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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是养出来的第一集读后感汇聚60句

时间:2017-08-04 22:10

一、内容简介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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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但繁华之下,是贫穷和不幸。这种繁荣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和煤矿里。阶级冲突越发明显,终于在1836年到1848年中接连爆发。

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

《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就《雾都孤儿》一书中所揭露、描写的社会犯罪现象而言,狄更斯并不是严格按照以上准则来反映英国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的。具体说,当狄更期把笔墨从官僚机构的“济贫院”转向社会犯罪问题时,他不是从社会的真实现状出发,而在站在种族主义立场上,把以费金为代表的犹太人看成是扰乱英国社会秩序、毒害基督教儿童身心健康,逼迫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不能让犹太人在文学作品中以反面形象出现,而是说任何一个种族的人都可能犯罪,也都可以作为艺术形象出现在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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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那些厚厚的世界名著常常让笔者望而生畏,尤其是20世纪以前的作品,故事的年代久远,加之文化隔阂,每每翻几页就不想再读。

《雾都孤儿》就是这样一部一直被束之高阁的名著,笔者开始读感觉有点乏味,怀疑自己会读不下去,但越看到后面越觉得精彩,丝丝入扣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一幅生动的19世纪英国底层生活的画卷就在脑海中呈现。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小说家中的代表,《雾都孤儿》是其早期的作品,也是其第一部大规模地展示伦敦社会生活的小说。很多人对伦敦的印象,都是通过《雾都孤儿》得知的。

在这部小说中,狄更斯表现了一种浪漫的人文气息和理想主义的情怀,坚定地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通过讲述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作者大力痛斥了济贫院的腐朽和社会的阴暗。奥利弗屡遭磨难而不屈不挠,历经坎坷终获幸福,让人深受感动。

孟子说:“仁者爱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理想的人格都是以仁爱为基础。奥利弗正是这种理想人格的完美化身。奥利弗从小被人抛弃,生活在救济院里,除了要忍受饥寒,还饱受虐待和欺凌,后来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窟,每天挨打受骂。他的悲惨经历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尽管奥利弗生活在罪恶黑暗的社会中,经历了各种磨难,但他没有丢掉着善良的天性。在去伦敦的路上,赶了二十英里的路,没有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钱可以拿去换取口粮,他也没有去做恶事,而是选择沿路乞讨,直到遇见一位慈善的绅士和一位好心的老太太,给他吃了一些面包和奶酪,才保住了性命。

在小说的结尾,奥利弗去监狱探望贼首费金,这个曾经给自己带来痛苦的恶魔,奥利弗并没有怨恨,而是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原谅他。正是由于善良,最终使奥利弗也得以继承财产,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

小说中,奥利弗虽然是主角,但南希却是作者刻画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她的形象更加饱满和真实,她的遭遇比奥利弗更悲惨,但她却没有磨灭自己的初心,读后让人唏嘘不已。

南希在贼窝中生活了十二年,为了生存,南希不得不屈从于周围的环境 ,她一方面巧妙地应对周围人,另一方面又保持着自己的善良的天性,并没有同流合污。

南希无法忍受费金一伙对奥利弗的折磨。为了制止他们,她勇敢地与他们搏斗,当赛克斯抡起棍子要打奥利弗时,她冲上去把棍子从赛克斯手中夺下来。她扬言谁敢再碰奥利弗,她就和谁拼命。她非常后悔不该帮助费金把奥利弗带回到贼窝来。后来,当她听说受伤的奥立弗被赛克斯抛弃在沟里时,她却希望奥利弗死在沟里 。

南希的大义凛然,帮助奥利弗永远脱离苦海而舍生忘死的壮举,让人肃然起敬。

她将罗斯赠送的洁白小手绢珍藏在自己的胸口。“质本洁来还洁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赛克斯的魔爪扼住了她的咽喉,用拳头击裂了她的前额,她倒在了血泊之中。她在奄奄一息中挣扎着坐了起来, 举起了那条洁白的小手绢,这似乎是在向世人告白,她是清白无辜的。

社会是一所最好的大学,也是每个人成长的大染缸,身在其中很容易就会被浸染。主人公奥利弗历经磨难而仍能洁身自好,就像《爱莲说》中所说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然而,人的内心中都有一个天使,也有一个恶魔。南希为了生存也曾为虎作伥,她的内心也有过激烈斗争。但是当她面对不幸和痛苦的时候,心中的天使打败了恶魔。

如同小说中所的那样,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时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漫漫人生路,坎坷处处在,考验时时有。在人生之路上,难免会经历挫折痛苦,这时我们更需保持美好的希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直面考验。

纵然命运再曲折、境遇再凄惨,也要在黑暗中紧紧握住手中的火把,永远相信爱会拯救世界。正如狄更斯所说:“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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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雾都孤儿读后感100篇

篇1: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写的:孤儿奥立弗是他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然后就详细描写他的悲惨的命运……。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主人公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立弗不肯就范。此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从奥立弗的悲惨遭遇中,我认识到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内心的纯正和行为的高洁,不能因外界的环境的恶劣而放弃做人的本分。作品描绘出这样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比较当今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事情,人们往往以种种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辩解,而不去从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中完善自我:比如常常有人认为别人做错没事,我也可以那样做,随地吐痰、丢弃杂物、满口污言秽语等等,甚至于习以为常而不以为耻,走入歧途也会说谁不犯错啊?

我想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立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篇2: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

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

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还是乞讨而得到的钱,硬或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遇到善良的人。

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

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雾都孤儿读后感700字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小姐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小姐的善良,假如罗斯小姐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篇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 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5: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篇6:雾都孤儿读后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篇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篇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篇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篇10: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小说,一本让人读后充满感动的小说。我想所有读者都有一个幸福而又温暖的家庭,但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它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就没有得到家庭的关怀的孩子。他叫做“奥立弗”。

十九世纪初,在英国首都伦敦市附近的一个市镇上,又一个小生命诞生了,但她的母亲却在不久后去世啦。这个身世不明的小孩,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做过什么事;遇到过什么样的人;又能不能就这样活下去……

读了这本书让我真正了解到了家庭的温暖与幸福,我第一次体会到拥有一个家,拥有一些亲人,到底是多么的幸福!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400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当你拥有这东西时不知道它的珍贵,而当你失去了它才追悔莫及!”其实仔细回想,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却又为他们付出过什么呢?

童年是美好的,可是,在奥立弗的人生词典里,却没有这句话!他总是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他幼小的心灵,看穿了世间所有的邪恶与不公平。他没有要索取什么,只是能够安安心心的睡觉,把饭吃饱,穿得暖和!比其他,我们是非常幸福与快乐的!

让我们带着崇敬的心情,去祝福奥立弗,感谢恩爱我们的亲人与朋友吧!

篇1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篇1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篇1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助下,终于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这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只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篇14:雾都孤儿读后感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警察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后来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知道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案发后,费垠被判处了死刑,而布朗罗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最后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一定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篇15: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死在屋子里。终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篇1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正因为有了曾经的苦难,才有了后来狄更斯发奋努力,珍惜幸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才能创造出永恒的传世之作。伟大的奥里弗——伟大的狄更斯!

篇17:雾都孤儿读后感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生命总会眷顾那些为之坚守和付出的人。我想,这话应该不是妄语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一切迎合都是虚妄,一切附势都是表语。让心沿着充满花香的路前行,不管布眼的荆棘如何掩饰前方的美景,一切都可克服……

篇18: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咖啡的美味时,可曾想到贫民所的孤儿们正在默默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看而百般挑剔时,可曾想到有些讯肠轻朗的孩于们正痛苦地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心胸时,可曾想过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们还在流落街头?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接着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后,幸运的奥立弗终于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

篇19: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重温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还记得小时候用了一天时间废寝忘食地读完了这本书,虽是囫囵吞枣,但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如今再次品读,有了20多年人生阅历的我则更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额外得到两片面包,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但很多孩子活不过9岁就死了,奥利弗能活到9岁已经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

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人感动的是之后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不由得心生敬佩。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秀品德的坚守,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到我们的小朋友,很快也要与奥利弗一般大小,真希望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们也能把孩子培养的和他一样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优秀品质。

另一方面这本书也传递出了这样的正能量:善有善报。当年的社会环境固然十分严酷,但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却还是拼尽全力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最终得到了人世间的温情和关爱。

当年的我被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现在的我被小主人公优秀的品德所折服。我会向我的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也许他们还太小,不能完全吸收这本书中的营养。但是这本书会在他们幼小的心中留下一颗种子,只要我们一直用爱心和耐心浇灌,终有一天,这颗种子会长成一棵大树,茂盛孩子们心中那片纯净的森林。

篇20: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的十分快乐,谁能联想到当时旧社会时期的英国?那时候,当大官的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有钱人家里的孩子上学读书,获取知识。没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在街上流浪就是整天鬼混。

这个暑假我读了《雾都孤儿》,里面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下面我来点评一下这几个人物的特性。

奥利弗:一个胆小,天真的男孩,从小没爸没妈。刚出生时,奥利弗的妈妈就去世了,被送到了教会,那里的孩子全部都是孤儿。没过多长时间,奥利弗就犯了错,原因是他多要了一碗粥。当时正是粮食急缺的年代,在大人看来,孤儿院的孩子要一碗饭简直是十分可怕的事情。于是奥利弗被出售,几经转折,奥利弗没有到达主人家,而是累倒在了街上。有一个小绅士看到了他,就给他吃东西。当然,一路上那位小绅士偷偷摸摸地拿人家摊位上的食物给奥利弗吃。小绅士偷东西的技术真是不得了,一下子就偷了一堆东西。

他把奥利弗带到了老犹太费根的家里。到了那里,小奥利弗才知道原来老犹太每天都教孩子们偷东西,而且每天必须带回家给他。邪恶的老犹太每天都在给小奥利弗那纯洁的心灵里灌毒汁,可他并没有受到影响,仍是保存着心灵里的那一片净土。。。。。。 邪恶的老犹太虽然天天教坏小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却从来也没有偷东西的意识。这证明他的内心是纯洁的,不愿意去做一个坏孩子。奥利弗还是个敢于去反抗别人的孩子。有一次,他第一个女主人家里的孩子在吃早饭是趁机侮辱奥利弗的妈妈,他立即站起来与那个孩子打了起来。虽然最后他输了,被关进了烟囱里。奥利弗的童年十分悲惨,但他长大了以后,经过好人的帮助,找到了他的亲生哥哥。结局也算不错的吧!

老犹太:他为了他的利益而去害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每天往孩子们的心灵里灌输“毒汁”,每天教他们怎样去偷东西。等到孩子们都练了熟练以后,就交给他们每人一个任务:每天要给他带回来几件物品,看谁带回来的东西好,就给谁多一些奖励。于是孩子们就去偷东西,互相比着偷,谁偷的东西贵重,谁就算厉害。这是一种多么愚昧的表现啊!当然,这种愚昧的表现也都是老犹太教给孩子们的。最可恶的是,当奥利弗被赛克斯拐走而扔到了一个地方不管了时,老犹太急得不得了。看上去好像是担心奥利弗,实际上是担心他的利益。担心少了奥利弗,也等于少了一个为他偷东西得孩子,少了几样意外的“收获”。他是一个黑心的人,及其黑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感到愤愤不平,为孤儿们和奥利弗而感到愤愤不平。虽说是孤儿,待遇完全不一样,简直像猴一样地被人耍!其实我发现《雾都孤儿》这部作品与《简.爱》是有相似之处的。比如说:在当时旧时代的英国,那些贵族总是歧视孤儿,他们的孩子也无缘无故地虐待孤儿。他们以为这些孤儿没爸没妈了,就可以随便欺负的!总之,以前的事我们也无法改变。活好现在的每一天,想一想自己有多么的幸福,珍惜现在吧。利用好每一寸光阴,做好每一件事!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21:雾都孤儿读后感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教育,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文化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的。

篇22: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23: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24: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2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2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名为奥立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趋势了。从此他就被当成一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善良老先生——布朗罗先生,可好景不长,奥立弗不幸身陷贼窝,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终失败了,他挣扎在死亡的边沿上。但是他遇上了梅里夫人,梅里夫人不仅就了他还好心地收留了他。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立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的折磨,他还能坚持不懈地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日后用自己的智慧来报答社会!

篇2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2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2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3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着名的小说,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虐待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篇3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篇3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4: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3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小姐;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37: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3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40: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41: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4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4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4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4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lingru、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不禁为奥利弗的悲惨伤心,为卑鄙小人愤怒,更为奥利弗获得新生高兴。

篇4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47:雾都孤儿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篇48: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会多很多象奥里弗一样幸福的人,那该多美好呀!

篇49:雾都孤儿读后感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篇50:雾都孤儿读后感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 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 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 虐 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 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篇5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 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 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篇52: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 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 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篇5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5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5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欺负,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5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费这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出身就在习艺所生活。他那里环境十分恶劣,饮食也十分差。文中这么说道“一位大师傅系上围裙,由一两个女的作助手,好像要发什么珍贵的吃的呢。可事实却是每一个男童可以领到一小碗的“佳肴”,没有更多的了,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锃光瓦亮为止,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而当时的英国也是这样的场景:“孩子们总是半饥半饱,穿的破破烂烂,他们有一半人不知道什么叫吃饱,许多孩子一天只吃一个便士的面包;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连一点东西都不吃。他们常常衣不蔽体:许多孩子冬天还赤着脚。”

当时,作者在写这篇小说时,英国是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商店里充斥着大英帝国各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另一端,危楼破屋栖身的工人和城市贫民却十分艰苦地生活着,工人住宅住得拥挤不堪。家具的多少,那就随贫穷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最穷的连需要的家具都没有,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些破衣烂衫。食物基本很坏,往往是几乎不能入口的,在许多长河,至少是有时候,在量方面也不足,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就会饿死人。

那时,英国通过新的济贫法,取消一切金钱或实物的济贫,只承认把穷人收到习艺所这一种方式。

从书中看到,千百座这样的习艺所就是千百座穷人的监狱。仅仅是怕当倒毙街头的饿死鬼,失业者才不得不走进这人间地狱。英国政府对此了解得一清二楚,它正是指望穷人千方白鸡地逃离习艺所的命运,从而使当局可以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贫民习艺所是狄更斯笔下英国社会的一大脓疮。他指出:“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得还要差,工作却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然而年轻的狄更斯在本书中不局限于揭露贫民习艺所这种机构的本质,他还愤怒地去抨击对童工的残忍剥削,批评英国法律坑害哪些为一块面包卖命的孩子。

篇57: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

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 ,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

篇58: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篇59:雾都孤儿读后感

周六,我和妈妈到衡山电影院观看《雾都孤儿》。影片一开始,就十分阴暗,使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故事时常令人捧腹大笑,时常令人泪流满面,时常令人惊心动魄……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经过种种磨难,终得幸福的故事。影片不仅仅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黑暗与残忍,还想告诉我们善良的人终会幸福,而恶人是会得到报应的。

:南希,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人,为了帮助奥利弗而失去生命;贝茨,最终大喊“他(头儿比尔)在这的惯犯中的大哥;就连菲格再临死前也顿悟了……这一些都使我频为感动,是我懂得了善良能感化一切。

影片中的一些话也让我感悟到了大道理。忘恩负义是最大的过错,让我明白人背信弃义是最可恶的;勇敢地走下去,不要回头……使我知道了要勇敢,不要被过去的一切所吓倒;永远有多远?告诉了我谁也了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的场景多半是下雨的,充分体现了奥利弗的绝望、忧郁和悲伤的内心。影片末才晴空万里,不正是表达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吗?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题目为何叫”雾都“孤儿。但从中还是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郎落就是其中之一。

我十分喜欢此电影,不单是影片中巧妙的一些用语、背景、情节……但更多的是被奥利弗的纯真的善良所打动。

篇60:雾都孤儿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篇61: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 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 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 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 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 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篇62: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篇63: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本书虽然是描写资本主义确定早期,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很大的启示。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愤怒,被善良人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

本书以主人公奥利弗的生长过程为线索。开头便写了奥利弗的出生。虽然出生在孤儿院且其母落魄,但通过当时的状况便可隐约感到其身份不一般。这也可以勾起读者的兴趣。随着故事一步一步发展,奥利弗的身世也被慢慢地揭开。作者这种循循善诱,将我们一步一步带到答案面前这也非常人所能坚持的。读这本小说时,我们要像奥利弗因坚守信念而出淤泥但不染那样耐心的看下去。

在本书中,虽然最后奥利弗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在书中可以看出奥利弗经历了很多苦难甚至面临死亡。不过,奥利弗坚强地走了过来,实在令人佩服。

本书中,作者在奥利弗与费金等人相处处着了很多笔墨。奥利弗虽然在费金等人的诱惑或为威逼下仍保持着那颗善心。难道他不受环境影响吗?奥利弗自乡村来到这个大都市,从那个比较纯洁的地方来到这个复杂的城市,在和费金等人交往下,其已不再如此单纯,已能看出费金那伙人的一些小手段。而在布朗罗等人影响下,奥利弗的善心得以巩固升华,在做了很多好事以报答他们的同时自己也许到了很多本领——读书写字。总的来说,环境并不是不影响人的。我们要保持一颗善心,吸取环境之精华,弃之糟粕,遇事理智分析,善于学习,来壮大自己。

奥利弗出生于一个孤儿院,因不知父母为谁而生来可怜,便遭教会人士冷眼相待,在教会中吃尽苦头,总因其不听话,被人领走为学徒。后因其被老师重用而遭师兄嫉妒而遭陷害,因惨遭毒打而逃往伦敦。一路上虽偶有善人资助,但最后却被机灵鬼带进了贼窝。后因其伙伴偷盗致使其被误捉,但好心的布朗罗将其担保了出来并带回家精心照顾。但好景不长,他在外出时又被捉回贼窝。在贼窝受尽苦头后,他又被领走协助抢劫但幸得未遂。不过他受了伤,后被好心的露丝留在家中得以康复。再后在布朗罗等人的精心调查下他终于查明其身世,并使得费劲等一伙人得到应有报应。最后,奥利弗跟布朗罗住到农村,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有的学习条件,刻苦读书,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篇6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篇65:雾都孤儿读后感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篇66: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一个孤儿在漂泊流浪是最需要的是什么?没错,是世人的关心,是好心人的爱……有一个孤儿,就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得到了幸福。他就是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佛。

《雾都孤儿》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佛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辛福。书中有许多坏人企图伤害奥利佛,一些无情的人将他视为败类,然而更多的是好心人的帮助,罗斯小姐和女扒手南希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南希,为了让奥利佛脱离苦海,不惜被扒手头儿怀疑、监视,最后将奥利佛成功送回了他的家。

奥利佛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不只是靠自己的坚持努力,更重要的是靠好心人的帮助。

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沐浴着爱的阳光,享受着爱的洗礼,被爱与幸福包围着,生活中爱味浓浓,人们付出爱的例子比比皆是。

抗击非典时,多少医生护士为了抢救患病的人而牺牲?汶川大地震时,多少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将祝福送向远方?舟曲发生泥石流时,多少志愿者千里迢迢赶去安抚幸存的人?

这些大事件暂且不说,生活中的小事也能体现这些。

同学生病了,几个小伙伴会争着去探望;老奶奶摔倒了,年轻人会轻轻搀起,嘘寒问暖;自行车倒了,路人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当买东西视为一角钱而尴尬时,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递上一角钱,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

点点滴滴,无不浸透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我们再接受别人的爱时,也要学会付出自己的爱,去帮助别人。

一次,我骑自行车去影院,路上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男孩,一脸焦急,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我停下来问:“ 你怎么了?”“我妈妈突然胃疼,打我爸爸电话又打不通,我只好骑车去找他,半路上车又坏了。”说着,他似乎更急了,脸涨得通红,“附近的修车店要九点钟之后才开,我好担心我妈妈。”我听了,心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我捏紧了手中的电影票,一狠心,将自己的自行车推给了他,说:“快,骑我的自行车去找你爸爸,我推着你的自行车去xx修车铺,在那儿等你,快去呀!”他愣了愣,似乎有些不相信,然后骑上自行车走了。虽然,我没有看成电影,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帮助了别人。

小事见真情,每一个瞬间都会个人送去温暖。

数学课时,同桌没带三角尺,我悄悄递上一把;体育课时,一个同学在练习球操时不小心让球滚了出来,我一把拿住,将球抛给了他;放学路上,一个小妹妹被石头绊倒,我赶忙将她拉住,没让她摔着……

有人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付出小爱,将来才会付出大爱;只有付出了自己的爱,才有资格获得别人的爱。

因为有爱,天空才会湛蓝;因为有爱,云朵才会洁白;因为有爱,世界才会美好;因为有爱,生活才会幸福;因为有爱生命才有奇迹!只要我们每人每天献出一点爱,有困难的人就会没有困难,再难也会因爱而化解,世界才真的会美好!

篇67: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美味时,你可曾想到平民所里的孤儿们正在默默的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肴而百般挑剔的时候,可曾想过到有些正在忍受饥饿的孩子们正在痛苦的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全身的时候,可曾想过孤儿们正在流浪街头孤苦无依?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本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能一个人饱经痛苦,思虑过度,在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他来到人间后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的社会所谓慈善机构济贫院里的过着地狱一样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到了一家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他逃回了伦暾,却不想被小偷给骗了,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由于遇到了好心的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的片段让我感动,印象很深的是孩子们“吃过饭的碗从来就不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晶光发亮。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的望着粥锅……

这一细节刻画的淋漓尽致,将孩子们的吃不饱的生活完整的记录下来,也说明了那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吃过了饭,有人给你刷碗,衣服脏了、有人洗,时不时还要耍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待着你。害怕你饿着,害怕你冻着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在有孤儿,只有这样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人间呼唤关爱,人间需要关爱,因为有爱,人与人之间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收获爱心播种希望。

篇6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69: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在别人眼里,奥利费是一个具有悲惨的身世和遭遇的人。他们认为这种无辜的人就应该为别人做事,但就是这种人,他们的心中却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我们在一片乐地上生活,但有些人却在峭壁上挣扎。命运给予他们的是不公,但他们却用自己努力的汗水和顽强的斗志向命运示威。面对他们的是困苦,寒冷,嘲笑。他们的努力诠释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无论前进的到路有多艰险,成功是永远属于正直和善良的人的!

篇7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篇71:雾都孤儿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lz13)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之后,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正因,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发奋的去拼搏,正因,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篇7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述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完美期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能够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完美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必须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应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能够,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73: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必须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完美。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完美!

篇7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透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正因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99zuowen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

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篇75: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完美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完美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发奋。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忙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述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爱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忙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发奋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期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就应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篇7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忙了他的两个人。正因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正因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能够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向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下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就应持续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篇7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爱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悲哀,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杯具。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忙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向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正因他向往完美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就应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下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此刻十分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父亲母亲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之后,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父亲母亲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正因持续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下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7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7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篇80: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篇8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8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8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篇8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我国中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推荐书目之一,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部作品与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相似,本书也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当我读完此作品后,思绪主要停留在儿童成长教育与家庭和谐和睦方面,在那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下,将自我的感受抛出与大家共勉。

一、完整和谐的家庭是孩子基本保障

一个孩子来到世上,如果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嫩芽,是那么的娇弱、无知与易伤易逝。如果没有农夫、园丁的照顾,如果没有同类的协作与帮助,那么,一阵劲风、一场大雨、几天干旱、少许雪花都可能这让颗幼芽夭折。那失去父母的孤儿,就如没人照料的稚嫩幼芽,世人的谩骂、讥笑、凌辱、摧残就如同劲风急雨、酷日严寒,必将给那可怜的孤儿的成长带来无尽的磨砺与折磨,且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拥有原生家庭的父母要珍惜爱护自己倾注了爱情与柔情而建立的温柔小窝,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健康成长打下基础,给孩子的未来研好油墨。同时我们更要理解和体贴单亲家庭的孩子或者是孤儿们那无依无助的可怜可叹之处,多给他们以温暖、柔情、关爱、照顾……

二、不能轻易向多舛的命运低头

很少有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坦坦荡荡的。书中奥立佛的命运是坎坷多舛的:救济院的无情的圈养、被阴谋的出售、学徒时的蓄意加害、盗窃集团的欺骗、流氓团伙的蹂躏、病痛的折磨……啊,世上能有的苦难,为何都要无情的加载到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身上!但奥立佛又是顽强聪慧的,他从不向苦难的命运低头,而是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与无情的命运抗争:对协议官的求救、对蓄意迫害的决绝逃离、在盗窃团伙夹缝中可怜的生存、在威逼关头的坚强转身、在温柔照顾中努力的学习……最后,他终于成功的获得了幸福的生活。如果奥立佛屈服于命运,那么,他可能因成为一个贼、一个强盗而被吊死,只因他顽强的抗争,终于迎来的光明。所以,当命运的考验到来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转动自己聪明的头脑,去抗争、去战斗,胜利只会属于敢于战斗的人而不是屈服的人。

三、善良正直的品质才是获得帮助的重要前提

书中,帮助奥立佛命运实现重要转折的两次收留,均因为施助的人们看到了奥立佛那善良、正值的眼神,诚实无欺的行为,所以,他们才乐意施以援手,无求回报。诚然,世间你我他,当面对善良、正直、无私、真诚的人们时,我们是愉悦的,是乐于与其交往而成为朋友的。假若是邪恶、偏颇、自私、虚伪的人儿,你会去进行无私的帮助吗?我想很多人可能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净化并高尚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出榜样,让孩子看到高尚的情操并模仿,在他们的心底种植善良、正义、诚实的种子,并培育它们成长开花,而不是一味的看重对孩子进行知识的灌输,逐步培养成为一个有智无德之人,到时则追悔莫及。

四、相信因果、敬畏因果

书中,将各人的命运均认真详细做了阐述,真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果。是的,我们应相信今日果必定有昨日因,而且要敬畏因果的力量。当得到了不乐意之果实时,我们不应是恶语相加,而更应回忆寻找得果之因,主动改正调整自我的不足,勇于面对挑战,不有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所以,重要的是放下屠刀,拒绝恶因,那么,香甜的果实还会远吗?

五、名著有力量

读完此作,深感名著的力量。此书构思严谨,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作品思想深邃,语言优雅,深入浅出;描写人物个性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名著成了名著其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所以,建议多读名著,因为名著总是润物无声。

篇85:雾都孤儿读后感

狄更斯的早期作品还是充满理想主义的色彩。给所有善良的人美好的结局(甚至搬到了一起),给坏人应有的恶报。理想社会的积极向上在结局里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出来。有爱。

说它是半电视剧,我觉得狄更斯是个很好的编剧。一是因为极富戏剧性,不管是人物关系揭露,还是奥利弗坎坷的经历,让人感觉就在看电视剧。若有若无的小情节,一直在暗示奥利佛的妈妈有来历。二是因为他的每个人物似乎在电视剧里面都能找到一个相同的角色,毕竟是早期作品,虽然极力丰富人物,但不免落入平庸的怪圈。里面最出彩的人物角色算是南希了。痛苦纠结死都伴随着她。这样的女人不禁让人唏嘘。

但是只能算半电视剧,看书的人一定觉得比看电视剧好看多了。

总之小说给了四星,还是值得一看的。俗而不庸,人间有爱啊!

