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读后感 > 古今中外侦探故事读后感精选90条

古今中外侦探故事读后感精选90条

时间:2017-11-10 11:11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1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

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2

《西游记》是一部神话小说,人物有师徒四人和各路妖魔,师徒四人为取得真经奔赴十万八千里,西行路上坎坷不断,他们历经艰险,终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西游记》里故事纷呈,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的片段了,据说吃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白骨精就打起了唐僧的主意,怎么样才可以吃掉唐僧呢?唐僧作为一个凡人不足为惧,可是他的身边还有三大高手呢!特别是“齐天大圣”孙悟空,曾经大闹天宫,几十万天兵天将都拿他无可奈何,武功甚是了得。“只有趁着悟空给唐僧化缘的时机了,我到时候再变成凡人的模样,他们定然认不出我的,一旦骗过他们,就可以逮住唐僧,吃到唐僧肉啦!”白骨精暗暗地计划着。

白骨精摇身一变,化成一个芳华正茂的二八少女,扭了扭腰肢,仔细端详了自己的模样,阴恻恻地笑了起来。果然,悟空一走,白骨精就来到了唐僧、八戒、沙僧的面前,八戒一看,眼睛都瞪直了,脑子里全都是美女,丝毫没有怀疑她的身份。白骨精还没来得及下手,悟空就回来了,他的火眼金睛可不是吃素的,一下子便认出了妖精,劈头就打,白骨精抛下假尸,化成青烟落荒而逃。

唐僧三人还蒙在鼓里,还责怪悟空,冤枉他打死了平民百姓,让悟空心里好生委屈。我读到这里,不禁想到了悟空平日里为唐僧斩妖除魔,可是唐僧却常常误会他,动不动就念紧箍咒,让悟空疼痛到翻滚在地上。但是尽管这样,悟空还是坚持保护唐僧,识破妖精的奸计,将妖精打得现出原形,真的是了不起的英雄啊!

在《西游记》中,我最佩服孙悟空,我要学习他高强的本领,学习他坚持不懈、坚守正义的精神。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3

近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摇着轮椅上北大》。这本书写的是郭晖从一个小学未毕业的残疾人,完全依靠自学成为北京大学博士生所经历的事。

下面,就让我来讲一讲她的经历吧!刚开始她有一双仙子般灵活的腿,跳舞、体育都是她的强项。那么她又是怎么坐上轮椅的呢?一天,她的腿破了,扎了几针却传染上了结核,忽然有一天她的胸部以下失去了知觉,从此就坐上了轮椅。在这种情况下,拥有何等的意志才能摇着轮椅上北大呀!别人一定会说,“我不行”。但郭晖却说出了令人惊叹的两个字“我行”。

刚坐上轮椅,郭晖也曾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后来在一位医生的劝说下,他又重新试着拿起了书本,这一举就再也放不下了,她的内心重新燃起了火焰,她的翅膀重新飞向了书海,她虽然失去了康复的希望,但又有了成功的可能。十几年来,郭晖以信心为腿,以坚强为脚,她以世上独有的姿态,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创造了中华的骄傲。

郭晖虽然外表是一个娇小的小女孩,实际上她是一个女英雄。她经过了十几年的苦读,自学了英语、日语、法语、拉丁语、古希腊语,可以想一下,她是多么勤奋、刻苦。勤奋帮她补上了天资不聪的特点,刻苦帮她实现了考上北大的梦想。她经历了风风雨雨却从未退回。她的坚强令人感动、她的意志令人赞美、她的信心令人惊叹!她用辛勤的劳动和汗水,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和敬佩。那么我们呢,我们是个健全的人,我们能超过她么,我相信我们只要有信心、努力、勤奋就能实现自己的理想,为中华争一点光,尽一份力。

郭晖的成长经历告诉了我们:什么是努力、什么是坚强、什么是意志、什么是勤奋、什么是刻苦。她在磨练中成长,在痛苦中长大,却从不抱怨什么。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4

这个月底,我读完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写的《格列佛游记》,乔纳森·斯威夫特刚出生,爸爸就去世了,他是叔叔古德温·斯威夫特抚养长大的,并对他进行启蒙教育。这本小说以讽刺、幽默、夸张的手法描绘了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以及慧胭国的冒险故事,以讽刺现在英国社会主义。

格列佛在许多冒险故事里,经历了许多的国家。格列佛在小人国变成一个身躯庞大的巨人,一只手拖走了所有敌国的船只,成为了小人国心目中的大英雄;在大人国是一个小的跟人类世界的蚂蚁一样,被大人国里的人当作宠物,一个农夫带他到处表演,赚的钱财,他四处想办法逃脱,九死一生;在飞岛国,这里人黑白颠倒,是非混淆的奇异怪现象让人哭笑不得;在慧骃国,被认为是一只有理智的“耶胡”之后被慧骃的崇高品质感动,想留下,但因为马们要消灭所有耶胡,才不得不逃脱。

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在慧胭国的故事。慧胭国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的主宰者是马,“耶胡”是他们的奴隶,一个个人不像人,全身长毛,令人厌恶。但是统治者马,它们十分勤劳,爱干净,爱劳动,有礼貌,举止端庄,乐于助人,在他们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他们的社会充满了友爱、和睦,人人都很善良,厌恶邪恶。真希望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会如此的美好,没有人说谎,大家互相宽容谅解,不斤斤计较。说起斤斤计较,我也有时候小肚鸡肠,斤斤计较,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这个世界再也没有谎言,每个人都十分真诚。

让我们大家一起共建一个美好的社会吧,没有战争硝烟,没有严重污染,没有欺骗谎言,只存在真诚美好的世界。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5

《巴黎圣母院》艺术地再现了四百多年前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实,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怎样同两股势力英勇斗争。

整部作品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小说中的反叛者吉卜赛女郎爱斯梅拉达和面容丑陋的残疾人伽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的`美的化身展现在读者面前的,而人们在副主教弗罗洛和贵族军人弗比斯身上看到的则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

作者将可歌可泣的故事和生动丰富的戏剧性场面有机地连缀起来,使这部小说具有很强的可读性。小说浪漫主义色彩浓烈,且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它是运用浪漫主义对照原则的艺术。 书中描写了一个残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弗比斯,最底层的老鼠洞里的几个隐修女,至于副主教弗罗洛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弗罗洛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性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副主教和伽西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悲剧永远是悲剧,在悲剧中却给我们这些读者许多想象,卡西莫多抽泣着从心底发出一声呼号:“啊!我所爱过的一切!”时心里的那种矛盾、悔恨、自责都一统表现出来。我猜:他的矛盾因为他轻松地把养父给“杀死了”,毕竟这是养父——恩父,但是为了他所爱的爱斯梅拉达,他只能情不自禁的做了这一切;他的悔恨因为他认识并爱上了爱斯美拉达,至使他杀了救命之恩的养父;他的自责。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6

这三天,我读了一本名叫《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的书,讲的是一位父亲怎样用身边的事例来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故事。其中这位父亲给孩子讲的一个棉花糖实验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叫珍妮弗,她的家境不错。平日里衣食无忧的她跟所有同龄的小女孩一样,对学习和生活有不少的疑惑和抱怨。父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学生,叫珍妮弗,她的家境不错。平日里衣食无忧的她跟所有同龄的小女孩一样,对学习和生活有不少的疑惑和抱怨。父亲乔纳森事业成功,但平时工作十分忙碌。为了帮助女儿快乐地成长,他给女儿讲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父亲在小时候,曾经参加了一个意义非常深远的实验,叫棉花糖实验。实验开始后,好多小朋友被分别带进不同的房间里。过来不久,进来一位看起来还算亲切的研究员,他把一块棉花糖放在父亲面前的茶几上,对他说,如果他能够忍上十五分钟不去吃这块棉花糖的话,他就会再给父亲一块。也就是说,只要稍微忍上一会儿,就可以吃到两块棉花糖了。

为了让自己不再想着桌上的棉花糖,这位父亲想尽了各种办法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闭上眼睛数数、在房间里跑来跑去、还故意大声唱歌,好不容易撑过了十五分钟,那个研究员似乎很满意他的成绩,笑着又给了他一块棉花糖,并示意父亲可以吃了。十年后,结果出来了,当时没有吃棉花糖的小朋友长大后都比较成功,学习成绩比较优秀,人际关系处理的较好,事业比较成功,生活富裕;而没有忍住的小朋友在这些方面的表现就没那么好。由此看出,不容易受诱惑,并一直在等待十五分钟过去的小朋友更容易成功。”后来,他的努力,终于让珍妮弗有了很大的改变。她不再遇事抱怨,变得更自信、更快乐、更会管理自己,无形中养成了受益一生的好习惯。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在人生的旅途中,会有很多巨大的像“棉花糖”一样的诱惑时时刻刻在等着我们,但如果能较好地控制自己,不被眼前的诱惑所吸引,就会获得巨大的成功。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7

看完水浒传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108个梁山英雄好汉的英雄气概,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我读《水浒传》,最喜爱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生性耿直,爱交好汉,武艺高强,惯使丈八蛇矛。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中第二员,初充太尉府八十万禁军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林冲虽武艺高强,但有时却懦弱隐忍。

我爱读《水浒传》!

