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这本书是九把刀博客文章结集,但因为网络管制内容却从未曝光过。不是一本励志书,却比所有励志书都还要打动人心。
内容是发生在他生活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大到人生哲学,情感专栏,演讲历程,小到和女朋友的一次吵架,不深刻,却很好看,有回味。在这里,读者会看到一个全方位的正能量超强的热血励志偶像。
九把刀用他的文字记录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拥有过的黄金般的少年时代,懵懂的情感,莽撞的举止,以及一颗散发着火样激情的心。
作者简介:
九把刀 Giddens
九把刀,1978年制造於台湾彰化。
自1999年开始创作,至今完成45本书,
作品陆续改编为电视剧、电影、线上游戏。
是当今华人文坛创作幅度最大的作家。
是最幸运的人,也是最努力的人。
「我想随时随地都发生好事,我等不及别人施舍我,只好自己想办法去要。
图书目录:
1 序——彻底地了解自己,才能站在快乐的起点1 《稀人》焦灼躁郁的恐惧境地
5 《夺魂锯》
7 九把刀砍电影,《嗜血地铁站》:恪守怪物法则的好莱坞变态
10 九把刀砍电影,Crash《冲击效应》:坐立难安的吸奖效应
13 九把刀砍电影,《爱狗的男人请来电》
14 阿财与小郭襄牵手跟大家问好
19 你们家老大,就要去当兵啦!
24 小田和正演唱会
30 神奇的蜘蛛
31 今天很倒霉,车子在高速公路上爆胎
33 小说就是这么写滴!九把刀行动艺术
36 (回答作业)非常不愉快的刚刚
39 今天去弄牙齿
41 今天的一周年约会
44 胡宝云老师很强
45 九把刀砍电影,《鬼迷藏》
46 对于写小说维生这档事
50 葛蓝抄袭事件暂时尘埃落定
56 九把刀的关岛之旅
85 【ELLE 专栏】请让我笑嘻嘻擤鼻涕吧
89 【ELLE 专栏】第一次约会的第一站
92 【ELLE 专栏】追到了就不必请客的恋爱
95 爱情本质,坚若磐石?
101 【ELLE 专栏】九把刀写的,小内画的
105 【ELLE 专栏】小内看杂志想变美
108 【ELLE 专栏】天下无双的笑
111 在高铁上遇到的鸟火事件……一点想法的反省
117 关于《爱情,两好三坏》戏剧的改编初始
122 又到了写签书会感想的时候了
126 上个星期到彰化启智学校
130 《依然九把刀》座谈会记录
137 【ELLE 专栏】怎么被拒绝最度烂
140 上个月去参加绩优役男颁奖
144 大风大雨大花莲
169 花莲,钟文音对谈
172 迟到千年的,跑水祭感谢
178 昨天去二水小学演讲,被完全击倒
181 《杀手,流离寻岸的花》发表会感想
188 每隔一阵子就有人寄小说给我看(什么是抄袭)
190 【ELLE 专栏】娶你的三个条件
193 给那个常常写信到春天的读者
195 昨天去看了星爷的《长江七号》
197 特报!巨大的史前耳屎出土了!
199 【ELLE 专栏】七夕小猜谜
204 《曼哈顿情缘》,公主不再唱歌
207 跟愤怒对抗是我一辈子的战斗
208 (战斗前奏)今天晚上,大家陪我玩一下吧:D
209 2008 第一场战斗(1)这是我妈妈
213 2008 第一场战斗(2)那个女孩流着眼泪
222 2008 第一场战斗(3)我决定单身赴会
226 2008 第一场战斗(4)妈,你养我养得很好
231 2008 第一场战斗(5)逆流的眼泪
237 “陈× 宁涉抄袭九把刀事件”周六第二次评审会议……没有了
238 2008 第一场战斗(6)污浊的海啸,去你的再见
243 盖亚文化声明
257 算……不,《猎命师传奇:海底双棺特别篇》
261 朱学恒的网站开票了——关于群众VS“专家”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Hogwarts School of Witchcraft and Wizardry)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年轻的巫师学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5种语言 ,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4.5亿本(截至2015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英国版由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发行,美国引进后做过部分修正由学者出版社(Scholastic)发行,简体中文版由中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繁体中文版由皇冠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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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罗琳把现实社会中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加入了情节中。
这些偏见正是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想法。书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魔法师和不会魔法的人(“麻瓜”)的交流。罗琳说她写的7本书,1本比1本多一些黑暗色彩,随着哈利的年龄增长,他的敌人伏地魔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从罗琳出版第5本小说之后,她开始在她的个人网站上面发表一些暗示未来情节的内容。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J·K·罗琳的笔调也愈趋老练成熟,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不断成长,无论从内容上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推进至高潮。
《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善与恶的矛盾对立主要分为两条线索:第一条是以哈利与伏地魔为代表的善与恶的对立,第二条是以哈利自我心中对于恶的抗争作为暗线而展开的。正是因为故事的设定有着哈利的自我抗争,也才使其英雄形象更为饱满。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梦见自己是蛇,伤害了好友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并且能够多次感知到伏地魔的思维动向。而小说的前半部分以哈利额头上的伤疤为纽带,暗示了他与伏地魔之间的紧密联系,也预示着哈利的思想随时会被伏地魔操控,从而一些恶的思想也无形地暗藏在哈利的身体里,他们之间相通的心灵使得一些恶念有可能驱使哈利做邪恶的事槽。而是否能够战胜自我,战胜心魔却是成就“善”还是成就“恶。的重要区别。哈利最终战胜了心魔,从而回归自我,从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他从普通人向英雄人物的转变。这也昭示着作者罗琳对于恶的看法,恶也非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伏地魔也并没有一出生就是一个魔头,他也曾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而哈利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形象,但一些恶念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积存在于自己的思想中。怎么样能够克服这样的思想,做到不被恶意支配是罗琳彰显著与恶母题的潜在用意。
小说的现实性还通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所传递的思想得以体现,反映了罗琳女士对于现实社会的思考。小说将马尔福一家为代表的魔法师分为纯种魔法师,他们有着高度的优越感,因而看不起像赫敏这样的非魔法家庭出身的魔法师,并嘲笑他为“泥巴种”。即使是在魔法世界中,也会因为出身的低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论赫敏这类魔法师凭借自己多大的努力、多么优秀,都还是会被遭到纯种魔法师的蔑视。伏地魔所构建的磨法世界的宗旨主要是保留纯种魔法师,对那些非纯种的魔法师进行残忍的杀戮。而相反,以邓布利多校长及哈利为代表的魔法世界兼容并包,他们认为出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这是对于出身问题的两种思想对立。而在最后的战斗中,哈利一方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伏地魔势力土崩瓦解,这也正预示着小说对于卑微出身而遭遇到不平等待遇仍旧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间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想。现今社会,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作品的思想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警醒的现实意义。而罗琳在小说中表现出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即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努力能否取得成功并创造人生的辉煌。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尔福一家对家养小精灵多比进行各种凌虐和压迫,后来哈利解放了多比,并鼓励多比解放其它家养小精灵,这也折射了作品对奴隶制的强烈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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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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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1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4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6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接触第一本,一直到高三暑假第七本发行完毕,《哈利波特》直接融入了我的成长。一套书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包括斯内普的无间道生涯,四个学院之间的纠葛,彼得的背叛……甚至对于万众唾弃大魔头我也会产生一丝疑虑:缺乏爱,不是因为他缺少爱的能力,而是他没有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爱的环境中成长。那么,谁应该为他负责?
因为熟悉,所以选择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可是写完又发现,还有太多地方没有仔细阅读和思考。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在他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被魔王伏地魔杀害了,他一直寄居在他的姨妈家,哈利在他的姨妈家饱受欺凌,直到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只猫头鹰带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从此,哈利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经历了许多奇妙、惊险的事,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但心地善良的罗恩,一个酷爱读书,成绩优异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们团结协作、机智勇敢,最终打败了魔王伏地魔。
始终认为,我依然保留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所以即便一个人也不会无聊,晒太阳,淋小雨,看花看草,赏云卷云舒,品四季流转。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思考了六年后,升入大学后除了大量补充文史哲知识,还开始加入文科的感性思维。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于是我第一次走进了这个魔幻男孩的世界。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它们。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中描写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魔法学校中的成长故事。他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巫师世界里一个邪恶的黑魔王杀死,但黑魔王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黑魔王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好心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救起送到他的姨妈家收养,长大后进了著名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黑魔王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黑魔王的挑战,最终杀死了黑魔王,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黑魔王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黑魔王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获得了战胜邪恶的力量。我梦想着能见到哈利波特,成为他的朋友,向他学习那些神奇的魔法(这样做很多事就方便多了),学习他那高尚的品格。我讨厌黑魔王和他的部下,他们太坏了,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还以此为荣,骄傲狂妄,我永远也不要做那样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部书,非常喜欢哈利波特,愿他在魔法世界里生活得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此刻,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1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一向在说团结力量大,不错的,在这本书中就应验了这个道理。如果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没有帮忙他,那么也许哈利·波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正因为他结交了这些朋友,以至于这个系列的书此刻还在畅销之中……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17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我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我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之后,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完美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齐。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18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之后,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期望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我神奇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19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20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最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样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就应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21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哈利波特读后感22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从拥挤的书架里仔细查阅,我终于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主讲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寄养在姨夫姨妈家。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还有他们的“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也是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阴暗又狭小的碗橱里,十年以来,哈利在那里度过了所有的日子。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哈利过过生日。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信使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他去一个他觉得会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并赢得比赛,还得到一个隐身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平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23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 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学习平平,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24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25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26
2011年8月4日,《哈利波特7》的电影---最后一部结束了,一个魔法世界陪伴着我们十年。我现在13岁,刚上初一,正好《哈里波特》的最后一部结束了。
2008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27
有这样一个名字,至今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哈利波特。
从小学二三年级接触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从此暗暗相信自己也是个魔法师,直到上初中前,我都认为自己的那封信一定是被中国海关拦截了……
哈利波特,那个带着眼镜的瘦弱魔法师。他的出生是场悲剧,却又带来了希望。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他的父母被杀害,而他从此也被贴上了“救世主”的标签。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与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可以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但是,十一岁的生日那天,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从此结束了他的黑暗童年。
在霍格沃茨学院,哈利波特感受到了爱。罗恩、赫敏,他们是哈利最好的朋友,被称为“梦之队”,他们也会吵闹,也会争执,但总能化解一切的矛盾,战胜所有的困难。多比,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但他弱小的身躯中却折射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但是悲剧接连的发生,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院长的死亡讯息相继而来,让霍格沃茨陷入了黑暗之下。
直到现在再次读起《哈利波特》,我都不由赞叹作者罗琳的绝妙的思维,竟能创造出斯内普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伟大角色。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在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
在故事的最后,哈利选择了迎战伏地魔,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读后感28
月亮悄悄地出来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桌子前的一本书上。轻轻翻开它,一个个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
想统治世界的伏地魔,杀了很多法力高强的巫师。当他要杀哈利波特一家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舞魔法棒向已是孤儿的哈利施咒语时,屋里闪过一道亮光,伏地魔便不知所踪,而幼小的哈利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疤痕。传说只要被伏地魔施过咒语,必会死去。后来哈利被人接到他的姨父姨妈家。在姨父姨妈家,达力表哥“狗仗人势”,时不时欺负他,而姨父姨妈也不喜欢他。哈利的生活惨不忍睹:他住在肮脏的仓库里,被恶心的老鼠撕咬;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受尽寒冷;他在家里,每天都要做辛苦的家务。他从来没有过生日,也从没有体会过被爱着的感觉。
直到一天,一封神秘的来信让哈利进入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学校。哈利进入以后,认识了傻里傻气的罗恩和机智聪明的赫敏。他们相处不久,经历了生死成为最好的伙伴。有一天,哈利发现一个巨大的阴谋——伏地魔再次策划统治世界的阴谋。他要先得到魔法石,来恢复自己的身躯。而魔法学院的奇洛教授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他,和他共用一个身躯,帮他得到魔法石。哈利、赫敏和罗恩要阻止这个阴谋,就要先得到魔法石。他们弄清楚了魔法石的位置,趁黑夜闯入活板门——哈利用笛声催眠了一只成年怪物,罗恩舍弃自己赢得了棋盘,赫敏用聪明才智认出生死药。最后哈利一人来到了寻找魔法石的最后一关。他看见了奇洛教授,他们展开了一次生死搏斗。不知怎么,只要奇洛哪里碰到哈利,哪里的皮肤便会腐烂。最后哈利赢了,但晕倒了,被校长邓布利多送到医院。哈利问校长自己为什么会胜利,校长说:“你母亲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奇洛不能碰你。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和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了一个身上标有这么美好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轻轻合上书,邓布利多校长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响。母爱的力量竟如此的伟大,让人感到无比震撼。
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寒冷的夜晚。浅蓝的天空早已被乌云掩盖了,天暗了下来。豆点大的雨从争先恐后的从天空“窜”下来。闪电震耳欲聋,我一个人在家很是害怕,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生怕坏人打开家门进来捉小孩。过了一会儿,我想一直这样也不是什么办法。于是鼓足勇气跑到客厅拿电话。滴答滴答——打通了!我轻轻地抽泣着,声音颤抖着:“妈——妈——,你快点儿回家,我一个人害怕。”妈妈一听,连忙从店里往回赶。
在家里,我看着衣服早已湿透的母亲,心里一阵酸痛。妈妈对我说:“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当妈妈煮好了面,我跑进厨房,端着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看着坐在面前的母亲,才发现我的母亲是那么憔悴,那么苍老。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29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30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31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
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
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后感32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飚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多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哈利波特读后感33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34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读后感35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读后感36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读后感37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38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读后感39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读后感40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读后感41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读后感42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43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读后感44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5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上小学时我读了前三部。升入初中后,很开心学校在每个班级后都配了多宝阁,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当然也有《哈利波特》全集,每天我利用早读前和午休等闲暇时光读完了剩余的四部书。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的故事。黑魔王伏地魔袭击了他的家,父母的爱让他活了下来,伏地魔重伤后逃走了。后来,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在最后杀死了伏地魔。
看完整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也是校长邓布利多校长的一句话:”不管在哪,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坏人是感受不到她的。”确实,在整本书中,我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爱。
小哈利为什么能在伏地魔袭击他家时活下来?为什么他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父母对他的爱。莉莉对他那样强烈的爱,使他活下来,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一个无形的护身符,在必要时它会保护他不被伤害,这就是爱的力量。
而伏地魔的童年和哈利波特完全不同,他从小在麻爪孤儿院长大,被人当成精神病对待,因此他的童年充满了阴影,他发誓要报复那些伤害过他的人骂过他的人,他发誓他要亲手杀了他们,他用他的魔法到处到处还杀人,小汤姆就是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最终他走上了邪路。
但不同的爱也有很多种,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也让我感动。他很喜欢莉莉,为了能将她揪出伏地魔的魔爪,他什么都愿意做,他成了邓布利多的间谋,背叛了他的食死徒朋友。读后感·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莉莉,知道临死前,他这四十年的记忆全部流露出来,这种爱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受的。他的专一让他失去了一切,又获得了一切。他这份坚守的爱,感动了其他人,并帮他洗清了那些不属于他的罪恶。
爱是可以融化一切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6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 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 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哈利波特读后感47
是他,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
是他,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
是他,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他——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失亲的孩子,所以被寄养在德斯里一家。同时,他也过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因为在那里,他遭受了不平的对待。不过,这却没有令他丧志,自暴自弃,反而他更加努力向上,奋勇向前。
无可否认,额头上有道闪电伤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气,他的天赋,他的性格还有他的知名度,都让大家羡慕他,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对他的喜欢。
在《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中,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要是需要送信,就找猫头鹰吧;要是需要到另一个地方,就用呼噜粉吧;要是需要存钱,古灵阁是最安全不过的;要是需要洗碗,打扫,织毛衣等等就用魔杖挥一挥吧......那是多么的奇妙啊!
