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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生死场读后感800字集锦60条

时间:2018-06-11 12:12

萧红,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虽然算不上是一位"大"作家,但却是一位独具风格的作家。她原名张乃莹,另有笔名悄吟,黑龙江呼兰人。年轻时接触五四以来的进步思想和中外文学,尤受鲁迅、茅盾和美国作家辛克莱作品的影响。由于对封建家庭和包办婚姻不满,1930年离家出走,几经颠沛。1932年与萧军同居,两人结识不少进步文人,参加过宣传反满抗日活动。1933年与萧军自费出版第一本作品合集《跋涉》。在鲁迅的帮助和支持下,1935年发表了成名作《生死场》(开始用笔名萧红),萤声文坛。1936年,为摆脱精神上的苦恼东渡日本,在东京写下了散文《孤独的生活》、长篇组诗《砂粒》等。

l940年与端木效蕻良同抵香港,不久发表了中篇小说《马伯乐》和著名长篇小说《呼兰河传》。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日军占领了香港和九龙。重病的萧红,陷落在九龙。终于在最后这所临时医院里逝世。这时,她只有三十一岁。

小说《生死场》是萧红的成名作。它描写的是"九.一八"事变前后东北乡村的生活。鲁迅和胡风分别为《生死场》的第一版写了序言和后记。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女性作者的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又增加了不少明丽和新鲜。--鲁迅我们才能够真切地看见了被抢去的土地上的被讨伐的人民,用了心的激动更紧地和他们拥合。--胡风

《生死场》是一部浸透着"悲凉"的小说,这种悲凉来自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社会现实的灾难性和艰巨性,更来自于人们对现实的沉重的心里反应。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背向蓝天,脸朝黄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受着地主阶级残酷压榨的广大农民身上,又直接地压上了一座帝国主义的大山。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用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作为一名女性作家,萧红将悲剧的触角滞重地深入到女性世界。《生死场》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老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后来干脆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老赵三。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反动政权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可是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又活转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她将自己作为女性的痛苦的灵魂,融进她笔下苦难女性的身上,将她特有的"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孤寂与悲剧融为一体,从而使她笔下的"萧红式"女性充满着悲剧美,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萧红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

《生死场》用了散文化的结构章法,书中写了季节的更换,年代的轮回,但时间的自然流转却没有提供为情节发展所需的因果关系,因而,那里的生活只是一个个各自相对独立的场景之间的空间组合。第一章"麦场"主要写二里半找羊,第二章"菜圃"写金枝与成业的恋爱,第三章"荒山"写月英的死和"镰刀会"。整个小说没有组织完整的故事情节,它采用的是一种散点空间单元,并通过时间转换的节奏把其连缀了起来。这种看似无组织的组织,无结构的结构,正是中国散文美学形散而神聚的精髓之所在。

名著读后感1

我阅读了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部自传性的长篇小说。作者奥斯特洛夫斯基对自己一生的经历加以概括和提炼,以自己为原型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形象。

保尔。柯察金是十月革命后苏维埃第一代共青团员的代表,坚强的布尔什维克战士。作者深刻的描写了这个人物内心世界的美,展示了主人公从童年起,直到国内战争和入党后的成熟时期的人生经历。反映了他在革命斗争的烈火中百炼成钢的成长过程。

保尔。柯察金出身于一个乌克兰的工人家庭,在几十年的学习和斗争中成为了一个坚定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他从小诚实质朴,浑身是胆,无所畏惧,但对剥削阶级有着刻骨的仇恨,渴望反抗,同时自我要求上进,喜爱阅读各种革命书籍,思想觉悟提高快。他的性格坚强,在敌人面前坚强不屈,和敌人进行坚强的斗争。更重要的是他能够自我反省,对自己头脑中残存的旧思想开战,客服了自己的无政府主义影响,客服了缺乏组织纪律的观念。再也不做自己感情和习惯的奴隶。他将自己融入人民大众之中,工作完全忘我,为了人民群众得利益而甘愿付出自己的一切甚至是生命。面对身体状况的恶化不屈不挠忍受剧痛,在另一条文学的战线上继续为人民服务。他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英雄形象。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钢铁的精神是怎样的?在烈火中煎熬,在重重困难中挺身而进;在烈火中千锤百炼,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正义反抗。

