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籍简介
《童年》是苏联作家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
该作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生动地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沙俄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涌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撰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1908年至1910年间,列宁到高尔基所在的意大利卡普里岛公寓所做客,高尔基不止一次地向他讲起自己的童年和少年的生活。有一次,列宁对高尔基说:“您应当把一切都写出来,老朋友,一定要写出来!这一切都是富有极好的教育意义的,极好的!”高尔基说:“将来有一天,我会写出来……”不久,他实现了这个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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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主要内容
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外祖父家住在尼日尼——诺弗哥罗德城。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看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
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小茨冈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她信仰的上帝也是可亲可爱,与人为善的。而外祖父的上帝则与之相反,它不爱人,总是寻找人的罪恶,惩罚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
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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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读后感1
童年是我们一生中最幸福,最快乐,最无忧无虑的时候,尽情的玩,得到来自父母爷爷奶奶的关心与疼爱,如一场甜甜的梦。而,对于生活在沙俄时期的阿廖沙来说,童年却并非如此。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稳文中的阿廖沙三岁失去了父亲,成为了一个不幸的孩子。母亲带着他来到了外祖父那里居住。从此,他的噩梦便开始了。在这里,小小的阿廖沙亲眼目睹了当时那个社会的残酷与黑暗,使得他小小的心里便充满了阴影。随着外祖父染坊的一天天衰败,外祖父变得越来越暴躁,狠毒,经常用鞭子抽打可怜的阿廖沙。他的工人不小心然错了布,都会被他抽的昏过去。幸好,在这里,还有疼爱他的外祖母,给他的黑暗生活带来一点温暖。他目睹了他两个舅舅为分家而经常吵架斗殴。阿廖沙在这个黑暗的地方,度过了他的童年。
这是一部令人心酸的小说。亲身的经历,使得这部小说的渲染力很强。一个五六岁的孩子,懵懵懂懂的孩子。却真实的目睹了这个社会的黑暗,受尽了虐待,受尽了辱骂。简直像生活在地狱一般,在这里,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看到了血腥,看到了兽性,当然,也看到了那个时代社会最底层的真实生活。他就像在一个阴冷,幽闭的空间里一样。
所幸,这个世界还有爱他的人。疼爱她的外祖母,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他们教会这个孩子什么是爱,什么是温暖,什么是光明。使得这个绝望的孩子在黑暗中能够看见一丝光明,一点希望,并引导他成为一个正直,有爱心的人。
再来看看我们的生活。
这是一个充满爱的社会,没有沙皇,没有歧视,没有虐待。我们如此幸福。有那么多爱我们的人,没天为我们嘘寒问暖,照顾我们。但,我们曾多少次与他们发生争执,我们曾多少次冲他们吼叫。我们谁曾看见过,半夜,月光下,他们悄然落下的眼泪。而他们,却依然爱着我们,给予我们无私的爱,才能成长。我们是不是应该体谅一下他们,回报他们。看到阿廖沙的童年,想起我们的实际,我们应该做点什么,我们的心里会不会泛起涟漪?
童年,再回过头来看童年,会不会有一种别样的滋味?
《童年》读后感2
在黑暗中,即使是一线微光,也常常能使航手找到北极星而修正他的航向。—题记
“你是黑暗中的光芒/你是绝望中的盼望/认识你不再迷失方向/有你引领我不再彷徨……”在高尔基昏灰的记忆中,唯有黑暗中的那一抹光明支撑着他执着的心。无数漫漫的黑夜,被乌云袭卷的夜空,星辰破晓的方向,是我们追逐的目标。在《童年》中,一个孩子忍受这负荷的痛,走过原本无邪的童年。每当翻开书扉,高尔基那一身落默的背影便浮现,心灵的雨倾盆宣泄,灵魂轮回了那一段伤痛。倔强又满带伤痕的回忆朝我灌注,渲染了我一地哀伤。在高尔基黑暗的童年里,虽满载着迷茫,但总有人在他人生的十字路口指引,令他在迷雾遮天的日子找到方向。
我的童年有着一样的无奈,我的父母常年在外,没有一点存在感,一家人的团圆少得可怜。唯一的庆幸,就是没有带来悲伤。我总是不想团聚,因为之后还有离别,像是给了希望又是绝望,只不过徒增伤感罢了。在我映像最深的记忆中,便是小时候别人对父母不在身边的冷嘲热讽,压抑的委屈屏蔽了自我,独自面对坎坷挫折,无人倾诉。当我无助迷茫时,从小伴我的奶奶虽然不能助我,但总是默默支持我,在我失败的时候给予我力量与信心;在我挫折的时候,给予我勇气与坚持;在我伤心的时候给予我安慰与鼓励,尽之所能。就如同《童年》中的外祖母一样在黑暗中给予光明,教会如何乐观面对黑暗的人生。假如没有黑暗中的那盏灯,,我该何去何从?在黑暗中,哪一丝微弱的光芒主宰着我的颠簸浮沉,那是我逆流的航灯。亦复如是高尔基的童年,回环曲折,漫漫坎坷。
没有永远的黑暗,如普希金诉说:"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在黑暗中蛰伏、隐忍,渴望光明,但没有磨难的前奏,来不及接受突如其来阳光。犹如茧中的蝴蝶,没有黑暗的洗礼,哪有绚丽的身姿;犹如暗夜的行星,没有燃烧的勇气,哪有夺目的光彩;犹如未绽的花朵,没有风雨的摧残,哪有奢华的风韵。黑暗中的执着是我孤傲的影子,经受过孤独的我只要一丝光明便足以修正我的方向,使我不随波逐流,命运不可违抗,但我可以走不同到终点的路,但在生命的征途中,没有人为我掌灯,我只会孤独的彷徨。在逆境中拼搏,一丝微光是我逆流挣扎的信念。乌云密布的天空,云海缝隙中的一缕微光,带给了我对光明的渴望。茫茫的夜空,微弱的光,但执着总有一天会照亮你的夜。希翼的星星点火会燃烧出璀璨的光华。
在我们越来越迷茫的道路,在我们前途未卜的未来,在我们挫折坎坷的命运,不可改变别人,但可把握自己执着的心,不可改变生命的长度,但可改变生命的宽度。不再黑暗中迷失方向。
《童年》读后感3
《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阿廖沙,本书记录的大都是他在父亲去世以后,到外祖父家生活的故事。在高尔基的童年里,是充满悲伤的。
高尔基在他外祖父那里生活得却并不怎样好,外祖父本性贪婪、吝啬,而且脾气特别暴躁,特别爱挑毛病;外祖母却与他截然不同,外祖母非常温和,就算是别人打她一下,她也不会计较。有一次,阿廖沙因为好奇,把桌布染成了蓝色,外祖母就赶过来安慰他,并让所有人都不要告诉外祖父。
一天晚上,他们正准备做祷告的时候,外祖父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件事,他疯狂地把阿廖沙按在长凳上,疯狂的用湿了的树条抽击他,把他抽的几个星期都下不了床。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外祖父的残暴,外祖母在一旁说过这样一句话:“暴君,自己订规矩让别人遭罪!”这句话用来描写外祖父,是一点也没错。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
外祖父还是十分挑剔,他让家里的人,去买东西,在别人回来的时候,外祖父站在一旁,眼睛在东西上瞟来瞟去,嘴里还问道:“让你买的东西都买齐了吗?”外祖父都挑剔到连别人给他买东西都管。
本书里面有一个细节部分,写出了外祖父的吝啬。当他的女婿,也就是阿廖沙的父亲来见他的时候说:“我不是来向您讨嫁妆的。”外祖父顿时眉开眼笑。这里不仅让人感觉到他的吝啬,还让人感受到了他的吝啬是人人皆知的。
没想到到了后来,祖父的这些缺点变得更加恶劣,他和外祖母喝茶,都要注意茶汁的分配均匀,而且还跟外祖母分家了,他分给外祖母的,都是一些锅碗瓢盆,而剩下的都是他自己拿着,连外祖母的衣服他都给卖了。为了生计,他只好和外祖母想办法挣钱。
阿廖莎的童年在他母亲去世时就结束了,他需要担负着重大的责任,靠捡破烂来维持生活。从此,他开始了在人间的坎坷旅程。想想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美好,这些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读过高尔基的《童年》之后,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在这样优越的学习环境中,在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中,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童年》读后感4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童年是一首动听的歌;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每个人都有童年,每个人的童年也都各有不同,每个人都曾经历过,大部分人的童年是快乐的;美妙的;幸福的;充满光明的;另一种人的童年却是悲惨的;可怜的;无助的;充满黑暗的……而我所看过的这本书的主人公阿廖沙就是另一种的代表。
最近,我利用寒假时间读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童年》,书中形象的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生活。这本书主要写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是非常悲惨的他的父母双亡。而外祖父的脾气因为家业的落败而变得十分的暴躁,外祖父十分讨厌阿廖沙,他两个舅舅更是不喜欢他,可就是在这样"寒冷"的家庭中却有一抹明媚的"阳光"。她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阿廖沙的外祖母外祖母十分疼爱他,外祖母是一个善良,慈祥,热爱生活,有宽大的胸怀的人,她在阿廖沙心中如冬日的阳光,照亮了阿廖沙的心灵,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本文的作者——高尔基,高尔基借阿廖沙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让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当时社会的罪恶以及高尔基的悲惨,高尔基与我们比起来实在是太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天天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还有做好的晚饭等着,想要什么,父母就会最大限额给我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父母。
读完了这本高尔基写的《童年》后,使我受益匪浅,作者在描述阿廖沙的悲惨的同时也给了我们生活的启示∶生活是不会一帆风顺的,有磨砺的人生才会让人变得更加坚强,自信,勇敢。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精彩。
《童年》读后感5
记得小学时就曾读过《童年》,当时只是粗浅一看,只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命运悲惨的人。如今再读,真是常读常新。
阿廖沙父亲早早去世,母亲把他送到了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家里。在这个家庭里,人与人之间关系冷漠剑拔弩张,好似弥漫着一场仇恨之雾。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还有一次竟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在学校阿廖沙也受到歧视和刁难。这令人窒息的狭小空间并没有让他堕落。善良的外祖母,乐观的小茨冈,正直的葛利高里还是让他看到了人间的真善美。阿廖沙反而在这样的环境中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的人。他没有逃避,乐观向上,与悲惨的命运进行不屈不挠地斗争。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知梅花扑鼻香”我想,高尔基传达给我们的,就是要执着追求,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如今,科技在不断进步,,可是人们却变得越发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仰望历史,不管是古今,还是中外,多少英雄都是在艰苦血泪中成长起来的。八年抗战中,无数的英雄为了祖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在敌人的枪口前,他们毫不畏惧,他们勇敢拼搏,他们视死如归。无数的先烈用他们的青春和热血谱写了我们今天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再如这本书的作者高尔基,童年时期的他同样经历了太多悲痛,可如果不是他勇敢的面对,努力的向上,哪来以后的成功呢?被凡尘俗世所困的心是可悲,反之勇敢的心灵就像鹤挺立于鸡群,与众不同,闪闪发光。回想自己,现在遇到的所谓的困难和他们相比又算的了什么呢?把这些大大小小的困难都当成垫脚石,将之一一踩在脚下,大步向前,向理想之路攀登,不畏艰辛,风雨兼程。
“漫漫日月,忧伤是他的节日,火灾是他在狂欢,在一无所有的面孔上,伤痕也成了点缀”,这也许就是对阿廖沙最好的解读。
《童年》读后感6
高尔基开创了无产阶级革命文学的历史新纪元,为世界文学宝库留下了丰赡的遗产。我从《童年》之中获得了一番不小的收获。
《童年》是高尔基的第一部自传体作品,文中主要讲述了“我”在童年学生过一场大病,当“我”大病初愈,看护“我”的父亲却去世了,不得已,我和母亲去了外祖父家去生活,过起了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外祖父年轻时则是当地染坊行会的老板,经营着一间很大的染坊,风光无限,但是之后外祖父的两个儿子--米哈伊尔舅舅,雅科夫舅舅为了争夺外祖父的财产,而把家中弄了个鸡犬不宁。在书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某些人物身上的凶残自私、悭吝贪婪让“我”震撼不已,“我”目睹了人间的残酷与丑陋,只有外祖母,她是“我”童年的朋友,天使,她和蔼可亲,对“我”疼爱,关怀,给“我”讲娓娓动听的童话故事,“我”上了一段学,母亲也去世了,这时候外祖父以无力抚养我,“我”便走向了人间,开始自谋生路。
毫无疑问,高尔基的《童年》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它揭示了方方面面的事理,文章看似简单,但是却从“我”的童年中展现出了19世纪中下叶俄国社会风貌及民风民俗,真实地再现了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百姓野蛮,愚昧,污秽,令人窒息的黑暗生活,以及俄国人民新生命反抗暴政和奴役,追求幸福美好的生活。
但也描写出了人生中的美好品质。劳动人民的真善美。本书中用小孩的眼光,完美地诠释了真善美,反映了人类美好朴实的本质,文中的“我”最好的朋友便是外祖母,正是她在我的心中播下了真善美的种子,使得我即使是在那么黑暗的童年下生活,但是依然能够找到生活的乐趣,真善美使得我们生活的社会更加美好,文明,进步,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便是它们。真善美人人都会具备,可能是一件大事感动,也有可能是一件小课温暖,它们一直都在我们的身边,只要努力去搜寻,就一定能够发现。身边的人以及自己身上的真善美。
其实,真善美你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年龄的人身上发现,同学之间也很好地诠释了。记得一节体育课上,同学们在比赛赛跑,跑了没一会儿我就满头大汗,没劲了,眼看就要放弃,我的同学都来鼓励我。我突然有了力量,一起坚持到最后。
真善美,美好品质。
《童年》读后感7
童年是一只铅笔,它所经历过的,即使你用橡皮去擦,一样会留下它的痕迹;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失意时含泪的微笑。
——题记
童年——不禁让我们想起了自己美好快乐的经历。小时侯,在我的印象中,头顶总是一汪蓝得让人心醉的天空,变幻莫测的白云……周围的一切散发这袭人的和谐和幸福。
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在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中度过的。
我读《童年》,童年是心酸的。阿廖沙幼时丧父,少时丧母,可以是,他的童年在亲情的离别中度过的。如果说林黛玉的泪流尽了情仇哀怨,深闺中仍缠缠绵绵,又怎及他幼小的心灵承载如此多的心酸与痛苦。生活是艰辛的,外祖母的善良与慈祥的给予,竟然也遭到外人的误会;家仆的关心,也遭到外界的非议。家里人的打打闹闹,倒成了家常便饭。人性的善恶臭美一幕幕地展现在我的眼前。
在这个令人窒息的家庭,阿廖沙经历了许多自己想都想不到的事,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使他的幼年时代变得痛苦不堪。我仿佛看见了阿廖沙天真的眼睛里透露着不解,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没做错为什么把我当成出气筒。为什么家里没有一天宁静的时候。为什么妈妈那么早离开我……”然而,他却不抱怨,怀着一颗天真纯洁的心,坦然地看着这眼前发生的一切。也许,这些,也只有他长大以后,慢慢明白这些人情世故。真不知道,那是有多少类似的童年,在辛酸中沉浮,被铭记在他那幼小的心灵中。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阿廖沙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记得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人,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我们也一定要好好学习,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我读《童年》,读出了善恶丑美的表现,读出了人性的变迁。在历史的长河中,我相信,总是会有许多无名的力量驱使着许多无名人士坚强的活着,并被世人赞叹。
童年,本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有美丽的浪花做伴,有可爱的同伴玩耍。但我读《童年》,感悟到了阿廖沙童年中的辛酸,这也将会成为你失意时含泪的微笑。
绝不低头,笑对挫折,感悟人生。
《童年》读后感8
我们的童年,是无比快乐幸福的,有优质的学习教育,有父母贴心的呵护,有同学之间深厚的友谊,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像一只小鸟在蓝天上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地飞翔,而高尔基笔下的《童年》恰恰相反,阿廖沙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不存在欢乐与自由,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享受父母的慈祥关爱,但可怜的阿廖沙却从来没有抱怨过,实在是让我无比敬佩。
阿廖沙在7岁的时候自己的父亲去世,与母亲一起住在外祖父的家中。在那段时间,阿廖沙受到了外祖母的关心与呵护,外祖母讲述的优美童话也陶冶了阿廖沙。在此他也目睹了自己两个舅舅争夺遗产的全过程。在阿廖沙的世界,他见到了从生活中表现出来的贪婪与自私,他明白了现实与外祖母讲的优美童话的不同,现实总是更加地残酷,这种善恶仇恨已经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上刻了许多触目人心的痕迹,可怜的阿廖沙就是在这种封闭,令人窒息的狭小天地里,度过了自己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多么的悲惨啊!在四岁时父亲去世,从小跟随着自己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蛮横无理,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的家中,虽然是自己的外祖父,但还是经常挨自己外祖父的毒打,还好自己有一位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外祖母处处护着阿廖沙,在外祖父的家中,阿廖沙认识了许多亲戚,其中包括了两个自私、贪婪,为了分刮家产而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无华的“小茨冈”——伊凡,伊凡每次都会用自己的胳膊挡住外祖父对阿廖沙的鞭打,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是他依旧坚持着最终,强壮的他,在帮二舅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生活是多么的黑暗啊!他的家庭里充满了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也有为了争夺财产的争吵斗殴。他周围的人一个个贪婪愚昧。对阿廖沙来讲,残酷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
还好自己有一位慈祥的外祖母,外祖母是全家人的精神支柱,外祖母勤劳、善良,常常给阿廖沙讲些有趣的神话故事,也在教阿廖沙做一个不对人心险恶卑躬屈膝的人
我们和阿廖沙相比,是无比幸福的,我们的童年是灿烂多彩的,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着老师的一句句谆谆教诲,每天回到温暖的家,享受父母亲人对自己的呵护关爱,把我们捧在手心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但是我们拥有了这么多却依然不知足,我们总是想奢求的更多,因为,在我们的眼里,别人对我们这么做是应该的,大人挣钱是很容易的,可是,我们太天真了,也许,我们长大后也不会体会到阿廖沙的艰苦与磨难,我们是温室里的花,从小泡在蜜罐子了长大,不会独自闯荡,我们应该放弃自己曾经的美好生活,坚强独自起来,不要再浪费,要珍惜,要珍惜自己眼前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开始后悔。
童年是幸福美好的,童年是无比灿烂的,童年是一生中自己最宝贵的回忆,我们要珍惜,要珍惜这段幸福的生活,每个人,都只有一个童年。
《童年》读后感9
“我不是在讲自己,而是讲那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的狭小天地”。这句话是我近一步了解了《童年》这部作品的主旨:一方面无情地揭露和批判落后、黑暗的丑恶现实,另一方面有充分展现出俄罗斯新一代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
《童年》中,阿廖沙生活的那个环境是疾风暴雨似的。——外公吝啬、贪财、自私、凶恶;而两个舅舅之间因为分家而互相殴打;连家中的小孩也因这股毒气所感染,坏事层出不穷,这十足令人窒息的俄罗斯小市民习气,旁人接触了也会因愤怒而难以忍受。可不知道为什么阿廖沙却能坚强勇敢的生活下去,更令人难以解答的是,是什么原因促使他成为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一流作家呢?也许,这第一是环境的熏陶,外婆那宽厚善良的心,乐观向上、不畏困难的精神在阿廖沙的心中播下了美好的种子,将其锻造成一个坚强、勇敢、
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这第二则是他面对黑暗污浊的环境,在困难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让心中的太阳永不落。
我不由得忆起类似的事情来——一位盲人,住在北极极地里,每天倚拐独立,在冰天雪地里追求心中的太阳,心中的希望,遇到困难时总是一笑而对,那么他每天上下山都风雨无阻的原因就可想而知了。假如他能明眸善睐,那么他肯定会丧失他原本所拥有的坚强勇毅。因为灾难,使他变得坚强。
我不由得忆起我在成长道路上,所遇到的重重困难——那时,平时乖巧的我一下子叛逆了,人生道路上也亮起了红灯,“92"分的数学试卷上存留着难以抹去的红叉叉,我哑然无语……下课后,我就孤零零地呆在一个僻静的角落,企图用眼泪洗去心灵的痛苦,这也许是我生命之帆的第一次触礁吧,可我却难以再振作起来了!但是小王亲切的话语却帮我拾回了自信的春天,同时也拂去了我心灵上难隐的痛苦。
她略带伤感地说:“听到这个消息,我也特别为你难过,但失败乃成功之母,我们不是学过一篇文章吗?——《面对灾难的蚂蚁》,文中叙述了蚂蚁遇到巨大的灾难时,并未退缩,而是以雄健的精神去迈过崎岖险境,挽救了同伴们的生命。连如此微不足道的他们他们都有面对困难的勇气与信念,那我们这些力量更大的人类又有什么理由说卑微言渺小呢?”我恍然大悟,是啊,一个人难免在人生征途上磕磕碰碰,但是生命的长河是源远流长的,就让时代的洪流冲走种种不幸,去笑待人生!