古今中外名著读后感8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老少皆宜的作品。其中充满了离奇,精彩的神话故事,每每读起《西游记》,老是会情不自禁地溶入那精彩的情节之中。

记得小时候,常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总是笑了一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想,大概每个孩子都得到过这样的答案。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孙悟空。

我们可以回想自己的童年,捧著一本《西游记》的连环画,津津有味地看著,当孙悟空打败了妖精,我们总会为他欢呼;当他受到了冤屈,我们也会感受到一种深刻的共鸣;当孙悟空被唐僧误会,被逼回花果山,继续当他的齐天大圣,但当唐僧遇到危险,猪八戒赶到花果山向孙悟空求救时,他也毅然去救唐僧。记得那时候看连续剧,当看到此片段时,眼中便充满泪水。因为我知道,当时的我就是孙悟空。

这只活蹦乱跳的小猴子就好像是我们的化身。当他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就象征著一个小生命的诞生。当他在花果山上无忧无虑地和群猴们玩耍时,就好似我们那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多姿多彩。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好似一个调皮的孩子,不小心跑进了大人们的世界,并且搞得一团糟,大人们想哄住他,便封了他个弼马温,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还是没有哄住。而后如来出现了,伸出他的飞掌将孙悟空束缚在五指山下。严慈的父亲,终于压服了他调皮的儿子。度过了漫漫的五百年后,观世音的出现给了孙悟空新的希望,踏上了漫漫西天取经之路,也踏上了漫长的人生之路。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工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习。学习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著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习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习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著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1

漆黑的夜空中,有几点闪耀的星光。一阵微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在这迷人的夜色里,泡上一杯清茶,品读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书里最令我欣赏的人物并不是主人公——破案无数、令罪犯闻风丧胆的福尔摩斯,而是他的助手——华医生。

华医生把自己的很多时间都用在了协助福尔摩斯办案上,还经常鼓励福尔摩斯不要泄气。每当主尔摩斯垂头丧气或感到灰心、认为案子没希望的时候,华医生就会安慰他“没关系,肯定会有线索的。”华医生在一次次破案中显示出他惊人的智慧、高超的医术以及卓越的判断力。这一切都表明,他完全可以成为一个很了起的侦探。然而,华医生却把成功的机会让给了别人。

在我的生活中,也有像华医生那样无私奉献的人。记得有一次,我迷上画卡通人物漫画,竟然在李老师上语文课的时候画起来了。我的一举一动被李老师看得一清二楚,李老师既生气又着急,好像对我很失望。他严肃地对我说:“我发现你最近有些反常,成绩有些下降了,这样下去怎么行?”听到了李老师的批评,我真不理解,觉得他太不给情面了,当着那么多同学们的面这样数落我。我当时真的挺恨他的,心想,以后我不想好好听他的课了。可是,放学后,李老师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在那么热的天坚持给我补课,一遍又一遍地给我讲解。这样持续了大概半个学期。期末,我的学习成绩名列年段前茅。我终于理解李老师的用苦良心。他那无私奉献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对我以后的成长影响很大。

其实,我们不能以成名或不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否是英雄,因为每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一些无私奉献的英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2

寒假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他因为塑造了福尔摩斯这样一位侦探的形象而成为世界最有影响的侦探小说家。书中许多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环环相扣,非常精彩,常常使我“拿得起,放不下”。福尔摩斯有许多的优点,敏锐的观察力、无懈可击的演绎推理能力等等,其中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他对细节的深入研究与不倦的推敲。

老子说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福尔摩斯正是这样一位注重细节的人。就拿《跳舞的小人》为例,该故事讲述了丘比特的妻子因为经常看到一些小人画而心神不宁,继而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丘比特中枪身亡,他的妻子脑子中枪,所幸抢救成功,活了下来。福尔摩斯从小处着眼,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比如从观察血迹中得出凶手的指甲有无修剪,从掉落的烟灰推理出凶手抽的是什么烟等等,所以他很快便把真凶阿贝。斯伦贝尔给揪了出来。可见,在福尔摩斯的成功之路上,绝对离不开他对细节的专注与执着。

专注细节,从小事做起,做好每一件小事,那么距离做大事,做好大事也就不远了呢!细节决定成败,并非危言耸听,相信每一位成功人士在他的成功之路上细节都起着关键作用,就比如现在正奋战在疫情一线的中国工程院钟南山院士和李兰娟院士,他们之所以获得那么多医学成就,也是与他们平时学习工作中对细节的重视分不开的。

所以,我们也要从小养成注重细节的好习惯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3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4

最近我看了一本探案小说,是由柯南道尔编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面的主人公是谢洛克福尔摩斯。书中的神探脱胎子,一位真实人物就是道尔在爱丁堡大学学医时的一位教授约瑟夫贝尔。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结构严谨,环环相扣,故事情节惊险离奇,引人入胜。里面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更是十项全能的人,他长着一张睿智的脸,修长的身材,让人望而止步,

令人恐惧的是他那让人害怕和精密的观察能力:一个人普普通通的站在我们前面,也许我们只能看出他是男生还是女生,他却能通过许多细节来看出从哪里来?多少岁?是做什么工作的?等等等等。也许你站在他身旁,会不经意地问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虽不是小提琴家,但是听了他的小提琴,像是在小提琴家坐在面前,令人浮想联翩,陶醉其中。

他的变妆技术也是一流。明明已是40多岁的中年男人,但却可以幻化成18岁的懵懂少年,也可以幻化成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老奶奶。这些特长,都使他在破案中有了更大的突破。

也许书中的福尔摩斯,并不是我们现代人所定义的帅歌。看了许多福尔摩斯的电影,里面的主人公虽然长的都挺好看的,但是我觉得就是演不出福尔摩斯的那种气质。

正如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福尔摩斯是独一无二的,任何人都演不出的那个存在。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5

我利用课余时间读完了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后,使我受益匪浅。

记得德国大诗人歌德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小说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这本小说共分为四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有着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一个个合乎逻辑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机智勇敢、沉着冷静的福尔摩斯形象。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看第二部的《四

读完这本后,使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无论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要做一个学会推理,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动脑的人。有助于我们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这一点值得我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6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7

住在伦敦贝克街221B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可以说是享誉世界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了。他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寒假里当我读完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

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杀人的桔子核》……每个故事都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结局。而我印象最深的是福尔摩斯本人。他破案时总是能抓住别人忽视的某个细节开始推理,从“一团乱麻”的案情和疑点中找到突破口。他能从看似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我喜欢福尔摩斯,他知识渊博又爱好广泛,善于在生活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被手机游戏和抖音视频所吸引,对身边的事缺乏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儿,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游戏。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在学习上遇到难题时也要像他一样保持冷静的头脑,要有刻苦专研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8

我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福尔摩斯。大家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福尔摩斯呢?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侦探类的节目,那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猜想,很有趣,所以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9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我非常钦佩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他面对一个个案件,十分冷静,从不心急。他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比如一个鞋印、一块血迹,还有一些对于我们来说跟案件没有关系的东西,他都能从中找到一个个证明。如:一个鞋印有多长,鞋底的纹路有多深,他便能立刻知道凶手大约有多高,体重是多少。从这个案例中我感觉到我们要处处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面对再复杂的事情,我们都要冷静对待,不能心急,因为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要有条有序的进行。因此,我想到一件事情。

由于七月份我要钢琴考级,所以七月份没有做什么作业,大部分作业都堆到了八月份,眼看就快要开学了,我还有好多作业没做,我心里难免会有些儿发慌,一发慌就心烦,然后就不想写作业,可当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之后,我就不这么想了,在最后仅剩的半个月里一直努力,每天都把时间安排的仅仅有条,没过几天就写了一大半了。这样坚持下去,我还会有几天玩的时间呢!

正是因为我看过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后,我学会了沉着冷静的面对任何事情,留心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事物。

同学们,我建议你们有空也去书店看看这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10

在古今中外,描写与形形色色犯罪活动作斗争的文学作品中,由英国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无疑是其中数一数二的佳作。历经百年考验,至今仍广为传诵,在世界文学史上,这是极为罕见的。在中国,它也是译本最多,销量最大的外国小说作品之一,同样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而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也以他独有的魅力吸引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叙述了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乙住着一位智勇双全的侦探——福尔摩斯。他具有卓越的智慧和才干。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狐狸一般的敌人斗智斗勇,伸张了社会的正义,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正如他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几片泥点,一团烟灰,一段经历,甚至是人的手型,如果他们遗留在了某一个犯罪地点的话,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利用这些常人看似无解的蛛丝马迹,寻找罪犯的踪影,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这本书中的故事,向我们读者展现了大量的医学、地质学、化学、地理等知识,大大扩展了我们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11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的书籍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共有8本,是英国著名悬疑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经典名著,书中的侦探福尔摩斯是一个极具天赋的侦探,他有着极强的观察力、记忆力、演绎推理能力,以及天才的化妆才能,经常通过伪装获得线索。

我现在已经看了其中的四本书,每本会介绍两起破案故事,一件件跌宕起伏、悬念丛生的案件让人困惑难解,但福尔摩斯却靠他出色的破案天赋另辟蹊径,抓住丝丝缕缕的细节进行推理分析,成功抓住幕后的真凶。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恐怖谷》和《五个橘核》中展示出的福尔摩斯的观察力,他可以只听路人走路的声音就能够判断出这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以及当下的心情,这也帮助他从哪些不被人察觉的细小线索中发现破案的有利证据,看了这些书也更加督促我在学习和生活中更加细心、更有耐心。

在书中福尔摩斯有一个得力助手——华生医生,华生医生以前曾是一名军医,但和福尔摩斯一样,也十分热爱“侦探”这门职业,帮助福尔摩斯打败一个又一个罪犯,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探案集,每一本书里都蕴含着深刻奥妙的破案技巧,必须要抓紧时间赶快读,说不定你一不留神,哪个词句就会逃之夭夭,相信看了这些书一定会提高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观察判断能力和分析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12

福尔摩斯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而这次得到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更是非常高兴。一拿到手,我就狼吞虎咽地看了起来。

这本书是一个叫华生的医生作为讲述故事的人,他作为福尔摩斯的助手,记录了许多案子,他挑选出能显示出福尔摩斯办案能力的案子,将生硬的地方进行润色,然后写进书中。其中我认为比较惊险的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最后一案”、“临终的侦探”、“魔鬼脚跟”等等。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人利用传说,将一只大狗用人工装成传说中的鬼狗,吓死了一位当地最受尊重的老人——同时也是自己的亲人,他还想杀死另外一个继承财产的人,并想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去夺得财产。但被福尔摩斯识破,犯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为了打败一个犯罪集团,与这个集团的头头——一个很有名的教授——莫里亚蒂发生了斗争。最终,福尔摩斯粉碎了这个犯罪集团,但他与莫里亚蒂同归于尽,我一想到一名如此厉害的侦探就这样牺牲了,我就好伤心,好难过。可谁知道福尔摩斯并没有死,他运用之前他学过的摔跤,将莫里亚蒂摔下悬崖,我高兴地跳了起来。激动的不得了。

看完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本书太吸引人了,我的心随着它其中的内容起伏。我觉得福尔摩斯是一个很有才华、很有能力的人,他虽然对跟犯罪没关系的事一无所知,但是对有关犯罪的事无所不知。他的所有知识都是用于抓住犯罪之人,或者阻止犯罪。,对于那些他认为愚蠢的警察,他很不屑,那只是因为他聪明过人罢了。

这本书太好了,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13

星期五的课间,阳光明媚。虽然阳光明媚,但是还有些秋风习习。这时在教室的我想一个问题;是在教室看书呢?还是在外面跳绳呢?我左思右想。终于下定了结论,我还是在教室里看书吧!

