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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沙家浜结尾的句子集锦86句

时间:2018-11-05 13:01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

我一直讨厌散文,不止是因为考试要考,而且还因为呆板无趣,看着想让人睡觉,每次看着看着都是迷迷糊糊,让人讨厌。所以我的书架上什么书都有,就是没有散文集,。像什么朱自清﹑老舍﹑巴金等人的散文实在是除了被迫才读几篇,否则几乎不看,因为这是在太无聊了。

但是,相比之下我认为汪曾祺的散文要比其他人好多了,他的散文轻松自在,而且总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丝隐秘的幽默,让人嘴巴一咧,会心一笑。他的手法很有意思,总会在文中一些微妙的地方加上几句看似文不对题的几句话,却又在无意间把文章提升到了另一个层次。

有人评价:汪曾祺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汪曾祺的散文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汪曾祺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

在这本书中他的《跑警报》很有意思写出了西南联大在昆明时逃飞机轰炸时的许多趣事,当预行警报的灯笼挂出,人们从驿道撤入郊区的深山老林,警报响起后,男生手里提了一大袋零食在宿舍门口等人,直到女生出来了以后上去“嗨”一声以后欣然地并肩走出后门带着闲适的心,嘴里啃着零食,又因为是跑警报所以不能悠哉悠哉的,得带一些危险感,但还是显得不紧不慢。让人不得不感慨道:“原来跑警报也可以这样”

又比如说《五味》他用了风趣的笔法写出了全国各地的饮食习惯以及一些趣闻,比如山西人的酸,四川人的麻辣,无锡的甜,当然包括全国各地的人都喜欢的臭豆腐。是的,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当我仔细回想一下后,也就发现原来《舌尖上的中国》应该是根据这篇文章改变的吧。我当然也喜欢他的《端午的鸭蛋》就连上课时也很想知道老师到底是怎样上这节课的。

我比较喜欢的还有《多年父子成兄弟》,一对父子之中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无与伦比的“孩子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早春的时候带着一大堆孩子在田野上狂奔,“我”初恋时,父亲在一旁给我出馊主意,这种父亲哪里能够看见:如此民主而且回去理解孩子,从孩子身上学会不怕担干系,只是本着同学有难就要两肋插刀的的淳朴精神而去帮助他们。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文如其人,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境的淡泊和对人情世故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作家和他一样幽默自在的散文,自由自在让人一看上去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理解,他并没有苦心去钻研如何写,同时也不用我们广大的读者去钻研如何读,只是像饭后的水果让人心里甜滋滋的,只是需要一颗轻松自在的心。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2

五大本,共20xx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4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5

本周,我读的书是《汪曾祺经典作品》。这本书分为小说和散文两大类。小说有《异秉》、《受戒》、《岁寒三友》、《寂寞和温暖》、《大淖记事》、《七里茶坊》、《职业》、《陈小手》、《安乐居》、《陆判》等。散文有《花园》、《冬天》、《夏天》、《我的家乡》、《北京的秋花》、《草木春秋》、《淡淡秋光》、《翠湖心影》、《泡茶馆》、《昆明的雨》、《观音寺》、《天山行色》、《湘行二记》、《皖南一到》、《泰山片石》。

这个小说集的第一篇就是《异秉》。由于我忘了看书,全书我也就只看了这一篇。

《异秉》的主人翁叫王二,这个熏烧摊子什么都卖:卤豆腐干,牛肉,蒲包肉,猪头肉,黑瓜子,白瓜子,盐炒豌豆,油炸豌豆,兰花豆,五香花生米,后来还添了时令的“羊糕”,“五香兔肉”……

可是,经济不景气,周围的摊子都渐渐败落下来,不过,王二的摊子却办的越来越红。接着,王二把他的摊子搬到了一家店铺那里。金银财宝哗哗哗的往王二家里流。

王二富裕了。他便去听书,但我猜他啥也听不懂。王二还爱赌博,书上说,王二输的时候不多,这表示王二肯定是个大老千,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太会算计了……

文章的最后一段写出了王二的“异秉”,先解小手,后解大手……真的是因为“异秉”使他发达的吗?恐怕是因为他的勤劳和精明使他的生意红火起来的吧。而且,价钱公道,有诚信也是他留住“老主顾”的主要原因吧。