如果将信念比作种子,那么坚强勇敢将会成为最优的肥料,让种子蓬勃成长。人生之海上不免多次触礁,但就让我们驾驶着人生之舟,高扬信念的风帆,决不向生活俯首称臣,这样,暖人心海的太阳将永驻人心!
《童年》读后感10
《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文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生活在令人窒息的黑暗天地。可是,悲惨暗淡的童年并没有让他就此沉沦,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让他在成长的道路上披荆斩棘,最后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读完《童年》这本书,我觉得最值得我们学习的就是阿廖沙坚强,乐观的精神。
在那个阴暗笼罩的外祖父家里,他备受欺凌。但是阿廖沙依然很坚强。他敢于挑战外祖父的权威。即使是外祖父用鞭子暴打也不能让他屈服;他懂事能干,很小的时候就能自食其力,在街头捡破烂养活自己……。当然,阿廖沙的童年也有温情的一面,外祖母的呵护让他感觉到了亲情的温暖,茨冈尼克,“好事情”等好朋友让他感受到了友情的可贵……。在暗无天日的日子里,阿廖沙依然能发现这些阳光------生活中的真善美。正是这些,让他变得坚强、乐观,让他饱受磨难的同时,依然保持着儿童的美好天性、好奇心和求知欲,也让他更加富有爱心和同情心。
阿廖沙的童年经历让我想起了许多笑对苦难、坚强乐观的人生楷模。在国外,盲聋哑的海伦.凯勒以她坚强的毅力学会了六国语言,创作了许多优秀的著作。“科学疯子”诺贝尔不畏艰苦,经过反复尝试,屡次遍体鳞伤,终于研制出了炸药……这些人之所以能够在苦难中成功、成才,是因为他们和阿廖沙一样坚强、乐观。
跟阿廖沙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幸福的。温馨的家庭,快乐的校园,和谐的社会。如此美好的生活,我们却从不知道珍惜,总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平平淡淡,不足为奇。读完《童年》这部小说,我才真正感觉到自己童年的幸福,看到自己身上的不足。
尽管我们的生活中没有多少苦难,但我们也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乐观!
《童年》读后感11
也许,当我们被人群淹没的时候,会觉得这个世界很大,但如果我们在书的世界中反观这个世界,你却又觉得它很渺小。那些你从来没想过的事,在书中,却是最常见的。可以说,书就是这么神奇。而在这儿,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童年》。
这本书是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根据自己幼年的经历所撰写的。大概内容就是描述主人公阿列克谢来到外祖父家发生的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却是他即将步入流浪的环境。
因为父亲早已去世了,母亲便改嫁了,可谁曾想,他的那位继父后来却因为赌博而败光了家产,每次喝完酒也总是要对他的母亲进行殴打。很不幸的是,他的母亲又因病去世了,而那之后的几年中,外祖母的双目也失明了。外祖父也疯了,整天在街上打架。可面对这样悲惨的命运,阿列克谢没有痛哭流涕,只是平静地面对着上帝对他的命运进行残酷的安排。最后,以外祖父那苍老又犹如洪钟般的声音结束了阿列克谢他的童年生活,“喂,阿列克谢,你不是一枚奖章,我的脖子上不能老挂着,你到外面去找点事做,混碗饭吃吧……”于是,他便外出谋生去了。
看过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我惊异于那样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男孩,在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的时候,居然没有大吵大闹。在拿起刀子的那一刻,他没有退缩,只是为了让继父不再踢打他的母亲。可我,却没有这样的勇气,只会怯懦地逃避,更不要提保护母亲了。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成长的启发,让我知道了:一个人在失去亲人,面临诸多困难时,不要唯唯诺诺地躲开,要学会解决。而本书也批判了以前那些自以为高贵的名门望族,要知道,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要论,也得按品德高低来分,而不是出生的背景。
《童年》读后感12
童年,是美好的梦;童年,是理想的港湾;童年是记忆里的甜蜜……童年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那么美好,那么幸福。但在过去的年代里,许多人感受不到童年的快乐。他们的童年充满着痛苦和悲伤……
今年暑假,我拜读了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读后我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深深为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悲惨的遭遇而痛心,又为他的坚强而感动。
故事主人公叫阿廖沙,他三岁时一场大病后失去了父亲。于是跟随着悲痛欲绝的母亲投奔外祖父。暴戾、专横外祖父经营着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在外祖父家生活,并不如意。阿廖沙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两个自私、贪得无厌,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舅舅也歧视他。他还要承受表哥们的欺负和责骂,同学们的异样眼光……在这样恶劣、恐怖的生活环境中,他只能默默地忍受着,艰难地生存着。
之后,阿廖沙离开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坚强地熬过来了。有诗云:“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阿廖沙虽然改变不了自己的生活环境,但却把苦难当作一种人生的磨砺,锤炼了自己。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痛苦的,和他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彩色,幸福的。我们每天都在父母的呵护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地幸福生活,我们没有烦恼,生活无忧无虑。有的还是“小皇帝”、“小公主”,只要生活中稍有点不顺心、不开心,就会让父母等长辈忙活一阵子。只想着依赖父母,让父母为自己遮风挡雨,却忘了要学会自己长大。是《童年》呼醒了我,教会了我。我应该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使自己茁壮成长。回首往事,我要摈弃任性自私,珍惜现在,我要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要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
《童年》读后感13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他们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读后感14
《童年》是前苏联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长篇小说三部曲的第一部,这本书主要写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凄苦的。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去世了,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为了生活,阿廖沙随母亲和外祖母坐船来到外祖父家里。但在这儿,他们并没有过上好日子:舅舅们为争财产反目成仇,争吵斗殴,愚弄弱者,;家里强壮的男性欺侮殴打女人、毒打儿童……在阿廖沙的眼里,成人的世界是那样的丑陋与无情。但在这个家里,外祖母总是护着他,疼爱他,还经常给他讲故事,外祖母的形象在阿廖沙暗淡的童年岁月里带给了他一生的爱与感激。
《童年》中所描述的外祖父一家的生活状态,正是作者童年时俄罗斯社会城市贫民的真实生活写照,作者用貌似粗砾的语言对阿廖沙童年岁月的描述,细腻生动地描绘了那个时代、那些挣扎地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也就是在那个屈辱不平也同时又蕴含深深温情的底层家庭里,阿廖沙完成了自己的童年,走向了人生的第一步。
小说中的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虽然他经常为此而受到侮辱欺凌,可他依然坚持读书,如饥似渴地从书中吸取知识养料。他还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最终成为了一位文学大师。我觉得是高尔基小时候对自己舅舅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促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和高尔基比一比童年,我们比高尔基幸福,我们的童年是美好快乐的,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而去。
《童年》读后感15
在我们的一生中,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童年有欢乐,有父母亲疼爱,没有烦恼。之所以我们喜欢童年时光,是因为童年快乐、自由。而当我看了高尔基的《童年》后发现高尔基写的童年是非常悲惨的。
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黑暗的。有一次,阿廖沙因染坏一匹布被贪婪狠毒的外公打得昏了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经被抽得失去知觉。舅舅也粗犷自私,每天为争夺家产打架斗殴。年幼的阿廖沙生活在这样弥漫着残暴与仇恨的家庭里,让他过早体会到人间的丑恶。
幸好在他的身边有一个太阳——外祖母。外祖母善良正直,外祖母用她的爱抚慰了阿廖沙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是老长工格雷戈里,当然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由于家境贫寒,阿廖沙只能捡破烂换钱上学,运气好才能有半卢比的收入,运气不好他上学就没着落。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用担心,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人生,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童年,每个人的童年都拥有自己的酸甜苦辣,我们要珍惜童年的幸福时光,更要珍惜上天赐予我们的苦难,因为苦难可以使我们更坚强!
《童年》读后感16
每一个人都有自已美好的童年。可我翻开《童年》这本书时,发现我走进了一个悲惨的童年。
高尔基在成为文学家、政治家和革命家之前他的生活是痛苦的。他经历了风风雨雨,经历无数次磨砺才有所成就。
《童年》是高尔基的代表作之一。在他很小的时候,高尔基就得不到父爱,母亲因外祖父常打外祖母,而忍受不了这种生活,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他很自卑,失去了自尊。大人和孩子们都瞧不起他。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一点一点地成长起来,走向了人间。
相比之下,高尔基的童年这么惨,而我的童年是幸福、美好的。如果不学习,我们怎么对得起父母、老师和祖国呢?有人说:“平凡的脚步也可以走完伟大的行程。”是啊!伟大源自平凡,再伟大的行程也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在你向伟大目标行进的时候,所走的每一步并不见得伟大,但这是伟大行程的积累。只要你坚持,就算是每一步都是那么平凡,但只要日积月累,坚持不懈就会创造奇迹!高尔基遇到了挫折,都挺了过来。而我们只是遇到了一点儿小事,就气馁?只要我们珍惜美好的童年,有信心和勇气,就给我们带来不平凡的结果!
《童年》读后感17
今天,我阅读了一部名《童年》的名著,反复读了几次后,我的心情难以平静。
故事是围绕一个叫阿廖沙的小男孩开始的,由阿廖沙父亲不幸病逝开始,经过阿廖沙一点一点的成长,更了解了社会的真实,然后因为母亲的病逝而被外公赶走到人间结束。阿廖沙在这段日子里,认识了贪婪、自私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以及喜怒无常的外公,周围的一切都充满了残酷、野蛮、愚昧、贪婪,这是一个典型的旧社会的小市民的家庭。
第一次我阅读的时候,曾认为这本书内容就是批判沙皇时期的黑暗与旧社会人无知、贪婪。其实不然,但我第二次阅读时才发现,这并不是单单的黑暗,在主人公的身边其实还有许多正直、善良的人,例如阿廖沙的外婆,她用故事教导着阿廖沙成为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还有朴实的“小茨冈”教会了阿廖沙如何去面对生活的困难……等等还有许多人,在潜移默化的教导阿廖沙成为一个正直的人。如果没有他们,我敢肯定阿廖沙一定会变成一个贪婪、自私、无知的人。很多人读完这本书都会认为阿廖沙生活在一个黑暗的时代,其实如果你再仔细的阅读,一会发现,在这黑暗的年代也不缺少希望与光明。的确,永远都不会没有希望。虽然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充满光明的'时代,但总有一些事令我们绝望,但是,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我们只要有信心与勇气,光明终究会到来。
《童年》读后感18
“我不想我不想不想长大,长大后世界就没有童话……”童年对许多人来说就是一本童话故事,它是美好的,就像灿烂的阳光,五彩的鲜花……,但并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那么的美好,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尔基,他的童年却是悲惨的。
从小时候失去父亲,寄居在外祖父家,经常受到不明不白的毒打.......然而高尔基不但没有被苦难打倒,还机智顽强地与黑恶势力作斗争,也向我们展示了当时沙皇统治下普通群众的悲惨生活。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却是美好的,没有烦恼与痛苦,总是无忧无虑的。但是读完《童年》之后,我却突然有了一点点罪恶感,回忆起我小时候,想到的都是快乐的,那时候我总是以自我为中心。但现在的我已经长大了,也懂得了很多,有许多事都开始为他人着想了。在《童年》这本书中,我收获的不仅仅是这些,还有我们应该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并且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屠格涅夫说过:“要想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这使我深刻认识到:人生道路上只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树立必胜的信心,每个人都能抵达成功的彼岸!成为生活的强者!
《童年》读后感19
《童年》这本书的作者是俄国的高尔基,这本书写了作者幼年时期从3到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片段。真实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俄国社会生活的一些典型特征,特别是描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深动的画面。它不但揭示了那些“铅一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作者周围的许多优秀的普通人物。是这些普通人给了幼小的高尔基良好的影响,使他养成不向恶现象屈膝的性格,锻炼成坚强而善良的人。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是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高尔基从7岁起就没有了爸爸,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生活,别的小孩都有新衣服,就他没有,他有的就只有几件打满补丁的衣服和一个书包。然而,他没有埋怨妈妈,而是更努力得读书,准备孝敬辛苦的妈妈。
高尔基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也能成才,真让我佩服。
《童年》读后感20
老师都告诉过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童年只有一次,也是人生当中最美丽的一段时光。可是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童年需要我们好好珍惜。
高尔基过着的却是一个悲惨的童年,四岁丧父,十岁丧母,刚生下来的小弟弟也死了,没有父母之爱的童年将是多么的阴暗、多么的寂寞。他的童年里,外祖父和外祖母的关心是唯一的温暖;他的童年里,噩耗连连,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终,高尔基和巴里诺夫到步尔美克的卡布库尔——贝依渔场里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不幸、贫穷、困苦都无法将高尔基压倒,他依靠自己的努力学习和奋斗成为了苏联伟大的文学家。也正是因为早年的不凡经历,磨炼了高尔基的斗志,对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人民痛苦生活的体验和深刻了解便成了高尔基创作的源泉。
高尔基在如此困苦的境遇里都能努力学习,成为一个大文豪。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学习呢?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经不起白白地浪费。珍惜时间,珍惜我们学习的时间,珍惜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这就是珍惜幸福。总有一天,父母将离我们远去。那时候,他们将化作我们的翅膀,让我们独自飞翔,那一刻这双翅膀也将让我们学会坚强。珍惜我们这美好的童年,珍惜与父母在一起的幸福时光。
《童年》读后感21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童年》读后感22
童年,多么美好而充满天真的字眼。记忆深处,童年是充满笑声的开心天地;是释放无邪的天真时光;是毫无束缚的欢乐年华。可当我看过高尔基写的《童年》后,不由得潸然泪下。
童年对高尔基而言除了痛苦就是艰涩,看不到一丝的幸福和快乐。然而,有着这样经历的高尔基后来却成为了举世闻名的作家,不得不让人钦佩。在我过十岁生日那年,老师送给我四本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高尔基写的《童年》。高尔基只有4岁时,他的爸爸和刚出生不到五天的弟弟就相断被病魔夺去了生命,他被迫送到外祖父家生活。由于外祖父家生活也很艰辛,他不得不去捡垃圾、当学徒、沿街乞讨…..生活给了这个不到5岁的孩子太多的苦难。茨冈的死、继父对母亲的打骂,让他幼小的心灵彻底破碎。11岁那年,爱他的母亲也去世了,外祖母也和外祖父分家了,两个舅舅自相残杀,失去了一切依靠的他只有独自走入社会闯荡。
高尔基的《童年》仿佛是一面镜子,他让我看到了自已的很多不足,我们现在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幸福生活。可还是不满足,每天还时不时在家发些无理的小脾气,向父母提些过份的要求,学习上也不刻苦,得过且过。真不知我们这些被比如成祖国幸福小花朵的孩子们怎么了,突然觉得自已是个十足的坏小孩。一首歌唱的好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的成功。高尔基吃到了苦中苦,成了人上人。而那段痛苦的经历也成为了高尔基毕生的财富。现在过着幸福生活的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刻苦学习,将来也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呢?
《童年》读后感23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书中写了阿廖沙的童年。阿廖沙的父母去世了。外祖父经常喝酒,喝醉酒后就会打他、骂他。不仅外祖父不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总是虐待他、欺辱他。家里只有外祖母一个人疼爱他,在外祖父打他时帮助他、在两个舅舅欺负他时保护他。其实,故事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写的就是高尔基自己,这个故事也就是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虽然每天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你想要做什么,父母就会尽量帮助你完成;有人欺负你,大人们都会毫不犹豫地保护你。你整天在家里过着皇帝般的生活,但你有没有想过类似高尔基那样的人的处境?他的父母去世,他已经那么不幸,而且他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外祖母是他唯一的支靠,他在童年这段本该美好的时光中,承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啊!
所以,我们知道高尔基悲惨的童年后,是不是应该更加珍惜如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让我们努力抓住童年的尾巴,认真学习,与同学们团结友爱。我们处在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中,有着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要是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眼看童年就快要溜走了,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因为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让我们抓紧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
《童年》读后感24
童年,是许多老人难忘的回忆,更是一本让我感触极深的名著。《童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平凡的男孩,可他的故事却不平凡,这本童年是由俄罗斯著名作家高尔基创作的。
阿列克赛是故事的主人公,下面是故事的大概内容:男孩阿列克赛的记忆是从父亲去世开始,他目睹了母亲和外婆悲伤。他们搬家来到了外公家里,加入了一个嘈杂的大家庭中。慈祥,善良,乐观的外婆带给他些许温暖。可是发生在阿列克赛身边的一些人和事,让他感到无法面对、无法接受:伙伴茨冈因为两舅舅的陷害而死了,舅妈娜塔莉亚难产死了,两个舅舅因为分财产而争吵不休……贫穷和争吵很快让这个大家庭四分五裂。当母亲因为婚姻失败和病痛死去后,阿列克赛的童年就这样结束了
阿列克赛的童年本不该这样,而应该向我们一样天天打闹嬉戏,快快乐乐的?可高尔基为什么要写阿列克赛悲惨的童年,而不是天天开开心心的玩耍呢?哦!原来啊,幸福的生活几乎人人都有,所以高尔基想让我们这些幸福的孩子看看那些不幸福的人的生活,总之,童年是我们长大后的美好回忆,更是一本意味深长的书籍。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于是我就想:阿列克赛的家庭会不会没有藏书?如果没有,那他就不会明白,在一个家庭中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有多么重要!
《童年》读后感25
童年,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无法忘怀的回忆,无论这些回忆是否美好,它们已经种进了心里,永远也抹不掉。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之一——《童年》。
《童年》这本书通过主人公阿廖沙的眼睛描述了当时沙皇统治时期的黑暗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们自私、贪婪、唯利是图。阿廖沙三岁就失去了父亲,他被母亲带到外祖父家中。在这个小市民家庭里,恃强凌弱是人们的嗜好。半瞎的老匠人是个活生生的例子,这里的人几乎每晚都要给这个老匠人安排一个侮辱性的恶作剧式的“玩意儿”。阿廖沙的两个舅母,也先后被她们的丈夫摧残致死,就连善良的外祖母也难逃外祖父的打骂。十一岁时,阿廖沙的母亲去世,外祖父也破产了,他被赶出家门,独立谋生。
然而生活的困难并没有让阿廖沙退却,他总是坚强地生活,对黑暗毫不畏惧,勇敢面对困难,这就是阿廖沙对生活的态度。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色彩斑斓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是父母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放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我们的童年充满阳光和甜蜜。但我们更应该学习高尔基那种勇于面对生活困难的态度,因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12岁的我,已经懂得了人生的真谛——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勇于面对生活的磨难。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正如冰心奶奶曾经说过:“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现在我真正理解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高尔基的童年时代,它定会净化我们的灵魂,让我们生出无限感慨。
《童年》读后感26
每个人都有童年,但都并不相同。现在,在这繁华美丽的城市生活的我们是父母们的掌上明珠。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怎么可能会想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生活那般的痛苦呢?