正如奥斯特洛夫斯基在数中所说的那样: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再临死的时候,他能够问心无愧的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的、充分的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结束他的生命。

青春永远都是美好的,但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

名著读后感2

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正白纸黑字的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平凡的世界》的作者是路遥。当代作家。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担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爱情的波折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是七五年至八五年。发生地点在广袤的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基本上整部小说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在这个十年里,中国又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双水村及双水村的人是中国和中国人民的缩影。在那段年代里,文化革命结束了,上台执政带来了改革开放。

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路遥是想用一种现实主义的笔法细致的勾勒出一幅宏大的社会画卷。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因为路遥的精湛的小说功底,极其严肃的写作态度,使这部小说具备了作为那一段历史最好的辅助教材。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民的深刻理解。现代城市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农曾经过的日子,农民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但是间接知识也能够贷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些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这些书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的现状,在于历史的延续,在于未来的展望和我们年轻人自身的提高:对人性的理解,对中国的理解,对构成中国大地那一片片生命陆地的人们的理解。另外一个方面,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然而,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再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名著读后感3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名著读后感4

有一颗愿意等待的心,说明你对未来抱有希望;有一颗充满希望的心,那么等待又算什么。

——题记

人世间可怖的东西是什么?是血肉之躯中深藏着的意志在刹那间迸发。所有成功的人,都是经历了九死一生的冶炼,才有今日的星光璀璨。他们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能量,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唯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他们才会为自己感到骄傲。

青年水手唐代斯就是这样的人。他正值人生最幸福之时,却因小人的诬陷而入狱。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中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越狱后,按照狱中已逝的好友神甫的嘱咐在一座叫基督山的小岛上找到许多财宝。他化名基督山伯爵,向恩人报恩,并向仇人报仇,最后扬帆而去,不知所踪,将剩余的财产全部留给了曾有恩于他的老莫雷尔之子——马克西米连。

看过这本书的人,或许会为他悲惨的遭遇而深感同情,或许会因他得到一笔至今都不知道有多巨额的财产而感到羡慕——我也羡慕,但不是因他得到巨额财产,而是因他拥有这样精彩的人生。我更佩服他超人的毅力。我难以想象在那黑暗的死牢中,他是如何度过生不如死的每一天。

也许就如丁玲所说:“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生活何尝又不是这样,无数次的摔倒,又无数次的爬起来。那些受到小小挫折就选择放弃、一蹶不振的人,想想基督山伯爵吧!基督山伯爵告诫马克西米连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在这个世界上既无所谓幸福也无所谓不幸,只有一种状况和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如此而已。只有体验过极度不幸的人,才能品尝到极度的幸福。直至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来到之前。人类的所有智慧都包含这在四个字里面‘希望’和‘等待’。”读懂了这句话,对人生的认识也就更深入了一层。

人生总是先有苦,后有甜的。只要永远向着最前方看,你就会越来越接近目标,把目光放得最远,使自己的一生没有丝毫遗憾。只要心中有信念,只要心中有希望,有这些作伴,再漫长的等待也是值得的。