这堆鸡毛蒜皮的小事,作者也给说了出来,可见作者特别啰嗦。可也正是他的写作手法与众不同之处。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6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7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8

在读《汪曾祺散文》之前,汪曾祺这个名字,我是知道的,但仅知道他是个作家。估计是在《读者》《小说选刊》等杂志上读到过他的文章,至于写了些什么,不是很有印象了。

20xx年寒假,我读完了《汪曾祺》散文,通过他的文字,对汪老有了一个较全面、较细致的了解。

汪老出生于江苏高邮城镇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从小就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和艺术的熏陶。在艺术上给予汪老启蒙和熏陶的,是他的“绝顶聪明”的父亲:是画家,会摆弄、改良各种乐器,会养蟋蟀、金铃子,养花,会给孩子们制作各种精巧美观的玩具;在学业和为人处事上给予汪老深远影响的,也是他的兄弟般的父亲:关心学业但不强求,培养爱好但不强迫,汪老小时候的绘画、书法、作文,均受到父亲的影响和启发。

作家汪曾祺

汪老的散文没有结构的苦心经营,也不追求题旨的玄奥深奇,平淡质朴,娓娓道来,如话家常。写风俗,谈文化,忆旧闻,述掌故,寄乡情,花鸟鱼虫,瓜果食物,无所不涉。他帮助人们发现了就在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之美。品读汪老的散文,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淡泊名利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就是对于自己当年被划为“右派”的经历,他也是如谈别人的事一般,娓娓道来。读着读着,你会一厢情愿地认为:汪老是文如其人、人如其文的,我喜欢他的作品,当然也喜欢他的人了。读着读着,你会看到一个博学多识,情趣广泛的老人,正把他的人生经历一一细数。喜欢他的一组写人的文章,推荐大家走近汪老笔下的金岳霖、老舍、赵树理,《地质系同学》《吴大和尚和七拳板半》等也很值得一读。喜欢听他讲在云南求学时的经历:《泡茶馆》《跑警报》。喜欢他回忆故乡人事的文章:《花园》《多年父子成兄弟》《自报家门》。喜欢读他的北京生活、工作:《国子监》《胡同文化》《午门回忆》。

(通过查阅资料发现,汪老不仅仅是散文家、更是小说家、剧作家,著名的京剧《沙家浜》的剧本,他就是主要编者之一。他的小说作品中赫然有《异禀》,隐约记得这是我多年前读过的印象比较深的一篇小说。)

戏剧家汪曾祺

汪老年幼时对唱戏就很感兴趣,在云南大学经常参加晚翠园曲会,和昆曲爱好者们做“同期”。这对他后来在北京京剧院的编辑工作是很有帮助的。他对北京京剧院的“五大头牌”——马谭张裘赵的四位京剧表演艺术家各自的艺术特色,进行了中肯到位且独特的评价,不是一个热爱京剧、观察入微的人,是写不出如此传神的文字的。读到这样的文字,对于年幼时曾经搬着小板凳赶村上的草台班,看锡剧、越剧的我来说,真是过瘾啊!于是我固执地认为,在唱戏方面,汪老绝对是有一把好嗓子的。

旅行家汪曾祺

汪老出生于江南水乡,大学就读于云南,后又居于北京。由于工作需要,走遍了祖国大江南北。新疆的南山塔松、天池雪水、天山、伊利河、果子沟、葡萄沟,湖南的桃花源、岳阳楼,山东泰山的云雾、石刻、担山人,云南的各种花木……一一入文,读来如神游祖国山河,领略各地风俗人情。尤其推荐阅读《草木春秋》、《昆明的雨》、《湘行二记》。

美食家汪曾祺

谁说汪老这样的文人雅士就应该粗茶淡饭,甚至不食人间烟火?民以食为天,汪老一路走,一路游,一路吃,一路写,有名的、无名的,酸甜苦辣咸,甚至臭,皆入口、入文。读来让我这个吃货垂涎欲滴。推荐阅读《肉食者不鄙》《鱼我所欲也》《昆明菜》《四方食事》。汪老不仅仅是爱吃、能吃、会吃,自己也会烹饪美食,闲来喜欢自己买菜做菜,和家人一起品尝,也喜欢亲自下厨做小菜一二,招待贵宾或老友。汪老对吃的研究,不仅仅停留在品味、写文,他是把吃当作文化来研究的,有《宋朝人的吃喝》《吃食和文学》等为证。在《故乡的食物》《故乡的野菜》中,汪老介绍了家乡的食物:炒米、高邮咸蛋、咸菜茨菰汤、螺蛳、蚬子、昂嗤鱼、鹌鹑、枸杞头、蒌蒿、荠菜、马兰头……这些也都是我熟悉的江南特有的食物。

