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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小说男主沉默的句子精练96句

时间:2018-06-06 21:09

一、书籍简介

《四世同堂》是中国作家老舍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小说。这是一部表现抗战北平沦陷区普通民众生活与抗战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该书以北平小羊圈胡同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胡同内的祁家为主,钱家、冠家以及其他居民为辅,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反抗与顺从的选择,国家与个人的选择种种艰难的选择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1949年曾在美国出版节译本,书名为《黄色风暴》,被誉为“好评最多的小说之一,也是美国同一时期所出版的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1982年《四世同堂》未删节本出版,才得以全貌为中国读者所知。2016年,《四世同堂》中的《饥荒》的21段到36段,约十万字的英文原稿被找回。

2017年秋,中国现代文学长篇小说经典《四世同堂》完整版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和东方出版中心出版上市。增添了由英译本回译的十六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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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第一部《惶惑》:故事发生在抗战时期北平沦陷时期,北平小羊圈胡同里祁老人渴望圆满的度过80大寿,然而日本人突然打进来,使表面本来和睦的胡同变得风云四起。钱家二少爷与日本人同归于尽,冠家人为取得日本人信任而告发钱家,钱默吟被迫下狱,钱家大少爷和钱夫人病死,祁瑞全在大哥的帮助下逃出城外开始抗战。

冠家最终在靠出卖女儿色相的帮助下取得了妓女所所长的职位。瑞丰在妻子的帮助下进入教育局担任科长,不顾瑞宣的反对变相为日本人做事服务。一边在敌人的一番拷打之后,钱老人神志不清的出狱,在胡同邻居的帮助下逐渐恢复神智,钱家儿媳产下一子。在经历家破人亡的打击后,钱老人逐渐认清日本人的面目,独自一人在北平城内开始进行抗战。

第二部《偷生》:在日本人的不断倾轧下,北平人逐渐开始缺煤缺粮,胡同里除了冠家人其余人的生活都变得越发贫乏,日本人也开始了对学校的思想控制,瑞宣不满,向学校辞职进了英国使馆工作。由于日本人内部的势力更迭,瑞丰被新一波的势力推下科长之位,蓝东阳则成了新民会的干部,胖菊子见势改嫁给蓝东阳,瑞丰变得一无所有灰溜溜的回到五号院。瑞宣的不合作态度使日本人抓走了祁家的长孙。

韵梅慌忙中托人找到了富善先生,请求富善先生帮忙,最后在富善的帮助下,瑞宣幸免于难,被救出监狱。日本人开戏园大会遭到钱老人的炸弹袭击,其中小文夫妇被日本人杀害,尤桐芳英勇牺牲。由于众人的告密,大赤包入狱,冠家被封,冠招弟不知所踪,高第与晓荷流落街头。

第三部《饥荒》:日本人的疯狂战争使日本人开始经济紧张,北平也随之开始了断煤断粮的生活,祁家也开始食物紧缺,冬日也没有煤火取暖。失势的冠晓荷与瑞丰一同在街上游荡被日本特务抓走,大赤包在狱中被打致死,高第希望出城抗日在途中被当上特务的妹妹拦截最后回到北平在钱老人的指导下开始地下抗战。

日本人为了节约粮食开始规定粮食份额,每人定量领取掺土的共和面。在这种粮食的摧残下北平人开始流行传染病,日本人在街上抓住得病的人进行活埋,孙七与刚被放出的冠晓荷惨遭活埋。瑞全得到组织的命令回北平进行地下工作,回到北平的瑞全遇见了特务招弟,两人一番争斗后,瑞全是杀死了自己的前女友。因为共和面的摧残小妞子死在了母亲的怀里,在韵梅的哭泣中人们被告知抗战胜利,欢愉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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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老舍(1899-1966):原名舒庆春,字舍予。满族,北京人(正红旗)。中国现代作家,杰出的语言大师,新中国第一位获得“人民艺术家”称号的作家。老舍的一生,总是忘我地工作,他是文艺界当之无愧的“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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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世同堂》读后感35篇

第1篇:《四世同堂》读后感200字

《四世同堂》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而期间人们经历的便是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己的时光,其中一个关键词自然是被中国人民深恶痛绝的日本鬼,他们所做的种种令人发指的事以及他们近乎变态的心理,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决定他们。

第2篇:《四世同堂》读后感400字

我慢慢的松了一口气,轻轻的合上了最后一页书,背负着历史的厚重,仿佛置身于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那小羊圈……一幕幕,清楚的在我眼前跳动,让我为之震撼。

《四世同堂》是一部描写抗日战争,揭露控诉日本帝国主义的残暴罪行,讴歌弘扬中国人民伟大爱国精神老舍先生用犀利的笔法将每个人物刻画的活灵活现,谨慎持家的祈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热血青年瑞全,乐于助人的李大爷,无耻的瑞丰和冠小荷,阴狠得大赤包等等,栩栩如生的描绘出每个人的性格特征小羊圈的各色人等的荣辱观,生死存亡,记述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以小羊圈内人们与日本人及罕见的顽强斗争为例,表现出中国人英勇反抗日本人,为争取抗战的胜利作斗争。

读《四世同堂》,尤使我愤怒的是那一帮汉奸,贪财好色之徒,尤其是大赤包和冠小荷,为了权势钱而出卖自己的亲人,让人既可恨又可悲,但是又让我觉得可喜,最后他们都惨死了,没有一个完整的活下来。

小说以钱默吟先生抗战胜利后惊奇地出现在乡亲们的面前,并与祁老人及一家老小庆祝抗战的胜利而结束,这是完美的结束,是现实,也是读者包括我愿意看到的。

第3篇:《四世同堂》读后感600字

《四世同堂》这本书,据书上写,这是老舍写过的最好的一本书,它讲述的是革命时期日本鬼子闯入北平,小羊圈人原来正常的生活,被搞得不像样子。

对于这个变化,小羊圈里的各家人也产生了不同的反应,从军的从军,反抗的反抗,毫无变化的毫无变化,甚至还有人因为日本人的到来而高兴,成为日本人的走狗。让我最印象深刻、表现截然不同的二人分别是钱默吟先生和冠晓荷,先说钱默吟先生吧!在得知儿子的死讯后,不但没有伤心,还因儿子的死是因为干掉了一车日本人而骄傲,当邻居冠晓荷把他儿子的死因告诉日本人,日本人派人来抓他时,他也没有一丝恐惧,反而昂首挺胸,被捕了后,他也一心只想着消灭侵入中国的日本人,被人救出后,他便开始对外界宣传反抗日本,并给那些反抗者出主意,这没有恐惧,没有害怕,一心把入侵者赶出中国的形象深深打动了我。再说冠晓荷吧!在日本人侵入北平之前,倒也没什么事,日本人来了以后,他就一心帮助日本,全然不顾自己是个中国人,他相信,只要帮助日本就能获得利益,于是便无耻地出卖了钱默吟先生,得到了利益,便更加疯狂地帮助日本,弄得整个小羊圈乌烟瘴气,大家都讨厌他,可他却全然不顾。还和他老婆一起,和一些汉奸、日本人称兄道弟,亲密无间。最后他得了胃病,日本人怕传染,就把他埋进坑里,他却还一心以为,日本人能救他还要给日本人下跪,真是不可救药,令人鄙夷。

老舍用他的神奇的笔,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反抗日本侵略者、毫无动摇的钱默吟先生、瑞全,阴险狡诈的冠晓荷、蓝东阳等,让我们看到了当时场景的重现,让我们看到人们美好的一面,和人们丑陋的一面。真不愧为老舍写过最好的一本书啊!

第4篇:《四世同堂》读后感800字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受组织委派,潜回北平,做情报工作,他在北海公园刺杀了给日本人做特务的招弟,在抗战胜利时,与邻居们共享快乐。他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中国人,他不怕为国捐躯,只希望为战争胜利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是一部灵魂的觉醒史。战争激怒了人,也改变了灵魂。虽然招弟从一个纯洁的姑娘变成了日伪的特务,让人心寒,然而钱默吟却被战争从一个不谙世事的旧式知识分子激怒成投笔从戎的革命者,也让矛盾的高第与瑞全并肩作战,让祈老爷子抱着妞妞去找日本人算账,让小崔和李四爷等人不乏悲壮地为革命而牺牲……这足以让人喟叹,让人震撼!

这是中华民族在危亡之际人性之花的淋漓绽放,是一首铿锵激荡的民族灵魂的交响,这是在先生的妙笔下,一朵永开不败的民族之花。这里,我们借先生的笔看到了一部旧中国的抗战史,了解到了在枪炮的雷鸣中形形色色的最本质的性格,它让我们不断地理解与反思。而透过这部国民史,我们又读懂了一位生在炮火年代的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他轻松幽默的笔调里有的是满腔的愤慨,嘲笑讽刺的帷幔下透露出的是一颗对家国拳拳之爱的心,是对国民蒙昧强有力的呼唤,是对胜利最急切的渴望与坚信。

这位先生,叫老舍;这部书,叫《四世同堂》。

第5篇:《四世同堂》读后感1000字

“假若北平是树,我就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失了,我想我就不再活下去了。”就是这样朴实而又非常到位、形象的话语,深深吸引着我,引领着我一口气读完了老舍先生的巨作《四世同堂》。小说描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侵略中国期间,四世同堂的祁家人和居住在小羊圈儿的普通市民的生活和命运。

老舍在《四世同堂》中对于人物性格的刻画逼真传神,栩栩如生。在描写汉奸时,老舍先生显示出充分的讽刺与幽默才华。冠晓荷与蓝东阳是小说中的汉奸形象代表,“无事乱飞是苍蝇的工作,而乱飞是早晚会碰到一只死老鼠或一堆牛粪,冠先生是个很体面的苍蝇。”而老舍先生用极妙的笔法对蓝东阳做伪日汉奸时道:“蓝东阳的相貌先引起试官的注意。他长得三分像人,七分倒像鬼。日本人觉得他的相貌是一种资格与保证——这样的人,是地道的汉奸胚子,永远忠于他的主人,而且最会欺压良善。东阳的脸足以引起他的注意,恰好他的举止与态度又是那么卑贱的出众,他得到了宣传处处长。”

作者对于动词是精益求精——“对大赤包,在表面上,他无微不至的去逢迎。他几乎“长”在了冠家。”  “长”这个动词的运用,不仅刻画出瑞丰没有出息,死皮赖脸的无耻形象,而且将大赤包、冠晓荷的势利眼表达的清清楚楚。——“看见一个熟人,他的脖子探出多长,去勾引人家的注意。”一般下,“勾引”一次用在女人上,而此处,用在瑞丰上却极为恰当,瑞丰好吃懒做,没有本事却想要大家关注他的不劳而获的形象。

老派市民形象中,刻画的最成功、最富有感染力的是祈老人,他是“四世同堂”中祁家的长者,是守着“老规矩”坐着“老生意”的旧式商人代表。他思想守旧,胆小怕事,顽固地想照陈旧的法规维持全家族的生计。当侵略者点燃的战火烧到家门口的时候,他还一厢情愿地力图包住自家的安宁。国家和民族的危亡,他似乎置若罔闻。当战争初期时,他认不清侵略者的野心,但随着残酷的战争击碎了他晚年无忧无虑的幻梦,在心中逐渐萌生了仇恨、反抗的种子。

我最喜欢里面的祁家第三代祁瑞宣。他善良、正直、具有爱国思想却又软弱忍从,既想“尽孝”又想“尽忠”,在他身上体现家庭观念和民族意识之间的矛盾,还好,最终还是从矛盾、苦闷解脱走上反侵略的新生之路。

而对于北平,几乎每一段都有作者对于北平季节、风俗、建筑、文艺等等深情描述。如老舍先生描写北平的夏天:“假若不愿在家,他可以到北海的莲塘里去划船,活在太庙与中山公园的老柏树下,品茗或摆茶。‘通俗’一点的,什刹海畔接着柳树支起的凉棚内,也可以舒爽地吃半天茶,砸几块酸梅膏,或呷一碗八宝莲叶粥。愿意洒脱一点的,可以拿上钓竿,到积水潭或高亮桥的两边,在河边的古柳下,做半日的垂钓。”

老舍笔下,人不离城,城不离人,北平和北平人,是息息相关的。

《四世同堂》从时间上来说几乎跨越了八年抗战的全过程,反映的是抗战期间北京沦陷人民的苦难生活及其觉醒和斗争,小说刻画了一批汉奸形象,汉奸没有好下场,也是作家憎恨感情的体现。通过爱国诗人钱默吟,祁瑞宣后来与老三一起抗日等,歌颂民族气节和中华民族不敢沦为亡国奴的抵抗精神!

第6篇:《四世同堂》读后感1500字

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诗人钱默吟,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

五年前,十五六岁年纪的我,总觉得世界就在自己脚下。懵懂,单纯,冲动…强烈的正义感配合着自己少的可怜的能力,现在看来,也只是个只知道爱恨情仇的愤青吧!

同样是《四世同堂》,在老舍笔下一个个鲜活,形象的人物,五年时光,我便被自己打败了。

我曾爱过,恨过,愤慨过,鄙视过,感动过。

爱祁家老三祁瑞全,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一个不想做亡国奴而离开北平的人。当回到北平时,已然不是一个毛燥的学生,而成为了有丰富阅历和经验的抗战工作者。爱他有理想有追求,不怕牺牲,只希望为战争胜利贡献自己的力量。

恨那些令人咬牙切齿的汉奸,即便临死却仍是执迷不悟。在狱中仍一直让别人称她为冠所长的大赤包,无论何时何地都对日本人毕恭毕敬的冠晓荷,还有祁瑞丰,蓝东阳,胖菊子,这些让人愤慨的败类,死不足惜。

会同情那位学识渊博的钱诗人。被冠晓荷出卖入狱,出来时只剩半口气,大儿子为国捐躯,二儿子气病身亡,太太死在墓碑上。可怜一个文人,面对日本人的折磨,仍有勇气做地下党,虽又被抓,却也是令人钦佩的老人了。

彼时读到这样的沦陷的北平,爱国之心便涌上心头,从老舍笔下着实又恨了一把。恨那些残忍,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日寇;恨那些软弱无能,不予以抗争的国人;恨那些利欲熏心,卖国求荣的汉奸;恨那个动荡不平年代,那一座城。

此时再读《四世同堂》,分明看出了老舍先生在序中写着“在这年月而要安心写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点不知好歹”的些许意味。

《惶惑》,《偷生》,《饥荒》;“战争”,“沦陷”,“觉醒”。

四代人的家庭,祁老太爷所想要维持的一直是这些,似乎关上门来,门外的世界便与“我”无关。是有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意味呢!其实也折射出从古至今现代社会,此种人性。“不关乎自己,无所谓他人”,值得反思。

不得不提的还有钱默吟老人,此时我已不能再用可怜二字去看待这样一位让我找不到合适的词汇来形容的老人。不论是本性,或是仇恨使然,这样一位吟诗作画,浇花看书的清高而又高深莫测的老人,却也诠释出几分“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这样一个舞文弄墨的诗人,确是坚强勇敢革命战士的化身,像是大多数北平人,更甚是中国人,从惶惑,到偷生,最后觉醒。一如此时的中华民族,是一条任何力量也无法阻挡的巨龙,直上云霄。 “外表上并没有什么英雄气概,浑身满布战争的创伤”,抗争胜利时,钱老人就这么从狱中走出,平凡的老人没有什么光环,却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铿锵有力的“时代战将”。

我也曾以为非生即死,或许是年纪太小所以才那样的爱憎分明,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子。只是那个时候我不懂,在这个社会里,一个人,不止担负着自己,同时还要承担许多。

譬如责任。祁瑞宣则是如此:他常常想象,假设他孤身一人,没有四世同堂的枷锁,他定然会把满腔的热血洒在伟大的时代中。可是,人生不是想象的产物,责任是你永远逃避不了的镣铐,把你束缚在命运中。是文化人,还是废物?大概都不应,也无法单纯的评判吧。

住进小羊圈里的两个外国人——英国使馆的富善先生和日本老婆婆。

“富善先生似乎一眼看到了一部历史,一部激变中的中国现代史。祁老人是代表着清朝人的,天佑太太是代表着清朝与民国之间的人的……瑞宣纯粹是民国的人……小顺儿和小妞子是将来的人……”

“看到祁家四辈人他觉得他们是最奇异的一家子。虽然他们还都是中国人,可是又那么复杂,那么变化多端。最奇怪的是这些各有不同的人还居住在一个院子里,还都很和睦,倒仿佛是每个人都要变,而又有个什么大的力量使他们在变化中还不至于分裂涣散。”

日本老婆婆:“对于日本人,我只愿他们因失败而悔悟,把他们的聪明与努力都换个方向,用到造福于人类的事情上去。”

只是一个四代同住的院子,一个小小的小羊圈胡同,一座没有硝烟,没有枪炮,却暗藏汹涌的城。老舍只是精准的描绘了那些小到尘埃里的人物,不曾跌宕起伏,却深刻人心。而岁月,也让我从中品尝到了不同的滋味。许多事情看法变化了,想法新增了,理想束缚了,评判复杂了……不变的……

“一朵花,长在树上,才有它的美丽;拿到人的手里就算完了;北平城也是这样,它顶美,若是被敌人占据了,它便是被折下来的花了。”

“假若北平是树,我就是花,尽管是一朵闲花;北平若是丢了,我想我就不再活下去。”

——老舍这样写到,平淡朴实,写进了我的心里。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应铭记吧!

