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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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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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亭,后改为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鲁迅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后与《药》、《故乡》等小说名篇一同收入小说集《呐喊》。评价鲁迅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评论家、作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中华的精神的发扬人。鲁迅是20世纪中国的主要作家,是中国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之一。鲁迅一生的著作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论文、散文、翻译近1000万字,其中杂文集共16本:《热风》《坟》《华盖集》《华盖集续编》(1926)《而已集》(1927)《三闲集》《二心集》(1930)《南腔北调集》(1932——1933)《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1934——1936)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真实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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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孔乙己》续写
天气越来越冷了。就要下雪了。
清晨。孔乙己从睡梦中冻醒了。他用双臂环住身子,紧紧地一颤一颤的抖动着靠在土地庙里的柱子上。呼——他轻轻的吐出一口气。
这么长时间了。他就一直藏身在这个破旧的土地庙里。因为几个月之前,他在丁举人家偷东西,被人打断了腿。他还记得那日被扔出门外时的落魄。遭人围观。他抱着头等人家离开,才用双臂费力的撑着身子走开。
可是,谁也不知道,他藏了丁举人家的东西。他是在丁举人家的桌子角里发现的,一支陈旧的珠钗,镶着一颗很小的珠子。他想大概是哪个女人落在那里了。丁举人也没有发现。于是这几个月,他便一直藏身在那里,为的是等人家都忘了这件事,去当铺把这珠钗给当了,换点钱来。
没人知道他这几月的苦。早晨,他去庙外吃几棵泛苦的野草,有时若是有毒还要上吐下泻几天;上午,他便从庙里翻出几本佛经,或是在柱子上刻上几个字。下午,他便睡觉,睡到傍晚出去再吃几颗草。久而久之庙门口的草已经被他吃的差不多了。这一切苦吗?当然苦。可是每当他想起那珠钗,每当他想起也许珠钗价值不菲,能换好几顿饭,他便有了精神。到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他想,也是时候离开了。
于是,他理了理自己的头发,用手拍了拍衣服,拿起庙里的旧蒲包挂在身上。拖着疲惫的双腿撑着双臂一步一步的向镇里爬。等爬到了镇上,已是半下午了。他把珠钗当了。他没想到那珠钗那么不值钱。老板说,四文钱。他愣了,然后张了张嘴,本想说这可是丁举人家的东西,怎能值这点小钱?可是他还是什么也没说。四文就四文吧。
他揣着那四文钱,爬到了酒店。
“温一碗酒。”他听见掌柜的说,“呦,孔乙己么?你还欠我十九个钱呢!”他说,“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他又听见掌柜的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他抬头望望看到掌柜的正差人往酒里兑水。于是他叹了口气低下头,“不要取笑。”
等他喝完了酒,就撑着双臂离开了。半路上,他忽的听见从后面传来一阵声音,他回头,模糊的看见是丁举人家的家丁追来了,边上还跟着那个当铺老板。他抬起头,不知什么时候已下起了雪。他看着那雪,一阵眩晕,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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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孔乙己》读后感50篇
第1篇:《孔乙己》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孔乙己》。
小说《孔乙己》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情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着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读书笔记.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中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评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冷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第2篇:《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一、人物穿着的独特性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二、孔乙己语言的独特性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第3篇:《孔乙己》读后感400字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第4篇:《孔乙己》读后感500字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第5篇:《孔乙己》读后感800字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第6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第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第8篇:《孔乙己》读后感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第9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第10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第11篇:《孔乙己》读后感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第12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第1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一心想要科举,但那时是众多人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他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借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的“姿态”。
从又破又脏的衣服中看到他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从语言中读出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他。从他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表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然后遭受残害即将死亡。从这本书之中我看到封建文化和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对不幸者的冷酷,由此可见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虽然孔乙己在一个岁月冷漠,时代没落,旧制度腐朽的社会,但他不去捉住机遇,不去奋斗,怎能不被社会淘汰?
第14篇:《孔乙己》读后感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第15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具有崇高美学价值的小说,它使人在嘲笑声中不禁潸然泪下,可以说这是一份“含泪的笑”。
鲁迅正是抓住了一个“笑”字,写出了许多耐人思考的东西。所以我们读文学巨匠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千万不能浅尝辄止,要从细微处着手,才能更深入地体味这出“笑声中的悲剧”。
第1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掩饰书生悲剧的短篇小说,通过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
正是因为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才会导致孔乙己一系列命运悲剧的发生,他为了谋生而去盗书,也为此被打的遍体鳞伤,他为了能保持文人的所谓气节,而鄙视劳动,同时最悲惨的是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以至于他的语言行为上满是之乎者也。
第17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第18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第19篇:《孔乙己》读后感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
第20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第21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第22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第2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第24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第25篇:《孔乙己》读后感
悲凉的时代——笑声中的凉薄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第2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使我感到无限悲伤......
孔乙己这篇课文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掌柜和客人们漠不关心,丁举人也没有受到制裁,让我感到无限的悲凉,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关心,周围发生这样的事让我感到心寒,当孔乙己艰难爬到酒店时,掌柜问他要欠下的钱,他又很颓唐,最后掌柜的又说孔乙己是偷东西被打断腿的,掌柜不愿给他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侮辱孔乙己,从这些事中,从这些事中鲁迅写出了当时的阴暗......
第27篇:《孔乙己》读后感
生活是一场戏剧,或喜或悲。这万千的悲悲喜喜当中,不同的人,过着不同的生活;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呐喊;有时连缄默都是不同的。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生命需要呐喊。
孔乙己,是悲剧,为什么,因为他仅仅在生存着,没有为生活而呐喊过,他从生存的狼狈当中来,最终在生存的戏谑当中死去,他是悲哀的。他不知道,生活和生存,千差万别!
生存,是生活的最低要求。
孔乙己,不是个体,他代表了他所处的时代里所有和他一样,只在生存的人们。他们只关注如何过一天是一天,今天摊点便宜,明天耍点滑头,只要能活下去,而不问问自己怎样活得更好;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是否受损,不管其他人是快要行将就木,或是穷苦潦倒揭不开锅,也从不带一星半点的关心、同情,似乎眼睛里早就被蒙上了灰尘;他们只看重在自己痛楚的生存里靠取笑他人来获得快乐,从来不会懂得适可而止,也不会低声安慰,只是一阵又一阵的哄笑,即使那个人曾发出恳求,即使那个人也和他们一样,只剩下凄苦的生存。这样的一生,只有生存的苟且,没有生活的远方。当你的目标只是生存,你也许连生存都够不到。
生活,才是关于生命的最好解读。
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生活而呐喊过。面对残暴的君王,我们不缺像陈胜吴广这样英勇顽强的呐喊;面对渐渐变得麻木的人们,面对软弱无能的政府,面对亡国的危机,我们不缺像鲁迅先生先生这样不畏生死的呐喊;面对新时代的政治局面,我们不缺像外交官耿爽这样威严理性的呐喊。我们有太多像你我一样懂得呐喊的人。我们的呐喊也许微弱,也许渺小,但我们敢呐喊,会呐喊。我们的呐喊没有那么伟大的目的,只是警醒自己守住道义,告诫自己不要懒散,提醒自己有梦要追,我们只是为自己的未来呐喊,为了远方的诗意呐喊。也许我们的呐喊不够宏亮,但是不可否定,大多数你我正在为了未来而奋斗着,你是在为了一个好的高中而努力,是在为了一个好的大学而拼搏,还是在为了一份好的工作而奔跑,那都不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一直在为自己而呐喊,而这些都是你生活的通行证,都是你回首往事时的不后悔,更是你在世界上奋斗的痕迹。
你甘于生存,还是乐于生活,那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如果你够不上你在追求的生活时,千万不要丧气,也不要失去那份呐喊的勇气,至少你拥有了生活的渴望。
相信吧!未来,当你拥有了想要的诗和远方,你会感谢曾经呐喊过的自己!
第28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第29篇:《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第30篇:《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第31篇:《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第32篇:《孔乙己》读后感
唉,真的是一个杯具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我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考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第33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向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透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此刻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但是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我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之后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我怎样照顾自我。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明白,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之后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第34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靠劳动赚取钱财,他写字是为了做学问,而不是拿去卖钱。他当然明白自己的境况,长衫给他的幻境又能维持多久?当他饥饿疼痛地趴在酒店门坎上,渴求一杯温酒时,掌柜的只记得他还欠着钱。孔乙己期盼用一身长衫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换来他人的尊重,拼命地在黑暗社会里争得自己的位置,可是连这点自尊也被蹂躏践踏。终于他闭上了眼睛,不用再这么疲惫。
我真真切切地感到孔乙己的可怜。长衫给他带来的,是令他不至于苟且的微弱自尊,是燃起他内心责任的火苗,也是世人的唾沫与嘲笑,还是捆绑他直至死亡的枷锁。
我不禁怅然若失,孔乙己那脱不掉的长衫啊!