关于书画家汪曾祺,就不一一赘述了,网上有很多他的书画作品。只谈一点,他喜欢杨凝式的《韭花帖》,撰文畅谈这本名帖的来历,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喜欢汪老和他的文字,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因为汪老曾就读于江阴南菁中学。在他的散文中,写到了江阴的河豚鱼,写到了他念念不忘的、终身难忘的江阴寿山(中山)公园正对面的一家水果店。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好像是有这么一家。难道历史如此悠久,在汪老的高中时代就存在了?此文不长,名《水果店》,特摘录下来:

江阴有几家水果店,最大的是正街正对寿山公园的一家,水果多,个大,饱满,新鲜。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浓浓的水果香。最突出的是香蕉的甜美。这香味不是时有时无,时浓时淡,一阵一阵的,而是从早到晚都是这么香,一种长在的、永恒的香。香透肺腑,令人欲醉。

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

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汪老真是率真又可爱!当年,他是不是进去这家水果店为心爱的姑娘买过水果?当年,他是不是和她一起嗅着阵阵果香,流连于寿山(中山)公园?

汪老的文字真是朴实无华而回味无穷!这就是借物抒情?更确切地说,是借香抒情?让我仔细回忆自己什么时候吃过的什么食物,什么时候看过的什么风景,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回味的,也来试着写一写这样的小短文。

读完了汪老的散文,接下来,我要读读他的小说了。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9

汪曾祺的书,用文学少女的话说,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女儿节的茶巾寿司,上等多汁的蘑菇,香喷喷的白芝麻,栗子。加入这么多配料的醋饭,用稍带甜味的薄薄蛋饼仔细的包裹着。虽然不是最近的作品,却非常亲切、可爱、紧紧揪住胸口,可是读著读著,醋的味道也不断变浓,直到最后变成深切的无常观充塞胸中。

我觉得汪曾祺的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地方民俗特色很浓。尤其是饮食文化,让人感觉这不是一本散文,倒像是金庸的武侠小说了。不能不让人想起《射雕英雄传》中黄蓉烧菜给洪七公吃的那一段。包括他的语言,都是半掺着文言的,读起来反而让人有一种顺化流畅的感觉。羽毛般又轻又薄的甜甜煎蛋慢慢四散在口中,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著期待包在里头的松软康吉鳗、碎栗子的出现。就像是这样的感觉!

古往今来,上至九龙天子,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向往着羽化登仙的生活,若是做不到,便梅妻鹤子,隐逸孤山做个隐士。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尘世带给人的快乐生活。舒婷在她的《神女峰》中写道:“金光菊和女贞子的洪流正煽动新的背叛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长生不老,淡泊名利固然值得欣喜或钦佩,然而对酒当歌,寻山问水,觥筹交错却有着那些所谓的神仙隐士们体会不到的一番乐趣与风情。

汪曾祺的书,告诉我们的就是这一个道理。他写那些人都是些市井中最最常见的小人物,他写的食也是路边小摊上的并不怎么高级的地方小吃,他写的事也是一些常见的鸡毛蒜皮。可人们可从他那看似平淡无味的语言中品出人与人之间的美丽情感。命运在最大的不公平中有时会偶尔留下一丝温暖慰藉的余温,让人对这尘世难舍难弃,又好像一些另有深意的安排,一人一事都不是随便出现的,全看你心智够不够来领悟天意。

儿子与父亲间深切的交流等等,每一样都值得品味。

用力咬下椎茸瞬间流出的美妙汤汁!

融化在嘴里的康吉鳗!

成块的醋饭和栗子的甜味成了绝妙的搭配!

就连缠著蛋皮的葫芦乾也是充满弹性非常好吃呐!

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美妙之处。想到书中人事那些美丽的误会与牵绊,哪怕再僵硬的嘴角,也终会露出一抹微笑。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0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那么汪曾祺是怎么写《昆明的雨》呢?

