十年的变化,使活泼可爱、机灵能干的少年闰土变成了一个“脸上刻着许多皱纹,只管吸烟身体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麻木、畏缩的人。“多子多福”的封建观念,苛捐杂税的摊派,兵匪及官僚的盘剥,是闰土家庭的生活“苦”的无法形容,问一句说一句,简直形同木偶一般。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
面对现实,鲁迅先生不由自主地发出“救救孩子”的大声“呐喊”:要人们冲破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推翻“吃人”的社会,“去寻求别样的人生”。
近百年来,鲁迅的.“呐喊”唤醒了一批批新时代的青年人,他们求真理谋变革,唤起民众千千万,开创了新的社会、新的时代。如今,我们重温这片文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人——不能墨守陈规,要敢于创新;人——不能失去希望,失去了希望,就失去了动力和方向。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社会的希望,中国的伟大复兴正期待我们少年来继承、来接班,中国梦、复兴梦,正期盼着我们新的一代,“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和不懈的努力,相信成功的路就在不远的前面!
第25篇:《故乡》读后感
隔膜,疏远,毁灭,其实有时渐进式的,从隔膜到毁灭,是一个过程,不是瞬间的变动。就拿闰土这个典型的人物来说吧,少年闰土是如此的纯真,他可以忘记地位身份的界限,跟“我”一块玩耍;但是中年闰土显得低微、恭敬,我们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一股封建等级的气息,“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我”与闰土、杨二嫂之间表面的隔膜是不是又在更深层次上映射出他们的心灵已经逐渐地被销蚀,甚至说早已毁灭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呢?
“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到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想与现实的剥离。‘我’由希望到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归来——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蓬船,终于蓬船’的圆圈。”
在钱、温、吴三位青年学者的解读中,《故乡》是鲁迅小说中两大小说情节、结构模式之一的“离去——归来——再离去”的“归乡”模式的代表之作。这种结构安排形成的不仅仅是小说结构的完整,我认为,更是作者情感历程的完整:为生活而漂泊辗转的无奈又满怀信心——回乡寻“梦”时充满希望——再次离乡时的绝望和落空。鲁迅通过这种“故乡”情结,正好有意识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
鲁迅带着这种“为人生”的写作原则,而不是“为艺术而艺术”,从“启蒙主义”的观念出发,开创了“表现农民和知识分子”的两大现代文学的主要题材。
我们当代不也需要这样的作家,拿起笔,深入社会底层,关注身边的人和事,揭露社会的病态吗?
你对街头巷尾、火车站的乞丐视而不见吗?你碰见农民工还是投以鄙视的眼光吗?你在满头大汗的清洁工面前乱扔垃圾还是不知羞耻吗?
那就请您爆发你的正能量吧!
子曰:“温故而知新。”只有沉得住气,静得下心,才会有新的感悟。
第26篇:《故乡》读后感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第27篇:《故乡》读后感
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
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
鲁迅一听说是闰土,连忙上前迎接,亲切地问声早,闰土站住了,脸上透着欢喜和凄凉的神情,恭敬地问了早。鲁迅刚想多说两句,但这一串迫切的话语像是被挡住了,不得不咽回去,因为他知道与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块坚硬深厚的玻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了,鲁迅感到十分悲哀凄凉,也说不出话了。归程了,却离故乡远了,也并没有任何留恋,仿佛四周有几堵密不透分的高墙,环绕着他,将他孤立了……
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
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
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七八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第28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第29篇:《故乡》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第30篇:《故乡》读后感
《故乡》这本书是出自大作家鲁迅之手。它揭开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艰辛。在历经二十年之后,文中的闰土已不是那个活泼可爱的孩童,而豆腐西施的可爱美丽也早就逝去,成了历经沧桑的乡下人。
《故乡》里,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莫过于闰土了。因为他少年时期和中年时期完全不一样,简直是天差地别。在鲁迅先生的眼里闰土少年时是一个活泼可爱,勤劳能干的少年。还见多识广,会讲许多有趣的事给鲁迅听,才使鲁迅先生对乡下的生活有了向往。虽然他们相处的时间不长,但是在鲁迅先生和我的记忆中,他是天真浪漫的。
可在二十年后,他们相遇时,闰土完全变了。一点以前的样子也没有,甚至连少年时的影子也没了。原先紫色的脸蛋,已变成灰黄灰黄,还刻上了很深很深的皱纹,他已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变成了一个可怜呆板的人。我知道这是旧社会人过度的劳动,才变成了这样。原先的健康已变疲劳不堪所取代,他肩上的生活压力太大了,把他压得连背都直不起来。他是多么可怜啊!他看起来不像中年人,更像个老年人。
在书中,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闰土的“他看见我,脸上浮现凄凉和欢喜的眼神。嘴动了动,想要说什么。终于他的神情变得恭敬起来,分明说道老爷……”从这里,我知道长大后的闰土已经知道自己和鲁迅的差距,已经变得自卑起来,已经明白自己和鲁迅再也回不到童年快乐的时光,再也感受不到过去的兄弟情谊了。
从闰土的身上我知道了旧社会的黑暗,也知道以前劳动人民的苦难。我庆幸自己生在新中国里,我为此感到幸福。
第31篇:《故乡》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过了几天,闰土来了,他的模样已与儿时变了许多。虽然他家里有着一块耕地,而且连第六个孩子都会工作了,但承重的税收依旧压着他的肩。并且,他的性格也与儿时变了个模样,变得善于奉承了,竟将儿时叫“迅哥儿”的“我”改叫成了“老爷”,顿时使我感到自己与闰土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离故乡”中讲述了“我”在走的路上,对自己所许的愿望,让后辈“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感到渺茫……
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了当时社会环境的,中国清政府、政府的愚昧、落后、贫穷、软弱无能,以及当时列强、地主的蛮横无理,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使广大的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越来越贫穷,导致了中国普通民众的生气、活力、纯真被活活地扼杀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是多么渴望打破封建社会的尊卑秩序,渴望建立超越庸俗的物质关系的新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呀!
在鲁迅先生的这本书中,让我们体会到了旧社会的,令我们更加体会到新中国的美好制度!
第32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第33篇:《故乡》读后感
读了《故乡》这本书,我有许多感触。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
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第34篇:《故乡》读后感
几周前牟老师就推荐《故乡》这篇文章让我们读,文章的作者就是被称之为“民魂”的鲁迅先生。
《故乡》讲述了鲁迅先生回故乡的故事。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第35篇:《故乡》读后感
看了《故乡》这本书后,长妈妈、闰土、孔乙己……这些人物都让我无法忘怀,特别是《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让我对他无法忘怀的原因当然是他童年与中年的巨大差异。
童年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丰衣足食,但却是寸步难行,哪儿都不准去,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虽然丰衣足食,但他失去行走的自由。而闰土没有被限制自由,他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看那广阔无边的海洋法,而鲁迅只能在院子里看那“四角的天空”。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相差不了多少。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往往是我们最忽略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它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看。
第36篇:《故乡》读后感
最近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平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第37篇:《故乡》读后感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第38篇:《故乡》读后感
鲁迅先生是我国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一生已笔代剑,战斗一生,影响深远,写过许多的著名小说,如《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我这次看的小说《故乡》就是一篇著名小说。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里面写了两个故乡。过去的故乡写出了一个活泼快乐,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闰土;现在的故乡则主要描写了现在的闰土,他已不在年轻、活泼、开朗,在生活的重重重压之下变成了一个衰老、拘谨的可悲之人。
是什么让闰土在这二十年之间发生了这样大的变化?让他由一个活泼的少年变成一个衰老麻木的可悲之人?其实是当时那个黑暗的、吃人的社会。多子、饥荒、苛税以及兵匪官绅把他都快压迫成一个木偶人了。和他相比,我能感觉到深深的幸福,我生活的这个社会没有饥荒,也没有苛税。我知道现在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更加会好好珍惜。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还可以去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这是因为鲁迅身上有太多的束缚。孩子们是有自由的,我希望大人们不要给孩子过多的束缚。
第39篇:《故乡》读后感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第40篇:《故乡》读后感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一、内容简介
小说根据同名电视剧改编,以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主要表现背景,描绘了1913~1918年以、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积极进取的学习生活和他们之间纯真美丽的爱情故事,同时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一批优秀教师形象。深刻揭示了“学生应该怎样读书,教师应该怎样育人”这个与当今社会紧密相关的现实主题,很好展现了为代表的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这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构建、现行教育理念的完善、当代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追求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作品以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1913~1918)的求学生活为主线,充分展现了以、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为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
二、小说目录
第一章 我叫
第二章 免费招生
第三章 论小学教育
第四章 经世致用
第五章 欲栽大木柱长天
第六章 嘤其鸣矣
第七章 修学储能
第八章 俭朴为修身之本
第九章 袁门立雨
第十章 世间大才少通才
第十一章 过年
第十二章 二十八画生征友启事
第十三章 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十四章 纳于大麓 烈风骤雨弗迷
第十五章 五月七日 民国奇耻
第十六章 感国家之多难 誓九死以不移
第十七章 新任校长
第十八章 易永畦之死
第十九章 驱张事件
第二十章 君子有所不为亦必有所为
第二十一章 逆书大案
第二十二章 文明其精神 野蛮其体魄
第二十三章 到中流击水
第二十四章 书生练兵
第二十五章 学生人物互选
第二十六章 汗漫九垓
第二十七章 工人夜学
第二十八章 梦醒时分
第二十九章 男儿蔚为万夫雄
-------------------------------------------------------------------------------------------------
三、恰同学少年读书笔记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读完了《恰同学少年》。它讲的是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梦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恰同学少年给了我太多的感慨,我感慨的胆识,蔡和森的睿智,刘俊卿的懦弱。
我觉得造成他们不一样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们周围的人,他们的父母、教师和朋友。想想看,如果没有一位有新思想的好妈妈,蔡和森也许只是一个吃家产的少爷;如果没有一位帮他的好妈妈,也许只是一个小学徒;如果没有孔昭绶对“天才”的格外照顾,也就没有之后的伟绩了。如果没有蔡和森的支持,也许王子鹏永远只能当一个娇气的大少爷。
一个人的本事固然重要,但没有了身边的人的支持有何成大器?俗话说得好:“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抱成团。”再厉害的天才没有他人的协助也只是独杆司令一个。而独杆司令是无法获得大的成功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就拿纣王来说吧,纣王没才?不,他很聪明,那他为什么会失去他的天下呢?因为他的残暴使那些协助他的人纷纷远离,于是,他失去了他的天下。
回首历史长河,有谁的成功没有别人的帮忙?再拿此刻来说吧,为什么此刻那么讲究人缘?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拉拢自我的人际网?因为没有人能够十全十美,没有人支持你,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让我们有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
四、恰同学少年读后感90篇
篇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500字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描写了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经历过程,展现出了以、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优秀青年为追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和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我从书中看到一句话:“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它的意思是少年强大国家才能强大,少年无能国家也弱小。刚进学校时偏科很严重,他文科很强,而数、理化、音乐、美术却很弱,但却迎难而上,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书中和他的同学、朋友等有志青年在努力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不忘强身健体。他们提倡:“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自创的“毛氏六段操”就受到大家的欢迎,学校还在等提议下进行了“书生练兵”活动,这次活动的进行为以后保卫长沙之战的成功打下了基础。
当然同学中也有自私的,刘俊卿就是其一,为了自己的虚荣心把家里本已所剩无几的钱拿去买皮鞋,为了自己的面子谎称自己的父亲是他雇的挑夫,一步错便步步皆错,最后他背叛学校、出卖校长、老师、同学。他黑暗的内心相较于等一群乐观向上、有勇气、敢作敢当的有志青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次都会带给我不一样的感受,他们让我想到作为中国的少年我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远大的志向,学习他们为国家出一份力,向他们一样为国家争光。
湖南第一师范学校晨光初现的操场上,、蔡和森等同学一齐高声诵读:“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 。。。”震撼的画面时常出现在我的脑子里。
篇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600字
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后,我非常敬佩读书的专注。有个毛病:性子太浮,做什么事情,旁边稍微一吵,就容易分心。英语成绩也不太好。所以他专门选了最吵、最闹、人最多的南门口的街道上,坐在大树下,捧着英语课本,一动不动地大声朗读着。读得非常专注,旁若无人。
知识已经那么渊博了,作文在第一师范都是第一名的,可他还要改正自己的缺点,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做事情专心致志、努力做到更好的精神让我敬佩。正是因为这几点做得非常好,再加上他刻苦读书,才成为了主席,换作我的话,旁边稍微一吵,我立刻就被吸引过去了。
有一次放学后我在家里做作业,突然,窗外传来了激烈的打骂声,我以为这种声音一会儿就没了,但是它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更激烈了,还伴随着哭闹声。我怀着好奇心迫不及待地放下手中的笔,跑到窗前向楼下望去,看着看着,我想起还有很多作业没做就走开了,可是心里总想着:他们为什么要打架?那个环卫老爷爷为什么这么狠心要打一个老太婆呢?想着想着,又忍不住去看。他们散了,我才赶快回去做作业,竟然不知不觉半个多时过去了。
不止如此,很多名人都是这样的。只有专心致志,不受外界影响,才能有所成就。
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学习非常专心,不管周围怎样吵闹,都分散不了她的注意力。有一次,她在学习,她姐姐和同学在她面前唱歌跳舞、做游戏,她就像没看见一样,在一旁专心地看书。姐姐和同学想试探她一下,她们悄悄地在居里夫人身后搭起几张凳子。只要她一动,凳子就会倒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居里夫人读完了一本书,凳子仍然竖在那儿。从此,姐姐和同学再也不逗她了,而且像居里夫一样专心读书,认真学习。居里夫人长大以后,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
我以后一定要像那样,做事专心致志,不受外界的影响,才能有所成就。
篇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700字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这是我国革命领导人爷爷对自己上学时经历的往事的回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讲述了年轻时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生活的经历。
在《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中作者用生动的笔法刻画了、蔡和森、萧子升等勤奋刻苦的优秀学生,以及孔昭绶、袁吉六等诲人不倦的好老师、优秀校领导等形象。我最喜爱的人无疑是本书的主角:。他机智勇敢,乐于助人,少年时期了他和我们一样,虽然经历过风雨、见过世面,但仍然懵懵懂懂,还不懂得一些道理和规矩,因此经常会碰壁摔跤,或者办出糗事。
的领导力和胆量是无人能及的。虽然是少年,但他已经萌发了极强的领袖意识。在他的校园中,曾来过一个名叫张干的新校长。他虽然诲人不倦,但过度地补课同学们疲惫不堪,甚至累死了一个负了伤的同学。对校长的教育方法不满,于是他联合数百号同学,齐心协力,竟把校长赶了出去。虽然勇敢,但因年少往往控制不住情绪,经常与老师因为意见不同而争论。
而的机智勇敢也曾立过大功。他在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的最后几年,长沙城外曾来过一支溃兵,有几千人之多。但因为怕遭遇埋伏而不敢进城。带领学生军,以油桶鞭炮来代替重武器。他还扮成军官,进入敌军营中劝降。他面无惧色,举止镇定,通过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不费一兵一卒就让敌军缴械投降,保卫了长沙城。
在书中也有两个无恶不作的混世魔王,马疤子和刘俊卿。马疤子是当地的匪首,残忍、狡诈,又卑鄙。而刘俊卿和原来是同学,但后来当上了土匪。他们“磨牙吮血,杀人如麻”,一心想对师范大学复仇。但邪恶之心总会遭到报应。两人最终在猴子石战役中被消灭。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颇丰。我对机智勇敢,无所畏惧的品格十分钦佩崇拜。更加明白了,要抵制邪恶,发扬正义。这本书还原了领袖的朝气与美好品质。我认为我们应该以及他的同学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奋斗!
篇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1000字
每当我看见,他总是高高在上,身后的万丈光芒十分耀眼,这让我觉得他遥不可及。但当我看了《恰同学少年》后,却让我觉得近得能触摸到他。觉得他再也不是我眼中那个高高在上的了,而是一个在我心里可以让我们领略和学习的同学!
那是一个爱国思想和白色恐怖并存的岁月,一个民主新文化和封建旧习惯斗争的年代,和他的同学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激扬文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怎样救国,怎样救民,这一切都在少年的脑海里回荡:"我现在还找不到,但将来一定会找到!"于是,勤奋学习,积极交流,关注国事,直至在学生中演变成了如火如荼的最初的革命实践活动,徒步游湖南、组建学生军、开办工人夜校,一个个比我们的研究性课题更能提高自己能力的活动都发生了。那,为什么我们自己却不曾尝试过为什么同学行,我们却不行并不是我们不可以,而是因为我们自身缺乏很多很多的勇气。坚持和青春的热血。同学在学生时代已经给我们立了个楷模,相信学习,服务人民,实现自我价值,奋斗的激情也会从我们向远方和未来无限的延展。当成功的你回过头来,看者那条你曾经走过的道路,看者那一滴滴的泪痕和血迹,你耻笑当日那个胸无大志的你。因为当年的你差点被懦弱夺取今天的成功!
喜欢文字,强身健体,一个能诗会武的。
是书生还是武将,还是两者具备少年博览群书,才气过人。虽不是稳重的乖学生,却是众人眼中不可多得的人才。同时,为了磨练意志,每天都做冷水浴,野外露宿,还喜欢长途步行。游泳更是他经常进行的活动方式,"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是当时他在江河中搏击的写照。他认为日本人之所以称我们为"东亚病夫",那是因为我们中国人的身体的确很差。为了粉碎这个可恶"东亚病夫"称号,同学在学校自发性组织起学生志愿军。因为他相信: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再放眼到当今社会,身体羸弱者比比皆是,虽然现在的学校都已经把体育列入中考范围,并要求学生每天跑1500米,但又有多少同学重视过体育锻炼,又有多少同学考试不及格同学们,健康才是一个人。一个国家的最基本。正如《少年中国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少年为一国之希望,身健方能气雄!
一心教书,却成了革命,一个领袖。
认为少年为一国之本,所以一心希望投身于教育事业中,培养祖国的花朵,破旧立新。但从"男儿蔚为万夫雄"这节中就已经看出必将成为非凡大器。所以,当革命在呼唤他时,当人民需要他时,义无返顾的站了出来,为革命,为人民奉献自己的力量。最终他与人民一起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看看现在,不少人不看好劳动委员这一职务。也不会有多少人希望去担当这一职务。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吃苦不讨好的职务。可我却认为这是光荣的职务,只要你融入在班集体中,融入这份工作中,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才能找到属于自己内心的快乐!即使你仍然默默无闻,但你却早已获得了最大的成功。而这份成功就叫做----奉献。
恰同学少年,我们拥有的是一段才刚刚拉开序幕的热血青春,也是最摇摆不定之时。时间流转至今,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更加纷杂,诱惑更加繁多,然而所拥有的机会也是不少。该如何选择自己的志向是停留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幻想浪漫和安定,还是修身储能,博采众长,为整个世界做出贡献
上一辈革命恰与我们同为学生,同为少年。而我们也将与国家一同进步,一同成功,令下一辈的少年与我们恰同学少年!
篇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我被深深地打动了。不仅仅因为剧情的跌宕曲折,更因为一代革命家少年时代的豪情壮志。他们忧国忧民的高度社会职责感使人钦佩,他们敢作敢为的胆量让人赞叹,他们勇于破旧立新的的精神令人折服。
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个性构成的重要时期。少年时的志趣思想,往往预示着一个人一生的前进方向。而电视剧中所描述的的少年时代,给了我们大学生无限启示,告诉我们就应心怀祖国、志向远大,先完善自身继而立足世间。
伟人的少年时代以天下为己任。他在作文中多次谈论天下大事,提出自己的看法,虽然因“过于张扬”而被老师批评,但他心怀祖国和改变旧中国的伟大理想得到了教师们的肯定,也得到了同学的钦佩。伟人的少年时代乐观而不畏寒苦,假期无处可去住在山上的亭中,也不能改变他的达观,携友一同读书游山,淋山雨而叫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如他以前所说,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这种乐观的精神让我深受启发。的魅力不仅仅如此,因为他光明磊落的为人、沉着缜密的思维和独特的领导才能,团结了一群有志于改造贫腐的旧中国的青年。在少年时代,他们游走于工厂乡村,成为当地先进思想的宣传兵;成年以后,他们更是各显所长,在华夏大地上掀起了革命的滔天巨浪。他们的理想与抱负,他们的气魄与胆量,他们的志趣与胸怀,无一不令人深深为之折服。
反观自身,恐怕许多人有愧于心。生活在改革开放、物资丰富的新社会,我们物质上充裕,却难免精神上的贫乏。衣食不缺的我们无须为明天的生活发愁,却反而常常失去理想,更缺乏社会职责感。在大学甚至是中学,虚荣攀比的现象屡见不鲜;因为失去奋斗的目标与动力而沉溺于网络的人也比比皆是;怠于努力而寄未来的期望于歪门邪道者也大有所在。虽然生活中少有如剧中刘俊卿之辈,但刘俊卿却是当代大学生精神弊病的集中和写照。在剧中,他的所作所为让人厌恶,生活中,他所代表的思想问题却不得不让人警示。
但与其说这部电视剧为我们敲响警钟,不如说它向我们提出了要求。梁启超曾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这句话的确是不可争辩的真理,也是这部剧集的最好见证!正是因为有了湖南一师的那群优秀少年,才有了之后的富强中国!我们大学生应从中有所感有所思有所悟有所行。在当今以和平和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我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成为革命家,但放眼天下,我们依然应当有用于国家与社会;远观未来,我们更有属于我们的时代任务,即使对于个人,我们也应不断自我完善,立志树节,选取正确的人生道路。
篇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怀着对革命领袖的无比崇敬,怀着对历经时代风雨和对穿越历史精神的怀念,我看完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连续剧。在剧中,我深深地为当年那气宇轩昂、胸怀天下的少年学子和他的同学们充满朝气的青春活力和豪迈的革命气慨所震憾,深刻地感受了时代伟人求学和早年从事革命活动的非凡的风采。
长沙,这块充满神秘色彩的土地,是青年生活、学习、工作过的地方。电视剧把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上世纪20年代工农革命运动蓬勃发展,反动势力为维护其反动统治对革命力量进行疯狂反扑的革命斗争风起云涌的峥嵘岁月。这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在进行革命活动中,青年结识了很多同志,并用心引导他们与广大工人农民相结合。他在湖南第一师范院校的几年十分耐人寻味,他和他的同学们满怀崇高理想,一齐登岳麓山,一齐玩橘子洲,一齐到湘江游泳……,他们关心国事;他们忧国忧民,指说江山社稷大事;他们爱憎分明,激浊而扬清,对黑暗现实的批判常形之于文字;他们蔑视权贵,视当时那些祸国殃民的封建军阀如粪土,严厉地痛斥他们的行为。1916年暑假,与罗章龙、蔡和森等组成“新民学会”,办《湘江评论》、《新湖南》,发动学潮,1919年底领导了有名的“驱张”运动,最终迫使张敬尧退出湖南。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在当时湖南开展的很多次反军阀斗争中,都是主要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与他的同学们对理想、对事业充满信心,为追求民族独立富强自由民主进步,从同学少年时起,以自己远大的革命志向和敢于对人民的敌人作顽强反抗、英勇斗争的精神已经作出了成竹在胸的答案。……真可谓“惟楚有材,于斯为盛。”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青年和他的同学们在青春年少时期,正是风采、才华旺盛之时,他们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是何等的萧洒;他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又是何等的执着和豪迈。为我们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
古人云:“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说的都是关于少年志向与成就事业、实现理想抱负的辩证关系。志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理想,二是实现理想所必备的意志和毅力,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因此,胸怀远大理想,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应当是中国青少年报效祖国,有所建树的首要任务,也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世界的最重要的力量之源。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如今,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中国青少年新的历史使命。作为新时期的青年法官,要干好人民司法这分工作,光光懂得审案还是远远不够的,简单的、机械的就案办案也是不科学的。只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中国的国情出发,从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潜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方向出发,牢牢地把握好司法的政治方向,用心地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才能最终实现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目标。
一代伟人虽已远去,但他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却永放光芒。我们不会忘记,一个从同学少年到年过半百的老人在莫斯科对中国留学生发表演说的语重心长: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好象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期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神采飞扬的演说穿越历史的时空在年轻的中国大地上回荡。
啊!永远的青年!
