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诗相伴作文600字1
轻轻地、无声地,掠过新的一页,执起笔,缓缓地,泻于笔尖,流于纸上的,不是白纸黑字,而是那连绵隽永、深远意长,来自心海、来自思潮的一脉情思,携着不朽的千年文明,缓慢而轻柔的荡漾。幸福,便也随着这乌黑墨迹,沿着纸纹悄然浸满,更占据了整颗长期被尘秽所淹没的心,纯得洗不去,浓得化不开。
随心吧!出门在外,饱览壮美河山,便发“江山虽艳,只怕等闲”之感慨;独守家中,无处宣泄愁绪,便叹“泪眼朦胧苍天外,朦胧泪眼倚短墙”之短句。春朝盛景,即是“春芳吐艳密林幽,多情杨柳,花舞月含羞”;夏日生机,可证于“翠叶叠阴游芳丛,盈盈清风,醉看荷花红”;秋时凄悲,便为“枯枝黄叶挂残阳,孤城遥望,落红满池塘”;冬季旧梦,可谓“流光泻玉冰凌雪,晨星渐斜,飞花也犹歇……”所思所想、所感所悟,无不体现于一句句原创小诗,亦将内心真悟寄于其中,此为梦与心的载体。作诗,乃幸福。
诗中自有飞花和尘埃、浮云和过客、翠叶和红花、清风和暖阳、蛙啼和蝉声、大雁和早莺、远山和流水;也自有“左牵黄,右擎苍”“西北望,射天狼”之豪迈;“西城杨柳动春愁,动离忧,泪难收”之凄美;“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之旷达……翻开诗书,这是一场跨越千年的对话;细细品味,这是一次思想与心灵的遨游。读诗,乃幸福。
立于现代社会,灵魂的一部分却仍流连于那古时一个个文化璀璨的时代之中,无法自己,无法自拔。
提起笔,合上书,诗为友,诗相伴,幸福永存其间。
与诗相伴作文600字2
诗,是我们了解古人思想最优美的方式。我喜爱李白的诗,他的诗风格豪放,雄奇壮丽,具有强烈的浪漫主义色彩。
儿时,印象最深的诗便是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开始读时只觉得朗朗上口,而后才品味出其中的滋味:宁静的夜晚,床前那一片明净皎洁的月光,仿佛是地上铺着的一层白霜。抬头望着天上的一轮明月,不由得使人低头思念自己的故乡。游子思乡的心理过程巧妙地糅和其中,这是一种多么高超的手法。从此,我一有时间就沉浸在诗的世界里。
李白诗中有“我醉君复乐,陶然共忘机”的愉悦,也有“总为浮云能蔽日,长安不见使人愁”的忧国忧民;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自得其乐,也有“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豪迈自在;有“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放纵不羁,也有“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迷惘。看古人的喜怒哀乐,心中也会生出无限感慨。
在众多诗人中,我钟爱李白,是因为他的诗大气豪迈,流畅自然。“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我最爱的一句诗,它的意思是:尽管前路障碍重重,但仍将会有一天乘长风破万里浪,挂上云帆,横渡沧海。我总在遇到挫折时读一读它,是它鼓舞我,是它让我相信,成功就在彼岸,现在的挫折与苦闷不能让我丢掉信心输给自已!