《昆明的雨》汪曾祺

宁坤要我给他画一张画,要有昆明的特点。我想了一些时候,画了一幅:右上角画了一片倒挂着的浓绿的仙人掌,末端开出一朵金黄色的花;左下画了几朵青头菌和牛肝菌。题了这样几行字:

“昆明人家常于门头挂仙人掌一片以辟邪,仙人掌悬空倒挂,尚能存活开花。于此可见仙人掌生命之顽强,亦可见昆明雨季空气之湿润。雨季则有青头菌、牛肝菌,味极鲜腴。”我想念昆明的雨。

我以前不知道有所谓雨季。“雨季”,是到昆明以后才有了具体感受的。

我不记得昆明的雨季有多长,从几月到几月,好像是相当长的。但是并不使人厌烦。因为是下下停停、停停下下,不是连绵不断,下起来没完。而且并不使人气闷。我觉得昆明雨季气压不低,人很舒服。

昆明的雨季是明亮的、丰满的,使人动情的。城春草木深,孟夏草木长。昆明的雨季,是浓绿的。草木的枝叶里的水分都到了饱和状态,显示出过分的、近于夸张的旺盛。

我的那张画是写实的。我确实亲眼看见过倒挂着还能开花的仙人掌。旧日昆明人家门头上用以辟邪的多是这样一些东西:一面小镜子,周围画着八卦,下面便是一片仙人掌,——在仙人掌上扎一个洞,用麻线穿了,挂在钉子上。昆明仙人掌多,且极肥大。有些人家在菜园的周围种了一圈仙人掌以代替篱笆。——种了仙人掌,猪羊便不敢进园吃菜了。仙人掌有刺,猪和羊怕扎。

昆明菌子极多。雨季逛菜市场,随时可以看到各种菌子。最多,也最便宜的是牛肝菌。牛肝菌下来的时候,家家饭馆卖炒牛肝菌,连西南联大食堂的桌子上都可以有一碗。牛肝菌色如牛肝,滑,嫩,鲜,香,很好吃。炒牛肝菌须多放蒜,否则容易使人晕倒。青头菌比牛肝菌略贵。这种菌子炒熟了也还是浅绿色的,格调比牛肝菌高。菌中之王是鸡土从,味道鲜浓,无可方比。鸡土从是名贵的山珍,但并不真的贵得惊人。一盘红烧鸡土从的价钱和一碗黄焖鸡不相上下,因为这东西在云南并不难得。有一个笑话:有人从昆明坐火车到呈贡,在车上看到地上有一棵鸡纵,他跳下去把鸡土从捡了,紧赶两步,还能爬上火车。这笑话用意在说明昆明到呈贡的火车之慢,但也说明鸡土从随处可见。有一种菌子,中吃不中看,叫做干巴菌。乍一看那样子,真叫人怀疑:这种东西也能吃?!颜色深褐带绿,有点像一堆半干的牛粪或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里头还有许多草茎、松毛、乱七八糟!可是下点功夫,把草茎松毛择净,撕成蟹腿肉粗细的丝,和青辣椒同炒,入口便会使你张目结舌:这东西这么好吃?!还有一种菌子,中看不中吃,油菌。都是一般大小,有一块银圆那样大,的溜圆,颜色浅黄,恰似鸡油一样。这种菌子只能做菜时配色用,没甚味道。

雨季的果子,是杨梅。卖杨梅的都是苗族女孩子,戴一顶小花帽子,穿着扳尖的绣了满帮花的鞋,坐在人家阶石的一角,不时吆唤一声:“卖杨梅——”,声音娇娇的。她们的声音使得昆明雨季的空气更加柔和了。昆明的杨梅很大,有一个乒乓球那样大,颜色黑红黑红的,叫做“火炭梅”。这个名字起得真好,真是像一球烧得炽红的火炭!一点都不酸!我吃过苏州洞庭山的杨梅、井冈山的杨梅,好像都比不上昆明的火炭梅。

雨季的花是缅桂花。缅桂花即白兰花,北京叫做“把儿兰”(这个名字真不好听)。云南把这种花叫做缅桂花,可能最初这种花是从缅甸传入的,而花的香味又有点像桂花,其实这跟桂花实在没有什么关系。——不过话又说回来,别处叫它白兰、把儿兰,它和兰花也挨不上呀,也不过是因为它很香,香得像兰花。我在家乡看到的白兰多是一人高,昆明的缅桂是大树!我在若园巷二号住过,院里有一棵大缅桂,密密的叶子,把四周房间都映绿了。缅桂盛开的时候,房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寡妇)就和她的一个养女,搭了梯子上去摘,每天要摘下来好些,拿到花市上去卖。她大概是怕房客们乱摘她的花,时常给各家送去一些。有时送来一个七寸盘子,里面摆得满满的缅桂花!带着雨珠的缅桂花使我的心软软的,不是怀人,不是思乡。