第35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习,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第3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我是大大惊叹于鲁迅先生的写作能力的。能用短短的几千字就描绘出孔乙己鲜活的形象的,大概力推鲁迅先生了。在这里我为鲁迅先生拍手叫好。这篇文章大大的批判了封建社会腐朽的制度对人们的毒害之深,那时受毒害的人真是值得同情。而我对于孔乙己又是有很多的话要谈。
孔乙己身材高大,这可能对于我也是很羡慕的,既然身材高大那么他怎么不去靠自己的力量工作挣钱,而甘愿当一名小偷,还说偷书不是偷,真是强词夺理,也不知道要好好反思,不过念在他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的份上,我们也不能多怪他。但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知错不敢立马完蛋。孔乙己居然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还被打断腿,哈哈,活该!——这么喜欢偷东西还学书干嘛,学点偷得技术混混日子不久得了。哎真搞不懂,读书人的思想受毒害是那么深,都快成为傻瓜成为生活能力极度低能的败类!!!我也是很同情孔乙己的,只是伤口不撒点盐不会好得快,犯错误不教训教训不会改过来。再此也得批评批评孔乙己的不知羞耻,以好逸恶劳为耻他该记着,生活有用到的。
由孔乙己联想到我们现代人,我们有些人也是因循守旧,思想顽固。就和孔乙己一模一样,我们应该对此抱否定态度,多鄙视鄙视这些人,相信他们会尽快的变聪明些。不要再顽固不化,学习是为了使脑子便聪明,而不是使脑子成为学习的奴隶啊。
呵呵只有这些想法,就此停笔了。
第37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第38篇:《孔乙己》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节实录,在《孔乙己》这一课中,让我确实感受到了李老师的课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我感到李老师的课是他自己的课,是他的心灵、他的思想、他的情感,他对课文的理解、他对生活的认识与学生碰撞之后而生成的课,他的课带有他鲜明的个性特色。
如在讲《孔乙己》这一课时,他的导入就非常有特色。在他提前几分钟来到后台准备的时候,前面的一堂课还没结束,那位老师讲的是闻一到的《最后一次演说》,李老师受到了启发:一会他的课有了切入点。他的导入是这样设计的:同学们刚才也上了一堂公开课,学的是《最后一次演说》是闻一多先生,在本世纪中叶,向全中国人民发出的摧毁旧中国的呐喊!而这声‘呐喊’是本世纪初,鲁迅‘呐喊’的延续。鲁迅为什么在本世纪初把他的第一本小说取名叫《呐喊》呢?这也许是同学们想知道的。今天,我们通过学习《呐喊》呐喊中的《孔乙己》,来找到答案。
看,导入的多么巧妙和自然。从这里不难看出李老师的课上得多么随意、有太多的“不期而遇”和“无法预约的精彩”,看李老师的课让我感受到了李老师字课堂上那份挥洒自如的从容,那些、灵光一闪的机智和幽默,看这样的课确实是一种艺术享受。反思我们的课堂,为了准备一节所谓的‘好课“,苦思冥想,绞尽脑汁,刻意的去雕琢,努力的追求一种所谓的模式,结果使我们的课堂缺少了”悠然“和”潇洒“,那是因为我们缺乏丰富的文化储备和文化内涵,缺乏驾驭课堂教学环节、流程、节奏的艺术等。
让我们也象李老师那样努力去追求理想的课堂境界吧:那就是”举重若轻,行云流水。
第39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由中国最具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第40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腐败;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唯一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00后,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第41篇:《孔乙己》读后感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第42篇:《孔乙己》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第4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第44篇:《孔乙己》读后感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第45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第46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第4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第48篇:《孔乙己》读后感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在我读过的文章里,多见的,便是以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来引出情节。
《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他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第49篇:《孔乙己》读后感
利用将近三节课的时间,老师带着我们把《孔乙己》这篇文章给上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感悟。
我从《孔乙己》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可怕、黑暗和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面对一个残疾人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可悲!如果这种人出现在我们社会上我会很鄙视他的。文中还多次写了“短衣帮”以及社会上人的笑声。笑,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会心的、真诚地、愉悦地笑,它会带给更多人,使他们感到欢乐;另一种是歹毒的、阴险的、幸灾乐祸、不怀好意的笑,它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笑。文中出现的四次笑,当然属于第二种,并且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笑,会使孔乙己痛苦的伤疤愈来愈大,难以平抚,这是对孔乙己精神上的打击。鲁迅的这篇文章用词很精准,往往一个字中包含很多种思想,这也正是鲁迅文章的精妙之处。
在学这篇文章时,我又从新认识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人物,他把人物刻画地多么细致入微啊,使读者也随着作者的思绪融入到文章中,可能我们一开始读鲁迅文章时会感到枯燥无味,可是等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时,会觉得愈来愈有意思。鲁迅大多数文章都是反映当时中国人民社会的黑暗,警诫我们不要当“看客”,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我们是强大的。鲁迅通过描写孔乙己来告诉我们中国的真实面目是什么,让我们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鲁迅,封建的黑暗社会可会延续?
如果没有鲁迅,人的心灵是否会和以前一样如此冷酷、可怕、无情?
如果没有鲁迅,我们怎会认识到自己的可怕?
如果没有鲁迅,虐杀者会不会继续胡作非为?
第50篇:《孔乙己》读后感
其实,孔乙己的形象,在我们现代社会仍有存在,而且不是小部分,而是大部分人的身上,都还残留着孔乙己的气息。虽然这与封建科举制度远远拉扯不到关系,可他却与考试制度的不完善相联系着。想现在的高考制度,难道一点而都没残留封建科举制度的气味儿吗?
其实不然,现在的高考制度虽然没有以前的封建科举制度那样苛刻,可它却依然毒害了不少现代的青年们。这些青年们,为了能读上一流的大学,他们靠的也就是拼命地学习,他们每天都进行着三点一线的三部曲,每日每夜地学习,似乎恨不得把书上的内容装进脑袋里,以备高考那瞬间能派用上场。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1
论自古以来,有哪个多愁善感之人在被屡遭贬嫡之后,仍能豁达乐观?苏东坡做到了。而谁又能将这样一个具有丰富情感的人跃然纸上?林语堂做到了。而谁又能从一本书中真正读懂一个人?这便是我一直以来想要做到的。
苏东坡的一生可谓辗转波折,这书若是由我来写,必将索然无味。虽有史册可供参考,可在细节的把握之上,林语堂先生可要比我好上一万倍。就拿苏东坡晚年在惠州盖房子的事来说,书中有:“他种了桔子树、柚子树、荔枝树、杨梅树、枇杷树、几株桧树和栀子数。”我读至此,心中不由得感到钦佩。这等细节,史料焉能记载如此详细。由此看,林语堂先生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之上,适当的添加了其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如此,这本书便骨肉俱全了。
书中一句甚好“人生如梦,一出戏演的如何,只有在幕落之时才可以下断语。”苏东坡如同陶渊明那样,早年胸怀大志,想要兼济天下。只可惜陶渊明未曾有苏东坡那样宽广的胸襟,因而罢官隐居。苏东坡不然,他一面感叹世事无常,一面重新振作精神,因此从他身上,我们几乎看不到一点消极的情绪,反而一种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在激励着后人,这便是苏东坡不同于其他诗人的地方。也是他被世人广为称赞的地方。
苏东坡的一生,波折之处就在于他屡遭贬官。他因不满于新政,而遭小人陷害。在他少有大志时,朝堂上皆为贤臣,而到了他被贬之时,忠良之臣大多不复存在了,于是读此书就形同于读北宋的兴亡史。这也在他的诗文上体现了出来
苏东坡比其他文人更乐观。在他最初的流放岁月,他谪居惠州,只是一个普通的国民,不仅没有自暴自弃,反而去想着如何让别人过得更好。甚至他在之后被流放到更远的地方时,自己最后的钱也化作了别人的幸福。
苏东坡的诗词其微妙之境,难以捉摸,就如下面这句,“旅枕梦残,渐月华收敛”,其意境极其微妙。此诗是他由杭州到密州途中,怀念其弟子由时作的。如若译为现代文,大约如此:途中,枕席残梦,如水月光渐渐收敛。残梦,月华,是一幅多么美妙的画卷。
《水调歌头》等名作,暂且不提。忽观这句“天浴血,云满湖,楼台明灭山有无。”押韵,就不必再说,但就这一句铿锵有力,宛若大江东流。不仅气势磅礴,用词方面也极其到位。“明灭”“有无”两词生动传神,烘托了“天欲雪”的阴沉气氛,也暗示他百感交集的心境。于是用丝柔若奔来形容,我认为再好不过了。他的诗词往往暗含讽刺,《吴中田妇叹》就写出了赋税之沉重,灾情之严重,以及政府之腐败,官吏之残暴,饱含对劳动人民深深的同情和对统治者的讽刺。苏东坡的诗词、文、书、画皆登峰造极。像东坡先生这样的全才不可不为之世所罕见。
最后我想用此书后记中的一段话来结尾,因为他评判的十分到位:岁月失于道路,命运困于党争,生活寄于风雨,襟怀奉于苍生,正是他大江东去波澜壮阔的一生。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2
《巨人传》中曾写道:“人与人之间最使人心痛的,莫过于自己以诚恳的态度希望得到别人的善意和友好,结果却得到了恶意和伤害。”用这句话来形容苏轼再合适不过了。
绍圣元年,苏轼因洛蜀党争被贬惠州,船到岸边时,苏轼惊喜的发现那里的父老乡亲都站在码头上迎接他,他热泪盈眶的写下了《十月二日初到惠州》,所以虽然在惠州日子十分清贫,行动还受到管制,但他并不泄气,依然每天读书,还为惠州百姓做了几件好事。奸臣章淳见状,把苏轼贬到更偏远的海南。
宋元符三年,苏轼被赦,结束七年的流放从海南回到朝廷。章惇的儿子章援,害怕他的父亲对苏轼的迫害甚多而受到打击报复,特意写了一封信给苏轼,请他宽恕。苏轼立即回信:“伏读来教,感叹不已。某与丞相定交四十余年,虽中间出处稍异,交情固无增损也。闻其高年,寄迹海隅,此怀可知。但以往者,更说何益,惟论其未然者而已。”这种既往不咎,重情重义,以德报怨的胸怀,实在是令我佩服,我可做不到这样。
当年,苏轼、苏辙兄弟俩和章惇都是同榜进士,而且做了颇有情谊的好友。但在章惇当权后,因为政见的分歧,将苏轼降职免官。章惇不但在事业上对苏轼打击,而且在生活上也对苏轼处处刁难,不让他住在官宿,苏轼只能租用民房。真是风餐露宿,备受摧残。这样的压迫,无论放在谁的身上,都是难以释怀的!但苏轼竟不计较个人的恩怨,反而用“更说何益”一笔带过。这种宽宏大量,实在是少见。让人特别感动的还有,苏轼还常怀念与章惇的友谊,而且还为他的生活、健康而牵挂。在给章援的信中,苏轼叮嘱他好好照顾父亲章淳,苏轼还给生病的章惇寄去一些药方,嘱咐他多多保重自己。苏轼对章惇仍然像对老朋友那样关心,不计前嫌,如此宽广的胸襟,即使放在现在,又有几人能及?
