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1
苔丝,这个会让人心口发疼的名字已经深深刻在文学的里程碑上,她美丽、善良、纯朴、勤劳、容忍,但是在这出命运的悲剧里,她的坚强和自尊最为夺目。在男权中心的社会里,她是弱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她是底层;在不可控制的命运中,她成了玩偶。
为了穷困的家庭,苔丝放下自尊,去富有的"本家"德伯家帮工,却没料到这正是她厄运的开端,那位自以为是的花花公子亚雷毁了她的一生。在那个分外注重道德的时代,失贞的女子背负的压力是现代人所不能理解的,跨不过自己心里的坎,还得忍受旁人的指点和唾弃。亚雷是苔丝命运悲剧的直接导火线,美丽的弱女子沦为富家少爷的附属品,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可悲的现实,等级和财富的差异却让这扭曲的现实成了理所当然。作为底层的劳动者,她必须要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这不仅仅是苔丝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整个农民阶级的悲剧,在繁华的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了社会气氛。之后孩子的夭折又给苔丝多添了一笔伤痛,如花的年纪,就尝过了如此的苦涩和难堪,这种悲惨的境况,是命运的无端捉弄,还是这个社会的逼迫?
经历了那么多坎坷,远离家园来到牧场,找到新工作的苔丝以为生活开始慢慢眷顾她了,这里有着唱歌跳舞的少女,白色的长裙,五颜六色的鲜花,没有了"拿含着恶意的眼光看她"的人,一切都是崭新的,牧师的儿子——安玑与她相恋了,甚至决定与她结婚,她是那么快乐,对未来也有了期待,她的希望和日光一样耀眼,驱散了往常的阴霾。但是未知的命运就是擅长捉弄人,它热衷于把人捧上天堂,然后再给予重重的一击。
安玑似乎是一个不错的男子,他是知识分子,受过现代哲学思想的教育,把求知的自由看得比物质重要,有着先进独立的思想,同时也是一名宗教的反叛者,蔑视社会的习俗礼法,他对苔丝又是如此深情。但是剥去面纱,他却成为苔丝悲剧人生的重要原因,因为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但是却无法谅解心爱的人的过去,想要冲破旧秩序旧观念,却把自己陷在伪道德的泥潭里。当苔丝这个善良的女子,坦白自己的过往和不堪时,他没有选择包容而是开始叱骂和逃避,在他不断地徘徊走动的时候,他的软弱和虚伪就彻底暴露了,不留情面地斥责苔丝是一个不懂事的乡下女人,可见安玑骨子里还是习俗成见的奴隶。在恶棍面前,苔丝可以直接反抗,但是面对伪善的君子,她却盲目地敞开了心扉,最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深深刺伤,鲜血淋漓,最终也无法复原。
毫无疑问,苔丝又一次成了命运的牺牲品。抛下她远走的安玑让她的生活陷入了绝境,希望彻底破灭。无奈的她回到改恶从善的亚雷身边,成了笼里的金丝鸟。如果一切如此发展下去,她的一生或许也不算最糟糕,但是命运的爪子又开始发痒,又想要捉弄人了。安玑在历经人事变迁之后,谅解了苔丝的苦衷,看清了自己的感情,于是他回来了。但是正如《半生缘》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所说:"一切都回不去了"。苔丝冷漠地拒绝自己所爱的人之后,她的内心煎熬到了极点,命运的嘲弄彻底让她崩溃了。终于,她亲手杀了那个让她的人生走上悲剧轨道并一路黑暗下去的罪魁祸首——亚雷。这是她最为动人的时刻,也是最让人心疼的时刻。一个弱者,历经那么多年,吃尽生活的苦,一次次陷入绝望,现在她终于为自己的不公平奋起了,总算为自己讨了个公道。但是让人心疼的是,命运把她逼到了绝境,报复成功的同时也彻底毁灭了自己。
苔丝和安玑的逃亡并没能持续多久,悲剧的人生总要有个尽头的,或近或远。在荒原之上,初醒的苔丝总算解脱了,她不用再承受命运无情的玩弄,或许那短短的一觉是她这辈子最安逸的时光,没有心理负担,没有道德的束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鲜活的人。苔丝的美丽在她拼尽所有之后戛然而止,她的坚强和自尊是她活下去的支撑,挥霍完毕,也就无所眷恋了。
《苔丝》是一部伟大的命运悲剧,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苔丝的真和善在伪和恶的打击中轰然倒塌。这是命运的必然走向,同时也是这个社会压迫的结果。哈代通过杰出的景物描写、心理描写和结构安排,使这部小说充分体现了他悲观的宿命论,全篇是一场美好人生步步破碎的悲壮景观。
苔丝就仿似纯洁无暇的昙花,干净透明,而命运酝酿了最浓的黑夜,她就在此中毅然绽放,无可挽回地凋谢。惋惜哀叹终究留不住那种美好,苔丝这个动人丰满的女子就这样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每每品味,就会有刺痛以及钦佩。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2
读完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很长时间,也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滋味,也许,是被苔丝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所打动,以前在读中国著作的时候,也深深体会到“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哀,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于君绝!的这种感情,但是还是被苔丝所受的那种苦和爱的坚贞所打动,但是,不管怎么样,读完后,我一直在思考,导致最后是这样一个结果的原因是什么?
是因为德北对苔丝所做的一些事儿导致苔丝最后这个样子,还是因为苔丝对克莱的爱太专一,还是因为克莱没有及时联系苔丝,才导致悲剧的发生,还是因为苔丝家境的原因,如果,苔丝的父母亲有一定的能力,也不至于苔丝第二次接受德北的侮辱,还是因为当时的制度,总之,这是一个综合的原因才导致最后这一结局。
首先,我感觉是苔丝本身的原因,如果,苔丝,不是那么的顺从于她的情人或者可以说是自己的丈夫,在很多很多次时,他都可以说出自己真正的想法的,比如,在他们把那些被时光掩盖的秘密都说出来的第二天,克莱在梦游中,不顾及他们两个生命的安危,走过那座河,嘴里还哼着是怎么怎么的喜欢苔丝,如果,苔丝把这一切都告诉他的话,那么,或些许,克莱就会揭开自己的面子,才发现自己的内心是多么的热爱苔丝,或许,他可以认识到,在自己无意识的时候说出来的话才是自己最正式的想法。
还有,通过读《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让我对信仰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不管你信奉上帝还是基督,都不会彻底的改变一个人,如果说,要是这个人得到而改变,也是其自己出于真心的想改变或者自己的性格所致,因为,这一点在德北身上就是一个很好的反映,其原来放荡不羁的性格,虽然经过基督的教导,也通过自己的讲道来巩固但是,在遇见苔丝之后,一切就都变了,其原来的本性就原形毕露,一点改变都没与,非得说出变化来,那就是比原来更会为自己开脱,为自己辩解,其他的改进没有一点。
如果,克莱不是那么度感情有自控力的话,如果,他内心多一点的感动,如果,他他不是那么里理性的话,那么,或许当苔丝向他标靶的时候,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向他求宽恕的时候,他站在苔丝的角度上思考一下,或许结局就有不一样的转机。
或许,再说,如果苔丝的父母能够勤快一点,那么,这么艰苦的生活就不会落在泰斯的身上,或者可以说,当老德北去世后,至少,他们不至于连一丁点的家当都没有,不至于让苔丝想到的妈妈还有自己的弟弟妹妹而难过,所以,才不得不答应德北地处要求,但是,本身是爱克莱的,所以,当看见自己的真丈夫回来找自己得到时候,那种就能退两男的地步,才使苔丝做出导致自己不可在生存下来的结果。
总之,读完这本小说,让我有了很多的思考,想着自己如果在谈恋爱或者说是找老公的的时候,一定不能隐藏自己的感情,同时,要及时的和自己的爱人沟通,只有沟通才能是对方更加的了解自己,才能更加的认识他们现在所处的现状,就像一样,也是因为在沟通上的迟延,才使苔丝对他失去了希望,跟随了德北。同时,在以后谈恋爱的时候也不需要过分的含蓄,在此时,也需要适度的为自己着想,如果只是一心一意的为对方考虑,完全忽略了自己的话,那最后的结果只有自己的不幸,或者说两人的不幸以告终。
总之,还是佩服哈代这位大家的,因为,一般可以写出这种百年不衰的著作,或者这种悲剧的著作,都是把自己的伤疤撕开给读者来看,还有,当评论一个著作的时候都要和当时写作背景要紧密联系,可以说,哈代把当时的社会环境惊醒很细致的描述,看《德伯家的苔丝》就让我想到国内的路遥著作的《平凡的世界》一样,虽然结局不是很像当时他们对当时的社会状况都有一个很好的反映。
还有从《德伯家的苔丝》这本著作中,还体会到了一种开放,就是克莱的父亲对其自身的一个教育和对其婚姻观的表态都是很开放的,包括他的母亲,在当时都是很民主的或者说是开放的。好了,先这样吧!总之从这本书中,学到了不少,不只是苔丝的悲情,还要有各方面的成长,也许虽然一些经历自己么偶有亲身经历过,但是,从书本中,学到了一种更为深刻的见解。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3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一切都是静静的。五月节的舞会上她静静地看着自己钟情的男子挑选了另外的姑娘,又静静地哀怨。在德伯家的农场她静静承受亚雷的玩弄,又静静地离开。在奶牛厂里她静静地爱着安玑,又静静地等待安玑回来。就连她的挣扎与反抗,都是那么沉默,悄无声息。
她有着贵族血统,又生在淳朴的乡村之中,这一切造就了她的纯洁和质朴的优雅。哈代赋予了她至真至美的个性,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生命就如同一棵傲立的小树,虽然有寒冬落叶,但等到春暖时,又是枝叶喧闹。而命运无情的利锯,让她最终倒下,再也无法站起。
苔丝自始至终都是纯洁美好的,一如她的外表。女人珍视美丽,而美丽给女人带来的,却往往不是幸运。世人也珍爱美丽,可是却没有人真正知道怎样去爱。
我们不能武断地说亚雷不爱苔丝,爱美之心,就算不是对灵魂的欣赏,也无可厚非。他曾经有一点想要保护她,也想过要柔和地对她好,慢慢地进入她的内心。他的语言虽然粗鲁俗气,但细细品读,其中也不乏对苔丝温柔的心疼。但同时亚雷的纨绔习气又让人嗤之以鼻,他最大的错误就在于只知占有,不懂尊重,生活所迫的苔丝,想推开他却不能。亚雷侮辱苔丝的那个晚上,他本来并没有意要这样做,只是在月光下的苔丝令他不能自禁,半推半就中苔丝被亚雷所践踏和侮辱。事后亚雷提出可以给予苔丝情妇式的豢养,这个承诺对于一个粗俗的商人,也许已经是很勇敢的担当了吧,但对于苔丝,这个表面沉默而内心倔强的无以复加的女性,这确是不折不扣的侮辱。
安玑走后,亚雷又找到苔丝,再次提出豢养她,这是出于占有的欲望还是内心对苔丝的爱恋呢?我们不得而知,但在苔丝已经窘迫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是落井下石,也是拉了一把苔丝,给了苔丝一家一条生路。亚雷是精神上的虐待者,她是把苔丝推向深渊的直接凶手。
安玑,有着良好教育的正人君子,与苔丝深深相爱,他的爱的确比亚雷高尚的多,但是他的所做作为,对于苔丝的毁灭,却有着比亚雷更甚的推动作用。
作为一名女性读者,怎么能够忽略哈代对苔丝与安玑恋爱的浪漫描写呢?在涨了水的河道上,安玑一步一步慢慢把苔丝抱过河去的情景,让一代代的读者怦然心动,那种青涩与纯洁,是那样的自然和贴近生活。安玑对苔丝的爱,是君子之爱,他爱的是苔丝的内心,苔丝内心的纯洁和忧郁的结合,正是吸引安玑之处,这种内心的场域,是亚雷这样的浅薄之人所永远无法达到的,这样的区别,也正是苔丝深爱安玑却从不对亚雷施舍一点温柔的原因。然而,这个能触及最深刻爱情的男子,却因为严重的感情上的洁癖和传统观念的束缚,把自己的爱人按压在没有空气的深水之境。
可怜的苔丝啊!父母因为生活的重压,可以把自己作为交换物质的筹码;垂涎于自己美貌的亚雷,也可以轻而易举地伤害苔丝的身体,但苔丝圣母般的灵魂仿佛有着天生的自我净化功能,她没有在这些苦难面前低头。但安玑,不是苔丝灵魂的伴侣吗?为什么还难以包容一颗被伤害过摧残过的心灵?在我看来,安玑就是苔丝毁灭的最大推手了。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4
下午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托马斯?哈代曾经是一个那么值得争议的人物,但我不想评论此书的价值所在,我只想很简单的阐述一些他笔下的那个女人——苔丝。
看到“痴心女子”和“冤家路狭”感觉很难过,很压抑,眼泪在眼眶打转,终于眼泪下来了,也读完了,虽然早已结局,但真的看到的时候还是感觉很难受、很难过。多少词汇在脑海中出现,而我,只能用一个短语来形容苔丝——天真的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一直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是苔丝宿命中永远逃不开的仇。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的青春年少的纯真的渴望。然而,我们那个天真的女孩,依然是如此清纯,如此单纯到让人疼惜的女子。
苔丝决心开始新的生活,就去几百里以外的奶牛场工作了,在那里,她遇上了她第二个不应该遇上的人,至少我是这么觉得,一个她真正爱的人,但我始终以为那个人辜负了她的爱,他的举动我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伪善。如果没有克莱,苔丝的一身是悲剧化为平淡,然而克莱的出现却是在悲剧的背后涂上更浓墨重彩的黑暗。其实我相信克莱是爱苔丝的,不然也不会在梦游时表露自己的情感,但,他还是被道德束缚着,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一切。
克莱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对克莱奔涌的爱潮,窒息的是苔丝自己。他用他的爱伤害着那个天真的女孩儿,给她幸福的希望,又全部抹杀。而她也用她所有的爱折磨自己。苔丝经过内心的痛苦挣扎,决定接受克莱的爱情。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那所谓的爱人却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克莱最终选择了离开。( )
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狠心的爱人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他并不是一个感情很专一的人,也许我们看见他对苔丝那种深深的眷恋,可是当苔丝的失真违背他表面所鄙视的宗教时,他毫无余地的选择了退缩,而且退缩得是那样的磊落不羁。
