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生命在爱我的人心中是那么重要,只是一个小小的年头,也会使经历过那么多沧桑和人生的父母崩溃。
——题记
树叶落了又生,生了又落;大雁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世间万物在不停转得做着周期性运动,春去秋来,黑夜白昼不断交替更换,不知不觉间,十四年匆匆而逝。
在这十四年的岁月中,我经历了单纯美好的少儿情怀;走过了曼妙美好的小学时代;也踏上了变幻莫测的'青年时光。长大的感觉并不好,猜测、怀疑、不信任、绝交、嫉妒、憎恨。这些肮脏、龌龊的词汇也如同一阵暴风雨般扑面而来。有些时候,我会想:我为何要长大?我为何要学这么多知识,有这么多思想。
被这些事物缠绕着的我,好几次,都想放弃了。经常在一气之下对母亲说出:“我不想活了!”之类的话。母亲也一次又一次地被我意气用事的话语刺伤,默默落下了泪。
只到那天早上,我翻开了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其中有一篇名为《不死鸟》。心中莫名对母亲感到愧疚与抱歉。作者三毛因为自己深爱的丈夫的去世而失去了活着的动力,期望能结束自己的生命,到天堂那畔伴随自己的丈夫,选择一个对她而言更好的归宿。但是,她的父母是何尝痛苦,养了三十多年的女儿就这样一走了之。
我不经反问自己,父母生我养我,不求回报,而我却为了自己的不再痛苦、变得快乐而选择做要母亲痛苦、伤心的做法。让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使得经历了那么多沧桑的母亲奔溃。而母亲不肯设防的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刺伤,却从不表露出来,依旧强颜欢笑,逗我开心。
母亲为我辛劳了半生,付出了她的全部心血,而我却扼杀了她半生所愿——我的快乐成长。这在她的身上、心里该留下多大的烙印。毕竟,先逃离痛苦的我是幸福的,留下来的父母却是痛苦的,这彻心得痛苦,不是母亲所能承受的!
我的生命是母亲给的,我的一切生活资源亦是她所提供的。她的爱,或许我无以回报,但是她对我的要求,我就一定要做到——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
我已明白母亲的爱,而我的爱有多深,我的牵挂和不舍便有多长......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话没错,可这世上总有逆流而行的生命。
它在我们家定居时是冬天。
四颗拇指大的小草,妈妈带回来的,也不知是什么草,我把它们种在一个花盆里,浇上水。
我每天浇水,也不知道它们的习性,或许是水浇地过于频繁了,先是死了两颗,一棵病恹恹的,一棵还是起初的样子。
一共才四五片小的可怜的叶子,但却绿油油的,向着天。也是够奇怪的,为什么蓝天下的小草不是蓝色的,而是绿色的?强壮些的那颗小草仍坚强的长着,病弱的那颗,叶子都快埋进土里了。于是我就放弃它了,只给强壮的那颗浇水。
结果强壮的那棵也没活下去。
唯一的那颗弱小的.小草孤独地倒在那里,也不知还有没有气儿。总之,我最后再给它浇水后,就放在窗台上不管了。
后来,我再去看它的时候,它的同伴们都已经化作泥土了,偌大的一个花盆中就只剩它一个了。它没死。后来的半年里却一直保持着三厘米的弱小身躯,也不知它孤单不孤单,难过不难过,就只是坚强的站着,站在阳光下。
也是够奇怪的,为什么阳光下的小草不是金色的,而是绿色的。