你也许会问你怎么会知道的呢?那是我在寒假看了他所写的《童年》中得到的答案。书中高尔基以自己的真实情景描写了主人公阿廖沙,他自幼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暴躁又不喜欢他,两位舅舅更是讨厌他,只有外祖母疼爱着他。也是在这种有残暴沙皇统治之下和恶劣的家庭环境下,小小的阿廖沙走了出来。
与阿廖沙相比,现在的的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呀!我们就像温室中的花朵一般美丽的绽放着,在父母的怀抱下成长。我不禁想到了那些在大山深处的孩子们同样是相同的年龄,却拥有着不一样的童年:早上天刚蒙蒙亮,他们就早早起床,自己起来做饭,还帮着家里人做些农活。自己上学,走的是崎岖的山路,而学校也只是些比较宽敞的房子,在这样简陋的学校里,但他们还是十分认真的学习着。果真应了那句俗话“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看看他们,再会想想我们自己,有可能早上都是由父母叫起床才缓缓地起床,吃的早饭也是父母一催再催才吃完,在坐着轿车来学校的吧。在学校里我们有着高端的设备,整洁的课桌椅,可有些同学的学习成绩却十分的差劲。两者相比,我们是否要仔细想想:既然我们有着如此好的环境,优秀的小学器材,就应该好好学习学会独立,让父母放心!而不是坐享其成,用父母幸苦赚来的钱随意挥霍,最后“榨干”父母的钱财,要知道父母的钱财也是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
《童年》读后感27
停变换着——我悲伤过、生气过、开心过、欢笑过。罗曼·罗兰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俄国文学中,我没有读过比高尔基的《童年》更美的作品。”当然,我也被这部高尔基成长小说吸引住了。
小说中的主人公廖尼亚四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租母带到外租父家。外租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经频临破产。廖尼亚还有四个舅舅,金钱,使他的两个舅舅和外租父反且。他们经常相互争吵,甚至发生殴斗。在外祖父的关爱下,廖尼亚懂得了爱的含义,朋友茨冈对我的友情,那纯洁的心灵,感染者廖尼亚,原本是正快乐的年龄,茨冈却像个小大人似的,照顾廖尼亚。使廖尼亚快乐的成长……
当我合上的书本那一刹那,我真正的感受到温暖,从粗暴的语言里可以感受到暖暖的爱意,远亲不如近邻,“好事先生”、“彼得伯伯”……他们都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独特的教育方式,感染了沉迷在黑暗中的小廖尼亚,让他重新开始了新的旅途……
和廖尼亚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美好是旬丽多姿的,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是在蜜罐中长大的孩子,苦难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如此遥远的东西。我们没有体会过饥饿的滋味,不知道一粒米的珍贵;我们没有受过寒冷的煎熬,寒冷的日子里开着空调,屋里依然温暖如春;我们没有经历过廖尼亚经历过的苦难,认为小小的批评则是莫大的打击。我们变得越来越娇气,越来越软弱,好比温室里的花朵,经受不起一丁点打击。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这些对于廖尼亚来说遥不可及的梦想。我们还要学会感思懂得回报——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所有生活,努力地为我们付出的劳动者来报答感恩!
《童年》读后感28
童年,是美好的;童年,是灿烂的;我的童年是幸福的,是快乐的。但是,最近我读了高尔基写的《童年》,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却充满了悲惨。
阿廖沙幼年丧父,之后便寄居在外公外婆家。外公和两个舅舅都非常粗暴、自私,甚至连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在这个家中饱受虐待,虽然他也结识了很多好朋友:“小茨冈”、“好事儿”……但他们都相继离他而去。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读了之后,心情非常压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都是丑陋不堪的,其中,外婆就是阿廖沙的太阳。外婆总是用她的温存、宽容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外婆等人的善良、乐观、正直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
我又想了想自己:我是独生女,从小就受到父母的百般呵护,要啥有啥,但年幼的我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当我读完《童年》之后,我才发现原来我就是那个在蜜罐中长大的孩子,从小就不用为生活担忧,长辈会为你安排好生活,而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好好地享受我自以为已经厌了的父母的呵护。和阿廖沙比起来,我是多么幸福啊!我一定要好好珍惜。
虽然阿廖沙经历了许多生活的磨难,但他并没有退却,总是坚强地生活下去,即使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使生活还有悲伤,他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同时,阿廖沙懂事能干,吃苦耐劳,经常帮助外公外婆料理家务。我要向他学习,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乖巧和充满爱心的好孩子。
《童年》读后感29
《童年》一首悲歌,一场残酷的活剧。在这一片黑暗的时代里,你几乎找不到一点方向,孩子做错了一点小事,都要遭受暴打;兄弟间为了极小利益,不惜以性命相搏,偷盗成为了普遍的社会风气;而主人公的姥爷更是集自私自利和以上为一身的人物形象。
这些看似不可理喻的行为,构成了整本书的背景。试想,如果是我们生活在那个时代,很有可能也会自甘坠落。在这万恶的时代里,主人公出现了,他没有在黑暗中迷失方向,反而像一束阳光,在乌云上照出一个洞眼,用他自己的方法,捍卫了尽有的正义,在姥姥等关键人物的开导和时代的鞭策下快速地成熟起来,锻炼出他不向恶势力屈服的性格。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那些为了国家利益而奋斗的革命前辈们,在祖国最黑暗、帝国主义最横行霸道的时侯,他们也没有迷失方向,积极地组织起来,与侵略者们英勇战斗,开导人民。终于,在这些前辈们的带领下,祖国同胞相继找到了方向,万众一心,驱逐了黑暗,打开了光明之路,还把祖国建设得民主富强,永远保存下这一片光明。
《童年》歌颂的是积极乐观,不断向上的伟大精神,最后也鼓励我们不断发展、创造。这,不禁让人想到了今天。
今天,大多数人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光明,但这远远不够,要把现在的光明作为起点,投向更远的光明。不论是谁,在今天早已冲破黑暗的年代里,试着给自己找到一个方向,可以是生活上的,也可是道德上的,靠着自己的方法,按照自己的起点,向着找出方向的自己努力。把现在假设成一种逆境,一个局,鞭策自己,提高自己的,用自己的方法,寻找明天。
高尔基曾这样说明童年:“我们的生活非常奇妙。生活的土壤是肥沃的,它虽然滋生各种无耻的败类,但最终会培育出卓越的,健康而富有创造性的力量,生长出善良和人道的东西,不断激发我们的希望,去建设更光明更人道的新生活!”
《童年》读后感30
今天,我读了世界著名的文学家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本书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三岁时丧父随母亲投奔外祖父家。阿廖沙的外祖父脾气暴躁,经常毒打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孩子们。有一次,他疯狂地打阿廖沙的外祖母,以至于发卡上的发针都深深地扎进了她的头皮里;也曾经用浸过水的藤条抽打幼小的阿廖沙,竟把他打得昏死过去。唯一能给他带来一丝温暖和阳光的是外祖母。她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样宽大的胸怀。她像炎炎沙漠中的一股清泉;她像黑沉沉的夜幕中一颗灿烂的明星。最后,阿廖沙的父母去世了,他过上了清贫却很快乐的街头流浪生活,走向了他的人生之旅。年仅11岁的他饱尝了人世间的辛酸。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欺凌和虐待。不管生活如何艰难,他还是酷爱看书,勤奋自学,最终成为一代文豪。
再看看我呢,记得一年夏天妈妈带我回外婆家,一路上我兴奋地上蹦下跳,幻想着外婆一定备足了清凉解渴的冰激凌,烧了一桌子的山珍海味等我品尝,我呆在凉快的空调房里尽情玩游戏……想到这些,我好几次笑出声。
一到那儿,我简直惊呆了,没有空调帮我吹去夏日的炎热,没有电脑让我享受游戏的刺激,也没有我爱吃的炸鸡翅和冰激凌。树上的知了不识趣地叫个不停,蚊蝇像直升机似的嗡嗡乱飞。我一刻也不愿意待,大哭要回自己家。现在想起我有多不懂事啊!
如今我已经远离了那段童真岁月,也早已不再是昔日的那个任性的小丫头了。但以往的单纯,以往的欢笑,以往的可爱,以往的一切,细细回味,只觉得那番欢乐组成了我一个迷人多彩的童年。
以后,我都会珍藏每一份快乐,记录下每一次收获,在今后的路上把舵扬帆,发奋图强,努力耕耘,为大地创造出丰硕的果实,为蓝天涂抹上绚烂的彩霞。
《童年》读后感31
《童年》是一本值得后人品味的文学巨着。它讲述了高尔基童年时的悲惨生活。
书中,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有些事甚至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四岁丧父,跟随母亲和外祖母到专横的外公家,却经常遭到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朴实的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竟被十字架活活压死了。
当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为高尔基伤心、难过,甚至想替他熬过那火辣辣的鞭子;当我再次品读时,我感受到了大人们的自私正好和老祖母的宽容、慈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便深刻的体会到了正处在战争中的苏联人民的生活之艰辛和不易。人们在这种环境中,变得自私和贪婪。
这种现实生活中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高尔基的幼小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记。
高尔基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并成为一代文豪,不仅归功于在这种环境中依然保护他的外祖母,更归功于高尔基自己顽强不屈的精神和乐观向上的心态。
而我们生活在良好的环境中,更应该拥有这样良好的品质,为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
《童年》读后感32
漫长岁月的煎熬,已化为乌有。因为,岁月带来的,煎熬过后,已是火灾,烧得到处都是。
一无所有的面庞,伤痕也成了点缀。
——题记
本书作者高尔基出生在俄国的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十一岁便走向了社会,尝尽了人生的辛酸。而《童年》正是根据他的童年生活而写成的,可以说是自传体小说,正反映了当时生活与社会的惨状。
小说主人公也是早日丧父的阿廖沙,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里,已经让黑暗与恐惧占据了。
在他的生活里,有粗暴自私的外祖父经常毒打他,又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生了一场大病。阿廖沙的外祖父还狠心剥削工人,暗放高利贷,怂恿帮工偷东西。
从阿廖沙外祖父的种种劣行中,我读出了吝啬、贪婪、专横、残暴,也着实的体会得到了阿廖沙当时的心情。是外祖父的残暴留给了阿廖沙童年重重的伤痕。
我们中国有个成语:祸不单行。同样,在阿廖沙的生活里,还有两个让他充满恐惧的人——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兄弟俩很像,自私残暴,但也相互勾心斗角,阿廖沙的父亲马里哈姆在世时,也遭过他们两个的陷害,而且他们还害死了富有同情心的茨冈。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阿廖沙的内心充满了压抑和恐惧,同时也渴望人间的爱与温情。
读这本书时,心中不免产生不快和同情,为阿廖沙悲惨的童年而拭泪,为那些无辜逝去的生命而忧伤。
不过,在上帝为你关上一扇门时,一定会为你开启一扇窗,所以,阿廖沙的生活中便有了带给阿廖沙快乐和温暖的外祖母;教他做一个正直人的老长工;还有纯朴乐观、富有同情心的茨冈。
是他们,为阿廖沙黑暗的童年点了一盏明灯,让阿廖沙的内心变得强大,使阿廖沙充满信心和力量,让阿廖沙不再孤独与寂寞。
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也知道,在黑暗长河的尽头,一定有一个叫光明的东西在发光发亮,只要跨过这条令人惊悚的大河,光明就一定在闪烁,希望就一定触手可及。
《童年》读后感33
自从读完《童年》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息,为之深受启发。
主人公阿廖沙从出生到现在,是一直在苦与难中成长起来的,他的经历十分悲惨,这同时也促使他迅速成长了起来,并磨练了他的意志。从一开始他父亲的死亡,到无数次的挨打,再到母亲失踪,继父的粗暴待遇,最后到母亲的死亡,足以体现出阿廖沙的悲惨命运。
可是,阿廖沙并没有放弃生活,他顽强的反抗着命运……
我深受感悟。一个同龄的孩子,却能如此经受得住磨难,一个词在我眼前浮现——坚强!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在众多挫折与不幸面前,才能磨炼出超乎常人的钢一般的精神!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整日生活在蜜罐里,在父母的翅膀下成长,丰衣足食,无忧无虑,享受着幸福快乐的童年时光,而阿廖沙,身着外祖母的长外套,穿着母亲的鞋,向远处凝望着……我的鼻子一阵阵的发酸……什么都不用说……
《童年》生动体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反映了小市民阶层的庸俗自私和空虚无聊,揭露了沙俄专制的黑暗和罪恶。
所以,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学会坚强,为有这大好时光而满足,并好好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童年》读后感34
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如今,童年已经随着时间慢慢地流去。每当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就想到《童年》这本书,想到书中赵斌有一个令人感慨,令人欣慰的童年!
书中的赵斌,生活非常的艰苦。家里有三个哥哥,一个幼小的弟弟。大哥在小学当老师,二哥在念高中,三哥在乡中学念初中。不久,妈妈因病过世了,赵斌悲痛不已。三个哥哥不在家,所以赵斌只好和爸爸一起在家照顾弟弟,一起干活。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了,赵斌也该上学了,可是家里没怎么多钱,所以大哥就在家教赵斌读书学习,哥哥认真地教,弟弟就专心地学,就这样,经过了他的刻苦专研,终于踏入了初中的校门。渐渐地,他也走进了高中的校门。而在学校里,赵斌也受了不少的委屈,但最后,赵斌还是被分配到团中央直属机关单位从事少先队工作。但是,在赵斌心里还有一个最大的阴影:他从来没上过小学,也没带过一次鲜艳的红领巾。而赵斌也说过:假如再给他一次童年,他希望自己上一次精彩又快乐的小学生活……
赵斌告诉我们:苦难,也是一所学校!童年是属于自己的,我们要好好珍惜,好好面对,千万别错过!
《童年》读后感35
童年如画,记录着精彩的瞬间;童年如歌,跳动着欢快的音符;童年如海,翻动着我们快乐的回忆。我认为每个人都有着美好的童年,有着幸福的过往。可是,不久前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它让我产生了一个愿望,那就是我要长大。
《童年》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它真实描绘了俄国社会生活,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甚至令人窒息的生活,表现了一代新人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崇高理想。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种种遭遇,使我极为难过。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外祖父的自私残暴,舅舅们的唯利是图,使他的童年那么不幸,甚至可以说悲惨。
回忆起我的童年,多么的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啊!我在爸爸妈妈的怀里撒娇,在爷爷奶奶的疼爱下长大。可我还不满足,肆意发脾气。而阿廖沙呢?他很小就失去了爸爸,妈妈又把他丢在了外祖父家。除了外祖母没有人关心他疼他,想到这里,我忽然为我的任性而感到羞愧。想想那时,我是多么的幼稚无知啊!
是啊,我从小就对父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心里只想着依赖父母,让父母为我遮风挡雨,却忘了自己也要学会长大。是《童年》唤醒了我,教会了我,它让我知道,要像阿廖沙一样,坚强勇敢地面对人生中的苦难,这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因为我们总要学会长大。
作为新一代的少年,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自立自强的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做一个对国家有贡献的人。我不会再惧怕苦难,再惧怕失败,因为这些与阿廖沙的悲惨命运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与他相比,我拥有的太多了,也幸福多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坚强呢?回首往事,我要改变那个任性的我;珍惜现在,我要奋发向上,自强不息;展望未来,我会靠自己的努力去实现梦想!因为我已长大。
每个人的童年只有一次,我会把童年的点点滴滴,当成一份最美好的回忆,用我的力量,谱写我人生最美的篇章!
《童年》读后感36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读过《童年》的人都了解,它反映了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童年是每个人漫漫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思想是天真无邪的。平常的人和事物都会影响到儿童。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会使人一生受用。反之,则会让人丧失目标、困惑迷惘。这就好像一个人做某一件事情,如果连开头都把握不好,那么后面又怎会很好地继续下去呢?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母家时又接触到了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所有的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是如此,让人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童年》读后感37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
这部小说描写了作家童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以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首先我觉得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他自幼丧父,又在十一岁丧母,外祖父也破了产,他只好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其次,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自由的热烈追求。
《童年》读后感38
《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
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
在这一部《童年》中,故事的情节就是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书中慈祥的外祖母那丰富,生动,优美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歌谣使作者听了大为神往,就激发了他对正义事业的美好希望。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
“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
读了这样一段话,开始我还不太理解,后来我才渐渐明白:它是想要告诉我们新的一代是如何坚忍不拔地顽强生长,并且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把正在沉睡的民众唤醒。我想这也是高尔基创作这本书的另一个用意吧。
《童年》读后感39
我读了这本书,我就得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他没有父亲的关爱,在他6岁的时候父亲离开了他,即使这样他自己很坚强。
《童年》一书讲了高尔基的父亲死后,高尔基与他的外祖母和母亲来到外祖父家里。在外祖父家里。高尔基收到了外祖母的疼爱,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争夺家产而吵闹及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的自私与贪婪。后来,伴随着母亲的去世,高尔基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家庭像一个小社会,充满了善与恶。高尔基的童年不是像我们一样欢乐的童年。而是充满悲伤与痛苦的童年。他在这样痛苦的童年中能够成长为一位大文豪,是十分不容易的。但,正是因为他童年痛苦的生活激发了他写作的灵感,才使他闻名世界。《童年》让我知道了只有经历磨难才能获得成功。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的生活和高尔基一样,历经了千辛万苦,但他们最终获得了成功。音乐家贝多芬遭受病痛,双目失聪,这对一个音乐家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然而,正是这样的磨难让贝多芬不甘向命运低头,创作了向命运挑战的《命运交响曲》。德国音乐家海顿,从小生活困苦,正是在这逆境的生活中,海顿勤奋努力,成为一代“交响乐之父”。他们的成功都是源自于苦难的经历。都是不甘向命运屈服的结果。
我相信,你们要是读了这一本书,可定也会像我这样喜欢吧!
《童年》读后感40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童年》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高尔基的童年悲惨,令人怜悯。书中阿廖沙父母双亡,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最疼爱他。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他还经常受到外祖父的毒打。俩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勇敢的走了过来。这令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人心的丑陋。
相对于我的童年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差地别!我们的童年是如此的灿烂幸福又美好,如此的无忧无虑,没有烦恼没有多少苦痛。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得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未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时候。他们丰衣足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姥姥姥爷的心肝宝贝,从来都是想要什么就可以有的。只是在父母的庇佑下不受风雨,从不受到飘荡,独立的滋味。而阿廖沙的童年却是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沉重。
可是,阿廖沙在如此一个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而我们处在这样优越的环境下,为什么都不能同他一样呢?
阿廖沙教会了我们,要珍惜眼前这美满幸福的生活,抓住我们无忧无虑的时刻,要努力学习是就要不断前进,要懂得身在福中要知福!
如今,眼看童年要流逝,迎来的是我们从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好好珍惜童年,让我们努力进取,让我们记住并永远留住我们的童年吧!
《童年》读后感41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童年》读后感42
说起来真让人惭愧,我以前并不爱读小说,因为篇幅太长,总需要花很多时间。所以,每次总是虎头蛇尾,从未完整读过一篇长篇小说。但是《童年》这本厚达380余页的长篇小说却深深地吸引了我,居然被我破天荒的读完,而且说是聚精会神地读完也毫不为过。
小说读完了,我为书中的主人公也就是作者高尔基原型的命运深深牵挂,我流过泪,与他同苦;我欢笑过,与他同乐,可以说这是一本令人震撼、难忘和启迪的好书,不愧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下面还是让我们一同感受一下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吧!
马克西姆.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加之耶稣教条盛行,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每天都要在胸前划“十字”作祈祷,但高尔基不为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期,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
那一次,他买了一把要自杀,但幸好没打中心脏,不然就结束了他那年轻宝贵的生命。不过高尔基还是凭着坚定的革命信念和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自我,重新树立起生活和学习的信心。他依然酷爱学习,在艰苦的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实践和阅读大量的书籍。而且他还经常创作一些诗歌之类的作品,1889年开始他的小说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欧洲的作家,也为我国广大读者所熟悉和喜爱。
现在想一下我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啊!首先,我出生在新社会,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其次,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住在美丽的翠海花园自不必说,还有老师辛勤培育我、爸爸妈妈疼爱我、爷爷奶奶呵护我。可以说和我同时代的少年朋友们都享受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无限关爱。而高尔基没有,但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一切困难!通过勤奋努力成为了一个深受人们爱戴的伟大作家!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记住这个伟大的名字吧!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学习的楷模--高尔基!让我们学习他那勤于学习、善于写作、敢于斗争的优秀品质!