我在暖和的教室里,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的“分身案”。分身案不仅有意思还让人感到害怕,恐怕这是我第一次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看的最好看的一章节。为什么好看呢?因为他写的就像我做的一样,为什么害怕呢?因为好像我已经进到书本里一样身临其境。有人还会问:“为什么叫分身案?”我会充满自信和得意的回答他说:“一个人为了不让她女儿和外人交流,装成了两样,他有两个身份。一方面他是她女儿的父亲,一方面他装成女儿的恋人。他安排了自己与女儿的婚礼然后失踪。就这样造就了一场离奇的案子。案子压在了福尔摩斯的身上,痛苦悲伤的结局压在了女儿的身上。”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写的详细,严谨,平实,比如:福尔摩斯分析到突破口的时候,作者是这样写的:“九点左右福尔摩斯和华生正吃饭,突然,福尔摩斯大叫道:“经过我对她的观察,我发现了一个线索,那个姑娘的眼睛不大好。所以她父亲的伪装就不易被发现,再加上她母亲的帮助,这件事就骗过了女儿。”这一段文字让我对案情顿时感到恍然大悟。

哦对了,我差点忘记告诉你们。福尔摩斯在现实中并不不存在。只是作者创作出来的一个人。作者是英国人——柯南道尔。这本书背后有一句推荐的话是: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这本书一套共四本。有少儿版的也有经典版的。我建议大家买经典版的,因为经典版的翻译更精彩。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14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这本书写的十分精彩,才读了几行,我就爱不释手了。小说的主人公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沉着冷静、学识丰富的有名的大侦探。他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号的寓所里。他喜欢拉小提琴。而且,拳击、射击的水平高超。他在遇到匪夷所思的案件时,总是能够快速而又准确地解决它们,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的感觉。

其中,最令我感到惊讶的是福尔摩斯过于常人的观察分析能力。在开场的第一幕中,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握手,出人意料的,福尔摩斯一下就看出华生去过阿富汗。华生对此迷惑不解,因为他并没有在自我介绍中说过这些话。为此,福尔摩斯是这样解释的:“这位先生具有医生的风度,也具有军人的气概,那他显然是个军医。他脸色黝黑,但手腕皮肤却是黑白分明,说明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历尽艰苦,并且手臂受过伤。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受过伤,还能在什么地方呢?当然只能在阿富汗了。‘这个回答让华生目瞪口呆。

对照着福尔摩斯,我做得就欠缺多了。就拿刚才一直在讲的观察分析能力来说吧,我在做数学题是,经常会遇到许多看似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题。实际上我们只需仔细观察一会儿,就能有所发现,实际上它们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为什么我们看不出来呢?因为我们没有冷静下来,仔细地观察与推敲。所以,我们应该好好地向福尔摩斯学习。

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福尔摩斯身上许多难能可贵的品质。比如说敏锐的观察力,处理案件时的沉着冷静等等。这真是一本好书!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550字 篇15

在暑假里,我又阅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带给我的又是一次全新的启发,又一次深深的震撼。

本书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全世界仅有的咨询侦探,他靠着自己敏锐的双眼和聪明的大脑,侦破了许许多多错综复杂的案子,但他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自己的荣誉总是被别人抢走,可是他并没气馁,反而让他越来越着迷于那些复杂、棘手的案子,是金子总会发光,福尔摩斯终究成了有名的侦探家。

这本书给了我不少启发:做事要细心,特别是作为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上更少不了这份一丝不苟。书中的福尔摩斯在研究每一个案子的时候,都不会放过一丝蛛丝马迹,甚至可以捉住别人遗忘的痕迹去判断未曾谋面的凶手的样子,习性,连那些凶手都对他啧啧称奇。

做事要有耐心,摩斯靠着那份耐心一直接受着别人千篇一律的说辞,明明自己早已知道案子的真想,也没有去回决别人家的建议,反倒会去感谢那些对他提建议的人,使他对案子能有新的认识和启发。我真的是发自内心的佩服他,在学习上我如果有这么大的耐心或许我的成绩还会更优秀。

做事要有决心,在《长毛尸体》一案中,这本是一件不可能破的迷案,正因为福尔摩斯发现了一点踪迹,于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开这个迷团,他靠着自身强大的意念,三天三夜没有闭眼,终于发现了这是一种世上极为稀有的有毒动物狮鬃毛的杰作,触碰到它后会引起激素生长,导致呼吸变快,最终死亡。

福尔摩斯就是凭借着自己的细心、耐心和决心才一步步走向成功,当我看完整本书时做侦探的梦想已在我心底悄悄地发芽……

读书的作文 篇1

在我的人生道路上,书是我不可缺少的一个亲密伙伴。

有时候,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有时候,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有时候,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

小时候,我常看见妈妈在闲暇之余手不离书,让我充满着好奇,便缠着妈妈吵着要和她一起分享书中的乐趣和奥秘。那时候,由于年龄的关系,我通常读一些幼儿类的连环画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学会了阅读一些文学作品,不再满足于图画故事书。现在,我迷恋上了一些世界名著,甚至连妈妈书柜里珍藏的《红楼梦》也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书籍。书,就是这样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吧嗒吧嗒”往下流。

为什么我的生活变得这么充实?为什么我感到生命是如此的精彩?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如果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将是多么的寂寥空虚,我们的生命将是多么的暗淡无光。

书,陪伴我走过了无数风雨,它见证了我的快乐成长。

我爱读书!

读书的作文 篇2

“书”这个奇妙的东西。常常把我带入快乐的巅峰,奇妙的境界,有时又把我推到恐怖的深渊,灵魂的深处,我为它着迷,为它疯狂,曾几何时,我已置身书海,竟也无法自拔。

最开始接触书本,应该是读幼儿园时,爸爸给买了一本《幼儿启蒙书刊》,我看着那些精美的插图,一知半解地读着那些简单的文字,渐渐地明白了保卫祖国的是解放军叔叔,白衣天使是护士阿姨,给我生命的是妈妈,身上白一块儿,黑一块儿的是大熊猫,就这样,书籍吸引了我。

一缕书香悄然无声地潜入了我的生命,慢慢散开来。

时光飞快流逝,瞬间,我已积累了不少知识,认识了不少汉字。更广泛的读书,那时,最吸引我的还是童话类书籍,书里充满了欢乐的文字,梦幻的场境,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事情,通通出现在童话故事里。从而,我知道了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的辛酸过程,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悲惨结局……所有故事都充满悲伤、欢乐、笑容、泪水,所有人物都有坎坷的经历。我还认识了伟大的童话作家——安徒生。了解了他贫困的家境,痛苦的童年,感慨道:也只有像安徒生一样经历过一生的酸甜苦辣的人才能写出如此美丽的童话啊!

暑假时,偶然见到姐姐桌上摆着一本《古诗三百首》,我饶有兴趣地翻开读了一首李白的《望庐山瀑布》,顿时就体会到了瀑布的雄伟壮观,尤其是读到最后那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我的内心振憾了,诗人把天上的银河向人间流下来和瀑布在一块儿作比较。可想而知,那是多么神奇的场面啊!我明白了,读诗就是要用心感受,感受诗人所描绘的意境。要用心感悟,感悟诗人所表达的情怀,吐露的心声。那种感觉就像在和李清照在小船上对饮,在王昌龄所描述的沙战中征战,就算兵器割伤手腕,鲜血淌出来那也是骄傲的腥味!

当然,我的“书史”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中间也有一些插曲的,就拿算严重的一次来说吧!那是偶然的一次,我在书店见到五元钱一本的漫画书,我便买了一本,可谁知,一看就入迷了,一连天都漫画不离手,把那些《老人与海》、《童年》……这类的书扔在一边没看,也没整理,那天,忍不住将漫画带进课堂,被老师劈头盖脸教育一顿后,又被爸妈又打又骂地救醒了,经过那次差点误人歧途的事后,我就再也没看过那类书籍了,我还在书本里学到了,在无边无际的海洋里,鱼龙混杂,我们只有做一只鱼鹰,擦亮我们的双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读好书,读益书。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生命中延续,开放!

关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个成语,人们都认为是个贬义词,讲人们学习工作时常中断而缺乏恒心,可曾在一本书中看到过,凡事都是有两面性,有利也有弊的说法。我觉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个成语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他也是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当人们的神经系统和运动疲劳时,应该得到充分的休息,以利于功能恢复,提高效率,而心理学上的“艾氏遗忘曲线”。也告诉我们适当休息,造成学习上的间隔,有利于增强记忆力,一个人忙于学习而不注意休息,那他就不能出色的完成任务,只有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进行适当休息,才能事半功倍,就好比“晒网”一样。

古往今来,许多卓有成就的人物都十分注意休息,著名文学家老舍生前酷爱养花、靠养花、赏花在达到“晒网”的目的,惟其如此,才写出《四世同堂》、《骆驼祥子》等问鼎之作。

我爱读书,爱鲁迅的犀利,爱柳永的深幽,爱琼瑶的柔婉,爱苏轼的豪放,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一缕书香就在我的魂梦中飘荡,而且越发炽热。

缕缕墨香从此溶入我的生命,我也体会到了书中的人生百味均有之,其味道真是美妙无比啊!

读书的作文 篇3

“书籍有如人体血液一样宝贵。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要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这是高士其说的的一句至理名言,也是我对读书的最好理解。正是这样,书籍是开启未知大门的钥匙,书籍是攀登知识高峰的阶梯;书籍是通向成功彼岸的桥梁;书籍是穿越激流险滩的航船;书籍是指引前进方向的灯塔;书籍带我走向阳光大道……

看书,是我最大的爱好。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的情绪不停地变化,一会儿紧张一会儿激动。有时候我会为书中的人物的曲折命运弄得自己“泪水涟涟”。有时候我会为孔乙己的幽默风趣,憋不住嘿嘿地傻笑。这就是我,看书时喜怒无常的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从《安徒生童话》到《哈利·波特》,从《三国演义》到《十万个为什么》。我家中的书堆积如山,真有“排山倒海”之势。妈妈能处处看见我啃书的模样,有时托着下巴,手捧一本书,有时趴在地上,翻阅着书,更有趣的是,我常在枕头边放一本书,才能进入梦乡。也称得上是书不离手啊!