我喜欢叫它小草,一年后的春季,我却要改口了,小草到了春天,就像搁浅的鱼儿,一下子又被海水迎进了海中,它开始发了疯般的长,一扫曾经的弱小。它已经错过一次了,这次一定要抓住机会,它等春,已经等了一年了。一整个春季,它一直再使劲的拉个子,仅仅一片叶子就有五厘米宽,但再怎么说,花盆对它来说还是大了些。
我改口叫它大草了,夏季的它,仍然在长。可不仅是生长这么简单了,它有子女了。起初一片叶子上只长十几个草牙,长在叶边缘的锯齿上。一个个的紧挨着,小小的,就像许多一年前的大草,但是并不弱小,轻轻的一碰就落下了,落在大草膝下的泥土里,也开始疯长,在母亲的护佑下,并不像曾经的大草,那么艰难。后来,大草一片叶子上能长三四十个草牙了,因为现在的它光是一片叶就巴掌大小了。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这花盆太小了,又添了许多花盆,大草也是真够给力了,生了八九盆的小草。它爱晒太阳,不太喜欢水。我也只是每周给它来一次“水漫金山”。现在的窗台很热闹,活像池塘里的大鸭子身后跟了一群小鸭子。
不要枉费这一身天空和阳光的色彩,再弱小的生命也有坚强的权力。
这是大草的心声,它有一个美丽的名字——“不死鸟”。
我站在高高的石篱上,张开双手,拥抱着像我一样兴奋的狂风……
我往下望,大概有十米高吧,呵,我突然有了个念头,往前踏一步……哼,想自杀呀,CHO大姐?不过说真的,此刻觉得人想死其实很容易的,不就一念之间的事吗,何比那么费工夫活着?
当然这是个荒唐的想法,其实活着,起码好玩点嘛……
我还是继续胡思乱想,活着那么好吗,其实活着也不是很好玩嘛,得受很多苦的,可是死呢,既刺激又简便,挺不错的嘛。就比如我这人吧,从邮局回家有两条路,第一条路得上两个坡,但有一个下坡,第二条路只需上一个坡,但没下坡。我会毫不犹豫选择第二条路,虽说没有下坡的刺激,但起码省了点上坡的力气。就像这死和活着吧,也是一样,活着有很多好玩的,但痛苦也不少,死呢,只有刺激,没啥痛苦,当然,自杀未遂而要死不死要活不活的,当然很惨,所以要死之前得避免这种事发生。不过,此时我是肯定从这跳下去肯定死,因为就算你说不够高,但下面全是乱石,这可够置人于死地了吧?
既然这样,我何不就乘此机会,一脚踏出去,何必犹犹豫豫呢?我又向下望了望,一只脚脚伸了出去……
大概有伸出去两秒的时间吧,我用了0。001秒的时间收回了。
天,刚才是什么救了我,会不会是良知,或者是别的什么,反正,此刻我无比感谢那股让我收回脚的力量,我不想死了,我此刻脑筋特别清楚……
为了不让自己继续疯疯癫癫的,也避免真的发生惨剧――从这飞了下去。我离开了石篱。
走在回家的山路上,我想:有时候胡思乱想会让死变地毫不需要勇气呀,特别是在你思绪错乱的那一刻……
回到家,老弟的声音从反房间传来:天,这瓶双氧水包质期怎么只一年呀,这不太浪费了吗,还剩这么多,老姐,不如你从天台上跳下去吧可,保证能让这瓶药水老物利用!
虽然我明白老弟一天都在胡言论语的,但是,此刻我突然吓出一身冷汗,跑回房间。
从书架上拿出《三毛精品集》,第一篇《不死鸟》。我看到了这样的文字:
我愿意在父亲、母亲、丈夫的生命圆环里做最后离世的一个,如果我先去了,而将这份我已尝过的苦杯留给世上的`父母,那么我是死不瞑目的,因为我明白了爱,而我的爱有多深,我的牵挂和不舍便有多长。
所以,我是没有选择地做了暂时的不死鸟,虽然我的翅膀断了,我的羽毛脱了,我已没有另一半可以比翼,可是那颗碎成片片的心,仍是父母的珍宝,再痛,再伤,只要他们不肯我死去,我便也不再有放弃他们的念头。
我愿意和三毛一样,做只不死鸟,做最后一个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