《童年》读后感43
我读过一本书,叫做《童年》,童年讲述的是一个孩子童年的时光。童年经过的是各种各样的经历。在童年时候,有过好多胆颤心惊的事。
也许你的童年难忘的是缤纷多彩的美景,也许你的童年难忘的是融洽相处的朋友,也许你的童年有着不为人知,与众不同的一个个秘密,他们都值得你去细细品味,深深回忆。而我的童年难忘的则是一本书,一本引我走向知识的海洋的少儿经典科普读物。童年告诉我们,童年时光是最无私的。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在他们的生活中,童年中,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童年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总会有险阻的,童年的生活是快乐的,但生活中也充满了贫困,孤独和辛劳。但是他们并没有退缩,我认为英雄的伟大不在于他的体魄,而在于它的心灵和品格。我认为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苦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因此伟人们的生涯往往就是长期的受难,他们的身心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然而正是忧患造就了他们的伟大。
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杯茶,那这本书就是茶的清香,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盘棋局,那这本书就是那个至关重要的棋子,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张蜘蛛网,那这本书就是网的中心点。童年已成细雾,成淡淡的影子,可这本书,会被牢牢的锁在我记忆的深处。
人生最难忘的就是在童年,童年是最纯洁的,童年是光明的,童年是有意义的。我们一定要珍惜我们的童年。读完这本书,才知道童年是最真实的,没有心机的。我真的被童年所深深的吸引了,好像就快融到那一片童年的草坪上,尽情的歌唱,没有任何烦恼。去享受童年的快乐与幸福。
现在细想起来,童年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在这本书里,你会读到因满足了愿望而高兴,也会读到遇到不平而气愤,还会读到因受了委屈而伤心。你会读的兴高采烈,也会读的神色黯淡。你会因读到精彩处而大声叫好,也会因读到惊险处而大惊失色。而现在,童年正在离开我,书的纸张也因此而渐渐变黄。被功课这座山压得直不起腰的我们,只能在梦里,慢慢的、慢慢的咀嚼这书里的文字。
最后,好好把握你的童年吧,别让这本书留下空白,留下遗迹。
《童年》读后感44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童年》读后感45
高尔基,年幼时常听大人们提起,却不知道他是谁,欲知他的身世,柯达人们总是说你还小不懂的。初中时了解到了他,他的身世如此悲惨,但也获得了许多名号、荣誉。并且他还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而《童年》也正是他写的一本自传体小说。
这本书讲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看完后我不禁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每个人都有童年,我的童年包括大家的童年估计都是充满了快乐的,然而高尔基的童年如此残酷,他也成为了如此了得的人,我感到很是敬佩。高尔基早年丧父,一直跟着妈妈和年迈的奶奶过着贫困的生活。然而他并没有抱怨过,而是努力的学习,长大后想要孝敬妈妈,这点我也是很佩服的。此书记载了高尔基凄惨的童年的故事,里面夹着一些苦涩,和做人的道理。
看了这本书,我很庆幸自己生在了这个充满人道的社会主义国家,这里没有伤人的鞭子,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这里的人们善良、团结、充满爱心。走进书香四溢的校园,成为一名莘莘学子,开心的迎来充实的一天。校园里老师们热心的传授给我们知识,我们如同一个个树苗在这个平和的社会里渐渐长大。让我们珍惜现在吧,珍惜每一秒,长大后回报这个人道的国家。让书中亲人朋友间勾心斗角的事永远不要变成现实,让这个人道主义的国家一直延续吧。
我们也将要向高尔基学习,古人说的好:“见贤思齐焉”。
《童年》读后感46
高尔基的童年很悲惨的。三岁时父亲病死,母亲也改嫁了,高尔基就只能住在外祖父家中,可是外祖父的脾气很暴躁,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所以高尔基11岁就离开家去谋生。而且,高尔基还告诉我们:鸟的翅膀不经历风雨,怎样飞得更高?
当我一想到高尔基生活在这个黑暗的社会和灰暗的家庭中,就会想到,如果我身处那种恶略的环境,我会像高尔基那样一样自立,去寻找自己能够生存的地方吗?
我会为自己高兴,因为我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也没有失去父母,没有受过苦,而且我的亲人也很疼爱我……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痛苦的,也是无忧无虑的。
记得我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条小金鱼,但是她没有告诉我怎么样,就走了。可现在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怎么办?我看到柜顶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于是我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话,给花瓶接满了水,就不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水了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我心里乐滋滋的。正好爸爸回来了,看见我看着花瓶一动不动,就问我,当他发现小金鱼在花瓶里,就大声说:“不行,一会儿要送给姥姥的!”我一听,二话没说,就把花瓶抱回了屋。最后,爸爸实在没有办法,就只好给姥姥打电话,没想到姥姥听后哈哈大笑……
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欢乐,就是这样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部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来对待学习。
《童年》读后感47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使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是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七岁的孩子从小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是的,当时生活的困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童年》读后感48
我读过一本书,是高尔基的《童年》,读完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和高尔基比童年,我们是多么幸福!
高尔基出生于一个木工家庭。5岁父亲去世,妈妈带他去了外祖母家。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只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散腿裤子。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嘲笑,还给他起外号。和高尔基比,我现在全是新衣服,名牌衣服。但我还不知足,挑三捡四。我不禁惭愧起来。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得捡破烂。不上学时,他便背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废纸卖掉,最多能卖半个卢布,捡破烂成了高尔基学费的来源。他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取得优异成绩,受到了赞扬。
合上书,我思绪万千,我们现在上学什么也不缺,没有理由不珍惜自己的幸福生活,没有理由不努力学习。而我们要努力学习,就要抓紧时间。时间是无限的,犹如长江之水由于奔腾汹涌,源源不断。然而,每个人所能利用的时间是有限的,是最最宝贵的。尽管如此,仍有些人不懂得利用时间,去过他们认为天堂般的生活——打游戏,看电视……此时此刻,我真想对这些“逍遥自在”的人呐喊:“觉悟吧,盲目于所谓‘欢乐’的人们,利用现在没好的童年,好好学习吧,要不断充实自己的大脑,这样才能赢得未来!”
我们的童年现在是美好幸福的,所以我们要努力学习,赢得时间,赢得生命,赢得未来。和高尔基的童年比,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别让时间悄然流逝加倍努力吧!
《童年》读后感49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一部,是他中期创作的代表作,内容包括了高尔基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经历。
高尔基在这本书中,真实的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点性特征,特别是描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基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它不仅揭示了那些“铅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社会底层普通人物的美好心灵,其中外祖母的形象更是俄罗斯文学中最辉煌,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
《童年》最基本的主题之一就是阿廖沙的成长。他三岁丧父,被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他性格暴躁,自私贪婪;两个舅舅也粗野不堪,自私至极。在这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家庭中,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压得幼小的阿廖沙喘不过气来。但仍有许多善良、正直的人给了他正确的指引和支持,使他看到了光明。他们都是阿廖沙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些善良、平凡的人哺育了阿廖沙对生活的积极和反抗精神。
《童年》是一部展现俄罗斯一代新人成长过程的作品,今天我们阅读这部作品,对于认识十九世纪俄罗斯劳动人民经受的苦难,认识人性的善与恶,对于培养审美情趣都是十分有意义的。
《童年》读后感50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它会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是一段深情的回忆。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但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它让我感触很深。
小说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生活环境是让人心酸的,他三岁上父亲生病去世了,便跟随慈祥的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家中。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两个舅舅也同样是粗暴、自私的人,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是这样。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公经常痛打外婆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得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在这样黑暗的环境下。在这里,他认识了许多东西,也看清了许多东西,他看清了自私自利、贪得无厌、粗野的两位舅舅;朴实的朋友“小茨冈”;吝啬、小气、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每一天都生活在残忍、愚昧、亲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和争吵,从善良与邪恶之间,阿廖沙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与他相比起来,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幸福的,没有痛苦与斗争,一直无忧无虑地生活着。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里,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在家里经常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每天被父母宠着,让父母这棵大树为我们遮风挡雨;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着老师讲课;回家又有父母为我们准备的热腾腾的饭菜。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我们是幸运的,生活在这个和平的时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如果遇到困难和挫折,我们要充满坚强的力量,保持不灭的信心,即使你眼前可能还是黑暗,即使你的生活还有悲伤,但你坚持让自己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一定会迎来生命的辉煌。以前我们认为大人们挣钱很容易,对我们好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阿廖沙的经历让我明白现在生活的来之不易,所以,从现在起,我们要不再奢侈,不再浪费,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
内容简介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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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笔记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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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
读《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感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此刻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一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久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一天都期盼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应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能够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能够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能够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之后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情绪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阿!
是阿,人只要活着,就有期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活着读后感2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盼——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最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最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杯具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望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靠,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留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留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3
刚看完余华的活着,掩卷之间又是一声叹息。很早以前就听说了这本书,却一向没有机会看,翻开的时候发现自己挺幸运,因为多年前就看过了电视剧版的《福贵》,情节有改动,电视中的凤霞还发过疯,苦根仿佛也没死。或许是此刻的生活过于安逸,我无法设身处地的将自己抛到那样的环境中,体会活着的不易,但人的情感却是任何时候都会产生共鸣的,青年的福贵不知天高地厚,挥霍无度,败光家产,沦落为贫农。贫穷的生活消磨着他们的生命,母亲或许在对儿子的思念和对儿子“又去赌钱”的担心中离去。此后,悲惨的阴影就一向挥散不去。全书我觉得最引发泪点的就是有庆的死,从出生开始就没过过好日子,倔强,却有担当,有职责感,本应对他的未来充满希冀,他或许是扭转这一切的关键,却被无良的医生活活抽完了血(读此段时我是愤慨又心酸的不能自已),无法想象一个承载期望的活生生孩子,能够在一瞬间化身孤魂,无法想象一个父亲不仅仅要忍着丧子的悲伤还要瞒着无法承受打击的母亲,无法想象白发人送黑发人,却无法将这悲痛安放在逝者灵柩中长埋地下,只能刨个坑,裹着件单衣就入土。或许是我想法太幼稚了吧,总觉的作者过于残忍了一点,就应幸福的活着的人却以最悲伤的方式死去,就仿佛我们总期望明天能够更好,
须不知最好的时光就是今朝,人生不是我们所能预测,一切却都已冥冥之中早有注定。
那头叫福贵的牛是福贵从死亡的边境拉回来的,别人说这头牛年龄比他爹都大,顶多活个两三年,福贵淡然回到自己的时间也差不多了,两三年够活了。结局苦根的死也是出乎意料的,不会说话的凤霞生了一个满嘴跑话的儿子,算是对人心理的安慰吧。这一切虽说不全是福贵年轻的过错,但他自己当年犯下的种种,最后都被他亲手埋葬。活着,对福贵而言是一份职责,尽管没有实现从鸡到鸭再到牛的重振家门的抱负,但是陪家人走过,相守家人的一生,不正是活着的好处么
活着读后感4
黑夜寂寂悄无声……
一个静谧得足以使人的灵魂出窍的夜晚,我坐在微机前读起了余华的《活着》,我完全融入了主人公福贵那不幸的遭遇之中,应对那接踵而至的,近乎"不可能"的苦难,我陪着主人公一次次的悲哀流泪、悲痛欲绝。小说字里行间所涌动的那股感情的潜流使我预罢不能,我读的昏昏沉沉痴痴迷迷颠颠倒倒……
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叫福贵的老人悲惨的一生。福贵以前是一个阔少爷,家境很好,但到了他爹这一代,家道开始衰败,他爹爹生活奢侈、挥霍。而福贵比起父亲来更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吃喝嫖赌,无恶不做,最后在一次赌博中,上当受骗,把自己家的土地全部输给了别人。他的家境一落千丈,父亲也被气死。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相依为命,过起了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母亲由于过于劳累,生病在床,一次,福贵去给母亲取药,被国民党抓住,作为庄丁送上前线。战场上,他亲眼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看到了一次次的死亡,他思念自己的亲人,渴望能够活下去。
两年后,他幸运的回到了家,母亲原先已经死了。悲伤之余,唯一能让他高兴的是他有了一个儿子,但是,他不幸命运这时候才刚刚拉开序幕。福贵家庭虽然贫穷,一家人却生活的十分幸福,儿子有庆也在健康的成长,一次校园组织给县长的太太献血。有庆由于先天的营养不良,再加上抽血过多竟然死去。福贵又受到了一次严重的打击,自此,全家完全沉浸在了一种悲痛的氛围之中。一向到又聋又哑的女儿出嫁时,全家才有了一点欢乐。然而,上天并不怜悯这可怜的人,仍旧一次一次的把难以忍受的苦难向他降临。先是自己的女儿难产而死。之后是自己的妻子难以忍受丧子、丧女的双重打击而去世。福贵只得和女婿二喜以及外甥苦根生活在一齐。然而更加让人难以意料的是,二喜却在劳动时,不慎被两块水泥板夹死。自己的唯一一个亲人--外甥苦根最后也意外的离老人而去!!最后,和老人相依为伴的只有一头老牛。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貌,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明白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悲哀,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明白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明白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齐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应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生老病死是谁也避免不了的,在读《活着》以前并不是没在书里接触过令人痛心的死亡。《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穆斯林的葬礼》里面的韩新月,这两个正值青春花季女子的死亡也曾令人唏嘘不已,田晓霞是救人时的意外之死,给人一种悲壮而带凄凉的感受!韩新月是死在病痛上,那病痛是冥冥中不可逃脱的网,一次次的治疗,一次次的失望,带给人的也是不断的揪心的痛,当她因病重死去时,反到让人觉得解脱了。《活着》里面的死亡比前两本书写的更加撼人心魄,惨烈的死、平淡的死、激昂的死、失望的死、意外的死……但使我久久不能平静的是老福贵的儿子有庆的死: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之后连嘴唇也白了,有庆才哆嗦着说:
“我头晕。”抽血的人对他说:“抽血都头晕。”那时候有庆已经不行了,可出来个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是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他还不住手,等到有庆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
“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
我进去时天还没黑,看到有庆的小身体躺在上面,又瘦又小,身上穿的是家珍最后给他做的衣服。我儿子闭着眼睛,嘴巴也闭得很紧。我“有庆、有庆”叫了好几声,有庆一动不动,我就明白他真死了,一把抱住了儿子,有庆的身体都硬了。午后上学时他还活生生的,到了晚上他就硬了。我怎样想都想不通,这怎样也就应是两个人,我看看有庆,摸摸他的瘦肩膀,又真是我的儿子。我哭了又哭,都不明白有庆的体育教师也来了。他看到有庆也哭了,一遍遍对我说:“想不到,想不到。”体育老师在我边上坐下,我们两个人对着哭,我摸摸有庆的脸,他也摸摸。过了很久,我突然想起来,自己还不明白儿子是怎样死的。我问体育老师,这才明白有庆是抽血被抽死的。当时我想杀人了,我把儿子一放就冲了出去。冲到病房看到一个医生就抓就住他,也不管他是谁,对准他的脸就是一拳,医生摔到地上乱叫起来,……
有庆是一种平静的死,是一种不知不觉的、自己也不明白原因的死,是一种特定的社会里必定引不起重视的死,是社会的悲哀!我读到那里时,透过自己泪水模糊的眼睛,我又彷佛看到了那个个子不高的有庆、那个忠厚诚实而又倔强的有庆、那个无限的依恋着自己的哑巴姐姐的有庆、那个每日风雨无阻去割草维持家庭生活的有庆、那个每日舍不得穿鞋而抱着鞋上学的有庆、那善良的饱含着爱心护羊心切的有庆、那个饿的有气无力喝水充饥的有庆、那个第一次吃糖而兴奋的红了脸的有庆、那个寄托着全家人的期望勤奋读书的有庆、那个正直无邪营养不足而又用心去献血的有庆……
活着读后感5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好处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明白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司马迁的活着。司马迁为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被汉武帝刘彻施以宫刑。这对司马迁来说是奇耻大辱,司马迁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在,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司马迁也多次的想到过死,但他还是活了下来,并且写成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以后,很多书中说司马迁是为了立书扬名,彪炳史册,从而比汉武帝活的更长。还有的说是为了和汉武帝做暗地里较量,你想让我死,我偏活下去。这些说法总让人觉得有点差强人意。我此刻觉得,实际上司马迁的活,也是生命自身的要求所致,写《史记》只是一种自己活下去的寄托。
当今著名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以后又患了肾衰竭。每周要做三次透析,别人问他你的职业是什么,他风趣的回答说:我的职业是生病,业余搞点创作。他每次做透析之后,贫血、缺氧、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呼吸不顺。但他仍然活的十分快乐。他在《我与地坛》中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来体会到了生存!!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转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后感6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潜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杯具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期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明白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这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能够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转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最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明白,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明白,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
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久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应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向在忙,一向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活着读后感7
知悉《活着》这本书源于一位以前的电台主持人的极力推荐,出于好奇,更是出于对此位主持人的信任,我到书市买了这本书,是余华的作品,十万余字,用词很简练,淡淡的,好似品茶一般,回味悠长,用很短的时间,我就看了此本小说,之后又重看了两遍,每看过后都有新的体会和感受,也许这正是小说吸引超多读者的缘故吧。
余华是一位年青的作家,是一位真正用内心在写作的学者,好比其他诸如余杰、刘晓波、秦晖等等中国良知一样,对我们的国家倾注了无限的热爱,他们拒绝谎言、拒绝道德中立、拒绝涂脂抹粉,真实、客观地反映或极富中肯地评价着各种事和人物,读他们的文字,你才能感觉到中国文字的乐趣和精华,才能明白我们的生存状态如何,才能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去走。在一片歌舞升平、国泰民安的景象中,是他们让我们明白这只是表象罢了,深层次、长期的问题反倒让每位读者揪心,而这正是他们的可贵之处,不畏权贵,一切凭内心真实的感受说话,他们是《皇帝的新装》中那位孩子,是中国的索尔仁尼琴,因而,唯有他们的文字,我才会去认真阅读。
《活着》实际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它富于的内涵和哲理太过复杂,非三言二语能够诠释清晰的,现仅将自己的几点感悟表述出来吧:
这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故事情节以他及他的一家为主,但反映出来的场景却是多方位的,它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见证了神化的中国,更让我们这些文革后出生的年青人了解什么是文革,这是一个多么混乱和阴暗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大多数中国人已经疯狂,在一阵阵风暴中艰难度日,文革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大灾难,是一场抹灭人性的大洗礼,而这场灾难并非自然引起,是人为的,是一个集权国家的必然结果。作为年青人,是就应记住这段历史的,它让我们明白自己人性的弱点,让我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但遗憾的是,这段历史因为种种原因而是那么的不明不白,更令人担心的是,现今的年青人又有多少能想起呢,“一个善于忘却历史的民族必定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因而,我们更就应了解并牢记这段历史,而这也许是《活着》带给读者的重要启发和引思吧。
在描述苦难时代的背景下,“福贵”老人也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当他看着一个个亲人离自己而去的时候,心底实际是在滴血,是在哭泣,但他仍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着人生,在年近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不好,看不到对世道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福贵”老人其实只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罢了,在他们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留下温饱与一丝的怜悯,在我们的国家,实则是二重国家,二元制的户籍制度让一个中国分成了城市和农村,而各种不平等制度让广大的农村仍然停留在原始状态。能够说,中国革命的胜利是与农村密不可分,正是意识到这一点,提出了“农村包围城市”,才使中国革命取得了成功,如今的改革开放也是源于农村,但是,这些都已不重要了,农民还是那么苦,农民依然受到某些城市人的歧视和欺凌,他们每年都要为了生计从自己的故土奔向陌生的城市,做着最辛苦的工作,得到是最低微的收入,他们骨子里的品质,让他们无怨无悔,当然也无可奈何,而联想到我们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是何其的微少,轻微的挫折就会让我们一些人意志消沉,让我们一些人痛苦流涕,而我们自己却还在感叹工作的辛劳与不易,在感叹命运的不幸,一部分则选取了“混”,相比于“福贵”和那些农民兄弟们,我们有资格说我们苦吗,有资格对自己所遭遇的挫折诉苦吗,有资格感叹命运的不济吗,我们不配,当他们应对困难勇往直前时,我们滞步不前,我们在犹豫、在彷徨,他们才是真的勇士,才是中国走向成功的生力军,因而,《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明白什么样的品性才是中华民族优良的品质,才是民族期望所在,“公子哥”式的品性只会让我们从一个失败走向另一个失败,我想,余华写这本书的初衷,也许正基于此吧。
深层次剖析,我觉得支撑“福贵”老人走过一生的是其对土地的信仰,土地对于一个农人来说,就是命,就是生命好处所在,人有别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思想,信仰更是思想上的升华,人类有了信仰,才能战胜自然,才能避过灾难,西方教会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如此之广,也说明了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都缺少不了信仰,但是,时下的中国,是一个缺乏信仰的国度,部分民众应对日益艰难的生活选取了轻生,选取了侹而走险,人与人之间缺少基本的信任与互助,人性冷漠,这是最可怕的病毒,我们这些年青人不要说崇高的信仰,就是基本的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遗忘得干干净净,只一味地崇尚金钱,现今社会评价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就唯留下金钱与权力了,很多人为了金钱和权力,不惜出卖一切,“笑贫不笑娼”,大多的年青人的价值取向已显得务实而短视,我们实际承载着中国的未来,倘若我们依旧如故,缺乏基本的信仰和不抱有远大的理想与目标,我不能想象中国如何自立、自强与世界民族之林。
