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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教授的争吵读后感汇聚60句

时间:2018-09-12 09:09

一、内容简介

《复活》是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899年。

该书取材于一件真实事件,主要描写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引诱姑妈家女仆玛丝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她沦为妓女,因被指控谋财害命而受审判。男主人公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见到从前被他引诱的女人,深受良心谴责。他为她奔走伸冤,并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自己的罪过。上诉失败后,他陪她流放西伯利亚。他的行为感动了她,使她重新爱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和地位,她最终没有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为伉俪。

玛丝洛娃原是一个农奴的私生女,她天真,善良,真诚地爱上聂赫留朵夫。但这个腐化堕落的贵族少爷却诱奸了她,把她抛弃,使她陷入种种悲惨遭遇,最后沦为妓女。妓女生活使她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她再也不相信什么善了。于是拼命吸烟、喝酒,麻醉自己。一次被诬告谋财害命,关进监狱,”并被昏庸的法官判处四年苦役,流放西伯利亚。

在审判玛丝洛娃时,正巧聂赫留朵夫做陪审员。当他认出她时,良心受到谴责,想通过拯救她以赎前罪,并准备和她结婚。玛丝洛娃在聂赫留朵夫的真诚忏悔和关怀下,消除前怨,逐步恢复过去的爱情,重新唤起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美德,自动戒了烟酒,为了不损害聂赫留朵夫的名誉地位面拒绝与他结婚,而与另一她心爱的犯人西蒙斯结合,从而走向“新生"。

聂赫留朵夫也放弃贵族生活,把土地分给农民,与上流社会断绝交往,虔诚信奉宗教,相信《圣经》中说的:“人不但不可恨仇敌,而要爱仇敌”,认为这是克服种种社会罪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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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物介绍

聂赫留朵夫

《复活》中的聂赫留朵夫完整而充分地体现了“道德自我完善”的过程和思想。他经过返归和自我完善在精神上获得了新生。

聂赫留朵夫的思想变化可以分为:第一阶段是纯洁善良、追求理想的阶段。这时他健康、真诚、充实、崇高,乐于为一切美好的事业而献身。真挚地爱着玛丝洛娃。那时的爱是纯洁美好的。“在他眼里,只有妻子才是女人,凡是不能成为他妻子的女人都不是女人,而只是人”。第二阶段是放纵情欲,走向堕落。踏上社会后,聂赫留朵夫变得猥琐、低下、空虚、渺小。认为女人无非是一种“享乐工具”。他诱骗了玛丝洛娃,之后给了她一笔钱。这种做法是兽性的表现更是对纯洁的爱的侮辱,但那时他无法控制自己,导致了一个女人的悲剧。第三阶段是从仟悔走向复活。法庭审判之后,他内心痛苦,认清了自己虚伪可耻的面目,决心悔过自新。在他忏悔的过程中,通过对他的所见所闻,揭露和批判了沙皇俄国社会的腐败和黑暗。批判了沙俄专制的国家制度,揭露了政府机关的黑暗和官吏的残暴。 [8]

玛丝洛娃

作者通过玛丝洛娃体现了俄罗斯人民所遭受的深重苦难和对整个黑暗社会的无比憎恨。她在拒绝聂赫留朵夫的“善行”时,一再表现出自己内心的屈辱、瘸苦和按耐不住的愤怒。正是这种感情触动了她麻木不仁的灵魂,并最后使她觉醒过来。由于她的灵魂深处始终保存着善良的天性和与聂赫留朵夫初恋时的美好回亿,“悔罪”的聂赫留朵夫才能获得她的宽恕,井使她重新“爱”上他。玛丝洛娃最终拒绝聂赫留朵夫要求和他结婚的建议,表现出玛丝洛娃的崇高品质,也是她为了爱他而做出的自我牺牲。玛丝洛娃的“宽恕”精神使她的灵魂获得了“复活”,然而,我们却看到作者在寻求玛丝洛娃“复活”的过程中,逐步接近了托尔斯泰过去所否定和厌恶的“革命者”。作者让玛丝洛娃进入政治犯的圈子;跟这些人接触,使玛丝洛娃感到亲切和自然。西蒙松对玛丝洛娃的爱情,虽然说是出于同情,确也是合适的。这能使她的灵魂感到轻松和慰藉。尤其重要的是,他们的结合将会把玛丝洛娃带入革命者的队伍。而聂赫留朵夫的那种仁慈的“忏悔”,无论怎样真诚,却终究免不了带有居高临下的态度和宽宏大量的意味。玛丝洛娃意识到过去的爱情已经永远不能“复活”,她也不再需要这一切了。而此时在她面前展现的是她所渴望的、有意义的、鲜活的、真实生活,这才是玛丝洛娃真正的新生和灵魂的“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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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活读书笔记

托尔斯泰在《复活》中,讨论了几个问题:人要怎样才算有意义的活着,才算不虚度一生?为什么人们不能互相理解呢?为什么人天生不平等?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受苦,还没有改变命运的机会呢?为什么土地私有,农奴们拼命干活也无法养活自己呢?为什么有的人靠压迫别人过活,却毫无羞耻心呢?为什么有的人依靠法律,能合情合理的虐待他人?是否人们真的有权力惩罚他人?

托尔斯泰通过聂赫留朵夫的心灵复活之旅为线索,反映了当时沙俄社会现状,探讨如何拯救大众,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若想人人不受苦,幸福快乐的生活,唯有遵从上帝的教诲,把自己视为上帝的羔羊,相亲相爱的生活。这个观点我们中国人是不能苟同的,我们相信祖先,相信自己,但并不相信神明会使我们得到幸福。

托尔斯泰是个大文豪,但他在这方面的思想认知未免有些软弱。

但《复活》这本书还是很了不起的,它不仅仅是反映了很多俄国当时的社会现状,更多的是讨论了共性的人类存在问题。在读这本书前,我从没思考过一个问题:人们是否有权惩罚另一个人呢?

在看这本书前,我的观点非常简单明了,犯罪应抵罪,伤害他人应该受到惩罚。看这本书后,我还是这个观点,但它让我想到了一些没想到的问题。

首先,是什么赋予一些人惩罚另一些人的权力呢?在中国古代,是礼法、皇权,在现代,是法律。

这个公平吗?未必。平等吗?也未必。我们都知道,法律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有统治者就有被统治者,有被统治者就有被压迫者。没有真正平等、公正的法律,也就是说,惩罚他人的机制并不完善合理。统治者是如何成为统治者的呢?想也知道不会是靠公平正义希望,当他们翻身成为统治者后,就颁布法律,禁止其他人做和他们一样的事。或者说,法律以大众的利益为准,那么为了大众的利益侵犯少数派的利益,正确吗?这是个逻辑上的难题。

举个例子,在以前,女子适婚年龄仍不结婚是违法,很多时候还要坐牢,这就是为了大众利益牺牲了少数利益。对吗?在我们现在看来是不对的,但在当时,是社会的需求。

其次,人人平等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那么伤害他人必定是罪。伤害无辜的人是罪,伤害有罪的人依然是罪。有罪的人受到惩罚,那么惩罚他的人就有罪,为了让有罪的人受到惩罚,而让本来无罪的人变得有罪。这个合适吗?

或许有人说,审判机关等不过是履行了他们的职责,只有高尚,哪有有罪一说。但看托尔斯泰怎么说。

“首先,要让他们相信世界上有一种叫政府公职的工作,从事这种工作可以把其他人当成物品一样看待,不需要和他们保持人与人之间亲如手足的关系;其次,要那些担任政府公职的人结成一帮,这样无论他们对待别人的后果如何怎样,都不必由某一个人单独承担责任。”

是不是特别贴切?不管怎样,伤害他人都要对自己心灵造成损伤,凭借公职人员而理所当然的取得这种权力的话,恐怕会造成心灵的不平等。

最后,我们对有罪的人做出处罚,能够遏止罪恶现象的发生,或能令犯罪者痛改前非吗?前一个答案毫无疑问的“NO”,后一个答案我们还在探索中。

那么,既然法律、政府都无法相信,有什么应该是公信的、被所有人奉为真理的吗?托尔斯泰说是上帝,我不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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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活读后感85篇

《复活》是托尔斯泰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作家一生探索和思想的总结,被誉为俄国批判现实主义发展的高峰。小说通过玛丝洛娃的苦难遭遇和聂赫留朵夫的上诉经过,广泛而深刻地抨击了法庭、监狱、官僚机关的腐败、黑暗,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骄奢淫逸的生活和反动官吏的残暴昏庸、毫无人性,撕下了官办教会的伪善面纱,反映了农村的破产和农民的极端贫困,勾画了一幅已经走到崩溃边缘的农奴制俄国的社会图画。 [2]  《复活》多次被中国教育部列为中学生推荐读物。

篇1:复活读后感6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复活》,我被文中主人公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尤其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

聂赫留朵夫大学期间是一个纯洁,热忱,朝气勃勃,有远大志向、美好追求的青年。玛丝洛娃是一个美丽纯洁的少女。聂赫留朵夫到姑妈家度假时,认识了玛丝洛娃,他们相处一段时间后,彼此渐渐有了感情。等到他进入军队后,过上了上流社会的生活,整天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当他再次路过姑妈家时,一时冲动,对玛丝洛娃心怀不轨,事后,给了她一百卢布,就离开了。几个月后,玛丝洛娃生下了一个孩子,可是,孩子生下就死了,从此,玛丝洛娃也走向了堕落。玛丝洛娃进了妓院,后来,被别人诬陷成杀人犯,进入了监狱。在法庭上,聂赫留朵夫遇到了玛丝洛娃,他作为陪审员,审理玛丝洛娃的案子,回想到自己以前所犯的过错,而使玛丝洛娃走向堕落,他找了许多认识玛丝洛娃的人,了解他走后玛丝洛娃的情况,他感到愧疚不堪,决心帮玛丝洛娃平反昭雪,以弥补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一路奔波,最终使他的精神复活。玛丝洛娃被聂赫留朵夫的行为所感动,渐渐觉悟,最终精神也得到了复活。

人的本性都是善良的,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由于接触不良的事物,而渐渐自甘堕落,走向社会的黑暗,整天游手好闲,“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只是越陷越深,有多少人能够从黑暗走向光明?又有多少人的精神能够得到复活?这只是少数中的少数。大多数人,对自己的错误不但没有醒悟,反而变本加厉,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如果做到“一日三省”,每天都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发扬自己的长处,避免自己的短处,看看自己有那些方面做得不够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就不会步入歧途!

这就是我读后的感悟,希望大家多读名著,愿名著伴我同行!

篇2:复活读后感800字

托尔斯泰是俄国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家最杰出的代表,《复活》于他71岁所作,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他长期思想的结晶,是他文学艺术探索之路上一部不朽的杰作。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篇3:复活读后感1000字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一个纯真完美,以前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完美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能够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能够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

但是,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应对他以前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来源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以前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证明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应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正因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房中。

涅赫留朵夫本来是一个纯洁善良、有理想,追求真正感情的青年,贵族家庭把他养成了种种坏毛病,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浪荒唐的生活风气又使他堕落。促使他去损害马斯洛娃。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因此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但最终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期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理解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用心的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以前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此刻其中有他务必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就应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理解的事实。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持续真正的自我。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风景。

篇4:复活读后感1500字

托尔斯泰是俄国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家最杰出的代表,《复活》于他71岁所作,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他长期思想的结晶,是他文学艺术探索之路上一部不朽的杰作。

我有幸读了这部小说,深为其细腻的手法,锋利的笔触所震撼。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在充当法庭陪审员时认出一个被控犯盗窃罪的妓女(女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正是曾经被他的一个姑娘,并造成她怀孕,收养她的女主人知道后将她扫地出门。玛丝洛娃生下的孩子被送往育婴院的途中死掉,从此她逐步坠入堕落的深渊,落入妓院过起了荒糜的生活。良心未泯的聂赫留朵夫逐渐发现自己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于是走向了拯救玛丝洛娃同时也是为自己减轻罪行的艰辛之路,就在这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中,他们的灵魂都得以复活。

在复活一书中,聂赫留朵夫"忏悔贵族"的形象阐述了托尔斯泰作为作者想要表达的精神与主旨。在他身上,“精神的人”和“动物的人”二者交替出现。一方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天性,一方是在作者抨击的沙俄统治阶级熏陶下腐朽靡烂的恶。

然而出自文学巨匠托尔斯泰之手的作品绝不可能只是一段凄惨曲折的爱情故事。《复活》花费了他从1889-1899年10年的心血。当时他已进入老年,世界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内心已经彻底否定了沙皇制度,而俄国当时社会正处于大革命的前夜。所以,《复活》一书是借托两位主人公的遭遇,深刻揭示黑暗的沙皇帝国,真正反映被欺压的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也揭露了腐朽混乱的上层社会和官场。

托尔斯泰笔下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是一个平民女子,是俄国社会中最为普通的一员。一开始她是一个天真纯洁活泼开朗的少女,结果遇上上层社会的聂赫留朵夫,被他玷污然后抛弃,被赶出家门接着沦落为妓女,最后又受人诬陷被告上法庭,由于陪审员的误判、法官的不负责任使她被放逐西伯利亚服苦役。这一系列的打击,经历的种种使她褪去天真,取而代之的是对社会的失望和对上层社会的憎恨。她的一部血泪史是对统治阶级和官僚主义最有力的控诉和最无情的鞭笞。但是整个过程中玛丝洛娃并没有完全失去人性中最可贵的善良,她关心监狱中受尽折磨的无辜的人们,并要求聂赫留朵夫去帮助他们早日离开监狱。并且在发现聂赫留朵夫的真诚之后也从心底里原谅了他。最后从政治犯身上看到了值得敬佩的斗志,慢慢的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复活。这些也代表了最底层劳动人民的朴实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

我认为读托尔斯泰的书,千万不能忘了他的细腻,其中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可以一掠而过的,不然你会损失很多。其中,当玛丝洛娃作为女犯被士兵押往法庭时,她对路人的轻蔑目光毫不在乎,可是当一个买煤的乡下人走到她身旁,画了个十字送给她一戈比时,她却脸红的低下头去。这个羞涩的表情像一束光芒,虽然微弱却照亮了她的灵魂,露出她纯洁的天性。这处伏笔预示她的灵魂必将复活。我认为托尔斯泰塑造玛丝洛娃这一艺术形象,深刻反映出他对下层人民的关怀之情。

再说说聂赫留朵夫这一人物形象,他在小说中的经历比玛丝洛娃更为复杂。他所接触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真正的反映出主题深刻形象。在拯救玛丝洛娃的艰难途中,他游荡在各种官员之间,从内心深处意识到官僚以权压人的荒诞行为和有钱人的腐朽思想。此外,他还走访玛丝洛娃的家乡,看到他从未看见过的触目惊心的景象,瘦弱的孩子、乞讨的妇女……此时,他又唤起了少年时代的灵魂,坚定地站在了农民的立场上,决心将农民的土地还给农民,这件事在上流社会中引起了如同暴风雨般的强烈争议。

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不再追求无欲享受,从豪华的庄园搬出、将随身带的钱财分给穷人、将土地分出。在上流社会过惯了那种奢侈挥霍的生活,能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找到自己灵魂的归宿,这不只感动了玛丝洛娃也是感动了读者,作者也正是借此表达对社会觉醒的呼吁。

经历了千万曲折,不论是玛丝洛娃最终的复活,还是聂赫留朵夫的努力执着,在我们看来他们最终都应该幸福地在一起,然而结局是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或许是玛丝洛娃不想阻碍聂赫留朵夫的前途,或许是聂赫留朵夫对玛丝洛娃的成全,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不能忘了托尔斯泰是现实主义文学作家。

篇5:复活读后感

第一次听到复活的时候还是在高中时,在斯蒂芬·茨威格的《世间最美的坟墓——记1928年的一次俄国旅行》中提到了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复活》。那时,我就有一读为快的冲动。再次见到《复活》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这是我第二次见到她,在那里我毅然决然地捧起了她,开始走进了《复活》的世界。

《复活》写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和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精神的复活,主要是聂赫留朵夫精神的复活。小说中多次写到,在聂赫留朵夫身上,精神的人与兽性的人经常在较量。聂赫留朵夫大学时期是一个纯洁、热诚、朝气勃勃,有着美好追求的青年,进入军队和上流社会后,过起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兽性的人统治了他,精神的人被压制了,沉睡了。他第二次见到玛丝洛娃,以及后来的七八年,便是兽性的人统治着他的时期。正是这一时期他诱奸了玛丝洛娃,并将她抛弃,可怜的玛丝洛娃被主人赶出门来,在走投无路的境况下沦为妓女,过起了醉生梦死的生活。那些痛苦与厌恶的往事就这样把一个原本纯洁美丽善良的少女变成了一个对世事心灰意冷、失望透顶、甚至是麻木的人。

作者用了大篇幅的笔墨来描述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这个人物身上既反映了十九世纪末期俄国一些进步贵族知识分子的某些思想特征,也体现了他在道德上的自我完善以及向宗教寻求出路的说教。环绕玛丝洛娃和聂赫留朵夫罪与罚的显性法律主题,托尔斯泰不仅批判了沙皇专制制度下非正义的法权现象,更为重要的是,他着眼于道德意义,揭示出人应该如何从他律转向自律;依从信仰意义,指出如何从”人的律法”改弦易辙于”上帝的律法”;最后放眼理想,告诫人们只有通过精神的”复活”才能实现人间”天国。

而《复活》最感动我的还是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身上的那种敢于忏悔,敢于承担的伟大人格,中国有句古话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是的,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没有知错就改的意识或是精神,而主人公在那个道德观念并不成熟的社会环境中仍能发现自己的错误,并能承担自己的错误,这是非常难得的,因此他“复活”了。

在我看来,《复活》是十分具有意义的一部小说,她揭示出人应该如何从他律转向自律;依从信仰意义,指出如何从”人的律法”改弦易辙于”上帝的律法”;最后放眼理想,告诫人们只有通过精神的”复活”才能实现人间”天国,才能达到精神上的复活。

篇6:复活读后感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whore生活中堕落。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篇7:复活读后感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raped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whore。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raped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raped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篇8:复活读后感

聂赫留朵夫,是一个贵族青年。他有一次在法庭上做助手的时候,发现受审人正是自己十年前raped并抛弃的少女卡秋莎。十年里,她已经被沦为whore,如今又被人说是毒死一位商人。

卡秋莎被一群无耻的法官判处了四年牢狱,并流放到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良心上受到谴责,决定和她一同前往西伯利亚,并把自己的田地分给穷人。他向卡秋莎求婚,为赎他曾经的罪过。卡秋莎拒绝了。她在流放当中和革命者西蒙松走在了一起。

最后,聂赫留朵夫放弃了对卡秋莎的追随,过起了自己的日子。他复活了,因为他活出了自己。卡秋莎也复活了,她同样活出了自己。

这就是这本书的全部内容。

开始,我比较讨厌卡秋莎,因为聂赫留朵夫为了卡秋莎而随她去流放,不顾自己的房子,还把自己的田地分给了穷人,而卡秋莎依然不接受他的求婚。虽然卡秋莎在心里原谅了聂赫留朵夫。最后她竟然跟一个根本没有仔细谈过话的男人西蒙松在一起。我禁不住要问她,你感觉你不辜负聂赫留朵夫吗?

可是,按照卡秋莎自己的理由就是,聂赫留朵夫娶她从中透出了一种宽宏大量,而西蒙松娶她是因为爱她而爱她。虽然我的脸部表情有点点苦笑的滋味,但是心里想想,还蛮有道理的。

前面真是太让人伤心了但结尾结的确实很妙。不会透出聂赫留朵夫的伤感,也不会透出聂赫留朵夫的无所谓,写的还蛮阳光的,把聂赫留朵夫这个堕落的人物写成了个伟大的人物。也好像是一个没有结局的小说。这种风格我很是喜欢。

本小说中透露出一种优雅和安静的感觉,在聂赫留朵夫忏悔的时候充分的把聂赫留朵夫的真诚描写出来,在卡秋莎被聂赫留朵夫抛弃之后把卡秋莎的忧伤与愤怒的亮点和高度描写的非常的厉害。

在结尾里暗示人们堕落的人只会这样堕落下去,如果堕落的人想开一点,从光明的角度看待生活,就算再怎么堕落也会成为光明、伟大的人。

或许列夫·托尔斯泰非常的善于从别人的角度看问题,所以写出来的文章比别人的更鲜明一些。

篇9:复活读后感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贪腐。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著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篇10:复活读后感

复活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作品,而且它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托尔斯泰的著作。

复活这部小说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图景:草菅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和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芫破产的农村和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的西伯利亚和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托尔斯泰虽然对现实社会做了激烈的抨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本质。

复活的主人公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本来是一个单纯,热情的少年,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并与其发生了关系。但后来他背叛两人的承诺,而怀孕的卡秋莎被赶出家门。

由于社会的现实,把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变成一个跟其他贵族一样的人,而把卡秋莎逼良为娼。由于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而被告者是卡秋莎,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

最后经过他的帮助,卡秋莎沉冤得雪,对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的怨恨也消失了。

看完这篇小说再看看题目,我觉得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复活。

这部小说让我知道人性的本质,但是它也是暗示真托尔斯泰的经历,他本来也是一个贵族人士,也是过着蹂躏奴隶的生活,但他后来慢慢思考,发现这样自己并不快乐,最后他放弃一切,解放奴隶,寻求真正的快乐。他这样的行为却被别人认为他疯了,甚至是家里人也觉得他疯了。

这体现的是当时的以贵族为首的社会,但现在不一样了。虽然现在不算是大同社会,但有很人不管是有钱还是贫穷,他们都愿意帮助别人。作者应该是希望这样一个社会吧。

篇11:复活读后感

法国著名评论家罗曼·罗兰说过:《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的确,《复活》是总结人生的作品,它把人心里肮脏的东西都拿出来了,人内心很复杂,好人和坏人、善与恶都很复杂。但就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人也会有心灵美好的一面,也会有怜悯之心,也会有同情之心。在帮助人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心灵又重新回到了“人之初性不善”的状态,从而使心灵的复活,变得更加的高尚,让自己生活的更自在。

《复活》是托尔斯泰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宗教理论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做品。它记叙的内容是男女主人公精神上的复活。主人翁聂赫留朵夫公爵在地方法院当陪审员。有一次,他在审理一起whore投毒害人案时,他认出了这个whore是多年前他姑妈家的养女马丝洛哇。聂赫留朵夫曾经爱过她,后来又玷污了她。马丝洛娃怀孕后被赶出家门,沦落为whore。法庭判处马丝洛娃流放西伯利亚四年苦役。聂赫留朵夫心中有愧,决定帮助她上诉。为了替自己赎罪,聂赫留朵夫决定同马丝洛娃结婚,已使她免除徒刑,但马丝洛娃不同意。聂赫留朵夫一方面把自己的土地以极低的租金租给农民,让后又把租金散发给农民。之后,他来到彼得堡全力为马丝洛娃上诉,但没有成功,他同马丝洛娃一道流放西伯利亚。马丝洛娃感到自己受到了公正的待遇,性格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重新爱上了聂赫留朵夫。同时一个名为西蒙的政治犯爱上了马丝洛娃,在爱情的感召下,马丝洛娃复活了原来纯洁、开朗的天性,实现了精神上的复活。为了不拖累聂赫留朵夫,马丝洛娃决定与西蒙结婚。聂赫留朵夫回忆几个月以来的遭遇以及所见所闻,他认识到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社会现实中的种种罪恶。后来,他在《圣经》中找到了答案;人不但不可仇恨仇敌,而且要爱仇敌,由此他也完成了复活。

男女主人公复活的道路是不同的,但他们的精神归宿却是一致的。及博爱与宽恕。当时最求理想阶段的聂赫留朵夫真诚的爱着马丝洛娃,这种感情据有纯洁和诗意的特点,但受习惯和日常生活的影响,一个公爵和一个丫鬟在当时是不被人们所提倡看好的。聂赫留朵夫日益萎缩、空虚飘渺,并最终raped了马丝洛娃。就这样一个犯下了罪恶,一个开始堕落,开始了他们各自道路的复活。

之所以是这样的一个开始,这样的一个结局,是当时社会的污浊,还是人们都失去了真善美,心灵上的纯净,不但没有了,缺增添了不少思想上的污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们都顺应着时代的步伐,顺应着潮流,顺应着“心安理得”很少人会像聂赫留朵夫那样为了别人而改变(从内向外的),为了自己的过错而改过,为了苦难的人们而改过,为了心灵上的安逸而改过。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在上层社会进进出出,风风光光,体体面面的生活,是如此的奢华,是如此的浪费,更是如此虚伪。无人问津那些苦难的大众,“上层社会的人”却把他们认为是格格不入的一份子,认为这种不公平的生活是很公平的,没有付出,却又丰厚的回报,不用劳动就可以继承大量的土地,生下来就是上等人,他们不需要奋斗,不需要努力,不需要等价的交换,就可以衣食无忧,生活安逸。反过来他们还要轻视,藐视这些苦难的大众,就在流放的路上他们把犯人的生命当成草芥,任意的鞭笞,任意的残害,这让聂赫留朵夫在流放的途中看到了几十俱尸体,真是惨不忍睹,同时也让他的心灵为之震骇。

这些“上层社会”的人们其精神生活并未能与之物质生活成正比,相反他们的精神生活却是非常肮脏的,无法想象的不同。他们只是按部就班,安于现状,虽身处高职却没有尽忠尽职。这使得法庭、监狱失去了正义,失去了公正。冤假错案是再普通不过了,这其中也误判了马丝洛娃的案子,原因就是没有钱去到一个律师,没有社会地位,这些所谓的法官陪审员认为你是下等人就会干出下等事的思想,武断的断案。这也是社会污浊的更本原因吧!

这样的统治会停滞不前,而且也不会长治久安的总有一天会被推翻的。所以这是沙皇统治的晚期,也是革命起义的早期。不少先进的思想,不少善良的人,藏在苦难的人民大众之中,他们在无畏的寻求真理。同时他们不仅仅是需要安逸的生活,而且还要公正大的对待。

这样压抑了多年的大众都纷纷起来抗议,这也给监狱带来了不少政治犯,使得监狱人满为患不得不发配倒荒凉的西伯利亚。而这些拥有进步思想的人们才是真正的上层社会。所以女主人公在监狱的生活才是她一生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在监狱流放的日子,她结交了好多政治犯,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帮助人,使她也逐渐的找回了尊严和快乐,在这里虽然生活的艰苦,但是她觉得这是最“自由”的地方。

这种势力的也让聂赫留朵夫感同深受,他越来越发觉他现在所处的社会的黑暗、虚伪和奢侈。这样让他再次回到他的原来生活却有点不自在。“高贵”的人原来是那么的自私,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不管不顾他人的死活,草菅人命也算是正常的。身处高职却不谋其政,这让聂赫留朵夫为营救马丝洛娃,费劲了周折,不过还是凭借着自己的地位、身份终于为马丝洛娃减了刑。在此过程中聂赫留朵夫也扮演着一个慈善家,为了监狱好多无辜的人们而奔走,这也是他心灵上复活的原因。

我们当今的中国虽然要比当时俄国沙皇统治时期要好的多,但是我们也存在的不公平的待遇,也有霉着良心做事的人。

当我们在乘坐公共汽车的时候,一个衣着整齐干净的人上车的人不会让人反感,让人讨厌,可是但我们看到外地出来打工的民工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的时候,当然衣服不会向我们这些学生上班族的这些人穿的干净体面。这时公共汽车上的人们就会出现抱怨,讨厌的声音和表情。这也是屡见不鲜的,最反感的还得数售票员了,她们的态度一眼就让人看出来,鄙视、讨厌。她们不耐烦的嚷嚷售票,很少有一视同仁的售票员,这也是我讨厌售票员的原因。这些售票远就是些普通的代表,在中国很多人都是以貌取人的,很主观、很势力。也不见得她们的地位要比民工高多少,但他们的就可以小觑这些人并给予不公平的待遇。要知道农民工也有了不起的人物,像现在红的发紫的许三多,还有不少企业家都是农民工出身的。这样的国人应该好好的反省一下自己了。

还有好多人霉着良心做事的,最近人家美国经济危机,导致全球经济危机,而中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可是中国的奶制界却出来骇人听闻的消息,就是这些大企业像三鹿,蒙牛出售的奶制品都还还有三氯氰氨等有害物质,这样给中国带来的严重的打击,竟然查处有许多食品都还有这些东西。这些事情真是令人发指。他们赚的都是黑心情,所以三鹿的工厂被收购,面临着倒闭的问题,蒙牛的股票也在缩水,很多人对奶制品出现了抵制的情绪,这样蒙牛也将面临的被收购的问题,可是蒙牛老总刘根生尽然落泪打折民族名牌的幌子出来求救,大部分人都还是善良的,很多企业老总都出来营救这也在情理当中,中国的民族品牌一个个都被收购,像我们的汇源就是个例子,可是这时候你怎么就想起来自己是民族的品牌,当你给所有中国人喝着有还物质的牛奶的时候你怎么不说自己是名族的品牌,只想到眼“钱”的利益。虽然人们顾及名族品牌不愿被外国的企业收购。可是一个企业要是霉着良心做事还会有多少人支持你,我想就算人家不收够你,你又会存在多长时间呢?我只是个学生当我也要问一句这样企业的老总晚上能睡的安稳吗?

《复活》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良心的问题,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也体现了托尔斯泰一位伟人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复活》里写的虽然是贵族的忏悔,但是托尔斯泰并不是把这个母题当做贵族的,他是把忏悔放在人的心灵的内在的、普遍的矛盾中展开的。人都有神性和天性。当人放纵了自己,就可能堕落;而当人自觉,就可能"复活"。

正如花草需要春天的甘霖才能长出新绿,人类需要博爱与同情才能继续不息、日进无疆。同时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有多么重要,也使我懂得了真善美的真谛。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要只知道为自己活着,也要为别人活着。

篇12:复活读后感

中国的传统文化首先引起托尔斯泰注意的,是孔子。从英译《四书》(理雅各(一译莱格)所译《四书》《五经》,在西方广为流传,英文名《中国经典》)中,托翁接触了孔子的著作,他曾写信给好友说:“我坐在家里,发着高烧,得了重感冒,第二天读孔子,很难想象,这是多么不同寻常的道德高峰,看到这一学说有时竟达到基督学说的高度,你会感到快慰”。他有提到“我认为我的道德状况是因为读孔子,主要是读老子的结果”,更表示:“应该使这一学说成为公共财富”。 托翁研究孔子写了《论孔子的著作》、《论大学》等,并摘编孔子的语录,成为《孔子生平及其学说》一书。托尔斯泰身上的人道主义,使他同孔子的学说相呼应,并以“仁者爱人”这样的思想去规范自己和要求他人。在行动中他以身作则,厉行“平民化”,并以各种形式去谴责压榨人、残酷对待下层人的丑行,暴露俄国官吏和社会的黑暗,为民众的疾苦而呼。托尔斯泰一向关怀民众,主张博爱,他热衷于孔子的“仁学”,即“仁者爱人” 的思想,在这一点上,托翁和孔子的思想相通。托翁对包括孔子在内的诸子百家的印象极佳,他曾经多次用文字表达对中国的热爱与尊敬:“很久以来,我就相当熟悉中国的宗教学说和哲学;更不用说孔子、老子和他们著作的注疏了。我对于中国人民经常怀有深厚的尊敬……”。据戈宝权先生统计,托翁阅读的有关中国的专著和译本有三十二种,他查证,托翁研读孔子和老子极下功夫,直至把诸子百家的言论编选成册,形成“每日贤人语录”专辑。

托尔斯泰是这样介绍老子的:“他(老子)教导人们从肉体的生活转化为灵魂的生活。他称自己的学说为‘道’ ,因为全部学说就在于指出这一转化的道路,也正因此老子的全部学说叫做《道德经》”。有次,托尔斯泰在一份不足50部“给我留下印象的作品”中,记录了一生阅读并留下印象的作品,根据阅读印象,分为强烈;非常深;很深三种程度。书目中,涉及中国的作品,有孔子以及老子数种,“老子”,是列在印象“强烈”这个项目中的。列入这个程度的作品,仅不过十部左右。托翁接触老子是在已创作出赢得了世界声誉的《战争与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后,思想出现了巨大困惑,他在探索生命意义的精神活动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在探索生命问题的答案过程中,我的感受和一个在森林中迷路的人的感觉完全相同。”就在这时,托尔斯泰遇见了老子,他在日记里写着:“我在翻译老子,结果不如我意”。 托翁阅读了老子《道德经》,后来,他与波波夫一起,将《道德经》翻译成俄文。同年,他写了《中国的贤哲》文章,分为三个部分:孔子的著作、《大学》、中国先哲老子所著《道德经》。在其中,他摘译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等原文,而自己未发议论或引申。在托翁笔下,老子是很难表述的。老子对托翁的处世产生了影响。托翁说:“我重新阅读了老子,我想写一本关于中国智慧的书,特别是关于人性善和人性恶的问题的讨论……”。他曾在日记里记载:“一早起身,收拾了房间。安德留沙打翻了墨水瓶。我于是责备他。我脸上的表情一定是恶狠狠的……做人应该像老子所说的如水一般。没有障碍,它向前流去;遇到堤坝,停下来;堤坝出了缺口,再向前流去。容器是方的,它成方形;容器是圆的,它成圆形。因此它比一切都重要,比一切都强。”托尔斯泰与中国圣哲老子,真可谓时距千年,相隔万里,与老子的相遇,为其增加了一个参照系统,使其获得了“良好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境界交触现象极其难能可贵。

篇13:复活读后感

在这里先要感谢我的好友,清理自己的书录时想到了我,便从中挑选了几本本应在高中最迟大学应该啃完的世界名著,其中之一即此书。

看版本已是很久的了,我还调侃他停留在中学起点,因为不甚喜欢这类题材,外加他的厚度,趣味性低又远离现代生活又不太能辩辨出名著价值的个人能力,这次读下来也是持续了好多天。

先看了导读,还有名声效应的影响,毕竟它成名之时对我已是历史,鄙人又恰恰对历史不甚感兴趣。但除了它的历史意义,作者其他方面的功力也是让人望其项背的,对我来说,这么庞大的结构,鲜明的人物特征很考验功力。尽管有很多借助背景及旁白的介绍,大篇幅的描述皆是环境景物的描写,很多交待的语句,监狱的描写很多,但没有从表现上反映出人物的性格,很多场面都略过了,但官场的现行记比较逼真,在主人公的奔波中一个个的显露,让人感叹那吃人的社会,又见证了社会的力量,而如今我们这和平安定的社会是多么的来之不易,改变又是何等的艰辛!

只是作者的缺处我等无资格与地位评价,只觉主人公的思想到最后还是有些模糊,甚至所谓的革命者也未见出异常的信仰,难道真的就只着重于平凡的大众的人类?主人公的思想是什么启迪的起点?其他人为什么根深蒂固的没有?洛娃又如何能够转变得彻底?任何队伍中都是良莠不齐?仔细想想也是能够理解,却不不甚深刻。

还是汲取所需,忽略不求甚解。

篇14:复活读后感

早三年读《复活》,一定没有今天能够从其中感受到更多的内涵。在我读过的为数不多的文学作品中,托尔斯泰和雨果是文豪级的作者。不知道其它文豪级的作者是否同样类似,但从这两位文豪的作品中让我对文豪的理解是,能够在作品中除了对人性进行深刻的剖析外,还能够同时对社会历史、人文宗教、人类发展等重大命题进行深刻的剖析。《简·爱》、《傲慢与偏见》这些作品不能不说是经典名著,但似乎都仅仅停留在对爱情、人性等人的层面上进行歌颂或讽刺,涉及社会、宗教、哲学乃至整个人类的更高层面的探讨也许有,但远不够深入。一部文豪的恢宏巨著,其内容是包罗万象的。当然对它的审视可以是多方面的,就象对红学的研究分为文学、诗词、探佚等一样。如托翁本书中随处在情节中和情节外插入的对土地所有权及社会罪恶根源的探索,如雨果在《巴黎圣母院》对建筑与印刷两种似乎不相关事物的对比分析来界定印刷术是人类社会发展第一个革命性飞跃(远在我们常说的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前)的段落,《悲惨世界》中也随处可见大篇幅的对资产阶级大革命、对一些社会问题的插入式讨论。这些文豪们一定觉得仅仅讲完一个故事是不够的,有时竟然让不甚了了的初级读者感觉庸长,快速跳过相关内容,由此也出现了不少对这些作品的改编版本,这些改编的作者或者译者们,将文豪们另一些精神侧面隐藏起来,把最八卦的侧面烘托和展示出来,就好像另写了一篇没有那么许多优美诗词的,或者只有爱情故事而没有历史探佚背景的《红楼梦》,实在遗憾。

这个级别的作品也许不一定就能给初读的人以荡气回肠、催人泪下的感觉,但给人的回味一定是无穷的。在《复活》中,我能够从主人公身上找到近年来我自己在追寻生命最终价值和生活最大幸福这两个答案过程中的影子,比如涅赫留多夫将写日记作为同自己,同每个人身上都存在着的真正的、圣洁的自我的倾谈——他曾经认为记日记是很孩子气的,这和我们在中小学时期被要求写日记或者周记是多么相似啊。他在始终对自我进行不断的向内的诉求,要求自己宽容、坦荡、纯洁,他将所有的问题和自己的不满都向自身和自身所在的阶级进行反思。涅赫留多夫在寻找社会最根本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之时,将矛头指向了统治阶级的贪婪和无耻,最终愿意牺牲自己的财富、尊严为被压迫者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这无疑是高尚的情操,但往往这种高尚是平常人无法理解的,不仅他的亲朋好友,那些和他一样身处统治阶级上层的人,而且那些他所想帮助的人,那些社会底层的农民,也难以理解,觉得他是否有阴谋,这是令人难受的。

写下这一段话,我自己也感到惊奇,这不象我说出的话,带着这样多的诸如阶级、统治、压迫与被压迫之类的词语,我对它们常常是不屑,或者不愿提及的,它们似乎让我回到中小学时期,让我想起那些反复背诵却无法记住的无聊而生硬的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套话。可是在这里,我竟然自己将他们说了出来,我不知道是说: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只是解决那些社会问题的一种方法呢,还是说解决那些社会问题,只有使用阶级、统治与被统治、压迫与被压迫这样的词汇呢?显然,我所接受的教育,让我把这些本来客观中性的词汇,本来可在这种场景下适用的词汇,理解成了一定要和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紧密关联的词汇,现在看来,这好像也是不对的,至少,托尔斯泰在讨论这些问题时,不仅引入了马克思主义和那些主张社会主义的政治犯们的言论,他自己在书的最终章引用的还有大段的《新约全书》中的《马太福音》。

《复活》将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对无私和高尚的误解刻画得非常生动。就像我在和常人偶尔讨论哲学与社会时从他们那里得到的诧异的眼光一样,在一个由大多数普通人组成的社会里,不仅大多数人不去思考社会与人生的重大命题,而且让那此思考的少数人成为另类。正像我前面所说的,一定有很多读者因为对长篇累牍的重大问题的讨论提不起兴趣,反而愿意看那些删节和改编版本,这些读者往往会成为发出异样目光的人。当然,他们不会对文豪发出那样的目光——因为他们是文豪。心理学畅销书《少有人走的路》仅仅从心理学的角度上提出了真正正确或有价值的路是少有人走的路的说法,其实在对人类、社会和哲学的思考上,又何尝不要承担比心理上少有人走的路更多的异样的目光呢。涅赫留多夫和他的姐夫就他们所关心的社会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但我很为涅赫留多夫感到幸运,虽然他姐夫沉沦于庸俗的社会价值观中而不自知,自然,对涅赫留多夫的高尚也无法理解,不过至少涅赫留多夫的身边能够找到一个人同他讨论这样的命题,而我们呢,也许在大学的哲学或社会学的教授们之间可以吧。但转而看看当今的大学,再考虑到文人相轻这古往今来的传统,教授们之间只怕也少有这样的沟通和争吵。

在故事进展到涅赫留多夫跟随政治犯们的流放一起,同他们探讨社会问题的部分时,我一度认为托尔斯泰是一个社会主义分子,对那些不成熟的乌托邦的设想表示鄙夷,甚至怀疑起这个伟大文豪对意识形态的认识深度,直到发现原来他仅仅只是将这个环节当作故事在讲,而其中也不乏他的讽刺,才重又建立起对托翁的尊重。文豪其实是思想家,哲学家,他们用自己的文学作品表达其深邃的哲学思想,而且是体系化的阐述。这个阐述过程依代表作的时间先后来发展,也可不以时间为维度。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妮那》和《复活》中不断发展其思想,雨果在《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和《海上劳工》中分别从宗教、社会和自然维度呈现人类的挑战和挣扎。他们的思考是建立在全面的学习和对生活的深刻体验上的,至少,从《复活》中,我想我有机会和时间,有必要做一些延伸学习,比如大致了解一下伏尔泰的法国启蒙思想,叔本华、黑格尔,或者孔德的哲学观点,从斯宾塞的《社会静力学》了解一下他的社会学思想,以及亨利·乔治对土地所有权的一些基本观点,就像为了更清楚地理解《悲惨世界》的时代背景而去延伸了解了一下法国大革命自18世纪末到19世纪中叶的变迁过程和拿破仑的生平一样。——中学的历史课本那些枯燥的知识碎片早已被乱刮的头脑风暴吹得不知去了哪里。

篇15:复活读后感

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小说描述了两个主人公的复活—聂赫留朵夫与玛丝洛娃在精神上的复活。

两个人的复活之路都令人敬佩不已。

我尤其赞叹玛丝洛娃的善良与坚强不屈。少女时代的玛丝洛娃纯洁善良,天真活泼。

她与聂赫留朵夫公爵产生了一段完美无暇的初恋,但这一切却在两年后被毁掉了。

在“那个温暖的有风有雨的夜晚”,在那个小小的车站,卡秋莎的最后看到了她与聂赫留朵夫之间巨大的等级差异,悲哀欲绝的她再也不坚信上帝和善了。

她深信关于上帝的一切以及他的戒律的一切也都是欺骗和谎话。这成为卡秋莎抽烟喝酒以及一切堕落的源头。

她在精神上灵魂上死亡了。

而此时的聂赫留朵夫也不再是两年前那个正直而无私的少年了。

正因“坚持自己的信念去生活实在太难了”,他不再坚信自己而开始坚信别人了。

因此他沉溺于贵族式的腐败与堕落的生活,同样在精神上死亡了。

而七年后的两人再次相遇,聂赫留朵夫是法庭上的陪审,玛丝洛娃却沦为了命案的嫌疑犯。

一开始聂赫留朵夫公爵很担忧自己的罪被公之于众,怕自己名誉扫地。

当他真正看到玛丝洛娃所遭受的苦难,才开始真心的忏悔。难能可贵的是公爵并不只是嘴上忏悔,而是切实的行动起来了。

说实话,从这时我才一开始对公爵的厌恶转而对其改观。

他去监狱探望玛丝洛娃,为她请来申诉的律师。

一次次的为她上法院,甚至去农村,拜访那些虚伪的不称职的法官、将军乃至国务大臣。

聂赫留朵夫在对玛丝洛娃的忏悔之中开始了自己灵魂的净化,开始“复活”。

在之后他随着玛丝洛娃去西伯利亚流放,毅然决然地放下自己的贵族生活。

不仅仅帮忙玛丝洛娃,也帮忙其他的囚犯,为无辜获罪的革命家做事,同情底层人民的苦难,“复活”的也更为彻底。

女主人公玛丝洛娃尽管沦为妓女,又受诬陷入狱,但她仍保有善良的本性。

虽然一开始憎恨着始作俑者聂赫留朵夫,但看到他真诚的行动后,还是原谅了他。

玛丝洛娃也因此开始了自己的“复活”。

在去西伯利亚的流放中玛丽帕芙诺芙娜和西蒙松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正因玛丽帕芙诺芙娜的无私奉献和温柔善良深受感动,正因西蒙松对她的毫无芥蒂的感情而竭尽全力唤醒自己具有的高尚品质。

使玛丝洛娃获得“复活”与新生。

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就语言风格而言,读起来简明易懂,让我感到轻松。

小说所表达的意义却不是那么的轻松,而是严肃的,至于这本小说为什么要叫“复活”呢?