雨,有时是会引起人一点淡淡的乡愁的。李商隐的《夜雨寄北》是为许多久客的游子而写的。我有一天在积雨少住的早晨和德熙从联大新校舍到莲花池去。看了池里的满池清水,看了作比丘尼装的陈圆圆的石像(传说陈圆圆随吴三桂到云南后出家,暮年投莲花池而死),雨又下起来了。莲花池边有一条小街,有一个小酒店,我们走进去,要了一碟猪头肉,半市斤酒(装在上了绿釉的土磁杯里),坐了下来。雨下大了。酒店有几只鸡,都把脑袋反插在翅膀下面,一只脚着地,一动也不动地在檐下站着。酒店院子里有一架大木香花。昆明木香花很多。有的小河沿岸都是木香。但是这样大的木香却不多见。一棵木香,爬在架上,把院子遮得严严的。密匝匝的细碎的绿叶,数不清的半开的白花和饱涨的`花骨朵,都被雨水淋得湿透了。我们走不了,就这样一直坐到午后。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写了一首诗:

莲花池外少行人,野店苔痕一寸深。浊酒一杯天过午,木香花湿雨沉沉。我想念昆明的雨。

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九日

练习题

14.请体会第⑷段中加点词“张目结舌”的妙处。(5分)

15.请谈谈你对文章第⑹段加框句子的理解。(5分)

16.文章第⑺段写“四十年后,我还忘不了那天的情味”,你读出了作者那天哪些情味?(4分)

17.文章开头和结尾都出现“我想念昆明的雨”,有何用意?(5分)

答案解析:

14、“张目结舌”原指“睁大眼睛说不出话”,(1分)写出了牛肝菌味道好得令人吃惊。(1分)表现出昆明的雨季对植物的滋养,(2分)表达作者的惊叹之情。(1分)

15、写出房东送给“我”的缅桂花让我心有感动。(1分)表现出房东的热情善良。(2分)表达出作者对缅桂花的喜爱,(1分)对昆明人和昆明雨季的怀念和感动。(1分)

16、雨引起的淡淡之乡愁。(2分)雨中美景令人陶醉之闲适,幽静、恬淡之感。(2分)

17、首尾呼应,(1分)点明文章中心,写出作者在昆明雨季的生活(2分)表达了作者对昆明雨季的深切怀念。(1分)

作者介绍

汪曾祺(1920年03月05日——1997年05月16日),江苏高邮人,现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早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任中学教师、北京市文联干部、《北京文艺》编辑、北京京剧院编辑。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著有小说集《邂逅集》,小说《受戒》《大淖记事》,散文集《蒲桥集》,大部分作品,收录在《汪曾祺全集》中。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小时候受过正规的传统教育。1939年考入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1940年开始写小说,受到当时为中文系教授的沈从文的指导。1943年毕业后在昆明、上海执教于中学,出版了小说集《邂逅集》。1948年到北平,任职历史博物馆,不久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四野南下工作团,行至武汉被留下接管文教单位,1950年调回北京,在文艺团体、文艺刊物工作。1956年发表京剧剧本《范进中举》。1958年被划成右派,下放张家口的农业研究所。1962年调北京市京剧团任编剧。1963年出版儿童小说集《羊舍的夜晚》。“文革”中参与样板戏《沙家浜》的定稿。1979年重新开始创作。80年代以后写了许多描写民国时代风俗人情的小说,受到很高的赞誉。出版了小说集《晚饭花集》、《汪曾祺短篇小说选》,论文集《晚翠文谈》等。所作《大淖记事》获1981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比较有影响的作品还有《受戒》、《异秉》等。所作小说多写童年、故乡,写记忆里的人和事,在浑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现和谐的意趣。他力求淡泊,脱离外界的喧哗和干扰,精心营构自己的艺术世界。自觉吸收传统文化,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显示出沈从文的师承。在小说散文化方面,开风气之先。