这些新奇的事物,通过荧幕和具有穿透力的声响,让我从电影里看到了生动,看到了喜悦也看到了神秘和紧张。
赫敏:一位漂亮的女孩。喜欢看书,多愁善感,冰雪聪明,忠诚善良。从她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勤奋用功是怎样的一回事。在很多地方,知识是少不了的。这也是她的发光点。
罗恩:虽然在电影里,他一直给观众们傻傻的感觉。不过,在紧急关头,他还是会勇敢地挺身而出。还记得那场精彩的巨型棋吗?罗恩他为了让哈利能够顺利地阻止魔法石的被盗,选择了牺牲自己。
还有我最敬佩的邓不利多校长:他慈祥,和蔼,懂得理解别人和尊重别人,是一位最值得别人景仰的人。他的好,足以让他成为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爷爷。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精灵的世界,有矮人族的世界,有灵魔的世界......他们在我们的脑海中交织成一片美妙的音符,同时也谱出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让我们感动得落泪;让我们开心地大笑;也让我们紧张地揉皱了心。
我感叹:是《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是《哈利波特》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是《哈利波特》,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哈利波特读后感48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哈利波特读后感49
他,乌黑的头发,翠绿的眼睛,带着破旧的眼镜,穿着表哥的旧衣服而用作者JK罗琳的话就是披着大象皮。他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哈利·波特。
作为一个不论在书中还是在现实中都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却一无所知,直到11岁生日,才知道自己的生事、父母也才知道了自己居然是个有名的巫师。也许是因为在我11岁生日时错过了那属于我的猫头鹰,因此我只能是个麻瓜,不能去接触到那个神奇的世界。但是这7本《哈利·波特》却使我有了机会去跟我们的主人翁踏进那个梦幻般的世界。
巫师、鬼魂、妖精、凤凰、独角兽……不得不说,罗琳真的令我大开眼界!照片不再是固定不动的,帽子能开口讲话唱歌,信居然也能大吼大叫,还可以在炉火上旅行,而骑扫帚飞天更是不在话下……罗琳写得真巧!曾看过书到一些奇妙之出,比如阿瓦达索命咒(Avada Kedavra),它是从名为阿拉姆语的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所演变的,意思是“像这个词一样消失”。还有伏地魔在自己的食死徒膀子上打下黑魔标记,不觉得像是魔鬼撒旦在自己的追随者身上打下的烙印吗?接着,书中说占卜课老师西比尔·特里劳妮是卡珊德拉的玄孙女,而只要是熟悉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卡珊德拉是个寓言家。还有就是,她创造的人物可谓栩栩如生,就说全书最为崇高的邓布利多,曾经竟也拥有那不为人知的私心,不过也恰恰是这点让我们更觉得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因他不断挽救自己的过错而使我们更加喜爱他。
等到我把7本书全部看完,总算知道了大反派伏地魔不能伤害哈利的最大原因是在于爱。是的,正如邓布利多所说,他,伏地魔早已没有了人性,他又能如何认识爱,知道这股力量的强大,他又怎能料到这会是他最大的弱点!哈利的妈妈为了他而付出了生命,但她对他的爱会永远守护着他。母爱是贯穿全书的!冰心写过:“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我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在母亲的怀里。”想想,自己对父母那么任性,多惭愧啊!我想罗琳也一定是想让我们知道爱并希望它撒满世界。
然后是哈利与罗恩和赫敏的那真挚的友情。对,他们也会意见不统一,也会吵架斗嘴,但是在最后关头他们却能生死与共。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接着便是正义。《荀子》中说:“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他们所说是深奥的,我并不能准确的明白其中的真谛。罗琳的书却“简单”的告诉我,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而我则坚信这点。
总之,我很喜欢这部书。它让我在沉浸于那样的一个世界中时又知道了很多。不,用深深的体会到很多更为准确。罗琳用她的书告诉我们真谛,教化我们,拓展我们的视野……可以说她尽力为人类的历史画卷抹上了一道亮彩,而我们当然也应该延续她的辉煌,去让那画卷更加璀璨!
哈利波特读后感5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习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虐待,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一、内容简介
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尽管民生凋敝、战乱不止,在都市化的上海却是另一番景象。这里,有纸醉金迷的生活,有明争暗斗的算计,有趋炎附势的各色人物。
开丝厂的吴荪甫带乡下的父亲吴老太爷避战乱来到上海,扑朔迷离的都市景观使这个足不出户的老朽——吴老太爷深受刺激而猝死。吴府办丧事,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都来吊唁。他们聚集在客厅,打听战况、谈生意、搞社交。善于投机的买办资本家赵伯韬找到吴荪甫和他的姐夫杜竹斋,拉拢他们联合资金结成公债大户“多头”,想要在股票交易中贱买贵卖,从中牟取暴利。杜竹斋心下犹疑,赵伯韬遂向他透露了用金钱操纵战局的计划。 吴、杜决定跟着赵伯韬干一次。这次合作,小有波澜而最终告捷。
因为金融公债上混乱、投机的情形妨碍了工业的发展,实业界同仁孙吉人、王和甫推举吴荪甫联合各方面有实力的人,办一个银行,做自己的金融流通机关,并且希望将来能用大部分的资本来经营交通、矿山等几项企业。这正合吴荪甫的心意。他的野心很大,又富于冒险精神。他喜欢和同他一样有远见的人共事,而对那些半死不活的资本家却毫无怜悯地施以手段。很快地,益中信托公司就成立起来了。
这时,吴荪甫的家乡双桥镇发生变故,农民起来反抗,使他在乡下的一些产业蒙受损失。工厂里的工潮此起彼伏,也使他坐立不安。为对付工人罢工,吴荪甫起用了一个有胆量、有心计的青年职员屠维岳。他先是暗中收买领头的女工姚金凤,瓦解了工潮的组织;当事发之后,姚金凤被工人看作资本家的走狗,而工潮复起的时候,他使吴荪甫假令开除姚而提升那个把事情捅出去的女工。这样一来,姚的威信恢复,工人反而不肯接受对她的处置。接着,作为让步,吴收回成命,不开除姚,并安抚女工给予放假一天。吴荪甫依计而行,果然平息了罢工。
交易所的斗争也日渐激烈。原先吴荪甫与赵伯韬的联合转为对垒和厮拼的局面。益中信托公司,作为与赵相抗衡的力量,形成以赵伯韬为“多头”和益中公司为“空头”之间的角斗。赵伯韬盯上吴荪甫这块肥肉,想乘吴资金短缺之时吞掉他的产业。几个回合较量下来,益中亏损八万元栽了跟头而停下来。此时吴荪甫的资金日益吃紧,他开始盘剥工人的劳动和克扣工钱。新一轮的罢工到来,受到牵制的屠维岳分化瓦解工人组织的伎俩被识破,吴荪甫陷入内外交迫的困境。
赵伯韬欲向吴荪甫的银行投资控股。吴决心拼一把,他甚至把自己的丝厂和公馆都抵押出去作公债,以背水一战。他终于知道在中国发展民族工业是何等困难。个人利害的顾虑,使他身不由己地卷入到了买空卖空的投机市场来。
公债的情势危急,赵伯韬操纵交易所的管理机构为难卖空方吴荪甫。几近绝望的吴荪甫把仅存的希望放在杜竹斋身上。千钧一发之际,杜竹斋倒戈转向赵伯韬一边。吴荪甫彻底破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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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子夜》的写作意图与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有关。当时大致有三个论点:一是认为中国社会依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性质,工人、农民是革命的主力,革命领导权必须掌握在共产党手中;二是认为中国已经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应该由中国资产阶级来担任;三是认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可以在民族、民主革命运动,也反对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夹缝中取得生存与发展,从而建立欧美式的资产阶级政权。在这种历史条件下,在仍作为一种人们启蒙的文学领域无疑迫切需要一部划时代的正确分析中国现状和出路的作品的出现。就作者本人而言,矛盾始终秉承“文学表现人生”的创作主张,这种主题的创作也正与此吻合。基于这种社会现实、政治需求和作者立场等因素的推动有了《子夜》的主题——以吴荪甫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企业王国”的最终失败告诉我们中国并没有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而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也无法引领中国革命的道路,中国的最终出路要通过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群众的革命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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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子夜读书笔记
《子夜》所概括的社会生活纷繁万状,事件如波,此起彼伏;场面如链,交叉出现;人物如星,忽闪忽逝,但整个人物事态的展开又条贯井然,纷而不乱。《子夜》蛛网式的密集结构,表现社会变迁的复杂内容,这种庞大结构所展示的组织人物与事件的办法之多,叙事角度的变化之繁,足以证明茅盾丰富的创作经验与对素材的驾驭能力。《子夜》有五条重要线索贯穿始终;①以买办资本家赵伯韬,金融资本家杜竹斋、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等人为代表的公债交易所中“多头”和“空头”的投机活动;②在世界经济危机,帝国主义经济侵略以军阀混战等影响下的民族工业的兴办,挣扎和最后的彻底破产;③工人阶级的悲惨生活以及他们反抗资本家残酷剥削的怠工,罢工斗争;④如火如荼的农村革命运动,使吴老太爷仓皇出逃,曾沧海暴死街头,吴荪甫“双桥王国”美梦彻底破灭;⑤依附于资产阶级的“新儒林外史”人物的空虚庸俗的日常生活和寻求刺激的变态心理以及苦闷抑郁的精神状态等。通过这五条重要线索,《子夜》试图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即包活城乡、工商、军政、劳资、新儒林人物及大家庭主仆关系等各个社会层面的生活图景。
《子夜》的情节结构,茅盾处理得相当成功的,各条线索齐头并进,中心突出,既相对独立,又纵横交织,使生活内容和众多的人物、事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艺术的整体,像一座纵横交错又浑然一体的建筑群。
完整概括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宏伟构思,茅盾是写历史画卷的大手笔,概括历史完整画卷的巨匠。他的创作是艺术化的历史,历史化的艺术。通观茅盾的作品,我们可以窥见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复杂斗争,寻觅到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种倾向,各种代表心物的音容笑貌。
茅盾创作《子夜》时,明确地提出要“大规模地描写中国社会”要以农村与都市的对比反映中国革命的“整个面貌”。正是出于对社会面貌整体把握的需要,他把吴荪甫设计成纱厂老板,因为这一角色便于“联系农村与都市”。
《子夜》不仅顾及到社会空间上的全景展现,而且更注意社会结构的全景式表层模拟。他把每一个都作为他所属的阶级的“标本”来塑造。写出他们所具有的社会角色特性。像吴荪甫、赵伯韬、等不同类型的资本家,像吴老太爷、曾沧海、等不同特点的地主。像李玉亭、范博文、等不同模式的知识分子,既是“单个人”,又都是带有特指意义的社会角色。他们个人的命运、事实上反映了某一社会群类的基本状况。
在进行大规模的全景式描写时,茅盾注意在具体的情节安排上虚实结合、远近结合,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作品的色彩与波澜,也才符合生活的实际。
他以城市为近景,以农村为远景的布局,以光怪陆离的城市为主要的生活舞台,通过作品中人物的谈论或政治形势的变化,起伏不断地引出农村这一条线索。在围绕吴荪甫这个中心人物引出各种经济斗争和阶级斗争时,采用不同的方法安排线索,形成虚实结合,疏密相间的布局。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茅盾与那些提笔一泻千里的作家有很大的不同。他这种阔大的构思,为我们贡献出《子夜》这样一部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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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夜读后感33篇
篇1:子夜读后感500字
当我读完文学巨匠茅盾的《子夜》一书时,不禁陷入了沉思,且深深感受到英雄有用武之地是要有良好的社会大环境的。
应该说小说中的主人公吴荪甫是一个“英雄式”的人物,只不过他是一个失败了的英雄。他出身世家,实力雄厚,游历过欧美,学会了一套资本主义的管理方法,有着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的性格和气魄。他的理想是发展民族工业,摆脱帝国主义及买办阶级的束缚,最终在中国实现资本主义,走向富国强国之路。因此在与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斗争中,他表现出果敢冒险刚强自信的性格。他沉着干练、刚愎自用,似乎为民族资产阶级的振兴带来了希望。但是在强大的帝国主义面前,他连连失败,节节溃退,乃至于遭灭顶之灾,使梦想破灭。吴荪甫这样在当时出类拔萃的企业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等闲之辈。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是一个民族工业生不逢时注定要失败的时代。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我不禁傻想,假若吴荪甫生活在今天,那他就大有用武之地啦。没有战争的硝烟,也没有专制的桎梏;没有罢工的阴影,更没有外来的侵略。“吴荪甫”这个一心想发展民族工业的时代骄子,怀着他的远大理想,开始施展他的雄才大略:置实业、办工厂、设公司、开银行……与兄弟企业友善竞争,与外资企业强强对话,他的事业红红火火,如日中天;他的理想正在变为现实。他又恢复了他“三先生”的自信、胆略、智谋与手腕,他把自己的丝布、火柴、胶鞋等产品打造成响当当的世界名牌,他带动国家的民族工业兴旺发达,他让东洋人、西洋人自愧不如……时势造就了“吴荪甫”这个民族工业的大英雄。
然而,这终究不是真的,吴荪甫毕竟是《子夜》中的文学形象。但是,生不逢时的吴荪甫所追求的理想正由生逢盛世的千万个“吴荪甫”的后来者变为现实。
这一点,我们是坚信不疑的。
篇2:子夜读后感600字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是的,燃烧后尽管会成为灰烬。但曾经为之努力、奋斗过,终究胜于腐朽。吴荪甫虽逃脱不了最后的失败,但他至少挣扎、奋斗过,这便胜于坐着腐朽而不行动了。
处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时期,中国不可能走上独立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也早已决定他的悲剧命运。但他并不为此屈服,凭借自己的见识与资本,企图实现自己的构想,他便是吴荪甫。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雄心的人,但这并不与他镇压工人与农民混为一谈。
在当时的年代,作为民族资本家,吴荪甫并不消沉,抱着一种雄心去兼并八个小厂,成立公司。他始终抱着一种坚定的信心发展民族工业。但面对资金短缺,却从工人身上开刀,扣除20%的工资,不顾手段来为自己的发展做好铺设,这便给他闪耀的精神上抹了一层黑。
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不如让自己的生命燃烧与怒放;与其使自己一生了无成就,不如彻彻底底地拼搏一次。有雄心的人,是从不自弃的,虽然吴荪甫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毕竟他曾经也是辉煌过的。那,便足矣!
