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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朗诵细选56句

时间:2018-07-03 17:05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1

最近我读了金波讲故事《一起长大的玩具》。这里面的故事很吸引人,如火狐狸、白马黑马、雪人等,我读得津津有味。

这么多故事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雪人,故事讲的是:每到冬天,我和同学都要堆一个雪人,到春天的时候,雪人都会化掉,这时我梦想着堆一个不会融化的雪人。又到了冬天,我托着一个红苹果,这个苹果是爸爸给奶奶的苹果,奶奶不舍得吃又给我的。我带着这颗爱心苹果来到林中空地,堆了个雪人,把这

颗苹果嵌进了雪人的胸怀。春天又来了,同学们堆的雪人都融化了,而我堆的雪人没融化,还能听到雪人的心跳声。

读完这个故事,我觉得只要带着一颗爱心,梦想就有可能成真。我也很希望

冬天快点到来,自己也能回老家堆一个不会融化的雪人。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2

读了《一起长大的玩具》后,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和人物就是“火狐狸”。因为这只小狐狸不仅帮助了身边的猎人,还帮助了老爷爷。我觉得这只小狐狸是一只乐于助人,善良的小动物。

记得有一天晚上,刮起了大风,风从窗户缝里钻进屋里,把油灯都吹灭了,把炭火也吹灭了,屋里又黑又冷。小狐狸向火炉吹了一口气,火炉里的火燃起来了。老爷爷就说这只小狐狸是火狐狸。猎人很冷的时候,抱一下火狐狸就好了,瞬间全身都暖和了。

我要向火狐狸学习,学习它那股助人为乐的精神。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3

最近读了《一起长大的玩具》一书,这是一本金波爷爷笔下的回忆童年趣事与玩具的书。如"猪蹄儿灯"、"泥泥狗"、"抽陀螺"、"兔儿爷"是金爷爷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它们伴随着金爷爷度过了愉快自由的童年。金波爷爷玩"猪蹄儿灯"最大的乐趣不是在于它的结果玩的有多开心,而是自制的过程,这件事正好与我们课本中《钓鱼》一课的道理相同。"泥泥狗"总能认他浮想联翩沉浸在古老神话传说之中。在1945年,一开始的"抽陀螺"不知是谁把它改编成了"抽汉奸",鞭子抽的越响,越有力,就非常解气。而"兔儿爷"带给金爷爷的快乐是独一无二,其他玩具不可替代的,所以这份快乐一直陪伴着金爷爷。

玩具在我们成长中扮演着一个角色,陪伴我们快乐成长,给我们带来乐趣。它还能开启我们智慧的大门,让我们的心更加清澈明朗,自己动手做的更为珍贵。

所以,我们好好珍惜身边美好的事物,享受快乐的童年吧!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4

6月中旬,在语文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一起长大的玩具》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里面有月影,雨人和花瓣儿鱼……。

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是大树城堡这一段,因为作者写了一篇关于一棵小树的故事,里面是一位叫阿木的人,砍了一棵小树,做成了一把椅子,然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小椅子竟然长大了,它长啊!长啊!长成了大树城堡。

小动物们都住在里面,就阿木一个人不在,他想住进去,动物们通过讨论,同意了,可最后大树城堡却不同意。

大树城堡让阿木说出城堡的由来,阿木知道砍树不对,很不好意思,就想到大树城堡当一名警卫来认错。最后,大家都原谅了他,并让阿木每年在城堡外面种植100棵树。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爱护树木,从我做起,保护森林,人人有责。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5

我在上学没几天的时候,老师在学校发了一本书名字叫《一起长大的玩具》。

当我翻开这本书时,我还以为是金波爷爷小时候玩过的玩具,可是我当我看到目录的时候却是“月影、花瓣儿鱼、雨人、一只蓝鸟和一棵树?……”我感到很好奇,于是我继续往下翻,当我看到“一只蓝鸟和一棵树”时外面,这一个故事深深的感动了我。当我看到“冬天来了,雪花落满了枝头,许多鸟儿都飞到南方去了,可是蓝鸟又飞回来看望那棵小树了”。蓝鸟和小树的感情就像情同手足一样,无论是春夏秋冬蓝鸟都会来看小树。蓝鸟后来在小树的枝头做巢呢,陪着小树一起过寒冷的冬天。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之后我哭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就是朋友之间一定要相互帮助,不离不弃。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6

我觉得金波讲故事的一起长大的玩具很有趣,每一段句子,每一个词语都写得很流畅,书里面写了好多精彩的故事。

让我深刻的读后感是抽陀螺,里面写了怎么做陀螺怎么抽陀螺,也说了怎么玩才刺激更好玩。

制作陀螺也是一个很简单的一个手工,做陀螺的话,需要一个木头削成一寸多高,直径也一寸多的圆柱体,再把下端削尖,尖端安一粒滚珠,简单的陀螺就算做好了,还要需要一根辫子,只要这两样东西就可以把陀螺玩起来了。

大家是不是很好奇怎么玩呢?

那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这本很有趣的书是怎么说的玩法吧!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7

听我讲故事一起长大的玩具后,我感觉作者很喜欢比喻句,和拟人句……

书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火狐狸,具体描写的意思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个爷爷去打猎,发现一只小狐狸。小狐狸嘴巴一张一合,感觉它很饿,爷爷感觉小狐狸很可怜,就把它搂在衣服里送回家去。

回到家爷爷端来一碗稀饭,给小狐狸吃。

有一天寒风呼呼的刮着,吹灭了屋里的灯和火苗。

爷爷醒来发现小狐狸的毛变成了小火苗,屋子里变得暖和的很,全部村里的人都知道了,每天都有人来。

我感觉小狐狸是个感恩的小动物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8

我想说的是:《大树城堡》,里面有一个叫阿木的人,他偷偷的砍伐了一棵小树,用小树做了一个小板凳,可是小板凳刚一落地,就扎下了根,板凳腿上拱出了绿芽,绿芽很快又变成了叶子。

后来这个小板凳长的越来越大,它变成了一栋大房子,阿木想住进去,可是里面已有大刺猬住了,他不敢进去,慢慢地又来很多的动物,它们在大房子里面玩耍,阿木看见了也想进去,一天他鼓起勇气走向城堡,他想去当一名警卫,动物们都同意了阿木的请求,突然大树城堡说:我不同意,阿木砍伐了树木,所以我不让他住进去,最后大家原谅了他,还让他每年种一百棵树。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能砍伐树木,要爱护树木。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9

在《一起长大的玩具》这本书里有一个故事《我的冬蝈蝈》,作者在春节前买了一只冬蝈蝈,把它带回家养在一个葫芦里。每天都会喂冬蝈蝈一些胡萝卜丁,听冬蝈蝈叫,跟冬蝈蝈一起玩,很细心的照顾冬蝈蝈。

可是,四个月以后,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春天来了,东蝈蝈还是死掉了。虽然冬蝈蝈的生命很短,但它的歌声给我们带来了快乐和温暖,它的生命也是很精彩的!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生命都只有一次,生命没了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们要珍惜生命,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做一些危险的事情!因为,生命最宝贵!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10

我读了金波的《一起长大的玩具》这本书,我觉得整本书很有童趣,文章中大量运用了比喻、拟人的手法,使得故事十分生动、有趣。其中我最喜欢《灶马》这篇文章。

《灶马》描写了我对灶马的观察和想法。一般来说,灶马是一个人讨厌的虫子,但作者把灶马和当时的生活情形联系在一起,让人觉得灶马是生活富足的标志;而且作者很喜欢灶马,给它取了个“灶马子”,觉得它就像家庭的一份子。

作者还加入了民间传说,灶马是灶王爷骑的马,灶马是灶王爷骑上天的飞马吗?作者这样写,会让读者觉得灶马既亲切又很传奇。

作者的写作手法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在写话的时候也可以把小动物们写得生动活泼又有故事。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11

我觉得金波的《一起长大的玩具》很有童趣,仿佛回到了童年一样,里面有很多的好词、好句和修词手法比如:当小树开花的时候蓝鸟就飞来看望它的小树了。“你还记得我吗?”蓝鸟问小树。“我怎么会忘记你呢,”小树很高兴,“是你把我种在这儿的呀!”(里面还有很多这样的句子我就不一一说出来了。)

作者还写了一些被现代人所遗忘的玩具,有泥泥狗、兔儿爷……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兔儿爷,在兔儿爷这篇文章中作者清晰的写出了兔儿爷的样子,也写出了他们对兔儿爷的喜爱,是别的玩具所替代不了的。

这本书很有趣,我建议大家和我一起来读这本书。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12

我读了《起长大的玩具》这本书,觉得这本书马的太好了!书里面有我喜欢的故事有。

《白马黑马》这本书讲的是大白马生了一匹小黑马,小黑马长大了!他也帮牧羊人放羊!而旦他很仔细的看整整一夜都没停!。

天放晴了!朝霞闪现在小黑马身体,他变成了匹小枣红马了!一夜!满天星光闪闪!

忽然,小黑马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他走去一看!发现一只狼,他“咴咴咴”一叫,扬起前蹄把野狼踩死了。

天上的星里看的仔仔细细的,它们都夸小!黑马很勇敢,有许多许多的星星还纷纷飘落在他的身上!就像很多很多的宝石!牧人们看见又说小黑马又变漂亮了。他变成了亮金金的金马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外表不是最重要的。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13

这个学期,匡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故事书《一起长大的玩具》,老师说我们每天完成作业后,可以读这本书,希望我们从书中主人公的故事学到一些东西。

经过两周,书里的故事我已经读完了。我最喜欢里面的一个故事,它的名字叫《火狐狸》。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这个故事里面的老爷爷帮助小狐狸打跑了要吃掉它的野猪,小狐狸在冬天帮老爷爷吹火苗让老爷爷取暖,这让我懂得我们要感恩帮助过自己的人,而且作者还用了很多好词好句,我以后可以把这些好词好句用到作文上。

老师和妈妈常说,阅读很重要,我以后一定要努力多读书,多学知识。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14

《金波讲故事》好像也叫《一起长大的玩具》。总之,不用管这些了,我觉得这本书特别有意思。而且很美,比如说它在自然之歌上写道:“巍峨绵延的群山,回环曲折的流水,婀娜多姿的植物,神秘迷人的日月星辰……”

看!里面有好多我没见过的词语呢。

这也许是金波爷爷小时候看到的情景吧。

我最喜欢的一章叫《我的冬蝈》。这一章特别长,算得上是章节里最长的了,足足有二十三页了,但是我还是看完了。

这个故事讲的是金波和冬蝈蝈的故事。他每天都给冬蝈蝈喂食,听蝈蝈鸣叫,一听,就有一种真实感,画面感。

那夜里,金波养的蝈蝈好像真的叫了起来。嗯,我听的真真切切,那小小的声音。

我一直有个问题,就是金波为什么喜欢养蝈蝈?

也许是金波的快乐吧。

一起长大的玩具读后感200字左右15

我读完了《一起长大的玩具》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两篇故事是:灶马和抽陀螺。

《灶马》讲的是一种很小的昆虫,它和蟋蟀差不多大。书里面还讲了,灶马的生活习性,灶马的民间传说,作者对灶马的感情。《抽陀螺》讲的是怎样制作陀螺,陀螺怎样玩才好玩。这又让我知道陀螺还可以单人玩,多人玩,和大人一起玩。

读完《灶马》我觉得灶马这种虫和人亲近。就像一家人似的。我读了《抽陀螺》我才知道陀螺这么好玩。我也想试着做一个陀螺。

一、书籍简介

《追风筝的人》是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译者李继宏,上海人民出版社于2003年出版,是美国2005年的排名第三的畅销书。

全书围绕风筝与阿富汗的两个少年之间展开,一个富家少年与家中仆人关于风筝的故事,关于人性的背叛与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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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阿米尔的故事。阿米尔生于1963年喀布尔的一个富人社区中的一个富裕家庭。其父亲是一个正直的普什图人,一名法官的儿子和成功的地毯商人。阿米尔家的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则是哈扎拉人。阿米尔和哈桑是好玩伴,哈桑是一个特别忠实,正直,一心只为阿米尔少爷着想的人,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游戏。阿米尔是出色的“风筝斗士”,即善于用自己的风筝切断别人的风筝的线;哈桑也是杰出的“风筝追逐者”,因为阿富汗的传统是线被切断而落下的风筝归追到它的人所有。爸爸对两个孩子都很喜爱,但嫌阿米尔过于怯懦。两个孩子和人打架时总是哈桑出头。阿米尔展露出写作的才华,但爸爸并不看重。爸爸的朋友拉辛汗成了阿米尔的忘年知己。1973年穆罕默德·达乌德·汗等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国。

社区中一个仰慕纳粹的普什图族孩子阿塞夫和阿米尔、哈桑发生冲突。哈桑用弹弓维护了阿米尔。1975年,在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为了赢得爸爸的好感而勇夺冠军,哈桑则保证去追到第二名的风筝以证明阿米尔的战绩。但在哈桑的归途被阿塞夫等人截住。阿塞夫要哈桑把风筝给他,但哈桑不肯,于是他强暴了哈桑。这一切被阿米尔看到,但由于怯懦阿米尔没有挺身而出。

之后的日子里阿米尔由于无法面对哈桑而希望爸爸把阿里、哈桑解雇,被严词拒绝。于是阿米尔在13岁生日的晚上陷害哈桑,说他偷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哈桑洞悉一切,而承认了偷窃。阿里和哈桑不顾爸爸的反对搬到了哈扎拉族聚居的哈扎拉贾特山区。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斯坦,1981年爸爸带着阿米尔逃往到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把家留给拉辛汗照看。后来阿米尔父子又迁到美国旧金山湾区的费利蒙居住。阿米尔在美国上大学,毕业之后成了作家,还在圣何塞的跳蚤市场认识了同样来自阿富汗的一个将军塔赫里的女儿索拉雅,并和她结婚。爸爸在此期间因肺癌去世。阿米尔和索拉雅搬到了旧金山。他们想有一个孩子,但始终没能如愿。

2001年,罹患绝症的拉辛汗从巴基斯坦给阿米尔打电话,让他去巴基斯坦,因为“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原来拉辛汗在阿米尔父子走后,去哈扎拉贾特找到了哈桑及其妻子,他们一起回到喀布尔管理阿米尔家的大房子,哈桑还有了一个儿子索拉博。然而1996年塔利班占领喀布尔之后,强占了这个房子,还因为种族歧视当街枪毙了哈桑及其妻子。索拉博进了孤儿院。拉辛汗希望阿米尔回去喀布尔救索拉博,但阿米尔不愿意。拉辛汗于是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阿米尔爸爸的私生子。

阿米尔在出租车司机法里德的帮助下回到塔利班控制的喀布尔。在找到了索拉博所在的孤儿院之后,发现索拉博已经被一个塔利班头目带走,而这个头目会出现足球赛上。阿米尔在球赛中约了这个头目,并在之后其住所见到了他。原来这个塔利班头目就是阿塞夫。阿塞夫在被苏联人扶植的共产党政权的监狱中受尽折磨之后加入塔利班,和苏军作战,成了一个头目。索拉博已经成了一个被性侵犯的舞童。阿塞夫告诉阿米尔可以带走索拉博,但必须和他先处理一些陈年烂账。在屏蔽左右之后,阿塞夫戴上不锈钢拳套,轻松毒打毫无搏击经验的阿米尔,但不料索拉博用形影不离的弹弓打瞎了其左眼。阿米尔和索拉博这才趁机逃出。

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因为阿米尔无法证明索拉博是孤儿,而无法取得美国签证,从而收养索拉博。索拉博需要暂时入住孤儿院。出于对孤儿院的惧怕,索拉博割腕自杀,之后被救起。在阿米尔带着索拉博回到美国之后,索拉博因为感情受到伤害不再和任何人交流。在2001年九一一事件之后的一个周末,在一个公园里,索拉博终于因为追风筝对阿米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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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斯坦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

《追风筝的人》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因书中角色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出版后大获好评,获得各项新人奖,并跃居全美各大畅销排行榜,《追风筝的人》已经由梦工厂改拍成电影。还著有:《灿烂千阳》(AThousandSplendidSuns,2007)、《群山回唱》(AndtheMountains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

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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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5篇

第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字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第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300字

读完《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之后,有一句话铭记在我的脑海中:为你,千千万万遍。没有万语千言,哈桑用寥寥几个字向我们阐述了最真挚的友谊。

阿富汗,这个曾经在我脑海中只留下荒芜战争场景的国度,却在阅读完这本书之后让我有了重新的认识。在书中,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阿富汗——一个有欢乐、有悲伤、有良知亦有邪恶的国度,一个人性化的国度。无可否认,哈桑和阿米尔这段友谊,是千千万万阿富汗人的缩影,是千千万万段友谊的缩影。也许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出发点——为了朋友而义无反顾!

哈桑为阿米尔追到了蓝色的风筝,也因为那一只风筝被欺负、被蹂躏,却依旧毫无怨言。反观之,少年的阿米尔在这段友谊中却担当着一个狠心的角色,忽视哈桑的付出、陷害哈桑甚至害得他不得不选择离开。故事的结局是令人意外的,阿米尔等来的是哈桑逝去的消息,一别成永别,留下的、只是满满的悔恨。阿米尔只能移情,成为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的人。

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但却是最扣我心弦的一个。

第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部美丽的小说,即使没有梦工厂镀上的光环,她依旧光鲜夺目。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忠诚与血缘串联着这些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的圆满循环,然而这也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于幸福,希望是人们永远追逐着的风筝。

作者以敏锐,扣人心弦的笔触娓娓讲述着这样一个故事: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哈桑。不久,由于苏联的入侵,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即使收获了事业和爱情,仍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阔别二十多年的故乡,却发现物是人非,哈桑已故,并发现了父亲当年的一个惊天谎言,昔日主仆本为同根生,漫漫赎罪路上,阿米尔蹒跚而行……

书中有一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昔年哈桑对阿米尔说这句话,代表着奉献,二十多年后,阿米尔对哈桑的儿子说这句话时,除了赎罪,亦有奉献。全书不仅仅是一部叙述阿富汗文化,历史与现状的政治史诗,也描写了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的脆弱关系。追风筝的人所追的风筝是有象征性的,它既可是爱情,亲情,友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讲,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父亲,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800字

第一次看这本书已经是我初中的时候,转眼已是大一即将转入大二的时候,我又借着读书小组读书分享的机会把这本书重温了一次。

这本书是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小说的处女作,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善于将别人的风筝割断,他的朋友哈桑则善于去追风筝。阿米尔善与写作,却充满懦弱与欺骗,哈桑诚实善良,勇敢,正直无私。两人成为鲜明对比。

然而坏人本性也是好的,他们只是缺乏一个把他们引向善的指明灯。就拿阿米尔来说,当拉辛汗好说歹说让他“重新做人”,他严词拒绝,当拉辛汗亮出底牌告诉他,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时,他才决定去找哈桑的遗子。

在现在这个充满铜臭味儿的时代,坏人虽然存在,但若追根起源,大多数本性不恶,只是童年或者后成年时期缺乏引导罢了。还记得这个故事吗?一个大盗在被刽子手押向断头台的时候,他请求见他母亲最后一面,要求吮吸最后一次的母乳,他的母亲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最后这个大盗咬断了他母亲的乳头,一旁的人都很诧异,把他拉开。这个大盗临死前对他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若不是你不阻止我之前无数次的小偷小摸,我也不至于落得如此田地。”

这里的大盗就是阿米尔的翻版。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阿米尔,“复旦投毒事件”,“我的爸爸叫李刚”,“小悦悦事件”等等都是善与恶真实的写照。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又如何引导恶人往从善之路走呢?

我想教育应该是重中之重。谈及教育,老师和教育模式又是一大关键。现如今的应试教育都比较重效率、重结果,不注重质量、过程。因此,大多数的小孩思想发育还不完全,整天都埋入题海,缺乏素质教育。曾经我在某个书城等待开门,碰见几个小学生,年纪虽小,却已满口脏话,说着一些与他们年龄大相径庭的话,令我很是诧异。或许真的是快节奏的生活让他们也快速“成长”了吧。

老师是教育的启蒙者,但是家长却是除了老师能和孩子呆在一起时间最长的人。现如今,家长们都忙于赚钱,忽略了孩子们的感受,导致有些孩子性情冷淡,有的又是双重性格,自己却仍无法发现这一问题的导火索。若有那天真出了事故,那才追悔莫及呢。

除了老师和家长以外,社会也应当扮好引路人的角色。政府、企业也都应该大力支持,多加重视人格的培养。放慢我们生活的节奏,细化我们的优点和不足,多多赞美和激励“哈桑”,多多关注“阿米尔”,找出他的问题所在,一一攻破,这样才能建设更好的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创造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

第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1000字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利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第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2000字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感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我的鸿沟,但也因为自我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我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我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我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取只能是务必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我是兄弟后,他带着自我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最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我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能够是亲情、友情、感情,也能够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我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向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明白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明白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我,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我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我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我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明白: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齐,你永远觉得自我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就应是另一种样貌,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杯具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透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但是,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向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上,在2007年大阪世锦赛上,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明白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

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向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就应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下。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我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下。一切事情都由自我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我去争取,自我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我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样会明白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我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完美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取。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应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窗外的烟火绚烂,鞭炮声还是很密集。在除夕夜里我心潮澎湃的合上了卡勒德·胡赛尼的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今夜很难睡下了。

故事发生在三十年前阿富汗,一个饱经战乱困扰的国家,阅读过程中文字所表达的那些温情和悲苦,宽宥与救赎,施恶和抗争,无不让我为之疼彻心扉,那个叫哈桑的仆人之子为了他的小主人阿米尔,到离世也不知道的自己的哥哥:为你,千千万万遍!

