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我闲着没事,从我的木制小书架上面拿了一本书来看,本想随便翻翻,不曾想却入了迷,这本书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斯蒂文森写的探险书籍《金银岛》。
它主要以一个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古老的探宝寻奇的冒险故事。故事里有许多危险的情形,例如:小吉姆和海盗在船上搏斗,还差点被刺死。船长、医生和乡绅和邪恶的海盗们枪战等等,看得我触目惊心。在整个故事情节的.叙述中除了惊心动魄的血腥屠杀,还处处有爱心的不断闪现,比如大夫在和海盗为敌的情况下依然为海盗们治病,服刑者自己作为医生的神圣使命和职责,等等。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还是久久不能平静,整个历险过程险象环生,但吉姆凭着自己的机智勇敢一次次逃离了险境。我可真佩服他!我多渴望也体验一下冒险的生活啊!记得有一次,我和朋友小婷突然心血来潮,想去银淀公寓-1层去探险,因为住在那里的朋友小珊说-1闹过鬼,半夜经过的人们有时会听见一阵古怪的笑声,半真半假的,于是我们鼓起勇气,约好放学后一起去那闹过鬼的-1层。谁知,一到那儿,却遇见了去买菜的老妈,她问我们去那干嘛?我回答说去探险,老妈一听便火了,大吼道:“你们胆子不小啊,小小年纪,天天去探险,走!跟我回家!”就这样,我硬是被妈妈强生生地拉回家了,回家还免不了一阵耳朵之苦,唉,我真想去探险,为人们解开那些谜。虽然我是女孩子,但我拥有着男生般勇敢的性格,妈妈,给我去探探险吧!
我真爱看这本书!
暑假我看了一本以探险为题材的书,这本书为《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子,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可以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这位小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天必须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可以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我觉得这本书精彩极了,你们也来读一读吧!
我看过一篇短文叫《冒险》,写了两颗种子对生长的不同看法,第一颗种子知难而退碌碌无为,它害怕生长,所以它宁愿呆在土里。第二颗种子知难而进无坚不摧,它要努力生长,长出地面,冒出嫩苗。
我们应该向第二颗种子学习,它对未来十分憧憬,当它开出美丽的花朵时,它会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美好。
杏林子曾经说过:“我们不能白白地糟蹋生命。”我认为第一颗种子就是一颗浪费生命的种子。而第二颗种子是一颗热爱生命,不屈向上的.种子。
第二颗种子使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永不放弃生的希望
一个伐木工去森林里伐木。他用将一棵松树锯倒时,树干压在他的腿上。他拿起斧子朝树干砍去,砍了三四下后,斧柄断了。他又拿起电锯来锯。但是,他很快发现:倒下的松树呈45度角,巨大的压力会把电锯条卡住;他拿起电锯对准自己的右腿,砍了下去......
这个伐木工和第二颗种子一样热爱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