蝉的一生短暂,却在生命结束前,将自己“燃烧”了,而不是沉默的等待死亡,默默腐朽下去;刘和珍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与反对派势力的残酷欺压,毅然绽放自己生命中的最后光芒,而不是做一个腐朽的国人;屠呦呦尽管年老,却并不腐朽,始终燃烧,终于收获成功。
人的一生需要奋斗,需要胆识,需要雄心,结果怎样,都是未知的,所以也不必去揣测,踏实、无愧的做好现在,让自己的生命燃烧。自己选择的路,尽管可能不平坦,但跪着也要把它走完,因为自己的初心不可轻易违背,况且,我相信,只要坚定不移,知道自己为何开始,就一定会达到终点!
让自己的生命燃烧,成为不可磨灭的经历吧!
篇3:子夜读后感800字
时常在想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一个时代,却又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生活在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吴荪甫对于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他不能说“不”,因为他没有权利,然而在这样一个时代下,他却有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他毅然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骑士和“王子”,他毅然挑起了发展民族工业的重担,高举起民族工业的旗帜,虽然他最终还是走向了“买办化”但是这其中有他太多的无奈和不得已。
“狞笑”是书用的中描吴荪甫用的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似乎又给他那多包的紫脸增添了几分狰狞,能想象出那是一副怎样的面孔。那如何来解读这样一副令人发颤的面孔呢?我想应该从历史发生的大背景下去剖析。生活在二十世纪的吴荪甫,他只能去适应时代,而不能去改变一个时代。外国廉价物资的输入,使大量资本外流,国内买办资本家的阻挠,还有军阀的混战,都让吴荪甫所创办的民族工业的发展步履维艰,民族工业的前景一片渺茫,这时他的内心是被怎样的焦灼着呢?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工人风起云涌的罢工浪潮,投机商的投机倒把,军阀官僚的贪得无厌,无不烦扰着他,让本该就不痛快、安宁的心再加重一层负担,让本该早就怒浪滔天的心海更是涌动着翻天的巨浪。他怎么对付?他怎么面对?他又怎么发泄?也许他只有“狞笑”了,或许这“狞笑”更多的是愤怒的笑,是无奈的笑。
读完此书后,我深深了解了吴荪甫的无奈和无助。说他是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我觉得一点都不为过,他就是一个英雄,虽然这个英雄当得太艰难,或许你会反驳,没有那个英雄是轻松的,但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英雄,他们都有具体可观的事迹摆在那儿,一目了然,被他们的英雄壮举所感动,并为之赞誉。然而吴荪甫他有什么事迹呢,又有什么令人感动之处呢?但是,他所克服的是拿个时代的矛盾,处于那样复杂的矛盾漩涡中,他用魄力、能力还有勇气去证明自己。他冲上前去了,为中国的民族工业奋斗了,努力了,虽然他最后还是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但是在那样的时代大背景下,能让他成功吗?在那样一个风云变幻的历史大舞台上,他又能怎样呢?
吴荪甫也有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的苦衷。其实,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得到发展;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独立地站起来,撑起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又何尝不想不向那些投机商、军阀官僚低头。可是这些在那个时代是天方夜谭,吴荪甫这颗本该发出光辉的民族工业之星,却要面对陨落的悲剧!
篇4:子夜读后感1000字
《子夜》可以说是我国现代文学的代表作之一,它标志着茅盾的创作开始进入一个新的成熟阶段。其主人公吴荪甫更是当时我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典型代表。小说以年代初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上海为背景,描写了雄心勃勃的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并以吴荪甫的失败为结局的故事,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各种复杂的阶级关系、社会关系,并以吴荪甫的失败有力地说明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下的中国没有也不可能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的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风貌。
茅盾笔下的吴荪甫是一个具有硬干气魄、冒险精神和雄厚实力的企业家。他曾经热心于发展故乡双桥镇的实业,打算以一个发电厂为基础建筑起他的“双桥王国”来。但是仅仅十万人口的双桥镇不是“英雄用武”的地方,他要发展中国的民族工业。他的“目的是发展企业,增加烟囱的数目,扩大销售的市场”。他有这样的野心,把一些“半死不活的所谓企业家”全部打倒,“把企业拿到他的铁腕里来”。不仅这样,他还知道如果要发展民族工业,首先需要“国家像个国家,ZF像个ZF”。因此他除了永不倦怠地注视着企业上的利害关系而外,还“用一只眼睛望着政治”。他具有游历欧美得来的管理现代工业的知识,有魄力,有手腕,炯炯有神的眼光常常能够煽起别人勃勃的事业雄心,愿意和他合作。但是吴荪甫这个工业界的骑士却是生不逢辰的。他不是生活在十八、九世纪的欧美,而是生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因而他的发展民族工业的雄心不能不成为一个无法实现的幻想。他不能不过一种“简直是打仗的生活”,而且是在几条战线上同时作战:他要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金融资本家赵伯韬进行勾心斗角的斗争;他熄灭不了工厂里风起云涌的罢工运动;他用尽心机收买过来的许多小厂都成了自己脱不下的“湿布衫”,他和孙吉人、王和甫所苦心经营的益中信托公司不能不在军阀混战、农村破产、工厂生产过剩、赵伯韬的大规模经济封锁之下一败涂地。他们发起组织益中信托公司,时未两月,“雄图”已成为泡影。就这样满怀雄心壮志的吴荪甫只剩下了一条“投降的出路”。之所以产生这种结局,吴荪甫本身的矛盾的性格也占了很大的因素,他一方面有“站在民族工业立场的义愤”,但另一方面,压倒他的一切的却是“个人利害的筹虑”。虽然这一切看似可笑,可是它们却显得十分自然,并将吴荪甫这个人物的形象塑造的更加丰满。
吴荪甫的失败充分的说明了在帝国主义统治下的中国民族工业是永远得不到发展的,表明了民主共和乃是大势所趋。由此看来《子夜》无论是在文体还是内容方面都十分优秀,而且给人的感觉十分真实,不像寻常的小说那样虚构情节,更是彰显了这篇文章的特色。
篇5:子夜读后感1500字
《子夜》的创作,经过了充分的生活和思想的准备。为了深入了解三十年代初的中国社会,作家走访了企业家、公务员,革命者等各色各样的人,参观了证券交易所,考察了民族资产阶级的状况,同时阅读了当时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争论文章。在掌握大量素材,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写成的《子夜》,反映了作家对旧中国社会现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和估量。
国民党内部的派系战争愈演愈烈,人民群众备受战乱之苦,帝国主义国家把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转嫁我国,中国的民族工商业濒临破产;城乡工农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展开了如火如荼的革命斗争。作品正是在这样广阔的背景上来展开故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的。
《子夜》中的人物就是活动在这样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上;而且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它以上海为中心,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全貌;写的是一九三o年两个月(五月至七月)中的事件,而这些事件里又隐伏着中国社会过去和未来的脉络。将纷纭复杂而具有重大历史社会意义的生活现象通过谨严宏大的艺术结构表现出来。
《子夜》创作情节中心,是以赵伯韬为代表的金融买办资产阶级与以吴荪甫为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结果是以赵胜吴败结局。作品以全景式的宏伟画面,有力地表明在三十年代的“中国没有走向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中国在帝国主义的压迫下,更加殖民地化了”。
篇6:子夜读后感
奥斯特洛夫斯基曾说过:“人的一生可能燃烧也可能腐朽,我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烧起来。”是的,燃烧后尽管会成为灰烬。但曾经为之努力、奋斗过,终究胜于腐朽。吴荪甫虽逃脱不了最后的失败,但他至少挣扎、奋斗过,这便胜于坐着腐朽而不行动了。
处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时期,中国不可能走上独立发展的资本主义道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也早已决定他的悲剧命运。但他并不为此屈服,凭借自己的见识与资本,企图实现自己的构想,他便是吴荪甫。在我看来,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有雄心的人,但这并不与他镇压工人与农民混为一谈。
在当时的年代,作为民族资本家,吴荪甫并不消沉,抱着一种雄心去兼并八个小厂,成立公司。他始终抱着一种坚定的信心发展民族工业。但面对资金短缺,却从工人身上开刀,扣除20%的工资,不顾手段来为自己的发展做好铺设,这便给他闪耀的精神上抹了一层黑。
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不如让自己的生命燃烧与怒放;与其使自己一生了无成就,不如彻彻底底地拼搏一次。有雄心的人,是从不自弃的,虽然吴荪甫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毕竟他曾经也是辉煌过的。那,便足矣!
蝉的一生短暂,却在生命结束前,将自己“燃烧”了,而不是沉默的等待死亡,默默腐朽下去;刘和珍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与反对派势力的残酷欺压,毅然绽放自己生命中的最后光芒,而不是做一个腐朽的国人;屠呦呦尽管年老,却并不腐朽,始终燃烧,终于收获成功。
人的一生需要奋斗,需要胆识,需要雄心,结果怎样,都是未知的,所以也不必去揣测,踏实、无愧的做好现在,让自己的生命燃烧。自己选择的路,尽管可能不平坦,但跪着也要把它走完,因为自己的初心不可轻易违背,况且,我相信,只要坚定不移,知道自己为何开始,就一定会达到终点!
让自己的生命燃烧,成为不可磨灭的经历吧!