作者卡勒德·胡赛尼是一位侨居国美国加州的阿富汗人,同时他也是一名外科大夫。《追风筝的人》是他第一部半自传体小说。

他经历了政变后的国家改制,苏联入侵阿富汗,和艰辛的巴基斯坦和美国的流亡之路。已经在美国有着幸福家庭和成功事业的阿米尔,2001年夏天的一天,拉辛汗的遥远的电话的召唤,让他去走一遍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阿米尔爸爸生意的合伙人,第一个把他当朋友的成年人,是在文学道路上给予他鼓励最多的人。拉辛汗也洞悉一切真相:关于阿米尔父子种种谎言,背叛和秘密。

故事通过12岁的富人之子阿米尔的眼光,描绘富家少爷与仆人之子喝着同样的乳汁,自小就一起成长,情同手足的友谊,可是阿米尔因为爸爸定义自己为缺了卑劣的性格而变的敏感,猜嫉,1970年的阿富汗时局动荡、宗教信仰的分歧、民族间的摩擦已经初显端倪,历史大背景下的温馨闲适的富足生活渐行渐远。

这些孩子们是感觉不到的:“12岁之前,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的夏日……”

哈桑的心目中阿米尔少爷就是他的一切,甚至他出生后学语的第一个词汇就是:阿米尔。就是这样的哈拉尔文盲指出了他的写作情节破绽。

内心困扰着梦魇的阿米尔,心灵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埋怨、羞耻,他选择了一种卑劣的逃避。他心里面以为这就是一个少主人对于奴仆关于正直和忠诚的考验。在劝说自己父亲辞退哈桑父子无果之后,阿米尔选择了更卑鄙的栽赃手段,把自己生日礼物放在哈桑简陋的房间里,哈桑父子的隐忍离去,让阿米尔终结了年少的负罪和遗忘。也从此少年灵魂背负了此生负罪感。

哈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第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什么要买这本书?说实话呢,是因为它的题目吸引了我,初看到时,还以为会是一组优美的散文、一组唯美的诗歌,或者呢,还是一篇充满意境的童话。可是,当我真真正正翻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它骗走了我好多眼泪……

故事是从主人公阿米尔少爷12岁那年开始的,他有一位对他最信任、最忠诚、并且于他同龄的仆人:哈桑。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去上山那棵树下读书,一起去参加当地独特的风筝比赛……剧情的转折就是从这次的风筝比赛而发生,哈桑为了帮助阿米尔追到那支十分好的蓝风筝,在一条小巷子的角落里被另外一群富家少爷围殴,巷子外出现了一双眼睛,小心翼翼的往巷子里偷看这,这双眼睛是阿米尔的。是的,哈桑最信任、最忠诚的朋友、主人,这个时候胆怯了,阿米尔没有勇气像哈桑保护自己那样冲上前去保护哈桑,泪流满面、哭着跑开了。从此后,阿米尔每每见到哈桑都会想到自己当时的懦弱并且极端害怕直至惭愧不已,最后,他竟然是自己亲手赶走了哈桑,阿米尔也许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随着岁月的流逝,阿米尔长大了,他发现哈桑竟然是自己的弟弟,此时我的心情也是七上八下,阿米尔会怎么做?他抛下了自己的妻子独自回到故乡阿富汗,为的就是找到哈桑,那个让他充满了内疚的人,踏上了救赎心灵的路程……

也许故事的作者并没有多少华丽的词藻。可是,他却用最细腻的语言,抵触到了你心里那最柔软的地方。是的,他的文笔似乎可以看透阿米尔的内心,书中的情感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如果你静下心去读,也许你会品尝出更多的味道,不安、无奈、无助、愧疚、悲伤、孤独……本书是作者的处女作,更是文学中的一本佳作,故事如此的残忍却又美丽,也许这本书的结局并不是很完美吧,又或许稍带一点悲伤,读过,你一定会被感动。这种感动不是突然来到的,而是慢慢的,深入去体会的。情绪是通过一点一点地递进,令人感觉自己就是男主人公,随着发生的这么多事情,不能自抑地被震撼,完成了自我救赎。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唯美,在一片火红的夕阳中,一位小男孩奔跑着,一只手里紧握着一支风筝,也许男孩是阿米尔,他拿着的是自己的风筝,又或许是哈桑,拿着的是那支蓝色的风筝。如果把阿米尔形容如那支风筝,那他找回自己的“归宿”了么?

第1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像追风筝的人,我们都在追着一个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梦想着追到梦想中属于我们自己的那只风筝;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为了追到那只风筝而付出了很多,放弃了很多。但,有些人大胆地追着,有些人怯懦地不敢上前追逐,有些人还呆呆地站在原地。

在追风筝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许许多多你想象不到的困难,会遇到很多很多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有时候甚至会让你遍体鳞伤,粉身碎骨。

但,阿米尔没有放弃,我们更不应该放弃。

正像书中说的一句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为了哈桑追着风筝,而我也为着一个人,去追这只承载了多重含义的风筝。

记得以前,有好多人问我:“学习是为了什么?”那时候的我为了敷衍,就非常大众化地说:“为了将来考上好大学,找个好工作。”是的,这是许多人的答案,但,这并不是我的答案。

刚刚来到这边的时候,人生地不熟,几乎一天哪里都不能去,就呆在家里,就是因为怕我迷路。还好,我家楼下有个公园,而那里,就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一个夏天的夜晚,在家里太热了,我就跑出来到公园玩一会儿。当我坐在一个石头上时,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孩走了过来,亲切地向我打着招呼。一开始,我有些害羞,慢慢地,我们渐渐熟悉了。每天,我一写完作业,就跑来公园找她,她总是非常热情地陪我;有时候,我也会有些任性,她也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更多地是包容我;谁的天空不落雨,伤心难过的时候,她都会陪着我,安慰我。有时也在想,上天对我太好了,在这里遇见了她,她是那么地懂我,理解我。每次,我都把生活中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告诉她。说到伤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难过;说到开心的事的时候,她陪我一起开心。当然,她的生活中也会有一些不顺,可是她并没有跟我说,可能是怕我也跟着她一起伤心难过吧!

就这样,我们开心地度过了一个假期。

假期结束的那天,她叫我陪她去公园玩一会儿,我答应了。到了公园,看到她还是坐在那个地方,一样的坐姿,一样的梳妆打扮,一切都和从前一样,没有变过。我走上前,在她身边坐下了,就这样静静地坐了一分钟,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她的一句话打破了沉默:“我……要走了。”我十分惊讶,或许我早该想到的。我紧张地问:“为什么?”“其实我来这边只是来旅游的,假期一过,我就要回家了。”悲伤的表情在我脸上再也掩盖不住了,她看到后,笑了一下:“没事没事啊,别这样,我家在绍兴,到时候有空可以来玩啊!我有空也会回来找你的!”听到这话,我欣慰地笑了。

过了几分钟……

“时间到了,我要走了。”

“这么快!”

“嗯嗯!”

“好吧,那再见!”

“嗯嗯,再见!”

她的背影渐渐远去,我的心空了一大块。回家打开QQ,看到了她给我的留言:

冉,谢谢你在这两个月陪我,与你相遇,好幸运。永远不说再见,好吗?滢

“嗯嗯,不说再见!”我心里默念着。

我们约定要努力学习,大学考到同一所学校。为了这个约定,我努力着,直到现在,都没有放弃。

我始终追着我心中的那个风筝,以后我们会怎么样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追过,就不会后悔。

因为我们之间的友谊胜过一切,爱,可以一直连接,到永远!心中的风筝也可以飞得很高,很远。

第1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第1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第1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美好,残忍,这两种极端的矛盾词语,在书中的编织下竟缩到一只不起眼的风筝里,缩到一个平凡的仆人里,这本令人回萦难忘,令人震撼无比的书,就是著名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中的主人公是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俩原先感情很好,做什么事情都同甘共苦。可因为一场风筝比赛胜负的矛盾,阿塞夫觉得丢尽了面子,就找仆人出气,因此,哈桑被阿赛夫这个暴力男孩所殴打,阿米尔不敢阻挡,背叛了朝夕暮处的朋友。成年的阿米尔回到阿富汗,竟发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谎言——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阿米尔陷入了一个无法返回的噩梦……

读完这本书,我的新也跟阿米尔一样,被灰蒙蒙的雾霾笼罩着—我不明白,在现实面前,人们总会低下头!阿米尔看着同情手足被狠打,低下了头,成了懦夫;阿赛夫在名利和金钱的诱惑下,低下了头,成了豺狼……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依然看得见一些有节气的人物,比如阿米尔的父亲,他一生都在和熊拼斗,胸怀十分宽广。他不会因为对手是狮、虎而害怕,不会因为利益而叛离国家。最重要的是,他不会抛弃朋友,而会把他当为穿一条裤子的兄弟,处处关心着他。这一点,阿米尔做的就不比他父亲好。

所有的同胞们啊!现实是美好的,也是残忍的。我们不能嫉妒别人的胜利,而要发现自己的失败原因,不能当懦夫、不能当豺狼、更不能当叛国贼!我们应该在现实的面前抬起头,让失败的经验记在心里,让成功的曙光照在身上,这样现实的命运就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

第1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从我们诞生的一刻起,从我们踏上人生旅途的一刻起,我们开始选择。那些无穷的选择将会与你一起走向漫长的人生道路。

就像追风筝的人一样,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只漂亮的风筝,它有时是理想,有时是希望,有时也是人格。我们既然选择了它,便要无悔地去追,追的同时,也要对自己的判断负责,否则,它将会成为终生的遗憾、悔过,即便是自责,也无法弥补,只有加倍的去补偿,去赎罪。

在《追风筝的人》种,讲述了一位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的事,当时阿米尔选择了逃跑,在事后令他感到痛苦,他逼走了哈桑……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当时的背叛,再度踏上故乡,希望为好友尽最后一点力,但在同时,他发现一个谎言,儿时恶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做出了重大的选择……

背叛往往是一瞬间的决定,但救赎却是一条漫长的路。两者之间通常会夹杂着一个词:后悔。因为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无论如何也无法挽救,所以后悔就是人心灵上的一种责怪。

当今社会,在追求进步,在追求人上人的同时,我们也会迷茫,迷茫着四周,我们该去做什么?该如何面对不断的选择?该怎样在选择中让自己的心灵无悔?一个左右为难的选择,在一瞬间的决定中已经决定了自我的命运,但在同时,一个小小的转折也将再次改变命运,这是唯一一条能从背叛再次踏上好人的路,也是唯一一个加以补偿的办法。但这种机遇并不多,重要的是对自我选择的无悔。

风筝只有一只,勇敢的追吧,去追回自己的理想!但也不要忘记,面对偶遇的选择,不要愧对人格,让心灵无悔!

第1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第1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短短五个字,一直是我心底最单纯又美好的信仰。

这本小说其巧妙、波澜起伏的情节交错,令我震撼。在这本惊世之作里,出现了两个少年:一个叫阿米尔,一个叫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兄弟,但他们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

1975年的那个冬天,阿富汗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了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去了最忠诚的哈桑。他眼睁睁地看着哈桑受欺负,却没有伸出援手。他为此感到自责和痛苦,哈桑像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终逼走了哈桑。不久后,阿米尔和父亲由于战乱逃往美国,直到二十五年后……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了一趟阿富汗,他意外得知那个已经死去的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哈桑,竟然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阿米尔为了“赎罪”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历一路的艰辛和危险,他终于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在读完小说的最后一句——“我追”,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这本书让我第一次那么靠近阿富汗,我看到的不是战争和恐怖主义,而是那些执着的追风筝的人。

我讨厌阿米尔的懦弱自私,他看到哈桑受欺负时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背叛;但我又欣赏阿米尔,他有一颗善良的心,成年后的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返回故乡,希望能为自己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他勇敢了一次。

哈桑的风筝是阿米尔,他追;阿米尔的风筝是爸爸,他追;哈桑的儿子的风筝是安定,他追。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是追风筝的过程,每当风筝被放起的那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诉自己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1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已经读过三遍了,每一遍都会被深深的感动。我始终在追寻,到底触动我的是什么?那柔软细腻的笔触,那毫无矫揉造作的描写,那关于童年的跳动,那罪恶的定格,那救赎的可贵……

"为你,千千万万遍"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的塔布尔,就像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这里有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和最丑恶的东西,友谊、忠诚、信任,背叛、歧视、自私……

童年,是孩子们的天堂。阿米尔和哈桑,在一个富裕家庭长大的两个亲密无间的主仆,一起爬树、一起搞恶作剧、一起看电影、一起放风筝,一起在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我喜欢所有的这一切的描写,那么亲切、自然、童趣,那微妙的幸福悄悄的在心中蔓延着,蔓延着……

阿米尔和哈桑,"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这些"不能改变的历史",给了阿米尔背叛的勇气和借口,并最终背负着这个罪恶。在那场追风筝的比赛中,那那条小巷之中,在那打开父亲心门钥匙的蓝风筝与对友情的背叛中,我们再也看不到阿米尔眼中的澄清与欢愉。

对阿米尔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但,往事终究会自行爬上来,你会发现,原来它从未离开过你。

一条救赎之路,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1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作者并没有用很华丽的文笔,她仅仅是用那淡柔的文字细腻的勾勒了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却给我以震撼。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第1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当很多人都在推荐这本书时候我就很好奇这本书写的是什么,为什么那么多人推荐。追风筝的人,代表着什么意思呢?带着疑问我翻开了这本书。

追风筝的人,我终于明白了追风筝的人是什么意思了。虽然译后记里写到: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但我更愿意简单的认为,追风筝的人指的就是哈桑,那个陪他一起成长一起放风筝,每次为他追到风筝,在他夺冠那次不惜受辱都要保护那个蓝风筝的哈桑,那个被他背叛的哈桑。风筝,是他童年最美好的回忆,也是最痛的回忆。

索拉博自杀的那一段,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小的小孩子要承受这么多的痛苦,为什么!仅仅只是因为他是哈扎拉人?所以他的父母就要被当众击杀,所以他就要被凌辱,所以他就要被像个玩偶一样在音乐响起的时候必须跳着那滑稽的舞蹈?最近去了一趟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日本人对中国人的屠杀让我想起来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以前都说爱国爱国,民族振兴,并没有什么太强烈的感觉,感觉那离自己很远,但这一次民族强大的信念第一次那么沉重的击打着我的心灵。对民族信念的麻木终有一天会让南京大屠杀重演,或者出现像塔利班对哈扎拉人的屠杀。我们不管在哪,不管变成一个多么优秀或多么糟糕的人,我们都代表着我们血液里流淌的民族。如果这个民族代表着懦弱,无能,我们每个人都是逃脱不了这种声音。所以所有的华人,无论在哪里,都会为这个民族的强大努力着,因为他们也是这个民族的一部分,他们也许不是中国籍,但也改变不了他们是中国人的事实。

全书都写的很压抑,很沉重,唯独与索拉雅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赞许。美妙的一见终情,结婚前的坦陈与包容,婚后无子也坚守的婚姻,已经完全不是阿富汗人的作风,也自由了,也幸福了。虽然有些人说作者在后面有着浓浓的拜美情绪,但面对自由和平的美国和枪弹尸体的阿富汗,我想,作者并不是在拜美,只是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向往,希望阿富汗的天空能再飘着那么多自由的风筝,让他重新回到那个记忆中的故乡。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他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第2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追”读完最后两个字,我轻轻将书本合上,眼泪浸润了我的眼眶。这是第一次那么认真的读一本书,不再是戏谑,不再是敷衍了事,而是静静地用心读。

“为你,千千万万遍。”反复咀嚼着这句话,内心仿佛迷失在纵横交叉的十字路口,不安的旋晕占满心扉;像落入蜘蛛网的飞虫,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越脚心的疼痛,像掉入万丈深渊,不安的情绪像芥末,呛入鼻腔,呛入大脑。这是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的仰望,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最近的地方。除去那些动荡,除去那些战乱,我45°仰望天空,咧开嘴角,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汗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哈森,阿米尔,两个十二岁的少年。最初的最初,他们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只要长大了,过去那些单纯无比的东西都会变质。时间过去,他们在一点点长大。阿米尔发现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森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

他开始慢慢感觉到失落,偶尔也会发发脾气,却总是被哈森的宽容所化解。有时候想:如果这种欢乐时光能一直持续到永远该多好。可是没有如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灾难早已笼罩在这个城市上方,随时能将他们的友谊无情摧毁。

一次追风筝的比赛打破了宁静的一切。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哈森被阿塞夫教训。他本可以挺身而出的,就像哈森每一次为他挺身而出一样。可是他没有,仅仅因为他的懦弱。他就这样把哈森落在了那个小巷子里。从此,哈森成为了他生命里的一个恶魔,他处处躲避哈森,最后还设法赶走了哈森。后来,自己也跟父亲远离阿富汗,去了美国。就这样,带着缠绕了一生的负罪感去了美国。

四分之一的世纪过去,父亲也因疾病死去。他回到了阿富汗,回到了那个曾有自己无比欢乐的童年的地方,那个记录了他与哈森友谊的故土。只因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决定勇敢的迈出救赎的第一步。可是,一个惊人秘密被揭开。阿米尔与哈森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那一瞬间,他似乎明白了过去的种种,似乎理解了过去父亲的做法,而他,竟然用最卑劣的手段,伤害了哈森。经过深刻的反省后,他决心找回那个遗失了过去的自我,找回遗失已久的善良。他收留了哈森的儿子,虽然最后自己伤痕累累,但他找回了那些遗失已久的东西。

那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风筝再一次高高飞起。

第2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第2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第2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富汗,那个看似常年战火纷飞妻离子散的地方。在这本书里,却从黑暗化为了彩色——有一段扣人的却又让人心碎的情义。哈桑和我喝过同样的乳汁,就这样成为兄弟一起长大。我本以为宗教的不同不会轻易改变,而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一点也不会轻易改变。可从我发现父亲对我的软弱的不满,对哈桑的喜爱之后,我便再也不想见到他。那一次的斗风筝大赛,我和哈桑赢得了第一,却不知道,这也是最后一次我们两个能一起追着风筝跑。

在那个小巷里,在那个空气中留着哈桑的哭喊声,在那个布满血色的雪地里。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我嘲笑他,玩弄他,背叛他。我讨厌他从不还手,我讨厌他万般顺从,我讨厌他口中的那声少爷。准确的来说我嫉妒他。那时我的头脑中深深地刻下了一份自责和痛苦。我将他赶走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久,阿富汗的土地分崩离析。我随父亲逃往美国。眼前没有了带给我罪恶感的场景,可那份背叛的罪恶感又怎么从扎生的脑海中挥之而去?阿米尔回去了,回到了那已惨不忍睹的家乡并救下了哈桑的儿子。但哈桑却为了保护他们曾经的家——珍藏着他们最美好的童年的地方死了。那曾经我和哈桑放风筝的场景变成了索拉博和我。终于我的心结也随着风筝的飞远而解开。

整片文章显得如此轻描淡写。不管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意亦或是心理都被细腻地表现出。没有强烈的斥责,没有强烈的哀怨都却令人心灵震撼。或许是因为作者为了我最后的挽回才如此婉转。开篇一颗跳动的心到后来心的跳动如此微弱,一系列的纠结,终于让这颗心恢复了以往的跳动。没有等级的区分,没有人种的歧视,没有命运的注定。哈桑的风筝是我,他用他的忠诚追随了我一生。我也在最终用我的微笑为他的儿子追起那只风筝。一切都似曾经,画面暗黄,不经让人回想到开头的美好,而时光荏苒,现在,结尾也是那样的美好。

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2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令我震撼——一个关于爱情,亲情,罪孽和救赎的故事。恰似一首美丽而悲伤的诗,轻描淡写中透着一份柔和,令读者从开头到结尾都顺然于心;又好似一曲泛着淡淡忧伤的旋律,不经意间就撩动了我的心弦,读来回味无穷……

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是那么的真实,仿佛就在眼前——是温馨闲适,安详美好,却因种族的分歧支离破碎,令我最初怀着的美好想象泯灭在罪恶的战争之中。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我从中看穿了友谊的脆弱不堪。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关乎了阿米尔与哈桑之间密不可分的友谊,关乎了亲情,更代表忠诚,代表了爱!从哈桑和阿米尔一出生,命运就已开始轮回,他们注定被自己所不能理解的“标签”分隔开,但这从未让哈桑对阿米尔的友谊和忠诚受到影响,当哈桑说出“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的那种真挚,那种坚定,超越了他们之间任何的束缚,更感动了阿米尔,可阿米尔却是一个懦弱的`人,他不敢为别人甚至是自己挺身而出,总让哈桑来避免麻烦,甚至说是让哈桑无时无刻不扮演这“替罪羔羊”这个身份,我怜悯哈桑,对阿米尔十分不屑,更令我恼怒的是,他竟然将哈桑与他的父亲逼出了他的家,自己也随着父亲逃亡到了美国……

时光飞逝,阿米尔经历了许多磨难,转眼30多岁的他已是成熟的成年人了,有自己的家庭,可是,当拉辛汗打来的一个意义非凡的电话,阿米尔的人生和自我改变了——“这有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是这么说的。拉辛汗希望阿米尔找到哈桑的孩子,但哈桑已经被枪决,孩子需要你照顾。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哈桑与阿米尔师兄弟,阿米尔知道了这个消息,一时已经反应不过来,终于,做完了思想斗争,他踏上了人生一条最意义非凡的路——寻找哈桑的儿子。阿米尔的挺身而出感动了我,是我误解了他,他同样敢为自己挺身而出……

在最后一次追风筝的清晨,他带着哈桑的儿子,勇敢的追向一只蓝色的风筝,并说道:“为你,千千万万遍!”阿米尔最终救赎了自己,结局是那么美好,很开放,令人心旷神怡……

生活中,我想到了自己,却发现,自己甚至不如阿米尔,我也是个懦弱的人,不敢挺身而出,只是等着机会的来临,不敢于救赎自己的错误,在一些争吵过后不敢承担责任,即使自己想和对方和好,却不敢开口,等着对方先道歉,然后再大度的欣然接受,我很少为自己争夺机会,我要学习哈桑,学习阿米尔,为自己挺身而出!