我想是这样的:在书中,聂赫留朵夫的日记中有这样的一句话

“我觉得她的内心在变化,连我都不敢相信,可是我觉得她就是在复活。”

看到这里我顿时就明白了为什么这本小说叫做“复活”作品以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与道德上的复活。

告诉我们要与人为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颗善良的种子,我仍是一个漂亮的人。

正所谓“人之初性本善”用一颗善良的心去看世界会更加美好。

制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会使自己有一个发展个性和创造力的空间,与人为乐,给自己快乐。

篇16:复活读后感

列夫·托尔斯泰生于1828年,到1880年以后,他的世界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放弃了他的贵族阶级立场,站在俄国广大民众的一边。他的一生写过许多作品,其中最主要的一部,就是他在1889年至1899年间,共耗费10年,先后六易其稿的《复活》。

作品一开始,便展开了对沙皇俄国是非颠倒的司法制度的漠然的揭露。别告席上站着被侮辱别损害的卡秋莎·玛丝洛娃,而当年raped她,使她最终沦为娼妓的贵族老年聂赫留朵夫,却端坐在陪审席上,有权决点她的刑期和命运。而负责起诉卡秋莎的检察官上了法庭采匆匆翻阅案卷,因为他头天夜晚就在卡秋莎·玛丝洛娃坐牢前所在的那家妓院鬼混。尽管如此,在法庭上,他还是滔滔不绝地放大厥词,极力要给卡秋莎判一个重刑,因为由他控诉的案子判了重刑,便能表现出来他的才能,有利于他的功名利禄。

整个法庭审判是一场闹剧,陪审团们做出的是错误的决定,而法官明知如此,却不予纠正,因为他们都希望赶快结束审判。当作品描写转移关押犯人的监狱时,作家在对那群被无辜判刑的劳苦大众做了淋漓尽到的刻画。

《复活》对俄国政府的官僚机构的批判和揭露也是十分尖锐的。小说中描写了许许多多荒淫无耻的俄国官僚,我们可以顺手拈来,举两个例子。那一个举止文雅,相貌堂堂的大人物马斯连尼科夫“虽然担任着在道德方面上最无耻的职务,却自以为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他一边在监狱里残酷的虐待犯人,一边极力的讨好他的上级,每当他得到上级的赏识的时候,他便花心怒放。另一个大人物查尔斯伯爵,他丰衣美食,养尊处优,而对他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于俄罗斯帝国乃至全世界究竟会造成极大的好处还是极大的坏处,他是根本不放在心上的”。正是这样的一群“人物”统治者一个庞大的国家,掌握着亿万俄国的命运。

整个《复活》的故事发展过程,就是对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丑恶进行揭发的过程,聂赫留朵夫为了个卡秋莎伸冤,走遍了彼得堡,大大小小的衙门他做后得出的结论是:“吃人的事情原来不是发生在森林中,而是发生在办公室里。”那个无辜的关押在监牢中的老妇人从她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悟到一个道理“在她的国家里,真理已经被猪吃了!”

作品中所描写的女主角卡秋莎·玛丝洛娃,从一个天真纯洁的姑娘到一个行尸走肉的whore的堕落过程,就是对这个吃人的黑暗社会的机器有力的揭露。作品中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悲惨生活的揭露,结局有极大的批判力量。聂赫留朵夫在他的领地上看见的每一个农民,都是挣扎在死亡线上的。不如那个叫玛尔法的农妇,她的丈夫因为偷砍了两株小树被关进了监狱,他就只能去讨饭,还要养活一个生病的婆婆和三个孩子。他们过着如猪狗一般的肮脏生活,他们的住屋眼看就要坍塌,但是又有谁来为他们着想?

其实从《复活》的第一章第一段开始,便充满这揭露的气氛。作家那一段对春天的描写中,已经感觉到他对整个俄国社会和沙皇统治度的批判态度。

聂赫留朵夫本是一个“十分纯洁的青年”,他一心追求人生的完美,认为“为道德要求所做的牺牲是最高的精神快乐”。他身为贵族地主,却因为自己是一个用土地为手段剥削穷人的人而惭愧。初次和卡秋莎见面,他爱慕她的天真美丽,心中产生了青年健康而自然的感情,对她念念不忘。但是他的阶级地位为他所规定的社会坏境和教养使他逐渐堕落。三年以后,他再次来到姑母家,便怀着一个自己也不敢说出来的目的,那就是,想要在卡秋莎身上满足自己的天性。当他达到这个目的以后,他给了卡秋莎一百个卢布便心安理得地走掉,而且从此忘掉了卡秋莎的存在。

《复活》中写得最美、最富有诗情画意的情节,是描写早年的卡秋莎的第一部第十二章。托尔斯泰给我们表现了一个从外表到灵魂都是无比纯洁美丽的少女形象,每一个在生活中追求真善美的人,都会像年轻的聂赫留朵夫一样,对她一见钟情。这正是的一个美妙的造物,被那个山头摧残到卖自为娼,并且坐牢流放的那个地步。《复活》中如果没有其它任何情节描写,仅仅是它所叙述的卡秋莎的经历和命运,就已经是对那个社会和制度的极其有利的揭露。

为了表现聂赫留朵夫这个人物的忏悔和转变过程,这些内容从文字的形象、心理、环境、社会态度等等不可缺少的成份。由于这些文字的交代才显得聂赫留朵夫的心理状态和思想改变真是可信

聂赫留朵夫是因为卡秋莎才找到自己的“复活”,而卡秋莎那种自我觉醒,宽恕别人,爱一切人的“复活”方式和意义,才是作家通过作品所要首先宣扬的思想。

篇17: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宗教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灵净化"过程,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是最全面、最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终结作品。小说情节起伏跌宕,人物刻画入木三分。以托翁晚年炉火纯青的老辣笔法,比其任何其他作品都更为深刻地反映了男性与女性在"灵与肉"之间的痛苦挣扎。这部史诗般的经典著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

聂赫留道夫为什么会从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成为以后不思进取的人,其中也有他的姐姐和他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曾经善良、讲义气的谢列宁最后都变成了惟利是图的、庸俗的、不思进取的人。这不能不承认他们所处的环境对他们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处在一个黑暗,麻木不仁的上层社会,在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渐渐的原来在他门身上的美好品质就退化了,消失了,而他们自己却全然不知!

有句话说: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其实我并不认为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因为人是主观的,有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虽然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也有"出淤泥而不染"。我觉得一个人的自制力也是很重要的。但我们不得不重视环境在一个人的成长乃至成材中起的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在幼儿成长阶段,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一个人的性格表现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而千差万别。假如一个孩子所处家庭环境,父母经常发生争吵,常常充斥着紧张与对抗,这样他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封锁起来,慢慢变得不爱与人交流,对任何人都缺乏足够的信任,甚至孤立使他在个别时候遇到某些敏感问题时会采取对抗的心理,情感变化无常,不能自己,甚至有攻击倾向,这是幼时情感受到压抑的结果。听起来好像有点可怕,但这里我没有一点夸大其词的说法。这是有关专家研究的结果。

由此看来,一个良好的环境对自己的成长非常重要。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处于一个和谐温暖的家庭中,大家之间互相关心,平等相待。这种待人处事的态度会很自然的影响到你在学校与同学的交往中,将来走向社会对待他人的态度中,这样的人更容易与周围的人产生良好的关系,有一个融洽的人际关系。久而久之会养成好的性格。

后天的环境和条件对人的塑造也是不可缺少的。对于个人而言,复杂一些的环境对人的锻炼可能会更大一些,我们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身,困乏其身"也可以看出艰苦环境对有大成人的磨练。然而有时自己周围的环境自己是无法选择的,一个优越的环境如果利用好了,是一个人发展的优势,若只是安逸于里面,不思进取,那么就会不知不觉地丧失自己的斗志与追求,迷失自己。

人生常常是苦和乐同行,悲和喜携手,挫折和顺利与我们的相伴。环境锻炼人,环境塑造人。让我们以微笑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以微笑面对挫折。严酷的自然环境锻炼人的意志,增强人的体质。艰苦的环境锻炼人,它使人发愤,使人振奋,使人不得不调动起全部精力为生存和发展而斗争。其实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千万别让安逸的环境宠坏!舒适良好的环境应该成为我们成长进步的基石,在这样的路上我们应该走的更快,而不是沉迷于路边的风景,忘记自己前进的路还很长很远。

篇18:复活读后感

人为谁而活?为自己?为亲人?为朋友?为同事?为领导?

如果我们认真而又细致地思考这么一个问题,你或许会发现,还真得需要仔细地想上一想!而想一想的结果,你就会发现,其实,人是自私的!

古人就说:“养儿防老”。当我们在热情讴歌父爱如山、母爱如海之时,我们的父亲、母亲也许正看着孩子可爱的笑脸,为自己完成传宗接代之任务,也为自己能够老而有所养、无后顾之忧而正自鸣得意、沾沾自喜呢。是的,悠悠说得可能是太现实了一点,讲出了一句大白话,朋友们看着也许不舒服。然而,现实又是如此地不容置疑。

其实,用辩证法的观点来看待事物,则任何事物都有其双面性。我们不能否认人有敢于牺牲、无私奉献的阳光一面,同样也不能否认人有自私自利、欲壑难填的阴暗一面。

用《复活》作者托尔斯泰的话说,所有的人都是“由两个人合成。一个是精神的人,自己追求的只是也能使别人幸福的幸福。另一个是天性的人,所追求的.仅仅是自己的幸福,而且为了自己的幸福不惜牺牲全世界一切人的幸福”。(第一部,第十四章)所谓天性的人,在悠悠看来,更广义地说应该称之为自私的人。悠悠认为,托尔斯泰对人的双面性分析是很透彻的,也是相当到位的。

《复活》中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自私的人。他毫无顾及地利用玛丝洛娃对他朦胧而又纯洁的爱意,无情无义地raped并随即抛弃了她。聂赫留朵夫满足了自己的天性的欲望,却将终身的痛苦留给了年轻而又无助的玛丝洛娃。最终,玛丝洛娃因不幸怀孕而被聂赫留朵夫的两个姑妈赶了出去,从此,走上了出卖肉体的悲惨的人生之路。

其实,对于过着荒淫无耻的生活的贵族来说,像聂赫留朵夫这种天性的行为是“常有这种事嘛。申包克跟家庭女教师有过这种事,是他自己说的。格里沙叔叔有过这种事,父亲也有过这种事,……既然大家都这样做,那么,可见这也是必要的”。(第一部,第十八章)一旦天性的人占了上风,人的思想就会被无耻的阴暗所蒙蔽着,灵活也就会被私欲所笼罩。

好在聂赫留朵夫心灵中还保留着那片圣洁的家园,精神的人还能苏醒于他的心间,使他的人性得到“复活”。他开始用他的行动为他的“天性的人”赎罪。他抛弃了衣食无忧的贵族生活,将自己所继承的土地分给了农民,他为无辜服刑的人奔走呼号,想方设法为玛丝洛娃争取无罪释放。虽然,他为玛丝洛娃所作出的努力没有得到圆满成功,玛丝洛娃最终还是被判苦役,后改成流放。但他的努力显然赢得了玛丝洛娃的原谅与认可。也正是对他这种行为的认可,使玛丝洛娃没有接受聂赫留夫的爱,因为“她爱他,认为如果同他结合,就会毁掉他的一生,而她跟西蒙松一起走了,就使他完全解脱了。”(第三部,第二十五章)

无疑,《复活》让我们读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爱情故事,更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复活”是如此之不易。

“人性复活”的过程中痛苦的!为了让人性复活,聂赫留朵夫经常进行“灵魂大清扫”。“往往过了一大段时间之后,他忽然觉得内心活动不通畅,有时甚至完全停顿,他就开始清除堆积在灵魂中的而成为停顿的原因的种种污垢。”(第一部,第二十八章)然而,即便如此,聂赫留朵夫也时常经受不住各种诱惑的考验,有很长一段时间他就陶醉于醉生梦死的贵族生活,并以此为乐。

由此可见,要真正能经受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人必须要经常进行“灵魂大清扫”,让“精神的人”时刻保持着活跃的精神。

世界充满诱惑。面对诱惑,我们也许真得应该做一个“精神的人”,而将“天性的人”囚牢在人心的深处,永远不将之释放。尽管,这或许是一种长期的痛苦!然而,我们应该有这种作出牺牲的勇气!

篇19:复活读后感

读着《复活》,心灵一次又一次地受到震撼,不仅是为了男女主人公,特别是男主人公灵魂回归的可歌可泣,更是因为自己内心与之产生的共鸣。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应有一次彻彻底底的复活。

在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身上时常活跃着两个人,一个是精神生命、真正的自我,他只追求既能成为自己,同时也能成为别人幸福的那种幸福;一个是健康、精力充沛、肉体的自我,它追求的仅仅是个人的幸福,而且为个人的幸福不惜牺牲全世界一切人的幸福。两者不断做着殊死的较量,谁赢就能支配他的一切行为。一次斗争,便是一次反省,一次醒悟的可能。但两者的竞争常常是不公平的。

相信自己,意味着处理各种问题都不能考虑追求轻松快乐的肉体的自我,而是几乎总是同他作对;相信别人,意味着无需处理任何问题,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得到解决,解决问题的原则总是不考虑精神的自我,而只考虑肉体的自我。此外,相信自己,他往往总会遭到别人的指责——相信别人,他却博得周围人们的赞扬。'这样看来,相信自己比相信别人要难得多。精神的自我要战胜肉体的自我,往往要付出更多艰辛的努力。

在生活中,我也常常会遇到两难的选择:目睹无视红灯川流的人群,我在犹豫;看到窗外点点的垃圾,手握废纸的我在犹豫;面对路中央可能造成的意外,我在犹豫……然而,这些本无需犹豫的犹豫,却在刹那间被肉体的自我所操控。他说:'别人都这么干,何必太认真呢?'或是'其他人都不干,你又何必出这个风头,让人笑话呢。'他胜利了。不止一次的胜利了。让我过后时而会陷入深深的自责中。不能凭自己的想法做事,只是惧于他人的眼神,这眼神有时甚至是自己凭空想象的,可悲!或许平时表现得默默无闻,老实沉稳的我,在别人眼中能称得上好人。但作为我,可从来不敢这么想,我只敢说,我不是坏人而已,离好人远着呢!

聂赫留朵夫精神的自我在为数不多的几次胜利后,他总要为自己定下一些行为准则,并决定要遵循到底;记日记,开始新生活,希望这种生活永远不会改变——他对自己说,这叫做翻开新的一页。然而,每一次他都被城市的诱惑所降伏,不知不觉地再次堕落,而且往往比以前显得更深。

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总是在一段堕落的生活中突然有所觉悟,认为不该一直这样沉沦下去,一定要摒弃过去,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豪言壮语,信誓旦旦,何其壮观!可到头来,还是一如既往地堕落,不求上进。

恶劣的行为是没有过,可是却有过比恶劣行为更恶劣的东西,有过能产生所有恶劣东西的思想。恶劣的行为可以不再重犯,可以进行忏悔,而恶劣的思想却只能不断滋生恶劣的行为,一种恶劣的行为不过是在为其他恶劣行为蹚路;恶劣的思想却有使人难以抑制的走上这条路。'我有积极向上的思想,才能将一个人带上成功的一面。

聂赫留朵夫是幸运的。他在一次庭审上遇到了那个他曾深爱的姑娘——喀秋莎。她的出现震撼着他的心灵。在一次次痛苦的斗争中,一个自由精神的人,一个真实的强大的永恒的精神的人,在聂赫留朵夫身上苏醒了,他不能不相信他。无论他实际的样子和希望的样子之间的差距多大,对一个已经苏醒的精神的人来说,一切都有可能。

聂赫留朵夫开始慢慢地复活了。以前他需要费尽心思,才能想出该做什么,而想出的事情总围绕着他一个人——他自己;不过尽管生活的全部兴趣当时都在他一个人身上,但所有的事情都是枯燥乏味的,但如今所有的这些事都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所以这些事情变得也具有吸引力,所以这些事情也就多得不可胜数,不仅如此,以前聂赫留朵夫班子及时的时候,往往总是感到烦恼和怨恨;现在办别人的事,大多让他感到愉快。

当然,为别人做事获得的乐趣远比之为自己要多得多,因为在这其中有密切的合作,真诚的鼓励,赞赏的目光,成功的喜悦,分享的快乐,你的价值也在帮助他人时得到肯定,这是我们做一件事时获得最大的满足。

聂赫留朵夫为喀秋莎积极奔走。在奔走的过程中,他接触到了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一些人:失去土地的劳苦农民、作威作福的狱吏,从低到高各级ZF部门各色的人物,都让他对自己的国家,所处的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更深刻的思索。他看到了人们永不休止地欺骗自己和相互欺骗,折磨自己和相互折磨,他们猥琐贪婪地玩弄着自己发明的那套一个人统治另一个人的把戏。他认清了这个社会,看到社会丑陋黑暗的一面。他将不再只以自己为中心,不再只为喀秋莎一人而奔走,他将为整个社会谋求一些未曾有的东西。这如小说最后说的:'从这一夜起,对聂赫留朵夫来说,一种全新的生活开始了,不仅仅因为他进入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还因为从这时起,他所遇到的一切对他来说已经具有了与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聂赫留朵夫的复活源于一次意外相见对他内心造成的震撼,能使他不断反省自己,剖析自己,从而走上一条相反的人生之路。而我们的'复活'仅仅是缺少这样一次意外吗?不是,肯定不是,我们缺少的最重要的是敢于复活的勇气和信念,没有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不可能驱使我们与自身的惰性作长期的斗争。要想有所作为,就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敢于突破自己,敢于让自己不断地复活。

篇20:复活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黑暗。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篇21:复活读后感

正如名字《复活》,这部小说描述的是聂赫留朵夫的和玛丝洛娃两个人复活的故事。尤其是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救赎,让我深有感触,看到了人性的光芒。

聂赫留朵夫曾经是一个意气风发,思想进步的青年。后来由于受着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开始颓废,虚度光阴。但是在一次做陪审员时,他遇见了年轻时曾经诱骗过的玛丝洛娃,生活从此开始发生了质的改变。未泯的良心,人性的凸显,聂赫留朵夫开始觉醒。他决定要不惜一切代价向玛丝洛娃赎罪。

最终聂赫留朵夫不仅拯救了玛丝洛娃,也拯救了自己。他的精神得到了救赎,人格得到了升华,同时开启了他崭新的人生,成功的完成了自我救赎。聂赫留朵夫复活了,其实也是人性的回归。

在现今社会,人们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所表现出来的冷漠,对弱势群体表现出来的歧视,无不彰显着人性的缺失。更有甚者受着欲望的驱使,利益熏心,不择手段。道德的沦丧,人性的缺失,触目惊心。社会在进步,人类却在倒退。

从古自今,人类一直都对人性怀着美好的向往。社会的理想美好其实就在于人性的美好。人性本善。善与恶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好人与坏人就在这一瞬间也会发生转换。呼唤人性的回归,让我们的社会多一些善,少一些恶;多一些好人,少一些坏人;多一些热情,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尊重,少一些歧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篇22:复活读后感

聂赫留朵夫凝视着那盏油灯的火光,想得出神。他想到生活里的种种丑恶现象,又设想是人们能接受这些箴言,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怎样。于是他的心充满了一种好久没有感受到的喜悦。

替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写出这话,我也是思绪了很长时间的。这本书描写了男女主人公的精神复活,尤其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他大学期间是一个纯洁、热诚、朝气勃勃、有美好追求的青年,在姑母家度假时,于美丽纯洁的少女卡秋莎恋爱。等他进入军队和上流社会以后,过起了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并诱骗了卡秋莎。这也是卡秋莎后来堕落的主要原因。直到在法庭上相遇,聂赫留朵夫良心发现,在为玛丝洛娃(卡秋莎)奔走申冤,上诉失败后就陪她去西伯利亚流放。聂赫留朵夫的行为感动了玛丝洛娃,她重新爱上了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地位,玛丝洛娃拒绝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合。两个主人公都达到了精神和道德上的“复活”。

在我读这本书时,一位律师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见他们不能不感激涕零,因为我没有坐牢,您也没有坐牢,我们大家都没有坐牢,那就的感谢他们的恩德。至于要唬夺我们每人的特权,流放到不很远的地方,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事了。”其中的“他们”就是检查官和有权引用或不引用法律的人。这话真是让我深思,如果“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同时,聂赫留朵夫与卡秋莎的爱也让我感动。她爱他,认为自己同他结合,就会毁掉他的一生,而她和西蒙一起走开,就可以使他恢复自由。她由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而感到高兴。这部作品具有高超的艺术性,高度的真实性,深厚的人性。反映了沙皇俄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要克服使人们饱受的骇人听闻的罪恶,唯一可靠的方法,就是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总是有罪的,因此既不该惩罚别人,也无法纠正别人。当我遇到了一切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常常遇到的情况。那就是我起初觉得古怪、荒诞甚至可笑的思想,却不断被生活所证实,有朝一日我会忽然发觉这原是及其平凡的无可怀疑的真理。

篇23:复活读后感

暑假,我一口气读完了托尔斯泰晚年的一本着作《复活》。似乎很深奥,却又像读懂了什么,精神上的复活,比现有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显得更加珍贵,更有意义。

一个曾经有着纯真美好的童年,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年轻人,却在鱼龙混杂的上层社会中过着花花公子般的生活;一个美丽纯朴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堕落生活中。他们也许会这么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但因一次法庭上的偶遇,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

这一次,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来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被告就是他年轻时伤害过的卡秋莎·玛丝洛娃,又听到她被冤枉时的惨叫,或许是灵魂的反省吧,他在玛丝洛娃入狱后奔波在社会的高层,希望替他减刑,可都没成功,一次次探狱,聂赫留朵夫看见玛丝洛娃奄奄一息的样子,觉得自己现在所拥有的都不算什么,于是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将她保释出来。

他又一次向她求婚,她却拒绝了,因为她不想连累聂赫留朵夫……

这里,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真正意义上的复活了,这并不是死而复生的复活,而是一种心灵反省和净化,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升华。托尔斯泰在这本书中反映了人性的丑陋与纯洁。《复活》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大家有机会可以读读他。

篇24: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的代表作,坚信有很多人在学生时代就曾阅读过这本书。在我国自20世纪初至今已出版过6种译本,三四十年代先后有戏剧家田汉和夏衍改编的同名剧本的发表和上演,作品和它的主人公已成为我国读者和观众极为熟悉和喜爱的人物形象。

文章写的是玛丝洛娃因被迫给一位商人的茶里下安眠,案发后,茶房和侍女贿赂律师,把罪全栽在玛丝洛娃身上,被叛了去西伯利亚苦役四年的罪行。

这时,法院陪审员聂赫留朵夫认为法院作出了不公平的判决,要求上诉到高级法院,玛丝洛娃也上诉到大理院,却被理由不充足而驳回了,聂赫留朵夫把自己所有的田地贱价出租给了当地的农民,也复活了自我的精神,关掉了人的本性的阀门,开启了精神之人的阀门。

于是,他灰暗老化的眼角膜脱落了,使他对社会与生活的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在他的心中,革命者都是思想用心、向上的人,精神道德面貌高于一般水平,他对他们充满敬意。

《复活》一书如实地描绘了劳动人民的悲惨境况,描绘了形形色色官僚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官僚制度的腐朽和教会欺骗的实质,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宣扬了高尚的人性。学习座右铭

我认为拥有人性是做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要让精神的自我永存,就要行得正,有自己的主见,有勇于自我审视检讨的勇气。

善与恶往往只在一个人的一念之间。

篇25: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暮年的又一部力作,罗曼·罗兰所说:“妻子、儿女、朋友、敌人都没有理解他,都认为他是堂·吉诃德,因为他们都看不见他与之斗争的那个敌人,其实这个敌人就是他自己。”

“托尔斯泰,你是否依照你所宣扬的主义而生活!”他痛苦地回答:“我羞愧欲死,我是罪人,我应当被人蔑视。”终于,在82岁的暮年,托尔斯泰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独自逃出了家门,在一个无名的小城一病不起。弥留之际,他号啕大哭,对守在他周围的人们说道;

“大地上千百万的生灵在受苦;为何大家都在这里只照顾一个列夫·托尔斯泰?”

其实,托尔斯泰发出的是对苍生的疑问,也是对痛苦心灵的回应,在这里我们分明又听到了贝多芬对生命的欢乐歌唱。

这就是罗曼·罗兰在《名人传》里留给我们的永恒的精神光芒。

篇26:复活读后感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xx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xx。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xx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xx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篇27:复活读后感

近期,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大著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作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x。

篇28:复活读后感

聂赫留朵夫凝视着那盏油灯的火光,想得出神。他想到生活里的种种丑恶现象,又设想是人们能接受这些箴言,我们的生活将会变得怎样于是他的心充满了一种好久没有感受到的喜悦。

替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写出这话,我也是思绪了很长时间的。这本书描写了男女主人公的精神复活,尤其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他大学期间是一个纯洁、热诚、朝气勃勃、有美好追求的青年,在姑母家度假时,于美丽纯洁的少女卡秋莎恋爱。等他进入军队和上流社会以后,过起了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并xx了卡秋莎。这也是卡秋莎后来堕落,成为xx的主要原因。直到在法庭上相遇,聂赫留朵夫良心发现,在为玛丝洛娃(卡秋莎)奔走申冤,上诉失败后就陪她去西伯利亚流放。聂赫留朵夫的行为感动了玛丝洛娃,她重新爱上了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地位,玛丝洛娃拒绝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合。两个主人公都达到了精神和道德上的“复活”。

在我读这本书时,一位律师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见他们不能不感激涕零,因为我没有坐牢,您也没有坐牢,我们大家都没有坐牢,那就的感谢他们的恩德。至于要唬夺我们每人的特权,流放到不很远的地方,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事了。”其中的“他们”就是检查官和有权引用或不引用法律的人。这话真是让我深思,如果“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同时,聂赫留朵夫与卡秋莎的爱也让我感动。她爱他,认为自己同他结合,就会毁掉他的一生,而她和西蒙一起走开,就可以使他恢复自由。她由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而感到高兴。这部作品具有高超的艺术性,高度的真实性,深厚的人性。反映了沙皇俄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要克服使人们饱受的骇人听闻的罪恶,唯一可靠的方法,就是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总是有罪的,因此既不该惩罚别人,也无法纠正别人。当我遇到了一切追求精神生活的人常常遇到的情况。那就是我起初觉得古怪、荒诞甚至可笑的思想,却不断被生活所证实,有朝一日我会忽然发觉这原是及其平凡的无可怀疑的真理。

《复活》真是一本好书,它不但会让人的精神境界得到升华,也会让人对生活有了一种崭新的意义。

篇29: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灵净化"过程,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是最全面、最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终结作品。这部史诗般的经典著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

聂赫留道夫为什么会从一个积极向上的青年成为以后不思进取的人,其中也有他的姐姐和他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曾经善良、讲义气的谢列宁最后都变成了惟利是图的、庸俗的、不思进取的人。这不能不承认他们所处的环境对他们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处在一个黑暗,麻木不仁的上层社会,在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渐渐的原来在他门身上的美好品质就退化了,消失了,而他们自己却全然不知!

有句话说: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其实我并不认为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因为人是主观的,有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虽然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也有"出淤泥而不染"。我觉得一个人的自制力也是很重要的。但我们不得不重视环境在一个人的成长乃至成材中起的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在幼儿成长阶段,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一个人的性格表现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而千差万别。假如一个孩子所处家庭环境,父母经常发生争吵,常常充斥着紧张与对抗,这样他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封锁起来,慢慢变得不爱与人交流,对任何人都缺乏足够的信任,甚至孤立使他在个别时候遇到某些敏感问题时会采取对抗的心理,情感变化无常,不能自己,甚至有攻击倾向,这是幼时情感受到压抑的结果。听起来好像有点可怕,但这里我没有一点夸大其词的说法。这是有关专家研究的结果。

由此看来 ,一个良好的环境对自己的成长非常重要。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处于一个和谐温暖的家庭中,大家之间互相关心,平等相待。这种待人处事的态度会很自然的影响到你在学校与同学的交往中,将来走向社会对待他人的态度中,这样的人更容易与周围的人产生良好的关系,有一个融洽的人际关系。久而久之会养成好的性格。

人生常常是苦和乐同行,悲和喜携手,挫折和顺利与我们的相伴。环境锻炼人,环境塑造人。让我们以微笑面对生活中的苦难,以微笑面对挫折。严酷的自然环境锻炼人的意志,增强人的体质。艰苦的环境锻炼人,它使人发愤,使人振奋,使人不得不调动起全部精力为生存和发展而斗争。其实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千万别让安逸的环境宠坏!舒适良好的环境应该成为我们成长进步的基石,在这样的路上我们应该走的更快,而不是沉迷于路边的风景,忘记自己前进的路还很长很远。

篇30:复活读后感

《复活》讲述的是翩翩公子列赫柳多夫,和惹人怜爱的平民少女喀秋莎之间的故事。青少年时代的列赫柳多夫,因为荷尔蒙,诱奸了姑妈的养女喀秋莎,由此导致喀秋莎沦为妓女,从而道德沦陷。列赫柳多夫为获得心灵救赎,在喀秋莎被诬告遭到流放时,积极为她奔走。在漫长的流放生活中,列赫柳多夫不但自己人性复活,喀秋莎灵魂也获得重生。

故事通过列赫柳多夫在喀秋莎被法庭审判后,关进牢房、遭遇流放时,为她请律师、陪她流放为主线。犯人们在流放的过程中、在牢房遭遇的人和事为辅线,深刻揭露了俄国沙皇社会的黑暗。犯人们可以因为没有身份证,因为被诬告,因为没有饭吃拿了别人不需要的鞋垫,就可以被抓起来关进牢房,被罚服苦役,被流放,犯人可以随时死在路上、死在臭气熏天的牢房……而上流社会的人们不需要劳动,可以坐享其成的拥有田地万顷、农奴百千,可以日日歌舞、夜夜笙歌。

主人公列赫柳多夫是个公爵,也是上流社会的一员。青年时代的公爵和俄国所有上层社会公爵一样,花天酒地、穷奢极欲。在作为陪审员参加喀秋莎的审判后,他幡然醒悟,为了灵魂的救赎,他把大部分土地交由农民自己管理、广施钱财,下定决心和喀秋莎结婚,并义无反顾地和她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

成熟后的列赫柳多夫是俄国上层社会的异类,他有一颗悲天悯人的心,有敢于丢下自己豪门家财万贯的勇气。他爱过喀秋莎,或许一直都爱。其实喀秋莎也爱过列赫柳多夫,虽然那次诱奸让她遭遇非人的生活,由此变得玩世不恭,也咬牙切齿地恨过列赫柳多夫,但这一切在列赫柳多夫不遗余力为她奔走的过程中烟消云散,她又重新爱上了他。

《复活》结尾,列赫柳多夫成功完成了心灵救赎,喀秋莎也蜕变成一个革命者,但两人最终没有走到一起,半路上杀出来个叫西蒙松的和喀秋莎结婚了。作者到最后表述的仍是列赫柳多夫和喀秋莎相互爱慕,但是牵强的指出喀秋莎是因为深爱才放手。

作者到底逃不出门当户对的现实藩篱,也许这就是现实吧?王子和灰姑娘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从来只是在童话里。

篇31:复活读后感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篇32:复活读后感

一开始阅读此书,并不能十分准确地理解这两个字背后的深层含义。大部分人在潜意识里对这个词的理解是:它用在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的自然物又重新出现生命迹象的一个事件。但直至完整阅读书籍之后,书中也没有提及关于这方面的事实,由此断定我一开始对这个词下的定义是不正确的。

《复活》写的是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与女主人公玛丝洛娃的故事,小说的情节发展是这样的:聂赫留朵夫大学期间在大学期间是一个热诚、纯洁、朝气蓬勃、有美好追求的青年,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去拜访亲戚家遇见玛丝洛娃并在相处中爱上她。但在不久之后男主人公便进入军队和上流社会,从此以后他过上花天酒地、醉生梦死的生活,在这期间诱奸了玛丝洛娃并将她抛弃,从而使她沦落到后来的悲惨生活。直到一次在法庭上,他遇到被告上法庭的玛丝洛娃,回想当年,良心发现,并渐渐从往日的堕落生活中走出来,摆脱陈旧的思想,使男女主人公在精神上的复活的这样一个事件,恢复了精神的人的主导与复活。

聂赫留朵夫应该属于思想觉悟较高的一类人了,在面对玛丝洛娃的悲惨生活,他敢于面对并承担自己犯下的错误,愿意奔走于洗刷玛丝洛娃的罪名的同时,还乐于给予其他人帮助,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整个社会的社会制度、法律和宗教的严重不公平、不人道的本质。深刻理解到农民的悲惨命运是收到贵族阶级的压迫造成的,他的精神上的复活也是跟随着自己对现实社会的深刻认识而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从一开始的把自己部分财产分给农民到后来把自己所有的土地归还农民,从自身做起,反抗社会的不公平与不人道的行为。

《复活》一书在人物形象的描写上下了很大功夫,栩栩如生的描写,使人物形象趋于饱满,给读者很大的视觉冲击,让我们不得不回归历史、正视历史,并结合历史给我们的经验教训反馈现今社会,让我们正视社会的本质,找到正确的社会发展规律并遵循规律发展社会,不然将会使历史悲剧重演。同时也不断提醒着我们,社会现存的东西不一定是正确的,它有它存在的必要历史条件,当这个必要条件不复存在时,它的正确性、真理性也将不复存在。因此我们必须不断与时俱进,不能固守旧思想,真理的绝对性这个观点是相对的,我们只有不断在精神上有追求,追求在精神上的复活,才能克服社会现存的矛盾,循序渐进推动社会的进步。

篇34:复活读后感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篇35:复活读后感

文章第一句就这样说:“尽管出土的小草一概清除干净,尽管他们把石头扔进地里去,不让任何植物在地上长出来,尽管树木伐光,鸟兽赶尽,可是在这样的城市里,春天也是春天。”描述了一片万物生机勃勃的情景。可是第二句“唯独人,成年的大人,却无休止地欺骗自己而且欺骗别人,折磨自己也折磨别人。”为马斯洛娃将受的苦难作了铺垫。

本文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一开始是个是非分明的人,后来变成一个冷漠麻木的人,致使马斯洛娃走上了一条她不应该走的路,后来被别人陷害,男主人公开始良心发现,经过重重挫折,终于把马斯洛娃从那艰苦的生活中救了出来,女主人公为了不使男主人公再奔波,同时,男主人公也做起了有意义的事。

读完后,才知道“复活”是一个人的灵魂从污浊变清,良心从丢失到找回,所以男主人公“复活”了,变回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即使他曾经在污浊的生活中卑污染过,但我仍认为他是一株莲,因为他改过了,成为像莲一样没有在世俗中失去自我的人。这是一个人灵魂心灵的复活,但那些仍在欺骗自己良心的人,他们也许已经被污染得面目全非,他们也许被污染的程度连血也变黑了,他们也许已经无法自拔了……

我们的许多同学也像这样,本来纯洁的心灵变得污浊黑暗,但有谁能像聂赫留朵夫一样复活呢?我们现在做的事,抄袭作文,考试作弊,欺骗得了父母、老师,也不能欺骗自己,也许需要多一点时间,希望那些同学能从此复活,去过自己的新生活,用全新的态度去学习。

我想聂赫留朵夫已经去过新的生活,去让更多人复活,为“大同”社会而努力。

篇36:复活读后感

佛曰:“不知生,焉知死!”