让诗贯穿于生活,让诗充盈着生命,品读诗歌让我深深地感到:诗意的生活是最美的。
人生中,读几首诗,赏几首词,成长道路上就不会孤单,因为每一首诗或词,都是诗人与你亲切的交谈,她会指引你方向,给足你前进的勇气和毅力,让你不再负重前行,轻装上阵。
与诗为伴,其乐无穷。
与诗相伴作文600字3
“背过一些诗词的真正意义是,当你身临绝壑孤独无依的时候,会有往世先贤一个个来陪伴你,空寂无垠的旷野和走不到头的路上,会有繁星为你而闪烁。”
我愿与诗为伴。近几天遇到一位极爱诗词的老师,从她的言语中能深切感受到——她爱着诗词与古典文化,不是为了学业或应付一些问题,而是真真切切地往古人留下的珍宝中投注了深厚情感。
说是老师,但她不过是二十岁左右的大学生,借着暑期时间讲讲诗词,谈谈她爱着的.中国文化。她用歌曲引入课堂,随后笑吟吟地在黑板上写下两句诗“惟有相思似春色,江南江北送君归”。她对王维的喜爱是显而易见的,甚或可以说是提到王维,她的眼神就变了,讲诗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提及到他,讲起来便口若悬河,仿佛他们曾是挚友一般,了解得十分透彻。这种时候,她的目光是明亮的,好似透过时光见到了自己的憧憬之人。
她说,喜欢历史人物是伤感的,但细细想过又觉得幸运,尽管我们与古人间隔着时间这一道深深的沟壑,但我们能够知晓几千年来的无数风流人物,能够了解他们的一生,纵观历史长河——可以喜欢的人有那么多。这不算是一个严肃认真的课堂,更像是与人在谈心一般,听她娓娓道来那些距今遥远的故事,心思也跟着飞往旧时,不由得被这些人物所打动。
经过此事,我的心中便也多了几缕虚无缥缈的情思,“十年来,深恩负尽,死生师友”的悲凉,“江流曲似九回肠”的愁苦,“乱把白云揉碎”的豪迈,这些千丝万缕缠绵一起的情愫,随着诗词流过历史的璀璨星河,飞向我们身边。
我愿与诗相伴,穿过时空的距离,感悟古人的情感和思绪。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
背包十年读书笔记1
很早之前就看过小鹏这本书了,那时我每天的课业任务很紧,口袋里没有钱,旅行对于我来讲,更多发生在未来,还有想象中。
昨天在图书馆闲逛,再次遇到《背包十年》,我觉得有缘分的东西在里面,于是挑一个靠窗户的位置,用大半天时间,又认真读了一遍。
“人应该趁着年轻去流浪”,这是封面上的一句话,我很喜欢,于是用作今天文章的标题。
小鹏说:“如果青春是一首壮阔诗篇,我用了整整十年光阴让这首诗中的每个字都笔触饱满。”
这其中有不后悔的意思,有骄傲的意思,有脚踏实地,也有豪情万丈。我认真地走过生命中的每一天,每一个时刻,我都注入了自己的热情。
这是一种活法,形式不重要,更多的在于活着的人的状态,他们如何看待生命,如何对待光阴,如何考虑自己生活的独特性,如何认真面对自己的一生挚爱。
也是一种修行,很多人看到了他走过的路,我只在乎他慢慢成长的心。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这样的人很少,我佩服他。
背包十年读书笔记2
这是一段背包十年的旅程分享,也是一个孤独狂徒的梦想宣言,更是一趟深度心灵之旅。
所谓背包,就是指背包客,他们背上一个包,包里只有简单的必需用品,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想到哪里就到哪里。作者小鹏,大学毕业后就没正经上过班,赞点钱就去旅行,直到他发现旅行也能攒钱,于是生活就变成了旅行、旅行,再旅行。他喜欢写字,他说要把一路上的所思所想写下来和朋友们一起分享,正是因为这种真实与坚持,他获得千万网友的热烈追捧。他还喜欢拍照,他说只拍自己在旅行时一瞬间的感动,因此被评为新浪博客原创摄影之星。他是谁?一追梦的人而已。
一路上,他拍下手持莲花的女孩和铁轨边玩需求的少年;他漫步在爱丽丝梦游过的仙境也流连于与世无争的桃花源;他喜欢日出时的光芒万丈也喜欢日落时的渔舟唱晚;他攀登过巍峨的高山也跋涉过宁静的长河;他明白信仰是一种嘴角上扬的人生态度也是一种长头问路的坚持;他迷恋天空的表情也为雨过天晴的彩虹而感动。
他说过,不是花再多的金钱去享受,而是融入当地。他融入不同的国家,感受不同的习俗,不同的信仰,不同的风俗人情,这样的'旅行才是真正的旅行。一个背包,一种梦想,一份坚持的心,使他踏遍了半个地球。希望有一天,我也会暂时放下手上的工作,暂别我爱的和家人,去体验另一个自我。
背包十年读书笔记3
我只是一直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孩子,身边的都是一些装成大人的小孩。可是会不会有一天大家都长大了,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小朋友在长安街上无尽地奔跑?