苔丝今后又要一个人面对生活了,还要向父母隐瞒事实的真相,装着很幸福的样子,并且从仅有的一点生活费中寄钱给父母,克莱的离去,苔丝从事着最脏最累的工作,忍受着身体和心理两重的磨难。而此时,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男人在哪里?但她却始终惦记着自己的丈夫有一天能够原谅她。我只能说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我们的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苔丝看到回来的克莱伤痛欲绝夺门而去,苔丝也伤心不已,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仇恨,拿起了刀,将她多年以来所受到的屈辱与艰辛都发泄在刀头,刺向了那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后就奔向黑漆漆的马路,追赶她的安琪儿去了……
虽然苔丝和克莱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蜜月,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心碎的她,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爱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
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很好的天真女孩为什么会落的如此结果?她有什么错?漂亮?天真?自尊?也许你的天真善良真诚是你美之源,亦是悲之源。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5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善良、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
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6
德伯家的苔丝故事很简单,作家毕飞宇对此书有高度的概括,我在这把他的概括归纳为“三三”叙述:第一个三为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第二个三是小说讲了三件事,罪恶、忠诚与宽恕。就是这么简单的人物和故事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会被写成名著呢?阅读后我收集资料并做了如下思考。
对于人物,我读此书的时候感到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是来自对于人物塑造的反应,苔丝家庭的穷和无奈无数次拨动了我敏感的神经,而她的美貌和善良更加深了这种刺激,这种刺激是对她身世以及遭遇的不公,那么美好的女子没有做错什么却偏偏得到了最坏的结果。克莱尔同样善良,但是非常愚昧,这种愚昧离不开这个时代对他的影响。而至于没落公子哥德伯维尔我则认为是一个卑鄙的可怜虫,卑鄙是由于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得到苔丝,可怜不仅是因为他最后的死,更是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苔丝的爱。就是这三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在相互碰中、起承转合间推进了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以上帝视角看着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让人揪心,身陷其中。
至于故事,我想用毕飞宇的话来解释一下,毕飞宇说“作者把这三件事的理论道理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也就是说作者把每一天都写的很真实,很细致,才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哈代紧紧抓住了三件事的焦点,那就是苔丝的美丽。无论是忠诚、罪恶还是宽恕这三件事情都离不开苔丝的美丽,由于她的美丽德伯维尔和克莱儿都爱上了他,于是德伯维尔对苔丝的罪恶、苔丝对克莱儿的忠诚、克莱儿对苔丝的宽恕也随之上演。因此,要写出苔丝的美,写活苔丝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美丽的布莱谷、在气派的德伯庄园、在温馨的奶场,哈代用心的刻画每一场景、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来衬托出人物的魅力。对此,作者哈代往往有神来之笔。比如,在奶场哈代描写苔丝的一段“那是六月里一个典型的夏季的黄昏。一片大气特别沉静,特别能传播声音……在全厂九十五条牛里面,特别有八条——矮胖子、华美、高个、烟雾、老美、少美、齐整和洪亮——出奶非常顺利,苔丝挤它们的时候,只用手一触就成,虽然其中有一两条,奶头硬得像胡萝卜一样……挤奶的时候,所有男工和一些女工,都把头正面靠着牛肚子,把眼一直看着牛奶桶。但是有几个女工——多半是年轻的——却把头的侧面靠着牛肚子。苔丝就老这样挤法:她老把太阳穴紧靠在牛肚子上,把眼睛瞧着草场老远的那头儿,静悄悄的好像想心思似的。那天她挤老美,就是这种姿势;那时的太阳,恰巧对着挤奶那面,一直射到她那粉红的长袍和白色带檐儿的便帽上,并且射到她的脸蛋侧面,把她的白脸蛋和褐色的牛身子衬托得非常清晰,非常明显,好像花纹浮出的玉石雕刻一般……”通过这细致的描写朴实美丽的苔丝跃然纸上。
除此之外,我还比较认同汪家明对《德伯家的苔丝》两个背景主题的阐述,该书正如他所说存在着两大主题:一是,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落寞农村的现状。二是,欧洲国家的宗法制度,在书中有一段苔丝给自己将要死去的儿子做洗礼的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宗教对当时农村人的影响。也正是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苔丝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作者哈代正是把以上这些因素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才能让《德伯家的苔丝》成为世界名著,让简单的人物和故事变得不简单,可见要写出一个好作品作者需融入多种因素,这就需要作者拥有以下三种能力: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对社会的深入思考、以及运用文字的神来之笔,或许还有遗漏,但此三种能力个人认为是必须有的,以上就是我通过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对如何写好小说的一点点思考,如有不妥,还请指正。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7
任何一幅简单的图画都有着透明的色泽和模糊的形象。
当一个艺术家故意要装饰自然,用绿的颜色画春天,用深红色的颜色画旭阳,用朱红色的颜色来画嘴唇,那他创造出来的东西是模糊的——因为他怕真理,透明化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模糊的视线才会出真理吗?
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美的,冰雪少女出凡尘,上帝不加任何的修饰展现出苔丝那素衣的美,每一幅画——大大的眼睛,大胆接受一切外部的真实而又毫不畏惧困难地,像打开的书一样,懂得其中内在的真实。苔丝的体型塑造时不用任何复杂的线条,更不用什么颜色来透造,仅用了砖墨条来勾勒,用漆黑恐怖的环境来渲染内心的洁白无邪。在森林中那张苔丝背对着纯黑的树木,用那背景更加烘托她内心的伤悲,她的单纯,可爱变成了“蛋白质”加上可怜没人爱。她对待爱总是虔诚的不加任何的杂质,不加其他模糊性的。
诚实的人必有诚实的好,然而一次亲身经历低过两次老师的教导。苔丝的父母预卜一切危险的人将永不会航行大海,事事忧虑将一事无成,他们想不劳而获得到名誉或财富,他们是在虚伪的透明让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去闯德伯家那模糊的世界,遇到亚雷德伯,一切来得那么的直白,他的花言巧语,让苔丝不慎陷入沾泥,又是一幅丛丛水草用素描的魔法将其模糊化,而独留女主人公那并耸着肩,眼睛发着透彻的光芒,她在迷茫,在思索……
她稀稀疏疏的头发与水草相互交衬,她的精神在消极,她开始在悔恨,在愤怒,不想纠缠,想摆脱,有了孩子,她才有了些慰籍,然孩子的失掉,她又开始彷徨,透明化的悲,模糊化的冷,亚雷他的不负责,他的花心,使苔丝感到更冷,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得到了的也许感到不过如此……他的心中或许如此反复着,有了责任会更加繁重。当时苔丝的内心也有一种情不自禁的欲望,不过那只是少女的一种模糊的朦胧感,在绘画中没有亚雷的身体像,他是虚无的模糊存在着。纵观图片:朴实厚重人类思想单纯透明,西方“世外桃源”女人的痴情,男人的忧愁,表达的淋漓尽致。作者给予苔丝身穿洁白的字衣裙,也许是精神上的富有,在被侮辱迷茫后,她旌旗重鼓又走回农场。这一次的她眼神中带有模糊性,然而一幅农场依旧迷人,宁静,而她的心智开始成熟厚重,她讨厌自己的身躯,但却仍拥有一颗纯洁的心,她认识了克莱尔,一位绅士般的君子,但不管是透明的人性还是模糊的现实,对于苔丝来说真的是某个人的身上都有秘密的,透明的人性是不存在的,没有谁真得像一张白纸,去适应模糊的人生吧,她的无奈,她的惆怅,遭到心爱人的拒绝,她的精神开始崩溃她又要再逃避……这次却是他的爱人在逃……
再一次遇到亚雷,克莱尔时,两种心灵的抚慰,使她终于拿起刀子杀了亚雷,那是她最勇敢无忌的做法,是他毁掉了自己幸福的人,她终于可以解脱了,因此她悄然的走上了绞刑台,不为别的,只为自己明明白白的走过这一世,最后一张图片干枯的躯体,暗淡的房屋中,散发着寂冷,萧瑟,更加反衬出她的精神。定上天堂,永远和祥仁慈……
她的人生不再透白,而会风姿多彩。
也许常说思想深刻,情感高尚,品德端正者活得最好,然而衡量生命的价值系以思想和行为,而非以寿命长短的,她的死是灵魂与肉体的统一,透明化的人性与社会模糊的互相统一对立的结果。
回想开始那张苔丝独站在农场旁有一头牛陪伴,使人看到实际的透明,而社会的模糊性,虽范围小,但它凸现出主人公苔丝的本质,一幅画卷,正是主人公的透明。她的选择,真得是再透明不了的没有原因的“因果关系”了,深刻的现实终结。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8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悲剧,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可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不过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接受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起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希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直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轻松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终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美好的爱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可以为了他去死的人。可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希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可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希望也给抹灭了,即使后来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可以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悲剧。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应该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可以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悲剧。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 篇9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这可能是每个中国孩子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学习历史的第一课,尽管那时候并不理解何为文明,老师或父母总会要求我们记住这句话,同时还要记住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这些看似不相关的词语,同样也理解不了这些国家在哪里、有着怎样的文明,只是死记了这么一个概念,随着我们慢慢长大,这个概念就牢牢地长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很少有人去怀疑和论证,如果不是做学问,也很少有人再去深入研究。就这样这句话变成了我们的一个基本常识。
在信息化空前发达的当代,提及文明古国,我想大多数人头脑之中首先出现的是城邦式的政治文明,极度繁荣的文化艺术,很容易联想到亚里士多德、维纳斯、奥林匹亚、金字塔、空中花园、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
比照我们的历史,很容易想到这些人物和情景,或许来源于我们对三皇五帝、孔孟、万里长城、兵马俑的熟识,这样的联想看上去是多么的顺其自然、合乎情理,进而联想到当代,可能很多人觉得这些文明古国发展到今天更是政治民主、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的现代化国家,比中国的方方面面都更加进步。
然而,当我们认真读完《千年一叹》,跟着余秋雨老师从古希腊文明遗迹开始,到古埃及文明遗迹,到古巴比伦文明遗迹,再到印度文明遗迹,最终从喜马拉雅山南麓回到中国,我们就会改变很多伴随我们很久的一些关于世界文明的认识,改变我们对中华文明的认识,让我们重新去思考很多问题。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2
我带着好奇和期待,翻开了《千年一叹》。在当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它就对我产生了大大的吸引力。千年一叹,余秋雨先生在叹什么?
