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孔乙己》是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 ,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人物形象】
孔乙己
环境造就人,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其性格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
迂腐
孔乙己是清朝末年的知识分子,他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但是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上,有没有功名利禄,生活过得非常穷酸。孔乙己有着封建教育制度影响下的书生特有的清高本质,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意从事劳动赚取钱财,端着读书人的架子只能越过越穷。关于孔乙己那句“窃书算不算偷”的名言,我们可以看出他作为穷困潦倒的书生的迂腐一面。当大家嘲笑他偷书的时候,孔乙己只能无力的回击一句“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这是多么可笑的歪理,此时孔乙己的穷酸迂腐可见一斑。
善良
孔乙己的人物形象是双面性的,复杂的,他虽然穷酸、迂腐,但是也有人性的闪光点。孔乙己善良的一面体现在他教小孩子认字和分茵香豆给小孩子吃的两个细节上。孩子们围住他,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茴香豆并不是什么稀罕物,可是在那样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在“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咸煮笋,或茴香豆,做下酒物”的年代,在卖酒都要羼水的年代,对于一个穷愁潦倒之人来说,确是何其珍贵,可他却一人一颗,一直分到所剩无几为止。一个“便”字就可见其大方,真真是分得毫不迟疑,毫不手软。相比较那些个掌柜和长衫客们,他们中有谁不比孔乙己阔绰,有谁拥有的不比孔乙己多,但又有谁分豆给孩子们吃呢?最让人忍俊不禁的是当孩子们再次把“眼睛望向碟子”,他不是谩骂,不是恐吓,竟也“着了慌似的”哼起了《论语》里的调子直哀求,一个拥有善良与透明心性的老头跃然纸上。
穷困潦倒的'“士”阶级
酒店的酒客,有两个不同的等级:以下层劳动人民为主的“短衣帮”和以上层地主阶级、有钱人和读书人为主的“长衫客”。“短衣帮”们因为生活贫困、社会地位低下,在酒店里只能站着吃喝,“长衫客”们却可以走进酒店的专属包间坐着,慢慢享受酒肉佳肴。孔乙己初次出现在酒店里,就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因为他是站着喝酒却穿着长衫的惟一的人。既是穿长衫的,就应慢慢走进屋里,愉快地坐着吃喝。但是孔乙己却不能,他只能跟短衣帮一样,在柜台外站着喝酒,不伦不类。他读过书,但是没有考上秀才,不能依靠认识的字、读过的书来生活,那就必须用劳动来谋生。但是封建教育制度的毒害就在于它不但使人与劳动脱离,而且还教育人轻视劳动阶层,灌输唯有读书是最高尚的思想。不劳动,不能生活,自然越过越穷,可是孔乙己还是死要面子,觉得读书人无论如何都应该比普遍人高一等,处处要显示出自己的身份,卖弄学问。站着喝酒这个细节显示他不是地主阶级,不是有钱人,理应把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脱下来,融入短衣帮的人群里。可是孔乙己又不愿承认自己的穷困潦倒,相反还觉得自己比他们都要清高,处处摆读书人的架子。他既不属于贫穷人士也不属于上层地主阶级,与这两个社会主流阶层都存在着距离。生活贫穷的孔乙己和当时社会的下层人民没有什么两样,但他时刻穿着在他看来是身份象征的“长衫”。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内心轻视广大劳苦众生,同时又渴望融入在他看来高大上的上层地主阶级和读书人、有钱人的世界,这种意识使他处在一种尴尬的社会地位当中,不但不被这两个阶层认可,反而成为他们讥讽的笑柄。孔乙己穷苦、懒散,身上的长衫“又脏又破,似乎十年多没有补,也没有洗”;反复被人欺负、殴打,脸上经常挂着新痕旧伤,偏偏他又自恃清高,满口“之乎者也”,“孔乙己”称号由此而来。鲁迅通过对孔乙己的社会地位、肖像、穿衣、话语及称号的刻画,向我们展示了他的社会地位与思想意识的矛盾所在。孔乙己热衷功名利禄,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民,时刻不愿脱下标志自己读书人身份的长衫。
孔乙己的一生是悲惨的一生,他是封建科举制度的受害者和封建文化教育的牺牲品。统治阶级不但在政治经济上对他进行残酷的控制,推残了他的肉体,剥夺了他的生路,而且在精神上毒害了他,使他蒙受了极大的耻辱和痛苦。文章刻画了一个被封建思想所毒害所麻木而最终又被社会抛弃吞没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形象和他的悲惨命运,对吃人的封建文化教育和害人无数的科举制度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和无情的揭露。孔乙己最终在肉体的毒打和心灵的虐杀中孤独地死去了,但他不觉悟,致死都不明白是谁造成了他最后悲惨的结局。
酒店掌柜
掌柜是一个封建社会没落时期典型的小商人形象。这些小商人群体在生意上狡猾精明,在精神上却空虚愚昧,他们似乎没有受到封建礼教过多的束缚,可以和一些下层人打成一片,一起“哄笑和奚落,咀嚼着弱者的骨髓”(李长之《鲁迅批判》),然而却正是他们麻木的笑容、愚昧的笑声,使孔乙己们生活得更潦倒、尴尬,最终被扫出了这个社会,同时也让读者在窒息中沉思。
叙述者