背包十年记述的是小鹏将爱好转变为职业的十年,是坚持的十年,他这样的经历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这本书远不是普通的游记,没有华丽的词藻,优美的语言,更多的是小鹏的旅游编年体,一本在旅游中成长的个人成长史。
一直觉得旅行是件很私人的事,即使将经历化
在《西贡看到上海的影子》一章让我联想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寻找熟悉的身影,神似的脸庞,喧嚣的城市……我常常在旅行中做这样的事,香港灯火通明的夜晚想起江苏闹热的街区,在萍乡布满星星的夜晚听着露天KTV想起外婆家的夏夜,伸手就能摸到的夜空,带着燥热的暖风扑到脸上,懒洋洋的就这么睡去。当熟悉的身影在眼前浮现时,就好像火车经过暗长的山洞,见到黎明,欣喜欢愉
大抵是男孩子不善表达细腻的情感,《背包十年》没有更详细地描写内心的感受,即使是深夜街头露宿、裸体搜身、西藏缺氧,小鹏写来都是淡定、安然的语气。当然书中也隐约可见他的浪漫的情怀“每次想起你的时候,我都会拍下一张天空的照片,因为我们头顶的天空已经被思念连成一片。”特别矫情而又孤独,但又那样深情……
如果想不到做什么的话,去旅行吧,把趣事补齐,随心而为,人在途中,有些真爱,亦有真痛。
“每个人对旅行的定义都不同,每个人旅行的目的也不一样。本书作者小鹏,想在年轻时走遍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角落,于是他选择了流浪,冷暖自知。“特别矫情而又孤独”的他,真情流露。小土奇姑娘对流浪憧憬却不艳羡,脚步无法到达的地方,让心灵在书中去探寻。
背包十年读书笔记4
在中午一点午睡休息醒后,如果还没到二点,我就拿起《背包十年》看两三篇,看完之后打开电脑写一点
超喜欢书文开头小鹏的摄影作品,特别是那幅手持莲花的女孩。如果小鹏把每到一个地方的图片也放在书中就更好了,更能让读者了解当地的文化风情。只可惜往后他到的旅行地点都是以文字描述,缺少图片有力的介绍。
在我脑海中编辑评价作者有两本印象最深:一本是梁子的《我的非洲部落》,编辑描述梁子时说:“在饭桌时她那粗言也常常令人捧腹”,很直率地说出了梁子真性格!另一本就是小鹏的《背包十年》,小鹏那种大大咧咧的性格和对旅行那种执着的热爱。
阅读这本游记,确实不是看攻略,而是看小鹏旅程行走的苦与乐。在书中小鹏分享了他十年来旅行中的一些事儿。包括:瑞士裸体搜身的不快、进藏时高反、印度奸商、在加尔各答做义工、克服心理时差的沈从文故乡、三毛笔下的撒哈拉沙漠、高更笔下的大溪地女人、伊尔库思科收获的一份纯真友谊…
我在卓越、当当、豆瓣分别看了别人的评语,当然肯定是有煲和贬。有的说是文字内容介绍小,即便如此,但我却能从中了解了不少知识,比如:
1、在加尔各答仁爱之家做义工,以前也看过其它人写过仁爱之家,这使我更加了解纳兰修女;
2、梵高的画令我震撼,但只是从这书中我才了解到梵高与高更的关系,也因为这样我才更了解高更与他的大溪地女人;
3、我第一次听贝加尔湖这个名字是从眭澔平写的《三毛的最后一封信》,而能够让我更进一步了解贝加尔湖有2500万年的历史,有1600米深却是在此书中。
所以,随着小鹏的脚步,我的眼界开阔到世界各个角落。
最后引用作者一句话结尾:人应该趁着年轻的时候去走走,只是不要忘了回家的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2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也是我在这一个暑假最有体会的):
“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3
令人吃惊的是,这本书并不那么有关宗教。开篇,老夫老妻哈罗德与莫琳的日常生活画卷向我们展开:哈罗德呆滞而刻板地过了一生,几乎是碌碌无为的典范;而莫琳总是忙忙碌碌,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项琐事,似乎不厌其烦,但她的一词一句里又透着无尽对丈夫以及现状的不满。陌生与疏离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伦之乐所在的位置。但就在这个时候,哈罗德的旧友奎妮病危,来信告别,在给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罗德决定要徒步跨越整个英格兰去见奎妮。他怀揣着一个近乎可笑的执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见奎妮,她就能活下来。
老人家就这么出发了,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从迈出第一步开始,就始终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历历在望。“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持有人质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来来往往,只有哈罗德自己的坚持始终如一。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也是独自一人抵达了终点。
合上书,我心里只有对哈罗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专有名词,神圣也并非宗教的专属定语。人的存在即是伟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焕发光彩。那么信仰是什么呢?信仰其实很简单:坚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够抵达终点”。但要想坚持这个信念,其实并不容易。这需要超人的毅力与勇气,足够的耐心与执着,以及直面一切、怀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荆斩棘,方才所向披靡。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4
朝圣这个词,本就带着浓浓的宗教神秘色彩;一个人的朝圣,似乎更显形单影只,像是孤独的信徒带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带着独属于己的执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灯塔走去,不回头、不停留。于是,我带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事物,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给哈罗德徒步启发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说。