现在的人,一个个只顾自己的利益,自私自利,社会上XXX的风气盛行,世界上各事各物都是向好的方面发展的,人类也是越来有智慧的,但是人类的道德已经慢慢的丢失了。人们总是往前看,为什么不多回头学习学习古人的优秀品质呢?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3
《苏东坡传》一书引用了苏东坡的大量札记、诗词、私人书简,对于功底浅薄不懂诗词皮毛的我来说,读懂弄通颇感费力,但大意还是略通一二。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可谓千古奇才,除了让人钦佩其才华横溢、睿智从政外,他“像一阵清风过了一生”的从容更让人赞叹。
苏东坡的一生虽然身处官场漩涡,命运多舛,但随心应景吟诗作赋,真性真情自然从心底流露,正如他所说“陈春鸟秋虫之声”,真可谓是一诗解千愁。他身处官场之中,却在官场之上,为公刚正不阿,于私花前月下,乐观快乐的生活着。即使在被贬至缺医少药的海南之后,对朋友僧人参寥的关心,他仍在回信中幽默地说:“但若无医药,京师国医手里,死汉尤多。”以此来告知朋友不必担心。他自己研究美食,自己酿酒,还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千古流传。他择友交,爱憎分明,挚友知己遍天下,兄弟情同手足,家事和睦……尽管官场复杂,挫折不断,却也宠辱不惊,诗书飘香,其乐融融。
苏东坡面对复杂的官宦生涯却能保持简简单单的情趣生活,与其从心底流淌出来的诗赋宣泄不无关系,喜悦也好,悲愤也罢,诗赋就是他最好的情感流露。一个热爱读书写作的人,绝对是一个感受敏锐、思想透彻、趋于理智的人,也是一个大是大非立得住,情感纠结分得清,会履职懂生活的人。这不竟让我想起一句话“一个爱读书的人,人品不会差到哪里去。”他时时处处为百姓着想,勤政为民,深受百姓爱戴。林语堂评价苏东坡“他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
正如林语堂在书中所说,苏东坡“像一阵清风过了一生。”这正是我们应该向苏东坡学习的人生大智慧,别管世界多复杂,自己要简单,尊崇内心的本真,不忘初心,方能快乐!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4
最近在给学生们讲苏东坡的诗歌呢,突然对这位宋代大文豪有了不一样的认识。听同事说起了这本《苏东坡传》,于是就找了听了听。书中讲述了苏东坡的一生,让我不仅仅看到了文采斐然的他,更了解到,原来这位大文豪还为老百姓做了那么多的好事,更重要的是他洒脱的性情,乐观的人生态度,让我受益匪浅。
以前读苏东坡脑子里只有老师让背诵的诗句,也总是觉得都是些文人的牢骚风雅。现在看来,苏东坡是那样的潇洒自如,乐观畅达。他的一生起起伏伏,漂泊不定,同样她也有着传奇的一生。他诗词书画样样精通,哪一项单独拿出都可以是众人膜拜的对象。他爱吃好吃会吃,创造了东坡肉。这样子一个没有抱怨,没有愤恨,没有伤感的人,生活怎能不逍遥自在。在他第一任妻子去世十年之后,他还为之写下了那首有名的《江城子》。每每我们读到“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都能感受到他对亡妻的思念之情。我个人也比较喜欢他的这么妻子,妻子的贤惠,对苏东坡无微不至的照顾,这种只愿相伴的感情,让人羡慕不已。
他的豁达更是让我震惊。一个人怎能忍受一贬再贬,怎么能忍受背井离乡,甚至隔海遥望。但是苏东坡做到了,他来到儋州以后,和当地的土人关系融洽,在当时看来遥远蛮荒无比之地竟然也能获得洒脱。我不得不为他折服!
只有真正的做到心无杂物,只愿心安。或许我才能像他一样超然!
《苏东坡传》,非简单之流水帐,更非采用“春秋笔法”,而是林语堂先生阅读大量资料,包括苏东坡的札记、诗词、私人书简等后所着的传记。我心度之,是否林先生与苏东坡有诸多相似之处,不然为何其言己了解、喜爱苏东坡,而又能将《苏东坡传》写得如此色彩鲜明、感情丰富。
观苏东坡一生,无法不对其才智赞叹不已;而其言行、诗词、幽默,无一不是其才智的体现。
苏东坡是幽默的。某次与王安石谈及王之所谓“字源学”时,引用《诗经》中“鸣鸠在桑,其子七兮”,并父母共九只鸟,以王安石的方式来向其解释为何“鸠”为“九”、“鸟”二字合成,实为嘲讽;后某次更戏谑王安石曰“‘波’若是‘水’之‘皮’,则‘滑’就是‘水’之‘骨’了。”即使在被贬至缺医少药的海南之后,对朋友僧人参寥的关心,他仍在回信中说“但若无医药,京师国医手里,死汉尤多。”以此来告知朋友不必担忧。
苏东坡是热爱生活的。其余不必说,仅在美食方面,就有轶事、传说数桩。他自己研究烹饪之法、自己酿酒,更是留下了“东坡肉”、“东坡壶”以传后世。他在诗词中,也多次提及美食--“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又不瘦,竹笋焖猪肉”、“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等等,不一而足。
苏东坡是感情丰富的。他的《江城子》一词,“十年生死两茫茫”,对其亡妻寄以情思,与其“大江东去”风格迥异,凄婉哀伤。在朝云因瘟疫早逝后,他在《朝云墓志铭》和《悼朝云》一诗中,均表达了深切情爱与伤痛,后来更在《西江月·梅花》一词中,以梅花象征朝云,既似写花,又似写人。
苏东坡是刚直的。尽管有过数次因诗而被捕、受审,但他仍然不改犀利词风。好友刘恕罢官出京时,他写诗讽刺“群乌未可辨雌雄”,后又写“犹诵麦青青”,对官场荣耀表示鄙夷之意。在某次刚刚被释出狱后,即写诗两首,随后自己也掷笔笑道“我真是不可救药!”
苏东坡也是幸福的。他一生交友无数,知己遍天下,兄弟情深,妻妾对其关爱有加。尽管不如意事众多,如朝云笑言其“一肚子不合时宜”,但他的生活又怎可不称为过得快乐呢?
如林语堂先生所言,苏东坡“像一阵清风过了一生”,“根本是他本性的自然流露”,“他的肉体虽然会死,他的精神在下一辈子,则可成为天空的星、地上的河”。谁说不是呢?仅此感怀东坡居士这位旷古奇才吧!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5
读罢林语堂先生所书全卷,脑海中似乎只残留这一句话,和那个似清风恬淡飘逸的东坡,那个似清泉平淡无波的东坡。
举杯邀月,踏雪寻梅,如此与诗意栖居的生活很清瘦,如一泓碧波,柔弱中却犹见风骨。东坡一生卷在北宋的政治漩涡之中,无论是改革派还是保守派都不与他为友。乌台诗案,元佑党人案,被贬海南、黄州……时代的洪流把太多的沉重折叠成薄薄的一枚底片,以眼泪湿影,以痛苦定格。但是他却光风霁月依旧,高高凌驾于狗苟蝇营的政治斗争之上,那么自我,那么洒脱。
眼前仿佛正是这白衣男子,瘦削,眼神忧郁,蕴藏着透析人生苦短的沧桑,深埋着关怀天下苍生的执念。清晨的寒风舞弄着他的飘飘衣带,绚丽的朝霞烧了天际,与银袍互相辉映,让人满眼都是光色流荡。“浩浩乎如冯虚御风,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如此凌风出尘的仙意,远离宦海沉浮,把世间的纷扰和喧嚣隔绝在澹澹的秋光之外。兴许是那一次次贬谪,一次次难以言喻的孤独,东坡褪去了一身浮华,去寻无言的山水,去寻远逝的古人。
“物与我皆无尽也”,天地岁大,惟有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是你我共适之物了。勃郁的豪情发过了酵,尖利的山风收住了劲,湍急的河流汇成了湖,成熟了的东坡于一场场灾难之后重生。少了少年时的不羁与张狂,沉淀了“也无风雨也无晴”的乐观与豁达。处逆境而不沉沦,才艺不展而不怨天尤人,为多少历代文人所称道。
贬谪蛮夷之地,东坡自嘲“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空留明月高悬,东吟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黄州怀才不遇,东坡慨叹“何夜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
固是有太多心酸过后的无奈,对黑暗官场的抵触,东坡依旧选择“兼济天下”。那一种“悠然见南山”的田园图景固然很美,可纵然逃离了现实,又如何避得开命运的桎梏?与其逃离,不如归来。归来在密州建超然台,归来在西湖修苏堤,归来为大宋百姓谋万千福祉。如此“海纳百川”的胸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气魄让人如何不为之叹服?
自古英雄多风流,东坡的爱情亦如一首跌宕起伏的乐曲。一生三位女子相随,无不死心塌地、死而后已。王弗逝后,绝贯古今的《江城子》令后世叹惋,情切切,意深深: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他与王弗的点点滴滴,在“相顾无言”的氛围中,思念化作无言在痛苦的梦中酝酿着。第二任妻子王闰之伴随东坡走过了命途多舛的二十五年岁月。在春月满空的夜里,回廊后梅花的婉娩香,轻云薄雾。无比美妙玄幻的意境,最后“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而侍妾朝云则是东坡的红颜知己:不合时宜,唯有朝云能识我;独弹古调,每逢暮雨倍思卿。最后能够陪苏东坡终了的也只是心甘情愿陪伴他、爱他的王朝云。“人生有味是清欢”,抓不住明月的影,但求留一颗琥珀的心,饮一泓泉水,掬一捧清澈,与苏东坡的天地浩然之气同在。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6
合上厚厚的《苏东坡传》,心中感慨万端,种种杂绪像被书页搅动的灰尘萦绕着我,我开始思考人生,思考命运。
世界瞬息万变,人不过是沧海一粟,那么既然渺小,就无需去争夺,去奔波劳碌,争取虚幻的浮名。同时,人生在世一趟也不容易,不要让这珍贵的生命做了奸诈小人,受人唾骂。做本真的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所谓“草木有本心,何须美人折”,更何况人呢?