篇8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61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

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他不同于其他不敢违背济贫院管事的孩子们,不仅是出于本能,而且还是充满勇气地尝试“反惯例”的行为,那些象征残酷的管事们被这种行为所震慑,他们那猖狂恣肆的当时社会的典型黑暗心理第一次遇到了不和谐的音调。即使这种不和谐的音调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注定会一直存在并且继续斗争下去。之后,在棺材店里当学徒的小奥利弗受到诺厄的恶语诽谤,在强烈的怒火中他挥拳猛打这个大孩子,以至于老板娘等恶人诚惶诚恐,对这个瘦小孤儿横加毒打。这一事实体现了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随内心世界的逐渐成熟而不断壮大。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

独自偷逃到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就在插翅神偷的带领下住进了以费金为首的贼窝里。读者更多的会认为陷入贼窟是小奥利弗自己倒霉,其实不然,“根据亨利61梅休在《那些不愿工作的人们》(1862)的统计……英国工人队伍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找到工作……由于失业率高,犯罪率也高。据统计,仅伦敦一地,就有罪犯1.2万名。”也就是说,是英国当时的社会造就了这许许多多的偷儿们,小奥利弗的遭遇并非偶然,就像插翅神偷说得那样,“你不去偷,别人也会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即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小奥利弗还是人穷志不短。他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即使费金等人软硬兼施来唆使他去偷盗,小奥利弗也不会真的去那样做。而当他两次被好心人搭救(第一次被布朗洛先生所救,第二次被梅利太太和罗丝所救),他都顾不上自己虚弱的身体,急于向那些好心人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就这一点而言,小奥利弗是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被黑暗、肮脏的现实生活所污染,他还是守卫着心灵的那方净土,并想与那些仁慈、有爱心的好人一同生活。小奥利弗的善良天性贯穿着整部小说的始末。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当他弄清自己身世并被告知他能得到他父亲遗嘱中剩下的全部财产,布朗洛先生建议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时,小奥利弗“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常理,小奥利弗完全没有必要给时时想害死自己的人以恩惠,但事实上,他只是把蒙克斯单纯地看成是同父异母的兄长,并没有参杂丝毫的敌视心理,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只是一份亲情。他与蒙克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烘托了小奥利弗的善良形象;而就整部小说而言,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净化了读者的心灵世界。

如果说小奥利弗代表了人性中最光明的一面,那么南希这个角色就演绎了人性中矛盾的一面。在贼窟中长大的南希一方面受费金等人的控制——如一次冒充小奥利弗的姐姐,与同伙一起在大街上绑架了刚逃脱魔爪的小奥利弗;但另一方面,当费金与赛克斯毒打企图逃跑的小奥利弗时,南希又挺身而出,“你们现在弄到这孩子了,你们要把他变成一个贼,一个骗子,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弄死他吗?”她用几近疯狂的行为保护了可怜的小奥利弗。从这一对矛盾的举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南希的内心还是珍藏着没有完全泯灭的人性。只是无情的残忍的现实不停地折磨着她仅存的一点善念,她在堕落的环境中苦苦挣扎。也许是小奥利弗点燃了南希心中的光明之火,使得南希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危难中解救他。

当南希偷听到蒙克斯与费金的谈话,了解到蒙克斯为了独占全部遗产,要费金想尽办法把小奥利弗变成小偷,并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秘密后,便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一秘密告诉了好心的罗丝。但是,读者可曾注意到,在南希与罗丝等人两次秘密交谈中,都提到诸如“您还得像我保证另一件事——不做任何伤害这个我永远不能离开的男人的事”的话,她一直在竭力地保护着与费金同是一丘之貉的塞克斯。为什么?虽然塞克斯也像费金一样是个恶贯满盈的家伙,但南希对他的爱是像每一个善良女子对于丈夫所流露出的内心的真纯之爱,是绝不参杂任何外在的或者说是社会的因素。若把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种社会因素纠缠在一起,别人对他就会自然地进行价值判断,也就会用不同于原初情感和态度来加以对待。虽然南希所处的世界交织着痛苦与黑暗,她可怜、凄惨、悲苦,但她却无怨无悔地忠实于她所爱的人。所以南希的爱并不因为沦落在现实社会的最底层而变得污秽不堪,而是一切人们所共有的本能的真纯情感,甚至可以说是南希的爱的本能守护着她没有完全泯灭的那部分善良人性。虽然读者和南希都知道她自己的宿命逃不出“死亡”二字,虽然南希最终是死在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手里,但我们完全可以说,南希以自己本能的爱与那部分人性之善使自己的灵魂摆脱了这个悲惨世界,飞向那没有黑暗与死亡的天堂。

对于善良与爱这两朵开在鬼魅魍魉的恶魔世界里的人性善之花,费金和塞克斯、班布尔夫妇、蒙克斯等人却以他们各自的人性之恶来加以摧残。

费金和塞克斯是邪恶、残暴与欺诈的化身。读者可曾注意到,费金(Fagin)这个人名的英文意思是指(教唆儿童犯罪的)教唆犯,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用意。在《雾度孤儿》的序言里,狄更斯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照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来描写这样一群犯罪的人们,是十分有必要的;在他们的一切缺点和一切不幸之中描写他们;在他们的生活的贫困之中描写他们;如实地表现出他们在最污秽的生活之路上惴惴不安地潜行,最后,仍逃避不了被黑色的、怕人的绞刑架结束生命的命运。”所以,在作者笔下,不仅写出了伦敦阴冷、潮湿、污秽、紊乱的街道——藏污纳垢的场所,而且还以小奥利弗作为媒介,通过对于费金与赛克斯对其一次次的威逼利诱、棍棒相加的描述,刻画出了他们凶恶的嘴脸、邪恶的心灵和堕落的人生。成千上万像他们一样的罪恶灵魂就潜伏在伦敦的各个角落,以他们的手段让黑暗在整个社会里不断地滋生与蔓延——这是一个恐怖而严肃的现实。

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当时有更多的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如班布尔夫妇,散发着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像小奥利弗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当人看待。不仅不给孤儿们吃饱穿暖,还常常打骂他们,致使这些小孩子们的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这种摧残,并不亚于费金这些恶人;也正是这些自己生活还比较安逸的人们,很自然、很生动地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拜金主义者的画像:如班布尔因为不想错过五英镑的奖赏而急匆匆来到布朗洛先生家,告知其有关小奥利弗的一些“情况”(在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尽说些小奥利弗的坏话,等等)。

而谈及蒙克斯这个人物时,给人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他那令人惊悚的妒嫉心理和仇恨心理。蒙克斯为了能独吞全部的遗产收入,从而燃起了对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强烈的怨愤与妒嫉之火——如果小奥利弗活得好好的,他的贪欲就永远无法得到满足。于是,他就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让小奥利弗“体会”了现实的残忍可怕。直到最后向众人坦白真相的时候,还在对小奥利弗“不出声地暗暗诅咒着”。这种畸形心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

虽然很多评论认为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特别是在小说结构与人物塑造方面,作者还未完全把握得住。”“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而我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

“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得一样。”

篇87: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少真真正正读完过一本像样的书,《雾都孤儿》第一部。

狄更斯,不得不说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书中塑造的孤儿--奥立弗,在龌蹉肮脏的环境下出生、成长,却始终保留着人性的善良与纯真。

看这本书有点看电视剧的感觉,总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往下看,从奥立弗出生开始,就好奇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小男孩今后会有怎样的命运,特别是布朗洛先生和萝丝小姐追查小奥立弗身世那一段,心生许多疑问,跟看悬疑小说样的(虽然我没看过悬疑小说),想一口气读完看个究竟。

南茜,生长在一个贼窝里,却是一个心存善念的姑娘,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和讨厌却熟悉的生活环境放弃了重生的机会,最终却惨死在心爱的男人手上,不得不为她感到惋惜。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南茜这个人物的,她不畏恶势力,敢爱敢恨,很有范儿。

至于布朗洛先生、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就是书中塑造的老好人角色。数次救奥立弗于水火之中,给奥立弗带来温暖的春天。

书中的恶贼,老犹太费金和赛克斯,在狄更斯的笔下坏到了极致,就是欺诈、盗窃的化身,而奥立弗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更一直是书中的一个谜,直至结尾才弄明白为什么蒙克斯要那么想方设法地置孤苦无依的奥立弗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总的来说,《雾都孤儿》以直白略带夸张的语言,以雾都伦敦为大背景,围绕主人翁奥立弗从出生开始的境遇展开,以奥立弗的善良为线,讲述了一个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的故事。

篇88:雾都孤儿读后感

披星戴月的看完了《雾都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篇89:雾都孤儿读后感

你如何去理解那个时代的欧洲?

是奢华的舞会?身着晚礼服的贵妇人?还是白马上的prince charming?上流社会的贵族脸上堆着的高傲,虚伪的表情?

是冒着滚滚浓烟的大型工厂?嘈杂的机械声?贫民饥饿而贪婪的眼神,还是肮脏混乱的贫民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奢华与贫困尖锐对立在每一个专制的社会。剥削,压迫与嘲弄,在有钱的人眼中,穷人只是愚蠢的禽兽,没有感情,没有能力,没有思想,更没有尊严。

换个角度,你会发现更多。

主人公能在那个污浊不堪的社会里,却始终保持自己灵魂的高尚与纯洁,那种对真善美的执着,让人感动。

另外,狄更斯的语言是我非常欣赏的。他用愉快的语言描述那个不幸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反讽意味,语言是一种发自狄更斯内心深处的乐观的态度的反映。不是面对不幸时,都要用苦大仇深的语言的。

试着微笑着去读不幸的故事,狄更斯幽默的语句反而能带给人更深层次的心灵震撼。

篇90: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庆幸看到最后结局是美好的,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本书涉及到了很多人,涉及到了很多善恶美丑,不管你是否处于上层还是底层。文章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奥利弗,罗斯,布朗洛先生,费金,赛克斯和南希。

这本书的线索是奥利弗的身世。一开始他出生在贫济院,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被势力,欺软怕硬,怕老婆,懦弱的牧师欺负。被骗去做棺材铺的学奴,强迫奥利弗做自己不愿的事情,法律的公平下竟是如此的不公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能服从。后来奥利弗终于忍不住摧残,跑了出来,跑去伦敦,在伦敦遇到了最大的敌人犹太人费金,他们这一群犯罪团伙让奥利弗偷东西,盗窃,但是奥利弗是天性善良的,他不能做这些事情,他知道只要是做了就不会有回头路,每当要求他做这些事,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去死,奥利弗被打被骂,被强迫做过不想做的事情,甚至被枪打到过,他都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像刚出生那样,顽强。后来他遇到了好人布朗洛,罗斯等,他们把他带进了正常的生活。南希是个可悲的女子,他痛恨塞克斯将他带入这一行,但她无能为力,和无奈,她不能离开了塞克斯,她可能是爱他的,她羡慕罗斯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并且心地这样的善良,她告了密被发现,被塞克斯打死了,看到南希被打死的时候,心里是愤恨的,怎么能这样的残忍。罪犯们有时候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一出生就贫穷,没有人看管。

故事的最后描绘了很多美好的画面,和抢劫犯们最后受到处罚的画面,很美好。要时刻保持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不管生活多苦多累,都要回报以歌

篇91: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读过巴尔扎克一系列以“情欲”为主题的作品后,再切换到狄更斯的文笔,会让我有种措手不及的心理准备,因为惯常站在孩子的视角去写的作品,我认为难度系数更大。尤其是作者已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再去回味过往的童年生活,以一个纯真孩童的心理描写来叙说对社会上形形色色各类人物的解读,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敬佩不已。

本文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个孤儿奥利费,我们跟着他的足迹行走,可以看到在当时的英国存在种种不堪的社会问题:首先是救济院非人性的贫困扶持,接着是教区执事的残忍虐待,再者是童工雇主的不堪欺凌,紧接着又受骗误入了贼窝的圈套。如此诸多对下层人们无可奈何的生活描写,读来实在是令人心寒不止,幸而狄更斯提倡的是“仁爱”思想,小说中还设立了布朗洛老绅士和露丝小姐这样的善良化身,希望能借助他们的力量解救一部分的劳苦大众。

其实,读这本小说会让我产生一种太机缘巧合的奇幻感觉,因为文中的奥利费无疑是万分幸运的。第一次上街当小偷刚好碰到的是自己亡父的好友,而且这个老人是如此那般的疼爱于他;而第二次入室行窃时又刚好来到了自己的姨妈家,而这位露丝小姐更是十分的喜爱于他;最后当费金这伙贼寇精心计划要置他于死地时,善良的南希姑娘又再次不顾生命危险解救了他。所以结合种种情景,奥利弗无论身处何种水深火热之中,似乎总有人能够拉他一把,可惜他的好友迪克却逃不过魔鬼的手掌,在这样的对比下作者又不免撕开了现实的残酷。

看多了巴尔扎克对上流社会奢靡生活的描绘,再转换到一个充满罪恶与肮脏的贼窝环境,可能心理上多少会让我有点难以接受,因为美好的事实总是吸引更多的人去追求,而杂乱不堪的生活却是被很多人所鄙夷的。但在这两种不同的作者笔锋下相比较,似乎更能点醒我社会是以对立面而存在的,不管你处在何种环境下都会有美好与邪恶相伴为伍。甚至于平时的我们可能很少去关注底层贫困人们的生活需求,在这一点上是狄更斯在奋力呐喊: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爱的关注。

像文中南希姑娘这一人设的命运无疑是最悲惨可怜的,因为她虽然身陷贼窝却有一颗纯洁的心,如果从一出生就有人对她投以关爱的话,那她最后也不至于落得这样一个结局。可能有的读者难以理解南希为何不接受露丝小姐的解救,在这一点上我是这样分析的:首先她久经身处的环境已经让其产生了依赖感,一旦脱离这个贼帮会让她失去原有的心理“安全感”,以至于无论逃往何处都会无所适从;其次,作为女性的她对赛克斯是有爱存在的,感情对一个女人来说可以牺牲所有的一切,甚至这也刚好是一个机会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最后,她内心仍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直以来都是跟这帮贼寇相依为命,所以她也会有所不忍就此背离了他们。其实,南希这个人物的刻画是很实在的,因为她身上有人性的善跟现实的恶之间最真实的矛盾挣扎,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久居却还能保持清水般得品质,确实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

我看其他人的评价说,费金是最值得玩味的一个角色,无论从他的外貌特征、居住环境和营生方式来说,都十足的是一个龌龊的恶人形象,而狄更斯一直以“犹太人”的称谓来记述这个人物,从中也隐含着他对整个犹太名族的鄙视。这一点是我读不通的地方,也算是居于对作者的了解不够深刻,不过费金在文中教唆手下小孩的一些手段确实挺辛辣的,尤其是他用幽闭的方式让孤独忧郁去熏陶奥利费那幼小的心灵时,会让人觉得他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但不容否认的是,贼窝里也时常有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候,尤其是查理·贝茨少爷那种忘我的开怀大笑让我记忆深刻,所以有时不免幻想于费金要是一个温情的老翁形象那该多好啊,也算给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有了一个容身之所。

一般而言,令人动情的小说多是悲剧式的结尾,但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片美好。《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对于文中的恶人们,作者不厌其烦的一一给其安排了悲惨的下场,而对那些善良的救苦救难人物做了最为怡人天乐的幸福生活。可能这样的结尾有点偏向于童话式的美好,但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都寄托了狄更斯的美好愿望,希望我们更多人能抑恶扬善的维护好共同生活的环境。

篇92: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以奥利弗·崔斯特的悲惨遭遇描写出了处于19世纪下的英国穷苦人民的生活境遇,揭露了维多利亚盛世下英国繁华背后的贫困和阴暗面。善良与罪恶是贯穿小说的两大主题;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英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大;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原则使人们心生贪念,导致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扭曲。在小说中,因贪婪而走向犯罪的费金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他贪婪、残暴、吝啬,把偷来的东西私藏起来,留给自己用;身为统治阶级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对穷苦人民不但没有怜悯之心,而且还辱骂、鞭打他们……奥利弗在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成长,却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灵,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他在先后被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收养后,心存感恩之心,帮助这两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并且在被收养后,他还不忘迪克给予他的鼓励和关心,要求去教区看望他,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奥利弗难得可贵的仁爱思想。此外,代表着善良、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是狄更斯所弘扬的人道主义思想和仁爱思想的最高体现,与带给奥利弗悲惨童年的冷漠、残忍的费金、索尔贝里、甘菲尔德、邦布尔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另外,奥利弗与布朗罗、梅莱夫人一家最后的幸福结局和费金等人的悲惨结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旨在突出人们在堕落后,失去道德后的悲惨下场;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观达到了抑恶扬善和教育人的作用,告诫人们在物质利益至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要坚守自己的道德,要经得住诱惑,不能轻易动摇。不难看出,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是狄更斯所认为的可以拯救社会的一个方法,但这未免过于简单,只是狄更斯的一个幻想,他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方法。

篇9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凌辱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说情节惊险离奇,跌宕起伏。人物命运大起大落,但是作者最后却给奥利弗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过起了小绅士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善良的愿望。

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光明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以及对奥利弗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警示人们要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充满黑暗的环境下,也要充满希望,坚定意志,才不会在黑暗中丢失自我,失掉心中的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和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将永远照亮人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篇94:雾都孤儿读后感

“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这样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要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已不再是简单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独自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盗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人们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始终在苦难的生活中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始终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盗窃行为,始终不屈服于黑暗势力。有人也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孩子,是什么让他如此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很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很少,但是,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受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生长在盗窃团伙里,自从遇见了小奥立弗之后,她觉得这样善良的孩子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助了小奥立弗,虽然最终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实现了。

在生活中,挫折是难免的,但是,只要你始终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我们要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很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我们见到彩虹的时候——只要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篇95: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96: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9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98: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也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性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存……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

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

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

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9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100: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着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着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他把具体的细节描写得充满生活气息与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在刚看完《雾都孤儿》我觉得很乏味没有了解其蕴藏的内涵。然而,经过反复思考与细细品味,我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9岁就当童工,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受尽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虐待。然后又因为被逼多要粮食而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可是却过着禽兽般的生活。不堪虐待的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由于他本性善良而得到罗勃特先生的帮助。奥立弗在罗勃特那里生活得很开心,自在。

故事看到这,看到奥立弗在荡秋千,看到他正被幸福包围着,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十分完美结局。但波折又起。

他被送去上学,可在上学的途中又被那可恶的贼窝抓了回去。见奥立弗久久不回,罗勃特先生不愿相信他朋友的话,(说那小子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背着这么好的书)不愿相信奥立弗会重回贼窝那。他一次又一次得叫仆人热菜,和爱他的人等待他回家……最后奥立弗终于化险为夷,和爱他的亲人们团聚。当然,其中的过程也是历尽艰辛。

故事到这,我也松了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是作者的期望,后者则是表现当时的世态炎凉,引人深思啊!

狄更斯的小说可谓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与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它将永久保持我们读者的鉴赏兴趣。

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雪国读后感 篇1

昨晚与今早读了川端康成的《雪国》,约莫读了一半。诚如译者在序言中所说,《雪国》如同驹子一般,有着惊艳的美。

不知不觉中折服于川端康成的笔触与动人。他自己就心中充满悲寂,从小就心中哀伤,构筑了由精神衰弱与眼泪组成的心灵。很明了,是一种颓废的美。

写的很多东西是独有的日本风味。譬如腰带。我见过日本人的腰带,很宽,很耐看,绣了许多东西,反映出主人的思想境界。日本的一套套大多是从中国学去的,然而也许是中国人太包容了,失掉了一些特色的东西。川端康成在《雪国》《古都》中写了很多。中国就没有一件能好好描摹的衣服。

川端康成对于感觉的意识臻于至善。感觉在意识流中波动,同过笔来写,无外乎是景色、动作、面庞的细腻描写。他的想象很怪异,“笔挺的小鼻子虽然单薄一些,但下面纤巧而抿紧的双唇,如同水蛭美丽的轮环,伸缩自如,柔滑细腻。……但白里透红的……”总之,他给你的就像一束意识流。

“不知为什么,岛村还想大声再说一遍‘徒劳而已’,忽然之间,身心一片沉静,仿佛听得见寂寂雪声。”象这一句,抓住瞬间流动过的意识流,让人物生发出人生如梦的慨叹。川端康成将整个的故事嵌在幽暗淡色的环境中,主要写一眼之所及,颜色配上冷暖,写人物所思,写道德与欲望的冲突。如“姑娘映在雪色上的头发,也随之黑中带紫,鲜明透亮。”简单的颜色描摹,勾勒出了一丝邪恶与不纯洁。虽然没有写“寒”与“冷”,但字字透着寒气。

这第一篇,主要写了川端康成的手笔,即其描绘瞬间感受的笔上功夫。这些与他的经历是分不开的。

雪国读后感 篇2

上节晚自习,我把川端的《雪国》看完了。现在想写读后感,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写。

对《雪国》中的细节描写和环境描写挺佩服的,而且对《雪国》这篇大约5万多字的小说的构思也挺佩服的。故事围绕岛村(男主人公),驹子(女主人公),还有叶子(副女主人公)之间的感情关系展开,故事主要发生在大山中的温泉村,那里有纯净的雪,火红的枫叶,温柔美丽多愁善感对爱情充满向往和执著追求的艺妓——驹子。

小说开头以稻村和叶子说起,结尾又以叶子的死结书。虽然叶子不是整个小说的女主角,但却也是男主角——岛村倾慕的女子,尽管驹子也是他深爱的和同样深爱他的女人。

小说的整个格调是一种纯洁的颜色,有点冷,可能和作者描述的雪国世界有关巴。写得不错,不愧是亚洲第2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川端笔下的。

读后感写成这样恐怕也只有我了,呵呵,不过我真得挺喜欢这部小说的。

雪国读后感 篇3

从书馆回来,半路遇到一位同事。他看到我手里拿着《雪国》,便说,《雪国》内容很简单,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笑着模仿颁奖辞说它反映了日本民族的性格和生活,对方摇摇头,不以为然。这位仁兄是一位诗人,却好像不是一个有风骨的家伙,他读书很多,言辞间能显现学问,有时候却不涉真理和真相。因此,我对他的话,总是将信将疑。

做人,总是很讲技巧的话,可能反而会给人一种幼稚可笑的感觉。

的确,《雪国》故事很短,内容很简单,而且我读来还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以前读过。可是因为没写读后感,所以记不真切了。在我看来,的确像颁奖辞中所说,这部作品很有民族性。它不无深刻地反映了日本下层人民,具体说是艺妓阶层的生活和感情。从这篇作品中,我可以读到日本北方“雪国”的部分风物人情,甚至是历史。

它使我想到了自己读过的《茶花女》和《骆驼祥子》这两篇小说,它们同样也都是反映本国底层人民生活和情感的作品。它也使我联想到了目前我所耳闻目睹的我亲爱的祖国的人们的处境。我如果说自己热爱人民热爱祖国,可能会因有自矜之嫌而招致嘲讽,但如果我说自己以自己的出身荣并依恋自己的根,则可能会引起诸君的共鸣而非非议吧。

——其实还不都是一回事。

也许是因为孤陋寡闻,除了电视剧《蜗居》,我还没看到听到有哪部作品真正深刻地触及了中国下层人民的生活现状。对于中国当代文学,我也用自己的笨脑袋想过,为什么就没有经典呢?对比《雪国》,我妄下一个结论吧:因为中国现代都是御用文人,只许歌功颂德,不许反映民间疾苦,因此,没有思想也没有个性。因此就不能久远。

前些日子我读到美国人罗斯·特里尔所著的《传》的后半部分,其中曾论说一些中国当今政治之历史根源,其中有一些论调还是有道理的。中国的奴才们,何时才能得到真正的民主呢?要知道,民主不是等来的,“上边”永远也不会主动赐予奴才以与主子平等的地位。奴才的解放从来都是靠自己争取的,不是吗?好像,我们不需要新的主子。

听着看着媒体每天都在忽悠老百姓,有时候心里真是不好受。总是感觉,现在,黑暗的事情好像比自己小时候多多了呢。商家作假,官员马,平民百姓道德沦丧,精神麻木,飙车强拆,为富不仁,草菅人命,匪勾结,是这样的事情的确比过去多了,还是媒体太发达藏不住任何猫腻了呢?网络采取实名制了,有些话不能乱说了,尤其是真话吧。

作家要有良心。好的作家就是一个民族的良心。

很多文章反映中国人的公民素质的确比欧洲美洲的差,读过之后不禁汗颜。虽然未曾到海外见识国人的丢人表现,但也可以由他们在国内的行径推想出其在国外的行为来。这个专制体制下挣扎的民族,没有民主,自然也没有自己的尊严可言,没有自尊的国民,怎么还能顾及到自己的素质呢?仓廪实而知礼节,如果真是这样,我的同胞们还要挣扎多久?

雪国读后感 篇4

据说,《雪国》是历史上最唯美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的作品,我并没有读过所有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家的作品,无法断言其是否是最唯美,我用了三个睡前读书时间读完了全篇,若非隔日必须上班,我必定会一口气读完全篇的。

《雪国》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人物关系也不纠缠,似乎,简单地读懂,并不算是一件难事,但是,这么一部伟大的作品,是不是真的这么容易被读懂呢?

我以为,想要去读懂全篇,想要去领会作者的意图,并非易事,实际上,关于阅读文学作品,我始终认为,领会读者的意图不是第一要事,让自己进入剧情并发掘自我的内心才是第一要事吧,毕竟这不是科学作品,本无需刻意考证作者的真实意图,更何况,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兴许就是即兴发挥呢?

《雪国》的文字相当细腻,描写山的景色,描写人的内心,还有人物的对白,无一不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作为一名的艺术研究者,岛村是自负的,同时也是自怜的。他似乎认为,他对于艺术的的领悟是要领先于当代的,因此他是自负的,然而,却也正因为这自负,他似乎也因为内心的孤独而自怜了。在雪国,他遇见了身为歌舞伎的驹子,并且获得了她全心的爱慕。他爱驹子吗?书中似乎一直在强调的是“不爱”,可是,他为什么又要一次次地专门为了驹子来到这雪国呢?似乎,他并不是那种简单的逢场作戏和及时行乐的世俗的男人,既然如此,这“不爱”便要被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身为歌舞伎的驹子,于原本应该逢场作戏的风月场所,却莫名地倾心于岛村,然而她知道这感情是没有将来的,因而她的每一次出场,都是带着复杂的矛盾的情绪的,或哭或笑,或柔或刚……驹子是一个不幸的女人,想要追求自己的幸福,却又拘泥于世俗的偏见。某种意义上说,她是敢爱敢恨的人,她可以拒绝青梅竹马的师傅的儿子行男,也可以爱上一个本应该只是过客的岛村。而其实,她一直是在逃避生活的,她始终是不敢直面生命的。

在全篇中,叶子出现的次数并不多,却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角色。开始护士生涯,照料的第一个病人是行男,却不得不面对其死亡的结局,这给她的内心造成了极大的创伤。她也是一个,内心极度脆弱的人,以至于她会央求岛村将其带离雪国,该是因为内心太痛苦以致到了无法承受的地步了吧?不然怎么会随意地央求一个陌生人?最后,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结束了叶子的生命,这对她,何尝不是一个很好的结局呢?