从希腊到埃及,转而以色列、巴勒斯坦,再到约旦、伊拉克、伊朗和巴基斯坦,然后是印度、尼泊尔,最后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城市,吉普车碾过的是具有古化文明的国家。与此同时,有的国家仍然战火中烧,可谓危险重重。所以这一路丈量到的不仅仅是各国各地文化的积淀。
历史究竟是何物?它究竟能影响我们多少?我一时间理不清头绪。的确,历史已经成了历史,它以文字,画卷的样子悄然流逝,已经过去了,而且永不回头。而人之所称为人,是因为他们有自己的文化,自己的历程。如果没有了历史,我们就像是哑巴,无从诉说;如果没有了历史,我们就像是一阵风,没有始没有末,没有了目标没有了方向。
希腊给人的感觉是蓝色组成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都是那么的圣洁。可惜的是,这种文明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所以它应该是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感觉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仿佛埃及法老们一生所做的便是固守在高高的位子上,让无数人膜拜,神秘而古老;以象牙色代表的以色列、灰色的伊拉克以及黑色的伊朗、波斯文明几乎是依靠着居鲁士和大流士两位君主的人格魅力支撑起来的,如果没有他们,巴比伦文明恐怕难以跻身古文明行列;而当我随着余秋雨先生的笔来到印度时,它给我的印象根本就是从天堂坠入了地狱。泰姬陵那白色的优雅的圆顶竟成了印度惟一美丽的风景。
当我读到“三成摆摊,一成乞讨,六成闲站着”这样的描述时,该做何感想?一个国家贫穷落后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她的民众一个个无所事事目光呆滞,每天所做的便是等日出等日落,最后等死;以绿色的尼泊尔结束征途显然是明智之举,自然的魅力原来是大于人类自身创造的。
文明是抽象的,面对金字塔、长城,我们可以说这是文明,面对《汉谟拉比法典》,我们可以说这是文明。但是,它们只能说是文明的产物,并不能代表文明。文明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意义太大了,大到可以将宇宙淹没。究竟是人类创造了文明,还是文明孕育了人类?昔日的文明发源地现在却在向世人展示着它的脆弱与无力。漫天飞扬的泥沙,赤脚如密林的失学儿童,眼神空洞的乞讨者,这还是文明的产物么?几千年前文明从这里开始,几千年后文明已从这里走上了衰败的道路。我们又用什么去衡量所谓的文明呢?是看这个地方有多少林立的高楼么?当我合上这本书之后,我闭上眼睛回想当我翻开书扉页的那一刻的心情。我随着余秋雨先生走过了4万公里的旅程,旅游的同时我又不得不发出感叹。那文明的败落和印度的人口大爆炸及场景让我若有所思。人类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创造了文明,最后也用自己双手毁了文明。
几千年的发展,几千年的思索,几千年的漫漫长路,文明一路走来,润泽了我们,哺育了我们,我们却眼睁睁地看着它一步步走向消亡,我们有理由如此漠视文明么?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3
《千年一叹》余秋雨的一本书,作者很有名气,就抱着好奇的心态看完了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作者在千年之交,跋涉四万公里,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经历,给我的感觉是苦中带甜。本书采用游记的形式,但给人的感觉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日记,在读书的同时,本书时时给读者传递这样一些问题,希腊、埃及、约旦、印度等古国都曾经有过辉煌的古文明,从辉煌到势微,从势微到衰败,到没落,而我们中华文明却避免了整体性的衰落,如何保持中华文明的延续,发展,我们读者对此应持有何种观点,我们读者应该如何去面对等等。
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深深为自己作为一个中国人而感到骄傲,为中华文明感到骄傲。从作者的这些经历中,我们可以看出创造文明的是人类,毁灭文明的也是人类。其实,甚至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在很多地方,人们正在毁灭自己创造的文明,例如,在中东,在印度,以及在阿富汗等地人们还在互相厮杀。我们在作者游历文明古国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文明的毁灭往往伴随着血腥的战争。为了保证人类文明的健康发展,和平是我们需要的,战争是我们应该唾弃的。所以我们应该争取和平反对战争,这是我们一直持有的观点。
再让我倾听这神州大地的呼声,让我触摸这个古国苍老的灵魂。终有一天,我会伫立在咆哮的黄河旁。任凭飞溅的黄河水沾湿我的衣脚,让我同这个民族一起流泪,让我感受奔流不息历史长河。历史与山河同在,千年不倒。针对于作者在这本书中提到的有关于人类文明的问题,看起来与我们个人没有太大的关系,其实不然,作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员,我们有义务去尽自己的力量去为中华文明的延续,发展而努力。而真正把这些义务落到实处,就需要我们认真去学习、工作,去为这些“大”问题尽力贡献自己的“小”努力。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4
追寻历史的脚步,视国家的兴亡,触摸古迹的沧桑,问道荒原的茫茫。
——题记
一个古迹,一段历史。
希腊,这个引起人们感叹的名字,在希腊,处处是沧桑的古迹,光荣的历史;在这里,完全可以感受到古奥林匹克的庄严、肃穆。2000多年前,当幼发拉底河开始孕育新文明的时候,希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就已经开始井井有条的举办了;当许多国家受到战火的洗礼时,希腊仍不失本色,奏响胜利的凯歌。它,一个承载了希腊几千年的辛酸与骄傲的建筑,一个饱经风霜、经受挫折的建筑,希腊的路在它脚下延伸。它,便是巴特农!巴特农阿克洛玻利斯的中心,白云雪亮,石柱残迹斑驳,一种古典的美弥漫开来。但,当希腊的黄金时代过去后,它还在,这是悲哀还是大幸?“他们都走了……”巴特农喃喃道。是啊,唯有这蓝天陪伴着碧草。
金字塔的辉煌。
埃及,一个古老的文明,正是这个源自于尼罗河的文明,创造了举世无双的金字塔。当年一位工匠的意外的喊叫,惊起了夜空中的黑暗。大金字塔耸立在沙漠中,它在历史的长河中静静的当一名看客,俯瞰朝代的衰亡,风云的变幻。任何人在历史面前都不值一提。拿破仑气焰如何嚣张,将整个世界都看成沙盘,但当他来到了金字塔下时,也感到了渺小。在高亢的歌喉,怎能抵过撒哈拉的夜风在金字顶端的呼啸声?
黄沙漫天,永远陪伴着金字塔。
斯人已逝,一抷黄土。但他们建筑依存,屹立不倒。也许我们都忘了千年前僧侣的吟诵、祭司的虔诚祷告、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我们忘记了过去,忘记了历史,忘记了先辈流传下来的精神。千年一叹,在叹什么?在叹千年文化的迷失,在叹千年精神的空白,在叹我们内心对千年文化的不屑!游历了名山大川,流连于处处古迹中。波光粼粼的蓝是希腊的颜色;灿烂耀眼的金埃及的颜色:醉人心脾的绿是尼泊尔的颜色……
千年一叹,需要的是毅力与耐心,头脑与思维。千年一叹,叹过去;叹文化;千年一叹,引人深思……
追寻历史的脚步,仿佛回到了历史;追寻历史的脚步,我们才能更好的体会生活——后记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5
《千年一叹》是余秋雨先生写的,“我们甘愿在毫无保护机制的险境中去应对这一切,就像脱去手套抚摸它们的伤痕。”这句话是自序中的一段话,从世界各地最后回到中国。这一路走过的并不是什么现代化的都市,车轮碾过的也仅仅只是一些让我们感觉似乎很古老的地方。然而我又看见了希腊给人是蓝色的,无论是美丽的爱琴海或是作为希腊象征的巴特农神殿。但这只是最初感受罢了。柏拉图,他们滞留在千百年前对人生的思考已无法用现代的词语形容。希腊的礼貌是健康的、闲散的,当读到希腊人的快餐也要一个小时后才能上桌,我不禁感慨了,为这种独特的生活节奏感到一种搞笑。可惜的是,这种礼貌要衰落了,因为它过于闲散,过于与世无争。
埃及的土地绝大多数是沙漠仿佛是一种金色的。埃及给人的是神秘的,无论是金字塔、狮身人面像或是木乃伊。让人们感觉法老们似乎一向所做的只是守着这些东西罢了。如果说希腊的街道还有一丝古今有联系的感觉的话,那么埃及就完全没有让人有联想的兴致,仿佛除了数千年前留下的几座建筑便什么都没有了。
作为那些古老礼貌的后代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战火一遍一遍的摧残着那些已经残剩无几的建筑,在埃及,凯撒的焚书和罗马教皇的禁异教使得那些能够揭开金字塔奥秘的古文字无人能读,在伊拉克,“复原”的巴比伦古城毫无原有的沧桑,无法让人肃然起敬……因为战争,因为时代,因为政治,因为功利,那些原先就应流传千年的建筑、文字都差不多消失殆尽了。那么,我不禁感到疑惑,几千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又该如何去了解,去探索那些存在千年的礼貌呢?那些已经无人解读的文字我们的后辈能够读懂吗?那些老早残破的建筑我们的后辈又能重新复制吗?