我这个“小书虫”对书可是情有独钟,百看不厌。有一回,我兴致勃勃地从商店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荡气回肠。非常吸引眼球。我迫不及待掏钱买下来。在回家的路上,我还一刻不停的看书呢!浑身受到了书的洗礼,午饭时间才打道回府。嗯?铁将军把门?看样子爸爸妈妈今天不回来了。我一边想一边掏钥匙。钥匙?糟糕!出门时忘拿了!我打量着眼前威风凛凛的防盗门,不禁发起愁来。此刻我已饥肠辘辘。啊哈!何不给它读个一醉方休。我一拍脑门。得!我坐在楼梯上,尽情享受“书味”。读了疑惑的案情,我苦思冥想:谁是杀手?A还是D?终于,我一跺脚:“就是A,A是杀手”,一看分析,啊!我猜对了!“我高兴地一蹦三尺高。就这样,我享受到了一顿丰盛的大餐。全然没有了刚才的饥饿,正像“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当然,比起名人的读书经历,我便显得微不足道。苏秦读书时,把头发用绳扎起来,悬在梁上,自己打盹,头发就把自己揪醒;夜深太困了,他拿锥子刺自己的腿以求清醒,这就是成语“头悬梁,锥刺股”的来历。他这样边读书边揣摩列国形势,一年后。对天下大势便了然心中。鲁迅先生从小在“三味书屋”认真学习。因学习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去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寒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他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著名历史学家麦考莱曾给一个小女孩写信说,如果有人要他当最伟大的国王,一辈子住在宫殿里,有花园、佳肴、美酒,大马车,华丽的衣服和成百的仆人,条件是不允许他读书。他做出了决定,宁愿做一个穷人,住在藏书很多的阁楼里,也不愿当一个不能读书的国王。是呀!读书是知识的源泉。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真佩服名人他们那种坚韧不拔,为了读书不惜牺牲一切的精神。

我认为,光读不写,不会锤炼出好的文字;光写不读,不会思想深刻见解独到,所以,大家要养成写读书笔记的好习惯!每当读一本书时,我总是在手里拿着一支铅笔,遇到共鸣及有疑问,就在底下画一条线,如果在同一个句子里有几处疑问,就主动把线画得粗一些,并在句子下方或旁边的空白处简要地批注,如果长期这样做,不但对阅读和作文提供很大的帮助,而且有时候翻一翻,会有温故而知新的感觉。如果读完一篇文章,写一下读后感对写作能力也有很大的提高。还能抒发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感,何乐而不为呢?

读书就像作画。有人画出了春天的生机,夏天的树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有人却画出了春的寂寞,夏天的焦虑,秋天的失落,冬天的凄凉。怎么去读完全取决于我们。书中字字含意韵,句句传真情。就看我们怎样去看这幅绚丽多彩的画卷,怎样品味这杯意味深长的人生咖啡……

读书的作文 篇4

欧阳修“朝而往,暮而归,四是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他的乐趣在于去醉翁亭饮酒;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他的乐趣在于与世无争地过着宁静的乡村生活。而“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我的乐趣则在于读书。

我很喜欢读书,也从中学收获的乐趣。

书籍对是非常的,在书籍里,可以从中汲取的知识,领悟的道理。它给讲述有趣的故事,它把多彩的生活展的,它为灿烂的文化宝库,它领走进辉煌的科学殿堂,它在知识的海洋里航行;它是智慧的矿藏,强壮的营养。

我很爱书,我把读书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闲来无事总喜欢捧起一本书细细品读,把书融合到我的生活中了。我的书柜中装满了文学书、历史书、科普书……它们伴随着我渡过了欢乐的幼儿时光,也一直让我的儿童时代变得多姿多彩了

小时侯,望女成凤的妈妈就让我学着看连环画和漫画书。母令难违,我不得不看。有时,在外头玩大汗淋漓的我,回到家里,拿起一本漫画,翘起二郎腿,看得也是津津有味的。随着一幅幅有趣的画面,我时常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什么疲劳啊早已抛到了九霄云外,顷刻间就感到了浑身自在。小时侯,我初微感到读书乐趣在于身心愉悦!

三年级,作文入门了。语文老师鼓励我们多阅读作文书。妈妈挑了不少作文书给我。虽然作文书枯燥乏味,但为了提高写作能力,我每天非看两篇以上作文选不可。那书中的每一篇作文,都教给了我一个写作的技巧;每一个好词好句,都使我的词汇更加丰富;每一个小作者,都以他们独特的方式给予了我一个启示……不知不觉,我愈来愈觉得我学会用表达方式来描述一段话了,积累的词句更丰富,懂得的道理有如长头发似的一点一点多了……最令我最引以为豪的是参加学校作文比赛竟获得一等奖。三年级,我感到读书的乐趣是能提高写作水平。

“与其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四年级时,自认为顾陋寡文的我决定要多看些科普书来充实自己。于是,我开始阅读《中国青少年知识文库》等科普书籍。在书中,我懂得了许多在课本上不可能学到的知识。我明白了飞鱼会飞的原因;知道了竹子是草本植物;得知了戴眼镜不会越戴越深……日久天长,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你若是考我科普问题,只要我曾看过,准能够回答得又快又准确。就连爸爸妈妈也都说我知道的多了。四年级,我眼中的读书的乐趣是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人总要进步,上了小学五年级的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名著。读着《水浒传》,我被一百零八位好汉的英雄豪迈气势所折服;读着《西游记》,我敬佩孙悟空、猪八戒他们一路出妖魔,斩妖怪,忠心耿耿护唐僧;《钢铁是怎样炼成》我被的主人翁保尔的人残志坚而感动;读着长篇小说《红岩》,我明白了鲜艳的五星红旗是无数革命先辈们用鲜血染红的……读着读着,我内心犹如滚滚的波涛再也不能平静了:同学们,我们有什么理得过且过?我们有什么理由自私自利?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勤奋?这时候,我明白了读书的乐趣在于体会文章的真谛,懂得如何面对自己的人生之路!

日复,年复一年,如今,我已是六年级的大学生了。我的思想成熟了,完完全全知道勤奋读书的重要性。作家徐特立先生说的好:“不动笔墨不读书”。我废寝忘食地读着各种书,并把书中好词好句摘入进笔记本,在笔记本里记上人物分析、精彩片段点评……以此更好地体会读书。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读书,使我知书达理;读书,让我明辨是非;读书;让我知道如何走好往后的漫漫人生路。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我记得不知谁曾经:“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乐,愈久愈深。”书读得越多,也便越体会其精妙之处。初读鲁迅先生的书,他写的文章像一枚青橄榄,初嚼不但一点甜味,还觉得有点儿涩,你多读几遍,觉得越读越有味儿,读到最后,有甜味了。

这,读书的乐趣,它是我课堂学习的延续,是我课余生活的主题。我觉得,学习固然不,但能细水长流,积少成多,所得小可,而,你体会到读书的真正价值了。

读书,它是我永远的老师,它是我快乐的天使……

读书的作文 篇5

我与书有着莫名的情缘。

从小家中书多,两堵极大的书架塞满了书,拼在一起就像一面墙,紧挨着老爸睡着的那边床;不仅如此,家中柜子里、抽屉里等等也是满满当当的书:有伟人的生平、政治的分析,人性的剖析,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地质地貌和旅游手册,还有各种名著………几乎是应有尽有了。甚至还有好多放在爷爷家,现在极少见的小人书也有两大箱,可惜当时我看不懂里面写着什么,只记得有图画长方形的,随着搬家,小人书也搬走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惜。

我爸书多,他爱读书,似乎也培养了我对书的兴趣。他总是让我背《三字经》,可我“冥顽不化”总是不乐意开口读,但很乐意听他讲其中的故事。《三字经》里面涉及了很多历史故事我也乐意听。他也偶尔跟我讲几句《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我还记得他讲的一个小笑话:从前有一个人,他的父亲姓道,在学堂里听课时睡着了,夫子要他念《道德经》,他吓得满头是汗,念着“道可道”时顿时就醒了一半“……这……这怎么能直接道出父亲的名讳,这是大逆不道的啊”,“快点”夫子严厉地瞪着他,手上的戒尺也不闲着,他支支吾吾地念着“道不可道,非常不可道,名不可名,非常不可名……”

还记得幼儿园时,有一次老师要开展一次读书活动,自己家里看完的书可以带到幼儿园里给其他小朋友看,我就乐滋滋地选了一本讲名人历史故事的书带到学校,而实际上我只看了一则故事:曹植作七步诗。虽然只看了一遍,当时我就把它记住了,在父亲的鼓励下,逢人便讲这个故事,看着他们佩服的眼神,心里喜滋滋的。老师是要求带去给同学们看不可以带回家的——理由是你看过了给别的小朋友看,但我都没看完,再说这么好的一本书也舍不得不要,我也喜欢书,总觉得沉甸甸地捧在怀里好像就有了财富,所以,最后我还是悄悄地带着这本书离开了幼儿园。

据我妈说,我3岁那会儿可以背50首古诗呢,我不记得小时竞那么厉害,但听着磁带里唱歌一样的古诗、还有朗颂的有声有色的神话故事是我幼时最喜欢的事了,和莫言说的“用耳阅读”相似。

也许从那时开始我便对古人产生了兴趣,开始自主的找书阅读。我很喜欢一系列的古今中外名人故事。关于中国古代苦学的和外国科学家的故事,我至今还能记得几个。最令我感兴趣的是一个古人住寺院苦读,早上帮寺院挑水砍柴干活,好住在寺庙,晚上读书。他用少许米烧成粥,冷却后结成了块,他把它划分成四块,早上两块,中午晚上各一块。“冷了的粥可以划成好多块?那不是跟果冻一样软软的、有弹性?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问妈妈“粥可以结块的吗?”妈妈说“可以的,以前外婆经常烧,只要将粥烧得稠一点,等冷却后便可以结块。我满心期待的“可以咬的粥”在前不久外婆的手中得以尝到。

渐渐地,我对书越来越痴迷。有自己的手机那会儿,几乎整个暑假不分昼夜的进行着阅读,甚至为防止被老妈发现,晚上躲进被窝里看,以至于闷出全身的汗水,一整个像从水里被捞出来一般,后来还闷出病来了!自从被老妈发现我这个坏毛病后就乖乖地上交了手机。从此攒钱买书。

每当我沉浸于书中,像海绵一样汲取着无尽的知识,帮我解开各种困惑时,那种感觉真是美妙极了:我了解到了希特勒的成长历程;达芬奇的绘画论;爱因斯坦对时间、空间和重力三者关系的研究;我还知道了植物能与人进行精神交流;陶器中参入骨粉会令它更玲珑剔透……

多么奇妙的书啊,我与它的感情正日益渐增!