篇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有很多想法……
纵观历史,任何一个国家在其发展与崛起的时候,它的年轻人都有一种特殊的精神风貌,这种风貌极富时代气息,正所谓“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西班牙崛起时候的斗牛精神,美国的西部牛仔,前苏联的青年布什维克,中国的五四运动……民族精神的复兴从来都是与时代青年的成长紧密结合的。那么,“和平崛起”时代的中国青年,该具有怎样的一种精神风貌呢
把个人奋斗融入到民族昌盛中,把个人命运注入到国家崛起中,这样的青年,必获得巨大的成长动力和与之相辅相成的成就感与幸福感。
作为一个人,要有尊严,有灵魂;作为一个民族更要有尊严,有灵魂。这就是民族的品格,民族魂。
有人说: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一群中国人是虫。作为中国人当然不期望听到这样的声音。《冲出亚马逊》里的王辉对另一个中国队友说:“记住,我们两个就是中国。”
是啊,无论走到哪里,我们华夏儿女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
我们有自己的民族品格,民族魂!
篇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感触很深。这部电视剧讲述了青年时代的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学习生活的事,剧中除着重刻画了胸怀抱负的毛润之外,还刻画了他的同学和老师:忠厚老实的蔡和森,活泼可爱的杨开慧,爱慕虚荣的刘俊卿,陶家千金陶斯咏和她的好朋友向警予、赵家贞,以及和蔼可亲的孔昭绶教授,博学多才的杨老师,勤俭朴实的徐特立徐议长。整部电视剧表现出了在那个内忧外患,动荡不安的年代,毛主席和他的同学们救国救民,团结合作,视国家兴亡为己任的豪迈与热情。更加强调了一个事实,一个国家要富强,一个民族要振兴,务必透过教育这一渠道来塑造一颗坚定的信心,一份崇高的理想和一个完美的智慧。
剧中的、蔡和森、肖子升、刘俊卿都是贫寒人家的子弟,一齐考进湖南一师,但却走出了不同的人生轨迹。前三人为人类做出了贡献;而后一个却走上了卖师求荣的道路。是什么让他们这样天差地别是因为刘俊卿的父亲把儿子读书当做天下第一大事,只让孩子关门读书,自己累成什么样也不让孩子插手,结果孩子当着众人的面把自己的父亲说成是挑夫,父亲在家吃糠饼,儿子在学校摆阔,最后父亲死在儿子造成的罪过中。然而,我们此刻像刘俊卿的父亲仍然大有人在。他们把孩子上学看做是天字号第一大事,还说:只要读好书,什么都不用干。一切都满足孩子,可孩子怎样读的书呢书没读好,其他什么又都不愿做。亲爱的爸爸妈妈们,让孩子多干点活吧,在干活中,他能体谅到你们的难处,他能学会勤俭节约,他能变得更聪明,会更加用功的学习;让孩子多接触社会吧,这样会让孩子明白如何读书,如何做人。
《恰同学少年》的播出让还我体会到了很多很多,有一次,杨老师偶然看到了毛润之的鞋子已经破旧不堪了,便给了几个铜板让他去买一双新鞋,但是毛润之买鞋时经过一家书店,发现一本自己感兴趣的关于伦理学的书,于是就用手中的钱买了这本书。而此刻的我们,国家在一天天的强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没有经历过生活艰辛的我们或许早就把勤俭节约抛到九霄云外了。想想此刻的学生和他的差距该有多大呀,此刻大多数的孩子一从父母的手里接过钱就会奔向超市,网吧,游戏室,又有多少学生会把钱攒起来买书呢。
的确,虽然《恰同学少年》仅仅是一部电视剧,但它带给我的思考和启迪却值得我永远回味。青年的,经过时代风和雨的打击历练,完成了自己的鸿鹄之志,成就了自己的事业,而我们呢亲爱的朋友,你准备好了吗你准备好在人生的征程上一展风采了吗你准备好迎接人生旅途中的艰辛和挑战了吗。
篇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前几天晚上打开电视机,正好播放《恰同学少年》这部反映主席青年生活的电视剧,一看真的很有教育好处,此刻很少看到这么精彩的电视剧。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一首《沁园春·长沙》不仅仅脍炙人口而且激发了几代青年人的豪情壮志。一部以“同学少年”为主题,描述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生涯的大型青春剧《恰同学少年》在央视一套黄金档开播。的许多思想、做法是此刻青少年学习的榜样,看时正播放和萧子升徒步走湖南的情景,他们两个没有拿一分钱,徒步走到湖南的一个小镇后,萧子升写对联,卖对联,一个月回来的时候居然挣了不少钱。从这件事情使我对孩子们的教育问题,此刻的孩子一遇到问题,就退缩,就应象他们一样,迎难而上,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就应一个问题多动动脑筋思考几次,说不定就有解决的好办法。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虽然没有的伟大气魄和胸襟,但我认为“与己斗,其乐无穷。”我们无法战胜天地,无法战胜别人,但我们能够战胜自己。自己战胜自己,也是一场伟大的胜利。比如说我,最近由于工作忙(也能够说是借口),没有写过几篇稿件。难道别人的工作就不忙,我决定战胜自己,争取三天写一篇稿件,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潜力。虽然比起别人真是微不足道!
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_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意欲洗劫全城,城中却空无一兵可资防守。危急时刻,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枪。长沙城保住了,这真是一场胆的较量、智的生死较量。从这件事上,显示了惊人的军事才能和常人难比的胆略。为他以后率领红军击败国民党,领导解放全国人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这件事看出,后天教育固然重要,先天的性格更是无法改变的。象这样的胆略是别人学也学不来的。我们培养孩子,更就应注重个性化的发展,不光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将来才可能有一技之长,成年后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天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就是因为有校长和杨老师的鼎立支持和帮忙,所以成就了他青年时代就发挥出了自己的卓越的军事天才和领导才能,才能在以后更有信心和力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篇1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以前的社会是物质很缺乏,精神很丰富饱满;而此刻的社会呢,恰恰相反,《恰同学少年》观后感。当我第二次看完这部电视剧就感觉很想写点东西,我很羡慕那个年代的人们,真的很羡慕。那个年代的许多珍贵的东西,在我们这个年代逐渐丢失了。为什么在和平年代,在物质富裕的年代,人们却渐渐被蒙住了双眼,看不清楚什么东西才是珍贵的。在许多方面,与那时的青年相比,我甚至觉得社会在退步,在退步。我们需要重新认识我们身边的事物了。
这部电视剧真正让我重新认识了。片中塑造的青年的丰满形象,让我发现,我对毛主席实在太不了解了。甚至还误解了这位伟人,我觉得似乎我们这一代都不真正地了解,年轻人往往都对政治、历史、军事不屑一顾,更加不用说去了解了。一说起,大家似乎往往更加愿意谈论他晚年的过错,对于的看法总是太主观,根本就不了解却妄加评论。而如今我才明白到底是如何地“功大于过”,他的“功”到底是怎样的“大功”。的形象在我面前更加丰满了,对他的评价也更加客观了。
任何一个伟人,一开始都只是凡人,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农村青年。但是从青年时代的身上,明显能够看到他不平凡的品质。他才华横溢,博览群书,用心好学,勤思善辨,修身养性,重情重义,孝顺父母,忧国忧民,志存高远。他的眼睛明亮、有神、笃定、坚韧、勇敢、无畏。他有一帮和他志同道合、与他一同奋斗的好朋友。
哈哈哈哈哈,年轻人嘛,就务必……你们想去哇。
最深刻的感觉就是我们此刻缺乏那种敢拼敢干敢闯的精神,缺乏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勇气。还有做人还得脸皮厚点……呵呵
篇1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一首《沁园春·长沙》不仅仅脍炙人口,而且激发了几代青年人的豪情壮志。一部以“同学少年”为主题,描述等一大批进步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生涯的大型青春剧《恰同学少年》,除了立意新颖、清新自然外,还有很深刻的现实针对性和教育好处,揭示了“学生就应怎样读书,教师就应怎样育人”这个与当今社会紧密相关的主题。
剧中展现的是民国初年,为了发展教育事业,让贫困学生求学,实行“全免学杂费、食、宿费,发放津贴”的优惠政策,招收优秀学生学习师范。如今,国家富裕了,经济也大发展了,然而优惠政策却全没了,学费反而上涨了数十倍。可喜的是,前不久的两会公布六所师范将实行免费入学。这个新举措对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大好处,将使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上大学的孩子多一个光明和简单的选取,同时也会在社会上进一步构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剧中的招生考试。试题公开--“论小学教育”,既考了文化基础,又贴近专业,还全面的考查了学生的潜力。想到如今北大研究生复试改革更加挑剔,不再是“一卷定状元”的模式,而是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动机。未来北大研究生规模不像此刻这样动辄万余人,将根据“创新型领导人才”所需要的素质,挑选出具备这种潜质的学生予以培养。将本着“少而精”的原则,精雕细琢一批能够登上时代塔尖的杰出人物。
徐特立的教育方法。作为一师“教育学”的兼职教师徐特立的第一堂课是带一年级学生到乡下一所小学去现场参观,感受“什么是小学教育”另一堂课是据学生写出的文章,选取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进行课堂辩论,整个课堂热烈而活跃。这种别具一格的教学方法,却遭受到驻校“督学”的强烈反对。那怕是这天来看,也是对传统灌输式教学方法的改革,而不幸的是,当今各级各类学校普遍都是以课堂教学为主,以灌输式教学为主,为什么因为这样教课最省事,无论教师的水平如何,也都能应付过去。
在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存在偏科问题,但这并没有影响到他在学校的发展,这就是归功于当时一师范先进的“尊重个性、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的个性,再加以正确的引导和培养,发挥其最大的优势,而没有压制其兴趣爱好,而没有把他们全部培养成“死读书、读死书”的学生。如果没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就不会有伟人之后辉煌的成就。
而我们此刻的教育是一种什么样的教育,这是值得一些人深思的。中国之教育将如何走,又该走向何方“因材施教、尊重个性、发掘特长”我想这是教育界在任何一个时代都应遵循的规律。剧中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反思之处。
篇1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前几天晚上打开电视机,正好播放《恰同学少年》这部反映主席青年生活的电视剧,一看真的很有教育好处,此刻很少看到这么精彩的电视剧。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一首《沁园春·长沙》不仅仅脍炙人口而且激发了几代青年人的豪情壮志。一部以“同学少年”为主题,描述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生涯的大型青春剧《恰同学少年》在央视一套黄金档开播。恰同学少年观后感。的许多思想、做法是此刻青少年学习的榜样,看时正播放和萧子升徒步走湖南的情景,他们两个没有拿一分钱,徒步走到湖南的一个小镇后,萧子升写对联,卖对联,一个月回来的时候居然挣了不少钱。从这件事情使我对孩子们的教育问题,此刻的孩子一遇到问题,就退缩,就应象他们一样,迎难而上,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就应一个问题多动动脑筋思考几次,说不定就有解决的好办法。
“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虽然没有的伟大气魄和胸襟,但我认为“与己斗,其乐无穷。”我们无法战胜天地,无法战胜别人,但我们能够战胜自己。自己战胜自己,也是一场伟大的胜利。恰同学少年观后感。比如说我,最近由于工作忙(也能够说是借口),没有写过几篇稿件。难道别人的工作就不忙,我决定战胜自己,争取三天写一篇稿件,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潜力。虽然比起别人真是微不足道!
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意欲洗劫全城,城中却空无一兵可资防守。危急时刻,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qiāng。长沙城保住了,这真是一场胆的较量、智的生死较量。从这件事上,显示了惊人的军事才能和常人难比的胆略。为他以后率领红军击败国民党,领导解放全国人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这件事看出,后天教育固然重要,先天的性格更是无法改变的。象这样的胆略是别人学也学不来的。我们培养孩子,更就应注重个性化的发展,不光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将来才可能有一技之长,成年后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天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就是因为有校长和杨老师的鼎立支持和帮忙,所以成就了他青年时代就发挥出了自己的卓越的军事天才和领导才能,才能在以后更有信心和力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篇1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这部电视剧后,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他们的话语让我激情澎湃,他们的行动让我热血沸腾。我不忍心错过任何一集,哪怕是一秒,因为每一集都会告诉我们一些现代人正在遗忘着却是那最为宝贵的道理,那里面老师的很多话,都让人回味无穷。
在那时,我们中国是一个多么贫穷的年代啊!如果没有像他们那样的有志之士,我们有怎样谈强大发达啊!就连普通的衣食住行都成困难,我很清楚的记得蔡和森和刘俊卿那次因为吃饭而引发的争吵,他们两个把饭倒掉了本无关蔡和森的事!但蔡和森却愤怒了,因为他想到的是有多少人在忍受饥饿啊!他捡起了窝窝头,没有多说什么!这时,徐特立老师走了过来,他无声的和蔡和森一齐吃了起来!所有的学生被感动了,徐老师用无言的批评让刘俊卿羞愧。那时我真的被感动了!我的鼻子酸酸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想到生活实际中,学校的食堂,每一天都有一大桶饭菜被倒掉,菜不好吃就倒掉,悯农这首诗我们三岁的时候都会背,可见粮食的来之不易。饭从哪里来呀米饭首先要……然后再……最后用麻袋子一袋袋的装好,用货车运到各大商场,米的过程就这么麻烦,何况菜呢我们中国人口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但是我们的国土才排第三,如果人人都这样浪费,后果不堪设想。想到那里,我们就更就应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口粮食……绥棱教育信息网suilengea。
刘俊卿不仅仅如此还花钱买了一双贵鞋,这样奢侈的行为让我很看不惯,但是我们身边经常有人在攀比谁家更有钱啦谁的衣服是名牌的什么饭店的菜最贵啦我们就应学习毛主席、蔡和森……他们也是贫困出生,他们却明白省吃俭用……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实在是太多了!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全部描述。
祖国的未来在我们手上,我们要好好学习,学习刻苦学习的品质,学习徐特立珍惜粮食的品质……做一个有用之才。
篇1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些天来,我天天都在看《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故事主要讲述了等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在长沙第一师范里渴望知识,追求真理的感人故事。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最后那一集了。
一支溃败的反动军阀部队想占领长沙城。吓得老百姓们四处逃散。就在这时,以为首的一支一二百人的学生军将反动军阀团团围住,他们先用此起彼伏的呐喊声来吓住敌人,这样敌人就以为他们有好几千人,之后他们又把点着的鞭炮放在油桶里,来虚张声势。
敌人心虚了,便要求谈判。挺身而出,决定亲自前往,但是大家都担心会出什么意外,议论纷纷,最后才决定由、萧子升和蔡和森他们三人乔装改扮后,一齐去同敌人谈判。
他们昂首挺胸大步走近反动军队。当和副官握手时,副官怀疑他们不是长沙城内的正规军队,所以心里很不服气,握手时他就暗暗用力,想给一个下马威。也毫不示弱,最后副官被攥得龇牙咧嘴,只好松了手。
开始谈判了!说:“我给你们两个选取:1、缴枪后退出长沙城,2、死!”反动队长说:“能不能给我们留一些枪,回去我们也好交代。”严肃地说:“不行,全部缴枪!”当反动军队准备交枪时,那个副官不服气地说:“反正我不交!”瞪着眼睛说:“那你就试试!”当我看到那里,我真对的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品质钦佩不已。
但是就在反动军队已经交了两个小队时,被绑在第一师范的三堂会会主马爷跑了出来,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不要相信他们!他们只是一群手无寸铁、手拿破烧火棍的学生军。”反动队长疑惑地说:“那怎样有枪声”马爷说:“他们把鞭炮放在油桶里糊弄你们呢!”反动队长冷笑着对说:“戏演的可真不错啊!”远处的学生都呆呆地看着他们,不知所措。这时我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紧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只见神态坦然自若,慢慢地端起杯子,喝下一口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郭亮带着一小队长沙城内的警察来帮忙学生军,他们从远处对准马爷开了一枪,马爷应声倒下,嘴里还喃喃地说:“他们还…还真有…有枪啊!”
这下敌人被镇住了,只好乖乖地缴枪投降了,这时我才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悬着的心最后落了地。看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我真为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折服。他在青年时期竟有这样非凡的胆识与才能,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篇1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梁启超
怀着对革命领袖的无比崇敬,怀着对历经时代风雨和对穿越历史精神的怀念,我看完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在剧中,我深深地为当年那气宇轩昂、胸怀天下的少年学子和他的同学们充满朝气的青春活力和豪迈的革命气慨所震憾,深刻地感受了时代伟人求学和早年从事革命活动的非凡的风采。
长沙,这块充满神秘色彩的土地,是青年生活、学习、工作过的地方。电视剧把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上世纪20年代工农革命运动蓬勃发展,反动势力为维护其反动统治对革命力量进行疯狂反扑的革命斗争风起云涌的峥嵘岁月。这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在进行革命活动中,青年结识了很多同志,并用心引导他们与广大工人农民相结合。他在湖南第一师范院校的几年十分耐人寻味,他和他的同学们满怀崇高理想,一齐登岳麓山,一齐玩橘子洲,一齐到湘江游泳……,他们关心国事;他们忧国忧民;他们爱憎分明;他们蔑视权贵,视当时那些祸国殃民的封建军阀如粪土,严厉地痛斥他们的行为。1916年暑假,与罗章龙、蔡和森等组成“新民学会”,办《湘江评论》、《新湖南》,发动学潮,1919年底领导了有名的“驱张”运动,最终迫使张敬尧退出湖南。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在当时湖南开展的很多次反军阀斗争中,都是主要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他与他的同学们对理想、对事业充满信心,为追求民族独立富强自由民主进步,从同学少年时起,以自己远大的革命志向和敢于对人民的敌人作顽强反抗、英勇斗争的精神已经作出了成竹在胸的答案。……真可谓“惟楚有材,于斯为盛。”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青年和他的同学们在青春年少时期,正是风采、才华旺盛之时,他们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是何等的萧洒;他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又是何等的执着和豪迈。为我们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
古人云:“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说的都是关于少年志向与成就事业、实现理想抱负的辩证关系。志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理想,二是实现理想所必备的意志和毅力,两个方面缺一不可。因此,胸怀远大理想,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应当是中国青少年报效祖国,有所建树的首要任务,也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世界的最重要的力量之源。
一代伟人虽已远去,但他留下来的精神财富却永放光芒。我们不会忘记,一个从同学少年到年过半百的老人在莫斯科对中国留学生发表演说的语重心长: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好象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期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神采飞扬的演说穿越历史的时空在年轻的中国大地上回荡。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我们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期望寄托在我们身上。努力吧,同学们!
篇1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这部电视剧后,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他们的话语让我激情澎湃,他们的行动让我热血沸腾。我不忍心错过任何一集,哪怕是一秒,因为每一集都会告诉我们一些现代人正在遗忘着却是那最为宝贵的道理,那里面老师的很多话,都让人回味无穷。
在那时,我们中国是一个多么贫穷的年代啊!如果没有像他们那样的有志之士,我们有怎样谈强大发达啊!就连普通的衣食住行都成困难,我很清楚的记得蔡和森和刘俊卿那次因为吃饭而引发的争吵,他们两个把饭倒掉了本无关蔡和森的事!但蔡和森却愤怒了,因为他想到的是有多少人在忍受饥饿啊!他捡起了窝窝头,没有多说什么!这时,徐特立老师走了过来,他无声的和蔡和森一齐吃了起来!所有的学生被感动了,徐老师用无言的批评让刘俊卿羞愧。那时我真的被感动了!我的鼻子酸酸的,泪水在眼睛里打转。想到生活实际中,学校的食堂,每一天都有一大桶饭菜被倒掉,菜不好吃就倒掉,悯农这首诗我们三岁的时候都会背,可见粮食的来之不易。饭从哪里来呀米饭首先要……然后再……最后用麻袋子一袋袋的装好,用货车运到各大商场,米的过程就这么麻烦,何况菜呢我们中国人口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但是我们的国土才排第三,如果人人都这样浪费,后果不堪设想。想到那里,我们就更就应珍惜每一滴水,每一口粮食……
刘俊卿不仅仅如此还花钱买了一双贵鞋,这样奢侈的行为让我很看不惯,但是我们身边经常有人在攀比谁家更有钱啦谁的衣服是名牌的什么饭店的菜最贵啦我们就应学习毛主席、蔡和森……他们也是贫困出生,他们却明白省吃俭用……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实在是太多了!完全无法用语言来全部描述。
祖国的未来在我们手上,我们要好好学习,学习刻苦学习的品质,学习徐特立珍惜粮食的品质……做一个有用之才。
篇1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感触很深。这部电视剧讲述了青年时代的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学习生活的事,剧中除着重刻画了胸怀抱负的毛润之外,还刻画了他的同学和老师:忠厚老实的蔡和森,活泼可爱的杨开慧,爱慕虚荣的刘俊卿,陶家千金陶斯咏和她的好朋友向警予、赵家贞,以及和蔼可亲的孔昭绶教授,博学多才的杨老师,勤俭朴实的徐特立徐议长。整部电视剧表现出了在那个内忧外患,动荡不安的年代,毛主席和他的同学们救国救民,团结合作,视国家兴亡为己任的豪迈与热情。更加强调了一个事实,一个国家要富强,一个民族要振兴,务必透过教育这一渠道来塑造一颗坚定的信心,一份崇高的理想和一个完美的智慧。
剧中的、蔡和森、肖子升、刘俊卿都是贫寒人家的子弟,一齐考进湖南一师,但却走出了不同的人生轨迹。前三人为人类做出了贡献;而后一个却走上了卖师求荣的道路。是什么让他们这样天差地别是因为刘俊卿的父亲把儿子读书当做天下第一大事,只让孩子关门读书,自己累成什么样也不让孩子插手,结果孩子当着众人的面把自己的父亲说成是挑夫,父亲在家吃糠饼,儿子在学校摆阔,最后父亲死在儿子造成的罪过中。然而,我们此刻像刘俊卿的父亲仍然大有人在。他们把孩子上学看做是天字号第一大事,还说:只要读好书,什么都不用干。一切都满足孩子,可孩子怎样读的书呢书没读好,其他什么又都不愿做。亲爱的爸爸妈妈们,让孩子多干点活吧,在干活中,他能体谅到你们的难处,他能学会勤俭节约,他能变得更聪明,会更加用功的学习;让孩子多接触社会吧,这样会让孩子明白如何读书,如何做人。
《《恰同学少年》》的播出让还我体会到了很多很多,有一次,杨老师偶然看到了毛润之的鞋子已经破旧不堪了,便给了几个铜板让他去买一双新鞋,但是毛润之买鞋时经过一家书店,发现一本自己感兴趣的关于伦理学的书,于是就用手中的钱买了这本书。而此刻的我们,国家在一天天的强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地提高,没有经历过生活艰辛的我们或许早就把勤俭节约抛到九霄云外了。想想此刻的学生和他的差距该有多大呀,此刻大多数的孩子一从父母的手里接过钱就会奔向超市,网吧,游戏室,又有多少学生会把钱攒起来买书呢。
的确,虽然《恰同学少年》仅仅是一部电视剧,但它带给我的思考和启迪却值得我永远回味。青年的,经过时代风和雨的打击历练,完成了自己的鸿鹄之志,成就了自己的事业,而我们呢亲爱的朋友,你准备好了吗你准备好在人生的征程上一展风采了吗你准备好迎接人生旅途中的艰辛和挑战了吗。
这些天来,我天天都在看《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故事主要讲述了等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在长沙第一师范里渴望知识,追求真理的感人故事。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最后那一集了。
一支溃败的反动军阀部队想占领长沙城。吓得老百姓们四处逃散。就在这时,以为首的一支一二百人的学生军将反动军阀团团围住,他们先用此起彼伏的呐喊声来吓住敌人,这样敌人就以为他们有好几千人,之后他们又把点着的鞭炮放在油桶里,来虚张声势。
敌人心虚了,便要求谈判。挺身而出,决定亲自前往,但是大家都担心会出什么意外,议论纷纷,最后才决定由、萧子升和蔡和森他们三人乔装改扮后,一齐去同敌人谈判。
他们昂首挺胸大步走近反动军队。当和副官握手时,副官怀疑他们不是长沙城内的正规军队,所以心里很不服气,握手时他就暗暗用力,想给一个下马威。也毫不示弱,最后副官被攥得龇牙咧嘴,只好松了手。
开始谈判了!说:“我给你们两个选取:1、缴枪后退出长沙城,2、死!”反动队长说:“能不能给我们留一些枪,回去我们也好交代。”严肃地说:“不行,全部缴枪!”当反动军队准备交枪时,那个副官不服气地说:“反正我不交!”瞪着眼睛说:“那你就试试!”当我看到那里,我真对的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品质钦佩不已。
但是就在反动军队已经交了两个小队时,被绑在第一师范的三堂会会主马爷跑了出来,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不要相信他们!他们只是一群手无寸铁、手拿破烧火棍的学生军。”反动队长疑惑地说:“那怎样有枪声”马爷说:“他们把鞭炮放在油桶里糊弄你们呢!”反动队长冷笑着对说:“戏演的可真不错啊!”远处的学生都呆呆地看着他们,不知所措。这时我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紧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只见神态坦然自若,慢慢地端起杯子,喝下一口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郭亮带着一小队长沙城内的警察来帮忙学生军,他们从远处对准马爷开了一枪,马爷应声倒下,嘴里还喃喃地说:“他们还…还真有…有枪啊!”