生的源头是分岔路,叉开安逸或苦难的死。阎王终会派无常索命,可是,谁又能像冲上高原的冰鱼,死得无怨无悔?

生,就是一声追逐死亡的磨难游戏。

不由得想起古龙笔下的江小鱼,从小生活在恶魔岛,从不刻苦练武,等他走出恶魔岛,独立江湖的刀忍上,垂近死亡时才后悔当初……

因为江小鱼裹在安逸的棉被里,不知窗外的血雨腥风;因为江小鱼停在安逸的岔路口,不知道上的艰难险阻;因为江小鱼没有追逐生命的死亡,所以他的唇角抹着后悔的苦药。

与之相反,遥远的传说中奔跑着一个巨人,他无休地追逐天边的红日,放声高喊:“太阳,你在哪里?太阳,我在这里!”可惜最终累倒在土地上,化作一篇桃林。

倘若夸父在河岸,望着太阳东升西落,他这能整日唏嘘;倘若夸父保命苟活,放弃追逐太阳的念头,他只能被后世遗弃;倘若夸父无痛呻吟,浇熄那颗燃烧烈火的心,他还是会死,但绝不是生命的涅盘,人生的复活。

追逐死亡,尽管抱着遗憾的肩膀,但新的生命,又在每一滴血液里沸腾。就像藏克家那句令人听出耳茧子的亘古箴言——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为了追逐心中的太阳,哪怕锁链与镣铐束缚在身上,也无怨无悔。

那么,如何才能向死而生,才能在彷徨中总会射出一米曙光?

鲁迅在人世中彷徨着,当他决然扔掉医服手握判官断笔,封杀现实中的无穷黑暗时,他的死亡,或许是复活的又一重境地,也在茫茫暗色中划亮。

王小波在人世中恐惑着,为什么自己的作品没有人赏识,为什么自己拼力奔跑在文学的道路上却没有伯乐相中?他问了无数个为什么,可是依旧奋不顾身地追逐。待到他英年早逝,那部《黄金时代》显得格外耀眼,他的生命再一次复活。

姚贝娜在人世中追寻着,她只想换上简单的休闲装,唱自己喜欢的流行歌曲。她一直在追逐着,在父母沉重的枷锁下挣脱,终于以一个流行歌手的身份,钻入大众眼膜。当她合上双眼,躺进棺材的一瞬间,我相信她还是微笑着,无怨无悔,无怨无悔……

他们的生命在死亡的那一刻复活。

他们点燃生命永不浇熄的火焰。

他们成为真正的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

生与死,不过一条分割线的边缘,也许就在短短的一瞬间。

篇37:复活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俄国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之一《复活》。

在此书中,男主人公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不料,从女主人公玛丝洛娃具有特色的眼神中认出原来她是他青年时代热恋过的卡秋莎。于是十年前的往象一幕幕展现在聂赫留朵夫眼前:当时他还是一个善良,热情,充满理想的大学生,暑期住在姑妈的庄园里写论文,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他们一起玩耍谈天,感情纯洁无瑕。三年后,聂赫留朵夫大学毕业,进了近卫军团,路过姑妈庄园,再次见到了卡秋莎,再次体验了纯洁的爱情之乐。但是,这以后,世俗观念和情欲占了上风,在临行前他占有了卡秋莎,并抛弃了她。后来听说她堕落了,也就彻底把她忘却。现在,他意识到自己的罪过,良心受到谴责,但又怕被玛丝洛娃认出当场出丑,内心非常紧张,思绪纷乱。其他法官、陪审员也都心不在焉,空发议论,结果错判玛丝洛娃流放西伯利亚服苦役四年。等聂赫留朵夫搞清楚他们失职造成的后果,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为她奔走伸冤,并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自己的罪过。上诉失败后,他陪她流放西伯利亚。他的行为感动了她,使她重新爱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和地位,她最终没有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西蒙松结为伉俪。聂赫留朵夫也从《圣经》中得到“人不但不可恨仇敌,而要爱仇敌。”的启示。

《复活》的艺术特色:广阔的生活画面,高度的艺术概括;心灵描写:描写内心的矛盾斗争,怀疑、探索的痛苦。丰富多样的对比手法,揭示心灵世界的肖像描写,辛辣的讽刺。

1、结构,流浪汉小说结构,聂赫留朵夫的奔走,情节随聂赫留朵夫的所见所闻展开,不同于《战》、《安》。

2、非小说因素占了很大比重,经常中断情节,进行长篇大论的议论,类似《悲》的手法。

3、大量精巧的细节描写,如对监狱的描写。

4、三种形式的批评方式,非小说因素正面批评,通过聂赫留朵夫的心灵感受,通过人物的命运批判,大大加强了小说的批判性。

《复活》的写作背景是1905年革命前夜的俄国社会,在这个人吃人的黑暗社会中,“审判者”代表着资本主义、沙皇官僚、官方教士、贵旅代表。这些统治阶级最上层掌握生死大权,制定法律,控制着整个俄国,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作者在书中适时地对统治阶级及其人物进行讽刺:统治阶级的人物大多是“肥胖的”、“大腹便便的”、“纤细的双脚”。

此书名为“复活”,但这不是肉体上的复活。作者通过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和道德上的复活。

正如书中说的“人吃人并不是从森林里开始的而是从各部、各委员会、各政府衙门里开始的。同样是人,却有高低贵贱,出生在官僚贵族中,天生便有了肆意吃喝玩乐、压榨底层人民的权力,就如森林中凶猛冷酷的虎豹,书中一位律师的话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看见他们不能不感激涕零,因为我没有坐牢,您也没有坐牢,我们大家都没有坐牢,那就的感谢他们的恩德。至于要唬夺我们每人的特权,流放到不很远的地方,那是在容易不过的事了。”其中的“他们”就是检查官和有权引用或不引用法律的人。这话真是让我深思,如果“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呢?这法院不正是统治阶级剥削百姓的平台吗?真是讽刺!而底层人民就只能听天由命、苟延残喘,任统治阶级剥削压榨,就如森林中不堪一击的弱小动物,被肉食者任意宰割。玛丝洛娃代表着这些底层人民,在法院中她只能听着审判席上心不在焉的审判者扯淡、空发议论却不得反抗,结果被错判流放西伯利亚服苦役四年,她能做的只有失声痛哭、大呼冤枉:“我没罪,我没罪啊!”“这是冤枉人,我根本没那个心,连想都没想过。我说的是实话啊!”但无人理睬。

在《复活》中,这个黑暗社会出现了一丝曙光,是精神复活产生的光芒。聂赫留朵夫本来也是审判者的一员,但是他与其他审判者不同,他曾有过纯洁的时候,肮脏的灵魂中仍然存有纯洁。而玛丝洛娃天资聪颖,阅历丰富,能看清许多严酷的社会现象,识透上层人物的丑恶灵魂,但有时又天真得要命,容易轻信别人的花言巧语,结果上当受骗。她在苦难的深渊中感到绝望,以致自暴自弃但这样只是为了麻痹自己,要不然她就无法生活下去。这些都说明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并没有完全灭亡,一旦时机成熟,他们精神上就会“复活”。

另外,“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助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起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希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助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可以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 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可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荒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希望每一个有幸阅读本书的同学,都能寻找到前进的动力!

篇38:复活读后感

我在寒假里读了一本书,书名为《复活》,它给我的感受很深,所以写下了读后感。《复活》这本书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的思想、宗教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和性作品。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

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发现其中有许多的好词好句的应用,不仅如此在书中还有许多的细节描写与人物刻画都非常到位。

在《复活》这本书中,作者同时揭露了当时政局以及教会的丑陋罪行、人民的心理。“复活”不光是书中人物的重新塑造,也表现出了人物在心灵上的复活,精神、道德上的复活。在这本书中我深刻的理解到人的心灵精神多么重要。

没有心灵上的光明,人就自甘堕落,人的欲望中就更加可怕,它会慢慢的丢失自己。只有心够坚定,才能够不丢失自己。

所以我会在学习、生活上注重心的坚定,不被诱惑迷失自己,这本书很有意义,希望有更多的人去看,看懂它的意义。

篇39:复活读后感

用了大约一周的时间囫囵吞枣地看完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三部。

简而言之,《复活》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聂赫留朵夫的公爵为拯救一个被误判杀人罪的妓女奔走于监狱、法庭、上层人物之间,同时也借此拯救自己灵魂的故事。

从读书动机来说,我偏向于学习写作,所以更多的关注是语言、手法、构架等等。

这本书读起来,给我最深的感觉就是人物众多,以聂赫留朵夫为主线和视角,以人像展览式的手法,各种形形色色的人物不停歇地踏上舞台。到最后明白这个套路,对于介绍某个与主线不大相关的人物,没什么耐心的话就直接翻过。

起初,玛洛丝娃刚出现的时候,给我的感觉是惊艳,我设想的《复活》是玛洛丝娃的复活,她从被诱奸,沦为妓女,被误判杀人。怎样挣脱自己的命运,一步步站起来,活得风生水起。

然而,大师就是大师。他不可能走小言情的套路。

所以聂赫留朵夫慢慢进入我们的视角,开始他虚伪、自私。在做陪审员的时候,他想到的只是玛洛丝娃千万不要认出他,千万不要揭穿他做过的丑恶的事。

他见到了玛洛丝娃,想起了过去,想到他曾经是怎样一个善良、纯洁的人。而他现在的灵魂又是怎么的肮脏不堪。

聂赫留朵夫给自己做了一次“精神扫除”,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多么厌倦眼下的生活,也意识到自己对卡秋莎犯下的罪恶。

他决定帮助卡秋莎,帮她请律师上诉,甚至决定同她结婚。

玛洛丝娃初初认出他,听到他要帮助她的时候,流露出的是一种愤怒,甚至痛恨。她认为聂赫留朵夫只是想借拯救她来拯救自己肮脏的灵魂罢了。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利用。

难能可贵的是,聂赫留朵夫尚且知道拯救自己的灵魂。而小说中出现的法官、狱长、公爵、公爵夫人、将军等等,他们嘴上念着《福音书》、信仰着基督,却视平民的生命如草芥。对待犯人尚不如对待猪狗。

监狱本应是关押犯人的地方,聂赫留朵夫却发现牢房里大多的犯人是无罪的,像玛洛丝娃,被误判杀人。一群人仅仅没有身份证就被长期关在牢房里,无人问津。

当聂赫留朵夫为这些可怜的犯人奔走的时候,那些公爵、将军无一不流露出不解、鄙夷的神态。

他们不理解聂赫留朵夫的行为,或者他们认为聂是一株奇葩。只是碍于聂的公爵地位,才不得不答应帮他开许可证,处理误判的案件。

在一次又一次的入狱探视之后,玛洛丝娃的心态有所改变。她重新爱上了聂赫留朵夫。这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因为聂赫留朵夫不像她记忆中的那么渣,他变得善良,他慷慨地帮助她身边的人。他甚至许诺要娶她。

当一个女人陷入爱情的时候,是极容易改变的。所以玛洛丝娃戒酒,听聂赫留朵夫的话去医院里当护工。

如果说聂赫留朵夫是通过不断拯救别人的,不断进行自我精神扫除来复活。那么玛洛丝娃是在爱情的鼓舞下,慢慢复活。

聂赫留朵夫看到农民的苦状,不惜散尽家财,将土地租给农民,并且将租金也留给农民使用。无疑,这是一种令人震憾的人道主义精神。甚至有一点不现实。

因为自古以来,地主就与剥削划上等号。

所以,与其说聂赫留朵夫通过帮助别人来拯救自己。不如说他是一个打破成规的奇葩者。此外,他还是一个洞见者。

在无数次奔走牢房之后,他不禁看到了犯人们极度恶劣的生活条件。而且发现监狱这个机构本应设来关押那些危害社会的歹徒。现在却关押着大半无辜的人。而且,由于在监狱中受到苦难与折磨,这些无辜的人,极容易转变为危害社会的人。

最后,玛洛丝娃为了不拖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西蒙松结婚。彻底与过去决裂,过上新的生活。

而聂赫留朵夫的心境也愈来愈明朗开阔。

篇40:复活读后感

在复活一书中,聂赫留朵夫"忏悔贵族"的形象阐述了托尔斯泰作为作者想要表达的精神与主旨。在他身上,“精神的人”和“动物的人”二者交替出现。一方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天性,一方是在作者抨击的沙俄统治阶级熏陶下腐朽靡烂的恶。

大学时期的聂赫留朵夫热情而单纯,象牙塔中不谙世事的少年脑中灌输着在当时俄罗斯算得上不切实际的,及其理想主义的名主理念。虽然出生于地主家庭,在注重血统的沙俄是不可与统治阶级分割的一分子,但聂赫留朵夫仍坚定不移地反对着土地私有制,“占有土地是不正当的”,为被剥削的农民、工人呼吁正义,争取改革。

然而,参军后,聂赫留朵夫很快地沾染了腐败的生活方式,再次回到马斯洛娃身边后将她诱奸致孕又用100卢布打发抛弃了她,使她被扫地出门,生活困苦,领了黄色执照开始妓女生涯。

马斯洛娃的如同德伯家的苔丝,被诱奸后生活急转直下。但她不同于苔丝,因为苔丝于艾里克是罂粟般引诱其堕落,让其甘心于沉溺罪恶中的禁果;而马斯洛娃于聂赫留朵夫,是救赎,是药引,是他获得精神上新生的灯塔。因为他,马斯洛娃不再相信“上帝和爱”,不再相信美好存在于世间。这个因自己的孽障沦落烟花之地,勾栏之中,被彻底地伤害而即将不久于人世的女子,唤醒了被动物面支配的聂赫留朵夫残存的“精神的人”。自此,他开始了为马斯洛娃上诉,从而接触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间百态,产生对沙俄社会的反思与痛恨,直至获得马斯洛娃的原谅,散尽家财与她同被流放西伯利亚的道路。而马斯洛娃也在原谅聂赫留朵夫中复活了自己。

全书中,最令我恐惧的不是沙俄统治的残忍不公,不是社会底层人民饱受剥削虐待的凄苦生平,而是这些社会因素造成的精神上完全的,彻底的,悲哀的空虚。托尔斯泰曾描述马斯洛娃作为妓女的生活,下午起床,挑衣服,吃油腻的甜食,与鸨母吵架,傍晚纵情享乐直至凌晨。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行尸走肉般的生活失去了任何存在的价值与意义。在风雨中的车站失去了信仰的马斯洛娃,仿佛也失去了灵魂。于彻骨的麻木与放荡中,马斯洛娃只是个挖掉了精神的躯壳,没有了自我,没有了意识,以一个渺小的,兽性的姿态存在着。这恐怖的空虚蔓延着,不仅在底层人民中出现,也更在贵族,这些因腰缠万贯连基本的谋生工作都不需要实行的游手好闲者们中出现。托尔斯泰也在文中借聂赫留朵夫问道,受苦的意义是什么?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于我而言,这就是为什么马斯洛娃和聂赫留朵夫两个具有典型的形象能如此触动人心。只有走出精神上的空虚,才能够真正的活,名曰“复活”。空虚是这些可怜人们逃避难以承受的苦痛的途径。聂赫留朵夫也一样,他困惑于社会中如此的苦难与不公之意义,彻夜翻读圣经焦急寻找答案,得出结论为,要克服如此的苦难与罪恶,唯有“在上帝面前承认自己的罪”。这具有浓郁基督教熏陶的思想却也不失为真理,归根结底向上帝忏悔是为了寻求宽恕。承认并知晓了自己的罪恶,继而寻求某种更高精神存在的宽恕,受害者的宽恕,或自我宽恕,但宽恕并非包庇。承认罪孽,并带着罪孽活下去,无论你是信徒或无神论者,这都是通往心灵净化的唯一道路。西蒙松之类的革命者攻击的是制造社会性麻木空虚的源头,即封建体系。而聂赫留朵夫与马斯洛娃,代表了千万渺小的封建受害者,即没有能力或不愿倾其所有来改变全社会的人民。在政教合一,基督徒根深蒂固的沙俄,托尔斯泰创造此二人的意义是,个人信仰与忏悔,宗教主义的路途,才是绝大部分麻木而无力改变社会的民众寻求解脱的方式。面对俄罗斯民族深沉的苦难,托尔斯泰一生的思想沉淀给出的解决方法,尽显了生活在精神世界的文豪思想,从个人的精神上解救这个他所深爱的民族,而非社会性的改革。

个人宗教主义具有足以抗衡封建腐烂的社会体系的能量,也可能是在不能改变体系之前,人民的唯一救赎。这就是我眼中,复活的主旨。

篇41:复活读后感

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今天,终于看完了《复活》。

《复活》的作者是大文豪列夫·托尔斯泰。这部作品主要是讲男爵涅赫柳多夫因良心受遣而“复活”去拯救其初恋情人(后怀孕)且后被其抛弃的因而沦为妓女以作报复的马斯洛娃的坎坷经历。这里的“拯救”指马斯洛娃被诬判(为钱财而杀人)为流放罪而被涅赫柳多夫以其特权极力为其脱罪的行动。 我们常说“大爱无疆”。

记得在看此书以前,我的一位老师问过我一个相关的问题,那就是,假如我是涅赫柳多夫,会怎样对待马斯洛娃。依稀记得我的回答是“公正对待”。现在回想起来,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涅赫柳多夫虽然极力挽救马斯洛娃,但他也必须建立在无罪的基础上。我可绝对不想成为那种“无情”的人啊! 为了挽救马斯洛娃,涅赫柳多夫游走四方:伯爵、省长、检察官、狱长、律师。。。。。。

要知道,在19世纪的沙皇俄国,上层阶级们——甚至底层阶级们,都是无法忍受他的一举一动的。更何况,他还想冒天下之大不韪和这个所谓的“囚犯”结婚!但是,对于已经“复活”了过来的涅赫柳多夫来说,这一切的阻碍算得了什么?!为了自己的良心过得安稳,他选择了风雨兼程。 涅赫柳多夫“复活”后,他不仅仅想拯救马斯洛娃,他还尝试努力返还土地给农奴们,让他们尽量不再过生不如死的生活。这其实也符合作者列夫·托尔斯泰的人生臆想。他自己一直想努力拯救农奴们,并身体力行——分还土地,不再过贵族生活。晚年的他甚至为此与妻子吵架而离家出走,最终身死异乡。 虽然结果出乎意料:马斯洛娃不再爱他,并且选择了另外一个人;但是,涅赫柳多夫没有伤心,没有后悔,因为,为自己心爱的人付出应有的一切是值得的,让自己心爱的人幸福是值得的。。。。。。

在《复活》这部作品中,作者一方面突出了人性不断的完善与“进化”的过程,另一方面也深刻讥讽了19世纪沙皇俄国拜金主义、权欲主义的盛行。同时,也表达了作者对当时俄国农民的悲惨境遇的同情,表达了作者对人性真善美的追求。

罗素说过,“三种单纯然而极其强烈的激情支配着我的一生,那就是对于爱情的渴望,对于知识的寻求,以及对于人类苦难痛彻肺腑的怜悯”。我不知道,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愿意过朴素的生活?有多少人愿意真诚待人?又有多少人愿意会为自己曾经的一个错误而努力“将功补过”?有多少人会是涅赫柳多夫?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光标响应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的慈善“裸捐”,愿意死后将自己的50亿资产尽数捐出。但是,在中国这个以“富”为美的国家,有多少人——多少富翁愿意选择造福人类?

在西方,富人回馈社会却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可悲的是,陈光标的行为甚至在中国的这些所谓的富翁看来是一种愚蠢,人生至愚!陈光标遭到了许多人的谩骂与鄙视。“善良”一点的,缄口不言。中国的富翁们,请问,死了,你们能带走什么?金钱?灵魂?高贵?不,你们能带走的,只是一抔黄土! 俞敏洪说过,“活着,死了,都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中国的富翁们哪,当看到这个世界还有诸多孩子食不饱、穿不暖,当看到这个世界还有诸多老人孑然一身,为了生存而沿街乞讨,当看到这个世界还有诸多人因为地震、战争等因素而漂泊异乡、家破人亡,不知道你们心里在想些什么?有钱,不代表拥有一切;有钱,买不来真情,买不来健康。

你们的确没必要像陈光标那样进行“裸捐”,但是,你们可以奉献你们的那金山银海中的“沧海一粟”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中国所谓的富翁们哪,我们都是人,都是地球人啊!!

篇42: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大量心血写成的一部长篇著作,《复活》讲述的内容是托尔斯泰听到的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的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的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奸的养女。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最后在聂赫留朵夫的帮助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只因真正纵火的人有财,便可以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篇43:复活读后感

托尔斯泰是俄国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家最杰出的代表,《复活》于他71岁所作,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他长期思想的结晶,是他文学艺术探索之路上一部不朽的杰作。

我有幸读了这部小说,深为其细腻的手法,锋利的笔触所震撼。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在充当法庭陪审员时认出一个被控犯盗窃罪的妓女(女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正是曾经被他诱奸的一个姑娘,并造成她怀孕,收养她的女主人知道后将她扫地出门。玛丝洛娃生下的孩子被送往育婴院的途中死掉,从此她逐步坠入堕落的深渊,落入妓院过起了淫荡荒糜的生活。良心未泯的聂赫留朵夫逐渐发现自己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于是走向了拯救玛丝洛娃同时也是为自己减轻罪行的艰辛之路,就在这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中,他们的灵魂都得以复活。

然而出自文学巨匠托尔斯泰之手的作品绝不可能只是一段凄惨曲折的爱情故事。《复活》花费了他从1889-1899年10年的心血。当时他已进入老年,世界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内心已经彻底否定了沙皇制度,而俄国当时社会正处于大革命的前夜。所以,《复活》一书是借托两位主人公的遭遇,深刻揭示黑暗的沙皇帝国,真正反映被欺压的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也揭露了腐朽混乱的上层社会和官场。

托尔斯泰笔下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是一个平民女子,是俄国社会中最为普通的一员。一开始她是一个天真纯洁活泼开朗的少女,结果遇上上层社会的聂赫留朵夫,被他玷污然后抛弃,被赶出家门接着沦落为妓女,最后又受人诬陷被告上法庭,由于陪审员的误判、法官的不负责任使她被放逐西伯利亚服苦役。这一系列的打击,经历的种种使她褪去天真,取而代之的是对社会的失望和对上层社会的憎恨。她的一部血泪史是对统治阶级和官僚主义最有力的控诉和最无情的鞭笞。但是整个过程中玛丝洛娃并没有完全失去人性中最可贵的善良,她关心监狱中受尽折磨的无辜的人们,并要求聂赫留朵夫去帮助他们早日离开监狱。并且在发现聂赫留朵夫的真诚之后也从心底里原谅了他。最后从政治犯身上看到了值得敬佩的斗志,慢慢的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复活。这些也代表了最底层劳动人民的朴实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

我认为读托尔斯泰的书,千万不能忘了他的细腻,其中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可以一掠而过的,不然你会损失很多。其中,当玛丝洛娃作为女犯被士兵押往法庭时,她对路人的轻蔑目光毫不在乎,可是当一个买煤的乡下人走到她身旁,画了个十字送给她一戈比时,她却脸红的低下头去。这个羞涩的表情像一束光芒,虽然微弱却照亮了她的灵魂,露出她纯洁的天性。这处伏笔预示她的灵魂必将复活。我认为托尔斯泰塑造玛丝洛娃这一艺术形象,深刻反映出他对下层人民的关怀之情。

再说说聂赫留朵夫这一人物形象,他在小说中的经历比玛丝洛娃更为复杂。他所接触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真正的反映出主题深刻形象。在拯救玛丝洛娃的艰难途中,他游荡在各种官员之间,从内心深处意识到官僚以权压人的荒诞行为和有钱人的腐朽思想。此外,他还走访玛丝洛娃的家乡,看到他从未看见过的触目惊心的景象,瘦弱的孩子、乞讨的妇女……此时,他又唤起了少年时代的灵魂,坚定地站在了农民的立场上,决心将农民的土地还给农民,这件事在上流社会中引起了如同暴风雨般的强烈争议。

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不再追求无欲享受,从豪华的庄园搬出、将随身带的钱财分给穷人、将土地分出。在上流社会过惯了那种奢侈挥霍的生活,能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找到自己灵魂的归宿,这不只感动了玛丝洛娃也是感动了读者,作者也正是借此表达对社会觉醒的呼吁。

经历了千万曲折,不论是玛丝洛娃最终的复活,还是聂赫留朵夫的努力执着,在我们看来他们最终都应该幸福地在一起,然而结局是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或许是玛丝洛娃不想阻碍聂赫留朵夫的前途,或许是聂赫留朵夫对玛丝洛娃的成全,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不能忘了托尔斯泰是现实主义文学作家。

篇44: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 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强劲--它,完全地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一个纯真美好的,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流连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是似乎可以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简单的快乐。但当来两人在马斯洛娃的审判案中相遇时。他再也不能心安理得地面对曾经的卡秋莎(马斯洛娃)的眼神。聂赫留朵夫深感自己才是马斯洛娃堕落的原因所在,他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她多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他决定帮马斯洛娃重获自由。在一次次的探监过程中,它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当他决定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农民的时候,他得到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众族人疑惑的言语。当他想要以马斯洛娃结婚来赎罪时,他收获的是亲友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

他面对一切的困惑,所有他认为对的事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夷。然而所有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和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才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在臭虫满天、疾病四溢的病房中。但聂赫留朵夫也看到了希望,马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马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聂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聂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马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那夜,聂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地检讨自己,承担自己。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厚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对事物的严格性是相符合的。着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了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像是一整个民族的雕塑,国家的纪念碑。

篇45:复活读后感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篇46:复活读后感

无论是谁看到《复活》这个书名都会想很多心里也会好奇以及惊讶,都在会想:“人会复活?”后来我也是带着这份好奇打开了这本书。

本书的主人公是出生贵族的青年——聂赫留朵夫,在早年他和卡秋莎产生了爱情,可是当他做了几年军官回来后就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后还抛弃了她。卡秋莎被一群无耻的法官判处了四年牢狱,并流放到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良心上受到谴责,决定和她一同前往西伯利亚,并把自己的田地分给穷人。他向卡秋莎求婚,为赎他曾经的罪过。

卡秋莎拒绝了。她在流放当中和革命者西蒙松走在了一起。最后,聂赫留朵夫放弃了对卡秋莎的追随,过起了自己的日子。 最后的聂赫留朵夫复活了,他不再像被污染时的军官那样残暴,他为觉得是自己使卡秋莎的沦落而自责,他要救赎,所以他要和卡秋莎结婚,这是他的一次复活。尽管当初的他像野兽,可是当他自责于卡秋莎的时候,可以看出他的深处是善良的。世俗并没有完全蒙蔽他的双眼,但是只是年少气盛的他迷失了方向而已。当然,只要人性的善发挥出来,那么就是在堕落时候的复活。

篇47:复活读后感

《复活》一书如实地描绘了人民的悲惨境况;描绘了形形色色官僚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官僚制度的腐朽和教会欺骗的实质。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宣扬了人性。

弘扬人性,歌颂人性,不管是过去的人,还是现在的人都需要人性的关怀。在当今社会,人们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精神却徘徊不定。因此可贵的人性,更为我们所重视关注。书中“聂”一次又一次战胜人性的弱点,唤醒起精神的人,就是在让人性复活。而所谓精神之人就是有良知、有此文来源于文墨星河、有正义感的有人性的人。

我认为拥有人性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要让精神的自我永存,就要“行得正,坐得直”,有自己的主见与谦虚的心和勇于自我审视、检讨的勇气。如果我们每个人在行事之前都扪心自问自己的良心,那世上许多错误和不幸都不会发生了。

善与恶往往只在人的一念之间。此书给了我强烈的震撼,它让我感受到了失去本性的可怕与人性的光辉、美好。希望更多人能找回自己的本性,发扬自己的善心,多做善事,使自己变得更加人性化,让整个世界充满此文来源于文墨星河!

篇48: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小说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本是一个贵族地主家的养女,她被主人的侄子、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公爵诱奸后遭到遗弃。由此她陷入了苦难的生活,她怀着身孕被主人赶走,四处漂泊,沦为妓女长达八年之久。后来她被人诬陷谋财害命而被捕入狱。此时,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了被告就是十年前被他遗弃的玛丝洛娃,他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为了给自己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走为她减刑。+当所有的努力都无效时,玛丝洛娃被押送去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与她同行……

的确,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首先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犯错误不要紧,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其次我想玛丝洛娃从妓女又重新转变成以前善良朴实的姑娘也是一种复活吧。

篇49:复活读后感

最近,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大著作——《复活》。写下了一篇500字的复活读后感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好奇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感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就是我的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浑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与作品内容的严肃性是相符合的。在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因而整个显出了威力,如同米开朗琪罗的雕塑一般。然而这不是一座普通的雕塑,是一座宏伟的纪念碑。它把19世纪末整个俄-国的现实熔铸进去,上面刻有穷人、贵族、狱吏、监犯、革命者、医生、***、学生……里面混合了忏悔、怜悯、宽容、无耻、欺诈、放荡……这里,作者唱出了人类艺术最崇高的歌:"我们为不幸者撒一掬泪,人世的悲欢感动我们的心。" 当我们打开这本书,我们不禁感受到有一种心灵的复活--人类最美好的感情的复活!即使是当代,许多人也许正在悄然地埋葬自己的这些美好的感情却毫无所觉。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复活》这样的作品来唤醒沉睡的心吗。

篇50:复活读后感

整整两个月,我读完了《复活》这部名著。这部小说是托尔斯泰晚年的一部杰作,是一部不朽的史诗,它给我以强烈的震撼,让我感受到失去本性的可怕和人性的光辉、美好。

小说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开始是一个单纯、善良、有抱负的青年,他曾与玛斯洛娃有过一段美好真挚的恋情。聂赫留朵夫和玛斯洛娃一个原本是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热血少年,却在浑浑噩噩的上流社会中堕落;另一个本是美丽纯洁的活泼少女,却因为聂赫留朵夫不计后果的伤害,最后被迫沦为妓女。他们两个原本再无交集,却又因一桩命案在法庭上相遇了。由于玛斯洛娃被人诬陷,这引起了作为法院陪审的聂赫留朵夫良心上的不安。他的灵魂开始了反省,他决定与上流社会决裂,他卖掉了庄园,陪玛斯洛娃到西伯利亚去流放。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灵魂的洗礼”,最终用自己的爱心和悔罪行动得到了玛斯洛娃的谅解,让自己的精神从堕落中复活。

我感动于聂赫留朵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正是他勇敢面对,并付出实际行动去尽力弥补才换来了自己和玛斯洛娃的新生活。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管这个错误是大是小,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刻检讨自己,并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是啊,人的肉体死后是无法复活的,但人的精神却可以。只要我们不断自省,时时清扫自己的灵魂,公正地自我批判,勇于抛弃不该有的享乐思想,就能让灵魂变得纯洁、高尚。

篇51:复活读后感

读完了《复活》这一本书,作者在书中揭露了当时法庭、监狱和政府机关的黑暗,揭露了官吏的昏庸残暴和法律的反动。在严肃的法庭上,一群执法者各有各的心思,随随便便地将一个受害少女玛丝洛娃判刑。在主人公上诉的过程中,又进一步暴露了沙皇政府机构从上到下都没有好人:国务大臣是个贪婪成性的吸血鬼,柜密官是镇压波兰人起义的刽子手,掌管犯人的将军极端残忍,副省长以鞭打犯人为乐,而狱吏也以折磨犯人为能事。这是一个怎样的群体,一个怎样的统治阶级?

小说在激烈地揭露和批判俄国社会的同时,也成功地塑造了两个丰满而复杂的人物形象——涅赫留朵夫公爵和妓女玛丝洛娃。涅赫留朵夫是一个“忏悔”贵族的典型。小说通过这个人物在思考和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充分展示人物思想的发展,来刻画人物的。在整个小说中,他的贵族阶级旧性不断死灰复燃。因此他每走一步都要经过痛苦的斗争。这一切都使得这个人物形象显得丰满和真实可信。不过,最终他的心灵复苏是给人以强烈震撼的。

用法国著名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的话说:《复活》是歌颂人类同情的最美的诗——最真实的诗,书中体现了卑劣与德性,一切都以不宽不猛的态度,镇静的智慧与博爱的怜悯去观察。

篇52:复活读后感

前一段,读了《复活》,觉得十分沉重。却又充满了希望,人在,让人醒的事还在,他就是一份希望。每个人都有两面,如果他看起来不好,那是他的善良没有打开。

文中的聂赫留朵夫,想想当年也是一个生性善良,具有抱复的人,在军营,其实也就是旧势力的代名词中,变的堕落,而又无情。对爱自己的人,他并不觉得自己的伤害是多么狠,直到看见法庭上那个落魄的姑娘,他才意识到自己造成了怎样的惨剧。他毁了一个人。也正是这强烈的震荡市他突然觉得自己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生命的复活也就开始了。

在这里,我重点说一下我对聂赫留朵夫变化的看法。

他是时代的牺牲品,是代表而又是特例。他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了自己,洗刷了自己,复活了自己。在他这种改变中最重要的,我觉的就是那种震撼。人生需要震撼!