我们至今仍能够学习千年以前的历史,这可能要归功于秦始皇早早的就统一了文字,要归功于几乎每个朝代都会命人撰写史书,作者提出了疑问:“作为我们的生命基座,中华礼貌也伤痕累累,却如何避免了整体性的崩坍?”是的,盗墓者的层次不穷,每到一个名胜古迹就会留下“到此一游”的“见证”,古建筑成了发展旅游业的最好工具,太多太多的商业化元素占据了那些古旧建筑所散发的古老而又吸引人的礼貌气息。“更重要的是,此刻世界上生龙活虎的年轻礼貌,过多少时间,会不会重复多数古代礼貌的兴亡宿命?”整部日记,都贯穿着这种疑问。作者可能才想起千年一叹的名字吧!正是这样长城在哀叹,泰姬陵在哀叹,黄河在哀叹……我们要尽我们所能的去学习去保护那些古老的礼貌,去教给我的后辈,去告诉他们中华礼貌千年的历史,才会有我们光辉的此刻。中华礼貌千年的历史,是我们民族的传承。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6
余先生的《千年一叹》,我在两个月里一共读了两遍,还为此拜读了对话形式的《文明之旅》。
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有几个。
首先,余秋雨先生的文笔才学深深地折服了我这文化小白,我就像一个好奇的稚子,看着字里行间的那精湛到位又不失文字之美的叙述,就像变魔术般,让我无数次崇拜着又欢喜得手舞足蹈。文字是文明传承最主要的形式,也是思想影响最重要的途径,像余先生、季老他们这些文学大师,都是我心目中伟大的人类。
其次,这是我看过最完整的古文明介绍的书籍,且浅显易懂,传景传情。尼罗河边上的埃及文明,底格里斯河及幼发拉底河的两河文明,犹太人的希伯来文明,更早之前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我以前也曾从不同的书籍里断断续续地了解,但它们究竟有何联系?现在是什么样子?与中华文明在时间和表现上有何不同?这些都是我一直想知道或者想规整的,而这一次终于明明白白了。
再者,这可能是余先生对文化、文学追求的路上最后一本纯纯粹粹且高度到达巅峰的一本书了。以后可能都会是生感悟、做人艺术什么的,我不会有兴趣。
最后,说到中华文明。这应该是我作为中国人最骄傲的资本,也是我身为一个渺小的中国人最无奈的部分。如中庸之道,助我,愚我,也害我。它的确值得我们去反思。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7
哪有什么和平年代,只不过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最近看了余秋雨老师的《千年一叹》,你就会明白生活在以喜马拉雅山为西门的大中国,是多么自豪与骄傲!余秋雨老师带着凤凰卫视的其他人员,历经沧桑,穿越火线,从希腊到尼珀尔,一一去寻访那千年文明,生命是脆弱的,文明却是伟大的,而即使埃及文明等各类世界文明有些比我们上下五千年的文明都要长,但是没有一个能够像我们中国这么完整延续传承下来,所以我们很庆幸,庆幸地能够把朱子,程子,孔子,庄子等经典一直应用到现在,这就是俗话说得,不能断了香火!
在回想当今我们生活的中国,是多么有安全,是多么有底蕴,是多么有文化!所以庆幸生活在这么一个令人羡慕的国家!一个强大的国家!
而现在经济在飞速发展,我们年轻的一代似乎有些着急,社会步伐有些过快,我们开始有些急躁,甚至开始抱怨,请我们放慢心中的脚步,好好品味这和平的滋润,因为我们根本没有体验过在吃饭的时候,一颗火箭弹从你耳旁飞过的惊心动魄,没有体验走在街上随时汽车炸弹的巨响,所以我们应该庆幸,把这种文明延迟下去,和平珍惜下去!
最后两句话送个诸位。
1、你为祖国站岗放哨,祖国为你遮风挡雨。
2、国无国防,国将无防。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8
从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就有一种强烈的感受,就是对世界历史和世界地理知识的匮乏,以至于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脑海里完全没有形成时间轴和空间坐标,只能跟随作者的思路来解读这些古文明遗址遗迹。读着读着忽然想起了海子的一句诗“公元前我们太老,公元后我们又太小”,当然,诗句和本书并没有联系,只是让我联想到了,当我们面对世界级的几大古文明的时候,的确,公元前的你们太老,公元后的我们又太小。
看着你们在“盛级必衰、至盛至弱”的规律中走向灭亡,在历史长河中消失、在几种文明的互征互战中毁灭、中断,不禁心里一颤,幸好中华文明绵延几千年保存下来了;看着几大古文明曾经璀璨过的土地上现如今还保持着战争、贫困、落后,不禁庆幸中华文明延续至今天,感谢中国历代战争只是政权间的争夺而没有涉及到文明间的征服与毁灭,感谢历代统治者对文化的尊重、统一与包容,感谢科举制度,感谢我们的祖先勤劳智慧,这是来自几千年后的感叹;可是今后面对新的世界文明我们应该形成一种新的社会秩序,那就是和平、包容、不同种族文明的兼容,这也是来自几千以来的一声叹息。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9
看了《千年一叹》之后,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喜悦。反而是越看越沉重,不忍再看,又不得不看。寻访古礼貌的礼貌之旅。乍一听,是一件美差。可其中却蕴含着多少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那些礼貌古迹总让我感觉它们是在沙漠上默默坚守的一座丰碑,一座很悲凉的丰碑。以前的它们是辉煌的见证者。而今的它们好似烟花灿烂之后留下来的与余烬。以前创造了他们的人的后代子孙,此刻因为各种原因,正在遭受这战乱,贫穷,饥饿,恐怖主义的侵害。余秋雨先生说,看到作为一个以前创造过辉煌文化的国家,他们的子孙连学都上不起,他感到痛心。然而又何止是痛心!哭墙之下那不曾休止过的哭声,医院里亟需药物治疗的孩子,那种就差武装到牙齿的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又岂是一个痛字可说得清,道得明。忘了是在哪个国家,为了让旅客能够安全地观赏古迹,每个车队都派两辆车前后保护,余秋雨先生那时候的情绪只剩下难过,他们只但是是想让外人了解一下他们的历史文化而已。
战争越来越让我感到害怕。它是一个怎样的恶魔,怎能让以前的辉煌化为齑粉。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可他们却像是一缕轻烟从历史的上空飘过。恒河边静待死亡的老人,垃圾堆上密如林的脚能给出什么样的答案?
中国是一个很神奇的国家。几千年来,大家打打杀杀,之后因为外族的侵略,大家竟紧紧地团结在一齐,再也部分什么外夷了。很期望中东有一天也能这样。发现原先大家是一家人。还有那些制造恶魔的人。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0
千年一叹,一叹千年,在遥远的历史长河中,究竟有多少王朝,多少轮回?谁也无法知晓它们曾经的辉煌,世人看到的,只不过是经过几千年岁月蹉跎的落魄罢了,每每拾起此书,我都不禁感叹历史的沧桑,岁月的无情!
作者余秋雨在千年之后重走,听到却只有阵阵叹息,从那美丽的爱琴海面传来,从那古老的金字塔上传来;从那沉寂无声的死海边传来,从那无边无际、硝烟弥漫的沙漠中。
传来;也从恒河边传来……当昔日的辉煌变得落寞,唯一的疗伤者也只能是时间了。经过一代的变迁,人们逐渐遗忘,那一声声叹息也变为了无奈。文明慢慢衰落,曾经那些美丽的色彩也被时间冲淡了。在余秋雨的书中,我仿佛能感受到一丝丝落寞的苍凉,没有鲜明的色彩;没有繁华的景象,人民没有一点快乐和幸福。只有往日鼎盛一时现如今如此惨淡的古文明,只有一片死寂的黑色。
希腊陷入了平静,而埃及昔日的辉煌到了今日却是一个快要湮灭的地步,令他们先人引以为傲的古文字至今无人能懂,古文明对于埃及人有着一连串的问号。只有从被风化的古迹和金字塔中,隐约看见一点文明古国的模样。伊拉克的失学儿童太多太多,连字也不认识。要知道他们的祖先是最早发明文字的人啊!战争让本该天真烂漫他们承受了太多同龄孩子不该承受的痛苦,小小的肩膀上背负着太多责任。小小年纪失去亲人,连上学都成了一种奢望。也有无数人守在恒河边,等待着死亡……
四大文明古国: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中国。如今也只有中国这头雄狮傲然挺立。我很骄傲,我是中国人!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1
本书大概讲得是余秋雨等人探索除中国以外的几大古国历史文化遗产的过程。从希腊开始,途经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印度,最后由尼泊尔回到中国。
知道中华文明是古文明之一,却一直不知道中华文明是历经历史长河,却一直保留下来的唯一文明。这一刻,不同于余秋雨老先生的惊讶,我的感觉是震撼。究竟多么强悍的民族才能留下这一方净土呢?不得不说,我确实自豪。
纵观中国历史,内战、饥荒、天灾、人祸,可以写成满满的血泪史。又忽然意识到,把这些载入史册的也恰恰是中华文明的文字——这种几千年来从不曾遗失的东西。忘记是谁说的了,说:"要消灭一个民族,首先瓦解它的文化;要瓦解它的文化,首先消灭承载它的语言;要消灭这种语言,首先先从他们的学校里下手。"即使朝代更替,即使战乱灾祸,文字却是代代传承,从不间断。这样想,或许可以理解中华文明为什么在“盛极必衰”历史浪潮中屹立不倒了。
行人从希腊开始走,到珠峰边下结束,途中“经过世界上最危险的地区”。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十分舒畅,没有厌烦的感觉,其一原因是我见识短浅,其二是因为我很喜欢去了解。而他也绕开了一般旅行的观赏模式,而是选择一些有历史文化沉淀的地方,希腊随路的导游也说“都是没人去的地方”,所以这其实是一次世界范围的“文明苦旅”,而且因为地区的特殊,这份“苦”也从沉郁的无奈变成了“一声千年的长叹”。
让我印象最深的果然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不枉他多次强调来当卖点了。中东跟西亚,孕育了无数的文明,从千年前就开始争斗,“一个文明打败另一方,在地里撒上荆棘跟盐,让那里成为不毛之地”,文明又不断重建,不断革新,“一直向地下挖去,总能挖出属于不同时期的文明遗址”,就是这样一个悲哀的地方,现在仍是纷争不断的地区。这看起来像个“文明诅咒”,人们为了自己有幸得到的文明而忘我战斗,每一方都没有错,与之相对的是,每一方都错了。进入中东后,他们一行人每次跨过一个国家的边境线都显得十分惊险,小心地擦掉每一个阿拉伯文字,将全球通讯系统关闭,将写好的草稿用洗衣袋小心地保存,因为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当作间谍而被捕。这是邻国之间的关系。国境线在地图上是抽象的,在土地上则由人类驻守。最有代表性的要数“三八线”,朝鲜跟韩国同为一个民族,被同一种文明孕育,却被一条过于完美的直线一分为二,这是对战争活生生的讽刺。而中东的国境线则是有着“文明”这条更抽象却更让人为之执念的线。中东西亚因为这些线而变得混乱,耶路撒冷就是最好的例子。很多宗教的“圣地”,无数人为之哭泣,不断被占领、被淹没,却仍让人趋之若鹜,代价就是眼泪与鲜血。这些地区因为持久的争斗,文化并没有像“得益于珠峰的中华文化”传承的如此神奇,多数变得破败,他们的生活也开始“破败不堪”。虽然多数都有着令人乍舌的资源,却因为财团以及国际势力的介入,而没让多数人民获益,他们只能在无尽的风沙里成为焦点,经常在各国温暖的客厅被提及。
印象比较深的一块是在印度,作为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浓厚的信仰,恒河就是代表,无数人希望在死后皈依,而死后飘入恒河就是一种有历史渊源的途径。看起来应该寄居神灵的圣河,一定是无比清澈,让人心如止水吧。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印度的经济水平并不乐观,贫困的人特别多,而这些人经历了一生坎坷后到了老无所依的时候,最能安慰他们的选择就是飘入恒河,于是就有了这样一种景观,无数的老人像乞丐一样住在恒河边,等待着神灵的指引,整条河看起来也变得狰狞。这是一种无奈的状况,他们可能还有别的选择,但是这种选择对他们而言是最好的,我们并没有给他们温暖的可以留恋人间的生活,又如何去质疑他们的“信仰”呢。
