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曾祺是一位文学作家,也是一位美食家,创作很多有关美食的作品,他的作品《故乡的野莱》,大家知道都写了哪些内容?
荠菜。荠菜是野菜,但在我的家乡却是可以上席的。我们那里,一般的酒席,开头都有八个凉碟,在客人入席前即已摆好。通常是火腿、变蛋(松花蛋)、风鸡、酱鸭、油爆虾(或呛虾)、蚶子(是从外面运来的,我们那里不产)、咸鸭蛋之类。若是春天,就会有两样应时凉拌小菜:杨花萝卜(即北京的小水萝卜)切细丝拌海蜇,和拌荠菜。荠菜焯过,碎切,和香干细丁同拌加姜米,浇以麻油酱醋,或用虾米,或不用,均可。这道菜常抟成宝塔形,临吃推倒,拌匀。拌荠菜总是受欢迎的,吃个新鲜。凡野菜,都有一种园种的蔬菜所缺少的清香。
荠菜大都是凉拌,炒荠菜很少人吃。荠菜可包春卷,包圆子(汤团)。江南人用荠菜包馄饨,称为菜肉馄饨,亦称“大馄饨”。我们那里没有用荠菜包馄饨的。我们那里的面店中所卖的馄饨都是纯肉馅的馄饨,即江南所说的“小馄饨”。没有“大馄饨”。我在北京的一家有名的家庭餐馆吃过这一家的一道名菜:翡翠蛋羹。一个汤碗里一边是蛋羹,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碧绿,绝不混淆,吃时搅在一起。这种讲究的吃法,我们家乡没有。
枸杞头。春天的早晨,尤其是下了一场小雨之后,就可听到叫卖枸杞头的声音。卖枸杞头的多是附郭近村的女孩子,声音很脆,极能传远:“卖枸杞头来!”枸杞头放在一个竹篮子里,一种长圆形的竹篮,叫做元宝篮子。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枸杞头不值什么钱,也从不用秤约,给几个钱,她们就能把整篮子倒给你。女孩子也不把这当做正经买卖,卖一点钱,够打一瓶梳头油就行了。
自己去摘,也不费事。一会儿工夫,就能摘一堆。枸杞到处都是。我的小学的操场原是祭天地的空地,叫做“天地坛”。天地坛的四边围墙的墙根,长的都是这东西。枸杞夏天开小白花,秋天结很多小果子,即枸杞子,我们小时候叫它“狗奶子”,因为很像狗的奶子。
枸杞头也都是凉拌,清香似尤甚于荠菜。
蒌蒿。小说《大淖记事》:“春初水暖,沙洲上冒出很多紫红色的芦芽和灰绿色的蒌蒿,很快就是一片翠绿了。”我在书页下面加了一条注:“蒌蒿是生于水边的野草,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叫做‘蒌蒿薹子’,加肉炒食极清香。……”蒌蒿,字典上都注“蒌”音楼,蒿之一种,即白蒿。我以为蒌蒿不是蒿之一种,蒌蒿掐断,没有那种蒿子气,倒是有一种水草气。苏东坡诗:“蒌蒿满地芦芽短”,以蒌蒿与芦芽并举,证明是水边的植物,就是我的家乡所说“蒌蒿薹子”。“蒌”字我的家乡不读楼,读吕。蒌蒿好像都是和瘦猪肉同炒,素炒好像没有。我小时候非常爱吃炒蒌蒿薹子。桌上有一盘炒蒌蒿薹子,我就非常兴奋,胃口大开。蒌蒿臺子除了清香,还有就是很脆,嚼之有声。
荠菜、枸杞我在外地偶尔吃过,蒌蒿薹子自十九岁离乡后从未吃过,非常想念。去年我的家乡有人开了汽车到北京来办事,我的弟妹托他们带了一塑料袋蒌蒿薹子来,因为路上耽搁,到北京时已经焐坏了。我挑了一些还不及烂的,炒了一盘,还有那么一点意思。
马齿苋。中国古代吃马齿苋是很普遍的,马苋与人苋(即红白苋菜)并提。后来不知怎么吃的人少了。我的祖母每年夏天都要摘一些马齿苋,晾干了,过年包包子。我的家乡普通人家平常是不包包子的,只有过年才包,自己家里人吃,有客人来蒸一盘待客。不是家里人包的。一般的家庭妇女不会包,都是备了面、馅,请包子店里的.师傅到家里做,做一上午,就够正月里吃了。我的祖母吃长斋,她的马齿苋包子只有她自己吃。我尝过一个,马齿苋有点酸酸的味道,不难吃,也不好吃。
马齿苋南北皆有。我在北京的甘家口住过,离玉渊潭很近,玉渊潭马齿苋极多。北京人叫做马苋儿菜,吃的人很少。养鸟的拔了喂画眉。据说画眉吃了能清火。画眉还会有“火”么?
莼菜。第一次喝莼菜汤是在杭州西湖的楼外楼,一九四八年四月。这以前我没有吃过莼菜,也没有见过。我的家乡人大都不知莼菜为何物。但是秦少游有《以莼姜法鱼糟蟹寄子瞻》诗,则高邮原来是有莼菜的。诗最后一句是“泽居备礼无麋鹿”,秦少游当时盖在高邮居住,送给苏东坡的是高邮的土产。高邮现在还有没有莼菜,什么时候回高邮,我得调查调查。
明朝的时候,我的家乡出过一个散曲作家王磐。王磐字鸿渐,号西楼,散曲作品有《西楼乐府》。王磐当时名声很大,与散曲大家陈大声并称为“南曲之冠”。王西楼还是画家。高邮现在还有一句歇后语:“王西楼嫁女儿——画(话)多银子少”。王西楼有一本有点特别的著作:《野菜谱》。《野菜谱》收野菜五十二种。五十二种中有些我是认识的,如白鼓钉(蒲公英)、蒲儿根、马栏头、青蒿儿(即茵陈蒿)、枸杞头、野绿豆、蒌蒿、荠菜儿、马齿苋、灰条。江南人重马栏头。小时读周作人的《故乡的野菜》,提到儿歌:“荠菜马栏头,姐姐嫁在后门头”,很是向往,但是我的家乡是不大有人吃的。灰条的“条”字,正字应是“藋”,通称灰菜。这东西我的家乡不吃。我第一次吃灰菜是在一个山东同学的家里,蘸了稀面,蒸熟,就烂蒜,别具滋味。后来在昆明黄土坡一中学教书,学校发不出薪水,我们时常断炊,就掳了灰菜来炒了吃。在北京我也摘过灰菜炒食。有一次发现钓鱼台国宾馆的墙外长了很多灰菜,极肥嫩,就弯下腰来摘了好些,装在书包里。门卫发现,走过来问:“你干什么?”他大概以为我在埋定时炸弹。我把书包里的灰菜抓出来给他看,他没有再说什么,走开了。灰菜有点碱味,我很喜欢这种味道。王西楼《野菜谱》中有一些,我不但没有吃过,见过,连听都没听说过,如:“燕子不来香”、“油灼灼”……。
我的家乡本是个穷地方,灾荒很多,主要是水灾,家破人亡,卖儿卖女的事是常有的。我小时就见过。现在水利大有改进,去年那样的特大洪水,也没死一个人,王西楼所写的悲惨景象不复存在了。想到这一点,我为我的家乡感到欣慰。过去,我的家乡人吃野菜主要是为了度荒,现在吃野菜则是为了尝新了。喔,我的家乡的野菜!