篇7:子夜读后感
茅盾的女性形象从《蚀》三部曲开始,到《子夜》时发生了重大变化。
前者是以风云变幻的大时代为背景,写几位女性角色的命运浮沉和拼搏奋斗,她们是和整个民族、时代联在了一起,参与完成了男性化的·主流叙事;后来的《子夜》展现了中国都市的现代环境中的女性。这些女性形象,并非作家和作品叙述的重心,较少地渗透了作家主观因素,作为国家民族话语大叙事行程中的陪衬,她们和现实女性的非主流、非主体的地位更相适应。
《子夜》中众女性所生活的环境吴公馆,酷似《红楼梦》里的大观园,是一个乱世风云中的`人间仙地,是容纳一群游离于时代潮流之外的边缘人物的一个乐园。《子夜》里的资产阶级青年男女都是有着作者本人的生活体验做前提的。作者无意中把一些女性们进行了美化,仿佛北欧神话中的女神降临到现代的吴公馆。丝厂的女工们却是在地狱中挣扎的廉价劳力,丝毫没有女性的温柔美。这种对照或许可以说明,林佩瑶姐妹、张素素等人更凝结了作家的生活体验和审美感受,更符合作家心中理想的女性模式。
文中最丰满、最有悲剧性的女性形象是林佩瑶。这位温文尔雅、风姿绰约的少奶奶身上散着仙气,在喧嚣的人群背后,她却拾起了灵与肉分裂的痛苦,做吴少奶奶的“现实的真味”是那么苦涩,使她更怀念自己作为青春少女的那个时代。林佩瑶渴望着古典的贵族的浪漫,被动地接受了资本主义的现代文明,骨子里却默默地进行着反抗。她所憧憬的是“伟大”的爱情,把心灵寄托在乌托邦的爱情幻想上,而不关心什么股票、公债、工厂、乡镇企业之类的东西。身为妻子的林佩瑶似乎命中注定要承受人格的分裂,她的诗意的爱情和浪漫的想象都在丈夫和家庭之外。吴荪甫却对此全然不知,在他的经验世界里,从来不存在类似的意识分裂。对照吴荪甫的汲汲于功利的资本家的特性,她的性格似乎更有魅力。
《子夜》明确的创作目的决定了它的主要内容,资产阶级女性们及其人生与情爱,比起主角吴荪甫、赵伯韬及其代表的两种资本的斗争,并不是完整的、丰满的。我们看到作家把女性描绘得个个貌美,她们似乎是从遥远的天国中走来,带上了理想的玫瑰色。这就使得她们虽然有客观的真实性,也有一定的虚幻性。刘焕林在《封闭与开放——茅盾小说艺术论》一书中,明确地指出茅盾塑造的时代女性们所体现的北欧神话的影响。
篇8:子夜读后感
本文从吴老太爷一家由农村到城市开始写起,因吴老太爷接受不了诚实的喧闹,患脑冲血而死。在吴老太爷的吊丧会上,来了许多的人。吴荪莆答应了孙吉人等一伙人所提出的“几个大小不同的企业家组织一个新的团体作买空卖空的生意”。而与此同时,吴荪莆的姐夫也同意加入赵伯韬为首的“多头”公司。从此吴荪莆与赵伯韬之间矛盾、斗争展开了。当时时局动荡不安,吴荪莆农村老家被劫,损失严重。为了筹集组建新厂的资本,他对丝长工人进行剥削,导致丝长工人罢工示威,最终由于炒股失败,落入“买办化”。
小说第1章通过吴老太爷进城,拉开了全书的序幕,第2—3章通过吴老太爷的丧事,请出了全书几乎全部的主要人物,同时也为"三大火线"埋下了伏笔。第4章写双桥镇农民的暴动,由于后来没有得到继续,有游离于全书之嫌。第5—8章写吴荪甫三面出击,全线告捷,形成一个小高潮。第9—12章写吴赵斗法,第13—16章写吴荪甫因工人运动兴起而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第17—19章写吴荪甫的最后挣扎。
从小说内容上看,主要写了三条线索上发生的事情:一:公债市场的斗争;二:裕华工人的罢工;三:双桥镇农民反对恶霸地主的斗争。作品它以典型的半殖民地城市上海为背景 ,以民族资本家吴荪甫与买办赵伯韬的矛盾为主线,向人们展开三十年代初期中国社会的广阔画卷。——城乡工农斗争、民族工商业被吞并、军阀混战、农村破产……气势恢宏,作品通过纷繁的线索和复杂的社会关系,多侧面地展现了黎明来临之前的“子夜”。
篇9:子夜读后感
与《子夜》的第一次接触是在母亲的书架上,对名著并无多大兴趣的我一下子就被它吸引了。
它以1930年的上海为背景,生动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各种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通过民族资本家吴荪莆的遭遇,展现了那个时代“更加殖民化”的特征和急速变动的社会现实,使我们每个人都燃起强烈的爱国心,感受如此脆弱的祖国,作为学生的我们更应该“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故事发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当时民生凋敝战乱不止,但在都市化的大上海却另有一番景象。这里有着纸醉金迷的的生活,有着明争暗斗的算计,有着趋炎附势的各色人物。
它是一部描写中国近代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的悲剧。其中包括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之间的矛盾斗争;民族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势力及其走狗买办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矛盾以及农村经济破产是怎样危及民族工业的,这些矛盾使我们得以全貌地了解当时的社会现实,强烈地唤醒了我们的报国热情。
小说惊心动魄地描写了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刚也巨头吴荪莆,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双重压迫下,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败涂地的悲惨命运。
吴荪莆的斗争虽然以失败告终,但他并非一个束手待毙的人。他凭着自己的财力,游历过欧美的见识,以及在同行中过人的智谋和手段,既获得同业的重视也颇自大自是,具有狂妄的野心。他向往的理想境界是操纵中国的经济命脉,戴上二十世纪中国“工业王子”的桂冠,他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犹如一只正要摄食的狮子。一心发展。
虽然片面地说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但还是会为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作出贡献。我们也该像他一般为了自己的目标不懈奋斗,造福国家,造福人民。
不幸从农历端午节后,省政府传来了命令:为了支撑双桥镇市面,吴府在那里经营的工厂、商店不得关闭,抽回资金的计划落空了,吴荪莆勃然大怒。但转念一想“益中”即将吞进七八个小厂,又不由的回嗔作喜,爽快地表示顺从省政府的命令。可是,新的矛盾又使他陷入窘境;要扩充、整顿那些亏本的小厂,要资金;要搞公债投机,谋取暴利也要资金。吴荪莆日益感到资金周转不灵,在这种关键时刻,交易所的斗争也日益激烈。赵伯韬盯上吴荪莆这块肥肉,想乘吴荪莆资金短缺之时吞掉他的企业。随后工厂举行了罢工,市局发展对吴荪莆十分不利。
吴荪莆陷入内外交迫的困境。前程暗淡,事业的危机,咬啮着吴荪莆的心。为了排除心头烦闷,他疯狂地带着情妇寻欢作乐求刺激。突然,不速之客赵伯韬来访,他要用吴荪莆吞并小厂的办法来吞并“益中”公司了。赵伯韬向吴荪莆的银行投资投股。吴荪莆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他决心拼一次,与赵伯韬作最后的决斗,然而内线和赵伯韬的情妇刘玉英竟是两头作内线;连忠于“友情”的韩孟翔也临阵倒戈………益中公司全军覆没。吴荪莆倾家荡产,彻底失败了。
虽然曾显赫一时的工业巨头成了丧家之犬,但从他失败的经历来看证明了一个不变的真理:强者生存。
中国的历史是淹没于屈辱与反抗中的。落后只有被挨打。感悟那悲惨的一幕幕,爱国之情油然而生,不知道处在安乐生活中的我们有多少对祖国的爱呢?
在快速发展的时代中,热爱祖国永远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篇10:子夜读后感
《子夜》成功地塑造了一批活生生的艺术形象。其中尤以吴荪甫这个典型的创造最为出色。作为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吴荪甫有很强的事业心,不是庸碌卑琐的人物。他有雄心,要把“半死不活的所谓企业家”全部打倒,他有魄力,深谙“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的名言,知道怎样将别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他还有作为老练企业家的教养、阅历和丰富的经验。然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他的事业寸步难行。他面临着两组矛盾,一是与帝国主义掮客,金融买办资本家赵伯韬的生死角逐;二是与工人阶级的尖锐对立。他置身于矛盾的中心,事件的进程使他性格的各个侧面得到充分展示:他时而果决专断,时而犹疑惶惑,时而信心坚定,时而颓废恐怖,遇事好象成竹在胸,实则往往举措乖张。吴荪甫性格的丰富性、复杂性,正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的真实反映。
《子夜》里面,茅盾通过林佩瑶的嘴,说了一个基本观念,吴荪甫是她心目当中“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骑士和‘王子’”(第3章)。吴荪甫一方面欺负比他小的企业,可是,比他背景更大的,像赵伯韬,他就斗不过他们,所以后来吴荪甫就想,“他知道自己从前套在朱吟秋头上的圈子,现在被赵伯韬拿去放大了来套那益中公司了”(第17章),这也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无情的残酷的商业竞争社会。作者描写吴荪甫的语调都充满着激情:“荪甫的野心是大的。他又富于冒险的精神,硬干的胆力;他喜欢和同他一样的人共事,他看见有些好好的企业放在没见识,没手段,没胆量的庸才手里,弄成半死不活,他是恨得什么似的。对于这种半死不活的所谓企业家,荪甫常常打算毫无怜悯地将他们打倒,把企业拿到他的铁腕里来。”(第3章)这个眼光和气度是别人所没有的,有一种气势非凡、居高临下的感觉。茅盾在《子夜》中赋予吴荪甫这个人物以浪漫的气质。
篇11:子夜读后感
《子夜》标志着茅盾的创作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成熟阶段,是我国现代文学一部杰出的革命现实主义的长篇。它从一九三一年十月写起,至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完稿。在动笔以前,还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准备和构思的过程。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的矛盾和斗争,是贯串《子夜》全书的主线。环绕这条主线,《子夜》反映了一九三零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
1930年5月的一个夜晚,上海滩工业大亨吴荪甫和吴二小姐芙芳、姑老爷金融财阀杜竹斋正在戴生昌轮船局迎候从老家双桥镇避乱而来的吴老太爷。靠《太上感应篇》作精神依托、二十五年不曾跨出书斋半步的吴老太爷,实际上已是一具古老的僵尸,一到上海,资本主义都市的气息立刻使他风化了。吴老太爷因刺激过度得了脑溢血,当晚就咽了气。第二天,吴府大办丧事,各种人物云集吴家。主人公吴荪甫因投有巨大资产的家乡双桥镇农民造反,城里的裕华丝厂工人怠工,显得很是忧愁。但当他听到杜竹斋讲到金融买办赵伯韬、尚仲礼要拉他们组织秘密“多头”公司,搞公债投机时,眼里马匕闪出兴奋的光彩,丢下丧事立即找赵伯韬谈判,心里构思着一个大计划:吞下一切中小实业家,成为工业霸主。他和太平洋公司总经理孙吉人、大兴煤矿公司总经理王和甫几番筹划终于成功,组成了实业界财团“益中信托投资公司”。吴荪甫在公债投机中得手,“益中”仅花五六万就吞并了估价30万的八个厂。吴把汇集的全部资产做起公债来,先做“空头”,后改做“多头”。赵伯韬是上海公债市场里的魔王,有美国人撑腰,又和军政界有联络,神通广大。他要搞金融托拉斯来控制工业资本,并扬言要“直逼到吴老三垮台,益中公司倒闭!”吴荪甫既要扩厂搞实业,又要搞公债投机,资金紧缺。杜竹斋又在节骨眼上退出益中。一些储户纷纷要求提前取款。为了与赵伯韬斗到底,吴收买赵的情人刘玉英、经纪人韩孟翔做内线。但是阎军突然全线出动,四天之内要打到济南,公债猛跌,“多头”面临惨败的威胁。为了转嫁危机,吴荪甫下令工人工资按八成扣发,闹事者以武力来镇压!工贼屠维岳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济于事。工潮掀起,吴荪甫被困在厂内,如惊弓之鸟,狼狈地从后门溜走。为了摆脱烦恼,寻求刺激,吴荪甫一伙带上交际花徐曼丽去江上游乐,由于开足马力,结果撞翻了一条舢板。赵伯韬找上门,扬言要实行全面经济封锁。益中终于败给了西方的“洋行”和东方的“会社”。
吴荪甫感到自己要山穷水尽了。但他还是孤注一掷,要和赵伯韬进行最后的较量,甚至把吴府住宅的地皮都押了出来。“多头”与“空头”决战的时刻到了,赵伯韬掌握了吴荪甫一伙的底细。吴最后抛出150万“裁兵”公债,这时如果杜竹斋能加入吴的行列,吴就能取胜,但是杜竹斋趁他们压价时站到了赵伯韬的一边,大量扒进。吴荪甫一败涂地,准备用枪自杀,但并未开枪。最后吴荪甫与少奶奶在子夜的钟声里出码头避暑去了。
篇12:子夜读后感
吴荪甫这个人物不是写实的,它包含着茅盾强烈的感情色彩,是用仰视的角度去写的。比如第5章写吴荪甫,是通过他太太的视角来写的,带着一种崇拜的目光。吴少奶奶先是担心她跟雷参谋的私情被丈夫发现,所以表现得很惊惶,吴荪甫说:“要来的事,到底来了!”她脸色苍白,心惊肉跳,神经紧张,完全没有了夫妻间的平等,似乎只等着吴荪甫来裁决。“吴少奶奶忽然抬起头来问”,坐在沙发上的她总是这样仰望着在面前走来走去的丈夫,文字所表现出来的吴荪甫,都是那种有气势的、高大的形象:“尖利的眼光霍霍四射……是可怖的撕碎了人心似的眼光。”“他站起来踱了几步,用力挥着他的臂膊”,“他狞起眼睛望着空中”,“然后,也不等少奶奶的回答,他突然放下手,大踏步跑出去了”。这是一个有力量的、有着极强的破坏力和创造力的形象。后来“资本家”这个名字在政治上不大光彩,评论家才在分析人物性格时把吴荪甫分析成了几重人格,都是套用一些政治概念,破坏了艺术形象的完整性,也违背了艺术的创造规律。其实,这个小说从头到尾,对吴荪甫没有什么丑化的,没有什么两重性,茅盾本身就是站在林佩瑶的立场上,在看一个“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骑士和‘王子’”。