整个中东西亚之行,充满无奈与悲伤,此为“殇”,而这种压得人喘不过来气的“殇”并没有停止争斗,争斗还在继续,我们都是不称职的见证者。野花并不能告诉我们人们为何争斗,但是和平并不是妄想,交融并不是一定不行,所以我们能看见希望,祖先们跨越千年的叹息,也一定会传达到人们的心里。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2
《千年一叹》是一部日记体游记,创作者是这段时间十分火的文化名人——余秋雨。
之前已经读过了余先生的《文化苦旅》对其中的作者的无奈,深有同感,这次读《千年一叹》就觉的这一定是一篇非常好的作品。
我对余秋雨的作品算是非常熟悉。无论哪个国家和地区的作品,余秋雨都能如数家珍般娓娓而谈,好像全世界沒有什么地区他都起过,没有什么名胜他没有去过。"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代人得话简直非常有道理,学者的气场与风采就来自此吧。
余秋雨自己说他针对这部日记体的游记沒有做过有意的改动,就是说每天游玩结束返回宾馆刚开始写出一天的感语。"这种做法很像当代的行为艺术,任何只在个人行为全过程中进行,已不在个人行为以外开展修饰;也很像我国的书法艺术,大笔一挥总有众多的缺憾,却不适合在收笔以后东修西描。"谢谢余秋雨,更是那样的创作方法带来人们最真实的体会;钦佩余秋雨,那样的创作方法也是靠平常如何的积累呀。故此,我真实变成余秋雨的"粉丝"。
千年一叹,这上千年中包括着人类发展史的发源与摧毁。
古希腊,欧州文明行为的发源地,任何神话故事中众神定居的地区。漂亮的爱琴海岸以前矗立了是多少哲人的背影;迈锡尼人的"木马计"广为流传迄今;漂亮的女人海伦多么令人神往;奥林匹亚,古时候与当代体育竞技的起源地;克里特岛上优秀的生活习惯竟然产生在苏格拉底、孟子、释迦牟尼问世的一千年前!奇妙吗?敬畏之心吗?人类的祖先曾经拥有如何的智慧型与造就工作能力。缺憾吗?痛楚吗?那样的文明行为是哪家人造就的?来源于何处?克里特人以前应用过的排水设备直至今日仍有许多大城市建筑学家来观摩教学,她们以前应用过的浴盆即便放进今日莫斯科街边的卫浴洁具店裡也只有时……可之后他们都来到哪里?他们是如何悄然无声地离开了?战争,病症,或者自然灾害。
古罗马曾给后人产生是多少精神实质上的财富,但绝情的時间还是将它埋藏,沒有历史时间的记述,只能圣殿、石柱、体育场馆、废区见证人着她往日的光辉。现如今的古希腊仅仅摆到以前的古希腊的肩膀,文明行为早就中断,交给大家的是一整片不明的地方。
常从电视机中见到的界面是那样的:在夕阳西下的馀晖中,茫茫无际的金黄沙子上屹立着一座座苍劲的金字塔,没有鼻子的人面狮身像好像在日落中笑容。实在太美,实在太神往。余秋雨的笔下这美丽的地方是什么样的呢?陈旧的开罗城,没什么确保的生命安全,称为四星的宾馆等于一个小招待所,没有爽口的食材。这就是说金字塔式的家乡现如今真实的样子。
古希腊坐落于经济发展比较发达的欧州,属于小国、弱国。印度的经济发展也是落伍。难道说这种以前雄霸于全球的文明古国在现如今的全球,除开有着古代人的墓葬以外一贫如洗何时?余秋雨笔下的希腊人闲暇,埃及人更闲暇。不在意承诺的時间,不勤奋地工作中,连房屋都只盖一大半,农作物是由着脾气乱种,收获只够维持生计只能。
"我们也许不必嘲笑他们这种生活态度……使我疑惑的是,假如金字塔是这个人种修建的,那么,他们的先祖以前承担过世上长期性繁忙的工作,难道说,今日反过来的生态更是那一场艰辛后的大喘气,一喘就回不过神来?
纵览五大文明古国,在近现代都曾被国外帝国主义奴隶被压迫过,包含人们我国。如今这种文明古国大量意味着着落伍与贫困,难道说先祖的智慧型与想像力沒有基因遗传出来?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3
《千年一叹》为余秋雨所著,作者非常有名气,抱着好奇和崇敬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实际是一本每日艰苦旅行之间的日记,记录了作者在千年之交,跋涉四万多公里,不畏艰辛甚至是冒着生命的危险,到达希腊、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尼泊尔最后又回到中国,几乎整个亚欧大陆古文明,把希腊神话故事,埃及金字塔,耶路撒冷的冲突,侯赛因的陵寝,汉谟拉比法典的价值和泰姬陵的圣洁娓娓道来,记录了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所想。
阅读《千年一叹》,作者余秋雨带我们一起领略文明古国的遗址,慨叹人类文明的精华,感受异国的风土人情,其中既有欢愉和敬仰,同时也承受着这些辉煌文明不同程度衰落所带来的震撼。从古至今,希腊有着浓厚的文化气息,遗憾的是,作者看到并记录了希腊的狭小、陈旧和人民的闲散,谈到希腊的文化正在一步步走向衰亡、没落,并分析衰落的原因:一是雅典斯巴达人旷日持久的内耗;二是内忧外患,又不断远征,希腊始终没有成立一个统一的集权国家。埃及昔日的辉煌,几经割断,作者痛心古文字现已无人能识,导致珍贵古文献也无人能懂,对金字塔充满了疑问!作者惋惜古巴比伦铲平重建古城遗址,同时也将那份强烈的历史沧桑感和厚重感也给泯灭了。文明的衰败也直接导致了当地人民的贫困,在伊拉克,祖先是世界上最早发明文字的人,但作者看到的现实是太多太多的儿童失学、衣衫褴褛在街上劳作,即使在最好的小学,孩子们上体育课踢的球也是完全没弹力、裂了缝的硬塑料球;在儿童医院缺医少药……在印度孕育古文明、被誉为母亲河的恒河边,作者再次被“恒河晨浴”所震惊,无数黑乎乎的人全都泡在河水里,因寒冷而颤抖,以为这样就可以将病痛治愈,还有在河边等死的人,因为这样他们死后免费被火化、自己的骨灰被撒入恒河;岸边的焚烧恶臭扑鼻。
在文末,作者到达了尼泊尔,感叹世界各国的文明人都喜欢来这里,不是为寻访古迹,而是来沉浸自然;并总结到中国文化在最高层面上是一种做减法的文化,是一种向往简单和自然的文化。
作者考察了那么多古文明遗址,一直在与中华文化对比,在所有的古文明中,至今唯一没有中断和湮灭的,只有中华文明,概括有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仰仗于地理环境的阻隔,避开了古文明之间的互征互毁;二是仰仗于文明的体量,避免了小体量文明的吞食,也避免了自身枯窘;三是仰仗于统一又普及的文字系统,避免了解读的分割、封闭和中断;四是仰仗于实用理性和中庸之道,避免了宗教极端主义;五是仰仗于科举制度,既避免了社会失序,又避免了文化失记。
《千年一叹》读后久久不能平静,更加为中华文明而自豪,也更加理性思考和珍惜当下的和平与发展。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4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这可能是每个中国孩子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学习历史的第一课,尽管那时候并不理解何为文明,老师或父母总会要求我们记住这句话,同时还要记住古巴比伦、古印度、古埃及这些看似不相关的词语,同样也理解不了这些国家在哪里、有着怎样的文明,只是死记了这么一个概念,随着我们慢慢长大,这个概念就牢牢地长在我们的意识之中,很少有人去怀疑和论证,如果不是做学问,也很少有人再去深入研究。就这样这句话变成了我们的一个基本常识。
在信息化空前发达的当代,提及文明古国,我想大多数人头脑之中首先出现的是城邦式的政治文明,极度繁荣的文化艺术,很容易联想到亚里士多德、维纳斯、奥林匹亚、金字塔、空中花园、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比照我们的历史,很容易想到这些人物和情景,或许来源于我们对三皇五帝、孔孟、万里长城、兵马俑的熟识,这样的联想看上去是多么的顺其自然、合乎情理,进而联想到当代,可能很多人觉得这些文明古国发展到今天更是政治民主、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的现代化国家,比中国的方方面面都更加进步。
然而,当我们认真读完《千年一叹》,跟着余秋雨老师从古希腊文明遗迹开始,到古埃及文明遗迹,到古巴比伦文明遗迹,再到印度文明遗迹,最终从喜马拉雅山南麓回到中国,我们就会改变很多伴随我们很久的一些关于世界文明的认识,改变我们对中华文明的认识,让我们重新去思考很多问题。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5
静静的夜里,一盏灯,一杯茶,最适合安静的读一本书。 余秋雨的作品总有一种沧桑感,能够带你去往遥远的过去。翻开余秋雨的《千年一叹》,是满满的苍凉,没有鲜明的色彩,繁华的景象,如余秋雨先生在书中所写:执笔于最恐怖地区,问道于数万里荒原,反思于尼泊尔山麓,惊悚于古文明遗言。跋涉四万公里,希腊、埃及、以色列、巴勒斯坦、约旦、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印度和尼泊尔,一路走过;跨越千年时光,”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探寻中东古文明。
余秋雨先生在书中展示了一个广阔的天地, 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 引导着我们进入往昔时空,观看一个个曾经辉煌的文明不同程度衰落,反思着我们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缘由:“与贫困和混乱相比,我们一定会拥有富裕和秩序,但更重要的,是美丽的安适,也就是哲人们向往的“诗意地居息”。”“把文明和自然一起放在面前,我们只选自然。世人都在熙熙攘攘地比赛什么?要讲文明之道.惟一的道就是自然。这就是说,中国文化在最高层面上是一种做减法的文化,是一种向往简单和自然的文化。正是这个本质,使它节省了很多靡费,保存了生命。”
我想,生活也应是如此:简单、自然,而能快乐。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6
才读罢这本书已经是满腹的沧桑了,随余秋雨游历了一边世界上那些正在被时间、战争所吞噬的文明遗迹。那是怎样的一种旅程?捧着这本《千年一叹》,我的手就好象抚摸到了文明的碎片、历史的车辙……
放下书,去细细品味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心原来正在滴血……
这是一本日记,写的是在千年之交,余秋雨先生随香港《凤凰卫视》考察人类文明遗迹的经历。一个柔弱的学者、书生,数万公里的越野行程,何等的不易?这是对人类文明的一种执着追求、谑诚朝拜。沿着人类古代文明的路基前行,却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路段战壕密布、荒草迷离、盗匪出没!人类正在慢慢亲手毁掉自己的文明。
或许是对余秋雨先生的尊敬,我对这本书的感觉颇为良好,读书的同时既领略了沿途的奇闻轶事、还有余先生思辩的精神、对文明衰落的厚重情感;对当地贫穷落后的现状的痛惜;以及对当地人的愚昧、麻木的痛恨所感动。心里不禁的为余秋雨先生的此行叫好,一本在世界最危险、最有人类文明仓桑感的地方写成的日记,大大的解决了我的饥渴。
“千禧之旅”的首站是希腊。
我不了解希腊的文化背景,也不知道希腊文化有过怎样的宏伟历史;初识希腊是从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欺骗宙斯开始的,还有就是希腊国家男子足球队曾拿过2004年的欧洲杯的冠军。希腊是一个神话般的国度——这是我对希腊仅有的了解。随着余先生的笔迹慢慢的游,让我知道希腊竟然有如此浓厚的文化气息!遗憾的是这里的文化正在一步步走向衰亡、没落。谈到希腊衰落的原因,余先生认为有两点:一是雅典斯巴达人旷日持久的内耗;二是内忧外患,又不断远征,希腊始终没有成立一个统一的集权的国家。
古老的埃及文明也不容乐观,她已经没落了,却还在沉醉于自负的神秘,余先生认为:“埃及以庞大的雄姿切断了被外部世界充分理解的可能,其实也切断了自己的延续使命。”过于沉湎于对死后世界的憧憬,使他们不重今生,只顾来世。神秘、古老的埃及最后在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阿拉伯人的轮番讨伐下,终于没落了,只剩下卢克索一带的所谓的“法老人”后代还在不断叮叮当当地修复着祖先陵墓,供人参观。这是埃及法老的悲剧。
两河文明以商业与法律著称。而现在,在余先生的眼里、在镜头下,文化二字竟会是那样的苍白无力。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不在了,古老的巴比伦文明被践踏了!