周作人和汪曾祺同题作文《故乡的野菜》对比赏读
周作人所写《故乡的野菜》(1924年)是名篇,许多人都知晓。后来,汪曾祺作了一同题文章(1992年),记述自己家乡的野菜(周为浙江绍兴人,汪为江苏高邮人),其中意趣值得玩味。于文化趣味及文字趣味,汪曾祺得之苦雨斋的影响不在少数,及至晚年,他拿来苦雨斋之同题作文,是一种致敬,抑或未明言的游戏式的“比赛”,我们或许可以有不同的猜测,但从中透出的文脉之绵延与变数,却是颇可探究的。
汪曾祺的文学趣味受废名、沈从文的浸染,而文化趣味更多来自于周作人、俞平伯一脉。从前后两篇《故乡的野菜》中可看出,他们对民俗谣曲、野史杂记兴味浓厚,多所点染。周作人引浙东童谣,“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汪曾祺回忆儿时听到的叫卖声,“卖枸杞头来!”又引家乡歇后语,“王西楼嫁女儿—画(话)多银子少”。周作人征引《西湖游览志》、《清嘉录》中关于荠菜花的记载,汪曾祺征引《以莼姜法鱼糟蟹寄子瞻》中的莼菜记录、《野菜谱》中各种野菜的记录。
周作人写小品文,学术味道极浓,因其本质为学问家、爱智者,其学识由散文的形式表现而已;汪曾祺的散文,思想的历练不及苦雨斋,但其特出之处在于文字的灵动鲜活,多小说的笔法,毕竟他本是小说家(汪的许多小说、散文的界线模糊,因为他不认为两种文体必须泾渭分明)。周作人的文章是雅的,即使写野菜这般普通俗常的物什,亦无改其气质。而汪曾祺的描写,如“枸杞头带着雨水,女孩子的声音也带着雨水。枸杞头不值什么钱,也从不用秤约,给几个钱,她们就能把整篮子倒给你。女孩子也不把这当做正经买卖,卖一点钱,够打一瓶梳头油就行了”,语调温婉,且极具画面感,这是在苦雨斋笔下不会出现的。
周作人的白话文很耐读,有涩的感觉,因为他喜欢时时夹杂文言的成分。汪曾祺与之相比,文字是极白的,简直就是大白话(除去从古籍里来的引文),但我们读之,觉得耐读,白而不俗,如上引女孩子卖枸杞头的几句,每句话都很“白”,不过连在一起,却很有味道,是有意蕴的底子的。这其实和苦雨斋异曲而同工,都有着对古汉语的极度熟稔。苦雨斋用文言改造白话,句子的结构、段落的文义关联,乃至字词的选择,都有脱胎换骨之功;汪曾祺成熟期的文字,几乎用纯白话,但这白话却非简单的、拉拉杂杂的口语,是对汉语言苦心孤诣提炼所成,他曾用川菜里的“开水白菜”做比,其“汤清可以注砚,但是并不真是开水煮的白菜,用的是鸡汤”。
汪曾祺写小说,写散文,亦写了不少文论文字(辑为《晚翠文谈》),对自己的师承及所受影响多有谈论。如外国的契诃夫、阿左林,中国古代的归有光,现代的鲁迅、沈从文、废名,这些说法自然是不错的,或明或暗的影响我们稍加注意的确可感受到。不过,他极少提到周作人,在自己的师承方面似避免谈及,只在别的文章里涉及过苦雨斋(如给废名小说选集写的序《万寿宫丁丁响》)。我想,这多半可归结为政治原因,1949之后的头三十年,周显然是禁忌(其出版书籍亦须换个名字),而改革开放之后,周的著作出版及评价虽在慢慢解冻,但仍争议纷繁,现实的与心理的阻力还是很大的。汪曾祺应该很早就读过苦雨斋的书,且年纪及长,趣味与之愈加接近,影响想来是不可避免的。《万寿宫丁丁响》写于1996年,其时的文化环境已算是宽松,所以文中多引周作人对废名的评价,不知是不是一种委婉的表示?自然,写《故乡的野菜》同题文章,其方式更为直截了当。
论学问,汪曾祺远不及周作人,当然他也从未想在学问上追摹前辈。周作人之于希腊学、日本文化、儿童研究、妇女研究、性文化研究都是开拓式人物,影响不仅在当时,于后世亦延绵不绝;汪曾祺读书不算太多,是作家式的读书,偏好性明显,如笔记、方志、游记、画论,关于风物民俗草木虫鱼的书等等,《梦溪笔谈》、《容斋随笔》甚至《宋提刑洗冤录》,都是他的喜好。在读杂书这一点上,两人是共通的,不过苦雨斋学问更为广博,思想亦更为浑厚。置诸文章写作上,汪曾祺不及苦雨斋之深邃,但其特出之处是文学趣味的加入,糅合那些兼容并蓄的学问杂拌儿,倒创出了他自己的文字情致来。比如这一段:“马齿苋开花,花瓣如一小囊。我们有时捉了一个哑巴知了—知了是应该会叫的,捉住一个哑巴,多么扫兴!于是摘了两个马齿苋的花瓣套住它的眼睛—马齿苋花瓣套知了眼睛正合适,一撒手,这知了就拼命往高处飞,一直飞到看不见。”这是闲笔,而好看亦好看在此处。
文化传统的中断或接续,似是一个严重的话题。其实自苦雨斋至汪曾祺的文章来看,更有温润的色彩在,一股潜流在地下静静流淌,多年不绝,值适宜的境遇,重获新机。文化之“化”,非短时间可为,是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之果。汪曾祺曾引用托尔斯泰称道的一句话,“菌子已经没有了,但是菌子的气味留在空气里”,或可移来用作一种隐喻吧。