名著读后感5

前几天,我有幸读了《青鸟》这本书,我被里面那扣人心弦的情节所吸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讲的是两个伐木人的小孩寻找青鸟——幸福的象征这样一个故事。主人公是迪迪和麦迪,他们是一对兄妹,在平安夜,他们受仙女贝丽所托去寻找青鸟,帮她医好自己小女儿的玻仙女还给迪迪一顶绿色的帽子,上面有个帽徽,帽徽上镶嵌着一颗雪亮的大钻石。只要按住钻石,事物的灵魂就会显现,将钻石转向右边,会看见事物的过去,将钻石转向左边看见的则是未来。这时,所有静物和动物都能像人一样说话、站立。于是迪迪和麦迪便踏上了长长的征途,他们先后来到仙女宫、怀念国、夜宫、享乐宫、未来王国、墓地、森林等地方,历经千辛万苦才发觉幸福的青鸟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慢慢品尝这本书中的点点滴滴。我又悟出了一个道理:我们要学会乐观,有时候你只要学会乐观,就会解决一切难题,找到自己梦寐以求的真理和幸福。

青鸟——是你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优点,使我更加自信。青鸟——是你使我找到了幸福在哪里!

我和妈妈一起读过许多本童话故事,我偏偏拿来《青鸟》来讲讲感受。这是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在小主人公米蒂尔和他的妹妹蒂蒂尔找青鸟的过程中,我最终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就是给人以幸福,自己才更接近幸福,同时幸福就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在平安夜,发生了一件奇妙的事。仙女让他们去帮助寻找一只青鸟,只有这只神奇的青鸟,才能找到幸福。孩子们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回忆国、夜宫、享乐宫、未来国里,在猫、狗、陪伴下,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他们原以为会没有幸福,当老挂钟的敲击声传来了,他们从睡梦中醒来,周围的一切都消失了,他们发现自己躺在自家的床上。可是,这神奇的一夜,蒂蒂尔喝米蒂尔知道了幸福就在自己的身边只要自己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原来意味着幸福的青鸟就是蒂蒂尔养的小鸽子,从那以后他学会了与别人分享幸福,学会了坚强,也学会了慷慨待人。

青鸟的故事告诉大家,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就有幸福!当你得到了幸福请将它们和别人一起分享吧。

名著读后感6

其实《爱情心理学》这本书所蕴含的爱情非常的广泛,但我把它切合了一下大学生的心理实际,倒是也确立了一个属于我自己,适合我自己的爱情观。

爱情,这是一个自古以来就被人们普遍赞颂、普遍追求的事物,也是人们一直无法真正看透的事物,它不仅是诗人和艺术家们永恒讴歌的主题,也是每个热爱生活的人所向往的美好钥匙。到底爱情会给人们带来什么呢?是莫大的喜悦和幸福吧,它使人们充满了巨大的内在动力,使那些陷入绝境中的人们能够勇敢的去面对困难,鼓励他们重新站起来去获得生的希望,然后继续努力的去追寻那份自己想要的幸福。费尔巴哈曾经说过:对于恋爱对象来说,最大的幸福就在于以自身的存在而使对方感到快乐…只消瞥一眼心爱的人,我们就会心醉。”但是我们知道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是有两面性的,所以爱情除了会带给我们幸福之外,它还会带给我们无尽的痛苦和悲伤,使人们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处于失恋中的人就常常因此失态。当我们在爱的很深的时候要承受恋人的离逝时,那种痛就更是让人难以承受,那一下子憔悴的脸容让人看了心酸不已。

现在的大学生存在着各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恋爱的问题。就我个人而言,我心中的爱情始终是纯洁高尚的代名词,而不是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我觉得对于青年人尤其是大学生来说,培养健康的爱情观与恋爱行为是十分重要的一件事。

首先,我们必须提倡志同道合的爱情,因为这样的爱情才是真正坚固,能够坚不可摧的爱情,要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要有话可聊,感情才能日益渐进嘛。试想一下,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一点话题都没有,闷闷的,那感情还怎样培养啊!当然我不能否认,也会有特殊的情况存在,但那毕竟只是少数。所以我觉得两个人两个人在一起的话,最好是志同道合。

其次,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仍然要把建设伟大祖国这一目标放在首位,先努力的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而不是把大部分的宝贵时间都用在了谈情说爱上,简言之,就是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要分清孰轻孰重。不要误了自己也误了对方。