这下敌人被镇住了,只好乖乖地缴枪投降了,这时我才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悬着的心最后落了地。看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我真为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折服。他在青年时期竟有这样非凡的胆识与才能,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篇1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在妈妈的推荐下,我下了《恰同学少年》,看完以后颇有感受:
首先是的母校――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孔昭绶先生作为校长,以教书育人为目标,将经世致用的理论输入、蔡和森等稚嫩学子的脑中,要用教育来开启尚未开化的民智,用教育来唤醒沉睡中的中国。其间,杨昌济,徐特立,黎锦熙等一批着名的中国教育家革命家任教于一师,“欲栽大木驻长天”,他们用自己全部的心血培养了这样一批中国的栋梁,他们在一师打下了深厚的学识基础,在老师的引导下有了自己的思想,透过一系列的活动获得了初始的社会经验。这些教师能够为了一个学生的偏科,由校长组织讨论,并引发对教育方式、培养人才的思索;他们能够为了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向教育司提议并更改校规,试问在当今的教育中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么此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理解“教育产业化”的思想,使得教育的目的出现偏差,老师被工资奖金升学率领导牵着走,学校对学生划分三六九等。那么何为师,何为教。
其次,就是、蔡和森、萧子生等人的成长,他们身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辛亥革命,袁世凯复辟,北洋政府,护法战争……正是在这样的国乱民荒中,他们立志要强国,强民,以国家的兴亡为己任,他们要用知识来改变贫困落后的中国。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职责感与使命感,我认为这是一代伟人成长起来的关键所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的一个“匹夫”二字,使多少人望而却步。当有了改变社会的理想,又怎样会在意生活中琐碎的鸡毛蒜皮呢有了用心向上的人生观和宏伟的理想,贫困似乎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他们的眼中信仰比生命更重要,就像高尔基所言: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
但他们毕竟还是一群孩子,他们也有过迷茫和彷徨,有过苦楚和辛酸。当他们应对袁世凯恶行、当他们应对儿女私情和理想抱负的矛盾、当他们应对权和利与信仰理想的碰撞时,是老师的开导和启迪、是朋友的搀扶与鼓励,让他们认识到:纵使是千年的古城壁,依然会有植物爬满石缝间,未来是完美的……
再有就是剧中塑造的其他一些鲜明的人物:城防营营长张自忠、普通警察警察郭亮、商会老爷陶翁、卖臭豆腐刘三爹……他们的深明大义,让我觉得中国之所以没有灭亡,正是一位有了这样一群伟大的人。少爷王子鹏,也打破了人们对纨绔子弟的印象,他从一个软弱无能的少爷,变成一个敢于吃苦、敢于搏斗的新青年。菜和森的妈妈,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依然爽朗的朗诵着普希金那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这部创下央视收视纪录的红色励志电视剧,真的是让人获益良多,大家也不妨亲自去感受一下伟人的成长历程。去找找自己的榜样。
最后,就以梁启超的话共勉吧:
造成今日之老大中国者,则中国老朽之冤业也;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职责也。彼老朽者何足道,彼与世界作别之日不远矣,而我少年乃新来而与世界为缘。如僦屋者然,彼明日将迁居地方,而我今日始入此室处。将迁居者,不爱护其窗栊,不洁治其庭庑,俗人恒情,亦何足怪。若我少年者,前程浩浩,后顾茫茫,中国而为牛、为马、为奴、为隶,则烹脔鞭棰之残酷,惟我少年当之;中国如称霸宇内,主盟地球,则指挥顾盼之尊荣,惟我少年享之,于彼气息奄奄,于鬼为邻者,何与焉彼而漠然置之,犹可言也;我而漠然置之,不可言也。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业,则吾中国为未来之国,其进步未可量也;使举国之少年而亦为老大也,则吾中国为过去之国,其澌亡可翘足而待也。故今日之职责,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于天不老;壮哉
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篇1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是有一部红色革命青春偶像剧。讲述的是一群风华正茂的少年在湖南省第一师范求学的经历。,蔡和森,杨开慧,向警予等青春时期的人生路带给了观众们无数感动,同时也给亿万青少年树立了榜样,激励了他们的斗志。
一次偶然的机会,《恰同学少年》从我眼前掠过,从此,它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原先是这样一个人,意气风发,张扬不羁,博览群书,雄才大略,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原先蔡和森是这样一个人,风华正茂,锋芒内敛,足智多谋,颇有才气,从容而不失自信。他们的阳光,他们的智慧,他们的汗水,他们的艰辛,我重新认识了他们,原先他们的成就得来谈何容易
现代社会缺少的就是这中青年,敢想敢做,敢于追求的人才:
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竟自由。
怅廖郭,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篇2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还是很不错的小说,把“红色”写出了别样的色彩。
总是在想,如果杨开慧不是那么早牺牲,那当代中国会有什么样的改写,当然历史是不能假设的,就好比“如果当年选择了陶斯咏……”这样的假设或许根本没有意义,历史总是偶然中带着必然~
乱世中出英雄,而英雄真的是出自性情出自信念出自信仰,这是人一种与生俱来的特质,反观现代教育,磨灭棱角摈弃信念,很有书中“张干”所推崇的教育方式——以高压来换稳定。在社会一再强调“维稳”的今天,这样的教育方式是不是在冥冥中有着特殊的含义。
总之,教育也好,社会也罢,每一种形式都会有其弊病,批判之很容易,但是真正要进行改革岂是喊几句口号就行的。这个时代也许并不需要毛这种颠覆性的革命家,但是历史归根结底是要前进的,中国体制的改革是一条必然的道路,这条道路驶向何方,如何走下去,总会有掌控方向的人出现~
篇2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这本书的时候是高中,现在马上要大学毕业了。
还记得当时小呆很认真的给我推荐这本书,她说真的这本书写的太好了。
虽然现在的感受没有那么深刻了,可是我记得当时我确实是疯狂的迷恋了蔡和森。
也同时激起了我昂扬的斗志和红色革命的情节。
书中的是个浑身是胆的少年,蔡和森则是温文如水的少年。
他们两个有着极大地互补性格,可是这并不影响他们有着深厚的友谊。
我是那样的喜欢这蔡和森,后来看了电视剧,发现徐亮演得也步步得我心。
以前最喜欢的书是《梦里花落知多少》,没有之一。
现在却更喜欢《恰同学少年》这本可以让我想起奋斗的书籍。
他没有华丽的词藻,有的只是动人的情感,可是,就只是这样的情感,也足以打动了我。
后来得知蔡和森和向警予都英年早逝,我好痛心,也很惋惜。
若蔡和森当年没有走的哪样早,必定是一个像周总理那样的伟大人物。
篇2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题记
还记得第一次邂逅《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时,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 。在这之前,我已经看过了由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恰同学少年》,并深深地被里面的人物和剧情所吸引。但我还是情不自禁地拿起了这本书,开始阅读起来。
歌德曾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对这句话深表赞同。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我仿佛也置身于那所千年学府中,与他们一起用功勤学,一起探讨人生,一起追求理想。我羡慕、蔡和森、萧子升等人的友谊和才华,敬佩孔昭绥、杨昌济等优秀教师的教学理念和忧国忧民情怀,同时也对向警予、陶斯咏等新女性的巾帼不让须眉和与时俱进感到自豪。他们让我看到了那个时代的希望,让我相信“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
很多师范生怀疑自己读师范的正确性,但在《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中,兴许他们可以找到了说服自己的理由。我至今仍记得书中的那个场景:新生入学的第一天晚上,校长孔昭绥到宿舍看望学生。他对他的学生说:“乱以尚武平天下,治以修文化人心。所以,读师范,学教育,他日学成,以我之所学,为民智之开启而效锦薄,为民族之振兴而尽一己之力,这不正是诸位经世致用的最佳途径吗?”是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作为师范生,多数人毕业后从事教育行业,到时,用所学的知识,为国家,为社会尽绵薄之力,不也是一件幸事吗?连板仓先生杨昌济都自豪地写出“自闭桃源称太古,欲在大木柱长天”的宏愿,师范生为何不能甘心地做一名教书匠呢?
有些人会抱怨读大学不知道在读些什么。我想这本书可以来给出开导。在本书中,杨昌济曾教育说:一个年轻人走进学校的目的是学习知识,更是储备能力。我觉得大学就是让我们储备能力的地方,只有知识和实际能力结合起来,我们才能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修学储能,这是杨昌济送给的四个字,也是我在大学要努力实现的目标。
书中的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他说:“什么是最可贵的,就是这种从不气馁,永远饱含希望,相信自己,相信未来的胸襟才是最可贵的。”是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只有相信自己,才可能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也许我们没有、蔡和森、萧子升他们那样的才华与胆识,但也并不影响我们相信自己的能力。很多人感慨生不逢时,认为时势造就英雄,却不知英雄更能造就时势。谁能真正做到“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呢?希望有一天,我们也能像一样,自信地说:“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与人奋斗,其乐无穷!”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写到:“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少年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希望,愿每个中国人都能壮志满怀地喊出:“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篇2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当年看这部同名电视剧的时候,我还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同学们即将各奔东西,而我也对即将到来的研究生学习阶段也有些许迷茫。印象中比较深刻的是谷智鑫所扮演的青年,以及其他人所展现出来的朝气蓬勃的面貌,对于当时的我产生了重要影响,让我以积极的心态去学习和探索专业更深入的知识。
近日重读以剧本打造的小说,我已步入而立之年。两天之内读完全书,内心澎湃不已,仿佛我也回到了一百年前那个民国初创,百废待兴的年代,和这些风华正茂、挥斥方遒的青年志士们一起,即将扛起振兴中华的重任。
当时在湖南第一师范就读的以、蔡和森为代表的年轻人,面对千百年未曾经历的乱局,以高昂的斗志和澎湃的精神,积极学习,勇于探索,表现出了那个时代青年学生的特质。正如梁启超所说:“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正是有这样的信念,才会出现留名青史的五四运动。
在青年时代所展现出来的英雄气概和领袖气质,那种不以个人发展为目标,将国家兴亡,民族兴衰责任扛于肩上的精神,身无半文却胸怀天下,寒窗苦读而志在鸿鹄,让人钦佩不已。而他最终也带领中国人民完成了复兴中华的伟大使命。
如今的中国,可以说处于一个非常好的时代,但社会的发展中却经常出现令人痛心的事件,中国真正走向富强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我辈当以先辈为榜样,修身齐家。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篇2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初读《恰同学少年》还是在几年之前,那时我刚上高中,虽然不敢说“书生意气,挥斥方遒”,但若论当时的豪气,却也颇有几分“中流击水,浪遏飞舟”的激情。尽管,年少盲从,不免几分的放纵,但确实从书中找的了自己的知己。人生得一知己不易,而书中的以、蔡和森、肖子升、陶思咏等为代表的一批热血青年,在当时的我心中,却也激起了深深的共鸣,那时的我,却也把书中的主人公视为知己的。
而如今,重读《恰同学少年》,一样的激情,而感受却又是不同。在当今的日子里,我在思索,为什么当年“恰同学少年”的青年志士,能够在那样的时空中突然产生。自然,这原因不是在物质条件上,那么,它又在何处?
时光荏苒,往昔难再,志士已去,精神仍存。如今的时代,尽管难以产生伟大的人物,但对于当今仍是青年的我们,难道不应深深思索吗?
篇2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当我坐在高三的教室里,低头看着《恰同学少年》的时候,总是有一种向上的力量在推动我前进。中国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少年,就那样深刻地感染了我。
是的,当时我不知道我读书是为了什么,一个瑰丽的梦想,还是为了一个好的大学以及未来的灿烂的前程。但是,我的心胸是否如此狭窄,只顾着自己,而没有一个确切的激励自己的想法呢。
然而他们不同的。我看着润之兄是如何在早上晨读“少年强则国强”,我看着他是如何在夜灯下苦读,我看着他是怎样意气风发地在外面露宿,我知道他是后来改变中国命运的人之一,然而我知道他有他的原因。
然而,看看我自己,看看我自己,我能够做些什么呢,为了自己而读书,在上课的时候打瞌睡,在下课的时候不着边际地聊天。我心里面完完全全没有可支撑我的东西,所以我才如此吗。我总是喊累,总是说读书很累,那是因为我完全没有一股精气,一股可以改变自己而且可以改变别人的精气。
我想,五四时期青年的那股锐气,是否早已经离我们而去了呢。我们当代的书生,只是为了自己的职业,为了自己而读着书,有多少人看到社会的不好而立志要改变这一状况呢。有多少人还想着“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呢。
我常常想要打起精神来,那么我想起中国的那一批少年,就觉得又有了力量。虽然时代不同了,可是我们还是可以怀着同样的梦想,为了一个更好的中国。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今日中国之责任,仍在我少年。
篇2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挑灯夜战至四点,终于看完了整本的《恰同学少年》,内心澎湃,热情不减,辗转难眠。仿佛我也回到了多年前,和那些指点江山,挥斥方遒的青年志士一起,在多灾多难的中国扛起了救民于水火的重任。
常常会回想1919年的五四运动,总觉得那种热情,那种澎湃,那种激昂,那种责任,才是青年学生应该有的特质。就正如梁启超所言: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我想,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需要一个精,气,神的,是需要一种英雄之气的,而执政者的胸襟与气度,则代表了这个国家的精神走向,我们国家需要英雄气,我们的民族需要英雄气。人们常言:乱世出英雄!我却认为,不是乱世造就了英雄,而是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存在滋生英雄的土壤,而这样的国家和民族才是有希望的,有未来的。
而那些在湖南第一师范,以,蔡和森为首的众多热血青年,则凝结了这个国家和民族的英雄气。
我们现在身处于最好的时代,比历史上任何时代的中国都要好。可在周围一片和谐的呼声中,我却担心,这样好的时代也最容易滋生享乐意识,而磨灭忧患意识的!
古人常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的着眼点,从来不仅仅局限于个人的修身成才,而是把自己的学业,自己的前途,未来,与社会之发展,国家之兴衰,民族之未来紧紧联系在一起,身无半文却胸怀天下,寒窗苦读而志在鸿鹄。
而那个在闹市门口,仍能旁若无人的高声诵书;一横一圈则画出了“半壁见海日”的豪迈;以天为盖地为床,在山野中餐风露宿,仍能体会天人合一的境界;在烈风骤雨间仍能高咏:“风,浴之我体,雨,浴之我身,列风骤雨,浴之我魂!”的身上,我看到了伟人与庸人的区别。
我自知自己的胸襟与气度不及之分毫,生怕亵渎了那份英雄气,在此惟有收笔,将心中的千言万语,凝结成五个字:恰同学少年!希望在看过的,读过的朋友们身上,能够得到一丝共鸣……
篇2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这是我国革命领导人爷爷对自己上学时经历的往事的回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讲述了年轻时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生活的经历。
在《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中作者用生动的笔法刻画了、蔡和森、萧子升等勤奋刻苦的优秀学生,以及孔昭绶、袁吉六等诲人不倦的好老师、优秀校领导等形象。我最喜爱的人无疑是本书的主角:。他机智勇敢,乐于助人,少年时期了他和我们一样,虽然经历过风雨、见过世面,但仍然懵懵懂懂,还不懂得一些道理和规矩,因此经常会碰壁摔跤,或者办出糗事。
的领导力和胆量是无人能及的。虽然是少年,但他已经萌发了极强的领袖意识。在他的校园中,曾来过一个名叫张干的新校长。他虽然诲人不倦,但过度地补课同学们疲惫不堪,甚至累死了一个负了伤的同学。对校长的教育方法不满,于是他联合数百号同学,齐心协力,竟把校长赶了出去。虽然勇敢,但因年少往往控制不住情绪,经常与老师因为意见不同而争论。
而的机智勇敢也曾立过大功。他在第一师范大学读书的最后几年,长沙城外曾来过一支溃兵,有几千人之多。但因为怕遭遇埋伏而不敢进城。带领学生军,以油桶鞭炮来代替重武器。他还扮成军官,进入敌军营中劝降。他面无惧色,举止镇定,通过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不费一兵一卒就让敌军缴械投降,保卫了长沙城。
在书中也有两个无恶不作的混世魔王,马疤子和刘俊卿。马疤子是当地的匪首,残忍、狡诈,又卑鄙。而刘俊卿和原来是同学,但后来当上了土匪。他们“磨牙吮血,杀人如麻”,一心想对师范大学复仇。但邪恶之心总会遭到报应。两人最终在猴子石战役中被消灭。
读完这本书,我收获颇丰。我对机智勇敢,无所畏惧的品格十分钦佩崇拜。更加明白了,要抵制邪恶,发扬正义。这本书还原了领袖的朝气与美好品质。我认为我们应该以及他的同学们为榜样,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奋斗!
篇2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这本书我是怀着对领袖的崇敬和对的豪气读完的,这部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这本书以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
在这本书中的众多人物中,我最欣赏,他英姿飒爽,虽不怎么帅气,但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每每想到他,我都会想到那个豪气冲天,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的;那个在北洋军阀包围下英勇无畏的;那个在易永畦生病时无微不至的。当然他也有许多缺点:太冲动、太倔强、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仍然让我敬佩。
“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我最敬佩的就是那种“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凌云壮志。一个人必须有一个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就应该朝着他奋斗,努力,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个志向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像,他也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但他有一种视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这就足够了,正是因为这种责任感,他才会刻苦读书,坚持锻炼,才会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们保卫长沙。《恰同学少年》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立志在先。”
记得有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斗不过天,斗不过地,更斗不过人。我们斗得过自己,战胜自己的人,更是一种胜利。
或许大家会说:“我们所生活的年代与那个时代是天壤之别,正可谓乱世出英雄。我们这些甚或在和平年代的人又怎么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认为这只是个借口而已。
是啊,我们虽不生活在乱世,但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追梦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坎坷。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的志向都没有,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就让我告诉苍茫大地,明日我主沉浮吧!
篇2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这句出自李白《少年行》的诗句,很好的诠释了少年的意气风发,壮志凌云。少年像春天一样朝气勃勃,充满生机。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描述的是等少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的学习和生活。它给我感触很深,书中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最佩服少年时代的,他与很多那个时代的少年一样,拥有远大的梦想,他有一颗渴望实现梦想的心,他有壮志凌云的气魄。他乐于助人乐善好施。他知道革命需要强健的体魄,所以锻炼身体。他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知道怎么样去实现它,即使遇到千难万险,也一往无前。
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就是刘俊卿,他的父亲是一个贫农,为了能让儿子上学,把自己女儿卖了去做丫鬟。当刘俊卿考上第一师范,他父亲到处借钱,为了给他买一身好的衣服,挑着行李送他去上学,路上不厌其烦地交代一件一件的事情,到了学校门口,刘俊卿竟然和别人说这是他雇用的挑夫。短短的一句话,让他父亲心都碎了。更过分的是,他又去将他妹妹辛苦赚的一点钱拿来供自己挥霍。刘俊卿不仅没有感恩之心,也没有羞愧之心,一次次做错也不去反思,外表华丽内心空虚,这样的人难成大事。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少年,我们积极向上,那国家就有希望,如果我们是垮掉的一代,那祖国就没有未来。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珍惜现在良好的学习环境,实现自己的梦想,从而继续祖国的富强文明之路。
篇3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每当我看见,他总是高高在上,身后的万丈光芒十分耀眼,这让我觉得他遥不可及。但当我看了《恰同学少年》后,却让我觉得近得能触摸到他。觉得他再也不是我眼中那个高高在上的了,而是一个在我心里可以让我们领略和学习的同学!
意气风发,豪气冲天,一个学生。
那是一个爱国思想和白色恐怖并存的岁月,一个民主新文化和封建旧习惯斗争的年代,和他的同学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激扬文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怎样救国,怎样救民,这一切都在少年的脑海里回荡:“我现在还找不到,但将来一定会找到!”于是,勤奋学习,积极交流,关注国事,直至在学生中演变成了如火如荼的最初的革命实践活动,徒步游湖南、组建学生军、开办工人夜校,一个个比我们的研究性课题更能提高自己能力的活动都发生了。那,为什么我们自己却不曾尝试过?为什么同学行,我们却不行?并不是我们不可以,而是因为我们自身缺乏很多很多的勇气。坚持和青春的热血。同学在学生时代已经给我们立了个楷模,相信学习,服务人民,实现自我价值,奋斗的激情也会从我们向远方和未来无限的延展。当成功的你回过头来,看者那条你曾经走过的道路,看者那一滴滴的泪痕和血迹,你耻笑当日那个胸无大志的你。因为当年的你差点被懦弱夺取今天的成功!
喜欢文字,强身健体,一个能诗会武的。
是书生还是武将,还是两者具备?少年博览群书,才气过人。虽不是稳重的乖学生,却是众人眼中不可多得的人才。同时,为了磨练意志,每天都做冷水浴,野外露宿,还喜欢长途步行。游泳更是他经常进行的活动方式,“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是当时他在江河中搏击的写照。他认为日本人之所以称我们为“东亚病夫”,那是因为我们中国人的身体的确很差。为了粉碎这个可恶“东亚病夫”称号,同学在学校自发性组织起学生志愿军。因为他相信: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再放眼到当今社会,身体羸弱者比比皆是,虽然现在的学校都已经把体育列入中考范围,并要求学生每天跑1500米,但又有多少同学重视过体育锻炼,又有多少同学考试不及格?同学们,健康才是一个人。一个国家的最基本。正如《少年中国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少年为一国之希望,身健方能气雄!
一心教书,却成了革命,一个领袖。
认为少年为一国之本,所以一心希望投身于教育事业中,培养祖国的花朵,破旧立新。但从“男儿蔚为万夫雄”这节中就已经看出必将成为非凡大器。所以,当革命在呼唤他时,当人民需要他时,义无返顾的站了出来,为革命,为人民奉献自己的力量。最终他与人民一起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再看看现在,不少人不看好劳动委员这一职务。也不会有多少人希望去担当这一职务。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吃苦不讨好的职务。可我却认为这是光荣的职务,只要你融入在班集体中,融入这份工作中,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才能找到属于自己内心的快乐!即使你仍然默默无闻,但你却早已获得了最大的成功。而这份成功就叫做----奉献。
恰同学少年,我们拥有的是一段才刚刚拉开序幕的热血青春,也是最摇摆不定之时。时间流转至今,我们所面临的社会更加纷杂,诱惑更加繁多,然而所拥有的机会也是不少。该如何选择自己的志向?是停留在自己的小小世界里幻想浪漫和安定,还是修身储能,博采众长,为整个世界做出贡献?
上一辈革命恰与我们同为学生,同为少年。而我们也将与国家一同进步,一同成功,令下一辈的少年与我们恰同学少年!