篇一:挖荠菜
我对荠菜,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
小的时候,我是那么馋!刚抽出嫩条还没打花苞的蔷薇枝,把皮一剥,我就能吃下去;刚割下来的蜂蜜,我会连蜂房一起放进嘴巴里;更别说什么青玉米棒子、青枣、青豌豆罗。所以,只要我一出门儿,碰上财主家的胖儿子,他就总要跟在我身后,拍着手、跳着脚地叫着:“馋丫头!馋丫头!”盖得我连头也不敢回。
我感到又羞恼,又冤屈!七八岁的姑娘家,谁愿意落下这么个名声?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饿啊!我真不记得什么时候,那种饥饿的感觉曾经离开过我,就是现在,每当我回忆起那个时候的情景,留在我记忆里最鲜明的感觉,也还是一片饥饿……
吃那些没收进主人家仓房里的东西,‘我还一次也没有被人家抓到过。倒不是因为我的运气格外好,而是人们多半并不想认真地惩罚一个饥饿的孩子。可有一次,我在财主家的地里掰玉米棒子,被他的大管家发现了,他立刻拿着一根又粗又直的木头棒子,毫不留情地紧紧向我追来。我没命地逃着。我想我一定跑得飞快,因为风在我的耳朵旁边呼呼直响。不知是我被吓昏了,还是平时很熟悉的那些田间小路有意捉弄我,为什么面前偏偏横着一条小河?追赶我的人越来越近了。我害怕到了极点,便不顾一切地纵身跳进那条河。
河水并不很深,但是足以没过我那矮小的身子。我一声不响地挣扎着,扑腾着,身子失去了平衡。冰凉的河水呛得我好难受,我几乎背过气去,而河水却依旧在我身边不停地流着,流着……在由于恐怖而变得混乱的意识里,却出奇清晰地反映出岸上那个追赶我的人的残酷笑声。
我简直不知道我是怎么样才爬上对岸的。更使我丧气的是脚上的鞋子不知什么时候掉了一只。我实在没有勇气重新回头去找那只丢失了的鞋子,可我也不敢回家,我怕妈妈知道。不,我并不是怕她打我。我是怕看见她那双被贫困的生活折磨得失去了光彩的、哀愁的眼睛。那双眼睛,会因为我丢失了鞋子而更加暗淡。
我独自一人游荡在田野里。太阳落山了,城用色的晚霞渐渐地从天边退去。远处,庙里的钟声在薄幕中响起来。羊儿咋咋地叫着,由放羊的孩子赶着回圈了;乌鸦也派派地叫着回巢去了。夜色越来越浓了,村落啦,树林子啦,坑洼啦,沟渠啦,好像一下子全都掉进了神秘的沉寂里。我听见妈妈在村口焦急地呼唤着我的名字,只是不敢答应。一种比饥饿更可怕的东西平生头一次潜入了我那童稚的心……
说过了这些,人们也许会理解我为什么对芥菜有着那么特殊的感情。
经过一个没有什么吃食可以寻觅、因而显得更加饥饿的冬天,大地春回、万物复苏的日子重新来临了!田野里长满了各种野菜:雪蒿、马齿苋、灰灰菜、野葱……最好吃的是养菜。把它下在玉米糊糊里,再放上点盐花,真是无上的美味啊!而挖荠菜时的那种坦然的心情,更可以
称得上是一种享受:提着篮子,迈着轻捷的步子,向广阔无垠的田野里奔去。嫩生生的养菜,在微风中挥动它们绿色的手掌,招呼我,欢迎我。我再也不必担心有谁会拿着大棒子凶神恶煞似地追赶我,我甚至可以不时地抬头看看天上吱吱喳喳飞过去的小鸟,树上绽开的花儿和蓝天上白色的云朵。那时,我的心里便会不由地升起一个热切的愿望:巴不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像荠菜一样是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解放以后,我进了城。偶然,在大菜场里,也可以看到人工培植的荠菜出售。长得肥肥大大的,总有半尺来长,洗得干干净净,水灵灵的。一小扎,一小扎,码得整整齐齐地摆在菜摊子上,价钱也不贵。可我,总还是怀念那长在野地里的荠菜,就像怀念那些与自己共过患难的老朋友一样。
多少年来,每到春天,我总要挑个风和日丽的日子,带上孩子们到郊区的野地里去挖荠菜。我明白,孩子们之所以在我的身旁跳着,跑着,尖声地打着唿哨,多半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有趣的游戏——和煦的阳光,绿色的田野,就像一幅优美的风景画似的展现在他们面前,
使他们的身心全都感到愉快。他们长大一些之后,陪同我去挖荠菜,似乎就变成了对我的一种迁就了,正像那些恭顺的年轻人,迁就他们那些因为上了年纪而变得有点怪癖的长辈一样。这时,我深感遗憾:他们多半不能体会我当年挖荠菜的心情!