“王子”,就是我们说的白马王子,远远地从天际过来,而吴荪甫这个人物是从德国读了书回来的,他是一个成功人士。“英雄”,这种具有现代人格的艺术典型,本身在上海这个背景中就具有一种特别的魅力。“骑士”,我觉得这 是一个更关键的词,骑士在今天已经见不到了,没有人再用这个词了,哪怕在塞万提斯时代“骑士”就已经不可理解了,堂吉诃德完全是被人嘲笑的,可是,骑士有一个基本精神,就是说,一个人为了自己的信念,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他可以冒着超过自己能力的危险,不顾一切地去跟风车作战。跟风车作战最后必然是失败的,但是,为了一个莫名其妙、谁都看不见的信念,他可以粉身碎骨,在所不惜。吴荪甫身上其实是有这样一种精神的,所以,这是一个具有悲剧性的英雄形象。
《子夜》的结构宏伟而严谨,为了既包容复杂的矛盾、丰富的生活、众多的人物,又做到线索清楚、主次分明,作家在构思中很费苦心。首先,作家精心设计了别开生面的序幕。开头两章通过吴老太爷猝然亡故,各色人等来吴府吊丧的描写,自然而巧妙地让许多角色登场亮相,既初步展示了人物活动的典型环境,又牵出了各种矛盾冲突的情节线索。其次,主体部分(第三至十六章),安排了一条主线和若干支线交叉发展的网状结构。吴、赵斗争作为贯穿全书情节发展的主线,各条枝线既有自身发展的脉络,又共同服务于主线的发展,既丰富多采,又条理分明。最后三章,作为全书的高潮和结局,笔力收回到主线,泼墨重采写了吴荪甫试图挽回危局的种种努力,写得波澜起伏,摇曳多姿。
《子夜》的产生,正是我国无产阶级革命文学运动在文化“围剿”中迈步前进的时候,它显示了左翼文学阵营的战斗实绩,从创作上证明了无产阶级文学是一种不可战胜的、最有发展前途的力量。
篇13:子夜读后感
子夜,即半夜,最接近黑暗与黎明的那一刻,这是《子夜》的释义,同时它也象征着中国黎明前最黑暗的社会现实。茅盾先生看到了这一点,但他不想以论战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观点,遂借助他手下的笔,以笔抒义,既驳斥了托派鼓吹的中国已走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谬论,又鲜明的指出“中国并没有走向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中国在帝国主义的压迫下,是更加殖民地化了”的本质。
小说普一开头,便是吴老太爷被灯红酒绿,扑所迷离的上海景观刺激,呜呼哀哉了。然“说到底,这也不足为奇,吴老太爷在乡下已经是'古老的僵尸'了”,“现在既然到了现代大都市,自然立刻就要'风化'的”,然而不光是吴老太爷,“五千年老僵尸的旧中国也已经在新时代的暴风雨中间很快的风化了”。由一人引出一国,道出中国的危机,这恰巧也是作者的用意之所在。然而除去这一章节,我们会发现余下的《子夜》真真是难以入口,正如蓝棣之所言,它是“一部笨重而使人生畏、可读性较差、缺乏艺术魅力的高级文件”,它主题先行,人物过于观念化,情节又斗争化,再加上那些特定的公债市场用语,“多头”与“空头”,让人真的是头脑爆炸,不知东西。
名著总是难以入口的,找对线索很重要。《子夜》虽采取蛛网式的密集结构,但它围绕公债市场上的斗争,以裕华丝厂为中心的上海纺织工人的罢工斗争以及以双桥镇为代表的农民反抗封建恶霸地主的斗争这三条火线来展开描写,完整概括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宏伟构思。在书中,这三大火线虚实并进,着重突出了经济斗争以及阶级斗争,比如吴荪甫与赵伯韬买通军队,共同操纵公债,一瞬息间赚的盘钵满载,但更多的人是负债累累,就像冯玉卿,他在后来的吴荪甫与赵伯韬公债斗法中为了探的赵伯韬炒债机密想趁此大捞一笔送了女儿给赵伯韬作乐,结果不曾想被女儿脱了后腿,“空头”成了“多头”,暴富没了,暴瘦倒是可以,当然此次斗法中一夜倾家荡产的欲暴瘦的还有好多人,比如说被好友出卖,最终失败了的吴荪甫。
吴荪甫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为成功的中国名族资本家的艺术典型。他有魄力,有学识,又有铁腕与野性,像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骑士与王子,与友人成立了益中信托公司,欲救中国之实业,但是他又有着人性最为脆弱的一面,他的软弱、动摇以及外强中干又将他置于危险境地,他知道“什么工厂职员,还不是等于乡下大地主门下的帮闲食客,只会偷懒,只会拍马,不知道怎样把事情办好”,但他还是雇佣了这样一群人。也正是因为这些人性的弱点让谨慎的杜竹斋感到害怕,特别是当吴荪甫一意孤行打算斗法到底而听不进自己的意见时,视金钱利益高于一切的杜竹斋反水了,如此看来吴荪甫的悲剧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他失败了。
吴荪甫失败了,但是正如雪莱所说,“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那么,子夜到了,黎明大概也就在不远处了吧。
篇14:子夜读后感
带着几分对大师的尊重与敬仰,我翻开了《子夜》,挺厚重的书,隐约着透露出一种沧桑感。一排排宋体字,方方正正,却展示了一段不平凡的人不平凡的经历。
《子夜》是这样为我们展开故事的情节的:丝厂老板吴荪甫雄心勃勃,要在他已有的实业之上不断发展,再扩大自己的资本,成立大型公司。可是他生不逢时,大罢工好不容易才在手下屠维岳的帮助下平息。稳定了工厂后的吴荪甫不断努力,终于合伙成立了一个银行,低价收购了八个小厂,专营生活用品。可是由于战事不断,严重影响了销售,资金也周转困难,扼住了企业发展的喉咙。在吴荪甫和合伙人的坚持中,赵伯韬盯上了吴荪甫的产业。他使用了不少手段,最后,在气力不支下,他使用了杀手锏:他要以“国内公债维持会”的名义,电请政府下令禁止卖空,他还直接去运动交易所理事会和经纪人会,怂恿他们发文要增加卖方的保证金,增加一倍多。正好是卖空方的吴荪甫只好请自己的姐夫杜竹斋投入强大的资金在卖空方中,或能一搏,谁知杜竹斋背叛了自己的妻弟吴荪甫,将资金投向了赵伯韬。最终,吴荪甫破产了。
在《子夜》中,作者茅盾为我们塑造了许多人物形象:最重要的当然是主人公吴荪甫,他魁梧刚毅、有财有势、有勇有谋,却在实现自己的梦想——建造一个大型工业公司时,由于复杂因素的交迫下而惨败;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也是一个重要人物,他不仅有政界作后台,在军界里也有很深的关系,人称“公债场上的魔王”,正是他将吴荪甫逼入绝境……
《子夜》虽是弘篇巨制的大手笔,但宏伟严密且脉络清晰。从开头和结尾就可以看出。开头,大上海的软风一阵一阵吹上人面,苏州河幻成了金绿色,轻悄悄地向西流去。黄浦江边充斥着“光、热、力”,此时的吴荪甫有财有势,气派威风;读书笔记而结尾吴荪甫的工厂、银行、公馆全都没有了,自己的梦当然也破灭了,惨败于赵伯韬的吴荪甫带着姨太太灰溜溜地到牯岭消暑。一头一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得不让我们惊叹于一位民族工业巨子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败涂地的悲惨。
读完《子夜》,感慨之余,我静静地思索,《子夜》就像是一本历史书、政治书,告诉了我们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中国城市社会的黑暗,告诉了我们只有追随共产党领导的正义之师,才是解放中国的惟一出路。
篇15:子夜读后感
《子夜》标志着茅盾的创作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成熟阶段,是我国现代文学一部杰出的革命现实主义的长篇。它从一九三一年十月写起,至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完稿。在动笔以前,还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准备和构思的过程。
茅盾对于三十年代初期的中国社会有比较深刻的研究和了解。在他的朋友中有做实际工作的革命者,有自由主义者,同乡故旧中有企业家、公务员、商人、银行家,并且常和他们来往。他很熟悉上海工商业的情况,有一段时间把“看人家在交易所里发狂地做空头,看人家奔走拉股子,想办什么厂”当做是“日常课程”。当时学术界正在展开关于中国社会性质的论战,茅盾将亲自看到的社会现象同论战中一些理论对照,这就增加了他写作《子夜》的兴趣,决定通过生动具体的艺术形象,回答托派散播的中国已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谬论。在写作《子夜》的时候,作家又充分地运用了他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获得的社会经验。他说:“当时在上海的实际工作者,正为了大规模的革命运动而很忙,在各条战线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的矛盾和斗争,是贯串《子夜》全书的主线。环绕这条主线,《子夜》反映了一九三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面貌。
《子夜》从多方面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来突出吴荪甫的性格特征。作为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的典型人物,吴荪甫的性格是一个鲜明的矛盾的统一体。他一方面有“站在民族工业立场的义愤”,但另一方面,压倒他的一切的却是“个人利害的筹虑”。他是“办实业”的,他以发展民族工业为己任,他向来反对拥有大资本的杜竹斋一类人专做地皮、金子、公债的买卖;但是他也不能不钻在疯狂的公债投机活动里。
他希望实现他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理想,盼望国民党反蒋派与地方军阀的联盟“北方扩大会议”的军事行动赶快成功,然而当北方的军事进展不利于他的公债活动的时候,他又“惟恐北方的军事势力发展得太快了”。他精明强悍,但又不能不表现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先天的软弱性。他有时果决专断,有时狐疑惶惑,有时满怀信心,有时又垂头丧气;表面上好象是遇事成竹在胸,而实质上则是举措乖张。这一切,都是如此矛盾而又很自然地统一在吴荪甫的性格里。
篇16:子夜读后感
一声叹息,叹近代中国的堕落。
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时,中国已完成沦为洋人的半殖民社会。香港、上海、厦门、武汉、沙市……一个个租界象最肮脏的污点,被泼洒到神州大地。洋人肆虐着,咆哮着,中国人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国将不国。
一声叹息,叹近代中国工业的堕落。
二十年代的中国,是一个军阀混战、战乱频频的年代。作为一个资本主义还没发展健全,工业刚刚有些起色的国家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可怜的企业家们,面对着外国大洋商及战乱的双重打击,已经无法再苦苦支撑,纷纷破产。面对着这前所未有的危难局势象吴荪蒲这样的一些有志实业家团结在一起,希望共度难关。可是,大厦将倾,独木难支。新组建的益中公司最后还是倒闭了。象制造旧社会最盛行的东西——香烟的厂家都停工了,中国的工业还有办法延续它的寿命吗?
一声叹息,叹近代中国人性的堕落。
刚刚读《子夜》的时候,最前面的章节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可是细细想来,可谓意味深长。吴老太爷的死后蕴含的难道不是中国旧社会从旧到新的迅速发展吗?可是,正因为发展得过于迅速,一些不良现象没有得到处理,反而扩大、蔓延,最终在人心中埋下了邪恶的种子。刘玉英、徐曼丽、九姨太,一个个不守贞洁、妖冶的女人代表的难道不是那个时期女性人性的堕落吗?象曾家驹这样对穷苦人无尽剥削,对上司却象一条狗般点头哈腰,失去了人最起码的尊严的人不也象征了人性的堕落吗?还有为得到一些公债上消息而甘愿将女儿送入虎口的冯云卿、花钱买官的李壮飞,还有一些天天戏耍玩闹、不知关心国家大事的青年男女们,不正是那个社会的真实写照吗?现在想来,反而是那个即将入土的吴老太爷人格最高尚了。
或许,作者写《子夜》的初衷,便是在叹息这个堕落的社会,去让后人明白,了解一个真实的旧社会吧。
篇17:子夜读后感
或许分辨什么是虚假,什么是骗局,什么是短暂而速朽的,是置身于爆炸的信息流及过剩的自我意识中的当代人要活得清醒的基本能力。可惜你我都没有上帝视角,均要很难很痛苦地挣扎过,才能稍稍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其实能做的事情。
船,一种载体。
船是否危险,取决于载了什么东西。
在茅盾的作品《子夜》中,穿梭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初风雨飘摇的上海的——被铁轨,霓虹,电车,高叉旗袍,大波浪,大工业充满的、遥立江头的真实的上海的,就是这么一种危险的船。载货、载人,还载很多看似鲜亮有趣、实则显示某种岌岌可危的预兆的故事。
在书店翻到此书,首先被充满了年代感的环境描写吸引,买来后,同样是因为这跨了快一百年的写作风格和社会环境,断断续续花了一个半月才辛苦地读完。我也不晓得作为业余消遣为何还要强迫自己,只是一些东西就像织毛衣一样,一旦开始了,不做完总觉得缺少什么。况乎好的作品永远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因为它所展示的问题,始终是一些从古到今,只要人类存在,就会永远存在的问题。这种问题超越阶层的表象,始终是这类作品最主要的脉络,不同的时代和变局只是不同的表现形式。因此为了了解最有价值的部分,有时必须花费时间磕开这艰涩的外壳,才能得到对当下的批判性思考。
《子夜》展示的也是这样一种问题。与当年很多左翼文学不同,作者的讲述主要从当时的实业家——所谓民族资产阶级的生活展开。里头有很多丰富的场景和设定,其中又有很多有趣的发生在船上。而在穿梭于全文的、形形色色的船之中,个人印象最鲜明的又有三条。都是无关紧要的情节——非常有趣,极度浮躁,却又充分地展示了想要读者领会的东西。
第一艘船是一艘白船。充满快乐欢氛的大船。也是美貌的交际花翩翩起舞的、装了弹子台的钢铁船。
这场景是那个年代上流社会的常态。尽管局势动荡,朝不保夕,仍要“有一天,乐一天”——仿佛精神鸦片一般短暂逃避到随便哪种存在里去。交际花徐曼丽在弹子台上跳舞——这位女士在全书中两次在弹子台上跳舞,一次在做丧事的场合(我比作白船),一次在钢铁船——光着脚,黑缎子的高跟鞋顶在男人的秃头上。做丧事的是名门望族,因此看她起舞的也是前来吊唁的、政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边观看,一边拍手狂笑。别人家的丧事,却是另一些人娱乐交际的大舞台。隐约的荒诞感便从这里浮现。引用同时代作家鲁迅的一句话,“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此时——在我们不以为然地微微摇头时,作者安排两位青年看到这场面,并发生如下对话。
“这算什么希奇!拼命拉了我来看!更有甚于此者呢!”