读书的作文 篇6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书与我们密不可分,它像阳光,带给我们温暖与希望;它像大海,任我们尽情遨游;它像我们的良师益友,教我们学习知识。书更带给我乐趣,让我们开心快乐。它在我心目中是一种幸福,一种享受。

我喜欢读书。鲁迅说:“横眉泠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只有感到读书的乐趣,才能乐于勤奋学习。书就是人生中的第二个老师,只要一打开书,我就会完全沉浸在知识的沐浴中。这时,世界就向我款款走来,我一睹再睹了孔圣人的睿智渊博、屈原的爱国诗篇、鲁迅的犀利文风、莎士比亚的泉涌文思,的豪情壮志、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读书是我陶醉、是我兴奋、我漫步于凝聚着哲理的道路上,认真的思考,认真的求知,真是高兴!

我喜欢读书。东晋诗人陶渊明,热爱田园生活,喜爱读书。他在《杂诗》中写道:"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唐代书法家颜真卿写有一首流芳千古的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迟。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明代诗人于谦喜爱读书,认为读书能得到美好的精神享受:“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清代诗人袁枚,博学多才,他的一首读书诗提醒人们读书切莫囫囵吞枣:“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蠹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

我喜欢读书。书,魅力无穷,它将历史写就,它能揭示未来。读书丰富了我的生活,也开阔了我的视野。我读书倾向于寻求一种心的指引,寻求生活的一面镜子。面对一本好书,我在不断地剖析自我,洞悉灵魂,一种顿悟的惊喜,一种痴迷的恋情,一种未有的体验,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觉,为此,我要珍惜人生只有一次的青春,抓紧时间读书,读好书提高自己,丰富自己,充实自己。

记得小时候,我还不知道书是什么,后来,爸爸给我买了许多书,我打开后,立即被里面鲜艳丰富的图画深深吸引住了,虽然那时候还不识字,但是看着上面的图,很快就能明白这个故事的意思。后来,识字了,爸爸给我买了大量的带的书,有《红书包》《草房子》……我不再只看图了,而是看那些字。我会为了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而哭泣,我会为了丑小鸭最终变成天鹅而开心,我会大笑,那是因为皇帝太蠢了,衣服都不穿!色彩斑斓的童话向我展现了一个个迷人的世界,无数动听的故事教会我如何辨别美与丑善与恶,真与假,有爱与仇恨……我爱上书,它不仅带给我无尽的知识,更带给了我无尽的欢乐。

是啊,“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领导着人们向前发展,给予人们开拓进取的勇气;“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饭一日不吃死不了,睡觉一日不睡耐得过,书一天不读就缺了一些知识,意思是不能浪费时间,要多读书,以后才能做一个高尚的人;“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高尚的人有许多值得我们领会的思想和品格,我们如果有一本好书,而且认真去领略它的思想,就像是在了解高尚人的思想,学习高尚人的品格,所以读好书和高尚上的人谈话是差不多的,目的都是更加完善自我;“人离开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人没有了知识,生活将会向空气一般乏味,无趣,毫无意义。

书让我学会了如何笑对一切,让我理解了生命的价值,让我知道了尊严的高贵,宽容的博大,让我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读书的作文 篇7

读书是一种享受。一本好书,无需刻意追求豪华精美的包装,当你崇敬地把书名和熟悉或陌生的作者名字默记心间,再极虔诚地翻开扉页,映入眼帘的是黑白分明,嗅到的是馨馨墨香,而耳朵早已跨越尘俗,窃器一般藏匿在书中主人公身上。这个时候,造物主赐予你的某些器官已经失灵,你用不着再为追逐名利而烦心,更不必因目迷五色而烦躁。只要你拥有执着和投入,美丽的书韵就会化成一首悦耳的.提琴曲,在你脑海里高山流水般地奏响;或者化成一杯醇酒,令你沉醉不知归路;合书掩卷之余,更让你浮想联翩回味无穷。

在书的王国里,我们不再因为无知懵懂而失去自我思考。无数哲人的不朽着作,构筑起人类博大精深的思想宝库,成为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开启、造化思想的一大源泉:去揭示自然的奥妙,去把握社会本质,去体味人生的意味;同时学会如何识别千变万化的社会,学会如何思考缤纷多姿的人生,学会如何识别真假、善恶、美丑,我们的人生境界就在阅读中得到升华、超越。

读书可以使你“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营造一道至真至美的亮丽风景。你可以仰视日月星辰,俯视山川大地,吟赏人情风物,浏览名胜古迹,品味神州传说,聆听趣闻逸事,使我们的心灵有了可以自由翱翔的天空。读书如朋友围炉夜话,古之圣人,今之贤人,不邀而至,把我们的思想黑暗照明。

读书,可以和你的过去娓娓叙谈。探视成长的痕迹,重温生命的过程,更能与未来神交忧欢,同悲同喜。你可以饱览你不曾目睹的一切,还可以抵达你神往已久的乐园,甚至登临你梦寐的巅峰。聆听领袖哲人的对话,净化你的心灵;躬闻作家、学者的讲座,开启你的心智,开掘你的潜能;目睹王公贵族的骄奢淫逸,感受难民或乞丐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的艰辛。刀枪剑戟,古战场的风雨骤起,旌旗猎猎,风烟滚滚;高山流水,俞伯牙与钟子期,意趣相投,情韵味相依;你可以走进历史的殿堂,缅怀它所供奉的叱咤风云的英雄,或义愤填膺唾弃那被打入史册、遗臭万年的奸相佞臣;可以漫步自然科学的沃野,采摘你喜欢的奇葩异卉;遨游文学的海洋,捡拾耀眼的珠贝……

读朱自清的散文集《匆匆》,物我皆忘,直到辰光的亮,而我仍一动不动地坐在窗前。薄薄的一本书,我竟看了一个通宵。我看到,一条铺满煤屑的小路,一轮圆月静静地挂在夜空,一弯水塘和满眼荷叶;我听到,一江春水潺潺地流,流过小桥人家,流过春夏秋冬。读这位“美文大师”的散文,能使人思想得到洗涤,灵魂得以升华。它于朴实中见睿智,与清新中见启迪。这正是许多散文作者望尘莫及的神韵。

一套厚实的《路遥文集》,我总共看了四遍。面对路遥,心灵就会产生不止一次的震撼,我为高加林的不懈奋斗而呐喊助威,为刘巧珍勇敢追求爱情而拍手叫好,为孙少平不甘贫穷而昂首大笑,为田晓霞不幸遇难而悲痛欲绝……“人生,是永远无休止的奋斗”,这是路遥的绝笔,也是我的座右铭。

一部看来字字都是血的《红楼梦》,没有大闹天宫的热闹,没有血溅鸳鸯楼的痛快,但它是一块玲珑剔透的“通灵宝玉”,需要汗水浸润,需要时间舐犊。李耳的《道德经》4500多字,却描述了一个世界,开篇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在不同的年岁、不同的心情也会生出不同的感悟,难怪是大家的孔子也恭恭敬敬地前来“问道”。

读书可以明智,读书可以使人心理健康,读书可以使人心态平衡,读书可以使生活滋润起来,读书可以使人生潇洒开去。作家王开林曾在文章中写到:“在高处,一个人最容易与历史会合,也最容易与自己会合。”而品味书韵就如在高处。不仅如此,我们只有在仰望时,才能与那些横绝天际的背影相逢,烟熏茶煮,畅谈人生。

读书的作文 篇8

“知识改变命运”,我很清楚,读书并不是全为“黄金屋”、“颜如玉”。我们也许在人生的某个岔口与一本美丽的书邂逅,一见倾心,书就如同驭风而过的青鸟,带走了我们生命中太多的沉重。

总喜欢在下雨的周末窝在床上看书,窗外有雨在淅沥地下着,而读书的心却沉静得如同一汪波澜不惊的湖,一切的浮躁与不安都在此时而销声匿迹,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自己,没有束缚,没有了羁绊……只有飞扬的思绪如精灵般跳跃在自由的文字里,巧妙地演绎着出人意料但却醉人的浪漫……此时的书如拂柳的三月风,是温柔的。

读书,是对话,是一个生命对答另一个生命,一个灵魂出入另一个灵魂。灯红酒绿,流光溢彩是上海这个都市给人留下的繁华印象,而张爱玲笔下的上海却是颓废的,叮叮当当的电车,华灯闪烁的舞台,衣冠楚楚的男子,妩媚动人的旗袍女子,一切的一切似乎都与生命、与灵魂无关,但如果细读下去就会明白,花团锦簇下掩盖着的却是无可药救的人性的沉沦。

读《离骚》,我们看到了当时屈原的无奈和高洁操守,展现与眼前的还有超脱于世外的灵魂的一声声的呐喊,而屈原就在这呐喊声中呼啸而过,超越了生与死的界限。带着他的忠诚,愤概和无奈,身体留在了生的左岸,而灵魂却穿越冥河,到达了永生的右岸,化为灿若锦霞的凤与凰……读书为生命插上翅膀,替思想砸开枷锁,文字的世界是无尽的,可以使我们悟出文字之间和书页空白处弥漫着的那些被称为“天使的微尘”和“恍若一片神光”的东西。

听过这样一种说法:世界十分美丽,但如果没有了女人,将失去七分色彩;女人有十分美丽,但如果远离了书籍,将失掉七分的内蕴。韶光易逝,游走在人生的原野,情感被剥离,心境会荒凉,但是“腹有诗气气自华”,在书香墨迹氤氲下,想要使心灵永葆青春,也不是一件不可完成的任务。读着,沉思着,体味着,在顾盼的眼神中,心就会跟着明亮起来。

读书的作文 篇9

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老师,书上有许多知识,用来解答我们的难题,也有许多未知数,等着我们去探索。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喜欢看书、写作文,经常写作文,虽然写的不好但也有进步,一次比一次写得好。我喜欢童话故事,有些人认为这很幼稚,但我不这么认为,这说明我想象力丰富。童话故事里,知识没有多少,但我就是喜爱童话故事。

我曾经看过冰心全集,喜爱上了里面的一首现代诗——纸船。

我反复读,里面有一句一直不懂,又读了好多遍好多遍,还没懂,就这样读了好多遍,终于懂了。我明白到,要想完全弄懂一篇文章的含义,就要反复读、多读。

我举一个例子,一场精彩的比赛当中的片段:最后一个上场的是读书,它身着朴素,观众一看它这穷,就无精打采了根本没把它放在眼里。这时读书开始讲话了,它首先说:“各位观众评委大家好!我十分感谢您们能给我这次参赛的机会。”

接下来它进入了正题,“你们也许认为读书一不能有钱、有势力,二不能填饱肚子。但是你们忽略了一些重要事情,比如礼貌、知识、才能、精神,它们可是人类世界最宝贵的东西啊!