主人公在法庭上看到了过去自己迫害的女友,看到曾经的好人,在自己的毁害下,变得凄苦,麻木,憔悴而又可怜,他怕被认出来,但其实她早已知道,看到自己的所作所为,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定会有一种罪恶感产生。在他麻木的心中,这是一股不小的力量。

他并不是一个地道的坏人,仅仅是没发现他的位置。这股力量让他明白自己应该为那女人做些什么,不错,男人的想法。人的想法。

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呢?在经历一次次打击后,人们不是坚强了,而是找到了应对的办法,假若在路口摆了个石头,撞上的人永远不会强到把石头装碎。我们,需要的正是一次感动,这样说:人都有自己未发现的能力,在经历一次次洗礼后,人们找到了打开自己好的一面的方法,于是复活。

变化,并不是什么难事,抓住机会,就行了。

篇53:复活读后感

复活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作品,而且它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托尔斯泰的著作。

复活这部小说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图景:草菅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和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芫破产的农村和豪华奢侈的京都 ;茫茫的西伯利亚和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托尔斯泰虽然对现实社会做了激烈的抨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本质。

复活的主人公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本来是一个单纯,热情的少年,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并与其发生了关系。但后来他背叛两人的承诺,而怀孕的卡秋莎被赶出家门。

由于社会的现实,把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变成一个跟其他贵族一样的人,而把卡秋莎逼良为娼。由于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而被告者是卡秋莎,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

最后经过他的帮助,卡秋莎沉冤得雪,对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的怨恨也消失了。

看完这篇小说再看看题目,我觉得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复活。

这部小说让我知道人性的本质,但是它也是暗示真托尔斯泰的经历,他本来也是一个贵族人士,也是过着蹂躏奴隶的生活,但他后来慢慢思考,发现这样自己并不快乐,最后他放弃一切,解放奴隶,寻求真正的快乐。他这样的行为却被别人认为他疯了,甚至是家里人也觉得他疯了。

这体现的是当时的以贵族为首的社会,但现在不一样了。虽然现在不算是大同社会,但有很人不管是有钱还是贫穷,他们都愿意帮助别人。作者应该是希望这样一个社会吧。

篇54:复活读后感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我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之后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之后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此刻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此刻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之后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能够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篇55: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大量心血写成的一部长篇著作,《复活》讲述的内容是托尔斯泰听到的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的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的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奸的养女。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最后在聂赫留朵夫的帮助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只因真正纵火的人有财,便可以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篇56:复活读后感

托尔斯泰是俄国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家最杰出的代表,《复活》于他71岁所作,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他长期思想的结晶,是他文学艺术探索之路上一部不朽的杰作。

我有幸读了这部小说,深为其细腻的手法,锋利的笔触所震撼。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在充当法庭陪审员时认出一个被控犯盗窃罪的妓女(女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正是曾经被他诱奸的一个姑娘,并造成她怀孕,收养她的女主人知道后将她扫地出门。玛丝洛娃生下的孩子被送往育婴院的途中死掉,从此她逐步坠入堕落的深渊,落入妓院过起了淫荡荒糜的生活。良心未泯的聂赫留朵夫逐渐发现自己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于是走向了拯救玛丝洛娃同时也是为自己减轻罪行的艰辛之路,就在这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中,他们的灵魂都得以复活。

然而出自文学巨匠托尔斯泰之手的作品绝不可能只是一段凄惨曲折的爱情故事。《复活》花费了他从1889-1899年10年的心血。当时他已进入老年,世界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内心已经彻底否定了沙皇制度,而俄国当时社会正处于大革命的前夜。所以,《复活》一书是借托两位主人公的遭遇,深刻揭示黑暗的沙皇帝国,真正反映被欺压的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也揭露了腐朽混乱的上层社会和官场。

托尔斯泰笔下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是一个平民女子,是俄国社会中最为普通的一员。一开始她是一个天真纯洁活泼开朗的少女,结果遇上上层社会的聂赫留朵夫,被他玷污然后抛弃,被赶出家门接着沦落为妓女,最后又受人诬陷被告上法庭,由于陪审员的误判、法官的不负责任使她被放逐西伯利亚服苦役。这一系列的打击,经历的种种使她褪去天真,取而代之的是对社会的失望和对上层社会的憎恨。她的一部血泪史是对统治阶级和官僚主义最有力的控诉和最无情的鞭笞。但是整个过程中玛丝洛娃并没有完全失去人性中最可贵的善良,她关心监狱中受尽折磨的无辜的人们,并要求聂赫留朵夫去帮助他们早日离开监狱。并且在发现聂赫留朵夫的真诚之后也从心底里原谅了他。最后从政治犯身上看到了值得敬佩的斗志,慢慢的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复活。这些也代表了最底层劳动人民的朴实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

我认为读托尔斯泰的书,千万不能忘了他的细腻,其中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可以一掠而过的,不然你会损失很多。其中,当玛丝洛娃作为女犯被士兵押往法庭时,她对路人的轻蔑目光毫不在乎,可是当一个买煤的乡下人走到她身旁,画了个十字送给她一戈比时,她却脸红的低下头去。这个羞涩的表情像一束光芒,虽然微弱却照亮了她的灵魂,露出她纯洁的天性。这处伏笔预示她的灵魂必将复活。我认为托尔斯泰塑造玛丝洛娃这一艺术形象,深刻反映出他对下层人民的关怀之情。

再说说聂赫留朵夫这一人物形象,他在小说中的经历比玛丝洛娃更为复杂。他所接触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真正的反映出主题深刻形象。在拯救玛丝洛娃的艰难途中,他游荡在各种官员之间,从内心深处意识到官僚以权压人的荒诞行为和有钱人的腐朽思想。此外,他还走访玛丝洛娃的家乡,看到他从未看见过的触目惊心的景象,瘦弱的孩子、乞讨的妇女……此时,他又唤起了少年时代的灵魂,坚定地站在了农民的立场上,决心将农民的土地还给农民,这件事在上流社会中引起了如同暴风雨般的强烈争议。

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不再追求无欲享受,从豪华的庄园搬出、将随身带的钱财分给穷人、将土地分出。在上流社会过惯了那种奢侈挥霍的生活,能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找到自己灵魂的归宿,这不只感动了玛丝洛娃也是感动了读者,作者也正是借此表达对社会觉醒的呼吁。

经历了千万曲折,不论是玛丝洛娃最终的复活,还是聂赫留朵夫的努力执着,在我们看来他们最终都应该幸福地在一起,然而结局是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或许是玛丝洛娃不想阻碍聂赫留朵夫的前途,或许是聂赫留朵夫对玛丝洛娃的成全,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不能忘了托尔斯泰是现实主义文学作家。

篇57: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 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强劲--它,完全地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一个纯真美好的,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流连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是似乎可以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简单的快乐。但当来两人在马斯洛娃的审判案中相遇时。他再也不能心安理得地面对曾经的卡秋莎(马斯洛娃)的眼神。聂赫留朵夫深感自己才是马斯洛娃堕落的原因所在,他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她多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他决定帮马斯洛娃重获自由。在一次次的探监过程中,它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当他决定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农民的时候,他得到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众族人疑惑的言语。当他想要以马斯洛娃结婚来赎罪时,他收获的是亲友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

他面对一切的困惑,所有他认为对的事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夷。然而所有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和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才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在臭虫满天、疾病四溢的病房中。但聂赫留朵夫也看到了希望,马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马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聂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聂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马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那夜,聂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地检讨自己,承担自己。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厚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对事物的严格性是相符合的。着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了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像是一整个民族的雕塑,国家的纪念碑。

篇58: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大量心血写成的一部长篇著作,《复活》讲述的内容是托尔斯泰听到的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的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的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奸的养女。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

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最后在聂赫留朵夫的帮助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只因真正纵火的人有财,便可以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复活》这本书还从方方面面体现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人们的道德丧失。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所以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这让我懂得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保持真正的自我。

篇59:复活读后感

托尔斯泰是俄国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家最杰出的代表,《复活》于他71岁所作,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他长期思想的结晶,是他文学艺术探索之路上一部不朽的杰作。

我有幸读了这部小说,深为其细腻的手法,锋利的笔触所震撼。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在充当法庭陪审员时认出一个被控犯盗窃罪的妓女(女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正是曾经被他诱奸的一个姑娘,并造成她怀孕,收养她的女主人知道后将她扫地出门。玛丝洛娃生下的孩子被送往育婴院的途中死掉,从此她逐步坠入堕落的深渊,落入妓院过起了淫荡荒糜的生活。良心未泯的聂赫留朵夫逐渐发现自己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于是走向了拯救玛丝洛娃同时也是为自己减轻罪行的艰辛之路,就在这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中,他们的灵魂都得以复活。

然而出自文学巨匠托尔斯泰之手的作品绝不可能只是一段凄惨曲折的爱情故事。《复活》花费了他从1889-1899年10年的心血。当时他已进入老年,世界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内心已经彻底否定了沙皇制度,而俄国当时社会正处于大革命的前夜。所以,《复活》一书是借托两位主人公的遭遇,深刻揭示黑暗的沙皇帝国,真正反映被欺压的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也揭露了腐朽混乱的上层社会和官场。

托尔斯泰笔下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是一个平民女子,是俄国社会中最为普通的一员。一开始她是一个天真纯洁活泼开朗的少女,结果遇上上层社会的聂赫留朵夫,被他玷污然后抛弃,被赶出家门接着沦落为妓女,最后又受人诬陷被告上法庭,由于陪审员的误判、法官的不负责任使她被放逐西伯利亚服苦役。这一系列的打击,经历的种种使她褪去天真,取而代之的是对社会的失望和对上层社会的憎恨。她的一部血泪史是对统治阶级和官僚主义最有力的控诉和最无情的鞭笞。但是整个过程中玛丝洛娃并没有完全失去人性中最可贵的善良,她关心监狱中受尽折磨的无辜的人们,并要求聂赫留朵夫去帮助他们早日离开监狱。并且在发现聂赫留朵夫的真诚之后也从心底里原谅了他。最后从政治犯身上看到了值得敬佩的斗志,慢慢的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复活。这些也代表了最底层劳动人民的朴实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

我认为读托尔斯泰的书,千万不能忘了他的细腻,其中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可以一掠而过的,不然你会损失很多。其中,当玛丝洛娃作为女犯被士兵押往法庭时,她对路人的轻蔑目光毫不在乎,可是当一个买煤的乡下人走到她身旁,画了个十字送给她一戈比时,她却脸红的低下头去。这个羞涩的表情像一束光芒,虽然微弱却照亮了她的灵魂,露出她纯洁的天性。这处伏笔预示她的灵魂必将复活。我认为托尔斯泰塑造玛丝洛娃这一艺术形象,深刻反映出他对下层人民的关怀之情。

再说说聂赫留朵夫这一人物形象,他在小说中的经历比玛丝洛娃更为复杂。他所接触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真正的反映出主题深刻形象。在拯救玛丝洛娃的艰难途中,他游荡在各种官员之间,从内心深处意识到官僚以权压人的荒诞行为和有钱人的腐朽思想。此外,他还走访玛丝洛娃的家乡,看到他从未看见过的触目惊心的景象,瘦弱的孩子、乞讨的妇女……此时,他又唤起了少年时代的灵魂,坚定地站在了农民的立场上,决心将农民的土地还给农民,这件事在上流社会中引起了如同暴风雨般的强烈争议。

聂赫留朵夫的精神复活,不再追求无欲享受,从豪华的庄园搬出、将随身带的钱财分给穷人、将土地分出。在上流社会过惯了那种奢侈挥霍的生活,能够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找到自己灵魂的归宿,这不只感动了玛丝洛娃也是感动了读者,作者也正是借此表达对社会觉醒的呼吁。

经历了千万曲折,不论是玛丝洛娃最终的复活,还是聂赫留朵夫的努力执着,在我们看来他们最终都应该幸福地在一起,然而结局是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或许是玛丝洛娃不想阻碍聂赫留朵夫的前途,或许是聂赫留朵夫对玛丝洛娃的成全,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都不能忘了托尔斯泰是现实主义文学作家。

篇60: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强劲--它,完全地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一个纯真美好的,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流连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是似乎可以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简单的快乐。但当来两人在马斯洛娃的审判案中相遇时。他再也不能心安理得地面对曾经的卡秋莎(马斯洛娃)的眼神。聂赫留朵夫深感自己才是马斯洛娃堕落的原因所在,他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她多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他决定帮马斯洛娃重获自由。在一次次的探监过程中,它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当他决定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农民的时候,他得到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众族人疑惑的言语。当他想要以马斯洛娃结婚来赎罪时,他收获的是亲友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

他面对一切的困惑,所有他认为对的事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夷。然而所有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和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才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在臭虫满天、疾病四溢的病房中。但聂赫留朵夫也看到了希望,马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马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聂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聂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马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那夜,聂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曾经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的办法就是深刻地检讨自己,承担自己。

在这里,作家目光的犀利、描绘的精确、笔力的雄厚达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这对事物的严格性是相符合的。着这里,面对人类的苦难,作家保持了高超的镇静,然而读者却不得不为见到的景象而深受震动。托尔斯泰在这里的挖掘比以往要深。可以说整个俄国都被他翻了出来。他再现的艺术世界已经达到了可作为一面镜子的程度。伟大的真实!正因为作品除去了浪漫主义的萎靡因素,像是一整个民族的雕塑,国家的纪念碑。

篇61:复活读后感

对于托尔斯泰的《复活》,我只能表示无尽的尊敬,却谈不上真心实意的钟爱,正如孔子所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我尊敬作者能够拥有较为高远的历史眼光,尊敬作者对客观事实的极度忠诚,尊敬作者对黑暗社会现实的无情揭露,以及由此而承受巨大折磨的忍耐力。

小说如果被简单的划分,能够分为客观再现型和主观表现型。《复活》属于前者,而我却更钟情于后者。因为如果我想了解一个国家某段历史时期的现实图景,我会去寻找相关的历史学,社会学,民俗学的资料,而这些资料会比文学作品更详细,更客观,更理性,绝无文学的想象与虚构。而以客观描述为主的作品,往往会因为后人所处的历史时间及环境的改变而失去阅读的兴趣,产生不了强烈的情感共鸣。

而以表现人性人情为主的表现型作品,不论时间如何流逝,依然会感染后人,因为人的情感是共通的,人性也是永恒的,而对于人类自身的探索也将是永无止境的。

正如在《复活》中,作者固然揭露了当时俄国政府,监狱,法院等机构的黑暗与恐怖,反映了农民的赤贫,地主的贪婪,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但就我个人而言,最打动我的,还是聂赫留朵夫为了赎罪,为了获得精神上的自我救赎,而为玛丝洛娃,为监狱里的无辜的犯人们的进取奔走,以及聂赫留朵夫内心深处精神的自我与野兽的自我之间艰苦卓绝的斗争,还有玛丝洛娃为了不拖累聂赫留朵夫而在爱他的情景下毅然拒绝他的求婚跟随了西蒙松。

聂赫留朵夫和玛丝洛娃当初那单纯而质朴的感情让我钦羡,至于聂赫留朵夫奸玛丝洛娃后为其奔走打点,这一切能否使他到达精神上的复活,我个人还是表示怀疑。也许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所以,我无法理解《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要永远宽恕一切人”,“应当宽恕别人对你的欺侮,温顺地忍受欺侮”,“不管什么人对你提出什么样的要求,一概不应当拒绝”,“人非但不应当恨仇敌,打仇敌,并且应当爱他们,帮忙他们,为他们服务。”我想或许作者也无法肯定这一点,所以最终写到聂赫留朵夫获得新生步入新阶段时也只能说,“至于他一生当中的这个阶段会怎样结束,那却是未来的事了。”

宗教信仰或许真的会让人获得精神上的自我安慰与自我满足,但在客观现实面前依然只能是无能为力,所以托尔斯泰的“勿以暴力以抗恶”的思想才会一向受到世人的诟病。

我个人以为:求善之心,人皆有之,信教与否实在只是一种形式而已,信教之人未必真善,不信之人亦可为善。

篇62: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小说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本是一个贵族地主家的养女,她被主人的侄子、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公爵奸后遭到遗弃。由此她陷入了苦难的生活,她怀着身孕被主人赶走,四处漂泊,沦为妓长达八年之久。之后她被人诬陷谋财害命而被捕入狱。此时,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了被告就是十年前被他遗弃的玛丝洛娃,他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为了给自我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走为她减刑。+当所有的努力都无效时,玛丝洛娃被押送去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与她同行……

的确,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我的狂热梦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我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我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我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我的生活,将自我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首先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贵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以往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犯错误不要紧,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我,承担自我所犯的过错。其次我想玛丝洛娃又重新转变成以前善良朴实的姑娘也是一种复活吧。

当我打开这本书,我不禁感受到有一种心灵的复活,人类最完美的感情的复活!即使是当代,许多人也许正在悄然地埋葬自我的这些完美的感情却毫无所知。在这种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正是《复活》这样的作品来唤醒我们沉睡的心灵吗?

篇63:复活读后感

几乎是一气呵成看过了这一部巨著,似乎很深奥。又却读懂了什么。精神的复活,似乎比失去了的一切更感到有意义。

一个纯真完美,以往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完美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能够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能够满足生活中自我那种种简单的欢乐。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应对他以往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来源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以往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我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我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应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房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期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理解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幼儿园工作总结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进取的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以往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此刻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

篇64:复活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一口气读完了俄国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我深有感受。

《复活》一开始,便展开了对沙皇俄国是非颠倒的司法制度的猛烈揭露和无情彻底的批判,认为俄国已是一个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已经完全腐朽的社会。《复活》塑造了一系列生动,真实,典型的人物形象。其中最主要的是男女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和卡秋莎,玛丝洛娃。

聂赫留朵夫是一个“十分纯洁的青年”他一心追求人生的完美,认为“为道德要求所做的牺牲是最高的精神欢乐”。他身为贵族地主,却因为自已是一个用土地为手段剥削穷人的人而惭愧。初次和卡秋莎见面,他爱慕她的天真美丽,心中产生了青年男女间自然而健康的感情,对她念念不忘。可是他的阶级地位为他所规定的社会环境和教养使他逐渐堕落……直到复活的故事。聂赫留朵夫在他的领地上所见到的每一个农民,都是挣扎在死亡在线,他们过着猪狗一样的肮脏生活。

卡秋莎,玛丝洛娃从一个天真纯洁的姑娘到一个行尸走肉般的的堕落过程,就是对这个吃人的黑暗社会的极其有力的揭露。

复活的故事发展过程,就是一个对当时俄国社会的种种丑恶进行揭发的过程,聂赫留朵夫为了给卡秋莎伸冤,走遍了彼得堡的大大小小的衙门,他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吃人的事情原先不是发生在森林中,而是发生在办公室里。那个被无辜地关押在监牢中的老妇人从她自已的亲身经历中悟到一个道理,在她的国家里,真理已经被猪吃了。

我认为如果俄国政府没有许许多多荒淫无耻的官僚们来统治着一个庞大的国家,掌握着亿万俄国普通人的命运,俄国人就不会生活的那样悲惨。

篇65: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三大代表作中最晚的一部,被认为是其创作的"最高的一峰"。它没有《战争与和平》史诗般的恢宏气魄和明亮的诗意,没有《安娜·卡列尼娜》的波澜与不安的骚动--它,完全是体现了一位伟人的暮年心灵的稳健和悲天悯人的大气!

一个纯真完美,以前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完美期盼的青年人。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能够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能够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

但是,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应对他以前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来源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以前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证明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应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只正因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房中。

涅赫留朵夫本来是一个纯洁善良、有理想,追求真正感情的青年,贵族家庭把他养成了种种坏毛病,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浪荒唐的生活风气又使他堕落。促使他去损害马斯洛娃。聂赫留朵夫本身对于这种生活十分厌恶,但是人因环境而变,因此当他身处在黑暗的环境中时,变得堕落这是自己无法掌控的。但最终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期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理解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用心的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以前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此刻其中有他务必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就应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理解的事实。善与恶都是一念之差,只要受到影响便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只有仔细的把握好生命的小船,才不会迷失方向,永远持续真正的自我。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风景。

篇66:复活读后感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己想要做的时,想要完成的梦想,不能、不敢、也不会去做,结果只能寄托于文字、音符、甚至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到头来,心里还是痛苦。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幸福与不幸的深入了解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托尔斯泰内心真的很渴望幸福,但是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没有正真的幸福过。

作者是俄国贵族,主人翁聂赫留朵夫也是俄国贵族。聂赫留朵夫以前是怎样的堕落,怎样地纸迷金醉、放浪荒唐,沾染了俄国贵族阔少的种种劣根性,那么作者就是在怎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变得日渐麻木、日渐堕落,他看不惯的一切仿佛是生命的枷锁,无以复加。

聂赫留朵夫的故事是从他利用权贵和必须的才能当成审判员审判一名妓女偷盗并杀害嫖客的案子开始的。聂赫留朵夫是复杂的,这时候的他已然从一个贵族阔少成长为一名标准的俄国贵族成员。

但是之后的他,在不断的深入调查之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罪恶。是他,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引诱的玛丝洛娃,让她从此走上了妓女的道路。

他顿时有了些悲悯,有了些后悔,有了些内疚。他的内心,在一次次的调查之中被一次又一次地剖开,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一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他觉得这些年他的双手沾满了罪恶。在俄国贵族之中所受的那些官场和金钱的诱惑使他变得迷离,在不断的泯灭自己良心之中获得所谓的成长。

他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一切,像极了列夫托尔斯泰他自己,托尔斯泰就是正因厌恶自己的以前的所做所为,身为一个俄国贵族对人民,对无声阶级的压迫的行为的厌恶而多次自杀。聂赫留朵夫看到平常所见的人们:将军、贵族、妓女、仆人、贵妇人、士兵、商人、公爵、贫民……都是一副或麻木或虚伪的面孔,他看不到期望,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黑暗,那么地不公平……但是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的内心又开始变化了。正因他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是不公平的农奴制度,是已经僵化到无可救药的贵族阶级制度。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根源,所有他见过的人以及他本人都无法去改变什么。他能够改变的只是自己手上的几分田地,让那些佃农有一时的土地,当然,很快就会被地主给侵占了。

但是不管怎样,他后悔并反思过了,他不再是以前麻木不仁的他,他复活了。他变得有思想有灵魂,他全力去拯救深陷囵圄的玛丝洛娃,然而不幸的是,玛丝洛娃最后还是死在狱中。他的发奋显得那么单薄,那么无力,即使他已经复活了。

以往人们看到的只是《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年最杰出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部。(lz13)《复活》是史诗性的长篇小说,真实而又富有艺术性地反映了农奴制改革的前期,沙皇统治下贵族制度的腐朽与颓废。人们看到的是只是作者期望更多的人们醒过来,看清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复活,而不是整日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

但是谁又看到托尔斯泰和聂赫留朵夫心里的痛苦与悲哀呢?他们是复活了。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他们懂得用心向上,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真正地有好处地活着。但是,我们忘了,他们毕竟是少数人,他们所付出的发奋是那样的势单力薄,他们没有战友,没有同行者,他们是坚定在一条孤独路上的殉道者,最终的发奋总是正因时机、正因人力、正因制度而付诸东流。聂赫留朵夫分再多的土地给农民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会被地主给压榨掉;他再怎样发奋去就玛丝洛娃,她最终还是死了。他的愿望是这样难以实现,聂赫留朵夫能够选取继续去发奋,去争取更多的人一齐去改变,去让更多的人复活。但是托尔斯泰呢?他已经老了,他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但是还是难以实现自己这样一个令更多人醒悟的愿望。他的悲哀只有在《复活》里面得到满足和实现,他做到了,完成了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注定是要以悲哀来结局的。

不久以后,人们发现,在一个俄国的暴风雨天里,托尔斯泰荒凉地死去。

篇67:复活读后感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自己想要做的时,想要完成的梦想,不能、不敢、也不会去做,结果只能寄托于文字、音符、甚至是一些外在的东西,到头来,心里还是痛苦。

托尔斯泰曾说:“幸福的人儿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对于幸福与不幸的深入了解从另外一方面说明托尔斯泰内心真的很渴望幸福,但是直到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还是没有正真的幸福过。

作者是俄国贵族,主人翁聂赫留朵夫也是俄国贵族。聂赫留朵夫以前是怎样的堕落,怎样地纸迷金醉、放浪荒唐,沾染了俄国贵族阔少的种种劣根性,那么作者就是在怎样的环境之中成长,并变得日渐麻木、日渐堕落,他看不惯的一切仿佛是生命的枷锁,无以复加。

聂赫留朵夫的故事是从他利用权贵和必须的才能当成审判员审判一名妓女偷盗并杀害嫖客的案子开始的。聂赫留朵夫是复杂的,这时候的他已然从一个贵族阔少成长为一名标准的俄国贵族成员。

但是之后的他,在不断的深入调查之中,他渐渐地发现自己的罪恶。是他,聂赫留朵夫,在少年时引诱的玛丝洛娃,让她从此走上了妓女的道路。

他顿时有了些悲悯,有了些后悔,有了些内疚。他的内心,在一次次的调查之中被一次又一次地剖开,一次又一次地刺痛。他开始怀疑自己的一切,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他觉得这些年他的双手沾满了罪恶。在俄国贵族之中所受的那些官场和金钱的诱惑使他变得迷离,在不断的泯灭自己良心之中获得所谓的成长。

他开始厌恶自己厌恶自己的一切,像极了列夫托尔斯泰他自己,托尔斯泰就是正因厌恶自己的以前的所做所为,身为一个俄国贵族对人民,对无声阶级的压迫的行为的厌恶而多次自杀。聂赫留朵夫看到平常所见的人们:将军、贵族、妓女、仆人、贵妇人、士兵、商人、公爵、贫民……都是一副或麻木或虚伪的面孔,他看不到期望,觉得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黑暗,那么地不公平……但是这种状态没有持续多久,他的内心又开始变化了。正因他发现造成这一切的是不公平的农奴制度,是已经僵化到无可救药的贵族阶级制度。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根源,所有他见过的人以及他本人都无法去改变什么。他能够改变的只是自己手上的几分田地,让那些佃农有一时的土地,当然,很快就会被地主给侵占了。

但是不管怎样,他后悔并反思过了,他不再是以前麻木不仁的他,他复活了。他变得有思想有灵魂,他全力去拯救深陷囵圄的玛丝洛娃,然而不幸的是,玛丝洛娃最后还是死在狱中。他的发奋显得那么单薄,那么无力,即使他已经复活了。

以往人们看到的只是《复活》是托尔斯泰的晚年最杰出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任何一部。(lz13)《复活》是史诗性的长篇小说,真实而又富有艺术性地反映了农奴制改革的前期,沙皇统治下贵族制度的腐朽与颓废。人们看到的是只是作者期望更多的人们醒过来,看清这个世界,让更多的人复活,而不是整日如行尸走肉般地活着。

但是谁又看到托尔斯泰和聂赫留朵夫心里的痛苦与悲哀呢?他们是复活了。他们知道这个世界的真善美,他们懂得用心向上,他们能够为了自己的追求而真正地有好处地活着。但是,我们忘了,他们毕竟是少数人,他们所付出的发奋是那样的势单力薄,他们没有战友,没有同行者,他们是坚定在一条孤独路上的殉道者,最终的发奋总是正因时机、正因人力、正因制度而付诸东流。聂赫留朵夫分再多的土地给农民又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会被地主给压榨掉;他再怎样发奋去就玛丝洛娃,她最终还是死了。他的愿望是这样难以实现,聂赫留朵夫能够选取继续去发奋,去争取更多的人一齐去改变,去让更多的人复活。但是托尔斯泰呢?他已经老了,他的一生已经快要结束了,但是还是难以实现自己这样一个令更多人醒悟的愿望。他的悲哀只有在《复活》里面得到满足和实现,他做到了,完成了这一部伟大的作品,但同时,他知道自己的生命中注定是要以悲哀来结局的。

不久以后,人们发现,在一个俄国的暴风雨天里,托尔斯泰荒凉地死去。

篇68:复活读后感

“复活”不仅仅是小说的名字,更为深刻的是其揭示了小说的主旨。看到小说的名字时我就不由自主地去想,究竟是谁的“复活”?他因何“死去”?又因何“复活”?当我最后看完了这本小说,所有的疑问最后都得到了解答。

小说描述了两个主人公的复活—聂赫留朵夫与玛丝洛娃在精神上的复活。两个人的复活之路都令人敬佩不已。我尤其赞叹玛丝洛娃的善良与坚强不屈。少女时代的玛丝洛娃纯洁善良,天真活泼。她与聂赫留朵夫公爵产生了一段完美无暇的初恋,但这一切却在两年后被毁掉了。在“那个温暖的有风有雨的夜晚”,在那个小小的车站,卡秋莎的最后看到了她与聂赫留朵夫之间巨大的等级差异,悲哀欲绝的她再也不坚信上帝和善了。她深信深信关于上帝的一切以及他的戒律的一切也都是欺骗和谎话。这成为卡秋莎抽烟喝酒以及一切堕落的源头。她在精神上灵魂上死亡了。而此时的聂赫留朵夫也不再是两年前那个正直而无私的少年了,正因“坚持自己的信念去生活实在太难了”,他不再坚信自己而开始坚信别人了。因此他沉溺于贵族式的腐败与堕落的生活,同样在精神上死亡了。

而七年后的两人再次相遇,聂赫留朵夫是法庭上的陪审,玛丝洛娃却沦为了命案的嫌疑犯。一开始聂赫留朵夫公爵很担忧自己的罪被公之于众,怕自己名誉扫地。当他真正看到玛丝洛娃所遭受的苦难,才开始真心的忏悔。难能可贵的是公爵并不只是嘴上忏悔,而是切实的行动起来了。说实话,从这时我才一开始对公爵的厌恶转而对其改观。他去监狱探望玛丝洛娃,为她请来申诉的律师,一次次的为她上法院,甚至去农村,拜访那些虚伪的不称职的法官、将军乃至国务大臣。聂赫留朵夫在对玛丝洛娃的忏悔之中开始了自己灵魂的净化,开始“复活”。在之后他随着玛丝洛娃去西伯利亚流放,毅然决然地放下自己的贵族生活,不仅仅帮忙玛丝洛娃,也帮忙其他的囚犯,为无辜获罪的革命家做事,同情底层人民的苦难,“复活”的也更为彻底。而女主人公玛丝洛娃尽管沦为妓女,又受诬陷入狱,但她仍保有善良的本性。虽然一开始憎恨着始作俑者聂赫留朵夫,但看到他真诚的行动后,还是原谅了他。玛丝洛娃也因此开始了自己的“复活”。在去西伯利亚的流放中玛丽帕芙诺芙娜和西蒙松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正因玛丽帕芙诺芙娜的无私奉献和温柔善良深受感动,正因西蒙松对她的毫无芥蒂的感情而竭尽全力唤醒自己具有的高尚品质。玛丝洛娃最终也获得“复活”与新生。

同时,作者在小说中描绘的社会的黑暗,官僚的腐败,人民的困苦即使在这天的中国也颇具现实好处。信仰迷茫的民众,诸多不合理不完善的社会制度,层出不穷的贪污腐败,我们的国家也同样需要“复活”与新生。

篇69:复活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感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十分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生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以前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以前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此刻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能够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

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忙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齐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期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忙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就应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理解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貌。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能够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但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此刻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篇70:复活读后感

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个书名时,我心里就产生了疑问:谁,怎样就复活了?然而当我把这本沉甸甸的大书从书架上拿下来时,我知道了答案就在这一片片的白纸黑字里,只有用心去读,才能体会到作者叫它“复活”的用意。

看完了书,合上书页后,聂赫留朵夫成了一个思考的对象。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他。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家中的女仆卡秋莎产生了感情,但没有过多的表露。当他做了几年的军官回来后,原本善良的他变成了一头野兽,他玷污了卡秋莎,给了她一笔钱后就抛弃了她。在一次法庭审理案件时,聂赫留朵夫作为陪审员,目睹了审理马斯洛娃(卡秋莎)毒死人命案的经过,当马斯洛娃的眼睛扫过他时,他心里极度恐慌,并产生了自己无法控制的悔恨情绪。随后的几天里经过思想的斗争,决定“救助”马斯洛娃,及其他一些受苦的人并与马斯洛娃一同流放到西伯利亚。

读罢这本《复活》,我的感觉就是聂赫留朵夫能洗心革面,便会他原来的自己实在是十分不容易。早先他只是一个善良的贵族青年,过着属于自己内心真实想法的生活,与卡秋莎也只是单纯的喜爱。但是周遭的人不但不认可他,反而觉得他很好笑,使他逐渐不信任自己的善良。经过三年的军旅生活,他更深刻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并决定做“跟大家一样的人”。这使他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利益主义者”,迷恋酒色,享乐成癖。他把女生当作玩乐的工具,于是便在回来后诱奸了那个以前单纯可爱的卡秋莎。但是在法庭上的相遇为他敲响了警钟。他不敢直视马斯洛娃那双斜睨的眼睛。他感觉是自己以前的举动迫使卡秋莎堕落成此刻的马斯洛娃,一个妓女,囚犯。于是经过多日的思想斗争,他找回了自己的本色,他要去“救助”马斯洛娃,并要彻底拯救她,与她结婚。这就是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这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它有许多被污染的地方需要清理。然而,我认为聂赫留朵夫能做到这一点的确是很不容易,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在周遭能够说是十分恶劣的环境中,他堕落了。可他能被与马斯洛娃的重逢所震撼,并决定重新做人,这说明了他的本质还是善良的。他重新开始记日记,“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自己谈话”,这是他人生的转变。试想,在一个人人都享乐的贵族环境中,一个公爵,只因一个妓女、囚犯的一个眼神就改变了自己,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然而聂赫留朵夫却做到了,而且是在那个妓女、囚犯近乎于玩弄的态度下做到的。这不得不让人好好思考一下自身。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聂赫留朵夫的第一次复活不仅仅“救助”了马斯洛娃,让她明白世上不知是黑暗,还有善良的人,也“救助”了其它受着不公平待遇的人。他帮忙被诬陷的囚犯,去找典狱长、副省长,那些它并不想见的人。复活的聂赫留朵夫成为了黑暗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至于他与马斯洛娃一齐流放到西伯利亚,并不顾马斯洛娃已不再需要他,仍旧期望马斯洛娃能宽恕他,并想继续帮忙马斯洛娃,这也就是聂赫留朵夫真正的复活了,他已经彻底从一个贵族公爵便回一个善良的人了。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就应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理解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平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貌。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再举一个很常见的例子。如今有许多学生不好好学习,天天往游戏厅、网吧跑,家长、老师教育了半天,可惜学生不仅仅“坚决不改”,还“变本加厉”。学生不学习,也能够适当休息。但是根本不把学习当回事,只顾“休息”就是“自甘堕落”了。在一个很好的环境中不知道珍惜,倒显得不如到差的环境中体会一下再回来的好。但是又有谁会到差的环境中去体会呢?既然没有人想去,那么就是人们不知珍惜了。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此刻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篇71: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啊,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之一。复活原意是指一个死去的人又重新获得了生命。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这种事情。所以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感。

主要描写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引诱姑妈家女仆玛丝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她沦为******女,因被指控谋财害命而受审判。男主人公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见到从前被他引诱的女人,深受良心谴责。他为她奔走伸冤,并请求同她结婚,以赎回自己的罪过。上诉失败后,他陪她流放西伯利亚。他的行为感动了她,使她重新爱他。但为了不损害他的名誉和地位,她最终没有和他结婚而同一个革命者结为伉俪。

在《复活》中,道德问题占有首屈一指的地位,大量的说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作品的价值。过去很多观点认为,书中充满了托尔斯泰布道式的道德说教,并把这些视为托尔斯泰作品中的消极因素。有些批评家甚至干脆认为《复活》是托尔斯泰变成道德家之后艺术走下坡路的一个证明。比如小说中含有教会无法接受的渎神言论,也含有社会批判内容。这首先表现在书中所反映的司法环境:诉讼过程不公正,监狱关押缺少人性,只会增加犯罪率;另外,根据福音书的说法,人也没有权力审判别人。

《复活》是作者整个文学生涯的总结性作品,通过对玛丝洛娃的悲惨遭遇和聂赫留朵夫为她上诉请愿的过程,对沙皇专制制度的反人民本质进行了有力而全面的揭露。

篇72:复活读后感

整整两个月,我读完了《复活》这部名著。这部小说是托尔斯泰晚年的一部杰作,是一部不朽的史诗,它给我以强烈的震撼,让我感受到失去本性的可怕和人性的光辉、美好。

小说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开始是一个单纯、善良、有抱负的青年,他曾与玛斯洛娃有过一段美好真挚的恋情。聂赫留朵夫和玛斯洛娃一个原本是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热血少年,却在浑浑噩噩的上流社会中堕落;另一个本是美丽纯洁的活泼少女,却因为聂赫留朵夫不计后果的伤害,最后被迫沦为妓女。他们两个原本再无交集,却又因一桩命案在法庭上相遇了。由于玛斯洛娃被人诬陷,这引起了作为法院陪审的聂赫留朵夫良心上的不安。他的灵魂开始了反省,他决定与上流社会决裂,他卖掉了庄园,陪玛斯洛娃到西伯利亚去流放。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灵魂的洗礼”,最终用自己的爱心和悔罪行动得到了玛斯洛娃的谅解,让自己的精神从堕落中复活。

我感动于聂赫留朵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正是他勇敢面对,并付出实际行动去尽力弥补才换来了自己和玛斯洛娃的新生活。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管这个错误是大是小,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刻检讨自己,并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是啊,人的肉体死后是无法复活的,但人的精神却可以。只要我们不断自省,时时清扫自己的灵魂,公正地自我批判,勇于抛弃不该有的享乐思想,就能让灵魂变得纯洁、高尚。

篇73:复活读后感

看《复活》花了我很长的时间,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这本小说有点儿枯燥并打算不再看下去了,但是从第一部的中段开始,故事的情节开始深深地把我吸引住了。

这个故事的情节其实很简单,描述了原本心灵纯洁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 了玛丝洛娃以后抛弃了她。后来他们又相遇在法庭上,由于玛丝洛娃被诬陷为杀人犯,引起了聂赫留朵夫心灵中善良的一面开始复活。觉醒的聂赫留朵夫为了弥补他所犯下的错误,帮助玛丝洛娃洗脱她的罪名。而在这个过程中,聂赫留朵夫接触了许多他平时都瞧不起的低下阶级的人和奴隶,发现了许多非常不人道和不公平的制度,更发现了自己在堕落的期间是那么虚伪与令人讨厌。而且也发现玛丝洛娃因为自己当年所做的那件事而沦为妓女却不知羞耻。通过聂赫留朵夫的努力,他不但让自己心灵美好的一面复活了,也帮助玛丝洛娃改过自新。

虽然说整个故事时间发展并不长,作家只是写了聂赫留朵夫帮助玛丝洛娃撕脱罪名这一件事。但是这短短的一个故事里穿插了许多不同人的不同故事,以反映当时在沙皇统治时期人们的生活在不同的阶级有着天渊之别。小说可以成为一本名著且深受大众的喜此文来源于 ,并使列夫?托尔斯泰成为名作家,我认为在于她所描述的故事,还有要表达的主题。书中所描述的内容决不是作者自己凭空的想象,他通过描述这样一个故事使我们看出在当时阶级观念是如此的可怕。从书中的人对待这位有身份有地位的聂赫留朵夫公爵的态度以及对待农民、犯人、佣人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这个阶级关念。

第一部

在这个故事的开始,首先出现的是沦为妓女的玛丝洛娃被诬陷为杀人犯,然后在法庭上与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法庭上相遇了。男主人公的良心开始不安,在审判中插入了聂赫留朵夫回想起自己对玛丝洛娃所做的事,看到玛丝洛娃由那个纯洁的女孩,变成现在的一个毫无羞耻的妓女。主人公开始犹豫是否要向玛丝洛娃承认自己的罪过,并给予补偿。是呀,的确对于所有那些有地位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件很难抉择的事情。想想看,你有钱,有地位,别人看见你都敬你三分。不要说那个年代,直到现在,有谁不想这样一直保持下去。

他这样做等于自毁前途,于是聂赫留朵夫放弃了这个念头。但是当玛丝洛娃被判服15年的苦役时,一直沉迷于荣华富贵之中的聂赫留朵夫人性中纯洁善良的一面在沉睡多年以后终于复活了。

可是让聂赫留朵夫失望的是当他向玛丝洛娃认罪时这个女人已经对他的热情异常的冷淡。这时的聂赫留朵夫终于意识到当年所犯下的错误是如此之大,他对玛丝洛娃的伤害又是如此的深。要是你是当时的聂赫留朵夫,你会怎么做呢?是决定放弃这个计划继续过他的花花公此文来源于 生活与一位公爵的女儿结婚,还是低声下气的去到处求人帮着玛丝洛娃并已娶她来弥补所犯下的罪过呢?以聂赫留朵夫当时的地位与名声要找关系并不难,但是为了一个现在已沦为妓女的女人值得吗?是的,选择放弃的确是个很好的决定,你可以假装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但是试问这样你的良心还好过吗?在心灵复活的初阶的聂赫留朵夫的确想过这样的问题。然而在他自己的一起“灵魂大清洗”即自我反思以后,他开始意识到自己从当上军官以后过的生活是那么的肮脏!反思以后的聂赫留朵夫对贵族的看法完全改变的了。他开始意识到这些人是多么的虚伪,为了讨好那些上层的人说一些阿谀奉承的话。然而看到这里,令我深思的是如此多年来,人性的虚伪还是改不了。现在为了升官发财的人们还不是一样说一些讨人喜欢的话或给钱收买别人?当人们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恐怕并不觉得自己的做法是那样的可耻、卑贱吧。在第一部分的一章里有着这样的一段对话:

“聂赫留朵夫‘不论你说的多么难听,也说不出我心里是什么滋味,你想象不出我觉得对不起你,心里有多么难受……’

玛丝洛娃‘我觉得对不起你……’她恶狠狠地学着他的腔调说。‘那时候你倒不觉得,去塞给我一百布卢。那就是你出的价钱……’

玛丝洛娃‘你是想拿我来拯救你自己,你今生拿我寻欢作乐,来世还要拿我来拯救自己!……’”

是的,当人犯错的时候的确很难意识到对人和事的伤害又多大,身体所受的伤害可能还有办法可以改正过来,但是心灵上的伤害才是伤到的最深之处。要想改变一个人的心灵是困难的,而复活所描写的正是人性善良的一面得到释放的故事。正是一个人由恶变善的过程。

对我而言,这一句话总结得十分精确:“每个人身上都具有各种各样的本性的胚胎,有时表现出这一种本性,有时表现出那一种本性;有时变得面目全非,其实还是原来那个人”

第二部

我们可以通过第二部来了解那些当权的“大人”是如何欺压老百姓的。对于那些被判错的犯人,和那些由于无缘无故而被人关进监狱的人,当权者表现的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好心的聂赫留朵夫尽心尽力地帮助这些人,可是要想想一个国家里有多少的人是被受诬陷的,单凭他自己的力量又能改变多少呢?令我觉得尤其可怕的一幕是,在聂赫留朵夫告诉农民要把自己的田分给他们的时候。差不多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受,不是他们不想要,而是因为他们都认为没有一个人会做出这样的事,大家都猜想这是老爷所设的陷阱,为的是想进一步剥削他们。这时的聂赫留朵夫被大家当成是一个怪人,承受着这样的压力,就好比我们在生活中被人当成了异类。他与以前的好鹏相遇,却发现有着远大理想的朋友也变得那样庸俗了。人性恶习的感染是如此的恐怖。同样是原来那个人,但是思想却和你以前所见的截然不同了。

聂赫留朵夫的心灵复活也不是那么顺利的,在他去求玛丽艾特的时候,自己又陷入以前的那种日此文来源于 中,恶果的种此文来源于 也开始有点萌芽。是的,在我们的心灵还没有完全成熟的阶段或者已经成熟的阶段,也是很难抵挡这些诱惑的,这时候我们就需要用某一种力量来控制自己。恐怕比坏行为更可悲的是产生坏思想。第二部所见的事最好的一个总结就是一切关于正义、善、法律、宗教、上帝等等的话不可能是空话,为的只是掩盖最无耻的贪欲和残忍。

对于“真正的上等社会”这一个解释是我最欣赏的一段;对于那个游手好闲、穷奢极侈的柯察金永远都不会理解这个词并非形容富有的人家,而是形容那些靠自己的双手给自己带来劳动成果的人。

诚然,有钱并不代表一切,靠自己双手争取回来的东西。虽然你是有权活或富有的,说就是衣食无忧,但是或许你心里是空虚的,因为你所做的事都是违背自己的良心的,这种行为在潜意识中便成为了一种恶习。心中所追求的不再是正义和大众的利益,所需的只是金钱而已,所以谁也不会关心事情的真相。所有的行动都是按照上级的指令,为的只是想保住自己的乌纱,原因仅此而已。

第三部

在故事的最后,聂赫留朵夫成功地为玛丝洛娃洗脱了罪名,并使其所受的惩罚改判成流放。第三部很短,但是蕴含的哲理是最多的,聂赫留朵夫也开始了他的新生活。他从帮助那些可怜的人洗脱罪名的期间终于明白到了,社会和社会秩序大体上能够存在并不是因为有这样一些合法的罪犯在审判和惩罚别人,而是因为尽管败坏到如此地步人与人还是互相怜惜、互相此文来源于 护的。