汪曾祺同别人不一样之处,在于他接受过西南联大正规的高等教育,当属科班出身。他虽也喜欢做学问,但同那些大学者不同的是,他多半陶醉于辞章考辨之类的“小学”,做的是阐幽发微的工作。他喜爱《世说新语》和宋人笔记,继承明清散文传统和五四散文传统,倾心晚明小品集大成者张岱的文章,同晚明公安派“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文学主张也息息相通。中国传统文化修养深厚、从事过京剧编剧的汪曾祺,深谙“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和布莱希特标榜的“间离效果”的西方现代理论,加上个人身世浮沉的沧桑之感,促使他不去追求反映时代精神的最强音,而是以含蓄、空灵、淡远的风格,去努力建构作品的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美学价值。他长于江南,定居于京城。翻阅他的作品,不乏风和日丽、小桥流水的江南秀色和小四合院、小胡同的京城一景,极少见到雷霆怒吼、阔大无比的壮观场景。汪曾祺凭着对事物的独到颖悟和审美发现,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即兴偶感,娓娓道来,于不经心、不刻意中设传神妙笔,成就了当代小品文的经典和高峰。

1987年冬天的一个傍晚,闲着无事,听广播,是一个文学欣赏节目,播一篇小说。心不在焉,随便听听,听了开头却被拽进去,就此记住了作者和作品。作者是汪曾祺,小说是《詹大胖子》,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汪曾祺就是京剧《沙家浜》的作者。我知道汪曾祺是从这时候开始的,之后,一次次被汪曾祺的文字拽进去。

汪曾祺的好是一下说不出来的。有人说了,一篇文章一搭眼就会不知不觉看下去,不用看作者名字,就知道是汪曾祺了。又看不出汪曾祺做了什么,他好像什么也没做,只是说着话,就把人拽了进去。

文学写作讲究细节,这里的细节并不单指故事情节,也指语言过程。一篇文字作品,已经知道结果了,还可以一遍遍再读,享受过程的美,这就是语言的效力。闻一多在谈《庄子》时说:“他的文字不仅是表现思想的工具,似乎也是一种目的。”汪曾祺在《关于小说的语言(札记)》中引了闻一多的话,之后他说:“语言不只是技巧,不只是形式。小说的语言不是纯粹外部的东西。语言和内容是同时存在的,不可剥离的。”在《“揉面”――谈语言》中还说:“语言本身是艺术,不只是工具。”读汪曾祺,之所以往往会被拽进去,就在于从头到尾能获得语言文字的享受。平平常常的语言,到了汪曾祺那里,并没见他做什么,何以就吸引人,却又让人说不出来?有人好奇,说汪曾祺的语言有点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放在一起就有点味道。汪曾祺不藏着掖着,在《“揉面”――谈语言》中以书法为例说:“包世臣说王羲之的字,看起来大大小小,单看一个字,也不见怎么好,放在一起,字的笔划之间,字与字之间,就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安排语言,也是这样。”说是说了,具体怎么做,却没有固定法则,做出来怎样,却又不好说。汪曾祺说语言是艺术,我信了。

用文字为人物画像,往往吃力不讨好,效果不佳,总不像绘画那样直观,汪曾祺对此有所承认,但他是不老实的。我猜就在写那篇《詹大胖子》的时候他就淘气,试着要写出来。第一次从收音机里听到,我仿佛看到一个有意思的胖子:“詹大胖子是个大胖子。很胖,而且很白。是个大白胖子。尤其是夏天,他穿了白夏布的背心,露出胸脯和肚子,浑身的肉一走一哆嗦,就显得更白、更胖。他偶尔喝一点酒,生一点气,脸色就变成粉红的,成了一个粉红脸的大白胖子。”我就是被这个开头拽进去的。无论散文还是小说,汪曾祺的作品还有一些诗意,他自己就说,好的小说里总要有诗。那篇《詹大胖子》说,结尾处就有中国古典诗歌理论所说“篇终接混茫”的效果,是这样:“后来,张蕴之死了,王文蕙也死了(她一直没有嫁人)。詹大胖子也死了。”尤其最后一句:“这城里很多人都死了。”头次听了,就着实使我怅然,怅然中感觉什么都可看开,什么都不要再计较了。后来再遇到别扭的事,往往会想到这篇小说,对于我来说,这篇小说胜过许多说教。