等到我把一盘用精盐、麻油、味精、白糖精心调配好的荠菜放到餐桌上去的时候(小的时候,我可是做梦也没有想到我那可爱的荠菜会享受到今天这样的“荣华富贵”),他们也还是带着那种迁就的微笑,漫不经心地用筷子挑上几根荠菜……看着他们那双懒洋洋的筷子,我的心
里就像翻倒了五味瓶,什么滋味都有。因为我知道,这种赏光似的迁就,并不只是表现在对挖荠菜这一桩事情上,它还表现在对我们这一代人的一些见解和行为上。在他们看来,我们的有些见解和行为,都像陈列在博物馆里的出土文物——离他们的现实生活太远了,不顶用了。自然,我也并不认为我们的见解和行为就完全正确。只要他们不觉得厌烦,我甚至愿意跟他们谈谈我们在探索人生方面曾经走过的弯路,以便他们少付出一些不必要的代价。我真希望我们之间不要成为隔膜很深的两代人,而是心动相通的朋友。
孩子,让我们多谈谈心吧,让妈妈多讲讲当“馋丫头”时的故事给你们听吧。想想你们妈妈当年挖荠莱的情景,你们就会珍爱荠菜,珍爱生活。你们就会懂得什么是幸福,怎样才会得到幸福。
篇二:荷塘月色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mi)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han)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fan)婀玲(夏注:这里是音译violin小提琴的意思。)上奏着的名曲。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欋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
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夏注:谐音“怜子”,爱你之意。)清如水。
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
篇三:林海
我总以为大兴安岭奇峰怪石,高不可攀。这回有机会看到它,并且走进原始森林,脚踩在积得几尺厚的松针上,手摸到那些古木,才证实这个悦耳的名字是那样亲切与舒服。
大兴安岭这个“岭”字,跟秦岭的“岭”可大不一样。这里的岭的确很多,横着的,顺着的,高点儿的,矮点儿的,长点儿的,短点儿的,可是没有一条使人想起“云横秦岭”那种险句。多少条岭啊,在疾驶的火车上看了几个钟头,既看不完,也看不厌。每条岭都是那么温柔,自山脚至岭顶长满了珍贵的树木,谁也不孤峰突起,盛气凌人。
目之所及,哪里都是绿的。的确是林海,群岭起伏的林海的波浪。多少种绿颜色呀:深的,浅的,明的,暗的,绿得难以形容。恐怕只有画家才能描出这么多的绿颜色来呢!
兴安岭上千般宝,第一应夸落叶松。是的,这里是落叶松的海洋。看,海边上不是还泛着白色的浪花吗?那是些俏丽的白桦的银裙,不是像海边的浪花吗?
两山之间往往流动着清可见底的小河。河岸上有多少野花呀。我是爱花的人,到这里我却叫不出那些花的名儿来。兴安岭多么会打扮自己呀:青松作衫,白桦为裙,还穿着绣花鞋。连树与树之间的空隙也不缺乏彩:松影下开着各种小花,招来各色的小蝴蝶—它们很亲热地落在客人身上。花丛里还隐藏着珊瑚珠似的小红豆。兴安岭中酒厂所造的红豆酒,就是用这些小野果酿成的,味道很好。
看到数不尽的青松白桦,谁能不学向四面八方望一望呢?有多少省市用过这里的木材呀,大至矿井、铁路,小至椽柱、桌椅。千山一碧,万古常青,恰好与广厦、良材联系在一起。所以,兴安岭越看越可爱!它的美丽与建设结为一体,美得并不空洞。叫人心中感到亲切、舒服。
及至看到了林场,这种亲切之感更加深厚了。我们伐木取材,也造林护苗,一手砍一手载。我们不仅取宝,也作科学研究,使林海不但能够万古常青,而且可以综合利用。山林中已经有不少的市镇,给兴安岭添上了新的景色,添上了愉快的劳动歌声。人与山的关系日益密切,怎能不使我们感到亲切、舒服呢?我不晓得当初为什么管它叫兴安岭,由今天看来,它的确有兴国安邦的`意义。
篇四:雨后春景
一场小雨过后,我独自走在公园草坪边湿漉漉的小路上,呼吸着泥土带来芳香的气息,观赏着大自然特有的美景。
远处,那一座座隐约的大山像一个躺着的巨人,飘飘悠悠的白雾像一层神密的面纱,遮掩着巨人的身影。公园边的楼房都掩映在绿荫花影中。公园中,小草更绿了,小花绽放了,大树吐出了新芽。登高俯视,公园就好似一张镶着宝石的大花毯。也许这正是春姑娘落下的花头巾呢!再看看小花、小草、树叶上的晶莹的露珠,这不正是春姑娘笑出的眼泪吗!
“嘎、嘎……”你听,这是什么声音?噢,原来是几只小鸭子在池塘中玩耍戏水。就连小鸟也在树枝上唧唧喳喳叫个不停。
一阵微风吹过,春姑娘的纤纤玉手使湖水荡起了阵阵涟漪。湖里,几条小鱼从湖水中跃出又钻了回去。这景象给如诗的春景平添了几分盎然的情趣。
公园里,一群老人在晨练。有的在耍太极,有的在跳健身舞。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还有几个小朋友倚着大树在早读,那清脆的声音真令人回肠荡气。还有一些小朋友在尽情玩耍,他们一会儿玩捉迷藏,一会儿玩老鹰捉小鸡,你追我赶,好不热闹。那些在工作之余来这里休憩的大人,有的在闲聊,有的在放风筝,有的在钓鱼,还有几个人围在一张桌子边切磋棋艺,边品着极品好茶。整个公园都洋溢在欢乐的气氛中。
这时,一滴雨露落入了我的衣领里,凉悠悠的。噢,这不正是春铭刻我在心中的记忆吗?
篇五:一叶落,天下秋
一叶落,心已秋。
不知何时,秋意已进驻我心,清爽中泛着森森的寒意。
走在清晨的路上,凉凉的秋风,驱散了久违心中的燥热与彷徨,这无声的凉意,将我所有的精神与意念纠结于一起,一起对抗。
秋,本是收获的时光,不甘于命运,是否太过迟藏,但是谁又说得准呢?生命本就是对抗。对抗自然,有了活下的希望;对抗野兽,有了饱餐的希望;对抗同类,有了拔高的希望;对抗自己,有了完美的希望。在本不该出现的地方出现,除了自不量力,还有奇迹;在本不该遇到的时候遇到,除了偶然不意,还有机遇;在本不该回顾的时候回顾,除了无聊至极,还有留意;在本不该流泪的时候流泪,除了莫名其妙,还有真味。一切偶然,本不该是偶然,一切必然,也终将不是必然。谨守如一的本心,破除障路的迷环,哪怕是砖瓦铺就或是水泥固坚,不就是一往无前!
没有退路,又何尝不是最大的出路;没有牵挂,又何尝不是最大的留恋;无时无刻的乞盼,又何尝不是最坚定的信念。正是秋这个季节,正是叶这种落魂,惊醒了沉浸于美梦中的我,不坚持,何以正心,不妥协,才是真人!