名著读后感7

我看过很多名著,其中《红楼梦》最吸引我,让我百看不厌。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艺术的顶峰。作者曹雪芹积十年心血精心撰著,前后增删五次,还没完成全书,现仅存八十回,后四十回由后人续写。

《红楼梦》以宝黛的爱情为一条主线,中间穿插着贾府兴衰这第二条重要线索。全书以贾府为中心,描写了府内的日常生活,又叙述了一系列重要事件,情节波澜起伏;其间又糅合了朝廷、官场、市井乃至乡间的人情世故和风俗习惯,称得上是一本百科全书。

尤其是全书塑造了大批的.人物形象,诸如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贾母、贾政、刘姥姥等一个个跃然纸上。说来奇怪,在这些人物中,我竟然最喜欢王熙凤。看看黛玉初进贾府的那段,众人都“低声屏气,恭敬小心”,唯独王熙凤人未出面,笑声先至,她泼辣、开朗、外向的性格一下子就凸现在读者眼前。随着故事的进行,王熙凤在贾府中的地位愈发突出,个性也愈来愈张扬,从秦可卿亡故开始揽大权,“凤姐忙得茶饭无心,只是因为平时好强,怕别人褒贬,所以费劲精神,筹划得十分整齐。”别人都说王熙凤逞能,而我觉得她作为古代的女子,敢于在关键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又能把事情办得非常漂亮,真是难能可贵!

当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王熙凤也不例外。她那种善于玩弄权术,谋害他人的坏心肠我们应该抛弃,要不然就会“机关算尽,反害了卿卿性命”。

《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第十四回“共读《西厢》”和第十七回“刘姥姥进大观园”。共读《西厢》写了宝玉和黛玉住进大观园后,小厮茗烟给宝玉买了本《西厢记》,宝玉拿书到了沁芳闸桥边桃花底下,坐在石头上从头细看,忽然春分吹来,桃花纷飞而下,如下一场桃花雨。真是如诗如画一般的意境,让我恨不得变成书中人物,和宝玉一起去享受那种人间仙境。

接下来就是宝玉和黛玉并肩促膝,共读西厢了。共同的爱好,相同的兴趣,让她们深深地被西厢记吸引,读得恍如入无人之地,真是一对情投意合的痴人,一幅神仙美眷的画面。

名著读后感8

《三国志》不像《三国演义》,它只具简单史实,并无多大笔墨去渲染事件、去让事件被描述得更加具体和精彩,这就使得读者有联想、虚构和批判的空间。对于小说家,他们可以利用这些材料,发挥自己的想象,辅以自己的创作才能,著成一部小说,而且让小说比史书更加能引人入胜。对于普通大众呢?他们私下里就会流传关于事件的始末,或真实或虚妄,对被隐藏的真相可能会不服气地披露,对崇拜者可能会大肆吹捧,对厌恨者则有可能更加歪曲,或以阴谋论议之。民间的传说能让事实本身更加清晰明朗,也能让事实真相更加扑朔迷离。比如,在《三国演义》里,关羽的忠义形象通过作者虚构的一些事件,而被强化乃至神化;诸葛亮更是被描述得“多智之近妖”,好像什么事情他都知道、能预测一样;不幸的是周瑜被树立成一个心胸狭隘、英雄气短的形象;曹操也被怒斥为“奸雄”。对于这些小说情节或是民间传说,好言也就罢了(虽然也可能有误解,但至少没有污蔑),若是被坏言论之,遭后世不断诽谤,一生真实形象全无,实可悲也,则真乃谓之人言可畏。