咸享酒店里进进出出的小伙计,时方12岁,鲁迅将孔乙己的遭遇通过小伙计的口一一说出,将咸享酒店中发生的一切通过他一一铺排,让读者看到了孩子的变化。曾经的淳朴纯真“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样子太傻”这样的判词显然不是小伙计的自言自语,而是对掌柜或是他人的口无遮拦的“直接引语”,总之是来自成人世界的评价,从这一句看似贬义的评价里,我们看到了小伙计最初的纯真。“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无非长衫主顾傲慢,小伙计不会或不愿阿谀;小伙计从侍候长衫主顾的差使旁边赶开后,做不到伺机往酒里羼水,是淳朴诚实的天性使然;别人嘲笑孔乙己,但小伙计看到了他“从不拖欠”的品行……渐被同化的麻木冷酷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等级分明、欺诈势利、冷酷无情的咸亨酒店里成长的小伙计,渐被同化而麻木冷酷。
孔乙己在酒徒和小市民那里找不到丝毫的人间温暖,他把自己真诚的感情转移给孩子们,他诚恳地教“将来做掌柜”的小伙计“茴”字的写法,小伙计的态度是“‘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并“努着嘴走远”。小伙计对于孔乙己的诚恳和善良,小伙计回报的却是鄙视和不屑;别人嘲笑、挖苦孔乙己的时候,小伙计呢“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面对穿着一件破夹袄盘腿垫包坐着用手走路的孔乙己,小伙计也只是“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只放在门槛上而不递给行动不便的孔乙己,“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小伙计的麻木冷酷跃然纸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在孔乙己身上,小伙计才找到快乐。“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倍增其哀乐。”这是一幅多么令人可笑却又叫人可悲的画面。因为样子傻不让他侍候长衫主顾,因为诚实不会往酒里羼水而被派去做专管温酒的无聊职务,小伙计逐渐势利、冷酷,甚至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表现出当时畸形社会对人的影响和毒害。
(既然是“大约”,为什么又说“的确”,这是否矛盾?作者为什么这样写?)
在这里并不矛盾,用大约表示是“我”的猜测,用的确是因为当时的社会黑暗,孔乙己那样的人是没有活路的。
四、对造成孔乙己悲剧命运的原因,有多种看法:有的说他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有的说是冷酷无情的社会害了他,有的说也要归咎于他自己的不争气……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和同学们探讨一下。
本题主要让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深入分
例 (个人意见,仅做参考)
1 科举制度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
2 封建文化糟粕,使他灵魂堕落,相反成了不能谋生的可怜虫,没有成材。
3 封建等级制度使百姓麻木不仁,意识不到自己的奴隶地位,反而嘲笑更为不幸的孔乙己。
4 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统治者横行霸道,冷酷残忍,将孔乙己推上一条不归之路。
5 总之,是腐朽黑暗的封建统治制度造成孔乙己的悲剧。
有关资料
一、
咸亨酒店:旧中国社会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呐喊》里的《明天》也发生在鲁镇,小说中的人物(群众)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咸亨酒店。酒客中红鼻子老拱,蓝皮阿五,包括掌柜的都是些无赖之流,不是想调戏妇女,就是骗钱混饭。另外《风波》也有鲁镇和咸亨酒店,不过这次鲁镇是个水乡,而酒店却在城里,收集在《彷徨》里的《祝福》背景也叫鲁镇。
鲁镇在鲁迅小说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现的背景如《故乡》中的故乡、《阿Q正传》的未庄、《长明灯》的吉光屯、《在酒楼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绍兴(包括他母亲故乡安桥头),这些地方都是象征旧中国社会,从前我用《故乡》中的故乡作为例子分
在鲁迅故家对面,同时又是由周家的亲戚经营的酒店,一旦写进小说后,就变成旧中国的一个缩影,怪不得他在这篇小说的后记中说,“这一篇很拙的小说……单在描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这个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两个不同的等级:出卖劳力为生的短衣帮和以地主、读书人、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两种。短衣帮只能站立在柜台外喝酒,长衫客则可走进屋里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这小小的酒店里,除了顾客与顾客之间的阶级差别,酒店职员也有极大的等级差别。掌柜的严厉冷酷,对小伙计常摆出一副凶脸孔,嫌他“太傻”,不准他侍候长衫客,“幸亏荐头的情面大”,才没有被辞退。小伙计连言笑都要看掌柜的脸色。顾客与掌柜、小伙计之间也不信任,因为掌柜唯利是图,卖酒要
咸亨酒店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国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无情,孔乙己双层性的悲剧: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这些不正是当时中国“病态社会”及其“不幸的人们”的象征吗?就因为鲁迅把旧中国缩小成一个鲁镇,又把焦点放在咸亨酒店,旧社会的各种症结都立体的通过酒店这个象征表现出来。