纵观苏东坡的一生,是坚持自我的一生。林语堂称她为“大自然的顽童”,我认为很贴切,儿童最真,率性而为,而“顽”又带着倔,正是这股率性和倔劲,让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能拥有一颗快乐、平静的心。他的政治生涯在新党与旧党斗争、政权的更迭中起起落落,于他是可悲的,他像是被装在木箱里,抛到海上,随海浪起起伏伏,官场似海,他的性格决定了必然被抛之于浪尖上,是他的正直、他的直言、他的调侃讽刺,让政敌们掀起了一浪又一浪。
我想,从来没有人外方贬谪的足迹有遍布这么广的,也从来没有人在贬谪期间过得这么安然恬淡的,连政敌都嫉妒了。我觉得除了耳熟能详的儒释道完美融合的原因之外,还有几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1、是文学的支持,在穷乡僻壤,写作是他的重要内容,有诗、有词、有信件、有墓志铭、有经典注疏,这时,他写东西已经没有什么功用目的了,而是完全抒发本心,所以他的成就才更大。当文学回到了写本心的位置,才有了不朽的价值。
2、是众多的朋友,苏东坡有很多交往一生的朋友,每到一个地方,也广交朋友,寻访奇人异士,他对朋友倾心相待,信任有加,好多引为知己。他像一株散发着特殊气质的君子兰,吸引着三教九流的朋友,就像他自己说的“我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记得初中看到一句话,谓之“人不痴,不可与之交”,大概有痴气的人一旦与之相交,便可长久。这些朋友给予苏东坡极大的精神安慰和鼓励。
3、则是情趣广泛,脑中总有这么一个印象。
凡是兴趣爱好广泛的人,总是精神饱满,充满活力,百折不饶。民间有很多苏东坡的传奇佳话,有很多是关于他的兴趣爱好,像东坡肉,研制药方,听说曾经还创造了制墨秘方,差点把房子烧毁,这时,他更像一个顽童了。兴趣广了,才有做不完的事,即使被炒鱿鱼,被架空,生活也可以忙得不亦乐乎。
现代社会,人们的精神生活越来越荒漠化,人们抱怨、烦躁。也许我们没有那时免费的无限风光可以游览排遣,也没有妙笔生花的文笔抒写,但可以拥有苏东坡式的心态,坦然达观,安之若素,不必媚上,不必伪装。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7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书,是林语堂先生写的《苏东坡传》,它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了苏东坡的一生,读完这本书,我才真正了解了才华横溢的苏东坡。他的许多品质都让我敬佩,但是,他最让我敬佩的一点,就是他那积极乐观的品质。
苏东坡的一生是曲曲折折,他遇到过许多困难,遇到过许多磨难与坎坷,可是他呢,却是那么的乐观,他被贬到过许多地方,但是不管贬到哪里,他都是有生活的勇气,都会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甚至还可以找到一些乐趣,可以说是“既来之,则安之”了,特别是在海南的时候,那是海南的环境是非常恶劣的,可是苏东坡呢,在环境那么差的地方,竟然还有生活下去的勇气,如果我到了那里,会像他一样吗?他这种乐观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因为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而在这种最困难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苏东坡这种乐观的精神,因为乐观能让我们有面对困难的勇气,能让我们去克服困难,在黑暗中也能看到光明,在雪地里也能找到温暖。难道他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苏东坡这种精神让我想起那天,我养了许久的猫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而且再也没有回来过,那几天我非常伤心,整天无精打采的,连饭都不想吃了,觉也不想睡了。因为那只猫是我最好的朋友,它这一丢,对我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一天中午,我坐在书桌前发呆,看着我那只猫曾经的照片,眼里含满了泪水,这时候,妈妈走到我的身边,轻轻的对我说:“孩子,乐观一点吧,那只猫已经丢了,伤心也不能让它回来呀,你还要学习,不能因为那只猫而放弃学习,一定要乐观一点呀”说完妈妈就走了出去,我想了想,是呀,那只猫对我来说很重要,可它只是用来装饰我的生活的,虽然没有了它,但我依然可以很快乐的生活下去呀,而且,这可以让我把所有的精力全部放在学习,而不是边与猫玩边学习,还有,我的玩伴还是有很多的,并不是只有这一只猫,我还可以看书,可以与其他的朋友玩耍来放松心情,还能加深我们的友谊……我还想了许多许多,这时我感到豁然开朗,已经不在那么伤心了。我把这种感觉告诉了妈妈,妈妈说:“是的,在感到伤心的时候,一定要乐观,才能化伤心为喜悦,才能让生活更快乐,乐观,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精神。”
做一个乐观的人吧,这是《苏东坡传》告诉我的,这乐观的精神将会伴随我一生。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8
你见过什么样的苏东坡?是著峨冠蓄飘逸长胡的东坡,还是“拣尽寒枝不肯栖”孤独的东坡,或是“竹杖芒鞋轻胜马”超脱凡俗的东坡?
结果,超乎你的想象,翻开《苏东坡传》,品读专属林语堂先生的文风,仔细审视这位从古书上从课本中从笑谈中熟悉的文人,再熟悉的背影也变了一幅模样。
林语堂先生自云“我写苏东坡并没有什么特别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林语堂先生不愧为一代大师,苏东坡是千百年来我国多少文人的理想,给巨人写传先不提敬仰而谈“为乐”,好是潇洒!乐山以北,四十英里之外,便是眉州的眉山镇,这里有一个极杰出的文学世家———“三苏”。苏轼出身于书香门第,小康之家,儿时便展现出极高的文学才华。苏轼年纪轻轻便高中,人生可谓顺风顺水,然而一场王安石变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被贬谪,饱尝谪居之苦,年老又被贬又遇大被赦,客死常州。
曾经做过朝廷高官,家庭美满幸福,朋友众多且志趣相投,被贬后悟出人生哲理,快然自足,这样的人生诚然令人钦羡。然而揭下他的光环和面纱,我在林语堂先生笔下唯见一个普通平凡、典型而又不失特色的乐天派。
他是个固执的人。他坚持着自己的思考,纵然看破新法的成与败,在赞同与反对之间左右,故为当权派不容,也屡遭保守派迫害。为了自己坚信的真理,或许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乌台诗案教会他的,也是成长中我们学到的重要一课。被贬黄州,苏轼不是立刻过上了务农读书的惬意生活,他的心里是抗拒的,他说“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记承天寺夜游》中,他写道:“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者耳。”是释然吗?不免有些自嘲吧,自嘲身世?自嘲年轻时气盛?自嘲些什么?这就不得而知了。
在黄洲孤灯下痛苦地挣扎中,他倒向了宗教的怀抱。余秋雨先生认为,宗教在东坡突围中有很大的作用。东坡先生并不是清教徒,他信儒也信佛。元丰三年六月他的别弟诗中说自己是磨盘上的蝼蚁,又如旋风中的雨毛,他开始沉思自己的个性,所以转向了佛教,然而心中笃信儒教教义的他毕竟“佛”不彻底。林语堂先生一语道破:“所谓解脱一事,只不过在获得了精神上的和谐,他就不须完全离开社会才能获得解脱了吧。这就是为什么儋州可以“放杖而笑”却又“环视天水无际,凄然伤之”了吧。
我无意深究哲学,我除了看见一位固执、平凡而又日渐成熟的苏轼,我还见到一位纯真的苏轼。多少人还能被贬后兴致勃勃地盖房子,酌枕藉而眠和醉卧山坡怡然自乐呢?年老时还会为白蚁死去而哭泣,入仕多年还心肠慈悲,是何等的纯真啊!故东坡诗、散文、字画均有此风,他像清风一样度过一生,也像清风一样吹拂后人。
合上《苏东坡传》,我见到了这样的东坡:固执、平凡、纯真、达观。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他的人品道德构成了他名气的骨干,他的风格文章之美则构成了他精神之美的骨肉。”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9
时间过的真快,又到周五,离下班还有半个小时,简单的写写吧。最近在读《苏东坡传》,作者林语堂。
一个星期的功夫,读了这本书的68%。我是一个很容易被别人的思想左右的人,在十分钟以前,我和作者是一样的,对苏东坡是十分崇拜,对王安石是十分讨厌的。但是最近的十分钟里我去豆瓣里看了一下这本书的评价,很多人的评价说作者写的过于片面,对喜欢的人无限推崇,对不喜欢的人无限贬低。现在想来作者确实有些偏颇。
首先这本书是林先生移民以后写的,写的是英文,我们看到的版本是英文翻译过来的。读起来难免会有点不舒服。另外,书中大量引用了史书中的原文,对于我这种没有太多文学功底的人来说,理解起来还是有些吃力。但是不影响我对这本书的兴趣,对苏东坡的兴趣。如果有人想读《苏东坡传》的话,我提几条建议吧:
1,提前熟悉一下苏东坡在世的那段历史时期当政的皇帝,了解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因为当时的时间都是按皇帝的年号来计算的,比如说神宗元丰七年,还有什么英宗,哲宗之类的,看的我是眼花两乱。读后感·分不太清楚年份。还有就是书中大量的篇幅写了苏东坡周围的人,与其说是写的苏东坡传,不如说是写的那段时间的历史。
2,读的过程中做好百度的准备。或者提前学习一下古文,这样读起来就没那么吃力了,文中有太多太多的之乎者也,很多故事我都没有读到要义。当然,我这种不拘小节的人是没有去百度的。哈哈哈哈。
3,文中作者的主观色彩很严重,大家心里最好有个准备。大家都读过王安石的是诗词,在语文中知道他是大文学家,在历史中学过王安石变法,知道他位居宰相。但是在本书中,他是小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优点。而苏东坡基本上就是没有什么缺点,唯一的缺点就是性格太过豪放不羁,容易得罪人。但是在作者看来,认为这是历史中的一股清流,不认为是什么缺点。但是东坡居士真的没有缺点吗?我不清楚,但是但凡生而为人,就有缺点。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10
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
——林语堂《苏东坡传》
《ThyGayGenius》,这是《苏东坡传》的英文书名。如果直译过来,应当叫作《欢乐的天才》,想来是个颇具喜剧色彩的名字——译者张振玉先生依然选择《苏东坡传》为名,我想,应当是考虑了中华历代的人才济济,只怕仅以《天才》为题,便会引发我们太多的遐思吧。苏东坡——应当指出,这是一个快乐且无所畏惧的文人,天真烂漫的心至死不渝。他走过的路,与大多数中国古代文人相似;但他灵魂所经历
的一切,却足以让其他文人叹为观止。
林语堂先生用“心灵的喜悦”来描述苏东坡的一生。苏轼自己也说:“浩然之气、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随死而亡矣。”苏东坡像是有着一种特殊的魅力,他的身上有一种熠熠光辉,恬淡之中,拨响我们灵魂的琴弦……也许,千百年后,当我们站在这样的一个视角上,重新去审视这个伟大灵魂的背影时,理应明白——那样一些人,相对与永恒,他不过是微乎其微的尘埃罢了——然而,他们却用自己有限的生命,缔造着永恒的奇迹。我想,这便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苏东坡了。
我以为,苏东坡作为一代文豪,有着超乎寻常的才华是其次,最为重要的,还是他的性情。他的性情,甚至不能说清是温柔还是豪放——如果说山水滋润了他的灵魂,那么赤壁便激荡着他的胸臆。于是《赤壁怀古》、《前后赤壁赋》这样优秀的作品应运而生了——如果,东坡居士仅仅流连于江南的诗情山水之中,想来我们也没有机会听到“大江东去”的千古一叹了。一个灵魂对于文化与地域的兼容并包,对于浪漫豪壮的双重诠释,才可以称得上是健全和完善的。
苏东坡的文章,经得住推敲并不多——从杜撰一事,就可窥见一斑。“想当然耳”,《礼记》上的事本是周公身上的`,东坡来了个“张冠李戴”,成了尧的故事。虽说杜撰让苏东坡的形象有了一丝幽默的意味,但谈笑之余,亦惊叹其人格之洒脱。人的性格难免有缺憾,也许完美之是一种苛求。但是,苏东坡的一生有着一个通向完美的趋向。正如林语堂先生所言:“生命毕竟是不朽的、美好的,所以他尽情享受人生。”这是一种通往永恒的希冀,一种灵魂的升华。我想,说苏轼至孝、至仁,那是溢美之辞;说他至慧、至善,未免也不够贴切;然而,回首凝望那个千年之前的生命——他的灵魂,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缕烟尘,但是,他的自我,已经超越了人生。
是的,苏东坡只是一个性情中人,一个用喜悦来填充自己一生的人。也许他的言辞在叹息,也许他的心灵在叹息,但他的生命,却闪烁着熠熠的和谐之光。他的生命,浩然之气犹存。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11
虽则现在的电子书既方便携带又便宜、书本之多可谓任选不恼,我仍然固执地钟情于纸质书籍,就为手中的一缕墨香。当然,也是为了读到精妙之处可以在书本夹缝中写上当时的随想。看电子书则没有了这种趣味,如同隔靴搔痒,难以尽兴。
我是去年八月份买的林语堂的《苏东坡传》。真是一本好书。这本书我读得很慢,因为要查很多资料。不认识的字要查字典,不了解的典故或人物要问度娘,都不记得用多长时间才看完。今年7月初我和永泽去美国游学观光,这本书是带着的。可是永泽读不下去,我知道不怪他,这是一本需要喝着香茶,静心阅读的书。
回国以后的某一天早晨,永泽在背诵暑假作业中的古诗文。读到《记承天寺夜游》时,我顺势翻出《苏东坡传》中记载苏轼写下这篇散文名作的一段文字。苏轼夜不成寐,因见月色入户,欣然起行。至承天寺寻张怀民共赏如水月色,心境无比宁静欣悦。永泽专注地看,一页页地翻,突然他哈哈大笑!我知道,他已经喜欢上它啦!之后,我们母子轮流阅读。经常因为看到有趣的地方我们会相邀共赏。要么哈哈大笑,击掌叫好!要么摇头晃脑,感叹一番!