希伯来文明充满了感伤与动荡,从没有一天的宁静与安定。
一个伟大的波斯统治者——大流士,他消除了由居鲁士儿子的残暴变态和版权者的宗教阴谋所带来的种种恶果,带领500佣兵起家,大小1000多战,战无不胜,终于创建了空前强大的波斯帝国,把版图和实力在居鲁士大帝的基础上继续扩充。而现在。
谈到印度河—恒河文明的衰落,余先生认为与宗教有关。这里也如同耶路撒冷一般,是多宗教聚集、冲突的地方,宗教仇杀很严重。战争、杀戮又把这千年的文明消磨了。
文明在铁戟长刀下衰落了。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7
执笔于最恐怖地区,问道于数万里荒原,反思于尼泊尔山麓,惊悚于古文明遗言。
这几天热极了,大家都说是在过桑拿日子,我也不例外,我也是怕热,不敢出门。在家里蜗居,看书、回帖子、写点笔记。回头看看,还真是收获不小。这几天又拜读了余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此书新版于2002年,虽然差不多十年,但书中所描写的古代文明遗迹是不过时的。先前,我读过先生的《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特别是《文化苦旅》给我启发很大,也受益很大。总感觉大师级的水平就是高。
今天读来千年一叹,更是耳目一新,本书使我从国内走到了国外,对于国外部分古文明史迹有了新的了解,作者行程数万公里考察世界各大文明古迹,这应该说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在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路基时,却发现竟然有那么多路段荒草迷离、战壕密布、盗匪出没。吉普车的车车轮紧贴着地面一公里、一公里地碾过去,完全不知道下一公里会遇到什么,所知道的只是一串串真实的恐怖故事:这里,宗教极端主义分子在几分钟内杀了数十名外国旅行者;那里,近两个月就有三批外国人质被反政府武装绑架;再往前,三十几名警察刚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读着,读着,感觉着恐怖满眼;读着,读着,感觉着危险又危险;这是在探险,这是在玩命;文化苦旅不仅限于苦了,达到了玩命的地步;时刻都潜在着危机,时刻都经受着考验;在经过了这漫长的苦旅岁月之后,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反思。任何一项文明成果的发布,都是在经过了几番寒彻苦之后才会得来,知道这些我们才会去珍惜的。知道后才晓得天上不会掉馅饼的,如果有也是有毒的。
千年一叹,是对新世纪的献礼,也是对逝去的旧世纪的挑战。是对世界文明史的探索,也是对世界文明史的发展。余老师从1999年9月27日开始行程,第一站就是哀希腊,最后一站是山西平遥古城,时间是2000年2月2日,历时5个月的行程,完成了千年走一回。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车轮滚滚尘飞扬,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昆仑的云,我是黄河的浪,我是涅盘的凤凰再飞翔。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泪,我是隔代的伤,恒河边的梵钟在何方?
千年走一回,山高水又长。东方有人长相忆,祖先托我来拜访。我是屈原的梦,我是李白的唱,我是涅盘的凤凰再飞翔!
极度的贫穷与落后,极度的愚昧与无知,文明与野蛮只有一步之差。文明的发源地,是最早开始使用文字的地方,现在却成了文盲最多的地方,真是绝妙的讽刺。
波斯文明;希伯来文明;埃及文明;希腊文明;巴比伦文明。现在只剩下了一堆堆废墟,废墟伴随着他们的文明一起埋葬。
余秋雨先生是一个具有文学理论家、文化史学家和作家的多重身份人,一本《千年一叹》以他深厚的文学和史学功底、深厚的文化感悟力和艺术表现力洋洋洒洒的揭示着人类文化的内涵。读着这本书,我的思绪在博大精深的世界文化和古老神秘的文明古国中穿行。最令我着迷的是余先生在书里深刻的思考,深刻的思考是一个作家文学生命的所在,他的文字很是深邃,是散文中的一个另类。这本《千年一叹》每一篇文章都在闪耀着耀眼的光,每一个字都是一个文化的符号,向我们诠释了历史的意义。
历史是复杂的,历史是多元的,历史是无穷尽的。历史是文化的缔造者,但文化也可能在历史中泯灭。余秋雨先生以他敏锐的思维,强烈的忧患意识,给了我们一本《千年一叹》。余先生其实间接的告诉我们要保护炎黄文化,就象保护我们的母亲。不要让文化陨落的悲剧在我们这里重演。一本沉甸甸的《千年一叹》在带我们游离文化古国的同时,也给敲我们敲了警钟:悠久文化其实很脆弱。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8
记忆中的“余秋雨”是在中学课本中读过他的散文,时隔多年才拿起他的这本《千年一叹》文化考察日记散文。余秋雨老师的文化考察日记散文是一场跨国文化思考交流的思想集锦,他在考察时将中国文明与其他国家的文化做了一番深刻的思考,远远超过当代的一些旅游攻略读本。
这本书记录了余秋雨老师在千年之交跟随香港凤凰卫视的越野车队跨国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寻找人类古代文明的路基,了解不同国家的文化发展留给当代人赖以生存的瑰宝。
余秋雨老师一行人选择从香港出发,途经希腊、埃及、以色列、约旦、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尼泊尔,从尼泊尔进入边境回到中国,在新世纪来临之时回到祖国的喜马拉雅山脉脚下。一路历经艰险,经历了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洗礼,回到祖国后沉重的检讨,感叹万千,中华民族的文化发展之道,是真正值得世界尊敬的文明发展史。
给我记忆最深刻的是余老师一行人在穿越伊朗的札黑丹地区,就在他们到达当地的前一晚,札黑丹地区三十二名民警被阿富汗的贩毒集团杀害,这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危险的区域。可余老师这群内心强大的人,竟毅然而然的决定夜行穿越,面对未知的重重危机,拥有这样的胆量之人,非同寻常。我曾经好几次向朋友提及过想去伊朗、阿富汗看看,尤其是在我看完《追风筝的人》后,特别想去阿富汗,但是谁都会告诉你疯了,可去与不去都怪不得别人,怪自己没胆量。
还有一点让我印象最深刻是他们在穿越印度恒河时所看到的不堪入目的景象。恒河本是印度教徒心目中的圣河,美丽的传说是一生中至少要在恒河中沐浴一次,让圣河洗净生生世世所有的罪业。而佛教徒的信仰也归结于今生受苦积福,来世享受福报。然而,余老师一行人所看到的恒河,一半是乞丐,一半是等死的人。河边随意行走着毫无遮拦的不同年龄的行人,河流上漂浮着一具具尸体,臭气熏天,这是文化发源地的悲哀。
余老师说,希腊是蓝色,埃及是黄色,以色列是象牙色,伊拉克是灰色,伊朗是黑色,巴基斯坦说不清是什么颜色,印度是油腻的棕黑色,而尼泊尔,是绿色。余老师忘了说中国的颜色,我觉得是红色,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中华民族,养育了一批又一批热血沸腾的华夏儿女。
余老师的“千禧之旅”是在1999年的最后几个月的时间里进行的,时至今日已经过去了19年,这些国家的文明发展又发生了很多变化,待我们自己去探一番究竟。
我在来机场的路上将此书看完,在机场等飞之前写下了这篇短小的读书笔记,想及时的记录下自己的感悟,所以趁着空档一字一字的敲打出来。这本书是非常值得推崇,我一直很喜欢读上个世纪的老前辈们的文学作品,他们的作品与自身的经历有很大关系,我们可以从他们的作品中感受到那个年代的人活得那么铿锵有力。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19
千年一叹,一叹千年 历史,每每重拾,都会有一份挥之不去的沧桑感,多少个王朝,多少个轮回,反反复复,一千年走一回,却有阵阵叹息传来,轻轻的,缓缓的,从那遥远的爱琴海面传来,从法老的金字塔中传来,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传来,也从恒河畔边传来. 当曾经的辉煌成了寂寞,当神庙已经破残,当人们开始遗忘,那阵叹息也只成了无奈,文明已经衰落,历史也开始褪色了. 翻开余秋雨的《千年一叹》,我沉浸在眼前落寞的苍凉,没有鲜明的色彩,没有繁华的景象,只有曾鼎盛一时如今却衰落得如此彻底的古文明。
于是冒险开始,抵达希腊时他所见的只有狭小、陈旧和人民的闲散。干净的痛苦一定会沉淀,沉淀成悠闲,悠闲是痛苦的补偿,痛苦是悠闲的衬垫,今天的希腊也就是在冷落中与世无争,闲散自如,而埃及却不同,它昔日的辉煌,几经割断,古文字无人能识,古文献无人能懂,本体文明几近湮灭,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和金字塔中可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样子。
而古巴比伦遗址的复原,更让人语塞,他们铲平重建古城遗址,却连带着将那份强烈的历史沧桑感湮灭了。 文明的衰败也直接导致了当地人民的贫困,孩子总是让人心疼的,伊拉克有太多的失学儿童,他们连字也不认识,可他们的祖先却是世界上最早发明文字的人。很小的孩子,本该天真无邪快乐生活,却硬生生地被与政治联系了起来,学校里教授的只是像“打倒美国,反对禁运”之类的口号。战争让许多孩子的父亲离开了,生活的重担便压在了孩子稚嫩的肩膀上,他们蜡黄的脸,深深的大眼睛,显示着他们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沉重。 河流是孕育古文明的基石,而在印度恒河边,却让我领略了前所未有的震惊。无数黑压压的人全都泡在恒河里,以为这样就可以将病痛治愈,还有长时间拥塞在河边等死的人,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将自己的骨灰撒入恒河。在恒河边,所能看到的是,人的肮脏,人的丑陋,人的死亡,就这样夸张的裸露,都可以毫无节制地释放给他人,释放给自然。恶浊的烟尘全都融入了晨露,恒河彼岸上方,隐隐约约的红日托出一轮旭日,没有耀眼的光亮,只是安静上升。 《千年一叹》让我的.思绪跟随着它横贯了几乎整个亚欧大陆,跨越了几千年的时光。
听着李白的歌,寻着屈原的梦,探寻着中东古文明的辉煌,抚慰着西亚顾问名的伤痛,感受着南亚历史的喜怒哀乐。 “法老的陵墓,巴比伦的墙,希腊海滨夜潮起,耶路撒冷秋风凉。我是废墟的泪,我是隔代的伤,恒河边的梵钟在何方?”它引导着我们踏进那个往昔的时空,去品位和享受其中的快乐,而同时也承受着这些辉煌文明不同程度的衰落的震撼。思索着我们中华文明历经五千年的风风雨雨而生生不息的缘由,因为中国文化是一种做减法的文化,是一种向往简单和自然的文化。正是这个本质,使它节省了很多靡费,保存了生命。
这个以世界屋脊作门槛,以千年冰雪作门楣的泱泱大国,正以磅礴的气势矗立着,展示着它博大的精深的文化和悠悠五千年的历史。它深邃古老却又充满活力,在新的时代的浪潮中,它正以中华雄狮的英姿,震惊着全世界。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20
一本好书于个人而言,不在于它是不是名著,不在于它是否能流传百世,也不在于它的发行量多少,最重要的是它能不能直达你内心深处,与你产生共鸣。而且,每一次的翻阅,都会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从而使你有重新读之的渴望。
对我来说,秋雨先生的《千年一叹》就是这样一本书。它是一本日记,记录了余秋雨随凤凰卫视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挖掘了所到之处公开的以及更多不为人知的历史。书中文明的兴衰,让我心潮澎湃,让我真切感受到人类创造着文明,也毁灭着文明。
先生的佳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在游历中展示了文明兴衰的历程和人性的特点,感受世界的精彩,同时也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所拥有的。生命是短暂的,无论在生活还是工作中,我们都需要努力,只有不断前进,社会才会进步,文明才能发展。
读完《千年一叹》也激发了我的爱国情怀,也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汗颜。我为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这种骄傲不因为近百年屈辱历史而减弱,反而更加坚信在历史的长河中华夏文明会愈发灿烂。也希望自己能做些什么……
先生说:“执笔于最恐怖地区,问道于数万里荒原,反思于尼泊尔山麓,惊悚于古文明遗言。”我也渴望像余秋雨那样重走这段古代文明之路,感受时间留给我们的深思与悠长……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21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姬奈若何?”