篇3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黄晖的小说《恰同学少年》一路走红,令广大读者爱不释手,并且深受鼓舞和教育。其同名电视剧接连在各地电台热播并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
作品以独特的艺术视觉,凝重的思想内涵和高尚的品味叙述手法来解读那个特殊年代的激情岁月。小说以在湖南第一师范的学习生活为背景,充分展示了、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新一代青年敢作敢为的青春,为理想而不懈奋斗、奋发向上的斗志,志存高远,改造旧中国与旧世界的雄心壮志。同时也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教师的形象,歌颂他们教书育人的创新精神。
看完这看部作品,我们不禁感慨:古老的中国在二十世纪初重新找回了青春,青春的血液又开始在这古老的土地萌芽流动。它所体现的精神让人热血沸腾。
全书洋溢着青春活力,健康的气息,更多的是时代青年的新生、社会教育的新生、苦难中国希望的新生。时代青年的新生是这部作品的浓墨,是主线,沿着它的轨迹,我们一步步深入了解变革中的社会,希望萌芽的社会。恰同学少年时,青春在这开始绽放。
“叫花子开粥厂,穷师范招学生。”横批:“挤破脑壳”。
在看学生招生榜,信手拈来,闲然自得,不因自己是穷学生而困窘,不因人多竞争强而忧心忡忡。当录取名额一个个贴出来还没自己的名字时,一句“莫着急,我的名字还没看见。还有前三名,好戏在后头。”更是显示他的淡定,大度的自信心。出身贫寒,为求得一所理想学校,与父亲闹矛盾,独自闯荡,望求得修身的学识。求学既求索,抱着远大理想,一双布鞋破了再补,补了在穿,毫无抱怨,怡然自得。还有蔡和森、萧子生兄弟等都因生活所迫而聚到一块……
他们拥有梦想,他们充满活力,他们有才华而不断吸取才华。他们踏实、团结,勇于创新。不仅独立组织了学校第一个青年团体,组织了自治训练兵营,同时还充当了地安巡逻警,这在当时都是前所未有的新生,代表了新时代青年的自强自立。他们敢作敢为,胆量惊人。面对反动统治,他们公然与反动派作斗争,于是呼:袁世凯万岁,中华民国千古(意:袁世凯对不起中华民国)。当北洋军阀溃部败走长沙,一场灾难即将到来,他们勇敢地拿起手里的木枪,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溃军谈判。当真相面临暴露,他们临危不惧,泰然处之,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最终使敌人屈服。
同时,在他们身上也书写着反封建的新篇章。陶斯咏,向警予是新生妇女的代表,封建婚姻,封建礼教对她们失去引力。她们冲破封建的枷锁,走出了新生的第一步。王子鹏与仆人秀秀的结合是执着的,是新青年寻求自身幸福的胜利。他们,的确是希望。
诚然,在这一群朝气勃勃的青年背后,是一群优秀教师默默无闻的心血,他们冲破传统教育方法,开新时代教育之先河。育人,富民强国。正是孔昭绶(一师校长)勇于创新,勇于改革,“欲救国强种”、“以我之所学,为民智之开启而效绵薄,为中华之振兴而尽一己之力。”从而使一师面目一新,朝气蓬勃。正是杨昌济不贪富贵,不贪虚荣,悄然遁世,望“得一二良才,栽大木柱长天”的崇高师格,让等人的才华得以发掘,得以展示,为百年积弱之中华撑起自强自立的天空。正是穿草鞋吃剩饭的省副议员徐特立,在青年一代中留下了一个个光辉的榜样,净化他们的心灵……正是这么多优秀的教师,拥有崇高师德的教师,在默默耕耘中,社会教育的新生由此而现。如今教育兴盛,弊端层出,或许,他们是一杯很好的调味剂。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往昔的少年却已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中。而我们,我们青春的车轮正在滚动着,我们也充满热血,充满激情,我们也可书写和《恰同学少年》一样的青春。当我们在学习或者生活中,遇到挫折或者感到迷茫时,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目标,带着激情,坚持不懈,就能排除万难。“逝者如斯”,恰同学少年,修学储能,胸怀五湖四海,头顶白云蓝天。适时代激流,大展宏图,指点多娇江山,身临珠峰之巅。这就是本书给我们的最大的鼓舞。
篇3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随着“八一”节的到来,各种历史回顾的影片又拉开了帷幕。而在众多的影片中,《恰同学少年》深深的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震撼了我的心灵,给予我无限的斗志……
它是一部摧人向上的健康作品。让我看到的是阳光和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胸怀祖国的气魄,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有志青年的意气风发,看得人眼前一亮。
《恰同学少年》吸引我的另一点是跟大多青春剧一样,这部戏充满了俊男美女,但跟韩剧和其它偶像剧所不同的是,剧中人物个个清新自然,造型朴实干净,行为大方坦然,没有矫揉造作“装酷耍帅”的桥段,整部电视剧给人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感觉。看后给了我无限的憧憬。
这部电视剧也使我想起即将离开的大学校园,正在工作岗位上实习的我这才明白大学的光阴是最珍贵的。好怀念大一的生活,好想念我的母校,好想念我的老师、同学,一点点,一幕幕,大一的点滴在脑海中闪现。还会想起那条熟悉的街道,那熟悉的计算机楼,那熟悉的教室,春天里的绿草坪,夏天里的花海,秋天里的落叶,冬天里的皑皑白雪……那是充满烂漫幻想的时候啊,有我们太多的憧憬,我们也曾有过那样的雄心壮志,也曾有以天下为已任的伟大抱负和崇高理想,但缺少了那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英雄气概。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梦里无数徜徉,却不能回头。这就是人生的无奈罢。如果时光再重来,大一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呢?我想《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给了我们更多的诠释,那种久违的青春活力,那种久违的理想主义,那种不容阴暗的堂堂正气,那种对教育、对中国的.未来深深的反思和忧患,那种强烈的责任感,我想不光是我,每一个收看的观众,都会为之震撼。
可喜的是我们还会同母校走过半年的光阴,《恰同学少年》为我今后的道路指点了迷津。我们不会再混混谔谔,同时《恰同学少年》告诉我们:我们要在人生之路上乘胜前进,我们要选择最能激发我们内心深处潜能的环境,我们要多和那些志趣高雅、胸襟开阔、抱负远大的朋友交往,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深受他们的感染,养成主动积极奋发的精神,这样的人生,肯定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因虚度年华而悔恨的。”
篇3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在寒冷的冬季里,因为有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让我们在这个冬季的寒假里不再孤独。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主要写了少年狂傲的毛同志,俊秀儒雅的萧子升,少年老成的蔡和森和意气风发的萧三等人。他们知道要关心伙伴,爱护朋友,但是我呢?不但不关心伙伴们,而且对伙伴们大吼大叫,我生气的时候就把她们当成出气筒,冲着她们发脾气,通过她们来发泄自己的愤怒。看看毛同志他们的行为,再看看我自己的行为,两者形成了很明显的对比。
他们还知道要把钱节约起来,花在自己应该花的地方,但是我呢?将爸爸妈妈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拿去买小摊小点上的“三无”垃圾食品吃,而买对学习有很大帮助的物品的时候,就缠着爸爸妈妈要钱,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那时候真不应该。他们胸怀宽广,不会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但是我呢?就算朋友是好心的,也会被我当成驴肝肺。在我眼里,朋友为我所做的一切完完全全是多余的。所以我认为我自己好不应该。
他们为了中华之崛起,为了人民之幸福,竭尽自己的所能;他们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崇尚光明正义;他们潇洒,执着豪迈,不慕虚荣;他们豪情万丈,倔强狂傲,正义直爽;他们有勇有谋,胆识过人,自信自强;他们文采飞扬,有着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这是使我们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世界最重要的力量之源。
跟他们相比,我们缺少了一份远大的志向,他们天还没亮就开始跑步了,而我们都太阳晒屁股了,还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跟他们相比,我们相差了很多。不过,我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努力,一定可以超越他们的。
篇3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我以前不佩服毛同志,认为他并没有什么伟大之处,反而认为他是愚蠢的,正因为他领导人民发动“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使经济的发展遭到了重大损失。
但是看了《恰同学少年》之后,我对毛同志又有了新的认识。我开始佩服他,景仰他,崇拜他。
一开始,毛同志就倒立着看书。无论外面是多么吵闹,他丝毫没有分心。他的这种专心真是无人能比。同时倒立着看书还能锻炼自己的体魄,真是一举两得。此后他还和同学集体冬泳,还自创了六段操(毛发明的一种融合体操和武术于一体的健身操),在全校推广开来。
正像他说的人的身体光靠天靠菩萨是没用的,只要坚持锻炼,身体自然百病不侵。“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确确实实在他身上得到体现。“青年的未来需要的是坚实而强健的体魄”让我明白体育之重要性,健康之重要性。缺乏锻炼的我今后一定要加强运动,“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在一师的新生考试中,毛同志以第一名的成绩顺利地考入一师。在杨昌济先生的第一堂课上,先生提出了一个问题:“说说自己的志向。”其他同学都说了自己的志向,但是毛同志却说不知道,虽经常想,可一直没找到答案。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还没找到合适的答案,只是在不断地选择之中。正如毛同志所言:“求学即求索。”总有一天会找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毛同志生活朴素,就算他的鞋子磨破了底,他也毫不在意。甚至把杨老师给他买鞋的钱用来买书,可见他爱读书之深。他的这种简朴的生活作风真是现在的我所缺乏的。
可是刘俊卿却和毛同志截然不同。他家境贫困,父亲为他拼命工作,到处借钱供他读书,甚至把看病的钱都给了他。但是刘俊卿却拿这些钱去买昂贵的鞋,真是枉费他父亲为他付出的心血。他的所作所为都是那虚荣心驱使的。想想有时我也会这样做,真是惭愧啊!
和他相比,蔡和森几乎是完美的。他没有毛同志那种锋芒毕露,更没有刘俊卿那种奢侈浪费,更多的是一种内敛。他的作文以105分考入铁路学堂,100不止还多出5分。这样的一个优秀生却丝毫没有傲气,反而比其他人更平易近人。他勤工俭学,在大街上擦皮鞋,没有任何自卑,反而有一种乐观的心态,真是苦中作乐,其乐无穷。蔡和森还有一份博大的胸怀。在竞选谁是学校最优秀的学生中,蔡和森主动担任计票员,放弃竞选,不得不让人佩服。
最让我热血沸腾的毛同志劝降3000大军。他和同学们没有刀枪,竟和大军对抗,胆识过人。尤其是在马排长说破毛同志是学生时,毛同志仍坦然自若地喝茶水,还仰天大笑。甚至在团长用枪指着毛同志的头时,他也丝毫没有动容。在如此危险的时刻还能保持着一份冷静,非常人能做到。毛同志通身是胆,难怪能成就一番伟业。
从毛同志的身上,我还明白了研究学问是为了改造社会。原本的我只是为了读书而读书,现在是他指明了我读书的目的,为了改造社会而读书。
《恰同学少年》让我重新认识了一代伟人毛同志,纠正了我从前的片面看法。它真是一部很好的电视剧。受益匪浅啊!
篇3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个书名听起来很新颖,老师也极力推荐,这不禁让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想了解书中人物的少年时代。
原来《恰同学少年》讲述了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校长孔昭绶采用新民主义方法,聘请了学识渊博、思想进步、品德高尚的杨昌济、徐特立、黎锦熙、方维夏、王季范等人任教。在“教书育人”的主题下,塑造了孔昭绶、杨昌济等一批好老师。同时也展现了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一代人的学习生活,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青春而又有活力。
故事中,我最钦佩的人是毛同志。他的为人、为政、为文都令人感叹。学习方式也很特殊。有的时候,他边倒立边看书;有的时候,他坐在街上大声朗读。每当清晨,他就会学着杨昌济老师那样,打着赤膊,边朗诵课文边用井水冲凉。每当别人都入睡时,他仍在那微弱的月光下看书。多么爱学习又不忘锻炼的毛同志啊!我也要像他那样做一个既有学识又健康的人。
毛同志不但爱学习,组织力也很强。在班上,他组办了一个读书会。每到周末,他们就会聚集在一起,讨论最近发生的校园事件,有时谈谈国家大事;有时讲讲新出版的进步刊物。会上,他们各抒己见,争论激烈。正因为毛同志出色的感召力,他领导中国革命一步一步走向胜利。
毛同志在学校是个出色的学生,在家里是个孝顺的儿子。得知母亲生病后,毛同志直奔家中。因为乡里医疗条件差,毛同志怕耽搁母亲的病情,就带着母亲踏上了求医之路。他不顾路途遥远,执意要把母亲送到最好的医院治疗。历经千辛万苦,毛同志终于把母亲送到了长沙湘雅医院。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我的心里除了感动,更多的是敬佩。我敬佩毛同志对母亲的关爱,敬佩毛同志对长辈的孝顺。在我心中,毛同志是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爱母亲,爱师长,爱祖国!他发奋图强,立志救国。这使我不禁想到了生活在幸福和平年代的我们,是不是也应该为了自己的前程,为了祖国的未来,而锐意进取,立志图强!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感慨万千!让我们从这本书中,汲取力量,努力学习,磨练意志,孝敬长辈,报效祖国,争做一个健康有活力的少年吧!
篇3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青春,无限美丽,因为它代表着风华正茂;
最近我阅读了刚刚热播的电视剧《恰同学少年》的同名小说。由于种种原因我没有看《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怀着对革命领袖的无比崇敬,怀着对历经时代风雨和对穿越历史精神的怀念,我忍不住翻开这本书。《恰同学少年》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毛同志、蔡和森、萧子升、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一批优秀的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和他们之间纯真的爱情故事。同时也塑造了一批优秀的知识分子,以民族大业为己任。如:孔昭绶、杨昌济、袁吉六、张干等。
长沙,这块充满神秘色彩的土地,是青年毛同志生活、学习、工作过的地方。《恰同学少年》把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上世纪20年代工农革命运动蓬勃发展,反动势力为维护其反动统治对革命力量进行疯狂反扑的革命斗争风起云涌的峥嵘岁月。这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在进行革命活动中,青年毛同志结识了很多同志,并积极引导他们与广大工人农民相结合。他在湖南第一师范院校的几年十分耐人寻味,他和他的同学们满怀崇高理想,一起登岳麓山,一起玩橘子洲,一起到湘江游泳……,他们关心国事;他们忧国忧民,指说江山社稷大事;他们爱憎分明,激浊而扬清,对黑暗现实的批判常形之于文字;他们蔑视权贵,视当时那些祸国殃民的封建军阀如粪土,严厉地痛斥他们的行为。1916年暑假,毛同志与罗章龙、蔡和森等组成“新民学会”,办《湘江评论》、《新湖南》,发动学潮,1919年底毛同志领导了有名的“驱张”运动,最终迫使张敬尧退出湖南。
毛主席和他的同学们他们组织了图书会,在假期登上橘子山头,朗诵革命史诗,交流思想心得体会,多么蓬勃上进的一帮青年,而我们当代的青年呢?大家都窝在家中上网,看电视,我们这些青年正处于病态的生活状态之中。
当邓公、江公在中国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和革新的时候,他们忽视了这个社会必须坚守的一种东西,这就是精神,这是改天换地的精神,这是小我与大我的融合的精神,这是一个社会进步必须所要具备的最重要的东西,而我们恰恰丢失了,人们都陷入了对金钱的追逐,我们不可否认,获取金钱的过程是艰苦的过程,但是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内心的世界,如果只是简单地生活在这个外部世界中,那我们的生命岂不很肤浅吗?
那么我们大部分人为什么只是浑浑噩噩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呢?我想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们不能主动地激发我们内心深处的潜能——生命中富有朝气勃勃的生命力量,而从这部影视剧中我们看到一群青春少年富有朝气的奋斗人生,他们如果单独地关在自己的家里,我想是不会有什么出息的,他们是幸运的,因为他们选择了那样的环境,他们每一个人都互相激励,激发一个人内心最大的潜能,其实除了书本外,最大的力量是朋友的信任、鼓励、赞扬。我们现在看他们的时代,他们都非常主动地组织各种活动,借自己创造出来的环境提升自己,借助朋友提升自己,激发自己的深处潜能,所以他们的人生是富有朝气的,富有伟大的意义的,我想这也是那个时代对我们现在这个唯升学就是一切的教育体制的冲击吧!
我也上网查询了有关于毛主席的此本书一些报道。有些网友认为时代正在变化,我们这些80年代的青少年与毛主席那个时代所在的年代是天壤之别,思想上面的鸿沟更是无法跨越,正所谓乱世出英雄,当今我们生活的社会主义和平年代又怎能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但我并认同他们的观点,也许有这样一些类似想法的年轻人正在给自己平时的自由散漫安逸地度过每一天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
虽然现在并不是乱世,但是谁又能说每个年轻人在追寻租户的梦想的过程中是一帆风顺的呢?只要有梦想的人,去寻找梦想的人都会遇到困难。有一首歌,其中有句是这么唱的:梦想象气泡,但至少能触摸得到。其实,我们的目标并不只是这样而已,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目标都没有,那人生将失去另一种意义!理想不是用来触摸的,是用来追寻的。
为什么我们不能告诉茫茫大地,我主明日浮尘呢?
篇3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喜欢读《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我迷上了这本红色励志小说,天天手不离书。
这本书讲述了毛同志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书中充分展现了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为了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体现了他们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恰同学少年》不仅讲述了激情的少年也讲述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老师的伟大。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我敬佩的人,我最敬佩的人有两个,一是助人为乐、默默奉献、少为人知的易永畦。易永畦从小就体弱多病,无法剧烈运动,他便默默地为操场上运动锻炼的同学看衣服。他经常悄悄地帮毛同志缝补好破了的鞋子,临近期末,他还帮忙泽东连夜复习数学。我敬佩他默默做好事而不求回报,敬佩他的善良和好学。
另一个我最敬佩的人就是有勇有谋、勤俭节约、爱读书、全身是胆的毛同志。毛同志勤俭节约爱好读书,他的鞋破了也不换,却把买鞋的钱用来买书,省吃俭用天天订报纸、买书,关心国家大事。他读书十分认真仔细,遇到不会的就查字典并标注出有意义、重要的句子,他的标注经常比书上的字还要多。他有勇有谋,胆识过人,在一次假扮桂军守卫城市时,其他学生的冷汗像瀑布似地往外流,而毛同志去临危不乱,十分冷静,有时竟然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一丝的紧张。
书中曲折的故事不停地回旋在我的脑海中,让我感叹、感慨,我敬佩一代伟人的豪情壮志,他们意气风发、敢做敢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着我。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这句名言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我要做一名刻苦勤奋的少年,强壮我的身体、智慧我的头脑,树立远大的志向!
篇3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记得《恰同学少年》中有这样的一幕:毛同志、萧子升和蔡和森在宽阔的湖南一师操场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梁启超写的《少年中国说》,那朗朗读书声引起了其他同学的注意,人越聚越多,所有的人都在激昂地诵读那令人振奋的诗篇。其中有一段高潮令人难忘:
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是啊,就是梁启超,毛同志和他的同学们这种奋斗的精神和永不屈服的意志,造就了一代又一代志士仁人,也表明了只有奋斗和革命才能有永远的进步。
少年是祖国的花朵,关系着祖国的今后和未来,担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前途和亲人寄予的厚望,还有祖国的利益和发展。很多领导人都说过,凡事要从娃娃抓起,更说明教育对祖国的重要。今日之责任,祖国之责任,都是我们肩负的重担与上进的激励。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也充分说明了我们的努力与上进紧紧地关乎着祖国的命运,少年永远是祖国的脊梁。
站在鲜艳的五星红旗下,我们庄重严肃,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我们奋发图强。在新时代,我们要保持良好的状态迎接各种挑战,相信,只要努力,就会成功!
遥想当年,毛、蔡二人是何等的节约,至今仍值得我们效仿。
过去和现在却也不乏刘俊卿这种虚荣的人。一师范开学,父亲为他挑担,他却说父亲是他雇的挑夫。父亲含辛茹苦、省吃俭用得把兄妹二人拉扯大,自己辛苦地卖着臭豆腐供刘读书,为了那所谓的面子竟管父亲要很多钱去买一双皮鞋。他一学期花的钱竟比王家少爷还多!他视功名利禄为人生制高点。他为了面子,宁可牺牲一切,甚至自己的生命。
他却何曾想到亲人的心寒?
他原本也有不错的学习成绩,也可以效力祖国,却自毁前程,这不正是刘为自己在历史上留下的一道败笔么?
处于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有无穷无尽的学习资源,但是,正因为条件的改善,促使了我们更加的奢侈,更会享受。我们怎样像毛同志、蔡和森那样胸怀大志,不慕虚荣,脚踏实地,懂得感恩呢?
篇3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黄晖的小说《恰同学少年》一路走红,令广大读者爱不释手,并且深受鼓舞和教育。其同名电视剧接连在各地电台热播并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
作品以独特的艺术视觉,凝重的思想内涵和高尚的品味叙述手法来解读那个特殊年代的激情岁月。小说以毛同志在湖南第一师范的学习生活为背景,充分展示了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新一代青年敢作敢为的青春,为理想而不懈奋斗、奋发向上的斗志,志存高远,改造旧中国与旧世界的雄心壮志。同时也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教师的形象,歌颂他们教书育人的创新精神。
看完这看部作品,我们不禁感慨:古老的中国在二十世纪初重新找回了青春,青春的血液又开始在这古老的土地萌芽流动。它所体现的精神让人热血沸腾。
全书洋溢着青春活力,健康的气息,更多的是时代青年的新生、社会教育的新生、苦难中国希望的新生。时代青年的新生是这部作品的浓墨,是主线,沿着它的轨迹,我们一步步深入了解变革中的社会,希望萌芽的社会。恰同学少年时,青春在这开始绽放。
“叫花子开粥厂,穷师范招学生。”横批:“挤破脑壳”。
在看学生招生榜,毛同志信手拈来,闲然自得,不因自己是穷学生而困窘,不因人多竞争强而忧心忡忡。当录取名额一个个贴出来还没自己的名字时,一句“莫着急,我的名字还没看见。还有前三名,好戏在后头。”更是显示他的淡定,大度的自信心。毛同志出身贫寒,为求得一所理想学校,与父亲闹矛盾,独自闯荡,望求得修身的学识。求学既求索,抱着远大理想,一双布鞋破了再补,补了在穿,毫无抱怨,怡然自得。还有蔡和森、萧子生兄弟等都因生活所迫而聚到一块……
他们拥有梦想,他们充满活力,他们有才华而不断吸取才华。他们踏实、团结,勇于创新。不仅独立组织了学校第一个青年团体,组织了自治训练兵营,同时还充当了地安巡逻警,这在当时都是前所未有的新生,代表了新时代青年的自强自立。他们敢作敢为,胆量惊人。面对反动统治,他们公然与反动派作斗争,于是呼:袁世凯万岁,中华民国千古(意:袁世凯对不起中华民国)。当北洋军阀溃部败走长沙,一场灾难即将到来,他们勇敢地拿起手里的木枪,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溃军谈判。当真相面临暴露,他们临危不惧,泰然处之,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最终使敌人屈服。
同时,在他们身上也书写着反封建的新篇章。陶斯咏,向警予是新生妇女的代表,封建婚姻,封建礼教对她们失去引力。她们冲破封建的枷锁,走出了新生的第一步。王子鹏与仆人秀秀的结合是执着的,是新青年寻求自身幸福的胜利。他们,的确是希望。
诚然,在这一群朝气勃勃的青年背后,是一群优秀教师默默无闻的心血,他们冲破传统教育方法,开新时代教育之先河。育人,富民强国。正是孔昭绶(一师校长)勇于创新,勇于改革,“欲救国强种”、“以我之所学,为民智之开启而效绵薄,为中华之振兴而尽一己之力。”从而使一师面目一新,朝气蓬勃。正是杨昌济不贪富贵,不贪虚荣,悄然遁世,望“得一二良才,栽大木柱长天”的崇高师格,让毛同志等人的才华得以发掘,得以展示,为百年积弱之中华撑起自强自立的天空。正是穿草鞋吃剩饭的省副议员徐特立,在青年一代中留下了一个个光辉的榜样,净化他们的心灵……正是这么多优秀的教师,拥有崇高师德的教师,在默默耕耘中,社会教育的新生由此而现。如今教育兴盛,弊端层出,或许,他们是一杯很好的调味剂。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往昔的少年却已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中。而我们,我们青春的车轮正在滚动着,我们也充满热血,充满激情,我们也可书写和《恰同学少年》一样的青春。当我们在学习或者生活中,遇到挫折或者感到迷茫时,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目标,带着激情,坚持不懈,就能排除万难。“逝者如斯”,恰同学少年,修学储能,胸怀五湖四海,头顶白云蓝天。适时代激流,大展宏图,指点多娇江山,身临珠峰之巅。这就是本书给我们的最大的鼓舞。
篇4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我喜欢看书,前不久看了一本《恰同学少年》。它向我们介绍了一批以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等一批勇敢追求理想的向上青年。当拿起这本书,看着扉页的几个字:红色经典青春励志小说,不禁自问:“当偶像变为红色,是否对理想的憧憬也会一触即发?”