苏轼一生仕途坎坷,学识渊博,天资极高,诗文书画皆精。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艺术表现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世有巨大影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擅长行书、楷书,能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
在林语堂看来,这是一个富有创造力、守正不阿、放任不羁;又是一个令人万分倾倒而又望尘莫及的高士!一个元气淋漓富有生机、多才多艺多姿多彩的人!
跟随《苏东坡传》,我们看到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心怀天下、品格高尚;天真淳朴、洒脱爽朗的可爱可敬的旷古奇才。也看到一个黎民百姓的好朋友;一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一个饮酒成癖的美食家;一只处于政坛风暴中的海燕;一个庸妄官僚的仇敌、保民抗暴的勇士!一个具有伟大人格魅力无边的至情至性之人。
苏轼确有奇才,文章写得实在漂亮。宋神宗用膳的时候举箸不下,臣仆们便知道在看苏东坡的文章。在任翰林学士知制诰期间,他拟了约八百道圣旨,每道无不铿锵有声,妥帖工巧,简练明确。圣旨的文字往往引经据典,富有例证譬喻。苏东坡信手拈来,轻松完成,毫不费力。苏东坡去世后,一洪姓人士接他的职位,此人对自己的文才自视甚高,他问当年伺候苏东坡的老仆,他比苏东坡如何?老仆回答:“苏东坡写得并不见得比大人美,不过他永远不用查书。”看到此处不仅令人抚掌大笑。
苏轼一生为官,可谓“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他关心国事,勤政爱民。他为杭州、广州兴办水利,建立孤儿院与医院,创监狱医生制度,严禁杀婴。在王安石变法后所留下的恶果遗患中,他只手全力从事救济饥荒,不惜与掣肘刁难的官场抗争。他毕生都在为老百姓的安乐奔走,不顾个人安危。苏东坡敬重朋友范镇,说他“虽不学佛而达佛理”。苏东坡不也如此,践行善念而非空谈佛法。林语堂说“他行的才是最上乘的佛教教义。”令人敬重钦佩!
苏轼性情疏阔、为人旷达,不谙俗务,待人接物远没有他的贤内助发妻王弗来得精明。每当苏轼与来访的客人谈话之时,王弗便在屏风后静听,并将自己的建议告知于苏轼。有一次王弗在客人走后,就跟丈夫说这是个投机取巧之人,你干嘛浪费口舌跟他讲那么多话。苏轼说,哦,是吗?竟浑然不觉。真是一派天真烂漫,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很傻很天真!
苏轼为最爱的人、事物可以写下最美的诗篇。他和弟弟苏辙书信往来,与好友诗词相和,无不美妙绝伦。他可以赞美西湖:“欲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他怀念亡妻:“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他写诗词只为抒发自己的感情,自得其乐。而这些有感而发、自然流露出来的诗文竟为他留下千古美名。
苏轼仕途坎坷、跌宕沉浮。在错综复杂的北宋政局中,作为保守派重要代表人物的苏轼成为新党围攻的目标,遭遇人生的一大劫难——“乌台诗案”。他虽然保住了性命,却被降职,贬谪黄州(今湖北黄冈)。因为生性倔强,富有捷才,愤世嫉俗,又口直心快,尽管历朝天子都对他怀有敬慕之心,历朝皇后都是他的真挚友人,但还是屡遭贬降,甚至遭到逮捕,忍辱苟活。他的政治抱负在一次次贬降中受到打击。因此在远离政治中心的时候,他在黄州、惠州、儋州等地过上了真正的农人的生活,并乐在其中,“十年归梦寄西风,此去真为田舍翁”。他寄情山水,邀月对饮,竹风诗韵,过着神仙般的日子。他认为“江水风月本无常主,闲者便是主人。”有意思的是,在他最失意的时候竟写出水准最高的好文章。在这期间,他贡献给天下人四篇绝世妙文:一首词《念奴娇·赤壁怀古》,两篇月夜泛舟的前、后《赤壁赋》,一篇我们上文提到的《记承天寺夜游》。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这首《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是苏轼被贬黄州后的第三个春天所写的词作。他在黄州开荒种地,把这块五十亩贫地取名为“东坡”,并自称“东坡居士”。建“雪堂”,常在雪堂宴请宾客。与之并称“苏黄米蔡”的大书法家米芾就是在雪堂认识的苏东坡。此时的苏东坡无比惬意。他脱去长袍,摘下方巾,穿上短褂,跟普通农民没有两样。可以为孩子们打的井出了水、自家地里冒出针尖般小的绿苗而欢欣雀跃!孩童般率性本真,可爱极了。
他夜游赤壁,忽生怀古之感。他是如此喜爱月夜。常常与友人月夜漫步,人影在地,明月在天。或泛舟江上,饮酒赏月,小舟从流飘荡,任意东西。闻箫动情,望月伤怀。这段时间他已然没有了年轻时的年少气盛,更多的是旷达超逸。每读至此,着实令人心生羡慕!
被爱妾王朝云嘲笑“一肚子不合时宜”的苏大学士还是个美食大家。他为后世贡献了一道著名美食:东坡肉。这是他在黄州的另一个研究成果。苏东坡喜爱饮酒,作画之前必需饮酒。不仅如此,他还酿酒。写总结,记录酿酒过程,《东坡酒经》便是学术论文。苏东坡还研究茶道。他认为好茶还须好水配,“活水还须活火烹”。他对烹茶的水温还有研究:“蟹眼已过鱼眼生,飕飕欲作松风鸣”。实在是个很有趣、对生活无比热爱之人啊!
苏东坡有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兼有博学高才,为人处事不拘泥俗套,他针砭时弊,亢言直论,不顾后果;他感受敏锐,随时随地歌唱美好。他嘲笑程颐迂腐不近人情;他结识一生至交高僧佛印,与其参禅论道,嬉笑怒骂,优哉游哉。苏东坡的一生载歌载舞,深得其乐,忧患来临,一笑置之。苏东坡,“有李白旷逸超凡的气概,有杜甫执著坚守的忠义,还有白居易穷达融通的从容,陶渊明采菊东篱的悠然情怀。”
说不完的苏东坡,品不完的《苏东坡传》。
永泽还没看完这本书,我没催他。与其追求形式上的看完,囫囵吞枣,我更愿意他了解苏东坡,喜爱苏东坡,感受他伟大的人格魅力和艺术天才,品味他留给后世美妙绝伦的诗文字画。学习他的冲天朝气,潇洒神韵和洒脱不俗的胸襟。
苏东坡形容自己:“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因此他过得很快乐,很自在。他光风霁月,如清风一阵,呼啸而来,拂尘而去。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12
最爱东坡诗词,尤记《卜算子》: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特爱《定风波》:此心安处是吾乡,体味“谁见幽人独往来”的孤独,领悟“也无风雨也无晴”的释然。心中始终吟唱有那句“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衰烟雨任平生。一言以蔽之,怎个好字了得!