——题记
久久尘封的记忆像碎裂的冰河,蓦然回首的灯火阑珊,是虞姬那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美妙的身形,是虞姬依偎在项羽怀中那凝重孤高的神韵,也是虞姬高举长剑豪迈自刎的,骇人心魄的场景。那段历史,没有无人问津的孤寂冷清,也没有万人追溯的堂皇富丽,唯有醉者自醉,醒者自醒的从容和淡定。像一卷卷满布灰尘的竹简,静默在时光的玉案上,等着你慢慢翻阅。
听过一首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虞姬,一个千古流芳、倾国倾城、外柔内刚的女子,生时常伴于君王左右,死时亦追求矢志不渝的爱情。项羽,一个英姿勃发、策马奔腾、至死都不肯踏过江东的男子,既有君王威武的气魄,又有男儿的血性与柔情。他们共同演绎了《霸王别姬》的千古绝唱,这是一个男人走到生命尽头时,为自己深爱的女人倾情所唱的一曲悲歌。“虞姬虞姬奈若何…”每当我听到这一句,就好像听到项羽那沧桑的心声,带着深情款款的怜爱,穿越了千年,来寻他心心念念的美人。
透过冰冷的时光机,执着的去看一眼那倾倒红尘的英雄与美人的相遇。美人抱着琵琶,在一群铮铮铁骨的男儿之中,柔柔地唱着《楚歌》,一位秦国大将故意刁难,欲杀之。就在此时,项羽也唱着《楚歌》,缓缓向她走来,道一句,姑娘此曲只应天上有,我心仪之。他伸出手,问道,我带你走,你可愿意?美人稍有迟疑,但还是牵住了他的手,决心从此要和他天涯海角,不离不弃。
放眼天下,英雄逐鹿,虞美人在浩浩狼烟之中幸运地找到了终身的依靠。其实在她眼里,项羽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给她乱世中的安宁。她随着项羽征战,但她并不是只会躲在雄鹰羽翼下的弱女子,她是能够掌控住自己的命运的,从不被所谓的宿命所禁锢。
秦三世子婴在位时日不长,项羽率军攻破咸阳。此时的虞姬,置身彭城,但她思君心切,决定独自到咸阳去,深入敌军的腹地。明知这是刘邦设下的陷阱,但为了心爱之人,她可以无所顾虑,可以如此勇敢,还是奋不顾身地向前。正是在咸阳,虞姬第一次遇见刘邦,刘邦气宇轩昂的王者风范,竟然和项羽有几分相似,但她很清楚,刘邦是名副其实的权谋家,将她安置于此处,必定另有所谋。攻城之战拉开帷幕,刘邦若坚守咸阳,虞姬无疑就成了刘邦和项羽谈判的筹码。若刘邦真用虞姬来威胁项羽,那虞姬就在项王攻城之前自尽,她决不能让项羽心软。
项羽邀刘邦赶赴鸿门宴,虞姬有胆有谋,刘邦不得不在赴宴之前将她归还于项王。英雄与美人分离数日,终于团聚,那不是他们最长的一次分离,也不是最惊心动魄的一次,但相聚时的四目相对,很快地消弭了相思之苦,长天大地,牵手的一瞬间在他们的眼中亦可以是一辈子。因为有爱,就会让孤独之人找到最温暖的慰藉,有爱,也会使坚硬的心变得柔情似水。
喜欢听虞姬唱的那首《楚歌》:
烟雨蒙兮花又开,
春风吹上小楼台。
我的家,如世外,
总有雨伞等着你回来。
烟雨蒙兮花又开,
梦回走上小楼台。
我的心,在云外,
每当明月爬上来,
尽是故乡风采。
项羽四处征战,总会把虞姬带在身边。当他为战事烦忧,或是春风得意,举杯畅饮之时,虞姬都会奏《楚歌》给他听。情到浓时,项羽则拔剑起舞,与虞姬深情和歌,一人一句,营帐中充满了甜蜜与温馨。天上有群星闪烁,地上有树影婆娑。女子对情爱如弱水三千,独取一瓢;英雄则醒握江山,醉拥美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们用生命上演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不朽的传奇……
男儿志在天下没有错,心系佳人也没有错,但是当男人对权力的欲望如大海般深沉,浩大,连自己都无法驾驭时,就会被自身的戾气所伤。
公元205年,项羽将义帝斩杀,刘邦趁机率军攻打彭城,明为替国君报仇,实则是为了实现他一统天下的野心。待刘邦大军压境,虞姬与项伯等人誓死护城,绝不降刘。她的项王正在为她搏击一个天下,而作为王的女人,又怎能辱没王的名!虞姬接过项伯手中的剑,毫不犹豫地抵在自己洁白如雪的颈上,纵然是死,也不会死在敌军之手。任何人都不能决定她的生死,唯有项羽一人,能让她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惜,心无悔意。剑划破了她的咽喉,她从高耸的楼台上摇摇欲坠,仿佛一只孤雁,不知何去何从。虞姬的刚烈骇然了刘邦大军,在此时,项羽快马飞奔到心爱之人的身旁,他惊慌失措地抱起满脸是血的美人,失声叫道,虞姬!!
虞姬不惜生命,守住了彭城,所幸剑伤不深,并没有伤及性命。做王的女人,就好像一朵娇柔的花从盛放走向了凋零。虞姬告别了女性的软弱,从一个无人爱怜的乐妓走到了今日受人尊敬的姬妾,为了追求一份真挚而长久的爱情,心中无悔,亦无惧。
英雄生在乱世,是天下之幸,却也是美人的不幸。男人为了天下而战,美人只为男人而活,就像每一只飞翔的蝴蝶,都是花的灵魂,当蝴蝶不再在花海中展翅,花朵也就不复存在。
项羽刚愎自用,鸿门宴上让刘邦全身而退,猛虎回归山林后,养精蓄锐,终于要卷土重来。刘邦集齐王韩信、魏相彭越之兵力,南下围攻楚军,彭城沦陷,楚军被逼至垓下,十面埋伏,形如天罗地网。垓下之战,楚军兵少粮尽,夜闻四面楚歌,项羽大惊,夜起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姬虞姬奈若何?”歌数阕,虞姬和之,项王泪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视。歌声不绝于耳。虞姬在此时从项羽的腰际将剑拔出,豪迈自刎,血洒营帐。她身穿鲜红罗衣,宛若一次最美的绽放,又似旭日东流,欲在毁灭之中得到重生。
死亡带走了项羽最爱的人,却带不走坚定不移的爱情。次日,项羽骑乌骓行至乌江,刘邦穷追不舍。耳旁好似响起了虞姬美妙的歌声,听着虞姬的歌声战死,也未尝不是一件人生快事。一具具身躯向他冲来,他的血越涌越多,化为沐血归来的阿修罗。项羽为战场而生,终要回归到战场上去。倒下的那一刻,他仿佛看到了虞姬与他过往的种种,温柔尚在,缓缓从天上的北辰落下,点缀了项羽眼角的泪。
对于英雄而言,失败并不意味着失去,而是意味着放下、懂得。不论成败,他依然是所向披靡的王者。
我想,世上的每一个女子,都渴望做一回虞姬,都梦想有“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那惊天动地的誓言,期盼着唯美的爱情,在一霎之间轰烈绽放……
历史转眼成了传说,须臾间,沧海也是桑田。项羽眼里的虞姬是红尘万丈,虞姬眼里的项羽是化外一方,醉笑陪君三万场,莫诉离殇。团聚时刻尽情享受相爱的温存和快乐,与爱人执手,共看苍凉大地,不去想离别时的伤感。这样,万里江山也是美人的笑窝,不必空叹英雄的岁月,有多寂寞。
千古的缠绵从史前就已开始,下一世,虞姬会是一朵常开不败的玫瑰,于冰天雪地中散放着魅惑众生的香,没有多情的眼波,只有痴情的守候,因为,她的王正在跨越着千山暮雪,跨越着重峦叠嶂,跨过时光的坎坷,骑着马儿踏梦而归。只待他牵起她纤细的素手,共同去赶赴一场前世拟下的约……
《千年一叹》读后感 篇22
《千年一叹》这本书确切来说是一本日记,它记录了作者余秋雨在前年之交随香港凤凰卫视“千禧之旅”越野车队跋涉四万公里的经历。
余秋雨是一位出色的作家。他的豫园非常精炼,读起来流畅、优雅,但贴近生活,思维新颖。他能把新的想法用最简单的语句表达出来,而且总能被人接受。他曾说过“写书最大的困难不在立论之勇,不再跋涉之苦,也不再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翠莲的平易可干吧玄奥席位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好为难言的艰辛”。难怪他的文字如此精妙,原来他早有这番感悟。我说,余秋雨也能算得上是个探险家,因为在这“千禧之旅”的路上,他们遇到许多惊心动魄的事,随时都威胁着他们的生命。许多短路荒草迷离,战壕密布,土匪出没,在中东的一些国家更是如此。掐一秒不知道后一秒会发生什么,他们只知道一连串真实的故事:宗教极端分子在疾风中内杀死了几十个卫国旅客,三十几个警察刚被贩毒集团杀害……
“千禧之旅”的目的实际上是环游世界的文明古国,领略人类文明的精华和感受异国的风土人情。所以他们选择了希腊为此次旅行的第一站。路径除中国外的三大文明古国,埃及、印度、古巴比伦。
而到达希腊时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狭小、陈旧、道路拥挤和人民闲散。只有从被风化的古代遗址中看到一点文明古国的影子。照我看莱希腊人闲散的升华方式有许多缺点,社会失去了精气神,一部分闲散变成了精神贫穷。可见衰落了的古代文明难以与现代结合,最后只能被现代文明遗落。可悲。
说到埃及就不能不提恒河。但恒河清澈的河水,美丽的风景早已不复存在,留下的只是浑浊的河水河岸边“热闹”的景象。上游临死洗澡,下游刷牙喝水。印度人认为恒河的水是生水,喝一口,有病治病,没病养生,什么传染性皮肤病在水中泡一泡就好,所以的牛皮藓、荨麻症的人都用到恒河沐浴。还有的老人自己知道已经不行了,就叫家人把他们抬到恒河边上,铺一张席子,躺在地上等升天。他们说“就算死也要死在恒河边!”在那些人死后,会有专门的人堆好木堆,把尸体排好队,一批一批的火化,人就这样化为一缕轻烟了。
接下来的同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古巴比伦遗址。古巴不必四大文明古国中最神秘的,人民只有听着空中花园的故事想象城市、街道中繁荣的景象。因为留下的实物遗址已被无情的岁月和贪婪的“黑手”糟蹋得不堪入目,也失去了往日的风光。看着残破不堪的“墙壁”,不禁有一丝感伤。
相信现在提到印度的化,大家的第一反应会使狭窄的街道中密密麻麻的人头和印度人对时间概念的缺乏。印度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小的国家,无节制的生育和升华条天的不断改善是导致人口暴涨的原因。此外,在印度大多数人的手上是没有手表的,因为手表对他们来说没有太大用处。电话中说再十分钟道,转身就进了巷口的咖啡馆里喝咖啡调侃了,在连三个小时是不稀奇的,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真是不可理喻呀!