《活着》带给我们的还有很多,自身学识的浅陋让我没有更多的感怀罢了,细细观察当前的社会,我们的生存状态又岂能乐观呢民主与自由还是遥遥无期,而制度性的腐败已经深入到政体的每一个细胞,改革开放的成果只是对自然资源和国有资产的再分配罢了,“让一部分先富起来”只是富了那些权贵之人,他们透过权力的市场化和对私有资源的垄断、配置让国有资产迅速流入私人腰包,而广大的工人、农民则陷入沉重的生活压力之中,社会的基尼系数远远大于国际警戒水平,许多工人失业,随着人口高峰的来临,社会面临十分危险的压力,愈来愈重的教育负担让许多少年儿童失去了学习的机会,让他们很少就走上繁重的劳动岗位,教育之于个人或国家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就已是很好的榜样,这些缺少教育的少年们透过代际的传递,只会让目前已经贫富悬殊的差距越拉越大,最后构成社会的两极,矛盾与对立自然而生;另一方面,自然环境急剧恶化,能够说改革的成本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对自然的破坏,很多地方政府只强调经济指标、GDP的完成状况,视自然境于无物,强制性、愚昧地破坏着本是安宁的天空,虽然政府已经在强调“可持续发展”,但真正能做到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政府又有几个呢环境的破坏带来的危害是深远与长期的,它关系到中华民族下一代的生活状态,但没有多少人会思考这些问题。以上只是我对当前社会的概述性描绘,它并不像某些文人所讲的那样完美,不像某些歌曲所颂扬的那般幸福,他们所望见只是他们的快乐,而广大工人、农民生活却是很艰难的,应对着当前的社会,我们这些所谓的二十一世纪青年能够盲目乐观,能够无限HAPPY吗而要改变这些现状,又岂是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呢我们只有从自身做起,不断地提升自己、充实自己,并极富热情地关注着这个社会,尽自己所能去帮忙或者关爱别人,我想,这已经是很不错了。《活着》让我意识到了当前生活的艰难与不易,让我明白人生的艰难才刚刚开始。
在一片“歌舞升平”中,我们又迎来了2004年,2003年被很多媒体描绘成有历史好处的一年、建设性的一年,但对于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来说,也许更多的是恐惧与不安,SARS的影响现今依旧盘旋在我们的脑海中,而孙志刚的死再一次让我们见证了我们实际生活得并不安逸,重庆那位饿死的三岁小姑娘让我们明白某些人性已经沦落到何种地步,上访户、拆迁户的自焚更是对某些现象至死的抗争,2004年,禽流感又飘然而来,这一次又不知会产生什么后果,所有的一切让我更感觉到了活着的艰难,我们并不比“福贵”老人幸福多少,所承载的压力与顾虑是很大的,幸而有《活着》,有余杰这些精英们的呐喊,才能让我感知社会并不是一片漆黑,有一丝光,在暗暗地照着,对于我来说,已足够,坚强、乐观应对着一切,用自己的良知去闯荡社会,我想,即使生活再困苦,我们还是能够像“福贵”一样,很好地活着,能够无遗憾地对别人说,我对得住自己的良心,我无悔,我想,这就足够了。
《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能读着它,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明白当初电台主持人的用心良苦,更重要的是,它是我成年的一次洗礼,它让我变得更加成熟,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好处,这对于像我们这些没有老师的学子们来说,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活着读后感8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无知,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留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留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取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华奇怪的选取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好处,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活着读后感9
活着,承载了多少好处、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职责;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主角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但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转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之后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完美的期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主角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就应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期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一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杯具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留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最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好处。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好处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好处。
那到底该怎样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样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先,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样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飘过的人一齐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后感10
人终究要踏上死亡的道路,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题记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之后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之后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留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日。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十分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完美、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但是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先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转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期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能够选取做回那个用心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活着读后感11
读书虽不少,却未动过写读后感的念头,非是无感,而是担心自已逊色的语言会在别人生动的文字披上一件不太适合的外衣,掩盖了其内在的五彩纷呈。
可偏偏内心的感觉又定力不足,好似不经事的小姑娘经不起半分诱引,通常一遍读下,便已生出许多感想来,再读,那读过之后的感觉,便有如莹白的波浪翻滚而来,不吐然又不快。这其中又以余华的《活着》更为甚之,整部作品,真切朴实,不染铅华。合卷感叹:只有真正的文学大师,方不需以华丽的词藻来渲染文章,更多时候,语言摒褪华丽,反倒显得真实。
《活着》一文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此书以主人公"富贵"跌宕起伏的一生为线索,命运看似不经意,却又念念有词:有因必有果。狠狠地将他由"福"与"贵"之中推倒在稀泥地里,以前风光得意的少爷,被别人捏中了软辫,从赌场亲手将自已推入坎坷的生活之中。全文以"活着"二字紧紧栓牢整篇,命运、人性、挣扎及在苦难之中建立的舍之不去的情,深扎人心。
他嗜赌如命,最终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被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身染重疾,富贵前去求药,却半途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几番波折后回到家,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然而,历经种种磨难的富贵,却从这块稀泥地中,一次又一次爬起,一次又一次地走近更完整的自已。他以他的人生经历告诉人们一个道理: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
全篇语言平淡冷漠,却又正是这些才打动了我的心。几次潸然泪下,却又似乎不仅仅仅是为"富贵".其实这篇文章,只是一个"活着"的缩影。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望见你们".不想死,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如此朴实的想法,却令人有一种莫名的感动。那就是家珍自苦难中栽培的期望,她的活着,只是为了与她的家人相依相伴。
人生中的意外,是一个接一个的逗号。你不能因这些逗号,绊住了脚后跟,慌张的存活法,不能解救自已,反会将自已推入落崖的风口,稍不留意,就会摔得粉身碎骨。作者余华在此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
是的,忍受,才是活着的好处。但并非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只是为了忍受活着的痛苦。生命中有些事你也许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开心地活下去,只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因为开心地活着也是你的职责。当有一天,你能够安静地与家人坐在一齐,喝茶聊天,能够看着他们老去或者陪着所爱的人一齐老去,或者让你孩子看着你老去,那时你就会发现你的忍受有多么值得。
我是个很奇怪的人,这两年经常会哭着哭着,就生出一些笑意来,因为我发现,在上天替我关上一扇窗的时候,却又慷慨地为我打了另一扇宽广的门。
在这扇大门内,它交给我大把充盈可随意支配的时间,当许多人不自觉地在时间面前,做了江心一船,崖边一马,对着倏忽而逝的"生活"感叹不已时。我却能够沉静淡定地手执书卷,在奶油般的灯光下,安静地找到自已的方向。
很多时候,我们看似拥有的却又意味着正在失去,忙碌,却遗失了快乐与自由。"疲乏、困倦、累"这些词每一天好似弹珠般,自一个人嘴中跳出又蹦向另一个人的心间,如何更好的"活着"成为人们每日不得其解的隐形问题,李斯临刑前,顾其子曰:"吾欲与汝复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其可得乎那一刻,他深知,他的所失远胜所得,携子同游竟成了奢侈一梦。
而我的生活,存在的是"减号",减轻生活的重量,减速生活的步伐,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减去内心的忿怨停一停,淀一淀,而后,透过狂激纷乱的内心,打开另一个千寻渊沉的世界。除却工作,我更喜将自已交付文字,无论诗歌、散文或小说,都是我精神的饕餮大餐。
美国短篇小说家艾米丽·卡特曾称《活着》为一部"永恒作品",我想这并不是谬赞。它让"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看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它给我们以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
我们似乎都不可避免地在生之无限渴望与死亡无限逼近的矛盾中存活,看过各种各样的死亡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在久远的年代里,除却战争,只有生老病死。而如今,自杀,车祸,当然还有惊人的天灾人祸,就像战争年代充满仇恨的子弹,一不留意就会戳中你脆弱的心脏。大家不免惴惴不安数着自已可怜的命数,而后更加慌张地投入了一个又一个忙碌的战场之中,却殊不知,越是这般留意,自已就越是加快了亲近死亡的可能。
每日上班,我都会经过一条小巷,时常会碰见一位衣衫粗褴的老人,起初我以为她是位行乞者,然而当我向她递过钱时,她却笑着摇手。她以拒绝来守住贫穷的尊严,也许她无可依靠,日子能够过得窘困,人却不能够卑微,在她平静的脸上,你看不到半分愁苦,她只是不慌不忙地存活在自已的世界里。
其实生命只是一场记录,每一天都在记录一篇诘屈聱牙的经文,当生命终止时,你不必惊讶于它的长度,卷卷都覆盖着你遗留的指温,你也无需期盼有人可为你讲解,笔墨酣畅的绚丽处便是一场华丽的演出,色调暗淡的着落点,只是一处失意的转角,人生其实没那么复杂,所有的迷底只为了证明,这个世界,有你的足迹。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块田地,拔除那些苦难,我们仍然能够种桃,种李,种春风。可巧的是,我的朋友们也都在读这本书。活着,其实真的很好!找一个适合自已生存的"活着"法则,例如我,例如此刻,于安静的时光中品读人生,真的很不错。人生何来那么多的计较,伤感,怨恨,好好活着,有所爱的人,有至亲的家人,有三两挚友,再多的苦难也会磨练出另一种光彩炫耀的期望来。其实人生就是一道减法运算,减至最后,当年迈之余,坐在属于你的人生田地时,你会发现,活着真的很好!
活着读后感12
活着,是个耐人深思的问题。人为什么活着,为了什么而活着,要怎样地活着。是苟且偷生,还是功成名就,是寻欢作乐,还是忍受孤独。诚然,每个人活着的姿态不尽相同,在忍受中活着,何不为一种乐观的生活姿态。
初看《活着》是在高二,再看《活着》是在高三,又看《活着》是在大一,如今大二,又一次忍不住翻开这本书。这本书以时间为线索,以“我”的口吻,以福贵的一生来揭示主题——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伟大文豪余华笔下的主人公福贵,年少之时,虚度光阴,游手好闲,欺瞒父母,欺负妻子;中年之时,豁然醒悟,却不得不面对至亲至爱相继离开,无奈只求于平淡简单的生活;老年之时,孤身一人,与牛为伴,将一切看得云淡风轻。
活着,是一个美好的旅程,我们会在这一旅程中明白人生的真谛。在忍受中活着,这是我在这本书中学到的。人生在世,我们不可能事事顺心,难免会有狂风暴雨的时候。就如我们许多学生一样,在接受高考挑战的时候,我们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失利,最终成绩不尽人意,我们难受,我们郁闷,但我们必须去接受,去忍受,再站起来,在另一个起点上努力,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重新站起的魄力。
这次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让我们真正地过了个“鼠年”,举国上下每一位人民都选择了活着的意义。有的人选择站在抗疫一线,舍己为人,舍小家为大家,每分每秒与死神抗战,也许,这一过程他们会失去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但他们毅然前行,诠释着无畏无私活着的姿态,他们是英雄。有的人待在家里,足不出户,在这场看不见敌人的战争里默默忍受着,在不知道明天和病毒哪个先来的恐惧里默默忍受着,他们相信国家,相信奋战前线的人们,他们相信春暖花开的那天总会来临。他们意识到自己肩负的责任,待在家里,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给国家添乱,这便是他们活着的意义。还有的人,是这场战争中的不幸者,尽管这样,他们依旧勇敢地选择接受,默默去忍受疾病带来的痛苦,勇敢地配合医护人员与死神斗争,他们的亲人朋友,也忍受着现实带来的残酷,承受着亲人朋友不幸的悲痛。在忍受痛苦中活着是他们的选择。这场战“疫”中的所有正义的人们,都在忍受着各自的疼痛,目标都只有一个——活着。为自己活着,为他人活着,为国家活着!这不是屈服,是一种忍受现实再对症下药的无畏。
再如书中的福贵,败尽家财,父母相继离世,接着妻儿,甚至女婿,外孙也离自己而去,但他毅然选择忍受,孤身活着,将死亡看得坦然,这不是苟且,是一种活着的勇气。或许,正如余华自序中所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一个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有多少,那么他活着的意义就有多大。当我们熬过一个苦难时,就会感到“我不弃岁月,岁月终不弃我”的温情及人之为人应有的力量。人生中大大小小的挫折总是悄无声息地向我们走来,倘若我们能够勇敢地面对它,接受它,忍受它,也许,这就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了,我们也不枉来这一遭。
听,“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漫漫人生长路,我们终究要学会在忍受中活着。
活着读后感13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此刻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貌。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就应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透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必须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以前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但是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以前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但是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能够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带给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潜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向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好处的哲学追问。
在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好处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但是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理解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好处。追寻,探究的本质但是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十分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应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好处。那么如果必须要赋予好处的话,那么唯一能够算作好处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那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资料,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活着读后感14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留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应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取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能够应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明白并且敢干应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能够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应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样做,我应对的是无法自由选取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期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构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但是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期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取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
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讲述一生的故事,有点凄惨,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当就留下自己时,我们又为谁而活呢?
《活着》发生在哪里,作者没有交代,但是从文中的细节和作者的背景能够推断是在浙北农村,那是中国封建文化的精髓所在,也是中国的鱼米之乡,鱼米之乡的生活必须很惬意吗
福贵,小说的主人公,一个很“旧社会”的名字,大福大贵,人们的愿望总是那么完美,而现实总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从抗日战争,国共内战,土改,大跃进,文革到改革开放之初,主人公的一生就是浓缩的中国现代史。
年轻时候的福贵有着封建阔少的一切品性,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根本不是我们六十分万岁的标准,如果大学开这些课程的话前三项福贵必须能够拿满分,最后一项天生的白痴吧。家珍,小说的女主人公,具有中国封建社会妇女的一切美德,贤良、隐忍、任劳任怨。福贵的家珍的结合,用我们的话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抗日战争时期,浙北很安静,日本兵没有打到那里,福贵和他的爹,一对的败家子,依然过着悠闲的生活,老袓宗二百多亩的家产到福贵他爹那里就只有一百多亩了,抗战结束,终究由于福贵的赌而住茅草屋了。福贵的阔少生涯结束。人生一劫。
国共内战时期,彻底悔悟,一家五口,随苦,也其乐融融,刚看到点生活的曙光,却被国民党抓了壮丁,九死一生,回到家乡和家人团聚,女儿凤霞却因病成了哑巴。人生二劫。
土改因为输掉家产而没有被划成地主,因祸得福分的五亩好田,一家四口,日子安定。
大跃进,浮躁的年代,人民公社,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全民大炼钢,超英赶美,三年自然、人为的灾害,险些饿死。人失去理性,是多么的可怕。家珍落下病根,人生三劫。
文革,摧残人性的年代,变态的社会,扭曲了的灵魂,永载史册的悲哀,可怕的岁月阿!儿子有庆人为夭折,人生四劫。
凤霞产后大出血不治身亡,医德的丧失是人类最大的悲哀,是对灵魂的亵渎。人生五劫。
一生的好女人家珍病逝,传统女性在中国大地逐渐不见,女强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社会进步的表现。人生六劫。
女婿意外死亡,全家只剩福贵和外孙苦根两人,一老一少的背影,有点苦涩。人生七劫。
外孙苦根早夭,福贵阿,福贵,一个人的福贵。人生八劫。
改革开放之初,福贵一个人活在乐观的世界里。
人,最重要的是活着。人生百态,各得其所。
活着读后感16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一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最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之后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应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明白什么是活着,他只明白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期望,于是他们也选取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见。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取了后退,之后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然后,教给我们:如何让这根发丝不断裂。
我也是想过死的,而且不止一次。
咳,自杀,如今看来多么触目惊心的字眼。
以往,我只要稍有不如意,每次都会那么想:“哎呀,反正人总归要死的,无非是迟早的事,我这么失败,死了算了!”就那么想着,有时,这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有时,它也会在脑中盘旋好几日。然后,看着周围世界不再那么灰暗,也就不想了。
我并没有像书评中说的那样“流着眼泪读完全文”,我在看完整本书的同时,也明白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福贵,这样一个坚毅的人,在经历了人生几乎是所有的劫难之后,终转成了一个风烛残年,看淡一切的老人,他一个人,走过人生的漫漫长路。记得以前望见过朱德庸的一组漫画:上学的时候,老师考验你的智力;上班的时候,老板考验你的毅力……当你老了,你以为一切考验都结束了,但你才发现,原先,一切都在考验你的记忆。
那么福贵呢,他还会去回忆那一段太过于残忍和不堪的过去吗我想,他会的吧。
因为,他已经把这整一个人生,看成过眼云烟。
他与他的那一头取名为“福贵”的牛一齐,度过人生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
我要好好地活着,因为,所有的挫折,与生命站在一齐,又都能算得上什么呢?
活着读后感17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十分沉默十分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暑假一次在书城转悠选书,一位刚参加完高考在店内打工的高中生向我推荐了余华的作品《活着》、《第七天》,便买来拜读。读完个性感受到作家余华善于对死亡,残酷,阴暗进行冷静、细致的描述,“用文字制造疼痛”。看他的文字,也许多年以后你已经忘了他的情节,但是他的文字带来的那种直撮心底的疼痛感是无论多久依然清晰地的!
余华说:“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潜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读完此书,情绪是沉重的。这本薄薄的题为“活着”的小说,一路走来,却充满着死亡,悲伤,苦难。主人公福贵不曾得福,未有富贵。儿子,妻子,女儿,女婿,外孙相继离去,只留下他,和一只同样风烛残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在夕阳下相伴而去的背影。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千钧的重压,它没有断。合上书,回想福贵的一生,不禁慨叹:人仅仅是与万物一样的物质存在,其本身没有任何好处。
也许,《活着》不是当今最杰出的一部现实主义作品,但薄薄的小册子一旦翻阅起来却尤感滞重。总有那么一些细节,不经意间就会打动你!福贵虽然历经苦难,但是他是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旁人眼中福贵的苦难一生,而对于自己感受一生的福贵,也许更多感受到的是归于平静的幸福。我喜欢微笑着读福贵与老牛的对话:“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阿。”其实这但是是老人编出来的。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牛,老牛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职责,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取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职责。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能够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8
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个性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就应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好处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前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留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后感19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人正因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好处。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以前”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人总是忘乎因此,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男生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生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我一向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向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坚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最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女生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生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他们的感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务必。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期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正因还有家人。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正因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明白的状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样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理解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那层出不穷、一波之后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命运,能够感激,也能够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生活的好处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能够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因此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取,既然选取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透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期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正因只要活着就有期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读后感20
我喜爱看书,喜爱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但是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好处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理解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好处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就应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发奋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透过自己的发奋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应对解放军是选取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取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此刻想想,如果那时他选取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取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齐。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生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但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样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生了。"?