“我们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在生活,认为我们自己就是自己的生活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享乐。可是,要知道既然我们被派到世上来,就是奉有某某的旨意,有所为而来的。”对于这句话,对于信奉上帝的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解释。在现今的社会,人与人之间总是存在着某种关系,看上去我们每一个人是一个个体,但是事实上我们却又是一个整体。很简单的解释就是我们都是人类而不是别的。一种互助互此文来源于 就连动物也能够理解和去执行,为什么我们拥有高智商的人类却无法做得到呢?恐怕世间上很难分辨人的善与恶,因为没有一个定义去划分出这两种不同的人,即使有,也是自己对事物的不同认识和理解而造成的。世间上的事物都会有正负两面,而且人也不会有完美的人。上帝说人有罪恶,那么说我们都应该从善。时间的流逝使我们的观念都改变了,善与恶已经无法再以从前的标准来区分。随着社会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就是这样越拉越远。由一个总体而分成了一个个小的单位,就是这样,人之间的关系只建立在以一个人为中心向外扩张的状态上了。

复活

人性的复活指的是对自己进行反思后改过自新。有了新的思想就会有新的看法,对于善与恶的区分自然也不同。真正高尚的心灵恐怕是需要多次的复活才能换来的。

篇74:复活读后感

经典名著与现代小说的很大不同来自于美感,现代小说论叙事说理的效率以及思想的深度远远胜过经典名著,但在美感上却远不及经典名著。即便是现实主义古典小说,其在人物的可触性方面都处理的很好,引人思考的同时还能感受到小说艺术家的美妙手法。《复活》就是这样一部经典名著。

很多人觉得这个故事其实谈不上高尚,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没能彻底脱离他的阶级,像那些政治犯一样为人民争取权利。同时主人公所做的一切仅仅为了弥补年轻时犯下的罪孽,只能算是自发性的赎罪。其上诉也是全程依靠自己身份地位带来的特权,可以说没了公爵这个身份,他不可能办成这一切。事实远远不止这些,我们得在当时的那个环境、他所在的位置与本该持有的立场上去看。金钱与权贵都是诱惑,它会左右你对公正与平等的判断,它会剥夺你对他人的怜悯与博爱,拥有这些让我们更加难以舍弃。设想我们处在聂赫留朵夫的位置上,有几个会像他这么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的道德感是超越大多数人的。

说说题外话,这个世界向来不公平公正。从前有人当奴隶,拥有生产工具的是奴隶主。奴隶就像是牲口,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服务奴隶主。古希腊古罗马的文明就是建立在奴隶的服务上,那些思想家、艺术家仅仅只是骑在牛上的放牛娃,悠闲的吹着笛子哼着小曲。到了后来农业社会,有土地的是地主、是老爷,靠着土地带来的租金可以在上流社会风流交际,殊不知靠苦力耕作的农民,即便酷暑寒冬的劳作却依然很难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工业社会、科技社会不也是这样?资本扩张的速度疯狂的追赶着科技发展的速度,剥削的力度只会越来越大。我向来不反对靠智慧赚钱,这同体力劳动一样光荣。我反对的是财富的聚集增值,是资本的世袭。

中国古代社会,300年一个朝代更迭,其本质就是一次大洗牌。资本在积累,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一小部分人手里,这些人不劳而获,而大部分人劳作一生也所获无几。这是为什么?因为富人的财富在不断地增值,又在一辈又一辈的往下继承。我以前时常觉得中国人没有发明这些金融产品是笨的表现,这样看来中国古人是十足的聪明。将财富的增值维持在通货膨胀的水平,征收高额甚至九成的遗产税,我相信这样就能抵制资本扩张,保证公平。这样每个人要想获得财富基本只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我相信这对所有人都是公平公正的。

其实是扯远了,对于托尔斯泰描绘的那个时代的苦难,以及我看的我们这个时代的苦难,让我时常痛心疾首。即便我衣食无忧,我对那些艰难的人始终抱有怜悯心,我希望人人都过得好。

篇75:复活读后感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

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篇76:复活读后感

小说《复活》与《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是十九世纪末俄国著名作家托尔斯泰的三部代表作。托尔斯泰出生于俄国一个大贵族家庭,本人是公爵。小说以为他本人的生活现实为背景,结合1887年6月他的朋友——彼得堡某地区法院的检察官科尼向他叙述的一个真实的案例而展开的。他想通过小说表达的是男主人公涅赫柳多夫和女主人公马斯洛娃的爱情复活。其实这是个很简单也很唯美的爱情故事,并没有很多人想象得那么复杂。

涅赫柳多夫出生于贵族家庭,他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他有理想也很善良,是一个追求真正爱情的青年,在没有当兵之前在姑妈家遇到了善良、纯洁的16岁少女马斯洛娃,两个人产生了爱情。但是后来他当兵后,贵族社会和沙俄军界纸醉金迷、放荡荒唐的生活风气使他堕落,三年后,在动身去战场的途中经过姑妈家的庄园的时候,诱奸了马斯洛娃,导致马斯洛娃怀孕。关键是涅赫柳多夫后来抛弃了马斯洛娃,这是很不道德的。也是后来他良心发现,替马斯洛娃上诉、替自己赎罪,也发现了很多社会的黑暗。马斯洛娃被主人发现怀孕后,被赶出家门,后来孩子生下来就被送到育婴堂,不久就死了。马斯洛娃走上社会后,由于年轻貌美,处处受到性骚扰,被雇主强奸过,被小店员欺骗过,同时她也不愿意在姨妈的洗衣房吃苦受累。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沦为妓女,在接客的时候被旅馆的茶房卡尔京金、博奇科娃陷害——成为谋杀西伯利亚商人斯梅利科夫的主谋而遭到不负责任、草菅人命的法庭不顾事实的审判,被判到西伯利亚做4年苦役。涅赫柳多夫在审判马斯洛娃的法庭上是陪审员,所以认出了马斯洛娃,唤醒了他迷失和沉睡的爱情,从而走上漫长的为马斯洛娃翻案的上诉道路,既为救心爱的人,也为自己赎罪。涅赫柳多夫由于是公爵身份,家庭背景也很硬,他违心的求了很多人,也动用了很多社会关系,甚至施展了美男计。但是,由于整个社会的黑暗,最后马斯洛娃的案子保持原判。涅赫柳多夫为了表示与过去的社会和生活决裂,放弃了自己的贵族生活和社会地位,把一万多公顷的土地分给农民,陪马斯洛娃一起去西伯利亚服刑。马斯洛娃被涅赫柳多夫真诚的行为所感动,也知道涅赫柳多夫是真爱自己,但是,由于社会地位的巨大差距,为了爱涅赫柳多夫而跟政治犯西蒙松结婚。完成了自己的爱情复活。

我认为这样的爱情故事写的很委婉动人,但是不具有代表性。

篇77:复活读后感

我又一次翻开《复活》这本书。书页散发着它特有的书香,书纸有细腻质感,给人踏实的感觉。回想起第一次翻开它。首页便是一幅颇有意境的画——一位少女静静躺在花草中一条小溪上。她身边的花草迷人,长得很高,但还是能清晰瞧见她合在腰间的双手,头发漾在浅浅的溪水中,透着宁静柔和的庄重。她是已经死了幺?若是,这便是一幅凄美的作品了。我又想着,笑了:画毕竟是画,我愿她不要醒来,醒来之后只有毫无人烟的荒野,残酷的自然选择,也许下场会不堪入目,倒不如安静的躺着,倒也凄婉体面。

随着阅读,一个全新的世界在我眼中展开。托尔斯泰的犀利笔锋刻画出一个个所谓公正严肃的荒唐场面、一些自私可笑的所谓上层人士、一个全由利益驱使的社会体制……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时发现被告就是十年前被他遗弃的姨母的养女。玛丝洛娃被聂赫留朵夫抛弃后在黑暗的下层社会中四处漂泊,几经背叛,沦为妓女。而现在又被人诬陷谋财害命而被捕入狱。聂赫留朵夫深深地忏悔,决定为自己的灵魂赎罪。他放弃了浮华的生活,四处奔走想为她申冤,却无能为力。玛丝洛娃被押送去西伯利亚当苦役,聂赫留朵夫同行。玛丝洛娃也努力改变自己,向往善良高尚。最终玛丝洛娃为了聂赫留朵夫的前途,拒绝了他的求婚,与政治犯西蒙松结合。

闭上眼,书香飘落鼻尖。聂赫留朵夫的每一次忏悔和思考,都给我心灵上的震撼。主人公的思考和心理的变化过程,也便是作者的反思和感悟吧!

我感到我正阅读一个伟大的灵魂,他理智甚至残忍的自我忏悔,让我佩服不已。忏悔总是需要极大地勇气和毅力,细细地回想自己的过失,承认心理上的自私虚伪。我开始思考:正是因为我心中总有的胆怯,让我一次次地对自己“网开一面”,我会抱怨生活中的不公,但从没有反思自己的过失,从没思考那造成过失的错误心态。我也应该改变自己,勇敢地面对自己性格的不足,认真剖析错误的源头。

我感到我正阅读一个伟大的灵魂,他讽刺着旧社会制度,但字里行间中透着初阳般的希望。尽管周围的事物总是不完美的,我们应该保持乐观,去追求理想与完美,去思考如何做到最好。也许我们会迷茫是否值得,但当我们舍身去追求的时候,会认为,一切都会有价值的。

合上书,又见那幅彩画,我终于明白为何将它印在首页。而今,我真诚地唿唤:少女,快醒来吧!不论今后怎样的困苦,一定要醒来,看看这美丽的世界。也许醒来需要很多勇气,但是你会有自己的思考,这便是复活。

凤凰磐涅,浴火重生。阅读,让我重新思考,脱胎换骨。

篇78:复活读后感

列夫·托尔斯泰是19世纪俄国对世界文学最有影响的作家,《复活》就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当我第一次看到《复活》这一书名时,心中迷惑不解:是什么复活了呢,是经过怎样的事情让他复活了?读了这本书,让我真正体会到了道德上的复活。

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引诱姑妈家的女仆玛丝洛娃,使她怀孕并被赶出家门。后来,她当上了妓女,因被指控谋财害命而受审判。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见到以前被他引诱的女人,深受良心的谴责,于是为她奔走伸冤,并请求同她结婚。但不幸的是上诉失败了,聂赫留朵夫陪着玛丝洛娃去西伯利亚流放。他的行为感动了玛丝洛娃,使玛丝洛娃重新爱上了他。但为了不损害聂赫留朵夫的名誉和地位,玛丝洛娃最终还是拒绝了他。

读了这本书,让我有了深刻的体会。聂赫留朵夫洗心革面,变回了原来的自己是多么不容易啊。一开始,他是善良的贵族青年,对于玛丝洛娃只是单纯的喜爱,可后来,遭到了周围人们的嘲笑而变得贪恋酒色,整天花天酒地,无所事事。但在法庭上偶尔遇到了玛丝洛娃,她的一个眼神使聂赫留朵夫找回了自己的本色,重新做人,这是一个多么大的转变。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道德和心灵的复活!让我真正明白了“知错就改,善莫大焉”,他救助了在困境中的玛丝洛娃,弥补了以前的伤害。但现实生活中,像聂赫留朵夫这样知错就改的人多吗,有着真正道德上的复活的人多吗?林则徐在虎门销烟后,仍有人私贩鸦片,让人们陷入吸毒的沼泽不能自拔。学生不听老师的教诲,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着同一个错误。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和道德的高尚是多么重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环境,努力去付出自己,忏悔、反省自己所犯过的错误,让自己在今后的日子里把道德发扬光大,怀着一颗赤诚的心去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吧!

篇79: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列夫托尔斯泰晚年花费超多心血写成的一部长篇著作《复活》讲述的资料是托尔斯泰听到的一个故事:一次,法院审理一个妓女被控偷窃嫖客一百卢布并将嫖客杀死的案子,在陪审团中有一位男士,发现这个案子的被告竟是他多年以前在一个亲戚家做客时诱奸的养女。

于是他良心发现,设法去营救,并表示愿意和她结婚最后,这个女犯在牢狱中病死,而那个男士也不知去向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书中的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在大学时期是一个善良,充满活力,有着崇高志愿的青年,但当他担任上官职后却完全改变了,整日沉寂在享乐之中,早已忘记自己的狂热理想,变得腐朽,落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直到在法庭上见到玛丝洛娃,他回想起许多往事,从而使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可恶,便对于自己以前过的生活产生怨恨。

为了赎罪,他给一些无辜的犯人起诉伸冤,将自己名下的一部分土地分给了农民,他彻底的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将自己从以前的腐朽中拯救了出来。

企业标语 这本书名叫《复活》,我想"复活"的就是聂赫留朵夫,是他自我精神的复活,而我从他的身上学到的最珍重的一点就是他的自我改变,虽然他以前也堕落过,但当他良心发现后,做了许多好事来弥补过错,这是任何人都值得拥有的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论这个错误是大是小,最好的办法就是深刻的检讨自己,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在书中有一对梅尼绍夫母子,因被人冤枉纵火而被关押最后在聂赫留朵夫的帮忙得到清白释放,虽然最后被释放,但是既然无罪为什么当初要受到关押?只因真正纵火的人有财,便能够将祸栽赃到他人身上,

篇80:复活读后感

我又一次翻开这本书书页散发着它特有的书香,书纸有细腻质感,给人踏实的感觉 回想起第一次翻开它首页便是一幅颇有意境的画——一位少女静静躺在花草中一条小溪上。

她身边的花草迷人,长得很高,但还是能清晰瞧见她合在腰间的双手,头发漾在浅浅的溪水中,透着宁静柔和的庄重她是已经死了么?若是,这便是一幅凄美的作品了。

我又想着,笑了:画毕竟是画,我愿她不要醒来,醒来之后只有毫无人烟的荒野,残酷的自然选择,也许下场会不堪入目,倒不如安静的躺着,倒也凄婉体面, 随着阅读,一个全新的世界在我眼中展开托尔斯泰的犀利笔锋刻画出一个个所谓公正严肃的荒唐场面、一些自私可笑的所谓上层人士、一个全由利益驱使的社会体制……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时发现被告就是十年前被他遗弃的姨母的养女。

玛丝洛娃被聂赫留朵夫抛弃后在黑暗的下层社会中四处漂泊,几经背叛,沦为妓女,而现在又被人诬陷谋财害命而被捕入狱。

聂赫留朵夫深深地忏悔,决定为自己的灵魂赎罪。

他放弃了浮华的生活,四处奔走想为她申冤,却无能为力玛丝洛娃被押送去西伯利亚当苦役,聂赫留朵夫同行玛丝洛娃也努力改变自己,向往善良高尚,最终玛丝洛娃为了聂赫留朵夫的前途,拒绝了他的求婚,与政治犯西蒙松结合 闭上眼,书香飘落鼻尖,聂赫留朵夫的每一次忏悔和思考,都给我心灵上的震撼。

主人公的思考和心理的变化过程,也便是作者的反思和感悟吧! 我感到我正阅读一个伟大的灵魂,他理智甚至残忍的自我忏悔,让我佩服不已。

忏悔总是需要极大地勇气和毅力,细细地回想自己的过失,承认心理上的自私虚伪我开始思考:正是因为我心中总有的胆怯,让我一次次地对自己“网开一面”,我会抱怨生活中的不公,但从没有反思自己的过失,从没思考那造成过失的错误心态,我也应该改变自己,勇敢地面对自己性格的不足,认真剖析错误的源头,

篇81:复活读后感

《复活》是托尔斯泰的世界观转变以后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他思想、伦理和美学探索的总结性作品。

它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基础构思而成的小说,表现了主人公的"心灵净化"过程,同时揭露了沙皇专制官僚制度的反人民的本质以及教会的丑恶罪行,是最全面、最充分反映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终结作品。

这部史诗般的经典著作,被誉为"19世纪俄国生活的百科全书"。

聂赫留道夫为什么会从一个用心向上的青年成为以后不思进取的人,其中也有他的姐姐和他在大学时最好的朋友—以前善良、讲义气的谢列宁最后都变成了惟利是图的、庸俗的、不思进取的人。

这不能不承认他们所处的环境对他们真的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们处在一个黑暗,麻木不仁的上层社会,在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下,渐渐的原来在他门身上的完美品质就退化了,消失了,而他们自己却全然不知! 有句话说: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其实我并不认为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正因人是主观的,有自己的思想和认识,虽然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也有"出淤泥而不染"。

我觉得一个人的自制力也是很重要的但我们不得不重视环境在一个人的成长乃至成材中起的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在幼儿成长阶段,环境的影响十分明显:一个人的性格表现受家庭环境的影响而千差万别。

假如一个孩子所处家庭环境,父母经常发生争吵,常常充斥着紧张与对抗,这样他往往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封锁起来,慢慢变得不爱与人交流,对任何人都缺乏足够的信任,甚至孤立使他在个别时候遇到某些敏感问题时会采取对抗的心理,情感变化无常,不能自己,甚至有攻击倾向,这是幼时情感受到压抑的结果听起来好像有点可怕,但那里我没有一点夸大其词的说法。

这是有关专家研究的结果。

篇82:复活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篇83:复活读后感

小说中的主人翁卡秋莎·马斯洛娃原本是一个贵族地主的养女,贵族地主的侄子是一个大学生和家财豪富的公爵,这个侄子在奔波战场的旅途中顺便到他姑姑们家住了四天,他在临行前夜诱奸了卡秋莎,第二天给她一百卢布的钞票就走了。

在过不就他发现自己怀上了地主的侄子的孩子后,不久她就被赶走,四处漂泊,后来她搬到乡下一个寡妇家里住,在过不就他就要分娩了,刚好那个寡妇是接生婆,兼做酒生意,她分娩顺利了。可是很不幸的是那个接生婆给村里有病的女人接生,把产褥热病传给卡秋莎,卡秋莎生的是小男孩可是他感染了产褥热必须把孩子送到育堂,在送到育堂时小男孩就死了。

后来卡秋莎恢复健康后身边已经没有钱了,非找工作不可了,她找了几份工作都做几天就走了,是因为那几份工作的男主人调戏她,结果就辞职了。直到她被姨母设寡款,灌醉约她到本城一家最好的妓院做妓女。马斯洛娃照这样生活了七年,这期间她换了两家妓院,进过一次医院,在她失身以后的第八年,她二十六岁那年,她出事,为此下了监狱,如今已被关押六个月了,也在法院受审。

在法院她遇到当初诱奸她的偌维奇。涅赫柳多夫公爵出现在法庭,十年后他以陪审员身份出现在法庭审理马斯洛娃的案件。涅赫柳多夫后来认出被告就是他十年前诱奸的后抛弃的马斯洛娃,他受到良心的自责。为了给他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波为她减刑,当所有的付出都无效时马斯洛娃已经被押送到西伯利亚,这时涅赫柳多夫也与她同行,在途中收到减刑通知,苦设改为流放,这时马斯洛娃还有点爱他,但为了他的前途他拒绝了他的求婚。

这两个主人翁的经历可以表现出他们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和贵族中的贪色无责的行为。

篇84:复活读后感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

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败。

篇85:复活读后感

一个纯真美好,曾经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在混混沌沌的上流社会中堕落于花天酒地。一个美丽纯洁的姑娘,在长达八年的妓女生活中堕落。他们似乎是可以就这样生活下去的,他们也许可以满足生活中自己那种种简单的快乐。但当两人在审判玛斯洛娃的法庭上相遇时,涅赫留朵夫再也不能够心安理得地面对他曾经伤害过的玛斯洛娃直视他的眼神。似乎是灵魂的反省,两个人在重逢时,眼神中充满了疑惑。那个少年,成为了一个漂浮在上流社会中的“老爷”,那个姑娘,成了一个出处卖弄风情的“窑儿姐”。涅赫留朵夫此时感受到了他曾经给予他多么大的伤害,他的灵魂背负了沉重的罪恶感。在一次次探访监狱的过程中,他见证了太多的不公平。当他把自己的土地廉价分给了农民的时候,他收获的是农民怀疑的眼神,贵族们疑惑的言语;当他决定与玛斯洛娃结婚以洗清自己罪恶的时候,他的得到的是亲友们鄙夷的眼神,众人以为不可理喻的回应。他面对这一切困惑了,所有他的精神世界里认为正确的事务无一例外的遭到了鄙薄。然而贵族社会所推崇的却只是花天酒地与吃喝嫖赌。一百多个年轻力壮的只因为把身份证弄错了就被关押到臭虫漫天,疾病四溢的牢房中。

但涅赫留朵夫在茫然中也看到了希望,玛斯洛娃的改变。让他足以抛弃官场的地位与金钱的诱惑,他的精神复活了。玛斯洛娃也改变了,她为了不连累涅赫留朵夫,接受了政治犯西蒙林的求爱。

爱过,懊悔过,反思过,最终,他决定,他复活,他重生,他在纷杂的社会中找到了他道德的衡量准则。也许涅赫留朵夫追求的不仅仅是玛斯洛娃,在这条寻求重生,精神复活的道路上,他见到了,他做了,他去积极的改变了。那夜,涅赫留朵夫花了一整夜读福音书,那曾经是他看不懂的教训。经历了这一切,他这次突然看懂了圣经的教训,并且发现在其中有他必须的、重要的、且是喜悦的东西。

去追寻,也许受用的不知是追寻最终得到的。还有这一路上看到的。

他们复活之后,带动着心灵巨大的轰响。我们的生命是否也该苏醒。复活的并不是生命而是灵魂。

一、创作背景

作者是在双腿残疾的沉重打击下,在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的时候“走”进地坛的,从此以后与地坛结下了不解之缘,直到写这篇散文时的15年间,“就再没有长久地离开过它”。作者似乎从这座历经400多年沧桑的古园那里获得了某种启示,汲取了顽强生活与奋斗的力量。在《我与地坛》一文中,除了我们在节选为课文的部分里所见到的内容外,作者还写了在古园中的见闻和所遇到的人与事,述说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而其中更多的还是抒发自己对于命运和生死问题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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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史铁生(1951~2010)男,汉族,1951年生于北京。1969年赴延安插队,1972年双腿瘫痪回到北京。1974年始在某街道工厂做工,七年后因病情加重回家疗养。

1979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著有中短篇小说集《我的遥远的清平湾》、《礼拜日》、《命若琴弦》、《往事》等;散文随笔集《自言自语》、《我与地坛》、《病隙碎笔》等;长篇小说《务虚笔记》以及《史铁生作品集》。曾先后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鲁迅文学奖,以及多种全国文学刊物奖。一些作品被译成英、法、日等文字,单篇或结集在海外出版。

2002年,史铁生荣获华语文学传播大奖年度杰出成就奖,同年,《病隙碎笔》(之六)获首届“老舍散文奖”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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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与地坛读书笔记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所写的散文集,他在双腿残疾的巨大困境下,他找不到工作,完全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在完全巧合的情况下,走进了地坛,之后他便与地坛有了很深的羁绊,他连续十五年每天都会走进地坛,他在地坛中感悟到了人生和生命的真谛。

说实话,才开始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是在我初高中的时候,它出现在了我的语文课本上,当时我也只把它当作是一篇课文罢了,努力的学习其中的思想与感悟,也只为了应付考试罢了,并不能完全体会到其中蕴含的深刻的情感与人生感悟,甚至可以说我没有经过深刻的思考,不能切身地体会到史铁生当时所遭受的痛苦,不能理解他对母亲的愧疚与思念,也不能明白他从地坛中得到的生命的启迪和人生的感悟。

直到今天,我将《我与地坛》拿了出来,重新读了几遍,不得不说,随着年龄的增长,所经历的事情越来越多,自己对于某件事情的观点也就越发的成熟与全面了。所以我现在读《我与地坛》,是能够体会到史铁生当时的绝望,还有他对母亲逝世的愧疚与思念,以及他已经找到的对人生的感悟和生命的启迪,这些都与地坛密不可分,地坛不仅仅是靠近史铁生家的一处废弃的古园,地坛更是史铁生心中的那片净土,是他的精神支柱。

史铁生在本书的第一部分中写,他觉得他与地坛之间有着宿命的缘分,他感觉地坛等了四百多年,就为了遇见他。而他自己在他人生最意气奋发的时候,却突然的残废了双腿,他为了逃避一个世界去到另一个世界,无意之间来到了人际罕见的地坛,地坛是那么的宁静与美丽,就像是上帝苦心安排他与地坛之间的见面。

所以他就每天都摇着轮椅去地坛,他当时实在是太过于绝望了,所以他在地坛里想了好几年关于生与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明白了,一个生命的出生,他自己是不能够决定的,这已经是一个事实了,而关于死的问题,这是必然的结果,大家不用太过于害怕或者是着急死亡,因为这是必然会发生的,只需要顺其自然就好,这样想着他觉得自己想开了一些并且轻松了一点。

在书中的第二部分,史铁生写到了自己的母亲,他写到了自己对母亲无尽的愧疚与思念。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反思到自己独自一人来到地坛,而且一待就待很久,这对于母亲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难题与担忧啊,母亲完全不知道他待在地坛干了什么,会不会想不开,但是对于双腿残疾的他来说,一切的言语都是苍白的,所以母亲知道说什么都是没有用的,母亲只能在他身后默默地守护着他,为他准备好一切。

直到母亲去世,他才幡然醒悟,他才感到后悔,但是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他在自己的小说获奖的时候,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活着,他多么希望自己的母亲能够为自己骄傲,但是一切都晚了。他没有让自己的母亲放心,也没有让母亲为他感到骄傲,母亲的一生可以说是伟大但却是苦难的。直到很久之后,他才能意识到,地坛里不仅有他的轮椅的印记更有母亲的脚印。

书中的第三部分写了用不同事物来表达四级,比如乐器、地坛中的景物或者心绪等等。通过与地坛的相处,史铁生终于明白了生命的真谛,他开始不再抱怨自己的命运,而是感激与它。他清楚地知道,他离不开地坛了,并且会想念地坛。

第四部分与第五部分史铁生不再将自己的视角执着于景物,反而在描写来到地坛里的人,他写了一对老人、一个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真正的饮者、一个中年女工程师、一个长跑者和一个漂亮而不幸的小姑娘和她的哥哥。

通过对他们的观察,史铁生感悟到人生不如意的事情有很多,不会有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经历一些磨难,而我们在面对这些磨难的时候,可以抱怨,但不可以止步于抱怨,还应该为了克服困难而不停的努力。而且人生与命运生来就是不公平的,我们没有办法去让它们完全的公平,因为如果真的能够做到完全的公平,那么世界将不再存在差异,也就不再拥有生机。所以总有人是幸运多一些,总有人是苦难多一些,而人们什么都不能够改变,只能听天命,然后尽自己所能,让自己能够追求自由、享受生命。

史铁生在第六部分写到了三个他人生中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要不要去死呢,他为什么要活着以及他写作的理由,通过他不断的思考,也终于得到的答案。死是一件必定会发生的事情,所以不必着急去死,不如活着试试,因为他不甘心,他还有好多想做的事没做,活着才有机会尝试自己想做的事,说不定就会有额外的收获,而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而他写作就是为了活着,他还想活着,他还有自己想做的事,他还想证明自己的价值,所以他回去写作,所以他会好好地活着,他并不着急死亡。

最后一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他写出了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离不开地坛了,地坛不仅仅是一片地方,更是他心中的一片净土,也是他的精神支柱,是他能够活到至今的理由。他写了自己与一位老太太的对话,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爱、愧疚和思念。但是他相信自己终有一天能够见到母亲,这是必定会发生的,所以不必着急,现在只需好好活着,将自己想做的事情做完,之后也能够从容地面对生死,从容地去见母亲,去对母亲说自己的错误与爱意,只需尽人事,听天命就好。

读完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知道我应该学习他对于人生的态度,那就是死亡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不必着急去追寻,生来不易,应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要给自己留有不甘,天命是改变不了的,不如尽人事,听天命。以及对于自己的亲人应该多多的关心,不要做出伤害他们的事情,积极的用语言和行动表达爱。

爱,就要大声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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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在 2002年5月发行的图书,作者为史铁生。

篇1:我与地坛读后感600字

苦难给予人的不仅仅是痛苦,对于一个意志坚强的人来说,苦难有时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具有独特的价值。

几乎每个人都会受到挫折。因为对意义的寻求是人最基本的需要。当这种需要找不到明确的指向时,人就会感到精神空虚,当这种需要有明确的指向却不可能实现时,人就会由受挫之感。所以,承受苦难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又该怎样看待生命的苦难呢?倘若一个人落入了某种不幸境遇,基本上失去了积极创造和正面体验的能力,他的生命是否还有意义呢?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一般是靠希望活着的,及相信或至少说服自己相信厄运终将过去,然后,又能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即使一个人处在最恶劣的境遇中,它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既可以选择承受苦难的方式。这就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以乐观的态度去看待生命的苦难。 人生就是一种不可捉摸的命运造就的,命运的造就也就决定了角色的分配和承担的方式,在苦难中默默的忍受命运的重压正如作者史铁生的母亲,他自己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的,而母亲却用碱忍的意志和毫不张扬的爱为所爱的人承受一切苦难,为所爱的人献出了一切,坚定的生活下去。母亲对待苦难的态度,母亲对儿子的爱,让作者明白了面对苦难应该怎样活下去。

就命运而言,我们无法去论公道。这是一个音克难而充满着差别的世界,如果你被选择去充任那苦难的角色,那么你还能有什么别的方式来度过你的人生呢?看来只好接受苦难,这样看来事情似乎变得非常绝望了,但实际不然,我们接受苦难并不代表我们要做苦难的牺牲品。如果我们像是铁生那样弄明白生死不是由自己决定的,人活着就应顺应自然,苦难是人生中要遇到的,肯定苦难本身在人生中的意义,就能获得顽强活下去的信心,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幸福之路。

如果允许选择,人们宁愿要平安的生活,但克难的确是人生必含的内容,一旦遭遇。他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会,人的某些特质,唯有借此机会才能得以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神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也就不会轻易丧失。

篇2:我与地坛读后感800字

在九月的必读书目中,我最喜欢《我与地坛》。

书的作者叫史铁生,是个一双腿截瘫的人,文章写了作者在一座古园中度过的十五年的生活。作者二十一岁便失去了双腿,那时的他找不到工作,也看不到希望。他就这样走进了地坛,从中汲取生活的勇气和奋斗的力量。

在史铁生瘫痪后,他妈妈想尽一切办法,盼望史铁生能重新燃起对生活的希望,所以除了古老的地坛,还有时刻呵护着他的母亲。母亲总是悄悄地来看他,又不让他发觉,然后又悄悄地离开。

等他母亲去世后,他才懂得那坚韧的意志和无私的爱。书中有这么一句话:”我母亲生前没给我留下过什么隽永的留言,或要我恪守的教诲,只是在她去世后,他艰难的命运,坚忍的意志和豪不张扬的爱,随光阴流转,在我的印象中愈加鲜明深刻。”

史铁生在经历了绝望过后,找到了上帝留给他的另一扇窗。他终于明白,虽然双脚不能动了,但还有双手!最终,他靠着超人的意志力,彻底走出了阴影,这是何等的勇敢和坚韧。

我发现史铁生对生死的见解深刻而独特。作者在苦难的磨砺下,给了生死一个简单的定义:生与死都是命中注定,都是事实。

是的,对生死不必有太多的追究。从本质上来说,应该想想“怎样活下去”“怎么活得更好”。“好”没有明确的定义,全是人们的主观感受,现实对于每一个人来说,不全是痛苦,幸福与痛苦之间,也许就是看待事情的角度的差异。

作者经常在地坛公园看到:小小的蜜蜂、微不足道的蚂蚁、不起眼的瓢虫、一丁点的蝉、小小的露水、令人不屑一顾的小草……它们都在追求生命的价值,实现自己的理想。凡是自然界的事物,从不因为自己的渺小而销声匿迹,从不因为别人不重视而自我轻视,从而放弃生活的信念。而身为“人”的我们,又怎能因一个挫折就轻易地放弃自我?

即使生命只是昙花一现,我们也要把美丽的瞬间留下。所以,我们应该积极乐观地生活,不因挫折而自弃。

崇高母爱之美 子女若似山边草,在母亲心中也象珠宝。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里是加倍了的。母亲对儿子是理解和尊重的。她理解儿子在特殊境遇中的烦躁、任性,用宽恕、顺从给儿子以尊重,心里却承受着超过儿子百倍的痛苦。她兼有痛苦与惊恐,祷求儿子能好好地活下去。

《我与地坛》给人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凄凉而沧桑。它在无形之中,浓缩了人世种种无常,有一种宿命的味道。但是命运的神秘与深奥,时常以无常的形式让人感到困惑迷茫。然而,命运却也洁白如水,一切本是如此,不必多想!

其实,自寻烦恼,远不如漫步夕阳下来得真切,来得美好。

篇3:我与地坛读后感2000字

近日,我常常在阳光大好的午后,细心品读《我与地坛》这本书。一向不喜欢读散文类书籍的我,竟然真真切切的把《我与地坛》这本书看在了心里,而且看的那么如痴如醉。这是史铁生真实的人生经历,是他在经历瘫痪后的所思所想,我想正因史铁生这样的另类人生,才能足够吸引每一位读者,以致使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了它。

年轻的史铁生“在最狂妄的年龄忽的残废了双腿”,这对于他自然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他失望,他愤恨,他变得“暴怒无常”。“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可活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这是史铁生残疾后的抱怨,他埋怨着命运的不公,想着凭什么在他本应奋斗的年纪承受着这样的厄运。其实,我们本不应奢望人生有绝对的公平,公平就如天平的两端,一端付出,另一端才能承载更多的希冀。“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上天选择用这样痛苦的事情来锻炼他的意志,必是知道他有能力担当大任。

如果说双腿瘫痪是上帝对史铁生的考验,那上帝同时又不忍心让这样一位少年去承受如此严峻的考验,她早在400多年前就派来地坛默默守护着史铁生,“我常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地坛从此成为了史铁生的一个重要的朋友,虽无形无声,但却给了史铁生创作的源泉,并为他治愈心灵,悄无声息的一直陪伴在他左右。我想这就是史铁生心灵的栖息地吧。

在与地坛相识的十五年中,史先生见证了地坛四季的变换,并由此常感恩自己的命运(尽管史的命运如此多舛),还相识了风雨无阻坚持来园中的一对夫妇,一位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饮者老头……这些曾在园中出现过的人们引发了史铁生对他们人生的思索,更加深了对逆境人生的理解。人与人之间本来就存在差距,既然“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降临的节日”,大家终点一样,那么在人生的旅途中,不一样的路线只会看到不一样的风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那安静,如今想来,是由于四周和心中的荒旷。一个无措的灵魂,不期而至竟仿佛走回生命的起点。”作者常常会独自一人沉静的思索,想着从插队到现如今的各种事情,想着自己曾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想着病友们的千姿百态,想着朋友们真实的看望,这使得他在饱受病痛折磨的同时不至于太过消沉,甚至还会讨论起自己的梦想——喜欢体育与写作,愿来生有个好身体,以至于会延伸到对自己下辈子的好运设计,写出《好运设计》一文。但谈来谈去终究还是觉得太过容易得来的幸福会遭到贬值,必要的痛苦和磨难会让我们珍惜当下所拥有的一切,最终得出这样的结论:“生命的意义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当我读到这儿时,会情不自禁的点头,表示我对作者的完全同意。最终,在《好运设计》一文中,作者经过一系列的推想,会忽地发现,自己现在或许就是命运的宠儿,也许自己太多的遗憾正是很有分寸的遗憾。这又是多么明智的一句话啊。其实,在我看来,大多数人总会太过矫情,总是不满足于自己的现状,然而一旦环境改变又会感叹起经自己美化包装后的过去,终于使自己闷闷不乐了。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让自己无忧无虑,正如庄子所云,活在当下。这才是最重要的。

细细想来,这世上并不只有史铁生一人在饱受折磨,许许多多的人都在品尝着病痛、残疾、贫穷、衰老等等各种各样的人生滋味,这其中也包含着史铁生的母亲。看着双腿瘫痪的儿子,母亲的心无疑是最痛的,但是她却用一颗坚强的心为儿子撑起了一片天地。当看到儿子行动不便却执意要去那荒芜的地坛公园,母亲怎能不担心,可又能怎样呢,史先生的母亲毕竟不是那种愿意支配儿子命运的人,此刻的她,只能坐在房间里干等。

她知道,儿子去散散心也好,可是她又坐立不安,又只得默默的去公园守候着儿子,但又生怕儿子会发现。哦,这是一位多么慈爱的母亲啊。只可惜当时的史先生陷在痛苦的泥潭里太深,竟在没有发现母亲的爱。只得在母亲去世后才写下这样的话,“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我想,史先生最后悔的事应该就是不曾好好珍惜母亲的爱了吧。人生总是这样。再平衡的过程中总会让你拥有了这件,然后失去了那件。当史铁生渐渐从痛苦中觉醒,却发现母亲早已不在身边。

这一状况跟作家三毛的境遇又是何曾的相似,荷西的意外身亡让三毛终日失魂落魄,竟没有发现父母在那一时间也苍老了许多。或许,经历过悲惨遭遇的人在冷静下来时才能发现亲情的难能可贵吧。但是我希望每个人都不要有“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我常常想如果史铁生不发生这样悲惨的事情,他的命运又该会是怎样的。他会在工厂里做一名小职工,娶妻生子,然后为各种生活琐事所烦心忘记了生命的本真么?如果真是这样,想必又少不了抱怨。可是我知道凡事没有如果,而人生也不过是张单程票,所有走过的经历的,都会成为不可更改的历史。事情既然已经发生,那就必须承受它所带来的后果,无论是史先生本人还是他身边的人。

人生漫漫,往事烟云如歌,也只能存在记忆的光盘中,而未来的时光,又如一条无声的河流,在浩浩荡荡地义无反顾向身后延伸。当年那个烦闷的史铁生已变成自信冷静的大作家。

他的人生也无疑堪称最美,起起伏伏方可构成优美的曲线,也终能发出这样的感悟“恰如庄生梦蝶,当年我在地坛里挥霍光阴曾缕缕诱惑怀疑:我在地坛么?还是地坛在我?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限,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卢梭曾经说过,生活的最有意义的人,并不是年岁活得最大的人,而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史铁生一样能够有些时间来完成对心灵的扣问,那我们也将会拥有最美人生!

篇4: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扶轮问路,那么好手好脚的人,你们可曾向前方迈出过脚步?

不是想说他对生有多么繁密的念想,也不是想说他对死有多么透彻的眺望,更不是想说他对命运有多么不屈不挠的挣扎,那些语句太泛、太虚,对每一个曾被上帝无情摆弄的人都适用。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希望”又有什么用呢?“希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达到的前提下才成立呢”?“希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X片。

我并不认为他是多么坚不可摧的“钢铁人物”,你以为谁都是保尔柯察金?现实的刀片一般的人生,就总是要人痛了,流血了,结疤了,又复痛,复流血,复结疤,只要这血还是温的,还能流动,那么便不必在意它会痛,会流出,这样孤勇,直至最后平静接受它的冰冷与枯竭。

正是由于这“写”,这比言语更为私密,更为透彻,更为生生不息的能力,才使得他的这生,在死的对立面上,永远存在。永远无力,但永远坚韧。

人老了,多靠回忆活着。可是还是一种情况,像他这样的情况,因着回忆随时有无可延续的悲哀,才需要这样提前透支回忆,透支情感,透支热情,若无足够幸运,幸运得不被亲友遗弃、淡忘,那么必将是春水东流的万劫不复。

其实这幸运,未尝不是取决于自己。这生,值得死来敬畏。这生,真实得让每一个健康的人震撼,不得不拷问自己:健康的自己,是否向前方也迈出过脚步?