一丝振奋伴着淡淡凄凉,一丝期待和着缕缕忧伤,振奋、期待着有那么一次微妙的辉煌,细细的保存着沁入心灵的凄凉与忧伤。平和,平淡,平心;正人,正气,正形。清扫积垢,打点行装,赶赴战场。这和美的世界,是最险恶的战场,润物无声,瓦解着人的脊梁。惜钱,惜命,惜这梦幻俗世;沉浸,沉沦,沉没缓缓余生。情欲,物欲,美好回忆,无不暗示着人们,止住止住不再前追,已知意。溯前历,多少铁骨碎灭,非是为己,非是为那温柔之乡,非是为那富贵之梦,非是为那权势之高。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抬头望望天,低头看看地,生于这天地之间,孕于这宽广之境,心胸不该如此吗?一悟百味清,一执天下白!
秋,依凉,叶,渐枯,热血,却被渐渐点燃。如滚滚不息、被冷气刺激的冒着白烟的发动机,越是天冷,越是轰隆隆的叫个不停。你凄清,我前行;你疏狂,我认真;你观望枯井,我振翅长空。你有靡靡之音,我有一片清明;你有观音相佑,我自天地神明。我的天空,该是深层次的天空,不是一片蓝,而是一朵鱼群,不是静态的枯寂,而是生命的气息。活波,自由,不离不弃。
一叶落,心已秋。不摘硕果,不陷凄迷。铮铮傲骨,自前行!
课外文章做
这些天,一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是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根鸟》。
这本书的主要意思是:根鸟是菊破的人,在十三岁那年,他自己一个人去森林里打猎,可在这一天里,他一无所获,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就在这时,一只白色的鹰出现在他眼前,可根鸟对这只鹰不感兴趣,在这时,根鸟看见了一只兔子,可这只鹰吓跑了这只兔子,死在了根鸟抢下,根鸟看到他身上的字条,上面写: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找人求救。根鸟询问父亲,还去了城里,什么都没问着。就在那天晚上,紫烟出现在了根鸟的梦里,所以根鸟决定去寻找紫烟,去寻找自己的梦。他走过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 这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一往无前,在他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根鸟虽然是一个农村人,但是他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努力,虽然自己知道路上可能被骗走,也可能被别人耍弄,也可能会被吓的回来,但坚持了总会能成功的。每个人都必须要有自己梦想,有了自己的梦想这样才会得到快乐,找到了梦想,就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从根鸟这里,我总结出一句话: 当一个人对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这就是《根鸟》这本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一本是,大家也可以买一本看看,相信大家看了这本书,一定会有更大的收获。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2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近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汪老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联大读书,那段在昆明的日子我想他也是印象深刻吧。不然就不会有《昆明菜》、《昆明的吃食》这些文字了。《昆明的吃食》里描写饭馆“映春时”里的一位堂倌,很有小说人物的味道。“这是一个两层楼的饭馆。楼下散座,卖冷荤小菜,楼上卖热炒。楼上有两张圆桌,六张大八仙桌,座位经常总是满的。招呼那么多客人,却只有一个堂倌。这位堂倌真是能干。客人点了菜,他记得清清楚楚(从前的饭馆是不记菜单的),随即向厨房里大声报出菜名。如果两桌先后点了同一样菜,就大声追加一句:‘番茄炒鸡蛋一作二’(一锅炒两盘)。听到厨房里锅铲敲炒的声音,知道什么菜已经起锅,就飞快下楼,(厨房在楼下,在店堂之里,菜炒得了,由墙上一方窗口递出)转眼之间,又一手托一盘菜,飞快上楼,脚踩楼梯,登登登登,麻溜之至。他这一天上楼下楼,不知道有多少趟。累计起来,他一天所走的路怕有几十里。客人吃完了,他早已在心里把账算好,大声向楼下账桌报出钱数:下来几位,几十元几角。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而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这真是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现在到哪里去看这样麻溜的堂倌呢?有的话,我还真想见识见识,绝对的俗世奇人呐!
回忆了故乡的食物和昆明的食物,汪老说,食物和文化一样,要多尝一尝。由《五味》这本书的开篇《葵·薤》为证: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 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 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老把对食物的态度延伸到对人生的态度对文艺创作的态度上。他也讲过这样的话“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这位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作家,我觉得他的思想要比现在很多的人先进的多。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3
最近,我读了匡亚明的《孔子评传》,真是受益匪浅。全书分十章对孔子以仁的人生哲学为核心而展开的伦理、政治、经济、教育等思想全貌及两千多年来在国内外广泛传播和影响的曲折变化过程,都作了评述。尤其当我读到关于孔子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思想、方法、实践等内容时,更是触动很大。
孔子作为一位伟大的教育家,在其一生的教学实践活动中,积累了一套极有价值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在许多方面反映了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这是孔子教育思想中最精华的部分,是一份珍贵的遗产,“因材施教,循循善诱”更是亘古不变的教育真理。