第7篇:《四世同堂》读后感2000字

断断续续看完了《四世同堂》,打心眼里喜欢这部小说。文章以小羊圈为线索,写了小羊圈里的几户人家在北平沦落后的悲欢离合。老舍先生是语言大师,人民艺术家,他的语言文字是别有风味的,诙谐但干净。这部小说中透过大量的心理描写,来刻画各种北平人的特点,软弱又坚强、怕事又勇敢、狡猾又老实。老舍先生细致真实地刻画了北平人民。

故事在祁家小院拉开帷幕,写了祁老人对日本人围城的担忧,他认为怎么也不会超过三个月。几乎所有的人想法都跟祁老人一样,认为日本人不会伤害百姓,不会株连无辜。因此,谁都没有亡国之忧,只求保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但是,在日本人的统治下,谁都没有真正的太平,小羊圈的各家各户都受到了大大小小的影响,一幕幕惨剧血淋淋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如果说常二爷进城买药被罚跪是小事的话,那第一件大事就是钱诗人家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钱诗人的儿子载着一车日本兵壮烈牺牲,钱诗人被捕,受了酷刑,钱诗人的另一个儿子病逝,妻子自杀。眼睁睁地,一个好好的家就这样分崩离析了。这一幕幕悲惨的景象惊心动魄,让人不忍睹视,但是又迫切想知道故事怎么发展,急切地看下去。

我特别喜欢小文夫妇,虽然他们是“戏子”,不过小文出身名门,被迫拉琴度日,但是他身上还有一种“贵族”精神,不沉沦不市侩不消极,淡泊钱财名利,只要自己过得舒坦,不管其他。不管家道多么没落,日子多么困窘,他依然是个“人”,在苦的时候他能果腹度日,稍微有点余钱,他也会将日子过得有滋有味。正因此,也才有后面的故事吧,小文夫妇借演戏为名,杀死了日本人。当然,他们也血溅当场,死无全尸。

小羊圈里死的最无辜的是拉车的小崔,他是为了送冠晓荷去参加一个集会,但是被作为替死鬼给砍了头。

死得最悲痛的是祁天佑,因日本人的过错给店里多送了十双鞋,结果授予“奸商”的头衔游街,边游街边说骂自己是奸商。天佑不堪其辱,当天晚上,投湖自尽。天佑是家里的顶梁柱,半边天,有他,家里人才觉得踏实,才觉得温暖。但是他没有和任何人告别就离开,是全家人最深的痛。

当一幕幕悲剧走进小胡同,也走进了我的内心深处,这是我们在 “抗日神剧”中看不到的情节。当外敌入侵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安稳,“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这部小说应该推荐给我们所有的青少年读一读,这是最好的爱国主义教育读本。

老舍先生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写这部小说本着一个善良的愿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说说这部小说里的五大汉奸和他们的下场。

晓荷,他仅仅为了向日本人献殷勤,没有证据就开始举报钱诗人。这是他所做的第一大恶事。为了恶心他,老舍先生没有安排他升官发财,一直被“笼罩”在“大赤包”的阴影下。后来他被抄家,被下监狱,出狱后不思悔改,衣食无着,因肚子痛被日本人拉到城外“消毒”,也就是被活埋。这个下场是让我们读者大快人心的,死得也算惨烈。

“大赤包”,老舍先生对她丝毫不手软,将她相貌描写得特别丑陋。她亲日之后,成为妓女检查所的所长,从此醉生梦死,大肆敛财,贪得无厌,而且愚蠢至极,比如最后她给她的助手十万。她被抓是因为“狗咬狗”,汉奸蓝东阳诬告了她。她入狱后特别悲惨,没有吃的,没有衣服换,她发疯至死。老舍先生写她在狱中所受的折磨也是不惜笔墨,极力渲染,读之,虽感恶心,也感畅快。

蓝东阳,应该说是老舍先生笔下最恶心的一个人,首先是他长得既丑,又脏又臭。其次,就是他对日本无限忠诚,时时刻刻都在念叨“万岁”。他还具备一切坏人的一切缺点:小气贪婪,连泡妞都只买几粒花生米,但是,老舍先生巧妙地以恶制恶,让他娶了胖菊子,被整的够呛,所有财产被席卷了;他没有底线,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令人发指。不够,我觉得他的下场不算最坏的,被送往广岛治疗,被原子弹炸死。

胖菊子,祁瑞丰的老婆,她最初追求的就是好吃懒做,好逸恶劳。但是,她的丑陋是慢慢展现出来的,喜新厌旧,贪图享受,没有廉耻,贪婪无比。她嫁人,而是嫁给“什么长”,而不是某个人,所以,她抛弃了祁瑞丰嫁给了最恶心的蓝东阳,一对奇葩走在了一起。最后,她沦为下等妓女,卖淫为生。

我觉得祁瑞丰也是汉奸极品。日本人一进城,他就想着怎么和日本人拉上关系,但是实在没有门路,只好巴结冠晓荷。他所做的一切也实在是说不出口,一心想着自己怎么贪图享受,背信弃义,不念手足之情,而且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最可笑的是冠晓荷家败祁瑞丰丢官后,俩人打听到冠晓荷二女儿做了特务去投奔,被日本人抓后,由天津调来两位有权威的“支那通”,结果是:在相貌,言谈举止,嗜好,志愿,心理,各项中,晓荷的评卷分数是九十八,瑞丰稍差一点,九十二!而据那两位支那通说,能得到平均分数八十分就可以做第一等的顺民,晓荷与瑞丰应该是超等。瞧,老舍先生是怎么恶心他们的。他死得很痛快,就是被日本人抓走后,不分青红皂白杀了,丢了一件他穿的衣服到院子里。

这些坏人,老舍先生一个都没放过,送他们去了该去的地方。同样,老舍先生也给“好人”安排了比较圆满的结局,虽然钱诗人家都破了,但还留下了一个孙子,而且,钱诗人第二次被捕后没有受刑,被营救了出来。不美的姑娘高弟走上了革命的道路,最后也和祁家老三走在了一起。

唯一不圆满的是祁家的小孙女被饿死了。我想,这是老舍先生再次对日本人可恶行径的控诉吧。最终,老舍先生不能释然,悲剧就是悲剧,日本人种下的罪恶,是永远不能忘怀的,是应该铭记的,他们杀死了太多无辜的人,包括不谙世事的娃娃也没有幸免。

读过这本书,感受着各种人物的悲欢离合,也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恨——倭寇和汉奸。让我特别感慨的还有老舍先生文字的魅力,想象丰富,描述得淋漓尽致,描述得细腻精致,描述得入木三分,让人深深折服。文字,不管是让我们恨也好,爱也好,它本身就有无穷抗拒的魅力。

第8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生活之余,用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囫囵吞枣地看完了老舍的长篇小说《四世同堂》。这篇小说给我最直观的一点感受就是,那时,北平人生活及其艰难,几乎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再看看现在,祖国繁荣富强,人民生活幸福安康。两边对比,天壤之别。不由得心生感慨。平静美好的生活来之不易呀!国破家亡,国强民安。平日,这种话显得大而空,但以这篇小说为背景,再去回味这句话,的确就有了较深刻的感悟。

小说中的背景是二次世界大战, 日本侵略亚洲的中国主战场。在这场战争中,北平城貌似平静,没有硝烟和炮火,但是城外传来的隆隆炮声和空中飞过的轰炸机以及街上日渐增多的日本人,无不提醒着人们,这就是战争。日本人的战争,不单单是真枪实弹,烧杀抢掠,还要从经济上扼住中国人的咽喉——自印钞票流通,控制日常百货供应,尤其是粮食的供应。更要从文化上进行侵略和腐蚀——利用中国的文化为其侵略行径粉饰掩盖,严禁中国人有自己独立的思想。

在这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催生了许多粉墨登场的小丑。以大赤包、冠晓荷为代表的一批巴结献媚日本人,出卖灵魂的无耻之徒,不择手段,千方百计地陷害百姓,大把捞钱,为自己赢得了短暂的权利、金钱和平静的生活。这种看似荣华富贵的生活如同开在腐烂尸体上的花朵,貌似艳丽无比,实则臭气熏天,让人掩鼻,令正直的中国人唯避之而不及。假洋人丁约翰盲目崇拜欧美,不关心国事,不同情百姓,一味追求自己狭隘的幸福和所谓上等人的生活。还有蓝东阳、招弟、胖菊子等一帮丑恶嘴脸的下流人,为了嗟来之食,宁肯抛弃做人的最起码尊严,跪地匍匐在侵略者前面,甘心做民族的罪人、败类。

但是,更多的北平人在侵略来临的时候,团结一致,同仇敌忾,共度难关。小羊圈胡同的李四爷是一个慷慨,有侠肝义胆心肠的人物。街坊邻居,无论谁家缺吃少穿或遇到了过不去的坎儿,他只要有点能力,都一定要出手相助。瑞全代表有知识、有头脑、有能力的青年,毅然抛弃了温馨的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义无反顾地走上了抗日的道路。钱默吟老先生在经历了家破人亡的家庭变故后,由一个只钻学问,不问政治的老学究,决然地投入到了抗日的地下斗争中,成为一个活跃在敌人皮子底下的抗日分子。瑞宣代表性格懦弱,委曲求全的一部分人,在经历了父亲、女儿无辜死亡,自己入狱的大劫之后,由一个温文尔雅的不抵抗分子转变为一个抵抗侵略的隐形斗士。

通过形形色色人物命运的描写,揭示了百姓、战士、汉奸不同的人生道路和命运,也明确地昭示世人——有侵略就有反抗,中华民族是坚强不屈的民族。文中释放出的信息是:短腿小鬼(文中语)可不管你是否是它的一条狗,只要它认为你可疑,不值得信任或没有利用的价值了,旋即投狱、折磨、杀死,没有丝毫的理由。这就是日本人的强盗逻辑!这就是这个民族嗜血成性的侵略本性!只有我们自己手握武器,充满胆量,狠狠地痛击它,它才能乖乖地缩回头,在它的小岛上蛰伏不动。

思绪从文章转回现实,当今社会,吃的穿的应有尽有,孩子有学上,大人有工做,休闲娱乐更是花样繁多。百姓安居乐业,幸福快乐。但是,一旦发生战争,眼前所有的秩序将发生巨大的改变。尤其是我们要时时刻刻提防那个曾经在我们的土地上,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至今仍然在蠢蠢欲动、伺机复出的强盗。只有我们国家强大了,民族强大了,才能镇伏它,让它永远做着它的黄粱美梦,不复苏醒。

第9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周末,我一如既往的走进了图书馆,特意穿梭在最靠里一排排古老的中国经典前。老书不是特别多,我一眼就看到了横放在书架上的《四世同堂》,心中竟阵阵惊喜之感。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是很早以前就有所耳闻的,在班级里老师也一再推荐我们去读《四世同堂》。早些时候听奶奶讲过的《四世同堂》已经记忆模糊,只依稀记得“四世同堂”这几个字和书中那个饱经风霜的大家族的老人。我毫不犹豫地借走了这本书。揣在怀里,书很厚,沉沉的。

重新接触《四世同堂》,给了我年少时没有的感受,我想,这不仅仅是年龄的原因,或许更多的,是对世界的理解和认识。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以及社会的黑暗,我仿佛看见了战争中的北平,沦陷中的北平,觉醒中的北平。那时的北平离我相隔万里,却又感到近在咫尺。

《四世同堂》有百万余字,其中分为《惶惑》,《偷生》,《饥荒》三部。在这个以乱世、战争为背景的大家族中,老舍先生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大赤包,棚匠刘师傅......

整本书围绕当下血雨腥风的北平展开了叙述。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老舍先生是这样说的:“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读起来更觉得自然亲切、通俗易懂。

北平沦陷了,百姓们缺吃少穿、受尽苦难,可是日子却还得过,如果大家都死了,那也好,可能战争就不会显得那么残酷无情了,奶奶告诉我,其实死也是为了活。我就感到奇怪,为什么逃离危险的都是些好的、会拍马屁的,而留下来受苦受累的都是些体弱多病、懦弱无能。后来,随着对《四世同堂》的深入,我渐渐明白了,在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想要不违背自己的良心做事,又要保全自己是不可能的。正所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良心与性命只能选择一样,应该没有人傻到会拿性命去换良心。尽管能博得一个美名,但又有多少人能记住你的名字,只有那些选择了忍辱负重地活,被称为“汉奸”的人,才能风风光光地被人们所认识,哪怕背负了再多的罪名,被群众认识只需惊鸿一瞥的时间。

第10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汉奸、平民、日寇上演着小羊圈的悲剧。

“啪”的一声,李四爷倒下了,“扑通”,天佑跳河了,“下去”,小崔被活埋了,妞子饿死了,仲石和孟石已经是梦了。看着鲜活的人物一个一个地倒下去,我眼前一片茫然。血溅满了天空,但风在吹,河在淌,还是以前的样子,只不过在心中少了一点安慰,多了一点悲伤。

这是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

8年抗日,我和祁老太爷一家在小羊圈中一同经历着血雨腥风,一起为家人的失踪而担心,一起因家人的死亡而痛苦,一起默默地怀念着相交多年的老邻居,一起品尝着“共和面”的苦涩,并用我们微不足道的方式保卫着自己的家园。看似平凡的小羊圈中,其实处处都唱着悲壮的歌。

这些鲜活的人物反映了笑的艰辛,他们带着抗日的梦去了,书上的纸也多多少少地湿了。我带着沉重的心读完每一页,一颗不让人欺侮的心在我胸膛里跳动。

我读完书,好像有一条民族的重担压在我肩头。一股爱国的火从我的心里迸发出来,我眼中满是因我的渺小而产生的悲愤。我放下笔,望着蓝蓝的天,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觉我的血液里流淌着祖先的梦。天空中仿佛出现了小羊圈中所有街坊和齐老太爷一家的笑脸,他们在分享着抗日胜利的喜悦。

突然,一缕阳光斜射进屋,我赶忙推开了窗户,让清风微抚我的脸庞。风慢慢的吹着,用它轻柔的手抚过《四世同堂》的书页。那古香古色的书页被风儿吹动,慢慢地向后翻着,直到翻完了这本书。

是呀,八年的战斗,我们都扛过来了,就像风儿翻书,一页一页,竟把一本厚厚的《四世同堂》翻了过来。我看着红日冉冉升起,给大地带来温暖,那是天堂中的人们对地上生灵的祝福。风清云淡,鸟儿欢唱着,人们忙忙碌碌的,祖国繁荣兴盛。

东方的红日升得越来越高,光芒无比刺眼,谁都不敢正视它了。

读完《四世同堂》后,天佑的死让我珍惜生命,妞子的死让我珍惜粮食。 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我要更好地学习,不忘国耻,一点点积累,为祖国做贡献,让世界为中国喝彩。

第11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那个曾经颠倒是非,硝烟弥漫的北平……

《四世同堂》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而期间人们经历的便是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己的时光,其中一个关键词自然是被中国人民深恶痛绝的日本鬼,他们所做的种种令人发指的事以及他们近乎变态的心理,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

《四世同堂》里面那些很具有代表性的汉奸形象十分引人注目。“汉奸”,这个在那个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他们只是目光短浅的爱财小人,为了财出卖了国家和自己的灵魂。他们风光,人们看着恨;但他们死,人们看着却不是想象中的痛快。“汉奸”是可悲的,因为没有了对国家的爱对自己的尊重,他们只是一些迷失了方向的可怜人。而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当中国没有被侵略的时候,他们无权无势,而日本人的目的是吞噬中国,俘虏中国,他们知道只有凭借汉奸的贪婪以及中国腐朽的封建思想才能达到目的。这样便给了汉奸们升官发财的机会,而汉奸们又意识到了是日本人给他们带来了钱与权,理所当然他们更加拥护日本人,而还没得到这些的,便更会使劲各种手段去讨好日本人,这样便奠定了中国汉奸前赴后继的情况。

如果说汉奸是那个时代所造就的,那么我想招弟、野求更是当时的牺牲品吧!作为大赤包的女儿,她注定是不幸的。生活在一个极其虚伪、极其自私,不知荣辱的小人家中,就算她的本性如何善良、纯洁,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变了,变成了一个只会享乐,没有思想,不懂正义、使命、爱国的女人!