你会发现,在旅途过程中,你总会忘记哈罗德是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和过去几十载的自己相比,他充满了朝气与自信,在辽阔无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说,“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趟”。这不仅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随着故事逐渐展开,我们知道哈罗德并不是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儿子戴维、给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当然,也是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兰的同时,他也回顾了自己的一生;在到达最终目的地时,也回到了最初的起点——在那儿,有他最美好的初恋回忆,有着蓬勃的希望与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有着对生活最原始的热爱之情——而现在,他也将如此继续自己的生活。
尽管困难,但我相信,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罗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诚地朝圣,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进,与前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5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14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平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6
很幸运能看到这样一本书。
很佩服作者对人物心理的描写如此细致。看到男主的一段段独白,不禁会联想到自己。很长一段时间,我也会有这种感觉,明明想去做的事情,却没有去做,比如关心亲人,朋友,好似觉得这不重要吧,对他们来说。其实,这是有必要的。
哈罗德总是一个人,他没什么朋友,他害怕坐到陌生人当中,这样他显得很不自在。然而,在朝圣的过程当中,他慢慢的发现,和陌生人相处没那么难,人和人不同,却又是相同的。每个人都有故事,或美丽或哀伤。现在的我喜欢独自一人待着,随心所欲。若是和一群人在一块,我往往是那个最安静的人,听他们说话就好了,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是一个不太会聊天的人,尝尝要把天聊死的那种,或许是因为自己的一根筋。
本书对我有另一个启发,关于婚姻,夫妻应该相互扶持,包容与理解,多沟通切勿冷暴力。男主妻子因儿子去世后,就开始与男主分房睡,日常沟通也不多,并一直怨男主,无疑对双方都是折磨,长达二十多年的煎熬最终因为一封信才开始解脱。在如今社会,离婚率升高,很多都是不满冷暴力。女人要的是安全感,男人要的是支持。若爱,请珍惜;若不爱,请不要伤害。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7
当你收到一封陌生来信,说你多年不见的老友身患绝症,你会做出什么样的举动创造奇迹?
一个人,一双帆布鞋,87天,627英里,你会找到什么样的自己?——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是由英国作家瑞秋·乔伊斯创作的小说。哈罗德,一个65岁的退休老人,在酿酒厂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会和他的妻子莫琳过着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说,他二十多年不见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为了救她,他用他从不相信的信仰,从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贝里克,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是一个关于走路的故事,也是关于家庭、友谊、孤独、信仰、灵魂、成长和自我发现的故事。哈罗德,这个传统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规蹈矩,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的一生如此平静,甚至似乎没有悲喜。但他的心还是有年轻人的热情的,不然也无法解释为什么接到奎妮的信,会受到那么大的震撼,为什么一听到加油站女孩的话,就能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义无反顾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着自己某个阶段,就是那个青年阶段,那个青涩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让他意识到时间的可怕,死亡近在眼前,这也唤醒了哈罗德丢失的一部分自我,那个年轻无畏的自我。