从以上例子当中我们应该知道了读书的重要性与书的重要性了吧!

读书是苦乐交织的,不好读书的人,哪能得到这种幸福呢?

让我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读书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读书的作文 篇10

每一个人都说,在这个时代里,我们不再自然。每一个人又说,我们要求的只是那一点心灵的舒服,对于生命,要求的并不高。

曾几何时,我们不再是婴儿,那份记忆也遥远的如同前生。回首一看我们普普通通地活过的日子,周围已引出了多少牵绊,伸手所及,又有多少带不去的东西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缺了它们,日子,便不完整。

我喜欢读书,喜欢读书时的那份自然,喜欢读书时的那份感觉。喜欢读书并不是因为读书能给我带来多大多大的利益,而是享受读书时的那份畅然。世界上的任何书籍都不能给你带来好运,但它们都可以让你成为最好的自己。我不想有一天去旅游看见祖国的大好河山时,只能说出“哇塞”“好美啊”这种大口感叹的简单词汇,而是脱口而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我想在浮躁的世界里偶尔做一个不那么庸俗的人。

世界上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而有趣的灵魂却万里挑一。读书可以充实我们的灵魂,让我们的生命美丽。人生永远柳暗花明,正如曹雪芹的句子——“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

读书可以使我们在面对一个害怕的人、一桩害怕的事、一份使人不安的心境时,去勇敢的面对而不是逃避,能让我们在接人待物的态度上,不那么急躁。正如三毛在她书中写道:“在这个日渐快速的时代里,我张望大街,每每看见一张张冷漠麻木,没有表情的面容匆匆行过。我总是警惕自己,不要因为长时间生活在这般大环境里,不知不觉地变成了其中一个。也许通过书信呼应的方式,加上声音,我们人与人之间的高墙,能够成为透明的,或而有些光线照亮一霎间幽暗的心灵,带来一丝欣慰,然后再不打扰,各自安静存活。”

我羡慕三毛的洒脱,一袭长裙便可以走天涯,携着书笔就能游四方。我是在《撒哈拉的沙漠》中认识她的,羡慕她能成为荒凉贫瘠土地里的一抹绿色,在广袤的沙地里摇曳生姿。她喜欢读书,书里的文字给了她走南闯北的勇气,也让她无所畏惧地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人生。读书开阔了她的眼界和心境,从而遇见世间美好的一切。

事实上我十分安然于一本好书,一个长夜,和一杯热茶的宁静生活。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个日子的某一个场合里,你以前读过的书会帮助你表现得更加出色。虽然任何书籍都不能带给你好运,但是它能让你成为最好的自己。

读书的作文 篇11

如果智慧是成功的另一面,读书就像一条装满希望的船,和你一起去;如果智慧是幸福的门扇,读书就是钥匙。打开你的心,和你一起长大;如果智慧是黎明的曙光,读书就是一缕晨光沉淀下来,微笑着,试图上游雨果:生命中的第一种饥饿是无知的。托尔斯泰说:没有知识就像没有蜡烛的灯笼。事实上,阅读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就好像新生婴儿什么都不懂,什么也不懂。正如莎士比亚所说,傻瓜认为他很聪明,但聪明人知道他是个傻瓜。因为缺乏知识就像饥饿的人想吃东西一样。一个明智的傻瓜总是不能改善自己,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很聪明,不想读书。

聪明的人永远不会满足现有的情况,积累时间阅读,这样他们就可以继续改进。学会用智慧阅读。刘翔说:这本书读起来不错。刘谢说:储存宝藏是合理的,以丰富人才。如果贫困是幸福之路的绊脚石,那么生命中不可估量的财富就比珍珠更值得阅读。在犹太家庭中出生的母亲几乎总是要求他们回答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天你的房子被烧毁了。你的财产被了,你会带来什么?孩子们比较天真和简单。当然,他们只会认为钱,有些孩子会说黄金钻石等等,但他们的母亲会告诉他,孩子,你不应该拿走的钱。不是金钻石,而是书,因为书中的智慧不能被别人夺走。

只要你活着,书籍和智慧就会永远跟随你。我们知道犹太人是世界上被公认为智慧的国家。从上面的故事来看,犹太人给孩子的第一笔财富是书和智慧。多么珍贵啊。学会阅读和创造财富。宋代学者成毅说:外国的味道很长一段时间都很烦人;阅读的味道越长,就越深。这本书继承了人类文明的灵魂;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喜欢阅读,不管你是贫穷还是富有,你都可以尽你最大的努力。所以我才出现。没有一艘船能像一本书一样运行,也没有一匹马能像一页跳跃的诗歌一样运行。最贫穷的人可以携带人类的灵魂,迪金森。

读书的作文 篇12

今天,我借了本《查理九世之外星来客》,外星人向地球发起战争,墨多多他们该如何拯救呢?这些都深深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回到家我放下书包,迫不及待地拿出《查理九世之外星来客》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十分钟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吃完饭我接着读,直到妈妈问我:“今晚没有家庭作业吗”?我才想起今晚七点老师在家长群检查第26课的课文朗读。我扔下书,赤着脚飞奔到客厅,拿起手机找到家长群。呀!已经结束了,我一边往上翻朗读语音,一边祈祷:“今晚朗读的千万不要是我们组呀!”我的祈祷感动了老天爷,果然今天朗读的不是我们组,是四组,我如释重负……

以后我一定要吸取教训,合理安排时间,再也不出现这样的问题了!

读书的作文 篇13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古人对书的评价,这句话的意思是书像药一样,好好读书可以医治愚蠢。书,是人们的精神食粮,书,给人以精神上的支持。

靠自己钻研书本体会到的东西,远比课堂上老师教的东西要好得多,当然,前提是这些书必须得是好书,否则读书得到的效果可就适得其反了。

读书需要良好的习惯,这样才能把这本书读透,只有读透了这本书,才能将书中的知识加以合理的运用,发挥出巨大的力量。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读书时必须专心致志,不可以东张西望,嘴巴要读出声来,才能有更深的体会,心,一定要静下来,要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如果你的内心无法平静下来,那么就无法专心读书,也无法读出书中的道理,也就读不透这本书了。

读书需要一颗善于揣摩,善于思考的心,要学会不断钻研,书中深奥的句子一定要多读,多看,多思考。思考多了,你的理解能力自然就会提高,也就有了一颗会揣摩,勤思考,能读书的心。

读书养成的好习惯会让你终身收益,读书养成的好习惯在任何时候都有用处,读好书只有益处,没有害处,读书会让你终身受益。但那些坏书,不仅不能给你带来好处,还会让你越陷越深,最终会让你受害终身。

一个人喜欢读什么样的书,就能折射出你是什么样的人,书反映出来的是你的人格,你的品行,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出你的优点和缺点,你的人品,因为书反映出来的是一个人,所以书如其人,一个人喜欢读什么样的书,那这个人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书是人类历史上一笔抹不去的浓墨,书是永远存在且永远是人们心中最好的精神食粮!任何东西都替代不了着人类历史长河上的瑰宝——书!书是人类最好且最有价值的东西,书能反映出一个人的道德与品行,是折射一个人人品最好的镜子,书是好东西,我们要学会做人,学会读书。

读书的作文 篇14

人生的一大快事,莫如读书。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的各种知识,提高我们的认读水平和作文能力。优秀的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也是我们的精神家园。

在生活中,我的书友很多,特别是小说,让我爱不释手。为了看书我常常会看得入了神,因为那些故事能把我带入一个多彩的世界中。后来,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可把我乐坏了,于是就捧着书一个劲的看,那种感觉真的可以称得上如痴如醉。

每当我读到高兴时,就会大声大叫一声好,看到悲伤处时,就会唉声叹气有时还忍不住会落几滴眼泪。从书中,我知道了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里面的内容。这种感觉好像不是在看书,而是在欣赏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我喜欢读书,经常看的舍不得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为此我经常受到妈妈的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在书里我总会发现一些丰富的知识和精神的内容,让我身处其中,流连忘返,每当一捧着书,我就进入了知识的海洋。

我爱看书,即不是为了黄金屋,也不是白如玉而是为了寻找书中的乐趣。

好书;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人生,想导师一样开阔我们的眼界,给我勇气智慧和力量。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书交朋友呢?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书相伴吧。

读书的作文 篇15

妈妈牵着我的手把我送到学校门口后,让我自己去了教室。再过一会儿就要上课了,所以我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后,就先把课本拿了出来。我知道接下来第一节课就是我喜欢的语文课,开心!

打开语文课本后,翻开新的一页,五彩缤纷的小清新的画面迎面而来。精美的图画伴着美好的文字,这就是我所喜欢的读书。那天小伙伴们早已经乖乖坐在各自的位置上,伴着熟悉的清脆铃声,老师面带微笑进门来。同学们起立一起喊道:“老师好。”老师温和地回:“同学们好。”正式进入上课时间,大家都端坐着严肃认真起来。随后,郎朗读书声,声声追随。老师读一句,然后是我们跟着读一句。我们的声音清脆明亮,中间没有间断地一气呵成,每一字每一句地从这篇文章的开头一直读到结尾。老师带着我们读完一整篇之后,给我们总结了故事的大意,并且,引导我们自己去领悟这篇故事要传达的思想观念。一堂语文课下来,我们是认真而且雀跃的。

书本很多,类型很多,故事就很多。不同的故事,而使我们心思宁静,时而使我们欢呼雀跃,时而使我们跟着一探究竟。这是一份既珍贵又惬意的感觉,令人十分得满足。

我读书的时候,喜欢宁静,喜欢探索,喜欢读到自己不曾经历过的故事,体会不同处境下的心境。所以,我尤其喜欢语文课。我相信小伙伴们的心情和我一样,也是既激动喜欢又认真对待。我喜欢读书,并且,我希望所有的人都看到读书的好。

读书的作文 篇16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翅膀。”从这句话里可以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所以我们要大量读书。

那什么是大量读书呢?