《四世同堂》分为三部,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真实地纪录了革命战争期间中国首都的社会现状,展现了满目疮痍的真实图景。老舍揭示了人性堕落其后的某些隐含的因子。祁老人在忍无可忍之际终于站起来向日本人发出愤怒的呐喊,然而一旦抗战结束,他又很快忘掉了自己所遭遇过的苦难,对他的重孙小顺子说,”只要咱俩能活下去,打仗不打仗的,有什么要紧!即使我死了,你也得活到我这把年纪,当你那个四世同堂的老宗。”家族文化的精神重负,没有人敢站出来,青年人中虽然有一部分充满斗志,敢出说话,但是迫于生活压力还是顺从了大潮,苟延残喘的生活。

其实,老舍在讲述这部气势恢弘的民族史诗的时候也隐含着希望和期待。文中最后一句,起风了,恰似没有结尾的结尾,却让我们更深的体会出老舍的那份心思。历史大潮在汹涌澎湃着,中国的命运也将翻开新的一页,除了叹息和悲哀,更多的是中国未来的希望!

第12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我合上书,老舍的《四世同堂》就这样读完了。这样就结束了么?书中那凄凉悲壮的感觉仍然挥之不去,我总觉得还应有什么。

这本书讲述了在北平沦陷的八年中,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小羊圈胡同中各色人物的遭遇。在日寇铁蹄下,那黑白颠倒,暗无天日的世界。当时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人们的惶惑与软弱,民族的精神与气节……在作者的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

小羊圈这个地方是北平城的一个缩影,那各个阶级的人民是北平广大平民的代表。老舍是着重并且擅长写人的,他写的真,写的活。在《四世同堂》这部小说里,他刻画了六十多个人物。

不愿得罪人,一心只想庆得了八十大寿的祁老太爷;有文化又爱国却无法抛下家人的中学教员祁瑞宣;忠厚善良的商人祁天佑;满腔豪情的热血青年祁瑞全;胆小怕事却无聊的祁瑞丰;无怨无悔的韵梅;乐于助人的李四爷;无耻狠毒的冠晓荷、蓝东阳、大赤包、胖菊子、高亦陀等人。还有拉车的,唱戏的,抽烟的,妓女等等。

在那样的世道下,祁老太爷悲痛,无奈,知道了反抗,他说:就是一口锅,也别生在这个年代呀!忠厚老实的人被逼得跳河,无辜善良的人被残忍迫害,单纯的少女一步步堕落;一个隐士诗人被逼成了革命斗士,奸诈狡猾的小人却横行当道……

八年的风雨飘摇,战争给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给中国大地留下了斑斑伤痕。

小说中有爱国情怀的'人塑造的很好,汉奸形象尤其饱满。在太平日子中,他们没有权没有势,日本人打过来了,要改朝换代了,他们就忙着巴结。连名字都改成了日本味儿的,他们心甘情愿的当日本人的走狗,无论何时都毕恭毕敬的,见到日本人都赔上笑脸,鞠大于九十度的躬。当别地有了反抗战争时,他们惶惑不安;当中国城池沦陷后,他们反倒组织各种人庆祝。但他们的死不但没能让人感到痛快,反而让人觉得悲哀。大赤包在狱中都疯叫着她是“冠所长”,冠晓荷被活埋前都对日本人卑躬屈膝。

这是中国人可悲的一面。在利诱威逼,高官权势之下,丧失气节。曾经拳打汉奸的金三爷,因为日本人带来的生意好转而感激,他甚至出卖了钱默吟先生。年轻貌美的招弟,堕落成一个出卖肉体的女人,却还以此为荣。这无疑是贪念作祟,以致自掘坟墓,最终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当抗战终于胜利。人们已经不怎么能高兴起来了。年幼的妞子饿死,祁老人抱着尸体像去找胡同里的日本老太婆,胡同中的一些人想要报复,当大家把持不住的时候。

瑞宣站了出来:

“她,是咱们的朋友。”

一句振聋发聩的话,不得不赞叹老舍的目光长远。

无论如何,那都已是历史,但我不禁想到,我们离他还有多远,现在社会上贪婪,软弱,利益熏心的人,在当时或许就是一个汉奸。而我们,假若处在当时的社会又会是哪一种人?怎样的人?

第13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四世同堂》是我读的最过瘾的一部中国近代文学书籍,没日没夜的看了几天,给我的冲击却是久久不能平静的。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八年的厚重写在了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那个年代的风雨飘摇。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给中国留下了无尽的伤痕。

钱默吟老先生是全书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是忽略书中如此坚强的一个老人。撇开他的政治观点不说,单单他的坚强勇敢,就足以是全书一抹不容忽视的风景。钱老是个有知识有文化懂事理的人,这在那个年代是个不可多得的革命战士。在全书缓慢的节奏中,钱默吟是一个紧凑的神秘的形象,俨然为书增加许多铿锵之力。中国正是因为有千千万万像钱先生这样的人,才终于站起来走向光明。

中国人是痛恨日本人的,看着《四世同堂》,你会更加确信自己对日本人的恨。然而那个年代的中国人又是无助的,新旧社会的交替给人带来的迷茫是无尽的,人像是迷了路,是不知所措的可悲。所以有的人革命了,牺牲了,有的人背叛了,惨死了,没有一个人是完整的存活了下来。

战争结束了,没有胜利的喜悦,更多的是悲壮。然而,《四世同堂》并不是一个悲剧。人们一直疑问老舍先生为什么要给大家一个不是结尾的结尾,人们诧异于故事的戛然而止却不知结局。其实所有的故事都是没有结局的,结尾一句“起风了”,我想就足以表达老舍先生的意思了。历史的车轮辗转向前,历史的洪流潮起潮落,起风了,但不一定吸沙,或许打雷,或许下雨,渺渺茫茫。中国始终推着大车前进,泥泞和伤痕总是有的,但回首过去悲壮的一页,除了记忆和叹息,我们应该看见预示着的光明的未来。

感谢老舍先生给后世留下了这部中国的《战争与和平》。

第14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老舍先在序中生写道:在这年月而要安心写百万字的长篇,简直有点不知好歹。算了吧,不再说什么了!是不是可以说,是强烈的民族意识和责任感,使老舍先生完成了这部作品。《四世同堂》,百万余字,分《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我跟随着这三部曲,随着老舍先生细腻笔触刻画出的小人物的心理和生活状态,走进了战争时的北平,沦陷中的北平,觉醒中的北平。那时的北平似乎离我很远,又似乎离我很近。

《四世同堂》塑造了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祖孙四代的人物形象,祁老太爷,祁老太爷的儿子天佑,老是病病歪歪的儿媳妇,三个孙子:瑞宣,瑞丰,瑞全,没上过学的长孙媳妇韵梅,头发烫的象鸡窝,身段象啤酒桶的二孙媳妇胖菊子,重孙子小顺儿,重孙女小妞子。以及另外住在小羊圈胡同的人家,诗人钱默吟,两个老婆的冠晓荷,好心肠的李四爷夫妇,基-督教徒丁约翰,会唱戏的小文夫妇,剃头匠孙七,拉洋车的小崔,棚匠刘师傅......北平沦陷后,小羊圈胡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发生了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心理的变化。老舍先生通过小羊圈一群人的性格,生活,心态变化,让我们看到了沦陷后整个北平人的动态过程。以人物的细部特征和对话描写,精妙的刻画出人物的性格和心理状态。比如祁老太爷的儿子祁天佑,“作惯了生意,他的脸上永远是一团和气,鼻子上几乎老拧起一旋笑纹”。韵梅的“只好低着眼皮笑了一下。”冠太太大赤包,“她的眉眼一天到晚在脸上乱跑。”比如瑞宣和钱诗人说到钱的妻弟野求,钱诗人说:“别提野求!他有脑子,而没有一根骨头!他已经给自己挖了坟坑!是的,我知道他的困难,可是不能原谅他!给日本人做过一天事的,都永远得不到我的原谅!我的话不是法律,但是被我诅咒的人大概不会得到上帝的赦免!”钱诗人的这段话和一连串的惊叹号,他和他妻弟的心态一目了然。书中以景色景物的描写映衬环境和人物的心境,相辅相成,读来更觉自然亲切。

第15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一口气看完了老舍先生的名著《四世同堂》,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士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任劳任怨的大嫂、热血青年瑞全、耿直的常二爷、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四大妈、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阴狠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一步步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桐芳、最终成为革命青年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漫长的八年,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获取的比较抽象空泛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无悔这近乎不眠不休的一日一夜。

老舍先生是我非常欣赏的中国作家,之前也不过看过他的话剧茶馆和几个短篇,‘马裤先生’、‘抱孙’、‘眼镜’ ... 他那不着痕迹的幽默让我彻底折服,他笔下的人物仿若一幅幅漫画肖像,看似夸张滑稽,可是琢磨之下却又发现如此神似。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滑稽人物也许是那个年代特有的产物,可是却也会一代代遗传到今天的我们身上;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塑造了中华民族这一特殊的民族,在先生的笔下,总会看到活生生的自己,让人掩卷深思......

第16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四世同堂》是一部中国现代长篇小说名著,全书分小羊圈、偷生、事在为人三部。小说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描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侵略中国期间人们经历的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己的时光。

小说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下,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更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

看完全书,仿佛置身于那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古老的北平城中那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爷、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郁的瑞宣、由隐志诗人变为革命斗士的钱默吟、狡猾却正直的白巡长……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在眼前跳动,漫长的八年,一切北平人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困苦屈辱不幸死亡反抗斗争,使我更深切地了解了中华民族活动那段历史,一种愤怒感与一种爱国感油然而生,我为汉奸们所做的一切感到愤怒与惋惜,为国家的灾难所感到悲痛,但是,当看到有人为国家做事,反抗敌人时,我热血沸腾,心潮澎拜,感到要爱护自己的国家,要在国家危难的时刻去尽力做,使我们的祖国不受侮辱和侵略。

第17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北京太大也太神秘。我用了我人生头十九年的岁月也只是比没到过北京的人知道的略多一点儿。利用假期,我看以北京为背景的小说。我读书不纯,因为我不是因为喜读书儿读书,我是有动机的。但我的动机却又很单纯:只想在有人取笑我不像北京人的时候,我可以道出一些不为众人所知的,帮我挽回些“北京人的面子”。

读北京的故事,我能想到的最有资历的作者就是老舍了(因为我能想到的作者本就很少)。最终选定了的是反映抗日时期小羊圈胡同生活的《四世同堂》。

虽然有些小动机,但这次读书也真让我知道了很多“新鲜事儿”。比如天安门前的广场久已有之,我在这之前都愚蠢的以为它是新中国的后话;又比如知道了一种叫“冰碗儿”的小吃。那是一种消夏冷饮,有类似冰激凌的功效:纯洁的瓷碗儿上先垫好一层剔透又玲珑的冰块儿,再铺上青青的滴着露的嫩荷叶。瓷碗、冰块、荷叶,这三样儿,好就好像化妆的“打底”,真正的主角儿才要出场呢。核桃仁儿,菱角仁儿,杏仁儿,藕片儿舒舒服服的躺在荷叶为辱,冰块为垫,瓷碗为板的冰床上。件件都是清新,口口尽是爽脆。这是白玉,水晶和翡翠联袂捧出的艺术珍品。我虽没亲眼见过,也未亲口尝过,但是书中的文字已在我的脑袋里绘出了形象,流出了滋味儿。

可是再怎么说,毕竟我是喝北京的水长大的(虽然不知道是不是永定河水,反正必定是北京的水)。不是有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么?所以我的北京生活与书中的正常人家的相比较,应该相同多过相异吧。这也许也正是我看的入迷的原因。不仅是“知新”更有“温故”的作用。

第18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中国著名的作家老舍先生曾写过一本书,名字叫《四世同堂》,这本书讲述了当日本人占领北平侵略中国的期间,四世同堂的祁家人和居住在小羊圈儿的普通市民沦陷时期内平凡而又不甘于平凡的一段生活。

老舍在《四世同堂》中对于人物性格的刻画逼真传神,栩栩如生。里边描写了三个人,让人印象深刻。祁瑞宣是一家之主,为人宽厚温和,但还有中国人的血性,他在北平刚刚沦陷的时候,将自己的三弟送出去抗战,并且告诉学生和街坊们,中国没亡国,他就像黑暗中的一颗星星,虽然不是很亮,却能带给人希望。钱默吟是一位诗人,因为他的二儿子仲石摔死了一车的日本兵而遭到了日本人的毒打,回来后,变成了一位爱国诗人,他整日不断地奔走,游说更多的年轻人加入抗日的队伍。冠晓荷,一个彻头彻尾的汉奸,每天想的只是如何升官发财和一些占便宜的琐事,靠着出卖身边的人和事赚取些许蝇头小利。老舍笔下,人不离城,城不离人,北平和北平人,是息息相关的。

《四世同堂》从时间上来说几乎跨越了八年抗战的全过程,反映的是抗战期间北京沦陷人民的苦难生活及其觉醒和斗争。《四世同堂》与其说是写一个家族的兴盛衰灭,不如说是记录一段屈辱的历史里人性的挣扎。他代表的是一个时代,从小家看大家。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更要珍惜生活的不易,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教学生做好人,做对国家有用的人。

第19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四世同堂》是老舍最著名的长篇小说。虽然将近80万字,厚厚的一大本,可内容精彩、情节紧凑,是那种想要一口气读完的好书。全书分惶惑、偷生、饥荒三部曲。小说描述了日本人占领北平,侵略中国期间,四世同堂的祁家人和居住在小羊圈儿的普通市民的生活和命运。反映了那个年代中国的黑暗,老百姓的苦难,以及中国人顽强不屈的民族精神。

这部书里的人物众多,有英勇抗日的热血青年,有文雅的诗人、有普通老百姓、有与世无争的贵族、有无良汉奸、更有无耻的卖国贼。在老舍的文字中,他们充满个性,是活生生的人物。但这些人物并非是通过直接描述才体现,而是从小说中属于他们的一行行文字中表露出来。每个人的性格、精神、言语都那么的不同,比如耿直的常二爷、胆小怕事祁老人、看似狡猾却有良心的白巡长,莽撞的小催,还有无耻的蓝东阳。老舍把他们写活了。我仿佛来到了当年的北平,走进毫不起眼的小羊圈儿胡同,看到他们每个人,听到他们的说话,这真是奇妙,老舍的文笔太好了,他把人物写进我的心中,让我倾听他们的故事,关心他们的命运。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祁家老大——瑞宣,充满文人气质。他虽不像瑞全或是钱老人那样勇猛地和日本人对抗,但是,在那样的年代和环境,他是个老师,更知道亡国奴的耻辱。他虽有爱国精神,可是他还要养家,还要保护家人,所以他不可能像瑞宣那样毫无顾忌地冲锋陷阵。但是,就是这样的爱国精神也是宝贵的。

我最同情的是那位学时渊博的钱老人,他的命运真悲惨。先是被冠晓荷出卖,进了牢,受劲折磨拷打,出来后只剩下半口气。大儿子为国捐躯,二儿子气病身亡,太太碰死在墓碑上。这么一个只会舞文弄墨的老人,被日本人折腾得家破人亡。我看到了日本人的狠毒,同时更佩服这位钱老人的骨气,一个中国人的骨气。他没有被吓倒,没有屈服,反而去抗争、去拼命!他敢做地下党,写传单,发情报,还往日本人堆里扔手榴弹。虽然最后他还是被日本人抓进去了,可是做为一个老人能有这样的勇气,令人钦佩。

我最痛恨讨厌的是冠家人,特别是那个大赤包,“大!赤!包!”瞧这几个字就够让人恶心的,像个大肿瘤。人呢,更丑,水桶身材,满脸红斑,胖的没脖子,不论她涂多么厚的粉,烫什么样的头,看上去还是像个“丑八怪”。她是最不要脸的人,想尽办法巴结日本人,或是有点儿权势的军人,甚至连英国使馆的富善先生她也抓住机会,前去“拜访”。富善先生满脸惊愕地说:“这也是中国人?”看看,她哪里配做一个中国人,她不过就是一条狗,仗着日本人的走狗!