第2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四天时间读完了《追风筝的人》,晚上终于可以睡个好觉了。不必再担心哈桑的命运,不必再猜测阿米尔到底犯下了怎样的罪行。

尽管读的是译本,但完全可以感受到作者非同一搬的文字功底。惊奇它对于人物的塑造,正直而有丑闻的父亲,向往正义却又摇摆不定的阿米尔,你不可对其中的人物妄加评价,因为随着之后的阅读,他的形象会越来越丰满的站在你面前,他或许就像你身边的某个人。

整个故事情节的构架更是出人意料的精彩。友谊,爱情,战争,背叛,救赎,这一切杂糅于一体,又好像任何一点都是不可或缺的。

至于语言,更不必多说,是我之所爱。最喜欢的就是语言简练的文章,它太符合我的胃口,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无病呻吟,每一句自有它存在的理由。有些段落和句子,我甚至要一口气读上三四遍,细细品味之后方肯罢休。

闲下来有时也会想象兔唇哈桑是什么样子,阿米尔的妻子是怎样的贤惠美丽,还有哈桑儿子那细眯着的眼睛……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对阿米尔说的,读到这一句时,有一种酸酸的东西一下子涌了上来,为哈桑,也为阿米尔。我不知道原着用阿富汗语这句话是怎么表达的,是不是也有这迷人的韵味。

阿米尔也确实被感动了,可他感动的是一个仆人对主人的忠诚,而我看到的是哈桑对朋友的忠诚。

蓝风筝被追到了,阿米尔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可这一切是哈桑用莫大的耻辱换来的,阿米尔用自己的眼睛目睹了一切,他就看着它发生。这注定阿米尔的后半生将永不停歇的做着一个噩梦------一条滴血的灯芯绒棉裤躺在一堆破砖瓦上,也注定了他将用自己的生命去救赎自己曾犯下的罪行。

哈桑到底是死了,死的原因竟是为了维护主人的房子。但他的儿子还在,儿子和他一样能够娴熟的打弹弓,但不同的是他的儿子比他勇敢,当年他只敢拿弹弓吓唬阿塞夫,他儿子竟真的把玻璃球射到了阿塞夫的左眼里,这真让人解气。

当拉辛汗要求阿米尔去救哈桑的儿子时,阿米尔竟拒绝了。我真想给阿米尔一个耳光,想想哈桑怎样对他的,可转念一想,又有谁真的不怕死呢。最后,无法摆脱内心罪恶感的他还是勇敢的去了。

阿米尔微笑着追着人生的风筝,追着他心中的善良,正直,诚实,还有……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去追……

第26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阳春三月,春暖花开,我的思绪如同天上的一只只风筝高低起伏。宛若在梦中,我听见心底有个声音对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想起了那只蓝色的风筝,想起了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扎拉少年。

故事发生在七十年代的阿富汗。那时的阿富汗没有硝烟,没有战火,阿米尔和哈桑就出生在这里,一个美丽祥和的地方。

阿米尔和哈桑的命运,或许在出生时就已注定。也许是阿米尔父亲与哈桑父亲的主仆关系,也许是普什图人对哈扎拉人的歧视,使阿米尔和哈桑,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阿米尔十分渴望父亲的关爱,于是参加了一场风筝比赛。当天空中只剩下他的红风筝时,他取得了胜利。忠诚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但就在回去的路上,哈桑被曾经得罪过的人拦下。这时阿米尔也找到了哈桑,他看见哈桑被人欺辱,却跑到了一边。正是因为他的胆小、怯弱,使他一生都在赎罪的路上。

我们或许无法责怪阿米尔。因为我们每个人心中,也藏着一个像阿米尔一样的小人,胆小、怯弱的小人。我们只能用自己的选择去弥补我们所犯的错。

成年后的阿米尔为了赎罪,放弃了在美国安逸的生活,回到了阿富汗,时局动荡的阿富汗。是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路上,他历经坎坷,也知道了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要救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他的亲侄子。

人生就是这样,不断的犯错,然后弥补,然后再无可避免的犯错,然后再付出更多的精力去弥补。在这条通向好人的路上,阿米尔一直在赎罪。历经千辛万苦,阿米尔终于把索拉博带回了美国。

灿烂的晚霞中,一只只风筝在天空中翱翔,又是一场风筝比赛。阿米尔和索拉博齐心协力,将最后一个对手的风筝割断,他们赢了。当那只风筝飘落时,阿米尔追了上去。就像儿时的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一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阿米尔用一生去追的那只风筝,是亲情、友情、爱情,也是正直、善良、诚实。这是他人格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一个健全的人,一个他自我期许的人。追风筝的人,所追逐的仅仅是风筝吗?很明显不是。我想,那只风筝既是哈桑去追逐的那只断线的风筝,也是阿米尔成年后去追寻自我救赎的那只他心里面的飘忽不定的风筝,更是我们千千万万人所要寻求的内心的无愧和宁静。

也许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不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第27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想在这个时候来回忆两个男孩的故事。阿米尔放一只有玻璃屑的巨大菱形风筝,哈桑咧着兔唇在后方傻笑着追,天真正直得没有一点瑕疵。一场风筝比赛过后,哈桑为给阿米尔逐回落下的风筝,受到了几个孩子的殴打,而阿米尔却因为胆小而留下了一生的悔恨。阿米尔明白哈桑受到的精神与肉体上的凌辱全然是为了保护自己——阿米尔少爷,而那个躲在墙后的性格懦弱的少爷是注定不会上前帮忙的。阿米尔感受到了良心上的巨大折磨。痛苦万分之下,他用不光彩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一家。这一别就是二十多年。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他鼓起勇气,回到故乡,在残酷现实中,找到了老朋友,在得知惊人秘密后,面临的却是更大的痛苦与更艰难的抉择。他赎罪般的努力,最终令人感动的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

我想说的这两个男孩是《追风筝的人》一书中的两个主人公——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他们就这样活在了我的心中,尽管种族不同、地位悬殊,少年的心是贴在一起一同跳动的。从阿米尔离开阿富汗到美国,他就开始不断地成长。父亲权威的轻易堕落,父亲的不治之症,哈桑的噩耗……一个一个的灾难在阿米尔年轻的心上发生着,磨砺着他向着更坚强的方向努力生长。而在成长路上,他拥有的是接受一切沧桑的巨大勇气。只有拥有这,才会对苦难不再彷徨,不再迷惘,才会对大是大非有所触动,会对任何美好有所发现。这两个男孩,终是在人生的最后岁月,学会了原谅,完成了救赎。

我羡慕他们的友情,可我认为做好自己,即使现在没有玩伴也不必感到孤寂,现在的我多么想拥有一颗明澈的宽容之心。生活中小小的不如意都会引起我心头不快:父辈的多话,被我理解为无聊;他人的个性,被我理解为张狂;微信朋友圈的分享,被我理解为虚荣。我眼中的世界曾被蒙上灰色的纱罩。读完这两个男孩的故事后,我想我缺少的就是这种沧桑,对世界的理解顿时发生了改变:父辈的多话是为了调剂平淡的生活,更是为了融洽亲子关系;他人的个性与朋友圈的分享都是别人自己做出的选择,这些都是谈不上对与错的,与其背地里生出不满,不如坦然接受。在阅读《追风筝的人》一书的同时,我的世界观也在潜移默化地改变着。

年少的我不一定经历过大风大浪,并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支持走自己的路。可书中的经历是如此宝贵,值得学习与借鉴。我一路上都在成长,在身体长高长壮的同时,为人处世也应该带上历经沧桑后的谦逊平和,阿米尔的经历让我学会了对眼前人的珍惜与理解。他人是好是坏不由我决定,我应当好好把握这一份沧桑与宽容之心,望向世界的眼神从此便格外明亮。成长路上,这两个男孩影响着我。有你们,真好!

第28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仍然喜爱这本书,我爱它,就像你们爱自己捣蛋调皮、叛逆不羁,但终归还是可爱善良的孩子。——卡勒德.胡赛尼

我很喜欢作者的这句话,我感觉他说出了人性,并且我也认为这句话诠释了本书想要表达的,在这本书中,他笔下的阿富汗看上去很真实,虽然如今这个国度战火不断,但是作者写出了它曾经美好的样子。阿米尔和哈桑的童年和我们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彼此陪伴,比现在的孩子还更加幸福一点。哈桑是个从头到尾从里到外无可挑剔的孩子,不管是性格还是为人处事,都是个纯净得仿佛天使一般的孩子。作者从阿米尔的第一人称视角出发,向读者刻画了这个集世间所有美好品性于一体的人。不过阿米尔性格中的很多部分都是一个人类身上很正常有的感情,比如阿米尔小时候很自私,又很胆小,没什么男子汉气概,做事最先想到自己……但是他身边有个哈桑,和这个近乎完美的人在一起的时候,阿米尔身上的的缺点就被放得很大,所以当我在看到前面几章的情节的时候会在心里责骂阿米尔,会指责他的软弱和无能,我在想,可能这就是人性,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方式方法,虽然从人性常规上我们会埋怨阿米尔的软弱,但是从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都有自己的选择。

几年后,良心的不安使阿米尔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重回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来看,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我们才能成为更好地自己。

第29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花了三天时间看完,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跌宕起伏,有种让人不断想读下去的魔力。作者很擅长采用伏笔,故事中的很多情节前后都有联系和暗示,用心读会发现。读的过程很像破案的过程,不由自主跟着作者丝丝入扣的笔触展开一场奇妙的人生之旅。

在看此书之前,我对阿富汗这个国家的印象只停留在“战争”和“恐怖分子”这个层面,对它的历史和政治也没什么兴趣,但看完此书,不禁激起我对战乱国百姓的同情,对哈森一出生就注定悲惨命运的怜悯之心。

要我说,此书的主人公是哈森,他象征着人性中最美最善的那部分,他的忠诚、勇敢、善良、正直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最贫穷的哈森不正是最富有的人吗?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多少人动容!

第30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因为人生经历的迥异,每个人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不同的追求。不断的追寻是为了不致让人生留下遗憾,是对自我的救赎。

读毕《追风筝的人》,给予我的更多是一种震撼,无关乎社会,更多的是人性的锤炼。一份隐藏的阴霾,无法言喻的心灵体验。追寻的人生财富,其实是我们曾经触手可及的,但是那时意识不到它的珍贵之处。因为心灵除了展现给世人看到的一面,还有自己也无法看清的角落,那里隐藏了人之初的本质。不断上演的人生情节,有的为之蒙上灰层,有的为之洗涤污垢。因为遗憾、确实的美丽,人生才有了纪念的价值。

一路成长的历程,一路追寻的困顿。

每个人都是准风筝的人。尤其是在现代社会,然而追寻之物却发生了质变。我说不清楚这个度是在哪儿,只是有几丝惋惜。

只是希望我们将知道风筝所落之处,花费毕生而求得之物。

第31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时间很贪婪——有时候,它会独自吞噬所有的细节。”对于这句话,我是承认的。自看完这本书至今,时隔几个月,对于书中的一些细节已是模糊,但我却无法消除它留下的某种情绪。或许,不会轻易被时间带走的,才是最最珍贵的。

我一直在琢磨,《追风筝的人》给我留下的究竟是一种怎样复杂的情绪——是惋惜?是感动?亦或是欣喜?无解。我想,心境不同,感受便难相似;视角不同,情绪也会有差。为你,我仿佛有千千万万种情绪。

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为一件事情纠结,这种茫然的情节似乎在善意提醒着我——只要青春依旧,谁都可以迷茫。迷茫貌似成了青春的代名词,我也仿佛顺理成章地拿它当作借口,以至于做了一些当时感觉起来超级神圣、而后并不被人甚至是自己认可的抉择,我惯性似的天真以为自己可以,好像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天然的自信,却少了一份“欲戴皇冠,必承其重”的勇气,我甚至都不敢付出,这是一种怎样的怯懦!于是,我便找来一大堆理由让自己释怀,以让我觉得即便我得不到那种结果,也是情有可原。

然而,现实终究太过骨感。每当夜深人静,所有我说过敷衍的话便一遍一遍回荡耳边,仿佛在强调我那不可原谅的脆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负罪感被体验到“刻骨铭心”的程度,当然,我无比庆幸我还有感觉,因为,麻木,才是最大的悲哀,不是吗?拉辛汗曾在阿米尔为自己的过错无比懊恼自责时,告诉他:“没有良心、没有美德的人不会痛苦。”我感到来自这世界深深的暖意,原来,过错,是可以被原谅的,尽管我知道这不是终结,那真正的终结是什么呢?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找很多理由去解释自己的懦弱,总是自欺欺人地去相信那些美丽的谎言,总是去掩饰自己内心的恐惧,总是去逃避自己犯下的罪行。但事实总是,有一天,我们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给自己心灵予救赎。”好像,这是阿米尔给我的答案。是的,我正以不同的形式经历着阿米尔所经历过的那一些,好像印证了一句话:所有的过错,都是同一个本质以不同的故事演绎着。只是我比他庆幸,我有机会读到他的结局,听到他最深处自我救赎的声音,于是,我便记住了它。在“不得不坦然面对那些罪恶”之前,争取转化掉那些“罪恶”,我总相信有种东西叫奇迹,可以用来代替好像已成定局的“罪恶”。

除了作为晚辈,借鉴他的箴言之外,作为观众的我对阿米尔也有着别样的情感。我羡慕他,羡慕他有阿桑,有拉辛汗。我羡慕阿桑对他的义无反顾,对他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羡慕拉辛汗对他的始终如一,给他最大的安慰。我又是那么讨厌他,讨厌他的懦弱、自私和无情,讨厌他伤害阿桑…突然,我害怕起阿米尔来,我惊奇地发现我居然能感同身受,无奈与不知所措,我不单单是他的观众,我已经走进了角色,我说我讨厌他,我有什么权利讨厌他?我们是那么相似的一类人,一类软弱到不能眷顾甚至无情伤害爱自己和自己所爱之人的人,不是吗?他负了阿桑,而我,却正在辜负我的那群朋友和家人。还好他觉悟了:“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年幼的时候做过一些让自己今后感到羞愧的事,这些事可能如影子一般伴随自己一生,让你只能低着头去看它。可是时光不会掉头,自己尽力地弥补,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拯救呢?”至于我,是的,我试着觉悟他的觉悟。上帝他老人家还真偷偷地给我留了一扇窗,在尝试“觉悟”的明了:我还有机会去弥补,即坦然地承担我应尽的责任,这,才是真正的解脱。原来自我救赎最好的状态便是心安地竭尽所能。至于最后的结局,我想借用徐志摩对待爱情的观点来对待: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决定而忘了自己,不求完满,不求惊喜,甚至不求有结果,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有过那么一次义无反顾的任性和真诚。

人生总充斥着惊奇,我常这样说。为自己的事,我已忧愁了许久,难以释怀,却在“回忆”《追风筝的人》时,得到解脱,何等幸运!以前,我认为,读书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可以像一位老者,看着书中的事物肆意发展而泰然自若,若稍加评论,便是极好;此刻,我发觉,原来读书真的可以让人的经历变得丰富,我需要像个小孩,跑入书中,走进角色,细细感受这一路的风雨阳光。如果恰逢男主得闲,我还可以一把篡夺女主的身份,陪他把世界观尽,还自己一个别样的世界观。

《追风筝的人》是本美好的书,里面有太多愧宝。例如,我不懂阿富汗人是怎样的一种状态,我能看到的太表面,我的已有经历不支持我理解更深层次的东西,再次细读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不是吗?

觉着读后感走近尾声,《追风筝的人》的情节还在萦绕,心血来潮的我突然构建起书中的某个场景,我望向长空那一只只被想象出来的风筝……惊觉:每个人都有一颗善于仰望天空的心。是否你的心中也有一个风筝?如果有,那么,无论它意味着什么,每当风筝起飞之际,让我们勇敢地追,为人,为己。阿桑的陪伴依旧:为你,千千万万遍。

第32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黄昏的天空中,火红的晚霞下,一个小男孩拿着风筝在风中奔跑,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我开始走进那一片火红的晚霞,看昔日的繁华与安宁,今日的苦难与战乱。

故事发生在阿富汗。说起这个国家,它并不是一个和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那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轻松,更不会有笑容。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是最亲密的朋友。阿米尔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他们,一起嬉戏打闹,一起憧憬未来。那幢房子、那堵“病玉米之墙”、那株石榴树、那个地方的一切一切都是他们友谊的见证,没有任何东西能阻挡他们彼此互相靠近的心。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他们在一点点地长大,阿米尔发现了爸爸对自己的冷淡,而对哈桑却总是给予鼓励和赞赏,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自私、懦弱,看到哈桑被人欺负,却佯装不知。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复杂。但最终他决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这是哈桑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埋藏一生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死在塔利班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读完这本小说时,我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的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合上书本,我依旧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遍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都是追着风筝的人。对阿米尔来说,那飘荡在空中的风筝意味着人性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后是一份对人生命运深深的信服与感激。而对于我们来说,无论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我们勇敢地去追吧。

第33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两天读完了,很快,虽然是小说,看完就在想,如果阿米尔当时冲了出去,能否制止啊塞夫三人对哈桑的伤害,或者就算不能制止,结局是否会改变。同事他的父亲为什么至死都没有告诉他关于哈桑和自己的秘密,而是由他的好友拉米尔揭开了谜团。

当然也在怀疑,怀疑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作为小孩子的阿米尔是否被描写的太过功利,自私,似乎表现除了不属于童年小孩该有的那种大人小心眼,即使他出生在富人家庭,可毕竟哈桑是他童年最重要的玩伴。所以,我甚至觉得,在书中阿米尔被告知自己和哈桑是同父兄弟这一个线索是否需要,书中,阿米尔是知道后才看哈桑写给他的信的,最后决定去找他的侄子。

我们来个如果,如果卡勒德·胡赛尼没有安排这样的惊天秘密,而是直接在阿米尔讲完他如何找到哈桑事后给了他哈桑亲手写的信,阿米尔最终会不会回到家乡去寻找这个自己曾经深深伤害过的好朋友的侄子呢?在我看来,虽然没有了亲情的羁绊,却更加深刻了小时候错误对现在内心的折磨,以及友谊的弥足珍贵。当然,这是我的如果。

这里,又突然脑子里冒出了鲁迅笔下那个月光下的润土了。

文章中说“到最后,总是这的世界赢得了胜利”,于是所有都成了世界的孤儿,失败的宠臣,故乡、童年、回忆……美好的事物都被远远的抛弃,留下满地伤痕,也给所有人一刀,这刀痕至死都留在人心中无法抹去。宗教给了信仰着内心的宁静,可是,宗教却也让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深如深渊,就算滴再多的泪水与血也无法在这深渊中荡起回声。

当你说谎,你就偷走了别人知道的权利。极端种族主义者对信众说谎,大人与大人之间说谎,大人对小孩说谎,小孩与小孩之间说谎,小孩对大人说谎。

其实我相信,所有的错都会得到原谅,只要你愿意踏上那“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第34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对于专业书籍的过多复习,偶尔想看看别致的其他书籍。随意翻姐姐的书,一本封面像火焰一样的书夺取了我的眼球——《追风筝的人》。

它讲述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的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

这部小说是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战乱之后的美国为背景,小说高潮残忍却夹杂着美丽,令人不忍揭露。

作者胡塞尼在书中这样阐述当时的阿富汗战乱: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那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教师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战乱带给人的不信任、恐惧、阴影,战乱摧毁的那些美丽,书中读的到作者对于战争的厌恶、和平的美好向往。

末尾作者用“我追”来结束全文、升华全文、诠释全文。作者追的是当年那个蓝色的风筝,还是追寻当年幸福的童年,亦或是在追寻和平的故乡……不尽的遐想。

这部小说共360页,用业余七天时间,将它一气呵成,留恋的片段回头重复,仿佛我看到了那些画面,那么美好、凄惨、富有色彩。所有世间美好都抵不过战争。作者将当时的画面真实地展现给读者,让我们了解世界历史,拓展我们价值观的同时,也开阔了我们的视野。我也非常喜欢作者的写作风格,喜欢作者阐述画面的别致方式。作者的这部大气之作,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懂得悲悯阿富汗人们,明白和平的伟大意义。

不断的深思、不断的遐想,和平的正真意义是什么?敏锐、真实的东西才会引起人们的共鸣,而《追风筝的人》就是对和平的反喻解释,走在当下和平主义的社会大道上,我们是幸福的,我们并不需要多么伟大,仅仅需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回报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的这段青春,经营好自己的这番田地,努力工作,关爱他人便足以。

第35篇:《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偶然看到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的的作品《追风筝的人》,读后觉得心中十分难过和纠结。故事其实很简单,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事实上他们也的确是同父异母的兄弟)的成长,感情十分融洽,但是由于身份的不同,在小小年纪的阿米尔心中并没有意识到哈桑对于自己的重要性。眼睁睁的看着哈桑为了给他追风筝而被几个坏少年强暴却不敢挺身而出解救,过后由于无法面对自己心中犯罪的感觉而设计驱走哈桑,完全背板了两个人无间的感情,在此将人性中自私、恶劣的本质表露无遗。

但是作为一个良心尚存的人,阿米尔一直受着自己良心的苛责和拷问,多少年都无法释怀。在故事的最后,阿米尔寻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不遗余力的挽救了哈桑的儿子,并且收养了他,我想他是觉得好过一点了,尽管对于事情并无任何改变!我读后并没有为阿米尔最后的微笑而微笑,反而觉得一样难过。

对待自己最好的人,总是被年少的自己忽视;给予自己最真心的人,总是最不被在乎的!人心是最难捉摸的,但是却也是最恶劣的,千万遍的折磨爱自己的人都不觉的累,只有一朝失去才会觉得措手不及的悔恨!从此我想到了《飘》里面的女主角斯嘉丽,几乎一生都在追逐着阿希礼,直到梅兰尼的死亡才让她看清楚她自己爱的是谁,为此,她又开始了对自己曾经拥有又失去的瑞特的追逐!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珍惜上天给的每一个缘分,善待对自己好的每一个人呢?

阿米尔幸运的有机会再次成为好人,是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机会呢!每个人的身边都有一个为自己追风筝的人,善待他们,这样一生的幸福都将有人守护!

一、读书

读书是指获取他人已预备好的符号、文字并加以辨认、理解、分析的过程,有时还伴随着朗读、鉴赏、记忆等行为。这些符号最常见的是语言文字,其他还有音符、密码、图表等也在此列;一般获取过程是用眼睛观看,也包括盲人用触觉来识别凸字等其他获取方式。

基本释义:

1、看着书本出声读或默读;

2、正式学习一个科目或课程。

内涵:

读书是通往梦想的一个途径,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人一生就是一条路,在这条路上的跋涉痕迹成为我们每个人一生的轨迹,此路不可能走第二次,而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所见的风景是有限的。书籍就是望远镜,书籍就是一盏明灯,让我们看得更远、更清晰。

读书原因:

基本经典——人生经典:探索人生的意义、价值、归宿。如:《论语》、《孟子》、《共产党宣言》、《资本论》。

——专业经典:专业历史等

人生与追求因读书而有根据,一旦找到此类书籍就应读熟,作为行为根据。

关注相邻学科知识,专业面要广,要明确往往有时候不可能学什么就做什么,必须要有多方面的能力。

读书的纬度。(历史与当代)知识是交叉的,要关注本专业的历史与当代的发展。历史的视野非常重要。例如:从绘画到摄影的转换乃至全面的影象发展。

(图、文、自然的读图时代)

如何找书:多逛书店。在书店看书。这反映出你重视什么,重视读书,读书使人变强,给你带来乐趣。使好读书成为伴随你一生的好习惯。一个人的成功并不是偶然的。杂志,专业杂志找一二种,如:《艺术当代》。要有知识的扩充和丰富的知识量。可以到邮局去查专业的杂志。网络,网络是学习的阵地,培养专业的素养。

如何读书:精读(字句落实,玩味,背,打扎实基本功,看书要有自己的看法,有别人没看到的东西。)泛读(强调的是知识面,形成知识结构,包括扎实的专业基础,相邻学科基础、人文知识、文、史、哲的底子,要有宽厚的知识背景,要有哲学的特征,时代的特征,对国家命运的关注)浏览(强调信息量,选择性的阅读,有基本的印象,学会选择)

读书的态度:知识改变命运,知识改变气度。读书肯定是有用的,可以提升个人的修养,修养是长期积累而成的,读书并不需要有很明确的目的。我们已经具备自我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对读书重视,观念的转变很重要。

学术的态度:学习本应有严肃的态度,要努力,有自觉的意识,学术水平的高低靠积累,不强调客观,强调人自身的努力,是对个人品质的要求。

益处

读书可以使人更充实、丰富,有知识,使思想训练,境界提升。

每天得到的都是二十四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与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鲁迅

强调阅读面一定要广,要不断扩大。保持一生的阅读习惯。不断进步,终生学习。大学毕业后仍要学习。一生中都要不断丰富自己。人是要提高境界的,而人的境界是无止境的。人生应有意义,有价值。要学会自主学习。读书和没读书肯定是不一样的,境界会不同。(如有可能阅读原著),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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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演讲稿

演讲稿也叫演讲词,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

演讲稿是进行演讲的依据,是对演讲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和提示,它体现着演讲的目的和手段。演讲稿是人们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可以用来交流思想、感情,表达主张、见解;也可以用来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和经验等等;演讲稿具有宣传、鼓动、教育和欣赏等作用,它可以把演讲者的观点、主张与思想感情传达给听众以及读者,使他们信服并在思想感情上产生共鸣。

主要特点:

第一:针对性。演讲是一种社会活动,是用于公众场合的宣传形式。它为了以思想、感情、事例和理论来晓喻听众,打动听众,“征服”群众,必须要有现实的针对性。所谓针对性,首先是作者提出的问题是听众所关心的问题,评论和论辨要有雄辩的逻辑力量,要能为听众所接受并心悦诚服,这样,才能起到应有的社会效果;其次是要懂得听众有不同的对象和不同的层次,而“公众场合”也有不同的类型,如党团集会、专业性会议、服务性俱乐部、学校、社会团体、宗教团体、各类竞赛场合,写作时要根据不同场合和不同对象,为听众设计不同的演讲内容。

第二:可讲性。演讲的本质在于“讲”,而不在于“演”,它以“讲”为主、以“演”为辅。由于演讲要诉诸口头,拟稿时必须以易说能讲为前提。如果说,有些文章和作品主要通过阅读欣赏,领略其中意义和情味,那么,演讲稿的要求则是“上口入耳”。一篇好的演讲稿对演讲者来说要可讲;对听讲者来说应好听。因此,演讲稿写成之后,作者最好能通过试讲或默念加以检查,凡是讲不顺口或听不清楚之处(如句子过长),均应修改与调整。

第三:鼓动性。演讲是一门艺术。好的演讲自有一种激发听众情绪、赢得好感的鼓动性。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依靠演讲稿思想内容的丰富、深刻,见解精辟,有独到之处,发人深思,语言表达要形象、生动,富有感染力。如果演讲稿写得平淡无味,毫无新意,即使在现场“演”得再卖力,效果也不会好,甚至相反。

第四:整体性演讲稿并不能独立地完成演讲任务,它只是演讲的一个文字依据,是整个演讲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演讲主体、听众对象、特定的时空条件,共同构成了演讲活动的整体。撰写演讲稿时,不能将它从整体中剥离出来。为此,演讲稿的撰写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根据听众的文化层次、工作性质、生存环境、品位修养、爱好愿望来确立选题,选择表达方式,以便更好地沟通。

其次,演讲稿不仅要充分体现演讲者独到、深刻的观点和见解,而且还要对声调的高低、语速的快慢、体态语的运用进行设计并加以注释,以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

另外,还要考虑演讲的时间、空间、现场氛围等因素,以强化演讲的现场效果。

第五:口语性

口语性是演讲稿区别于其他书面表达文章和会议文书的重要方面。书面性文章无需多说,其他会议文书如大会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稿等,并不太讲究口语性,虽然由某一领导在台上宣读,但听众手中一般也有一份印制好的讲稿,一边听讲一边阅读,不会有什么听不明白的地方。演讲稿就不同了,它有较多的即兴发挥,不可能事先印好讲稿发给听众。为此,演讲稿必须讲究“上口”和“入耳”。所谓上口,就是讲起来通达流利。所谓入耳,就是听起来非常顺畅,没有什么语言障碍,不会发生曲解。具体要做到:

把长句改成适听的短句;

把倒装句改为常规句;

把听不明白的文言词语、成语加以改换或删去;

把单音节词换成双音节词;

把生僻的词换成常用的词;

把容易误听的词换成不易误听的词。

这样,才能保证讲起来朗朗上口,听起来清楚明白。

第六:临场性

演讲活动是演讲者与听众面对面的一种交流和沟通。听众会对演讲内容及时作出反应:或表示赞同,或表示反对,或饶有兴趣,或无动于衷。演讲者对听众的各种反映不能置之不顾,因此,写演讲稿时,要充分考虑它的临场性,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要注意留有伸缩的余地。要充分考虑到演讲时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以及应付各种情况的对策。总之,演讲稿要具有弹性,要体现出必要的控场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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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读书的演讲稿50篇

篇1、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是中国老百姓信奉的一句至理名言;“读书改变命运,学习成就未来。”这应该是知识经济时代一种不可争议的共识。作为一名老师,读书与我们更是息息相关。

我们大家都知道,教师做着教书育人的工作,可谓“桃李满天下”。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一代又一代的成长。学生的知识增长和我们的知识构成密不可分,那么主要影响我们知识构成的是什么呢?是读书。所以今天我在这里主要谈两个问题:

第一,读书对教师专业成长的意义。

第二,教师读书应该有选择,有方向性。

首先,我先来介绍第一个问题,读书对教师专业成长的意义。打开一本书,静静倾听,用心去阅读,无声之中,你已领会万千世界。书之声如天籁、如仙乐、如蝉鸣、如鸟语、如风声、如鹤唳,世间一切的呐喊、哭泣、欢呼都在其中。心灵随之波动,感情随之震撼。“此时无声胜有声”,此时此刻,灵魂已飘然于云际之外。这些感觉想必大家都曾有过,特别是作为老师的我们,更需要有这种超然物外的感觉。让读书来洗涤我们的心灵,让读书来提高我们的素养,让读书来培养我们的气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又更深刻、更丰富的知识来教导我们的学生。

针对我们语文老师,则需要对读书有着更高的要求。语文作为中华文化的承载者,它有着丰富、厚重的内容。我们所选的课文,一般包含了各个方面,远至古代传闻逸事,近至当代的新闻。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这一切若我们的语文老师没有丰富的知识底蕴,那么我们将很难为学生讲好每一堂课,与之相关的如:追求精致的生活或许是每个人的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若不多读书,是很难成就的。

再者,教师读书应该有选择、有方向性。我叫喜欢有哲理韵味和学术性专业性的作品,翻开这些书,一种熟悉亲切的味道便顷刻间弥漫开来。针对我自己来说,这是一种梦幻的味道,古典而神秘,高深莫测而又耐人寻味。清晰的字体是一个个生动的音符。手执一本书,凝神静气,或立于风中,或坐于夕阳里,或靠一棵树,或独坐窗前,这时你便可细细倾听书的动听诉说。即便不读,闻着这淡淡的油墨香也是一种满足。

既然我们走上了教师这个岗位,已说明了我们已读过了不少的书,但针对我们的专业,为提高我们专业的教学能力。我们更以该读一些专业性学术性较强的作品。这样针对学术、专业方向的发展、创新,我们便能获取最新的消息和知识,这些不仅与个人紧密相连,更与国家、民族息息相关。如果没有读书,没有科学与文化的传承、汲取、交流和进步,不仅我们个人,就连我们的国家都很难有美好的未来。若我们不再读书,那将是社会的悲哀,是民族的悲哀,是我们每个人的悲哀。

书之声悠远,书之声激昂,书之声清脆,书之声涵盖了千古。在教师的内心深处,读书的意义和地位,从来没有降低丝毫。传统惯性也罢,现实考虑也罢,至今我们仍然把读书作为我们神圣的理念,让我们用读书来武装我们的头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2、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晚上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读书是一门学问》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那么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过得充实而富有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读书。人生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可行万里路,也可读万卷书,但是:读书,也是一门学问。

首先:我们要明确读书是好的。

因为读书可以让我们明白真善美的世界,让我们渐渐地高尚起来纯洁起来内心更坚强起来。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读书使我们可以从智者的叮咛中顿悟人生的真谛,从伟人的人生记录中感悟崇高的境界和高尚的情怀,从英雄故事中找到和命运抗争和力量与意志!

然后:是要我们多读书。

我们从小就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多读书可以让我们更加谦卑与睿智。

可以使人远离孤独,提升思想的境界,有时候当你书,读得越多越觉得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也越多时,请不要悲观,反而我要恭喜你,因为这是境界的提升,是眼界的开拓,是质的飞跃,这让我们懂得更谦虚地看待世界!

最后一个是:读好书,会读书。

首先我们读书应该学会选择。我爷爷曾经说过:读得一本好书,那就是一位良师,一位益友

当前时代的步伐在加快,对于读书更多的人开始选择了另一种态度,阅读也变得越来越简单随意,看时一目十行,看后过目即忘——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浅阅读。随着传播媒介的改变,阅读习惯也随之改变,这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你一天看五六本书籍,却流于表面,没有深入的去读,还不如我一周看一本书,更值得!而这就是深阅读的魅力所在。是用心的,深入的去理解一本书,去了解作者,去解读他的思想进而化为己用。而这,才更具有传承知识的意义。

谈到会读书,阅读之深浅,就并非小事了。往小里说,涉及个人生活方式,往大处讲,涉及社会风尚和全民族的文化倾向,甚至是知识的传承与发展,都与此息息相关。所以科技的发达,资讯的浩繁,生活的重压都不能也不应该成为我们远离深阅读的借口。

我爷爷跟我说过:古人读书讲究的是深而精,就像挖井,与其到处挖井,却没有水,还不如专注一口井,耐心的,深入的去挖它,总有挖出泉水的那天。,读书就是这样。人这一生既然注定了不可能看完所有书,那么为什么要去追求数量的多少而忽略了你寻求知识的初衷呢?

再者,读书是一种闲情时光的享受,是心灵的放空,灵魂的洗礼。本就不在乎读的内容多与少,而在于内心的感受和思想境界上的理解与超脱。超然物外,在精神上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从而使内心感到愉悦,这不正是读书的魅力么。

所以,在我看来阅读,是一种积极的态度,更是一门高深的艺术。爱读书,读好书,阅读我们永不放弃。

谢谢大家!

篇3、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晨读,是快乐学习的金钥匙》。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的暖风已吹遍全球各地。我校为期一个月的读书月活动已拉开序幕。其中晨读就是我校一直坚持的一项教学和读书活动。

常言道:一生之计在于勤,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空气清新,大脑清醒,精力充沛,此时最适合晨读。

晨读是学习的前奏曲。它能激发人精神饱满地投入学习中。每当吟诵自己心爱已久的唐诗宋词,朗读自己钟情的美文小说时,你也许能感受到春的柔美,夏的热情,秋的成熟,冬的纯美。在书海中愉悦着身心,在晨读中领悟着百味生活,吸取着人生智慧,启迪着自己的理性思维。

亲爱的同学们,晨读就像迎着朝阳走路。早晨诵读得越多,书籍就会让我们跟现实世界越接近,我们的生活也将更有意义。

古住今来,凡求学者必重晨读。晨读可以让我们明白“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道理。南宋爱国诗人陆游曾说:“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所以利用晨读可以增长学识,可以更好探索大自然的奥秘。让我们的晨读就如春天的幼苗,虽不见其增,却日有所长。

晨读中朗朗的书声可以唤醒我们还在犯困的大脑,可以更好地强化记忆,更好地放松身心。

晨读中朗朗的书声利于练习口语表述,可以更好地规范自己语言的逻辑性,增强思辩能力,让自己变得伶牙俐齿,能说善谈。

晨读让你拥有快乐,因为只有熟读,方可精思。冰心老人曾说:“年轻人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对于我们高中生而言,无论是文科生还是理科生,时代的发展要求每位高中生都要在脑海中记忆一些自然科学的概念,公式和定理,记忆一些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名人故事和经典妙语。这是让自己的知识向宽领域、深尽次拓展的基础,利用晨读熟记的东西可能暂不能完全明白彻底理解,但只要不断琢磨,坚持思考,一生品读,那么它的育人德行,催人向上之意就会历久弥新。

今天,作为奋中的学子,我们要珍惜每天30分钟的晨读时间。读好书,壮胆魄,使自己的朗读和说话由羞怯紧张变得更加自信大胆,由大胆自信变得更加恢宏大气,让自己的生命大有所为。让我们有朗朗书声中陶冶情操,综合提高,真正成为志存高远、知书明礼的奋中人。

自古才如泉涌者大都从小就在脑海中识记子大量人类传承下来的经典和美文。人要成大器关键在于“学不可以已,读不可以止”在诵读中传承和发扬。这与晨读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毫无疑问,晨读已成为中学生健康学习、快乐生活的一把金钥匙。

相信,书声朗朗的晨读将会成为我们最亮丽、最令人回味无穷的生命乐章。

相信,我们奋中的学子在朗朗晨读中更加自信,更加意气风发,明天会更好。

让美丽的奋中成为莘莘学子书声朗朗的乐土,成为才艺双馨的殿堂。愿同学们通过三年不懈的坚持晨读、练就自主学习的本领,养成终身乐学、善学、熟读精思的好习惯,迎着朝阳,让晨读奏响+我们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谢谢大家!

篇4、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读书,打好人生底色》。

可是,他却被书籍强烈地吸引着。他7岁开始上学,每星期只去学校2~3天。从那时起,他开始了自己的启蒙教育。他把燃烧过的木头当成铅笔,在粗糙的木板上练习写字母。夜晚,他向母亲大声朗诵《圣经》,还反复阅读《伊索寓言》。

十几岁时,他从50里范围内的所有邻居那里寻找并借回很多书,包括《本杰明弗兰克林自传》、《华盛顿的一生》和《天路历程》。他抓住一切机会认真阅读。当其他小伙伴在山上玩捉迷藏游戏的时候,他却手捧书本在一棵树下阅读。吃完饭后,他又很快拿起书本。

9岁时,他深爱的妈妈不幸去世。他和姐姐用读母亲最喜欢的《圣经》章节的方式来安慰母亲的在天之灵。

当他父亲再婚时,继母带了几样家具和三本书到她的新家:《韦氏大字典》、《鲁滨逊漂流记》和《天方夜谈》。他把这些书读了一遍又一遍。他渐渐成为了一位精通写作的人,以至于他的邻居们愿意出钱请他写信和简单的遗嘱。

21岁时,他决定外出。最后在一个住有100多个新移民,位于西部边境的小村庄安顿下来。这个小村庄有6位受过大学教育的人,其中包括两位知识渊博的内科医生,他们允许他随时借阅他们的书籍。

在此后的7年,他做过两份工作,都是允许他可以长时间读书而不受打扰的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商场店员,第二份工作是邮递员。他在接待顾客之余,广泛阅读了哲学、科技、宗教、文学、法律和政治学方面的书籍。事实上,通过阅读,他自己授予了自己一个优等的大学毕业文凭。

1861年,他通过参加竞选,成为美国第十六任总统。他就是美国历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亚伯拉罕林肯

听了这一个故事,你们一定会从中有所感悟、有所启迪吧。

在人类历,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因勤奋读书而改变自己的命运,乃至改变国家、民族的命运,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事例有如天上的繁星,数不胜数。他们的故事影响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而要认识他们,从他们身上汲取精神力量的办法仍是读书。

你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结识世界上所有的伟人、大师,但通过读书,就有可能。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你不可能回到过去,也不可能提前进入将来,但书籍可以把你带到过去和未来。有人说,不读书的人只生活在现在,而读书人是同时生活在三个时代——过去、现在和未来。你不可能走遍世界各地,但书籍可以把你带到地球的每个角落。

文字、书籍是人类历最伟大的发明,而如果你能够利用,却不去利用这个最伟大的发明,那真是的愚昧,枉到人世一遭。

读书就意味着教育,甚至意味着学校。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学校首先意味着书籍。没有供师生阅读,充实师生精神生活所需要的丰富的书籍,或者虽有丰富的书籍而缺乏热爱读书的师生的学校,不能算是一所真正的学校,可以说只是一间制造、生产劳动力的工厂。

篇5、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因为书让我增长了知识:我知道了我们祖国悠久的历史文化;知道了我们中国的强大。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我正是如此。因为我还小,所以没去过多少地方,但对其它地区的人情风俗,名胜古迹,我都了如指掌。这是为什么,就因为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因为书丰富了我的情感世界。我同情小凡卡的不平凡命运;我敬佩晏子巧答楚王的机智勇敢;我欣赏宋庆龄、华罗庚那种爱国精神;我喜欢林海音求知的欲望;我痛恨外国列强在我们中国的土地上为所欲为,无法无天……问我为什么知道这么多——因为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因为书帮我树立了远大的理想。有许多人为了自己的理想努力着,奋斗着。马克思为了写《资本论》花了40年的时间;钱学森为了回国而不惜忍受牢狱之苦;江姐、刘胡兰、董存瑞等一个又一个英雄人物为了新中国的成立而抛头颅,洒热血……这些人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不惜一切代价,他们都是我们的榜样,是他们帮我树立了远大的理想。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一个人不读书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一样。所以,同学们,多读书吧!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6、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确,读书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它如阳光围绕着我们;如朋友陪伴着我们;在我们伤心绝望之时,它是安慰我们的灵药。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丰富我们的知识,开阔我们的视野。

从小,父母就经常教导我,在课余时间,要多看书,多读书,这样才会提高我们的写作能力。以前,我只读我感兴趣的文章,对其它毫无兴趣,比如:科普类,作文类的我一般都不看,只看故事书,沉醉于神话之中。

现在,我对写作产生了兴趣,喜欢看作文书。前不久,我们进行了一次作文比赛,题目是《童年》。

由于我在网上看了几篇好的作文,因此,我的作文得了高分。后来仔细一想,我觉得我是不是做错了,其他同学都是现场发挥,而我却有所借鉴。我感到很惭愧。同时,我就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多看书,多读书,提高我的写作水平!

初中比较紧张,随着科目的不断增加,作业也在一点一点的增多,但这不能影响我对书的痴迷。我会在周末看书,无论是哪方面的书我都会看,读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爱读书,但我更爱写作。我会通过大量阅读书籍来提高我的写作水平。

书就是我的精神良药,有了它,我就有了自信;有了它,我就能战胜一切,向前方远航。

篇7、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热爱读书》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长才。”书使人开茅塞,除鄙见,得新知,养性灵。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世界,书中有着永世不朽的精神,虽然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但书籍永远是新的。所以,热爱读书吧!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那样,热爱读书,阅读撼人心弦的高贵作品,亲灸伟大性灵的教化,吸收超越生老病死的智慧精华,让目光投向更广阔的时空,让心灵沟通过去和未来,已知和未知。

在祖国和平的蓝天下,我们比先辈拥有了更优越的学习条件,能日以继夜地遨游学海,向书山攀登。我们成了新一代读书人,志存高远,只争朝夕,我们要在学好课本知识后,博览群书,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读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历经苦难的高尔基说:“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我们又何尝不是呢?读书带给我们最隽永的乐趣,最恒久的动力;读书带给我们心灵的和平,精神的慰籍。朋友可能离去,书却是最忠诚的伙伴,时光不断流逝,阅读却让我们永葆青春!

世纪老人冰心说过:“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这是一句至理名言。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使之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而读一本坏书,则使人心胸狭窄,使人不知羞耻,使人自私残暴。

读书是一种“静趣”,是一种“心趣”。当自己一个人时,静静地坐在书桌前,她会娓娓动听地向你讲述一些新鲜故事来,讲述一些大的道理或小的道理,于是,翻不上几页,我就会忘却自己,翩翩飞进书的世界中。有的书如风尘仆仆的流浪汉;又像走南闯北的旅行家;肚子里装满稀奇古怪的风土人情和美丽诱人的风光。正是她,教我认识了伟大的祖国,美丽的欧罗巴,冰封雪地的南极……同时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忘记了祖国的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有的书像陈年佳酿,百读不厌;有的书如倒啖甘蔗,渐入佳境;有的书却像一枚青青的橄榄,苦涩后现清香。

夏夜里,与李白坐在凉席上,听着旷野的风声,追忆着唐朝的月亮。冬夜中,窗外飘着大雪,拥被而坐,倾听着俄罗斯文学大师们忧郁的诉说,书中西伯利亚的大雪与窗外的大雪一起纷飞。夜深了,沉浸在一本天文书里,遨游于广袤的宇宙空间,遥想地球的命运、银河的命运、宇宙的命运、万物的命运……倾听过去,触摸现在,叩响未知。那颗被凡尘的喧嚣折腾得疲惫不堪的心也随之平静下来了。

我爱书,她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同时让我感受到:读书之趣,藏书之趣,买书之趣。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她像我描绘气象万千的景色,教我大的道理或小的道理,教我受益无穷的知识………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同学们,让我们畅饮这“源头活水”,攀登这人类进步的阶梯,成为知识的富翁,精神的巨人,成为祖国21世纪的高素质的建设者。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8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智慧书》。

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不管怎么样,请你拿起对我们人生有益的书籍,走入书的海洋。因为在那里,你会开阔视野、充实思想、丰富情感、改变人生,更能让我们寻找到一份不同以往的自信与理想。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通过读书,我们收获了知识,也学会了许许多多做人的道理,更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我被主人公鲁宾逊的毅力所感动;读了《白雪公主》,我为白雪公主的纯洁而欢呼;读了《丑小鸭》,我为丑小鸭人生中的挫折而伤心,读了《雪人》,我被人与火炉的真挚爱情而动容;读了《园丁与主人》,我为园丁拉森的聪明而自豪;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我为小女孩的悲惨而难过……。

鲁宾逊漂流到荒岛以后没有任何外来的帮助,在那么艰苦的日子里,他不仅要战胜寂寞和孤独,还要战胜饥饿和疾病,更不能让岛上的野人捉住他。他的心态那么乐观,他的意志那么坚强,他的求生欲望那么强烈!经历了28年,终于他成功了,回到英国。

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寒风中卖火柴,卖不完,回家就要受到爸爸的训打。在临终前,从火柴光中看到了慈祥地奶奶,然后带着微笑在寒风中离开了人世!

在读书中,我逐渐领悟到了:从小到大过着小公主生活的我却从没有满足过。当我拿到大橘子时,就抱怨它酸;当我拿到甜橘子时,又抱怨它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么可怜,她却从没抱怨过命运的不公!而我呢!有亲人宠着,生活那么幸福,却总是不满足。还有那次我在学习过程中,遇见了一道题不会做,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我心安理得的放弃了。和困难玩起了捉迷藏,最终困难把我捉住了。鲁宾逊在那么艰苦的日子里,都没有退缩过。而我呢?只为了一道题就退缩了,以后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一定要勇敢努力和它做斗争,勇于面对现实生活的一切,即使跌倒一百次,我也要一百零一次站起来!

书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时光不断流逝,而书却让我们永葆青春,书会给我们带来智慧,带来快乐,带来阳光,带来力量!让我们一起幸福地分享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9、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每当我读一本新书,获一份知识的时候,我心中的那种快乐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正如培根所说;“知识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个教师,要想能够适应新的教育形势,就必须读书加以补足,况且,在竞争激烈的现代社会,没有一个渊博的大脑是不行的。读书让我们能够很好的乘上时代的风帆,才能够让自己的职业生辉。

博斯威尔有这样的一句话:“每天读上五小时书,人很快就会渊博起来。”我们的教师每天很多时间都用在教育教学中,或许不可能这样的投入,但是只要书籍在我的心中,我每天抽出一点点的时间,我就可以补足自己的不够,因为知识是来不得半点虚假,更不能是道听途说。

我们可以从教育理论书籍中获得理论的指导,为我们的教育教学指引方向;我们可以从名家名著中或者精神的营养,为我们的自身素质的提高获得高品味的营养;我们可以从众多的书籍中找到人生的意义,生命的诠释,心灵的感动。

一句谚语这样说:“生活中没有书,就好像天地间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就仿佛鸟儿没有翅膀”。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是以礼仪大邦闻名于世,我们的民族从来就有知书达礼的传统美德。“虚席以待”、“程门立雪”、“三顾茅庐”等等以礼相待的成语和典故,在历广为传诵,就深刻反映了这一点。读书才能知礼,讲礼,对人彬彬有礼,对他人的尊重,是保持人们正常关系的准则。知礼讲礼的人大多以他人为重,以社会为重。能真诚待人正是一个人高尚情操的表现,是内在优秀品质的外化。读书是提高个人修养的必然途径,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手段之一。

一个国家必须要有自己的国魂,一个民族必须要有自己的精神,才能把全民族的智慧集中起来,完成无比强大的精神力量和物质财富。中华民族几千年延续下来的爱国、气节;奋发、立志;改革、创新;勤学、好问;勤俭、廉介;敬长、知礼”等传统美德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国魂和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正是需要我们广大的人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知书达礼。作为人师的教师,也唯有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够更好的为社会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让我们坚信自己的信念不会改变,让我们在读书中感受人生的哲理。

谢谢大家!