大量读书就是广读、泛读、什么书都要读。

为什么要大量读书呢?这是因为:

读书可以获得知识。

鲁迅从小酷爱读书,有一次他获得了校方的金牌奖励,便去市集换了几本书和一串辣椒。每到夜晚,看书时感到寒冷了就吃一口红辣椒,便继续看书。就因为他孜孜不倦地读书获得大量知识,使他成为现在著名的文学家。可见大量读书可以获得知识。

读书可以提高能力。

我通过大量读书,各方面都有所提高。特别是做阅读题时,我一读完内容就能明白短文的中心意思。可见大量读书可以提高能力。

读书可以获得智慧。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通过大量读书拥有一颗平和的心。

他的妻子脾气暴躁,但他从不生他妻子的气。一天,他的妻子不高兴了,便向苏格拉底发火,并大骂,最后居然把水浇在苏格拉底的身上,可他说:“我就知道打雷过后一定会有一场倾盆大雨。”他的妻子听后一笑,肚子里的火也就消了。苏格拉底通过智慧化解了家庭矛盾。可见智慧是多么重要啊!所以我们要大量读书获得智慧。

怎样大量读书呢?

快速完成作业。

我有个同学,每天下课就抓紧时间完成作业,放学后用很短的时间快速完成剩下的作业,用剩余大量的时间去读书。

利用一切剩余时间读书。

伟大领袖毛主席小的时候,一边干活一边看书,从不浪费时间,鲁迅之前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所以我们应该不要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

读书益处很多,正所谓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我们应从小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大量读书吧!

读书的作文 篇17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对我们有极大的好处。

在悠闲的下午,不妨拿出一本《中华五千年》,坐在沙发上,秦始皇好像在我们面前,与大臣们商议讨论着。再翻一页,我们又来到了唐朝,欣赏着大唐盛世繁荣的景象。书,通往历史的大门。

宁静的夜晚,点着小台灯,翻出《在人间》一书,作者的经历是多么的不幸,幼年就丧失父母。这都是“沙皇”的残暴政权,弄得整个俄国乌烟瘴气。书,让我们接近社会万象,了解各国基层百姓生活的疾苦。

一天之初,我们看着《伟人的故事》,知道爱因斯坦、爱迪生艰苦的生活,但他们并不被别人的嘲笑、自己低劣的身份所影响,执着追求科学真理,不断发明创作。书,激励我们前进的油料,了解人世的真理。

读书是多么的幸福,可是有人却并不认可,宁愿却看那些漫画。看漫画只是一种娱乐,不能使我们学到有价值的知识,可以说,不吃饭可坚持一星期,不看书一天也不行,让我们爱上书。

书籍是传递知识的方法,书籍是生活中不可少的步骤。

读书,可以使人进化,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没有一把神奇的钥匙,能像一册书籍打开我们前途的大门。

也没有任何神奇的机器能像一页诗扉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

我读过很多书,也是那些神奇的、科幻的和那种科普类的书籍。其中《三国演义》是我喜欢的书,“火烧赤壁”令我惊叹古人的机智;《西游记》我也喜欢,即使它是四大名著名气最小的,我还是喜欢里面的“大师兄”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本领,但最终还是被如来给压在五行山下……

《十万个为什么》有很多册,我看过很多,里面讲了许多古人的智慧和古代的典故。我还是喜欢写天文知识类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深奥知识让我为之惊叹,比如,为什么地球是圆的呢?长白山为什么是一座火山呢……

读书,能使人进化,我爱读书!

读书的作文 篇1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的话发人深省。好书好比一剂良方,再愚笨的人读了书也会豁然开朗。一个人若不读书,那便是天底下最悲哀的事。你们爱读书吗?有爱读的书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我当然爱读书,也有爱读的书。我最爱读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是一本以水手历险故事为基础改编的书,书中主要讲鲁滨逊因航海遇难,漂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为了生活,种植水稻,制作家具,饲养家畜……还有一个俘虏叫星期五。就这样一过就是二十八年。二十八年后发现一艘航船,最终获救,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

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智者一切求自己,愚者一切求他人。”是啊,鲁滨逊在困难的时候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制作面包、制造器具、艰难生活。我有时不禁问自己,如果我像鲁滨逊那样漂落到一个荒岛上能生活几天?一天?两天?……我会不会像他那样勇于迎接挑战,会不会乐观向上?还是会哭着喊爸爸妈妈?而勇敢的鲁滨逊用自己的理智战胜了恐惧,并把幸与不幸,有利与不利排列出来,让自己感到满足。尽管鲁滨逊处在当时的不幸中,没有食物,没有工具,没有衣服,但他依然不畏艰险,乐观向上,正视现实,顽强生存……想到这里,我感慨万分,再看一眼现在的我们,都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富裕生活,连磕一下,碰一下,都会疼得喊出声来,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又打又闹,如果换做是我们到了岛上,或许只能眼巴巴地望着大海,等着船只来救自己,到最后只能饿死。现在的我们就像温室里的花朵,有人细心照料,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受过苦难,才能成为一个真正坚强的人。只有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才可以做出超乎我们的想象奇迹来,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所以说,真正决定命运的人不是天,不是上帝,更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只要你有毅力,有勇气,任何人都可以和命运作斗争,任何人都可以向命运发出战书,任何人都可以反抗命运……

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应学习鲁滨逊这种精神,才能克服困难,战胜灾难,获得成功。就如同我四年级的英语考试,因为平时努力不够而考得很差,但我并没有为此而伤心,而是每天多读、多看、多写,渐渐的成绩提高了,现在我的英语成绩很好!

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的心里是由衷的敬佩他。他真是一个拥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我今后要借鉴他的这种精神,鼓舞我,激励我,鞭策我。当我遇到小小的苦难就悲观退缩时,就想想他——鲁滨逊。让他的精神激励我奋斗,奋斗,再奋斗!

读书的作文 篇19

书,似我的生命。没了书,我就成了一个孤单的人,非常寂寞。

书,似我的老师。让我会写作、讲话、懂得关爱别人、爱惜生命、珍惜时间。更教我知识,教我品德。

书,似我的母亲。它能在我伤心时,给我讲大家幸福的故事,大家都快乐,我又为何难过呢?它也能告诉我,有多少人在风雨中生活,但他们又多么坚强地渡过难关,风雨过后总会有彩虹!回过头来,才知道,我的事也不过是鸡毛蒜皮。书是母亲,会安慰我的母亲。

书,更似我的充电器,它把能量充满我的大脑,让我精神十足。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好看的书,我百看不厌,为了看书,忘了吃饭,非要妈妈千呼万唤,我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架。

有一次,我收拾书架,突然发现我已看过一遍的好书,我情不自禁地翻开最精彩的片段,似乎忘了收拾书架,把一切事情都抛到脑后去了。只想着,我没有想任何事情,只是全神贯注地读书。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过去了,我才回过神来,才发现书又重新读了一遍,书架却一点儿也都没收拾。

最近,妈妈让我读《中华上下五千年》,并让我拿着铅笔,把重要的部分画条横线,把好看的,有趣的故事背下来。从此以后,我一有时间就看书:写完作业的时候看书,睡觉前也少不了看书。总而言之,一定会看到夜深人静后,才肯放下书睡觉。我早已养成了习惯,不看书、杂志、报纸是不可能入睡的,也不可能入厕的。

时间长了,我养成了读书要圈圈画画的好习惯:重点要画横线,好词好句画标记,遇到有趣的段落折一个角,以便多看看,多回味。自己同意的观点用荧光笔画,不同意的观点和不明白的地方要画个小问号,有时间就思考思考。

我的书都渐渐看完了,可我的书柜里又不断出现新书。所以,我决定,一定要把书柜里的书看完。

古今中外,有很多很多的人,都因为热爱阅读走向了成功之路。让我们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品味阅读的乐趣,让书成为我们终生的伴侣吧!

读书的作文 篇20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说的话。没错,书籍的确能引领我们走向更高的境界。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书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是我最好的伙伴。

在我两三岁的时候,妈妈就开始教我看图识字。4岁时,我已经认识许多字。后来,妈妈给我买了许多故事书,可我怎么也看不进去。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和书成了好朋友。那天,我正在玩赛车,一不小心撞在了大书柜上,几本书掉了下来。正当我拣起书准备放回去时,突然发现一本书的封面上画着我最喜爱的兔巴哥!我翻开书看了起来,看了一本又一本,甚至忘了吃饭。妈妈叫我吃饭时,我郑重地对她说:“妈妈,我已经学会了自己看书,不用你天天晚上给我讲故事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开始用大量的时间来看书。有一次,妈妈让我出去买馒头,我买完回家路过一个书店,便不由自主走进去看起书来。大概过了一个小时,我突然想起家里还等着我吃饭呢。当我急匆匆赶回家时,妈妈怒气冲冲地望着我。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对不起,我让书给迷住了。”

后来,我参加了焦作日报社组织的校园记者。我一次投了三篇稿子,没想到第二天就登了一篇。第一次文章的发表,就像一支火炬点燃了我写作的火焰。于是,我的写作水平飞快提高,稿子在报纸上接二连三发表,这些都是多读书给我带来的好处。

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这样才能收获更多的果实,享受知识给我们带来的乐趣。

读书的作文 篇2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伴随着我们的生活,丰富着我们的生活,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位不可缺少的朋友。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妈妈给我买回很多故事书,我每天都听妈妈讲故事,有《一千零一夜》《笨狼的故事》《绿野仙踪》……这些故事大大地开阔了我的视野。故事里那精美的词句,丰富的哲理,充满幻想的情节,在我稚嫩的心灵上印下了深刻的印象。上小学后,我认识了很多的字了,这时,妈妈买回更多的书了,有《西游记》《昆虫世界历险记》《科学游戏》《淘气包马小跳》……这些书带给我很多的乐趣,使我不再孤独寂寞。有一次,妹妹到我家来玩,我把从《科学游戏》这本书的看到的一个有趣的游戏做给了妹妹看,那游戏是乒乓球太空漫步。我把吹风机打开,调到冷风,右手拿着吹风机,左手把乒乓球放在风口前,然后把手松开,这时,奇迹出现了,乒乓球在吹风机的吹拂下,怎么也掉不下,我左右移动吹风机,乒乓球也左右移动,好像在空中跳舞,妹妹看见,乐得咯咯直笑,闹着也要玩。

书,真是知识的源泉啊!它教给了我们许多的知识,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让我们不出门就可以行千里。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了书,我们就拥有美好的明天!