在这部小说中,我第一次知道了“共和面”,这是日本人给中国人的粮食。里面混杂着泥沙,用水根本和不成面团,更蒸不成馒头。可怜的妞妞就是吃了“共和面”死的。这是日本人的罪恶!他们根本不把中国人当人看,这“共和面”是连猪都不吃的食物。这是中国人的耻辱!

日本人的罪恶是数不清的,他们在街上随意杀人,胡乱扫射老百姓,到处修机场,刨坟盗古墓。不过随着中国人的奋起反抗,日本的日子也不好过了。别看他们表面上拿个刺刀,威风凛凛,半夜也会偷东西,连祈家的门栓他们都偷。

日本人没有人性,是野兽!就连最巴结他们的走狗冠家也被他们收拾了。冠晓荷最后被活埋,大赤包下狱发了疯。日本人用他们的时候,给他们钱和官职,利用他们去害有良心的中国人,一旦大势已去,就连这些走狗他们也不放过。这也是冠家的罪有应得。

这部书让我深切地了解了那段历史,那段中国人屈辱的历史。也让我更深刻的体会“勿忘国耻,振兴中华”的真正意义!

第20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去年生日同学送的《四世同堂》,三部,一年过后,有点惭愧,才看了一部!开始看时,就想着到时候看完了能写篇读后感,就像初中还是高中那时候常写的读后感。此刻摆在自我的床头,却总有些原因,让你静不下心看第二部,那就先写写感受,看后事如何?

第一部,《惶惑》。瑞宣、瑞丰、瑞全,祁家的三兄弟,有着不一样的性格,走着不一样的道路。

记得当时看到瑞宣的一段独白时,自我就发了一个动态,与其说当时自我特能理解瑞宣的感受,倒不如说那一刻的自我就是瑞宣。文章写道:瑞宣认识他自我,他觉得他的才力,智慧,气魄,全没有什么足以傲人的地方,他只能尽可能的对事对人尽到他的心,他的力。他不肯用坏习气减少他的石子的坚硬与力量。他明白在人世间,他的尽心尽力的结果与影响差不多等于把一个石子投在大海里,可是他并不肯所以而把石子可惜的藏在怀中,或随便的掷在一汪儿臭水里。

当然,我不是瑞宣,我不可能遭遇这样的状态。可是就像瑞宣认识了他自我一样,我仿佛也看到了自我。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中,自我做事不够细心谨慎,也没多大的智慧与才气,从小到大,最怕填你的特长是什么?最怕问你擅长什么?普普通通、平平淡淡。可是,却总有那么一股劲,坚持着自我,保留着初心,我还能做点什么,我至少还能够改变点什么,我觉得,人就是要这样吧!

哪怕你只是在做一件很小的事,连你都不觉得它重要,可是,做了,好过走向一条相反的道路。或许,就是因为大多都是这样的人,大多人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初心,大多的初心都是朝着一个好的未来,此刻我的眼里,我们的眼里,大多都是完美。

瑞宣,在那个时代,代表着大多数的人。应对国家一点一点的被日本侵占,期望能投身到反抗中,哪怕为战争献出自我的生命。但作为兄长,背后一个家庭需要他支撑,祖父病了,母亲常年多病体弱,二弟心中根本无家国之痛,反而为日本人做事,三弟义无反顾的投身到抗战中,做了他想做的事。读后感·而他,就成了整个家庭的顶梁柱。他矛盾、痛苦、无奈,满腔的热情只能藏于心中,尽力压制。我想,即使时代在变化,瑞宣依然是我们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缩影,一个代表,背负着很多,不能放手去做自我想做的事,一方面来自于外界多方面的压力,一方面来自于自身。

或许之后他主动踏出了那一步,带着家人的理解与支持,或许那个时代逼迫着他不得不迈出了这一步,艰难困苦的行走着,或许……我相信,瑞宣的初心都不会变。

我们只愿心怀清欢,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挂碍。

第21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不禁佩服起老舍的伟大,十分朴实的语言,却有一种十分好的代入感。寥寥数笔之间,生动形象地勾勒出一位位人物,实在是让人惊叹不已。

这个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北平里面的一个小村庄——小羊圈里,主要讲述了在小羊圈里几户人家的悲欢离合。描述地理的句子虽然不多,感觉能够使人在脑子里就想象出小羊圈的模样,看着书,脑子里好像在播放一幕幕无声的电影似的,体会着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着实令人回味无穷。

让我惊讶的,不仅仅是老舍的写作功底与朴素的语句,还有老舍对待战争的客观。这本书里,从刚开始就提到了住一号门的日本老婆婆,她从刚开始就一点也不赞成日本侵略中国,异常是在抗战胜利之后,当住三号门的日本家庭把门给封上之时,她却把门大大的打开,想用自我的一点点力量,来向中国道歉,向在战争中受到不公平待遇甚至是失去生命的中国人道歉。老舍并没有大幅度的赞扬日本人,更没有“盲目爱国”,大幅度的贬低日本人,而是站在一个中立的,客观的角度,站在人性的角度,解读了一位日本老奶奶的心声。

《四世同堂》这本书,围绕这一个小村庄里边的几户人家展开故事,时而令人叹气,时而令人愤慨,时而令人兴奋,时而令人自豪。当全部看完之时,感觉好像五味陈杂都集于一心,如果你再看一遍,想法肯定就跟你第一遍看的时候完全不一样。

它是一本值得令人翻来覆去看一遍又一遍的好书,并且语言不难懂,小学生也能够看。此刻,就再让我看一遍吧,可能,写出来读后感跟这一篇也完全不一样呢。

第22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我不敢读老舍先生的这部作品,不是因为他写得不好,恰恰是因为写得真是,动心,动情,将历史的、现实的故事写出来,将真实的人性写出来,一草一木皆有情,我常常不敢看关于那段战争的文字,每每以泪结束,我常常不敢看剖析人性的故事,每每以血的代价结束,这不仅仅是艺术的创作,恰恰是真实的人生。所以,看老舍的文章,需要勇气,需要耐心,需要博爱的胸膛,需要冷静的沉思。今日,就以一点点笔触,说说《四世同堂》给我的感受。

在《四世同堂》里,我们看到了像祁老大爷这样正直,懂得民族大义与国家荣辱的令人肃然起敬的长者;我们看到了不屈不挠、深明大义的祁瑞宣;也看到了卖国求荣、贪图安逸的祁瑞丰;更看到了热血青年祁瑞全。一切不一样人物的描述都深刻地反映出了那个动荡年代下的人物、社会的缩影,或英勇不屈、忠贞报国,或苟且偷生、卖国求荣。在《四世同堂》里发生的一切,作者无非是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一个民族的落后将会遭遇怎样的结局。

国破家必破。这个是我在《四世同堂》里看到的一个道理。小羊圈胡同的每个人都是一类人的代表,是一个社会的缩影!祁老一家是一类,钱老,李四等等,不一样的职业,不一样的性格,就是我们社会的形形色色的人物!祁老太爷家四代人,三个儿子,一个隐忍,一个背叛,一个改变,敢于奋斗,就是典型的战争背景下人物的命运!天佑用生命书写清白,未尝不是一种气节,瑞宣有痛苦,却始终不忘记国家,瑞全去改变!在苟且的生活里,老舍先生给了期望!

四世同堂本来说一个家族的兴盛于荣耀,而在老舍的笔下,它成为国家命运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家族的覆灭,因为有战争的发生,战争则是因为没有强大的国家,“覆巢之下,安有完卵?”我想一个四世同堂的大家族尚且如此,在战争中走向了瓦解,更何况那些千千万万的小家和小我呢?弱国无强家,仅有把个人的荣辱和家族的兴衰和国家的命运系在一齐,才能真正的求得生存之道,才能得到全面的升华。

战争永远都是可怕的,它是对人性的一个全面的考验和挖掘,在生死的较量中我们往往最容易迷失了自我,做出错误的决定。而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像祁瑞宣、祁瑞全这样的刚正不阿?还是像祁瑞丰这样沦为走狗,出卖自我的国家、出卖自我的民族只为保全生命的完整?《四世同堂》为我们揭示的社会和生命太深刻也太沉重了,我们永远不敢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永远不敢应对在那种环境下的真实的自我挣扎。

然而这就是老舍,一个饱经沧桑的伟大作家,他用有力的一支笔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如此沉重的世界,绝对值得我们用心去体会和品读。

所以,年轻的一代觉醒,开始奋斗,这是他们的选择与付出,他们是爱国的一代人。这也是老舍在小说里给我们的期望,不仅仅是生活的苟且,还有期望,还有诗和远方。

少年强则国强,青年兴则国兴,再让我说一句俗话吧,我们是年轻的一代,我们教育的是年轻的一代,让我们和我们教育的这些孩子们,都热爱我们的祖国,热爱和平年代!

第23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老舍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他的作品很多,除了骆驼祥子,就是《四世同堂》了,这部小说给我带来了深刻的启示,在遇到困难时应当勇敢的站起来,遇到外地时应当奋起反抗,而不是顺从,否则就是自掘坟墓。在我们国家遭遇日本侵略者的炮火和欺负是,很多老百姓为了得到一时的利益就放弃了国家和民族的尊严,让更多的同胞遭受困难,这些人必将受到人民的唾骂!

故事讲述了北京沦陷区里祁家、钱家、冠家等各阶层普通人为了生存而做出的不一样选择,祁家人和钱家人对日本人十分痛恨,钱家二少爷与日本鬼子同归于尽,而冠家人去出卖自我的同胞,从日本人手中获得好处,当胡同里所有的老百姓都艰难的生活着时,冠家却因为勾结日本人生活的有滋有味。之后的钱家人为了报仇去和日本人周旋,进行了反抗。

在书中,我们看到冠家人一开始讨好日本人,做出了禽兽不如的事情,而之后对日本人没有利用价值了,变被日本人无情的抛弃和迫害,他们种下的恶因也所以收获了恶果。可见,对待敌人,我们应当团结一致,哪怕是做出些牺牲,也不能改变自我的意志,这是民族存亡的精神信仰。

在日本侵华的时候,个人与国家命运的选择摆在了所有人面前,而此时,国难当头,却仍然有很多意志力不坚定的人为了个人利益出卖民主和国家,为敌人做事,这是我们国家的耻辱!

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向我们展示了面临外辱的时候,哪些人能够坚定信念,不忘国耻,哪些人会出卖同胞,卖国求荣,这些汉奸必将遭受惩罚!

第24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四世同堂》这本书,是去年大概6月这时候结束的一本书,至今可能里面详细的情节慢慢地从脑海中褪去,可是里面鲜活的人物形象时常浮此刻脑海深处。在此,回顾之前的读后感,又增添了一年之后此时的所思所想,仅以此文作为记录!

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仿佛有种自我与那个时代隔离的恍惚感。

北平起风了,可是这风却依旧让人感到瘆得慌。没有缘由,胜利的喜悦在长久的压抑下早已麻木的北平人脸上丝毫看不到,依旧过得战战兢兢,似乎从被侵略、被压榨的阴影中还没有走出来。看着日本使馆的摧毁,看着日本人一点点地撤离,他们仿佛才有了一丝丝的知觉:中国胜利了。

在北平沦陷的日子中,并没有经过青史留名、赫赫有名的大英雄将历史的故事娓娓道来,而是透过北平胡同巷子“小羊圈”中各具鲜明特色的人物,将一段历史呈此刻眼前,反衬出一个时代的变迁。

在细细品读的过程中,你仿佛经历了许多,你常常难以去想象,那个受屈辱的时代,那些老一辈的人究竟有些多么坚强的毅力,从那个艰苦的年代中是怎样熬过来的。

你会感叹,我们身处此刻的时代,是有多么地幸福,和那时相比,此刻的生活充满太多可供让我们享受的东西,你能够周末携两三好友去看场电影,你能够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去学习阅读,你能够自由表达自我的观点,你能够去你喜欢的地方旅行...而这一切,都得益于于当今和平的年代,在那个战火弥漫人们愚昧的年代,一切都变得那么奢侈!

第25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我慢慢吁了一口气,轻轻合~的最终一页,背负着历史的厚重,仿佛自我正置身于这个颠倒是非,硝烟弥漫的北平……

随着整本书临近尾声,心中不禁感叹人的本性在经历那样一个年代,承受如此多的磨练后,展现得如此真实,区区一个小羊胡同,形形色色的人物却已代表了当时千千万万不一样心态的中国人,已成为了那个年代整个中国的一个缩影,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我不一样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四世同堂》开始于抗日战争之前那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光,结束于抗日战争胜利的美丽时刻,而期间人们经历的便是那个最黑暗,最痛苦,最磨练自我的时光,其中一个关键词自然是被中国人民深恶痛绝的日本鬼子,他们所做的种种令人发指的事以及他们近乎变态的心理,使每一个描述他们的作家不得不咬切恨齿、紧缩双眉,但使我钦佩的是,老舍先生并没有用十分激烈的语言去深批日本人,一方面他用一种冷幽默表面上轻描淡写、若有若无,蜻蜓点水般描述,但就是这么几滴水,已足以揭示出他们令人恶心的心态,经过这些文字,我的脑海里浮现出的是老舍先生轻蔑的眼神和淡淡地冷笑;另一方面,作者也没有全盘否定日本人民,这从书中小羊胡同1号门的一位日本老妇的言行举止便可看出。可见,对于日本人,作者还是很理智的。

书的另一个重点,便是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确定他们。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向让别人称她冠所长,仍一向相信日本人必须会就她出去,一向做着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终她还是惨死在狱中。冠晓荷,我一向觉得他对日本人照了魔,无论何时何地,他对他们永远是必恭必敬,鞠大于九十度的腰,对他们笑脸相应,他对日本人就像当初臣民对皇帝,就连提起都会心惊肉跳。直到临死,日本人要将他活埋的时候,他也没有任何异议,就连日本官宾查他档案的时候,对于他的这些态度都称之为“良民”。祁瑞丰,蓝东洋,胖菊子,这些都是中国人的败类啊!而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我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当中国没有被侵略的时候,他们无权无势,而日本人的目的是吞噬中国,俘虏中国,他们明白仅有凭借汉奸的贪婪以及中国腐朽的封建思想才能到达目的。这样便给了汉奸们升官发财的机会,而汉奸们又意识到了是日本人给他们带来了钱与权,理所当然他们更加拥护日本人,而还没得到这些的,便更会使劲各种手段去讨好日本人,这样便奠定了中国汉奸前赴后继的情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汉奸们对利益的贪婪和渴望,自然使他们直接通向了死亡之路。其实不仅仅是汉奸,当今社会那些~官员都是对自身的放纵,仅一“贪”字,便可至人于死地!