今日读此书,追寻这样一个具有深邃思想、豁达心灵的才子的生活轨迹,带给我的,无不是心灵的喜悦,思想的启迪。恰逢冬至,可以说是——冬日的幸福悄然而至。
本书是学贯中西的林语堂先生用生花妙笔,将一位伟大的文学家、政治家、书画家的一生娓娓道来,同时,也把一个性格鲜明、多才多艺、形象饱满、可敬可爱可亲的苏东坡清晰地呈现在人们的眼前。在林语堂眼中,他是一个秉性难改的乐天派、是悲天悯人的道德家、是黎民百姓的好朋友、是散文作家,是新派的画家,是伟大的书法家,是酿酒的实验者,是工程师,是假道学的反对派,是瑜伽术的修炼者,是佛教徒,是士大夫,是皇帝的秘书,是饮酒成瘾者,是心肠慈悲的法官,是政治上的坚持己见者,是月下的漫步者,是诗人,是生性诙谐爱开玩笑的人。
林语堂说,苏东坡今生的浩然之气用尽。人的生活也就是心灵的生活,这种力量形成人的事业人品,与生而俱来,由生活中之遭遇而显示其形态。正如苏东坡在《潮州韩文公庙碑》中所说“(浩然之气)不依形而立,不恃力而行,不待生而存,不随死而亡者矣。故在天为星辰,在地为河狱,幽则为鬼神,而明则复为人。此理之常,无足怪者。″
虽苏东坡毕生坎坷多舛,但是我认为他是极幸福的,有三位女子懂他,理解他,深爱他。他虽屡遭打击而乐观情怀不变,有赤子心,有烂漫心,有欢喜心,有清净心,这是我极喜欢的。
现再读几首东坡的诗,甚好。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13
他没有李白一身白衣任意飘于雨雾间的仙气,也没有杜甫忧国忧民古朴笔墨中寄托的深厚情思,但他大江东去,自比闲人的豁达豪迈流芳百世,永垂不朽。
林语堂先生说:在中国总会引起人亲切敬佩的微笑。也许这话最能概括苏东坡的一切。不错,一提到苏东坡,必会让人感叹这文人活得精彩,他拥有文坛上首屈一指的地位,政坛上的巧舌如簧,高瞻远瞩,着实是难得的才干,家庭中有一个有思想的父亲,有肯为自己操劳的妻子。当然,人生中难免会有波折,但贬谪途中的他,一直把着乐观上进的心态,让他的人生又得到了升华。
他的诗词不朽。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月圆时的仰望,醉意中的苦闷,最后都化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亲切祝愿,如茶香般的淡雅,如绸缎般的朦胧,让这首诗的芳华缓缓流入人们的心田。笔锋下的百变,不得不说大江东去浪淘尽又是一千古不朽的佳作。赤壁战场上的烽火狼烟,惊涛乱石;公瑾谈笑风生中的雄姿英发,羽扇纶巾,在他的笔下淋漓尽致。苏东坡,他有闺秀之细腻,浪子之气概,诗词的两极变化,让他成为世人口中的神话,不朽的经典。
他的精神不朽,饱经忧患拂逆,人性却更趋温厚,并没有丝毫尖酸刻薄。在贬谪途中,难免会有苦闷与不满,但经心灵的洗净后,都转变为阳光的正能量。自比院中闲人,心中可是何等的随遇而安,他视一切痛苦为过往云烟,看淡世间凡俗,留给自己的只有心中的一方净土和一抹斜阳。他一生清贫,为人坦荡,处处为百姓着想,他对权利视而不见,只求自己舒服安逸,百姓安乐太平。他不像陶潜一样把入仕途看作一生的抱负,他也比辛弃疾拿得起放得下,他始终富有青春活力,始终拥有浩然之气。
归根结底,我们只能知道自己真正了解的人,我们只能完全了解我们真正喜爱的人世人都知道苏东坡,但并非真正了解他,我也一样,一本书不能真正诠释一个伟人,也许一个伟人还犯过错,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被记载,但他有公认的不朽之作,不朽之人格,这是值得尊敬的。
我们怀念苏东坡,怀念曾经拥有他的一段历史,更怀念他与世无争的怡然自得,更怀念他将涓涓苦水和人生的压抑融于笔尖下一股清流的不羁,我们将把这份怀念传承下去,将他们成为不朽的佳话。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14
沉沦也罢,豁达也好,每个人都应寻觅生活中的“东坡”。——题记
当代诗人顾城这样评论苏东坡:“炎凉变月影,兴亡催潮升,吹渡八万里,总是大江风”。在作家林语堂的眼中,苏轼具有蛇的智慧,兼有鸽子的温柔敦厚。他是中国古代文坛当之无愧、颇受爱戴的霸主。他的诗词文章,刚猛激烈,自然深远,有“春鸟秋虫之声”。他的'伟名之所以被千千万万位中国人所铭记在心,不仅仅因为他的作品承大自然之鬼斧神工,更基于他在苦难之中始终拥有豁达、超然的情怀。
苏东坡一直以来都被卷入到政治的漩涡之中,贬谪的悲哀,颠沛的困顿,好似春季四处飘荡的柳絮,从未过得上安定幸福的生活。但他始终至死不渝,保持着一颗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如一徐清风走完他一生。他厌恶政治上的勾心斗角与利害谋算,所以超然、豁达、淳朴的品质荟萃于苏东坡一身。他随时随地吟诗作赋,甚至敢于批判并揭露当今朝政的乌烟瘴气,纯然表达心之所感,不计所招来的后果和利害。正是如此,他与他的文化瑰宝化作永恒,至今仍为学者们所津津乐道。
因为与宰相王安石政见上的不同,他和一干朋友们被迫贬出京师。在辗转迁谪之中,他经历了黄州时期的困苦磨难,却仍然坚守乐天的情怀,那期间,一篇篇脍炙人口的不朽名作如流水般在中国诗词文化的江流中淌过。
在黄州,苏轼干脆超然物外,不问政治,过起了安适恬静的田园生活。那是他最难以忘怀的一段时光,太阳洋洋地揉着惺忪的双眼,白云在苍穹中悠悠地飘荡。他手持锈迹斑斑的锄头、穿着衣衫褴褛的农服在东坡上种菜,“草盛豆苗稀”,但脸上洋溢着笑容,还吟诵着自己时不时诗兴大发的词赋,好不自在!抬望眼眸,他的居所是山顶的三间房子。从山顶俯见茅亭,亭下就是小有名气的雪堂。做田务累了,他便“噗通”一声惬意地坐在田埂上,拿起身旁的自酿浊酒,环视着自己经营的农场,开怀畅饮。此时此刻的他,抛下了所有的困扰与烦恼,真正的适应了田园生活,那个天真淳朴、始终不渝的苏轼,也从此成为了名闻历史的“东坡居士”。
晚年,他遭遇了二度迫害流放到了岭南。这次到海南岛,以身体的折磨加之于老人身上,这才是苦难。面对“此间食无肉,病无药,居无室,出无友”的痛苦与折磨,他那不屈不挠的精神和达观的人生哲学,却不许他失去人生的快乐。苏东坡曾对他弟弟说:“我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那种醇美、成熟的人生态度深深地打动了我,令我神往!
面对繁重的学业和喘不过气来的分秒必争的校园生活,我何尝不是那个精神、肉体遭受折磨的“苏东坡”!各科老师布置的作业接踵而来,课间本是娱乐放松的黄金时段,可教室里却出奇的静,放眼望去,同学们则齐刷刷地埋头苦干。一次次竞赛考试如一场场风暴席卷我的身心,在我柔弱的心灵深处尽情地肆虐着;但我还来不及叹惋疗伤,老师们马上预告说下一场风暴已经形成,即将席卷而来……
呜呼!每当遭受这样的际遇,我的眼前不由浮现苏东坡的洒脱形象。于是我趁着清风明月夜,走上操场,面向四野,高声朗诵“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他年谁与作地志,海南万里真吾乡。”读着读着,心境豁然开朗,乐观自信油然而生。于是乎,我迈着轻快的脚步走向宿舍,待一宿酣畅入眠,再次迎接旭日东升。
感谢你,苏东坡,是你教会了我在逆境磨难中保有乐观豁达之心!困难算什么,正如东坡先生诗曰: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面对磨难,轻装上阵,冲过去!
读《苏东坡传》有感【赞】15
东坡先生是真性情之人,其作品脍炙人口,让人感叹不已。林语堂本身就是大学者,对东坡先生有深刻的认识,今日有幸,聆听才子讲述才子的故事,在感受惺惺相惜之余,真正获益匪浅。仅序就让人赏心悦目,眼前一亮,现将宋碧云版本的原序摘录如下:
“我写苏东坡的传记没有别的理由,只是想写罢了。多年来我脑中一直存着为他作传的念头。一九三六年我携家赴美,身边除了一套精选精刊的国学基本丛书,还带了几本苏东坡所作或者和他有关的古刊善本书,把空闲的考虑都置之度外。那时候我就希望能写一本书来介绍他,或者将他的一部分诗词文章译成英文,就算做不到,我也希望出国期间他能陪在我身边。书架上列着一位有魅力、有创意、有正义感、旷达任性、独具卓见的人士所写的作品,真是灵魂的一大补剂。现在我能动笔写这本书,我觉得很快乐,单单这个理由就足够了。
鲜明的个性永远是一个谜。世上有一个苏东坡,却不可能有第二个。个性的定义只能满足下定义的专家。由一个多才多艺、多采多姿人物的生平和性格中挑出一组读者喜欢的特性,这倒不难。我可以说苏东坡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乐天派,一个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一个百姓的朋友,一个大文豪,大书法家,创新的画家,造酒试验家,一个工程师,一个憎恨清教徒主义的人,一位瑜珈修行者,佛教徒,巨儒政治家,一个皇帝的秘书,酒仙,厚道的法官,一位在政治上专唱反调的人,一个月夜徘徊者,一个诗人,一个小丑。但是这还不足以道出苏东坡的全部。一提到苏东坡,中国人总是亲切而温暖地会心一笑,这个结论也许最能表现他的特质。苏东坡比中国其他的诗人更具有多面性天才的丰富感、变化感和幽默感,智能优异,心灵却象天真的小孩——这种混合等于耶稣所谓蛇的智慧加上鸽子的温文。不可否认的,这种混合十分罕见,世上只有少数人两者兼具。这里就有一位!终其一生他对自己完全自然,完全忠实。他天生不善于政治的狡辩和算计;他即兴的诗文或者批评某一件不合意事的作品都是心灵自然的流露,全凭本能,鲁莽冲动,正象他所谓的“春鸟秋虫声”,也可以比为“猿吟鹤唳本无意,不知下有行人行”。他始终卷在政治旋涡中,却始终超脱于政治之上。没有心计,没有目标,他一路唱歌、作文、评论,只是想表达心中的感受,不计本身的一切后果。就因为这样,今天的读者才欣赏他的作品,佩服他把心智用在事件过程中,最先也最后保留替自己说话的权利。他的作品散发着生动活泼的人格,有时候顽皮,有时候庄重,随场合而定,但却永远真挚、诚恳、不自欺欺人。他写作没有别的理由,只是爱写。今天我们欣赏他的著作也没有别的理由,只因为他写得好美、好丰富,又发自他天真无邪的心灵。
我分析中国一千年来为什么每一代都有人真心崇拜苏东坡,现在谈到第二个理由,这个理由和第一点差不多,只是换了一个说法罢了。苏东坡有魅力。正如女人的风情、花朵的美丽与芬芳,容易感受,却很难说出其中的成份。苏东坡具有卓越才子的大魅力,永远教他太太或者最爱他的人操心——不知道该佩服他大无畏的勇气,还是该阻止他,免得他受伤害。显然他心中有一股性格的力量,谁也挡不了,这种力量由他出生的一刻就已存在,顺其自然,直到死亡逼他合上嘴巴,不再谈笑为止。他挥动笔尖,犹如挥动一个玩具。他可以显得古怪或庄重,顽皮或严肃——非常严肃,我们由他的笔梢听到一组反映人类欢乐、愉快、幻灭和失意等一切心境的琴音。他老是高高兴兴和一群人宴饮玩乐。他说自己生性不耐烦,遇到看不顺眼的事物就“如蝇在食,吐之乃已”。他不喜欢某一位诗人的作品,就说那“正是京东学究饮私酒、食瘴死牛肉醉饱后所发者也”。
他对朋友和敌人都乱开玩笑。有一次在盛大的朝廷仪式中,他当着所有大臣嘲弄一位理学家,措辞伤了对方,日后为此尝到不少苦果。但是别人最不了解的就是他能对事情生气,却无法恨别人。他恨罪恶,对作恶的人倒不感兴趣,只是不喜欢而已。怨恨是无能的表现,他从来不知道无能是什么,所以他从来没有私怨。大体说来,我们得到一个印象,他一生嬉游歌唱,自得其乐,悲哀和不幸降临,他总是微笑接受。拙作要描写的就是这种风情,他成为许多中国文人最喜爱的作家,原因也在此。
这是一个诗人、画家、百姓之友的故事。他感觉强烈,思想清晰,文笔优美,行动勇敢,从来不因自己的利益或舆论的潮流而改变方向。他不知道如何照顾自己的利益,对同胞的福祉倒非常关心。他仁慈慷慨,老是省不下一文钱,却自觉和帝王一样富有。他固执,多嘴,妙语如珠,口没遮拦,光明磊落;多才多艺,好奇,有深度,好儿戏,态度浪漫,作品典雅,为人父兄夫君颇有儒家的风范,骨子里却是道教徒,讨厌一切虚伪和欺骗。他的才华和学问比别人高出许多,根本用不着忌妒;他太伟大,有资格待人温文和蔼。他单纯真挚,向来不喜欢装腔作态;每当他套上一个官职的枷锁。他就自比为上鞍的野鹿。他活在纠纷迭起的时代,难免变成政治风暴中的海燕,昏庸自私官僚的敌人,反压迫人民眼中的斗士。一任一任的皇帝私下都崇拜他,一任一任的太后都成为他的朋友,苏东坡却遭到贬官、逮捕,生活在屈辱中。
苏东坡最佳的名言,也是他对自己最好的形容就是他向弟弟子由所说的话:
“吾上可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眼前见天下无一个不好人。”
难怪他快快活活,无忧无惧,象旋风般活过一辈子。
苏东坡的故事基本上就是一个心灵的故事。他在玄学方面是佛教徒,知道生命是另一样东西暂时的表现,是短暂躯壳中所藏的永恒的灵魂,但是他不能接受生命是负担和不幸的理论——不见得。至少他自己欣赏生命的每一时刻。他的思想有印度风味,脾气却完全是中国人。由佛家绝灭生命的信仰,儒家生活的哲学和道家简化生命的信念,他心灵和感觉的坩埚融出了一种新的合金。人生最大的范畴只有“百年三万日”,但这已经够长了;如果他寻找仙丹失败,尘世生活的每一刻依然美好。他的肉身难免要死去,但是他来生会变成天空的星辰,地上的雨水,照耀、滋润、支持所有的生命。在这个大生命中,他只是不朽生机暂时显现的一粒小分子,他是哪一粒分子并不重要。生命毕竟是永恒的美好的,他活得很快慰。这就是乐天才子苏东坡的奥秘。”
附:一、《念奴娇·赤壁怀古》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二、《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安妮日记》读后感1
她是个活泼好动的女孩儿,上课的时候喜欢和别的同学叽叽喳喳;她是个充满想象力的女孩儿,以后的梦想是当一个记者;她是好学的,尤其喜欢研究古代贵族家谱和读书……就这样的一个她,与我们普通的女孩子没有区别的她,引起了我的思绪。
老师给我们上了一篇课文,有关纳粹二战时所犯下的滔天罪行。我无法想象,一个笑容明艳的美丽的小姑娘会和这样残暴的集中营有任何关系……她是安妮弗兰克,一个多话不安分的小女孩,她在“后屋”藏了好几年不见天日,直到纳粹发现了她。
我翻阅她的日记,发现她的日记截止到了1944年8月1日,而1944年8月4日,她被抓了起来。她的文字是那么充满了希翼和渴望,我不敢想象她被送入集中营后发生了什么,她的脸是那么可爱天真,让人忍不住去想,怎么可以?纳粹怎么下得了手?