读书的作文 篇22

说起读书,我可是有名的“蛀书虫”。我非常爱看书,我写完作业看,上厕所也看,就连周末出去玩也要带上几本书。我常常读得没完没了,一读起书来,把什么事情都忘了。

我读过很多好书,一年级时我还不太懂,妈妈就给我买了《窗边的小豆豆》、《淘气包马小跳》、《白色的日本童话》等;二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感动小学生的80篇故事》、《让孩子一生受益的励志故事》、《十万个为什么》等;三年级时我又读了我们获得“书香家庭”和妈妈获得“家长博腕儿”得来的一些好书。这些书为我打开了走向世界的一扇窗户,让我成为了“智慧小子”。

这些书也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和道理。比如,我看《小百科》上有很多科学道理,我把它们记住,在博客上写了《妈妈教我学科学》系列;我读了《格列佛游记》我知道了格列佛在小人国等国发生的有趣的事;我读了《数学侦探故事》,懂得了很多数学知识,还写了《侦探故事续写》和《数学童话故事》等很多读后感。这些知识汇成了打开智慧大门的一把钥匙。

我的博客里的博文正好一百篇了,应该好好庆祝一下。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在寒假了,我还要努力读书,努力写文章,争取寒假能得一个“阅读天使”。

读书的作文 篇23

我爱看书,爱看所有的书!为了看书,我甚至可以忘记时间!

记得有一次,我很喜欢看一本书,恰好家里没有,我就去找同学借。找到有这本书的同学后,我就问她:“能借我看一下这本书吗?”“那是的,这本书我都还没看完咧!”她回答。“就借我看一下,看完就还给你!”我急了。她见我着急的样子,说:“那好吧,你看完了记得还给我。”“OK!”我高兴地回答。

我心满意足地捧着书回到家里。一进门我就对妈妈说:“妈妈,我找同学借了本书!”妈妈说:“好呀!爱看书是好事!”我拿着书,坐在书桌前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喊:“吃饭啦!”我仍然如痴如醉地看着书,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完全没听到妈妈的说话声。不知什么时候,妈妈来到了我的身边,温柔地对我说:“宝贝,吃饭了!”我这才恍过神来,说:“哦!”

吃完饭后,我继续回到这片书的海洋,就像快乐的小鱼在里面遨游!

我希望,能一辈子在书海里畅游!

读书的作文 篇24

俗话说“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了翅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就是力量”我十分喜欢读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乖乖地

过了一会,我提心吊胆的,害怕妈妈发现,我的脑子里想出了一条妙招。我想:叫弟弟提醒我。在读书过程中,我知道了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美好时光。这时,突如其来的声音,“咳,咳。”我下了一大跳,不紧不慢地一看,原来是妈妈,妈妈说:“你们两个小东西,还不快一点写暑假作业。”我向弟弟那里一望,原来弟弟也在痴迷的看书呢!

我心想:就算是地震,我们还不知道跑!

过了不久,我又看了起来,我看得津津有味,把所有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了。这时,弟弟说:“姐姐,妈妈要来了。”我没听见。“咳,咳”我想一定是妈妈,我的手还一直在发抖。弟弟却在旁边偷笑,还嬉皮笑脸地说:“跟你说了你不听!”

我知道了是我要读书,而不是要我读书。“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我爱书,我常常站在书架前,这时,我觉得我面前是一个广阔的世界,一个浩瀚的海洋,一个苍茫的宇宙。

读书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把“我读书,我快乐”这个信念进行到底。要自愿读书,让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寻找快乐吧!

读书的作文 篇25

一年级结束了,我学习了汉语拼音,认识了很多汉字,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我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读书。

暑假里,我拼读了几本课外书,如《格林童话》、《弗洛格的故事》、《阿衰》等。

通过阅读《格林童话》,我读到了许多精美的童话故事,认识了青蛙王子、美人鱼、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等童话人物,懂得了人世间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知道了怎样以一颗真诚的心来对待别人。通过阅读《弗洛格的故事》,我懂得了珍爱生命,善待别人。通过《阿衰》,我领略了漫画独有的幽默效果。我在书的世界里如初如醉。

我将在以后的学习中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多读书,爱读书。努力从书中汲取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增强自己的阅读与写作能力。

读书的作文 篇26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爱读书,因为读书给我带来无限欢乐。在无趣时,书充实了我的生活,带走了我的无趣;在气恼时,书安抚了我的心情,送去了我的怒气;在悲伤时,书送来了我的欢笑,带走了我的悲哀;在孤独时,书丰富了我的心堂,告别了我的孤单。读一本好书便是与高尚的人做心的交流,读一本好书便是一次对心灵的补充。

星期天时,我翻开《三剑客》,为达太安高超的剑术而喝彩;被安妮皇后善良的心灵所感动,被亚多士、波尔多士、亚勒弥士这三位在长枪队出了名的三剑客的友谊和胆量所征服,也为卡基纳首相最后的改变而高兴。书中主人公之一的达太安敢于向三剑客挑战,敢独身一人潜入敌国面会敌国首相白金汉伯爵,这种勇气,这种胆量,不得不让人佩服。读了这本书不但给我带来乐趣,还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收获。

中午,饭前的半小时总会被我抓住,再痛痛快快地到书海中遨游一番。翻开《闽都别记》,我的思绪便又被牵走了,临水夫人陈靖姑四处斩妖除魔;闽王谊公主林庆云智慧过人;冷家烈女冷应貂坚贞纯洁。一

这样一日复一日,一年又一年,读书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在书海中遨游成了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读一本好书,收获许多新的知识;读一本好书,便会有不少新的认识。既然“聪明人和好书交朋友”,既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为什么不做一个聪明人?为什么不踏上进步的阶梯?为什么不去体会书给我们带来的乐趣呢?

让我们走进书的世界,共同接受读书对我们心灵的净化吧!让我们走进书的天堂,共同体会读书给我们带来的无限欢乐吧!

读书的作文 篇27

在一个春暖花开的早晨,老师带着同学们到郊外的树林里去亲近大自然。一到那儿,同学们有的捉迷藏,有的跳绳,还有的捕蝴蝶。小芳和小云打开野餐布,摆开好吃、好喝的,便津津有味地看起《爱丽丝温游奇境》和《亨塞尔和格莱特》。

春风暖暖地吹着,小鸟叽叽喳喳在叫着,树叶沙沙地响着。她们看着看着,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小芳说:“嘿!树林里不是有使人长高的蘑菇吗?找到就会像爱丽丝一样飞上天哦!我们去找找吧!”话音刚落,小云说:“还有糖果屋!找到了,我们能大吃一顿,说不定碰上那里面善心恶的老婆婆呢!我们也像格莱特一样把她推进火炉里!”她们说着说着,哈哈大笑:“在树林里看书真有趣!让我们产生了像树叶一样多的联想!”

读书的作文 篇28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当你遨游在书的海洋中,你就是快乐的。

我就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从一年级起乃至生命的最后一刻我都是书的“发烧友”有一次,我照常来到图书馆。所有的书都是我的好朋友,跟我亲热地打着招呼!我从高高的书架上抽出一本《夏洛的网》,开始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无论是坐着还是站着。看了一会儿,我便被猪和蜘蛛它们俩浓厚的友谊所感动,我明白了友谊才能使生命的光彩绽放!沉重地合上书,我热泪盈眶。再拿出一本书,看着看着,我已进入了书的海洋!瞧那,一位善良的姑娘正在帮助一位拄着拐杖的老婆婆。再看那,是25世纪的地球,是多么美丽啊!……时间流逝着,而我却毫无感觉。我的生命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忽然,我从书的海洋中被硬拉了出来。“几点了,还看,都闭馆了!”原来是妈妈,“快跟我回家!”妈妈咆哮着。我的耳朵被妈妈牵着,我恋恋不舍地望着书,一小步一小步慢吞吞的离开了图书馆。我真想对我最最爱的书儿说:“再见了886,我会想念你们,愿我们不久再重逢!”

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书也是知识的海洋,当你吮吸着书中的营养时,你会十分快乐!愿你也和我一样爱上书,尽情地吮吸书中的营养吧!

读书的作文 篇29

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冰心作品《忆读书》有感最近,我读了一篇冰心老人的文章《忆读书》,我深受感触。冰心老人在文中说道,自己读书的经历是从一本“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三国演义开始的,并且,老人在不同年龄读的同一本书也有不同的体会……总而言之,冰心老人的读书心得就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好,这一点我与冰心老人颇有同感。难道不是吗?自从彭老师让我们好书交朋友后,我们的作文水平都大大提高了。在书这位好老师的引导下,我学会了质实的内在,也学会了华丽的外表。俗

话说“佛要金装,人要衣装”一篇好的文章也是需要华丽的语句来修饰,来充实的。多读书,这就不用我多说了。每年学校都会大力宣传好鼓励同学们多读书:县里、市里也都会时不时的举办一系列关于读书的活动所以,多读书的好处也就不言而喻了。读好书,与前两点相比是最难做到的,但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在现在这个属于90后的时代,一些新新作家的新新作品在我们小学生中广为流传。那些风花雪月的文字让我们将老一代的著名作家遗弃了。然而,那些所谓“跟得上时代步伐”的书籍对我们的帮助却并不大。他只会教给我们如何用毫不实际的“华丽”语句来虚构一篇“新新文章”,却忘记了写文章的核心——朴实,纯美。所以,同学们得牢记冰心老人的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因为它会成为我们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指明灯,照亮我们广阔而光明的前程。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