“可是——平常日子高谈’男女之大防’的,岂非就是他们这班’社会的栋梁’么?”
“哼!你真是书呆子的见解!’男女之大防’固然要维持,’死的跳舞’却也不可不跳!你知道么?这是他们的’死的跳舞’呀!农村愈破产,都市的畸形发展愈猛烈,金价愈涨,米价愈贵,内乱的炮火愈厉害,农民的骚动愈普遍,那么,他们——这些有钱人的’死的跳舞’就愈加疯狂!有什么希奇?看它干么?——还不如找林佩珊他们去罢!”
当时看到这里,觉得青年人的清醒和尖锐多少是一种希望。殊不知坐拥上帝视角时,谁人看起来都是清醒而睿智的,不识真面目的永远都是自在其中的人——看到第二条船,便印证了这种假想。
第二条船就是载着青年的木头船。湖泊中恋爱的木头船。留法归来的万能博士少爷,和豪门充满浪漫幻想的少女,泛舟戏水、讨论未来的温馨画面。
“可是,你总得想一个法子呀!……只要设法叫荪甫不反对我们的——那就行了!”
“荪甫这人是说不通的!”
“那么我们怎样了局?”
“过一天,算一天呀!”
“唷唷!过一天,算一天,混到哪一天为止呢?”
“混到再也混不下去,混到你有了正式的丈夫!”
“啐!什么话!”
“可是,珊!你细细儿一想就知道我这话并不算错。要他们通过是比上天还难;除非我们逃走,他们总有一天要你去嫁给别人,可不是么?然而你呢,觉得逃出去会吃苦,我呢,也是不很喜欢走动。”
两人就又嬉闹起来,好像没人拿这感情当回事,那一点温馨也荡然无存,只剩一种玩世不恭的现代犬儒主义。在这种欢快的氛围里,无需说都能体会到一种气息奄奄、放任自流的感觉。我们期待的好像永远是一种梁山伯祝英台、罗密欧朱丽叶式的对束缚的抗争,但现实中服从且沉默的永远是大多数,甚至有这种放弃了抗争,躺得十分快乐自得的。自由在每个阶级都是奢侈品,到达的途径从古到今也只有一条,且从古到今,都充满了危险,是鲁迅、罗伯特·佛罗斯特和斯科特·派克口中少有人走的路。
这部书里所描写的诸如此类的资产阶级青年很有意思。知道作者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现实,便更有意思。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气质和印记,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茫然和挣扎。里头的青年——要么颓废,要么积极地空谈,要么否定全世界,但或许积极地空谈和否定也是颓废的一种。锦衣玉食、满腹经纶的青年人们议论社会问题,作诗,跳舞,甚至为寻求刺激参加城市工人运动,都是为逃避这种无意义的颓废。逃避有很多种方式,但解决只有一条法门:通过某种热爱的方式,投身到生活中去。——我没有十分的资格做这句论述。但我希望、且需要自己慢慢地作争取。
最后的船——也是全书最后的船,是吴荪甫,这位实业家的船。
外有外国工业竞品入侵的残酷竞争环境,内有工人要求公平待遇的反抗浪潮,在这样内忧外患、风雨飘摇的局势中,像吴荪甫这样的资本家均为在乱世中保全自己而更赤裸地进行剥削,工人于是更激烈地反抗——社会愈发动荡,整个状态便进入恶循环。奇怪的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反思,认为此情此景业有自己一份负责。民族资产阶级一味斥责工人的不理解,不能顾全“大局”,其实是荒唐的双标,因为自己小的“大局”以上还有买办资产阶级更大的“大局”,其上又还有更大,且他们对待工人的态度本就值得探讨:古龙在《英雄无泪》里谈杀手,说当一个人有了定价的时候,就不值钱了。这是实话。当对人的概念仅限于能够产生多大价值时,其实人也在被当作商品,解放更无从谈起(然而我又有何立场作批评?我只能反思,在工作中对工作对象经历的判断为是否可以做出一个好故事时,我有把他们当作鲜活的人对待吗,有表现出充分的尊重吗?人存在的价值又需要获得谁的首肯呢?)。这时就忽略了基本原则——一条自人类诞生以来永远伴随着历史车辙转动的、颠簸不破的原则:都是人;人要活;人还有要活得有尊严的动力。
就像永动机只存在于幻想里,没有什么是永远稳定的,绝对就意味着片面的真实和潜在的危险。社会是如此复杂的体系,危如累卵的平衡本身就是靠微妙的合作和妥协维持。良好的秩序是基础中的基础,极端的失衡就是破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因此全书最后,崩溃的大计划前,吴荪甫也乘上了他有一天乐一天的度假的船。与他从前瞧不起的社会栋梁和空谈青年为伍了。
我们无法脱离局限。或许跟书中人一样,分辨什么是虚假,什么是骗局,什么是短暂而速朽的,是置身于爆炸的信息流及过剩的自我意识中的当代人要活得清醒的基本能力。可惜你我都没有上帝视角,均要很难很痛苦地挣扎过,才能稍稍认识到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其实能做的事情。
由此,我解读《子夜》所讨论的问题之一,一个同样从古到今,从中到外,并必将延伸至未来的问题——船,一种载体,人的载体;广阔的社会也是这样一种载体,一条永远在若有若无的风暴中行驶的大船。部分人通过某种积累坐上舒适宽敞的头等舱,部分人在中间,部分人则紧紧巴巴地挤在甲板之下。需要承认的是,差异永远是存在的,差异间斗争和妥协的轮回也将永远存在。然而也需承认,不能等到这种斗争激烈到船之将覆,才意识到——甚至都意识不到,我们始终在同一条船上。
篇18:子夜读后感
《子夜》这本小说向读者反映了在战争年代的商人们打拼的经典形象。在所有人眼中印象最令人深刻的,便该是吴荪甫了吧。他本就是一介商人,他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在工作里,想着要去怎样盈利,遇到亏损的时候,他就想着怎样能够化险为夷。但是最后的结局令人唏嘘不已。贪,是人一生当中最大的毛病,许多人无法做到一生清平,做到如莲那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好人。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憧憬,向往着未来。有时,他对自己非常严格。不得出一分一毫的差误。可他,却不是一个好丈夫,他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的妻子,他会因为她一点点的小毛病而大发雷霆,我觉得他并不喜爱他的妻子。或许这是茅盾先生文笔最可以突显出他的文笔之妙处。不过仅是一个人设,给我们拟写出了各种精彩的人生,或悲或欢,不过就在笔墨落下的一刹之间。
桌上,一盏油脂灯亮起,微微的,微微的,光亮。
有些人,他们有可能就是普普通通地走完这一生,不会经什么大风大浪,什么波折。但是像吴荪甫这般人生,过得倒也是有趣,充满探险的一场人生。他没有古人的清廉,古人那些君子之仪,他所拥有的,是那些奸臣宦官的尔虞我诈,他们那些见不得人的手段,还有一些天才般的机智。可是他又是另外的一种人,他对生活,尤其是对工作,特别的上心,可以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不吃,亦不喝,只为完成手头上的那一份工作。
岁月就如同在夜空中逝去的那把细碎的星子,在黑夜之中寒风拂过柳枝绿叶。
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是否会为你当年所有的作为而深感后悔呢?
篇19:子夜读后感
《子夜》主要讲了吴家大少爷吴荪甫在大都市建造了一座从外国引进的机器制造厂的过程。但当工厂开工时,却遭到封建势力官员的不满和反对,于是,他们联合起来,企图来策划一场险恶的阴谋,使吴荪甫的工厂付诸东流。
果然,他们的计划成功了,逐渐使吴荪甫付不起员工的工资而跨台,输得一败涂地。读完这本书之后,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吴荪甫,感觉他像个战士,始终在那拼尽全力地战斗,好像永远不知疲倦一样。为了自己的企业,也为了民族工业,他不得不与赵伯韬一直勾心斗角;为了自己的厂子,他不得不费很大力气平息罢工;为了扩大规模,他用尽心机收买、吞并其它小厂。
所以,更可以说他是一位商业界的巨腕,可是生不逢时,因为帝国主义侵略的魔爪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最后他的个个雄才大略,种种力挽狂澜的行动、条条看似无懈可击的计策,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他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悲哀!
时间和机遇对一个人来说太重要了,无论你有多大的才能,只有你把握住时间,抓住机遇,你才会走向成功。
篇20:子夜读后感
时常在想我们没有权利去选择一个时代,却又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生活在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吴荪甫对于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他不能说“不”,因为他没有权利,然而在这样一个时代下,他却有权利去选择一种人生,他毅然成了那个时代的英雄骑士与“王子”,他毅然挑起了发展民族工业的重担,高举起民族工业的旗帜,虽然他最终还是走向了“买办化”但是这其中有他太多的无奈与不得已。
“狞笑”是书用的中描吴荪甫用的频率最高的一个词,似乎又给他那多包的紫脸增添了几分狰狞,能想象出那是一副怎样的面孔。那如何来解读这样一副令人发颤的面孔呢?我想应该从历史发生的大背景下去剖析。生活在二十世纪的吴荪甫,他只能去适应时代,而不能去改变一个时代。外国廉价物资的输入,使大量资本外流,国内买办资本家的阻挠,还有军阀的混战,都让吴荪甫所创办的民族工业的发展步履维艰,民族工业的前景一片渺茫,这时他的内心是被怎样的焦灼着呢?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工人风起云涌的罢工浪潮,投机商的投机倒把,军阀官僚的贪得无厌,无不烦扰着他,让本该就不痛快、安宁的心再加重一层负担,让本该早就怒浪滔天的心海更是涌动着翻天的巨浪。他怎么对付?他怎么面对?他又怎么发泄?也许他只有“狞笑”了,或许这“狞笑”更多的是愤怒的笑,是无奈的笑。
读完此书后,我深深了解了吴荪甫的无奈与无助。说他是二十世纪机械工业时代的英雄,我觉得一点都不为过,他就是一个英雄,虽然这个英雄当得太艰难,或许你会反驳,没有那个英雄是轻松的,但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英雄,他们都有具体可观的事迹摆在那儿,一目了然,被他们的英雄壮举所感动,并为之赞誉。然而吴荪甫他有什么事迹呢,又有什么令人感动之处呢?但是,他所克服的是拿个时代的矛盾,处于那样复杂的矛盾漩涡中,他用魄力、能力还有勇气去证明自己。他冲上前去了,为中国的民族工业奋斗了,努力了,虽然他最后还是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但是在那样的时代大背景下,能让他成功吗?在那样一个风云变幻的历史大舞台上,他又能怎样呢?
吴荪甫也有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的苦衷。其实,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得到发展;他何尝不想让中国的民族工业独立地站起来,撑起自己的一片天空;他又何尝不想不向那些投机商、军阀官僚低头。可是这些在那个时代是天方夜谭,吴荪甫这颗本该发出光辉的民族工业之星,却要面对陨落的悲剧!