看完了各大文明古国,大家现在有何感想。对,他们的确辉煌过,不过是在过去,但是在“同伴”衰落的同时,我们中国却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并且比较完整的保留了我们的文明。造成他们现状的原因是他们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发生冲突时没有及时采取好的应对措施。而中国早几个世纪之后存活了下来,跟上了现代的节拍,很好地融入了国际。但仍有许多人看不起中国,而我要说的是:他们看不起是他们的事,我们的祖国历史悠久,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就凭着“当我们的同辈禁不起岁月的磨砺时,我们的祖先仍坚强的走到现在”,我就可以自豪说“中华民族是个非常了不起的民族”!谁说过去的文明古国不能成为今日的世界强国!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字1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 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字2
中国古代有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一一《梁山伯与祝英台》,人们曾为一对恋人之间刻骨铭心的爱而潸然泪下。而莎士比亚也曾写过一部剧本,讲述了一对恋人之间悲惨的爱情,那便是《罗密欧与朱丽叶》。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之作,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罗密欧与朱丽叶一见钟情,定下了山盟海誓,但双方家庭是世世代代的仇人,罗密欧在决斗中杀死了朱丽叶的表兄,被驱逐出城,而朱丽叶则被父亲逼着一位伯爵订了婚,万般无奈之下,她服用了假死的药,罗密欧得知后,也在她墓前服毒自尽,醒来的朱丽叶见到后,拔剑自刎了。
这不得不说当时势力强大的封建势力,与其说这对恋人自尽,倒不如说是包办婚姻把他们逼死的。在那样的时代,自由婚恋作为一个新生事物,不能不说是举步维艰,更何况双方是世仇。当两人在神父的支持下秘密成婚,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也许可以化解。可一场突如其来的决斗如洪水猛兽般把罗密欧推到了被放逐的境界。唉,难道他真的是被命运玩弄的人?这真是惊天动地的嘶吼哀号啊!新婚的罗密欧,方才还是春日般的风和日丽,霎时间,却被一场飞沙走石、狂风骤雨卷走了一切期望与幸福。之后,朱丽叶被逼出嫁,万般无奈之下,她服了假死四十二小时的药,然而,四十二小时后,一切变得阴差阳错期望全化成了泡影,而两人的生命篇章也这样完结了。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杯具”,与他们的不够冷静息息相关,倘若他们不是那么急于殉情,这一切应该是另一个结果。但他们这刻骨铭心的爱情值得人们称颂。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字3
今天,对于我们六年级的同学来说,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但是对三到五年级的孩子们来说,可是他们这一学期最重要的日子,那就是——期末考试!
上午因为不要排练,我在家里睡了个大懒觉,到了中午才往学校里赶。吃了午饭后,还需等他们考完语文,我们才开始排练。
看书看的有些疲劳后,我便决定和那些语文免考的人一起去演播厅看电影。
语文考试的时间可真长,完全可看一部电影!动画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便是我有幸看到的好影片。
这部电影中,除了主角外还穿插了小矮人、福尔摩斯等人物。电影中的人物,全是用瓷器打造而成。电影情节设计精妙,通过一个一个的瓷器小人表达了电影中人物的心灵,有的空虚,有的一直追随着梦想,同时也融合了现实生活中人们的思考。这部电影让我想到了迪士尼的另一部电影《疯狂动物城》。《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一位人物福尔摩斯的心境和心情,与《疯狂动物城》中间的狐狸尼克的心态变化大相径庭。电影虽说全是用童话形式呈现的,人物也都是用橡皮糖或者是瓷器做的,但影片以它独有的魅力吸引了孩子们,我想它也同样值得有心的成人们来观看。
整部电影,结局十分美满,每个人似乎都能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值得大家一看。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字4
罗密欧与朱丽叶从相识、相爱到结婚、死亡,时间跨度总共还不到一周,如此短暂的爱情在时间的长河里犹如白驹过隙,昙花一现,可如此短暂的爱情却又创造了爱情史上的神话。谁说瞬间不能永恒?毛毛虫破茧成蝶的那一刻,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瞬,成就了人们心中永恒的美丽!爱是否永恒,不能用时间长短来衡量!时间只是个枯燥的数字罢了,最终决定永恒的是爱的深度。有些人几十年生活在一起,每天却同床异梦、形同陌路,这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只不过虚度生命罢了,还不如去痛痛快快爱一场,爱它个刻骨铭心,爱它个死去活来。至少当你死后,你的墓志铭上可以理直气壮地刻上这五个字:爱过,生活过!这就够了!罗密欧与朱丽叶从来没在一起生活过,但他们的爱真挚、热烈,足以感天动地,足以融化冰山,中国汉乐府诗《上邪》:“上邪!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 乃敢与君绝!”,大概描述的就是这种爱情吧。
生死相随的美丽
死亡,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个阴森恐怖的字眼,因而对其避之不及。但有些人则把它看作是幸福的彼岸,永恒的乐土,如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罗密欧听到朱丽叶玉陨的消息时,马上从流放地买了毒鼠药急匆匆前往爱人的坟地,准备自杀;而朱丽叶苏醒后看到罗密欧倒在自己的坟前时,悲痛欲绝,也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刎。悲剧在此达到高潮,眼泪也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耳畔仿佛响起了那熟悉而又悲伤的歌曲“万世沧桑唯有爱是永远的神话,潮起潮落始终不毁真爱的相约,几番苦痛的纠缠多少黑夜挣扎,寂寞双手让我和你再也不离分”。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眼里,死亡不再是恐惧的代名词,死亡是鲜花盛放般的美丽,是生死不离的最终归宿。
莎士比亚让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人双双殉情,在读者看来非常残忍,但他是对的,不仅是对的,而且很高明!爱到不能爱时,恋人只能走入死亡,死亡才能让他们的爱永恒,才能让世人铭记于心。翻开古今中外的文学书籍,有多少美丽动人的故事不是以死亡或分离为结局的呢?《梁祝》、《红楼梦》、《德伯家的苔丝》、《安娜卡列尼娜》、《红字》等等,可以说,死亡在很大程度上成就了经典。
罗密欧与朱丽叶读后感字5
《罗密欧与朱丽叶》是英国剧作家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它写了一对忠贞的恋人用他们年轻的生命换来了两个家族世仇的和解。
这是个异常感人的故事。在古代意大利的维洛那城里,有两个世仇大家族,蒙太古家和凯普莱特家。蒙太古的独子罗密欧在凯普莱特家的盛大舞会上,见到了主人的`独生女,维洛那城最美丽的女孩朱丽叶。于是两人一见 钟情。不顾家族的仇恨,坠入爱河。他们不顾两个家庭的强烈反对私定终身。最后因罗密欧失手杀人,被逐出维洛那城。朱丽叶为逃避家人安排的婚约,于是在好心的芝伦斯神父的帮助下假死。偷偷回城的罗密欧不知道真相 ,为朱丽叶的死悲痛不已。便喝下毒药死在朱丽叶的身边。当朱丽叶醒过来时发现罗密欧已经死了,毅然用短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第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泪如雨下。罗密欧与朱丽叶那坚毅的爱情,悲惨的结局,无不可以打动每一个人,正是他们那金子般善良,冰雪般纯洁的心把两个家族的世仇化解了,虽然他们为爱殉情,可是那段唯美的爱 情故事却传为佳话,永远流传在人间。
那个时候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小,在本该是最无忧无虑快乐的花季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坦然面对死亡。罗密欧他们为捍卫爱情在街上拼死搏斗,而那些旁观者只会煸风点火,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 事情与自己无关又能够让自己从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何妨呢?那时的人们好无知,竟然为了一时私欲而忽略了他人的感受。他们可曾想过这对忠贞的恋人心里是怎么想的?父母不顾朱丽叶的感受就给她私定终身,不就是 为了金钱,荣誉吗?不就是为了找个有钱的女婿出去风光吗?但是最后,他们终于觉醒了,和有着世仇的对方和解了,这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他们之间的那段情,是我所不能体会的。而我也为他们感到惋惜。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在一起度过幸福的一天。
莎士比亚是用剧本形式展现罗密欧与朱丽叶之间的故事。所以我认为这本剧本能取得成功,最主要的因素是此书独特的语言魅力。而这独特的语言魅力是莎士比亚的剧本所特有的。譬如此剧中众多精妙的比喻,令读者一读就心领神会;众多的排比句,增强了语势,令读者身临其境……
古往今来多少悲欢离合,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啊!
读完这个故事,我明白不能为了私心而剥夺他人自由选择的权利。