孔子进行教学活动的特点,是能够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智力的高下不同而“因材施教”。马克思也承认人的智力是有差异的,《资本论》卷一就论述说:“天赋的特殊性,是分工依此长芽的基础。”孔子很早就注意到人的才智高下有别,他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这就是说,对于中等以上智力水平的人,可以跟他讲高深的学问,对中等以下智力水平的人,则不可以跟他讲高深的内容。根据这一原则,他深入了解弟子们不同的志趣、智慧和能力,掌握每个人的特点,施以不同的教育。《论语·先进》中记载,冉求做事好退缩,胆子小,孔子就教他凡事要抓紧,一听说就应马上去做;仲由胆大,敢作敢为,孔子怕他冒失而惹祸,就教他凡事先退一步,等请示父兄后再去做(“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孔子就是用这种扬长避短的方法来完善弟子们的德业修养的。
孔子善于了解学生们不同的习性和兴趣,循循善诱。他认为一个人不仅应该知道学习的重要性,而且要乐于学习,“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培养起学习兴趣,才能树立学习的自觉性,从而产生学习的热情,以至学而不厌。
孔子培养弟子学习兴趣的办法,是通过日常生活中一些生动的事例,用形象思维的方式去诱导。《论语》中就记载着孔子采用哲理性的比喻来教导学生的事例。如用“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喻指节操,教导学生要有忍苦耐劳。不屈不挠的精神;用“逝者如斯夫”比喻时间一去不复返,意在勉励弟子们珍惜时间。发奋图强。这样的教学方式,受到了弟子们的称赞,颜回就曾经总结性他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孔子对学生能耐心诱导,促使学生自觉主动地进行学习,确是收到了极佳的教学效果。
可是,随着近几年教育观念的转变和中小学课改的实行,越来越多的家长和老师推崇“赏识教育”,认为“好孩子是被夸出来的”。这一切源于“赏识教育”的研究推广者周弘老师曾用这种教育方法将双耳全聋的女儿周婷婷培养成了留美博士生,并用这种理念培养了一大批“周婷婷”,被新闻媒体称为“周婷婷现象”。因为我们很多家长、很多老师,“忘子成龙”心切,一味追求成功,只要听说谁的办法让孩子成功进入了哪所著名高校,就觉得这种办法好。殊不知,赏识教育被运用过分,反而失去效果。我们的很多孩子在这种观念教育下成了“训不得碰不得玩不得”的“三不得”孩子,心理很敏感,容易受伤,只喜欢表扬,不喜欢听批评的话,甚至不少因为受不得委屈,采取极端的自杀手段,这样的例子近年来屡见不鲜。教育名家孙云晓认为,对孩子的表扬一定要客观具体,发自内心,表扬要能让孩子感受到真诚,并增强孩子做事的动力。不恰当的表扬则容易让学生心理承受能力降低。
但是,我们的家长和老师意识到问题之后,又开始盲目地推崇“挫折教育”,认为让受教育者在受教育的过程中遭受挫折,能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以达到使受教育者切实掌握知识的目的。在教育过程中,对受教育者进行挫折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许多到达光辉顶点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人,而是那些在生活中遭受挫折的人,这是因为,那些自认为自己聪明的人往往会选择走一些所谓的“捷径”,这些所谓的“捷径”往往会丧失一些非常有意义的锻炼机会;而那些生活在逆境中饱经风霜的人,才更能深刻理解什么叫成功。
诚然,“挫折教育”能够激发学生的潜能、能够打击学生的骄傲情绪、能够使学生真正享受成功的喜悦、能够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但我们的孩子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他们在家中受到的关注是何其之多,家长们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若是孩子在挫折中一蹶不振,从此丧失信心,他们又会如何呢?记得我儿子就曾说过一句极富哲理的话“磨难对于一个人来说,挺过去了就是一笔财富,挺不过去就是一场灾难”。因此,一味地推崇挫折教育,同样也是片面的。
由此可见,我们伟大的教育家孔子,他的“因材施教循循善诱”是多么精辟的教育观点,是多么辩证而又统一的教育方法。也正因如此,二千多年过去了,他依然被我们牢记,更是被世界所牢记,全球一百多所孔子学院就是最好的证明。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4
夏天的黎明,把巴黎圣母院映着曙光,你的一身白裙,好似那最绚烂的夏花,在短短的一瞬间,在这历史的长河中,颓然凋谢。爱斯梅达拉,你不属于这世界。
爱斯梅拉达,我该用什么来形容你了用街头舞女,纯洁少女,崇高女孩,还是那个世纪巴黎绝无仅有的一块碧玉?你是美的化身,你内心的美丽早已超越上帝赋予你的绝世容颜,你的生命就是散射光明的花朵。
但黑暗是套在你身上的沉重枷锁,丑陋是那无处不在的牢笼,你那婴儿般清澈的双眼怎么看得见那个骗你献他一切的弗比斯的体面外表下的虚伪灵魂?你爱着他,出于信任,在最危难的时候呼唤你的太阳神。你哪里知道他带着的是追捕你的命令,是马上要将未婚妻及其财富揽入怀中的`愉悦,哪里还有对那个夜晚一丝一毫的眷恋?此时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嫉妒你的光辉。
卑鄙的国王不肯放了你黑暗将你牢牢围住,你的阳光、舞蹈,你的山羊篝火,见过它们的人看到现在的你,怎能处之泰然?在这无边的黑暗面前,你太渺小,你的亮光必然被狰狞的命运吞噬。
看到这里,我翻书页的手冰凉,眼前似乎浮现出黑暗里那一点若隐若现的烛光,却又发现突然消失,耳畔似乎传来绝望嘈杂中一丝天使的歌声,却又嘎然而止。
在渺茫而无灯塔的命运大海上,你们只能随波逐流,但上帝赋予你们美丽却随时可以划破这无边的黑暗,对,这才是你和你的同伴活着的理由。
又到黎明,看,那瞬间点燃的令人眩晕的光芒,是至高无上的灵魂拿爱做助燃剂,在无底的黑暗中纵情燃烧的火焰。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5 因为个人的鉴赏小说的能力实在是有限,看到最后才算是明白了围城的意思,而且只明白了婚姻、职场和生活这些围城。据书上的意思,围城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外的人想逃出来,用个褚慎明说的例子,结婚仿佛是金漆的笼子,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人生处处是围城,如生活、职场以及婚姻,没有人能够脱离出围城,即便是出了一座围城,但也很快会陷入另外一座围城。正如《围城》里面的主人公方鸿渐一样,原以为从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可以脱离学校里各个教授之间明争暗斗的纠缠,但是最终还是陷入了跟孙柔嘉的婚姻围城之中。具体来说,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不想碰,它就不会来的,如果你一旦进入到围城中,很多事情都是不可避免的。