那前方,便是路远山高,人亡马遥的“零度”。

他的勇气,是不畏惧这“回”,是迎向这“回”,拥抱这“回”。

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篇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5: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谢信,他试图通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己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己,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可以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这里,这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可以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可以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dong,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己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现在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现在,作者有了自己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篇6:我与地坛读后感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篇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大家熟识的伟人。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需要做我们可以却偷懒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8:我与地坛读后感

初读这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篇文章时,我发现,这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残转时,有一个人,正在沿着他的车辙苦苦地寻觅,有一个人,正在希求着苍天使她能够分担儿子的痛楚。但是她的儿子还太年轻,还不懂得生活的意义,还不懂得一位母亲加倍于儿子的痛。于是,这一切,她只有默默地忍受,默默地藏在心里——这个人,注定是活得最苦的母亲。

当他的小说第一次获奖时,当他的生活又一次点起希望的灯火时,她却猝然而去,仿佛她来到这个世上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正如作者所写到的,也许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起了她每天早上早早地起来为我准备好早餐,想起了她周末时还不辞辛劳外出工作,想起了她四处奔波为我买回参考书……难道母亲来到这世上就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最近,母亲对我说他的心脏有些不好,我听了心中不由得大大的吃了一惊,连忙让她多多保重身体。母亲还年轻呀,不会有事的,我暗暗地安慰自己,但是看到母亲日渐憔悴的面庞,日益增多的白发,我还是明白了——她把自己最宝贵的精力都献给了她的儿子呀!

最后,关于“母亲期望作者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就我个人认为,这条路是一条通往幸福与快乐的路。不论做什么,只要能够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活着,这就是每一位母亲对她的孩子最大的渴盼啊!正可谓“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只要孩子能够找到自己的快乐,实现自己的理想,母亲都一定会默默地支持着,无私地奉献着,这也正是“母亲”所最伟大之处!

篇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题目对于我来说并不陌生,对于许多同龄人来说也亦是如此,因为这篇文章在小学初中课本里便有收录,但当我再重新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以前小的时候看这篇文章,压根就没有产生任何的感受。

作者围绕着地坛,用一种平和而坦然的语气叙述着那些与地坛相关的人与事。诉说着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诉说着淡褪了的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同时,对于在地坛里的那对多年来相濡以沫的老夫妇,对于那个热爱歌唱的小伙,对于那个不幸失聪的女孩,作者也用一种旁观者的眼光,静静的在一旁凝望着那一幕幕悄然发生在地坛中的不起眼的故事。就像是这个园子的历史见证者。

很喜欢史铁生那细腻的笔触和那种娓娓道来的口气,没有过分的情感波动和浮夸,也许瘫痪的病痛让他煎熬过,愤恨过,最终认清了,接受了,平静了,形成一种看透了尘世的坦然和从容,那样的一种淡定,便渗透在文笔中了。正因为如此,在那些文字中,时而透露着的睿智,时而又流露出真挚朴实的可爱。人生经历了那么一遭,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生出愤怒和狭隘的情感了,因而就能坦荡荡的,随性表露任何他想表达的东西,大约是如此,才会动人。

篇10:我与地坛读后感

夜了,煮上沸开水,泡一杯香茗,淡淡的清香扑鼻,温润了我干涩的心,走到窗前,依窗远望,黑帷紧紧裹着我的视线。于是轻嗫一口,倍感温馨,母亲的心是我的世界,活在母爱的气息里,我感奋至及。那淡淡的景与缕缕清香交织重叠,再添上史铁生先生巧夺天工之作—《我与地坛》,读来颇有隽永深邃之气。

夜,愈见沉郁而朦胧,不知什么向我招手,带着我打开内心最柔软的情感之门。于是我想哭,可我没有,在这环境之下,只有淡淡如流水般的忧伤,像江南少女缠绵不断,跌宕起伏的情感化作音符在微风中飘散,飘散到内心最深的低谷……

曾记老师说过:世间最伟大的是爱,尤其是母爱。在得知史铁生少量背景资料后,我试着去按照老师要求赏析这篇文章,我怎么开始有能力来体会一个大作家的感情?是共同的感情,将我与作者拉得更近,原来还是感情成为我成熟的催化剂。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向我展露了一份沉郁与厚重的思想感情,深邃而透辟,文笔优美而坦诚,丝毫不乏一个作家的独特视角认识事物的共性。

作者在文中与地坛的关系渗透着看似简单实则极为丰富的感情,地坛中的风风物物,在作者感情的重染下仿佛变得灵气十足的感情,这里有人物与自然的对话;人的感情、思想间的相互碰撞,在第二部分作者贯穿的始终是对母亲诚挚的热爱,对往事的追忆,交织着作者对母亲的理解与对往事的悔恨,对亲情的感悟。

我只能用我乏缺的言语来描述作者复杂的心绪以及深刻的人生启迪。

杯中茶水早尽,唯留苦涩后沁人心脾的甘甜,还有杯子的余温。我静静地驻立在那里,如张爱玲一般的享受清风,还去享受扩大的爱。

也许我没有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那种对大众高尚的爱,也许我没有韩愈《左迁蓝关示侄孙湘》中那种忠贞;也许我将来没有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中那样的豪情壮志,但我有着对母爱的庄严肃敬。呵!我不失望。原来总期望所有美好的事物都被自己占有,而现在已经不再奢求,因为我已经占有了母爱!

篇1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在读到第一、二节的时候,为作者和他的母亲所感动。看到作者的莫大悔恨与痛苦,领悟到平凡的文字中所饱含的深情。我被崇高而伟大的母亲、母爱所折服,同时也不禁联想到自己的母亲,仿佛许多相似的情节荡漾在脑海里,同样刻骨铭心地悔恨浮起在心中,仿佛作者心中的每一点波痕都能够与我产生共鸣,好像作者的每一点细微的思索都曾在自己的脑海中闪现过,平凡而朴实的文字中我看到了一幅幅图画、一幕幕情节。

在第三、四、五这三节里,作者统筹了十五年的光阴与时间,仿佛十五年这漫长、寂寞、充满了痛苦与迷茫的时间只是一个片断,在作者仿佛大彻大悟的平铺直叙下,哀伤更见哀伤、消魂更显消魂,十五年的寂寞的思索与最终的大彻大悟一同融入我的思想,让我悲痛、忧伤、为作者伤心。或许“我比作者更愤怒”,不是因为我没有漫长的时间来悟透这哀伤的平凡的事,而是我无法用平静的心去听作者用平静的心所讲出的故事。我可能永远无法注意到很多事,错过了很多美丽的故事,只我因为没有一颗平静的心,或是没有时间造就一颗平静的心。总之,作者十五的时光造就的感悟是无法被我完整地理解的,它给我的如潮水一样涌上全身的触觉是我无法描摹、无法道得出的。

在第六、七节里,作者叩问内心,对死与生作了艰难而又深遂地思考,作者想活,因为欲望,却非要给他一个理由,作者想要写作,却非要给写作一个理由,因为这理由,他又陷入苦闷与没有出路的思考,思考的最终,他却淡泊了这一切思考,决定随欲而行。作者发现他一直想要摆脱的东西就是——想要给一切找个合理的理由,以便让欲望实行“这思想本身,他终于知道他以往的思考,结果早就定下了,便是他的欲望。而其思索,只是为了让欲望在一个合乎逻辑的、自己能够认可的理由下得以实现的过程!即如此,何必陷入思考的循环,只需坦诚面对内心,面对自己的欲望便可,不需要在自己的内心前寻找掩饰物。

这篇文章的内涵非常深遂,我也只能尽我所能地去理解,但那埋藏的心底的余蕴,会在哪一天里被我突然发现,现在,我只能盼望它早日发芽。

篇1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13: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之所以能写出《我与地坛》这样一篇倾世绝作,我认为是他经历了太大的苦难。正如因癌症16岁就离开人世的轻狂少年子尤所说,人都应该到医院去住一段时间。只有经历了真正的苦难,在一个类似地坛一样清静的境地,人才有可能停下匆匆的脚步,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的遭遇,只有被命运逼到了生命的边缘,人才有可能真正思索人生的意义——生死有何区别,人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怎么面对苦难,怎么自我救赎。史铁生倒是应该感想命运为她安排的苦难,不然,他怎么会对生命的奥秘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怎么会拥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如此深邃的思想、如此隽永的文笔,怎么会活得如此清醒、坦荡?

我没有经历过史铁生经历的深重苦难,当然也不会得到以上他得到的一切。但是,有一种东西,我们共享,全人类共享,那就是欲望。

欲望,是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渴望游戏、渴望零食,是许多人工作后渴望业绩、渴望地位、渴望权力、渴望名声,是每个人渴望亲情、友情、爱情……欲望是对目标、理想实现的渴望,人们为了它而努力追求,它是人前进的动力,是人活下去的动力。

人们用“欲壑难填”形容人的自私、贪婪。确实,因为无限膨胀的欲望,贪官知法犯法,奸商不择手段。但这不是欲望的错,是实现欲望的手段有问题。只要不侵犯到别人实现其欲望的基本权利,追求自己的总没有错。我们不能说要扼制人的欲望,因为“消灭欲望的同时也消灭了人性”,因为人生就是实现目标以满足欲望的过程。

有多少人遁入空门后看破红尘,自杀升天,远至古代的君王,近至现今《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他们失去了人性的最本质——欲望,因此生死对他们而言并无区别。看破红尘的他们认为,人最终难逃一死,人生最终会变为一片虚无。可是他们只看到了人生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人生这个过程的精彩。每个人都在追求结果,但每个人都活在过程中。

目标是我们想象中遥远而美丽的彼岸,而欲望是我们的发动机,让我们有勇气、有力量、有意志与一路上所有的惊涛骇浪搏斗,同时创造出一次美丽的航行。即使彼岸遥不可及,即使彼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好,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欲望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提供强大的动力让我们创造一个人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过程,一旦产生,一旦被经历,就无法被抹去,无法剥夺了。这样,我们面对死亡也不必恐惧,因为人生之过程的精彩不会随着生命的逝去化为乌有,它已融入我们的记忆中,让我们无悔,让我们坦然。

篇14: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一直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作家。在《我与地坛》中,我可以感受到当他双腿瘫痪时,内心的痛苦和走出绝望,找到希望后的明朗、快乐。

如今,生活在大城市里的我们,看似幸福,却仍感到不快乐。学生们说是因为繁重的课业负担;毕业生们说是因为就业压力;工作者说是因为太过繁忙的工作、充满硝烟的职场。买房、买车、物价上涨这一系列生活琐事都让人们与不快乐搭上关系。那我们怎么在原本实苦的人生中寻找快乐?我想史铁生了解得最为透彻。在《我与地坛》中,我们所读到的便是史铁生寻找快乐的道路。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精神的寄托之处,可以让我们放飞思绪,放松身心。史铁生这样写地坛:“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地坛是史铁生的精神寄托之处,他在那里可以尽情的思索,理清纷乱的思绪,窥看自己的心魂。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更需要如此一个地方,让我们休息、思考。城市越发达,竞争也就越激烈,城市中的拥挤、喧嚣让我们越来越精明。可精明并不能让我们寻找到快乐,只有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从而找到快乐的道路。所以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可以寻一处宁静的公园或山清水秀之处作为我们的精神寄托之处。在那里,我们要撇开一切的烦心事,静静地放松,静静地思考,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当你想清楚后,快乐也就离你不远了。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地心态。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多想想快乐的,那人自然而然也会快乐起来。史铁生这样写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

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显而易见,不同的心态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所以,我们想要快乐,就要多想好的一面。我们可以将失败认为是走向成功的一个阶梯,即使是被人骗了,我们也可以将这作为一个人生阅历,它使我们成长、进步,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人都能相信。如此一来,我们似乎找到了快乐。

快乐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但它并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它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从绝望中找到了希望,用笔谱写出生命的动人乐章。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让快乐伴随我们前行,从而谱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动人乐章。

篇15:我与地坛读后感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因为儿子说需要我写读后感。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习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

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心底,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习性不能平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平等交流,在平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

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平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篇16: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整篇文章只能用很小和精炼这五个字来概括了,但却有着与看很多别的书不一样的心情,被史铁生先生对生命的感悟震撼了。

从《合欢树》开始,我已经能感受到史铁生母亲对他儿子的爱,尽管没有深情的说过一句类似“我爱你”很缠绵的话语,尽管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细心地观望,尽管只是在天黑之后会在地坛例出现一个急切寻找着什么的身影,我是真的被这样一句话所震撼“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颖,可那才是世界上真真正正存在的母爱。母亲的突然离世对史铁生的打击是意料之中的巨大,他从那时才开始学会珍惜,学会缅怀母亲对他所付出的一切,或许我应该从中获取些什么了吧,我似乎还记得不久之前我在电话里为了我丢了一本数学书的事情而跟母亲大吵说不关你的事,我似乎还记得母亲为我买回一双保暖但不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我头一甩说不喜欢不穿,我似乎还记得很多很多类似的事情,可是总在做过或者说过之后没有勇气去说一声对不起。

其实第一遍读过之后,我甚至觉得很多很多写景的段落没什么特别的或者说没什么重要的意义,譬如那些蝉鸣的刻画,那个唱歌的小伙子,喝酒的老人,一对恩爱的老夫妻,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弱智可怜的小女孩……但在第二遍读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或许是让他明白、体现他明白生命意义的事物或人物吧。史铁生先生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生与死,到后来掺杂进来的作者的角色三者之间的关系。他笔下富有灵动特点的蝉鸣从侧面也体现了他对生命有着积极向上、充满信心的态度。那个弱智可怜的小女孩好像就是史铁生先生的原型,他和她都有些生理上的残缺,可能他还比她幸运一点,或许作家这个角色让史铁生先生明白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仁慈地为你打开一扇窗的道理。当他又陷入作家这一角色的思考的斗争中时,那个长跑家可能又在适合的时候为他点亮了一盏明灯,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新的希望。

地坛是一个陪伴他走过15个春秋岁月的地方,是一个见证他即将放弃、又站起、再即将放弃、又再站起的地方,是一个让他思考人生意义的地方,是一个他永远会终身铭记的地方。

我想在漫漫的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如这些,如那些,坚持下去,未来很有可能就是有无限的阳光普照着你,生命将开出人生最灿烂最绚丽的花朵,若是放弃,可能永远就不会有翻身再一次站起来的机会,会永远沉沦在历史的长流之中。

篇17:我与地坛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篇名为《我与地坛》的散文,作者是史铁生。对于史铁生,我并没有太多的认识,但读了《我与地坛》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作者的不幸和艰辛。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己曾经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己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己出生,又等到自己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己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后来,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么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己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非常痛苦。她知道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返回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己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终于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后来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篇18: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作者史铁生写的一篇散文。讲了他与地坛的故事。史铁生是一位残疾作家,因为双腿瘫痪而失去了自我,经常一个人摇着轮椅到地坛里,那是地毯就是荒芜的如同一片野地,很少人会来这儿。 史铁生把一天中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在地坛里,在地坛待的时间视乎比家还要多。他那是因为失去了双腿对生活永远的热情渐渐变得绝望,甚至还想到世界上为什么会有他,他的母亲会不会因为有个残疾的儿子而感到难过呢?! 事实说明他的母亲并没有这样子想。“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头发,医院已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放在给作者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了很多钱。她总能找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在这句话中,足够表明了母亲对儿子的在乎。 在作者待在地坛的时候,母亲总是远远地望着他,生怕他除了什么事,直到看到他的身影,母亲悬着的心也就落下了。那天,母亲如同往常帮儿子备好轮椅,看着他消失在自己能看到的范围,还是送作者走的姿势。就像刚刚看着他走时的目光,在家坐立难安,决定去看看(虽说是看,但她从不打扰到他)母亲在哪儿望。

篇19:我与地坛读后感

优良的家风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家风好似雄鹰的双翅,使其能勇敢地搏击长空;家风好似春日和煦的阳光,照耀小苗茁壮成长;家风好似一面明镜,能从你的言行举止中反射出你的个人修养。从某种程度上讲,优良的家风造就崇高的品质。

有许多在优良家风中成就崇高品质的名人的例子(删),林则徐就是其中的一例。林则徐从小就有较高的天赋,其父林宾日便把四岁的林则徐带到塾馆,抱在膝上开始进行启蒙教育。林宾日不但教学极有耐心,而且特别注重身教,据林则徐回忆,他小时从未受过父亲打骂,连大声呵斥都绝少。正是在这样优良的家风的熏陶下,成就了林则徐,使他认清了鸦片对中国国民的危害,发动了虎门销烟,也使它因此成为了民族英雄,林则徐的事迹也就深深地烙刻在了中华儿女的心中。优良的家风造就了林则徐崇高的品质。

吉鸿昌25岁时,父亲病重,即将离开人世。父亲临死时对吉鸿昌说:“当官要清白谦(廉)正,多为天下穷人着想,做官就不许发财。否则,我在九泉之下也不能安眠。”吉鸿昌含泪答应。父亲病逝后,他把“做官不许发财”六字写在瓷碗上,要陶瓷厂仿照成批烧制,把瓷碗分发给所有官兵,并请他们监督。吉鸿昌言行一致,一生清白谦(廉)正,处处为民众。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反对蒋介石的投降政策,奋起抗日。遭反动派杀害,牺牲时年仅39岁。是什么使吉鸿昌一身正气,两袖春风,最终为了自己的祖国而光荣牺牲?是他受到的良好的家风,铸就了吉鸿昌廉洁爱国的崇高品质。

是什么滋润了史铁生的合欢树?是他受到的家风。史铁生19岁无法行走,只能在轮椅上度过自己的余生,他几次想自尽,但他的母亲用乐观的人生态度鼓励史铁生要活出自己的精彩,这使史铁生“站”了起来,创作了《我与地坛》等脍炙人口的佳作,合欢树茁壮地成长起来,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史铁生受到的良好家教,使他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斗争。

费尔巴哈曾说“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是啊,家风能够影响我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就让我们继承家族优良家风,养成好的习惯,造就崇高品质吧!

篇20: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一个阴天里,和学生一起读《我与地坛》,不知为什么,我的心变得沉静了。

仿佛把心交给了史铁生,与他一起在那个不热闹的地坛旁边一待就是十五个春夏秋冬。自己仿佛看穿了什么,渐渐的身子正了,人却变得恍惚不定又庆幸着什么。他的故事占满我的脑子,时不时的就会浮现出儿子与母亲的情感纠纷,我有些乱了。

我渐渐的被大脑支配仿佛自己就是史铁生,悄无声息的进入了那个废弃的古园,好像一切都是那么熟悉,我一次次的和死神对话,站在那颗大树下,望到了母亲找我时脸上的焦急神色。是她用爱唤醒了我沉睡的记忆。而后,一对老夫妻,一位唱歌的青年,弱智女孩和她的哥哥,无数次给我鼓励,给我生命的海洋,给了我重生的机会,坚强地走了过来。

我想对人来说,人生仅此一次,我们难道要随意的去玩弄什么?还是要好好把握。人生难免多坎坷,但这不是能顺理成章认为是逃避的理由,人生何来风平浪静?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磨练,学会心疼自己。尊重生命是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最基本感谢父母的方式。

阳光下母亲与我们共同温暖,风雨中母亲为我们遮挡庇护,史铁生告诉我们人生短暂,珍惜每一份温暖和呵护,珍惜现在。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你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太阳熄灭着走下山去,余辉散满了傍晚的西天。你在朦胧幽静的沉沉暮色中,在野草荒藤肆意蔓延的古园中,看见了自己的心魂,看见了敬仰的园神。

你曾经在轮椅上失魂落魄狼狈不堪,你为着躲避一个世界,而来到另一个世界,古园在沉寂中等待你。

你来到这荒芜的园子里寻觅自己,你在老树下荒草边颓墙旁,静坐观想,窥看自己的心魂。

你在思考人生,思考死亡。对于为何被抛于这世界上来,你曾经疑惑不解,恐慌一圈一圈捆绑了你整颗心。

末了,你终于彻悟: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你的生命由生死组成,一半是生,一半是死。

从你呱呱坠地的一刻起,你开始向死亡迈进。你说了,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你所有的时间,都是从你的生命中剥夺而来,得到多少,也就失去了多少。活过一刻便死去一刻。

人,都是这样一点一点地,慢慢死去。

你知道,生死有别。死是一段路,生是一座桥。上了桥,始终会下桥;下了桥,始终会上路。

你看见园子中自己的车辙旁,竟都是母亲不张扬的脚印。你深知你的母亲爱你,可她猝然上了路时,你心中满是痛悔。

你的长跑家朋友一圈一圈一年一年周而复始地努力,眼见成功就在面前却无法触及,你望他绝望的身影,你是在为命运而叹息吗?

你看到那哥哥照顾着智障的美丽妹妹,你是在感慨生命。她满裙的小灯笼花洒落了一地呀,你的心碎了吗?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罪孽。

你亦清楚,生死无异。想生是欲,想死是望。

你说,人真正的名字叫做欲望。那么,用你的欲去控制你的望,在那个园子里偷偷地写吧。把激情幻化成文字,以笔杆为武器,任你的心魂在自由的天穹下,畅快地吸取生命的养分,用你的欲去战胜你的望。

做个勇敢的人质,做个激情的演员,做个精明的观众。

园神看到的,是你自己用对生的向往救了自己。你还活着,你赢了。

园神说:这不是别的,这是你的福址

生死来来往往,岁月依旧。

你记得又忘了。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我亦看到了时间,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园神啊,这原来也是我的罪孽与福址。

篇21:我与地坛读后感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这是《我与地坛》的开始。这本书是史铁生的著作,讲述了史铁生在那园子里(地坛)所发生的事、所想的东西,以及对生活的感悟……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刻延伸,我们生来孤单,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刻国破碎面成片断。“这又是一句《我与地坛》里的话,在轻轻的、淡淡的笔墨中,它似乎轻如鸿毛,又似乎重于泰山。这一句句普通、简短的话语,好像不值得一提,可它们诉说了一个人的故事,一个悲伤中透着欢乐的故事,把它们串在一齐就成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人简单却艰难的一生。

“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而又喧嚣的光线里,我开始想写点什么……”,孤独,那里有孤独,也有期望,史铁生也幻想过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和我们一样有不可完成的心愿,就像一个瘫痪了的人突然站起来,开始跑步那样荒谬。但这个心愿从来没有破灭过,史铁生用自己的著作“走路”,他的成就足以让他“飞”上蓝天,看着人间的一事、一物。

“我期望即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好处的灵魂,前者能够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务必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正因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你的梦想是什么?这是简单又朴素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永远不一,我的梦想和史铁生一样当一个作家,感悟人生,为孩子们写出最美的故事,领着他们走上成功的道路。对于有些人来说,梦想是一个不足一提的事,在他们眼里梦想只是一个梦,一个不会实现的虚幻的梦。你们可曾想过,没有目标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在它身后发奋、奋斗,即使梦想最终没有实现,但你也成功了,回过头看去,在你流过的汗水、洒下血痕的地方,是否有你的成就?

《我与地坛》讲述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平凡的人生。在字里行间中透着忧伤,在忧伤中有着另一种感情——欢乐。在它的指引下我们会向着梦想前行,过我们这简单而复杂的一生。

篇22:我与地坛读后感

每次看史铁生的文字总是不能自已地泪如雨下。也许是他对生命和生活的淡然处之打动了我,也许是他在撕心裂肺的绝望后燃起生生不息的希望感染了我,也许是他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深地震撼了我…… 史铁生,他的存在,总有一处渲染到我的生命。

看他的文章,就像是面对面地在听他在倾诉,很平淡无奇的语气,像是在讲述一个与自己无关的很久远的老故事。看着眼前的文字,似乎就像是看到他那张从容淡然的脸一样,内心平静却又无法平静地汹涌澎湃。他用平淡无奇的语气把我带进他的回忆里,又用戏谑动情轻松的把人从他的故事里牵引出来。然而,我却一次又一次地陷进他的过往里,难以走出。在他身上,我总是容易想到这样一句话“当我在抱怨我的鞋子不够漂亮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街角的小女孩没有脚。”看吧,这样是不是觉得自己还是备受上帝宠爱的。可是这样愚昧的自我安慰往往不能满足我贪婪的内心。我也想像他那样成功闪耀;我也想像他那样内心平和波澜不惊;我也想像他那样能用文字打动人,激励人……然,这些我都做不到,是不是太失败太不幸。这样的问题在他身上我看到了答案。因为我还有爱我的母亲,她还能看着我闹,听着我笑。不管我有多糟糕,她依然不会否认我半句。她也一直是希望我能安然过生活,仅此而已。就像史铁生的母亲从来不指望他有多成功一样,只要他好好活着,所有的苦难她来承担。我常常想,比起他的病痛,他最大的遗憾,悔恨,悲痛,便是他母亲的突然离开。

他在很多文章里提到他的母亲。《我与地坛》、《合欢树》、《秋天的怀念》......那么多的文字里,除了描述他那不安分的内心,暴躁的脾气,虔诚的祈祷,安然地接受或不甘地挣扎,更多的就是对母亲的追悔。生病初期,他把对人生无望的茫然;对生命无常的绝望;对上帝不公的控诉变本加厉地把气撒在母亲身上。以至于母亲的突然离开让他更悲伤无措。他肯定恨极了他的母亲。因为她走得太早;因为他还没来得及淡然对母亲说话对她笑;还没来得及骄傲地对她说一句:看,我虽然没有了双腿,可我依然为自己碰撞出来一条路。他肯定也恨极了自己,为什么觉悟那么迟。为什么没有好好对她。为什么不能早一些让她看到自己可以好好活着。

尽管有那么多的悔恨,那么多的不甘,那么多的祈祷,他却不会再宣泄不满了。他学会了在被命运玩弄这一出戏里,反转演出,跟命运玩闹得很好。在他的《好运设计》里,他用诙谐的语句把人生设计得一帆风顺。健康的体魄,聪明的头脑,姣好的容貌,学业事业风生水起。这是不是我们所有人想要的美好人生。这样的幸福会不会使自己心灵安定。不能吧。因为不能,他又设计了种种小痛苦或小困难,克服之后,才有了苦尽甜来的踏实的幸福感。生活里是不是顺顺利利得到自己想要的才会有幸福感呢。很显然,并不是。在他能淡然接受这样的困顿之后,还能以这种积极乐观的诙谐来引导我们好好生活,好好看待挫败,不公,生活,生命。

“他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明朗和欢乐;他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心……”像是在他的文字里得到了重生一样,我又在绝望的内心里生燃起了新的力量。我想这也是自己为什么那么留恋他的原因。

篇23: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一部平和而又富有哲理的散文集,这里面,有他对地坛细致入微的观察,有对母亲深切的怀念,有对芸芸众生的记录,也有对于生死的思考与感悟。“死是一件无须乎着急去做的事,是一件无论怎样耽搁也不会错过的事。”在生与死的问题上,他看得比谁都透彻,无须纠结,无须着急。我们无法做到感同身受,却能从他的文字里不断汲取积极向上的力量。不管过去如何,前路如何,试着活下去。

史铁生的身世,相对是比较坎坷的,他生于1951年,1972年双腿瘫痪,1981年患肾病,1998年被确认为尿毒症,2010年因突发脑溢血去世。上帝仿佛跟他打了个赌,不断地试探着他能不能更坚强地活下去。他自己也说,“我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也以同样的耐心和方式想过我为什么要出生”,最终他告诉自己,“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件必然会降临的节目。”这些话,饱含着常人所不可及的智慧。生不容辩驳,那就无须纠结;死必会降临,那就无须着急。在生与死面前,上帝绝不会抛弃任何一个人。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个评价,就说以烧水来打比方,普通人可能也会去思考生命,但他们只能烧到五、六十度,顶多到七、八十度,而有那么多缺失性体验的史铁生,把这壶水烧开了,他烧到了一百度。但生死这个问题太大了,也太难以捉摸,感同身受是做不到的,仅靠想象也不可以。可能真的是,唯有真正走到那一步,才会有这样的思考,所谓“不平而鸣”、“发愤著书”,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而我们,只能用自己浅薄的语言来讴歌我们所能看到的史铁生的伟大。

人们喜欢用"向死而生"这个词来形容他,说一个人的身体若无法行走,那他的灵魂一定走得很远。但如果仔细读一读他的文章,看看他的经历,就知道他的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他只是用很平和很平淡的语言来记录生命,心里却也憋着一股劲,也在心底与生命作着抗争。但命运对于他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们不好说他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但他却劝说着自己接受苦难: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每次读到这句话,心里就会“砰”地触动一下。很难从某种意义上对这句话做个阐释,但却总在冥冥之中从中得到一些鼓舞的力量。不是“算了吧”,而是“再拼一把吧”。生命的起点如何,已经摆在面前,我们无法改变,我们能做的,就是“怎么活”。至于要怎么活,需要时间来给出答案,也需要我们自己来给出一个结尾。

曾经看过一个小故事,我以前只把它当做鸡汤文。一位年轻人去找一位老人算命运,老人一一指出他手中的生命线、爱情线、智慧线、命运线,接着让他握紧了手,并问年轻人:你的命运在哪里?年轻人不以自主地回答:我手里握着啊。老人笑而不语,年轻人顿悟而去。以前总把它当做一篇鸡汤文来看,但日复一日,对这个故事的敬佩却越来越多。以后的我们,可能并不会一帆风顺,可能会遇到我们目前想象不到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在短暂的情绪失控后坦然去面对。我们来到这个世上,总有一天是要回去的,在这里的每一天都是赚的,为什么不好好地再活一活,为什么不精彩地过呢?

每读一次,便又获得全新的力量。

篇24: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之所以能写出《我与地坛》这样一篇倾世绝作,我认为是他经历了太大的苦难。正如因癌症16岁就离开人世的轻狂少年子尤所说,人都应该到医院去住一段时间。只有经历了真正的苦难,在一个类似地坛一样清静的境地,人才有可能停下匆匆的脚步,反省一下自己曾经的遭遇,只有被命运逼到了生命的边缘,人才有可能真正思索人生的意义——生死有何区别,人为什么活着,应该怎样活,怎么面对苦难,怎么自我救赎。史铁生倒是应该感想命运为她安排的苦难,不然,他怎么会对生命的奥秘有如此深刻的理解,怎么会拥有如此博大的胸怀、如此深邃的思想、如此隽永的文笔,怎么会活得如此清醒、坦荡?

我没有经历过史铁生经历的深重苦难,当然也不会得到以上他得到的一切。但是,有一种东西,我们共享,全人类共享,那就是欲望。

欲望,是孩子小时候渴望长大、渴望游戏、渴望零食,是许多人工作后渴望业绩、渴望地位、渴望权力、渴望名声,是每个人渴望亲情、友情、爱情……欲望是对目标、理想实现的渴望,人们为了它而努力追求,它是人前进的动力,是人活下去的动力。

人们用“欲壑难填”形容人的自私、贪婪。确实,因为无限膨胀的欲望,知法犯法,奸商不择手段。但这不是欲望的错,是实现欲望的手段有问题。只要不侵犯到别人实现其欲望的基本权利,追求自己的总没有错。我们不能说要扼制人的欲望,因为“消灭欲望的同时也消灭了人性”,因为人生就是实现目标以满足欲望的过程。

有多少人遁入空门后看破红尘,自杀升天,远至古代的君王,近至现今《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扮演者。他们失去了人性的最本质——欲望,因此生死对他们而言并无区别。看破红尘的他们认为,人最终难逃一死,人生最终会变为一片虚无。可是他们只看到了人生的结果,而没有看到人生这个过程的精彩。每个人都在追求结果,但每个人都活在过程中。

目标是我们想象中遥远而美丽的彼岸,而欲望是我们的发动机,让我们有勇气、有力量、有意志与一路上所有的惊涛骇浪搏斗,同时创造出一次美丽的航行。即使彼岸遥不可及,即使彼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好,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欲望已经完成了它的使命——提供强大的动力让我们创造一个人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这个属于我们自己的过程,一旦产生,一旦被经历,就无法被抹去,无法剥夺了。这样,我们面对死亡也不必恐惧,因为人生之过程的精彩不会随着生命的逝去化为乌有,它已融入我们的记忆中,让我们无悔,让我们坦然。

篇25: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一直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作家。在《我与地坛》中,我可以感受到当他双腿瘫痪时,内心的痛苦和走出绝望,找到希望后的明朗、快乐。

如今,生活在大城市里的我们,看似幸福,却仍感到不快乐。学生们说是因为繁重的课业负担;毕业生们说是因为就业压力;工作者说是因为太过繁忙的工作、充满硝烟的职场。买房、买车、物价上涨这一系列生活琐事都让人们与不快乐搭上关系。那我们怎么在原本实苦的人生中寻找快乐?我想史铁生了解得最为透彻。在《我与地坛》中,我们所读到的便是史铁生寻找快乐的道路。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精神的寄托之处,可以让我们放飞思绪,放松身心。史铁生这样写地坛:“在人口密集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地坛是史铁生的精神寄托之处,他在那里可以尽情的思索,理清纷乱的思绪,窥看自己的心魂。

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更需要如此一个地方,让我们休息、思考。城市越发达,竞争也就越激烈,城市中的拥挤、喧嚣让我们越来越精明。可精明并不能让我们寻找到快乐,只有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从而找到快乐的道路。所以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可以寻一处宁静的公园或山清水秀之处作为我们的精神寄托之处。在那里,我们要撇开一切的烦心事,静静地放松,静静地思考,我们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当你想清楚后,快乐也就离你不远了。

寻找快乐,我们需要一个积极地心态。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多想想快乐的,那人自然而然也会快乐起来。史铁生这样写道:“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过之后,我安心多了,眼前的一切不再那么可怕。比如你

起早熬夜准备考试的时候,忽然想起有一个长长的假期在前面等待你,你会不会觉得轻松一点?并且庆幸并且感激这样的安排?”显而易见,不同的心态对我们的影响真的很大。所以,我们想要快乐,就要多想好的一面。我们可以将失败认为是走向成功的一个阶梯,即使是被人骗了,我们也可以将这作为一个人生阅历,它使我们成长、进步,告诉我们不是所有人都能相信。如此一来,我们似乎找到了快乐。

快乐是每个人都想拥有的,但它并不会永远伴随我们,它要靠我们自己去寻找。《我与地坛》中史铁生从绝望中找到了希望,用笔谱写出生命的动人乐章。我们也可以像他一样寻找到属于自己的快乐,让快乐伴随我们前行,从而谱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动人乐章。

篇26:我与地坛读后感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习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

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心底,孩子的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习性不能平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平等交流,在平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

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平常心,一种平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篇27: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整篇文章只能用很小和精炼这五个字来概括了,但却有着与看很多别的书不一样的心情,被史铁生先生对生命的感悟震撼了。

从《合欢树》开始,我已经能感受到史铁生母亲对他儿子的爱,尽管没有深情的说过一句类似“我爱你”很缠绵的话语,尽管只是在他出门的时候细心地观望,尽管只是在天黑之后会在地坛例出现一个急切寻找着什么的身影,我是真的被这样一句话所震撼“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颖,可那才是世界上真真正正存在的母爱。

母亲的突然离世对史铁生的打击是意料之中的巨大,他从那时才开始学会珍惜,学会缅怀母亲对他所付出的一切,或许我应该从中获取些什么了吧,我似乎还记得不久之前我在电话里为了我丢了一本数学书的事情而跟母亲大吵说不关你的事,我似乎还记得母亲为我买回一双保暖但不好看的衣服的时候我头一甩说不喜欢不穿,我似乎还记得很多很多类似的事情,可是总在做过或者说过之后没有勇气去说一声对不起。

其实第一遍读过之后,我甚至觉得很多很多写景的段落没什么特别的或者说没什么重要的意义,譬如那些蝉鸣的刻画,那个唱歌的小伙子,喝酒的老人,一对恩爱的老夫妻,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可怜的小女孩……但在第二遍读的时候才发现这些或许是让他明白、体现他明白生命意义的事物或人物吧。史铁生先生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生与死,到后来掺杂进来的作者的角色三者之间的关系。他笔下富有灵动特点的蝉鸣从侧面也体现了他对生命有着积极向上、充满信心的态度。那个可怜的小女孩好像就是史铁生先生的原型,他和她都有些生理上的残缺,可能他还比她幸运一点,或许作家这个角色让史铁生先生明白了上帝在为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仁慈地为你打开一扇窗的道理。当他又陷入作家这一角色的思考的斗争中时,那个长跑家可能又在适合的时候为他点亮了一盏明灯,让他重新燃起对生活新的希望。

地坛是一个陪伴他走过15个春秋岁月的地方,是一个见证他即将放弃、又站起、再即将放弃、又再站起的地方,是一个让他思考人生意义的地方,是一个他永远会终身铭记的地方。

我想在漫漫的人生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如这些,如那些,坚持下去,未来很有可能就是有无限的阳光普照着你,生命将开出人生最灿烂最绚丽的花朵,若是放弃,可能永远就不会有翻身再一次站起来的机会,会永远沉沦在历史的长流之中。

篇28:我与地坛读后感

散文记叙了作者从青年到中年时自我以往经历过的一些事。他先讲了那座令自我毕生难忘的“伴侣”——地坛。这是座被弃废的古园,作者的家就在旁边。作者总是认为这是一种缘分——地坛等着自我出生,又等到自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时猛地残废了双腿。

残废对作者来说,无疑是一大打击。在那段阴暗的日子里,地坛成了作者第二个家。作者经常在地坛里苦思冥想,自我为什么要出生已颓废到极点的作者甚至想过死。之后,作者又想通了关于出生的问题,他安心下来,不再为生和死烦恼。

接下来就是怎样活的生存问题了,作者又天天去地坛,在老树下或荒草或颓墙旁,去默坐,去呆想,去窥看自我的灵魂。常常一坐,作者就坐了好多个时辰。那段时间,作者的母亲变得十分痛苦。她明白把作者闷在家里结果会更糟,可又担心作者独自一人在地坛里想些什么。有一次,作者发现忘带了什么东西,又回到到家。作者发现母亲依旧是一副送自我走得动作。只是,那时作者并没有发现母亲的痛苦与煎熬。等到母亲逝世后,作者才从母亲的一句话中体会到:“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作者最终明白,这句话其实是母亲的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可惜,这时母亲已永远离开了作者。

在后面的时间里,作者又先先后后地遇到了一些人。每遇到一个人,作者都有不一样的感触。在这漫长的期间里,作者又想到了生存问题。于是,他开始动手写作。在他正写得热火朝天时,他却又想到死的问题。一个朋友对作者说:“你不能死,还得写呢,还有好多好作品等着你去写呢。”因为这句话,作者又想通了问题。他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

史铁生这场经历真是令我印象深刻,他在绝望中自暴自弃,之后又醒悟过来。看似简单的过程却给作者带来了无限的烦恼和痛苦。作者身上那股永不言败的精神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篇29: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的黄金时代很幸运的读到了史铁生的书,在我初中的语文课本上曾有过他的文章,可当时毕竟年少,没有读懂。此刻的我处于一个不懂愁却强说着愁的年纪,天天忧郁着,但偶然之间读到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猝不及防地被他深沉的情感所淹没。

翻开《我与地坛》,我对自我说好好看吧。看看那些被时光所剥蚀的浮夸的琉璃,看看那些被风霜所淡褪的朱红,看看那些依旧苍幽的古柏……他的文字是如此的干净,而他的思想又是如此的坦荡,就像他所说的:“可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散烈烈朝晖之时。”

命运虽然是如此的不公,却没有击跨强者。我本无法想象,他怎能如此坦荡回望“生”的事实,又磊落地应对“死”的结果。而我又似乎明白,也许经历命运不公的打击,才能够变得坚强不屈吧。

我们谁不是带着一颗脆弱的心来到了这个世界呢,此刻的我们看一切都是完美的,经历了懵懂无知的少年,我们正处于热血的青年,在象牙塔中的我们不谙世事,读后感.看外面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春般的花红柳绿。当我们走出塔去,才发现命运的不公。外面的世界虽然精彩,但外面的世界是如此残酷,命运反复无常,人生路漫漫,荆棘密布,人生终会走向孤独,与命运抗争,你不必须干过上帝。可是我们不与命运抗争就会成为命运的奴隶。

与命运抗争,做一个斗士吧。正如史铁生所说的:“若这路不能再用腿去趟,便用笔去找。”这是属于他的抗争,我们也应当像一个斗士一样,不甘于平凡,不向绝望低头,追求人生的至真,追求超脱命运的梦想,就像我自我一样,种种原因来到了一个荒芜的沙丘,不甘于被风沙掩埋,所以去反抗命运让沙丘变成一个绿洲。不甘于命运,与命运斗争,或许仅有那些正在反抗的心灵才会明白,何谓斗士的意义。

向死而生,爱这个世界吧。不论这个世界做了什么,我们始终要爱这个世界一切完美的事物。爱这并不完美的人生,不论未来的路通往何方,珍惜当下,活在当下欢乐幸福也好,痛苦折磨也罢,认真享受这个属于你我的世界,拼命抓住生命那道微弱的亮光。

黄金时代的你我,幸运的生活在当下,我们青春韶华,我们经得住命运的磨砺,用我们的真诚和坦然去应对命运吧,至少我们行走在这世间,不畏黑暗,不觉羞愧。

篇30:我与地坛读后感

夜了,煮上沸开水,泡一杯香茗,淡淡的清香扑鼻,温润了我干涩的心,走到窗前,依窗远望,黑帷紧紧裹着我的视线。于是轻嗫一口,倍感温馨,母亲的心是我的世界,活在母爱的气息里,我感奋至及。那淡淡的景与缕缕清香交织重叠,再添上史铁生先生巧夺天工之作—《我与地坛》,读来颇有隽永深邃之气。

夜,愈见沉郁而朦胧,不知什么向我招手,带着我打开内心最柔软的情感之门。于是我想哭,可我没有,在这环境之下,仅有淡淡如流水般的忧伤,像江南少女缠绵不断,跌宕起伏的情感化作音符在微风中飘散,飘散到内心最深的低谷……

曾记教师说过:世间最伟大的是爱,尤其是母爱。在得知史铁生少量背景资料后,我试着去按照教师要求赏析这篇文章,我怎样开始有本事来体会一个大作家的感情是共同的感情,将我与作者拉得更近,原先还是感情成为我成熟的催化剂。

在《我与地坛》中,作者向我展露了一份沉郁与厚重的思想感情,深邃而透辟,文笔优美而坦诚,丝毫不乏一个作家的独特视角认识事物的共性。

作者在文中与地坛的关系渗透着看似简单实则极为丰富的感情,地坛中的风风物物,在作者感情的重染下仿佛变得灵气十足的感情,那里有人物与自然的对话;人的感情、思想间的相互碰撞,在第二部分作者贯穿的始终是对母亲诚挚的热爱,对往事的追忆,交织着作者对母亲的理解与对往事的悔恨,对亲情的感悟。

我只能用我乏缺的言语来描述作者复杂的心绪以及深刻的人生启迪。

杯中茶水早尽,唯留苦涩后沁人心脾的甘甜,还有杯子的余温。我静静地驻立在那里,如张爱玲一般的享受清风,还去享受扩大的爱。

也许我没有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那种对大众高尚的爱,也许我没有韩愈《左迁蓝关示侄孙湘》中那种忠贞;也许我将来没有李白《南陵别儿童入京》中那样的豪情壮志,但我有着对母爱的庄严肃敬。呵!我不失望。原先总期望所有完美的事物都被自我占有,而此刻已经不再奢求,因为我已经占有了母爱!