人生,本不会总是事如人意的,顺着心意,能走多远,便多远吧!实在走不动了,命运自会做出合适的选择!

雪国读后感 篇5

这是一本就时间来说很早的一个作品,我查了百度后知道这是作者第一部中篇小说。本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雪国,第二部——湖。

雪国故事很简单,如果我来总结的话,就是已有家事妻儿的主人公岛村,为了一名艺伎往返雪国(一个积雪很厚的小村)三次的故事。虽说是故事,但小说里面叙事篇幅不多,一般都是以对话的形式来表叙的。所以有时我读着读着有点分不清哪句话是谁说的,于是我会再看一次对话才能分清。雪国除了叙事和对话不得不提一下景色与环境的描写,我想这应该也是它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的最重要的原因吧。景物描写很唯美,也很形像。美景与人心虽不会有太强的对比,但是总让人觉和人心的不纯净给这个雪国增添了无法忽视的杂质。虽说人物也没有什么恶意,虽说在那个年代找艺伎也是很平常的事,但总觉得雪是那么的白不希望任何脏东西污染它。写到这里我都觉得自己有点矫情了。本书写的很美,用的词总能把事物表达的那么漂亮。也许是工作多年的原故,心绪都变得急燥了,我自认为自己没有完全欣赏到这本小说的美。看来,销售方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大学生是正确的。因为他们的思想应该是稍稍平静的。如果你是一个急脾气的人,那我还真不建议你看这本书。

湖,怎么说呢!主人公好似不是一个正常的人,怎么形容呢?什么又是所谓正常的人呢?我也无法划出个框框来具体分别。他给我的印象是总是很喜欢跟踪一些漂亮、年轻的女性。但又没有犯什么具体的错误。最后还把萤火虫送给了那个漂亮的少女,因为她想拿去给病中的男朋友看。故事圈子很小,这个少女是一个她曾经跟踪过的一个成熟女性的弟弟好朋友的女朋友。而那个成熟的女性把自己的青春卖给了一个老人。而这个老人又是主人公当老师时跟踪的女学生高中时的学校理事。他在当老师之前也曾与一个艺伎来往。小说中没有细说艺伎的身世,但是我总想把她和雪国联系在一起。湖,是主人公老家的一个湖,也是他的父亲丧生的地方。那是在他小的时候,他听说父亲是被别人谋杀的,所以那时他对自己说长大一定会替父亲报仇。可是长大后这件报仇的事也慢慢的淡化了。对于湖这一部分,我叙述的很乱,也许我读的不够认真,因为我也不知道作者想表达的重点在哪里。但是看的同时感觉还是满真实的,尤其是看到主人公有时的思想是半真实半虚幻的样子。因为我有时回忆也会这样。不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幻想。但这只针对我回忆小时候和梦境的时候。刚百度了一下,《湖》是川端晚年的作品。再仔细回忆一下,湖里的话好多都有很深的含意,会不会正像作者写作时的状态一样呢?已看穿了一切。比如“一切都有一瞬间被宽容的感觉”“见证青春消逝”……想不起来了!这样的字眼很多。我想这本小说再看一次一定会温故而知新的。

雪国读后感 篇6

在开往雪国的列车上,岛村听到叶子那悲美的声音,观察到叶子悉心地照拂行男的样子,被映在火车车窗上的叶子,深深吸引了。

岛村此行是为了看望驹子。

驹子是一名艺伎,很洁净,脏衣篓里是叠好的脏衣服。她还会谈三弦琴,家里摆放着二十多本杵家弥七的三弦琴谱,会在雪国的冬天,对着白茫茫的远山,弹奏出清冽的乐曲。

驹子很爱岛村。为了跟岛村见面,驹子每天要换一套新衣服。驹子营业中,偷空就跑到岛村的房间里聊天。驹子岛村提醒驹子,倘若被坏了名声,将不能继续在雪国营生了。驹子不在乎。她说,大不了换个地方,继续营业。

岛村想跟驹子做朋友,灵魂伴侣,不想有身体上的亲密关系。岛村在雪国疗养时,想找艺伎解闷儿,央求驹子帮忙挑选。驹子不情愿地帮忙了。岛村心里想要的是驹子,发乎情止乎礼,把驹子当成了红颜知己。他深深地同情驹子,照顾驹子生意,止于此。

岛村喜欢叶子。他总喜欢向驹子打听叶子的事儿。目光总是不自觉地落到叶子身上。心神总是被叶子凄美的声音吸引。

行男死后,叶子不知去哪儿,迷茫之际,找到岛村,希望岛村将她带到东京去。岛村拒绝了叶子。甚至认为叶子这一举动简直是疯掉了。岛村怜爱叶子,由同情生出了爱恋,没有升华到责任,止于精神爱恋。

叶子被大火烧死后,像秋天的落叶一样,从二楼坠落的时间里,岛村直勾勾地盯着叶子僵直的身体,浑身痉挛,感到深深的悲痛,悲哀,还有一丝丝侥幸心,希望坠落的不是叶子,是自己看错了。

叶子死后,岛村离开了雪国,并永远不再来了。

驹子和叶子留在了岛村心里。好像小时候看过的风景,凄美的,虚无的,洁净的风景,离开后,成了记忆。每次忆起时,淡淡的凄凉,却不想再见。

岛村回到了妻子身边。岛村爱的是他的细君(妻子的通称)。他一个人在雪国游玩儿的时候,想的是下次可以带妻子一起过来,跟驹子学学三弦琴,聊聊天儿,解解闷儿。岛村在来雪国前,妻子叮嘱他,正是飞蛾产卵的季节,别把衣服挂在衣柜或墙上,会落上飞蛾。岛村每年去一次雪国,给单调的生活加点儿调味料。同时,他希望能带妻子一起去,希望妻子也能快乐。

平淡夫妻间的相濡以沫,没有激情,没想过未来要去向哪儿,俩人都希望给对方一个幸福的当下。

雪国读后感 篇7

她是艺伎,连指尖都泛出好看的颜色,痴情地爱着有妻室儿女、坐食祖产的岛村,她大度,冰雪聪明,尽管她多么渴望自己有一天穿上婚纱,被岛村明媒正娶,但她还是隐忍着说:“下一次,带您太太也来温泉浴池吧!我也是可以欢迎的。”

她是火焰,在雪的覆盖下激烈地窜着火苗,她为报自己的恩人,救治恩人的儿子行男去当艺伎,她读各式各样的外国文学,记了厚厚的日记,努力学习三弦琴,她一直、一直在挣脱现实的生活,当岛村摇头看着她的日记说:“都是徒劳吧。”她只是淡淡地回:“生存本身就是一种徒劳呢。”

她敢爱、敢舍,却仿佛永远得不到幸福,岛村懦弱、空虚,正是她无法得到幸福的根源,她就像白娘子,痴痴地渴望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却终究让人给负了。

她是天上的银河,是银河中的星星,有岛村难以企及的美丽,她将自己一切最纯粹的东西展现给岛村,她深沉地爱,不求回报,甚至,在岛村偷偷准备离别时,她只呆呆地望着,跳到正在行驶的汽车上,脸贴着冰冷的窗户,喊:“喂!你去哪儿?”

也许,这就是两个人天上地下的感情,就是两个人对待生命,对待生活截然不同的态度。假如有一天,岛村不再是书中的岛村,驹子不再是当艺伎的驹子。他们的爱情会继续吗?

我想不会,岛村依旧那么索然无味,而驹子,依旧热情似火。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本就是眼中两个不一样的雪国,一个活成的枯树,一个活成了明灯。

雪国读后感 篇8

《雪国》是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一部中篇小说,主要讲了东京的一位西洋舞蹈评论家岛村来到雪国的温泉旅馆邂逅了驹子,并被她吸引,后来又两次来到雪国与她相会。在他第二次来到雪国时,在电车上又看见了美少女叶子,并心生恋慕。因此,他们三人构成了微妙的情感关系。最后,小说以叶子的意外死亡而告终。

这部小说主要在写岛村与两个女人的情感,但是在我读完后,发现这本小说所要表达的并不仅仅是那种男女间的情感,而是一些别的东西。

整部小说中,然人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虚幻,但是又是那么真实,“虚无”与“徒劳”贯穿了整部小说:岛村对真实的渴望与追求,到最后变为一场空,只得以虚幻来定义现实;艺妓驹子憧憬着自己美好的与未来,她为岛村送行连行男病危了也没有去看,这一切却得不到回报,只是“美丽的徒劳”罢了。这也是一方面的表现出了当时日本社会的状况。

至于叶子,可以说这个人物是“不存在”的,她的出现其实是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的一种向往,在结尾处的那场火灾,叶子意外的丢掉了生命,如果照常理来说,岛村应该是会像驹子那样悲痛,但是他没有,反而是得到了精神上的顿悟,驹子与叶子的离开,更是让人感受到人生如梦的虚无感。

这部小说大多是对话和自然环境的描写,其中,自然环境描写不仅仅有那种唯美的体现,又同时为人物的心理或是接下来的情节发展做了暗示。就比如说在叶子逝世的那场火灾,作者将其描写成诗一样的画面,就意在叶子的超凡脱俗,在这种意境下,表达出了对真善美的渴望。

如果光这么说,也许还是不够,我们不妨对比一下日本的另一部名著:紫式部的《源氏物语》,它主要是以物写哀情的,而在这部小说中,也有相似的地方。《源氏物语》是写于日本还在封建制度相对和平的时代,而《雪国》则是写于日本在大肆侵略的时代背景下,小说中的思想感情与之结合不难看出作者反对战争,但是,小说中关于战乱只字未提,通过虚实结合来表达,反映了在那个社会日本平民对美好生活追求却总遥不可及的徒劳,以及有甚者沉浸在那种虚无的幻想的状态,这也是我喜欢这本小说的原因。

总的来说,这部小说脱离了“正轨”,在虚幻中表达情感,营造出了脱离了现实的境界,反而是对现实的一种最好的批判与诠释。

雪国读后感 篇9

读这部小说完全是源自于我对于浪漫的解读,看到小说的名字就沉迷上了自己定义的浪漫。还有一个原因是源自我的“川端康成”情节,个人非常欣赏川端康成笔下的熏子,伊豆的舞女中的主人翁。川端康成笔下的姑娘总是有一种天真浪漫而所谓“任性”的品质。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一片白茫茫,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了下来。”这便是川端康成雪国的开始。岛村和驹子的厮混便是这部小说的主题了。驹子的形象在我心里就是一个深陷于爱情的顽强的女人。当然我并不提倡婚外情,我也很鄙视娼这种所谓的职业。但是当我们跳出我们时代以及社会的观点来看待纯粹的爱情的话,爱情就是爱情,我希

在看到很多读后感是关于同情驹子的,其实不然。在我看来,驹子过的并不是如大家所感受的那般,驹子有自己的骄傲有自己的爱情,她爱岛村,所以她选择付出,选择忍受,

雪国读后感 篇10

川端康成的作品总是一种唯美而又充斥着淡淡的哀愁,读来并不觉得压抑,却总是被哀愁所缠绕。

作品讲述的是一位舞蹈研究家岛村几次来到雪国所经历的事,所遇见的人。第一次去雪国,岛村遇到了一个艺伎,作品中,岛村与驹子的交往渐渐地让他们互相感知到了对方,驹子也渐渐对岛村产生了些许的情愫。而驹子终究只是个艺伎,尽管她刻苦学习,读小说,练三弦,但正如岛村所说:“一切都只是徒劳。”

而叶子,在岛村的生命中也只是过客。岛村在前往雪国的列车上见到了照顾着行男的叶子,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吧,当书的最后叶子突然之间死于大火,也让我觉得这个结局有些不可思议,又在情理之中。叶子死后岛村的痛苦是让人感到悲哀的,如果说叶子的死亡使得岛村心中的幻想破灭,那么,她的死也让驹子的爱显得更加徒劳,无力,让人感到悲哀。

在那个终年积雪的地方,发生这样的事,着实让人感到心凉,本以为书中描绘的是凄婉唯美的爱情故事,但读完之后则感到人性的无奈脆弱,与无限的哀愁。

雪国的景是美丽的,而如同这景一般美丽的两个女人却有着那样可悲的结局。在夕阳的余晖下,她们内心的火种也渐渐熄灭,岛村则像是过路人,仿佛参与其中,又好像仅仅路过。

《雪国》的语言并没有多么充满感染力,没有太多华丽的辞藻,没有太多夸张的描写,仅仅是看似平淡的话语却能将人带入那个境界中。那充满穿透力的笔触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那种淡淡的哀愁便一点一点在心中蔓延开来,川端康成的作品的魅力就在于此吧。

其实我是同情驹子的,她只不过是一位渴望平淡生活的艺伎,她想要的不过是真正的爱情,她认为岛村就是那个能够实现她愿望的人。但事实总是残酷的,对于她一个艺伎来说,一切只是徒劳,徒劳而已,她所做的那些努力仅仅只是为自己的可悲的一生增添些许的色彩,而这些表面的改变并不能对他的生命造成更本质的变化。

在驹子身上能够看到的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能看出她美好的人性。

《雪国》的意境是美好的,人性是美好的,但结局总是悲哀的,能够在这种美妙的意境之中表现出淡淡的哀愁,不得不佩服川端康成的文笔:唯美的淡淡的哀愁。

雪国读后感 篇11

第一次拿到《雪国》这本书大概是在一年前吧,写过了全书的书评并且对全书剧情有了初步的了解。当然,最让我不解的也是小说中的那种似有似无的如同飘雪般既美丽又不太真实的幻——一种感觉,只能用一个字来代表它——类似于虚幻,幻觉的感觉,却又不同于虚幻,幻觉的实际意义,当然我认为illusion这个单词从某种意义上与其有相同的感觉。开学时同学们说因为看不太懂这本书而没有选择用它写书评,而我恰好是因为看不太懂这本书中各种幻的叠加而选择阅读它。那种让人难以理解的幻刚好是其最大魅力点所在,也将书中人物最好地呈现了出来。

首先,主角男子岛村,是一位将虚无与真实融为一体的人。他本身作为一位虚无主义者,却又追求真实,在这同时却又情不自禁地被各种虚无所吸引。他认为一切都是虚无的,包括生命,都是无意义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在现实生活中这是一种极其消极的体现,但是辩证地去理解分析,又何不是一种境界上的完美。资料表明,他也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日本知识分子阶层的消极的人生态度的一种象征。生活中大部分人其实都有这种假象中的美好的经历,而他们大多又享受于其,尽管他们知道这种美好不能持续下去,或者说只是一种假象。想象一下当一个人在午夜之时站在雪山悬崖处,向下俯视可以看到一座安静祥和,灯火并非十分通明的欧式小镇,抬头则是震撼人心华美炫烂缓缓闪烁着迷离光影的北极光,身后是落满了白色雪花的植被,耳机里是迷幻而又充满了意境的纯音乐。在这样一种白色童话般的意境中,任何一个人都愿意让时间停下,进入这个仙境并且永远留在其中。而他们却了解到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们生活在现实中,尽管流连忘返,也只能在观赏美景后离开他们所想象出的意境。这与岛村有一点点相似,唯一差别在人们倾向于回到现实尽管他们十分留念那种意境,而岛村似乎倾向于留在意境中尽管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驹子是位真实的人,她既是纯洁的,也是风尘的,她的孤独也直接从行文中体现出来。她是位艺伎,这种为了生存而做的职业,恰恰也映衬了她的真实,而此时她已经丧失了她纯粹的美。在变得越来越真实的同时,那种幻觉的美也在渐渐消逝。驹子也在追求这种幻美,无论是她在尝试追求岛村这种没有可能成功的事情,还是与叶子之间那种不可分割的感觉连接,都可以体现出来。

“驹子和叶子不应该以时间为节点割裂地看,她们本身就是一体的,叶子自始至终作为驹子精神的内核,或者说驹子的心而存在,叶子是她纯粹美的自留地。叶子的行为反映了驹子心里的真实想法,叶子做的事是驹子真心想做的事,叶子说的话是驹子真心想说的话,叶子为行男守墓是驹子真心想为行男守墓,叶子求岛村带她去北京,是驹子想要把她的真心带去北京。甚至叶子与驹子之间的嫉妒,也是驹子自己心里的纠结与矛盾。”

那么叶子这个形象,是虚无的,是完美的,因此是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存在的,因此最后她也离开了这个现实世界。她与岛村幻想中的完美是完全重合的,从出场的迷离,到退场的奇幻(意思是她离世的原因过于蹊跷,一看就是虚构的),她整个人都是虚无的。她并没有什么存在感,在整个小说中可以算是陪衬作用,又或者说,是个隐藏线索。我认为将叶子道如一个人其实不太准确,现实中的她,倒不如说是一条完美的灵魂。

因此也不难推测出来,驹子和叶子更像是共处于两个互相平行的时空中的同一灵魂。雪国的一切,终究也只是岛村的梦境。小说在一种凄美的梦境中渐渐地消散,悄悄地结束。

雪国读后感 篇12

我之前想着《雪国》也许很长,也许像那本字母密密麻麻的“The HungerGames”,也许像我仍然没有勇气翻开的《百年孤独》,可是它只是一百二十一页的中篇,也许只能算作短篇,显得小而且可怜。

它的名头我都忘却了,漂亮的封皮在两周前扔进了纸篓。我知道川端康成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只是人都崇洋媚外,日本作家的名字好像很难从大脑皮层剔除。

我看到很多人讲它如何浅薄、如何无味、如何零碎得像一篇读书笔记。午后或者夜晚,我总是忍不住一点一点地读翻译过来仍然带着一种温柔的气息的字,想着川端在写这样的句子的时候,会否露出柔软的笑。

这一年几乎都在念小说,美国人写的永远最好看,读下来好像吃了一大盘加了好多洋葱炒的小龙虾,又辣又在手指尖上盘旋很久。比起来,日本人写的东西总是淡,即使是那个在我的书柜里占了一大块的东野圭吾,讲死人的时候也像白开水一样,寡淡而透明。可是他们永远最柔软,也最能在一个人的时候打到心底去。

川端康成是个很典型的日本作家,我想。

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习惯了在零碎的思绪里感知某些与我的想法相通的东西。我觉得很好啊,像读塞尔努达的诗一样。

《雪国》是我至今念过的最美的小说。啊,也许红楼梦也是吧,可是它好长,我没有勇气看完。

雪国读后感 篇13

雪国这本书并不像那些名著一样那么厚,溥溥的一沓纸里散发着芬芳的书香,连着几个晚上,我都像品味一壶珍茶一样式,几张几张的细看。困了要小心易易的把书放好,然后带着浓浓的疲惫入睡。尽管如此,我却感到了困惑,那就感觉就像一个看不懂线谱和乐理的人听到一首好曲子时一样,有心灵的陶醉,也有悦耳的感受,却不知道好到底好在哪里。《雪国》就是首这样的乐曲。虽然我不知道它好在哪里,但我依然愿意贯注我的全心去倾听。

书的内容讲的是一个遥远的岛国小镇,那里有温泉,产丝织品,终年积雪,每年都会有像岛村一样莫名前来的游客。作者通过岛村在火车上一对打扮得很像夫妻然而又给人很怪感觉的人的描写,引出许多其它的话题,如雪国小站的景物,岛村对驹子的想念等等。继而过渡到描写岛村与驹子的情感纠纷。其中写驹子的笔墨是最多的。驹子是一个出身贫寒、举目无亲而沦为歌妓的女子。本来定有未婚夫,但未婚夫患上绝症——几乎是剥夺了她婚姻的权利。只有委身为歌妓。在旅馆与饭局之间应酬。而她与别的歌妓却是不同的,她向往自由的生活,希望自己与岛村的爱情能够修成正果。为此,她小心而细腻的呵护着,呵护着自己也呵护着这份感情。而岛村是个有家有室的游人,只是每年定期来这里渡假的过客而已,他只是想维持现状。而绝非像驹子一样对自己的所爱进行大胆而热烈的追求。

其实驹子也知道事情理性的发展状态会是怎么样,但她抛开了一切世俗观,温柔的陪着自己的情人散步,更是在未婚夫死亡的时候跑去车站送岛村。我欣赏这样的性格和这种对爱情的追求与执着,但似乎这一些都被冻结在了这个偏远的雪国里,怎么样也无法触及。相比起来,叶子的性格具有一种纯粹的善良,她照顾着驹子的未婚夫,关心驹子的生活。我看到这些地方的时候,不禁也和作者一样的疑问:这个弱弱的姑娘,她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难道就没有自己的生活目标吗?

雪国的风景是美的。同样美丽的驹子和叶子却像生来就束缚在了男人身上一样。当自己并不爱着的男人病得不行了的时候为其卖身治病,在自己心爱的男人面前处处约束自己的言行,渴望甚至是乞求她们内心所贫贬的爱抚。我想,这样的情感,这样的故事,也许就像雪国的夕阳,会很快的消失在远山的尽头罢!而做为见证整个事情发展的岛村,只是像一个过路人偶遇了这一切。见证了一个完整故事的开始与结束。我很怀疑岛村是否就是作者本人经历的写照。曾在某个遥远的地方,有个曾经深爱的女子,当自己慢慢变老时,记忆变得日渐清晰,于是面对记忆,写下了这篇文章,当作悼念。

我承认,我看了这么多遍,依旧没有看懂《雪国》,至少是没有完全懂,这与我对日本文化的理解少是相关系的,日本人生活在繁索的礼节和对理想的孜孜不倦里,这大概也是为什么日本社会那么井然有序的一个原因,更也是它们发展的一种民族动力。作者川端康成截取许多往事中的这样一个雪国来表达自己内心的那片神圣领地时,似乎透露了某种积极上进的光芒,遗憾的是我看不清楚这神圣所发出来的光芒,只是朦胧的在眼前有几个穿着和服的女子,踏着木鞋,带着微笑走过。这种距离是最遥远的。

本来这篇读后感想写名为《唯美的雪国》但叶子的死让我耿耿于怀。太荒。唐和突然的结局像这荒。唐的爱情突然的消逝一样,令人难以释怀。叶子被火烧死了,确实点的说她是为了救别人而耽误了自己的生命。驹子疯了,她所有的情感、伤怀也许在倾刻间全部迸发,让头脑正常工作的系统一下崩溃了。安排这样的一个结局不能说作者破坏了这种唯美的气氛,相反,这样的结果让一些痛苦的生灵得到了精神的安息。

世间上本来就少有完美的事情,缺少的东西总是能衬托出这种完美的稀有性。让人懂得去怀念和追求。我想这雪国是最后的雪国,它也许会永远的消失在岛村的生活里,但这雪国同样是永远的雪国,因为它给别人留下的深刻的记忆是无法抹去的。

来年春暖花开的时候,雪国的人们会是怎样的生活呢?没有人能够回答。但是我知道过去了的雪国——它像一幅画卷,呈现在我的脑海里,隔着远远的距离。

看完雪国,马上想到的是著名作家铁凝成名作:《哦,香雪》,这也是一部给人以美美感受的作品,但它的这种美与《雪国》中的美是不同的。它更贴近人心,更能让人感受到真意。而雪国的美却是那样的冷艳,似乎与我们相隔了太长的时间,我们只能远远的观看,带点陌生的距离感。

雪国读后感 篇14

许多书,尤其是经典的书,你肯定不能只读一遍,因为只读一遍是绝对不能完全体会其中意味的。川端康成的《雪国》和《湖》都是这样,起码对于我是如此。川端康成告诉我,不光是有情节就能够叫小说,虽然《湖》绝对不缺少情节。

不知道其他日本作家是否也是这种风格,比如我早就听说的夏目漱石。我清楚,川端康城这种写法,是我无法驾驭的。无论《雪国》还是《湖》,都有一种清冷清冷的感觉,让我头脑里不断出现冰雪覆盖的富士山,请原谅我对日本这个国家知之甚少。

一开始接触到银平这个人物,以为他真的是个逃犯,而且是个有些变态心理的逃犯。不过,这只是受作者亦真亦幻写法的误导,这种写法在后来描写银平心理时,多次出现。我不喜欢银平,虽然我曾跟随作者的叙述试图理解他,却只是同情,而且很短暂。我想,作者如果知晓,怕是难免失望吧。银平投入过爱恋的女人,弥生、久子、宫子(只是跟踪过一次,算是爱恋过吗?)和后来的町枝,都只能是他可望不可即的,所以他只能意淫、只能跟踪。从这一点上来说,银平是悲哀的,也是卑贱的。这几个女人中,久子是爱过他的,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愈发地觉得银平猥琐。如果银平和久子的感情被我知道,相信同久子的好朋友恩子一样,我会极力劝阻的。我不一定会告发,但一定会死谏,一定很想保护久子。后来才知道,恩子在久子的问题上表现得这么强烈,是有自己的目的。恩子的家境不怎么样,希望得到久子家的资助。但是我,仅仅是不希望这种感情的发生。内心里,我也不是接收不了师生恋啊,就是觉得银平和久子的感情很畸形。因为久子是豪门小姐,银平只是个高中国语老师?似乎不是的。也许因为久子家境优越,真真是纯洁善良,爱的时候认认真真毫无保留,可是银平是个有不堪过往的人(当时我并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后来的确是印证了,他和娼妓有私生子,却很随意地抛弃了。),那样的银平配不上这样的久子的感情。

还有一段感情,我也觉得不堪,自然是宫子和野田先生的。相差很多岁数的老少配,的确在我的接受能力之外。但是,康成为什么要把野田对年轻女人和年轻女人的身体的依恋描写得那么仔细呢?看得我真的觉得恶心无比。老男人真的是可恨,可是年轻的女人能够容忍的原因是什么?真的仅仅是钱吗?