篇10、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与书为伍是一种幸福》。首先我想用一首诗来抒发我对书的情怀:八万里光风霁月,五千年岁月流传;三十载牵魂飞梦,一梦里书香满园。

读书的感觉真好!每每展卷安坐,寄情典籍,闻着醉人的书香,便油然而生一种阅读的冲动。有人说,读书是一种幸福,是一种乐趣,更是一种享受。圣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的确,对我们教师来说,学习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读书更是不可缺少的。正如高尔基所说: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读一些教育教学方面的书籍,就像拥有了个人最忠实的导师,可以随时随地地与教育专家、名师进行交流,提高自己的教学素质。一本好书就是尘世间的一盏明灯,可以照亮人的心灵,每一次细细地品读,就是一次心灵的远行。一本好书就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可以帮助你走向成功!

记得有一次上公开课,我在备课的过程中,读了《好课是这样炼成的》这本书,书中名师精湛的教学设计,精彩的教学片段以及精巧的教学引导,让我受益匪浅,更是让我的课堂增色不少,得到了同行们的赞赏。

德国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人生的许多感悟就是在捧卷细读中所得。读了朱永新教授的《教育文集》,我豁然开朗,明白了教育是什么;读了魏书生的《班主任工作漫谈》,我懂得了管理班级的艺术;读了《陶行知的教育名篇》,我真正理解了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深刻内涵;读了《好课是这样炼成的》这本书,我真切体会到了课堂教学的无穷魅力。

读书,让我找到了工作的自信,充足了教学的底气,一步步走向成熟;读书,让我懂得了教师应该是一个永远让学生记住并学习的人;读书,让我学会了怎样去享受着教育的幸福。

享受教育的幸福,这是多么富有诗意的话语!细细品来,的确如此!试想在课堂上,我们与学生一起欢笑、一起思考。当我们和学生一起进入一种人课合一的境界时,我们收获的不就是心与心的交流而带来的幸福吗?更重要的是,我们也在成就自我的过程中享受着一份充实与成功!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读书,是我们教师专业底蕴得以厚实的源头活水。吾生有涯,而知无涯。我们只有通过读书,不断地充电,才能使自己的职业生涯拥有源源不断的活水。杜甫有一句诗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用到我们教师身上,那就是读书破万卷,教学定有神!

作为一名教师,我爱读书,喜欢与书为伍。因为我的每一次成长与进步,都是与读书密不可分的。与书为伍,我感慨一滴水就是一片海;与书为伍,我惊叹整个世界就是一本书;与书为伍,我顿悟教学就是一门艺术,就是一项伟大的工程;与书为伍,让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而富有激情,与书为伍,那是一种难得的幸福!

前路漫漫何所依,书卷飘香伴我行!今后我将会继续读书、爱书,继续与书为伍,更会带着我的学生在书山上攀爬,在书海中遨游!

谢谢大家!

篇11、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当我们对这个世界懵懂无知时,是读书改变了我们。当我们无法完全了解这个世界时,不妨毫无目的地读书,读书多了,容颜自会改变。许多时候,人们以为自己看过的书籍都成为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它仍是存在的,在气质里,在生活里,在所有的事情里。

读书,可以丰富自己的内涵。若非是“读书破万卷”,王勃怎会在宴会上即兴写下《滕王阁序》,写下“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千古名句。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有了满腹经纶,才能写出令人拍案叫绝的好文章。而读书越多,越感觉自己渺小且肤浅,当读过的书越来越多时,就会觉得这个世界越神秘,这样,我们就会在不停地读书中认知世界,认知自己。

“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每每读起这句,不禁感慨细雨与闲花的落寞,当那迷蒙的小雨一点一滴地打在罗衫上时,谁能说这感情不滂沱?不然怎么浸湿了整件衣裳;当那柔美的花朵,飞舞旋转在青石路上时,谁能说这感情不壮烈?不然怎么铺满了整条幽径?这些都是从读书中得到的。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他是御前侍卫,相国公子。可当他在小院中拾得翠翘,却“何恨不能言”只能叹一声“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他向往平淡与朴实,然而这愿望在世人眼中便如那细雨,只是无声而已矣,这些都是从读书中得到的。

数百年来,朝代更替,社会变迁,曹雪芹的旷世之作《红楼梦》却从未被人超越。他看到了盛世,也看到了衰败,写出了不同的人物不同的性格。《红楼梦》一书,处处莺莺燕燕,各有千秋,而这又是一部奇特的小说,我总觉得他透露的生命现象,即便在今天,也是一个梦想,这也是从读书中得到的。

读书所带给我的感觉,仿佛雨过天晴,太阳透过云霞,忽然透出万丈光芒。

篇12、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后人踩着前人的道路走向文明的天堂。

我喜欢读书,读书使人变得深沉。你会像书中的智者一样说出一些意味深长又令人摸不透的话语。那些孩子便会崇拜那个博学多才的你。每当捧上一本好书,体会里面的高深莫测,你的心便是充实的,是快乐的。

我不喜欢看毫无悬疑的,毫无保留的,没有悲欢离别的书。我喜欢看《草房子》。这本书的每一个字都让人觉得有种悲壮的美。每一个故事中的结局都不快乐,但引人深思,并有着深刻的意义。男主人公桑桑亲眼目睹了一件件震撼人心的事情,慢慢地,他学会了更多,也懂事了许多。

这是一本让我痛哭了三天的书,一本令人很快乐又很不快乐的书——《诅咒之石》。大家看这个名字,仿佛不是很柔和,也没有多大的意义。一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作者的笔名叫凤凰,然而这本书也犹如凤凰涅盘般悲壮。一开始,我只是随意翻开,感觉可能不太懂,也不太好看,于是又扔开了。后来,我坚持看下去了一点,发现越来越好看了,没几分钟便爱不释手。这是一篇魔幻小说,里面有讲爱情,亲情,仁慈与放下的仇恨,还有自己与生俱来的伟大使命。也有讲述黑与白共同的本性,仿佛黑亦白,白亦黑。不管出发点如何,伤害了别人,白亦是黑了。这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男主角是白,女主角是黑,黑白本应不两立,但他们却相爱了。男主角卡梅斯有着圣女的血统,女主角维妮为了力量,一次次伤害了卡梅斯,尽管她的心在滴血。最后,他们都死了。临死前,卡梅斯对维妮说了一句话:“我多么希望……不曾与你相识!”就是这句话,让我潸然泪下,它打开了我脆弱的心门,回想起前面书中的一切一切,我感觉黑白混沌,欲望与力量是罪恶的根源。最后,邪恶恐怖的诅咒之石——那个能给维妮带来力量的东西,它在世界上游荡着,不知会带来怎么样的故事。最后一章的题目叫“我们的名字”,这个题目看似平淡又意义非凡。“我的名字……”我这么念叨着,仿佛从中念出了许多。

妈妈说,在我看过这本书以后长大了许多。是啊,读书让我把许多痛苦都看淡了,我也会思索更多以前从未想到的东西了。

篇13、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领导、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做一个快乐的读书人》。

古人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这句话说出了读书的必要性。的确,读书可以拓宽我们的眼界,获得丰富的知识;读书,能引导我们明理,学会做人;读书,还能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在书的世界里,可以领略广阔的天地,欣赏壮丽的山河,可以知文史经,品诗词赋,可以回味古老的悠长,眺望未来的瑰丽!我们虽无法丈量自己生命的长度,但读书可以拓展我们生命的宽度,读一本让人受益的好书,也许就是一次生命的拓展。

曾经有个海外媒体发布过一个读书报告,说美国人平均每人每年读书21本,日本人平均每人每年读书17本,我国还不到3本,全世界平均每人每年看书最多的民族是犹太人,为64本。这些数据,真的值得我们去深思。

作为小学生,我们正处在读书、求知的黄金阶段,我们应该和好书交朋友。只要是适合自己的书都应该去认真地读,只要是有图书的地方,就应该留下我们的身影。也许有的同学会说:“我的功课忙、时间紧,没有时间读书。”或者说,“再等等,玩会儿再去看书。”可是同学们,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少读书或不读书,到头来,只能是时间逝去,腹中空空。

因此,在这里我们想借此机会向大家发出“六个一”的读书倡议:

1、每天坚持读书一小时;

2、每天坚持朗读一篇美文;

3、每天积累一句名人名言或一个成语;

4、每天积累一句优美句子;

5、每周坚持写一篇读后感;

6、每月坚持读一本好书。

同学们!起跑在今天,收获在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吧!多读书,读好书,真正享受读书的快乐,做快乐的读书人。我们的生活会因读书而精彩,我们的校园会因充满书香而更加美丽!谢谢大家!

篇14、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读书,让我更懂得专注。这一转变是在我看了《孩子是棵树》这本书之后的感受。一个人做什么事情如果不专注,肯定是“追两兔,不得一兔”。

弥散的阳光算不了什么,而如果用凸透镜把它凝聚起来,则可以使物体燃烧。人的精力也是如此。散散漫漫,浑浑噩噩,一天天过去,什么进步和变化也没有,但是,心系一处,持之以恒,就会创造出让人惊讶的成绩。但凡杰出人才,他们的专注能力都是惊人的,据说当年为了训练自己的注意力,曾经故意到闹市中去读书。

有些人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很专注。比如,现在大家看我演讲。事实上,更多人看似紧张兮兮的,但实际上用不下心去。人们往往用90%的时间来关注问题,却只用10%的时间来解决问题。关注越多,压力越大,精神上已经“苦”的不行,行动上还没有开始。结果,可想而知,到最后不做不行了,只好草草了事。但是,有几个人敢说自己身上不存在这种现象呢?我是有这个毛病的,自己也知道要改,就是不够坚持,我相信通过这次在这里跟大家交流,说出自己的真心感受,一定是感触很深的,也一定会有新的转变。

一个人不一定要辉煌做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但一定要踏实地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情,这是我一贯的想法。因为生活是比较现实的,我们毕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当你决定好了要做什么之后,无论难易,都要全神贯注地去面对。在开始做事前去趟厕所,同时确保在一段时间里不会觉得饿。在此期间根本不离开椅子,也不要和人说话。千万防止遭遇困难时潜意识的逃避,如看两眼电视、浏览网页、打个电话等,要知道“心如草原跑马,一放难收”,细小的节外生枝经常导致全盘计划的后延或失败。也要警惕疲劳的假象,其实当你感觉疲劳的时候,你还可以做很久,走走停停的效率,是失败和落后的象征。这些经验和能力,只有在残酷的竞争和繁重的工作中才能体会和锻炼。

这本书里提到:为人父母,最好尽早培养孩子的专注能力。理应创造和利用各种各样的刺激来吸引孩子的注意,为孩子提供自我探索的条件,孩子一旦沉迷于某件事情(只要它不是有害的),我们就尽可能地不要去打扰他,至少不要因为吃饭去打断他,晚吃一会儿饭没什么,饭菜凉了可以再热一下,而孩子的专注状态是十分珍贵的,我们这一点麻烦不能忍不得。如果孩子的专注一再地被破坏,他的专注能力就会受到损害,这将是终生的损失。

就如我的女儿学琴这件事情,一开始兴趣很大,学琴比较主动。新鲜感过了,就不行了。后来要求看琴谱拉,眼睛不可以看琴上的把位,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熟练把位的位置,同时还要心里唱曲谱。这一曲折的过程,女儿是着实吃了点苦的。从开始的放弃到后来的坚持,我觉得都是一次了不起的转变,没有什么特别的良药,就两个字——专注,我对女儿拉琴这件事情的专注和女儿自己对拉琴这件事情的专注。现在,每天苗苗都要拉一小时的琴,不需要我去提醒和督促。作业完成了,就拉琴。有时就是她主动跟我说“妈妈,我要拉琴!如果今天没有拉,就好像有什么事情没有做。”这是女儿跟我说过的话,我真的觉得孩子很不简单,我也为我的坚持和她的专注感到欣慰。

心系一处的更重要的含义在于不可想要太多。即热衷于水果的鲜美,又抱怨其不能长久;既渴望功成名就,又贪图懒惰的安逸;既想抢占先机,又不愿冒险尝试······殊不知,人的欲望越多,内心越切,他的人生就越糟糕、越失败。就如著名棋手林海峰少年时期,远渡重洋拜师吴清源,吴清源大师在教棋之前先告诫他:追两兔,不得一兔。

这本书里的关键词还很多,很吸引我去细细品味。书,让我专注地当好妈妈的角色;书,让我和孩子成为好朋友;更让我热爱着我的家庭。因为热爱,所以快乐;因为快乐,所以珍惜;因为珍惜,所以就要好好地生活。相信你们也一定和我一样。请拿起书,不需要读太久,哪怕是一会儿功夫,因为你可以从充满印刷气味的汉字里品尝到人生,因为你是一个懂得珍惜生活的人,也就能够从这里领悟到我们生命中一切美好的可能。

篇15、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仿佛只是一夜之间,我们诧异地发现,世界变了,生活变了,人变了:汽车代替了行走,电视代替了观察,网络代替了交流……人们似乎忘记了许多生命最原始的本能和需求。

代替,代替,再代替。但我们深深地知道,那种流淌情感,洋溢智慧的生命是永远不能替代的。也许我们还执着于那种皓月执卷的清幽,把酒当歌的豪情。也许,我们无法丈量自己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拓展自己生命的宽度,一本让人受益的好书,也许就是一次生命的拓展……

书,让简单的人变得丰富;书,让喧嚣的人返璞归真。

于是,我们让自己的心灵启程,在一本又一本的书里,从一个地方走向另一个地方。我们城关三小迎来了又一届校园读书节,缕缕书香传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一本好书,如美食佳酿,令人回味无穷,流连忘返。这让我感受到,快乐莫过于读书。

读书之乐,乐在大开眼界。古今中外,皆浓缩于尺牍;千山万水,尽了然于卷帙。一卷在手,我们可以穿梭时空,尽情沐浴先贤智者思想的惠泽;我们可以遨游天下,悠然领略种种更好的风景。

读书之乐,乐在悦心。好书是心灵的钙片。读书,可以抒发纠结缠绕的情绪,可以拨开犹豫彷徨的迷雾,可以培养纯真高尚的情操。潜移默化之中,我们的心胸更加宽容豁达。读书让我汲取了战胜困难和挫折的勇气和力量。

篇16、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每当我打开书本,书中的每一个铅字都象一个快乐的孩童欢呼着在向我招呼,我会感到无比的欣慰。”这是高尔基的一句名言。是啊,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从中能得到一些道理和知识。

儿时妈妈讲的《海的女儿》让我看见了一个善良,而又美丽的女孩;《三只小猪》让我体会到了那一群憨厚而又可爱的小猪;长大后,从会看那一幅幅惹人开怀大笑的连环画到一篇又一篇的长篇小说,书让我的童年时代更加美好,更加快乐,在我儿时的画卷上洒下七彩水粉。

书中的字里行间都融入了作者浓浓的情感。《七色花》引的我浮想联翩;《海的女儿》又叫我泪落如珠……只要我手中一有了书,便会如痴如醉的看起来。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爱看书,我像一个饥渴的孩子,贪婪的吮吸着书中的一切。翱翔在书海之中,让知识的扁舟带我去一个神秘的世界!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纯真年华》,我一看,就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它:淡紫色的封面,是我喜欢的颜色!上面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中间睡着一个小姑娘。翻开一看,洁白的纸上印着黑体的铅字,好漂亮呀!真是让人爱不释手!我便马上如饥似渴的读起来。从文章中我不仅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也领悟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渐渐地,我的文章已不再只有单调、乏味了,稚嫩的手笔中也多了几分沉稳、包容。有同学惊讶我的转变,而我的回答是多读书,知识的丰富要靠日积月累才形成。

同学们,“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有的书像陈年佳酿,百读不厌;有的书如倒啖甘蔗,渐入佳境;有的书却像一枚青青的橄榄,苦涩后现清香……

书,是我成长道路上的启明灯,它不仅为我提供丰富的精神粮食,还陶冶了我的品格,使我懂得了做一个怎样的人。我爱书,她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书是我的良师益友,她向我描绘气象万千的景色,教我大大小小的道理,教我受益无穷的知识……感谢一路有你,伴我快乐成长!

篇17、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据说,犹太人在孩子一岁的时候会将蜂蜜涂在《圣经》上,让孩子去舔,意在告诉孩子读书是件甜蜜的事。

“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书籍是屹立在时间的汪洋大海中的灯塔”“书籍是朋友,虽没有热情,但是非常忠实”“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这一句句至理名言,无一不向我们阐述着读书的重要性。

拉开书幕,你能领略到远古的文化悠悠;看到人类进步与落后的相互碰撞;想象出千百年的人世轮回;抚摸到浮光掠影的时代金华。

有的书像陈年佳酿,百读不厌;有的书如咀嚼甘蔗,渐入佳境;有的书像一枚青青的橄榄,苦涩后现清香。

一本书讲述一个故事,一个故事描绘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翻开一本好书,闻着它淡淡的墨香,走进一个崭新的世界。

我也曾为看完一本书而彻夜不眠,置身于书的情节中或悲或喜,随着主人翁命运的沉浮,去感受那别样的酸甜人生。即使是窝在被窝里,也忍不住咯咯直笑。有时一本精彩的书会让人忘记时间,忘记吃饭,忘记下一步该做什么。畅游在书的海洋里,舒张着每个毛孔,身心都得到了放松。

在书的陪伴下,我们渐渐退却了青涩,慢慢成长;在书的哺育下,我们的视野不断开阔,洗涤心灵;在书的指导下,我们远离了人生的歧途,坦然前进。

古人讲道“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书让简单的人变得丰富,让喧嚣的人返璞归真。

《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那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我因此明白了奉献的一生最美丽;《老人与海》使我感受到了生命的顽强,即使是与命运和自然搏斗,也绝不服输,我因此知道了即使面对困难,也不放弃;《上下五千年》使我体会到了中国文化的璀璨,“齐桓公九合诸侯”“一代女皇武则天”“岳飞精忠报国”这一个个刻入诗笺的故事让我热血沸腾,我认识到了一种精神的永不流逝,那便是地平线上那永不落的辉煌;《小王子》使我回忆起了那纯真美好的童年,即使没有勇士屠龙的惊险场面,也没有王子和公主的豪华婚宴,那清新淡雅的文笔勾勒出了一个单纯的世界,让我重温失去的天真和感动,回归平淡与恬静。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人生的船。

让我们驾着书的小船,在人生的茫茫大海上,迎风破浪,驶得更远。

篇18、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南国的深秋,天高气爽,风景如画的深圳又迎来了“读书月”,说起来“读书月”比我还要大5岁呢,当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这座城市已经是书香四溢。

父母为了我,买了许多中外育儿书籍,从胎教开始,就精心在我身上实践着。

爸爸妈妈从来就把我当成大人,每天跟我说呀笑呀,让我听着优美的歌谣,美丽的童话进入香甜的梦乡。

爷爷奶奶更是迫不及待,每天都会不失时机的拿图书让我认识动物、人物,给我讲小猫钓鱼、东郭先生和狼、小红帽,总之他们有讲不完的故事,当我刚刚会说话的时候就让我背诗,一首接着一首,我的童年还真是充满着诗情画意!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离不开书了,我最喜欢让爸爸妈妈带我去书城,每次都满载而归,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阅读成了我生活中的乐趣。

在学校里,老师们都鼓励我们多读书,何老师说:“一个人从小养就能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一生都会受益无穷。”

胸有诗书气自华,读书让我成了懂事的孩子,我知道中华名族有着五千年的文明历史。

百善孝为先,我要孝敬父母,尊敬师长,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我懂得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保护地球人人有责。

古人曰:“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浩瀚的书卷里蕴藏着古今中外的知识和智慧,只要我们勤于阅读,就等于收获着前人留下的无价之宝。

同学们,让我们为民族的振兴,为深圳的辉煌勤奋读书吧!

谢谢!

篇19、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在茫茫无际的沙漠中,是它们让我们拥有走下去的希望;在浩瀚无边的天空中,是它们让我们的梦想尽情地飞翔;在人生的漫漫旅途中,是它们让点点星光照亮你的前方。它就像一杯沁人心脾的茶,闻香而知其内在,古雅幽香、回味无穷。它就是我们的成长之路——书籍。

正如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的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让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方式。人类今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有哪一项不是通过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所取得的呢?人类文明的发展需要创新,创新需要知识。知识有来自书籍,这三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所以我们要为人类的文明进步做贡献,就要“好读书,读好书。稀奇精华、弃其糟粨”。将书中的知识传承和发扬,这才是读书的意义和书人价值体现。

古人曾经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栗。”知识可与当时人们日夜所寐的黄金屋、颜如玉,千钟栗相比,说明在古代人们对知识的需求也是迫切的,在曾经兴盛一时的唐朝,是兴盛“读书风”的,下到“朝而作,暮而归的农民”,上到“权倾朝野、富可敌国”的丞相都是即景生情、开口成章的“才子”。一时间唐朝,兴旺发达、国泰民安。百姓们温文尔雅,循规蹈矩,举止神态谦逊卑和。致使当时的日本、新罗国家都派遣唐使来学习中国的文化,效仿中国。促使自己文明进步。将中国五千年文化远播重洋,也使当时的中国学习到了日本和新罗国家的文化,加强了文化间的交流,在客观上也促进了中国文明进步,知识的力量是无穷大的。学好知识可以促进国家之间的文明交流,这是知识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的多么伟大的贡献啊!