本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最后一章:男儿蔚为万夫雄。讲述了毛同志带领着湖南第一师范的学生兵们,用智慧与胆量吓撤了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北洋系军阀。毛同志的智慧让人佩服,为了模拟一支实力雄厚的广西桂军,他在洋皮桶里放鞭炮,创造“炮弹”的声音,又带着一师的学生们包围了敌人的营地。要知道当时的他可是身无一枪一弹,可是他的从容与镇定骗过了敌方的所有军官,最终敌方不但同意撤离,还被收缴了所有的支。
毛同志和他的同学在一师中共同经历了“五月七日,民国奇耻”、“书生练兵”、“建立工人夜学”等。此外,他们还成立了“读书会”,一同商讨怎样拯救国家的危亡。当然他们的青春年华,也不会只框死在“为国家、为人民”中,他们有着张扬、澎湃的激情。当毛同志的文章发表在《新青年》上时,为庆贺,他们一同“到中流击水”,在水中,他们如一条条蛟龙,穿梭、潜伏、跳跃,尽情释放着青春的活力。当暑假来临,他们看到《两学生徒步漫游中国》,又决心“汗漫九垓”,不带一分钱,以此考验自身的生活能力。
读到这里,我不免有些遗憾,遗憾自己没有同这些革命青年共同经历那些峥嵘岁月。试问,若是没有他们的出现,又怎会有改造中国的可能啊?正是他们——这些以天下事为己任的热血青年们,为新中国的解放贡献了新生力量;正是他们——这些有着纯正追求的向上青年们,为后人留下了受益终生的精神诗篇。我崇拜他们,不单单是因为他们创造了伟大的历史,更因为他们给了我前进的方向,告诉了我青春应当有纯正的追求、应当有伟大的理想、应当有奋发的足迹。
我感谢这本书,它像个敲钟的老人,给了我们及时的警醒。让我们在几近麻木的学习生活中体会到了人性最美好、最坚强的一面。也许我们无法总是活在过去,但也决不能遗忘它,应把这些红色偶像的美好精神与品质移植于身,并努力去创造属于我们这一代的伟大史。
篇4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满腔热血地读完了《恰同学少年》。
这本书是一本红色经典青春励志小说,它讲述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毛同志、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理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我觉得毛同志的智慧、胆识可与诸葛亮相比。因为在长沙城马上面临一场军乱时,他能临危不乱并去侦察敌情。并组织同学,大摆“空城计”。他与蔡、萧三人假装是桂军与敌人进行谈,再用鞭炮丢进洋铁皮桶里,炸出的声音像是枪打的以此虚张声势,吓唬对方。当马疤三从城里逃回敌窝汇报真实情况时,毛同志以他稳坐泰山之势,使对方对马疤三的话半信半疑。最后警察郭亮放的一枪救了他三人的命。
在现在的生活,没有打仗,可是我想问一句,毛同志的胆识、军事才能又有谁能比呢?他为国担忧的思想又是多么难得可贵呀!现在有的人不是为金钱就为名利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反正都是为了自己。
当然,毛同志的才能如果不是被良师杨昌济与昭绶等众多老师的呵护他也不能成万夫雄。老师再怎么好,如学生不愿学习,也等零。当一个好学生要学毛同志,他既肯动脑,又肯动笔墨,所以他看过的书总是批注很多,写满了心得。写批注可以提高写作水平,又可以帮助消化书上的知识。毛同志不懂就问,每一个问题他会先去查资料,再去问他人。所以他又成了“时事通”。如果学生都像他一样,每个都成材。我想我今后也如此的学习。
看完《恰同学少年》,我立志要做一有胆识、智慧的活力女生!
篇4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这本书我是怀着对领袖的崇敬和对毛同志的豪气读完的,这部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这本书以毛同志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
在这本书中的众多人物中,我最欣赏毛同志,他英姿飒爽,虽不怎么帅气,但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每每想到他,我都会想到那个豪气冲天,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的毛同志;那个在北洋军阀包围下英勇无畏的毛同志;那个在易永畦生病时无微不至的毛同志。当然他也有许多缺点:太冲动、太倔强、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仍然让我敬佩。
“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我最敬佩的就是毛同志那种“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凌云壮志。一个人必须有一个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就应该朝着他奋斗,努力,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个志向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像毛同志,他也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但他有一种视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这就足够了,正是因为这种责任感,他才会刻苦读书,坚持锻炼,才会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们保卫长沙。《恰同学少年》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立志在先。”
记得毛同志有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斗不过天,斗不过地,更斗不过人。我们斗得过自己,战胜自己的人,更是一种胜利。
或许大家会说:“我们所生活的年代与毛同志那个时代是天壤之别,正可谓乱世出英雄。屋门这些甚或在和平年代的人有咱么内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认为这只是个借口而已。
是啊,我们虽不生活在乱世,但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追梦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坎坷。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的志向都没有,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就让我告诉苍茫大地,明日我主沉浮吧!
篇4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翻开《恰同学少年》,走进毛同志,走进那段难忘的岁月,感受那个时代的青春激情。
内容向我讲述了毛同志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为主线,充分展现了以毛同志,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斗志。
怀着对革命领袖的好奇心,翻开这本震撼心灵,给予我无限斗志的《恰同学少年》。
徒步游湖南,组建学生军,开办工人夜校。一颗颗积极向上,为国为民的心,仿佛催促着东方雄狮从噩梦中奋起,也为我们谱写心中最美的诗篇。
穿越时空,那个时期国内外发生了“十月革命”,“五四运动”,中国共产党成立等大事让人浩气长舒,激起我内心深处潜能的正义感。明耻篇使我看穿有的人邪恶的嘴脸,而有的人却让我领会昂首向前;一句“感国家之多难,誓九死不移”掀起我内心的波澜,瞬间万分感概就像汹涌澎湃的巨浪涌上心头;书生练兵则告诉我:没有一个野蛮强健的身体,光有满脑子书虫,那国家的强没有了武力的振兴何提成就啊;
合上这本书,回忆她一桩桩,一件件震撼人心的事件。它教我向领袖革命看齐,引我迈出困境将历史和未来的接力棒焊接。
新中国,新未来是中国无数个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我暗暗许下誓言:在中国未来的道路上一定有我铺下的牢固的砖。
我在静谧中感叹道:“书中看到的竟不是一堆“国家,民族,理想,志向”的大道理,而是一个个年青人为新世界而奋斗,打拼的历史。我想:岁月是永远夺不走那昂首挺胸的神情,张翅飞翔的雄鹰,就算再过一个世纪来翻开它,也依然会让人的激情像洪水般泛滥得到处都是。”
篇4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这本书我是怀着对领袖的崇敬和对毛主席的豪气读完的,这部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这本书以毛主席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毛主席、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
在这本书中的众多人物中,我最欣赏毛主席,他英姿飒爽,虽不怎么帅气,但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每每想到他,我都会想到那个豪气冲天,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的毛主席;那个在北洋军阀包围下英勇无畏的毛主席;那个在易永畦生病时无微不至的毛主席。当然他也有许多缺点:太冲动、太倔强、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仍然让我敬佩。
“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我最敬佩的就是毛主席那种“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凌云壮志。一个人必须有一个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就应该朝着他奋斗,努力,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个志向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像毛主席,他也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但他有一种视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这就足够了,正是因为这种责任感,他才会刻苦读书,坚持锻炼,才会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们保卫长沙。《恰同学少年》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立志在先。”
记得毛主席有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斗不过天,斗不过地,更斗不过人。我们斗得过自己,战胜自己的人,更是一种胜利。
或许大家会说:“我们所生活的年代与毛主席那个时代是天壤之别,正可谓乱世出英雄。屋门这些甚或在和平年代的人有咱么内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认为这只是个借口而已。
是啊,我们虽不生活在乱世,但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追梦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坎坷。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的志向都没有,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就让我告诉苍茫大地,明日我主沉浮吧!
篇4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怅寥阔,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
这是毛主席写的《沁园春·长沙》,那一股激昂斗志,诗中一览无余,那种青春活力,也更让人向往。《恰同学少年》正是毛主席在第一师范,在人生重要转折点的故事,向警予、陶斯咏、毛主席、蔡和森等一群年轻人激扬向上,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任何青春偶像都比不过那一片灿烂的红色!
《恰同学少年》是电视剧本,读起来似乎幕幕都在眼前:刘俊卿在仇恨中毁灭;书生练兵的壮志豪情;杨昌济欲栽大木拄长天;蔡和森一家苦中取乐;读书团体意气风发。那个时代的先进思想,进步青年,那个时代的爱恨情仇却一下抓住我眼球。
书写得很精彩,让我最为感慨的是毛主席“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的建议,他坚持锻炼,冬天冷水冲澡磨砺意志,到湘江游泳如鱼得水。在这个快节奏时代,人们总忘了运动,其实有了健康,成功、财富等才会拥有。我很赞同毛主席的思想,我本来体质不好,后来因为爱玩、多玩多动才慢慢变好。我也喜欢爬树、爬山,亲近自然,那种生活才是最美妙的嘛!
当偶像变成红色,能点燃心中的激情,唱起自己的青春之歌,我也会成为栋梁之材的!
篇4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读了《恰同学少年》一文,少年的毛主席那种勤奋好学,尊敬老师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学习。
毛主席在少年时就已经能写出一手好文章,这是他刻苦励志和老师千锤百炼的结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读书的时候,毛主席的文章写得不错,但老师却不欣赏。老师认为他措词严厉,处处锋芒毕露,文章缺乏了平和、谦虚的一面,让人难以接受。为此,老师多次对他进行帮助和指导。但是,他仍一意孤行,让老师很生气,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老师的教导就像春天的阳光对小草的哺育,又像母亲对儿子的笃爱之情。这少年慢慢被老师的爱深深地感动了,于是,他冒着大雨诚意向老师认错,逐渐改正了自己的缺点。
正是老师在学习上严格的要求,让这位不平凡的少年成为一代伟人。师恩是伟大的,老师对我们也是一样无微不至。我们的语文老师为上好每堂课,收集了很多资料和图片,让我们触摸历史,开阔眼界;数学老师无论多忙,多累,总是精力充沛精神抖擞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结合课外知识进行分析,让我们把每个问题弄清弄透,让我们全神贯注于她的课里;英语老师让我们在玩中学,乐中学,课堂上充满特色。
羔羊跪乳,落红护花。我要用怎样的方式来报答老师的恩情呢?我的感恩在每一次专心听讲的课堂里,在每一张写满优秀的试卷里,在每一声亲切的问候里!
篇4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雄于地球,则我中华民族便可雄于地球”,这是《恰同学少年》里我最喜欢的一句话。
《恰同学少年》以毛主席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毛主席、蔡和森、向警予等一代人的生活,同时也塑造了一批优秀青年教师形象。这本书朦朦胧胧唤醒了我的斗志,使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友谊,什么是师生情,什么是爱国志……
书中我最佩服的人物是毛主席,他倔强的性格,不仅体现在他的勇敢,也突出了他的领导才能。在一次上作文课上,他不满袁吉六老师的讲课,竟然冲出教师;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他组织了一群学生军,帮助学校维持正常秩序。
毛主席性格虽然倔强,但他处理事情沉着冷静。刚报考第一师范时,同学们都紧张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只有他,成绩公布还在外面悠然自得的吃着臭豆腐,同学急着到处找他。他却说“不要急,我有把握绝对能考上,你们坐在那也是白等,来来来,吃臭豆腐”。在一次与反动军阀的谈判中,他面对敌强我弱,敌众我寡,且在军阀的枪威逼下的局面下,临危不惧,端起茶杯悠然喝茶,首先就从心理上就战胜了反动派。
毛主席爱看书,且记忆超群,看过的书能过目不忘。杨开慧不全信,特意点一篇文章让毛主席背,不到几分钟,他差不多一字不错背下来,就像他自己写的一样。杨昌济老师把一本厚厚的《伦理学》借给毛主席看,他三天后就还了回来。老师十分失望,以为毛主席没认真看。结果他说“这本书太好了,我想慢慢研究,又怕影响老师,所以熬夜全抄下来了。”
毛主席不仅自己经常锻炼身体,如打球、跑步、游泳、爬山等,还组织学校进行体育锻炼,训练学生军。他认为,一个人没有健康的身体,学问再大又有何用呢。
今天,我恋恋不舍地合上这把本书。书中的人物形象历历在目,蔡和森的执着,萧子升的洒脱,刘俊卿的贪恋…。一一记在脑海。他们的刻苦学习,他们的踌躇满志,他们的忧患意识,深深刻在我的心上。看了这本书,我深受启发和感动。我的学习成绩虽然较好,但我的身体十分虚弱,动不动就咳嗽,以致我的记忆力也不行。上周我就报名参加了跆拳道的学习,今后一定要加强体育锻炼,为了将来能更好的报效祖国。现在我们生活在祖国母亲温暖的怀抱中,衣食无忧,过着皇帝般的日子。可我们有的同学却不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不是去比学习,比上进,而是比吃好的,比穿名牌,比谁的家里有钱。我们要想想,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爸爸妈妈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付出了多少辛劳。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呢?
在那个时代,国家动荡不安,他们学习认真,明白为谁读书,现在条件好了,我们好像只知道为考名校,为自己的将来而奋斗。我们也应该为祖国努力学习,长大了为国家做贡献。
同学们,让我们使出浑身的力量,积极锻炼身体,勤奋学习,去迎接未来对我们的挑战吧!
篇4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部电视剧,名叫《恰同学少年》,我很好奇,于是,看了几天以后,我渐渐迷上了这部电视剧。
这部电视剧以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一代人的生活,同时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教师形象。当然,这部电视剧中也有让我难忘的一刻,一次,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意欲洗劫全城,城中却空无一兵可资防守。危急时刻,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枪。
这个故事中的惊险时刻,让我都为他们担心,当然,的机智、勇敢也使得我不禁佩服他。
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矞矞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
虽然,我不知道这首诗的意思,但是我可以体会到他深深的情意。
这真是一部好看又精彩的电视剧,他讲述了的大学历程,使我终身受益。
篇4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了《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有很多想法……
纵观历史,任何一个国家在其发展与崛起的时候,它的年轻人都有一种特殊的精神风貌,这种风貌极富时代气息,正所谓“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西班牙崛起时候的斗牛精神,美国的西部牛仔,前苏联的青年布什维克,中国的五四运动……民族精神的复兴从来都是与时代青年的成长紧密结合的。那么,“和平崛起”时代的中国青年,该具有怎样的一种精神风貌呢?
把个人奋斗融入到民族昌盛中,把个人命运注入到国家崛起中,这样的青年,必获得巨大的成长动力和与之相辅相成的成就感与幸福感。
作为一个人,要有尊严,有灵魂;作为一个民族更要有尊严,有灵魂。这就是民族的品格,民族魂。
有人说: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一群中国人是虫。作为中国人当然不希望听到这样的声音。《冲出亚马逊》里的王辉对另一个中国队友说:“记住,我们两个就是中国。”
是啊,无论走到哪里,我们华夏儿女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
我们有自己的民族品格,民族魂!
篇5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个书名字就很新颖,老师也极力推荐,这是我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很想了解书中人物的学生年代。
现在,我看到了第八章,可已经被、蔡和森、萧子升等人的精神所打动,他们不怕强权的胆识和爱国的热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钦佩杨昌济、孔昭绶这些教书育人的优秀园丁。的豪迈、蔡和森的冷静、萧子升的儒雅……这一个个鲜明的人物给这部小说增添了各种色彩。
空城计、和敌人谈判……这些惊心动魄的事都能体现出他们是多么勇敢,没有像他们这样的英雄人物就不会有我们现在的中国。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把枪,那他们就是枪上的子弹;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虎,那他们就是虎的牙齿。“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他们就是最富有的,最强壮的,因为他们有寻求真理、奋发向上的斗志;有“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和热情;有改造中国、富强中国的雄心壮志。
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追求理想的执着,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我想这也是他们成功的原因吧!
篇5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书中的每个故事都让我热血沸腾。其中让我记忆犹新的还是《五月七日明国奇耻》这一篇。
这个故事体现了以为首的革命青年在列强面前,枪口面前决不低头的大无畏精神。湖南总督汤乡铭让一师的学生为袁世凯的亲日行为写贺词。这对于每一个爱国的中国人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听到这个消息后,对袁世凯等人的卖国行径更是深恶痛绝。他发动学生用手中的笔讨伐袁世凯,并将这些檄文装订成书。然后奋笔疾书为这本书题词:“五月七日,明国奇耻。何以报仇liuxue86。com?在我学子。”正是这种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鼓舞等革命青年为推翻旧中国建立新中国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他们用热血和智慧创建了伟大的新中国。
虽然我们现在生活在新时代,但等人的革命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无论是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是综合国力的竞争,我们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距甚远。而改变这一切的重任就责无旁贷地落在了我们的肩上,所以我们要加倍努力学习,争取这一天的早日到来。
篇5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故事讲的是在长沙第一师范读书的时候的故事。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不过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和老师吵吵架,叛逆几下,和同学讨论讨论世界,玩几下,其实大家年轻的时候都做过,至少我哑行者做过,而且叛逆程度、轰动效果,甚至我可以说思想深度也不亚于他小时候,而且俺那时候比他年轻多了。 当然也不是贬低泽东同志了,毕竟那时候他也年轻。像你,像我,像他一样年轻,所以也理所当然发生的是一样的故事,像你,像我,像他。当然后来就不一样了,就不再像你,像我,像他。到底什么时候开始不一样,又怎么不一样了,为什么会不一样。那就是我哑行者研究不透的课题了。
也看到了他的家庭,他的亲人,他的爱情。和大家一样,血浓于水的亲情,卿卿我我的爱情。只是后来,数位为革命牺牲了,妻子、孩子、弟弟、妹妹。说是为了革命,不如说是为了他。因为没有他就不会走上革命的道路,不是他的带动就不会走上革命的道路。 为了理想,为了事业,搭上这么多的亲人,搭上这么多的生命,到底值不值得,这也是哑行者我研究不透的课题,我只是感觉革命前的世界没有烂到无可药救,革命后的世界也没有好到盛世太平。
当然现在的人太多说值,至少主流观念是会说值得的,但是未来,怎么说那就不得而知了。但是肯定的是哑行者不会,这个世界还没有这么大的事业、这么大的理想,这么大的追求。在我眼里,中华五千年都没有这么大的东西值得这样的付出。
篇5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读完了《恰同学少年》。它讲的是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理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恰同学少年给了我太多的感慨,我感慨的胆识,蔡和森的睿智,刘俊卿的懦弱。
我觉得造成他们不同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们周围的人,他们的父母、老师和朋友。想想看,如果没有一位有新思想的好妈妈,蔡和森也许只是一个吃家产的少爷;如果没有一位帮他的好妈妈,也许只是一个小学徒;如果没有孔昭绶对“天才”的格外照顾,也就没有后来的伟绩了。如果没有蔡和森的支持,也许王子鹏永远只能当一个娇气的大少爷。
一个人的能力固然重要,但没有了身边的人的支持有何成大器?俗话说得好:“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抱成团。”再厉害的天才没有他人的协助也只是独杆司令一个。而独杆司令是无法获得大的成功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就拿纣王来说吧,纣王没才?不,他很聪明,那他为什么会失去他的天下呢?因为他的残暴使那些协助他的人纷纷远离,于是,他失去了他的天下。
回首历史长河,有谁的成功没有别人的帮助?再拿现在来说吧,为什么现在那么讲究人缘?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拉拢自己的人际网?因为没有人可以十全十美,没有人支持你,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让我们有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篇5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随着“八一”节的到来,各种历史回顾的影片又拉开了帷幕。而在众多的影片中,《恰同学少年》深深的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震撼了我的心灵,给予我无限的斗志……
它是一部摧人向上的健康作品。让我看到的是阳光和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胸怀祖国的气魄,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有志青年的意气风发,看得人眼前一亮。
《恰同学少年》吸引我的另一点是跟大多青春剧一样,这部戏充满了俊男美女,但跟韩剧和其它偶像剧所不同的是,剧中人物个个清新自然,造型朴实干净,行为大方坦然,没有矫揉造作“装酷耍帅”的桥段,整部电视剧给人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感觉。看后给了我无限的憧憬。
这部电视剧也使我想起即将离开的大学校园,正在工作岗位上实习的我这才明白大学的光阴是最珍贵的。好怀念大一的生活,好想念我的母校,好想念我的老师、同学,一点点,一幕幕,大一的点滴在脑海中闪现。还会想起那条熟悉的街道,那熟悉的计算机楼,那熟悉的教室,春天里的绿草坪,夏天里的花海,秋天里的落叶,冬天里的皑皑白雪……那是充满烂漫幻想的时候啊,有我们太多的憧憬,我们也曾有过那样的雄心壮志,也曾有以天下为已任的伟大抱负和崇高理想,但缺少了那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英雄气概。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梦里无数徜徉,却不能回头。这就是人生的无奈罢。如果时光再重来,大一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呢?我想《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给了我们更多的诠释,那种久违的青春活力,那种久违的理想主义,那种不容阴暗的堂堂正气,那种对教育、对中国的未来深深的反思和忧患,那种强烈的责任感,我想不光是我,每一个收看的观众,都会为之震撼。
可喜的是我们还会同母校走过半年的光阴,《恰同学少年》为我今后的道路指点了迷津。我们不会再混混谔谔,同时《恰同学少年》告诉我们:我们要在人生之路上乘胜前进,我们要选择最能激发我们内心深处潜能的环境,我们要多和那些志趣高雅、胸襟开阔、抱负远大的朋友交往,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深受他们的感染,养成主动积极奋发的精神,这样的人生,肯定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因虚度年华而悔恨的。”
篇5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在我的心目中,伟人一直是遥不可及的,可自己读了《恰同学少年》一书后,我才真正了解到了伟人的内心世界。《恰同学少年》讲述了青年与肝胆相照的朋友,风华正茂的进步青年一起抗击旧社会封建恶势力的故事,也让我看到了多面的。有理想的在杨昌济老师给上的第一课时,问起的理想,他一时不好回答,这是因为有太多理想和抱负了,他想当一位学者,投身教育事业。他还想当一名政治家,把中国的半封建半殖民的社会中解救出来。也就是这些了理想,成就了一代伟人——。
有才华的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一篇《论小学教育》使它成为湖南师范大学入学考试第一名。随后的学习期间,各种文章在《新青年》报上发表,还有那“河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沁园春·长沙”,都足以表现的才华横溢。然而,谁有知道他在背后付出了多少汗水。有胆识的特别是在本书结尾的“猴子石之战”中,以自己过人的胆量与智慧带领二百手无寸铁的学生军与湘军对抗,让敌人闻风丧胆,心惊肉跳,全都机缴枪投降,为保卫古城长沙,避开了一场血战,谱写了一首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的青年时代早已过去了,可《恰同学少年》的伟大精神,崇高的思想品质,卓越而又超人的才华,传承在我们心中,言语中,行动中。并将鼓舞着我们青少年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征程中,奋发国强,高歌猛进!