我不得不说,川端康成其实是讲故事的高手,哪怕《湖》并不需要以故事取胜。整篇小说,围绕着银平展开,但是其中银平和弥生、银平和宫子、银平和久子、宫子和野田、水野和町枝、银平和町枝…这么多条线有平行有相交,川端康成处理的游刃有余。我很害怕去阅读线太多的小说,《湖》读下来,一点儿都不觉得杂乱。作者真是高明!更难能可贵的是:你以为只是这两个人的故事,其实竟然还有别人的故事在里面,让你不得不感叹,原来这个世界真的很小!而当你以为谁和谁还有故事、还有交叉时,其实是你想多了,这个世界虽然小,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圈子,终其一生,很少能踏出这个圈子。

雪国读后感 篇15

川端康成的文字,极致细腻暧昧,值得慢慢琢磨参详。

他必定是从灵魂深处细细端详过女子,才写的出这样的文字:女子给人的印象洁净得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

星河当空,雪色当前,美人在旁。

雪国的美,雪夜的寒,都与美人紧密相连,仿佛雪国就是美人,美人便是雪国,二者在意向中合而为一。男人所眷恋的,是雪色还是美人?都不是,又或者,都是。

在雪国极致的寒意衬托之下,女子热烈的爱情愈发地珍贵温暖。年轻的艺伎对外乡已婚游客的爱恋难以自持,以至于不顾一切,哪怕已知一切都是徒劳,也要认认真真对待自己这一份真切的深情。

读到后段才知道,女子每夜坚持天亮之前离去,原来是因为费用是根据时间来计算:早上五点前离去按五点算,五点后离去按十二点算。深情至此,实在是问不出口那一句:值得么?

与女子热烈的情感相比,男子的自卑和薄情更贴近雪国的寒。

女生主动有错吗?没错的,更不如说主动寻爱的女生更值得好好宠爱珍惜。因为她们懂得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哪怕明知徒劳,也要用凄凉曼妙的声音发出求爱的呼唤。这便是她们一生所求,哪怕最终一无所得,这份纯真洁净地呼唤也是她们存在的证明。

也许我偏题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读书,本就是读自己这一生啊。

雪国读后感 篇16

一片白茫茫的雪国,连绵起伏的山峦,火车向前行驶着。窗外的暮景以及一位美丽姑娘的`身影在玻璃上构成虚无缥缈的梦。她叫叶子,仿佛人如其名终究要飘落。他没有抗争,她认命,在一场大火中从高楼向下缓缓的寂静的向人间道别。她像是黛玉还完泪后再回到天上去,她送走了师傅,送走了情人行男,再也了无牵挂。她的最终离去仿佛是要告诉你:在人间,一切都是徒劳的。

如果叶子代表着精神上的美,空幻迷离的美,那么驹子便是真实的美,一种像春天像小草生机勃发的美。与现实对抗,与生命抗争。她十六岁开始阅读小说并做了简单的笔记,可在岛村眼里她并无深刻的理解。

岛村心想:要是见到驹子,就劈头给她一句“徒劳”。然而,对岛村来说,恰恰相反,他总觉得她的存在非常纯真。

她未婚夫行男卧床不起,师傅中风,她为了医药费为了生存去做艺伎,而在岛村看来又是徒劳的,关于书中第二次提到徒劳:他明知对于这女子来说不会是徒劳的,却劈头给她一句“徒劳”。这样说过之后,反而觉得她的存在变得更加纯真了。

驹子弹着三弦琴,以山谷大自然为知音,美妙的琴声里满满是对生活的热烈与迷茫。可在岛村看来:

驹子这种生活可以说是徒劳无益的,也可以说是对未来憧憬的悲叹。不过这种生活也许对她本身是有价值的,所以她才能弹出铿锵有力的琴声。

生命是一场徒劳又怎样,我喜欢着我的喜欢,热爱着我的热爱,我身心沉浸着我就觉得有意义。驹子始终怀着一份纯真与真挚,而这正是岛村所怜悯与叹惋的东西。

她深深的爱着那个来自异乡的岛村,可同时又觉得不可能,因为岛村是有妻子的。他对她也只是爱怜,是对美的一种疼惜。在他眼里,驹子不过是:

一个在乡村水果店里的奇怪的水果,独自被遗弃在煤烟熏黑了的玻璃箱内似的。

在最后,天上出现一望无际的银河,而地上是一场熊熊的大火。火势向天喷去,银河倾斜下来。叶子的死无疑是对美的致敬,美的诠释。而驹子疯了,或许叶子曾是她的精神支柱。小说到此结束,诗一般的收了尾。

雪国读后感 篇17

川端康成的书,我是第一次看。作为一个女孩的妈妈,这种变态的中年男心理我是真的无法忍。无法忍到愿意提笔写一篇读后感,绝对称得上忍无可忍。凭什么这种书可以拿诺贝尔文学奖?

就因为它真实深刻地描绘出了小日本帝国主义者根深蒂固的畸形癖?!我简单描述下书里的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讲一个有闲的中年文艺男,家里有妻儿,但他还是每年一度以寻找写作灵感的接口,去山里和一个年轻貌美的鸡厮会,内心没有丝毫的愧疚。不但如此,他一边搂着这个少女,一边还调戏她的同伴,并称之为不由自主的吸引,称之为两情相愿的吸引,称之为纯洁无上发自肺腑的爱。这种渣男,简直令人发指。另一个故事,讲一个一事无成的中年老师,年轻的时候抛弃亲生的小孩,年长之后勾引女学生,跟踪少妇,还去调戏路上偶遇的少女,最后通通归咎在原生家庭归咎到童年阴影归咎到战争创伤归咎到女孩们自身散发的“魔力”!

你可以再无耻一点。这是我一辈子都不想让好好遇到的男生,集自恋薄情缺乏责任感于一身。很难想象,如果被我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好好,爱上了一个渣男,而且还是个猥琐的中年大叔,我会不会崩溃。我想应该是会的。真是气死我了!什么书!什么价值观!

雪国读后感 篇18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这是一片与世隔绝的净土,仿佛世外桃源,如梦似幻,夜空下一片白茫茫,无边无际。积雪覆盖的村落,散发出浓烈嫩叶气息的后山,亭亭如盖的杉树,雪水融化的青石板,秋阳般的芭茅花,翩翩飞舞的蝶儿,夕阳晚照的河流,耀光点点、缀满银河的星辰,朴实的景致,悠闲宁静,在大雪纷飞的雪国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带着与生俱来的虚无缥缈,遗世而独立。一场虚幻的梦在唯美、冷艳、凄清的雪国徐徐展开。

《雪国》是川端康成创作的第一部中

这部小说,故事情节简单,如北国的雪清冽、孤寂,似飘落的樱花唯美、哀怨。故事讲述了东京一位名叫岛村的舞蹈艺术研究家,三次前往雪国的温泉旅馆,与当地一位名叫驹子的艺妓、一位萍水相逢的少女叶子之间发生的感情纠葛。

第一次读《雪国》,沉醉于一派北国风光唯美的雪景之中,仿佛置身于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听见整个冰封雪冻的地壳深处响起冰裂声,看见远处的崇山叠峦透明而冰凉,笼罩着一层柔和的乳白色,上面的积雪熠熠生辉,屋檐前的小冰柱闪着可爱的亮光,村里的孩子们在田间滑雪、嬉戏打闹,纺织姑娘们把挚爱之情全部倾注于纯手工产品,晨曦泼洒于厚雪上的白麻绉纱上,染上绮丽的红霞,仿佛一扫夏日的污秽。

再读《雪国》,被“川端式的美”所折服。川端康成的作品文字美,意境更美,喜欢用镜子的意象来创造虚幻又真实的美、超越现实的美,为我们展现了一种唯美、哀怨、冷艳的世界。他曾说:“风雅,就是发现存在的美,感受已经发现的美,创造有所感受的美。”他不仅是美的创造者,美的追求者,还将日本物哀之美和幽玄之美诠释至极致。他细腻而悲哀的笔端下处处流露出“美”,追求纤细而哀愁的情调,让人感受到日本式的悲壮之美:哀怨、凄婉、悲悯。小说中出现的人物形象几乎都以凄美的命运为结局,行男和叶子的死,驹子的疯狂,岛村的挣扎,都完美的诠释了作者在对生命的意义大彻大悟之后形成了以死为美的独特的审美观和美学

岛村。

小说中多次出现“徒劳”一词,在岛村的心中,“生存本身就是一种徒劳”。

男主人公岛村,生长在东京闹市区,是一个有着妻室儿女的中年男子,坐食遗产,无所事事,过着慵懒的生活,没有什么追求和人生目标,偶尔通过照片和文字资料研究、评论西洋舞蹈,实属无稽之谈。他不是欣赏舞蹈家栩栩如生的肉体舞蹈艺术,而是欣赏自己空想的舞蹈幻影,这源于他自己对虚幻美的执着追求。他想要感受生命的真实,想要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存在,但最终却发现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岛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不辞劳苦地登上山来,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徒劳。正因为如此,这里边还有一种虚幻的魅力。”他虽与驹子的肉体过分亲近,但总觉得对驹子肌肤的依恋和对山峦憧憬的相思之情,如同梦境一般。

岛村虽拥有丰厚的遗产,令人羡慕的社会地位,温馨的家庭,可爱的儿女,但他整日无所事事,内心极度空虚,百无聊赖,在他看来,生命本来就是一场徒劳罢了,一切的存在都变化无常,毫无意义。

驹子。

小说中的驹子,是岛村第二次去雪国想要见的人,是川端康成作品中“美”的化身,真挚单纯,洋溢着青春气息。“女子给人的印象洁净的出奇,甚至令人想到她的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她对岛村的情感像燃烧的火焰一样热情浓烈,不能自持,尽管在岛村的心中,驹子对自己的迷恋是悲哀的、徒劳的。

驹子是为了报答师傅,为了赚钱给师傅的儿子行男治病而被迫做艺妓。她虽然做了艺妓,却仍然憧憬着自己的美好爱情和幸福的未来,她努力读书学习,从十五六岁开始记

驹子的一生是悲壮的、徒劳的,她坚持与自己周围的环境抗争着,只为有尊严的活着,可最终她的抗争只是成为了一种虚无的东西而存在,她的抗争是实实在在的,可最终的结果却是真真切切的徒劳的悲哀。在虚与实的矛盾中,一切反抗皆是虚无缥缈、徒劳无益。

叶子。

小说中的叶子,是另一种“美”的化身,虚无而美丽。在这部作品中,作者对叶子的形象描写惜字如金,但她却是小说中的灵魂人物。小说以叶子开

岛村反复用“优美”和“悲凄”来形容叶子悲凉的声音,仿佛穿透茫茫白雪,穿越重山叠峦,在雪国留下一片凄婉的宁静。叶子美得纯粹凄迷,是无法用指尖所能触及的东西,像雪国的冰雪一样,冰清圣洁、稍纵即逝却无限永恒。

小说中,除了对叶子的声音描写以外,给我印象深刻的是对她眼神的描写。“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夕阳的余晖里飞舞的妖艳而美丽的夜光虫。”岛村再次见到叶子时,“叶子只尖利地瞅了岛村一眼,就一声不吭地走过了土间。”叶子“尖利”的眼神在岛村的眼睛里闪耀,宛如远处的灯光,照亮他内心世界不曾看见的光,直击他的灵魂深处。那双如灯火般绚烂的慧眼,冷眼看着残酷的世界,透出永恒的光芒,熠熠生辉,亘古不变。

叶子与众不同,洁身自好,“从没赴宴陪过客”。她虽和驹子一样身世悲惨,但她淳朴善良,及富有同情心,对爱情忠贞不渝。她虽是个姑娘,却“像慈母般地照拂比自己岁数大的男子,老远看去,免不了会被人看作夫妻。”她是行男的情人,当行男生病时,她无微不至、不辞辛劳地照顾他,一心一意地爱他。当行男病危时,她乞求驹子见行男最后一面。当行男病逝后,她仍然坚持每天去扫墓。叶子时一生,只为爱而活,不掺任何杂质。行男死后,她对世间的一切了无挂碍,在一场大火中香消玉殒,“由于失去生命而显得自由了”。

叶子时死,是一种解脱。“不知为什么,岛村总觉得叶子并没有死。她内在的生命在变形,变成另一种东西。”她为爱而生,为爱而死,她纯洁的爱情在另一个世界里升华成为永恒,尽管如此悲凉。她的生命在美的瞬间“求得永恒的静寂”。叶子的美,虚无空灵,是作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一片看不到颗粒的

一切美的事物,如樱花般璀璨凄楚,如雪花般圣洁易逝,在死亡中得到永恒。正如川端康成所说:“自杀而无遗书,是最好不过的,无言的死,就是无限的话。”他以无言的沉默,通过自杀的告别,完成了对死亡美的日本式诠释。

《雪国》虽是一部中

雪,冰清玉洁,是纯洁的象征。“雪月花时最怀友”,“雪”与“月”、“花”都表现了自然之美,而“雪”在日

雪,洁白无瑕,明净澄澈,却又稍纵即逝,转眼成空,具有洁净之美、虚无之美、悲哀之美。在川端康成眼中,世事无常,无论做什么,其结果都是徒劳,他以死来诠释生命美的永恒,诠释川端康成式的物哀之美,也表达了他对真善美的执着追求。

叶子在火焰中熊熊燃烧,化为灰烬,我也深深陷入了沉思中,我看见怒放的生命,像樱花一样在空中飘舞,像雪一样纯洁舞动着人生……

雪国读后感 篇19

故事情节大概是这样的吧,岛村是个生活富裕波澜不惊的男子,他会离开东京去往雪国寻求一些所谓的纯洁带来的新鲜感。他第一次去的时候遇见了驹子,一个连脚趾弯都干净的女人。可是第二次去的时候,驹子为了给师傅重病的儿子治病,她做了艺伎。而这一次的路上她遇到了另一个干净纯洁的女孩叶子。其实我觉得岛村是个渣男,他不爱她们任何一个人,只是爱着心里的纯洁,她们为了生活不得放弃纯洁而他又给不了什么的时候,他却站在道德制高点觉得她们令他难以启齿。他这样

驹子对岛村的爱说不上是对这个男人的爱还是对东京的爱,可无论哪一种似乎都是抓不住的,都是徒劳的,因为那个男人就没有心。她的三弦琴注定换不来回应,她只能每年一次短暂地见到他,然后在其余时间里孤老。她的爱情太过卑微,只敢卑微地祈求一年见一次。她那点期待也只敢通过叶子说出来,请带我去东京吧,对驹子姐好一点。

其实我没太理解叶子这个人物,她和行男什么关系,最后为什么要自杀。也许是重申了岛村对人终将死亡的懦弱。书的结尾说叶子由于失去生命而自由了,生与死仿佛停歇了。这是岛村的想法,因为他的生被困在了虚无里,被困在了人生注定是一个悲剧的命题里。

这里的雪多美啊,白色的雪,红色的枫叶,阳光下金色的山峦。除了视觉,声音也多美啊,鸟声,溪水声。可是这种美总带着那么些悲凉,那么些寂静,少了那么些生气。

生存也许是没有意义的,是徒劳的,但我不觉得它是虚无的。所以我不喜欢岛村,我更欣赏驹子,尽管不明白她为什么爱岛村,但她却尽她所能地努力生活着,写着

雪国读后感 篇20

初看《雪国》,是念大一的时候,单纯追着故事情节,许多本该驻足的地方被我像看风景照一样的略过了。

时至今日再翻阅,竟读着读着就忧伤起来。说起驹子,就马上想到“徒劳”二字,就像岛村说的那样:“完全是一种徒劳嘛。”

“昨晚回来,没烧热水,在厨房叽里咣当地摸了半天,用早餐剩下的黄酱汤泡了一碗饭,就着咸梅吃,凉飕飕的,今早没人来叫我,醒来一看,已是十点半,本来是想七点起来的,却起不来了。”

她把这样一些琐事,以及转了那几家客栈,宴席上的情形等都一五一十地向他说了一遍。可惜岛村终究只是个看客,这样的琐事打动不了他。

驹子对生活是努力的,她不去想这样的努力是否徒劳,为了赚钱给行男治病而做了艺妓,她爱上了一年仅来一次的岛村。

她常常对着远处的空山弹奏三弦琴,即便没有观众,没有岛村,琴音透过那冬雪化作的溪水,流过处处积雪的山群,这让我想起张枣的那句“只要想起一生中最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了南山”的意境。

在岛村的眼里,驹子的脸蛋依然保留着北国少女那种艳红的颜色,月光照在她那艺妓特有的肌肤上,发出贝壳一般的光泽。

岛村望着望着,女子的脸微微左右晃了晃,又泛起了一抹红晕。然而这样一个百媚千娇,热爱命运和自己的她,他仅仅只说了一句:“你是个好女人。”

他了解驹子的一切,可是驹子却一点也不了解他。驹子为岛村弹三弦琴,曲终时岛村心想:“唉,这个女人在迷恋着我呢,这又是多么可悲啊。”驹子弹着弹着,忽然说:“你要回东京了,我要去看看车站。”

“一年一次也好,你来啊,我在这里的时候,请一定一年来一次。”驹子说。

她的爱纯洁而徒劳,她对岛村迸发出的那种奔放的热情,使岛村觉得格外可怜。“驹子为什么闯进自己的生活中来呢?”岛村自己也无法解释。

忽然想起(艺妓回忆录)里的一段话:艺妓永远不可能成为伴侣,她只能是男人的半妻。

对于岛村是否爱着驹子,川端只这样写道:“驹子撞击墙壁的空虚回声,岛村听起来有如雪花飘落在自己心田里。”驹子的悲哀的美,雪国婉约的宁静,以及岛村所体悟到的那种虚无,这样的爱情,没有火焰般炙热的温度,没有歇斯底里的低吼,只有如冬雪一般淡泊的哀伤。

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吸引着彼此呢,如果非得找一个词的话,那就是‘孤独’。

为此,岛村还专门去翻译过一些国外的舞蹈理论作品,尽管他知道翻译出来的作品日本舞蹈界恐怕没有什么用处。岛村说:“通过自己的工作来嘲笑自己,恐怕也是一种撒娇的乐趣吧。说不定由此可以产生他那悲哀的梦幻世界,所以也就毫无必要急于出来旅行了。”一个向往自由的人,骨子里往往有着天真这个东西,这个东西,让他不务实,不适应生活,不安定,甚至是不爱。

这就是为什么驹子那么爱他,他却觉得悲哀的原因,岛村追寻的物过于理想,过于虚无,驹子对他的爱,是驹子孤独的转化,正如他对她的一样,所以他觉得徒劳。

在川端看来,美与悲是密不可分的,雪国就是典型的具有物哀的小说。生存本就是就是一种徒劳,徒劳就是白白地,就是没有。但即便如此,这样的努力仍散发着令人振撼的美,那怕它近乎破灭,和悲戚。

雪国读后感 篇21

你是否会在观看一张猛兽亮出獠牙的照片时感到害怕?明明是无声的,你却知它的嘶吼可以怎样的震碎人的心魄。

《雪国》也给我这样的感觉,无声嘶吼。川端康成的这一部作品,以其冷艳、哀怨成就其物哀之美、洁净之美、虚无之美。可是,不知为何,我听见雪被掩下的嘶吼。

时时刻刻,驹子多想说,岛村,请爱我吧!我多么爱你呀!承诺给我一个忠贞美好的未来吧!总有一刻,岛村想对叶子说,叶子,请看我一眼!请对我笑!你多美呀,请允许我喜欢你一次!

叶子呢,她或许想对行男告白心声吧。但我却觉得,她也许还想面对面对驹子姐道一声“谢谢”。而这两位关系微妙的少女,是否会有彼此倾诉,互相拥抱的冲动呢?

或许是因为关注心理学的缘故,我觉得什么美感都不如心态真正的健康平和更重要。我不想要一种变了态的美,那跟养人彘取乐有何区别。

人生已多坎坷,能消解一些误会便消解,能安慰一分愁绪便安慰。让我拥抱你,讲一句纯洁无匹的,“我喜欢你”。

雪国读后感 篇22

中产者岛村第二次去温泉山庄休闲且幽会驹子的火车上,从车窗映看到美丽的姑娘叶子精心照顾生病的兄长行男。他在山庄旅店再次见到了身为歌舞妓的驹子姑娘,被驹子的清纯率真,尤其是善弹三弦琴,坚持每天记日记所感动,更加喜欢上驹子。得知驹子早年在东京沦为艺妓,是为了给师傅的儿子行男治病筹钱。师傅曾想让她嫁给行男,她未应允。雪野山庄,驹子在陪客饮宴的间隙和夜晚,常同岛村闲话,而她也逐渐喜欢上了岛村,认为他与别的客人不同,是个好人。岛村去了驹子寄居的家,又见到了真挚单纯的叶子。行男死时,驹子坚持到火车站送别岛村,而没有听叶子跑来喊她回去看顾的哀求。来年岛村第三次来温泉山庄,红叶满山,驹子在陪客闲暇时经常和他在一起谈笑甚至留宿,她分明是爱他的,他也喜爱她,但他渐渐更对神秘的叶子有着浓厚的好感。执着的叶子天天到行男坟上去哀悼,雪天也不例外。叶子的父亲(驹子的师傅)已死,可忴的叶子甚至哀求岛村无论如何把她带到东京去。岛村虽然喜欢她们,却从无表态,驹子就常笑着说我会老死这山村呢。在她和驹子分别的晚上,放映场失火,烧死的人中竟然有美丽的叶子。岛村没有了过甚的悲伤,仰望银河明净如水,倾洗下来。

这篇不长的小说,体现的主题思想不太明显。

细想来,驹子是个开朗,率真,热情,助人的好姑娘,早年为了给师傅的儿子治病而当艺妓,歌舞和弹琴都是最好的,并且坚持写日记,表明她和积极上进,努力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她还曾说,在这是干艺妓久了,毕竟名声不太好,难以生活下去了。表明她想走出山庄去都市,而岛村并未表态。她送别岛村,婉惜说,你以后不会再来了吧!虽然不对岛村寄以希望,但她始终喜欢着他,也只能照旧在这里生存下去。

岛村是个无所事事,不负责任的人,明明喜欢驹子,数次去山庄,却从不主动示爱,不表态,只顾当下的相会体验,不对驹子的生活和未来,以及他们将来该怎样下去,从不谋划和设想,不承担责任。对叶子暗地产生了喜欢,但对叶子提出要带她走的要求,不置一言。结尾叶子烧死时,他似乎无动于衷。他的思想和表现很空洞,很麻木,近似个影子的存在。

叶子出场很少,她是伏笔存在的副女主角。可看到她是个凡事认真,负责,专注,规矩的美丽单纯少女。她先后失去了兄长行男和父亲(驹子的师傅),几乎成了孤女。可能她受到了太多的伤悲,压力和孤独,才提出无论如何要到东京去。可惜她被意外失火中丧生。

岛村在东京有家室妻儿,有钱有闲,却多次离开来到山庄,似乎有着生活中的不耐烦,他在躲避,在追寻,麻木空虚地寻觅,或是得过且过。而驹子和叶子虽一明一喑,却是丰满真实的,她们在认真生活,有理想有谋求,也想走出山庄到大都市。离开都市和向往都市,真是一场围城的矛盾。真实认真负责的人生,和空洞无聊麻木的人生,真是鲜明的对比和碰撞。

藏而不露的这些思想端倪,或许就是川端康成在《雪国》故意安排的。另外文中弥漫着含蓄朦胧的东方文化气息,独特的日本民族生活细节,还是值得品味的。

雪国读后感 篇23

那孩子疯了!,叶子并没有死去,岛村看到她的生命正在变形,变成了另一种东西。他站稳了脚中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哗啦一声,往他的心坎上倾泻下来。这是《雪国》的最后一句话,叶子在一场大火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的生命落尽。

这时的银河乃是对没有常性、无责任心的岛村像猛烈冲击的瀑布一样,对他予惩罚。但是,银河不仅是惩罚的瀑布,同时,这一叩击既是对岛村的惩罚,也是将天地连接起来,对驹子与岛村爱的永恒性的保障。

羽鸟彻哉在自己文章中如是写道。川端康成的文章中爱情总是美好的,于是有了岛村和驹子热烈的爱、岛村和叶子朦胧的爱。

从开篇岛村在火车上,透过玻璃偷看叶子的脸时起,叶子绝美的面庞就已经刻入了读者的心灵深处。下火车时,岛村听到叶子优美得近乎悲戚的回声呼喊着站长,这里的回声用的是こだま这个词,这个日语单词有两个含义,一个是指回声,另一个是指树木中的精灵。

后面文中该词又反复地出现,无疑暗示了相隔千里,叶子美好的身影还是会在岛村的心里浮现。

何为惩罚?叶子曾叫岛村带她去东京,而在东京已经有家室的岛村,拒绝了北国小村女孩叶子的愿望,叶子的脚丫子都是干净的,所以不能让她去到东京,岛村如是安慰自己。

他或许想到驹子在东京的经历,不愿意再让叶子前去。也或许只是他对爱情的懦弱,让他无法对自己从第一次来到雪国起就注目的女孩负起责任。

从第一次起,他看到的是在玻璃窗里面映出的少女的模样,当她的脸映出日暮野景时,当她的脸上映出寒山灯火时,玻璃里映出的,是虚无的的像,他的心灵为之震颤。

他看到的叶子,是无法触碰的秋叶铃响人不见,待景色被夜色淹没,车里的灯光泛黄,过道间人行匆忙,大概这些都是在虚幻的镜中幻化出来的缘故。叶子又变得平凡无奇了。

想要而得不到的东西,其实最美。这点用在叶子身上格外符合,叶子和驹子,就是梦想与现实,每个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另一半能像叶子那样,温柔贤惠,充满母性,但是本身却是格外纯洁,纯洁地好像从未沾染过世俗的尘埃。

可是这样的人,找遍一生也找不到,得不到。更多的是像驹子一样的,热烈,美好。岛村眼中的叶子,就像银河一样,伟大,美丽,梦幻,但却只能仰望,就算伸手也够不到,叶子的死去,对于岛村来说,也许只是一颗星星只是回到银河而已。

文中多次出现银河,银河的亮光显得很近,像是要把岛村托起来似的。,他沉溺于银河的美好,当年漫游于波浪与银河的松尾芭蕉,相比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星海吧。

茫茫的天河悬在眼前仿佛要以它那赤裸裸的身体去拥抱夜色苍茫的大地。期待着被拥抱的人们总是抬头望着星海,幻想着自己得不到的美好,臆想着自己不曾拥有的幸福。

川端康成即是这样的作家,他用自己现代人的笔调,写出了千年前紫式部在落笔云隐两字时,光源氏将要隐去的无奈与不舍,空无与伤。

叶子消逝了,驹子和岛村的故事还在继续。她的眼睛同灯火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夕阳的余晖里飞舞的妖艳而美丽的夜光虫。

可惜,萤火虫的生命是那么的短暂。

雪国读后感 篇24

川端康成是日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这周刚好有空,去了书店,于是我打开了一本以前很想看但是没有看的书《雪国》,这本书也是川端康成的代表作品。《雪国》是日本作家川端康成的一部知名的小说。