我国唐朝著名诗人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意是一个人将万卷书看完,写作赋诗时就会如有神一样。用书中的知识来充实自己,为自己的成长之路指明方向。将来才能为国家和社会作出贡献。

书籍,它是文明的象征。它包罗万象、博大精深。书籍就像浩瀚无边的大海,勾起我们搜索的心。我们学习知识就要像潺潺的溪流,不断的积累汇成小溪、江河最终当知识汇集成大海时。你就会发现书中的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令人陶醉。

篇20、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我并不是一个天生爱读书的孩子,我喜爱读书是被妈妈逼出来的。

记得小时候,妈妈给我买来许多带图画的书,可是这些远远没有飞机、汽车、枪等玩具对我的吸引力大,因此我总是陶醉在自己假想的战争中,妈妈递到我手中的书常常被我扔在一边。后来,妈妈就拿起画书读起来,在我玩得起劲时,什么《国王长了驴耳朵》、《灰姑娘》、《青蛙王子》等故事不知不觉钻进了我的耳朵,于是我开始缠着妈妈,让她给我讲故事。可是,妈妈真烦人,每次给我讲故事总是在关键处停下来,要么嗓子疼,要么有事儿,总之,找个理由不再讲下去,有多少次我吵闹不停,心想:如果我会读书该多好啊……

终于,我学会拼音了。可是借助生疏的拼音读一个故事太费劲了,我的热情大减,我又迷上了《奥特曼》、《老夫子》、《儿童漫画》等书,课间看、走路上看、甚至上厕所也看。这次,妈妈倒挺支持我,我要什么书,她就给我买什么书。但她有个条件:每次看书都要给她讲讲什么意思。没办法,我只有屈服。渐渐地,我竟成了我们班的故事大王,我编的笑话常常把同学们逗得捧腹大笑,更让我得意的是我的日记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读,我的作文还贴在了教室的展览台里。于是,我读书的劲头更大了,当然读书的内容也更广泛了。

现在,我已经是四年级的学生了,虽然学习任务重了许多,尤其是学习英语用了我不少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每天晚上睡觉前的半个小时,是我雷打不动的读书时间,每到这时,我和妈妈都会各捧一本书,静静地畅游在书的海洋里。在书中,我随着鲁滨逊去漂流,随着尼尔斯去旅行,随着多萝西去寻找智慧、友爱和勇气;在书中,我学会了许多成语,认识了程门立雪的杨时和游酢,认识了半途而废的乐羊子,认识了奋不顾身的李陵;在书中,我了解了中华五千年的历史,知道了动物界中谁最聪明,知道了小海马为什么是爸爸生的……

如今,我更爱读书了,我觉得读书就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得到一本书,我就会迫不及待地看起来,每逢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读到优美的词句,我会动笔抄下来,细细回味……

书既像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读书伴我成长!

篇21、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书的启示》。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唐代着名诗人杜甫的话。是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的社会是高科技的社会,一切都离不开书。我们现在正是读书的大好时光,同学们可不能错过哦!要知道,只有读好书,才能懂得更多的知识;只有读好书,才能武装我们的头脑;只有读好书,才能使我们克服重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就拿我来说吧,以前,我对读书根本没有兴趣,写完作业就知道玩,老师布置作文时,我愁得东一头西一头,不知该怎么写,做阅读时,也不会总结文章的主题思想,因此语文成绩总也上不去;数学题也不会完整的回答。

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对书产生了兴许。

那是去年冬天,姑姑给我买了一件红毛衣,由于穿脏了,妈妈就给我洗,撒上洗衣粉后,一盆的红水,我急忙说:“妈妈,把衣服拿出来,再撒上些细盐,搅拌好后,再把衣服泡进去,十几分之后,再把毛衣搓洗一遍,用水冲干净。”妈妈照我的话去做了,毛衣不但没有掉色颜色还鲜艳了不少呢,妈妈既高兴又惊奇的说:“真没想到撒上盐就会这么好,女儿,你在哪学的啊?”我自豪的说:“书上学的。”

从这一刻,我体会到书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之后,每天放学写完作业,我总是看书,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才发现,原来书中的世界如此丰富、如此奇妙,我可以和各种各样书中的人物对话,与书中的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我会为他们的快乐而高兴,为他们的不幸而难过。我通过书去遨游祖国的大好山河,可以尽情的去想象……啊,原来读书能给人带来如此大的快乐、享受。我真后悔明白得太晚。

现在作文课上,我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发愁作文了,语文成绩也提高了,我尝到了甜头,使我更爱读书了。但我也要告诉同学们,读书其实很快乐,快快到书中去遨游吧!

我的演讲完了。

谢谢大家。

篇22、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爱读书”。

自古以来,书就是人类的好朋友。早至孔夫子,以书为伴,满腹经纶,流芳百世;上至伟人,博览群书,雄才伟略,振兴中华……读书似乎是一件苦事,不然,为什么有人头悬梁,锥刺股?读书似乎又是一件快乐的事,否则,为什么会有人囊萤映雪、凿壁借光?我对好书,似乎有一份特殊的感情,觉得它是我最亲密的朋友。

我爱读书,既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希望有“颜如玉”,只想从读书中体会到无穷的乐趣。让你感受世界如此之大,自然如此奥妙,生活如此多彩,仿佛所有的知识画卷都在你脑海中一一展现。

我爱读书,生活因读书而精彩。当我灰心丧气时,是书教我“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当我与朋友惜别时,是书让我知道“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当我想放纵自己时,是书让我懂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书告诉我李白有“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骨;书让我感受“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闲适恬淡;跟着杜甫,听他讲述“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忧国忧民,体会辛弃疾的“可怜白发生”的壮志难愁,怜惜李清照“人比黄花瘦”的多愁善感。

我爱读书,人因读书而美丽。爱读书的人很美。像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显得清新自然、神采奕奕、潇洒自如。在最近的青年歌手大奖赛上,我们云南选手王红星虽然貌不出众,但却以出色的歌喉和广博的文化知识,过五关斩六将,获得美声唱法的金奖。而有的选手尽管唱得很美,但在文化知识的考评上答得一塌糊涂,使自己的美丽大打折扣。

有人说:“读书足以怡情”。读书可以让你坐上乌篷船,在宁静清幽的江南小镇,狭长的水道上,伴着清风悠然地摇曳;读书让你在一个和煦的午后,牵着妈妈的手,在一片金灿灿的油菜地里,缓然穿行;读书又让在看一场经典的电影,以文字为银幕,欣赏扣人心弦的精彩场面……《三国演义》中诸葛亮能运筹帷幄,是因为他知识面广,而且肯动脑筋,做任何事情都有十拿九稳的把握。《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保尔·柯察金的精神激励着我战胜困难,追求美好的未来……

我们是新一代读书人,志存高远,只争朝夕,我们要在学好课本的知识后,博览群书,才能使我们的知识渊博;读一本好书,可以使心灵充实,明辨是非,使人有爱心和文明行为、礼仪规范。在书中读李白的潇洒,读苏轼的豪放,思索鲁迅的冷峻深邃,感味冰心的意切情长。朋友可能离去,书却是你我最忠诚的伙伴,时光不断流逝,阅读却让我们永葆精彩!因为书中有着广阔的天地,书中有着不朽的精神,尽管沧海桑田,物换星移,书却不变。

书,是一抹烟花,点缀了我生活的星空。让我的生活少了份平淡,多了一缕充实和精彩!学海无涯,征途漫漫,让我们都以书为伴,铸就智慧人生!

篇23、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小的时候,暑假里最快乐的事就是约上好伙伴一同骑着自行车去图书馆看书,一块钱的阅览证,让我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了两个月,那时的生活,单纯而认真,现在想来,一块钱买来两个月的快乐,这是我人生里最高的交易了。

读书大致是为了悦己或是教人,对于我来说,只能是悦己了。武侠小说等一些消磨时光的书我是不看的,平日城喜欢看文学小说,一字一句之间体会作者细腻的情感和文笔,同样的事务在他们的笔下,就是那么跃然纸上,栩栩如生,这实在是一门学问,对照自己,感慨之余,还是受益非浅的。

既然享受读书的快乐,那么就不能太累,一是不要强迫自己去读,再者太累的书我是不看的,诙谐的语调加上独特细腻的文笔是我最欣赏的,有时候如饥似渴地读一本好书,废寝忘食,抚掌大笑,那种心境,想起来真是意味悠长。读到好书,我喜欢读一遍两遍甚至更多,而且会介绍给周边的朋友读,让他们分享我的快乐,读得熟了,朋友间聊天,有时就用书里面的语句来对答,相视一笑,有趣得很。

书读得多了,自己也会小试牛刀,拿起笔来自己写一写,体会着刚才读书的有感而发,把突发奇想写在纸上,发表出去,有时候竟然变成了铅字发表出来,嘿,我那个高兴劲儿,于是越发不可收拾,一年下来,竟然得了不少稿费,这是读书带给我最大的快乐了。

读书对于年轻人来说,帮助其实真的很大,特别是凝结了人类智慧、理想和才情的佳作,给人的启发是很大的,读书的过程,不仅是欣赏和接受的过程,也是思考一领悟的过程,在受到教育的同时体会一份好的心情和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篇24、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刘向说过:“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不错,书市人类的良师益友,他就像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着我。

小时候,我总是依偎在妈妈的怀里,缠着她给我讲童话故事,正是如此,我在童话书中得到了许多乐趣!在《海的女儿》中,美人鱼用自己的生命换的他人的幸福;在《白雪公主》里,我懂得了一个人真正的美不在于外表,而在于内心;在《灰姑娘》中,我知道了一个人真正的生命价值……这些书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洒下了翠绿的种子,让我初步领悟了人间的美善丑恶与做人的道理。

到了初中,我有渐渐喜欢上了小说,诗集。

读到《童年》,我仿佛又回到那沙俄统治的旧社会,在仇恶与残暴的社会环境中,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态;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友谊的珍贵;读到《泰戈尔诗集》,我有明白了大自然的美丽风光;读了《西游记》我感受到人间重重险恶……这些书籍无时无刻的激励着我,深深的埋藏在我心灵深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不仅让我养起了许多好习惯,还让我知道了许多道理。

有一次,我津津有味的读着《童年》,看着阿廖沙受到外祖父折磨,我仿佛回到书中,看见了那被惨打的一幕,读到这里,一滴眼泪划过脸颊。阿廖沙没有受到教育,13岁就被迫去人间闯荡。我的同情心在一瞬间占据了全身。看到那时的旧社会统治者的欺压,人民们无用的反抗,富人的奢华,贪恋酒色的行为使我深深震撼。读完这本书,我立志要为国家做奉献。因为它让我品味到人生的曲折,崎岖的道路要靠我们自己铺平。要看我们如何将绊脚石化为垫脚石。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要想体会到读书的乐趣,必须用心。倘若心是厚重的门,那你只需把门轻轻一开。让书进来扫走你心中的灰吧!

篇25、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

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分享我对读书的感受,我的演讲题目是:人,为什么要读书。

小时候,读书是一朵大红花,是父母脸上欣慰的笑容;后来,读书是一张成绩单,一张录取通知书,是同学们羡慕的眼光。可是,等我毕业了,结束了近20年的学生生涯,从被动学习的枷锁中摆脱出来,没有了考试,我似乎可以不读书了。我像一只飞出笼子的小鸟,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像一只挣脱了线的风筝,开始了没有人追着我读书的日子。可是没过多久,我发现我错了,我变得懒散、郁郁不安,没有了学校时的按部就班,初入社会让我彷徨无措,焦躁不安。我迷茫了,我问自己,难道,读书就是为了一个名次,一张证书吗?于是我开始了我新的探索,我不断的向名人求教。鲁迅先生告诉我,读书是为了改变命运,拯救国人的灵魂。我听了之后热血沸腾。余秋雨先生说,读书最大的目的是摆脱平庸。我听了觉得似乎挺有道理。何兆武先生这样说过,读书不一定非要有个目的.,而且是最好没有目的,读书本身就是目的,过程本身就是最大的价值,不能用功利的标准来衡量。似乎很有道理,可是我目前的读书境界,没有目的,无法坚持读书。

新东方王强老师告诉我,那些真的,善的,美的,一定是流淌在历史的长河里的那些没被淘汰的文字之中。如果不断的在这样的文字中熏陶,当我们离开了这些文字的时候,这些文字就变成了我们的世界。听到这里,我似乎穿越时光来到了桃花源,来到了社会文明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啊,读书的理由千千万,但是这些都是别人的理由,我怎么去寻找属于我自己的读书的理由呢?有一天我的一个高中同学告诉了我一个令我尽惊叹的故事,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因为车祸离开了他,是聋哑的母亲把他拉扯大。他读书很努力,成为村里第一个考上县重点高中的。但对于一个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的家庭来说,如何负担得起。靠着全村人的资质,他还算顺利的读完了高中,也如愿考上了大学,每年暑假,寒假都去北京,广州,深圳这些城市打工,挣学费。我问他,这么艰难的日子,你是如何坚持下来的,他告诉我,他爱读书,他会把自己想象成书中的人物,当他最初读骆驼祥子的时候,他感觉他们是如此的像,祥子的梦想是努力挣钱,攒钱买辆新的手拉黄包车,他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衣锦还乡,为他的父老乡亲做一些事情。每当他坚持不下来的时候,他会去读书,他怀揣着梦想,他有书赋予他无穷无尽的力量,使他坚持与如此坎坷甚至悲剧的的命运抗争,他成功了!这一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使我振聋发聩!

人,为什么读书?我想我找到了属于我自己的答案!读书是为了有力量有勇气去坚持我们心中的梦;是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是为了明天更美好的梦;是为了摆脱平庸、脱离低级趣味成为一个高尚的人的梦;是对至真至善至美不懈追求,上下求索达到超我状态的梦。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引航人,是一个有朝一日使长江引航成为中国引航的一面旗帜飘扬在世界引航之巅的梦!谢谢大家!

篇26、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游走在诗书中,看尽人间百态。读书之乐,乐在大开眼界。古今中外皆浓缩于书中;千山万水,尽了然于卷里。读书之乐,乐在悦心。读书可以排解纠结缠绕的情绪,可以拨开犹豫彷徨的迷雾,可以培养纯真高尚的情操,让我们增加战胜困难和挫折的勇气和力量。潜移默化中,我们的心胸更加宽容豁达。

母亲爱书。她曾对我说,女子读书,更能美颜。是啊,容貌是心灵的体现,美好的心灵滋养着姣好的容貌。在读书的过程中,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对待身边的人和事也变得从容而温和。日积月累,微笑溢出,面相柔和。外表的美艳,华丽的装束,这些都抵不过一个读书女子静雅贤淑的气质。

镌刻在我回忆中的是母亲那低眉吟读的姿态,宛如天使般的宁静。那云淡风轻的神态,带着气定神闲的风度,陪伴着一壶清茶的味道,淡看流年过往。腹有诗书气自华,举手投足间,清新淡雅。通过长期的阅读,妈妈的骨子里散发出一种高贵典雅的书卷气,通情达理的智慧中流露出一份从容淡定的美。不开心的时候,书是母亲快乐的伙伴。孤独的时候,书是母亲心灵的鸡汤。闲暇的时候,她手持一本书卷,就在时光的唱片里,读出一种诗心琴韵。只有拥有了内在的气质之美,才不会惧怕岁月的流逝读书的母亲,心胸开阔,视野通达,于是就少了许多的俗气,平添了一份高贵大气。母亲读书时多是安静的,那灵动的秀丽,那缓步触摸书卷的姿势,那静坐书桌旁的端庄,日久就形成了一种浓郁的书卷气。母亲的容貌会随着时间的流失而逐渐老去,而那份仪态端庄的气质,在长时间的诗书沁润下,会散发出岁月里特有的温文尔雅。目光所及,惊艳时光,让人舒服而温暖。

简静素雅,灵动清婉,像母亲一般充盈着书香气的女子,一直是我所向往的。我想,充溢书香气息的女子一定是美丽的,潺潺的心事,纤小细腻的感怀,和着柔情,皆倾覆于笔墨,谱成一阙阙空灵清秀的文字。读书的时候,懂得了道理;读书的时候,上知天文下晓地理;读书的时候,看透人情世故,游走宇宙。读书的时候,增加了知识,提高了素养。触及书卷,倾听文字的旋律,体味阅读的快乐,儒雅和知性就在那阅读中流淌。

“惟书有色,艳于西子;惟书有华,秀于百卉”,而书亦有香,馥于万花,书香幽幽,它将我们从俗事的染缸里拉出来,净化了我们的灵魂。读书足以恰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读书使人充实,使人明智,使人灵秀。

读书有方。书,有可浅尝者,有可吞食者,少数则需咀嚼消化。换言之,有只需读其部分者,有只需大体涉猎者,少数则需全读。读书时不可诘难作者,不可尽信书上所言,亦不可只为寻章摘句,而应推敲细思。读书时需要的是全神贯注,孜孜不倦,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一个人,因为信仰而幸福。一个人,有阅读作信仰,更是幸福!读书,让我幸福,让我快乐;读书,让我听到了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大海一样的声音。它尽管很微弱,但依然能够穿透心灵的厚壁。

书香幽幽,我翩舞其中。我在其中醉了,痴了,顿悟了……

篇27、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青春是一支交响乐,音符中透着激情与希望;青春是一幅印象画,点染间闪着活力与奔放。青春是一江东流水,在朝阳的光辉下荡漾;青春是一艘七彩船,在风雨的洗礼中远航。青春,需要用经典来扮靓。

在我考试失利倍感沮丧时,眼前闪现出孟子的名言:“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它让我明白了失败并不可怕,只要勇往直前,终将赢得胜利。是经典让我再次振作!

在我与朋友发生争执时,耳边响起孔子的教诲:“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它使我领悟了要容许不同声音的存在,推己及人,才能获得友谊。是经典让我重新快乐!

在我竞选失败悲观失意时,王勃“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的豪言壮语激励了我,它让我懂得了一时的挫折挡不住我前进的脚步。是经典让我不断坚强。

青春时代,我们开始规划人生,而经典正是我们精神的良师;青春时代,我们开始丰富情感,而经典又是我们心灵的益友。

先秦诸子中,孔子让我读到一颗仁爱之心,以和为贵;孟子让我善养浩然正气,平治天下;墨子让我涌出一腔热血,救助苦难;韩非让我看到一双冷眼,直面人生;老子让我初识艺术人生观;荀子让我读到科学进取心。

有了这些良师,青春不再迷惘。

书中不仅有黄金屋、颜如玉,它有的更是一个深刻而沉静的世界。以书为伴,才得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去纵览一个个思想的高峰。《论语》,给了我行为礼仪,人生哲理;《庄子》,使我神游天地,逍遥无极,;《诗经》,让我陶情冶性,思想无邪;《史记》,教会我兴衰荣辱,朝代变迁……每本书,都凝聚着人类的智慧,承载着文明的成果,传递着文化的薪火。

这里我特别要提的李清照,她出生官宦之家,书香门第的资本令她饱读诗书,少女时期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和少妇时期的“人比黄花瘦”令她如梅花般独树一帜,在那特殊的年代傲然而立。也如同梅花一样,她的风华是在严寒时才爆发得令人眩目。忧国忧民的“怎一个愁字了得”和“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由一个弱女子创作而出,梅花的绝世风华不言而喻。李清照非常幸运,因为家庭和丈夫的宽容,她拥了那个时代许多女子不曾拥有的自由————读书。长年累月的厚积,孕育出惊世才情,风云际会之时,最终史上留名,白纸黑字,记载了她的绝代风华。

篇28、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有人曾说,身体和心灵,必须有一个在路上。我们总希望,手持一台单反,背上行囊,赖着一颗年轻的说走就走的勇敢的心,以明媚之眸去观望世间的山山水水。可限于生活的压力,学业的繁重,我们少有时间去实现心中的理想。这个时候,请别忘记,读书,是一种心灵的修行,淡澈如初。

书,丰富我们的视野,带领我们走上万里路。

邂逅一本好书,如同在春之暮野,黯然心动。它为你打开一扇窗,眺窗而望,景色尽收眼底:塞北江南,任意驰骋。

看,李白的云帆点缀了沧海;听,文天祥的激情回荡了整个零丁;闻,零落的梅花暗香如故。

同学们,老师曾带领你们看落红化为春泥,叹国破山河存,赞东篱之采菊,唱绝顶之豪情,你们,还记得吗?

书,潜移默化着人的心灵,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读书,不为书中的“颜如玉”,亦不为书中的“黄金屋”,

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有知识,就有力量;有力量,就有希望。

经典的四大名著,同学们读过吗?

大观园的人情分离,桃园中的三结之义,西经路中的纷纷纠葛,义聚一堂的壮志豪情。每部著作都深情诠释着真善美,揭露了假恶丑。用文字的力量,诠释了真爱、团结、义气和勇敢的美好。这些,你向往吗?

为了营造书香校园,学校开展了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还开展了图书进班的活动,每个班级都设有读书角。琳琅满目的好书,我们怎么去选择和阅读呢?老师给你们提出几点建议:

1、重视书的选择,“杂书万卷,不如经典一部”,有些书,我们要精读;

2、“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对于有益的书籍,我们要广读,做一个博学的人。

3、“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读书还要深读,切勿囫囵吞枣,而要细嚼慢品。

4、最后,“尽信书不如无书”,读书还要疑读。敢于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观点,做一个有思想的人。

同学们,腹有诗书气自华,每每“鸡升茅店月”的清晨或是“月上柳梢头”的傍晚,我们不妨与好书有个约会,好读书,读好书,直到———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书绝。

篇29、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就是:“热爱读书吧,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可见读书的重要性。我们身为小学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在课堂上,老师教我们课本上的知识,那是仅仅不够的,所以,在课后,我们还要阅读一些对我们有益的书,来提高我们的知识量。

但是,在阅读时,一定要保持阅读质量。不能你匆匆读完这本书,连书的内容都不确定,这样读与不读可以画等号。有的人读老师学校布置必读优秀书籍,完任务似的着急看完,居然连书主人翁的名字都已忘了读音。想想看,老师学校布置我们读书是为了什么?读了你会获得什么?反之,你匆匆获得与失去什么?相信大家心中自有答案。那为什么做不到?没时间?这是借口,如果你每天拿出十分钟,几天就会收获不少“又大又红的苹果”。如果你喜欢有兴趣的读一本书,你不用再管制自己,就会废寝忘食的看完它。所以,兴趣和质量是阅读的保证。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书是人类文化的传承,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俗话说“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书籍不仅可以增加我们的知识,还可以增加我们的生活经验,陶冶我们的情操,令我们受益不尽。

我爱书,爱读书,爱去细细品味一本好书,如品味一壶清新的好茶,我陶醉其中,忘了时间,忘了自己,忘了自己在什么地方,忘了一切,我知道我陶醉在一本好书中,静静地读着只觉着美好。

同学们,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位益友,让我们在生活中多多阅读,热爱阅读,让书籍成为我们通向成功的阶梯吧!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篇30、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说起阅读,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使我们受益无穷的书。可以说读书之用大于天,不读书绝对不行。那么读书的作用究竟有些什么呢?且听我细细道来:

我爱阅读,因为阅读是通往实现理想的必需路径。

高尔基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欲成才,士欲济世,务必开卷读书。大家都十分熟悉唐朝诗人杜甫的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阅读倒底有没有好处,我想让事实说话。古今中外,哪一个卓有成效的人不是千万次开卷?正是因为开卷读书,他们成名成家,成就非凡。孔子读书破万卷,编写修订了《诗》与《书》;司马迁读书破万卷,写成了《史记》留传千秋;李白读书破万卷,斗酒诗百篇;鲁迅、郭沫若读书破万卷,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巨匠。我们都知道马克思写了《资本论》,可你们知道他为了写《资本论》不仅读了自己的一千多本藏书,还到大英博物馆里看了三间房子的书吗?再说我国有名的数学家华罗庚,不要以为他只是数学好,他也是从小就酷爱阅读,曾写过几百首诗词、很多散文和通俗生动的科普读物呢!他初中毕业时就写出数学论文,层次清楚、语言简练。还有我们的开国总理周恩来,更是曾经立下宏图伟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我爱阅读,因为阅读能够带来精神食粮、带来聪慧,使人修身养性。

书让我们懂得爱人和自爱,教会我们明白是非观念,让我们避免再犯前人犯过的错误,引导我们做仁爱的人、高尚的人!正是因为这一点,古人说:“开卷有益”、“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孔子说:“一日不读书便觉满身污垢”、还有人说:“书籍是开启人类智慧的钥匙”。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人类历史经验的总结,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多读书增长知识,使人聪慧,已经成为铁的事实。如果我们不读书,哪来的知识?关于读书有益的名言数不胜数,它们无不显示着阅读的好处。

我们的海滨实验小学开展了许多兴趣特长班,但假如你不是一个爱阅读的人,你能听得出那些如高山流水般美妙的旋律吗?你能看得懂每一个棋盘上千军万马的往来厮杀吗?你能用各种各样的词语去描绘艺术给你带来的美妙享受和心灵震撼吗?如果你不是一个爱阅读的人,你甚至可能写不好老师布置的这篇作文!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阅读的好处讲不完、说不尽;阅读的乐趣享不完、乐不尽,阅读与学习永无止境!