篇5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随着“八一”节的到来,各种历史回顾的影片又拉开了帷幕。而在众多的影片中,《恰同学少年》深深的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震撼了我的心灵,给予我无限的斗志……它是一部摧人向上的健康作品。让我看到的是阳光和青春活力,积极向上的精神和胸怀祖国的气魄,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有志青年的意气风发,看得人眼前一亮。
《恰同学少年》吸引我的另一点是跟大多青春剧一样,这部戏充满了俊男美女,但跟韩剧和其它偶像剧所不同的是,剧中人物个个清新自然,造型朴实干净,行为大方坦然,没有矫揉造作“装酷耍帅”的桥段,整部电视剧给人以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感觉。看后给了我无限的憧憬。
这部电视剧也使我想起即将离开的大学校园,正在工作岗位上实习的我这才明白大学的光阴是最珍贵的。好怀念大一的生活,好想念我的母校,好想念我的老师、同学,一点点,一幕幕,大一的点滴在脑海中闪现。还会想起那条熟悉的街道,那熟悉的计算机楼,那熟悉的教室,春天里的绿草坪,夏天里的花海,秋天里的落叶,冬天里的皑皑白雪……那是充满烂漫幻想的时候啊,有我们太多的憧憬,我们也曾有过那样的雄心壮志,也曾有以天下为已任的伟大抱负和崇高理想,但缺少了那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英雄气概。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梦里无数徜徉,却不能回头。这就是人生的无奈罢。如果时光再重来,大一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呢?我想《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给了我们更多的诠释,那种久违的青春活力,那种久违的理想主义,那种不容阴暗的堂堂正气,那种对教育、对中国的未来深深的反思和忧患,那种强烈的责任感,我想不光是我,每一个收看的观众,都会为之震撼。可喜的是我们还会同母校走过半年的光阴,《恰同学少年》为我今后的道路指点了迷津。我们不会再混混谔谔,同时《恰同学少年》告诉我们:我们要在人生之路上乘胜前进,我们要选择最能激发我们内心深处潜能的环境,我们要多和那些志趣高雅、胸襟开阔、抱负远大的朋友交往,我们会在不知不觉中深受他们的感染,养成主动积极奋发的精神,这样的人生,肯定不会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因虚度年华而悔恨的。”
篇5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前几天晚上打开电视机,正好播放《恰同学少年》这部反映主席青年生活的电视剧,一看真的很有教育意义,现在很少看到这么精彩的电视剧。“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一首《沁园春·长沙》不仅脍炙人口而且激发了几代青年人的豪情壮志。一部以“同学少年”为主题,描写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生涯的大型青春剧《恰同学少年》在央视一套黄金档开播。
的许多思想、做法是现在青少年学习的榜样,看时正播放和萧子升徒步走湖南的情景,他们两个没有拿一分钱,徒步走到湖南的一个小镇后,萧子升写对联,卖对联,一个月回来的时候居然挣了不少钱。从这件事情使我对孩子们的教育问题,现在的孩子一遇到问题,就退缩,应该象他们一样,迎难而上,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应该一个问题多动动脑筋思考几次,说不定就有解决的好办法。“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我们虽然没有的伟大气魄和胸襟,但我认为“与己斗,其乐无穷。”我们无法战胜天地,无法战胜别人,但我们可以战胜自己。自己战胜自己,也是一场伟大的胜利。比如说我,最近由于工作忙(也可以说是借口),没有写过几篇稿件。难道别人的工作就不忙,我决定战胜自己,争取三天写一篇稿件,来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虽然比起别人真是微不足道!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意欲洗劫全城,城中却空无一兵可资防守。危急时刻,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枪。长沙城保住了,这真是一场胆的较量、智的生死较量。
从这件事上,显示了惊人的军事才能和常人难比的胆略。为他以后率领红军击败国民党,领导解放全国人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这件事看出,后天教育固然重要,先天的性格更是无法改变的。象这样的胆略是别人学也学不来的。我们培养孩子,更应该注重个性化的发展,不光要学习成绩好,还要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将来才可能有一技之长,成年后更好的发挥自己的天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就是因为有校长和杨老师的鼎立支持和帮助,所以成就了他青年时代就发挥出了自己的卓越的军事天才和领导才能,才能在以后更有信心和力量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篇5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些天来,我天天都在看《恰同学少年》这部电视剧,故事主要讲述了等一群风华正茂的青年学子在长沙第一师范里渴望知识,追求真理的感人故事。其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最后那一集了。
一支溃败的反动军阀部队想占领长沙城。吓得老百姓们四处逃散。就在这时,以为首的一支一二百人的学生军将反动军阀团团围住,他们先用此起彼伏的呐喊声来吓住敌人,这样敌人就以为他们有好几千人,接着他们又把点着的鞭炮放在油桶里,来虚张声势。
敌人心虚了,便要求谈判。挺身而出,决定亲自前往,但是大家都担心会出什么意外,议论纷纷,最后才决定由、萧子升和蔡和森他们三人乔装改扮后,一起去同敌人谈判。
他们昂首挺胸大步走近反动军队。当和副官握手时,副官怀疑他们不是长沙城内的正规军队,所以心里很不服气,握手时他就暗暗用力,想给一个下马威。也毫不示弱,最后副官被攥得龇牙咧嘴,只好松了手。
开始谈判了!说:“我给你们两个选择:1、缴枪后退出长沙城,2、死!”反动队长说:“能不能给我们留一些枪,回去我们也好交代。”严肃地说:“不行,全部缴枪!”当反动军队准备交枪时,那个副官不服气地说:“反正我不交!”瞪着眼睛说:“那你就试试!”当我看到这里,我真对的临危不惧,大义凛然的品质钦佩不已。
可是就在反动军队已经交了两个小队时,被绑在第一师范的三堂会会主马爷跑了出来,他一边跑一边大声喊道:“不要相信他们!他们只是一群手无寸铁、手拿破烧火棍的学生军。”反动队长疑惑地说:“那怎么有枪声?”马爷说:“他们把鞭炮放在油桶里糊弄你们呢!”反动队长冷笑着对说:“戏演的可真不错啊!”远处的学生都呆呆地看着他们,不知所措。这时我也为他们捏了一把汗,紧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只见神态坦然自若,慢慢地端起杯子,喝下一口水,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郭亮带着一小队长沙城内的警察来帮助学生军,他们从远处对准马爷开了一枪,马爷应声倒下,嘴里还喃喃地说:“他们还…还真有…有枪啊!”
这下敌人被镇住了,只好乖乖地缴枪投降了,这时我才长长地嘘了一口气,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看了这惊心动魄的一幕,我真为机智勇敢的精神所折服。他在青年时期竟有这样非凡的胆识与才能,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篇5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如今没人能体会到“橘子洲头”之上如何能看见“漫江碧透,百舸争流”。如今也没人能领略到“恰同学少年”的“风华正茂,挥斥方遒”;如今没人能想象到“万类霜天”之内如何能承载“鹰击长空,鱼翔浅底”。如今也没人能察觉到“击水三千尺”的“砥柱中流,遏浪飞舟”。我多么钦羡,也多么想与他同游,但奢想终归无望,可,我们的年少时代呢?
花季的我们与时间竞赛,如果落后,就必将淘汰。我们不在乎路边的风景,我们只向往前路的虚荣。都言“盛年不重来”,可我多想“狂歌空度日”。都言“寸阴如寸金”,可我多想“长醉不复醒”。只是一切都身不由己。也许我们的“恰少年”之时,个性会是我们发展的最大障碍。
我们刻不容缓的抓紧时间,可是时间眷顾过谁?时间是无穷无尽的,而我们的生命却有限。到头来还是时间放弃了我们。为何让我们的青春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为何要让我们的至伤在耆迈之年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不,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我们的国家虽不再是封建社会和殖民地统治,但新的历史时期,时代又赋予她新的使命。比起西方国家,我们的国家依然落后,GDP虽高踞在上,但平均下来却少的可怜。我们的国民素质还很弱,还难以抵挡外来的侵袭,虎视眈眈的帝国主义无时不在做着颠覆我们的美梦,丑恶的嘴脸随时都在歪曲事实,损害我们的国际形象。只有中华崛起,才有我们立足之地,这何尝不是少年时代的追求?
少年立志,终成大器;少年无志,付水东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绝不能成为空洞的口号。同学们,大家起来,唤醒躯体中的志向,忧国忧民,居安思危,强我国体,匹夫有责,祖国的未来要靠我们担纲。像那样,像蔡和森那样,像那个年代所有为国捐躯的人那样,将我们饱学之智慧奉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让她更富裕,更雄伟,更强大。用我们有力的臂膀,让祖国永远屹立在世界优秀民族之林。
篇6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是一个倔强的而有个性的大人物。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后,我又在身上找到了一个很突出的特点——认真专注忍耐克己。
在人声鼎沸的南门口,下坐在大树下,大声朗读英语。他的熟人陶斯咏遇上了他,便让陶斯咏纠正他的发音错误,一遍又一遍地改正。
这样喧闹的环境中,还能做到旁若无人地学习。他知道自己性子太直,容易分心,还会主动地克制自己、磨练自己。甚至朋友的出现也没能打断的学习,他还是那么专注地读英语,一点也没有要起身聊天的意思,还一点不受干扰地向朋友请教。多么强的决心呀!为了学好英语,磨练自己的性格,控制住了自己的欲望,在喧闹无比的环境中读书,这样的学习态度有几人能做到?
但是自我控制的能力是一个人成长、成功所必须的。如果你做不到,那么再小的事也做不好,甚至连做的作业都会错误百出,我有过切身体会,以前有一段时间,我做作业时,身边有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分散我的注意力,变得身在曹营,心在汉——心不在焉了,妈妈的手机来短信了,我冲出去,马上抓过手机看短信;“咯噔”什么东西掉下来了,我也要看几眼;甚至我听到鸟叫声,我都猜有几只鸟?是什么样的鸟?于是我的作业这错那错,我连做作业都会想这想那,更何况读点什么呢!我不敢往下想了。
我反省了好久,忽然发现自己几乎从来没有好好控制自己认真专注,没有好好克制自己静下心来好好思考。然而这是一个人所必须的自制能力,我一定要努力做到 ——认真专注忍耐克己,让我的生命变得更精彩。
篇6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本书以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的校园生活为背景,讲述了、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优秀青年为追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改造中国现状的雄心壮志。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当年的何尝不是这样的,英姿飒爽,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作文里指点江山般的豪气,是他;上课与老师争执赌气,是他;召集同学组成学生军、读书会,也是他;面对三千荷枪实弹士兵,谈笑风生的还是他 ……
能成为开国元首,是因为他知错能改:作文因“锋芒”太过,成绩一再下降,还一直认为自己很有理,导致在课堂上跟袁老师顶嘴,被老师赶出教室,要不是他的恩师杨昌济给他提出来,还不知错。而他一旦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就马上将功补过。夜晚时分,他去袁老师家认错,却吃了闭门羹。但他坚持到底,吃了闭门羹却不灰心,一直站在门前,下起了大雨,他也站着,直站到袁老师见他为止。从那以后,将“锋芒”内敛了些,作文成绩也好转过来。
我有时犯错,虽然也会认错道歉,但并不改正。有时我没写作业,挨了一通训斥。当时,别人看我从心底里后悔,就过去了,可下次,还是在同一地点,没写完作业。这不是没认识到错,而是不愿主动改,再比如,有一次,在写作业时,去看课外书,心里知道自己做得不对,但还是忍不住。有些人,比如说我妈,会督促我改错,我要对她说一声:谢谢。
我要让自己时时保持清醒头脑,知错改错,这是我一定要做到的。
篇6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在寒假里老师推荐这本书给我,那就是《恰同学少年》,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吧!
这本书讲述了等人年轻时的故事,在湖南师范求学的生活,充分展示了他的好友——向警予,杨开慧等,为了理想,坚持不懈的优秀品质。
在看这本书时,我最敬佩的是,因为他做了错事,知错能改!有一章写他和老师吵了一架。因为他的作文,他认为自己写的作文很好,可是老师却认为他写得不好,就给了四十分,所以很生气,就和老师吵了一吵。去问老师为什么我的作文写不好,他很勇敢。知道自己错了,袁门立雨,直到老师原谅他,才进屋里去。
这本书讲了少年求学时的故事,他努力学习,快乐地成长。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篇6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讲的是上学时期的故事,这本书中有许多许多的人物,比如蔡和森、刘俊卿、王子鹏,等等其中我最讨厌的人就是刘俊卿,因为他得理不饶人,而且还把自己的父亲给杀了,所以说我最讨厌的人就是他。
《恰同学少年》一共有28章,我最喜欢的一章是袁门立雨,这章讲的是写作文只得了40分,很不甘心,于是就站起来,问:“我哪儿写得不好?”袁吉六老师说:“你哪儿写得都不好!作文里天天喊口号,学习梁启超。”说:“我就是喜欢梁启超!”于是转身就走,袁吉六也说:“以后你不许进我的课堂!”回头笑了笑说:“放心,我也不稀罕。”袁吉六把这件事告诉了孔校长,校长再让杨老师去劝,杨老师果然厉害,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就帮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那天晚上下着大雨,跑到袁吉六家门口,袁吉六家的仆人说:“你来得太晚了,先生已经睡着了。”这时袁吉六的夫人看见了,连忙对仆人说:“还不赶紧把他扶进来。”仆人告诉袁吉六之后,袁吉六说:“让他回去,我已经不想再见到他了!”但是却站了整整一个晚上,到了第二天,袁吉六醒了之后,发现已经站在他家门口一晚上了,袁吉六把叫进去,见到袁吉六,立马道了歉。袁吉六也原谅了他。 我最喜欢的就是的品格,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给我的帮助很大,它告诉我,无论做什么事情不能心不在焉,要做就得好好做,因为我平时做作业的时候,妈妈手机里发出一点点声音,我都忍不住自己的好奇,想要去看一下;或者是外面,发出一点声音,我都想出去看一看,但是,他如果是做作业的话,就是一心一意,所以说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篇6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写的是读书时的故事。主要是写在一师求学,认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在一起,互相帮助,互相切磋。这一段是前部分的基本内容,后面部分基本是讲长沙保卫战,充分展示了的领导才能。
在一个冬天里,(字润之)在学校里招了一批学生兵。每一天,他们都进行刻苦的训练。毛润之相信这种训练,总会有一天会显现成果的。比如说:一天晚上,陶斯咏去师范大学找,可没想到在路中间,被车夫给打劫了。还好她的爸爸及时赶到,救了陶斯咏,可陶爸爸自己却被装在布袋里,被那群坏人给抬走了。这时,陶斯咏来到了师范学校,跟毛润之报告这件事情。毛润之召集了所有学生兵,去第一条街、第二条街,去包抄那那群坏人。
这时候学生兵王子鹏,正在一棵树前,心不在焉地练习刺杀。忽来一阵抓强盗的声音让他回过了神。这时他看见了刘俊卿,正带着一群人往这边跑来。就当他没辙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被布袋蒙住的呜呜的响声。这时他猛地跳了出去,在和他们一阵搏斗之后,因为势单力薄,终于被他们打翻在地。可到了最后,学生军赶来了,最后还是打赢了强盗。
很勇敢,他敢作敢当,有主见。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学习!
篇6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主要以为首的一群成绩很好的人,因家里出不起钱,使他们不能读到自己心仪的大学,人生之路遇到了阻碍。这让他们很苦恼,但没有因此自暴自弃,他们想着去读低一点的大学,学费少一点的学校。
大家找到一份报纸,发现师范大学可以免费读。于是他们就踊跃报名,第一关是写作文,写完作文看成绩之后,发现他们几个人都已经被录取了。从此他们就开始了师范五年半读书生活。在这五年半当中,他们也遇到了各种困难,如:“换新校长、逆书等等”。但他们都因自己的坚持,不退缩,勇敢克服了各种困难。
可有的人在生活却恰恰相反,有些事没有做好,造成后面事情的连锁反应,也变得不好起来了,最后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虽没能做好这件事,但只要有一丝希望,就努力去尝试,就不退缩,坚持就一定能做好。中途碰到困难,不要气馁,冷静下来整理思绪,把对的坚持下去,就能成功。学习当中也是这样,不能因一件小事就被难倒,这个时候我们就该像那样,坐下来冷静思考,或者寻找帮助,这样,这道坎就过去了。
篇6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恰同学少年》这一本书,里面的、萧子升、蔡和森等人的故事,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读书人,读书是多样的,从读书经历来说,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读书。
故事讲述了,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表现了老师和同学的报国情怀,在一师得到锻炼,奋发向上,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理念而奋斗终生。
反观现在的我, 却没有这种奋发向上的精神,更不用谈什么“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理想了。所以, 现在我一直反思自己,读书的方式是否有错, 不因只看书中的主人公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应该思考,为什么主人公要这样做,他这样做,是为了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我觉得,应该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一定要多读书,也一定要去考察书中说的是不是对的,要有自己的独特见解,这样才算是真正的读书人。
篇6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寒假里,我阅读了很多书籍,其中就有《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写的是、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欺咏等人的成长经历,他们考进湖南师范大学,终于成为了师范大学的一员。
书中说了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这句话的意思是我斗不过天,斗不过地,还斗不过人。我们只要斗过自己就行了,超越自我才有真正的乐趣,每天超过自己一点点,积少成多,积沙成塔,慢慢就会超过别人。
这本书中,我除了对非常佩服,还有一个人的事迹也深深映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易永畦。他虽然从小体弱多病,无法剧烈运动,他会在别的同学在操场上锻炼时,为他们看守衣服,默默地帮助同学,不求回报,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书中的少年们求知若渴,热爱祖国,都怀着满腔热血,想为国家做贡献。再想想我们现在的孩子,各个都家境优越,却每天抱怨学习辛苦,课程太多。社会给了我们好的环境,我们要做的就是学以致用,将来报效祖国。
书中一波三折的故事让我敬佩,就算困难像雨点一样向他们打去,他们都会一一解决,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
篇6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本书讲述了等青年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求学生活,书中充分展现了、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为代表的优秀青年,为了寻求理想而奋发向上的斗志、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与情怀。体现了他们改造中国与世界的雄心壮志。
《恰同学少年》不仅讲述了激情的少年,也讲述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老师的伟大。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我敬佩的人,我最敬佩的人有两个,一是助人为乐、默默奉献的易永畦。易永畦从小就体弱多病,无法剧烈运动,他便默默地为操场上运动锻炼的同学看衣服。他经常悄悄地帮缝补好破了的鞋子,临近期末,他还帮连夜复习数学。我敬佩他默默做好事而不求回报,敬佩他的善良和好学。
另一个是,他一生勤俭节约,鞋子破了也不换,用买鞋子的钱买书,他还非常关心国家大事,还经常帮助老百姓们。尤其是知错能改,袁门立雨,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书中的故事一直回响在我的耳际,等人的故事,非常令我敬佩。
篇6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梁启超曾说过:“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这句话的确是不可辩论的真理。在《恰同学少年》这本书里,有许多爱国的优秀少年,正是因为他们,中国才迎来了崭新的时代。从“男儿蔚为万夫雄”这节中就已经看出必将成为非凡大器。当溃兵的探子已经揭穿他的计谋时,他还在镇定的品茶。最后,枪都顶到他太阳穴上了,他也纹丝不动。
从书中不仅能看出那些有志青年的优秀,还可以让我们在生活小事上收益,例如,我们应该常常锻炼,拥有一个良好的身体,为了磨练意志,每天都做冷水浴,野外露宿,还喜欢长途步行6767。
我们看到不仅坚持锻炼,他还有强大的心理素质,考第一师范的时候,别人都十分紧张。只有他不慌不忙的拉着蔡和森、萧子升他们去吃臭豆腐,还说:“是你的自然是你的,他又飞不掉。想还不是白想了。”
作为一个学生,的勤奋与刻苦认真让我阅读后十分敬佩,当我们现在喊学习苦学习累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当年那些在战争不断的环境中刻苦学习的少年?
这是一本好书,看完书后,我还想找机会我去看一下电视剧《恰同学少年》,让这本书给我的精神冲击来的更猛烈点儿。
所以我们要在人生之路上乘胜前进,我们就要选择最能激发我们内心深处潜能的环境,我们就要多和那些志趣高雅、胸襟开阔、抱负
远大的朋友交往,我们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深受他们的影响,养成主动积极奋发的精神,这样的人生,何其伟大哉,何其幸福哉!
篇7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少年负壮气,奋烈自有时”,这句出自李白《少年行》的诗句,很好的诠释了少年的意气风发,壮志凌云。少年像春天一样朝气勃勃,充满生机。
《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描述的是等少年在湖南第一师范求学的学习和生活。它给我感触很深,书中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最佩服少年时代的,他与很多那个时代的少年一样,拥有远大的梦想,他有一颗渴望实现梦想的心,他有壮志凌云的气魄。他乐于助人乐善好施。他知道革命需要强健的体魄,所以锻炼身体。他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知道怎么样去实现它,即使遇到千难万险,也一往无前。
本书中还有一个人给我留下深刻印象,就是刘俊卿,他的父亲是一个贫农,为了能让儿子上学,把自己女儿卖了去做丫鬟。当刘俊卿考上第一师范,他父亲到处借钱,为了给他买一身好的衣服,挑着行李送他去上学,路上不厌其烦地交代一件一件的事情,到了学校门口,刘俊卿竟然和别人说这是他雇用的挑夫。短短的一句话,让他父亲心都碎了。更过分的是,他又去将他妹妹辛苦赚的一点钱拿来供自己挥霍。刘俊卿不仅没有感恩之心,也没有羞愧之心,一次次做错也不去反思,外表华丽内心空虚,这样的人难成大事。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少年,我们积极向上,那国家就有希望,如果我们是垮掉的一代,那祖国就没有未来。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珍惜现在良好的学习环境,实现自己的梦想,从而继续祖国的富强文明之路。
篇7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黄晖的小说《恰同学少年》一路走红,令广大读者爱不释手,并且深受鼓舞和教育。其同名电视剧接连在各地电台热播并受到广大观众的好评,其中的原因不言而喻。
作品以独特的艺术视觉,凝重的思想和高尚的品味叙述手法来解读那个特殊年代的激情岁月。小说以在湖南第一师范的学习生活为背景,充分展示了、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新一代青年敢作敢为的青春,为理想而不懈奋斗、奋发向上的斗志,志存高远,改造旧中国与旧世界的雄心壮志。同时也塑造了杨昌济、孔昭绶等优秀教师的形象,歌颂他们教书育人的创新精神。
看完这看部作品,我们不禁感慨:古老的中国在二十世纪初重新找回了青春,青春的血液又开始在这古老的土地萌芽流动。它所体现的精神让人热血沸腾。
全书洋溢着青春活力,健康的气息,更多的是时代青年的新生、社会教育的新生、苦难中国期望的新生。时代青年的新生是这部作品的浓墨,是主线,沿着它的轨迹,我们一步步深入了解变革中的社会,期望萌芽的社会。恰同学少年时,青春在这开始绽放。
“叫花子开粥厂,穷师范招学生。”横批:“挤破脑壳”。
在看学生招生榜,信手拈来,闲然自得,不因自己是穷学生而困窘,不因人多竞争强而忧心忡忡。当录取名额一个个贴出来还没自己的名字时,一句“莫着急,我的名字还没看见。还有前三名,好戏在后头。”更是显示他的淡定,大度的自信心。出身贫寒,为求得一所理想学校,与父亲闹矛盾,独自闯荡,望求得修身的学识。求学既求索,抱着远大理想,一双布鞋破了再补,补了在穿,毫无抱怨,怡然自得。还有蔡和森、萧子生兄弟等都因生活所迫而聚到一块……随遇而安
他们拥有梦想,他们充满活力,他们有才华而不断吸取才华。他们踏实、团结,勇于创新。不仅仅独立组织了学校第一个青年团体,组织了自治训练兵营,同时还充当了地安巡逻警,这在当时都是前所未有的新生,代表了新时代青年的自强自立。他们敢作敢为,胆量惊人。应对反动统治,他们公然与反动派作斗争,于是呼:袁世凯万岁,中华民国千古(意:袁世凯对不起中华民国)。当北洋军阀溃部败走长沙,一场灾难即将到来,他们勇敢地拿起手里的木枪,冒着生命危险深入溃军谈判。当真相面临暴露,他们临危不惧,泰然处之,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最终使敌人屈服。
同时,在他们身上也书写着反封建的新篇章。陶斯咏,向警予是新生妇女的代表,封建婚姻,封建礼教对她们失去引力。她们冲破封建的枷锁,走出了新生的第一步。王子鹏与仆人秀秀的结合是执着的,是新青年寻求自身幸福的胜利。他们,的确是期望。
诚然,在这一群朝气勃勃的青年背后,是一群优秀教师默默无闻的心血,他们冲破传统教育方法,开新时代教育之先河。育人,富民强国。正是孔昭绶(一师校长)勇于创新,勇于改革,“欲救国强种”、“以我之所学,为民智之开启而效绵薄,为中华之振兴而尽一己之力。”从而使一师面目一新,朝气蓬勃。正是杨昌济不贪富贵,不贪虚荣,悄然遁世,望“得一二良才,栽大木柱长天”的崇高师格,让等人的才华得以发掘,得以展示,为百年积弱之中华撑起自强自立的天空。正是穿草鞋吃剩饭的省副议员徐特立,在青年一代中留下了一个个光辉的榜样,净化他们的心灵……正是这么多优秀的教师,拥有崇高师德的教师,在默默耕耘中,社会教育的新生由此而现。如今教育兴盛,弊端层出,或许,他们是一杯很好的调味剂。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历史的车轮是前进的,往昔的少年却已消失在时刻的洪流中。而我们,我们青春的车轮正在滚动着,我们也充满热血,充满激情,我们也可书写和《恰同学少年》一样的青春。当我们在学习或者生活中,遇到挫折或者感到迷茫时,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目标,带着激情,坚持不懈,就能排除万难。“逝者如斯”,恰同学少年,修学储能,胸怀五湖四海,头顶白云蓝天。适时代激流,大展宏图,指点多娇江山,身临珠峰之巅。这就是本书给我们的最大的鼓舞。
篇7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上一学期在老师们的重点推荐下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拜读以后,我的思想大大转变了,我觉得这本书看了让人为之震憾,对我们很有好处,真是受益匪浅,时时催我奋进。
《恰同学少年》讲述了一群风华正盛,乐于求知的少年,他们在第一师范的学习生涯,他们铁一般的意志,敢作敢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好句子,以及感人的情节让我刻骨铭心,所谓青年强,则国强;青年弱,则国弱。礼貌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本书中的人物我最敬佩的是,他的胆量、他的聪明,以及他所体现的精神,他也是本书中的灵魂人物,比如在1917年的暑假,他提出了一个让常人都不敢去想的事情,那便是身上不带一分钱,而去游遍湘南。不带一分钱,那怎样能生活呢?靠自己的本事去生活,他们一路上发生了许多事情,到最后身上却有了钱,不但没挨饿,反而还吃红烧肉,真够胆。他有勇有谋,竟敢在枪下耍聪明,比如袁世凯称帝,他手下有一名大将—汤芗铭,汤芗铭下令全长沙全体师生都得参加,他举办的一次敬袁灭民活动,还给在场的师生分发书藉,提倡袁世凯,结果却变成了《反袁二十一条》,这些事迹都有是第一师范学生干出来的,强烈的爱国精神渗入人心。
青年也有冲动的时候,比如第一师范校长张干,不体谅他的良苦用心,反而发动全校的同学把张干校长赶走了,虽然这种行为不可取,但是在某种条件下是务必实行的。
所谓人无完人,书中的也犯了不少错误,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比如他的作文成绩一再下降,而不听袁老师的劝告,导致在课堂上跟袁老师顶嘴,被老师赶出教室,他还一向认为自己很有理,要不是他的恩师杨昌济给他提出来,还不会知错,他那种认错的精神和意志,永远浮此刻我脑中。夜晚时分,去袁老师家认错,却吃了闭门羹,认准的事,他必须会坚持到底,吃了闭门羹却不灰心,一向站在门前,天有不测风云,不料却下起了大雨,但他也没有放下,直淋到袁老师见他为止。
这本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他们的青春洋溢着自信;他们的青春自信感染我们;他们的纯洁友情,让我们明白什么叫真挚。此刻郑重地向大家推荐这本书,会让你充满信心。真所谓读一本好书,交一群挚友,让我们在青春烈火中放出耀眼的火焰。
篇7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精彩却不乏真实,步步进步也不缺失败。
;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为代表的优秀青年的学习生活和他们之间纯真的故事……,在那个年代就是一个有天分、有活力、有个性,同样也不乏这天普通年轻人那样不成熟的缺点与毛病的普普通通的青年学生。
《恰同学少年》不好求哗众取宠的镜头,所有场景都处理的很平实,有一种以假乱真的感觉。
《恰同学少年》表现伟人的求学生涯,这一群历史人物本身份量就很重,恰好是16、17岁到21、22岁左右的年龄,在进学校之前,都是普通的农家子弟和平民子弟,他们追求新潮的思想、追求救国救民的真理,他们的身上充满了朝气,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很自然的让编导者就想到了青春偶像剧,尤其是近几年来,国产的所谓的青春偶像剧和日韩偶像剧冲击着屏幕,他们真正给年轻人能给带来什么样的启迪呢?比我们《恰同学少年》剧中的主人公所追求的相距太远了。在物质礼貌发达的这天,人们,尤其是的年轻人,更加追求精神上的富有,而把他们这种时代风貌用青春剧来表现,就应说是最好的一种形式。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读完了《恰同学少年》。它讲的是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理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恰同学少年给了我太多的感慨,我感慨的胆识,蔡和森的睿智,刘俊卿的懦弱。
我觉得造成他们不一样的原因有很大一部分是他们周围的人,他们的父母、老师和朋友。想想看,如果没有一位有新思想的好母亲,蔡和森也许只是一个吃家产的少爷;如果没有一位帮他的好母亲,也许只是一个小学徒;如果没有孔昭绶对天才的格外照顾,也就没有之后的伟绩了。如果没有蔡和森的支持,也许王子鹏永远只能当一个娇气的大少爷。
一个人的潜质固然重要,但没有了身边的人的支持有何成大器?俗话说得好:一根筷子易折断,十根筷子抱成团。再厉害的天才没有他人的协助也只是独杆司令一个。而独杆司令是无法获得大的成功的。
得民心者得天下不也正是这个道理吗?就拿纣王来说吧,纣王没才?不,他很聪明,那他为什么会失去他的天下呢?正因他的残暴使那些协助他的人纷纷远离,于是,他失去了他的天下。
回首历史长河,有谁的成功没有别人的帮忙?再拿此刻来说吧,为什么此刻那么讲究人缘?为什么那么多人都在拉拢自己的人际网?正因没有人能够十全十美,没有人支持你,是不可能成功的。因此,让我们有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篇7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怀着对领袖的无比敬佩,怀着对时代风雨的好奇,我满腔热血地读完了《恰同学少年》。
这本书是一本红色经典青春励志小说,它讲述在二十世纪旧社会时,、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为国家、为民族,为了理想,为了志向而所做的一切。这本书字句间有抑制不住的胆识、豪气、智慧越看越觉得全身上下仿佛都洋溢着青春活力。
我觉得的智慧、胆识可与诸葛亮相比。正因在长沙城立刻方临一场军乱时,他能临危不乱并去侦察敌情。并组织同学,大摆“空城计”。他与蔡、萧三人假装是桂军与敌人进行谈,再用鞭炮丢进洋铁皮桶里,炸出的声音像是枪打的以此虚张声势,吓唬对方。当马疤三从城里逃回敌窝汇报真实状况时,以他稳坐泰山之势,使对方对马疤三的话半信半疑。最后警察郭亮放的一枪救了他三人的命。
在此刻的生活,没有打仗,但是我想问一句,的胆识、军事才能又有谁能比呢?他为国担忧的思想又是多么难得可贵呀!此刻有的人不是为金钱就为名利绞尽脑汁、不择手段,反正都是为了自己。
当然,的才能如果不是被良师杨昌济与昭绶等众多老师的呵护他也不能成万夫雄。老师再怎样好,如学生不愿学习,也等零。当一个好学生要学,他既肯动脑,又肯动笔墨,因此他看过的书总是批注很多,写满了心得。写批注能够提高写作水平,又能够帮忙消化书上的知识。不懂就问,每一个问题他会先去查资料,再去问他人。因此他又成了“时事通”。如果学生都像他一样,每个都成材。我想我今后也如此的学习。
看完《恰同学少年》,我立志要做一有胆识、智慧的活力女生!