一张图片一直在我脑中闪烁,那是一张犹太人临邢前的照片,被贴在奥斯维辛的长廊上。照片上的人无不目光呆滞,嘴巴紧抿着,好像都想说些什么。我不由自主地在其中搜寻安妮的身影,一方面我希望找到安妮的
身影,另一方面,我又非常不想找到她,我不相信她真的被关在了这种地方。我心里祈祷着不要找到她。可是,除了这张照片上的人,还有400万人死于这个集中营,死去的人太多了,安妮的母亲,姐姐玛戈,范丹一家,杜瑟尔医生……我忍不住来回想着,这太残忍了!我有点受不了了,纳粹的行为令人发指,是平常人不敢想的。
有很多像安妮一样的女孩儿,她们聪明乖巧,勇敢无畏地追求梦想。可是在集中营她们受到了什么样的折磨呢?怎样的死去呢?没有人知道,只有安妮把自己的一切记录了下来。我们应该感激安妮,如果没有她,她在后屋的日子,对纳粹的控诉,就不可能被记录下来。
荷兰人特意在安妮住的后屋设置了一个旅游景点,去的人络绎不绝。我可以想象窗中一双明亮的眸子,那是安妮在向外面张望,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安妮。
《安妮日记》读后感2
这个星期,我读了《安妮日记》这本书,这是一部真实的以书信为形式的日记体小说,主要内容是作者安妮·弗兰克用日记记录了在两年多时间里经历的许多事情。通过阅读,使我对战争与和平有了更多的认识。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受德国迫害,1942年,13岁的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这段时间,安妮用她的笔,描写了在秘密小屋里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和每一件难忘的事情,记录下在狭小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思考战争、自然、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深刻感悟的人。
直到1944年8月,因为被人告密,和安妮一起隐匿的八个人被捕并被关进了集中营。到战争结束,只有安妮的父亲弗兰克先生一人得以生还。后来,他整理了女儿在藏匿期间的日记,出版后引起极大的反响,这本书已成为世界上非常受欢迎的一本书。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为安妮的遭遇而十分难过,也无比憎恨发动战争的法西斯。中国也是深受日本法西斯伤害的国家,我们更应该呼唤和平,反对战争,让当今的世界真正成为充满阳光、鲜花和爱的人类家园。作为一名小学生,学习《安妮日记》,就要珍惜我们的幸福生活。主人公安妮原本出生于富裕的犹太人家庭,可是因为战争受到迫害,被逼躲进了秘密小屋。正如《安妮日记》中所说:白天连去洗手间都不行,也不能发出一点声音。
想想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所以,日常学习生活中,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和父母发脾气;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和同学吵架;不要因为一点小事和老师顶嘴;不要……总而言之,让我们行动起来,为我们今天的生活而满足吧,并且为了我们更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吧。
《安妮日记》读后感3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作《安妮日记》。我一听书名,就觉得这本书一定没意思,于是我就搁在一旁不管它了。可事实上这本书不是我想的那样。
一天下午,我觉得很无聊,想看会儿书。我来到书橱旁,用眼睛一扫,发现了我前几天搁在一旁的书——《安妮日记》。我即兴翻了几页,觉得这本书还不错;我又翻了几页,我便后悔当时我没先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很吸引人;我又翻了几页,那时的我已经放不下这本书了,我被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书名中的“安妮”,不过她的全名叫安妮·弗莱克,她是一个犹太女孩。《安妮日记》这本书重要讲:安妮在13岁时,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他们在密室里生活了二十五个月之久。因为那时希特勒上台后不久,就大量的追杀犹太人,因为他认为犹太民族是个极为劣等的民族。在逃亡的这段时间,安妮用她的笔,记录下在狭窄的空间里自己的成长。在面对死亡的恐惧中,她开始思考战争、自然、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但是最后,在那密室里生活的8个人都被抓走了,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一人生还。这本书让人们全新认识了战争,让我十分震撼。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完后,我心里想:战争真是太恐怖了!为什么要有战争?难道各国之间就不能和平相处吗?同时,我也对安妮的命运而惋惜。我有一个问题:如果安妮活下去了,她长大后会是什么职业?著名的作家?著名的文学家?著名的科学家?不过,她已经去另一个世界了,但愿她在那会很幸福。
大家为了纪念这位永远的天使——安妮·弗兰克,特地出了《安妮日记》这本书,特地拍了关于安妮·弗莱克的电影,特地造建了安妮·弗兰克的纪念馆。
这本书不仅让我爱不释手,还让我有了对生命的感悟。
《安妮日记》读后感4
我们亲爱的安妮小姐如果能够活到战争结束的话,我敢打赌世界上肯定又会出现一位优秀的女性作家或是记者。可惜,上帝太过喜爱他的这位聪慧而美丽的“选民”了,在安妮15岁时就将她带去了天堂。
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一个少女的内心竟然是如此得丰富多彩。在书的前半部分中,描绘了一个真实的青春期少女和她家人的关系:她与母亲关系交恶,更深爱她的父亲。甚至,在书中称呼父亲为“甜心”。这完全符合同样生为犹太人的弗洛伊德先生所提出的“俄狄浦斯”情节。而后半部分则主要是在讨论宗教、艺术、哲学、人类的本性这样深刻的主题。这使我十分震惊,这真的是出自一个少女的手笔吗?怪不得曾经有学者质疑这部书是由成年人润色过的。但从整部书的连贯性来看,应该是完全出自安妮本人之手无疑的。后来的笔迹鉴定专家也证明了这一点。以我的理解是,在极端恶劣的状态下,一个人的内心会疾速成长。
我们迷人的安妮小姐,在14岁时就开始广泛阅读严肃文学类、艺术类、哲学类、历史类等书籍了。这点让在下十分羞愧,想想我14岁时还沉浸在低劣的漫画中无法自拔。而且,通过她的介绍我还发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和她一起躲在密室的另外7个犹太人,无论是年长的还是年幼的,无一例外的都对阅读很痴迷。即使是在那种恶劣的、艰苦的生存条件下,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犹太人经常自豪地宣称他们是“上帝的选民”。其他民族的人们虽然很不服气,但也不得不佩服犹太人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就。有的人把这种情况归结为犹太人智商高超,由于在下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所以不好妄下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对于读书地热爱,是他们取得那些伟大成就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的安妮小姐正是由于继承了这一优良传统,才能写出闻名世界的《安妮日记》来。
珍爱生命,拒绝战争。希望安妮的悲剧不要再次上演了。
《安妮日记》读后感5
回想生命的本质,真的值得我们去好好的思考。其实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与梦想。但事实是,我们一再地为生存忙碌时,我们就会对寻找和坚持弃权。
《安妮日记》是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1942―1944),战争境况对德国军队来说越来越紧迫,同时,他们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也在不断加剧。安妮·弗兰克随着家人躲藏到父亲公司的顶楼上,同时还有父亲的朋友万达安一家,随后又来了一位犹太医生。1942年7月,安妮刚刚过完13岁生日,他们就开始了躲藏生活,8个人在密室里生活了25个月之久。白天他们不能说话不能穿鞋不能有任何动静包括严禁上厕所,只有到晚上才能打破禁忌,他们只能依靠父亲公司的同事供给食品生活用品,和获知外界的一切。在漫长的25个月里,安妮用她的笔,用她要做个作家的梦想,支撑她记录下顶楼内每一天的事情和自己的成长,她思考战争、反犹太人主义,思考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上帝、宗教等等,逐渐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对生命有很深感悟的人。因为突然处于狭小的空间,突然面对每天被发现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8个个性不一的人,对于继续生存的希望有形形色色的表现,人在困境下的真实的表现———这种真实本身所传达出的信息与意义就能让所有人感受到一种使人窒息的深刻,直到最终被发现被逮捕送往军队集中营。
一般人总是将《安妮日记》与控诉德国军队的暴行或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联系起来,但是不仅仅如此,在密室中发生的一切,“正当恶劣的环境像山一样压在人们头上的时候,我们看到,特别是成年人,是立刻调整自己的行为,想方设法顺应环境,还是在这种调整中以环境压力作为放弃理想与原则的借口?”就像万达安先生在和平时期还能帮助初到荷兰的弗兰克先生,为什么在这种绝境下却表现出极端的自私去偷孩子们的食物?这也是我们要思考的问题。
而13岁的安妮呢?面对死亡的阴影,她的心灵一直是平和与真挚的。安妮说:“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躲藏的生活看作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当我抬头凝望天空,我总会感到事情会越变越好,残酷终将结束,和平与宁静会重新来临,我更加坚定自己的理想,也许有朝一日我能够实现所有的梦想:我最大的梦想是成为一名记者并最终成为享誉盛名的作家。我仍然坚信,人们的内心是善良而美好的。”
所以,在阅读《安妮日记》时,在大的战争背景下,我们得到更多的是一种温暖人心的东西。有一种欢快温暖的种子萦绕在每一个角落,是安妮带给周围的每一个人的。她说:“我必须承认,坐在天窗下面,感觉到阳光照在你的面颊上,拥抱着一个可爱的男孩,有什么东西能比这个更快乐的吗?”