小说主人公岛村是一个具有现代思想的青年,但由于现实的无奈,他沦落为坐食祖产、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他为了摆脱现实的压力,从东京来到多雪的上越温泉旅馆并在那里结识了年轻貌美、琴艺高超的驹子。驹子为了给毫无感情的未婚夫治病,当上了艺妓。虽然岛村和驹子之间只是买卖关系,但是单纯天真的驹子却对岛村付出了真挚的感情。但岛村生活上的颓靡导致感情的漠然,在他眼里自己只是驹子的一个过客,他们不过是露水姻缘而已。单纯的驹子,没有对岛村要求很多,只是希望他会记得自己,一年来一次也行,甚至带着夫人来也可以。

读完这段,我觉得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有人身不由己。驹子虽然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她来自乡村。但是她也渴望真挚的感情。即使明知道岛村不可能喜欢他,仍然默默等待。也许她并不是真正爱上岛村吧。

在岛村第二次去雪国的时候,看见了另外一个美貌质朴的女孩,叶子。这时,叶子正在火车上精心照料一位男青年,行男。叶子闪烁的明眸,精致的容颜让岛村心动。在他眼里,叶子就像一只纯净的雪莲花一样绽放在这广袤的雪原上。读完这里真的很佩服作者的写作手法,虽然看不到叶子,但是可以想象叶子的美貌。

岛村后来了解到叶子原是驹子三弦师傅家的人,行男是三弦师傅之子,而且听说三弦师傅活着的时候曾有意叫驹子和行男订婚,驹子也是为给行男治病才当艺妓的。这样看似复杂的爱情其实非常简单,一个女人在日本的社会地位低下。在这个故事中他们都不敢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爱情。

在这个世界上美丽的东西本来就是短暂的,美好的爱情结局往往并不完美。也许正是这些不完美才让我们的更懂得珍惜吧。最后也感谢川端康成给我们带来这么好的作品。

雪国读后感 篇25

初读《雪国》,觉得《雪国》里面的文字挺优美的,但奈何自己阅读能力有限,并不真正理解到川端康成所想要表达的意境。几个月过去再重读一遍后,才发现川端笔下细腻的纯洁之美,而且驹子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常常感叹到身边缺少的正是驹子心中的那如雪国一般的纯洁。

即使对《雪国》略有感悟,但是书中的人物情节描绘也是看得半知半懂。时至今日,经历诸多事世人情变故之后,再重读雪国,明白川端为什么能写出这样的故事,哀伤与徒劳,呵,人生还真是一场徒劳啊,生活本身亦是一场徒劳。

《雪国》确实是本经典好书,要读的朋友们我建议最好多读几遍,我想《雪国》真正的魅力在细读之后自然不言而喻吧。

雪国读后感 篇26

川端康成的书没有直接的明媚与忧伤,他总是在一种平淡忧伤的语气中流露出对情感的阐述,他的书对于意境的描写、景致的铺垫以及情感的流露可谓是极其的巧妙,《雪国》是这三者完美结合的经典之作。书中的人物关系极其微妙,主人公岛村无所事事,喜欢研究舞蹈音乐。有着妻子儿女,坐食遗产。女主人公驹子不幸掉落风月之地,成为艺伎。而驹子师傅的儿子行男旁边有着让岛村动心的叶子。故事就由岛村、驹子和叶子三个人的情感纠纷展开。

我认为书中极致展现虚幻、至纯、忧伤之美的镜头主要有两处:一是书中开头,叶子和行男赶往家中,岛村奔于情人赴会。拥有相同目的地的这三个人坐在了一个车厢中。叶子细心照料垂危的行男,吸引了岛村。“灯火就这样从她的脸上闪过,但并没有把她的脸照亮,这是一束从远方传来的光,模模糊糊地照亮了她眼睛的周围,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一瞬间,就像在夕阳的余晖里飞舞的夜光虫,妖艳而美丽。”在车窗中倒映着叶子知性的面庞,飞逝而过的环境,灯火交映的背景让此刻的叶子更加美丽动人。这一幅画面令人动心,也弥漫着丝缕的忧伤。“他的内心反而好像隐隐的存在着一股巨大的情感激流。景色在姑娘周围不断移动,使人觉得姑娘也是透明的,是不是真的透明的呢?这是一种错觉,却又扑朔迷离。”

第二处则是在结尾。正值深冬,雪国到处都是冰雪覆盖的天地,岛村、驹子和叶子三人的感情纠纷也发展了一个进程。然而,此时,村中的某处失火,村民们纷纷赶往救火,驹子和岛村虽然也在救火行列,但更多的是些许的兴奋。因为冰与火的交汇美得的确让人心动。然而,当不幸身亡的叶子倒在驹子、岛村二人面前时,“犹如一条大光带的银河,使人觉得好像浸泡着岛村的身体,飘飘浮浮,伫立在天涯之上,这虽是一种冷冽的孤寂,但也给人某种神奇的媚惑之感。”“待到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哗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泄了下来。”最后一幕把整本书虚幻,至纯、忧伤的境界全出。我无法用文字完全准确地表达出那种意境,美得令人惊心动魄,且忧伤之愁溢满心房。

日本文学的鼻祖《源氏物语》,这本书奠定了日本以后近千年的文学基调。书中多描写男女恋情,床第之爱。源氏公子对每一个女人都很用心。但这一切都是幻湎,忧伤和失落才是真实的。人性在灵与肉的欲望中挣扎,岛村对叶子是至纯的男性对女性的一种欣赏,这当中没有丝毫的猥亵。但这份感情太过于纯真,纯真得有种不真实的感觉,作者巧妙地运用光与影的虚幻、冰与火的交融把这种纯“灵”的感情恰到好处的释放出来,对于这种男性对女性的欣赏,我自己确有几分体会,任何想法皆苍白,独余单纯的欣赏。

川端康成的书,我也看过其他几部。大多都是继承了这种挣扎,这种虚幻,这种唯美。《伊豆的舞女》中主人公一路跟随舞队,只为远远地看着舞女熏子,这种青春的悸动至纯唯美却不真实,结果仍是逃避不了“一别从此是路人”的悲哀。他的书每次都能将环境与情感紧密在一起,而且书中的人物总能象征些什么。“字里行间好像有千只鹤在翩翩起舞”——《千只鹤》中更是将这种象征与挣扎描写得更加真实。三谷的父亲先与栗本有染,后又钟情于太田夫人,三谷的父亲死后,太田夫人将对情人的爱恋转移到三谷上,后来太田夫人受不了这种背德恋情的道德拷问,自杀了。而太田夫人的女儿文子也卷入这个挣扎的恋情。而在左乳上长着黑痣的栗本仍像以前活着。这份恋情的纯真不可怀疑,道德的约束也让这份人性的欲望与挣扎表现得更加灵动真实。

日本文学的这种“物哀”的文学思维充盈着日本整个文化,我知道的有一个,由新海诚导演的《言叶之庭》也将这种心灵的悸动,虚幻的唯美,欲望的挣扎表现出来。男主秋月在不知道雪野是他老师的情况下,对这个女性充满了好奇,对于正在上高中的秋月来说,她,仿佛代表了整个世界的秘密。知道真相后秋月与雪野的挣扎,电影最后并没有给出结果,但耐人寻味。

大家都在说日本文学延承物哀一脉,我却看到了在物哀下的失落,对,我只能将这种感觉表述为失落。这种失落的确感人肺腑,催人泪下。

雪国读后感 篇27

《雪国》故事写的是东京一位名叫岛村的舞蹈艺术研究家,三次前往雪国的温泉旅馆,与当地一位名叫驹子的艺妓、一位萍水相逢的少女叶子之间发生的感情纠葛:岛村是一个有着妻室儿女的中年男子,坐食遗产,无所事事,偶尔通过照片和文字资料研究、评论西洋舞蹈。他来到雪国的温泉旅馆,邂逅了艺妓驹子,并被她的清丽和单纯所吸引,甚至觉得她的“每个脚趾弯处都是很干净的”,后来又两度到雪国和驹子相会。

小说就是从岛村第二次来雪国开始的。驹子的三弦琴师傅的儿子行男患了肺结核,叶子陪同他从东京乘火车返回汤泽,正好坐在第二次去会驹子的岛村对面。岛村透过车窗欣赏黄昏的雪景,却看到映现在车窗上的美丽的叶子,不禁喜欢上了这个美少女。因而在他和驹子、叶子之间,构成了一种微妙的情感关系。小说最终以叶子的意外去世而告终。

雪国读后感 篇28

“不知为什么,岛村总觉得叶子并没有死。她内在的生命在变形,变成另一种东西。”

许是日本文学笔下时刻笼罩着淡淡的悲哀,我总不敢轻易去触碰。读罢川端康成的《雪国》,无力感似有似无地涌上心头,竟感到了莫名的惆怅。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故事便从川端笔下这片茫茫雪域开始。

岛村,坐食祖产的有妇之夫,对西方舞蹈感兴趣,然而却只是凭借西方舞蹈的书箱和图片去任意想像。他不是欣赏舞蹈家栩栩如生的肉体舞蹈艺术,而是欣赏他自己空想的舞蹈幻影。驹子,雪国的艺妓,为了给师傅患病的儿子行男等医药费成为艺妓。她是一个连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女子,她希望能够上城市去,与其它山沟沟里的艺妓不同,她几乎每天都写日记,把读过的小说做了十册多的读书笔记。小说描写了岛村三次到雪国来找驹子,在第二次来的途中被一双美丽的眼睛吸引。“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余晖里飞舞的夜光虫,娇艳而美丽。”这是一个叫叶子的姑娘,她的声音悲戚而优美,仿佛是某座雪山的加声,小说平谈如水,却纤弱氤氲着淡淡的悲哀。最后以叶子在一场大火中丧生而结尾。

川端康成的文笔极其细腻,意识流的内容按时间顺序相互交织,所有情节,语言都如雪国的皑皑白雪,纯净而无丝毫杂质。平淡却能给予心灵沉重一击。

小说始终围绕着“虚无”与“徒劳”。

在岛村看来,一切都是徒劳的,他拥有幸福的家庭和令人艳羡的社会地位,却一直在寻找活着的意义。驹子在他眼中,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驹子记读书笔记是徒劳的;对城市的幻想是徒劳的。“看上去她那种对城市事物的憧憬,现在已隐藏在淳朴的绝望之中,变成天真的梦想。他强烈感觉到,她这种情感与其说带有城市败北者那种傲慢的不满,不如说是一种单纯的徒劳。”她爱上不可能的他是一种徒劳,她为了将死的行男筹医药费是徒劳……

生命本来就是徒劳的,所以岛村在看到叶子死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极度的悲痛。“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呼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叶子是虚无的美丽,是精神纯洁美丽的化身,她的死亡映证了生命的虚无。生死无常,人生无常,无生就无死,无死就无生。人生无所谓生和死,死并不是生的终结,无并不是有的肯定。生和死,有和无只不过是生命存在的两种形式,只有敢于肯定死,才能拥有生,才能在生的时候不为死的影子所困扰,才会在列的时候不会因贪生而却步。死是幸福的重点,人死后就回归到虚无,同自然万物一样,达到万物一如。这是川端康成通过《雪国》想表达的,与中国古代老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有时候我们将生死看得太重,在这世界上,我们谁也没有办法活着离开。那又何必自寻烦恼,为生死所困呢?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倒不如坦然去面对生老病死,像赶赴上盛宴般去迎接自己的宿命。

生命会回归虚无,但我并不认为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徒劳。

哪怕到最后我们什么也带不走,但在有限的生命里面,我们可以探究生命无穷的意义,因为岛村觉得一切都是徒劳的,所以他一直深陷在一种混沌的泥潭中,找不到生命的意义所在。我们活着,就有活着的使命,有更多未知等待发现,许多问题等待思考。我不愿意因为结局而放弃享受生命的过程,哪怕是为了一朵春天早开的花,第二天升起的太阳,我都有正取幸福的理由。就如同雪国不会一年四季都大雪飞扬,它总会等到了春天的到来。这也正如我们每天都做的,期待第二天的朝阳,为更好的明天奋斗。

在川端康成的笔下,那里还是一片白雪琉璃的世界,迷迷蒙蒙地罩上一层柔和的乳白色,整个世界纯白洁净地似有似无。里面有物的悲哀,人的悲哀,人的徒劳,生命的虚无,岛村的哀伤,驹子的三弦梦……

“没有剧场墙壁,没有听众,也没有都市的尘埃,琴声就会透过冬日澄澈的晨空,畅道无阻地响彻远方积雪的群山。

在那里,雪山将给生命,最冗长的回音。

雪国读后感 篇29

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夕阳的余晖里飞舞的妖艳而美丽的夜光虫。

我对《雪国》这本小说的感觉很复杂,因为从我看过的小说中没有一本是像这本一样的,而它给我的感觉又有些像沈从文的《边城》。读完这本小说后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哀怨和徒劳,哀怨,是因为整本书都是一种冷冷的基调,无论是景物的刻画,还是人物的心情,都让人觉得如冬天的淡淡的风吹卷着读者的心绪。其间描绘的虚无之美,洁净之美和悲哀之美达到极致,令人怦然心动,又惆怅不已。

“在镜中的雪里显出了女子通红的脸颊,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纯洁的美。也许是旭日东升了,镜中的雪越发耀眼,活像燃烧的火焰。浮现在雪上的女子的头发,也闪烁着紫色的光,更增添了乌亮的色泽。”这是岛村与驹子第一次同宿后,驹子早晨梳洗给岛村心里留下的最初印象。”黄昏的景色在镜后移动着,人物是一种透明的幻象,景物则是在夜霭中的朦胧暗流,两者交融在一起,美到虚幻,荒诞却又是当时最荒诞的现实。

“特别是当山野里的灯火映照在姑娘脸上时,那种无法形容的美,使岛村的心都几乎为之颤动。”这是岛村对叶子第一次动心。就如同岛村自己所想“大概这些都是在幻化的镜中幻化出来的缘故。”作者以这两面镜子作为跳板,串联起了整本小说的感情,两面镜子中的驹子和叶子,都是属于岛村的感觉中产生的幻觉。对于驹子,最初也是岛村对于精神美的追求对象,因此只是萍水相逢,但这嚷他有意愿回到雪国,再次相遇;第二次来到雪国,看到驹子沦为艺妓,岛村既惊诧,又似乎在预料之中,他对驹子感情是对美貌的依恋,和对她的怜悯,岛村在驹子身上体会到了“实”,却没有感受到“灵”。也许有的也只是男欢女爱罢了!所以当叶子请求他好好对待驹子时,岛村却表示无奈和惋惜,而叶子却继续以之前驹子的美好形象,让岛村倾心而他却未有对叶子爱的的表示。直到在他离开雪国之前,剧场失火,发现叶子从二楼上掉下来死去,对于追求精神化,人情化爱情的岛村如同是美的幻灭。

至于驹子与叶子之前的关系也甚是微妙。驹子羡慕叶子那么纯粹的存在,叶子却为驹子这样活着而悲哀。驹子爱岛村爱的纯粹而卑微,其实她心中默默地期待岛村带她回去东京,希望岛村能够好好待她,但是驹子却又是一个为生活而生活,为爱情而爱情的人,对生活似乎是一种逆来顺受的乐观,她爱岛村而这样的她在岛村面前觉得不知怎么开口,觉得无颜开口,同时她也早知道回答与结局。她只是缺一个让她死心的致命一击。当叶子帮她问出了心中所想时,驹子暗暗的从岛村的话中得到了结论。叶子看清了驹子与岛村的悲伤结局,当叶子结束与岛村的谈话后,“叶子想要扔掉那只被捏死的飞蛾似的打开了窗户”,这已经暗暗了预示了结尾。她不相信岛村与驹子会有美好爱情,也不相信岛村会把自己带回东京。

爱之所以徒劳,是因为岛村是驹子的全部,而驹子却可有可无。穿过界县那长长的隧道,只有他可以来去自如。而她,哪儿也去不了,谁也留不住,不如纵身一跃。驹子就是叶子,叶子是内心的驹子。

“叶子死去,岛村看见驹子抱着叶子的身体就像她抱着自己的牺牲和罪孽。”

读完这本小说后我了解了川端康成这位作家,诺贝尔奖给他的颁奖词是“川端康成极为欣赏纤细的美,喜爱用那种笔端常带悲哀,兼具象征性的语言来表现自然界的生命和人的宿命。”而《雪国》则被评为史上最美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川端康成的文字总是凄哀而又悲凉的,这和他的自身经历有着莫大关系。

他幼年父母双亡,祖父母与姐姐又相继死亡,一生漂泊无定,逐渐形成了感伤与扭曲忧郁的性格。深受佛教和虚无主义影响,世界级诺贝尔文学奖的荣誉没给他带来丝毫的快乐,只使他感到厌倦和烦闷。而在他在经历了辉煌的岁月,获得了无数成就加身。他自杀了,或许是他一直以来的压抑而又或许是三岛由纪夫的死刺激了他,未留下只言片语,两人相继自杀,留给了后人无数的疑问。我想也许这就是川端康成一直追寻的自由了吧!我们终归是不懂他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

每个时代有英雄或者说代表人物,但平凡的人才是时代的负荷者,才是这个世界的主人翁。平凡,这样一个洗尽铅华的词,从口中读出来,无端端的就让人有历经磨难之后的淡定从容而又宽厚良善之感。

《平凡的世界》,书如其名,没有任何传奇色彩的跌宕起伏,也没有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更没有时下一些爱情小说的缠绵悱恻深刻动人,甚至一点华丽矫情的词藻都没有。整部作品平淡而又质朴,在路遥的笔下,一个平凡人的生活图景就浸润在这几十年的时光里,普通,但又蕴含着劳动人民特有的淳朴与坚强。书中为我们描绘了一个黄土地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们,他们在这个荒凉的土地上贡献了一生。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苦难与拼搏,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这些平凡的元素为我们展现了劳动人民琐碎而坎坷的生活。作者为我们阐释了平凡和苦难,这才是生活的意义,人生就如同一个苦行僧的修行过程,我们要尝尽困苦,才能修习圆满。人性的真善美,人性的丑恶,人情世故都在这个平凡的世界里一一折射出来。轻易地,我就对文中的人物产生了共鸣。因为自己的家乡就在农村,感觉里面这些平凡而深刻的人物形象不经意间就会与自己的乡亲们重合。看这本书的时候,淡淡的熟悉感一直充盈着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日三餐,粮食作物,播种收获,父母儿女,还有不时的分别与团聚。家庭中有过节时的欢悦,有结婚时的喜庆,也有丧礼是的悲凉,还有亲人去世的哀伤,更有日常生活中小口角和平时的小娱乐,这就是乡村人的生活。虽说人生如戏,但戏台上的情节是紧凑的,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几乎所有的事情都融合在几幕剧里。但人生充满着琐碎的矛盾纠葛,缠绕而又纠结的小细节,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那些刻骨铭心的爱恨情仇是存在的,但平凡人遇到的几率又有多大呢?电视剧里的这些情节抵不过日常生活中的细水长流,天冷的一句嘘寒问暖,天热时的一碗绿豆沙就足以慰藉我们干涸的心灵。

《平凡的世界》展现的是一个自强不息的群体的奋斗史。少安敢于和现实顽强抗争但又不时地屈从于命运的安排,面对深爱的青梅竹马的润叶,毅然斩断情丝,和陌生的外乡人秀莲结婚;在办砖窑厂时既雄心勃勃,在遇到困难时又不时灰心丧气。而少平勤劳朴实,珍惜亲情友情,富有同情心,胸襟开阔,面对困难更是艰苦奋斗,坚持不懈。同时他对生活充满理想和激情,但又脚踏实地。他放下了读书人的架子,去做社会最底层的工作,在劳动中体会充实;但他又从不放弃自己在知识上的追求,一直保持学习的上进心……正如书中所说的那样“人生时刻处于零公里处,那么要旨还在于我们不断的奋斗,并且将这种精神提升到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

当然,书里面也流淌着深厚的爱与情。对那片苍凉而又贫瘠的黄土地的爱,对父老乡亲的深厚感情,这里有亲情,有友情也有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情,润叶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少平与金波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那么深的爱,那么厚的情!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亲爱的朋友……原来,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蕴含在这黄土地上平凡的生活里!这是时下流行的偶像剧里的矫揉造作的感情完全不可比拟的!

冰心曾说:“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撒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得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这爱情,这友情,再加上一份亲情,不正是我们所追寻的真善美吗?我们的人生有了这三种最美好的品质的浇灌,一定会使我们的心灵之花开的娇艳而又馨香。

少平,少安,润叶,晓霞,金波,兰香等,还有那个山村里面所有的人际关系,世故的,淳朴的,农村特有的风情和地域色彩。朴素平淡的语言,些许带着点忧伤,塑造了这些深刻的人物形象,诉说的是那个时代,崇尚艰苦奋斗,坚信承受苦难是成功的必然。那一个个可爱的人儿,有着中国农民那一颗质朴的心,敢于拼搏,敢于吃苦的精神。

平凡也可以如此的伟大。在这片亘古而苍凉的黄土地上见证了这样一个真理。我们平凡,但我们有热情。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人生中一切美好而又苦难的品质。我们追求真善美,但面对苦难,我们依然能挺直脊梁,直视它!上苍是公平的,他让我们历经磨难,是锻炼我们的心智与意志。人生的结局都是我们自己精心设计的。纵然英雄们都是百折不挠英勇不催的,浑身都笼罩着一层神圣的光圈。但我们平凡人多了一层朴实,多了一份亲切,有了生活中琐碎的缠绕,无端地让我们的人生真实起来。我们用真诚的心去体验,用真挚的心去生活,我们的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我们才是生活的主宰。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用全副身心去享受,去对待,去珍惜。

浮云流水,白驹过隙,从呀呀学语到记事开始,从少年到青年,到现在回首长叹,人生在成长中思考。人生的每一步都在成长,都在进步。我们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小虾米,但是世界是由我们这些平凡人撑起来的,只要我们有着坚定的信念,有着坚忍不拔对抗困难的精神,有着敢于拼搏的热血,有着对真善美的追求,我们依然可以创造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

从开学开始到现在,用了整整十天的时间看完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心中感觉却不是像以前看完一本书的澎湃波涛,而是一种笃定感,还带着略微的一点沉重,在这本书里走了很久,仿佛一直都在追寻答案还是出口,其实到最后才发现,出口就在眼前,答案就在心里。

在这个充满变革与动荡的年代里,农民的生活,随着这个时代的进步,每天都在变化,农民的心情,也随着这个时代的脚步,在波动与纠结。追求?安逸?颓废?逍遥?勇气?沉沦?命运?鬼神?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在摸索与探讨中在慢慢看清。

孙少平,这个书中的有志青年,这个一次次跌倒却又绝不服输的少年,这个在煤矿上也仍有一股书生气一颗君子心的少年,给了我应该追求的榜样,是的,梦想在胸间滚动,无论多大的冷水也无法令其平息这场波涛,在文革的动乱里,小学,初中,高中,这个少年貌似快要改变了家庭平穷的历史,无奈文革破坏,让他失去了那么宝贵的上大学的机会,回家和父母打个上工,集体化的运动,但是怎么可以抚平他一个读书人的决心与志向,他不甘在农村过一辈子,不甘让平庸如此轻易的占据他的人生,他有希望的人生!后来他的命运有了转变,他成为了村上的一个教师,但是这样至少让他有机会再接触那些令人振奋令人大开眼界的广阔的世界,他的心态在命运的转变中成长与成熟,后来文革结束,实行包产到户制,他又成为了一个地道的农民,为家里的生计操劳,可是他仍然不甘于此,仍然不敢一辈子就这样藏在这个小村庄,远离那个丰富而且奇妙的世界!他的心再一次蠢蠢欲动,再一次他的心战胜了这个社会的平庸!即使不能上大学,他也要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番,即使可能穷困潦倒头破血流,他仍然要追求那渺茫的机会,仍然要追求那个属于他的幸福!在那个对他来说如此之大的城市,他仅仅是一个工匠,但是即使那样,他也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勤奋在所有人中脱颖而出,并且多次得到贵人的相助,这一切都是他努力的结果。他的未来,转折几番,到了铜城的煤矿上,这就是他在故事里的结局,他仍旧突出,仍旧勤奋,仍旧是一个响当当的男子汉,他的心智在不断成熟,对人生的看法有了更对的见解与联想。最后他放弃了省城的工作,还是决定回到那个他热爱的“黑姑娘”的怀抱,他的选择,只要坚持下去,又怎么会错呢???对于爱情,孙少平却也在挫折中一步步走出那个狭隘的世界,从最初的郝红梅,因为同是平穷的出身,互相的同情与安慰,到喜欢,但是却被世俗所分开,贫穷的女生不能忍受自己再找一个贫穷的男人,命运多舛。接下去的田晓霞,他们是心灵的慰藉者,他们一样在前进,一样在温暖着彼此,一样在挥洒着青春的热情!他们渐渐冲破了世俗,放下了不平等,接纳了彼此,可是谁知道一个伟大的女性为就一个在洪水里的女孩儿牺牲!这给了他太大的打击,在他们约定的那一天,他去了,可是她却永远无法赴约,这份爱过于伟大,让人沉醉。最后,他拒绝了他一直当为妹妹的金秀,面对这位同是先进的大学生的表白,他仍是男人的冷静与分析,他祝愿她幸福,他退出了这场感情的相互追逐。在我看来,他真的是平凡中透露着伟大,他的梦想不曾放弃,他的坚持不曾断过,他的热忱在一次次的困难后也变得更加强烈,我喜欢这样有骨气的男生,这样的人,生活再苦,也不会将他击倒。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3

--辉煌的一生不是如波涛翻滚,而是平凡如河水般地淌流不息

生活像支万花筒,色彩缤纷包罗万象,在后现代的今天,她衣着华丽,顾盼生辉,步履匆匆。奢华的外表激发着人性永无止境地追求物质的本能;多情的眸子,迷乱着世人那颗不太安分的心蠢蠢欲动;远去的背影,让追求者的灵魂赶不上疾驰的脚步,置身其中难免习以为常,但当路遥先生的作品《平凡的世界》让我看到时,我仿佛闻到了那黄土高原的气息,心里有种实实在在的感觉,那么清醒的悟道,熙熙攘攘的名利其是只是一场云烟,尘埃落定铅华洗尽,平凡才是生活的本色。

《平凡的世界》描述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在这平凡世界中的平凡的芸芸众生却创造了一个个不平凡的奇迹。实现梦想一定不是一帆风顺的,痛苦,这是第一个映入我脑海中的词汇。从少平少安这两兄弟记事起,痛苦就像他们的影子,与他们形影不离,生活上的贫困让他们

只能在痛苦与痛苦之间选择,从甲乙丙丁的选择到爱情事业的选择无一不是如此。路遥先生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为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出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他们兄弟俩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一系列复杂的矛盾纠葛纷繁地交织,荡气回肠。