鲁迅的象征现实主义是使他的写实小说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复杂和具有深度的一大原因。可惜目前一般人只注意《狂人日记》和《药》,而这篇小说是“气急
鲁迅为孔乙己塑造的四座铜像
鲁迅在他的生活
我读《孔乙己》,首先是感触到它的视觉形象特别强烈。鲁迅把孔乙己复杂的一生,把原来应该运用的叙述文字,节缩、提炼成一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说中只出现四次,每次鲁迅都用一座塑像代替了许许多多的叙述文字。第一次,孔乙己是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咸亨酒店的: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
第一个句子“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一生的写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会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注目,因为他原是读过书的人,只是在连半个秀才捞不到后,才沦落潦倒,以致偷东西被人打断腿。最后出现,断了腿,爬着走路,柜台里的人都看不见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践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烂长衫是他忘记不了读书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内在意识的标志。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气)可以劳动,中了旧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阶层的人所践踏。
孔乙己“脸上皱纹间时常夹着些伤痕”,这些新旧的疤痕又包涵着多少社会的残酷,及他自己好吃懒做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剧是双重性的,他一方面是旧读书人的悲剧,也是底层社会被压迫与被侮辱者的悲剧。
孔乙己第二次出现在小说里,是以这尊雕像出现的,他的身边多了一位小伙计:
《孔乙己》
【甲】
孔乙已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①他身材很高大;②青白脸色,③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④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已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1、孔乙己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这特点表明了什么?
2、文中标出的①②③④句是对孔乙己的_____________描写,各句的作用是:
①句“身材很高大”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句“清白脸色”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句“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④句“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读文中画线的句子,说一说孔乙己为什么把“偷书”说成“窃书”,这表明了孔乙己怎样的性格?
答: 。
4、用一句话概括上文的主要内容。答: 。
【乙】
(甲)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已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已,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已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乙)范进不看便罢,看了一遍,又念一遍,自己把两手拍了一下,笑了一声,道:“噫!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老太太慌了,慌将几口开水灌了过来。他爬将起来,又拍着手大笑道:“噫!好!我中了!”笑着,不由分说,就往门外飞跑,把报录人和邻居都吓了一跳。走出大门不多路,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众人拉他不住,拍着笑着,一直走到集上去了。众人大眼望小眼,一齐道:“原来新贵人欢喜疯了。”老太太哭道:“怎生这样苦命的事!中了一个甚么举人,就得了这个拙病!这一疯了,几时才得好?”娘子胡氏道:“早上好好出去,怎的就得了这样的病!却是如何是好?”众邻居劝道:’老太太不要心慌,我们而今且派两个人跟定了范老爷。这里众人家里拿些鸡蛋酒米,且管待了报子上的老爹们,再为商酌。”
5、请各用一句话分别概括(甲)(乙)两段文字的主要事件。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孔乙已和范进都是的热衷功名的读书人。二人境况不同,周围人对他们的态度也不同。酒店的人对孔乙已的态度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众邻居对范进的态度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孔乙己被摧残的直接原因是:_______________,范进发疯的直接原因是:_______________,造成二人如此境况的根本原因是:_________ ______。
8、甲段文字渲染一种悲凉的气氛,表明作者对孔乙已的态度是: ,
乙段文字创设了一个滑稽可笑的场景,表明作者对范进的态度是: 。
9、“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一句,除了交代时节气候之外,还有什么作用?