篇31、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我们生活中是不可缺少的,但有很多人不爱好读书,宁可花在看一些娱乐节目和电脑游戏上。那我就讲讲读书的好处吧!

1、读书可以增长知识,拓宽视野,使人有内涵,举止文雅

我们每个人接触的只是有限的,但书中的知识是无限的,读书能够使我们知道千里之外的事情,“君子不出门,尽闻天下事”就是这个道理。

2、读书可以明志

书籍里有着前人思想的精髓和人生的启迪,读书可以让我们明辨是非、通晓真理。革命时期,《共产党宣言》、《联共党史》、《列宁选集》等书籍唤醒了大批爱国志士的革命思想,坚定了他们的共产主义革命信念,并为此赴汤蹈火、奋斗终身。

3、读书可以放松身心、修身养性

在家的空余时间,放上一点音乐,泡上一杯茶,捧上一本书,这样既能学习知识,又能放松身心,令人畅快不已。读书还可以使我们静下心来,洗去尘世的浮华和喧嚣,检视自己的言行,感悟人生的真谛。

也许有人会说:“没有时间啊!”大家都知道伟人毛主席很有才华,酷爱看书,他戎马一生,工作十分繁忙,那么他是怎么做到的呢?我就讲两个小故事给大家听。几十年来,毛主席一直很忙,可他总是挤出时间,哪怕是分分秒秒,也要用来看书学习。有一次,毛主席发烧到39度多,医生不准他看书。他难过地说,我一辈子爱读书,现在你们不让我看书,叫我躺在这里,整天就是吃饭、睡觉,你们知道我是多么地难受啊!工作人员不得已,只好把拿走的书又放在他身边,他这才高兴地笑了。

不难看出,毛主席、华罗庚的知识渊博与读书是密不可分的,而读书的时间是可以挤出来的,只要你爱读书,你就可以做到。茶余饭后,睡觉之前,工作间隙……都是你读书的好时间。

读书是成才的必由之路。很多名人都是读书自学成才的,比如说数学家华罗庚吧,华罗庚从小喜欢数学,失学以后他开始顽强自学,每天达10个小时以上。他当时的条件很差,自学所需要的书本都很缺乏,手头只有一本代数、一本解析几何、一本五十页的微积分。他站在柜台前,顾客来了,就帮父亲做生意,记帐。顾客一走就又埋头看数学书、钻研数学难题。有时思考数学难题入迷,竟忘记了做生意,怠慢顾客的事常有发生,为此常挨父亲骂,说他看“天书”看呆了。他用5年时间学完了高中和大学低年级的全部数学课程。正是因为他热爱读书、勤奋学习,最终成为了我国着名的数学家。

人的天资不是最重要的,只要认真看书学习,多思考,就可以不断进步。而不爱读书、思考,即使天资再好也只能在原地踏步,永不前进。我们是祖国未来的接班人,周曾经说过“为中华而崛起而读书”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认真读书,获得宝贵的知识,担负起完成中华民族复兴的神圣使命!让我们热爱读书,认真读书,努力读书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32、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古语有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

在书中我曾经与诗仙李白斗诗百篇;与范仲淹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读书不仅让我乐不思蜀,也让我体会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境。”因此,书如同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

我是在读书中享受艺术美,享受其带来的无穷乐趣。我可以畅游在书的海洋里,坐着轻舟在三峡中勇进,去感受李白“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喜悦,也可以漫步于塞外广漠的草原之上,去领略王维所点燃的直冲云霄的孤烟,欣赏那动人且让人流连忘返的“长河落日圆”,还可以欣赏“衔远山,吞长江,浩浩荡荡,横无际涯,朝晖夕阳”如此壮阔的岳阳楼。

而看《巴黎圣母院》则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这则又让我体悟到书中也有腐浊黑暗。

而看书也使我学到了很多道理,比如:《当危险来临的时候》教给我当危险来临的时候要勇敢面对,以及采取的措施,《生命之谜》让我了解了人类的进化史,和许多人各种奇异的生活习惯。《西游记》使我知道了做人要勇敢、善良,像孙悟空那样敢于承担责任,还要有一颗坚持到底的恒心,要勇于克服困难,最终一定会胜利。《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诸葛亮舌战群儒的风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让我体会到人生的真谛和生命的意义;《福尔摩斯》,则让我领会到其侦破诸多离奇案件的机智和勇敢。

我觉得读书是件快乐的事。它已经成了我生命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真是“三更梦中书当枕,半山绝自当早餐。”多少个旭日初升的早晨,多少个星斗漫天的夜晚,我都忘情地在这片书海之中遨翔。读书是精神自由的翱翔,是想像力无羁的腾飞,是超越时空的思索。它不仅可以丰富知识,增长智能,还可以培养个性品德。是书使我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是书让我找到迷失自我的指南针;是书,使我从中获取精神营养让我在学习中慢慢成长;是书改变了我的一生。

篇33、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一位英国作家曾说:“书籍具有不朽的本质,在人类所有的奋斗中,唯有书籍最能经受岁月的磨蚀。”书,穿越沧桑衔接过往。书,走向辉煌延续未来。

品读一本好书,如同品一杯好茶。那袅袅的茶香,能使人心灵受到净化,从中领会许多道理。

我来说一说我与书的故事吧。那时正是月考过后,我考得很不理想。我很失望,也很灰心,也一度感到迷茫。可当我想要放弃的时候,我想起了桑迪亚哥。那是我们所学过的,《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我想起了他84天没有捕到鱼;想起了他在汹涌的海上孤身作战;想起了他一次又一次的击退鲨鱼;想起了他回到海港后寂寞的身影。那种永不言败,永不服输的勇气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伟大的胸怀,就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那一刻,我仿佛才真正明白人类灵魂的尊严的真正含义。老人面对鲨群时说:“跟它们斗,我要跟它们斗到死。”我也在心里鼓励自己说:“我要跟他们斗,别人可以的,我也可以。”老人在海上受挫时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把它消灭掉,但就是打不败他。”我也在心里暗暗地想:“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被打败的,我可以没考好,但这并不能打败我努力学习的勇气。”

是《老人与海》给了我前进的力量,它就像那尘世中的一盏明灯,给了我希望,治愈了我的心灵,让我从中获得深刻感悟而得以振作精神。它全篇只有老人的心理描写,剧情也很单调。捕鱼,和鲨鱼搏斗,就是它的全部剧情,以至于我的室友半个小时就翻完了。而我,却是细细的品味了一个星期,读千篇也不觉得厌倦。“文字使人死,精神使人生。”透过海明威笔下的一字一句,我看到的,是老人那么多天潮起潮落起起跌跌,却仍不放弃坚持下去的勇气。

柔日读史,刚日读经。读史书,能养浩然正气;读经书,可养性静心。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籍能给人前行的力量,使人从无知变得有知;读书能够荡涤浮躁的尘埃污秽,净化人的心灵。

人的身体和灵魂总要有一个在路上,而阅读就是一场心灵的旅行。读书是为了自己的心,抛却世俗的虚伪,让生命更充实快乐。同学们,让我们拿起手边的书,去品味那传世的经典,在忙碌中拥有一份闲情,在快节奏中暂停脚步,去书海中,寻觅一份久违的感动吧。

篇34、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书,是人类文化遗产的结晶,是人类智慧的仓库。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正如歌德所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我爱读书,因为它能是我大开眼界;我爱读书,因为它能丰富我的知识;我爱读书,因为它能陶冶我的情操;我爱读书,因为它能让我走向成功之路……

因为爱看书,我常常废寝忘食。趁着中午放学的时间连忙抱起课外书连午饭也顾不上吃,有时妈妈三番俩次催我吃饭,我就一边看书一边吃饭,每次饭菜都凉了,我总是最后一个吃完,因为书里的世界太精彩了。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写家庭作业,忽然眼睛瞟了一下书架,书架里整整齐齐的书又吸引了我。我的身体不由自主的走向书架,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心里想:“少看一会儿,再写作业也不耽误。”可是时间过得真快,我越看越爱不释手,越看越起劲,把写作业的事情早跑到九霄云外了。过了一会,妈妈进来了,可是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根本不知道妈妈在我身后。当时妈妈看到我没写作业,还在看课外书很是气愤说:“你这孩子这么大了怎么还不自觉呢?每天不分时候的看课外书,什么时间该干什么事情自己都不知道吗?”我二话没说赶紧放下手里的课外书,拿起笔立刻写作业。后来我认真的反省了一下,知道自己做的不对,课外书是可以看的吗,只是自己没把看书的时间合适安排好。从那以后,我不但更爱看书,而且还很有规律的看书。

书,就是一位默默无闻的老师,教会我许多知识。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每天伴随着我的左右。所以,我爱读书,我爱我的老师和朋友。

篇35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读书,我快乐》。

记得小时侯,我在父母的要求下,开始读书,可那时,年幼的我,并不明白读书的快乐,直到我渐渐长大,我才意识到: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因为读书,我快乐。

早晨,当一缕阳光射进我的房间,我推开窗,享受着和风的轻吹,我展开书页,陶醉了在那如诗的文字中。仿佛与它们牵起手,跳着舞,在空中划着一道道美丽的光圈。我知道,书是有魔法的,会给真正喜欢它的人带来快乐,所以,我读书,我快乐。

中午,当一股难以扼制的热气袭来,我拿过一个凳子,或坐于阳台,或坐于客厅,继续着书本中的“童话”,我似乎感觉文字精灵又化作一阵阵清凉的微风,轻轻吹来,让我感到了书本的那份恬静。所以,我读书,我快乐。

晚上,夜已凉,我却毫无困意,翻开一本我爱看的书,读着书上温暖的文字,我感到夜似乎不那么凉了,好像妈妈给我披上了一件外套,一股暖流流遍全身,书中的小精灵又飞出来,在我身边嬉笑打闹着。所以,我读书,我快乐。

日子日复一日的过着,我的朋友——书,也日益增多。读《安徒生童话》,我知道了真善美,假恶丑;看《十万个为什么》,我明白了大千世界万事万物的由来;品《唐诗三百首》,我积累了许多妙词佳句;每当我轻轻抚过它们时,我感觉到书本带给我的快乐。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是啊!读书的好处无穷无尽。我读书,为了增加知识;我读书,为了丰富阅历。我热爱着书本,没有理由,但我明白:我读书,我快乐!

最后,我送给大家一句话:阅读是永恒的乐趣。让我们带上书籍,携着快乐,过好每一天!

篇36、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读书,我快乐》。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带给我无穷的快乐。多少次,我因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而替她高兴;多少次,我因为白雪公主被恶毒的王后骗吃下毒苹果而落泪;多少次,我因为小英雄哪吒打败了石矶而为他自豪!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开阔我的视野,让我懂得很多做人的道理。通过读书,我知道了什么是善恶,什么是美丑。在《水浒传》里,我结识了忠肝义胆的宋江;在《三国演义》里,我认识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在《鲁滨逊漂流记》里,我懂得了遇事要坚强;在《钢铁是如何炼成的》里,我汲取了战胜困难的力量!

书,像一位忠实的朋友,时时刻刻带给我快乐,在我孤独的时候,是书中的人物和我一起聊天,为我解闷。书,又像一位老师,在我遇到难题的时候,为我讲解。书,让我积累丰富的知识,让我在书的海洋里快乐成长。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同去品味读书的快乐!让我们一同去快乐地读书吧!

谢谢大家!

篇37、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也觉得书是一块肥沃的土地,一片浩瀚的海洋。书中有快乐,也有阳光。

在我刚懂事的时候,妈妈就常常给我读许多童话故事。我为故事中弱小的小白兔担心,为聪明的小猴子叫好,从此我对读书有了兴趣。

记得幼儿园的时候,老师每天和我们一起读动物、植物的百科全书。我发现,书真是太奇妙了,它可以告诉我那么多我想知道的东西:水母是什么样子的,海马宝宝为什么是海马爸爸生出来的,螃蟹为什么吐泡泡,大花草为什么散发臭味……后来,妈妈为了鼓励我,给我买了全套的百科全书,我真是爱不释手,只要有时间就会读一读。它们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我认识了仙风道骨、足智多谋的诸葛孔明。我佩服他的神机妙算。草船借箭、七擒孟获、空城计,充分显示了他的大智大勇、知己知彼,他还利用他的博学多才发明了木牛流马。我还很佩服手执青龙偃月刀的关羽,他相貌堂堂,神勇威猛,“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都证明了他是一个真正的大英雄。他们的大智大勇,使我一生受用。

这就是书带给我的幸福与收获,阳光与欢乐,书将伴随着我一起成长。

篇38、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读书伴随着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不论是童话、传记、小说,或者散文集、专业类书籍,都会给我们带来许多思考,促进了我们的成长。而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们会用到不同的读书方法。今天我就来晒晒自己的读书方法。

最初我读书的时候,是不求甚解,也不讲究什么方法。那时候的我知识量还很少,因此只是不停地读(虽然方法不讲究,但读的都是学校推荐或校讯通上老师和家长推荐的优秀书籍)。慢慢的我的知识面越来越宽,也积累了一些好词好句,并在作文中加以运用。所以那时候,我的作文在班里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读。这是我最初的读书方法。

渐渐的,我长大了,也注意了自己的读书方法。我开始在读的时候划出自己认为重要的句子和段落,读完后学会了简单的总结。在总结前,我会再一次翻阅起整本书。在这个过程中,我受益匪浅。因为在重读的过程中,又加深了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和对整本书内容的理解。而且在总结的过程中,把整本书的脉络又联系在一起,使我对这本书的感悟更加深刻,从而在平时的生活中不知不觉得加以运用。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阅读方法也在改进。在总结的基础上,又加上了感悟,还建立了阅读存折(先摘抄四字词语,再摘录书中的精彩段落,最后加上阅读感悟)。这样的方法使我对所读书籍有了较深的理解,也收获了很多。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又把相同的或者说系列的几本书联系在一起看一遍,把这些书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区分出来,并把他们的内容进行比较。在这个过程中,我了解了同一个作者的不同写作手法,和不同作者写的同类作品的写作手法。这种读书方法使我学会了比较和归纳,在我的读书过程中一直在运用。

现在我又有了新的读书方法,就是在阅读的时候,先大致浏览一遍故事情节,然后细读一遍,知道每个事件的前因后果,再精读一遍,对优美句子或重要内容进行抄阅或背诵,最后和家长对每一回、每几回进行分析、讨论,达到深层次的理解。比如今年暑假读原版《西游记》时,我开始的时候读的不求甚解,只看精彩的情节,仅凭简单的阅读判断,完全带着自己的感性来读的。细读的过程中,我渐渐的理性看待这本书,去理解里边的人情世故和人物间的关系。并且读的细了,不但读了情节内容,而且通过人物间不同时期不同的语言和行为进行对比,因此对整本书又有了新的认识。最后又和妈妈对每一回提出一些问题,进行细致的了解,然后分析、理解。从中感受这本书的经典之处。通过这样的阅读,我觉得对内容的理解更透彻了!

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我们会有不同的读书方法。相信在读书的过程中,大家也会有一些不同的读书方法,也拿出来晒晒,让我们的读书方法更加合理,学到更多的知识!

篇39、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您们好:

生活中,有一种快乐叫做享受读书,书对我而言就是精神食粮。书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各种各样的书,小说、杂志、散文我都看得津津有味。茫茫书海中,最令我入迷的是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

我第一次接触到它是五年级暑假。当我捧着它,掀开第一页时,就被它诙谐的语言所痴迷。在这部书里,我感受到于谦的忠诚,王守仁的智慧,夏言的不屈,崇祯的无奈……它用幽默的语言诠释了大明王朝风雨飘摇的一生。它给我平淡的假期生活增添了不一样的艳丽。

每当我捧起这本书时,总会完全投入其中,如痴如醉,常常废寝忘食。

一天晚上,我正津津有味地读《明朝那些事儿》,突然,妈妈对我说:“已经十点了,该睡觉了,你赶紧睡吧,我先睡了。”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声“哦”却没有放在心上,仍然沉浸在书本里。正当我看到王守仁和宁王的大决战时,忽然一丝睡意涌上来,我眨眨眼,却不舍得离开书本,离开激烈的鄱阳湖战场。又不知过了多久,客厅的闹钟竟无端地响起:“现在时刻:12点整,温度……”,12点了!我这才扔下书本,卷起被子,倒头便睡,“幸好没有被老妈发现,不然可就惨了!”

读书,简单的两个字,却蕴含丰富的内涵,书是读出来的,而不是看出来的。书,能陶冶情操。让书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无疑是一件美妙的事。世界上著名的文学家、文豪,都是爱书如命之人。也正是因为读书成就了他们辉煌的一生。

我嗜书如命,书自然也会给我回报。当我痴迷地读书时,不知不觉间就了解了大量的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还记得一年元宵节,我和爸爸妈妈坐在电视机前看元宵晚会,其中有一个活动“猜灯谜”。有一个谜面是:猜一国家,名字中有“乍”,是个非洲国家。我低头一想“乍……”,咦!我好像在哪里看过。“乍得!”我脱口而出。三秒后,当答案弹出时,我欢呼起来,“我猜对了!”爸爸立刻投来羡慕的眼光“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得意地说:“这是我看过的一本书上讲的,“乍得”是非洲的一个内陆国,首都是……”,老爸顿时崇拜地看着我说:“儿子读书真多,真棒”。

书,是知识的源泉,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想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就必须不断读书,不断充实自己。书给我的生活增添了光彩,丰富了我的知识,充实了我的生活,增加了我的生活体验,我爱书,书也会让我受益一生。

篇40、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爱读书》。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我会不加思考地回答说,读书。是的,我爱读书,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是个小书虫。每当我走进书店,挑选一本好书,孜孜不倦地读着;每当我手捧一本喜爱的书,跟同伴交流书中的精彩片段;每当我为自己准备一个书屋,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时,我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有无穷的乐趣。

从呱呱坠地的那天起,作为老师的母亲就用手指着小儿书,用标准的“aoe”把我领进了书的门槛;在我还不识字的时候,每天晚上,妈妈都给我讲故事,把我引入了一个个神奇的世界:我想像不出皮诺曹的鼻子有多长,我羡慕孙悟空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我想坐着雪橇和圣诞老人一起,给小朋友送去礼物……后来,我得知妈妈讲的故事是从书上看来的。于是,我对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上小学后,我学会了拼音,妈妈给我买了一些带拼音的书。我开始自己读书,《人与自然》让我知道了动物与人之间的关系;《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了大自然的美丽与神奇……书告诉我许多以前我从不知道的故事。

培根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

当我打开一本好书的时候,马上就会听到许多声音:有智者娓娓的谈心,有勇士激昂的呐喊;有恬美如秋月的小夜曲,有壮烈如大潮的交响乐;有春花凋零的叹息,有小鸟归巢的啾啾……,走进浩瀚书海,呼吸那淡淡书香,世间千般乐,书香最迷人!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没有一匹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

亲爱的同学们,快加入到爱读书的行列中来吧。腹有诗书气自华,相信,在书的墨香的浸染下,你的生活会更加的多姿多彩!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41、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午后阳光,随着一支琴曲流入书房,茶香氤氲着,一本书静静地躺在案上,把所有的内涵都蕴藏在文字里,等着一个能安静得下来的人,走进书的内心世界。

闲适的日子,都到哪儿去了?现在,仿佛安静已是一种奢侈。即便我还是一个过着书斋生活的学生,我也觉得这世界太闹了,闹得人心里慌慌的,总觉得一切都在沸腾,自己一安静就仿佛被遗弃在了世界边缘似的。可是看看那本书吧,它那么安静,看到它,我们才会醒悟,真正的世界在书里,沸腾的只是世界的表象,只是被风一吹就会散去的浮尘。容我慢慢打开一本书,把世俗的喧嚣关在门外。

我从小就是爱书的人。

我把所有的零花钱都花在书上。把我嫩绿的光阴付诸给了文字。在家中的大书柜,小小的我便懵懵懂懂地邂逅了冰心、鲁迅、林徽因、张爱玲、三毛、海子……?我把自己当作一叶小舟,在浩瀚的书海中起起伏伏。当然,人生得失并存,拥有了清风,便要交还明月,我把童年纯真玩乐的典当,换成了与文字结缘的孤独、寂寞、忧伤和用童眼观察尘世的略带辛涩的早熟。在大文豪慧眼看世界的通透里,我似懂非懂地感觉到,思想深刻的人,并不是在俗世里顺风顺水春风得意的人。这样说来,我选择了书,竟是选择了一份清冷。可是,我爱书,爱得不计较名利得失,因为我的心灵深处,有这样的需要,我只能听从心灵的召唤。

我还是最喜欢《红楼梦》的。

童年的阅读课上,我把《红楼梦》取出,半懂不懂地翻开一段略有些文言感觉的文字,磕磕绊绊地去体会那些风月情浓,兴亡慨叹。终于读到一百二十回,当我读到宝玉失踪后,贾政泊舟在他乡,大雪茫茫中忽见岸边一位披着猩猩毡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大拜下去,再一看,那人不正是宝玉吗?忽上来了一僧一道,挟宝玉高歌而去——谁与我逝兮,吾与谁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我看完这一段,忽抬起头,愣愣看着前方同学的背,竟然忘了身在何处,只是呆在那儿,仿佛我已经从书中世界亲历亲闻了一回,心中的滋味,已不是感动和泪水所能表达的了。我就那么痴痴地坐着,目光找不到聚焦,恍惚有人在很远的地方叫我,又仿佛没有。我呆呆地坐着,如有所得,如有所失。有人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望着眼前和我一般童真稚嫩的脸庞,茫然一笑,才慢慢把思绪收回到现实。

也许,在一年后的今天看来,那时,我已读懂天地之苍茫,人世之无常,读懂了富贵功名,皆为浮云,沧海桑田,瞬息万变,领会了什么叫“好一似食尽百鸟各投林,剩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其实,现在看,那时的我只是一个误入书海的稚嫩的女孩,在别人的故事里,忘乎所以。语文老师说我进入了书本,痴迷如醉,却不能跳出书本,静观反思。