如果说汉奸是那个时代所造就的,那么我想招弟、野求更是当时的牺牲品吧!作为大赤包的女儿,她注定是不幸的。生活在一个极其虚伪、极其自私,不知荣辱的小人家中,就算她的本性如何善良、纯洁,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变了,变成了一个只会享乐,没有思想,不懂正义、使命、爱国的女人!在妈妈的引导和妓女们鬼魂的日子中,她堕落了,她不在懂得爱惜自我甚至引以为荣!在妈妈的惨死和爸爸的落魄中,她不在是那个纯洁的善良的少女了,“珍珠港事变之前,招弟的任务是监视西洋人,她干这种事很在行。她,不光能盯住美国人、英国人,还能弄得德国人、意大利人、法国人、~人,一古脑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的肉体已经国际化了。”正所谓“时代造英雄”,时代也能够灭英雄,多少所谓的爱国者,心地善良的人都因为金钱权利的诱惑而失去了自我,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一点一点地堕落!野求,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位有知识的爱国志士,可为了维持生计,给日本人做事,不得陷入了两难境地,家离子散,自我堕落,钱先生说得好,他是自我给自我挖了坟墓。就连金三爷这种打过汉奸的人,就因自我的生意渐渐好转而喜欢起日本人……钱与权对人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老舍在揭示当时一些人性的堕落的同时,也反思了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为什么拥有几千年灿烂礼貌的泱泱大国会被日本欺辱作者把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古老的家族文化。家,在中国是礼教的堡垒,而这个堡垒却容纳了包括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资料。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个博士,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当就是他之后一向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四世同堂是传统中国人的家族梦想,是历来为人们所崇尚的家庭模式,也是祁老人惟一能够向他人夸耀的资本。他尽一切可能去坚持这个家庭的~,享受别人所没有的天伦之乐,所以,他对祁瑞宣未经他的允许而放走老三感到不满,对瑞宣在中秋节日驱逐瑞丰不以为然,对儿子因受日本人的侮辱而含恨自杀深表愤怒,对孙女被饥饿夺去幼小的生命义愤填膺,他在忍无可忍之际最终站起来向日本人发出愤怒的呐喊,然而一旦抗战结束,他又很快忘掉了自我所遭遇过的苦难,对他的重孙小顺子说,"只要咱俩能活下去,打仗不打仗的,有什么要紧!即使我死了,你也得活到我这把年纪,当你那个四世同堂的老宗。"家族文化的精神重负,就是这样一代一代沿袭下来的。作品告诉我们,如果不改变中国人这种多子多福的文化心态,打破四世同堂式的家庭梦想,中国人不论怎样人口众多,也不管体格如何健壮,最终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与看客。读罢此书,荡气回肠,心潮澎湃,实为一本好书!

第26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伴随着窗外沙沙的银杏叶摇曳的声音,我读完了这本《四世同堂》,合上书,我出了一口气,将读书的感受和大家分享,同时推荐这本书给没有读过他的人。

内容简介:在抗日战争年代,北京一个小胡同里,发生了许多事情,这个小胡同里,有正义、关心国家大事的好人,也有阴险狡诈、见风使舵、唯利是图的汉奸、走狗,还有老实本分、挨饿受冻的游民,这些人物在一起,构成了许多可喜可悲的动人故事,这些故事连接在一起,就构成了这本反映当时民生社会的疾苦和汉奸们献媚讨好、挥金如土的小说——《四世同堂》。

读书体会:

又来拜读老舍大师的杰作了,读老舍的书,觉得非常美好,书中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只是平平淡淡的语言,就像一篇日记一样,但是这本看起来平平淡淡的书却让人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美感,看似平凡的语言下隐藏着无可比喻的美,就像我在《平凡的美》里说的一样:这种美是平平淡淡的,值得每一个人去赞扬,它像水一样,冲淡你的情绪,让人把郁闷情绪一扫而光,它像一朵云,无处不在地陪着每一个人,给人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我们需要这种美,需要这份情感。

读着这本书,一种愤怒感与一种爱国感油然而生,我为汉奸们所做的一切感到愤怒与惋惜,为国家的灾难所感到悲痛,但是,当看到有人为国家做事,反抗敌人时,我热血沸腾,心潮澎拜,感到要爱护自己的国家,要在国家危难的时刻去尽力做,使我们的祖国不受侮辱和侵略。

一个国家,必定有忠爱他的公民。这是我读这本书的感受,国家是一个团体,我们是这个团体中的人,更要爱护她,用自己所有的力量来保护她,这样国家才会富强,我们才会过上幸福的生活。国家是一个精神,他的全部精神来源是他的公民,国家是人建立起来的,就需要人来爱护他,可是在祖国困难的时候,那些汉奸小人们见风使舵,投降了敌人,扰乱民心,这些人就像墙头草一样,一看见自己的国家不行了,马上投奔敌人,而且帮助敌人,杀害自己的同胞,这些人真是中华民族的败类,在他们心里,根本就没有爱国这两个字,他们心里装的,只有金钱和自己。

我们要爱护自己的国家,可不单单是喊口号而已,要从身边小事做起,要为自己的国家争光争气,要有强烈的爱国精神,随时挺身而出,为国家做贡献。老舍用这本书告诉我们:爱国是一个人应有的品质,是一种强大的精神,我们要爱护自己的国家,而不要背叛自己的国家。

老舍大师用平淡的语言,不仅描述了整件事,还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精神,更将人物形象刻画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我读着这本书,对老舍大师的敬佩感油然而生。

读了这本书,我想告诉大家,爱国是每个人的责任,我们不仅要有爱国的心,还要有爱国的具体行动,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将来报效国家!

第27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观众生百态:或谄媚、或坚毅、或悲观消极、或乐观活力,各有属于自己的人生;品人间百味:或凄凉、或温暖、或反目、或和解,个中滋味自己体会;感昔日往事:或琐碎、或重要、或冗杂、或简单,追忆逝水流年。

这便是读完老舍先生名著《四世同堂》后发出的第一声感慨。

小说的背景是八年抗战时期的北平,这是我最不熟悉也最反感的屈辱史。北平在那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小羊圈胡同便显露出了这一点。

原本安静的小羊圈胡同因为鬼子进城而开始了变化。冠家人居然为了得到日本人的信任而出卖了邻居,导致钱先生受尽了酷刑。随着冠家和瑞丰夫妇的“四处活动”,终于谋得一官半职的他们每天都笑声如故,而瑞全这时逃出了北平。邻居们一个一个地被日本人无辜杀害,祁家四世同堂的局面差点儿失去。大家被逼着吃“共和面”,买布还必须买一双鞋天无绝人之路,日本投降!惨绝人寰的日本人终于失去了往日的气焰,但他们又给北平这几朝古都留下多少伤害呢?日本人恐怕自己也不知道。

一个胡同是整个北平的缩影,是那时北平人的写照。一本书便是整个世界的缩影,人心的写照。人心的丑恶和善良的差别居然如此之大。

看看这些想要巴结日本人的可伶人吧!他们一时贪图纸醉金迷,忘了自己是中国人。他们为了权和钱,为了谋得一官半职,为了体面地生活出卖了尊严,他们简直是一只只走狗。最讽刺的是蓝东阳,病重时说的胡语居然是“万岁!”。再来看看大赤包、冠晓荷和瑞丰、菊子。大赤包敛财,要权,可她最后呢?在狱中疯了。冠晓荷和瑞丰一心巴结日本人,日本人给如此“忠心”的人可是“大好处”——“消毒”。他们的“亲善”的日本朋友送了他们残忍的礼物——活埋。他们如此一生,得到了什么呢?

而大多数的北平人让我看到了人性的弱点。他们懦弱,恪守千百年来传下的礼仪,他们的信条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保命要紧”,即使他们怒了也不敢言。反思日本侵略的原因,不只因为广褒的土地,丰富的资源,还因为中国人的懦弱,欺软怕硬。

所幸有钱先生这样令人尊敬的老人家和瑞全这样的热血青年。可敬的钱先生历尽沧桑,受尽酷刑,日本人鞭打着他的躯体,却未想到他的心灵也就此升华。他从与世无争到积极宣传抗日是个多大的跨越,是战争,是屈辱使他明白了这些道理。所以他的眼神不再和平,充满笑意,而是充满了仇恨、愤怒之光。

也有这样朴实可爱的北平人。李四爷和李四妈的慷慨热心和白巡长的善解人意却使我相信世界上真的还有真善美,老天也给了他们回报。

出卖灵魂和尊严的人一定不会有好下场。我坚信这个道理。因为没有了灵魂,这个人不再是人,他的生命已经结束了。

第28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在空闲的时间阅读了老舍的《四世同堂》这本书籍,这本书籍很长,从最初看时到最终看完将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期间一向沉浸在老舍为我塑造的那个世界,仿佛自我也是其中的一员,旁观了世界的沧海桑田、变化多端,与书中的人物共同历经酸甜苦辣、喜怒哀乐。当阅读完书籍中的最终一句话,故事戛然而止,心中却依旧萦绕着众多的感叹。

《四世同堂》这本书分为三部分,分别是《惶惑》、《偷生》和《饥荒》,主要讲述了在北平沦陷的八年中,在日本的侵略下,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和小羊圈胡同中各色人物的遭遇。经过一个个人物的故事,作者真实的为我们表露了在战争期间中国的社会现状,再现了那段满目疮痍的历史。

阅读这本书籍时其中的汉奸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在那个前途一片黑暗、黑白颠倒的世界,很多人物在权势的诱惑下选择了背叛自我的祖国,为日本人做事,例如以往拳打汉奸的金三爷,最终却因为日本人带来的生意好转而对他们心生感激,甚至还出卖了钱默吟先生,这前后之间的转变,令人唏嘘感慨,在利益面前,似乎一切都是脆弱的。读后感·然而我认为总有一些东西比生命还重要,那就是祖国,无论何时,都不能忘记自我的初心、不能丧失自我的气节、不能背弃自我的祖国,因为国家就是我们的避风港,有国才有家,国家强大,我们才能和平幸福。

结局的一句“起风了”,虽然故事戛然而止,然而历史的车轮缓缓向前,时间永远不会停止,我们的国家也最终一步步历经了那些坎坷挫折,从沉睡中苏醒,变得繁荣富强。历经风雨才能见彩虹,风雨之后便是晴天,黑暗之后将是黎明,无论如何,我们都要满怀期望,相信正义和光明总会到来。

第29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老舍的《四世同堂》我相信只要是个上过学的人都读过,哪怕只是片段也大都会被其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对我而言,我是从故事背景就喜欢上了这部小说。这部中国经典小说是中国人的骄傲,也是我看过最好的著作之一。故事发生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

故事进行的场景很小,但是每个人都是必不可少的,人物也不少,读者看过之后依然会记住每一个人。故事激发出了我们民族共同的记忆,每一代人都有着不同的命运,一个大家庭,在这样一个悲惨的时代背景下,为了度过难关他们甚至做出了很多意想不到的选择。

老舍所揭露的现实,是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所永远不会忘记的,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平民,他们的生活往往被人们所忽略,没想到却如此有戏剧性。本来宁静的生活,被惶恐与不安打破,那些丑恶的灵魂在老舍笔下显得血淋淋。与此同时,老百姓依然英勇无畏,他们愿意为祖国付出一切,也正是这种精神,最终的胜利才站在我们这一边,这是中国人所独有的民族气节。可想而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人民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做出的巨大贡献。

老舍的文字不光能够讲述现实,还能以一种富有戏剧性的方式吸引住读者,让没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深刻认识到当时所发生的一切,这点事最难得的。老舍先生以深厚精湛的艺术功力和炉火纯青的小说技艺刻画了祁老人、瑞宣、大赤包、冠晓荷等一系列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展现了风味浓郁的北平生活画卷,至今传读不衰,历久弥新。

故事如此沉重,作为读者我们所承受的压力要小得多,因为本书已经不能单以小说的形式看待,更是一个时代的见证。尤其本书字数还不少,上下两卷,让我们能够慢慢享受这种文字所带来的画面感。他用柔和没好的文字写下这本小说,却时刻体现出一种力量感,每一字一句都直戳内心。对于每一个人物,老舍没有刻意去塑造一个独立的主角或是让角色都显得品德高尚,而是更加贴近现实。这些人物仿佛本身和故事背景一样存在过一样,这样看历史我认为才是最吸引人的。

人们往往更喜欢那些看起来轻松的作品,从中学到的东西却并不多,这类经典作品是值得每个人阅读的,因为它的作用不仅仅是叙述一个故事,而是告诉我们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去学会人生的真谛。

第30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以“伦理文化型”作家著称的老舍,历来重视在民族历史大背景下,以现代意识检审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其价值进行重新估定并苦心探求中国文化的走向。《四世同堂》被称为是用民族的血写成的一部“痛史”,透过沦陷区的一个小胡同来照见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沉浮。

《四世同堂》堪称反思文学的代表作品,书中借取40年代北平西城普普通通的小羊圈胡同作为亡城的缩影,以祁家祖孙四代为中心线索,细致地刻画了北平人在日本侵略者的统治下,如何挣扎在生与死的缝隙里以及他们缓慢而艰辛的觉醒过程,分析了在国破家亡的严峻时刻,国民们的精神素质和种种心态。可以说,《四世同堂》是我们认识历史的一面镜子。

第31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打开这本书,心情是沉重的,因为这不仅仅是北京老百姓抗战录,更是中国普通老百姓的抗战录的缩影。作为一名中国人,要想客观、不带一点情感的阅读完这本书是做不到的,而写书评时,心里更是止不住的波涛汹涌,太多的情愫混在一起,却又说不清、道不明。

老舍先生的语言描写可真是惟妙惟肖,举个例子,几句话就把一个人的神态与表情刻画的十分清晰生动。而老舍先生并不满足于动人的描写,他用一个个故事深刻刻画出中国老百姓面对亡国的悲壮、屈辱、无奈、凄凉的心境,作为炎黄子孙的我,感同身受!

因为耻辱,心情是沉重的,这耻辱,一半是因为日本鬼子的侵略,另一半是因为部分国人不仅不奋起反抗,反而充当敌人的走狗!鲁迅先生说过,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想必老舍先生也是如此的心情,他用精炼的言语,将汉奸小人的形象描绘的淋漓尽致!“他高兴得像饿狗得到一块骨头”一个小小的比喻,便把一个厚颜无耻的小人形象跃然于纸上。又比如,“他的小干脸上红起来,眼睛在不偷着瞟尤桐芳与招弟姑娘的时候,便那么闭一闭,像一股热酒走到腹部时候那样的微晕” 瑞丰贪婪好色享乐的形象顿时浮现在读者的脑海,这样的人,怎能不让一个正直的国人感到羞耻,继而感到深深的悲哀!