汪曾祺读书杂、耳音杂,口味也杂,方言节目听着乐,什么东西都能吃,有人捉弄他,弄些苦瓜苦他,却使他又有所尝,又有所喜,并在文章中说:“应该承认苦瓜也是一道菜。谁也不能把苦从五味里开除出去。我希望评论家、作家――特别是老作家,口味要杂一点,不要偏食,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在另一篇文章《吃食和文学》中他还说:“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明白了,也许就是这杂和对生活的兴趣广一点成就了汪曾祺。语言是艺术,汪曾祺用语言把自己也变成艺术了。

汪曾祺逝世10多年了,我一直没有专门写过纪念文字。1987年冬天那个傍晚的收听对我却是很重要的,从此我开始寻找汪曾祺的文字来读。汪曾祺说:“杜甫有两句形容春雨的诗:‘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我希望我的小说能产生这样的作用。”我被汪曾祺给润了,当写字的时候,常会想起他。读汪曾祺之前,写字总有些造作,读汪曾祺之后,尽可能不再造作了。

读汪曾祺《詹大胖子》

急切的想读下去想了解结果的时候,戛然而止,留给人无尽的回味,无尽的揣想。只好合上书本,再次回味小说中的人和事,真的有些嚼头,这便是我读汪曾祺《詹大胖子》的第一感受。

小说没有丝毫的做作,完全像一个白胡子老爷爷一边捻着胡须一边摇着蒲扇说故事,娓娓道来,不卖关子,也不急切的期待着把话说完,气定神闲,吐纳自如。掩卷沉思,小说里的事又好像发生在眼前,看来,人性,不会因为时代的变迁,也不会因为物质的丰富而造成些许的影响,他们当时的爱情更隐秘一些,更温婉一些,而不像现在的爱情大大咧咧,全都是直白的现代文,没有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朦胧,掩着一层幕纱,影影绰绰,看得见,又看不见,像风,像雨,又像雾。

小说里的詹大胖子为何常年不回家,又为啥对张蕴之和王文蕙之间的关系愤愤不平,莫非他的心里也有所图?但他们毕竟不是一个层次的人物,虽然内心里的情感都一样的高贵圣洁,于是只能做些简单的事诸如敲钟、巡逻来打发无聊的时光,爱情在这时候显得如此的无奈和伤感。

人性的光辉洒遍了小说的每个角落,詹大胖子虽然对校长张蕴之的做法心里生了老大一个包,但当谢大少要追问他们一些情况时,他一口回绝,表现了小人物的人性之美,让人感佩。

小说里透着一股淡淡的忧伤,张蕴之死了,王文蕙死了,詹大胖子死了,这么善良的一群人在汪先生的淡淡的描述中留下了丝丝伤感,像《红楼梦》,最后曲终人散,其实,这也就是一部微缩的《红楼梦》了。

读完小说,我被先生渲染的气氛深深感染。

浅论汪曾祺《詹大胖子》小说语言的音乐美

在中国艺术领域中,文学和音乐的深刻关联由来已久。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有据可循。虽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但通过特定的写作手法,如能准确把握且运用,富于音乐性的文学作品无疑更为难得。汪曾祺正是这样一位注重语言音乐性的作家。在其短篇小说《詹大胖子》中,小说语言的音乐性很大程度上成就了小说美学。据此,本文试图探寻音乐性在文本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实现这一艺术效果的写作手法。

一、整齐和谐美

语言学家王力认为,语言的音乐美主要体现在语言的整齐美、抑扬美、回环美三个方面。其中音乐的整齐美应用在语言上,就形成了语言的对偶和排比[1](P463-471)。《詹大胖子》中,作者运用了很多对偶和比较松散的对比性的词语、句子以及排比句,为读者带来了整齐和谐的美感。例如:

(1)他偶尔喝一点酒,生一点气。

(2)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3)詹大胖子和学生生活最直接有关的,除了摇上课铃、下课铃――打上课钟、下课钟之外,是他卖花生糖、芝麻糖。