《安妮日记》读后感6
安妮是一个乐观的女孩,字里行间都透漏出她对未来的美好希望,她将温暖带给了周围的每一个人。当人们都在黑暗中挣扎、绝望时,她正等待着黎明并鼓励别人,温暖别人。
安妮想当一名记者,但这个简单的愿望被当时的黑暗笼罩和淹没,像海面上的泡沫一般,只能远望而无法触碰。但她依然怀着希望,用乐观的眼神观望现在,畅想未来。
《安妮日记》读后感7
读完德国作家安妮.弗兰克所著的《安妮日记》后,安妮,从这个比我大几岁的小姐姐身上,我感受到了太多的震撼。
黑夜里我关掉灯,想象着我的小房间就是安妮曾经躲避德国侵略犹太人所住的房间:“秘密后屋”。在这儿住上二十五个月,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晚上睡觉会被炮声惊醒,被警察的敲门声给吵醒,还会被小偷杂乱的脚步声吓醒……每天连上完厕所冲水都要胆战心惊。安妮虽然也害怕这种恐怖的生活,但她从不曾绝望过。她坚持读书学习,希望将来成为一名记者和作家,盼望着有一天能在一个和平的世界里施展自己的才能,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渴望美好活下去的安妮,依然是那么坚强,尽管挫折一次次向她进攻,但她毫不退缩。犹太人——最聪明的民族,常常让人嫉妒,所以安妮——这阳光女孩也蒙受不幸,但她依然希望、等待着幸福的到来……这时,我才感到我是那么的幸福,从小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被父母呵护着长大,就像温室里的花儿,经不起风吹雨打。
安妮,一个不曾绝望的女孩,一个永远乐观的女孩,她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不断激励着我们坚强、勇敢 、快乐地生活!
《安妮日记》读后感8
读完安妮日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安妮·费兰克。她是一位犹太女孩,安妮在十三岁时收到一个漂亮的日记本,所以她就从1942年6月的一个星期五开始写日记。
1942年7月刚刚过完十三岁生日的安妮·费兰克跟随父母姐姐和安妮父亲的朋友凡·丹先生一家为了躲避纳粹士兵的搜捕,搬进了一间偏僻隐蔽的阁楼里,他们为了保证安全,他们白天不能随便出来走动。在这间逼仄狭窄的阁楼里,虽然在阁楼里缺少食物和生活用品,但安妮和家人还是在阁楼里坚持阅读与学习。
在1944年8月4日安妮一家由于被人告密,很快安妮一家全部被德国警察逮捕。1945年3月安妮姐妹都死在了纳粹的集中营内。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作者安妮是一个开朗乐观善于思考,并渴望实现梦想与自信独立的女孩,即使在最恐惧和最痛苦的黑暗时刻,安妮仍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这一切苦难,她渴望自由,更渴望和平。她勇敢乐观的面对恶劣恐怖的环境,并且运用自己的思想与智慧真实的记录了她那短暂而又灿烂的一生,她的日记不仅记录了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她对甜蜜爱情的热烈追求,更记录了凶狠残暴的纳粹士兵无情地屠杀犹太人的罪恶行径。
看完这本书,让我对战争有了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战争,不仅让无辜的人们遭受生命的涂炭,更让很多原本拥有快乐童年的孩子从幸福的家庭逐渐走向死亡的深渊,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恐惧而又残酷的事实啊!所以我们一定要远离战争,珍惜现在安定幸福的生活,只有如此,我们才会拥有快乐而又幸福的美好生活。正如我国著名的作家巴金所说,“人类的希望像是一颗永恒的星,乌云掩不住它的光芒。特别是在今天,和平不是一个理想,一个梦,它是万人的愿望。”
《安妮日记》读后感9
“我能感受到百万人所遭受的苦难,我常常沮丧,但从不绝望,我把这段生活看做是有趣的冒险。它仅仅是趣味生活的美丽开端。”——安妮·弗兰克
总是想为这本书写点什么,却不知道怎么下笔。我想我读这本日记的时候就是在读这个少女的人生。安妮有她的主见,有她独特的想法。战争让这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成长,最终成为一个有深度,对生命、对生命有追求的人。不,其实更加准确的是……战争逼她成长。
安妮在这间狭窄的藏身小屋里,借助对日记的倾诉,思考着人性,世界以及宗教。一本日记,记录了她从快乐、期望、隐匿、抑郁、悲愤到最后的挣扎和死亡。这本在黑暗中写成的日记,带给她自己的和全世界的则是温暖与坚强。在困境中,每个人对死亡的态度可能都不一样。而安妮选择的,是乐观与坚强。这本细腻而又富有生活气息的一页页日记,犹如一串珍珠,串联起安妮的全部生活。
战争可以摧毁一切,但唯独不能摧毁一颗坚强,勇敢,自由的心。这是对纳粹德国暴力的诉控!是对反法西斯的坚决抵抗!是犹太人民在二战期间艰难生活的一个缩影,是战争的罪恶,是人性的贪婪与挣扎。
开头的那句话很显然地体现出了安妮对待黑暗生活的乐观。安妮在这间秘密阁楼中的确度过了一个提心吊胆却又美好的25个月。例如,她和皮特的初恋。我想这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必不可少的经历,可惜常常不能如你所愿。
“我觉得,不仅政府需要对他们的行为负责,普通公民也有责任。人的心中藏有太多的欲望,总想驾驭别人,控制别人,否则只凭少数政客兴风作浪,是不会发起战争的。”这是我从书上摘抄的一句话。这句话很了然地说明了战争的原因。不错,每个人心中都是有冲动,有欲望的。这使他们不顾一切地满足自己。或许,在战争开始的时候,会是激动人心的,但之后,将会是对和平的漫长而又痛苦艰难的等待。
《安妮日记》读后感10
《安妮日记》的作者是犹太女孩安妮。弗兰克,这本书记叙了在荷兰被纳粹占领的两年中,13岁的犹太少女安妮一家躲进狭小的密室中,他们犹如坐在一个即将喷发的火山口上,脚下是滚烫的岩浆,火山随时都有喷发的可能,愤怒、恐惧、绝望、悲伤、甚至濒临崩溃,就是在这样一个极端与特殊的环境下,安妮从没有绝望!坚持学习写日记,记录了周围环境、人与事对自己的考验、磨砺和成长的经历。她盼望世界和平,自己能成为一名记者和作家,为社会做出贡献。她用她的坚强快乐去鼓舞身边那些绝望到极点的大人们,使他们重燃信心和勇气。
从这本日记中,我们看到一个纯洁、率真又有鲜明个性的、活生生的少女形象。我们对她孩子气的顽皮、倔强、焦躁、苦恼感到理解和同情;我们更为这样一个年仅十四五岁的孩子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身处逆境却不屈服、不沮丧,反而勤奋学习、怀抱理想的顽强性格感到钦佩。她在日记中记载的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恐惧、犹太人的悲惨遭遇是法西斯罪行的铁证。特别令我们感动的是,安妮看到理想被粉碎,人性的丑恶暴露无遗,世界正在变成荒漠的可怕现实,感到无比痛苦的同时,仍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和理想,不屈服于失败,反而更加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用汲取知识、精神上的充实,弥补物质的匮乏,追求心灵世界的最大自由。这些文字出自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之手,不是更给人以鼓舞吗?
安妮的故事,就像是一个天然的电影剧本,它承载了人类所有的美好词汇——乐观、信念、感恩、勇气和爱。
安妮,你让我们知道,温暖,美好,信任,尊严,坚强;你让我们知道,颓废,空虚,迷茫,不过是糟践自己;你让我们怀念,你让我们振作;你让我们知道,要好好去爱,好好生活细细地品读完安妮·弗兰克的《安妮日记》,这个女孩,这个与我同龄的女孩,着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犹太少女安妮13岁时,为躲避纳粹的追杀而住进狭小的密室,他没有自由,她恐惧,她痛苦,如花的生命随时会因一次大意而丧失,她的生活没有保障,就连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都成了问题,而这样的生活她足足呆了两年之多……
真的很难想象,当人们因生活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感到痛苦时,安妮却仍然能够以乐观的心态将这一切化为了为自己理想而努力、奋斗的动力。
文中有一段曾写道“我经常心情沮丧,可是从不绝望。我将我们躲藏在这里的生活看作是一场有趣的探险,充满危险和浪漫情事,并且将每段艰辛的事情当作我日记的材料。”安妮虽然恐惧,但她不放弃,而是把逆境化为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可见她的精神家园是丰硕的,富有的。
再看看我们自己,从小就在糖水中泡大的我们就好似一个美丽的泡泡,尽管耀眼夺目,但却经不得一点风吹草动,随时可能破碎。因此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但相对于经历战争痛苦的安妮,我们所谓的“逆境”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
安妮,一个和我们同龄的女孩受到如此大的磨难都勇于为自己理想而努力,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为什么就做不到呢?所以,如果你遇到了困难,请千万不要在逆境中沉沦,我们应该勇敢地站起来,奋起抗争,以乐观的心态直面逆境,以坚忍不拔的意志努力拼搏,并在逆境中锤炼自己,把自己磨练得更加坚实!因为,安妮一个不曾绝望的女孩;一个永远乐观永远快乐的女孩;一个面对逆境却不愿低头的女孩正激励着我们冲出逆境!也许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而轻言放弃,会因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怨天尤人,安妮的故事会给我们启迪和激励。她那种历经磨难而乐观向上的态度,身处绝境却不放弃希望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让我们学会在逆境中磨练自己,在困难面前知难而进,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断努力!安妮,记录下她生活的一点一滴,听起来像梦魇,但却能让人感受到那份最真挚的情感。这本书,或许该说这本日记,是陪伴着安妮成长的一件不会消逝的物品,亦是一本让读者在看了后,会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的日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