看到那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样会如此荒唐怎样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正因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但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期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好处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就应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刻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期望,态度也许至少是能够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能够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以前发奋过。
活着读后感21
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的去活,坚强的去活,奋斗的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9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是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的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活着读后感22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他讲述了他一生的故事,由于嗜赌,他把偌大的家产败尽,从富家子沦落为农家汉,当他饱尝辛酸,以为能够过上尽管贫穷却快乐的日子时,却被迫经受战场的九死一生,以为能够一家团聚,却不得不理解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甚至孙子相继死去的残酷事实,最后陪伴着他的,只有那条叫做福贵的老牛,但他仍然坚强而乐观地活着。
小说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作者说:“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作者一次次将读者对变好的幻想打破。也许这是作者经过种种后得出的结论,但我觉得我们还是要去追求幸福。诚然,福贵的一生的确饱经磨难,当他的亲人一个个相继去世,他还活着!但他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们是幸福的,正因我们无需生活于那个动荡的岁月,正因如此,我们更要好好地活下去。有太多的人去质问活着的好处,总要去追求金钱,名声,这些我们都未必能获得,但我们该庆幸的是我们都活着!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等而选取死亡的有多少人!为什么要选取死亡呢?只有活着才会有期望。我们要活着,但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我们需要目标,需要追求,唯有如此,我们才能赋予好处给本没有好处的生命。
因此活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23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看了《活着》一书,余华的《活着》,简练朴实的语言使我感慨万千,正如作者书中所提到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富贵嗜赌如命,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他的父亲被他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富贵前去求药,却在途中被国党抓去当壮丁。经过几番波折回到家了,却发现母亲早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养大两个儿女,此后更加悲惨的命运一次又一次降临到富贵身上,他的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死去,最后只剩富贵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孤独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
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我们年轻人都该去认真读一读这部作品,让它来教会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轻人生命的厚重与沉痛,让它来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活着读后感24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活着读后感25
《活着》一书讲述的是中国四十年代至六十年代一个富有家庭里发生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夫妇,丈夫富贵,妻子家珍。由于吃喝享乐,沉迷于赌博,富贵最终把家里的财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因为他的堕落气得生病而死。从此,家破人亡,他们两口子不得不面对苦难的生活。
俗话说:“有果必有因”。富贵家境衰落,他妻离子散的悲剧是他走上堕落的不归路,成日不思进取吃喝赌博的结果。在此之外,还有别的原因吗?是不是他的父亲和妻子不关心他呢?答案是否定的。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得出富贵固执的本性。他漠视父亲和妻子的多次规劝,执迷不悟,最终致使家境衰败、贫穷潦倒,天天过着痛苦的生活。他曾被国党抓住并差点丧命;他曾在被别人鄙视的环境中醒悟。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才反省以前的事,才真正懂得幸福的价值。影片中有一个关于他教训孩子的情节值得我们思考。“小鸡长大会成鹅,鹅长大会成羊,羊长大会成牛。”小鸡怎么能变成鹅呢?或许想告诉孩子,再贫困弱小的人也能成为生活的强者吧。是啊!生活虽然不是什么时候都尽如人意,但只要付出努力,拥有信心,明天将会更好。
另外,书中另一重要的人物——家珍又是怎么样的人呢?书中描绘她的部分虽没有富贵多,可是我们可以看出她是个既通情达理又温柔贤惠的妻子。人总是有喜怒哀乐的,家珍有时也生丈夫的气,所以她才在怀孕时带着个哑巴女儿回娘家。可是富贵那时候怎么知道家珍——一个已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他,一个夜夜哭泣劝告丈夫不要赌博的妻子正在家乡艰难地供养着孩子,并且期盼着他早点醒悟。要是没有毅力,没有信心,说不定这个柔弱的农村妇女早已经没有勇气生活在这世上了。这个女人的生命是很苦的,也是很坚韧的。怪只怪富贵这个男人不懂得珍惜她,所以他们俩才只能过着艰难困苦的生活。
富贵和家珍的故事伴着前进的历史走到中国建国初期。这期间,他们的孩子友庆被春生(他们的老朋友)骑车撞死了。其实春生不会开车,却自以为是,结果这个可怜的孩子再也没有机会品尝妈妈给他做的12个饺子了。作为作者为什么安排了这样一个情节呢?是否想通过加深富贵和家珍的痛苦,来表现他们生活的毅力?我想除此以外,他还想提醒人们,做事时不要不懂装懂,否则酿成悲剧再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了,有庆的死真是令人扼腕叹息啊!
《活着》是一部意味深长的书,富贵和家珍夫妇的人生经历带给我们的启示是: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而笔直的。人只有一勇气、毅力和信心去面对和克服种种的挫折与不幸,体会幸福的不易与甜蜜,才会更加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是一种历练。
活着读后感26
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年少阔绰、家道败落、战争离乱、贤妻早逝、儿女双亡,最后只和一头老牛相伴…这些苦难叠加于一个人的身上,的确显得有一点戏剧化,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或许不必执着于苦难本身的形式,于人而言,活着的痛苦经常是一样的,或残阳如血,或黯然如尘,尽管苦难的形式会不同。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读起来平淡中有些窒息,却也不乏温情和感动。
当我们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不离不弃时,也便没有必要自怨自艾。正如我们终会明白,无论现时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亦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而对那个结果,我们终将毫发无伤。
活着读后感27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活着读后感28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文/化/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活着读后感29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其实人的出生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是一个从亿万个同类中脱引而出的精子与卵子结合的结果。允许我用从这么微观的角度去分析这个出生的问题,我只是想说明,既然人的出生那么地不易,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在很早的时候,朋友就曾推荐我去看老谋子的电影——《活着》。那段期间,我一直很排斥悲伤色彩的电影,所以一直没看。这次,我是很匆忙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富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富贵的人生,真的是充满了传奇色彩,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至亲。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我觉得颇感荒谬。有庆是抽血过度死的,二喜是被水泥石夹扁的,古根则是吃豆子噎死的。我想这样的事情放在当时的背景中,是合情合理的,这也是作者用意之深的地方。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他家的谁谁又去世了,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可是福贵没有一次次的倒下,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古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儿和春生做笔记了,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身体是1,其他的都是0。没有这个1,有再多的0也还是0。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这个纸醉金迷的社会里,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当他们得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该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自己的人生收获。
其实,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所以还是乐活乐活吧。
活着读后感30
《活着》,主人公福贵用平静地近乎陌生人的语调,讲述了自己与身边人的命运,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唯有那头名字也叫“福贵”的老牛与之相依。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在我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那天,我在微信上这样说:“今天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起初看得仔细,到后来已不忍深读,实是难以承受这平白叙事里的悲凉,到最后竟是看到苦根走后心里反有解脱之感。许是黑色更显生命的张力?在时间与命运面前,人能有多少自主的空间?活着,要真切地活着。”在那时,我更大的感触是感恩,谢谢命运对我的宽容,让我过得平凡,但也拥有了平凡的幸福。
后来,无意间看到《活着》的外文版中译序言,余华在韩文与日本版序言里,巧合地提到了两个词,命运和时间。在韩文版序言中,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在日文版序言中,他又说:“谁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应该是时间创造的。我相信是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我想《活着》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因此它也表达了时间的漫长和时间的短暂,表达了时间的动荡和时间的宁静。在文学的叙述里,描述一生的方式是表达时间最为直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说时间的变化掌握了《活着》里福贵命运的变化,或者说时间的方式就是福贵活着的方式。我知道是时间的神奇让我完成了《活着》的叙述,可是我不知道《活着》的叙述是否又表达出了这样的神奇?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究竟是同行止的朋友,还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催化剂?余华自己也在思考。
我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福贵是如何看待命运与时间的。不过,我一直认为,即便将命运视作了朋友,福贵也一直没有停止战胜这位朋友的努力;即便时间何等神奇,时间也并未冲淡福贵的伤痛。对一个人而言,在时间与命运的尽头,还有一个朋友,名叫死亡。也许,要了解命运和时间,还应当了解死亡?生命的本质原本就是不断改变、成长和衰退的过程,生命中来来往往的人,本只能陪彼此一程,或长或短。但无论长短,都只有用心陪伴方不枉同行一程。余华说人当与命运成为朋友,其实也许同样可以将死亡当做“永远的伴侣”或“最忠实的朋友”(如同《少有人走的路》(The road less traveled)所言)?人生苦短,爱的时间有限,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与把握,这或许是另一个可以让我们更易与命运及时间相处的方式。
爱,且请深爱,只因,韶华不再。
活着读后感31
余华说,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除活着以外的一切事物而活着。
《活着》作为一部影响几代人的文学作品,的确发人深省,耐人寻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特殊阶段,时代特征突出,时代气息浓厚,活着是一分痛苦也是一分快乐。书中主人公福贵的人生便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他的身上折射了整个底层民众的兴衰祸福。
人为何而活着。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认为,人是为了思考而活着;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则认为,人因自爱而活着;中国武侠小说家古龙则坚持,人为承担责任而活着……而福贵却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福贵早年玩物丧志,家道中落,妻子背离,父亲惨死。年少的福贵因贪图享乐而活着,一步一步走向生活的陷阱,不得自拔,最终落得苟活之地。而立时的福贵,家境清贫却自得,生活艰苦而自乐,在一切渐入佳境之时,迫入壮丁,背井离乡,烽火连月,苟且偷安。这时的福贵为了重回故乡而活着,在拂尘间摸爬滚打,在硝烟里破茧重生。中年时的福贵,白发人送黑发人,丧子的悲哀贯彻了整个家庭。这时的福贵必须为了支撑家庭而活着,作为唯一的男人,是家的希望。老年的福贵,终于有一点安稳的幸福,却造化弄人,丧女,丧婿,丧妻,再丧孙,活着便是与一头黄牛相依相随。活着了无牵挂,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无论山河如何变迁,时代以何种速度继续更替,生存对于人的价值却始终如一。我们生来就为活着,为了活着而打拼,为了活着而承受生活各方面的有形与无形的压力。在夜深人静,愁思万千的时候,我们何尝没有盘问自己,活着的意义在哪里,生存的价值在哪里。
形形色色的人生小则为了家庭,为了金钱,为了事业,大则为了社会,为了国家,为了和平。每个人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都有一股推动自己进步的力量。但在某种程度上看来,与其说是目标支持着生存,不如说是为了活着而不断地找寻目标。生活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目标串联起来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一个又一个地现实,则是人生的终极大目标。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归根结底是为了活着。
我们太常见因为人生中的一个小目标一两次失败而灰心丧气的人,他们失意,他们堕落,他们失去自信,有的甚至失去活着的勇气。但凡是这样轻生或者只是有轻生念头的人,他们都还没有完全看透目标与活着的本质联系。而这样的人太多太多。他们嘴上追求活着的意义,追求生存的价值,愿以死来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这样的行为的确令人肃然起敬。而这样的人生,却没能体会到生活的真谛。以死的方式来实现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的途径。请记住,以生命的形式生存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活着而活着才是生命的本质。我们是为了活着而努力生存,死亡只是生命道路上不得已而为之的小插曲。
为了活着而活着的人生,简单明了,泰然自若。只有我们把生活的思想简单化,把生存的意识强烈化,才能真正地体会到活着的意义——以笑的方式代替哭,在死亡的伴随下努力活着。
活着读后感32
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通过同事介绍才知道的,当时的同事对我说这本书是一本描写死亡的书,催泪性很强烈,我一直不大相信,所以,我也就一直未看这本书,直到前天看到华商报连载余华的《兄弟》,而且当天看到许多报纸都提到《活着》这本书,突然想要看看这个让无数人或者叹服或者痛斥的书到底有多大的魅力。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徐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父亲气恨而亡。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抓去当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接二连三地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书中有几个场景让我觉得很感动,至今想起仍感悲凉。第一个场景是福贵为生活所迫把哑巴女儿凤霞送人后,凤霞自己跑回家的事情。福贵虽不忍,仍是坚持把凤霞送回那户人家那去。那一路走得不仅让福贵难受,我心里也很难受。凤霞是个哑巴,她心里怎么想我无法从他们的语言中得知,可是作者在这里描写的父女之间的动作表现充分的表达了父亲的不忍和女儿的不舍。其实很多时候文章催泪不一定要那种浩大的抱头痛哭的场面,只需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竟能表现的淋漓尽致。"凤霞是个好孩子,到了那时候也没哭,只是睁大眼睛看我,我伸手去摸她的脸,她也伸过手来摸我的脸。她的手在我脸上一摸,我再也不愿意送她回到那户人家去了。背起凤霞就往回走,凤霞的小胳膊勾住我的脖子,走了一段她突然紧紧抱住了我,她知道我是带她回家了。"就是这样一个摸脸的动作,彻底的打动了福贵的心,也打开了读者心灵的缺口。这个场景在我脑海中深深的定格了。
当然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个场景,《活着》还称不上悲痛的故事。我觉得全书最感人的场景应该是福贵的儿子有庆因县长的老婆生孩子大量失血而献血的时候抽血过多,最后结束了幼小的生命。我明白福贵看到有庆尸体的那一霎那所产生的杀人的念头,也痛心当他发现自己的仇人就是曾经的战友春生的那种矛盾。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福贵从悲痛到无奈,经历了最孤立无援的日子。福贵强忍悲痛,每天善意的欺骗妻子家珍儿子病了。傍晚的时候骗家珍说去城里医院看望儿子,其实是到儿子墓前陪伴儿子至半夜。妻子终于觉察到些什么了,那时候妻子的身体不好,福贵害怕妻子承受不了儿子有庆的死亡而过去了。可是妻子比福贵想象中坚强,她可能察觉到自己快不行了,叫福贵背她去看看儿子。福贵把妻子背到村头,妻子说到村尾去,"福贵,你别骗我了,我知道有庆死了。"她这么一说,我站在那里动不了,腿也开始发软。我的脖子上越来越湿,我知道那是家珍的眼泪,家珍说:"让我去看看有庆吧。"我知道骗不下去,就背着家珍往村西走,家珍低声告诉我:"我夜夜听着你从村西走过来,我就知道有庆死了。"我惊叹于这个女人的承受能力,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孩子都是父母的命根儿,是父母的全部生命,尤其是女人,女人是脆弱的,可是有时候女人比男人还要坚强,尤其是作为一个母亲的时候,没有人比女人更为勇敢,更为坚强伟大。
我始终没有想到可怜的苦根竟然是活活的撑死。可怜的苦根,刚出生就没有母亲,父亲在他四岁那年被板车活活夹死,剩下一个苦命的外公。与外公相依为命的日子不长,每天被外公叫起来割草,苦根身上有着有庆的影子,填补了福贵生命中的遗憾。但是作者没有让幸福眷顾福贵:一次苦根病了在床上养病,福贵心疼苦根,煮了半锅豆子给苦根。待富贵回到家发现苦根嘴半张着,能看到里面有两颗还没嚼烂的豆子。"苦根是吃豆子撑死的,这孩子不是嘴馋,是我家太穷,村里谁家的孩子都过得比苦根好,就是豆子,苦根也是难得能吃上。"其实我宁愿苦根是病死的,也不希望他是撑死的。是命运,是贫穷,是什么造成苦根的死亡?讽刺啊,这样的一个命运的讽刺竟然从一个孩子的身上表现出来,在这个情节的安排上可以说作者对苦根是十分残忍。既然苦根的出生已经夺走或者说代替了凤霞的位置,那么至少也应该让苦根完成他的使命——陪伴福贵这个可怜的命运的玩伴。苦根撑死这个悲剧让福贵的生活以及情感的再次受到重创,也是最后一次的重创,从此以后福贵的生活的情感再也不会有致命的打击了,因为所有的亲人都已经离他而去了,活着的福贵只是一种形式,一个例行公事了。
这本书,没有轰轰烈烈的情节,可是在那么多死里面,让我们看到了活着的艰难,活着的困惑,面对那么多人的死亡,让我们理解了活着的可贵,活着的必要,在众多亲人的死亡面前,让我们坚持活着的毅力和信心。生命是如此的脆弱,随时可能离开我们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但是生命又是如此的刚强,随时抵抗着命运的捉弄与嘲笑。死了就是死了,这的确是我们不能改变的事实。但是活着的终究是活着。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33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活着读后感34
读过不少余华的作品,曾经被《在细雨中呼喊》深深折服。今天用了整整一个下午读完了《活着》(自己很早买过这本书,被人借去未还,前天在F同学家借来了该书),却没有收获预期的精彩。说实话,读着这部公认的悲情小说,我没流一滴眼泪,那种沉闷、略显失真的情节,让我在躺椅上几度犯困,有些章节我是跳读过去的。之所以足读,一是出于对余华同志的敬重,二是逼迫自己做一番思考,再写一篇读后感上传博客,否则,我对它的一点点感觉很快就会烟消云散。
这是一部史诗般的作品,它借一位老农之口,用平平淡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家庭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之间所遭遇的灾难,读者可以从中看到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文革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等历史背景。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
回头浪子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外孙等所有至亲至爱的人相继死去,他的心底其实在滴血、在哭泣,但他仍然奇迹般地一次次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在风烛残年之际,依然快乐地与老牛为伴,没有一丝的沮丧。在他的脸上,你看不见生活有多么的艰难,看不到对世道人间的厌倦,有的只是岁月留下的沧桑,有的只是他带给你的人生取向。
福贵老人也是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个缩影,他的身上遗存了太多的优良品德,勤劳善良、任劳任怨、乐观坚韧。正是无数像福贵这样的老百姓,我们的国家才能在那无尽的灾难中挺过来。他们为国家付出了太多太多,而得到的呢?唯有几餐温饱与一丝怜悯。
福贵没有因为亲人的全部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在历经了那么多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也许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活着就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只是很纯粹地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就是这么简单。而世上却有许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为了幸福,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名利,只为了爱情……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或改变不了命运时,就轻易与世界说再见。
《活着》是一面人性的镜子,它让我们懂得了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无论生活多么悲惨,人都要坚韧地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只要活着,就是胜利。
活着,为自己,为爱你和你爱的人。
活着读后感35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时常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其深浅难以以厚薄而论,因为它们载负的无不是思想的洪流。我时常想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人的视听感受,如海浪般震撼心灵,撞击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的书。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
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
在一个静谧、安逸的午后,读一本《当代中学生》,会让你身临一种温馨、浪漫的境界,让你的心房里充满了温暖与感动,即使是寒冷的冬日,寒气也会荡然无存。它就像是一杯香茗,暖在手里,暖在心里;又倘若像一缕阳光,照亮大地,照亮世界;或许是一件御寒衣,温暖别人,温暖自己……
前几天,在整理房间时,无意中在书箱下还发现了一包书。打开一看,竟然是一直钟爱着的《当代中学生》。我就像是发现了宝贝似的,一本一本地拿出来翻,这不是妈妈没收的吗?藏到这了!以前的时候,妈妈觉得我看《当代中学生》太耽误时间了,一直反对我看,后来给我藏了起来,为此我们大吵了一架。我放下手中的活,坐下来细细翻看,一篇篇短小富有哲理的故事映入眼帘,就像一个个灵动的音符。
我相信大家对《当代中学生》并不陌生。它非常适合我们中学生去阅读,从中,我们懂得了许多待人做事的道理,使我们的智识得到丰富,才干得到增长,视野得到开阔,修养得到提高……。
《当代中学生》里面的故事引人入胜,令我感动过,也快乐过,你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我遇到困难时,你告诉我:勇敢向前,你就是胜者。在我获得荣誉时,你告诉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在我生气愤怒时,你告诉我:不要随便发火,伤害的会是你自己。在我受到挫折而灰心丧气时,你告诉我:不要太在意,轻轻一笑,看远处又是更广阔的天地……。《当代中学生》已成我智慧的启迪师。
在我心里,《当代中学生》胜过世上奇珍异宝。如果把黄金和它相比,黄金再闪耀贵重也不过是一堆矿石,一把沙子就能把它湮没;如果拿珍珠翡翠与它相比,珍珠翡翠再美也会随岁月流逝而失去迷人的光彩;如果拿琼浆玉液与它相比,琼浆玉液再迷人也会有香气散尽之时。而《当代中学生》的价值更恒久,这使它成为众多书刊中的佼佼者。
《当代中学生》,我的生命之翅!因为有你,我的生命会如花一样绚丽绽放;因为有你,我的思想如鸟儿一样奔放自由,我努力探寻进取,希望有一天会攀上万人瞩目的高峰;因为有你,我的人生不再寂寞平淡,不再空虚无奈,你让我的人生更加充实,更加灿烂辉煌!