篇21:子夜读后感
茅盾先生的《子夜》写出了30年代初期中国民族工业资本家们生存的困境。外有连连的战事,内有帝国主义所豢养的买办金融资本家们的打压。在这样一个时代背景下,像吴荪甫一类想以工业振兴中华的宏伟梦想只得是幻像,像肥皂泡泡一样,飞得再高,也终究逃不过破碎的命运。
吴荪甫是民族工业资本家,也是《子夜》的主人公。他机智果断,抱负远大,在上海那个灯红酒绿拜金的大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他精明强干,为自己的梦想雄心勃勃地拼搏。他一口气吞并了八个小厂,想成为工业界领袖;他与大兴煤矿公司总经理王和甫等人创建了益中信托公司;也曾在公债市场上狠赚一笔。但他生不逢时,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不能让他施展自己的才略。双桥镇的农民暴动摧毁了他在家乡经营的产业;他苦心经营的丝厂工潮迭起;处心积虑组建起来的益中公司又因为产品滞销而成为箍在身上的“湿布衫”;在公债市场上又饱受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的打压。但当他想放弃时,他仍对自己说:“不!我还是要干下去的!中国民族工业就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项了!丝业关系中国民族的前提犹大!——只要国家像个国家,政府像个政府,中国工业一定有希望的!”这是《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尽管吴荪甫最后终因为在公债市场与赵伯韬的角逐失败而破产,他的这一句话,还是给我留下了无数的感动与钦佩。
但在欣赏吴荪甫的同时也得承认他的短处。
他企图从工人身上挽回因外货倾销和军阀混战所造成的企业不振,想吸尽工人的血汗弥补他在投机市场上所受到的损失。这些都是他对工人的剥削和压榨。他自尊心太强,太死要面子,他无法抗拒历史的必然法则为他安排下的失败命运。他只能用伪装的镇静来掩饰内心的惶惧和不安,从来不让人家看见他也有苦闷沮丧的时候,即使是他的妻子林佩瑶。他心中承载了太多,以至于当他破产时,他想到了自杀。直至小说结尾,他身边所剩之人已寥寥无几了。他的自私,贪念,利欲使他“身边的人”渐渐离开了他。他的悲剧结局也许是从开始就已注定,也许吴老太爷的死就是他命运的伏笔。
此外,《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有环境的描写。例如它用“天空张着一望无际的灰色的幕,只有西边的天空像是破了一个洞,露出小小的一块紫云。太阳仓皇的面孔在这紫云后面向下没落。”这种平淡的环境描写,以及其他一些恶劣的环境描写暗示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茅盾先生还在很多地方通过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渲染气氛,衬托人物情绪的变化,来鲜明显示人物性格。“他绝不为写景而写景,写景即为写人。有时是因情取景,有时是借景写情,情景交融,文无虚笔。”
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们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个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篇22:子夜读后感
《子夜》是一部长篇小说,全书主要围绕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尖锐矛盾和斗争。全方位、多角度地描绘了30年代初中国社会的广阔画面,同时也间接地反映了当时革命深入发展、星火燎原的中国社会的全貌。
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是吴荪甫,感觉他像个战士,始终在那拼尽全力地战斗,好像永远不知疲倦一样。为了自己的企业也为了民族工业,他不得不与美帝国主义的掮客——赵伯韬一直勾心斗角;为了自己的厂子,他不得不费很大力气平息罢工;为了扩大规模,他用尽心机收买、吞并其它小厂。所以,更可说他是一位商业界的巨腕,但可是生不逢时,因为帝国主义侵略的魔手紧紧扼住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咽喉,最后他的个个雄图大略,种种力挽狂澜的行动、条条看似无懈可击的计策,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仅是他的悲哀,更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的悲哀!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血腥、残酷的剥削者,从他那克扣工人工资的坚决、打击罢工工人的力度便可窥之一二,可话又说回来,那能怪他吗?不能,资本家不都那样吗,榨取工人剩余价值就是他们的本性。总之,我心目中的他是位悲情英雄!本书中还有一个地方写的特别好,那就是交易场所内情景的描写,那不能不说是人身鼎沸、热火朝天啊,侧面反映了当时时局的动荡,但同时也体现了很多国民嗜赌、想不劳而获的投机取巧心理。赌博是中国历朝历代都存在的问题,人们都说“小赌怡情,大赌伤身”,但没有小赌哪来的大赌啊,所以,要从戒小的开始,那样社会风气会有所些许改观,外国人问关于麻将的问题的次数也会减少!总之,《子夜》透过人物的性格和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地显示了整个时代复杂的发展趋势: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以及中国企业的封锁、侵略!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们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个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篇23:子夜读后感
日记《子夜》是中国现代著名作家茅盾1896一1981创作的长篇小说,茅盾近乎以写史的态度创作小说。《子夜》的情节,是被镶嵌在一九三零年五月到七月这一真实的历史时空里的。
小说中描写的一些情景,如公债交易、蒋冯阎大战等,都是有据可查的真实的史实。同时,《子夜》的语言具有简洁、细腻、生动的特点。它没有过度欧化的语言,偶尔运用古代成语,也是恰到好处,趣味盎然。
茅盾的小说,素以全景式地展现宏阔的社会生活画面见长。《子夜》的舞台设置于三十年代初期上海。作家并没有截取某条小巷或某个街角,而是从居高俯视的视角,整体展示这座现代都市的方方面面:资本家的豪奢客厅、x总会的光怪陆离、工厂里错综复杂的斗争、证券市场上声嘶力竭的火并,以及诗人、教授们的高谈阔论、太太小姐们的伤心爱情,都被组合到《子夜》的情节里。
同时,作家又通过一些细节,侧面点染了农村的情景和正发生的中原的战争,更加扩大了作品的生活容量。所以,《子夜》在全局上不仅具有史诗般的宏伟,在细节描写上也极其细腻委婉,他宏图巨制般的展现了三十年代旧上海的奢华与滚滚商机,也极其细腻的描写了吴荪甫这个生不逢时的民族资本家,具体展现了吴荪甫作为一个民族资本家身上所具有的投降性和斗争性。
篇24:子夜读后感
今天只看了1章《子夜》,但我仍然能感觉得子夜这本书的内容很庞大繁多。
“我是一点也不以为奇。老太爷在乡下已经是‘古老的僵尸’,但乡下实际就等于幽暗的‘坟墓’,僵尸在坟墓里是不会‘风化’的。现在既到了现代大都市的上海,自然立刻就要‘风化’。去罢!你这古老社会的僵尸!去罢!我已经看见五千年老僵尸的旧中国也已经在新时代的暴风雨中间很快的很快的在那里风化了!”
因为乡下兵变,吴荪甫和妹妹把吴老太爷从乡下接到上海,放在自己身边照看,但是老爷年纪太大了,又因为路途颠簸,受不了刺激去世了。可以看得出来吴老太爷是个老派的人,整日都在看《太上感应篇》,以求得心理上的安宁。
看到了第一章,我就觉得这里面的人挺多的、挺复杂的,还在出站的都是和吴家相关的人。
想和自己表叔吴老太爷打招呼的张素素,却直接刺激的吴老太爷晕厥,好心办了坏事。是的呢,张素素不是故意的。但是老爷子都要死了,大家居然还有心调笑,没有半分的哀伤。这确实人心浮躁吧!
说吴老太爷是‘古老僵尸’的林佩佩,似乎还是吴老太爷的一个什么亲戚之类,这个在现在也是不可以这样的,就算老爷子老派、守旧,也不能这说自己的长辈的吧!
不过,也正常,在民国那个时代,新的思想不断的冲击旧的传统,年轻人和老人思想理念不一样很正常,但是说自己亲戚是‘古老僵尸’还是不妥。亲人过世,就算自己不能感同身受的悲伤,但是大声的喧哗和调小却也是不行的,就算是现在。
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也和自己父亲对着干过,后来因为身体受了伤才妥协了下来,而吴荪甫也和吴老爷子对着干,这次因为乡下兵变,不得不把老子接到上海来避难。老爷子的死是不是预示着新的“父子对抗”要开始了呢?
吴老太爷的死也预示着新的时代的正式开启,有更多的新的思想和文化上的交融。
篇25:子夜读后感
《子夜》气魄宏大、具有阳刚美,这与描写工人罢工斗争的浩大声势有密切关系。在描写工人围攻吴荪甫的汽车、包围裕华丝厂的管理部、全闸北工厂总罢工等场面中,不就充分体现了雄伟博大的阳刚美吗?这种阳刚美的思想基础,就是作者矛盾所要极力表现的中国人民争取民族解放的精神—一种不屈不挠的,永不言弃的精神!
不同的文学作品有着不同的写作特点,《子夜》也是同样的,它也有着“社会剖析小说”的特点:(1)具有鲜明的理性特色;(2)人物大多具有典型性和阶级性;(3)故事情节的发展与当时的社会矛盾直接有关;这是所有看完《子夜》的读者一同认为的,这是具有科学性的解释,是文学的体现,是文学人物的点评!
从艺术性看,这一篇文章朴素无华,语言淳朴自然,字里行间有着一种真实感,毫无矫揉造作之处,这就是矛盾先生的文章,他一贯的文风;从思想上看,这是一篇激烈现代人的文章;从文学上看,这是矛盾先生文学生涯中的一篇巨作,他倾入的是自己一生的心血和自己的理想抱负,他写进了自己的想法,写进了自己的感情!
长篇小说《子夜》无论是从思想容量还是从艺术表现上来看,都是一部具有很高成就的作品。也正因此,鲁迅等一些著名作家,都曾给予它很高的评价。这些都非常清楚地表明,《子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这样一部出色的小说,实在值得每个人去看、去读、去研究,它是当时中国工业的一个很好的例子。读了这一部小说,就相当于了解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对我们的文学方面的认识有很大的帮助和推进作用。
篇26:子夜读后感
茅盾先生的《子夜》写出了30年代初期中国民族工业资本家们生存的困境。外侑连连的战事,内侑帝国主义所豢养的买办金融资本家们的打压。在这样一茖时代背景下,像吴荪甫一类想以工业振兴中华的宏伟梦想只得是幻像,像肥皂泡泡一样,飞得再高,也终究逃不过破碎的命运。
吴荪甫是民族工业资本家,也是《子夜》的主人公。祂机智果断,抱负远大,在尙海那茖灯红酒绿拜金的大城市中占侑一席之地。祂精明强干,为自己的梦想雄心勃勃地拼搏。祂一口气吞并了八茖小厂,想成为工溢领袖;祂与大兴煤矿公司总经理王和甫等人创建了益中信托公司;也曾在公债市场尙狠赚一笔。但祂生不逢时,正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不能让祂施展自己的才略。双桥镇的农民暴动摧毁了祂在家乡经营的产业;祂苦心经营的丝厂工潮迭起;处心积虑组建起来的益中公司又因为产品滞销而成为箍在身尙的“湿布衫”;在公债市场尙又饱受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的打压。但当祂想放弃时,祂仍对自己说:“不!我还是要笇?去的!中国民族工业就只剩下屈指可数的几项了!丝业关系中国民族的前提犹大!——只要国家像茖国家,政府像茖政府,中国工业一定侑希望的!”这是《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尽管吴荪甫最后终因为在公债市场与赵伯韬的角逐失败而破产,祂的这一句话,还是给我留下了无数的感动与钦佩。
但在欣赏吴荪甫的同时也得承认祂的短处。
祂企图从工人身尙挽回因外货倾销和军阀混战所造成的企业不振,想吸尽工人的血汗弥补祂在投机市场尙所受的损失。这些都是祂对工人的剥削和压榨。祂自尊心太强,太死要面子,祂无法抗拒历史的必然法则为祂安排下的失败命运。祂只能用伪装的镇静来掩饰内心的惶惧和不安,从来不让人家看见祂也侑苦闷沮丧的时候,即使是祂的妻子林佩瑶。祂心中承载了太多,以至于当祂破产时,祂想了自杀。直至小酸尾,祂身边所剩之人已寥寥无几了。祂的自私,贪念,利欲使祂“身边的人”渐渐离开了祂。祂的悲剧结局也许是从开始就已注定,也许吴老太爷的死就是祂命运的伏笔。
此外,《子夜》给我印象最深的,还侑环境的描写。例如它用“天空张着一望无际的灰色的幕,只侑西边的天空像是破了一茖洞,露出小小的一块紫云。太阳仓皇的面孔在这紫云后面向下没落。”这种平淡的环境描写,以及其祂一些恶劣的环境描写暗示人物的命运或喜或悲。茅盾先生还在很多地方通过自然景物的描写来渲染气氛,衬托人物情绪的变化,来鲜明显示人物性格。“祂绝不为写景而写景,写景即为写人。侑时是因情取景,侑时是借景写情,情景交融,文无虚笔。”
读完全书,不仅感慨与矛盾先生深厚的文学底蕴,也了解了主人公们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身不由己。茖人欲望,梦想都得顺应社会的潮流,逆水行舟,是不可能成功的!