除了部分国人甘于做汉奸,还有很多老百姓选择了忍受敌人的蹂躏。他们只想好好的过一辈子,甚至天真的以为,自己老老实实的服从统治就不会受到日本人杀害和欺辱。祁家老人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过了大半年月的老人只想好好的过余下的这些岁月,可是,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最后一类人,就是以瑞全和瑞宣为代表的中青年。他们有知识,有觉悟,有抱负,他们明白,国亡则家破,唯有奋起反抗,才有希望。这部小说讲述的正是在北京被敌人占领后这三类人身上发生的故事,祁家是主线,四世同堂,祁家老人和祁天佑夫妇甘于忍受压迫,瑞丰向敌人献媚,奴颜婢膝,瑞宣与瑞全敢于反抗,不做亡国奴。

老舍先生这一部小说就是抗战时的世间百态,每个读者都会找到属于自己的角色,或许不能完全等同,但至少能产生些许共鸣。家破人亡的钱先生,代表的是不畏强暴的中年知识分子;英勇斗争的瑞全,代表的是不甘亡国的青年才俊;献媚敌人的瑞丰,代表的是自甘堕落的汉奸小人;热心助人的李四爷,代表的是急公好义的英雄义士;轮为特工的招弟,代表的是屈服敌人的豺狼走狗;无奈无助的祁老人,代表的是天真愚昧的贫苦大众。每一个人物,都有他的性格特点,从中可以窥视到我们的民族文化与特点,发人深思。这些用文字剖析出来的文化糟粕深深的刺激着每一个炎黄子孙,令人耻辱。

耻辱不仅仅是敌人的蹂躏与残杀,更是成千上万的中国儿女甘愿做敌人的走狗。铭记耻辱,铭记的不仅仅是敌人给我们的带来的伤害,更应该是我们中部分人的丧失民族气节与尊严的行为和思想。鲁迅之所以弃医从文,是因为他看明白了,医治国人的思想比身体更为重要。

铭记耻辱,振兴国家,振兴军事经济力量,牢记落后要挨打血的教训。振兴国家,应当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使其深入人心。纵然中华儿女的土地被占,肉身被夺去,中华儿女的民族魂永不可夺取!

第32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从某种程度上说,《四世同堂》是老舍作品中最为坎坷的一本。这本书包括《惶惑》《偷生》《饥荒》三部,一百节,近百万字,从构思到成稿,前后八年创作而成,全本出版历经四十年,是老舍字数最多、写作时间最长的作品。这是一部失而复得的奇书:在抗日战争中构思,乱世中动笔,在美国写完,建国后被搁置,最后十三章甚至被毁掉。

为什么这本书会有这样坎坷的命运?《四世同堂》的故事并不复杂:老北京城护国寺旁边小羊圈胡同的一个小院里住着一家人。老太爷祁老人七十好几了,操劳一生,最大的希望不过是全家平平安安,能在一起给他过个八十岁生日。随着日本人的到来,这一切成了空。很有主意的祁老太爷本来为度过这场战争准备了三个月的粮食,谁知仗一打就打了八年。期间,做生意的儿子被逼跳河了,一个孙子离家抗日不知生死,另一个孙子当了汉奸,剩下的大孙子苦苦支撑这个家,当幼小的重孙女饿死的时候,传来了抗战胜利的消息。

百年屈辱中最屈辱的八年,普通中国人难以选择中的最终抉择。偷生还是赴死?尽孝还是尽忠?保家还是卫国?老舍用正义感和慈悲心,写出一个懦弱、忍辱、平和的民族,在国仇家恨中渐渐觉悟,在反抗中凤凰涅盘的真实历程。老舍以一个再小不过的角落——小羊圈胡同,两个再本分不过的中国家庭——祁家、钱家着眼,描述了老北平这座再亲切平和不过的古城和住在这里的人们,在这场战争劫难中遭受的摧残和荼毒,以及他们悲壮的反抗和牺牲。

有人说,世间最难认识的人是自己,因为谁都很难做到正视自己。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也是如此。老舍这本书最难得的是正视自己的态度,他忠实还原了抗战期间中国人真实的生活和心态:一开始忍耐,觉得日本闹闹就跑了,还是关门过自己的日子要紧;逐渐在残暴的统治中觉悟,力所能及地消极对付;在身边人一个一个死去的血腥现实中渐渐觉醒;终于进行了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反抗。可以说,读懂这本书,就懂了中国的文化心态和民族心理。如果说手撕鬼子的抗日神剧是一种精神上的愤恨和爆发,那么这部《四世同堂》则还原了更真实的历史,日本人所作的种种荒谬血腥的恶行罄竹难书,例如强化治安、禁锢思想、强制学生学日语,掠夺资源,抢棉布、抢粮、抢煤、抢钢铁。例如所有的棉布都得运往日本,连给伪军的军衣都用破布和烂纸做;所有的煤也都运往日本,只给北平城剩下十分之一;全城的铁,包括大门上的铜门环都被摘走,被运往日本去造子弹;能运走的粮食全运往日本,老北平城凭票供应粮食,只供应糠麸混杂的“共和面”。六十岁以上和六岁以下的人不发粮证,变相断粮……冻死、饿死、病死的人成卡车地往城外运走喂狗,病人则要拉去活埋;日本人往往夜间逮捕人,不敲门,翻墙而入,被捕者多半永远失踪……就这样,老北平渐渐变成了一座死城。

只是在最严酷的迫害下,中国人的才丢掉了幻想。进行了反抗。可以说,这本书表现出的平和的中国人,很真实,却也难免可气,难免少了一点血性。或许,这就是老舍在解放后不愿意发表小说的重要原因吧?或许他觉得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已经不是过去的中国人民了,再发表结局就不合时宜了,于是他匆匆定格在87节上。并且,故事中出现了同情中国的一位日本老太太和一位英国老领事,犹如神来之笔,表现出老舍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使得这部小说具有超越历史的眼光和人性力量。尽管日本老太太说:“日本人必败!没有另一个日本人敢说这句话。我从一个意义来说并不是日本人。我不能因为我的国籍,而忘了人类与世界。自然,我凭良心说,我也不能希望日本人因为他们的罪恶而被别人杀尽。”而英国老领事偷偷给中国人送粮食——这在当时毕竟是不太主流的写法。

因为新时代开启,老舍就没有再出版结局。而记录结尾的笔记本,很可能在十年动乱中被毁掉了。《四世同堂》和曹雪芹《红楼梦》、卡夫卡《城堡》、太宰治《GOODBYE》一样,成为文学史上永远的遗憾,但比其他几本书幸运的是,为了不至于让这部作品成为烂尾楼,人们千方百计从英文译本中回译了最后13章。虽然这本书的中文版结局至今下落不明,不同选本的区别只是所本英文版本的不同。但在当下,拥有完整的结局便是对这本书的一个力所能及的交代了。

尽管这本书充满坎坷,但我们今天毕竟可以看到完整的四世同堂,能够欣赏到这中国版的血与火之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今天对抗战剧的吐槽,其实是对真实历史的呼唤和在艰难中取得胜利的那代孱弱中国人的敬意,更是一种对自己的正视。

第33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1966年五月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和8月召开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将红色革命提上了案头,红色革命的浪潮随着席卷中国,作为我国首都的北京,最先遭殃,无数知识分子被戴高帽子,浸猪笼,认罪的话语写在厚重的木板上挂在知识分子的脖子上,无知群众带着他们游街,“文斗”,“武斗”不计其数,少数人通过教唆、诬告、鼓舞无知的群众喊出高昂的斗语,当人们一旦被狂热情绪占据了大脑后,分辨是非的能力便会急剧的下降,于是被冤枉的知识分子就遭了秧,老师作为北京文联的主席,被批斗了无数次,他宁愿自杀,也不愿备受屈辱,1966年8月24日跳入了太平湖中,了结了自己的一生。

2016年,老舍去世五十周年,也是他的著作权解除限制的年份,各大出版社争相上市老舍的作品,若是从外观来看的话,《四世同堂》北京联合出版社的版本是我最为喜爱的,封面尤其出彩,四世同堂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惶惑》,第二部分《偷生》,第三部分《饥荒》,北京联合出版的封面,衣着干净的黑衣人,杵着拐杖,站在三扇门中间,黑衣人正对着那扇门,踌躇不前,暗示着第一个故事《惶惑》,右边的门内树枝伸到了房屋外,脱离了自身的生长环境,根还在屋内,枝却离开了养育它的那片土地,这暗示着第二个故事《偷生》,黑衣人左边的那扇门,紧闭,其余两扇门都是木门,唯有它是水泥制门,这暗示着男主无家可归,这与第三个故事《饥荒》相关。

老舍是最擅长写小人物的,在老舍的笔下,靡靡之音往往能爆发出轰天震地的力量,国家是一个大的整体,但它是由无数个褶皱堆叠起来而成的整体,国家缺商贾富甲,缺达官贵人,唯独不缺就是平民百姓,一个普通人的一生是最能明确反映出国家的面貌,你有可能从小人物身上看到表面风光无限的国家,其实内部早已千疮百孔。历史犹如一头老牛,拉着碌碡,风风火火的碾压过后,有的人在碌碡的缝隙里存好了下来,然而大多数人,都被碾平到地表上和泥土融为了一体。《四世同堂》讲述的抗日战争时期,北平沦陷,讲述了普通人民群众的生活与抗战的小说,故事背景北平小羊圈胡同,祁家是故事的主线,钱家、冠家等居民是故事的支线。

老舍通过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影射出国家这个大局面的战争冲突,老舍亲身经历过抗日战争,他借笔下的人物,刻画出了知识分子在战争时期的艰辛生活,以及手无寸铁的知识分子对国家的担忧,他们想帮助国家赢得战争却又无能为力。

《四世同堂》这本书的切入点就是知识分子这个大群体,一个身处江湖之远,心系庙堂之高的群体,他们无法拿起武器去报国,但是别人怀宝剑,他们笔如刀,即使如此,知识分子的内心依旧焦虑,他们觉得拖了国家的后腿,老舍深入剖析了知识分子内部的精神危机,他们想和平安稳的过日子,在战争的摧残下,他们的理想沦为虚无。北京大学中文系知名教授孔庆东曾说过,“在老舍看来,‘过日子’是中华文明的力量所在,堂堂正正地追求和平生活,才能避免民族精神和个人心理的殖民化,这才是传统文化的精髓。”

老舍去世快五十一周年了,他与诺贝尔奖擦肩而过,他为中国人民发声,可是人民却又反过来害死了他,他的肉身虽然没能度过危机,但是他的作品所传达的民族精神却一直的传承了下去。

第34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一直以来都很崇敬老舍先生,不仅是因为他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学作品,更重要的是,他把那个时代国家最苦难的一面保留了下来,让我们没有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铭记战争带给我们的有什么,亡国奴又是怎样被人欺侮折磨。勿忘国耻,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不知道那是怎样一种的耻辱,如今,我们只能从一些文学作品里寻找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战争会给我们的命运带来怎样的变化。一家人的命运都由着侵略者掌握,空气中当然也不会有自由的甜味,每个人都生活在白色的恐惧之中。 老舍先生一生之中共写过的八百多万字的作品,在这其中《四世同堂》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就连老舍先生自己也说这可能是他这一生中写过的最长也最好的作品。整个故事以小羊圈胡同里生活在底层人民的命运变革作为主要内容,告诉我们当战争来临之时,和是战争失败之后,这些政府眼中的普通人,都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是同流合污还是奋起反抗,亦或是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的苟且偷生?或者是选择更有血性的共赴国难?在小羊圈这条普通的北平胡同里,有着三家人家就完整的代表了那些不同的选择。 

钱家,作为诗书传家的代表,却选择了一条最难走悲惨的路。他们选择了共赴国难,从钱家老二出城抗日开始,他们一家的悲惨命运也就从此开始,二儿子抗日与一车日本兵同归于尽,大儿子在父亲被抓以后自责自己百无一用抑郁而终,母亲也追随大儿子一起去了,好好的一家人就此四分五裂,甚至在他们去世之后的体面都没有办法达到。由此,逃出生天的钱先生在此大悲的刺激下觉悟了,开始了自己一个人的斗争。并且明悟到旧的国家应该随着他的诗、画、君子小人都通通焚尽,新的国家才能在血中诞生。 

冠家,则是另一翻景象。有过一官半职的家庭,在骨子里就中下了对权利的欲望,所以当城头变换大王旗的时候就忍不住跳出来摇旗呐喊,想让自己的新主子提前看到自己一眼,没想到他上窜下跳到最后不仅没为自己谋得一官半职,反而命丧于他们之手。他的老婆大赤包在谋得一个所长的官职以后,果然把这不大的权利通通的压迫到普通人身上,让看故事的我都忍不住咬牙切齿想要除掉这些祸害。她得意时的不可一世,恐怕没有想到自己一家落难时,不仅全家除了大儿女以外都被自己的日本主人杀的一干二净,而这个时候却没人为他们一家说上一句话。 

祁家,应该全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了。本来四世同堂,应该算是积善之家了,但是在国家灾难面前,同样无法幸免。作为家里顶梁柱的三兄弟,走出了截然不同的三条道路,老三虽然最小,却也最先觉醒,自己的一腔热血想要报效国家,舍弃个人利益,为这个国家的复兴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老二则好吃懒做,不仅对家庭没有任何贡献,反而跟自己的媳妇儿一起打着自己的小算盘,给日本人助纣为虐,最后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老大明事理有学问,却无法抛下自己的家人独自离去,所以只能留下来尽孝,尽自己的力量维持一家的生计。但是最终也没守得家里团圆,自己的父亲和年幼的女儿,还是没有撑过去。 

作为主角的三家人虽然选择的道路不同,但是结局都是家破人亡,选择抗日的,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赢得尊严;选择降日的,不仅被自己的同胞们鄙视,最后更是被自己的主人抛弃;选择独善其身的,也没有办法在国难当头,能够独自逃脱。除此三家以外,小羊圈的其他人家,也没有谁能够幸免于难,每家每户都有在侵略者脚下的亡魂。既然在亡国的时候,不论我们选择那条路都没办法逃避,为什么不去面对他,去反抗他,也许我们可能会一时的失败,但是如果苟且偷生,那么我们的后代都只能做别人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 提起中日战争,肯定很多人都有话说,不仅是因为中日文化相近,更是因为日本以弹丸之地居然能够侵略一直以天朝上国自居的我们,这让我们倍加觉得屈辱。尤其是近些年,只要你打开电视机就总有几个台在播放着抗日剧,抗日剧为什么能够长久不衰?其实这也是从侧面告诉我们,这份屈辱有多深,我们要想不再让这份历史重演,就必须把这份屈辱深刻铭记于心。

在电视剧里,都会出现的一个角色,除了两方战士,还有汉奸也必定不会少了身影,老百姓恨汉奸,尤胜于恨侵略者,因为他们忘记了把自己养育长大的土地,忘记了给予他们关心爱护的亲人,并且在国家最危难的时刻,选择了一条最令人心痛气愤的道路。 网红贵州大学校长郑强在给名校学生做演讲的时候曾经说过说过:“ 日本人侵犯我们,因为我们出了很多汉奸。将来日本人侵犯我们,还会不会有汉奸?谁将是未来中国的汉奸?在座的诸位很大一部分都将是。因为你们嘲笑爱国者,崇拜权势和金钱,鄙夷理想和志气。”“日本人为什么不道歉,日本为什么不谢罪?因为他们知道,日本人的尊严和历史最重要,相反其它亚洲的不满太没有分量,所以他们可以置之不理。”当然有人认为他是在哗众取宠,但是抛开他个人是否有什么其他目的,至少这些话在我看来没错,如果真的再次发生战争,我们真的应该明白,坚守的人格对于我们是多么重要,理想和志气才是值得我们尊重的。

第35篇:《四世同堂》读后感

《四世同堂》是中国著名作家老舍的长篇小说,它讲述了住在“小羊圈”里祁瑞宣一家人在北京沦陷时期内平凡而又不甘于平凡的一段生活。

祁瑞宣是一家之主,为人宽厚温和,但还有中国人的血性,他在北平刚刚沦陷的时候,将自己的三弟送出去抗战,并且告诉学生和街坊们,中国没亡国,他就像黑暗中的一颗星星,虽然不是很亮,却能带给人希望。

钱默吟是一位诗人,因为他的二儿子仲石摔死了一车的日本兵而遭到了日本人的毒打,回来后,变成了一位爱国诗人,他整日不断地奔走,游说更多的年轻人加入抗日的队伍。

冠晓荷,一个彻头彻尾的汉奸,每天想的只是如何升官发财和一些占便宜的琐事,靠着出卖身边的人和事赚取些许蝇头小利。

这三个人,性格迥然不同,其实这就是老舍先生总结的中国人的三大性格种类。如果中国都是像祁瑞宣这样的人,那么日本人入侵北平就是偶然事件;如果中国人都是像钱默吟一样的人,那么中国决不可能被日本侵略;如果全都是像冠晓荷这样的人呢,中国是必然要灭亡的。

一个民族如果没有应有的血性,变得像绵羊一样软弱,任人宰割,那它注定是不会长远的。但在整本书中,这段描写给我的感触最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一双白软的手,他苦笑了一下,这样的手是打不了人的。”这句话让我看到了中国人软弱的性格,这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但接下来的他们祁瑞宣和钱默吟做做的事情却大出我的意料之外,在隐忍的同时,却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默默的做着潜移默化的反抗,在周围中国人的心中种下一颗反抗的种子,点燃一盏希望的灯火。这才是中国人的血性所在,中华民族长存的血性所在。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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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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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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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1

梦想和面包,有矛盾吗?