另外,陈寿乃晋朝大臣,对于朝中人物的记述多有曲笔。如对于司马炎篡夺魏国帝位的时候,陈寿评曰:“古者以天下为公,唯贤是与。后代世位,立子以适;若适嗣不继,则宜取旁亲明德,若汉之文、宣者,斯不易之常准也。”还有对魏国时期司马氏家族的描写多有隐恶溢美之嫌。这恐怕是在对当朝的避讳吧。亦即是说,基于政治厉害,一般当朝的史学家都不敢直言当朝弊端。敢于批评当朝执政者的所为、揭露当朝执政者的罪恶的人,不仅文字难以流传于后世,而且自身连带家族其他成员的性命也有危险。这种黑暗情况在中国的历朝历代皆有可悲地发生,而不仅仅是发生在封建时代。

由此论之,即使是从史书里,我们也无法完全获知历史的真相。成王败寇,历史是由胜利者写的。比如你在看宋朝大官写的史书,那么这本书关于本朝的记载多是有所回护的。也就是说,是非功过,真正的历史只能留予后人说。不知过了若干年,那时候的人们对于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年代的历史,会是怎样记载和评价的呢?

名著读后感9

家长应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这是我最近在《父母课堂》杂志上看到的,能引发我在对待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深入思考的句子。

有人说,好父母不是靠学出来的,而是靠悟出来的。把总是用眼睛盯着孩子变为不断反思和改变自己的教育行为,注重通过学习提升自己,才是解决孩子问题的关键要素。作者在文章中提出了这样鲜明的观点。是的,做好家长的关键就是要自觉地在教育孩子的实践中去感悟,伴随着孩子的成长历程,父母必然也要有个不断进步不断学习的过程。

把眼睛盯着孩子变为注重提升自己。如何教育好孩子是不少父母平常需要绞尽脑汁的事情。平日里,大多数父母都有一个共通的地方:从孩子的饮食、言行、礼貌等都是用一副挑剔的眼神去审视孩子,总想把他们规范到自己的理想状态中。可很多的事实又不争地告诉人们,孩子在家庭中普遍存在一个共同点:得到的批评多、收到的表扬少。一味地盯着孩子的缺点、总是依赖与外力矫治孩子的言行和品德修养是很难见效的。家长应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目的是告诉我们父母要不断地去反思和改变自己的教育行为,更多的是要通过学习提升自己,找到解决孩子学习和成长问题的钥匙。

现实生活中,孩子的问题大多都是因父母缺乏对孩子的了解造成的。孩子在不同的年龄段,会表现出不同的生理特征和心理变化,孩子依赖父母的程度、看待父母的教育方式也会有很大的差异。向孩子学习、读懂孩子这本书。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学会站在孩子的立场思考问题,向孩子学习,了解孩子的特点和真正需要,才能与孩子产生心灵的共鸣,成为孩子成长路上的贴心人和助推者。

最后作者还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在家庭中建立学习团队,与孩子共同学习。常言道: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可以说是人的一生中最初的学习场所,也是渗透力最强的学习环境。为孩子营造家庭良好的学习氛围,譬如:对知识的追求,对科学的崇尚,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家庭中的民主空气,生活中的沟通,知识的分享等,这种氛围的营造是每一个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愿我们每一个家长都做一个明智的学习者。

名著读后感10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神魔长篇体小说。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从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

孙悟空是我心目中的男一号,他自封为齐天大圣,法术高强,如意金箍棒是他的独有神器。孙悟空是一个坚持自己信念的猴子,当他去拜师学艺时,师傅要教他道、流、静、动的道法,他却不学,一心只要学习长生不老之术,学会了长生不老之术也就学会了很多法术。可他却高傲了起来,在师弟面前卖弄法术,终被赶出师门。这段就告诉我们做人要虚心,不能骄傲,要明白学习是为了学以致用,而不是为了在别人面前卖弄。悟空还是一个脸皮薄的猴子,偷吃人参果之后,你就老老实实被骂几句,他却一气之下把人参果树推倒了。悟空本身就毛燥又冲动,推倒人参树之后只能找人帮忙。