于是,哈罗德上路了。这627英里,既是为了奎妮,也是为了找回自己。一个人走这么漫长的路,听上去就让人感到孤独,但说来奇怪,这个木讷古板的男人居然会陶醉于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软的空气,高而澄澈的蓝天,被阳光烤得橙黄的荆棘,在风中流光溢彩的醋栗……当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换一个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生活,是需要去体验的。如书中所说,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地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当孤独袭来,最明显的表现就是汹涌的回忆。那些回忆,关于他的童年,关于父母的争吵,关于莫琳,关于奎妮,关于戴维……那些本以为被他遗忘的事,此刻又历历在目。他是那个幼小无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温情。父亲是个军人,战争使他精神紧张。哈罗德曾经站在他身旁,想尝尝被一个大人双臂环绕的感觉,父亲却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他也曾努力练习吃东西不发出声音,因为父亲会捂上耳朵闭上眼,仿佛他是眼中钉。青少年时他最爱的母亲不告而别,此后他只得与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岁,父亲把他扔出大门,丢给他一件大衣。他从来没有被爱,当然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别人的爱。他既不善言辞,又不会表达感情。儿子戴维的出生只会让他感到恐惧,甚至从来没抱过他;戴维溺水时,救生员已经跳下水,而他却还在解自己的鞋带;他甚至不知道戴维的抑郁症,直到戴维自杀……而莫琳则因为他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运用了大量笔墨描写原生家庭的悲哀,我们在童年时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过压抑,也曾经历过被伤害的痛苦。这些伤痛隐藏在波澜不惊的海面以下,却在暗地里波涛汹涌。曾经的遗憾会影响人们的一生,以某种方式伤害着我们身边亲近的人,又再次影响他们的一生。每个人都有过去,都曾经被人伤害,也曾伤害过别人,但不是谁都有哈罗德这样的勇气,能够直面自己的内心,进行自我放逐。“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但即使这些东西都这么困难,哈罗德也不是没有爱过别人,这个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罗德在舞池跳舞的时候,莫琳正看着他,他还记得那一刻疯狂挥舞四肢的感觉,也记得她笑起来,秀发拂过脸庞的样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开始还有一些冷战和争吵,后期便只剩下当初的美好。也是此时,他终于找回了丢失的自我,找回了爱一个人的能力。他并不是一直都这么冰冷,爱是解冻冰冷内心的唯一良药。最后,他见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边回忆往事,像当年那样恣意狂笑,毫不畏惧周围人的眼光。一切照旧又一切向前,这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读这本书,好像我也陪哈罗德进行了一场自我放逐。整个过程中,犹豫、遗憾、伤痛都被摆在眼前,却又化作继续前行的力量。最终,我们也找到了遗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经忽略的那么多东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过去的一点慷慨。一旦我们能够放松地宽容地看待过去的一切,就会找到对抗孤独的方法,以及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8
断断续续半年了,《一个人的`朝圣》还没有看完,不知道脸上摆出个什么表情合适呢?新的一年应该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2018年确实很特殊,其实发生了很多事,让我的精神有点跟不上。所以在工作稳定之后有些懈怠了,整天就是什么都不好好干,就想着放假偷懒,不过也给自己设下了deadline,半年休息,休息过后,生活回归正轨。昨天就是最后期限了,把所有的事情收个尾,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利落转身跟2018年say拜拜。感慨完之后,继续进行读书感悟。
其实在读到后半段的时候,我突然有些不明白这个书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了,有些摸不着头脑。前期哈罗德是自己孤身一人,在与自己相处的时候,他反思了自己过去的生活,心里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我原本以为他会一直这样走下去,就像一种自我救赎一样,在旅途中慢慢看清生活的本质,让自己的心更加坚定,可是,剧情却没有这样发展。他的事迹被报道出来,有了一批自以为很酷的人加入了他所谓的朝圣道路,他的妻子莫琳也在邻居的帮助下,追上了在路上的哈罗德。到这儿我就开始迷惑了,一个人的朝圣重点难道不是在一个人吗?,现在这些同伴的意义是什么呢?至少我现在是没明白,可能要继续读下去才能有新的感悟吧。
这也是名著迷人的地方,只有反复品读,琢磨,才能每次都有新发现吧。可是我最大的缺点也在这儿,不走回头路,看过的书不会看第二遍,去过的景点基本也不会重复,连上学时的同桌都不能重复第二次 所以我做事总是浅尝辄止。我现在的生活之所以还算顺遂,应该得益于初中的博览群书,初中进入青春期之后,就变成了寡言少语的小哑巴了,每次寒暑假在家都是看书,各种名著,小说 ,甚至连成语大全也看了一遍,在此后的生活中,至少是语文学习上没有吃过亏。这些年,尤其是这两年,不愿意静下心去读书了,愿意看一些快食类的资讯,文章,性子也有些浮躁了。
当然要做出改变,过程会很艰辛,可是现在的样子,不是我当初许愿要长成的模样,我一直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端庄大度,淡定从容的人,就我目前的了解,只有读书能办到。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9
很早前看了一小部分后就搁置没看了,前段时间看《月亮与六便士》,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起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月亮与六便士》看完后就迫不及待的翻出这本……