很久之前就知道《月亮与六便士》这本书,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都没有想要去借阅它。或许正因为没有认真了解过它,对于书名总是特别好奇。究竟月亮和六便士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偶然的机会让我在图书馆遇见了《月亮与六便士》,(题外话:在图书馆我似乎永远也找不到我要找的那本书,总会意味遇见其他有趣的书籍。)但是我没有立即就拜读了这本书。而是和其他书放在了一起,一直到借阅时间过期了,我也没有看。当我拿回去图书馆还书的时候,神差鬼使的我还是又重新的借阅了《月亮与六便士》,才认真地阅读起来了。

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魅力?

那便是一旦开始了,就没有办法停下来了。

我不擅于去评价作品的艺术性,或者深层次地去挖掘个中的含义。我只能就谈谈我的感受。

作品采用了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缓缓地向我们道来了故事。

主人公克兰德原本拥有着看似幸福,平淡安稳的生活,但在有一天他突然放弃了所有,与所有人断绝了关系,离家出走去追寻他的绘画梦想。妻子克兰德夫人派了作者去游说他回来时,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与抱歉并拒绝回归原本的生活。克兰德夫人在认清事实之后,不得不开始自力更生,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身处在他乡的克兰德病入膏肓之时,有幸得到一位平凡的画家的赏识并且将他接回家照料直至他康复。可是克兰德却和这位画家的妻子私通,最后画家的妻子决定要追随克兰德,但因为得不到克兰德的怜惜最后自杀身亡。画家原本看似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没有任何抱歉之意的克兰德也流浪到了与世隔绝的岛上,重新开始了娶妻生子的生活。

有人说克兰德他像着了魔似的,有人说他是受到了神的感召,但不管真正的原因是什么,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义无反顾,丝毫也没有后悔当初出走的决定,在经历各种各样的不同场合的诱惑之后,冲出世俗的樊篱,走向了他心中艺术的至境。作者似乎在描述主人公的命运与遭遇,实际上却无时无刻不透露着探讨艺术与生活,梦想与现实的关系。

梦想与面包,有矛盾吗?

这是阅读之后产生的思考。看似没有矛盾的存在,也又无时无刻不充满着排斥与对抗。

有的人是非常幸运的,他的梦想与面包之间没有矛盾。他会因为成功实现了梦想,所以极大提高了生活的质量。这一类人都会特别热爱生活,热爱这个他们生存着的世界,对于未来总是充满着信心,那就就是大写加粗地表达着对生活积极乐观,正能量。

有的人是幸运的,尽管他不是因为梦想的成功才带来的优质的生活。但至少他的生活没有扼杀他的梦想,只是不能在他觉得最正当的年纪的时候去追寻梦想,去实现它。他们暂时放下心中的乌托邦,努力着,奋斗着,直到有一天有了足够的能力又重新拾起那从未忘记过的梦想。虽然晚一点,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同样热爱生活。

有的人是不那么幸运的,梦想与面包就像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也就谈不上矛盾。那为什么还是不那么幸运的?因为选择了面包就必须放弃梦想,选择了梦想就必须放弃面包。正如那红玫瑰与白玫瑰一般,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不那么幸运莫过于源自他们无论如何也得不到圆满的欲望。

有的人是不幸的,那便是为了面包磨灭了梦想。如果说不那么幸运的人总拿“不得不”当做借口,那么不幸的人会告诉你“这才是现实!”或许有的人不理解,为什么我会把没有了梦想的人归类于不幸?对于这个问题,我也苦恼了很久,最后给出答案是:人们来到这个世界走一遭,总会寻找来这个世界的意义。换种表达方式,便是我们总在寻找人生价值。不管是意义还是价值,都没有标准答案,因人而异。为什么会因人而异,我想那便是每个人的梦想或许多多少少都有点不一样吧。所以我们才能活出不一样的人生,才有了不一样的意义与价值。而当我们磨灭了梦想之后,我们活得都是一样的。因为需要生活,所以上班工作,回家吃饭。在我看来,这是不幸的,因为找不到价值与意义。

我很羡慕那些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们永远都在实现价值与意义的路上。而我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永远在寻找价值与意义的十字路口。

梦想与面包,有矛盾吗?或许有,或许没有。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2

为什么有智慧的男人是选择面对女人的控制欲而不是逃避?——面对那些试图控制自由的思想

其实,有时候持有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的极端主观意识形态去处理对方的控制欲,势必会减少很多烦恼:关于爱情、关于家庭、关于梦想与追求的烦恼——关于人类本质的思考。

这种主观意识可能也是情感方面极端的“自利主义”吧?一遇到问题就选择逃避、冷战、分道扬镳——我看透你了。

可是假设若把“我”放在思特里克兰德的时代,“我”不也是思特里克兰德夫人吗?——厌恶、唾弃、嫉妒他为什么活的潇洒?什么都不在乎,抛弃家庭,抛弃爱他的人,都是因为那似是而非?的看透人性?然后发出疑问:你真看透了吗?你真了解我吗?为什么你这么自私?为什么你这么自以为是?为什么我用真心却换来你的不在乎?为什么你一点都不懂得感恩?为什么你只是坚守你认为对的事情,可是你认为的一定是对的吗?——这些,“无关紧要”的烦恼。

(当然,这些疑问都必须要往好的方向去思考,因为如果向人性最本质的丑陋层面去发出疑问,都很可能遭受可怕的后果(最简单的例子:我选择你,是因为我看得起你,凭什么你可以这样冷漠我/离开我?),而且如果对自己的思考不足,可能就会落入漩涡,继而由爱生恨,听者可能会引发类比毛姆的慨叹:当时我还和今天有很大的区别,总觉得人的品性是单一的,当我发现一个这么善良美丽的女性有如此强的报复心时,我觉得很灰心。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人性是复杂的。当然今天我已经知道了,伟大和龌龊、善良和恶毒、热爱和仇视都是可以互相包容在一颗心里的。)

灵魂会被相比之下更纯粹的灵魂所吸引,但同时也会产生更可怕的嫉妒与恨。

回到当下,若把自身与思特里克兰德的行为类比——看透而选择逃避,作为一个假设思考,那她不也是会变成兰德夫人?——这时,所产生的嫉妒与恨肯定是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这压力不光是来自她一个人),至少对于一个20岁的男人来说,是这样的。因此为了避免这些,“是这么一回事儿”的烦恼,思特里克兰德的极端“自利主义”自然和自身的价值观相背,所以也可以解释为什么虽看透却仍要选择面对、接受、处理与放下,这个过程当然会增添很多“无关紧要”的烦恼。(题外话:思特里克兰德也肯定看到了“是这么一回事儿”的烦恼,但为什么仍然这样选择呢?可能男人20岁和40岁的区别,是在于决心与自我存在的责任担当程度)“看透而选择逃避”还是“看透却选择面对”这两者重点在于看透,是怎样的“看透”?是看透一个人,生活一段时间,了解一个人的行为模式,性格、之类。还是,看透,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本来都是互相独立的个体,你本来不属于我,我本来不属于你,也不用谁对谁负责任,而我有自己选择的权利,我对我自己所作出的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诚然,做选择的那方思想建立在后者基础上。最后,为了避免思维的窠臼:应该采取像思特里克兰德的方式——看透而选择逃避,因为这样就能成为像思特里克兰德(高更)一样伟大的人物。应向自己提问:提出这个假设的时候,是否存在提高自我思想定位高度的嫌疑?是否只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独到之处?是否只是为了告诉别人,“我和你们不一样”的宣言?思特里克兰德(高更)的高度是我们可以企及的吗?这些问题,都不好从别人口中或自己身上得到最好的答案,但好像可以确定的是,可以从时间轴的两个方面去考究:

1、假设提出在思特里克兰德成名前,即落魄的时候。

2、假设提出在成名后。

显然第二种更显示出为了贴合浪漫主义而贴合,就像给自己一个暗示:没错,拥有像他这样的思想,我就能和他一样伟大——即看透而选择逃避为优选。为什么要这样提出两个方式去判断?因为,很明显,根据第二条时间轴去推论违背了事物演变规律:由已然存在的事物,推算演绎出规律,再通过规律来洞察未来。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思特里克兰德在艺术方面的伟大建立在思想的伟大之处——看透人性的本质,在情感方面的悲哀也正是看透之后的逃避,这当然和我们的追求有所不同。

综上,于是说,看透而选择面对更优于生活。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3

相爱需要情,相守需要懂。男女主人公在一起生活了17年,女主人公却从未懂他。

男主人公在有了两个可爱的小孩,还依然离去追求他的月亮,真的很不负责,即使他乐意让妻子改嫁也改变不了不负责的事实。

人物的情感层次丰富细腻,他知道自己对她们的愧疚,但不会流露在行色,更不会因为这个而放弃追寻。普通人做不到为了梦想抛弃一切,挣脱人性的枷锁,但也并不代表这是高尚的。

那么,我们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引用一段话:“我想,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月亮与六便士》

看了这段话我相信能帮助很多读者去思考,悟人生的价值。

其实,年轻的时候人就应该去追求,并找一个爱自己真正意义支持自己的人相伴一生。相信我,这并不是奢求。这只是为了防止自己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如果,在现实生活中你拥有主人公这般美满的家庭,安安稳稳,岁月静好。若要去追求,请务必不要做思特里克兰德,或许可以塑造一个更适合你的角色……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4

六便士随处可捡,而我只珍惜那片月光。

——题记

每个人身边都会有一个默然的人,人们只知道他家境殷实、沉默寡言,又有谁能想到他将有一天会离家出走呢?《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便是其中的一个。

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在证券交易所工作的普通的经纪人。他的前半生中,他安守本分,在爱社交的妻子旁扮演着一个普通的丈夫,有时甚至被妻子扣上“十足的小市民”的称号,有谁能料想,他在某一天忽然辞别了妻子,抛弃了儿女,一个人栖息在巴黎的破旅馆中。这是怎样一种随性超脱?当所有人都认为他在巴黎的某个大酒店中花天酒地,妻子认为他出轨时,他独自一人固执而古怪地画画。他只上过一年夜校的绘画课,没有人欣赏他的画作,而且他只有百十英磅来供给他追逐心中的“月亮”。但他丝毫不在意:“我告诉你了,我必须得画画,我控制不了我自己。”正是这种常人难以想象与理解的坚定,使他最终来到了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塔希提,在那儿实现了他的涅槃。

有些人会如此谴责斯特里克兰德:他粗鲁无礼、蛮横冷血、固执己见,但在这些词的背后,是他对绘画的执着追求。查理斯从来未因绘画能为他带来什么物质财富、荣华富贵而选择绘画,他仅仅只是热爱罢了。当他栖息在巴黎,在塔希提时,他过着比颜回“一箪食,一瓢饮”更清贫的生活。但他的内心是多么的富有:他热爱自己的绘画事业,他有一个令他痴迷的小岛,他有一个可以令他不断追求的梦想,这便够了。

人的一生,除了吃喝等生活上的必需,剩下的就是自己心中所想,所追求的事。当年的伦敦,俯首皆是六便士,而查理斯却选择仰望天空的月亮。他的仰望不是对自己的满足,而是对生命的一种最高礼赞,他来过这世上,他完成了生命赋予他的光荣——做自己想做的事,为了他心中那一轮“明月”,他葬身于大火之中,与其最杰出的作品一起。正如毛姆本人所说的:“他可以说死而无憾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了自己创造的世界多么美好。临了,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他又将它毁掉了。”他执着地追逐着梦想,尽管其带来的物质回报微乎其微,但他所带给后人的勇于追梦,不为世俗流言的示范熠熠闪光。

人生路上,哪有谁不畏世俗流言?但《月亮与六便士》告诉我们:当我们在社会的滚滚潮流中前进,一定要抬头看看天上的月亮,它警示着你,始终不要放弃梦想、放弃初心。并且,无论身处何方,年龄几何,都要记住:我们要选择一生中最想为之努力的事物,并为其自由而奋斗。当我们有勇气作出决定时,就已经身处生命的自由之中了。

在许多时候,我也迷惘过,甚至天真地认为自己是个无用之人,但是毛姆教会了我一件重要的事:随心所欲,不要让自己为别人所活,那么当你真正热爱一项事业时,你便成功了。其后,我慢慢地放平了心态,生活并非只有灰色的自卑和他人的嘲笑,还有诗和远方。当然,还有埋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梦想。所以,大胆追梦吧!当你仰望天上的月亮时,它的清辉是地上的六便士无可比拟的。

愿每个追逐梦想的人,无意将生活摔得支离破碎,却让灵魂更加伟大。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厄运。

——后记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5

发现近期很多人在看这本书,又恰巧在书店看见有卖,便买下了。看完后,有所思考,故作此篇。不太了解毛姆,若有疏漏之处,还请见谅。令以下观点仅代表个人。

故事简单来说,是一个平凡的证券经济人为追求艺术,抛弃他在之前所拥有的一切,孤身前往巴黎,在巴黎生活,寻找他的艺术,最后在一个名为塔希提的岛上实现他的艺术追求,同时也结束了他的生命。

这种为梦想不顾世俗的眼光的故事对于还是个少年人的我来说,应是比较钟意的类型,但我不是很喜欢这本书,即使其中有些句子我很喜欢。

本书以一位旁观者的第一人称视角来描写男主斯特里克兰的生活,其中夹杂对一些现状的评论,总体来说比较有趣。粗看下来并无不妥之处,但总结书中出现的四个女性形象,竟只有斯特里克兰的最后一位妻子——一个对艺术一窍不通,每天负责柴米油盐和教子的女性得到了作者的正面称赞。而对于其他三位,作者表面称其好,暗讽其愚蠢。反观男性形象,一个是为艺术的斯特里克兰,另一个是哪怕被戴绿帽依旧老好人的施特罗夫,这样看来,恐怕作者是对女性有些意见:发妻的拘于世俗,女作家的八卦心理,施特罗夫的妻子布兰迪,后来抛弃丈夫,恋上斯特里克兰,最终悲惨死去,可谓这三位占足全书最不好的部分,难说作者不带偏见。

回到文本,前期的有些语句我还是挺钟意的,例如第二章、第三章中关于对文艺界故作姿态、强行深刻、高高在上的风气的批判,我还是比较认可的。

例如十一章的“人性是多么矛盾,不知道真挚的感情中会有多少矫揉造作,高贵优雅中会有多少卑劣低贱,也不知道罪孽中会有多少良善仁慈。”和二十章的“我不会想起过去,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例如布兰奇与斯特里克兰恋爱时,说“在爱情之中,存在柔弱感、保护欲,陷入爱情的人急于做好事,以便给予对方快乐——这即便不是无私,也是巧妙隐藏起来的自私;爱情会让人缺乏自信。”及后文的“作为情人,男女之间的差距在于,女人可以不停地爱,而男人只会偶尔去爱。”

例如“我们每个人在这个世上都是孤身一人。每个人都被封闭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通过符号与同类进行交流。这些符号没有共同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十分隐晦和不确定。我们痛苦地向别人传递我们心中的珍宝,可他们没有能力接受这些珍宝,于是我们只能孤独前行,虽然我们和别人并肩而行,却并不能彼此相伴,我们不能了解我们的同伴,他们也不了解我们。”