在收服沙僧的时候,他更是被好好暴露了一下缺点:悟空不善长水战,只能让八戒下去把沙僧引上岸来。悟空一看沙僧上来了,直接上去就打,这就是他急躁的本性。作者吴承恩并没有直接说他是一个猴急猴急的毛猴子,而是通过对他的动作,语言等细节描写来让我们了解到这个孙悟空就是个猴急猴急的孙猴子。不过一路走来,他的智商在增长,开始他很毛燥,妖怪一来还是一棒子;野兽一来更是一棒子。不过他在观音寺一战时居然没有一棒子乱打,而是将计就计把寺院一把火烧了个片甲不留,这就是进步。

猪八戒来历不凡,从天蓬元帅变成猪也是厉害。我最喜欢他的一片赤子之心,他创家立业,种麦插秧,不怕苦,不怕累。不过他的色心,贪心和畏惧之心也一一暴露在读者的面前。作者吴承恩让每一个角色的形象都活灵活现,各具特色。

《西游记》是我读的第一部文言文版长篇小说,虽然有很多字我不认识,有些句子的意思一下子也理解不了,但是它轻松有趣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继续往下读。作者吴承恩的许多写作手法也非常值得我学习,例如通过环境描写衬托人物的心理变化,通过动作、语言、神态等细节描写体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后我在写作文的时候也要多多运用这些描写手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活着》读后感1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2

活着?活着为了什么?

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故事中的主人公福贵,是个典型的旧社会败家子。出生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不愁吃不愁穿,有个三从四德的妻子,也使他彻底成为了嗜赌成性、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烦恼的败家子。这时的他活着也只是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

当福贵嗜赌成性后,慢慢的他把所有时间、所有的钱、所有的家当都输光了。一家老小从华丽的大宅搬进了茅屋里,也因此父亲去世了。母亲生病倒下,家珍拿出两块银元让福贵去城里找郎中治母亲的病,可是福贵却被国 民党拉去当壮丁,每天在坑道里听着枪炮声,饿着肚子哆嗦过着日子。这时的福贵只想着家人,为了能对家人好而活着,愧疚的活着。

当福贵回到了家,母亲已经去世,凤霞因大病而变得聋哑,儿子不认得自己。但他没有再幻想荣华富贵,他只是踏实的劳作,肩负起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他活着只为了责任。

可是上天总与福贵开着玩笑,儿子,女儿,妻子,女婿相继的离他而去。这是福贵的报应吗?这时的福贵活着又为了什么?我百思不得其解。

余华书中写道:“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福贵身上我们看到了旧社会农民的缩影,但将他放大,我们却是看见了许多农民的辛酸。以《活着》为书名,我想作者是想让人们记住的不是死亡,而是被它衬托后的生存,是学会了承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的“活着”。

《活着》读后感3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我。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我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读后感4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5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十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读后感6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7

张艺谋拍了这部电影,很有名气但是没有看过,只知道这是大背景下的小说。读之前我准备了很多,准备成为时代下渺小的一只,站在岸边被滚滚而来的潮水打湿鞋子,去触碰历史的马车扬长而去掀起的灰尘。但读完之后却是意外的平静,有一点点的无奈,只是人生本就具有的无奈。没有拧巴,没有怨恨,仿佛小说里人物的命运都与时代无关。

余华的笔触细腻而有抓力,我好像也和小说中的人物一样穿着布衫,一同经历着这一生。印象很深的是文中有一处描写饿了一段时间的男主人公和儿子把作为家里唯一财产的.羊卖了,换回来米,在回家的路上,月光洒在路上,像洒满了盐。读到这的时候,嘴里也咸了一下,没有经历过挨饿,就想象着连续吃了很多天的大米粥,今天突然加个冒油的咸鸭蛋,夹出一点放到粥里,有点滋味了,剩下的还要留着以后吃,我想就是这种感觉吧。书中讲羊是性价比很高的财产,能产奶能卖羊毛只吃草,男主人公的儿子每天喂羊,感情很深,但我想回来的路上,男主人公更多一点的是能吃上一段时间米的欣喜,能不被饿死的欣喜。书中像这样简单自然的描写有很多,也是在表达了对生活的态度,去承受生活中的一切。