在这个急功近利,崇尚物质的时代,当更多人为了一己私利滥用职权,鱼肉百姓,有多少人能够像田福军那样不惜以自己的仕途为代价,让村民们丰衣足食;当更多人沉溺于儿女情长而置亲人于不顾,有多少就像孙少安为了身边人的幸福,甘愿放弃自己美好的爱情;当更多人贪图安逸享受,碌碌无为地度过一生,有多少人能够像孙少平一样甘于投身苦难之中,追求深刻的人生体验和崇高的精神境界。

在《平凡的世界》中路遥先生着重刻画一个人物是孙少安,他是一个责任感极强的人,凭借其超乎常人的吃苦精神和精明强悍的胆识,孙少安成为了双水村的能人。身为子女,为了减轻父亲的负担,年少时成绩优异的他,甘愿辍学来帮扶家庭;身为生产队长,他总是带头苦干,无时无刻不操心着村民的生计;身为兄长为了不让妹妹在以后受苦,他辛勤劳作确保她能顺利完成学业。在双水村,他不仅要同与生俱来的贫苦搏斗,还要处处提防村书记田福堂的算计,出于对孙少安才干和威望的嫉妒,田福堂多次利用阶级斗争刁难他,孙少安就是在家庭和政治的双重压力下顽强抗争,负重前行。

随着剧情的发酵,正当我心中的同情逐渐弥漫时,路遥先生的一句画外音将我震醒,痛苦不是白忍受的,它会使人更加强大。如果说从平凡蜕变到伟大需要一种催化剂,那无疑就是痛苦。这也许正应了孟子所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

路遥先生说过:生命从苦难开始,只有在苦难中才能诞生灵魂的歌。的确,生命总有缺憾和苦难,人们的种种挣扎和奋斗就是为了弥补这些缺憾和苦难。而个人精神和意志,生命周围的亲情和爱情无疑是作品中成为挣扎和奋斗的支撑点,是最后走出苦难,诞生灵魂之歌的基础。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茫..........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4

一次,二次,三次,我在心中默默地念读过的那本书的次数。那是一本什么样的书?那本书又有着怎样的魅力?竟让我这样的情有独钟?呵呵,请别急,我这就为你揭开谜底:这就是当代著名作家路遥百万字的长篇巨著——《平凡的世界》。这部书从一个普通的“双水村”清晰的延伸到铜城的大牙湾,北工大学,展现了西北高原广阔的风貌。全书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渐渐铺展延伸,令人深深地触碰到了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穷苦人民的对命运的不满和反抗,时时感受到的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处处能捕捉到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等一幕幕纷繁交织的难忘镜头。读来真是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在"平凡的世界"中,他们既以各自不同的方式探索着人生,又都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作品中的孙家当初可是“村里出了名的穷家子”啊!上有老母,全家住一口破窑,甚至当初连饭也没有的吃。尽管最后少安和秀莲办起了自己的砖厂,一天天的红火;少平也有了稳定的工作,但自农民出身的两兄弟依旧忘不了自己的从前,时间也抚不去过去的点点滴滴,他们一直渴望着改变,绘制别样的生活。而这恰是书中最引人感动的,正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演奏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路遥在这部巨作中为我们描绘了许许多多角色不一、个性鲜明、立体感强的人物形象。可在小说的种种人物之中,我最欣赏的。不,是最在意的人物之一就是孙少平——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在《平凡的世界》整本书中,在哥哥少安的砖厂开始盈利的时候,他身上背负的压力也是逐渐增加,他身后的背景也在不断的改变:一开始是朴素平常的原西县,再者,就是繁华的街头,但是这次少平是以揽工者的身份出现——荒凉而又穷苦。而当他终于到了大牙湾,终于成为了一名正式工人,拿着高薪似乎终于如愿以偿时,在他的生活中却出现了一个晴天霹雳:他深爱着的晓霞却被洪水吞噬了生命!他不敢相信,亲爱的晓霞怎么可能这样离他而去。

我们常见的生活中的普通的人受到生活接二连三的打击,时时怨天尤人、甚至绝望轻生。但他却能咬紧牙关,连“放弃”都没有想过半点,因为他所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着和继续奋斗。在我的眼里和心里他无愧于作者精心塑造的典型的西北好汉形象。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平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平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平凡的人,他们面对困难的勇气和生活的信念令我一生敬佩。无论你会熬多久的黑夜,太阳明天依旧要升起!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5

家境的贫寒,摧残着他的肉体,却没有摧残他坚韧不拔的意志;生活的压力,消耗着他的精力,却没有消耗他激情似火的热情;他人的嘲笑,打击着他的自信,却没有打击他勇往直前的动力……他,虽处平凡世界,却是不凡之人。他用努力奏响人生优美乐章,他用勤奋绘出人生五彩画卷,他用努力创造人生辉煌。

他,虽处平凡世界,过平淡生活,做平淡之事,但他,却不甘于平凡。他,就是不惧风雨,坚韧不拔,勤劳朴实的孙少安。

他家境不好,穷的可谓是“揭不开锅”,平日竭尽全力劳作,到头来也是“供不应求”。然,在家境如此之贫寒的情况下,他的父亲孙玉厚竟毅然决然地决定送他去学堂念书,这于他而言,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怎甘心放过?他人穷但志不穷,凭借他的努力,他每次考试均名列前茅。若顺着这个趋势,持之以恒,他定能凭自己的能力和智慧,拼出一番成就。但,人生无非是这样,有起也有落,命运就是这样造化弄人:贫穷阻碍了他前进的道路,他不得不在家劳作,挑起了赚钱养家的重担……如此之命运多舛,如此之跌宕起伏,他的热情也并没有被这接踵而至的挫折打消,他反而更加卖力地工作,不止为自己,更为了家人。

他艰辛悲惨的经历,令人唏嘘不已,带给我们更多的,便是反思。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的确如此。他们从小就得背负生活的重担,承担我们难以想象的痛苦。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写到:“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究竟是逆境中容易出人才还是顺境中易出人才,这句话就一目了然。顺境中,人们有着丰富的物质条件。有的人,胸怀大志,借着这优异的条件实现自己的梦想;而有的人,贪图安逸安于现状,将这些条件挥霍一空,最终悲守穷庐。逆境中,人们的物质条件贫乏,甚至吃穿都成了生活一大难题,更何况出人头地了。有的人,身穷志坚,他们的物质条件是贫乏的,但是他们的精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他们不甘现状,使尽浑身解数只为改变现状,凭自己的努力攀登世界的高峰;有的人,遭受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打击,郁郁不得自终……由此来看,顺境好像更容易出人才,有丰富的物质条件,崇高的精神理念不就如虎添翼吗?

事实上,我们忽略了一个细节。逆境,即困难的处境,经历过人生大风大浪的人,还会恐惧于未来的艰难险阻吗?现实生活中衡水中学、毛坦厂中学努力奋斗的学生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有他们那样努力,那样惜时,那样拼命吗?恐怕没有。那考入知名大学的数据便是他们努力的见证。因而,我们可说,逆境中易出人才。然而,这并不是说让我们感谢苦难,感谢挫折,而是感谢那个在苦难中奋力拼搏的自己。苦难带给我们的是悲伤,无奈和绝望,但在苦难中坚强的自己,才是真正的磅礴的力量。正如孙少安,身处苦难身受雷霆万钧,却努力奋斗,无惧艰险,这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努力是弥补天赋的秘籍,是成功的重要转折点,努力不一定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不会成功。命运给你一个比别人低的起点不是在打击你,而是在告诉你必须付出比他人还要多的努力,才可以跟上他人的脚步,甚至超越他人。

平凡,不是限制;贫寒,不是阻碍;嘲笑,不是否认。努力努力再努力,奏响人生乐章,描绘人生画卷,创造人生辉煌!在平凡的世界,做不凡的人。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6

第一次看到《平凡的世界》还是在初中,一个晚自习上看到同桌抱着一本很大很厚的书在看,下课他放下书去上厕所,自己就随手拿来翻了翻。同桌正看到孙少平的住校生活,而自己因为是农村户口,父母为了让我接触到更好的教育资源,也在市里的一所寄宿制学校就读,读到孙少平住校生活的各种心酸苦楚,一下子就形成了强烈的共鸣,于是向同桌许诺各种好处后借到了书,但也只借一天时间。

由于宿舍每晚十点半关灯,所以自己带着手电筒,窝在被窝里继续熬灯苦读。本来打算看到凌晨一两点就睡,但越看越停不下来,一不小心就熬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上课藏在桌子下继续看,最终的在截至的时间看完了全书。看完后整个人并没有觉得困倦,反倒高度亢奋,觉得自己内心深处生出了一种强大的力量。

再次看到是在高中课堂上,语文选修小说课本里有一段《平凡的世界》的节选,当时这本书在班上很流行,而且根据原著拍摄的电视剧正在热映,心想自己虽然初中看过一遍,但是看得太过着急,只关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没有仔细体会文笔,细节处不够,于是自己去书店买了一套,一共三本。

当时自己已经考入了市一中,时间和心情都很余裕,加上是老师推荐阅读,要求写出读后感。自己读得很细致,但那时觉得自己已经是高中生了,总以为思想已经独立,处处追求反叛精神。于是在肯定这是一本很励志的书的同时,读出了社会的不公,阶级的分化,乡下人的落后愚昧和心机,城市里人的自私冷漠和精致利己,甚至觉得主人公有点逆来顺受,过于赞美生活的苦难,而未反抗苦难的本质,尤其在好奇之下看完了《人生》,觉得故事过于流俗,套路,一度有点不屑。

高考后成为了大学生,开始初步接触社会,也开始了碰壁之旅,才知人生不如意之事很多,纸面上的理想终究是理想。认识到面对时代的洪流,其实个人都显得那么渺小,卑微不已,无能为力,也就是所谓的平凡,所以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反抗,但我们我们不应该就此自怨自艾,随波逐流,努力过好平凡的一生其实本身就很伟大。

大学旅行期间,有一次去陕西的一个博物馆,叫陕西医史博物馆,匾是启功题的,自己自认为是文史爱好者,于是进入参观。在博物馆的一展厅进门有一堵名人题词墙,上面大多是一些有名的医家,我基本没有一个认识的,但看到“路遥”一下子就觉得亲切起来,如同自己的老熟人一样,然后在回来的路上下载了电子版的《平凡的世界》,看了一路。

看完感慨颇多,于是顺便我查阅了有关路遥的资料,在查找资料的过程中才重新了解到路遥。在苦难的时代,命运多舛,但依旧不坠青云之志,孙少平是他的影子,也是无数陕北儿女的影子,他们有血有肉,充斥着一种原始生命的张力,在苦难面前他们痛哭过,犹豫过,但最终还是迎难而上,用拼搏去稀释苦难,重新定义生活的意义,生命的价值,虽然平凡,但绝不平庸。

而是坚信:“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平凡人也能过不平凡的生活”!如书中所言:“他们往往带着一种悲壮的激情,在一条最为艰难的道路上进行人生的搏斗。他们顾不上高谈阔论或愤世嫉俗的忧患人类的命运。他们首先要改变自己的生存条件,同时也放弃最主要的精神追求;他们既不鄙视普通人的世俗生活,但又竭力使自己对生活的认识达到更深的层次”!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7

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你有什么想法呢?下面我对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平凡的世界》写了一家人,写了一片人民,写了一个时代的中国。从文革后期到改革开放的前期,在这个时代里老去的一代人,在这个时代里成长起来的一代人,这个动荡激昂的时代,都给他们留下了自己的痕迹。他们的汗水早已蒸干,他们的故事人们不再提起,但他们书写了历史,也创造了历史。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我的爷爷,就像刘玉厚一样,朴实忠厚的老农,一辈子扎根于黄土;我看到了我的父亲,经受过文革的考验,然后思想逐渐解放,但就像孙少安一样,再也离不开那几箍窑洞,离不开他的小事业,离不开生他养他的小村庄:我看到了我的母亲,经受了无数的忍冻挨饿的日子,熬过了无数孤独的夜晚,像贺秀莲一样勤快爱家,操里操外,终于凭借双手改变了生活;最重要的是我看到了我自己,我想孙少平一样,年轻气盛,拥有梦想,不怕吃苦受累,只要有一口气在我都会坚持,渴望通过自己的双手打造自己的天地。

可是在这里他又使我自卑,我自卑没有他那么勇敢独自出去闯荡,因为我还在上学,然而我有没法比得上孙兰香,成绩不好。我自卑没有他所拥有的热烈而甜美的爱情,虽然最后留下了永恒的伤。但他毕竟是故事里的人对吧,我不必对自己失望而妄自菲薄。只不过我们有不同的路,有了更好的选择,因为大时代已经不一样了,因为我们不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我应该珍惜,珍惜自己的生活没有什么困难,不必为了自己吃最差的饭菜而自卑。珍惜自己没必要因为身份的低微就不敢和“高贵”的女生谈恋爱。所以我是幸福的。

但看完全书我又很是悲伤,悲伤那个时代。悲伤那些有情人最后也没有钟情眷属,悲伤那些受尽苦难的善良的人待苦尽甘来时却离开了人世,悲伤那些随着经济发展而渐渐失去的人与人之间的真挚的情感。

然而,每个动荡的年代都不仅仅伴随着悲伤,还有让人钦羡的激情。

我又不得不羡慕,羡慕那个时代的人们的纯真,同学之间通过通过读书和思想交流辩论而增进感情,那些人性的美都直接植栽在心灵的沃土上,爱的真真切切,爱的轰轰烈烈,没有欺骗,没有隐瞒,没有矫情。有的是相互的理解,有的是更多彼此的关心,有的是永远都誓言。

人这一生并不长,我并不渴望过多么繁华的日子,但求真情长存,真爱相依。若能如此,抛洒再多汗水又如何。但我们生活的时代就是这么悲剧,幼童被撵而车不停,老人跌倒而人不扶,子不孝,亲不交,爱情似乎是金钱的游戏,所谓的家只是一座空房。我们到底该为他们的时代悲情,还是该为自己所处的时代而哭泣。

这也许就是平凡的世界,我们每个人,无论所处什么时代,经历了多少悲伤,都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

我们都上了一列火车,火车开往哪里?我们也不知道;我们的终点站在哪里?我们也不知道;前面有什么样的风景?我们也无从谈起。我们作为平凡的人,所能做的不负生命的事就是好好珍惜,好好珍惜短暂的生命时光,珍惜亲情友情爱情,珍惜我们能够看到风景和能够到的地方。无论经历什么苦难和悲伤,抑或幸福,我们都不用过于纠结,因为在时代的车轮上,我们是多么的平凡。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8

本人读书不多,涉猎的杂书又少,所以一听到还要写读后感,头立马就大了。无奈读书会定期都得分享心得体会,便绞尽脑汁、挖空心思,终于想起自己中学时代曾经认真看过的一本小说《平凡的世界》。

印象中这是我自己掏钱买的第一本小说,原因是学校的书摊大减价,不买几本总觉得是亏了,翻来翻去也就它厚实一点,觉得买不了吃亏,也买不了上当。其实,在正式翻阅小说前,我看过路遥的另一部短篇《人生》以及翻拍的电影,《平凡的世界》其实就是《人生》的2。0加强版。同时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同样作为西北人的我,和路遥一样对黄土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感,而这种感觉在其他外省人心中是不那么容易体会到的。

《平凡的世界》有点文革伤痕文学的意思,不知道为啥我比较喜欢这类带有反思性质,又带点伤痛的东西,看起来特别过瘾。书名起得很好——《平凡的世界》,因为我们绝大部分人都是平凡的人,做着平凡的事,体会着平凡的世界里的酸甜苦辣,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大概也逃脱不了这个世界的平凡。人的一生就像这本书一样,不在于结局如何而在于过程是否精彩,人生就该如主人公少安、少平那样不低头,不断地去探索和追求,在命运的道路上走出一种让所有人都为之叹服的人生之路。

路遥通过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给读者呈现出了一个个普通人的平凡的人生旅程,但我们却在平凡之中看到了主人公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成熟经历,展现给大家的是那个特殊的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受过高中教育的少平无疑是那个时代的农村知识分子之一,路遥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当然也有一些我不喜欢的缺点——好高骛远,正因为如此,一个平凡的人的面貌才能如此活生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觉得他就是我们周围的某一个人,甚至是某个阶段的自己。

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但是在逆境中的自卑与懦弱我们不应该去嘲笑,相反还要用另一种眼光学会去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来的自卑里的坚强让人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孙少安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们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同时又教导我们怎么去生活,如何面对生活。

在这个人心比较浮躁的时期,每个拥有并在追梦的人都该重温一遍《平凡的世界》,因为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环境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究竟有多大目前还不好说,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改变了青春时期我的思想、行为、态度。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仿佛回到了父辈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开始变得多愁善感。

我们永远不会知道下一刻等待我们的是幸福还是灾难,就像我们永远不知道看似外表完美的苹果里面是好是坏,只有自己去品尝才知道那未知结果的味道。作为平凡的我们,注定会有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9

书的开头,孙少平是个连“丙”菜都吃不起的穷困的农村学生;书的结尾,孙少平是个身有残疾的普普通通的煤矿工人。从头至尾,孙少平都没有能够脱离所谓的“社会底层”。可是时至今日,每每想起《平凡的世界》,想起孙少平这个平凡的人,这个人物身上的自尊都令我汗颜。

初中时在读者上面看到了“早晨从中午开始”。对这句话无限感慨,认为它概括了他们那一代人的人生轨迹。我却被这文章中记录的作者路遥创作《平凡的世界》时的各种准备工作所吸引。头一次知道,原来为了写一本长篇小说,要在一个荒郊野外独居数年;要通读十年间的报纸,记录各种事件(后来知道,这也就是所谓的“doingresearch”),翻阅报纸到手指被磨得露出毛细血管。这些听起来艰苦以至于荒谬的事情,对我却有着巨大的感染力。直到今天,我仍然对这种被王小波描述为“反熵过程”的,人对于某一事物不合常理的执著,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

坦率的说,这本书有很多我不喜欢的地方:作者强加在人物身上的褒贬之辞;书中没有一段善终的感情;孙少平和田晓霞好的莫名其妙;田晓霞的死和孙少平的尿失禁等等。甚至每一个人物的身上,都能找到不讨我喜欢的性格。

可是这本书却最终吸引着我,这是因为它有个引人入胜的开头;更重要的是,它教我认识了一个平凡人的自尊。

孙少平在物质生活上是窘迫的,在精神上是寂寞的(田晓霞只是作者的一厢情愿)——但我从来没有在生活中见到任何一个人,能够像他这样认真的对待自己的精神世界。

这些年来,我们身边充满着各种或者聪明、或者自命不凡、或者二者兼而有之的人。偶尔回到故乡的亲人中,短暂的享受着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莫名的崇敬和优越感,似乎自己很有成就。但一想起孙少平,就如梦醒一样惊悟到自己精神家园的荒芜和贫乏。

我心中的孙少平,是个“讲究”人,在平凡的人生境遇中,对自己的精神世界仍一丝不苟。和他相比,那些盛气凌人的“成功人士”们却大多活得像个动物。

儒家讲“慎独”,是在没有监督时的道德自律。而孙少平的精神追求,也是在无人欣赏的情况下的个人的选择。他的周围不是一个能够欣赏和奖励他的这种追求的环境;他也没有如许多“爱书之人”那样如孔雀般陶醉于自己的才情,展示自己的品味;他甚至不是因为专业上的纯粹的热爱而去学习。他对精神世界的一丝不苟,仅仅是因为他把自己作为一个高贵的人,来由衷地尊敬和爱戴;而不是把自己当成个动物,潦草的对待;或者当成某个社会角色:“白领”、“x总”,从这些角色中寻求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成就感。

这样的态度比任何话语都有力量,这样一个高贵的普通人比任何社会角色都更令人诚服。社会上流行着用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来判断他的质量;我身边也不乏动辄对他人的“成就”或“品味”作褒贬之辞的朋友。我总觉得我无法与他们为伍,无法接受这样的价值,因为我见识了孙少平这样的人,我更愿意相信这样的人的存在。人可以独立于成败,独立于世俗的价值评判,独立于他人的褒贬臧否,而自己尊重自己,做个高贵的人。

我对自己的种种一直都不甚满意。但《平凡的世界》教给我的,是为数不多让我为自己感到骄傲的地方。《平凡的世界》是一本我愿意让我孩子读的书。只是希望他将来能够成为一个让我由衷钦佩的人。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0

自我开始看小说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也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了。凡是一部好的小说我都不会囫囵吞枣的去看完,必要是身临其境的感受去享受的。故然在这部小说我没有放过每一自然段,甚至可以夸张的说连一个字也不曾舍得放过。我想慢慢的斟酌,欣赏的同时而且享受着。

平凡的世界是描绘一群为了自己的光景,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地奋斗的平凡人,但在作者笔下的他们是一群不平凡的人。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非常耀眼,书中的人物也好像活着似的。这部小说不仅是让人眼得到享受,更多的是像一场雨对人们灵魂的洗礼。

《平凡的世界》路遥笔下以孙家两兄弟对生活的憧憬而奋斗的镜头式打开全文的文路。而在作者笔下更注重孙少平在高中到省城大牙湾煤矿的情感变化一一清晰地描绘了农民阶级底层的人物形象。详细的写到人的自尊到自强不息再到奋斗、追求自己内心世界,脉路构思让人读起来荡气回肠的。

也许这也是路遥精神世界的一种信仰,所以铸就了这么一部耐人寻味的小说。孙少平在高中时代所遇见的人和所经历的事都让他自己确信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也可以活得不平凡的,但在每个人面前他不显得那么的自卑,那时候就一餐饭可以衡量一个人的生活条件。仅仅因为一个黑馍馍让他慢慢地从自卑走出来,他变得自信了。恰在这同时他认为了和自己同病相怜的郝红梅的出现了。

就因为这,他们互相借书的过程筑建他们的友谊桥梁。以前的眼神交流也逐渐多是语言上的交流。但这不是长久的,旁人的流言蜚语让他们不得不断了来往。恰在这同时他又遇上了一位精神相谋的知己,她叫田晓霞。日子长了,她也许是心生情愫,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情感。

荒凉无尽的黄土高原竟然在他们不懈的努力,焕然一新了。山峦也绿了几处,田野上总是让农民五谷丰登的一幕。真让人感动啊,大地也哭了。正是在作者笔下的十年季节跨越性变化,农民们也渐渐地苏醒了,各家各有自己的家业,家景也胜过往日了。向来死气沉沉的黄土高坡也像复活似的精神抖擞起来了。

是的,平凡的`世界铸就了一群不平凡的人。问心一句,那我们呢?还在生活的路上迷茫着,还在深夜里颓废着吗?我们也许应该早点卸掉身上的累赘,为此为了我们的生活添上几处光彩,哪怕也只有一点点呢!那也让我们自己问心无愧,让灵魂也得到安抚。是啊!生活也那般艰苦,现实是那般残酷的,可灵魂却总是不甘心的向命运屈服啊。人生啊!为何要安排这些情节,这些剧情;或许这早已不重要了,因为活着就是为了让活着更加的有意义。

也许每个人都可能会经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吧。拿小说里的人物来说,就好比如:少安与润叶有缘无分的爱情,而少安与秀莲发生了一段淳朴的乡村爱情;为了自己的光景步子向前的奋斗着。润叶则是阴差阳错的和李向前结婚了,到后来不知是善良和同情的作祟还是什么,他们也幸福的生活着。孙少平和晓霞一段浪漫的爱情却被一场无情的洪水分隔人间与天堂两地了。金波对草原少女的日夜思念,还有润生和郝红梅的不解之恋。一幕幕让人心暖的爱情故事也在路遥的笔下变得不朽了。

一波三折的故事,突出了惟妙惟肖的人物形象;让人尽收眼底,处处触碰人们深处的心弦,甚至是灵魂也得到了升华。是啊!靠自己生活的人,连灵魂也是安宁的。

这部小说让作者路遥安排得有条有理的,来龙去脉也是那么顺畅。但恰恰不足的是这篇没有颜色的读后感,也只能写到这里了。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1

著名作家路遥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曾荣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第一次看这本书是在小学,当时觉得这本书写得很真实,同时也从孙家人身上学到他那股不服输的韧劲儿;初中看了第二遍,了解了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社会形势和人们的心态,以及一代青年农民奋斗的艰难历程;高中又看了一遍,发现作者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把众多人物的关系交织在一起,成功地刻画了社会各阶层的普通群众形象;上大学后,在学院图书馆也发现了这本书,便再次爱不释手地读起来了,而且越看越着迷。这次认认真真地读过去,感触又加深了不少,因为这次我从中发现了“平凡的英雄”。

先说孙少平吧,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村青年,在他身上我们能发现很多的不普通。从第一章开始,我们便看到这个面黄肌瘦、身材修长的孙少平同学如饥似渴地阅读名著,馈乏的物质生活丝毫没有影响他精神生活的充实;读书期间,他曾冒着生命危险去救曾让他百般难堪的跛女子侯玉英同学,还有他不计前嫌地用自己苦心积攒的钱去赎偷手帕的郝红梅同学;在他做小学老师的那段时间,他仍不断学习,关心国内外大事,而且主动向金家示好,使孙金两家冰释前嫌;在丢掉这份工作后,他不甘一辈子呆在这个落后的山里,于是他跑出去打工,从最基层、最苦、最累的活干起,咬着牙撑过了那段极其艰苦的岁月。期间,他仍坚持读书,这是多么的难得可贵;由于他吃苦耐劳,懂事好学,获得了曹书记的赏识,在他与晓霞的帮助下,孙少平成了一名矿工工人;在矿区,农村出生的他很快就适应了那里的生活,而且干得十分出色。他将煤矿当成了自己的家,所以在后来为救工友受伤而能够返城时,无动于衷,毅然走向了他视为家的地方——大牙湾煤矿。

孙少安,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轰轰烈烈的农民企业家。在农村生产体制改革后,他凭借自己的大胆、睿智以及吃苦耐劳的品质,迅速地崭露头角。尽管在他奋斗的历程中不免艰辛,但凭着他坚韧的性格和良好的机遇,他还是挺过来了。他的成功,让孙家人在双水村确实扬眉吐气了一回。在他富裕后,还不忘村里的穷苦人,他乐于帮助村里穷苦人的事还被传为佳话。穷惯了的孙少安在赚了几万块钱之后,心里彷徨了好一阵子,最后终于做出了明智的决定,将部分资产捐出,为村里建了一所现代化的小学,这是一件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义举。

还有我们的晓霞,作为地委书记的女儿,她却对一个掏煤的男人情有独钟。虽然他们之间在地位、生活上有很大的差别,但他们却志同道合,勇敢地走到了一起。让人痛心的是,敢爱敢恨的晓霞却因为在洪灾中为救一个小女孩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一朵铿锵玫瑰就这样从我们眼前凋谢了,但她的身影却深深地刻印在我们的脑海中。