方鸿渐不想结婚,但是有父母做主“娶了”周经理的女儿,这个老婆可以他从没有见过面,并且英年早逝,不过他也因此阴差阳错获得周经理赞助的机会而出国留学;在国外的几年,四处游荡没有得到一个正式的学位,回国之前在父亲和岳父的两面夹击下,只好在爱尔兰人那里买了个文凭回来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却爱上了苏小姐温柔伶俐的表妹唐晓芙,经过几封信件的交流眼看就成了,却因为电话的误会而分了手,到后来遇上了同去三闾大学的孙柔嘉小姐,而且还在被大学解聘之前,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 《围城》里面用了大量的讽刺手法,犀利地讽刺了当时的知识分子和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冲突。一是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如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的迂腐,他推荐的线装书中“中国人品性方正所以说地是方的,洋人品性圆滑,所以主张地是圆的”之类。二是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丁,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如曹元朗摹仿“爱利恶德”(艾略特)《荒原》的《拚盘姘伴》诗,结果如赵辛楣所感叹到的,想中国真利害天下无敌手,外来东西来一件,毁一件。三是探讨对西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的吸收中的荒诞,如方鸿渐在家乡中学演讲时所说的,“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又如三闾大学中实施的“导师制”,要求导师与学生共餐,还有共用厕所。 书中还有好多经典的句子,比如“这一张文聘,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想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视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等,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读完《围城》,突然感觉到有点失落,我也只不过是个困在围城里的人,怎么都出不来。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5
在阅读《培根随笔》后,大概大家都会想,培根理解感情、事物是如何深刻长远,针针见血。
在随笔中,他更显于口语表达,但是却也生辟难懂,也许是隔了时代的关系吧。他多用引用手法,引用史上众多哲人的话,或点明主题,或对错误的言论进行颠覆,很大胆。而且熟知如此之多的伟人言论,他也必是饱览群书吧,且他对很多的伟人也有行为、人平的了解,包括他们的成功、感情,似乎都非常清楚,而且对此也作了描述、分析、论证,书中也引用过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谚语,也让人见识大增。培根应该极爱《圣经》,因为随笔中大量提及《圣经》中的人物及言语,而且引用也到位,这既可证明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也可证明《圣经》的名不虚传。
而在真正的内容上,让人更是大获收益。在随笔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感觉深刻到了极点,在一些贴切你内心的东西时,更是犹如一把利剑,越加锋芒,插进你的内心,并像某种生物在你的内心越钻越深,把你的某些不敢承认的情感心理曝露出来,但之后你又觉得心安理得,并开始决定摆脱它。例如,在《论嫉妒》中,他对哪些人容易嫉妒就作了精确的分析和细致的描写,无德者,好打听闲话者,无法克服缺陷的人,等等。在这些人中,差不多都不是什么说得上口的,我也有过嫉妒,大家都有过。但嫉妒也不就正如《圣经》中所说的“凶眼”。有利有害,嫉妒也可使人拥有上进心。
我则最喜欢书中这句话——一个本该秉承天意,追求高尚目标的人,却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个小小的偶像面前,成为自己感观的奴隶,而上帝赐以人眼睛,本该有更高尚的用途的。当我深入它,我更为自己以前的某些行为感到懊悔与不耻。我想我从小就自负,却到现在变成嫉妒他人,我是该反省了。我认为自己应去追求更高尚的东西——虽然现在的自己并不高尚,而且想要高尚也并不容易。
在《论友谊》中,他只就君主帝王来说明友谊,而且在他的短文中,说明也多是举君主帝王,为什么?而且在多篇短文也与国家、君王、政治有关,如《论叛乱》《论贵族》《论宫廷表演和狂欢仪式》及《论帝王》等,这又是为什么?
他为何对事物有如此深刻见解、精辟总结,是他饱览群书,还是亲身经历或想经历吧?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6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7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8
德富芦花是日本著名作家,小说和散文都写得非常出色。这篇《晚秋佳日》是他散文中的精品之一。
读日本作家的写景散文会有一些大致相同的感觉,从吉田兼好、松尾芭蕉到永井荷风、德富芦花、东山魁夷、川端康成,味道都有些近似。这与日本的文化与审美有关。川端康成写过一篇《我在美丽的日本》,非常有名,欣赏日本文学不能不读这篇文章它对我们了解日本的审美文化有很大的帮助。日本审美文化中有一个说法,称“物之哀”。哀是远古时代的日本人在追求神、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真实”的过程中产生的,是人们对赖以生存的自然万物、对带给人类光明和温暖的太阳神的歌颂中产生的。随着人类意识的进一步完善,感情日渐丰富,并且生活在四季分明、周围花草树木随季节更替而不断荣枯变换的自然环境中,日本人逐渐养成了纤细、敏感、易感伤的性格,这种性格使“哀”由原来单纯的感动向怜悯、同情的方向演变,到平安时代逐渐成熟升华,形成“物之哀”这一新的审美理念。从“哀”向“物哀”的演化,紫氏部的《源氏物语》起了关键作用,在《源氏物语》中,紫氏部将人类对于外界简单的感叹发展为复杂的感动过程,从而深化了主体感情,将“哀”扩展到赞赏、同情、怜悯、悲伤等含义。读日本作家的写景散文,都让人体会到一种对自然的爱与怜悯,有种疼痛与哀愁,这就是典型的物之哀。《晚秋佳日》也给我们这样的感受。
《晚秋佳日》的写景非常细腻,川端康成说日本作家写景就像绘画一样,是有道理的。有人就说德富芦花就是一名出色的画家,只不过他用的是文字。题目点明了时间和对象,季节是晚秋,写的是太阳。作品的结构非常随意,这是德富芦花写作的特点,短小,率性,如同现在的小随笔。本文分两大部分,但并不是刻意为之,作者先写了朝阳,后写了落日,自然形成了文章的结构。所以,欣赏这篇文章,主要就是反复品味它是如何写阳光的,注意作家的观察之细,如何用文字来描绘光线明暗与色彩的变化。
作者从早晨写起,月亮还在天上,“残月的微光洒在沙滩上”,而朝霞已经显现,所以,“空中泛出微微的紫色”,而山边还是“昏暗”的,山体带着“薄蓝色”,近处、低处都是“凄清的冷色”。但是天空有“红霞”,而且随着时间的变化,光与影也在慢慢地变化。作者写朝阳,但不是直接写,不是写东方,他写山,写西天的山,写霞光在雪山上的变幻。先是照在山头的“一点红色”,然后“逐渐清澄,逐渐明亮,最终暴出了浅红的光芒。”“富士到底出现在绯红的光彩里了”,这红霞迅速扩散,山与天空全在红里,连河水都像“流淌着满河的胭脂”,最后,“近处是清冷的暗灰,远处是一派金黄”。