篇27:子夜读后感
看了《子夜》,首先让我想起文学理论里的那句话,说文学作品的价值,并不是一个好看不好看的问题,更多的时候,它应该是一个社会新的观照物,反映出时代最明显的变迁。
这话用在《子夜》里是最适合不过了。因为看了《子夜》后,我觉得它从情节内容上说,实在不怎么好看。大段大段的经济术语描写看得人头晕脑涨,常常让人感到看不下去。而且由于它是集中写两三个月的,所以感觉也谈不上情节的连贯性,出场的人物也比较多,杂乱,尤其是吴孙蒲周围的人。但是《子夜》所包含的文本意义,社会意义,无疑是巨大的。
茅盾在《子夜》的序里谈到其写作背景说,“《子夜》的时代背景是一九三○年春末夏初。这短短的时间内,有几件大事值得一提。第一,国民党内部争权的斗争,又一次爆发为内战。汪精卫、冯玉祥、阎锡山为一方,蒋介石为另一方,沿津浦铁路一带作战,其规模之大,战争的激烈,创造了国民党内战的纪录。老百姓遭殃自不待言,工商业也受到阻碍。第二,欧洲经济恐慌影响到当时中国的民族工业,一些以外销为主要业务的轻工业受到严重打击,濒于破产。第三,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为了挽救自己,就加强了对工人的剥削。增加工作时间,减低工资,大批开除工人,成为普遍现象,这就引起了工人的猛烈反抗,罢工浪潮一时高涨。第四,处于三座大山残酷压迫下的农民,在***领导下武装起义,势已燎原。 ”这正是《子夜》写作背景和所反映时代的最好写照。
我觉得,当时的民族资产阶级的状态可以用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如果把民族资产阶级比作一只小鸟,它想飞向自由的天空。但是它的两只翅膀都受到阻碍的,一只是受帝国主义的压迫,比如作品中写到日本,德国等在中国倾销产品。另一只翅膀则受到本国的买办资产阶级的压迫,最典型的就是赵伯韬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打击了。所以说,小鸟的翅膀两只同时受到阻碍,那么它注定是飞不高的,更是被拖在地面难以起飞。
主角吴孙蒲个性鲜明。用我们的老话说就是两面性了。吴孙蒲开始办实业信心十足,毫不犹豫,而且是爱国的。雄心壮志,提倡办实业,以自己为表率。“要使自己的产品进入中国的大街小巷,要把帝国主义的产品赶出中国,使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得到独立的发现”。而且,也可以看书,和吴孙蒲合作的孙吉人和王和蒲也是这样的。即使他们后来被卷入公债,危机重重,吴孙蒲但还是不随便表露自己的软弱,犹豫。另外,对于资本家,他对工人的压迫,剥削也可谓是淋漓尽致,毫不含糊。所以有一次被那些工人围着车子大骂也是不奇怪的。再者,他的性格,脾气也不好,心情不好就找家人发泄,作品中往往用“咬人”来形容,而且家里人是必须服从他的命令的。总而言之,就大环境和国家来说,吴孙蒲是值得肯定的。
另外,可以看到,当时的战争,对民族工业的发展影响很大。生产出来的产品基本都卖不出去。还有就是对公债的涨幅影响最大。战争的消息弄得吴孙蒲一喜一忧的。
当时中国,农村革命,中国共产谠武装的壮大,也蓬勃发展,才有开头吴老太爷不得不从乡下逃到上海的事。作品最后用不少笔墨写工厂工人罢工,工人罢工,显示出的力量是巨大的,也有了组织和领导,但可以看书显然是不成熟的。茅盾说这方面是《子夜》不足的地方,因为他对当时尤其是农村武装斗争的情况是不了解的,仅仅以一些人的口述为材料。我们从这里推断,民族资产阶级茅盾应该是非常了解的,可能身边就有这样的朋友或者别的。
吴孙蒲和赵伯韬斗法,最后在公债上失败,工厂,甚至住宅都抵押了出去,不得不连夜逃走。其命运可以说是注定的,也确实是生不逢时。
篇28:子夜读后感
子夜,在百度百科上的解释是夜半子时,也就是23点—次日1点之间。茅盾老先生有这么一个词语作为这本书的名称,显然是有讲究的,读完此书,自然恍然大悟。
故事的发生大背景是在近代革命的笼罩之中,1930年左右革命深入发展,工人运动的兴起使国统区的经济遭受严重冲击,民族工业资本就在这种环境上上演了一出社会命运的悲剧。故事中的主人公吴荪甫尽管是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但他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在以赵伯韬为首的买办金融资本的挟制下,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下,一路奔突,却一败涂地。通观这部作品,我们可以窥见中国现代革命史的复杂斗争,寻觅到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种倾向,各种代表心物的音容笑貌。
子夜的起始情节颇有特点,刚从匪患频发的乡下来到大上海的吴老父亲在突然受到刺激下一命呜呼,在父亲的葬礼上吴荪甫突然想要实现他的伟大计划,让他在已有的实业之上再上一层楼。为此,他进入了公债界魔王赵伯韬的视线。赵在让吴尝到一点好处后,赵盯上了吴这块肥肉,想吞食他的企业。正在此时,吴的家乡遭受战乱,吴的工厂工人又罢工,忙的焦头烂额的吴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公债之上,于是,赵伯韬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而吴荪甫最终也就堂而皇之的破产了。
显然,故事中的人物并不仅限于吴赵这几个人,茅盾的想法是试图概括中国30年代社会生活的完整面貌,即包括城乡、工商、军政、劳资、新儒林人物及大家庭主仆关系等各个社会层面的生活图景。被公债逼到绝境的冯的一家,被生活逼到绝境的朱的一家,被暴动席卷的曾的一家,再加上吴的那一大家子人等等,通过这些社会的缩影,大上海当时各个阶层的人的生活情形就被勾勒出来了。本来茅盾还想多写点农村情形和小市镇居民的意识形态,但最终还是只完成了偏重于都市生活的描写。
通过这部小说,我能看到工人运动是如何发起的,而当时在李立三的错误指导下,盲目的工人运动也造成了革命力量的巨大损失。从这部小说中看不到革命必然胜利的情形,感受到的气氛也只是风暴到来前的黑暗,子夜的意思也与此相似。这部作品中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吴荪甫,读到他在各种重压下心好像被五六根线拉扯着,却依然努力让自己振作,试图还想与当前的局面抗争,让人感到一丝悲凉。那个时代的民族企业家谁又不是如此呢?相反,那些过惯了奢侈生活的子辈们却不懂得时局的艰难,依然抱着游乐的态度活着,四小姐最终想回到乡下,我想多半就是因为她看不惯这样的生活。
总的来说,子夜算是一本不错的小说。不过,读开头的那几章未免有点枯燥,太多的人物一下子登场未免让人措不及防,这是茅盾力图描写大规模社会时带来的瑕疵,也只能如此了。
篇29:子夜读后感
这几日一直在读《子夜》这本书,心中颇有想法,便提笔记录下读书后零星的感悟。
《子夜》的作者是我国20世纪著名作家茅盾。《子夜》所展现给我们的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悲剧命运: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吴荪甫,如何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
读完《子夜》,首先印入我的脑海中的便是它宏伟严密且脉络清晰的结构。只就开头、结尾两章就足见作者的匠心。大上海温软的和风在苏州河上轻轻吹拂,吹得人浑身酥软的时刻,吴荪甫迎来了他为避祸乱而来上海的老父亲。此时的吴荪甫气派威风,不可一世。书尾,吴荪甫惨败于赵伯韬,厂房、银行、公馆全没有了。他只好带着妻子到牯岭消暑,静悄悄的,灰溜溜的。这一闹一静的首尾呼应,不正展示了作者的匠心独运吗?
此外《子夜》结构的突出特点还表现在:它把众多的人物,复杂的矛盾,纷繁的线索,瞬息万变的斗争,广阔的生活场面,集中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上加以表现,透过人物的性格和他们命运的发展,鲜明有力的显示了整个时代的发展趋向和壮阔波澜,同时也显示出作者高超的结构艺术才能。
俯瞰整部小说,吴荪甫这个充满个性矛盾的形象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精明强干,有魄力,有灵活的手腕,雄心勃勃地想振兴中国民族工业,但这种愿望的根本目的则仅限于个人利益的驱使;他对外来的帝国主义及官僚买办资本家有憎恨的一面,但为了个人利益又反过来镇压农民运动,残酷剥削压榨工人;他不仅同官僚买办资本家矛盾重重,而且同小民族资本家也结下了许多矛盾;在家里,他和妻子貌合神离,他既有专干事业、果断刚强的一副面孔,同时又有奸污女仆、玩弄交际花的卑劣行径。人物形象十分真实丰富。
而茅盾先生擅长以心理描写来刻画人物的手法也使我记忆深刻。他通过细密入微的剖析来揭示人物的潜意识活动。同时,把交代情节,书法感情,描写景物等融为一体,显示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如小说的最后一章写吴荪甫的心理状态,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决战前,坐卧不宁;决战中,时而紧张,时而恐慌,时而惊喜,时而愤怒;决战后的绝望头顶,犹如万箭穿心。这些心理描写都很好的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这便是读完《子夜》后的零星小感。虽然只提笔写下这几点,但它对我的影响长久持续在心间。
篇30:子夜读后感
《子夜》是茅盾小说创作中的一部力作,《子夜》以年代初期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上海为背景,描写了雄心勃勃的民族资本家吴荪甫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的相抗衡以及吴荪甫的最终失败。作品以高度的艺术概括力,展示了一幅广阔的社会生活画卷,揭示了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各种复杂的阶级关系、社会关系,并以吴荪甫的失败有力地说明了中国没有也不可能走上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更加殖民地化了。作品概括了特定历史条件下中国都市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预见了革命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矛盾先生笔下的《子夜》,是如此令人震撼,令人回味!
在《子夜》中的人物素描也是可叹的,《子夜》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富有艺术生命力的人物形象。这些艺术形象是作者匠心独运的艺术创造,他们在我国现代文学人物画廊中占据着突出的位置。在这一系列人物形象中,民族资本家吴荪甫的形象塑造得最为成功。如其中的吴荪甫,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是每一个读完《子夜》的读者所了解的。吴荪甫是30年代半封建、半殖民地上海这个典型环境中的一个民族资本家的典型。这位野心勃勃的资本家不仅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精明能干,有手腕,具有极强的冒险精神。在作品中,这位一心要振兴民族工业的铁腕式人物一出场,就充分显示出了他非凡的胆略和手腕。他略施小技,就挤垮了陈吟秋的丝厂和陈君宜的绸厂,又和孙吉人、王和甫合伙组建了“益中公司”,一口气吞并了8个日用品制造厂。这些事实证明,吴荪甫完全具备了现代企业家的素质,是一个极富有竞争能力的强人。假如吴荪甫生在一个适合自由资本主义发展的环境中,也许他会大有作为。可他偏偏生不逢时,生存的环境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当时,在国内,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买办官僚资产阶级利益的蒋介石政权,根本不实行扶植民族工业的政策,反而压迫、排挤民族工业,再加上军阀混战,使交通阻断,农村经济凋敝等,这一切使经济发展遇到严重困难。在国际上,帝国主义也因要在中国拓展市场等,对中国民族工业采取扼制的政策。这样,一心要发展民族工业的吴荪甫,就不能不面临着重重阻碍。但是障碍并没有停止他的前进,他一如既往的进行着自己的理想抱负!
篇31:子夜读后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可见,书是一个人一生不可缺少的东西,多读书可以使自己的内在变得充实。
《子夜》这本书大家一定读过,正是读了这本书,使我体会到了许多东西,了解到了书的重要性!
它所展现给我们的是一部民族工业资本的社会命运的悲剧——一个刚强有为的民族工业巨子如何在帝国主义和军阀政治的双重挤压下,又在工农革命的夹击中,一路奔突,一败涂地!
《子夜》为我们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其中有一位魁梧刚毅、紫脸多疱,他就是吴荪甫。他凭借着自己的见识,雄厚的资本,过人的胆识,智谋的手腕,企图实现他的梦想——一个强大的工业王国。然而他生不逢时。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他的悲剧命运。
在这些人物的塑造上,矛盾充分表现的他的创作意图:“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中虽有些如法兰西资产阶级性格的人,但是因为一九三零年半殖民地的中国不同于十八世纪的法国。因此中国资产阶级的前途是暗淡无光的。
开头,大上海温软的和风在苏州河上轻轻吹拂,吹得人浑身酥软之时,吴荪甫来了,这时他气派威风,不可一世。结尾,吴荪甫大败,什么也没有了。他带着姨太太到牯岭消暑,灰溜溜的。一闹一静,不正表现出作者的匠心独具吗?
一个人的命运,是和国家的发展紧密相连着的。个人离不开国家,就像小鱼离不开水一样。国家兴盛强大,人们才可以有更大更好的空间展现自己的才华,使生活更加幸福。否则光凭个人的微薄之力是毫无用处的。
“光阴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从现在做起,认真读好每一本书,相信你一定会从书上读到许多的有趣的知识!
篇32:子夜读后感
当我读完文学巨匠茅盾的《子夜》一书时,不禁陷入了沉思,且深深感受到英雄有用武之地是要有良好的社会大环境的。
应该说小说中的主人公吴荪甫是一个“英雄式”的人物,只不过他是一个失败了的英雄。他出身世家,实力雄厚,游历过欧美,学会了一套资本主义的管理方法,有着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的性格和气魄。他的理想是发展民族工业,摆脱帝国主义及买办阶级的束缚,最终在中国实现资本主义,走向富国强国之路。因此在与帝国主义经济侵略的斗争中,他表现出果敢冒险刚强自信的性格。他沉着干练、刚愎自用,似乎为民族资产阶级的振兴带来了希望,但是在强大的帝国主义面前,他连连失败,节节溃退,乃至于遭灭顶之灾,使梦想破灭。吴荪甫这样在当时出类拔萃的企业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是等闲之辈。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这是一个民族工业生不逢时注定要失败的时代。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我不禁傻想,假若吴荪甫生活在今天,那他就大有用武之地啦。没有战争的硝烟,也没有武力的桎梏;没有罢工的阴影,更没有外来的侵略。“吴荪甫”这个一心想发展民族工业的时代骄子,怀着他的远大理想,开始施展他的雄才大略:置实业、办工厂、设公司、开银行……与兄弟企业友善竞争,与外资企业强强对话,他的事业红红火火,如日中天;他的理想正在变为现实。他又恢复了他“三先生”的自信、胆略、智谋与手腕,他把自己的丝布、火柴、胶鞋等产品打造成响当当的世界名牌,他带动国家的民族工业兴旺发达,他让东洋人、西洋人自愧不如……时势造就了“吴荪甫”这个民族工业的大英雄。
然而,这终究不是真的,吴荪甫毕竟是《子夜》中的文学形象。但是,生不逢时的吴荪甫所追求的理想正由生逢盛世的千万个“吴荪甫”的后来者变为现实。
这一点,我们是坚信不疑的。
篇33:子夜读后感
作品开篇是一段景色描写,为下面一系列的人物出场作铺垫,紫脸多疱的吴荪甫、封建腐朽的吴老太爷更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结尾更是匠心独运,整体结构宏伟严密。
民族工业资本家吴荪甫和买办金融资本家赵伯韬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贯穿《子夜》全书的主线,反映了三十年代中国半殖半封社会的全貌。吴荪甫就像一个永不知疲倦的战士,战斗在民族工业的第一线,与赵伯韬勾心斗角;使劲浑身解数平息罢工;吞并其他小厂来扩大自己工厂的规模。只可惜他生不逢时,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半殖半封的社会背景扼杀了民族工业,虽已力挽狂澜,却只能以失败告终,这不是吴荪甫一个人的失败,更是当时国家和社会的失败和悲哀。然而吴荪甫也是一个血腥的剥削者,克扣工人工资,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吴荪甫人性恶劣和冷酷无情的一面可见一斑,因此,吴荪甫形象的评价一直都是毁誉参半的。但无论怎样,吴荪甫也算是有魄力、有手段,是那个时代的民族英雄。
此外,我认为,《子夜》最值得称颂的是刻画了各赋性格特色的都市现代环境中的女性形象。林佩瑶是众多女性中最丰满的,她憧憬着浪漫伟大的爱情,然而现实生活中,她的丈夫吴荪甫却是汲汲于功力的资本家的特性,她所期盼的浪漫和诗意都不属于这个家庭,虽表面接收了现代文明,实则却只能默默反抗。爱情是林佩瑶的全部,而吴荪甫却把全部心力献给了他的事业,没有给妻子必要的关心,面对初恋情人雷鸣,寂寞的心再次燃起热情的火花,却也使她背上了沉重的负罪感,然而对于丈夫的不忠却当做理所当然。林佩瑶活在这种精神痛苦中,更是在寂寞和愧疚中煎熬着,可以说,林少奶奶的一生是悲剧的,是一种生活在优越的环境中精神上的悲哀,她的人生让人怜惜,可悲可叹。
四小姐惠芳是最能体现封建文明与都市文明碰撞和冲突的女性形象。在父亲吴老太爷严厉的管教下,“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男女授受不亲”等封建思想更是禁锢着惠芳,支配着她的思想和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