如今,童年生活已经如书本一般翻过了那丰富多彩的一页,而青春这本书却是刚刚打开扉页,书里有多少苦辣酸甜,又会融入我几多喜怒哀乐呢?翻开了扉页的人,都会有着探究下去的浓厚兴趣的。我相信,有书香的萦绕,成长的岁月一定会是美好的。

那杯茶冷了,而书的心事已被我打开,一本书正在娓娓道来,我不能不被书吸引,世界此刻真是安静。

篇42、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高二班的某某。

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是读书,点亮人生。

小时候,在我们牙牙学语时,长辈们总会教我们一些古语,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或许那个时候的我们,不懂这些是什么意思,只知道能背下来就是最棒的。

渐渐地我们长大了,学会拼音了,学会认字了,学会读词了,小小的我们迫切地希望了解这个世界,于是我们交上了一个好朋友书,爱上读书。

爷爷曾经说过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这体现了读书的重要性。

读书,是在如画风景中捡拾朝花,寻找生命感悟的花絮。

你可以泛舟西湖,随手采摘到生命启迪的莲子你可以驾长车踏进苏杭,欣赏人间的天堂你可以登临泰山,了解帝王封禅的缘由,体味一览众山小的胸襟你可以为中华崛起而骄傲,为中华腾飞而读书。

给大家讲个故事吧,西汉时候,有个十分好学的青年叫匡衡,但因家境贫寒无钱买灯,一到夜晚他家屋内一片漆黑,没法读书。

怎么办呢一天晚上,他见隔壁人家点着蜡烛,就在墙壁上悄悄地凿了一个小孔,让微微透过洞孔的烛光映在书上,就这样,他每天晚上都借邻居的灯光读书,直到邻居熄灯为止。

匡衡就是在这样的学习条件下,学到了知识,后来成为西汉有名的学者。

但现在凿壁偷光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因为万一凿到邻居家的下水道就惨了听完故事,大家想到什么呢嗯对,知识改变命运。

高尔基说过书籍使我变成了一个幸福的人。

我们读书,不是为别人而读,不是为考试而读,而是为自己而读。

与书相伴,犹如与知识为友,以智慧为师,可以贮备能量,增长才干。

读书犹如穿梭于茫茫的大海,使人心情愉快又如一场恋爱,使人死心塌地地经营。

走进浩瀚的书海,呼吸那淡淡书香,弹指间信手拈来,寻找到人生的真善美,坐观尘世潮起潮落,终睹得青天白日。

读书,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情感。

篇43、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我校是书香校园,一年一度的读书节更是必不可少。现在,我们学校也正准备迎来第16届读书节。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没错,书本确实可以医愚。但大概还很少有人想到过—有写书的人,那又是否有读书的人呢?我曾在电脑课上做过这样一份小报—阅读。如果书籍是阶梯的话,那么人便是一副在这阶梯上的躯壳,阅读的本能更是驱动躯壳在这进步之阶梯上行走的灵魂。如果没有一颗自主阅读的心,那么即便你在娘家的书房里为了炫耀而摆上再多的书籍,那也只能是宋江的军师—无(吴)用。这又好比运作文用上面的例子,这就像向别人介绍自己的进步的阶梯多么高,多么长,却没有有趣的灵魂让自己在这上面行走一般。

书,是必不可少的。人,是要健健康康的。阅读,是要尝尝进行的。可是有部分书籍却未必是进步的阶梯,反而是退步的深渊。你在阶梯上爬行许久,或许还抵不过掉进深渊一回。阅读是去阅读那些好书,而不是读那些坏书。灵魂是向上行进的动力,而不是坠入深渊之首恶。

有的人无法提醒自己走向正确的道路,尤其是小学生。这便需要他人给予提醒与督促。读书节也让我们多多阅读去读好书,并提供了读书廊这一读书佳地。使广大学生们提倡阅读,爱上阅读。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篇44、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亲爱的老师,敬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读书的习惯,人人要养成》。

早在古代的时候,古人们就把读书看做是一种高尚的活动。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有了书籍,人们才能有不断的进步发展。你在生活中学会的每一种东西,哪一样离得开书籍?在学校里学的知识离不开书籍,你学会烹饪、做饭,不是从烹饪书上学来的吗?……总之,书就像一种苦口的良药,能使每一个人变的头脑聪明,反应灵活,甚至,还能出口成章呢!这不正应了刘翔所说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我有一个朋友,作文写得如妙笔生花一般。一天,我问他作文为什么写的那么好,他神采奕奕的对我说:“难道你不知道杜甫的名言‘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吗?”说完便走了。我自己想了想,突然恍然大悟:原来她写作文的法宝是读书哇!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的这句话告诉我们:少年时,也就是现在的我们,是要刻苦读书的最好时刻,如果等老了再去读的话,那,已经晚了。

讲到这儿,有些同学或许会问了:“我也读了不少书了,可为什么学习没有什么起色呢?”你们或许还记得朱熹的名言“读书有三道,谓心到,眼到,口到。”心到是要精神专一,一心一意;眼到是要全神贯注;而口到是要口说,嘴诵。只有做到了这些,才能有所收获,请问问自己,自己真的做到了这三点吗?哦,对了,应该再加一道:手到。就是说我们不光要看书,还要把书中的好词佳句以及自己的感受写下来。只有做到了这些,你才会更上一层楼!

说这么多了,最后我只想对大家呼吁: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刻苦读书,认认真真的读书,你才能在他人之上,让自己的学识更加丰厚!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了!

篇45、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

说到读书,有人会摇头:“读书苦啊!”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需要动脑、用心,还要有毅力。可我觉得读书很有乐趣,因为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好朋友。我从小就十分喜爱读书,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把书当做不可缺少的营养品,看见书就像饥饿的人看到面包一样,爱不释手。爸奋妈妈给我的零用钱,我舍不得花,攒起来买书,星期天上图书馆或到新华书店看书,常常是待到关门时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每逢生日,爸爸妈妈问我要什么礼物时,我总是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书!书!我只要书!”在我的房间里,摆放着两只大书柜,那里面全都是书,从小小的、薄薄的连环画到大大的、厚厚的百科全书,应有尽有。曾经多少次,抱着书不知啥时候睡着了,也曾经多少次一个人关在家里,静静地沉浸于书的海洋,在那里遨游、徜徉、流连忘返。读到高兴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脸上洋溢着欣喜的神情,绽开舒心的笑容;读到悲伤处,我便为主人公的不幸遭遇而伤心不已,流下同情的眼泪;读到幽默风趣处,我常常禁不住开怀大笑,觉得妙不可言;读到深奥处,我总要皱起眉头,冥思苦想;读到优美的词句,我会动笔摘录,细细品味。书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老人,不断启迪我,又像是一位真诚的朋友,跟我面对面地交谈。

我爱读书,书给了我知识和智慧,也给了我力量和勇气。我就像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在书的百花园里不知疲倦地飞来飞去,采集花粉。小说教给我怎样做人的道理,诗歌唤起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童话让我感到美与丑、真和假……读书成了我每天生活中的必修课。读书的时候,我常常废寝忘食,仿佛进人了另一个世界,这里的世界很精彩!《雷锋日记》让我懂得人活着要更多地为别人着想,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读了《闪光的道路》这本书,我知道了张海迪姐姐的成长故事,她身残志坚、顽强学习的精神令人佩服;看了《大地的儿子——周恩来》,我明白了读书为了什么,决心要向周爷爷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勤奋学习……

同学们,是书给我们打开了窗户,使我们看到了广阔的世界,看到了银河外的星体,看到了明天和昨天,看到了人类的历史。它使我们庄严地思考,尽情地欢笑,它使我们的每一天都变得丰富和充实……

这里是万花筒,这里是大观园,这里的生活五彩缤纷,这里的世界色彩斑斓。来吧!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步人书的海洋!

篇46、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快乐阅读》。

“今天你读书了吗?”每当看到这样的文字或者听到这句话,你是否想到自己,扪心自问一下呢?自古以来,读书,都是最流行最时尚的一种学习方式。作为一名老师,理所当然更应该每天坚持读书。因为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使我们的思想变得睿智,生活变得充实。

夕阳斜照的傍晚,随手拿一本《情感读本》坐在窗边,静静地阅读,那是心灵的净化,灵魂的碰撞。那种宁静和恬静的心情已经得到了升华,真正品尝到阅读的快乐。

作为教师我们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我曾经迷茫过,不知道如何做,不过我认为除了善于动脑,心领神会之外,还应多动笔写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如果这样做,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

读书让我逐渐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教师的快乐,也让我领悟到了作为教师的使命——走近学生,完善生命。教师的快乐来自学生。每每感受着教育名家的心灵之约,空闲时,我常会静下心来去翻翻他们的著作,品尝他们酿制的琼浆玉液。从他那儿,我还感受到陶行知、朱永新、李镇西、魏书生等教育名家对教育的满腔热忱。这些都让我获得了最大的快乐。

读书让我体会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我因此常和学生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回想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是,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

读书使得做教师的我们不再自甘平庸、俗不可耐。坚持读书是教师最起码的职业底线。读书,才能消除“职业倦怠”、生命衰微,使教师具有充实的灵魂和不断生长的精神。书籍中,那些大师充满生命激情和智慧的言语,超脱的情怀,会使我们变得特别开阔、灵动、开放、乐观、旷达。一个对书籍敬而远之的人,不管他怎样刻意包装,总是难以潇洒起来的,惟有经过书卷的浸润,才有可能超越自我、发展自我。当我们独处的时候,享受读书的乐趣;当我们交往的时候享受读书带来的文雅和气度;当我们创造教学生活和生命的时候享受读书而获得的魅力。这时候,就会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书中那金子般的思想和奇妙的灵智是支持生活和生命的一部分。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是我的教育信仰的真谛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教育家的成长历史,就是他的读书的历史。教师作为传承文化的使者,必须伴随着读书而发展而超越自我。

让书的精髓融入我们的生活、融入我们的生命,让我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绚丽多彩、富有活力,那就让我们多读书吧。

篇47、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老师、同学们: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莎士比亚做了这样的比喻:“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从古至今,无数的学者、哲人都谈过读书使人快乐的话题,尽管他们已经远离了这个时代,但那一篇篇优美的文字和一句句警示后人的箴言,却势不可挡地穿越时空,激励着我在浩瀚的书海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快乐。

俗话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读书,可以提升我们的品位,净化我们的心灵,使我们身处逆境而奋斗不息;可以让我们不拘泥于现实世界的狭小,自由驰骋于思想的宇宙之中;可以抒发纠结缠绕的情绪,拨开犹豫彷徨的迷雾,培育纯真高尚的情操,在弥漫着墨香的书斋里,尽情地神游于书海之中,想象自己就变成了脱缰的野马,在狂奔,在疾驰,被保尔柯察金的坚毅与顽强所鼓舞,被简爱的勇敢、自强所折服,为牛郎与织女的浪漫凄美的爱情潸然泪下!

读书之乐,乐在足不出户,便可遨游天下,悠然领略醉人的景致。一卷在手,千山万水皆在咫尺之遥。这里有无限神奇的茫茫宇宙,有亲切可感的片片沃土;有熠熠生辉的埃及金字塔,有万里延伸的中国古长城;有直插云霄的东方明珠,有极尽奢华的帆船酒店;有飞流直下的瀑布,有不毛之地的黄沙;有崇山峻岭中的袖珍小路,有繁华都市中的田园人家;有五颜六色的海底世界,有绚烂缤纷的高原鲜花。书中有出乎想象之外的奇特风景,有超越现实世界的视觉震撼。

读书之乐,乐在陶冶情操,不断超越自我。读书,可以培育纯真高尚的情操,可以塑造乐观向上的心态。心胸因此而更加豁达,境界因此而不断攀高,读书,让我从一本本可爱的书籍中学会分清美丑,识别善恶,明辨是非,走向成熟。更让我从先贤智者的叮咛中顿悟人生的真谛,从伟人的记录中感悟崇高的境界和高尚的情怀,从科学家奋斗的文字里体会攀登的艰辛和执着,从英雄可歌可泣的故事中找到和命运抗争和搏击的无穷力量和坚强意志。

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读书是发展的起点,是睿智的源泉;读书是一场久旱后的倾盆大雨,滋润着每个干渴的灵魂;读书是黑夜里照耀的灯塔,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只有经过书香的滋润和熏陶,我们的生命才会如此丰富多姿,我们的生活才会处处洋溢着无穷无尽的快乐。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珍惜美好的时光,与书为友,让读书伴着我们同行,见证我们成长中的快乐!让读书成为我们人生最美好的享受,让中国古代文豪们带我们徜徉在诗词的圣殿中,让鲁迅领我们体会旧中国那段最黑暗的岁月,让余秋雨引我们穿越历史的时空去感受祖国悠远绵长的文化,让中华文化永垂不朽,名贯中西古今!

篇48、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读书能增长人的见识,丰富人的视野,读书,就如同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书是十分珍贵而富有价值的。下面,我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的读书之感。

从小我就喜欢读书,《唐诗三百首》、《安徒生童话》、《十万个为什么》、《伊索寓言》……每天,我都会像勤快的小蜜蜂一样在书的花园里辛勤“劳动”,书给我带来的好处太多了。在书中,我得到了一个又一个的人生哲理,获取了一个又一个的百科知识。书给人以慰藉、温馨、幸福、鼓励,书独具魅力!每每读书时,我都会不由自主地赞叹:“读书真好!”

我爱读书,因为书教给了我做人的道理:廉颇让我明白什么是知错就改;居里夫人使我懂得什么是坚持不懈;鲁滨逊让我知道什么是勇敢无畏;保尔·柯察金使我记住什么是迎难而上;宋庆龄让我学会什么是人人平等……

我爱读书,因为我常与书中的主人公共同接受命运:《三国演义》让我忍不住穿越到汉末时期,与诸葛亮一起出谋划策;《鲁滨逊漂流记》使我巴不得生活在那个小岛上,和鲁滨逊一起喝酒聊天,追赶野兽;《宝葫芦的秘密》让我迫切地想和玉葆一起享受宝葫芦的神奇;《草房子》使我激动地想与桑桑一起奔跑在乡间的小路上……书的用途太多、太多……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作家叶圣陶写得《稻草人》,由于《稻草人》这本书是由一篇篇精美绝伦的小说构成的,所以我精心挑选了其中《稻草人》这篇发表我的看法与感悟。

读过全文,我的心情不是愉快高兴的,而是充满了沉闷与无奈,稻草人那高大的形象一直在我的眼前浮现,而那头发花白的老妇人也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稻草人虽然是用稻草做的,可它却有一颗善良、忠于主人的心啊!它全心全意地为它的主人看管田地,可就是因为它的行动不便而无能为力,它是多么想为自己可怜的主人作出贡献啊!面对其他老百姓的悲惨,它是多么想帮助他们,可它却有话说不出有忙帮不上,它的心里有急、有怨、有恨、有惭愧,它恨自己无能。可见,稻草人是多么的助人为乐,尽职守则,我也要向稻草人学习。可现实生活中,有几个像稻草人这样处处为他人着想,乐于奉献呢?恐怕只有那些清洁工和一些为祖国奉献的人吧!

清洁工每天早晨天不亮就起床,早早地拿起大扫帚开始扫地,为我们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绿色家园,她们不怕累,不怕脏,为城市默默地奉献着,为人类默默地付出着,她们都有一颗炽热、勇于帮助别人,奉献自己的心啊!这种品质是多么可贵,多么值得大家学习!

读书有益于育德、有益于励志、有益于启智、有益于明史。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起乐于读书,享受读书的乐趣,让书成为我们永生的伙伴。

谢谢大家!

篇49、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同学们,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我们为什么而读书”,首先,请同学们认真想一想,你为什么而读书?

依我的理解,同学们读书的目的不外乎下面四种:

一是为读书而读书,没有明显的目的。

二是为了考上一所好大学。

三是为了古人所说的“修身养性”。

四是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立志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在四种人中,第一种人是最可怜的,因为他(她)没有理想,没有奋斗目标,“不是我想读书,是父母硬要我来读书的”,没有理想的人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她的生命之泉将提前枯竭,留在世上的只是一堆行尸走肉罢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你想这样的人会有怎样的出息,在青少年时代就没有人生理想,这是最可怕的。

我们要坚信:明天的失败都是由于今天不努力。

我们要坚信:今天的努力明天一天会有大收成。

第二种人目标明确,父母花了大价钱把我送进一中,就是为了考个好大学,将来混个好前程,这种人个人的算盘打得好,挺现实的,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应该是这类人的追求目标,作为短期奋斗目标,应该无可厚非。

第三种人读书是为了“修身养性”。

培根说过:历史使人聪明,诗歌使人富于想象,数学使人精确,自然哲学使人深刻,总之,读书能陶冶个性。

高尔基说过:人的知识愈广,人的本身也就愈接近完美。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天空中没有阳光一样。

我国的儒家曾把人生奋斗的目标定为三个层面七个字“修身、齐家、平天下”,所谓修身就是陶冶个人的品质,做社会的一个优秀分子,“齐家”就是说管理好家庭,甚至家族,“平天下”就是说如果你能“修好身、齐好家”的话,那么就把你的才华用来治理社会,为社会作贡献。“修身”是儒家人为自己定的最基本的人生标准。

这种境界也是相当不错的。只是我们的同学可能还未想到这一层面。相反,很多中老年人读书的目的倒是为了修身养性。

第四种人: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立志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有一首歌这样唱道“1976年,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小平同志用他那睿智的手为我国描绘了一幅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蓝图。经小平时代、江泽民时代,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中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可是,我们要看到,我们国家底子薄,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经济实力还只是美国的1/20,日本的1/3,我们要看到,美国人还敢用导弹打我国的大使馆。民族的振兴,国家的富强,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事业。

同学们: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在历曾有两次是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一次是大唐贞观之治,一次是清代乾隆王朝,但是现在我们落后了,而落后是要挨打、受气的。同学们,请把以下三个为什么放在一起思考,看你们能得出什么结论:为什么我国的领导人一再说“稳定压倒一切”,“发展是硬道理”?为什么我国的对外政策一直采取“和为贵”的方针?这次美伊战争,为什么中国也只是嘴上说一说而已?江泽民同志在清华和北大的校庆发言稿,两次都提到了“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结论只有一个,我国执行的是“韬光养晦”的政策,积蓄力量,以待来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怎么去复兴我们的民族呢?在这个伟大事业中学生应怎样做呢?现在同学们已进入科技信息时代,国家与国家实力的竞争,实际上就是科技实力的竞争,而科技之争实际上就是民族之间青年学子比学习的竞争。布什打败萨达姆不是“正义”打败“邪恶”,而是“高科技”打败“低科技”,“先进生产力”打败“落后生产力”。事实证明,知识就是力量。在今天这个,能在不到1秒钟的时间里将《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二十九卷全部内容从地球的一端传到另一端的信息时代,一个发育的大脑,一份学习的热情以及把知识融合到工作中去的能力是通向未来知识时代的关键。

亲爱的同学们,约一个世纪以前,有一位单瘦的学生在回答老师为什么而读书的时候,充满自信地说出了“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并用毕生的心智实现了他的诺言,赢得了全中国乃至世界人民的敬重,他就是我们敬爱的周恩来总理。

亲爱的同学,如果你热爱你的祖国的话,那么,认真读书吧!书籍是全人类的智慧,它可以帮助你跟上时代的步伐,你的祖国母亲正等着你去为她增加力量。

亲爱的同学,如果你热爱生命的话,那么,认真读书吧!因为个人的前途只有和民族、国家的利益紧紧相联的时候,生命之花才能开得灿烂。

篇50、关于读书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萧伯纳说过:你有一个思想,我有一个思想,相互交换,我们就各自有了两个思想。寻求一加一的裂变,得出无数思想,便是我今天演讲的目的。我演讲的题目是“读万卷书、做公仆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世界将不会如此精彩,不读书,我们对一切将一无所知。那么,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朱罗纪那个恐龙称霸的世界;就不懂得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我们将永远用河泊发怒,解释着潮涨潮汐的自然现象,在抗击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不知还要走多少弯路。无数圣贤之士的杰出思想,也将随着先人的消逝长埋于地下。我们依然在困顿与蒙昧中摸索前行!

所以,先辈们历经苦难,把经验以书的形式留给后人,并给我们留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教诲!当前,历史的车轮以把人类载入了新千年,对于身为人民公仆的我们,读书的意义更是不可或缺。

读书是我们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我们的工作关系国家安定、社会发展、人民安康,这需要极强的工作能力、科学的工作理念和先进的工作方式;一个光有感情、热情而不好学、无才情的人,是不可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的。

大学以后,伴随着更大的图书馆,开始接触一些内涵丰富的文学作品,于是一杯清茶,一把靠椅,一本厚书,便与刘姥姥一起三进大观园,目睹封建家族的兴盛与衰败;随林冲一起雪上梁山,感受绿林好汉的丈义与豪情;看欧也妮坎坷的爱情经历,感慨中世纪欧洲金钱至上的浮华;听中华民族革命战争的枪声,深知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一本小说翻完,心中滋生出一些自己的思想,对读书的好处自是多了一层理解,时常一个人躺在椅子上,静静地思索人生;金钱与理想,物质与精神,追求与等待,生死与离别……这时读书已不再是消遣,而是一种探寻人生的方式,一部人生的理论课堂。

读书还能给我们带来乐趣、陶冶情操。所谓:“书中真富贵,无事小神仙”。又云,“男儿拥书万卷,何暇南面百城?”读书是一种高尚的消遣。当我们走入书中,便进入了绝对自由的世界。我们可以感受书中各种心境,又可以分享书中不同人的喜悦。儿时,我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读遍所有的书。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我便经常从书店里买些漫画回来。阳台上,一张小凳,一本字典,一部漫画,便成了我生活中的一景。当心志从懵懂渐渐成熟,我开始拜读西方名家的科幻小说。记不得有多少宁静的夜晚,伴着橙色的灯光,徜徉在那迷情的世界里:跟着福尔摩斯走进他的推理世界,分享抓住真凶的快乐;随凡尔纳环游世界,地底旅行,体验危难场面的惊心动魄……一会儿是直拧眉头,一会儿是拍案而起,抑或是连声叫好……常常引来一片责骂。

圣贤由学而成,道德由学而进,才能由学而长。踏上工作岗位,为了适应自己的工作,对读书我更是不敢怠慢。读书是我提高能力,作好工作的第一手段。多少个工作难题在读书后迎刃而解;多少个思想疑惑在读书中烟消云散。

关于读书,清高者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实用者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黄金屋。培根总结的“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以后的日子里,读书在我生命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我无从知晓。

最重要的是读书带给我欢乐和充实,理解与感动,也许当生命之舟行驶完最后一段旅程,当自己躺在病榻上行将就木之时,回忆自己看过的书如此广泛,自己的人生被这些书感染着,你便会感到不虚此生……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功成名就非一时之功。诗仙李白,天资聪慧,而他的成功也来自那“三万六千日,夜夜当秉烛”的勤奋;诗圣杜甫,生性睿智,他的神来之笔也来自“读书破万卷”的积累。同仁们,为己达人,请热爱读书吧!在你高兴时、忧伤时、快乐时、甚至繁忙时,都去读书。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会别开生面,活到老学到老,紧跟时代步伐,我们才会真正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真正做好人民的公仆,不辱国家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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