写完了朝阳,再写落日。写落日是直接写,写朝阳是要表现朝霞如何一步步变得明亮,如何一步步扩展,覆盖,以及这一过程中色彩的变化,而写落日正好相反,是写落日如何一步步下沉,光线如何一步步收缩,以及这一过程中色彩的变化。作者去看落日的时候,太阳虽然已经开始下沉,但光线还是很强烈的,“白光灿烂,目不能视”,照在物体上,“泛着金色”。随着太阳不断沉落,阴影越来越长,越来越大,群山开始“沉浸在苍茫的紫霭里”,迎着夕阳,光线一开始还刺眼的,“四周迸射出银白的光轮”“金色的天空腾起一个历历可见的圆圆的黄球”然而不久,山的“紫色”变浓了。最后,太阳下山了,剩下的是余晖,山也由紫色变成蓝色,天边则由金黄变为朱红,再变为焦褐色,“变得缥碧,变得降紫。”
作者在描写这一切时都是带着情感的,我们在欣赏这篇散文时要注意那些表达情感与作者主体感受的语句。比如“晓风冷冷,拂面而来”,比如“刚才在夕阳的照射下,欣欣向荣的家家户户的西南面,如今忽地变得冷凄凄的,仿佛使人感到,乾坤的生命就要完结了。不是吗,光明就是等一会啊!”再比如文章的最后一小节:“残曛烛天,暮空照水。站在秀丽的黄昏下,感到自然界真是一片清闲,美不胜收。”作品不仅是在写景,同时也在写自己的生活以及对自然的感悟。从作品来看,作者选择了一种独处的生活,独自一人面对大自然,安静、幽闲,独往独来,即使写到其他人的活动或大自然中生命的活动也是同样的,比如“几户人家的大门仍然关着”“赶马人坐在马车上,合着嘎嘎的马蹄声,哼着小调,那裂冰似的声音震荡着早晨的空气。”“一只鳶鸟从鸣鹤岬飞来,掠过富士山腰,吧哒吧哒拍击着羽翼,迅速地飞走了。”“一个农民站在落霞闪耀的河里洗木桶。前面沙洲有个拾贝的小孩子,黑黝黝的身影映在水中。”这些情感的语句和场景的描写调子是一样的,表现出的思想感情带有非常典型的日本传统文化色彩,是“物之哀”式的赞美、怜惜、同情,同时又流露出与之密切相关的空寂、枯淡,一种回归自然,远离尘世的思想,并且表露出淡淡的禅意。所谓禅本来是佛教中的一种思维方式,是因为一种机缘悟得事物的本真,后来演变为一种生活态度与生活方式,如提倡的“静虑”、“心住一境”、“身心脱落”、“平常心”等等,对事物的感悟则是“不立文字,以心传心”。《晚秋佳日》如同王维的山水诗一样,在一种幽静中与自然对话,这种对话是无言的,呈现出一派天趣与智慧,像“残曛烛天,暮空照水”就如同禅宗的谒语一样。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9
《玩偶之家》(A Doll’s House)是易卜生在1897年的代表作,教材中说,这本书揭示了资产阶级以男权中心为基础的社会道德的虚伪,提出了妇女的地位及其解放等重大社会问题。我认为不仅,除了这点之外,也可以想到,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转变,女人的地位就变成在男人身后的一个对于社会来讲,不会有太有价值的人。仿佛传宗接代或是打点家事只是女人唯一的使命。我想,对于女性的地位,无论哪个国家也好,在那个笨拙的时代,就注定是牺牲品。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娜拉从爱护丈夫、信赖丈夫到与丈夫决裂,最后离家出走,摆脱玩偶地位的自我觉醒过程。《玩偶之家》曾被比做“妇女解放运动的宣言书”。在这个宣言书里,娜拉终于觉悟到自己在家庭中的玩偶地位,并向丈夫严正地宣称:“首先我是一个人,跟你一样的人至少我要学做一个人。”以此作为对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传统观念的反叛。
女主角娜拉表面上是一个未经世故开凿的青年妇女,纯洁、温顺的娜拉婚后竭尽全力维护家庭的平和、欢乐,被丈夫一贯唤作“小鸟儿”、“小松鼠儿”,但实际上上她性格善良中有着坚强,为了丈夫和家庭不惜忍辱负重,甚至准备牺牲自己的名誉。更令她痛心的是,真相大白之后,最需要丈夫和她同舟共济、承担危局的时刻,她却发现自己为之作出牺牲的丈夫竟是一个虚伪而卑劣的市侩。她终于觉醒过来,毅然走出“玩偶之家”。
她的叛逆性格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他的天真、热情、乐于助人和追求理想的精神素质却被庸俗的社会和家庭环境蒙骗、熏染了她。是的,她八年的婚姻的“家庭幸福”的彩光遮盖她自己的附庸地位和追求理想的自由。她没有看透过,但是当一系列事情发生在她和她的丈夫海尔茂之间,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丈夫,海尔茂不仅虚伪可憎,而且是个一直看重法律。宗教和道德,但是其目的在于以此作为束缚妻子的绳索和维护以他为中心的家庭关系。这一切,让娜拉终于认识到自己的“玩偶”地位,她不仅否定了不合理的家庭关系,而且对保护这种关系的宗教、法律和伦理道德都表示怀疑。娜拉以作为玩偶为耻的态度和追求解放的决心及果断行为,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男主角海尔茂,是那个时代典型的“伪君子”,他在人面前是那么正直、温柔,勤奋工作、讲究礼教、笃信宗教。多么符合这个时代标志啊,但是其实他真正的面目是一个唯我主义者、男权思想的典范和虚伪道德的化身。他看起来如此爱他的妻子“娜拉”,只是把她最为自己的高级工具用来玩耍。满足自己的内心。
其实娜拉要真正解放自己,当然不能只是一走了之。妇女解放的当然不在于仅仅摆脱或打倒海尔茂之流及其男权中心的婚姻关系。在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一语中的地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因为“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所以娜拉在觉醒之前所以受制于海尔茂,正由于海尔茂首先在经济上统治了她。因此,娜拉要挣脱海尔茂的控制,决不能单凭一点反叛精神,而必须首先在经济争取独立的人格。
她所代表的资产阶级妇女的解放,必须以社会经济关系的彻底变革为前提。她所梦想的“奇迹中的奇迹”,即她和海尔茂都“改变到咱们在一起儿过日子真正象夫妻”,也只有在通过改造社会环境而改造人的社会主义社会才有可能。从如今的21实际来看,女人作为一家之主并不是没有。对于现在女人来讲,有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就如同现在依旧很火的《婚姻保卫战》,里面讲述作为一个女子当家做主的看点。三对家庭,女子都看重维护自己的主权地位,但是我们很能看出,她们能够成功维护自己的地位,是因为她们有自己的工作。是的,只是社会地位与经济基础。
我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不仅仅是自己有较强的女权精神,还有我一直坚信“女子也可以当家,更可以作为家庭一个重要的之主。”一个家庭光有男人是没用的,因为它是由男人、女人和孩子组成的。缺一不可,更不是把谁最为一种中心而过,平等的看待彼此,就不会有现在所谓的“做父母的与孩子沟通”、“丈夫的专制”、“家庭主妇”、“家庭煮夫”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