《当代中学生》——我的最爱,我祝愿你越办越好,成为更多中学生的好朋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从小家里总是堆满各种书籍的我,可说几乎是在书堆中长大的,对于我喜欢的每本书,我也总能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读着,直到我几乎能将里面的每句对话背下来,甚至能已表演的方式将书中每一幕完全呈现在你眼前。而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完美替身》是在逛书店时无意间瞄到的,当时它的书名立刻吸 引住了我的目光,且内容除了老少咸宜外,在有趣的故事外,也让人得到令人深思玩味的启发。
所有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这一对受够了老是被别人当做“两个人是一个人”的双胞胎兄弟,雷伊和杰伊,永远都被别人指指点点。他们希望所有的人都能理解: 两个双胞胎,本来就是不一样的两个人。而在一次转学过程中,转出的学校把两个人的档案放在一起,转入的学校也没仔细检查,就把他们当作是同一个人,因此两 个孩子决定将错就错,蒙骗家人和学校,兄弟俩轮流上课,享受不是双胞胎,过着可以做自己的日子。
雷伊和杰伊两兄弟对于轮流上学的实验,本来十分得意,以为能免除“双胞胎的压力”,好好的做自己,可是万万没想到,到了最后,不但无法做完完全全的自己,反而要学着模仿对方的个性,甚至陷入一连串的谎言和混乱的人际关系之中。
于是,这对兄弟就开始面对许多意想不到的威胁和压力,例如:不被发现的压力、一旦事迹败露被抓包的压力、功课衔接的压力、同侪交往的人际压力,还有两个兄弟沟通协调的压力、保守秘密的压力。这些压力使他们每天都像在走钢索一般,步步惊魂,紧张刺激,也使这个故事剧力万钧,引人入胜,也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更准确的说,不可能会有个跟你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出现,也许会有跟你长的相似或个性差不多的人,但却还是如假包换个两个不同的人。我没有一位双胞胎姐妹,只有个大我2岁的姐姐,但从小就常被拿来比较,所以我想:连相差2岁的我们都能被比较,更何况是出生相差不过几小时的双胞胎?所以即使当双胞胎并不是坏事,但想必他们更希望别人能够注意到自己独一无二的风格、个性,而不是将自己看成两人一体的双胞胎。
我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不必处处跟别人比较,最重要的还是做自己,欣赏自己的独一无二,并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3
我躲在某一个时间,想念一段时光的掌纹。手上捧着一本书,泛黄的,抑或是崭新的。书陪我走过了一条名叫年华的山路,不曾离开过。
与书的渊源要从好多好多年前说起,那时候我还是一只软声软语的小雉鸟,不懂外面的世界有多大。有一次,一位大姐姐来家里吃饭,她嘴角勾起暖心地笑:“你好呀,小妹妹,你可以叫我小引姐姐。”那时她提着一个蓝布袋,我好奇地打开看,见是几个薄薄的东西,泛着清香。才问小引姐姐,她亲切地说:“这是给妹妹的书啊,喜欢吧。”旁边爸爸妈妈欢喜地笑了:“真费心了。女儿,你要向姐姐学习,多看书哦!”那时候一片其乐融融,我心里也抹上一层厚实的愉悦感。那之后我就静静坐在椅子上看图画书,看人物的动作,看纯净的亮色,一种不由分说的释感。
从此我就迷恋上那种释感。不再只是看图画,而渐渐地吸收文字,思考人物的心理。其难度对于小小的我不会低于哈姆雷特在生存与毁灭之间的痛苦挣扎。当有一天捧着《长袜子皮皮》时,我的内心在吼叫着,我爱上了看书!
我看《西游记》的九九八十一难,看《福尔摩斯探索集》的惊险破案,也看《城南旧事》小英子的成长……我看忧伤而清澈,看幽默而明理,看破裂而悲凉……多少本书,手指的摩擦碰撞,都是岁月的回忆,是内心知识的沉淀。
我总喜欢捧着一本书,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它串起了我太多回忆,所以想把它放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也许我对书的喜爱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想时刻捧在手心里,又也许我只是享受这种抱着厚厚的书行走的释感。
书陪伴着我。当我伤心时,委屈时,孤单时……那种只属于它自己的纸墨香,都残留在我的指间和心里。我希望这种沉浸在读书没有忧伤的幸福时光能长久,如果一定要给这个时光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如果说第一次看书时内心积攒的是好奇,而现在的我仍是一样,留恋旧的,期待新的。期待那些不知道多久以后就会与我交织的书中的人物。
我无法预知的未来里,我读的最后一本书,它将是我那种释感的终止号,又或许是省略号,我会带走那颗爱看书的心,无休止地延续下去。
书陪伴了我,春夏秋冬,白昼黑夜,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我坚信我坚定的心一定会持久。与书的故事,也会持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4
这本书自从我在书店看到它我最喜爱的书是什么呢?那是一本叫“卖核弹的小女孩的书”。这本书里的剧情非常搞笑,是“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改板。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核弹标志,上面趴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手里是一根点燃了的火柴。它的外皮是蓝色的,里面的纸是白色的,里面的构造是这样的:中间是一大堆的字,四个角上各有一颗核弹。它的功能呢?是用来看的喽!
我就格外喜欢它,但它实在是太贵了,因为老板说这是国外一名改编大师改写的,所以价格是100元。当时,我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恶狠狠地盯着我,心里想着,这败家儿子,竟然想买这么贵的书,当我们家很有钱呀!她又朝我骂道:“我每天那么辛苦地赚钱,还要辛辛苦苦地做家务,你竟然要买这么贵的书,你还是不是我亲生的了!”后来,我见妈妈这么生气,就死了这条心了,轻叹了一声:“唉——”结果有一天,我从学校放学回家的路上,当时,天上的云朵白得像一大堆白色的颜料,太阳像一个大火球,但却非常凉爽,这个现象说明今天是个好日子呀!果不其然,在我路过那家书店时看到了一个令我震惊的消息,这家店今天做活动,所有书只需要5元就可以带走!于是我飞快地回到家,和妈妈说了这件事,妈妈脸上露出了笑容,我的心里也很高兴,带着妈妈去买下了这本书。
但有一天,在学校看这本书时,却撞到了一群人,他们一见到我,就凶神恶煞地说:“今天你撞上了我们,那我们就要惩罚你,要么你把书给我,要么我们打你一顿,你选哪个?”当时我像是一只胆小的小白鼠一样,十分害怕。但是我冷静下来,想了想,说:“要不这样吧!我这本书很好笑,如果你们也觉得很好笑,那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如果觉得不好笑,那我就把书给你们,你们也打我一顿,行不行?”“好!”他们想了想,回答道。于是,他们就读了起来,结果,当他们读到“小女孩点燃了一颗核弹,结果全村人都见到了自己奶奶的奶奶的奶奶”时,就直接全部都笑喷了,结果全部像疯子似的在那边笑,然后被他们自己的口水噎到了,接着就直接全部被笑进了医院,我就这么脱险了。
现在,这本书还在我家书柜里,我时不时还会拿出来看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5
我非常爱看书,我们家的书柜被小说、科幻故事和散文塞得满满的。而今天,我读到了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发自内心的喜欢——《头脑体操》。
头脑体操,就是指给你的大脑做体操,把你僵硬的脑子变得柔软。解释了半天,你可能还是对“把僵化的大脑边柔软”这句话感到不解。其实,这是纸一些人,有着发达的记忆力却没有丰富的想象力和丰富的创造能力。
有时候我也是这样的。就说,语文考试,识字写字部分肯定是有把握的,因为只要花时间去记一记课本,就可以全部做对了;而阅读部分别说我们,就连好些大人都考不了满分,这又是为什么?因为阅读题需要你开动脑筋,从多个角度考虑问题。我在语文考试中总要错这么几道阅读题,真是感到惭愧啊。
数学考试也一样,我们死记硬背,记住了一个有一个公式,可是考试时的题目从另一个角度向我们提问,我就懵了。
啰嗦了半天,你也一定知道了,其实不管怎样的人,都应该读读这类书,它能帮助你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因为它能教你在遇到困难时抛弃常识,换个角度思考问题。下面我从《头脑体操》中摘录一些有趣的题目,希望同学们有所启发。
1。最最简单的
阅读提示:虽然这是比较简单的题目,但如果你的大脑太硬,还是答不出的。
问题:24个人要排成6排,每排5个人,怎么排?
我思考的过程:24除以6等于4,不对啊,每排应该是4个人才对,怎么会是5个人呢?
答案:把他们排成六边形,每边5个人。
我没想到的:把24个人排成6排不一定是规规矩矩的6列横队或纵队!
2。难度稍大的
阅读提示:你一定要学会往多方面思考问题才能答对这道题哦!
问题:有一条纸带,笔不能滑过纸的边缘转到纸的反面,却能在纸的正反两面一笔画上一道线,怎么划?
我思考的过程:……我认为只能用笔滑过纸的边缘转到纸的反面了。
答案:把纸带扭一下,再使它变成一个圆形轮状物体就行了。
教训:我这颗脑袋只会从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所以连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都想不到。
《头脑体操》中还有许多有趣的题目等着你去探索答案呢!感谢这本书,它使我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6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于我来说,在书中总能看到另一个精彩的世界。你可以在书中游遍千山万水,看“半江瑟瑟半江红”的春江盛景,识“忧国忧民、精忠报国”的赤子之心,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傲骨和精神……书是我的老师、朋友、知己;它告诉我许多知识与道理,每天陪着我享受安静的时光;它唤醒了我的大脑,复苏了我的心灵。
在这个不平常的假期里,我常常宅在家里阅读。其中,我最喜爱的书籍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套书。这套书分上、中、下这三本,主要讲述了在华夏广袤大地上,我们的祖先以伟大的创造力、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凝聚力经过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经历无数磨难,从远古时期走到现代的372篇历史故事。
这套书带我品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开天辟地的盘古,尝百草的神农炎帝,出使楚国的晏子等等,都让我为之震撼。五千年来,中华民族走过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铸就了灿烂的中华文明。马克思曾说过:“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它反映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不断推进文明进步的历程。”我们的血液里流淌着传统文明的精华,更是蕴含着中华民族博大雄伟的精神。
在感悟这种精神的同时,我结合当下万众一心的抗疫想到了许许多多的人和事。今年的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让全国人民猝不及防,让我们的生活也截然不同。白衣天使们勇往直前,冲锋一线,不顾生命抢救病人,中国人民也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在此,我想说:“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这是我们的信念;“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这是我们的意志。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什么风雨没有经历过?什么困难没有战胜过?只要我们像竹石一般坚韧不拔,顽强不屈终究有一天会春暖花开。
通过阅读,我看到了华夏文明的璀璨、民族精神的可贵。沿着一代又一代人的足迹,我明白了作为一名中国人,一名新时代的少先队员,应该全面了解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创造更好的未来!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7
我是一个“小书迷”,看过不少书,但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说岳全传》莫属。
书中讲述了南宋抗金英雄岳飞的传奇故事。岳飞出生才3天,家乡汤阴县遭受洪灾,父亲遇难,母亲抱着他坐花缸逃生。漂流至内黄县,被王明收留。岳飞在母亲的严教下读书识字,又与王贵、周侗学艺,少年时即文武双全。岳飞与王贵、牛皋等结义兄弟赴京考武举,因枪挑小梁王闯下大祸,逃回乡里。不久,金兀术兴兵南犯,掳走徽、钦二帝。康王逃回即位,召岳飞抗金,岳飞在牛头山一战,打败金兀术,因功升为大将军。又挥师北上,在朱仙镇打败金兵,正当岳飞准备直捣黄龙府时,金兀术派来的内奸秦桧连发12道金牌将岳飞召回京师,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屈杀岳飞、岳云和张宪于风波亭。此书对我感触最深的是岳飞、宗泽、韩世忠等将士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忠勇行为,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反对民族压迫,反抗外来侵略的优良传统,鞭鞑了秦桧等人的投降卖国,陷害忠良的丑恶行径。所以,《说岳飞传》这本书不愧为一本好书。在深深敬佩岳飞英勇作战、精忠报国的同时,我也深深替岳飞婉惜。俗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假若岳飞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假若岳飞没有糊里糊涂的愚忠,而有自己的主见,那么秦桧就是发上120道金牌也召不回岳飞,一个民族英雄,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自家人”以“莫须有”的罪名杀死呢?岳飞虽然愚忠,但他那为国为民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岳飞是永生在中国老百姓心中的民族英雄,他武艺高强,精通韬略;正气凛然,一心要精忠报国。岳家军的将领,则多为出身民间的绿林好汉,他们对腐朽的封建朝廷不满,但在民族存亡的关头,都能挺身而出,血洒沙场。这本书还让人们认识到了岳飞的精忠报国,秦桧的残害良忠。岳飞他为了不让金兵入中原,就带领几千万宋朝人马打金兵。而秦桧呢,他却只顾自己的生命,竟忘记了自己是从哪来的,这样还不算,他和他的妻子贪图荣华富贵,帮助金人杀入中原。真是令人可恨!
《说岳全传》这本书真是让人百看不倦。它不仅让我们知道了大英雄岳飞和奸人秦桧的故事,还让我们懂得了精忠报国的含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8
在这个十一长假中,我读了许多书,但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便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了。
当我如饥似渴地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一股敬佩之情不禁油然而生。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是以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自身生活经历为基本攥写的小说。作品的优秀之处不在于语言的优美,不在于情节的曲折,而在于真实的记述所体现出来的震撼人心的精神力量和引人深思的人生哲理和人生价值。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小就饱尝了生活的苦难。当他听了一个高大魁梧的红军战士——费奥多尔-朱赫来的话后,16岁便当上了一名英勇的红军战士,炼就了革命精神和反抗性格。无论是在战争炮火中,还是被病魔缠身折磨,国民经济刚恢复时,保尔-柯察金都表现出了大无畏的精神,钢铁一般的意志力,强烈的爱国主义和对人民的无限忠诚。
由于在战争中多次负伤以及劳累过度,他21岁时便全身瘫痪,双目失明。此时,正是年轻人的花季时期,而他却被瘫痪和失明牢牢地禁锢在病床上,动弹不得,但他战胜了精神与生活,肉体上的严重打击,如果换作我,我肯定会怨天尤人,诅咒老天爷为什么如此这般不公平的对待我,或者甚至有自杀的倾向,心理,而他却没有像我这样做,而是请来了母亲和邻居帮忙,拿起笔来歌颂为建立,捍卫和巩固苏维埃政权而奋斗的英雄。当他寄出了初稿后,过了许久,方才得知获得了好评,但是稿子却在邮寄时弄丢了,保尔三个月的辛苦便付诸东流了,但他没有气馁,重头再来,慢慢写,终于写成了著作《暴风雨所诞生的》。保尔禁住了丧失自己辛苦的重大折磨,继续写作,他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这样,在临终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已把自己的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我将把这句话永远作为我的座右铭,我将把这句名言抄写在备忘本上,背诵在口头上,牢记在心坎上,激励,鞭策人们去奋斗,去创造,体现平凡生活的不平凡意义,实现普通人生不普通的价值。
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9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多读书,可以提高写作能力;多读书,可以陶冶自己的性情······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爱的书,由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没想到,这一看,竟让我爱不释手,像品过一杯苦涩而又余香缭绕的茶。这部作品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的六年小学。六年中,他亲眼目睹了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许多名人作家,都对这部书说出了宝贵的书评。作品中首先凸现出来的就是未泯童心。桑桑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孩子,常常会做出一些异想天开、出人意料的事情。他会心生怜悯,决意改善鸽子们的住处,不顾后果地将家里用的碗柜三下五除二改制成“鸽笼”,当看到鸽笼稳稳地挂在墙上时,桑桑被自己的高尚感动了;还会出于临渊于鱼的羡慕之情,将父母大床上的蚊帐当成渔网,撒到河里,于是,就在蚊帐遭遇了平生一劫,被桑桑拉下水之后不久,桑桑也免不了遭难。丰子恺先生看到女儿阿宝骑在凳子上,摇摆着说:“凳子四条腿,阿宝两条腿。”稚音一出,先生欣喜若狂,疾笔成画,题曰“凳子四条腿,阿宝两条腿”。除了童趣外,童心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童真。在小说中,我们可以发现,孩子们的各种想法、行为出发点都是相当真诚的,少不更事时的幼稚想法皆出于孩童毫不保留的喜怒哀乐之情、善良同情之心自不必说,就连略经人事之后的成熟心机,也都是单纯而易窥的,绝不含一丝存心伤人的意味。
我之所以会推荐这本书,就因为这本书里的词语、句子用的委婉恰当,使读者有种飘飘欲仙的幻觉。美的力量绝不低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
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0
人生快事,莫如读书,它是我们精神的象征!人们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唯有走进书海里细细品尝,才能找到真正的“宝藏”!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爱的教育》,是它指引着我找到了这座“黄金屋”!