篇31: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读《我与地坛》时,我仿佛不是在读书,而是在倾听一位知己细细地讲述他的故事,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这篇散文给我的感受是: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母亲是伟大的,同时也是痛苦的。“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是加倍的。”她应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突然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在期待,期待自我的儿子能从困境中走出来,期待自我的儿子能像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她甚至为了自我的儿子在心灵上能有一份宽慰与自由,她不惜自我忍受心灵与肉体上的双倍痛苦。她对儿子的爱,也仅有天底下的母亲能够体会。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期望能给母亲一个小小的安慰,哪怕是让她有一个淡淡的微笑,也心满意足了。可是,她却不在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这让史铁生的心里是何等的失落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珍贵的东西叫幸福,它看不见,摸不着,却一向在你的身边。有的人认为幸福是荣誉,是金钱,是权力,而我认为,幸福是母亲对你深深的爱。

经过阅读《我与地坛》,我也深深的反思了自我对***种种不对。写作业时,妈妈让我身体要挺直,肩膀不要一高一低,我总是会反驳一句:这跟您有什么关系;暑假里,我每一天都吃冰条,妈妈说,女孩子冰条吃多了对身体发育不好。可我还是趁您上班了,偷偷吃。我还记得许多这类的事,可是在做过之后没有勇气对您说对不起。妈妈,我爱您!是您给了我一个充满爱与奇迹的世界;是您在我身边不断的督促,鼓励我去勇敢地放飞自我的梦想;是您给我自信,让我微笑着去应对生活。

篇32:我与地坛读后感

在我看来,这篇文章是作者发给人生的一封感激信,他试图经过这次写作来回顾自我以往的生活,尤其是双腿残废之后,那段艰难的岁月,陪伴他的人或物。作者是幸运的人,当时的情景很容易就能够联想到,二十出头的青年,意气风发,正是大展才华,挥洒青春的年纪,就这样瘫了,出行不方便那到是次要,而在内心的愤慨与寂寥是常人无法体会的,于是他暴戾,阴郁。

然而,他的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努力的克制自我,于是他遇到了地坛,也能够说是地坛找到了他,亘古不变的景象转化为内心的震撼,遍地的萧条,却让内心孤独的他找到了心灵的家园,于是他爱上了那里,那里的一切仿佛是专门为他设计的,宁静,空旷,没有人来打搅,他能够静静的坐在那,抑或看书抑或发呆,于是,先前的躁动便被地坛这宽宏的大气所吞噬,能够说,这使心灵的沉淀。

可叹的是,作者忘记了,他不是弃儿,在他痛苦的时候还有一个人比他更痛苦,那就是他的母亲,年轻却饱受苦难的儿子,行动不方便,内心暴动,烦躁,却偏偏一个人去了那荒芜的地坛,作为母亲,怎能不担心,但只能待在房间干等,内心的煎熬却在激烈的进行,她没有错,但此刻却在默默忍受儿子给自我的惩罚,母爱是宽容的,儿子的安全才是她此刻最担心的。

回忆过往,当年那个自暴自弃的少年已经长大,于是他缅怀着那段时光,在那艰难岁月中对生命的理解,以及母亲给予的关爱与启发,地坛里他自省,弥漫着浓郁的人生况味,但那只说明过去,此刻,作者有了自我的理解:幸福之路永远掌握在自我手中。

篇33: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几天抽空读了《我与地坛》。其实高中时候就读过几次,但是多年过去印象已经十分模糊,现在重读几乎和读一篇全新的文章一样。

人的命运的不可预测的。心与坟墓,生命最终的归宿。死的事情无须着急,来到世上,死是唯一确定的结果,也是迟早到来的结局,不能拒绝也无可逃避。剩下就是怎样活的问题,怎样活,活着干什么?作者说这不是一下子能想透的,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多久,就像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以前的我也曾经多次思考生活的意义,如蹒跚学步的儿童,在自己的脑中反复寻找一条不存在的坦途。沉迷寻找一个无解问题的答案,让内向的我变得更加木讷。发呆成了我经常做的事情,不是发呆就是假装发呆。假装发呆,逃避这谜一样的生活。专注于生活的问题而忽略了生活的本身,终于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幼稚的以为找到了生活的答案就是找到了生活,买椟还珠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吧。

作者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突然瘫痪,后数年又遭遇了母亲离世、恶疾复发,一次次打击几乎让他失去了生的勇气。生命中的魔鬼总会突然出现,让你的骄傲变成失落,让失落的你变得更加失落。无论是谁,遭遇这样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同情的。而那些能在不幸灾难后更加坚强生活的人,更值得我们敬佩。

读到这些我有一丝庆幸,自己三十多年来,虽然活得并不精彩,但好歹还没有碰到过什么灾难。在庆幸的背后,又十分惭愧。三十多年,一万多个日夜,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头脑空洞不接地气,双手孱弱缺乏行动。苍白太苍白。在一天天的重复中,消磨掉所有的冲动和憧憬。一生碌碌无为,到头又安慰自己平凡难能可贵。

读过《匆匆》,也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依然不知道人的一生改怎样度过。只是再也不想这样过。死亡不可避免,离开世界前,最好留一点痕迹在人间。

篇34: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35: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普希金(后记)

篇36: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为什么要活着?

这是整篇文章中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因为人的欲望,想要活着,不想错过那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但人不能消灭欲望,因为消灭人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欲望。

史铁生觉得,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有些人怕活着,但这并不代表不想活着。人是为了欲望而活。

我却有另一个观点。

我觉得,人是为了责任而活。

一个孩子的出生,往往会使一个家庭充满希望与欢喜,因为孩子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于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人就开始有了责任,一个回应家人期望的责任。

孩子渐渐长大,会有朋友,有老师,结交形形色色的人,在别人心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是许多人时间轴中一个转动的齿轮。如果有一天,这枚齿轮停止了转动,若齿轮是小的,就不会影响到整个时间轴的运转,若齿轮是大的,那么整个时间轴都会难以转动,若齿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整个时间轴就有可能崩溃。

所以,人是为了责任而活。为了不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伤心。

看到许多小说中,主角无数次面临险境,面临死亡,但总可以从死神的魔爪下逃出生天。每到这种情节,读者都会说咱有主角光环咱怕谁,可若真看到那部小说中主角写死了,就会觉得喉咙里像是哽住了一样,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期待着作者神来一笔,将死去的人物在写活过来。

读者尚是如此,那么那些小说中主角的朋友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一个主角死了,要不复活,要不整个故事就结束在一片压抑的悲伤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

篇37: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篇38: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篇3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4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41:我与地坛读后感

“最后的练习是沿悬崖行走,梦里我听见,灵魂像一只飞虻在窗户那儿嗡嗡作响,在颤动的阳光里边舞边唱,眺望就是回想。”似是于恍惚之间,白日唯唯诺诺地隐去,夜色张牙舞爪着降临。此时,夜黑暗得无比苍凉。二十一岁便瘫痪在轮椅之上,这样的史铁生也许不幸,但幸好,他还有地坛。这一生,便有了寄托之所。

那是第一次,一个孤独的灵魂与一个孤独的荒园碰撞。史铁生先生,二十一岁那年进了医院,没有死却再也不能站立行走,对未来充满恐惧又怀着希望。地坛,一段孤寂的历史,历经四百多年的风霜,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被剥蚀,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已经褪淡,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

这两者的相遇似乎有些宿命的味道:地坛似乎是专为史铁生而设,为他历经了这四百年的孤独,为这样一个失魂落魄的人准备好了这一切。让史铁生能在其中或呆坐,或呆想,可以推开耳边的嘈杂理一理纷乱的思绪,去窥看自己的心魂。

这么一个长满荒草的废殿颓檐,仿佛一只温柔的大手,从先生的痛楚之处轻轻绕过,细细触摸,滋润平每一条皱褶,而后带来了澄明的希望。这地坛里又最纯澈的自然之景,有相依相偎的夫妻二人,有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有漂亮却弱智的女孩和守护着她的哥哥。当一份孤独与另一份孤独相逢,两份孤独的相依相偎,让结果却变得温暖起来。可是究竟是什么让地坛有了如此力量,将一个二十一岁高位截瘫的小伙子哺育成了一代大家?

然后,先生写道“我想那就不必去地坛中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我终于找到了答案,先生所说的“我与地坛”绝非那样一个荒芜破落的古建筑群,或者说绝不仅仅是那样。地坛,该是先生心中的地坛。史铁生参悟了地坛上的每一寸景物,以轮椅上的坐姿,谛听亘古不变的古柏诉说生命之渺小,苦痛之微不足道;仰望盘醒的燕蝶,诉说生命的奇妙。凝视残垣断瓦,看它们展示历史的风尘与博大。从它们这幼小却伟大而神性的景物中,先生有所明悟,构造出自己心中的地坛,豁然开朗。当人的心胸如地坛般宽阔,所有的痛苦一定无处遁形。

万幸,他还有母亲,有着世上最博大的关怀和爱。

一个长到二十一岁忽然瘫痪的儿子——她惟一的儿子,这样的母亲注定是最艰难的母亲,可这样的绝境恰恰练就了最刚强的母亲。为了治好儿子残疾的腿,她四处奔波,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弄来些稀奇古怪的药。吃洗喝敷熏灸,她虔诚地抱着希望“再试一次”“又是再试一次”。为了给儿子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她跑遍各处机关,陪进笑颜,卑躬屈膝,还有顾及和忍受儿子不定时的歇斯底里。她最担心的该是儿子的心理状态,当儿子不在家时,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安,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当儿子逾期未归时,她又怎样焦躁地找寻着,正应了那一句“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她若知儿子为了她那句“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有多勇敢,多顽强,也一定会万分欣慰吧。

至少,先生还有梦想,有矢志不移的信仰。他写道:“凭心神去追回被冷淡的梦想,风吹雨洒,会看见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

不错的,天堂尚远,而梦想未变。于是,他开始坚持,开始沉淀,于是,他振作精神,执起笔来撞开一条生路——一条救赎之路。愈沉淀,愈是清明澄澈,仿佛原本急不可耐的生命是一杯混入了泥沙的水,可只要将其静置,泥石沙硕便会一点一点地沉入杯底,最终得到的是上层一尘不染的清水心境。这时的史铁生,已能用坐在轮椅中这更低的姿态去观赏地坛内外平凡却伟大的人,以一个生活智者的身份传递着一剂又一剂生活的良药。在这大千世界前,先生始终微笑着。

“谁说我没有死过?出生以前,太阳,已无数次起落,悠久的时光又被悠久的虚芜所吞没,又以我生命的名义,卷土重来。”我们一定都曾迷惘而不知所措,踽踽自由地夜行,那便去吧。去向往的地方,去光明的地方。因为万幸还有寄托、爱与梦想。那便去一切心魂由衷的所在。

篇4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43: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

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篇44: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4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亲情的歌颂。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失去了双腿。这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他头上,在经历了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弱智的女孩……无数次给作者鼓励和感动的人创造了一片生命的森林,作者在这里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过来。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懂得热爱生命,重视生活的磨练,体验友爱、负责、学会珍惜自己,省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最起码的责任;尊重生命,是一个生命对他的母亲的敬重。

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让我想到母亲坐在灯下为我织毛衣,深夜里为我掖被子的情景,我们应该懂得亲情。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为了自己的孩子,默默奉献着自己的一生,她为我们这些孩子做的太多了,而我们又能为母亲做些什么呢?

很多东西失去后才懂得珍惜,但有时已经晚了。对待自己的父母更是如此。父母在身边的时候,对他们好一点,狼有反哺之事,何况人呢?父母在乎的也不是你对他们多好,而是希望你过得好。文中作者多次问到:“我为什么要活着?”我在自己内心深处回答的是:为了母亲,为了亲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自己未尽的责任。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

篇46: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

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

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篇47:我与地坛读后感

作者是史铁生,《我与地坛》是他的散文代表作。

由于作者“活到最狂妄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他深刻体会到了人生中隐藏着的常人感受不到的痛苦。面对如此从未经历过的痛苦,作者勇敢地选择了积极的面对它,并开始思考人生,思考生命。

“只是到了这时候,纷纭的往事才在我眼前幻现得清晰,母亲的苦难与伟大在我心中渗透得彻底。”只有到了那最关键的一刻,人的心才会有所觉悟,但是到了那时,一切都晚了,我们已无力挽回。

对每个人而言,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们应该要学会积极地、好好地把握它。对于每一堂课,每一次任务,每一项作业,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它,而不是刻意地去躲避。选择逃避,总有一天你会为此流出悔恨的泪水!

死对我们来说是必然的。“人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在逐步走向死亡。”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合理安排时间,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而不虚空。作者史铁生从地坛这个特定的环境中,感悟了人的生死只是上帝或自然法则的一种安排,通过深沉的哲学思考,渗透了生命的真谛,完成了一次最艰难的思想飞跃,变得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能坦然地迎接死亡这一现实。

所以,他最终振作起来了。上帝为他关上了一扇门,而他却用自己的毅力与正确的态度打开了一扇窗。这种顽强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篇48: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学期,我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后,我才了解了著名的残疾作家——史铁生,虽然他遭遇了巨大的挫折,但是他最终战胜自我,重拾生活的信心。他是那么坚强,在他的笔下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悲伤与忧愁。刚开始我并不知道他的坚强来源于何处,抑或是自己,可能是朋友,还可能是其他亲人。读了这篇《我与地坛》的文章,我才有了答案。

21 岁那年,正值青春焕发,阳光四射的年龄,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让他不能站立,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跑跳,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行动自如,对于他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这样的变故让他暴躁不安,经常想自寻死路,整日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是母亲在这片似乎贫瘠的荒凉的土地上播下了生命的种子,然后,是一对老人,一个唱歌的青年,一个弱智的妹妹和他的哥哥,一个饮者,一个长跑者……是他们让这个这颗种子发芽长大,是写作让他的这片荒凉的土地变得百花盛开,百草丰茂,生机勃勃,又是他自己细心呵护这片花园,使自己重燃对生命的渴望……

人生难免有挫折,可能是天灾也可能是人祸。生活中有无数遇到挫折困苦的人,因为意志的薄弱结束了自己那宝贵的生命,留给亲人无数的痛楚。但我要说,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会盛开,太阳落下去了,明早还是光芒四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利用自己有限的生命,实现自己的理想,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去创造有意义的人生价值。当自己站在自己理想的山峰上时,我们是多么骄傲、自豪和快乐。海伦。 凯勒虽然失明依然写出了世界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贝多芬虽然晚年失聪,可是依然谱出了最美妙的音乐,还有张海迪、霍金等等。他们虽然身患残疾,但是依然对生命充满了向往,用他们坚强的意志战胜了一个个困难。生命是宝贵的,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的挫折,我们都不能轻言放弃对生的希望。

正如高尔基所说: 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作者能够有生活的信心也要归功于他的母亲。史铁生的母亲是慈爱的,是坚强的,是伟大的。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牺牲自己,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够付出一切,。或许不仅是史铁生的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也是这样,对自己的儿子充满了爱,这种爱无私伟大,这种爱柔情似水。生病时,守在你身旁,为你操劳,遇到挫折时,她给你安慰,犯了错误时,她严厉批评,乖巧听话时,她又给你温暖的微笑,在我们眼里她似乎是无所不能的,可却并不知道,为了我们她付出了多么大代价与痛苦……

生活中还有许许多多的人在关爱着我们:亲人、老师、朋友、同学…… 难道他们不是我们生活的力量吗?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受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坚强,让我懂得了母爱的伟大与无私,知道了生命的宝贵。让我们珍惜时光,为了明天拼搏努力!

篇49:我与地坛读后感

江南的高温天悄然而至。街上行人似乎少了些,连楼下乘凉的居民们也不见了踪影。在盛夏的午后,翻开《我与地坛》,去寻一处清凉。

深蓝色的封面,给人以心旷神怡。手指触摸着封面上微微凸起的书名,觉出它对往事的述说。

书中讲述着史老先生的人生旅途。刚开篇,就出现了一座废弃的古园。这座古园历尽四百余年的沧桑,注视着史老先生的成长。也是在这里,他完成了对人生的思考,对生命的领悟,对未来的期待。

史老 先生的青年时期,因为一场病,双腿残疾。正值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史老先生却失去走路的机会,换作任何一个人都会有抱怨,有不甘心,有失魂落魄。这样的时期,我们需要独处。于是史老先生找了一个宁静的去处,独自思考。正如他所说:“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他在这个僻静的地方静静思考各种事情。

一开始,他觉得整日呆在这样的地方是逃避,是为了把自己的世界与外界隔绝。他在这里一连几年,看书、写作,确实好受一些。渐渐地他会一连好几小时地想关于死亡的事。终于,他弄明白了,一个人的出生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死则是不必急于求成的事,那一天迟早会到来。除了生与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

所以,史老先生用了一生去诠释“如何活”。从双腿残疾到住院治疗、与死神垂死挣扎再到母亲的离世,最后他开始追逐梦想。他理解了“生与死”之后,便从病的阴影里走出来,活出了一片色彩。

他一生的经历归结为四个字“零度生命”,这就是他这一生精彩所在。生命本无意义,从零开始。但生命的到来并非平白无故,生命以它自己独特的方式向我们要求意义。我们应该活出意义,有意义的生命才有色彩。生命的开端确为零度,在生命中也常有零度。每前行一段,我们需要回头看看,是否偏离了梦想的轨迹。这样的每一次回头就是走回生命的起点,重新看看,我们接下来该怎么走。正如一叶孤舟在浩瀚无边的大海上行驶,漫漫长路,我们需要指南针的指引,一旦迷失方向,将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在人生路上,每一次零度的重温就是航海的指南针。即使我们走的每一步都很渺小,但每一次重回零度后再继续前进,就将离目标更近一步。

这是史老先生的人生。他用了一生的时间去感悟,这就是他生命意义的体现。

每个生命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历史上,成吉思汗的统一女真,秦始皇的统一中国,康熙、乾隆的“康乾盛世”;当今社会,最美妈妈吴菊萍的见义勇为,最美司机吴斌的恪尽职守,最美乡村教师吉思妞的无私奉献。甚至是植物、动物。每一草,每一木都为了生命的色彩而存在。毋庸置疑的是,每一个生命都从零点开始,又在无数次的回归零度中升华,去体现它的意义,描绘它的色彩。

我们活在浩瀚的宇宙里,漫天飘洒的宇宙尘埃和星河光辰,我们是比这些还要渺小的存在。我们——平凡人,没错,但再渺小的生命也有它的意义。

唯一不变的,是“回归零度” 。

篇50:我与地坛读后感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讲述了作者在双腿瘫痪后,由于内心苦闷而逃到地坛思索。地坛里万物的竞相生长,地坛里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各种景象,以及常来地坛的人们给了他许多启迪。让他进一步理解了生与死的问题。整篇文章十分有文采,更可贵的是赋有深刻的哲理。

史铁生“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因此他突然间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什么都找不到了。也许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比他幸运得多,至少我们拥有健全的身体。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也同样在最狂妄的年龄忽然这段了翅膀——梦想的翅膀。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历高考的大浪淘沙,成为遗落在沙滩上最最普通的贝壳。虽然也同样来到另一个天地,见到另一个世界,可那毕竟不是贝壳的梦想。它多想成为上乘装饰品的原材料!我们失望、犹豫、踌躇。这条离梦想越来越远的道路应该怎样走下去呢?这大概类似史铁生所说的知道了“人不必急于求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并非容易得到答案的!这个世界太浮躁,身边的人都在尘世琐事中忙忙碌碌,看似充实,实则意义甚微。我们诚然不想坠入那个庸俗的深渊,却又时刻感到力不从心,一步一步走向堕落。

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前兆!我们开始不知道怎样填平理想与现实间的差距,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样继续下去?我于是想到史铁生所说的几句话“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成长的本身需要它”。所以当上帝偶然地选择我们为那承受“不幸”的主题时,不需要愤愤不平,更不能够止步不前。勇敢地接受这个现实,然后朝着原先希冀的方向继续下去。“你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哪怕偶尔你觉得自己像一个人质,那也没有关系。因为“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尽管演好你的戏就行,“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我们仍需要想到的是那双两双永远关切着我们的双眼。我们的双亲一直与我们同在,不管我们是幸福还是不幸!正如史铁生所说“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我母亲的脚印”。而在这个世界上,有过我们奋斗历程的地方,也都有我们父母的关怀和担心。史铁生曾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所以,当我们觉得自己承受了命运巨大的打击而痛苦不堪时,我们的至亲一定比我们更痛苦。我们要去理解他们的苦难与伟大。“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我们是否也应该有这种心态,承担起这份责任?

当明白了所有这一切后,大可不再悲观徘徊,再次拾起梦想,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吧!

史铁生说“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年”于是“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他第一次走进了地坛,他相信在那“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于是他推开耳边的嘈杂,窥见了自己的心魂!我们其实也应该在自己的心中保留一个古园,时时查看自己的心魂,成为人生大道上的一位勇者和智者!

篇51:我与地坛读后感

读到最后一篇,眼前倏尔出现儿时经常见到的一位年约二三十的叔叔,双手努力摇着轮椅的,我总是呆立原地望着他从远处来又去向远处。从未好奇他坐上轮椅的原由。

原由不过是下一过程的开始。想起小学好友的爸爸,意气风发时出了车祸,后来拄着双拐,迟缓地日复一日地独自压了近二十年马路。每次见到他,会凑上去陪着走几步,寒暄几句,但因为不知他成天胡思乱想些什么,找不到话题,匆匆告别。

史铁生若是还能走,也许宁愿用拐杖。幸运的是,他为胡思乱想找了个出口:写作。这个成天胡思乱想的人,周身都是敏感的隐形触角,皮肉之躯中藏着千回百转的真诚。置身于地坛中感受万物之存在,肉身之局限,生命之轮回,从缤纷的谜面慢慢思索到谜底:人生虚无。虚无的思考中出现了母亲小心来寻的身影,生出了尘世的羁绊。扶轮问路,在虚无的人生中寻一些趣味。

说来奇怪,今年看的所有影音书籍或多或少涉及命运,此前我完全不思考命运二字。

也许是人一旦发生点身心都触动不已的事,就会想到命运吧。臣服于强烈的命运感,反而会得到宽慰。这本散文集时不时透着对命运至此的臣服后爆发的生命力。有一篇看起来畅快至极,群山响遍回声,今夕何年?生死无忌。

篇52:我与地坛读后感

午后,有些阳光,也有一丝阴郁。在书店看到了这本书,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人民文学纪念版,喜欢这样的封面,淡雅的素描,干净的书名。其实,读了之后发现这正是书中文字的风格。

史铁生的文字就如印象中家乡的那条小河,静静的流淌着,它的欢乐、痛苦,在时间的长河中,既那么渺小,又那么鲜活…

对无私母爱的回忆“ 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事不宜问,便犹犹豫豫地想问而终于不敢问,因为她自己心里也没有答案。她料想我不会愿意她限我一同去,所以她从未这样要求过,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得有这样一段过程。她只是不知道这过程得要多久,和这过程的尽头究竟是什么。每次我要动身时,她便无言地帮我准备,帮助我上了轮椅车,看着我摇车拐出小院;这以后她会怎样,当年我不曾想过。

有一回我摇车出了小院;想起一件什么事又返身回来,看见母亲仍站在原地,还是送我走时的姿势,望着我拐出小院去的那处墙角,对我的回来竟一时没有反应。待她再次送我出门的时候,她说:“出去活动活动,去地坛看看书,我说这挺好。”许多年以后我才渐渐听出,母亲这话实际上是自我安慰,是暗自的祷告,是给我的提示,是恳求与嘱咐。只是在她猝然去世之后,我才有余暇设想。当我不在家里的那些漫长的时间,她是怎样心神不定坐卧难宁,兼着痛苦与惊恐与一个母亲最低限度的祈求。 

读来催人落泪,还有对生命的思索,曾是多么痛苦的生死拷问,在他的笔尖流露出来的,却静静的,还带着一丝淡淡的诙谐,但自有一种安静的力量在,让人肃然起敬。

关于写作,“写,真是个办法,油然地通向着安静。写,这形式,注定是个人的,容易撞见诚实,容易被诚实揪住不放,容易在市场之外遭遇心中的阴暗,在自以为是时回归零度。把一切污浊、畸形、歧路,重新放回到那儿去检查,勿使伪劣的心魂流布。”

斯人已去,“有人跟我说,曾去地坛找我,或看那一篇《我与地坛》去那儿寻找安静。可一来呢,我搬家搬得离地坛远了,不常去了。二来我偶尔请朋友开车送我去看它,发现它早已面目全非。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现在我看虚空中便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我已经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

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 !。。

史铁生,一个静穆、丰厚的生命。

篇53:我与地坛读后感

只是粗略的读一遍就妄图对此书做以评论是不负责任的,看似作者只是在叙事在怀旧,但是平淡的行文间却不乏真理,这些真理是作者用数次与死神的照面、无数次的痛苦的挣扎中慢慢的悟出来的。对于这些我们只需要慢慢的领悟慢慢的消化,常读常新。所以,第一遍,不敢评论,只摘抄。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些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让我惊叹的是作者思考的高度。

“谁又能把这世界想个明白呢?世上的很多事是不堪说的。你可以抱怨上帝何以要降诸多苦难给这人间,你也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但只要你再多想一步你就会坠入深深的迷茫了:假如世界上没有了苦难,世界还能够存在么?要是没有愚钝,机智还有什么光荣呢?要是没了丑陋,漂亮又怎么维系自己的幸运?要是没有了恶劣和卑下,善良与高尚又将如何界定自己又如何成为美德呢?要是没有了残疾,健全会否因其司空见惯而变得腻烦和乏味呢?我常梦想着在人间彻底消灭残疾,但可以相信,那里将由患病者代替残疾人去承担同样的苦难。如果能够把疾病也全数消灭,那么这份苦难又将由(比如说)相貌丑陋的人去承担了。就算我们连丑陋,连愚昧和卑鄙和一切我们所不喜欢的事物和行为,也都可以统统消灭掉,所有的人都一样健康、漂亮、聪慧、高尚,结果会怎样呢?怕是人间的剧目就全要收场了,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看来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存在的本身需要它。看来上帝又一次对了。

于是就有一个最令人绝望的结论等在这里: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任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篇54: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几天抽空读了《我与地坛》。其实高中时候就读过几次,但是多年过去印象已经十分模糊,现在重读几乎和读一篇全新的文章一样。

人的命运的不可预测的。心与坟墓,生命最终的归宿。死的事情无须着急,来到世上,死是唯一确定的结果,也是迟早到来的结局,不能拒绝也无可逃避。剩下就是怎样活的问题,怎样活,活着干什么?作者说这不是一下子能想透的,怕是活多久就要想多久,就像伴你终生的魔鬼或恋人。

以前的我也曾经多次思考生活的意义,如蹒跚学步的儿童,在自己的脑中反复寻找一条不存在的坦途。沉迷寻找一个无解问题的答案,让内向的我变得更加木讷。发呆成了我经常做的事情,不是发呆就是假装发呆。假装发呆,逃避这谜一样的生活。专注于生活的问题而忽略了生活的本身,终于让自己的生活一塌糊涂。幼稚的以为找到了生活的答案就是找到了生活,买椟还珠说的就是我这样的人吧。

作者在他二十岁的时候突然瘫痪,后数年又遭遇了母亲离世、恶疾复发,一次次打击几乎让他失去了生的勇气。生命中的魔鬼总会突然出现,让你的骄傲变成失落,让失落的你变得更加失落。无论是谁,遭遇这样的事情,总是值得我们同情的。而那些能在不幸灾难后更加坚强生活的人,更值得我们敬佩。

读到这些我有一丝庆幸,自己三十多年来,虽然活得并不精彩,但好歹还没有碰到过什么灾难。在庆幸的背后,又十分惭愧。三十多年,一万多个日夜,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过去了。头脑空洞不接地气,双手孱弱缺乏行动。苍白太苍白。在一天天的重复中,消磨掉所有的冲动和憧憬。一生碌碌无为,到头又安慰自己平凡难能可贵。

读过《匆匆》,也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依然不知道人的一生改怎样度过。只是再也不想这样过。死亡不可避免,离开世界前,最好留一点痕迹在人间。

篇55: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56:我与地坛读后感

翻开书本,与作者一起忘却苦难,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嘴角笑意浮现……。

他是我最近才认识的一位作家,名叫史铁生,他终生近乎瘫痪,却从不向命运低头。而最震撼我心灵的,是他写的著作《我与地坛》。书中的他面对死神伸出的魔抓毫不畏惧,受到了沉重打击的他却顽强地屹立着,思绪还飘回了过去:儿时教堂里响亮清脆的钟声;年幼时与幼儿园的.两位老师共度的那些日子;二姥姥那慈祥的面孔上灿烂的笑容……。

在他还很小时生命便猛然对他开始了残酷的考验,不给他喘息的机会,不断地对他进行一轮又一轮的打击。却也给了他独特的经历,与医院里的一位位病友的谈笑,在地坛公园的奇闻妙见,老家四合院内的那棵高大的合欢树……。他在苦难中学会了以微笑去面对,在逆境中学会了用双眼去发现生活的乐趣。与死神共舞间,他渐渐释然,不再沉浸于消沉悲观的生活中了,而是重拾信心,以微笑去面对。

这样一位身体残疾的人都能笑看生活中的苦难,我们又为何不能呢?平时里的我们,有的已经成为了小公主,小皇帝,成天依赖着父母使我们遇到困难就用“不”来回答,是永远不能在苦难中成长的。

史铁生的经历又将另一个人的影子带入了我的脑海之中——海伦。凯勒。这个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的女孩却在苦难的面前豪不屈服,奇迹般地学会了说话,又考入了普通人都梦寐以求的哈弗大学,又创作了大量作品。为自己的人生在黑暗中添上了闪光的一笔。

是啊,他们俩个都身残志坚,拥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因为他们都相信,在光明前有黑暗,在暴雨的尽头一定会有彩虹。史铁生在死亡威胁下仍保持对过去时光的美好回忆。海伦凯勒在命运面前仍不屈不挠地做着斗争。是的,他们都会用笑来面对苦难!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普希金(后记)

篇5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为什么要活着?

这是整篇文章中作者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因为人的欲望,想要活着,不想错过那些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但人不能消灭欲望,因为消灭人性的最好方法就是消灭欲望。

史铁生觉得,没有人是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有些人怕活着,但这并不代表不想活着。人是为了欲望而活。

我却有另一个观点。

我觉得,人是为了责任而活。

一个孩子的出生,往往会使一个家庭充满希望与欢喜,因为孩子可以创造出无限的可能,于是,从出生那一刻起,人就开始有了责任,一个回应家人期望的责任。

孩子渐渐长大,会有朋友,有老师,结交形形色色的人,在别人心中留下或深或浅的痕迹,是许多人时间轴中一个转动的齿轮。如果有一天,这枚齿轮停止了转动,若齿轮是小的,就不会影响到整个时间轴的运转,若齿轮是大的,那么整个时间轴都会难以转动,若齿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整个时间轴就有可能崩溃。

所以,人是为了责任而活。为了不让那些关心自己的人伤心。

看到许多小说中,主角无数次面临险境,面临死亡,但总可以从死神的魔爪下逃出生天。每到这种情节,读者都会说咱有主角光环咱怕谁,可若真看到那部小说中主角写死了,就会觉得喉咙里像是哽住了一样,有一种怅然若失之感,期待着作者神来一笔,将死去的人物在写活过来。

读者尚是如此,那么那些小说中主角的朋友家人就更不用提了。

一个主角死了,要不复活,要不整个故事就结束在一片压抑的悲伤之中。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

篇58: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早早地写完作业,想着该读一本书了,随便从书架上拿出一本,便是这本史铁生的《我与地坛》,好了,就读他了。

翻了几页,好像有点读不下去,可能是因为作家的经历和我的生活格格不入,我实在没法融入作者的情感世界;也可能是因为文章的厚重感让我感觉太过压抑。但是为了完成“任务”,我还是耐下心来,再次从头开始,一字一句慢慢的读了起来。

作者自从双腿残疾之后,就经常地体坛公园去思考人生,纠结于生还是死,最终领悟了活着的意义,决定用写作去诠释生命。

成为知名作家之后,作者感慨却是无法报答母亲的恩情。作者说:“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里都是加倍的”,这句话让我反复咀嚼,想到了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焦虑的神情;我腿摔破的时候,妈妈痛苦的泪水;这句话真是总结得太好了,母爱真是伟大。

我对文章中作者观察生活的能力,很是佩服。你看这段“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地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得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真是惟妙惟肖,生动精辟。

合上书本,感触良多,幸运的我们四肢健全,头脑灵活,但是在以后的人生路上,也难免会遇到挫折,遇到逆境,遇到低潮;那让我们要学会感恩,要学会坚强,要学会正视,为了国家,也为了母亲,要努力奋斗,成就人生!

篇5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极具哲思的散文集,一读之下,给我带来了深刻的人生反思,从史铁生的身上可以看到一个残疾人励志后改变自己命运的历程,其中也有对亲情的思念和给我们带来的启发,那就是我们对亲情的可贵往往并不是理解的很透彻,因为我们没有经过一些人生中的磨难。

在史铁生二十一岁那一年,他的双腿因为病魔而成为了残疾,这给一个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让他无法接受这个突如其来的现实。之后的史铁生变得焦虑和颓废,因为他找不到工作,生活无法自理,而母亲始终在莫莫的照顾着他,鼓励着他,但由于这种残酷的现实让他变得心志消沉,也无法理解母亲的发自内心的关爱。在母亲的长期陪伴和鼓励下,他长期呆在地坛,逐渐的,他从地坛的风雨四百年历史中看到了顽强,也对自己的人生有所思考,于是开始励志,决定在文学领域做出点儿成绩来,经过了许多年的勤奋努力,他功成名就,成为了一位知名的文学家,可他的母亲已经不在人世,正所谓子欲养而亲不在就是这种情景,母亲没有能够看到儿子成功的一天,史铁生表示遗憾。

读了《我与地坛》这本书,从史铁生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励志的经历,他虽然残疾,但身残志不残,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个文化名人,这种励志典范值得我们学习,因为我们都是身体健全和健康的人。

史铁生对母亲的回忆和后悔,让我们看到了亲情的可贵,希望人间不要在出现子欲养而亲不在的窘境,为健在的父母尽一份孝心。

篇6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他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篇6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四百年历尽沧桑的等待,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造就了一个世界,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

残废的双腿在二十一岁那年劈尽了史铁生所有的狂妄,却带着他进入了一个安静的世界,地坛。于是才有了《我与地坛》,让所有人一起感受独自坐在地坛树丛间的那份沉淀在心底的美好。地坛,记载了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的思考。或许他曾在一棵老柏树下像牛顿思考苹果为什么掉落一样想着人活着的原因;或许他曾因为树上飘落的残破的柏叶而黯然神伤;或许他曾在地坛的某个角落躲避母亲焦急的呼唤。他在地坛的每分每秒都是难忘的记忆深刻的印象。

“我想,那就不必再去地坛寻找安静,莫如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像上班一样每天都去地坛,在一片苍幽中寻找安静。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也不再需要去地坛寻找安静了。史铁生还是史铁生,地坛也还是地坛,但他是在安静中寻找地坛。园中的树叶应该还记得他默默的忧愁,祭坛应该还记得他崇敬的观望,野草应该还记得他深刻的痕迹。就像是一种宿命,它等着他,他等着它;它记得他,他记得它。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时隔多年,史铁生的轮椅碾过每一片土地的声音依然飘荡在树林上方,却让地坛显得更加安静,而地坛如母亲般的呼唤也飘荡在他的心中。地坛早已存在于他的心底,静静的。

《我与地坛》的封面有着安静的蓝色,就像地坛一样,就像史铁生的心一样。

我与地坛,在一个小小的、深深的世界里。

篇62:我与地坛读后感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会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会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篇63: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64: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65: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66:我与地坛读后感

为什么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懂得母亲的辛劳?为什么不抓住当时的美好?为什么在无法挽回后才会尝试思考?作者史铁生已经告诉我们,他的痛悔,他的自责,难道我们要重蹈覆辙?我的答案是“不”。

刚开始,作者认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但事实相反,他很幸福,他有一个爱他、会照顾他、时时刻刻关心他的母亲。而他的母亲,是活得最苦的母亲,儿子双腿瘫痪,情绪低落,脾气暴躁,自己心里不好受,但是为了儿子,她撑起了整个家。可是,当时的作者全然不知。这里让我看得有些心酸,觉得作者实在是太不懂事了,一点也不理解母亲,还跟她唱反调。但是仔细想想,现在的我们与当时的作者不都一样吗,一点也不了解母亲的良苦用心。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伤害了母亲的心,但母亲还是与从前那样对待你、爱护你、关心你。母亲的无私、包容令人钦佩,那我们的自私、一意孤行呢?