篇7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一书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这些人物无不有着鲜明的特点及事迹值得我们学习。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首先,就是主人公。是一个性格倔强、胸怀大志、机智勇敢却又平易近人的人,这从他的作品中就能体现出来。后来,当看到平民百姓的贫苦,又怀着沉痛的心情投身于救国民于水火的伟大事业,最终依靠自己这样的性格带领全国人民获得成功。如今,我们虽不用再经历炮火的考验,但向学习他优秀的品质和精神,却永远不会过时。
其次,便是杨昌济,这是一位十分优秀的老师。他不仅善于提高同学们的文化课成绩,还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有一次,与
袁吉六老师闹矛盾,非常地倔,任凭方维夏和黎锦熙两位老师苦口婆心地劝说,就是不承认,后来,是杨昌济老师谆谆劝导,通过指出袁吉六老师的毛病,其实是让感到惭愧,消消他的怒火,最后切入正题,让幡然醒悟,发自内心地去向袁吉六老师赔礼道歉。这种教育学生的方式犹如春风化雨,而不是像现在的很多老师那样动不动就发火。我们平时学习生活也应该像杨昌济老师一样,凡事要先找到问题的关键再去纠正,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还有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英雄人物是蔡和森。蔡和森是很要好的朋友,干事非常稳重,善于分析并把握形势,堪称的得力干将。我们要向蔡和森学习,学习他遇事不慌乱、坚定信念不动摇、坚强不屈奋斗不止的精神!
、杨昌济、蔡和森……“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英雄先烈们为了中国革命事业前仆后继,作出了卓越的贡献,甚至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抚古追今,我为“恰同学少年”而自豪,更感到自己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
篇7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以前是看电视剧来了解年少时的岁月,而今通过书籍,看完之后更有一番韵味,可以原汁原味地了解到青年的青春岁月。书中的一出场英气逼人,精力充沛,潇洒直率。虽出身中农阶层,但家里人多,生活也比较艰辛。身为长子的他于是出外闯荡,他当过工人,从过商,进过新军,但社会的落后及政府的腐败,使他最终都放弃了。一日远游回家,他受到父亲责骂,在他心里受到打击的时候,湖南第一师范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消息一下子让失落迷茫的看到了希望。于是好学的他毅然奔赴长沙,这也揭开了他立志报国的序幕。
当应考的的过程中,他结识了蔡和森,很巧合的是和蔡和森分别以第一名和第二名被学校录取,两人由此而惺惺相惜,由相遇、相知,最终成为革命同志。后期,和蔡和森共同组织佩、为他敢作敢为的精神深深打动、为他敢于冲破旧势力、旧习俗的精神所折服。读完这本书我学会两方面,一方面是青少年要为国家着想,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另一方面也知道做人要有良心,体谅父母,不要把眼睛只放在自己的利益上,而要同时利益他人。
篇7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这个书名听起来就新颖,老师也极力推荐,这使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很想了解书中人物的学生时代。
现在,我看到了第八章,可已经被、蔡和森、萧子升等人的精神所打动,他们不怕强权的胆识和爱国的热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我也钦佩杨昌济、孔昭绶这些教书育人的优秀园丁。的豪迈、蔡和森的冷静、萧子升的儒雅……这一个个鲜明的人物给这部小说增添了各种色彩。
空城计、和敌人谈判……这些惊心动魄的事都能体现出他们是多么勇敢,没有像他们这样的英雄人物就不会有我们现在的中国。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把枪,那他们就是枪上的子弹;如果说抵抗敌人的是虎,那他们就是虎的牙齿。“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他们就是最富有的,壮的,因为他们有寻求真理、奋发向上的斗志;有“敢以天下为己任”的抱负和热情;有改造中国、富强中国的雄心壮志。
他们追求真理、追求信念、追求理想的执着,是我们所要学习的,我想这也是他们成功的原因吧!
篇7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它就像一个同学。他年轻,聪明。他光彩夺目。他是一个学者。他非常积极。”这是我们的革命领袖爷爷上学时的记忆。这本书讲述了年轻时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学习和生活的经历。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生动的笔法描写了、蔡和森、肖子生等勤奋学习的优秀学生,以及孔兆寿、袁继流等不知疲倦的好老师和优秀的校领导。我最喜欢的人无疑是本书的主角:。他机智、勇敢、乐于助人。在他年轻的时候,他和我们一样。虽然他经历过风雨,也见过世面,但他还是很无知,不知道一些道理和规则。因此,他经常摔倒在墙上或做一些尴尬的事。
的领导才能和勇气是无与伦比的。虽然他还是个十几岁的孩子,但他已经培养了强烈的领导意识。在他的校园里,有一位名叫张干的新校长。虽然他在教学中孜孜不倦,但他的学生们都累坏了,甚至累坏了。对校长的教育方法不满意,于是与数百名学生联手,把校长赶了出去。虽然很勇敢,但由于年轻,他经常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经常和老师争论,因为他们有不同的意见。
的机智和勇敢也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在第一师范大学学习的最后几年,长沙城外有一支数千人的队伍。但我不敢进城,怕遭到伏击。领导学生军用油桶和鞭炮取代了重型武器。他还乔装成军官,进入敌人的营房,劝说投降。他无所畏惧,沉着冷静。他以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在没有一兵一卒的情况下缴械投降,保卫了长沙市。
在书中,有两个邪恶的杂种,马刀子和刘军清。马库子是当地土匪头子,残忍、狡诈、卑鄙。刘军清和是同班同学,但后来成了土匪。他们“磨牙吸血,杀人如麻”。他们决心报复师范大学。但恶有恶报。两人最终在猴石之战中被消灭。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我钦佩的智慧、勇气和无畏。更明确地说,我们应该抵制邪恶,伸张正义。这本书恢复了领导人的活力和良好素质。我认为我们应该以和他的同学为例,努力学习,不断进取,奋斗!
篇7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巧同学的青春》这本书,我读这本书是出于对领袖的尊重和对的骄傲。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
这本书需要研究生活在湖南第一师范大学为背景,并展示了一批优秀的年轻人的学习生活由,Cai Hesen,湘宇,杨Kaihui道Siyong在20世纪初。
在这本书的许多人物中,我最佩服。他很勇敢。虽然他不是很帅,但只有他明亮的眼睛才能让人振奋。每当我想起他,我就想起,他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在北洋军阀的包围下勇敢无畏;,他在易永齐生病的时候是一丝不苟的。当然,他也有很多缺点:太冲动,太固执,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还是让我佩服。
“一个好丈夫必须有四个志向。”我最欣赏的是凌云“数名人,看当下”的志向。一个人必须有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我们就应该向着他奋斗,努力工作,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种抱负不一定是具体的。像一样,他没有考虑自己未来的事业,但他有一种责任感,把世界看作自己的责任,这就足够了。因为这种责任感,他会努力学习,坚持锻炼,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保卫长沙。《只是一个同学的青春》对我来说是一个启示:“决心第一。”
我记得说过:“与天作战,其乐无穷;与地球战斗很有趣;和人打架很有趣。”我们不能与天、地、人作斗争。这是我们的胜利,战胜我们自己的人民。
篇8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爸妈最近都在看这个电视剧,我也跟着看了几集,觉得还不错,现在讲青年人的故事多是春春偶像剧,看多了就想OU,看到这样的题材有些新鲜感,几个演员的表演也比较到位,尢其难得的是几位配角也表现的活灵活现,像那个汤屠夫,表面儒雅,内心狠毒而又脆弱,女演员也很养眼,都是湖南电视台拍的,比<还珠格格>好看多了。
但对我来说还谈不上喜欢,,不喜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觉得不太真实,当然用这个标准去要求一部描写伟人(虽然只是青年时期)的影视剧是有些苛刻。我读过几个版本的<传>,书中的描写跟电视剧是有很大差距的,这也是必然。但是电视剧中的最大缺陷就是缺少人物的内心描写。里面的人物少爷就是少爷,有少爷的弱点,也有自已性格中较明显的一面,勇于实践,敢想敢做,有些冲动,但是我想少年虽然是阳光的是极积进取的,电视剧就用的一总偏黄的色调来描绘他们的精神面貌,但同时这个时期也是压抑的,是迷茫的,尢其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一个人的路应该怎么走,个人应该怎么发展是许多年青人一直在思考的,电视剧中没有描绘出人物的男一面,显得形象比较单薄。
今天中国教育的许多弊端是大家都知道的,身处其中的人都有很多的体会。所以看到这部戏可能都会对湖南一师有一些好感,对他们有那样的校长和那些老师感到羡慕。今天中国不是没有好老师,只是已经没有几个人有这个力量去反抗不合理的体制,大家都在夹着尾巴做人。
小时候读书,语文考试的时候会让你填写反义词,那时候我以为老师跟学生就是一对反义词,是对立的,因为那时候我很反感教书的老师,没完没了的作业,对学生人格的辱骂,暴力的体罚,好在今天情况还是好了一些,虽然不时还有不和谐的声音从网上传来。
一位优秀的师长对学生人格的成长与完善其作用不可低估,尢其是在社会风气隋落的时候,没有一位优秀老师的指引,学生可能也就随波逐流了。有两部电影<死亡诗社><放牛班的春天>在中国很受欢迎,看来社会对青年的人束缚在许多地方都存在着,而今天中国的学生格外希望在自已的求学生涯能够遇到电影中那样的老师。
篇81: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1913年,湖南长沙,具有现代民主教育思想的教育家孔昭绥出任省第一师范校长,在他的主持下,第一师范大力开展新式教育改革,聘请了以杨昌济为代表的一批优秀中外教师,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崭新的第一师范吸引了蔡和森、萧子升等众多青年才俊前来报考,在招生考试中,19岁的脱颖而出,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这所湖湘千年学府。
的勤奋好学与不凡天赋,深深打动了学贯中国的导师杨昌济,如饥似渴地学习着自己感兴趣的社会学知识,并成为一个教育救国论的非暴力改良主义的信仰者。然而,过于峥嵘的个性与严重的偏科现象也使他一再触犯校规,在对待如何处理的偏科行为引发的教师争执中,惜才如命的孔校长最终选择了尊重其个性,放手让其发展,成了校长特许的“特殊学生”。共同的学习生活中,、蔡和森、萧子升等优秀青年结下了友谊,周南女子中学的陶斯咏、向警予、杨开慧等女学生也和他们因共同的志趣走到了一起,一个先进青年学生组成的读书会组织成了他们学习、交流与情感发展的纽带。
然而,动荡的时局却不断打破学生们纯净的校园生活——在反对袁世凯签订21条与复辟称帝的斗争中,湖南军阀汤芗铭以武力逼走了孔校长,也险遭逮捕——残酷的现实使对教育救国与改良主义信仰产生了动摇。新任校长张干僵化的教育理念和禁止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规章更激发了与他之间的矛盾,张干下令将在“驱张运动”中为首的开除出校,幸得杨昌济等教师据理力争,使张干被迫收回了成命。徒步游湖南、组建学生军、开办工人夜校,一系列社会实践极大地丰富了的书本以外的知识,锻炼了他的社会活动能力,也使他更认识到,靠教育、靠改良救不了中国。与此同时,情感的波澜也悄悄在男女青年间泛起,陶斯咏暗恋上了,向警予与蔡和森心心相映,而却发现自己对一直视其为小妹妹的杨开慧其实有着产不同于兄妹之情的一份牵挂,爱情给这群风华正茂的青年们带来了一份份剪不断、理还乱的喜悦、痛苦。
就在此时,长沙城突遇一场大祸——1917年底,在护法战争中被击溃的三千北洋兵败往长沙。危急时刻,以惊人的胆略,率领二百名赤手空拳的一师学生军,上演了一场精彩绝伦的“空城记”,一举将三千溃兵全部缴枪。1918年,、蔡和森等从一师毕业了,杨昌济也受聘于北大任教,他告诉孔昭绥,自己已完成了在一师的使命,为中国的未来培养了蔡、毛二位“海内人才”。随着杨昌济北动的列车启动中,师生依依挥别中,“衡山西,岳麓东。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
篇82: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1913年的中国,正是清王朝覆灭,民国刚刚建立的第二个年头,旧的一切尚未打破,新的思想,新的文化也在蓬勃发展。历经重重劫难的中华民族,在新旧交替的满目疮痍中,苦苦探寻着未来的出路,也悄然孕育着灾难中那微薄却终将照亮前程的阳光。
这是第一集的画外音,是整部剧的时代背景,最后一句则是全剧的核心内容。
就从电视剧的故事发生地——湖南省公立第一师范学校说起吧。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开始到新中国成立,湖南史说是半部中国近代史一点也不为过。其中以湖南第一师范(以下简称一师)最为耀眼,她的三个学生:曾国藩(城南书院),黄兴,。一个组建湘军打败了太平天国,一个缔造了中华民国,最后一个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至于她的其他学生,像左宗棠,谭嗣同等也都不逊色。
这所学校底蕴深厚,承古启今,这个在第一集的第一幕就能很明显地看出来。陶斯咏随父亲到一师去,恰巧看到一师的外文教师费先生(德国人)拉着小提琴领着学生们唱校歌:
衡山西,岳麓东。城南讲学峙其中。人可铸,金可熔。丽泽绍高风。多材自昔夸熊封。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
城南:城南书院,湖南第一师范前身。
峙:高高地立起,如“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曹操《观沧海》
丽泽:《周易》“兑封”象义:“丽泽,兑。君子以朋友讲习。”“丽泽”意为两泽相连,其水交流犹如君子朋友通过讲会而交流知识、学说。
绍:作动词,义为:继续;继承。如“绍,继也”——《说文》
高风:高尚的品格。
丽泽绍高风:君子朋友们经常通过讲会而交流知识、学说,以此来继承先哲们高尚的品格。
多材自昔夸熊封:人才之多要从西周时熊绎被封荆楚说起。
岳麓书院门口,对联是惟楚有才,于斯为盛。
蔚:本义为草木茂盛,如“蔚蔚,茂也”——《广雅?6?1释训》,“望之蔚然”——宋?6?1欧阳修《醉翁亭记》,这里是指荟萃,聚集,如“蔚为大观”。
歌词蕴含了多少湖湘文化在里边(回想我所读过的学校的校歌,实在惭愧),这是中;穿着中式服装的费先生和他拉的小提琴来自海外,这是西。开篇便点明了学校的特色,中西结合,新式学堂。
向警予点出了歌词的问题所在,最后一句“男儿努力蔚为万夫雄”,为什么一定是男儿,女儿不行吗?
旧的一切尚未打破。
一师要进行新一届的招生,向警予也想报考,却被袁仲谦以“男女之大防”赶走。向警予气不过,与陶斯咏商量“女扮男装”考一师。这次“女扮男装”非常精彩,同时也引出了两段感情。
一、青春的情感
很多剧的“女扮男装”就是个笑料,基本上是奔着被识破去的,识破的原因很多,就不一一赘述了。而向警予的“女扮男装”大概是电视剧里最难被识破的一次了,她取了个笔名“向胜男”参加一师的入学考试,只让人代交文章,自己并不露面。
一师的入学考试结果出来了,“向胜男”名列第四,一二三名分别是,蔡和森,萧子升,向警予记住了排在她前面的这三个名字。同时在一师和周南任教的杨昌济将一二名的文章带到周南女中(名字取自周南女中,南化流行)传阅,蔡的文章,平实稳重,毛的则“气势汹汹”,向喜欢蔡的文章,陶喜欢毛的文章。陶斯咏打趣平时“气势汹汹”的向警予不喜欢“气势汹汹”的文章,反而喜欢蔡的文章。蔡和森人似其文,锋芒内敛,外柔内刚,后来向警予喜欢上他可能是性格互补的原因吧。两篇文章引发的两个少女对异性的倾慕,这种“另类”的青春难能可贵。
周南女中门口,周礼尽在,南化流行。
在观止轩书店,陶斯咏与二次相遇,二人互道名字。直接说出了陶斯咏的名字典故:出自《礼记·檀弓》“喜斯陶,陶斯咏。。。。。。”
试想,一个男生在书店搭讪一个女生,在问知她的名字后说出她名字里的典故,这得多浪漫多美好。
天忽然飘起了雨,两人就在书店门口聊了起来。陶斯咏喜欢李煜的《浪淘沙》“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则喜欢杜甫的《春夜喜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他认为诗人写诗言志,不能像李煜一样只想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应该要有杜甫那样的胸襟。虽说这只是个人喜好的不同,却从一开始暗示了两个人的未来。剧末,陶斯咏为了躲避与表哥王子鹏的婚姻去找,说他只把斯咏当朋友。她梦想她的浪漫,我执着我的责任。或许青春总是有遗憾的吧。
回到那场雨,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一起躲过雨的书店,是雨里的诗文相对。说他喜欢“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谁说知音难求?嘤其鸣矣,求其友声。陶斯咏回去后将这八个字写在了初见时借给他的书的第一页,大概从这个时候起,陶斯咏便喜欢上了。这场雨是本剧感情戏的高潮,卓文君碰到了她的司马相如,又更像是郭襄到了她的风陵渡口。陶斯咏并不知道她跟后来会发展什么样子,美好的邂逅怎能不让人憧憬未来,这应该是她的青春里关于男女最美好的回忆了。
与陶斯咏自由恋爱对应的是封建旧制给她的包办婚姻——和表哥王子鹏的娃娃亲。两人唯一一次单独接触的戏是在教堂,一群小孩子跑过来问王子鹏要钱,王子鹏倒也给得大方。若是换了部剧,陶斯咏可能会被王子鹏感动。本剧没有,陶斯咏直接给王子鹏发了“好人卡”:“表哥你是个很好很善良的人,可是一个人光靠心地善良是不够的。你可以发善心给这些孩子施舍,可你有没有想过,你能改变他们的前途,改变他们的命运吗?中国到处都是这样的孩子,如果光是靠施舍,而不去为他们做点什么,那他们今天是这样,明天还会是这样。甚至他们的孩子,他们孩子的孩子也会是这样。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去读师范,要去当老师的原因。表哥,你看,看看你的这双手能为这些孩子做点什么,能为这个社会做点什么,能让你自己觉得你是一个有用的人。。。。。。”
这个千金不傻白甜,少爷也不纨绔。王子鹏回家后用心思考陶斯咏说的话,从下人阿秀给他端的粥里意识到自己什么都不会,连碗粥都要被人煮好给他端过来,他决定去考一师,做个有用的人。
“富二代”们尚且如此进步,贫家子弟呢?