这本书主要以一个小男孩安利柯的日记,来透视日常生活中的学校和家庭关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以及父母兄弟姐妹间的天伦之爱。
《爱的教育》文字虽然简单朴实,所描写的也是极为平凡的人物,但是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人与人之间的真挚情感,有时还让人流下为之动情的眼泪,这本书不仅让你投进爱的怀抱!使你长大后不误入岐途,它会让你在爱的呵护下茁壮成长,长大后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因为爱上可以肓人的。每个故事中-----马可尔万里寻母的故事,曾经使我催泪而下,文中讲到了因家境贫苦,马可尔的母亲决定去外地打工,但不久之后母亲却了无音迅,父子二人每日以泪洗面,家里头想尽各种法联络母亲也石沉大海,终于 ,13岁的马可尔自告自勇决定去找妈妈。途中,他历尽了各种艰难险阻,尝遍了人生的酸 苦辣,终于找到了 去了生活意识的奄奄一 息的妈妈,读到这里,我不禁为马可尔对母亲深深的爱肃然起敬,是它教会要孝顺母亲的!使我学会感恩,更让我知道自己对母亲做的是多么微不足道!在一月故事中——《嫉妒》教会我不能有嫉妒心,学会宽容!在十二月故事中——《感恩》教会我要随时报着一颗感恩的心……是它教回了我许多人生道理!谁说这不是一座黄金屋呢?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无论哪能一章,那一节,都把“爱”表现得,淋漓尽致,让每一种爱都有被描写得那样扣人心弦,感人肺腑!如果你想走进充满爱的小屋,就走进这本书,它会用那扑朔迷离的故事温暧你全身!如果你的人生寻不到爱,就走进这本书,世上各种各样的爱你都可以细细品尝-------
让我们读懂“爱”,让“爱”的种子在我们幼小的心灵生根发芽吧!让我们的社会就会变得和谐美满,请你带着一颗圣洁的心融入这本书,融入这本我喜爱的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1
同学们,你们都有自己喜爱的东西吧,女孩子可能喜欢洋娃娃,而男孩子可能喜欢小汽车这类玩意儿。可是你们知道我喜欢的是什么吗?我悄悄告诉你们吧:那是一本书。一本让我懂得什么是喜、怒、哀、乐的书。它让我时时记住要尊重关心别人,让我知道探索的快乐,让我知道了付出而收获的喜悦。
例如《小小贺卡传真情》中的“我”因为同学缪永芳把最心爱的画片撕坏了,所以很生气,一怒之下,竟说出了这样一个字“滚”。就是因为这样一个字,从此,“我”便和缪永芳恩断义绝。就是因为这样一件小事,她们之间美好的友谊便破碎了。而且又因为“我”送了一张平淡无奇的生日贺卡,她俩又和好如初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认为:如果文中的“我”那时侯能多一点宽容,多一点尊重,或许她们就不会这样了!但又因为这样,我和缪永芳的友谊才更加坚固。所以呀,在任何时候,我们大家都应该为别人着想,要心里面装着你、我、他,要懂得尊重别人。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更加和谐、愉快。
又比如这一篇文章《橘子的神奇路程》,小作者的妈妈想吃橘子,并且还是特别酸的橘子,当作者买好橘子后,她的好朋友却从半路冲了出来,死拉硬扯地拽着小作者去逛花园。小作者千方百计地逃脱好友的“魔爪”后,回到家,酸酸的橘子却变得甜甜的了。小作者为了搞清橘子的酸性为什么不翼而飞了,他又买了特酸的橘子来探索其中的奥妙。功夫不负有心人,小作者终于找到了其中的奥秘。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从中感受到了在小作者的身上,不仅有探索精神,更可以看出她对母亲的那份爱;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小小的实验,小作者得到了一份弥足珍贵的人生感悟:就如橘子一样,在我们人生中,也会发生许多摩擦,但是离去的只是少年的冲动与生涩,留下来的将是一辈子也享用不完的智慧与成熟。
再有就是,每个人不可能没有失败过,但只要你能记住“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你心中坚信“失败了一次,追求一千零一次”,那么你就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啊!快来翻读这本让你懂得人世间情感的书吧。哦,讲到现在,还没有告诉你们这本书的名字呢,它是《全国优秀作文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2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就是《名人故事》,作者是魏红霞。这本书共有107个名人故事,主要讲述了古今中外许多名人少年、中年、老年三阶段助人为乐、永不放弃、以大局为重……优秀品质的故事,也讲述了名人们如何成长起来。比如:喜爱钻研的钱学森;以病人为先的李时珍;才思敏捷的梁启超;勇挑重任的孔子;严于律己的林肯;“中国铁路之父”詹天佑;为民伸冤的文天祥……
这本书是我的良师。这本书能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拾回信心,让自己有勇气继续挑战困难。有一次,我看到了一道题,是我最讨厌的路程问题,我扫了几眼题目,一看见题目上的甲乙丙,我便打退堂鼓,想要问一下爸爸。我嘴巴一张开,还没来得及叫爸爸,脑海里便浮现出美国发明家爱迪生,为了发明灯泡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后,才获得成功的故事。我面对的难题与爱迪生发明灯泡时所遇到的困难简直不值一提,于是我每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道题做出来。其实这道题也不难,稍微动动脑筋,我就做出来了。
这本书也是我的益友。这本书陪伴我有三四年的时间了,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爱不释手,每天晚上不论有多晚,我都会坚持细嚼慢咽、仔仔细细地读懂3-5个故事。读完了就放在床边上,一睁眼便又能看见我的爱书。在放假的时候,或者是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找出来读一读。现在我虽然已经小学6年级了,时间十分紧张,但是我每天都会挤出时间去看这本书。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本书激发了我对读书的兴趣,让书陪伴我成长。它教我认字,教我成功,教我面对困难与挫折……它是一位默默无闻的朋友,它默默无闻地贡献着它的一切。习惯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就想拥有一份宁静的交流,我便与书交流。
我喜欢与书交流,它让我明白“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习惯,让我品味到“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的读书之乐。
孔子说过温故而知新。每一次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都有新的体会、新的领悟。这本书的知识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啊!每天都在帮助着我,每天都使我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一本我百看不厌的好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3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 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门在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绵羊,除了我,同学们都说:“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彩色羊!真可笑!哈哈!”我偏说世界上有彩色,她们不但不赞成我,而且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彩色羊,就连傻子也知道,世界上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是一阵笑声,我很生气,唉!又不敢说出来,只能在心里偷偷的掉眼泪,我心想: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中午回到家我找到了《百科全书》,在书中很快找着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真好看。这本书让我的心有了底。下午上学的时候,我拿这本书让她们看,证实我的话是对的。
还有一次,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可是我一点都不紧张,因为我看了《百科全书》,我立刻回答老师的提问,(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当时同学们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都在议论艾未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的知识,打开可我的思路,开阔了我的视野。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4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在圣诞节晚会上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通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善良的少年形象。其中,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胆小怕事的邬理以及魁梧好斗的马提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内容,可算是一部高度浓缩的校园风景录,它所表现的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无不唤起我们对友情的追忆与珍惜。
这本书与书中同学们排演的剧目同题,这个剧目的创意是姚尼的杰作。在许多现代儿童的心目中,总是将枯燥、无味、一贯的校园生活想象成电影院、游乐场等有趣的地方,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向往校园生活,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而在这本书中,姚尼则把教室幻想成了一架大飞机,它可以载着老师和同学飞到任何一个课本上所涉及到的地方,同学们再也不用坐在枯燥乏味的课堂上紧张而无耐地听讲,再也不用无休止地机械地背诵一些知识点,而是坐着飞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真切地体会一些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书中还描写了胆小的邬理为证明自己是一个胆大的男子汉,勇敢地从运动场边的铁柱上跳了下来,老师和同学们给予他无私的帮助,并且让他克服了胆小的心理,借此机会也教育了那些讥笑他胆小的同学,使同学们学会了互相尊重。
回顾小学六年的生活有苦、有乐、有收获,也有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即将毕业之际,也有书中所写的同学们离别时的那种恋恋不舍……
我也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有一架像《会飞的教室》这本书中的大飞机,载着老师,载着同学,载着友谊,载着理想,飞向成功的彼岸!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5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在书中,作者娓娓讲述的是四个性格迥异小女孩的故事。她们是:美丽自信的夏林果、憨厚善良的安琪儿、聪明泼辣的路曼曼、古灵精怪的杜真子。我最喜欢里面的杜真子,他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马小跳的表妹。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呢。她还有一只会笑的小猫,这只猫会冷笑、狞笑、狂笑、嘲笑、微笑,杜真子特别喜欢它,给它起名叫“笑猫”。可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小跳却偏偏害怕这只猫的冷笑,他一见到“笑猫”冷笑,马上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她妈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6
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7
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书,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8
我在前一段时间看了一本关于昆虫的书,名字叫”酷虫学校,"这是一本讲昆虫的故事书,特别有趣。
下面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介绍一下酷虫学校,酷虫学校里有同学,班长,也有老师,最高的是校长,真是无比有趣,这个学校里有"甲虫班,""飞虫班,"“幼稚班,""杂虫班,“其中最有趣的就是杂虫班,因为这个班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领,没有相同之处,有道是乱世英雄啊,比如蚰蜓,他是一个万能的昆虫,他的眼神很好,但好不过大眼跳蛛,他的腿也有很多,却多不过千足虫,他长着毒牙,但是也没有蜘蛛毒牙多,他也擅长攀爬,可以在墙上健步如飞,但这又有什么可炫耀的呢?蜗牛同学,甚至可以倒挂在天花板上睡觉,但蚰蜓是一种益虫,他吃我们家里的苍蝇,蟑螂,蚊子等害虫,真是厉害!
在杂虫班里还有一个飞扬跋扈的蜈蚣,因为他的卾牙中暗藏着致命的毒液,它的身体里流淌的躁动的血液!不管对猎物,还是对同学们来说,都是很危险的。而在杂虫班里,大家公认的劳动模范是千足虫,他身手敏捷,手脚麻利,在同学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不过老实的千足虫也有自己的小秘密!水蛭:他是酷虫学校里最无为的班长,它管理的班级时,最常用的手段是视而不见,他的杀手锏是装聋作哑,他最大的愿望是能被一位野心家突然窜了权,那样他就可以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静静的消化食物了。蜗牛的大嗓门,源于他积极乐观的性格,他的好心情,源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全世界的蜗牛都被天敌吃掉了,他也能勇敢的活下去,因为她是勇往直前的小蜗牛,我更是喜欢蜗牛的性格。
这本书可以说一真一假,这些虫子都是真实的,然而他们的学校,校长,老师和同学,还相互说话,这些则是虚构的,但是很有故事性,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完它又能学到知识,看着也有意思,可以说是半科幻半真实,我爱杂虫班,因为这里面错综复杂,杂乱无章,在这个班根本没有规律二字,让人展开无穷的想象,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和想象。同学们经过我的介绍你是否对这本书里的人物有所认识,欢迎来借阅!保证你读过之后会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9
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我家的书很多,有科幻书,有故事书,还有历史书。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
这本书博大精深,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书中描写的一些人物,对我的成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当然,还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赵云的勇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这部小说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爱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里面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有才干,让他三天造十万支箭的事。我想:以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将计就计,既让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万支箭,真是一举两得。这使我从心底里由衷地佩服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曲折离奇,《刘关张三顾茅庐》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也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不但三次去请诸葛亮,而且是亲自登门,不请到诸葛亮绝不罢休,绝不放弃。这种精神给了我启示。记得以前我对学习有时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题就不做,还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思考题,碰巧做对了可以多加分,做错了也不扣分。就因为这样,我的日常学习成绩虽然不错,可一遇难题就退缩。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虽然刘备不一定有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还是去三顾茅庐,表现了他的诚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这种精神,不断钻研,成绩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过来时,每遇到学习中的一个难题,我都以“三顾茅庐” 的精神,去顽强地攻克。现在,成绩虽不能说是突飞猛进,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从现在起,“三顾茅庐”精神也将成为我的精神。
《三国演义》这本书历史悠远,是书中之精华,让我终身受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此书将是我学习、生活、为人处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时时照耀的一面明镜。与书交友,与书相伴。让我的人生写下最美丽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0
今年暑假我终于阅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海伦·凯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小时候的海伦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她的发声器官没有受损,就是因为接受不到学习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会说话,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重度残疾儿。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当时只有20岁的苏立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这位美国女孩,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并且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我深深地被海伦的事迹震撼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时我又感到惭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知难退了,和海伦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同学们, 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1
一本好书,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的思想世界,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从小学三年级起,书就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
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许多同学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因此,我也想让妈妈给我买一本《成长故事》。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我便有了一本精美的图书。当时我幸福的像个天使,每天我都会拿出来看一个故事。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这像巧克力味的成长故事里。《让天上的父亲看到》,《伴奏》,《天使的吻痕》,《最好的父母》,《最美的心》《哑哥哥的担当》这几个故事让我泪如雨下;《匾还没送来》,《你的妈妈在我手中》,《画饼》这几个故事让我开怀大笑;《墙壁上的手印》《雨天里的帐篷案》这两个故事让我敬佩这个侦探……
《迈出第一步》让我懂得:大胆的迈出第一步,会发现,许多麻烦与困难其实都是自己想出来的。而这些经验,会让你在迈出第二步时自信。《走自己的路》中小和尚经过师父的说笑和对话懂了:走自己的路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我最难忘的是《最美的心》。他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她很自卑,她父亲是个跛子,不但跛还瞎,她的母亲则是一个疯子。别的父母带孩子上学,但他只能自己上学。但他的爱一点都不少,父亲摸索着编蝈蝈笼子,母亲则可以做她喜欢吃的糖团子。她想快点长大,从这个家中逃出去。直到有一天,她听到父母的对话呆了,自己的心思父母竟然全知道,她哭了。
从此,她是最发奋的一个学生,也是最孝顺的一个学生。她上了大学,打三份工,把钱寄回家,她是唯一一个养着自己和家的学生。当她到家时,她呆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父母在她离家后六个月自杀身亡,给她留下的话是:好好学习,做有用的人。她寄去的钱,他们一分也没有花。
这个故事说明:父母是我们眼中的一滴泪,纯洁朴实让你有点心酸,有点心痛,在那晶莹剔透之间闪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光芒。子女的幸福是父母最大的心愿,为了子女的幸福,父母可以付出一切,甚至生命。
我珍惜我最喜爱的书,我更想读到更好的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2
读书是我的爱好,家里的书柜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不过,在这些各式各样的书中,我对世界名著《简·爱》情有独钟。
在淡黄色的书柜里,一眼就看见那醒目的,用蓝皮封面包裹着的《简·爱》。这本书不像其他书籍一样封面花哨。它的“外壳”几乎只有一种色彩——蓝色,这使得它充满了神秘感,仿佛蒙着一层面纱。我也喜爱它厚厚的外表,因为厚,读完后才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翻开书,前几页的内容就吸引了我,让我对简·爱的经历充满了兴趣。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自尊自爱,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她出身卑微,父母相继去世,被接到舅舅家抚养。可舅舅去世后,舅妈不但没有听从里德先生临走前照顾简·爱的嘱咐,还歧视、虐待简。爱。
后来,里德太太把简·爱送进了所谓的慈善学校,伪君子校长冷酷无情,在各种方面摧残学校里的孩子,甚至每天都会有人病死。简·爱却无所畏惧,在学校里结识了挚友——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生命是鲜活的,死亡使它添上一抹悲壮的色彩。简·爱经历过海伦的逝世后,成长起来。从学校毕业后,当了两年的教师,但她热情如火的灵魂耐不住那里的孤寂和冷漠,决定登广告谋职。
就这样,简·爱来到了一个使她生命转折的地方——桑菲尔德庄园。
在庄园里,简·爱遇见了奇怪又神秘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简·爱与他情投意合,就像两种火花的碰撞,不知究竟会闪出何等绚丽的光亮。可在婚礼前夜,简。爱惊醒,竟发现一个面目可怖的女人披戴她的面纱。果然,在婚礼时揭露了庄园一个惊天的秘密——那个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
简·爱只能离开庄园,留宿街头。幸运的是,简·爱找到了她的表兄圣约翰,并回到了庄园。
可是庄园被疯女人烧毁,罗切斯特因救妻子而残疾。简·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到了他,并与罗切斯特在一起了。
我最喜欢《简·爱》作者夏洛蒂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这句话如同一段华彩的乐章,给整部曲添上了闪烁光辉的心灵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出身卑微而迷失自己,也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突出而对别人冷嘲热讽。只有人人平等才能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这本书不愧为世界名著,我才粗略地看了一遍,应当细细品读,才能理解其中的奥义,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3
我的母亲是位语文老师,她爱好文学,家里自然有成堆的好书。但我既不感兴趣于各种小说,也不着迷于其他文学作品,只在这座书山中捡了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金像背后》。
《金像背后》为李元所著,它以丰富的资料介绍了西方科幻片的盛衰、恐怖片的离奇、伦理的时兴、好莱坞三代人的演变、著名影星的生活与爱情……它象一扇窥视西方影视界的窗口,使我在获得广泛电影知识的同时,也看到了西方社会五颜六色的怪现状在银屏上的种种反应映。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我爱书,尤其喜爱《金像背后》这本书,因为它是我志向的转折点,是我新的起跑线。虽然它在我家书山中不过是块不起眼的“石头”,但它将成为我实现理想的里程碑。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4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过来;比如《水浒传》《骆驼祥子》《海底两万里》《水浒传》……但我最喜爱的还是《最温馨的情感散文》。这本书收录许多在文学上造诣颇深的作家的作品,如:朱自清的《背影》、佚名的《爸爸,我不想做你的女儿》……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真实,不虚假。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是那样的感人肺腑,每每读着它们,都会使我忍不住泪如雨下。同时我也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们要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要体谅父母的不易,更不能提出过分、不合理的要求。多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好好的休息一下,享受一下子女的爱。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背影》,文中讲的是作者的母亲去世了,父亲到处借钱办丧事,欠了一屁股债,光景一天不如一天。作者临走时,父亲还要再三嘱咐陪同作者一起走的人,后来,父亲担心那人照顾不好作者,便自己陪同,为了给作者买橘子,父亲不顾自己矮胖的身子,在站台上爬上爬下,令作者很感动。从这篇故事中我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父亲呀!父亲对作者是多么的关爱呀!
其实每个父亲母亲都一样,都是很疼爱自己的儿女。母亲是用细心的照料来证明,父亲的爱则不表现在表面,父亲的爱是深沉的,也是伟大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的父母,他们对我也是那样的关怀。记得那一次,一个寒冷的夜晚,我痛苦地呻吟着。父母在旁边一直守候着我,那时我发着高烧,却迟迟不退,父母很是着急。我依稀记得母亲眼里含着泪,握着我的手,告诉我“没事!没事!”父亲则在旁边说“要坚强!这点苦算不了什么!知道吗?”父亲那威严的声音,使我忍不住哭了,一边在心里埋怨:我都这样了,还让我坚强,就是不关心我。病魔的折磨让我一夜几乎没睡,父母也是陪我一夜。第二天,我醒了,看见父母依然守候在我的床边。突然,我猛然发现爸爸头上有一团白东西,我刚想去拍掉,手却僵硬在半空。那是一簇白头发,它是那么刺眼,好像在警告我这时因为我而长的,以后要好好孝顺父亲,不要再让他操劳了。我望着爸爸头上的白头发,心里默默地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孝顺他,不能再让父亲这么辛苦了。
读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增长课外知识,提高写作水平。《最温馨的情感散文》就是如此。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已经心动了呢?你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了呢?那就赶快来读这本书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5
比起塞万提斯、莎士比亚他们,都德是不易被发现的,但也是容易记住的。举个例子,他来到中国,只是缘于短短的《最后一课》,但这不经意的缘分,却成了所有人记忆中的一叶,娇小而又清脆晶莹。
夏天我得到这本《磨坊书简》,仅是封面就让人轻松安谧了不少,这是一本24个短小篇章组成的薄薄的集子。可我竟然用去两个月才合上最后一页。
这一篇篇所谓的小说,我是想当作散文来读的,但即便如此,读的过程中还是觉得叙事太简单太拖沓,甚至在如此短的篇幅里耗费几大段描写磨坊里里外外,这在我的阅读经验中是少见的。没有悬念,没有回复,没有陷阱,他的故事总是不留痕迹的平稳地描述开去,不放弃一切细节,甚至看来无关的琐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还没来得及进入状态便结束。倒也不是突兀的结束,一切都还在生活的轨道上,只是心在下一站等待吻合时,火车却早已停在前一个终点。
读完《科尔尼耶老板的秘密》,脸上竟挂了两道泪印。这提醒我,作者从容真实的叙述背后藏着一股暗流。不,这只是一涌小溪,一涌无孔不入,潜移默化的小溪,在阅读中秘密包围人心。从此一个无声踏在田间的略带伤感的都德在我的世界中诞生了。
都德的创作———我更愿称之为对生活从容体验的结果———就象是对着文稿无意识的呼吸,触不到停顿和跳跃,灵感和激动。因为作者根本就不是在写作。他自己也说,他每天花更多的时间出没在乡间野里,与普罗旺斯的人们交谈,喝麝香葡萄酒,立在岬角享受海风的疲惫。然后只是在空闲的时候以另一种形式流露在纸上。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是不足以侵入内心的。他又用一种别致的难以名状的伤感消化外部感官,将其掩藏在故事的表情下,在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但不突兀,形成一股细腻的暗流。都德的文字似乎更愿意与读者保持亲密的距离,既不拒绝阅读,又不愿引人沉湎其中。他更注重的是纪录,而不是解释,这不仅形成了故事的连续充实,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被误读的危险。正是这些危险促成了让读者阅读,误会,再阅读再误会的理由之一。
这本集子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也不可以将每一篇都重复阅读的,只需像都德夹起一本《蒙田》那样带上它旅行,心存暖意,闲来歇脚时翻几页;或是在书海中费尽周折后,上岸来,为自己冲杯卡布基诺,躲在太阳的荫凉里,摩挲那透着雾润花香的纸张。都德不求我们理解他,只求我们阅读到某一处惊喜地发现,嘿,那正是我的感觉!他偷了我的感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6
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动乱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7
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8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9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早就深深的烙在了人们的心里,没错,“书”——是一样好东西,它就像一把钥匙,能带领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时时提醒人们舒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就像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书是阶梯。如果你要想到达山的顶峰,就必须一步步地。脚踏实地踩着阶梯上去。我是一个读书的爱好者,每当我看到一些好书,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拿过来一遍又一遍地读。像中国的四大名著,我是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都读不腻,就在两年前,我在图书馆读了一本《寓言》,这本书的内容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因此,它也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寓言》,大家都知道它里面讲到都是一些能启发人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语言简洁,熟练。虽然它比不上散文那样的优美。它里面的小故事讲的什么我们搭建都容易懂。我在里面所感悟到的道理到现在我还一直用在生活。“一个人若真有才华,必定能正视褒贬,批评无损天才的光辉”。“行善而不图任何回报,才能算是真正的高尚”、、、这些感悟都在我读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感悟出来的。这本书中的一些句子。如:口头上的友情美妙而且动听,真正的朋友却揭示在患难中,这患难之交世上罕见”。“只有平等,才能谈论友谊和爱情”。“人们常常都是盲目的拨弄着算盘,总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然而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些句子都是多么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啊!
这本书不仅教人的道理多,而且内容还很丰富。它里面记录了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动物与自然的一些事,这些事风趣、幽默,每件事都是拟人化。我相信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从幽默化、拟人化的小故事中悟出一些惊人的道理来。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每读一个小故事,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这个小故事的画面。也就是说,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会让读者顷刻间脑海里浮现一个接着一个美丽
生动的画面,仿佛你就走入了这本书的世界。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丰富,语言简洁,道理易懂,而且还带幽默、讽刺性。这里的小故事,每一个都可以广泛的应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如果让你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一本书一支口琴一架钢琴一把小提琴还是我会选择一本书,反复地研究`阅读。我不知道你会选择什么,会和我一样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30
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我就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溅得没有丝毫痕迹。但我依然快活地汲取水中精华,即使在浩淼的海水里,看不见天的蔚蓝。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我心中的家,充满了温暖,有困难携手面对,这不正是青铜一家所拥有的吗?读完《青铜葵花》,感触很深,汲取了它的精华,我看见了天的蔚蓝。
教师点评:此文文字优美,处处充满真情,可见,此学生的确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去读过这本书,而且这本书对她的影响真的很深,看完很有感触,情真意切,深有体会。表面上她是在写青铜葵花的一家,或者这本书吸引人之处,但字里行间也充满了自己的诉求,自己对生活亲情的向往,令人怜爱,本文的人生观也值得读者深思学习。不过,美中不足的是,阅读给自己带来的收获影响还可以更详细一点,详略安排欠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