母亲永远的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这才引发了作者的思考,渐渐懂得了母亲的辛劳。可现在,一切都已经追悔莫及,只是痛悔,只是自责,留下的只是空空的床,空空的房······

所以,我们一定要抓住现在的美好。我们要珍惜母爱,回报母爱!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

篇67: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68: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6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70: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代表作品,这篇文章有着作者对死亡的剖析,最终得出“死亡只是一个必将到来的节日,那么就安心来迎接”的结论;有着对亲情的讴歌,为母爱的无私奉献而赞美,因为母爱唤醒了他沉睡的心;有着对生命的向往:那一个永远无法得到荣誉的长跑女孩,那一对从中年相伴直至步入老年的夫妻,那一个对妹妹无比爱护的哥哥……一个个在地坛的故事是如此的美好与纯真让人向往。

对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开头史铁生在地坛孤寂的思考死的事情,和他的没落与悲愤。是啊,一个人在青春的大好年华中折断双腿,只可以在轮椅上生活,这对一个有理想有梦想的人是多大的打击呢!但是在细细的思考中,他明白了很多。在母亲的关注下,他在一次次用心灵与死神的搏斗中,他放弃了死亡与没落,向着文坛进发,成功的成为一名作者。

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对于这仅有的一次,我想我们应该好好把握。诚然,人生难免有许多坎坷,但这不应成为逃避生活的理由,与其悲伤痛苦,草率结束自己的生命,不如将它看作是生活赐予我们磨练自己的机会。正是一次次的挫折,才让这个世界充满乐趣。没有故事的世界是呆板的,所以,我认为,挫折即成长,《我与地坛》一书,正是对挫折与成长的诠释。

篇7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这本书非常好看,带给我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包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同时我也从字里行间中感受到了作者史铁生对母亲的思念。

本文讲述的是在他21 岁时双腿瘫痪。在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 但在这种艰苦的情况下,他毅然选择拒绝死亡而选择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书中的那对每天散步去地坛的中年夫妇,非常热爱唱歌的小伙子,智障却又很乖巧的小姑娘,原来一直形影不离的L 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那些突如其来不可预料的困难就选择逃避,甚至会选择死亡,而作者却不一样,他虽然腿脚不健全,却拥有一份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读到了史铁生的作品,让我想到了一些身体虽然残缺但又有大志的人。就像著名的音乐家贝多芬一样,耳朵聋了,但在晚年也创作了许多作品。

作者其中的有句话让我倍受感动:“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 ” 在每个父母的眼中,孩子永远是他们的心头肉,当孩子伤心的时候,父母其实更加伤心。虽然我的爸爸妈妈没有舍身救女儿的经历,但我也看得出父母会为了我放弃一切。

史铁生的作品让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感恩。

篇72: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篇73: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这篇文章共有七节,主要讲了作者对自己双腿残废后在地坛度日的时间的回忆与他的一些人生思考。语言生动,思考深刻,用语准确。

作者在刚刚双腿残废时,终日失魂落魄,但他却并没有失去对生命的眷恋。他思考生的意义,思考自己有什么可以做的事,使自己实现人生价值。但另一方面,由于他开始过于的颓废,没有关注自己的母亲,以至于留下了无穷的遗憾。

这篇文章看上去着重于描写作者自己的思考和经历,但其实在字里行间蕴藏了深深的对母亲的怀念,对地坛风光的热爱和对生命的思考。史铁生的文字很多句子读起来初觉得很奇怪,但是联系上生活之后就会觉得有熟悉的感觉。如他对四季的比喻,有的简单易懂,有的需反复思考才能悟出其味道。

作者眷恋地坛,至少眷恋那当年的地坛,低碳是一个象征,是一段充满了思考与矛盾的回忆。作者在地坛中,渐渐变得坚强起来,他不甘于在生活的虚无中毁灭或走向虚无,而是决定是自己的生命变得丰满起来,他用自己的笔,细细记下了自己的思考,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启示。他观察着闯入他的时光的其他人,一点点记述着他们的故事。

史铁生虽然是一个残疾人,但他对生活的执着与面对挫折的坚强是我们所没有的。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平静无波,总有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挫折与困境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等待着我们,而我们没有躲避的资格,只能去面对。如果我们始终能有几分他的坚强,那么我们就能够更加充满价值地生活。

篇74:我与地坛读后感

那天听老师讲史铁生《我与地坛》,我觉得史铁生生命力很顽强,文章也写得很美。但给我印象更深的是史铁生母亲对他的关怀与鼓励,他母亲对她肯定很重要。由此,我在不由的想在我生命中谁对我很重要,我想到了很多:双亲,兄弟姐妹,朋友,物质,但我更想起了毕淑敏的《我很重要》。于是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很重要。

我很重要,我是从亿万颗细胞中挑选出来的最优秀的代表,它们牺牲自我选择了我,它们把它们的重任和所有的美好都交给了我,我要代替它们活着,做它们渴望却不能实现的事,完成它们的一切使命和愿望。

我是也仅仅是一个人,也许我对社会或者对谁都没有贡献。但我肯定的是,我对社会对某些人产生影响。我的花费对社会经济起了丁点促进作用,有人因我来到世界而快乐。对有些人来说,谁也不能代替我。世上只有一个我。哈哈,我该快乐,我对别人也是也用的。

因为有太多能说明我很重要,我不打算啰嗦下去,反正谁也不能否认最起码我对自己很重要。我大胆勇敢地说:我不伟大,但我很重要。

篇75:我与地坛读后感

“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脚。”这是这篇文章中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也让我感触极深。史铁生在最有希望,也最有活力的年龄被病魔夺走了双脚行动的能力,每一个内心怀有梦想、冲动的人在变成一个残疾人时,内心都会崩溃而进入极端状态。

在作者的世界都呈现灰暗的时候,他遇到了好似在等待他的地坛。他在这里思考一切他不明白的东西,比如“生与死”,像“活着的意义”。在这里,他回忆以前,回忆年轻时不曾去想的东西,如“母亲的辛苦”像“对母亲的视若无睹后的痛悔”。坐在地坛,进行思想的升华,进行对于生命的重生,用自己的努力把自己的人生重新开启。

其中很长一段对于母亲的描写,在淡如水的言语中透露着对母亲的留恋。当我看到这句“很久很久,迷迷糊糊的我听见了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招她回去。”这句话既是作者对母亲逝世潜意识里的愧疚,也可能是作者对自己内心惭愧的一丝宽慰。

地坛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散步的场所,仅供娱乐,可对于史铁生来说这是一个等待了他多年的老者,是一个可以倾述十五年的友人,这里给了史铁生重生的机会,给了他对于生命认知的升华。这里不仅是一座荒芜的古园,也同时是怀有史铁生浓厚情感的载体。

篇76: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他想着怎么***,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77:我与地坛读后感

人为何生而为人,却不是其他动物,这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但当我读完史铁生先生写的《我与地坛》后,似乎懂了。人就是一种即使再逆境中也会拼命活的精彩的生物,这就是人与动物最大的不同。

史铁生先生在朝夕之间,从人间掉到了地狱,他也曾经对未来迷茫过,对人生失望过,日日思索人生的最终归途。“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豁达的人生观,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人在困境中,即使是无神论者,谁又能真正做到心中无喜无悲无怨。而此时神变成为内心的寄托。如书中所言“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忽略着科学,向虚暝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虔敬的期盼。”确实如此,有神无神又有什么要紧,人活一世,总要有一份寄托。

人在逆境之中,总要一份精神支柱。总有一个人无论你变成什么模样,她总在你背后,她就是母亲。“女子本弱,为母则钢”,在史先生遭遇巨大的人生变故之后,他的母亲总是默默站在他身后,不放过一丝可以治好儿子的病的机会。在史先生内心世界崩塌的那段时间里,他总是像个炸药桶一样,莫名其妙的发作,而母亲则默默承受他的暴躁,怒气。母亲总躲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哭泣,不是因为自己的委屈,而是她太理解儿子的委屈。但在史先生写作略有成绩之时,他的母亲已经不能同喜,因为母亲离去已有好几年。

他坐着轮椅坐过很多地方,而他的母亲走过来他轮子划过的所有地方。这就让我理解何谓“父母在,人生尚有归途;父母不在,人生只剩来处。”

我总以为人生是很深奥的,幸福是很难得的,梦想总是与现实背道而驰……但我现在明白了一点有关人生的道理。我们实在没必要将未来过于刻画,将死亡故意丑化。无论你过着怎样的人生,死亡都是你人生的节点,待万物归于烟土之时,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我们只要过程,过程就是我们的财富,我们的与众不同。

虽然这个在地坛玩耍的“孩子”永远的走了,但他的地坛也将会成为所有人的地坛。

篇78:我与地坛读后感

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篇79:我与地坛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我与地毯这本书,史铁生写的这本书从地坛开始写出了她母亲的后悔,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挫折和苦难以及在地坛的伤感。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唯一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去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会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间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最好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度过了挫折,所以他活了下去,如果你没度过挫折,你就会死,所以,郁闷又如何,愤怒又如何,伤心又如何,活下去才是正道。

篇80: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想必所有人都知道,他就是史铁生。他是一个不幸的人,因为他双腿残废,后来又患肾病并发展到尿毒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同时,他也是一个幸运的的人,如果换作其他人,也许早已放弃生的希望,而史铁生没有这么做,他在病痛的折磨下依然坚持写作。他说自己“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

作者在这种情形下写出的文章,代表了此时此刻作者心中真实的想法。文章之中,作者描写了在古园中发生的事、见到的人,唱歌的青年、女教师、长跑运动员 …… 作者讲述了自己心中最朴实的想法,以及对生命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对生命的理解。

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惜生命,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尊重生命,我们的父母给予我们生命,假若我们不尊重,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你就对不起你的父母,更对不起你自己!史铁生虽然十分的不幸,但是他知道珍惜生命、尊重生命,他选择了坚强的活了下去,写出了多部作品,令人敬佩。

篇81: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深受启发。

起初,“我”认为上天对“我”不公平,将怨恨发泄在母亲身上。后来,母亲离开了人世,使“我”没了生活的依靠,慢慢体会到了母亲的用心良苦和无私的母爱。从此,“我”不再自暴自弃,而是选择了另外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最后,“我”发奋图强,写出了《我与地坛》、《法学教授及其夫人》、《一个谜语的几种简单猜法》等许多名著,然后对残疾和疾病有了新的看法,对世界充满了热爱,不再认为残疾人就是废人。

人的一生很短暂,会遭遇许多不幸与坎坷。不管你是否身心健康,只要勇与面对,勇敢克服,所有困难都是不足为惧的。史铁生的才华让人佩服,那热爱生命的精神更让人折服。

我觉得我所知晓的那些名人,没有一个的生活经历是一帆风顺的。这让我懂得了生活是无奈的,但同时是精彩的。我只想鼓励自己面对困难时会抬起头,只有坚强才会成功。

篇82: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作品,是史铁生花十五年的结果,文章中作者写了对人生的感悟,在文字中作者有了很省的感情,是一部非常优秀的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的时候因为腿疼来到了北京的一个大医院,从此以后,史铁生再也没能站起来过,他在人生的最重要、最狂妄的时候不幸失去了双腿,这个疼痛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这个惨痛中,是他的母亲唤醒了他的意志,在这里史铁生有重新找到了生命的意义,坚强地走了下去。

然而,他打败了困难的挫折,每个人都不可能会一生都一帆风顺的,会遇到种种不可磨灭挫折,种种的抗拒不了困难,只要我们愿意去挑战、去克服。就不可能会有做不成的事。

《我与地坛》史铁生的文章中让我学会了坚强的意志,让我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解。

篇83:我与地坛读后感

总体来说,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给人感觉像淡淡地小雏菊的香,完全是安宁而沉静的,没有想象中的自怨自艾以及冗长的感慨,像秋天的下午,让人的心霎时间平静了,而那淡淡若有若无地伤感更美的令人心痛。

“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不必急,也不必恐慌。该来,就来了。史铁生眼里,死亡并不是一个沉重地话题。既然来时无法阻挡,不来是便不必慌乱。

也许是因为这场灾难,史铁生的内心变得非常细腻,敏锐。从被太阳晒干的蚯蚓到阶下的果皮,阶上被坐皱的报纸。感觉像草丛里初绽的小野花,清新而温暖。

一边看《我与地坛》一边写,恍惚间仿佛到了那野草荒芜都自在坦荡的地坛,看到那个用一支温暖的笔书写生活的史铁生——

不觉那份宁静早住进我心里。

篇84:我与地坛读后感

这是一本真正安静的书:安静的文字,安静的叙述,安静的叹息。作者用那字里行间细腻的笔调让一幅幅画面展现在大家眼前。就在《我与地坛》这篇文章中,我仿佛真的看到了朱漆斑驳的地坛大门,只是不知大门开关时是否也会似寻常老楼大门般尖锐却不刺耳地“吱”一声;看到树干上留下的蝉蜕在风中摇摇欲坠,只是不知它还要负隅顽抗多久才会落下;看到在园中优雅穿行的女工程师、无奈而寂寞的长跑家,以及那落了一地的,颜色鲜艳却已失去活力的小灯笼 ……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还是这篇《我与地坛》,他告诉了我,生命还在继续——你来了,来到这个世界并能够拥有生命,你可以哀叹、可以愤懑、可以抗争,生命还在继续。正如文中所说:“先别去死,再试着活一活。”也许这一活,便活出了精彩也不一定。枯叶落下,到明年依旧能绿得闪亮;夕阳西下,到了明天依旧耀眼灿烂。生命就是这样不断轮回,无穷无尽。万物喧嚣过后终归于寂,然而在万籁俱静之时,又会突然的响起一阵惊雷,激起世界的再次喧嚣 …… 周而复始,无穷无尽。我想,在作者在漆黑之夜独坐祭坛时兀自传来的破响天际的唢呐声就应该是生命的回响了吧,它是生命的召唤,也是作者自己内心对生命的呐喊。

篇85:我与地坛读后感

等史铁生活到他最狂妄的年纪时,老天却带走了他的双腿。使他后半生不得不坐在轮椅上,他绝望过、愤怒过,但最后依然好好的活了下来,没有放弃希望。

史铁生缺少了双腿,他参透了更多东西,我觉得他说的?与我想的起了共鸣。若世上都是完整的人,每个人都长得一模一样,这个世界将毫无生机可言。然而,上帝造出了千千万万个人,每个人都不一样。这当中必能排出个好坏来,而总得有一些人有着坏模样,这样坏模样的人才能反衬好模样的人。人因为每个人不同,审判一个人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并不注意人们的外表了,而是注重他们的内心。而史铁生就是“不完整”的人,他比正常人缺了双脚,显出他与别人不一样,他的聪慧、质朴、有毅力才被表现出来。

但是,你先天差,后天就一定差吗?并不是,先天的从你来到这个世上你的父母就已经替你决定好了,你不能再改变它。你所能做的就是,改变后天的,比那些先天比你好的人更努力的学习、劳动、工作,来弥补先天的不足。?你比别人愚钝,那就刻苦练习;你比别人急躁,那就多读书,培养耐性;你比别人少了许多许多,那就比别人努力少的这么多倍。

可怕的是那些天资比你好的?,可后天还比你努力的人。所以,趁着些天资比你好的人偷懒的时候,快去努力吧!

篇86:我与地坛读后感

时光飞逝,当我重重的放下《我与地坛》时,想起其中一段描写史铁生失去双腿之后,艰难的生活下去的时候,我的感触很深。

一个失去双腿,下半生只能靠轮椅移动的人,能继续坚持活下去,并且还出版了多本书、散文集,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震撼的人。我想到了自己,史铁生先生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还能坚持到底,我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放弃,不努力。这使我想到了很多人。司马迁、海伦·凯勒、张海迪,还有那些伟人们。他们同样是令人敬佩的。他们和普通人不同,但做出了普通人无法做出的事。他们没有自暴自弃,他们没有破罐子破摔,他们选择了与坎坷的命运斗争,他们选择了与上帝安排的命运对抗,他们选择了常人不会选择的坚难困苦。他们想过放弃,想过不努力。可他们摒弃了这些想法,最后走上了新的道路,走向了成功、辉煌和灿烂的人生。他们虽然天生比我们差,但他们最终的成就却比我们强。为什么?因为他们勇于拼搏、勇于抗争、勇于奋斗。他们虽然体质弱,但真正强大的是他们心中的勇气与力量。他们积极向上,他们顽强拼搏,他们被载入史册,成为一块块里程碑。你说,我们和他们有什么不同?可以说,你体质比他们强,但是你创造出来的奇迹远远比不上他们曾经的辉煌。

如果你想放弃,想不努力了,那么请看看他们。他们这一块块里程碑,就会成为你前进的动力和目标与希望。

篇87: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读了这篇文章《我与地坛》使我深刻印象地了解一些东西。文章中作者以悲痛的心情的原因,去地坛放松一下心情,地坛到处是野草荒藤,很少被人记起。作者本身残疾,但是有一份勤奋汗水的天赋。表现他患有残疾的困难,克服了许多的困难。勇于在人生的道路中探索奥秘。作者在疾病的苦难中折磨,但是在克服中锻炼了坚强意志,他只能依靠自已的力量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

作者的母亲为他付出了爱的力量,母亲虽然没有患有残疾,而且身体健康。母亲对作者的疼爱和依恋,在生活的日子中,母亲一直陪伴着作者,母亲的儿子在人生的道路中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的生与死,母亲只要让儿子好好活下去,过得上幸福的日子,死亡哪怕自已走向幸福的日子,死亡本身没什么意义。活着比死亡更有意义。作者为什么想活,母亲想让儿子一个人不仅是活的。母亲的苦给儿子吃了不少苦,儿子不应该怀着心情不好来苦难,苦难的日子再过下去的话,哪怕自已能过得上去吗?他自已对自已照应,将来自已的日子是他的日子,走一条走向自已的幸福道路,这段日子以后还长呢。母亲过世后,给儿子没留下什么的话。母亲的爱改变了儿子的命运,她的爱使作者了解到爱的力量,爱才是真正的力量。

我读完《我与地坛》后,深刻地了解到作者的坚强不屈和母亲的爱,作者的事迹使我感动不已,才知道了什么是爱的力量。

篇88:我与地坛读后感

“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

地坛,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四百多年里,它褪去了自己浮华的外表,变得自在坦荡,成为一个大隐隐与世的地方。它静静地等,直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摇着轮椅进入园中。

他孤独、绝望而又倔强地走着,想着。他想着怎么***,想着人为什么要活,后来,他开始写作,他将他与地坛的故事融入他的每一段叙述中去,深沉浓郁,每一句话都像是用尽了所有沉积在内心的情感汩汩而出的。《我与地坛》没有过多华丽的词藻,没有过多高深的技巧,只有平淡的、朴实的语言。但是,每一句都能让人为之动容。

只有史铁生,只有这个去过生活绝境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他与地坛的故事。

地坛存在的意义,对史铁生来说无疑是重大的,那儿不仅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还是一颗绝望的心的疗养之处,它让史铁生看透了死,让他忆起了母亲的爱,让他想出了自己写作的目的,让他终以一颗乐观的心面对生命的轮回。

他说:“我甚至现在就能清楚地看见,一旦有一天我不得不长久地离开它,我会怎样想念它,我会怎么想念它并且梦见它,我会怎样不敢想念它而梦也梦不到它”,“我不在地坛,地坛在我”真正的地坛不在安定门外大街,而在史铁生自己的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和史铁生一样,需要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坛,在那里,疲惫的灵魂将得到安抚,狂燥不安的心会变得平静。“地坛”,那是我们精神的载体,我们的信仰······若我需要,它会一直在那里,那便不必去找,它自然在。

寻找,去拥有自己的地坛。

篇89:我与地坛读后感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带着一种淡淡的惆怅,《我与地坛》拉开了序幕。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家破人亡般的悲哀,但却如此震撼我。或许这个残废一生的人躲在和他一样的孤独的古园是那么偏执又平凡,但细读过文章,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已进中年的人对年少时故作悲伤的惭愧,是对这个不幸却也幸运的人生的豁然接纳。

我感触最深的是“快乐在细微处萌生”。在狂妄之年忽然残废的作者虽然无力看见波涛汹涌,但处在寂静的地坛,他看见了循者亘古不变的路途到来的太阳,飞的悠然自得昆虫,甚至被太阳照的金灿灿的空气。这些是多么平常的啊!平常到它们就静静的待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却无暇瞧他们一眼它们有多美好。我们总在抱怨着成绩不够好,零花钱不如别人的多,我们的父母为什么那么古板,生活的节奏怎么那么快,还有,我为什么不快乐。

合上书,我静静想,有多久没有独自在自然中慢慢走。还记得上一次是在初二,我放学一个人沿车的线路走回了家,那次,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路边有卖风筝、布鞋的小店,有古色古香的店面,还有一抬头能看见的片片绿荫。平时我大概不是在车上发呆,就是和同学谈天说地,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在车窗外一闪即逝,我从未发觉,也无心去寻找,自然也不会懂得更广的快乐。

快乐在细微处萌生。我想这世界上并不乏美好,只是我们那双本会发现美的眼睛闭上了,是太累了或是再也不愿睁开了,那么,沉下心读读石铁生的《我与地坛》吧,他虽然身有残疾,却因此更有暇在细微处体会到自然的乐趣,还有深沉的母爱,最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读后在感动的同时也去郊外走走吧,沐浴在干净的阳光里,好好地微笑吧。

篇90:我与地坛读后感

初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就被作者那朴实无华的文字,深沉幽邃的情感,意蕴绵长的哲思所深深地打动。于是,当我静下心来再读这作文文章时,我发现,这作文文章中所浸透的对人生的感悟,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揣摩已不再是表面浮起的清波,而是作者内心最深处,灵魂最地层,在经历了数十年的坚苦励炼之后,所积淀下来的洪流荡漾。特别是第二部分也就是作者对自己母亲描写最为集中的一部分,它给我留下的印象格外深刻,下面我就来谈谈对这一部分的理解。

有些事情发生得实在太快、太突然,不等你想明白,搞清楚,它就赤裸裸地摆在你面前,暴风骤临一般让你喘不过气来,而你所能做的只是默默地承受。作者无疑是令人同情的,在他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却忽然残废了双腿,在他人生作文章即将奏响之时却猛然印上了休止符,这样的打击的确是巨大的,不论换作谁,也会吃不消的。

但是,作者无疑也是幸运的,他有一位理解他关爱他的母亲。在他深处荒园独自面对着残垣断壁、破瓦。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Hogwarts School of Witchcraft and Wizardry)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年轻的巫师学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5种语言 ,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4.5亿本(截至2015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英国版由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发行,美国引进后做过部分修正由学者出版社(Scholastic)发行,简体中文版由中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繁体中文版由皇冠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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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罗琳把现实社会中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加入了情节中。

这些偏见正是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想法。书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魔法师和不会魔法的人(“麻瓜”)的交流。罗琳说她写的7本书,1本比1本多一些黑暗色彩,随着哈利的年龄增长,他的敌人伏地魔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从罗琳出版第5本小说之后,她开始在她的个人网站上面发表一些暗示未来情节的内容。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J·K·罗琳的笔调也愈趋老练成熟,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不断成长,无论从内容上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推进至高潮。

《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善与恶的矛盾对立主要分为两条线索:第一条是以哈利与伏地魔为代表的善与恶的对立,第二条是以哈利自我心中对于恶的抗争作为暗线而展开的。正是因为故事的设定有着哈利的自我抗争,也才使其英雄形象更为饱满。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梦见自己是蛇,伤害了好友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并且能够多次感知到伏地魔的思维动向。而小说的前半部分以哈利额头上的伤疤为纽带,暗示了他与伏地魔之间的紧密联系,也预示着哈利的思想随时会被伏地魔操控,从而一些恶的思想也无形地暗藏在哈利的身体里,他们之间相通的心灵使得一些恶念有可能驱使哈利做邪恶的事槽。而是否能够战胜自我,战胜心魔却是成就“善”还是成就“恶。的重要区别。哈利最终战胜了心魔,从而回归自我,从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他从普通人向英雄人物的转变。这也昭示着作者罗琳对于恶的看法,恶也非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伏地魔也并没有一出生就是一个魔头,他也曾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而哈利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形象,但一些恶念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积存在于自己的思想中。怎么样能够克服这样的思想,做到不被恶意支配是罗琳彰显著与恶母题的潜在用意。

小说的现实性还通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所传递的思想得以体现,反映了罗琳女士对于现实社会的思考。小说将马尔福一家为代表的魔法师分为纯种魔法师,他们有着高度的优越感,因而看不起像赫敏这样的非魔法家庭出身的魔法师,并嘲笑他为“泥巴种”。即使是在魔法世界中,也会因为出身的低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论赫敏这类魔法师凭借自己多大的努力、多么优秀,都还是会被遭到纯种魔法师的蔑视。伏地魔所构建的磨法世界的宗旨主要是保留纯种魔法师,对那些非纯种的魔法师进行残忍的杀戮。而相反,以邓布利多校长及哈利为代表的魔法世界兼容并包,他们认为出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这是对于出身问题的两种思想对立。而在最后的战斗中,哈利一方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伏地魔势力土崩瓦解,这也正预示着小说对于卑微出身而遭遇到不平等待遇仍旧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间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想。现今社会,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作品的思想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警醒的现实意义。而罗琳在小说中表现出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即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努力能否取得成功并创造人生的辉煌。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尔福一家对家养小精灵多比进行各种凌虐和压迫,后来哈利解放了多比,并鼓励多比解放其它家养小精灵,这也折射了作品对奴隶制的强烈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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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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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读后感1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4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6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接触第一本,一直到高三暑假第七本发行完毕,《哈利波特》直接融入了我的成长。一套书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包括斯内普的无间道生涯,四个学院之间的纠葛,彼得的背叛……甚至对于万众唾弃大魔头我也会产生一丝疑虑:缺乏爱,不是因为他缺少爱的能力,而是他没有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爱的环境中成长。那么,谁应该为他负责?

因为熟悉,所以选择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可是写完又发现,还有太多地方没有仔细阅读和思考。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在他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被魔王伏地魔杀害了,他一直寄居在他的姨妈家,哈利在他的姨妈家饱受欺凌,直到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只猫头鹰带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从此,哈利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经历了许多奇妙、惊险的事,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但心地善良的罗恩,一个酷爱读书,成绩优异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们团结协作、机智勇敢,最终打败了魔王伏地魔。

始终认为,我依然保留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所以即便一个人也不会无聊,晒太阳,淋小雨,看花看草,赏云卷云舒,品四季流转。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思考了六年后,升入大学后除了大量补充文史哲知识,还开始加入文科的感性思维。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于是我第一次走进了这个魔幻男孩的世界。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它们。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中描写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魔法学校中的成长故事。他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巫师世界里一个邪恶的黑魔王杀死,但黑魔王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黑魔王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好心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救起送到他的姨妈家收养,长大后进了著名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黑魔王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黑魔王的挑战,最终杀死了黑魔王,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黑魔王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黑魔王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获得了战胜邪恶的力量。我梦想着能见到哈利波特,成为他的朋友,向他学习那些神奇的魔法(这样做很多事就方便多了),学习他那高尚的品格。我讨厌黑魔王和他的部下,他们太坏了,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还以此为荣,骄傲狂妄,我永远也不要做那样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部书,非常喜欢哈利波特,愿他在魔法世界里生活得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此刻,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1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一向在说团结力量大,不错的,在这本书中就应验了这个道理。如果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没有帮忙他,那么也许哈利·波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正因为他结交了这些朋友,以至于这个系列的书此刻还在畅销之中……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17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我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我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之后,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完美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齐。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18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之后,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期望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我神奇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19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20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最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样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就应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21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哈利波特读后感22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从拥挤的书架里仔细查阅,我终于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主讲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寄养在姨夫姨妈家。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还有他们的“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也是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阴暗又狭小的碗橱里,十年以来,哈利在那里度过了所有的日子。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哈利过过生日。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信使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他去一个他觉得会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并赢得比赛,还得到一个隐身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平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23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 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学习平平,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24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25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26

2011年8月4日,《哈利波特7》的电影---最后一部结束了,一个魔法世界陪伴着我们十年。我现在13岁,刚上初一,正好《哈里波特》的最后一部结束了。

2008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27

有这样一个名字,至今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哈利波特。

从小学二三年级接触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从此暗暗相信自己也是个魔法师,直到上初中前,我都认为自己的那封信一定是被中国海关拦截了……

哈利波特,那个带着眼镜的瘦弱魔法师。他的出生是场悲剧,却又带来了希望。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他的父母被杀害,而他从此也被贴上了“救世主”的标签。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与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可以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但是,十一岁的生日那天,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从此结束了他的黑暗童年。

在霍格沃茨学院,哈利波特感受到了爱。罗恩、赫敏,他们是哈利最好的朋友,被称为“梦之队”,他们也会吵闹,也会争执,但总能化解一切的矛盾,战胜所有的困难。多比,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但他弱小的身躯中却折射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但是悲剧接连的发生,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院长的死亡讯息相继而来,让霍格沃茨陷入了黑暗之下。

直到现在再次读起《哈利波特》,我都不由赞叹作者罗琳的绝妙的思维,竟能创造出斯内普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伟大角色。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在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

在故事的最后,哈利选择了迎战伏地魔,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读后感28

月亮悄悄地出来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桌子前的一本书上。轻轻翻开它,一个个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

想统治世界的伏地魔,杀了很多法力高强的巫师。当他要杀哈利波特一家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舞魔法棒向已是孤儿的哈利施咒语时,屋里闪过一道亮光,伏地魔便不知所踪,而幼小的哈利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疤痕。传说只要被伏地魔施过咒语,必会死去。后来哈利被人接到他的姨父姨妈家。在姨父姨妈家,达力表哥“狗仗人势”,时不时欺负他,而姨父姨妈也不喜欢他。哈利的生活惨不忍睹:他住在肮脏的仓库里,被恶心的老鼠撕咬;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受尽寒冷;他在家里,每天都要做辛苦的家务。他从来没有过生日,也从没有体会过被爱着的感觉。

直到一天,一封神秘的来信让哈利进入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学校。哈利进入以后,认识了傻里傻气的罗恩和机智聪明的赫敏。他们相处不久,经历了生死成为最好的伙伴。有一天,哈利发现一个巨大的阴谋——伏地魔再次策划统治世界的阴谋。他要先得到魔法石,来恢复自己的身躯。而魔法学院的奇洛教授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他,和他共用一个身躯,帮他得到魔法石。哈利、赫敏和罗恩要阻止这个阴谋,就要先得到魔法石。他们弄清楚了魔法石的位置,趁黑夜闯入活板门——哈利用笛声催眠了一只成年怪物,罗恩舍弃自己赢得了棋盘,赫敏用聪明才智认出生死药。最后哈利一人来到了寻找魔法石的最后一关。他看见了奇洛教授,他们展开了一次生死搏斗。不知怎么,只要奇洛哪里碰到哈利,哪里的皮肤便会腐烂。最后哈利赢了,但晕倒了,被校长邓布利多送到医院。哈利问校长自己为什么会胜利,校长说:“你母亲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奇洛不能碰你。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和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了一个身上标有这么美好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轻轻合上书,邓布利多校长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响。母爱的力量竟如此的伟大,让人感到无比震撼。

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寒冷的夜晚。浅蓝的天空早已被乌云掩盖了,天暗了下来。豆点大的雨从争先恐后的从天空“窜”下来。闪电震耳欲聋,我一个人在家很是害怕,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生怕坏人打开家门进来捉小孩。过了一会儿,我想一直这样也不是什么办法。于是鼓足勇气跑到客厅拿电话。滴答滴答——打通了!我轻轻地抽泣着,声音颤抖着:“妈——妈——,你快点儿回家,我一个人害怕。”妈妈一听,连忙从店里往回赶。

在家里,我看着衣服早已湿透的母亲,心里一阵酸痛。妈妈对我说:“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当妈妈煮好了面,我跑进厨房,端着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看着坐在面前的母亲,才发现我的母亲是那么憔悴,那么苍老。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29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30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31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

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

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后感32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飚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多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哈利波特读后感33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34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读后感35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读后感36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读后感37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38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读后感39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读后感40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读后感41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读后感42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43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读后感44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5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上小学时我读了前三部。升入初中后,很开心学校在每个班级后都配了多宝阁,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当然也有《哈利波特》全集,每天我利用早读前和午休等闲暇时光读完了剩余的四部书。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的故事。黑魔王伏地魔袭击了他的家,父母的爱让他活了下来,伏地魔重伤后逃走了。后来,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在最后杀死了伏地魔。

看完整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也是校长邓布利多校长的一句话:”不管在哪,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坏人是感受不到她的。”确实,在整本书中,我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爱。

小哈利为什么能在伏地魔袭击他家时活下来?为什么他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父母对他的爱。莉莉对他那样强烈的爱,使他活下来,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一个无形的护身符,在必要时它会保护他不被伤害,这就是爱的力量。

而伏地魔的童年和哈利波特完全不同,他从小在麻爪孤儿院长大,被人当成精神病对待,因此他的童年充满了阴影,他发誓要报复那些伤害过他的人骂过他的人,他发誓他要亲手杀了他们,他用他的魔法到处到处还杀人,小汤姆就是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最终他走上了邪路。

但不同的爱也有很多种,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也让我感动。他很喜欢莉莉,为了能将她揪出伏地魔的魔爪,他什么都愿意做,他成了邓布利多的间谋,背叛了他的食死徒朋友。读后感·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莉莉,知道临死前,他这四十年的记忆全部流露出来,这种爱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受的。他的专一让他失去了一切,又获得了一切。他这份坚守的爱,感动了其他人,并帮他洗清了那些不属于他的罪恶。

爱是可以融化一切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6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 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 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哈利波特读后感47

是他,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

是他,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

是他,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他——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失亲的孩子,所以被寄养在德斯里一家。同时,他也过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因为在那里,他遭受了不平的对待。不过,这却没有令他丧志,自暴自弃,反而他更加努力向上,奋勇向前。

无可否认,额头上有道闪电伤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气,他的天赋,他的性格还有他的知名度,都让大家羡慕他,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对他的喜欢。

在《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中,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要是需要送信,就找猫头鹰吧;要是需要到另一个地方,就用呼噜粉吧;要是需要存钱,古灵阁是最安全不过的;要是需要洗碗,打扫,织毛衣等等就用魔杖挥一挥吧......那是多么的奇妙啊!

这些新奇的事物,通过荧幕和具有穿透力的声响,让我从电影里看到了生动,看到了喜悦也看到了神秘和紧张。

赫敏:一位漂亮的女孩。喜欢看书,多愁善感,冰雪聪明,忠诚善良。从她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勤奋用功是怎样的一回事。在很多地方,知识是少不了的。这也是她的发光点。

罗恩:虽然在电影里,他一直给观众们傻傻的感觉。不过,在紧急关头,他还是会勇敢地挺身而出。还记得那场精彩的巨型棋吗?罗恩他为了让哈利能够顺利地阻止魔法石的被盗,选择了牺牲自己。

还有我最敬佩的邓不利多校长:他慈祥,和蔼,懂得理解别人和尊重别人,是一位最值得别人景仰的人。他的好,足以让他成为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爷爷。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精灵的世界,有矮人族的世界,有灵魔的世界......他们在我们的脑海中交织成一片美妙的音符,同时也谱出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让我们感动得落泪;让我们开心地大笑;也让我们紧张地揉皱了心。

我感叹:是《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是《哈利波特》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是《哈利波特》,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哈利波特读后感48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哈利波特读后感49

他,乌黑的头发,翠绿的眼睛,带着破旧的眼镜,穿着表哥的旧衣服而用作者JK罗琳的话就是披着大象皮。他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哈利·波特。

作为一个不论在书中还是在现实中都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却一无所知,直到11岁生日,才知道自己的生事、父母也才知道了自己居然是个有名的巫师。也许是因为在我11岁生日时错过了那属于我的猫头鹰,因此我只能是个麻瓜,不能去接触到那个神奇的世界。但是这7本《哈利·波特》却使我有了机会去跟我们的主人翁踏进那个梦幻般的世界。

巫师、鬼魂、妖精、凤凰、独角兽……不得不说,罗琳真的令我大开眼界!照片不再是固定不动的,帽子能开口讲话唱歌,信居然也能大吼大叫,还可以在炉火上旅行,而骑扫帚飞天更是不在话下……罗琳写得真巧!曾看过书到一些奇妙之出,比如阿瓦达索命咒(Avada Kedavra),它是从名为阿拉姆语的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所演变的,意思是“像这个词一样消失”。还有伏地魔在自己的食死徒膀子上打下黑魔标记,不觉得像是魔鬼撒旦在自己的追随者身上打下的烙印吗?接着,书中说占卜课老师西比尔·特里劳妮是卡珊德拉的玄孙女,而只要是熟悉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卡珊德拉是个寓言家。还有就是,她创造的人物可谓栩栩如生,就说全书最为崇高的邓布利多,曾经竟也拥有那不为人知的私心,不过也恰恰是这点让我们更觉得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因他不断挽救自己的过错而使我们更加喜爱他。

等到我把7本书全部看完,总算知道了大反派伏地魔不能伤害哈利的最大原因是在于爱。是的,正如邓布利多所说,他,伏地魔早已没有了人性,他又能如何认识爱,知道这股力量的强大,他又怎能料到这会是他最大的弱点!哈利的妈妈为了他而付出了生命,但她对他的爱会永远守护着他。母爱是贯穿全书的!冰心写过:“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我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在母亲的怀里。”想想,自己对父母那么任性,多惭愧啊!我想罗琳也一定是想让我们知道爱并希望它撒满世界。

然后是哈利与罗恩和赫敏的那真挚的友情。对,他们也会意见不统一,也会吵架斗嘴,但是在最后关头他们却能生死与共。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接着便是正义。《荀子》中说:“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他们所说是深奥的,我并不能准确的明白其中的真谛。罗琳的书却“简单”的告诉我,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而我则坚信这点。

总之,我很喜欢这部书。它让我在沉浸于那样的一个世界中时又知道了很多。不,用深深的体会到很多更为准确。罗琳用她的书告诉我们真谛,教化我们,拓展我们的视野……可以说她尽力为人类的历史画卷抹上了一道亮彩,而我们当然也应该延续她的辉煌,去让那画卷更加璀璨!

哈利波特读后感5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习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虐待,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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