还有我们润叶姐,一个敢作敢为的女子;秀莲,一个默默地为家庭奉献了自己一生的女人;地委书记田福军,一个成功的改革家、政治家;孙少平的师傅王世才,一个为救徒弟而奉献出自己生命的伟大矿工……这里有太多太多奉献在这片黄土地上的英雄。

英雄是“扶大厦于将倾,挽狂澜于既倒”的伟大形象。有首歌词这样写道“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平凡的人们给我最多感动。”平凡的世界,同样需要英雄主义光辉的照耀,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也应该向这些英雄式的人物学习,在平凡的生活中做一名平凡的英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2

繁华而复杂的世界,我们,每个人,都是渺小而平凡的。

平凡的世界,平凡的故事,平凡的你和我。

然而就在这平凡里,在黄土高原的另一个世界上,有磨难与幸福,有奋斗与失意,有善良与邪恶,同样也有爱与痛的故事在发生着。

我并不想说书中的时代变迁或者概括改革开放多少年的缩影,我只是单纯地想说说这个故事,这个路遥用尽生命写成的故事。少平少安和他处在社会底层的家庭在这样如黄土高原一样贫瘠的世界里生存着,靠着自己的双手收获那么一丁点的幸福。

少年心事当拿云。

和所有心怀梦想的少年一样,他们也在期冀着一个美好的未来。这样的未来梦想,我们或许终难懂。这个未来里有《牛虻》,有一份像样的菜,或许还有田晓霞。有一个砖厂,有落在时光和记忆深处的学校,还有一个叫做“润叶”的女孩子。在那个时代,那样的人生里的憧憬和期待。

我们不懂,连同那个时代的奋斗,我们都不懂。少平为了馒头,为了学业,甚至为了尊严而拼命学习的劲头,辍学回家,开挖煤田,用瘦弱的肩膀担起沉重的人生的坚强,我们不懂。少安为了少平和兰香有学上,为了给老人治病,为了那个叫做“砖窑”的人生而经受的贫穷,我们也不懂。人们,早已学会了放弃同情也放弃怜悯,而是用尽生命中最后的气力去生活,从未放弃,从未屈服,哪怕是故事末尾黑煤窑般的昏暗里。

那些贫穷的日子,寂寞的时光里,我们不懂的爱情与人生。少平与红梅的懵懂,与田晓霞的悲剧,少安与润叶难全的痴恋,润叶对向前的责任,金波对蒙古姑娘的罗曼蒂克……爱情总是背负了太多所谓的责任与意义,赋予了太多时代和生活的可怕承重。

田晓霞的死,我彻彻底底地哭了一回,悲剧总是喜欢把美丽的东西撕毁了给人看。我揉着哭红的眼睛祈祷着作者安排一个奇迹,让滔滔洪水退去或者侥幸有人相救,给少平也给田晓霞一个团圆的未来。可是,我终究是知道的,人世悲欢总是如此突如其来,即使早有防备也会措手不及,何况那是不曾想到,也不愿发生的。那随着洪水流走的,不只是让少平痛不欲生、撕心裂肺的田晓霞,也是少安的润叶,是山西煤窑的师娘的丈夫,是金秀淡漠的生活,是那些安放精神的却轰然倒塌的信仰。

欲说还休,我们都不再期待少年心事,那些在生命中闪烁的爱情或者梦想也不会永远光鲜。时光无情流走,剥离生命的呐喊是来自黄土地最深沉的叹息还是来自黄土地之上的少年们用活着的勇气发出的坼天遁地的咆哮?时光的烟灰迟早会流成岁月的河,那里面漂浮着如煤炭般乌黑却闪光的记忆。

苦难是骨子里幸福的血,痛却光辉着。我看着这些人在穷苦的人生里坚定而骄傲地活着,突然意识到那些蛰伏在所有角落里的人都这样努力地生活着,这就是美丽的灵魂。

什么是命运?爱情?亲情?苦难?奋斗?社会?历史?时代?我不得不重新思考。似乎所有的人都是受难者,但似乎所有的人又都是幸运者。因为我们还懂得祈祷,懂得期待,也懂得用最虔诚的心去爱,去奋斗,去生活。我们大多在命运的掌控之下趋于平凡,然而就在那些平凡的琐事之中,坚守着我们一贯的高尚品质,又让我们如此不凡。我们或许离伟大很远,但是离可贵已经很近。这是一部用生命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平凡的世界里有平凡的街景,平凡的生命力流淌着不平凡的感动。平凡的灵魂来到这个平凡的尘世,已经爆响了这个繁华的人间。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3

我读过的书很少,读过的长篇小说更是寥寥无几,《平凡的世界》是我读过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我被其中的精神品质所触动,对这本获茅盾文学奖的巨著读一遍就写读后感,或许不深刻,我仍旧想写一些心中之感。

首先,《平凡的世界》这个名字直击心灵,芸芸众生中,爱因斯坦似的人物毕竟是千万分之一,我们都是平凡中的大多数,在平凡中创造生活。书中的人物的生活方式带给我们不同的感受,他们仿佛就是我们自己及其身边的人,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演绎着平凡但不平庸的生活。

少安,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黄土高原的男子汉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六岁便干农活,为使弟弟妹妹上学,十三岁辍学扛起家庭重担,十八岁成为庄稼能手。因为有这个刚强的哥哥,妹妹可以无顾虑的完成大学,弟弟可以离家去远方闯荡,这是一个伟大的哥哥。少安这个理智坚毅的男人,面对纯洁美丽的润叶这个青梅竹马的表白,谁能不喜欢呢?可少安明白门当户对的婚姻对自己的重要性,知道自己家里需要的是一个共同劳动、扛起生活重担的妇女,他给予不了爱情美丽的果实,于是他理智的放开了润叶,寻来了陕西姑娘秀莲。少安,人民创业的典范,少安创业砖窑,在遭受打击,砖窑即将倒闭之时,少安积极为之奔波,再次奋起,面对苦难,他选择了拼搏,并且造福双水村百姓。他不停激励我们,是我们大学生的正能量典范。

少平,不停止前进的勇士。少平即使不念书,仍坚持读书,用知识浇灌心灵,对生活充满希望,用一颗勇敢的心闯荡社会,不安于现状,将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诠释到了极致。同时也启示我们:珍惜现在优越的教学资源,努力增长知识,在社会中拼搏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少平,爱情的幸运儿和悲剧者,纵观茫茫人海,寻到真心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何其不易,又何其珍贵啊!少平做到了且行且珍惜,少平和晓霞二人心灵由远及近,渐渐相知,最终缠绕相恋,与甜蜜幸福近在咫尺之时却又变为阴阳相隔,令人分外惋惜,当读到晓霞为救洪水中的小孩意外死亡时,我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我多么希望晓霞像古装电视剧里女主角一样,不管跳崖还是跳湖都不会死还会因祸得福的情节一样啊!读到晓霞父亲通知少平,我才不得不承认晓霞确实去世了这个事实,面对这么大的打击,少平需要多么大的心理承受力啊,少平的坚毅令我们肃然起敬,虽然白天晚上梦里都会有晓霞的音容笑貌浮在脑海,但他在勇敢真诚的活着,他知道晓霞希望他活着,家人希望他活着,最爱他的人希望他活着,他有什么理由去做傻事呢。联系现代,因失恋而想不开的人也不在少数,看看少平,读读《平凡的世界》,你会更珍惜现在。

平凡的世界里,平凡的人在努力的开拓着平凡的生活,这何其不是一种不平凡呢?少平与晓霞的爱情,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安与秀莲的婚姻,润叶与向前的婚姻,少平与金波的友情,晓霞与父亲的亲情,少安与少平的兄弟情,少安与王世才的师生情````这里的人物性格,这里的生活问题,不仅仅表现了人物,也映射了整个社会。人物多而复杂,路遥却写的层次分明,可见路遥的文字功力是何其深,佩服路遥的才华时,又惋惜他的英年早逝,如此的激励性的名著值得我们多读、深度、精度。

我想有时间我还会再读这本书,生活得意时读,提醒我不要得意忘形。生活低迷时读,鼓励我奋力向前。总之,人世间的真情在这本书里,真实的生活在这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4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鲜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安静背地都有豪情磅礴,无声有时胜似有声。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殊令人着迷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刻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觉得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埋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成熟。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如许微小,从小学一路走来,不阅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测验失败,情感失踪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拟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到。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述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缭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一直超出本身的局限,终极取得生活上的胜利,谱写了一曲充斥活气的性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斗争与拼搏、挫折与寻求、苦楚与欢喜,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示出的人物的倔强坚韧的信心告知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辽阔的生活意思在于我们对生活幻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忠诚与热忱中所体现的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少平与少安两兄弟同为黄土地的儿子,在“平常的世界”中,他们以各自不同的方法摸索着人生。《平凡的世界》能够说是作家倾泻了终生精神的作品。他把写作的焦点放一般人的生涯上,抒发了强烈的平民心识与抗争意识。少平与少安都不是容易向运气让步的人,他们信任本人的双手可能转变命运,他们在一次次苦难中得到锻炼与升华,表示出当代农夫的坚强与坚韧。小说普遍波及了农村生活的各个方面,活泼地记载了乡村生活的宏大变更。它表白了昂首向上的发奋精力,展现了人的自尊、自强与自负。

没有一条划子不是经由风暴而顺利到达港湾的,孙少安的成功亦不例外,在实现“飞”的豪举与体现自身价值的进程中,他也曾遭碰到不断的挫折跟打击。如为了扩大社员自留地,他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途径”的黑典范来批评;曾为尝试着进行承包义务制的改造而受到县委的严格批驳;最为残暴的是在第一次扩展砖场时,因高薪聘来的烧砖师本来是骗子的缘故,他的砖全体?烧砸了。无力偿还贷款,也付不出村中帮忙劳力的工资,那时,他就像一只被风暴打断翅膀的小鸟在冷风中簌簌地发抖着。

真、善、美,永远是人们所追求的至高境界。书中的一个个重要人物,那么的实在,那么的善良,这该是作家心灵的折射:路遥定也是那么的一个人。然而,人物的结局总令人伤怀,简直没有一个结局是完美的:孙少安干出了点花样,他贤惠妻却操劳至喷血;田润叶终于明确了李向前对她的一往情深,断然与之联合,可向前却已是残废。

我们心理上总不愿去接收悲剧,所以,中国戏曲倒多以大团聚终局。然而,生活中是没有完善的。这应该就是作家明示给大家的。他是那么地真挚,那么地仁慈,然而,他也必蒙受着太多太多的苦,他对生活的休会越深,就越感触到生活的不完美。而恰是这不完美,才是更能感动人的一种美。大家都清楚维纳斯正由于断臂才显得更美,把这种美称为残缺的美。那么,路遥既从生活中,也从美学上懂得了这一点。他的作品中的人物结局的部署也就难能可贵了。正是如斯支配,真、善、美的同一,使读者唏嘘不已。

咱们应当相信“火炬固然下垂,火舌却始终向上焚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5

本来没想过要写这篇文章的,但是刚才看了一位同学写的关于《平凡的世界》的读后感,勾起了我对这本书的感想。于是,在深夜两点半写下了这篇文章。以下是我个人对《平凡的世界》的部分感想:

虽然路遥在写爱情时明显的将之理想化,带有很强的理想主义色彩,但是我们不能否认的是这绝对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正如很多人所说的那样,这本书很深刻的展现了文革后期到改革开放前期这十年之间中国社会的农村乃至城市的现状,它虽然着重写的是农村,但他也展现了当时的城市生活、中国社会的政治以及人们的精神面貌。我一直以为,如果要给《平凡的世界》一个另外的书名的话,非“变化”莫属。因为全书虽然写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村子、一个城市乃至一个省份一个国家,但实质上还是在写“变化”——作者所写的一切都是处于一个变化的环境之中并且本身也在变化着。

正如有的人所说的那样,这本书就像一部历史画卷一样,作者以十年之久的广阔的社会为背景,深刻的展示了那个热火朝天的大时代中国社会特别是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想起了《红楼梦》,二者有很多的相同之处:作者都写的是一部家族史,但通过这个家族的变迁我们看到的却是整个社会的变化。作者“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作者将这些个体放在激烈变化的社会之中,但是这个变化的社会又是由这些变化中的个体构成的。社会决定个人,个人又构成社会。

以上是从文本意义上对小说的分析,以下则是从人生意义上的分析。

这本书之所以能让我从初二起每年至少看一遍,主要是其中所蕴含的深刻的人生指导意义在吸引着我。可能很多人对此感到难以理解甚至不可思议。但是,我觉得每一个熟悉中国农村或者曾在农村生活过的读者都会和我有同感,特别是,特别是那些正是“青年”的和那些曾经是“青年”的读者。我自认为看过的书不少,但是能让我感到这种人生的指导意义书是绝无仅有的。

作者着墨最多的主人公——孙少平——他身上那种近乎宗教信仰般的精神奋斗,让人震撼,我每看一次,都会让我感到精神上的洗礼。

从读书的学生,到村小学的教书老师,到黄原城里的“揽工汉”,再到煤矿里的的煤矿工人,看似很平凡的轨迹,但却让人感到震撼:因为所有的这些职业或者说身份的变化都是在十年之内发生的。就我个人来说,是很难想象出一个人在短短的十年内身份会发生这么多的变化。当然,我们不能否定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当时的时代背景决定的,因为这本书里的所有人物(当然包括主人公孙少平)都是处于一个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之中的;但是我们更有理由相信,这是由于主人公的个人特质决定的:没有内心的激情和对生活以及苦难的不甘不屈,有些决定是很难做出来的。

我们也可以毫不犹豫的说,如果孙少平就呆在那个狭小的农村跟着他的哥哥一起干事业,那他无疑会成为一个相当有钱的人的。但他却主动拒绝了这样的人生,对此我们只能这样解释:与其说孙少平是在生活中奋斗,还不如说他是在自己的精神中奋斗。

我相信那些从农村走出来的或者目前正在奋斗中的青年们(当然也包括我)每次看这本书都会感到精神振奋,浑身充满力量!!!(这其中的原因当然是孙少平的那种不甘现状不畏苦难及其所给与我们的人生指导意义)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6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重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同时,也会给人自身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

——题记

平凡,是人最基本的生活姿态,更是一种生活态度。太多伟大的成就来自于平凡,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浩瀚的世界,都十分的渺小与微不足道。曾今没有那么多的感悟,在读完了《平凡的世界》后,才真正知道了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真正的平凡。

在七八十年代,对于没有任何背景的孙少平孙少安兄弟来说,或许他们不会有十分远大的前程,他们或许会和他父亲一样,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那一片黄土地,踏踏实实做一辈子农民。但在那平凡的生活中,他们活出了自己,跳出了农门。

年少的生活是艰难的,在我看来,他们两兄弟的经历是如此的相似。他们都成为了学生年代中的佼佼者,他们的成绩令人震惊,但在生活的压迫下,他们在辍学的边缘挣扎,即使是在学校,他们也始终活于最底层。

对于每一天都等其他人吃完饭后才到学校灶上享受属于自己的"美食"的少安而言,自己独自吃完属于自己的那一顿饭便是对他最好的馈赠。他是平凡的,但决不平庸。在他身上,我们看到的是自尊好强的农家子弟。从年少便可看到未来,这话一点也不假,自尊自强的少平即使在一辈子在农村也是会十分出色的。命运总是公平的,他没有给少平锦衣玉食的生活,但让他有了很多人没有的特质。他的自尊自强,他的深谋远虑以及他的敢想敢做让他活出了不一样的自己。不甘受命运摆布,即使在他的烧砖窑第一次破产之后仍有勇气面对新生活,在一番摸爬滚打之后终于做出了自己的一番事业,并带领全村走上了致富之路。他的人生轨迹是多么的平凡,但在这平凡之中,我们却能看到另一种不平凡的存在。

在《平凡的世界》中,与少平一样不可或缺的存在的是他的弟弟少安,自尊,好强,独立,有想法。虽然高考落榜回家劳动,但他的一言一行中仍然透露了别样的气息,他经历了大旱,抢水,死人等事件后。仍然拒绝了侯玉英以进城为诱的追求。在他自己而言,远离故土打拼自己的事业是他的夙愿,最终,他选择了漂流异乡,在外揽工,他忍受了太多,不仅仅是肉体上的折磨,更多的是心灵的牵挂,他是如此的热爱自己的故乡,但为了自己的理想他必须到外打拼,这也许就是那个年代人们的悲落,但即使在现在看来,人们仍然逃不开这种状况,我相信在这平凡之中同样有不平凡的存在。

在平凡的世界里,还有那最纯真的爱情。艰难的岁月里总有那么多感人的东西,无论是少安与润叶还是少平与晓霞,他们的爱在懵懵懂懂中产生,好似雨雾中的朦胧丝雨,隐隐的还带有一丝青涩。虽然他们最终都没能在一起,但他们用心的爱过。润叶与少安青梅竹马,也是彼此的初恋,她为了与少安在一起而愿意放弃城里户口,但却被迫分手。而无论如何,他们有过真爱。性格活泼且美丽大方的晓霞,不仅才华出众,胆识也不一般,虽干部家庭出身但不畏世俗眼光爱上了少平,尽管他们的爱败给了命运,但依旧过着不同于他人的不平凡的人生。

生命里有着多少的无奈,又有着怎样的愁苦和感伤,雨浸风蚀的落寞与孤独一定是水,静静的流过青春奋斗的日子和触摸理想的岁月。在平凡的世界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7

读《平凡的世界》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许多的情节都淡忘了,曾经激励过我使我心潮澎湃的励志故事也在记忆中变得模糊。唯有书中的爱情故事至今依然印象深刻,孙少平和田晓霞、孙少安和贺秀莲、孙少安和田润叶、田润叶和李向前、田润生和郝红梅、金波和藏族姑娘、孙兰香和吴仲平、武惠良和杜丽丽、甚至还有孙兰花和那个流氓王满银,他们活生生地演绎了爱在生活中的不同形态。令我惊讶的是,在这众多的爱情故事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不是主人公孙少平和优秀得近乎完美的田晓霞的爱情,而是孙少安和贺秀莲、金波和藏族姑娘的故事。

时间是最好的证明。我想孙少安和贺秀莲的爱情之所以能深入人心,是因为他们的爱情是最平凡的,最贴近生活的。孙少安和田润叶青梅竹马,“少安哥,我想一辈子和你好”,面对这样的表白谁还有气力拒绝呢?然而,孙少安却拒绝了润叶的一片痴心。社会地位的差距是他们之间的鸿沟,它让孙少安自卑,即使他和润叶在一起,自卑的孙少安也无法感受到爱情的甜蜜。润叶的幸福不是少安可以给的,而少安的幸福也只有秀莲这样的女子才能给。秀莲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她并不完美,虽然她勤劳、善良、温柔而又热情,但她也有着平常农村妇女的缺点。她是如此平凡,就像我们所见到的千千万万的农村女子一样,死心塌地的爱着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家庭,一年到头操持家务、辛勤地劳作,用爱撑起一个家。她能给少安信心,能让少安振作,她和少安的爱情就是农村里最平常的爱情,没有大风大浪波澜起伏,没有玫瑰红酒诗情画意,有的只是凡俗生活中的相濡以沫,一粥一饭中的点点温情。

虽然《平凡的世界》写的是七八十年代陕北高原上的故事,但我现在仍然能够常常见到像他们这样的夫妻。在我的家乡,有很多这样的夫妻,他们没有甜蜜的恋爱史,很多都是通过相亲认识,然后结婚生子,为一个家庭的幸福而努力。他们的爱情是已经与生活融为一体的爱情,生活即爱,爱即生活。

如果说贺秀莲与孙少安的爱情是最平凡的爱情,那么《平凡的世界》中最浪漫的爱情当数金波与那个陌生的藏族姑娘的爱情。

“金波终于忍不住了,他冒着风险,一个人偷偷溜出营房,在马群进场之前,飞跑着到了军马场的外面,和那位藏族姑娘见面了。他们相对而视,他哭了,她为他揩着脸上的泪水,互相激动地说着什么,但听不懂,于是就用手比划,其实他们都知道对方在说什么,她扑在了他的怀里,他紧紧抱住她。那是怎样美妙的时刻呀,好像一切都不存在了,但命运就是这么捉弄人,军马场的政委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一切都随即结束了。金波很快复员,于是他不再顾及什么,他跑去军马场去找他那心爱的姑娘,但她已被调到另一个军马场,只留下一个公家发的白搪瓷缸,而他留下了那支最心爱的竹笛。如此浪漫的爱情就这样结束了,他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

“爱,就能使一个人到如此的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而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粘结。两个民族,语言不通,天各一方,甚至相互间连名字也不知道……真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吗?

世界上又有多少事不可思议!而最不可思议的正是人,人的感情。”

从未见过像他们这样纯粹的爱,人类的爱本质上不就是这样一种不可思议的情感吗?语言不通又有何妨,爱是人类、是万物生灵共同的语言。

最平凡的爱、最浪漫的爱,都是最能打动人心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8

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路遥眼中的“世界”正如那下垂的火把,平凡中孕育着伟大。——题记

这是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名时,心中一阵感触,《平凡的世界》朴质中蕴涵着无限的柔美,却在不经意间散发出一种淡淡的忧伤,恰似一个历经磨难后的老者顿然回眸人生时从容的感慨,给人一种洗静铅华,尘埃落尽的感觉,我深深地被它吸引。

夜深人静,一个人静静地斜倚在床上,捧上这本厚厚的书,清风把我带入了这《平凡的世界》,我一次又一次的停下来,轻轻地将书合在自己的胸前,缓缓地舒出一阵阵的啜叹,我慨叹书中的妙处,《平凡的世界》,它没有什么激烈的矛盾,没有很多戏剧化的情节,更没有传奇性的故事,而只是普通现实的生活,但正是这种真实感的生活给我以激动,给我以震撼,鼓舞着一个热血的灵魂。

掩卷而思,我从心底轻声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一直在思索着自己的人生,不断期许着自己的人生轨迹,想象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慷慨,想象山登绝顶吾为峰的激昂,想象壮志凌云的豪情,从《平凡的世界》中让我领悟了另一种人生的境界,平凡的生活是最伟大的,它提醒我在努力奋斗的同时也要保持一颗平凡的心,不管以后的人生中失意落魄,还是春风得意,都要保持一颗平凡的心。

纵观《平凡的世界》全书,字里行见流淌着全是浓浓的情意,它包括亲情,友情和爱情,因为,情,使不同的人,不同的生活,不同领域的人有缘聚到一起,因为情才支撑着这些主人公坦然坚强面对生活。

亲情,双水村孙玉厚一家的亲情是平凡世界中的一个体现,孙玉厚用那长满老茧的双手支撑住了这个贫穷但温馨的家庭。他们相互依靠着,当这个家庭面临困境时,年幼的孙少安丢弃入学通知书,如同当年“高大”的父亲一样,依然用稚嫩的肩膀帮着扛起了家庭的重负,少平求学在外,却始终不忘亲情的恩泽,勤奋求学。双水村这个平凡的家庭,折射出了许多和它一样平凡的家庭,亲情是一条割不断的线,润叶于福堂的亲情,晓霞与福军的亲情,李向前与李登云的亲情……《平凡的世界》中使用最频繁的一个词是:亲爱的;亲爱的大地;亲爱的双水村;亲爱的父亲;亲爱的弟弟……总之,所有人世间的真情都在这里一一的展现。

友情,听说过俞伯牙与钟字期那种默契相守的友情,但总觉得那种友情实在太完美,完美地不可亵渎。《平凡的世界》少平与润生的友情,少平与红梅的友情,润叶与晓霞的友情都充斥着人生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我想这才是现实中的生活,他们有亲有离,有怨有恨,却又能相互扶持着奋进。想想自己现实的生活,同学情,室友情,朋友情……它们也不都是我们现实生活中宝贵的财富吗!平凡的友情是伟大的。

爱情,记得冰心的一句话:“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将这一路长径点缀的花香弥漫,使穿枝拂叶的行人,踏着荆棘,不觉得痛苦,有泪可落,却不是凄凉。”《平凡的世界》里有太多动人的爱,少安与润叶的爱情,少平与晓霞的爱,润生与红梅的爱,少安与金秀的爱,润叶与李向前的爱情……也许结局都没有戏剧性的完美,但他们都服从了自己命运的安排,生活把他们拉在了一起。一切平淡了,生活便是真实的生活了。

《平凡的世界》里有太多可以令人挖掘的东西,用路遥后记的一句话: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19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中几乎每个人都在不停的经历苦难,但是从来没有人向命运低过头,一直在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无论是少平求学时期不断受到挑战的自尊心,还是热恋时期女友消逝在洪水中的消息,又或是少安辛苦半辈子的产业付之一炬。两兄弟都一直在默默忍受着痛苦,但是双膝从来没有跪倒在地。命运的残酷让生活中多少美好的东西毁灭了,尽管他们不依不挠的在抵抗,世界还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因为,生活在继续着。可是,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却在不断地失去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也许生活是美好的,只是人是痛苦的。

人生的痛苦可以预测吗?不可以,哪怕是下一秒,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因此人生既没有永恒的痛苦,也没有永恒的幸福,生活像流水一般,有时是那么平展,有时又是那么曲折。但是每个人的人生都存在一个觉醒期,一个关于你对痛苦和幸福的理解的觉醒期,而觉醒期的早晚会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在我看来,读书就是孙少平的觉醒期,因为我也是这样的。

少年时期孙少平的自尊心挑战就是相对别人来说匮乏的物质条件,我想每个人身边都会有这样的人,这些人不一定会以比差的人优越而骄傲,但是很可能会以比不上别人而觉得自己不一样,或许你我就是其中一个。但是生活的意义并不只是我们现在拥有什么和得到了什么,而是心灵的充实,这份充实则是来自于读书和生活阅历。世界上总会有人比我们富有,因此不必去在意这些,有钱就寻一醉,没钱就寻一睡,与过无争,随遇而安。钱确实非常重要,但是除了钱人这辈子还要追求点别的。记得刚进大学的时候,社团,俱乐部这些组织我都没有参加,就报了一个竞赛,因为听说搞竞赛以后工资高;平日里学习也总是先看一下学习的知识能不能赚钱再决定看不看;毕业找工作的优先级就看工资。本以为青春是充实忙碌的,是有理想有奋斗的,但是很可惜从来没有看清过理想的本质。新裤子乐队在《没有理想的人不伤心》中唱到“那些为了理想的奋斗也不过为了钱”。也许,一个人的命运真不是自己想改变就能改变了的,至于理想,只不过是职业工资的代名词罢了。所以说人身上的对于金钱的渴望真是可怕,当这种渴望以这样的形式出现的时候,你站在精神生活的高度,可能看得清,甚至鄙视,所以不论你招架得住还是招架不住,你还是本来的你。可是,当这种渴望穿起华丽的外衣,摆出一副令人敬仰的姿态,你就会对这种渴望奉若神明,就会完全陷入其中,再也分不清好与坏。但是我们对于读书的渴望是一定要保持的,读书不一定能让我们满足渴望,但是可以缩小我们对渴望的追求。相对来说,也是提高了幸福感。然而不幸的是,有时候你知道的太多了,思考的太多了,便有了不能为周围人所理解的苦恼,人生就是这样,即便是读书也没有永恒的幸福。

读书是一个人的觉醒期,确切的说是精神觉醒期。如果孙少平只是一个读书人,那么他并不足以震撼我们的心灵,但是对劳动的坚持让他更有力量。而且我觉得认识劳动的意义才是我们现在年轻人真正的觉醒期。“喧哗不止的永远是自视高贵的一群,生活中真正的勇士向来是默默无闻的。”这句话对90后来说真的是提醒的太好了,只有劳动才能使人在生活中强大。不论什么人,最终还是要崇尚那些用双手创造生活的财富者。不管读书会把我们变成一个时光旅行者,跟随作者去不同的年代感受不同的环境,还是通过与众多大师的对话,让我们成为一个有思想有意识的个体,但是一个人一旦失去了自己的精神生活,那痛苦是无法言语的,只有劳动才能把我们的压抑释放出来,只有劳动后的疲惫才能给我们一份真正的踏实。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0

闲下来写一篇自己对这个作品的感触吧,我是在大一上学期看的这本小说,看完之后就一直很震撼,小说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性格鲜明各有特色,这个陕北黄土高原上的爱情故事也都很感动,是一部值得认真看的作品,今年被拍成电视剧正在各大卫视播出那天还出新闻也提及了它,这是我第一次看的农村题材的电视剧,尽管网上还是有很多关于方言不标准旁白太难听或者删去了其中一个重要角色金波之类的吐槽声,不过我还是觉得是一部很不错的良心作品,虽然男主角被演绎的太傻气有些许瑕疵,但是总体来说每个角色都演得很好很真实值得用心一看!