在陶斯咏相遇的同一场雨里,刘俊卿遇见了赵一贞。有意思的是,刘俊卿和赵一贞的两位扮演者在电视剧《血色湘西》里扮演的是一对夫妻——龙耀武和瞿月月,只是两段感情都是悲剧。
“哪个少年不多情,哪个少女不怀春”。——《少年维特之烦恼》
刘俊卿,父亲刘三根,是长沙城里大街上卖臭豆腐的。父子名字差异之大,表达了穷苦的父亲对儿子成才的期望。常言道“不患贫患不均”,一切的自卑与虚荣都源于比较。刘俊卿被分到跟王子鹏同一个寝室,少爷穿着几十块大洋的皮鞋,吃着家里专程送过来的美味,这也还好。只是当刘俊卿跟赵一贞的恋爱被赵父发现的时候,赵父毫不留情面地直戳刘俊卿的痛处:“没钱别跟我女儿交往。”儿女情长,英雄“志”却不短。刘俊卿终于抛开了虚荣,做了湖南将军汤芗铭的走狗,抓捕自己的校长,害死自己的父亲,站在爱国进步学生的对立面。。。。。。后来,袁世凯倒台,汤芗铭也跟着树倒猢狲散,刘俊卿被抓进了监狱,赵一贞为了救刘俊卿答应嫁给别人。刘俊卿出狱的那天,赵一贞出嫁。无力抗拒婚姻的赵一贞自杀于婚轿中,血流了一路。
陶斯咏和向警予曾劝赵一贞远离刘俊卿,赵一贞说她知道刘俊卿干的坏事太多,但她相信刘俊卿对她的爱是真的,爱不会骗人。通过赵一贞的话或许我可以理解《色·戒》,王佳芝为什么会喜欢上易先生,《色·戒》背后的张爱玲为什么会喜欢胡兰成(汪精卫的追随者,汉奸)。他人很坏,但他对我很好,感情和是非本来就是两码事。还有电影《芳华》里的刘峰和林丁丁,刘峰向林丁丁表白被拒绝,林丁丁说谁都可以喜欢她就活雷锋(刘峰的绰号)不行。为什么呢?恋爱是不患富患均,刘峰是活雷锋,是中央空调,他对林丁丁的好跟其他人没什么区别,林丁丁感受不到他的爱。感情必须得是单一的,用情要专一。这也是没跟陶斯咏在一起的原因,他要去救他的中国,不能只想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我不能只对你好,我还得对大家好。
二、亲情
的父亲与母亲很好地诠释了“家严”与“家慈”。回家问父亲要钱考北大,毛父不同意读书并将他关在家里。半夜时分毛母将放出来,临别之际,毛母对说“娘这一世没什么用,只瞒着你爹攒了这点钱,找个便宜点的学堂好好念书吧,趁着你爹还没醒赶紧走吧。”这个时候毛父出现了,他把一袋子钱扔到面前说“听你娘的找个便宜点学堂读,要是不好好念书就给老子滚回来。”刀子嘴,豆腐心。
感动地说“爹娘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念书。”
在真实的历史中,改了一首诗言志:
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后来毛母操劳过度患上了淋巴腺炎及其它杂病去世。
再说说刘俊卿的父亲刘三根。刘俊卿的母亲可能很早就去世了,刘三根一个人既当家严又当家慈,我们能看到的是家慈占了主导地位。刘俊卿读书要钱,刘三根卖臭豆腐卖不了几个钱,只得将女儿卖给王子鹏家,父女俩一起供刘俊卿读书。一师开学第一天,刘三根挑着行李送刘俊卿入学。方学监问刘俊卿刘三根是他什么人,刘俊卿说是雇的挑夫,刘三根愣了一下,说:“对,我是挑夫。”俗话说棍棒底下出孝子,溺爱万万要不得,特别是穷人家的溺爱,单亲溺爱尤甚。不然,只会索要无度,不知感恩。
刘俊卿看着王子鹏的新皮鞋,也想买一双,就去找刘三根要钱。刘三根将女儿给他自己治病的钱都给了刘俊卿,自己平常就咽高粱饼度日。
此处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新概念作文大赛,主题是“我眼中的中国农民”。里面有一篇文章让人印象深刻,大意是主人公的父亲病重,在生死边缘徘徊,医生说能不能撑过去就全看他自己了。然后母亲就跟父亲讲:“家里的房子又漏水了,地还没耕,二娃的学费还没着落……”家里人很不理解母亲为什么要说这些让父亲担心。父亲听完,淡淡地说了一句:“扶我起来……”
病,就这么好了。
三、教育
杨昌济给学生们上的第一节课是“修身”,俗话说修身养性,儒家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杨昌济问学生们的志向是什么,王子鹏说想当个老师教书育人,杨昌济说这是很崇高的理想。刘俊卿说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做一个很有学问的人上人,杨昌济没有说话。
一师校长孔昭绶说办教育是为国为民,校长与师生们不惧汤芗铭的淫威,开会怒骂日本帝国主义狼子野心;学生们印发册子揭露袁世凯复辟真相,办夜校教民工读书识字,组建学生军巡逻维护治安,这两百学生军甚至赤手空拳缴了三千北洋溃兵的械,保长沙古城于危难之间。这些都符合湖湘文化的特点“经世致用”,像曾国藩组建湘军,谭嗣同百日维新,黄兴领导了黄花岗起义和武昌起义。
那是1913的中国,封建旧制尚未完全被扫除。105年后的今天,在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很多学校似乎还比不上当年的湖南第一师范。不是说非得抛开升学率去办素质教育,起码应该两者并重。一师入学的第一天,孔校长说“什么叫人才,有德才有才,要是有才无德的话,将来一定会成为更大的祸害。”就怕流氓有文化。小学不谈,中学读书完全是功利性的,甚至大学也是如此,听室友讲有的实验室为了发文章而发文章,并没有研究出特别有用的东西。
记得《明朝那些事》里讲王阳明格物致知,知行合一,这点我很推崇,包括湖湘文化的“经世致用”以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沁园春·长沙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篇83: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看电视剧看的热血沸腾的,兴冲冲地来打星,就看到篇名为《有朱不近!谈谈反面教材刘俊卿》
刘真的因为自卑吗?他应该恰恰是认为自己明明应该是最好的吧
活像好像全世界都欠了他,说什么是想要过好生活,他到底自己做过什么?!生活是靠父母,想要的不是骗,就是使诈,看不得别人比他好,我就纳闷了他究竟凭什么觉得他应该比别人好?
他如此心安理得的享受着一切,即使那是并不丰厚的,也不是触手可得的,那也是那父亲、妹妹含辛茹苦的。他除了不满还会什么?
他偷拿卷子不是小小的可以改正的品质问题,而是他本身性格必然所为。
没有说他想要过好生活是心无大志,他恰恰是心有大志,他要做的是“人上人”,而其他人却追求的是“平等”。
因为经历传奇,所以是虚构的?
现实永远比小说传奇。
即使到如今,还有多少人打着:“我不过是想过好日子”的旗号,损人利己。
念书,念的最基本的是非都不分,真是念到狗肚子里了。
为什么所有的错误都是别人,别人不够了解,别人不够善意,别人不够体贴、、、、、可他又是如何对待别人的?究竟是他在过日子,还是别人在替他的日子?!
当一个人的心已经是黑的,即使所谓苦口良心,在他看来也无非是恶意的讽刺和嘲弄、挑剔。
说什么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照这么说,又何来出淤泥而不染?
不过,其实刘要是看到那篇文章,一定很开心,有人懂他呢:
是,不是你的错,你只是没遇到好老师,好同学,没有人帮你.
甚至你的父亲都做得不够!
篇84: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这是一部让我难忘的红色青春偶像剧,很多细节都让我很感动。
最最难忘的,莫过于在食堂发生的一幕。
交代一点背景。蔡和森家,蔡畅对妈妈说:“哥哥又要发津贴了。”她妈妈说,“去拿的时候别都拿了,给你哥留点,他总要些笔墨钱。”“那也要他肯留啊,每次他都不要。”“要不,你领了钱,再去给他买些笔墨送了去。”“好!”
食堂里,蔡畅和蔡和森面对面坐着,蔡畅说:“哥,你真的吃过了?”和森答:“小妹,我真的吃过了。这是为你另打的一份。”说完冲她微微笑,并嘱咐她把钱都收好了。蔡畅这才放心地吃开了,边吃边说:“你们食堂的饭可真香。”她一抬头,正好瞥见了斜对面的刘俊卿和子鹏,而阿秀此时刚好来给子鹏送菜,子鹏不要,阿秀因怕子鹏母亲责怪而央求子鹏把饭留下来,都急得哭了。子鹏不依,刘俊卿便假意替阿秀说情,要子鹏把送来的饭留着,省得阿秀挨骂。还把阿秀提来的菜摆到桌子上,再催阿秀回去。阿秀离开了,子鹏无奈,只好作罢。之后刘俊卿便随手将子鹏的两个窝头丢弃到桌子上。蔡畅见此,叫他哥回头看,蔡和森实在看不下去,便走上前说道:“你们两个如果不吃学校的饭,能不能别这么浪费,这也太可惜了!”刘俊卿一脸不屑,“我们倒我们的,又没倒你的,你管那么宽干嘛?是不是看到我们吃好的眼红啊?”“可那也是粮食啊!”蔡和森心疼粮食,回了一句。后刘正欲反驳,子鹏赶紧打住他,“俊卿,你少说两句,蔡兄,我们以后再也不倒了。”之后刘和子鹏二人吃完,刘见蔡畅在吃饭,而蔡和森只是在一边看着,心里不免一阵快意,又想到一个恶招,故意把作文本落在座位上,随子鹏一起走了。没多久,蔡畅吃完,蔡和森送她离开。蔡和森返回食堂,收拾完碗筷要往外走时,一眼看到刘俊卿的作文本,便拾起来,放到他们刚吃完饭的桌子上。他看着桌上那三个一口都没有动过的窝窝头,不免心疼又心酸,可怜的他还因为妹妹顶着呱呱叫的肚子。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将那几个窝头装入碗中,并拿起一个狼吞虎咽起来。而此刻刘假借回来找作文本,已走至他的身后,边挑衅的看向他,边大声喧哗到,“我说蔡兄怎么平时有力气教训别人,原来吃饱了饭还不忘了加餐啊,来来来,这里可有好戏看了,从来只有叫花子捡别人剩饭吃,今天让你们开开眼,蔡和森,蔡大才子,也捡我刘俊卿的剩饭吃了。你说你还装什么装,你还不让我和子鹏兄倒饭,不倒,你上哪儿去捡啊?”有同学看不下去,赶紧叫刘俊卿别说了,可他不听,还要上前羞辱,走到蔡和森面前,拿起碗中一个窝头,对着蔡和森说,“哟,这不吃,多浪费啊?”此刻,蔡和森两眼噙满了泪水,买回纸笔的蔡畅刚好看到哥哥被人欺负,哭了起来,马上跑过去安慰哥哥,一把推开刘,边哭边说,“你走开……”蔡和森忙安慰蔡畅,“小妹,没事,没事。”又为她擦去泪水,整个食堂的氛围都有些尴尬了。刘羞辱完蔡和森正欲离开,岂料一抬头,便迎上了徐特立的目光,徐特立以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眼神盯着他,想必他已经看到了刚刚发生的一切。刘即刻心虚地低下了头,叫道,“徐老师。”但徐特立一句话都没对刘俊卿说。徐特立直接走到蔡氏兄妹面前,拿起蔡和森碗中的一个窝头,掰成两半,拿起其中一半就吃,边吃边说,“真香啊,蔡和森啊,你再不吃,我都吃了啊?”蔡和森感动地,继续大口吃起来,徐又把手中另一半窝头递给蔡畅,蔡畅也吃起来,刘灰溜溜地站在一旁……
当我看到这一幕的时候,超级感动。徐特立老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肯定了珍惜粮食,勤俭节约的蔡氏兄妹,鄙视了浪费粮食还不知羞耻的刘俊卿。没有说一句批评或表扬的话,却带来了比当面批评或表扬更佳的效果,一个词,绝妙!
想着自己从小到大在食堂吃饭时,有时也因为饭不好吃就随便丢弃,实在是不应该啊。
这只是本剧一个极小的片段。透过这个剧,还能看到那个时代中国的青年们都是怎么成长起来的。很是有教育意义。
篇85: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最近我阅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这本书我是怀着对领袖的崇敬和对的豪气读完的,这部书让我懂得了许多。
这本书以在湖南第一师范五年半的读书生活为背景,展现了二十世纪初以、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为代表的一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
在这本书中的众多人物中,我最欣赏,他英姿飒爽,虽不怎么帅气,但仅明亮的眼神,就会让人为之一振。每每想到他,我都会想到那个豪气冲天,在读书会上畅所欲言的;那个在北洋军阀包围下英勇无畏的;那个在易永畦生病时无微不至的。当然他也有许多缺点:太冲动、太倔强、太自以为是等等,但他仍然让我敬佩。
“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我最敬佩的就是那种“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凌云壮志。一个人必须有一个远大的志向,有了远大的志向,就应该朝着他奋斗,努力,才会有学习的动力。这个志向并不一定是具体的,像,他也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从事什么职业,但他有一种视天下为己任的责任感,这就足够了,正是因为这种责任感,他才会刻苦读书,坚持锻炼,才会带领手无寸铁的同学们保卫长沙。《恰同学少年》给我的一个启示就是:“立志在先。”
记得有一句话:“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我们斗不过天,斗不过地,更斗不过人。我们斗得过自己,战胜自己的人,更是一种胜利。
或许大家会说:“我们所生活的年代与那个时代是天壤之别,正可谓乱世出英雄。我们这些甚或在和平年代的人又怎么和毛主席那个年代的人进行比较呢?”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我认为这只是个借口而已。
是啊,我们虽不生活在乱世,但人的一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追梦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坎坷。如果一个人连远大的志向都没有,那么,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呢?
今天,就让我告诉苍茫大地,明日我主沉浮吧!
篇86: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不知何时,窗外已是纷纷扬扬的雪,时急时缓,张扬又不失风度。飘飘洒洒,大气,潇洒,痛快!
花了好些日子看完了《恰同学少年》,很是激动,很是兴奋。就像窗外的雪一样,舒畅极了!
快步走到窗前,伸出手去,凉凉的……
屋外人们打得不可开交,白菜梆子震得窗户纸哗拉拉的响,屋里却有一个人倒立于墙壁,双手触地,一页一页的翻着书本,溅在上头的一滴滴汗珠见证了其的用功与专注。轻轻地一跃,轻轻地一站。稳稳地扔掉水面上的菜叶子,一饮而尽,像一个大侠。拎起满是补丁的外套,推门而出,一句“东乡打西乡,西乡打东乡。老乡打老乡,划不来呦”给满腹怨言的人们留下了一个不解而又难解的深思后,慢慢的下了楼,像一个哲学家。他,就是。
心怀天下,心有千难万疑,路漫漫其修远,他将上下而求索。他敢批判被世人都认为是学堂的学堂,敢退掉任何一个自我不愿意上的学校,只为做个有用的人,他对自我负责。
入学考试,坦然的交卷,坦然的等待放榜,即使只剩下前三名的榜未放,他也能够与朋友静坐,大嚼特嚼臭豆腐,笑道:是你的终究是你的,不是你的你强求也莫用。仲老说他的文章叽哩哇啦,好不含蓄,锋芒毕露。板仓先生说他有胆识,心有丘壑,数年之后必成非凡之大器。
他心胸开阔,不耻下问,敢于旁征博引。他向教师推荐萧子升的一笔好字,且真心的为他高兴。他能够坦荡的说出“蔡和森,谁不明白你,铁路学堂的第一名,蔡大才子啊,太棒了!”坦诚的眼神,真挚的目光见贤思齐。他宁愿花钱订报纸,却甘愿穿一双露脚趾的烂布鞋。但他从不会因为贫困而低人一等他驰骋于篮球场,善谈与任何人。他能够穿着一身补丁与满身华服的陶斯咏谈天说地,他能够对着鄙视他的人,依旧用坚定地眼神相谈。这就是,从来不会自卑,从来不会妒忌他人,因为他的心中总是家国,总是大抱负,总是天下。心中没有自我的人,不会烦心,不会无病呻吟。所以,他总能精力充沛,总能专心致志进而过目不忘。
他胆识过人,一手提着长袍,一手扶着礼帽,走下山来谈判。镇静的神情,坚定有力的眼神,不费一兵一卒,救长沙于危难中。他更有血有肉,自我食不果腹,依然送烧饼给小女孩,用一腔泪水于深情悼词易永畦,他孝顺父母,谨记母训,努力求学,做了一个有用的人。他为了事业,能够不谈男女私情,真心求学,实意做事。他在蔡和森与向警予的质问劝导下,在陶斯咏的泪眼背影下,亦能够理性的明白:他和陶斯咏间只是纯粹的友谊。陶斯咏梦想她的浪漫,而他执着于他的职责,所以他两两不相欠。有相同的事业,相同的抱负,相同的梦想,相同的信念,才有共同的感情。即“嘤其鸣也也,求其友也”。
恰同学少年,当如此潇洒,明朗,豪迈!
篇87: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怀着对革命领袖的无比崇敬,怀着对历史精神的深深敬意,我看完了《恰同学少年》这部书。
在书中,我深深地为当年那气宇轩昂、胸怀天下的少年学子和他的同学们充满朝气的青春活力和豪迈的革命气慨所震憾,深刻地感受了时代伟人求学和早年从事革命活动的非凡的风采。
在我脑海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段话:“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人有梦想,有信念,懂得崇高与纯洁的意义。假如眼中仅有利益与私欲,那人和只会满足于物欲的动物,又有何分别呢?林文忠公有言: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我若相信崇高,崇高自与我同在!而区区人言冷暖,物欲得失,与之相比,又渺小得何值一提。”
青年和他的同学们在青春年少时期,正是风采、才华旺盛之时,他们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是何等的萧洒;他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又是何等的执着和豪迈。为我们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
古人云:“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提高则国提高……”说的都是关于少年志向与成就事业、实现梦想抱负的辩证关系。志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梦想,二是实现梦想所必备的意志和毅力,两个方面缺一不可。所以,胸怀远大梦想,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应当是中国青少年报效祖国,有所建树的首要任务,也是中国走向繁荣富强、走向世界的最重要的力量之源。
读着他们的故事,我仿佛体验了这批优秀青年风华正茂的学习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纯真美丽的感情故事。
篇88: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恰同学少年一题就是摘自《沁园春·长沙》的一句,讲的是、蔡和森、向警予、杨开慧、陶斯咏等人发生在位于长沙的湖南第一师范大学历时五年半的真实故事。“少年”一词体现他们满怀热情与梦想,充满了正能量。
故事中的主角就是上头提到的人物,他们当中也只是个别家境好一点,能拿出学费,其他的人都是需要借钱读书。,大家都很熟悉,我们伟大的领袖。他以前的家境并不宽裕,但他有远大的志向,最终成为伟大的人物。他主张: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志,少年提高则国提高。少年的他也一向这么做,使自我变强大,增长知识与智慧,不断让自我提高。
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29章中最终一章节,街上所有的人都逃了,就剩下一师的学生和教师,带领大家,奋力反击,让敌人投了降,也证明了一师学生爱国之心。
比较一下当今社会,如果换做是我,我想我不会那么大胆,提出提议并实施行动,恐怕连走都不敢走上去。此刻城市和谐发展,家庭富裕,也仅有警察、消防队员才可能去做这种危险的事情。如今每家每户的生活条件比以前好,不用为了每日三餐而发愁,更不用为没有学费而担忧,我觉得读书方面也应当比以前好,不要连我们的祖辈、父辈都不如。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他们都有自我的追求和梦想,一切为了和平、温饱、家人的安全、社会的稳定。以前的少年志气高,我们是新时代的少年,也应当有志气,不要比不上艰苦时代的读书人,我们应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篇89: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首先是的母校——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孔昭绶先生作为校长,以教书育人为目标,将经世致用的理论输入、蔡和森等稚嫩学子的脑中,要用教育来开启尚未开化的民智,用教育来唤醒沉睡中的中国。其间,杨昌济,徐特立,黎锦熙等一批着名的中国教育家革命家任教于一师,“欲栽大木驻长天”,他们用自己全部的心血培养了这样一批中国的栋梁,他们在一师打下了深厚的学识基础,在老师的引导下有了自己的思想,通过一系列的活动获得了初始的社会经验。这些教师可以为了一个学生的偏科,由校长组织讨论,并引发对教育方式、培养人才的思索;他们可以为了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向教育司提议并更改校规,试问在当今的教育中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么?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教育产业化”的思想,使得教育的目的出现偏差,老师被工资奖金升学率领导牵着走,学校对学生划分三六九等。那么何为师,何为教?
其次,就是、蔡和森、萧子生等人的成长,他们身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辛亥革命,袁世凯复辟,北洋政府,护法战争……正是在这样的国乱民荒中,他们立志要强国,强民,以国家的兴亡为己任,他们要用知识来改变贫困落后的中国。远大的理想,坚定的信念,责任感与使命感,我认为这是一代伟人成长起来的关键所在。“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顾炎武的一个“匹夫”二字,使多少人望而却步。当有了改变社会的理想,又怎么会在意生活中琐碎的鸡毛蒜皮呢?有了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宏伟的理想,贫困似乎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他们的眼中信仰比生命更重要,就像高尔基所言:没有信仰,则没有名副其实的品行和生命。
但他们毕竟还是一群孩子,他们也有过迷茫和彷徨,有过苦楚和辛酸。当他们面对袁世凯恶行、当他们面对儿女私情和理想抱负的矛盾、当他们面对权和利与信仰理想的碰撞时,是老师的开导和启迪、是朋友的搀扶与鼓励,让他们认识到:纵使是千年的古城壁,依然会有植物爬满石缝间,未来是美好的……
再有就是剧中塑造的其他一些鲜明的人物:城防营营长张自忠、普通警察警察郭亮、商会老爷陶翁、卖臭豆腐刘三爹……他们的深明大义,让我觉得中国之所以没有灭亡,正是一位有了这样一群伟大的人。少爷王子鹏,也打破了人们对纨绔子弟的印象,他从一个软弱无能的少爷,变成一个敢于吃苦、敢于搏斗的新青年。菜和森的妈妈,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依然爽朗的朗诵着普希金那首《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这部创下央视收视纪录的红色励志电视剧,真的是让人获益良多,大家也不妨亲自去感受一下伟人的成长历程。去找找自己的榜样。
最后,就以梁启超的话共勉吧:
造成今日之老大中国者,则中国老朽之冤业也;制出将来之少年中国者,则中国少年之责任也。彼老朽者何足道,彼与世界作别之日不远矣,而我少年乃新来而与世界为缘。如僦屋者然,彼明日将迁居地方,而我今日始入此室处。将迁居者,不爱护其窗栊,不洁治其庭庑,俗人恒情,亦何足怪。若我少年者,前程浩浩,后顾茫茫,中国而为牛、为马、为奴、为隶,则烹脔鞭棰之残酷,惟我少年当之;中国如称霸宇内,主盟地球,则指挥顾盼之尊荣,惟我少年享之,于彼气息奄奄,于鬼为邻者,何与焉?彼而漠然置之,犹可言也;我而漠然置之,不可言也。使举国之少年而果为少年业,则吾中国为未来之国,其进步未可量也;使举国之少年而亦为老大也,则吾中国为过去之国,其澌亡可翘足而待也。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红日初升,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鹰隼试翼,风尘吸张;奇花初胎,皇皇。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美哉我少年中国,于天不老;壮哉我中国少年,与国无疆!
篇90:恰同学少年读后感
读了《恰同学少年》这本书后,我非常敬佩读书的专注。有个毛病:性子太浮,做什么事情,旁边稍微一吵,就容易分心。英语成绩也不太好。所以他专门选了最吵、最闹、人最多的南门口的街道上,坐在大树下,捧着英语课本,一动不动地大声朗读着。读得非常专注,旁若无人。
知识已经那么渊博了,作文在第一师范都是第一名的,可他还要改正自己的缺点,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做事情专心致志、努力做到更好的精神让我敬佩。正是因为这几点做得非常好,再加上他刻苦读书,才成为了主席,换作我的话,旁边稍微一吵,我立刻就被吸引过去了。
有一次放学后我在家里做作业,突然,窗外传来了激烈的打骂声,我以为这种声音一会儿就没了,但是它不仅没有停止反而更激烈了,还伴随着哭闹声。我怀着好奇心迫不及待地放下手中的笔,跑到窗前向楼下望去,看着看着,我想起还有很多作业没做就走开了,可是心里总想着:他们为什么要打架?那个环卫老爷爷为什么这么狠心要打一个老太婆呢?想着想着,又忍不住去看。他们散了,我才赶快回去做作业,竟然不知不觉半个多时过去了。
不止如此,很多名人都是这样的。只有专心致志,不受外界影响,才能有所成就。
居里夫人小的时候,学习非常专心,不管周围怎样吵闹,都分散不了她的注意力。有一次,她在学习,她姐姐和同学在她面前唱歌跳舞、做游戏,她就像没看见一样,在一旁专心地看书。姐姐和同学想试探她一下,她们悄悄地在居里夫人身后搭起几张凳子。只要她一动,凳子就会倒下来。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居里夫人读完了一本书,凳子仍然竖在那儿。从此,姐姐和同学再也不逗她了,而且像居里夫一样专心读书,认真学习。居里夫人长大以后,成为了伟大的科学家。
我以后一定要像那样,做事专心致志,不受外界的影响,才能有所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