例如“谁又能彻底了解难以捉摸的人心呢?那些认为人心只是具有高尚情操和正常情绪的人自然做不到。”

例如“魔鬼为达到目的总是会引用《圣经》。”

说完词句,再来看一看主题,文中主角追求艺术并无不妥,但这样从世俗中逃离,从安逸逃向未知,这样逃跑的姿态不仅稍显狼狈,也有些不负责任——曾经的责任。若是心怀艺术,不堪浮华的喧闹,寻个寂静处便可;即使要离开,也应体面(对于自己来说)地与过去道别,从容离开;而不是作出受害者的姿态,对世界嘲讽。追逐内心的热情与理想不止有离开这一条路,热情与梦想的烈火烧掉的应该是无用的道德标准与社会羁绊,而不是内心的良知和感情,但主角的烈火似乎烧了太多。

只追逐脚下赖以温饱的六便士的人,只追逐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名为梦想的月亮的人,都是傻子。活着是追逐梦想的前提,而梦想是活下去的动力,两者相伴相生,怎可择其一者存活,更不用说踩一捧一了。

总体来说,这本书名不副实,让我后悔买了。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6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却也分外赞赏脚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宫的梦想家。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

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几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双目失明,最终还把自己最伟大的绘画作品付之一炬。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

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

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7

我在这本小说里看到了追求与不屑一顾的坚持。很多人都缺少坚持自我追求或梦想的勇气,而主人公却如此的执迷。值得学习的是贵在坚持的精神,但从道德面讲主人公抛妻弃子的行为实属不该。

我似乎明白了作者在这本书里投入的感情,用文字来表达每个人物的思想。显然是成功的,这是一本极具人物特色的一本小说,每个人物都很有多层次的情感思想让人无法停下翻阅的眼。

晚上月亮出现时,每个人抬头都能看见,却遥不可及,地上的六便士随手就有。梦想与现实的距离可以近也可以远,如果你想摸到月亮,一盆水就可以。不然你就远远望着吧!一盆水,哪怕是镜花水月,也能让你有所满足。我举的这个例子便是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心境。

他知道最后的结果不一定是耀眼的成就;他知道这条路很多石头,很陡,他不回头;他不需要家人的陪伴,也不回去陪伴家人;这样看他还真是个疯子

他还希望他那风韵犹存的妻子找个人嫁了;他认为他的孩子已经比社会某些小孩幸福;这是他自我良心上的安慰。

当思特里克兰德的妻子知道他不是为了女人而是因为画画离开家庭时,他的妻子选择了支持并整个人都豁然开朗。看到这个点本以为是团聚时,而主人公依然选择离开。明白了吗?他的妻子的这种支持让他有一种负罪感,因为他妻子把这种支持当做自我牺牲!而思特里克兰德不希望别人因为他的梦想而做出什么牺牲,他需要的是真正懂他的支持。

婚姻真的不只有爱情,“爱我倒不如懂我”这句话在这个故事里展现的淋漓尽致。

还没有看完,看完继续聊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8

这是一本很多人都看过的书,“月亮”代表着纯洁的理想,“便士”意味着苟且的现实。

故事有这样一个版本:

一个年近不惑的大叔,做着收入不菲的证券工作,有一个温柔大方的妻子,两个可爱的孩子,住着另人羡慕的大房子,拥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就那么突然的有一天,他放弃了这里的一切一切,带着家人的数落,旁观者的责骂和所有人都看不起的作品去远方追求他的绘画梦想。他身无分文,穷困潦倒,住在肮脏的孤岛,与世隔绝,没卖出过一副画,终日疾病缠身,最终痛苦死去,而生平最满意的作品也被自己一把火烧掉,永世不得相传,即便最终作品得到了世人的认可,也是他死去很久以后的事了。

还有另外一个版本:

一个怀揣梦想的大叔,终于有一天冲突了世俗的眼光,道德的束缚,带上画架去了艺术的国度。在那里,他仿佛到了梦想的天堂,他全情的投入,心无旁骛的作画,绘画带来的满足让他忘记了身体的疼痛,他一刻不愿停歇的创作,终于在临终前完成了此生最满意的作品,并将它带到坟墓,实现了灵魂与肉体的真正共存。

前者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后者是故事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人。

其实写一份书评可以有好多出发点,故事的编排,写作的技巧,作者的经历都行,今天我想从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本身,去思考一些关于人的问题。

很多人并不理解思特里克兰德的做法,一个男人不应该像他这样毫无责任感;但更多人会选择中立,既不赞同,也不反对。讨论对错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我们大部分都是平庸的人,既没有天赋和勇气去追梦,又不甘于太过平凡。

那么什么是梦想,是一个会刺激你荷尔蒙飙升的词?是一个会让你获得快乐的源泉?还是一个你一直想去又到不了的远方?我想都不是,书中没有介绍思特里克兰德在创作的过程中遇到的痛苦和瓶颈,更加没有任何说明他有经历怎样的挣扎、折磨甚至放弃。但我们都曾有过兴趣爱好,健身?读书?画画?弹琴?哪一个坚持过几十年如一日?最初的兴奋都逐渐会被过程中的困苦所消磨,直至放弃。

如果你觉得我在灌鸡汤劝大家去追求月亮,你就错了,我并没有兴趣讨论什么才是梦想,因为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有资格去拥有。我也没有因为读完这本书而感受到强烈的悲伤或是兴奋的冲动,我最感慨的是拥有梦想这件事带给思特里克兰德的冷静和理智,以及对人性的洞察。

思特里克兰德的智慧

看似冷血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就看穿了人性,妻子的哀怨更多是因为自己的离开使她没有了生活的依靠,她明明憎恨思特里克兰德,却在他成名后在家中挂满了他的遗作,并与来访者谈笑风生,虚荣心被彻底的满足。他因为与朋友的妻子私通而害得朋友妻离子散也未曾感到一丝内疚,因为他知道“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而这位朋友刚好是妥协了他妻子不堪回首的过去,对于妻子而言,他是自己耻辱过去的鲜活证明,她的背叛是早晚的事。

“你同我吵嘴,实际上是因为我根本不在乎你对我的看法。”中间人劝说思特里克兰德回家的时候,无法忍受其冷漠的态度便气愤的与其争吵,带着世俗所认为的道德,理直气壮。而思特里克兰德却平静的说出这一句。虽然我们没有明确的意识到或者我们根本不愿承认,我们还是非常重视别人是否看重我们的意见,我们在别人身上是否有影响力,如果我们对一个人的看法受到他的重视,我们就沾沾自喜,如果他对这种意见丝毫不理会,我们就会讨厌他。所以当你沉默以对的时候,那些说不喜欢冷暴力而同你不停争吵的人,真的是因为TA嘴上说的越在乎才越生气吗?

说到这,我停更这么久也多少与此有关。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停的听取着他人的意见,你年纪不小了,你该成家了,你该好好规划人生,你该有个普通女生该有的样子,你也没有那么优秀,你……于是我照着他们的说法不断的修正自己,小心翼翼的学会如何说活,如何闭嘴,写文章也都是想着怎么迎合大众的胃口,怎么写一些老少皆宜的“干货”,然后我什么都没写出来,然后我也成功的不再知道自己是谁。思特里克兰德对世俗的冷静处理态度引起了我的敬畏,其实写写字而已嘛,哪有那么复杂,懂的人看到交流交流最好,不懂的人就算评头品足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除非是我自己给了他可以影响的机会。抑郁的人大多是因为想不开这一点吧。

总结

或许一个人如果想

所以,对于大多数平凡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没有不做就会死的事情的我们,如何饶有兴趣的活在世俗中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

最后以毛姆本人对本书的理解来结束分享吧。“有些人年轻的时候只看到天上的月亮,却从看不到那六便士。现在我们仍然看到天上的月亮,但我们是站在地上仰望到月光。而且当我们的爱情不是憧憬和幻想的时候,却发现被月光照耀的现实也是美好的。只是我们谈起我们的生活曾有那么多的快乐,但在当时却从来都不觉得快乐,那么最重要的一点:在新的生活里要懂得让自己快乐。”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9

《月亮与六便士》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感谢朋友相赠,又读了一遍。最先,我在电视偶然看到了一集记录片,讲的是高更的画,里边有高更的人生经历。自从有了小孩都很少打开电视了,安安静静的看完更是不可能。但那天不知道什么缘故,我居然有机会看完那部记录片。很震撼,不是因为他的画,而是他不走寻常路的人生。

后来知道[月亮与六便士]是以高更为人物原型来创作的,就在KINDLE上读了一遍。很激动啊,毛姆,一个大作家,居然和我有相同的感受。看了那么多书,第一次有种和作者、主人公在交流的感觉。我认为这本书的主题就是:肉体与灵魂、理想与现实的拧巴。

主人公斯特克里兰原本是个股票经纪人,四十多岁,老婆孩子热炕头,在外人看来是妥妥的油腻中年人啊,不止油腻,还很乏味。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中年人心里发出了“再也不能这样过,再也不能这样活的”呐喊,然后这个油腻中年男就变成了追求艺术,追求理想的2B青年。他决议要过另外一种生活。

更让人愤怒的是,人家不是作为业余的兴趣追求啊,人家是要全身心的追求啊,工作不要了,老婆不要了,孩子也不要了,让他们自生自灭吧。对自己,也是衣衫褴褛,食不果腹,后来被土著女人所养,靠那么一点的土地所出生活。这种对物质以及物质所带来的附属的尊严,说呸的行为,以及对自己的家庭责任,社会系属说滚的勇气,可恨吗,可恨,但自有一种撼动人心的冲击力,直抵每个纠结于梦想与现实的人。

世人多在行动之前反复计算得与失,付出与回报,举棋不定,辗转反侧,踌躇不前。斯特克里兰那种执着于内心,不问名利,不计成败,你们怎么看我的,我完全不在乎的态度确实让人震撼。书中有段话,写得人感受,我这个看的人也很感伤,“塔西提是一个高高耸立的,绿意葱茏的岛屿,岛上有一条条暗绿色的深深皱襞,可以想见那是众多幽僻的深谷;在他们那沉郁的深邃当中自有一种神秘,潺潺流泻着沁凉的泉水,你会感觉,在那些浓荫遮蔽的地方,生命自远古以来就按照亘古不变的方式延绵至今,甚至就在其中,也隐含着某种可悲又可怖之处”

岛屿,幽谷可能已经存在了几十万年的时间,在接下来几十万年的时间泉水依旧潺潺流动,而看着这风景的你我只有几十年时间,你我不过是地球上一过客。

但,正如斯特里克兰一样,你我皆是自由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选择。愿选择追求梦想的每个人,都不后悔。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10

40岁的斯特里克兰特突然放弃了在伦敦拥有的优渥生活,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儿女,只身一人跑到巴黎开始了流离失所食不果腹的绘画生涯,他突然之间再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不在意任何物质世界,像是被魔鬼附身了一般只追求将他所看到的美描绘下来。而斯特里克兰的太太看似善良单纯,却在自己的丈夫抛弃她后暴露出了只在意他人的看法,穷尽一生追求物质虚荣的本质。

你也许以为这是一部歌颂理想的书,将追求梦想的人衬托得无比高尚,讽刺现实的虚假,但毛姆却到处反套路,真真实实地呈现了主人公的性格缺陷和现实的残酷。人性并不分对错,即便是伟人,一个传奇的画家也并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

而故事的结尾,也丝毫没有按照传统的名人传记将其不幸的死亡一笔带过,只是着重强调他带来的精神财富,而是花了大篇幅,通过不同人的视角,拼凑出他从找到自己精神家园到不幸的发生再到死亡的一步步过程,让读者慢慢地了解了斯特里克兰特的精神世界。

让我感触最深的一刻就是,斯特里克兰特恩人的妻子布兰奇背叛了自己的好丈夫只为了和斯特里克兰特一起生活,但最终却在被斯特里克兰特抛弃后自杀了。当作者评论到她的死去时,却这样说到:“这并没有真正影响到除她以外的任何人,最残忍的是它发生了和几乎没发生一样,世界已然继续,并没有谁因为这件事而活的更惨,她的丈夫虽然当时悲伤,但不久后就会走出阴影,而斯特里克兰特根本不会在乎,至于布兰奇,无论她带着怎样的光明和梦想,死了就跟没来到世上一样仿佛一切都很空虚,没有意义。”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不禁让我思考了好久,在自杀率高居不下的现代城市,如果我们来过和没来过一样,那么一切到底有什么意义。

斯特里克兰特本来是一个长相平凡,个性平凡的银行家,不善言辞,但却出乎意料地突然丢下一切,穷困潦倒,只身去巴黎学画,已经是四十岁的年纪,而且也并看不出任何绘画天赋,而当作者以现实质问他时,你有绘画天赋吗?即使你有也并不一定能成为一名著名画家,他说:你真是个傻瓜,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无论他游的好不好,都要奋力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特并不是一个负责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毫无遮拦地展现着自己的欲望,极度自私的人,歧视女性,藐视现实,一点都不在乎物质生活的男人。但他唯一可贵的是,他忠于自己的内心,他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东西,而且从未放弃挣扎,即使很少有人认同他的作品,但他也根本不在乎,对于这样的人,社会也确实拿他没办法,但他也因此与整个社会格格不入。

而在远离西方文明的殖民地小岛上,他终于可以被人接受。塔西提岛与欧洲本土,一个是标准化,格式化的世界,所有人都要按道德标准生活,即使违背自己的内心,而在殖民地的世界,斯特里克兰特从未被当做怪人,因为这里的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背景,中国人,土著,白人,环游世界的水手,见到这里的第一眼,他就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未曾谋面的家乡。

他在那里娶了崇拜他而且不会对他有任何要求的当地女子,有一片可以维持经济的土地。没有人再视他为异类,只是把他当做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每天面对碧海蓝天作画,正当你为他舒了一口气,庆幸他也许可以这样终老时,被他藐视的现实最终还是找上门来,他得了病,情况越来越糟,在用尽最后的精力完成最后一副奇迹般令人震撼的壁画后就凄惨地死去了。而那幅用生命描绘的奇迹居然被他的妻子根据他的遗嘱烧掉了。也许在外界看来很可惜,但站在他的角度,他才不在乎,对于他来说,一生的绘画并不在于完成,而在于追求的过程。

戏剧性的是,在他死后,他的画作出名后,他曾经抛弃的夫人也自豪地向传记作者介绍他的生平,丝毫忘记了过去怎样痛恨他。

精选《月亮与六便士》的读书笔记篇11

读这本书的经历有些曲折,天才画家梵高和高更的故事一直很传奇,得知《月亮与六便士》中主人公的原形是高更,而且《月亮与六便士》的名气很大,便想一探究竟,想看看书中到底写了什么故事。先是从图书馆借,没能借到,只借到了一本作者毛姆写的评论其他著作的书,想着同一个作者,应该也不错,结果书中所涉猎的故事都不太了解,读不下去,心里有些失望。后来有幸从朱老师那里借来一本,书到手便立马读了起来,也许是期望太高,前几章作者只铺垫了一些事情,很无趣,心里有些小失望,此书就被搁置一边了。突然有一天朱老师发了一些关于本书的评论,很有意思,又有了赶快读完此书的兴趣。

本书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讲述思特克里兰德放弃美满家庭,稳定社会地位,追求绘画理想的故事,书中主人公为了追求梦想,不畏生活的贫穷,无视病痛的折磨,几十年来从不后悔,这种做法也许只有天才才能做到。此书越往后越精彩,思特克里兰德最后和土著人结婚,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每天画画,得了疾病后依旧坚持作画,眼睛瞎了仍然阻挡不了,他的遗言是死后要把挂满壁画的房子一起烧掉……他是用生命在画画。

虽然小说的故事有些夸张,我想作者正是想要通过这种对比来表达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月亮高高在上,虚无缥缈,六便士很不起眼,却很实在,两者差距很大,但都不可或缺。在生活中,我们埋头奔波忙碌的同时仍需抬头仰望,不忘追求梦想,只有这样生活才更有意义。

最后特别感谢朱老师,能读完此书,多亏了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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