小说主角孙少平就是这个平凡世界里平凡的一个人,但是他确是这个世界最不平凡的人,是反抗命运的强者,是这个世界人们精神上的执言者,我们现在的孩子可能有他的热血和情感,但是他所经历的苦难和贫穷绝对是不能体会的,所以我们也无法真正理解他的世界。孙少平是幸福的,错过了爱慕虚荣的郝红梅,迎来了带他进步的田晓霞,可能郝红梅是小说中的反面角色不过我没有讨厌她,要错就错在她把学生时代的最单纯爱情和金钱联系在一起或者说她竟然在那个年代过早的就势利化不过这就是社会里很多真实的形象,所以说如果你是顾养民你看得清她吗?!然而幸运的是孙少平为郝红梅做的足够成为她一生最暖心的回忆了。田晓霞则不同,她身为官二代白富美不顾一切艰难阻碍和孙少平在一起,别说那个年代了就是现在也没有人会这样义无反顾,真的很佩服他们,异地恋和过大的阶级差距都没能打垮他们不过最后却是让他们阴阳两隔的爱情悲剧!我喜欢和钦佩田晓霞这样敢爱敢恨阳光热烈的女孩子,时刻保持着读书学习进步提升自己内涵勇敢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是孙少平这辈子再也不可能遇到第二个这样纯真的人。我觉得电视剧里的孙少平显得过度自尊了,他这个人物最大的亮点在于男孩子可以很普通可以很平凡但是不可以不上进,黄土地里的现实与梦想,青春与无奈,孙少平都给了最好的答案,我相信任何一个有梦想的人都能体会到这个人物的伟大奇妙之处!

孙少安和少平其实是一样的人但他们也很不一样,孙少安是幸福的,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田润叶愿意为他放弃干部的家庭生活并且像爱他一样的爱他的每一个家人,又有一个愿意为他洗衣做饭和他踏实过日子把他当做自己全部的秀莲,我觉得足矣了。少安他不可能仅仅因为爱就和田润叶抛开世俗抛开家人不负责任任性的在一起,我想他们最可怜的地方就在于明明两个人相爱却不敢想未来。而他是理智的,所以他最后选择了秀莲,因为这才是家!不过像秀莲这样的女孩子是单纯的但往往也是单调的,我个人觉得哈,秀莲和少安的故事才是最后大家普遍的爱情故事,没有什么罗曼蒂克过着过着就有感情了最后就一辈子了。田润叶是悲剧的,李向前也是悲剧的,这完全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导致的,不过向前绝对中国好男人一枚,为他点个赞,至于田润叶我用一句歌词来诠释她就可以了:从前的日子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剧中的其他小角色也很重要,比如少安的二妈是很鲜明的,感觉农村里就是有很多这样的能人妇女,她们绝对活的很风光但是另一方面也很可笑可悲;孙玉厚,一辈子的庄稼人,是个典型的农村中国好父亲;王满银,小说我没注意,电视剧里演员演得很好;田福军,是个好官,我觉得他就是我们现在正在反腐的中国所需要的人才,我很欣赏他;润生,他和少平的友谊我想就是那种每个男孩子年轻时候都会遇到的一辈子兄弟情,为兄弟两肋插刀,真的很感动!

最后,我想说在这个浮夸的年代我们也要相信再冷的地方也有暖和的东西,希望在我们人生最恰当的年龄抽空去看一看这个值得一生收藏的故事!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1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这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北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是喜剧?悲剧?正剧?也许都有一点。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这真的是一部很平凡的作品,写出了平凡世界中各层人物在不同地位上生活的苦苦挣扎。是的,太平凡,太真实了,让我觉得这些人就生活在我身边一样。晓霞死了,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一个多才能干的美丽姑娘,一个有着显郝地位却又抛弃一切功名利碌而不顾一切去爱的伟大姑娘,一个处于人生最辉煌时期、最美好时代的年轻姑娘,她在一次采访中英勇牺牲了。她和少平的那个约定还没有实现,就走了。我替少平感到痛苦,仿佛感觉到了他的悲伤,仿佛看到了一颗破碎的心。无独有偶,秀莲也得了肺炎去世。少安没了妻子,少平没了爱人,他们生命中两个最宝贵的,最至亲至爱的女人走了,永远地离开了他们。生活啊,你为什么这样残酷?感动的不只是他们之间那种不至死不谕的爱情,而是这两位女性的伟大。想想看,秀莲也真够可怜。她不嫌弃少安穷,连一分财礼也不是就嫁给了少安。她不怕苦不怕累,体贴善良勤劳能干,和少安一起吃了许多的苦一起经历了许多的风风雨雨,还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当生活刚刚好转,刚刚有起色的,幸福的生活才刚刚开始的时候,就这样突然地去了,留给我的是遗憾和悲伤。禁不住又怀疑了,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吗?而少平,我完全理解他为什么不愿在大山里生活,而要到外面去闯荡去经历去受苦。是的,我完全能理解。麻木、甘于现状、甘于落后,这是多么的可悲。这个年轻的小伙子引起了我心灵的震憾和共鸣。可就是这样一个出色的青年,他连最起码的幸福都得不到,不仅女朋友死了,最后他为了救一个旷工而受伤毁容。欣慰的是,他是那样一个坚强。他从不为自己的地位、自己命运的坎坷而怨天尤人。他那种对生活的态度、对人生的态度不得不令我折服。但更令我佩服的是孙兰香,她是一个让人骄傲的女大学生。比较一下,我和她一样年纪的时候,我又做了什么,她又做了什么。现在想来,每每读到她,我心里是一阵惭愧。怪不得少平说,他从不为妹妹兰香的交往担忧她妹妹比谁都配。

《平凡世界》中的王满银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生性爱逛,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他把孙玉厚的大女儿孙兰花取了回家。如果说他是一个本分的人、勤劳的人,那么他应该算是有个比较幸福的家。孙兰花很爱他,不让他下山干活,拉扯两个孩子,还把他侍候得周周到到,可他不懂得珍惜。一年到头地跑去外面流浪,去做生意。可他做的生意除了能养活自己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了,有时候甚至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弄得狼狈不堪。可他就是喜欢流浪,不愿回家。有一天。他突然从镜子里看到他的眼角的皱纹,头上也有了白发,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是谁,他需要的是什么。他需要的是一种平静的生活,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而不是一个到处流浪的孤雁。人到中年,会对自己的前半生做出反思,从而调整心态去对待生活。有时候,往往一个极偶然的因素,就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甚至整个人生。是的,我相信。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2

“1975年二、三月间,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的雪花,正纷纷淋淋地向大地飘洒着。时令已快到惊蛰,雪当然再不会存留,往往还没等落地,就已经消失得无踪无影了。黄土高原严寒而漫长的冬天看来就要过去,但那真正温暖的春天还远远地没有到来。”《平凡的世界》开场质朴而厚重、白描一般快速勾勒出黄土高原的风貌,简练而有力的叙事风格就像一位老者坐在树下给你讲述一个遥远的故事。

作品讲述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黄土高原上一个普通村庄人们的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和欢乐,描写了他们在大时代所走过的艰难曲折历程。

一本好书,应该深刻地影响一个人,至少让读者读后有所触动。这本书的文字有一种直击人心的力量,它不华丽、也不晦涩,但总能吸引你读下去。正如路遥先生所写“谨以此书献给我生活过的土地和岁月。”

黄土地总让人联想到贫穷、落后、闭塞,但它也是每个人站立成长的地方,承载着你的欢笑和苦难。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样贫瘠的土地上,是糙红又蜡黄的面容,充满裂纹的手掌和赤脚踩在田间的样子。

主角孙少平家境贫困,家里拖累多、光景差,渴望用知识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走出小小的双水村,走向更广阔的世界。种种因素没有考上大学,现实也打破了他的理想。他慢慢懂得,人活着,就要随时准备经受磨难。他已经看过一些书,知道不论是普通人还是了不起的人,一生都要经受许多的磨难。后来,无论是在家里干农活、在原西县打零工,还是在大牙湾下矿井,他总是倔强地干好每一件小事,挤出时间去读书,竭力让自己的眼界不被束缚,孜孜不倦地探索生命和生活的意义。

故事的开始,孙少平是个连“丙”菜都吃不起的穷困农村学生;故事的结尾,孙少平是个身有残疾的煤矿工人。他没有获得世俗意义上的成功,甚至失去了更多东西,但他独立于成败,独立于世俗的价值评判,独立于他人的褒贬臧否,做到了自己说的——必须要去外面闯荡一回,只是不愿这样过一生。

哥哥孙少安像很多家里的大哥一样,早日扛起生活的重担,要照顾老人,要供弟弟妹妹上学。他没有离开过双水村,却终于也没有过上那一成不变的生活。老父亲孙玉厚,是一个操劳困苦一辈子的人,他就像土地一样深沉,遇到事情,无能为力地蹲在墙角抽着旱烟,苦难是他一生的主题。

还有“小市民”般的孙玉亭、冲破思想桎梏的田福军、代表新青年的田晓霞。每个人在这片土地上越走越实、越走越沉。这样的人物和故事并不新奇,但很容易会联想到自己、父母和身边很多人。在阅读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不断逼迫你去思考人生、人性,去重新审视自己,让你对亲情、友情和爱情有了更深的感悟。

有人说,这本书带有时代局限性,过去那种衣食匮乏的年代离我们已经遥远,对于物质充沛年代的年轻人来说没有吸引力,也难以理解。

我倒觉得,恰恰相反,这本书所传递的在大时代下小人物不屈服命运、独立追求精神世界,对于物欲横流的今天来说尤为难得。满足欲望获得幸福是人的天性,追求物质占有,追求感官刺激,追求精神上满足都能使人感到幸福,但是只有精神上的满足才是长久的、高层次的幸福。精神上的满足是能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并对自己的存在感到认同,是有意义的人生。正如书中人物一样,对世界有大的视野,对自己的人生和困苦就有着深刻的理解。他们并没有很高的文化水平把这一切上升到理论层面。对他们来说人生的意义是:不要像父辈一样生活、是要走出双水村、是可以弯腰干活但脊梁骨一定不能弯的硬气。

每代人都有每代人的挫折、压力和责任,无法逃避,波涛汹涌的内心才是每个人平凡而不平庸的世界。

遍地都是黄土地,他却抬头看见了月光。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3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世界,即使最平凡的人也要为他生活的那个世界而奋斗。”这是《平凡的世界》最让人动容,又感同身受的一句话。

初读《平凡的世界》,是高中时期。第一次阅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就深深地被书中故事情节所吸引,同样作为一个生在山村、长在田野的渭北人,第一次觉得文字的力量是如此强大,如此引人注目,反反复复地细细咀嚼,我惊奇的发现,路遥的文字无需模仿,无需刻意,日常生活中一些看似再普通不过的琐事在他笔下竟然会如此生动有趣。

之后,在我枕边便常放一本《平凡的世界》,懵懵懂懂地读了3遍,从中得到3次不同的感悟,3次不同的收获,每一次废寝忘食的读完全书,内心都感觉甚为亲切。高原上平凡的村庄,住着一群朴实的平凡人,他们平凡之中映射出生活的真切,虽贫困却不卑不亢,虽艰苦却不折不挠,书中忠厚朴实的少安、少平兄弟俩为了生活和理想不断奋斗,历经艰难曲折。这种朴实与纯真沉淀了我的高中乃至大学生活,也为我最后就业选择埋下了种子。

毕业后的我加入到了中煤铁军的队伍里,随着工作角色的转换,过了将近8年的半迁徙生活,经历了艰苦的工地生活、频繁地迎来送往、琐碎的文字修改,我的人生逐渐完成了一名学生到一个企业员工的转变。可不管生活的角色如何变化,《平凡的世界》始终伴我左右。这部曾获茅盾文学奖的小说,是路遥先生用自己生命浇灌出的伟大文学作品,他将自己的伟大精神全部投入其中,也正是这种正视苦难,挑战命运的精神,深深地激励着我,促使我不断战胜自我,走过一个又一个难关。

还记得初来企业,按照公司安排,我担负起企业史志编修任务。当时的我对于企业情况了解甚少,对史志编修也完全不懂,面对一摞摞历史资料、一堆堆泛黄老照片、一卷卷老档案,内心焦躁不安、不知所措,可能是受《平凡的世界》影响,想到书中人物面对困难时,所表现出的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不屈不挠的人生态度,我咬咬牙坚持了下来。期间,通过不断走访、实地调查,在30多度的档案室里汗流浃背。300多个日夜,我和同事一起坚持在历史中学习,在学习中还原,在一次又一次的学习中进行修改,在一遍又一遍修改中将志书不断完善,最终顺利完成企业志书编修。从那以后,每当遇到困难,书中孙少平那种坚守自我、无愧于心的生活态度,都会传递给我一种坚定的信念,一股强大的力量。

而立之年的我,随着阅历和工作经验的积累,自己也逐渐沉淀了下来,也变得稳当了些,慢慢地也开始有了紧张忙碌过后的静坐思考。这时我还是习惯性地翻开《平凡的世界》细细品味,每每读完一遍总会有所感悟。总之,《平凡的世界》让我懂得:人,无论出身是卑微还是高贵,无论家境是贫寒还是富有,只要能拥有一颗火热的心,只要能热爱生活,生活对他总会是公平的。挫折和成功,都是生活给予我们的东西,我们应该笑对人生,笑对生活,在磨难中坚强,在逆境中成长。

路遥先生用平实的笔触、深沉的感情为我们描绘出了生活这本无字的书,其中的震撼与感动是说不完道不尽的。在这里我只想用寥寥数语表达自己些许看法、些许感触。

《平凡的世界》谱写了一代年青人壮丽的人生,也在我们眼前铺就了一条平凡之路。我们建筑人的生活是平凡的,也是平淡的。工地上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绚丽的五彩霓虹,有的只是平凡而简单的生活。但正是这种生活,教会了我们在平凡中领悟生活的美、发现工地的乐。在这里,哪怕只是一顿平凡的晚餐、一次平常的会议、一场日常的培训,都因为我们的有缘相聚、有梦相守、有路同行而变得与众不同,让我们相约在这平凡中,用对本职岗位的忠诚、坚守,点亮人生的光芒,谱写一段平凡但不平庸的精彩人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4

《平凡的世界》,十几年前我就在收音机里听过,并在图书馆里借阅过。当我在人民网上看到开展评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活动的时候,我又首先想到了作家路遥,想到了他付出极大心血的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于是我买了一部心仪已久的、属于自己的《平凡的世界》,又认认真真地读了一遍。

当孙少平伤愈返回大牙湾煤矿,与头上包着红纱巾的惠英嫂、胸前飘着红领巾的明明、以及脖项里响着铜铃铛的小狗——“小黑子”相逢的时候,这部曾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也就接近了尾声。尽管意犹未尽,尽管生活仍在继续,尽管我还在为主人公的命运设想着种种归宿,但小说确实结束了,它留给我们一个令人深思的长长的省落号。掩卷沉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部小说所给予我的不仅仅是艺术的欣赏,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更加熟悉了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黄土高原上及中国农村大地上的那段艰辛而沉重的历史,让我感受了历史发展进程的艰难脚步和那许许多多普通劳动者的艰苦生活,认识了平凡世界中劳动的价值和意义,领略了人世间亲情、友情、爱情的真挚与丰富……

对于像我这样一个从小就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对小说中的一些场景和人物也许并不陌生,其中的一些主要人物在很多方面正是自己及吾辈、父辈们的影子。他们是那样的熟悉和亲切,读着这些文字,就好象走进了他们的心田,与其同悲同乐,共同走过一段段艰辛的路程!在那艰苦的年代里,创业确实太难了,能吃上一顿饱饭、能安心塌实地读书,都要付出那么多的努力和代价!要跨越农村的门槛到城市里来工作和生活,这更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啊!(如果有今天这样的形势和政策,书中主人公孙少平、孙少安等的命运也就不会那么坎坷了。当然,倘若如此,有血有肉的主人公的形象也就不会跃然纸上了。这正是历史的必然。)

更让我感动的是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面对苦难和挫折的积极心态和在苦难岁月煎熬中父与子、兄弟姐妹间那真挚淳朴的情愫!他们所处的时代及他们活生生的现实生活,让我们又一次认识到了苦难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苦难是生活的向导,是引领我们走向幸福生活的良师益友。谁都憧憬美好的幸福生活,没有哪一个人偏爱苦难。但是,苦难又往往是与幸福相伴而生的。当一个幸福的时刻出现的时候,又往往被一个个苦难的旋涡所淹没;苦难过后,常常又会洒下一片片幸福的阳光!在每一个人的生命历程里,或多或少、或小或大、或物质或精神,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苦楚、坎坷或挫折,这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如何面对这些痛苦和不幸。我常想,苦难也许是上帝给我们的一剂良药,它让我们的生命增加韧性和力度,让我们的生活增加不同凡响的音符;我们在幸福中丢失的,又往往能在苦难中找回来,从而演奏出一曲动人的乐章。

当然,含泪播种的未必能够含笑收获。但无论怎样,我们都要感谢生活,感谢我们这个生生不息的平凡的世界。面对未来的一切,我们都应该有一个积极的心态,要坚信苦难的日子终有尽头,要像作者说得那样,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要心平气静地耕种下去。

历史的车轮已经碾过了那段泥泞,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生活在这个平凡世界里的人们正在迈着匆匆的脚步,以不同的角色各自书写着自己的历史,同时也在用实实在在的劳动为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书写着历史的一页。我,一个普通劳动者,为有幸目睹这个平凡的世界并参与其中而感到由衷的幸福和骄傲!

我认为,这正是《平凡的世界》及其作者路遥给予我们的的精神食粮。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5

今天看到了一

《平凡的世界》以陕北黄土高原为背景,以主人公孙少平的人生经历为主线,以双水村孙、田、金三家的命运为中心,再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书中孙少平在给妹妹的信中写到:我们出身贫困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能看出在孙少平心里,有着不平凡的人生理念,无论是少年时,在出身条件优越的同学面前,还是成年后在生活艰苦的煤矿里,他没有放弃自己对生命的追求,在他的一生中,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成就,但他始终用自己的独立与自尊坚守着自己对知识的追求,对爱情的渴望,对责任的担当。孙少平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主流青年,作者以孙少平为例,让我们看到,在当时那个年代,还有很多出身卑微,但却“热爱”苦难,敢于在血与火中洗礼人生的

孙少平的经历在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也许不多,但他的拼搏

平凡,是生命的本色,每个人的生命对于这个浩瀚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旅途中在不断地寻找生命的意义。我相信,一个充满追求的灵魂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种价值在于对自身苦难的严峻正视、深刻思考、透彻理解、不懈抗争。人生道路从来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尽管我们不知道前行的路上还有几多风雨泥泞,但我们能做的是有感面对现实,积极改变心态。无论我们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或者我们的生活多么艰辛,都要有一颗火热的心,热爱生活,心怀梦想,脚踏实地,不懈追求,在平凡的世界中活出不平凡的靓丽人生。

路遥身上有许多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6

这是我父母读大学时最喜欢的小说,也多次推荐给我。这个月在家闲着才正式开始看,我爸看到我在看,说:你现在已经过了被这本书震撼的年纪了。

看完以后的确如此,我并不像我父母或者书迷曾介绍的那样,看完书以后被深深的震撼,甚至从此拥有新的三观。但是看完以后,我在另一种程度上被震撼了,我理解了平凡。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还为润叶和少安的感情心疼。看着少安只身去山西相亲,想到润叶,我心里一揪一揪地疼。读到那里时,我也觉得两个人身份有别,润叶注定是城里姑娘,少安注定出不了深山。以及思想上两个人也有许多不同——润叶多读几年书,想的一定更远更深刻。秀莲是少安不得不放弃润叶后的次佳选择。

可是后来我发现,润叶和少安的差距没有那么大,而秀莲才是少安的最佳选择。润叶家里更有钱,但和孙家没有本质区别。润叶的大伯一家帮助她开拓了眼界,可是她与妹妹晓霞相比还是差了太多。当大伯的岳丈劝她嫁给向前时,她惊疑不定之下选择违背本心。向前断腿以后,她开始把伺候他当做自己的本职。她仍然有文中农村姑娘的特性:淳朴,懂事,乖顺,吃苦耐劳。她虽然比少安多受几年教育,但这多出来的几年却并没能改变她深层的思想。

润叶不是盲目地想要嫁给少安,她很清醒地知道嫁给少安会面临什么。可惜少安在知道润叶开始吃公家饭以后,心里就没再把这个姑娘当做妻子的人选——尤其是知道有干部追求润叶之后。少安对润叶的定位就是“干部”,秀莲曾怀疑润叶是少安的相好,但是听说润叶是城里的干部后就放心了——城里人怎么会看上她的农民丈夫?这两个乡下人直接把润叶划为城里人,少安也不曾询问或者思考过润叶心中到底是哪里人。他想要的是一个朴实能干的乡下妻子,何必耽误人家润叶呢……

少安就是一种平凡。他的一路奋斗看起来还有些戏剧性,可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人人的故事都可以写成一部书。是时代造就了他们的故事,而这些故事也都平凡。

我很喜欢看各种文学作品里对左倾错误的思考,这部书里也有许多有趣的描写。从农民,从官僚,从知识分子。有些人踏着革命的浪潮翻云覆雨,有些人为不知走向的家国命运整夜哀哭。

“尽管我们都是些普通人,无法改变我们国家的局面,但我们应该有一双分辨黑白的眼睛,有一颗能严肃思考我们国家命运的头脑……”

而在这样的时代浪潮下,少平也有自己的平凡。晓霞对他来说就是一场梦,也许就算晓霞没有去世,他们最终也不会在一起。

晓霞是他的引路人。少平在晓霞的指引下,与生活搏斗着寻找真我。他竭尽全力使自己的头脑思考,使自己不在生活中变得平庸。但也仅止于此了。

文中不止一次提到过,让他安心的还是师父留下的那个小家。有女人有娃娃有狗,他喝着酒吃着菜,就是一天中最满足最放松的时刻。他对师娘嫂子当然没有爱情,但是师娘嫂子带给他的温情,就是他眷恋的。所以最后他选择回到矿区,女人孩子和狗都在等他。

晓霞则是个羽化登仙似的人物。她有崇高的信仰,有不止歇的激情,有对生命的热爱。所以她毫不犹豫地冲到前线的洪水中,为了事业,为了生命,为了理想。在《平凡的世界》中,这样不平凡的人难以存在。

她是一束光,为少平在思想的高度打出了一条看不到尽头的光束。少平抬头便贪婪地学习,脚下却还是要踩着矿区的黑色。只是要感谢晓霞,即便少平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只是平凡的一员,但她为他铺开了一条思考的路。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每个人都在生活中平凡,但是总有人在追寻着对生活更深一层的认知。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1500字 篇27

《平凡的世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最长的一部小说,也是最认真看的一本小说。“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当我费力的捧起它打开第一页时,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吸引住了:“......细朦朦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淋淋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在这摘抄了几段,供大家欣赏:

......人们惊异地发现,街头和河岸边的柳树不知不觉到抽出绿丝;桃杏树的枝头也已经缀满了粉红的花蕾。如果留心细看,那向阳坡的枯草间,已经冒住了一些青草的嫩芽。同时,还有写别的树枝条也开始泛出鲜亮的活色,鼓起了青青的苞蕾,像刚开始发育的姑娘一样令人悦目。

......远远近近的山峦,纵横交错的沟壑和川道,绿色已经开始渐渐浓重起来。玉米、高粱、谷子、向日葵......大部分的高杆作物都已经长了大半截。豆类作物在纷纷开花:雪白的黄豆花,金黄的蔓豆花......在绿丛中开得耀眼夺目。

随着岁月的流逝,街头的树叶在秋风中枯黄了。黄原城周围的山野,也在不知不觉被大片的黄色所覆盖。古塔山上,有些树叶被秋霜染成深红,如同燃烧起一堆堆大火。天格外高远而深邃,云彩像新棉一般洁白,黄源河不仅樟赛,而且变得清澈如镜,映照出两岸的山色秋光。

陶醉在这些美丽的描写中,我渐渐进入了人物的角色。书中讲述了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天翻地覆的变化,一些普通的人在历史转换中所演绎的平凡的故事。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孙家两兄弟。哥哥孙少安,性情朴实忠厚,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脑袋灵活开花,是改革的前驱者和先锋者,勇于进取,敢于开拓,历经重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最后终于走向成功;在上学时就受尽苦难的弟弟孙少平,知识丰富,视野开阔,不甘沦落于农村,在艰苦非人的包揽活中炼就了吃苦耐劳的倔强精神,最终在煤炭事业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性格各有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的优点,那就是出自农村的兄弟俩都有一颗温柔善良的心,虽然出自贫寒的家庭,但正是这贫寒造就了他们的成熟和坚强。人常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不要嫌弃贫穷,应该把它当作一种财富,“不吃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只有经过苦难的磨砺,才能取得成就,这将给我们以后人生道路上带来很大的益处。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哪怕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他选择了平凡。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的与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感叹,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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