答: 。
【课外拓展】
孔乙己离开咸亨酒店后
——续《孔乙己》
孔乙己低着头,坐在地上喝完最后一口酒,拖着断腿,用“手”慢慢向外“走”去。
“这下打折了腿,还会再偷?”
“再偷,怕连手也打折!”
孔乙己害怕听到这笑声,咬着牙,拖着腿,使劲向前移去,口里不停地喃喃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这点灾难,何足道哉?”
人们的笑声听不见了,他在咸亨酒店后面的山坡上坐下来。小腿疼得厉害,他看了看,又红又肿,碗口那么粗,有的地方已溃烂化脓。他哭了,泪流满面。他恨丁举人:“你这个龟……”他本想说句脏话,又觉得与读书人身份不相称,改口道:“君子不记小人之过也……”
他想到孙膑断腿胜庞涓,想到文王厄而演《周易》。他似乎又看到了希望:“吾《四书》《五经》皆通,此难一过,天岂不降大任于吾乎?……”他痴痴地想,昏昏欲睡去:他中了举,身上有很多的钱;他穿着长衫,在酒店里要酒要菜,丁举人坐在侧边,还不住地低头赔罪……
一阵秋风夹着一阵冷雨,雨水湿透了孔乙己那身破夹袄,惊醒了孔乙己的酣梦,他看了看天,雨密密地斜织着;他看了看山,一片灰暗。他伸了伸腰,自我陶醉道:“此梦吉兆……”便又鼓足劲,拖着断腿向前“走”去。
风大了,雨大了。孔乙己在一条深谷边停了下来。身子筛糠似的抖,手僵得弯不过来,“行乎哉?疾行也。行乎哉?疾行也。”他一边催促自己,又一边向前爬去,爬啊爬啊,又冷又饿的孔乙己爬不动了,冻僵的手再也无力支撑那满是泥浆的'身子,他倒了下去,滑入深谷……
10、本文中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与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相对照是否合乎情理?请简要说明理由。
11、本文所描写的孔乙己的一系列心理活动是否切合鲁迅先生笔下孔乙己的性格?请简要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1.孔乙已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表明孔乙已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短衣帮”相同,但他又摆读书人的臭架子,看不起劳动人民。他这一特点集中反映了他经济地位和思想意识的矛盾。
2.肖像 ①他有劳动能力,具备谋生的身体条件 ②他生活贫困,营养不良 ③他因偷窃经常挨打 ④他年岁已老,接近风烛残年,精神萎(委)靡颓唐
3.显示自己是读书人,与众不同,卖弄斯文。迂腐、虚荣,自欺欺人。
4.酒客揭短,取笑孔乙己偷东西。
5.(甲)孔乙已最后一次到酒店喝酒。(乙)范进因中举而发疯。 (意思对即可)
6.冷嘲热讽(冷漠无情); 趋炎附势(阿谀奉承)。
7.偷东两被打; 因中举而喜极发疯; 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封建文化的毒害,封建社会的毒害等) (意思对即可)
8.既批判又同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尖锐的讽刺,无情的嘲弄。 (意思对即可)
9.暗示人情冷漠,世道炎凉,孔乙己的命运也越来越悲惨了
10、基本上合乎情理。离店时酒客的讥笑,离店后的剧烈伤痛冻饿交加直至于死,都与原文所描写的时令、社会特征(社会环境)、人物遭遇以及原文结尾的暗示相吻合。但在自然环境的设置上,如山坡、深谷,似乎与原文的环境和人物当时的情况不太相符。(共3分;表明态度1分,说明理由2分;允许提出不同看法,但必须理由充分)
11、本文中孔乙己的内心独白从内容到语言形式都与原文中孔乙己迂腐不堪、自命清高、自欺欺人的性格相符。但梦境中“丁举人坐在侧边,还不住地低头赔罪”与原文中孔乙己的容忍、善良迂腐的性格不太吻合,原文中孔乙己并无报复心理。(共3分;开放题,言之成理即可,但不能简单地回答是或否,必须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