作者余华在自叙中写道“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在小说中,看到了时代,看到了被时代拉扯着的命运,更看到了一份简单的意志,是希望,是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的人性的善良。

很感恩自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里,在一定的范围内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努力做什么就能成为什么。不用担心是否有明天,而是去想怎样让明天更好。深处其中可能不会觉得,与书中的时代相比,现在这个时代真的给了我们很多。我想无论在怎样的时代里,我们都可以作出选择,选择做个善的人,选择努力的生活。曾经想过,下辈子要做什么。想过当一棵高高的大树,骄傲的立着,看世界变迁。想过做一只国宝大熊猫,过着吃吃喝喝卖萌的生活。现在更想做人类,去接受世界,接受命运的安排,有思想有性格,去感受一切好的、不好的情感,去渡过每一天。

《活着》读后感8

勇气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编者的话

在生离死别面前,离去的人不用担心世间事,而生者却只能被迫来承受这一切——在这冰冷的人世间继续努力活着,带着失去悲痛和对明天的希望。

一个兵荒马乱的时代总是给底层人民带来沉重的灾难,迫使他们去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这部小说的主人公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底层百姓,他的一生可以说是当时中国几万万人的缩影,命运之神似乎从未眷顾他,可以说世间的苦难都让他经历了,他的传奇人生令人叹服。

福贵最初是一个典型的二世祖,每日进出赌场,挥霍家里的积蓄,家中那贤惠漂亮的好妻子家珍怎么劝都没用,福贵依旧吃喝嫖赌,最终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妻子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为命。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所幸家珍在产下儿子有庆后,又回到了他身边。但上天还是不愿放过他,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辛辛苦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这本就十分坎坷了,但在此之后福贵又经历文革、自然灾害,女儿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的儿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在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行渐远,沙哑悲凉的歌声从远方依稀传来,橘红的落日在土地的尽头缓缓落下……

“少时锦衣玉食不知愁,待到中年尝世间酸苦,老年无人与我度余生。”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感慨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在一次次打击之下他都顽强的活了下来,带着失去亲人的悲痛和对未来活下去的希望。

生命如此脆弱,人生饱经沧桑,但永远也不要失去活下去的希望。即使到最后,无亲无故,只剩自己一人孤苦伶仃萧索悲凉,也要咬紧牙关,带着打不倒的意志,活下去。

因为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9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活着》读后感10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活着》读后感11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12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活着》读后感13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满了自己的整个心灵。一起也觉得余华过分残暴,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只要剩余主人公孑立地活在这个国际上在我患病的那段日子。所以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由于我厌烦于华,厌烦他的严酷。

第2次看《活着》,是在本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神往着自己的夸姣未来时,一场出人意料的噩梦完全打碎了我全部的梦。我没有办法承受那样严酷的一个现实。我觉得整个国际都溃散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端妄自菲薄,乃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境地,我深深感触到了活着的艰苦,活着的苦楚。"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需这样的一个问题。所以我开端宣泄,开端燃烧我全部从前喜爱的东西。由于我想烧掉曩昔,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影响着我。我留下了这的一本,开端重新去体会活着的意义。我总以为人生的悲痛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去世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理解人世间最苦楚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渐渐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孑立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的悲痛。

我不敢幻想,假如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持续生计下去,可是他却仍然友爱地对待国际,这种对磨难的承受能力和对国际的达观情绪,我想不是一般人能幻想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求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慑,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抚躬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患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端浮躁不安,自怨自艾。我开端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容纳我,无怨无悔。在损伤深深爱我的人一起,我也深深地损伤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暴,我亲手在损伤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形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苦楚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的确,由于"人是为活着自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用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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