全书分为两册,第一册讲主人公哈罗德为探望病危友人奎妮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故事,哈罗德的出发点是为了给予友人希望,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同时,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第二册讲奎妮在病床上等待哈罗德的过程中以信件的形式复述了这个故事,也是奎妮的自我忏悔自我救赎,算得上是奎妮心灵上的一次朝圣之旅。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旅程的最后一小段,哈罗德告诉妻子莫琳自己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莫琳却一直劝他坚持自己的立场,鼓励他继续;终于哈罗德克服了自己的心理因素,调整好心情,到达了目的地。在最艰难的时刻,心里可能涌现出想放弃到念头,但只要有一丝不想放弃的念头就会一定会完成。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0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by十点君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1
我一直喜欢徒步,喜欢行走。乍看《一个人的朝圣》书名,以为是关于远行与信仰的。翻开看,是讲述一个老头儿由寄信引发了徒步行走到英国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旧友的故事。而隐于此表面情节背后,是老头哈罗德对自己一生的回思。以及在一个信念的支持下他徒步行走87天,途行627公里过程中发生的故事。而这个信念,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可以坚持徒步穿越整个英国,出现到好友的身边,她的癌症就会痊愈,就会活着。最终,他真的做到了,而故事的结局温情而感人。
徒步行走的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自杀,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或许他的出行,某一种程度上是潜意识想逃离这一切。在遇上了行行色色的路人,听他们讲述各自不同的故事。哈罗德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幸或不幸的剧情,但究竟能拥有怎样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演绎。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对旧事的心结,重新唤醒了内心深处对妻子深深的爱。而当妻子驱车前来希望他回家时,她看到了这个男人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看到这里,我闭上眼想象哈罗德脸上焕发的光彩,莫琳眼中悲喜交加的神情。
是什么让他改变?我变成哈罗德的随行者,跟着他的脚步,感受路面的崎岖;随着他的目光,辩识草丛间各式植物;和他一起听路过的人们谈笑的声音;然后,我倾听哈罗德内心的声音。
我好像找到了答案。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这是一场心和灵魂的行走。跳出平凡庸俗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用自己的感受去体验所发生的一切。勇敢面对内心,面对曾经不愿意触碰的心结,将它打开,释放。
原来,行走是为了找回自己。哈罗德最初并不这么想,他只是突然间冒出这样的念头,决定马上行动,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徒步走到好朋友面前,他觉得只要他做到了,好朋友奎妮也一定能够做到。他就这样坚定信念,始终在内心中深深相信,最终来到奎妮的病床前。
奎妮并没有因为哈罗德的到来而痊愈,但她在等待的过程中,瘦弱的身体里似是被注入了强大的力量,让她也执著地等待,最后安然地离去。哈罗德也与妻子最终偕行,如初遇般,相视而笑。
我想,在我们一生中,或许都已有了一个固定模式的剧本,每天按部就班地上演。久而久之,我们便自然而然地觉得这一切都理所应当。可能会忘了自己曾有过的梦想,不记得多久没有和自己对话,现在的活法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吗?
我想,我们偶尔也需要“出走”一次,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寻内心的声音,尝试一次为信念而执著行走。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一个人的朝圣》便是这样的一本书。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篇12
断断续续看了两个月,中间隔开一个多星期看了《法医秦明》前五季,今天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这样断断续续看,很多看书时的感触已经忘了。
一个退休的老人,原以为生活会是不咸不淡一成不变地过下去,突然收到许久未见的旧时的同事患癌之后写来的告别信,在加油站女孩的善意鼓舞下,怀抱着要治好同事让她活下去的信念开始了长达87天六百多英里的信念之行。全书大数用了哈罗德和莫琳的角度讲述了这段朝圣之路的心路旅程。对于哈罗德而言,奎妮的信给了他一个契机,一个去寻求改变的契机。从未挣脱过目前的困境,缺乏思考的机会,所以,放任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对妻子,对早夭的儿子,对抛弃自己的母亲,情感的迟钝,丢失了许多原本该珍惜的东西。六百多英里的旅程,孑然一身,全凭信念,独自面对生活的点点滴滴,反而,可以开始冷静思考人生。重新捡拾起最初的初心,记忆深处的回忆。
对于莫琳而言,哈罗德的突然离家,以及哈罗德离家时间的叠加,都让她的心开始受到触动,有更多的时间去回顾过去,回味爱情、婚姻最初的美好。人的劣性,是永远不懂珍惜眼前人眼前事,不经历失去,便不懂拥有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还好,虽然我们错过许多,但如梦初醒时,你还在我能触碰到的地方,你依旧属于我。还好,我没错过你。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两个人的自我救赎之路,放下过去,放下执念,重新开始。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达什么。书不错,值得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