这些结构相同或相似的一对词组和句子用以表达两种相连或相对的意思,在视觉和听觉上给人一种匀称整齐之美。

(4)大礼堂门前左右两边各有一道,校园外边一道,幼稚园门外两边各有一道。

(5)有两棵桃树,两颗李树,一棵柳树,有一架十姊妹,一架紫藤。

(6)怕小偷进来偷了油印机、偷了铜钟、偷了烧开水的白铁壶。

这些从孩童视角出发的语句,稚拙朴素、充满童趣,而相同字韵每隔一段距离反复出现,又增添了回环美。排比词句在文中的运用,绝不是声音力量的简单相加,而是强化了节奏感,甚至在意义上也得以延伸。例(6)中反复使用“偷”字,其实也暗指詹大胖子已洞悉了张蕴之与王文惠偷情一事。

二、抑扬顿挫美

文学语言讲究音乐美。汉语特有的四声,即“阴、阳、上、去”不同的搭配变化,再加以长短句的`交叉使用,产生了抑扬顿挫、节奏鲜明的审美效果。韩愈所讲的“气盛则言之长短与声之高下皆宜”也是这个道理。汪曾祺深谙此理,运用在作品中,便具有了音乐层面上的审美体验。

在《詹大胖子》一文中,有大量叠音词和拟声词的频繁出现,这些都是营造语言音乐美的有利材料。例如:

(7)冬青树长得很快,过些时,树头就长出来了,参差不齐,乱蓬蓬的。詹大胖子就拿了一把很大的剪刀,两手执着剪子把,叭嗒叭嗒地剪,剪得一地冬青叶子。冬青树墙子的头平了,整整齐齐的。学校里于是到处都是冬青树嫩叶子清香清香的气味。

这些充满音乐节奏的叠音词或对声音进行描摹,或对动作进行刻画,充分发挥了现代汉语音节的优势,也大大增强了语言的音乐美感。

除此之外,四字词的使用也颇具特色。文中有一处描绘张蕴之上课情景的例子:

(8)他念课文的时候,摇晃脑袋,抑扬顿挫,有声有色,腔调像戏台上老生的道白。

为了避免呆板单调,长短句的灵活搭配,使句式参差错落,构成形式多样的语言节奏,从而让读者产生了灵动跌宕的音乐感受。例如:

(9)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

这段话总共37个字,有10处停顿。两个7字句,两个4字句,3个3字句,3个2字句。长短句有机组合,奇偶交叉,且短句居多。如以句末标点进行划分,便能清晰地看到:4/4-7-3-3/3-2/2/2-7这样一个节奏组。由长及短,以短句凸显打铃上课的紧迫感,外加“叮当”这一既是双声词又是拟声词的运用,读来生动活泼。而后又以一个长句收尾,不仅延长了声音长度,也增添了语言的节奏感。整个句式缓急有致,平整中富于变化,充满音乐性。

三、回环美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音乐讲究乐章、乐段及乐符之间的顾盼自如,连贯有致。因而语言的美也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2](P281)。在音乐上,回环美的产生主要依赖于重复、再现或是模进。小说为满足同样的诉求,便采用了相应的写作手法。在《詹大胖子》一文中,有特殊用意的措辞或套语被作者多次重复,从而形成了回环的音乐感。如:

(10)詹大胖子是个大白胖子。很胖,而且很白。是个大白胖子。

短短三句话,“大”“白”“胖”出现数次,在达成写作用意,突出詹大胖子这一扁平人物外貌特征的同时,使读者在听觉上形成了统一和谐之感。

再如,讲到詹大胖子的日常工作时,段落中反复提及摇铃、打钟、剪冬青树这些关键字眼,由此小说前半部分的内容得以联结成一个整体,并同时丰满了人物形象。

文章结尾处反复手法的运用,使小说具有了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审美感受。例如:

(11)后来,张蕴之到四小当校长去了,王文惠到远远的一个镇上教书去了。

后来,张蕴之死了,王文惠也死了(她一直没有嫁人)。詹大胖子也死了。

这城里很多人都死了。

例(11)中,反复和排比手法的综合运用,极具旋律感。像一曲哀歌,一唱三叹,最终悄然落下帷幕,充满诗意。不仅给出了主人公们的结局,也引发了读者对人生的无限思考。

一般而言,人们对汪曾祺小说语言的基本共识是:质朴简洁、自然流畅,读来琅琅上口,且富有诗意。这种美感的产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音乐手法在语言层面的运用。语音的和谐、音调的抑扬、句式的节奏,使得小说情感抒发更强烈,形象刻画更鲜明,给作品带来了音乐上的艺术感染力,多了一份独特的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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